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论述我国环境资源法的法律体系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团体和公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行为准则和违法的责任,内容十分广泛。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就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环境法视野下我国小矿的法律规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环境法视野下我国小矿的法律规制全文如下:
【摘要】矿业的发展是各国关注的重要内容,其对经济和能源方面的贡献不言而喻。然而由于矿业对生态的破坏和近年来矿难的不断发生和升级,又使它成为众矢之的。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局面,同时也要求在法律层面具有可供参考的依据。本文基于对我国小矿的研究,分析了其在环境法视野下的法律规制。
【关键词】环境法;法律规制;小矿。
作为矿业的一个分支,小矿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由于其具有投资小、回报快、技术要求低的优势,使其在欠发达地区起到了经济支柱的作用。然而,一个非常显著的问题是小矿的运营势必而且已经造成众多的社会问题和生态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由于我国的矿产资源结构和地理分布的原因,小矿的出现和发展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小矿的技术要求低、投入少、回报少,并且伴随着一系列的安全环境问题,但是小矿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源方面。
我国的矿产资源存在着天然的不足,大矿、单一矿普遍较少,同时矿产资源分布地区地质结构复杂,这些客观因素都使大型开采设备在很多地区难以进行采矿工作,或者即使开采其获得的经济效益和资源效益甚至不能抵消开采成本。小矿生产有效的解决这种矛盾,使零星分布的资源得到了很好的利用。
(二)就业方面。
我国的就业结构存在很大的问题,城乡发展差异大,地区间也存在着较大的不均衡性,劳动力一部分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一部分则滞留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小矿的成立通常是在农村或边缘地区进行的,这种劳动密集型产业能够最大限度地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扩大了农村就业市场,为我国的就业难题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经济方面。
小矿本身就具有盈利性质,矿产资源从开发到流通环节都能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同时,小矿的辐射面较广,能够拉动建筑业、养殖业、机械制造业、水利水电业等的发展,对当地经济建设无疑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小矿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把企业划分为国有经济成分和非国有经济成分,小矿的经济成分通常是非国有经济占多数,而且个体私营越来越多。这就使得小矿在取得矿业权时遇到很多阻碍,同时在矿业部门、工商部门等均会受到不同的对待,使小矿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履行。
(二)小矿整合中缺乏环境监管机制。
由于小矿存在的诸多问题,我国在 2005 年对小矿进行了专门的整治,大力拆除不合格的小矿,使企业效益相对较好的小矿进行整合。然而,在整治之后很多地方留下了数量众多的废矿,由于得不到有效的环境监管,这些废矿造成了巨大的环境和安全问题。
(三)小矿立法分散,层次低。
我国对小矿进行规范的法律制度总体来说比较分散,缺乏内在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这些法律条文并没有形成一个专门的体系,而是散见于各种法律规范中,例如《安全生产法》、《乡镇企业法》、《矿产资源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等。这种法律上的困境使小矿的经营常常游走在法律边缘,对自身发展和社会总体发展都产生了隐患。
(四)小矿准入门槛高。
由于小矿的法律规范存在很大问题,也就使得想要合法成立一个小矿就要面临繁杂的申办手续,耗费时间长,费用较高。这种困境一方面为部分小矿进入矿业市场设置了极大的障碍,另一方面也可能催生“官煤勾结”的无证开矿行为,对矿业正常秩序带来不利。
我国小矿的发展面临诸多的法律困境,缺乏以小矿为主的专门立法,相关法律规范较为分散,层次较低,这都为我国健全小矿法律规范提出了迫切要求。
(一)设立我国小矿立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立法的基础,对法律的建立、完善、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针对目前我国小矿产生的诸多问题和法规上的缺陷,要切实贯彻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主要是指小矿和大矿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即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同时也享有法律赋予矿产企业的一般权利。平等原则能够改变目前我国对小矿监管不严、社会和企业对小矿存在歧视的状况。
2、环境和安全责任原则。我国传统的小矿企业已经成为污染环境和矿难事故的代名词,在进行立法时要重点把握小矿在环境和安全方面的责任划分及处理规定,使小矿的发展符合现今企业低碳环保可持续的发展战略,保护小矿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3、资源合理利用原则。矿业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在对小矿进行立法规范时要注意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资源问题是我国乃至世界深切关注的话题,我国在解决资源问题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小矿的管理应纳入下一阶段立法重点内容。
(二)对小矿进行专章立法。
目前我国的法律在涉及到小矿管理和规范时,体现出矿业保障不完善、法律地位不明确、立法分散等诸多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对小矿进行专章专项的立法,而出现小矿立法散布于其他法律条文中的情况。因此,我国亟需一部以保障小矿权利为主的高层次的系统性法律,对小矿的定义、界定范围、小矿权利的设定和流转、小矿的准入问题进行详细的规定。
参考国际上关于小矿的立法可以总结出立法的两种模式,一种是小矿单独立法,这种立法形式具有的优势是针对性强,同时由于其独立性便于进行修改;第二种是将大矿和小矿的立法进行一体化操作,具体表现为在在矿业法中设立专门的篇章对小矿进行规范和权利保护,这一种模式的立法能从宏观上把握对小矿的管理,同时对小矿的法律效力也相应的得到提高。我国目前的立法模式采用的是第二种,但是相比国际上矿业立法发达的国家来说,法律条文还略显单薄。因此,应考虑立法技术和我国小矿的独特性进行有针对性的专章立法。
(三)健全小矿管理法制机制。
法律的效用一方面来自于其震慑力,一方面来自于在实际生产生活中的实施。完善的法律需要进行有效地贯彻执行才能切实发挥其重大作用,完善对行业秩序的整顿。目前我国小矿的管理体制存在机构设置改组频率高、权利相对不集中、层次关系不协调等问题,因此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健全的组织结构对小矿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在健全管理组织机构的同时,还应转变政府的管理理念。从我国政府对小矿的实际管理来看。一直以来都是采取单一化的监管模式,机动灵活性受到极大的压制,对小矿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很难想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从现代管理理念出发,参考国外的管理经验,使政府树立起服务性的管理理念,以人文本,将可持续发展引入对小矿的立法监管中,从环境方面、安全方面、教育方面、技术方面给予小矿相应的支持和管理。
[1]赵洋,沈镭,程清华。浅析我国小矿立法[J].中国矿业,2010.3。
[2]赵丽娜。矿业转让权法律规制研究[D].沈阳:辽宁大学,2012。
[3]王翠芹。环境法视野下我国小矿的法律规制[D].长春:吉林大学,2010。
[4]康纪田。论矿业法律责任的重构[J].时代法学。2011(06)
相关推荐:
1.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思考论文
2.
3.
4.
5.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通常简称会计法规。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对完善我国企业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若干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对完善我国企业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若干思考全文如下:
摘要: 在回顾我国现有企业会计法律体系的形成历史并对其格局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面对加入WTO后所必然引起的国际化大趋势、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及新兴行业的不断涌现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就其对我国现有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所造成的影响、冲击和挑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企业会计 法律体系 核算模式 国际化
以《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为标志,我国会计法规建设目前基本已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中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基础的相对比较完整的法规体系。纵向分析,我国的企业会计法规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会计法律,主要是指会计法。第二个层次是会计行政法规。第三个层次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会计法》授权、财政部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规范。横向分析来看,企业会计法规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会计核算方面的法规;二是会计监督方面的法规;三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方面的法规;四是会计工作管理方面的法规。
(一)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行为规范不适应企业改革的要求
目前各企业所执行的具体会计规范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指导下的行业会计制度,这套规范体系存在着诸多不合理之处:
(1)不能适应企业经营多元化发展的要求。随着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和风险机制的日益形成,多元化经营将成为企业经营的必然趋势和战略选择。多元化经营必然使企业涉足于各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而执行现行会计规范要求企业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分别设置账户,并采用不同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多元化经营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影响核算效率和质量,而且难以保持口径一致,反映综合的财务会计信息。
(2)不利于会计信息的行业比较和分析。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使得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会计处理所依据的原则、程序、方法各不相同,这就必然导致会计信息在行业、企业之间失去可比性,不便于投资主体对潜在投资对象的比较、分析和选择,最终不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向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3)不便于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企业各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依据是财务会计信息,然而,一方面各投资主体出于增加投资收益、回避投资风险的考虑,会不断的改变投资对象,使资金经常性地从一个行业转向另一个行业,或同时分布于若干不同行业;另一方面不同行业又执行不同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主体要实施财务监督就必需熟悉不同行业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这无疑加大了财务监督的难度,影响财务监督效率。
(二)现行会计制度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完整性和系统性是现代会计制度应具备的基本特征。所谓“完整性”是指会计制度应包括和覆盖全部会计实务,使每一会计行为,每一会计事项都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所谓“系统性”是指现代会计制度应是在会计目标统一约束下,由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多分支、分层次的会计制度构成的有机体系。然而,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围绕企业常规会计事项由国家统一制定,
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1)一些现代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
(2)许多企业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然而,目前许多企业只执行统一层次的会计规范,而无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这一方面损害了会计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另一方面则往往导致企业成本不实、账目不清、数据不真。
(三)会计制度改革的国际化进程缓慢
《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在国际化进程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其进展不尽如人意。现行会计规范在许多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尚未协调,甚至差异较大,例如有关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等会计方法,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保持一致性的前提下,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而在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中,有关这些方法的选择作了较严格的限制。因此,一些在国外被广泛使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如加速折旧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等在我国尚未获得用武之地,或在应用的范围上受到严格限制。
再如,国际会计准则对企业集团分部业绩报告的编制、通货膨胀条件下的财务报告等均制定了相应的会计准则;而我国尚缺乏这方面的准则规范。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一方面要求我国的会计信息缺乏国际可比性,不能充分发挥其“国际性商业语言”的功能,这正如我国的涉外企业需要按照我国会计准则与上市地或子公司所在地会计准则编制两套口径不同的会计报表,并分别由不同国别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这充分表明,由于会计规范的差异,一方面使我国涉外企业的会计工作量增大,会计信息成本上升,不利于这些企业的国际性竞争;另一方面有碍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国际化拓展。
(四)现行会计规范的协调性差
在我国,自《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后,分行业、分所有制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制度,对相关事项的核算与报告作了许多规定。如《公司法》第六章对公司制企业的财务会计作了一系列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三章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作了若干规定。这些规定从基本面看,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诸多不协调的方面。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导致企业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无所适从,比如一个从事产品制造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应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按《公司法》规定处理,是无从明确的,结果可能导致同一类型企业按照不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损害会计信息性。
(五)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受到损害
会计制度作为指导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也即各企业会计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现实中,一方面,由于监督措施不力,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在会计处理上“各尽所需”。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置会计制度规定不顾,完全按厂长、经理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或设置“两套账”以应付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审查。更为甚者,一些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为了不得罪客户,不顾执业规范而按客户意图进行审计,提供虚 假审计报告。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不严,纵容了违规违纪行为。比如一些企业虽然在审计或财务检查中查出了不少问题,但在处理上大多是“限期纠正”“下不为例”,对负责人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这就纵容了会计上的违规违纪行为,致使一些企业违规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一)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企业会计制度
改革会计制度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不规范到规范的动态过程。因此,从理论上说,会计制度应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各不同阶段企业经营的特点。但事实上,会计制度变革与市场经济发展具有不同的特征。
首先,市场经济发展作为客观环境的变化,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而会计制度变革是从属于市场经济的一种行政行为,缺乏内在必然性的因素;其次,市场经济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具有动态性和连续性,会计制度变革则是依据一定时期市场经济运行的相对稳定特征,对原制度进行修正和革新,其变化具有间歇性和相对稳定性。以上两个方面表明,会计制度的改革不仅要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而且要能体现市场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及其规范化的要求(即具有前瞻性),以便能指导和规范不断出现的新业务、新事项的会计处理。
(二)加快我国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
会计规范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必须要随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修正和完善。由于基本经济制度的差异,我国的宏观经济环境有别于西方国家,但就发展市场、规范市场体系这一点而言,各国的目标是一致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及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的日益形成,我国市场必然要融于世界市场体系,加入国际性的商业交易网络,适应这种市场体系国际化的要求,作为“国际性商业语言”的会计必然要走向世界,融于统一的国际会计体系之中。针对我国会计国际化的现状,加快会计国际化的进程是深化我国会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国际化所包含的内容很多,但其核心在于会计规范的国际化。
(三)广泛推行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应以企业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具备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为前提
如果对这一问题认识不足,必将引起新情况下的会计信息失真,如滥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来蓄意调节利润,从而造成不同会计期间的损益大起大落的可能性,既是具有代表性的、潜在危机的表现所在。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实践证明,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而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最重要的是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本质是解决由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而产生的代理问题,因此,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是处理好作为委托人的董事会和作为代理人的经理之间的关系,包括董事会如何有效地激励和监督约束经理人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则必然难以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四)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出台相应的会计法律法规时应注重其内容的前瞻性
信息化技术在财务会计领域中的发展与运用,尤其是网络财务或电子商务会计的出现,必将对现行的一系列会计法规的建设与完善产生深远的影响,致使相应的法律法规需及时出台。现行的会计法律法规在修订过程中也要认识到这一问题,并增加其内容的前瞻性。当世界经济从工业经济时代向网络数字经济时代迈进的时候,一方面,能迅速适应配套需要的敏捷制造方式,即以“零库存”为特征的适时生产与管理系统———虚拟企业的出现成为可能;
另一方面,分散于各地的不同市场将联成一个整体,在一个超越了时间限制的、全天候的交易循环体内,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及时获取各种商品与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信息。在信息传播速度有了新的衡量标准后,这一切都使得会计以市价为基础的计量属性的推广和应用成为可能,进而为提高会计信息同决策的相关性和有用性提供了条件,使得现行成本的计量方法和属性受到了挑战。
(五)重视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及职业道德的加强是确保会计法律体系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
反映与计量经济活动的会计工作是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的,经济能否发展、经济增长的预期能否实现,会计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否只是一个方面。而确保法律体系的有效运行,并真正地发挥出自身的效能,需有两个条件:一是会计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二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加强会计监督,一方面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在运行机制上确保结果不偏离基本的道德水准;另一方面是加强外部监督,即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法规,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在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上下功夫。
(六)进一步明确会计核算制度与会计准则、税法与财务制度的相互关系
1、.会计核算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关系。
适应我国的国情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可相互代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会计核算制度应与会计准则的规定,应保持一致性,即对同样的经济业务所允许采用的会计政策应保持一致,不能出现“两张皮”现象。二是在新的会计核算制度中应继续保持原有的结合会计科目的使用和会计报表的编制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的做法,而不是将会计核算制度变成简单的会计科目汇总会计报表及其使用说明。
2、.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的关系。
会计核算制度为税法的实施提供了基础性的会计资料,是纳税的主要依据。制定会计核算制度时,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前提下,应尽量与税法保持一致,减少调整事项,以便于企业纳税。但由于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的目的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必将会导致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不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国际惯例。
3、.会计核算制度与财务制度的关系。
财务制度是政府为强化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而制定的,与企业所在的国家的所有制相关。随着我国企业公司化改造粒度的加大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方式也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相应的国家财务制度内容。也将作较大的调整,现行的财务制度中所包括的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内容,将由会计核算制度来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电视广播讲座 ,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企业会计准则2001. 经济科学出版社
[3]具体会计准则讲解与操作,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4]郭道扬 . 会计发展史纲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5]汤云为等 . 会计理论 ,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6]许永斌.我国电算会计信息系统模型改造的理论基础 ,会计研究 .
[7]薛云奎 .会计大趋势.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8] 包晓闻等. 电子商务,经济科学出版社.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现代企业必须实现经济管理体系的创新,才能在激烈的经济竞争中保持自身的竞争力,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现代企业管理中经济体系的创新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随着现代社会的大力发展,经济体制也在不断的完善,各个企业都把经济管理工作作为相互竞争的方式。企业各个部门通过相互配合,使企业收获更好的经济效益,从而能够正常运转,这就是经济管理体制的本质。下文对我国现代企业管理中经济体系的创新分析进行了剖析。
【关键词】现代企业;经济体系;创新;分析
随着全球经济化的深入发展,我国市场竞争力愈发激烈,加上整个市场环境日益复杂,我国的各个企业要想得到更好的发展,就必须适应时代对企业的要求,各企业经济管理体系因落后而无法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下风,要想摆脱这一现状,就必须要尽快建立新的经济管理体制,要适应时代的发展还要符合企业自身,在本质上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管理效率。
(1)对企业经济管理体系进行评审
检验一个企业的经理管理体系是否成功,需要对其进行评审,评审的结果要是不佳,就需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调整,这当中需要企业的管理者对经济管理体系的一系列内容进行全方面的评审,可以使得管理者了解在经济管理系统下取得了哪些成效,这样可以更好对市场和企业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对企业的发展能够起到更好的促进作用。
(2)本着以人为本的态度对员工进行管理
为企业创造直接效益的是企业员工,要想完善现代企业的经济管理体系,就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态度对员工进行科学化的管理和开发,对员工多进行技能方面的培训多进行语言上的交流,要提高企业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这样能对企业的持续发展获得更多。企业还应对企业相关的经济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能力考核和不断深造,使得管理人员能够紧跟社会要求,这样能够为企业的经理管理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3)加强对企业生产的管理和改进
除了改造员工之外,企业还需要对企业的生产进行加强管理和改进,这样才能进一步完善经理管理体系。企业生产离不开对原材料的购买,这时就要求企业要原材料的质量和价格进行严格的把关,不仅要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还要求原材料保质保量;还要求对原材料生产厂家进行各方面的综合评估,如信用评价、经营状况等进行严格审核。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监督监管力度,要避免因不科学的生产程序出现不合格的产品,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1)对创新意识纸上谈兵,没有付诸行动
企业每天都会遇到无数问题,面对的客户也是不计其数,所以要求企业每天都必须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人们面前,这就意味着需要创新意识,一个企业要想发展好,便离不开创新思想,没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必定不能长远发展。有很多企业对发展创新意识也只是纸上谈兵,没有付诸行动,这也就导致了企业文化的匮乏,缺乏自身的特色,管理模式相对较传统,谈不上有什么发展。
(2)缺乏风险管理意识,企业存在安全隐患
企业是承载着一定风险的,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时代的变迁、市场需求的瞬变等都使得企业面临着不同的风险,要是没有做好一定的防范准备,就极有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严重的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局面。没有具备防范风险意识的企业是无法做好风险的应对措施和补救方法的,这也就使得企业的发展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没有树立成本观念,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
当前很多企业都呈现出一种粗放型的经济管理模式,这使得企业的经济造成了巨大的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所以企业应该树立成本观念,成本控制离不开企业全员的参与,企业应该做到投入较少生产出更多更好的产品,这样就使得成本管理在企业中得到了有效的贯彻。
(4)缺乏核心竞争力,影响企业的绩效
对企业直接起到影响作用的就是企业的绩效成绩,确定着企业是否能走向成熟。要想在无数企业中占领优势,就必须具备核心的竞争能力。例如:创新、品牌、人才等。这些能力得到完善和提高,企业的综合能力就会进一步的上升,留住企业人才,能增强企业的人力资源优势,控制好成本和压缩能使得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创新作为企业生存能力的体现,为企业的长久发展打好了一定的基础。品牌代表企业的巨额资产,给企业提升了极高的影响力。留住企业人才,能增强企业的人力资源优势。
(1)以人为本
企业的主要竞争是人才的竞争,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来提升竞争能力,可以利用人才优势来提升和创造更好的企业优秀文化。对于人才的培养,要做到对人才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培养,为了方便员工进行更好的相互交流,应给员工配备比较舒适安逸的工作环境。要求更好的对员工的素质进行培养,这样能全面的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也能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人力资源优势。
(2)增强创新意识
现代社会是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任何企业要想立足于社会就必须更上时代的步伐,需要对企业管理模式进行创新,这样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在与其他企业进行竞争时,也能增强适应能力。企业要想增加新鲜活力,就需要建设新的经济框架,要想企业能够得到持续发展,就需要对企业进行创新。
(3)加强风险管理
企业要想顺利发展,就需要对企业风险进行加强管理财务部门掌管着企业的经济命脉,必须加强对财务风险的重视。还要对市场信息、政府信息、国际信息等内容进行合理有效的分析,才能为企业管理者提供有效的可靠证据。也要对企业的整体风险意识进行强调,给普通员工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念,使员工时刻保持一种危机感,这样才能使得员工提高为企业拼搏的意识。
(4)重视人力资源建设
企业的良好发展与人力资源的合理建设和发展分不开,所以要想企业的战略目标能够更好的制定和实现,就应该在人才资源建设方面更加重视和创新,要想保住好企业经济管理体系能够更好的运行,就需要人力资源管理从企业的大局出发进行考虑,和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
企业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想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要想得到快速的发展,就需要重视企业管理经济体系的创新,企业需要紧跟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运用科学的经济管理体系来管理企业的经济活动,企业需要对经历管理体系进行不断的创新,才能使得企业得到健康、快速的发展。
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口持续增长,环境污染日益加重,人们对自然的破坏力已远超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对环境问题的解决已经迫在眉睫。至此,在国家的重视和领导下,开始了以政府为主体的环境监测、环境监督、环境管理等多项工作,其目的在于对已发生的环境问题进行治理;对正在进行的对环境有破坏性的活动进行监督;对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环境问题加以预防。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国际投资的环境监管问题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我国正处于经济生产方式转型时期,在国家投资过程中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通过分析我国国际投资影响环境的相关问题,从环境监督法律角度深入分析并提出国际投资所导致的环境污染的对策。
关键词:国际投资,环境污染;环境监管
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与自然界息息相关,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身。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人类的生存环境不断恶化,环境问题成为全球性的问题,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已经作为国际社会重要的发展目标。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国际投资为在全球的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国际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东道国的经济发展,还对东道国的环境产生重要影响。
国际投资理论创始人约翰?邓宁将一国的投资发展状态分为三个阶段:吸引外资为主、对外投资为辅的初级不平衡阶段;国际双向投资相平衡的中级平衡阶段,或者对外投资大于吸收外资的较高层次的不平衡阶段;对外投资和吸收外资相匹配的高级平衡阶段。中国的改革开放以来,吸引了大量外资并且获得巨大成功。邓小平提出“引进来”的战略,通过设立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等方式吸引外商来华投资,进一步吸引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人才、管理方式等。通过“引进来”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带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我国企业各方面的国际竞争力。中国已经历了以吸引外资为主、对外投资为辅的初级不平衡阶段,现在进入的是双向投资相平衡的中级平衡阶段。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来我国境内投资的主要是港澳台的中小型投资者。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国家的跨国公司在我国直接投资增多,增加我国的投资总量。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情况下,这有利于利用大量的其他国家的资金和资源,加快本国的工业化进程,拓宽我国对外开放领域,使我国与其他国家互动的内容更为多样。
在外资资额方面,由于我国“引进来”政策,经济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外国投资。外国投资者来我国投资推动了我国经济增长,每年都形成了新资产。近年来,到我国直接投资的资金流量一直保持较大增长,居于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的首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瞩目的外商投资首选地之一。2013年1月至11月,全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0434家,同比下降9.19%;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55.06亿美元,同比增长5.48%......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美国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和欧盟28国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都呈现下降趋势,中国已经历了以吸引外资为主、对外投资为辅的初级不平衡阶段,现在进入的是双向投资相平衡的中级平衡阶段。
在投资区域、产业方面,上述国家/地区的来华新设企业的数量呈下降趋势,投资出现放缓迹象。来我国投资的主要是我国香港、台湾地区,以及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为了吸引外资,我国政府向外商开放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经济区,以及上海、天津等沿海城市开放城市,又逐渐向外商开放中西部、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地区。随着外国投资资金流入我国各地区,我国得到的不仅仅是外国资金,还通过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我国境内投资带来的技术、管理和人力资源等先进方面改善本国的产业结构、开拓国际市场以及弥补本国相关技术的空白,通过充分利用外国投资资本,以保持中国经济稳定增长。通过外国投资使我国改善原有的产业结构,加快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引发各种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重新配置。
由于投资来源地环保法规日益严格,甚至有的产品禁止生产,或者由于当地生产成本高,投资者将这些产业转移到中国生产,我国香港、台湾、澳门地区以及新加坡、韩国等把大量的污染密集产业和高度污染密集产业转移到大陆,欧美日等一些发达国家也将一些高度污染密集产业乃至危险废物转移到中国进行生产和处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来华投资生产的外国企业逐渐增多,我国的制造业是最具备竞争力的。虽然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工资上涨速度较其他国家快,有部分国家将加工制造的工序转移到其他国家,例如印度、越南、泰国等区域,以达到降低成本的需要,但是还是有相当多的国家将加工制造的工序放在我国,我国仍然是主要制造基地之一。
在江苏省金湖县金湖工业园内,有不少国家明令禁止的污染项目,如理士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锂电池、充电器、电动车、塑料等产品的大型美国独资企业,也是工业园区内生产污染最严重的企业之一,而这个项目是国外淘汰的污染项目。对于高科技产业的制造业到我国生产,我国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应该是具有两面性的。一方面,来我国投资的外国企业将先进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先进管理模式等方面带到中国,提高了中国的生产结构水平,中国的制造业进一步与国际社会接轨。另一方面,诸多高科技产业不断在我国加工制造,外国企业通过对其他国家直接投资的手段将环境污染转移到其他国家。发达国家来我国投资的产业大部分都是某些产业链条中的一部分,将加工制造消耗环境资源、容易产生环境污染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降解物质生产环节转移到中国。这些在投入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环境污染,消耗大量资源和能源。外国企业还通过我国廉价的劳动力以及税收的优惠等方式,降低其生产过程的成本,将生产中所消耗的环境资源成本转移到我国。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交往的逐渐增多,有些国家对我国的投资行为破坏了东道国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我国对于投资管理的相关立法还不成熟,缺乏完善和系统的对外投资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经济监管的重视程度大于对环境监管的重视程度,重点关注国际投资的经济因素,因此,我国的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的冲突十分明显。
(一)环境污染的主要成因
1、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的矛盾
环境问题经常带有时间性,例如,如果今天砍伐古代的森林,未来的世代的人就不能使用,而今天做出砍伐或者保护的决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关注的是眼前的利益还是长远的利益。因此,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出现国际环境污染转移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较量。 一方面,国内一些地区为了吸引更多的外资没,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往往以环境污染作为经济发展的代价。在生产过程中加大了环境资源的消耗量,并且没有依法处理生产过程中污染物质。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对于环境监督管理的力度还不到位,导致国内一些企业漠视环境保护问题。另一方面,我国对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制定的相关标准比发达国家低,并且种类少。外国企业通过合法的方式进入我国生产,这样外国企业通过投资相关产业的方式将生产过程中容易出现严重污染的产品,以及残留有害废弃物的生产过程中的衍生物在我国生产。如,外国企业到我国生产水泥,这主要是由于我国水泥行业的排放标准低。水泥行业是我国行业中产生重点污染的行业之一,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物质,对我国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我国引进外资的项目不断增加,然而国内的环保法律制度不完善。以经济利益为条件,某些外国严重污染行业转移到我国。如,出售旧设备,由于通过某些旧设备生产出来的产品并不符合外国的环境标准,但是却不与我国环境标准相违背,加重了我国环境的负担。
我国在国际投资方面,既要加强防范环境风险的意识,保护本国以及外国的环境,防止环境污染转移,又要完善本国的环境污染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规定应于国际社会接轨,以达到保护环境与经济和谐发展的目的。我国“引进来”过程中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是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所引起的。
2、我国环境监督的问题
目前,政府监管是环境监管主要的方式之一,通过政府监管维护公共环境的利益,但在诸多方面仍存在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中第九条规定了:“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我国的环境监督管理是统一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的形式,但是上述法律规定中并没有县级以下的环境监管机构的规定,缺乏对农村的环境进行监管,不利于完善全国环境监督机构设置,在环境保护问题中留有漏点。一方面,由于政府追求的GDP的数值,重视生产发展与经济利益,忽视环境保护与生态效益。为了追求政绩,某些地方降低条件来吸引外资,使“引进来”的企业将环境污染转移。国际投资公司的投资行为引起大量的环境问题,由于企业所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剩余价值,通过非法开采、无环保手续等手段谋求最大的利益。另一方面,由于环境问题复杂,仅靠政府监管是不够的,加之我国环境监管部门的职责不明晰,权力分散,影响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
(二)加强我国环境监管
在环境保护问题上,人类社会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的环境防治的道路。这种治理模式是通过大量的环境治理投入,建立污染控制措施,对生产中产生的大量“三废”进行处理,而这种治理模式浪费大量资源,经济代价也很高。因此,从根本意义上保护环境就要通过法律手段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1、加强全国环境监管
胡锦涛在2012年的报告中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就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第六次集体学习中强调,“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这表明了中国政府与人民对于全球生态环境保护、构建和谐世界、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关系等方面的明确态度。
完善我国环境监管体制,通过修改《环境保护法》的内容,建立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体系;完善《环境保护法》的实体与程序制度,进而建立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政府监管、社会监管、企业自身监管等监管方式;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明确各个监管部门的职责、监管程序等方面;完善全国覆盖的环境监管体系,明确县级以下的监管机构设置以及职责,做到分工明确;修改不符合法律以及不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法律规定;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得好的企业提供财政支持、税收减免等方式,还曝光企业环境破坏行为等环境污染行为,使这些企业自主保护环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与经济发展是我国面临的重要问题,在通过投资加快经济进程的脚步过程中,伴随的是我国或者其他国家的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的问题,因此,我国必须加强环境保护监管,使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和谐并存。
2、构建多元化的基层环境监管
我国对于城市环境问题的监管不断完善,但是对于农村的环境监管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并不具体。如需加强农村的环境监管手段,并不能完全照搬城市的环境监管方式,必须依照农村特有的环境问题,形成多元化的基层环境监管模式。
基层政府对农村的基本事物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对农村的发展具有导向性作用,基层政府在保护农村的环境问题方面处于主导地位。而农民作为农村构成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环境污染已经威胁到农民生存、发展的空间。农民应加强自身的环境权意识,积极投入到维护环境的活动中,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城市群体与农村群体之间的环境权益的不公平对待,正式基于农民的环境权益长期被忽视,并且不能正确解读环境权益分配的结果。上面所述的农村基层政府对农村环境监管是从“内部”监管农村的环境问题,而农民参与到环境监管过程中,这是从“外部”监管农村的环境,这是从内、外两个不同角度维护农村的环境权。
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中,由于各国的环境现状、保护环境的力度、经济实力、经济发展的要求、科学技术水平等方面发展不平衡,各国之间出现明显的差异,尤其在国际投资过程中,这种差异性十分明显。“先污染,后治理”的治理模式已经不适合现代经济发展的需求,也不适合我国国际投资引起的环境问题,需要运用法律这种提前预防手段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这需要明确环境监督力度方面的内容,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环境问题,以达到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的目的。
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社区银行的概念来自于美国等西方金融发达国家,其中的“社区”并不是一个严格界定的地理概念,既可以指一个省、一个市或一个县,也可以指城市或乡村居民的聚居区域。凡是资产规模较小、主要为经营区域内中小企业和居民家庭服务的地方性小型商业银行都可称为社区银行。发展社区银行的呼声日益高涨,也已成为金融改革的热门话题之一。发展社区银行是缓解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难的治本性措施,是改善金融生态和宏观调控的必要措施。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从哲学角度论述我国特色社区银行的意义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近年来,社区银行成为了各大商业银行积极开设的机构,它能够改变我国银行体系较为单一,缺乏多样性的现象,有利于缓解我国中小型企业贷款难的困境,有利于满足居民和中小型企业对有个性的金融服务的需求。因此,本文从科技哲学角度深入探讨国内学者对于社区银行的概述的基础上,论证了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必要性。
【关键词】社区银行;必要性;挑战
(一)国外对于社区银行的研究成果
1.“社区银行”在国外的定义有以下几种观点:
(1) Michael L Gibson对此问题则主要是从社区银行可以为社区个人和企业用户进行财务交易时提供低价、保密性强的服务这一方而来定义的。
(2)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主要是对社区银行的规模进行了划分。它在《美国银行业的未来》中提出“社区银行主要由银行和储蓄控股公司、独立银行和独立储蓄机构组成,它的总资产规模小于10亿美元。”
(3)在《银行术语词典》中,Thomas E Fitch,Irwin L.Kellner,DonaldG Simonson认为,社区银行应当是独立银行。他们认为:“独立银行是指由地方自主设立和运营的商业银行,它从其运营的社区吸收资金并运用于该社区,而且不隶属于某一家银行持股公司。”
以上可以看出,国外学者在定义社区银行的概念时绝大多数是从资产规模和社区的角度来分析论述。
2.美国社区银行发展
美国的①社区银行是由地方白主设立和营运、资产规模在10亿美元以下、独立的小型商业银行及其储蓄机构。它通过利用低成本和高效率的金融服务,使得区域内的中小型企业贷款业务、居民的储蓄业务、老年人的养老金规划业务等享受到更便捷的高质量的服务。尽管近年来美国的社区银行而临着诸多挑战(例如银行间合并重组、其他金融机构迅速崛起等等),但是它仍然能够经营很好。②据统计,到2011年底,美国一共有超过7,000家社区银行和超过50,000家营业网点,社区银行的数量占全部银行数量的96.4%。
(二)国内学者对于社区银行的界定
“社区银行”在我国是一个比较新颖的概念,还缺少一个明确的定义对其进行阐述。我国学者在为社区银行进行定义时各持己见。一部分是照搬美国的概念,将我国社区银行定义为③从当地吸收存款并向本地区提供交易服务的资产小于10亿美元的金融机构。其规模与我国的农村商业银行相近。另一部分是在参照金融发达国家社区银行概念的同时,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定义,④即社区银行是指在某一社区范围内遵循市场化原则白主设立、独立运营、以服务个人客户和众多中小企业为主的商业银行。
当前,中国商业银行业的发展在经济金融领域影响巨大。但是,由于我国银行体系结构不合理现象尤为突出,即大型国有银行的资产规模比重较大,而其数量却远小于中小型商业银行,这使得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临着极大的挑战。因此,社区银行在中国的设立,会成为我国银行体系改革的转折点,是促进中国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除此之外,由于国有银行设立的贷款门槛过高,对中小型企业存在信用上的歧视,而金融体系中又缺乏正规的民间融资机构,融资难问题得不到解决,中小型企业的发展遇到了瓶颈。一些不法企业利用不规范的民间融资,以高利率借贷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了金融市场秩序混乱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而社区银行拥有组织结构简单,信息传达效率高,运营机制灵活等特点,能够有针对性的服务于中小型企业。最后,在经历了2013年股票市场持续的熊市,“新国五条”等房地产政策相继推出,投资者们对于未来股市和房地产业都极度失望。与此同时,市场上又缺少其它金融创新产品的代替,居民们只能将手中的资金存入银行,这不利于资本市场资金流动。
尽管学者们在学术上对社区银行进行了定义,人们对它的理解仍然很片而。本文根据学者们的探讨,我国应当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银行,从而解决商业银行而临的困境,有效的缓解中小型企业融资难问题,并且满足客户对个性化金融服务的需求。
①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工作报告[R].2004.
②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家协会网站[DB/OL].2012-3.
③康卫华大变革下的当代美国社区银行[J]国际金融研究,2005(6).
④巴曙松.社区银行在中国的生存情[J].银行家,2002(7)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尤其是中国的农业发展,更是经历了一个“牺牲农业支持工业发展”的特殊时期,利用农业剩余剥夺了农民的劳动和财富,为工业的发展提供支持。近年来,随着工业的发展,我国开始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的新的时期,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从农业产业政策的各个方面来支持农业的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探讨我国农业产业政策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农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其对经济发展也有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但是在我国农业发展的过程中还是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被这些问题如果不进行及时的解决就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法律是一种非常有约束力的制约方式,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农业产业政策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以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农业产业;政策;问题;法律的对策
农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并不是一个优势的产业,当前我国越来越重视工业生产,但是对农业生产还不是非常的重视,我国也逐渐开始进入了一个产业调整和经济发展的新时期,农业依然在当今的经济发展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所以一定要通过有效的措施来对其加以改进,其中,法律措施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
1.1 农业政策与农业立法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但是我国在农业上出现的问题却一直都存在,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的农业也面临着很大的困境,随着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我党越来越重视三农问题,同时也在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加强了宏观调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减少市场经济自身的缺陷为农业经济发展带来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在我国法律体系逐渐完善的情况下,我国的农业立法也在逐渐的完善和进步,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基本法、农业法律法令、农业法律规章、地方性的农业政策和相关的规定。
1.2 我国现行农业产业政策存在的问题
1.2.1 农业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粮食的直补资金多数情况下都是知道了种植面积之后才开始发放的,这和粮食直补扩大种植面积的目的是完全相背离的,这也使得其增加粮食种植面积的作用在不断的减小和弱化,再加上投入的资金也相对较小,所以在实际的作用上也就更小,各个省和各个地区粮食直补的政策和标准也有着非常显著的差别,如果补贴的数额比较小,就无法很好的起到增加农民自身收入的作用,而有些地区在粮食种植的政策上也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很多都是种多种少都是一样的补贴,所以对农民自身的生产积极性也有了很大的影响。
1.2.2 农业土地政策存在的问题。在土地政策的执行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农村和城市的土地制度明显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国家一直都对城市的土地有绝对的主导权强制性的补偿措施存在着明显的不公平特征,很多倍征地的农民都存在着无法得到自己想要的土地资源的情况,农民只是得到了非常少的一部分经济补偿,因此农民正常的权益也得不到很好的保证,在政策制定和土地保障机制方面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1.2.3 农业科技教育推广培训政策存在的问题。农村的科技推广工作也存在着非常多的问题,在资金投入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大支持的力度,农业技术推广比较薄弱,20世纪的80年代是我国农业科技推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很多农业科技人员业都是在这一时间段培养和发展的,但是人员的数量还是十分的有限,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也逐渐出现了有技术但是不能推广的情况,农民还是在依靠自身的经验来组织农业生产,所以这也使得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迟迟得不到提升。
1.2.4 农村税收政策存在问题。在我国经历了一个相对比较漫长的发展时间,我国也逐渐进行了税费改革,这也改变了以往农民必须要缴纳农业税的时代,我国的农业税收存在着滥收费的现象,这也给我国的农民造成了非常大的困扰,最近几年,这些现象在逐渐的减少,但是在征税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政府垫付,这也造成了一些拖欠现象。大体上来说,我国的农业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一个是中央财政税收对农业的投入不足,也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增加发展农业的资金和技术投入,一方面一些农业政策并没有充分的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差异和不同,对不同的地区使用一种政策,这样也使得其自身的实际效果得不到有效的保证。同时一些政策出台的时间相对较早,所以在当前这样一个社会,已经不能很好的满足当今时代的发展需求,因此也造成了很多方面的问题。
2.1 重新确定立法目的,制定《农民权益保护法》。我国的新农业法立法目的是: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2 注重农业立法的及时调整、完善。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和新形势的不断变化,需要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不断的调整、完善。美国的农业立法就分为“永久立法”和“临时立法”,临时立法保证根据形势的需要对永久立法进行修订,其效力在执行期内生效;但在临时立法到期后,新的法案没有获得通过或没有及时作出修改,永久性立法将自动生效。这一机制保证了美国农业法律法规根据形势的需要及时得到调整。我国的农业法律调整可以借鉴这一点,我们可根据每五年制定一次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五年调整一次,在调整的过程中,注重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在立法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的形式广范吸纳群众的意见,尤其是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
2.3 加大农业执法及对违法责任的追究、监督力度。完善立法,是为了让我们经济生活中“有法可依”,但经济本身更是法制经济,更重要的是在政策、法律执行中的过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政策法律的执行效果。农业法中虽然明确规定了农业执法监督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但是在农业执法过程中却存在着执法部门过多执法难的现象。如有些违法追究是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来执行,而有些是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来执行的,执法责任由多个部门来执行,就存在着执法力被弱化的现象。建议从中央到地方成立专门的农业执法监督部门,把农业执法权统一收归到这个部门,从而有效地解决执法过程中执法部门过多互相推i}的现象。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注重公开化、透明化,坚决杜绝野蛮执法。注重对执法队伍的培训教育,建立规范的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农业税收取消以后遗留下来的税收执法问题,建议相关部门仍旧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及欠税农户的实际情况,有条件地继续进行有序地征收。
2.4 加强农业司法体系的建设,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要改善我国的农业司法状况,应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加强农业司法体系的建设,各个地区基层都要建立起完备的法律服务部门,建立起和城市一样的法律援助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民的普法教育,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同时,也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支持农民发展农业合作社和相关行业协会,通过这些组织来代表农民的利益,来代表农民说话,增强农民的话语权,农民的话语权通过这种组织渠道得以表达。
农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它一直都是我国的一个基础产业,这一地位是任何其他产业都无法取代的,但是在农业产业发展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对我国的农业发展是十分不利的,所以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方法对其进行改进和处理,法律是最为有效的一种方式,所以在处理中一定要重视法律措施的应用。
相关文章: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作为政府采购制度的经济效率原则是指”采购主体力争以尽可能低的价格采购到质量理想的物品、劳务或服务"。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政府采购法律问题研究相关论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问题研究全文如下:
[摘要]政府采购是指一国的政府机关及其下属的所有实体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标的之行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政府采购日益成为国家管理公共支出和节约经费的重要手段。文章从政府采购的定义入手,分析了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功能,将各国政府采购制度进行了比较,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现状,并提出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公共资金招标。
(一)政府采购的界定。
政府采购在欧盟官方及其欧洲各国又称为公共采购,是指使用公共资金的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动用公共资金,以法定的方式和程序购买、租赁商品、工程、智力成果及雇佣劳务或获取服务的行为。
(二)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
1.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指有关采购的法律、政策、程序和采购活动都要公开。公开性原则贯穿于政府采购整个程序中。首先,有关采购的法律和程序要公布于众。其次,采购的内容、数量、质量,对供应商的资格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也要公开。当然,对于一些采购,由于采购物品的性质,使得采购过程不能公开,但即使如此,采购机构也必须作出说明和记录,并须经严格审批和授权。
2.公平性原则。
政府采购公平性原则是指“采购主体要为供应商竞争性地获得政府采购合同提供公平的途径”。政府采购中的公平性首先是指所有参加竞争的投标商机会均等,并受到同等待遇。其次,公平性原则还要求合同的授予要兼顾政府采购社会目标的实现。在政府采购制度中制定一些规则和采取一些措施,使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小企业、少数民族企业也能获得一些政府采购合同,从而促使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3.竞争性原则。
竞争性原则是政府采购制度的灵魂和精髓。政府采购目标是通过促进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之间最大程度的竞争来实现的。只有竞争才能防止政府采购中的浪费和腐败问题。
通过竞争,政府采购机构可以形成一种买方市场,从而形成一种对买方有利的竞争局面。竞争也可以促使投标人提供更好的商品和技术,并且设法降低产品成本和投标报价,从而使用户可以用较低的价格采购到优质的商品,实现政府采购目标。
4.经济效率原则。
作为政府采购制度的经济效率原则是指“采购主体力争以尽可能低的价格采购到质量理想的物品、劳务或服务”。过去,由于我们没有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中很少进行成本效益核算,重复投资、盲目采购现象严重,给国家造成极大的损失和浪费。因此,我们的政府采购制度不仅要实现实质上的经济效率原则,还要体现采购程序上的经济效率原则。
5.廉政原则。
廉政原则是指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禁止违法和腐败行为,严格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政府的廉政。这一原则有两个要求:一是严格依法办事,严禁以权谋私。这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的竞争过程中,禁止政府采购人员与供应商进行单方面的接触,与采购合同或参与竞争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人员应当回避等。二是合理行使政府的自主裁量权。由于采购的广泛性、复杂性和多变性,法律赋予采购主体一定的自主裁量权,以应付特殊情况。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同时,合理地行使政府采购自主裁量权也是廉政原则的要求之一。
(一)政府采购缺少统一的法律法规。
现阶段,我国实行的政府采购还没有成体系的法律法规,许多法律法规的建设也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已有的《招标投标法》
与《政府采购法》在规范范围、适用对象、招标投标以及采购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方面上有很大差异,离规范的政府采购法规要求很远。
我国《招标投标法》没有明确规定政策目标,这部法律赋予采购人自行采购以及是否委托采购的权力;而后一部《政府采购法》强调政策目标和集中采购,前一部法律普遍允许以私利为目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政府采购,后一部法律则强调和提倡政府集中采购,由非营利为目的的政府采购中心执行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任务。由于存在两部调整和规范同一采购对象的法律,致使还有许多的非集中采购机构存在,这些中介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规模远远超过政府采购中心。
(二)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偏小。
我国《政府采购法》所明确规范的主体范围是在我国境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这三类主体范围中,还看不到占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很显然,我国主张将采购主体公共性、采购所适用的资金的公共性与从事活动的非竟争性结合起来,并按照采购主体的公共性,采购资金公共性及从事活动的非竞争性三者并举这一原则来确定政府采购的事实主体,而将国有企业尤其是公用事业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而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凡是用政府财政支出中的政府消费支出和投资支出项目,无论采购主体是政府单位、公共机关还是国有企业或者民营企业,都要纳入政府采购法所规范的主体范围。
(三)政府采购方式规定不明确。
我国在《政府采购法》中规定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且对公开招标方式的适用条件规定得较为宽泛,即除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且达到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限额标准以上的,均应实行公开招标方式。①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在《政府采购法》中对政府采购方式的规定比较薄弱,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并没有对各种方式的配合适用做出规定。如就公开招标而言,《政府采购法》确立了其优先适用的地位,并且对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做出了规定,但未就公开招标与其他方式配合适用作出规定。第二,对某些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规定得过于苛刻。第三,已有的规定不明确或不严密。如对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批准,以什么方式提出申请则没有做出规定。第四,对某些采购方式的程序规定过于简单。
(四)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不全。
在管理机构的设置上,目前我国不少地方往往都是在财政部门设立一个政府采购办公室或政府采购中心,属财政内部科(股)室,代表财政部门行使政府采购管理监督和具体采购事务双重职能,这就难免会出现与财政职能不相适应的现象,突出表现在财政大包大揽所有的采购事务, 把管理与采购事务性工作混为一体,有悖于政府采购推行的初衷,致使政府采购职能不能正常发挥,人为造成工作繁杂,从而使财政部门在担当政府采购管理职能问题上界定不清,出现财政职能越位和缺位现象。这与政府采购最基本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求相悖。
(一)加快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建设。
为了建立有效的、统一的公共采购制度,应尽快将我国的《招标投标法》纳入到《政府采购法》中,健全专门法律,统一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这一体系至少应包括如下层次:一是《政府采购法》,包括总则、招标、决算、异议及申诉、履约管理、验收、罚则等内容,它是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法律基础。二是《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对政府采购法作出具体解释和补充。主要包括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办法。三是地方性的政府采购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此外,还应有大量的配套法规,从而做到政府采购有法可依,有理有据。在完善《政府采购法》时,可以考虑借鉴美国经验,设置合同申诉委员会,专门处理采购活动中的申诉。
(二)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
现实生活中,在很多履行政府公共功能的采购支出中,财政性资金只占其中一部分。不少履行公共功能的项目,或多或少是以其他资金举办的,比如说,运用国外政府贷款、国际组织贷款,也有我们国内商业银行的配套贷款,或者政策性银行的贷款等等。甚至也不排除一些捐赠资金和一些其他可能渠道的资金,融入这种有公共职能的工程和项目。如果我们认定只有财政性资金作为来源的采购活动才能纳入政府采购制度规则的覆盖范围,比照现实就会发现一个为数巨大的资金数量脱离调控范围,不利于在转轨过程中,很好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因此,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适用范围应当确定为凡是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三)明确政府采购的各种方式。
首先,形成完善的政府采购方式体系。我国应对《政府采购法》中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进行必要梳理与调整,形成相互融洽与配合的关系。其次,必须就采购方式适用条件做出明确合理的规定,引入与市场经济通行规则兼容的公开招标、投标。
在招标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时,可以通过电视网络的形式,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各个环节进行直播,将招标的全部程序置于大庭广众的监督之下,使政府采购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地进行,从而减少和避免招投标中的人为因素的影响。
(四)健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
1.建立多层次的政府采购组织体系。
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是政府采购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指挥与协调、制定重要政策、审查批准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政府采购目录、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等。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具体实施集中采购,委托、代理代购,建立与政府采购相适应的信息网络等。
2.政事公开。
对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中心事权进行科学划分,前者是管理机构,后者是操作机构。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要是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不直接参与具体的采购活动;采购中心负责具体采购计划的实施,接受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和监督。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参考文献].
[1]宗煜。政府采购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谷辽海。中国政府采购案例评析(第二卷)[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5.
[3]张建中。政府采购分析[N].经济参考报,2007-11(1)。
[4]李海涛。我国政府采购[N].北京青年报,2006-2(2)。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高职学生的一门基础素质课程,以学生的行为养成为目标,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意识。为使学生能够做到理论与行为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取得真正实效,就必须对旅游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检查和考核体系进行重新构建,既要对教学过程进行检查和考核,也要对学生的行为养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职院校思政类课程重要组成部分,课程考核评价是该课程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教学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高职院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考核评价体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是该课程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科学、合理的课程考核体系不仅有利于理论知识在课堂教学中的展开和拓展,更有助于提高教育、教学的实效性。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有助于增强教学效果的实效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其理论性强,实践性高为突出特点。该课程要求教师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能将教材知识与现实生活实践问题紧密结合,帮助学生找出理论与实际的契合点,以此提高学生认识理解社会、分析实际问题、提升实践分辨的能力,从而带动自身整体素质的提高。通过该课程评价体系的构建,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使其积极投身于实践过程,促进学生将理论知识向自我修养的实际转化,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增强教学效果的实效性。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可纠正学生“重学习成绩、轻行为践履”的倾向
该课程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可改变旧有的那种“上课记笔记,考试答笔记”的学习弊端,帮助学生由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增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参与意识,有助于增强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更有利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目的和任务的完成,从而真正发挥该课程导向与检测作用。
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能客观反映学生修养的实际情况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核评价体系是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全方位的考核,是根据有关真实记录共同评定,这样得出的成绩是全面、客观、公正的,是具有可靠性和可信性的。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体系构建的原则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评价,实际上是对学生个体思想修养状况的综合评价,注重学生思想修养的实际和行为实际,应体现客观性、公正性和全面性。在制定过程中应遵循“四统一”的原则:
1.在考核方式上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的统一
与一般专业课程相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更注重教学的实际效果。而实际效果的优劣需要学生根据具体表现来评定,可是实际表现单纯通过量化的考核办法是很难实现的。因此,在构建考核评价体系过程中应根据大学生的特点、培养目标层次性的基本要求,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2.在考核内容上实行理论考核和行为考核的统一
一方面,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道德内化和道德自律,直至约束自己的道德行为,而这一切的完成自然离不开道德认知作为基础,这也是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理论的目的所在。另一方面,道德实践更是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关键所在。因为道德实践是道德主体从他律向自律转化的桥梁,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受道德自律的支配和指导。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核体系时,要充分考虑学生对理论的掌握和运用双方面的情况,考核体系指标既要包含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指标,又要包括对理论的实践程度指标,使学生做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人格发展。
3.在考核阶段上实行过程考核和期末考核的统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目标是提高大学生政治理论素养、思想品德修养、法律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而这些素质的提高更强调的是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考核评价要真正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功能,就必须重视过程性评价。只有这样,学生才不会出现“平时松、考前紧、考后忘”的情况,该课的教学目的才能够落在实处。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除了期末进行学业考核外,更要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 特别是要将课堂外的日常道德和法律修养行为表现纳入到该课程的考核之中,在考核指标中应包含体现学生的日常上课情况、出勤情况、学习态度、完成各项活动、遵纪守法等指标内容,来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
4.在考核主体上实行教师考核与辅导员考核的统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任课教师是对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日常表现作出评定的重要主体。但是任课教师不可能对每一个学生平时的思想道德状况和法律行为进行全面、科学、准确的了解,这种单一的评价有失公允。因此,在进行考核评价过程中应听取和尊重辅导员的意见进行考评,这样有利于使本课程的教学与学生日常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更加紧密的结合,增强本课程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促进和引导作用,也更有利于督促学生注重平时的一言一行,“积善成德”。
根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为了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情况,我们采取了334的层次化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即30%日常教学活动考核,30%辅导员考核,40%期末成绩,从而体现该课程理论与实践考核、课内与课外考核、任课教师与辅导员考核的精神,见表1。
1.知识与行为的考核
1.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对学生知识方面的考核
(1)对学生参与日常教学活动、完成作业等具体情况进行的考核。目的是使学生对学习理论知识的重视。
(2)对学生在思想、道德、法律、政治等方面所掌握的道德、法律规范进行的考核,主要通过期末考试形式完成。期末考核遵循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基础知识考核与灵活运用考核相结合,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的方向发展的命题原则。在试题的编写上,基础知识的比例可占50%的比例,重点考察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二是从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前提出发,重点对学生的创新能力的考察,紧密联系社会热点,特别是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给学生以自由发挥的思维空间,该部分考核占50%。实行开卷考试。按照统一阅卷标准,采取集体流水阅卷的方式,由1―2名教师批阅一类题型,以确保阅卷的公正性、一致性与准确性。[1] 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对学生日常行为操行的考核
这类考核主要是对学生的思想和行为的统一性进行考察。该考核可采用内外结合的方式展开。课内考核的内容包括学生上课的出勤情况、上课具体表现、和学习态度等;课外考核的内容包括考察学生的道德品质、合作精神、参加校内外活动情况等。同时,该考核也可以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例如在每一项内容中设定具体的考察项目,可以量化的予以量化,不可量化的采取定性考核的方法。此外,还应对学生的各种道德行为予以奖励或惩罚。对于在道德实践方面表现突出者,如获优秀班干部、团干部、学生会干部、三好学生,或是在各校、院、系的各类学习竞赛中成绩优异者,以及有过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行为者,可以给予适当加分鼓励,反之,如出现违反法律、校纪等行为时,则应予以减分惩罚。
2.任课教师与辅导员考核
1. 任课教师的考核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任课教师主要考核学生掌握理论知识的程度,同时包括对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评价。成绩由授课教师进行评定,比例占总评成绩的70%(日常教学活动占30%,期末考试占40%),见表2。
2. 辅导员的考核
辅导员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促进者和指导者,相对来说与学生接触的时间和机会也更多,对于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也更有发言权。因此,要将辅导员对学生的意见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考核中,使得学生们在任课教师面前和辅导员面前的行为表现更加一致,也使更多的学生能更加主动积极地投入到院系组织的各种活动中去,还有效地解决了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工作和辅导员工作中存在的“两张皮”的问题,见表3。
由表3中可见,课程总成绩=授课教师考核成绩(70%)+辅导员考核成绩( 30%)。实现了学生在课堂内理论内容的学习、提高与在课堂外的养成与实践是紧密联系的;授课教师对学生在课堂内听课态度与参与教学完成教学任务的积极性的评定考核,与辅导员对学生在课堂外的表现的评定考核是密切相关的。这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体系既能体现大学生掌握的理论知识,又能引导大学生应用知识积极投身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水平。因此,更能比较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大学生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的实际情况,调动大学生进行自我修养的积极性。
在长期探索实践中,我们认为在构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体系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因地制宜建立课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评价,要结合学校实际和特点,确立符合学校实际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置考核评价的具体内容和成绩评定办法,这样才能达到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目的。
2. 整合学校教育资源,科学落实考核评价体系
因为考核体系会涉及到学生日常操行的部分,所以为了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考核工作应整合学校的各种教育资源和群策群力,并与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工作相结合。从而保证考核结论的准确性。可以考虑聘请课程辅助教师,也就是聘请相关班级的辅导员作为课程辅助教师,帮助完成课程考核,如果辅导员条件具备,也可以直接由班级辅导员担任。
3. 结合实际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对学生操行行为的考核,要根据课程学习过程分阶段进行评定,对每个阶段应进行总结评价,注意观察学生行为变化实际,达到逐步改进提高的目的。
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有利于客观地评价学生学习效果,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帮助学积极投身到实践过程,促进思想修养的理论向思想修养的实际转化,从而促进学知识、促行动,达到“知行合一”,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相关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所谓电视新闻,就是运用现代电子技术,通过电视屏幕,形象地向观众传递新闻信息的一种手段,既传播声音又传播图像。具体地讲,它是通过电视摄像、记者采访、镜头设计、拍摄、剪辑、写解说词、配音这几个程序来完成。它可以系统地、形象地报道事物发展的过程。电视新闻是电视各种新闻性内容和新闻报道形式的总称,是一般电视台节目的骨干和主体。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新媒体环境下我国电视新闻发展的现实困境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视新闻事业逐渐走向了发展的鼎峰时期,国内外事件的链接、国内热点的报道、各省市民生的展现,让电视新闻行业成为众人眼里的“香饽饽”。在外界传媒和国家机构的不断鼓吹和加大改革的力度下,电视新闻事业慢慢被褪下了身上披着的那层神秘的面纱,显露出一些内部潜藏的不足和弊端,遭到业内人士的质疑和评论。在信息化爆炸的时代,在互联网普及的今天,电视新闻逐渐从日常生活中的首要地位退居到二三线选择,不再是人们追逐的目标,也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与危机。
众所周知,我国电视新闻发展评论的选材,基本上是当地最具代表性的事件和现象。电视新闻选题除了要紧贴当地特色外,还要紧贴热点、焦点且评论性要尖锐直接。新闻事件遵循的原则就是抓住每日发生的重大、新鲜事件,通过与新闻节目的有机配合,及时以有效途径进行传播和影响,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利发展。结合当前我国电视新闻发展遇到的问题和瓶颈,作出以下几点分析与总结。
实事求是地说,作为社会公器,我国电视新闻在进行各种形态宣传的正面性和积极性,弘扬正能量和科学发展观方面,起着强而有力的作用。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各类矛盾凸显期,各类电视节目的涌现显示出来的正面效应日渐受到重视。
电视新闻报道的主体参与群体是普通公民,他们作为广大人民群众中发言最有力的组成部分,对公众发展事业非常热心,民生大计及社会热点都会成为日常生活中茶余饭后的话题。这些现象通过他们的发现和举报发出主流声音的媒体评论,让新闻报道具备及时性、真实性、新鲜性和强效性。
除了坚持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改革政策外,电视新闻行业自身也在寻求着自身的普及之路和发展之路。除了国内一些偏僻贫困地区还没连接电视网络信号之外,基本电视资讯节目覆盖80%的地区,形成广阔的媒介网,打造无数条与国家领导直接请示、与主流干部直接交流和与人民群众直接对话的渠道进行信息化和生活化的传递和分享。
在坚持走电视新闻发展中应时刻将权利、义务、责任统一结合起来,更加强调了媒体的社会责任,记者的报道责任,事件的传播责任。很多人在追求言论自由的同时大肆鼓吹“评论自由”,往往只顾“表面自由”而忽略“内在约束”,大有“口无遮拦”之风,忽略了“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真正内涵。新闻报道也从过去的批判性转为如今的参与性,我们在强调“言论自由”和保障“新闻自由”的同时,必须将“自由”与“责任”结合起来,在相关的新闻报道中,必须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捍卫新闻的真实性和深刻性,更好地实现新闻自由和保障公众基本媒介权利,形成法律意识强大宣传效果良好的有效防御系统。
电视新闻发展行业从改革开放以来,坚持走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路线,无论经历多少风风雨雨,始终以昂扬的姿态良好的心态在社会浪潮中积极进取。
而当今国际时势发展需要、国民的日常资讯需要及未来栋梁吸收需要等,不断促进电视新闻行业审时导势,追求创新,以更科学的手段、更贴心的服务和更完美的追求去开拓新市场打开新局面。在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中,加快自身的学习借鉴能力,努力接洽各家有发展潜力的新媒体,打造全新一体化的媒体新闻新平台,做到新闻无国界、无歧视和无障碍,在社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下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我国新闻发展正处在深度文化改革当中,从当今改革的力度来看,还没有起到彻底的根治效果。国家政策依然对文化改革处于绝对掌控当中,作为暂时过渡性的政策,新闻自由要受到更多动荡性的影响和不自觉的定位。正因如此,更加要保持政治领导和经济效益的一致。
新闻传媒市场最初为了缓解国家与市场的政治压力与经济压力,以求达到政治领导和经济效益的一致,虽然力求新闻自由报道,但往往受到经济利益的牵引而有所将就。只有通过不同的改革方式,新闻自由的灵活性才能得到提升。不仅吸引民众主动参与到新闻报道中来,甚至可以成为新闻报道的相关制造者,改变了原来的只有固有话语权和决定权的电视播报形式,更加简单公开化,更加亲民火热化,民众与媒体关系从过去的“脱离对立”变成现在的“紧密相连”,颠覆了传统印象中对新闻自由的狭隘定义标志着群众的思想对电视新闻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行为发生了潜移默化的改变。也正因如此,新闻自由才能与言论自由更好地站在同一条战线上,防止电视新闻事业发展出现畸变的可能。
在我国电视新闻发展历程中,民生新闻和公众新闻扩大了新闻报道的深度和广度,获得了新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民生新闻和公众新闻的兴起,不仅为媒体带来了高居不下的收视率与曝光率,更打破了长期固守不变的以录制节目为主的旧式电视新闻传播模式。在以群众为中心的传播思想下,出现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民生形态。
小人物的喜怒哀乐以新颖有趣的表达方式出现在平时生活中,既减少了枯燥无味,又增添了情趣优雅,更能以直接自然的方式打开群众禁锢的心灵和麻木的眼睛。群众的利益得到更多渠道的重视和保障,新闻传播得到更多的资源与分享,如果一旦发生信息传递的断裂和误导,就会导致传媒重点发生转移,民生传统发生断流,新闻自由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相违背,产生更多不稳定因素和言语冷暴力。
电视节目内容必须尽可能扩大报道范围,深入挖掘事件背后的深刻涵义和历史价值,既要联系实际与时代接轨,也要考虑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双重需要。比如说在近期发生的众多热点事件中,选择与电视栏目风格定位相近的事件进行报道,要从地方生活中汲取素材和资源,突出地方特色,从而引导传播中的舆论话题,引起群众关注。所以,电视新闻作为大众传媒中的重要一环,要善于发挥引导作用和鼓励机制,不但要强调大环境的经济发展和物质积累,更要重视小人物的“真善美”和“精气神”的弘扬。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现代意义上的文化遗产保护思想和活动起源于欧洲,通过百年的保护实践经验积累和理论探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保护观念和方法,尤其是保护意识比较发达的欧洲国家。他们通过一系列的国际性宪章和保护文件将他们的保护思想和修复哲学向世界范围进行传播,率先影响到了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此后,逐渐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吸收各国研究成果,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形成了世界性的对于遗产价值的普遍共识。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与历史学相关的论文:
浅谈当代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构成
论文关键词:普适性价值;文化多样性价值;战略性价值;边缘文化价值
论文摘要:针对当前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矛盾和问题,提出混乱的价值认识是保护观念不能得到统一的根本原因。以历史与现代,西方与东方多维度探讨当代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构成。提出以目前西方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真实性价值,情感价值,文化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总体认识为核心,以代表我国文化多样性的“中国传统和现实社会对遗产价值内涵的发展”为两极,形成当代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完整格局。
论文正文:
当前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矛盾和问题比较多,最主要表现为“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以及保什么,如何保”的问题。不同的观点实质上代表了看问题的不同角度,观点的冲突反映出利益与价值观的冲突。这些问题集中在中与西,传统与现代两个维度,彼此交织,产生出当前比较混乱的价值观。尝试以价值判断的方法对当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价值取向的多元化现象进行发现并做出深入思考,能够帮助我们深刻地理解人类生活中的“多元化”,理解做出价值选择的重要性,从而确立起应对遗产保护多元化现实的健全心态,以更加科学严谨、宽容、求实的态度对待遗产保护中的困惑与矛盾。
长期以来,理论界从价值论层面探讨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构成结构并不普及,谈及历史遗产的价值,人们比较熟悉的就是它的艺术美学价值,科学教育价值等客观性本体价值,基本回避了从人的角度,文化的角度以及社会、经济等外部环境对遗产价值取向的影响角度探讨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因此,对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价值体系还缺乏一个完整的建构,在需要自觉运用价值判断以决策保护行为,平衡方法措施的“度”的时候,我们并没有真正理解或接受遗产价值的概念。这成为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基础理论研究中的缺憾。
在2002年《世界文化报告》中与会者普遍谈到,“在遗产保护领域的项目计划中,运用以价值观念为核心的方法正在不断地赢得支持。”以价值评价为基础的保护观正是支持西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观念和方法不断发展的基础。所以从剖析人类对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理解人手,探讨保护观念的发展与变化,对于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变得十分必要。
1保持我国传统遗产价值认识中的文化多样性特点
1.1以“普适的多元化主义”取代单一价值的普适性保护观念
当代,承认和尊重不同文化,要求保持文化多样性的呼声越来越高。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就表达了这样的共识:“人类的共同遗产文化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方具有各种不同的独特的表现形式,呈现出文化的多样性”。各地区,各民族对自身文化不同的理解和价值认识也是文化多样性的直接反映。
但是在普适性与多样性的关系方面,我们还需要“文化的综合创新”。要超越‘排斥外来文化的传统主义’和‘抛弃传统的西化主义’两极性、单向度立场,理性诠释、多向度评价”。在对传统价值观的取舍方面,既不能盲目自大过高的评判中国传统文化,所谓“广谷大川自风气,岂能八表之外皆六经”;(引自l9世纪魏源的《海国图志》)也不可全盘西化,以西方价值观代替中国传统价值体系;而应该保留那些代表了传统文化价值观中优秀的、合理的、可发展的价值观。在理解和尊重各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基础上,继而保留本民族地区传统保护观念和保护技术方面独特的内容,尊重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对于历史遗产的情感需要,尊重不同历史,审美,民族及宗教背景人们的习俗。以“普适的多元化主义”以取代单一价值的普适性保护观念。这样才有可能实现我国保护理论的推陈出新,一方面,摆脱对西方保护修复哲学体系的片面依傍和简单比附,构成自己独特的保护观念,在对西方保护观念的引进中做到“以中释西”;另一方面,弘扬中国传统保护观念的本土化、个性化特色,“以中释中”。
1.2传统文化体系影响下建筑价值观的主要特点
1.2.1“重道抑器”的实用主义建筑价值观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建筑属于“器”的范畴。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并不十分重视建筑物质实体,转而强调内部空间的功用性,它才是建筑的“大道”。重视实用功效的营造理念因而也成为我国工艺思想形成初期最重要的价值追求,战国技艺家墨子谓公输子日:所为功,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与建筑的器相联系的整个建造行为也就是“奇技”,它们不是人们追求的根本目标。在这种文化认知的指引下,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人们对于建筑价值取向一直是“实用主义占上锋”,保护、维修旧建筑的行为也多是实用主义的态度。
1.2.2“借物咏志”中历史古迹的审美与历史价值重叠再则,中国建筑的审美多与依附建筑所发生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结合产生,体现出特有的美学价值与历史价值的重叠辉映。人文历史的积淀,一方面丰富了历史古迹蕴涵的历史信息,无形中高大了它们的艺术形象。这和西方以“真实”为美的基本价值观差异较大,可以说,西方社会崇尚通过实证获得对对象知性认识的“真”,而中国社会追求“道德、修养、心性”和谐的“真”。
1.2.3“体用二分”思想注重建筑文化价值的传承相比较西方建筑潮流的多变和建筑文化的“否定性思辩”,我们表现出文化价值取向的稳定性,建筑形态上的一贯性,也可以说是一种延续性保护方法。这样的特征来源于中国传统建筑文化中“体用二分”的思想。中国人对待器物之“用”,往往是“喜新厌旧、除旧迎新或革故鼎新”;但是在文化方面,人们却“厚古薄今”,讲究文化思想体系的传承关系。
因此,建筑本身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更换,而建筑的体系,与社会宗法礼仪制度的关系却通过“法式”,“则例”等不断传承下来。也就是说,中国人更加珍视建筑本身的文化价值。
1.2.4东方的物质观认同建筑自然更迭中的“生命价值”梁思成先生在《中国建筑史》中谈到,“中国建筑有不求原物长存之观念。”从最初,中国并没有产生出象古埃及金字塔一样刻意求永存不灭的工程。并不想以人工建造物与自然比久长,而是以“新陈代谢”的自然主义物质观,看待物质的生与死。
在东方人看来,物质本身的意义就体现在“生生不息的循环”之中,而不是本身物质形态的留存。作为建筑的物就如同时常生活中的用具,并不担心原物是否永存,也无“使其永不残破之野心”。恰如国人心目中对自然生命的重视,“它要求为生命、生存、生活而积极活动,要求在这活动中保持人际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
2吸收西方遗产价值体系的普适性成果
2.1普适价值:是人类的基本价值共识
无论人类个体或群体之间,都是差异和一致性并存。一方面,彼此间特性和追求千差万别,呈现出天然的多样性,但又在基本特性和需求上有着一致性,在面临的基本生存问题上有着天然的共通性。文化作为人的生存方式的表现,同样是差异与共性并存。文化差异背后的共性建立在基本的人类共性上,这是人类不同群体以及文化间实现沟通的基础。这种共通性同样表现在一些基本的价值观、道德观方面,它们都是具普适性的人类价值,给人类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共同目标和评价尺度。多种文化和价值观并存的前提是要尊重那些代表人类基本价值共识的公约。正是这种认同和尊重才使各种相异的文化独特性得以保持,并可能成为现代地球文化村的一部分。脱离普适性价值原则去追求独特性表现是无意义的,甚至是破坏性的。
自近代以来,西方文明率世界之先就人类诸多价值认识展开了深入探索。其他地区、民族的古老文明结合自身特点逐渐有与西方现代文明结合趋势,比如在对待西方文明的问题上,我国近代即开始了学习过程,魏源的《海国图志》中说,“岂天地气运自西北而东南,将中外一家”,提出了中西一体的思想。当代,我国加入WTO,认同《世界人权宣言》,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都代表了对人类普适价值观的认同。
2.2吸收普适性价值为建设本民族遗产价值体系提供基准
现代意义上的文化遗产保护思想和活动起源于欧洲,通过百年的保护实践经验积累和理论探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保护观念和方法,尤其是保护意识比较发达的欧洲国家。他们通过一系列的国际性宪章和保护文件将他们的保护思想和修复哲学向世界范围进行传播,率先影响到了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此后,逐渐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吸收各国研究成果,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形成了世界性的对于遗产价值的普遍共识。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核心也是在学习和借鉴西方各国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上个世纪的二、三十年代,通过专家学者的交往,不断的引进了当时西方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主要成就,从而摆脱了传统保护观念的局限,超越了传统价值观。但是在后来的40余年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交流中断了,从20世纪40年代到80年代期间,国际社会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资源价值以及历史价值的思考并没有被我们了解接受。我国的文物保护观念一直主要停留在对历史遗迹本身的艺术价值和教育作用,甚至政治作用的理解上。当代,随着交流的恢复和加强,加快学习吸收西方成熟的遗产价值体系成果,有利于我们加深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全面理解。但是仍然需要注意的就是,要分清哪些成分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值得其他民族学习和汲取;哪些是属于西方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并不具有普遍意义;这才是我们在了解和审视西方遗产价值认识成果时应当抱有的正确态度。
3从发展生产力角度看遗产在国家可持续发展中的战略价值
在当代全球化进程中,我们还要关注并发扬全球文化与地区与民族的多样性文化相结合所产生的时代价值观。张岱年先生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关于“文化选择论”的思想,即“肯定文化的可折取性和不同地区民族的文化,通过彼此之间的广泛交流,产生文化的杂交,进而获得新的文化类型,这也是文化多样性的表现形式。”结合我国国情,从促进国家建设角度思考我国历史遗产的社会价值十分重要。
国务院温家宝指出:“国家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传统的继承和保护之间,不是相互割裂、更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有机关联、相得益彰的。”只有积极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才能有效促进城市现代化进程,历史文化遗产是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生产力因素,是城市发展和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3.1发展文化产业,优化城市经济结构要挖掘遗产的文化产业价值
现代城市的经济构成,已从传统的以工业生产为主的模式逐步转变为多元构成的新经济形态。第三产业和新兴的文化产业在城市经济发展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大城市的指标评价体系中,第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是反映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变化的重要指标,同时也反映城市经济结构的优化程度。其中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龙头产业是遗产价值市场化的最直接途径。
在国外,遗产大国无一例外都是旅游大国。例如:法国依靠其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每年吸引7000万旅游者,旅游收入达299亿美元,是世界第一旅游大国。目前为什么“世界遗产”的品牌含金景越来越高,对这一品牌的竞争从国际到国内也日趋激烈,实际上反映出各个国家对遗产价值的探求“愈发具有一种资源博弈的性质”,“凯恩斯”决议背后是资源和利益的争夺。
到2020年以后,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旅游大国。其中,人文景观无论从构成旅游卖点,还是从保持持续强劲吸引力来讲,自然景观都是无法与其比拟和抗衡的。随着旅游业逐步从走马观花式的观赏旅游过度到体验、品味和参与型旅游,文化旅游正在成为旅游业的主体。而文化旅游的主要内容就是寻觅地方历史遗产踪迹。
不仅如此,以旅游业带动的相关服务业以及地区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对于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它表现在: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地区经济的整体发展;文化产业是增加就业的重要渠道;是偏远地区传统产业结构整体调整的重要依托等等。
3.2城市形象营造与开发遗产的文化品牌价值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不是保护落后,完整地保护“昨天的文明”恰恰是现代文明高度发达的标志。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3.2.1它是构建现代城市良好人文环境的重要基础文化历史遗产是千百年来人类文化创造的精华,有其浓厚的不可再生的特定文化内涵,有其无法替代的美学情趣和韵味,是现代城市中最能引人人胜的文化景观,因而是构筑现代城市良好人文环境的宝贵遗产。城市公众素质的提高,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历史文化遗产对于城市公众有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它可以使城市公众产生潜在的历史责任感,激发醉心城市发展的热情,净化他们的心灵空间,从而自觉地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城市不断发展的新形势。
3.2.2它是城市综合实力的构成要素城市综合实力包括经济实力和文化实力,城市强大的辐射和影响力来源于城市的这两大基础。目前我国大城市的综合实力还比较弱,即便是上海,2000年GDP总量只达567.5亿美元,是伦敦1987年的1/2,是东京1991年的1/9。对城市而言,历史文化遗产对于营造城市特色、提高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加强文化实力,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都会起到重要作用。2l世纪的城市面临竞争,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文化资本”,就是指城市的“文化传统、习俗,以及与人类社会发展相一致的城市文化精神”。它是构成现代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就象城市的名片,勾勒出它给予人们的第一印象。文化品牌经营得好,可能会带来许多无形的有利影响。
4反思全球化社会背景下历史文化遗产的“边缘文化”价值
在2004年6月的《经济观察报》中有这样一篇报道“新天地——青砖和玻璃的双重神话”其中谈到“新天地的青砖意象和玻璃意象的交织性书写产生出两种事物——中产阶级的西方神话和海外游客的东方神话,它们在那个地点被双重地书写,这是它受到消费者广泛欢迎的原因”。文章强烈的传递出人们对于这样的历史遗产保护方式既困惑又充满兴趣的现实状况。而且伴随着类似“新天地”这种再利用式保护项目的不断推出,国内专家们的讨论和质疑声令我们必须面对现代建筑意念对历史遗产的“干预”。它们给我们的启示是无法回避的,那就是——在文化全球化的时代,历史文化遗产这个维护民族文化最直接,最稳固的领域,成了民族文化向外传播的“急先锋”,同时可能成为东西方建筑文化最直接碰撞的“实验田”。它仿佛就是张岱年先生所说“文化杂交”的现实版本,历史遗产文化价值的多元性在这个层面也需要我们做出解释。
由此,以目前各国基本达成共识的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真实性价值,情感价值,文化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普适性价值认识为核心,以代表我国文化多样性的中国传统和现实社会对遗产价值内涵的发展为两极,将形成当代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完整格局。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所谓电视新闻,就是运用现代电子技术,通过电视屏幕,形象地向观众传递新闻信息的一种手段,既传播声音又传播图像。具体地讲,它是通过电视摄像、记者采访、镜头设计、拍摄、剪辑、写解说词、配音这几个程序来完成。它可以系统地、形象地报道事物发展的过程。电视新闻是电视各种新闻性内容和新闻报道形式的总称,是一般电视台节目的骨干和主体。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新媒体环境下我国电视新闻发展的现实困境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视新闻事业逐渐走向了发展的鼎峰时期,国内外事件的链接、国内热点的报道、各省市民生的展现,让电视新闻行业成为众人眼里的“香饽饽”。在外界传媒和国家机构的不断鼓吹和加大改革的力度下,电视新闻事业慢慢被褪下了身上披着的那层神秘的面纱,显露出一些内部潜藏的不足和弊端,遭到业内人士的质疑和评论。在信息化爆炸的时代,在互联网普及的今天,电视新闻逐渐从日常生活中的首要地位退居到二三线选择,不再是人们追逐的目标,也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与危机。
众所周知,我国电视新闻发展评论的选材,基本上是当地最具代表性的事件和现象。电视新闻选题除了要紧贴当地特色外,还要紧贴热点、焦点且评论性要尖锐直接。新闻事件遵循的原则就是抓住每日发生的重大、新鲜事件,通过与新闻节目的有机配合,及时以有效途径进行传播和影响,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利发展。结合当前我国电视新闻发展遇到的问题和瓶颈,作出以下几点分析与总结。
实事求是地说,作为社会公器,我国电视新闻在进行各种形态宣传的正面性和积极性,弘扬正能量和科学发展观方面,起着强而有力的作用。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各类矛盾凸显期,各类电视节目的涌现显示出来的正面效应日渐受到重视。
电视新闻报道的主体参与群体是普通公民,他们作为广大人民群众中发言最有力的组成部分,对公众发展事业非常热心,民生大计及社会热点都会成为日常生活中茶余饭后的话题。这些现象通过他们的发现和举报发出主流声音的媒体评论,让新闻报道具备及时性、真实性、新鲜性和强效性。
除了坚持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改革政策外,电视新闻行业自身也在寻求着自身的普及之路和发展之路。除了国内一些偏僻贫困地区还没连接电视网络信号之外,基本电视资讯节目覆盖80%的地区,形成广阔的媒介网,打造无数条与国家领导直接请示、与主流干部直接交流和与人民群众直接对话的渠道进行信息化和生活化的传递和分享。
在坚持走电视新闻发展中应时刻将权利、义务、责任统一结合起来,更加强调了媒体的社会责任,记者的报道责任,事件的传播责任。很多人在追求言论自由的同时大肆鼓吹“评论自由”,往往只顾“表面自由”而忽略“内在约束”,大有“口无遮拦”之风,忽略了“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真正内涵。新闻报道也从过去的批判性转为如今的参与性,我们在强调“言论自由”和保障“新闻自由”的同时,必须将“自由”与“责任”结合起来,在相关的新闻报道中,必须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捍卫新闻的真实性和深刻性,更好地实现新闻自由和保障公众基本媒介权利,形成法律意识强大宣传效果良好的有效防御系统。
电视新闻发展行业从改革开放以来,坚持走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路线,无论经历多少风风雨雨,始终以昂扬的姿态良好的心态在社会浪潮中积极进取。
而当今国际时势发展需要、国民的日常资讯需要及未来栋梁吸收需要等,不断促进电视新闻行业审时导势,追求创新,以更科学的手段、更贴心的服务和更完美的追求去开拓新市场打开新局面。在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中,加快自身的学习借鉴能力,努力接洽各家有发展潜力的新媒体,打造全新一体化的媒体新闻新平台,做到新闻无国界、无歧视和无障碍,在社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下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我国新闻发展正处在深度文化改革当中,从当今改革的力度来看,还没有起到彻底的根治效果。国家政策依然对文化改革处于绝对掌控当中,作为暂时过渡性的政策,新闻自由要受到更多动荡性的影响和不自觉的定位。正因如此,更加要保持政治领导和经济效益的一致。
新闻传媒市场最初为了缓解国家与市场的政治压力与经济压力,以求达到政治领导和经济效益的一致,虽然力求新闻自由报道,但往往受到经济利益的牵引而有所将就。只有通过不同的改革方式,新闻自由的灵活性才能得到提升。不仅吸引民众主动参与到新闻报道中来,甚至可以成为新闻报道的相关制造者,改变了原来的只有固有话语权和决定权的电视播报形式,更加简单公开化,更加亲民火热化,民众与媒体关系从过去的“脱离对立”变成现在的“紧密相连”,颠覆了传统印象中对新闻自由的狭隘定义标志着群众的思想对电视新闻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行为发生了潜移默化的改变。也正因如此,新闻自由才能与言论自由更好地站在同一条战线上,防止电视新闻事业发展出现畸变的可能。
在我国电视新闻发展历程中,民生新闻和公众新闻扩大了新闻报道的深度和广度,获得了新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民生新闻和公众新闻的兴起,不仅为媒体带来了高居不下的收视率与曝光率,更打破了长期固守不变的以录制节目为主的旧式电视新闻传播模式。在以群众为中心的传播思想下,出现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民生形态。
小人物的喜怒哀乐以新颖有趣的表达方式出现在平时生活中,既减少了枯燥无味,又增添了情趣优雅,更能以直接自然的方式打开群众禁锢的心灵和麻木的眼睛。群众的利益得到更多渠道的重视和保障,新闻传播得到更多的资源与分享,如果一旦发生信息传递的断裂和误导,就会导致传媒重点发生转移,民生传统发生断流,新闻自由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相违背,产生更多不稳定因素和言语冷暴力。
电视节目内容必须尽可能扩大报道范围,深入挖掘事件背后的深刻涵义和历史价值,既要联系实际与时代接轨,也要考虑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双重需要。比如说在近期发生的众多热点事件中,选择与电视栏目风格定位相近的事件进行报道,要从地方生活中汲取素材和资源,突出地方特色,从而引导传播中的舆论话题,引起群众关注。所以,电视新闻作为大众传媒中的重要一环,要善于发挥引导作用和鼓励机制,不但要强调大环境的经济发展和物质积累,更要重视小人物的“真善美”和“精气神”的弘扬。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期货市场的产生和发展要以期货市场环境的发展为基础,期货市场的出现又能调节和引导期货市场环境的发展。两者相互促进、密不可分。目前,期货市场环境存在的种种缺陷已严重影响到期货市场的正常发展,培育和完善期货市场环境对促进期货市场的发展已显得非常必要。
在现代市场体系的运行过程中,期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环境之间所存在的数量比例关系状况往往决定着整个市场关系的良好状态。无论是商品期货,还是金融期货其价格总量上,实际都含着现货价格二者之间的差额,构成了期货交易中的基差。这种基差一般要随着交割期的临近而不断趋于缩小。在商品期货交易过程中,基差的变动具有明显的规律性。如果基差超出了一定量的限制,那么期货市场就会由于过分脱离期货市场环境基础而发生性质上的变异,沦为纯粹的投机市场。在期货市场内部现货的套期保值业务量也要与投机业务量保持一定的比例。如果突破这种比例,便会发生两种相反的现象,如果套期保值者相对过多,就会降低期货市场的流动性,从而使现货保值业务因为难以找到承担风险的投机者而不能将风险转移出去。
在现代市场体系的运行过程中,期货市场价格与期货市场环境价格之间的关系是现货价格是期货价格变动的基础。而期货价格则在基本反映期货市场环境价格变动趋势的前提下,通过对期货市场环境供求的调整作用而不断地使现货价格逐步趋于均衡。商品期货交易业务的开展显然必须以期货市场环境为基础,在期货市场的运行过程中,现货或实物的交割是联结期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环境的纽带。
就交易方式而言,期货交易是从现货商品的现金交易发展而来的。由于商品交易规模的扩大而显示出的交易方式的有限性,以及由于这种有限性所带来的商业危机可能性,共同引发了商品交换中的时间性矛盾和空间性矛盾。随着这种矛盾的不断尖锐与激化,导致了远期合约交易方式的产生。由于市场范围的不断拓展,商品交易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经常出现价格变动很大的现象。远期合约交易的双方经常因为价格的变动而违约,从而又反过来进一步加剧了商品经济社会的基本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
在过渡经济体制下,特别是在期货市场根据市场改革需要形成之后,期货市场环境与期货市场之间就产生了相当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一方面原有的价格制度和风险配置方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让位给市场制度,具有独立利益、承担市场风险的厂商主体构成了期货市场制度的需求力量。为这一新型市场组织形态的确立和发展创造了合理性;另一方面双轨并存的特点和制度转换的不均衡性又决定了对应期货品种的现货商品、金融工具和现货金融商品在价格形成过程中总要受到程度不同的行政干预。由此造成的期货市场环境的价格扭曲,必然要影响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和分散风险功能,使得期货市场参与者受到限制期货市场的流动性不高。
期货市场环境的规模大小、成熟程度、资讯条件、基础设施和统一性都会对其功能造成一定影响。
2.1从期货市场的产生过程来看,它是为了以一种交易成本更低的市场形式和机制解决期货市场环境流动性差、价格风险过于集中等矛盾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期货市场环境发展过程中,这些矛盾的尖锐程度以及解决这些矛盾的迫切性,从根本上决定着确立期货市场制度的必要性。期货市场环境所存在的价格风险问题,事实上限定了期货市场的功能发挥。
2.2虽然期货市场环境达到一定规模之后,不一定必然要求有期货市场与之配套但期货市场的发展规模和其功能实际发挥的程度,却要受到期货市场环境发展规模的制约。在期货市场环境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国内市场的统一性程度不高的情况下,虽然回避市场风险的要求可能十分强烈,但期货价格会由于市场分隔、辐射范围有限、综合的信息不够充分而缺乏相应的权威性发现价格的功能就不会很强。
2.3期货市场环境的资讯条件和基础设施状况同样制约着期货市场的发展。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分散风险功能完全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的。充分发挥这些功能,要求市场上的现货和资金具备很高的流动性,要求具备较为完善的通信设备、自动报价系统、市场交易场所和设备以及货物储运设施。但由于技术上和体制上的原因,在现货和资金的流动受到阻滞的情况下,发育不良的期货市场环境就必然会给实盘的仓储、运输和交割带来诸多不便和限制。这些情况无疑会加大期货市场的运行风险从而不利于期货市场功能的功能。
期货市场环境结构的不完善性为期货市场的实际功能和现实运行效果限定了一个难以逾越的边界。在期货市场环境结构相对完善及数量风险和收入风险能够得到较好吸收的情况下,期货市场的积极功能就会显著地呈现和发挥出来;在相反的情况下,期货市场分散风险的功能就会因市场结构的严重缺陷及数量风险和收人风险的加大而难以正常地得以发挥。在期货市场环境不发达的条件下,能否开展期货交易,是否应当等到期货市场环境发育完善后再开展相应的期货交易。笔者认为一个市场的发展,主要取决于市场的客观需求,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短期内市场需求可能被压抑甚至被异化,但这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其先例不胜枚举。
综上,中国的期货市场是在市场的客观需求和政府推动共同作用下产生的,可见期货市场环境的发达程度和条件是否完全具备,并不是决定能否进行期货市场试点和推出某个品种的惟一依据。关键要看市场需求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情况看市场经济对期货市场的需求是毋庸置疑的,特别是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对许多品种期货交易的需求更为迫切。为此我们应当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满足这种合理需求促进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中国环境伦理道德和环境法的发展同样遵循上述规律。特别的是,我国的工业化虽然起步较晚,发展却是无比迅速的,这样的高速发展产生了许多环境问题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环境伦理道德对我国环境和环境法的影响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环境伦理道德对我国环境和环境法的影响
自从世界各国相继进入法治社会以来,环境状况的发展和演变就与环境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追溯到环境法产生的层面,我们不难发现环境伦理道德对环境法的产生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进入工业社会,人类与环境的关系发生了根本的改变。随着人类改造、影响自然能力的空前提高,环境伦理道德的核心思想也从最初的敬畏演变成征服,即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类是生物圈的中心,环境只具有工具价值,由此导致了一系列环境问题,比如空气、水、土壤污染,环境灾难频发。随着后工业化时代在世界各发达国家相继到来,环境伦理道德经过了自然保存主义、生物中心论等过渡阶段,最终形成了生态中心论,把环境道德客体的范畴扩展至生态系统、自然过程及其他自然存在物。
生态中心论更关注生态共同体而非有机个体,它是一种整体主义的而非个人主义的伦理学。可持续发展理论在此基础上产生,并且发展形成代际公平这一时间上的整体观念。正因为可持续发展理论相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使之成为世界各国环境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中国环境伦理道德和环境法的发展同样遵循上述规律。特别的是,我国的工业化虽然起步较晚,发展却是无比迅速的,这样的高速发展产生了许多环境问题。
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长期以来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各项工业的发展不仅伴随着单位GDP的高能耗,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不可逆转的严重的环境污染。紫金矿业污染、中石油大连污染、中石化松花江污染等环境灾难频繁。经由发达国家的经验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以“先污染后治理”的方式发展经济得不偿失。中国的环境问题实际上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它每年侵蚀5%到8%的GDP,基本上相当于中国每年GDP的增长速度。高速的经济增长所带来的收益已经被环境问题的负面影响抵消,不能再任由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道德发展下去。
在发达国家已有的生态中心论等理论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理论。十七大对生态文明做了具体的说明:生态文明的崛起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世界性革命,是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进行的一次新选择。它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作为行为准则,建立健康有序的生态机制,实现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实质上就是一种环境伦理价值观。它的要求与生态中心论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而且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理论还建立在可持续发展观的基础之上,综合了代际公平的理念,因此在理论上可以说是更加完善和全面的。在此基础上,与生态文明观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中国所希望的是通过环境价值观的根本转变和环境法规的约束双管齐下,彻底扭转当前的环境状况。当然,在实际情况中,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
环境伦理道德在中国经历的失效可以以基诺山为例:基诺山地区位于云南省,长期沿用刀耕火种的生产方式,对环境开发有着严格的限制,这种状况一直维持到上个世纪50年代。但此后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毁林开荒愈演愈烈,最终导致基诺山的环境严重恶化。
基诺山50年代以后传统的生态道德规范突然失效与西方工业革命之后的环境问题涌现的原理是一致的。新中国成立后的50年代,在国家的帮助下基诺族的生产力有了迅速提高,粮食产出增加,在短时期内获得很高的经济效益。50年代的中国,现代意义上的生态伦理道德还没有出现,在粮食产量的提高面前,基诺族人民片面地认为这是摆脱自然束缚的体现。基诺山的例子可以说是环境道德在中国的第一次失效。这次失效是由于人们还没有意识到环境伦理道德的重要作用。
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中国的生产力水平已经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同时也逐渐意识到环境道德的重要意义。自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被提出,中国就第一时间引进了这一概念,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在一系列立法中融入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提出中国自己的建设生态文明的环境道德观。然而,从中国的环境现状中不难看出,以可持续发展观为代表的新时代环境伦理道德在中国仍面临着现实的挑战。
从根源上讲这是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没有达到需要的高度。发达国家先进的环境伦理道德是建立在后工业化的基础上的,而中国目前仍然处在重工业化时期,经济发展仍然是重中之重。然而,从长远考虑,我国每年为经济发展付出的环境代价不容忽视,而环境问题同样也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此外,经济发展水平同时还制约着环境立法和司法的实践。即便先进的环境伦理道德在立法中能够体现,但如果在司法中得不到贯彻,那么仍然起不到实质作用。所以,新时代环境伦理道德的应用仍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从总体上看,环境伦理道德对中国环境和环境法的影响是持续的和深远的。过去的环境道德加速了环境的破坏,那么新的环境道德应该摆脱经济发展的制约,在中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帮助中国恢复和重建环境。环境问题的紧迫现实要求中国不能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期待经济水平发展到后工业化的高度之后,环境道德自动提升,而应该主动克服经济发展水平的阻碍,把先进的环境道德应用到保护环境的实践中,真正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浏览量:5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