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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税收立法权,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或者政权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享有的制定、修改、补充、解释和废止税收法律,以及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权力。地方税收立法权则是指地方立法机关和地方政府所享有的税收立法权。目前,我国在税收立法权方面仍然强调税收政策统一、税权集中,《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中明文规定: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的立法权都要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地方在法律上并不享有独立的、完整的税收立法权。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于中央,与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和历史文化传统有着密切的联系,也是我国法权高度集中、中央统揽全局并实施宏观调控的客观要求,对于提高中央财力、维护国家税收政策的权威性和统一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度集中的税收立法权导致税收管理体制僵化,制约了税收调控作用的发挥和经济效率的提高,己严重影响了地方因地制宜配置资源、安排收支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效果。因此,适当赋予地方税收立法权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我国宪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在不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从理论上讲,宪法在将立法权赋予地方时,并没有将税收立法权明确排除在外,地方作为立法主体应享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这是赋予地方税收立法权的根本法律依据。我国《立法法》第8条规定,“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第9条规定,有关税收的基本制度,如果“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及其会有权做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制定行政法规”。可以看出,《立法法》既强调了全国人大及其会在制定税收法律方面的主导地位,同时也考虑到我国的税收法律关系具有复杂多变的特点,因此仅规定有关税收的基本制度和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会制定,一般的税收法律法规可以授权国务院及其财政和税收主管部门或者地方立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由此可见,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会进行立法规范,但是税收立法权涉及的内容很多,地方完全可以就其它事项行使税收立法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相关税收要素进行调整。
税收是对社会产品特别是对社会公共产品的一种分配活动。政府通过征税筹集资金,提供社会需要的公共产品,因此税收立法权与公共产品的提供密切相关。由于政府作为提供公共产品的主体具有鲜明的层次性,而公共产品的受益群体又具有区域差异性,中央政府不可能了解每个地方政府和受众的不同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提供相同的公共产品不仅降低效率,还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较之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无疑在对本地区发展情况的把握方面具有明显的信息资源优势,更了解本地经济发展情况,更了解本地民众需求,这就有利于向公民提供更有效和更需要的公共产品。同时,地方政府提供地方公共产品有利于政府权责的清晰划分,能够使公民更加便于监督地方政府,使其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上更具有针对性和高效性,从而提高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效率和效益。这就要求地方政府担当起向本地区的公民提供最有效的公共产品的责任,也就需要有一定的财政自主权,这样才能够使地方政府有充足的自有财政收入去提供有利于本地区发展的公共产品,而政府为了确保提供公共产品时的效率最大化,就必须拥有提供适合本地发展的公共产品的财政投入,这也就要求地方政府拥有税收立法权。
目前,我国地方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依据和方式很不规范,地方没有独立、完整的税收立法权是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改革开放以来,为调动地方发展经济、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中央逐步下放了部分事权和财权,地方变成了一个具有相对独立管理和控制职能的层级主体,在决定和处理本区域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方面拥有了越来越多的独立性和自主权。而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社会福利、维护社会治安、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等一切公共事务,皆必须以财政为基础。然而,地方在支出需求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却没有独立的取得财政收入的税收立法权,地方政府的财权无法和事权相配,各级政府在不能通过税收这个合法渠道取得足额财政收入的情况下,必然要通过其他非税收途径筹措收入,这其中一些变通的措施就应运而生,如以权代法,以费挤税的现象,不管这些收入的取得是否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它们在法律上都不具有正当性、合法性。法外收费行为的存在,严重破坏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削弱了中央立法的权威,侵蚀了法定税基。赋予地方部分税收立法权,使地方能够通过税收立法权因地制宜地合法取得收入,为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奠定财政基础,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规范地方的财政收入行为。
税收立法权是一种重要的资源配置权,其配置的效益如何直接取决于立法主体在立法决策过程中对相关信息的掌握程度。按照经济学上资源配置效率原理,一级决策主体的管理半径是有限的,超越范围之外,该主体获取的信息就不完全,所作出的决策便难以真实反映客观情况和实际需要,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也难以符合当地民众的偏好。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民族风情各异,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间资源优势和税源条件有很大差异。考虑这些客观情况,全部税法都由中央集中制定,就很难适应各地的现实要求。较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更贴近居民和社区,在充分掌握和收集地区经济信息上具有比较优势,能贴切的了解社会和个人的需求并及时准确地作出针对性的反应。因此,地方政府理应在地方资源配置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而地方税是配置地方资源的重要经济杠杆,这就自然要求地方拥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允许地方根据当地经济、税源状况、财政收支需要、经济发展目标等客观情况,确定税基,选择税种,调整税率。通过地方税收立法权因地制宜地优化区域资源配置,使地区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协调发展,进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我国是实行单一制政治体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税收上要维护国家税法的统一和完整,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统一协调全国各地区的税收活动,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所以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对整个市场环境和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税收立法权如中央税与共享税的税收立法权须集中于中央,以加强中央的统一领导,维护中央权威,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考虑到我国各地经济发展和资源状况的差异,为便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处理一些地方性税收问题,更好地通过税收组织收入满足地方事权以及利用税收杠杆调控地方经济的需要,就要求赋予地方部分税收立法权。所以那些不涉及整个国民经济,只对地方经济有影响,能够有利于地方因地制宜配置资源的税收立法权可以下放给地方。所以,既不能因为要确保中央的宏观调控而将税收立法权完全集中于中央,由此忽视地方的发展需要,也不能为了地方能够因地制宜地配置资源而过度地下放税收立法权给地方,由此影响到中央的宏观调控。
事权是基础,财权是履行事权的保证,税权是实现财权的手段。分税制财政体制使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逐渐明确,对于调控地方经济,发展公共事业的作用越来越大,而所需公共支出必须以财权为保障。因此,财权在这里不是简单的收入和权力问题,而是义务,包括利用财政杠杆调控经济的义务和利用财政收入支付公共需求的义务。但是,如果只规定中央或地方应尽的义务,而不赋予其相应的权利,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打击其主动性;反之,就很有可能成为权力滥用的源泉。由于税收具有的组织收入和调控经济的功能,特别是税收成为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税收管理权也就必然成为实现财政收入的手段。按照事权、财权与税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税收立法权,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以保证地方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调整税收政策,组织财政收入,按地方经济的特点和需求实施宏观调控。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才能保证各级政府履行自己的事权。
法定原则就是在确立地方税收立法权时严格依法进行,一方面,明确地方的税收立法权限,使其更为具体化、规范化,具体来说应该依法明确哪些是具有税收立法权的地方机关,然后确立相应机构享有多大范围的税收立法权;另一方面,地方税收立法的主体、立法的权限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应以法律的形式稳固下来。而税收立法权只是地方税收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地方税收法律体系和税制结构体系共同构成完整的地方税体系。因此,赋予地方税收立法权有必要结合税收执法权和税收司法权的纵向划分问题,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税收执法权和司法权,形成一个与分税制财政体制相适应的地方税收法律体系。有了法律的约束,地方有权立法的机关就能够受法律的限制在自己拥有的权限范围内依法正确并且合理的行使自己的税收立法权。法定原则清楚界定了地方税收法规、地方税收规章的边界,只有遵守税收法定原则才能有利于明确地方税收立法机关的立法责任,从而使立法能够有效地实施,法律监督也能有效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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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原则是为了税收而制定的原则,它可以判断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是否合理。税收具有无偿性、固定性和强制性三个特征,在制定税收制度和政策时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税收原则不是根据人们抽象的主观意志的随想得来的,而是在现有的、具体的社会经济历史的条件下,在实际生活中通过实践得来的。因此,更符合政策意义上的税收原则被定义为制定税收政策和设计税收制度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和规范。
西方税收原则的演化从威廉·配第开始,之后经过亚当·斯密、萨伊、瓦格纳以及马斯格雷夫、纽马克等进一步阐述,发展到现在已形成一套完整的、系统的现代西方税收原则。威廉·配第不是最早完整提出税收原则的,而是把税收原则的思想做了系统的阐述。大多数学者认为第一个把税收原则完整记录下来的是亚当·斯密。
税收平等、确定、便利和经济是斯密著名的税收四原则。
(1)税收平等原则。要求所有公民都要平等纳税,反对以身份和贫富定税;由于当时人们的收入不再单纯依靠种地,也有人开始取得工资收入和利润收入,税收也不单纯依靠地租,取得利润和工资收入的人也要纳税才公平。
(2)税收确定原则。即纳税日期、方法、数额、比例等的设定必须明确,所有纳税人和征税人都要清楚明白,否则税收征收者可任意左右纳税人,给征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税收便利原则。税收的征收与管理,应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如纳税人有充足收入的时候为纳税日期;交通便利的地方设为纳税地点,用最简便的方法进行征收税款,用货币进行计量。
(4)税收经济原则。征税要有一定的度和量,不可过多,亦不能过少。税征得过少,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征税过多,给纳税人增加负担,导致出现偷税漏税现象和减少再生产,反而不利于国家财政收入。
萨伊的前四个原则与斯密的四项基本原则相似,在此基础上又提出国民道德原则,这是他的代表性原则。税收虽然是财政经济范畴,但触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政府征税会给国民的行为产生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一部分人认为缴纳税收之后自身所得收入减少,为了获得等量的或者更多的收入,他们会更勤劳;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政府征税拿走了自己的部分劳动成果,为了心理平衡,他们会变得懒惰。所以在设定税收原则时,要尽量考虑正面影响,使人们变得勤劳,也就提高了国民道德水平。
(1)财政政策原则。从充分和弹性两方面做了界定。充分原则要求须有充足的税收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当政府支出增加或税收以外的其他收入减少时,须依靠法律或自然地增加税收收入,即税收要保持一定的弹性。
(2)国民经济原则。征税要保证国民经济正常发展,要求合理选择税种和税源,因此分为税源选择原则、税种选择原则。一般选择所得作为税源,难以转嫁或转嫁方向明确的作为税种,但也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选择资本和资产作为税源,采用转嫁方向不明确的税种。
(3)税收公平原则。包涵平等和普遍两个含义。普遍就是所有公民都纳税,不因身份不同而异;平等就是当具有相同的能力大小时纳相同的税。
(4)税务行政原则。涉及到法令确定、征税便利、管理费用节省三方面,又可以将税收行政原则分为税收确实原则、便利原则和最少征收费用原则。
现代西方税收原则即20世纪以来的税收原则,学者将税收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问题作为重点,提出当代关于税收最高三原则,即效率原则、公平原则和稳定原则。效率原则要求在设计税收制度时应讲求效率,须在税务行政、资源利用、经济运转的效应三个方面讲求效率,以促进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公平原则在所有税收原则中最为基本,从横竖两个不同的方向设定;横向要求指纳税能力相同,纳税相同;纵向要求纳税能力不同,纳税不同。稳定原则:经济的发展不是平稳不变的,而是一直处于一个波动的状态,税收稳定原则就是要利用税收的作用,最大限度实现经济波动最小化。在这三个原则中,公平和效率并不存在很强的正相关性,而在某些情况下,存在着严重的负相关现象。税收要兼顾公平和效率这两个基本原则,实现两者最优搭配。
1古代的治税思想。古代的治税思想可以概括为16个字:轻税富民、适度征税、公平税负、以法治税。这16字治税思想也反映出我国古代治税原则。包括有义、有度、有常、弹性、统一、普遍、均平、明确、适时、便利、为公为民等。
2我国理论界基本认同的税收原则。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理论界基本认同的税收原则为税收法定原则、财政政策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
(1)税收法定原则。每个税收活动须有法律明确规定。征纳税主体必须依法征纳税,具体包括税收要素法定、要素明确和程序法定。
(2)财政政策原则。从国家收入方面明确税收准则。保证财政收入是拟定税收制度、计划税收政策的根基起点,制度的制定和变化须保证国家有足量的收入,也就是保证财政各方面必要支出,财政原则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3)税收公平原则。规定主体征税要使所有纳税人所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合,并使所有纳税人的负担水平保持平衡。可以从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受益原则和能力原则四个方向来考虑。
(4)税收效率原则。指国家征税要有利于经济机制有效运行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税务行政效率。即税收的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经济效率表述为用尽量少的税收经济成本获得尽量多的经济效益,要掌控好税收的量和度,使税收对各类经济活动产生的影响最小;行政效率指在征纳税过程中应消减税务费用使用度,可从征纳税费用两方面考虑。
税收原则理论在中国和西方国家各自历史背景的演化过程中,呈现既相似也有个性化的特点。在内容上,中西方的税收原则都蕴含着公平、效率和财政三个原则。西方的税收理论秉持不断完善和改良的思想。中国的税收理论革命性较强,所以出现不同时期遵循完全不同的指导思想,出现理论的断层现象。
对税收原则的主要内容,税收理论界已基本达成一致意见。从理论成长和实践的角度来看,有些内容还应进行深入探讨。当前的主流税收原则理论都包含了公平与效率。有的当作税收原则之一直接陈列出来,也有将其归于某一原则之下。对公平和效率的层次和着重点考虑得应更为全面。税收公平是税收学的传统课题。传统意义上不存在绝对的公平。税收的公平更倾向于指力求相对高水平的相对公平。从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个方面来考虑只是宏观上的相对公平,而从微观上解释相对公平,则需要从经济公平、社会公平和生态公平三个层面进行分析,找出适应具体国情的税收公平体系[3]。过去的税收原则理论都分别强调了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二者缺一不可,但不等于两者没有主次之分,通常情况下要把效率放在第一位。没有效率的公平不是真正的公平。但也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将公平放在第一位。要兼顾公平和效率这两个基本原则,实现两者的最优搭配,否则会给经济发展带来严重的负担。
税收原则是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税制改革的依据。税收的最基本原则是公平与效率,其他原则都是这两方面的具体化,税收原则的研究思路不应再放在把其具体化上,应研究使用何种手段实现这两个原则,即要把重点放在税务管理上。税收公平是税收原则的核心问题,提高税收效率是税收工作的永恒主题,保证税收收入是税制建设的主要目的。只有税收保持公平,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纳税人的抵触心理,使其及时纳税,更能有计划地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促进整个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用尽量少的投入而取得尽量多的收入是税收工作者的奋斗目标。从中西方税收原则的演变过程来看,要用发展的眼光来对待税收原则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税收原则也要不断完善,只有在逐步完善和更新的税收原则的指导下,才能使国家税收职能发挥更有效的作用,真正完善我国的税制建设,真正建立起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税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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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在国民经济中起着支柱作用的中小企业量不断增加,规模日益扩大,然而现实中的有些管理政策,尤其是财政税收方面的政策,已不适应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甚至影响着其发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税收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乡镇是我们囯家发展最基本的阵地。我国目前处于城乡统筹共同高速发展时期,全国的乡镇财政税收都在进行着深化改革,然而财政税收依旧存在许多尖锐的问题,并且越来越严重。当下我们需要重新制定一套适应我国乡镇发展的财政税收新模式,需要不断的优化财政税收管理制度,把乡镇财政税收发展问题放在首位。税收困难、财政收支不平衡等问题迫切需要解决。本文就如何解决乡镇财政税收问题,对促进乡镇财政税收发展制定新模式进行了阐述,对如何发挥好政府在乡镇公共管理职能提出了几个建议。
关键词:乡镇财政税收;城乡统筹发展;发展模式“县镇”联动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中间阶段,城乡统筹也在不断发展,可是我国乡镇财政税收依旧存在各种问题,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去重视,并且解决它们。乡镇财政税收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的财政税收很不平衡甚至有两极分化的情况。
一、我国乡镇财政税收的现状与问题
想要改变目前乡镇财政税收不平衡这个艰巨的问题,使其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就需要探索制定一套顺应乡镇发展又能促进乡镇发展的财政税收新模式。需要不断改良和完善乡镇财政税收的管理制度。从制度、模式两方面上入手,才能增加乡镇税收的渠道来源。需要重视对财政税收这一管理制度的完善工作。
(一)乡镇财政支出负担大
从90年代起,在完全取消农业税的过程中,我国面临乡镇财政税收急剧减少的困境。国内企业没有强劲的经济实力,还处于发展幼年阶段,过重的赋税负担会影响企业发展,税收收入只通过增加企业负担将会对税基产生严重伤害,税基可能会急剧萎缩。现在,我国乡镇财政在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税改后,乡镇财政与小税种的支出之间有很大的差距,很难支撑乡镇财政支出,分税制导致债务的偿还等问题无法用乡镇税收来填补。
(二)有待完善的乡镇组织机构,乡镇组织收支水平是不合理的,收支极度不平衡。分税制和农业税取消都大力度消减了税收收入,而不停增长的支出包括基础建设、卫生健康事业建设等费用,乡镇组织收支极度不平衡的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最为严峻的问题,乡镇组织机构迫切需要改变以往的运行方式。
(三)我国乡镇财政管理高耗低效现阶段,我国各乡镇财政管理层都在为行政费用高这个问题头痛,分税制在一定程度上减缓问题的尖锐程度。政府通过对零户和预算方式统一的管理,但仍然治标不治本,财政管理理念并没有被完善改进,还是沿用了以往粗放的方式进行管理,严重的影响财政管理的效率。首先,从事乡镇管理的工作人员文化水平有限,在财政管理制度不完善的背景下,更加加剧了行政费用支出不合理、管理支出过高的问题。其次,税费配套设施不配套甚至有的地区严重缺乏,即使分税制向基层不断渗透,相应的配套设施依旧是跟不上发展的要求。独生子女费、乡镇医疗卫生需要的配套资金、环境支出这些费用都突飞猛进的增长,财政管理并没有合理的发挥它在财政上的作用,行政支出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反而成为乡镇的沉重负担,严重阻碍了乡镇的发展。
(四)乡镇财政资金预算审核力度低乡镇财务业务管理范围:乡镇教育方面、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企业资金扶持方面。鉴于支出频次的频繁然后审核的力度却很低,这共同导致资金运转很随意,这严重威胁了资金的安全。
二、乡镇财政税收发展改革的应对的方案
我们必须根据本国当下的国情来制定相应的改革模式,城乡统筹便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要从实际出发考虑问题。现在,农村的经济改革不断增加试点地区,乡镇这一级别的财政权力和行政权利无法达到平衡,这是很难通过短时间来改变的问题,所以应该转换角度,从税收方面入手。
(一)建立一个管理系统监督管理资金
就目前实际情况来说,我们的税收的渠道是固定,税收的对象是固定的,那么我们能入手的就是整个资金收取和支出使用这一方面,加强这方面的力度,乡镇税收支出的主要地方是居民公共设施上,如马路建设、农田灌溉工程建设。这些都是规模大,投入,人员调动性强,且很难短时间创造出实际经济收入。所以我们要对这些项目进行缜密细致的评估,避免造成资金不必要的流失、流失去向混乱和资金金额不限定等问题,要监管这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一个高效的绩效管理系统,有力的保证资金支出能效率。在财务管理具体操作上,要严格对财务会的核算工作,发挥起乡镇会计核算的作用。建立一个债务消化监督制度,并且做到上级财政一定要严密监控下级政府债务,把这项工作纳入考核的项目指标。
(二)税收分层次管理
以全国范围为参考,我国各个省份的经济能力的差距已经很明显,然后下分到各乡镇更是经济实力参差不齐,有的地区的税收非常可观,但更多乡镇的税收非常不尽人意,即使是在同一县区内的各乡镇间,也有着不容忽视的税收多少之分。因此,要想能充分调动各乡政府的积极性,我们就要因地而异,对于财政条件好经济实力强的乡镇适度下派一些财政任务放宽一些财政权力。对于那些条件差经济实力弱的部分地区,就可以用上“县镇”联动的管理方法进行援助。
三、结束语
本文从改进乡镇财政税收发展的角度讨论财政税收目前所面对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优化改进方案。我们提出每一项新模式都要结合我国国情。现在城乡统筹不断推进是我们乡镇地区必须面对的现实。所以,要从税收分层次管理、监管资金等方面入手,努力改善乡镇财政税收困难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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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城乡统筹的深入发展过程中,随着乡镇财政税收改革的不断深入化,我国乡镇财政税收所存在的问题越来越明显,导致城乡财政收支出现严重的不平衡。必须寻找到适合我国乡镇发展情况的财政税收模式,同时对地方财政税收管理制度进行不断的改善,从而促进乡镇财政税收的发展,解决财政税收的难题,解决城乡财政收支不平衡的问题。本文主要针对目前乡镇财政税收中存在问题,探究出一套能够优化乡镇财政税收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发挥好地方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
一、目前我国乡镇财政税收的现状与问题
(一)乡镇财政支出量比较大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分税制逐渐向农业税的完全取消发生改变,在这个过程中我国正面临乡镇财政税收大幅度增加的困境。相关的专家建议通过增强收收力度来弥补税收改革所带来的困难,然而此时我国乡镇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企业发展尚未成熟,缺乏足够的经济实力,发展比较缓慢,难以承受过于沉重的赋税负担。同时,乡镇财政税收收入仅仅通过这种发展模式将会对税基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导致税基出现萎缩的情况。当前我国乡镇税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力度较大,尤其是城乡道路建设和电力设施建设。税收改革之后,小税种和乡镇财政较大的支出量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差距,难以真正支持乡镇财政的支出。此外,分税制促使乡镇债务的偿还发生了变化,债务的偿还难题难以通过乡镇税收来解决。
(二)乡镇组织机构运行缺乏完善,收支存在不平衡
在我国,多数乡镇组织机构运行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同时在财政收支方面,出现严重不平衡的情况,在某些经济更为落后的地区,由于缺乏坚实的经济基础,经济结构缺乏多样性,农产品缺乏足够的商品化程度。过去农业税的存在给农民带来了极大的赋税压力,现在农业税的取消给农民带来了很多的利益,但是从另一方面而言却也大大的增加了乡镇财政机构的经济压力。分税制的实行,农业税的完全取消,减少了获取税收的渠道,加上乡镇财政支出不断的增大,政府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与教育卫生等事业的投入不断增加,财政收支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税收难以满足支出需求。
(三)我国乡镇财政管理效率比较低,缺乏足够的有效性
目前我国乡镇财政管理普遍存在行政费用比较高的问题,在分税制实行之后,虽然我国政府对预算方式和零户进行统一的管理,但是多数乡镇财政管理理念并没有得到有效地改善,依然采用粗放型的管理方式,影响了乡镇财政管理的有效性与效率。一方面,乡镇管理人员缺乏较高的文化素质,同时在财政税收管理制度有所缺乏的环境下,更加造成了行政管理费用过高的问题。另一方面相关的税费配套设施也有所缺乏,在分税制的不断深入的同时,相关的配套设施并没有随之而出,特别是乡镇医疗卫生的配套资金、环境费用、独生子女费用等方面,面对这些费用的高速增长,乡镇财政管理没有充分发挥其有效性,导致行政费用难以受到有效的控制,成为了财政机构越来越沉重的负担,也影响了乡镇的长远发展。
(四)乡镇财政资金预算支出不合理
乡镇财务管理范围包括很多方面,如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乡镇教育财务支出、乡镇企业资金扶持支出等。因为资金支出项目较多,因此资金支出预算不合理不全面的现象始终存在。另外,由于支出频次频繁和审核力度不够等问题,导致资金编制支出的随意性也比较大,这大大降低了乡镇财政资金的安全性。
二、如何加强乡镇财政税收发展模式
(一)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行完善
完善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为乡镇财政管理机构的有效运行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保证。第一,在乡镇政府沉重的债务方面,应当避免产生更多的新的债务。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来采用不同的财政管理方式。对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可以赋予更多的财政自由权,基于更多的财政支持,从而大力的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而针对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应当加强对当地财政收支的管理力度,促使管理的规范化提高,对收支进行严格的控制。第二,必须重视对乡镇会计和审计方面的管理,加强会计核算,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对会计相关的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同时对债务方面应当加强财务报告的管理,必须建立起规范的财务报告制度,并且要求遵守相关的制度规定。
(二)税收差异管理必须予以重视
在我国,不同的乡镇具有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基础,因此税收的情况也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税收差异管理,增加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财政自由权,从而促进当地经济的高速发展;对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进行严格的财政管理,严格控制其财政支出量,通过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带动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
(三)严格监督资金流向
在地方政府的税收比例当中,地方企业的财政支出占有着极大的比例,为了大力扩展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民生工程建设,为了促进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地方政府不断的增大投入。由于税收来源所带来的局限性,资金利用率的提高成为我国乡镇财政税收的重要问题之一,因此,在进行财政投资之前,首当其重的是对投资的收益进行深入的评估,其次必须对资金的流向进行严格的监督,对资金的利用情况进行监管,避免资金浪费和滥用情况的出现,从而促使财政资金利用率的提高。
(四)完善地方政府与省市政府上下级财政结算办法,确保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
当前我国已经实行了分税制的财政体制改革,这对于明确省市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责划分、权利划分都有正要作用,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地方财政收入。因此,为了确保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提高乡镇政府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所以我们必须积极完善上下级财政体制结算办法。
(五)明确财政支出目的,加强乡镇村三级资金使用监管
首先需要明确乡镇财支出目的,根据年度政府计划,切实编制好可执行且经过充分审核的财政预算编制。其次,要加强乡镇村三级资金使用监管,财务人员需要明确财务财政资金监督的目标,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监管的范围,强化财政资金预算的制定标准,加强指导和督促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与乡级、村级及县级财政部门共同协作,形成监督合力,确保乡镇财政支出落实到民生最需要的地方。最后,为促进乡镇企业发展资金需要逐步下放,同时重点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益,需要形成监管态势,如企业对资金利用不善,要及时停止拨款,以免浪费财政资金。
三、结语
综上所述,面对我国乡镇财政税收的改革深入化,面对我国城乡统筹所带来的挑战,面对我国乡镇财政税收发展所存在的困境,必须重视乡镇财政税收制度与发展模式的完善,从而更为理想的发挥乡镇财政机构的公共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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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的财政税收管理机制,不仅可以对财政税收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控制,还能大大提高监督管理的的水平。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税收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税收所存在的问题
为了能够减轻农民税务负担,我国政府对农村税费进行了改革,通过取消农业税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来为人民谋福利。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劳作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但同时要暴露出一些问题,特别是乡镇政府财政压力增大、债务负担加重等问题尤其突出。从目前我国乡镇政府发展情况来看,政府财政非常紧张,财政不仅要解决工作人员工资薪酬问题,而且还需要一定资金保证机关政策运转。在这种情况下全面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就非常困难,一些乡镇出现教育投入不足、辍学率上升、房屋建设滞后、医疗卫生体系不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这就与农改的目标相违背。政府实现农村税费改革的宗旨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实现分配公平、减轻农民负担,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仅仅减低农业税已经不能使农民致富,为其带来的优惠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所抵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上学难、生活水平低、就医难等问题。若这些问题无法解决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就难以巩固,无法在真正意义上减轻农民负担。
二、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税收问题原因分析
(一)税收权限划分不明确
1994年我国政府进行了分税制改革,初步构建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税税制大框架,在分税制改革过程中各级政府财政关系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最突出的一个变化趋势就是财权上移,政府财权呈集中趋势,总体财权和地方财权分别向中央和升级财政集中。而省级以下政府实行分税制改革之后存在着税收权限划分不明确的情况,对于一些数额且较容易收取的税种一些省份政府都将权利保留在本级财政,对于一些数额较小且零碎的税种则将权利下放到下级乡镇政府。这样一来,虽然全国财政收入高速增长,但是乡镇财政却没有得到缓解,而是呈现乡镇债务严重的状况,对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税收非常不利。
(二)长期的公共支出政策过于偏重于城市
一直以来我国政府相对于农村来说更加重视城市的发展,国家对城市公共产品投入数额巨大,而农村地区的公共产品相当一部分则是由农民负责,基层政府收入根本无法负担如此沉重的支出责任。这样就会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长期短缺,农村农业基础设施滞后,出现自然灾害无法进行妥当抵御,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发展,致使乡镇财政税收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形成恶性循环。
(三)分税制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有待完善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税制下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平衡的保证,但是我国目前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还存在着诸多漏洞,相对于一般性转移支付来说专项拨款占的比率更大,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具有一定的有限性。目前,我国省级以下分税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仍然没有全面实现“分税、分级、分管”的格局,转移支付目前也只是测算到省级,至于省级以下的政府部门仍然没有得到全面落实,这样一来乡镇政府财政在转移支付这块就没有稳定的来源,农村税费改革之后政府税收无疑是雪上加霜。
(四)乡镇政府机构呈膨胀化趋势
乡镇政府机构膨胀在一定程度上也加重了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负担,财政供养人数过多支配了大量的资源,剩余的资源根本无力支撑农村建设。当然乡镇政府机构程序膨胀化趋势也存在着一定客观因素。首先,乡镇政府工作量较大且繁琐。目前,我国政府政体制下设有五级政府架构,而上机政府更具有主导权往往将任务分配给下级政府,为了能够按照预期完成任务,到乡镇政府就不得不安排更多的工作人员去处理相应事宜,最终造成人员也越来越膨胀;其次,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效率不高。一些部门工作人员没有明确责任,对于工作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认为自己是管理人员只要动动嘴协调一下工作就可以,总是将工作推给别人,由于踢皮球现象的存在导致政府部门工作效率低下,这样就不得不配置更多的工作人员完成任务,加大财政税收负担。
(五)对乡镇政府财政的监管力度不够
首先,一些地区乡镇政府机构财政税收信息数据的透明都不够,对于一些公共项目工程信息不予以公开,在在实施各类公共事务决策前也没有征求群众的意见。同时,群众也没有树立对政府财政税收信息监管意识,对财政税收信息这块认识不足;其次,人大监督力度不够。目前,我国一些乡镇政府人大代表监督工作形式大于实质,并没有下到基层去了解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农民的意愿,对于乡镇政府财政行为只是大体上审核就通过,没有与实际情况相比照,这样就会间接造成乡镇财政资金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情况的发生,实现税费改革后更加重了乡镇财政税收负担。
三、农村税费改革后解决乡镇财政税收问题的一些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首先,乡镇之间要实现一般性转移支付。由于各个乡镇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别,所以各个乡镇政府的财政能力也参差不齐,采取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各乡镇可支配财力进行科学、合理地调节,使得乡镇政府财政宏观调控功能能以充分发挥,这样在能够确保各乡镇政府机构正常运行的同时,还能够为农民提供更优质的公共产品服务,使得财政税收问题得以缓解;其次,针对一些中央与省调控县乡社会的发展及一些特殊问题可以采取专项转移支付及特殊转移支付方式,这样可以使财政资金得到充分利用,缓解财政负担。
(二)加大政府机构膨胀现象的控制力度
首先,乡镇政府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人员管理工作,大力开展乡镇机关“减肥”行动,要加大对控制政府机构膨胀现象的宣传力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工作上出现问题要落实到个人,严肃处理一些没有责任心、工作效率低下,遇到问题推诿给别人的工作人员。同时,在编制管理方面也要把好关,杜绝权钱交易现象的发生,发现这种现象立刻落实到个人并进行处罚处理,确保财政资金能够被高效利用,间接地减轻农改后财政税收负担。
(三)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系
对于在分税制改革过程中政府财权上移的大趋势,中央及省级政府应当重视税收权限的划分,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发展状况分别来作出新的调整。乡镇财政应当积极与上级政府协调汇报该地区实际经济情况申请一些税种来为本级政府财政税收减压。同时,上级政府也应通过乡镇财政的实际支出状况来对定乡镇财政的支出基数、乡镇财政上缴或补助项目与资金额进行确定,适当放权给乡镇政府以缓解乡镇政府财政税收压力,确保当地农业经济稳健发展。
(四)加大对乡镇政府财政的监管力度
首先,乡镇政府财政应当提高自身公共项目工程信息的透明度,定期向公众通过网络、广播、板报等形式公布公共项目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充分满足社会各界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同时,在实施各类公共事务决策前要征求群众的意见,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实处;其次,当地农民群众也应当树立对政府财政税收信息监管意识,适当关注乡镇政府财政资金流向;最后,人大也应当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力度。对于一些项目工程应当下到基层去了解当地情况和农民的意愿,与书面材料向对照,对于一些有助于当地经济发展的项目要给予审核通过,使资金用到实处,间接减轻乡镇财政税收负担。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在国民经济中起着支柱作用的中小企业量不断增加,规模日益扩大,然而现实中的有些管理政策,尤其是财政税收方面的政策,已不适应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甚至影响着其发展。因此,财政税收制度的创新,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意义重大。本文从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发展扶持的重要性入手,阐述我国现行财政税收制度不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提出改变现状的对策,旨在加快财政税收制度创新,促进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作用。
关键词:财政税收;中小企业;扶持作用
一、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扶持作用的重要性
财政税收制度的变化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影响深远,甚至会直接影响到中小企业的命运。对中小企业而言,财政税收政策的优惠力度直接促进或抑制着中小企业的发展。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扶持作用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
1.影响和改变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环境;
2.引导中小企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
3.促进中小企业优化其经营模式。
二、我国现行财政税收制度不太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
1.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目标起点不高,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不够
现行的税收政策是社会政策工具之一、是用来解决某些社会问题的手段。对中小企业税收政策的制定没有考虑到中小企业的特殊性和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因而它更侧重于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却忽视了对其核心竞争力的扶持,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却是中小企业生存、长期发展的首要问题,是税收政策扶持的重点,所以说现行的税收政策对中小企业扶持的力度不够。
2.现行税收政策缺乏系统性、规范性,不利于实现公平税负
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较为零散,多分散在各个税种的实施细则中,多以补充规定、通知的形式公布,并且税收政策的调整也比较频繁,这种做法虽然体现了税收政策的灵活性,但却说明税收政策缺乏系统性、规范性、稳定性,降低了税收优惠的透明度,不便于实际操作,因而直接影响到中小企业制定长期发展战略,不利于实现公平竞争,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3.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方式单一、导向不明,不利于中小企业长期发展
现行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方式单一,仅局限于税率优惠、直接减免等直接优惠方式,而像国际上通行的加速折旧、专项费用扣除、投资抵免等间接优惠方式较少。这样做不利于鼓励中小企业者对经营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的基础性投资。现行的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还缺乏降低投资风险、鼓励技术创新、资金筹集、提高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此外,对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导向也不明朗,不利于中小企业资金流向国家急需发展的产业,不利于调整和优化国家产业的结构。
三、大力推进财政税收制度创新,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1.尽快健全财政税收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对于不同的企业我们应该建立不同的税收政策,尤其针对中小企业,应该尽快制定能够符合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弥补现行财政税收政策不健全的方面。同时建立起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的符合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奖励政策,以保证中小企业能够稳定、持续发展。此外,还要提高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立法层次,以法律的形式维护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稳定性。
2.积极完善财政税收政策内容,降低中小企业的税务负担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在健全财政税收政策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全面考虑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尽力全面地完善财政税收政策的内容,把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内容落到实处。国务院和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各省市也积极落实并制定出适合本地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享受到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政府性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等,这些都足以显示出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心和力度,通过税收制度的创新,使国家的扶持作用变成了“真金白银”,降低了中小企业的税务负担,调动了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3.大力宣传、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针对国内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我们还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好政策的落实要阳光操作,因此税务部门正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优惠政策宣传到户,同时提高整个社会的认知度;优化中小企业纳税服务,针对中小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一对一”的服务,积极协助中小企业纳税申报;建立培训制度,既加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培训,也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等,通过这些改变增加了税收优惠的透明度,利于实现公平税负,并起到推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作用。
4.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扶持中小企业
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考虑到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困难,不断完善设计、降低税率以适应中小企业的发展。例如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我国新所得税法规定税率调整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纳税额低于3万元的小微企业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征收。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定为15%。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改善了原有单一高税率模式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制约,针对中小型企业发挥了较强的政策效应,扶持了中小型企业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的税收收入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中小企业的税收收入又占有极大的比例,对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有着巨大贡献。因此,加快财政税收制度的创新,不仅会对中小企业有很大的扶持作用,还能够促进税收公平,从而加快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武玉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
[2]邓颖.破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财政对策研究[D].哈尔滨商业大学,2014.
[3]赵远秀.试析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J].经营管理者,2015,(18):10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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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政治的关系是构建财政学体系的核心问题。随着经济学从早期政治经济学到现代经济学,再到现代经济学中新政治经济学的变迁,财政学的政治观也经历了一个从原生到退化,再到回归的演变过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是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而税务师是当前社会急需的专业人才。但在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过程中,存在着核心能力不突出、操作技能差、应用能力低等现实问题,因此构建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培养指标体系,依托金融特色,精心设计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路径显得尤为迫切。
一、专业核心能力的界定
核心能力是指学生的主要能力,即是学生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的强项,是其他专业很难达到或者无法具备的一种能力。专业能力是学生所应具备的理论研究能力和应用实践能力。就财政学专业而言,理论研究能力主要是指学生在掌握基本财税知识的基础上,通过跟踪前沿,能初步具备一定的发现、分析和解决该领域所存在的问题的能力。应用实践能力主要是指学生在掌握财税相关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实验、模拟等方式,具备在与财税相关的行业和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技能。借用核心能力和专业能力两个概念,我们认为专业核心能力是专业领域赖以生存的知识和技能的集合,是学生掌握的不易被模仿的具有竞争优势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财政学专业(税务师方向)核心能力应包括财务分析能力、财税数据统计能力、纳税申报能力、税收代理能力、税收筹划能力、理财规划能力等综合能力。金融类院校的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应凸显“金融+”的特色,所以专业核心能力还应包括银行业务处理能力。
二、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税务师方向)核心能力培养指标体系的构建
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的专业能力指标体系主要应包括专业基础能力、专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拓展能力三个方面,具体指标体系的内容如下:专业基础能力是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本专业的基本操作技能,该能力是通过学校学科基础课和学科选修课来实现的;专业核心能力是本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是适应岗位需求的、体现专业优势和特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结合,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是通过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专业实验课的学习来实现的;专业拓展能力是学生综合能力的体现,除专业核心能力外,还应具备专业方面的素质能力、实践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该能力是通过创新创业实践课程、财经公文写作和社交礼仪等课程实现的。
三、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培养现状
以河北金融学院为例,财政学专业已经向社会输送三届毕业生,从就业反馈来看,本专业就业主要面向金融行业、会计行业和财税管理部门。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较高,但是提出的期望是专业能力培养需更加注重实训能力。综合毕业生和在校学生的状况,财政学专业能力的培养显现出以下问题:
(一)专业基础知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财务会计等课程)学习效果较差,知识掌握不系统、不扎实。
而这些基础知识恰恰是后续课程的坚实基础,基础知识的不牢固直接导致了专业核心能力的不突出。
(二)专业核心能力培养不够突出。
呈现出“几多几少”的状态,即课程门数多、课程时数少,课堂教学时数多、实践课时数少,教材中理论内容多、案例或仿真教学少。
(三)专业技能较低,实践教学软件匮乏。
目前,学校财政税方面的教学软件购置多年,过于陈旧,许多功能没有更新,尤其是“营改增”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增值税的税率和征税范围也较以前有很大变动,这些紧密和实际相关的实务操作在目前的条件下学生无法完成,导致所学知识技能与现实脱节。
(四)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任重道远。
虽然河北金融学院现有财政税务相关专业已经建立校外实践基地,但是实践基地的利用率较低,校内教师与实践基地的指导老师之间沟通较少,由于受校内课程和师资数量的约束挂职锻炼的机会渺茫。平时安排实践基地的专业实习由于受校内课程的安排所限只能在暑期完成,而暑期阶段实践基地的业务量较少,需要的实习学生数量有限,这与学生迫切需要实习的需求又有很大的矛盾。
四、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CTA)核心能力培养路径
(一)依托金融特色,构建专业核心能力与课程模块结构图。
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的构建需体现“金融+”的特点,既需要体现学生掌控国家税收政策、制度以及分析政企税务发展战略和较强的实际操作的能力,又需要体现金融特色,面向金融类企业培养应用型人才。因此,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主要为“五个面向”———面向金融类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需要、面向社会中介机构与事业单位、面向财政税务管理部门、面向国家其他经济和行政管理部门、面向科研院校的需要。同时本着造就“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创新型复合人才”的专业发展理念,立足于培养“精财税、通金融、晓法律、懂财务”的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的高级财税专业人才。本专业学生要求掌握以下五项核心技能:财税基础理论与方法应用技能、公共事务管理技能、企业涉税服务与税务风险控制技能、国际涉税管理及跨国税务处理技能、高水平涉税鉴证业务处理技能。具体能力要求及专业核心能力、工作岗位和对应的课程模块参见下图。
(二)财政学专业(税务师方向)核心能力培养技术路径
1、突出金融特色,科学厘定财政学专业(税务师方向)核心能力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的合理关系。立足于培养“精财税、通金融、晓法律、懂财务”的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的高级财税专业人才。
2、以“四大能力要素”为核心,合理平衡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专业能力培养与综合素质提升的关系。
3、构建适应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要求的理论课程体系。其核心课程群主要包括教育部规定的财政学专业核心课程税收学、税收管理、政府预算、税务稽查、税收筹划、国际税收、中国财政史,在此基础上,紧紧围绕CTA职业资格考试要求,整合现有教学资源,设置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税务代理实务(以上课程为税务师资格认证必考内容)等课程。选修课以拓宽专业知识领域为目标,设置时增加选修课门数和学分占比,使学生掌握税务会计、财务报表分析、合同法、审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开拓专业视野,为学生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4、构建适应税务师职业能力要求的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应用性”的实践课程,重点培育学生职业基本技能;事务所与学校协同发展,践行“合作、包容、互鉴、共赢”的丝路精神,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毕业实习,提高学生实际工作能力;设置灵活的毕业论文形式,培养学生学思结合,知行统一的能力;事务所与学校共同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优秀职业品质;积极开展以税务师职业核心价值观为主的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的职业责任能力;依托现有优质教学资源,建立涉税综合实验中心。
(三)财政学专业(税务师方向)核心能力培养制度路径(以河北金融学院为例)
1、重视学科建设,且要制度化、规范化。建议结合学院重点学科、精品课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建设,对财政学专业进行学科建设规划的充分论证、制定工作,在学校学科规划基础上,统筹安排,以财政专业为依托,适当调配学科建设专门人员,并重视结合校外专家及社会实践部门意见,拟定、论证、制定财政学学科建设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其中包括学科点、专业方向、重点建设项目、课程体系、学分的课程分布及各学期的学分分布、师资力量建设、科研建设等内容,以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2、按照多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办学理念,结合学校实际,优化财政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金融类院校重点专业是金融学、会计学专业,建议在公共基础课基础上,建立“一体两翼”的课程体系,(“一体”为财税专业课程,“两翼”为会计学、金融学课程),实现优势学科的横向联合。并加强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以及国内外院校的合作与交流,为学生提供学习和实训的机会,真正体现理论适度、动手能力和专业技能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一、案例教学法概述
根据历史的记载可以得知,案例教学法的发源地在古希腊,起源于古希腊时期,创始人是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现代案例教学法开创于20世纪20年代初期,是由美国哈佛商学院创造的,随后便运用到财政学的教学中。案例教学法是连接教师和学生的桥梁,通过案例教学法可以很好地将教师和学生结合起来,使其一起参与问题的探讨和研究,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它也是连接理论和实践的桥梁,通过案例教学法可以将书面的知识和具体的事件结合起来,从而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达到认知的目的。随后,案例教学法便以其众多的优点被普及到全世界的课堂教学中。
二、案例教学法在财政学教学中应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案例教学法在财政学教学中应用的必要性
财政学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分支,主要分析政府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并且需要通过政府的经济活动来研究其影响。财政学又叫公共部门经济学和公共经济学,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理论性,在众多的学科中,它是联系一般经济理论科目和其他专业课程的桥梁,具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规范经济学和实证经济学、一般经济学和部门经济学的特点。我国传统的财政教学比较偏重于理论的学习,硬性知识较多,从而忽略了定量和实证的研究。除此之外,传统的理论施教方式比较单一,教师讲课内容枯燥无味,缺乏生动性。所以,为了改变这一现状,高校必须在财政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
(二)案例教学法在财政学教学中应用的重要性
1.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由于财政学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科目中的理论知识比较多,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方式,课堂效率低下。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提不起兴趣,对学习的内容感觉枯燥无聊,即使记住了一些财政学的概念,但是,不久后便忘记了,究其原因,主要是学生在学习中没有深入研究,仅仅停留在表面的掌握,没有做到深入理解。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改变这一现状,教师在教学中通过引入案例来引导学生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学生还可以针对这些案例发表自己的看法,从而提高学习兴趣,进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方面,教师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使讲课内容生动形象,能够使学生深入掌握财政学的概念和理论;另一方面,学生通过自己的分析来探究问题,可以提高应用分析能力和综合探究能力。
2.案例教学法能够提高学生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引入的案例都具有一定的真实性,能够使学生感受到案例的复杂性,从而认真地分析案例和解决问题。另外,在应用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之间可以互动,通过师生之间的互动教师可以更好地引导学生,并根据教学目标提出需要学生解决的问题,从而促使学生去探究,提高其学习效率。因此,案例教学法可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可以增强学生的表达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
三、运用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一)案例的设计
在案例教学法中,选取和设计案例尤为重要。在选取案例的时候,教师应选择典型案例,即采用有代表性的案例,最重要的是要结合课程的内容来选择案例,从而能够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理论知识;此外,案例要贴近学生的生活,[2]还要具有综合性,要体现多样性,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身临其境,感受案例的真实性,促进学生对案例的思考。
(二)案例的使用
教师要采用恰当的方式进行案例授课,具体来说,运用案例的方式主要包括课堂讲解式、课堂讨论式、课堂辩论式和专题讲座式。不同的使用方式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选择,在选择的过程中要结合本课的重点知识和难点知识,让案例产生预期的效果。比如:对于时间安排较少的课程可以采用讲解式的案例,将案例和重要的理论知识结合起来,使抽象的理论变为具体的事实;对于时间安排较多的课程可以进行讨论式或辩论式教学,从而提高学生探究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挥案例的使用效果。
三、结语
本文主要论述了案例教学法的含义、特点,并在此基础上介绍了案例教学法的发展过程,阐述了案例教学法在财政学教学中应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案例教学法可以增强师生之间的互动,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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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作为一门专业基础课,其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对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一直以来都是教育部确定的高等学校经济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财政学》本科教学的一般特点
作为一门应用经济学,财政学本科培养自然也离不开实验教学。但是,当前《财政学》课程的本科实验教学主要还是以验证性实验为主,缺乏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的实验内容。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财政学》课程实验教学内容几乎千篇一律,甚至诸如预算管理等相关几门专业课的实验教学内容也具有较高的重复率。与此同时,大多数高校在组织实验教学的要求和形式上都采取一刀切方式,对学生参与实验教学的要求上也仅限于实验数据和实验报告的完成,这导致整个实验教学过于程式化、固定化,并未给予学生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去独立思考,不利于学生主观能动性的有效挖掘,阻碍了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
二、大数据时代对本科教学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在大数据时代的今天,信息资料爆炸式增长给我们的《财政学》本科教学带来了新的挑战,具体表现为学生自我学习能力的增强和学习选择方式的多元化,这将进一步降低学生对于传统《财政学》教学模式的兴趣。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相对于大数据时代所带来的挑战,它更是一种帮助我们进一步推进本科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果的机遇。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海量的数据信息资料,为进一步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供了可能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计量单位已经从TB、PB(1000个TB)扩大到ZB(10亿个TB)。国际数据公司(IDC)的研究结果表明,2011年全球数据总量高达1.82ZB,相当于全球每人产生200GB以上的数据。这些海量的数据信息资料,一方面为《财政学》本科课堂提供了丰富而生动的教学素材,提高了教学内容的可学性同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大量新颖案例的引入,有利于进一步丰富案例教学过程,同时通过生动和多样化的呈现方式来激发学生的形象思维和思考过程,提高教学效果。
(二)大量微观统计数据的引入,为学生自主学习、研究提供了重要保障
伴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诸如企业调查数据、居民户入户调查数据等微观统计资料不断涌现,这些数据由于在调查样本规模上相对于传统宏观数据具有着明显的巨大优势,而越来越多的受到相关教学研究人员的关注。以由中国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营养和食品安全研究所与美国北卡罗纳大学教堂山分校卡罗纳人口中心联合调查并创建的“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CHNS)”数据库为例,截止到2014年9月中旬其在Google学术搜索引擎中以“CHNS”可以得到40100条搜索词条,可见该数据库在科研教学中的使用之广。大致相似的情形也出现在诸如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上市公司数据等企业统计数据方面。这些大样本的微观统计资料,为《财政学》课堂教学之外的学生自主小组学习及本科实验教学内容的多样化都提供了很好的基础保障。教师们更能够通过这种开放教学的形式,帮助学生从被动的知识学习向主动的知识创造转变。
(三)依信息处理而发展的数据处理及多媒体技术,为多样化教学实践提供技术手段
在大数据的加工和管理过程中,大量的数据处理、分析及呈现技术不断涌现,这些以生动、科学和准确为特点的技术手段,也能够为《财政学》本科教学实践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诸如动画、多维、形象的内容描述,以及动态模拟前景走势的数值模拟分析等先进手段,可以很好的提高本科教学的课堂活跃程度,抓住学生在课堂中的注意力,并引导学生在比较和发展的视角下去理解相关教学内容,较好的提高教学质量。
三、大数据背景下《财政学》本科教学改革探讨
大数据时代所带来的各项新的机遇,为我们推进《财政学》本科教学改革、提高教与学的效果提供了各项保障。在新的背景下,我们可以通过在传统本科教学的整个过程中充分吸收和利用大数据时代所带来的各项机遇。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一步推进《财政学》本科教学改革:
(一)理论知识辅以大量资料信息,丰富《财政学》教学内容
针对教学内容上偏理论性的问题,在大数据背景下财政学课程任课老师可以辅之以数据经验分析内容。与理论知识灌输过程中的枯燥乏味不同,数据经验部分更加生动活泼,同时也更能够调动学生的主动学习积极性;与此同时,建立在理论学习基础上的数据信息资料能够帮助学生更好、更牢固的巩固和强化理论知识。比如在针对公共选择理论章节,可以引入中西方行政决策机制上的话题引入讨论。而事实上在信息大爆炸的今天,几乎针对《财政学》课程中的每一个章节我们都可以在互联网上搜索到非常多的相关信息数据,这些内容的加入能够极大地弱化纯粹理论讲授所带来的教学效果不佳的问题。
(二)知识讲授辅以大量典型案例,多元化《财政学》教学方法
讲授与提问,甚至是单纯的老师讲授,是传统《财政学》课程本科教学过程中的一种主要的开展模式,而这实际上不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可以通过引入典型案例教学与讨论的方式,将枯燥的理论拉近实践。例如在阐述公共品概念及范畴过程中,可以结合各种相关社会新闻中的民众存在争论或困惑的产品类型作为案例分析素材。在这种教学模式下,针对特定某些章节教师可以运用现实中的一些实例,一方面帮助学生接触到现实;而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他们去思考解决问题的思考,扩大其视野。在大数据时代,这些教学案例的搜寻变得越来越简单和方便。与此同时,案例的呈现方式上也可以进行一些精心设计,也可以通过借助多媒体手段,如声音、动漫视频等,甚至是组织学生情景表演等方式来实施整个案例教学活动。这些方式也能够促进学生的形象思维刺激,最终达到提升教和学效果的目的。
(三)课堂教学辅以多小组自主学习和展示,提高《财政学》课堂的学生参与度
大数据时代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提供了便利,同时也极大的降低了学习成本。在《财政学》课程主干知识的课堂讲授教学基础上,教师可以通过一定方式鼓励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课下自主学习。具体而言,可以在给定宽泛主题或者与相应章节相关等要求下,让学生根据学习兴趣自主选择具体主题,主动地、互助地实现课下学习。这种学习模式打破了常规,帮助学生进行自我创作,即不再是各种现成知识的存储和提取,更应该是针对具体问题的探索和创新。在整个过程中,通过课外学习和小组讨论的方式,强化了学生对于课堂内容的理解。此外,可以进一步通过课堂展示小组学习成果,以及纳入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的方式来有效地调动学生参与多小组自主学习和展示的积极性,同时保证学生适应从学习过程中的被动旁观者向主动参与者的角色转换。
(四)传统实验教学辅以科学研究实践,提高《财政学》实验教学效果
《财政学》本科实验教学,不应当只是传授传统实验内容,更要传授获取知识的方法和思想,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学品质,使学生具备潜在的发展能力和基础。因此,实验教学必须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为出发点,通过指导学生在大数据时代如何搜集大样本的微观数据,如果去寻找相关问题的学术前沿,怎样去开展和推进一项科学研究,如何撰写学术论文的模式,激发学生在实践中学习的浓厚兴趣、加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设计和开发体现学科先进性、富有挑战性,同时也具备现实应用性的实验教学内容主题,激励和提高学生的知识创新意识和研究学习能力。
一、财政支持学前教育的理论依据
(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1.学前教育的准公共品属性。还有学者从学前教育服务属性的角度进一步证明了财政投入学前教育的合理性。大多数学者认为学前教育服务属于准公共品,如丁安睿(2009)从学前教育在消费上具有特殊性的角度分析了其属性特点。从直接消费上看,幼儿活动场所、玩具数量以及师资力量等教育资源都是有限的,每增加一名幼儿会使得每个幼儿能享受到的资源数量和服务质量有所下降,所以学前教育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从间接消费上看,学前教育又具有一定程度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是由于良好的早期教育通过提高个人素质能间接地促进经济、文化的发展,推动社会进步,这种社会受益可以由全体社会成员无偿享受。学前教育所具有的准公共品的性质,决定了学前教育不能完全由市场提供,需要政府财政参与供给。2.学前教育领域的信息不对称和规模不经济。学前教育领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是学者们用来论述政府支持学前教育的一个理由。在学前教育领域,一方面,由于学前教育服务的特殊性,幼儿家长事前不能对园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全面的比较,而只能在与教师以及园方提供服务的互动过程中获得部分质量信息;另一方面,由于学前教育质量评价缺乏客观标准,幼儿家长在事后也往往难以对其服务质量进行验证。以上这些特点使得学前教育的供给方往往具有信息优势,园方有很强的动力进行虚假宣传,诱导和欺诈幼儿家长,导致其不能做出明智的选择(赵海利,2012)。崔世泉、袁连生和田志磊(2011)认为学前教育领域还存在信息不完全的问题。这种信息不完全表现在由于学前教育质量信息往往是不完备的,对于如何评价学前教育质量,家长和园方一样都缺乏全面的知识;家长和社会对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和投资价值很可能缺乏准确的了解,或者即使了解,但家长很短视。学前教育领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问题都会导致私人对学前教育投资不足,因此需要政府承担起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职责,以减少对市场的扭曲。除此之外,赵海利(2012)认为在一些偏远地区,学前教育生产过程还存在规模不经济而需要政府介入。因为如果儿童数量很少,达不到规模经济的最低要求,市场主导会导致垄断现象从而损害家长和儿童的利益。
(二)促进学前教育公平
1.机会公平。从公平的角度阐述财政支持学前教育理由的研究也很多。蔡迎旗、冯晓霞(2004)、赵海利(2012)基于机会公平的角度分析了政府支持学前教育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一方面区域间、城乡间、幼儿园间办园条件差异以及教师间的处境殊异等,最后都会影响到儿童的入园机会。目前我国东部地区的入园率明显高于中西部,农村孩子的受教育机会更是远不如城市孩子;另一方面儿童家庭背景及个人先天差异也会影响儿童的受教育机会。来自社会底层家庭,以及盲、聋、哑、弱或其他有各种身心缺陷的儿童,接受正常教育和特殊补偿教育的机会更加有限。由此,他们认为政府必须成为促进学前教育公平的主体,确保教育的起点公平。2.过程公平。除机会公平外,杨晓岚(2008)、彭云(2011)还指出学前教育应注重过程公平,实现学前教育公平,不仅要为每个学前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同时还要根据每个个体的独特性为他们提供有所差别的教育内容和课程,对处境不利的儿童给予倾斜和补偿。根据不同儿童的个体差异施以与之相匹配的教育,这些公平上的要求是市场所无法做到的。因此,政府必须介入学前教育领域,承担起促进学前教育过程公平的重任,包括国家层面的立法推进和政府层面的经费保障等。3.结果公平。文竹(2011)进一步从学前教育结果公平的角度分析了政府在学前教育领域中应承担的责任。他认为,除机会公平和过程公平外,学前教育公平也应包括教育结果和质量公平。不同形式的学前教育机构在办学模式、目的和理念等方面都有所差别,民办幼儿园可能由于营利性过强而忽视教育质量,农村幼儿园可能由于师资力量等原因更容易采取“注入式”为主的教育方式,有严重“小学化”倾向。这些都会导致学前教育结果和质量上的不公平,需要政府通过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来正确引导。
二、学前教育筹资责任的划分
学前教育筹资责任的划分也称为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学前教育成本的含义及其核算,二是政府与市场各自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三是就政府分担比例而言,各级政府间的财政支出责任划分。
(一)学前教育成本的含义及其核算
学前教育成本及其核算是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基础。教育成本的本质是为使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服务而耗费的资源价值,从这一概念出发,学前教育成本包括因提供学前教育服务发生的直接成本和幼儿上学的机会成本。在幼儿上学的机会成本可忽略的条件下,赵海利(2011)认为需要政府与市场共同分担的学前教育成本,是指满足学前教育基本质量条件的必要成本。这样的成本应首先由中央政府确定全国学前教育的最低质量要求,各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偏好等确定各自的学前教育最低质量,但不能低于全国最低标准,然后对满足最低质量要求的成本进行核算。在对学前教育成本的核算问题上,现有研究大多把学前教育成本分类成具体项目。张咏(2003)、赵海利(2011)认为学前教育直接成本可分为经常性成本和基础建设成本,其中经常性成本指幼儿园维持日常运行的成本,又可细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修缮费等;基础建设成本主要包括土地租金和固定资产折旧费。在具体核算成本时,应在这一分类基础上尽量细化。张曾莲(2012)以当前学前教育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分析了当前成本核算存在的成本项目不完整、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是否计入人员成本、公办民办幼儿园具体成本项目存在不一致等问题及原因,指出应明确学前教育成本核算主体和对象、折旧问题、成本计算期、成本核算的具体项目等,在成本的具体核算过程中还提出了总体核算法和分级核算法。
(二)政府与市场各自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
在正确核算学前教育成本的前提下,需要进一步确定政府和市场在学前教育成本中各自应分担的比例。如前所述,学前教育属于准公共品,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既不能由市场完全提供,也不能由政府包办。关于政府与市场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的责任,学者们大都认为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政府、个人和社会都应成为学前教育成本的分担主体,且又以政府和个人为主要分担主体(郑益乐,2011;董淑超、刘磊,2013)。而关于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比例的研究,学者们主要根据成本分担理论,从受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两个方面展开。杨娟(2012),董淑超、刘磊(2013)等认为从学前教育中获得利益的主体都应承担一定的成本,并且获得的利益越多支付的成本就应该越大。因此个人投资收益的大小是确定学前教育收费的重要依据,而确定政府职责大小的关键就在于对学前教育外部收益的判断。但由于学前教育收益具有周期长和隐蔽性的特点,在目前对学前教育个人收益和外部收益等问题缺乏深入研究的情况下,在确定分担比例时更要注重支付能力原则(赵海利,2011)。虞永平(2007)考虑到政府的财政压力和家长的支付能力,认为将政府和家长对幼儿教育经费的分担比例确定在8∶2左右是合理的。鉴于不同家庭的支付能力不同,政府分担的成本不应该一视同仁,学前教育公共资源的投入应向弱势群体倾斜。对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希望接受更高质量教育的家长收取更高的费用是合理的;对于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家长,免除部分费用也是必要的。朱永新(2008)从我国学前教育在公平方面的现状与目标的巨大差距出发,认为基于支付能力原则,政府分担的成本比例应更大,提出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
(三)各级政府间的财政支出责任划分
单纯就政府承担的学前教育筹资责任而言,还有必要弄清这个责任在不同级次政府之间的划分。学前教育投入应由哪级政府财政承担主要责任,学者们的意见并不一致。目前我国学前教育支出责任的事权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一级。很多学者根据当前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现状,从体现国家意志、推动学前教育普及、实现教育公平等角度出发,认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事权安排重心偏低。周永明,张建萍(2011)以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为例,在探索改革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方面,提出了由县(区)财政、乡(镇)财政、幼儿家庭三方共同分担,并强调了县(区)一级政府的财政投入责任,以彻底改变以往主要依靠财力相对薄弱的乡(镇)一级政府举办幼儿教育的疲软局面。柳倩(2011)通过分析不同国家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公共投入中的分工发现,总体而言,学前教育发展走在前列的国家,中央政府都承担了相对较多的投入责任。夏双辉(2012)也认为目前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方面的诸多问题很大程度上源于中央及省级财政责任严重缺位。要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事权安排重心应适当上移,建立以中央为主、地方为辅的财政拨款体制。也有学者认为各级政府的分担比例不能一概而论。柏檀(2013)分析了当前学前教育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造成的一系列后果,提出应针对东中西部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确定不同政府的责任分工。具体来说,对于园所建设经费,在西部地区可以主要由中央政府来负担,中部地区由省级政府承担主要责任,东部地区则由市、县级政府主要负责;对于人员工资,西部地区可以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负担,中部地区由市、县、乡三级政府共同承担,东部地区则由县、乡两级政府共同承担;对于公用经费开支,西部地区可由县、乡两级政府共同负担,中部地区由乡(镇)政府承担主要责任,东部地区则由乡镇级政府完全负责。总之,经济越不发达的地区,学前教育的财政保障责任越应由较高层级的政府来负担。
三、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对象、重点与方式
明确政府在学前教育领域中所需承担的责任后,还需要进一步探讨政府怎样提供这部分学前教育成本。现有研究主要是围绕政府投入对象、重点与方式三个方面展开的。因为不同的投入对象会影响政府投入方式的选择,不同的投入重点会影响学前教育的公平性,不同的投入方式也会影响政府的供给效率,因此选择合理的投入对象、重点与方式对于在操作层面上明确政府投入政策的总体思路,确保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对象
就投入对象而言,政府必须选择是将财政经费提供给学前教育服务的供给者—学前教育机构,还是学前教育服务的需求者—幼儿家庭。曾晓东、张丽娟(2007)认为政府在资助机构还是家庭之间的选择,关键在于两者的相对成本大小。由于学前教育服务的对象年龄较小,生师比要求非常低,对幼儿的看护属于劳动密集型服务,政府通过资助机构提供早期保育的成本较高;相反地通过提供家庭补贴带来的母亲从业率下降,从而造成的税收损失以及潜在的技术创新水平降低等真实成本也是非常大的。因此,两者之间的成本大小不能一概而论,政府在投入对象选择上并没有统一标准,而应该根据实际国情做出选择。李召存、姜勇、史亚军(2009)在比较国际范围内的学前教育公共经费投入特点时,发现与投入需求方导向相比,投入供给方导向能带来更稳定一致的学前教育质量和更高的学前教育入学率。这是因为投入教育机构可以让政府更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学前教育的发展,而投入幼儿家庭往往对政府和学前教育机构的操作都是很耗费的,政府每年要专门审核申请津贴的家庭,学前教育机构也会出现招生数的极大波动。
(二)学前教育财政投入重点
明确政府财政投入重点也非常重要,因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毕竟是有限的,只有明确投入重点才能确保其达到政府的政策目标。我国目前主要将财政资金投入给学前教育机构,但选择这种投入对象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如何处理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投入问题(李召存、姜勇、史亚军,2009)。目前在我国,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幼儿园之间分配的特点是,公办幼儿园享有稳定可靠的财政投入,而民办幼儿园主要依靠自筹资金和收取学费维持其发展;城镇幼儿园得到重点资助,农村兴办的幼儿园很少得到财政补助,城乡学前教育投入的差距进一步扩大(蔡迎旗、冯晓霞,2006)。针对这一现状,学者们展开了大量的研究。任艳花、杨宁(2011)认为当前财政投入重点投入公办园,很难提高学前教育整体质量和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而民办园作为对公办园供给不足的一种弥补,已经成为我国学前教育供给体制中的重要力量,政府应该拿出一部分专项资金支持民办幼儿园。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农村的学前教育很少得到财政支持,大多数农村学前教育处于最低端、最简陋、最不规范的状态中,城乡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机会严重不均。为促进学前教育公平,政府必须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幼儿园的财政支持,从经费投入、软硬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多方面进行倾斜和照顾(文然然、王建,2011)。侯石安、张紫君(2012)也指出,在社会各方面急剧变革的背景下,如果政府不将投入重心转移到农村,不惠及广大民办园,其财政投资就会逐渐失去公共财政的应有之义。但政府支持民办园并不仅仅是投入的问题,在信息不完备的市场中,如果不能对学前教育服务进行有效的质量鉴别和监控,就可能诱使民办园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降低服务质量。因此,还必须要求接受资助的私立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民众监督或者让它们隶属于一个更大的非营利性机构(曾晓东、张丽娟,2007)。
(三)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方式
李召存、姜勇、史亚军(2009)具体分析了学前教育财政经费供给方导向的投入方式和需求方导向的投入方式,前者包括现金投入、税收优惠、实物支助;后者包括家庭津贴、学费减免、税收优惠、幼儿教育券和带薪育儿假。通过比较国际学前教育公共经费的投入方式,他们认为并不存在一种最好的可以适合所有国家或地区的学前教育公共经费投入方式,各国对不同投入方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其政治、经济、文化和保教体制的特殊性。蔡迎旗、冯晓霞(2008)则从政府财政投入公办幼儿园的方式入手,分析了传统的按编制拨款并以拨款形式重点投入教办园和少数机关园的财政投入方式的缺陷,参照国际学前教育市场的通用做法,结合国内各地改革经验,建议性地提出政府可以按编制拨款、设立专项拨款、改拨款为返还利润的投资、解除规制,实现与市场的对接等方式对公办幼儿园进行财政投入,以期提高有限的学前教育财政经费使用的公平与效率。庞丽娟、夏婧、韩小雨(2010)则借鉴香港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方式的特点,对制定与完善大陆内地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方式提出了相关建议,包括建立稳定长效投入与灵活专项投入相结合的财政投入机制;在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直接向家庭发放学前教育券;对学前教育机构的资助方式和额度与其质量评价相互联系。
四、学前教育政府投入效果
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效果是对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的评价,正确的评价有利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健全和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如前所述,政府出于效率与公平的考虑介入学前教育领域,因而考察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效果也主要从这两方面入手。
(一)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使用效率
从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使用效率的角度看,现有研究大多认为目前的财政投入是缺乏效率的。张雪(2010)考察了1998年—2008年我国学前教育财政状况,并通过建立一个宏观教育机会模型分析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对幼儿入园率的影响。结果发现,在公办幼儿园所负责的学前教育领域中,政府承担的比例每提高1%,入园率反而会下降0.296%。他们认为这是因为当前财政几乎全部投入给城镇的少数公办园,导致这些公办幼儿园越办越好,最后发展成为豪华型幼儿园,随之收费也越来越高。能够进入此类幼儿园的幼儿大多来自处于社会优势阶层的家庭,公共财政所惠及的幼儿越来越少。毫无疑问,这种资源分配方式是无效率的,结果只能是浪费了本来就已经很稀缺的学前教育公共财政资金。田志磊等(2011)也认为当前的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集中投向城市公办园的使用效率远远低于投向农村学前教育机构,更远远低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入园补助。王水娟、柏檀(2012)选择江苏省51个县作为样本,利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研究了当前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效率。他们根据Pastor的方法确定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与产出指标,最终选择财政补贴作为投入变量,选择在校幼儿数、师生比、生均固定资产总值、生均房屋建筑物总值和优质幼儿园占比作为产出变量。研究发现,无论从均值还是有效样本县比重看,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效率整体都非常低。以各县的总体效率状况为例,效率得分的均值仅为0.17,达到效率的样本县仅为2个,占有效样本县的比重仅为4%。
(二)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公平性评价
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是否有助于促进学前教育领域的公平也引起了很多学者的关注。随着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日益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刘红(2012)指出2009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1%,是1980年的三倍多,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大大提高,说明政府的大力支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前教育的机会公平。但是,大部分学者通过对财政投入结构和学前教育现状的具体分析,认为当前的财政投入并没有明显促进学前教育领域的公平,突出表现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民办之间的巨大差异。洪秀敏、罗丽(2012)认为当前重城镇、轻农村的财政投入特点加剧了城乡学前教育的不公平状况,集中表现在城乡学前教育发展起点不公平、过程不公平和结果不公平。农村幼儿不仅在受教育机会和年限上远不如城市幼儿,而且他们所接受的教育过程和质量更是无法与城市儿童相比。据测算,2010年城乡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的差距已经达到42个百分点,同时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在城乡之间分配十分不均,无论是师资力量还是教学设施,农村都远远落后于城市。这又会进一步导致教育质量的巨大差别,农村更多地采取以“注入式”为主的教育方式,这种教育模式很可能使儿童不仅没有获得发展的机会,反而在上学之前便产生厌学倾向,在一定程度上更加剧了农村幼儿的不利处境。除城乡差异外,宋映泉(2010),田志磊、张雪(2011)还分析了我国不同区域间的学前教育不公平现状。由于目前我国学前教育的政府投入主体是地方政府,因此经济发达程度不同的地区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水平差异巨大,学前教育发展状况也参差不齐。在经济落后、政府财力薄弱的中西部农村,不少乡镇、甚至一个县内的所有乡镇连一所公办幼儿园也没有。他们根据2008年各地常住幼儿人口数和在园幼儿数计算发现,浙江和上海的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都达到了107%,而西藏和甘肃分别只有10%和35%。目前,我国学前教育公共经费的投入仍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投向公办”的方式,这种投入方式使民办幼儿园无法获得资助,其运营成本主要来自于学杂费,也就是由幼儿家庭来承担。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虽然对学前教育机会的增加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大部分民办园由于长期缺乏强有力的质量监管,营利性过强而对学前教育质量严重忽略,价高质次已成为大部分民办园的“通病”(张妮妮、张聪,2011;赵微,2012)。
五、总结与评述
学前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和终生教育的奠基阶段,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要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关键在于学前教育财政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国内学者对政府支持学前教育这一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探讨,在许多方面达成了共识,一致认为出于效率与公平的考虑,政府理应介入学前教育领域,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机制,并需要明确各级政府间的责任分工。针对当前财政投入学前教育的效果在效率与公平两方面均不合意的现状,学者们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指出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注重对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机制等。但现有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许多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第一,在划分政府与市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责任边界问题上,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分析当前政府责任划分不清的现状,但关于具体如何设计各级政府成本分担比例的研究很少,提出的策略也较为笼统,使得实施公平合理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完善相关收费政策在现实中难以操作。下一步需要从高位入手、顶层设计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其在实际应用中的可行性还需要通过后续的反复论证和改进。第二,对学前教育财政体制改革和创新的现有研究中,大部分学者还只是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上,要么仅停留在一些口号上而不够深入,要么没有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找到一个真正适合我国的具体模式。如现有研究都认为政府应当改变当前投入方向,惠及广大民办园,但缺乏对支持民办园发展的具体做法的研究,而具体投入方式、投入后资产的划分等问题对政府政策的制定至关重要。再如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问题上,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农村之间在人口密度等问题上的差别也会影响具体的投入方式,应充分考虑我国农业大国的现实国情设计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第三,在研究方法上,对政府支持学前教育效果的研究缺乏广泛和精确的数理分析,对于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不能得出客观全面的评价,有待于进一步的建模和实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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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理论自亚当.斯密以来随着经济学理论和分析方法的发展而不断的创新,研究的范围随着政府职能的扩张而日渐丰富,在取得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同时也面临许多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财政学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财政学课程在高等财经教育和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作用。随着我国财经类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及财政理论的不断完善,财政学教学在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财政学课堂教学方法的创新思路。包括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积极推广问题式教学、主动采用多媒体教学、积极引入举例教学等。
[关键词]财政学;问题式教学;多媒体教学;举例教学
财政学是一门研究财政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应用学科,是研究政府配置资源的应用经济学。西方财政学理论及其体系形成较早,一般认为,1663年威廉•配第出版的《赋税论》为财政学的创立奠定了基础;1776年英国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著的《国富论》,标志着财政学理论的诞生;1892年巴斯塔布尔《财政学》、1898年阿当斯《财政科学》和1928年庇古《财政学研究》等著述的问世,标志着较为完整的财政学体系的形成;1936年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使财政学的分析基点和根本思路从履行国家基本职能转到政府如何提供公共品与服务上来。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逐步形成了以“国家分配论”为主流的财政学理论;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借鉴西方公共财政理论,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2次会议正式确立公共财政作为我国财政改革的目标模式,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学理论体系逐步得到发展与完善。
一、财政学课程简介
从学科性质上来看,财政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应用经济学范畴。是以经济学为核心,兼顾管理学、会计学等相关内容形成的一门课程。从我国教学方案的安排中,财政学课程是教育部确定的高等学校经济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以及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对于财政学专业,财政学是作为专业理论课,起着衔接经济学与财政专业课的中介作用;对于经济学专业、各财经类专业及工商管理专业,财政学是必修的8-10门核心课程之一。目前,本课程授课对象广泛,经济类专业不论中专、大专、本科还是研究生均开设此课程,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从财经类本科生的课程安排来看,财政学通常是在学生先修完一些经济学基础课程后开设的,学生已经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分析能力。同时,财政学课程的学习也为以后学习《税法学》、《公债经济学》《公共预算》等课程奠定了基础。财政学从内容上看,以现代公共财政的支出、收入、管理、体制和政策为核心。一般包括财政概念和职能、财政支出理论、购买性支出、转移性支出、财政收入理论、税收原理、税收制度、非税收入、公债、公共预算、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政策等内容。财政学不是简单地介绍财政本身的收支问题,而是讲授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如何通过自身的特殊机制来实现政府的经济职能及其运行规律。财政学课程具有课程的内容广泛而丰富、实践性较强等特点。
二、当前财政学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的财政学教学情况来看,很多学生认为这门课程比较枯燥、实用性不强。因此,对财政学这门课程的学习积极性并不高。如根据有关学者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半数以上的学生对财政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满意程度选择了一般,只有少数同学选择了非常满意,另有近1/3的同学非常不满现行的教学方法。导致该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该课程本身内容较宏观,理论性较强、较抽象,学生学起来感觉很枯燥乏味。另一方面,是因为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没有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教师往往更重视知识的传授,而采用以教为中心的方法,比如讲授法。轻视了对学生的能力的培养。在上述两方面的原因中,我认为第二个原因是主要的方面,内容的理论性和抽象性可能会引起学习兴趣的低下,但并不是绝对因素。如果注重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即使枯燥的课程也可以讲授的很生动。发言代表确定后,安排一定的时间让大家针对给定的话题自由讨论。每组讨论结束后,由发言代表按次序站在讲台上进行发言,将本组的讨论结果表述给大家。最后在各组发表完意见后,教师应做好结论的归纳与总结工作。将结论的要点一一明确,对每组的发言情况进行点评,避免出现虎头蛇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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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医院会计制度》中,“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范围仅限定为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公立医院财务会计的指导性丛书《医院财务与会计实务》并未列举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补助的具体账务处理指导性示例,且年终决算时财政一体化平台的部门决算报表要求单独揭示该事项。通过会计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与上一级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对《医院会计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
关键词:公立医院;非同级财政补助;会计核算
一、背景
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分院),是新成立的三级儿童专科医院,于2014年6月1日开业运行,系隶属于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的非盈利性公立医院,以整体委托管理的方式交由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运营管理,也是厦门市委、市政府重大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为厦门市财政局。由于儿童医疗领域的特殊性,在收费定价中,参照的是全市统一标准的《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并无特殊的收费倾斜政策,再加上截止目前,厦门市已实行公立医院药品费零加成及卫生耗材费零加成,因此医院运行经费的大部分很难从医疗服务收费中得到补偿。鉴于上述原因,除同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投入外,在筹备开办期间,各级政府、组织对我院也给予大力支持,其中包括限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也有未限定用途的非专项资金。
二、会计实务
《医院会计制度》中,“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这里的“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对象及范围仅限定为同级财政部门。对于从同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各级政府部门、组织取得的类财政性质的补助(以下简称为非同级财政补助),《医院财务与会计实务》并未列举具体的账务处理指导性示例,且在年终决算时财政一体化平台的部门决算报表里要求单独揭示该事项,这给会计实践带来一些困惑。《医院会计制度》是细分的行业会计制度,2013年施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细分行业会计制度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本文结合会计实践,以问题为导向,主要共同探讨非盈利性公立医院在现有的《医院会计制度》框架内,非同级财政补助的取得及其后续事项的会计核算方法,以及从与上一级行业会计制度比较分析着手,思考医院会计实务中非同级财政补助的会计核算制度改进。从会计科目来看,《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而在《医院会计制度》中,净资产类会计科目并未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从整体的会计科目的设置进行分析,运用排除法可确定医院此类的非同级财政补助结转核算适用的净资产类会计科目是“专用基金”,因而可在“专用基金”总账科目下设二级明细科目“专用基金-其他基金-非同级财政补助结转”(以下简称“专用基金”),此“专用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与“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类似。《医院会计制度》收入类会计科目设置“其他收入”用于核算医院除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故可在“其他收入”总账科目下设一级明细科目“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以下简称“其他收入”)。与收入类会计科目相对应,可在支出类科目“其他支出”总账科目下设一级明细科目“其他支出-非同级财政补助出”(以下简称“其他支出”)。“专用基金”、“其他收入”、“其他支出”科目均可按项目设立辅助账。医院取得的非同级财政补助按取得资产的流动性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以非货币资金形式如物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取得,另一种是以货币资金形式取得。后一种形式取得的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未限定用途的非专项资金和有限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实务账务处理是:取得以非货币资金形式投入的非同级财政补助时,借记“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待冲基金”科目。领用或计提折旧时,借记“待冲基金”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累计折旧”科目。取得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的非同级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发生相关支出时,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应将“其他收入”、“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的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期结余”科目,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医疗业务成本”等科目,相应的借记或贷记“本期结余”科目。年末,将“本期结余”科目余额结转入“结余分配”科目。取得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的非同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发生相关支出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应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待冲基金”科目。期末,应将“其他收入”、“其他支出”科目按项目辅助账的本期发生额结转入“专用基金”科目,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其他支出”科目,相应的借记或贷记“专用基金”科目。下一年度使用滚存资金的处理方法与此相同。
三、比较分析
相对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会计科目设置较少,“专用基金”、“其他收入”、“其他支出”核算的覆盖范围较广。通过对以上账务处理方法的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取得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的非同级财政补助的两类资金账务处理中,现有的会计科目“专用基金”、“其他收入”、“其他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会计核算的要求,但“其他收入”、“其他支出”、需要下设专用一级明细科目,且每期未结转至“专用基金”科目时需单独将此类资金从总账中剔出,相对而言增大了会计核算的复杂程度,且对资金的收、支来源和各专项资金滚存、结转的揭示不直观。随着新一轮医改的进行,特别是药品费零加成和卫生耗材费零加成的推进,各类对公立医院的非同级财政补助的规模越来越大,有必要在《医院会计制度》增设收入类会计科目“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增设支出类会计科目“非同级财政补助支出”,增设净资产类会计科目“非财政补助结转”。分别用于核算医院以货币资金形式取得的非同级财政补助的收、支(专项资金)、滚存结转。这三个会计科目增设后的账务处理是:取得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的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发生相关支出时,专项资金借记“非同级财政补助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应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待冲基金”科目;非专项资金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应将“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非同级财政补助支出”等科目的本期发生额按项目辅助账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借记或贷记“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非同级财政补助支出”等科目,相应的借记或贷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年末,应当对专项资金的结转结余情况按项目分析,对已完成项目的剩余资金如需缴回原拨入单位的,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留归本单位使用的,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非专项资金全额转入结余分配,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结余分配”。
四、结论
在《医院会计制度》增设收入类会计科目“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增设支出类会计科目“非同级财政补助支出”;增设净资产类会计科目“非财政补助结转”这三个会计科目后,能够更加简便、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上直观地反映公立医院以货币资金形式取得的非同级财政补助的收、支(仅专项资金)、滚存结转情况。
参考文献
[1]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组织编写.医院财务与会计实务[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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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作为一门专业基础课,学生学好财政学有助于日后完善我国的经济体制。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财政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乡镇作为我国政府的基层服务组织,其资金监管是否到位,关系着我国基层服务质量的高低。本文通过引入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概念,着手分析我国现阶段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现状,最终达到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目的,从而优化我国政府的基层服务,提高其服务质量。
关键词: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思考
在我国,尽管国家在平衡城乡发展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但是乡镇仍处于弱势地位,如何进一步平衡城乡发展,造福最基层的群众组织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若要提高我国乡镇居民的生活水平,首要提高我国乡镇居民的经济水平,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提高我国乡镇居民经济水平最基础的措施。
一、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必要性
乡镇财政部门是最基层的政府财政部门,在我国财政管理体系中处于最末端。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好坏,影响着我国整个财政管理体系的好坏。本段主要通过介绍乡镇财政资金的概念,阐述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必要性。所谓乡镇财政资金监督,从广义上来说,指的是国家通过监控、检查、稽核、制裁、督促和反映等活动对乡镇财政资金进行管理,从而保证国家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财政管理的有序有效性。实际意义上的监管,则是指监管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人等,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的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日常资金监管由县(市、区)财政局及其派出机构乡镇财政所、分局具体负责实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将所有的财政资金纳人监管范围,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从而达到更加合理地利用资金、更好地造福乡镇居民的目的。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不仅仅是提高乡镇基层群众生活水平的需要,更是平衡国家城乡发展的重要措施。
二、目前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如果要对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手段进行优化,则必须从问题的根源着手,从我国现阶段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出发,寻找解决并优化这些问题的方法,最终达到加强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目的。
(一)目前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现状
尽管我国的城乡发展仍不平衡,对于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仍不完美,但是,从总体上说,我国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仍然科学合理、规范严谨。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不断推进体制改革。“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等改革措施的不断推进,给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不断注人新鲜血液,不仅提高了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力度,更强化了我国乡镇财政部门对居民的服务功能。
(2)形成“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所谓“四位一体”,即是指人大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察四大监督手段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进行监督,从而防止财政资金被私自挪用、滥用等,最终使乡镇财政资金能够被最高程度地使用于乡镇居民的日常生活中。
(3)加强上级财政监管系统对于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重视程度。我国的财政监管系统自上而下对乡镇部门财政监管手段采取推进措施这一举措,不仅体现出我国政府对于乡镇部门财政资金监管的重视,更是凸显了乡镇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监管的职能。2010年3月,《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下发,不仅引导乡镇基层政府把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来管理,更是确定了新形势下我国乡镇财政监管部门的工作方向和重点。
(二)目前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不断朝着科学合理、规范严谨的道路上发展,但是由于其发展并不够成熟,在其发展过程中仍然出现不少问题:
(1)我国乡镇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由于我国乡镇财政部门的基层领导缺乏对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管意识,导致财政资金在分配和申报阶段足够合理,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私自挪用财政资金和虚报财政资金使用量等现象,基层领导对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管疏忽,导致我国乡镇部门财政资金的利用率低下。
(2)我国乡镇部门财政资金扶持政策不合理。财政扶持作为我国乡镇部门财政资金支出的一大重点,不仅关系到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是跟我国乡镇发展水平的高低紧密相连。但是在我国乡镇部门进行财政扶持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一方面由于扶持面广,很多乡镇部门重视短期成效,前期资金投人量大,但收效甚微,导致我国乡镇部门在资金扶持方面压力增大;另一方面,扶持政策与税收挂钩,一些大型企业由于其成长趋于稳定,税收较多,其得到的扶持资金也多,反而那些处于成长初期的企业,由于税收低,得到的扶持资金也少,但是处于成长初期的企业却比相对趋于成熟的企业更需要扶持;最后,为了能够招商引资,各政府部门相互比较,导致招商引资成本高于一般水平。
(3)我国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我国乡镇部门往往只注重财政拨款环节,缺乏对于所拨款项的使用效益的关注,从而导致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低下。
(4)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信息闭塞。一方面由于中央财政部门的一些政策公开和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之间有很大的时间差,导致信息公开不同步;另一方面由于政府部门不完全公开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导致信息公开不全面,使得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信息闭塞。
三、如何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
通过上文的介绍和分析对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现状已经有了深刻了解,在接下来的篇幅中将依据上述问题对我国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进一步提出更加合理的建议:
(1)以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作为对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仅仅以分配和申报的合理性来考核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不仅会造成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资源浪费,更会导致我国乡镇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管混乱,不利于合理使用乡镇财政资金的目标。
(2)优化我国乡镇部门的财政资金扶持政策。一方面,要注重企业扶持的长期效果,不应该着眼于短期效果,缓解扶持压力;另一方面,要解除扶持与税收挂钩的政策,对需要扶持的企业进行综合考虑,不能只顾着眼前的税收,应该将眼光放得长远些,扶持更有潜力的企业,这样才能促进乡镇的发展水平;最后,国家应该严格控制城镇之间在招商引资方面的不良竞争,保持招商引资有序进行。
(3)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管。如果想要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则必须将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使乡镇财政资金得到最大效益的使用。这就需要建立健全跟踪问效制度,了解投资的资金是否得到完全的使用,是否取得预期的效果,以便采取下一步措施。
(4)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相关联的信息形式、内容。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相关的信息的透明化和及时性,及时的让乡镇居民了解到政府是如何执行中央发布的相关文件、了解到政府是如何利用这些财政资金,不仅可以让乡镇居民更加了解乡镇财政部门的工作,更能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促进政府工作的进步。
(5)制定完善的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方面的法律。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律体制,才能使得在使用财政资金时能够有法可循,有法可依,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去约束一些肆意使用、私自挪用乡镇财政资金的行为。
(6)最后,在做到以上几点以后,更应该经常进行详细的总结分析,前期不管成功或失败的经验总结,都将成为以后成功的基石。
四、结束语
通过本文的介绍了解到乡镇作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基层组织,乡镇财政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财政,也是最贴近民生的财政,其处于整个财政管理体系的末端,能否充分刊用乡镇财政资金,关系到我国乡镇居民的切身利益。只有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才能使乡镇财政资金更好地服务于民生,促进我国乡镇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只有加强国家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才能平衡我国城乡发展的差距。本文通过分析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现有的优势和问题,寻找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的方法,最终得到一系列的解决方案,希望在以后的发展中,乡镇财政资金能够得到最大化的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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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按照西方经济学对公共财政学专业及课程的研究,作为经济学的二级学科,公共财政学需要站在经济学的视角、运用经济理论和经济方法开展研究分析工作,应以政府行为及活动的研究为中心,兼顾对学生理论及实践能力的培养。
关键词:公共财政;财政学专业;国内研究
一、财政学专业课程建设的国内研究两派意见
国内对财政学的课程设置研究的方面,主要有两派意见:即强调财政学的综合性和强调财政学的专业性。有的学者认为,财政学应用型人才培养应构筑一个主平台(理论课程体系),两个辅助平台(实践教学和实训),形成“一体两翼”的人才培养模式。也有的学者提出,课外辅助教学比课内教学更重要,能力比知识更重要的观点。为了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地方高等院校应该及时进行相应地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更新与改进,使之培养出来的人才具有更强的创新能力、适应能力、实践能力及竞争能力,成为通晓专业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河北经贸大学的张晋武认为基础理论教育能够增强学生的力量,但不能直接给学生能力,培养能力必须强化应用类课程建设。湖北经济学院的邓毅教授则认为,地方高校财政学专业应采取“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以保证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还有的学者认为,教育是一种有条件的行为,财政学课程设置必须因时、因势、因地、因对象进行。因时就是设置课程的时机,因势是开课要有对未来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因地就是要弄清你培养人才服务的地域性,因对象应是要考虑施教一方的条件和受教一方的基础知识能否吃得消。
二、财政学专业课程设置应体现培养复合型人才的主张
1.优化财政学课程体系结构
财政学课程体系结构的优化应从这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大学科基础课程的数量比例和课时比例,充分体现财政学的多学科相融合的趋势。增加经济学理论课程的门数和教学课时,如加大《计量经济学》的课时量,增设《中级微(宏)观经济学》或《高级微(宏)观经济学》(针对硕士、博士层次),同时将反映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基本理论的课程纳入学科基础课程体系当中,在选修课程中扩大反映上述学科理论发展以及分析方法创新的课程,如《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等。二是适当压缩财政专业课程门数或教学课时,或者将某些课程从必修课降格至选修课,为学科基础课的教学留出课时空间。如取消《税务会计》,将《公债管理学》《税收代理与实务》《比较税收学》等课程作为选修课开设。三是新设部分财政实验课程或从现有课堂教学课时中划出部分课时进行实验教学。
2.整合现有财政学科各专业课之间的内容
在维持财政主干专业课程基础上,对部分专业课程进行归并整合,避免单项课程内容交叉重复,扩大知识容量,节约教学时间,提高授课效率。如《税务管理》与《税务代理》可以合二为一,称为《税务管理与代理》;《国家预算》与《预算会计》联系紧密,部分内容存在较大程度的重复,建议合二为一,改造为《国家预算与核算》课程;《财税专题讲座》则改造为《财经专题讲座》以扩大其适用范围和突出课程内容的一般性与实践性,等等。
3.加强相关课程内容讲授的协调与分工
在理论部分,授课的重点应该是基础理论的传授和分析思维与分析方法的训练;在制度部分,则应该将重点置于分析方法的运用和具体问题的解决。如对于《财政学》中的“国家预算”部分,只着重讲述预算的一般理论与分析方法,而对于预算的具体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可以不加介绍,留待《国家预算管理》中进行讲述,遵循从一般到具体的认知规律。
三、财政学专业课程设置应体现培养专业型人才的主张
1.财政学专业课程设置应符合就业导向
如果按计划经济体制设计课程,财政学就是为各级财政部门培养人才的专业;如果面再宽一些,再加上为财政理论研究奠定基础;或者相对于企业财务还可将财政拓展理解为为公共部门培养财务人员。这不但面向的岗位有限,而且从业还有如需报考公务员等其他方面的更严格的要求。对于一般院校财政学的大学毕业生,容易出现“上不着天下,下不落地”的困境。因此,应跳出传统的思维模式,将财政学专业定位于适合范围更广更有前景的企业税务规划人才方面。财政专业的就业方向是各级财政、税务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高校和研究机构。
2.课程设置应使人才培养更具可朔性
随着大学教学改革的推进,现在大学培养出来的财政专业的学生就业面变得更的广泛,主要是面向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具体包括:一是公务员。财政学专业毕业生的对口职位大都在财政局和税务局的税收规划、审计、财政管理等方面。二是银行业。财政专业的毕业生由于其全面的经济知识结构和对国家宏观财政的较好把握,所以在投资银行中财政专业的毕业生也是比较受欢迎的。三是财务会计。近些年来掀起的大型企业兼并的浪潮方兴未艾,各大公司纷纷进行合并,大规模的集团公司为了协调内部财务,一般都设有自己的财务公司。这种财务机构对财政专业毕业生的需求较大。四是考研。本科对财政学不是很有兴趣深入研究的同学在考研学科上可以选择相近专业。
3.课程设置应与全国税务会计相关的资格考试相关联
时下,财政学专业的一系列专业知识已经成为了企业会计师、经济师、全国注册会计师、全国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多项国家重量级考试的必考内容,而且年年都有新内容,考试难度也不断加码。这对于财政学专业课程建设工作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四、结语
财政学科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实践应用能力培养是财政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之一。在财政学教学过程中,无论是税务代理和税收管理知识,还是政府预算管理和预算会计知识,必须完全改革传统的“空对空”的课堂讲授方式,要应用现代科技改造课堂教学,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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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是一门思辨的学科,从狭义来看,属于应用经济学的范畴,从广义上讲,涉及到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多个领域,因此,在教学的过程中,要深刻领会财政学的要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当前财政学的教材主要将财政学分为三大体系:一是财政支出理论;二是财政收入理论;三是宏观经济的监督、调控、管理理论。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一方面很多新的内容在引入,在宏观方面,财政对供给侧改革影响、大国财政问题的出现等问题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在微观方面,“营改增”的问题、税制结构调整的问题引起来人们的关注,在实践层面,地方债的问题、政府预算的问题逐步成为热点。另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的问题也开始在财政学领域不断突显,如财政政策领域对于经济周期的把握与传统文化中的阴阳之道的关系,财政集权与分权领域与郡县制、科举制之间的关联,“三公”支出不断增加背后人情文化的影响,这些问题如果引入到课堂教学的过程中,不但能拓展学生的财政学知识,增进其对财政学的理解,同时也能增强课堂教学的生动性与趣味性,活跃课堂的氛围。本文将以财政学课堂教学中的中国传统文化为线索,采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为当前中国传统文化在财政学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提供参考与借鉴。
一、财政学课堂教学中中国传统文化问题的由来
1949年,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我国的高等教育也走入了全新的时代,这个时代的与当时的政治形势、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在教育体制上,沿袭着前苏联的传统,另一方面在学科上,有着经济发展初期的印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初期,首先要解决的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这个时期重工业成为各高校关注的焦点,“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也成为那个时代的教育领域主旋律,至于经、管、法等社会科学在那个时代并没有那么受重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78年改革开放的来临和高考制度的恢复。改革意味着对计划经济体制的调整,开放意味着对国外管理经验的引入,与经济发展相伴而生,高校的经济、管理、法律等学科也逐步引起人们的重视,而这个时期的教材往往是通过“拿来主义”的方式实现的。而这种“拿来主义”往往存在着许多先天的“不足”。
其中最大的不足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与时代发展结合不足。1978年之后的中国,是翻天覆地的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科技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新的事物不断出现,旧的观念不断消亡,然而,“拿来主义”的教材却并没有反映出变化的特点。即使是做过一些更新的教材,由于社会发展的速度过快,也不能完全反映出时代的特征。换句话说,经济、管理、法律等社会科学领域的教材存在着“时滞性”的问题。二是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不足。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传统文化在改革前面临着全面的冲击,而“拿来主义”基本是一种照搬照抄,因此,在经济、管理、法律等社会科学领域的教材缺乏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而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现代文化本身又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这些教材也存在着“本土性”的问题。
在存在“时滞性”与“本土性”问题的教材引导之下,经济、管理、法律等社会科学的课堂往往缺乏“实践性”,而兼具经济、管理、法律领域特点的财政学这门学科更是如此。尽管如此,对财政学的教学而言,相比较而言,“时滞性”的问题并不是那么突出。这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时滞性”的问题本身是客观存在的,只有长和短的问题,没有有和无的问题。二是由于教材的更新,很多在新的事物引导下出现的新观点不断地补充到教材中来,补充到课堂教学中。而“本土性”的问题则显得较为严重。这一方面是由于改革前的历史问题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由于长期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落后于西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文化领域也受到了西方的冲击。同时,由于多极化世界的出现,文化领域的多元化思想也影响着人们的观念。所以相对于“时滞性”的问题,财政学课堂教学领域中的中国传统文化问题更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财政学课堂教学中的中国传统文化问题表现
财政学课堂教学中的中国传统文化问题表现在很多方面,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个领域:
1.政府预算领域
在政府预算领域,“三公消费”是人们长期以来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公款吃喝问题,更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关于公款吃喝问题的原因有很多,有领导干部思想觉悟的问题,有预算软约束的问题,传统文化也是问题之一。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人情文化,人与人之间是需要表达感情的,酒能伤身,通过伤害自己来尊重别人是酒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喝酒这种现象往往是在饭局中产生的,因此吃喝问题深入人心。普通人的吃喝无所谓,但公务员的吃饭则涉及到很多问题,一是经费来源的问题,二是吃喝背后往往与各种小团体、小帮派结合起来,附着了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干扰正常的政治生态,以实现不可告人的秘密。因此,公款吃喝这种风气必须刹。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的八项规定的出台有效地扭转了这一风气,实现了不敢贪,但从财政的角度,不能贪,不想贪还是要从政府预算入手,花国家的钱不心疼到花国家的钱没能力,再到花国家的钱不愿意的转变。从文化的角度看,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政府预算的控制,说到底也是对传统文化中某些糟粕宣战。
2.财政间财政关系领域
政府间财政关系领域中国文化的问题很多,如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政领域的集权与分权的问题,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政领域的博弈问题。其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政领域集权与分权的问题中涉及到分权的理论有一种叫偏好误识论,即不同地区的人们总有不同的偏好,如湖南人爱吃辣的、江浙人爱吃甜的、内蒙古人爱吃羊肉,同样是辣的,湖南偏辣、四川偏麻,贵州又麻又辣,如果中央政府在财政领域统一管理,则很难满足不同地区的偏好,因此,需要实现分权。这一理论应该上也是传统文化的一种反映,在政府管理的过程中,尤其是财政管理的过程中,要尊重地方文化。
3.财政政策领域
财政政策是宏观调整的一种手段,它是针对经济发展的周期来的。其实经济发展的周期也可以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阴阳文化去解释。经济从恢复期,到繁荣期、衰退期、萧条期,类似于《易经》文化中少阳、太阳、少阴、太阴,与每一天的黑白交替、每个月的阴晴圆缺,每一年的寒暑易节有着异曲同工之处,用阴阳文化去解释经济周期,同自然规律去反映经济变化,会使课堂更加生动、活泼,可以提高学生的课堂主动性、积极性,同时也有利于学科本身的拓展。
三、提升财政学课堂教学中的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的对策建议
财政学教学中有大量的中国传统文化元素,那么如何将中国传统文化元素融入到课堂教学中来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
1.教材编写
在教材编写的过程中,可以将传统文化的问题融入进去,使同学们了解到财政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联,了解到中国传统文化对财政学的影响,了解到解决财政问题有时候需要从文化的角度入手,一方面可以拓展财政学的教学领域,另一方面也可以深化同学们对传统文化的认识,增强民族感、自豪感,责任感。
2.课程设计
在课程设计的过程中,尤其是在通识课的教育中,可以增加中传统国文化的课程,同时也可以以财政学作为案例去解读,这样,一方面可以丰富同学们的知识体系,另一方面也可以拓展学生的思维体系,将国家的政策与日常的生活相结合,将财政的课程与学生的实际相结合,增强学生对社会现象的本质认识,对日常行为的理性决策,全面提升学生的工作能力。
3.课堂讲授
在课堂讲授的过程,可以从传统文化的角度入手分析问题。尤其是可以通过案例来分析中国传统文化与财政政策、财政问题、财政现象的关联,剖析中国传统文化对财政政策、财政问题、财政现象的影响,这样,一方面可以活跃课堂的氛围,另一方面也可以提升学生的思维层次,为学生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财政学体系博大精深,中国传统文化渊远流长,在财政学的课堂教学中引入中国传统文化的元素,通过教材编写、课程设计、课堂讲授等不同的方式将财政学的课程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相结合,有利于学科边界的拓展,有利于教学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增长,无论从理论的角度,还是从实践的角度来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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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财政学课程未能根据财政学与非财政学专业不同特点和要求,以及财政学专业的财政学课程内容与后续课程等没有区分开来,致使在教学和学生学习中存在一些问题,所以,建立符合财政学教学规律要求的适应不同专业层次的财政学就成为一项迫切任务。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本科财政学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自2000年我省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以来,随着农村发展形势的变化和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乡镇财政的理财环境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逐渐淡出农业税收征管的同时,落实民生政策,发放涉农补贴,服务“三农”发展的公共服务职能全面加强,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也对乡镇财政依法理财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仅就乡镇财政如何依法理财,谈一点认识和思考。
关键词:乡镇财政;依法理财;服务;发展
乡镇财政作为我国财政管理体系的基层环节,直接面向和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其建设水平和管理运行质量直接影响到依法理财水平的发挥。早在2005年,财政部就印发了《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现“法治财政”的目标。《意见》同时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与水平作为加强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所以说,提高乡镇财政的依法理财水平,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关系到党和国家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首先乡镇财政人员应具备依法理财的能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乡镇财政人员是依法理财的主体,这就要求他们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具备依法理财的能力。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建立牢固的思想基础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乡镇财政人员的首要任务就是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及近期中央的重大经济工作部署,特别是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深刻把握乡镇财政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进程中肩负的重要历史使命,务求在思想及认识上有新的提高,这样才能从政治的高度看待乡镇财政工作,为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熟知财政法律法规,练就“硬本领”
乡镇财政人员要经常学习《会计法》、《预算法》、《行政许可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注意知识的积累和更新,夯实法律法规功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通过不断的学习,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理财贯穿于乡镇财政工作的始终,确保财政资金的正确使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践行宗旨,深化服务,提升“软实力”
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财政干部,要时刻牢记“服务”是财政人员工作的灵魂,是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为国理财,为民服务”是财政人永远的宗旨。在新的形势下,乡镇财政干部始终要做到宗旨在心,情系民生,立志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饱满的奉献精神,扎实的工作作风,架起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永恒的桥梁。
二、乡镇财政人员要找准依法理财的方向
(一)培植税源增收入
作为乡镇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乡镇财政尤其是财政所长应建议乡镇政府把经济发展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乡镇财政在财源建设上不能有“等、靠、要”的思想,必须有忧患意识和超前意识。一方面,协助乡镇政府认真论证,分析地域、资源优势,加大开发和招商引资力度,变资源优势为财源优势;另一方面,应抓住目前推进城镇化和美好乡村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为乡镇争取项目资金,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结构的调整,支持和鼓励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从而带动产业聚集,形成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为乡镇财政提供新的不竭的财源。
(二)强化支出抓管理
乡镇财政要协助乡镇政府按照乡财县管和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整合财政资源,统筹合理安排政府支出,优先保证工资发放、社会保障和基层工作的正常运转,量力而行地安排项目支出,绝不搞“形象工程”。同时,帮助乡镇政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尽量堵塞开支环节的漏洞,不断完善支出管理,力争做到“支出按预算、开支按标准、审批按程序”。
(三)健全监督建机制
乡镇财政要协同乡镇政府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乡镇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分类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尤其是对惠农强农及民生工程资金的监管,要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同时乡镇财政自身也要建立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岗位责任制,并对人员定期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形成依法理财的全面监督体系。
(四)立足岗位讲奉献
乡镇财政的特点就是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工作任务纷杂繁重,所以首先要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牢固树立依法、为民理财的理念,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努力增强做好财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迹来,让公共财政的阳光雨露更多地照耀农村,润泽农民。
(五)为民服务求质量
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乡镇财政人员应该在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水平上狠下功夫。始终记住:我们财政上的每一个人,每一句话,每一个行为都是政府机关的窗口,都代表着政府的形象,特别是涉农补贴工作人员,能办的事,抓紧时间办理,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国家的惠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一时办不好的事,也应细致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给人民群众以好的印象。提倡微笑服务,文明服务,努力营造一个亲切热情的服务环境。同时利用宣传栏,公开工作职责、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上门、走访、设立咨询台等形式,主动灵活地做好服务,方便人民群众,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结束语
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准确把握当前乡镇财政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高乡镇财政的依法理财水平,不断加强乡镇财政的公共服务职能和综合管理职能,更好地服务于“三农”,服务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是乡镇财政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冯世斌.乡镇财政应当依法理财[J].审计文汇,2001
[2]李炳军.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乡镇财政职能建设[J].安徽财会,2006
[3]石睿诣,王巨红.加强基层财政建设的若干思考[J].中国财政,2012
摘要:近年来,国家逐渐加大了对乡镇的管理,使乡镇管理呈现良好态势,但在对乡镇财政管理中发现其中存在问题较多,内部控制也存在不少问题,因此,就要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从而为乡镇改革奠定基础。本文将从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研究提升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方式方法。
关键词: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
一、前言
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一直是乡镇发展与进步中重难点问题,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方式。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发现其中存在很多问题,限制与影响乡镇财政内部控制工作效率的提升,因此,需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存在多账户管理
在我国很多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中都存在多账户管理情况,这样的管理方式不仅会增加乡镇财政资金控制工作负担,还会大大降低财政资金可控能力,从而致使资金被盗用或出现去向不明情况[1]。同时,也正是由于这种现象的存在,导致资金账务信息容易出现不真实的情况,影响财会监管。乡镇财政信息缺乏真实性,在难以了解乡镇真实工作情况的同时,还难以实现对乡镇政府的正确评价,可见多账户管理存对于乡镇财政管理中只有弊端没有任何益处。
2.监管工作不到位
监管工作不到位也是影响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主要因素。相对于城市,乡镇较为偏远,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在管理这些地区时常常是在口头上管理,难以真正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这就导致乡镇财政资金管理者可以任意挪用该部分资金。如果深入监管该部分资金,进行审计工作,就会将大部分干部卷入其中,总的来说主要是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对乡镇财政收支情况监管不到位,才导致这种问题的出现。
3.相应的管理机制缺乏、落后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较为迅速,很多方面都实现了优化管理与创新管理。在经济转型的今天,经济管理也逐渐呈现严格态势,但由于乡镇地区较为偏远,国家所下达的一些整改措施也难以真正实现,导致很多乡镇在财政管理与内部控制上依然采用传统管理方式,这样也就限制了其功能的发挥,影响了财政管理工作开展,经常出现工作效率低下或存在较多漏洞的情况,如某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上存在漏洞导致10多万资金不知去向,并且不仅该乡镇如此,我国存在这种情况的乡镇占据80%以上,每年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在上百万左右。
三、提升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的方式方法
1.明确乡镇财政资金内部账户数量
减少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账户数量是解决乡镇财政信息不真实的重要方式,为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做好管理工作,让相关工作人员认识到国家对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的重视。要求所有乡镇财政资金都需要归集在一个中,这样不仅可以提升对乡镇工作资金管理工作效率,还便于财政业务往来。同时,这种管理方式还能有效减少管理人员占用与挪用财政资金的情况。这就需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将资金管理工作分为三部分,分别为管事部门、管账部门以及管钱部门,在动用该资金时需要三个管理者共同签署才能使用,否则任何人不得使用该资金。
2.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作为监督管理者就需要从实际出发做好监管工作,可以通过宣传方式强化工作人员对财政资金的认识,并将违法真实案例加入其中,使其认识到随意挪用该资金的危害。同时做好培训工作,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意识。此外,要求监管工作者一定要做好本职工作,减少不良事故的发生,将其薪资待遇与工作情况挂钩,以此时刻督促其认真开展工作。
3.构建完善的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机制
要做好这一工作,就需要有完善的控制机制作为支撑,首先,确定财政资金管理职能,将具体工作落到个人身上,实行专事由专人负责。其次,要求所制定的控制机制与国家财政要求相符合,将国家相关要求作为行事准则,构建完善的乡镇财政管理机制。最后,做好机制落实工作,让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成为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
4.强化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技术手段
要强化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技术手段,最重要的就是做好财政内部管理工作,不断强化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能力,并让其在实际中锻炼自身能力,同时,注重高学历人才的引进,让大学生走进乡镇工作。还可以通过培训等方式强化乡镇内部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与技能,鼓励其认真工作与学习,进而改变现有技术手段落后的情况。在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技术手段得以提升以后,能够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带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此外,还要做好村级资产处置、大额资金支出采取集体决策工作,建立镇包联村干部与村集体领导班子联签制度以及财政财务重要岗位的定期轮岗制度等。
四、结论
综上所述,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关系着乡镇经济发展,以往的管理方式存在较多缺陷,导致乡镇资金容易被占用或挪用,因此,就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从而减少资金损失。本文根据实际情况,从四方面提出了整改措施,其中一定存有不足,希望能够得到相关人士的指导,进而完善研究,做好乡镇财政资金内部控制工作。
参考文献
[1]王维毅.我国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考析[D].云南大学,2014.
[2]邵志强.基于县乡联动策略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模式[J].市场研究,2015,(2):6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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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是政府经济的核心,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学专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乡镇财政预算编制与执行工作中的问题分析
(一)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较低
第一,乡镇预算编制工作效率不高,预算编制与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反馈机制存在不合理之处,从而造成预算编制工作中经常会发生交叉现象;第二,乡镇财政预算编制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不高,并且相关财务人员对资产状况、业务活动以及人员的流动情况等缺乏了解,从而导致其难以真正掌握各部门的财务动态;第三,多数的乡镇政府都是秉持着“量入为出”的预算编制理念。一方面在进行财政收入预算时,通常采取的都是增量预算法,也就是在上级政府将财政增长指标下达之后,下级政府依据指标要求开展预算收入编制工作。这种预算方法由于缺乏科学依据,从而可能会造成虞舜收入编制不符合当地的实际财政状况。另一方面,在进行财政支出时,工作人员通常都遵循“以收定支”的原则,也就是有多少收入就安排相应的支出。然而由于预算支出同样缺乏科学合理的分配标准,多数都是以往年支出情况为参考,从而确定今年的支出。
(二)预算执行工作随意性较大
就当前乡镇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现状而言,预算执行随意性较大。乡镇预算编制并下达后,实际执行的力度并不强。此外,在财政支出方面,不仅是人员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其他各项支出随意性很大,同时预算执行工作还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首先,由于预算执行缺乏合理的指标,导致指标与实际拨款不相一致,从而造成无预算、超预算的拨款而没有指标的问题;其次,一些乡镇对预算支出未在固定流程的审批下就随意增加;最后,部分乡镇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不够合理规范,甚至实行镇长或主任审批制度,经费在镇长或主任审批前并没有得到财政所审核通过,因而导致部分乡镇镇长或主任难以对预算工作进行正确判断,而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此其中也并没有切实履行好相应的责任。
(三)缺乏合理健全的预算监督机制
就目前的乡镇财政预算工作而言,尚未形成一套较为完善合理的预算监督机制,这就值得乡镇预算约束力大大弱化。此外,还有部分地区的乡级预算预算工作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较为严重,一些预算工作是否要开展或如何开展等都会或多或少受到上级领导的影响。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预算监督机制不合理,以及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机制不科学等。此外,由于多数政府都将发展重心放在经济与社会建设方面,过度重视预算执行,而忽视了对预算的监督与管理。
二、做好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相关措施
(一)完善财政编制预算方式
笔者认为,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进一步细化基本支出金额,对基本支出定额的项目与额度进行明确,如有必要可对不同项目的支出额度进行科学调剂,严格规范支出拨付方式。同时,应当不断改进与完善现有的编制预算手段,依据财政收支现状制定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以及弹性预算等综合预算编制方法,从而逐步提升预算编制方法的科学性。此外,哈可以培养打造出一支拥有高素质的预算编制团队,全面提升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者的职业素质。
(二)严格开展预算执行工作
对资金拨付与预算追加流程进行规范。首先,进一步强化乡镇财政部门的职能,一切涉及到财政性资金拨款与支出都应当在财政部门严格审核后进行拨付;其次,对已经列入预算的支出经费需要由预算单位向上申请,并且在财政部门高层管理者审核后统一拨付。对于未列入年初预算的资金,需动用上年专项结转、未下达指标和预备费的追加支出由预算单位报送书面请示,经乡镇财政部门严格审核后,如果金额数目小于五万元,则由镇长或主任审批,金额超出5万元的则由乡镇书记召开办公室会议研究后最终决定;在调整预算未经批准之前,不得随意追加支出。这样一样,乡镇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随意性就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并且大大提升了预算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化。
(三)强化预算监督力度
科学完善的预算监督机制是预算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为此,首先应当进一步强化各乡镇人大的监督职能,适当延长人代会对预算草案的审议时间;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对内部的监督,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预算监督机制。纪检、审计及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力度,对于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个人与单位进行严格查处,尤其对于干扰到财政预算编制工作正常开展的个人或单位给予严厉的处罚措施。不仅如此,政府部门需要借助社会外部的监督力量,逐步提升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三、结束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对于乡镇政府财政管理工作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乡镇财政预算编制与执行工作是当前我国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切实做好这一工作,必须构建科学的编制预算体系,严格执行预算工作,并且加强对预算的监督与管理,最终逐步提升当前乡镇财政雨伞执行效率。
一、应对核心现实问题的大陆与英美财政理论范式比较分析
(一)大陆财政理论面对的核心现实问题及其研究范式
在欧洲王国或者城邦国家经过漫长的中世纪发展成为独立民族国家的过程中,西欧大陆国家的财政实践与理论继承了王国王室“家政”的一些传统。罗马帝国垮台后,各个王国之间的分歧与战争伴随着整个中世纪历史。西欧大陆各国之间缺乏天然屏障的地形地貌特征使这些国家在发生冲突与战争时缺少隔离带与缓冲区。在这种情形下,各王国所面临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在侵略与反侵略的斗争中生存和发展。此时,各国财政实践与理论的核心问题,是保证王国在生存竞争中守卫国家或对外扩张。面对这样的核心问题,财政实践与理论围绕以下几个问题展开:一是财政收入的保障问题。政府如何保障守卫国家或对外扩张的财政支持?相对于英国而言,法国和德国的财政收入不仅依赖于各种税收,还经常发行债券,特别是在战争时期。到1789年,法国的国债总额约为42亿锂,而同期法国一年的税收收入仅3亿锂,其财政收入的保障压力显而易见。同样,由于信用不足使得普鲁士政府通过发行国债筹措收入的举措并不成功,其发行国库券的亏损数额占全部发行金额的1/4,甚至更多。中世纪以来,以德法为主的西欧大陆国家财政实践遇到的首要问题是如何筹集足够的财政收入。过重的税收与横征暴敛引起民众暴动的事例屡见不鲜,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财政收入的保障问题。当然,普鲁士政府财政获得了大量的公共资产的生产性收入,在17世纪和18世纪,重要的公共资产不断增值,尤其是公共土地和森林,以及重工业和铁路,其对财政的贡献也随之增加。1875年~1913年,政府生产性收入占经常性收入的比重由5.79%提升至15.4%。二是政府通过财政刺激经济发展来应对竞争压力。西欧大陆国家经历中世纪以来漫长的国家纷争,占用大量的经济资源,大部分的欧陆国家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各国取得民族国家独立之后,其政府以关税保护相对落后的产业,通过建立国家所有的企业来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1700年前后所有的法国企业都或多或少地依赖于政府资助”。直到今天,像法国这样的西欧国家还存在着大量的国有企业。由于英国较早进行了工业革命,大陆国家不仅要面对来自英国的竞争压力,其国家之间的纷争也使他们背负着沉重的财政包袱,这些国家财政干预经济的程度明显高于英国和后来的美国。三是为了增强民族国家形成之后的民众凝聚力,政府财政深度介入社会各领域。大陆国家社会保障和公共教育等社会性财政支出比较突出。这些国家间的边界与居民所属关系随着纷争而不断改变,民族国家形成较晚,为了凝聚民众和促进社会的和谐统一,政府一般实施较优厚的社会保障政策,以提高居民的安全感。高税收与高福利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居民之间的跨国迁徙,从而有利于社会稳定。显然,造成国家财政不堪重负的部分西欧大陆国家的高福利政策有其独特历史原因,不宜效仿。
总之,西欧大陆国家财政的核心问题是相对落后的国家如何才能在邻国的竞争压力下保家卫国或对外扩张。大陆国家的政府要全面应对相对落后的局面,民众关心也关注国家独立、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核心问题。而像英国和后来的美国那样限制全能政府和制约政府权力,不是当时西欧大陆民众的核心议题。国家财政收入保障、财政推动经济发展和财政介入社会领域等全面财政才是当时西欧大陆政府财政实践与理论的核心问题,政府较为全面地介入经济与社会生活。民族国家建立前后,西欧大陆国家出现了不少的政治强人与强势政府。正如剑桥欧洲经济史所言:“18世纪普鲁士的政治思维中,国家观念所发挥的作用要比在其他独裁政权中更大,国家影响也更广泛、更有力。然而在每一个地方,专制君主所发展或创造的官僚体制在促进统一、中央集权和国家意识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或多或少都有类似之处。”强权的政治家与政府通过实施全面财政政策推进国家发展在当时的西欧大陆非常普遍。财政目标涵盖经济发展、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财政收入不局限于税收,也包括国有资源与企业收益;财政支出投向多个经济社会领域。另外,西欧国家的货币独立于财政明显晚于英美就是一个佐证,当然战后德国是一个例外,因为美国战后仿照美联储塑造德国中央银行。大陆财政的核心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轴心原理与财政学研究范式。在发展滞后和较短民族国家历史的背景下,生存与发展是大陆财政的核心问题。大陆国家财政涵盖的领域广泛,财政理论研究领域也相对宽广,涉及学科门类较多,研究方法类似于综合社会科学。大陆财政学有很深的历史渊源,古希腊的色诺芬、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等思想家的著作中可以散见当时的财政论说,多是讨论皇家收入与开支的家政问题,这也是在当时政治体制下的财政问题。这一历史渊源至今依然影响着西欧大陆国家的财政理论与实践。大陆财政理论孕育于当时的欧洲大陆社会实践,其分析范式带有明显的欧洲大陆政治经济时代的烙印。西欧大陆财政背负着国家政治、经济与社会抱负,这使得财政实践与理论走向跨学科综合,以国家生存与发展为其财政的实践指导和理论研究方向。大陆财政学范式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基于多元目标构建大陆财政学。欧洲尤其是西欧国家多有公国或王国的经历,因此欧洲大陆国家财政也留有公国或王国的财政印记,也就说,大陆财政一定程度上传承了大公家庭财政或者王室财政的思想,财政要义是保证王室或者大公的财政实现有效运转与稳定。相对于英国,大陆国家的民主意识相对落后,因此财政效率问题不是财政学关注的核心问题。罗森堡和小伯泽尔(2009)在讨论欧洲经济增长问题时,认为欧洲政权分散是其经济增长的原因之一。单个国家的国力有限,国家之间相互竞争,因惧怕其他国家的经济和军事竞争而不可能对本国人民的财富妄加征敛。至少从中世纪以来,欧洲大陆战争绵延不绝,由此导致的人口迁徙并不鲜见。因此,欧洲大陆独立民族国家面临的竞争是全方位的,西欧国家间的竞争也使得各国在社会保障以及其他社会福利方面赢得民心,让民众安居乐业显得尤为重要,从而导致财政不局限于经济目的,而是被赋予更多的政治与社会目标。大陆财政实践与理论的互动使得财政理论集中于探讨如何为政府财政多元目标的实现提供理论支持,而不关注财政的效率问题。另一方面,大陆财政学的跨学科性与严谨分析框架缺失。在走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过程中,西欧国家财政带有深深的战争与维护国家独立的烙印,从王国王室的“家政”到后来逐步形成民族国家的财政是一脉相承的,但是财政不起决定性作用(霍夫曼和诺伯格,2008)。相对于英国,西欧大陆国家的市场经济与相关产业发展滞后,因此,独立后,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利用政府财政干预经济发展,更加重要的是,随着政府职能延伸至社会领域,其财政更加明显地介入到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大陆财政理论因西欧大陆财政实践应运而生,财政目标的多元性导致相应的财政理论具有跨学科特征,涉及政治学、社会学和政治经济学等多个学科。这些不同学科的分析范式不尽相同,且自身也面临着分析框架不够严谨的问题。比如,对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障系统问题,经济学家着重分析这种系统对财政、就业以及经济增长的影响;社会学家则关注该系统如何促进社会和谐;政治学家对发展与改革该系统可能对各个政党以及政治格局产生的影响作为研究焦点。显然,含有政治意图的财政理论聚焦于如何保障满足相应需要的财政收入,自然以实用为轴心原则;针对经济目标,财政理论以效率轴心原则展开理论研究;为了社会和谐,财政理论以公平正义为原则。在此种情况下,大陆财政学家关注的理论侧重点不尽相同,理论上似乎百花齐放,但却掩盖不了一个史实,即大陆财政理论不可能在统一假设基础与单一轴心原理为核心的严密逻辑演绎基础上构建分析框架。这样也就不可能进行有效的学术争论,难以高效推进财政理论的发展。大陆财政理论不缺乏思想性,但其多维目标基础上的归纳式研究范式在学术竞争中不具优势,自然也就失去话语主导权。但学术界对大陆财政的眷念并没有停止,以Backhaus和Wagner(2005)为代表的财政学家一直在尝试复兴大陆财政学。不过在学科细分趋势下,这种努力的效果有待观察。
(二)英美财政理论应对的核心现实问题及其研究范式
像德国和法国一样,英国也曾经历过数次战争。不同的是,英吉利海峡这个天然屏障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英国,它也有助于促进英国以盎格鲁-萨克森为主流融合成民族国家。中世纪以来,英国面对的威胁主要不是来自于战争,而是国内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尤其是国王、贵族和新兴经济阶层之间与日俱增的利益争夺。直至1688年光荣革命,君主立宪制成为各阶层协商并符合各方利益的英国政治体制。在光荣革命前后,国家政治生活的核心问题是还政于民,即将国家实权从国王转移至议会,最终由议会下院掌控。随着议会民主政治的实施,议会对政府权力的制衡使得财政的核心问题成为民主与效率财政。后来的美国与此类似,联邦政府财政预算及其债务上限都需要由国会进行审查批准。政府财政收支预算以及相关问题需要接受议会下院议员质询与批准,意味着政府必须对财政项目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加以说明。财政项目方案应全面且扼要,只有如此议员才会相信该项目是经过严密论证的,因为每个议员可能代表不同的利益集团,为了财政收支及其相关问题议员之间会进行激烈的竞争。显然,财政项目中的任何缺陷都可能被利益受损或者不能获益集团的议员代表加以利用以影响财政项目的批准和监督。当然,对于像税收类的财政收入项目,无论是提高税收还是新开征税收都会面临相当大的抵制压力;而对于财政支出,则往往会受到利益攸关的地方及其议员的欢迎,更重要的是,一般情况下,对大部分地方是帕累托改进,在议会压力很小。但无论是增加财政收入还是支出在议会都会面临效率审查,相关理论论证与说明可能在民众、学术界、经济界和政界等引起广泛讨论。多角度解读财政项目的效率问题势必成为一条主线。要说清楚财政效率问题,对相关财政项目进行定量分析与预测是不可或缺的,作为在野党或者其他质疑方,对财政项目的质疑也必须建立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之上。无论论证方还是质疑方,他们需要一个共同接受的理论框架作为争论平台,否则即使定量分析也很难达成一致。当然,效率财政并不意味着所有财政项目都要进行效率检验,很多历史悠久的财政项目因为“锁定效应”作用往往得到默认,除非面临严峻的财政困难,一般此类项目不会被进行效率检查;调整与开辟新的财政项目通常会面临效率检查或者因特殊事件免于或减轻效率审查。明显不同于大陆财政,英美民主效率财政实践使得其财政理论采取严谨分析框架与以定量分析为主的研究范式。这种研究范式的特点主要体现在:
1.以效率为目标的财政理论可以基于一致性的行为假设。多种原因导致英美财政以效率原理进行实践,效率财政就意味着财政项目要进行收益与成本或者投入与产出评估,这就要求对财政行为进行理性假设。而在西欧大陆国家,多元目标的财政理论涉及经济、政治与社会行为各方面,很难对其财政行为进行一致性“刻画”。
2.效率财政理论立足于严谨理论框架。为了进行财政效率研究,建立一个严谨的框架是必须的,一般而言,此类研究框架通过数学工具构建符合财政逻辑的数理结构系统。这样的系统有利于框架合理性与逻辑严密性的检验,数理逻辑严密的分析框架之间的竞争就在于框架基本假设的合理性,而基本假设的合理性判断则建立在对历史经验的观察之上,尤其是历史数据分析。
3.效率财政理论与经济学相融合。民主财政推动下的效率财政理论具备经济学特质,效率问题是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效率财政理论可以对财政行为人的行为进行一致性假设。英美包括财政问题在内的宏观经济问题推动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凯恩斯宏观经济学和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等理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回应宏观财政等经济问题。财政问题与其他宏观经济问题交织在一起,使得关于财政问题的研究必须内置于整体宏观经济背景中,因而,效率财政理论研究自然成为经济学,主要是宏观经济学的一部分。基于单一假设基础和逻辑演绎研究范式的英美财政理论符合有限政府与效率财政现实的需要。它在与大陆全能政府的全面财政理论竞争中获得话语主导权,从而成为主流财政理论。效率财政可存在于集权社会,但持久实施效率财政的有效机制是民主社会。在议会(国会)民主制下,政府失去全面财政能力,财政项目需要经议会审批,议会及其议员对财政项目进行监督。民主财政存在类似政治性的财政赤字问题,民主对财政收入与支出约束的不对称性可能引起赤字,甚至诱发财政危机或经济危机,但是民主财政使得政府财政的约束得以加强,有助于促进财政节约。民主财政让议员、学界和公众都成为财政批评者,相当部分的财政项目将公开,接受全社会评判。这种评判机制是实现效率财政的基础。
(三)具备范式竞争优势的英美财政理论占据主流
科学史学家托马斯•库恩提出以科学范式以及科学家共同体社会学特征(学术认同等)的视角研究学科变迁。在一门科学的发展过程中,范式竞争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基本动力,范式的新旧替代标志着科学的“革命性”变化。如查尔默斯(1999)所言,范式由一些具有普遍性的理论假设和逻辑关系以及它们的应用方法构成,而这些是某个特定科学家共同体成员所接受的。显然,科学在范式变迁中不断发展与进步,范式竞争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基本动力之一。相对于西欧大陆财政,英美财政理论的范式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单维行为目标理论比多维行为目标理论更为严谨。基于效率的英美财政理论优于西欧大陆全面财政理论,将效率作为财政理论研究的基本维度意味着可以遵循统一逻辑来构建理论,避免多维度引发的多元行为假设使得理论说服力不足。单维行为假设理论可能将财政理论研究范围缩小了,相应的理论也不再全面,但它提高了理论研究的逻辑严谨性。其二,基于严谨框架的定量研究优于归纳式定性阐释(严维石,2013)。与其他社会科学一样,大陆财政理论采用归纳式定性研究,主要借助于文字阐述。面对同一财政问题,大陆财政理论学家从不同视角、不同内涵的概念对相关问题进行阐释性研究。这种多样性的研究分析基本上无法形成有效的学术争论,无法统一概念界定,缺乏同一平台分析比较研究结果。大陆财政研究范式缺乏精确性和严谨性使得学术争论的效率与效果有限。其三,英美财政理论范式适合于推动有限政府而非全能政府的分析研究。现实观察显示,民主效率财政比较符合世界范围内的现实与趋势。更为重要的是,政府与政治行为的研究成果使得公众和学术界相信,全能政府与全面财政的效率受到质疑。世界范围内,国有企业低效率与社会保障入不敷出所引起的财政压力不堪重负现象值得关注,从一个侧面反映全能政府与全面财政已经不现实。其四,相对于欧洲大陆财政,英美财政理论更具有验证性。卡尔•波普尔论证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标准不是可证实性而是可证伪性,科学的方法不是归纳法而是演绎检验法。如经济学一样,拥有严谨数理框架的英美财政学理论不可能像自然科学那样进行可重复验证的科学范式,也就不可能实现相应的证伪性。但是,数理框架严谨的英美财政理论可通过财政序列数据、截面数据和面板数据的分析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数据实证研究对相应的理论框架进行检验,继而提高理论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显然,英美财政理论因其范式优势占据主流。具有欧洲大陆背景的马斯科雷夫转变为英美主流财政理论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范式优势。由欧洲大陆财政向英美财政理论变迁是民主与有限政府的政治理论实践产物,也是财政理论科学化发展不可逆的结果。这并不意味着主流英美财政理论不存在问题,它依然面临着财政职能的界定问题,市场失灵不是财政政策研究的起点,也不是财政职能的天然边界。随着相关技术与基础设施的完善,外部性与公共物品产权的界定问题将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可能,财政政策职能也可能随之收缩。从长远角度来讲,主流财政学家需要思考市场、政府与社会的有效职能边界,特别是政府与社会边界;在有效划分它们的职能边界之前,短期内,财政赤字与财政危机问题将一直伴随着财政理论的发展。
二、英美财政理论的主要问题及其出路
英美财政理论服务于有限政府的效率财政。然而,民主财政并没有严格约束政府实施效率财政,而是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争取财政预算与财政项目分配的手段,政府举债机制等使得政府行为边界在一定程度上没有缩小而是扩大了。政府行为边界的模糊性激励当选人及其政府采取功利主义的财政政策行为,真实效率财政一般并没有实现。但近期欧美财政危机频发,表明实践中的民主效率财政存在机制缺陷。早期英美财政理论没有将财政收入与支出融合成为整体,而是割裂开来进行分析,这种理论“传统”助长了赤字财政实践。因此,民主财政一个重要的局限就是政治性财政赤字严重(郭剑鸣,2010),尤其是在美国与西欧表现得比较明显,它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财政与债务危机。民主政治与民主财政孕育的政治性财政赤字是英美财政理论与实践的主要问题之一,民主财政存在的基本问题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举政治使得当选人及其政府倾向于让主要选民享受减税或不增税。选举政治在一定程度上创造了大量政客,而不是培育政治家。无论是总统()选举还是议会选举,候选人为了讨好选民往往尽可能地甚至无原则地进行减税承诺。同时,政府举债没有得到很好地控制,无形中政府债务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增加。最重要的是政府举债存在明显的跨届性,本届政府需要偿付上一届政府的到期债务,当期举债则延至下一届政府进行偿还,这种机制使得政府举债在一定程度上难以控制。二是政府刺激性财政开支没有受到严格控制。政府开支项目对地方与大企业来说是促进经济增长和增加收入的动力源之一,“大量不必要的利益平衡项目”激励议员之间进行“互惠合作”,从而使得大量的政府开支项目得到议会的批准通过。显而易见,当前的民主财政天然地因税收增长抑制机制与开支增长机制引发财政赤字,更麻烦的是,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机制来扭转财政赤字的增长。古典与新古典经济学家对政府及其行为的解读依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实距理想的有限政府依然很遥远。作为主流理论,英美财政学必须面对这一重大财政课题,即如何通过民主财政实现有限政府和效率财政,政治性财政赤字问题研究是主流财政理论重要的组成部分。针对这一财政问题的出路:一方面,在宪法层面上对政府行为重新进行界定,厘清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国内外实践表明,政府越界代替市场问题依然存在,大量微观经济政策依然困扰着市场主体,政府借助于监管干预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并不罕见,这种越界至少引起了学界与企业界的注意与反应。更困难的问题表现在,像在社会保障领域,政府越界进入往往受到欢迎,社会保障一定程度上变成政府保障,只有问题严重时才有可能引起关注。如果说政府与市场边界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那么政府与社会之间没有边界似乎不是问题,也没有引起注意。政府机会主义干预社会不仅造成不堪重负的财政压力,而且稀释了社会关系与社会情感。进行社会互助或慈善的社会组织本身可以解决相应的社会问题,在此过程中,它们同时融洽社会关系,增进社会情感。更为重要的是,融洽社会关系与社会情感奠定了市场发挥功能的基础,这就是所谓的“同情”。政府通过政策越界干预破坏了市场主体决策,政府也可越界干预社会来稀释社会关系与社会情感,继而消解市场的社会道德基础,这两个机制使有限政府问题需要重新思考与研究。政府干预社会的财政行为存在轮棘效应,相应的财政政策可以增加但很难削减或者取消。另一方面,政治周期的预算平衡制度是遏制政治性财政赤字的一个选择。欧美主要国家的政治性财政赤字源于民主选举的政治制度,总统()和议员候选人的机会主义迎合选民财政策略是政治性财政赤字的动力,而政府债务管控缺失和跨界性为政治性财政赤字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实施财政政治周期平衡制度可以压缩政治性财政赤字的空间,它也有助于约束政府行为,实行有限政府。
三、结论
本文探讨了欧洲大陆财政与英美财政理论之间变迁的原因。服务于欧洲大陆全能政府的全面财政理论随着政治环境与政治体制的演变而逐步丧失存在的实践基础,英美财政理论适应了有限政府的效率财政实践要求。更重要的是,相对于欧洲大陆理论,英美财政理论的范式依托基于单维目标的逻辑演绎研究框架,其科学性优于多维目标归纳式的大陆财政理论。不少财政学家(如Forte,2010)希望大陆财政与英美财政理论走向融合,但是面对追求财政效率的现实,缺乏严谨框架与精确分析的理论只能是一个理论分支。如同Wagner(2007)所构建的跨学科的财政理论是对主流财政理论的有益补充一样,它不可能占据主流,其范式不可能被以效率财政为核心的当前及以后的学术共同体普遍接受。英美财政学就像新古典经济学长期占据主流地位一样不是因为它没有缺陷,而是其分析框架相对严谨。马斯格雷夫的财政理论与布坎南的民主财政论都以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为依据,其分歧主要体现在对于国家基本观点及其政府财政行为效果的评价方面。世界范围内的政治性财政赤字和财政危机使民主政治、有限政府和效率财政之间关系的理论逻辑严谨性变得脆弱。英美主流财政理论必须接受这一挑战,为政治性财政赤字有效治理提供理论支撑,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中李嘉图-巴罗等价定理的证明可能有助于英美财政学关注一个老问题,即将财政收入与支出融合成一个整体。这样才有可能克服财政赤字问题,进一步发展民主效率财政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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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自身的安全及对整个地方政治、经济稳定产生的基础性影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学专业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上出现的问题
(一)对财政专项资金缺乏控制意识
政府对于财政专项资金的财务控制主要体现在核算与收支。但是如果相关的财务人员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性质与重要性了解不够深入就会造成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混乱。无法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作用,因为政府对财政专项资金重视程度的不够间接造成了地方和具体部门对资金管理上的不重视。使得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没有得到相应的监管,直接影响其利用效率。
(二)项目进度缓慢
在财务管理中,资金都是有时间价值的。但在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进程中却忽略了这一点。实际中,很多的项目进展缓慢,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首先,忽略了项目执行的技术人员意识,在进行科研项目时,有关单位疏忽了对技术人员的引进与培训,影响了某些项目的进展;其次,某些项目单位虚报资金使用效率与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从而使该项目的投入小于预算应有的进度,影响项目进程。
(三)专项资金信息不公开、不透明
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部门由于对专项资金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没有强化资金管理的意识,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不到位。相应管理部门也没做到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和公示。政府管理部门也没有对资金使用情况做到跟进和掌握。
二、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细化预算,推行项目绩效管理
在对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的基础上,要对原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加以分析和利用,合理确定同类用款单位或同类项目的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参考依据,改变原有专项资金预算实行“切块预算”的不良方法,对单位申报的项目要按照财力平衡情况,认真核定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严肃性,从而增强预算约束的刚性。切实推行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进行项目动态监控。财政部门应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完善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制度,并对阶段性成果进行考核评价,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没有绩效目标不予立项,充分利用绩效评价成果,建立相关预算项目执行单位责任追究制度。
(二)增强相关人员控制意识
要想使财政专项资金真正的发挥作用,必须做好相应的监管工作,那做好监管工作首先就需要相关人员提高控制意识,前文提到的对于专项资金政府和单位财务人员的监管控制意识薄弱,在实际工作中甚至有相关财务负责人员对专项资金的性质和重要性都不清楚。这直接导致了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混乱,失去其应有的作用,更加无法科学有效地使用资金。基于此,政府应该着力增强财政专项资金的宣传力度,为相应人员培训,需要的话还可以引进一些专业人才,让财务部门的人员进行学习,从根本上掌握财政专项资金的性质和对国家的重要作用。也一定要让相关人员掌握如果违反相关规定会有怎样的惩罚机制,在基层杜绝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混乱的局面。
(三)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
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不能在专项资金下发后就不闻不问,应对专项资金的详细使用情况和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到全盘的掌握。避免资金使用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不重视导致其失去相应的监管。如果相应的监督机制失去作用,就容易产生专款被挪用等现象的产生,因此,建立一套有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虽然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但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与核算上仍存在大量违规现象,其原因大多与没有相关的问责制度有关。所以建立起相应问责机制以及对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考核对资金的低效使用及完不成目标和发生挪用浪费等现象具有积极作用,有关部门可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罚,对触犯法律的可移交到司法机关处理,这样促使责任人切实落实好管辖范围内的专项资金并保证其得到有效使用。
(四)完善专项资金信息管理平台
政府要想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需要借助现代化的信息科技手段。可以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一套高效、功能健全的管理系统。对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者和使用者进行合理的授权。包括项目的负责人、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相关财务人员,使他们能够从各自岗位的职能内容角度掌握项目信息。信息平台所提供的功能应包括相应的查询、分类、汇总等。使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的进展程度得到公开。因此,高效的信息化科学管理平台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的保障基础。
三、结束语
财政专项金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需不断随着社会大环境和进步发展调整对其的监管,在过程中做好每一个细小环节的工作,使国家的财政专项资金在社会科技的发展中真正起到作用。
1课堂设计是关键
有了课余的资料准备,要使学生对课程真正产生兴趣,更关键的一步是要看教师的课堂设计环节。
1)课堂授课环节的灵活设计,能从很大程度上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性。比如,有一次上课时间恰逢元宵佳节,笔者就利用平时搜集的谜语素材,占用一半课时举行了财政灯谜会,谜面多涉及财政经济方面,猜中者还能得到一份小礼品。这样既烘托了节日气氛,另一方面也未太多耽误课程进度。学生争相抢答,也是对这一课堂灵活设计的肯定。
2)课堂中幽默视频与小段子的穿插能从很大程度上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比如,在第一节课讲财政现象与财政问题时,先让学生阅读一段“90后出师表”的小段子,段子中提到某90后在没有教育资助、就业扶助、医疗保险、房价管控、食品安全等举措下的悲催结局,引出“如果有相关政府举措的话,结局会有什么不同”的问题让学生回答。学生兴趣高涨,自己就列举出近在身边的财政现象和财政问题。从第一次课开始,就让他们觉得财政并不遥远,就在自己身边,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再比如,在讲到财政支出——购买性支出时,会播放幽默视频《咱纳税人的钱都去哪儿了》,让学生对纳税人的钱,也就是政府财政支出的资金去向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再进行讲解,让学生带着兴趣和疑问去学习,定会事半功倍。在学习财政收入——税收部分时,通过播放视频《中华税收历史》《你知道自己都交了哪些税吗》,让学生在轻松的气氛中了解我国的税收发展史和税制现状。还有在讲到国债时,播放英语视频《十分钟让你了解美国国债危机》等,在动画讲解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训练了学生的英语听力。2014年国家新预算法颁布后,财政部官网上有一段《分分钟讲讲新预算法》的形象生动的视频,在讲到政府预算时播放给学生看,再让学生自己讲出来新预算法新在哪儿。看完形象的视频资料后,学生的回答是踊跃的,还表示今后会关心政府预算是否会实现真正的阳光化。这就说明学生真的是在从兴趣出发进行学习。
3)课堂形式的多样化设计,也是调动学习积极性和参与性的重要一环。比如,在讲到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时候,引出一些现实中的具体案例,如“110警察该不该给居民代买早点或代开门——析论政府职能的错位”等,给学生一定的时间,结合课程知识,按组分工讨论查找资料,分组制作PPT,让每组学生代表在课堂上站上讲台,自己分析自己讲解,最后教师点评分出伯仲,胜者奖励,落后者也予以鼓励。这种以比赛的规则进行的PPT展示课,激发了学生的竞争意识,强化了课堂的参与性,也提升了学生的自信心。再比如,针对财政支出——购买性支出中的教育支出结构问题,结合我国近年来的高校连年扩招现象,在课堂上举办辩题为“高校扩招,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课程辩论赛,学生积极应对,自己选举辩论赛主持人,还邀请教师做特邀嘉宾,每组的四个辩论选手准备充分,口若悬河,还搜集了很多教育方面的资料和数据,这也大大节省了教师的工作量。这种课堂形式让学生学到的不仅是专业知识,更是专业知识以外的譬如团队意识的培养和相关的能力技巧。角色扮演的情景剧也是笔者安排的一种授课模式,使学生在课堂上身临其境地面对一系列经济问题,同时尝试用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并从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的角度出发来解决这些问题。比如,相对来说,政府预算章节的内容要显得更理论、更枯燥一些,这一章节中关于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内容的讲解,即可考虑采用这种角色扮演的情景剧教学模式。让学生扮演政府、央行、财政部、政府采购单位、市场个体等不同角色,通过自己参与扮演,体会不同角色的定位和相互之间的关系,提升这一章的学习兴趣。
2课后交流是重要补充
教师,尤其是高校教师,应利用课后和节假日多接触学生,与他们谈心交流,这样,学生尊敬、喜欢老师,也就会增强学习这门课的兴趣。在课后的沟通交流中,教师和学生是平等的,教师除了以朋友的身份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之外,还应该和他们聊一些蕴含专业知识的小话题。比如:看到男生吸烟,就开玩笑地说这就是负的外部性;和女生聊她们喜欢看的韩剧,就说说其中引发的一些经济学效应;等等,寓教于乐,培养兴趣。另外,多向学生推荐一些相关读物,比如推荐学生阅读庄粉荣的小说《避税暗战》、宋鸿兵的《货币战争》,有利于学生学习理解税收负担——税负转嫁与归宿以及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章节内容。这些小说读物能让学生在阅读小说跌宕情节的过程中学到专业知识,而且教师在与学生课后交流时能有共同的话题。
3结语
财政学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其应用性较强。如何将枯燥的财政理论以生动活泼的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是课程教学的重点所在。笔者通过上述“接地气”式的课堂教学方法设计,在实践教学中取得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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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传统计划调控手段功能作用的削弱,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已成为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主要工具,两者的协调配合与灵活运用,是一个国家经济运行是否稳定的必要条件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财政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1盐津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思想认识、管理体制、内部机制等因素的影响,盐津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监管意识薄弱
部分乡镇财政干部习惯于把注意力投放在资金的分配支付上,对于资金的使用和运行的过程监管不到位,其没有深刻意识到资金监管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从我们的乡镇领导看,也更多地是注重跑项目、争资金,资金使用和管理意识也很淡薄。所以,监管意识的缺失导致乡镇财政资金存在重分配、轻监管的现象。存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意识薄弱问题的原因,既和部分行政领导的本位主义思想有关,也和他们重政绩、轻绩效,重项目争取、轻项目建设的错误理念有关,还和财政资金管理权责不统一、责任难落实有关。
1.2监管能力有待提升
从人员配置来看,财政所的工作人员较少,除了正常业务工作外,大多还要配合乡(镇)政府的其他工作,加上财政干部年龄老化,财政所的人手紧张,对财政资金管理自然心有余而力不足。从人员的素质来看,财政所工作人员普遍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乡镇财政人员在监管过程中无法核定诸如补助性资金、项目建设性资金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较低的业务技能与新形势下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难以适应。从监管手段看,乡镇财政所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乡(镇)政府,难以真正有效行使县财政局赋予的资金监管权力,对乡镇领导干部分配使用财政资金的违纪现象。
1.3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滞后
由于上述乡镇财政所机构人员配置和业务指导存在一些问题,所以适于乡镇财政的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仍未有效建立和发挥作用。从财政所的硬件设施看,也存在办公条件差、办公设备不全的问题,因此大大降低了对财政资金的监管效率。从监管信息平台看,乡镇缺乏系统的网络平台,监管信息的收集、传递效率低下,现代网络平台建设严重滞后。有些如粮食直补资金涉及核实种植面积,退耕还林补贴涉及核实还林面积等资料信息在乡镇财政所与主管部门之间未实现资源共享,导致乡镇财政监督管理职能缺位,一些项目资金游离于乡镇财政监督之外。现代网络平台建设滞后,和投入不够、财力不足有很大关系。
1.4监管工作难推行
首先,财政资金种类繁杂、层级多,几十个种类的资金拨付到乡镇使用,加上管理部门的不统一,给财政所的资金监管带来了难度;层级上看,纵向层级从中央到省、到市、到县、到乡镇、到村组、到农户;横向涉及众多部门,职能重叠,权力交叉,环节太多,加大了资金监管风险。其次,资金来源渠道多,监管信息闭塞。目前各乡镇基本上只管住了通过财政所直接拨付的资金,比如惠农补贴类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对于其他拨付渠道的资金很难介入参与监管。最后,补助性资金补助对象不易确定,自由裁量标准监管难。部分补助性资金补贴对象有一定的随意性,加之资金主管部门的分配权过于集中,补助对象不易确定,无形之中加大了资金监管难度。
2加强盐津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对策
2.1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意识
乡镇财政要充分认识到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是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要站在维护财经纪律的高度,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充分认识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财政部门要重视乡镇财政的涉农资金监管职能,支持并督促乡镇财政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乡镇财政所要准确定位自身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制,切实解决目前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重投入、轻管理,重建设、轻效益”问题。
2.2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监管能力
首先,适当增加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招收一批经济、会计和计算机类的专业人才,充实到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中来,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乡镇财政队伍。给予乡镇财政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乡镇财政职能范围内的事,乡镇财政所要有处罚权,对授予委托监管事项,乡镇财政所也要有处罚建议权。其次,强调乡镇财政所对于资金的掌控。政府部门应强化乡镇财政所的管理权限,建立以乡镇为中心,分行业、分层次监管的立体财政资金管理模式。具体来讲:一方面,区分直接管理项目和间接管理项目。对于一些大型的以乡镇、村支部为中心的专项资金项目由财政部门直接参与管理,并实行全程监督控制;而对于一些小型的例如卫生院,学校为发起单位开展的项目,乡镇财政部门则采取间接管控的模式或是受托管理模式。另一方面,区分技术项目和非技术项目,对于技术性较强的项目应由县级财政负责,乡镇财政参与。而对于非技术项目,财政部门则可以根据项目资金的规模大小适当放权。最后,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和师资力量,分期分批对乡镇财政干部进行轮训,以满足对各种专业资金的监管需要,提高财政所人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考核机制,通过绩效考核兑现相应的监管补助、经费,以提高乡镇财政人员对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积极性。
2.3夯实监管基础
首先,适当加大投入改善乡镇财政的办公条件。政府要高度重视乡镇财政所在资金监管中的重要性,尽可能投入必需的资金改善其办公条件,提升财政资金监管效率。除了改善办公场所环境外,重点关注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等的投入和开发,打造现代化的网络监管平台。其次,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财政局在有关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文件中要明确规定乡镇财政的监管责任,明确信息通报制度,把下达的资金管理办法和拨款文件等逐级抄送传达到乡镇财政,使其掌握开展监管工作所必需的信息。对于乡镇财政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要建立反馈渠道,逐级上报至负责资金和项目分配、管理的上级部门,以利于完善有关政策,规范财政管理。
2.4完善制度,齐抓共管助推监管工作
首先,加强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将对象相同、作用相近、基础数据相似的资金整合,并在财政内部上下尽量归口管理,并增加财力性转移支付的比重,减少项目性转移支付的比重。在制度建设上,划分项类监管,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分项监管包括: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上级和乡镇本级安排并由财政所直接管理使用的项目建设资金,对县级财政局直接管理或县级财政局与主管部门共同管理、且用于乡镇的项目建设性资金等。分类监管包括:村委会和个人直接向乡镇财政所申报的补助性资金,乡镇有关单位和个人直接向主管部门申报、且要求乡镇财政所在申报环节予以签章的补助性资金,乡镇有关单位和个人直接向主管部门申报、且要求乡镇财政所支付或发放的补助性资金,县财政局和县直主管部门直接支付或发放、且委托乡镇财政所实施监管的补助性资金等。其次,建立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创新乡镇财政资金公开方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自上而下的全节点公开,把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流程、分配过程和发放过程在受益地区全面公开,把资金的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再次,建立齐抓共管的资金监管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纳入议事日程,财政部门要把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作为重要的财政工作职能加以落实,除了明确有专门的机构组织协调外,还可以将财政监督专员办事处向县级延伸,并增加其负责监督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职能。同时,把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纳入绩效考核的范围,与转移支付、竞争立项挂钩。最后,明确乡镇财政监管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财政资金监管体系,将涉及所属乡镇的所有资金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范围,包括村集体资金,并针对每一项项目资金制定一套职责清楚、内容明确、格式统一、方法得当的操作流程,用于具体指导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项目主管部门及时协同财政、审计、纪检等政府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调配合的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严格执纪执法,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监管发现的问题要加大处理处罚力度,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触犯刑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财政监管的权威性。
3结语
总之,我国整个财政体系最基础的是乡镇财政,它是财政资金管理与政策执行的重要环节。盐津县各乡镇财政在资金监管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因资金监管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不是光靠基层财政部门的职能所能完成的。只有通过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意识、提升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夯实监管基础、完善制度,建立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资金监管机制,才能稳步推进我县各乡镇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真正发挥基层财政部门在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一、财政政策分类和工具
(一)财政政策的分类
根据财政政策调节经济周期的作用,财政政策可分为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和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一些可以根据情况自动发生的经济波动不需要外包稳定政策是自动稳定政策。它可以直接经济状况的波动来产生调控作用。如税收和政府支出都是自动稳定政策。与自动稳定政策刚好相反,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则需要通过外部经济力量。根据财政政策在国民经济方面的不同的功能,财政政策可以分为扩张性政策、紧缩性政策。扩张性财政政策,是指主要是通过增加财政赤字,如减税、增支,以增加社会总需求。相反,紧缩性财政政策,是指主要通过增税、减支进而减少赤字或增加盈余的财政分配方式,减少社会总需求。
(二)财政政策的工具
税收工具,税收作为国家主要的收入政策工具,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等特征,因此也成为实施财政政策目标的一个重要手段。公债工具,所谓的公债也是债券的一种,它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或政府。作为发行主体,国家或政府以其信用为基础,向国内外举借债务来取得的收入。经常项目支出工具,主要指政府对社会公共的支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是其主要部分。购买性支出,包括商品和劳务的购买,转移性支出包括社会福利支出和政府补贴。
二、财政政策与税收的关系
经过以上的分析,税收在财政政策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无论是在扩张性财政政策还是在紧张性财政政策中都有着很大的调节作用,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不仅是国家财政收支的基本来源和保证,也是政府执行社会职能的主要手段,它更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不仅为社会公共产品与服务提供财力支持,更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税收在财政政策中的主要意义有以下几点:第一,税收可以调节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关系,从而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平衡发展。第二,税收可以调节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第三,税收可以调节收入,实现公平分配。在宏观调控方面,税收是一种自动稳定政策,在税收体系,特别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反应相当敏感的经济活动水平的变化。举例来说,如果政府预算平衡,税率无变化,经济低迷,国民产出将减少,税收收入会自动下降。税收乘数的大小与财政政策的大小有很大的关系,税收乘数表明的是税收的变动(包括税率、税收收入的变动)对国民产出(GNP)的影响程度。其中b为边际消费倾向。税收乘数为负,税收和国家输出增加或减少为相反的方向;政府增税时,国民产出减少,减少量为税收增量的b/(1-b)倍。假定边际消费倾向b为0.8,则税收乘数为-4。可见,如果政府采取了减税的政策,虽然可以减少收入,但将成倍提高社会有效需求,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
三、如何更好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
当前,我国依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管理不完善之处还很多,财政积极政策的运作需要财政管理要相应跟上,要从现在运用并着眼于中长期发展的角度出发,全力推进财政管理的改革。深入改革财政预算管理,完善预算运行机制。当前财政的预算管理存在一些漏洞,有些甚至影响着财政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实施反周期运作同时建立宏观调控预算制度;在公共财政框架的建设,建立综合运行机制积极财政政策;同步的财政改革,利用财政政策的综合效应;当期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当运用,同时要适度采用紧缩性政策。财政政策,包括货币政策,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主要作用就是消除经济发展中不健康,不确定因素。弥补市场的不足之处。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关键是要审时度势,相机抉择。这样才能实现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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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或有负债是财政风险的核心内容之一。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经济建设资金。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财政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新时期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面临的困难
(一)对财政资金监管机制不重视
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能否有效的开展,主要取决于财政资金监管机制的完善性。目前,大部分的乡镇政府忽略了财政资金监管机制的重要性,也没有一支专业性强的监管队伍,导致财政资金监管体系中人员不到位或越权等问题,监管人员对自己的工作性质全然不明。财政资金监管机制未明确各项资金分离式的监管,使得各资金混为一体,加大了监管的难度。
(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量大且对工作质量要求高
随着国家对乡镇财政各项资金投入的加大,财政资金监管的工作量也随之越来越大,且对其要求也在逐渐提高。对乡镇投入的资金分为补贴类资金、项目类资金、预算资金和村级公共资金,其中各项资金全程的监管项目复杂且历程繁琐,对各类资金监管的要求高,同时由于监管人员不足,各个监管员又身兼数职,更加大了监管的工作量。
(三)财政资金使用的信息公开制度不足
乡镇政府没有制定有关资金使用及流向的信息公开政策,导致财政工作人员常常忽略了对信息的公开,被使用的资金去向不明或使用不规范,使公民无法实现知情权与监督权。
(四)没有建立健全的财政监管内控机制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内控机制较落后,没有得到完全的建立与健全,使内部控制制度无法充分实现其应有的作用,降低了对资金监管的力度,把内部的监督形式化,资金使用更得不到有效的监管。
(五)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一般来讲,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知识层次不高且年纪较大,观念与思路都相对陈旧,业务能力薄弱,无法适应新时期下财政监管工作的需要,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负面的影响。
二、新时期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策略
(一)注重财政资金监管机制
乡镇政府加强对财政资金监管机制的重视,建立由领导指挥,各部门工作人员服从配合,把财政资金监管的各项工作统筹管理。在此基础上,落实所有财政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有效的监督其工作进度,最终到达“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监管机制。还要将各项资金分别监管,做到实时监管、事事监管,将财政资金监管的工作贯穿于资金使用的全过程。
(二)正确树立乡镇财政的职能
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乡镇政府职能在不断的得到完善,乡镇政府财政的职能也在随之转变,从收入管理的主体地位向支出管理主体化发展,由注重财政分配到分配管理共同注重转变等,使乡镇财政职能更全面化。
(三)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化
只有把财政资金使用的信息公开化,才能规范资金的使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资金的流失。加强财政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意识,从而保障了人民的知情权,深入了解财政资金的使用动向。把公民监督财政资金的积极性充分的调动起来,为公民检举与举报提供便利的条件,及时应答公民提出的问题,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处于公民监督之中。
(四)建立健全的财政资金监管内控机制
由于内部控制仍处于弱监管环节,所以,要进一步推动财政资金监管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不断完善,加强了对资金的监管,把内部控制做到切实有效的实施,促进了资金使用的规范化与科学化。
(五)加强乡镇财政队伍的建设
为适应新时期下财政监管工作的需要,乡镇财政队伍也要做到与时俱进,发展创新思维,培育出一支专业性强的财政队伍。通过加强乡镇财政队伍的建设,增加其责任感,从而达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与进行。
三、总结
新时期下,为提高乡镇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尽早实现城乡一体化,为此国家加大了对乡镇财政资金的投入,社会对此亦是十分关注,由此可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只有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才能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更规范化与安全化。
一、常见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内容与方法
(一)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内容
大力开展审计工作要符合社会科学发展的要求,以人为本,满足广大人民的基本利益,审计工作主要应该关注财政专项资金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及项目完成情况与取得的效果。其中,资金的使用情况主要包括立项的时候是否存在虚假立项现象,项目款是否全部用于此项目,无浪费无截留。资金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资金分配是否合理,拨款的手续是否有效,审计单位是否在有效的进行控制。审计工作的完成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设计效益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对于当地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能否满足广大人们的需求,有无损坏自然资源,是否有资金损失或浪费的情况发生。
(二)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方法
在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的过程中,首先,审计人员应当带着疑问去实施,在通常情况下,项目的各个环节都会存在一些问题,审计人员在审计的过程中,要质疑每一个环节可能发生的问题,从而寻求真实的结果。其次,审计人员要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找到一些知情者来揭露出一些违法事件和违法动机。除此之外,审计人员应当追踪资金流向,检查是否有不合法的资金流出,使得资金的使用情况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最后,在审计过程中,可以利用计算机软件等一些信息化的辅助工具来识别项目的异常情况。在对项目的审计工作中,应该综合运用以上各种方法,以此来提高审计的效率。
二、开展审计工作的建议
随着我国逐渐对地方财政支付力度的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的下发确实为地方发展带来强有力的资金后盾,但是,在支付方面,财政资金在管理审计上却出现了不同的问题,包括审计不到位、资金大量沉淀、资金使用不明、缺乏监督管理等。因此,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力度,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功能最大化,方能够提高我国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总体使用和效果。文中提出几点建议如下:资金审计和项目审计相结合,既要关注资金流向,又要审查项目完成情况与效果,避免有小项目大资金的现象发生;要从会计账目开始着手,检查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和使用的效果。调查过程中,调查程序应当简化,涉及面广,保证审计资料完整、统一;审计分析时应该分层次地进行分析,不同性质的项目要从不同的层面论证,要从自然环境是否损坏、人民群众的利益能否满足等方面来分析社会效果;在进行绩效审计时,要以各个项目为对象,看此项目的社会需要程度,是否按时完成以及完成的效果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另外,从宏观效果来看,此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发展方向,有无存在重复项目。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财政审计工作的发展还并不是很完善,存在着一些漏洞,在实践上、管理上等方面都缺乏经验,因此,我国还应该吸取一些国外的一些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与我国的财政绩效审计发展情况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使用效果。通过本文分析,从资金审计和项目审计的相结合、会计账目的审计、层次化审计以及个目标审计四方面进行入手,能够将审计功能更加全面化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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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迫切需要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财政公共管理体制,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一财政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当前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现状分析
1994年以来的财政体制改革从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出发,主要致力于提高“两个比重”,即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关注于财政收入体制改革。公共财政框架下的预算会计,又称为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它是一般会计原理在企业之外领域的应用,是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为社会公众和经济组织提供行政管理、社会服务等“公共产品”,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府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类公共机构、公益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及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系统。但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在非盈利性组织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因此必须要对预算会计进行一定的改革,以便能够更好的适应当下社会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需要。财政支出体制,尤其是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相对滞后,对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功能定位、各级财政的职能分工等方面的改革不够深入,因此,当前我国公共财政体系存在着一些问题。
二、我国预算会计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分析
(一)现行预算会计范围过窄,难以全面反映政府资金运动
目前的预算会计仅限于与预算资金收支有关的范围,并没有全面反映政府的资金运动及结果。
1、对政府固定资产的核算和反映不全。目前的预算会计制度中,总预算会计没有核算和反映政府的固定资产。这意味着用于购置政府固定资产方面的财政资金,一旦支出以后就退出了政府和公众的视野,不利于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不利于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
2、总预算会计制度不能适应政府资产多样化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投资形式除了无偿拨款及部分有偿贷款以外,还有政府参股等多种形式。在政府参股的情况下,现行的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只能反映为当期的财政支出,不能对国有股权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无法真实地反映政府资产状况,也难以实现对国有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的管理。
(二)收付实现制预算会计基础存在局限性
随着预算会计环境的变化和市场经济对政府资金管理的需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制度在很多方面暴露出局限性
。1、无法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反映政府的负债状况,不利于防范财政风险。由于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的实际支付作为确认当期收入和支出的依据,在这种记账基础下,财政支出包括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不能反映那些当期虽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政府债务,使政府的这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政府的这些债务被“隐藏”了,政府的财务状况不能得到真实的反映,其产生的不良结果。一是,不自觉地夸大了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源和造成虚假平衡现象,对宏观经济决策和市场运行产生错误导向。二是,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相同会计期间政府权力和责任不相匹配,有可能出现政府代际的债务转嫁,导致各届政府间权责不清,不能客观、全面地评价和考核政府绩效。2、不利于正确处理年终结转事项,造成会计信息不实。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进行的总预算会计核算中,存在因跨年度支出而出现结余不实的问题。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经常会遇到预算已安排,但由于各种原因当年无法支出的问题。如果按照收付实现制的要求处理,容易造成当年结余不实。类似情况在中央及其他地方财政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今后随着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办法的推广,类似的问题将会更加突出。
(三)会计报告信息不完整,透明度不高
从目前来看,虽然我国有着覆盖上百万预算单位和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预算会计体系和层层汇总上报的会计报表制度,但从总体上看,预算会计信息的报告和使用都是不够充分的。
1、缺少统一的政府财务报告制。目前我国没有实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预算会计信息主要是通过政府的预算和决算形式来间接地传达给立法机关和公众的。由于政府预算的主要任务是向公众提供政府预算的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所能传达的预算会计信息非常有限,政府的债权、债务、债务资产等财务状况不能得到全面的反映,在预算编制比较粗放的情况下,就更为有限。
2、会计报告内容不完整。反映信息过于简单。目前的预算会计报表内容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状况。这一点尤其表现在总预算会计及其报表之中。因此在总预算会计报表中并不能反映。对此类情况,不仅立法机关和公众难以进行监督,财政部门自己也缺少准确的了解。
3、会计报表项目列示不科学,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首先,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列示不科学。其次,收入支出表的项目列示不合理,难以操作。再次,预算内外资金核算方法不统一,影响会计报表信息的真实性。
三、公共财政框架下预算会计的改革思路探讨
(一)建立和支出预算管理相互适应的公共财政的管理框架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公共财政的框架逐步完善,这使得公共支出预算的范围将会以社会共同发展的需要作为界定。在实践中,一些单位不符合这显示标准,则不应该纳入到公共支出的预算范围之内,也不应该继续由财政对其进行经费的供给,对于这些单位来讲,应该逐步的退出公共预算的范畴,进入到市场,通过企业会计的方法来进行核算。对于目前不断增加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的非盈利组织,则应该明确的纳入到预算会计的体系之中,这不仅仅有利于对各个组织规范化的进行管理,同时也有助于创造更加公平的环境,提升会计信息的质量。与此同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应当开展必要的改革,将基建资金纳入到会计单位来开展核算。
(二)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的政府会计体系
实践过程中,政府的会计准则理论结构重要是指在一定的会计环境中,基于会计假设、会计目标和会计原则所构筑的会计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构筑完善的会计体系已经成为了社会各方的共同要求,这同时也是日后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公共财政框架下开展预算会计改革,应当强化政府的会计准则研究,尽快的制定出一套科学完善,有先后顺序,并且概念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值得注意的是,在政府会计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应该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依据国家发展的现实情况开展具体的体系制定工作。
(三)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和相应的审计制度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很少编制全面和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这显然不利于新形式下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虽然目前每年都在召开政协和人大的会议,政府也做了相应的工作报告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但是这些报告除了预算执行报告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年度预算的收支情况之外,并没有完整的、详细的全年政府财务报告。所以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这有利于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加强群众对于政府监督的作用,为构建廉洁、高效的政府打下良好的基础。另外,还应该完善对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工作的参与有利于提升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督促政府官员更加高效、廉洁的开展工作,最大限度的防止和杜绝政府官员的玩忽职守和贪污腐化现象。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体系的完善不仅仅有利于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同时也能够使得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加科学有效,因此审计报告毕竟要成为政府财务报告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构成部分。
(四)政府会计中应当实行权责发生制的会计记账方法
和收付实现制不同,权责发生制对于政府收支的确认,是在经济活动发生的时候,而不是在现金实际收付的时候。因此通过权责发生制来开展计量,其核算的对象是政府的所有资产,而不仅仅是现金,这主要包含了现金的流量和其他的所有信息。因此全面、深入的以权责发生制为预算会计的处理方法,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和部门领导也会对于自身的工作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同时也使得预算会计制度更加科学、准确。权责发生制的应用能够给政府部门带来一种新的管理文化的改变,使得管理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更加注重政府部门机构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促进政府自身工作职能的转变。
1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不专
我国的财政专项资金涉及行业庞杂且金额巨大,涉及到教育、农业、工业等各个领域,专项资金的种类多达几十种。"基数加倍增长"是我国预算机制长期采用的增量预算机制,随着人员的调动、时间的变迁单位积存的专项资金和单位公用支出混合在一起进行使用,完全变更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职能,使得大金额的专项资金专项性质不强,这也增加了专项资金的管理难度。
(二)使用随意
我国现行的编制预算实行的是"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模式,依据基数加上增长,有的甚至还将专项资金切块分配,此种模式也就造成了专项经费的编制标准不够科学合理。专项资金预算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也就直接导致了专项资金使用上的随意性,截留、挪用现象普遍,例如,用来补贴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资金,就被不同程度的挪用。类似行为歪曲了专项资金的真实用途,财政资金的不合理利用也使人民群众有一定的损失,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
(三)使用效率不高
各级各部门在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从项目的策划,到申请材料的准备和申报,都占用了专职工作人员的大量时间,使得专项资金的申请成本在无形中增大。此外,不同的专项资金被不同的部门掌控,统一项目可以从不同部门以不同的名义来申请专项资金,使资金的用途被分散,最后导致资金难以统筹规划合理配置,使专项资金的作用不能最大地发挥出来。由于专项资金的下拨在不同部门之间转手,导致专项资金的拨款周期较长,对资金的使用效益造成了不利影响。
2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措施
(一)清理申报项目,缩小范围
长期以来,专项资金并没有很好的做到专款专用,为此,对多达几十项的专项资金要进项定期的清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资金的管理情况、资金的使用效益等进行具体的了解,并且对各项资金存在的必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于使用效率不高使用效益不明显的资金,进行大力的压缩,并且在一般性预算支出中加入经常性的专项支出,例如对农村生活贫困家庭的资助,以及对警车以及警务设备的定期检查和更换费用,可以列入到经常性的专项支出。
(二)明确各部门责任
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说,各个部门的负责实际上也是各个部门的不负责,这样的管理基本上是无效的,只有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责任,才能建立起有效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政部门与管理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才能好的形成监督体制。财政部门和管理部门可以就相关的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并制定合理的违责处理办法。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纳入到财政监管的范围之内,将主管部门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从根本上杜绝。
(三)多方面审计监督机制
财政专项资金数额大、覆盖面广,国家审计人员数量相对较少,且对各地方的财政政策相对不熟悉,因此决定国家审计人员难以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判断。由于审计部门与被审计部门在同一行政体制之内,所以审计结果和审计意见在独立性的显现方面有很大的限制,这时就需要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相结合。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结合,通过横向和纵向的结合,从而提高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的效率和效果。
(四)提升政府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提升政府的理财能力和水平,可以有效的规范地方政府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首先需要逐步淡化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使政府和市场的职能边界得到规范,使基本化公共服务均等化,运用政府的独立财权有效提高其对资金的调度和运营能力。其二,要加强绩效控制工作,从而对绩效审计和绩效监督进行有效推动。使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收益和成本的比重得到有效提高。其三,要将年度预算管理向财政专项资金中期考核机制进行转变,使政府的会计制度向全责发生制进行转变,从而有效提高政府的理财能力。
3总结
从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目前的申请、审核、批准、使用和审计等阶段来看,还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使专项资金不能够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更好的造福于社会和人民群众。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从机制上进行完善,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分工清晰,保障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更要将全社会的力量纳入审计过程中,通过人民大众雪亮的眼睛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不浪费和滥用国家财政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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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或代理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自觉地运用税收、会计、法律、财务等综合知识来降低税收成本,以服务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济行为。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收筹划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税收筹划是企业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通过事前经营活动安排来降低税收负担的合法行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通过对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设计、合同管理设计、原材料及设备使用设计及劳动用工设计等税收筹划措施,能够帮助建筑施工企业降低税收成本。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营业税;营改增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与特性
税收筹划是企业建立在对税收法律法规充分理解与掌握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经营、投资等活动进行安排进而达到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的合法活动。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事前筹划性与目的性三种特性。合法性是指税收筹划本身是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合法行为,如通过违规行为获得的降低税负不属于税收筹划。事前筹划性是指税收筹划是在正式纳税申报前所开展的节税行为,通过企业账目调整而进行节税明显是违规且不符合税收筹划定义的行为。目的性是指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这是税收筹划的基本动因。
二、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总体建议
(一)税收筹划应当具有全局性
税收筹划应当是站在企业全局所采取的行为,不应当仅仅站在财务部门的角度考虑。根据税收筹划的事前筹划性可以得知,税收筹划应当站在企业全部的业务流程进行考虑。因此,全局性的税收筹划可以从公司与子分公司的设置、合同的签订、原材料采购、设备使用、人员设置等角度来采取综合性的企业税收筹划措施。
(二)必须对施工企业纳税规则做到充分了解
税收筹划必须是严格遵守税收法律规则的行为。故缺乏对施工企业纳税规则的理解无法帮助企业有效的规划税收筹划措施。按照现行规定,施工企业所适用的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及车辆购置税。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是施工企业税负的主要来源。施工企业适用税种问题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施工企业的“营改增”问题。国家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在2012年1月1日正式启动营改增改革试点。施工企业虽然目前尚未纳入到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内。但随着改革的逐步推动,“营改增”将成为施工企业税收缴纳所必须面对的问题。“营改增”虽然可以从抵扣减税的角度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但是,由于施工企业涉及砂石、沙土等原料的采购难以取得进项税发票,大型设备难以抵扣进项税额等问题的存在,故在“营改增”实施后,短期内有可能造成税负“不降反升”的尴尬状况,施工企业仍需要通过系统完善的税收筹划措施才能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完善是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
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有效实现税收筹划的保证。不规范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一方面导致企业票据账目管理、会计核算的混乱;另一方面,由于财务人员缺乏相关税收规则体系,缺乏对税种税率、缺乏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纳税会计核算调整的了解,导致无法有效利用税收规则进行税收筹划。因此,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完善是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
三、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建议
(一)在公司组织结构设计中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企业组织机构中可以体现出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因此,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应当合并在总公司中缴纳。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由于项目大多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如当地可以享受到所得税减免政策,可以采用设置子公司的形式进行税收筹划。但是,如果母公司自身能够享受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异地分支机构可以通过设置分公司的形式来起到税收筹划的作用。
(二)在合同管理中进行税收筹划
合同的签订是施工企业重要的经营活动内容。税收筹划可以通过对相关合同内容及条款的设置来起到降低企业税负的效果。《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如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其将该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不论是否参与施工,均应当按照建筑业适用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如施工企业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合同,则应当按照服务业适用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因此,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签订上,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适用的税率要明显低于不签订承包合同的情形。因此,通过相关合同签订适用税率的区别,帮助企业合理适用税率,能够起到税收筹划的作用。此外,总包企业的营业额计算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譬如分包方将分包部分开具发票时可以带出总包方给建设方的营业税发票,“一税双票”避免同一劳务重复纳税。这就要求总包企业在分包工程的过程中,认真做好相关分包款项的会计核算,来减少企业不必要的税务支出。
(三)在原材料及设备使用方面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因此,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等相关工料费应当计入营业额。因此,在建筑施工企业原材料采购应当尽量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通过与长期合伙伙伴进行采购来降低采购成本,从而降低计入营业税计税依据中的原材料价值,进而达到税收筹划的效果。在建筑施工企业设备管理方面,企业可以利用相关折旧政策,增加折旧摊销费用,这样增加企业成本,进行降低企业收入来起到税收筹划的作用。
(四)在劳动用工方面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在相关事宜的岗位适当安置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进行就业,从而达到税收筹划的作用。同时,在劳务公共方面,通过与工程劳务公司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一方面相关工程发票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另一方面,避免了劳务用工本身所可能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缴纳问题,降低了企业的税收成本与纳税风险,起到了税收筹划的作用。
四、结语
税收筹划可以在低纳税风险的环境下帮助企业有效降低税收负担。税收筹划应当具有全局性、必须对施工企业纳税规则做到充分了解、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必须完善。在此前提下,通过对企业组织结构规划、合同有效管理、原材料及设备使用及劳动用工方面的合理安排,能够帮助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
参考文献
[1]周煜.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税收筹划[J].市场营销,2014.7.
[2]王俊兰.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浅谈[J].科学之友,2010,10.
[3]李玉枝,刘先涛.浅论企业税收筹划[J].企业经济,2008,4.
摘要:面对日益激烈的汽车行业,汽车销售企业如果想要在当中获得优势,其销售环节的税收筹划和风险控制就相对重要,企业应该考虑到权销售环节的长期发展,在遵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生产营销方案和商务决策,选定好销售方式,从而使税收成本降低,有效的避免税务风险,最终使经济效益最大化。汽车制造商和汽车专卖店的主要税种为消费税、增值税及营业税,其能够利用对税法条款的研究,发现税收筹划的突破口,理清业务流程,规范内控细节,更好的完成税收筹划。
关键词:汽车;销售环节;税收筹划;财务风险控制
一、汽车销售过程的税收结构
本文所研究的汽车销售环节的税收筹划与风险控制,以汽车专卖店销售模式为主,包括制造商与专卖店两个层面的税收筹划。当前,我国汽车销售模式主要包括专卖店、汽车超市、交易市场三大类型。其中,汽车专卖店由汽车制造商授权建立,通过签订合同,专卖店获取汽车制造商特定品牌的经营权,开展营销活动。模式中,汽车专卖店不论是建设,还是管理、营销、服务,都应该按照汽车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具备整车销售、零配件提供、售后服务及信息反馈四大功能。按照结构,税收筹划以汽车销售环节为链条,包括制造商环节、销售公司环节及专卖店环节,重点把控消费税、增值税及营业税的筹划。
二、销售环节中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汽车行业是技术及资本密集型行业,同时还有着经济效应,能够推动全经济链条的发展,其属于国民经济里的重要角色。当前,我国的汽车市场仍处于需求旺盛的阶段,开展专卖店销售方式,为的就是使自身的市场份额增大,通过铺设销售网点及专卖店,汽车制造商实现了地域扩张,能够按照各网点及专卖店的销售情况制定决策,是提高制造商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汽车行业的竞争随着专卖店数量的增长而日益激烈。大部分的汽车专卖店都存在着较大的税务风险,其原因是地区之间及地区专卖店的管理水平的差距较大。税务部门在进行税收检查的过程中,对汽车制造商出台的商务决策表示质疑,其觉得一些商务决策没有遵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同时还发现部分汽车专卖店存在违法行为。汽车制造商不仅要强化利润获取能力,为长期发展提供基础,也要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为了避免税务风险,汽车制造商应该先科学的对税收进行筹划,再建立商务决策和汽车专卖店设计的销售方案。其中设计销售方案是汽车销售环节中的重中之重。由此以来,不仅能够使汽车制造商和汽车专卖店销售环节中的成本最小化,获得更大的节税利益,还可以根据税收筹划调整业务流程,以长期目标为基础,避免为实现短期利益的最大化而损害了长远利益,严防短期行为。因此,现代汽车生产商及销售商在构建税务筹划办法时,应当首先以合法性为基础,设计合法、合规的销售方案,筹划涉税营销环节,在将税务风险控制到最低的同时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促使可持续发展。
三、销售环节税收筹划方案研究和风险点控制
(一)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按照国家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汽车行业里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属于此规定重点应税消费品,应在生产环节中纳税。
(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和营业税都属于流转税,其与汽车制造商和经销商的销售活动有着紧密关系。增值税和营业税所牵扯到的经济业务通常有交集,会有混合销售行为、兼营行为等情况出现,并且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在某些情况下能够相互转换。这将致使增值税和营业税拥有巨大的税收筹划空间。
1、利用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开展税收筹划
当前,我国税法规定,混合销售行为中的涉税点及涉税额应由企业年销售额或营业额所占比重确定,且企业年销售额及营业额所占比例也决定了营销涉税具体涉及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当前我国汽车制造商与销售商都是一般纳税人,业务处理中一般以汽车销售与维修服务为主,因此,当涉及混合销售,通常会按应税项目金额征收增值税。在混合销售与兼营方式利用的过程中,汽车制造商与销售商需要把握业务与财务流程的畅通性,严密关注销售行为是否能够被判定为混合销售或者兼营。在兼营活动的处理中,若企业无法将单据、宣传的业务流程进行分离处理,税务机关很可能将此行为判定为混合销售,极有可能面临处罚,并补缴增值税。财务风险产生。
2、利用减少应纳税额开展税收筹划
面对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汽车制造商通过各种途径激励汽车专卖店销售自己品牌的汽车,目的就是维持或扩大所拥有的市场份额;汽车专卖店采用多种营销途径从而抓中消费者的眼球,促进产品的推销。税法中各销售方式都有其特有的计征增值税的规定,汽车制造商和汽车专卖店在销售方式上都具备自主选择权,从而能够通过不同的销售方式开展税收筹划。汽车专卖店的营销途径较复杂,包括积分换礼品、买一送一等等。不同的营销途径都要注意事前的税收筹划。选定折扣方法销售需控制的风险点是,将销售额和折扣额抵减的同时,减小销售额需要掌控定价的尺度,若税务机关指出价格过低,那么税务机关将有权核定销售额。
综上所述,企业在选定营销途径之前,不能急于求成,需要具体了解税法的有关规定,健全销售环节的业务手续,选定最优的科学销售途径,使税收成本最小化,降低税务风险,使得经济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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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绍群.浅谈汽车4S店税务筹划[J].会计师,2012(7)
[3]朱会芳.不同销售方式下的增值税纳税筹划[J].财会研,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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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存在于经济活动的诸多环节,要化解税收风险,必须正视税收风险管理,掌握风险应对方法。捕捉风险应对过程中的涉税信息。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收风险应对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石油企业产生税收风险管理的原因
(一)相关税收法律层面原因
税法体系尚需完善,很多现行税收政策在制定时没有考虑周全,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不能准确划分合法、非法的界限,给纳税人造成税收陷阱,造成纳税人税负不同,增加了税收管理风险。另一方面,我国税法对行政权力的保护,大于纳税人利益保护,出现税收征纳关系不平等,赋予行政机关的裁量权过于自由,增加了纳税人风险。
(二)税务部门层面原因
由于石油企业与税务机关的政策不同步,税务机关对于政策法规宣传保守,造成企业不能及时了解最新政策,税务机关税法宣传滞后。由于政策的变动会影响企业利益,企业税收法制观念滞后、税收征管手段不规范,就会影响自身发展,给企业带来税收风险。
(三)石油企业自身原因
石油企业纳税观念缺乏主动性,使企业不能从整体把握各种税收政策,致使纳税金额不准确,没能正确适用税收政策,导致税收政策依据错误,企业没有享受应享受的税收优惠,而该缴够的没缴够。
二、完善我国石油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措施
(一)做好风险预测,进行风险转移
石油企业经营周期长,决定其具有很强的风险性,因此,引进外资转移风险,即减少企业融资压力,也能充分利用国外先进技术,促进石油企业快速发展;石油企业在风险识别基础上进行风险预测十分重要,运用适当测量方法进行风险测量,量化风险产生的损失,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来降低税收风险。
(二)营造管理层重视税收管理的企业文化
石油企业必须重视税收管理工作,从意识上树立并理解税收管理的意义,为税收管理营造氛围,同时,将风险理念融入到税收管理工作中去,通过实际行动,进一步强化税收管理的理解,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离不开管理层的重视及支持,正确树立税收管理理念并开展管理工作,把税收管理当作全员的事情,普及税法知识让每个员工在降低税收管理中发挥作用。
(三)树立各部门协调,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企业每个环节都会产生税收,税收工作与每个工作人员密切相关,因此,石油企业应明确各部门在税务管理中的关键作用,即需要分工又需要合作,实现有机结合相互协调,理顺每个部门与税收管理的关系,处理好每个单位之间的关系,使部门利益服务税收总体利益。
(四)加强信息收集,完善涉税资料管理
我国税收政策更新快,税收管理要求也越来越高,了解税收政策已经不能满足需要,石油企业需要配备专业的信息收集人员,建立动态化信息管理库;税务管理与企业每个环节相互联系,从税收管理出发可以牵出很多问题,因此,石油企业需要留心涉税信息,做好分类与整理。
(五)控制涉税环节税收风险
为了更好的控制税收风险,需要制定风险控制流程,将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事前预测,关注经营管理中风险控制;细化税收风险识别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归集、建立税收风险信息库,并不断更新,最终进行税收风险客观评价;对石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风险监控,做到事前监督、事中分析、事后总结,规范石油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制度,减少风险对企业发展带来影响。
一、高收入个人税收征管的难点分析
人才、技术、制度的不足均制约对高收入个人税收征管。目前,针对高收入个人的税源管理基础还比较薄弱,管理中存在很多盲点和漏洞,因此高收入个人是税收征管风险较高的群体,需要集中优势资源集中应对。但目前地税部门普遍存在征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征管技术也比较落后,优势资源难以得到保障。同时,由于信用制度的不健全,纳税人统一识别号制度的缺失,处罚制度的不到位,国际合作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对高收入个人税收风险管理的低效性。
二、高收入个人纳税遵从风险管理的国际经验
(一)实施“合作遵从”战略
合作遵从就是在纳税人和管理者之间建立信任和合作关系。实施遵从战略,通常要具备几个前提:
1.要有完善的法律和管理制度;
2.尊重纳税人的隐私,保护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公布个人信息必须有法律依据;
3.管理者在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时,要具备公正性、适当性、响应性、专业性。OECD还建议税务机关与高收入群体在“增进合作关系”的背景下至少进行一次申报前的会面。为了提高纳税遵从和增加收入,域外相关税务局还使用了诸如税收豁免这样的工具,鼓励高收入纳税人主动揭露隐匿收入,而针对那些不能“坦白交代”的人群采取更严厉的惩罚措施。法国、匈牙利、意大利、荷兰、南非、瑞士、土耳其和英国,在过去的几年里已经执行了某些形式的豁免计划或公开(自愿披露)项目。例如,英国通过自愿披露措施,重新获得了大于4亿英镑的税收收入。
(二)加强国际信息交流与合作
由于高收入个人流动性强,很可能在多国出现,因此要加强国际合作,以辨识他们的筹划行为。受政府的激励,来自不同国家的税务部门也大大增强了信息交流,以便对高收入群体的总资产和收入有更好的把握。例如,自2009年4月在伦敦召开20国会议(一个真正的转折点)以来,不同国家的税收信息交换协议的数量大幅度增加。而且,国际税收合作正以新形式开展,出现了多边税收合作的趋势而不仅是双边税收合作,趋向于所谓的“联合审计”,即由两个或更多区域代表进行检查。比如南非现在已经签订了70个双边税收协定,5个税收信息交换协议,以便与其他管辖区域交换信息。南非还与博茨瓦纳、英国、美国针对高收入群体发起了联合审计。
(三)对高收入纳税人进行分类风险识别
对高收入个人进行分类,并识别不同类群的遵从风险,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OECD从税收管理的视角根据收入或财富来源将高收入纳税人(HNWI)划分为六类:高收入个人(HII)、高收入雇员或专家(高收入个人的分支)、企业家、金融企业家(企业家的分支)、运动员和艺人、富有的投资者,并针对每一类纳税人分析了所对应的风险。同时指出上述几类人中也可能存在共同的风险因素,比如遗产继承、资产销售与处置、国际流动与税收归宿、专业的咨询师、海外资产结构与银行存款等。
(四)建立专门针对高收入个人的部门
为了更好地与高收入纳税人打交道,税务局需要与这些纳税人及税务顾问们就计划、遵从、服务等问题进行频繁和持续的互动,很多国家建立了专门针对高收入个人的部门,集中资源对高收入个人进行管理。具体来看,有的是只针对高收入个人(HII),有的既针对HII,也针对HNWI,有的还包括他们控制的实体,责任也不尽相同。这些专设的部门通常具有以下功能:
1.传递给不遵从的高收入个人明确的信息:他或她将面临被税务部门追缴的真实风险,从而促进自愿遵从;
2.培养税收管理人员的商业意识,同时满足高收入个人的顾问们对专门技能和知识的需求;3.通过集中进行技能培训和知识积累,随时间的推移不断增加对高收入个人的认识。
(五)多渠道收集和利用信息
税收管理者会借助一些可获得的资源来获取信息,包括描述高收入个人生活方式、特点、个人兴趣和经营地址的杂志、报纸以及网络搜索引擎,还通过其他政府部门、管理(登记)部门(能获取财产、直升机、股份和证券的登记信息)以及强制第三方提供的某些顾客数据信息。对这些信息资源进行分析可以帮助管理者建立起对高收入个人的形象认识(除纳税以外的特点)。另外还要实现信息共享,以及与纳税人和公众的最大交流。要使税务管理人员不断提高与纳税人和咨询师们的对话水平,从而更好地获取信息。为了获得更多与个人活动相关的信息,澳大利亚广泛拓展信息采集渠道。其第三方数据来源有:
(1)根据法律规定由外部门提供的数据;
(2)通过便函要求政府其他部门提供的数据(如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提供的重要或可疑交易数据);
(3)税务局购买的数据(交易得到的数据如通过CITEC获得的财产信息和RP数据);
(4)法律授权税务局在非常规基础上要求得到的数据(如州与地方政府登记的豪华车辆与海上轮船的数据)等。仅2007~2008年间,澳大利亚税务局从20多家法律规定必须提供收入信息的组织和政府机构那里就收到了7800万条记录。
(六)针对高收入个人筹划行为实施的措施
除了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以外,有些国家还从私人部门聘请了有经验的团队来专门应对高收入个人的税收筹划。如澳大利亚积极招募国内外有经验的会计师。英国也从私人部门雇佣了少部分在银行部门或跨国集团工作的很有经验的税务专家,还招募了一个与高收入群体打交道颇有经验的专家。许多国家也使用了庭审案例传递给公众和其他富有的纳税人这样的信息:所有的纳税人都应缴纳相应份额的税收,警告他们使用税收筹划是有真实风险的。
三、加强我国对高收入个人税收遵从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借鉴OECD经验,实施“合作遵从”战略
目前,我国虽然提出要加强对高收入个人的税收管理,但还缺乏真正有效的战略规划。借鉴OECD经验,实施“合作遵从”战略对于我国来说,是一种明智的选择。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遵从来源于信任,因此,与高收入个人之间建立信任关系有助于获得真正的税收遵从。
1.税务人员要善于与高收入个人进行恰当的交流沟通,最好掌握一定的商业和理财知识,能够根据不同的高收入个人的需求,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个性化的服务。
2.保证高收入个人的信息安全。因为高收入个人更注重私密性,税务局必须切实保护好纳税人的信息安全,以免因信息泄露给他们造成心理上的恐慌以及身体、财务等方面的损失。
3.可以实施税收豁免政策。规定高收入个人如果能主动揭露过去几年内没有申报或如实申报的收入,可以减免一定的税款,或减轻惩罚,以此减轻那些曾经逃过税款的纳税人的心理负担,鼓励他们主动揭露隐匿收入,自觉申报。
4.主动提供给高收入个人一些信息:税务部门最关注他们哪些地方,认为哪些方面存在风险以及已采集信息的一些内容和如何遵从。
(二)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建立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
要解决税务部门与高收入个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就必须广泛搜集有关信息。一般而言,要采集高收入个人的三方面信息:一是基本信息,如地区、职业、职位、住址、家庭状况、工资收入等信息;二是社会信息,如生活方式、特点、有无诉讼等,一般来自于大众媒体、广告杂志、各类排行榜、举报、调查等途径;三是第三方信息,通过建立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要求一些组织机构定期提供相关数据信息,与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比对,从中找出应申报而未申报的高收入个人,或者将其消费支出情况与收入情况进行比对,从而发现疑点。第三方信息报告的主体一般包括政府方、交易方和其他部门、人员,对于掌握税源信息的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应规定这些部门要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税源信息,或与税务部门定期进行信息交换;对于掌握税源信息的非政府部门尤其是支付款项的单位和个人也要向税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鼓励公民举报以及舆论监督高收入个人的逃税行为,并给予物质奖励。为了使采集到的信息易于比对和处理,最好要求第三方报告的内容中都含有某一信息,比如纳税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号码,并以此作为统一识别号。
(三)对高收入个人进行分类,建立风险数据库
高收入个人的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过程的第一步,目前来看,我国对高收入个人的风险还缺乏系统的认识。与国外相比,我国的高收入者有自己的特征,因此,应该通过多方面的调查,全面了解我国高收入个人的状况、特征及遵从行为。对高收入个人进行恰当的分类,并研究和识别不同类别的高收入个人所面对的风险,建立风险数据库,这样既会使税收管理更有针对性,也会不断积累我们对高收入个人风险的认识。
(四)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借助多方面力量,加强风险识别
在多渠道采集信息的基础上,可以建立若干指标模型,开发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识别。在对高收入个人风险信息库的信息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找出不同类别纳税人的风险特征,然后设计一些相关指标,建立识别模型。还可以进一步建立更为智能化的信息系统,自动搜索不遵从纳税人及其风险特征。随着劳务输出人员、跨国纳税人、外籍人员的增多,加强国际合作成为必然的趋势。因此,我国应积极参与全球针对高收入个人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的潮流,随时了解国际高收入个人税收管理的动态,并积极与其他国家签署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和信息交换协议,与其他国家共同开展“联合审计”。
(五)有条件的地区专门设立针对高收入个人的部门
高收入个人往往具有流动性强、事务复杂、收入来源广泛等特征,同时,不同于大型公司把透明和公开作为吸引投资的工具,高收入群体更注重隐私,而且他们在法律上享有个人事务和财务的保密权。因此,如果要想真正了解高收入个人,并促进他们的税收遵从,需要投入一些资源,比如人力、技术、资金,最好就是设立一个专门为高收入个人服务的部门,作为税务局与高收入个人之间进行信息传递、交流与沟通的工具。可考虑先在人力资源比较充足、技术较为先进的地区设立专门部门。同时针对高收入个人风险高、应对难度大的特点,有意培养一些专门性人才,建立相应的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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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的税收法制建设至为重要,它是一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税的前提和基础。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收论文参考,供大家参考。
摘要:企业会计核算在收入结算方面、费用列支方面、投资核算方面,折旧方面以及存货计价方面等运用到了税收筹划。企业如果能够对税收筹划进行合理的应用,不仅能够使企业的经营成本得到降低,还能够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关键词:税收筹划会计核算应用探析
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在税法所规定的范围之内,从众多纳税策略或者是税法中的优惠政策里,选择出较为适合的税收筹划方法,进而减轻以及延缓自身税负的一种行为方式。税收筹划身为管理活动的当中的一种,几乎在企业整个经营过程都有所渗透。本论文针对会计核算进行分析,阐述如何对税收筹划加以合理应用才能够使企业的税负降低,使企业的整体利益实现最大化,具体表现如下。
一、会计核算所受税收筹划的影响
1.促使企业的会计水平得到以提高。
企业能够应用税收筹划来提高会计水平。通常情况下,人们都认为税收筹划与企业之中的专业人才是分不开的,这就需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更全面的知识,其中包含了会计的准则、会计制度、现行的税法以及与税法有关的政策等,只有这样才能够规划税收,才会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获得到最大的利润。如此一来,企业就可以利用税收筹划使会计人员可以具备更高的工作水平以及专业素质。
2.使企业的纳税意识得以提高。
企业可以利用税收来增加纳税意识。针对纳税意识来看,我们可以认为纳税筹划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如果企业当中没有较强的纳税意识,企业就不可能筹划税收,而当企业到了纳税的时候,通常都会应用一些非法方式以减少税收。因此,当企业开展税收筹划这一项工作的时候,这就表明企业已经具备了较高的纳税观念,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来对会计账表进行完善。
3.促使企业获得到最大的收益。
企业可以利用税收筹划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企业在筹划税收的时候,可以控制现金流出,这样现金的流量就会增加。除此之外,现金的流出时间还会延长,促使此部分资金可以在时间价值之上产生增值。这样,企业就会实现最大化的经济利益。
二、企业当中应用的税收筹划方法
1.对不予征税的方法进行介绍。
此方法就是对我国所制定的税收法律和制度等进行选择来规定不予征税的投资、理财或管理活动,应用此种方式使税收的负担得以减轻。任何一种税收都用相应的征税范围,从具体税种来看,这对那些在征税范围之内的经营行为进行征税,而不在征税范围内的行为就不予征税,这时就需要企业当中的纳税人员根据税收政策,事前安排企业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以及理财活动等,从中多方案之中选择出不予征税的活动方案。
2.对税率差异的方法进行介绍。
此种方法就是按照我国税收法律和政策当中所规定的税率差异,对那些税率比较低的投资活动方案、理财活动方案和经营活动方案进行选择,应用这种方法来减少税收。譬如:企业针对所生产的产品选择成本核算方案时,根据综合成本方法核算出来的消费税额要比根据产品分类所核算出来的消费税额要高。
3.对扣除方法进行介绍。
此种方法就是按照我国税收政策以及法律中设置的规定,使投资活动、理财活动以及经营活动等计税依据当中尽可能将能够扣除的金额和项目进行增加,以使税收的负担得到相应的减轻;纳税人在要支出费用的时候,应该事前安排费用的性质以及项目和支付方式,以希望可以达到政策所规定的要求,在计税之前进行扣除。
三、会计核算对税收筹划的应用
1.对收入结算的方式进行选择。
企业的财务制度在处理成本费用、资金收入以及资产计价等方面有着多种方法。选择不同会计处理方法会对成本费用收入和支出产生不同的影响,进而使应交所得税也会受到影响,并且此种选择是被税法所认可的,这就使企业利用税收筹划来进行会计核算能够得以实现。企业在销售货物方面有着很多种结算方式。每种结算方式都有与其相对应的确认收入时间以及纳税月份。税收法中明确规定:对于直接收款销售而言,确认收获的时间为卖方收到货款,并把提货单交到买方手中的时间;针对托收承付而言,确认收入的时间后就发出贷物,也就是托收手续办好的时间;针对订货销售而言,确认收入的时间就是货物被交付的时间。这样我们就可以选择不同的销售方式以控制收入时间进行筹划,进而延缓纳税以获得税收利益。
2.使用成本费用的模式来完成税收筹划。
2.1应用折旧方式来完成税收筹划。折旧能够起到抵税的作用,企业在进行计提折旧的时候,通常会遇到选择折旧方式这样方面的问题。其中固定资产的折旧有两种,分别为:加速折旧、直线折旧。这两种折旧方式在固定资产使用有效期间内有着相同的折旧总额,可是使用期间内各年度却有着不一样的折旧额,这对企业计算年度净力有着严重的影响,进而影响到应交所得税总额。从获得财务利益角度分析,企业应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与之对应的计价方式进行筹划。其一,在比例税率之下,假如每年所得税率保持不变或是表现出下降的趋势,应该使用加速方式。而此种方式可以将前期的利润延迟到后期,也就是将纳税的时间延迟了。其二,税率累计超额的情况下,应该运用直线折旧法,使用此种方法的原因是通过直线法所计算出年折旧费几乎相同,当其余条件没有多大出入的情况下,能够计算出较为均衡的年利,这样有效地防止了利润波动过大而多交税款的情况发生。
2.2应用存货计价来完成税收筹划。期末所表现出的存货计价情况会影响到当期利润,应用的存货计价方法不同,所得出的期末存货成本也就不同,从而产生不一致的企业利润,对所得税额产生影响。根据目前的会计准则而言,针对存货发出可以应用先进先出计价法、后进先出计价法、加权平均计价法、移动平均计价法、毛利率计价法、个别计价法进行应用,具有应用那一种计价方法才能够促进企业发展,企业一定要认真的进行筹划。通常情况下,当物价一致处于上涨趋势时,要使用后进先出计价法来处理发出的存货,此种方法与稳健性的原则需求较为符合,因为它能够多计存货的发出成本,而少计库存成本,这样期末存货就相对较低,使税前减少收益,进而当期就会少交一些所得税;假如物价一直较低的时候,得出的结论就是相反的。假如遇到通货较为紧缩的时期,物价开始下降,在此种状况下,对先进先出计价法进行应用,这样得出的期末存货非常的低,进而当期的成本就会加大,所得税额就相对减少。目前企业都感觉到在流动资金方面较为紧张,延缓纳税就可以从国家获得到无息贷款,让企业有更多的可利用资金,从而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这可以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3、应用股权投资方法来完成税收筹划。
通过《企业财务通则》内的有关规定可知,一般情况下企业对于部分长线投资进行核算的模式有两种,即:权益法核算方式以及成本法核算方式。其中权益法指的就是企业账面的实际价值会随着企业投资所有人员自身权益变化而进行调整;而成本法就是企业自身如果不进行项目的资金追加,或者是对相应的资金不进行收回,其投资价值就不发生改变。基于此,企业就可以在进行投资的过程中,使用这两种核算方法来保证企业账面价值更加有利于企业今后的发展以及综合水平的提升。通常情况下,假如被投资的企业表现出来的现象为:起初盈利而后来是亏损的则应该应用成本法方式,而针对先亏损后盈利的企业,应用对权益法方式加以有效应用。这主要就是因为假如被投资的企业在经营方面出现了亏损,针对投资企业而言,假如应用成本法方式进行核算,就不能减少自己企业的利润亏损,而如果应用权益法方法进行核算,会在投资企业出现亏损的同时减小利润,进而使所得税得到了相应的递延。虽然这两种方法有着相同的纳税数额,但是因为有着不同的纳税时间可以使企业获得更多货币以创造出时间价值。
4.应用费用列支来完成税收筹划。
从费用列支来看,税收筹划就是在税法的规定下,尽可能的对当前费用进行列支,并对可能会发生的损失进行预计,在法律范围内延缓应交所得税的时间,进而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一般情况下,其做法如下:其一,及时的将已产生的费用进行核销入账处理。譬如:存货盘亏损或是已经产生的坏账等,将其中合理部分列作为费用;其二,对预计发生额的损失以及费用进行准确预计,然后应用预提方式将这些费用进行入账处理;其三,要将成本费用所产生的摊销期尽可能的缩短。
四、在税收筹划的时候我们应该对以下问题加强注意
其一,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应对经济原则加以坚持。税收筹划主要的目的就是企业能够进行合法收入,并获得到最大化的收益。可企业在税收筹划的过程当中,又会有各种筹划成本发生,所以,企业在税收筹划的时候,一定要将预期收入和成本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当税收筹划产生的收益比成本大的时候,方可进行税收筹划,反之,则放弃。其二,税收筹划的时候一定要具备全局观念,应该从整体利益的角度对各种税收筹划策略进行评估,然后制定合理的经济决策。因为企业实施税收筹划的主要目的就是使企业的整体利益实现最大化,所以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一定要统筹考虑,不但要对国家制定的经济政策进行考虑,还要对企业所经营的项目进行分析,然后在选择筹划方案,不能被某一特殊纳税环节所影响。即正确的税收筹划态度就是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对影响以及制约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因素进行细致分析,选择能够使企业减轻税负,但却可以获得最大经济利益的方案。其三,税收筹划为一种理财活动,此活动的综合性以及政策性都非常的强,它需要筹划人员要了解所有的财务活动,还能够熟悉税法和与税法有关的一些法律法规。所以,企业一定要招聘以及培养一些高素质的、高技能的税收筹划人才。
五、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想要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必须对税收筹划进行合理的应用,这样才能够促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占据有利位置。可是,针对企业目前的运转情况来看,企业在会计核算方面所应用的税收筹划方法,还有很多的缺陷存在,这就需要我们继续研究税收筹划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进而促进企业得以稳定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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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交易数额也在急剧增长,已成为一种主流的商业模式。但由于电子商务具有隐蔽性、流动性、虚拟性等特点,给我国税收制度带来严峻的考验。本文对电子商务的特征因素进行分析,总结传统税收制度在电子商务中的问题,并提出应对策略。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应对策略
在世界范围内,对电子商务的征税有着比较大的分歧。就主流趋势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美国为典型的免税制策略,主张不对附加税进行征收,避免了对网络贸易的干预,也使得网络贸易的发展不受局限;另一种是以欧盟为典型的扩大税制策略,认为网络贸易是未来经济趋势的必然发展,必须要对电子商务履行纳税的义务,并要强化原有税种的征税范围。我国应该充分结合电子商务的实际情况,重新审视税收管理制度,并创建电子信息形式下的税收新模式。
一、电子商务的特点
(一)交易主体、活动和商品的虚拟性。
在电子商务中,整个交易体系完全建立在虚拟的市场之中,在这一类市场中没有具体的销售人员、商场等名词概念,企业只需通过自己的商务网站就能够与消费者完成对接,实现交易。在这样的情况下,传统的税收机构无法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地制约和管理,这就使得我国的税收制度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同时,我国在全国范围内所设的办事机构与分支机构逐年减少,而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网络贸易的交易数额急剧上升,这就加大了区域税收的差异化,对整个国税以及地税的收入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在整个国际贸易迅速发展的趋势下来看,源于本国的非个人企业将会实现收入的急剧增加,但对于其相关所得税的认定将会更加困难。此外,大量的实体商品被网络化,比如电影、音乐、电子图书等。随着这些数字化的商品不断增多,相应的税收拟定也就越来越棘手。而相较于传统的商品,数字商品通过下载、订购等方式进行交易,更具传播性和推广性。在这样的虚拟特征下,使得我国税率及税种的认定更加边缘化、模糊化。
(二)电子商务活动的全球性和开放性。
电子商务活动的全球性和开放性表现在数字商品在国界上并无本质区别,交易的整个过程都处于信息化和网络化的模式中。如网络中的音乐、书籍、软件、游戏等都可以直接越过海关进行交易和消费,而在交易中产生的费用则是通过网银结算。因此,电子商务的活动具有全球性,并且交易程序更为自由。而在传统的贸易体系中,本身就没有了海关的安检,关税就无法独立作为一门征收税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电子商务与征税方的潜在冲突。对此,以欧盟为代表的主张扩大税收的派别提出了将电子商务作为劳务税征收的观点,通过对劳务税的征收规避纳税义务方逃税的行为,使得税源由高向低流动,有效减少了各国财政的损失。
(三)电子商务活动的隐蔽性。
在计算机的账户中,同一台计算机的IP地址能够动态分配,因此可以拥有不同的网络地址。而不同的电脑也能够在动态的分配中拥有相同的网络地址,这就使得各用户之间可以利用匿名信箱以及匿名昵称等掩藏网络地址、邮箱地址、ID身份等网络信息。在实际的纳税中,所针对的纳税对象在电子商务的隐蔽性中被模糊化了。纳税人及纳税地无法确定,使得纳税工作开展更为艰难。在对外贸易中,电子商务的隐蔽性遮掩了用户的真实信息,交易的发生时间和输出地点也变得更加灵活,纳税体系中的关口税也失去了真正的意义。再加上纳税人本身所采用的授权、加密等保护手段,使得交易信息不断被掩藏,导致传统的税收稽查和管理失去了追踪审查的凭证。
(四)电子商务活动的流动性。
在电子商务的具体活动中还有着流动性的特征,只需要在一个交易主体的前提下(比如手机、电脑),就能够灵活地开展网络贸易活动。在信息化不断发展的今天,手机、笔记本等数码产品的普及,使国家的互联网体系更加完善。而在电子商务活动中,这些条件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网络贸易的发展,并赋予了电子商务灵活操作的流动性特征。传统的税收制度在进行纳税地登记时,由于无法准确把握网络交易位置,使得货款来源和货源途径的查清也更为困难,无形中增强了对我国税收体系的冲击。
二、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管理制度的挑战
(一)税源流失问题。
电子商务本身快速发展使税务管理部门在应对策略上缺乏了及时的研究,更缺少了系统规范的制度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约束,从而导致了严重的税源流失问题,尤其表现在消费税、海关征收税以及增值税的流失。电子商务在其自身的交易活动中会不断缩小各交易主体在区域上的差距,从而大幅提升了跨国交易的数额,这就逐渐变化了商务交易的形式。当企业中的交易形式转变为个人消费与企业的分散交易时,就加大了对进口商品征收劳务税的难度,导致商品税源不断流出。
(二)应税行为和所得无法界定。
在网络贸易销售活动中,商品本身的性质受数字化的影响,在界定时缺乏一定的标准和依据,而商品交易的性质直接决定税收政策在商品中的运用。对网络交易活动中所存在的信息供给行为,如邮箱免费提供、软件免费下载等服务,这些信息服务是否应该纳入征税行列,就成了我国传统税收政策中所含混不清的因素。根据现有税法明确规定,货物抵债、赠送、以物换物等行为都应该被认定为“销售”,并要进行有关应税。但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却没有对网络商品的性质做出有效判别,导致无法有效实现依法征税。
(三)导致税收管辖权出现问题。
税收的管辖权是政府对个人纳税实施管辖的权利,明确税款征收与管理的分工职责,能够填补管理上的漏洞,使征税机构的功能得到有效的彰显。在目前,各国政府以属人与属地两种原则将税收的管理权限分为了两种:一种是居民管辖权,而另一种是来源地管辖权。在现行的税法政策中,又利用居住地、常设机构等概念将纳税人的活动联结起来,同时以此执行税收的实际管辖。但在网络贸易活动中,因为其虚拟的性质使常设机构的概念变得非常模糊。企业在活动的过程中只要通过网站的设立就可获得收入来源,其经营活动摆脱了固定营业场所,变得更加灵活。这也就使得税收管辖部门在进行税收的有关管理时,工作变得更为复杂。
(四)税务稽查弱化。
税务机关要进行稽查征管,就必须要先了解纳税人实际情况,并掌握应税事实的证据和信息,以此作为税务机关稽查税务数据的有效依据。从目前各国的税制结构上看,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以流转税为税务主体,而发达国家则是以所得税为税务主体。电子商务税务纳收的有效执行,对发达国家的影响较小,但却对发展中国家的整个税务结构起到了巨大的冲击。因此,面对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我国整个税务稽查体系受到了严峻考验。
三、电子商务环境下传统税收管理制度应对策略
(一)构建电子商务税收优惠制度。
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最大利益,在电子商务活动发展的初级阶段,应该给予实时征税优惠政策。网络商品的税率要小于实际商品税率,以此保障我国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的健康发展。同时,要鼓励企业加大投资,推进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的有效建设,并不断将生产型的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而在所得税方面,应该实行产业税相关的优惠政策,并解除在工资扣除以及投资抵免上的限制,使企业的税收制度更为合理。
(二)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
电子商务税务登记的主要功能在于对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纳税人身份进行判别,并依法实施税务管辖权。纳税人在进行电子商务活动之前,必须要进行税务登记,并提交相关的电子邮箱、EDI代码、企业网址、服务器地址、支付方式以及清算银行等具体的资料。而税务管理机构应该对纳税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和记录,并要求电子商务纳税人将登记号码长期展示在网站中。另外,还要对纳税人数字信息加以确定,保证纳税人真实身份,以便于纳税部门有效管理。
(三)加强税收协调。
电子商务的开放性和全球性决定了其在国际税收问题中的作用,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跨国偷税、漏税、逃税等方面。要有效解决电子商务这一问题,就必须加强各国之间税收的协调合作,进行税收信息交流,并积极参与国际征税稽查。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全球性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为国家利益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四)加强对数字化商品的分类和界定。
数字化商品的性质模糊是制约我国税法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必须加强对数字化商品的有效分类和界定。首先,要规范消费者的网络消费行为,杜绝产品复制;其次,对于网络中的信息服务,要将其视为劳务性交易活动。而电子商务中相关合同、订单等需要有效的销售凭证;最后,税务机关还应加强税收体系的信息化建设,掌握各电子销售的特点,并对电子订单、电子支付等网络手段实施有效监控,最大化适应网络信息环境下的税收管理需求。
四、结语
电子商务是经济全球化发展下的产物,也是未来商品交易形式的趋势走向。对电子商务中税收管理进行研究,有利于保护我国税收经济利益。在这个过程中,我国的税法管理需要立足于基本国情,充分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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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赖小英.试论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及对策[J].当代经济,2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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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的财税政策也在不断发生改变与调整,营改增税收筹划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营改增税收筹划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自2011年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以来,我国经历了近四年的税制改革,已形成了涵盖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等“营改增”税制改革大局。“营改增”税制改革背景下,随后将对房地产企业实施税制改革,对该行业应缴纳的各种税金都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本文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在分析了“营改增”税制改革前后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状况后,提出相关纳税筹划策略。
关键词:“营改增”;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策略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简介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我国税收是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并行的双主体税制,而增值税和营业税又构成了我国税制体系中最重要的两大流转税。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联合下发了关于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此后几年,从我国部分交通运输业以及现代服务业为试点,逐渐扩大到涵盖我国整个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改革,2016年,我国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也将被纳入“营改增”的浪潮中,改革力度之大、影响之深也是前所未有。
二、“营改增”税制改革前我国房地产企业纳税情况分析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前,我国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房产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其中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构成了税制改革前房地产企业的主要税种。“营改增”税制改革实施前,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销售时按照售价的5%缴纳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主要是由增值额即售房收入与扣除项目之间的差额决定的,其中扣除项目包括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成本、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根据增值额占扣除项目的比例确定增值率,并以此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增值率是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关键。企业所得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税负之一。除小微型房地产企业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外,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税负轻重取决于开发利润的大小,因此和土地增值税在税负上具有一定的趋同性。
三、“营改增”税制改革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纳税情况的影响
1.对营业税及增值税的影响。
我国对房地产行业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后,房地产行业将迈入缴纳增值税时期。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倾向性意见已形成,针对一般纳税人,房地产业的增值税税率预计为11%,并可按照增值税相关条例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因此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在缴纳营业税时期工程材料成本中负担增值税后又重复征税的问题。但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根据相关数据统计,一线城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一半左右是由地价款构成的,且很难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二是其他房地产开发成本如拆迁补偿费、市政大配套费及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也无法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得增值税税负过重。
2.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
“营改增”税制改革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主要影响体现在已缴纳的增值税上。由于缴纳营业税时期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为5%,且为价内税,对价格影响相对较小,并且在计算增值额时可以抵扣;而改征增值税后,税率预计变为11%,且增值税为价外税,在计算增值额时,已缴纳的增值税不可作为抵扣项目,则会很大程度的增加了土地增值税的增值率,增大土地增值税税负。另外,“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是否属于重复征税的税种值得探讨。
3.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在房地产企业实施“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使企业实际税负变重,因此,“营改增”税制改革对房地产企业的税后所得影响较大。
四、“营改增”税制改革背景下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策略分析
1.积极反映,争取税收政策支持。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成本中相当大的比例不能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成本中已负担且本不应该影响损益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增大了企业税负,因此,对于房地产行业“营改增”具体事项的相关税务建议、诉求应尽快通过各种渠道向政策制定部门及时反映,争取税收政策支持。例如,房地产企业中占比例很大的土地出让金、市政大配套费、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行政性收费,一般只能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专用收据或其他收据,从而无法形成完整的抵扣链条。为此建议政策制定部门可以对此类成本规定一个合理的进项税抵扣率,即政府可以允许房地产企业凭财政部门开具的土地出让金专用收据等作为抵扣凭证,类似企业购进农产品可以抵扣13%的进项税额,如果这部分进项税无法抵扣,企业税收负担将会大幅上升;还应考虑房地产业的上下游税率,最好规定一致或相近,以减轻企业纳税负担,实现税制改革的初衷即结构性减税的目标。此外,由于房地产企业开发周期长的特性,增值税进项税的认证期是否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适当延长。
2.政策筹划,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由于“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将对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较大的影响,由于房地产企业的行业状况及增值税的征纳方式,在实施初期会对相当一部分企业带来较沉重的税收负担。为了实现改革的平稳过渡,据统计,相当一部分省市财税部门均提供了改革扶持资金政策,对税制改革中有实际困难的企业予以政府资金扶持。因此,处于“营改增”大背景下的房地产企业,应积极利用相关资金扶持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政策筹划,以享受相关的政策资金支持,减轻企业的税收压力。
3.找准企业税收风险点,合理规避税务风险。
房地产企业与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不同,其建造周期长且开发至一定节点才能进行预售,考虑到房地产的行业特点、市场行情及政策因素,“营改增”后会使该行业税务风险加大。主要风险一是:如不能按期预售,前期的增值税进项税认证过期,致使进项税不能抵扣;二是:如果商品房脱销,导致进项税抵扣不足使得企业税负增加;三是:如果房地产行业不景气,严重出现商品房滞销,无法及时取得销项税,可能会出现进项税与销项税倒挂;如何避免此类事情发生,是政策制定部门需考虑的问题也是企业税务筹划和规避税务风险的重点。
4.合理筹划增值税抵扣链条,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由于增值税抵扣有严格的抵扣链条,所以“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必须加强增值税抵扣链条的管理及筹划。因房地产企业商品房的销售价格确定后,相应的销项税也就确定,销项税的筹划空间有限,所以只能把筹划的重点放在进项税上。房地产企业如何增大进项税额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全额抵扣是降低企业税负的重点,比如企业的供应商、施工方等上游企业的开票时间、增值税税率、结算方式的选择及进项税认证时间的筹划等都是进项税筹划的重要切入点。项目从开工至售罄,在增值税抵扣链条上,根据各行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科学、合法制定正确的筹划步骤,做出最符合企业要求的有效筹划方案,有效降低企业税负。
五、结语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在合理利用政策的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业务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找准切入点合理制定税务筹划策略。
参考文献:
[1]张怡然.我国房地产企业纳税问题分析.东北财经大学学报[J].2015.01.
[2]周育森.论“营改增”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影响.财会通讯[J].2015.06.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企业税收政策也在不断改变。在企业自身体制不断改革以及营改增背景下,勘测企业如何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来获得最大的效益,同时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已经成为现在经营者首要考虑的问题。本文结合勘测企业的特点,就营改增背景下,怎样进行税收筹划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勘测企业 营改增 税收筹划 成本效益
2011年1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及财务部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这就预示着营改增税收模式在我国企业中的正式实施。勘测设计企业随着管理体制与经济体制不断的改革,涉及的税收事务日益增多,怎样在营改增税收背景下,搞好自身的税收筹划,使企业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是现在经营者首要考虑的问题。
一、勘测设计企业税收特点
勘测设计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工程周期比较长,而且建设地理位置一般都比较偏远。这些独特性在税收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一,勘测设计企业下面一般都会设有像测量、勘探、监理、岩土、咨询以及科研等这种二级核算单位,在处理涉税事宜上一般都是由勘测设计单位来统一办理,其自身不会单独进行处理;第二,二级承包单位不存在自己进行税金的缴纳的情况,而是交由单位总部进行统一缴纳。其中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统一税号的公司可以独立进行税金的缴纳;第三,勘测设计企业的收入和奖金一般都是按照季度或者半年来进行结算,税收波动比较大,往往会出现上半年费用支出比收入多的现象;第四,勘测设计企业对于下面外包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程序上存在问题。
二、勘测企业营改增税收筹划必要性
国家实施营改增税收政策,使税制更加完善,取消了重复征税,降低了企业的税收成本,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整体发展能力的提升。勘测设计企业以此为背景通过税收筹划,可以在整体上降低企业税负,实现了税收利益的最大化。
(一)减轻税收负担
企业缴税具有一定的无偿性,即在企业资金纯流出中是企业经济利益的一种纯支出。如果纳税人因不想缴纳税款而选择运用非法手段实施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不但会对企业形象造成不利影响,更要承担因触犯法律所要受到的惩罚。但是,如果企业进行税收统筹,就可以节约税收的支出、减少缴纳的税款,进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企业税收统筹是建立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之上来进行的,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更有利的实现税收杠杆调节作用。在两家企业经营条件以及成本结构相差无几的时候,通过税收筹划,充分利用税收的优惠政策,可以实现减轻税负,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降低涉税风险
企业进行税款的缴纳即是义务同时又享有权利,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同时运用合理的税收筹划手段来降低税务维护自身经济也是企业所享有的权利。但是很多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因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彻、不全面,使得自身在缴纳税款时未享受到优惠政策,这些都可以通过税收筹划来得以实现。另外,因为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之间的差异,使得企业在不知道的情况也许就产生偷漏税的情况,而且还要在利润与纳税之间寻找平衡点,这些都是税收筹划所要考虑规避到的。
(三)加强企业经营管理
勘测设计企业进行税收统筹可以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核算管理。企业为了更好对税务进行管理,就要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对经营方案、投资方案以及纳税方案进行税收统筹管理,而企业本身的财务核算、经营管理以及财务管理则是税收统筹顺利实施的保障。税收的政策和法规在一定时间内具有一定的规范性、适用性以及严密性,企业通税收统筹可以更及时、更充分的享受到各项优惠政策。
三、勘测设计企业营改增税收筹划的实现
(一)企业增值税筹划
充分研究增值税条例相关规定,从勘测设计合同签订、设备和物资采购等诸多环节着手,进行全面策划,并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降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在营改增政策下,企业所得税所扣除的流转税和成本费都有相应的减少。与营改增之前不同的是,现在企业缴纳增值税不能在税前进行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同时企业支付的劳务费用以及运费不可再作为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新所得税税法规定税率为25%,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勘测设计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优惠政策来进行税收统筹。例如西部地区的勘测设计企业就可以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政策出台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争取较低的所得税税率。
(三)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按照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一次性取得数月奖金或者年终分红以及加薪的奖金,可以当作一个月的工资、奖金来计算纳税。而勘测设计企业工资、奖金的发放多是多月或者年度发放,这就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就会增加很多,要注意的是年度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一年内只能使用一次,因此,对于个税的征缴,可以选择每月预发一定的奖金的方式来解决。同时也避免了企业一次性资金大数额的动荡,减小了税款缴纳的波动。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企业经营制定了更多的优惠政策。营改增的实施,在为企业降低税负的同时,也极大程度上提升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企业要想更快速、更稳定的发展,就要做好税收统筹,减少了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有效的规避税收风险。企业应该关注国家发布的各种税务优惠政策,并且要研究透彻,根据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合理的纳税统筹,以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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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彬慈.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后危机及应对策略研究——基于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的分析[J].中国商贸,2012
摘 要 仓储物流企业是利用自建或者租赁库房、场地储存、保管、装卸搬运和配送货物的企业。营改增是营业锐改征增值税的简称,营业税是我国商品劳务税系统中的主体税种之一,影响着我国经济、财政的现状对我国来说至关重要。文章从仓储物流企业的国际货运代理、集装箱堆场、仓储、保税、项目物流五方面探讨营改增会计处理的实务和税务筹划。
关键词 仓储物流 企业 营改增 税收筹划
引言:继上海营改增试点成功之后,国家不断将试点范围扩大,截止到2012年年底国家已经把营改增的试点范围扩大到江苏、安徽、湖北、广东等江南江北10个省区,并且营改增的试点范围还有继续扩大之势。如果营改增税收在全国普及了,那么企业的会计处理的实务和税收也会随之受到影响,仓储物流企业也不例外。
一、营改增政策对仓储物流企业的影响
仓储物流中的物流外包已成为物流企业的流行模式,但是政府实行的营业税是多环节、全额征税,交易的次数越多征收的税越多,重复征税也就越明显。因为物流企业的外购染料和固定资产等已经交纳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无法进行抵扣,导致物流行业的营业税和增值税重复征收,加重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物流企业为了避开政府的这种双重征税,倾向于生产服务内部化的经营模式,这严重阻碍了物流企业专业化分工和物流外包的发展,也严重阻碍了我国的物流产业的转型。国家出台的营改增政策,可以让避免物流纳税人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双重纳税,不但减轻了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还可以推动物流服务的价格降低,推动物流产业专业化分工和物流外包的发展,使我国物流产业在转型期快速转型。此外,针对我国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情况,营改增的施行有利于降低我国物流企业的纳税风险和降低企业的投资成本,继而减轻物流行业的生存压力,有利于我国物流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仓储物流企业营改增税收筹划中的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在我国,一般纳税人须向国家提供应税服务。在试点期间,按照国家营改增相关规定允许一般纳税人从物流企业销售额中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但须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内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来记录该物流企业由于按国家相关规定扣除销售额减少的销项税额。对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与营改增相关的科目,须按该物流企业经营业务的种类一一进行明细核算。物流企业在接受应收税服务时,允许收税人按规定扣除因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而减少的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如果物流企业在年底一次性处理账务,在年底处理账务时,按照营改增相关规定允许扣减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
(二)小规模物流企业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在我国小纳税人也须向收税人提供应纳税服务,在试点期间,按照国家营改增相关规定允许小规模纳税人从销售额中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扣减销售额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可以直接重减应收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物流企业在接受国家提供的应收税服务时,按国家相关规定扣减的营改增抵减销项税额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科目,按物流企业的实际应付的金额与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最后,按物流企业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英航存款、应付账款等相关科目。
三、营改增后物流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一)利用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选择合理的进行纳税的筹划
仓储物流企业若处于营改增试点范围内,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物流企业。每月仓储物流企业应纳增值税是销售额与可抵扣购进金额之差与适用税率的乘积,简单来说就是对增值部分的纳税。仓储物流小规模的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是不用交纳物流企业不含税销售额与3%的乘积的征收率。因为增值税实际税负的区别比较明显,物流企业一般用这个来选择纳税人身份,用增值率判别法等选择物流企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筹划。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按规定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没有超过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物流企业用这个来判断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比较简洁明了。如果仓储物流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比较适合抵扣制纳税。所谓抵扣制纳税就是仓储物流企业用来生产经营的外购劳务、外购染料和外购设备等取得的进项税额按规定允许抵扣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有: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是17%等等。当增值率 17.65%的时候,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会比较轻,这是因为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却没有这个权利。但是增值率越大,小规模纳税人的优势越小,在增值率超过17.65%的时候,小规模纳税人的优势就逐渐凸现出来了,它的税负会比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减轻很多。但是,当增值率等于17.65%或者52.94%或者82.35%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就没什么区别了。
(二)仓储物流在经营活动中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1.物资采购对象的纳税筹划
由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仓储物流企业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的物流项目主要是运输工具的购置、修理费和燃油费所含的进项税额),所以它的物资采购对象要考虑进项税额和物资价格双重因素。而小规模纳税人由于没有抵扣的权利,在选择质量相同价格不同的物资采购对象时往往倾向于价格低廉的物资。
2.仓储物流企业的服务分包纳税筹划
营改增后,物流纳税人在从第三方采购服务时,可以抵扣物流企业获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具体的规定是允许采购试点地区的一般纳税人的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给予抵扣、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运输服务允许对其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所以,仓储物流企业如果发展专业化分工或者服务外包可以将劳务外包给接受营改增试点区企业提供的服务,这样就可以抵扣更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而达到降低物流企业的成本提高企业盈利的目的。 3.对仓储物流企业抵扣增值税时机的选择
在营改增试点地区,物流企业对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时候,须合理控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地点。这点往往是要求仓储物流企业的财务人员根据当期企业的销项税额,合理筹划安排物流企业服务的购进时间,达到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互相配比,以避免企业提前纳税。针对这种情况具体的统筹计划思路是:
(1)企业月底确认的业务与客户协商推迟到次月月初确认
(2)企业月底产生的物资采购或者工具维修业务,尽可能安排在本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增加企业该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达到推迟纳税的目的。
4.对仓储物流企业兼营不同税率业务的纳税筹划
如果仓储物俩企业兼营不同税率业务,可以对其分别核算,可以阻止低税率业务按照高税率业务计税。分别核算的方法,可以为仓储物流企业减轻纳税重负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物流企业的盈利能力。所以,仓储物流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分别核算的规定,在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同税率业务时根据不同的税率业务对其分别设置专栏账簿,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三)仓储物流企业国际运输服务业务的纳税筹划
对营改增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实行免抵退税的办法,但是不准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这项规定,我国提供国际运输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筹划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的时候,可以考虑增值税税额的免抵税。营改增的试点地区的国际运输服务的纳税人不但可以免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还可抵扣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基于此,物流企业的国际运输服务业务可以直接和国外物流企业、货主合作,用国际出口退税缓解进项税额抵扣应纳增值税税额。
四、结束语
文章先简单阐述了营改增政策对仓储物流企业的影响,然后从仓储物流企业营改增税收筹划中的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营改增后物流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两大方面分条论述了仓储物流企业在营改增改革后的税收筹划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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