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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比较刑法;刑法严厉性;罪刑关系
内容提要: 本文根据50国刑法典13121个独立罪刑关系的经验研究,发现各国刑法的严厉性程度以及价值取向与人口因素、民族异质性程度、人均资源占有量、城市化进程以及国民素质等多种非法律因素有关。各国在这些方面的差异使得立法者不得不以各自的方式与本土犯罪问题相处,并沉淀出各自行之有效的经验。当这些经验与人们共有的善恶良知以规范的形式融合到一起时,便形成了刑法中各种犯罪的轻重刻度。承认经验对刑事立法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般认为,犯罪的轻重当然取决于犯罪本身,被判了重刑,自然因为犯了重罪。然而,何以见得重刑一定是因为重罪,而不是因为重刑所以才重罪呢?鲁迅先生说过:“我先前总以为人是有罪,所以枪毙或坐监的。现在才知道,其中的许多,是先因为被人认为‘可恶’,这才终于犯了罪”。[1]其实,作为一种自然行为,没有哪种犯罪一开始就自己带着刑罚而来。犯罪的轻重首先是由于法律的规定。没有这个被定义的过程,任何裸的犯罪行为本身都无所谓轻重。[2]但问题是,法律又是如何决定犯罪轻重的呢?或者说,法律根据什么对某种犯罪做出一定严厉程度的反应呢?如此提出问题已经意味着,除了犯罪本身以外,罪刑关系的制作过程和严厉程度很可能另有原因。其中,既可能有规范内的解释,也可能有规范外的原因;既可能与立法者的主观选择有关,还可能与立法者所处的客观社会背景条件有关;一个罪刑关系的确定,既可能是某个偶然因素的结果,也可能是某些客观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正因为这些只是可能,所以才需要着手探索。结果,刑法也许会把自己一个鲜见的侧面展现出来。
一、样本与方法
进入正式的观察与分析之前,需要对本研究的样本和方法进行以下说明:
首先,本研究的样本是50个国家的刑法典。[3]这些国家的地理分布是,欧洲21国,亚洲11国,美洲5国,大洋洲11国,非洲2国。其中,除美国文本为《量刑指南》以外,其余49个国家的刑法文本均为现行刑法典。样本范围的确定,取决于至今是否已有公开出版的刑法典中译本。只要有正式译本的,全部收入数据库。其实,从各国政府网站也能收到其刑法典的英文版,但考虑到中英文混用可能导致法律用语的口径不一,从而降低法条之间的可比性,所以一律采用正式出版的中文译本作为研究对象。
其次,本研究的分析单位是由罪名、罪状、法定刑构成的独立罪刑关系。从上述50部刑法分则中,我们共提取出13121个这个意义上的罪刑关系,并将其进一步归纳为134个小类。例如,杀人犯罪的具体罪名有306个,非暴力性滥用的具体罪名有267个,见危不救犯罪的具体罪名有40个,债权债务犯罪的罪名有65个,等等。平均每部刑法有大约262个独立罪名,最多的为保加利亚刑法,有476个罪名,最少的是马绍尔刑法,只有63个罪名。应该说明,在许多国家,大量法定犯的罪名,如环境犯罪、违反银行法的犯罪等等,往往作为附属刑法规范规定在行政法及单行刑法中,而刑法典中出现的罪名主要是一些传统的自然犯罪,如杀人、抢劫、强奸、盗窃等等。而我国已经不存在附属刑法,全部罪名都规定在刑法典中。从这一点看,我国刑法与其它有些国家的刑法之间的可比性是有限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外国刑法中不存在任何法定犯,而且,即使存在附属刑法,刑法典毕竟是一国刑法规范最具代表性的标志性样本。只要在明确中外刑法的这一区别的同时,用统一的分析框架对各国刑法典进行结构性透视,其结果还是有一定意义的。
第三,每个罪名法条所包含的信息可以分为规范性信息和非规范性信息两类。前者包括特定罪名的犯罪类型学属性,如是否暴力犯罪以及法定刑;是否死罪,是否规定了终生监禁,有期徒刑的上下限等等。后者主要包含该条罪名所属国家的社会背景信息,主要包括:国家所处大洲、国土面积、人口总数、人口密度、所属气候带、性别比例、城乡人口比例、民族数量、最主要民族所占人口比例、人种、最主要宗教信徒所占人口比例、国家制度、政党制度、国家结构、是否经历封建君主集权时代、最高法院系统结构、国内生产总值GDP、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所属法系,等等。根据这些信息,我们便可以将一定的罪刑关系放到它所处的社会背景结构中进行考察,使刑法规范与社会环境之间的某些关系得以显现。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发现有些罪刑关系之间的解释。各国社会背景信息主要有两个数据来源:一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列国志》编委会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开始陆续出版的各国卷本,二是世界知识出版社编的《世界知识年鉴》历年卷本。需要说明的是,正如各国刑法典不可能是同一天颁布施行的一样,各国背景信息也无法精确凝固到某个时点。由刑法典的稳定性所决定,只要各国刑法及其背景信息来自于同时代,就可以大体上在精确度允许范围内进行比较观察。
最后,从方法论角度看,观察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关系,应该有纵向和横向两个视角。纵向视角是历史的动态观察,帮助人们洞察刑法的总体演变趋势。横向视角是相对静态的时段内世界各国数据的比较分析,帮助人们发现各国刑法的异同。注意两个视角的区分,学术讨论才是有益的。例如,有学者敏锐地发现,几乎所有人口过亿的国家都没有废除死刑。[4]这显然是一种横向的比较分析,如果我们据此得出结论说,死刑的废除和减少并非人类文明进程的大趋势,就混淆了纵横两个视角。同理,尽管人类社会肉刑几乎绝迹、死刑逐渐减少已是不争事实,我们还是不能直接推论说,某国刑法仍有死刑或肉刑就是逆历史潮流而动。就纵向视角而言,已有许多极富说服力的研究,[5]而世界各国间较大规模横向的罪刑关系比较观察并不多见。为此,本文的切入点基本上确定为各国刑法的横向比较和法社会学考察,目的倒不限于完善立法、学习借鉴之类,[6]而是把刑法典作为一种法律文化的样本,试图发现各国社会环境对刑法的影响。[7]作为正义的化身,如果刑法还与外部社会因素有关,至少我们心目中的正义将变得不那么抽象,也不那么绝对。当然,具体正义并不一定意味着某种贬义,而意味着借助刑法文本表达自己时,正义还可能获得某种新的内涵。
二、绝对严厉性与相对严厉性
死刑、终生监禁的有无与数量,以及有期徒刑的上下限,是比较各国刑法绝对严厉性的基本指标。所谓刑法的绝对严厉性是指,不同刑法相比,有死刑或终生监禁刑的刑法比没有死刑或终生监禁刑的刑法重,死刑或终生监禁刑多的刑法比死刑或终生监禁刑少的刑法重,有期徒刑上下限的平均水平较高的刑法比较低的刑法重。所谓刑法的相对严厉性是指,一部刑法内不同类型犯罪之间在刑罚轻重顺序上的结构性特征。同一类犯罪在不同刑法中安排在轻重不同的相对位置上,表明不同刑法在价值取向上的不同。
从绝对严厉性角度对各国刑法进行比较观察的结果是,50个国家刑法中,有死刑的国家有20个。按死刑罪名的多少排序为:中国68个、阿尔巴尼亚43个、泰国34个、越南27个、古巴20个、韩国15个、菲律宾13个、喀麦隆10个、新加坡10个、日本9个、朝鲜5个、尼日利亚5个、印度5个、俄罗斯4个、蒙古4个、斐济3个、库克2个、萨摩亚2个、汤加2个、美国1个。[8]上文已经说明,是否存在附属刑法,各国情况不一。所以,这里没有采用死刑或终生监禁刑在本国刑法罪名总数中的比例作为国家排序的根据。实际上,我们还计算了每部刑法有期徒刑上限的均值和下限的均值,为比较各国刑法的绝对严厉性提供了更多的数据。即使我们不采用赋权法对各国刑法严厉性进行综合排序,人们也可以通过上述数据直接进行观察比较了。
通过绝对严厉性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哪个国家的刑法比较重;而通过相对严厉性的比较,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哪类犯罪比较重,进而发现国际上到底存在哪些主要的罪刑关系模式。为此,我们首先考察了犯罪与死刑的关系,结果发现,50部刑法中共有282个具体罪名规定有死刑,按死刑罪名在上述134类犯罪的分布比例,由高到低的排序是:有13.8%的死刑(39个罪名)分配给了叛国犯罪,杀人犯罪占据了10%的死刑资源(28个罪名),以此类推,危害公共安全7% (20个罪名),抢劫5%(14个罪名),军职犯罪4%(11个罪名),渎职犯罪3%(9个罪名),走私犯罪2.8%(8个罪名),破坏公共设施2.5%(7个罪名),战争犯罪2%(6个罪名),其它各类犯罪共计约50%。如果说从死刑与国家的关系中,我们只能看到哪些国家规定了较多的死刑的话,那么,从死刑与犯罪的关系中,我们就可以进一步观察到,哪些犯罪有更大的机会被规定为死罪,哪些死罪即使在世界范围内也是极其鲜见的特例。
完成了这些简单比较以后,我们进一步将13121个犯罪分为暴力犯罪和非暴力犯罪两类。然后,按照所侵害的客体分为破坏公共秩序的公权犯罪和侵犯个人利益的私权犯罪。[9]将这两种划分标准结合起来,便形成暴力公权犯罪、暴力私权犯罪、非暴力公权犯罪和非暴力私权犯罪四个犯罪类型。它们在50国刑法中的分布情况是:暴力公权犯罪2337个,占样本总数的17.8%。暴力私权犯罪2068个,占样本总数的15.8%。非暴力公权犯罪5747个,占样本总数的43.8%。非暴力私权犯罪2969个,占样本总数的22.6%。罪名个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法网的疏密,从这个意义上看,四类犯罪的从密到疏的顺序依次是:非暴力公权犯罪、非暴力私权犯罪、暴力公权犯罪、暴力私权犯罪。
基于这个划分,我们便心生三个好奇:第一,以这一万多个罪刑关系为总体,四类犯罪的轻重顺序是怎样的?第二,这四类犯罪的轻重顺序在各国刑法中也许不尽相同,因而形成不同的罪刑关系模式。那么,到底有几种、什么样的罪刑关系模式?哪种模式代表了当今各国刑法的主流?第三,我国刑法属于何种罪刑关系模式?
首先,从宏观上看,死刑、终生监禁、有期徒刑的上下限,既是比较不同国家刑法轻重的基本指标,也可以用来比较不同种类犯罪的轻重。因此,我们先对死刑在四类犯罪中的分布进行交互分析,结果是:暴力公权犯罪中的5.3%、暴力私权犯罪中的3.4%、非暴力公权犯罪中的1.3%、非暴力私权犯罪中的.4%规定了死刑。这个结果的P值为0.000,说明关系非常显著。[10]然后,我们又比较了终生监禁刑在4类犯罪中的分布,结果是:暴力公权犯罪中的17.6%、暴力私权犯罪中的13.6%、非暴力公权犯罪中的5%、非暴力私权犯罪中的3.3%规定了死刑。这个结果的P值为0.000,说明关系也很显著。最后,为慎重起见,我们还比较了各类犯罪有期徒刑的上下限,结果是:四类犯罪按有期徒刑上限的均值由长到短的顺序为,暴力公权犯罪平均93.6个月、暴力私权犯罪平均87.8个月、非暴力公权犯罪平均61.2个月、非暴力私权犯罪平均55个月。四类犯罪按有期徒刑下限的均值由长到短的顺序为,暴力公权犯罪平均30个月、暴力私权犯罪平均26.2个月、非暴力私权犯罪平均12.2个月、非暴力公权犯罪平均11.6个月。综合这三个观察,除了有期徒刑下限的比较中,非暴力公权犯罪反而略低于非暴力私权犯罪 0.6个月以外,其余所有排序结果都一致显示,50国刑法中总体上暴力公权犯罪最重,暴力私权犯罪次重,非暴力公权犯罪较轻,非暴力私权犯罪最轻。正是根据这个结果,我们将暴力公权犯罪称为一级罪,暴力私权犯罪称为二级罪,非暴力公权犯罪称为三级罪,非暴力私权犯罪称为四级罪。
然而,这个总体模式并不能代替每一部具体刑法的罪刑关系模式。于是,以上述四类犯罪的划分为分析框架,逐一分析50国刑法后,我们又发现了四种罪刑关系模式。其一是突出公权保护的公权刑法,结构特征是:暴力公权犯罪最重,非暴力公权犯罪次重,暴力私权犯罪较轻,非暴力私权犯罪最轻。其二是强调私权保护的私权刑法,结构特征是:暴力私权犯罪最重,非暴力私权犯罪次重,暴力公权犯罪较轻,非暴力公权犯罪最轻。其三是在突出公权保护的同时也兼顾私权保护的亚公权刑法,结构特征是:暴力公权犯罪最重,暴力私权犯罪次重,非暴力公权犯罪较轻,非暴力私权犯罪最轻。其四是以私权保护为主兼以公权保护为辅的亚私权刑法,结构特征是:暴力私权犯罪最重,暴力公权犯罪次重,非暴力私权犯罪较轻,非暴力公权犯罪最轻。
问题是,在50国刑法中哪种模式最多呢?计量结果显示,属于公权刑法的有3部,属于私权刑法的只有1部,属于亚公权刑法的有30部,属于亚私权刑法的有16部。可见,真正的公权或私权刑法只占少数,多数刑法都是这两种极端形式的不典型。其中,亚公权刑法显然最多,占样本总数的60%。
3部公权刑法分别是意大利、阿尔巴尼亚和斐济三国刑法。例如,意大利刑法中没有死刑,暴力公权犯罪中有13个终生监禁,非暴力公权犯罪中有9个终生监禁,暴力私权犯罪中只有2个终生监禁,非暴力私权犯罪中没有任何终生监禁。[11]样本中唯一的1部私权刑法是马绍尔刑法,由于没有死刑,唯一一个终生监禁出现在暴力私权犯罪中。第二重的是非暴力私权犯罪,有期徒刑上限为50.8个月。第三重的是暴力公权犯罪,有期徒刑上限为36.6个月。最轻的是非暴力公权犯罪,有期徒刑上限仅为32个月。[12]值得注意的是,该国刑法不仅在相对严厉性排序中突出私权保护,而且在绝对严厉性排序中,几乎是样本国家中刑罚最轻的国家。亚私权刑法包括泰国、所罗门、尼日利亚、加拿大、菲律宾、法国、波兰、葡萄牙、瓦努阿图、瑞士、蒙古、挪威、巴西、美国、喀麦隆、奥地利等国刑法。例如,法国刑法中,暴力私权犯罪中有9个终生监禁,暴力公权犯罪中有7个终生监禁,非暴力公权犯罪中有2个终生监禁,而非暴力私权犯罪中只有1个终生监禁。[13]
亚公权刑法包括印度、越南、吉尔伯特、图瓦卢、保加利亚、新加坡、澳大利亚、匈牙利、罗马尼亚、瑞典、荷兰、韩国、朝鲜、日本、马耳他、丹麦、芬兰、古巴、俄罗斯、阿根廷、土耳其、希腊、西班牙、德国、冰岛、汤加、新西兰、萨摩亚、库克等国刑法。例如,俄罗斯刑法中,暴力公权犯罪中有3个死刑,3个终生监禁,为最重。暴力私权犯罪中有1个死刑、2个终生监禁,为次重。非暴力公权犯罪中只有有期徒刑,其上限为77个月,下限为7个月,为较轻。非暴力私权犯罪中也只有有期徒刑,上限为54个月,下限为3个月。[14]与此相似,德国刑法虽无死刑,但暴力公权犯罪中有13个终生监禁,为最重。暴力私权犯罪中有6个终生监禁,为次重。略有不同的是,非暴力公权犯罪中有1个终生监禁,占该类犯罪的1%,有期徒刑上限为57个月。而非暴力私权犯罪中也有1个终生监禁,占该类犯罪的2%,有期徒刑上限为67个月。[15]这说明,德国刑法在亚公权刑法中相对更偏向私权的保护。
与私权或亚私权刑法相比,公权或亚公权刑法是不是更偏好于酷刑重罚?数据显示,每部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平均有大约6个死刑和24个终生监禁刑,而每部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平均有大约4个死刑和18个终生监禁。尽管有所不同,但该关系的T检验结果显示,两种刑法在这方面的差异在统计学上并不显著。就是说,尚无足够证据证明,公权亚公权刑法比私权或亚私权刑法更严厉。
在上述分析框架和纵向排序中审视我国刑法就会发现,一方面,和多数国家一样,截止到刑法修正案(七),我国选择了亚公权刑法的罪刑关系模式。证据是:第一,我国刑法中的暴力公权犯罪中有25个死罪,占该类犯罪的32%,有28个无期徒刑,占该类犯罪的36%,有期徒刑的范围为平均14.7-121.5个月,综合评定最重。第二,暴力私权犯罪中有7个死罪,占该类犯罪的25%,有8个无期徒刑,占该类犯罪的29%,有期徒刑的范围为平均12-117个月,综合评定次重。第三,非暴力公权犯罪中有28个死罪,占该类犯罪的12.4%,有48个无期徒刑,占该类犯罪的21%,有期徒刑的范围为平均4.9-115个月,综合评定较轻。第四,非暴力私权犯罪中有8个死罪,占该类犯罪的7.2%,有18个无期徒刑,占该类犯罪的16%,有期徒刑的范围为平均2.1-100.5个月,综合评定最轻。另一方面,从上文数据排序结果可见,目前我国刑法中的死刑最多,无期徒刑也最多。因此,在亚公权刑法国家中,我国刑法属较重的刑法。总之,我国刑法属较重的亚公权刑法。
综上,通过绝对严厉性和相对严厉性的比较不难发现,各国刑法不仅轻重不等,而且,在价值取向上也不尽相同。轻其容忍之罪,重其难容之罪,犯罪本身从来都无法单独解释刑法的轻重。在很大程度上,要看谁根据何种价值理念来决定犯罪的轻重。#p#副标题#e#
三、严厉性的客观解释
为了寻求各国刑法差异的解释,我们将上述4种罪刑关系模式简约为两种基本的模式:一类是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另一类是私权或亚私权刑法。显然,这个差异意味着不同立法者对刑法的不同理解,也反映出各国刑法背后所隐含的不同价值取向。到底是突出公权保护还是私权保护,这对刑法来说是一个问题。这时,我们面前出现了两条进路:一条是比较孰优孰劣,论证应该突出公权保护还是私权保护。应当承认,我们习惯于这种思路,但这是一条并不明智的思路。因为从宏观上看,刑事立法中的价值取向不大可能是一种无缘无故的选择。一个国家立法者偏好某种罪刑关系模式,很可能与该国社会环境的影响有关。[16]如果各国的选择纯属偶然,就没有必要进行比较观察。比较的意义就在于发现大量事件背后的必然,进而深化对刑法现象的理解。因此,完成了上述各国间刑法严厉性的比较,我们试图从另一条进路通向问题所在:哪些因素与刑法严厉性有关?为什么有的国家在定义犯罪的轻重时选择了公权或亚公权刑法,而有的国家更倾向于刑法的私权保护功能?
1.历史因素
一般认为,法律是一定历史传统影响之下的法律。在这方面,我们首先考察了法系与死刑的关系。结果发现,50部刑法中,有28部属大陆法系刑法,只有7部规定有死刑,占大陆法系刑法的25%。而17部英美法系刑法中,就有8部规定了死刑,占英美法系刑法的47%。另有5部刑法属其它法系,全部规定了死刑。这个关系的P值为0.005,说明统计显著。就是说,在样本范围内,与其它法系相比,死刑有相对较小的机会出现在大陆法系刑法中。接着,我们还考察了法系与刑法价值取向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28部大陆法系刑法中,有20部可以归入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占大陆刑法的71%。而17部英美法系刑法中,也有11部可以归入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占英美法系刑法的64%,这个差异在统计学上没有任何意义。就是说,我们不能说,何种法系影响下,更容易导致刑法的公权保护取向或私权保护偏好。
除了法系的影响以外,人们还会想到,自身的发展历史中,是否经历过封建君主集权时代,国家对生命的珍重程度可能不同。因而,刑法中规定死刑的机会也可能不同。但是,观察的结果是,除一个国家这方面记录缺失以外,在经历过封建君主王朝的27个国家中,有10个国家刑法中规定有死刑,占37%而没有经历过封建君主王朝的22个国家中,也有9个国家的刑法中规定了死刑,占41%。两者几乎不存在统计上的差异,说明至少在样本范围内,有没有死刑与封建不封建无关。换个角度看,经历过封建君主集权时代的27个国家的刑法中,有18部属于公权或亚公权刑法。而没有经历过封建君主集权时代的22个国家的刑法中,也有15部属于公权或亚公权刑法。从比例上看均为三分之二,没有差异。可见,是否经历过封建集权时代,也无法解释刑法的价值取向更重于公权保护还是私权保护。
2.空间因素
除历史因素外,法还是一定地理空间中的法。在这方面,我们首先考察了死刑在世界各大洲的分布。结果是,除美洲和非洲的样本过少忽略不计外,亚洲11个样本刑法中有10部刑法都规定了死刑,欧洲21个样本中只有2部刑法中有死刑,大洋洲11个样本中有4部刑法中有死刑。这与上述法系传统的观察之间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印证,说明欧陆国家刑法对死刑的态度相对审慎。进一步看,有死刑的20个国家国土面积平均为2207518.4平方公里,而没有死刑的其余30个国家国土面积平均为1141383平方公里。尽管前者几乎相当于后者的两倍,但对该关系进行的T检验结果的P值大于0.05,说明我们还不能肯定,死刑国家都是国土面积意义上的大国。
3.人口因素
法律控制说到底是对人的控制,因此,人口因素也可能影响刑法的罪刑关系模式选择。在这方面我们的发现是:第一,20个死刑国家的平均人口为178498150人,而非死刑国家的平均人口为26620150人,前者是后者的约6.7倍。但要注意,该关系的T检验结果P值为0.08,略高于须小于等于0.05的要求。因此,我们只能有条件地说,死刑国家基本上是人口大国。为慎重起见,我们又测量了有死刑国家的人口总数与刑法中死罪个数之间的相关性。结果是,两者的皮尔逊相关系数为0.46,P值=0.04,说明人口总数的多少不仅与死刑的有无有关,还与死刑数的多少呈显著正相关,说明人口越多不仅越可能有死刑,[17]死罪的数量还越多。第二,样本中死刑国家的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91人,而非死刑国家的人口密度仅为每平方公里150人。但T检验结果显示,这个差异并不显著。所以,当我们说死刑国家的人口密度较大时,也要注意到这个事实。第三,除14个国家的数据缺失以外,在29个城市人口多于农村人口的国家中,有8个国家规定了死刑。而在7个农村人口多于城市人口的国家中,就有4个国家规定了死刑。可见,死刑现象还有可能与一个国家的城市化进程有关。第四,除13个国家的数据缺失以外,在29个人口老龄化社会中,有7个国家规定了死刑。而在8个非老龄化社会中,也有6个国家规定了死刑。这个关系的P值为0.02,这说明,刑法的严厉性程度与人口的老龄化程度之间很可能有关,其中的原因很值得做深入研究。第五,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的人口总数均值为104631934人,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的人口总数均值仅为58454438人。进一步看,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的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89人,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的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02人。尽管这两个差异的T检验结果显示P值都大于0.05,但我们仍有理由注意到这些差异。就是说,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很可能人口多,密度大。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更可能人口相对少,密度小。总之,很难阻止人们相信人口因素对刑法绝对严厉性和相对严厉性的显著影响。
4.民族因素
作为社会控制的手段,刑法还可能与民族问题有关。数据显示,第一,有数据的18个死刑国家中,民族的数量平均为54个,而有数据的29个非死刑国家中,民族的数量平均仅为17个。[18]该关系的T检验P值为0.08,略高于统计学要求。所以,我们有一定理由说,死刑国家的民族异质性程度很可能大于非死刑国家。第二,有数据的16个死刑国家中,最主要民族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平均为78.7%,而有数据的26个非死刑国家中,最主要民族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平均为90%,有的甚至是单一民族国家。其T检验的P值为0.07,略高于统计学要求。这个结果为上述民族数量的观察提供了某种佐证,同样引起我们关于刑法严厉性程度与民族结构之间关系的浓厚兴趣。第三,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民族数量平均为13个,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民族的数量平均为62个。这个差异的T检验结果十分显著,P值小于0.05。此外,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中,最主要民族所占人口总数的比例为88%,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中,最主要民族所占人口总数的比例为79%,但其T检验结果不够显著。这些事实意味着,民族异质性越强的国家,刑法越可能规定死刑,同时也越可能选择私权保护的价值倾向。相反,民族同质性越强的国家,刑法规定死刑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同时选择公权保护价值倾向的机会也较大。
5.经济因素
我们已经发现,犯罪率高低乃至刑事司法的宽严都与经济发展程度有关,[19]但尚无证据表明刑事立法是否与经济发展有关。于是,我们对死刑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初步测量,结果是:一方面,有数据的19个死刑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平均约为14772亿美元,而有数据的29个非死刑国家的GDP平均约为6062亿美元,但T检验结果不够显著。死刑数与GDP总量之间的皮尔逊相关系数也较低,且不显著。另一方面,有数据的19个死刑国家的人均GDP平均约为9468美元,而有数据的26个非死刑国家的人均GDP平均为29776美元,经T检验,P值为0.000。前后两方面数据结合起来意味着,刑法严厉性水平与经济总量基本无关,但与人均资源占有量关系密切:人均物质资源占有量越高的国家,刑法中出现死刑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人们实际上享受的物质资源越是稀缺,国家就越可能加大刑罚资源的供给。反过来说就是,刑法严厉性的控制,关键不在国强,而在民富。民富则自然少刑、去刑,乃至无刑。除绝对严厉性以外,我们还考察了经济因素对刑法价值取向的影响,数据显示,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的GDP均值约为7430亿美元,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的GDP均值约为13301亿美元。但是,这个差距不仅没通过T检验的显著性要求,而且,两者的人均GDP均值之间也无显著差异。这说明,经济因素对刑法绝对严厉性水平具有显著影响,但无法用来直接解释刑法价值取向上的差异。
6.文化因素
从某种意义上说,刑法本身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因此,我们还观察了社会制度、政党制度、宗教、教育等因素与刑法之间的关系。结果是:第一,样本中只有4个社会主义国家,而且全部选择公权或亚公权刑法。而其余46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中,也有29部属于公权或亚公权刑法。而且,这个差异在统计学上也没有任何意义,我们不能说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倾向于公权刑法。其实,3个最典型的公权刑法中,没有一个来自社会主义国家。另外,我们还将样本国家分为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无党制等几种情况,结果十分类似。这说明,从证据本身看不出突出公权保护还是私权保护与社会制度、政党制度有什么关系。第二,样本中34个__国家中,仅有7个国家(约20%)刑法中有死刑,显著(P=0.000)低于其它宗教为主要宗教的国家。有数据的14个死刑国家中,最主要宗教信徒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平均为64.4%,而有数据的27个非死刑国家中,最主要宗教信徒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平均为75.8%,但T检验的P值并不显著。可见,宗教与人的行为控制以及刑法的严厉性程度的关系比较复杂。第三,有数据的14个死刑国家中,每个国家平均拥有高等院校319所,而有数据的28个非死刑国家中,每个国家平均拥有高等院校7952所。进一步看,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的高等院校拥有量平均每个国家623所,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的高等院校拥有量平均每个国家有14021所。至少从直观上看,非死刑国家以及私权、亚私权刑法国家的国民素质有可能高于死刑国家以及公权、亚公权刑法国家。或者说,国民素质越低,刑法越可能较为严厉,并相对突出公权保护。相反,国民素质越高,刑法越可能较为轻缓,并相对更加看重私权保护。
以上经验观察的结果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原以为可能成立但没得到数据支持的关系,或者说是消极证否的结果。例如,封建传统与死刑及公权保护之间的关系、刑法价值取向与社会制度、政党制度的关系等等。另一类是原以为不存在或没意识到其存在但得到了数据支持的关系,或者说是积极证实的结果。印象较深的主要有:人口因素不仅与死刑的有无、死刑数的多少相关,还影响到刑法的价值取向;民族异质性程度也明显影响着刑法的绝对严厉性程度和价值取向;刑法的绝对严厉性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与经济因素尤其是人均资源占有量密切相关;国民素质的高低对刑法绝对严厉性及价值取向的影响,等等。当然,证实与证否之间的分界可能是相对的、模糊的。而且,数据支持某个关系的存在并不等于理论上能说清楚因果链条中的每个环节,得不到数据支持的关系也不等于肯定不存在任何意义上的关联。然而,我们只能看到什么说什么,把想象留给科学以外的领域。如果明天发现了某些今天没看到或自身发生变化的事实或证据,修改今天的理论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p#副标题#e#
四、罪刑关系的理论思考
回到最初的问题,犯罪的轻重是如何被定义的?往返于上述所有证据事实之后,我认为,法律用刑罚尺度把犯罪分配到轻重不等的级别,既是人类最基本善恶良知的适度体现,还与传统、经济、人口、民族、宗教、国民素质乃至地理环境等犯罪及法律以外的因素有关。各国在这些方面的差异使得立法者不得不以各自的方式与本土犯罪问题相处,并沉淀出各自行之有效的经验。作为策略性选择,当这些经验与人们关于犯罪的普适性看法以规范的形式融合到一起时,便形成了刑法中各种犯罪的轻重刻度。这个基本看法可以分解为以下三个方面:
1.先验的德性之知
立法者首先根据内省、自觉、体悟,对犯罪的轻重做出判断。这种判断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在人们的后天经验之外,存在着一种先验的善恶良知,即“德性之知”。我们不非得成为法学博士才知道杀人、强奸、抢劫有罪,没读过刑法典更不会成为免除刑事责任的根据。至少,对独立于犯罪加害与被害双方以外的第三方而言,何谓正义,何谓邪恶,应该是一目了然,人同此心,不会有太大的分歧。这种“德性之知”不仅普适天下,即使在犯罪人与其他人之间也无根本不同。一次,明代哲学家王守仁认为:“至善之发见,是而是焉,非而非焉,轻重厚薄,随感随应,变动不居,而亦莫不有天然之中”。[20]在西方哲学中,康德是“先验论”的主要代表。在认识论上,康德认为知识的普遍性和必然性不是导源于感觉或知觉,而是在理性、在知性中有其渊源。[21]在伦理学上,康德认为道德规律或绝对命令是普遍和必然的规律,是先验的,是理性本身所固有的。它存在于最普遍的人的心目中。[22]实际上,犯罪学史上加罗法洛的“自然犯罪”理论、法理学中的自然法理论,都在不同程度上与先验论相通。加罗法洛认为,犯罪实际上“是一种伤害某种被某个聚居体共同承认的道德情感的行为”。[23]这种所谓共同承认的道德情感就是怜悯、正直这两种利他情感。同理,自然法理论认为,有一个对各种社会美德的正确安排。各种各类共同体不是通过法律获得生命的,尽管它们生存于法律之中。它们是通过与其存在相对应的特定的美德而生存的……自然法能够通过法律的合道德性给予国家以真正的伦理基础。[24]在这些学说看来,无需借助经验观察,只要依靠人类自身的理性力量,就可以发现人性中固有的罪刑关系。
那么,这种先验的德性之知真的可以用来解释实然的罪刑关系吗?我们的检验逻辑是,如果先验的德性之知可以用来定义罪刑关系,那么,犯罪在各国刑法中的轻重安排就应该大体上是一样的。因为,既然先验之知的载体是人类理性,而人类理性又不因肤色、财富、文化、历史地理环境的不同而不同,那么,先验之知就一定是普适的、超时空的。观察上述50国刑法中的13121对罪刑关系的数据可以证实,不论是公权刑法还是私权刑法,被排在第一重的犯罪都是暴力犯罪。而且,尽管价值偏好不同,占样本总数60%的亚公权刑法中以及占样本总数32%的亚私权刑法中,被认为最重的前两类犯罪不是暴力公权犯罪和暴力私权犯罪,就是暴力私权犯罪和暴力公权犯罪。可见,不管时空条件有何不同,也不论意识形态有何分歧,如何评价暴力与非暴力犯罪,各国刑法不约而同做出了一致性选择。这种一致性其实就是人类本性中厌恶暴力的一种表达,是德性之知的最好证据。
2.后验的见闻之知
德性之知可以帮助立法者对罪刑关系做出最基本的安排,但道德内省和冥想不可能解决立法者不得不面对的所有复杂问题。刑法有多严厉,不仅不是纯伦理学问题,甚至不是个纯法律问题。一定的传统、经济、人口、民族、国民素质等社会条件通过人们与之相处的过程和实践经验,形成对罪刑关系制作过程的影响。罪刑关系不完全是道德内省的规范性表达,还是立法者与一定社会环境相处经验的反映。这个意义上的罪刑关系制作过程,离不开反映性的、经验性的见闻之知。
经验主义与唯理主义之争是西方哲学史中的一条主线。首先,在知识的来源问题上,经验主义认为知识来源于感觉经验。培根认为,在认识上人的心智受感觉影响,感觉因物质事物而起。[25]洛克也否认知识来源上的天赋观念,并提出了著名的“白板说”。[26]孔德也认为,想像服从观察,观念服从事实。[27]其次,在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上,培根虽然十分看重感觉、经验、实验等直接的知识来源,但没有把理性排除在认识活动之外。培根把只相信感性能力的经验主义者比作蚂蚁,只会收集简单、零碎的经验资料,把只相信理性能力的唯理主义者比作蜘蛛,只会从自身中创造、编织。他认为真正的哲学家应当像蜜蜂一样,不仅收集资料,而且加工、消化采集来的资料。只有这样才能从个别事物上升到一般原理,得到真正的知识。再次,在知识的内容和对象问题上,经验主义者大都持非本质主义的态度。最后,在社会现象的认识上,经验主义者往往表现出还原论倾向。洛克曾经指出,快乐和痛苦是道德的教师。[28]每一个人都因遵守这些道德法规而得到好处,从而使道德得到了强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利他是利己的结果,道德是自然的产物。
从这个高度反观刑法学、犯罪学,也许需要重新审视古典学派与实证学派的关系。以往,我们更多注意到两者的区别。其实,两者都在不同程度上具有经验主义血统。实证主义与经验主义的亲缘关系为众所周知,而贝卡里亚的许多论述几乎都可以从经验主义哲学中找到原型。洛克说,“人的本性就是追求个人最大的幸福和最大的快乐。”[29]伏尔泰说:“我能做我希望做的事情的时候,我是自由的;但是,我必然希望我所希望的。”[30]如出一辙,贝卡里亚也不厌其烦地告诫立法者,要把法律制定得罪刑相适应,要使刑罚坚定、确定、及时,使犯罪的人丧失既得利益。除此之外的一切都是多余的。[31]因为贝卡里亚也相信:“道德行为同物理运动一样,也有它有限的活动范围。它也同一切自然运动一样,分别受着时间和空间的限制。”[32]总之,在思想史的大视野内,刑法学和犯罪学中无论是古典学派还是实证学派,其实都是现代经验主义哲学的后裔。
那么,到底该怎样理解经验与犯罪轻重分配之间的关系呢?
首先,犯罪是犯罪原因的结果,而各国在人口、民族、经济、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地方性差异,必然使犯罪问题本身也具有一定的时空差异。为了解决各自的犯罪问题,各国立法者又不得不尝试各种控制手段,对犯罪问题做出最适合本土国情的回应。这种寻找最佳控制效果的地方性实践,其实就是经验影响法律的过程。正如德国学者考夫曼等人指出:“常常不是法律规范,而是事实上有效的社会规范调整和控制着人的行为。经验的法社会学的任务是,用经验的社会研究的方法和技术去考察法的实效,诸如……社会实验、文献分析、内容分析和数据分析”。[33]例如,上文数据显示,人口越多,密度越大,刑法中出现死刑的机会就越大。现在看来,这个现象不能简单理解为人口多,人命的价值自然贬值,所以死刑较多,而应看到,正是因为人口多、密度大,人际冲突并激化为犯罪的机会就越大,对更严厉控制手段的需求随之提高。可见,国情环境不同,面对的问题不同,立法者所做出的选择也将不同。
其次,德性之知超越经验而普适存在,不等于可以独立于环境、对象而悬在空中表达自己。只有面对一个具体的善恶判断问题时,德性之知才可能获得彰显,而这些具体问题只存在于现实经验世界。例如,西班牙刑法第159条规定有“严重过失改变基因罪”,许多国家规定有“堕胎罪”,有的国家刑法中强奸罪的被害人包括男性,我国刑法曾经有“投机倒把罪”。这些规定之所以具有很强的地方性或单一性,就是因为在其它许多时空条件下,尚未出现类似问题,或者不认为这是问题。从不是问题到成为问题,或者从是问题到失去了问题的意义,都与国情、司法经验的积累、归纳过程有关。进一步看,根据上文报告的数据,之所以民族异质性越强、人均资源占有量越低的国家,刑法越可能规定死刑,原因之一就是规范在更大程度上以利益分配与争夺为基础。于是,刑法中犯罪的轻重,既反映了罪行本身违背普遍人性的恶害性程度,还可以还原为行为与某些地方性社会规范相冲突的激烈程度。违背普遍人性的恶害性程度越大,并且与地方性社会规范的冲突无法调和的可能性越大,越可能成为刑法上最重的犯罪。既不违背普遍人性,又与地方性社会规范不存在难以调和的冲突,即使成立犯罪,也是刑法上较轻的犯罪。多数犯罪都处于这两个极端之间的各种相对位置上,组成轻重不等的罪刑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强调德性之知与实践经验的对立,不如承认二者的相互依存。
第三,所谓经验,既包括个体经验,也包括集体经验,既包括感官作用于现象的直接经验,也包括概括总结后的间接经验。事实上,经验参与罪刑关系的判断,更多地表现为集体经验、间接经验对立法活动的影响。笔者曾经对来自全国21个省区77家法院的20353个盗窃案件判决书进行分析,结果发现,盗窃数额较大组的裸刑均值(没有任何法定情节案件的刑期均值)为9.4个月有期徒刑,而相应法定刑幅度的中线为21个月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组的裸刑均值为51.6个月有期徒刑,而相应法定刑幅度的中线为78个月有期徒刑。这就意味着,法官群体实然的平均选择大大低于法律规定的刑罚中值。而法官群体的这种集体经验,迟早会对刑事立法构成影响,使法定刑中线向实践的平均水平靠近。可见,即使是基于道德内省的罪刑关系判断,也需要来自集体实践经验的修正。这个修正过程,证实了德国刑法学家萨维尼的一个论断:刑法学应理解成一个可检验的价值假设系统。[34]
第四,通常我们习惯于把美国学者霍姆斯的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放到英美判例法的背景下理解。其实,如果仔细品读霍姆斯的原文就会发现,霍姆斯对经验的强调,绝不限于法律渊源的范畴。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始终不是逻辑,而是经验。可感知的时代必要性、盛行的道德理论和政治理论、公共政策的直觉知识(无论是公开宣称的还是无意识的),甚至法官及其同胞所共有的偏见等等,所有这一切在确定支配人们所应依据的规则时,比演绎推理具有更大的作用。法律所体现的乃是一个民族经历的诸多世纪的发展历史,因此不能认为它只包括数学教科书中的规则和定理”。[35]就是说,注意到法律是一种积累、归纳,比强调判例法与制定法的区别更深刻。霍姆斯并没有说积累、归纳的结果只能是司法先例。因此,对包括制定法在内的所有“支配人们所应依据的规则”而言,其确定、修改、完善都离不开经验。
最后,从操作层面来看,先验的道德判断主要是在定序意义上为立法者定义犯罪的轻重提供依据。杀人与杀猪、[36]强奸与通奸、[37]分裂国家与遗弃家庭成员、惯犯和初犯,如何安排各自的轻重顺序,的确是一个“轻重厚薄,随感随应”的自然过程。但是,几个非法经营罪等于一个杀人罪这种定距意义上的换算,还需借助经验研究的计量方法。
3.如果也是经验
既然先验良知和特定经验都出现在犯罪轻重的分配过程中,规范也是经验的结果,那么,我们可以由此推出几个过渡性判断:首先,如果犯罪轻重的分配中含有经验的成分,那么,法定刑的轻重就不完全代表行为罪恶的大小或与普适人性相悖的程度,正义并非刑法中罪刑关系的全部价值内涵。杀人重于杀猪,不光意味着人命优于猪命,还可能反映出私屠滥宰行为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特定利益关系。第二,如果在定量意义上分配犯罪轻重时可能掺人经验成分,那么,在定性意义上,将何种行为定义为犯罪的过程,同样可能受经验因素的影响,同样不是先验良知的一言堂。甚至可以说,入罪门槛的高低,很可能在更大程度上具有地方性色彩,在更大范围内受特定时空文化的影响。一个行为是否被犯罪化,首先是因为特定的定义者认为它是犯罪,需要它是犯罪,希望它成为犯罪。刘邦正是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才约法三章,将大部分犯罪挤出犯罪圈。第三,如果犯罪定义是先验良知和特定经验的共同结果,又如果这个意义上的犯罪定义既包括轻重分配又包括入罪与否,那么,犯罪至少在观念上可以被还原为两类:一是基于先验良知定义的犯罪,即违背普适人性的自然犯罪,也即典型意义上的犯罪。二是基于特定经验定义的犯罪,即违反特定地方性准则的法定犯罪,也即非典型意义上的犯罪。根据这几个过渡性判断,我们可以继续推出如下结论:
首先,从定性上看,既然是否犯罪都不完全代表行为本身罪恶的大小有无,还部分地反映了特定立法者的集体经验,既然犯罪可以被还原为典型犯罪和非典型犯罪,那么,如果我们一般性地讨论刑法应该着重保护被害人的利益还是被告人的权益,就显得不具有根本性意义。在刑法适用中,人们经常会遭遇“往里解释还是往外解释”的问题。往里解释就是入罪或罪重解释,不利被告;往外解释就是出罪或罪轻解释,不利被害。其实,更前提性的问题是要看何种犯罪:对典型的自然犯罪而言,往外解释时要十分慎重,否则风险是冷落了人类良知;对非典型的法定犯罪而言,往里解释时要十分慎重,否则风险是把违背人类良知的意义强加给法定犯罪,因而是滥用人类良知。换句话说就是,刑事立法在越大程度上受地方性经验因素的影响,法定犯罪的比例越大,坚持法的形式理性谨慎入罪就越安全。
其次,定量上看,既然刑法中某个犯罪的法定刑不完全代表该罪行与普适人性相悖的程度,既然犯罪有典型与非典型之分,那么,如果我们不加区分地讨论所有犯罪的轻刑化或重刑化,也多少忽略了某些复杂性的存在。因为,对违背人类普适良知的典型犯罪而言,刑事反应无论苛厉还是宽宥,其原因和效果都不同于非典型的法定犯罪。人们不会蠢到通过教育感化少年性罪错的政策,希望潜在的职务犯罪者或者环境犯罪人放弃犯罪的打算。反之亦然。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人人憎恶的典型犯罪而言,轻刑化所传达的信息是社会对犯罪的理解和宽容。而对其它犯罪而言,重刑化并不能收到彰显人类良知的效果,相反,倒可能流露出特定经验世界中立法者的局限与无奈。所以,与其一般地议论轻刑化与重刑化,不如从法定犯罪的轻刑化开始。[38]
最后,既然刑法不光映射出普适人性还是一定经验世界中的法,那么,外国刑法的学习借鉴就应该是有条件的。一方面,尽可能吸收外国刑法中反映人类理性先验良知的部分,另一方面,注重本土立法和司法实践理性的归纳总结。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刑法的与国际接轨,既是指各国刑法都尽可能地彰显人类最基本的善恶良知,又不排除各国对本土经验的珍重和积累。这两者中少了一个,所谓的学习借鉴都可能是盲目的。#p#副标题#e#
【注释】
[1]鲁迅:《鲁迅散文》,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5月版,第134页。
[2]有学者认为,犯罪不是静态的实体,而是社会互动的动态过程不断塑造和再塑造的产物。参见[英]韦恩·莫里森:《理论犯罪学:从现代到后现代》,刘仁文、吴宗宪、徐雨衡、周振杰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9月版,第298页。
[3]这些国家是:阿尔巴尼亚、阿根廷、奥地利、澳大利亚、巴西、保加利亚、冰岛、波兰、朝鲜、丹麦、德国、俄罗斯、法国、菲律宾、斐济、芬兰、古巴、韩国、荷兰、吉尔伯特、加拿大、喀麦隆、库克、罗马尼亚、马耳他、马绍尔、美国、蒙古、尼日利亚、挪威、葡萄牙、日本、瑞典、瑞士、萨摩亚、所罗门、泰国、汤加、图瓦卢、土耳其、瓦努阿图、西班牙、希腊、新加坡、新西兰、匈牙利、意大利、印度、越南、中国。
[4]参见于志刚:《死刑存废的国际现状与中国思路》,载《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Vol. XXX, No. 2, May 2009,178-190。
[5]参见罗翔:《中华刑罚发达史—野蛮到文明的嬗变》,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17-19页;何勤华、夏菲:《西方刑法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12月版,第28-29页。
[6]有学者发现,比较法研究的目的通常是提高对外国法律制度的认知、服务于法律改革和立法、为弥补自身制度缺陷寻找工具、服务于跨法域司法实践、促进世界范围内法律的统一与和谐。而这些目标要么太一般化、没有针对性,要么就是带有极度的实用色彩。参见[意]D·奈尔肯编:《比较法律文化论》,高鸿钧、沈明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版,第136-137页。
[7]如果拒绝接受一般科学理论的发展,法学是有缺失的。参见[德]阿图尔·考夫曼、温弗里德·哈斯默尔主编:《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郑永流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1月版,第452页。
[8]尽管死刑和终生监禁刑的权重大小不同,但作为上述排序的一种佐证,我们还可以从终生监禁刑的数量排序角度,实现各国刑法绝对严厉性的综合观察。在50部刑法中,有终生监禁刑的有44部。按终生监禁刑的多少排序为:中国102个、泰国61个、印度48个、越南47个、斐济46个、所罗门46个、吉尔伯特45个、图瓦卢43个、保加利亚43个、澳大利亚42个、新加坡42个、美国35个、尼日利亚34个、加拿大34个、匈牙利28个、罗马尼亚27个、瑞典27个、荷兰26个、土耳其26个、意大利24个、韩国24个、德国21个、菲律宾21个、希腊20个、法国19个、喀麦隆18个、朝鲜18个、日本15个、马耳他13个、奥地利10个、波兰9个、丹麦9个、瓦努阿图8个、冰岛8个、芬兰6个、汤加5个、新西兰5个、俄罗斯5个、瑞士5个、萨摩亚4个、阿根廷3个、库克2个、古巴2个、马绍尔1个。
[9]需要说明,在某些情况下,公权与私权的划分并不十分容易。例如,盗窃罪在许多刑法中被视为侵犯个人利益的犯罪,但公共财产也会成为盗窃罪的对象。因此,这种划分具有一定的相对性。以中国刑法为例,我们将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贪污贿赂、渎职、军人违反职责等犯罪归入公权犯罪,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等犯罪归入私权犯罪。而刑法分则第三章中的大部分犯罪由其交易性质所决定,也归入私权犯罪,但货币犯罪、涉税犯罪、走私犯罪等内容则归入公权犯罪。
[10]如不做特别说明,本文所报告的P值均指交互分析(Crosstabs)的统计显著值。
[11]黄风译:《意大利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10月版。
[12]于志刚、李洪磊译:《大洋洲十国刑法典(下册)》,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年2月版,第651-684页。
[13]罗结珍译:《法国新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12月版。
[14]黄道秀译:《俄罗斯联邦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9月版。
[15]冯军译:《德国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3月版。
[16]在《法律主义》一书中,朱迪斯·斯卡拉通过研究马克斯·韦伯对东西方法律传统的比较,得出结论说,韦伯对西方和世界其他地区的比较,目的并不在于分析非欧洲世界,而是通过与非欧洲比较,去发现西方的独特文化特征。他提出的问题不是“他们像什么”,而是“他们为什么与我们不同?”“是什么使西方成为西方?”参见前引[6],[意]D·奈尔肯编:《比较法律文化论》,第149页。
[17]证实了前引[4]于志刚关于死刑与人口关系的判断。
[18]各国民族数据除了上文提到的数据来源外,还来自[美]戴维·莱文森编:《世界各国的族群》,葛公尚、于红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版。
[19]白建军:《从中国犯罪率数据看罪因、罪行与刑罚的关系》,载《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2期,第144-159页。
[20]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新世界出版社2004年1月版,第270页。
[21][美]梯利:《西方哲学史》(增补修订版),葛力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7月版,第437页。
[22]前引[21],第464页。
[23][意]加罗法洛:《犯罪学》,耿伟、王新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1月版,第22页。
[24][德]海因里希·罗门:《自然法的观念史和哲学》,姚中秋译,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5月版,第223页。
[25]前引[21],第294页。
[26]前引[21],第346页。
[27]欧力同:《孔德及其实证主义》,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87年3月版,第44-46页。
[28]前引[21],第359页。
[29]章海山:《西方伦理思想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79页。
[30][美]梯利:《西方哲学史(下)》,葛力译,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150页。
[31][意]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6月版,第42页。
[32]前引[31],第71页。
[33]前引[7],[德]阿图尔·考夫曼、温弗里德·哈斯默尔主编书,第468页。
[34]前引[7],[德]阿图尔·考夫曼、温弗里德·哈斯默尔主编书,第451-452页。
[35]转引自[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版,第160页。
[36]未经许可私屠滥宰的经营性行为,按照我国《刑法》第225条的规定,可构成非法经营罪。
[37]巴西刑法第240条、菲律宾刑法第333条、喀麦隆刑法第361条都明确规定有“通奸罪”。
[38]我国现行刑法中,共有51个规定了生命刑的非生命犯罪,占所有死罪的75%,死刑的减少必将从这些罪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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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用学家Levinson指出,“英语,毫无疑问绝大多数语言中,都有很多标记某一话语与前面话语之间所存在的某种关系的词语和短语,如位于句首的but, therefore, in conclusion, to the contrary, still,however, anyway, well, besides, actually, all in all, so,after all等。人们普遍认为,这些词语至少包含了非真值条件意义……它们常常表示所在的话语仅仅是前面话语的一种回应、延续。”这实际上已涉及到它们的语用功能和语用效用。它们的使用离不开交际主体的语用意识,在不同的语境条件中可能表现出丰富的语用功能和语用含义,而非语法功能,所起的作用只不过是一种“标记”(signpost/marker)功能,不构成话语的基本语义或命题意义,但却具有丰富的语用效应和语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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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运用言语行为理论、关联理论和格赖斯理论初步讨论和分析了话语标记的语义语用意义,指出话语标记在语义上没有真值条件意义或概念意义,但具有程序编码意义,其意义是隐含的;话语标记的作用主要是语用的、动态的,以说话人为取向,明示说话人的态度、方式、评价等,是言语中话语单元之间的内在的语义关系明晰化的一种语言机制或手段。
关键词:话语标记;语义意义;语用意义;概念意义;程序编码意义
话语标记(discourse markers)是话语交际中十分常见的语言现象,近年来已成为国外会话分析和语用学研究中的一个新的研究课题。20世纪70年代,随着语用学这门新学科的出现、确立和发展,学者们开始了对话语标记的语用研究。但上述研究基本上是在连贯理论的框架下进行,只涉及到话语标记语在形式上对话语的衔接与连贯作用,并以此为出发点展开研究与讨论。Blakemore则首先从认知一语用的角度出发,对话语标记的作用进行研究,其理论依据就是Sperber&Wilson提出的关联理论(Relevance Theory),从而开辟了话语标记研究的一个新的途径。本文运用了关联理论、言语行为理论和格赖斯的含意理论,对话语标记的语义和语用意义进行了初步地探讨。
话语标记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定义和相对固定的术语。Jucker&Ziv认为,话语标记语指称在语言中不影响句子真值、只表达态度或步骤意义的语言成分。Risselada&Spooren说“话语标记语可以定义为自然语言表达式,其主要作用就是促进听话者对语句之间,交际情景中各种因素之间连贯关系的理解过程”。Fraser认为,句子的意义可分为两部分:命题意义(propositional meaning)和非命题意义。命题意义是指“发话人意欲引起受话人注意的世界状态(a state of the world)”,是句子的字面内容;非命题意义是指发话人隐含的交际意图,是话语的超符号意义亦即话语的语用含义。话语标记就是指那些能使话语产生语用含义,使发话人准确向受话人传递语言信息的语言形式。Fraser明确指出,只有那些连接两个或两个以上小句的词语才能叫话语标记语;话语标记语的作用就是点名或是突出同一语篇中两个话语单元之间的语义关系;这两个部分可以是比邻的,也可以是分离的,可以是同一个人的话语,也可以是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的对话;话语标记不能创造语义关系,因为没有话语标记,这种语义关系其实也是存在的,使用话语标记的目的是为了让听话人准确识别出这种语义关系。例如:
b. The rent is reasonable; the location is perfect.
( 2) The rent is reasonable. In addition/ Besides,the location is perfect
(3)a.The rent is reasonable. Moreover/Furthermore, the location is perfect.
b. The rent is reasonable; moreover,furthermore, the location is perfect.
(4) The rent is reasonable, for,because thelocation is perfect.
(1)一(4)四种表达就命题内容或概念意义而言是一致的,都传达了两个单位的命题内容。然而,在确定两个命题内容之间的关系上,这些表达却不相同。在(1)a中,由于没有使用话语标记语,两个命题内容之间的关系比较隐晦,按常规理解,两个命题指向某一出租房的两个彼此独立的方面(租金和地理位置)。在(2)中,besides(或inaddition)的使用提示两个命题之间的并列关系,说明他们所引入的命题是对此前命题的一种增添。在(3)中,moreover(或furthermore)也提示其引入的命题是对此命题的一种增添,但还暗示是一种更为重要的添加,值得听话人更加重视。在(4)中,for提示其引入的命题应看作是对此前命题的一种原因性说明,反之,此前的命题应看作是某种结论,because揭示差不多相同的信息,但提示一种更强的因果性联系。要是没有相应的话语标记语,听话人就很难从以上多种语义关系中正确识别出说话人的意欲表达的语义关系。
根据不同的视角和观点,话语标记有不同的分类。冉永平把话语标记语分为八种类型:(1)话题标记语( Topic-related markers)或话语联系语(discourse connectives),如“我想讲的是”、“话又说回来”等;(2)话语来源标记语(evidentialmarkers),如,“众所周知”、“报纸上说”等;(3)推理标记语,如“概括起来说、由此可见”等:(4)换言标记语(reformulation markers),如“换句话说、这样说吧、我的意思是”等;(5)言说方式标记语(manner-of -speaking markers),如“恕我直言、简而言之、严格地讲”等;(6)对比标记语,如“不过、但是”等;(7)评价性标记语(self-assessmentmarkers),如“依我之见、幸运的是”等;(8)言语行为标记语(locutionary performatives),如“我告诉你、你说实话”等。
Sperber和Wlison认为,一个话语可以对两种基本意义进行编码,从认知的角度把意义二分为概念意义( conceptual meaning)和程序意义(proceduralmeaning)。当话语进行的信息编码有助于内容意义的表征时,属于“概念性意义”,因为它与传统的真值条件有关,对话语表达的明示信息和暗含意义都起一定的作用,并通过增加话语的关联假设提高明示交际行为的关联性;当话语进行的信息编码操纵话语内容意义的构成成分时,属于“程序意义”,因为它与传统的真值条件无关,对理解明示信息和暗含意义在程序上加以制约和引导,使受话者付出尽可能小的努力来获得更大的语境效果。依据关联理论,话语标记一般用作程序意义编码以约束限制话语的隐含意义,便于引导推理和交际的成功。话语的解读过程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推理过程,听话人和读者为了对话语进行最佳关联的诠释,就必须根据程序信息对其所需考虑的假设范围加以限制,而最终达到理解的目的。Grice从“常规含意”(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的角度认为这些词语的使用是因为交际要遵守真实、充分、相关等准则。以Schiffrin为代表的连贯理论(coherence theory)从语篇分析角度分析,认为话语标记使话语或语篇更加连贯,将话语单元在各个层面上可能存在的相互联系展现出来,给话语理解提供指引。但Blakemore等在关联理论的框架内,从交际的本质出发,认为话语标记的使用并不是发话者出于合作的考虑,也不同于连贯理论,相反,它们是发话者为了更好地借助这些标记对语境产生制约的结果,将它们在话语理解中的作用提高到了人类认知心理的高度,强调话语标记能对听话人的认知推理过程加以制约,引领听话人走向最佳关联。因此,话语标记传递的是编码程序意义而不是概念意义。
关联理论认为理解话语需要获取两方面的信息:显义(explicature)和隐义(implicature)。显义是明示的语境假设(explicitly communicatedassumptions),它不仅包括话语的命题,也包括将这一命题置于言语行为动词或命题态度动词之下所得到的命题,这种命题叫高层显义( higher-levelexplicature)。关联理论认为,话语标记编码的内容不是明示交际的一部分,是隐含意义,其本质是语用的和动态的。
语用学家Levinson指出,“英语,毫无疑问绝大多数语言中,都有很多标记某一话语与前面话语之间所存在的某种关系的词语和短语,如位于句首的but, therefore, in conclusion, to the contrary, still,however, anyway, well, besides, actually, all in all, so,after all等。人们普遍认为,这些词语至少包含了非真值条件意义……它们常常表示所在的话语仅仅是前面话语的一种回应、延续。”这实际上已涉及到它们的语用功能和语用效用。它们的使用离不开交际主体的语用意识,在不同的语境条件中可能表现出丰富的语用功能和语用含义,而非语法功能,所起的作用只不过是一种“标记”(signpost/marker)功能,不构成话语的基本语义或命题意义,但却具有丰富的语用效应和语用意义。
Grice认为,话语标记产生常规会话含义,并且实施着一种高层言语行为,这种言语行为是在对话语的基本命题进行评论,如on the other hand实施的是一种对比言语行为:so,therefore实施的是推理的言语行为;moreover是增加信息的言语行为;Grice还认为,话语标记所实施的言语行为不是话语中心言语行为,她们依附于中心言语行为。Bach同意Grice将话语标记理解为话语中的非中心言语行为(non central speech act)的观点,他将这些话语标记称为话语修饰语( utterance modifers),因为它们修饰的不是句子而是话语。传统的言语行为理论虽然没有使用话语标记语,但已涉及到这一语言现象。言语行为理论的核心是语言不仅可以用来描写客观现实、表达思想、传递信息,也可以用来影响他人,改变世界,描写社会角色,激发人的感情。该理论最关心的是话语的言外之力(illocutionary force),有些语言手段就是明示言外之力的,如言语行为动词( performative verbs)。话语标记能明示说话人所实施的言语行为或表明说话人对该命题所持的态度。话语标记的语用功能可以是言语行为的。例如:
(5) To tellthe truth,I wiU come back again nextweek.
(6) No doubt, Tom has passed the exam.
(5)、(6)句子中“不瞒你说”和“毫无疑问”都对话语命题不产生影响,但他们都分别实施着各自的言语行为:“不瞒你说”表明说话人是在毫不隐瞒地告之下周要返回这一事实;“毫无疑问”不仅表明说话人对命题的真实性毫不怀疑,同时也在告诉听话人他/她的话是可信的。
又如,在言语交际中说话人和听话人需要为维护和谐的人际关系进行种种努力,尽量做到有礼貌。礼貌就是通过采取一定的语言手段(包括话语标记语的使用)达到给对方或自己留有面子。Brown与Levinson认为,许多言语行为都可能威胁面子。话语标记的使用与Brown和Levinson提出的威胁面子的行为( face-threatening acts)联系密切。在言语交际中就必然存在起类似作用的语言结构或词语,比如模糊限制语,间接言语行为等,话语标记语well就是一个能实施言语行为,对人际关系产生作用的缓和语(mitigator),可以起到调节人际关系的作用,有丰富的语用意义和语用效果。
(7)A:We’ll all miss Bill and Agatha, won´twe?
B1: Well, we´ ll miss Bill.
B2: We´ ll miss Bill.
(7)中B2违背了合作原则中的量准则,只肯定想念Bill一人,Bi借助标记语Well回答了提问的部分内容,而不提及自己不喜欢的Agatha,这样就给对方留有面子,与B2相比较,Bi更让人容易接受,而B2却显得较为生硬且威胁对方面子。Well在此起到了缓和和调节的语用效果。在有的语境中说话人借助话语标记Well故意违反合作原则中的某一准则,只是为了遵守一定的礼貌原则,使双方更容易接受自己的观点,以到达礼貌待人的语用效果。
(8)A:They must worry about you through Eddie, don´tthey, you Mum and Dad, when you´ re doing all these jumps.
B: Er well they always come to aU the shows.
(9)A:Canl see them?
B: Um welll´m not allowed to do that.
(8)中B表达了不同于A的看法,且间接地表达了父母对自己不够关心的抱怨情绪。(9)中A的请求遭到B的拒绝,它们都直接威胁到对方的面子,然而well的使用却大大降低了威胁力度。话语标记语well的使用涉及说话人或听话人等交际主体面子。Well的出现能够帮助降低言语行为威胁面子的力度。
话语标记语的主要作用是语用的,它们不具备真值条件意义,对所在话语的命题的真假不产生影响。它们所承载的是有关说话人的信息,是说话人自己的主观判断。明示了说话人对话语单元之间语义关系的一种判断,话语标记语的运用使话语单元之间的语义关系更加明晰化。例如:
(10) The film is over, so we might as well go directly to the party.
“电影已经完了”,和“我们何不直接去参加晚会”之间本身就存在着一种推理关系,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所得出的结论。话语标记语so的作用只是将这种关系明朗化,让听话人准确地识别出这种语义关系。Fraser指出,尽管话语单元之间本身就存在着某种语义关系,但话语标记并非多余,因为有时它们之间可能潜在着多种语义关系,这时说话人就有必要用某一话语标记语,将他/她意欲表现的语义关系凸显出来,展示话语单元之间或话语与语境之间的语义关系的语用作用。
在言语交际中,话语标记是以说话人为中心的( speaker-oriented)或以说话人为取向。话语标记对其所含的信息进行某种评价;表达说话人的思想和态度;点明说话人的说话方式;表明说话人对所言信息的肯定程度或是明确信息的来源等等,其语用效用和语用意义十分丰富,例如:
(11)张道恒这时忽然古怪地咧开嘴笑了,眼睛饶有兴趣地望着前面的戴无遗。“恕我直言,在很多方面,你还都显得很幼稚,你需要得到一种真正的锻炼。我是说,你应该参加‘破与立’。这也许是我给你开的一帖最好的药了。’’这人在说话时眼睛里的目光已从他脸上挪开,一直在望着黑洞洞的窗外。“当然,我并没有任何勉强你的意思,但我提出的邀请是诚挚的。从我内心说,我希望你能参加。”
在上面的例子中,“恕我直言”和“从我内心说”这两个话语标记语的作用并不是引发下文,其真正的作用是限定后面的话语。话语标记语“恕我直言”表明了说话人的讲话方式,而且它后面的话语对听话人来说很可能是负面的。而话语标记语“从我内心说”则加强了它后面话语的可信度。说话人在这里既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又不伤害听话人,从而成功地实现了自己的意图。
本文从言语行为理论、关联理论和格赖斯理论初步地讨论和分析了话语标记的语义语用意义,指出话语标记在语义上没有真值条件意义或概念意义,但具有程序编码意义,其意义是隐含的;话语标记的作用主要是语用的、动态的,以说话人为取向,是明示说话人展现其对话语单元之间的语义关系的一种判断,是话语单元之间的内在的语义关系明晰化的一种语言机制或手段。
1.王扬,语话语标记的认知语用诠释[J].天津外国语学院学报,2005 (3).
2.Fraser, Bruce.Pragmatic Markers[J].Pragmatics, 1996(6).167-190, 1625-1630.
3.冉永平.话语标记语well的语用功能[J].外国语,2003(3):58-64.
4.Schiffrin, Deborah.Discourse Markers[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7.
5.长河.浪漫天堂[M],广州:花城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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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当前的的语境下,有两种倾向值得我们警惕:过分地夸大文化全球化的作用以致于根本忽视了文化本土化倾向,结果会使中国文化丧失其固有的民族身份;过分强调文化本土化、并以对全球化的敌意来排斥一切外来影响也会产生另一种形式的文化民族主义。后者很可能会使中国的国际文化交流和学术交流后退,甚至给经济建设带来障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全球化时代英语的普及和中国文学批评话语的建构相关论文。仅供大家参考!
全球化时代英语的普及和中国文学批评话语的建构全文如下:
提要:探讨全球化这个现象已成为整个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一个前沿理论课题。本文从全球化时代英语的普及以及对中国文学批评话语的冲击入手,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对策:既迎接全球化的挑战,掌握英语这一文化传播工具,同时又在与西方学术界的交流中借助英语这一工具提出中国批评的策略,最终达到中国文学批评话语的建构。因而一味反对英语的普及只能使对外开放的大门关闭,而全盘西化则会导致中国文化身份的失却。
关键词:全球化;英语;批评话语;后殖民
在所有的主要国际性语言中,英语毫无疑问是最为普及和最具有影响力的一种语言,这不仅体现在东西方的学术研究中,同时也体现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对外贸易中。既然我们现在处于一个全球化或跨国资本化的时代,那么英语的功能也就变得越来越明显,因而也就对在世界范围内使用十分广泛的其他语言构成了挑战。
20世纪初和80年代西方文学对中国文学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得助于英文这个中介。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英语对青年人的生活和工作有着极大的吸引力,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了不可缺少的东西,它毫无疑问是中国目前使用得最为广泛的一种外国语言。许多科学家把英语当作与国际社会进行交流并推广他们科研成果的唯一手段,但也有少数人,特别是一些从事中国传统文化研究的观念老化的人文知识分子,则对英语在全球化时代的普及和渗透感到忧心忡忡,他们甚至担心,英语的普及或许会损害中国的民族和文化身份,甚至有可能使中国的文学批评话语"殖民化"。
本文的写作实际上是对中国的批评界和知识界流行的文化"非殖民化"尝试作出的回应。全球化语境下英语的普及和文化渗透性在当前这个全球化或跨国资本化的时代,英语在我们的科学研究和知识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一点尤其体现于近来人们对国际互联网的使用。在我们的文化研究和文学研究领域内,特别是英语语言文学系科,我们不得不面临着近几年来风行于英语国家的文化研究(CulturalStudies)产生的巨大影响,因为它作为一门跨学科的学术理论话语,目前已经进入了中国的批评理论界。有些人甚至认为,文化研究的崛起不啻是为经典文学和传统的文学研究敲响了丧钟,另一些人则怀着喜悦的心情欢迎这种冲击波,以便借此机会扩大带有精英意识的文学经典的范围,甚至对之进行重新建构。
确实,文化研究已经在近几年里逐步介绍到了中国,并在中国的批评界得到讨论,这是伴随着后现代主义在中国语境下的辩论日渐衰落后的一个事件,基本上与关于后殖民主义或后殖民性的讨论同步进行。毫无疑问,文化研究是英语世界的最新现象,它甚至对精英文化和经典文学的研究也构成了挑战。所谓语言全球化在很大程度上象征着美国的语言霸权,因为它的政治影响和经济力量已经对英语本身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所谓的"美国英语"(American ism)就是这方面的一个例子。因此探讨英语的普及而不涉及文化研究的盛行就无法将其与中国文化和批评话语的"非殖民化"相联系。
在我看来,任何文化或文学现象,无论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都可以在一种国际视角中被当做一个"文本"来考察。同样,任何文化或文学,假如要被放到一个广阔的国际语境中来考察或试图更为有效地与国际社会或学术界进行交流,那么它就别无选择地要借助英语之中介才能发挥作用。这对于中国的后殖民研究者大概是一个悖论:一方面,他们试图使中国文化和批评话语非殖民化以便捍卫并保持中国的民族和文化身份;但另一方面,为了能够更有效地同西方学术界进行交流和对话,他们又不得不用英文来发表自己的著述,因为英语是当今学术交流唯一有效的国际性语言。
为了论述的方便,我首先略述一下文化研究的历史和在西方的研究现状。正如同其在西方的情形一样,文化研究并不指向传统的精英文化,而是专指当代非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甚至包括消费文化和传媒文化。但另一方面,就文化研究所涉及领域而言,它无疑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1)专事后殖民写作/话语研究的种族研究(ethnicstudy),其中包括爱德华·赛义德(EdwardSaid)的东方主义概念的建构以及对此进行的意识形态的和学科层面的批判,佳亚特里·斯皮瓦克(GayatriSpivak)的从解构和第三世界女性批评家的立场对帝国霸权的批判,以及霍米·巴巴(HomiBhabha)的有意混杂民族和文化身份进而消解帝国话语的后殖民批判理论。当然随着国际性的后殖民讨论的进一步深入,巴巴的理论越来越有影响和冲击力,特别是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世界学者和批评家有着极大的诱惑力,因为他们目前在文化研究的语境下最为关注的现象是民族身份和散居民族(Diaspora)文化问题。
(2)以专注某一特定区域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为主进行跨学科研究的区域研究(areastudy),例如目前对东西方学者都有着诱惑力的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研究等。在这一框架下,诸如全球化问题、反帝国主义的策略以及亚洲认同等问题都成了研究者们关注的对象。尤其是近几年来的亚洲金融危机更是成了学者们无法回避的问题,因为它可以说是全球化给经济界和金融界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
就我们所从事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而言,我认为,文化全球化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一个直接结果,完全有可能带来两方面的后果:其积极的意义在于,它使我们的文化工业和学术研究直接受到市场经济的制约,而非仅依赖于政府的行政命令,因而使得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关系更为密切;它的消极方面则体现在,它使得精英文化的生产或非市场指向的文化生产变得越来越困难,其结果是产生了一种新的等级制度。
在中国当前的的语境下,有两种倾向值得我们警惕:过分地夸大文化全球化的作用以致于根本忽视了文化本土化倾向,结果会使中国文化丧失其固有的民族身份;过分强调文化本土化、并以对全球化的敌意来排斥一切外来影响也会产生另一种形式的文化民族主义。后者很可能会使中国的国际文化交流和学术交流后退,甚至给经济建设带来障碍。
(3)专注女性写作/话语和女性研究的性别研究(genderstudy),其特征是把注意力从过去的政治取向的女权主义文化政见转到注重女性自身的生理和生物属性,在一个多元文化的语境下不以全然对抗的立场出现。在这一方面,妇女的文化身份被重构为一种双重边缘的力量,她们经历着从边缘向中心的运动,最后的企图在于消解旧的中心,重建新的不同于以往的男性意识的女性话语。在最近几年里,随着女性写作在中国的繁荣,女权主义批评和妇女研究对男性和女性学者都越来越有吸引力。
(4)专注影视、广告业和其他属于大众文化形式的传媒研究(mediastudy),其中自然包括以语言作为文化传播媒介的翻译研究,这也许是当前的文化研究者最为关心的问题。面对非精英取向的文化研究的强有力冲击,经典文学和精英文化受到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国际互联网这一第四媒体的普及也给虚构文学以及传统的电影和电视工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文学创作和理论批评的领地变得越来越狭窄,因而毫不奇怪,不少文学研究者和批评家对下一个千年文学的前景感到忧心忡忡。这就是我对文化研究在当今西方和中国之情形的理解和描述。应当指出的是,文化研究的这些方面都是通过英语的普及或英语的语言霸权主义的强力而实现的,因此毫无疑问,这已经显出了全球化时代不可避免的种种症候。据说在这一时代,人人都必须学习用英语阅读和写作,并用英语进行交流,若不想把自己孤立于国际社会,他/她都不得不面临英语的渗透。因而人们便提出了这样的问题:面对英语的巨大影响,如何才能保持民族和文化身份的特征?显然,在全球化和跨国资本的语境下,人文学者们都认为,英语确实作为一种新的霸权在发挥着作用,没有它,人们就无法跟上国际科学技术和学术研究的最新进展。
随着英语的普及,文化和民族身份研究也越来越引起东西方学者的关注,因为他们已不只是在自己的国家或地区发挥作用了。正如霍米·巴巴的混杂(hybridity)理论所显示的,随着全球化时代文化旅行和文化传播的进行,人们的民族和文化身份也变得愈益模糊。一个人不管是身处中心(第一世界)或边缘地带(第三世界),都有可能同时在中心和边缘发挥作用,就像那些没有中心、没有总部、同时也不受本国政府管辖的巨型跨国公司的运作方式那样。同样,中国和西方的一些有着双重身份和国际知名度的学者也可以同时在东方和西方的学术领域发挥作用。由于他们频繁的国际性交往和活动,他们的语言身份自然也是模糊的,这样,英语就义不容辞地成了使他们得以与外界进行交流的唯一手段。
一方面,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学者不遗余力地向国人介绍西方学术理论研究的最新进展,以便借此来更新中国传统的学术研究;另一方面,他们也必须用英文写出学术著作,在国际主要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国际知名的大学出版社出版,才能得到西方乃至国际学术界的承认。对于这一现象,我们自然应予以重视,因为它在我们的文化研究领域里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作为"地球村"里人们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国际性语言,英语的影响正变得越来越广泛,特别是在那些现代化进程快得使人难以预料的国家和地区更是如此。在这些国家,现代化在某种程度上说来几乎等同于西化。
在当今的中国,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英语的普及具体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1 各主要大学,都有英语系或以英语为主的外语系(院),它们代表着中国的外语教学与研究水平,而其他的外语教学和研究则发展缓慢,有的甚至呈萎缩状况。
2 所有的大学生和研究生都应把英语课当做一门必修课,而不管他们今后所要从事的工作需要与否。3 博士研究生在撰写博士论文时,不管是什么领域的,都必须使用原文资料,通常是英语资料,只有这样才能有所创新,才能提交答辩并通过。4 任何学者或研究人员要想申请高一级的职称,都必须首先通过一门外语(通常是英语)考试才能申报。5 在几乎所有的城市中学(甚至一些大城市的小学)和许多农村中学,学生都必须学一门外语(通常也是英语)才能拿到毕业证书,等等。英语除了在中国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使用外,还广泛地应用于商业和贸易业务或消费和广告业务。
毫无疑问,中国的英语教学正在日益繁荣,这一点尤其体现在英语教师的收入上,他们比其他语种的教师,显然收入要高一些。这一切都无可辩驳地显示出,中国的学术研究正变得越来越国际化或全球化,也越来越规范化。如果没有英语的中介,这肯定是无法实现的。这不仅是一个客观的事实,也是任何人都无法预料也无法抗拒的历史之必然。
因而现在的情形是:在全球化的时代,不管你喜欢与否,你都必须懂一些英语,没有这一技能你就无法成功地在当今时代生活和工作下去。中国文化和批评话语必须"非殖民化"吗?由于全球化的到来,中国可以在世界上找到自己无可替代的地位和独特价值。作为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一个直接后果,文化全球化对中国的知识生活以及文学写作和批评话语有着更为深刻的影响。
学者们不得不感到自己实际上处于(文化)全球化的进程中。随着越来越多的学者已能使用互联网来从事学术研究,文化全球化实际上已经使我们更为方便地直接与国际社会和学术界进行有效的交流。在中国的文学理论批评界,有些学者借助英语花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把西方在批评理论和文化研究领域里的最新研究成果翻译成中文介绍给国内同行,旨在影响并更新中国的文学理论和批评。自80年代初以来,诸如形式主义、新批评、现象学、结构主义、存在主义、精神分析学、后结构主义、阐释学、接受美学、新历史主义、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和文化研究等西方批评理论或文化思潮如同走马灯一般匆匆进入中国当代文坛和思想界,对中国的文学理论批评及文学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与此同时,或更早一些,几乎西方所有的现代主义文学大师的主要作品均翻译成了中文,对相当一批中国当代青年作家所产生的影响甚至超过许多中国作家所产生的影响。但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些不健康的倾向:一些理论功底和英文水平都相当差的青年学者为了追逐流行的时尚,在自己的批评理论著述中大量滥用从西方借来的批评术语,造成的结果是,连本专业的同行都读不懂他们的文章。这显然不利于中国的文学理论和文学研究与国际文学研究界进行平等的对话。因此,毫不奇怪,他们的激进作法使恪守传统的那部分中国学者不满甚至恼怒,因为在这些学者看来,中国是一个文学和理论批评大国,但在国际理论批评争鸣中发不出自己的声音,中国学者却没有自己的批评话语。
出于对重建中国批评理论话语的关心,这些学者号召建立自己的批评理论话语,并将其视为中国的文化"非殖民化"进程中的一种后殖民策略。在比较文学研究领域,建立"中国学派"的声音再度进入人们的耳际,这尤其在一些关于文学理论和比较文学的研讨会以及一些刊物上发表的批评论文中可见端倪。显然,在这些人看来,全球化和外来影响不可避免地与中国文学的发展以及中国批评话语的建构相对立,因而也就成了中国文化及其理论批评话语的"殖民化"的主要原因。当然,在这一影响中充当中介的正是英语的普及。
如果认真地考察这一现象,那么我们就应当说,认为中国文化和批评理论话语是否"被殖民"应视不同的情形而定,决不可一概而论。有些人认为,英语的普及是过去20年里中国文学理论批评从内容到表达形式(话语)全盘西化的主要原因,因为许多理论教义和文化学术思潮都是通过英文的中介进入中国文化界的。结果,中国文化便失去了自己的民族身份,批评家也失去了自己的话语,如果他们在国际论坛上不能用英文发言的话,甚至连自己的声音也丧失了。
另一些人则认为,通过建立比较文学"中国学派"来实现中国文化的非殖民化是必要的,这在80年代初比较文学在经历了漫长时间的"沉默"后再度勃兴时曾颇有吸引力,但在当前这个多极角逐和多元走向的世界,这种建立学派的尝试实际上是过时的"欧洲中心主义"(Eurocentrism)或"西方中心主义"(Westcentrism)的翻版,即所谓的"中国中心主义"(China centrism)。他们似乎有充分的理由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有那么多中国人学习英语以致于掌握英语与否竟成了衡量一个人是否品味高或学识渊博的标准?而与其相对照的是,在西方,特别是在美国,懂中文的人却很少,更不用说把握中国文化和哲学思想的内在精神了。
中国学生或学者为了能出国深造,首先得通过英语考试,而那些来中国工作的西方专家却不必学汉语,他们来中国做生意或旅游往往都由年轻的中国翻译或导游陪同。这难道不是一种文化交流上的失衡吗?我们并不否认上述现象确实存在,但是要探讨这些现象,还得采取一种辩证的态度进行考察分析。应当承认,这些学者也有自己的理由担心英语在国际社会的渗透性力量和语言霸权,以及由此而造成的中国文化和理论批评话语的"殖民化"现象。
实际上,自90年代初以来,随着后现代主义和后殖民主义批评理论的引进,中国的文化学术界曾出现过一股"后学热",尤其是"后殖民热"成了中国的语境下反对所谓西方文化新殖民主义渗透的一个对抗性策略。中国许多的"保守主义者"确实认为,早在20世纪初,中国文化和文学话语就"被殖民"了,自五四时期以来,中国的语言变得越来越欧化或西化,因而这一历史责任是推卸不掉的。确实,在那以前的中国文化和文学基本上不大受到任何西方影响;同样,中国对外开放以来,各种西方学术思潮和文化理论蜂拥进入中国,对中国现代文化和文学话语产生了强烈的影响。在这方面,鲁迅的"拿来主义"原则直到今天都很有影响。
当然,这既是一件好事,同时也是一件坏事:对于中国文化和文学走向世界进而跻身世界文化和文学的主流是颇为有益的;另一方面,这些理论思潮的进入无疑淡化了有着悠久传统的中国文化和民族身份,使其"被殖民"了。我们现在面临的这样一种两难正变得越来越明显,同时也使我们越来越担心中国文化和文学批评的前景。
实际上,在我看来,解决这一两难并继续对外交流决不意味着贬低中国文化或消解文学话语,因为这是中国文化和文学所经历的现代化进程中一种必不可少的牺牲。在对中国文化和文学批评中的现象作了这番详细考察之后,我觉得对这些复杂的现象应采取一种辩证的态度。英语的普及并不一定会导致中国文化和文学批评话语的"殖民化",我们完全有必要在过去的年代里花很大的力气通过英语的中介把西方文化和文学作品翻译介绍到中国,因为这肯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世界和繁荣中国文学和文化。
随着中国的国际地位日益提高,中国文化和文学的美学价值和深刻思想也越来越得到西方汉学家以及普通大众的承认。英语的普及也会帮助我们把中国文化和文学的内在精神介绍给外部世界。
在这方面,我们的科学家已经先走了一步,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为什么不能也这样做呢?就拿我所从事的比较文学研究来说吧,这是当今中国最具有国际性的学科之一。如果我们承认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的第一阶段以接受-影响(特别是西方文学是如何影响中国文学的)为特色的话,那么我们将进入的第二个阶段就应当以更多地关注中国文化和文学在全世界的传播为主。这样,用英文来发表我们的研究成果就显得更为重要了。
在这方面,我们的科学家同样又走在了前头,他们用以衡量其科研成果之价值的一个标准就是看有多少成果(用英文)发表在世界一流刊物上,而我们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则处于刚刚开始的阶段。
因而通过英语的中介把中国文化的光辉遗产及其优秀的文学作品介绍给世界肯定是极为有益的,这样,越来越多的西方人就会了解真正的中国究竟是何面貌,而无须从那些出于无知或偏见对中国误解甚至曲解的西方人写出的著述中来了解中国及中国人民。这样看来,强调文化非殖民化并不意味着取消英语及其教学的普及和提高,因为尽管中国过去曾受到部分地殖民化,但中国文化并没有被殖民。与其相反的是,一些试图使中国文化殖民的外国人不是被"汉化"就是深深受到了中国文化的影响。只有全面地提高英语水平,我们才能更为有效地与国际社会进行交流。
因此,英语的普及与中国的文学批评话语的建构并不矛盾,倒是借助英语,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世界并建构中国批评话语。中国批评话语建构过程中英语的作用自从中国正式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实际上也就进入了全球化的机制,而中国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更是从机构上完善了这一进程。因此,它无法回避无情的"丛林法则"(lawofjungle)。
可以预见,英语将在人们未来的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我们生活在一个巨大的"地球村"里,可以很容易地彼此进行交流,既交流对不同论题的看法,同时也就某些重大的项目进行通力合作。如果我们各自总是讲自己的母语的话,那么有着数百种语言的世界将乱成什么样子!我们肯定要商定以一、二种相对说来为较多的人使用的国际性语言作为我们交流的工具。
港澳台同胞在与我们交流的过程中一般很自觉用普通话;我们的北欧合作伙伴也自觉地使用英语作为语言,因为就其使用的广度和普及的程度而言,英语都是最为理想的国际性交流语言,因此我们不得不在国际交流中使用它。
为了使我们的研究成果得到国际学术界的承认,我们也必须用英语撰写我们的主要著述,或者将我们的重要观点翻译成英文,这大概令那些观念保守者大为失望。他们会问:既然世界上使用汉语的人最多,为什么国际著名刊物都是英文刊物呢?为什么诺贝文学奖评奖委员会委员(除个别委员外)竟不能用原文阅读中国文学作品呢?确实,以汉语为母语的人数位居世界第一,但有没有可能让全世界的人统统用汉语来进行交流呢?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不仅是因为中国政府不能向所有有兴趣选修汉语的各国学生提供资助,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汉语是世界上最难掌握的语言之一,甚至在不少中国知识分子眼里也是如此。此外,汉语的方块字也无法与国际流行的语言系统或因特网相兼容。
既然英语已经成了目前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或作为母语,或作为一种官方交流语言,或作为第一外语)的一种国际性语言,那我们为什么不能使用它来交流呢?应当认识到,这是我们不得不做的一种选择,否则我们就将再度使自己孤立于国际社会和学术界。可以理解,在我们的文学批评和文化研究领域内,学者们非常担心中国文化和文学批评话语可能遭遇到的"殖民化"。但应对的策略不应当是阻止人们学习英语和用英语来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如果我们掌握了英语,尽管它不是我们的母语,我们仍然可以运用它在国际学术界发出我们的"声音"。反之,如果中国学者在国际学术界只能与一些外籍华人和少数汉学家进行交流,那造成的损失将是无法弥补的。
值得庆幸的是,学习中文在国外越来越普及。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到中国,不仅为了和中国做生意而学习汉语,而且还为了能更好地掌握中国文化和文学的精神实质。这一点完全可从中文热在全世界的兴起见出端倪。
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什么启示呢?过去,当中国处于落后状态时,这种现象显然是不可能出现的。那些对与中国做生意颇有兴趣的人只是学一些语言以便和中国的合作伙伴进行谈判,而现在,由于西方文化已经发展到了尽头,并暴露出一些无法解决的危机,因而一些西方有识之士认为只有从他种文化(例如中国文化)的视角来反观自身才能有助于解脱自身的危机。
因此随着中国的综合国力的强大,随着中国文化的精神实质愈益为世人瞩目,越来越多的西方青年来到中国并非只是为了学习语言,而是在掌握语言技能后继续攻读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但是在他们的初学阶段,为了使他们对中国文化和文学产生兴趣,我们可以用英语给他们做这方面的讲座,当他们觉得用英语讲授中国文化课会失去一些东西时,他们就会更倾向于直接听用汉语讲授的课程。可以预见,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中国文化和文学的稳步发展,汉语将在未来的国际交流中显得越来越重要,并且越来越普及。
若希望那样一种情形得以实现,我们就只有在现阶段重视英语学习,利用英语来普及中国文化和文学,而非使之"殖民化"。也许可以这样说,我们现在努力多学英语是为了将来少讲英语。但这一天的到来似乎还有着漫长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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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系统所包含的信息量,相当于使该系统从某种初始的无序状态过渡到有组织的状态而应当输入系统中的信息量。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信息概念的哲学定义和信息功能的历史演变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关于信息概念的哲学定义和信息功能的历史演变全文如下:
摘要:本文结合分析信息的本质提出了如下的信息概念的哲学定义:信息是客观世界中物质和能量运动的有序形式,以及自组织系统对于这个形式的能动的反映和改组。此外还探讨了信息功能的重心随着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的发展所发生的历史演变:从报道何种可能性变成了现实性到促使合理的可能性变成现实性。
关键词:信息;可能性空间;目的性行为;主体能动性;虚拟世界
论文正文:
人类进入了“信息时代”,我们的社会日益转型为一个“信息社会”。不过,虽然人们天天都在接触、利用信息,信息资源也变成了当今社会建设中最宝贵的资源,人们还是对何谓信息不甚了了,感到其难以捉摸。这说明我们还缺乏一个明确、恰切的信息概念的定义。本文试图结合分析信息概念的本质从哲学的层面上提出一个信息的定义,并在这个定义的范围内探讨一下在人类实践活动中信息的主要功能的历史演变。
我们拥有的最初的信息概念是由信息论的创立者申农提出的,他把信息定义为用来消除不确定性的东西,具体地说就是在信宿中用来消除对于在信源中发出的消息的不确定性的东西。这第一个信息概念的内容反映出它发生于通讯过程中的背景,运用这个概念来理解广泛存在于我们当今社会中的信息现象肯定是不够的。比如我们头脑中现有的知识这种约束性的信息与用来消除不确定性的消息显然是不同的,它是我们据以理解消息这种非约束性信息的基础。但是最初的信息概念包含的两个特质也揭示了成熟的信息概念的两个本质规定性:第一,信息发生于不确定性的背景上亦即具有多种可能性或偶然性的环境中,因此在严格决定论的世界上它的存在是没有意义的。第二,通讯活动往往与控制活动紧密相关并构成后者的组成部分(控制论中所说的“控制”行为广义地说包含了能动主体适应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因此信息的存在与能动主体的目的性行为是不可分的。
在探讨信息概念时,我们需要对人们在生活和科学研究中使用“信息”一词所指称的广泛的现象进行概括,这样最终我们会发现有两个基本对象,其中一个属于客观世界本身所具有的性质,另一个则产生于生活主体和客观世界相互作用的关系之中。控制论的创始人维纳就从这两个意义上阐述过信息。
一方面他说:“信息就是组织程度的度量”,是“负熵”⑴,另一方面又说:“信息是我们适应外部世界,并且使这种适应为外部世界所感到的过程中,同外部世界进行交换的内容的名称。”⑵后一种信息是不能脱离接受者的解释结构而存在的,维纳举例讲道:音乐对于懂音乐的人来说会产生这种“在语义学上有意义的信息”,对于不懂音乐的人来说则不会。苏联《哲学词典》俄文1980年第4版在“信息”这个词条下也写道:“在信息概念中应该区别出两个方面。在第一个方面,信息乃是系统的组织性的程度。信息的数学表达式和熵的数学表达式,除符号相反外是一样的。正如系统的熵表示系统的紊乱性程度,而信息表示系统的组织性程度。这样理解的信息构成系统、过程本身的内部所有物,可以叫作结构信息。
在第二个方面,应该把密切地与反映相联系的信息和结构信息区别开。如果一个事物中发生反映另一事物作用的变化,那末可以说这一事物就成为关于另一事物的信息的负荷者。对于控制论系统来说,B由A的作用所引起的变化,不只是B对A的某些鉴别,而是控制论系统B的功能活动的因素。”在这里我们看出苏联学者继承和阐发了维纳的思想,他们明确区分出表示事物本身的规定性的结构信息(又称绝对信息)和产生于控制系统对周围事物的反映之中的功能信息(又称相对信息)。用信息论的术语来说,就是前一种信息的存在只要考虑到信源就可以了,而后一种信息的存在还必须考虑到信宿。上述思想可供我们在对信息进行哲学的全面概括时加以借鉴,使信息概念不必具有单一层次的内涵。
我认为信息可作如下定义:信息是客观世界中物质和能量存在和变动的有序形式,和自组织系统对这个形式的能动的反映及改组。其中前一个表语表述了信息概念的第一层次内涵,或者说广义内涵,后一个表语表述了信息概念的第二层次内涵,或者说狭义内涵。
先说信息概念的第一层次内涵。维纳曾经说:“信息就是信息,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⑷。那末信息究竟是什么呢?我认为它是物质和能量运动的有序形式。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最早与“质料”范畴相对提出“形式”范畴。质料是事物的物质基质,形式则是物质基质存在的样式。形式必须附着在质料上而存在,但是它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表现在比如大理石这块质料,既可以把它雕刻成人像而具有“人”的形式,又可以把它雕刻成马像而具有“马”的形式。仅限于这个范围内来说,这对范畴与“实体”和“属性”这对范畴是相通的。在上述定义中,我正是把物质和能量看作为实体性的东西,而把信息看作为它们表现出来的属性。我们可以把一定的物质和能量与它们表现出的属性作这种相对区分。
我们知道,客观世界中的物质和能量是保持着一定的数量、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的,但是物质和能量具体存在的形式可以变化。物质和能量存在的各种具体形式是由它们特殊的组合和运动的方式所决定的,并且在不同的层次上展开。信息概念的第一层次内涵就是物质和能量存在和运动所表现出的这些具体形式。在这里我们要对“形式”的含义作广泛的理解,它是实体的一切可分辨的属性的总称,包括事物的结构形式、运动状态以及相互作用的方式等一切确定性。
对信息所作的这个本质规定是和科学家们提出的下述定义相通的—─信息是物质和能量在时间和空间中的不均匀分布,是负熵,是事物系统的组织性程度。因为物质和能量存在和运动的各种可以把捉的特定形式,只能由物质和能量在时间和空间中的各种不均匀分布造成。热力学第二定律指出的一个孤立系统内部趋向达到的熵最大状态,是一个物质和能量在时空中均匀分布的状态,这是一种混沌的单调的状态,其中没有任何可分辨的形式,也就没有信息。我们由此看到信息是有序性的形式。与此相联系产生了信息的度量的问题,一个系统内的物质、能量在时空中分布的不均匀程度愈是大,其所含信息量愈是多,亦即其组织性、有序性愈是高,这说明它的物质、能量运动的形式愈是复杂、有机。
一个系统所包含的信息量,相当于使该系统从某种初始的无序状态过渡到有组织的状态而应当输入系统中的信息量。人体从单个分子构成其有机整体所需要的信息量为3 x 1026比特这样一个巨大的数字。一块无机的矿石所包含的信息量是与此不能相比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信息是以一种新的统一的观点来看待物质世界。过去我们曾经用“质量”对不同的物质进行统一的度量,又用“能量”对不同的运动进行统一的度量,现在我们可以用“信息量”来对不同事物具有的规定性、性质进行统一的度量,信息量表示出事物组织性、有序性程度高低的不同。
因为信息不是事物的物质和能量本身,而是它们运动的形式,所以它可以通过同构关系被传递。所谓同构,简单地说,就是一个系统的物质、能量过程与另一个系统的物质、能量过程在组织结构和运动秩序上的一定对应。比如气温表上水银柱的不同高度对应着不同的气温,水银柱高度的一定变化对应着气温的一定变化,因此我们说气温表传达了气温的信息。我们人在生活中摄取关于外界环境的信息,也并不是把环境中事物的物质基质和能量本身吸收到我们脑子中来,而是以脑内神经脉冲的次序和强度的不同组合形式来对应于环境中事物的不同状态特征。这样我们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信息表示作为信源的事物的性质,却又可以脱离信源而相对独立地存在,而且我们还可以了解信息的量值为何不象物质和能量那样是守恒的而可以增加(通过在不同信宿中复制同一信息)。
再说信息概念的第二层次内涵:信息是自组织系统对客观世界中物质和能量运动的有序形式所作的能动的反映及改组。对信息的这个规定是和科学家们对信息所作的下述定义相通的—─信息是生活主体和客观环境相互交换的内容,是控制系统用来控制受控对象的东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说的信息,总是指某种被我们所收到、理解,对我们有意义、用处的消息,此外还有被人们产生的操纵控制对象的指令信息,它们都属于信息概念的这个内涵。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什么是“自组织系统”。简单地说,自然界中的无机物质一般遵循热力学第二定律从有序走向无序,自组织系统是能够抵抗环境中的熵增趋势,自动地从无序向有序发展的系统。自组织系统是高度有组织性的物质,它在自然界中的代表就是生命。人类模仿生命的机制创造出自动控制系统,这是人工的自组织系统。自组织系统在自然界中不象无机物质那样,听凭环境因素的作用、自发地发生变化,而是按照内在机制规定的方向进行物质和能量运动的,这就是保存和发展自身。自组织系统既然具有保存和发展自身的趋向,而又生活在一个变动不居的既有有利因素、又有不利因素的环境里,因此它在生存、发展中需要关于环境的信息,借以调整自己的行动而适应环境的变化。自组织系统就是借助于信息的指导作用,使自身在和环境的相互作用中从无序走向有序、从低序走向高序的。
实际上只有在自组织系统对周围环境的反映中,才能真正使客观事物存在的形式和客观事物本身分离开,具有独立的意义和价值。这样,才实现了第一层次内涵的信息向第二层次内涵的信息的转化。因为第二层次内涵的信息不是产生于照镜子似的机械的反映,而是产生于能动的反映。这表现在维纳所说的“不是简单地取得外界的消息,而是要经过装置内部的改造加工才能获得。在那里将信息转化成适用于以后活动的新形式。无论是动物还是机器,这种操作都要对外界发生效用”⑸。
对此,以下集中说明两点。
第一,这种信息只是在作为信宿的反映主体(人是最高级的自组织系统,也是最高级的主体,我们可以把其他的自组织系统看作以不同等级形式存在的主体)中实现的,它是依赖于主体的解释结构的,而这又与主体对于信息的整理加工分不开。同一个事件作为信号被传递到不同的主体中,它是否具有信息和信息量有多少,是依主体的解释结构的不同而不同的。那末,主体的解释结构是怎样形成的呢?这要归功于主体对过去生活中接受的大量信息进行储存、整理和加工的结果。动物能够简单地整理、加工信息,这就是在无条件反射的基础上依靠条件反射的能力,根据反复发生的生活经验在不同的外来信息间建立一定的联系。
人类则不仅感性地归总经验现象以得出表面的联系,而且运用理性思维的能力来发现各类事实之间的深藏的稳定的本质联系。因此,人脑内部构成知识的信息采取对现实事物做不同程度的抽象概括的概念和判断的形式存在,理性主体可运用逻辑推理的规则对既有信息进行变换处理以产生更深层次的新信息。每个个人还吸取社会集体实践的成果来帮助完成自身整理信息的工作。这样,本来零散获得的信息在每个主体的内部形成一个有机的知识之网,这就是他的解释结构。新经验到的个别事件由于和这个知识之网的各个要素发生一定的关系而具有意义,而被理解。
从此我们可以看出为什么第二层次内涵的信息离不开接受主体。同时我们也看到,那些过去获得的、经过加工整理、为主体掌握了其间联系的信息,成为认识新的信息的手段。这种信息叫做约束性信息。那种在新的生活遭遇中个别得到的、反映具体客观环境的情况的、作为认识对象的信息,叫作非约束性信息。从信息学的角度来看,认识能力的发展也是非约束性信息不断转化为约束性信息的过程。当然约束性信息建立的关于客观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是否正确,还须反馈到实践活动(合目的性的质能活动)中去加以验证。
第二,这个层次内涵的信息的最重要的内容,还在于把关于客观环境的信息和主体的目的(既有在种族发生中形成的长远目的,又有在具体生活情景中产生的短期目的)结合起来加工,得出规范主体本身在一定客观环境中所进行的物质和能量活动的形式的东西,亦即关于主体行为方式的信息。自组织系统在一个个具体的控制活动中是这样处理信息的:它首先获取一定的信号即得到语法信息,其次联系过去生活经验解释语法信息的含义而得到语义信息,然后根据本身正在进行的活动的目的评估语义信息的效用而得出语用信息,最后结合积淀于自身的约束性信息中的关于客观环境的规律性的认识得出关于自身当前行为方式的信息。这种关于主体行为方式的信息就是我们在自动控制机器中称为“指令信息”的东西,它由控制中枢付诸执行机构(或称效应器)加以执行。这样我们看到作为对现实世界的有序性的反映的信息,在独立存在于主体世界中时可被结合实现主体的目的的需要加以改组(将信息片段根据它们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的多种可能方式重新加以联接)。
总之,自组织系统因此以有利于自己的方式和环境发生相互作用。在这里我们发现一个有意思的对照,对于客体来讲,它的物质、能量运动的形式是完全依附在它的物质、能量运动上的,而对于主体来讲,却可以先设计好这个物质、能量运动的形式,再据以进行物质、能量的运动。这表现出无机自然界在进行着盲目的物质、能量运动,而自组织系统在进行着自觉的物质、能量运动。用信息来驾驭物质和能量的运动,其结果是使一定的物质和能量在实现主体目的的方向上得到尽可能经济、有效的利用。所以我们说,在信息时代,从某种意义上说,信息是比物质和能量更为重要的资源和财富。
信息概念具有两层次内涵,既是人类认识信息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所打下的印迹,也是人类根据实践和认识的需要从不同角度把握信息所导致的结果。广义信息又可称为客观信息,狭义信息又可称为主观信息。我想人们在生活实际中最先使用的是主观信息的概念,即认为信息是和人类主体不可分的一种现象。但当申农制订出信息量计算公式以后,人们发现这一计算公式与热力学第二定律中熵的计算公式仅有一个符号之差,于是就把信息与物质世界中从无序到有序的运动联系起来。对信息的本质的认识由此拓广,出现了客观信息。客观信息说明了主观信息的来源和客观基础,这就是客观世界中物质运动的形式、有序性,那些目前尚未被人类认识的客观物质的有序性最终都有可能为人类所认识而转化为主观信息。
主观信息也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我们上面讲到信息是通过控制主体转变为有目的的自觉的物质和能量的运动的形式的,所以只是由于这种主观信息的作用,才在自然界中产生了一个“人化的自然界”。主观信息是信源和信宿、客观和主观结合和统一的产物,因此它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凭借。马克思早已指出认识既取决于被认识的对象,也取决于主体认识对象的能力,他说:“只有音乐才能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说来,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⑹;“对象如何对他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⑺。
现在我们再来大略考察一下信息的主要功能随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发生的历史演变。我们已知信息在根源上是与生物能动系统的控制活动有关的。原生动物从单细胞生物起就会在利用外部化学信息的基础上合理地组织自己的行为,比如把食物放进变形虫所在的溶液中,变形虫一得到关于食物的化学信息就开发始朝食物的方向移动。可以说这时在自然界出现了原始的物质—能量过程(在此表现为生物的新陈代谢过程)与信息—控制过程的区别。不过在初级动物那里信息活动是一个辅助环节,帮助完成自发的合目的性的质能活动,因为原始生物处理信息的能力完全是在历经自然选择的种族发生过程中作为一种本能被编码在遗传基因中的。
随着物种进化,在较高级动物身上出现了脑这个处理信息的专门化的器官,在本能的无条件反射的基础上产生了与接受信号有关的条件反射,表明动物能够在后天生活环境中相对自主地(即脱离本能地)处理信息,并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在信息活动中此时不仅有反馈,而且有根据对规律性经验的记忆超前模拟外部环境进展过程的操作,即预见未来事件的来临而对可能的应变方式做出选择。在哺乳动物那里还出现了梦境这种信息世界。由于在这个阶段信息活动具有了相对的独立性、自主性,我们可以说质能活动与信息活动处于相互借助、相辅相成的局面。迨至于人这个拥有高度发达的处理信息的器官──大脑皮层的高级动物出现,信息活动的地位在自然界又发生了飞跃。因为人的条件反射可以建立在像语词这样的抽象符号构成的第二信号系统的基础上,区别于一般动物的只建立在与各种实际事物相关的感性直观的第一信号系统的基础上,这使得人能够进行理性思维——一种高级的运用逻辑规则甚至数学法则处理世界信息的能力。人在语言中第一次实现了世界的信息化亦即符号化。
随后高度发展的信息活动显得愈益远离直接的控制活动而具有独立、自主的形态,比如两个人进行交谈或某个人写书都是在进行信息活动(交流信息和编码信息),而这看来是自为目的的。但是信息活动的最终本质仍然是指导质能活动更加经济有效地实现主体的实践目的。由于控制实践的活动变得愈益宏大,发挥指导作用的主观信息也变得愈益复杂而超出了指导简单控制活动的“指令信息”的模式。在自动机中成套的指挥受控行为方式的信息形成“程序”、“软件”。在人类社会中人们根据设计图纸建造楼房,根据宪法治理国家等等,凡此种种体现了人们在自觉的实践活动中通过信息控制来调节物质、能量的管理。以上所述看来表明了信息的作用在自然界中的辩证发展的历程:由质能活动利用信息活动到质能活动与信息活动相互为用再到信息活动主导质能活动。信息活动的重要性随着控制主体的能动性的提高而增加。
信息的能动本质发展到今天已使它从作为对现实的反映到能把现实虚拟化,因此凭借电子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高科技条件的支持,“虚拟现实”、“虚拟实践”、“虚拟对象”在当今的世界上大发展。这个“虚拟化”潮流预示着人类意识在对世界实行了语言化之后将能推进的更深刻的信息化。这个“虚拟化”也是具有多种形式、含义和目的的。它可以是一种生活方式,如人们进行“虚拟旅游”或生活在“虚拟家庭”。
这是在电子网络中利用先进的多媒体技术给人们营造一个仿真的理想生活环境,使人们感性地生活于其中达到娱悦精神的目的甚至实现在现实生活中不能满足的愿望。它也可以是一种实践方式,比如实现“虚拟管理”在理想模型中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资源,由于许多本来需要经过大量实践活动才能取得的结论在虚拟实践中可以容易获得,又避免了生产活动中大量人力和物力的耗费,因而能实现管理运营的高效化。它也可是一种认识和研究的方式,在对许多具体对象的虚拟化研究中(如研究“人工生命”),人们只是通过在电脑上建构对象的数学模型进行数字计算来解决问题。这时研究者把构成世界的本质要素看作是信息(比特的世界)而不是物质,把不同的物理过程用表示不同的构成方式和过程的处理信息的算法来表示。这样可把对整个宇宙的认识都归结对信息单元进行数学运算的过程,就如人们在人脑中可能通过逻辑思考来理解宇宙的一切。
从这一切虚拟化形式中,我们看到信息世界与可能世界密切相关。信息形式是构筑和表达可能性世界的手段,而虚拟世界往往是经过合理组织的可能性世界。而虚拟世界之为“虚拟”仅因它没有实物的形式,而有时从它们表现了符合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因而是可实现的可能性来说,它们并不纯粹是虚拟的。这犹如在技术实践中人们把许多原本在自然界中并不存在而只是存在于可能世界中的人工创造物(像钢铁、塑料、汽车等)在现实中加以实现。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可以形成一个广义的世界,在其中发生着二者的交流,而代表合理的可能性的虚拟世界可以引领现实世界的发展。于是我们看到信息原本主要是用来使控制主体知道在现实对象的多种发展可能性中哪一种可能性变成了现实性的,而现在却主要用来帮助主体在可能性空间中发掘合理的可能性并促其转化为现实性。因此,现实对信息的决定作用为主愈益转变为信息对现实的反向决定作用为主。
美国技术哲学家阿伯特•博格曼(Albert Borgman)在他的《抓牢现实——世纪转换之际的信息的本性》一书⑻中,也类似地描述了信息的作用的变迁,他说信息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经历了三个阶段:1.自然信息:关于现实的信息(information about reality),2.文化信息:为着现实的信息(information for reality),3.技术信息:作为现实的信息(information as reality)。我们也可把这三个阶段意译为:反映现实的信息,改组现实的信息和制造现实的信息。我们也由此想到卡尔•波普尔提出的“三个世界”的理论:物理世界(世界1)、精神世界(世界2)和作为人类精神的产物的思想内容的世界(世界3)。作为精神实体与物质实体的相互作用的产物的世界3本质上是一个信息世界。过去我们感到世界3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很难理解,现在从虚拟世界的反作用于现实世界以及它与精神实体的相互作用中我们可以理解到这一点了。这一切都体现出人类作为“万物之灵”的本质原因就在于他是一个“信息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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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是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的而非由当事人约定的义务。具体来说,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由于法律的规定所应承受的行为约束。 即法律规定你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即: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子女有孝敬父母的义务。以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种种义务及约束规范等等。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法定义务必须履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民法中法定义务再约定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民法中法定义务再约定研究全文如下:
(一)法定义务再约定概念
民法中的法定义务再约定包括法定义务以及再约定的概念,其中民法中的法定义务是民事义务的重要内容,是由法律的禁止性规范所设定的义务,对于民法中的民事主体对他人所负有的一般性义务进行规定,违反法定义务会构成侵权责任。民法中的法定义务包括《合同法》、《民法通则》、《婚姻法》中对于不同民事主体规定的义务,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因此在违法行为发生后,民事主体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除了法定义务的概念之外,再约定也是法定义务再约定的重要内容,其中再约定是对于民法中的法定义务进行再约定,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保证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法定义务再约定是民事主体在既定的法定义务的约定下,并且再约定的方式,确定民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因此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协议履行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
(二)法定义务再约定特征
与普通合同相比,法定义务再约定发热主体是民事主体,而且再约定的民事主体在再约定法定义务相对明确,所以对于再约定中的民事主体通常是基于自然情况、身份行为以及当事人行为的民法主体相关关系,从而根据双方的意思实现主体义务再约定。法定义务再约定的内容与法定义务具有直接关联性,是对于抽象法定义务概念的具体化,保证民事主体具有较强的约束性,而且打定义务在约定的责任构成具有双重性,如果违反法定义务再约定的民事责任,对于法定义务以及合同约定构成违反。法定义务再约定的主要特征在于,法定义务再约定的成立条件包括:
(1)存在订立法定义务再约定的双方当事人;
(2)法定义务再约定的双方方式认的意思表示一致;
(3)再约定的内容须与法定义务相关联,所履行的义务应该以法定义务为限。
(一)法定义务再约定的狭义定义与广义定义
根据不同的标准,法定义务再约定能够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狭义的法定义务,主要是根据民治法律规范规定的第一性义务,主要包括物权法、婚姻法、民法通则等规定的义务。广义的发型义务除了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之外,还包括因为民事主体不履行法律责任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造成的侵权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不同法域的法定义务再约定
在不同的法域中,法定义务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而且每一种类型都存在一定的差异:
(1)物权法中的法定义务再约定,主要是发生在相邻关系中,因为法定义务再约定的主体存在着相对性,所以在再约定中,一方为法定义务的权利人,乙方为法定义务的义务人,两者因为不动产那相邻,从而形成了相对的关系,通过法定义务再约定,从而形成了对方辩、最经济的解决相邻关系纠纷,降低社会成本与司法承办。当前物权法中的法定义务再约定包括相邻土地通行证约定,根据《物权法》的约定,相邻土地之间的通行证应该根据土地性质进行理解,对于农用地与宅基地形成公用通道,实现土地利益的最大化,从而保证相邻土地通行权再约定;根据《物权法》的预定,污染妨害、通风、采光、危险物品防治等不作为法定义务再约定;对于民事主体的不动产存在需要,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从而提升效益,完成不动产为需役地。
(2)债权法中法定义务再约定,主要包括侵权之债、合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四中典型之债,而且多对应的责任主要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以及无因管理赔偿责任,根据债权法的约定,主要表现如下:侵权责任再约定,通过当事人自行达成协议,从而将法定责任转化为约定的义务,根据当事人意愿进行侵权认定;违约责任再约定是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履行、违约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当出现违约的情况时,违约责任进入法律评价的范围,具有国家强制力。
(3)身份法中法定义务再约定,在民事法律规范中,对于赡养协议、抚养协议等为民事责任主体的身份法法定义务再约定,主要包括:夫妻忠诚协议,根据《婚姻法》的要求,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忠诚,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忠诚义务进行再约定,在离婚案件发生时,应当按照约定对财产进行分割处理;抚养协议,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需要再约定抚养义务,但是离婚纠纷产生的抚养权纠纷,应该在父母间约定,父母作为抚养协议的主体,根据再约定协议完成约定的义务;赡养协议,子女有扶助赡养父母的义务,为了保证赡养的有效性,应该对于赡养义务人以及被赡养人作为协议的主体,从而完成协议的再约定。
(一)司法实践困境
我国的法律规范并不健全,因此得针对法定义务再约定的司法实践中,缺乏统一的判断标准,司法实务界对于法定义务再约定的认识有所差异,导致相关标准难以统一。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盲目引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可变更以及可解除合同的认识不足,同时位于法定义务再约定的整体定规范不足,造成找法困难。
(二)法定义务再约定立法建议
结合我国立法现状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困难,笔者提出的立法建议如下:在我国尚未制定统一的民法典的情况下,对于单行法中的法定义务再约定,应该根据各自领域进行调整,并且在将来制定统一的民法典时,制定打定义务在约定的总则性规定,从而使法定义务再约定有法可依。
四、结语
根据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原理》,自由是人类理性有限的必然,法定义务再约定通过将法定义务转化为约定义务,是社会发展的趋势,能够节约司法资源,对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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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主义亦特指民族独立运动之意识形态,民族主义以民族特色看待人类活动。因民族已成为国家结构的主流,政治学上(以及媒体)倾向注意这些极端类形的民族主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晚清民族主义性话语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近代教案344個樣本中,除迷拐幼孩之外,因中國婦女與西方傳教士發生性關係謠言引發的教案列第二位,共計20起1。
反教檄文的作者以中下層士紳為主,他們對基督教的反擊主要集中在傳教士的性道德上,這些性謠言匯聚於以當地紳民名義發佈的公呈、公稟、文告、合議等宣傳揭帖上。王明倫選編的《反洋教書文揭帖選》一書,其中以公呈、公稟、文告等名稱出現的宣傳品計123篇;《教務檔》收錄反教揭帖18篇,《張之洞全集》收錄3篇,共計144篇,時間跨度從1861年至1901年。這144篇,每篇喧染的主題必「性」無疑。
反教揭帖羅列的傳教士的「淫行」,囊括人類兩性關係中最邪惡的各個方面,首先是亂倫,其次是濫交。
(1) 亂倫
作於1862年的《天主邪教集說》說天主教教義主張:「父死子可娶母,子死父可娶媳,亦可娶已女為婦,兄弟叔侄死,可互娶其婦,同胞姐妹亦可娶為婦」2。作為印證,同治八年的一份反教揭帖,杜撰了一個名叫艾正心的外國人的亂倫行為:「艾正心,西夷人,抆其母並抆其祖母,均有孕生子,一為艾儒述,一為艾儒略」3。艾儒略是意大利耶穌會士,明萬歷四十一年(1619)抵北京,歷經上海、揚州、杭州、陝西、山西、福建等地傳教。明亡後,艾儒略避亂至福建延平山中,清順治六年(1649)卒於延平。艾儒略在福建二十四年,除宣教工作外,還廣泛與閩中文士交往,有「西來孔子」之譽。明天啟二年(1623)艾儒略寫成《職方外記》,衝擊了中國傳統的地理觀念。揭帖作者顯然知道艾儒略其人,有意捏造他的身世,借以污辱其他傳教士。
(2) 濫交
基督教的儀式、祭典在反教的中國文人眼中,無一不與「淫亂」有關,基督教每七日一禮拜的彌撒,中國人理解為「此日百工悉罷,老幼男女齊集天主堂,教主上坐,讚美先天教主之德。群黨喃喃誦經,事畢,互相姦淫以盡歡」,「兄弟戚友,久不相見,見則互相姦狎」4。基督教徒的洗禮則是「教主必為親沐浴,名曰淨體,乘機用迷藥,以便行姦」5。洗禮所用之水,則是婦女經水,「塗在臉上都不揩,走入堂中把神敬,名為潔面來朝聖」6。反教小冊子極盡鋪張之能事,津津樂道於喧染傳教士「行淫」細節,令這些反教宣傳品看起來不像是指控書,倒像是色情小說。
在中國邪教史上,統治階級除了擔心邪教會反叛政府外,還指控邪教破壞了儒家倡導的男女之大防。《宋會要》慶元四年九月一日(1198年10月3日)臣僚言:「浙右有所謂道民,實吃菜事魔之流,而竊自撫於佛老,以掩物議,姦淫污移甚於常人」。秘密流傳於民間的摩尼教,官方史書稱其為「揉雜淫穢,霄聚晝散」7。後唐天成二年(927)六月七日敕會禁止,又說他們「夜聚明散,托宣傳於法會,潛縱恣於淫風」8。放縱的性行為會直接危及到男權統治,不利於社會控制。
儒家存天理的前提是肯定人欲之存在,所謂食色性也,男女飲食,人之大欲,這本身就包含著一種悖論,即不相信人能完全過著禁欲的生活。所以,市井小說常以和尚、尼姑的穢行作為人不能棄欲的範例,此種對和尚、尼姑的看法已成為社會刻板的印象。這可以從某些色情小說的名稱得到印證,如《僧尼孽海》、《西天僧》、《雲遊僧》和《燈草和尚》及《水滸傳》中的和尚裴如海等,魯迅筆下的阿Q認為自己有權摸小尼姑的臉,其理由是「和尚摸得,我為甚麼摸不得」?更甚於此的是和尚、尼姑在小說中不僅是淫亂的化身,而且還以性力過於常人的形象出現,中國文學作品對和尚、尼姑這種定位從另一層面反映了社會對性的觀點,即禁欲會導致極端性放縱和性變態。
現實生活中也有不少和尚道士性犯罪的記錄。乾隆二十四年,曾發生一起蘇州治平寺淫僧案。蘇州治平寺有二十二房,囊橐饒裕,造密室藏婦女,江蘇巡撫陳宏密掩捕之,搜獲婦女四人,二十二房內犯姦者有十四房,淫僧十六名,並供出被姦婦女二十五人。奏聞,械淫僧解京治罪,刑部請杖斃9。另一方面,官方輿論也強化了對和尚道士的不信任,一些衛道士們時常上奏請旨,嚴行禁止婦女進入寺院和道觀。光緒十一年(1885),御史張燎因京師白雲觀,每年正月舉行燒香拜會,「男女雜沓,並有閑房屈曲,靜坐暗室,托為神仙,怪誕不經,請旨嚴禁」10。地方官則三令五申發佈告示禁止婦女以燒香為名進廟入觀,湖南巡撫卞寶第頒布一則《示禁燒香》:「燒香結會,男女雜處,最為風俗人心之大害。」11社會對和尚性道德低下的刻板印象已根深柢固,面對這樣的社會氛圍,基督教作為外來的「邪教」,其傳教士自然也是性道德低下之人。
不知始於何時,以天下唯我獨尊自居的中國人卻惟獨承認洋人有超強的性力,明清小說中洋僧、番僧、胡僧,無一不是以向中國人傳授採戰之術的形象出現的。 基於此點,中國人自然會得出洋和尚比土和尚更是邪淫百倍的結論。咸豐十一年(1861),四川《討西洋教匪》檄文,根據陰陽五行說,推論出「洋人性屬火,最好姦淫,凡從教人所生之子女,任其擇選,不准嫁人,現今奉教者,鮮不受其污辱,其子孫多半出於蠻種」12。可以說,傳教士自進入中國,即與中國人尤為敏感的性問題糾纏在一起。1583年,第一個正式踏進中國大門,同時也是為第一個大陸中國人受洗的意大利耶穌會士羅明堅神父,就曾被控告犯有通姦罪,儘管在控告他犯罪的期間,他已離開肇慶達兩個月之久,當地居民仍然不信,他們扔石頭,把教堂打毀,傳教士差點被殺死13。
十九世紀下半葉,基督教獲准弛禁,文人警覺地意識到捍衛儒教已迫在眉睫。在武力反擊屢遭失敗的情況下,唯一可行的反擊手段似乎只有通過攻擊傳教士性道德低下,以此證明他們的宗教與他們的道德一樣低下,不值得中國人信奉。
對傳教士性犯罪的指控,大多是刻意製造傳教士與中國信教婦女「濫交」謠言。教案史料並沒有確切記載西方傳教士與中國婦女之不正當關係。只是從美國學者保羅‧科恩的文章見到一則駐台灣的加拿大傳教士與自己教會裏的一個中國婦女結婚,此事引起中國人和其他傳教士的強烈非議。科恩認為之所以遭到中外人士一致譴責,是因為「愚昧而強烈的種族偏見」,並且「這種偏見雙方都普遍存在」14。其實,科恩只言中原因之一,更主要的是,這位傳教士的冒險行為,只會應驗中國社會對傳教士性道德低下的指責是真實的。
近代因婦女引發的教案並不是因為基督教打破了中國傳統文化男尊女卑的觀念,而是將女人視為私有財產的中國男人被外族男人挫敗的一種心理反映,中國男人無法忍受女人頻繁地出入教會與外族男人經常見面這一事實。很多教案發生的原因微乎其微,有的甚至沒有原因,單憑看見婦女進入教堂就足以讓男人們怒氣沖天,尋釁滋事。
光緒四年(1878)年福州烏石山英國教堂被毀就是此種心態的反應。
福州烏石山自道光二十八年,英國傳教士經時任福建巡撫徐繼畬同意在此山租造洋房、教堂。當時,林則徐罷職在籍,欲令洋房移出城,不果。光緒三年,福建巡撫丁日昌擬將城外官買電線局官屋官地,與烏石山教堂互相抵換,英領事答應,當面商立議單,由英領事攜回,致函英教士胡約翰,傳知一切。胡教士頗亦情願,並無不可之意,稱須寫信回國,徵得教會同意。不日,英領事以英國聖公會回信不願對換,尚須候外部議覆。光緒四年五月,胡教士復於租界外添造樓屋一區,當地士紳公稟此地係侵佔。福州將軍慶春飭福州府廳縣,約同英勘探官於八月初三日合勘屋基。舉人林應霖率眾人上山與胡教士理論,「仰見舊洋樓上有中國年輕婦女多人,聚首下窺,似相非笑,群情益憤不可遏」,相至新蓋洋樓,振臂齊前,將房屋焚毀。事發後,福州將軍慶春奏報:「該教士向多干預民事,無賴依附為奸,百姓蓄怨已深,隱忍未發」,此案實在是因「壯夫受辱於婦人之前,一時羞惡難堪之情,與積不能平之氣猝然觸發」15。慶春本意是想稱讚福州紳士出於「中外修好」之意,對傳教士干預詞訟一事始終「隱忍不發」,若不是看見教堂有中國年輕女性多名,不至於發生此事。慶春說此事純屬突發事件,不是蓄意為之。慶春是替當地紳士開脫,不過他的奏文至少透露出一種普遍的中國男性對中國女性與外國男性交往的嫉妒和恐懼心理。李慈銘於《越縵堂國事日記》記載此案發生的導火線也說是因女人而起:「同年程散卿來,以福建同知入都引見。言八月間福州烏石山之變,以夷人向於山上築洋房,漸佔官地。去年,丁日昌為巡撫,發其事諭,郡縣官往勘。民隨之者百餘人,忽見肩輿抬少婦三人入夷館,民益怒,民遂舉火燒其房」16。
根據李慈銘所說三位中國婦女是坐著轎子去教堂的,顯然她們不是一般的平民婦女。有身份的女人出入教堂給士大夫帶來的恥辱感與挫折感遠比平民女性所帶來的要嚴重得多,早在光緒二年,福建延平府紳士就發佈了一個公啟,內言「夷人各處丈量基址,圖設教堂,引誘婦女,名為入教,實則誘姦」17。基督教自明末進入中國始,士大夫們就開始擔心中國婦女或被洋人強姦,或與洋人通姦,儘管此事少之又少,可是他們始終不能擺脫這種擔憂。除了利用傳教士與中國婦女有關謠言作為反教策略之外,士大夫確實也懷疑外國傳教士與中國女信徒接觸的目的和動機。
人類學家做過大量實證研究,發現在那些有較大性自由的部落,他們當中不存在嫉妒情緒。相反,在男權統治的社會,女性是男人的權利和尊嚴的象徵,男人不能容忍對這些權利有任何損害,這種損害如果來自異族男性,那麼心理受挫感更嚴重,它將驅使男人從事暴力復仇行為18。
近代中國與西方列強在戰場數次較量,均以失敗告終,這不僅顯示政府無能、官員無能,更是中國男性的徹底失敗,伴隨中國男性的飲恨與屈辱接踵而至的便是國家主權、利權的喪失。而女性教徒的出現則使男性的自尊又一次遭到重創,這種恐懼與憤慨荒謬地表現為在反教謠言中對傳教士性能力的張揚與誇大。流傳全國各省數十年的《湖南合省公檄》列舉「天主教十大最惡而毒者」之一條就是指控傳教士「偽為無邪,正襟危坐,婦女皆跪前拜之,彼授以丸藥,名曰仙丹,實媚藥也,服之,欲火內煎,即不能禁,自就之。而伊與淫,名曰比臍邭狻R猎?暦啃g善戰,而婦女亦貪戀而甘悅之,故被採戰者視本夫如糞土」19。這段文字是為中國男性而寫,警告丈夫應嚴密監控自己的妻子。
從這篇反教檄文的遣詞用語來看,作者非常通曉中國古代房中術,用來攻擊傳教士性道德的言詞、話語採用了道家房中術的術語。以老子為代表的道家對女性並無歧視之語,他們從女性神奇的生命能量中洞察到其中所蘊涵的力量強於男性,而儒家貶低女性個人價值是為了保證血脈的純正以維護父權。在現實中,中國人的生活模式和行為是由道家與儒家共同塑造的,這種糅合突出的體現於男女之間的關係。荷蘭學者高羅佩(Robert Hans van Gulik)敏銳地觀察到中國男人和女人的社會地位與他們在家庭中的位置和職責是由儒家決定的,但是性關係主要受道家觀念的支配20。反教檄文的作者們用中國古代道教房中術士的眼光審視西方傳教士,認定傳教士是藉傳教為名,暗地演練採補之術,不僅中國女性是他們性榨取對象,甚至中國男性也淪為西方女傳教士的採補工具。同治八年《遵義城鄉合議》說「百姓被洋人哄入伊教,吃了迷藥,送去傳針,與伊同歇,採補元陰元陽」21。光緒十九年,流行湖南常德府的《新文歌》說「洋婆急好色,後生見他只一月,死不消說得。洋婆色性大,到手不放他,哪怕後生是鐵打,井燒也要化」22。反教謠言的作者們過多地關注於基督教傳教士的性能力,從心理學角度而言,他們的行為是投射心理不自覺的流露。
投射是指當人們將自己不願意承認的特點歸於別人時,就發生了投射。這種心理即可發生在個體,也可發生在群體。在社會生活中,投射機制的表現多種多樣,有的是某個群體深染某種不良嗜好,卻拼命譴責其他群體,藉以表明自己與之並非同類。中國士大夫指責西方傳教士在性欲上貪得無厭的荒誕說法是對自己這個群體在道德上缺乏自信的投射心理的反映。士紳普遍不相信傳教士能真正做到不近女色,因此對傳教士的獨身行為,反教檄文作者周漢解釋為「他不討老婆,正是為怕被色迷的緣故」23。官紳宣稱「世上只有三教是正,再未有第四教」24,如果相信來自西方的傳教士能夠堅持操守,無異於變相承認西方基督教不是邪教,在道德上也有可取之處,對官紳而言,無論是在情理上,還是在心理上都無法接受。
如果仔細解讀中國士大夫寫的反教檄文和揭帖,不難發現在捍衛儒學的旗幟下,掩藏著男性的恐懼與嫉妒。自1861年《湖南合省公檄》流傳全國後,在將近四十年裏,至少有數十個不同版本的反教揭帖均提及傳教士誘惑中國婦女入教的法術是「投以媚藥,使其欲火中燒,一經交接視本夫如糞土」25。同治元年《江西合省公檄》、同治八年《遵義城鄉合屬士民公呈》、光緒二年《河南紳民公議》、光緒九年《福建尤岩州公議條規》等不厭其詳地告戒男人,一旦他們的妻子入了洋教,其後果便是「本婦視本夫如糞土」。中國男性的尊嚴不僅在戰場上喪失殆盡,似乎在性能力上也不堪一擊。文人用最污穢的語言渲染傳教士的性醜行,反映了文人自身恐懼與自卑交織的複雜心理因素,一方面極力否認西方有任何可取之處,認為西方人只知「漁利漁色」,西方的物是「淫技奇巧」,另一方面在醜詆洋人的同時,卻竭力誇大他們的性能力,認為中國婦女並不是真心信仰基督教,只是貪戀與洋人情欲之歡。文人的行文裏雖然充滿了厭惡與鄙棄,可是他們的內心始終不能擺脫嫉妒與屈辱。福州烏石山年輕婦女在洋人教堂「似笑非笑」之態,令士紳們覺得「壯夫受辱於婦人之前」,怒不可遏,他們沒有能力阻止婦女入教,只得把仇恨傾泄到傳教士身上,此時,除了一把火燒毀教堂之外,簡直找不到比這更好的泄恨方法。
官紳大肆渲染傳教士的性能力既有作為社會動員反教策略手段的需要,又有對異域種族認識上的蒙昧。從明末進士周之夔認為外國人連「夷」都不配做,只是一種「禽」26類,因為「夷」畢竟還屬於人類;到湖南揭帖所說的半人半魚的「鯚人」;再演變成終於承認西方人是「人」,但是與中國人在身體構造上有本質區別。俞正葵分析基督教為甚麼比中國儒教粗湵陕??淙艘脖跋虏豢埃?w中原因是西方人在人體結構與中國人大不相同27:
其地人以肝為百支主,心在近瘠第四胸眼,上面居胸,中之左脈,又發之心左,故不得分左右十二經其絡者。中土人肺六葉,彼土人四葉。中土人肝七葉,彼土人三葉。中土人心十竅,彼土四竅。中土人睾丸二,彼土人睾丸四。中土人腸二,彼土人腸六。中土人肝生左、肺生右,肝繫在心,繫左,彼土人心繫在肝,繫右。則西洋人稟賦不與中國同,故立教不同。其人好傳教,欲中土人學之,不知中國人自有藏府經絡,其能信天主教者,必中國藏府不合之人。
幽靜賢淑是男權社會為女性制訂的美德標準之一,基督教使中國女性長期受到壓抑的激情全部被釋放出來,按照社會的眼光,她們不再是幽靜的好女人,而是四處傳道,捐獻家產,冷落丈夫。男人無法相信這是宗教引發的熱情,他們斷定女人這些瘋狂的舉動只能有兩個原因:一是吃了傳教士的迷藥,迷了本性;二是貪戀與傳教士的情欲之歡,以至「視本夫如糞土」。士大夫們非常擔心中國女性被傳教士誘姦的後果──種族不純。史料沒有關於中國女信徒與傳教士通姦生有孩子的記錄,僅見於反教揭帖。同治八年(1869)《遵義合屬士民公呈狀》說文武官紳擁至教堂,「拆毀其局,得見夾牆內姦生私孩甚多,穢氣沖天」。光緒七年(1881),山東德州苦水鋪一張姓人娶教民之女為妻,時隔三月,知州派三名差役至張姓家檢查,聲稱該女剛過門,旋即產嬰,貌似洋人,傳其進署驗看28。該女實無產嬰之事,德州知州僅因該女係教民之女,便散布謠言,欲以此侮辱傳教士,美署使何天爵為此照會總署,要求從重辦理德州知州。
從表層來看,此事似乎純粹是中國地方官以凌辱洋人取樂,其實這件事的背後折射出士大夫對亡種的憂慮,隨著中國主權的步步喪失,這種憂慮也與日俱增。
光緒十七年長江教案爆發期間,廣為流傳的由湖南候補道台周漢編寫的圖文並茂的《謹尊聖諭闢邪全圖》,其中一幅《小兒失腎圖》,畫的是一男童赤身裸體被一群洋教士和中國教民包圍,一名傳教士手拿尖刀,另一人在旁拍手歡呼,並配有一副對聯29:
一刀割斷子孫根,雙襟濕沾夫婦淚。
關於兒童的謠言多集中於挖眼、割腎之類,這類謠言在揭露傳教士殘害中國兒童的同時,還有更深的寓意:洋人來到中國,使中國失去了它的未來──兒童,它不只是涉及地方上的同一性,更是民族同一性。兒童割去腎子,失去了生殖能力,中華民族面臨絕種的可能性。亡種的憂慮意識伴隨著中國婦女與傳教士通姦生下混種的恐懼,時刻提醒士大夫們歷史上曾出現的五胡亂華的情景,婦女與傳教士行淫的謠言則暗示洋人亂華的悲慘局面已不可避免,它反射出對種族混合的擔憂。士大夫認為,如果任憑基督教隨意招收信徒,不僅會發生以夷變夏,甚至有可能連種族也將不復存焉。署永新知縣閻少白難以承受「教民遍天下」的現實,以死抗爭他無力挽救的局勢,其絕命詩言:「華夷必宜辨,舍命與鬼爭,徒死本無益,不肯玷吾名」30。早在同治六年,生員林全初就敏銳的覺察到基督教對中國最大的威脅是由教民構成的「精神之國」,傳教士「扛幫插訟,尤屬小節。所慮者教徒子女互為婚姻,再歷數百年,滋生繁育,猶且廣招徒黨,無有已時,成何世宙」31。教徒之間互通婚姻,本是《聖經》所要求的,使徒保羅致信給哥林多教會指出,女子、寡婦可隨意嫁人,「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32。然而在一體化權力結構的中國,如果出現一個與主流文化疏離的群體,而這個群體具有某種共同信仰,彼此之間互通婚姻,不啻為對主體意識形態無聲的挑釁。基督教教民之間的婚姻無論是在形式上或是內涵都是以夷變夏的範本,即使他們依然保存中國人的血統,可是在士大夫眼中,他們已成為化外之國,化外之民,這是更深層次的亡種危機。中國人發現欲置對手於難堪處境,攻擊對方性道德低下是最佳選擇。這就不難理解,當基督教進入中國社會,引起士大夫階層的恐懼,而表達敵意的方式有多種可能的情況下,為甚麼選擇了與性有關的謠言作為攻擊傳教士、打毀教堂的突破口。就動員大眾的策略手段而言,士紳的選擇是準確而又有效的。
由於揭帖作者過分地關注於傳教士的性問題,反倒透露出他們自己低級趣味的猥瑣心理。反教謠言的作者與明清流行的警世、醒世市井小說在寫作手法如出一轍,開篇先頌揚一番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的道德學問,接著便是大段的不厭其詳的有關傳教士的色情描寫。讀後不免令人產生疑惑,作者的真正意圖究竟是在攻擊傳教士呢?還是借攻擊傳教士之名宣泄自己被壓抑的性欲望?
謠言是一種心理現象,因此謠言的內容可以揭示造謠之人真實的心理欲望,也就是說,謠言既能給對手以殺傷力,也能暴露造謠者的心態,人們可以通過所造謠言的內容來分析造謠者平日深藏在心,不輕易流露的真實思想。反教謠言主題之所以輻輳於性,是由於發言者長期處於禁談性的環境裏,下意識流露出來的一種試圖強使它變為隱私以證實性並不存在於現實中,結果卻是以這種貶損的方式毫無禁忌的暢所欲言,造成性只能以一種扭曲的、變態的形式為人們所接受、所談論,這也是為甚麼中國文人喜歡在文字中以醜詆的方式描寫性,而平民大眾則好在口角爭吵中頻繁地使用與性有關的淫穢罵語。事實上,在推行「滅人欲」的中國社會裏,最特殊而又奇怪的一個現象倒不是性被指定必須存在於陰暗隱蔽之中,而是人們在把性作為隱秘的同時,用各種方式沒完沒了地去談論它。
性心理學證實:性禁忌愈嚴,人們對性愈是渴望,在不能用常態表達的情況下,只能以病態的方式發泄。反教揭帖的作者在醜詆傳教士性亂的同時,不自覺的暴露出自身承受性壓抑所致心理變態的一面。上文說過,反教小冊子作者使用大量房中術術語來攻擊傳教士,清初,曾發動一場毀書禁書邉樱?嘘P房中術一類的書籍均屬於被禁之列。反教揭帖的作者非常嫻熟地頻繁使用這一類術語,顯然他們私下裏偷偷地研讀過此書,他們並沒有遵守清廷的禁令,他們做不到不去閱讀這類書籍,可是內心又有一種罪惡感折磨著他們違反禁令去閱讀已被官方宣布為「淫書」的禁書,他們始終不能擺脫這種罪惡感,唯一的排解方法是通過攻擊傳教士的罪惡來顯示自身的「乾淨」,轉移內心的緊張,通過指責傳教士掩飾真實的自我,這與參與「捉姦」的人們心理反應是一致的。但是,不難設想,這些充斥著傳教士性生活細節描寫的反教小冊子流向全國時,一定有不少人讓自己也進入了角色,在性的行文中,敵意獲得了新的、毫不遮掩的宣泄,可它又是一個無法掩飾的頹廢社會的象徵。
1 蘇萍:〈近代教案中反教謠言的量化分析〉,《二十一世紀》網絡版總第十期,2003年1月。
2 〈天主邪教集說〉,收入王明倫選編:《反洋教書文揭帖選》(濟南:齊魯書社,1984),頁7。
3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教務檔》第二輯之第一冊(台北),頁269。
4 《反洋教書文揭帖選》,第7-8頁。
5 《教務檔》,第二輯之第一冊,頁269。
6 《反洋教書文揭帖選》,頁12。
7 《舊五代史》卷十五, 轉引自 戴玄之:《中國秘密宗教與秘密會社》(台北:商務印書館,1990),頁95。
8 《五代會要.卷十二.雜錄》,轉引自上書,頁95。
9 陳康祺:《朗潛紀聞初筆》卷四(北京:中華書局,1984),頁69。
10 李慈銘:《越縵堂國事日記》第三冊(台北:台灣文海出版社,1963),頁3346。
11 卞寶第:《卞氏三種》,《撫湘公牘.卷一.閩山喬輜軒錄》,頁10。
12 《反洋教書文揭帖選》,頁78。
13 曾德昭(Alvaro Semedo)著,何高濟譯:《大中國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頁214。
14 費正清(John King Fairbank)編,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編譯室譯:《劍橋中國晚清史》上冊(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5),頁627。
15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福建師範大學歷史系合編:《清末教案》,第二冊(北京:中華書局,1996),頁190。
16 李慈銘:《越縵堂國事日記》(台北:台灣文海出版社,1963),頁2195。
17 〈福建延平府紳士公啟〉,《反洋教書文揭帖選》,頁124。
18 馬林諾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著:《神聖的性生活──來自土著部落的報告》(北京:知識出版社,1998),頁81。
19 〈湖南合省公檄〉,收入《反洋教書文揭帖選》,頁4。
20 高羅佩(Robert Hans van Gulik)著,李零等譯:《中國古代房內考》(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頁63。
21 〈遵義城鄉合議〉,收入《反洋教書文揭帖選》,頁47。
22 苑書義主編:《張之洞全集》第四冊《公牘.諮札二十九》(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頁3101。
23 同上,頁194。
24 周漢:〈鬼叫該死〉,收入《反洋教書文揭帖選》,頁192。
25 〈湖南逐異類公呈〉,收入《反洋教書文揭帖選》,頁97。
26 徐昌治訂:《聖朝破邪集》卷三(安政乙卯冬翻刻),頁6。
27 程鴻詔編:《有恒心齋全集.文集八.俞正葵傳》(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頁409。
28 《清末教案》第二冊,頁326。
29 The Cause Of The Riots In The Yangtse Valley. A, "Complete Picture Galley" HanKou 1891。這本全圖原件藏於大英博物館,我的導師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蔡少卿先生在美國發現了該圖的複製品,他費盡周折地將其帶回國內,無私地提供給我,這份博大的胸襟是我今後做人做事都應該效法的,在此向恩師致謝。
30 《反洋教書文揭帖選》,頁371。
31 《反洋教書文揭帖選》,頁327。
32 《新約聖經‧哥林多前書》(南京:中國基督教協會,1989),第7章第3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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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9年之前,人们一般认为网络的结构都是随机的。但随着Barabasi和Watts在1999年分别发现了网络的无标度和小世界特性并分别在世界著名的《科学》和《自然》杂志上发表了他们的发现之后,人们才认识到网络的复杂性。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学计算机专业相关毕业论文:网络的话语。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查阅20世纪90年代文化史的关键词,"网络"肯定是一个发烫的词条。这个词犹如一阵旋风冲入90年代,俨然代表了某种强大的历史力量。因特网于1991年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解禁;(1)至少在当时,没有多少人预见到这个揭幕仪式如同开启了潘多拉盒子。事实上,计算机网络已经默默地存在了二十余年。第一个计算机网络――阿帕网络――于1969年秘密问世。然而,解禁之前的计算机网络不过是一项保密的军事技术隐藏于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署的办公大楼。如果没有突如其来的历史青睐,那么,如同许多有趣的发明那样,因特网的意义也只能封锁在技术范畴之内。
突如其来的历史青睐是如何发生的?这个问题涉及了众多方面。迄今为止,"网络"这个概念业已成为划时代的标志之一。谈论人们置身的时代,网络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词汇――"信息时代"的主体部分离不开网络的组织。网络的意义远远地突破了技术范畴而介入了经济、文化乃至一个社会的民主政治;按照某些人的预计,网络会在相当程度上改造传统的社会制度。换言之,网络似乎正在赢得某种万众瞩目的特殊位置。
这种荣耀为什么姗姗来迟――为什么如此伟大的发明竟然沉寂了二十多年?在我看来,网络所产生的深刻震撼不仅源于一系列既有的技术指标;现今人们认定的网络的历史意义无宁说是在特定的历史氛围之中被制造出来的。历史似乎正在临近一个巨大的转折,一批高瞻远瞩的思想家纷纷发表种种惊世骇俗的预测和历史构思。从阿尔温·托夫勒的《第三次浪潮》、约翰·奈斯比特的《大趋势》到丹尼尔·贝尔的《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一系列新的历史目标逐渐浮现。网络被组织到这幅图景之中,并且委以重任。不长的时间内,网络被描述为未来的经济形式和文化形式,进而与民族国家的基本战略目标联系起来。一些人甚至不无夸张地断言:"是否加入互联网已经不再是一种选择,而是历史的必然。"(2)如果说历史进化论乃是许多人擅长的论证逻辑,那么,网络与历史进化论的理论联姻已经表明了这项技术发明所拥有的文化政治身价。网络是历史的必然――这种描述如此深入人心,以至于网络具有了显赫的公众形象。一时之间,网上冲浪、雅虎、网吧、电子邮件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没有听说过悬浮列车或者哈勃望远镜情有可原,不明白万维网为何物则是一个笑话。即使没有上网的人也必须意识到,网络代表了时代的前沿,对于网络一无所知即将被未来的历史所抛弃。
这些认定的成型需要一个强大观念体系的复杂运作。这个观念体系不仅包含了未来历史的阐述,同时还包含了对于网络历史位置的阐述。换言之,这些阐述必须将网络的涵义融洽地纳入一套历史理论,并且成为一块举足轻重的拱石。这个意义上,这个观念体系的运作不仅是向人们许诺无纸办公、远程教育或者改善图书馆设施,以上阐述必须产生莫大的煽动性从而赢得巨额的投资,或者说服权力机构给予制度性的庇护。这一切显然会遇到有力的质疑。因此,以上阐述还必须包含抵御种种质疑的防线。
我将这个强大的观念体系以及种种阐述称之为网络的话语。事实上,这些阐述业已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话语漩涡。大众传播媒介对于这个主题的狂热令人惊讶。如同比尔·盖茨形容的那样:"报章杂志竞相撰文,电台电视群起喧声,还有大小会议漫无边际的臆测,真可谓无休无止。近几年来,不论在计算机行业内外,人们对于这个题目一直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兴趣。这种兴趣所到达的范围,不仅己超越发达国家,甚至超越了数量庞大的个人计算机用户。"(3)不言而喻,网络的话语线索纷杂,歧见丛生。"网络"在种种相异的形容之中犹如千面郎君。现在,我试图分析的是,网络的话语资源是由哪些主要方面构成的?
汉语译著之中,比尔·盖茨的《未来之路》与尼葛洛庞帝的《数字化生存》无疑是网络话语的两本早期启蒙读物。对于年轻一族以及某些精英圈子,谈论这两本著作无疑是一种必要的文化时髦。
对我而言,比尔·盖茨《未来之路》所赢得的声誉超出了想象。这部著作包含了很强的自传意味,比尔·盖茨的未来设想很大程度地交织在自传内容之中。这部著作乐观地作出了一系列形象的预言:信息高速公路必将制造出某种更有魅力的生活。或许必须承认,《未来之路》并没有提出太多的重要观点。先进的通信系统穿透了国界的铁幕,国与国之间更加相似;信息高速公路将对政治产生独特影响,政治家可以立即看到公众意见的调查,人们可以使用袖珍计算机投票;信息高速公路可能增进一个国家公民对于邻国的了解,因此缓和紧张的国际关系(4)――比尔·盖茨的这些描述无非是一些合乎逻辑的猜想,人们很快就耳熟能详。
在我看来,《未来之路》令人瞩目的原因在于,这部著作推出了一种新型的偶象。比尔·盖茨是一个技术专家,同时又是一个极为成功的计算机商人――他所领导的微软公司出产的是技术商品。许多人的心目之中,一张娃娃脸的比尔·盖茨已经变成了一种当代英雄的伟大化身。他在自传之中告诉人们,技术如何敛财。著名的微软公司仅仅占有一幢小小的楼房,但这家公司却制造了巨额的财富――比尔·盖茨在全球富豪排行榜上首屈一指,富可敌国。这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奇迹。现今,资本己将世界市场瓜分完毕;资本的运作是财富增长的决定方式。一种严密的财富分配机制业己在市场体系之中形成。如果不是偶然的运气,没有人还能赤手空拳赢得一片江山。然而,比尔·盖茨的身世却雄辩地表明,仅仅依赖个人的智慧和创造力就可以改写命运。这表明,计算机时代的来临开始为网络英雄的个人表演提供了驰骋的疆场。个人的智力成为一种新的资本与货币资本分庭抗礼。按照比尔·盖茨的自述,他的种种成功都在饶有趣味的创造之中发生。比尔·盖茨的功成名就象征了某种历史机遇的真正降临。更早一些时候,只有一些著名的运动员可能凭借自己的身体打入商品世界。对于街头那些穷小子说来,只有个人的身体是他们的潜在幻想。激烈的体育竞争是他们实现致富理想的唯一希望。迈克尔·乔丹、马拉多纳和泰森均是因为体育而一夜成名,从贫穷的阶层脱颖而出。现在已经到了智力担当传奇故事主角的时代。技术产业的利润以及飙升不巳的网络股让乔丹们望尘莫及。这个意义上,比尔·盖茨代表了一个激动人心的历史突破――我相信,这是《未来之路》无言的魅力。事实上,尾随比尔·盖茨之后一系列相似的故事――例如杨致远和雅虎、张朝阳与搜狐以及硅谷种种传奇式的发迹――无一不在重现智力与财富的互动关系以及神奇的致富速度。人们逐渐明白,网络是一代技术精英的冒险乐园。也许,现今已经没有多少人还会对《未来之路》的美妙想象惊奇不置。种种神话气氛逐渐消散之后,这个行业的真实主题开始赤裸裸地浮现。网络已经顺利地踏入了资本、市场的运行轨迹。这一切拥有一个美妙的名称:新经济。2000年4月7日的《南方周末》推出"IT群英会"专版。这个版面领衔的大标题即是真实主题的写照――《比一比IT精英看谁钱多》。
相对地说,尼葛洛庞帝的《数字化生存》更富有理论意义。这部著作反复地告诉人们的是,人们即将遭遇的比特世界与传统的原子世界具有哪些重大差异。尼葛洛庞帝认为,数字化生存必将出现四个改变人类生活结构的特征:分散权力、全球化、追求和谐与赋予权力。(5)显而易见,这四个特征更为投合尼葛洛庞帝的政治理想。
在尼葛洛庞帝看来,只有在网络出现之后,传统的中央集权才会真正解体。电脑之间随机连接而形成的网络无形地废除了"中心"位置,这是机器制造的民主。他在《数字化生存》之中解释说:
长时间以来,分权(decentralism)的观念倍受称道,但是实际去做的时候,却寸步难行。互联网络提供了全球性的交流通道,可以不受任何新闻检查的钳制,因此特别盛行于像新加坡这种新闻自由很少、而网络却无所不在的地方。(6)
分权的后果必然是,个人享有更多的自由。这即是尼葛洛庞帝心目之中的后信息时代:"这里的个人化,不仅仅是指个人选择的丰富化,而且还包含了人与各种环境之间恰如其分的配合。其间,机器扮演的角色是使这种配合能够接近过去没有机器时的自然与和谐。这就要求机器对人的了解程度和人与人之间的默契不相上下。人不再被物役,而是物为人所役。在科技的应用上,人再度回归到个人的自然与独立,不再只是人口统计学中的一个单位。"(7)后信息时代的大众传媒帝国逐渐瓦解。传统的传播媒介――例如广播、电视――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信息的强制性播放,不论人们是否愿意接受。这甚至形成信息的暴力。网络与传统的传播媒介不同,比特远比原子善解人意;它们将按照个人的独特需求分门别类地进入一个个家庭。这意味了智慧从传播者那里转移到接收者这端。不久的未来,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随时挑选电视节目,甚至广告也会变得非常个人化,以至于人们无法分辨广告与新闻。(8)无疑,尼葛洛庞帝同时将这种网络的结构想象为政治结构:"因为正是这种分散式体系结构令互联网络能像今天这样三头六臂。无论是通过法律还是炸弹,政客都没有办法控制这个网络"。(9)
显然,尼葛洛庞帝期望网络有助于填平贫富悬殊的巨大鸿沟。在他看来,传统的阶级范畴开始过时了。新的一代将从数字化的环境之中脱颖而出,网络的特殊结构可能使他们摆脱传统的偏见而产生某种新型的亲善关系。尼葛洛庞帝不相信这种担心:"社会将因此分裂为不同的阵营:信息富裕者和信息匮乏者、富人和穷人、以及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他宁可认为,"文化差距其实会出现在世代之间";"社会的、种族的或经济的力量都不是最重要的影响力,代际差异才真正举足轻重。现在,年轻人是富有者,而老年人是匮乏者。"(10)孩童远比他们的父母擅长生存于网络社会之中,阶级冲突被代际的差距所替代。这肯定是一个相对温和的政治局面。有趣的是,尼葛洛庞帝已经将他的网络社会学扩大至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在他看来,发展中国家的下一代同样自如地生存于数字化环境之中;事实上,物理空间对于网络生存无关紧要。的确,物理空间是民族国家的存在基础;民族国家的政权边界设立于物理空间之中。然而,这一切也将遭到网络的挑战,"民族国家的许多价值观将会改变,让位于大大小小的电子社区的价值观。"(11)
比尔·盖茨宣称他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尼葛洛庞帝也宣称他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他们都对发展中国家的数字化生存给予乐观的描绘。可是,发展中国家――例如中国――又有多少理由轻信这些许诺?这样,我想转向另一本著作――刘吉、金吾伦等著的《千年警醒:信息化与知识经济》。
酒井直树曾经犀利地指出,前现代-现代-后现代并非一个单纯的纪年顺序,这个顺序始终是与地缘政治结合在一起的。地缘政治的意义上,现代性往往意指西方模式;非现代性通常被视为非西方的概括。(12)这个巨大的理论陷阱暗示了现代性话语对于非西方国家的压抑。网络话语的出现某种程度地扰乱甚至解除了上述的对照关系――网络话语之中,发展中国家似乎赢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显然,发展中国家决不会轻易地放弃信息时代抛来的缆绳。《千年警醒:信息化与知识经济》这部著作的绪论之中,作者引述了"跳越发展"之说――历史的巨大转折仿佛造就了一个重新定位的时机。发展中国家意外地发现,它们竟然被甩到了前列:
……这次信息高速公路可谓全球响应。发展中国家也大有可为,而且还具有某些比发达国家更有利的优势。例如,像美国通信电缆早己遍布全国,要更换成光纤需资金7000亿美元之巨,发展中国家就没有这种历史负担了,发展中国家可以实现"跳越发展"。(13)
《千年警醒:信息化与知识经济》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的研究成果。某种程度上,这部著作代表了较为权威的专家观点。人们可以察觉,《未来之路》或者《数字化生存》对于网络时代生活情趣的大量描述已经退出视野,民族国家的经济地位正在作为一个重大主题得到了反复的论说。如果说前者更像是发达国家的奢侈想象,那么,后者才是发展中国家的迫切问题。换一句话说,即使网络时代也无法更改一个持续己久的传统:民族国家是一个远比个人重要的利益单位。
这个意义上,尽管《千年警醒:信息化与知识经济》重述了网络的信息自由,重述了赛柏空间对于权力与等级制度的拒绝,重述了网络对于个人的解放,(14)但是,这部著作的焦点始终集中于网络象征的历史转折以及民族国家的历史机遇。的确,根据历史的必然逻辑谈论民族国家的命运,这是同样是一个由来己久的论证传统。
《千年警醒:信息化与知识经济》如此界定近代的历史阶段特征:19世纪是铁路的时代;20世纪是高速公路的时代;21世纪则将是信息网络的时代。(15)信息网络时代,信息成为重要的经济资源。这即是所谓的知识经济:"尽管所有经济制度都是建立在’知识基础’之上,但以往未被计入成本,只有信息化时代,这种资源才成为主要资源。它可以共享,可以倍增;可以’无限制的’创造。知识取代资本:人力资本比货币资本更重要。"(16)因此,现今规定权力与财富性质的游戏规则已经改变。黄金、货币和土地均己陈旧,权力和财富的新基础是思想、技术和通信――即信息。这部著作引述了德鲁克的观点:16世纪18世纪,资本和技术并不稀奇;重要的是它们扩散的速度和范围。这种扩散导致了工业革命,并且使资本成为资本主义。网络时代的信息片刻之间传遍全球,这必将制造另一场彻底的革命。就业结构上已经显示出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过渡:农业就业逐步消失,制造业就业下降,生产服务和社会服务比例上升,管理性、专业性和技术性职业快速增加,形成以半技术性的职员和销售工人为主的白领无产阶级,如此等等。这些历史迹象向民族国家预示了传统逻辑的中断和种种崭新的可能。如何加入这个时代?未来的人们相会于网络之上――未来的口号是:谁不入网谁就不存在。(17)
尽管人们可以对技术的意义给予充分的想象,但是,历史的经验――同样必须提到历史――却告诫人们,必须克制乐观情绪。技术曾经是工业社会的助产士,然而,技术并未有效地缓解社会不公导致的冲突。因此,人们没有理由把网络表述为技术制造的天堂。这时,人们或许觉得,《千年警醒:信息化与知识经济》的某些论点多少有些一厢情愿。作者论证了网络时代对于"人"的关怀:信息文明不仅表现为智力,同时表现为道德和审美;表现为人与各种环境――自然的与人工的――之间的和谐,"还表现为对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关注。全球计算机网络使人们置身于彼此之间超越了国家、民族、地域和文化界限的、更广泛的联系和接触之中,也使全球成为一个整体。……它使我们经历更强烈的群体意识,要求人与人之间、不同国家、民族和文化之间相互尊重、理解和宽容,以理智的方法公正地解决争端,达到一致或协调。"(18)然而,至少目前为止,这种迹象并不明显。相反,网络时代的特殊对抗已见端倪――有人称之为"e体化"的焦虑:
……互联网这个好像从魔瓶中释放出来的技术怪物具有魔法般的力量,它也许会成为世界经济加速分化的催化剂。一部分被推向金字塔的顶端,而另一部分则逐渐边缘化,最终被世界经济甩出去也未可知。
……
"e体化"的新经济使技术新贵一夜发达、富可敌国,同时使另一些人产生沦为社会弃儿的危机感。
对此,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首脑充满焦虑。南非总统姆贝基说,互联网带来信息革命,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差距将进一步拉大,因为发展中国家不掌握技术和资本这两大关键因素。(19)
可以预料,网络话语内部一个隐约的分歧肯定会进一步明朗。这方面的争执必将日趋激烈:网络正在改变既定的游戏规则,抑或既定的游戏规则正在改变网络?网络是进入大同世界的入口,还是制造了另一个竞争的空间?
"我们正在创造一个所有人都可以自由进入的新世界,不会由于种族、经济实力、军事力量或者出生地的不同而产生任何特权或偏见。""在这个独立的电脑网络空间中,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可以自由地表达其观点,无论这种观点多么的奇异,都不必受到压制而被迫保持沉默或一致。"(20)――《千年警醒:信息化与知识经济》不无赞赏地引用了《电脑网络空间独立宣言》,同时还在网络结构和技术可行性的意义上给予解释:
在电脑网络空间中,任何计算机都可以和其他的计算机通讯,无论它位于哪里。没有人比其他人拥有更多的特权;无论IBM公司还是美国总统在电脑网络空间中都不比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有更多的优势。权力、阶级、阶层甚至地理位置在电脑网络空间中都毫无价值,在这里,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中心,因而人与人之间也趋于平等,不再受等级制度的控制。虽然因特网是在美国政府的支持与资助下建立起来的,但进入90年代以后,它实际上已经完全成为一个独立的网络。权力分散也就成为电脑网络空间最基本的精神。(21)
显而易见,《千年警醒:信息化与知识经济》已经意识到网络空间对于解除金字塔式社会结构的意义。尽管如此,个人主义的主题并没有在这部著作之中得到充分阐述――这部著作主要兴趣无宁是民族国家经济复兴。这时,吴伯凡的《孤独的狂欢》接过了这个主题;在他那里,这个主题是网络话语不可或缺的另一个部分。
什么叫作"孤独的狂欢"?这部著作的封底打上这么一段话:
个人电脑造就的是一种崇尚少年精神、鼓励越轨、强调创造性的个人文化,它使中年期和更年期的文化返老还童,社会成员将像汤姆·索亚那样在不断的历险和寻宝中体会到了一种"孤独的狂欢"。
同时,人与人的交往抽象为机与机的交往,人类浪迹在虚拟的世界里,远离大地和尘土。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孤独的狂欢"。
吴伯凡曾经抱怨,中国的技术精英对于技术之外的文化内涵茫然无知。例如,这些技术精英就无法将电脑革命与嬉皮士文化联系起来。"中国的电脑技术人员太热衷于做’内行’了,太热衷于’主流文化’了,而没有意识到领导美国电脑’内行’和正规军的正是盖茨与尼葛洛庞帝这样的非科班出身的’外行’和’技术牛仔’。"(22)吴伯凡再三强调一个事实:网络行业之中,孩子称王称霸。在他看来,个人电脑与其说是哪一个博学深思的学者发明的,不如说是一些稚气未脱的孩子"玩"出来的。"’孩子’(我说的是没有未老先衰的孩子)总是喜欢新生的事物,他们本身就是新生的。相反,一个成人(我说的是孩子气已经脱尽的成人)总是喜欢安稳,喜欢既成的习俗,因为他们已经成为习俗的一部分。"(23)毫无疑问,吴伯凡所说的孩子代表的是一种不可遏制的生机。
这部著作提到嬉皮士并非偶然。吴伯凡引勃兰德的观点说,网络不仅是技术专家或者那些没有灵魂的人的殖民地。这里的原则源于"60年代嬉皮士的社群主义和自由主义政治理念。"所谓的"电脑革命"与这批人的反抗精神息息相关。吴伯凡的想象之中,网络空间的嬉皮士即是黑客。这批人无法无天,不惧权威,犹如古代的江湖游侠。"黑客、准黑客、技术牛仔在这一国度里同时担当着政治家和持不同政见者的双重身份。黑客是电脑革命的革命家,但由于电脑革命是一场持续的革命,所以每一代黑客同时也都是匆匆的过客。"(24)从字义上考证,"’黑客’一词是英文hacker的音义两全的汉译。Hack有’乱劈、乱砍、碎尸、肢解’等义,hacker即’肢解者’、’捣毁者’。将’中心化控制’碎尸万段是黑们的基本企图。"(25)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黑客们对于美国国防部电脑系统的袭击无疑是挑战中心的象征性行为。
黑客的形象与那些成功的IT精英保持了很大的差异。与其说他们是在网络空间敛财,不如说他们刻意履行一种"黑客伦理"。黑客们伦理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进入电脑的权利应该是不受限制的,而且为一切人所有。
一切信息应该是免费的。
在电脑上你能创造出艺术和美。
电脑能改进你的生活。
显然,这些黑客不是循规蹈矩的工程师,也不仅仅是技术型的"网络狂人"。如同吴伯凡所说的那样,他们的离经叛道包含了对于网络的某种政治、法律设想。(26)他们闯荡网络空间的一个重要目的即是打破信息的垄断,让权力机构难堪。尽管多数黑客的最终逃脱不了被威胁、被制服、被擒获或者被收买的命运,但是,他们的无政府主义主张以及他们那种来去无踪的神秘和诡异为网络空间制造了一种活跃而又不安的气氛。比尔·盖茨那种令人羡慕商业式的成功正在制造新的垄断;这时,黑客的存在从另一方面显明,网络空间保存了特定的自由精神。
孩子为王、少年精神、技术牛仔、黑客伦理――吴伯凡赞赏地将这一切称之为"美国的文化精神"。 (27)不论这种解释是否勉强,人们都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美国已经是名符其实的电脑王国。然而,这并不意味了所有的美国人都对网络的狂热点头称是。即使在美国,人们也可以听到激烈的反对之声。考察网络话语的另一个组成部分时,我想转向一部美国教授西奥多·罗斯扎克的著作《信息崇拜》。
《信息崇拜》一开始就用讽刺的口吻说:"在过去四十年中,信息在大众词汇中明显经历了由’废变宝’的过程。""它就与我们经济生活所发生的历史性变化联系在一起,成为联结财团利益、政府和科学机构的纽带,最后被广告商和推销商用于说服顾客的花言巧语之中。"在西奥多·罗斯扎克看来,人们所以利用"信息"大作文章,这是由于"信息崇拜"的作祟。(28)由于某种话语的卖力操作,"信息"仿佛在一夜之间成为这个世界财富的首要源泉。
显然,西奥多·罗斯扎克对于信息背后所谓的"知识经济"并不信任。他宁愿认为,这是未来学家与广告商共谋的产物。未来学家轻率地将信息形容为下一个世纪的主角,广告商则是把这种论调巧妙地纳入利润的生产:"只有这样才有资格受到广告商的青睐,他们有力量把信息从兴趣变成需要,从需要变成必需。"人们的言论之中,信息已经与财富逻辑地联系在一起。然而,这无宁说是话语的效果:"胡编乱造和唯利是图者已经用随意的隐喻、肤浅的比较、大量彻头彻尾的盅惑歪曲了我们对于信息技术的理解。数十亿美元的利润和某种社会力量的突然崛起解释了他们为什么要作如此之举。"(29)或许,晚近网络股疯狂上扬与突然受挫某种程度地表明,这些话语可能利用"网络"这个概念制造了某种泡沫经济。(30)
西奥多·罗斯扎克看来,信息远不如一些人所吹嘘的那么重要。信息可能是一些废话,那些过量的、未经提炼和杂乱无章的信息让人们无所适从。网络空间垃圾信息的过度增长同样是一个棘手的问题。种种没完没了的矛盾信息是制造混乱的漩涡。诗或者音乐远远不只是一些信息,荷马或者莎士比亚的身上永远存在某些计算机所不可企及的内涵。计算机的创作仅仅是一种拼贴游戏。报纸报道,计算机已经可以代替莫扎特作曲:人们事先将莫扎特的作品输入计算机,利用计算机的分析找到"音乐语法"――即作曲家的惯用修辞,然后对于种种"音乐砖瓦"重新组合,这就是一件新的作品。可是,这种计算机生产线制造的产品更像是零件装配的悲欢离合罢了。(31)信息可以论证某种观念或者驳斥某种观念,但信息无法制造观念。现代科学几乎都是从为数不多的抽象思想乃至审美思想之中衍生出来的,这些科学论断并非信息处理的产物。"伟人留给后世的精神遗产基本上不包括具体的信息。即便包含了一些信息,于今日看来也只是昨日黄花,而思想仍旧健在,依然是设制法律、确立计划、制定政策的坚定的理论基础,就是从未读过这些思想家的著作的政治家也必须在这个基础上行事。"(32)许多专家将信息经济描述得神乎其神,然而,他们本身更像是信息经济的组成部分――这里,西奥多·罗斯扎克讥刺这些专家扮演的是计算机推销员的角色。
儿童天生地爱好计算机吗?西奥多·罗斯扎克宣称这是随意捏造的传言。同样可以称之为捏造的是,计算机是"最有耐心的教师"。这些捏造是为了拓清计算机入侵教育的通道。如果按照这些人对于教育的可笑描述,学生的"全部动作就是目不转睛地盯着显示屏和重复敲击键盘。"这些话语共同盯住了一个目标:校园是计算机制造商垂涎不己的巨大市场。美国的大学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
……它们在一九八四年总共在计算机上花了十三亿美元。它们计划到八十年代末花八十亿美元。较小的学校,如卡内基――梅隆大学(五千五百个学生),每年大约在新技术上花费一千万到一千五百万美元;而像密歇根大学这样的大学校(共三个校区,四万五千个学生)一年预算要达到五千万美元。国家科学基金会在一九八一年的一项研究中估计在一所五千个学生的大学全部装备计算机要花费三千万美元;这大约是建造一幢新大楼的费用。一所大学必须花一亿到二亿美元。这些投资不是一次性的。随之而来的是维修和操作费,以及不可避免的设备更新费,这些设备常常在准备使用时就变得落伍了。更令人鼓舞的是,学校控制着巨大的学生市场,汇集着未来的高收入的专业人员和白领阶层,他们典型的计算机消费者。(33)
西奥多·罗斯扎克承认,计算机网络曾经有过电子民粹主义的企图。一小批参加过反战运动的计算机科学家聚集在一起探讨信息的政治意义。他们认为,计算机的普及将对技术官僚的精英统治造成威胁。早期的计算机迷没有多少商品意识,他们身上充满了叛逆精神。可是,西奥多·罗斯扎克不相信信息可以带来民主的复兴――不相信"信息的即索即得能创造出更深层次的民主。"相反,他担心的是,"计算机的全部能力太容易被用来摧毁民主的价值。这一令人恐惧的用途正是源于被吹嘘成计算机最大本领的东西:集中和控制信息的能力,这也正是计算机系统的高效率和可能给人类带来好处的原因。"(34)这不啻于解构了一个迷信:信息自然地导向民主。总而言之,西奥多·罗斯扎克心目之中的信息时代乏善可陈:
不论信息时代的前景多么诱人,我们付出的代价从未超出过所得到的东西。对隐私的侵犯使我们失去了自由。选举政治的堕落又想使我们失去民主。计算机化的战争机器更是对人类生存的直接威胁。假如这些责任可以归诸于计算机的错误使用,或许可以稍稍抚慰我们受伤的心灵。然而,这正是那些发明了信息技术和在其每一个发展阶段都予以引导和资助的人渴望己久的目标。计算机是他们的机器,计算机的神秘性帮助了他们。(35)
从《未来之路》、《数字化生存》、《千年警醒:信息化与知识经济》到《孤独的狂欢》、《信息崇拜》,人们察觉到了网络话语的不同脉胳。当然,网络话语的兴盛首先表明了网络历史的正式开始。网络话语不仅是关于网络历史的描述和争执,同时,网络话语还制造了人们对于网络的期待。或许必须说,这些话语也是网络的历史。网络是由一批电子元件――例如光纤、芯片、硬盘、显示屏――构成的,但网络的真正运行必须更为广泛地依赖经济文化环境。网络话语无疑从属于这种环境的组成部分。这个意义上,不管网络还将创造什么样的历史,网络的话语必将是历史创造的参与者。
(1) 参见刘吉 金吾伦等《千年警醒:信息化与知识经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310页
(2) 郭良《网络创世纪·前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千年警醒:信息化与知识经济》第一章第二节
(3) 参见比尔·盖茨《未来之路·前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版
(4) 同(3),326、337、340页
(5) 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海南出版社1996年版,269页
(6) 同(5),187页
(7) 同(5),见"译者前言"
(8) 同(5),74、30、48、199页
(9) 同(5),274页
(10) 同(5),14至15页,238页
(11) 同(5),238页,15页
(12) 参见酒井直树的《现代性与其批判: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的问题》,《学术思想评论》第五辑,辽宁大学出版社
(13) 同(1),11页
(14) 同(1),参见101、266、267、364等页
(15) 同(1),47页
(16) 同(1),52页
(17) 同(1),参见170、56、401等页
(18) 同(1),394页
(19) 刘洲伟《全球化是福是祸?》,《南方周末》2000年4月14日21版
(20) 同(1),278页
(21) 同(1),269页
(22) 吴伯凡《孤独的狂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35页
(23) 同(22),39、43页
(24) 同(22),68、69页
(25) 同(22),71页
(26) 同(22),72页
(27) 同(22),40页
(28) 西奥多·罗斯扎克《信息崇拜·前言》,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4年1版
(29) 同上,16、40页
(30) 近期网络股的突然受挫可参见2000年3月17日《南方周末》23版《新经济:泡沫还是革命》标题下吴敬琏的《要制度还是要泡沫》和姜奇平、方兴东的回应文章《致吴先生:别给网络泼冷水》以及4月21日《南方周末》27版《挤泡挤泡:知识英雄受煎熬》
(31) 参见1997年10月15日《文汇报》10版的《电脑真能替代莫扎特吗》一文
(32) 西奥多·罗斯扎克《信息崇拜》80、104、153、154页
(33) 同(28),42、47、55、50页
(34) 同(28),126、149、166页
(35) 同(28),1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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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光,又作“萤光”,是指一种光致发光的冷发光现象。当某种常温物质经某种波长的入射光(通常是紫外线或X射线)照射,吸收光能后进入激发态,并且立即退激发并发出比入射光的的波长长的出射光(通常波长在可见光波段);而且一旦停止入射光,发光现象也随之立即消失。具有这种性质的出射光就被称之为荧光。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广义地把各种微弱的光亮都称为荧光,而不去仔细追究和区分其发光原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纳米标记材料荧光碳点的制备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近年来,半导体荧光量子点因其优良的光电性能在生物、医学及光电器件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但是用于生物和医学领域最成熟的量子点,大多是含重金属镉的CdTe,CdSe 和CdS 等量子点,限制了其在生物医学领域的应用. 因此,降低和消除荧光量子点的毒性,一直是研究者密切关注的课题. 直到2006 年,Sun 等用激光消融碳靶物,经过一系列酸化及表面钝化处理,得到了发光性能较好的荧光碳纳米粒子—碳量子点( CQDs) .
作为新型荧光碳纳米材料,碳量子点不仅具有优良的光学性能与小尺寸特性,还具有很好的生物相容性、水溶性好、廉价及很低的细胞毒性,是替代传统重金属量子点的良好选择. 水溶性碳量子点因其表面具有大量的羧基、羟基等水溶性基团,并且可以和多种有机、无机、生物分子相容而引起广泛关注,这些性质决定了碳量子点在生物成像与生物探针领域有更大的应用前景. Zhu H和王珊珊等将PEG - 200 和糖类物质的水溶液进行微波加热处理,得到了具有不同荧光性能的碳量子点,虽然利用微波合成碳量子点可以合成修饰一步实现,但是与水热法相比荧光量子的产率并没有显著地提高. 目前,该领域的科研工作主要集中在3 个方面: 碳量子点形成与其性能的机理特别是光致发光机理、如何简单快速的制备出性能优异的碳量子点以及碳量子点如何成功高效地应用于实际之中.
本文采用单因素法分析影响荧光碳量子点合成的几种因素,寻求高性能荧光碳量子点的最佳合成条件,并比较微波法和水热法合成荧光碳量子点的优劣,为制备出高性能荧光纳米标记材料性能提供一定的实验依据和科学方法.
1. 1 试剂与仪器
葡萄糖( AR,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化学试剂公司) 、聚乙二醇( PEG - 200,AR,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化学试剂公司) 、硫代乙醇酸( TGA,AR,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CS( 大连鑫蝶) 、牛血清蛋白( BSA > 99%,德国默克公司) 购自武汉凌飞生物科技公司) ; 盐酸( HCl,AR,信阳市化学试剂厂) ; 十二水合磷酸氢二钠( Na2HPO4·12H2O,AR,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二水合磷酸二氢钠( NaH2PO4·2H2O,AR,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氢氧化钠( NaOH,AR,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荧光分光光度计( LS55 型,PerkinElmer,American) ; 紫外- 可见吸收光谱仪( U - 3010 型,Hitachi,Japan) ; 纯水仪( UP 型,上海优普实业有限公司) ; 台式电热恒温干燥箱( 202 - 00A 型,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 傅立叶红外变换光谱仪( VERTEX70 型,德国BRUKER 公司) ; 透射电子显微镜( JEM -2100UHR STEM/EDS 型,日本) ; 微波反应器( Milestone, Italy) ; 电子天平( METTER - TOLEDO,梅特勒- 托利多仪器( 上海) 有限公司) ; 电动搅拌器( DJIC - 40,金坛市大地自动化仪器厂) ; 智能恒温电热套( ZNHW型,武汉科尔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数显恒温水浴锅( HH - S2s,金坛市大地自动化仪器厂) ; 紫外灯.
所有光谱分析均在室温下进行. 实验中所用水为电阻率大于18 MΩ·cm 的高纯水. 紫外- 可见吸光光度计设置为: 夹缝2 nm,扫描速度600 nm/min,扫描范围200 ~ 600 nm; 荧光分光光度计设置为: 激发波长为350 nm,扫描范围为350 ~ 650 nm,扫描速度600 nm/min. 激发夹缝: 10 nm,发射夹缝: 15 nm.
1. 2 碳量子点的制备
影响碳量子点荧光性能的因素较多,其主要因素有反应物摩尔比、反应温度和反应时间. 为更好的控制实验条件,提高碳量子点的性能,采用了三因素三水平的正交实验方法. 该方法以较少的实验次数完成多条件下最优选择. 选择碳源为葡萄糖,表面修饰剂为PEG,温度分别选择为150 ℃,160 ℃和180 ℃,时间分别选择为1. 5 min,2. 5 min 和3. 5 min,PEG 与葡萄糖的摩尔比分别选择为4,5和6. 此外在确定最佳条件时,除了考虑碳量子点的荧光强度之外,还要综合考虑实验条件、产物的毒性和生物相容性等因素.称取葡萄糖2 g,将其溶解到3 mL 水中,与不同体积的聚乙二醇( PEG - 200) 混合,得到澄清溶液,然后放在微波反应器或电热恒温水浴锅中,设定一定温度和反应时间,微波辐射或水浴加热,得到不同棕红色的溶液,即碳量子点原液; 再将碳量子点原液于不同转速下离心分离纯化,测定比较其光学性能,最后选定在6000 r /min 转速下离心分离纯化,取上层清液,稀释不同倍数用于表征.
1. 3 碳量子点的表征分析
将上述得到的碳量子点稀释不同倍数后,分别用U - 3010 型紫外- 可见吸收光谱仪和LS55 型荧光分光光度计测试制得的碳量子点的光致发光性能.
紫外可见吸收光谱测定: 将制备好的碳量子点稀释若干倍( 激发波长处吸收值为0. 1) ,先进行紫外扫描确定其吸收峰位置. 以碳量子点的紫外吸收峰波长为激发波长,激发和发射狭缝均为5. 0 nm,PMT 电压设置为700 V,激发波长是290 ~ 350 nm 进行多次荧光发射光谱扫描,确定激发波长为350 nm 时,其荧光发射峰位置为435 nm 左右,碳量子点的荧光谱峰更好.
荧光光谱测定: 取2. 5 mL 左右的待测碳量子点溶液于荧光比色皿中,在室温下用LS55 型荧光光谱仪检测其荧光,激发波长为350 nm,激发和发射狭缝宽度均为5 nm,扫描波长范围300 ~ 650 nm,扫描速度1 200 nm/min.
透射电子显微镜( 加速电压200 kV) 观察碳量子点样品的微观形态和尺寸; 将得到碳量子点原液等体积与无水乙醇混匀后滴在KBr 压片上后放到台式电热恒温干燥箱中干燥直到变干,然后放于傅立叶红外变换光谱仪中得到红外谱图.
2. 1 微波合成碳量子点的因素分析
本实验选择反应物摩尔比( n) 、反应温度( T) 和反应时间( t) 3 种影响因素,每种因素选择3 种不同的水平,即三因素三水平正交实验方法安排试验,探讨微波法制备碳量子点时对其荧光强度的影响因素,找到最优的合成条件. 根据三因素三水平的条件,选择正交表34 型.
碳量子点合成中,不同影响因素在不同水平下的趋势变化,在同一因素下,随着水平的变化,实验指标也发生变化,根据图中趋势,可以得到微波合成碳量子点的最优条件是: PEG 与葡萄糖摩尔比为6,反应温度为180 ℃,反应时间为2. 5 min,在此条件下合成的碳量子的荧光强度最好.从趋势图还可看出,微波辅助反应时间并不是越长越好,但反应时间小于3. 5 min 时,碳量子点的的荧光强度有随反应时间减少而提高的趋势.
由以上正交实验的直观分析得到了优化条件,然后在该条件下微波合成了荧光碳量子点,优化条件下制备的碳量子点与实验组中最好的第9 号实验条件下制备的碳量子点的荧光发射光谱.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化合成的碳量子点的荧光强度为234,远远大于第9 号实验组的碳量子点的荧光强度153. 17.
改变前驱溶液pH 值( 分别为3,7和9) ,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处理,随着溶液pH 值的增加,碳量子点的荧光强度先减小再增加. 在前驱体为碱性条件即pH = 9 时,所得碳量子点荧光强度最大,在酸性条件pH = 3 时次之,在中性条件pH = 7 时最小. 其原因可能是在葡萄糖-PEG 体系中,制备出来的碳量子点表面含有丰富的羟基和羧基官能团( 在图8 中得到了证明) ,在酸性条件下,由于碳量子点表面大量羟基与H + 形成大量氢键,导致体系较为稳定,碳量子点能较好的分散,所以发出较好的荧光; 而在碱性条件下,碳量子点表面的羧基与OH - 的相互作用致使体系较为稳定,碳量子点也能很好的分散; 但是在中性条件下,生成的碳量子点由于高的表面能而发生团聚,致使粒子粒径增加,粒径分布变宽.
2. 2 微波法与水热法的比较
在上述相同的优化条件下,分别采用微波法和水热法2 种方法合成碳量子点,并对其光学性能进行初步比较.
2. 2. 1 碳量子点的紫外可见吸收光谱
2 种方式得到的碳量子点的紫外可见吸收光谱图,两者的吸收峰位置都是在280 nm 左右,吸收峰位置并没有随着加热方式的变化而变化,这说明2 种加热方式形成碳量子点的机制可能是一致的. 此外,在同等合成条件下,微波法制备的碳量子点的紫外可见吸收光谱强度小于水热法的吸收峰强度.
2. 2. 2 碳量子点的荧光发射光谱
将微波优化合成得到的一组碳量子点稀释后,依次增大激发波长,观察其荧光发射波长变化. 微波合成碳量子点在不同激发波长( 340 ~ 450 nm) 下的荧光发射光谱,随着激发波长的增大,荧光发射峰位置发生红移,荧光强度也先增大后减小,其中,激发波长为350 nm 时,碳量子点的荧光发射强度最大. 因此,选择350 nm 作为本实验中碳量子点的激发波长.
2. 2. 3 碳量子点的荧光机理探讨
碳量子点的荧光性能主要来源于2 种不同类型的发射,一种是其表面能的陷阱发射,另一种是其内在的状态发射,即电子和空穴的重新结合产生的发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量子点的量子尺寸效应所导致的碳量子点的TEM 图射. 在本文中,一方面葡萄糖的高温热解生成的碳量子点,其表面能陷阱发射产生荧光; 另一方面,PEG 可以作为碳量子点的表面钝化剂. 而在本研究中,前驱体是葡萄糖和PEG的混合物,因此,PEG 在此合成体系中,一方面发挥了稳定剂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发挥了表面修饰剂的作用,PEG 含有大量的羟基等基团,在碱性条件下,羟基等官能团引入碳量子点表面,抑制了碳量子点的缺陷状态发射,使得能够产生荧光的电子和空穴的辐射结合更加便利,即内在的本征态发射更加容易,进而提高了碳量子点的荧光强度.
2. 2. 4 碳量子点的TEM
从中可以看出,碳量子点与半导体量子点类似,外貌呈圆球形,分散性较好,尺寸分布较均匀,平均粒径在5 ~ 8 nm 左右,表明在葡萄糖热解制备碳量子点的过程中,聚乙二醇作为分散剂和表面修饰剂起到了比较好的作用,能有效防止碳量子点团聚.
2. 2. 5 碳量子点的红外光谱
不同方法制备的碳量子点的红外光谱( a. 微波法; b. 水热法)在相同的优化条件下,微波法和水热法。
2种方法得到的碳量子点的红外谱图峰位和峰形基本一致,只是吸收峰强度略有不同,这可能与碳量子点的浓度有关.
羟基伸缩振动谱带出现在3 700 ~ 3 100cm - 1区域,在大多数含羟基的化合物中,由于分子间氢键很强,在3 500 ~ 3 100 cm - 1区域出现一条很强、很宽的谱带. 在3 370cm - 1附近2 种方法制备的碳量子点都有宽化的吸收峰,是O - H 键的伸缩振动特征峰,同时在指纹区1 101 cm - 1处和1 247cm - 1同出现较强的吸收峰,分别属于C - O - C的对称收缩和不对称伸缩振荡,证明了羟基的存在; 同时在1 643 cm - 1处观察到两者的吸收峰,这是C = O的伸缩振动,证明了羧基的存在. 由此判断,碳量子点表面带有羟基和羧基官能团,这不仅增强了量子点的水溶性和生物相容性,更为后续的修饰该类碳量子点提供了有益的指导.
通过正交实验方法初步确定了微波法制备纳米荧光碳量子点的合适实验条件为: 反应时间为2. 5 min,反应温度为180 ℃,PEG 与葡萄糖摩尔比为6,pH = 9. 合成中影响因素从主到次顺序为: 反应时间> 摩尔比> 反应温度.同时发现极差R空白> R温度,表明实验过程中,还有其他重要的因素需要探讨,其中,最可能忽略的因素是搅拌.
在相同优化条件下,水热法合成的碳量子点的光学性能要略优于微波合成的,究其原因可能除了本文提到的是否使用搅拌装置有关外,可能还与合成时碳量子点的生长速度、表面修饰程度和状态等因素有关.这些因素的联合作用,导致荧光碳量子点晶格缺陷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而表面缺陷、边缘效应等又会导致陷阱电子或空穴对的产生,它们反过来又会影响量子点的发光性质,有待今后进一步实验验证. 总之,2 种加热方式所制备的荧光碳量子点均具有较好的光学性能,可望用于荧光标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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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定义网络是由Emulex提出的一种新型网络创新架构,其核心技术OpenFlow通过将网络设备控制面与数据面分离开来,从而实现了网络流量的灵活控制,为核心网络及应用的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软件定义网络的模型研究综述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当前互联网面临着许多重大技术挑战,如地址空间濒临枯竭、服务质量无法有效保证、网络安全难以根本解决、网络管理手段匮乏等问题。设计新型网络体系结构以解决当前网络所存在的问题已经成为学术界、中国论文网产业界和运营商的迫切需要。软件定义网络(Software DefinedNetworking, SDN)在此背景下被提出。
尽管SDN 是目前网络界的研究热点之一,但是当前研究主要集中在SDN 技术设计方面而对SDN 的基础理论研究较少,导致学术界、产业界等对于SDN 网络的设计缺乏理论支持:在SDN 网络模型研究、SDN 控制平面抽象、SDN 数据平面抽象方面还需进一步研究。因此,对新型软件定义网络SDN 进行模型研究十分重要且必要。
2.1SDN 网络抽象模型
软件定义的网络(SDN)是一种新型的网络体系结构, 通过将网络控制与网络转发解耦合,开放底层网络设备为网络提供高度的可编程性。为了使网络设备的转发和控制解耦合,网络设备需要向控制层面提供可编程的接口,即一般所称的南向接口(Southbound Interface)。目前的SDN 所默认的南向接口,同时也是第一个得到标准化的南向接口,即OpenFlow。
OpenFlow 在数据层面最为核心的特征是数据报文触发事件和细粒度的流转发。这两个特征使得控制程序可以以一种非常简单直接的方式操作报文。这种模式激发了大量基于OpenFlow 的应用,如数据中心的流量调度,负载均衡,试验床,移动,安全等等。中国论文网同时,由于SDN 采用逻辑集中的控制平面进行网络的全局管理,为了使SDN 具有更好的可扩展性,研究者在此方面展开了大量的研究。
当前对软件定义网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技术设计方面,而对SDN 网络模型的研究相对较少。基于SDN 网络,面向移动云管理系统进行OpenFlow 控制器的设计,并采用面向对象的方法进行可编程网络模型的建模,给出了OpenFlow控制器的具体设计方法。M. Jarschel 通过仿真的方法对采用OpenFlow 交换机的SDN 网络进行了性能评价,并给出了数据包在SDN 网络中的逗留时间以及数据包的丢失率等指标。A.Bianco 对软件定义网络的数据平面进行了性能评价,并对比了通过OpenFlow 交换、通过两层以太网交换、以及通过三层IP路由进行交换的性能。F. Omar 提出了一个性能模型用于帮助选择一个更好的映射而不会给网络处理器带来对所有映射进行比对的负担。D. Alisa 针对当前ONF SDN 模型的弱点,通过控制SDN 的启动设置以及对OpenFlow-config 进行扩展,提出了一个SDN 网络的适用性模型。
2.2SDN 控制平面建模与优化
当前SDN 控制平面的研究主要包括控制器软件实现、基于OpenFlow 封装的北向接口(Northbound Interface)设计和基于网络最大转发效率的流调度。在控制器软件实现方面,最重要的功能已经不再是简单地对网络中的设备和数据进行控制,而是转而为网络应用提供控制网络的编程接口,以便根据不同的应用需求进行灵活的处理。NOX、Beacon 和Maestro 三个系统可以看作一类,它们是集中式控制的代表,功能上大同小异,比较明显的区别在于后两者提供了多线程的支持,但是NOX 也存在加入了支持多线程的开发分支。Hyperflow 是部署在集中式控制系统上的分布式扩展补丁,由于需要大量的控制通信,因此其应用规模受到了限制;Onix 是较新出现的分布式网络操作系统,在规模化上具有较大的优势;和前面几类基于事件的控制系统不同,Onix 系统中应用程序需要主动拉取数据。
在以网络为中心的转发资源分配方面,以网络资源利用最大化程度为目标,将不同控制应用生成的控制规则统一对待,相当于是一个控制应用处理不同流量。流量关心的流卸载(Traffic-aware Flow Offloading, TFO)利用流量的Zipf 特征,选择不同时间尺度的最流行的流量(the most popular flows)下发到交换机中,卸载大部分的流量利用交换机转发,而小流从控制器转发,实现数据平面处理流量的最大化。通过将控制和全局可视化解耦,DevoFlow 监测(detect)和控制“重要的流(significant flows)”,同时采用规则克隆和本地行为机制实现将控制转移(devolve)到交换机,减少了控制的负载(overhead)。
2.3 SDN 数据平面抽象
斯坦福大学Nick McKeown 教授所在团队于2008 年提出OpenFlow 协议。OpenFlow 是SDN 技术的一个实例。SDN 网络主要由开放设备OpenFlow Switch、集中管控控制器Controller和它们之间的通信协议OpenFlow 协议三部分组成。
OpenFlow 的基本思想是将传统网络设备中的快速报文转发部分(数据平面)和逻辑路由决策部分(控制平面)进行分离,数据平面驻留在网络设备内部,而控制平面则从网络设备移出集中至控制服务器,双方通过标准化的消息接口来进行通信。中国论文网同时,在数据平面,设计了新的硬件形式---- 流表(FlowTable),作为原网络设备数据平面功能的一个微缩,提供给外界进行使用,外界可管控的数据平面统一为Flow Table 形式;在控制平面,网络设备的控制逻辑采用集中式分析、计算和运行,通过标准化的消息方式将控制指令发送给设备,实现对设备的远程控制,以完成传统分布式网络运行模式下的基本功能,如报文接收、报文转发、修改转发表、获取设备状态等。
IETF 定义的控制转发分离协议ForCES(Forwarding andControl Element Separation) 是一种新型网络设备的架构。它在一个网络单元内分离控制平面和转发平面,一个网络单元内允许存在多个控制单元和转发单元,并且定义了控制单元和转发单元之间的标准通信接口。ForCES 的设计初衷在于设备的转发控制分离,侧重于现有功能的建模,而不是用来创造新的网络特性。ForCES 中网络架构没有被改变,两个ForCES 网络单元间的接口仍然使用传统的路由器间的接口,ForCES 网络单元能够透明地连接现在的路由器,且用分布式协议来实现控制功能。
为了在传统路由器硬件基础之上支持软件定义网络,清华大学提出了OpenFlow+ 数据平面转发抽象技术。OpenFlow+ 针对OpenFlow 在IPv6 扩展、网络感知能力等方面的不足,在OpenFlow 协议基础上进行扩展使其支持IPv6 功能,同时在现有硬件基础上实现,可以根据不同用户的不同需求实现对报文和网络状态的感知。
国防科技大学提出的LabelCast 协议通过在传输层增加LabelCast 报头,通过标签机制在传输层建立点到多点的传输路径,并可标识报文的优先级、预留带宽等信息。该协议采用集中控制的方法,由调度中心管理用户的加入和退出,维护和更新每个LabelCast 节点的标签表,为每个节点分配标签,建立转发路径。每个LabelCast 节点根据报文携带的标签号确定本地的处理行为,查找转发表确定下一跳节点。
本文通过matlab 软件编程仿真实现,系统参数如下:
信道速率:12.4kbit/s SIFS:20us ACK 长度:112bit
话音速率:2.4kbit/s DIFS:50us 允许最大时延:150ms
分组到达速率:20 包/s
仿真了节点数与丢包率的关系。为在最小冲突避免窗口为32 时,节点数与丢包率的关系,可以看出随着节点数的增加丢包率在增加,话音丢包率以0.01 为最高容忍值,可以看出采用基本接入方式,信道最多可以支持3 个节点同时传输话音。中国论文网当传输话音节点数超过3 时,丢包率急剧增加。
文中通过建立802.11 DCF 机制的马尔科夫数学模型,分析仿真了话音业务下节点数与丢包率的关系。仿真结果表明,DCF 机制并不能有效支持无线局域网的话音业务。文章对于研究改进DCF 机制,支持无线局域网的实时话音业务的应用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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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工作的职业化是指在组织上和制度上建立秘书的分级分类体系,明确各类秘书的职责范围,通过专业教育手段保证从业秘书人员的质量,以规范的考核评定秘书就业资格和工作水平,实现秘书工作的专业化管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刍议定义秘书的几个基本问题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秘书"一词。古已有之,今天人们谈到秘书,往往与文牍,领导的助手、智囊、参谋等联系在一起,有的联系得更广泛一些。但是,究竟如何确切表述其内涵,又感到不那么容易。从我国秘书学建立至今的十来年看,这一根本性问题也始终没能得到统一认识。本文就几个相关问题谈谈自己的观点。
这是针对学术界有人提到的秘书是一种职位、职业、职称而言的。把秘书界定在一种职位、职业或职称上并非错误。但是界定在职务上更符合它的本义,最具实质意义。
在"秘书"定义中,有不少关于秘书与领导空间位置的表述,大多为"秘书身处领导近身"等词句。应该说,它反映了一种客观状况,表明了秘书与领导保持着尽小空间的事实。但是,这种表述不全面,因为它仅仅从物质空间这方面描述了两者距离的接近,而忽视了他们在精神空间上具有着同样接近的另一面。
在传统观念中,秘书常常与秀才联系在一起,什么是秘书--秘书就是搞文字工作的,写东西的。以后,秘书学科的建立,人们在理性的高度努力作出科学概括的时候,也始终没有忘记秘书的文牍性,只是把"制掌文书"与"事务处理"--一同作为了秘书的根本特征加以揭示。应当看到,这是认识上的一大变化,是客观对象发展的及时反映。然而,从理论上和实践中来分析,这一认识又存在着两个问题。
一是按逻辑学分析,"制掌文书"与"处理事务"这两个概念显然不相互排斥,而是交叉。
二是从实际状况看,"制掌文书"的表述不及"文字材料处理"的表述准确和全面。
严密地说,秘书所处理的信息大部分也应归属事务工作的范畴;但还有一个层面,就是秘书的思想、智慧融入领导决策之中,即不少人称之为的辅助决策、参谋、智囊等等。
除了信息处理以外,秘书还有大量的其他事务工作需要做,也有文字的和不是文字的。不少文章和专著都努力想把这部分事务工作罗列清楚,但又总是得不到满意的结果。究其原因,是秘书为领导者服务这一特点所致。
这有三层意思,一是秘书所做的事情是服务性的,二是秘书服务的对象是领导者,三是秘书是行政人员。
至于秘书是"行政人员"的认定,实际上是对秘书的归属作出的描述。指出秘书是行政人员,一是可将秘书与技术类人员、管理类人员(严格意义上的行政人员),与体力劳动者区别开来;二是体现秘书工作是整个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的观点。
基于定义"秘书"的几个基本问题的如上认识,笔者认为,所谓"秘书"是一种职务,指与领导者保持尽小的空间,专为其提供以文字材料处理为主要特征的信息和其他事务服务的行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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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许多专家学者在话语方面研究越来越广泛,在各个学科都有很多贡献,使话语成为了社会生活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话语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符号,两者的结合是极其必要的。随着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多元文化也已经成为发展的趋势。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民主化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分析相关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民主化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分析全文如下:
摘要:当前,传统话语在严重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民主治理要求思想政治教育为其提供支撑,从而夯实国家治理方式的公众支持和群众基础。推动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民主化转换,既是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对推进民主治理的宣传、教育、引导作用要求,也是凸显思想政治教育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的必然。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转化;民主治理、话语民主化
(一)民主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目标,这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治国理政的重大创新和发展,还是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向执政党的重要理论标志。[1]当前,中国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创新国家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也就是不断提升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
20世纪末,特别是进入21世纪,治理改革成为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各国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多一些治理,少一些管理,少一些统治”是世界主要国家政治改革的价值取向和重要特征。治理的概念在国际上已经流行了一段时间,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治理的概念界定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法的总和,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 [2]治理概念的这一界定,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即可以指向企业治理、非政府组织治理、也可以指向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因此,关于治理内涵的界定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也根据自己研究领域的实际,纷纷对治理概念进行界定。但是关于治理的一些基本特征还是得到了世界各国的认同。俞可平结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在区分“统治”与“治理”的基础上,指出治理是一种政治行为,体现着一定的政治价值,是实现一定社会政治目标的手段,并强调指出,现代社会国家治理的理想状态是善治。善治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是政府与社会处于最佳状态,是政府与公民对社会政治事务的协同治理,因此民主化是善治的最重要标准和特征。鉴于民主也是现代社会的一种重要价值,现代国家治理的本质特征是民主,是现代国家区别于传统国家的根本所在,因此,现代国家治理也称为民主治理。[3]由此可知,民主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和表征。
党的强调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说明我国国家治理还存在明显的局部性治理危机,民主治理水平和能力还相对比较落后,与国家现代化要求还存在差距。这就需要我们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化解民主治理危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民主化是国家民主治理的必然要求
推进国家治理民主化,提高民主治理水平,属于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不仅需要物质力量的支撑,更需要思想文化等精神力量的支持。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一种重要的社会精神资源,发挥着推动社会前进的特殊作用。历史上,思想政治教育被视为推动社会改造和社会发展的舆论力量,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思想政治教育所发挥的精神动力作用,无论是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还是文化领域,都日益凸显。同时,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意识形态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实现马克思主义政党政治使命的主要工具。思想政治教育在论证党的执政方式和国家政治体制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阐述主要的政治导向等方面的作用,已成为强有力的政治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功能和我国民主治理的根本性质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可以为国家推进民主治理服务,而且必须为推进国家民主治理服务。
思想政治教育要更好地为推进国家民主治理服务,就必须顺应民主治理的要求,不断改革和创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赋予创造性,这当中,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与时俱进的转换是重要的内容。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是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的中介和手段,它最核心的任务就在于在一定的语境下描述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推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的沟通。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如何描述、以及描述的程度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也直接关系到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现实依据和空间。因此,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要注意变革和创新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也提出,构建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新体系,是创新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体现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必然要求。
当前,民主治理已成为我国政治改革的新目标,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继承和创新,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对民主治理的阐释、宣传、教育功能,实现国家治理精神与社会运行的一致,夯实民主治理的群众基础,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因此,研究民主治理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的话语转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理论价值
第一,通过文献研究,梳理当前民主治理的理论研究成果,厘清并明确民主治理的机制、原则和基本特征,展示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民主治理对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转换的基本要求。
第二,通过理论分析与阐释,揭示思想政治教育对推进国家民主治理的价值和功能,展示思想政治教育在现代化进程中推进政治变革的助推作用,进一步阐述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推进国家民主治理与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转换的辩证关系。
第三,通过理论分析和逻辑推理,对当前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进行基本的判断,结合相关话语理论阐释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实效性的验证标准,揭示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与时俱进转换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第四,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理论分析,结合现实实践佐证,阐释民主治理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转换的具体内容、机制和原则。
总体而言,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的继承和创新,改变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与现实脱节、内容不鲜活,缺乏说服力和感染力的境遇,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在新时代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实践意义
第一,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践验证,促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转变话语理念,从思想深处认清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转换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二,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揭示民主治理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转换机制,提供可资借鉴的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转换的方法,提高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化水平。
第三,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找到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的新动力,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因此,改进思想政治教育传统话语模式,实现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民主化,既具有时代的必然性,也具有时代的紧迫性。
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民主化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分析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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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营销是房地产经营中实现房地产品价值的重要环节,而消费者的购房心理对房地产的营销有重要的影 响作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商品房销售话语预设中的购房心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在商品房销售话语这个语境“框架”里,售楼人员预设了一定的信息,比如根据买房人的心理、文化、教育背景,在话语中预设买房人是哪个收入层次的人士,需要购买具有什么条件的房子等等。我们通过这些预设,可以推断出目前购房者普遍具有的购房心理需求。
关键词:话说;预设;购房心理需求;身份认同
只有了解购房者的心理需求,售楼者才能有针对性地选择话语表达方式与购房者交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突出哪些、隐藏哪些信息;以什么样的方式说购房者更容易接受。而从实时的售房者话语预设中,能直接、客观地显现买房者的购买心理需求,因为售楼者是根据市场需求、购房者心理需求来进行会话的。
“预设”(presupposition)即预先设定,是由德国哲学家、现代逻辑奠基人弗雷格于1892年提出,指的是:一句话、一个言语行为,除了字面直接表达的意思外,还包含了有关说出这句话的一系列前提,是理解使用语言的重要依据,是靠逻辑概念、语义、语境等推断出来的话语的先决条件,是交际有效性的保证。
在商品房销售话语这个语境“框架”里,售楼人员预设了一定的信息,比如根据买房人的心理、文化、教育背景,在话语中预设买房人是哪个收入层次的人士,需要购买具有什么条件的房子等等。我们通过这些预设,可以推断出目前购房者普遍具有的购房心理需求。
(一)身份认同
售楼者:“我们这个小区住的都是高级白领,很多律师、公司高管、企业老总都在我们这里买房。”
律师、高层管理人员和企业家等职业、身份有着“财富”“能力”“高素养”等社会标签。小区的业主是高层的人群,表明该小区是一个高端社区,而即将购买该小区房子的人也会成为高层人群中的一员。这是售楼人员对“身份”需求的预设,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购房者的一个心理需求:身份认同。
Leiss等人(1900)和Sze(1992)指出,当人们生活富有的时候,他们的自我意识便会加强,开始关心“自尊”“自我实现”“社会地位”等更高层的需要。
在中国,房子不仅仅是生活的必需品,还是身份的象征。人们把买房作为提高生活品质的台阶,通过买房树立起心理优势,寻找成功感。因此,购房者通过买房来证明自身的财富与能力,借以实现自我的价值,寻求社会地位。
于是在商品房销售中,售楼者会尽量使用一些隐含着“财富”“贵族”“名望”“能力”的词语来突显房子的品质和层次,从而提升房子作为身份象征的标识作用。
(二)地理位置
售楼者:“在看我们这里的地段,是高新区的核心。这,和这,是南区的几条主干道,离机场很近。这边紧挨新世纪大道,去哪里都方便,还不堵车。后边是远洋国际,再前边一点是卓立中学,这是高新区唯一有名校配套的楼盘了。”
售楼者不断地强调“地段”和“配套设施”的优势,重点向购房者述说楼盘属于“核心”位置,交通便利,并且有“名校配套”。再看下面这段语料,售楼者预设看房人对“地理位置”的需求,所以极力渲染楼盘地理位置。
售楼者:“我们楼盘的这个位置很不错,去购物中心和休闲广场都很近,从这条路往前就是高尔夫球场了,后边还有公园,可以说在这里基本的需要都可以满足。”
由此,我们可以看得出购房者的另外一个心理需求:地理位置。
地理位置即“地段”, 它被作为决胜商业地产的第一要素,许多房产企业都很重视地段。地段好,意味着交通便利、位置优越、配套齐备、人口密集、悠久的商业历史、强大的商业习惯、活跃的商业氛围和成熟的业态组合。这些元素不仅是房产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核心,同时也是购房者所追求的:好的地段,意味着生活的便利以及升值的潜力。
(三)建筑本身
售楼者:“我们的房子是用砖墙和混凝土结合起来建造的,这样就可以避免建成后反复凿打墙体带来的破坏,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这种墙体不会像其他传统建筑出现的那么多裂缝, 即使很多年过去,墙体看着还是很新的。”
由此看出,售楼者预设了该看房人担心建筑的质量、对“建筑本身”有要求。因此,为了打消购房者的疑虑,售楼者详细介绍了建筑材料的质地、构造等。
购买者对楼房建筑的要求包括建筑的外形、设计和材料质地等需求。居住空间是人们全部生活的中心点,因此购房者对居所的舒适度有极高的要求。舒适程度很大部分取决于楼房的建筑外形、设计格局、设施配备以及建筑材料等。
建筑外形是视觉景观里重要的一部分,好的建筑外形可以提升住房者的视觉愉悦感。设计是建筑的文化内涵和风格表征。好的设计不仅是建筑的精髓所在,而且使建筑具有个性化、专业化和与众不同的效果。建筑材料的好坏影响着房屋的质量、安全。因此,在选购房子的时候,顾客会对楼房的建筑本身提出要求。
(四)品质生活
售楼者:“……我们的多层洋房有成熟的设施配套, 这边是大面积的观景露台, 其实这就跟别墅一样了……如果是顶层的复式房,那么有两个大的观景露台, 一般房子的主卧很少设计有两个露台的,我们这些都是按照别墅的样式来设计的,可以说用买洋房的钱来享受别墅……”
售楼者预设了购房者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于是,在介绍楼房的设计时,以标志着“舒适”“品质”的“别墅”作为参照物,借以说明该楼房具有相同的高品质,会给居住者带来优质生活。
追求高品质生活的购房心理需求,意味着舒适的居住环境,包括室内环境和社区的整个居住氛围;人性化的物业管理和服务等。如今消费者越来越重视心灵上的充实,对商品要求, 已超越了单纯的价格与质量的层次, 也跳出了品牌和形象的误区。他们更加注重商品激活心灵的魅力, 追求的是商品购买与消费过程中心灵上的满足感,这是消费者的价值选择标准。
(五)高投资回报、价格因素 中国城市居民住房消费已经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但其中却至少有70%的居民没有购买新房的能力。住房消费超前与房价收入比之间出现的鲜明对比表明,城市居民已经为购买住房而超支,但不断飞涨的房价显然已经超过了其中大多数人的承受能力。这意味着,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重大变化:投资需求将取代自住需求成为房价走向关键因素。香港中文大学教授王泽基在《金融时报》(2011)中文网站发出的一篇文章指出,“购买房子是一种投资行为”。既然是一种投资行为,购房者的购买行为就需要有投资的回报,于是性价比高、升值空间大、回报率高的房子就成为了购房者的重要选择因素之一。
在中国,人们可能要穷其一生的积蓄才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而且可能一生中的许多年都要为还银行贷款而奋斗。一套房子,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是一个相当大的投资。如此,价格因素是购房者首要考虑的因素之一,他们要计划好购房支出与收入之间的比例,避免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
售楼者:“像这里(位置),没有类似三万以内的房子了,绝对都是三万以上,现在都已经卖到将近四万了。……富海湾那边你有没有看过?”
买房者:“不知道。”
售楼者:“那边已经卖到4万了。”
售楼者预设该看房人有“低价格”“升值空间”的需求,于是才有“没有类似低的价格”和“同类产品升值到4万”的表述。
(六)房企品牌与信誉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房子是人们安身立命的居所,人们把住所放在很高的位置。因此,人们花很多积蓄甚至是毕生的积蓄换来的房子,必须要有品质的保障。房企的品牌和信誉则是购房者用来衡量房屋品质的决定因素。
品牌是一种识别标志,一种价值理念,是品质优质的核心表现。企业信誉是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社会上公认的信用和名声。企业信誉好则表示企业的行为得到社会的公认好评,如恪守诺言、实事求是、产品货真价实等;而企业信誉差则表示企业的行为在公众中印象较差,如欺骗、假冒伪劣、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
另外,房企的品牌效应和信誉也可以通过楼盘的畅销程度和售楼人员的诚信表现出来。因此,购房者在选购楼房时会以楼盘的销售情况和售楼人员话语的真实性作为考量楼房品质的依据。
售楼者:“……呵,我们这两天卖得挺好的,卖了8套了……今天12楼和9楼都被同一个人买了。……上个月就成交41套。”
“两天就销售了8套”,而且“同一个人一下子买了两套”,呈现的是人们对该楼盘的青睐程度,这同时也是客户对该楼盘升值潜力和品质表示认可的体现。这是售楼者对预设客户关于“楼盘品质”和“畅销程度”所作的回应。
综上所述,我们从售楼者话语预设中得出购房者几个主要的心理需求:身份认同、地理位置、建筑本身、品质生活、高投资回报。
我国房地产市场和其他行业市场相比,有共性,亦有差异。它受宏观政策和经济环境影响非常大,消费者的购买过程,是一个高参与、复杂的购买过程,其影响因素很多,影响过程也很复杂。因此,把握好购房者的心理需求,企业将能更好地制定销售策略,房子销售人员也能根据这几种心理需求来调整自己的销售话语,尽量迎合购房者的需求,达到会话目的。
本研究只是就采集到的语料进行分析而得出的买房者购买心理需求,是否还有一些心理需求是语料没有涵盖到的,或者哪些心理需求是购房者最在意、表现最集中的,以及预设和这些心理需求的关系如何,即每一种预设是否只针对一个心理需求,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做进一步的挖掘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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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闻语篇的灵魂,标题是新闻内容的集中和概括,它用简约的文字浓缩了新闻报道中最精华、最值得关注的内容。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英文新闻标题的批评话语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批评话语分析主要分析以语言为主要形式的社会交往活动,并通过语篇揭示其隐含的意识形态意义和权力关系。新闻语篇因其巨大的公众影响力而备受批评话语分析者的关注。作为新闻语篇的灵魂,标题是新闻内容的集中和概括,它用简约的文字浓缩了新闻报道中最精华、最值得关注的内容。本文运用批评话语分析理论对来自《中国日报》和CNN关于一名日本军官对二战期间日军对中国民众进行细菌战的忏悔书曝光的新闻标题进行分析。
内容的集中和概括,它用简约的文字浓缩了新闻报道中最精华、最值得关注的内容。新闻是对事实的报道,所以真实性和客观性是新闻语篇的两个基本原则。新闻语篇是由语言构成的,而语言是人类的重要属性之一,也是人类了解世界、改变世界的主要媒介。但是语言不只是能够反映事实,它还能够用来建构事实(崔瑞国,2012:225)。韩礼德指出语言是拥有多种选择的意义系统,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语言。所以话语的选择归根结底受到报道者的个人想法、立场、意识形态或者价值判断的影响,这就导致新闻报道难以做到完全客观。就如福勒所说,所有对事实的描述都不是完全中立的。
新闻语篇的语言特点、思想、意识形态和立场颇受批评话语分析的关注,研究主要集中于语言、权力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上。对同一事件,不同的媒体会有不同的话语选择,不同的话语选择可以反映他们不同的立场。本篇文章将从批评话语分析视角比较《中国日报》和CNN对二战期间一名日本军官的书面忏悔书被公开这一事件报道的新闻标题,分析不同话语选择如何反映双方不同的立场和观点。
批评话语分析是现代语言学的一个新分支,它综合语言学、社会学、心理学、人种学的、大众媒体以及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来自不同学科和领域的学者都对此感兴趣。这一理论的主要观点集中体现在两本书:Language as Ideology (Kress et al., 1979) 和 Language and Control (Fowler et al., 1979)。这是基于韩礼德系统功能语言学基础上对话语的社会性分析。这一理论致力于揭示意识形态对话语的影响以及话语如何反映意识形态。批评话语分析汲取系统功能语言学的理论和分析方法,并且肯定人类语言的本质以及人类对语言的需要是和语言的功能紧密相连的。
批评话语分析认为语言拥有三种功能:概念功能、交际功能、文本功能。根据Fowler 和 Fairclough的观点,概念功能指说话者对世界所有现象的经验认识。交际功能反映说话者对某一现象的态度以及评价,自此基础上建立说话者和听话者之间的关系。文本功能是前两种功能的工具,听话者可以通过此功能理解说话者的话语;而且文本功能还可以把话语和语境联系起来。
批评话语分析语言学家认为语言和社会是不可分割的。人类语言的选择有意或无意地遵循一定原则,也就是说,话语是基于说话者意识形态基础上的。所以,语言形式是由社会功能决定的,那么不同的语言结构可以反映不同的意识形态,并且有助于保持并强化社会意识相态的不同。
作为一种公众性的话语,新闻报道与其背后的意识形态是密不可分的。新闻标题使用精准语言浓缩、概括新闻的大意,这种浓缩有自身的特点,能够反映独特的语言风格,揭示其主流社会意识形态。所以从批评话语分析角度分析主流媒体的新闻标题是非常具有可实践性的。读者可以通过这一分析了解报道背后的意识形态,更形象地理解媒体自身的主张和态度。
批评话语分析在分析话语时强调话语生成、传播和理解的生活语境和社会历史背景。批评话语分析的一般分析方法是:首先,分析语篇的结构特点,并且与语篇生成的技巧以及过程联系起来分析。例如,批评话语分析会用“名词化”和“被动化”来描述在文章中大量出现的动作名词和被动结构,这是话语生成的两种代表形式。然后,分析这些技巧和过程是如何把意识形态灌输到具体内容中的。最后,进一步论述语言结构背后的意识形态和过程具备怎样的社会作用,像有助于获得、保持或推翻一定的权力关系。
Fairclough认为批评话语分析应该把文本分析和社会分析结合起来,他还进一步提出话语分析应该包括三个过程:文本分析、过程分析以及社会分析。文本分析与批评语言学相似,它主要描述语言特点并且揭示蕴含的社会性含义。过程分析目的是阐释话语生成和话语推断过程的社会关系。社会分析用于解释话语的社会环境和其对话语的影响。
2014年7月16日,二战期间一名日本军官的书面忏悔书被公开,这证实了二战期间日本军队使用伤寒和霍乱疫苗对中国民众进行细菌活体实验的事实。《中国日报》和CNN同时都对此进行了报道,但使用了截然不同的新闻标题:
Officer confesses Japanese army used bacteria on civilians in WWII (China Daily);China highlights Japanese war crimes (CNN)。
(一)文本分析
首先,两个标题的主语不同:《中国日报》把日本军官作为主语,而CNN把中国放在主语的位置,在这两个标题里主语是事件行为的实施者。《中国日报》的标题表明日本开始审视自己的行为,愿意对自己二战期间的残忍行为忏悔,这只是想向社会披露这一事实。
而CNN的标题把人们的视线转向了中国,强调是中国在故意突出日本二战期间的罪行。试图让公众相信公开日本军官的忏悔书很可能再次引发中日间的口水之战,而且中国应该为口水战甚至于对两国外交的不良影响负责。 (二)过程分析
过程分析在于分析话语生成以及话语的理解,此部分将从话语产生角度分析两则新闻标题。《中国日报》作为中国的官方媒体使用这一标题,表明作为二战期间被日本侵略的国家,中国希望日本能够正面历史,承认二战期间所犯罪行。然而,日本一直试图篡改历史,掩饰其罪行。而日本军官的忏悔书证实了日本二战期间的罪行所以《中国日报》从中国人民的立场出发选择这一标题 。从对标题的分析可看出《中国日报》言语选择背后的意识形态。作为国内最大的综合性的英语媒体,是国内外人士了解中国的英语媒体首选。《中国日报》希望引导其读者选择其主张,向读者渗透其意思形态。
CNN24小时向全世界播报新闻,并且特别关注亚洲,在亚洲国家设立了7处新闻机构加强对亚洲的报道。中日关系是亚洲非常重要的国际关系之一,对此CNN一直非常关注。CNN代表的是美国的意识形态和立场,我们可以从其新闻标题中了解美国对报道事件的态度。在标题中,CNN使用的“highlights”明显地表明美国对中国的不友好态度。这一标题显示美国认为是中国在蓄意强调日本的罪行,引起中日之间的敌对。其实,CNN把人们的视线导向中国是在偏袒日本,减弱读者对日本的关注,特别是同样在二战期间受到日本侵略的国家的民众对日本的关注。美国和日本同属于
(三)社会分析
社会分析用于解释话语的社会环境和其对话语的影响。安倍晋三,在2012年参选为日本首相,他手握可以改善中日双边关系的机会。但是,出身于日本右翼政党,安倍晋三针对中国的方针政策会明显偏向右翼,强调对中国的强硬态度(刘江永,2013:116)。安倍晋三多次参拜靖国神社,毫不考虑二战期间受其侵略的国家民众的感受,这使得中日关系一度紧张。《中国日报》的新闻标题是对日本拒绝正视历史问题的反击。
美国是“一超多强”世界格局中唯一的超级大国,与中国和日本都有密切关系。进入与21世纪中日关系迂回曲折,美国时刻密切关注着中日关系的演变。美国一直试图保持中日关系的适度紧张,保证美国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刘卫东,2007:14)。所以美国的新闻报道也与其国家总体战略保持一致,致力于始终维持中日关系的适度紧张。
中美两国主流媒体对这一事件采用不同的新闻标题反映了中国美两国不同的国家利益。两家主流媒体从自己的立场出发报道事件,分别代表两个国家不同的声音。社会环境可以影响新闻报道语言的选择,而新闻报道又反过来反映社会环境。
本论文比较分析了《中国日报》和CNN对同一事件报道使用的截然不同新闻标题。从分析可看出国家利益、立场、观点、社会环境和不同的意识形态都会影响新闻的言语选择以及对新闻事件的态度。媒体可选择如何呈现报道事件,从哪个角度进行报道,会按照自己的意愿有意引导读者的注意力。虽然新闻报道是客观真实的,任何报道、任何媒体在报道时都会有自己的主观选择和意图。所以,希望本文章可以提高读者对新闻语言的批判性思维,对所谓事实的分析判断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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