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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的目的决定了法学课程的设置及其教学方法的运用。由于法学教育目的的不确定性,导致法学教育改革的进程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大法学大专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1卫生法学实践性教学存在问题
卫生法学在我国起步较晚,受传统教学理念等因素的影响,卫生法学的教学方法较为单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没有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致使教学效果较差。为弥补理论讲授的不足,各医学院校也尝试了多种教学方法,比如假期实习、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等,但这些方法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缺陷,因而不能切实提高学生利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1卫生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不合理
卫生法学的教学内容以医学和法学并重为教学特色,但在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上,医学与法学的比重却有着较大差别。一方面,医学院校对医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十分重视,一般安排有较长时间的专业实习和临床见习。另一方面,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在医学院校中并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与医学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学时设置相比较存在很大偏差,大部分医学院校没有开设专门的卫生法学实践课程,仅采用一些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方法,此种做法并不能体现学科特色。
1.2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资源匮乏
目前,在卫生医学实践教学的场所安排方面,一些医学院校缺乏政法类院校所必备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场所。加之,医学院校对于医学专业的重视程度较高,而对非临床专业的教学在经费投入方面支持力度较低,这就注定了卫生法学在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上不会轻易获得学校的高投入,使得医学院校建立的法学实习基地也仅仅是与当地公检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另外,就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而言,具有医法交叉知识背景和医法专业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人才较少,目前卫生法学的大部分教师来自于各政法院校的法学专业,其中也不乏非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的开展。
1.3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手段形式化
卫生法学实习原本是学生培养实践技能、提高理论服务于实践的主要教学环节,但基于就业、考研、考公务员的情况,大多数学生对待实习的态度是敷衍了事,只为获取一纸实习证明。加之,学校和实习单位对学生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实习其实已流于形式。另外,在实践教学中,大多数医学院校采用案例教学,而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流程为教师讲授—引出案例—学生回答—教师评析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学生并没有进行讨论前的准备工作,在分析案例时也没有激烈的言辞辩论,只是由教师评析案例后便宣告结束。案例教学法过于注重对法条的解释,缺乏生动性,尤其是缺少对具体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非法条解释问题的演练,而模拟法庭教学法是建立在已知案情基础之上,相关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都事先已确定,仅是审判人员、原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角色事先已拟定,而且学生早已将模拟法庭的全部过程事先演练多遍并形成了剧本,学生在模拟法庭演练时根本不会遇到真实案件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这就无法锻炼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模拟法庭教学法逐渐演变成一场表演剧,致使模拟法庭的功能也逐渐在异化。
2诊所法律教育的特点
诊所法律教育的优势在于着重培养法律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以真正实现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3]。因此,一方面法律诊所可为那些承担不起高额诉讼费的公民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另一方面,诊所法律教育通过为社会弱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将法学教育与法律援助融合,这不仅是一种全新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而且为法律援助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诊所法律教育目前已广泛应用于亚洲、欧洲和澳洲等很多国家的法学教育中,国外诊所法律教育对我国的法学实践教学同样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目前国内很多法学院校都开展了诊所法律教育。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既包括“训练守法精神”,也包括“扶植法治”。诊所法律教育在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程中的尝试,对于那些将来走进医疗机构的学生来说意义重大。诊所法律教育所处置的案件具有真实性和不确定性,尤其是涉及卫生法的现实情境总是伴随着医疗救助的全过程,案件的复杂性、针对性、现实性较强,即便指导教师面对此情形有时也难以应付。因此,这对学生而言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但从另一方面看,学生通过亲自代理案件、了解案件事实、调查取证和参与庭审,能够快速提高他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力、独立办案能力和法律逻辑推演能力。另外,诊所法律教育也能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其以法律专业服务人员的视角观察社会和思考社会,以医生的视角重新审视当前的医患关系。卫生法与社会、医患权益与社会公正、卫生法与医药卫生事业等新的课程教学内容都体现了诊所法律教育的价值趋向,这将有利于培养人格健全的、具备丰富法律专业知识的医学人才。
3诊所法律教育在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3.1诊所法律教育与卫生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相契合
卫生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是着眼于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即培养具有医法交叉知识,擅长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服务人才。这一培养目标的实现不仅要依靠课堂理论讲授,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培养一种法律职业技能和法律思维方式。因此,法律教育不是单纯的法律知识传授,而是一种法律职业训练。而传统的法律教育只注重理论层面的讲授,这种纸上谈兵的做法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从诊所法律教育的基本要求来看,它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具有极大地帮助,使学生有机会接触到真实案例,并以主体的身份去解决问题,全权负责整个案件,学生通过运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对调查收集的证据进行独立的分析判断,使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司法文书写作能力等都得到了较大地提高。这既克服了案例教学法易被条文化的缺陷,也解决了模拟法庭虚拟化的难题。
3.2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学方式已日渐成熟
我国开始启动诊所法律教育始于2000年,当时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支持下,北京大学等7所高校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2002年中山大学、四川大学等4所高校陆续开设了该课程。2002年7月28日,上述11所高校共同成立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该会目的在于与国内外实施诊所法律教育的院校加强合作交流。截止到2013年7月18日,全国640多所法学院中已有163所加入了该专业委员会。目前,国内著名的法学院几乎都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并在不同院校中开设了各具特色、有所偏重的专业性法律诊所,例如:诉讼法律诊所、弱者权利保护法律诊所、妇女权益保护法律诊所、民事法律诊所、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律诊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诊所、公民权利保护法律诊所、刑事法律诊所、环境法律诊所、公益法律诊所、社区法律诊所等。这些富有成效的法律诊所可作为卫生法学课程的实践教学场所。
3.3诊所法律教育能更好地确保实践教学的效果
卫生法学是一门具有鲜明特色的新兴医法交叉学科,目前卫生法学教学工作大多由更易获取医疗卫生资源的医学院校承担。由于医学院校向来注重医学生的见习和专业实习工作,而医学院校对实践教学的重视和支持又是开展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基石。然而,鉴于卫生法学课程在医学院校中的办学地位,现阶段医学院校对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支持力度不够,而诊所法律教育实际上是借鉴了医学实践教学的模式,这更易为医学院校所理解和认同。同时,也有利于形成一套独特的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模式。
4提高诊所法律教育实践教学质量的建议
4.1加强卫生法律诊所基地建设
医院学校,一方面可以积极申请参加“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暨中国卫生法法律诊所专业委员会”,进而以会员的身份接受该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以加强与其他医学院校的合作与交流。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医学院校教学医院丰富的资源,加强与教学医院医务科等医患服务机构的合作,建立有特色的卫生法律诊所,这样既保证了医疗纠纷案件的来源,又能发挥卫生法学的学科优势,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卫生法律诊所在实施教学功能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社会服务功能,因而就其设置模式来看,它可以是附设在校内的内置式,也可以是附设于校外的外置式。内置式可考虑将卫生法律诊所设在模拟法庭,使其起到律师事务所的作用,学生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利用模拟法庭会见当事人,提供卫生法律咨询,代写司法文书等。当学生积累起丰富的办案经验时,还可以代为调查取证和参加庭审,学生承办的案件数量应以1-2件为宜。外置式可考虑加强与一些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比如当地卫生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社区基层组织、检察院等,将卫生法律诊所附设于上述机构中,以便共同构建卫生法律诊所。
4.2开设卫生法律诊所教育课程
鉴于卫生法律诊所教育实施的现状,医学院校应当增设卫生法律诊所教育课程,明确其课程性质、授课学时、课程学分、开课对象等。可考虑将该课程设置为限定选修课,具体学时可参照各医学院校的教学计划而定。在课程时间安排方面,该课程可以考虑在大三年级的学生中开设。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受师资力量和教学成本所限,不能在所有学生中启用诊所法律教育;二是,该课程只有在学生完成了法律和医学基础知识的学习,并基本掌握了医疗卫生法的相关知识,才能真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另外,在课程内容设置方面,应涵盖卫生法律诊所教育的目的与意义、卫生法律诊所教育的基本方法、会见当事人的基本流程、律师职业的基本技巧与策略、提供卫生法律咨询的技巧、司法文书的写作、案件代理前的准备工作、谈判的策略、代理民事案件的策划方案等内容。在考核方式上,应重点对学生的综合办案能力进行考核,不宜采用传统且机械的纸质笔试结业考试,应当探索出一套科学的、富有人性化的、灵活多变的考核方式。
4.3多途径解决经费问题
诊所法律教育的开展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长期以来,卫生法学的教学经费问题是制约诊所法律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鉴于诊所法律教育需要较高投入和卫生法学课程在医学院校办学规模较小的现实情况,医学院校应为诊所法律教育多途径的筹集经费。一方面可积极寻求同类型院校联合办学,以降低办学成本;另一方面要积极寻求社会组织的支持,如与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卫生行政部门、附属医疗机构、妇联、法律援助中心、工会、消费者权益保障协会等建立联系,通过学生的案件代理工作,既可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在基层地区的开展,又能在锻炼学生办案能力的同时,获取一定的工作报酬。
4.4加强卫生法学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力度
目前,在卫生法学课程的师资队伍中,相当一部分教师只具备了法学背景或医学背景,具有医法交叉知识背景的教师较少,甚至有些专业教师还没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缺乏处理医疗卫生纠纷案件的经验,这些因素都制约着诊所法律教育在医学院校的开展。对此,一方面要积极鼓励教师通过各种方式外出深造,加深对医法交叉知识的学习,激励教师在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通过外出兼职,提高其实践能力,使其成为教学和实践的双师型教师。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外聘的方式,邀请一些资深的卫生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对学生进行指导,让学生更多地了解社会,掌握法律流程运作技能。
4.5建立科学的法律诊所管理制度
法律诊所一旦设置成立,医学院校应当根据卫生法学的特点制定科学的法律诊所管理制度,如制定指导教师工作标准及办案流程规范等。因为学生没有社会实践经验,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办理案件,指导教师要增强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明确法律诊所对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预期评估客户的合理期望值,逐渐培养学生办理案件的心理承受能力。除此之外,为提高法律诊所的实践教学质量,诊所还应当制定诊所法律服务工作流程、司法文书存档管理规范、奖惩措施、办案质量评估体系等制度。
一、引言
法学是一门专门培养法学专业实用人才的学科,实践性较强。因而对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进行探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开放教育法学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法学这一门专业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同时也有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电大仍存在偏重于理论教学的现象
在我国多年的法学教学过程中,侧重于对法学理论的教学。最近几年里,一高校开始由理论教学逐渐转向实践能力的培养,但依旧是以理论教学为主。因为有些条件的限制,所以电大仍偏向于理论教学。
(二)实践教学应用仅限于少部分课程,有些地方电大仅限于毕业实践环节
电大的大部分课程都延续了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只是在刑法学、民法学等少数课程进行实践教学,设立实践环节是为了让学生能够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在实际的课程教学中,实践教学的应用相对较少,就算是毕业实践环节也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
(三)校外实践基地的效果与实践教学的目的存在较大差距
电大主要采取两种形式来进行法学实践教学,一种是校内模拟实践,另一种是校外实践基地。但从目前的发展来看,所收获的效果还是与实践教学的目的差距还是相当大的。
三、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相关说明
(一)课程实践性教学模式
这一模式的真实度很大,主要运用于专科的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和本科的证据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合同法学等具有较强实践性的课程。而这一教学模式采用的是“二元”教学的模式,“二元”教学模式指的是以一个标准为基点,即学生是否能够经常参加面授学习,并以学生个人特点作为参考,将学生分为两组,针对这两组进行两种不同程度的教学,一种是以面授为主,另一种是以网络教学为主。第一,采用模拟法庭方式进行教学活动。在模拟法庭教学中,给个案件的选取是在不同课程内容的基础上进行的。如《刑法学》(2)中,模拟法庭的教学活动是在让学生收集相关材料下展开的。我校还建立模拟法庭以满足开放教育的需要,对此还配备了相关的服装和设施,从而使得模拟法庭的教学活动没有受到时间的限制,能够随时进行。同时,为了满足学生的实践需要,方便与实际情况接轨,还在鞍山铁西法院、海城法院建立了实践基地。第二,其他组模式方案。其他组是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下进行实践教学活动,充分利用网络这一平台采取网络虚拟模拟法庭、网络案例分析、网络小组案例讨论等方式进行实践。
(二)综合实践环节实践教学
综合实践环节主要有四中形式,分别为法律咨询、模拟法庭、法学专题辩论、观摩法院庭审。第一,法学专题辩论。教师将选取当时的社会热点话题或者有关法学标题的热点争议,并把学生分为正、反两方而展开专题辩论。第二,法律咨询。可以在空余时间组织学生在当地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这样不仅可以为社会做出贡献,有能够更好的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专业水平。第三,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案例所选取的案例应该在当时社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同时学生可以选择自由报名参加,但最终的名单由任课老师来决定,其他的同学必须旁听。
四、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措施探讨
(一)进一步明确开放教育法学专业
实践教学的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有其自己的任务和培养目标,主要表现以下三个方面:
1.培养学生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具有从业岗位所必备的操作技能。
2.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有所提高。
3.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
(二)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践能力
学生实际的应用能力要想得到有效提高,与加强实践教学力度和教师自身实践能力的提高息息相关。从法学这一门学科来看,自身的实践性就比较强,这就要求教师要积极融入现实社会,并进行法律实践,从而对于司法实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这样也就能够不断的提高教师的法律运用能力,增加专业知识的储备。
(三)加强实践基地软硬件建设,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基地运行质量
校内实践基地和校外实践基地都是进行法学教学活动所必要的法学专业实践基地。在校内实践基地进行教学活动,要注意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可以适当的增加资金的投入,为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增添必要的设备;二是所制定的实施计划要符合实践教学得内容;三是参加实践教学的教师队伍要稳定;四是将实践教学活动逐渐向收集、整理、运用典型案件的机制发展。而在校外实践基地方面,需要注意五点,一是实践基地不能一成不变,要适当的进行巩固和拓宽;二是与实践基地鉴定教学协议,这样不仅能够调动双方的积极性,同时还实现“双赢”;三是电大应该经常派校内实践老师深入校外实践基地并与基地加强沟通,从而对学生的实践情况有个全面的了解。在实践基地的帮助下解决学生所面临的问题,让学生更好融入到司法实践中去,提高学生的实际水平;四是在实践基地里,碰到典型的案件应该及时收集,对此还应该组织老师和学生进行讨论分析。
五、结束语
为了正常运作网上法律实践活动,一要保证网络的畅通;二保证信息传送无误,可以建立各种QQ群;三建立合理的管理员制度对网上教学实践进行管理;四要有专门的软件技术人员维护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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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是具有实践性和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因此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电大法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法学作为哲学人文社会科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知识生产的队伍规模和产出量足以和经济学、管理学等优势学科相媲美,历年立项数量位居前列,而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立项项目的定量分析要溯至2004年,常安对1993~200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的法学类项目相关指标的分析,展现了我国目前法学学术生产格局的大致状况及其背后动因[14][15]。2004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之后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立项数量是之前数量的两倍之多,法学知识生产格局业已发生较大变迁,因而重新考察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项目对法学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在借鉴相似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秉承知识社会学的理路,通过对2005~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年度立项项目①的数量、类别、机构、区域、预期成果、研究者等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呈现近年国家主导下的法学知识生产特质和格局,以反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对法学知识生产的影响,并与常安的研究进行比较,了解法学知识生产的居所变迁。从社会与知识生产之间关系的挖掘来揭示法学知识生产内部肌理和脉络更加富有理性,有利于摆脱以往对于学科研究反思因缺乏实证分析而显得底气不足。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是个视角,学术是面镜子,其凸显的是知识社会意义上“特定社会居所”的变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对学术知识生产既起到激励作用,也成为学术生产能力显现的重要标志。因而,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项目的相关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可以清晰直观地展现我国法学学术生产格局,并透过数据所蕴藏的信息反映我国法学学术资源的分配和流动。
(一)法学项目立项数量和比例
高附加值的立项课题数量是反映学科研究进展的基本指标,数量的多少是判断学科学术知识产出的重要衡量尺度。2005~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共资助15761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其中法学研究项目为1366项,法学立项项目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各年度立项数量稳步递增。各年度法学立项项目呈现增长,且增速较快,已由2005年的93项增至2012年的273项,增长近两倍,自2010年起,法学年度立项数量超越200项。多数年份的增长率达两位数,2007年度增幅最快,达30.8%。二是,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所占比例稳定。法学项目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所占比例达8.7%,各年份所占比例稳定,2009年度所占比例最大,达9.8%。三是,学科地位呈上升态势。依立项数量反映学科地位的话,法学学科在哲学社会科学中已占据重要位置,仅次于应用经济学。从单一年份立项数量来看,1993年法学学科尚在应用经济学、经济理论、哲学、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历史之后。目前,法学和管理学立项数量相当,仅落后于应用经济学的立项数量,并逐渐缩小与应用经济学间的差距。立项项目的增加与国家强调哲学社会科学对于国家综合协调发展具有与自然科学同样的重要性有关,也与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基本治国方略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进而迫切需要理论支撑密不可分。法学研究受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国家更加注重发挥法学研究者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功能,中国法学正在逐步去除“幼稚”的标签,成为一门显学。学界也顺应了法治在改革发展进程中的现实需求,越来越注重运用所积累的法律知识或生产新知识去思索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治难题,为国家法治现代化建设谏言献策。
(二)法学项目立项类别组成
2005~2012年,法学重点项目立项74项,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立项总量的5.4%,近三年法学重点项目立项比例升至7%左右;一般项目立项775项,占法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总量的56.7%;青年项目立项517项,占法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数量的37.8%,其中2009、2010和2012年所占比重达40%。法学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立项比例整体上略高于同期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立项比例。较高的法学重点项目立项比重表明,法学学科尚有一些重要的理论有待突破,需要高质量的研究项目确保其难题的破解。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充分体现了“向青年项目倾斜”的特征,法学学科也充分遵循了“要继续增加对青年项目的支持力度,使更多的青年学者能够在承担国家研究任务过程中,培养研究能力,提高学术水平”[16]的趋势,法学青年项目高立项比例表明法学学科更注重青年研究人才的发现、扶持、培养和储备,为法学学科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三)法学项目立项机构分布
分析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的机构分布,可以揭示区域、系统、依托单位的法学科研实力强弱、研究队伍分布、主导力量所在及其背后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动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项目机构分布广泛,共有284个机构承担了1366个法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在立项机构系统、地域、具体依托单位上呈现以下特点。1.法学项目立项聚集于高等院校,而行政司法机构参与度低高等院校、社会科学院、党校、党政机关和其他科研机构所承担的课题所占比例分别为91.8%、3.7%、2.7%、1.5%、0.4%。高等院校承担的比例明显高于1993~2004年的80.1%,学院派系在法学研究中更进一步居于法学研究的优势地位,成为法学知识生产的重要阵地和绝对力量,这主要得力于高校集中了一批具有良好学术研究基础的科研人才和具备展开学术研究的其他硬软件设施。但与其同时,行政司法等实践部门的参与度走低,可能面临理论创新应对司法实践的乏力境况,使司法实践活动沦为“自动售货”。2.北京、上海、湖北等省市成为法学研究的聚集区域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项目的地域分布范围广泛,遍布全国的(除港、澳、台)31个省、市、自治区。法学项目立项地区分布差异明显,具有不均衡性,北京因其高等院校和其他研究机构集聚,研究人员队伍规模庞大,加上北京作为政治中心的优势,体现出雄厚的法学整体研究实力,承担了328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占2005~2012年立项的24%;上海、湖北、江苏等紧随其后,其原因在于这些地区大学法学院的整体科研实力较强,地区经济发展实力以及崇文重教的传统,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整体立项地域分布高度一致。北京、上海、湖北、江苏等四省、市的法学立项比例达48.8%,几乎占据半壁江山。而新疆、海南、广西等地区的年均立项仅1项左右,西部地区以及部分中北部地区法学项目立项较少是不争的事实,即便考虑到2004年始设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资助项目,西部地区的法学研究实力依然薄弱,既有地区研究人员理论素养方面的主观因素,也受制于地方经济、科技、文化、教育水平等客观因素。3.政法类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已成为主导法学研究的主力军22家获得15项以上资助的机构,其立项数量占47.7%,相比1993~2004年间社会科学基金立项10项以上的13家单位所占的49%的比例[14],法学项目立项依托机构呈现分散态势。主要的立项依托单位没有太大差异,但其次序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政法类院校立项数量和排序大幅提升,中国政法大学以58项领先于其他研究单位,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紧随其后,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项目立项排序出现明显下滑(详见表1)。法学学术生产单位格局中,政法类院校、传统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仍是法学研究的主要力量,并得到巩固,理工类、财经类、师范类高等院校的法学研究实力明显提升,形成政法类院校、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以及其他类型高校法学研究相竞争态势。长期积累的法学学科优势在学术研究中得以展示其实力水平,机构的科研团队规模,高素质法学人才资源流动增强部分高等院校法学研究实力,成为影响各机构立项数量的主要因素。
(四)法学项目的预期成果类型结构
2005~2012年,87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项目采取一种预期成果形式,占64.1%,491项法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项目采取两种成果结合形式,占35.9%。法学项目成果形式主要集中在专著、研究报告和论文集三种形式上,占所有成果形式的99.1%,其中专著占58.4%,研究报告占26.9%,论文集占13.8%。专著型法学项目预期成果高于“十一五”期间我国人文社会科学整体研究的比例。“由于专著在理论研究深度和广度方面具有较高的要求,能够全面展现研究者的科研水平,一般适用于基础理论研究领域。而论文(集)和研究报告研究周期一般较短,且多为就某一问题的应用对策性研究。”[10]表明法学研究更注重以系统化的形式探索法学理论知识,挖掘法学理论研究深度,建构法学理论体系,对于时效性法律问题的应用对策性研究稍显欠缺,这在一定程度上同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的学科相悖。法学研究成果结构失衡现象还表现在成果形式单一,译著、工具书、电脑软件等形式只在部分年份少量出现。
(五)法学项目的二级学科分布
2005~2012年的1366项法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民商法学研究项目约占立项数量的1/4,是法学研究中的热门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法理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等是学者依次关注的领域,与1993~2004年相比,法学学科内部的强弱态势、冷热状况并无太大变动。在法学立项的整体数量提升情况下,法律史、环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在近两年数量上升迅速(详见表2)。法律史资助项目更主要集中在中国法律史领域,而对外国法律史研究资助不足;民法学资助项目主要集中在民法典、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制定和实施研究上,而合同法、婚姻家庭继承法的资助项目数量较少;刑事诉讼法学是诉讼法学研究较为集中的领域,对于行政诉讼法学的关注较少;国际法学中国际公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立项数量较为均衡,而国际私法学的研究力量薄弱。(六)立项负责人群体分析依据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次数,可以反映活跃于本研究领域中的学科带头人或研究骨干。考虑到部分项目负责人主持的项目间隔时间跨度较大,因而本文部分统计数据追溯至1993年,且包含重大项目立项的数据。在剔除同名的负责人之后,1993~2012年共有1438人获得过1次资助,200人获得2次资助,23人获得3次资助,10人获得4次资助。根据文献计量学学者普赖斯(PRICE•D)公式计算得出,获得2次以上立项的为核心主持人,核心主持人占总主持人数的13.9%,主持的项目数占总数的25.8%,表明我国已经拥有一支规模庞大的法学学科研究群体,形成了老中青学者相结合的研究队伍。核心主持人人数达到200人次以上,具有一定的规模,所占比例较为合理,引领着法学各分支学科的发展和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但与普赖斯提出的10%的核心主持人承担50%左右课题的标准相差较大。
法学研究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法学理论创新、国家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动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为法学知识生产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对我国法学学科的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促使各类研究机构、学者生产法学新知识,积累与传播法学知识。多数研究聚焦于解决我国法治发展进程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促使我国法学基础理论向纵深层次推进的同时,破解了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法治难题,推动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
我国法学研究已形成了优势相对集中、辐射全国的学术生产格局。法学立项数量逐年稳步递增,立项比例保持稳定,学科地位明显提升,正在从幼稚走向成熟,成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的一门显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向青年项目倾斜,以支持青年学者的研究能力培养和学术水平提高,高比例的法学青年立项项目表明其更注重对法学青年研究人才的扶持和培养,为法学知识的长效生产储备了后备研究人才。在法学知识生产的主体上,大学在知识生产主体结构中居于法学知识生产的绝对中心,成为法学知识生产的主要场域,法学知识的生产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发达的地区具有明显的“马太效应”,集中于北京、上海、湖北、江苏等区域,政法类院校的法学研究地位得以进一步巩固,综合性大学法学院研究实力不减,新类型院校的法学研究实力明显提升。法学知识生产的预期成果以专著形式居多,更偏向于建构系统的法学理论体系。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等是研究的热点学科,法律史、环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的研究不断得到重视。法学研究队伍不断壮大,核心研究群体已初具规模并分布于多个分支学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项目的统计分析既是对学术生产格局的呈现,又是对目前学术生产格局的审视和反思。法学研究与经济学学科(应用经济学和经济理论)之间差距明显,近三年的增速缓于同期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项目的增速,有待法学研究力量的进一步投入,依赖于法学学者自身的更多努力。“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缺少法院、检察院等司法行政机构的参与所呈现出的高等院校“一枝独秀”现状,可能导致制度设计与现实经验间的脱节,要历练法学知识生产和传播的实践品格,需要司法行政实践部门的更多参与,以改变象牙塔内单纯理论逻辑演绎。法学研究的区域分布不均,在西部地区和部分中北部地区表现得较为分散,有必要在综合因素的考量下重构法学项目立项的区域格局,增强各地法学科研机构的研究实力,保障地方法治教育、法治建设同步发展。知识成果偏向于系统的法学理论建构,针对法治难题的应用对策性研究尚显欠缺,形式上以专著为主导,研究报告等其他形式的预期成果比例偏低,需进一步摸索法学成果的多元化模式。法学研究学科内部受资助存在冷热失调,婚姻家庭法、合同法、行政诉讼法、国际私法学等受资助率低,研究实力略显单薄,可能加剧学科研究后继乏人,应考虑学科间平衡以促进学科均衡发展。与我国从事法学教学、科研的人员队伍相比,获资助的研究群体规模还有待继续壮大,发现和培养更多学科带头人是法学学科今后努力的方向之一。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法学教育作为当前高职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一门专业,特别是在当前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需求不断增加的新形势下,高职法学教育的重要性日益体现出来。尽管近几年我国高职法学教育在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具体教学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特别是法学教育教学方法的陈旧和落后,更是给我国高职法学教育带来了严竣的挑战。在当前社会对法律人才需求越来越迫切的新形势下,高职法学教育教学中更要加快教学方法的改进和创新,确保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法律专业型人才。
一、建立有自身特色的法学教学方法
(一)在当前高职法学教学中,需要提供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将课堂式教学与其他教学方法有效的融合在一起,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法学专业教育通过对教学方法的创新,也能够更好的完成法学教学的任务。
(二)在法学教育教学中,对于教学方式的选择,需要根据自身学校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具有特色的教学方式,在教学方式选择上,可以借鉴好的教学方法,但在借鉴过程中需要打造具有自身的特色,根据其现有的土壤和条件来做好移值工作。即高职院校法学教育教学方法需要重视自身的特色,不能完全的照抄照搬。
(三)在高职法学教育工作中,需要形成一套较为完善和实用的法学教育体系,确保教学方法体系的严密性、科学性和特色性,众多教学方法并没有主次之分,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实际情况来分别对待和选择,并使各种方法能够巧妙的结合在一起。各高职法学教育工作者需要加强沟通、交流和配合,做到资源的共享,这样才能进一步对法学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改进和完善。
二、实行交互式教学
(一)在高职法学教育教学中为了能够更好的提高学生的学习的主动性,可以采用启发式教学,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的特点,通过一些小的法律轶事和法律案件片断来对讲解所学内容,引起学生的兴趣,教师在整个教学中充分的发挥指引作用,引导学生对所学问题的深入思考,从而激发其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
(二)为了能够有效的提高高职法学教育教学的质量,则在具体教学中需要充分的利用各种教学媒体和教学手段。特别是现丰各中先进的教学工具已在高职学校中普遍应用,这对于法学教学方法的改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法学教学方法多样化的实现奠定了良好的条件。在法学理论教学中,教师要授课过程中可以能完这对现代化教学工具的运用,从而带给学生听觉和社觉上的震撼,以生动和逼真的形象和画面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进一步对法学的深奥性进行深入研究。
(三)在交互式教学中,教师和学生要处于平等的地位。这就需要高职院校需要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法学教学和学习的氛围,这样师生才能共同学习和共同进步,同时还要打造交互式教学的平台,为师生提供自由交流和沟能宾机会,从而将交互式教学的优势更好的体现出来,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其良好的法学逻辑思维能力。
(四)在交互式教学中,能够更好的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树立良好的学习心态。使学生认识到高职法学教育对专业性和实践性的高要求,其自身具有其他普遍高等教育学生所无法具有的优势,这样才能在学习中树立明确的目标,燃起希望,使其成为学好法律知识的动力,从而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专业型法律人才。
三、重视实际与理论的结合,实行案例式教学法
(一)组织相关教育者编写相应的案例题库作为知识储备,与课堂教学配套使用。教育者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来进行,如可以先讲授有关法学内容,然后再下发一些相关案例来督促学生的进一步深入,也可以先下发相关案例,然后启发学生从中寻找问题,解决问题。无论是哪种形式,都应该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二)目前电视节目占各类法律节目较多,节目的案例不仅通俗易懂且具代表性,通过专家学者对其中法理的分析点评和诠释,将法律生动地展示给了观众,社会效益极大。因此在高职法学教育教学中可以组织学生观看以上类似法治节目的案例分析,进一步锻炼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三)法学教育者可以就相关案例组织学生展开讨论和辩论,以提高学生的应变能力,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在讨论和辩论之后,法学教育者应该就案例中出现的问题向学生做相应的讲解和引导,并可要求学生就案例分析情况写出相应的法律文书或法律解决意见。四、学以致用,实行实践式教学方法这里提到的实践式教学方法,类似于很多法学教育工作者口中的“诊所式教学”。法学专业的学生需要从教师指导下的实践中学习运用法律的技能。该教育方式的特殊性在于它从根本上改变了法学教育模式。但笔者认为这种“诊所式”教学方法应该是广义上的,包括一切实践性质的教学方法,如模拟法庭、司法机关实习、法律志愿者活动以及法律辩论赛等等形式。高职法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有必要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法律应用能力,熟悉常用法律法规并能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各种纠纷,能够撰写各种法律文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所以,实践式教学方法是实现高职法学教育目标,培养合格高职法律人才的必由之路。
结束语
总体上来说,高职法学教育培养的是应用型、技能型的法律人才,与一般高校的法学教育存在一定差别,高职法学教育应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努力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教学方法,推动高职法学教育更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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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科学性问题是思想史上经久不衰的话题,问题不在于新旧,关键在于有没有新的思想与方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大法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现状
(一)学生沦为课堂教学的观众
法学课堂教学教室布局中,除了教师站在高高的形似舞台的讲台之外,学生整齐地排列坐在形似舞台的讲台周围。虽然学生身为法学本科课堂教学重要参与者,但在教师主体地位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中似乎没有为他们设定任何明确的任务和目的。每门课程、每次课堂学生没有明确的学习欲求。课程设置前仅有教师制定课程讲授内容、课时安排计划、讲授方法设计、讲授目标等,却至始至终都没有预设学生学习课程计划和目标,学习开始学习某门课程时甚至对课程内容一无所知。因此,当学生来到课堂学习时,他们对即将进行的课堂活动一概不知,也不知道本堂课自己应该掌握、理解、应用哪些基本的知识点。可以说,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无欲无求,从而无所事事,只能静静地观赏教师为他们精心策划的一幕又一幕精彩的表演。学生能来到课堂、坐在座位上、听老师讲授知识、偶尔附和教师提问,这是传统法学课堂教学教师主体地位设定的学生形象,也可以说是,此种模式下所维护的学生行为秩序。因此,法学课堂教学中学生沦为了教师教学表演的观众。俗话说,顾客就是上帝,因此在演员与观众之间,观众理所当然地成为演员的上帝。学生的上帝地位淋漓尽致地体现在法学课堂教学评估中学生获得对教师课堂授课行为的决定性评价的权利。
(二)课堂教学管理促成了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演
员角色与学生的观众角色首先,高校法学课堂教学管理制度奠定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演员与观众角色。其管理制度主要有考勤制度和听课评课制度等。考勤制度仅仅起到督促学生来到到教室的作用,却对学生课堂学习表现没有做任何要求。而听课评课制度设立的目的是督促和检查教师的授课工作,对学生学习表现听课要求只字不提。因此,学生来到教室坐在听课席、教师卖力地在形似舞台的讲台上讲授知识的局面是法学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期待的效果。课堂教学听课评价指标中严格要求教师表演好每一堂课,而对课堂教学中最重要的主体即学生的课堂学习表现完全放任不管,只要学生能静静观赏教师的授课表演就万事大吉。其次,法学课堂教学管理中的舞台似教室布局从形式上给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之间酷似演员与观众关系的暗示。
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现状反思
(一)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场所从形式上造成了教师是表演者,学生是观众的局面
“教室”这一称呼隐喻着教师是表演者。提起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场地,让人不禁想起课堂教学的发生地———教室。教室的语义是在学校,教师把知识、技能传授给学生时使用的场所。因此,从教室的含义来看,教师才是主体,由教师来主动传授知识,学生在教室中仅仅是被动受体,无法实现其主体地位。“教室”布局将学生置于观众席。目前,我国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场所依然是教室,而教室的布局可以说相对统一,一般采取秧田式格局,部分地区尝试团坐式格局。无论哪个格局,都存在有展示台和学生区的明显界限。而且,在法学本科课堂教学中,讲台位置显著,设计上高出学生座位区的台面,形似舞台。这样的教室格局给人心理暗示,即教室里教师是演员,学生是观众。在整个表演中,学生似乎可以置身事外,他们对教学活动中的具体教学内容、具体环节安排等内容没有任何决定权,只需顺从教师的安排,静静地欣赏教师精心准备的一幕又一幕教学内容。这种观众心态严重阻碍学生课堂学习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因此,从其格局上看,现有教室布局使学生丧失课堂主体性地位,成为教师授课的观众。
(二)现有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计划”内容不完整从实质上形成了教师是表演者,学生是观众的格局
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计划可誉为课堂教学的指挥棒。理论上,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计划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是教师授课的计划;另一方面是学生学习的计划。它主要包括课程内容、课时、组织授课的方法、学生学习的方法、授课目的、学习目的、授课任务、学习任务、授课难点、学习难点、授课重点、学习重点等内容。但因为“教学”一词被狭义地理解为传授知识的过程,而忽视了学习的过程,因此,目前我国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计划仅是教师授课的计划,而没有涉及学生的学习计划。进入法学本科课堂,教师在教学计划的指引下费尽全力传授知识,而学生事先对课堂中将要发生的一切毫不知情,漠不关心。这样的课堂氛围下,除非法学教师授课能真正达到舞台表演的效果,否则,学生不可能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去接受教师传授的知识,从而导致学生在法学课堂教学中无所事事。
(三)法学本科课堂中学习评价体系的缺失从本质上认可了教师是表演者,学生是观众的结果
针对法学本科课堂,高校教学行政管理部门拟定了听课评价指标体系来监督检查教师的授课工作,并设立出勤制度来督促学生的到课率。对学生课堂学习评价在高校教学行政管理的听课评价指标体系中通常是只字不提。实践中,学生课堂学习表现似乎交由法学任课教师负责评价,殊不知,在法学课堂教学中授课的教师,不仅要受到几十个评价指标的约束,还要负担对学生课堂学习表现的评价,最终导致教师超负荷而力不从心。从现有效率看,完全由教师承担对学生学习表现的评价远远不能达到高校培养计划的要求,学生上课期间缺课、睡觉、玩手机、谈情说爱的现象比比皆是。
三、法学本科课堂教学之超越
(一)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的硬件更换———激发学
生的的课堂教学表演者身份课堂教学使用场所称呼的改变从意识上贯彻学生为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表演者的特性。一提起学生学习场所,我们的脑海里立即闪现出“学校”、“学院”、“大学”等称谓。从字面上看都出现了“学”字。从说文解字上看,“学”总的来说包括四个组成部分:、、、子、攴。“学”字上部两侧之部件现在学界皆认为是两手朝下,拨弄中间一两个叉,表示指导学习。学字下部的“”是一间房子的侧视形,表示学习的场所。因此,“学校”、“学院”、“大学”强调这些场所是学生学习场所,而不是强调其教师授课场所,这与学生主体地位模式强调学生是教学活动主体之意不谋而合。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场所应当像英语中“class-room”、德语“Klassenzimmer”,印欧语系中法语“Salledeclasse”一样,强调教室是班级学习活动的场所,而不仅仅教师讲授的场所。因此,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场所成为“学习室”“自修室”更为合理。重塑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场所内部布局。有关课堂教学场所内部座位布局国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与课堂教学场所比较相关的法规,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为什么我国的教室内部课桌椅的摆放会千篇一律设计成“秧田式”呢?从我国传统文化看,“秧田式”布局是我国尊师重道的表现之一。从教室布局外形上看,高高的讲台和站在高高讲台上教师地位凸显,象征着它们在教室中的中心和主导地位。因此,要激发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需要改变现有讲台、课桌椅等的布局。首先,现代大学学习场所中的课桌椅本应该是能移动的桌椅,教师的资料放置台可以与学生桌椅配置一样,而且不应当设置固定的高讲台,这样有利于消除学生在课堂教学上的观众心态,从外部布局上建立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的环境。甚至,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的教室应当设计为综合性的学习空间,如教室包含了各种不同的功能区域,如小组工作区、小组讨论区、教师备课室、讲授区、入口、图书资料区。
(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的软件更新———促成学
生从观众到表演者的完美转身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大纲中应增添学生学习计划之相关内容。课堂教学大纲如前文所述,是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活动之指挥棒。它有效地指引教师、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因此,课堂教学大纲中应当添加学生学习计划的内容。学生学习计划由每届学生在新学期教师开展课程授课之先亲自研究拟制。其具体拟制的时间可以设定在课程教学第一周,拟制具体活动在任课教师在场情况下,由学生分工分组研究课程不同章节。最终,学生学习计划应当包括课程课堂学习目标、内容、方法、重点难点等具体内容。学生学习计划拟制出来后,学生人手一份,并成为日后课堂学习时必带资料之一。同时,学生学习计划是教师拟制授课计划的基础。每学期课程课时教学结束后,另外设置一周的时间,依然由任课教师到场观察全班学生修订本课程的学习计划。通过修订后的学生学习计划可以成为下一届同课程学习班级拟制学习计划的参考资料。这样,由学生亲自拟制出来的学习计划在课堂学习中才能真正成为学生课堂学习的指挥棒。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行政管理应创设学生课堂学习评价制度。高校行政管理部门在对教学工作评定中,不仅要设定教师授课评价体系,更要设计好学生学习评价体系指标。学生学习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参考目前教师授课指标体系,可以从学生学习态度、学习内容、学习难点重点、学习计划执行情况、课堂自我测试等方面设定指标。这样,才能使大学课堂真正成为学生学习的宝贵时间,而不仅仅是教师的授课时间。高校内部行政管理部门不仅需要用考勤制度来约束学生出现在课堂,并且需要通过学生课堂学习评价指标、学科详细教学计划等形式明确地告诉大学生在课堂上应该做什么。法学本科课堂教学采纳新型课堂组织方式。我国传统的教室布局决定了“一言堂”“满堂灌”课堂组织方式的主导地位。课堂理应是学生学习能动性表现的场所,却变成了教师传授激励表演场所。因此,要调动学生学习的能动性,需要改变的不仅是教室布局,还需要改变现有教师课堂讲授的组织方式。在课堂学习时,针对不同的课程章节内容,学生依据学习计划采取不同的学习方法,如分组合作式、角色分担式、讨论式、探究式等方式进行。在学生自主学习中,可以借助教室中配备的现代工具如多媒体、网络工具等。教师主要负责监督学习现场、解决疑惑、精讲重点和难点。教师当堂对每位学生学习态度、能力、主要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这些记录成为教师期末评价学生课程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在这些新型的课堂教学组织方式中,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得到充分地尊重与体现,学生的求知和探究的欲望得到激发,学生自然会把学习当作一件乐事,进入一种学会、会学和乐学的境界。
四、结语
人们对法学本科院校以培养应用型法学专门人才的作为培养目标已经基本达成共识。但当前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被牢牢地禁锢在教师是表演者,学生是观众的局面中,因此,目前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与法学本科院校之培养目标似乎渐行渐远。那么,设法通过更新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的硬件、软件条件,打破和超越法学本科课堂教学中教师是表演者,学生是观众的局面势在必行。
摘要: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现象的日益复杂化不断对我国的法学人才培养提出新的要求与挑战,而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又是培养主体中的中坚力量。作为高等法学教育里的基础教育即法学本科教育在这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宏伟目标中又应当扮演什么角色?本文试图探寻法学本科教育自身的价值并且在教学实践中以什么方式去实现这一价值。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教育;法治精神
1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
随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对法治问题的关注,法律行业的发展状况、社会责任、自我约束与外在监督日益成为人们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话题。尤其是“李庄案”、“彭宇案”、“黄松有案”等类似案件不断发生,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并已经深刻影响到普通公民的道德和价值判断和对公权力的信任度,尤其是对执法和司法等法律从业人员本身的职业道德、专业能力的拷问,这些问题的背后蕴藏着社会意识、公众信仰、价值取向等更深层次的命题。当公众逐渐把视野集中到对律师行业、法官检察官行业及政府公权力进行关注的时候,作为法律教育从业者,在深层次上也不得不对在未来司法改革方向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法学教育模式进行思考与反省。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同时这也对高校培养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法学类专业对人才素质、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2011年,教育部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这种定位揭示了目前高等法学教育在法治理念、培养方式、实践能力等方面存在的诸多短板。为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各高校法学院和法学教师都积极探索具有自己特色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为实现这些培养目标,各高校法学院逐渐开始探索分类培养模式,积极寻求“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国内-海外合作培养”;各种法律诊所、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等备受各高校的法学院重视。在这轰轰烈烈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大工程中,我们是否应该冷静下来去思考,如何去真正实现“卓越法律人才”的目标?当下中国法学本科学生最需要培养的能力是什么?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存在的价值是什么?
2法学本科教育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一个优秀的法律职业者不只是将法律条文熟记在心,只会纸上谈兵,还要学会将其应用到实践中去。法律条文不是生硬冷血的规则,而是为满足大多数人利益而设定的人性化约束,这就要求法律的实践者必须具有很强的理解力和洞察力对之予以灵活运用,从而保障法律的尊严,保证公平正义。首先,我国目前法学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学生知识能力的欠缺,即基础性不足、覆盖面不广,并且受到或早或细的专业化倾向影响,某些高校还会在本科阶段的课程设置上保留方向或专业,使刚入学的本科生易产生过早的自我设定。今天的法律环境如此复杂,某一法律问题可能涉及多个专业,而这种方向或专业的提前设定,无疑影响了对基础知识广度的获取。而对于基础知识的深度,做的又如何呢?关于这点,一直存在一种误解,面对日益出现的新的法律问题,学生总会认为新问题需要新的法律知识来解决,容易忽略对作为分析基础的原问题的思考,原问题是法律理论的最基本原则、概念,将新问题进行法律结构,归类为法律的某些基本原理和概念,进而解释分析归纳,从而为新问题的解决提供一种路径和方法,而这种寻找原问题的能力,既是基础的知识的深度问题,也是涉及学习如何学习能力的问题。其次,法学需要回应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的民主诉求对我们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管理模式形成一种强有力的推动力。社会结构的变化使得权力和权利的行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正当性的强化。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学教育能否敏锐捕捉社会中的法律问题,及时融入法学教育中以对社会需求作出有力的回应,这是考验一所法学院教学质量的验金石。这也意味着法律学术与法律实务需要更紧密的联系。大学仅教授大量丰富的理论知识又是不够的,需要一定的实践课程作为辅助,帮助法学院的学生去了解法学知识如何在实践中应用。第三是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极度欠缺。目前,各高校法学院对学生进行一些职业训练使他们掌握法律的实践技能及操作技巧。然而,在中国目前的国情之下,法学教育不能走片面法律职业化的单行道。经过如此专业化培训的法科学生们,带着他们辛苦获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走上了律师、法官、检察官的岗位,能否有能力有资格承担起解决社会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伟大任务?法律不仅仅是一种规则,更是一种价值、一种精神。若法律没有了权威,人们将不再相信它。只要法律不再被良好地遵守,法治梦想更无从谈起。
3法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之转型方向
法律人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法治状况,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条文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社会现象是复杂多变的。一个正义的裁判或决定诞生要依赖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而这些都离不开法律职业者自身的专业素质。这种素质不仅仅是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作为法律职业者对法律本身的敬畏,如果法律职业者本身对法律没有尊重与敬畏,我们又如何期待他们自身也会遵守法律,如何期待他们能良好地立法、执法和司法,又如何期待普通公民能很好地守法。
3.1从知识型向素质型转变
为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以专业化和职业化为背景,以培养具有高度专业化的法律素养、实践能力和人文精神的法律职业群体为使命和目标。法律人才的培养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能力的培养,包括基础知识能力培养和学习如何学习的能力,它是法律人才培养之“躯体”。基础知识包括知识的理解、适用和评价,在基础知识的学习过程中着重对基本理论的透彻分析,同时不应过分追求对某些前沿、尖锐、新奇的观点和理论的获得,而是在熟练掌握基本理论之后,让学生自己学会辨别、分析和判断,把前沿知识作为一种附加题的形式,让学生自己去研究、学习和讨论。学习如何学习的能力之所以在法学领域内尤为重要是因为法学是一门无止境的学问,教师的教学任务不是将一切现成内容都毫无保留地教给学生,而是让学生即使在没有课堂讲授的情况下,自身也能通过运用在法学教育中获得的基本知识和素养,快速理解和运用新法律。二是素质的培养。它是法律人才培养之“灵魂”。这方面很容易被各高校法学院忽视,因为它属于人的内在,是无法直接感知和评判的,它不会直接体现为对某个具体知识点的掌握,也不像司法考试通过率那样能直接成为一种绩效。因此,实践中对于法律人才“灵魂”的培养必须引起重视,因为没有“灵魂”的“躯体”终将是没有思想的行动者,无法担负起法治建设的重任。
3.2从法律的“技工”走向法律的“绅士”
中国的法学教育同时伴随着这样一种现象即法学基本上在各类大学里都是必开设的一个专业,大学的法学本科教育模式也逐渐走向技术化。如果说,对于一所中学,升学率是一个无形指挥棒,那对于目前大学里的法学学科来说,就业率、司法考试通过率,就是悬在高校法学学科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此种客观压力势必会给大学的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目标造成价值上的错位。在实践中就可能培养出在专业领域可能出色,但在情感上欠缺人文关怀的人才。法学知识的获得变成了一门技术,一门甚至是非法学本科的学生都能快速掌握技巧的技术,这一点从历年非法学本科司考通过率可见一斑。而在目前以着重培养法科学生法律实践能力为目标的法学改革中,要求学生对法律条文熟练应用,学会向法官、检察官、律师一样思考。于是,各种思维逻辑技巧、谈判技巧、法律分析技巧,成为法律实践课堂的宠儿,法律条文成为学生迅速提升自身实践操作能力的必备武器。娴熟的专业技术纵然必不可少,但真正的培养核心则是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须知只有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才能真正做到服务社会,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否则社会的良知也就无从谈起。大学的社会责任不仅在于培养了多少社会精英,而更在于能够培养具有历史担当的“民族脊梁”。法治离不开优秀的立法,法律条文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执法者和司法者的道德和职业良知。在目前中国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公民社会对法律的信任和守法意识缺乏西方法律文化深厚的历史根基。没有先天的文化土壤,只能依赖后天的法学教育,国民素质的养成,而对于中国,最现实的途径,是从法学本科教育抓起,因为在这里,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中国的法律从业者,法律的脊梁。法律不只是谋生的手段,它是一个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人们生活的最高目标。作为技术的法学知识是最易为法学专业学生获得与掌握的,但除此专业技能外,还应通过职业伦理的培养来抑制在专业技能的运用中所包含的技术理性中的非道德成分,以此来保障法学专业的未来从业者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企业法律顾问等能够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底线,真正实现法律本身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参考文献
[1]何美欢.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2]王永.在法治发展新阶段振兴我国的法律职业伦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研究视角.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
[3]葛云松.法学教育的理想.中外法学,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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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学模式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问题,直接关系到法学教育质量,是培养合格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承担着传授知识经验,训练职业能力,培养专业人才的任务。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学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我国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及其原因
1.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法律职业道德考核的分值偏低
从2002年开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将法律职业道德纳入考试范围,但是考核的分值始终徘徊在5分左右,与其他的内容动辄几十分相比较很难引起人们的重视。目前,很多高校在确定本校的法学专业教学计划时主动向司法考试中考核内容较多的科目倾斜。暂且不论这种做法的对错,但在实践中却直接导致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虚设,甚至有的高校根本就不设这门课程。有关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却在法理学、诉讼法或者司法制度概论等课程中讲解。这一点也显示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在高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中地位较低。此外,很多高校在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作为必修课,但没有专门设置系统学习法律职业道德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主要是讲解公共道德的课程。法律职业道德虽然属于道德的范畴,但不同于公共道德。法律职业道德具有主体的特殊性、规范的明确性和具有较强的约束力的特征。法律职业道德适用的主体主要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对于非法律职业人员没有约束力。法律职业道德不能停留在一般道德准则层面,必须形成具有明确权利义务内容的、具体的标准和可操作的行为规范。如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约束法官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的约束检察官行为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和中华律师协会通过的约束律师行为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这些基本规则都对相关法律职业的道德作出了特别的要求。而且,这些规范均具有实质性的约束力。如果违反了职业道德规范,均要求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甚至是法律责任。所以,思想道德修改课程不能完全取代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再加上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陈旧,教学效果欠佳,根本不能满足法学专业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要求。
2.法律职业道德领域的专业研究人员较少,师资缺乏
目前在法律职业道德领域内进行专业研究的人员较少,各高校中从事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师资严重缺乏。这也直接导致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开设的困难。部分高校在法学教学计划中将法律伦理学作为法学选修课程。但是因为缺乏专业的师资,该课程一直没有真正开设。有些高校虽然开设了该课程,但是多由法理学或诉讼法学方面的教师担任主要教学工作。这些人员没有真正研究过法律职业道德,因此,该课程的教授也只能限于对有关职业伦理规范的讲解。另外,法律职业道德课程方面的教材和资料也相对较少,对于该课程的开设也有较大的影响,直接制约了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发展。
二、完善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措施
1.明确法律职业道德在法学本科阶段的目标和定位
我国目前司法改革中提到了“审判分离”,对于司法官不但要求具有成熟的司法经验、深厚的法学知识背景和一定的修养,还要求司法官具有公正清廉、忠于法律的职业道德。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者必备的素养之一,因此,法学教育必须重视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我们应该改变目前对法律职业道德的忽视态度,在设立法学本科阶段的培养目标时,明确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在确定法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时,法律职业道德应该成为核心课程之一。
2.加大法律职业道德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的考核比重
设置法律职业道德门槛法律职业道德一直是各国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对法律职业群体具有重要的意义。英国大学的法学院除了比较重视对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培训外,还有重点地安排教学计划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如道德、法律伦理、职业素质、律己意识等。美国大部分州要求学生在获得律师职业资格之前必须通过律师职业道德考试。在通过律师职业道德考试和律师资格考试后,美国法科毕业生仍须通过由各州律师公会主持的“道德品格”考察和面试才能宣誓成为正式律师。与英美等国家对法律职业道德的要求相比较,我国对法律职业道德方面的要求是比较低的。就律师职业来说,只要品行良好,没有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吊销律师执业资格,就可以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没有对法律职业道德做特别的要求。这也直接导致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在实践中得不到重视。因此,笔者建议应加大法律职业道德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的考核比重,提高相应的分值,改变目前各高校中不设或者虚设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现状。另外,在取得有关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时,提出高于普通大众公共道德的要求。
3.探索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提高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效果
法律职业道德的教学必须使法律职业道德要求内化成法律职业人人格的一部分。虽然不同的法律职业,具体的职业道德并不完全相同,但法律职业道德包括忠于法律,忠于职守,廉洁公正以及行为端正自重等,这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遵守的职业伦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决定了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单纯地对学生进行伦理道德说教,而是应该通过收集大量的法律实践资料,创设生动的法律职业场景,通过多种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大学本科阶段是法律职业道德培养和教育的关键时期,是法律职业人形成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阶段。在教学方面上,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等教学方法,为学生提供道德情感体验的环境,使法律职业道德真正内化成他们的信仰。此外,也可以聘请具有较高的法律威望的专业人士为学生做法律职业道德方面的专题讲座,提高学生的道德认同。
4.培养法律职业信仰法律职业
信仰是在法律职业形成的过程中形成的,法律职业共同的精神追求。法律职业信仰的表现形态包括法律信念、法律理念、法律观念、法律意识等,其核心是一种对法治的精神追求。如果主体本身缺乏法律信仰和精神追求,没有规则至上的信念,没有权利本位与权力控制的观念,法治也很难实现。因此,在法学本科阶段的教学中,不仅是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其他法学课程包括理论性和应用的课程的教学中,都必须将法律职业信仰的培养作为其重要的内容。
【摘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核心是教与学模式的改革。在教与学模式改革中,实践教学作为开放教育教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本人根据电大系统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提出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并在课程教学和综合实践环节中加强实践教学,使学员将所学的理论能够更好地联系实际,从而提高法学教学质量。
【关键词】开放教育;教学模式;法学实践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核心是教与学模式的改革。在教与学模式改革中,实践教学作为开放教育教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作为开放教育专业之一的法学,是培养法学专业实用性人才的学科,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因而,探索法学实践性教学模式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放教育法学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法学专业作为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来说,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一些地方电大仍存在偏重于理论教学的现象
我国的法学教学,多年来,重视法学理论的教学。虽然近几年来,一些院校开始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但仍然以理论教学为主。电大也不例外,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仍存在偏重于理论教学的现象
(二)实践教学应用仅限于少部分课程,有些地方电大仅限于毕业实践环节
一些地方电大实践教学仅限于少部分课程,如刑法学、民法学,更多的地方电大仍然沿袭了传统法学教育的模式,将实践环节的目的确定为增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一种手段。实践教学在课程教学中应用较少,即使是毕业实践环节,也不能真正落实。
(三)校外实践基地的效果与实践教学的目的存在较大差距
目前,电大法学实践教学主要采用两种形式,一种是校内模拟实践,如模拟法庭、案例讨论、法律咨询等。一种是到校外实践基地(如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参加法律实践。从当前实际运行情况看,其效果与实践教学的目的存在较大的差距。
(四)没有充分利用网络进行实践教学
利用网络开展实践教学,是远程教学的发展方向。但在实践中,大多电大没有充分利用网络进行实践教学。究其原因,一是有些电大网络不够畅;二是有些教师没有充分认识到实践的重要性或缺乏利用网络的能力;三是有些学生不具备利用网络的能力。因而,很多电大没有利用网络虚拟社会进行实践教学,或者利用了,但参加者有限,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二、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说明
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包括两方面,即课程实践性教学和综合实践环节教学。
(一)课程实践性教学模式
本模式主要应用于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如,专科的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学、婚姻家庭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等。本科的合同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证据法学、法律文书等。本模式采用“二元”教学模式,所谓“二元”教学模式是指以学生是否能经常参加面授学习为基点,根据学生的个体特点将学生分成两组,分别进行两种程度的教学:面授为主教学与网络教学为主。
1.采用模拟法庭方式进行教学活动
针对课程的不同内容,选择不同的案件进行模拟法庭教学。如在《刑法学》(2)中,采取让学生课下收集有关材料,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活动。为了适应开放教育教学的需要,我校在校内建立了模拟法庭,配备了必要的服装和设施,能够随时进行模拟法庭的教学活动,同时,在鞍山铁西法院、海城法院建立了实践基地,为同学们深入实际提供方便。
2.其他组模式方案
其他组主要是充分利用网络进行实践教学活动,采取网络案例分析、网络虚拟模拟法庭、网络小组案例讨论等方式进行。
(二)综合实践环节实践教学
综合实践环节可采取法学专题辩论、法律咨询、观摩法院庭审、模拟法庭等形式。
1.法学专题辩论
教师选取社会热点、争议的法学辩题,将学生分成正方、反方,开展专题辩论。
2.法律咨询
组织学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既回报社会,又提高学习的兴趣和专业水平。
3.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案例要选择与当时社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参加者由学员自由报名,任课教师决定。其他同学必须旁听模拟法庭庭审。
三、完善和落实开放教学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任务和培养目标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任务和培养目标主要表现在:一是培养学生具有从业岗位必需的操作技能;二是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培养学生的良好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二)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践能力
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离不开教师自身实践能力的提高。法学本身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这就要求教师积极参与法律实践,更充分地了解司法实践,融入社会,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运用能力和增加知识含量。
(三)加强实践基地软硬件建设,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基地运行质量
法学专业实践基地,包括校内实践基地和校外实践基地,它是法学教学的必要场所。在校内实践基地方面,一是根据实践教学的需要,增加资金投入,添置必要的设施;二是制定符合实践教学的实施计划;三是建立稳定的参加实践教学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四是逐步形成收集、整理、运用典型案件的机制。在校外实践基地方面,一是巩固和开拓实践基地;二是与实践基地签定能够调动双方积极性,实现“双赢”的协议;三是电大与实践基地加强沟通,校内实践教师经常深入校外实践基地,了解学生实践情况,在实践基地的帮助下,处理学生的问题,指导学生融入司法实践,提高学生的实际水平;四是及时收集实践基地的典型案件,组织教师和学生对案件进行研讨分析;五是聘请经验丰富的司法工作人员担任电大实践教学指导教师。
(四)完善网络建设,保障网上法律实践活动正常进行
处理功能,以保障网上法律实践活动正常进行。一是保证网络的畅通,满足网上实践教学的需要;二是建立各种QQ群,保证信息的下达;三是建立网上教学实践管理员制度,管理员由精通网络知识,又对法律知识有所了解的人员担任;四是需要有专门的软件开发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五)完善实践教学评估体系
实践教学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更新、完善的过程.必须建立针对整个实践教学模式的评估体系。加强法学课程实践教学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是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不可或缺的两部分,只有加强实践教学,才能更有力地保障开放教育的教学质量,使开放教育这一新的教学模式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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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社会是法治的社会,未来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法治建设离不开法学教育,而对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的认识,是进行法学教育的起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学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1920年代初中国学界的社会学法学观
傅斯年曾经说,“一种学科的名称”不过是“某套或某某套问题”的代称而已。探讨中国学界对“社会学法学”的认识,不必囿于今天的学科规训,认为非有其名不可。今日之“社会学法学”或者“社会法学”,亦或“法社会学”,探讨的主要问题是法律与社会的相互关系,那么探讨中国学界的社会学法学观也应由此入手。清末民初,现代法学初兴于中国,学界对法律与社会之关系必有认识,但此问题并非本文的关注重点,暂置不论。到1920年代初,学界形成了一套关于法律与社会相互关系的认识。早在1920年1月,北京大学法律系陈启修就对法律的稳定性与变动性有所注意。他认为,法律既要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又不能时刻变迁,如果“今日一变,明日又一变,则踏于极端社会法学派之弊矣”。由此可知,陈氏认为正常的“社会法学派”之主张,能够注意法律的稳定性与变动性的问题。同年7月,陈启修在探讨法之本质时,论及“社会目的法说”。他认为,“社会目的法说”产生的原因是法律专制之流弊,实验主义哲学之影响和劳动阶级之自觉;此派又因“注重方面,小有异同”,再分为心理学的、社会连带的和实际的理想主义的三派;“社会目的法说”认为法为手段而非目的,贵乎社会的作用和目的,其内容应随社会而转移,不必有绝对之真理;研究法学,取社会学的方法而非法律学之注释方法,对于法之适用,重自由的而非逻辑的解释。陈氏注意到“社会目的法学说”使“法学大势,为之一变”,“实为法学史上最大之发见,其先社会而后个人之根本观念,可谓得理之正”。不过,他认为“社会目的法学”有偏激之处。1922年2月,正在柏林大学留学的吴经熊发表了《法律的基本概念》一文,旨在介绍最新之法理。他认为,20世纪之“理”是“实事求是的理”,是“社会日常行事中之理”;法律公平之实质变化莫测,而公平之名目永远存在;法律不是目的,而是促进人类文化的一种手段;“纯粹的法治主义不免种种流弊,必须用治社会学的手段去补救”法学,才能“从法律的专制而得解放”。同月,朝阳大学李炘在《法政学报》上发表长篇论文《社会法学派》,正式提出了“社会法学”的概念,并对其涵义进行解释:“标榜法律学为研究社会生活与法规关系之学,称之曰:社会法学”。他认为社会法学派经由实证的、生物的和心理的,发展成为综合统一的社会法律学;社会法律学的“二大革新之旨趣是:否认注释的方法之自足论而陈述社会学的方法之重要,攻击法律学自身自足之态度,主张以法律学为社会学之一部”;其具体研究方法有六:研究法律制度或法律学说影响于实际社会之结果,用社会学的研究为立法做准备,研究法规实效之手段,研究社会学的法律史学,谋求个别事件的正当合理之解决,使法律目的确实有效。
在李炘的社会法学派之世界谱系中,主张“自由法运动”的法学家们属于社会法学派,日本法学家穗积重远、志田钾太郎、牧野英一和德国法学家施塔姆勒也属于社会法学派,其中对施塔姆勒的正法观尤为推崇。①1923年1月,东吴法学院陈霆锐提出了“社会法系”之概念。他认为,社会法系是最近一个世纪以内,“诸文明先进国”在个人主义之外另创的一种特殊法系。在陈氏看来,社会法系在文化上的根本点是社会义务而非权利,其立脚点是“社会互助论”。陈氏断言,“社会派之法律思想,将来必支配世界他日之法律,必无可疑也”。②除了上述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之外,学界还出现了关于刑法和民法社会化,以及主张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劳动者的生存权、劳动者和劳动全收权的法学社会主义论。前者如刘震的《战前战后刑法之社会的任务》(《法政学报》,1920年第2卷第2期)和许藻镕的《现行私有财产制度的基础观念和他将来的趋势》(《学林》,1921年第1卷第1期),后者如署名三无的《法学的社会主义论》(《东方杂志》,1920年第17卷第5期)和杨孝斌的《社会主义与法律之关系》(《法政学报》,1920年第2卷第5期)。
二、张志让对社会学法学的推进
1.提出“社会学法学”的概念,分析“社会学法学派”兴起的原因1924年1月,张志让在《社会学法学派之起源主义及批评》一文中正式提出了“社会学法学”的概念。这是在陈启修、李炘、陈霆锐之后提出的又一个指称西方“最新法律思想”的概念。他认为,自上古至19世纪末,法律学说可分为哲学、历史、解析三大派,而新进兴起的第四种学派则是社会学法学派。根据张氏的理解,该派的“原则与主义”有四:一为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之协调;二为“重新审查法律所根据之原则是否与近世世界之状况不背”;三为进行“社会学之研究,为立法之基础”;四为“法官判案当随案情之异同而求判断之公允”。③由此可知,张氏心目中“社会学法学”的内容至少涵盖社会利益理论、法的社会学研究和法律的运行实效等方面的问题。在张氏看来,社会学法学派之所以迅速崛起,有两方面的原因。首要原因是原有各派的法学学说的“陈腐失用”。哲学派“以为法律乃所以表示吾人天然的性质”或“保护吾人之自由意志”,“每欲藉理想之力,以证现有社会制度与经济制度应行存在之理由,因以保全法律所规定之现状,其结果则法庭判决每在法律上为公允,而在事实上为失平”。历史派“对于法律性质之观念与哲学派同,皆以其为表示永久不变之原则”,“以旧有法律为足以代表自然法”,因此专重“从历史上观念之发达与特定社会之习惯中所得之固有原则”,不容破坏“无过错则无责任、契约自由”等原则,由此阻挠法律之改良。而解析派则认为“法律纯为管治者之命令,但将某种规定应用于某种之事实而已足,不必复问各案之特点,以致判案每患失平”,“即就契约一端而论,此派学者与法官皆牢守契约自由之原则,以为人皆能自谋其利益,无待国家之相助,及见保护工人订约之法律,则决然判决之为无效”。所以,张氏认为原有的哲学、历史和解析三派的法学学说都会阻挠法律的进步,不适应于时代的发展。该派兴起的第二个原因是“近世社会和经济之状态变更,因此有新需要发生”。“自经济革命以来,巨城四起,工人麋集,职业之分日细,资本之集日多,旧有法律,早应重加审查,革故鼎新,不容再缓,故第四种学派乃应运而生”。
2.“新”“旧”之间,定位社会学法学为“新”张志让主张“欲知新学说之地位,不可不先知旧学说之内容,罗列兼陈,美恶斯辨”。②张氏认为,自古以来关于法律性质之认识有十二种,即“神授关于吾人行为规则”,“见容于神”的“古有习惯”,“先哲所习知关于吾人行为之安衢大道”,“表示万事万物之天然性质,以哲学方法而发现之原则”,“永久不变之道德原则”,“人民之合意”,“管辖宇宙之神智之反射”,“最高主权体之命令”,“为人类经验所发见,足使吾人意志在不妨害他人意志自由之范围内,有最完全之自由之条规”,“为哲学方法所发见,法学著作及司法判例所阐发的规则”,“有势力之阶级的条规”,以及“经济或社会原则对于吾人在社会中行为所表示之方针”。③对于上述十二种原则,如果再从法律目的观言之,实可分为三派,即“草昧时期”认为法律的唯一目的是“维持社会之安宁”,古希腊罗马时期认为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持各人在社会上固有之地位”,17世纪以后普遍认为法律的目的在于保护各人“自然平等”的权利与调和各人之自由意志。④张氏认为,这些学说“皆于法律史上,先后占优胜地位”,但近世出现的第四派则“颇如旭日春潮,方兴未艾”。张氏眼中的第四派,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兴起的“新学派”,其时代背景是“大规模之工业如林,职业之分工益细,自由主义渐失效用”。张氏注意到此派学者“渐舍吾人意志而注意于吾人之需要与欲望”,“法律之目的不在于调和意志,而在于调和人类需要最多之满足”,“法学中之问题为评定各种需要之价值而予以法律上之承认”。评定各种需要的价值,张氏推荐了新黑格儿派柯勒(Kohler)的文明标准,新康德派施塔姆勒的“以具有自由意志之人集成社会”之标准和狄骥的“社会互赖与社会职务”之标准。他相信,“法律之进步,实可于此觇之矣”。⑤张志让认为“社会学法学成效已著,他日造诣,正未可量”,⑥此派“虽属新创,然势力已甚蔓延,立法司法各方面皆已受其影响,继长增高,其未来正未可量”。
3.率先阐释社会利益理论1923年7月,张志让注意到希腊政府于该年2月颁布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农地法。为了改变希腊农民极端困苦的状况,希腊政府强迫收买私有土地,以供贫乏农民之用。张氏认为其政府“不过为大多数人的利益起见,不得不夺甲种人之地以授乙种人而已”。⑧可见,此时张氏已经意识到法律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问题。1924年初,张志让详细地阐释了社会利益理论。他认为,社会与个人之利益问题是社会学法学派的首要原则。张氏首先阐明法律、权利、利益三者之关系。“在法律上之权利之后,有社会与个人之利益,法律承认之而使之成为权利”,即法律在前,权利在后,法律的作用在于协调社会和个人利益,而后产生权利。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如何协调呢?张氏认为,只要搞清楚了“社会为保全其存在计,有何需要与需求应受法律之承认”和“个人利益得承认至若何程度,而仍不与此种需要与要求相抵触”两个问题,个人利益便能与社会利益并存,成为法律上的权利。由此,张志让认为“社会利益之研究,实为制定法律之前提”,而应为法律所承认的社会利益应当包括“公众安宁、社会制度存在之担保、社会财源之保存、公众道德、公众进步和个人生命”六种。⑨张氏还认为,衡量各种利益,必须遵守“满足最多之要求”,同时“使其他要求受至小之牺牲”的原则。而这种衡量“每易随立法司法界个人观念而变更”,解决的办法在于“法学家与社会科学家的合作”,“由社会科学家以经验和科学的方法,研究社会的状况和利益的轻重,将所得的结果供法学家采择”。①张氏注意到,美国法官卡多佐提议设立审法机关以及美国法律学校联合会设立法学研究所,都旨在促使法学家与其他社会科学家的合作。②由上可知,张氏接受了庞德的社会利益理论。就目前所见之材料,此为中国学界最早关于庞德社会利益理论的论述。
4.梳理欧洲三大民法典与社会学法学的相互关系张志让认为,因受18世纪之哲学和经济学观念的影响,该时期的法律思想认为“社会改造的基础,端在无限制私有财产权的承认,人权的保障,人民主权的产生,与夫政权的分立”,个人自由是法律的目的,“在私法范围之内,吾人行为皆以自私为动机,而社会利益不与焉”。③这种法律思想体现在《拿破仑法典》中,具有四个特点:一是法典为私法上唯一的法源;二是法律在保护有产阶级的范围内,人人平等;三是全部法典都是根据有数的原则演绎而来,“适用论理过度”;四是法条过于严密,法庭没有伸缩的余地,会导致法律不能应社会新发生的需要,不能适应各案案情的变化。④张氏认为,《拿破仑法典》适应了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但最大的缺点在于不能追踪社会的变化,最终成为“进步的障碍”。而法国的法官和学者们常以为该法典已经将全部法律关系涵盖而不思补救之道,故而难以持久。⑤张氏看到,19世纪中叶以来,社会和经济状况飞速变化,“生产之量日大,职工之分日细,劳工人数日增、阶级之冲突等皆为法典成立以前所未有”,由此,在法律思想上“个人主义渐为社会利益主义所战胜也”。张氏所称“社会利益主义”,是指“人群联合之观念”和“共和之观念”。“人群联合之观念”表现在“行政法对于足以影响法律关系之公共利益,加以规定;法律关系,一以公共利益为标准;立法者为保障公共利益起见,对数种法律关系,不复听由个人自由协定,而为特加规定;新法律采个人互助之原则;限制某种权利之行使,及对于不发生有形损害之行为规定责任”。“共和之观念”主要针对家属法,注重夫妻间之平等关系,父之权力渐减而义务渐增,私生子地位改善。
三、结语
关于法律与社会相互关系的研究,张志让提出了“社会学法学”之概念,与陈启修、李炘、陈霆锐等人提出的概念相比,名异而实同。不过,张志让的理解显然更为丰富,包含了许多前人及同时代的学者所未曾注意的内容。关于社会学法学兴起的原因,其他学者往往就法律的“个人主义”立论,而张志让则从法理方面论述过去三大法学派之“附腐失用”,并考虑社会和经济变迁的影响。张氏还注意了欧洲三大民法典与社会学法学兴起的相互关系,并率先引介了美国法学家庞德的社会利益学说。张氏并不囿于某国某位法学家之观点,对法国之孔德、狄骥,德国之耶林、柯勒、施塔姆勒,美国之庞德、卡多佐皆有考查,描绘了一幅相对完整的社会学法学之“世界谱系”。面对社会学法学在西方的强势传播,张氏并未盲目尊之为“法律发展之趋势”,而是仔细考查了批评者的观点,经考证之后才相信“法律进步之道,其在斯乎”。以上种种表明,张志让对社会学法学的理解,较之此前的学者,要略高一筹。1920年代,社会学法学之理论与思想在中国速兴起。先有陈启修、李炘、陈霆锐等人介绍,后有张志让等人详细论述,其后更有吴经熊、陆鼎揆、丘汉平等东吴法学院学者之发扬,当时在法学界最有声望的北京大学、朝阳大学、东吴法学院、北京法政大学等学校几乎都成了社会学法学的传播平台,绝大多数法学家相信社会学法学之思想是“法学进化之趋势”。社会学法学之强势,由此可见一斑。此一时期,中国现代法学的发展尚难称成熟,社会学法学对法学理论和各部门法学皆有不小的影响,从而对中国现代法学的发展起到了某种导向作用。学界对社会学法学在法理上的共识,又影响到后来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和司法,从而间接地影响了近代中国的法制进程。张志让在社会学法学方面的贡献,也是对中国现代法学之发展的贡献。本文仅从社会学法学方面立论,权当抛砖引玉,以期引起更多学者关注此问题。无论如何,在中国法学发展史上,张志让是一名不能被忽略的“法学家”。
1999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2012年7月31日,国家开放大学正式挂牌成立,国家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组建国家开放大学,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决定,是中国开放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标志。[1]经过十五的发展,开放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截止到2013年9月,全国电大系统开放教育注册在校生达到369万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写明国家要“办好开放大学”。[2]国家开放大学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重组与升级,国家开放大学重新确定了人才培养目标,确立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教学内容改革和学习评价。作为国家开放大学重点专业的法学本科也面临着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其中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取消还是要加强[3],是全员参与答辩还是部分参与答辩,是保留单一传统论文形式还是向多元化转变,成为国家开放大学系统内法学教师日常教学中经常讨论的问题。本文主要探讨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的问题。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
毕业论文写作是开放教育中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生专业素质,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必要步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了规范毕业论文的写作和指导,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于2002年5月出台了《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试行)》。
1.毕业论文基本要求。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不能用专科毕业论文替代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形式必须为学术性论文,不能用法学案例评析、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法律工作总结等其它形式。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必须在6000字以上。毕业论文选题不能太集中,本科阶段课程内容选题要高于总选题的30%,选题要同我国司法实践相结合。
2.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由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写作水平高的老师担任,一般选用中级职称或是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毕业初级职称的教师工作五年以上才有资格担任本科论文指导教师。本科毕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审判员、检察员、律师也可以被聘为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资料收集、写作方法的运用、文献检索、写作提纲的拟定、督促学生按写作计划完成初稿;论文初稿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对论文定稿进行成绩初评,书写评语。
3.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员须全员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组由3人组成,答辩主持人须具备高级职称,答辩组由电大教师和外校答辩教师组成。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成绩的认定除了要看毕业论文的本身质量外,还要看学员现场答辩的情况,通过答辩来检验论文是否为学员本人完成。成绩分为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秀五个等第。优秀人数不得超过参加答辩总人数的20%。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计划中学术训练课程缺失。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没有论文写作课程,课程考核方式也都是考试形式。学员没有经过专门的学术训练,缺乏论文写作的能力。学员不知道如何收集资料,不知道如何撰写研究综述,不知道论文的布局谋篇。虽然有开设《法律文书》课程,但讲授内容为司法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法律文书的规范和要求,并非学术论文技能的训练。
2.毕业论文表现形式单一。毕业论文只能写学术型论文,导致部分学术功底差,但实践经验丰富的学员兴趣不大。学术型论文需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格式,束缚了学员的手脚,难以调动学员的写作热情,不能充分发挥学员的经验优势。
3.毕业论文答辩过场化。答辩过程中有一部分学员答不出来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部分学员法学基础知识欠缺不能很好的回答提问,但为了能让毕业率达到一定的比例,答辩主持人往往会放宽答辩要求,一个班级只留下一两个最差的同学不通过,其他同学即使再差,也送个及格分数。导致整个论文答辩过程不是很严谨,学员认为通过太容易,不能够引起学员的重视,不利于论文写作质量的提高。
4.存在抄袭和购买论文的现象。开放教育学员因为没有时间或是因为能力不足无法按时完成毕业论文,但为了毕业,就去网上抄论文或是花钱买论文,助长了不正之风,构成了学术腐败。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的机遇和挑战
(一)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创造了条件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过去是同中国政法大学联办,在教学和毕业论文写作等环节受联办学校的制约。2012年国家开放大学在人民大会堂正式揭牌成立。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设置本科专业,按教育部规定,首批设置本科专业为19个,这19个专业有独立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其中就包括法学专业。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自主设定教学计划,决定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说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的改革提供了可能性。
(二)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目标也需要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
开放教育的教学具有开创性[4],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多元化必将更加适合成人学生,更符合开放大学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应用型法律人才,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娴熟的法律职业技能,能够公平合理地处理法律纠纷。[5]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更有利于学员将法学理论同自己的实践经验相结合,对学员的职业技能的提高更有帮助,更有利于促进知识向技能的转变。
(三)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有利于法学教师自身素质的提升
电大系统的法学教师在学历、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上和普通高校的教师都有一定差距,这其中有制度的原因也有电大系统自身的原因。省级电大以下的法学教师无法兼职从事律师职业,导致这些法学教师无法代理案件。电大系统组织的法学教师业务培训数量也不多,省级电大的老师还有机会参加培训,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很少有机会参加培训。一所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只有一两个,教研活动很难开展,在教学压力不大的情况,教学技能很难提高。如果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将促进促使教师知识更新,并提高法学实践能力。
三、普通高校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改革的尝试
(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如果学生的学术功底较好,可以通过撰写传统毕业论文来获得学分。此外,学生还有其他选择,或是在有国际国内刊号的杂志上发表论文,或是提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还可以选择模拟审判案卷及审结报告或法律意见书作为毕业论文成果形式。毕业论文的形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须报指导教师同意,并须重新开题答辩。
(二)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实行毕业论文“双轨制”改革,在法学专业114名大四学生中,推行法庭模拟审判和论文结合的方式,法庭上的表现和制作完整的卷宗占60%,论文占40%。目前,此项改革尚未全面推开,该校采取自愿选择方式,在2011届114名毕业生中,已有22人选择了“上法庭”模式,其余学生还按传统模式写作毕业论文。[6]
(三)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法学本科生科研立项、“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暑期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优秀研究成果经鉴定程序直接转化为毕业论文。
(四)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除了学术型毕业论文形式之外,新增案例分析、毕业设计和调研报告三种形式。[7]
(五)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2008年年底,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宣布改革举措:2009年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写案例分析,而且必须是具有争议、比较新颖、有研究价值的案例。[8]
(六)华侨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要求毕业生在实习过程中,复印一个已结案件的全部卷宗。案件可以是刑事案件或民商事案件,也可以是行政案件或其他案件,但复印卷宗必须完整。根据该卷宗呈现出来的证据材料,对该案件的性质和判定结论进行分析,并撰写案例评析报告,内容包括:案件的简介、证据的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以及最后的认定结论。毕业生在答辩的时候,必须带上复印的全部卷宗,以便备查,期间要求毕业生先介绍该案件的情况,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以及事实与法律根据。答辩老师可以根据该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对案件处理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自己是如何处理案件以及认定结论的事实与法律根据。答辩老师根据毕业生撰写的案例评析报告的质量和答辩的表现进行评分。[9]
四、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制度设计
国家开放大学可以尝试毕业论文改革,既保留传统毕业论文,也采用其他形式。
(一)传统型毕业论文
论文的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选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切记题目不能过大,如在题目中出“中国”或是“我国”等字样,撰写的论文能够解决生活或是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学员论文选题尽量不要重复,最好一人一题。在论文的格式和学术规范上要严格要求学员,论文格式必须符合要求,字数不少于6000字。论文的复制比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论文理论性方面的要求可以适当降低,论文的写作着重在于培养一种法律思维能力,重在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根据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生的工作性质和生活阅历,引导其选择能将工作经验、生活积累都运用起来的题目,以充分发挥社会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的优势,而避免了理论基础相对较薄弱的劣势,从而扬长避短,写出具备电大毕业论文特色的高质量论文。[10]
(二)调研报告
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辅导教师可以通过专题讨论、主题辩论、布置小论文等方式,引导学员将自己的工作实践同法学专业课程相给合,确定调研主题。教师要对学员的调研活动及调研报告的撰写进行指导,提高学员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和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调研报告原始材料应真实可信,调研内容应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实证性和时效性,调研材料能有效支持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能解决实际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审视现有法学理论,研究报告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调研报告应格式规范,内容明确、资料充实、方法科学、结论可靠,字数不少于10000字。
(三)模拟审判
模拟审判是一项最综合、最全面的实践性环节,通过一个模拟法庭的组织与演练,可使参加的学生熟悉相关的诉讼程序、掌握所涉及的各种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培养他们的组织能力、善辩能力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11]。辅导教师带领学员去法院旁听,和学员共同确定模拟法庭选用案例,确定模拟法庭开庭计划,指导学员完成所有诉讼文书的撰写。模拟审判适用普通一审程序。模拟审判全过程的演示,不仅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是对其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的一次全面考核,而法律文书和判决书的撰写又可以检测学生对所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6]。没有撰写法律文书的学员可以撰写审判总结上交。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在模拟审判过程中的表现及提交的诉讼文书和总结给学员打分,审判过程中的学员演示表现占总成绩的60%,提交的诉讼文书或是总结占总成绩的40%。
(四)发表论文
鼓励学员在读书期间撰写、发表论文,学校对公开发表论文的同学依期刊的不同级别给予一定的补助。公开发表的论文选题必须是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作者所属单位必须是学员就读的学校。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没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对学员上交的发表过的论文进行成绩评定时要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应当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方法科学、逻辑严密、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在南大核心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上的发表的论文只要达到4000字即可,在其它公开出版且有国际和国内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要达到6000字。在公开出版的论文集或其他公开出版的编著中发表,且字数在6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应具备申请认定的资格。
(五)审判卷宗
在法院工作的学员或是参加法院实习的学员可以对本人审判或是参与过的案例进行归纳、汇总、分析和总结。要求学员提供完整的案件卷宗,卷宗及审结报告要符合格式要求,要对案件的基本经过、案件中证据的采信、法律的运用情况进行详细的描写,以不少于4000个字为宜。
(六)论文获奖
学员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省级法学团体或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学论文评比,获得奖项,获奖论文可以转化为毕业论文。获得一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优秀;获得二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良好;获得三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中等;获得优秀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及格。以上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由学生自由选择,学生在入学后至毕业前任一时间段完成其中一项即可获得毕业论文学分。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教学计划、教学、考核等多个环节。每种毕业论文形式的认定和成绩的评定都需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工作量也比较大。但改革是必然趋势,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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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国的基本前提是法律的确定性,法律的确定性要求作为其载体的法律语言必须具备精确严密和简明凝练的风格。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学本科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法律监管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法律监管制度的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监管主体的独立性减弱
首先从证监会的监管独立性来说。证监会是我国主管证券发行和交易的政府单位,但证监会作为国务院所属正部级事业单位的地位,使其不可避免地承受国务院的部分职能,体现在监管政策上为监管还要为其他政府目标的妥协;而且证券会在各地派驻的监管部门,受地方行政力量的干涉,导致自身的监管职能受到很大的制约。其次从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来说。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一个重要的作用制约上市公司的行为,监管公司的不法和违规行为。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但是近年来独立董事这种独立监管作用逐渐减弱,在监管公司行为中起不到显著作用。
(2)监管主体的职业道德缺失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向公众披露的财务信息进行审计。然而有部分人员,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或是迫于上级的压力,而放弃甚至沦丧了职业道德,由于其具有专业技能使其作假账具有高超的处理能力,操作极具隐蔽性,一般检查较难发现,易于逃避外部监督。如红光实业管理舞弊案中的成都蜀都会计师事务,张家界管理舞弊案中的湖南会计师事务所等,这些事务所帮助上市公司一同造假,共同虚构不存在的利润,导致了所披露的会计信息严重不真实,起不到其应有的监督和管理作用。
(3)监管进程的滞后
对会计信息的监管中存在着法律普通存在的监管滞后的问题。监管部门本来应该在审核公司上市材料的时候应该及时发现问题,但是实际会计信息披露造假事件中,证监部门面对上市招股说明书均存在着严重的弄虚作假的行为却形同虚设,而是在事件曝光后才进行严厉的查处,明显存在监管进程的滞后性。
(4)监管形式的单一
政府对于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主要包括派驻工作组进行审计、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这种监管方式有其积极的作用,然而也存在一些弊端:一方面,会计信息的产生是个动态的流程,这就要求法律需要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单一的检查只能找到一个点上的信息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有限的检查难以完整、精确地找到一个会计期间中作假的地方。
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法律监管体系的措施
(1)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不规范,其主要原因还在于公司内部体制的不健全和治理结构的不完善。这就需要上市公司要先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一方面,要增强董事会的职能。建立董事会的独立的领导权,使董事会成为一个独立的强有力的决策机构,还要增加独立董事的比例,吸收一部分小股东的代表,真正保护小股东的合法利益;董事会内部设立专门委员会,建立独立董事和内部董事的制约关系;还要建立一套全面有效的董事会自我评估机制,这样可以及时发现董事会运行存在的问题,使董事会更好地创造股东长远利益。另一方面,要优化经理人激励制度。不能以公司利润的单一指标对经理人进行考评,因为这样容易助长经理人为了追逐利益而披露虚假财务信息,而是应当建立一套长期有效、多方位的经理人的评估、激励机制。
(2)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
注册会计师作为审计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的专业人士,对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至关重要。因此,应该加强对中介结构的管理:首先,严格会计师事务所的准入、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会计中介机构从业兴衰关键在人,因此要严格会计师事务所的准入,并把把加强从业人员后续教育作为一项战略工作来常抓不懈,不断充实新鲜血液,切实注重现有管理人员的再教育,从而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其次,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应明确市场中介组织的法律责任,对其执业过程中所进行的违法行为应明确其应负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以及民事和刑事责任;应明确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从而提高执业水平和执业道德,保证执业行为规范化;应加强执法监督,整顿行业秩序,取缔“假冒伪劣”从业人员,严禁市场中介服务中的“坑蒙拐骗”行为,净化中介市场环境。
一、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
从经验教训来看,内部法律风险是最主要的原因,主要源自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制度不完善,相关岗位人员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不强或意识淡薄,在经营决策中未充分考虑法律因素影响,对国家法律法规认知不充分、存在侥幸心理故意违法经营等,这些都是引起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因素。外部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自身以外的法律环境、社会环境、政策环境、自然环境等因素变化而引发的企业难以避免或不可预见的法律风险。例如,电力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到位或审查不严引起的违反环境保护、侵犯知识产权、侵害第三方利益、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等违法行为;合同管理不严谨,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合同条文审查不严,为合同的履行及以后产生纠纷后的诉讼埋下隐患;对方当事人资质审查不严,出现违法挂靠使用他人资质或以全部转包的方式来承揽工程等。企业作为一个法人组织结构,在外部沟通环境中,不可避免需与政府、相关公司、组织、个人等进行交易、买卖等商业行为,这个过程本身就可能产生法律风险。这些引发企业法律风险的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完全控制和避免的,所以企业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法律风险给企业带来的后果主要是造成企业经营成本增加或债权债务能以履行,严重的将导致企业难以生存甚至破产。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机制的构建
电力工程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存在多样性、复杂性,而且也可能发生在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或领域。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它所具有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法律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与此同时,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常常是相伴相生并具有转化性,所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是一个综合、系统、全方位、多角度的防范工作,必须从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建设、人才机构构建等方面入手,通过运用全面、全程的管理手段,最终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
1.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的各项流程和作业的管理规范,其本质是行为规范及标准化,也是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内部的延伸。通过建立企业规章制度,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它是企业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企业就要把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到法律风险防控之中,建立起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才能尽可能地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企业各项管理工作要规范化、制度化,最终以“法治”代替“人治”。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应当运用现代风险管理体系,建立法律风险识别、法律风险分析、法律风险防控、法律风险化解、法律风险考核等制度体系。制度的建立既应体现法律风险管理动态闭环的管理过程,又应当将企业法律风险制度涵盖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每个环节。法律风险制度的建立首先要有规划。企业应制定《法制工作规划》和《普法宣传规划》。其次,应有良好的制度系统保障,如制定相关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办法》、《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重大经济合同法律审查办法》、《重要决策法律审查办法》、《重要规章制度法律审查办法》等。再次,应落实法律制度考核机制,分清责任,严格奖惩,制定《经济纠纷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法律风险控制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而且要有良好的监督落实机制,用以指导企业法律事务和合规工作的有序开展。
2.建立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机制
企业要采用动态循环控制的原理,运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的管理方法,通过建立动态的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达到管理控制法律风险的目标。针对电力工程企业,应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①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是电力工程企业主要的经济行为,通过合同的签订,从而产生了权利与义务关系,这也是电力工程企业最容易产生法律风险的地带。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是控制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方法。要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首先,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尽量使用国家或国际推荐的规范版本,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FIDIC推荐使用的红皮书、白皮书等;在未有标准版本时,企业应尽量参照规范版本,在规范版本基础上与相关法律部门一起制定企业自行使用的标准合同文本格式。标准合同文本的制定,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或避免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与此同时,企业应该根据工程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在标准合同文本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合同标准文本的修改和完善,特别是合同专用条款中的内容。其次,应建立完善的合同审批和授权管理制度。在合同评审和签订的全过程中,程序的流程及授权规定需明确且规范,确保合同在意向沟通、招标、投标、签订、履行、争议的解决等全过程均能被管理与监控,尽可能降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②建立完善的劳动关系管理制度。企业的经营是由人去组织实施的,它的运作与经营离不开人。按照现行的劳动管理法律法规,企业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劳务合同、薪酬、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工伤事故、劳务解聘等相关劳动法律制度。企业必须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建立完善的用人制度,从而减少或避免用人劳动关系方面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这对于企业平稳运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③建立完善的诉讼管理制度。诉讼是法律制度体系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也是法律风险发生后的一项事后补救措施。在诉讼发生后或在诉讼时效期内,法律部门要积极指导相关部门进行诉讼或应对诉讼,尽可能提早策划,准备相关材料,避免证据消失及诉讼时效过期。法律事务部门要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企业的需要,积极将诉讼的事后被动控制转向提前准备的事前控制,积极做好诉讼的前期准备,切实防范并化解经营风险,减少引发诉讼纠纷的各种因素危害。3.加强企业法律机构的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人员的设置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企业通过聘用社会律师,由兼职律师负责企业全部的法律事务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第二种是企业在内部任用法律从业人员负责企业全部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第三种是企业采用内部法律风险防范人员和外聘律师相结合的方式。这三种方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规模及业务的需求进行合理选择。相对而言,企业内部法律从业人员相对外聘律师对企业内部情况更为了解,能更多地站在企业管理和经营要求的角度思考问题,能全盘对公司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和判断,做出的决策更能符合企业的实际要求。而且,很多时候,企业内部法律从业人员作为企业管理部门中的一员,能更多地参与企业的管理环节,能起到更大的事前防范作用;外聘律师更多的是一种顾问角色,或者“救火队”的角色,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以事前培训和事后救济为主。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最佳模式应是公司内部法律从业人员与外聘律师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日常运营中的法律咨询、风险控制、制度制定、重大事项法律确定等,需要运用熟练企业内部情况的内部法律从业人员来进行业务的把控;某些专项的法律,需要由社会有专长的律师来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如某些特殊的海事法律、国际法律、财务尽职调查等项目,更需要了解专项法律、对专项领域情况了解的人进行规划和处理。通过建立有效的法律机构,建立起以法律专业人力为主、其他相关人员在法律机构指导下为辅的机构体系,使法律机构不断完善。
三、总结
在电力工程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的同时,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带动着各个产业的发展。在电力工程方面,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各种风险,其中法律风险尤为突出。在企业法律风险存在的同时,如何做好法律防范甚为重要。电力工程企业要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制度,通过制度建设、风险机制完善、人才机构构建等方法,运用管理的手段,使法律风险防范成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要根据法律的要求来完成企业各个环节的管理,从而减少企业管理体系在法律上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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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学模式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问题,直接关系到法学教育质量,是培养合格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承担着传授知识经验,训练职业能力,培养专业人才的任务。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大法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1卫生法学实践性教学存在问题
卫生法学在我国起步较晚,受传统教学理念等因素的影响,卫生法学的教学方法较为单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没有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致使教学效果较差。为弥补理论讲授的不足,各医学院校也尝试了多种教学方法,比如假期实习、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等,但这些方法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缺陷,因而不能切实提高学生利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1卫生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不合理
卫生法学的教学内容以医学和法学并重为教学特色,但在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上,医学与法学的比重却有着较大差别。一方面,医学院校对医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十分重视,一般安排有较长时间的专业实习和临床见习。另一方面,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在医学院校中并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与医学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学时设置相比较存在很大偏差,大部分医学院校没有开设专门的卫生法学实践课程,仅采用一些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方法,此种做法并不能体现学科特色。
1.2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资源匮乏
目前,在卫生医学实践教学的场所安排方面,一些医学院校缺乏政法类院校所必备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场所。加之,医学院校对于医学专业的重视程度较高,而对非临床专业的教学在经费投入方面支持力度较低,这就注定了卫生法学在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上不会轻易获得学校的高投入,使得医学院校建立的法学实习基地也仅仅是与当地公检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另外,就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而言,具有医法交叉知识背景和医法专业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人才较少,目前卫生法学的大部分教师来自于各政法院校的法学专业,其中也不乏非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的开展。
1.3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手段形式化
卫生法学实习原本是学生培养实践技能、提高理论服务于实践的主要教学环节,但基于就业、考研、考公务员的情况,大多数学生对待实习的态度是敷衍了事,只为获取一纸实习证明。加之,学校和实习单位对学生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实习其实已流于形式。另外,在实践教学中,大多数医学院校采用案例教学,而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流程为教师讲授—引出案例—学生回答—教师评析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学生并没有进行讨论前的准备工作,在分析案例时也没有激烈的言辞辩论,只是由教师评析案例后便宣告结束。案例教学法过于注重对法条的解释,缺乏生动性,尤其是缺少对具体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非法条解释问题的演练,而模拟法庭教学法是建立在已知案情基础之上,相关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都事先已确定,仅是审判人员、原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角色事先已拟定,而且学生早已将模拟法庭的全部过程事先演练多遍并形成了剧本,学生在模拟法庭演练时根本不会遇到真实案件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这就无法锻炼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模拟法庭教学法逐渐演变成一场表演剧,致使模拟法庭的功能也逐渐在异化。
2诊所法律教育的特点
诊所法律教育的优势在于着重培养法律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以真正实现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3]。因此,一方面法律诊所可为那些承担不起高额诉讼费的公民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另一方面,诊所法律教育通过为社会弱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将法学教育与法律援助融合,这不仅是一种全新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而且为法律援助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诊所法律教育目前已广泛应用于亚洲、欧洲和澳洲等很多国家的法学教育中,国外诊所法律教育对我国的法学实践教学同样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目前国内很多法学院校都开展了诊所法律教育。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既包括“训练守法精神”,也包括“扶植法治”。诊所法律教育在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程中的尝试,对于那些将来走进医疗机构的学生来说意义重大。诊所法律教育所处置的案件具有真实性和不确定性,尤其是涉及卫生法的现实情境总是伴随着医疗救助的全过程,案件的复杂性、针对性、现实性较强,即便指导教师面对此情形有时也难以应付。因此,这对学生而言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但从另一方面看,学生通过亲自代理案件、了解案件事实、调查取证和参与庭审,能够快速提高他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力、独立办案能力和法律逻辑推演能力。另外,诊所法律教育也能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其以法律专业服务人员的视角观察社会和思考社会,以医生的视角重新审视当前的医患关系。卫生法与社会、医患权益与社会公正、卫生法与医药卫生事业等新的课程教学内容都体现了诊所法律教育的价值趋向,这将有利于培养人格健全的、具备丰富法律专业知识的医学人才。
3诊所法律教育在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3.1诊所法律教育与卫生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相契合
卫生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是着眼于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即培养具有医法交叉知识,擅长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服务人才。这一培养目标的实现不仅要依靠课堂理论讲授,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培养一种法律职业技能和法律思维方式。因此,法律教育不是单纯的法律知识传授,而是一种法律职业训练。而传统的法律教育只注重理论层面的讲授,这种纸上谈兵的做法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从诊所法律教育的基本要求来看,它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具有极大地帮助,使学生有机会接触到真实案例,并以主体的身份去解决问题,全权负责整个案件,学生通过运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对调查收集的证据进行独立的分析判断,使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司法文书写作能力等都得到了较大地提高。这既克服了案例教学法易被条文化的缺陷,也解决了模拟法庭虚拟化的难题。
3.2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学方式已日渐成熟
我国开始启动诊所法律教育始于2000年,当时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支持下,北京大学等7所高校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2002年中山大学、四川大学等4所高校陆续开设了该课程。2002年7月28日,上述11所高校共同成立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该会目的在于与国内外实施诊所法律教育的院校加强合作交流。截止到2013年7月18日,全国640多所法学院中已有163所加入了该专业委员会。目前,国内著名的法学院几乎都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并在不同院校中开设了各具特色、有所偏重的专业性法律诊所,例如:诉讼法律诊所、弱者权利保护法律诊所、妇女权益保护法律诊所、民事法律诊所、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律诊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诊所、公民权利保护法律诊所、刑事法律诊所、环境法律诊所、公益法律诊所、社区法律诊所等。这些富有成效的法律诊所可作为卫生法学课程的实践教学场所。
3.3诊所法律教育能更好地确保实践教学的效果
卫生法学是一门具有鲜明特色的新兴医法交叉学科,目前卫生法学教学工作大多由更易获取医疗卫生资源的医学院校承担。由于医学院校向来注重医学生的见习和专业实习工作,而医学院校对实践教学的重视和支持又是开展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基石。然而,鉴于卫生法学课程在医学院校中的办学地位,现阶段医学院校对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支持力度不够,而诊所法律教育实际上是借鉴了医学实践教学的模式,这更易为医学院校所理解和认同。同时,也有利于形成一套独特的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模式。
4提高诊所法律教育实践教学质量的建议
4.1加强卫生法律诊所基地建设
医院学校,一方面可以积极申请参加“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暨中国卫生法法律诊所专业委员会”,进而以会员的身份接受该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以加强与其他医学院校的合作与交流。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医学院校教学医院丰富的资源,加强与教学医院医务科等医患服务机构的合作,建立有特色的卫生法律诊所,这样既保证了医疗纠纷案件的来源,又能发挥卫生法学的学科优势,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卫生法律诊所在实施教学功能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社会服务功能,因而就其设置模式来看,它可以是附设在校内的内置式,也可以是附设于校外的外置式。内置式可考虑将卫生法律诊所设在模拟法庭,使其起到律师事务所的作用,学生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利用模拟法庭会见当事人,提供卫生法律咨询,代写司法文书等。当学生积累起丰富的办案经验时,还可以代为调查取证和参加庭审,学生承办的案件数量应以1-2件为宜。外置式可考虑加强与一些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比如当地卫生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社区基层组织、检察院等,将卫生法律诊所附设于上述机构中,以便共同构建卫生法律诊所。
4.2开设卫生法律诊所教育课程
鉴于卫生法律诊所教育实施的现状,医学院校应当增设卫生法律诊所教育课程,明确其课程性质、授课学时、课程学分、开课对象等。可考虑将该课程设置为限定选修课,具体学时可参照各医学院校的教学计划而定。在课程时间安排方面,该课程可以考虑在大三年级的学生中开设。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受师资力量和教学成本所限,不能在所有学生中启用诊所法律教育;二是,该课程只有在学生完成了法律和医学基础知识的学习,并基本掌握了医疗卫生法的相关知识,才能真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另外,在课程内容设置方面,应涵盖卫生法律诊所教育的目的与意义、卫生法律诊所教育的基本方法、会见当事人的基本流程、律师职业的基本技巧与策略、提供卫生法律咨询的技巧、司法文书的写作、案件代理前的准备工作、谈判的策略、代理民事案件的策划方案等内容。在考核方式上,应重点对学生的综合办案能力进行考核,不宜采用传统且机械的纸质笔试结业考试,应当探索出一套科学的、富有人性化的、灵活多变的考核方式。
4.3多途径解决经费问题
诊所法律教育的开展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长期以来,卫生法学的教学经费问题是制约诊所法律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鉴于诊所法律教育需要较高投入和卫生法学课程在医学院校办学规模较小的现实情况,医学院校应为诊所法律教育多途径的筹集经费。一方面可积极寻求同类型院校联合办学,以降低办学成本;另一方面要积极寻求社会组织的支持,如与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卫生行政部门、附属医疗机构、妇联、法律援助中心、工会、消费者权益保障协会等建立联系,通过学生的案件代理工作,既可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在基层地区的开展,又能在锻炼学生办案能力的同时,获取一定的工作报酬。
4.4加强卫生法学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力度
目前,在卫生法学课程的师资队伍中,相当一部分教师只具备了法学背景或医学背景,具有医法交叉知识背景的教师较少,甚至有些专业教师还没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缺乏处理医疗卫生纠纷案件的经验,这些因素都制约着诊所法律教育在医学院校的开展。对此,一方面要积极鼓励教师通过各种方式外出深造,加深对医法交叉知识的学习,激励教师在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通过外出兼职,提高其实践能力,使其成为教学和实践的双师型教师。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外聘的方式,邀请一些资深的卫生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对学生进行指导,让学生更多地了解社会,掌握法律流程运作技能。
4.5建立科学的法律诊所管理制度
法律诊所一旦设置成立,医学院校应当根据卫生法学的特点制定科学的法律诊所管理制度,如制定指导教师工作标准及办案流程规范等。因为学生没有社会实践经验,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办理案件,指导教师要增强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明确法律诊所对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预期评估客户的合理期望值,逐渐培养学生办理案件的心理承受能力。除此之外,为提高法律诊所的实践教学质量,诊所还应当制定诊所法律服务工作流程、司法文书存档管理规范、奖惩措施、办案质量评估体系等制度。
一、在学前教育专业教学中运用项目教学法的重要性
中职学校的学生来源复杂,“问题学生”比比皆是,厌学、混学、逃学、辍学现象时有发生,对系统的理论学习不感兴趣,但对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却十分感兴趣。由于项目教学法包含有不少活动,学生比较感兴趣,容易接受这种教学法。
二、项目教学法的实施步骤
(一)确定项目任务
“二声部视唱”是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应该掌握的技能。如果采用项目教学法,既能提高学生视唱能力又能提高欣赏与合作能力。基于此,我提出了项目教学的设想,师生共同讨论后确定如下内容:项目题目:学习二声部带词视唱歌曲《小乌鸦爱妈妈》项目教学目标:通过学习二声部带词视唱歌曲《小乌鸦爱妈妈》项目的实施,激发学生孝敬父母、热爱生活的情感,提高人文素养;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会二声部带词视唱歌曲,提高视唱能力;掌握摄影等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技能。项目教学任务:以小组为单位,每四到六人为一组,团结协作,学会二声部带词视唱歌曲《小乌鸦爱妈妈》,时间两周。
(二)制定计划
在确定项目目标任务后,学生自主实施项目前工作,要做准备、定计划。知识技能准备:教师先向学生讲解二声部视唱的有关要求,让学生做好学习的知识准备;向学生介绍摄影知识,不明白之处向教师或同学请教,做好技能准备;然后向学生提供一些文艺晚会中有二声部合唱节目的光碟,供学生参考。项目计划制定:学生具备了与项目实施相关的一定的二声部视唱知识、摄影知识、专业技能后,就可以进行项目计划制定。先让学生自由组合,四到六人结为一组。然后,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从声部的分配、录像、站位安排等细节方面商讨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步骤和程序。其间教师可给予建议性的意见,最终由教师认可,各组确定项目计划。
(三)实施项目
根据已商讨制定的项目计划,学生确定各自在小组中的分工,明确自己的任务以及小组成员合作的形式,然后按照已确定的工作步骤和程序开展工作。项目前期,学生进行广泛调研,了解国内小组唱或合唱《小乌鸦爱妈妈》的情况,搜集资料信息,分析已有节目的特色,确定本小组排练的亮点。教师作适当指导,协调完成调研分析。项目中期,学生根据商量结果进行练习。其间教师注意对学生进行督促引导,检查指导学生进行练习。项目后期,学生依计划将学会的二声部带词视唱歌曲《小乌鸦爱妈妈》拍摄成录像,并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项目教学实施的切身经历,写出一篇既有实践体会、又有一定理论高度的总结。
(四)检查评估
学生自己评估。学生在多媒体教室里展示自己的成品,并以小组为单位作项目开发总结报告。师生共同评估。根据各项目组的二声部带词视唱歌曲《小乌鸦爱妈妈》的录像成品及其所作总结报告,师生就各组在项目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生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学生的学习行为特征等方面共同讨论、评判。学校专家评估。将学生制作的视唱歌曲录像成品提交学校教务科,请负责艺术教学的老师做出评估。
(五)作品展示当学生欣赏着自己参与制做出来的视唱歌曲录像时,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脸上充满笑容。在这个项目实训中,每个人担任一定的角色,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师生共同讨论、评判在项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取得的成绩和解决问题的方法等等。对作品的评价主要由学生自己进行自我评价,写出自我评价报告书,小组审议之后再由教师对项目工作进行检查综合评分。教师对制作出来的作品进行讲解分析。然后根据师生的建议,让最优秀的小组代表班级参加学校文艺晚会演出。
三、在学前教育专业中实施项目教学法的效果
(一)学生的职业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能力提高了,就业形势就好。近两年我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就业率都保持在100%,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学生毕业前几个月用人单位就已提前预订完,呈现供不应求局面,反映了用人单位对我校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质量的信任,也间接体现了项目教学法的威力。
(二)学前教育专业得到了发展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原来每年招生都是1个班几十名学生,2010年实施项目教学法后上升到3个班一百多人,2011年则快速提升到9个班接近500人,2012年已有600人报读,学前教育专业也由原来的小专业一跃成为学校最大的专业。五、在学前教育专业中实施项目教学法的体会改革才有发展的机会。石嘴山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自1985年建立以来一直都是学校中的小专业。如果该专业不实施项目教学法,提高教学质量,尽管碰到国家这几年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机遇,但也不可能使该专业发展到目前的高度,成为学校最大且最有特色的专业。当然,改革不一定成功,但不改革肯定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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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是具有实践性和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因此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但由于我国固有的教学方式和偏向理论的教学方法使得实践教学完善的进程步履艰难。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大法学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现象的日益复杂化不断对我国的法学人才培养提出新的要求与挑战,而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又是培养主体中的中坚力量。作为高等法学教育里的基础教育即法学本科教育在这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宏伟目标中又应当扮演什么角色?本文试图探寻法学本科教育自身的价值并且在教学实践中以什么方式去实现这一价值。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教育;法治精神
1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
随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对法治问题的关注,法律行业的发展状况、社会责任、自我约束与外在监督日益成为人们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话题。尤其是“李庄案”、“彭宇案”、“黄松有案”等类似案件不断发生,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并已经深刻影响到普通公民的道德和价值判断和对公权力的信任度,尤其是对执法和司法等法律从业人员本身的职业道德、专业能力的拷问,这些问题的背后蕴藏着社会意识、公众信仰、价值取向等更深层次的命题。当公众逐渐把视野集中到对律师行业、法官检察官行业及政府公权力进行关注的时候,作为法律教育从业者,在深层次上也不得不对在未来司法改革方向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法学教育模式进行思考与反省。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同时这也对高校培养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法学类专业对人才素质、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2011年,教育部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这种定位揭示了目前高等法学教育在法治理念、培养方式、实践能力等方面存在的诸多短板。为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各高校法学院和法学教师都积极探索具有自己特色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为实现这些培养目标,各高校法学院逐渐开始探索分类培养模式,积极寻求“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国内-海外合作培养”;各种法律诊所、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等备受各高校的法学院重视。在这轰轰烈烈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大工程中,我们是否应该冷静下来去思考,如何去真正实现“卓越法律人才”的目标?当下中国法学本科学生最需要培养的能力是什么?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存在的价值是什么?
2法学本科教育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一个优秀的法律职业者不只是将法律条文熟记在心,只会纸上谈兵,还要学会将其应用到实践中去。法律条文不是生硬冷血的规则,而是为满足大多数人利益而设定的人性化约束,这就要求法律的实践者必须具有很强的理解力和洞察力对之予以灵活运用,从而保障法律的尊严,保证公平正义。首先,我国目前法学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学生知识能力的欠缺,即基础性不足、覆盖面不广,并且受到或早或细的专业化倾向影响,某些高校还会在本科阶段的课程设置上保留方向或专业,使刚入学的本科生易产生过早的自我设定。今天的法律环境如此复杂,某一法律问题可能涉及多个专业,而这种方向或专业的提前设定,无疑影响了对基础知识广度的获取。而对于基础知识的深度,做的又如何呢?关于这点,一直存在一种误解,面对日益出现的新的法律问题,学生总会认为新问题需要新的法律知识来解决,容易忽略对作为分析基础的原问题的思考,原问题是法律理论的最基本原则、概念,将新问题进行法律结构,归类为法律的某些基本原理和概念,进而解释分析归纳,从而为新问题的解决提供一种路径和方法,而这种寻找原问题的能力,既是基础的知识的深度问题,也是涉及学习如何学习能力的问题。其次,法学需要回应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的民主诉求对我们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管理模式形成一种强有力的推动力。社会结构的变化使得权力和权利的行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正当性的强化。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学教育能否敏锐捕捉社会中的法律问题,及时融入法学教育中以对社会需求作出有力的回应,这是考验一所法学院教学质量的验金石。这也意味着法律学术与法律实务需要更紧密的联系。大学仅教授大量丰富的理论知识又是不够的,需要一定的实践课程作为辅助,帮助法学院的学生去了解法学知识如何在实践中应用。第三是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极度欠缺。目前,各高校法学院对学生进行一些职业训练使他们掌握法律的实践技能及操作技巧。然而,在中国目前的国情之下,法学教育不能走片面法律职业化的单行道。经过如此专业化培训的法科学生们,带着他们辛苦获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走上了律师、法官、检察官的岗位,能否有能力有资格承担起解决社会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伟大任务?法律不仅仅是一种规则,更是一种价值、一种精神。若法律没有了权威,人们将不再相信它。只要法律不再被良好地遵守,法治梦想更无从谈起。
3法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之转型方向
法律人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法治状况,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条文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社会现象是复杂多变的。一个正义的裁判或决定诞生要依赖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而这些都离不开法律职业者自身的专业素质。这种素质不仅仅是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作为法律职业者对法律本身的敬畏,如果法律职业者本身对法律没有尊重与敬畏,我们又如何期待他们自身也会遵守法律,如何期待他们能良好地立法、执法和司法,又如何期待普通公民能很好地守法。
3.1从知识型向素质型转变
为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以专业化和职业化为背景,以培养具有高度专业化的法律素养、实践能力和人文精神的法律职业群体为使命和目标。法律人才的培养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能力的培养,包括基础知识能力培养和学习如何学习的能力,它是法律人才培养之“躯体”。基础知识包括知识的理解、适用和评价,在基础知识的学习过程中着重对基本理论的透彻分析,同时不应过分追求对某些前沿、尖锐、新奇的观点和理论的获得,而是在熟练掌握基本理论之后,让学生自己学会辨别、分析和判断,把前沿知识作为一种附加题的形式,让学生自己去研究、学习和讨论。学习如何学习的能力之所以在法学领域内尤为重要是因为法学是一门无止境的学问,教师的教学任务不是将一切现成内容都毫无保留地教给学生,而是让学生即使在没有课堂讲授的情况下,自身也能通过运用在法学教育中获得的基本知识和素养,快速理解和运用新法律。二是素质的培养。它是法律人才培养之“灵魂”。这方面很容易被各高校法学院忽视,因为它属于人的内在,是无法直接感知和评判的,它不会直接体现为对某个具体知识点的掌握,也不像司法考试通过率那样能直接成为一种绩效。因此,实践中对于法律人才“灵魂”的培养必须引起重视,因为没有“灵魂”的“躯体”终将是没有思想的行动者,无法担负起法治建设的重任。
3.2从法律的“技工”走向法律的“绅士”
中国的法学教育同时伴随着这样一种现象即法学基本上在各类大学里都是必开设的一个专业,大学的法学本科教育模式也逐渐走向技术化。如果说,对于一所中学,升学率是一个无形指挥棒,那对于目前大学里的法学学科来说,就业率、司法考试通过率,就是悬在高校法学学科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此种客观压力势必会给大学的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目标造成价值上的错位。在实践中就可能培养出在专业领域可能出色,但在情感上欠缺人文关怀的人才。法学知识的获得变成了一门技术,一门甚至是非法学本科的学生都能快速掌握技巧的技术,这一点从历年非法学本科司考通过率可见一斑。而在目前以着重培养法科学生法律实践能力为目标的法学改革中,要求学生对法律条文熟练应用,学会向法官、检察官、律师一样思考。于是,各种思维逻辑技巧、谈判技巧、法律分析技巧,成为法律实践课堂的宠儿,法律条文成为学生迅速提升自身实践操作能力的必备武器。娴熟的专业技术纵然必不可少,但真正的培养核心则是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须知只有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才能真正做到服务社会,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否则社会的良知也就无从谈起。大学的社会责任不仅在于培养了多少社会精英,而更在于能够培养具有历史担当的“民族脊梁”。法治离不开优秀的立法,法律条文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执法者和司法者的道德和职业良知。在目前中国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公民社会对法律的信任和守法意识缺乏西方法律文化深厚的历史根基。没有先天的文化土壤,只能依赖后天的法学教育,国民素质的养成,而对于中国,最现实的途径,是从法学本科教育抓起,因为在这里,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中国的法律从业者,法律的脊梁。法律不只是谋生的手段,它是一个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人们生活的最高目标。作为技术的法学知识是最易为法学专业学生获得与掌握的,但除此专业技能外,还应通过职业伦理的培养来抑制在专业技能的运用中所包含的技术理性中的非道德成分,以此来保障法学专业的未来从业者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企业法律顾问等能够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底线,真正实现法律本身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参考文献
[1]何美欢.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2]王永.在法治发展新阶段振兴我国的法律职业伦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研究视角.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
[3]葛云松.法学教育的理想.中外法学,2014(2).
【摘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核心是教与学模式的改革。在教与学模式改革中,实践教学作为开放教育教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本人根据电大系统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提出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并在课程教学和综合实践环节中加强实践教学,使学员将所学的理论能够更好地联系实际,从而提高法学教学质量。
【关键词】开放教育;教学模式;法学实践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核心是教与学模式的改革。在教与学模式改革中,实践教学作为开放教育教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作为开放教育专业之一的法学,是培养法学专业实用性人才的学科,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因而,探索法学实践性教学模式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放教育法学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法学专业作为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来说,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一些地方电大仍存在偏重于理论教学的现象
我国的法学教学,多年来,重视法学理论的教学。虽然近几年来,一些院校开始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但仍然以理论教学为主。电大也不例外,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仍存在偏重于理论教学的现象
(二)实践教学应用仅限于少部分课程,有些地方电大仅限于毕业实践环节
一些地方电大实践教学仅限于少部分课程,如刑法学、民法学,更多的地方电大仍然沿袭了传统法学教育的模式,将实践环节的目的确定为增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一种手段。实践教学在课程教学中应用较少,即使是毕业实践环节,也不能真正落实。
(三)校外实践基地的效果与实践教学的目的存在较大差距
目前,电大法学实践教学主要采用两种形式,一种是校内模拟实践,如模拟法庭、案例讨论、法律咨询等。一种是到校外实践基地(如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参加法律实践。从当前实际运行情况看,其效果与实践教学的目的存在较大的差距。
(四)没有充分利用网络进行实践教学
利用网络开展实践教学,是远程教学的发展方向。但在实践中,大多电大没有充分利用网络进行实践教学。究其原因,一是有些电大网络不够畅;二是有些教师没有充分认识到实践的重要性或缺乏利用网络的能力;三是有些学生不具备利用网络的能力。因而,很多电大没有利用网络虚拟社会进行实践教学,或者利用了,但参加者有限,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二、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说明
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包括两方面,即课程实践性教学和综合实践环节教学。
(一)课程实践性教学模式
本模式主要应用于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如,专科的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学、婚姻家庭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等。本科的合同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证据法学、法律文书等。本模式采用“二元”教学模式,所谓“二元”教学模式是指以学生是否能经常参加面授学习为基点,根据学生的个体特点将学生分成两组,分别进行两种程度的教学:面授为主教学与网络教学为主。
1.采用模拟法庭方式进行教学活动
针对课程的不同内容,选择不同的案件进行模拟法庭教学。如在《刑法学》(2)中,采取让学生课下收集有关材料,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活动。为了适应开放教育教学的需要,我校在校内建立了模拟法庭,配备了必要的服装和设施,能够随时进行模拟法庭的教学活动,同时,在鞍山铁西法院、海城法院建立了实践基地,为同学们深入实际提供方便。
2.其他组模式方案
其他组主要是充分利用网络进行实践教学活动,采取网络案例分析、网络虚拟模拟法庭、网络小组案例讨论等方式进行。
(二)综合实践环节实践教学
综合实践环节可采取法学专题辩论、法律咨询、观摩法院庭审、模拟法庭等形式。
1.法学专题辩论
教师选取社会热点、争议的法学辩题,将学生分成正方、反方,开展专题辩论。
2.法律咨询
组织学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既回报社会,又提高学习的兴趣和专业水平。
3.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案例要选择与当时社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参加者由学员自由报名,任课教师决定。其他同学必须旁听模拟法庭庭审。
三、完善和落实开放教学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任务和培养目标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任务和培养目标主要表现在:一是培养学生具有从业岗位必需的操作技能;二是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培养学生的良好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二)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践能力
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离不开教师自身实践能力的提高。法学本身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这就要求教师积极参与法律实践,更充分地了解司法实践,融入社会,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运用能力和增加知识含量。
(三)加强实践基地软硬件建设,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基地运行质量
法学专业实践基地,包括校内实践基地和校外实践基地,它是法学教学的必要场所。在校内实践基地方面,一是根据实践教学的需要,增加资金投入,添置必要的设施;二是制定符合实践教学的实施计划;三是建立稳定的参加实践教学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四是逐步形成收集、整理、运用典型案件的机制。在校外实践基地方面,一是巩固和开拓实践基地;二是与实践基地签定能够调动双方积极性,实现“双赢”的协议;三是电大与实践基地加强沟通,校内实践教师经常深入校外实践基地,了解学生实践情况,在实践基地的帮助下,处理学生的问题,指导学生融入司法实践,提高学生的实际水平;四是及时收集实践基地的典型案件,组织教师和学生对案件进行研讨分析;五是聘请经验丰富的司法工作人员担任电大实践教学指导教师。
(四)完善网络建设,保障网上法律实践活动正常进行
处理功能,以保障网上法律实践活动正常进行。一是保证网络的畅通,满足网上实践教学的需要;二是建立各种QQ群,保证信息的下达;三是建立网上教学实践管理员制度,管理员由精通网络知识,又对法律知识有所了解的人员担任;四是需要有专门的软件开发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五)完善实践教学评估体系
实践教学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更新、完善的过程.必须建立针对整个实践教学模式的评估体系。加强法学课程实践教学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是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不可或缺的两部分,只有加强实践教学,才能更有力地保障开放教育的教学质量,使开放教育这一新的教学模式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张缅.法学教育的重新定位[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5.2.
[2]吴斌.法学教育改革之路径[J].教育评论,2006.4
[3]肖永平.《法律的教与学之革命》载《法学评论》.2003年第3期.
[4]李力:《现代远程教育论》,南方日报出版社,2002年4月版.
[5]周愉晴:《电大开放教育教师职业素质初探》,《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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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作为人类文明发展史上出现最早的艺术形式,距今已经有几千余年的历史。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音乐作用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电影音乐的含义
电影是一门视听合一、音画一体的综合性艺术,而“听”和“音”,就是指电影中的音乐元素。具体来说,所谓电影音乐,就是依附于电影而存在的一切音乐和歌曲,既可以是一些经典音乐的直接运用,也可以是作曲家针对影片的量身定制,虽然电影音乐仍然保留了音乐基本的要素,如旋律、节奏、和声等,但是其艺术构思、情感表现等都会受到电影的制约,并对影片的气氛渲染、情节发展、形象塑造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随着电影艺术的不断发展,电影音乐的作用和价值也是越来越重要,已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和艺术,是当代电影发展的重要标志。
二、当代电影音乐的作用和功能研究
(一)环境渲染
无论何种类型的影片,都是在一定的环境和氛围下徐徐展开的。也就是说,音乐能够使所要营造的环境更为突出。具体来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渲染时代环境。每一部电影都是时代的产物,也自然会受到时代环境和氛围的影响,所以当切题的电影音乐响起后,很快就能将观众带入到那个特殊的时代中。如影片《茉莉花》,整个影片分为三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对应不同的时代,所以主创方特意选用了能够彰显时代特色的音乐。如茉的故事中,选用的是民国时期在上海十分流行的西洋爱情歌曲;莉的故事选用的是建国初期在中国广为流传的《喀秋莎》,而花的故事选用的则是改革开放前后耳熟能详的《小城故事》。即便是抛开影片,仅凭这几首歌曲,也能够精准的推算出故事发生的年代。其次是情感环境的渲染。影片在表现过程中,会形成如高兴、寂静、沉闷、悲伤等多种类型的情感,并由此形成了相应的情感反应。而在将这种情感反应传递给观众的过程中,音乐则是最佳的选择。比如著名影片《辛德勒名单》中,在德国人捕杀犹太人的那场戏中,就响起了长时间的节奏短促、旋律单一的音乐,与之相匹配的则是每一个犹太人脸上惊恐和不安的表情,让人们感受到一种近乎窒息般的压抑,这就是音乐的神奇力量。最后是对地域环境的渲染。中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每一个地区和民族都有着代表性的文化。通过对地方民族民间音乐的运用,则能够更加真实和生动的反映出当地的社会生活和风土人情。如《骆驼祥子》中的京韵大鼓和三弦、《秋菊打官司》中的秦腔、《黄土地》中信天游等,都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说,在环境渲染和气氛表现方面,音乐正是当仁不让的第一选择。
(二)形象塑造
人物形象塑造是电影表现的一个重要目的,且因为电影中的形象类型是十分丰富的,分别有着不同的个性,所以应该予以有针对性的刻画和表现。除了常规的电影手段之外,音乐则是一个重要的帮手,其能够以听觉的方式准确诠释出每一个不同的个体,有时候甚至某一段音乐一响起,就立刻会让观众联想到某一个人物形象。如美国动画片《花木兰》中,每当花木兰出场时,响起的是一段慷慨激昂的交响乐,从而使花木兰这一巾帼女英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当皇帝出场时,响起的则是一段管乐,刻画出了皇帝那种威严的形象。而当匈奴士兵出场时,响起的则是众多低音乐器,给人以诡异之感。每一种类型的人物形象都有与之相契合的音乐相配。《教父》中的主人公维克多里昂,从外表上来看,其掌管着整个家族,并有着众多追随者,可谓是一个另类的成功人士。然而其内心是十分孤独和压抑的,对此导演特意选用了一段略带伤感的旋律,由大提琴、圆号等较为沉稳的乐器奏出,由此刻画出了一个坚强而孤独的教父形象,并对其悲剧的命运予以暗示。影片的另一个主人公麦克里昂,在意大利西西里岛避难时收获了自己的爱情,然而令人惋惜的是,爱人还是遭遇了不幸。这时候则响起了《柔声倾诉》这首委婉凄美的歌曲。麦克也想做一个正常人,也想和自己的爱人生活下去,但是在现实面前,这种想法注定是一种奢望,刻画出了其孤独无助的形象。可以看出,电影音乐对人物形象塑造是有着独特功效的,很多经典电影形象之所以能够长存于观众的脑海中,正是得益于电影音乐的巨大帮助。
(三)情感表现
艺术创作和表演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情感的抒发,电影艺术自然也不例外。在电影音乐的帮助下,电影中的情感能够以一种高度概括的形式表现出来,并有效激发起观众的想象、联想和回忆等,并与观众产生情感共鸣。如好莱坞电影配乐大师詹姆斯霍纳的经典之作《燃情岁月》,被誉为“人生一般的音乐”,因为影片本身可谓是一部史诗,而经典配乐则贯穿于影片的始终,让人们通过音乐,看到了片中人物并联想到了自己的出生、成长、壮年和老去。出生的时候,旋律是单纯而清澈的;成长的时候,旋律中似乎带有几分不羁;壮年的时候,则是雄壮的交响乐;到了老年的时候,音乐则慢慢地趋于平缓,仿佛陷入了沉思之中。音乐和电影情节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让人们对人生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感触和思考。电影版本的《玉观音》,安心为了让杨瑞忘掉自己并开始全新的生活,主动选择了消失。此时响起了两人都十分喜欢的那首《比我幸福》,“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才不枉费我狼狈退出。再痛也不说苦,爱不用抱歉来弥补,至少我能成全你的追逐”,正是安心此刻所思所感的真实写照。伤我的痛我的我的最爱。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定律,也是人在感情中的可悲之处。心存一份美好、一段回忆,愿他比我幸福。可以看出,在很多时候,仅仅依靠画面的力量,是难以使情感得到淋漓尽致地展现的。唯有通过音乐,才能将这种情感作用于观众的内心,让观众通过影片联想到自己,获得感同身受的效果。
(四)联想激发
电影画面对于特定时间和空间内的事件表述,总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的,不可能事无巨细、完完整整地都呈现在画面中。在这种情况下,音乐则可以予以有效的补充和延展,通过对观众想象和联想的激发,获得“笔不周而意周”的效果。正如波兰音乐学家丽萨所言:“由音乐而产生的联想和想象,能够给视觉观察以丰富的补充,两者共同完成情感的体验和建构。”比如《活着》中,主人公富贵正愉快地走在大街上,并响起了广播中播放的歌曲。虽然观众并没有在画面中看到喇叭,但是却丝毫不影响想象的展开,观众可以从中联想到富贵此时此刻的心情,而自己的内心中也有了相应的反应。张艺谋《菊豆》中的主题歌《铃儿歌》,原本是一首轻快活泼的儿歌,但是却被著名音乐家赵季平进行了灵活的改编,其节奏放慢了一倍,然后用民族乐曲埙进行演奏,每当这段低沉而凄凉的旋律响起时,虽然画面中并没有出现菊豆,但是观众很快就会联想到菊豆那苦难的身世和悲惨的命运。《阳光灿烂的日子》中,曾多次运用了古典音乐《乡村骑士》的前奏曲,每当马小军看到米兰时,这段音乐就会适时地响起,由此营造出了一个带有梦幻氛围的色彩,并由此让观众联想到自己的初恋和那段懵懂而迷茫的记忆。可以看出,对于观众而言,电影画面表现是一种主动的给予,而通过电影音乐激发起观众的想象和联想,则是一种观众主动的建构,并由此获得了更加深刻和真切的体验。
(五)情节发展
当音乐融入电影之后,就会受到电影多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并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影片的叙事中去。如国产电影《立春》,讲述的是王彩玲这个小地方的音乐教师,执著追求自己声乐之梦的故事。尽管自身的嗓音条件和物质条件都十分有限,但是其仍然梦想着“唱到巴黎歌剧院”去,所以几首艺术歌曲,就成为推动影片情节发展的重要线索。一开始是舒伯特的艺术歌曲《暮春》,以音画逆行的形式呈现在影片中。歌曲的大意是“春天到来,万物复苏,暖风中吹过自然而清新的味道。”但是画面中的表现却完全与之相反,立春后的这个北方小城,还笼罩在萧瑟之中,天空中的灰蒙蒙的雾霾,都和歌曲中描绘的意境有着天壤之别,由此体现出了王彩玲的另类和她在艺术道路上的艰辛。第二首《为艺术为爱情》,出自歌剧大师普契尼的代表作《托斯卡》,歌词大意是:“我对爱情和艺术如此的虔诚和执著,为什么上帝却总是对我冷酷无情。”其出现于影片的中间,当时王彩玲正参加广场演出,但是突然下起了大雪,人们纷纷离去。此时的王彩玲在大雪中唱出了自己的心声。第三首《月亮颂》,出现于影片的后半段,这是捷克音乐家德沃夏克的作品,歌词大意是:夜空中的银色月亮,你的光芒照耀远方,请告诉我我的爱人在哪里。”此时的王彩玲刚刚受到了爱情和事业的双重打击,来到小酒吧里买醉。一边哭着一边还要继续踏上去北京的征途。通过这部影片可以看出,整个影片的情节发展,与这几首歌曲是紧密相关的,几首声乐作品,使其既是影片的配乐,又是影片的内容,可谓是一举两得,也是充满了创造性的。综上所述,近年来,伴随着电影艺术的大发展,电影音乐的作用和价值也得到了凸显,不但成为影片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影片进行艺术表现的得力助手。所以作为观众来说,要在电影研究和鉴赏中对其有充分的重视;而作为电影和音乐工作者来说,则要在充分尊重电影和音乐本质艺术规律的基础上,结合影片实际需要,创作出更多精彩和优秀的电影音乐,真正让两者珠联璧合,比翼双飞,成为两种艺术在当代发展的重要标志。
一、动听的音乐可以让学生身心放松,增强学生的记忆力与思维力
音乐是人们抒发感情、表现感情、寄托感情的艺术,不论是歌唱或者演奏或者是倾听,都蕴含着人们千丝万缕的情感。悠扬的音乐可以使人心情放松,缓解人们的身心疲劳。音乐是一种符号,声音符号,可以表达人们的所思所想。文字也是一种符号,通过文字可以表达内心感情。将音乐应用到高中语文教学中,可以让学生的身心放松,进入“假消极状态”,让学生在上课时可以更加的集中注意力,从而可以增强学生的记忆力与思维能力。例如《荷塘月色》的宁静,《我的空中楼阁》的那种静谧,《祝福》之中的哀婉,《孔雀东南飞》中所蕴含的缠绵凄楚等等,这些都可以用音乐来表达。例如在教学《孔雀东南飞》时,可以为学生播放《秦桑曲》或者是《梁祝》,通过其中的缠绵凄楚的曲调将学生带入到课文的情景中去,让他们能够更加的集中注意力,提高学习的效果,同时还让他们的心灵得到洗涤。
二、通过配乐朗诵,帮助学生体会文中意境
很多时候在教学一些离现代年代比较久远的文章(特别是文言文)时,由于学生对相应的历史环境已缺乏足够的了解与认识,在感情上很难引起共鸣,带着一种“我只是看客,一切与我无关”的感觉,在朗诵的过程中很难将感情投入到朗诵中去。在教学的过程中通过适当的配乐,可以有效地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例如在教学苏轼的《赤壁赋》时,由于这是苏轼所写的两首《赤壁赋》中的前一首,作于苏轼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的1082年秋。这个时期作者拥有十分矛盾的思想:一方面,他对受到残酷打击感到愤懑、痛苦;另一方面,时时想从老庄佛学求得解脱。同时,在躬耕农事与田父野老的交往中,感到了温暖,增强了信心,也使他的思想更接近现实。朗诵这首前赤壁赋时可以选用古筝曲《高山流水》,因为这首《赤壁赋》当做表现出了作者比较乐观的精神,通过高山流水可以很好的将学生的感情带入到文中。
三、运用音乐进行课堂导入,渲染气氛
语文课本中所描述的很多情境学生在现实的生活中都遇不到,造成了学生很难体会到课文中所描述的那种气氛,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如过能创设出一个与课文相符合的情境,可以让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进入角色,将会对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有着重要的作用。例如在学习在学习《鸿门宴》时,可先让学生听歌曲《霸王别姬》,当音乐声响起,学生立即被歌曲中所体现出来的项羽对虞姬的万丈柔情以及英雄末路的无奈深深吸引,然后再问:“曾经是‘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项羽,怎么会沦落到这样一种下场呢?让我们来看一下司马迁是如何告诉我们的。”这样便将学生的思维引入了恰当的轨道,让他们在不知不觉中进入角色。
四、利用音乐引导写作,帮助学生插上想象的翅膀
音乐作为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与文学有很多的相通之处,特别是音乐所提供的广阔的情感空间为人们的审美想象提供了可以自由翱翔的天地,音乐几乎突破了一切的时空限制,可以让你的思想自由自在地飞翔。在教学的过程中,作文一直都是一个难题,很多学生都视作文写作为洪水猛兽。在作文课上播放相关主题的音乐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写作主旨的理解,有助于学生写作。而且音乐所表现的主题相当宽泛,不同经历的人对音乐所表现出来的主题的理解也会不同。欣赏音乐的过程就是一个由声音到画面、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同时音乐所包含的旋律与节奏可以拨动学生的心弦,引发学生的审美共鸣。正因此通过音乐可以帮助学生培养想象力、发展学生的创造力。“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例如为学生布置以“母爱”为主题的写作时,在讲述的过程中配合播放一些充满柔情的并能表达母爱的曲子。讲述完后再播放一首满文军的《懂你》在凄婉唯美的旋律感染下,整个堂课都笼罩在浓浓的亲情之中,这时再让学生开始写作他们的母亲。在这样的充满深情的音乐感染下,每一个学生的心灵之弦都会被拨动,从而写出更加充满情感的文章。
五、结语
不喜欢音乐的人很少,基本上每一个人都有他自己所喜欢的音乐。同时音乐所能产生的力量又是难以估计的。将音乐引入到语文教学中,可以让学生充满信心奋发向上,激发学生的创作灵感,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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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研究因其研究对象是文学文本或文学现象,这就需要立足于文学现象或事实的文学性,不能脱离语言艺术层面或诗学,把审美现象替代为历史、哲学、宗教等。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比较文学硕士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中国比较文学在它的成长之路上经历了全面向西方学习、对外开放,关注比较文学自身文学性问题,再次回转归向东方的实践探索历程。但回归并不是一种倒退,反而体现出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不断成熟与发展的良好趋势。学界在开放与退守、文化研究还是文学研究、向西方看齐还是向东方回转等诸多问题上相互争鸣,各抒己见,共同把握着衡量比较文学“度”的围栏与框架,使得比较文学在平衡中不断发展,走向繁荣。
关键词:比较文学;对外开放;文学性;回归东方
时至今日,比较文学之跨界色彩鲜明,包容范围之深之广有目共睹。在其开放性和国际性不断滋养下的民族交流之树日益繁茂,但学科发展中也存在着学科边界日益泛化,理论体系不够完善,创新思维固化以及因缺乏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立足点而成为西方理论阐释的注脚等问题,这使得比较文学经历了一次深刻而严重的危机。对此,比较文学走向问题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焦点。中国首届“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博导高层论坛”提出了中国学者应找到民族文化的自我,与他种文化共同建构新的文化语境,从而形成一种文化自觉的命题。叶舒宪也在其论文《论西方思想的“东方转向”问题》中谈及“比较文学学者研究的兴趣点发生了转移,因而呈现出一种‘自西向东’方向性的改变,‘东方转向’问题从某种意义来说具有其双重颠覆性,它既颠覆着西方沙文主义的知识现状,又质疑其社会科学的基本假设和思维方式,进而引发人们对独具特色的本土文化资源的探寻热潮,以及对其文化价值的重估”[1]。由此可见,针对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缺少独立性和自主性的现状,学界基本上采取从东方文化与文学自身内部寻求未来发展的途径,这种“向内转”的趋势已然成为一种潮流,逆向与比较文学的“文化”转向,比较文学的“翻译”转向、比较文学的“人类学”转向等潮流沟通交流,双向疏通比较文学国际性之河。本文旨在归纳梳理转向时期的重要文献,勾画出一条近些年来比较文学转向路线。
一
中国比较文学自成立之日起,就确立了“走出去”的战略方针。此时探讨重点还集中在学科建设是否具有合理性、学科的本体论究竟为何、比较文学的名与实等一些基本问题的探讨上。同时,一些民族主义者抛出“不忘国粹,民族的就是世界的”等尖锐命题来挑战比较文学界因年幼而暂时的无所适从。中国学派所应对的方式就是在保持传统文化特质的同时,吸纳法国影响研究学派和美国平行研究学派的学科理论体系,研究方法的同时,自创阐发法研究,用西方理论解读中国文学,从而推动中国文学国际化进程。正如曹顺庆所展望的那样:“在构建文化软实力上,他国化也给我们开辟了一条行之有效的研究路径。当前,如果要想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就必须对软实力的两翼———‘拿来’和‘送去’的他国化状况进行深入的研究,从中探讨文化发展与创新的规律,分析既能增强我们的文化资源基础,又能提高我们的文化影响力的文化传播规律。”[2]
由此可见,比较文学学者的确具备开放性的眼光,在研究过程之中立足比较文学这一根本特性,可以说没有开放性,比较文学自身难以为继,开放性是比较文学的动力之源。有三位学界权威无疑促进了比较文学未来发展的对外开放性。一是中国比较文学学术带头人乐黛云先生,她提出在当前文化转型时期比较文学研究应当更加关注“新的人文精神”,即以文化传统中“和而不同”思想为基,大力促进世界异质文化相互交流,多元共生。二是王宁教授,他在《比较文学、世界文学与翻译研究》一书中表明:在经济全球化、国际一体化的当下,人文学者应当充分顺承这一浪潮,推动中国文化与文学走向国际化。三是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孟昭毅教授,他在论文中谈及从文化多元主义的思想来分析,人们企图以强调不同族群艺术表达的多样性,来改变民族文学一统天下的局面。而族群间的文化交流与连接,又以消解民族性的反作用在全球化时代表现得异常强大。因此,新的族群离散与族群融合也形成了一种冲击民族的力量[3]。
他认为,一个民族能够成立的前提是应具有相同的语言文字,独特的文化传统,积淀到一定程度的文化情结以及审美准则。而文化全球化恰恰在极力冲刷这一切,它让人们通过各种交流媒介了解他者文化,效仿他者文化,并在此过程中学习对方的语言文字以便更加深入地了解彼此。但是在交流沟通的过程中,已经成为主流的文化强者的偏好以及审美准则往往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冲击文化弱者的头脑,因而造成其学术心态的失衡,在一味学习中忘记了自己研究的立足点。而这个问题恰恰是值得注意的,因为正是它敲响了比较文学开放性的警钟,学界应该反思对外开放“度”的问题,以及自身研究“质”的问题。在文化交流的进程之中,在强势的“他者”眼中,中国比较文学为欧洲中心主义所轻视,所扭曲,安门立户的阐发法不过被其当做一种注脚而非一门学派来对待。在中国比较文学的发展进程中,应正视其所存在的问题,一是阐发法既然过度依赖于对文学文本进行生搬硬套的理论分析,因此很容易成为西方先进理论的注脚,同时也局限了学界研究方法的创新。因此,有的学者认为比较文学研究应当从关注自身的“文学性”转向关注比较文学跨文化的特性,即文化转向。叶舒宪认为,由于比较文学具有跨语言、跨学科的重要特性,所以它能较早地接受来自外界的形形色色的理论信息,领先于一般的学科研究,较早地把握学科探索变异的节奏与趋势[4]。刘贵珍在评论王宁新著《比较文学、世界文学与翻译研究》时介绍了王宁本人对比较文学和文化研究之间关系的看法。王宁认为,比较文学与文化研究并非单纯是对抗性的关系,其间也能达成通力合作。他们认为,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不是对立性的,而能构成一种张力,互相推动双方的发展。也有人提出了相反的意见,他们认为关注“文学性”,关注“经典”的做法有失恰当。因为当某些作品一旦被认为是“经典”,其中的某些杰出表达就具有了“文学性”。
而这种认定不过是特定审美情趣在读者的脑海中固化,它的背后竖立着某种具有统治秩序的意识形态之墙。人们呼吁“回归文学性”,“回归文学性经典”,他们实际上是希望能退回到这面墙体之后保护自己。但是文化研究则恰恰相反,它恰恰质疑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并试图从整体的历史关系中探寻其形成过程。持此观点的研究者必然是站在文化研究的立场上,而不是一个文学人的眼光看待此问题。二是中国比较文学学科泛化问题值得关注,并且有待改善。比较文学在其文化转向阶段虽然日胜一日,但渐渐脱离开了它的文学本质,从而使比较文学学科模糊泛化,边界不明。比较文学虽然具有包容性的特点,但又不是无所不包,否则就不能作为一个正统学科来界定它的内涵与外延。因此,孟昭毅教授在极为认真地反思比较文学本体论意义之后,提出比较文学学者应当关注对文学文本的细读。他认为,比较文学归根结底还是关于文学的研究,无论它包含的范围有多广,文本研究还是其最终的根基。离开文学的特性来谈比较文学研究是一种极其错误的方式,这种现象的出现值得当代学界去反思。此外,还有一些文章也关涉到这一问题,如王志耕提出:“比较文学危机的真正原因是学科边界的泛化,其出路在于找到与文化研究分而治之的可能性。比较文学与文化研究其实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都具有明显差别。
文化研究的对象是文化系统中文化诸要素与艺术文本的隶属关系,比较文学则是文化系统中艺术文本的并置结构关系;文化研究致力于破解文化系统中非文学因素与文学的各种隐喻关系,是一种纵向研究;比较文学致力于破解文化系统中不同文学因素之间的各种转喻关系,是一种横向研究。基于此,比较文学应当放弃跨科际研究的属性,通过退守的形式维护其学科的完整性。”[5]这篇文章更为系统地分析了比较文化与比较文学在对象、范围、研究重点等方面的差异性,比较文学应当更加关注对文学要素的研究。笔者认为如此的倡导自然有其合理的因素,但“退守”是否就真正把握了比较文学的脉搏?无论是走出去也好,退回来也罢,比较文学自身的特性决定着它发展变化的轨迹,学界需要认真体会它的“度”到底在哪里。因为比较文学在中国属于新兴学科,它还像个未发育成熟的孩子,自身的特征并未充分表现出来。
二
至于退守到何种程度,学界见仁见智。但较为权威的观点认为,回归后的“文学性”有了某种升级的意味,它不仅涵盖历史与传统,而且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富有人文关怀。不仅注重文本中呈现的“个体”的生存境遇,更加关注其“人类学”走向。叶舒宪在《“世界文学”与“文学人类学”》中表示,原来人们关注“文学性是什么?”,现在则思考“族群的种类与各自的文学性”,还有“到底哪一种文学性具有普适性?欧洲中心主义标榜的文学标准是否能一直延续下去?”答案不言自明,因为欧洲中心论已经阻碍了比较文学健康平衡的发展,中国文化和中国文学内部的多样性构成,理所当然成为未来研究关注的焦点。这不仅仅为中国学界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源,还成为国外研究者转换新视角的巨大宝库。
于连的《对比较的重新思考》中谈及不应将“远东”视为一种欧洲理性的神话式反面,要研究这样的反面还要关注自身内部。这与叶舒宪提到的比较文学研究东方转向不谋而合。可见比较文学的转向趋势已经为中外学者所觉察。其实,当人们去关注比较文学“文学性”这一要素时,自然而然的会界定出“文学性”的范围。它的根基是文本,但是不止文本研究那样简单。它研究文学内部要素的问题,也关注文学研究的安身立命,发展趋势,独立地位等重大课题。简单讲就是比较文学是研究自身存在以及其存在的合理性问题。而关注“文学性”问题的时候,必然会涉及到“东方转向的问题”。叶舒宪认为,西方世界虽然依靠强大的科技力量走上了繁荣之路,但是工业革命的成功却扭曲、异化了现代西方人的灵魂,很多人都经历了重大的精神危机,但是他们却不能依靠自身的免疫力来治疗,因此,东方文化便成为他们所能找到的最好的解毒剂。20世纪西方哲学也同样在质疑自身传统的形而上学观。他们主张承继并发扬舒本华、尼采的悲剧意识,进而探寻东方智慧的神秘乐园,在伊甸之中寻找精神慰藉,开掘苦难之源。
这可以看做是比较文学实现其“东方转向”的外在条件。此外,叶舒宪在《再论20世纪西方思想“东方转向”》中,分别从哲学、经济学、生态伦理学、心理学、女性主义等方面论证了东方转向与中国密不可分。上述几种思潮已为中国学者广泛借鉴并加以运用,几乎研究任何一个稍有名气的文人学者,抑或诗人理论家,都要从这几种思潮择取一二加以分析,成为注脚解读的典型现象。但是这些典型的西方思想在经历了历史的冲蚀之后,也开始转向东方,关注东方,因为东方的特质是如此的明显,蔓延范围是如此的深广,存在数量是如此的巨大,它不可能因为距离的遥远而被永远忽视。比较文学是一门与时俱进的学科,它随着历史的发展,经历了全面学习西方、对外开放———回归文学性———再次回转归向东方的历程,这种回归并不意味着是一种形式上的倒退,反而体现出它的不断成熟与发展。学界在开放与退守,文化研究还是文学研究,向西方看齐还是向东方回转等问题上相互争鸣,各抒己见,共同把握着衡量比较文学“度”的围栏与框架,使得比较文学在平衡中不断发展,走向繁荣。
这条回辙型的流动轨迹,体现出中国比较学界在学科体系中,在如此曲折的探索中不断地自我完善与自我更新,它仿佛一条长河一样沟通南北,跨越东西,将比较文学流动成一种国际性的学科。在交流之中不断重视自身的特性,不断丰富发展,精益求精。当然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广大学者能够真正做到求同存异,海纳百川,探索钻研,共同促进比较文学之大兴盛、大发展。
【参考文献】
[1]叶舒宪.论西方思想的东方转向问题[J].文艺理论与批评,2003(2).
[2]曹顺庆.“他国化”:构建文化软实力的一种有效方式[J].当代文坛,2014(1).
[3]孟昭毅.从民族文学走向世界文学[J].中国比较文学,2012(4).
[4]叶舒宪.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后文学时代”的文学研究展望[J].新东方,1995(2).
[5]王志耕.比较文学:在退守中得到生机[J].中国比较文学,2006(1).
[摘要]自比较文学这门课程在内蒙古民族大学蒙汉双语专业开设以来,由于比较文学这一学科自身及蒙汉双语专业学生的特点,比较文学教学面临着诸多困境。在建构主义理念下,立足于教学对象的实际特点,以蒙古文学为基点,不断增强学生民族文学认同感和责任感,努力培养比较研究意识,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进而营造开放的课堂,是今后蒙汉双语专业比较文学教学努力的方向。
[关键词]建构主义;蒙汉双语专业;比较文学教学
从1978年华东师范大学施蛰存教授开设比较文学讲座开始,比较文学在中国开始复兴。全国许多高等院校陆续开设了比较文学课程,进而设立了比较文学系。内蒙古民族大学于2010年将比较文学作为专业选修课(24学时),面向蒙汉双语专业的本科生开设,并在2011版人才培养方案中作为专业必修课开设(40学时)。从比较文学教学实践来看,以往比较文学课程都是在中文系或外语系开设,其对象大都是汉族学生。比较文学能够走进少数民族学生课堂,让少数民族同学了解比较文学,进而培养文学比较意识方面奠定了初步基础。这对于比较文学的全面发展和演进来说也是一件意义非凡、影响深远的事情。比较文学教学在少数民族学生中如火如荼地开展的同时,在蒙汉双语专业的具体教学实践中,比较文学教学面临着诸多困境。其中有些问题是全国所有开设比较文学专业的高校所面临的共同的问题,有些则是蒙汉双语专业所独有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该课程的教学效果,丞须教育工作者反省并着力解决。
一、蒙汉双语专业比较文学教学的困境与原因
比较文学教学一直是众学科教学的难点之一,从比较文学课程的开设及实践效果来看,大多数中文系的学生都觉得“有点难”、“没什么兴趣”,对于蒙汉双语专业的蒙古族学生来讲,这样的情况更为普遍而深刻。从学理层面讲,比较文学属于新兴学科又是“舶来品”,中国的比较文学理论体系尚处于建设阶段。比较文学始于欧洲,法国学派是比较文学研究的滥觞。在法国比较文学理论产生之初,研究的是两国或两国以上文学的相互影响关系;美国学派作为法国学派的对立面,将没有“事实联系”和“相互影响”的文学关系研究方法———平行研究引入比较文学领域,从而大大发展并更新了比较文学的观念,开拓了比较文学的领域;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的比较文学努力克服“欧洲—西方中心主义”的局限,虚心地向先行者学习。在学习和借鉴的同时,摸索着适合自己的比较文学道路,从而努力构建“中国学派”。然而无论是从比较文学的理论建设还是从高校的比较文学教学实践来讲,我们所运用的理论和方法都是欧洲的、西方的。所以作为这一新兴学科的产物———比较文学课程,对于授课教师及学生来讲,都是一种全新的挑战,都需要一个积累经验,总结教训的过程。这一过程对于少数民族学生来讲,或许更加漫长,更为艰辛。从比较文学学科性质来讲,比较文学的跨界性、开放性和宏观性、抽象性等特点,导致这一门课程教学中的难度加大。“比较文学的研究对象是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界限和跨学科界限的各种文学关系”[1]14。作为比较文学的研究者可以着力从某一角度,即从某一种或两种跨界角度去研究文学关系。
对于本科生来讲,在有限的课时中,要求他们全面了解比较文学的跨界性特点,无论是抽象的理论学习,还是初步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都很难达成;比较文学研究比以往的文学研究更具开放性和自由性。它比传统的文学研究更具有广泛的内容。这样的特点导致学生学习难度的加大。从蒙汉双语专业学生的实际特点来看,比较文学教学难度要更高一筹。内蒙古民族大学蒙汉双语专业的生源,大多来自农村牧区。他们一直接受母语教学,来到大学之后则改为汉语授课。蒙古族学生接受汉语授课,并且所学内容大致与汉语言文学专业内容相同,加之比较文学课程本身所存在的难度。因此,对于蒙汉双语专业的学生来说,可谓是难上加难。另外从课程设置上来讲,许多高校在大学一二年级大都安排了公共必修课,而专业必修课则一般都安排在三四年级。由于比较文学课程对各门课程内容都有所涵盖,因此常常安排在三四年级的学习阶段。这样的安排应该是合理的,但由于三四年级是学生着手考研、实习和找工作的阶段,好多学生已经无暇顾及这门课程的学习;另外,蒙汉双语专业比较文学课程开设时间较晚,所以对于授课教师来讲,所积累的教学经验较少,可借鉴的案例不多;适合蒙汉双语专业的比较文学教材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编写出版。
二、建构主义理念下的少数民族比较文学教学
建构主义认为,学习不是简单地将知识由外向内的转移和传递,而是学习者主动以原有的知识经验为基础,生成意义、建构理解的过程,即充实和改造自己的知识经验。由于每个人的经验以及对经验的信念不同,导致人们对外部世界的理解也就有所不同。因此,建构主义十分关注以原有的经验、心理结构和信念为基础,来建构新的知识。强调学习者学习的主动性、社会性和情境性。建构主义对学习和教学方法都提出了有别于传统教学方法的许多新的观点。因此蒙汉双语专业的比较文学教学,可以基于建构主义理念,结合被施教者原有知识经验的特殊性,可以大胆地构拟出建构主义理念下的少数民族比较文学教学设想。任何理念最终只能在实践中进行检验。有了科学合理的理念,更应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彰显民族文学特色,营造开放课堂。唯有如此,建构主义理念下的少数民族比较文学教学,才具有更广泛的影响和深远的意义。基于蒙汉双语学生实际特点,创建民族特色比较文学教学模式。“跨民族比较的根本意义在于跨文化”[1]12,“民族”才是文化的表现,不论是文化还是文学,各民族之间的差别才是极其鲜明的。因此“一个多民族国家之内的各民族文学之间的比较研究,应该顺理成章地划入比较文学的范围之内”[1]12。蒙古族与其他民族文学关系的比较研究是我国比较文学研究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领域,蒙古族学生责无旁贷。因此,蒙汉双语专业比较文学教学,可以说是培养蒙古族比较文学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蒙汉双语专业的学生,虽说汉语水平及汉文学素养不及中文系的学生,然而他们却有着自身独特优势,即蒙汉语言、文学知识的掌握。跨民族、跨文化、跨语言,这是比较文学教学的有利先天条件。在教学中努力让学生思考蒙古文学、文化同其他民族文学、文化之间的关系。因此,不断强化学生民族文学认同感和责任感,鼓励他们学好民族文学的同时,努力具备多元文化知识储备,为比较文学的学习打下良好基础。
蒙汉双语专业的比较文学教学,首先要基于学生特点,善于扬长避短,发挥学生的蒙、汉文学方面的优势。在宏观上让学生了解比较文学概念,掌握比较文学基本常识的同时,还让学生以蒙古族文学为中心,比较蒙古族文学与世界其他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蒙古族有着丰富而灿烂的民族文化和文学传统,因此,在比较文学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建构主义的理念,在学生原有的蒙古族文化和文学知识储备的基础之上,通过将蒙古族文学同其他民族文学的比较中,构建新的比较文学知识经验,从而创建富有民族特色的比较文学教学模式。教师优化知识结构,改进教学方法,打造开放课堂。比较文学是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因此比较文学教学,对授课教师来讲,是一项综合能力的挑战,他们需要博古通今、学贯中西。同时又需要掌握先进的教学手段来辅助教学工作。主讲教师搭建课程教学网络辅导站或微信教学群,有效利用该平台,上传为课堂改革教学制作的特色电子教案、微课视频及习题、讨论题等,与学生进行互动,为学生经常性学习创造便利条件。理论联系实际,多以实际案例代替理论讲解。在课堂上教师将有限的课时统筹安排,合理规划,为学生勾勒出该课程总体脉络的同时,又要突出重点,将比较文学基本原理的讲解同具体典范的案例相结合,改进传统教学方法,采取学生分组讨论模式。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继而营造开放课堂。如,讲到比较文学的影响研究时,我们可以以学生熟知的蒙古族作家尹湛纳希和哈斯宝作为例子,谈他们对汉文化的吸收、借鉴以及创作情况。其重点在于将问题抛给学生,让他们依据现有的知识储备,来印证作家是如何对汉文学、汉文化吸收借鉴的。学生在不同观点的碰撞中,会开动脑筋主动思考,进一步强化所学内容。
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应适时提供点拨和提醒,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观点,有效控制课堂节奏,进而营造开放课堂,从而激发学生对比较文学这门课程的学习兴趣,培养其独立思考能力,使其具备初步的比较文学意识。布置小论文或提炼小提纲。教师可以要求学生在分组讨论之后,以一篇小论文或提纲的形式将自己的观点或结论进行总结提交。这将是学生所学知识融会贯通的有效途径。通过准备作业,学生可以主动查找资料,进一步充实知识体系,提高理论思维能力,激发学术研究兴趣。例如,可以选取当今比较热门的话题作为探讨的切入点。如,《狼图腾》电影的热映,再次引起了各界对“狼是否是蒙古民族图腾”的话题。教师可以围绕这一话题,设置与比较文学相关的问题,如《狼图腾》文学作品与同名电影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以及其他民族的图腾是什么,各民族图腾的特点及图腾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最后要求学生以论文的形式,将所讨论话题进行总结提交。这样教师以实际生动的话题引入教学讨论中,再结合教材上的经典案例进行补充讲解。结合教学经验,组织编写蒙古比较文学教材。
目前全国大部分高校蒙汉双语专业虽已开设比较文学必修课,甚至一些高校蒙古语言文学专业也已设立了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授予点,但至今还没有《蒙古比较文学》一类的教材出版。纵观国内比较文学教材,其主体内容庞杂,抽象理论知识偏多,实际案例分析相对较少,学生极难消化和吸收。蒙汉双语专业比较文学教学中所使用的教材,都是针对中文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所编写的,因此对于蒙汉双语专业学生的学习理解来讲有一定的难度。与内蒙古地区讲授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课程的蒙汉双语专业或蒙古语言文学专业的一线骨干教师通力合作,编写一本面向蒙汉双语专业的比较文学教材,促进少数民族比较文学教学势在必行。总之,在民族院校蒙汉双语专业比较文学教学中,教师必须尊重各民族文化历史的多样性的同时,在建构主义的理念下营造开放的课堂,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蒙古文学为基点,在不断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责任感中,比较研究蒙古文学同其他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进而促进比较文学在民族地区高校的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惇,刘象愚.比较文学概论[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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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的最新学术动向是从不同侧面突出强调文学的文化功能,作为一种自觉而清醒的学术选择,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学术思路,反映了当今国际学术界的发展态势,也与国际潮流暗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比较文学论文范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的深入,身处其中的传统中文专业课程教学改革势在必行。以中文专业基础课比较文学为例,分析比较文学课程教学现状,并结合学科特点进行教学反思,提出改革建议:根据理论与实例教学并进的原则选择教学内容,在教学方法上应坚持讲授与讨论结合,在实际教学中要充分体现比较文学专业特点,做好跨界融合。
关键词:地方本科院校;比较文学;教学改革
中文是我国普通高等教育中历史悠久的传统学科。由于其厚重的专业基础、广泛的就业面以及相对固定的社会需求量,成为地方性院校普遍开设的专业。然而,随着许多地方性本科院校开始放弃传统的精英大学发展目标,选择了多学科性、应用型大学发展之路,传统中文专业课程教学亟待进行改革,以使中文教育为社会服务,为实践服务,培养中文应用型人才。面对地方本科院校当今的转型发展之路,如何在教学中将必可不少的理论与时代需求相结合,就成为中文专业教师普遍面临的困境和迫切解决的任务。
一、比较文学本科课程教学现状与反思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比较文学正式作为一门课程进入我国高等教育的课堂。纵观现今比较文学的本科课程,无论是教学目标还是教学内容,都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正如陈惇所言:“随着比较文学研究的深入发展,各校开设的课程也与以往不同。除了讲比较文学原理的课程之外,还有作家作品的比较研究、文学类型的比较研究、文学思潮的比较研究、比较诗学、中外文学关系史、跨学科研究等,确实比以前丰富多了。”[1]造成比较文学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等方面多样化发展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各学校在具体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大纲等的制定上具有一定的自主权。这种多样化又是沿着三个方向在演变:一个方向是继续讲比较文学的基本原理;第二个方向是比较文学理论体系中的某一个方面的拓展和深化,如中外文学关系史、比较诗学、跨学科研究等,它们本来属于比较文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部分,现在把它们单独分离出来,自成一个专题,进行深入的探讨;第三个方向是把比较文学与其他学科结合起来,或者说是有意识地运用比较文学的观念和方法去研究另一种学科的某个专题。[1]而对比较文学本科课程的教学内容,学界有多种看法。有学者认为“高校中文系或外文系比较文学本科课程的最好形态,是将中国文学史,特别是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与外国文学史的内容,与现有的比较文学相关理论探讨与方法讲解结合起来,以文学史上的作家作品为主的种种现象方面的内容来充实现有的比较文学教材与课堂,让比较文学课程教学内容更加多样化、综合化、‘文学史化’”。[2]还有学者认为“比较文学本科课程要轻概论,而重在讲具体案例”[3]。持后一种看法的不只一位学者。有学者因为在本科阶段进行的比较文学课程教学实践中,“教学的实际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学生在学完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后,仍然不清楚什么是比较文学,学习本学科有什么用,比较文学的论文应该怎么写”,所以主张比较文学“课堂教学的内容重点就不再是对纯学科理论知识的学习,而在于具体研究方法和研究角度的学习,包括比较文学的基本类型和研究方法,文学范围内比较研究的领域,以及每一种研究方法应该怎样去操作等”[4]。针对上述教学目标演变的三个方向课程安排各有特点与优势,但都有不足。全面讲授学科原理的课程易失于枯燥晦涩,专题研究的如中外文化史、比较诗学等课程虽长于专精,但有失广博与系统,与其他学科结合的课程如“西方现代主义与中国现代主义”“鲁迅与中外文化”“俄国文学与中国近现代文学”“中西戏剧比较”等课程针对性强,但也因为专精,容易失却比较文学的学科特色。
二、比较文学教学建议
(一)坚持理论与实例教学并进
在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原则之下,既要讲授比较文学作为学科的相关理论知识,又要有研究方法、研究实例的介绍。学科的基本理论介绍既是必要的又是重要的。经过一学期的学习,作为初学者,学生能掌握比较文学的学科性质、学科历史、学科特征、学科研究范畴等具有完整性和体系性的知识。另一方面,从比较文学本科阶段的培养目标来看,如果将学贯中西从事高级研究的人才培养作为比较文学本科教学的培养目标并不现实,因通过大学四年级一个学期几十个课时的教学就能让学生一跃成为比较文学的研究专家未免不切实际,而几十个课时的教学让学生对比较文学有大致的了解,形成初步的比较文学研究意识和较为开阔的比较视野则是有可能实现的。有学者主张“比较文学课的主要内容则大致可分为三大块:一是比较文学的概念原理和规律;二是比较文学的历史,包括中外比较文学的发展史和目前的研究动态;三是比较文学的研究策略和方法。这三块内容中,第一块和第二块是较固定的内容,更多的属学理知识,同时也因比较文学历史较短而容量较小。第三块既是学理性的,又具有操作实践意义,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内容的选择往往受到教师科研方向和成果以及课时长短的影响,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随意性”[5]。笔者对此分类非常赞同。实际上,这三块内容较好地将理论讲解与实践操作结合在了一起,一并考虑了本科课程设置的规范性与高校教师授课的个性化特点,既有相关的概念原理、学科发展历史的介绍,又有研究方法与研究实例的诠释,精专与文博兼而有之。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因为课时有限,内容安排过多并不合适,以上三块内容还是应该择其重点,合理分配比例。简之,教学对象、教学目标的不同决定了教学内容的不同。在设计与选择比较文学本科阶段的课程教学内容时,一定要将其与研究生阶段的教学内容进行区分,本科阶段主要是为了普及比较文学的学科基础知识,自然应当侧重前两块内容,而研究生阶段则重在提高学术水平,可以进行一些专题性的介绍。
(二)坚持课堂讲授与讨论结合
要想真正有效地完成比较文学的本科课程教学,在教学方法上应坚持讲授与讨论相结合。因为教学方法一定程度上由教学内容、教学目的来决定。比较文学本科课程坚持理论与实践兼备的教学内容决定了教学方法中需同时采用讲授与讨论两种方法。对于那些理论性强的名词术语、概念、学派观点应由教师进行细致分析与解释,但是也不能任由教师一言堂、满堂灌,教师应适时地举些例证或者提出问题启发学生进行思考,让学生运用所学的方法尝试着进行分析,以期养成研究的习惯与思维方式。为了取得更好的讨论效果,最好由教师提前布置好题目让学生准备,真正做到言之有物、论之有效。比如在比较文学中关于“形象学研究”讲授时,笔者发现同学们往往对“他者形象”特别是隐藏在“他者形象”背后的“自我形象”等概念理解有难度,为了让学生们更好地理解形象学的研究内容和对象,在老师对相关概念进行讲授之后,以讨论的形式,组织学生们亲自阅读具有“他者形象”的代表性作品,并在课堂中分析讨论“作者是如何塑造异国异族形象”“塑造异国异族形象的目的是什么”等问题,让学生们在讨论中体会和理解“形象学”的相关理论知识,让学生在实践中验证理论,在理论中培养实践能力。
(三)充分体现比较文学专业特点,做好跨界融合
比较文学是一门新兴学科,“是超越一国范围之外的文学研究,并且研究文学和其他知识及信仰领域之间的关系,例如艺术(如绘画、雕塑、建筑、音乐)、哲学、历史、社会科学(如政治、经济、社会学)、自然科学、宗教等等。换言之,比较文学是一国文学与另一国文学或多国文学的比较,是文学与人类其他表现领域的比较”[6]。因此,比较文学具有跨文化、跨学科的特点,所以,在进行本科课程教学时必须坚持其“跨”的特点,要跨越单一的文化背景和学科背景,达到真正的跨界融合。所谓跨界融合的第一层意思是跨对象之界的融合,即既要做好文学内容的比较研究与讲授,又要做好文化现象的比较研究与讲授。当然,文学作为学科的出发点,其内容所占比例应相对高于文化现象的讲授比例。在文学类关于中西方诗歌异同的研究与讲授中,除了要对诗歌这一文体在中西方的差异进行分析外,更重要的还需要引导学生从文化差异的角度来思考分析导致中西方诗歌差异的原因。跨界融合的第二层意思是跨学科之界的融合。即既要与中国古代文学、外国文学、现当代文学等学科在研究对象、研究范围、研究方法等方面有所区别,又要及时吸收这些学科的新理论、新观念和新成果。一般来说,高校的比较文学课程的开设晚于中国文化概论、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和外国文学等课程,此时的学生已有了较为系统的中国文学史知识和外国文学史知识,这样在比较文学课程教学时教师既不是炒冷饭,重复介绍,又可以充分引导学生利用所学的知识进行比较研究。跨界融合的第三层意思是跨地域之界的融合。即做好中国与外国的比较。中国的比较文学无论在研究还是教学方面都应该立足于本民族,从中国文学、中国文化出发进行中外文学、文化的比较研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形成中西文化的对话与沟通。也只有在对别国文学、文化的观照中我们才能更好地了解本国的文学与文化。这一点正如学者严绍璗所说:“一旦把这种跨文化的立场变成自己的学术观念和方法论基础,我发觉自己对从前拥有的关于中国文学和东亚文学的各种知识产生了不少躁动不安的情绪,即时常怀疑自己已经获得的知识的真实性价值。”[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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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袁盛财.关于普通高校比较文学教学的几点思考[J].邵阳学院学报(社科版),2008(1):22-23.
[5]韦建国,吴孝成.试论比较文学教学中的具有实践功能的可操作性———关于21世纪高校文学课教学改革的思考(之四)[J].伊犁师范学院学报,2002(2):51-52.
[6]陈惇,刘象愚.比较文学概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9.
[7]严绍璗.确立关于“东亚文学”历史的更加真实的观念———我的关于“比较文学研究”课题的思考和追求[J].中国比较文学,2006(2):3.
摘要:目前,在很多高校中都设置了“比较文学和世界文学”这一专业,然而,国内很多学者对这一专业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对其利弊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而本文则主要针对这一名称提出了质疑。
关键词:高校;专业名称;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一、前言
教育部于1998年大规模地调整了二级学科,其中,《比较文学》和《世界文学》这两个二级学科进行了合并,即《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置于现在中国语言文学的一级学科下。在该课程名称诞生伊始,国内的学者就提出了各不相同的观点。例如,谢振天指出,比较文学和世界文学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学科,强行把它们合并在一起,对学科发展产生了很大阻碍。一方面,导致认识论的混乱,很多师生没有正确认识到这一学科的实质,从而将世界文学和比较文学同等对待,认为两者的教学研究是一样的。另一方面,在具体的教学研究过程中也造成了混乱,在很多师生眼中,比较文学和世界文学是相同的,理所当然地把外国文学的相关教学、论著看做是比较文学的教研成果。再如,孟华指出,把世界文学和比较文学捆绑起来进行学科设置,对于比较文学的长期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二、对“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名称的质疑
从本质上来看,世界文学和比较文学并不是一个学科体系的范畴,而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教育系统中把这两个学科强制地合并成为一个学科,并没有经过学术意识的公众论证。然而,在我国的综合性大学中,尤其是师范类院校,基本上原来的“外国文学”课程均变为了现在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课程,那些“外国文学”的教师也随之成为“比较文学和世界文学”的教学者和研究者。
1、比较文学的内涵
从某种角度来说,“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这一学科的设置是混乱的,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比较文学”这一学科的定位就是“非学术性”的,另一方面,一些教学研究者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没有形成正确科学的“比较思维”。事实上,在人文学术史上,“比较文学”和其他各个“文学”存在很大的差别。例如,“外国文学”、“中国文学”,在命名是都是以“地域”为基础的,其涵义就是在存在于特定地域中的一种“文学”。但是,“比较文学”作为一个逻辑体系,它是专门用来解析及阐述以上各“文学”的,它不是“文学存在”,而是“学术存在”。
2、世界文学的内涵
可以说,“世界文学”也是以地域为基础认定的一种“文学”,其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属性:一方面,从古至今,思想家们对未来的人类社会做出的无数的构想,例如,“天下大同”、“桃花源”、“万国共和”和“共产主义”。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下,人们期望在人类的生活中能够实现语言上的相同,从而出现了“世界语”,与此同时,人们还期望人类可以在精神形态实现融合,从而形成了“世界文学”。但是,“世界语”的流布失败了,而“世界文学”也尚未形成一定的模本,因此,可以说,“世界文学”是先哲们的一个“梦”。另一方面,从本质上来看,真正的“世界文学”尚未形成,而高校学科中的“世界文学”指的是世界各国的“文学”,其仍然是在世界各地存在着。无论是高校,还是学者,都没有展示出“世界文学”的样本,这是因为“世界文学”属于世界,其超过了“国别”。严格来说,“世界文学”就是指世界上各个国家文学的一种“集合体”。在学术意识的层面来说,“世界文学”也就是“国别文学”,或者“外国文学”,是相对于“中国文学”而言的。例如,《世界文学》这本杂志是国内著名的研究“外国文学”的刊物。从这个角度来看,“世界文学”早已形成了定论,且学界也达成了基本共识。
3、对“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名称的质疑
正如前文所述,“世界文学”就是先哲们对于人类未来社会的一种幻想,一个“梦”,尚不存在任何模板。因此,以一个不具体的“梦”来当做我国高校中一门学科,并不合理。此外,现行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其实质就是“比较文学与外国文学专业”。但是,“外国文学”作为一个总量代词,其需要进行还原,成为具体的“国别文学”,如“美国文学”。因此,“世界文学”在本质上是一种“地域文学”,这样一来,使得“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所具有的“非学术性”特征更加凸显。综合以上分析,“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这一学科名称的设定是不科学的、不合理的,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三、结论
总而言之,“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这一学科的名称存在很大学术问题。但是,需要指出的人,在人文学术界,包容性地阐述某一学科概念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而要想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就更难了。因此,在学术研究的过程中,应该寻求学科的基本学术内涵,尊重并遵循其基本特征,从而有效保护这一学术的严肃性与价值。而“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这一学科的名称,也应该形成基本的公式,以促进其健康长期的发展,不断提升学术本身的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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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包括中国比较文学在内的国际比较文学界掀起了一股文化热潮,给比较文学学科建设带来了挑战与机遇。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比较文学方面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比较文学的变异学问题
变异学研究是比较文学研究中十分重要而有意义的研究领域。“比较文学变异学的可比性在于同源中的变异性,同源的文学在不同国家、不同文明的传播与交流中,在语言翻译层面、文学形象层面、文学文本层面、文化层面产生了文化过滤、误读与‘创造性叛逆’,产生了形象的变异与接受的变异,甚至发生‘他国化’式的蜕变,这些都是变异学关注的要点,在这里,变异性成为可比性的核心内容。”“而文化过滤带来一个更为明显的文学变异现象就是文学的误读,即由于文化模式的不同造成文学现象在跨越文化圈时产生一种独特的文化过滤背景下的文学误读”。比较文学形象学的形象“是异国的形象,是出自一个民族(社会、文化)的形象,最后,是由一个作家特殊感受所创作出的形象。”巴柔也清楚地阐释了比较文学意义上的形象,他认为“比较文学意义上的形象,并不是现实简单的复制物,它是按照注视者的文化模式和接受程序而重构、重写的,这些文化模式和接受程式都先存于形象。”这种形象既然是一个“社会集体的想象物”,是按照注视者文化模式和接受程序重构的,那么发生变异就成为必然了。在创造性想象和变异理论的视角下,毛姆笔下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这一“他者形象”,“不是再现而是主观与客观、情感与思想混合而成的产物,生产或制作这一偏离了客观存在的他者形象的过程,也就是制作方法或注视方完全以自我的文化观念模式对他者的历史文化现实进行变异的过程。”在西方思想文化史上,他者(Other)的概念,最初来源于一种存在论上的逻辑辨识,而后转隐为一种更深的神学指认和伦理学。比较文学形象学中的“他者”,并不仅仅指涉人物形象,他存在于文学作品以及相关的游记、回忆录等各种文字材料中,像异国形象、异国地理环境、异国人等,这都可以纳入比较文学形象学“他者”研究的范畴。因此,我们得到的启示是,在异质文化相遇时,“毛姆对中国的关照,用的是两种眼睛:一是‘感官的眼睛’;一是‘心灵的眼睛’。前者代表的是真实而客观的逻辑,后者反映的是联想与主观的法则。”因此,虽然毛姆极力用“感官的眼睛”来“注视”中国,但是毛姆在书写时,势必受到“心灵的眼睛”的影响,毛姆笔下的中国与中国人形象其实已经发生了变异,甚至误读。
二、毛姆笔下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
1.中国人的形象变化
小说《人生的枷锁》创作于1915年,毛姆还未开始中国之行,此时毛姆笔下的中国人形象大多基于想象与虚构,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西方文化传统的影响。葛桂录先生就对此做了精彩的总结:“回顾西方人表述中国的历史,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早期多为赞美、倾慕的态度,18世纪中后期随着欧哲启蒙运动的高潮,西方现代性的确立,西方世界的中国形象发生了根本改变。……十九世纪中期,西方的中国形象基本成型。它主要表现为两个层面的混合存在。中国既是‘黄’的代表,一种让人鄙夷、唾弃,反证西方优越性的异己存在;又是‘祸’的代表,一种压迫、威胁西方秩序,使人恐惧的客观存在”。《人生的枷锁》里的中国人宋先生的形象,就经历了这样一个由好到坏的转变过程。起初,虽然宋先生长着一副异于西方人的形象“黄黄的脸”。但是在他身边的那些西方朋友眼里,他“总是笑眯眯的,为人和善,举止优雅”。东西方文明在没有冒犯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安然相处。但是,当宋先生和法国小姐凯西莉的恋情曝光后,这群西方人震惊了,在房东太太的眼里,“要不是姓宋的,事情本不会这么糟嘛,黄皮肤、塌鼻梁、一对小小的猪眼睛,这才是使人惶恐不安的症结所在。想到那副尊容,就让人恶心。”此时,西方人就带着种族优越感来看待中国人,因为他们觉得东方人宋先生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威胁到了他们高贵的西方血统的单纯性,使他们感到困惑和心神不宁。这也就形成了宋先生形象的前后巨大反差。在这个时期,毛姆就是以“心灵的眼睛”来注视“中国人”。在小说的结尾,宋、西二人的恋情并未以分手结束,毛姆安排了宋、西二人私奔。这说明了毛姆虽然受西方传统文化的影响,但是他对中国人的看法也还是持保留态度,这也是他对中西文化交流的一种新的尝试。而在1919年底到1920年3月,在中国游历了四个月后,毛姆创作了长篇小说《面纱》和游记《在中国的屏风上》。此时,正处于一战前后时期,中国社会正经历着剧烈的变革,而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对西方社会的消极影响也日益显露。早年的学医生涯,使毛姆能够冷静客观地体察中国,对现实中国的书写也还是比较客观真实的。在《面纱》里,毛姆就借凯蒂之口,表明了他对中国的认知态度的转变。“以前,凯蒂听到别人讲起中国人时,总是说他们腐败、肮脏,坏到难以形容的地步,现在凯蒂觉得以前听到的话得重新思考了。沃丁顿的话宛如帷幕的一角掀起了片刻,凯蒂从这儿窥探到一个色彩丰富、含义深刻的世界,这是他以前做梦都没有想到的。”在《在中国屏风上》,毛姆用“感官的眼睛”描画了贪婪的老派官员、新式的学者和旧派的文人,还以浓墨重彩刻画了中国普通劳苦大众的形象在《驮兽》里,对于中国苦力的描写“不论心跳有多快,疮疤有多么疼,也不论是大雨瓢泼还是骄阳似火,他们都在永远地走着,从早到晚,一年到头,从孩童走到垂暮。你会看到那些年老的苦力,瘦的皮包骨头,干瘪的皮肤垂了下来,他们枯瘦的脸上布满皱纹,像猿猴一样,而稀疏的头发早已斑白;他们挑着重担一路跌跌撞撞,直到走进坟墓才能休息。”再如《江中号子》里关于纤夫的描写:“那些纤夫拼尽全力,好像着魔一样,深深地弯着腰,有时气力用至极限,他们甚至四肢爬行,像荒野里的野兽。”这些文字都饱含了毛姆对中国劳苦大众吃苦耐劳精神的钦佩和深切的同情。“在中国驮负重担的不是牲畜,而是活生生的人啊!”“他们的劳苦让你心中觉得沉重,你充满怜悯之情却又爱莫能助。”“他们的行动全都像快马奔驰,没有什么力量能使他们止步,这不是很可悲吗!他们终身承受役使却看不到自己的成功,一辈子困顿疲劳却不知道自己的归宿,这能不悲哀吗?”“这声音几乎不是人发出的,那是灵魂在无边苦海中有节奏的呼号,它的最后一个音符是人性最沉痛的啜泣。生活实在是太艰难、太残酷了,这是他们最后的绝望的抗议。这就是江中号子。”但是无论怎样,毛姆依旧是以“他者”的眼光来“注视”中国,他身上所浸润的西方文化传统对中国形象的界定,以及作为“异质文化”的中国文化,毛姆在书写中国时对有些中国文化还是产生了不正确的理解。毛姆同情中国的“苦力”,因为这些重活在西方的工业社会都是由机器或是由牲畜来完成的,毛姆自然能够理解从事这种体力活的艰辛。但是毛姆并不能够真正理解当时中国下层民众生活的困苦。毛姆在感叹苦力劳动的艰辛时,还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他的全部衣服仅仅是一件短褂子和一条裤子,而如果这套衣服开始穿的时候还是整洁完好的,在它破了需要补的时候,他却从不考虑找块颜色相同的布料。”当时的中国各地军阀混战,民不聊生,底层人民长期过着贫困的生活。他们日夜劳作,还是吃不饱,穿不暖,甚至衣不蔽体,遇到灾荒年,卖儿鬻女是常事。这样又如何还有闲钱去买相同颜色的合适的布料来给破衣服打补丁呢?毛姆只是“眼观”中国苦力的艰辛劳作,并未与之进行更进一步的言语沟通。也因为中国人民的忍耐知足而不抱怨,林语堂先生把“忍耐”归为中国人“三大恶劣而重要的德行”之一。并且认为“忍耐的特性为民族谋适合环境之结果,那里人口稠密,经济压迫使人民无盘旋之余地。”处于“异质”文化中的毛姆自然是无法理解中国人的“隐忍”。毛姆虽然童年失去父母的庇护,寄养在伯父家,但依旧是衣食无忧,所以他根据自己文化的接受程序,想当然地认为那些苦力穿着五颜六色补丁的衣服,或是缺乏审美的情趣。
2.鸦片的书写
鸦片是中国近现代社会重要的历史文化现象,对于近代中国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鸦片吸食的泛滥造成了近代国民的孱弱和病态,构成了近代中国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亲身游历过中国的毛姆,自然在其作品里也有对中国民众吸食鸦片的记录和书写。《面纱》里,“抽大烟,但是有节制,抽得不凶”的神秘优雅的满洲格格,甚至毛姆还借韦丁顿之口说出了鸦片的神奇作用,“有的人从鸦片里寻求这个道,有的人从上帝那里寻求道,有的人投奔了威士忌。……”在《鸦片烟馆》里,毛姆把中国的“鸦片休闲文化”刻画得淋漓尽致,“他领我进入一间干净明亮的房间,它被分成许多小的隔间,垫高的地板上面铺着干净的地毯,形成一个简便的铺位。其中一个铺位上有一位年长的绅士,头发灰白,手十分秀气;他在安静地读着报纸,长长的烟枪放在一边。另一个铺上躺着两个苦力,他们把烟枪放在中间轮流享受。他们都是年轻人,显得精神饱满;他们对我露出友好的微笑,其中一个还请我抽上一口。在第三个铺位上,四个男子正盘坐在棋盘四周下棋。不远处有个男子在逗弄一个婴儿……”毛姆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这地方真令人愉快,像家里一样,舒适而温馨。它令我想起柏林那些我最喜欢的小酒馆,每天晚上,劳累了一天的人们常在哪里享受安逸的时光。”毛姆认为,他曾经在小说中读到过的关于中国人吸食大烟的情景:“……房间低矮又污浊……一个留着长辫的中国人踱着步,冷漠而阴郁,在破旧的床铺上,躺着几个大烟的受害者,精神麻木,他们中不时有人发出癫狂的胡言乱语。还有个颇具戏剧性的场面,某个可怜的家伙付不起钱以满足他的烟瘾,就向恶毒的老板再三乞求,希望能抽一口以缓解自己极度的痛苦。”简直是太离奇了。“虚构总是比事实更离奇。”中国民众吸食鸦片,在毛姆笔下变异为了一种高雅的“鸦片休闲文化”。而当时在英国国内,大部分作家都把鸦片看作是能给英国带来经济价值的贸易,把鸦片给中国人带来的危害当作是对中国人的惩罚。由于这种文化的“异质性”,也由于旅行时间的仓促,毛姆“感官的眼睛”看到的中国民众吸食鸦片的众生相,自然也是发生了“变异”。中国当时的文人也纷纷在作品里对鸦片的危害进行了揭露和批判。1895年到1911年,中国近代小说中出现了鸦片书写的高潮。传教士傅兰雅在1895年公开举办了抨击“三弊”———鸦片、时文、缠足的新小说的竞赛。在160多篇的“时新小说”中,属于小说创作体裁的46篇都涉及到了鸦片书写,并且大都以鸦片批判作为小说的主题。在《澹轩闲话》里,作者詹万云就在序中抨击了鸦片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危害:“间尝深考其受病之源,而知国困民贫之故,实由鸦片之害遍于天下而无药以救之……”格致散人《达观道人闲游记》也提到“……写来贫士凄凉,半是芙蓉有癖……”小说《黑籍冤魂》的第一回就描述了鸦片吸食者的“病夫”形态:“任你是拔山举鼎的英雄,铜浇铁铸的罗汉,只要烟瘾已发,顿时骨软筋酥,连一些气力都没有。所以吃烟的,一个个扛肩缩腮,面黄肌瘦,三分像个人,七分倒像个鬼。把锦绣似的山河,都被这烟气熏得天昏地黑,日暗无光,简直成了一个烟鬼世界了!”
3.中国文化的误读
毛姆的作品里除了对中国人形象的误读和鸦片书写的偏差,对于中国的文化毛姆也是“雾里看花”似的做出了自己的论断。比如,在《哲学家》这篇文章里,毛姆指出“如果儒家学说牢牢地控制着中国人的思想,这是因为它解释和表达了中国人的思想,而没有其他的思想体系能够做到这一点。”这说明了毛姆对中国文化的理解还只是停留在表面上。魏晋南北朝以来的中国传统文化已不再是纯粹的儒家文化,而是佛儒道三家汇合而成的文化形态。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言:“道教是中国人民的游戏姿态,而孔教则为工作姿态。”“佛教在中国可说控制了大部分民间的思想。”“中国近世,佛教似较道教更为发达,各地建筑之道教的‘观’倘有一所,则佛教的‘庙’当有十所,可做如是比例”。毛姆深受叔本华悲观主义思想影响,所以毛姆对于道家的“出世”思想是比较熟悉的,他也读过庄子的一些书,对道家文化还是有一定了解的。然而,毛姆对中国的佛教文化是知之甚少的,所以才会有“大殿中做出各种手势的奇奇怪怪的菩萨”的感慨。在佛教寺庙里,可以看到各尊佛像的手做出各异的姿势,这称为“结手印”,又叫“印契”。所谓手印,是指佛、菩萨空手时的手势,是其公式化的造型。连同全身凝固了的姿态以及所持物品,总称为“印相”。各种手印有其特定的含意,这是识别各尊佛像的重要依据。最常见的手印有说法印,即以拇指与中指(或食指、无名指)相捻,其余各指自然舒散。这一手印象征佛说法之意,所以称为说法印。另外常见的还有禅定印、降魔印、与愿印、施无畏印。以上五种手印,合称为释迦五印。另外,在《天坛》里毛姆也为西方读者刻画了中国的圣殿天坛,“它向着苍天而立。三层圆形的汉白玉露台,一层高于一层,四道大理石阶梯,分列于东西南北四方。这象征着天坛及四个基本方位。天坛被一个大花园围绕,花园又被一道高墙环绕。冬至标志着天时的周而复始。年复一年,冬至之夜,每一朝的天子都会来到这里,庄重地祭拜皇族先祖。”虽然毛姆对天坛的外观进行了详实逼真的描述,但是由于对中国礼制文化的陌生,这里就存在着典型的误读。天坛始建于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是明清两朝皇帝举行祭天乞谷大典的祭坛,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祭天建筑群。毛姆笔下的“三层圆形的汉白玉露台”应该就是圜丘坛。圜丘坛是天坛的主要建筑,又叫祭天台。古代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与天时季节有着密切关系。中国皇帝又称天子,天子受命于天,故普天之下,只有天子可以祭天,以祈求风调雨顺,国泰安康。所以每年冬至日,隆重的祭天大典就在圜丘坛举行。此外,旱年求雨的“常雩”、“大雩”礼及重大国事的“告祀”礼仪也在圜丘举行。天坛北部的皇干殿,原先放置皇族先祖神牌,后来牌位移至太庙。太庙是明清两代皇帝祭奠祖先的家庙。是根据中国古代“敬天法祖”的礼制建造的。清朝皇帝除了五位皇帝十三次东巡沈阳(盛京)祭祖外,全在北京太庙祭祖。所以毛姆这里把天坛当作是皇家祭祖的地方显然是不正确的。
三、结语
毛姆极力用客观真实的笔调来描摹他亲身体察到的中国,在跨文明交流中这是值得提倡的。在比较文学变异学视野的观照下,毛姆对中国和中国人的书写偏差,并非是由于其傲慢和偏见形成的,而是由于其不同的文化背景、文化观念、思维方式以及社会身份等因素造成,又由于其在中国游历时间不长,对于中国的诸多人物、事情都只能是走马观花。因此,对于中国和中国人形象的书写,也只能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存在误读是不可避免的。尽管毛姆笔下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是他透过自身的文化模子进行重组变异而成,但是这种变异的看法还是非常有意义的。借助毛姆“他者”的眼光,我们可以重新认识自己。这种“异”的对照,将有助于我们对自身文化的反思和改变。此外,也有助于我们对西方文化的理解,因为20世纪西方的中国形象,最终不是“反映”中国的现实,而是“表现”西方文化本身的欲望与恐惧。因此,在跨文化交流中,对于“他者”所建构的“变异”的中国文化形象,我们也应该持宽容的态度,对于异质文化我们应该尽力去吸收和理解,这样将有利于东西方文明的对话和人类文明的共同进步。而且对于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互相了解,构建和谐世界也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比较文学教学内容的改革
国内关于比较文学的教材种类很多,既有针对本科生的,也有针对硕士生的,有些教材甚至本科生和硕士生区别不大。而这些教材编写者不乏重点院校的专家教授,他们在编写教材时,可能更多的是结合自己院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所以对于西部地方师范院校来说不太适合,尤其大多数教材都重理论而轻实践,导致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不得不紧扣教材内容进行讲解,使得教学效果不尽人意。目前,国内真正意义上针对高等师范院校的比较文学教材还没有。因此,笔者认为高等师范院校应选用符合本校学科定位的教材,同时鼓励教师自编有针对性的、有特色的精品教材。“高师比较文学教学必须紧密关注中学语文的实际教学,善于将抽象的理论理解建立在对中西文学文本尤其中学语文读本解读的基础上,启发学生举一反三地运用所学的文学理论知识细读中学语文读本。”这样做可以使高师比较文学教学内容与中学语文教材进行有效的衔接,使学生在未来的中学语文教学中发挥更大的优势。
二、比较文学教学方法的改革
近年来,国家大力开展教学方法的改革,鼓励老师在课堂上采用“讨论式”、“启发式”等教学方法,各地方高师院校也在积极的尝试。但是由于比较文学不仅所涵盖的知识面非常广,综合性强,而且还涉及艺术(如绘画、雕刻、建筑、音乐)、哲学、历史、社会科学(如政治、经济、社会学等)等,学科覆盖面非常庞杂,各种理论难度大。另一方面,由于课时量少,比较文学教学在很大程度上还是采用传统的“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方法为主,师生之间缺乏应有的沟通,不能做到教学相长。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可以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进行教学方法的调整,例如跨学科研究这一节的讲授。首先,讲述跨学科研究的历史渊源,我们可以追溯到《文心雕龙》的“明诗”和“乐府”两章。其次,让学生讨论音乐和诗歌这两种艺术表现形式互补与配合的关系。最后,可以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结合现代声、光、电的方式进行教学,设计选取《诗经》中的《关雎》篇:“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宨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宨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宨淑女,琴瑟友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宨淑女,钟鼓乐之。”采用诗配乐的形式,设置一些优美音乐、美丽的图画,进行讲述。这种讲述可以延伸到其后的乐府民歌,这些民歌自身就是一些民间传唱的歌曲,它们很大程度上借助于音乐而流传。以上采用的这种多媒体教学可以代替机械枯燥的讲解,使教学效果形象直观,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给学生以美的享受,同时也培养了学生从整体上把握不同学科之间学术整合的能力。再如讲授文体学这一节的时候,可以采用“讨论式”教学法。提前布置给学生让他们思考“究竟中国有没有西方意义上的悲剧?”让学生自己进行资料的查找,然后在课堂上进行分组讨论,通过学生的讨论,教师再正确引导和总结。这样既培养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又培养了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增加了他们的学术兴趣,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正是由于比较文学独特的整合性、跨越性特征,我们不仅要对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开设,而且还要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公选课,使不同学科的学生了解比较文学,运用比较文学的方法在自己所属专业的学科实践中培养其独特的学术视阈、开放的视野,以及不同学科之间整合的能力,这对学生全面发展大有裨益,也对他们未来走上教师岗位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结语
比较文学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但它所涵盖的知识面广、综合性强。纵的方面连接古今文学知识、文学理论,横的方面连接东西方不同国家、不同学科的知识,是贯通古今中外文学知识的一座桥梁。目前比较文学在西部地区高师院校本科阶段的教学仍处于摸索阶段,因此,要真正做好比较文学教学,还需不断进行长期深入的交流学习,取长补短,无疑这对每一位比较文学教学工作者都提出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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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是20世纪新生的一种跨越民族、语言、国家和文化边界的文学研究。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比较文学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高中语文教学实践不仅仅是教授学生掌握汉语基本知识,例如阅读、理解以及写作等能力,还要求注重对学生人文素养的良好培养。而这种教学理念和比较文学的理念是不谋而合的。鉴于此,笔者结合自身教学实践,就比较文学视野下高中语文教学实践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关键词】高中语文;教学实践;比较文学
一、比较文学理念与中学语文教学实践
比较文学起源于国外,在经历了引进、介绍以及改造后在国内开始发展起来,并且呈现出日趋完善的趋势。目前在国内比较文学研究方面,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是其两大主要支柱,跨学科研究和阐发研究则是比较文学中十分重要的两种研究方法。目前对于比较文学的定义,较为典型的定义是:所谓比较文学,主要是基于世界性的眼光和胸怀,来对不同国家、不同文明以及不同学科间的跨越式文学进行比较研究,其主要采用的是影响研究、平行研究、跨学科研究以及跨文明研究的方法,对跨越式文学的同源性、类同性、异质性以及互补性等进行详细探究,通过发现文学规律及特性,促进世界文学加强了解和整合,最终全面推动世界文学的进一步发展。近来来,随着比较文学在国内的逐渐发展,将人文精神理念积极融入到比较文学中,进一步彰显人文素养,推动文学理念朝向更高的层次发展,这样充分说明了比较文学的强劲发展势头以及新鲜的学术活力。高中语文教学的理念在于通过文学教育手段,运用综合性和边缘性的学科整合,来全面提升学生的人格以及审美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文化意识,重视对人类传统文化的传承,同时尊重和理解多元文化。在中学语文新课标中也明确规定了,中学语文教学不仅仅是简单的传授语文基础知识,还应该重点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健全的人格,而这种教学理念正和比较文学中“兼容并包”和“和而不同”、“尊重生命”、“新人文精神”等理念不谋而合。可以说,比较文学和语文教学中的人文教育理念是高度契合的。
二、比较文学与中学语文教学实践结合的实施策略
(一)中学语文教学活动的要素和教师的学历构成特点
高中语文教学实践活动的参与主体是教师、学生以及家长等,其中学生的主导地位是无可争议的。然而在实际教学活动中,学生的主导位置往往由教师所代替,对于高中学生来讲,其学习能力还在进一步培养当中,所以这种替代也显得顺理成章。以往研究当中大多忽视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引入比较文学教学的重要作用,更多的关注点则放在了教材的编写以及教改方式方面,其实高中教师的主导性作用才应当是多加关注的地方。具体来说,比较文学的理念以及方法是需要教师通过备课、授课以及课外辅导来完成的,而对于学生的要求则是使其学会如何应用比较文学思维和视野来分析文本,提高自身思维,拓展视野。
(二)实施策略
高中语文教学活动中,教师的教学活动囊括了备课、教授、课外指导以及作业批改等具体行为。首先,对于高中语文教学活动,教师要充分做好备课工作。若是教授外文作品,应用比较文学的合理性就不言而喻了。教师在备课的过程中,要重视作者以及译者介绍,帮助学生更好理解译文和原著之间的关系,可能这种教学只是浅尝辄止的尝试,但势必会增强学生对不同语言差异的理解,体会不同文化语境,懂得语言表达方式的区别。长期以来,将高中语文课本中的外国文学选读课文直接当做外国文学作品来宣讲是有一定问题的。抛开翻译问题不谈,译文在中国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就是需要重点关注的,若是课文是来自和外国文学有关系的中国文学作品,则可以借助延续影响的思路来探寻课文的外国文学渊源及其在中国发生的变化,而课文同外国文学缺乏关联性,教师就需要通过平行研究的方式来拓展学生思维的广度。其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工具的作用以灵活直观的方式来讲解比较文学方法中的难点。这里可以借助多媒体教学手段,利用幻灯片以及视频资料等来展示异域文化特色,帮助学生更加形象的理解文化差异。一方面,教师在教授过程中,要阐明课文所涉及民族文化的特点和文学特色,使学生加深对外国文学作品背景的理解,以此加深学生对本民族文学及语言的理解;另一方面,教师要不失时机的讲授比较文学的基本知识。然而就目前流行的比较文学教材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理论枯燥的问题。因而在课堂教学活动中,教师应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具体的文献现象,以基本概念和方法为切入点,让学生有一个大致轮廓。然后在逐渐深入,讲解翻译研究等,重消化不重记忆。学习过程中,教师要引领学生培养宽广的胸怀和广博的视野。这对于学生尽管要求很高,但应当让学生形成这样的意识。具体讲解时,教师要善于联想和引申,善于引入他国文学文化为参照,这就要教师要具有较高的文学素养。再次,在课外辅导过程中,教师要注意引导学生培养阅读比较文学书籍的习惯,以每次解决一个问题为宜。教师可以通过周期推荐文学读物的方式来培养学生阅读的习惯,譬如一周或者是半个月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向学生推荐影响研究方面的理论及论文或是有关世界文化方面的书籍,让学生明白文化的多元性。另外,教师在指导学生阅读的过程中,尽量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文学作品推荐给学生以减少阅读量,求质不求量,让学生知道基本的中西方文学经典作品,同时,教师要鼓励学生借助计算机网络资源来主动探寻答案,解除内心的疑惑,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最后,培养学生形成“世界主人”的意识。在高中语文教学中,学生不仅要积极配合教师的教学活动,还应该在教师的积极引导下逐步形成“世界主人”的意识。现阶段,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世界文化间的交流也日益频繁,地球村的观念逐步形成。因此中学生应该在此阶段形成正确的人生目标和价值取向。而比较文学的理念就是通过世界性的眼光来看待世界,并将具备“世界主人”意识最为比较文学的最终指向。所以中学生不仅要广泛涉猎各种文学书籍、养成阅读的好习惯。若条件具备,还可以通过出国旅游、考察或者是交换学习等方式来努力拓宽个人的知识储备,努力形成世界性的眼光,从而不断提升比较文学视野下的高中语文教学效果。总而言之,将比较文学引入到高中语文教学活动中,势必会拓展素质教育视角,为高中语文教学增添新的元素,给学生带来全新的视野,催生学生的国际性视域及思维,以更加宽广的胸怀来看待文化的多元化。伴随着比较文学应用的逐渐推进,培养学生国际性的视域必定会成为现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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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焦娟娟.高中语文中外国文学作品的审美教育内涵探析[J].读与写(教育教学刊),2015,01:98+4
摘要:比较文学是一门跨民族、跨语言、跨时代、跨文化的开放性学科。本文综述了比较文学比较文学个学派的形成及研究方法,思考如何更好地在全球化时代背景下研究比较文学研究。
关键词:比较文学;研究方法;发展趋势
文学关注人的心灵与想象的世界。比较文学通过对不同民族、社会、时代、语言的透视,通过比较分析人类的心灵取向和想象力空间,关注全球视野下人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只有跨越了民族、语言、文化和学科的文学现象和文学问题,才能成为比较文学的研究对象。可比性的强弱是决定这种文学想象与文学问题是否成为比较文学的关键。文学始终是比较文学的出发点和归宿。比较文学学科的发展过程是国际化和民族化相统一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超越和自我完善的过程。其发展的三阶段包括:
1.以法国学派为代表的影响研究,主张实证研究,即以确凿的事实和严谨的考证和思考揭示不同民族文学间的各种关联和影响。梵•第根、基亚为代表人物。研究内容包括:以文学影响的起点考证放送国的放送者,从文学接受的到达者考证接受国的接受者,然后从两者之间的事实材料考证经过路线,再从经过路线追踪传递者。文学影响的过程是多样复杂的,在影响过程中,放送者和接受者往往要通过中介完成接触和联系。涉及领域包涵渊源学(由接受者溯源)、流传学(由放送者出发)、媒介学(中间路线)、译介学及异域形象学。影响的类型包括正影响、负影响、反影响、超越影响、回返影响、虚假影响、精神气质影响。除了文学现象之间的事实联系外,精神联系和精神影响也是研究者很难把握的。
2.以美国学派为代表的平行研究,通过类同和对比,不仅寻找作品的相同之处,而且研究其不同之处。美国学者威勒克、雷马克、为斯坦因、奥尔德里奇是代表人物。他们通过对不同国别文学作品的评价和阐释,揭示文学的发展规律和美学价值;对不同体系的文学共同点和不同点的对比研究,以其他民族文学为参照,也可以清晰地认识自身民族文化学的特点,有利于不同文学体系间的对话与沟通。方法上,平行研究注重美学分析和科学理论的运用,强调寻求人类文学的共同规律,包含类比研究和对比研究两种模式。平行研究的视角有文类学(文学体裁)、主题学(对考察对象同一主题、题材、情节、人物典型不同表现形态的手段和形式的外部关注)、形象学(一个民族不同文化体系中的他民族文化形象)、比较诗学(不同民族文化体系文学理论及发展史的比较)等。
3.以俄国为代表的历史学派,反对文学“欧洲中心论”的统治地位,着重研究各国各民族文学之间的异同之处。不同于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的是,历史学派尤其关注文学史上相似历史条件下的主题、情节、形象、典型、题材等方面的类同想象。为此,不仅需要收集和挖掘外来影响经过路线的历史事实,还需要从民族历史和传统内部探寻其内部根源及作家的个性独创,揭示其发展规律。
4.以中国学派为起点的阐发研究,认为可以用一种文学理论和模式解释另一个民族的文学作品,也可以是文学理论相互阐发。阐发研究是中国比较文学学者提出的比较文学类型及分支。它以某种理论批评模式对不同民族和国家的文学作品及创作原理进行相互阐释和印证,以期在更高、更广的层面上获得新角度和新视野,得到具有更新的借鉴价值和审美欣赏结论。作为中国学者的创造,翻译佛经的僧人使用的“格义”附会佛教教义。明末清初诗论家王夫之将阐释佛学唯识思想引入诗学理论,用“现量”二字阐释自己诗学理论中“心目相取”、“即景会心”的观点。这些均被视为我国比较文学的萌芽。钱钟书的《谈艺录》和《管锥篇》、古添洪的《中西比较文学:范畴、方法、精神的初探》、朱光潜的《文艺心理学》均为中国学者在比较文学领域的贡献。不同于平行研究强调的中西文化差异矛盾,中国学者主张以一种平等的立场看待中西文化与文学,倾向于“双向阐发”法。
综上,自比较文学的诞生,随着影响研究、平行研究、跨学科及阐释学的先后出现,学者们站在不同的角度,运用不同的方法进行不同的研究。概括起来有:
1.历史实证法:既注重事实依据,更强调历史沿革。这种具有强烈的历史意识的实证式研究是影响演剧中十分重要的研究方法。
2.美学批评法:各类具有可比性的文学现象都可以进行美学意义上的再评估和再审视。
3.异同比较法:从相同或相似的文学现象着手,通过表层的类似寻求深层的类似,通过外在的“同”寻求内在的“同”。基亚曾说:比较文学就是国际文学的关系史,比较文学工作者站在语言的或民族的边缘,注视两种或多种文学之间的题材、思想、书籍或感情方面的彼此渗透。因此,他的工作方法就要与其研究内容的多样性相适应。在全球化时代的比较文学研究,比较文学的研究方法是多样化的,仅有比较是不行的。
比较文学应该在中西基础上走综合研究之路。作为跨越了民族、语言、文化、时代和学科的比较文学学科,通过比较,我们要达到融通,以世界文学为语境,在比较中重新认识自己和他者的文学与文化,实现不同文化和文明的汇通。为此,我们需要打破传统界限并具有开拓的视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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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乃乔.比较文学概论(第四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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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是一门正处在发展中的新兴学科,国内外学界至今都很难对其做出准确的定位。不过,由于跨越性是比较文学学科成立的核心属性,国内学界倾向于根据其“跨越性”特征来界定比较文学。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比较文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比较文学课程的教学,离不开丰富的跨文化、跨语言、跨区域的实例。将当代广东瑶族文学植入比较文学的教学中,既能形成较有岭南特色的少数民族比较文学教学,又能彰显教学改革实践中比较文学课程的民族文化资源整合特色。本文就此展开教学实例研究,以期实现比较文学特色教学的目标。
[关键词]比较文学教学;瑶族文学;实例研究
比较文学课程是当代高校中文系课程中较为重要的一环。比较文学相对其他分门别类的文学课程而言,其最鲜明的课程特色是跨文化、跨语言、跨国别、跨区域,这一课程特色决定了在教学过程中的通识指向,区域特色资源整合利用到比较文学的教学之中,有着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广东高校的比较文学教学中,将瑶族文学植入比较文学的课程实践,有着广泛的学科基础和地缘优势。从教学对象来看,学生中的少数民族学生群体,大多来自广东省连南、乳源等瑶族自治县的瑶族学生,其对民族文学加入教学内容的接受也更为清晰。因此在比较文学课程中,结合少数民族文学、尤其是当代瑶族文学与文化的内容,是可行而且必要的。本文试图从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三个方面全方位展示比较文学教学与当代广东瑶族文学相结合的教学实例研究。
一、教学目标
无论在以文学文科为主的高等院校,还是师范类高等院校,以及综合类普通本科院校,比较文学课程的教学目的始终有着通识教育的帽子。因此教学目的并非功利,也并不明确具体。本人在教授比较文学的课程中,既经历过作为选修课的比较文学教学,也经历过作为必修课的比较文学教学。中文专业本科和中文师范专业本科的课程设置有所不同,虽然都有比较文学的课程,但前者是作为必修课程设置,而后者是作为选修课程设置,因此教学目标也因课程设置的差异而有所不同。本人曾经参考了部分高校比较文学教学的实例,力图克服学生因教学目标不甚明确而产生的学习难题。比较文学是一门新兴学科,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常常反馈该如何看待这门学科的意见。不仅是教材五花八门,而且类似于古代文学教学纲要的材料也良莠不齐。由于没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学生的疑虑随比较文学课程设置之初就存在。本人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力求培养学生对于文学的比较意识,对于不同文化的宽容接受,以及在日后科研过程中较为敏感的思维方式。相对于集中讲解枯燥理论和单纯灌输西方文化的单调性,本人发现,从区域特色出发,加入少数民族文学文化的内容,显然更能提高学生对于比较文学的兴趣和学习的效率。在参考其他民族类院校比较文学的课程中,本人发现,以罗庆春教授为主导的西南民族大学的比较文学课程研究较有特色。西南民族大学在比较文学教学中,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置于全球化的文化语境中与外国文学进行比较研究,特别是与境外少数族裔文学如拉美文学、印第安文学、黑人文学、亚洲各国文学等的比较研究,致力于通过对民族文学作品和文学理论的挖掘、整理和研究,推动中外文化的平等对话,促进世界少数族裔文学之间的交流和共同发展……加强中国各民族文学与世界文学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已经成为全球文化发展的一种趋势和中国民族文学学科建设自身的诉求”。[1]
在比较文学课程中融入多民族文学研究的内容也有其学科建设的基础和依据。以西南民族大学文学院为例,其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专业下设有中国多民族文学比较研究、中外文学比较研究两个研究方向。在中央民族大学的民族学硕士招生目录中,有文化产业创意研究、中国民族社会与文化研究、宗教文化研究、中外文化比较研究等方向,恰恰相反,在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专业下,有中外比较文学、多民族比较文学、东方文学等研究方向。也就是说,比较文学与民族文学学科交融的情况在中国高校中普遍存在,有其合理性并且已经应用到教学实践中。就广东省高校而言,比较文学课程的教学目标中显然也包括少数民族文学和世界文学的比较研究,实质上,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当代广东瑶族文学)是世界民族文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全球化的社会语境下,瑶族作为广东省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之一,其当代文学(即当代瑶歌的创作)隶属于广东当代文学创作的一部分,当代瑶歌的发展和流变可以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广东当代文学的流变特征,亦可为研究转型期广东社会文化的发展提供参照。将如此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学与文化加入比较文学教学中,能够培养学生对其自身所处社会环境的洞察力,从而使得比较文学教学远离枯燥的理论,变得更加明晰,学生也更容易接受,可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进一步说,在比较文学课程中结合对当代广东瑶族文学的变迁研究,亦有助于透视转型期中国社会少数民族文学的流变、集结和多声部共振。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汉族文学书写中,宏大叙事被逐渐解构,取而代之的是对个体价值的重视和书写。在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中,主线则由对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的歌唱转向了对本民族的歌唱和书写。世纪之交,在少数民族的文化生态被现代工业化社会的洪流冲击愈加严重之时,文学创作者也几乎在同时做出反应。口传文学作为一种能够表达少数族裔民众情感的文学形式,既活跃在少数民族文学的大舞台上,又成为当代文学中的一朵绚丽的奇葩。瑶族也是如此,瑶族的主要艺术表现形式的瑶歌,而瑶歌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歌唱内容,这一点完全贯穿到了比较文学教学过程中,使得学生能够更好的理解比较文学课程所具有的社会性。与此同时,为学生讲述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瑶族歌谣,和比较文学教学相结合,能够更加激起学生重视少数民族母语文化的保护,从而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去理解比较文学课程本身,是如何对世界少数族裔文学进行关照的。如何明晰比较文学的教学目标,区域特色的文学研究起到了一定的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教学内容
在比较文学的教学过程中,本人将民族文学和比较文学相结合的教学内容根据教学提纲划分为几个大类。众所周知,比较文学中有两大研究需要厘清: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这两大研究构成了比较文学研究的两大支柱。比较文学既包括了超越国界的文学研究,又涵盖了有关文学和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的研究。美国学派更注重超越事实联系的平行研究,而法国学者由于其固有的欧洲中心主义,和对欧洲文学的考据优势,强调考证和依靠事实凭据来解决问题的影响研究。因此,在中国高校的课堂上,对比较文学理论中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的讲述缺一不可。其一,影响研究。首先,在讲述渊源学的时候,课本上原本是以中国文字作品中的外来因素为例做详细的考证,而本人加入了一场课堂讨论,讨论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作品中的原型,以及少数民族文学文化中的原型问题。例如广东的瑶族地区学生,在课堂讨论中,会讲述自身民族的渊源和神话传说。本人在课堂讨论中,一并补充和列举瑶族的文学传统:瑶族是个古老的中国南方山地民族,起源于远古时代,《山海经》中就提及盘瓠神话。瑶族将盘瓠奉为祖先,瑶族歌谣在整个民族的文化艺术中举足轻重,其中以《盘王歌》为最,歌词长达3000多行,歌名多至数十种。在讲述渊源学中的口传渊源一节,本人又重新举证,将《盘王歌》作为范例讲述给学生听,更加明晰了口传渊源的特征和表现形式。在讲述了口传史诗之后的若干周,我又在影响研究中加入了新的讨论内容,如何看待当代瑶族文学中的盘王形象。当代瑶族文学的创作中,神明和祖先、图腾一起被重新建构、创作了。其余少数民族的作品也是如此。在指导学生写毕业论文的时候,有个本科生写的学位论文是关于一部黎族小说的。本人将课堂上所涉及的有关渊源学和影响研究的理论问题整合,加入对其的指导意见中,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影响研究不仅仅体现在汉族文学和瑶族文学的交融上,另外,还涉及到瑶族有语言无文字所衍生出的创作问题。瑶族作者的创作和记述一般以汉字汉语写作为主,所以在比较文学的教学中,本人尤其强调非母语写作的割裂与比较文学本身的联系。然而在比较文学的教材中,很少涉及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有些民族的文学尽管有自己的语言文字,然而,在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汉化过程中,文学创作往往渐渐以汉语为主了,而本民族的语言却已博物馆化地以经书的形式存在着,已不再为人们书写所使用,这样的例子有彝族。本人在教学过程中,特地把以汉语汉字为主要写作记述工具的民族文学作为案例,和学生讨论如何看待非母语叙事的问题。
这一点在比较文学中较为常见,例如用英文写作的印度人、用法文写作的加拿大人,用葡萄牙语和西班牙语写作的拉丁美洲人等等,这样的杂糅和交融产生了大量的灿若群星的优秀的文学作品。然后,我再给学生展示彝族和藏族用汉语写作的诗歌的精炼与优美,展示瑶族对歌手抄的用汉语写就的底本等等。让他们展开课堂讨论,分析非母语写作的文学品质。生态主义是近年来较为流行的文艺理论之一。交叉学科的研究刚好契合这一理论。很多山地民族都有着天然的保护自然的传统,而其文学作品和史诗中的显现也很常见。在比较文学教学的过程中,将少数民族文学作品中有关生态主义的描写、有关故乡被现代文明和工业化社会所冲击的焦虑展示出来,也有利于促进学生对于文艺理论的接受和理解。瑶族是山地民族,瑶歌是一种主要的艺术形式,在瑶歌中,内容五花八门,从瑶歌出发可以管窥当代社会的种种变化。另外,瑶族是一个世界性的民族。作为一种跨界族群,主要分布在中国、泰国、越南、老挝、以及一些欧美国家。因此国外瑶族的文学创作也不逊于国内,这样,影响研究也可以部分提及国内外瑶族文学的区别和联系。正如比较文学教学中常提及的中日文学联系,中印文学联系等等。苗族和瑶族的文学的比较研究也可列入其中。比如,瑶学研究者较为关注的瑶族经书问题,就具有着比较文学的意味。如瑶族在长期的跨境迁徙的过程中,诸多瑶族经书随着瑶族的海外迁徙流传到了国外。美、法、荷、德等欧美国家的图书馆都有不少瑶族经书。2010年,学者郭武在英国牛津大学中国研究所访问时,在伯德雷恩图书馆发现了近三十册清代及民国时期流传于云南、广西以及东南亚地区鲜为人知的瑶族文献手抄本,其中大部分是道教经卷。经过细致的甄别后,他对这些经书进行了分类,主要瑶族道教科仪、驱瘟除疾、超度亡魂与合和婚姻、治病除患等等。[2]瑶族经书在国外的流传,在比较文学教学中可以作为流传学的案例来探讨。另外,在形象学的教学之中,本人会将瑶族文学中的汉族形象,汉族文学作品中的瑶族形象提取出来,并加以阐释。瑶族歌谣作为最为常见的瑶族文学样式,很容易作为教学素材,融入到比较文学的教学中去。以乳源瑶族自治县为例,县城位于广东省北部,这一瑶族聚居地在瑶族的分支体系中属“过山瑶”,其瑶歌属勉语系。乳源过山瑶山歌可分为传统原始体系、近代古典体系以及当代的生活散歌体系;按照内容形式可分为念歌、呕歌两种。[3]瑶歌围绕《大歌书》(即《盘王歌》)的底本展开,但并非一成不变,随着大的社会背景的变化,瑶歌的内容和歌者也有所变化。在这个流变之中,尤其是生活散歌,汉族人的形象通常会根据时代的变化而改变。
中国社会的转型、广东社会生活文化的转型皆可从这一侧面管窥一二。这也正是比较文学的附属作用之一。其二,平行研究。按照美国学派的定义,平行研究就是对各民族文学所作的比较研究,其研究对象被允许彼此之间并无直接影响和联系,平行研究是二战后由美国学者首先提出的,也符合新批评学派直接切入文本的要求。这一定义,不仅强调了对并无相互影响或联系的各民族文学的比较研究,也提出了比较文学还包括对文学与其他交叉学科的关系研究。那么,对于比较文学和少数民族文学结合而言,“各民族文学”的平行研究十分契合。本人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通常会引入瑶族和世界其他民族文学创作的平行研究。另外,跨学科研究也是如此,将比较文学课程引出人类学、民俗学以及田野调查的部分研究方法,能够丰富此门课程的内容。本人在教学过程中,不仅将瑶族文学作为比较文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讲述,还将中山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人类学博士生关于瑶族的田野调查、语言研究文化传播研究等纳入到课程中来。在教学过程中,本人会将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和世界文学(尤其是第三世界文学)作品来进行比较。在少数民族歌者、诗人或者小说家创作的初期,其中大多数人都曾阅读或模仿过国外的现代主义文学作品,或者受其影响。以比较文学教学中所讲述的诗歌为例,在加汉•拉马贾尼在其《混血的缪斯———英语后殖民诗学》一书中,认为“诗歌是一个充满矛盾和复合象征、反讽和隐喻的文体———很适合传达和记录分裂的文化经验和冲突”。[4]他对第三世界用英语写作的诗人作出了详尽的分析,包括语言的混杂、隐喻的使用、诗歌形式的民俗化等等。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中国的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在创作中所经历的双语经验的杂糅性和第三世界的英语诗人是极为相近的———因为他们同样书写了传统的消失、母语的困境以及对“原乡”的守望。另外,在比较文学课程中,现当代文学、少数民族文学以及相关的分支研究都被纳入课堂教学分析中来。如打工文学的发展在中国现当代文学领域不容忽视,当代少数民族打工文学的发展也如火如荼。这个新近出现的文学现象虽然并未大张旗鼓进入现当代文学研究的视野,然而在比较文学层面,却别有一番意义。首先,少数民族的文学创作者以工人的身份离开故乡,他们进入城市,具有双重身份,少数民族身份和乡村打工者身份。与此同时,他们又从事文学创作,在打工之余写作,这样的作品颇有离散的意味,和拉马贾尼所言的断裂与疼痛颇为相似。在教学中,本人会引用一些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者的作品来说明这一点。原乡在工业化社会中的消失殆尽,加之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化的夹缝中生存的困境,都会体现在他们杂糅的作品中。假若从比较文学视野看乳源瑶族瑶歌的变迁,不难发现,政府将居住在山上的瑶族村民,迁移到平地或者城镇,他们的生存环境产生了变化,对歌的样式不变,但是歌谣的内容却变化了。本人和学生在课堂上讨论这种变化发生的原因,并从社会学和人类学的角度去分析这个问题,能产生良好的互动,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三、教学方法
在以上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中提到,本人之所以践行了在比较文学教学中加入民族文学研究的内容,是因为在全球化语境下,研究者和学习者无法仅仅满足于就外国文学来认识比较文学,而比较文学的视野又能够契合于民族文学研究。过去的民族文学研究则多在某一民族的范围内进行和展开,而在比较文学视阈下,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是在不同民族文学之间进行的比较性质的文学研究。从另一个侧面来说,文学人类学也是比较文学的一个分支。中国比较文学学会会长、北京大学乐黛云教授就曾指出,文学人类学研究改变了原有的学科格局和文论体系,它将代表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的一个方向。[5]因此,我们将少数民族研究方法也融入到比较文学的教学方法中去,也是一种教学改革和创新。这种创新不仅仅是锦上添花,而且可以称之为雪中送炭。在比较文学教学中,常常有“文学史化”的倾向,“比较文学研究的理论化与空洞化,是近30年来中国比较文学学科建设的一种明显走向,无论是在比较文学教材建设还是比较文学研究工作中,基本上都是如此。”[6]也就是说,将比较文学课程作为“比较文学”学科史来讲述、把外国文学史改头换面来充当比较文学的课程素材,是一种常态。因此,在我们的高等院校比较文学教学中,急需个案和素材,来充实这样一门学科教学,使其系统化并且生动化。另外,在不提及“少数民族”概念的时候,歌德所言的“世界文学”是跨民族和跨国界的,那么,仅仅谈国别文学并不能代表比较文学的全部,如果将少数民族纳入到比较文学的研究中,民族和国家这两个概念在某种程度上有交叉,在特定的时空下某一国家可能包括有多个民族,某一民族却分布在多个国家,这在比较文学的课程中,都是较为有意义的议题。例如,在比较文学教学过程中,我们还可以延伸到,就一个民族而言,也可以分布在各个区域。例如湖南、贵州、广西以及广东瑶歌的不同之处,在瑶族的文学传统中,《大歌书》是最为重要的底本,然而,瑶歌的流变却因时代、环境的变化而沿着各自不同的脉络进行着。在以乳源瑶族自治县为例进行考察的时候,赵天银编著的《乳源瑶山歌谣》就十分耐人寻味。他本人在注释中如是说:“瑶歌歌词联系物质实际、联系国情文化……歌书内容丰富,有古老歌为基础,有新时代的歌词,亲见见历了我们乳源一些重大的历史变迁……唱歌形成了一种自乐自娱的风俗活动。与歌谣书本是融入了客家文字的元素,仍然顽强的保留着自己民族文化向前发展”。[7]
在这本瑶歌的集子里,既能看到《大歌书》的影子,又能看到转型期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生态的变化。这样的案例运用到比较文学课程教学中,可以使学生从周围的熟悉的地理环境出发,从身边熟知的民族文化特色出发,去体会丹纳在《艺术空间》中所言的时代、种族、环境对于文学艺术影响的分析。在讲述影响研究的时候,瑶族的宗教仪式歌谣被本人当做教学案例植入到课程中。本人用多个国家关于《盘王歌》的记述来强调比较文学的跨地域性和跨国性的“地方性知识”。每年阴历十月十六日是瑶族的盘王节,这是瑶族人们祭祀祖先盘瓠的节日,在这个节日里,广西、广东、湖南等地的瑶族人都会举行宗教仪式庆祝,称为“拜盘王”。节日延续三天三夜,以祭祀、歌舞为主,其内容主要有请神、祈福、唱盘王歌。拜王仪式由瑶族师爷主持,仪程有请神、敬献、调神、挂灯、抛兵等,所用祷词、咒语奇特,和汉族的傩戏有相同之处。在祭祀的仪式结束后,瑶族民众开始唱《盘王歌》,歌词长达3000多行;舞蹈方面,每人手拿长约80厘米的长鼓群舞,一般为双人或四人对舞。在盘才万的《拜王歌堂》中,有着详细的描述和宗教仪式祈祷词。[8]这样的仪式歌谣,被文本化并不仅仅是中国瑶族人的事业,在其他国家的瑶族文化研究中也多有出现。这显然算不上是国别文学,而是一个民族在多个国家的文学。其中美国赵春道的《盘古大王傜孙书歌牒》、日本白鸟茅郎编写的《徭人文书》、法国雅克•勒穆瓦纳编写的《瑶人仪典绘画》都从渊源学的角度证明了瑶族的历史传统和神话意象是如何跨国际传播的。本人在列举了相关文本以后,希望学生能够从比较文学的方法论出发,指出这些文本和国内盘王歌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学生分别以“十二姓瑶族人”、“广东韶州府”等关键词为例来分析他们的异同,取到了良好的效果。本人还在比较文学课堂上展示了中山大学人类学博士生深入瑶山进行田野调查的资料,瑶族人民对歌的视频等等,能够使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到瑶族文化生态,从而对比较文学课程特色有着更明确的认知。总而言之,比较文学的课程教学有其多面性,如何在本科比较文学课程中注入少数民族文学(尤其是在地的少数民族)的内容,是关乎比较文学本科教学改革的一个创新议题,本文希望能得到其他比较文学本科教学与研究同行的重视和建议,进一步地探讨其学理基础与可行性。
[参考文献]
[1]杨荣.比较文学视阈下的四川民族文学教学与研究[J].四川文理学院学报.2009(11).
[2]郭武.牛津大学图书馆藏瑶族道经考述[J].文献.2012(4).
[3]盘桂清.乳源瑶歌与瑶族历史简析.广东省文化馆官方网站,电子资料.
[4]JahanRamazani.TheHybridMuse[M].Chicago:TheUni-versityofChicagoPress,2001.
[5]乐黛云.比较文学原理新编[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6]邹建军.论高校本科比较文学课程教学内容的文学史化[J].世界文学评论.2007(1).
[7]赵天银.乳源瑶山歌谣[M].未出版.[8]盘才万,房先清.拜王歌堂[M].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
【摘要】本文分析了移动阅读时代比较文学出版物发展面临的困境,结合移动阅读时代的诸多特性,分析比较文学出版物的发展机遇,在此基础上提出移动阅读时代比较文学出版物的具体发展策略。
【关键词】移动阅读;数字出版;比较文学
移动阅读即人们通过各种移动终端,随时随地阅读互联网上海量数字出版物的现象。随着手机、平板电脑等便携式阅读终端的发展、普及,移动阅读现象在现代社会变得愈加普遍,读者的阅读习惯也发生了改变,移动阅读已经成为出版物未来发展方向。经济的全球化促进了国际间的频繁交流,加之互联网技术日益进步和普及,国际间文学的交流在此背景下变得更具规模与深度。具有跨语言、跨民族、跨学科特点的比较文学,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代,且正在经历着以日趋形成的中国学派学科理论为核心的理论发展新阶段。那么,比较文学出版物的发展现状如何,移动阅读时代比较文学出版物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以及未来的发展之路何在成为笔者探讨的重点。
一、比较文学出版物的发展困境
“比较文学”一词最早出现在1872年维尔曼在巴黎大学讲学的内容中,法国学派的代表人物梵•第根认为“真正的比较文学的特质,是把尽可能多的来源不同的事实采纳在一起,以便充分地把每一个事实加以解释;是扩大认识的基础,以便找到尽可能多的种种结果的原因。”①在我国学者曹顺庆看来,所谓“比较文学是以世界性眼光和胸怀从事不同国家、不同文明和不同学科之间的跨越式文学比较研究。”②“其目的在于以世界性眼光来总结文学规律和文学审美特性,加强世界文学的相互了解与整合,推动世界文学的发展。”③因此,比较文学在某种意义上充当了世界文化间的“翻译”,能够帮助普通读者增长见闻、了解多元文化、拓展国际文化视野。但是,在移动阅读时代,比较文学出版物的发展正面临着如下困境:
1、内容专业化与出版全民化的矛盾
比较文学出版物一般涉及比较文学理论研究、比较文学史、比较文学实践等方面的专业化内容,带有学科特性和精英色彩。内容的专业化使得一部优秀的比较文学作品的诞生,需要耗费作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且从作品到出版物还要经过市场调研、策划论证、编辑加工、校对、印刷等流程。可是,在这个追逐快节奏的时代,比起需要经过“一番寒彻骨”的比较文学出版物,耗时少、内容浅显的段子、漫画或是小说等休闲类读物,更能符合移动阅读时代人们的阅读胃口。虽然比较文学出版物在国家为平衡人文学科发展与文化交流的政策背景的支撑下依旧能够在出版市场占有一席之地,但是,市场毕竟是需求与供给的产物,在这样的环境下,比较文学出版物的生存空间、市场占有率势必被进一步压缩,除了部分受国家资助的作品可以被少量出版外,比较文学出版物面临着“曲高和寡”的尴尬境地。
2、精细阅读要求与碎片化阅读方式的矛盾
比较文学属于文学研究,它的“学院派”色彩和“贵族化”气息,阻隔了与多数人的联系。④其作品内容晦涩拗口,深奥艰深的特性需要读者精读、慢读。而在移动阅读时代,阅读方式呈现碎片化特性,短、平、快是其基本特征,这与比较文学作品需要潜心钻研、精细化阅读的要求产生了严重矛盾。目前以图书、杂志等印刷品为主的比较文学出版物,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都不能很好的满足当前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以及碎片化的阅读方式对其提出的要求。这也使得消费者的体验感较差、观赏意愿降低。
3、作品版权问题与盈利模式缺失制约移动阅读发展
移动阅读市场产业链涉及内容创造者(作者)、出版商、电信、技术开发商、版权贸易等领域。当前移动出版物的销售模式分别以内容提供商、电信运营商及移动终端制造商为核心进行,具体的发行模式有手机阅读、专用终端阅读。但目前移动阅读存在版权不明、技术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使得内容创造者往往处于产业链的弱势地位。如何在新形势下协调产业链上游和下游之间的关系,建立合理的商业模式,实现多方合作共赢是整个移动阅读产业需要面临的共同问题。比较文学出版物想要在移动阅读时代提升市场竞争力,对这一问题同样无法回避。另一方面,网络中的比较文学作品和其它出版物同样是作为他人智力劳动成果而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书籍在网络中的版权问题因其涉及整个出版行业的根基而尤为引人注目,如若无法妥善处理将会严重制约包括比较文学出版物在内的整个移动阅读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移动阅读时代比较文学出版物的发展新机遇
1、无线互联网为“世界文学”理想实现提供技术支撑
无线互联网络为移动阅读、全民出版创造了条件,也为比较文学作品实现“跨语言、跨民族的文学研究”的目标提供技术支撑,其拥有的海量信息与全球互动的特性为比较文学作品的继续创作提供了广阔的条件与空间。世界文学交流传播多元、繁复,立体化、多维度的“世界文学场”在移动阅读时代得以形成。不同民族文学间的封闭状态被打破,他们通过互联网技术,在彼此沟通,相互借鉴的过程中充分发展、互动,无论是写作、传播还是阅读行为的跨民族、跨文化性特征将会进一步加强,文学写作的世界文学语境逐步形成,阅读亦随之成为对全世界文学、文化的认知与发现行为。另一方面,“网络为我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自由表达自我的机会,使每一个才子都不会被埋没,今后的伟大作家就将出现在这其中。”⑤作为一种新的信息通讯技术,移动阅读的普及对于推进文学翻译发展,拓展文学传播、阅读的多元渠道有着重要的意义。
2、数字化互动平台促进沟通移动阅读所依托的数字化互动平台
令作者与读者之间实现了无障碍的互动交流,“大众传媒要赢得受众,就要加强被传播的内容本身和受众现实之间的联系”。⑥要适应移动阅读时代读者阅读方式的碎片化现状,改善比较文学出版物阳春白雪、曲高和寡的尴尬境遇,就必须实现作者与读者的双向交流。依托数字化互动平台实现上述功能的同时,还可以通过书籍评分、长短书评、佳作推送等功能进一步的扩散作品,阐释作品,进而实现出版物的营销互动。面对数字化平台带来的机遇比较文学出版物通过培养具有特殊兴趣的读者群体,并在读者和从业人员之间、读者与读者之间创造新的联系,通过数字平台进行读者意见调查、分析读者或潜在读者群数据,进而锁定读者群,营造比较文学作品阅读氛围,实现此类出版物的可持续发展。
3、多媒体技术为比较文学作品提供多元表达方式
移动阅读不仅是一种阅读方式,其终端还是无线通信技术与多媒体技术的综合载体,它能够突破传统印刷文本静态、单一的文字表现,将文字、图像和音乐等超文本形式通过数字编码、解码呈现出多元的动态组合。例如,美国诗人E.E.卡明斯张扬、独立的个性赋予其诗歌作品独特风格。如何能够将其极具个性的诗歌文本向中国读者介绍,这给研究者、翻译者和出版者都带来了技术上的难题。今天,在多媒体技术与网络工具的帮助下,我们能相对妥帖地处理其诗歌的表现形式,将原本晦涩、艰难的比较文学作品通过多媒体技术改造成为多维、立体的综合艺术,将其以更加接近原貌的、通俗易懂的方式介绍给读者。
三、比较文学出版物的发展策略
1、彰显比较文学特色,提升出版物质量
彰显比较文学出版物的文化特色,提升作品创作人的比较文学学科素养是关键。作为跨语言、跨民族的文学研究领域,比较文学研究具有极强的民族性和世界性,“全球化语境下的比较文学需要培养从广泛的跨文化联系中考察和审视文学的研究意识。”⑦比较文学学者须具备世界性和开放性的眼光,“把自己的民族文学放在一个广阔的世界文学大背景下进行检验和评价。”⑧只有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精神文化产品才能受到全世界的瞩目和了解。同时,比较文学出版物作为提升读者文化素养、拓展民众国际视野的工具应当充分利用移动阅读工具的多媒体功能,在保证其比较特色的基础上,利用多种表达形式,实现专业学术作品的通俗化与普及。另一方面,对于当前盛行的全民出版,编辑人员也应坚守自己的职业操守,自觉抵制,努力使得提供给读者的出版物真正能够发挥陶冶情操、开拓视野、增长知识的作用。
2、增强用户体验,提升市场占有率
移动阅读背景下比较文学出版物发行中除了要求提升比较文学出版物内容质量,还要在此基础上加强移动阅读终端使用者对比较文学出版物的用户体验。这要求比较文学发行商在前期宣传和推广时明确业务定位,再细分用户群,将潜在用户区分为浏览者、关注者、猎奇者、响应者、传播者、关键人物等不同类型,以此作为向不同类型用户提供区别化的用户体验的依据,并阶段性的跟踪客户持续使用意愿,以提高粘性,进而使比较文学出版物阅读成为用户的持续使用行为。另一方面,挖掘用户需求,选择适合移动阅读条件的比较文学作品进行呈现。为此,这就需要有专业的队伍对于比较文学出版物进行内容资源的重建,尽量使比较文学出版物呈现的形式简洁,从而更好的满足目标读者娱乐或者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需求,通过增强读者的阅读体验感受提升市场占有率。
3、整合产业链,构建比较文学出版物
多方共赢的商业模式就整个移动阅读产业来说,探寻适合的商业模式势在必行,作为较为小众的比较文学出版物更需要在发展中寻找出适合自身特点的盈利模式与产业链结构。比较文学出版物在移动阅读时代,从纸质媒介传播向多元媒介传播的转变,只有通过电信运营商、内容供应商与终端制造商的紧密协作,建立资源整合、竞争力要素整合、利益合理分配、核心竞争力超强的战略联盟,在合作中应立足于读者的需要,提供自身所拥有的资源或技术,通过利润分成的方式实现共赢,才能将比较文学出版产业发展带入高速发展的健康轨道。
参考文献
①梵•第根著,戴望舒译:《比较文学论》[M].商务书馆,1937
②③曹顺庆主编:《比较文学概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5
④高旭东主编:《多元文化互动中的文学对话》[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392
⑤王朔:《网络之星丛书》[M].花城出版社,2000
⑥陈卫星:《传播的观念》[M].人民出版社,2004:287
⑦⑧龙云,《全球化时代背景下比较文学的“再生”与发展》[J].《理论月刊》,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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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比较文学在过去的发展中不仅取得了学科的独立,而且也取得不应被忽视的研究成果,但由于它本身是带着众多争议和问题而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再加上学科发展历史短暂,因而为其自身留下了一系列悬而未解的问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比较文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英语是世界上最多国家使用的官方语言,是世界上最广泛的第二语言,是拥有着世界第三位的母语使用者,仅次于汉语和西班牙语,作为一种国际语言,英语对世界各国的影响举足轻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世界格局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反对战争维护和平成为大部分国家追求的目标,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科技创新迅速发展,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而言,这既是千载难逢的机遇,也是利弊共存的挑战,如果中国想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发展本国的经济,提高本国的影响力与国际地位,那么学会英语这种国际语言就显得特别的重要。同时,对于国人来讲,英语的学习对自己自身素质的提高、未来的就业等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我国比较重视英语的学习,从小学到大学都设有英语这一科目,基于比较文学与英语都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千年的人类文化的发展历史向世人彰显着一个道理,那就是各民族的文化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在文化的发展过程中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同时各民族的文化在交往过程中互相渗透、相互影响,在发展过程中因为有着“外来的新因素”的加入而呈现不同的内容,所以不同的文化都是处于不同的交流对话中的。文学作为文化的一部分也是这样,与其他国家的文化交流对话,相互影响,自身的发展离不开“外来因素”的影响,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文学都会在人们学习的过程中,在人的意识中产生比较,产生影响。
一、大学英语教学中的语言现象
比较文学一词最早出现于名字为《比较文学教程》的一本书,作者是法国学者诺埃尔和拉普拉斯,但是这本书里并没有提及这门学科的方法与理论,让这一术语真正流行起来的是一名法国的文学批评家同时也是一名历史学家,他叫维尔曼,曾多次在自己的讲课过程中和著作中使用“比较文学”这一术语,为比较文学的发展做出来重要的贡献,后人为了纪念他,称其为“比较文学之父”。比较文学作为一门学科兴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19世纪的70年代以后,比较文学在欧美各国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当时的发展中心是法国。比较文学不仅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我国的清朝末期,梁启超先生就把我国的黄公度的长篇诗歌与西方的史诗进行比较,类似这样的比较苏曼殊与王钟棋等人都做过,虽有的比较肤浅,但是还是足以说明比较文学在中国文学中已经有了开端。而正式的比较文学大约是20世纪30年代初期在中国出现的,朱自清、钱钟书等人的著作中都出现许多中西文学比较的内容,很有见地,尤其是钱钟书先生的《管锥编》在世界引起了广泛的影响,被全世界的学者认可,认为是比较文学史上的大事。通过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到比较文学在世界文学上有着较大的影响。在目前中国的大学英语教学过程中,由于学生的英语水平相对较好,所以老师会大部分使用英语教学,遇到十分难以理解的内容会使用母语也就是汉语来加以解释。众所周知,英语属于第一大语种印欧语系,而汉语属于仅次于印欧语系的汉藏语系,二者间有着很大的不同,例如,英语是屈折语体,词内有着专门表示语法意义的内部曲折变化,而汉语则与之相反,没有专门表示语法意义的内部的附加成分。
虽然两种语言有很大的差别,看上去没有多大的关系,但是在英语学习过程中学生会发现,语言作为一种社会交际和沟通的工具,并不是孤立存在的,随着中西之间的不断交流和发展,语言自身也随之而变化,伴随着中国走向世界的步伐,英语和汉语有更多的接触,在各自的发展中,不断自我发展的同时也不断吸收彼此所需要的因素完善自我的发展。例如词汇发面,茶文化是指饮茶过程中形成的文化特征,包括茶道、茶精神、茶艺等,一直都是中国文化中的瑰宝,16世纪茶被葡萄牙人从我国的澳门带进欧洲并在16世纪末进入了英语,tea这个词是闽南语的音译,而闽南语起源于福建的泉州,而福建又是著名的乌龙茶的故乡,有着一千多年的茶文化历史。自从tea被英语借用后,茶逐渐被英国人喜爱,许多贵族为了彰显自己的文雅,会在家中特辟茶室,而且此后以tea为词根,构成了许多的复合词,如绿茶是greentea,红茶是blacktea等,我国的名茶也越来越多地被英语借用,功夫茶为congou,武夷红茶为bohea等。文化间的影响是相互的,明末清初时期,我国与西方国家的交往逐渐增多,西方文化对中国的影响也加深,一些有志之士将大量的英语词汇引进汉语中,而在“五四”时期形成的翻译外国文学的风潮也引进大量的英语词汇,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使得中国的大门全面打开,西方文化在语言的交流过程中不断对中国产生影响,涌进大量的英语词汇。汉语中的一些词汇也是源于英语,吸收了他们的音译或意译,如英语中的sofe被译为沙发,typhoon译为台风。借用一些外来词汇有些时候会让言语表达得更加清楚,起到简练语言的作用。例如现在在电视中人们会经常看到世界各国领导人在召开会议时围圆桌而坐,这被叫做圆桌会议,“圆桌会议”一词就是借自英语“roundtableconfence”,是指围绕圆桌召开的会议,大家围绕桌子而坐,没有上下级、主次等分别,人人平等,来源于英语民间故事《亚瑟王传奇》,故事中的亚瑟王为了让自己的手下不产生尊卑感,相互之间不要有等级方面的矛盾,所以每次召开会议时就让所有的武士坐在圆桌的周围,彰显人人平等,所以提到圆桌会议人们就明白了这是一种平等交流、对话协商的会议。对英语词汇的借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生活。
除去一些词汇的借用,学习过程中学生们也会发现英语和汉语的词汇,习语在形式和意义上非常相似,甚至有些词汇与习语可以说是完全的相似。例如汉语中的“有其父,必有其子”,英语中为“likefatherlikeson”,汉语中形容人多嘴的长舌,英语中为“alongtongue”等,英汉中这种现象不胜枚举。刚才举的例子都是形态和意义上十分相似的,有些词就是英汉的直接翻译。通过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到,在大学英语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母语一定程度对学生理解和学习英语有着很大的帮助,英汉的对比会使得学生在理解英语的基础上加快对英语的记忆。
二、大学英语教学中的文化现象
众所周知,世界上有不同的国家、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文化,语言与文化相互依存、相互影响,一方面语言是重要的文化载体,另一方面文化也制约着语言的发展。语言是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可以说语言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文化现象,二者都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地发生变化。由于语言与文化的特殊关系,通过学习不同国家的语言可以了解到不同的文化。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以及国际影响力的不断增强,使得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对中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许多外国人和跨国企业来到中国,为使学生可以适应这种国际化的潮流,大学对学生英语学习有了更高的要求。在学生学习英语的过程中,以英语为载体的西方文化也传入中国。西方的饮食文化对中国人有着深远的影响,我国的传统饮食比较注重食物的色、香、味、形,而西方对于这方面往往是忽略的,他们比较注重营养的搭配,如果营养充足可以不计较食物的单一、味道的贫乏等。近些年来中国人也开始从营养方面出发来考虑自己的饮食,学着合理科学地搭配食物,满足身体需求的营养。其实西方饮食文化的传入一个最直观的现象就是中国的大部分城市中都有肯德基的连锁店,以肯德基为代表的快餐文化在中国风靡一时,好多的学生以吃汉堡薯条为时尚。西餐厅越开越多,拿着刀叉切牛排、举着高脚杯品红酒成为都市生活的潮流。
此外,现在许多的大学生都比较热衷过西方的节日,例如圣诞节,这是西方的传统节日,又被称为耶诞日,因为西方人把12月5号当做耶稣的诞辰来庆祝,随着英语的学习,同学们对西方有了越来越多的了解,在每年的这一天好多学生都会装扮宿舍,装扮圣诞树,并相互分发礼物。看待事情往往要一分为二,西方文化的进入虽然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中华文化,但正是由于西方文化的传入,我们也发现了中华文化的精华和不足之处,开始加大对传统文化的弘扬,例如各地方经常举行文艺汇演,学校也经常举办与传统文化相关的活动,电视上出现许多介绍各地历史文化的节目以及许多各地美食的纪录片等。所以说西方文化的传入促进了中华文化的弘扬,它对我国文化的影响并不是绝对的,在接受影响的同时也在保护和弘扬本国的传统文化。在大学英语的课堂上,学生不仅会在学习中感受到英语和汉语语言上的相互影响,同时通过英语文章的阅读会了解到文化间的差异,通过对东西文化的比较能够更加清楚中华文化的魅力。比较文学作为一种跨文化、跨学科、跨语言、跨民族的文学研究,要求不同文化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大学的英语教学就充分地体现了这种理解、尊重、包容以及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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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薛水明.教学中应注意英语汉语的异同[J].文教资料,2006(12).
[3]胡开宝,谢丽欣.我国大学英语教学的未来发展方向研究[J].外语界,2014(03).
摘要:高校教师的能力结构包括政治觉悟、教学能力、治学和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全球化时代对比较文学教师提出更高要求。科学合理的理论体系、跨学科的学习能力、国学及教育学基础的夯实和务实的科研创新精神是提高比较文学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途径。
关键词:比较文学;全球化时代;教师专业素养
一
比较文学是一门跨域民族、跨越语言、跨域学科和文化的世界性文学研究。在全球化时代,社会转型,文化多元,高校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比较文学的教育与研究作为能够促进民族文学发展,推动国际间文化交流的重要学科,具有更加广阔的视域。知识、能力和职业道德是高校教师素质的“三要素”。比较文学教师肩负传播中西文学学术思想的重任,学科性质决定其面临巨大挑战。
1.政治素质
文学的内容涉及所在国别与文化的意识形态。在传播中西先进文明与文化的同时,教师要把握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尺度,在洋文学引入比较文学课堂的同时,引导学生合理、正确地借鉴和吸收其精华思想。盲目自大不可取,全盘西化亦不可取,要避免进入意识形态的误区而不能自拔。
2.知识结构与教学方法
在一些高校,比较文学课程被看做是边缘学科,不能得到校方的重视,仅能以选修课的形式存在。现有的比较文学课程设置多锁定为“比较文学概论”,对文学功底尚未深厚的本科生来说,抽象的概念、方法论、研究对象和学科联系脱离了学生的知识积累和范围,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不浓厚,积极性不高。教师自身学习层次和知识结构单一,教学理念跟不上,教学方式方法落后,难以激发学生兴趣,学生满意度差,教学效果和质量受到很大影响,这也造成现有比较文学教师的身份焦虑。
3.科研水平
教学和科研是衡量教师水平的重要内容。高校部分教师对此存有错误认识,认为只要讲好课程,完成教学任务就是一名合格教师。殊不知,脱离了科研的教学完全是无水之花。比较文学教师往往受限于惯有的文科科研经费紧缺的现实,逃避科研任务,造成科研与教学的脱节。
4.语言功底
比较文学作为跨语言的学科存在,要求教师具备多语种的学习能力和功底。在英语日益成为通用语种的全球化的今天,不具备流利的英语水平,难以写出一流的国际学术文章,教学上也难以令学生信服。另外一种情况是:教师的英文水平是过关的,而中文功底恰恰不足。在分析中西方文论时,对中文古文的理解往往不到位。
二
全面提高比较文学教师的综合专业素养,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学科定位与理论体系的建构
比较文学以世界文学的差异性和统一性为研究对象。我们在进行学科定位和理论体系构建时要正确处理其同中西方文论、马克思主义学说等理论体系和世界文学史、比较文学原理、比较诗学、跨文化研究等架构板块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学科观。包括:学科范围、性质、特点、理论、方法、体系等主体观念;人文关怀、对人的培养和塑造、对文学和文化的促进的价值观念;对全球人类友好合作、平等对话、共享、共建全球多元文明的学科宗旨,等等。
2.跨文学、跨文化、跨学科知识体系的建构
文史哲不分家是人文社会学科的共同特点。从事比较文学的教师在练好文学基本功的同时,要有跨学科学习的意识和能力。比较文学自身就借鉴了渊源学、媒介学、主题学、符号学、阐释学、接受美学等的研究方法,同时与宗教学、哲学、戏剧学、古典学、人类学、社会学等的关系也极密切。深谙多学科领域,对扩大教师的教学和研究视野、激发学术创造力必然是有益的。
3.夯实并不断更新教育学、国学和语言功力
高校教师应当既是自己所教学领域内的专家,又是教育家。因此,大学教师不仅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而且要有教育科学理论和技能的知识,懂得教育规律。全球化语境下,教育教学亦呈现出多元化和国际化的特点。这就要求教师深刻地理解并不断更新教学活动的规律、教学和教育的原理与方法,只有掌握教育科学理论与方法,并把这些理论与方法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才能使教学和教育工作富有成效。在语言学习方面,向大师和一流研究院所看齐。纵观国内外的比较文学大师,如林语堂、季羡林、张隆溪等,多语言的功力都极其深厚。当前国内比较文学界泰斗曹顺庆先生在培养博士生时,要求每位学子入学后进行系统的古文功底训练,系统学习《十三经》,背诵中国古代经典文论,奠定坚实的国学基础。这对于当前的比较文学教师来说也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目前哈佛大学的比较文学系也在倡导和鼓励原文阅读,将英文作为备选语种。
4.科研创新思想
科研创新非一日之功。在正确认识科研与教学关系的同时,比较文学必须定期关注并研究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如《比较文学研究》、《中国比较文学》等的前沿成果,参与各种学术训练、集体讨论、会议交流、课题和书籍的申请和编写等,在与国内外同行的切磋和交流中勇敢提出新观点和新见解,积极发表自己在领域内的研究成果,在实践中培养科研创新能力。比较文学是参与和更新世界文学建构的重要途径,全球化的发展对比较文学教师的综合素质提出新要求。教师素质决定了学科教育质量,为此,教师的教学和研究更要具有一种贯通古今中西的全球文学史观,教学同时辅以丰硕学术成果的推出,在科研与教学的相互促进中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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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乃乔.比较文学的诉求:全球文学史观与学科理论体系的构建.[J].学术月刊,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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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语境下,比较文学学科的培养目标应该是具有人文精神的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因为比较文学学科具有宏大的学术视野和广泛的学科内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比较文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比较文学与中学语文教学实践之间存在着密切关联。比较文学的发展为中学贯彻比较文学教学理念提供了前提条件。中学语文教师需要在教学活动中自觉运用比较文学方法引导学生具备“世界性眼光”和“世界主人”的意识和胸怀。这样的结合将会为培养初具国际化视野的人才提供帮助。
关键词:比较文学;中学语文教学实践;世界性眼光
比较文学是近年来兴起的一门学科,它适应了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体现了用包容性眼光看待世界的学科方式,逐渐成为一门“显学”。它宣扬的“世界性眼光和胸怀”以及注重跨界的研究方法,不仅体现了宽广的学科视野,更显示了面向未来的人文素养。随着比较文学在中国的发展,它已步入高校课堂,成为中文专业学生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参考陈惇老师的研究资料:1990年,它正式进入研究生培养学科目录。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在其联合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把比较文学与外国文学合并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归属中国语言文学类的二级学科。1998年,教育部高教司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把“比较文学和世界文学”列为汉语言文学专业的“主要课程”之一,同时还把比较文学列入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高教司在对师范院校中文系必修课设置的意见中还取消了过去多年开设的外国文学,而代之以比较文学,而在对综合性大学中文系课程设置的意见中,比较文学和世界文学是分别开设的两门课。1998年之后,比较文学开始被列为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必修课[1]。从比较文学学科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到,首先,它已经是师范性和综合性大学中文系专、本科阶段的必修课程之一,而高校中文系毕业生是中学语文教师的主要来源。其次,比较文学也成为中小学语文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这就使得比较文学与中学语文教学实践的衔接变得顺理成章。更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近年来中学语文教师在职培训的蓬勃开展,如教育部组织开设的各种中学语文教师“国培”、“省培”计划,以及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逐年扩大招生数量,比较文学进入中学语文教学实践的可行性和现实性也在大大增加。最后,随着近年来就业形势的变化,高校中文系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向也不再像过去那样以进入高校为主,不少人都选择进入中学当语文教师,而比较文学专业硕士毕业生进入中学当语文教师尤为突出,这使得比较文学与中学语文教学之间存在的联系更为紧密。因而,从学科发展角度而言,比较文学已经进入了中学,具有指导中学教学实践活动的现实性,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具体连接途径也变得更加迫切。
一、比较文学理念与中学语文教学实践
国内比较文学的发展经历了早期的引进、介绍到后来的改造、纵深,并在国外比较文学普遍走向危机的情况下,成功接过了学科大旗。在相关学者努力下,中国比较文学越来越走向成熟。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并举,成为比较文学研究方法的两大支柱。跨学科研究和阐发研究也成为比较文学的重要研究方法。由此,逐步形成了以“跨文明、跨文化”为标志的中国比较文学学派。尽管关于“学派说”尚存争议,但它起码表明了中国比较文学界已经敢于发出自己的声音,显示了较强的学科主体性。在众多国内研究者对比较文学的认识中,典型的定义是:比较文学是以世界性眼光和胸怀来从事不同国家、不同文明和不同学科之间的跨越式文学比较研究。它主要研究各种跨越中文学的同源性、类同性、异质性和互补性,以影响研究、平行研究、跨学科研究和跨文明研究为基本方法论,其目的在于以世界性眼光来总结文学规律和文学特性,加强世界文学的相互了解与整合,推动世界文学的发展[2]。这一定义中的方法论、“世界性眼光”、“加强世界文学的相互了解与整合”反映了比较文学强化跨界研究的学科意识以及面向世界的学科视野。近年来,比较文学界又提出“新人文精神”,倡导比较文学与人文精神之间的衔接,把比较文学理念往更高层次推进,显示了学科进一步发展的旺盛势头和新鲜的学术活力,以及与当前世界文化格局变迁息息相关的学科敏感性。中学语文教学实践是以中学生为授课对象传授汉语基本知识的教学、学习活动,它的目标除了让学生具备基本的阅读、写作能力外,更侧重培养学生良好的人文素养。根据中学语文新课标的相关规定,语文教学不仅要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形成人文精神,培养健全人格,培养学生对人以及生命的尊重。这与比较文学提倡的文化平等、跨文化对话、兼容并包、“和而不同”、尊重自然和生命的“新人文精神”颇有相通之处。从倡导理念而言,比较文学的研究方法、学科视野对中学语文教学实践活动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早在20世纪20年代,法国就在中学开设了比较文学课。首次运用比较文学这一名称的是法国中学教师诺埃尔和拉普拉斯。中国比较文学教学研究会自成立(1995年)起也一直致力于该课题研究,他们曾计划出版一套丛书《比较文学与人文素质教育》,其中的比较文学与中学语文的参考教材《比较文学视野的中外名篇》由黄燕尤、葛桂录、赵峻、张晋军四位专家级学者完成。
山东省教育部门于2001年曾召开过全国性的中学比较文学研讨会议。山东寿光一中近年来与比较文学教学研究会联系密切,积极参与比较文学的学术活动,为中学开设比较文学课程进行准备。西北师范大学李晓卫教授曾支持完成了甘肃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的题目是“比较文学与中学语文教学关系研究”。在论文方面,近年来由高校教师、中学语文教师完成的相关科研论文大概有16篇,这些论文分为两个方向:一为理论探讨,如《比较文学在语文教学中的介入思路与意义》《运用比较文学拓展语文课堂》《比较文学基本理念与中学语文教育改革:邹建军访谈录》《比较文学与中学语文教学》《比较文学观念与中学语文教学》等;二为教学实践探讨,如胡亚渝的《中学语文比较文学导读》系列。后者为比较文学进入中学语文提供了具体的可行性范例,对中学语文教师备课有借鉴意义。就目前成果来看,研究者已注意到比较文学对中学语文的重要性。其中,高校研究者更多关注理论建设,侧重探讨比较文学与中学语文教学在学理层面上的衔接;一线中学语文教师则从实践出发,探讨比较文学进入中学课堂的可能性。但现在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为相关研究过于强调比较文学学科的严谨性,限制了它在中学语文教学实践中的应用。一个最突出的问题是,大部分研究者都把比较文学在中学语文教学中的使用限定在对外国文学课文的解读上。在现有的课文解析中,影响研究的阅读方法占据主要篇幅,而采用平行研究解读的较少。但比较文学真的就不适用于那些与外国文学没有关联的中国文学作品吗?平行研究在中学语文教学实践中真的就没有市场吗?笔者看来,影响研究固然能够体现学科的严谨性,保证在使用的时候可以捍卫严格意义上的比较文学学科的尊严,但平行研究可能更适合中学语文教学实践,毕竟与外国文学课文相比,中国文学作品构成了中学语文课文的主要来源。这些课文,特别是古代文学作品多与外国文学没有太多关联,因而进行影响研究是不现实的。如果采用平行研究方法,可能更具实效性。更重要的是,通过平行研究,比较文学可以更全面地进入中学语文教学实践中。研究者的担心可能在于害怕在解读的过程中出现“x+y”式的比附,从而歪曲了比较文学的原意。但是,其一,中学语文教学的核心是使学生掌握知识,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这是重中之重,而非严格遵守比较文学定义,即使应该遵守比较文学定义,也应该是不同于高校的专业研究。中学语文教学中的比较文学理解应该适当放松严谨性,代之以灵活性、开放性,以增强学生学习兴趣为目的。其二,即使平行研究变成了“x+y”的比附,它也有可能为语文教学带来新的视角,增添学生学习的趣味性,锻炼学生的发散思维和自由联想能力。众所周知,很多具有相似性的文学现象并没有继续进行比较文学研究的价值。对比较文学研究而言,这种文学现象只能算是比较文学研究的劣质材料。但就中学生的阅读范围而言,这种简单随意比附却可能为教学增添趣味,使得学生以相似性为基础进行发散性思维训练成为可能。尽管比来比去,可能根本找不到立足点,但在这种“乱联系”中所形成的一系列的记忆链,却可以使学生更为牢固地掌握语文知识。尽管这可能偏离了比较文学原意,但它对提高学生语文学习兴趣,锻炼学生思维能力显然很有帮助。因而,就观念上讲,比较文学进入中学语文教学应该是全方位的。一方面应强化影响研究的重要性,教师在解读课文时尽可能采用影响研究,使学生知其然,更能知其所以然。另一方面要强化平行研究的使用,保证所有中学语文课文都能纳入比较文学的研究视野之中。这就要求比较文学研究者以更为务实的态度面对中学语文以及中学生的知识层次和水平。
二、比较文学与中学语文教学实践结合的实施策略
(一)中学语文教学活动的要素和教师的学历构成特点
中学语文教学实践活动的主体因素是语文教师、学生、家长等,其中占据主导性地位的毫无疑问应该是学生。但在具体教学实践活动中,学生的中心地位往往会被教师取代。对中学生而言,他们的自学能力尚在培养过程之中,因而,这种取代是无可厚非的。在以往研究中,论者往往忽略语文教师对中学生引入比较文学教学的重要性,而侧重教材的编写和教改方式,实际上相比于其他客体因素,占有主导性的教师才是最需要特别注意的。因而,研究比较文学在中学语文教学实践中的应用,主要考察的对象应该是教师与学生。具体来说,中学语文教师所能做的就是如何把比较文学理念和方法贯彻到备课、授课、课外辅导等教学实践之中;对学生的要求则是,要学会用比较文学的视野和思维去分析具体文本,由此锻炼自己的发散性思维和国际性视野,形成宽阔的视域。前面已经提到,就近年来中学语文教师的学历构成而言,一个突出现象是大批中文专业(包括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就选择进入中学语文教学岗位,这种情况使得高校的专业知识得以更好地反馈中学语文课堂,二者形成良性互动。但长期以来,中学语文教材里涉及外国文学的课文较少,中学语文想当然地就与中国文学(包括中国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等专业)联系在了一起,至于与比较文学的链接则形成了观念上的想当然,即研究者和中学语文教师想当然地把它归之于外国文学,想当然地以中国文学为本位来排斥它。一般而言,中文系学生如果立志进入中学当教师,中国古代文学与现当代文学专业必然是其首选的专业课程。这其实是对比较文学的误解。比较文学的最终立足点依然是中国文学,它的跨出去和比较视野的中心离不开中国文学和文化本身,它强调的是在多维度、多视角前提下对本国文学的重新审视,这种审视会大大丰富和扩大中国文学的内涵以及世界文学的意义。比较文学大都开设在中文系课程里,它隶属于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之下,这本身就表明它实际上就是中国文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中学语文教师要想厘清对比较文学的认识,就不能受这些观念的影响。这是把比较文学应用于中学语文教学实践的前提条件。
(二)实施策略
如何把比较文学引入教学实践呢?就中学语文教学活动而言,语文教师的主要教学活动包括备课、讲课、课外指导、批改作业等。首先,备课要充分。前面已经提到,如果课文选自外国文学作品,那么比较文学的应用就变得顺理成章。教师备课的时候,除了介绍作者之外,更要强化学生对译者的重视,并由此可以引导学生了解译文与原文之间的关系问题。尽管不能深入展开,但教师势必要让学生明白语言转换中的文化差异,使学生明白文化语境不同,语言表达就会不同。长期以来,中学语文课本里的外国文学选读课文都直接被当成外国文学作品来讲,这是有问题的。除了翻译问题,同样要讲的还有译文在中国的理解和接受等问题。如果课文来自中国文学作品,并与外国文学有直接关联,那么就可以延续影响研究的思路,寻找课文的外国文学渊源以及产生的中国式变化。如果课文与外国文学没有太多关系,那么教师就需要用平行研究方法,扩展学生的思考宽度。比如教师可以用主题学方法,引导学生了解同一文学主题在不同文化里的表达方式和效果。教师还可以采用类型学方法,探讨不同文类在不同民族文学里的表达。在备课过程中,教师的思路要明确,即对比较文学的基本方法要足够清晰,形成良好的思维习惯。同时,教师要善于利用相关资料,扩展备课内容的内涵和外延,提升备课质量。这就涉及了相关教学参考资料的使用。前述的《比较文学视野的中外名篇》以及用比较文学方法对相关中学语文课文的解读论文,都可以直接为教师所用,这就能大大节省教师们查找资料的时间。这也为高校研究者和中学语文教师们提出了一个具体而明确的要求,那就是在教学和研究过程中,要针对中学语文课文形成配套的研究成果,以方便其他教师的备课和组织教学活动。其次,教师在讲课过程中要善于借助多种工具和手段把比较文学方法造成的理解困难以相对直观的方式展现出来。这里可以采用幻灯片和视频资料等方式,教师充分利用图片等资料,向学生展示异域文化特色,使他们能够形象地理解文化差异造成的文学差异。一方面,教师要向学生介绍涉及的国家、民族的文化特点以及文学特色,使之能够明白外国文学创作的文化背景因素。学生可以以此作为参照,理解和提升对本民族文学、语言的认识。另一方面,教师要适当向学生讲解比较文学的基本知识,这也是语文教师的任务之一。但当前流行的比较文学教材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理论化造成的枯燥化。因而在向学生讲解比较文学基础知识时,教师应结合具体文学现象,遵循循序渐进原则,从基本概念和方法入手,求粗不求精,先使学生形成大致理解轮廓。
比如可以先从法国学派和美国学派的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入手,用最通俗的语言讲明白何谓影响,何谓平行,即使这种简单化会使学生产生误解也在所不惜。然后再逐步推进,讲解翻译研究、阐发研究等。只让学生理解,不求学生记忆。在学习的过程中,教师可要求学生胸怀要宽、心中有世界,眼界要广、眼中有他国。尽管这样的要求有点高,但应该让学生形成这样的初步意识。在具体讲解时,教师要善于联想和引申,善于引入其他国家的文学文化作为参照物。这个具体操作取决于教师自身的比较文学素养,因而,老师的比较文学素养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再次,教师在课外辅导过程中要引导学生阅读比较文学相关书籍,以每次解决一个问题的方式进行最为合适。比如,利用一周时间推荐学生阅读关于影响研究的理论和相关论文,还可以让学生阅读关于世界文化的书籍,使学生明白文化的多元性。另外,教师在指导学生阅读世界文学名著时,可以用推荐的方式减少阅读数量,选取那些最有代表性的作品推荐给学生,让学生起码知道西方文学、东方文学的精品之作。教师要鼓励学生学会利用网络等工具来寻找答案,培养学生寻找答案的自学能力。最后,学生除了积极配合教师的教学活动之外,要形成“世界主人”的意识。21世纪的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世界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地球村观念已经形成。对中国的中学生而言,他们不仅是未来中国的主人,更会是未来世界的主人。中学生正处于青春期,这也是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直接决定了以后的人生目标和价值取向。如果从这一时期开始,他们心中就有这样的意识,那么以后他的人生之路就会更宽。比较文学方法论和价值论的核心就是“世界性眼光”,在学生学习过程中培养的核心也应该是这种意识,要把具备世界性眼光和“世界主人”意识当成比较文学教学的最终指向。除了学习、阅读之外,有条件的话学生可以通过出国旅游、考察或者交换学习,在视野和境界上拓展自我的世界性眼光,努力使自己成长为国际化的中学生。这当然过于理想化了,但也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把比较文学的教学效果真正落到实处。
到此可以归纳一下。比较文学进入中学语文教学实践活动的策略,主要方面就是教师。提高教师的比较文学素养,这是核心环节。另一个方面是学生,促进学生具备初步的世界性眼光和意识,这是落脚点。为达到这样的要求,可以从以下具体方式着手:(1)教师培训。中学应有针对性地组织语文教师进行比较文学的培训。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培训政策,组织了相关项目,现在需要的是相关培训院校强化比较文学的教学内容,这是强化中学语文教师理解和接受比较文学的重要途径。在培训过程中,相关研究者应该结合一线教师的实际情况,探讨“比较文学进入中学语文教学”的具体理念和实践方式。(2)授课环节。在备课过程中,教师要有意识地采用比较文学的方法;在讲课过程中,教师要有意识地选择国外文学、文化作为参照物。(3)课外阅读。阅读有益于学生初步接受比较文学基本理念和方法,并拓展其文化视野和文学的民族空间。
三、结语
比较文学引入中学语文教学实践之中,势必会为素质教育提供新的视角,为中学语文教学带来全新的理解视域。它将会促使学生形成国际性视野,以包容心态面对文化差异,以更广阔视角和方式看待世界。对比较文学本身而言,长期以来它一直纠缠于繁琐的理论讨论上,空谈学科人文关怀和价值,缺乏具体现实指向性,而该问题的研究势必对比较文学提升学科品位具有重要参考意义。随着比较文学与中学语文教学活动的结合与应用的逐步深入,培养初具国际化素养和世界性眼光的中学生将不再是一种空谈,中学语文教学改革也必将会有崭新的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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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毛姆的许多作品里都刻画了民国时期中国和中国人的形象,毛姆虽然游历过中国,并且是以冷静、客观的态度观察中国,但是由于文化的“异质”性,毛姆笔下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其实已经是发生“变异”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存在着许多的误读和想象。从比较文学变异学角度,将更容易帮助我们理解这种“差异性”。
关键词:毛姆;民国时期;小说;中国人;变异学
一、引言
毛姆是20世纪英国最知名的作家之一。他一生著作颇丰,无论是小说、剧本、随笔、游记还是回忆录,都广受好评。毛姆一生爱好旅行,他的足迹遍布世界各地。毛姆于1920年前往中国游历,并把能激起他兴致的人和地方都一一记录了下来。而这50篇长短不一的文章就形成了游记《在中国屏风上》(OnaChineseScreen,1922),在其中毛姆以其敏锐的洞察力和优美犀利的文笔,描述了他在中国游历时见到的古老而神秘的山川风物、人文景观。另外,涉及到中国或是以中国为背景的还有作品《面纱》、《刀锋》以及《苏伊士以东》。毛姆用文字为英国读者描绘了一幅幅光怪陆离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对于毛姆笔下民国时期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我国学者也进行了积极的研究。普遍的研究观点认为“毛姆心目中的中国形象还停留在中国古代,特别是停留在中国的汉唐时期……在毛姆的心目中,西方文化优越论的观点充斥其心中……更多表现的是傲慢与偏见、鄙夷和不屑”。[1]还有一些学者用后殖民主义批判理论来解读毛姆笔下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因此难免在批判中偏向了民族情绪的发泄和自我辩护,而失去了客观公正的立场。本文将基于比较文学变异学研究的范畴,从比较文学形象学和文化误读的角度来对毛姆笔下民国时期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进行分析与探讨,以期能获得一些新的成果。
二、比较文学的变异学问题
变异学研究是比较文学研究中十分重要而有意义的研究领域。“比较文学变异学的可比性在于同源中的变异性,同源的文学在不同国家、不同文明的传播与交流中,在语言翻译层面、文学形象层面、文学文本层面、文化层面产生了文化过滤、误读与‘创造性叛逆’,产生了形象的变异与接受的变异,甚至发生‘他国化’式的蜕变,这些都是变异学关注的要点,在这里,变异性成为可比性的核心内容。”[2]31“而文化过滤带来一个更为明显的文学变异现象就是文学的误读,即由于文化模式的不同造成文学现象在跨越文化圈时产生一种独特的文化过滤背景下的文学误读”。[3]50比较文学形象学的形象“是异国的形象,是出自一个民族(社会、文化)的形象,最后,是由一个作家特殊感受所创作出的形象。”[3]25巴柔也清楚地阐释了比较文学意义上的形象,他认为“比较文学意义上的形象,并不是现实简单的复制物,它是按照注视者的文化模式和接受程序而重构、重写的,这些文化模式和接受程式都先存于形象。”[4]这种形象既然是一个“社会集体的想象物”,是按照注视者文化模式和接受程序重构的,那么发生变异就成为必然了。在创造性想象和变异理论的视角下,毛姆笔下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这一“他者形象”,“不是再现而是主观与客观、情感与思想混合而成的产物,生产或制作这一偏离了客观存在的他者形象的过程,也就是制作方法或注视方完全以自我的文化观念模式对他者的历史文化现实进行变异的过程。”[2]123在西方思想文化史上,他者(Other)的概念,最初来源于一种存在论上的逻辑辨识,而后转隐为一种更深的神学指认和伦理学。比较文学形象学中的“他者”,并不仅仅指涉人物形象,他存在于文学作品以及相关的游记、回忆录等各种文字材料中,像异国形象、异国地理环境、异国人等,这都可以纳入比较文学形象学“他者”研究的范畴。[2]127因此,我们得到的启示是,在异质文化相遇时,“毛姆对中国的关照,用的是两种眼睛:一是‘感官的眼睛’;一是‘心灵的眼睛’。前者代表的是真实而客观的逻辑,后者反映的是联想与主观的法则。”[5]因此,虽然毛姆极力用“感官的眼睛”来“注视”中国,但是毛姆在书写时,势必受到“心灵的眼睛”的影响,毛姆笔下的中国与中国人形象其实已经发生了变异,甚至误读。
三、毛姆笔下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
1.中国人的形象变化
小说《人生的枷锁》创作于1915年,毛姆还未开始中国之行,此时毛姆笔下的中国人形象大多基于想象与虚构,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西方文化传统的影响。葛桂录先生就对此做了精彩的总结:“回顾西方人表述中国的历史,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早期多为赞美、倾慕的态度,18世纪中后期随着欧哲启蒙运动的高潮,西方现代性的确立,西方世界的中国形象发生了根本改变。……十九世纪中期,西方的中国形象基本成型。它主要表现为两个层面的混合存在。中国既是‘黄’的代表,一种让人鄙夷、唾弃,反证西方优越性的异己存在;又是‘祸’的代表,一种压迫、威胁西方秩序,使人恐惧的客观存在”。[6]《人生的枷锁》里的中国人宋先生的形象,就经历了这样一个由好到坏的转变过程。起初,虽然宋先生长着一副异于西方人的形象“黄黄的脸”。但是在他身边的那些西方朋友眼里,他“总是笑眯眯的,为人和善,举止优雅”。[7]94东西方文明在没有冒犯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安然相处。但是,当宋先生和法国小姐凯西莉的恋情曝光后,这群西方人震惊了,在房东太太的眼里,“要不是姓宋的,事情本不会这么糟嘛,黄皮肤、塌鼻梁、一对小小的猪眼睛,这才是使人惶恐不安的症结所在。想到那副尊容,就让人恶心。”[7]130此时,西方人就带着种族优越感来看待中国人,因为他们觉得东方人宋先生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威胁到了他们高贵的西方血统的单纯性,使他们感到困惑和心神不宁。这也就形成了宋先生形象的前后巨大反差。在这个时期,毛姆就是以“心灵的眼睛”来注视“中国人”。在小说的结尾,宋、西二人的恋情并未以分手结束,毛姆安排了宋、西二人私奔。这说明了毛姆虽然受西方传统文化的影响,但是他对中国人的看法也还是持保留态度,这也是他对中西文化交流的一种新的尝试。而在1919年底到1920年3月,在中国游历了四个月后,毛姆创作了长篇小说《面纱》和游记《在中国的屏风上》。此时,正处于一战前后时期,中国社会正经历着剧烈的变革,而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对西方社会的消极影响也日益显露。早年的学医生涯,使毛姆能够冷静客观地体察中国,对现实中国的书写也还是比较客观真实的。在《面纱》里,毛姆就借凯蒂之口,表明了他对中国的认知态度的转变。“以前,凯蒂听到别人讲起中国人时,总是说他们腐败、肮脏,坏到难以形容的地步,现在凯蒂觉得以前听到的话得重新思考了。沃丁顿的话宛如帷幕的一角掀起了片刻,凯蒂从这儿窥探到一个色彩丰富、含义深刻的世界,这是他以前做梦都没有想到的。”[8]在《在中国屏风上》,毛姆用“感官的眼睛”描画了贪婪的老派官员、新式的学者和旧派的文人,还以浓墨重彩刻画了中国普通劳苦大众的形象。在《驮兽》里,对于中国苦力的描写“不论心跳有多快,疮疤有多么疼,也不论是大雨瓢泼还是骄阳似火,他们都在永远地走着,从早到晚,一年到头,从孩童走到垂暮。你会看到那些年老的苦力,瘦的皮包骨头,干瘪的皮肤垂了下来,他们枯瘦的脸上布满皱纹,像猿猴一样,而稀疏的头发早已斑白;他们挑着重担一路跌跌撞撞,直到走进坟墓才能休息。”[9]50再如《江中号子》里关于纤夫的描写:“那些纤夫拼尽全力,好像着魔一样,深深地弯着腰,有时气力用至极限,他们甚至四肢爬行,像荒野里的野兽。”[9]90这些文字都饱含了毛姆对中国劳苦大众吃苦耐劳精神的钦佩和深切的同情。“在中国驮负重担的不是牲畜,而是活生生的人啊!”[9]50“他们的劳苦让你心中觉得沉重,你充满怜悯之情却又爱莫能助。”“他们的行动全都像快马奔驰,没有什么力量能使他们止步,这不是很可悲吗!他们终身承受役使却看不到自己的成功,一辈子困顿疲劳却不知道自己的归宿,这能不悲哀吗?”[9]50-51“这声音几乎不是人发出的,那是灵魂在无边苦海中有节奏的呼号,它的最后一个音符是人性最沉痛的啜泣。生活实在是太艰难、太残酷了,这是他们最后的绝望的抗议。这就是江中号子。”[9]91但是无论怎样,毛姆依旧是以“他者”的眼光来“注视”中国,他身上所浸润的西方文化传统对中国形象的界定,以及作为“异质文化”的中国文化,毛姆在书写中国时对有些中国文化还是产生了不正确的理解。毛姆同情中国的“苦力”,因为这些重活在西方的工业社会都是由机器或是由牲畜来完成的,毛姆自然能够理解从事这种体力活的艰辛。但是毛姆并不能够真正理解当时中国下层民众生活的困苦。毛姆在感叹苦力劳动的艰辛时,还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他的全部衣服仅仅是一件短褂子和一条裤子,而如果这套衣服开始穿的时候还是整洁完好的,在它破了需要补的时候,他却从不考虑找块颜色相同的布料。”[9]49当时的中国各地军阀混战,民不聊生,底层人民长期过着贫困的生活。他们日夜劳作,还是吃不饱,穿不暖,甚至衣不蔽体,遇到灾荒年,卖儿鬻女是常事。这样又如何还有闲钱去买相同颜色的合适的布料来给破衣服打补丁呢?毛姆只是“眼观”中国苦力的艰辛劳作,并未与之进行更进一步的言语沟通。也因为中国人民的忍耐知足而不抱怨,林语堂先生把“忍耐”归为中国人“三大恶劣而重要的德行”[10]39之一。并且认为“忍耐的特性为民族谋适合环境之结果,那里人口稠密,经济压迫使人民无盘旋之余地。”[10]40处于“异质”文化中的毛姆自然是无法理解中国人的“隐忍”。毛姆虽然童年失去父母的庇护,寄养在伯父家,但依旧是衣食无忧,所以他根据自己文化的接受程序,想当然地认为那些苦力穿着五颜六色补丁的衣服,或是缺乏审美的情趣。
2.鸦片的书写
鸦片是中国近现代社会重要的历史文化现象,对于近代中国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鸦片吸食的泛滥造成了近代国民的孱弱和病态,构成了近代中国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亲身游历过中国的毛姆,自然在其作品里也有对中国民众吸食鸦片的记录和书写。《面纱》里,“抽大烟,但是有节制,抽得不凶”[11]171的神秘优雅的满洲格格,甚至毛姆还借韦丁顿之口说出了鸦片的神奇作用,“有的人从鸦片里寻求这个道,有的人从上帝那里寻求道,有的人投奔了威士忌。……”[11]174在《鸦片烟馆》里,毛姆把中国的“鸦片休闲文化”刻画得淋漓尽致,“他领我进入一间干净明亮的房间,它被分成许多小的隔间,垫高的地板上面铺着干净的地毯,形成一个简便的铺位。其中一个铺位上有一位年长的绅士,头发灰白,手十分秀气;他在安静地读着报纸,长长的烟枪放在一边。另一个铺上躺着两个苦力,他们把烟枪放在中间轮流享受。他们都是年轻人,显得精神饱满;他们对我露出友好的微笑,其中一个还请我抽上一口。在第三个铺位上,四个男子正盘坐在棋盘四周下棋。不远处有个男子在逗弄一个婴儿……”[9]35毛姆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这地方真令人愉快,像家里一样,舒适而温馨。它令我想起柏林那些我最喜欢的小酒馆,每天晚上,劳累了一天的人们常在哪里享受安逸的时光。”[9]35-36毛姆认为,他曾经在小说中读到过的关于中国人吸食大烟的情景:“……房间低矮又污浊……一个留着长辫的中国人踱着步,冷漠而阴郁,在破旧的床铺上,躺着几个大烟的受害者,精神麻木,他们中不时有人发出癫狂的胡言乱语。还有个颇具戏剧性的场面,某个可怜的家伙付不起钱以满足他的烟瘾,就向恶毒的老板再三乞求,希望能抽一口以缓解自己极度的痛苦。”[9]35简直是太离奇了。“虚构总是比事实更离奇。”[9]36中国民众吸食鸦片,在毛姆笔下变异为了一种高雅的“鸦片休闲文化”。而当时在英国国内,大部分作家都把鸦片看作是能给英国带来经济价值的贸易,把鸦片给中国人带来的危害当作是对中国人的惩罚。由于这种文化的“异质性”,也由于旅行时间的仓促,毛姆“感官的眼睛”看到的中国民众吸食鸦片的众生相,自然也是发生了“变异”。中国当时的文人也纷纷在作品里对鸦片的危害进行了揭露和批判。1895年到1911年,中国近代小说中出现了鸦片书写的高潮。传教士傅兰雅在1895年公开举办了抨击“三弊”———鸦片、时文、缠足的新小说的竞赛。在160多篇的“时新小说”中,属于小说创作体裁的46篇都涉及到了鸦片书写,并且大都以鸦片批判作为小说的主题。在《澹轩闲话》里,作者詹万云就在序中抨击了鸦片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危害:“间尝深考其受病之源,而知国困民贫之故,实由鸦片之害遍于天下而无药以救之……”[12]格致散人《达观道人闲游记》也提到“……写来贫士凄凉,半是芙蓉有癖……”[13]小说《黑籍冤魂》的第一回就描述了鸦片吸食者的“病夫”形态:“任你是拔山举鼎的英雄,铜浇铁铸的罗汉,只要烟瘾已发,顿时骨软筋酥,连一些气力都没有。所以吃烟的,一个个扛肩缩腮,面黄肌瘦,三分像个人,七分倒像个鬼。把锦绣似的山河,都被这烟气熏得天昏地黑,日暗无光,简直成了一个烟鬼世界了!”[14]
3.中国文化的误读
毛姆的作品里除了对中国人形象的误读和鸦片书写的偏差,对于中国的文化毛姆也是“雾里看花”似的做出了自己的论断。比如,在《哲学家》这篇文章里,毛姆指出“如果儒家学说牢牢地控制着中国人的思想,这是因为它解释和表达了中国人的思想,而没有其他的思想体系能够做到这一点。”[9]107这说明了毛姆对中国文化的理解还只是停留在表面上。魏晋南北朝以来的中国传统文化已不再是纯粹的儒家文化,而是佛儒道三家汇合而成的文化形态。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言:“道教是中国人民的游戏姿态,而孔教则为工作姿态。”[10]99“佛教在中国可说控制了大部分民间的思想。”[10]86“中国近世,佛教似较道教更为发达,各地建筑之道教的‘观’倘有一所,则佛教的‘庙’当有十所,可做如是比例”。[10]105毛姆深受叔本华悲观主义思想影响,所以毛姆对于道家的“出世”思想是比较熟悉的,他也读过庄子的一些书,对道家文化还是有一定了解的。然而,毛姆对中国的佛教文化是知之甚少的,所以才会有“大殿中做出各种手势的奇奇怪怪的菩萨”[9]159的感慨。在佛教寺庙里,可以看到各尊佛像的手做出各异的姿势,这称为“结手印”,又叫“印契”。所谓手印,是指佛、菩萨空手时的手势,是其公式化的造型。连同全身凝固了的姿态以及所持物品,总称为“印相”。各种手印有其特定的含意,这是识别各尊佛像的重要依据。最常见的手印有说法印,即以拇指与中指(或食指、无名指)相捻,其余各指自然舒散。这一手印象征佛说法之意,所以称为说法印。另外常见的还有禅定印、降魔印、与愿印、施无畏印。以上五种手印,合称为释迦五印。另外,在《天坛》里毛姆也为西方读者刻画了中国的圣殿天坛,“它向着苍天而立。三层圆形的汉白玉露台,一层高于一层,四道大理石阶梯,分列于东西南北四方。这象征着天坛及四个基本方位。天坛被一个大花园围绕,花园又被一道高墙环绕。冬至标志着天时的周而复始。年复一年,冬至之夜,每一朝的天子都会来到这里,庄重地祭拜皇族先祖。”[9]17虽然毛姆对天坛的外观进行了详实逼真的描述,但是由于对中国礼制文化的陌生,这里就存在着典型的误读。天坛始建于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是明清两朝皇帝举行祭天乞谷大典的祭坛,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祭天建筑群。毛姆笔下的“三层圆形的汉白玉露台”应该就是圜丘坛。圜丘坛是天坛的主要建筑,又叫祭天台。古代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与天时季节有着密切关系。中国皇帝又称天子,天子受命于天,故普天之下,只有天子可以祭天,以祈求风调雨顺,国泰安康。所以每年冬至日,隆重的祭天大典就在圜丘坛举行。此外,旱年求雨的“常雩”、“大雩”礼及重大国事的“告祀”礼仪也在圜丘举行。天坛北部的皇干殿,原先放置皇族先祖神牌,后来牌位移至太庙。太庙是明清两代皇帝祭奠祖先的家庙。是根据中国古代“敬天法祖”的礼制建造的。清朝皇帝除了五位皇帝十三次东巡沈阳(盛京)祭祖外,全在北京太庙祭祖。所以毛姆这里把天坛当作是皇家祭祖的地方显然是不正确的。
四、结语
毛姆极力用客观真实的笔调来描摹他亲身体察到的中国,在跨文明交流中这是值得提倡的。在比较文学变异学视野的观照下,毛姆对中国和中国人的书写偏差,并非是由于其傲慢和偏见形成的,而是由于其不同的文化背景、文化观念、思维方式以及社会身份等因素造成,又由于其在中国游历时间不长,对于中国的诸多人物、事情都只能是走马观花。因此,对于中国和中国人形象的书写,也只能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存在误读是不可避免的。尽管毛姆笔下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是他透过自身的文化模子进行重组变异而成,但是这种变异的看法还是非常有意义的。借助毛姆“他者”的眼光,我们可以重新认识自己。这种“异”的对照,将有助于我们对自身文化的反思和改变。此外,也有助于我们对西方文化的理解,因为20世纪西方的中国形象,最终不是“反映”中国的现实,而是“表现”西方文化本身的欲望与恐惧[15]。因此,在跨文化交流中,对于“他者”所建构的“变异”的中国文化形象,我们也应该持宽容的态度,对于异质文化我们应该尽力去吸收和理解,这样将有利于东西方文明的对话和人类文明的共同进步。而且对于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互相了解,构建和谐世界也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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