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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道家;无为
论文摘要:“无为”是道家最基本的精神之一,是一种精神境界。无为的本质就是“无为而无不为”。
“无为”是道家最基本的精神之一,是一种精神境界,它与“道法自然”的价值取向是完全一致的。“无为”的精神境界就是“道法自然”的价值取向的直接体现。无为的本质就是顺应自然的变化,使事物保持其天然的本性,不人为造作,达到“无为而无不为”。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老子》四十八章),老子认为做学问要天天的增加知识,而体道则要天天削减私欲,损之又损,就达到无为、无为便可以无不为,如果不妄为,那就没有什么事情做不成。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这是老子五千言讲的主要问题。天地万物是由道创生的,而道则要依法于最高的准则“自然”,人要依法地、天、道,便必须也依法自然。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这个“无为而无不为”,便是“自然”的体现。
在个人修炼上老子提倡自然“无为”。“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老子》七章),老子认为“无为”便是无私,不争先,置身度外,因为无私,才能达到自己理想的目的。“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老子》二章》),“无为”便是事成后不占有,不自恃,不居功,因为不居功,其功劳不会失去。“功成身退,天之道”(《老子》九章),“无为”就要功成身退,这是天道。“天之道,不争而善胜”(《老子》七十三章),“夫唯不争,故无忧”(《老子》八章),无为就是不争,不争便能取胜而又没有祸害。“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四十四章),“故知足之足常足”(《老子》四十六章),“无为”就是知足,知止,这样便长满足,可以长久。“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老子》四十九章),“无为”就是没有自己的私心,以百姓心为心。
在治国安邦方面,老子用“无为”思想来诠释他的政治哲学。“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老子》七十五章),老子说统治者为了满足私欲而做出祸害百姓,违反天道的行为,所以使百姓饥饿,国家难治。“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老子》二十九章),是说统治者采取“有为”的原则去治理天下,所以只会失败。“无为”便是指去除私欲,顺着民心,顺着天道去处事的原则。“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成也,王侯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老子》三十二章),治理天下的人,要是能遵守天道的无为,则万物将自宾从,自化育。“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五十七章),“无为”便是好静,无事,无欲,人民便会顺化,纯正,富足,纯扑。“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老子》四十八章),“无为”便是无事,不制造逆民心,违天理的事端,无事才可以取天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六十四章),“无为”就是顺从、辅助自然的发展,而不敢干预。
老子把“道”区分为“天之道”和“人之道”,其中含有自然法则和人类法则相比较的意味。老子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所以,老子主张“人之道”应当效法“天之道”,复归于“不争”“不言”,“无私”“无为”的自然本性。
庄子继承了老子的思想,同样认为道有“天道”与“人道”之别,他明确地指出:“何谓道?有天道,有人道。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这里,“无为”同样是指天然的意思,而“有为”则是指人为的意思。庄子经常用寓言和比喻来说明天然和人为。在他看来,牛马生就了四只脚,这就叫做天然;而用绳索套住马头,拴住牛鼻子,这就叫做人为。所以他说:“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庄子·秋水》),就是说,不要以人为去毁天然,不要以造作去灭性命,不要以有限之得去殉无穷之名。如此谨慎地持守下去而不要有所闪失,这就叫做回归本真。《庄子·应帝王》中有一则寓言:相传南海的大帝叫闞,北海的大帝叫忽,中央的大帝叫浑沌。闞和忽常常在浑沌之地相聚,浑沌非常友善地接待他们,闞与忽为了报答浑沌的恩德,见它没有七窍,便为他凿七窍。于是,他们每天凿出一窍,过了七天,七窍凿成了,而浑沌也死去了。寓言通过闞和忽出自好心而做了坏事,来强调天道自然无为,反对把人的意志强加给天地万物。
在庄子看来,人与天地万物都有其自然的本性,然而世人往往违背其本性,偏要人为造作,卖弄机巧聪明,迷恋繁文缛节,追求浮躁虚华,不仅使物的真性丧失了,而且也使人自身所固有的自然的本性丧失殆尽。在此方面,《庄子·马蹄》一文阐述得最为详明。《马蹄》一文开门见山,从马的自然本性说起。马蹄可以踏霜雪,毛可以御风寒,吃草饮水,跷足而跃,这就是马的真性。等到后来出了个伯乐,他扬言:“我善于治理马。”于是给马烧烙印记,梳剪鬃毛,修刻蹄子,络套马头,然后用绳索把它们拴在一起,用栅栏把它们编在一起,这样一来,马就死了十之二三。再加上饿它、渴它,急速地驱使它,没完没了地调治它,前面有轭头、嚼子和缰绳的牵制,后面有皮鞭的威逼,这样整治下来,马就死了超过半数。伯乐治马,陶匠治土,木匠治木,他们所治之物不同,但他们利用智慧技艺进行人为造作的结果却相同,使得所治之物都丧失了自身的自然本性。在庄子看来,圣人、伯乐及工匠们都有各自不同的智慧和才能,而恰恰是这些智慧和才能造成了人和物自然本性的丧失。所以,庄子认为,工匠们的罪过就在于他们用机巧的手艺破坏了物的纯朴本性,把物变成了器皿;伯乐的罪过就在于他用纯熟的治马术泯灭了马的真性。而圣人的罪过就在于他毁弃了人的自然本性。从中我们可以体悟到道家一贯主张“绝圣弃智”的良苦用心。
《庄子·养生主》中的寓言“庖丁解牛”里为梁惠王宰牛的厨师,他手起刀落,一招一式,就像和着音乐节拍跳舞一样,而且游刃有余,干净利索。梁惠王连连称赞,不解其技艺为何如此高超。厨师讲了一大通道理,究其解牛秘诀只是八个字:“依乎天理”,“因其固然”,也就是遵循事物内在的规律性。可见,道家的“无为”思想的实质在于:反对违背人的本性和违背自然法则的肆意妄为。其宗旨在于,消解人与自然的对立,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我们可以看到,道家主张无为,始终是在努力消除现实生活中的两种对立:一是现实社会中违背人性的纲常法度与人的自然本性的对立,二是凭借有限的知识妄自尊大的人与自在无为的大自然的对立。庄子主张“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庄子·大宗师》),是说不要以心智去违背自然之道,不要以人为的造作去帮助自然,乃至毁灭自然。但在现实社会中,人们往往凭借那么一点点非常有限的片面的知识,仰仗着自己几乎无法控制的现代科学技术,便自以为是世界的主宰。人们为了追求自身的发展,满足日益膨胀的功名利禄的需要,肆无忌惮地掠夺自然,狂妄自大地扬言要征服自然,于是破坏了自然的生态平衡,造成了环境的严重污染,甚至直接威胁了人类自身的生存。这都是违背自然之道、不按自然规律办事的必然结果,它与道家的“自然无为”的思想恰恰相悖。
参考文献:
[1]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价》中华书局,1984年版.
[2]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中华书局,198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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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态伦理学还没有成为显学之前,伦理学只关注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得到极大的提高,但与此同时,地球的生态环境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急剧恶化。于20世纪初萌芽的生态伦理学,就是直接针对现代化和科学技术对生态平衡的严重破坏而提出的。一个世纪以来,诸多思想家和学者孜孜以求寻找解决生态困境的答案,提出了许多可行之道。为了更好的解决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我们有必要探究孔子生态伦理思想,汲取丰富理论智慧,为人类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生态伦理问题提供理论和实践源泉。
孔子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智慧,蕴含的遵循自然、敬畏自然,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用之有节、持续发展的生态伦理价值,为现代生态伦理学提供了丰富的精神养料,也为人们处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提供了理论和实践源泉。
1.遵循自然,敬畏自然。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必须应该认识到自然界是一个有着自身客观规律的有机整体,人类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必须以遵循自然客观规律为前提。如果忽视或失去这个前提,那么,必将动摇人类自身生存的基础,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因为人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以自然界的存在为生存基础,一旦自然界生态系统的平衡被打破了,受害的决不仅仅是人类以外的其他物种。近年来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给人类生存所带来的灾难就是最好的注释。
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提倡人类要敬畏天命、树立君子人格、维护生态平衡和人类社会健康发展。当今社会我们更应效法孔子敬畏天命的君子人格,培养自觉遵循自然规律和敬畏自然的生态伦理意识。当然孔子的“畏天命”是认为天命决定一切,这与其生活的时代和人们对自然的认识能力密切相关。
今天,人类对自然有了较为全面和科学的认识,但是绝不意味着,人类可以肆意妄为、凌驾于自然之上。其实,在上世纪中期,阿尔贝特·史怀泽就提出了以“敬畏生命”为核心的生命伦理学。当然,他作为生物中心主义的早期代表,把自然界提高到神圣的地位,忽视了人类在社会发展中应有的作用,有一些偏激。但是,孔子和史怀泽的‘敬畏生命”的理论智慧,至少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途径和思考。当下水土严重流失、臭氧出现空洞、温室效应加剧、酸雨频频降落、水质下降、水源枯竭等等,使人们在享受现代生活的同时,不得不面临疾病与死亡的威胁。面对严酷的生态环境,我们应该以孔子遵循自然和敬畏自然的生态伦理智慧指导人们的行为,解决现代生态困境。
2.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由于大自然给人类提供了休养生息之场所,提供了丰富的物质生活资料,人类应当热爱大自然。孔子十分热爱自然,对于谷物瓜果之类,坚持“不时,不食”。大自然是客观存在的,并且与人类的生存发展是息息相关的。因此,我们不但要热爱她,还要保护她。孔子从仁学出发,本着惜生和重生的原则,主张对自然界及自然界之物施以爱心,呼吁取之以时、取之有度,并带头实践自己的主张。我国有句古训:“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孔子正是依据这一古训,把伦理行为推广到生物,认为不以其时伐树,或不按规定打猎是残害天物,是不孝的行为,应反对这种行为,并提倡“国君春田不围泽;大夫不掩群,士不取麂卵”“的生态伦理主张。孔子这种对待生物的态度已融人了浓浓的道德情感,也体现了对自然规律的深刻洞悉,表征了博大仁爱的伦理情怀和极致的生态伦理智慧。今天,人类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环境效益,破坏了自然生态系统,致使物种的多样性不断减少、森林面积锐减、土壤沙化、草场严重退化等。所以,人类必须热爱自然、保护自然,才能达到人与自然的“共赢”的发展模式。
3.用之有节,持续发展。为什么孔子主张“子钓不纲,弋不射宿”呢?这是因为用绳网捕鱼可将鱼儿一网打尽,无论大小;射杀巢宿的鸟也会大小一巢打尽。这样一来就破坏了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既会造成资源枯竭,也会阻塞老百姓靠捕鱼狩猎为生的生存之道,是一种不仁的行径。当然,这种生态资源节用观也体现了孔子“泛爱众,而亲仁”“的生态伦理思想。尽管囿于时代,孔子的生态伦理智慧还只是一抹亮色而已,但他告诫人们必须与自然和谐共处,坚持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消费观念,才能保证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如果人类对任何一种自然存在物过度的攫取和肆意挥霍,那么,终将得到大自然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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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的基本精神是人文主义,这一精神决定了关注人类生命的存在成为儒家思想的重要特征。与现代生命伦理学以现实问题为取向,侧重解决现实的涉及生命的技术伦理问题不同的是,儒家倾向于从形而上的高度反思生命,它关注的是对生命的最深层次的看法,比如人类如何看待自身生命的价值,怎样处理与其他生命之间的关系,应该处于何种生存状态,如何面对短暂而又脆弱的生命,等等。本文即对儒家生命伦理思想予以挖掘和分析,以期为现代人如何道德地对待生命提供启示。
儒家不仅关注生命的存在问题,而且关注生命的终结问题。对于后者,儒家表现出一种豁达思想和超越态度,它认为个体的生命虽然在经历过一个生长、成熟、老化的动态过程之后终将走向死亡,但是人们可以超越生命的有限性,实现生命的永恒。
儒家认为,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命都是由“气”之聚散变化而生,生为气之聚,死为气之散,即如朱熹所言:“气聚则生,气散则死”(《朱子语类》卷三),二程也说道:“物生者,气聚也;物死者,气散也”(《河南程氏粹言》卷二)。在儒家看来,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是以孟子论述君子三乐的时候认为父母活着为其中一乐,即“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孟子·离娄上》)。反之,死是一件悲哀的事情,如《论语·先进》记载孑L子为颜回的死去而深感悲痛:“颜渊死,子哭之恸。从者日:‘子恸矣!’日:‘有恸乎?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此处“恸”即哀过也。
尽管儒家“乐生哀死”,但其并不回避死亡这一现实。面对有限的生命,儒家主张通过积极的建功立业来实现超越死亡的目标,具体的途径就是“不朽”,即“立德、立言、立功”。《左传·襄公二十四年》云:“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对此,历代儒者总是积极践履,如孔子就认为“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论语·卫灵公》),因而他以“f”作为其一生追求的道德理想而奋斗终身,从而获得了“至圣先师”的不朽称号;孟子则积极推广其“仁政”思想,甘愿“舍生而取义”(《孟子·告子上》),从而获得“亚圣”之称;荀子终生为“礼”而四处奔波,后世诸多儒家学者莫不是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奔波忙碌终生。从儒家的“不朽”中,我们深刻感受到儒家热爱生命、珍惜生命、自强不息的人世精神。
儒家这种坦然面对死亡、积极追求生命的完善与不朽思想对于当今我国精神文明建设有着深刻的启迪意义,成为现代人自我完善的重要的思想资源。现代社会的快节奏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生活压力,在多种多样的物质利益的诱惑面前,人们热衷于当下、现实的利益,而人生的终极意义往往成为人们忽视的主题,因而社会呈现出一种浮躁、茫然的氛嗣。而儒家这种超越生死,追求生命意义的态度必然会给现代社会带来一股沉稳的风气,激励人们用有限的生命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从而为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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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燮(1144—1224),字和叔,庆元府鄞县(今浙江宁波)人,人称絮斋先生,南宋时期浙东著名思想家、教育家,为“明州淳熙四先生”(又称“甬上四先生”)之一,是陆九渊心学在东南的主要传人和重要代表人物,将心学向政治伦理化的方向作了极大的发展。他摒弃空谈,把治学与社会实践密切结合。他倡导做学问要经世致用,虽传承陆氏心学,但兼采诸家之长,不以门户之见而自闭耳目;他体察民生疾苦,关心社会实际,以兴邦济国为己任;他耿直清介,嫉恶如仇,终身以名节自期。
与历代儒者相似,为了规劝君主,袁燮在君主之上引入了“天”的概念,以“天”之精神为坐标,规正人君的行为。只是在袁燮的概念里,“天”是和“民”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实际上,上合“天心”也就是要下合“民意”。他说:“臣闻人君之德,莫大于敬天,尤莫大于法天。盖法天者敬天之实。宅天位之尊,精神运用,形见于天下者,无往而非天,是之谓敬天之实。徒日敬之,而不能法之,亦犹心慕其人,不知效其所为。”君主最重要的品德就是顺应天意,仅仅心领神会还不够,还必须把这些理念付诸具体的政治实践。“天”作为最高正义和真理的化身,在这里具有了绝对的价值评判意义。袁燮以“天”之精神作为政治伦理的最高坐标,在用人、纳谏、吏治和裕财等各个方面对君主谆谆善诱。
在德治方面,袁燮非常强调君主个人的道德修养,他认为君主“宅天位之尊”,必须注意完善个人的道德修养,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自己的权威和形成强大的感召力。他这样讲道:“明主精神在躬,运乎一堂之上,而普天之下,事事物物靡不精神也。岂非帝王之盛烈欤?”这里所强调的就是君主在精神方面对民众的巨大感召作用。
袁燮非常看重人君广开言路、纳谏兼听的精神,同时他认为这也是君主认识是非得失、了解臣下、区分贤佞、正确用人的重要途径。嘉定六年(1213年)后,袁燮开始在朝中为官,期间他屡次上疏宁宗,规劝君主纳谏兼听,了解世情:“陛下欲周知是非得失之实,要在勤于好问。”“勤于好问,实帝王之盛德_(袁燮认为君主只有勤政好问,才能真正了解当前的时事形势、民生疾苦和吏治状况,也才能在了解实情的基础上采取有力的施政措施。正如其所言:“陛下诚能自今以往,有疑必问,咨访宰执,日益加详。至于从臣之献纳,一谏之奏陈,百官之疏对,监司郡守之升殿者,人人咨访,究其所蕴,必将披沥肝胆,效其忠诚,而事无巨细,岂有所不知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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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两个看似离得很远的事物之间也必然有其联系。意识形态之间的碰撞也是一种对话,而意识形态之间的缓和也未尝不是一种对立,如何给予不同意识形态以恰当合理的定位就成为了必然需要考虑的问题。作为中国当今时代主流意识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作为传承民族精神的中国哲学之间也是如此。本文主要是关于如何恰当合理定位中国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问题的思考。
新文化运动的开展将马克思主义带入了中国,使其在中国扎根、成长、开花和结果,并且被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在此期间与中国传统文化相互碰撞、斗争、此消彼长,但同时也相互借鉴吸收,并且最后走向融合。随着国学热的兴起、继续、深化以及不断地升温,引发了学界关于中国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地位大讨论。大致分为两大观点:“马冠儒心”和“儒冠马心”。
很多学者在“中学强于西学”或者“中学不输于西学”的理念支撑下,希望能在这个社会急剧转型、人文精神严重贫乏的时期,能够从文化、教育、政治等领域向传统回归,寻求精神寄托,重建民族文化。从经世致用的角度看中国哲学,并把它当做一种“主义”,用来作为指导思想:一方面是希望从中国传统思想中汲取精华,以为今用;另一方面是希望通过复兴中国传统思想,改变当下西方学术文化盛行的状况。他们认为要坚持“马冠儒心”,确立中国传统哲学的主体地位,把马克思主义看做单纯的外来文化,要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就必须要以中国传统哲学为主体。中国传统哲学是中国古代农业文明的产物,马克思主义是西方工业文明的产物,如果以马克思主义为主体,那么中国传统哲学就会失去了它的存在载体,没有依托的中国传统哲学还是中国传统哲学吗?所以,国学者们认为应该是“马冠儒心”,吸收马克思主义的内容和优秀成果来激活和发展中国传统哲学,从而使传统文化再度复兴起来,成为未来中国文化的代表。
作为当今中国社会主流意识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唯物论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两大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唯物的、辩证的和不断向前发展的,所以也有学者认为应该坚持“儒冠马心”,因为当今的时代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主体地位。中国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且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循环文化,体现为一种“超稳定结构”,也就意味着我们不能一味的守旧。坚持“儒冠马心”,在中国发展马克思主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传统文化中的优秀部分进行鉴辨,继承和发扬,然后将经过“扬弃”的传统文化纳入到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体系当中。
由上所述,可以看出如何定位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任何哲学都是文化的一部分,而文化是人类在改造世界的对象性活动中所展现出来的体现人的本质、力量、尺度的方面及其成果。也就是说,它是关乎人的,它存在的作用就是为人所用,文化也就是人化,哲学也可以被视为是“人”的哲学。
人有自然性、社会性和精神性三大属性。人具有自然属性,是自然机体的存在,具有生命力和自然力,也是具有生命机体所不可缺少的自然需要,是人得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但是人的自然属性并不表现为人的内在本质。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属性,人只有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够进行改造自然的活动,才能有劳动生产活动,人是社会中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的精神属性是人超越自然生命和社会本质的意识的属性,它的产生根植于人的社会生活,是人获得了社会本质之后才具有的,它表现为一种内在超越的、心灵的境界和修养。
正是由于人具有这三大属性,所以我们应依据人的属性和不同哲学对于人所体现的价值,给予其合理恰当的定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个人,把个人自由作为其核心价值,反映社会历史规律,体现正义价值,因此,我们把它定位于社会公共领域。中国传统哲学是人生哲学、生命哲学,是超验的、内在超越的,是关于个人的心灵境界和人格修养的,主要作用于个人领域,表现为精神性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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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充满着哲学内涵,哲学意义在书法艺术中得到了最简洁明了而又充分的展示。书法是哲学的艺术,哲学是书法艺术的灵魂。
立基于儒家世界观的书法家,在进行书法创作之时,会自觉追求那种能蕴含天地大美的庄严、磅礴、中和、辉煌、华贵的书法风格,譬如颜真卿的书法,稳健、雍容、雄浑、端庄、阳刚,充满蓬勃的生命力量;立基于道家自然观的书法家,他们在进行书法艺术创作之时,会把自然精神与个体精神结合成一个整体,一旦捉毫挥翰,便能令书法风格自由舒展,使书法能够“任自然”,表现出“自然之妙有”之态,譬如王羲之、杨凝式等人的书法潇洒飘逸,即是如此;尽管是被世人看作是主张清心寡欲,静心修为的佛学也能体现出生命精神,佛能体验人间疾苦,观照世间万物,禅宗教授人们通过修行或顿悟,体悟生命之“悲”,从而进入彼岸的形上世界之“欣”,近代弘一法师书法是典型代表。儒道释三家为中国思想之主流,三家哲学之精要都具有丰富的生命精神,受此影响下的中国书法艺术也能体现出强劲的生命精神。
如果说中国哲学精神是“道”,中国书法艺术是“艺”的话,那么中国哲学就是“生命本身”体悟“道”的节奏。“道”尤表象于“艺”。灿烂的“艺”赋予“道”以形象和生命,“道”给予“艺”以深度和灵魂。“艺”对“道”的生命体验也主要是通过“骨”与“舞”表现出来的。
众所周知,笔墨是中国书法的一个重要特点。笔有笔力。卫夫人说:“点如坠石”,即一个点要凝聚了过去的运动的力量。这种力量是书法家内心的表现,但并非是剑拔弩张,而是既有力,又秀气,这就叫做“骨”。“骨”就是笔墨落纸有力、突出,从内部发挥一种力量,虽不讲透视,却可以有立体感,对我们产生一种感动力量。
“骨”之所以能称为美,成为书法史上极其重要的范畴,就是因为透过“骨”能体味到中国哲学的生命精神,而生命之力量就美。
“骨”不但使用于中国书画理论中(如顾恺之《魏晋胜流画赞》,几乎对每一个人的批评都要提到“骨”字),而且也使用于文学批评中(如《文心雕龙》有《风骨》篇)。“骨”是生命和行动的支撑点(引申到精神方面,就是有气节,有骨头,站得住),是表现一种坚定的力量,表现形象内部的坚固的组织。因此“骨”也就反映了书法家主观的感觉、感受,表现了书法家主观的情感态度。书法家创作一幅书法艺术作品,就有褒贬,有爱憎,有评价。书法家一下笔就是判断。
在古代,中国人受天人感应的思想影响较为严重,书家们认为字也要同人一样。人具有血肉与筋骨,字也要有血肉和筋骨,筋骨是人身体的支柱,因此,字也要有筋骨作为支撑。这也暗合《周易》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思想。因此中国书法讲究“骨法用笔”。
所谓“骨法用笔”就是“骨”的表现要依赖于“用笔”。张彦远说:“夫象物必在于形似,形似须全其骨气;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而归于用笔。”(《历代名画记》)这里讲到“骨气”和“用笔”的关系。为什么“用笔”这么重要?这要考虑到中国书法的“笔”的特点。中国书法用毛笔。毛笔软而具有弹性,笔头中心有一簇长且尖的主毫,主毫周围包裹着短一些的副毫,这样制作的毛笔,笔头中间便于含墨,笔锋在点画中行动时,墨水会随着它所行动的地方顺着尖头流注下去。这里,主毫是“骨”,名之为“柱”,副毫为“肉”,名之为“被”。以“柱”立“骨”,以“被”丰“肉”,圆柱形的工具成就了书法线条的立体感。中锋用笔写出来的字就具有立体感。如果将这样的字背着阳光一照,就会引起“骨”的感觉。这也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中国书法以中锋用笔为根本之法的原因。中锋用笔使字产生“骨感”,“骨感”是“力”的体现,“力”就蕴含着生命之美。
“天之大德曰生。”生生不息,骨力刚强,此乃“天之大德”。书法艺术之骨力,正是这种生命精神的体现。
“骨力”是中国书法艺术的范畴。在书法创作时,要求书法家将“骨”与“力”结合起来,用“力”表现“骨”。中国自古就有对“力之美”的追求。所谓“力透纸背”,“笔力能扛鼎”,‘笔底金刚杵”等等说法,称为对书法用笔之美的最好赞同。因此,表现“骨”的“力”与“美”经常被看做是不可分离的。“力”的表现之所以能成为美,在于美作为人的自我创作,或自我实现,是同生命运动及其力量的表现分不开的。生命如停止运动,失去了生动活泼的力量,这就是生命的衰颓和死亡,是人自身存在的否定。相反,生命力的充沛,它的不可遏止的力量的表现,则正好是人的生命的自强不息的表现,因而也就是对人的存在的一种感性现实的肯定。所以,凡是生命力不受压制,不屈服于外界力量的自由的表现,都能引起我们的美感。中国近代史就是中国人民反对外来侵略,追求民族独立自强的奋斗史,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书写了中国近代史这一壮丽的诗篇,正是中国哲学生命精神的体现。同样,中国书法艺术几千年来熟练地掌握了中锋用笔的技巧和旨趣,在书法创作之时体现出来的骨力,也正是中国哲学生命精神的体现。
《易传》所谓“天之大德曰生”这一命题,深刻地蕴含着中国古代重视个体生命的人本主义思想,把自然看作是生命的源泉,同人的生命保持和发展处在和谐统一之中,长远地影响中国古代关于美的观念,把生命力的强大的表现看作是同美不能分离的东西。这是一种健全而积极的生命精神的体现,它使得几千年来中国书法极少有否定个体生命的悲观主义思想。书法作为一种高度自由的线的艺术,它的美恰好同力的表现有着最为密切而直接可见的关系。正因为这样,书法艺术所体现出来的“骨”感禀赋着深刻的生命精神,从而给人以美的享受。
可以说书法艺术的骨感生命性是一种静态的,是力的庄严,然而,正如人体骨骼一样,仅一块骨头是静的,而骨与骨相连结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之后,饰之以血肉肌肤,这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活人能动、能舞。书法的笔画相连,尤其成之于行草书,其舞动之美就更灵活了。
应该知道,中国艺术的共同特征莫过于对意境的追求。中国艺术意境的创成,既须得屈原的缠绵悱恻,又须得庄子的超旷空灵。缠绵悱恻才能一往情深,深入万物的核心,所谓“得其怀中”。超旷空灵,才能如镜中花,水中月,羚羊挂角,无迹可寻,所谓“超以象外”。尤其是“舞”,这最高的韵律、节奏、秩序、理性,同时是最高度的生命、旋动、力、热情,它不仅是一切艺术表现的究竟状态,且是宇宙创化过程的象征。书法家在这时失落自己于造化的核心,沉冥入神,“穷无妙于意表,合神变乎天机”。“是有真宰,与之浮沉”,从深不可测的玄冥的体验中升化而出,形神如空,行气如虹。在这是只有“舞”这最紧密的律法和最热烈的旋动,能使这深不可测的玄冥境界具象化,肉身化。
行草书因其舞动的结字方式,经常难以被人品识。然而正是这种舞动的书体,却造就了书法艺术的至高形式,达到了动与美的完美统一。如果我们认为行草书难以被读懂,那么大多可能是因为我们觉得它杂乱无章,得其划者不得其形,得其形者难懂其意。实际上,这正是我们的拙见。气势,行草书也有其鲜明的章法,只是我们少有耳闻罢了。行草书虽然讲求舞动,但是舞动之中自有韵律和节奏,抛开韵律和节奏的行草书才是杂乱的,无章法的,有强烈的韵律和节奏的行草书才是审美的,艺术的。正因为具有了韵律和节奏的舞动性,行草书才承载了生命的意义。
行草书所能体现的生命性早在东汉就为书法家崔瑗所阐述。崔瑗是汉代的大书法家,最善草书。崔瑗以杜度为师,书法史上常以崔杜并称。其后张芝又直接取法于崔杜,作出了新的创造成为汉代草书的集大成者,被称为“草圣”。
《草书势》作为崔瑗的重要书法理论作品,是流传至今最早讨论书法艺术的一篇文章。它不但讲了书法的起源和草书的产生,而且从对草书的形象感受出发讲了草书艺术的特点。这一特点在我看来就是草书舞动的生命性。
“书契之兴,始自颉皇;写彼鸟迹,以定文章。爰暨末叶、典籍弥繁;时之多僻,政之多权。官事荒芜,勦其墨翰;惟多佐隶,旧字是删。草书之法,盖又简略;应时谕指,用于卒迫。兼功并用,爱日省力;纯俭之变,岂必古式。观其法象,俯仰有仪;方不中矩,圆不中规。抑左扬右,望之若欹。兽跂鸟跱,志在飞移;狡兔暴骇,将奔未驰。或黜点染,状似连珠;绝而不离。畜怒怫郁,放逸后奇。或凌邃惴栗,若据高临危,旁点邪附,似螳螂而抱枝。绝笔收势,馀綖纠结;若山蜂施毒,看隙缘巇;腾蛇赴穴,头没尾垂。是故远而望之,漼焉若注岸奔涯;就而察之,一画不可移。几微要妙,临时从宜。略举大较,仿佛若斯。”
虽然仅仅二百二十五言,但无不体现着草书的生命精神。崔瑗的《草书势》虽少有对笔法结字的阐述,但对草书之形象表述实在精彩。《草书势》在对草书艺术的形象感受的描写中突出了草书艺术所具有的一个重要特点,那就是对事物、生命的运动的表现。它用来形容草书给人的美的感受的种种事物,如“腾蛇赴穴”,“注岸崩涯”等等,都充满了强烈的运动感。在事实上,草书较之于隶书、篆书,它的一个巨大的优越性正在于它能最充分地表现出强烈的运动感。一般看来,只要一个事物能够动起来,它就会被视作为有生命的,而一个事物静而不动,就会给人感觉死气沉沉。书法艺术也是如此。草书的舞动更多是给人带来一种活跃,是一种生命的美感。
这种活泼使草书具有了“方不中矩,圆不副规”,“抑左扬右,望之若欹”的特色。这就是说,它打破了恰恰是篆书和隶书所要求的那种方须中矩,圆必副规的严格的平衡对称的要求,取得了篆书和隶书不能比拟的高度自由。但是,《草书势》一面指出草书的书写有着高度的自由,另一方面又指出成功的草书“就而察之,一划不可移”。这就是说,草书的书写既是高度自由的,但却不是主观任意的,而是有着不可移易的规律性。正如生命运动一样,既有其内在的动力因素,但也应符合外部的限制条件,草书既是一种自由与规律性统一的艺术,也是一种符合自然生命性的理性的艺术。
无论从骨的力感,还是从舞的动感,都有对中国哲学之生命精神的体现。我们说书法是有生命的艺术形式,就是从书法有骨力的支撑和舞动的表现这两个层面来说的。正因为书法艺术有了骨力的支撑和舞动的表现,才使得书法艺术更具有感染力,使生命之精神在书法艺术领域得以延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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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很多人我国人都是自利的,因此我国人民的现状是有好处只为自己但不为他人,一味向社会索取。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我国家庭的教育不到位,再者,我国社会的风气与氛围不能说太好,导致了我国人民素养问题。但如果我国社会提高了我国人民的素养也会相应的提高。社会是由家庭组成的,而家庭是由人构成的,要提高国民素养,就应先提高家庭的整体水平,来提高社会的水平,二者是息息相关的。所以我国国民文明素养是与社会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社会上的贫富悬殊,社会价值观重财而轻才。有识之士很少得到重视,只要相关知识能谋取金钱、地位的,才会得到赏识。既然整个社会都鄙视人文素养,单个有志之士安能螳臂挡车?个人的品位与修养是在长期的学习,生活,工作中逐渐形成的。提高个人的品位,就需要提高个人的素质,首先就要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怎样形成呢,要把传统的哲学思想的在养分中熏陶,比如最重要的是从老子的思想观念中吸取营养,是从俗到雅的渐变过程。
老子哲学的中心观念是“道”,这个道的性质是无声、无形;有单独不变的存在,又周行天地万物之中;生于天地万物之先,又却有万物的本源。这个道的作用,只是一个“自然”。自是自己,然是如此,只是万物自己的作用,故说‘道常无为’。但万物所以能成万物,又只是一个道,故说‘而无不为’。
老子说;“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联系到人生中的很多事,往往就是因为自己心太刚强,所以有时会跌得鼻青脸肿,如果心柔软一点,一切事就是另一个结果了,那你就会觉得天底下的人和事都可爱了。人和社会的种种危机,也往往是把人“物”化了,使得人与人之间凝聚的感情淡化了。社会的多元化和价值的多元化使得人心、家庭也产生了变化。老子的守柔、顺下、不争的哲理实在是值得我们省思的。
老子说;“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老子告诫我们,人的各种患难是由人的自身而来的,吃喝、情欲、贪求等等,他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知足不辱,知止不殆。”,人在天地之间,对天、对地、对人,要求愈少就愈有尊严。因此,懂得愈少要求的人,才是愈快乐的人。时代在变、社会在变、人心也在变。当前,我们处在;取舍、进退的重重矛盾之中。我们处于的又是一个多变的时代!社会可以变得更好,也许变得更坏。在这个多变的时代、多变的社会,因为变得太多、太快,已经呈现出不少乱象和种种脱轨、脱法的行为。人心总是渴望乱中有序,朝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迈步前进。所以说,老子的思想就能使我们在喧嚣的尘世中,明了天地万物运行之理,进而以通达人生的观照,开启幸福快乐之门。
老子所处的时代天下大乱,诸侯混战,统治者强作妄为、违背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即“有为”,老子看到的“有为”的祸害己经非常严重了,他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老子注释及评价》第七十五章,以下的原文引用均出于该书,故只注明章节》老百姓饥寒交迫,是因为统治者的苛捐杂税太多,老面姓的灾难不断,是因为统治者妄自作为,违背规律。老子看到当时的统治者本是无德无能的,却偏偏好大喜功,妄自作为,结果使老百姓疲于奔命,劳民伤财,造成人民的灾难。老子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好静”是针对统治者的骚扰而提出的;无事’,是针对统治者的苛政而提出的:“无欲”是针对统治者的贪欲而提出的。老子认为为政者应当能做到“无为而治”,有管理而不干涉,有君主而不压迫:君主应当学水的本色,有功而不自居。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并不是不为,而是含有不妄为、不乱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的意思。老子说过:“无为而无不为”(四十八章)意思是说:“不妄为,就没有什么事情作不成了。”这里,“无为”乃是一种立身处世的态度和方法,“无不为”是指不妄为所产生的效果。这和第三章所说的:“为无为,而无不治”的意思是相通的。“为无为,而无不治”的意思是以“无为”的态度去对待社会人生,一切事情没有不上轨道的。
几千年来,老子的“无为”思想对中华人民的性格和人生观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这个思想是否还有价值呢?我认为老子的“无为”思想包含着对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深刻理解,包含着对社会的有益启示,它要求人们树立一种忘我的思想境界,不自私自利,乐于助人。所以说,老子的“无为”思想不仅有存在的价值,而且更需继续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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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思想作为中国古代最主要的思想流派之一,“无为”思想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道家的无为思想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摘要: “无为”是道家最基本的精神之一,是一种精神境界。无为的本质就是“无为而无不为”。
关键词:道家;无为
“无为”是道家最基本的精神之一,是一种精神境界,它与“道法自然”的价值取向是完全一致的。“无为”的精神境界就是“道法自然”的价值取向的直接体现。无为的本质就是顺应自然的变化,使事物保持其天然的本性,不人为造作,达到“无为而无不为”。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老子》四十八章),老子认为做学问要天天的增加知识,而体道则要天天削减私欲,损之又损,就达到无为、无为便可以无不为,如果不妄为,那就没有什么事情做不成。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这是老子五千言讲的主要问题。天地万物是由道创生的,而道则要依法于最高的准则“自然”,人要依法地、天、道,便必须也依法自然。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这个“无为而无不为”,便是“自然”的体现。
在个人修炼上老子提倡自然“无为”。“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老子》七章),老子认为“无为”便是无私,不争先,置身度外,因为无私,才能达到自己理想的目的。“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老子》二章》),“无为”便是事成后不占有,不自恃,不居功,因为不居功,其功劳不会失去。“功成身退,天之道”(《老子》九章),“无为”就要功成身退,这是天道。“天之道,不争而善胜”(《老子》七十三章),“夫唯不争,故无忧”(《老子》八章),无为就是不争,不争便能取胜而又没有祸害。“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四十四章),“故知足之足常足”(《老子》四十六章),“无为”就是知足,知止,这样便长满足,可以长久。“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老子》四十九章),“无为”就是没有自己的私心,以百姓心为心。
在治国安邦方面,老子用“无为”思想来诠释他的政治哲学。“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老子》七十五章),老子说统治者为了满足私欲而做出祸害百姓,违反天道的行为,所以使百姓饥饿,国家难治。“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老子》二十九章),是说统治者采取“有为”的原则去治理天下,所以只会失败。“无为”便是指去除私欲,顺着民心,顺着天道去处事的原则。“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成也,王侯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老子》三十二章),治理天下的人,要是能遵守天道的无为,则万物将自宾从,自化育。“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五十七章),“无为”便是好静,无事,无欲,人民便会顺化,纯正,富足,纯扑。“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老子》四十八章),“无为”便是无事,不制造逆民心,违天理的事端,无事才可以取天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六十四章),“无为”就是顺从、辅助自然的发展,而不敢干预。
老子把“道”区分为“天之道”和“人之道”,其中含有自然法则和人类法则相比较的意味。老子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所以,老子主张“人之道”应当效法“天之道”,复归于“不争”“不言”,“无私”“无为”的自然本性。
庄子继承了老子的思想,同样认为道有“天道”与“人道”之别,他明确地指出:“何谓道?有天道,有人道。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这里,“无为”同样是指天然的意思,而“有为”则是指人为的意思。庄子经常用寓言和比喻来说明天然和人为。在他看来,牛马生就了四只脚,这就叫做天然;而用绳索套住马头,拴住牛鼻子,这就叫做人为。所以他说:“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庄子·秋水》),就是说,不要以人为去毁天然,不要以造作去灭性命,不要以有限之得去殉无穷之名。如此谨慎地持守下去而不要有所闪失,这就叫做回归本真。《庄子·应帝王》中有一则寓言:相传南海的大帝叫闞,北海的大帝叫忽,中央的大帝叫浑沌。闞和忽常常在浑沌之地相聚,浑沌非常友善地接待他们,闞与忽为了报答浑沌的恩德,见它没有七窍,便为他凿七窍。于是,他们每天凿出一窍,过了七天,七窍凿成了,而浑沌也死去了。寓言通过闞和忽出自好心而做了坏事,来强调天道自然无为,反对把人的意志强加给天地万物。
在庄子看来,人与天地万物都有其自然的本性,然而世人往往违背其本性,偏要人为造作,卖弄机巧聪明,迷恋繁文缛节,追求浮躁虚华,不仅使物的真性丧失了,而且也使人自身所固有的自然的本性丧失殆尽。在此方面,《庄子·马蹄》一文阐述得最为详明。《马蹄》一文开门见山,从马的自然本性说起。马蹄可以踏霜雪,毛可以御风寒,吃草饮水,跷足而跃,这就是马的真性。等到后来出了个伯乐,他扬言:“我善于治理马。”于是给马烧烙印记,梳剪鬃毛,修刻蹄子,络套马头,然后用绳索把它们拴在一起,用栅栏把它们编在一起,这样一来,马就死了十之二三。再加上饿它、渴它,急速地驱使它,没完没了地调治它,前面有轭头、嚼子和缰绳的牵制,后面有皮鞭的威逼,这样整治下来,马就死了超过半数。伯乐治马,陶匠治土,木匠治木,他们所治之物不同,但他们利用智慧技艺进行人为造作的结果却相同,使得所治之物都丧失了自身的自然本性。在庄子看来,圣人、伯乐及工匠们都有各自不同的智慧和才能,而恰恰是这些智慧和才能造成了人和物自然本性的丧失。所以,庄子认为,工匠们的罪过就在于他们用机巧的手艺破坏了物的纯朴本性,把物变成了器皿;伯乐的罪过就在于他用纯熟的治马术泯灭了马的真性。而圣人的罪过就在于他毁弃了人的自然本性。从中我们可以体悟到道家一贯主张“绝圣弃智”的良苦用心。
《庄子·养生主》中的寓言“庖丁解牛”里为梁惠王宰牛的厨师,他手起刀落,一招一式,就像和着音乐节拍跳舞一样,而且游刃有余,干净利索。梁惠王连连称赞,不解其技艺为何如此高超。厨师讲了一大通道理,究其解牛秘诀只是八个字:“依乎天理”,“因其固然”,也就是遵循事物内在的规律性。可见,道家的“无为”思想的实质在于:反对违背人的本性和违背自然法则的肆意妄为。其宗旨在于,消解人与自然的对立,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我们可以看到,道家主张无为,始终是在努力消除现实生活中的两种对立:一是现实社会中违背人性的纲常法度与人的自然本性的对立,二是凭借有限的知识妄自尊大的人与自在无为的大自然的对立。庄子主张“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庄子·大宗师》),是说不要以心智去违背自然之道,不要以人为的造作去帮助自然,乃至毁灭自然。但在现实社会中,人们往往凭借那么一点点非常有限的片面的知识,仰仗着自己几乎无法控制的现代科学技术,便自以为是世界的主宰。人们为了追求自身的发展,满足日益膨胀的功名利禄的需要,肆无忌惮地掠夺自然,狂妄自大地扬言要征服自然,于是破坏了自然的生态平衡,造成了环境的严重污染,甚至直接威胁了人类自身的生存。这都是违背自然之道、不按自然规律办事的必然结果,它与道家的“自然无为”的思想恰恰相悖。
参考文献:
[1]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价》中华书局,1984年版.
[2]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中华书局,1984年版.
【摘要】“时势出思想”,“无为”作为老子思想的核心内容,是特殊的历史境遇和个人生活经历的共同缔造而成的。“无为”本身看似不具可行性,但当将其提升到“无不为”的境界时,“无为”却时时处处都发挥着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老子;无为;无不为
“无为”成就了老子,撑起了道家。“为无为,则无不治”、“明白四达,能无为乎”、“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
一、“时势出思想”
“无为”思想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时势造英雄”,时势也可以缔造出伟大的思想。老子生活在春秋末期,这一时期“井田制”的公田制度已渐趋瓦解,随之出现的是具有私人性质的私田,打破了原先的经济秩序。这是老子思想产生的经济基础。
春秋末期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商业,土地就成为生产生活的唯一保障,那么“私田”的分配意味着什么?即:为了争夺土地无休止地发动频繁的战争,这可以作为“无为”思想产生的社会基础。
这是奴隶主的时代,阶级本质使统治者大肆搜刮民脂民膏,鱼肉百姓,以满足自身的奢侈生活,而使民不聊生,此为“无为”思想产生的政治环境。
此外个人生活经历对其思想的形成有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老子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他受到的压榨最为严重。“不反抗,不奢求,逆来顺受”的劣根性得到了最直接的流露,生活境遇促成了其思想;另一方面老子丰富的知识储备、非凡的生活阅历也催生了其思想。
二、“无为”思想的可行性探究
“无为”:“无”否定副词,不、没有;“为”动词,做、干,两个字合并后的解释就是客观上的静止、不动、任其自由发展的意思。这是我们的理解,但是老子的“无为”是怎样的,是否具有可行性呢?
从社会学角度看是不可行的。“人是社会中的人,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作为社会性动物,在生活中的很多需要是可以通过交换来实现的,这才是社会效率的体现。我们是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去苛求自给自足的境界。如此我们就会很自然的与其他的人、事、物打交道,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认为的交往,即“为”。所以“无为”作为一种理想,并不具备可行性。
从人类学角度看,这同样是没有什么立论依据的。“存在就是合理”,人类的存在也就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从他的诞生开始就在社会中担任一定的角色,承担着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责任,即“为”。从这个角度我们也不难理解它的不可行性。
既然“无为”是不可行的,那么老子的“无为”又该怎样去界定呢?我们通过通读原文可以找到很好的例证,老子的“无为”恰恰表达的是“无不为”、“有为”的意蕴。
“无为”是老子的核心思想,但其与“无不为”有辩证关系。一方面,“无为”为“无不为”提供了良好的心态基础。“无为”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要保持一种“无欲”、“无求”、“不争”的平和心理状态,“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真正做到不与之而不强取之,只有保持这样一种心态,才能在主观上获得逍遥自在的生活,同时也在客观上达到了“无不治”的主观诉求,正可谓一石二鸟,一箭双雕也;另一方面,老子在把“无不为”设定为一个终极目标的时候,就不可避免的需要把“无为”作为前提和限定性条件。
“无为”理解为“无不为”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解读,他们分别为“无为”思想产生的初衷,产生的过程,产生的效果。
从“无为”思想产生过程来看,仍摆脱不了“有为”的束缚。在《老子》的第二章中就首先提出了“无为”。“无为”即“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这是老子对“无为”的初步解释。“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唯,只有、只要;弗,否定副词,不的意思;居,占有、把持;是,代词,这,“有为”的代词;以,因此;不,否定副词;去,离开。整句话可以理解为:只有不占有、不把持、不居功,这种“为”才会永远存在。以“无为”开头,却以“有为”作结:常无为而无不为。
从“无为”思想产生效果来看,老子的这一思想在当时并没有产生多大效用,反倒是在以后的朝代里发挥了积极地作用。汉高祖深知百姓对流离失所生活的恐惧和对安定生活的向往,于是浩瀚中国历史上出现了“无为”思想的第一次真正践行。此后的汉武帝、汉景帝以及后来的唐朝、清朝的各个皇帝都对这一思想进行了很好的诠释。
三、“无为”思想的现代阐释和应用
留意一下我们的国家不难看出“无为”思想对国之大计的敦促作用,尤其是在惠民政策和教育方面。
在惠民政策方面,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改革开放,打开了国门,90年代的国企改革,打开了企业自由发展的锁链。税费改革,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就业政策的实施,也意在保证人民的基本生活。对此很多人会认为这种干预有悖于“无为”的不干涉,不参与,不占有,不把持的精神。这是对“无为”的曲解,真正的“无为”并不否定干预,而是强调这种干预要顺应民意,保证民生。“于有为中似无为”才是“为”的最高境界。
教育同样是这样的道理,教育是针对人进行的,好的教育方式就是要尊重被教育者的心理诉求,而不是一味用固定的模式去加工所谓人才。正如一部名为《雾都孤儿》的小说中讲述的那样,孩童的成长是要“顺其自然”,这也契合了老子的“无为”。现代社会越来越重视个性的培养,小到具体的家庭,大到国家的政策法规,都无不在为孩子的教育谋划着更为人性化的,以需求为导向的未来之路,都是在顺其“自然”天性而为之。这是老子思想在教育界的印证。
生活处处皆老子,生活时时皆老子。生活就是要以“无为”的心理境界行“无不为”之事,“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 。
【参考文献】
[1] 史向前.老子“无为”精神新探.安徽大学学报[J].1997(1)
[2]陈代湘.老子“无为”思想另解.湘潭大学学报[J] 1996(1)
【摘 要】“无为”思想是整个道家学术体系当中最为重要的范畴之一。从它出发,道家构建了其自身对于人生观、社会形态等多个方面的理论构建,对于当时及后世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无为;道家;《老子》
作为中国古代最主要的思想流派之一,道家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整体构建和后世影响中都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围绕着“道”、“自然”、“无为”等这些道家思想的核心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通过对于自身理论体系的不断阐释解读,使得道家思想对于整个中国乃至世界的文化和社会进程都发挥着重大影响。而在道家所包含的众多思想观点当中,“无为”又是其整个理论体系中最为基础也是最为重要的范畴之一。本文试图通过对于“无为”自身含义的解析及其所倡导的人生观、社会形态和当代影响等方面的论述,对道家的“无为”思想做出一次简要解读。
一、“无为”的具体含义
作为道家思想体系中最重要的范畴之一,“无为”的概念在相关的道家原著当中被多次提及,其中《老子》当中共有12处提到“无为”,如在第三章当中所出现的“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可以看到,这是一句对于“无为”的方式和功用的阐述,如果能够合理恰当地遵循“无为”的具体法则,就会达到天下无不治的理想状态,既然在道家的思想体系当中“无为”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那么它又具备哪些具体含义呢?
从字面来看,“无为”是对于“为”的否定,而它所传递出来的表面意思似乎旨在要求人们不要有所作为,无所事事,但事实并非如如此。“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告诉人们在行事的过程当中要更多的遵循自然法则和事情的发展规律,尊重事物的本性,不要将个人的意志凌驾于自然规律之上,从而导致违背初始意愿的情况发生。
因此可以看出,“无为”思想实际上主要包括遵循自然法则和尊重行事规范两个方面,即崇尚天道与人道。对于崇尚天道,在《老子》当中就已经有“道法自然”,“天地生万物,然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等叙述,重在要求人们尊重自然规律,维护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和谐状态。而在崇尚人道方面,道家也提出了“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违也”的论述,即人类之间的相互活动也应该遵循行事规范,如同天道般自然无为。只有顺应了这种原则,将纷繁复杂的社会制度予以简化,才可以保持民风淳朴以到达维护社会平衡的目的。
二、“无为”所倡导的人生观
探讨“无为”所倡导的人生观,实际上就是研究这一思想对于社会中的个人生活所产生的影响及意义。《老子》第二十五章当中有这样的表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名之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认为“人法地,地法天”,人道应当和天道相互统一,既然天道是自然无为的,那么人道也应该遵循事物的原有规律和发展趋势,避免人为的干扰和阻挠,从而达成人道的“无为”。这一观点无疑对人们的处世态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因为“无为”应该顺应自然,所以更多的喻示人应该随遇而安。
“无为”倡导的人生观同样表现在“贵柔守弱”当中。在一般人的思维方式里,刚强和柔弱碰撞之时往往是前者战胜后者,而道家的思想则恰恰相反。《老子》第七十八章当中有:“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总结起来就是“柔弱胜刚强”。在老子看来,柔弱就是与天最相匹配的原则,也是人们在行事当中可以所处的最为有利的位置。柔弱不光体现在身体和精力之上,更多的可以运用到思维与行事当中。正是因为有了柔弱所蕴含的无穷生命力,所以才使得人们在思考问题的过程当中具有更多的灵活性和变通性,摆脱思维僵化、头脑束缚的困境,从而达到更加稳定的局面。
三、“无为”所倡导的社会形态
“无为”对于社会形态所造成的影响最为典型的代表就是老子所提倡的“小国寡民”的理想王国。而对于这一社会形态的相关内容在《老子》第八十章当中有这样的描述:“小国寡民。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可以看出,老子对于自己这种“小国寡民”的理想王国有着详尽的描述,在这种社会形态当中,人民安居乐业,民风简洁淳朴,社会的发展也顺应自然无为的理想。但是对于这一模式的设想,历来却伴随着不少争议。
不可否认,道家这种“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形态纵然有着自己的独特价值诉求,但结合实际,却是一种封闭且不符合实际的乌托邦式的王国。建立这种理想社会的基础是当时低下的生产力,贫乏的物质条件和简陋的生活方式,物质条件的极度匮乏必然导致资源的流动和分配不均,从而产生掠夺、等级分化等一系列社会现象,从现实的角度出发,这一社会形态有着天生的缺陷。但这并不代表着“小国寡民”的社会状态形态对于我们社会的形成演变没有指导意义。在价值指导层面,它仍然提出了一种理想的社会目标,引领者人们的价值取向,从这个层面来说,这种社会形态的产生依然对于我们曾经的社会形态的构建产生过重要影响。
四、“无为”思想对于当代所产生的影响
“无为”思想虽然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出现在典籍当中供人们学习,但时至今日,它的影响力以及所蕴藏的内涵对于我们当下社会依然会产生很多积极的意义。
在人类历史尤其是近两百年的发展当中,伴随着工业革命、电器革命、信息革命等一系列影响人类生存状态并且影响深远的事件的完成,我们的文明程度超越了历史上任何一个相同的周期。今天,我们被巨大的物质文明所包围,在生活变得快捷高效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始料未及的问题。
在高速发展的现代世界当中,我们的物质文明变得前所未有的高度发达。但在这种疯狂发展的背后,很大程度上却是以违背自然规律行事作为代价。随着人类与自然界之间的和谐关系逐步被打破,人类所面临的自然界所带来的惩罚和潜在危险也与日俱增。
如何解决这种背离事物客观发展规律所带来的矛盾。正如道家的“无为”思想所强调的那样,如果我们能够做到“不争”、“无为”,像水那样安于低下的地位,反而能够达到《老子》当中“无为而无不为”的效果。而如果“贵柔守弱”、“谦下不争”的思想能够深深根植于每一个人的思想当中,那么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目前这种尖锐的矛盾就能得到有效的缓解,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目的。因此,“无为”对于当前的社会发展有着积极深远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赵馥洁.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3]范曾.老庄心解[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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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中国有中国梦,但是你对于当代中国基本国情理解和认识又有多少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当代中国基本国情的理解和认识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当代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第一要务还是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还不是很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我们应该用长远的眼光,正确认识和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使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发展,使我国早日实现世界强国的奋斗目标。
立足于当下,首先,民众要了解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很长时期内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对我国国情所作的总体性和根本性地判断。简而言之人口数量多,人均思想底子薄,耕地面积较少,人均资源相对供给不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建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该从实际去落实。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说所谓社会主义的不发达时期,当时我国处在一个经济较为落后的时期,所以要想达到发达国家的那种超前的工业现代化必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据历史的记载我国从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基本实现现代化,需要至少100年的时间,这期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在文化上中国可以和其他国家做以对比,但在经济上确实有所落后,在这个落后的阶段,要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便成了一个不可跨越的历史过程。邓小平在党的十三大提出的重要思想中明确表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并且针对这一问题作出了相应的举措。然而在召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出现严重的根本性过失,这个过失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包含有制定的制度都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应该承受的范围。随着方针政策的出台,改革开放有了明显的突破性成功,这都要归结于党从实际出发,逐步落实制定了适合我国社会主义阶段的制度和政策。随后党召开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都强调了这一问题。看来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阶段的完善具有长期的发展规划。
其次我们要清楚的了解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性的特征。我国的社会发展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逐步前进上升的一个过程。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至少要经历百年的一个艰苦奋斗过程,这个过程会出现不同的时期所相对应的特征。要想给相应的时期制定出适合准确的方针政策,只有准确把握国家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从国情出发来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高效的发展。在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科学理性地剖析和判断我国所面临的经济机遇和挑战,在面对这样一个新的战略机遇期,在深刻把握中国当前发展面临的新问题的同时,也要把握好发展的重要思想。我们在适应社和接受会阶段性改变的同时还要努力开拓眼界走科学发展道路。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最后,要把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同我国阶段性发展特征有机地统一起来,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实践相结合。党的十七大提出在新世纪新阶段我党要秉承阶段性发展特征。并且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阶段性的发展特征与当今本国国情两者之间的联系,更深一步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诠释,垫定了丰富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内容,给我们提供了新的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基础,以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经验教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立足长远眼光与时俱进。我们要把国家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辩证的统一起来,进一步增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从整体的社会性质来看,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道路和方向。从发展程度来看,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成熟程度不发达,仍处在初级阶段。但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关键是要提高培养自主创新能力。自主创新能力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关键。”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具体要求,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对自主创新学习和培养,重点突破约束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技术。大力发展高科技应用技术来改造我国传统文化所遗留下来的产业技术,努力维护和完善自主产业,努力发挥出自主产权的优势所在,全面提高完善产业技术水平含量。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咋建设方面取得巨大功绩的同时也付出了资源环境产业保护的部分损失代价。这种情况的发生是有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存在的。对于经济结构的不合理,增长方式和速度的不完善管理都有直接的联系。要想改善这一问题也不是很困难,但却是很棘手的问题。我们必须快速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发展方式,在保证这些同时也要注重管理模式,这样才能够保证经济的长期持久发展。我们应该找准问题的切入点,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管理模式都能够积极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提高,坚持以改善产业结构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以调整结构作为主干,促使结构优化提高升级带动经济发展的转变。努力实现由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向科学发展转变。从更加宽阔的领域来建设生态文明,增强协调性发展,努力实现又好又快的经济发展。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即便我国综合国力极大提升,但面临的形式和任务还十分艰巨,所有就要求我们在了解我国之前的基本国情基础上,对当前的国情还要认知了解和掌握。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三者之间的关系,加快社经济发展,使我国早日实现世界强国的奋斗目标。只有了解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的情况下,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早在青年时期,陈独秀对中国的社会现状就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在成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后,他对基本国情的把握趋于正确。然而,大革命失败后,陈独秀在对中国社会性质及其发展阶段、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的判断上却得出一些错误的结论。
一、晚年陈独秀认为中国的社会是一个“初期资本主义的国家”
大革命失败后,陈独秀对中国社会性质的认识产生了重大变化。陈独秀以为,中国社会的性质是“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的半殖民地”社会,中国革命有两种趋向。其一,武力与工农群众及革命化的城市小资产阶级结合,打倒国内一切黑暗反动势力,建立革命的民众政权,发展国民经济;其二,武力与反革命的大商、买办、官僚地主、土豪劣绅及懦弱妥协的资产阶级结合,同国内外一切黑暗反动势力调和,在政治上建立压迫工农群众的法西斯式军事独裁政权,在经济上输入道威斯式的资本主义。根据这种观点,陈独秀认为大革命的失败,是以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反革命派夺取了全国政权,这正好印证了他预计的第二个趋势。
1929年8月5日,陈独秀给中共中央写信,对当时的政治形势和革命策略进行了分析,错误地认为大革命“主要是资产阶级的胜利,在政治上对各阶级取得了优越地位,取得了帝国主义的让步与帮助,增加了它的阶级力量值比重”。[1]438他批评中国共产党所主张的中国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观点,他在重庆民生公司的讲演中说:“我们观察各国的经济,要估计是哪一种经济成分居领导地位,来确认它是哪一种社会。”他认为,中国社会的经济成分没有什么一半一半之说,占主导地位的乃是资本主义,中国是一个资本主义社会。封建势力在中国的存在是因为资产阶级受了工农革命势力的威吓而与之妥协,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封建势力也必须努力使自身资本主义化。
但是,他认为中国比起资本主义先进国家来说还只能算是一个“初期资本主义的国家”,因为商业资本未完全工业化,农业之工业化则更谈不上,统一的国内市场还未形成,工业生产也不发达。在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针对中国共产党抗日持久战的战略,陈独秀在1938年6月8日的《我们为什么而战?》一文中指出,如果中国真如共产党所说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那么“封建或半封建”的中国与资本主义的日本的战争则是不必要的,因为两者“对于资本主义之发展,还没有势不两立的致命冲突”。他还认为,如果中国还是一个半封建的社会,则以封建半封建的农业国之经济和军事实力,绝对没有与工业国进行战争的能力,尤其不能进行长期的战争。他认为自一战以来,中国的资本主义工业,一直处在缓慢的发展过程中,中国社会性质并非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认为中国是一个资本主义性质的国家,否认持久战的合理性。
二、晚年陈独秀认为中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与资产阶级和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
无产阶级及广大人民群众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是一直存在的,陈独秀早就认识到了这种矛盾。在大革命失败前,陈独秀已经看到无产阶级、广大人民群众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正在上升,所以陈独秀才向国民党乃至整个国民革命提出质疑。他认为资产阶级固有的阶级性决定它在革命过程中一旦遇到下层民众的独立行动,就会与封建势力妥协,甚至也“不会排斥帝国主义”。1929年10月10日,他在致中共中央的信中说:“想用阶级联盟的政策来贯彻革命目的,只是痴人说梦,这不能走到社会主义大道路,并不能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不过,陈独秀还是承认封建势力的存在,只是它已经降为次要反动势力。所以他认为参加中国革命的农民,除了反对封建地主阶级外,商业资产阶级、买办阶级以及富农都是革命的对象。
应当指出,陈独秀并没有因此而忽略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并在时局的过程中承认这一矛盾会上升并据主导地位。他在1929年10月26日致中共中央的信中说:“帝国主义者为伸张其在中国的支配力量,除了钳制中国经济发展,还要操纵利用中国统治阶级内部的冲突。” “九·一八”事变后,中日民族矛盾开始上升,陈独秀在1932年托派常委会通过的政治决议案中提出了抗日反蒋的主张,主张在抗日和反蒋问题上,可以与自由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党派“共同行动”,这意味着陈独秀开始放弃大革命失败后全盘抛弃资产阶级的观点,肯定了在一定条件下与资产阶级联合的可能性。在全面抗战爆发以后,陈独秀立足于爱国主义的立场,放下与国民党蒋介石的个人恩怨,支持国共合作、一致抗日,这表明陈独秀承认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三、晚年陈独秀认为中国社会发展的根本任务应当是“开展经济斗争”,发展资本主义,准备走向社会主义
大革命失败后,陈独秀认为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不是组织武装暴动,而是专心做反帝运动。在中共五大上,陈独秀否定了毛泽东提出的“迅速开展农民土地革命,大力武装农民,建立农村革命政权,以挽救革命的建议”[3]261,仍旧坚持以城市为中心开展革命活动。1927年7月底,陈独秀给中共临时中央局写信,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把一切工会、农会及政权机关转移给国民党左派;(二)我们在国民党左派政权下进行下层工作;(三)暂时专做反帝运动,工农运动不要有所动作,以回避大的牺牲和破坏。”[2]276 1927年11月12日,陈独秀再次给党中央写信,认为当前的局势,“以群众力量扫荡他们、夺取政权的时机尚未到。在实际行动上若取时机过早的政策,更是错误”[2]279-280,所以主张“开展经济斗争,来代替‘以暴动取得政权’的‘幻想’”[2]280。中日矛盾开始上升后,陈独秀认为中国革命的根本任务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陈独秀号召“组织及参加各地工人、农民、城市贫民的义勇军运动,使之坚决地举起反日反国民党的旗帜,并要在正式军队做分化工作,是指脱离国民党的支配,而成立反日反国民党的义勇军……在已有农民苏维埃的省份,城市苏维埃义勇军一经成立,立即汇合苏维埃区域的红军占领城市”[2]322。同时,原本力量就弱小的中国无产阶级,由于大革命的失败和中国革命策略上的失误,“中国工人在数量上,在物质上,在精神上,都退回到三四十年以前的状况”[1]478。 陈独秀认为,大革命失败后,中国的革命形势不是中共所言的“革命高潮时期”,而是“两个高潮间的过渡时期”,因而应采取“退守政策”,不应采取“直接进攻政策”[1]435-436。1930年3月1日,陈独秀在《无产者》创刊号上发表《我们在现阶段政治斗争的策略问题》,认为国民党的反动统治正在走向统一和稳定,新军阀混战的结果,不是资产阶级的政权走向崩溃,而是走向逐步的统一与相当的稳定,而“通常资产阶级政治上的同意与稳定,乃是其经济复兴之可能的前提”。在资产阶级已经掌握了政权的情况下,中国革命要进行的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而不再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革命建立的政权也应该是无产阶级专政,而不是工农民主政府。他认为在当时的革命形势下,“武装暴动”的总策略和“苏维埃政权”的口号都是不符合实际的,提倡以“国民会议”为中心口号来开展革命活动。在这里,陈独秀仍认为中国革命的前途应当是社会主义。
但是,在陈独秀看来,实现社会主义有“循序进化的路”和“跳跃进化的路”两条道路。前者必须以内部经济的政治的成熟为条件,后者则必须以外部的影响(刺激与援助)及内部政治的成熟为条件。但是,陈独秀认为,这两种条件在中国当时的情况下都不具备。他在《资本主义在中国——在重庆民生公司讲演》中指出:“相当力量的工业无产阶级及政党,只有在工业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才能够生长起来,没有相当力量的工业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自然谈不上政治的成熟,外部的影响,目前还在等待时期。”而随着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陈独秀认为世界发展大势可能因法西斯势力的干扰而进入一个法西斯专政的时期。1942年3月,陈独秀发表《再论世界大势》,他设计了一个人类进化史表:上古世界(氏族社会民主制)→大地主大军事首领的专制→古代世界(城市市民的民主制)→封建诸侯及其末期的君主专制→近代世界(资产阶级民主制)→法西斯蒂专制→未来世界(无产阶级民主制以至全民民主制)。据此,他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可能要进入法西斯蒂专制时期。
大革命的失败,使陈独秀身心俱损,革命信念和理念都发生重大变化。他认为大革命虽然失败了,但是却完成了中国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变。在20世纪30年代社会性质论战期间,陈独秀提出,从历史演进的角度进一步证明中国社会已经进入资本主义社会。陈独秀承认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但否认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联盟的可能性,强调有产者与无产者之间的矛盾,这就在对中国主要矛盾问题的认识上出现了错误。但在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陈独秀基于民族利益赞成国共再次合作,这表明他仍不失为一个爱国主义者。陈独秀认为中国社会的主要任务是发展资本主义,中国无产阶级革命的主要任务仍旧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他的这种观点并不是主张中国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只是认为当时中国落后的经济现实无法超越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阶段,而且力量弱小的无产阶级也需要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积蓄能量,以准备在将来的革命中爆发。
参考文献:
[1]水如.陈独秀书信集[C].北京:新华出版社,1987.
[2]王光远. 陈独秀书信集[M].重庆:重庆出版社,1987.
摘 要:在中国当前这样一个教育资源贫乏且分布不均的人情社会里,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人才的选拔只有通过统一高考来实现;但统一高考也确有局限,因此,进行高考的多样化改革,是对统一高考补偏救弊的一项良策;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高等教育资源的日益丰富,高等教育将逐渐由精英化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而高考的功能将随之而发生根本性的改变,高考改革的措施也需随之而配套。
关键词:高考;改革;基本国情
一、公平性、公正性是高考改革立足于国情的基本要求
现阶段我国高考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教育领域,高考是对基础教育的测评手段,引导基础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这是高考的教育功能;二是在社会领域,高考是一种人才选拔的制度,目的在于促进社会的合理分层和流动,昭示社会公正公平,维护社会稳定,这是高考的社会功能。
1、我国的高等教育资源匮乏,无法从根本上改变通过高考选拔人才的局面,而对人才选拔的最基本要求就是要公正、公平。
社会生产力决定着教育,而教育对生产力有反作用。我国目前正处于也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尚未高度发展,由此决定了我国教育资源、特别是高等教育资源的匮乏,优质教育资源不可能被绝大部分人充分拥有,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普遍需求不能得到满足,这就注定了通过高考作为选拔性考试来争夺该项稀缺资源的的激烈竞争将会长期存在。而高考作为一种社会分层的测试手段,实质上是国家对结束了基础教育阶段学习的青年进行的合理社会分流,提供自我分层的机会,是实现社会流动的重要途径,而且主要是为社会绝大多数的中下阶层服务的。
当前,一些专家学者在探索高考改革的出路时,过分强调发达国家的经验,而在不同程度上忽视本土实际,试图用人家的药方解决自己的问题,结果事与愿违。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资源早已摆脱稀缺的状况,绝大多数考生顺利进入高校成为常态,高考的选拔性、淘汰性弱化直至消失。基于此的高考评价考试制度自然难以适应我国的实际。2、我国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脱离高考的人才选拔制度将会加剧教育的不公平现象。
我国高考制度根植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之上。改革开放恢复高考以后,高考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取得长足进步。然而,由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导致城乡教育资源失衡,虽然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偏远落后地区的教育投入,但由于历史形成的城乡差别、地区差异巨大,教育资源总体稀缺、分布不均的状况解决起来非一日之功,城乡教育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的格局并未得到根本改观,农村考生在先天社会资源和后天教育资源方面均处于弱势。
3、我国是人情社会,脱离高考的人才选拔制度必然导致走关系成风,腐败滋生,引起不公。
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重人情、讲关系”的传统文化习惯根深蒂固。在推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或不足,需要在发展的进程中予以解决,尤其是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时间不长、还不健全,监督机制也不够完善,太多的人为因素必然影响竞争的公正公平,导致弄虚作假、流弊丛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搭建公平的竞争平台就显得尤其重要,而高考正是从制度上排除了考试之外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了考试的公平与健康发展,使全体国民享有平等参与争夺高等教育的机会,才能够实现相对的公平合理,才能够得到社会各阶层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由此可见,以统一高考作为选拔人才的主要途径,是基于中国现阶段国情之上的必然选择,是实现高考公正公平的需要。与高考的科学性相比,高考的公平性是第一位的,公正公平是高考改革的首要追求。?
二、实行多元化、综合性的考试评价制度和多样化、多层次的选拔录取制度是高考改革立足于国情的现实需求
现行的高考评价制度,从教育测量的角度看,用一张试卷对报考各层次院校的学生进行测量是很难区分的;而从学生发展个性化、多样化的角度来看,用一种模式对学生进行测量也是不够科学的。同时,以高考分数作为指挥棒的应试教育也导致了重才轻德、远离素质教育、压抑考生个性和求异思维等种种弊端。
1.从单一考试到多元评价,是高考改革的重要途径。传统的单一的分数报告和“一考定终身”已经不符合时代和教育发展的要求。目前存在着以考试为目的的教育、教学倾向,这主要应由教育评价制度来纠正,考试更侧重于技术手段,评价更强调价值取向。现代社会注重对学生的全面评价,事实上这也是当代重要的教育和评价理念。社会发展多元化、高等教育发展多元化、高考录取率的显著提高、高等教育办学形式多样化为高考改革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考试资源,使考试具有较多的评价内涵,加强和深化对人的能力、学力和潜质的测评等。
2.实施有条件的高校自主招生考试。现阶段的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应该是有条件、有限制的“自主”。这种“自主”是统一高考的有益补充,一定要加强监督、严格管理,实施阳光招生:一应严格控制招生学校,除重点综合性大学(如进入“985工程”的高校)和有关国家重点建设高职高专学校以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进行自主招生;二应严格控制招生比例,自主招生比例不得超过1%,主要是面向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士和在中学期间各类教育部门认可的各种全国性或国际性竞赛中获奖的学生,而且这类特长生也必须参加高考并达到相应的录取分数线;三应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使用,通过高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统一高考并达到相应的分数线,绝不允许高校通过自主考试直接录取考生;四应严格监督自主招生过程,实施阳光招生,即采取一定措施,将招生录取各环节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北京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试点推出的“中学校长推荐制”虽然引起了很多热议,但的确是多元化招生的一种有益的尝试,需要在实践当中不断地探索和完善。
3.实行不同类型或层次的高考多样化改革。不同层次的大学及高职高专院校对学生要求各有不同,为适应高等教育多样化和人才需求结构立体化的需求,招生入学应根据不同类型或层次进行多样化改革,实行分层次、多元化的考试录取会更加有利于他们选拔适合的人才。可将高考分为普通大学及独立学院的本科统考和高职高专的专科统考两种类型。两种高考各司其职,本科层次的高考着重考测学术发展性向和能力,专科层次的高考侧重考测理解和运用能力。此举不仅可以使不同类型或层次的高校招收到合适的生源,而且给了考生更多的选择机会。
4.实行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逐步形成符合现代经济、社会、人才发展要求的选拔机制。高考不仅仅是考试,还包括录取。高考的改革不仅限于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的改革,考试的主要目的是录取新生,所以必须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视野里研究系统的、配套的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进行整体的制度设计。首先,要深化考试内容和方式的改革,统考科目设置要符合高校人才选拔需要和学生学科性向特点。强调命题内容的改革,使考试内容进一步贴近时代、社会、考生的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为人的全面发展发挥积极导向的作用。其次,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合作精神、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等方面对高中毕业生给予客观、全面的评价。在此基础上把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与国家统一考试相结合,从文化知识、能力水平、成长过程、综合素质等几个方面共同构成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依据。
总之,建立更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可以改进目前“一考定终身”的局面。把考知识与考能力相结合、统一考试与学业水平测试相结合、统一考试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方式改革相结合,可以为高校全面、客观地选拔人才提供科学的依据,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推进素质教育起到积极作用,使高考制度更趋公平、公正。
三、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是高考改革立足于国情的有效途径
高考改革作为一项整体的制度改革,必需从复杂的社会环境、教育及考试制度自身的规律出发,通过增加教育资金的投入,不断丰富我们的高等教育资源,使更多考生有条件接受高等教育,才能从根本上逐步解决应试教育存在的诸多问题。
1.从宏观上协调高考与维护社会公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大众化人才培养的关系,进一步明晰高校招生的责权关系。从招生管理体制改革来说,关键是要明晰政府、高校、考试机构和中学等各自的责权关系。其方向应是政府负责制定宏观的招生政策、完善监督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考试和招生环境;高校自主确定适合本校发展的录取标准;中学负责提供学生的过程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供不同类型的高校参考使用;地方考试机构逐步向社会公共机构转型。具体来说,高校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类型及办学特色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招生简章,考试机构逐步向专门服务性机构过渡,成为服务考生和社会的社会公共机构。
2.向高校自主招生逐步演变。从长远的角度看,实行高校自主招生应该是高校招生录取的发展方向,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不久的将来,经过努力,我国的社会制度将会逐渐成熟,法制建设将越来越健全,诚信机制、监督机制也将不断完善,一个高度稳定、和谐的社会必将到来,这些都将为全面实施自主招生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基础。
3.逐步建立适应大众化高等教育的素质立意高考内容改革,使命题指导思想由知识立意逐步转为素质立意。对于一个国家的考量来说,人才是必须的,但关键更需要高素质的国民,随着我国的高等教育由精英化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我国将进入全民教育、终身学习的时代,就不再有高考这个分配教育资源的工具的存在,高考的功能将发生根本性变化,不再局限于选拔,而是成为一种为高校和考生之间的“双向选择”,具有了适应性考试的功能,这就需要对学生的素质进行更全面的考测。相应地,高考的命题也应从目前的知识立意进一步提升到能力立意和素质立意,用以引导和培养我们的中小学生成为会学习、会生活、会创造和勇于创新的人。到那个时候,我们的高等学校所培养的学生,才是名副其实的高素质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和创造者。
4.通过高校改革来弥补高考制度的不足。继续加大高等教育改革力度,增加弹性学习制度,加大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转专业学习制度的改革力度,使高校改革成为高考制度改革的延伸。如对错报专业的考生以及经过一段时间学习后仍然不能适应某专业学习的大学生,给予重新调整专业学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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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有强烈的超越意识。超越是指一个人能够突破自身的局限性及时空的限制,与时俱进地正确认识客观 规律 、掌握规律,并在正确判断事物发展趋势后做出科学决策的一种思维方式。只有能实现自我超越的人才能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改造客观世界,才能在为社会造福的同时实现自我的价值。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论中国哲学精神的基本内涵》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要] 哲学 大家们用专业性很强的哲学语言对“ 中国 哲学精神”概括与诠释,对于广大群众来说是晦涩难懂的,甚至误以为“哲学知识的普及都是哲学家的事情”。这与党“繁荣 发展 哲学社会 科学 ”的要求是有出入的。文章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了中国哲学精神的基本内涵是“以人为本,内在超越,自强不息,实事求是”等内容。这对哲学知识的普及与大众化具有促进作用。
[关键词]基本内涵;哲学精神;中国哲学
【论文正文】
中国素有“哲学”之实但无“哲学”之名,“哲学”是日本学者西周1873年由希腊文“爱智”(Phi—losophia)翻译而来。哲学起源于文化没落,有志之士指点迷津,提出化解之道,哲学是文化的医生。马克思说:“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再加一句,哲学是民族精神的精华。准确表述“哲学是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的统一”。中国哲学精神是先哲们留下的精神基因、文化遗产;是我们对于先哲思想所做的一种领悟、对话、心灵的交契;是一个体悟性的话题。“中国哲学精神”有诸多答案,无论是冯友兰的“内圣外王之道”说、牟宗三的“生命哲学”说,还是张岱年的“六大特点”说、李泽厚的“实用理性”说,这些哲学大家都是用专业性很强的哲学语言进行概括与诠释的,对于哲学素质本来就不是很高的广大群众来说是晦涩难懂的,难于理解其真谛,导致不少人以为:哲学知识的普及都是哲学家的事情。这与党关于理论的“普及活动”、“大众化”、“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等要求是有出入的。本文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在与西方哲学、印度哲学的比较中论述中国哲学独特的内涵。
一、人生观:以人为本
中国哲学首先是一种人生哲学。哲学的理论形态可以概括为: 自然 哲学;宗教哲学;人生哲学。关怀人生实际、怎样做人,是中国哲学的独到韵味、独到精神。中国哲学就是教你“怎样做人、做什么样的人”的学问,它的理论关注点不是自然与彼岸,而是现实的人生,怎么样把人生过得更好、更有意义,无愧于祖宗、无愧于天地。“以人为本”的这个“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具体的、现实的、社会的人,是广大人民群众,包括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人的生命、人权和人的尊严等等;这个“人”,不是被动的客体,而是能动的主体,不能把人民群众仅仅看作是被同情、关爱和扶助救济的对象,更不能仅仅看作是需要别人从上面赐予雨水、甘露和阳光的被动客体,而应看作是推进社会发展的创造性主体,看作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 历史 前进的真正动力;这个“人”既是发展的主体也是被发展的客体,当今科学发展观所坚持的“以人为本”是主张一种具体性、有条件性和有限意义上的“人类相对中心论”。
“以人为本”的这个“本”不是事物的本原或本体而是发展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是力量的来源,以人为本就是把重视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把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作为我们推进新型 工业 化的动力,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我们长远奋斗的目标;这个“本”既是指人的理性世界也是指人的非理性世界,是坚持人的理性与非理性的统一。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坚持二者的内在和谐统一,要在二者之间保持一个必要的张力,在人的 现代 性日益提高的情况下尤其要重视人的欲望、情绪、情感、意志、激情、知觉、灵感、集体无意识等非理性因素的作用。
人生哲学具有积极性的功能,对社会群体来说也提供了渐进的原则。那就是:修身——个人独立性的完成;齐家——群体意识的温床;治国——群体生活实习之所;平天下——群体性最终目标的形成。中国哲学也谈天,是为了说明做人的道理,不是单纯地谈论天,也不是单纯谈论人,谈的是交天人之际,把天作为人生存的一个环境。中国哲学不关心纯粹的自然问题,也不关心纯粹的彼岸问题,而是非常重视人在现实人生中的意义、价值与地位。
二、价值观:内在超越
中国哲学有强烈的超越意识。超越是指一个人能够突破自身的局限性及时空的限制,与时俱进地正确认识客观 规律 、掌握规律,并在正确判断事物发展趋势后做出科学决策的一种思维方式。只有能实现自我超越的人才能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改造客观世界,才能在为社会造福的同时实现自我的价值。通俗地说,超越就是一种把现实提升到理想的层面,理想对于现实来说是超越。超越是对现状的否定,对于现状的不安是人的普遍特性,如果人总是满足现状就不求上进,求上进就是不满足现状,就要超越,所以超越就是对现状的提升。无论哪个民族的人都是有超越的追求,但中国哲学的超越跟别的民族有一个明显的不同,那就是“内在超越”,是人对人自己的一种超越,是一种价值观的提升,就是超凡圣人,要把一个普通的人、凡夫俗子提升到圣人的层面,做一个兼善天下的圣人,圣人对于凡人来说就是超越。希腊人、印度人也讲超越,但不是人自己对自己的超越,而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对于现实等待超越的人给予拯救、提升。西方的____、印度的佛教使人变成比人高一点的佛、天使,它是靠外力提升拯救,是一种“外在超越”,这种价值取向是自己没有信心、没有勇气,好像只能轮回、堕落,佛一提升就进入了极乐世界,那就是超越。它把超越的动力寄托于人性之外,一种神的力量。无论这个神是主,是安拉,还是什么释迦牟尼,反正有一个神来帮忙的“外在超越”。
按照中国哲学的理解,人的善根变成实际的善心还要不断修行。这种善是人靠着自己的努力在今生今世可以实现的目标,肯定了人生是可以自我完善的。孔子说,如果你不想学好,神圣也拿你没有办法,所以将超越的根据放在人性之内,所以人性善理论是中国哲学对于人是什么的一种独到判断。按照西方人的说法,人性是罪恶,人是天使的堕落,亚当与夏娃本来在天上活得好好的,干嘛偷那个禁果?印度佛教说人是苦的,所以没有一个孩子是笑着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声都是啼哭,所以超越寄托于人死之后。中国哲学使人更像人,最像人的那种人就是圣人。圣人思想境界比一般人更高,这是中国哲学的价值取向,与西方、印度不同的一种“内在超越”。
三、世界观:自强不息
“自强不息”是 中国 哲学 关于世界观的基本态度,出自于《易经》“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古人所说的天包括了地、包括了人,相当于世界总体概念。世界总体是什么呢?用一个字表述:“健”,意思是宇宙是不断运行、 发展 、产生、消灭、生生不息的一个流变的过程,所以叫“天行健”,“健”就是“动”的意思,天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变动。中国哲学所提出的第一个哲学问题与西方哲学的提法是不一样的。西方哲学的第一个问题是“世界是什么?”把世界看作一个判断的对象,好像世界是某种东西一样,这就是所说的第一原理,所以有它的本体。中国哲学家提出第一问题是“世界怎么样?”世界到底怎么样?世界是一个生生不息的运动、流变的过程,这是我们对世界总体的一种理解。西方哲学对“世界是什么”是采用分析的方法,世界肯定首先得由什么组成,要有一个形式,质料和形式结合在一起,接下来分析就是原子,完全是分析的路径。中国哲学提出的问题是“世界怎么样”是一种描述性的语言,是采用综合的路径。
中国哲学说的“天行健”属于世界观,对世界总体的理解,但接着一句“君子以自强不息”就是做人的准则了。天和人奉行一个共同的东西就是自强不息,就将宇宙观发展成人生价值,告诉你应当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做君子,独善其身的君子,最像人的人,而不是做“小人”。中国哲学将世界观与人生观紧密结合在一起,宇宙人生,就是关于宇宙人生的大道理,就是“自强不息”,这是中国哲学最基本的精神,是民族精神的一种必然,这种对世界未来的乐观主义态度对于我们的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自强不息就是要提升你的责任感、参与意识。
“不息”两字包含着对于未来的乐观主义精神。用毛主席的话说“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这就是自强不息的 现代 表达。“自强不息”支撑起我们民族乐观向上的精神境界,鼓励中国人自强、自立、好学、上进,所以,“天行健,自强不息”是我们民族经历了无数的艰难险阻、一再崛起的一种精神支撑。自强不息有不同的表达方式,中华民族的领袖级人物从这里面吸取了精神理念,如,孙中山“越挫越奋”是对自强不息哲学精神的近代理解,从1895年开始先后发动了十次起义,十次失败,但是第十一次成功了,就是辛亥革命。中国共产党也是从自强不息里获得精神动力,大家熟知的“与时俱进”哪里来的?就是自强不息这种古老的中国哲学精神的现代版,它不是一个过去时,而是现代时、未来时,是激励着我们民族乐观向上的动力支撑,是我们人生责任感、上进心的一种理论指导,对于打造当代中国人的精神世界有无尽的启迪。尤其是在倒霉的时候,想想中国哲学精神,恐怕会找到精神领袖、精神导师,精神的鼓舞、精神的力量。四、知行观: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在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前就有,它既是我们党的基本路线,又是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它表明了中国哲人如何看待知识的一种基本态度。毛泽东1941年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 规律 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实事求是的核心就是“是”,包含着智慧、知识、真理,“求是”就是最接近西方哲学的爱智慧。“求是”就是不断地“求”,中国哲学也求智慧、求知识、求真理,怎么求?前提是“实事”,通过实践活动来获取真知探求这个“是”,这个“是”是我们中国哲学的独到提法。
讲实话、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对待任何工作都要以 科学 态度来谋划,以务实的精神来对待,以实干的作风来落实,这也正是当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西方人讲世界观、宇宙观,接下来要进入知识论的层面,知识是哪里来的?西方人认为知识是人们起于一种好奇心,为什么要“求”知识,因为好奇,没有实事的前提,所以西方人为学术而学术,为知识而知识。中国的知行观就是:知识一定要跟行为相联系,知来自于行,反过来要指导行。中国哲学相当于西方的知识论,它的准确称谓就叫“知行观”。知行观是中国哲学精神的一个内涵。实事求是作为一种知行观,跟自强不息的世界观、以人为本的人生观是紧密相连的,表现出我们中国哲学重视实践、关怀现实问题的品格。在中国对于一个学人的要求就是德才兼备,光有德没有才不行,光有才没有德也不行。
西方人很重视逻辑的表述,大前提、小前提,然后推出结论。中国没有这样的三段论,形式逻辑的科目,应该说比古希腊人落后了,比印度也落后了。西方哲学原著抓住大前提、小前提就可以了,而中国哲学的书恐怕就不能这样读,没有一个现成的形式上的系统供你领悟和把握,用冯友兰的话来说,读中国哲学是通过先哲给我们留下的“鳞片”,你再把整体的“龙”重现。这需要你通过想象去领悟,领悟书中的道理。读中国哲学的原典比读西方哲学更难,因为需要想象,不是现成的“龙”放在那里,而是需要通过“鳞片”把“龙”重现出来。所以古代人读书的功力是力透纸背,这样才能把书读懂、读通。“实事求是”是中国哲学的一个精神瑰宝,获得了现实的生命,那就是毛泽东对它新的诠释。毛泽东的诠释把古老哲学精神变成了党的思想路线。它既是传统又是现代化,既是古人适用的也是现代中国人所适用的,这是我们领会中国哲学精神的一个要点。
中国哲学精神的基本内涵除了以上最基本的四点之外,还有辩证逻辑,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等方面。当希腊人和印度人仔细考虑形式逻辑的时候,中国则倾向于发展辩证逻辑。中国哲学的思维方式是以辩证逻辑为主的。当然中国哲学的辩证法还是停留在朴素辩证法,没有充分的理论化。中国哲学还显示出宽容的包容性: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在接受异族文化时没有文化上的障碍。佛教是从印度传来的,它对中国文化有很大的影响,包括现在的语言,中国语言原来发声是两声,古诗都是讲平仄,而印度念经是四声,比两声好听,所以我们就有了四声。中国接受马克思主义也是很顺畅的,几乎就是几年的时间,用毛主席的说法,十月革命一声炮声就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主义,送来的前提是没有阻碍马克思主义传播的障碍。中国文化传播史上经历了佛教的传人、____的传人,然后就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跟中国哲学有一种天生的亲和力。我们应该把这些哲学资源,包括西方与印度的哲学资源进行创新,打造一个当代中国人应有的精神世界,那就是:以人为本、内在超越、自强不息、实事求是以及辩证思维与有容乃大等丰富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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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哲学产生于希腊化时期前后专门论证犹太教教义的宗教神学化的哲学体系。最最的犹太哲学家是亚历山大的斐洛;他用柏拉图主义、新斯多亚主义解释犹太教经典,认为上帝是纯存在,是超验的,故我们只能说上帝不是什么,而不能说他是什么。认为上帝和世界是通过神秘的逻各斯为中介而联系起来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犹太哲学及其对中国哲学的意义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东方与西方之间:犹太哲学及其对中国哲学的意义
哲学是一种思维方式。因此,一种哲学就是一条思想之路。在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各种各样的思维方式,也就是说存在过许多不同的思想之路。西方哲学和古代中国哲学就是两条重要的思想之路。
西方哲学之路发端于古代的小亚细亚和雅典,随着历史的变迁,它在走完了古希腊的历程后又延伸到古代和近现代的欧洲诸国及至北美。这是一条理性主义的思想之路,因为他们的思维方式是理性的、逻辑论证型的。古代中国哲学始于先秦,在以后各个朝代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儒、释、道为主流的思想派别。众所周知,这是一条直觉主义之路,因为这些思想家的思维方式是直觉或体悟。
然而,除了上述两条思想之路外,在古老的希伯来文明中又生发出另一条道路,这就是犹太哲学。这是一条奇特的思想之路。它起始于耶路撒冷,在地理位置上属于东方但又靠近西方,处在东方和西方的中间地带——中东地区。但是,后来的历史却神奇般地使之从中东而挺进欧洲,在西班牙、法国、意大利、荷兰、德国等欧洲腹地独辟蹊径,开出一条新路来。斐洛、萨阿底、哈列维、迈蒙尼德、格森尼德、克来斯卡、门德尔松、科恩、罗森茨维格、布伯、海舍尔、开普兰、列维那斯是这条思想之路上功名卓著的哲学家。它之所以成为一条新路,乃由于它是一种新的哲学,是一种既不同于理性主义的西方哲学,也不同于直觉主义或神秘主义的中国哲学,而是一种融合了理性与信仰的新哲学。无疑,这样一种哲学对于中国哲学乃至世界哲学的发展都应该有积极的意义。迄今,犹太哲学在中国却尚未得到广泛的了解和认同,其价值和意义还没有显示出来。所以,本文拟阐述犹太哲学是如何形成的,其基本性质和特征,并在与现代中国哲学的比较中,探讨它对于当代中国哲学的发展有何借鉴意义。
著名犹太哲学史家古德曼(Julius Guttmann)说:“犹太哲学可以描述为用一般哲学的概念和规范对犹太信仰和习俗所做的描述。”[1](P4)他这里所谓“一般哲学”指的就是希腊哲学和由之发展而来的西方哲学。这个颇为流行的定义表明,犹太哲学的构成需要两个因素,一是西方哲学,二是传统的犹太教。它还包含这样的意思,在原初的以色列人那里是只有宗教而没有哲学的,只是随着希腊文化及其哲学的传播,犹太人开始用希腊哲学的概念和范畴对自己的传统做出解释时,犹太人才拥有了自己的哲学。
众所周知,以色列人为人类贡献的《圣经》,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确立了一神教。但是,按照古德曼等犹太哲学家的解释,尽管《圣经》作为宗教的经典也包含了一些宇宙论和人生论的哲学思想,但它不是哲学著作,其中没有系统的哲学。犹太哲学的产生是与犹太教与希腊哲学的相遇分不开的。
公元前323年,希腊的亚历山大大帝攻占了巴勒斯坦,把希腊文化带到了这个一神教的诞生地,使原本两个独立的民族、独立的文化系统正式相遇了。这是一个战败了的民族和一个强势民族的相遇,一个弱势文明和一个强势文明的相遇。对于犹太人来说,这样的相遇具有“不得不”的性质。这样的相遇不似朋友间平等的会面,其间有冲突、对抗,包括犹太人“以身殉教”这样的血的代价,当然也有温和平静的对话,天长日久的熏陶和逐渐的相互融合。两种传统相遇300年以后,在地处北非的亚历山大里亚孕育出第一个犹太哲学家——斐洛。他在血统上是地道的犹太人,笃信犹太教,而且以诠释犹太教的《圣经》为毕生的事业,他同时也是在希腊文化的熏陶下成长起来的,精通希腊语言、哲学、历史和诗歌的希腊化了的犹太人。希伯来的信仰和宗教精神与古希腊的哲学理念和理性主义精神交织在这位希腊化的犹太人心中,经过艰苦的综合与调和而形成了一种既不同于犹太教,也不同于希腊哲学,同时又包含犹太教信仰和希腊理性内容的新的思想体系,这就是犹太哲学。尽管由于历史的原因,斐洛哲学在很长的时间内不为犹太人所知,因而没有直接影响后来的犹太哲学,但是,他作为犹太哲学的始祖的地位却是公认的。
公元70年,罗马帝国的军队焚毁了耶路撒冷的犹太教圣殿,犹太人从此失去了自己的国家,流散在世界各地,巴比伦、西班牙和德国、波兰先后成为犹太人最为集中的地区。公元7世纪后,伊斯兰教和横跨亚非欧三大洲的阿拉伯帝国兴起。在穆斯林学者的努力下,重要的希腊哲学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的哲学著作都被译成了阿拉伯语,帝国境内的犹太人再次与希腊哲学相遇,并逐渐塑造出了一大批杰出的哲学家,使中世纪成为犹太哲学的第一个繁荣、辉煌的时代。这个时期著名的犹太哲学家有萨阿底·高恩、犹大·哈列维、伊本·道德、摩西·迈蒙尼德、列维·本格森、克来斯卡。尽管这些犹太哲学家身处阿拉伯帝国(后来欧洲南部成为____的辖区),但他们面对的依然是希腊哲学,他们都是用希腊哲学的概念和理性的方法来审视犹太教传统的。因此,这个时期的犹太哲学依然是犹太传统和希腊哲学相遇、对话和融合的结果。
在中世纪,犹太人被迫居住在和_分离的“隔都”里面,宗教上受迫害,政治上无权利,人格上受歧视。法国大革命以后,欧洲各国的犹太人逐渐被赋予了公民权,取得了与宗主国人民平等的地位,史称犹太人的“解放”。“解放”使犹太人冲破了“隔都”的围墙,更加直接地面临西方文化的挑战。犹太启蒙运动的领袖门德尔松认为,犹太人应该同时兼顾两个方面,即一方面坚持犹太教的传统,另一方面又要融入到西方文化和社会中去。对于多数犹太人来说,这是一个痛苦的思想文化上的交锋和对话的过程。之后,犹太人内部又产生出一批后启蒙时代的卓越哲学家,如科恩、罗森茨维格、布伯、海舍尔等等。科恩本是新康德主义的一代宗师,属于理性主义的哲学家,但是,他在退休后却回到了自己民族的宗教,发展出犹太教哲学的体系,影响了罗森茨维格、布伯等哲学家。
这就是犹太教发生发展的大致历程。这个历程表明,犹太哲学是古代犹太教传统和与希腊哲学以及后来的西方哲学相遇、碰撞、对话和融合的产物。用一位犹太哲学家的术语来说,这是“亚伯拉罕主义”和“雅典主义”相会合的结果。
作为东西方文化相遇的产物,犹太哲学有亦东亦西的特点。这里的亦东亦西性就是犹太教中固有的信仰和神秘主义的因素和西方哲学中理性和逻辑的成分的整合与统一。
西方哲学的主流是理性主义的。理性主义哲学的前提是承认对象的可理解性,其核心是对人的理性能力的确信,即认为人的理性有能力认识研究的对象——这种对象也许是自然界,也许是人类社会秩序或人的本性,也许是科学知识和语言,诸如此类,并能够把自己的认识和思想逻辑地表达出来。尽管西方哲学的发展曲折多变——古希腊的繁荣时期,中世纪的“奴婢”阶段,近现代的鼎盛春秋,后现代时期传统的衰微,然而其主导的方面是理性主义则是毋庸置疑的。当然,西方理性主义哲学的表现形式不同,有唯心主义哲学,如柏拉图的理念论和黑格尔的绝对唯心主义,有唯物主义哲学,如古希腊原子唯物主义和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体系,有经验主义的认识论,如洛克、巴克莱、休谟的古典经验主义以及维也纳学派的现代逻辑实证主义,也有唯理论的认识论,如笛卡尔、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以及康德的批判哲学。还有以非理性主义甚至反理性主义著称的学派,例如叔本华的唯意志主义和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
反理性主义哲学表面上看与理性主义无缘,但其本质仍然是理性主义的。这是因为,这些体系所研究或重视的对象是非理性的成分,如意志、情感、性欲等,而其方法仍然是理性主义的,即运用理性对非理性的因素进行系统的分析并理性或逻辑地诉诸文字表达。后现代哲学以反传统著称,传统的理性主义当然也在其反对之列。但是,后现代哲学的基本精神也是理性主义的,因为它是对古代和现代传统所做的理性的批判,其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仍然是理性主义的。
如前所述,犹太哲学的源头是犹太教。犹太教是东方(中东)的产物,体现着东方的精神特征,这就是信仰至上和神秘主义。犹太教的前提是对造物主和神性立法者上帝的信仰。有这样的信仰,才有所谓上帝创造世界和人类,上帝和以色列人立约,给予“十诫”和诸多律令典章,使以色列人在生活中有所依从。如果没有这样的信仰前提,就不会有犹太教的存在。犹太教的主要经典是希伯来《圣经》,它以“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开始,隐含着对上帝的信仰,它没有也无须任何关于上帝存在的理性证明。《圣经》对于上帝的描述多是神秘莫测的,其中尤以《创世纪》中的创造论和《以西结书》、《以赛亚书》中对于神车的描述最为突出。在历史上,这些篇章的内容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犹太哲学的根本特点是理性与信仰的结合。这个特点有两层涵义:其一是说犹太哲学用理性的思维方式研究犹太教这个对象,试图借理性之助解决上帝的存在、人生的信仰、目的和意义等问题。这是一种理性的方法和信仰对象的结合。其二是说犹太哲学在内容上既有理性主义的因素,又不排斥或排除信仰的成分。对于大多数犹太哲学家而言,理性主义和信仰是并驾齐驱的。对他们来说,否认理性的作用,只承认信仰,就只有犹太教而没有哲学;反过来,如果只强调理性和知识,忽视了信仰的作用和价值,犹太传统就失去了意义,就只能导致古希腊的唯智主义而不是犹太哲学。
理性与信仰的统一,在中世纪著名犹太哲学家迈蒙尼德哲学里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他说:如果仅仅在口头上谈论真理或貌似真理的理论,而不真正理解它们,就不能真正信仰它们。“因为只有理解了才能信仰。”[2](P107)在他看来,信仰而无理解是盲目的,因此,必须对传统的信仰作一番理性的考察,使之成为不违反理性的信仰。通过他的理性的考察,《圣经》中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人被解释成按上帝的“理智”造人;“看见”、“看”、“望”在被用于上帝时,“都是指理智的把握,决不是指眼睛的看到”。[2](P29)这样一来,犹太传统中的人格神就被抽掉了神人同性论的特征而被理性化了。同时,迈蒙尼德又始终把信仰放在不可替代的重要位置上。
当亚里士多德派的宇宙永恒论和犹太教关于上帝从虚无中创造世界的学说发生冲突时,迈蒙尼德就毫不犹豫地站到了犹太教信仰一边,认为犹太教的创世论远比宇宙永恒论更为可取。还有,在论述先知何以作出预言的时候,迈蒙尼德把上帝和从他而释放出的“流”放在了突出重要的地位,认为神不但是预言的最终源泉,而且在预言的产生过程中发挥着直接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他又强调理性和信仰是同时共存,互相补充的,只有具备高度发展了的理性能力的人,才有可能将潜在的预言现实化。迈蒙尼德的目的就是调和理性和信仰,使《圣经》中的“上帝创世论”、“神车论”、犹太教传统中的“先知论”等等,都成为理性或哲学研究的对象,使哲学的内容既是有关宗教的,又是理性主义的。在他那里,犹太教的主要信仰和习俗与希腊哲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在理性主义的分析和论证下结合起来,不论在内容还是形式上,都体现了一种整体的统一性。[3]
理性主义讲求概念的清晰、分析和论证的合逻辑性,它与东方的神秘主义那种晦暗不明、语焉不详的风格迥然不同,因而很难与之兼容并存。但是,在犹太哲学家那里,它们却被有机地融汇在一个体系之中。第一个犹太哲学家斐洛借用新柏拉图主义和斯多亚派的哲学阐述犹太教的创造论,试图通过理性主义的阐释将《圣经》中的上帝创世论理论化、系统化。他认为,上帝不是从虚无中创造世界,而是借助于理念渐次产生出世界的。理念是上帝的思想,是他用以规范质料的工具,也是为被造物的形式或本质。“它们赋予万物以形式,给无序以有序,给无限以界限,给无形状以形状,总之,变坏事为好事。”[4](P210)但是,他对于“逻各斯”的解释则充满神秘主义。“逻各斯”(Logos)是最高的理念,是“理念的理念”,“神的言辞”或“智慧”,它还被说成是“上帝的长子”、“上帝的形象”、最高的天使,以及宇宙的力量源泉等等。它内在于物质世界,即为自然界的规律,内在于人,即为灵魂中最优秀的部分,体现在犹太教的《托拉》中,则成为神圣的律法。在他那里,逻各斯在概念和功能上都是不清楚的。
我们无法形成它的明确认识,只能靠体悟来把握它在不同场合下的意义和功用。类似“逻各斯”这样的神秘性概念也体现在各个时期的其他犹太哲学家那里,即便在20世纪的马丁·布伯那里也是显而易见的。布伯哲学中的核心概念是“我-你”关系,指人与人之间应有的存在状态。在这样的关系中,我不把别人作为外在的它物(It),也不作为和自己不相干的他者(He),而是作为和自己处在直接的关联中的你(Thou)。我和你的这种关系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彼此相互包容,共同结成一个整体。从理性主义的观点看,我就是我,你就是你,彼此界限分明,而我-你关系强调的是二者的交互性(co-relation)和“伴侣”(partnership)关系,突出的恰好是二者之间的不明晰性。不仅如此,他承认上帝的存在,认为《圣经》就是上帝的声音,上帝是永恒的你,人与上帝的关系也是我-你关系。无疑,这样的关系也是神秘莫测的,只有在宗教经验中才能体会其意蕴所在。
理性与信仰这两种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的结合,决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在犹太哲学家那里,二者结合、统一的程度也不尽相同。因此,在犹太哲学中实际上存在着相互区别的两派,一派推重理性,代表性的哲学家有斐洛、萨阿底、迈蒙尼德、格森尼德、科恩;另一派推重传统的犹太教信仰,其主要代表是哈列维、卢扎托、克莱斯卡、罗森茨维格、布伯和海舍尔。卢扎托认为,西方文化是由两种力量构成的,这就是雅典主义或希腊文化与作为犹太宗教思想的亚伯拉罕主义。前者给世界带来了哲学、科学、艺术以及对和谐和壮丽的热爱,后者带给人类的是公正、平等和仁爱之类,使人类讲道德和慈善。希腊文化中的唯智主义对生活没有意义,它只适用于哲学家,而不能满足大众的要求,因为大众需要的是“道德维生素”。[5](P281—282)马丁·布伯也严肃地指出了西方文化的不足:它拥有最全面的和高度发达的知识,然而自己却无法找到意义;它拥有最严格的和最纯正的规训,但自己却无法找到道路。这样的道路就是对于超越存在的信念,它关乎人类的本真的生活,是生活的真正意义所在。这样的道路存在于东方文化之中,即犹太教和中国古代老庄的道家哲学之中。因此,东方文化可以弥补现代西方文化的缺陷。[6](P555—556)
犹太哲学的以上特点表明,犹太哲学不是纯粹东方的,也不是纯粹西方的,它在吸收西方哲学的概念和理性主义思维方式的同时保留了犹太教的信仰和神秘主义因素,采取的是一种综合的亦此亦彼的做法。因此,它既是东方的,又是西方的,可以说是介于东方和西方之间的第三条思想之路。它还表明,犹太哲学家没有故步自封,没有被狭隘的民族主义所蒙蔽,他们对西方文化和哲学采取开放、学习和汲取精华的态度;他们也没有妄自菲薄,犹太教的基本信仰和精神在他们的新哲学中得到了创造性地保持和弘扬。犹太哲学这样一些特点及其态度和精神,对于当今中国乃至世界哲学的发展应有其不容忽视的意义和价值。
中国文明与希伯来文明都是最古老的人类文明形式,都有丰富厚重的文化传统——在犹太人那里为犹太教,在中国人这里为儒释道宗教和哲学。世界上其他古老的文明,有的由于历史的原因而中断了,如古埃及和古巴比伦的文明,有的虽然没有中断,但是迄今尚未开发出完整的具有世界意义的哲学系统,如印度哲学——她和西方的相遇几乎与中国同时,目前也和中国一样正处在探索和形成新哲学的时期,还没有成熟到成为范例的程度。而犹太人最早以完整形态的宗教传统和西方哲学相遇,并在相互的冲突和对话中发展出自己的哲学形态,从而成为后来东西方哲学会通的范例。尤其值得指出的是:与犹太哲学发展的背景相似,现代的中国也是在和西方哲学相遇、碰撞和对话的大背景下发展自己的哲学的,而且这样的相遇都曾经有过被迫的性质。犹太人与希腊文明的相遇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而中国人与西方哲学相遇的时间还不足200年,因此,犹太哲学是相对成熟的第三条道路。这样,对于正在建设的中国哲学应该有积极意义。
首先,犹太哲学的“发现”,确认了中国现代哲学发展的走向。
国哲学源远流长。先秦的儒家、道家、墨家和名家都是很有哲学意味的思想体系。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魏晋、隋唐以来的佛教以及宋明之际的理学和心学都富有博大精深的内容。但是,现代意义的哲学则是在鸦片战争以后尤其是“五四”运动后,在中国传统哲学与西方哲学相遇的过程中逐渐兴起的。换言之,假如没有伴随鸦片战争而来的大规模的“西学东渐”,假如没有由此而引起的中西哲学的相遇、碰撞和整合,中国哲学很有可能仍然停留在儒释道的传统中,而不存在现代意义的中国哲学。关于现代中国哲学的含义,冯友兰先生说得很清楚。他说:“现代化的中国哲学,并不是凭空捏造一个新的中国哲学,那是不可能的。
新的现代化的中国哲学,只能是用近代逻辑学的成就,分析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概念,使那些似乎是含混不清的概念明确起来。”[7](P200)他所谓现代逻辑学的成就指的是共项和殊相(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也就是古希腊哲学中“一”与“多”的关系的学说。这也就是说,和犹太哲学相似,现代中国哲学的旨趣也是用西方哲学的概念和方法来阐释古代的哲学传统。因此,中国现代哲学和从公元前业已开始的犹太哲学走的是同一条路。不同之处主要是犹太哲学在先,中国现代哲学于后; 前者历史悠久,后者 历史短暂罢了。中国现代哲学之始,哲学家们对犹太哲学一无所知 ,即使是最近的中国 哲学家如牟宗三、刘述先、杜维明等,对犹太哲学也不甚了了,没 有受其影响。今天我 们“发现”了犹太哲学,始知犹太哲学和中国现代哲学所走的竟是 同一条道路,这本身 就是对现代中国哲学走向的认同。同时,先行的犹太哲学向世人表 明:东方传统与西方 理性主义结合是可行的,同时也向21世纪的中国学人昭示:“中西 合璧”的现代中国哲 学之路是可以走通的。
其次,犹太哲学提供了一个融合东西方文化的范例。
如果说犹太哲学已经被证明是一条成功的思想之路,那么,其成功之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形式上,它成功地运用了希腊哲学和后来西方哲学的概念和方法分析和阐述传统的犹太教信仰,使传统犹太教中观念和问题学理化、系统化。二是在内容上较好地做到了信仰与理性、神秘主义与逻辑风格,即犹太精神与西方理性主义精神的融合,而且越是靠近现代,这种融合的工作就越完善。在中世纪,迈蒙尼德这种综合与融合的工作做得最好;在现当代,科恩、罗森茨维格、布伯、海舍尔则是整合和融合犹太传统与西方哲学的典范。相比之下,现代中国哲学在后一方面还有明显的欠缺。冯友兰著有《贞元六书》,创建了名曰“新理学”的哲学体系。他的新理学,就是用共项和殊相以及其他希腊哲学的概念去分析宋明理学中的范畴,如“真际与实际”、“理”与“气”、“性”与“心”、“太极与无极”、“道体”、“大全”、“精神境界”等,以期使它们明晰并充实起来。他所谓“真际”就是事物的形而上学根据,属于一般或本体界;“实际”则是可以见到的这个或那个事物,属于个别或现象界。
由于“理”是一般,是个别事物之所以为个别事物的形而上的根据,类似于柏拉图的理念或形式,所以理是属于“真际”的;“气”被解释成“料”,或“质料”,是使事物能够存在的东西。世界上的事物包括无机物、有机物和人都是由“理”和“气”即形式和质料两者构成的,都以“理”和“气”为形而上的根据。他还认为,与人的认识或得到的概念的层次相联系,人生有四种境界,这就是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天地境界是最高的,指的是人在直觉中达到的“浑然与物同体”或“自同于大全”的精神状态。[7](P200—216、240—243)他的《新理学》“是‘接着’宋明以来的理学讲的,而不是‘照着’宋明以来的理学讲的”。而“接着讲”之区别于“照着讲”就在于前者能够用西方近代逻辑学的成就,“使那些含混不清的概念明确起来”。[7](P200)在这个意义上,新理学没有在内容上对“旧理学”做实质性的发展,他的工夫和主要贡献是,使宋明理学在形式上学理化和系统化。借用冯友兰自己的说法,这仍然属于“新瓶装旧酒”。牟宗三对西方哲学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尤其对康德哲学有深入的研究。但是他并没有吸收多少西方哲学的内容。如郑家栋先生所说,康德对他影响也只是在形式上为他提供了诠释中国哲学的框架罢了。[8](P510)
冯友兰和牟宗三都有很好的西方哲学素养。但是,似乎可以这样说,西方哲学的内容对于他们多半还是异己的,他们对于中西哲学的认识还没有从根本上摆脱“中体西用”的模式,他们的“问题意识”主要是中国的,其精神也仍然是中国的,西方哲学只不过是可以用来阐述中国哲学的工具而已。如前所述,在犹太哲学家那里,尤其是在当代犹太哲学家那里,西方哲学与犹太传统是糅合在一起的理性主义的阐述,西方哲学的内容与犹太宗教的精神得到了有机的结合。可以说,他们做到了“即体即用”、“体用无间”。这是现代中国哲学家所欠缺的,同时也是当代中国哲学家在创建新哲学时应该向犹太哲学家学习的地方。
第三,犹太哲学提醒中国哲学家关注宗教信仰因素。
如前所述,犹太哲学乃是西方理性主义哲学和犹太教信仰的统一体,实质上是一种宗教性的哲学。它在揭示了西方哲学与犹太教会通的可能性的同时,表明了宗教对于哲学发展的价值和意义。宗教和哲学不应该是纯粹的、孤立的文化现象,哲学家在从事哲学研究时应该关注宗教和信仰因素。许多中国学者在看待西方文化时,往往只注意到了西方的科学、民主和哲学,而忽视了宗教。冯友兰于1934年在布拉格世界哲学大会上说:“我们把它们(中西文化)看作是人类进步同一趋势的不同实例,人类本性同一原理的不同表现。这样,东方西方就不只是联结起来了,它们合一了。……希望不久以后我们可以看到,欧洲哲学观念得到中国直觉和体验的补充,中国哲学观念得到欧洲逻辑和清晰思想的澄清。”[9](P271)在他看来,所谓东西方的联合就是用中国的直觉和体验补充西方哲学。他没有宗教意识,其目标是“以哲学代宗教”。
牟宗三虽然认识到____在西方文化中的地位,对于早期儒学的宗教性也有深刻的认识,但他强调的是“理智的直觉”对于“智性存在体”的把握,在他自己的哲学体系中也没有融入宗教信仰的因素。在我们看来,如果此岸的现象世界之后或之外存在着一个彼岸世界,那么,如康德所解释的,这样彼岸世界就不仅是作为自然界的本体——物自体,而且包括自我的本体——灵魂和整个宇宙的本体——上帝,而后二者正是宗教所由以产生和存在的根据。如果理智的直觉可以把握自然界的本体(牟宗三称之为“物如”),那么,似乎信仰就应该被承认为把握灵魂和上帝的方式。牟宗三、冯友兰等现代中国哲学家认同直觉的哲学意义,而且在理性和直觉的综合统一上做了出色的工作,这对中国哲学的发展是一大贡献。但是,当我们知道犹太哲学是一种融理性与信仰为一体的哲学后,是否应该在今后的哲学研究中充分考虑宗教信仰的因素呢?回答应该是肯定的。
犹太哲学对于中国哲学的意义恐怕不止以上这三条,但我们不打算在这里列举更多。最后,我想引用一位西方学者的这样一段话:“假如没有犹太人,我们用来看世界的眼睛,听世界的耳朵,感受世界的感觉就会不同。不仅我们借之接受世界的感觉中枢不同,就连我们思想世界的心灵也不相同,我们将对自己的经验给出另外的解释,从在我们身上发生的事情中得出另外的结论。我们将为生活设计不同的轨迹。”[10](P3)我想,这段话是值得认真对待的。
[1]Julius Guttmann.Philosophy of Judaism:The History of Jewish Philosophyfrom Bibl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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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迈蒙尼德.迷途指津[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8.
[3]傅有德.试论犹太哲学及其根本特征[J].哲学研究,1999.
[4]塞尔茨(RobertM.Seltzer).犹太民族,犹太思想:犹太人的历史经验(JewishPeople,Jewish Thought:TheJewish experience in History)[M].伦敦与纽约: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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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傅有德.犹太名人传:(思想家卷)[M].郑州:河南文艺出版社,2002.
[7]冯友兰.中国现代哲学史[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
[8]郑家栋.断裂中的传统:信念与理性之间[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9]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11卷[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
[10]Thomas Cahill.The Gift of the Jews:How a Tribe of Desert Nomads Changed the Way Everyone Thinks and Feels[M].New York,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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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方,哲学一词通常用来说明一个人对生活的某种看法(例如某人的“人生哲学”)和基本原则(例如价值观、思想、行为)。而在学术上的哲学,则是对这些基本原则的理性根据的质疑、反思,并试图对这些基本原则进行理性的重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中国哲学典籍英译方法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中国哲学典籍的英译方法可以细分为诠释的方法和转换的方法两个部分。诠释的方法以朱熹对儒家经典的诠释为例,借助黄俊杰先生提出的“概念史的研究方法”和“思想史的研究方法”,主要探讨了中国哲学典籍英译过程中的经典诠释方法:一方面侧重语言性的分析,对核心概念的训诂及其在哲学发展史流变过程中不断丰富的内涵的把握;另一方面侧重对诠释者的“历史性”的分析,把握诠释者在不同的时空情景下的诠释言论的具体意义。
成中英先生在《中国哲学与中国哲学文化》一书中曾指出哲学是民族文化中的核心部分,而中国哲学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产物。我们生为中国人,浸濡在中国民族文化生活的基本方式里,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进一步的认识这种文化的精神这种文化的意义呢?作为一个慎思明辨的中国人,我们是无法逃避发掘及发扬自己历史智慧与民族智慧的责任。[1](P3)
可以说,中国哲学典籍承载着中国哲学的核心价值,作为经典文本,维系着一个民族得以安身立命的根基。它主要是指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元典文本,如后代所称的《五经》《四书》《荀子》 《老子》《庄子》《墨子》《公孙龙子》等,及汉以后相关的子集,同时也包括魏晋南北朝之后传入中国的佛学典籍。以儒、释、道三家为主体,兼及其他诸子百家的中国哲学典籍,不仅集中体现了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亦如西方的《圣经》以及苏格拉底、柏拉图等人的经典哲学著作一样,更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精神财富。因此,中国哲学典籍的英译是关乎一个民族哲学文化的传承、交流、发展的大事, 是“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文化参与全球文化交流的一个极好途径。”[2](P3)能够促进中西文化的会通,从而构建“和而不同、相得益彰”的文化多元化的全球文化格局。中国哲学典籍兼及儒、释、道三家。
如果按照冯友兰[3]的观点,把中国哲学史大致分为子学和经学两个时代的话,那么,自孔子到淮南王的子学时代主要是中国哲学的原创期,这一时期产生的经典都是元典,以儒学典籍为例,主要是《五经》《论语》《孟子》《荀子》等;而自汉代的董仲舒以来,中国哲学就进入了对元典的持续性的阐释过程,不断创造新的经典。如宋明理学中,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近思录》,王阳明的《传习录》《大学问》等。这些经典首先是“产生经典的那个时代的各种典章制度、社会活动、文化观念的历史记载”[4](P74),是经典作者在特定时空的产物,而经典的诠释者又处在不同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其诠释必然带有时代特征。经典诠释者的历史性既能帮助诠释者更好地发掘元典隐而未发的内涵,从而构建新的哲学体系,产生新的经典,但也有可能会曲解或过度诠释元典的内容,正如刘笑敢先生所言:“中国哲学诠释传统的典型形式是以经典诠释的方式进行哲学体系的建构或重构,这一方式包含着‘客观’地诠释经典的‘原义’和建立诠释者自身的哲学体系的内在矛盾和紧张。” [5](P31)
由此可见,如何安顿好诠释者的历史性是一个严肃的方法论问题。国内许多学者都意识到中国哲学典籍的特殊性质,从而提出了相应的原则和翻译方法,如崔永禄(2007)提出中国经典外译的几个原则性问题:一是注意保留中国文化的特征和原貌;二是译文要能体现中国文化艺术和语言创作的水准;三是注意语言流畅,具有较大的可读性。[6](P43~46)郭尚兴(2010)指出中国哲学典籍的英译原则应该是保持文化个性,力求形神兼备,减少文化亏损;平衡语用效果。[7](P138~142)杨平(2012)认为中国哲学的译介应该避免____化、西方哲学化或文化利用型翻译途径,采取文化还原式的翻译策略如音译、创译和综合翻译等方法来彰显中国哲学的特质和财富。[8](P77~87)
作者认为,中国哲学典籍的英译方法以对经典的正确解读为前提,而后才是如何把这种解读的含义更恰当地转换成英语。而在解读的过程中要以概念史和思想史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要对关键的哲学概念或术语进行历时的考据:包括音读、训诂和名物的考辨,并且比较同一概念术语在相应体系内不同的发展阶段的诠释意义,以及同其他哲学体系内同一术语的诠释意义的差别;而思想史的诠释方法则强调从诠释者所处的历史脉络中把握经典的具体含义。在对经典的正确解读的前提下,要从比较哲学的视角出发,注重把体现中国哲学思想特色的概念转换成能与西方哲学文化平等对话的概念体系,使中国哲学可以早日真正成为世界哲学文化的大家庭中的一员,从而形成“和而不同、相得益彰”的全球文化格局。
(一)概念史和思想史相结合的诠释方法
对中国哲学典籍的正确解读,是翻译的第一步。首先要求我们对中国哲学发展史的整体脉络有较为清晰的认识,特别是要认识到中国哲学典籍正是在对元典的持续性的阐释过程中不断产生的经典文本。因此,从哲学概念和诠释者的历时性上考察经典文本,把握元典文本的“客观原义”以及在其后历代诠释者的“诠释意义”。要把经典还原到相应的历史背景中把握其含义,即采用“概念史的研究方法”和“思想史的研究方法”[9](P20)。
所谓“概念史的研究方法”,以儒家经典为例,是指紧扣儒学史中的重要概念或术语,一方面潜回元典对这些术语进行音读、训诂以及名物的考辨与疏通,理解其基本的概念意义,即是中国传统的考据之学,另一方面观察同一概念或术语在儒学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的诠释意义,及其同其他哲学派别之间的差异。“思想史的研究方法”是把对经典的诠释,放置在诠释者所处的历史脉络中加以分析,“从而将经典诠释者身处的时空情境,及其诠释言论的历史背景与具体含义加以解明。”[9](P15)下面就以如何理解朱熹的著作为例,用概念史和思想史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探讨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诠释方法。
(二)对朱熹理学的“概念史”诠释
朱熹在中国儒学发展史上的地位功不可没,他通过对《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元典的重新诠释,才有了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四书》,并且建立了以“天理”为核心概念的哲学体系,是儒学发展的新阶段。朱熹也是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位明确提出解经方法的哲学家,他不仅注重义理的发掘,同时也没有摒弃对章句的训诂,潘德荣[10](P57)认为朱熹把“意义整体的圆融和谐确立为对经典的理解之方法论的基本原则”。
朱熹的哲学著作包括《四书章句集注》《近思录》《朱子语类》等,都是在对元典文本的深入阐释的过程中,发展出的新的哲学理念,因此,诠释朱熹的哲学思想,必须要潜回到相应的历史背景,把握儒学动态的发展过程。作为典籍英译者,从某种意义上,我们也是典籍的诠释者,特别是经典的跨文化诠释者,但我们的任务不是像朱熹那样的哲学家,要去发展或建立新的哲学体系,而是要努力做到如何忠实地再现不同历史阶段的哲学典籍的内涵,并且要立足当下,使中国哲学典籍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参与世界哲学之间的对话,使中国文化的精神在异域发扬光大。
朱熹把理学的主要概念:理、气、心、性、天理等都全部融入对《四书》的注解之中。如《论语?为政》中,孔子曰“五十而知天命”,朱子的解释是:“天命,即天道之流行而赋于物者,乃事物所以当然之故也”[11](P56)此处朱子以“理”解释天命。又如朱子对《中庸》第一章“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一句的注解是“命,犹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形成,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意味建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率,循也。道,犹路也。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则其日用事物之间,莫不各有当行之路,是则所谓道也。”[11]其中,朱子以“理”来解释性,从而树立了一个由理主宰的形而上学的世界。对朱熹所说的“理”这一基本概念的理解一定要放在整个哲学发展史的背景下进行,这就是黄俊杰先生所说的“概念史的研究方法”。
《四书章句集注》中出现了高达364个“理”字。而“理”字并未在《论语》中出现,直到战国中后期,孟子才将“理”“义”并举,“心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木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 “...What is it then of which they similarly approve? It is, I say, the principles of our nature, and the determinations of righteousness.”[12](P478~479)可见,孟子将“理”与“义”并举,同时作为道德的准则来理解。荀子也讲“Propriety is unchangeable Principle.”肯定物之理是可知的。
《庄子?内篇》中庖丁解牛的故事,有“依乎天理”的说法,所谓天理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理。但是荀子和庄子并没有提出对“理”的解释。《韩非子》的《解老》篇对“理”做出了解释:“理者,成物之文也。”又云:“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之谓理。”[13](P40)所以,韩非子对“理”的解释是物体的外表形式的区别所在,这可以理解为“理”的基本含义,与《庄子》中的“天理”不同。魏晋玄学家郭象则认为“物各自生而无所出焉”“物物有理,事事有宜”[13](P41),郭象认为每一个事物都是独立存在的,此物是此物,彼物是彼物,都是必然的,这个必然性就是理。在宋代儒学家那里,“理”变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范畴。张载认为“气”的聚散攻取中“顺而不妄”者就是“理”,阴阳之气的相互作用和推移就是“理”。可见张载以“气”为根本,“理”是气化过程的产物而已。二程则认为“理”为世界的最高本原。
所谓“天者理也”。朱熹继承了二程的观点,认为理是世界的本原。“太极只是天地万物之理”, “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有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14](卷一),同时,朱子又说:“如阴阳五行错综不失条绪,便是理。”(同上)“理”此时又有了自然规律的意义,又说,“理则为仁义礼智。”(同上)可见,朱子的“理”又有道德标准的意义。郭尚兴先生在《汉英中国哲学辞典》中对“理”的翻译如下:“理:Principle, Logic, Truth [15](P561) 理学:Neo-Confucianism[15](P563)程朱理学:The School of Principle represented by Cheng Yi and Zhu Xi [15](P563~564)。”
作为当代的中国哲学典籍英译者,我们一方面先要回归元典,从中找到核心概念的训诂学意义,其次要从典籍中的核心概念的演变发展史中把握其丰富的内涵,这也是黄俊杰教授所说的概念史的研究方法。除此之外,还要注意经典诠释者是在哪一种具体的历史脉络或情景脉络中解读元典的,这对经典的理解大有裨益。
(三)对朱熹理学的“思想史”诠释
朱熹所处的南宋时期,经过了唐末的藩镇割据,君臣父子的篡夺残杀,儒家的伦理纲常早就受到了极大的摧毁。加之,宋朝之前佛道两家的本体论思想皆有阐述,而儒家思想却恰恰缺少某种本体论思想的提炼和系统阐述,在汉唐时期主要停留在训诂、注疏的层面,很难与佛老思想从本体论上抗衡,儒家文化的主导地位十分被动,时代呼唤有人担当此重任,为儒学的发展披荆斩棘。
朱熹的“天理”论正是在新的形势下,通过对《大学》《中庸》《孟子》《论语》《周易》等儒家经典的注释,在二程思想的基础上,进行了理论创新,建构了一个以“无极”“太极”“天理”为最高哲学范畴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系,大大丰富了中国儒学的本体论思想。可以说,朱熹对经典的阐释是当时时代的要求,是带着他所处时代的思想文化问题而质询于经典,是用他所处时代的思想文化观念来理解、复述经典中的思想文化观念。他把《礼记》中的《大学》和《中庸》两篇单列出来,并与《论语》《孟子》合并,称《四书》,虽然也遭到许多学者的批判,但无法否认的是《四书》经过朱子之阐释,已经成为儒家乃至整个中国哲学文化的核心经典文本。
究其原因,朱子对儒学经典文本的重新选择和编排,正是应时代之要求,对儒学之新发展。与汉儒以《五经》为核心经典的儒学体系不同,《四书》的主要内容涵盖了更为广泛的政治、伦理、教育等方方面面,囊括了天道、纲常、心性等概念,而朱熹就是根据时代的要求,对这些理念进行了更加系统化和哲理化的阐释,构建了一个以“理”为最高哲学范畴的思想体系。“理”既是作为整体的“理”,抑或是“太极”,所谓“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同时,理又存在于借助于“气”而派生的每一具体事物里,所谓“本是一太极,而万物各有禀受,又自各全具一太极尔。”[14](卷37)
朱熹的理学无疑是应时代的要求对经典的合“理”化阐释,体现了对经典的继承性及其自身鲜明的时代特征。朱熹因诠释《四书》而建构的理学思想,体现了作为中国思想文化主干的儒家学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复兴的时代要求,同时也实现了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综合创新,使儒家学说上升到一个更高思想理论层次的社会需求。[4](P79)
(一) 回顾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方法
理解之后,就是表达,即如何把原汁原味的中国哲学典籍所蕴含的中国文化精神转换成以英语语言为载体的哲学文本,这是中国哲学进入当代世界哲学体系的时代诉求,同时也是弘扬民族文化,稳固中华民族固有的文化身份的重要步骤。回顾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主要方法,受到英译者本身文化身份的局限(20世纪之前大多由传教士和汉学家完成),他们的翻译方法从带有传教目的的某种“儒耶杂糅”的方法,再到学术性的研究方法,20世纪50年代之后,更多的是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方法。根据安乐哲的总结,中国哲学典籍,早期是以“天主教化”和“____化”的形象被西方读者所熟知的,后来又被“东方化”,到现在又套进了某种“诗化、神秘化的框架里。”“The Chinese philosophy that Western readers are familiar with at the beginning was ‘Christianized’, and then in more recent times it has been ‘Orientalized’, but even more so it has been poeticized, mystified, and infused with mysterious perspectives.” [16](P81)
迄今为止,西方哲学研究视野中关于中国哲学的探讨,“往往是将中国哲学置入与其自身毫不相干的西方哲学范畴和问题框架中加以讨论。”[17](前言P5)作者也认为:把中国哲学典籍视为一种西方哲学传统的附属物,就完全遮蔽了中国哲学的特质。因此,我们要探讨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方法,首先要从认识论上避免西方文化中心主义的负面影响,强调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差异性,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我们的哲学典籍不能只局限于自身文化内部的发展,更要参与到当代哲学的对话中,既要找到对话的共同背景,也要对差异性保持敏感。作者注意到安乐哲和郝大维提出的比较哲学的翻译方法正符合这种认识论。
进而观之,比较哲学的研究方法同时也体现了一种哲学的诠释方式:一方面通过对元典的解读,构建《论语》的哲学语境,再在该语境中进行文本的诠释和翻译。这种翻译并不是传统的从文本诠释到文本翻译的线性过程,而是先从文本出发构建出理论体系,再返回文本结合已构建的体系进行诠释和翻译。[18](P135)朱熹在对经典的阐释过程中构建了一个以“天理”为最高范畴的哲学体系:他从元典文本出发构建理论体系,再在该语境中返回元典,结合理论体系对元典进行诠释。既有训诂的发掘,又有义理的阐释。这和安乐哲比较哲学的翻译方法的确有异曲同工之妙。
并且,安乐哲还在这种认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翻译“策略性框架”,尤其是对中国哲学概念或术语的翻译,具有启发意义。
(二)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策略性框架”
安乐哲在《和而不同:中西哲学的会通》中,提出了翻译中国哲学典籍的一套完整的策略性框架:“包括阐释性的介绍,不断演进的关键哲学术语词汇表,校对过的中文原文,以及与原文相对应的自觉自明的译文。”[17](P6)其中,阐释性的介绍是指在译文之前的序言部分,对典籍文本所体现的中国哲学的特色的介绍,对文本本身的成书背景、作者及其主要哲学思想的介绍。
哲学术语词汇表是该典籍中出现的关键哲学术语的中英文对照表。而自觉自?的译文主要是强调,虽然译者本意是要尽可能地从中国哲学语境出发,忠实地传达中国哲学的原始内涵,但是,由于译者自身受到特定时空的局限,总会带有某种伽达默尔式的偏见,这是理解异域文化的一个前提,而不是对文献的曲解,由于缺乏自觉自明的意识,翻译者意识不到他们自身伽达默尔式的偏见,所以不得不求助于辞典。辞典自身是渲染着严重文化偏见的油彩。这样的译文不是背叛了他们的读者一次,而是两次。
“正如每代人都会有选择地继承先哲们的思想,并以其自身的形象来重塑先哲,每代人都会根据其自身的需要来重构世界古典哲学经典。当然我们也毫不例外地受到特定时空的局限。即使对中国古典哲学文献最浮光掠影的理解,哪怕只是谱系式的合历史主义的理解,也要求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局限。这种自觉自明绝对不是要曲解文献,反而恰恰是要去理解文化的基本前提。” [17](P6)
(三)关键哲学术语的翻译方法尽管许多西方学者,如史柏嘉(Schaberg 2001)、郑文君(Cheang 2000)等都对安乐哲的哲学术语翻译方法进行了批评,但作者认为无论结果或效果如何,安乐哲的方法都是对中国哲学术语翻译的一次有益尝试,开辟了新的翻译之道。
[JP+1]安乐哲认为“现存翻译模式是建立在使用标准英汉词典和默认一个未经反思的假设的基础上的,这个假定就是‘字面的’翻译必定是准确的。那些不假思索,最先跃入脑海的感觉很舒服的,最符合西方语言习惯的,被大家视为最贴切的翻译,其实都是给中国哲学典籍强加上了与其文化无关的西方文化预设,有意无意地将一个文本从其历史和人文背景中剥离出来,移植到一片哲学水土完全不同的土地中,这是在任意利用该文本,并且完全不在意篡改其根本。相反,将文本置于其自身环境中相对保守地加以定位,即使不能尽善尽美,亦可心向往之。”[17](P7)安乐哲拒绝使用传统的词典中的词汇表,选取了一些具有颠覆性的,不符合西方这哲学传统的日常语言词汇,从而更好地保留中国哲学的特质。[JP]
“德”的诠释和转换,安乐哲首先认识到该词在中国哲学语境中具有表达某种事物和个人的个别特征,而带有某种本质主义的西方哲学式的词汇“virtue”不能表达此种含义,并且容易令人联想起“freedom”等词汇。而用“power”则有“强制”的意思,与儒家的德制社会理念不符,因此,安乐哲选择了用“excellence”来译“德”,较好地体现了儒家道德的实践性和过程性。关于儒学的核心概念“仁”,安乐哲和罗思文的理解是:“仁”必须先事“礼”,有威信的人必须是一个探路之人,成“仁”之路是一个把传统化为自身品质的富有创造性的过程。因此,他们并未使用“humanity” 这一传统译法,因为humanity 是一个普适概念,与罗马的 humanitas 相关,意指唯一的、普遍的、本质性的对象。
若将“仁”视为一个普适性概念,就会破坏它的个别性。“仁”的另一个传统译名 benevolence 只是表达一种狭窄心理态度的简单词汇。因此,译者们选择了 authoritative person 作为“仁”的译名。作为以英语为母语的学者,安乐哲认为 authoritative 一词具有“礼貌”“创作”“权威”等含义。[19](P114) 同样,“心”被安乐哲翻译成“heart-and-mind”,保持了中国哲学中认知意义的“心”(mind)和情感意义的“心”(heart)的整体性。“礼”习惯上翻译成“ritual, rites, customs, etiquette, propriety, morals, rules of proper behavior, worship”这些翻译都只翻译出了一种含义,“what is appropriate”,而没有译出“doing what is appropriate”。这个复合的表意文字,《说文》中,被定义为“履”,意思是“踏于道上”,因为也意味着“品行”“行为”,安乐哲翻译为“ritual propriety”,强调充分参与一个由“礼”组成的社群,把各种习俗和价值个人化。同样,在安乐哲这里,“义”不是“righteousness”而是“appropriateness”“a sense of what is fitting”;“正”不是“rectification”“correct conduct”而是“proper conduct”;“政”不是“government”而是“governing properly”。安乐哲在翻译文本中所提供的新的术语表,并不是要用一套中国哲学术语来取代原先不完善的模式。而是要把这些关键术语翻译成一些具有提示性的符号,以便读者可以回到词汇表中,重新检讨这些属于本身的意思,并且希望他们自己能够恰当运用,可见,安乐哲并没有忽略西方读者的接受能力。
作者集中探讨了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诠释和转化两个过程中的具体方法,诠释方法主要借助黄俊杰先生提出的“概念史的研究方法”和“思想史的研究方法”,以朱熹对经典的诠释为例,认为:翻译之始,一定要回到经典的文字当中去,首先要通其训诂,然后要回到相应的历史语境中去,从诠释者所处的历史脉络中分析出它在特定时空中的具体内涵,从而理解圣人的“微言大义”,这仅仅是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第一步,如何将圣人的“微言大义”以恰当的方式转换成目的语,则借鉴了安乐哲的比较哲学的翻译方法;
特别是他的“策略性框架”对中国哲学典籍的英译从认识论上,有利于避免各种形式的西方文化中心主义所带来的对中国哲学的轻视,和有意无意地对中国哲学典籍的曲解,减少文化误读,在方法论上,从元典出发,构建相关的哲学语境,再在该语境中进行文本的翻译和转换,特别是对关键哲学术语的翻译,一定要体现中国哲学思想和语言的特质,而不是有意无意地强加上西方文化的预设。而作为哲学典籍的当代中国译者,我们期待着中国哲学典籍通过创造性地诠释和转换,参与到世界哲学的对话中去,使她在异国他乡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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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是世界几大类型的传统哲学之一。它致力于研究天人之间的关系和古今历史演变的规律,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自然观、历史观、人性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特别重视哲学与伦理的联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哲学史研究的走向与方法论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对于促进人类文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哲学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关于哲学这一学科,西方一些先进的国家最先将哲学这一理论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中国虽然也有几千年的哲学史,但是其正式发展成为一门学科的时间却仅仅只有几十年。在我国的改革和发展当中,哲学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对于这一门学科需要投入更多的研究。
从后现代主义来定义,哲学就是创造概念的一种学术。因此,哲学对于人类而言是一种最为重要的精神活动。哲学可以帮助人们解决人们在自然的生产活动当中所面临的一切自然问题和社会问题,而这一切活动都是通过为人类提供理性基础和价值资源来实现的。在哲学的发展历程当中不得不提到哲学史,他们之间存在着某种极为密切的联系,因此对哲学史的走向和方法论进行研究,将更加有助于人类理解哲学这一门学科,这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影响。
20世纪初,中国哲学史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建立起来的标志是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的出版,同时也标志着中国开始借鉴西方的研究模式来进行研究。在这本书中,胡适借用了西方实证主义的思想,从孔孟哲学开始讲起。胡适的眼中,他认为哲学可以分成宇宙论、知识论和政治哲学、宗教哲学、人生哲学等,而哲学史是为了明确变化、找到原因和进行评判,体裁可以分为通史和专史等,史料有副料和原料之分,中国的哲学则可以分为从老子到韩非的古代哲学、从汉朝到北宋的中世哲学以及明朝以后的近世哲学。但是胡适的这一理论并没有得到当时所有人的一致赞同。
冯友兰在1930年发表了《中国哲学史》,他不认为直觉方法就是哲学方法,注重哲学中的论证价值,把中国哲学史划分为汉朝以前的自学时代和汉朝以后的经学时代,把哲学分为宇宙论、知识论和人生论,宇宙论可以分为狭义的宇宙论和本体论,知识论分为狭义的知识论和狭义的伦理学,人生论分为狭义的伦理学和心理学。对于西方的哲学,冯友兰认为可以用来补充中国的哲学史。再往后,张岱年提出了哲学的六大特点,着重突出了中国哲学独特的特色。无论是胡适、冯友兰、张岱年还是后继的研究者,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的哲学史一直都只是借鉴西方哲学,没有很好的阐述出中国哲学悠久的历史和中国哲学独特的特点。
1950年以后,《中国思想通史》的出版是中国第一次用马克思主义来总结中国传统思想,并且将哲学思想、社会思想和逻辑思想这三者结合起来,坚持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用唯物主义观和马克思主义观点来分析论述了中国的古代思想,这一举动大大推进了中国哲学史的研究进程。唐君毅先生在探索时期对于哲学的研究与很多人都是存在差别的,他所研究的哲学主要阐述的是古代人的哲学思想,但是在此同时又穿插进了著者的哲学,因此,我们可以说,唐君毅先生所研究的哲学是具有全面性的。他的哲学是真正符合中国近代哲学方法论以辩证的观点看问题这一原则的。
任继愈在《中国哲学史》书中说过:“为了能更加深刻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我们必须要学习哲学史,树立正确的唯物辩证主义世界观”。在中国探索时期,中国的哲学史是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方式来阐述中国哲学,这种方式加深了人们对中国哲学史的认识,但是由于这一时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理解还存在着片面化、简单化以及政治化,造成中国哲学失去了原本的模样,并且当时的中国学界也没有真正的理解透中国哲学史,只是一味的批判原有的哲学遗产,导致对中国哲学的研究道路变得越来越狭窄,甚至后面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
改革开放实行后的第一年,中国在山西太原召开了中国哲学史方法论问题的谈论会,这次讨论的重点是在哲学史研究过程中的方法论问题。通过这次讨论会的召开,中国重新回归到了列宁的认识观,即哲学史是整个认识的历史,是中国先前的哲学者对于整个宇宙和社会的认识。到了1980年以后,对中国哲学的研究才开始步入正轨,呈现出一片繁荣的局面。在这个时期里,中国哲学史的研究逐渐贴近中国哲学本身,研究论著也在不断的增加,同时还加大了对断代史的研究,比如对先秦哲学史的研究、对宋明理学的研究、新儒家哲学史的研究等,影响较大的论著主要有李泽厚的《中国思想史论》、冯契的《中国古代哲学的逻辑发展》等。
同一时期,中国哲学史的研究还原了中国哲学的原始面貌,真切的展现出了中国哲学的发展历史,将逻辑和历史两者统一起来,对中国历史上的哲学、传入中国的西方哲学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进行了研究,在对这三者的再认识基础上才产生了中国哲学史的考察走向。由此看来,对于同一时期的不同哲学,应该在相互的比较中找到差距,争取做到互相弥补,求同存异。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和社会主义实践,对中国哲学史的研究越来越多样化,这样有效的促进了中国哲学的现代化创新。
我国的社会正在不断的发展,历史的脚步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对中国哲学史走向和方法论的研究也在不断的向前进步。西方哲学虽然发展较之中国快,但是对于中国的哲学研究发展,只能充分的吸收和借鉴西方哲学史的精华部分,不能全然的照抄照搬。中国哲学史的研究走向和方法论应该具有独特的中国特色,相信在21世纪,对中国哲学史的研究将会更加繁荣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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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海因里希·马克思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之一,第一国际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伟大导师。 无产阶级的精神领袖,当代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他和恩格斯共同创立的马克思主义学说,是指引全世界劳动人民为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伟大理想而进行斗争的理论武器和行动指南。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从新的角度理解和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浅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需要着眼于特点,注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独创性观点;着眼于根本,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精神;着眼于发展,吸纳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新成果;着眼于现实,搞清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哲学的关系;着眼于应用,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转化为现实的思想路线。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五个“着眼于”。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全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也是我们所要坚持的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内容,地位极其重要。为了正确而深入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需要采取多维视角,纠正机械论、简单化、绝对化等倾向,澄清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那些模糊观念。
过去,不少领导干部学习过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后,概括自己的体会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讲的主要内容,就是“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这些观点固然正确,不过,它们是一般唯物主义的共同观点,在马克思之前的旧唯物主义那里已经作过阐述,它们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前提或基础,但还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仅仅了解这些,还没有进入马克思主义哲学。
在这个问题上,哲学界近年来也一直存在着所谓“物质本体论”和“实践唯物主义”的争论。有的专家坚持认为,物质第一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反对把实践观点看作是它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但如前所述,物质第一性的观点是唯物主义各种派别的共同观点,仅仅讲到这一点,并未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点。可是,我们讨论的对象恰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不是什么其他哲学。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曾经指出:“如果说最发达的语言和最不发达的语言共同具有一些规律和规定,那么,构成语言发展的恰恰是有别于这个一般和共同点的差别。”[①]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点,实际是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质”。这个“特质”以一般唯物主义及辩证法思想的共同本质为基础,但又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特有的内容,突出了它在前人基础上的贡献,突出了它的创新成果。它是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应有的高度。
恩格斯指出,马克思在哲学方面的最大贡献,是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创立了唯物史观[②]。列宁也说过:“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③]以这些论述为指导,可以说,在哲学发展史上,马克思主义哲学真正具有独创性的观点,主要是实践观点、生产观点、群众观点、阶级观点、价值观点、(唯物的)辩证观点、历史观点。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着重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些独有的观点。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马克思在1845年所写的“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④]——《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首次提出了这个观点。实践观点内容丰富,它强调了“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强调了实践是认识包括理论的基础,强调了注重“改变世界”的思想。实践既是一个有一定规律、节奏和趋势的过程,又是一个充满变数的、多维的、流动的过程,人在其中具有主导作用。实践观点把这个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客观过程作为基础,它既肯定了旧唯物主义的物质优先性和决定论思想,又吸收了唯心主义的主体能动性和选择论思想,同时批判了它们的消极被动性和主观虚幻性;它立足于人们的现实生活,既体现了追求理想的进取精神,又指明了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体现着辩证决定论的崭新视野,从而实现了对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辩证综合和根本超越。
实践是人区别于物的特点。它既是社会生活一切矛盾包括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物质和精神等矛盾产生的基础,又是解决这些矛盾、实现它们有机统一的中介和途径。因此,实践观点不仅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而且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它是全部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厦的基石。马克思主义哲学其他所有观点都是实践观点在不同侧面的展开以及补充。这一观点不仅提供了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根本标准,更重要的是提供了从总体上把握世界包括社会历史的辩证决定论方法。
生产观点是对实践主要内容的把握,因而是实践观点的具体化和深化。人类首先和基本的实践是物质生产活动,它是全部人类历史的实际起点,是决定人类其他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从根本上说,社会发展史是生产发展史,整个人类社会生活都随着生产的改变而改变。生产观点的展开,就是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因为物质生产包括生产力(人对自然界的关系)和生产关系(人与人的经济关系)两个基本方面,而物质生产以外的其他社会现象主要是上层建筑。这样,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把前人主观随意谈论的社会,变成了一个有确定结构的具体概念,即由一定生产力、生产关系(相对于上层建筑,又称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三个基本层次所构成的有机体。
在社会结构这三个基本层次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作用。其中包括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能动作用,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能动作用。但是,说到底,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是在一定的生产力基础上产生、受生产力制约、并且归根到底是为生产力发展服务的。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一条普遍的根本规律。这一观点,把过去哲学家们一向视为卑贱活动、因而通常忽略的物质生产如实地看作社会生活的基础,揭示了社会历史的真正奥秘,具有根本突破的意义。这个基本观点,为我们正确认识、评价和改造社会提供了一个根本方法,即生产力标准,也就是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作为评价其他一切社会现象(主要指社会制度和人们的社会活动)好坏优劣的主要标准、根本标准。马克思最早表达了生产力标准的思想,列宁第一个提出了生产力标准的概念,毛泽东、邓小平和我们党都强调过生产力标准。
群众观点是对实践主体和生产主体的研究。实践是作为主体的人的行动,生产也是作为主体的人的生产。因此,对人的研究是实践观点和生产观点的进一步深化。不过,人既作为个体而存在,同时又作为群体而存在,二者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承认社会发展史归根到底是人类个体的发展史,承认个人特别是杰出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并且认为这种作用有时是很重要的。但是它强调,个人有进步与反动之分,即使是杰出人物,乃至先进阶级及其政党,也只是人民群众中的一部分,只有进步力量的整体即人民群众,才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即历史的创造者。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又一条普遍的根本规律。这一观点,把几千年来盛行的英雄史观颠倒过来,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同样具有根本突破的意义。群众观点的方法论化,就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它表明,人民群众首先是目的,其次也是手段,因此要以人民利益作为评价一切事物好坏优劣的最高标准即人民利益标准。
群众观点与生产观点是一致的。生产观点强调,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但是,生产力并不是单纯的物,而是人的力量,不过不是哪一个人或少数人的力量,而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人民群众的基本部分就是劳动者(包括现在、过去和未来的劳动者)。就此而言,人民群众是生产力的主体、担当者和体现者,而生产力则是人民群众素质、发展水平、本质力量的最重要表现。所以,生产力和人民群众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生产力的主体化、人格化,就是人民群众;而人民群众的客体化、对象化,则集中表现为生产力。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它们是统一在一起的。生产力发展和人的发展尽管存在差别,但在总体上是一致的,不能把它们对立起来。
阶级观点是群众观点的深化和具体化。马克思概括了自己的阶级观点的主要内容,他说:在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上,“我所加上的新内容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⑤]需要注意的是,实践观点、生产观点和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观点,阶级观点要以它们为前提和基础。阶级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并将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而消亡,生产力的发展更为根本。作为生产力主体的人民群众,同它所包含的阶级、政党、领袖之间,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真正决定历史发展方向和趋势的,是包括他们在内的人民群众。我们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强调的无产阶级阶级性同人民性是一致的。
一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主要生活在英国,而当时的英国已经实现了工业化,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绝大多数人都变为无产者,少数人成为资产者。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英国所讲的无产阶级,同我们今天所说的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基本是一回事。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有时直截了当地说:“人民大众即无产阶级”[⑥]。
另一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讲到当时的落后国家时,也强调无产阶级,这同他们的一个预见有关。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预见,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阶级关系将日益简明化(虽然后来并非如此):绝大多数人都行将进入无产阶级队伍。这个意义的无产阶级,代表着包括农民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的长远利益。无产阶级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主体,是人类的先进部分,无产阶级阶级性的实质是先进性。以上无论哪种情况,无产阶级阶级性都不是同人民性对立的,而是一致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始终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宗旨,解放全人类是马克思终生为之奋斗的根本目标。
价值观点是对实践意义和目的的揭示。价值问题的核心也是其难点问题是评价标准问题。在这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社会全局和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出发,提供了两条具有根本性的标准:其一是生产力标准,即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作为判断一切社会现象好坏优劣的根本标准。其二是人民利益标准,即以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作为判断是非得失的最高标准。它们是有差别的统一。
辩证观点是对实践一般规律的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观点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故称唯物辩证法。这是它同黑格尔唯心辩证法的根本区别。至于具体内容,它同黑格尔唯心辩证法基本相似:它以承认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为总原则,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根本,包括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一系列范畴。当然,前者对后者也有部分突破,主要表现在前者强调发展的永恒性,强调对立统一规律的核心地位。
历史观点是对实践过程的概括。恩格斯阐发了“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像即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历史同认识一样,永远不会在人类的一种完美的理想状态中最终结束;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相反,一切依次更替的历史状态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暂时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必然的,因此,对它发生的那个时代和那些条件来说,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但是,对于它自己内部逐渐发展起来的新的、更高的条件来说,它就变成过时的和没有存在的理由了;它不得不让位于更高的阶段,而这个更高的阶段也要走向衰落和灭亡。”[⑦]这就是说,一切事物都作为过程而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是历史必然性与历史暂时性的统一。这是由事物内部矛盾与其环境的交互作用等条件造成的。这些内外条件的波动无时不有,它们的交互作用是多因素的、非线性的、时间不可逆的过程,从而使事物呈现出变化发展的历史性。因此,只有坚持阶段论和条件论,同时弄清前进方向,才能有效地推动社会真正发展。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观点反映了客观规律特别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其中最重要的是生产力是社会发展最终决定力量的规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规律,具有高度的科学性,是不可违背的普遍真理。同时,它们又在前者基础上,表达了以无产阶级为代表的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具有崇高的人民性,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价值取向。
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而全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就是以实践首先是物质生产为基础的科学性和人民性的统一、真理和价值的统一,亦即在尊重客观规律特别是社会规律的基础上,为绝大多数人(包括其中的每一个人)谋利益。其中,“尊重客观规律特别是社会规律”是前提和基础,它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而“为绝大多数人(包括其中的每一个人)谋利益”,则是核心和目的,它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这才是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的意识形态性的实质(仅仅把它理解为服务于某一阶级、某一集团是过于偏狭了)。是否尊重客观规律,始终是人们实践中的一个根本问题,我们迄今所发生的各种失误,大多与忽视客观规律有关。就核心和目的而言,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高举着“为绝大多数人(包括其中的每一个人)谋利益”的旗帜,亦即实现每个人自由和全面的发展,这是人类一切价值追求的制高点,具有不可超越的性质。而且,它内在地包含着伦理的要求。不能把个人利益、小集团利益摆到适当位置,没有一点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奉献精神、牺牲精神,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至多是口头上的马克思主义。
搞清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的基本精神意义重大。一方面,它有助于我们从更深层次理解马克思的观点和学说。譬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关于未来社会的一些原则设想,包括实行单一的全社会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等,这些,显然在我国现阶段不具备实行的条件,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意义。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之所以提出这些设想,其深层思想或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提高效率即发展生产力;在此基础上,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促进每个人的发展,实现最大的社会公平。这个深层思想对于我们今天仍然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再如,马克思的《资本论》对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是持基本否定态度的,他认为,由于商品经济存在着商品的二重性、劳动的二重性特别是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等矛盾,因而必然导致资本对劳动的严酷剥削,导致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根本对抗。
对于《资本论》否定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这个基本观点,我们无疑不能继续固守,也不可能用它来指导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然而,对于《资本论》中所揭示的生产力发展的一般规律、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般规律,特别是对于其中所蕴含的对以无产阶级为代表的绝大多数人利益的深切关怀,我们则必须予以坚持。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许多论断,都应当做类似的分析,既要把握其表层含义包括具体结论,更要注重其深层思想或根本指向。
另一方面,它又涉及到如何把握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标准问题。几十年来,我们党和国家一直在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即使在““””那样混乱的时期也不例外。可悲的是,在严重偏离正确方向和道路的时候,我们不少同志包括很多领导人还自以为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这本身就已经说明究竟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标准是什么,还是一个尚未引起重视更未得到解决的课题。而没有一个科学的、得到普遍承认的基本标准,所谓坚持马克思主义,就会成为一个人们任意解释的、毫无实际意义甚至负作用极大的虚假命题。可见这个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不少同志实际上是把是否坚持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的所有观点和学说当作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标准。所谓马克思主义“只有一个”,即“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的说法,就代表着不少人的看法[⑧]。但这是不正确的。
多年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不能把是否固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某些词句、具体结论直至个别基本原理(例如阶级斗争原理),当作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判断标准。他们关于所有制、分配方式、具体体制以及革命形式等许多论述,都是“历史的科学”[⑨],都依赖于具体的历史条件,而这些条件是经常变化的,因此,直接反映它们的理论也必须随之改变;而且,这些论述都属于途径、手段、方法之列,尚属马克思主义的表层,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硬核”即根本。坚持还是背离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标准,是遵循还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即是否在尊重客观规律特别是社会规律的基础上,为绝大多数人(包括其中每一个人)谋利益。只要坚持了这个基本精神,就是真正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所谓“忠于马克思主义”,不是忠于马克思个人,实质应当是忠于科学、忠于人民。由此也可看出,一切反映客观规律、符合绝大多数人利益要求的理论,都是马克思主义的,或者是同马克思主义一致的。马克思主义必须保持海纳百川的宽广胸怀。如果问马克思主义同其他科学理论有什么区别的话,可以说,在对待客观规律和人民利益问题上,马克思主义者在认识上,应当更自觉、更全面、更深刻;在行动上,应当更坚决、更完全、更彻底。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这里仅列举其中的部分成果:
在唯物辩证法方面,现代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横断科学的成果,就大大地丰富和深化了对立统一学说。系统思想把比较抽象的矛盾,发展为比较具体的系统,进一步揭示了它的整体性、层次性、结构性和开放性,并且概括出正反馈、负反馈、可能性空间等相互作用机制,极大地拓展了人们的视野,而且增强了理论的操作性。其中关于复杂性问题的研究,更给予人们许多重要启示。与此相联系,过去,我们长期宣传“一分为二”,其积极作用是普及了辩证法的一些常识,但也带来很大的负作用,它使不少同志以为,事物大多是非此即彼的两极对立,似乎事物不是好的,就是坏的,不是黑的,就是白的,不是社会主义,就是资本主义。现代科学和社会实践的发展,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这种非此即彼的二值逻辑,只是反映了事物的极端状态,它们实际不过是一些特例,事物的常态更近似于从零到一的连续值分布,大量的事物都处在两极之间的某种状态。这种从二值逻辑到连续值逻辑的跃迁,更符合事物的本来面目,也是对矛盾学说的发展。
在认识论方面,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这毫无问题。它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但是,它对于能动性的把握,还比较抽象和笼统,它比较注重研究个体认识,注重研究理性认识。近年来,在反映论的基础上,建构论的思想把能动性问题深化和具体化了,社会认识论的研究得到了较大发展,对于非理性认识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进展(这与西方哲学的影响有一定联系)。
价值论的研究是一个更重要的进展。马克思的哲学是包含价值论思想的,它主要体现在把追求人类解放与每个人自由和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理想,也体现在提出了生产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的思想。不过,这方面的论述不够系统,远未构成体系。这本来是一个不足。而在后来苏联和中国改革开放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更加强化了真理、规律、科学性等问题,价值论的问题受到了严重的忽略,表现出很强的唯科学主义倾向。不少这类教科书把规律看得至高无上,似乎人生的使命,就是认识规律,服从规律,直至为规律而献身。这个意义的规律,俨然变为新的“绝对精神”或“上帝”。这就走向了真理的反面。实际上,人们之所以要探索规律、认识规律,归根到底是为了利用规律,来实现人本身的利益。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价值论的研究逐渐成为哲学研究的一个热点,在价值的本质、价值的类型、评价与价值的关系、评价标准等许多问题上,都取得了重要进展。现在,自由、民主、平等、公正、和平等人类基本价值观念已经写进了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⑩]。
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在人们对世界的整体把握中,真理和价值是两个基本的维度,真理的问题是基础问题,而价值问题则是核心问题,它是对人生的意义、目的、追求的探索,具有为人们的行为定向的根本意义。如果说,在物质生活还很贫困的条件下,人们为了谋求生存,可能对它容易忽略的话,那么,在物质生活日益充裕的现时代,价值的问题就愈益突出起来,它实质上体现着对更高生活质量的追求,体现着个人自由全面发展与协调社会冲突的趋向。这方面的研究进展,明显地受到了西方哲学的影响。与马克思几乎同时的新康德主义的代表文德尔班及其弟子李凯尔特等创立了价值哲学,它在后来西方哲学的人本主义流派中得到了很大发展。我国价值论的研究,借鉴了西方哲学中的有益成果。
人学的兴起也是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主要由于对““””严重践踏人性的反思,同时也受到了西方人本主义思潮的启示,人学研究在我国日益兴盛起来,在人的本质、人的属性、人的价值、人的权利、人的能力、人的个体与社会的关系等许多方面,取得了不少进展。现在,尊重和保护人权已被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人为本”业已成为指导我国发展的核心理念。
在规律观方面,过去我们对规律理解得比较死板和机械,似乎凡是规律都是百分之百的绝对必然性,历史规律仿佛就像“火车时刻表”一样机械和确定不移。现在,我们认识到,规律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严格必然性只是规律的一种形态,而且是省略了很多其他因素(即自然科学所谓“理想条件”下)的特例,规律的常态是统计规律即表现为一定概率的必然性,进一步说,是系统规律,即由一定层次和结构所决定的某种概率的分布。这样,就深化了马克思的辩证决定论思想。与此密切相连,唯物的主体选择论思想从过去的被否定转而被肯定,登上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大雅之堂,在主体选择的普遍性、主体选择的类型、主体选择的作用、主体选择的机制、主体选择与客观规律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上,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此外,西方国家科学哲学、解释学乃至后现代思潮等学说中的很多有价值的思想,中国儒学中注重道德教化和个人修养的德治思想、“天人合一”思想、“和而不同”的和谐思想等,也被大量地吸收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来。
由上可见,作为我们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源于马克思的哲学,但又不限于马克思的哲学,总体上高于马克思的哲学。之所以如此的原因是,实践在发展,时代在前进,科学在进步,世界和人生的丰富多采和不断变化发展,要求作为我们指导思想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与时俱进。可喜的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同志认识到,只要是正确的东西,即使马克思、列宁没有讲过,我们也要照着去做。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讲了多少“老祖宗”没有讲过、但又是十分正确并且对中国发挥了巨大指导作用的新话啊!我们必须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新的实践。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站在现时代的高度,更好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使绝大多数人生活更美好。
西方学者大多把马克思主义等同于马克思个人的学说,列宁所说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 [11],也表达了类似的思想。研究这种狭义的马克思主义,一般称之为“马克思学”。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以及恩格斯的所有观点和学说,都属于马克思主义范畴。
我们不是研究“马克思学”(也不是研究“毛泽东学”、“邓小平学”等),马克思以及恩格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说过什么和怎样说的,其实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他们所说的内容中,哪些是我们至今仍然必须遵循而不可违背的东西,因为我们是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来研究的。
笔者已经多次说明,马克思主义具有狭义、广义和第三种含义。狭义是指“马克思以及恩格斯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广义则包括从马克思直至今天的发展,所谓第三种含义是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所说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亦即作为我们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它同作为个人思想体系的“马克思学说”是基本一致的,因此它同样以马克思的名字命名,但是,二者之间又有重要差别,不能等同[12]。同样,作为我们指导思想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也不能简单等同于马克思个人的哲学,尽管二者之间在基本观点上是一致的,前者对后者存在着继承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不能简单等同于马克思哲学,有两方面的理由:
一方面,马克思哲学是既成的、已经定型的东西,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则是不断发展的学说,它包括许多新的研究成果。如上所述,作为我们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源于马克思的哲学,但又不限于马克思的哲学,总体上高于马克思的哲学。前者对后者存在着发展关系。
另一方面,马克思的哲学尽管在总体上是正确的,但也仍有个别的不尽科学之处,对此也不必讳言。由于马克思的哲学含有这样的不足(任何人的思想体系都存在类似的问题),所以,作为我们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对马克思哲学又存在着矫正的关系。
例如,马克思的阶级观点就存在一些需要改进之处。《共产党宣言》中说:自有文字记载以来,“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13]这个观点被李大钊特别是毛泽东看作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和根本。按照一般理解,这里的“阶级斗争”是指对抗性阶级矛盾即根本利益相互对立的阶级之间的冲突。而实际上,绵延数千年的阶级社会的历史,是阶级矛盾起伏跌宕的历史,是对抗性阶级矛盾(即阶级斗争)与非对抗性阶级矛盾相互交替、相互转化的历史,并非始终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各个历史阶段都曾经出现过或长或短的繁荣稳定的时期。与此相联系,马克思的阶级观点突出强调的是阶级之间的差别、对立、冲突的一面,而比较忽略阶级之间的同一、互助、合作的一面,虽然这在阶级矛盾激化的特殊时期具有很大合理性,但在整体上是有偏差的。
因为阶级是分工的产物,而分工与协作是同一问题的两面,它表明各个阶级之间也存在着协作和互补的关系,它们在一定历史阶段都是不可缺少的。马克思这个关于社会历史的总体观点,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影响是巨大的,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所发生的严重失误,以至在民主革命中反复出现的某些过火斗争,与这个观点的偏差不无联系。尤其是在当代,由于经济发展而带来的所有者队伍的扩大、人们在不同阶层之间流动性的增强、劳动者和所有者一身二任现象的增多以及各种税收政策的调节,阶级和阶层差别已经不像过去那样明显和确定(例如,现在关于无产阶级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就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他们之间虽有矛盾,但通常处于非对抗状态,再把阶级斗争当作是分析社会关系的中心线索,已经不再适宜了。以微软集团董事会主席比尔·盖茨为例,作为世界首富,他可算是传统意义上最大的资本家,但同时,作为卓有成效的科技开发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他又是杰出的劳动者。何况,他还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慈善家之一。对这样一个复杂的人,我们在总体上必须给予肯定,因为他代表了先进生产力、代表了先进文化,堪称社会发展的前锋。假如我们把他以及许多类似的企业家都当作阶级斗争对象统统打倒,那么,只会延缓和阻碍人类社会的发展。
更一般地说,马克思受到黑格尔关于矛盾双方本质对立思想的影响,时常运用两极对立的方式来看待事物,因而过于强调斗争性(恩格斯说:“斗争是他的生命要素。”[14]),强调对事物(包括社会)的根本变革,期冀彻底消除矛盾,带有某种激进的理想化色彩。譬如,他关于消灭“旧式社会分工”、消灭个别劳动、消灭商品经济、实现人类大同等论断,就含有过于急切的空想因素。党的十三大报告已经提及这一点:“前人囿于历史条件而仍然带有空想因素的个别论断”;邓小平理论进一步指出,这是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才能实现的事情;江泽民和胡锦涛同志代表党中央也反复强调,这是“非常漫长的过程”[15]。在人类的实践中,斗争确有普遍性,但必须从一定的条件出发,做历史允许的事情,将理想与现实在后者基础上统一起来,使斗争保持在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绝大多数人利益的合理限度。对立、斗争同妥协、协调常常缺一不可。大量事实已经证明,剧烈的整体革命犹如“休克式疗法”,不可预见因素过多,其客观效果常常不如“渐进式”变革。而且,矛盾的解决,往往不是一方“吃掉”另一方,而是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衍生出新的第三方、第四方直至第N方,使原有的矛盾逐渐为新的矛盾所取代。很多矛盾双方完全可能长期共存于同一统一体中,乃至达到某种和谐的状态。这类现象,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几乎比比皆是。
综合而论,从所立足的时代、面对的实践课题的角度看,马克思的哲学主要是破坏旧世界的“革命的哲学”,而我们今天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则是创造新社会的“建设的哲学”,二者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但在很多内容上显然是不同的。
所谓思想路线,是“指人们在思想认识上所遵循的根本方法。人们的思想认识是受一定的世界观支配的,自觉不自觉地以一定哲学原理作为自己思考问题时的指导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说,思想路线实质上也就是哲学路线。”[16]党的思想路线也就是我们党进行认识的基本原则,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化。作为对世界各种事物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的揭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世界观,它是对世界“是怎样”问题的回答;运用这些基本原理来指导我们的认识和实践,解决“怎么做”问题,它就转化为方法论,即关于正确认识、评价和改造世界的方法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党的思想路线不是互相外在的两个东西、两张皮,而是一个东西的两个方面:在学理层面上,它是哲学,是世界观;在应用层面上,它是方法论,是思想路线,它是从“怎么做”的角度为我们提供的根本指导。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向实践的延伸。
党的思想路线为我们提供了正确认识的基本原则,它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作用及其限度。人们的实践活动、实际生活纷繁复杂、形态各异,任何一种科学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都不可能给人们提供解决具体问题的现成答案。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提供解决具体问题的“药方子”,无小用。这表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发挥作用的限度:不了解具体情况,缺乏有关的科学知识,单凭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的。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综合概括了人类以往的认识成果,揭示了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科学合理的价值取向,它能够为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提供宏大背景、基本坐标或参照系,从而为人们确定正确的方向和道路提供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是否正确,是一切认识中第一位的、根本的问题,地位至关重要,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有大用:它可以为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提供总体的、根本的指导。
对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能理解得过窄。譬如,仅仅把实事求是理解为“求规律”的含义[17],认为群众观点、“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取向在实事求是之外等。邓小平多次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毛泽东同志用中国语言概括为‘实事求是’四个大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毛泽东主席的话来讲就是实事求是。”“二十年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一条最重要的原则:搞社会主义一定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毛泽东同志概括的实事求是”。[18]这些论述,把实事求是看作是对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简明概括,比仅仅是“求规律”含义的实事求是宽泛得多了。它不再局限于认识论包括真理观,而是扩展到历史观包括价值论。它不仅包含要探索客观规律的意思,而且包含我们已求到了哪些规律特别是为什么求规律的问题,表达了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和“独特创造”──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正因为如此,才可以说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仅仅关涉事实认识的、认识论(知识论)意义的实事求是,不包括唯物史观特别是价值观这个核心内容,不配称为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所以,把握实事求是,一定要注重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注重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否则就没有到位,并未领悟实事求是的真谛。
对党的思想路线需要站在现时代的高度来理解。《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对党的思想路线的文字表述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对于这个表述的理解,不能停留于一般唯物主义的水平上。譬如,“一切从实际出发”中的“实际”,不仅指物,而且包括人、人民群众的状况和要求;不仅包括本地的实际,也包括更大范围直至全球的实际;还包括把人民群众如实地看作是实践主体,具有能动作用;“实际”中包含诸多矛盾,而且处在一定历史阶段,如此等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关于党的思想路线的现有表述的基本思想是正确的,但是,它主要侧重于认识论特别是真理观的问题,而对唯物史观这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特别是作为其根本的价值取向反映不够。就此而言,也有其局限性。因此,党的思想路线的文字表述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议将其修改为:“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尊重客观规律特别是社会规律的基础上,为绝大多数人(包括其中每一个人)谋利益。”这就是我们应当采取的认识和实践的总原则。
还需注意的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在以上文字表述之前,有一个重要概括:“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是党的思想路线的简洁表述,而且含义比以上文字表述更为丰富。其中,实事求是是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正面概括,是“立”——树立正确思想,也是解放思想的目的;解放思想则强调其反面指向,是“破”——破除错误思想,也是实事求是的条件。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作为“破”和“立”的关系,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因而是统一的。与时俱进本来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又具有突出理论必须不断发展的重要新意,所以单列出来。
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包含丰富的方法论思想,这主要是由实践观点而来的辩证决定论方法以及实践标准,由生产观点而来的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特别是生产力标准,由群众观点而来的群众路线特别是人民利益标准,由阶级观点而来的阶级阶层分析方法,由辩证观点而来的系统(或矛盾)分析方法,由历史观点而来的历史主义方法,等等。它们的总和就是我们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我们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认真研究和自觉运用这些方法。
如果我们真正遵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精神,不局限于“说”,更注重于“做”,努力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品格,诚信笃行,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一定会在中国乃至世界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注释: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6页。
[②]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页。
[③] 《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1页。
[作者简介] 董德刚(1950-),男,辽宁沈阳人,哲学博士,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两个专业)。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
[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88页注51。
[⑤]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47页。
[⑥]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5页。
[⑦]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4页,第216-217页。
[⑧] 参见刘志明:《与有关马克思主义的两种看法商榷》,2005年2月24日《社会科学报》。该文还发表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网”。
[⑨]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89页。
[⑩] 参见《胡锦涛同志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05年9月4日《人民日报》。
[11] 《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8页。
[12] 参见董德刚:《坚持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观》,2004年11月15日《人民日报》;《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观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5年第3期。
[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2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7页。
[15] 参见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01年7月2日《人民日报》;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2003年7月2日《人民日报》。
[16] 《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版,第832页。
[17] 参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01页。
[18]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78页;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1页,第1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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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新的社会现实,赋予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新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由抽象到具体、由深奥到通俗、由被少数人理解和掌握到被广大群众理解及掌握的过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推动和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已经成为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中的重大课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的时代推进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被人民群众信仰多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在悄然发生变化,逐渐向大众化演变。笔者眼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是一个化繁为简、深入浅出的,能被大多数人理解和认同的过程。本文主要从理论表达、传播形式和服务理念三个方面来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在当代中国的推进方法。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 大众化 时代推进
不同于传统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基于实践理论之上的唯物主义思维模式,该思维模式强调以人为本,本质属性决定了其具有大众化的属性。与传统哲学相比较,马克思主义哲学最大的不同就是其具有极强的实践性,且实施者是人民群众,其发展壮大也要依靠人民群众。而这种思维模式并非与生俱来即可拥有的,人民群众需要后天的勤奋学习和不断强化,才能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取其精髓,运用自如。在这一个过程,还会涉及理论表达普及化、传播形式具象化和服务理念通俗化等方面。
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在理论表达方面要彻底摒除主体意识的狭隘性,力求公共性归位。在此过程中,简单的心血来潮和五分钟热情是不够的,而是要有一个理智活跃且思维清晰的大脑进行仔细地斟酌处理,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只有经过理智活跃且思维清晰的大脑处理后,才能化成一股强大的现实力量,推动社会进步。
毛泽东同志在1942年发表的《反对党八股》演讲中,曾鲜明提出一个至今仍为人称赞的论断:“共产党不靠吓人吃饭,而是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吃饭,靠实事求是吃饭,靠科学吃饭。”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巡讲话中预见性地指出:“我坚信,世界上赞成马克思主义的人会多起来的,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它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两代领导人的一致评价出于革命实践与当下国情,肯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对于时代推进具有的现实意义。
如何上升到理论表达的一种高度呢?这就需要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工作者扔掉自身酸腐的学院气,与受教育人群在心理上保持高度一致的平等,只有学风上平易近人,才会在理解上实现通俗易懂。同时,还要将哲学原理与当下国情有机结合在一起,不脱离或高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国情。只有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才会更容易使人民群众从心理上去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从而实现理论表达普及化。
移动互联网的时代,传播媒介更新之快,可谓是日新月异。各种文化意识要想深入民群众的内心,都需要依靠传播媒介的力量,这点同样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传播。若要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在理论表达方面的普及,那么具象化的大众传媒必不可少。变换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载体,借力大众传媒,皆可为之服务。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的时代推进能否产生深刻意义,单单是理论表达方面出彩还远远不够,传播形式是否新颖、传播力度是否强大也决定了其受众范围。眼下是一个极好的时代,因为移动互联网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有效的沟通桥梁。
信息化时代,主流媒体的传播利器更多,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广,使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够渗透到人民群众生活学习的各个角落。例如,某个乡镇的“八个一起来”活动,“国旗飘起来、喇叭响起来、大众舞起来、课堂开起来、故事讲起来、电子显示屏亮起来、微信发起来、公益广告竖起来”,不仅拓展了宣传载体,同时也丰富了宣传内容,传播了社会正能量,推动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传播。
此外,除了主流媒体的传播之外,还有其他宣传途径。比如开展一次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之我见”的主题活动,活动形式可以丰富多样。可以是“送课下乡”的面对面辅导;可以是深入社区、街道的地推方式;可以是引导人民群众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去了解;可以是大家喜闻乐见的扫二维码形式;可以举办一次“我眼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绘画比赛,用写生或漫画的形式,加强人民群众对其的深入了解等等。
当然,还可以举办一些更接地气、参与感更强的活动,例如招募骑行志愿者进行骑行活动、在人流密集处播放弘扬主旋律的视频专题片、结合教授课堂开展知识趣味赛等等,用多种宣传形式助推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的时代推进。因此,要充分借助大众媒体的力量,多变换宣传形式,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提供多种宣传途径。
“立国之道,惟在富民。”只有在改善民生上持续发力,在社会事业上创新发展,才能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的成就感。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在服务理念上的表现具体为五个领域:教育、就业、医疗、社保和收入,可以说这些都与民生福祉息息相关,保障人民群众生有所养,老有所依。
教育是民生之基,要不断改善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条件,推进教育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始终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医疗卫生是民生之盼,要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坚持走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医改之路;社会保障是民生之依,要明确社保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健全社保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要千方百计开拓增收渠道,确保城乡居民收入按全面小康指标提速进位。
综上所述,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的时代推进,不仅需要传者有心,还需受者有意,最重要的是理论表达要立足时代、本土和生活,带着时代律动、泥土味道和生活气息,才能使人民群众自发觉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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