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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重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新准则对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本文着重对新准则中关于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以便准确地理解新准则。
关键词:新准则 债务重组 债务条件
新准则中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具体方式主要包括: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以及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下面就新准则中关于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债务重组方式的会计处理进行详细的介绍。
此种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在债务重组后会产生新的应付账款——债务重组和应收账款——债务重组。对于新的债务和债权,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重组后债务与债权的公允价值,是指的对未来现金流量按实际利率折现,折成的现值即为公允价值。
(1)债务人应以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债务的入账价值。基本分录:
借:应付账款——重组前(重组前债务的账面价值)
贷:应付账款——重组后(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2)债权人应以重组后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新的债权的入账价值。基本分录:
借:应收账款——重组后(重组后债权的公允价值)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或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重组前
【例】乙银行20×9年12月31日应收甲公司贷款的账面余额为10700000元,其中,700 000元为累计应收的利息,贷款年利率7%。由于甲公司连年亏损,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偿付应于20×9年12月31日到期的贷款,经双方协商,于2×10年1月1日进行债务重组。乙银行同意将贷款本金减至8 000 000元,免去债务人所欠的全部利息;将利率从7%降低到5%(等于实际利率),并将债务到期日延长至2×11年12月31日,利率按年支付。该项债务组协议从协议签订日起开始实施。乙银行为该项贷款计提了500000元贷款减值准备。
(1)甲公司账务处理
2×10年1月1,计算债务重组利得:10 700000-8000000=2700000(元)
借:长期借款——乙银行10 700 000
贷:长期借款——债务重组——乙银行8000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2700 000
(2)乙银行的账务处理
2×10年1月1日,债务重组损失:10700 000-8000000-500000=2200000(元)
借:长期贷款——债务重组——甲公司+本金8000000
贷款减值准备50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2200000
贷:长期贷款——甲公司 10700000
(注:“长期贷款”是银行业的特殊账户,是银行的资产类账户。贷记长期贷款表示资产的减少,借记长期贷款表示资产的增加。“贷款减值准备”相当于一般企业的“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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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6年2月最新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将债务重组进行了新的定义,本文通过债务重组的不同形式对债务债权双方的影响进行阐述分析,提出了在对待债务重组情况时的应采取的措施。
关键词:债务重组债务债权
1.以资产清偿
①以低于债务的现金清偿。
此时,债务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 XX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XX
营业外收入 XX
债权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XX
营业外支出 XX
贷:应收账款 XX
此种情况往往适合于债务金额较小的债务重组。当以现金进行清偿时,会增加债务公司的现金流出,同时也就增加了债权公司的现金流入。这种方式一般不会使债务债权双方的流动比率发生很大的变动,因为这种方式基本上是按正常的还债方式进行,唯一不同的是所收回的现金少了。此种情况,但若为关联企业,易造成企业虚增(或虚减)当期利润,使得企业对外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受到质疑。
②以低于债务的非现金清偿,如存货等清偿。
当以存货进行债务重组时,会增加债务企业的销售收入。债务方对此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 XX
贷:主营业务收入 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XX
营业外收入 XX
而债权方则会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XX
营业外支出 XX
贷:应收账款 XX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现象,因为这个过程在实质上并无任何销售行为的产生,却因债务重组而确认了主营业务收入,对此无法真实地评价企业的销售业绩。经过了债务重组,增加了债务企业的销售量,经营业绩有所上升,实质上是降低了积压的存货,增加了库存流动,使企业净资产增加,降低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提高了企业的速动比率,从而在财务成果上表现为好的一面。债务重组作为一种资金融通的手段,能很好地解决暂时的资金紧张问题,帮助债务方摆脱债务包袱,增强其营运能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使企业能尽快进入健康的发展轨道。
反之,对于债权企业而言,则是相当于购进了许多商品,增加了库存,提高了资产负债率,降低了企业的速动比率。债务转为资本
若债务公司只是由于一时的资金周转问题,而无法偿还债务,其本身的企业发展是良好的,债权企业可以将债务转为资本,作为债务公司的股东,待债务公司发展良好时,便可从中获利。这样,不仅解决了债务的追偿问题,而且也给企业带来了投资机会。对于此种情况,债权企业要认真分析债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市场规模及其未来的可能发展趋势,同时考虑当时的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否则,债务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后,经营状况没有改善,不仅原有的债务不能得到追偿,而且还要被债务公司所拖累,陷入更严重的债务危机,那就得不偿失了。
债务方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 XX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XX
资本公积 XX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XX
债权方的会计处理则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XX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XX
贷:应收账款 XX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在不修改上述一、二种条件的情况下,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如减少债务偿还金额、降低利率、延迟还款等。此种方法适用于企业急需拿回债务,或认为以后收回债务的可能性很小。减少偿还金额对债权方来说是一大损失,但为了趁早或趁债务方还未倒闭破产,及时要回债务,这是必然之举。对于债务方确实是有经济困难的,通过降低利率,以保全其本金和部分低利息的收回,避免出现坏账,以保全资本。对于延迟还款情况,如果债务方仅是一时的流动资金出现了问题,并非是企业的经营问题,采取此种情况,不仅可以拿回本金和利息,在一定的期限范围内还是可以予以考虑的。相对于债务企业,无论是减少偿还本金、减少利息还是延迟付款,这些都是有利于债务方的,可缓解债务方的短期偿债能力。以上三种方式的结合
当上述三种方式单一不能解决企业的债务问题时,可以将上述三种方法加以结合,以达到期望的目的。主要包括如下方式:
①以一部分资产偿还债务,同时又以债务转为资本偿还另一部分债务;
②以一部分资产偿还债务,同时又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方式偿还债务;
③在修改其他债务的条件下,用债务转为资本的方式偿还债务;
④在修改其他债务的条件下,以资产偿还债务和债务转为资本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
此种方法,并不能将债务全部清算,而只是部分地进行了清偿。债务重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债务债权方之间的问题,只是起到了一个缓冲作用。债务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一定会因为债务重组的实施而得到改善,其经济发展状况也未必能够进入良好的经营状态,债权企业的权益也依旧无法得到落实。因此,在进行债务重组时,债务债权方都必须谨慎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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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鉴于我国实务界对该法相对比较陌生,本文将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介绍,并将其与大家熟悉的损益表债务法进行比较分析。
1、理论基础相同,都是业主权益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损益表债务法都认为所得税的性质是费用而非收益分配,两者都认为所得税是企业为最终获得净利润而发生的支出,符合费用的定义和性质,因此应作为一项费用看待。
2、符合权责发生制。债务法在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时,要求调整一项资产递延税款余额,调整为按变动后的税率计算的金额。因此,债务法是将时间性差异对原来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在会计报表中作为将来应付的一项债务或代表未来的一项资产,能真实地反映其对实际纳税的影响,更符合权益发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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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会计准则对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我国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比较混乱,给债权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进行判断带来了很大困难,也为关联方滥用定价制度打开了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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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中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具体方式主要包括: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以及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下面就新准则中关于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债务重组方式的会计处理进行详细的介绍。
此种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在债务重组后会产生新的应付账款——债务重组和应收账款——债务重组。对于新的债务和债权,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重组后债务与债权的公允价值,是指的对未来现金流量按实际利率折现,折成的现值即为公允价值。
(1)债务人应以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债务的入账价值。基本分录:
借:应付账款——重组前(重组前债务的账面价值)
贷:应付账款——重组后(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2)债权人应以重组后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新的债权的入账价值。基本分录:
借:应收账款——重组后(重组后债权的公允价值)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或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重组前
【例】乙银行20×9年12月31日应收甲公司贷款的账面余额为10700000元,其中,700 000元为累计应收的利息,贷款年利率7%。由于甲公司连年亏损,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偿付应于20×9年12月31日到期的贷款,经双方协商,于2×10年1月1日进行债务重组。乙银行同意将贷款本金减至8 000 000元,免去债务人所欠的全部利息;将利率从7%降低到5%(等于实际利率),并将债务到期日延长至2×11年12月31日,利率按年支付。该项债务组协议从协议签订日起开始实施。乙银行为该项贷款计提了500000元贷款减值准备。
(1)甲公司账务处理
2×10年1月1,计算债务重组利得:10 700000-8000000=2700000(元)
借:长期借款——乙银行10 700 000
贷:长期借款——债务重组——乙银行8000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2700 000
(2)乙银行的账务处理
2×10年1月1日,债务重组损失:10700 000-8000000-500000=2200000(元)
借:长期贷款——债务重组——甲公司+本金8000000
贷款减值准备50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2200000
贷:长期贷款——甲公司 10700000
(注:“长期贷款”是银行业的特殊账户,是银行的资产类账户。贷记长期贷款表示资产的减少,借记长期贷款表示资产的增加。“贷款减值准备”相当于一般企业的“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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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会计准则是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发生重大变更的准则之一。了解新旧所得税会计处理,尤其是两种债务法会计处理的鲜明区分和传承联系,有助于会计人员加深了解新会计处理方法的特色优点,改变思维定式,更好地实现新旧制度的衔接转化。
1.一般类型时间性差异,如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时抵扣,税前会计利润小于应纳税所得额,为可抵扣时间性差异;从暂时性差异的角度来看,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特殊类型时间性差异,如筹集期间开办费,会计处理计入筹集期当期损益,税法规定从生产经营当月起在不少于3年内分期摊销,税前会计利润小于应纳税所得额,为可抵扣时间性差异;从暂时性差异的角度来看,可视开办费的账面价值为0,计税基础为尚未摊销的开办费发生额(未来可抵扣),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所有时间性差异均符合暂时性差异的定义或可视同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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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总债务是居民、企业和政府三部门债务的加总,也有的加上了金融部门债务。居民部门的全部债务都是贷款,没有债券。非金融企业的债务有两部分,除贷款之外还有企业债。金融机构不考虑通货和存款,剩下的主要是金融债,分政策性金融债和其它金融债两部分。政府部门加总了中央政府内债和外债。
中国总债务率攀升速度较快,从1994年的78.6%一路升至2012年的167.4%。不过从跨国比较来看,我国还不算债务水平过高的国家。虽然我国非金融企业债务水平比较高,但居民和政府的债务水平相对偏低,且上升势头较为温和。
我国非金融企业债务占比极高,构成中国债务结构的突出特点。这与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和金融结构特征密切相关。我国是间接融资占主导地位的国家,绝大多数金融资源配置通过银行中介来完成。由这种金融结构决定,中国企业的负债率必然高悬,在经济平稳增长的时期,银行贷款构成企业主要的负债来源,有成本低、风险小的好处,但若经济出现大幅度波动,经济增长率出现趋势性下降,则企业负债的相当部分就可能形成不良资产,从而损及企业和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健康。
令人担忧的是,越是在高资本投入时期,债务扩张所能换来的边际产出越是下降。2009和2010年,我国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债务需要增加3个百分点。而在此前十年,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债务只需增加1.5个百分点左右。由于经济增长是一国偿债的最终保障,随着债务扩张的产出效应下降,整个国家的债务水平自然不断抬升。
可见,如果还是因循“外需不足内需补,消费不足投资补,民间投资不足政府投资补”的增长老路,那么我国整体债务率将不可避免地一路抬升。
本文采用了包括中国在内的11个国家2011年债务结构及总杠杆率的数据。债务结构主要包括居民债务占GDP的比例、非金融企业债务占GDP的比例、金融机构债务占GDP的比例和政府债务占GDP的比例。总杠杆率是总债务占GDP的比例。数据如下:
本文将用债务结构的各个数据构建如下模型:
Y=β1+β2X2+β3X3+β4X4+β5X5+u
利用Eviews软件,用最小二乘法进行估计得出如下结果:
模型估计结果为:
Y=35480.98+359.8058X2+17.55605X3-499.7271X4+273.0479X5
模型估计结果说明,在假定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居民债务占比每增长1%,平均来说该国GDP会增长359.8058万亿美元;非金融企业债务占比每增长1%,平均来说该国GDP会增长17.55605万亿美元;金融机构债务占比每增长1%,平均来说该国GDP会减少499.7271万亿美元;政府债务占比每增长1%,平均来说该国GDP会增长273.0479万亿美元。
但就统计检验来讲,由表3中数据可得R2=0.25904,说明样本的拟合效果不是很好。针对H0:β2=β3=β4=β5=0,给定显著性水平α=0.05,在F分布表中查出自由度为k-1=4和n-k=6的临界值Fα(4,6)=6.16,大于所得结果,说明回归方程不够显著。
以上不足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数据采集时产生了误差;各个国家的金融体系不同,如我国是以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而美国及一些欧洲国家是市场主导的金融体系,这就导致了债务结构的差异化;各个国家的发达程度不同,发达程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该国的债务水平及债务结构,不同发达程度的国家其这类债务对该国的经济影响也不同。
据此可以看出,居民债务的比例对一国GDP正的影响最大,在中国,自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各项个人贷款业务以后,我国家庭负债增长非常迅猛,截止2010年12月底,家庭各项贷款余额已达到112586亿元,其中消费信贷75107亿,短期消费性贷款9600亿,中长期消费性贷款65507亿元。居民债务占比越高,表示居民的可利用资金越多,私人投资越大。一国内需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马车之一,根据所得结果,要保持我国经济长期稳定的增长,政府需要采取措施增加内需,如降低居民贷款利率,减轻税负等,以刺激居民的负债需求,从而推动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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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审计署最新审计公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55.7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93.72亿元。根据近年来地方政府性债务在举债主体和融资方式上出现的新情况,在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中,包括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383.52亿元;在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中,包括了地方政府通过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新的举债主体和通过BT(建设-移交)、融资租赁、垫资施工等新的举债方式为公益性项目举借,且由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19730.13亿元[1]。
根据表中统计数据分析可得,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60.85%;而政府或有债务占39.15%,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占14.9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占
24.25%。不难看出,地方政府债务中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大部分,并将产生深远影响。
1、体制因素。随着科技经济的发展,在工业化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加快的进程中,由于管理体制还比较滞后,于是不得已必须增加地方政府的权力,导致地方政府权力和原来的财政收入不相匹配,原来的财政收入不足以适应的权力发展的需要,因而导致了政府事权与财权不适应的现状。
(1) 政府间事权划分不清。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界限不明确,交叉、缺位以及越位的现象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普遍存在,致使二者不能更好地各司其职。有些本应由中央政府承办的事情却推诿给地方政府负责,而应由地方政府负责的事情却被中央政府包揽,各级政府的事权界定不严格。
(2) 政府间财权划分不明确。各级政府间的财权划分,是分级财政的核心内容,也是财政体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财权划分应该做好如何在各级政府间划分财政权限,而不仅仅是是分割财政收入。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不确定,导致地方政府在投资上倾向于进行短期投资,更有甚者出于投机性动机牺牲掉有限的资源。地方政府出现了财权日益与事权相脱节的现象,各级政府承担本级的事务和责任,而且下级政府必须执行上级政府的决策和命令,这就为上级政府事权下移提供了可能,最终使地方政府负担过重,远远无法实现财权与事权的匹配[2]。财政权利的大小决定了事权的执行情况,而财权有又在一定程度上以事权为依据,二者统一协调才能保证政府职能的高效执行。
2、公共品的提供不合理导致事权划分上下不公。公共品指一种商品,其效用不可分割地影响整个公众,而不管其中任何个人是否愿意消费。由于公共品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不可分割性,使市场机制在公共品的供给上存在市场失灵,价格机制不能引导资源的合理有效地配置,因而公共品必须通过财政机制向社会提供,满足作为群体的社会成员的公共管理需要。然而,我国公共品提供的划分上存在着不合理的情况。最基本的公共产品,例如,基础教育和公共卫生这类区域性外溢效应较强的公共品以及对农村的扶持等往往由供应能力相对较低的地方政府承担。
3、事权与转移支付的匹配。中央为了确保的宏观调控能力,在税收的划分上就会偏重于对中央税收的提高,然而地方税收的不足致使地方的财力不能与其事权相适应,这就必然要求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在财力上给予一定的补助,从而使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但是目前的转移支付制度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一是转移支付形式不规范、随意性很大,导致补助力度不够;二是转移支付中很大一部分是税收返还,即这部分转移支付与该地方政府的收入成相关,这样一来就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转移支付的作用;三是转移支付中专项款占的比例比较大,而专项款是已经明确规定了用途的款项,地方政府只能专款专用而不能有很好的自主支配。转移支付并不是根据事权大小来分配,转移支付制度和事权尚不能很好的匹配。
根据我国干部任用的现行体制,上级政府对地方政府委任或罢免行政长官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在上级政府和当地政府官员之间就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从理论上说,当地政府官员是该地区的人民的代表,人民赋予其享有公共事务管理的实施的权利。实际上,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都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居民。因此,事实上形成了上级政府与地方政府官员及地方政府官员与辖区内的企业和居民的双向委托代理关系,使地方政府官员就成了上级政府和辖区内的企业和居民的双重代理人,这种双重代理人的身份安排一开始便使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的路径模糊,不便于界定代理者的责任。这样,地方政府官员的经济人身份,使他们在政治活动中效用最大化倾向在所难免。[3]
1、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是普遍存在的。所谓的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交易的各方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等,买卖双方所掌握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等信息不相同,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更多的相关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另一方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在地方政府与上级政府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地方政府作为代理人,完成由作为委托人的上级政府指派的各种任务,包括经济增长、保护环境、计划生育、社保医疗等,上级政府根据上述任务的完成情况评价下级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虽然上级政府拥有法律所赋予的监督等职权,但由于信息成本或监督成本都较高,上级政府难以控制地方官员的行为,从而导致地方政府既脱离当地居民,也远离中央或上级政府的局面,结果便产生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内部人控制其实就是代理人通过其信息优势和权力侵犯委托人的利益,地方政府所掌握的信息比上级政府多,上级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因此,上级政府对于地方政府提出的预算请求,往往没有充分的信息来判别其真伪和提出异议。
2、内生放大机制。下级官员为了显示政绩而有扩大预算规模的内在激励,上级官员也不例外。因为地方政府的扩大支出行为,客观上也能为其上级的政绩增光添彩,只要其预算规模不足以大到引发社会动乱和经济动荡的上限,上级政府或官员是不会采取严厉的控制措施的,反过来往往还会采取默许式的鼓励,基于上级政府或官员的这种心理,下属更加肆意扩大预算规模,于是再进一步加大支出和举债规模。这样,在利益的驱使下各级政府与官员都会产生进一步的投机与短期的支出扩张行为,预算支出规模的扩张通过上下级不断传递,于是产生强烈的放大作用,最终将导致不堪设想的后果,现实中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严重性已经给出了很好的证明。
强烈的投资动机是导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又一重要原因。在现行的体制中,地方官员的激励主要是地方经济发展中蕴藏的政治晋升,地方官员都处在一种政治晋升的博弈中,基于这种激励,他们会以理性经济人的姿态而采取相应的行动。具体来说,地方政府之所以有强烈的动机进行投资,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官员的政绩考核机制。由于我国政府官员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是经济参与者,即像市场上的经济主体关注经济利益;同时另一方面也是政治参与者,关注政治晋升和政治利益[4]。
我国现有的这种政绩考核体制最终会导致了三种结果:第一,激烈的晋升竞争机制诱使地方官员过多地关注任期内的“政绩工程”;第二,上下级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地方官员以“资源密集型”工程发出有关自己政绩的信号,以求得职务上的晋升;第三,上述行为又由于同级政府官员之间的职场竞赛而被强化和延续。上述三个方面的因素交互作用,强化了地方官员进行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的动机[5]。
对于政府来说,上级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的预算资金未能执行约定,使地方政府的资金运用超过了它的当期收益的范围。这当然也与分税制改革有关,上级政府将大税种收入囊中,同时由于事权层层下放,地方政府收入与支出相差甚远,致使地方政府不得已超越预算约束,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我国的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会屈服于政治压力,导致“金融机构财政化”,积极地为地方政府提供信贷支持,在预算软约束和金融机构各种优惠条件的双重激励下,地方政府将贷款当作是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必然选择,而金融机构由于不承担经营亏损和储户存款损失的责任,容易被权力制约,而且由于在资金使用方面缺乏监督甚至攀比浪费,最终形成巨额债务。
中国政府预算软约束主要体现为:政府预算先执行后审批;预留政府预算资金,或随意调剂使用,或截留、挤占、挪用预算资金,导致部分预算资金不能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项目,并使政府预算达不到有效约束有关政府部门的行为;大量财政性资金没有纳入政府预算;任意突破政府预算约束,增加支出项目,扩大预算支出,酿成巨额财政赤字,这导致各级政府公共财政支出陷入困境,各级政府积累起了巨额赤字与债务,从而威胁到国家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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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来,南宁市不断拓宽城市建设的融资渠道,产生的政府性债务安全性问题不容忽视。本文在研究南宁市城市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政府债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分析了南宁市地方债风险状况,得出了南宁市政府债务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尚在可控范围内的新见解。为防范和化解南宁市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本文针对南宁市的实情提出了较详细的规避策略。
【关键词】南宁市 城市建设 地方债 安全边际
2011年、2012年、2013年南宁市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分别为3.2亿元、3.98亿元、8.98亿元,从财政部代发债券收入可以看出南宁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总体趋势。近年来,南宁市政府债务总体规模随着城市建设和民生事业的全面推进而呈现逐年扩张态势。市、县(城区、开发区)级债务增长趋势基本保持一致,乡镇级债务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乡镇级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县级财政转移支付,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县级财政收入大减,为降低债务偿还风险,南宁市在2009年后大幅减少了乡镇级债务的筹措。
从举债比重上看,2010年和2011年举债前三位的部门分别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和一般公共部门,三大部门债务比重总和高达85%和89%。截至2010年11月,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社保与就业、粮油物资储备管理部门尚未形成2012年后的直接债务。截止到2014年上半年,上述九大融资平台除后四个以外均有向金融机构借债5~15亿元不等、期限2~10年的融资规模。
“十一五”时期,配合“136工程”,2004年至2007年4年内,南宁市新增市政项目总投资142.86亿元,其中100亿元依靠银行贷款;2009年4月南宁市政府与几家银行签订了《五象新区和凤岭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1.6亿元银团贷款协议》;8月,与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等所组成的银团签署120亿元贷款协议,用于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建设……近几年来,在各家银行的大力支持下,南宁市进行了有史以来资金投入量最多、建设规模最大的城市建设和改造,银行成为南宁市城建最重要的投资主体。
根据统计,2010―2015年,南宁市政府债务主要流向完全没有经营性收入的公共性质建设项目,如城市道路、公共设施等,“十一五”时期,城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达1039亿元,这类融资主要方式为中期票据和平台公司发债。其次是流向有部分经营性收入,但其经营收入不能完全支撑项目还贷的带有部分公共性质的项目,该类型项目占南宁市融资项目比重不大。
(1)债务透明度不高增加风险的不确定性。为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南宁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大幅增加,政府以担保或对资产进行整合抵押的方式,由政府融资平台大量向多家金融机构借款,而这些借款和支出具体情况并没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进行统一管理。债务透明度不高,使投资主体无法准确分析投资收益与风险配比值,风险的不确定性随着政府债务的不透明而产生。
(2)土地和房地产市场走势渐弱,靠土地出让金能够筹集的资金越来越少,还债能力引人担忧。南宁市目前城建资金的重要来源主要是国内银行贷款和土地出让收入,土地收入的支出大头是用于城市建设,也就是说城市建设的债务多以土地收入为偿债来源。据南宁市国土部门透露,2012年,南宁市组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活动51期,出让宗地104宗,成交面积363.80公顷。土地出让收入完成158.72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422亿元的37.61%。
2014年7、8、9月南宁市经营性用地成交情况如下:成交宗数分别为6宗、3宗、2宗,成交面积分别为383403.83平方米、138426.62平方米、53353.47平方米,成交总额分别为11814.6271万元、73031.8422万元、32264.1997万元(资料来源:南宁市国土局官方网站数据统计)。可见,房地产市场调控效应继续显现以及土地价格涨幅收窄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南宁市地产交易逐年下降,靠出让土地收入来支撑城市建设逐渐扩增将越来越力不从心。
(3)城市大规模建设资金需求扩增,存在地方配套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的问题,可能引发还债风险。2012年南宁市第一、二、三期城建计划到位资金153.02亿元,与年度计划(319.59亿元)相比,缺口达166.57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缺口46.26亿元,业主自筹缺口114.36亿元。2013年也存在类似情况,将来如果监管不到位,类似资金缺口将越来越大。有广西金融机构根据南宁市有关投融资、偿债计划等数据作了如下分析:假设从2008年起不再出现新增贷款,按照当前还本付息条件综合衡量,到2018年,南宁市政尚有20亿贷款未能归还;如果不考虑宽限期,贷款期限均取15年计算,2018年未还贷款本金达18.6亿元(事实上,南宁市每年都有新增贷款,且规模不断加大),可见,南宁市大规模负债进行城市建设存在着一定的还债风险。
(4)投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收入不高。以下以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公司2010―2012年主要盈利能力指标如下:2010年、2011年、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1836.77万元、238976.97万元、35979.4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11.27万元、2920.79万元、14564.75万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05%、0.27%、1.47.%。虽然利润逐年增长,但公司的净利润增长主要是来源于政府补助的投入。2010年由于南宁市财政局通过南宁城建集团对公司增加了注册资金50000万元,所以公司当年未获得南宁市财政局的政府补助,导致净利润较低,净资产收益率仅为0.05%;2011年和2012年,公司分别获得了南宁市财政局的政府补助为4608万元和17978.53万元,公司净利润才显示大幅增加。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南宁市最大投融资平台,其盈利水平尚且如此,其他投融资平台盈利能力可见一斑。
(5)商业银行贷款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已明显下降。过去几年,国家借助商业银行贷款对经济起到了较大的拉动作用,经济增长连续多年超过10%,但贷款增长都在15%以上,单位融资产出的GDP从2008年的4.49元降到了2013年末的1.93元。从广西来看,广西单位融资贷款对GDP的拉动作用平均为1.03元,南宁临近的崇左市最高,为1.90元,但也都没达到全国的平均水平。在广西各市中,南宁市单位融资贷款对GDP的拉动作用最低,仅为0.44元,这说明南宁市借债的资金使用效率较低,投入产出效果不大,一旦经济增长放缓,就可能发生资金回收难的风险。
(6)未来城镇化建设对南宁市地方债的影响巨大。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南宁市人口增长迅速,对公共交通、公用水电系统、公共卫生系统等地方性基础设施有巨大的需求。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规划》要求推动形成“公交优先”通行网络:到2020年,百万人口以上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公共交通占机动车出行比例达到60%;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5%;新建1000所以上学校;实现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全覆盖。今后几年至十几年里,南宁市必须为新增加的100多万人口提供在城市居住的基础设施,因此,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任务十分艰巨。南宁市的财政收入一年不过几百亿元,扣除科教文卫工资等社会支出所剩不多,城镇化所需的巨额资金从哪里来?举债无疑成为重要渠道。未来城镇化建设对南宁市地方债的影响将是巨大而深远的,风险也将随之而来,目前尚不可测。
(1)国家监管部门规范现有债务,中央政府的财政状况良好,这是包括南宁市在内的缓解地方债务风险压力的强大保障。2014年10月底,财政系统下发《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甄别和处理路径进行明确,《办法》的出台对规范现有债务、抑制地方政府无度举债的行为、缓解地方债务风险起到很大作用。
另外,中央政府的财政状况良好。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129143亿元,增长10.1%,其中,中央财政收入60174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46.6%),增长7.1%。2014年,全国一般公共财政收入140350亿元,比上年增长8.6%。如果少数地区发生债务危机,中央政府应当有能力通过财政拨款或转移支付等方式对这些地区进行支援。因此,有财力雄厚的中央政府作为后盾,南宁市的政府债务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2)南宁市整体负债水平不高,债务风险不大。南宁市现有的市级投融资平台,资产负债率均小于60%的债务安全国际标准,除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和南宁市投资开发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略超出50%外,其余5家平台资产负债率都在债务安全国际标准保守线(50%)以下。财政赤字方面,南宁市财政一直保持收支平衡且略有盈余,所以综合来看,南宁市投融资平台风险并不大。
南宁市政府债务主要是融资平台筹集产生的,以下还以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例说明。该集团2010年、2011年、2012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2326797.14万元、2293305.27万元、2322101.81万元,负债总额分别为1124905.97万元、1333134.64万元、1301689.77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35%、58.13%、56.06%,流动比率分别为6.94、3.34、2.86,速动比率6.64、3.15、2.67。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南宁市投融资平台的资产的负债水平尚在安全范围内。
(3)从还本付息能力上看,南宁市地方债务偿还压力不太大。第一,直接债务还本付息呈逐年下降趋势。2011―2015年,除2011年债务本金增速为正值外,其余年度的本金和利息增速均为负数,即南宁市在该时期内到期归还贷款本息呈逐年下降趋势。偿还本金和利息最多的年份是2011年,最少的年份是2015年。随着南宁市经济的不断发展,财政实力的进一步增强,现行“前紧后松”的偿债安排为2012年以后的债务安排留下了较为宽松的举债、还债空间。
第二,间接债务还债压力不算大。南宁市担保债务所涉部门数量较直接债务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几大部门中承担的间接债务(担保债务)相对较大,2010―2014年间,除2012年外,其余年度均超过了50%以上。但担保的重任在财政局,2015―2019年,财政部门的担保义务比重在84%以上。尽管财政部门的担保债务比例较高,但财政部门所面临的风险并不是很大。首先,财政部门担保债务承保的项目是通过一系列风险测试、具有优质资产注入的项目,发生担保债务危机的可能性极小。其次,即便发生担保项目无法按时偿还贷款、需要财政部门代为偿还的信用恶性事件,相比于逐年增长的南宁市财政收入规模,财政部门责任债务偿还不存在太大压力。
第三,融资平台发行债券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平台是未来稳定的经营性收入,债券债务的还本付息有还款保障。南宁市融资平台近几年逐渐增加发行中期票据和企业债券的形式来筹集资金,银行贷款形成的债务比例逐渐下降。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多以BT方式建设,所形成的应收账款是该期债券到期偿还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例如2010年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该平台公司代建的南宁市凌铁大桥工程、五象大道工程、南宁市东葛路延长线(长湖路-佛子岭路)工程、长罡路(望州南路-长罡火车站段)工程、南宁市五象大道八尺江桥工程、南宁市植物路(桃源路-江北大道)工程、南宁市白沙大桥北岸节点交通整治工程(一期工程)七个项目已与南宁市政府签署了项目BT协议,从而形成发行人35.70亿元的应收账款。该应收账款为公司未来稳定的经营性收入,为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
(4)通过自身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偿债条件不断改善,偿债能力不断提高。南宁市国民经济已经连续12年实现两位数的增长。生产总值从2002年的356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2803.54亿元,年均增速在12%以上,即使在国际金融危机较严重的2008―2010年,南宁市国民经济都能保持快速增长。十多年来,南宁市通过自身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偿债能力不断提高,偿债条件不断改善,逾期违约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
此外,南宁市作为广西的首府,拥有得天独厚的资源和优势条件,因此,市政府所担保的融资主体也拥有较高的信用等级,这就决定了南宁市政府有超出一般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和担保能力。除财政收入外,南宁市本级及各级政府拥有固定资产、土地、自然资源等可变现资产比较多,可通过变现资产增强偿债能力。且南宁市经济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基础设施建设给地方经济和政府收入创造了增长空间,有利于增强其偿债能力。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南宁市地方政府债务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
建议从国家层面上改革财政体制,重新分配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共享比例,增强地方财力。如重新划分增值税共享比例从75:25改为70:30,个税从60:40重新划分为50:50等等,增加地方财力以增强地方的各种支出能力,使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权得到合理分配,从而增强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
2010年12月31日,南宁城建集团通过子公司――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规模为15亿元10年期的企业债券。这支债券的成功发行意味着南宁市城市建设打破了南宁市城市建设单一的融资渠道,投融资综合功能得到提升。此后几年,南宁市地方建设资金逐渐增加了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的融资方式,但比例仍较低,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建议大力发展城投债市场,加大南宁市融资平台直接融资比例,为南宁市举债进行城市建设提供保障。
对经营性项目,由于此类项目能产生经济效益,可以采取“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市场化运作”融资形式进行建设,包括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进入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或票据直接融资、融资租赁、信托、股权融资等多种方式融资;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或BT、BOT、TOT等方式,把民间资本吸引到平台公司,达到既可以使私人资本获得合理回报,又能减轻政府公共财政举债压力、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的目的。
对于非经营性项目,则由政府部门充当投资主体,主要采用政府财政拨款的直接出资方式,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引入民间资本作为补充,而项目的运作还是采用公开招标和专业公司经营的市场化方式。且凡是政府参与投资的项目,都应组织专家进行投资与收益分析,对融资金额进行偿债能力分析,避免不良债务的形成,确保项目投资建立在科学、可行的基础上。
规范南宁市政府债务的担保制度:对于市场竞争性项目,财政不应再提供担保;对于确实需要财政支出的项目,应采用财政补贴、财政贴息等方式取得资金,不再由政府提供担保;对于必须要采取担保的项目,政府应出台优惠措施鼓励、支持成立担保公司来担保。南宁市可以培育有实力的担保机构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担保,也可以出台各种优惠措施鼓励社会资金成立担保公司来对一些有盈利的城建项目进行担保。担保公司的启动可以有效地减少政府因主动、被动等不规范的对外担保所引发的债务纠纷,从一定程度上控制政府隐性负债的数额。
化解地方债风险关键在于“开源”:一是从国家层面上进行税收政策改革,给地方政府留足更多的资金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地方政府大力发展经济、扩充财源。南宁市必须全力以赴做好招商引资工作,集中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强、发展潜力大、社会效益好的项目,项目入邕后必须全力以赴服务好引进的企业;加快发展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全力打造一批享誉全国的特色农产品品牌,做大做强南宁的农业优势;要全力以赴打造一批高规格、大品牌、上档次的精品企业,夯实南宁长远发展的基础。引来资金搞活经济,南宁市财政内生动力才能充分调动起来,政府债务才有坚实之基。与此同时,“节流”政策必须落实,虽然对于后发展欠发达地区来说,发展始终是第一要务,但是盲目追求GDP的做法也不可取,南宁市必须明确这点,避免发展违规、重复建设等劳民伤财的项目。
南宁市要发展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大力提升首位度,还有很重的建设任务等在前方,巨额的建设资金需求产生的政府债务还需要解决。宁夏中卫市这新建的西部小城市的成功路子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借鉴他们的经验,南宁市财政可以建立一个偿债“基金池”,“基金池”的增速与财政收入增速保持相同比例,“总盘子”与政府当年应还债本息总额保持一致。这样,财政每年预算中预留的这部分资金对应了当年举债的限额,起到限制政府无限融资、防止“粗放式”借债的作用。偿债有了保障,政府的信用建立起来了,自然会出现商业银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主动寻求政府合作项目、竞相提供建设资金的良好局面。这既能解决南宁市各项建设的资金难题,又可以成为激活南宁市跨越发展的源头活水,从而使南宁逐步摆脱卖地还债、土地生财的旧模式,开创借力发展的新局面。
[1] 2010―2013年南宁市国民经济发展统计公报[Z].
[2] 2010―2013年南宁市统计年鉴[Z].
[3] 南宁市2014年1―9月财政收支执行情况[EB/OL].南宁市财政局网,2014-10-13.
[4] 余远辉:奋力拼搏 加快发展 为实现提升南宁首位度目标夯实基础――在全市年中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Z].2014.
[5] 南宁市财政局课题组:南宁市政府债务管理问题情况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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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求是》第16期发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周宏文章,该文以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笔触论述了国家的信用和债务之间的关系:
国家信用是政府能否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做出补偿。一个国家以其主权做担保进行融资活动,就形成了主权债务。2009年底希腊爆发主权债务危机以来,这场危机席卷了整个欧元区,包括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都受到了严重影响,欧元区能否继续存在备受质疑。大举借债满足无限制的财政支出,严重透支了国家信用,主权债务危机爆发的背后实际上也是这些国家的信用出现了严重危机。
国家信用是主权债务的支撑。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其主权债务并非没有成本,国家需要对债权人支付一定的利息,利息的高低与国家的信用状况息息相关。国家信用状况还直接影响该国的融资能力。如果信用不佳,国家发行的国债流动性将会大大减弱。因为这样的国债存在较大的风险,大部分投资者不愿意购买,这使得发债国的融资变得困难。
国家信用与资本市场联系紧密。国家信用的好坏决定了国债利率的走势,国债利率的变化直接对该国资本市场的其他利率水平产生不同程度影响。国债利率通常被作为资本市场的无风险收益率,如果一个国家的国家信用不稳定,势必造成国债利率大幅度波动,进而导致其他与国债利率相关联的利率随之大幅波动。
国家信用也是主权货币的基础。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国家信用是一国货币能够与其他国家货币进行汇兑和交换的支撑。在以美元作为世界货币的布雷顿森林体系时代,美元几乎取得了像黄金一样的地位,其原因就是美国强大的经济实力带来的强大的国家信用,而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也是美国经济的“滞胀”导致其国家信用无法为美元价值的稳定提供支撑。
欧洲债务危机中,包括法国在内的许多欧元区成员国的主权信用遭到了不同程度的降级,而债务危机的发端国希腊一度被评级机构惠誉和穆迪下调至最低的C级。国家信用危机给欧元区带来了严重后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引发了包括希腊、西班牙在内的国家国债利率飙升。美国爆发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陷入衰退,欧盟启动了欧洲经济恢复计划,这项计划需要政府大量借债。而债务危机前夕,希腊的国债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已经处在110%以上的高位,远高于60%的警戒线水平。当政府不得不再次借债时,国债利率直线飙升,长期国债利率一度是德国的10倍。
第二,违约风险升高,各国银行系统流动性紧缺。各国国债大部分由商业银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持有。政府的违约会导致银行出现大量呆坏账,部分银行不得不破产或裁撤网点;为了控制政府违约给银行带来的风险,银行会缩减信贷规模,以提高资本充足率,这会导致企业难以筹集资金,中小企业面临破产的困境,失业率不断攀升。今年一季度,西班牙和希腊的失业率均超过25%,希腊半数青年人找不到工作;金融危机爆发后,资产泡沫破裂,导致银行信贷的抵押物品价值大幅下降,给银行造成巨额损失。这三方面不仅会影响到银行系统以及整体金融体系的稳定,而且会冲击实体经济。
第三,导致欧元大跌,国际货币地位受到冲击。在债务危机爆发之前,欧元被市场认为是最可能与美元抗衡的国际货币,最有可能挑战美元的霸权地位。但是希腊爆发债务危机之后,欧元大幅贬值,欧元兑美元的汇率从2009年12月的1:1.4下跌至2010年6月的1:1.2。欧元下跌对欧元的国际货币地位产生严重损害,人们对于欧元的信心也必然受到影响。
第四,欧洲一体化进程受到阻碍。在这次危机中,欧元区各国表现出了复杂的矛盾关系。这场债务危机让欧洲各国明白,货币一体化的欧元区只是一个跛足的货币联盟。各国缺乏财政纪律的约束,为债务危机爆发提供了温床。要真正实现经济政治一体化,需要化危为机,推动财政乃至政治上的一体化。对于发展程度、民族文化都有较大差异的欧洲各国来说,欧洲经济政治的一体化仍然要走很长的路。
第五,对全球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阻碍。现在欧洲央行、英格兰银行都维持了实际负利率,实际上就是通过通货膨胀减轻债务。欧洲与美国采取的货币宽松政策作用相互重叠,带来全球性的通胀压力,新兴市场因此饱受通货膨胀之苦,经济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欧元区债务危机的实际情况表明,国家信用危机通常是政府财政与经济政策不合理、社会资源浪费的结果。
第一,国内经济结构存在深层次问题,缺乏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经济结构不合理不一定会爆发债务危机,但是债务危机爆发的国家经济结构通常出现去工业化趋势,制造业孱弱,房地产等资产出现泡沫化,高度依赖国际市场。尽管西班牙公共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低于希腊,但其经济近年来的增长主要依靠房地产和银行业,国际金融危机与欧债危机的相继爆发,大量外资流出西班牙,房地产业资金链断裂,金融稳定性也因此受到冲击。希腊更是如此,2011年工业经济产值仅占国内生产总值17.9%,经济增长高度依赖旅游等服务行业。一旦国际经济环境恶化,这些问题国家便会成为国际资本大鳄主要攻击对象,危机随之爆发。
第二,寅吃卯粮的赤字财政为国家信用风险埋下隐患。上世纪末,美国的寅吃卯粮的赤字财政政策为许多国家效仿。在加入欧元区之前,希腊的公共债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接近100%,政府赤字则占9%左右。希腊等南欧国家工人的工作积极性远不如其他欧洲发达国家工人,但是福利政策却和他们看齐,让国家财政背上沉重负担。欧元区成立以来,法德等“核心国家”生产,希腊等“边缘国家”消费的格局不断深化,不断恶化的国际收支平衡使得“边缘国家”主权债务被动增加。这些因素导致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迅速膨胀,最终酿成危机。
第三,法治不完善导致资源不能有效利用。以希腊为例,希腊的政府腐败和逃漏税款问题都非常严重。据2012年欧盟一项公共调查结果显示,98%的希腊人认为腐败是国家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79%认为腐败影响到自己日常生活。逃漏税款使财政收入大量流失。根据欧委会报告,希腊灰色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24.3%,希腊财政部公布的一份各岛偷逃税抽查发现近60%的企业有逃税行为。这样严重的逃税为希腊带来两个恶果。一是对于那些诚实纳税的公民来说,与偷逃税的人相比,他们处于市场竞争的不利位置,还不得不承担不属于自己的税负,从而迫使这些原本诚实的纳税人可能加入偷税者的行列。二是公民和企业的偷税增加了政府的收税成本,直接减少了财政收入,导致政府债务日益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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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总债务是居民、企业和政府三部门债务的加总,也有的加上了金融部门债务。居民部门的全部债务都是贷款,没有债券。非金融企业的债务有两部分,除贷款之外还有企业债。金融机构不考虑通货和存款,剩下的主要是金融债,分政策性金融债和其它金融债两部分。政府部门加总了中央政府内债和外债。
中国总债务率攀升速度较快,从1994年的78.6%一路升至2012年的167.4%。不过从跨国比较来看,我国还不算债务水平过高的国家。虽然我国非金融企业债务水平比较高,但居民和政府的债务水平相对偏低,且上升势头较为温和。
我国非金融企业债务占比极高,构成中国债务结构的突出特点。这与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和金融结构特征密切相关。我国是间接融资占主导地位的国家,绝大多数金融资源配置通过银行中介来完成。由这种金融结构决定,中国企业的负债率必然高悬,在经济平稳增长的时期,银行贷款构成企业主要的负债来源,有成本低、风险小的好处,但若经济出现大幅度波动,经济增长率出现趋势性下降,则企业负债的相当部分就可能形成不良资产,从而损及企业和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健康。
令人担忧的是,越是在高资本投入时期,债务扩张所能换来的边际产出越是下降。2009和2010年,我国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债务需要增加3个百分点。而在此前十年,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债务只需增加1.5个百分点左右。由于经济增长是一国偿债的最终保障,随着债务扩张的产出效应下降,整个国家的债务水平自然不断抬升。
可见,如果还是因循“外需不足内需补,消费不足投资补,民间投资不足政府投资补”的增长老路,那么我国整体债务率将不可避免地一路抬升。
本文采用了包括中国在内的11个国家2011年债务结构及总杠杆率的数据。债务结构主要包括居民债务占GDP的比例、非金融企业债务占GDP的比例、金融机构债务占GDP的比例和政府债务占GDP的比例。总杠杆率是总债务占GDP的比例。数据如下:
本文将用债务结构的各个数据构建如下模型:
Y=β1+β2X2+β3X3+β4X4+β5X5+u
利用Eviews软件,用最小二乘法进行估计得出如下结果:
模型估计结果为:
Y=35480.98+359.8058X2+17.55605X3-499.7271X4+273.0479X5
模型估计结果说明,在假定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居民债务占比每增长1%,平均来说该国GDP会增长359.8058万亿美元;非金融企业债务占比每增长1%,平均来说该国GDP会增长17.55605万亿美元;金融机构债务占比每增长1%,平均来说该国GDP会减少499.7271万亿美元;政府债务占比每增长1%,平均来说该国GDP会增长273.0479万亿美元。
但就统计检验来讲,由表3中数据可得R2=0.25904,说明样本的拟合效果不是很好。针对H0:β2=β3=β4=β5=0,给定显著性水平α=0.05,在F分布表中查出自由度为k-1=4和n-k=6的临界值Fα(4,6)=6.16,大于所得结果,说明回归方程不够显著。
以上不足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数据采集时产生了误差;各个国家的金融体系不同,如我国是以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而美国及一些欧洲国家是市场主导的金融体系,这就导致了债务结构的差异化;各个国家的发达程度不同,发达程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该国的债务水平及债务结构,不同发达程度的国家其这类债务对该国的经济影响也不同。
据此可以看出,居民债务的比例对一国GDP正的影响最大,在中国,自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各项个人贷款业务以后,我国家庭负债增长非常迅猛,截止2010年12月底,家庭各项贷款余额已达到112586亿元,其中消费信贷75107亿,短期消费性贷款9600亿,中长期消费性贷款65507亿元。居民债务占比越高,表示居民的可利用资金越多,私人投资越大。一国内需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马车之一,根据所得结果,要保持我国经济长期稳定的增长,政府需要采取措施增加内需,如降低居民贷款利率,减轻税负等,以刺激居民的负债需求,从而推动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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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6年2月最新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将债务重组进行了新的定义,本文通过债务重组的不同形式对债务债权双方的影响进行阐述分析,提出了在对待债务重组情况时的应采取的措施。
关键词:债务重组债务债权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对债务重组的定义如下: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
从以上概念,我们可以看出,要形成债务重组,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问题以致无法按时按原条件偿还债务;二是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价值偿还。在债务重组中,债权方作出了让步,在资产权益方面有亏损,而债务方却获得了相应的利益。这就产生了一些企业通过债务重组来获得利益;同时,也意味着对一些本来无力偿债的上市公司而言,一旦债务被部分豁免,上市公司就有可能获得巨大的利益,可以大幅度地提升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水平。债务债权双方为了各自共同的利益,也有可能会联手操纵利润,以扭亏为盈为目的进行债务重组处理。
①以低于债务的现金清偿。
此时,债务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 XX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XX
营业外收入 XX
债权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XX
营业外支出 XX
贷:应收账款 XX
此种情况往往适合于债务金额较小的债务重组。当以现金进行清偿时,会增加债务公司的现金流出,同时也就增加了债权公司的现金流入。这种方式一般不会使债务债权双方的流动比率发生很大的变动,因为这种方式基本上是按正常的还债方式进行,唯一不同的是所收回的现金少了。此种情况,但若为关联企业,易造成企业虚增(或虚减)当期利润,使得企业对外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受到质疑。
②以低于债务的非现金清偿,如存货等清偿。
当以存货进行债务重组时,会增加债务企业的销售收入。债务方对此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 XX
贷:主营业务收入 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XX
营业外收入 XX
而债权方则会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XX
营业外支出 XX
贷:应收账款 XX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现象,因为这个过程在实质上并无任何销售行为的产生,却因债务重组而确认了主营业务收入,对此无法真实地评价企业的销售业绩。经过了债务重组,增加了债务企业的销售量,经营业绩有所上升,实质上是降低了积压的存货,增加了库存流动,使企业净资产增加,降低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提高了企业的速动比率,从而在财务成果上表现为好的一面。债务重组作为一种资金融通的手段,能很好地解决暂时的资金紧张问题,帮助债务方摆脱债务包袱,增强其营运能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使企业能尽快进入健康的发展轨道。
反之,对于债权企业而言,则是相当于购进了许多商品,增加了库存,提高了资产负债率,降低了企业的速动比率。
若债务公司只是由于一时的资金周转问题,而无法偿还债务,其本身的企业发展是良好的,债权企业可以将债务转为资本,作为债务公司的股东,待债务公司发展良好时,便可从中获利。这样,不仅解决了债务的追偿问题,而且也给企业带来了投资机会。对于此种情况,债权企业要认真分析债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市场规模及其未来的可能发展趋势,同时考虑当时的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否则,债务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后,经营状况没有改善,不仅原有的债务不能得到追偿,而且还要被债务公司所拖累,陷入更严重的债务危机,那就得不偿失了。
债务方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 XX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XX
资本公积 XX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XX
债权方的会计处理则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XX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XX
贷:应收账款 XX
在不修改上述一、二种条件的情况下,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如减少债务偿还金额、降低利率、延迟还款等。此种方法适用于企业急需拿回债务,或认为以后收回债务的可能性很小。减少偿还金额对债权方来说是一大损失,但为了趁早或趁债务方还未倒闭破产,及时要回债务,这是必然之举。对于债务方确实是有经济困难的,通过降低利率,以保全其本金和部分低利息的收回,避免出现坏账,以保全资本。对于延迟还款情况,如果债务方仅是一时的流动资金出现了问题,并非是企业的经营问题,采取此种情况,不仅可以拿回本金和利息,在一定的期限范围内还是可以予以考虑的。相对于债务企业,无论是减少偿还本金、减少利息还是延迟付款,这些都是有利于债务方的,可缓解债务方的短期偿债能力。
当上述三种方式单一不能解决企业的债务问题时,可以将上述三种方法加以结合,以达到期望的目的。主要包括如下方式:
①以一部分资产偿还债务,同时又以债务转为资本偿还另一部分债务;
②以一部分资产偿还债务,同时又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方式偿还债务;
③在修改其他债务的条件下,用债务转为资本的方式偿还债务;
④在修改其他债务的条件下,以资产偿还债务和债务转为资本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
此种方法,并不能将债务全部清算,而只是部分地进行了清偿。债务重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债务债权方之间的问题,只是起到了一个缓冲作用。债务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一定会因为债务重组的实施而得到改善,其经济发展状况也未必能够进入良好的经营状态,债权企业的权益也依旧无法得到落实。因此,在进行债务重组时,债务债权方都必须谨慎而行。
四种债务重组方式均可为债务方产生利润,而债权方则会产生损失。对于非关联方而言,债务重组会给债权方造成损失,而债务方则会因此而获得相应的利润。对于债权方应尽量避免债务重组,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及时注意债权的管理,避免债务的无法收回或债务重组。而对于关联方而言,债务重组也许是他们的“福音”,上市公司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繁多,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可以增加利润来达到目的显得非常的容易,债务重组方式对关联方实质上是一种操纵利润的行为。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四类:
①债务方将不良资产转移给债权方;
②债权方明知是不良资产,也同意债务重组,虚增企业资产;
③债权方利用债务重组会产生损失的特点,故意转移企业的利润,逃避纳税。
④债务方转移积压的存货,虚增企业的利润。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将债务重组基于公允价值的考虑,而在现实操作中,则存在诸多的操纵利润的可能,我们不得不对此情况作出防范。债务重组到目前为止还有很多不健全之处,我们要对债务重组的经济实质及其后果进行分析,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实时、有效地监督,以减少债务债权企业利用债务重组操纵利润的空间。对此,企业和政府部门都应采取积极地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时,应加强各环节,选择合适的重组方式,综合运用多种债务重组方式,提高治理能力,健全企业的治理结构。国家政府则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对债务重组进行严格把关;加强债务重组信息的披露,提供准确、有价值的信息,为决策者提供有用的信息。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企业债务重组》[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3]许文静.《我国债务重组准则的变革分析及实施效果评价——基于沪市ST公司2007年年报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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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06年最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其中债务重组具体准则在多方面进行了重大修改,核心内容回归到了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的相关规定。而对1998年准则废止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基于上市公司愈演愈烈的盈余管理行为。本文对如何抑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探索。从完善证券监督法规、审计监督以及健全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意见。
关键词:债务重组;盈余管理
会计准则与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在国外会计学术界有着几十年的研究历史,它们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证券市场监管等一系列理论与实务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也加速了公认会计原则的完善和发展。
国外学者研究认为,当财务报告被用来传递公司经营业绩的信息时,准则也就必将允许公司管理当局在财务报告中采用职业判断。同时,审计存在缺陷,盈余管理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
准则只有强调增加对外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以此牵制并规范盈余管理。但是大部分相关研究停留在学术层面,对于指导准则的制定起到的作用依然有限。当前,国外研究在理论和实际的磨合中一直致力于如何完善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来解决财务报告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冲突以及决定允许公司管理当局在编报财务报告时拥有多大程度的职业判断(尝试对盈余管理的程度予以定量的规定)。这与其发达的市场经济及证券监管现状是吻合的,也对国内研究有一定参考价值。
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对于盈余管理的研究也在不断摸索中。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有自己的特色,市场主体与发达国家成熟的资本市场依然存在一定差异,相应的债务重组准则和盈余管理的研究基础和结论也与发达国家有很多不同。
国内学者的研究普遍表明,我国债务重组准则对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具有指向作用。当债务重组损益可以成为利润组成时,诱发了部分企业疯狂的重组行为,为当期产生巨大利润一举扭亏为盈;当债务重组损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时,企业又开始通过资本公积补亏等方式进行隐性盈余管理。也有学者对债务重组损益计入营业外收支提出质疑,认为应当比照坏账损失处理;并且重组损益不应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应该分期摊销。作为博弈双方,愈发复杂的规定会让盈余管理愈发隐蔽,唯一能做的是在法规和披露上双管齐下,合理疏导将盈余管理的负面影响减至最小。
当前,我国学者的规范研究依然集中在如何加快会计准则建设、完善监管机制、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来抑制盈余管理等方面;实证研究则致力于分析债务重组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带来的影响,以事实呼应理论提出来的担忧并找出问题成因。但在如何应对新问题的思考上研究甚少,例如针对2006债务重组准则与盈余管理,许多学者的实证研究结果与1998准则有惊人的相似,但下一步何去何从却鲜有人考虑,我们是否会无奈之下再次回到2001准则?在国际接轨和国内现实国情的冲撞中我们能够走多远,如何走,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新的债务重组准则在资产价值的计量上多处用公允价值代替了原来的账面价值。并指出当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因不存在活跃市场等原因而无法计量的,采用估值技术等方法确定公允价值,这就为规范公允价值评估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政府应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让评估单位有法可依、依法办事,不给那些为了私利而提供违规估值服务的单位留下制度缺口;另一方面,估值单位应形成行业自律组织或充分利用现有的整合资源,规范自身言行,协调一致共同推进该行业的蓬勃发展。
针对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的现状,投资者评价一个企业运营能力的信息主要来源于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而这也是证券监督部门在评定该企业是否继续享有资源配置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当企业在经营不善又想努力保住“壳资源”时,往往会通过美化报表业绩来掩饰实际业绩的不足。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加大对巨额亏损的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在其资产重组等非经常性业务的会计选择权上进行限制和规范,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避免部分公司净利润“巨荣”,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巨亏”的现象。
作为提供鉴证业务的职业群体,注册会计师在监督企业运营情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和执业水平,加强对上市公司盈利质量的审计,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来计划实施审计工作,对濒临亏损边缘的上市公司以及经营发生异常波动的公司要给予充分重视,提取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减少企业的盈余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证券监督部门行业规范要求的不断出台与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而美化业绩的考虑会使得本在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的盈余管理行为变得更加具有隐蔽性。为了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学术界应及时、全面地研究盈余管理手段及应对措施,多向疏导才能使其良性发展。
[1]王晓玉.债务重组准则的变化对企业利润的影响[J].现代商业.
[2]陈玉环.新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盈余质量评价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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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政的界定来讲,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主要就是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其二者的所属单位以直接介入和提供担保等方式所形成的债务,它主要涉及到直接债务和担保债务两个方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经济视角下的湖南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及风险管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基于经济视角下的湖南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及风险管理 全文如下: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最近这几年,我国地方政府性质的债务规模正在不断地增长,而因此所导致的债务风险和债务隐患也开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改革和适度宽容的货币政策,在这种背景下,信贷投放的增长速度与日俱增。在高速信贷投放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融资最为活跃,它也是最为引人注目和最值得关注的一个融资主体,本研究将对湖南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相关情况做出分析,希望能够为相关领域提供可行的参考依据。
从财政的界定来讲,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主要就是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其二者的所属单位以直接介入和提供担保等方式所形成的债务,它主要涉及到直接债务和担保债务两个方面。首先是直接债务,它又可以划分为一般债务和转向债务,所谓一般债务就是没有一般财政收入来源的债务,而转向债务则指的是具有相关的制度性收入或者是经营性收入来源为举借的债务。举例来说,湖南交通部门统借统还建设的高速公路,还有其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是将土地出让金作为还款来源,此外以高等院校以及医院等事业单位所质押的收费权来举借的债务也在其范围之内。
到2008年年底和2009年年初的时候,湖南省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为2670亿,同比上一年增长了386个亿,增长了16.91%,到了2014年年初,湖南地方政府已经面临着一个偿还债务的高峰期,需要马上偿还的债务达到了1182.44亿元,这是一个庞大的数据。总体分析来看,在湖南省的债务当中,其省本级债务融资金额为865.23亿人民币,占总债务的32.41%。与往年相比,增长了144.84亿,增长幅度为2011%。其市级债务余额有933.73亿元,占到总债额的34.97%,与上一年相比,增长了186.85亿元,增长了25.02个百分点。此外,县乡级别的债务融资金额达到了870.83个亿,占总融资金额的32.62%,同上一年相比,增加了54.45亿人民币,增长了6.67个百分点。乡镇债务融资金额为262.39亿人民币,所占比例为9.83%。
通过以上数据情况可以分析出,湖南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主要存在三个特征。①其负债面比较广而且债务的增速比较迅速;②其举债的形式比较多,债务的用途相当混乱;③其债务的源头较为集中,潜在的金融风险相当突出。
(一)强化银企合作,对举债行为进行规范
湖南省地方政府的融资负债主要集中在银行贷款方面,所以对举债行为需要进行规范,而且应该将其集中在怎样对银行的风险控制手段进行利用方面,以此来强化银行和融资平台企业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合作,也方便融资平台企业对银行控制信贷风险的协助。一般来说,对举债行为进行规范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做起,首先是对举债行为当中的信息披露和政府融资平台的财务状况做到透明化,另外是对举债行为当中的土地抵押和收费权质押行为进行规范[1]。
对于前者来说,目前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呈现出不透明或者半透明性质,其主要的原因是融资平台的数目多,形成了多头举债的情况,而且监管部门和融资平台之间也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协同,这也导致其总体的负债情况不容易做到精确的统计。也有一方面的原因是因为融资平台内部的风险控制体系还有待于完善[2]。对于后者来说,以湖南的土地储备中心为例,将收储的土地当作抵押物,在法律上是存在瑕疵的,加入是平整的规划好的土地,一般地方政府都会采用立即挂牌出售的方式来处理,而不是将其抵押给银行。所以,银行在这一过程当中承担了较多的风险,为了将这种风险降低到最小,银行应该加强自身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以此来对政府性质的融资平台的建设做出规划,对政府性质的债务风险做出最为直接的防范。
(二)实施项目管理,对举债责任进行落实
这也是从两个方面来进行的。首先是实施项目管理,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身上。因此需要对地方政府的债务性融资行为进行项目管理,假如政府性的融资平台有相对独立的负债行为,那么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就能够将项目管理的责任有效地落实到主体上,可以更好地将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起来,进而有效德尔防范信贷风险。对于有收益型的项目,可以对商业银行贷款行长的责任制进行参考,将谁贷款谁负责的制度和原则落实到实处。其次也要实行举债责任,要确保用人的独立性[3]。
对政府性债务融资平台的责任制度进行进一步的落实,要求地方政府在进行融资贷款的时候需要通过融资平台的债务规模和贷款行为来进行,并要做到和其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相匹配,不可擅自妄为。此外,根据以往的政府性的负债研究结果来看,地方政府官员一般为了顾及其任期内的政绩而不顾及当地的财政实力等情况而大举进行负债建设,最终造成了政府性的负债规模加大,所以,政府债务融资平台的负责人应该通过地方政府来进行直接委派,保证其行政关系依然隶属于原单位,其工资也从原来单位进行领取,这样能够有效地避免集中还款情况的发生。
(三)项目保压共存,对风险意识进行普及
强化对政府官员的教育工作,普及相关的风险意识。很多的地方政府都将经济刺激计划当作是千载难逢的融资机遇,虽然说在这一轮的经济刺激计划当中,湖南省地方政府所表现的还不算太激进,但是和以往的融资规模相比较,这一次的增长规模也仍然和相关部门的预期规模存在很大的出入。从湖南省的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实力来分析,这一轮的经济刺激计划当中包含着较大的风险,而因此所造成的隐患也是十分巨大的。因此在地方政府进行债务融资的时候需要做到有保有压,这样才能够在更大程度上保证项目的必要延续。
自从2009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国家相关部门就开始屡次提示相关政府性质的融资平台要注意负债风险。所以在2010年的时候,湖南省政府在信贷规模的预测和相关项目的建设现状等方面,为了防止负债融资的风险,对相关的减少项目的融资开始实行有保有压的方法。为此,首先需要对在建和续建的项目进行必要的维持,这些项目是以前局已经参与或者被安排授信额度的项目。然后严格要求申请建设的项目,对于一些重复修建和高耗能的项目,还有一些对当地的经济拉动效应不是很明显的项目等都做出了暂缓建设和停止建设的批示。
在本研究当中,笔者主要针对经济视角下的湖南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简要的分析,文中笔者也根据自身的调查和理解,谈到了一些主观看法。笔者认为,在当前环境下,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的相关风险问题需要引起格外的重视,只有合理有效地处理好这方面的问题,才能够更好地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最终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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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筹资过程中涉及到许多税收问题,它深刻影响着企业理财目标的实现。筹资活动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做出财务决策,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本文以现代企业筹资活动为背景和研究范围,研究企业如何通过筹资税收筹划进行财务决策,为企业理财目标服务。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负债筹资中的税收筹划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税收筹划是企业优化纳税方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过程,有利于纳税人利益最大化。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合理安排负债筹资,适当增加负债额度,建立合理的资金构成,可以获取节税效益,大大提高权益资金的收益水平。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还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关键词:税收筹划 负债筹资 节税效应 资金利用
税收缴纳的多少,直接影响到企业税后利润的多寡。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税收筹划可以减轻企业税负、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使纳税人利益实现最大化,因而普遍受到企业的重视,已经成为现代企业制定经营和发展战略时一个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我国的税收筹划事业虽然起步较晚,但随着宏观税负的不断调整和税制的逐步完善,企业经营者在进行经营决策时,也应当重视税收筹划工作,为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做出正确、合理的决策。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一般是指企业在法律的许可范围内,合理优化以及选择企业的纳税方式和方案,以便使企业在不违背法律的框架内享受一定的税收优势,从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使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过程。税收筹划在我国出现的时间相对较短,以至于一部分人把税收筹划等同于偷税漏税。另外还有些人则认为,在不违反国家税法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避税是不可能的,结果导致许多企业忽视税收筹划工作。
(二)税收筹划的意义
纳税筹划通过对税收方案的多重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最大程度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尽可能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从而增加可支配资金数量,从财务方面有利于纳税人的生产和经营。例如,某公司多年来一直以废煤渣为原料生产建筑材料。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使用“三废”作为原材料进行生产的可以免缴所得税5年,但该企业多年来却一直在申报缴税。该企业如果进行纳税筹划,对税法进行深入研究,至少可以不缴这种“冤枉税”。
负债筹资中产生的利息是债务资金的主要成本,这部分成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因而具有很强的抵税作用,或者说,负债筹资可以带来节税效益,一定程度提高权益资金的收益水平。
例如,某公司总资产为1200万元,假设息税前投资收益率定为10%,年息税前利润为120万元,所得税率为33%。假设有五种筹资方案(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
(1)方案二和方案三利用了负债筹资。由于负债融资中财务杠杆的作用,导致这两个方案的权益资本收益率和每股普通股收益额水平都超过未使用负债的方案一,这组数据充分体现了负债的杠杆效应。
(2)随着负债总量的增加和负债比例的逐渐提高,利息成本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3)权益资本收益率及普通股收益额并非总是与负债比例的关系呈正向相关,而是存在一个临界点,超过临界点之后则表现为反向杠杆效应。
(4)负债具有挡避应税所得额的功效,其特点是负债比率与成本水平越高,带来的节税作用越大。例如,没有使用负债的方案一与使用负债率50%的方案二,息税前利润是相同的,而实际税负相差为11.88万元。原因是方案二的负债利息成本36万元(6000000×6%)一定程度上挡避了相应的应税所得额,减少应纳税额11.88万元(360000×33%)。同样道理,由于方案三负债成本产生的应税所得额挡避税额数量更大,因而节税效果更加明显。
方案四中,由于使用的负债总额超过了临界点,节税利益最终超过风险成本的增加,导致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下降,已经脱离了税收筹划的初衷。
虽然方案五的节税效应最大,但由于出现企业所有者权益收益率水平的下降也就是说节税的机会成本超过了节税的收益,最终导致企业收益的减少。
(一)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一是税收筹划必须限定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二是税收筹划必须随时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税收筹划都是在特定背景下制定的,一旦有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财务人员必须尽快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修正和完善,否则,将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必须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无论多么好的筹划方案,它在给纳税人带来税收利益的同时,也会因筹划和实施该方案本身付出额外的成本。同时,还存在因为选择该筹划方案而不得不放弃其他方案而失去相应的机会收益。只有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获得利益的筹划方案才是合理可行的。此外,税收筹划还必须要考虑企业的整体利益,只有给企业整体带来最多利益的筹划方案才是可取的最优的方案。
(三)积极引入社会中介机构
负债筹资中的税收筹划工作专业性很强,承办人员必须要具备较好的税法、财务会计知识和一定的政策水平。从我国企业目前人力资源情况来看,如果仅凭自身的力量进行税收筹划肯定是力不从心事倍功半。有条件的企业应主动寻找专业机构协助进行税收筹划,保证使筹划工作得以科学有序进行,使企业得到及时、全面、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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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报办刊, 编辑学者化 、 学者编辑化 均具有局限性,只有引入学者做兼职编辑,且专职编辑转变成为真正的编辑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起一支专兼职编辑相结合的编辑队伍,才能保证学报质量,提高学报办刊水平。这种办刊模式绝不仅仅是表面上为了解决编辑人员不足问题,而是能够更好地利用和发挥专职编辑的专业技能,并挖掘学者的社会价值。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编辑队伍的重组与培养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在互联网推动传统产业不断升级再造的“互联网+时代”,阅读和出版面临着新的形势和变化,编辑队伍的重组和培养成为了出版业不得不面对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互联网+ 数字出版 编辑工作 编辑队伍的重组与培养
2015年3月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这一行动计划的提出,标志着“互联网+”成为了国家层面上的战略行动路线。可以说,时至今日互联网不再是虚拟经济,而成为了主体经济社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互联网正在与各行各业实现着不同层面、不同深度的跨界融合,推动着各种行业不断增长、优化、创新、再生。
作为传统产业之一的出版业,也不得不应对着大数据时代数字出版和资源整合带来的各种机遇和挑战。计算机技术成为出版的核心组成部分,互联网成为了基本载体,光电传导、电子纸技术也日趋成熟。数字化阅读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人们读书、看报、学习的时间已经大量转移到网络上。事实证明,数字化阅读已被消费者广泛接受,人们的阅读习惯已发生了巨大转变。相应地,出版业的编辑工作也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在传统出版时代,阅读呈现线性状态,读者阅读的是由作者书写、编辑加工出来的文本及图片。毋庸置疑,此时编辑是出版过程的核心。他不仅负责选题的策划、书稿的编辑与加工,还负责装帧形式、流程节点、营销方案的确定与实施。虽然在整个出版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但是就工作内容与范围而言,仍摆脱不了一个“加工者”的角色,所做的工作仍以作者提供的稿件为基础;所有的编辑工作,包括营销在内,都是对作者作品的修改、润色与加工。而到了“互联网+”时代,由于阅读媒介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变化,出版物不再拘泥于单一的文本或图像,而是基于海量数据库、融合视听说各项功能于一体的富媒体,具有交互性,呈现的是一种网络状形式。
编辑的工作内容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甚至各种市场推广和营销也不会再是单一地由出版机构发起、读者被动接受的,而是深入到每个用户终端,并快速感知响应个体读者的心理需求和情感需求。此时的编辑,在承担了上述传统出版时代的工作职责之外,还承担以下工作――筛选、组合、拆分、互链出版物内容,设计开发数字出版物形态,组合匹配文字、图表、声音、影像、动画等出版形式,研究并响应群体及个体读者需求,维护交流互动论坛,发行衍生产品,打造泛出版新生态……而这样的出版工作也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由一两个编辑就可完成,而是必须有一支协调性好、复合程度高、专业能力强的编辑队伍才能完成。因此出版机构为了更加迅速地应对“互联网+”时代出版的新变化,就不得不重视编辑队伍的重组和再造。
如上所述,在大数据时代数字出版的新形势下,编辑队伍应该是一支由多种专业人员组合配备的团队,其内部应呈现专业化程度高、分工细致、配合度好等特点。从职业分工上,不仅有传统意义上的策划编辑、文字编辑和美编,还须配有数字图书(软件)设计人员,图像、音视频、动画等多媒体的制作、合成人员,数据、信息筛选分析整合人员,衍生产品研发人员等等。各岗位之间分工明确、团队协作、从而实现优势与资源互补。诚然,正如目前部分出版机构正在做的那样,其中的部分数据化工作可以实现外包,但核心工作仍必须由出版机构的编辑队伍来把控完成。而目前我们编辑队伍建设在这一方面仍显滞后。如何有效利用我们已有的编辑队伍,对其进行重组与培养,使之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是目前业界的重要课题。
1.培养数字出版领军人物。其人须对数字出版具有前瞻性的眼光、相对全面的出版及互联网知识构建、敏锐的市场洞察和反应能力,以及泛出版开发能力等等,是团队的主导和灵魂。他可以由出版机构的首席策划师转化,也可以从能力卓越的策划编辑中重点培养,也可以从多媒体行业跨界引进成熟人才并加以出版知识的培养。
2.对现有团队中的策划编辑和文字编辑、美编开展数字出版知识的培训。将团队中已有的出版能力与数字出版、互联网相结合,着重培养他们的数字产品的设计能力、数据的应用能力、跨媒体筛选和加工能力等,培养复合型编辑。
3.重新对编辑岗位职责和分工进行设计。如前文所述,传统编辑岗位已经远远无法满足新时代出版的需要,须增设诸如数据筛分岗、多媒体设计岗等新岗位,并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并在实践中摸索、制定新的工作流程和规范。
4.加强团队协作能力。新时代数字出版产品的信息量和流程复杂程度远超从前,对于团队协作和配合必然有更高的要求。在新型编辑队伍建设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各岗位之间的协作能力。
5.加快推进编辑出版专业的教育改革。目前我国高校出版专业的课程设置偏重传播学、出版学、编辑学等文科方向,出版机构在选用新编辑时,也往往偏重于考察其文字能力。而进入新时代之后,应倡导学校引进数字媒体编辑学、数字媒体技术与应用等课程,从而培养出一大批适应数字出版时代要求的新生编辑力量。
就目前而言,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出版界,传统纸书与电子图书在形态上的融合仅仅处于数字出版时代的开端,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出版业终将以与其他产业一同,步入到移动互联网连接一切的时代,从而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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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是指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当然这必须是在等价有偿、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所进行的,这也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并购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浅谈物流企业并购的现状及策略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加入并购大军,通过兼并或者收购其他企业以获得综合竞争优势。然而,并购成功只是万里长城的第一步,企业并购后不仅仅要对财务资源和物质资源进行整合,更为重要的是人力资源整合的过程。
一、人事整合对物流企业的意义
现代企业竞争的实质是人才的竞争,人才是企业的重要资源。
在并购过程中企业更多的关注于资本、渠道、税负等等,往往忽视了人力资源的整合。美国并购专家约瑟夫.克拉林格的研究表明,只有约35%的兼并和收购能达到预定目标.其中人事因素成为企业并购能否成功的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物流行业对企业资源人、财、物三者的依赖程度,人力资源占首位,优秀的人力资源意味着企业组织之间的协作顺畅、拥有广大的客户资源等等,因此物流企业并购在资源整合之中,人力资源的整合最为重要。
二、并购过渡期出现的人事问题
l、核心员工流失。
物流企业是一个兼有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资本密集和劳动密集特点的外向型和增值型的服务行业,同时也是一个跨行业部门、微利、重在规模效益的行业,这就决定了现代物流业对人才的需求特点即需要复合型物流人才,尤其是复合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一方面我国物流人才极其匮乏,另一方面,核心员工通常具有长期的工作经验,正规物流专业知识,是实现企业价值的重要力量。但是核心员工对原有企业的忠诚度最高,通常在并购过渡期,企业的核心员工会最先离职。
2、抵触心理,员工角色模糊。
并购过渡期的物流企业内部无论从组织上、管理体制上来说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企业员工在原有熟悉的作业环境下工作,习惯于原来的领导方式,信息沟通的途径,在环境改变后,员工对新任上司不信服,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通,一些非正式消息的传播等,甚至很多员工会对未来的岗位保留产生怀疑,,员工产生抵触心理,员工角色模糊,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运作。
3、企业文化冲突。
企业文化是企业长期积累形成的特有行为模式,在多年的历史沉淀后,会渗透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它影响着员工的价值观和工作方式。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文化氖围,对被收购企业而言,企业文化仍会在较长时间内影响被收购企业员工的心理和行为模式。因此,对物流企业来讲,在并购过渡期间不能采取强硬的手段,命令员工服从,否则很容易造成抵触心理,造成双方企业员工的冲突。
三人事整合的解决方法
1、高层主管的选派。
并购完成后,并购物流企业取得对方的控制支配权,通过定期审核各种报表、资料,了解被并购企业的业务经营状况,通过选派高层主管,实现对其控制。被并购企业主管必须具备专业管理才能,诚实可靠,同时熟知业务知识,这样可以在组织中迅速理顺组织的运作,打通员工的交流,树立威信,避免人才流失、客户减少等情况,物流企业的并购强调双方资源整合效果的发挥,这种人员的直接控制,不仅可以避免并购企业独立过强而失控,而且最能够确保整合效果的发挥。如果对并购企业的业务知识并不熟悉,可以考虑留用原主管,通过各种报表及时掌握该企业的经营状况,留用原主管对下属员工能起到安抚的作用,同时可以照常生产运作,减轻员工心理上的压力,但对主管要加强控制和培训,使其迅速融入新企业的生产和文化氛围中。
2、融合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的融合可以消除员工心里上的疑虑,可以培养企业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但是企业文化的融合不一件简单的事。人力资源系统评估中包含了双方企业的文化评估,找出差距与相容性,然后再决定宜采取的文化整合模式.文化整合模式分征服型、融合型、共生型、掠夺型四种类型.选择合适的文化整合模式后,一是确立新的企业文化,让员工积极参与到新文化的塑造中来,有利于企业文化的顺利传播和执行;二是传播新的企业文化,可以采取观摩、培训、讨论等手段来让员工学习接受新的企业文化;三是贯彻执行新的企业文化,可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考核跟踪制度,确保新文化的贯彻实施.
3、人道遣散。
在对被并购企业的员工状况有了深入详实的了解之后,就可以判断哪些员工属于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有用之才,哪些员工则属于庸碌无能的冗员。一般地说,并购后企业最可能离职的是那些富于才能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因为他们不管在何处任职,必然是各家公司竞相网罗的对象。做人事调整的对策时,要首先考虑留住这些有用的人才,委以重任,而那些没有能力和特长的人员,则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适当予以裁剪。
站在员工的角度,企业并购后,人员离职往往是因为担心对新环境能否适应。经营权的易手,总会使未来产生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并购企业的原有人员会感到现实的威胁而造成沉重的心理负担。因为失业压力的存在,会使他们始终难以心安。此时,并购方的首要任务是尽快解除被并购企业内部人员的后顾之忧,制定出稳定人才的政策,以便激励职员在新的主管领导之下安心工作。
试谈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问题
一、我国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现状
我国近十几年来,企业并购事件越来越多,尤其是近几年企业间并购呈现爆发态势。我国企业并购的规模越来越大,并购的范围已经开始进入更广阔的领域。以刚过去的2014年为例,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并购交易达到1.2万起以上,其中海外并购异军突起,中国资本正以积极的姿态大规模开展海外并购投资。但是如此众多的企业并购,真正获得成功的案例占比却并不是很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就在于企业在正式并购之前并没有仔细调研被兼并企业的财务运营状况,造成兼并行为发生后,给自己的企业财务运营带来沉重的压力。2014年南方某知名企业进行海外兼并,最终陷入严重财务危机的案例给我国企业并购敲响了警钟。总体上看,我国企业在并购中出现各种财务风险的比例比国外企业要高的多。
二、我国企业并购中出现财务风险的原因分析
(一)并购资金庞大,给企业带来融资压力
不管是横向并购、纵向并购还是混合并购,都需要企业付出庞大的并购资金。以2014年1月,联想集团收购摩托罗拉移动业务为例,涉及资金达到29亿美元。一般企业要想筹集如此巨额的资金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为了解决资金不足的瓶颈问题,部分企业采用各种社会融资的方式,如增发企业股票,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并购资金。这给企业健康的财务运营带来沉重的融资压力。以企业债券为例,如果企业并购后出现各种运营困难问题,企业需要承担巨额的还本付息的风险。
有的企业企业为了实现并购任务,压缩自己主营财务现金流,给企业原有的生产经营带来财务困境。如果兼并没有完成,或者兼并的结果与预期目标差距较远,都会给原本健康的财务运营状况带来麻烦。因此,并购资金庞大,给企业带来融资压力是造成我国企业在并购中出现财务风险的不可忽视的最直接的原因。
(二)我国企业还没有建立科学完善的并购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我国虽然制定了一些企业兼并破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在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监控方面却没有制定建立科学完善的并购财务预警机制。没有财务风险的预警,造成一些企业在进行并购中经常出现盲目行为,如没有仔细调研被并购企业现有财务运营状况等。有的被兼并企业为了达成并购目标,甚至人为隐瞒自己现有的资产债务的实际状况,这更增加了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
西方国家企业在兼并中,往往经过长期的市场调研,借助于完善的兼并财务风险预警机制,然后才进行并购操作。以2014年美国FACEBOOK兼并高达为例,其实早在五年前就已经出现了并购的苗头,但是直到2013年8月份才正式启动并购进程,又经过长达10个月的并购谈判,才最终完成此次兼并。这有效地防范了并购产生的财务风险。而我国企业在此方面与其差距明显,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国企业还没有建立科学完善运行有序的企业并购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三)政府在某些企业并购中的行政干预过多
我国政府鼓励支持企业通过企业并购做强做大,国内很多企业并购案例都有当地政府的行政干预的影子。政府的行政干预,有时的确会给相关企业兼并任务的完成提供帮助,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更多的企业并购其实并不需要相关政府的参与,完全凭借市场手段就能够实现。我国政府在某些企业并购中行政干预明显过多。部分地方政府部门为了自己的政绩,采用地方保护主义的方式,如对一些本就经营困难的企业不采用市场手段让其破产淘汰,而是采取变相保护措施,采用行政命令等方式让当地优势企业并购这些弱势企业。这种做法给一些原来财务运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带来沉重的财务压力,因为并购弱势企业需要付出巨额资金,同时对并购的企业资产重组有需要付出沉重的资本代价。2012年,山西某大型运输公司兼并购失败的原因,就是当地政府无视企业财务运营实际,强制兼并造成的恶果。业内把这种政府对企业并购干预的做法形象地称为“乱点鸳鸯”。
三、防范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的建议
(一)规范企业并购融资行为
企业并购中产生的财务风险,最直接的风险就是兼并带来的融资风险。因此,规范企业的并购融资行为,提高融资风险意识,是防范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最首要的工作。具体做法:首先,对待企业并购,相关企业进行融资的过程中,要根据自己企业财务运营的现状,制定正确的融资方案,要明确融资必须在企业可承受的合理范围之内;其次,要畅通企业融资渠道,为企业融资提供真正的助力。
银行业要建立专门服务企业兼并融资的机构,并为企业提供并购方面的相关财务运营数据,帮助企业防范并购产生的财务风险。企业通过民间渠道筹集并购资金,需要对各种民间资本进行严格的管控,尤其是融资利率的管控。再次,要规范企业融资手段,让企业通过正常的渠道进行融资,如对待企业通过定向增发方式进行融资的做法,要严格进行监督,防止出现过度融资。总之,只有规范企业并购融资行为,才能有效防范相关并购企业的财务运营风险。
(三)企业并购应当更加重视采用市场手段,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
企业并购本质上是一种市场行为,通过并购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流动与配置。因此,企业在进行并购的过程中,应当更加重视采用市场手段,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积极参与企业并购。因为各种市场手段,如价格、供求和竞争等,可以最便捷地为企业提供全面的企业并购方面的市场信息,让企业在并购过程中拥有更多自由选择的权利,这可以有效防范各种财务风险隐患。同时减少政府对企业并购的行政干预,也是做好企业并购重要的方面。当然,减少行政干预,不是完全无视政府的积极作用。而是在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前提下,让其与市场手段进行更加紧密的配合,相互促进,共同配合做好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管控工作。严格制止某些地方政府在企业并购中“乱点鸳鸯”的行为,让企业真正成为并购的主体,这样可以防止出现上述因行政干预下带来的企业并购方面的财务风险。
四、结论
企业并购是一种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是企业做强做大经常采用的方式之一。通过并购,可以实现市场资源更加合理额配置。但是,企业并购中出现的众多财务风险应当引起人们的重视。要对产生财务风险的原因进行仔细地剖析,进而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本文立足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问题,展开积极探究,希望能够为我国企业以后的并购行为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浅谈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及防范
【摘要】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并企业购行为在世界经济舞台上扮演着越发重要的角色。现代社会中典型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是企业,它与并购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企业并购是企业成长的一条重要途径之一,也是调整产业结构的动力。在企业并购的过程种存在着大量风险,其中财务风险属于最为突出的。财务风险贯穿于整个企业的并购,是决定并购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本文主要对企业并购所存在的财务风险进行分析探讨,并做出相关的防范举措,以降低企业资本的运营风险。
【关键词】并购;财务风险;防范
一、引言
企业并购是当今企业发展战略中重要的战略之一,也是企业做大做强的捷径。并购作为一项企业资本运营的活动,能够实现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资源最优化配置,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获得快速发展的机会,有利于促进企业双方高精度的合作,只有掌握了企业并购,及时并购同时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提高企业之间的竞争力,才能在未来发展道路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并购中存在的财务风险
1.财务风险中的定价风险
定价风险指的是目标企业中用价值来评估风险。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实际上是对企业进行综合的评估分析,用合理确定的价格和并购企业能接受的支付价格。由于收购一方对企业的盈利估计较高,导致出了高的价格而超过了企业自身的承受能力,即使企业的运作能力很好,但是偏高的买价让收购方没办法活的满意。但是对于企业的价值评估来说,是并收购方通过对方的财务报表作为依据,来评估对方公司整个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一系列的外在状况。一些目标企业通常会把对自己企业形象不利的信息进行隐瞒或者修改,这将会影响并购一方对其进行错误的判断。因此很难评估出目标企业的真实情况,容易造成对目标企业进行了高估,从而导致了并购一方在支付的时候与实际的价格截然不同,大大增加了并购的成本和并购的风险。
2.财务风险中的融资风险
融资风险是企业在并购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环,企业并购的融资风险主要在于能否在一定时间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并且保证并购能够顺利的进行。由于并购活动中需要大量的资金,如果企业能够正确采取融资的方式,运用企业中的财务杠杆原理,就可以让企业承担最小的财务风险的情况下筹到足够的并购资金,使其并购顺利进行从而到达企业的最大价值。不然,融资所存在的风险没有被企业所掌握,并购方的负债过高而使得压力倍增,加上企业自己原来的的负债,和那些隐藏的负债,更是加重了并购的财政风险,或许会让企业的压力过大而被击败。
3.财务风险中的支付风险
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企业的支付方式主要有:用现金来支付,用股票来支付和将各种支付混合在一起的混合型支付。目前我国企业并购的时候大多会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现金支付对于并购方来说,并不是百利而无一害,由于财务在现金处理工具上所处理的是一笔特别大的资金,所以这回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压力。接纳所有的用现金流来付的价格,致让该企业一下子支付大笔的现金支出,这可对并购经营运作有一定的影响,同时这样还会使得相应的机会错失,进而造成一些风险存在。
4.财务风险中的整合风险
整合风险说的是企业并购成功之后,对付财政战略、资源等相关的不能很快的组合成一体的,不能达成实际预估的结果,同时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假设并购企业没有在整合之前进行合理规划,在整合过程中没有科学的程序,就会使得一些潜在的财务风险爆发,从而导致并构企业成本大量的增加、资金会严重短缺的。企业进行有用的财务整合是用来提升核心竞争力,并购企业财务其间包含了不同分支下的风险,企业的财务的风险与其他的风险相辅相成的交织在了一起,使得整个并购的财务风险的繁琐复杂。
三、财务风险的防范举措
1.严格财务审查,进行合理评估
为了对该企业做出有用的评价,并购的企业首先应进行严格的财务方面的审核调查,充分了解该企业所有真实的经营业绩和对外公开信息以外的潜在信息及目标企业所要面临的一系列潜在的风险,同时对该企业进行合理预测在以后的收益和时间方面。详细的分析研究在发现对外公开信息之外隐藏的信息。另外,要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来对该企业进行有效的价值评估,在信息相对称的情况下,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也要进行全面的预测分析,制定出一套具有符合自身的价值评估策略,同时来协商确定最后的并购价格,正确的评估出企业的价值,尽最大的可能减少并购风险。
2.明确融资结构,降低融资风险
该企业在实现过程中应该发现更多的融资方式,这样既能准确的明确结构,改变资本状况,又可以很快的筹到所需要的资金,顺利让企业整合重新组合起来。企业在进行并购时,首先要本着成本最小化的原则,用尽可能低的成本下来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企业收入,从而达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其次该企业可以在保证低风险的情况下,采取负债融资和混合融资的方法使得企业发挥出财务杠杆的作用。
因为一般的并购价格都会比真正价格会略低,运用负债和混合的方法,从而获得利益。最后并购融资还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源,不妨考虑用该企业的留存收益,这样就会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降低企业在融资方面中存在的财务风险。同时合理的确认出所有的数额和还款期限,将该企业的负债范围控制在自己的偿债能力范围之内,这样就能合理安排偿还资金的方案,避免清偿债务是出现不必要的风险。在没有融资危机的作用下,我们尽可能的减低成本,做到合理的资本结构。
3.减少资产流动性,调整负债结构
企业并购存在多种支付方式,其各有各的优点。支付方式是企业资产流动性的外部表现,较强的资产流动性对应的企业一般都有较高的支付能力。统筹合理安排资金的方式和数额大小,这些问题在与并购方采用的支付方式时都是相关的。并购的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对其要选择的支付方式进行评估设计,将支付方式安排成现金支付、债务与股权方式的组合,以便更好地取长补短来满足各自的需求,同时,在还需不断地调整企业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也要加强对企业运营资金的管理,来减少对资金流动的不确定性。还可以在并购前编制资产负债表,估计出可以的减少压力,在满足并购企业所支付能力的同时也可降低资金流动性风险,使企业正常地运转。
4.协调冲突矛盾,提高企业规模
企业并购的整合是为了让企业提高规模效益和协同效应,在并购整合期间,要注意避免双方可能会发生的冲突矛盾,同时防止并购企业不必要的损失。整合前对其进行财务审查是保证财务整合的必要前提,之后的财务控制是保证财务整合有效实施的基础。财务整合中主要采取的防范风险的措施有很多,例如:现金预算流转的整合,管理人员的整合,业绩考核的整合,企业存量资产的整合。企业并购在进行有效的财务整合时,应该加强对并购企业内部管控,防止内乱。在企业并购的整合过程,企业并购财务整合可以随时精确的把握企业所有财务信息,增强对目标人员的考核,对战略和企业文化进行全方位的创新。
总论
在企业并购中会存在很多的不确定因素,财务风险是贯穿并购活动的全过程的主因。只有企业在并购前做好充足功课,才能使各项财务活动的处理能力在这个阶段顺利的展开,因此要想企业并购,其决策正应提早进行风险预测评估,并且加大对各种财务风险的重视及应对方案。要及时的对该企业现有的财务状况进行准确的判断分析,才能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使得并购双方都能达到各自所期望的并购目的。同时还要对并购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的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防范,尽可能的减少财务风险带来的一系列损失,通过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办法来实现企业并购的收益最大化,减少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参考文献:
[1]陈共荣,艾志群.论并购的财务风险[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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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煤炭企业并购的风险及策略
一、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内涵及内容
企业并购过程中出现的财务风险,是指某企业对欲被并购企业设立打算的定价方式、并购融资与支付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而增加了企业发生财务危机的几率。目前,许多国有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在兼并整合重组地区性小煤矿企业的过程中,由于煤炭资源在市场上增值较快,矿业权价款高,一些地区性煤炭主漫天要价,造成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计划难以实施,并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此外,对被兼并目标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进行产业技术升级需要大型企业在此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种种的多方面资金问题就构成大型企业兼并小企业时的主要财务风险。
二、定价风险
定价风险主要是指被并购目标企业自身存在的价值问题及对并购企业带来的潜在风险。对于煤炭业来说,由于大型煤炭企业方对目标企业的资产价值和对并购后的整体的获利能力估计高出原本,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从经营的利益中收不回并购时投人的资金成本。使大型企业得不到满意的回报。定价风险主要是因为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存在风险。在并购过程中,目标企业存在故意隐瞒损失信息的情况,或者夸大自身的价值和收益信息,使得相关重要的定价信息得不到充分、准确的披露,从而使并购重组后的企业面临各种巨大的潜在风险。
三、融资风险
在当前的企业运作方式下,一些企业的融资方式多种多样,通常会采用自对外借款、向公众发行债券、推行股票上市等渠道来进行融资。影响并购方企业的融资风险有两个主要因素:
(一)企业进行融资的能力大小
这是影响企业并购融资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如何良好的利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各条资金渠道并能按时筹到需要的资金数量,是关系到企业进行重组并购活动能否顺利进行和是否成功的关键所在。
(二)融资的结构是否合理
包括企业全部资本中债务资本与股权资本的结构配比。企业内部的融资结构是否合理,是影响融资风险的一个主要因素。当并购后的实际经营利润率小于并购时产生的负债利息率时,并购企业就可能产生利息支付风险和按期还本风险。另外,一些企业的融资结构是以股票所有权资本为主,对外发行新的股票意味着将企业的部分控制权转移给了新股东,如果普通股发行数目过多,企业原来的老股东就可能丧失对股票的控制操纵权,会使企业部分老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
三、支付风险
我国的大多数企业,尤其是煤炭企业常用的商业支付方式主要包括现金支付(包括自有现金支付,债务融资现金支付和股权融资现金支付)、换股并购和混合支付等方式。支付风险主要是指在并购过程中与资金的流动性和股票所有权的稀释有关的并购资金在使用支配中存在的风险,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产生的资金流动性风险以及由于资金流动性过大而最终导致的债务风险。
二是股权支付面临被稀释的风险一方面稀释了原本存有的股票所有权;另一方面也为公司上下的资本运营带来大大小小的风险。
四、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的防范
(一)并购前的财务评价
大型企业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向被兼并的企业支付与实际不符的高昂费用,就要对目标兼组公司的每一个财务项目进行详细和全面的审查以及科学的专业评价,首先是对该企业的股本分布结构展开调查,调查是否存在几个大股东共同属于一个权利系统实际控制公司的情况。其次,对目标兼组公司的市场价值进行评判和分析,一个企业在市场上的价值是多少直接影响到大企业所花费的收购成本的高低。欲进行收购行为的企业应事先确定被收购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财务报告信息是否能准确反映该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通过对该企业的资本产出、负债情况统计及提供的其他信息的详细审查,对该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
(二)合理安排并购的融资方式
准确的预测本企业和被并购的目标企业中可以利用的自有资金的数量和在市场上的活跃时间,对于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项目和范围,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和并购后的融资计划起着很关键的作用。
(三)灵活选择支付方式,降低支付过程中的财务风险欲进行兼并行为的企业应当切实根据自身的资金力量和财务情况,不宜选择单一的支付方式,而应将支付方式设计为含有现金、债务和股权等多种形式的综合支付。
如果要进行并购的大企业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并且对并购后的新企业的发展和结构调整有较大的必胜信心时,就可以采用以债务为主要内容的混合性支付方式,运用这种混合性方式来进行支付行为,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总之,我国的煤炭企业在进行兼并重组行为时所具有的来自各方面的外在和内在风险有很高的复杂性和广泛性,并且各种风险最终都会影响到兼并后新企业的财务运行工作和企业今后的管理发展,因此进行并购的双方企业应谨慎对待各种并购中的细节问题,经过多重考虑和考察之后在定下结论,多采取措施来避免一切可能会面临的风险,尤其是财务方面的风险,从而最终实现成功并购和企业今后的顺利发展。
试谈我国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及防范对策
一、企业并购中存在的财务风险
(一)计划决策阶段的财务风险
在计划以及决策的过程中,企业对于目标企业以及本企业所具有的资金、管理等需要进行合理的考察与评价。在此过程中主要存在着定价风险。对于目标企业的价值进行正确的评估,才能够保障并购价格所具有的合理性,属于并购成功的一种重要前提,在并购的过程中属于一种基础要素。而对于目标企业价格的估测是相关并购企业依照未来收益的大小以及收益产生的时间等方面所进行的预测,假如说没有充分的掌握相关信息,利用的评估模型以及评估方法并不合适的情况下,可能会对于并购之后的经济效益或者并购企业的相关价值产生错误的估计,从而导致了定价风险的发生。
风险大小与并购企业的信息质量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而信息质量又与以下因素密切相关:目标企业是否属于一家上市公司,并购企业属于善意或者恶意进行的收购。在这个过程中可以了解到,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风险与信息对称程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我国会计师事务提交审计报告之中含有非常多的水分,没有充分披露相关公司信息。信息有不对称的情况存在,这就导致并购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盈利能力以及相关财产价值的判断并不够准确,在定价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偏差,从而造成并购企业需要支付更多的资金或者股权进行一系列的交易。并购企业也可能会导致资产负债率比较高或者目标企业无法带来一定的盈利等问题,从而导致财务危机的出现。
(二)并购交易执行阶段的财务风险
1.融资风险
并购的融资风险指的是是否能够以足够充分的价格得到相关方面的资金,确保顺利展开一定的并购过程。在不同融资方式之中有各种各样的风险存在,企业并购的相关融资决策对于资金规模以及结构等方面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作用。企业所进行的融资包含了债券以及权益融资两种,其中权益融资包含留存收益、股票融资、发行认股权证融资以及吸收直接融资等几种内容。债券融资则包含了发行债券以及银行借款融资。对于这些融资风险产生影响的原因包括如下一些方面:
第一是企业所具有的融资能力,其与企业的盈利能力、声誉以及市场评价有密切的关系。另外还对于企业是否可以通过相关融资渠道获得资金有一定的决定作用,并帮助顺利进行相关并购活动,从而进一步实现并购。
第二是企业是否有比较合理的融资结构,假如企业总是利用股票的发行得到融资的话,那么企业也就给了新股东一定的控制权,从而对于原股东产生了威胁,可能会导致企业不再具有较为紧密的股权结构,他人掌握了更多的股权,在严重状况下可能会导致企业进一步受到影响。假如说企业大量利用银行贷款或者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的话,可能会对于企业相关资本结构产生影响,假如没有安排好相应的期限以及借款额度,可能会导致企业风险的增加,导致企业信用以及声誉受到影响,借款难度大大增加,从而导致恶性循环的发生。
2.支付风险
支付风险指的是并购资金使用风险,其与股权稀释以及资金流动性有着密切的关系,与债务以及融资风险也有一定的关系。如今企业并购使用风险指的是与股权稀释以及资金流动性有一定关系的风险内容,其与债务以及融资风险之间都有一定的联系。如今企业并购过程中利用的主要支付方法也就是股票、现金以及混合支付。其中现金支付属于企业并购过程中首先被采用而且使用范围最大的一种方法,但此种方式使得并购方受到了非常大的现金压力,而且并购规模也会受到相关能力产生的限制。股票支付往往会导致原本股东控制权的稀释或者导致收益的降低,在新股发行的过程中有非常繁复的手续,成本也相对来说比较高,可能会导致失去相应的机会。单一的支付工具总是有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混合支付属于杠杆支付、现金支付、股票支付等方式的组合,能集中各种支付工具的长处而避免他们的短处,但若比例没有非常妥当的安排,会导致企业资本结构的恶化,从而导致后期财务风险的增加。
(三)并购运营整合阶段的财务风险
并购专家瓦瑟斯坦表示,并购是否成功不仅与被收购企业的能力有一定的关系,而且与并购之后的整合有一定的关系。获得目标企业相关权利过后,应当进行并购之后的相关整合工作,从而才能够使规模经济以及财务协同效果得到实现。在财务方面,整合风险包含了运营以及流动性风险两种类型。流动性风险指的是企业在并购之后因为有比较严重的财务负担造成短期融资的缺乏,从而导致企业资金链出现一定的问题。
因为流动性资金占用导致企业调节相关外部环境的能力减弱,会导致企业运营风险的增加。这对于企业处理相关负债问题以及目标资产等方面有了一定的要求。比方说收购方在接手相关企业过后,因为企业资产流动性比率比较差,而收购方也没有采用任何方法措施,导致资产没有妥当的处置,这样一来目标企业亏损会导致相关债务报复的增加,从而导致并购以及整合方面的失败。假如说企业在并购之后没有进行相关整合工作的话,很难发挥相关财务协同效果,从而导致财务危机的发生。
二、企业并购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并购双方企业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性的严重与否与三个方面有密切的关系:第一是目标企业是否是上市公司,假如说是的话,并购公司比较容易得到相关股价变化状况、年度报告以及经营状况等信息。第二是并购企业有什么样的目的,假如比较善意的话,并购双方就会充分进行信息的沟通,而如果说是恶意的话,那么在真实资料等方面就可能会导致一定阻碍的出现,假如说目标企业没有充分的信息纰漏,不真实就可能会导致主并购方的地位不利,只能接受较高的并购价格,从而导致并购价格的合理性受到影响,第三是并购事件准备的时间,通常状况下并购准备时间比较长,就会对于信息有更加充分的了解,从而在更大程度上进行准确估价。
(二)并购企业融资不畅
在并购过程中,对于并购方来说,资金的投入考验了它的实力以及能力,这也就是我国企业并购的瓶颈所在,同时也是融资风险所在,是否能够筹备足够的资金是确保并购顺利进行的重点所在。并购企业不论使用什么样的融资途径,都会导致融资风险的存在。在很多渠道共同进行并购资金筹集的状况之下,企业有一定的融资风险产生。其主要风险就是没有合理的债务结构,可能会导致企业负债率比较高,导致财务困境的出现。
(三)并购企业支付方式不当
支付风险指的是与资金流动性等方面有关系的风险。在相关资本市场当中,支付工具包含三种类型,而国内产生并购支付风险的重要因素就是支付方式比较单一。
(四)并购企业缺乏整合思想
对于国内外很多并购失败的状况进行分析能够了解到,有许多都是因为并购之后有了整合问题的出现,并且没有对其进行良好的解决所造成的问题。国外有研究证明,并购方整合相关目标企业的成效,在两年之后才能够看到。如果两年之后目标企业提高了效益,也就表明并购有了一定的积极意义。
(五)缺乏相应的中介机构
因为我国并没有相应的中介机构提供并购信息,所以很多企业在进行决策的过程中并没有较为专业的指导,所以导致并购成功率大大降低。
三、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的规避
(一)掌握真实、准确、全面的被并购企业信息,事前防范企业并购财务风险
企业并购不能避免系统性风险,只能是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财务风险。由于我国并购的历史较短,很多并购方面的法律不够完善,也没有很多优秀的成功并购经验值得企业借鉴和学习。再加上缺乏科学的并购理论作为指导,目前我国很多并购都存在风险性高的特性。
企业要控制并购前提下的财务风险就必须要通过各种科学有效的手段掌握被并购企业的相关信息,企业在进行并购前可通过聘用专业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组成并购专家组,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产业技术专利、经营能力、未来收益能力方面。
同时对于并购过程中的未尽事宜也可通过事先签订相关法律协议来明确法律责任。例如企业可以在协议条款中明确目标企业对于其所提供的资产合法性、有形与无形资产的合法权利范围及限制条件等事关合同条款的重要信息的告知义务及违约责任,以规避由此产生的财务风险。为了对于目标企业的相关价值进行合理评估,并购企业应当调查相应的债务人,剔除报表中的呆账、坏账和死账,将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方面进行协调,比较实际状况,从而防止出现坏账等不良现象。
另外还可以进一步结合调查目标企业的往来账目、企业盈利能力会计政策的深入分析以确保调整后报表数据的有效性。企业在进行并购调查时,一定要注意表外事项对目标企业估值的影响。如隐性成本、表外融资、债务转移、重大售后退货、应收账款抵借等没有在财务报表中反映的行为,这些行为也是引发财务风险的重要因素。另外并购企业在评估目标企业价值时,要合理估计并购后目标企业的人员安置,尤其是高管人员的安排等重要表外资源的价值。
(二)采用合适的价值评估方法
因为企业并购过程中,双方有着不同的考虑因素以及动机,所以也有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利用相应的方法评估相关目标企业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同并购价格的出现。所以并购公司能够依照相关动机以及信息资料充分与否等因素,对于评估方法进行确认,从而对于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另外还应当聘请较为专业的机构,在合理公正的立场之下,评估相关目标企业,从而降低相应风险的产生,中介机构往往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以及较为专业的知识,能够提供更加公正的判断。
(三)合理确定融资结构
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对于资本结构的合理决策以及对于融资结构的合理确定时,第一位的应当是风险控制,之后再对于成本方面加以考虑,其原因是假如说出现过度负债或者融资失败的状况,可能会造成企业并购财务危机或者半途而废的情况发生,这样一来也就没有了成本最小化的意义。另外,融资风险往往是在选择融资工具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在这个过程中应当考虑如下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如今的融资环境以及工具是否能够让企业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第二是哪种融资成本比较低,风险又不高,这样对于资本结构的优化有一定的帮助。
应当对于资本成本进行综合考虑,对于税务、政府以及银行等方面政策进行充分利用,进行详细计划的制定,并进行融资渠道的拓展,选择较为合适的方式方法,使融资风险大大降低。对于并购资金需求量确定之后,并购方应当依照自身的融资能力以及相关资金实力,进行长期以及短期融资的合理搭配,并搭配负债以及自由资金。我国企业在并购融资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两种偏好的出现,第一种是股权融资偏好,往往是上市公司所使用的。第二种则是债务融资偏好,往往出现在国有企业当中。这两种偏好产生的原因都是融资成本的降低。
(四)根据融资额度,选择支付方式
在并购活动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就是选择相应的支付方式,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应当对于双方资本结构进行充分考虑,与并购动机相结合,选择较为合理的方式进行支付。收购方在支付方式的选择过程中,实际上也就是规避财务风险的过程。在进行并购活动之前,并购方应当要对于流动资产状况加以充分考虑,确保资本结构更加合理。我国企业应当与自身目标相结合,在支付方式方面采取多种组合进行支付。并深入展开混合并购操作,学习利用认股权证以及公司债券等方面展开一定的组合支付。另外还可以在分析支付边界以及支付成本的前提下,化解相应的潜在风险。并购方应当对于支付利弊以及成本等方面加以考虑,从而将其作为前提,选择一定的方式进行支付,依照适当比例进行债券、先进以及股权的组合,从而使并购双方需求得到满足,进行潜在风险的化解。
(五)进行有效的并购整合
在进行并购之前应当充分掌握有关信息,这样一来才能支持企业的并购活动,同时发现目标企业在财务方面的状况,对于整合较为有利,从而使规模经济以及协同效应得以实现,进行核心能力的构筑,进行价值的创造以及整合效率的提高。首先,并购之后应当使低效资产剥离,对于双方资产进行分拆优化组合,从而使企业资产的优化配置得以实现。另外还可以进行财务一体化操作管理,依照相关财务管理模式整合目标产业。并建立相应的业绩评价机制以及考核机制,整合双方企业的相关经营战略,并进行企业经营战略的调整,使其生产效益大大提升,让并购双方企业能够获得健康而持续的发展。在并购整合的过程中,假如说有效的话,不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估价失误得以修正,而且还能够进行并购风险的规避,从而使企业竞争力得以提升。
(六)增强目标企业未来现金流的稳定性
在企业并购的过程中,对于目标企业今后的现金流量应当予以重视。特别是在杠杆并购过程中,在增加财务杠杆收益的时候,应当对于财务风险予以重视。杠杆收购的方式方法对于偿还债务的来源进行了确定,其应当是与目标企业的现金流量相整合。而最终并购目标是否能够实现,是否能够得到相应的收益,则与未来现金流量的稳定性以及数量有密切的关系。高额债务需要相应的现金流量进行一定的偿付,因此为了使未来现金流量所具有的稳定性得到提升,在目标公司的选择方面就应当更加理想,这是现金流量产生的根本保障。另外并购之后如何进行目标企业的整合,保证资本结构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只有未来有着较为稳定的现金流量的存在,才可以确保杠杆收购最终获得成功,从而避免加大财务风险导致企业陷入不良状况之中。
四、结束语
企业在进行并购时从时间上要做好事前调查、事中控制、事后调整,从内容上要充分考虑自身情况、掌握目标企业各方面信息,同时了解现有的估值、融资支付方式,进行适合的并购方案的设计。因为财务风险是在并购的整体过程中存在的,所以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应当把财务风险的降低作为首要考虑因素,通过成立专家小组做尽职调查、使用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做财务分析,并将表外事项作为一个影响估值的因子,同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最适合的融资支付方式,进行时间的合理安排从而使并购成本大大下降,合理避免相应的财务风险的产生,保持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实现企业的规模扩张和战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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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是企业为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 ,提高竞争能力 ,降低经营风险的经营决策行为。在未来的几年中 ,企业重组将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重组论文,供大家参考。
随着经济改革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我国经济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国家电网公司企业不断改革,对集体企业进行资源的重新配置。企业产权重组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形式,重组的方式很多,有合并、分立、兼并、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等形式。企业在产权转移过程中无法回避相关的税收问题。国家为了适应企业产权重组的需要,加强对资产重组企业的征收管理,财政部与国税总局于2008年联合下发的财税〔2008〕175号文件《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并于2009年再次下发国税发〔2009〕89号文件《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此后在依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前提下,又制定了财税〔2009〕59号文件《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对改组和改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认定、资产计价、税收优惠、亏损弥补以及重组收益等涉及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做出了新规定,为企业进行产权重组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税收筹划的空间。本文拟就企业合并、分立两种重组形式,谈谈税收筹划的思路。
一、企业合并、分立过程中涉及的税收政策
企业在合并、分立过程中涉及到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以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等处理。
(一)涉及的所得税政策
1.企业合并涉及的所得税政策根据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发生合并,都应当按照清算进行所得税的税务处理被合并企业,合并企业不得结转弥补被合并企业的亏损。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应按照被合并企业的公允价值进行确定。但是,存在以下条件时可以享受特殊税务处理:一是,存在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二是,在企业合并发生时企业股东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大于或等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五。特殊税务政策规定:合并企业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来作为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合并企业承继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所涉及的所得税涉税事项;被合并企业亏损的允许合并企业可以弥补的最大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用合并方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来确定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企业在吸收合并过程中,如果企业在合并后,不改变存续企业的性质及其所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合并企业在合并前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在剩余期限内继续享受,其所享受的优惠金额按照存续企业合并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计为零)计算。
2.企业分立涉及的所得税政策根据财政部及国税总局联合下发的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企业在发生分立过程中,应按公允价值确认分立出去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存在以下情形时:一是,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收益进行处理。二是,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规定不得相互结转弥补企业分立企业的亏损,按清算进行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处理所得税涉税问题。分立企业在确定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时应按照公允价值予以确认。企业分立时存在以下条件时可以享受特殊税务处理:分立和被分立的双方企业再不改变原来实质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如果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分得被分立企业的股权(按照原持股比例),同时取得股权大于或者等于支付总额的85%。特殊税务政策规定:以被分立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分立企业所接受的被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分立企业承继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涉税业务;如果企业在分立后,不改变存续企业的性质及其所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分立企业在分立前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在剩余期限内继续享受,其优惠金额按该企业分立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计为零)乘以分立后存续企业资产占分立前该企业全部资产的比例计算。
(二)涉及的契税政策
依据国税发[2009]89号以及财税[2008]175号的有关规定:企业发生重组合并的,并且保持原投资主体继续存在的,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由合并后的企业承受的,享受契税免税的税后优惠政策;企业如果发生分立,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其性质相同的企业,不征收新设方、派生方承受的原企业的房屋以及土地的契税。
(三)其他涉税政策
依据《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企业在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务债权、及劳动力时,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应税货物转让不应当征收增值税。依据《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企业整体转让产权的,其转让价格与企业转让无形资产以及销售不动产存在很大的不同,不能仅仅通过资产价值来决定企业产权的转让价格,此种整体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依据财政部与国税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纳税人通过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被投资企业的,纳税人参与并接受投资方进行的利润分配,与投资方共同承担投资所产生的风险,按照税收相关规定不应当征收营业税。进行的股权转让行为也不应当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合并、分立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一)企业合并的税收筹划
企业合并的税收筹划应当坚持成本效益原则,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税负,考虑企业合并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1.增值税的筹划。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率高于一般纳税人税负率,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方式,改变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反之则宜采取控股合并,保留各自的独立纳税主体。
2.契税的筹划。宜采取吸收合并方式,享受免税政策。
3.企业所得税的筹划。通过吸收合并亏损企业并选择股票加现金(债券)方式,并使非股权支付额(债券或现金支付)低于15%,这样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亏损弥补、继续税收优惠等政策。当然,合并时不仅应考虑税收因素,还应该结合合并的主要动因,全面分析合并的成本和收益,单纯为了节省税款进行合并是不可取的。
(二)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
1.增值税筹划。
(1)混合销售的分离。根据税收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货物的生产、零售或着批发的企业、个体经营者以及企业性单位存在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视同货物销售,对其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在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视为非应税劳务销售,不应征收增值税。通过筹划将销售和劳务分成两项不具有从属关系的行为,从而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减少税负。
(2)免税或低税率项目的分立。购进免税农产品或县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准予按照买价的13%计算可抵扣得进项税款。这为企业通过分离进行增值税筹划提供了空间。在对特定的增值税免税或低税率产品进行涉税处理时,通过将其生产归类于独立生产的企业,可以避免在进行税务处理过程中因模糊核算而使用了高税率,由此可以促使企业降低税负。
2.契税的筹划,企业分立时,尽量保证属于同一投资主体,享受免税政策。
3.企业所得税的筹划。企业进行分立时的思路是:应尽量使非股权支付额低于15%,并且不改变原经营活动尽可能通过分立使企业成为微利企业或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20%的优惠税率。
三、小结
企业合并、分立等重组是企业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是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举措,在进行重组整合过程中涉及大量的经营决策,同时涉及角度财务决策信息,并产生大量的税收问题。因此,在进行重组整合过程中不仅要用现行税收法规来评价重组整合的可行性,还应当深入细致地分析每一种重组方案的涉税项目以及所可能产生的税收问题,在全面分析此种重组方案的前提下提出此种重组整合方案下的税收筹划方案。在评价税收筹划方案的过程中,要对重组整合中涉税问题进行事前、事中以及事后考虑;在考虑当前现行税收相关法规的,还应当对今后税收相关法规的变动趋势进行预测,做到税收筹划的未雨绸缪。只有在分析的基础上选择最佳方案找出最佳途径,才是理想之举。
一、相关国家税收政策
(一)营业税分析
上述当中的某企业在进行重组活动的过程当中,根据国家相关营业税政策的规定要求在2011年10月1日起,上市公司在进行资产重组活动,企业的资产公允价值需要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进行重组,其中比较重要的方式即为企业资产合并和企业资产置换,在此基础上还有企业资产分立,同时还包括比较重要的企业资产出售,通过这些方法将企业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全部资产或者是企业生产经营所产生的部分资产,同时还包括企业的劳动力,在此基础上还有企业债权等都经过活动程序将其转给重组活动的单位或者重组活动参与的个人,根据国家营业税政策的规定,这些活动项目都不需要进行营业税缴纳,并且企业的不动资产同时还有企业的土地使用权等等各项在进行资产转让和重组的过程中也不需要进行营业税缴纳。就此,本文案例中的某企业在进行企业重组活动的过程中不需要进行营业税的缴纳。
(二)土地增值税分析
该企业在进行重组活动的过程中有企业的土地及房产总共资产价值为6000万元,但是根据我国土地增值税的国家政策规定显示:由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经营不利,难以继续下去的情况时,企业会进行重组或者兼并的活动。企业在进行资产重组活动的过程中大多数会涉及到房产和土地等项目,对于实行兼并活动的企业或者是对于被实行兼并的企业,两方企业在进行房产转让的过程中,都不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缴纳。就此,本文案例中的某企业在进行重组活动的过程中不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缴纳。
(三)增值税分析
通常情况下,企业在进行资产重组活动的过程中,对于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工作,随后对于企业评估后的资产进行转让工作,在这一过程中,对于转让的资产,企业要进行增值税的缴纳。但是根据我国增值税的国家政策规定,企业运用置换以及企业资产合并等方式进行的重组活动,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全部资产或者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部分资产转让给参与重组其他企业,在这一活动过程中不会产生相应的企业增值税。并且本文案例中的某企业的资产中还有1000万元的货物,即使企业进行货物转让这一活动也不会产生相应的增值税费。就此,本文案例中的某企业在进行企业重组活动的过程中不需要进行增值税费的缴纳。
(四)契税分析
企业重组活动是由兼并企业和被兼并企业两者共同完成的,通常情况下,企业的所有权转让都有可能产生相应的契税税费。根据相关的国家契税政策规定,对于整体被兼并或者是整体出售的企业,国家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将被兼并企业法人的责任与利益等一并注销,并且兼并企业要全部安置被兼并企业的工作人员,并且对其进行大于等于三年劳动合同的签订,从而兼并企业在进行重组活动中涉及的土地转让、房屋转让等活动都不需要进行企业契税税费的缴纳。就此,本案例中实行兼并重组活动的企业如果能够在兼并活动的同时安置该企业的所有工作人员,并且与这些工作人员签订大于等于三年的劳动合同,企业重组活动中的合并企业就不需要进行契税税费的缴纳。
(五)企业所得税分析
企业在进行重组活动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比较多,其中企业主要符合以下几点要求:首先,企业的重组活动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商业性,不能够对国家税费缴纳予以拖延。其次,企业重组活动中的资产分配比例要符合国家政策的规定。第三,企业重组活动之后的一年当中不可以将企业重组活动之前的经营性质进行改变。第四,企业重组活动中的支付金额也要与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相符合。第五,企业重组活动之后的一年当中不可以进行企业股权转让活动。
二、结束语
本文选取某地某企业的重组活动为研究案例对其重组活动中资产转让的相关政策进行分析阐述,科学合理的税收分析能够减少企业的税费缴纳,提高企业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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