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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文学自诞生之日起就与外国文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翻译文学则是这一联系的中介,即外国文学通过翻译文学实现对中国现代文学的影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翻译文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1.翻译文学批评中的价值主体
就某一特定译作而言,与之发生价值联系的任何个人和群体都会与译作形成价值关系。因此,译作除了与其译者形成价值关系外,还与其读者形成了价值关系。就后一类价值关系而言,有多少读者就理应有多少种价值关系。在围绕译作所形成的所有价值关系中,译者与译作所形成的价值关系仅仅是其中的一种,而且还不是最重要的一种,因为译作主要是为读者而不是为译者准备的。译作与其读者尤其是与读者群所形成的价值关系才是最重要的。对于译作与上述个体和群体所形成的众多价值关系,翻译文学批评都有关注的必要和责任,从而也形成了翻译批评的不同方面。但就一般情况而言,翻译文学批评所关注的价值关系,往往不是译作与个体读者的关系,因为每个读者的修养、阅读目的、情趣等不尽相同,批评者很难对他与译作所形成的特定的价值关系进行评判,即使能够进行这样的评判,评判的结果往往也没有太大的实践意义。然而,一部译作与其庞大的读者群所形成的价值关系,常常对社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也自然成为翻译文学批评需要关注的主要对象。因此,翻译文学批评所要评价的价值关系,主要应该是译作与其读者群所形成的价值关系,而非译作与个体读者或译者的关系。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翻译文学批评中的价值主体主要是读者群。翻译批评要评价的价值关系,应该是译作与其读者群所形成的价值关系,即看译作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读者群的需要,尤其是译作对整个社会的进步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影响有多大。显然,翻译文学批评主要不是评价译作与译者的价值关系,也不是评价译作与某位特定读者所形成的价值关系,而往往是评价译作与广大读者所形成的价值关系。
既然如此,译作与众多的价值主体所形成的多种价值关系中,广大读者所构成的价值主体才是翻译文学批评中最重要的价值主体。《引论》没有专门论述翻译文学的价值主体,但在论及评价的结构时指出:“价值关系是评价的客体,而价值关系又是由价值主体(译者)和价值客体(译作)组成。”(吕俊,2009:56)在论及严复的《天演论》时,《引论》明确指出:“严复的这些翻译活动是一种价值活动,他作为译者是该项活动的价值主体,他的诸多译作就是价值客体。它们构成了一种价值关系。”(吕俊,2009:57)尽管《引论》认为译者是价值主体并没有错,但将译者作为翻译文学唯一或最主要的价值主体却是不尽合理的。价值哲学认为,价值主体是价值关系中客体属性满足其需要的那个(类)人。译者能阅读原文,从包括阅读在内的许多角度讲,译者并不需要译本。译者从事翻译,主要就是为了满足读者的阅读需要,因此从这个角度讲,读者是译本价值的重要主体。关于这一点,《引论》其实是不否认的,因为作者对严复《天演论》译本影响巨大的结论就是建立在译本读者的反应上:“他的译作得到社会的肯定,对社会进步和后来的百日维新等变革活动有理论的指导意义,我国学者曹聚仁在其《中国学术思想史随笔》一书中说他在20年中所读五百多种回忆录中,很少不受严译《天演论》一书影响的。可见其影响之巨。”(吕俊,2009:57)尽管《引论》随后指出,“评价者可以根据译文的内容与译法,文本选择与增益削删的情况同原文进行比对,并阐明译者这样做的目的以及在何种程度上达到了他自己所设置的目标,即满足了他的需要,达到了他的目的”,(吕俊,2009:57)以此来说明《天演论》译本对译者严复的价值虽然不无道理,但将严复《天演论》译本的价值仅仅局限在证明译者无论是“拟译原文选择”,还是“故意没有采用近世利俗的文字,而采用秦汉文辞句法”,“达到他启蒙的目的”,(吕俊,2009:57)显然是偏离了翻译文学批评的要害。不仅“他的译作得到社会的肯定”说明,《引论》作者在评价《天演论》“影响之巨”时潜意识中的价值主体是“社会”,而且其他学者在评论严复的这部译作时也是将当时的广大读者视为价值主体。例如《中国近代翻译文学概论》作者认为:“……‘严译八大名著’在当时的思想界影响极大。特别是他的《天演论》,像平地一声春雷,震惊了整整一代知识分子。”(郭延礼,1997:10)可见,深刻认识价值主体,准确判断特定价值关系中的价值主体,这对翻译批评是不可或缺的,因为不同的价值主体有着不同的需求,从而为评价活动提供不同的价值尺度。评价过程中价值主体的易位或改变必然带来评价的错位,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评价结论及其有效性。
2.翻译文学批评中的评价主体
评价主体是评价活动的实施者,对于同一价值关系,不同的评价主体往往会做出不同的价值判断,翻译文学批评作为一种特定的评价活动也不例外。因此,深刻认识翻译文学批评中的评价主体及其特点,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翻译文学批评,也能使我们在进行翻译文学批评时做出更加客观的评价。评价主体是价值哲学的重要概念,但对这一概念的认识,我国学界有着不尽相同的观点。冯平(1995:36)认为:“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在逻辑上是不同的,价值主体属于评价客体中的一部分。在事实上,两者既可能是合二为一完全重合的,也可能是部分重合的,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完全不重合的。”阮青(2004:88-89)也持相同的观点。马俊峰(1994:125)则持不同的观点:“评价的对象是价值,价值就是一定事物(价值客体)对人(价值主体)的需要的满足关系,评价主体往往同时又是价值主体,二者往往相重合(或部分重合,或完全重合)。”他也在新近的著作中重申了这一观点。(马俊峰,2012:246)不过也有一些学者在论述评价时并没有明确阐释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的关系。(李连科,1991;邱均平、文庭孝,2010;李德顺,2013)马俊峰(1994:137)认为,评价主体从数量的角度可以分为“个人”和“社会”(群体)。众所周知,个人作为评价主体所做的评价,既包括群体作为价值主体所形成的价值关系,也包括个人作为价值主体所形成的价值关系。就后者而言,评价可以是针对自己的,这时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完全重合;评价也可以是针对另一个体,这时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完全不重合。因此本文认为,在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的关系上,冯平的观点无疑是更为深刻的。与其他评价活动相似,翻译文学批评中的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可能完全或部分重合,也可能相互分离。在评价活动中,“评价的标准,就其实质而言,就是评价主体所把握的、所理解的价值主体的需要。”(冯平,1995:35)这就是说,评价主体对价值主体需要的认识和把握不同,评价结论也会随之不同。由于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在完全重复、部分重合和相互分离的三种情况下,评价主体对价值主体需要的认识和把握有明显的差异,因此在评价活动中区分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文学翻译及其评价是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引论》分析了其中所包含的多重价值关系,认为作者与其作品构成了一种价值关系,译者与译作“构成了第二层的价值关系,即译者成了翻译活动的价值主体,译作是他的价值客体。
最后,当我们再对这部译作进行评价时,又构成了一个新的价值关系,即以我们作为评价主体而译作作为价值客体的第三层的评价活动,其价值体现已是该译作对我们而言的意义了。”(吕俊,2009:29)既然译作“价值体现已是该译作对我们而言的意义了”,那“我们”自然就是译作与“我们”所形成的价值关系中的价值主体。与此同时,“我们作为评价主体”的论述又说明,作为价值主体的“我们”同时也是评价主体。由于“我们”是一个较为笼统的概念,因此上述论述中“我们”同时作为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这种关系应该属于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三种关系中的前两种,即二者完全或部分重合。由于这是《引论》所提到的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之间唯一的关系,因此无意中就排除了两者之间相互分离的情况。忽视或轻视翻译文学批评中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的分离,往往会导致评价过程中评价标准的变换,从而使得评价结论难免不失偏颇,也难以完全服人,这一点在前些年对严复《天演论》译本的评论中比较明显。“他翻译的是当时西方格物致知的书,代表先进的学术思想,却为了使顽固保守的士大夫阶级乐于接受西方先进学理,‘刻意摹仿先秦文体’去翻译显然不妥。”(周笃宝,2000:29)“严复以‘汉以前字法句法’迻译《天演论》和译文应求‘雅’的译论,向来受到后人批评……”(王克非,1992:9)试设想,严复翻译《天演论》时如果不“刻意摹仿先秦文体”,他的译本能为当时的读者欣然接受并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吗?《天演论》在民族危亡关头受到重视与好评,既有其内在的思想因素,也不能忽视其“先秦文体”的作用。如果我们一方面肯定《天演论》的巨大影响,同时却认为帮助译本产生巨大影响的文体“显然不妥”,这不仅在逻辑上很难自圆其说,而且也让读者感到困惑和茫然。之所以对同一译作的评价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主要原因是评价主体对译作所构成的两种价值关系同时进行评价。当我们谈到这部译著的巨大影响时,我们是指译作出版后的一段时间里对当时读者所产生的影响,而非译作在当代的影响,因为《天演论》早已退出了普通读者的阅读视野,它与现代的广大普通读者并没有构成价值关系。在肯定《天演论》的巨大影响时,我们是评价主体,潜意识中的价值主体是当时的读者。如果我们诟病严复所采用的“先秦文体”,我们评价的是《天演论》与当代普通读者所构成的价值关系,而非它与当时的读者所构成的价值关系,因为蔡元培说:“他(指严复)的译文,又很雅驯,给那时候的学者,都很读得下去。”(罗新璋,1984:151)在评论《天演论》的巨大影响时,“我们”作为评价主体是与译作的价值主体即当时的读者分离的;在诟病《天演论》的“先秦文体”时,“我们”作为评价主体是与译作的价值主体部分重合的。忽视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的分离(既包括实体上的分离,也包括逻辑上的分离),也表现在我国翻译界对中国文学作品英译的评价中。
柳宗元的《江雪》是我国古诗中的名篇,中外都不止一位译者将其译成英语。我国译者中尤以许渊冲先生的译文受到高度评价。来自于不同文化背景的两位译者,其译文各有千秋,但从“格式塔意象再造”模式下传递出的意境美角度来审视,笔者认为许渊冲先生的译文更胜一筹。从整体译文来看,WitterBynner的译文几乎完全遵从原诗的语言成分,在译文中进行复制式的形式对应,却未充分考虑原诗语言之外的美感因素,结果未有效再现原诗的意境美。(辛红娟、覃远洲,2012:95)朱小美和陈倩倩(2010:106)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此外,本文作者于2006初做过一个小型讲座,对象是三名美国西肯塔基大学交换生。讲座中提到《江雪》的三种译文,即许渊冲、WitterBynner和GarySnyder的译文。在准备讲座时,笔者仔细比较了三种译文,形成与辛红娟和覃远洲基本一致的观点。讲座中问及最喜欢哪个译文时,三个美国学生不约而同地选择了WitterBynner的译文。虽然这三名交换生不一定能代表大多数英语读者对这三种译文的看法,但他们的观点无疑折射了英语为母语的读者第一反应。毫无疑问,我国翻译界《江雪》英译文的评价者虽然也是该译文的读者,构成其价值主体的一部分,但中国古诗的英译首先和主要是为满足不懂汉语的外国读者,因此我国的评价者或评价主体并不构成该诗译文的主要价值主体。由于评价尺度来自价值主体的需要,因此价值主体主要成员的需要自然成了评价尺度的主要来源。然而,《江雪》英译文的我国读者与外国读者由于文化背景、阅读动机等差异,其作为价值主体的需要也不同,因此以只占价值主体小部分的我国读者的需要作为评价尺度,评价结果难免与中国古诗英译在英语国家的接受情况相去甚远。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江雪》的英译,我国学界对《红楼梦》两个完整译本的评价也存在类似的现象。所以,评价者只有明确区分译文的价值主体与评价主体,评价结论才有可能更接近译本接受实际。
3.结语
翻译文学的价值主体和评价主体是翻译文学批评理论建构中两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对它们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翻译文学批评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翻译文学批评的直接对象不是译文,而是译文与其价值主体之间所形成的价值关系,因此就翻译批评所涵盖的主要因素看,既包含作为价值客体的译文,包含作为价值主体的译文关联人,也包含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的关系。由于译文关联人往往不止一个或一种,因此与译文这一价值客体相联系的价值主体也就不止一个,从而就形成了多个可进行评价的价值关系。翻译文学是不同民族之间的重要交流形式,一般而言,在译文与众多关联人所形成的价值关系中,译文与广大读者之间的价值关系理应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关系,因此广大读者自然也就成了译文最重要的价值主体。译者与译文也形成一种价值关系,自然也是翻译批评所关注的对象,但相比较而言却不是最重要的评价对象。如果以译者作为价值主体评价译文的社会价值,即译文与社会群体所形成的价值关系,显然是评价活动中价值主体的错位,其结论不可能是完全客观和有效的。此外,翻译批评由评价主体做出,因此评价主体对价值主体需要的把握就至关重要。但是,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在完全重合、部分重合和相互分离的三种不同情况下,评价主体对价值主体需要的把握有着明显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势必影响评价结论。因此,深刻认识翻译批评中的评价主体及其与价值主体的关系就不仅仅是个学术问题,也严重影响翻译批评的成败。学界在以往翻译评价中出现的前后矛盾和不尽合理的现象,往往与研究者忽视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的关系有关。因此,本文希望通过对上述两个重要概念的探讨,引发学界对翻译文学批评理论建设的持续关注,进而拓展和深化相关研究,使翻译文学批评在理论上更加完善,在实践上更加有效。
摘 要:形合( hypotaxis ) 和意合(parataxis)是英语和汉语篇章组织的常用手段,也是英汉两种语言的重要区别所在。本文提出应当运用哲学中的辩证法原理看待语言中的形合与意合,真正做到学术研究全面、客观、严谨以及科学。一方面,要重视句子及其以下层面的语言特点:英语侧重形合,汉语侧重意合;另一方面,更要研究英汉语的意合与形合在句子层面以上(段落、篇章)所具备的不同作用:英语篇章使用词汇手段等意合组织方式,而汉语篇章中则采用重复和骈偶等形合手段【1】。本文利用对《枫桥夜泊》这首古诗的英译研究分析,强调辩证地、动态地看待英汉语中的形意合问题,改进汉语古诗翻译策略,使译作体现并契合原诗作者的思想与内容,使译作读者明白并理解原诗的内涵与文化。
关键词: 形合 意合 辩证法 古诗翻译
Abstract: The very common means of English and Chinese discourse are hypotactic and paratactic, as well as the important differences. This paper argues that hypotaxis and parataxis in a language should be researched in a dialectic way. Only in this way, can academic research become more complete and objective. On the one hand, our attention should be paid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nglish and Chinese sentences and structures below the sentences level–English is more hypotactic while Chinese is more paratactic. On the other hand, it is very important and necessary to study the different functions of hypotactic and paratactic structures at the level of paragraphs in the two languages. Lexically paratactic structures are often found in English paragraphs, and hypotactic structures in the form of repetition and parallelism are frequently employed in Chinese. The author attaches the high importance to research languages in a dialectic way by the analysis of Mooring at night by Maple Bridge. So that we can find some strategies about the poem translation and make the successful exchange of two kinds of people with various background.
Key words: hypotaxis, parataxis, dialectic way, poem translation
1. 引文
形合与意合是英汉对比研究和翻译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也是英汉语篇组织的重要手段之一。所谓形合就是依仗形式(包括词的变化形态,词汇的衔接等)将语言符号由“散”(个体的词)到“集”(组织乃至语篇)的语言组织手段,具有外显性和刚性;而意合则是依仗意义,即内在的逻辑关系组织语言的手段,具有内隐性和柔性。
形合是组词造句的外在逻辑形式,意合则是遣词造句的内在认知事理
著名学者奈达在其Translating Meaning (1983年)一书中指出,就汉英语而言,也许在语言学中的一个最重要的区别,即形意合之对比。我国许多学者对此也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其中刘宓庆先生认为:形合和意合两种手段通常存在于一种语言当中,但是二者的作用绝不是等量奇观的。许多语言都表现出各自的侧重点:英语以形合见长,结构紧密,注重显性连接(overt cohesion),以形显义,注重句子形式;汉语以意合见长,行文散漫,注重隐性连贯(covert coherence),以神统形,注重逻辑事理顺序,注重功能、意义【3】。从英汉语的短语和句子结构来分析,“英语侧重形合,汉语侧重意合”这样的结论高度概括了两种语言的特点,具有普遍意义。
2.动态、辩证化的翻译策略
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与研究视界的扩展,有不少学者发现,如果在语言研究与应用的过程中,有的人直接将这句话片面理解为“英语是形合语言,汉语是意合语言”,因此在翻译实践中直接套用这样的规律:英译汉即是形合变意合,汉译英则是一个逆过程。这样的理解过于片面化,绝对化,是极为不科学的。只有运用哲学中的辩证法来辩证地动态地看待这一问题,一分为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不会犯片面化、绝对化的错误。
由此可见,英汉语种形合与意合的应用包含了丰富的辩证法:在一般情况下,形合与意合是对立地存在于英汉语当中的,只是在一定语境中,其功能又会发生变化【1】。具体来说,形合与意合的研究须包括两个层面:句子及句子以下(词组、单词)与句子以上(段落、篇章)。
结语
根据对《枫桥夜泊》英译诗的句子及句子以下层面和句子以上层面辩证的分析,动态地看待这两个层面上的形合与意合存在程度,从而打开古诗英译的新思路。具体层面具体分析,不能一刀切、一把抓。什么时候要运用减译增译技巧,什么时候不需要,这个度的把握是极为重要的。一个优秀的译者应当对这些问题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从而将整个语篇完整地成功地将其内容、内涵表达出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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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连淑能.英汉对比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53
【4】 潘文国.汉英语对比纲要【M】.北京: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03:336
【5】 催永禄.文学翻译佳作对比赏析【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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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翻译活动的发展,翻译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日显其重要性。翻译批评理论在翻译理论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对翻译活动的发展起着监督和推动的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文学翻译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审美特征
首先,儿童文学相较成人文学最突出的特点是其独有的稚拙性。为适应儿童的口味,儿童文学作品往往稚嫩、淳朴、清新自然,具有成人文学所没有的原初本真的“傻里傻气”。这种稚拙之美通过的作家的笔深入作品中,折射出儿童内心真实的思想和情感。其次,提及儿童文学,人们就会联想到浪漫与想象、梦幻与诗意、神秘与瑰丽的意境。儿童文学的审美创造往往与幻想联系起来。没有幻想就没有儿童文学。儿童的理性思维偏弱、现实感不强,分不清现实与想象,也不懂得事物的内在联系。为接近儿童的心灵世界,儿童文学主张要张扬幻想。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应该能为儿童打开通往幻想世界的大门。再次,寓言这种文学形式被儿童常态化适用。在童趣审美意象组成的单纯简约的外层结构下,儿童文学浓缩着创作主体的复杂深厚的社会文化积淀。单纯想象的审美符号体系下,寓言形态的儿童文学容易被儿童接受,引发共鸣。蕴含于作品中关于社会、人类、自然等复杂的深层内涵可以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潜移默化的释放能量,帮助儿童对社会、世界的认知,健康人格的建立。
二、语言特征
首先,儿童文学的语言浅显易懂。儿童年龄小,生活经验少,思维能力弱,语言能力在逐步完善,儿童文学作品的语言必须浅显、简洁、准确、流畅,能够被儿童读者理解接受,并未儿童的语言习得提供范本。其次,儿童文学的语言具象化。由于儿童抽象思维差,以形象思维为主,儿童文学的语言是形象、生动、具体、动态的。运用儿童熟悉、常见的具体形象进行描述,把人物和事物的声音、色彩、形状、神态等具体、直接的表现出来,与儿童闹钟的形象相吻合。再次,儿童喜游戏玩乐的特点决定了儿童文学语言的幽默性。幽默有趣的东西符合儿童的心理要求,可以引起他们的兴趣,启发他们快乐的情趣。有经验的儿童文学作者往往把“引起兴趣和引人发笑”作为写作的一个重要原则。
三、接受美学理论
接受美学(ReceptionAesthetics)是20世纪60年代后期出现的一种文艺美学思潮,也是文学研究领域中兴起的一种新的方法论。由于它主要探讨读者能动的接受活动在文学传播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也被称为“接受理论”、“接受研究”。其代表人物是德国康斯坦茨学派的姚斯(HansRobertJauss)和伊瑟尔(WolfgangIser)。这一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就是确立了读者的中心地位,使西方文论实现了从“作者中心”和“作品中心”向“读者中心”的现代转向。文学作品要以读者为中心,读者为导向,相应的,儿童文学的翻译应该以儿童为中心,儿童的审美要求、视野期待是译者翻译活动的重要指导指标。
四、接受美学理论下的儿童文学翻译
1.以儿童读者为中心
不同于以往的“作者中心论”和“作品中心论”,现代西方文论强调“以读者为中心”。在阅读过程中,“读者绝不是被动地作出反应,相反,它自身就是历史的一个能动的构成。一部文学作品的历史生命如果没有接收者的积极参与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只有通过读者的传递过程,作品才进入一种连续性变化的经验视野之中”。[2]在接受理论下,读者的阅读反应和创造性理解是文学意义、文学内涵形成的基础。文学的目的是为了读者接受,没有读者,就没有文学作品。读者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文本,而是积极主动地“创造加工”。这个理论不但有效地拓展了文学作品的研究空间,同时也为文学作品的翻译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方向。儿童文学作品的读者是儿童,因此,儿童文学翻译应以儿童为中心,以儿童的地位和作用为基础。译者在进行翻译活动时,要深入理解儿童独有的特点,对他们的期待视野进行分析与预测,解析其与成人接受能力的不同,采取灵活的翻译策略,保证译作能够为儿童读者所理解接受。
2.满足儿童的视野期待
期待视野指文学接受活动中读者原先的各种经验、文化修养、心理素质、知识水平、审美情趣、鉴赏水平等综合组成的对文学作品的审美期待。“任何一个读者,在其阅读任何一部具体的文学作品之前,都已处在一种先在理解或先在知识的状态。没有这种先在理解与先在知识,任何新东西都不可能为经验所接受。这种先在理解就是文学的期待视野。”接受美学理论下,只有儿童的阅读才使儿童文学的意义具象化。
3.尊重原作
接受美学视阀下,原文作品不但有一定的开放性,也有一定的封闭性。其开放或封闭的程度受到作品图式化结构的影响。因此,“面对众多的翻译文本,除了从历史环境以及译者人文素养等方面进行合理解释之外,还必须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标准对它们进行分析、比较和判断,寻找各个译本的优点和不足之处。”原作是翻译活动的根本基础,也是评价翻译作品的根本基准。由于历史、环境、个体的差异,翻译文本的接受与理解度可能与原文本有所差异,但翻译活动必须以原文为基础。
五、结语
接受美学理论强调读者的主体地位,重视读者在阅读过程中的个体理解与再加工过程。在此理论下的儿童文学翻译活动,译者需在完整真实地再现原文的同时,要肯定儿童的主体地位,儿童在阅读中的主动参与性;充分考虑儿童读者特殊的年龄、心理、个性和阅读能力,满足儿童的视野期待,呈现出易于儿童理解接受的翻译文本。
翻译是将一种文化背景下的语言信息转换成为另一种文化背景下的语言信息的一种活动。简言之,就是用一种语言形式把另一种语言的内容(包括语言和文化)表现出来。异化翻译是以源语中的语言文化为导向,尽可能的保留源语中的“异质成分”。异化翻译能够做到在保留源语文化色彩的同时,让读者体会到原汁原味的异国文化,不受译入语的的语法习惯和文化特征的干扰。随着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政治、军事等方面的交流的不断加强同时也带动并促进了世界各国文化之间的交流。因而,有着不同语言文字的现代文学翻译活动也日益增多,异化翻译的重要性逐渐凸现出来。
一、文学翻译中异化策略的陌生化
人们对于熟悉的事物总是司空见惯,漠然的感知。艺术的功能就是要打破习惯性的感知方式。人们追新求异的这种心理同样适用于文学翻译。从根本上讲,人类改革自新、了解世界的普遍要求促进了文学翻译的产生和发展。此外,读者的阅读动机、审美心理和审美需求是译者进行翻译时所要考虑的必要因素。在文学领域,读者同样也希望摆脱常见的文学形式和文学内容,得到一些新颖、陌生的东西,这些东西包括文化思想、文学本身和语言本身,从而感受新鲜的艺术魅力,这就是翻译文学阅读的“陌生化”诉求。简单来说,就是要求所翻译的文学内容有“异于我”的东西。异化策略是满足这种“陌生化”诉求的有效手段。
二、现代文学翻译的异化策略———以《京华烟云》为例
林语堂先生旅居巴黎时曾写了一部关于旧中国社会的英文小说,名为《京华烟云》。它不仅描写了时代大变迁的动荡时期几个大家庭的命运起伏,而且介绍了旧中国民风、民俗等文化特色,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内涵。作者在书中描述了许多富有中国特色的文化,比如:赋诗作对、求道成仙、婚丧嫁娶等。《京华烟云》的创作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汉译英的过程。在创作过程中,作者多采用异化法处理中国特色的文化习俗,用自己独特的语言表达方式为西方读者解读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现象,使其固有的文化思维模式受到一种猛烈的冲击,领略到中国文化的独特魅力。
1.物质文化:中国特有的器物以及具有中国特色的的建筑风景中国的历史背景和文化环境所造就的中国器物和建筑风景必然和外国有极大的不同之处。作者在小说中对富有中国特色的器物和建筑风景进行了详细的描述,把这些器物和建筑风景的性质状态展现给读者,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Therewasalsoajadejuyi(如意),apurelyornamentalbutimportantformalweddinggift,usuallyplacedonthetablefordisplayasasymbolofgoodluck.在旧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如意是一种饰物,象征着吉祥如意。作者在小说里不但对如意进行了音译,同时又向读者详细描述了这种中国文化特有的器物,使读者感受到了异国文化的独特魅力。
2.传统的姓名、称谓以及制度,风俗习惯以及独特的文化名词,民间俗语和格言在旧中国根据人们不同的性别、年龄和社会地位,会给与其不同的称谓。作者在小说中采用了不同的翻译策略对这些称谓进行翻译。比如奶奶、老爷、丫头,作者直接使用了汉语拼音。还有一些称谓,作者采用了音译的方式,必要时加注。比如汉语中的“大姐”“二小姐”“三小姐”作者分别分别把它们音译成了:Tachieh、ErhHsiaochieh和SanHsiaochiech,还在括号中加上注释,让读者了解到中国家庭成员之间的称谓与西方国家的不同之处。中国的风俗习惯对外国读者而言是很难理解的,作者在翻译此类文化术语时,不仅表达了每个风俗习惯字面上的意义,而且对其进行了详细的阐释。例如:Shetookoutofherjacketapackageofsilverandturneditovertothebride’smotherandsaidthiswasthemenpao,orpresentsofsilverfortheservantsofthebride’sfamilywhichinthiscasemeanttheservantsoftheYaos.在旧时代的中国,赏门包给下人是一种旧习俗,它能为主人面子上增光,同时显示了主人的仁慈和大方。在小说中作者先是把门包音译给读者,然后对其实质和含义进行了详细的阐释。这正是对异化翻译策略成功运用。它不仅使读者对旧中国“赏门包儿”的民间习俗有了一定的了解,还让读者对中国习俗产生一种强烈的新鲜感和好奇感。民间的俗语和俚语浓缩了一个民族的集体智慧。它是民间集体智慧的精华所在。作者在翻译此类语言时也采用了异化的翻译策略。比如Thiswaswhatisknownas“killingalandscape.”它要表达的是中国民间俗语“大煞风景”,在英文中是没有类似的比喻的。作者把原句中的生动、形象比喻翻译到英文中,加深了读者对原句含义的理解。
3.精神文化作者在《京华烟云》每部分开头都摘选了一部分庄子著作的内容。比如出自《庄子•大宗师》的“大道,在太极之上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作者把他们翻译成了“Totao,thezenithisnothigh,northenadirlow:norpointintimeislongago,norbylapseofageshasitgrownold”对这些深奥难懂的哲学思想,作者采用了归化和异化相结合的策略向读者展示了中国哲学思想的精髓。使用英语语法结构的同时保留了原文的哲学内涵,让读者在接收英语表达习惯的同时产生一种神秘莫测的感觉,从而领略到中国文化的独特魅力。
三、文学翻译的异化价值与启示
异化翻译是缓和不同国家和地域间文化冲突的有效手段之一。具体来看,文学翻译的异化价值主要体现在保持原语风姿、了解异国文化、丰富语言内涵、促进文化交流、缓和文化冲突五个方面,以下内容对这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1.异化翻译对源语的语言表达方式和异域文化的描写进行了最大程度的保留,把原文中有别于自身的的文化思想和艺术特色在译文中进行还原式再现,使译语读者对原文特殊的表达方式和独特的异域文化有了深刻的感受,促进了不同文化的交流;
2.任何民族均有其独特的、灿烂的文化。翻译工作者的使命不仅是把一种语言机械式的翻译成另一种语言,同时也包括让读者了解异国文化。《红楼梦》是中国最伟大的文学作品之一,以异化手段对其进行翻译,能够让西方读者领略到中国五千年历史文化的风采;
3.语言既是文化的产物,又是文化的载体,有一定的开放性和兼容性,同时它具有很大的包容能力和吸收能力。成功的异化翻译有利于吸收外语中的新元素。比如“因特网”“沙发”“啤酒”这些我们常见的生活词汇,实际上并不存在于中国汉语词汇中,也属于英语的语言内容。翻译者通过异化翻译使这些词逐渐被社会接受,并得到人们的广泛传播和应用,极大地丰富了语言的内涵;
4.不同的民族和国家必然有着不同的文化形式。文化形式间的差异从不同程度上阻碍了异域文化之间的交流。异化翻译可以使读者了解有别于自身的文化,促进不同民族和国家的文化交流,进而吸收和借鉴异国语言;
5.由于历史环境、社会制度、宗教信仰以及价值观念等方面的不同,不同语言所承载的文化含义也就不同。正是这种差异使人们在阅读译语文化的作品时产生了障碍。异语翻译可以让读者直接接触异国语言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了解中西方文化的差异,从而缓和文化冲突。综上所述,异化翻译策略在现代文学翻译活动中的地位是不可取代的。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世界各国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异化翻译策略拥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一方面,伴随着“地球村”现象的出现,世界各国之间的相互接触也日益频繁,各国、各民族之间迫切希望互相了解,并都想让本国、本民族的文化得到进一步地发展。同时,国际人口快速、频繁流动,为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互相了解提供了先天优越的条件。另一方面,信息时代的到来为广大读者获取不同的信息资源提供了便利。读者可以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其它电子媒介获取丰富的信息资源。这为不同国家、民族读者了解异域文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异语翻译对于跨文化交际产生的促进作用是不可否认的。它不仅能保留原文特色,反映异国的民族特色和独特的语言风格,还能让读者了解异域文化,领略异域风情,同时还能将源语言和文化移植到目的语语言和文化中,丰富目的语。但是,异化翻译有一定的适用条件,它不可能完全代替归化翻译。异化翻译和归化翻译各有各的优势,各有各的不足。在文学翻译活动中,两者只有主辅之别,没有高低之分。译者应该在了解原文作者意图和译文读者需求的基础上,确定文本翻译目的,然后综合考虑这两种翻译策略的优势和劣势,选用最合适的翻译策略。必要的时候可以将这两种翻译策略结合使用,以达到最理想、最完美的翻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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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篇章语言学兴起,语篇连贯性被逐步引入翻译研究中。德国语言学、翻译学家沃尔夫拉姆·威尔斯将翻译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理解阶段和重构阶段。文学翻译当然也不例外。在文学翻译实践中,我逐渐认识到,文学翻译不同于科技和法律翻译,有自己的特点,并且在文学翻译重构阶段遵循一套特有的原则。 目前,中国德语译者和翻译学学生都急需掌握一套实用的翻译理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从杨必译著《名利场》看文学翻译的科学性和艺术性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名利场》是英国19世纪小说家威·梅·萨克雷的成名之作,在这部小说里,作者充分发挥了他那极富幽默的天赋和善于讽刺的才能,“用逼真而动人的文笔,揭露出政治和社会上的真相—马克思”,反映了英国19世纪中上层社会各色人等的丑恶嘴脸。小说妙趣横生,发人深省。文章立足于解读杨必译著《名利场》,提出文学翻译在不能脱离科学性的基础上,更应重视它的艺术性的观点。
翻译包括文学翻译究竟是科学,还是艺术?关于这个问题的论争,由来已久。本文并不想对引起这一论争的原因及内容再做赘述,笔者赞成刘宓庆先生在《翻译美学导论》中提出的观点“翻译兼具科学性与艺术性,而以科学性为基本属性,而这个基本属性又必须伴随翻译的艺术性,因为翻译的艺术性是它独具特色的、不可或缺的基本功能。”文学翻译中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价值取向,涉及到译者在翻译中的创造性可以容许到多大程度这一重大问题。
众所周知,《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威?梅?萨克雷的成名之作,在这部小说里,作者充分发挥了他那极富幽默的天赋和善于讽刺的才能,“用逼真而动人的文笔,揭露出政治和社会上的真相―马克思”,反映了英国19世纪中上层社会各色人等的丑恶嘴脸。小说妙趣横生,发人深省。而杨必翻译的《名利场》所以能获得翻译界的一致好评,原因也正在于杨译用地道、流畅的汉语,忠实地传达了原作幽默、讽刺的意味,再现了作者的思想倾向。立足于解读杨必译著《名利场》,我们认为文学翻译在不能脱离科学性的基础上,更应重视它的艺术性。
1.1 文学翻译科学性原则之一:译者要重视原作
文学翻译要想实现科学性,译者首先要重视原作,不能主观臆造,他在语际转换中所使用的词、句所代表的概念,必须与原作者在词、句所代表的概念相对一致,即双语对同一概念的命名虽然各异,但这个概念所指的外部世界中的实体(例如:物体、现象、状态、性质、过程等)却是基本一致的。我们不得不承认,翻译过程中是有许多规律性、精确性即所谓科学原则可循的。虽然一篇文章可能会有上千万种正确的译文,但是只要这些译文是准确且充分地反映了原作风格,那么这些译文之间就会有很多相通之处,即所谓不变的“共核”。而为了得到这些相通相似的译文,译者在翻译实践中必然经过了类似的思维过程。翻译思维的科学性之一表现在:概念、推论要明晰严谨,译文的意义、形式与功能的处理要科学。以下摘自Vanity Fair中这封平克顿小姐的信,以及杨必在《名利场》中的译文如下。
MADAM,―After her six years’residence at the Mall,I have the honor and happiness of presenting Miss Amelia Sedley to her parents,as a young lady not unworthy to occupy a fitting position in their polished and refined circle.Those virtues which characterize the young English gentlewoman,those accomplishments which become her birth and station,will not be found wanting in the amiable Miss Sedley,whose industry and obedience have endeared her to her instructors,and whose delightful sweetness of temper has charmed her aged and her youthful companions.
夫人―爱米丽亚?赛特笠小姐在林荫道已经修毕六年,此后尽堪在府上风雅高尚的环境中占一个与她身份相称的地位,我因此感到万分的荣幸和欣喜。英国大家闺秀所特有的品德,在她家世和地位上所应有的才学,温良的赛特笠小姐已经具备。她学习勤勉,性情和顺,博得师长们的赞扬,而且她为人温柔可亲,因此,校内无论长幼,一致喜爱她。
也许从某种角度来说,翻译这样一封信并不是一件难事,只要译者能紧紧抓住原文的语体特征并在翻译过程中尽力再现这种特征,他就成功一半了。因此,杨译在这一点上是成功的,她的译文也使用了非常正式的语言来与原文风格相符,译文中的“修毕、尽堪、府上”等词都是中文里非常正式的用法,而译文中的句式基本上以完全句为主,没有省略句、跳脱句等,所用关联词多,且具书卷化、完备化特征,整个译文彬彬有礼中有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读者在阅读时几乎可以想见平克顿小姐装腔作势、假模假样的神态,得到了与阅读原文几乎同样的感受。翻译实践的科学性是显而易见的了。
1.2 文学翻译科学性原则之二:语言表达必须灵活切意
文学翻译要想实现科学性,语言表达必须灵活切意。语言表现上的灵活性并没有违反翻译的科学性,因为翻译科学认为,语言和思维二者的关系是双向的,语言是思维的载体,思维借助于语言来实现。可见,文学翻译中的语言表现,也应以科学性为前提,以正确的认知为基础。如:“She had to make and receive at least fourteen presents,―to make fourteen solemn promises of writing every week”,(她至少收到了14份礼物,当然也得照样回14份,还得郑重其事的答应14个朋友每星期写信给她们)一句翻译时所使用的拆译技巧确实令人叹服,是译者在对原作语言仔细充分的咀嚼之后的灵活表达,充分展示了中文词语在形式上和功能上的灵活性,是中文灵活风格的表现,对译文的自然、流畅做出了很大贡献。 除此之外,文学翻译的科学性还表现在译者要科学地理解和把握原文的语音、语义、语法和逻辑配例,目的是为了圆满完成双语间意义的对应转换。例如原文:“who is a good Christian,a good parent, child,wife or husband”中“good”的一词多译,虔诚的教徒,慈爱的父母,孝顺的儿女,尽职的丈夫,贤良的妻子。当“good”这个词单独出现时,它的“概念意义”具有模糊性,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做到消除它的模糊性,而确定它在目的语中的措词呢?一切都取决于要科学地分析“语境意义”和“功能意义”。杨必的这句翻译为无数人津津乐道,其原因就在于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对语言规律谙熟于心,加上具备扎实的外语和汉语言功底,并掌握语用学、文体学、语义学等相关知识,为译文生色不少。
一般性翻译,只要译文准确、通顺,大抵就说得过去了,而文学翻译要求却高得多,译文除了准确、通顺外,还必须传达出原文语言上的文学“味”。文学翻译毫无疑问是一种艺术活动,一个英语句子可能有好几种正确的汉语译文,几个英文句子组合在一起,译文可以有多种形式,而一部文学作品,其正确的译文就可以达到无数种了。这是文学翻译的艺术性一面。请看这里的译句如下。
A quick brain and a better education elsewhere showed the boy very soon that his grandsire was a dullard; and he began accordingly to command him and to look down upon him.
那孩子脑子快,在别处受过好教育,过了不久就发现爷爷是个蠢东西,因此看不起他,把他呼来喝去。
这是一个已臻“化境”的译例。结构上的精妙调整,显示了译者翻译技巧运用之纯熟,原句带有淡淡的幽默,译句选词也致力于传达这种淡淡的幽默,所选“呼来喝去、蠢东西”词语准确、形象,富有调侃意味,与整句乃至句子所在的整个篇章的风格相吻合。
文学作品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质,文学翻译不只是语言形式的转换,除了语言形式本身与承载的语义信息,还有语言形式生成的美感以及整合在形式之外的艺术意象。译本不能是原作的简单的替代品,而应是与原作并驾齐驱、甚至超过原作的艺术品。以下是又一例翻译艺术性的有力证据如下。
“No,”said she,“I know you wouldn’t;”and then she gave him ever so gentle a pressure with her little hand,and drew it back quite frightened,and looked first for one instant in his face,and then down at the carpet-rods;and I am not prepared to say that Joe’s heart did not thump at this little involuntary,timid,gentle motion of regard on the part of the simple girl.
她答道:“我知道你是好人。”她说到这里,小手就把他的胳膊轻轻的捏了一把。刚一捏,她又惊慌失措的往后一缩,先对他瞅了一眼,然后低头望着楼梯上压地毯的小铜棍子。乔看见天真的女孩儿对自己这么温柔腼腆,仿佛在不知不觉中流露出心里的真情,一颗心别别的跳将起来,这事我并不否认。
为了勾上好同学爱米丽亚的哥哥乔,利蓓加费尽了心机。利蓓加明明想勾引乔,好嫁给他,成为富豪之家的媳妇,却装出一副天真女孩情不自禁而又羞怯难当的样子,害得乔“一颗心别别的跳将起来”,杨必的译文非常生动传神,像“轻轻的捏了一把”(gave him ever so gentle a pressure)、 “惊慌失措的往后一缩”(drew it back quite frightened),将利蓓加的装模作样刻画得淋漓尽致,尤其是“一颗心别别的跳将起来”中的“别别的”一词更是极尽幽默、讽刺之能事,让人看了忍俊不禁。译者在准确把握原文思想、意义、语调、语气、风格等基础上,通过艺术再创造,贴切、传神地再现了原文包孕的一切,再现了原文幽默、调侃的语言特色。
由于人们对语言和对与翻译有关的思维过程的了解还非常肤浅,人们对翻译过程中带有规律性的东西(翻译的科学性)还知之甚少。笔者认为文学翻译离开了对翻译的科学性的正确认识,就不可能对翻译的实质性特征(双语间对意义的择善从优的对应转换)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就不可能真正把握翻译艺术性的基本特征。我们应在重视文学翻译艺术性的同时,加强对翻译科学性的研究,充分利用语言学、心理学、文艺学等等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探索并揭示出翻译过程中诸多规律性的东西,让翻译学成为一门独具风华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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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审美价值的用词显然是经过原语作者精心选择的,通常符合以下标准,也是我们的审美依据,即准、美、精。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美学论文:从翻译美学角度看中国古代文学翻译。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从翻译美学角度看中国古代文学翻译
翻译美学是一个翻译与美学联姻的新学科。古代文学是我国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文学作品中所蕴含的美学意义自不待言。翻译美学的出现和发展为中国古代文学翻译的赏析开辟了一条新路,也为中国文学翻译提供借鉴。
陶渊明是东晋著名诗人,诗歌多描写自然景色及其在农村生活的情景,散文以《桃花源记》最有名。魏晋南北朝时期,战火不断,社会十分黑暗。
在这种社会环境下,陶渊明创作了《桃花源记》,以这个幻想中的桃源世界,寄托作者对黑暗现实的不满,同时也表达了对当时生活在战乱中的人民的同情。《桃花源记》中的语言质朴自然,精炼,文笔简洁优美。
方重是我国著名文学家、翻译家,译有《乔叟文集》、《理查三世》及《陶渊明诗文选译》等。林语堂是中国当代著名学者、文学家、语言学家,他将孔孟老庄哲学和陶渊明、李白、苏东坡、曹雪芹等人的文学作品英译推介到海外,有意于将中国的古典文学、传统文化乃至中国式的生活理念介绍到国外,为西方人士认识中国搭建起一道桥梁。
就审美客体而言,刘宓庆将其分为形式系统即审美符号集和非形式系统即审美模糊集两大部分。其中审美符号集包括语音、文字、词语层和句段中的审美信息,而审美模糊集则包括“情”与“志”和&ldqu;意”与“象”的两部分审美信息。就《桃花源记》的翻译而言,文章将选取审美符号集的词语层和审美模糊集中的“意”与“象”部分进行两个译本的研究,评析其审美的再现途径。
1.词语层。
“有审美价值的用词显然是经过原语作者精心选择的,通常符合以下标准,也是我们的审美依据,即准、美、精。“准”是指用词表达了原意和适应了语境,“美”指用词能给人身心以很大愉悦的品质,“精”指翻译时用词应该精练,无拖沓”。《桃花源记》中有一段对桃花林的描述,原文如下:
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方重和林语堂的译文如下:
方译:All of a sudden he came upon a peach grove.For hundreds of paces along both banks of the stream,the peach-trees were in full bloom.No other trees were to be seen in the whole grove.The soft grass looked fresh and beautiful.Here and there falling blossoms were dancing gracefully in a thousand hues.
林译:he suddenly came upon a peach grove which extended along the bank for about a hundred yards.He noticed with surprise that the grove had a magic effect,so singularly free from the usual mingling of brushwood,while the beautifully grassy ground was covered with its rose petals.
此段中原文的“忽”字凸显了桃花林的出现不仅出乎渔人的意料,也出乎读者意料。方译中短语“All of a sudden”被置于句首,进行了强调,林译中副词“suddenly”被置于主语后,也是强调,据此,两译者均体现了用词的“准”,适应语境的需要,即后文的“渔人甚异之”。两位译者对于“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翻译处理侧重不同。在方译中,译者详细刻画,通过“fresh and beautiful”形容芳草,“dancing gracefully”,和“in a thousand hues”来描述桃花,为读者展示了一幅动态美景,突出了“美”,即用词“能给人身心以很大愉悦的品质”。林译则突出“精”,即精练,无拖沓,一句“the beautifully grassy ground was covered with its rose petals。”简洁明了地道出桃林的全景。
在字词微观方面,两位译者均向目标读者展示了《桃花源记》中蕴含的美学因素,一个强调动态美,一个展示简洁美。
2.“意”与“象”。“
意象、意境运用是中国艺术的独特的创作手法,因此翻译审美绝对不可以忽略”。“意象”指作家主观情志和外在物象(物,景,境)的结合,或“情”之于“文”的“赋形”。“意象”蕴涵着“情”与“景”及作者的“意”与“志”,是审美的高级阶段,而“象”也指象征手法,审美者需根据“象”来理解作者的“意”,即其要表达的概念。作为译者,领悟原文中的“象”至关重要,因为“意象”反映的是作者特定的文化背景和独特的审美情感,因此,译者在翻译时要了解意象的文化所指。《桃花源记》文末提到:
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
方译:A good scholar of Nanyang,on learning of it,was anxious to rediscover the place. Nor did he succeed,and died soon of illness.
林译:Liu Tsechi of Nanyang was a great idealist. He heard of this story,and planned to go and find it,but was taken ill and died before he could fulfill his wish.
陶渊明在《桃花源记》的文末提到刘子骥,实际上是在寄托自我情怀,要借其隐逸之心,抒发自己对世外桃源的向往。同时也突出了“世外桃源”并不存在之意。方译中“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译为“A good scholar of Nanyang”,人名被略译,从审美角度来看是译者领略到了原文的“象”,即虚无的桃源,而突出“未果,寻病终”的结局,所以此处弱化了人名的翻译。林译中直接用“idealist”一词来翻译,即“理想主义者或空想家”,也同样表达出了桃源的虚无之意,可以说两位译者是异曲同工,都表达出了原文中的“意”与“象”。
两位翻译大家为读者呈现出不同的桃源之美,都传达出了桃花源的象征意义,给读者带来美感的同时,也让目标语读者领略到中国古代文化的深刻内涵。
[1] 方梦之.译学词典[K].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2] 江华,戴炜华.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翻译的美学思考[J].上海理工大学学报,2011,(1).
[3] 刘宓庆.翻译美学导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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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翻译是指将一种语言的文学类作品翻译成另一种语言的行为。与翻译文学的重要性与日俱增的事实相比,人们对文学翻译的重视程度却与日俱减。文学翻译工作被视为一项任何人都可以为之的技术性工作,只要文通字顺地按字面意义转译完成即可,却不管字里行间蕴含的精神旨归。这种技术性的翻译工作,其辛苦程度与重要程度,远不能与原创性的文学创作相等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英语科技论文范文:谈外国文学翻译的评论。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外国文学翻译和外国文学翻译评论有着密切的关系,没有翻译,何来评论?翻译是评论的依据。没有评论,翻译便难于健康地发展,可能会长期存在"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的不良局面,因此,评论对外国文学翻译起着一种净化和进步的功能。
我国老一辈作家、翻译家,尤其是作家兼翻译家,不仅给我们留下宝贵的文学遗产,而已在外国文学翻译评论方面,也为我们树立了永远值得学习的光辉榜样。首先让我们来看一着郑振铎是怎样实事求是客观公允地评论中国第一个外国文学翻译大师林纾(琴南)的功过:
我们看了这个统计(指林纾所译外国文学作品的统计),一方面自然是非常的感谢林琴南凭外,由于他先容了这很多重要的世界名着给我们,但一方面却不免可惜他的劳力之大半回于虚耗,由于在他所译的一百五十六种作品中,仅有这六七十种是着名的(其中尚杂有哈葛德及科南道尔二人的第二等的小说二十匕种,所以在一百五十六种中,重要的作品尚占不到三分之一),其他的书却都是第二、三流的作品,可以不必译的,这大概不能十分回咎于林先生,由于他是个懂得任何外国文字的,选择原本之权全操了和他合作的口译者之身上。
还有一件事,也是林先生为他的口译者所误的:小说和戏剧,性质本大不同,但林先生却把很多极好的剧本、译成了小说--添进了很多叙事,删减了很多对话,简直变成和原本完全不同的一部书了。如莎士比亚的剧本《亨利第四》、《雷差得纪》、《亨利第六》、《凯撒遗事》以及易卜生的《群鬼》(梅孽)都是被他译得变成了另外一部书了--原文的美和风格及重要的对话完全消灭不见,这简直是在步武却尔斯·兰在做莎士乐府本事,又何必写上了"原着者莎士比亚"及"原着者易卜生"呢?
林先生的翻译,还有一点不见得好,便是任意删节原文。如法国雨果的《九三年》,林先生译之为《双雄义死录》,拿原文来一对不知减少了多少。我们很惊异,为什么原文是很厚的一本,译成了中文却变了一本薄薄的了。
然而无论如何,我们统计林先生的翻译,其可以称得较完善者已有四十余种。在中国,恐怕译了四十余种名着的,除了林先生外,到现在还不曾有过一个人呀。所以我们对于林先生这种劳苦的工作是应该十二分的感谢的。
在那些可以称得较完善的四十余种翻译中,如西万提司的《魔侠传》,狄更司的《贼史》,《孝女耐儿传》等,史各德之《撒克逊劫后英雄略》等,都可以算得很好的译本。沈雁冰先生曾对我说,《撒克逊劫后英雄略》,除了几个小错处外,颇能保存原文的情调,译文中的人物也描写得和原文中的人物一模一样,并无什么变更。
离开他的翻译的本身的价值不谈,林先生的翻译工作在当时也有很大的影响和功绩,其最大的是:
中国近二十年译作小说者之多,差未几可以说大都受林先生的感化和影响的。即创作小说者也十分的受林先生的影响。小说的旧文体,由林先生而打破,欧洲作家史各德、狄更司、华盛顿·欧文、大仲马、小仲马诸人的姓名也因林先生而始为中国人所熟悉。①
其次,再让我们来看一看茅盾又是多么细致地分析、比较、评论《简爱》的两种译本的。一本是伍光建译的《孤女飘零记》,一本是李霁野译的《简爱》。茅盾一开始便摘引了原文第一章的头两段来评选:
Therewasnopossibilityoftakingawalkthatday.Wehadbeenwandering,indeed,intheleaflessshrubberyanhourinthemorning;butsincedinner(Mrs.Reed,whentherewasnocompany,dinedearly)thecoldwinterwindhadbroughtwithitcloudssosombre,andrainsopenetrating,thatfurtheroutdoorexercisewasoutofthequestion。
(伍译)那一天是不能出门散步的了。当天的早上,我们在那已经落叶的小丛树堆里溜过有一点钟了;不料饭后(李特太太,没得客人来,吃饭是早的,)刮起各大的冷风,满天都是乌云。又落雨,是尽不能出门运动的了。
(李译)那一大是没有散步的可能了。不错,早晨我们已经在无叶的丛林中周游过一点钟了,但是午饭之后--在没有客人的时候,里德夫人是早早吃饭的--严冷的北风刮来这样阴沉的云,和这样侵人的雨,再做户外运动是不可能的了。
茅盾指出,这两段译文都是直译,但有一同中之异,即李译是尽可能地移译了原文的句法的。假如细较量起来,我们应当说李译更为"字对字";第二句中间的"indeed"一字,两个助词"so"以及"penetrating"一字,在伍译是省过了。然而这是小节。假如我们将这两段译文读着读着,回过往再读原文,我们就不能不承认李泽更近于原文那种美丽的情调。伍译的第二句后半,"刮起冬天的冷风,满天都是乌云,又落雨,是尽不能出门运动了,"诚然明快,可是我们总觉得缺少了委婉。而所以然之故,我以为是和依照原文的句法和否有关。又原文中之"thecoldwinterwindhadbroughtWithit…"一段,李译亦比伍译更为"字对字",而且更为妥贴。除了'这样阴沉的云,和这样侵人的雨"在字面上也比"满天都是乌云,又落雨"更为切合原文而外,"严冷的北风刮来……"云云也比"刮起冬天的冷风"更合原文的意思;而这,也足由于伍译要避往欧化句法,所以这半句就不能"组织"的恰好。否则,这半句并不怎样难,以伍先生的译才一定能译得很妥贴的。②
再来比较原书第一章的第二段:
Iwasgladofit:Ineverlikedlongwalks,especiallyonchillyafternoons,dreadfultomewasthecominghomeIntherawtwilight,withnippedfingersandtoes,andaheartsaddenedbythechidingsofBessie,thenurse,andhumbledbyconsciousnessofmyphysicalinferioritytoEliza,John,andGeorgianaReed.
(伍译)这我却很欢喜:我不愿意走远路,尤其是遇着跟冷的下午,薄暮冷光中,散步回来,手脚的冰冷,奶奶贝西的臭骂,已经够我害怕,而我的身体的孱弱,比不上伊里西,左珍纳,约翰他们三个,更使我自惭形秽了。
(李译)这是我兴奋的:我从来不喜欢长的散步,尤其在冷的下午:手指和足趾都冻坏,怀着被保姆毕西骂得忧伤的心,觉得身体不如以利沙,约翰,和乔治安那里德而受着委曲,在湿冷的黄昏回家,在我看来是可怕的。
这一段一长句,由于原文的句法的关系,颇难译得好。原文的"dreadfultome"直贯句尾,李译移装在句本,好是好的,但文字稍觉累赘。伍译移在句中("已经够我害怕"),我以为比较明快。自然,倘使我们逐字对照起来,伍译是省往了若干字的;"我不愿意走远路"中间略往了"从来"(never),"手指和足趾"简略为"手脚","被保姆毕西骂得忧伤的心"简略为"奶妈贝西的臭骂",--这都是。
但是通读全句,我还是喜欢伍译。我以为伍译此句的神韵很好。"薄暮冷光中散步回来"似乎比"在湿冷的黄昏回家"多些韵味,而"humbledbytheconsciousnessofmyphysicalinferiorityto…"伍译的比较自由的成语(把humbledbytheconsciousnessof译为“自惭形秽”,我亦觉得比李译的"觉得身体不如……而受着委曲"似乎更见熨贴。
比较这一段的两种译文,颇有意思。第一,此句的伍译实在比第一段更为切近直译,这证实了直译方法的不容怀疑;第二,这又证实了直译方法假如太拘泥于"字对字",便轻易流为死板,使译文缺少了神韵;太拘泥于"字对字",往往会变成死译,--这跟直译有相当的间隔。久历译此句加添了些意义。"已经够我害怕"的一个"够"字,和"更使我自惭形秽"的"更"字,--这两字在译文中是互相呼应的,然而把原文的语气太加重了;我以为"更"字可以换为"也"字。
看,茅盾对两种译本的评论是多么公正.毫无成见,是则是之,非则非之,动机是和人为善,措词是委婉中肯,尽无哗众取宠之意,更无损人利己之心。评论的目的,乃是总结翻译的宝贵经验,从而促进我国翻译事业的个断发展。
前辈在外国文学评论方面,早已给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接受批评,毫无疑问,是更加困难的一个方面,前辈中也不难找到永久值得效法的楷模。他就足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伟人旗手鲁迅,他虚心接受批评意见的事实,大量存在于他同翟秋白有关翻译新题目的通讯中。例如鲁秋白先生对于地重译的法捷耶夫《毁灭》,根据俄文提出九点商榷,他都欣然同意,回信说:"如来信所举的译例,我都可以承认比我译得更'达',也可以推定并且更'信',对于读者和译者,都有很大的益处"。③
在外国文学翻译评论方面,甚至在接受批评方面,都有前辈树立了卓越的榜样和楷模。但统观半个世纪以上的外国文学翻译评论,似乎还同外国文学翻译的发展不相适应,没有做到相辅相成,同步前进。不仅没有形成一个健康发展的为文学翻译事业服务的方面军,而且还出现或"左'或右的现象。所谓"左",典型的表现见五十年代出版的《翻译通报》。北京《翻译通报》编辑委员会1950.7.1一1950.12.15出版了《翻译通报》第一卷1~6期;1951.1.15--1951.6.15出版了第二卷1~6期;1951.7.15--1951.12.15出版了1~5期(5期为特大号);1952.1.15出版了一月号;仲春号因故休刊。直到此刻为止,《翻译通报吨翻译理论探究和外国文学翻译先容和评论方面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经过1952年2月的作刊整顿,三月号便以配合三反运动的严重面目出现,例如三月号首篇文章,便是题为《展开翻译界的三反运动》的动员报告.紧接着就是检举和斗争,并在批评栏中开始点名批判已经相当有名气的一些翻译家。到了四月号,旗帜就更加鲜明了,大字通栏标题则三反运动中翻译界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特辑》,接着分《自我批评之部》和《批评之部》。一些名家在《自我》部和《批》部相继被点名批判和作检查。五、六两月号仍为特辑,检讨和批判仍在继续进行,不过其炸药味已开始有所减弱,好端真个《通报》他就随着三反运动的结束而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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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一定程度上,文学翻译工作者不可能完美地处理好两种文学的对应,两种差异下的语句转换尤其显得难以处理。从几方面简单分析译者在进行文学翻译的过程中,所要考虑的一些“合作原则”,以及在英汉互译下,如何运用“补偿的艺术’’来取得原语与译语的最大对等。
论文关键词:文学翻译;合作原则;对等
一、译者如何遵循翻译中的“合作原则”
提到“合作原则”,很多人会想到Grice的“合作原则”(CooperativePrinciple/COnversationalmaxims),他在“合作原则”里提出了四项“准则”以供语言使用者参考,其中包括:(1)相关原则(MaximofRelevance);(2)适量原则(MaximofQuantity);(3)质真原则(MaximofQuality);(4)方式原则(MaximofManner)。需要指出的是,译者在这里所要遵守的“合作原则”与语用学里的“合作原则”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不应认为两者可以相互替换,互通有无。第一是翻译中的“相关原则”大致上是指原文中没有提到的译文尽可能不提;原文的“文风时尚”尽量与译文保持一致。泰特勒在他的《论翻译的原则>)(EssayonthePrinciplesofTranslation)里提出,译文的风格与笔调应与原文相同(thestyleandmannerofwrittingshouldbeofthesamecharactersasthatoftheorigina1),换句话说,也就是译文要与原文达到最大程度的“关联性”。第二是翻译中的“适量原则”大致上是指,译文不过分诠释原文所要传达的信息,要适可而止,不要随意发挥。这里面存在着过量和不足两方面问题。比如辜鸿铭在翻译《论语》时,遇到了这么一句话,相信大家都熟悉,“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论语·学而第1》,他又是如何翻译的呢?辜氏译文如下:“Itisindeedapleasuretoacquireknowl—edgeand,asyougoonacquiring,toputintopracticewhatyouhaveacquired.Agreaterpleasurestillitiswhenfriendsofcongenialmindscomefromafartoseekyoubecauseofyourattainments.”他的译文本后人指为过度意译,随意添加字词,比如“asyougoonacquiring”还有“greater”、“congenialminds”、“becauseofyourattainments”等等。很显然,译文中加入了很多已经在译文文本中暗含的语言形象,如已出现了动词“acquire”,就没必要在下文出现“attainments”之类的重复语义的词汇了。或许有人会说,辜氏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想使译文更符合欧美人的阅读习惯。可是如此的译文最终只能被当作偏译对待。有时,翻译的“适量原则”也会遭遇信息量不足的情况。比如在《圣经》中《路加福音》(TheGospelac—cordingtoLuke)这一章出现了“Samaritan”这个词,它的本意是“撒玛利亚人”的意思,把它放在一个句子中,并尝试翻译的时候,就会发现一个问题:thispoormanbegged,“yougoodSamaritan,havepityonme!”如果直译过来,就成了,“你这好撒玛利亚人,就可怜可怜我吧!”看到这里,或许那些对圣经不是很了解到人该提出疑问了,为什是撒玛利亚人呢?根据基督教的解释,撒玛利亚人乐善好施,总是救人于危难之中。例外一种流传的说法是撒玛利亚的妇人为基督打水喝,从而受到了基督的指教,信奉了基督。但是我们翻译的时候,不可能把这个词背后隐含的如此复杂的情节都展示出来,所以不如译为“你这乐善好施的人儿,就发发慈悲吧!”这样就避免了歧义,补偿了语义。相关与适量两个原则实际上是检验译者翻译鉴赏能力的初级评判标准,那么翻译的高级评判标准又在哪里呢?
二、翻译“合作原则”的高级评判标准
(-)质真与方式
如上所述,翻译是“一种跨越时空的语言活动”,是一次耗费脑力与才智的“精神分裂”,因为译者在跨越两种语言的时候,难免不会受到任何一种语言习惯的影响,哪种语言势力比较强,就容易倾向于哪一种语言。拿英汉翻译为例,汉语有着比较发达的语言表达功能,特别在文字形式上,兼具“音美,形美,意美”的优点,这突出表现在中国的诗歌与散文上。而英文则是“排序性”的语言,语言的逻辑要靠那些词与词、句与句、段与段之间的连接词或是繁复的动词变形行使话语权。所以在处理英汉翻译时,仅仅考虑到翻译的相关与适量还不够,还要更深一层挖掘英汉翻译的核心原则:质真与方式。首先,翻译中的质真原则从字面意思上解释并不是宣扬译者要对译本进行质朴真实的处理,因为译者对译本所应持有的这种质朴真实地态度早已包括在了翻译的相关和适量原则中,而这里“质真”二字所倡导的却是一种先进的翻译理念,即要求译者在充分理解原文的前提下,为符合目标语读者的审美情趣,对译文进行艺术在加工,在“有质”的基础上,在译文情景下对原文来一次“真实模拟”。当然所有这些都是不以损害原文意思的前提下发生的。董明在《翻译:创造性叛逆》一书中指出,翻译即创造,翻译即叛逆。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是客观必然的,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解释了“翻译生态环境的各要素之间的互联互动性”,翻译的“质真”原则也显得有其自身的价值了。下面举例说明,许渊仲译的《唐璜》第一章第七十三段的三句原诗:Butpassionmostdissembles,yetbetrays/Evenbyitsdarknessastheblackestsky/Fortellsthheaviesttempest.许渊仲译:有情装作无情/总会露出原形/正如乌云蔽天/预示风暴来临。对比原文发现,许渊仲译完美诠释了翻译的相关和适量原则,原诗的有情有景有故事,译文也分别用适当的字句表达了出来。可是反观译文行文特点,不禁会发现译者未按原文的音韵节奏翻译,而是主动将其改为朗朗上口的压韵体诗。译文充分发挥汉语组句优势,把原文中的“darkness”,“blackest”等较之抽象的词转化为汉语时,没有按原文行文方式逐一将其意象排列,而是灵活地补偿了原句字句暗含的一些深层意义,“darkness”没有译成无边的黑暗”或“阴霾”这些好像在汉语里更具“阴暗”意义的词语,而是只简处理成了“乌云”,把英文原句中的“by”翻译成了“蔽”补偿了“乌云”在汉语译文中的动作形象,而同样的动词在原文中却没有出现,这就说明了所谓的“质真”原则和之前提到的“相关”与“适量”原则存在一些评判标准上的差异,也就是译文在表达原文意思时,首先,也遵守了译文与原文的相关性,即不添加无中生有的成分,如这首诗就是在讲暴风雨来临前的景象,虽然两种文字上做了一些更改,但没有损害从A到B的意义转换。再之,采用“质真”的翻译策略后,发现译文的与原文的对等效应更强了一些,原文中那副描述风暴将临的躁动,那种藏也藏不住的冲破力,经过译者一番点化之后,顺利地在中文的语言环境下扎下了根,与原文遥相辉映。经过了前面三步的铺垫,一篇合格的译文或是一部优秀的译作应该也看到了重生的希望,可是在译文形成产品之前还有重要的一步要完成。那就是译者要遵守的“合作原则”中的最后一项:方式原则。林语堂首次在国内提出“翻译是一种艺术”,我们可以把“方式”原则比作通往尽善尽美的译文的“艺术”。在“硬件”方面,译者要对词句的选择慎之又慎,填补某些理解和表达上的空洞,学会使用各种翻译工具和通讯设施等等。在“软件”方面,林语堂先生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论述“其实翻译的问题,仍不外乎译者的心理及所译的文字的两样关系,所以翻译的问题,就可以说是语言文字心理问题,倘使我们要于此问题得比较客观的解决,自当以语言文字心理的剖析为立论的根基。必先明语言文字及行文心理的事实,然后可以做译者标准应如何态度,应如何的结论。”这段话精辟地论证了译者开译伊始,应当先做好应对原文思维、文字、心理和本国读者习惯等诸多问题,特别是在抓住了原作者的心理后,剩下的一切随即变得简单了好多,因为翻译中唯“精神要领最难把握。
(二)文学翻译中“合作原则”集大成之译例
文学翻译中包括各种文体样式,其中经常拿来翻译的有诗歌,有散文,有小说,还有戏剧等等。关于诗歌的翻译,许渊仲在《翻译的艺术》一书中这样写道:“由于西方文字多少形合文字,百分之九十以上可以对等,所以西方翻译理论家提出了对等论……,但中文是意合文字,据电子计算机统计,只有大约百分之四十的中文可以和西方文字对等……。因此翻译时找不到对等词,译文不是优于原文,就是劣于原文,劣不如优所以应该发挥译语的优势,也就是用最好的译语表达方式,这可以简称作“优化法。”书中,许渊仲老前辈更是说中国的翻译理论要领先西方翻译理论二十年,他以自己绝美的译笔证明了中国的古诗词照样可以完美的翻译出来。但是还应该看到的是许老作为译者,提出了这么一套赶超欧美翻译理论的方法论,并非空171无凭,妄加推断,而是建立在自己几十年来的翻译实践的基础之上的。“优化论”的提出,得益于前人总结的翻译经验,首先继承和发展了严复的“信”,“达”,“雅”论,进一步发展了鲁迅的“三美论”,即“意美,音美,形美”。下面列举书中一首中文诗歌的翻译以来说明如何做到译者与原作者合作,如何做到译文与原文“竞赛”:千上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这首诗我们都不会陌生,这是唐代诗人柳宗元的一首著名的写景抒情诗,诗中有情有景,有动有静。那么译者该如何把这么一首极具音韵美和意境美的唐诗翻译成英文呢,而且还要保证原文的种种意境和寓意在译文中不会流失。且看许渊仲版的《江雪》英译文:FromhilltOhillnobirdsinflight/Frompathtopathnomaninsight/Alonelyfisherman,behold/Isfishingsnowonrivercold.英文诗采用了AABB抑扬格,保留了原诗的音韵美。译者是在完全吃透原文基础上,对译文进行了艺术性的改写,没有背离原文,相反更加贴近原作者所要传达的意图,体现了“相关原则”。同样译文也没有随意增删原文,没有把某些具体意象放大化,比如没有把“千山”翻译成“thousandsandthousandsofmountains”,没有把“万径”翻译成“everyroadtrodbyhumanbeing”,这样就遵守了“适量原则”。再看后两句诗的翻译。“Alonelyfisherman,behold!”,该句与原文出入最大,因为译文中,译者刻意省掉了“舟”这一重要意象不译,而把“蓑笠翁”这一形象借助于一个动词“behold”呈现了出来。但是仔细对比原诗,我们可以看出柳宗元笔下的“蓑笠翁”看似静止不动,实则静中蕴动,但因英文的句式和文法不能完全补偿中文句式的语境,所以需要在翻译成英文的同时,稍作一些改写,把原文暗含的动作,在转换成英文诗的时候相应地添加进去。改写过后的译文与原文相比,毫不逊色于原文,这可称作“质真原则”“Isfishingsnowonrivercold”一句中fishingsnow带来了整首诗的高潮,译者完全意会到诗人当时的心境:钓而不渔。假若把“fishingsnow”换成“fishingidly”或者“fishingnothingbutmood”,则意境全无,不能为读者营造一种“即观,即感”的感觉。这可称作“方式原则”。
三、结语
综上所述,翻译是一场双语间的博弈,译者和原作者是合作互补的关系。译者在翻译文学作品的同时,一方面需要尽可能接近原作作者,另一方面要发挥本族语优势和运用丰富的联想,最大限度地同原作“竞赛”。只有这样.译文质量才能得到有效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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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是运用特殊的语言和艺术手法创造的艺术品,具有形象性、艺术性,表达了某种情节内容、思想感情,体现了作家独特的艺术风格,并且具有引人入胜的艺术境界。翻译诗歌,光传意(即做到意义上的忠实)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注意保存原作的感情、韵味、意境的风格,要把原诗创造的艺术意境传达出来。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外语翻译论文:诗歌翻译中的形与神。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 要:诗歌是文学作品中最纯粹的艺术。诗歌翻译的最高境界就是形神兼备,本文分析了汉诗英译中的形似与神似的理论起源和发展,许多学者对诗歌翻译的神似和形似都做了自己的见解,这些见解到今天仍然对我们的翻译工作多有助益。文中将其在具体的翻译语境中进行应用,指出文学作品的理想境界是形神皆似。必要时,可以舍其形而保其神,从而遵循先神而后形的翻译原则,并通过两首古诗词的翻译证明了形神兼备的重要性和美学价值。
关键词:诗歌翻译 形似 神似 意境
诗歌翻译中的形与神
诗歌是文学作品中最纯粹的艺术,其语言是韵律的语言,且精练含蓄,节奏分明,句式整齐。诗的生命似乎是世代相传的,其价值观都包藏在诗篇里,所以即便是在最大的压力下,仍会存在,历久不衰。与其他文学体裁相比,诗歌是诗人的思想与文字在作品中完全天然融合的产物,诗歌浓缩了一个民族语言文化的精华,含有鲜明的语言文化特征,因而诗歌的翻译是很有难度的。英国诗人雪莱曾说诗不能翻译,译诗是徒劳的,“犹如把一朵紫罗兰投入坩埚,企图由此探索它的色泽和香味的构造原理”。 严复也说,有些文学作品根本不可译,尤其是诗。因为诗歌的内容和形式紧密结合,难以分割。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两种语言文化交流的增多,诗歌翻译中可译或不可译的因素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我们需要外国优秀的诗歌,同时也需要把我国的诗歌译成外文,尽可能的传达原诗的“意美”、“音美”和“形美”,使读诗的异国读者能够从译作中获得尽可能与本国读者一样多的共鸣和美的享受。对诗歌翻译要求这么严格,其翻译标准该如何界定呢?刘重德教授提出汉诗英译的最高境界是形神兼似。
所谓形似,是指在翻译诗歌时尽量保持译文在用词、句子结构、表现手法以及比喻手段等方面与原文一致;所谓神似,是指在翻译诗歌时要着力保持原作的神韵和风姿,达到原作的艺术效果。神似首先是傅雷提出来的。他说:“以效果而论,翻译应当像临画一样,所求的不在形似而在神似”。朱生豪也提出“保持原作之神韵”的观点。他说:“余译此书之宗旨,第一在求于最大可能之范围内,保持原作之神韵;必不得已而求其次,亦必以明白晓畅之字句,忠实传达原文之意趣;而于逐字逐句对照式之硬译,则未感赞同”。
所谓神,就是指原作之精神。好的文学作品总是有丰富的感情、深邃的意境、浓厚的感染力以及强烈的艺术效果。翻译时能保留原作的神当然最好。但是否形与神就一定矛盾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是因为有时形似就是神似。一篇文学作品的思想内容和感情神韵,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表达出来。原作有些比喻或联想形象、生动、逼真,有浓厚的感染力,情感、意境跃然纸上,在语言习惯上也与目的语接近。这时,译作保持原作的形式实际上就起到了传神的作用。保持这样的形式,翻译就能达到形似神似浑然一体。但在许多情况下,形似、神似不可得兼。
翻译中的形神问题,最早可以追溯到1921年茅盾在《小说月报》上发表的《新文学研究者的责任与努力》一文,其中提出:“文学作品最重要的艺术色就是该作品的神韵。”1929年6月,陈西滢在《新月》上发表《论翻译》一文,提出了雕塑和绘画说。他指出:“翻译与临画一样,固然最重要的是摹拟,可是一张画原本临本用的都是同样的笔刷颜色,一本书的原文与译文用的却是极不相同的语言文字,因工具的不同,方法也就大异。”陈西滢还把翻译分成三个等级,即形似、意似、神似。陈氏的“三似”说与朱生豪翻译莎剧的神韵、意趣和硬译“三个层次”说如出一辙。
著名翻译家、北京大学教授许渊冲结合自己的诗歌翻译经验也提出了“三似”说。他在《翻译的艺术》中说:“为了传达诗词的‘意美、音美、形美’译文‘意似、音似、形似’的程度是可以变更的。”翻译家江枫追求“形似然后神似”,他在《雪莱诗选》译后记中说:“译诗,应该力求形神皆似”,因为“神以形存,失其形者也势必亡其神”。主张形神兼备的还有卞之琳,他的一贯主张是译诗要按照原文形式亦步亦趋地翻译 。所以,就诗歌翻译来说,茅盾、傅雷主张重神似不重形似,江枫主张形神兼备,而卞之琳则主张形似即神似。
前辈译家、理论家或以其创作、或以其理论、或以其实践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弥足珍贵的作品,拜读他们的精神产品,对我们无疑是极大的精神享受与智力提高。总结前辈们的闪光思想,也许我们可以说,在进行诗歌翻译时,应首先追求形神兼备,如若不能,则先神似而后形似。
我们以这句诗歌的翻译来说明形神兼备在诗歌翻译中的运用
原文: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让我们来看两个不同的翻译,译文是:
(A)
Unsevered
Though sundered
In chaos yet
In order set
This strange commotion In the heart
Is but the wanderer' woe
一一The Herald Wind, p. 34(Clara Candlin)
(B)
Cut It yet unsevered
Order It the more tangled
Such Is pafting sorrow,
Which dwells in my heart too sustle a feeling to tell
一一Chinese Lyrics
一个“愁”字点出了原文的主题这首诗的写作背景是作者在被人囚禁时,打发的一种无限惆怅的感情[论 文 网 Www.LunWenData.Com]。根据我们汉语的审美观,所用的语言节奏短促,情节波浪起伏,全诗散发出的是一种悲痛之情难以言传的凄惨之美,是意美,音美和形美三者的结合根抓在逻辑理论的同一律指导下的三美理论,翻译这首诗时,需要实现译入语的本民族语言审美角度的意美、音美和形美。同一逻辑上的同一律是关于思维准确性的规律。同一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于同一对象的思想必须是确定的,思想自身保持其同一性”。 就是说,思想的确定性和一贯性是同一律的逻辑基础,在运用概念、组织判断、进行推理从而表达思想的过程中不能任意变更和转换所以,翻译诗歌时,一定要遵守同一律。
看译文A在形式上译者保留了原诗的形式,原诗的动词没有宾语,译文也只是几个动词的组合但是译者忽略了一点,汉语许多动词可以在没有宾语的情况下照样表达完整的意思,读者照样能够理解作者的意思:而英语的动词的自由性远远不如汉语,它往往需要依靠宾语来说明意思。译文A看似保留了原文的形美,而从英语的读者角度上说,反而破坏了形美。英语语言的美,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形”来表达“意”。在原诗中,作者借用了语言的模糊之美,遵循汉语的特点用几个动词就形象地刻画了那种愁闷之情,从而又破坏了意美。在这首译诗中,音美更加谈不上,诗歌的意境在译诗中荡然无存。对于译文B,根据原诗意境主要有语言修辞构成,如“乱”、“愁”等字展现作品的意境,译者采用自译的手法,如原文的“剪”译成“cut”“理”,译成“order”同时在用词方面,译者也没有拘泥于原作的语法修辞,地道地发挥了英语的特点,给动词加上宾语,承原诗之形,协原诗之声,生动地再现了原诗的意境。
其次,一般说来诗歌的意境是在言外。怎样在不破坏原诗的那种意境美的同时,而让译入语的读者能够接受这种美,是诗歌意境再现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机械地传达“三美”,则实际上是对“三美”的一种破坏。那样就不能达到形神兼备的效果了。例如,马致远的小令《天静沙.秋思》的艺术水平达到中国古诗词的高峰,已经被译成好多种语言。下面我们看一下两个不同的英译版本:
苦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译文A
Withered vines, olden trees, evening crows.
Tiny bridge, flowing brook, hamlet homes.
Ancient road, wind from cast bony horse.
The sun is setting.
Broken man, far from home, roams and roams
译文B
At dusk old trees wreathed with withered vine fly crows
Neath tiny bridge besides a cot a clear stream flows
On ancient road in western breeze a lean horse goes
Westward declines the sun
Fan far from home is the heartbroken one
原诗作者马致远根据汉语重意合的特点,运用了几个偏正短语的形式,不同的意象叠加勾勒出了一幅凄凉的思乡图。[论文网 Www.LunWenData.Com]即在深秋时节,景物凄清,游子满目苍凉,想到日暮途远而倍加思乡的情怀,如:苦藤、昏鸦、瘦马,苦藤、昏鸦、瘦马,读起来凄惨的心情油然而生。
在译文A中,译者保留了原诗的语言形式,也是几个名词性短语的累加,采用了直译的方法翻译了全文。遗憾的是译者没有考虑到原语诗歌意境的构成特点,,它是基于中国汉语言文化所特有的审美观用文字构成,许多意象只有中国人才能体会,如:苦藤、昏鸦、瘦马,这些在汉语中蕴含着一种凄凉。这些意象叠加在一起不用任何连接词,我们都能领会。这正是我们汉语具有意合美的表现。
与汉语比较,英语的形式美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英语是一种形合语言,由形来构成意,像译文中那样原般不动地把汉语的形式译成英语,机械地保留了原文形式美,舍弃了原文的意思,读起来让人不知所云。显然,在这里采用遵循“三美”的直译是行不通的。只有按照原诗里面所承载的文化展现的美的内涵逻辑再现到译诗中,才能正确再现原诗的意境。译文B正是运用了这一理论,舍弃了原诗的形式,用意译的手法再现了原诗的意思。
仔细研究译文B,从英语角度来说这首诗的语言形式美比较明显。作者通篇用的都是沉闷的低调词,如wreathed,withered vine,tiny bridge,lean horse,读起来感到有一种浓浓的凄凉之情。特别是诗歌前三行的末尾都是以“s”结尾,蕴含了一股浓浓绵长的思乡之情,很有音乐效果。全诗意、音、形,三美俱全,达到了形神兼备的效果。译者根据英语国家审美的逻辑,灵活地再现了原诗的意境,使译语的读者享受了和原语读者一样的美感。
诗歌翻译要再现原作的艺术美。诗歌是运用特殊的语言和艺术手法创造的艺术品,具有形象性、艺术性,表达了某种情节内容、思想感情,体现了作家独特的艺术风格,并且具有引人入胜的艺术境界。翻译诗歌,光传意(即做到意义上的忠实)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注意保存原作的感情、韵味、意境的风格,要把原诗创造的艺术意境传达出来。诗歌是按照符合人们普遍审美要求的一定艺术原则构成的,节奏、音韵、意想等要素都是具有一定艺术含义的。翻译诗歌作品只有很好的把握这些要素,才能达到形神兼备的最高境界。
诗歌翻译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LunWenJia.Com]诗歌翻译采用的文学艺术手段,具有鲜明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在翻译过程中,译者既是原作艺术美的欣赏和接受者,同时又是它的表现者。从欣赏到表现,有一个重要环节,即译者的审美再创造,或者叫心灵的再创造,情感形式的再创造。这种再创造的关键是要抓住蕴含在原作中作者的思想感情,在此基础上甩开原文形式,选用最佳的词句结构、表现手法,把原文表现出来。
译者在翻译时,不能机械的按照原诗的结构,而是要在透彻理解原诗的精神之后,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对原诗进行融合提炼,用精美的语言将其再现出来。由于诗歌翻译要再现原作的艺术美,是一种创造性活动,所以我们在翻译时要力求译文与原文的“神似”。“神”即指原作的精神,原作那丰富的感情,深邃的意境,浓厚的感染力,强烈的艺术效果。就是除了传意外,还要尽力保存原作的神韵和丰姿和艺术美。在翻译时如果只是逐字逐句平平淡淡地译出来,韵味尽失,丰姿全无,即使文字流畅,忠实通顺,但不传神,也不能算好的、合格的译文。
文学作品的理想境界是形神皆似。必要时,可以舍其形而保其神。由此可见,翻译风格是翻译中的重中之重。而在翻译工作中,译者能注意到这些,那么,原作的风格自然会跃然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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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司法工作的一部分,司法秘书工作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要为人民民主专政服务,为巩固人民民主政权服务,为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司法秘书与其他行业秘书的区别》论文,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要】 进入21世纪,我国市场经济形势发展的加快,中国也逐步进入了科技化、现代化、信息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与此同时,司法部门的工作更趋复杂化,司法部门更需要大量的政治素质高、法律知识熟练、司法实践能力较强的秘书人员。本课题的研究着重从司法秘书与其他秘书的工作程序、保密制度、人际交往的范围、个人素养方面的区别展开论述,目的是为了弄清司法秘书工作应具备的真正素养,从而有利于未来司法工作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 司法秘书;行业区别;发展需要
【论文正文】
“秘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秘书”一词的出现最早始于汉代。《汉书。叙传》记载:“游博学有俊才……与刘向校秘书。每奏事,游以选受诏进读群书。上器其能,赐以秘书之副。”当时所谓“秘书”,既非指人,也非指事,而是指宫中秘藏之书籍。“秘书”一词,随着历史的发展,由物及人,变成中国古代朝廷中的一种官职。东汉桓帝开始设立“秘书监”,曹操为魏王时设“秘书令”,此后设“秘书丞”、“秘书郎”等,均为“典尚书奏事”在官职,负责掌管典籍、机要文书。南朝梁设“秘书省”,开始作为国家的一种行政机构,此后历代封建王朝皆沿袭。自先秦到清代,“秘书”一词,除指宫中秘藏之书和掌管机要文书在官职外,第三种涵义是指:用隐语预决吉凶,对未来作出预言的讖讳图录等书籍。国外不同的国家对“秘书”一词也有不同的涵义。在一些欧美国家行政长官即称为秘书。在日本,,秘书有两种涵义。一是引用英文的词义,指政府机关或社会团体日常事务工作的负责人。如内阁官房长官的中文译名可为“首席内阁秘书”。另一种是更广泛的涵义,凡是“帮助上司处理各种事务的人员”,皆为“秘书”。
综上所述,国外“秘书”是一种职务名称。有三层意思:一是指主管某一部门工作的负责人;二是指帮助上司处理各种事务的助手;三是指管理机要性公文的、担任记录的人员。现代,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在我国,秘书这一概念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已从单纯的“文科服务型”向着“综合管理型”演变。它是一种职务,一种职业,也是一种工作机构。秘书,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工作人员的一种职务名称,从整体上讲,其涵义是:掌管文书,辅助管理并直接协助领导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处理政务、事务的人员。
秘书工作已远远超越了“秘密文书”的工作范畴,向着综合型、管理型、辅助决策型转变。秘书的设置向着两个相反的方向演变,一是随着社会分工和社会实践的发展,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副业单位服务的秘书工作愈分愈细,出现了各种侧重面和专业性质不同的秘书和秘书工作。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要求秘书高效、迅速地处理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秘书和秘书工作向着综合、集中、高效、一人多能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司法工作的特殊性质:情况复杂、合成性强,要求快速决策、灵敏反应、统一协调、合力致胜。司法秘书和秘书工作发展更日趋向着集中、综合、高效的方向变化。不同行业的秘书工作有共同的特点,也有不同的特点,这是由不同行业秘书工作的性质决定的。
1 不同行业秘书工作的相同点
现代秘书工作的性质,无论是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是在群众团体工作其性质都是相同的,他们的工作都是辅助于、服务于领导的,他们有的是领导的智囊团,有的是领导的得力助手,也有的是为领导生活服务的专职人员,是一种职业的称谓。秘书作为一种社会职业,其工作是从属于、服务于领导的。领导工作涉及到哪里,秘书工作的范围就延伸到哪里。秘书尽可能地为领导在生活上、工作上当好助手,尽量减少领导因为琐事而浪费的精力,以提高领导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这是作为一个秘书义不容辞的职责。作为秘书,无论是什么行业,他们从事的工作,大部分都是在办公室里处理一些日常程序化的工作和非程序化的工作。根据工作的需要,也从事一些基层单位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与本专业有关的信息,提出两种以上预测方案,帮助领导论证,供领导决策时选择方案。由于秘书处于特殊的工作岗位,其工作性质决定了秘书经常接近领导,了解领导的工作想法,也深知领导的工作权限,接近领导最前卫的工作,许多工作都是在预测之中,在没有执行之前都处于保密阶段,因此作为秘书都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那就是忠于领导,执着于自己的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的制度和纪律,清政廉洁,勤奋工作,不图名不图利,这是所有秘书都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2 司法秘书工作的性质特点和任务
司法秘书工作是随着中国共产党和党领导下的政权机构的创建和发展,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它是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司法机关伴随着革命政权一起诞生,司法秘书工作性质与过去任何历史时期的秘书工作有着根本的不同,也有别于其他行业的秘书工作,具有人民民主专政机关特性的崭新的工作机构。
2.1 司法秘书工作的性质特点 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机关之一。司法秘书工作,与其他行业的秘书工作相比,既具有秘书工作的共性,又具有其特性。其性质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1 阶级性和政策性
作为司法工作的一部分,司法秘书工作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要为人民民主专政服务,为巩固人民民主政权服务,为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司法秘书工作,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政策性。司法秘书,涉及司法机关的机密文件,了解党和国家的重要机密,出入于领导机构并参与一些重要的决策活动,催办贯彻领导的决策。这一切都决定了司法秘书工作的政策性极强,作为司法秘书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与党中央在政策上的一致性,以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2.1.2 辅助性和管理性
秘书工作,历来从属于一个政党、一个政权、一个部门,相对于领导班子集体或领导而言;秘书部门或秘书人员,总是处于辅助性的从属地位。秘书工作的全部内容只能是对领导工作起辅助、参谋作用。秘书在处理任何问题的时候,都只能根据领导的决定、决议、指示精神办事,而不能代替领导作决定。秘书可以对本部门、本机关的中心工作和工作中的问题,提供方案、意见,但这些方案、意见只有经过领导研究决定采用之后,才能作为领导机关的决定、决议去执行,秘书或秘书机构绝不允许超越权限,替代领导做决定。司法秘书工作部门不是决策机构,不行使决策权,但是是权力层和职能层的枢纽机构。上对领导决策层要提供信息、资料,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起到参谋、助手的作用;下对职能机构负有管理、督导的责任,推动各个工作、环节协调一致地进行工作,贯彻执行领导的决策意图,具有行政管理的性质。
2.1.3 综合性和协调性
司法秘书部门是各级领导机构的参谋和助手,这一地位也就决定了秘书工作的综合性。司法秘书机构不同于侦察、治安、预审等业务工作部门,不是仅仅承担某一项、某一方面的工作,而是要管大事、管全局,了解全面情况,处理各方面的问题,在领导与职能部门之间,在各职能部门之间起联络和协调的作用。掌握和传递各种信息,辅助领导进行全面管理工作。司法秘书工作机构不参与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但它协助领导了解和掌握各项业务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问题,适时地协调上下左右的工作。司法秘书除沟通上下,协调各业务部门以外,还需要担负起本系统与其他各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工作。
2.1.4 事务性和机要性
司法秘书部门,除参与政务,还要负担起机关内的大量日常平凡的事物工作。诸如:收发、登记、公文处理、安排会议、接待信访,甚至领导的生活等等事务工作。秘书工作的“细”“繁”“忙”“杂”,就是其事务性的表现。关于秘书的__问题各行各业都有要求,司法秘书涉及法律当事人的生命财产问题,所以司法秘书工作在保密这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因为司法工作本身已具备相当的机密性,而司法秘书更在相当程度上触及到司法机关的内部核心机密,所从事的工作相当一部分是机要工作。所以,司法秘书工作必须有严格的纪律约束,保守秘密是司法秘书的重要品质。
2.2 司法秘书工作的任务 司法秘书工作是我国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秘书及秘书部门,是司法机关的枢纽,是司法各级机关领导人员的耳目、助手和参谋。其基本任务是:“参与政务、管理事务”。建国后,1951年7月,政务院召开的全国秘书长会议作出了《关于各级政府机关秘书长和不设秘书长的办公厅主任的工作任务和秘书机构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的工作任务是“既要参与政务,又要管理事务”,“重点应放在协助首长研究政策、处理政务方面;但同时要把日常行政工作和机要事务工作组织安排好,使各项工作按照有条不紊地顺序进行”。改革开放后,1985年1月,中央办公厅召开的全国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座谈会上,根据新时期的新特点,为了使秘书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服务。适应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明确提出了新时期司法秘书工作必须实现的四个转变。
2.2.1 从偏重办文办事转变为既办文办事,又出谋划策 办文办事,是秘书部门的基础工作、日常工作,包括文书处理工作、会务工作信息资料处理工作、信访工作等等,还要随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这类工作,琐细而繁杂,但又十分重要,必须做好。但是,作为现代化的秘书,更重要的是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懂全局,议大事,勤思考,善决断,随时注意各个时期、各个领域的动向问题,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提议案,充分发挥秘书部门的参谋、智囊作用。
2.2.2 从单纯收发传递信息转变为综合处理信息
司法秘书工作部门是上下沟通的枢纽、联系左右的桥梁,准确、快速地传递信息十分重要。特别是司法战线,情况复杂,作战区域广阔,如果秘书部门信息传递不及时,就可能贻误战机,给工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司法秘书部门决不能仅仅停留在信息的收集和传递上,必须做好信息的综合处理工作,尽可能地为领导提供有效信息、综合加工处理过的信息,以便领导高效迅速地利用信息作出决断。比如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筛选、分类、分析、初步的判断、综合整理及写出提要等等,不要把各种原始信息一股脑地推在领导面前。总之,信息的收集要充分,传递要迅速,处理要精确,反馈要及时。
2.2.3 从单纯凭老经验办事转变为实现科学化管理
现代化的社会,要求现代化的效率。司法现代化的秘书,必须改变单凭经验、习惯的办事模式,建立起科学的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和一整套规范化、程序化、系统化、科学化的工作流程和制度,在技术手段上逐步实现办公用具的现代化。
2.2.4 从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服务
司法秘书工作的辅助性,决定了固有的被动性。要变被动为主动,必须不断提高秘书工作的预见性和前期性,充分发挥秘书部门的积极性和创见性,如秘书人员可以根据对领导活动的预见,对未来一段时间可能出现的工作任务加以估计,预先作出安排,秘书要善于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根据过去、现在的情况对未来作出规律性的预测,提前安排好工作,把服务工作做在前面。
3 司法秘书与其他行业秘书的区别
从以上司法秘书的性质特点和工作任务中可以看出其本质属性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如果将司法秘书和其他行业的秘书相比较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接下来从司法秘书的工作程序上、保密制度上、人际交往上、个人素质上进行深入探讨。
3.1 司法秘书与其他秘书工作程序上的区别
其他行业秘书对繁杂的工作任务,通常是按照工作的重要程度和急缓程度来进行办理的。对于不同程度的工作有四种不同的处理方法。第一类是紧急的重要的工作,优先办理;第二类是重要但不紧迫的工作,可以放在第二步程序中处理;第三类是急迫但不重要的事情,可以放在时间充裕的时候办理;第四类是不重要且不紧急的事情,可以放在最后处理。除司法秘书之外,其他行业的秘书工作程序都是本部门自己制定的,日常的工作是按照程序进行处理的,非程序化的工作是秘书随机选择处理方法的。而司法秘书的工作程序则是比较特殊的,一方面是日常程序化的工作(办公室迎来送往、收发文件、组织会议等);另一方面是关于处理各类案件材料的管理、上报和审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程序进行处理。一切按法律程序办理,不看事情的紧急和重要程度,处理事情要客观,不能主观臆断;看问题和判断问题要科学,不能凭感情用事。所有的工作都要体现法律的尊严,,辅助领导办案要追求司法独立;给法官提供审判材料要力求公平、公正;审判的结果该公开的公开,该保密的保密,处理问题要注意适度性。
3.2 司法秘书与其他秘书保密制度上的区别
保密,对于各行各业的秘书来说,是最基本的纪律要求。保守秘密包含着保守国家秘密、保守军事秘密、保守商业秘密、保守工程机密等,尤其是保守国家秘密,是秘书工作的原则之一。司法秘书的工作是以法律为宗旨的,以法律为依据,根据法律的变化而变化。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司法秘书更讲究保密原则,它们与一般的__不同。一般行业的秘书人员,他们的__可能是对公司内部的机密文件、资料或商业机密等予以保密;但对于司法秘书人员来说,更注重工作内容的保密性,因为其内容涉及到人民的生命财产问题,在没有公开开庭审判之前,司法秘书对自己所保管的所有资料,绝对要守口如瓶。受司法保密原则的约束,司法秘书对开庭前将要出席的人员,如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律师、证人等,都要严格保密。在司法诉讼程序中,司法保密原则一般所针对的是刑事诉讼中的整个侦查、预审和庭审阶段。对案件的保密,主要是为了维护法律审判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证人或受害人的人权和安全问题。
3.3 司法秘书与其他秘书人际交往上的区别
在其他行业的秘书工作中,无论是程序化的工作还是非程序化的工作,经常要向上级领导汇报,同平级领导研讨,还要注重下级同志的知情权。秘书的交际范围相当广泛,不仅可以和隶属单位上级机关的领导交往,也可以和平级机关的同志进行交往,同时还可以和下级机关交往;而且可以和不相隶属机关的领导、同志交往等等。这些交往中是没有绝对的禁忌的。司法秘书在工作中的人际交往范围除了日常程序化的工作可以与其他人交往之外,关于案件材料处理工作中与人交往的范围有其特殊的范围圈,必须按照法律的程序,该回避的回避,该交往的交往,在与案件当事人交往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交往,否则在法律上是不生效的。
3.4 司法秘书的个人素养
无论从事什么行业的秘书工作都必须具备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其他政治、法律、社会、心理等知识。秘书是综合能力很强的工作人员,从事这一行业都要具备相当的全面素质才能胜任其工作,一般来说,只要熟悉本行业的工作就可以了。然而,从事司法秘书工作则不同,这一职业对个人的素养要求相当高。首先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忠于党、忠于人民,而且还要熟悉各种法律知识,懂得办理各类案件的法律程序,有较强的办事能力,因为它所涉及的交际对象是一些特殊的人群,一旦做事不规范,或者不准确,都会玷污法律,伤害当事人。
3.5 社会的变革和经济的发展,对秘书工作和秘书从业人员的需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对司法秘书人员自身的能力和其他方面的素质在一定程度上要求更高。因为他们的工作对象是一些特殊的人群,要能从法律上做到公正、公平,必须首先熟悉法律知识,同时还要具备秘书工作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因此司法秘书必须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秘书专业知识、社会学知识、哲学、心理学、言语交际学等方面的知识,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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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现代诗歌大师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诗人一生历经坎坷,大器晚成,可以说是集勇气、责任、智慧和艰辛的一生。他的诗歌是浪漫主义与现代主义的完美结合,简洁的语言背后常常语含讥讽,窝意深长,隐含了对现代性的反思,这是受到他本人的生活经历、当时的社会背景及宗教的影响下出现的。本文旨在通过对弗罗斯特的传记、散文及文本分析,探讨宗教伦理思想对弗罗斯特及其诗歌的影响,这是促成弗罗斯特诗歌现代性反思的重要因素。是宗教伦理思想给予他坚定的信念,在混乱的现实世界以自己“悲而不怨”、积极面对的方式走出时代的困惑,在诗的海洋里不断地探寻人的自身价值和艺术的真谛,引领同时代的人们寻找理想的精神家园。
我们说到宗教伦理思想对弗罗斯特诗作的影响时不能忽略了两个人:一个是诗人的母亲,另一个是超验主义的代表人物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诗人在青少年时期深受其母亲和爱默生的影响,在他的诗歌里蕴含着深刻的宗教伦理思想。弗罗斯特的一生主要居住在新英格兰,那里的文化是宗教性的,文人在某种意义上仍是上帝的儿女。弗罗斯特的母亲是苏格兰人,是一个虔诚的清教徒;她自己写诗,也给弗罗斯特读苏格兰的文学作品和华滋华斯、拜伦及爱默生的诗。清教伦理注重个人和家庭生活,严守道德戒律;为了上帝的荣耀而竭力劳作,努力完成白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样就能达到善功赎救的目的。
爱默生的超验主义所提倡的乐观主义态度也体现在弗罗斯特的诗作里。在新英格兰,爱默生时代的浪漫主义主要带有道德和哲学色彩。它的道德成分扎根于经久不衰的清教理想主义,而其哲学成分主要来自爱默生的著作及其思想。爱默生在他的著述里声言:人和世界之间存在着完美的和谐;他号召人们跟随心中的上帝,时时刻刻用一种堪与清教始祖的宗教狂热相比的热情来生活。他的训导是愉快和乐观的,在精神上找到了努力的方向,这种理想主义有助于丰富人们的精神。弗罗斯特在他的散文《关于爱默生》里这样写道:“我自己的语言在一定程度_L与爱默生有关;关于对自由的焦虑,我多半得归因于爱默生而不是其他任何人。爱默生的一生都被誉为诗人哲学家或哲学家诗人,而这两者都是我最喜爱的。他是一个乐观的一元论者,在一元论者看来,邪恶并不存在。悲观的二元论是唯一的正统……我自己的非正统有一段不寻常渊源,除了母亲及父亲的原因外,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都受惠于爱默生。这一切都与爱默生有密切关系。”正是受到爱默生的乐观主义精神的影响,弗罗斯特在诗中不象T·S艾略特那样流露出对现实的绝望情绪,而是表现为“无论多么悲痛也不抱怨,悲而不怨”,以自己的方式走出困惑,引领同时代的人们寻找理想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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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鲁迅先生的小说《阿Q正传》发表以来,对于阿Q与西班牙小说家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中的主人公堂吉诃德的比较就没有停止过。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这种比较受到了更多理论家的关注。但这些比较多数停留在对精神胜利法及二者的悲喜剧性格上,对二者的分析也多是从中西方不同的文化背景和此二人的道德境界方面进行的。但这些比较与分析对于阿Q与堂吉诃德的不同常人的行为本质却未做出根本的揭示,这两个人物最大的区别在于,阿Q是自卑的,而堂吉诃德是自信的。
堂吉诃德因为读了骑士小说而把现实世界与小说中描述的骑士世界混为一谈,“满脑袋装的都是书里读到的荒诞故事……他对这一切深信不疑,居然以为他读到的那些痴人说梦般的胡编乱造都确有其事。” 所以他甘愿放弃原有的乡绅生活而四处游荡,不顾自身的现实条件与其理想的巨大反差,只因为他认为自己应该也可以去扫尽人间的不平,表现出强烈的自信。屡次的失败却都使他重新踏上征途,面对困难有一种蔑视一切不以为然的大气。
堂吉诃德之所以选择这样一种非正常的生活方式以及出现种种疯狂的行为,其原因是他对当时社会的判断:社会黑暗,民众处于苦难之中。他改造世界的方式是以不被世人理解和认同的骑士身份来实现的,在普遍的麻木状态中,某种真理的声音并不能被世人接受,大众普遍有势利心态,若对世界的改造不能以某种力量暴力和官方权威作为背景色彩,这种拯救只能遭到他人的嘲笑和拒绝,拯救者的弱小与拯救对象的庞大的巨大反差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但堂吉诃德并未对现实状况做出合理的考虑即狂热地纯动机地出发了,对于整个社会的责任心体现出他的自信心,认为自己应该并有力量去济困扶危。由于对自己理想的极度自负,堂吉诃德将严肃的现实生活变成自己的化妆舞会:旅店当成了城堡,妓女成了贵妇人,羊群成了军队,风车成了巨人,理发师的铜盆成了魔法师的头盔,皮酒囊成了巨人头……他的种种的疯狂行为皆是出于对于自已和他的理想的坚定和自信。所以当他自以为自己解救了安德瑞斯之后,得意地自言自语:“绝世美人杜尔西娅台尔托波索啊!你真是现在世界上最有福的人!英名冠绝古今的堂吉诃德.台.拉曼却注定是向你拜倒,随你使唤的!谁不知道他昨天刚封授骑士,今天已经消除了穷凶极恶的的暴行呢!残忍的敌人刚才无故鞭打一个娇弱的孩子,他把那家伙手里的鞭子夺掉了” ,这样近乎痴人说梦似的言语体现了堂吉诃德对自己的无比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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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论陶诗,一般多以“萧散冲淡”(朱熹)、“质而自然”(严羽),“冲淡高洁”(梁启超)、“和谐静穆”(朱光潜)[4]等作概括,认为它自然情深,可以与《诗经》三百篇相媲美。本文着重从“山水情结”、“山水意象”和“山水性情”三个方面对陶诗做一点浅层次的分析,聊以探求陶诗中的山水意境以及深蕴在这意境中的诗人的高贵品质和崇高理想,即山水情怀。
陶诗的真趣是从诗人心灵深处流出来的,饱含着诗人对自然和人生的深切感悟,是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和探求,是主观与客观的浑融。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这便是对陶渊明运用“以物观物”所创造的“无我之境”的刻绘。就像庄周梦蝶一样,陶渊明早就与山水融为一体,山水的性格便是陶渊明的性格。
孔子也认为人和自然是一体的,山和水的特点同样反映在人的素质之中,因此他说:“知者乐水,仁者乐山。”(《论语·雍也》)钱穆先生对此解释为:“水缘理而行,周流无滞,知者似之,故乐水。山安固厚重,万物生焉,仁者似之,故乐山。”大抵是说,山的特点厚重卓拔,与仁者相似;水的特点圆融通脱,与智者相似。这是用“道法自然”的方式来解释“仁”和“智”的内涵。从陶渊明的诗作和生平来看,他的性格中这二者兼而有之。鲁迅先生曾说:“陶潜诗正因为并非浑身是‘静穆’,所以他伟大。”这更加证明了陶渊明的性格中刚和柔是兼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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