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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10 年10 月1 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 以下简称《高检院、公安部规定》) 对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细致的规定,首次明确了审查逮捕阶段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范围,较为详细地阐述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循的程序。2013 年1月1 日起施行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一款也对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规定。本文对审查逮捕阶段必须讯问犯罪嫌疑人情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意义,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作如下思考: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 一) 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 二) 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 三) 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试行) 》( 以下简称《规则》) 第三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 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 一) 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 二) 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 三) 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四) 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 ( 五) 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 ( 六) 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规则》的规定扩大了审查逮捕阶段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范围,将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嫌疑人及自身存在一定缺陷的嫌疑人归入应当讯问的范围内。修改之前的刑事诉讼法没有对此进行规定,但是在2003 年9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在检查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中要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决定、批准逮捕中,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2004 年高检侦查监督厅第20 号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关于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中加强讯问犯罪嫌疑人工作的意见》中再一次要求,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逮捕案件时要讯问犯罪嫌疑人; 2010 年10 月1 日施行的《高检院、公安部规定》对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做了细致的规定,该规定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规则》的规定是一致。
第一,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要求。
《刑事诉讼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要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更是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任务。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一根本任务对审查逮捕阶段同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查明犯罪事实,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手段,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要求。
第二,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是行使侦查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
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在现行体制下,侦查监督工作有三项重要职责: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其中审查逮捕占据着特殊重要的地位。审查逮捕工作是侦查监督工作的首要职责,是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的重要基础,也是侦查监督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重要途径。审查逮捕工作是刑事案件进入检察机关审查的第一道门槛,严防冤假错案,正确使用强制措施,是审查逮捕工作的重要任务。要想有效地发现和纠正公安机关错误拘留以及在侦查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仅靠审阅案卷是远远不够的。
书面材料具有了办案人员一定的主观色彩,不够客观,文字表述与语言表述之间存在客观的差异; 且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未必能将所有的证据移送,有可能存在只移送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材料,而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不移送的情况。这导致在审查逮捕的过程中不能全面的了解案情,作出错误的判断。只有面对面听取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才能全面了解案情,进一步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排除阅卷时发现的疑点和矛盾,发现新问题,有效避免错捕,提高办案质量。同时还可以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深挖漏罪漏犯,更好地开展立案监督工作; 发现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也能有效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第三,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保护犯罪嫌疑人权利的重要方法。
审查逮捕的任务: 一是保证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 二是防止错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逮捕是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它是一把双刃剑,准确适用可以有力地打击犯罪,适用不当,则会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是要达到有机统一的。要防止和克服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落实宪法刑事诉讼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确保无罪者不被追究,切实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是犯罪嫌疑人行使供述和辨认权利的重要途径,犯罪嫌疑人通过供述和辩解言明实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利于正确适用逮捕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 一)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 二)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 三)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的;
( 四) 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 五) 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此条规定了适用逮捕强制措施的三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才能适用逮捕措施。审查逮捕阶段必须全面掌握逮捕条件,既要审查证据材料,又要判断是否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同时还要考察社会危险性。而对社会危险性的考察,通过案卷材料审查,往往过于片面、主观,只有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才能更有效地考量社会危险性,作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还可以适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对其诉讼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告知,为诉讼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第五,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减少庭审翻供的可能性,形成打击合力。审查逮捕阶段是犯罪嫌疑人首次与检察机关接触,在思想上、认罪态度上可能发生变化。在此阶段容易出现翻供的情况,这可能是嫌疑人对检察机关的一次试探,也可能是对之前虚假供述的拨乱反正。此情况发生在审查逮捕阶段,为继续侦查,引导取证争取了时间,探明了方向,避免犯罪嫌疑人在公诉阶段、审判阶段翻供,造成公诉部门、法院审判部门措手不及,不能有力地打击犯罪。
第一,程序式讯问现象普遍存在。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而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能延长期限的,审查逮捕阶段办案时限短,在此期限内,承办人要完成审阅案卷、制作审查报告、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多项工作,有些案件还要进行调解、询问证人、被害人等。客观上导致时间紧,任务重,讯问嫌疑人的工作不够细致,准备不充分,仓促上阵,无科学的讯问提纲,导致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工作走过场,程序式讯问问题严重。
第二,讯问技巧不足,讯问重点不够突出。
侦查监督部门普遍存在年龄结构年轻化的特点,且部分地区人员流动性较大,存在经验不足现象。讯问时模仿能力强,缺乏对事实、证据的分析,不能有的放矢,切中要害。
第三,知识层面不全面,不能准确把握犯罪嫌疑人心理状态及变化并适时调整讯问方案。
审查逮捕阶段是犯罪嫌疑人心理变化以及翻供的多发阶段。心理上的变化是有外在表现的,掌握一定心理学知识的人可以察觉到这种变化,并针对这种变化,调整讯问方式、方法和方案,应对突发状况。
第四,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重案件事实,轻两项监督。
审查逮捕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往往过分注重核实案件事实,而轻视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情况。例如: 对犯罪嫌疑人的到案情况、到案过程中侦查人员有无违法情况、被传唤、拘传、拘留的时间、在被传唤、拘传时侦查人员有没有出示证明文件、侦查机关在讯问过程中有无刑讯逼供或者使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供述的情况、侦查人员收集、调取证据有无违法情况等过分轻视,对深挖漏罪、漏犯情况简单讯问,不予重视。
《高检院、公安部规定》、《刑事诉讼法》及《规则》实施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工作得到了规范,但是由于实施时间尚短,侦监部门经验尚浅,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和发现。
第一,加强学习,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讯问犯罪嫌疑人要求讯问人员必须具备相对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判断能力,且需要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建议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备检察官资格的干警配备到侦查监督部门。随着经济的发展,普法工作的开展,媒体宣传力度的增大,如今的犯罪嫌疑人法律意识在增强,办案人员更应该在工作的同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素养,以应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情况。
第二,开展专业化培训,提高讯问技巧。
以现场培训、视频培训、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把讯问犯罪嫌疑人作为一门学问,发挥聪明才智,提高讯问技巧。充分发挥这一制度的优越性,以便于最终做出合理的逮捕决定。
第三,转变执法观念,注重保护人权。
尊重和保护人权是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是我国对国际人权问题的回应。将尊重与保护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是人权工作的重点突破,同时也对司法机关、司法人员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在审查逮捕这一重要环节,也要积极转变执法观念,尊重和保护人权。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办案人员还要树立程序意识,严格遵守和履行相关程序,包括讯问程序。谨防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严防冤假错案。
第四,严格遵守讯问程序,促进讯问程序规范化。
在讯问过程中: 首先要向犯罪嫌疑人表明身份,说明案件所处阶段,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告知其如实供述的有力后果; 其次要对其身份、家庭情况、拘留时间、涉嫌罪名等进行核实; 再次要询问其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对具体情况进行核实; 最后要问其有无补充的事实,有无揭发检举情况、侦查机关在讯问过程中有无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的讯问程序,有利于嫌疑人积极配合讯问工作。
第五,加强监督意识,注重两项监督工作。
转变工作方式,不能将侦查监督工作,简单的视为审查逮捕工作,要将立案监督工作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重视起来。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注意发现两项监督的线索。特别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要提高警惕:
( 1) 在侵财类案件中,要对赃物去向进行追踪,明确是否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未予立案的情况;
( 2) 在聚众类案件中,要审查是否有幕后主使,要查清犯罪工具来源及案发后逃跑的情况,明确是否有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提请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的情况;
( 3) 犯罪嫌疑人有举报、揭发类案件;
( 4) 案卷中注明有“在逃”、“另案处理”类案件,在讯问时与犯罪嫌疑人核实同案犯的相关情况。中国论文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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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犯贪污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保护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论犯贪污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保护全文如下:
[摘要]反贪侦查是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直接受理的贪污贿赂案件,在侦查阶段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搜集犯罪证据,采取强制措施,查清案件事实,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一种专门调查活动。随着时代的进步,法律日渐完善,我国公民的人权意识也随之觉醒,而在当前的反贪侦查中,仍然存在不少轻视、漠视犯罪嫌疑人人权的现象。
[关键词]反贪侦查;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一)反贪侦查的概念。
侦查是指具有侦查权利的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为了查清事实真相,抓获犯罪嫌疑人而采取的一系列活动。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和对特定案件的侦查权,是对国家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的重要手段。反贪侦查作为职务犯罪侦查的有机组成部分,相较于其他普通案件侦查,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反贪侦查可以定义为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直接受理的贪污贿赂案件,在侦查阶段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搜集犯罪证据,采取强制措施,查清案件事实,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一种专门调查活动。
在反贪侦查中,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部门理应严格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进行侦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案件的进展,充分尊重和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在法律允许和侦查需要的条件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适当的强制措施,同时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追求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随着时代的进步,法律日渐完善,我国公民的人权意识也随之觉醒,而在当前的反贪侦查中,仍然存在不少轻视、漠视犯罪嫌疑人人权的现象,笔者对所存在问题整合列出并加以分析。
1、不当使用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国家授予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进行一定程度的强制性限制的权利,由轻到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由于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刑事强制措施成为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刑事诉讼双重目的实现微妙的关键点。在反贪侦查活动中,侦查人员合理合法、正确准确的使用刑事强制措施对于保障反贪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反则则会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与人身自由造成侵犯。强制措施具有两面性,合法、正确的使用强制措施可以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否则会侵害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主要表现在:(1)不当地使用拘传。(2)不当地使用取保候审。
2、滥用侦查手段。
(1)刑讯逼供时有发生。
刑讯逼供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为获取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事实的供述,对其进行精神或肉体上的折磨。刑讯逼供严重破坏了刑事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与权威性,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法律明文规定刑讯逼供是一种违法的刑事审讯方法,却在现今社会中仍旧时有发生。作为封建司法遗留的产物,刑讯合理合法的潜在观念难以根除,对于人权观念的淡漠使“有罪推定”成为办案思维定势。此外,在我国当前的反贪侦查中,对口供的倚重使得一切侦查活动都以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进行展开。反贪案件较之于普通案件,作案手段更为复杂、隐蔽,对于证据的搜集固定和案件的侦破难度都比较大,以上特性使得在反贪侦查中口供这一“证据之王”成为高效办案、破案的关键所在。加之有些侦查人员仍然秉持“口供之上”、“有罪推定”、等陈旧理念,为了追求案件侦办的高效率,牺牲了正常、合法的活动程序,完全无视法律的权威与公民人权的保障,违法使用刑讯,对犯罪嫌疑人的肉体或精神实行暴力、非暴力的摧残与折磨,强迫犯罪嫌疑人说出自己想要的口供。刑讯逼供严重侵害了犯罪嫌疑人的人权,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口供”作为证据不具有合法性,而且其真实性也将受到质疑。
(2)非法搜查、扣押、冻结款物。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侦查人员依法行使侦查权,以查清事实真相、搜集有力证据、侦破案件为目的,具有搜查、扣押、冻结涉嫌犯罪与违法款物的权利。作为法律赋予的一种强制性手段,正确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对于保护犯罪证据、保障诉讼活动的高效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在反贪侦查活动中,财产一般是侦查人员着手调查的切入点和破案关键所在,故而对于被调查对象财产权利的保护也理应受到重视。然而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当前的反贪侦查活动中屡见问题,违法搜查当事人款物的行为时有发生,轻视法律程序,无视犯罪嫌疑人合法财产权,随意武断扣押、冻结一切财物,甚至对已查实与案件无关的物品长期持有、非法留用。例如某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将已结案件中当事人的车辆留作私用,使用数年不予返还,并且因长期未保养而造成汽车的损坏。这种私存、挪用当事人财物的行为侵害了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利,与《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相背离,破坏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与公信力。
反贪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环节,作为一种法律程序,应体现出其本身的合法性,在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方面尤其不可轻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两个价值,是当代刑事诉讼法的核心所在,二者的平衡也是刑事诉讼法的核心价值。刑事犯罪与保障人权相互协调,在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的前提下,依法正确行使国家权力,达到惩罚犯罪的目地。我国在对《刑事诉讼法》数次的修改中,对保障人权这一价值的追求日益重视,使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司法活动中国家权力主体在工作中务须遵守的准则,。正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以坚实的制度保证,更需要实施主体具备正确的执法理念与人权意识,并且熟练掌握法律的要义与内涵所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公平公正的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同时,强化对检察机关反贪侦查权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利的滥用,避免侦查对象的合法权益收到侵犯,真正做到保障每位反贪污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1]金石。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应遵守比例原则[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谭世贵。论侦查权的配置与制约[J]。汕头大学学报,2008-12-15。
[3]阮雪梅试论经济犯罪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J]。世纪桥,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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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无逮捕必要程序是指检察机关针对公安机关提出批准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要求,经审查认为未成年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认为没有适用逮捕强制措施的必要,对公安机关提请的批捕的请求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在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程序中,会严格将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犯罪主体进行单独考察,一般认为未成年人在生理、心理、社会危害性等方面与成年人相比有较大差别,这些差别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目的、方法、后果产生实质的影响,一次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存在本质的差异,对他们的逮捕条件适用也不应照搬成年人的模式。
现有的未成年人逮捕条件主要参考《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法律规定适用。但是现有的法律规定没有非常具体的法定操作程序。仍然没有细化未成年人的逮捕标准,也没有赋予未成年人享有其他强制措施的特别权利。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中规定了罪行较轻不予批捕及罪行较重可以批捕的标准,从表面看该条规定似乎很清楚。首先阐明了一般条件下不予批捕的标准,再对“罪行较严重,但有监护帮教条件可以不捕”的列举说明,上述规定与《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试行)》第七条无逮捕必要具体情形基本相似。但是对罪行较轻、什么是罪行较轻或较重没有具体的阐述,我国刑法也未对轻罪重罪进行区分,具体操作还是会因地区差异、个案差别、甚至办案人员的自由心证不同造成司法实践中逮捕的标准不一致,造成实质的不公平。
在实践中,未成年人是否应适用逮捕强制措施的参考标准通常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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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未成年女性犯罪日益增多,犯罪率居高不下,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如笔者对广州市某区检察院2009年至2011年未成年女性犯罪案件进行调查,该院在这三年期间内共办理了青少年犯罪案件403件719人,其中未成年女性犯罪37件52人,分别占青少年犯罪案件9.2%和7.1%。其中2009年5件19人,2010年10件19人,2011年12件13人,犯罪案件数呈上升趋势。未成年女性犯罪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凸显了未成年女性保护存在的不足,值得关注。
以往未成年女性较少涉足的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强迫卖淫等暴力型涉黄涉毒型犯罪正在上升。且大多数案件都经过精心预谋,犯罪手段也越来越隐蔽接近成人犯罪,暴力型犯罪增多。如徐XX聚众斗殴一案中,未成年人徐XX就召集20多个未成年女性“摆场”持刀斗殴至一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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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犯罪手段往往带有某种行业的特征,通过技术鉴定或对犯罪工具等的同一认定,可以成为追讯与证实犯罪嫌疑人作案有力证据。利用犯罪嫌疑人特有的作案方式、手段,从侦查办案的全局出发,以人找案,做好串并案审理工作,以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犯罪事实,深挖犯罪。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及讯问方法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及讯问方法
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流动人口不断向城市涌入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大进步意义的历史趋势。通过研究这一时期的流动人口犯罪问题进而探索出针对流动人口犯罪的讯问方法,对预防流动人口犯罪和准确及时破获流动人口犯罪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化进程中的流动人口是指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工业化的兴起,人口像城镇集中,城镇人口增加,城镇数目增多,城镇规模扩大,城镇人口在总人口数中的比例不断提高,这就是农业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城市化过程。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流动人口的实际意义也不同:从行政管理角度来看,流动人口是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从经济结构方面来看,流动人口是指游离于农业生产而在其他产业中没有稳定职业的人;
从流动的功能来看,流动人口是指背井离乡奔走于各大城市之间为城市化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一群人;另外,还可以从社会政治、流动的目的等多角度来看流动人口。 我国流动人口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偏远贫穷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流向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人们为了能过获得更好的收入、社会保障、医疗条件、教育条件,而离开自己居住的地方,来到更大的城市来工作和居住是流动人口形成的原因。
要探索针对流动人口犯罪的讯问方法,我们必须分析研究流动人口犯罪的成因和特点,下面就其情况简单介绍一下。
(一)流动人口犯罪成因
1.个人原因。
农民是我国流动人口的主力军,他们中的大部分文化素质较低,除了一些农业技巧又没有其他劳动技能,在城市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另外在户籍、劳动就业、子女上学以及医疗保障等方面遭到某些不公正待遇和歧视等等,其中一部分人会心理扭曲不能排遣以致产生逆反心理,特别是在金钱、物欲的诱惑下,甚至采取与法律制度和道德准绳相悖的手段,以实现快速致富的愿望,进而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
2.社会原因。
在城市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劣势的流动人口往往从事又脏又累的工作,工资却少得可怜,遭受不公平待遇,生活、就业、医疗等方面经常受到限制、歧视和排挤,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事件频繁发生。当前我国有关流动人口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还不能适应当前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需要。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心中不满无处宣泄,导致流动人口铤而走险,采取极端手段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来发泄心中愤恨,达到报复的目的。
3.经济原因。
我国现存的城乡二元制使社会服务中一系列政策都倾向于城市人口,在政治、经济、文化、卫生、教育等方面外来人口都受到不平等对待。在城市中流动人口大多从事脏、累、重的工作,同时还有一部分人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沉重的城市生活成本及农村家庭重担使之与城市人口产生相对剥夺感,成为刺激流动人口犯罪的重要诱因。
4.文化原因。
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进步的,社会文明也随之有所更新和发展,新的文明必将取代旧的文明成为主流,而在文明生长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文化冲突。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其核心内容就是追求现代化。因此引起了不同群体亚文化的冲突、主文化和亚文化的冲突。
(二)流动人口犯罪特点
流动人口犯罪具有流窜性的特点,流动人口由于本身的属性就具有流动的特点。一部分居无定所的人往往抱着碰运气的心理,游荡于街头巷尾,车站码头,城镇乡村,寻找犯罪目标,捕捉犯罪时机。由于流动人口密集,临近地区的犯罪量也相应较大。这就需要犯罪的流窜性来提供支持,越来越方便的交通工具也为他们的犯罪流窜性的特点提供了支撑。
流动人口犯罪具有团伙性的特点,城市流动人口主要来自农村,进入陌生的城市之后,人生地不熟,不得不投靠亲戚,这使得流动人口带有浓厚的乡土观念和地域观念,这为团伙犯罪提供了客观的条件,从而形成了诸多如盗窃团伙、抢劫团伙等种种的犯罪团伙。从沈阳市的流动人口的结构来看,这种劳动人口来源的密集性也大大促进了犯罪的团伙性。
流动人口具有利欲性的特点,流动人口来到城市中打工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赚钱。所以一部分流动人口会为了赚钱而从事一些道德和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抢劫、抢夺以及故意伤害常发生于生活处于困境或报复性冲动的情况下,一般来说,盗窃、抢劫、诈骗这三类案件比重较大。
流动人口具有低龄化的趋势,流动人口本身就以青壮年人居多,他们当中又有许多未成年人。这批本应享有受教育权利的适龄青少年往往离开家乡到大城市闯荡,由于自身文化素质较低又不具备劳动技能,只能从事报酬低、工作条件差和工作时间长的劳动,这使本来就处在叛逆期的青少年在强烈的欲望和不平衡心理的刺激下,很容易感情用事,特别是受到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心智尚未成熟的他们难以辨别是非,丧失理智,不计后果,最终误入歧途走上犯罪。
(一)交替式讯问法
1.交替式讯问法是指在一起案件侦查中,由两组或两组以上侦查员对同一名犯罪嫌疑人轮流讯问,最终以多组不同讯问力量的合力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获取犯罪嫌疑人供述的一种讯问方法。由于流动人口居无定所,熟悉多个地区的风土人情地理风貌,一旦被某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往往只供述当地案件,此时专案组可调集工作在本地而生源不同的侦查员组成区域不同的讯问小组,对号入座,依次讯问,且最好采用不同方言,营造不同环境,加深犯罪嫌疑人在不同作案地的作案印象,从而促使其供述。
2.讯问时重点把握心理技巧――点而不破、宽严相济。
(1)在初查尚未获得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充分证据时,如果证据链条上出现缺口,客观上给犯罪嫌疑人翻供、证人翻供提供了可乘之机,造成讯问困难的局面。侦查人员在审讯中的引而不发可在犯罪嫌疑人充分陈述事实的基础上,适时插话打乱其思路,利用其陈述中的事实矛盾,进行紧迫式讯问,步步紧逼,使其不能自圆其说,让犯罪嫌疑人误认为侦查人员已全部掌握其犯罪事实和证据,迫使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2)在审讯时,应采取以宽严相济的策略,所谓严,就是以进攻性的提问方法警告犯罪嫌疑人。所谓宽,就是采取启发、教育、争取、指明出路等比较缓和的审讯方式,使犯罪嫌疑人心悦诚服地交代犯罪事实。流动人口犯罪以青年人为主,犯罪嫌疑人自我控制能力差,情绪不稳定,可塑性大,在审讯中应采用“情感催化和敲山震虎”法。
(二)复述讯问法
1.利用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犯罪的团伙性、利欲性特点,各个击破。这种讯问方法必须在精心研究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点的前提下并结合现场气氛,编造与案件相似的故事,即能够触动犯罪嫌疑人。流动人口犯罪利欲性特点决定他们往往具有互不信任、互相猜忌的个性,在团伙内常常出现分赃不均的矛盾,在讯问中,应当善于利用犯罪嫌疑人互不信任的个性,达到分化瓦解,各个击破的目的。
2.讯问时重点把握心理技巧――利用矛盾,出奇致胜。
(1)在流动犯罪嫌疑人往往自认为作案手段高明,公安机关证据不足,抱有很强的拒供心理。首先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通过对某一细节进行追问及反复讯问法,让犯罪嫌疑人自由表演,不要急于拆穿,等矛盾充分暴露,侦查人员把我关键问题给予犯罪分子致命一击,让其自乱阵脚;其次针于流动人口共同犯罪,可以利用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利益不均、互相猜忌等固有矛盾及各自立功赎罪的心理,进行分化瓦解打破其所谓的“攻守同盟”把握时机各个击破。
(2)办案人员必须准确判断嫌疑人负隅顽抗的客观条件,把握其心理状况,以便出奇制胜。应采用声东击西法指的是审问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避开犯罪情节,以聊天的讯问方式让嫌疑人放松警惕,同时在暗中埋伏陷阱,诱导其进入侦查人员设下的圈套,犯罪嫌疑人一旦上套,侦查人员在告知其真实情况,打乱犯罪嫌疑人思路,使其自相矛盾,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三)情感影响法
1.根据流动人口犯罪形成的个人因素、社会因素及流动人口犯罪低龄化趋势的特点。
通过唤醒犯罪嫌疑人尚未泯灭的良知和恻隐之心,引发其负罪感和悔过之心,是一种极具感染力和说服力的论说方法。通过消除犯罪嫌疑人消极的负性的情感情绪因素的不良影响,引导激发积极的正性的情感情绪因素来实现的良好的道德感和理智感能促进供述动机的强化,特别是那些有着强烈的道德意识,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分析,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尤其是作案时的心境和讯问中的态度;对情感型嫌疑人较容易被讯问人员的言行所感动,所以可以通过行为特征来识别。
2.讯问时重点把握心理技巧――循序渐进。
在审讯时,办案人员不可一开始就触及问题的核心与实质,而是先把案件有关情况讯问清楚,由浅入深,逐步缩小包围圈。然后,根据讯问进展情况,适时讯问主要罪行和关键情节,造成一种使犯罪嫌疑人无法掩盖已承认的事实,对核心问题又推脱不了的态势,迫使其在主要问题上彻底缴械。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讯问一定要做到循序渐进、一鼓作气,发问时言词要简洁,主要以回答“是”或者“不是”, “有”或者“没有”的问句为主,不给犯罪嫌疑人丝毫回避问题的机会。同时择时进行施压,反复出示证据,打破其心理平衡,造成“兵临城下”之势,迫使犯罪嫌疑人供述其犯罪事实。
(四)使用证据法
利用犯罪嫌疑人特有的作案方式,手段深挖余罪。
流动人口犯罪手段往往带有某种行业的特征,通过技术鉴定或对犯罪工具等的同一认定,可以成为追讯与证实犯罪嫌疑人作案有力证据。利用犯罪嫌疑人特有的作案方式、手段,从侦查办案的全局出发,以人找案,做好串并案审理工作,以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犯罪事实,深挖犯罪。
讯问在侦破流动人口犯罪中起着无法取代的作用,讯问中注意灵活调整方案,有效发挥合力作用,使讯问方法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使审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相信根据实践工作的需要,对讯问方法作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流动人口的犯罪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呈明显上身趋势,能否控制和解决流动人口的犯罪问题已经成为了迫在眉睫的问题。本文对于流动人口犯罪方面的询问方法进行了分类和比较,从而得出了讯问此类犯罪的多种方法,对于不同类型的流动犯罪问题能过进行不同种类的讯问方法,从而为此类犯罪的迅问方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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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有依法行使追赃的职权,追赃既是获取贪污贿赂犯罪证据的过程,又是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的过程,还是体现反腐败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重要过程。然而,在实践中存在着追赃工作与办案工作不相协调的问题,追赃难已成为办案工作中不可忽视的突出问题。
《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第383条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上等都没有关于积极退赃的量刑情节规定,对于拒不退赃的也没有处罚规定,从而给犯罪嫌疑人及家属留下“退赃或者不退赃对于自身的定罪量刑并无实质影响”的印象,导致有能力退赃而不退赃、赃款仍存在拒不退赃等情况出现。“宁可进班房,坚决不退赃,刑满释放后,再享好时光”,有这样想法的人为数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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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存在于经济活动的诸多环节,要化解税收风险,必须正视税收风险管理,掌握风险应对方法。捕捉风险应对过程中的涉税信息。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收风险应对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石油企业产生税收风险管理的原因
(一)相关税收法律层面原因
税法体系尚需完善,很多现行税收政策在制定时没有考虑周全,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不能准确划分合法、非法的界限,给纳税人造成税收陷阱,造成纳税人税负不同,增加了税收管理风险。另一方面,我国税法对行政权力的保护,大于纳税人利益保护,出现税收征纳关系不平等,赋予行政机关的裁量权过于自由,增加了纳税人风险。
(二)税务部门层面原因
由于石油企业与税务机关的政策不同步,税务机关对于政策法规宣传保守,造成企业不能及时了解最新政策,税务机关税法宣传滞后。由于政策的变动会影响企业利益,企业税收法制观念滞后、税收征管手段不规范,就会影响自身发展,给企业带来税收风险。
(三)石油企业自身原因
石油企业纳税观念缺乏主动性,使企业不能从整体把握各种税收政策,致使纳税金额不准确,没能正确适用税收政策,导致税收政策依据错误,企业没有享受应享受的税收优惠,而该缴够的没缴够。
二、完善我国石油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措施
(一)做好风险预测,进行风险转移
石油企业经营周期长,决定其具有很强的风险性,因此,引进外资转移风险,即减少企业融资压力,也能充分利用国外先进技术,促进石油企业快速发展;石油企业在风险识别基础上进行风险预测十分重要,运用适当测量方法进行风险测量,量化风险产生的损失,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来降低税收风险。
(二)营造管理层重视税收管理的企业文化
石油企业必须重视税收管理工作,从意识上树立并理解税收管理的意义,为税收管理营造氛围,同时,将风险理念融入到税收管理工作中去,通过实际行动,进一步强化税收管理的理解,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离不开管理层的重视及支持,正确树立税收管理理念并开展管理工作,把税收管理当作全员的事情,普及税法知识让每个员工在降低税收管理中发挥作用。
(三)树立各部门协调,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企业每个环节都会产生税收,税收工作与每个工作人员密切相关,因此,石油企业应明确各部门在税务管理中的关键作用,即需要分工又需要合作,实现有机结合相互协调,理顺每个部门与税收管理的关系,处理好每个单位之间的关系,使部门利益服务税收总体利益。
(四)加强信息收集,完善涉税资料管理
我国税收政策更新快,税收管理要求也越来越高,了解税收政策已经不能满足需要,石油企业需要配备专业的信息收集人员,建立动态化信息管理库;税务管理与企业每个环节相互联系,从税收管理出发可以牵出很多问题,因此,石油企业需要留心涉税信息,做好分类与整理。
(五)控制涉税环节税收风险
为了更好的控制税收风险,需要制定风险控制流程,将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事前预测,关注经营管理中风险控制;细化税收风险识别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归集、建立税收风险信息库,并不断更新,最终进行税收风险客观评价;对石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风险监控,做到事前监督、事中分析、事后总结,规范石油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制度,减少风险对企业发展带来影响。
一、高收入个人税收征管的难点分析
人才、技术、制度的不足均制约对高收入个人税收征管。目前,针对高收入个人的税源管理基础还比较薄弱,管理中存在很多盲点和漏洞,因此高收入个人是税收征管风险较高的群体,需要集中优势资源集中应对。但目前地税部门普遍存在征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征管技术也比较落后,优势资源难以得到保障。同时,由于信用制度的不健全,纳税人统一识别号制度的缺失,处罚制度的不到位,国际合作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对高收入个人税收风险管理的低效性。
二、高收入个人纳税遵从风险管理的国际经验
(一)实施“合作遵从”战略
合作遵从就是在纳税人和管理者之间建立信任和合作关系。实施遵从战略,通常要具备几个前提:
1.要有完善的法律和管理制度;
2.尊重纳税人的隐私,保护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公布个人信息必须有法律依据;
3.管理者在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时,要具备公正性、适当性、响应性、专业性。OECD还建议税务机关与高收入群体在“增进合作关系”的背景下至少进行一次申报前的会面。为了提高纳税遵从和增加收入,域外相关税务局还使用了诸如税收豁免这样的工具,鼓励高收入纳税人主动揭露隐匿收入,而针对那些不能“坦白交代”的人群采取更严厉的惩罚措施。法国、匈牙利、意大利、荷兰、南非、瑞士、土耳其和英国,在过去的几年里已经执行了某些形式的豁免计划或公开(自愿披露)项目。例如,英国通过自愿披露措施,重新获得了大于4亿英镑的税收收入。
(二)加强国际信息交流与合作
由于高收入个人流动性强,很可能在多国出现,因此要加强国际合作,以辨识他们的筹划行为。受政府的激励,来自不同国家的税务部门也大大增强了信息交流,以便对高收入群体的总资产和收入有更好的把握。例如,自2009年4月在伦敦召开20国会议(一个真正的转折点)以来,不同国家的税收信息交换协议的数量大幅度增加。而且,国际税收合作正以新形式开展,出现了多边税收合作的趋势而不仅是双边税收合作,趋向于所谓的“联合审计”,即由两个或更多区域代表进行检查。比如南非现在已经签订了70个双边税收协定,5个税收信息交换协议,以便与其他管辖区域交换信息。南非还与博茨瓦纳、英国、美国针对高收入群体发起了联合审计。
(三)对高收入纳税人进行分类风险识别
对高收入个人进行分类,并识别不同类群的遵从风险,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OECD从税收管理的视角根据收入或财富来源将高收入纳税人(HNWI)划分为六类:高收入个人(HII)、高收入雇员或专家(高收入个人的分支)、企业家、金融企业家(企业家的分支)、运动员和艺人、富有的投资者,并针对每一类纳税人分析了所对应的风险。同时指出上述几类人中也可能存在共同的风险因素,比如遗产继承、资产销售与处置、国际流动与税收归宿、专业的咨询师、海外资产结构与银行存款等。
(四)建立专门针对高收入个人的部门
为了更好地与高收入纳税人打交道,税务局需要与这些纳税人及税务顾问们就计划、遵从、服务等问题进行频繁和持续的互动,很多国家建立了专门针对高收入个人的部门,集中资源对高收入个人进行管理。具体来看,有的是只针对高收入个人(HII),有的既针对HII,也针对HNWI,有的还包括他们控制的实体,责任也不尽相同。这些专设的部门通常具有以下功能:
1.传递给不遵从的高收入个人明确的信息:他或她将面临被税务部门追缴的真实风险,从而促进自愿遵从;
2.培养税收管理人员的商业意识,同时满足高收入个人的顾问们对专门技能和知识的需求;3.通过集中进行技能培训和知识积累,随时间的推移不断增加对高收入个人的认识。
(五)多渠道收集和利用信息
税收管理者会借助一些可获得的资源来获取信息,包括描述高收入个人生活方式、特点、个人兴趣和经营地址的杂志、报纸以及网络搜索引擎,还通过其他政府部门、管理(登记)部门(能获取财产、直升机、股份和证券的登记信息)以及强制第三方提供的某些顾客数据信息。对这些信息资源进行分析可以帮助管理者建立起对高收入个人的形象认识(除纳税以外的特点)。另外还要实现信息共享,以及与纳税人和公众的最大交流。要使税务管理人员不断提高与纳税人和咨询师们的对话水平,从而更好地获取信息。为了获得更多与个人活动相关的信息,澳大利亚广泛拓展信息采集渠道。其第三方数据来源有:
(1)根据法律规定由外部门提供的数据;
(2)通过便函要求政府其他部门提供的数据(如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提供的重要或可疑交易数据);
(3)税务局购买的数据(交易得到的数据如通过CITEC获得的财产信息和RP数据);
(4)法律授权税务局在非常规基础上要求得到的数据(如州与地方政府登记的豪华车辆与海上轮船的数据)等。仅2007~2008年间,澳大利亚税务局从20多家法律规定必须提供收入信息的组织和政府机构那里就收到了7800万条记录。
(六)针对高收入个人筹划行为实施的措施
除了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以外,有些国家还从私人部门聘请了有经验的团队来专门应对高收入个人的税收筹划。如澳大利亚积极招募国内外有经验的会计师。英国也从私人部门雇佣了少部分在银行部门或跨国集团工作的很有经验的税务专家,还招募了一个与高收入群体打交道颇有经验的专家。许多国家也使用了庭审案例传递给公众和其他富有的纳税人这样的信息:所有的纳税人都应缴纳相应份额的税收,警告他们使用税收筹划是有真实风险的。
三、加强我国对高收入个人税收遵从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借鉴OECD经验,实施“合作遵从”战略
目前,我国虽然提出要加强对高收入个人的税收管理,但还缺乏真正有效的战略规划。借鉴OECD经验,实施“合作遵从”战略对于我国来说,是一种明智的选择。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遵从来源于信任,因此,与高收入个人之间建立信任关系有助于获得真正的税收遵从。
1.税务人员要善于与高收入个人进行恰当的交流沟通,最好掌握一定的商业和理财知识,能够根据不同的高收入个人的需求,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个性化的服务。
2.保证高收入个人的信息安全。因为高收入个人更注重私密性,税务局必须切实保护好纳税人的信息安全,以免因信息泄露给他们造成心理上的恐慌以及身体、财务等方面的损失。
3.可以实施税收豁免政策。规定高收入个人如果能主动揭露过去几年内没有申报或如实申报的收入,可以减免一定的税款,或减轻惩罚,以此减轻那些曾经逃过税款的纳税人的心理负担,鼓励他们主动揭露隐匿收入,自觉申报。
4.主动提供给高收入个人一些信息:税务部门最关注他们哪些地方,认为哪些方面存在风险以及已采集信息的一些内容和如何遵从。
(二)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建立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
要解决税务部门与高收入个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就必须广泛搜集有关信息。一般而言,要采集高收入个人的三方面信息:一是基本信息,如地区、职业、职位、住址、家庭状况、工资收入等信息;二是社会信息,如生活方式、特点、有无诉讼等,一般来自于大众媒体、广告杂志、各类排行榜、举报、调查等途径;三是第三方信息,通过建立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要求一些组织机构定期提供相关数据信息,与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比对,从中找出应申报而未申报的高收入个人,或者将其消费支出情况与收入情况进行比对,从而发现疑点。第三方信息报告的主体一般包括政府方、交易方和其他部门、人员,对于掌握税源信息的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应规定这些部门要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税源信息,或与税务部门定期进行信息交换;对于掌握税源信息的非政府部门尤其是支付款项的单位和个人也要向税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鼓励公民举报以及舆论监督高收入个人的逃税行为,并给予物质奖励。为了使采集到的信息易于比对和处理,最好要求第三方报告的内容中都含有某一信息,比如纳税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号码,并以此作为统一识别号。
(三)对高收入个人进行分类,建立风险数据库
高收入个人的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过程的第一步,目前来看,我国对高收入个人的风险还缺乏系统的认识。与国外相比,我国的高收入者有自己的特征,因此,应该通过多方面的调查,全面了解我国高收入个人的状况、特征及遵从行为。对高收入个人进行恰当的分类,并研究和识别不同类别的高收入个人所面对的风险,建立风险数据库,这样既会使税收管理更有针对性,也会不断积累我们对高收入个人风险的认识。
(四)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借助多方面力量,加强风险识别
在多渠道采集信息的基础上,可以建立若干指标模型,开发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识别。在对高收入个人风险信息库的信息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找出不同类别纳税人的风险特征,然后设计一些相关指标,建立识别模型。还可以进一步建立更为智能化的信息系统,自动搜索不遵从纳税人及其风险特征。随着劳务输出人员、跨国纳税人、外籍人员的增多,加强国际合作成为必然的趋势。因此,我国应积极参与全球针对高收入个人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的潮流,随时了解国际高收入个人税收管理的动态,并积极与其他国家签署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和信息交换协议,与其他国家共同开展“联合审计”。
(五)有条件的地区专门设立针对高收入个人的部门
高收入个人往往具有流动性强、事务复杂、收入来源广泛等特征,同时,不同于大型公司把透明和公开作为吸引投资的工具,高收入群体更注重隐私,而且他们在法律上享有个人事务和财务的保密权。因此,如果要想真正了解高收入个人,并促进他们的税收遵从,需要投入一些资源,比如人力、技术、资金,最好就是设立一个专门为高收入个人服务的部门,作为税务局与高收入个人之间进行信息传递、交流与沟通的工具。可考虑先在人力资源比较充足、技术较为先进的地区设立专门部门。同时针对高收入个人风险高、应对难度大的特点,有意培养一些专门性人才,建立相应的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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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变态犯罪心理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整体心得
在接触犯罪心理学这门学科的以前,它总给我一种太神秘的感觉,总以为它很深奥也很虚幻。但是慢慢的,从《犯罪心理学》这门课中,我全面而深入地了解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从罪犯和被害人的角度探讨了犯罪的行为、情绪和认知方面的问题。尤其从罪犯的认知方面,可以深讨罪犯的知觉、推理、信念、决策和态度;此外,还可以分析犯罪行为的原因、分类、预测、预防、干预和治疗。于是,通过学习,我被它的科学性,真实性所折服,可以说它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东西,与此同时我还发现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同样重要,同时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心理学不仅具有科学性,而且也不乏应用性。心理理论固然枯燥,但配以实例,就不但不乏味,反而让人有一种从生活中悟出哲理的感觉,视野也开阔很多。心理学来源于生活,又指导生活。
二、对于电影的犯罪心理学分析
电影中的犯罪心理学主要研究电影中犯罪人的意志、意图、反映以及与现实生活中的犯罪心理的联系。作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我平时接触到的犯罪大多通过新闻媒体和影视作品,但是影视作品中的犯罪与现实生活中的犯罪有相同点也有区别。一些电影中的犯罪往往是现实生活犯罪放大化的产物,也同时包含艺术上的夸张从而达到复杂戏剧性而适宜观赏。在研究犯罪心理学时,一个真实的案件在还原时可能会有误差,但是在电影中都可以近乎完美的透彻分析犯罪心理的形成全过程与发展变化过程,所以很多犯罪题材的电影喜欢倒叙或插叙。正是因为电影的贴近生活与夸张性,我觉得可以通俗易懂的将犯罪心理最基础的框架与例子相结合加以阐述。
三、分析《七宗罪》中的犯罪心理学
刚开始看《七宗罪》其实令我挺难理解的,可能是自己生活在一个无神论国家的原因,无法理解为了传教,至于杀这么多人,甚至搭上自己的命吗?而且,我觉得他的想法就是有问题的。后来通过查询资料才知道,在天主教中,那些恶行最初是由希腊神学修道士庞义伐草撰出的8种损害个人灵性的恶行,分别是贪食、色欲、贪婪、伤悲、暴怒、懒惰、嫉妒及傲慢。当时的人们逐渐变得自我中心,尤以骄傲为甚。公元六世纪后期,教宗额我略一世将那8种罪行减至7项,将自负并归入骄傲,伤悲并归入懒惰,并加入妒忌。而他的排序准则在于对爱的违背程度。其顺次序为: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饕餮及色欲。相对于七宗罪,天主教列出了七美德: 贞洁、节制、慷慨、热心、温和、宽容、谦逊。而《十诫》中相应的惩罚也是特别残酷的:淫欲:在硫磺和火焰中熏闷;暴食:强迫进食老鼠,蟾蜍和蛇;贪婪:在油中煎熬;怠惰:丢入蛇坑;暴怒:活体肢解;嫉妒:投入冰水之中;傲慢:轮裂。
记得初中时学的政治里说,束缚人类行为的分为法律和道德。法律就不用说了,道德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伦理或者说是人品什么的。虽然道德没有法律效力,但是也很有效。更重要的是,这反映人品素质问题并不是罪恶的行为,不至于必须受到法律制裁。不仅中国如此,世界各国都如此,这说明这并不是偶然,不是中国片面。况且,圣经中已经将之归为原罪,那是自人类诞生以来就带有的特性,甚至可以说这就是一个生理特征,是无法消除的。比如愤怒,贪婪,性欲等,就是中国所说的七情六欲,没它们人就成仙了!所以,我觉得影片中这位传教士的犯罪是自己太追求完美,太追求纯粹导致的犯罪,反而他自己还不是一样死在自己唾弃的七宗罪中之—的嫉妒。所以,这很有讽刺意味,用自己反对的方法追逐自己支持的东西,这种矛盾更反映了他自己就是因为心理太追求完美,太偏激导致世界观有问题才铸下大错。
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凶手杜约翰因为妒忌警官米尔斯的幸福美满的家庭,割下米尔斯妻子美丽的头颅。而警官米尔斯暴怒之下枪毙了凶手杜约翰,自己却成为凶手。而杜约翰因为妒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完成了七宗罪的最后两宗——暴怒与妒忌。那么,大家是否有个疑惑,杜约翰为什么激怒警官,而毁了自己的生命?也就是他的犯罪动机是什么呢?我们知道,传统案件的犯罪动机有情杀、仇杀、财杀、奸杀等。但是,很显然,凶手杜约翰以近乎变态的手段完成了七宗连环杀人案,很显然他的犯罪动机超越了传统。
达莱德和米勒修订了弗洛伊的观点,他们提出“挫折一攻击”理论,“挫折一攻击”理论认为,当个人动机、行为受到挫折时,攻击与侵犯就成为一种原始而普遍的反应。杜约翰受到的挫折不同于一般的罪犯,他属于心理创伤,对整个社会及人类的失望不满使深受天主教义熏染的他有一种挫折感,他的挫折感不同于一般的挫折感,甚至可能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挫败的体现,或者他自己还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是高尚的,是来救赎人类救赎世界的。实际上,他的这种挫折感已经发展到了深深地咬噬他的灵魂的地步,于是他选择了攻击他所认为有违天主教教义的那些人。而且由于他心理已经发生了极大的扭曲,所以其攻击手段及其残忍。“暴食案”中,通过法医鉴定,受害者是由于被人12小时连续喂食撑破内脏而死,“懒惰案”中的受害者被进行了长达一年之久的控制和虐待。
其实,与其说主人公他是一个十足的大变态、疯子,倒不如说,他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偏执狂,只是和我们偏执的东西不一样罢了,而且,偏执的程度比较深而已。他坚信人间有七种原罪,他对于世界有很多的不满,他疯狂、睿智、嫉恶如仇,他要替天行道,他坚信自己是被上帝选中的,他要惩罚世人,用自己的行动警醒世人,还世界一片祥和与安宁。
在电影里,七罪、七罚、七次下雨、故事发生在七天之中,甚至结局也由罪犯定在第七天的下午七时,无处不在的“七”暗示着我们:它是宿命的罪与罚。既然如此,宿命的悲剧是必定要属于人间的,“上帝”作为“授意者”和“观望者”,参与了整个事件。冷血杀手作为传道者莅临人间,最终以身殉道。从某种角度看,悲剧中没有正邪的区分,作为渺小的人类,只能接受宿命的审判。
罪犯很睿智、拥有很强大的智慧。他对于阅读很执着,有着很深的研究,在读了无数的著作后,他写了好几百万字的日记来记录。从始至终,他对自己的做法有着清醒的认识和令人惊讶的规划与实施,到最后的时间甚至精确到了刻,而过程中在车上,和两位警察坦白自己的犯罪动机和经过时,他的条理非常清晰。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布道”过程中,为了不留下自己的指纹,他竟然将自身的纹路全数削去,同时也坚持不用信用卡。
然而,我感觉他的这种行为虽然我可以理解,但是不能接受,更不能在社会中进行提倡。虽然生活中存在各种不好的现象,我们也想生活在一个和谐光亮的世界中,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生存并追求幸福的权力,我们不能在行使自身权利的时候伤害他人的权利,对于社会中的那些混乱秩序,电影中的主人公,他要除之而后快,对大家“审判”、“布道”,这是我们想做而不敢做的。
影片的最后,有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海明威说这个世界很美丽,值得为它奋斗,我同意后半句。”这也正是影片想传达出的一种积极的思想:我们生活在一个无法选择的世界,每个人都要做好自己,为这个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而不仅仅是法律的约束。
四、总结
这学期对于《犯罪心理学》这门课程的学习使我无论从文化知识上,还是从自身的法律修养上我都进步了不少,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在不断地成长着。犯罪心理学中的观点、理论对我们大学生的帮助之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无论在生活、还是学习、交际方面都可以用到这方面的知识。
【摘要】 《沉默的羔羊》是一部极为精彩的犯罪片,在《沉默的羔羊》中大量的影片内容显示了意识、潜意识和无意识的内容,其中对心理变态犯实施犯罪后的心理、表情刻画可谓十分生动。同时,也为我们研究变态犯罪提供了一些文学资料。
【关键词】 沉默的羔羊;窥视;变态杀人狂;变态人格;环境影响;易性癖;黑暗与光明
《沉默的羔羊》是一部极为精彩的犯罪片,这部片子是自己在初中的心理课上观看的,但它至今都在自己的脑海里留有深刻的印象。
(一)步入密云 影片一开始,我们看到的是电影里的女主人公Clarice Starling在森林中跑步的场景。这一组镜头多半是摄影机在后方跟随着主角推进拍摄的,而不是从正面拍摄。如用正面拍摄,则是观众在引领主角,观众位于靠近目的地的前方,主角迎面跑来,其面部表情了然眼前,于是带来的必是亲切感和安全感。而从后方推进拍摄,观众看到主角迅速向前奔跑,我们的感觉则是被主角拖着进入了雾中的森林。并且从后方拍摄,我们会隐隐地担心是否有镜头之外的第三方正在窥视着主角,甚至担心有一双眼镜正在黑暗之处窥视着自己,然后突然从后方发起袭击,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记得当时我们是在11月份,也就是冬天看的这部影片,并且是关着灯在一楼靠近厕所的公用教室看的,所以那种背后一阵凉风的感觉自己记得很清。然而这一切其实是为Hannibal Lecter的出场作的铺垫。整个场景伴着音乐的烘托象征着我们即将跟随着前方这个人走进一个疑云密布,充满未知与恐怖的世界中。故事还没开始,我们心中就已紧张,恐惧的情绪基调就已形成。
(二)变态人格者Hannibal的暴行以及他的牢狱生活 在Clarice接受了任务,初次见到Hannibal之前的这段戏中,影片竭力使我们对还未出场的Hannibal产生巨大的畏惧与好奇。如形容Hannibal为“a real monster, a pure psychopath”。
Hannibal的第一个镜头,是在一间被白炽灯光笼罩着的牢房,并且灯光充斥了整间牢房,而他的衣服和三面石墙则是青灰色的,他的肤色亦白里泛青,这符合他已在牢房里关了许多年这一事实。通过他的形象,我就想到了犯罪心理学讲的变态人格与犯罪的关于变态人格的一些概述。变态人格者一般能正常料理自己的生活,也有一定的批判认识能力。它是在意思清醒、智能良好、认识能力完整的情况下表现出来的一种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就如影片中的Hannibal,他能正确处理自己日常生活和工作,能理解自己的行为后果,也能理解社会对其行为后果的评价,但由于他们对自己的人格缺陷缺乏自知之明,行为活动易受情感冲动、偶然动机和本能欲望所支配,缺乏目的性、计划性和完整性;易因其肤浅的或歪曲的道德认识而做出违法犯罪的事,却因自制力的缺乏而不能吸取经验教训。再由于他们的本能需要十分强烈,自制力极差,因此,他们很难纠正自己的变态行为,就像影片中的男主人公,总是十分享受杀人后的快感,似乎鲜血能让他精神愉悦,并且他还奇怪的认为只要自己吃了别人身上很完美的部位,自己身体的那个部位就会变成跟自己吃掉的部位一样完美,因此就出现了影片里提到的,Hannibal认为一名女护士的鼻子张的很完美,于是在女护士为自己治疗的时候就趁其不注意一口咬掉了女护士的鼻子,并且还把它吃了下去。整个冷色调的画面让人产生寒意与距离感。
片中有这样一个场景,就是Hannibal从监狱中调出来,关押在一栋很高的大厦顶层,周围的环境戒备森严,可以说是插翅难飞。其中有幅图是采用俯视镜头拍摄的,光从上方打在Hannibal微微扬起的脸上,因为受了狱警一句话的刺激,Hannibal变的情绪失控,便萌生了杀人动机。Hannibal将杀死的警官置于其脚下,表现出Hannibal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毫不在意,此刻的他出奇的平静,正听着音乐,享受着杀人后的精神愉悦。镜头从上方摄下来,观众被置于Hannibal上方,靠近他的精神所在,更易于感受他的冷血、残暴及极端的变态,此时的他将变态犯罪的某些人格特征彰显的更加突出。
(三)自己如同待宰的羔羊 另外,犯罪片对逻辑要求十分严格,导演自然少不了在情节铺垫上下工夫。片中Clarice有两次回忆起自己的父亲,这样当她后来以“The death of my father”来回答Hannibal所提的“What’s the worst memory in your childhood?”这个问题时,我们便不会感到突然。说到这里,我们的对Clarice这个人物作一下简要的分析。童年时期相依为命的父亲被几个盗贼打死的事件,一方面促使她在FBI受训,希望能继承父业,另一方面,毫无疑问,给她幼小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从她叙述的“尖叫的羔羊”事件中便可看出她丧父后内心的孤独,无助,不安与恐惧。在她的潜意识中,自己和这群待宰的羔羊并无区别。她试图营救这些羔羊,这源于她性格中的勇敢,实际也是一种自我救赎,但尝试失败了,羔羊被宰,这不但使她长久处于惊恐内疚中,而且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一种自我怀疑。这也就是为什么Hannibal要说“You still wake up sometimes, don’t you? Wake up in the dark and hear the screaming of the lambs? ”和“And you think if you save poor Catherine, you can make them stop, don’t you? You think if Catherine lives, you won’t wake in the dark ever again to that awful screaming of the lambs. ”这两句话。Hannibal认为Clarice希望用拯救Catherine(影片中最后一个尚在人间,但是被困在凶手手中的被害者)来弥补救羔羊不成的伤痕,寻求自我安慰和证明。这里就让我联想到了环境对于一个人人格缺陷的形成以及其成长过程中的影响。由于Clarice童年的经历,对她后天成长有很大的影响,人格塑造方面以及心理调节方面,女主人公一直都按照自己预期的目标塑造自己,并且形成了一套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的机制及能力,但当自己预期的目标没有达成时,自己又处于一种惊恐内疚中,而且产生了一种自我怀疑,这就是环境对于一个人在心理方面的影响,尤其是在儿童时期的影响最为深刻。
由此可见,这两次回忆父亲的情节虽简短,却对塑造人物,推动情节发展有巨大的作用。
(四)Buffalo Bill的出场以及光明与黑暗的最后对决 影片最后是Clarice在Buffalo Bill“老巢”中的表演,也是本片中最为出彩的一段表演,也将全片推向了高潮。
首先,简单讲述一下有关Buffalo Bill的个人情况。Buffalo Bill可以说是本片中的另一条主线,所有的故事都是围绕他的变态杀人行为展开的,而Clarice之所以去见Hannibal也是因为想通过Hannibal来分析Bill的杀人行为和动机。通过Hannibal的分析,Bill是一个有着严重易性癖的患者。所谓易性癖又称性别转换症,是性心理身份或性别意识的严重颠倒。患者仇恨自己的自然性别,虽然并不否认自己的性器官解剖结构,但在性别意识上却认为自己是异性,并希望改变自己的性别。片中的Bill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渴望成为一名女性,因此在每次作案行凶后,他都要剥下受害者的皮,并且在受害者口中放入一枚蝉蛹,似乎是在预示着自己即将蜕变,即将破蛹而出获得重生,而这一切都是基于他本人在童年时期对女性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喜好。
刚进入地下室,Clarice便处于一片黑暗中,Buffalo Bill通过夜视镜窥视着她。制片人将人在极度惊恐下的生理反应展现得淋漓尽致:急促的喘息,紧握着枪却不自觉颤抖的手,只有紧张得几乎抽搐的肌肉才做得出的僵硬,变形的动作„„Clarice伸手在黑暗中试探地摸索着,不料碰到一个柜子,她下意识地惊叫,战栗,迅速缩回手来,三个动作在1秒钟之内同时进行并完成。
最后就在Clarice和Buffalo Bill 相互瞄准的一瞬间,我们被电影制作者从Buffalo Bill的视角中抽离了出来,与Clarice同处黑暗中,这预示着主控权已转移到了Clarice一方。子弹冲出枪口时产生的火光与黑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预示着正义的力量即将冲破黑暗。果然,子弹不仅杀死了Buffalo Bill,更打穿了地下室的墙,光明终于重回人间。
结语
整部影片从心理学的角度加以展现,尤其对片中变态心理犯罪的人格特征以及心理特征展示的十分精彩。个人认为对犯罪心理学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观看一下本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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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中,心理压力无处不在,对于高校大学生而言,更是常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大学生心理压力应对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忽然步入这个连接着社会与学校的地方,当我们远离家庭的保护,远离亲密的友人甚至远离熟悉的城市,心理压力成为了大学生在学习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话题。在大学生活中我们将会碰到哪些压力源,我们又将如何去应对它们,是积极应战,还是消极逃避?本文基于这一话题,结合了笔者目前的大学生活,给出了一些对于大学生压力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 压力源 压力管理 心理压力
正文:
“我们总是在烦恼。”所谓年轻便伴随着烦恼。何为烦恼——令人不顺心或不畅快的人或事。换言之,那些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存在或虚幻的事件而产生的精神困扰。说得简单点,就是所谓心的理压力。小学时我们无忧无虑,谁都可以幻想成为医生或者艺术家;中学时,我们积极备考,为了一个重点高中的名额拼得头破血流;好不容易进了高中,依然日夜奋战,等待金榜题名那一刻。一路走来,步入所谓学生的天堂,进入社会前最后的象牙塔,本以为终于是熬得云破日出,再无人管教。却不知这儿才是真正扰得自己心烦意乱的迷失乐园。每个人都在焦虑。有的焦虑GPA比别人低了零点几,与奖学金失之交臂;有的焦虑每天换不同的教室上课而找不到如曾经一样同自己勾肩搭背患难与共的死党兄弟们;有的焦虑投出的一封封简历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每日便似孟姜女般心里泪流满面等待offer。那么,让我们这一群身处校园却好似踏入半个社会的二十出头的青年们如此焦虑的背后,其焦虑的本质究竟是什么?这就是传说中令人闻风丧胆的:压力。
压力究竟是什么?通俗地说,它是一种身心的紧张状态,由某些引起身体紧张的环境所致。形象点儿说,如果突然告诉你,明天早上就有一门专业课考试。你只有今晚一晚上的复习时间。我猜你一定会陷入一种精神紧张坐立不安的状态中。这就是所谓的你产生了心理压力。显然,在解释压力的过程中,我引入了两个概念:1)、引起这种紧张状态的环境或者事物。2)、身体产生的某种反应。这两个概念,也是和压力有关的非常重要的两个概念。第一个叫做“压力源”,第二个叫做“压力反应”。它们共同构成了压力这一种认知和行为体验。 压力源(stress)又称应激源或紧张源,是指对个体的适应能力进行挑战,促进个体产生压力反应的因素。它的范围很广,通常可以分为以下三类:生物性压力源、精神性压力源和社会环境性压力源。生物性压力源是直接阻碍和破坏个体生存与种族延续的事件。包括躯体疾病创伤或疾病、饥饿、性剥夺、睡眠剥夺、噪音、气温变化等。精神性压力源是直接阻碍和破坏个体正常精神需求的内在事件和外在事件。包括错误的认识结构、个体不良经验、道德冲突及长期生活经历造成的不良个性心理特点等。社会环境性压力源是直接阻碍和破坏个体社会需求的事件。分为两方面:纯社会性的,如重大社会变革、重要人际关系破裂、家庭长期冲突、战争、被监禁等;由自身状况造成的人际适应问题等。我认为,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其三个类别中分别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应当为:属于生物性的睡眠剥夺、噪音等;属于社会环境性的人际适应问题等。另外,还应当包括学业类的与学习成绩及就业问题有关的竞争压力。因此,我认为大学生最常见的压力源可以分为三类:生活类(包括睡眠剥夺与噪音问题、躯体疾病问题);社会类(包括与室友间的交往以及对于社交的恐惧心理等)以及学业类(包括对学习成绩的担忧、排名的竞争、就业的竞争等)。
生活类的压力可以说是我们步入大学后最先遇到的压力。从小只需要关心怎么把书读好的我们,在生活方面,却似乎并不比残疾人拿手多少。或者说,我们都是精神上的残疾人。进入了寄宿制的大学,离开了有父母全面养护着我们的家。很多人开始头疼,不能一个人住一间房间,实在是睡不好。就说我自己吧,一开始几乎每天都是失眠,进而到后来,似乎已经形成了惯性,一到睡觉时间,还没上床,就开始担忧。等上了床闭上眼,满脑子的“我今天又该失眠了”。如此辗转反侧,如躺针毡。其次,是吃的问题。没有人再每天定时叫自己吃饭,早上醒来赖会儿床,就错过了食堂早餐的时间。胡乱塞点儿饼干,一边摸着自己欲求不满的胃,一边开始想念妈妈亲手下的汤面。似乎心里满满都是委屈之情。更别说生病的时候,再没有人端着水拿着药到自己的床头来。煮好一锅粥晾着等着自己。这时再转头望见衣柜旁脸盆里堆了一星期的脏衣服,一股混杂着厌恶与懊悔的心情,真想时间倒退一星期,绝对不偷一时之懒而积下往日祸害啊!
紧接而来的便是社会类的压力了。大学不再如高中一般,每个人都有固定的教室与固定的座位,久而久之自然和周围的同学打成一片。而大学,每个人按着自己的课表奔波于不同的教室,自己随意选择着自己的座位。即使相处最多的室友,也不过是早上出门前打个招呼,晚上再回到同一屋檐下。虽然也能扯些有的没的,却更觉得像是不想过多互相干扰一般,保持着一定的礼数,让人的心理距离无法靠近。还记得我刚进大学那会儿,由于我是留学生,在这么大的校园里,这么多的学生中,似乎自己就像大海里的一条鱼,却找不到我的群。甚至曾经,还产生过觉得自己就算现在死在路边也根本没有人会在乎吧的心情。现在回头想起来真是觉得有些后怕。但我想,对于忽然脱离了高中的小团体只身一人来到大学的人来说,这一定不是只有我才会遇到的问题。
再说说学业的压力。这么慢慢熬过了一学期,考试们接踵而至。一边还刚刚为了大学的独立与自由欢呼,正一松懈,就得自食这恶果。凶残的GPA与排名就好像是给大学里上千的人贴上了最容易辨认的标签。没有好的GPA就找不到好的工作。在生活的出路面前,谁都无法笑着说我不在乎。
那么,人们又是如何对抗这些压力源呢?这就得解释一下“压力反应”了。1949年,哈佛大学心理学家沃尔特·坎农层提出“战或逃”反应来描述面对威胁时,身体在生理唤醒的动力性。他所发现的这一面对记性压力的身体反应,这在现代就被叫做“压力反应”。顾名思义,“战”即是战斗,与之抗争。“逃”即是逃跑,避而远之。这是两个明显对立的反应。与之抗争并且战胜了它,我们则跨越,则进步。反之,若是逃跑,则停滞不前,甚至活在其阴影之下,惶惶度日。在我的理解中,压力反应的“战”与“逃”可以对应为“积极的反应”与“消极的反应”。“积极的反应”会带领我们跨越压力,战胜压力,甚至提高自己的能力,使自己成为更优秀的人。而“消极的反应”则会让我们止步不前甚至节节后退,让我们在精神与身体上受到伤害。最严重者甚至会引发精神方面的疾病甚至产生生理性伤害。很显然,我们都希望,自己可以变成更好的人。因此,如何控制自己的消极情绪,培养自己的积极情绪以及对于压力的斗志,则是对于压力控制至关重要的环节。
因此,针对以上三种大学生中常见的压力源,我认为应采取以下几种压力控制的方式。
1、情绪控制,摆正心态。
首先,对于压力,人们的第一反应一定是抗拒。无论是逃避、害怕、讨厌还是愤怒。这都是抗拒情绪的体验。而当你带着这些消极的情绪去面对压力时,自己的行动也会受到干扰。比如经常失眠的人,很容易在睡觉前就开始担忧。反而产生了不必要的多虑,影响了睡眠所需要的稳定的心境,人为“制造”了又一次的失眠。因此,情绪控制非常重要。这就意味着,在面对压力时,要努力摆正自己的心态,努力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必要时还可以采取一定的心理暗示,比如“我今天一定可以睡着的!我睡眠非常好!”之类,使自己的情绪放松。同样,在面对未完成的作业时,带上抗拒的情绪即影响作业的质量,又容易拖沓影响作业的速度,导致得不偿失。因此,控制情绪十分重要。
2、合理控制时间,改掉拖拉的坏毛病。
控制时间一直是一门很重要的学问,可以对生活有极大的帮助。为什么考试来不及复习,为什么会堆起成堆的衣服,为什么吃不到热乎的早饭„„这都与没有合理控制自己的时间有关系。学会合理控制时间,就需要对自己的有良好的把控能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做规定的事情,而不拖沓,不逃避。然而真正能做到这点,还是需要有一定的毅力。我建议不妨这么试试。一开始只是少量尝试,把下周要交的论文别拖到这个周末,就在今天写了,只是今天。然后你会发现,这个周末是这么完整这么自由这么美好。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正面激励自己的方法。多去感受合理控制时间所带来的正面情绪,慢慢你就会发现,自己慢慢改变了拖拉的习惯,deadline前拼命加夜班的精神身体双重痛苦似乎离自己越来越远。你会感受到这种前所未有的轻松。
3、为自己设置合理的目标
听起来似乎很简单。我并不是要你设置一个这次期末我要成为专业第一这样的目标,或者我毕业了要找到年薪20万的工作这样遥远的目标。说不定这将在你面对就业问题时成为你不必要的压力。合理的目标。我的意思是,试着为今天定一个目标,比方说,今天要背50个单词。试着为这星期定一个目标,比方说,一个星期可以积累350个单词,并且把它们都拼写正确。再为这一个月定一个目标,比方说,参加一次志愿者活动。久而久之,你会发现,看似遥不可及的,其实都可以一步一步把它们走完。再不用为了准备托福而焦头烂额,再不用担心在求职简历中写些什么而愁眉苦脸。当然,在定小目标的时候,一定不要定让自己觉得“大”到了反而成了自己的压力。这时候,就必须看清自己的能力,合理地为自己定目标。把一个大的目标化成可以接受的一个个小的部分,从容地去完成它。
4、主动与老师、同学交流
或者,对于二十多岁的我们,总还有我们一个人无法处理的事儿,总有我们一个人无法扛过去的东西。或许对现在的我们,一场失恋也可以是莫大的打击,或者是亲人的变故,朋友的决裂。这时候,不妨找老师谈谈,找自己信任的人谈谈,把自己的悲伤讲出来,分享出来。不要羞于启齿,那只会让自己越陷越深。主动开口,有时候也是一种自我释放。而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经历与不同的想法,或许站在对方的立场,会看到不同的故事,会有不同的意见,甚至还能帮助自己摆脱困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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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谢弗尔,方双虎(译)《心理压力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9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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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沈曦《心灵桑拿》中国档案出版社,2006年10月第一版;
6、《如何让心理压力远离你!》微心理网;
7、《自己调整心理压力的二十个方法!》问渠心理网。
大学生心理压力及应对措施
摘要:面对现代社会日益复杂的竞争,大学生承受着各方面的压力,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心理问题呈上升趋势。作为一名兼职新生班主任,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当前大学生中存在比较严重心理问题现状,分析了影响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原因,提出了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的相关策略。
关键词:心理;健康;管理;教育
1.前言
作为一名兼职新生班主任,对于学生的心理问题的关注是我工作的重要内容,而辅导员在新生到校3个月后,对新生的心理状况做过一次普查,结果是大学生的心理问题非常严重,这也引起了我对大学生心理压力应对的兴趣。 压力,亦称为应激,是指紧张或唤醒的一种内部心理状态,它是人体内部出现的解释性的、情感性的、防御性的应对过程。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大都是由许多特定的压力造成的。这些压力多半是来自外在事件的刺激,或者来自内在生理方面的影响,也有一部分是由个体心理认知所诱发的。正如许多社会应激理论都把个体与社会整合起来,认为个体压力本身就是社会压力的一部分。
当代大学生正处在一个社会变化迅速的时代,面对现代社会日益复杂的竞争,大学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心理问题呈上升趋势。大学生心理是否健康,不仅会影响其在校学习和生活,还将影响其终 身发展。因此,了解大学生心理问题的现状,探索大学生心理问题 产生的原因,根据大学生群体心理特点,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发展过程中和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心理与行为问题,开发他们的心理潜能,优化他们的心理素质,使他们全面、充分、和谐、主动地发展,是高校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重要课题。
目前,各种心理压力困扰着当代大学生,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的程度和范围也在日益加深和扩大。某名校某大学生自杀坠楼身亡,某考生因未能考取理想大学郁郁寡欢,自我隔离,某大学生沉迷网络,逃避现实等等。我们希望通过对个别典型案例的调查分析,联系受访者的家庭背景、生活经历等找出困扰着大学生心理的压力源所在,寻找发现心理压力对人们日常生活、健康的影响,给大学生打预防针。同时了解实际缓解压力的方法。旨在让更多大学生了解自己的心理压力、心理健康状况。
在现实生活中,心理问题始终是敏感问题,人们不自觉地忽视或是不能正确面对。这需要学生、家庭、社会和学校的共同努力,帮助大学生提高自身的心理承受和调试能力。帮助大学生拥有阳光般明媚的健康心态。
2大学生心理状况现状分析
为了解环境学院当前在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辅导员老师针对09级新生使用精神症状自评量表(SCL-90)和一般情况调查表,采取随机抽样问卷测试与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对09学生进行了抽样检测。共发出问卷230份,收回有效问卷230份。经统计发现:躯体化强迫、焦虑不安、人际敏感、忧郁、敌对是当前大学生群体中最主要的心理健康障碍。被调查对象中约有40.3%的大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而我国普通人群心理障碍发生率约在20~25%左右,大学生心理障碍的发生率远远高于普通人群。
2.1心理压力过大
(1)外部环境方面。目前世界金融危机的爆发,影响了我国许多行业,不少行业用人计划减少,大学生就业形势较为严峻,大学生流传着“毕业即失业”的口号。随着年级的升高,由于专业方向、社会范围以及家庭背景的不 同,大学生个体之间在就业观念、择业机会等方面的差异就越来越大,面对激烈的竞争,一部分学生就读时优心忡忡,以致表现出缺乏自信、眼高手低、畏惧社会等 心理问题。
(2)内部环境方面。由于学校对学生成绩要求严格,将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外语四、六级考试作为考察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条件。社会和学校的双重环境迫使大学生在摆脱了高三的重负以后,又进人了更为紧张的“高四”,繁重的学习给他们带来了 不同程度的心理压力。一部分不善于化压力为动力的学生便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从而影响了学习乃至日后的生活。
2.2心理承受能力弱
大学生追求完美、向往成功,在家庭中居中心地位,加上一些学校存在重“智”轻“德”,重“学习成绩”,轻“心理品质”的倾向, 使得部分学生缺乏独立自主的能力,无论在自我估量方面还是在人际关系方面,一旦受阻,便心灰意冷、裹足不前。长期的封闭式学校教育也使大学生似温室的花 朵,一遇风雨便神形俱废、一撅不振。相当一部分学生缺乏承受挫折的能力,不能正确处理遇到的各种困惑和矛盾,经常陷人焦虑、抑郁等情绪中,有的发展成为心 理障碍,有的甚至发展到自残、轻生、伤人的严重程度。因此,对大学生进行挫折教育是心理健康教育的题中之义。
2.3心理调节能力差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阅历的增加,大学生对社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他们对周围的人和事有着自 己的看法和要求,但现实与理想总是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这种偏差会给大学生带来焦虑,即是个体由于不能达到目标或不能克服障碍的威胁形成的一种紧张不安。 3加强大学生心理素质培养的措施与对策
(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应贯穿于学生成长的始终。由于各 年级心理素质的参差不齐,产生心理问题的特点不同,因此,学校应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贯穿与整个大学生活的全过程。在第一学年,重点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测 评,以掌握大学生的总体心理健康状况;重点关注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后有中度心理问题的学生的咨询与辅导,同时关注学生入学适应不良及适应障碍的咨询与调适。 在第二学年,通过开设心理健康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对全体学生进行心理素质的培养和加强,重点关注学生学业问题与人际交往及恋爱情感问题。第三学年,重点 在于对毕业生进行职业测评、职业规划及求职就业训练。
(2)加强创新能力的培养和良好个性品质的养成应是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从本次测试结果分析来看,高校大学生心理素质总体上是良好的、积极的。但也有一部分学生在个性上存在着明显的弱点:比如缺乏认真负责精神、责任感不强、以自我为中心、自制力较差等。所以,在全面推行素质教育过程中,一是应重视大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与训练,帮助大学生认识自身个性弱点,激发学生成长的 内在动力,通过生活实践的磨炼,培养良好个性品质,优化学生人格结构,促进学生德、智、体、心全面发展。同时应该把创新能力的培养列入心理素质培养工作中,通过创造性思维训练等方式,帮助大学生摆脱个性束缚,增强自信,培养创造品质。
(3)建立组织压力管理机制,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
从对学生进行的 心理素质调查分析来看,在高校的专业教学、科研实践、生活管理和服务工作等教育教学活动环节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十分必要。学校应该根据学生思想动态 和心理状况,在教学、管理和服务中,有意识、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学院党政部门、学生处、团委要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中心工作长抓不懈;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学 生进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班主任要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和指导作用,深入学生、关爱学生,及时掌握和了解学生的思想、心理动态;专业 教师要结合教学活动过程,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后勤人员要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为大学生办实事、办好事,使大学生在优质服务中受到感染和教育。
(4)改变传统教育理念,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心理素质教育不只是针对精神疾病的防治,更重要的是对正常人的心理健康、个性发展、潜能开发、 生活质量提高等方面起引导作用。以前的思想政治教育比较忽视学生的个性和心理特点,往往是按照预先设定的一套规定模式向学生进行灌输,这不仅使学生失去了 学习的内在动因,产生逆反心理,而且扼杀了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因此,对学生的素质教育特别是心理素质教育能否得以实施,最重要的是学校各级领导与 教师是否对心理素质教育有正确的认识,能否树立“心育”观念,把心理素质教育置于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才能真正将素质教育落到 实处,实现教育目标的根本性转变。
总之,我们要为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注重文化的整合,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积极 向上的科技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高尚的风气,良好的秩序,不仅能美化学生的心灵,陶冶学生的情操,启迪学生的灵性,开阔学生的胸怀,而且可 以激发学生的上进心,培养学生愉快的情绪,从而使大学生在健康的校园、社会氛围中,思想得到提高,认知得到深化,意志得到磨炼,情感得到升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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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兰芳.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成因分析及预防途径[J].陇东学院学报,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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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稚雯,叶璀玲.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及其建构[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6).
[5]李鸿飞.大学生心理健康 问题的现状与对策[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8,(11).
《浅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意义
我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主要包括心理健康维护与心理行为矫正两个方面,是高校素质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不能简单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范畴,更应该与高校教育这一大范畴整合为一体,促进大学生全面教育工作的进展。
1.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方式。大学生心理素质是其它素质形成与发展的基础,求知过程从本质上来说也是一种持续的心理活动与心理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心理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从而对综合素质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作用。大学生完善的人格、高尚的品德的形成都是以心理素质为基础,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大学生只有保持良好的心理适应能力,才能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2.心理健康教育是驱动学生人格发展的基本动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大学生的人格发展密切相关,有着直接的影响作用。大学生在接受心理健康教育时潜移默化地学习道德规范、行为方式、环境信息、社会期望等,完善自身人格;大学生心理活动中的价值观念起到一定的自我衡量、评价与调控作用,在一定程度起到促进大学生健全的人格培养作用。
3.心理健康教育是开发学生潜能的可靠途径。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大学生潜能开发的重要前提条件,而心理健康教育是是提高心理素质的必要条件。通过激发大学生的自信心,提高对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让大学生在更高层次上认识自我,最终使自身的潜能得到充分挖掘,
二、辅导员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优势
1.岗位和资源优势。辅导员是战斗在学生工作的第一线教职员工,其工作岗位本身就要求经常深入学生群体,与学生进行密切接触。辅导员负责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的管理等各个方面,对学生信息较为了解,与专业任课教师和行政工作人员相比,辅导员岗位具有十分独特的优势,有助于辅导员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学历和专业优势。当前我国高校辅导员绝大多数要求是研究生学历,使得辅导员的道德修养、理论水平、经验阅历等都能够对学生的思想和心理产生潜移默化的正面影响。在专业上,部分辅导员所学专业是心理学、教育学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为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了基础。在正式参加工作前,辅导员接受专门的辅导员岗前培训,有利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迅速开展。
3.年龄和经历优势。当前辅导员队伍逐渐年轻化,与当代大学生生活背景大致相同,价值观和生活习惯也基本接近,师生间的交流沟通隔阂较少,很多学生也因此愿意主动与辅导员沟通。辅导员基本都为中共党员出身,大都曾身兼重要学生干部职位。他们有着丰富的学生组织经历,与大学生有着较多共同语言,这些都有利于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1.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辅导员应配合学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新生心理健康档案,记录大学生的心理发展变化特点、心理健康状况、心理测验结果、咨询记录等。辅导员要多进课堂、多进宿舍、多与学生谈心,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状态,进行主动的心理辅导与心理干预,尽可能把心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2.培养学生骨干,建设积极向上的班风。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班集体能够促进学生们的心理健康发展,而班委是班风建设的重要力量。辅导员在学生骨干的培养中要具有大局观,保证学生骨干在班级发挥其影响力,以带动并影响更多班内同学形成健康积极的心态,把班风建设作为班级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3.开展丰富多彩、有益身心健康的校园文体及实践活动。校园文体活动作为一种潜在的隐性课程,在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方面,具有情境性、渗透性、暗示性等优势。要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帮助大学生宣泄不良情绪,调节情绪;增进交往、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和个性,这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能产生积极影响。此外,要积极引导大学生参与各项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接受锻炼、磨练意志,增强心理承受能力。
4.构建“三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形成有效合力。辅导员要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建立稳定而畅通的沟通渠道。家长的有效参与,往往会使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辅导员也应积极通过学校和社会相关心理健康机构积极联系,通过多种形式对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教育,形成“三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
5.积极开拓网络心理教育新路径。辅导员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借助现代网络工具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及行为,对学生的各种心理问题及时交流和引导。网络工具的便捷化运用,也让部分大学生消除了不愿意与辅导员当面吐露心中真实想法的心理障碍,方便及时排解大学生成长中的困惑与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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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也是一个综合性的交叉学科,它融汇犯罪学、心理学、社会学和监狱学等学科的知识,尽管这门学科的历史比较短,但是由于这门学科的独特的实际效用和深厚的理论意义,对做好犯罪预测和预防,搞好社会综合治理,提高对罪犯监管的效果等都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大学犯罪心理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大学是大学生树立人格、培养能力、获得知识的重要时期,但在大学中我们会发现身边有很多学生有一些不好的行为那就是偷盗。为了让大学生不犯这些
错误,进一步提他们的素养,本文将从对大学生盗窃心理因、影响 及措施进行浅析,希望对我们女大学生有更大的帮助。
关键词:大学生;盗窃;成因;影响;措施
一、探究
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的犯罪率呈上升趋势,犯罪手段一般以非暴力为主,尤其是盗窃行为比较严重。对偷盗者而言,得到的东西比失去的东西更多,同时也给自己以后的人生道路留下了很多污点。那造成学生进行偷盗的原因、影响有哪些呢?家庭、学校、社会又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进行给予帮助和指导呢?
二、大学生课偷窃的成因
(一) 社会原因
1,大学生正处转型期,不良人际关系的交往。
大学生才从紧张的高中时期升入相对比较宽松的大学环境,人际关系还难以处理的很好,有时会不小心结交不良人群。其价值观和思想就会有相应的改变扭曲,遇到适当的时机就会进行一些非暴力的犯罪,比如偷盗等。 2,不良的文化影响
在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社会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盛行,使在校大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发生严重扭曲,热衷高消费。学生作为特殊的群体,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难以满足高消费需求。于是,一些大学生们便滋生了通过非法手段盗取钱财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的想法。
3,,不良的家庭教育。
家庭环境是对人的个性的形成进行启蒙教育的最佳场所,也是塑造性格的最佳环境。如果家庭没有正确教育孩子,家长本身也有小偷小摸的习惯,孩子长大后就很容易去偷盗他人的东西 。
4,一些大学的校园安全系数赶不上扩招的步伐。
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在管理层面漏洞百出。学校的物业安全管理不够到位。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国家没有建立完善的助学制度,使得一大批学生有可能的经济问题得不到解决。加之学校不重视对大学生的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主观心理原因
1, 从众、贪慕虚荣的性格缺陷
当今社会攀比之风盛行,很多学生会为了追求时尚不惜大手大脚的花家里面给的钱。尤其是针对学生的产品又多。有些在校大学生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在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去消费时并会采取偷盗他人财物。
2, 意志力控制力的薄弱
大学生的意志往往受情绪的影响比较大,一旦受到外界诱因的刺激就会很容易产生冲动,控制能力弱。
4,是需求心理的支配。
在消极因素的影响下,其经济能力不能满足物质上和精神上需要,而又不能自我控制,就会采取偷窃行为满足需要。还有的学生为了人际关系的需要,认为办很多事需要感情投资才能办到,加上经济能力有限,于是就会去盗窃。 3, 是侥幸心理的驱使。
侥幸心理对沟通小偷小摸以及盗窃犯罪动机与行为之间的联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有的原本并未有偷窃恶习,然而,当垂手而得的不义之财摆在面前时,而且轻易得手,便会一发不可收拾。
二、大学生偷盗的影响
(一)影响着大学生的学业
偷盗行为本来就是一种犯罪行为,偷盗行为发生后被查出来了,当事人是要受到相应的处罚的,轻则予以警告,重则开除学籍、或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这就会不利于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影响着大学生的人际交往
人们很难离开人群独自生活,如果偷盗行为被人们知道了,很多同学就会因此而疏远他,并孤立他,这是很不利于对当事人的人际交往的。
(三)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在进行偷盗的过程中,容易受到意外的人身伤害。同时要承受很多的舆论和法律的压力,增加了心理负担,久而久之不利于心理的健康发展。
三、针对大学生偷盗的建议及措施
面对大学生犯罪的现实问题,要从源头有效遏止大学生犯罪现象的发生,就必须采取综合的措施,其中除了要增强学校的保卫措施,更重要的是学校和大学生自己采取行动,从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着手,培养积极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
首先,加强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价值观。高校要有针对性地实施价值观教育,真正做到两个统一,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价值观。
其次,强化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大学生犯罪,法律素质低下、法制观念淡薄是直接原因之一。在今后的法制教育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再次,培养健全人格,引导大学生正确处理各种容易引发矛盾的问题。近年来高校发生的大学生犯罪案件,大多是由于内部矛盾激化引起的。因此,要引导大学生正确处理矛盾。作为高校,要锻炼大学生坚强的意志,培养受挫耐受力。 最后,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疏导学生心理障碍。大学生犯罪与其心理健康状况有关。大学生心理正在迅速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他们心理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诱发犯罪。
四.总结
大学生偷盗心理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现实原因也有主观心理作用。其影响也是不可避免的,为了让大学生在大学里能够更好的学习,树立良好的人格,家长、老师、学生、学校和社会都应该对此加强关注和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引导和管制。
参考文献:
1.梅传强主编,犯罪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
2.佐斌主编,大学生心理发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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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久祥:《犯罪心理与案例分析》[C],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9.张保平、李世虎编著 犯罪心理学[C],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四版。
摘要: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日益严重。青少年阶段,历来都是一个犯罪率高发的年龄段。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引发犯罪行为的社会、家庭和学校等客观因素以外,与青少年时期特殊的身心发展特点也有密切的关系。因此,了解青少年时期身心发展的特点以及与犯罪行为的关系,揭示青少年犯罪的自身规律和特点,预防与矫正青少年犯罪是我写这篇论文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青少年 犯罪心理 团伙犯罪
案例: 2004年9月,开平4名16岁少年存在着“未满18岁作案,就不会被判刑”的心态,铤而走险,回原就读中学用暴力殴打、搜身、恐吓等手段,对男宿舍15名男生实施抢劫,抢得人民币111元,全部用于吃喝玩乐,最终触犯法律被判刑。开平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4名少年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与特点
我国有关法律中有“青少年”这一称呼,但对其概念并未作出明确的表述和界定。按心理学关于年龄的划分,青少年包括少年期(十一二岁至十四五岁,又称青年初期)、青年中期(十四五岁至十七八岁)和青年晚期(十八九岁至二十五岁左右)。从十一二岁到十七八岁,即从少年期到青年中期,又称青春期,也是通常所指的少年,即未成年人。处于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以受外界环境诱因的影响,内心摇摆不定、动荡不安、矛盾重重,所以这一时期,特别是十四五岁到十七八岁,又被称为“第二断乳期”、危险期、困惑期。有研究表明,在青少年犯罪报道中出现“十五六岁现象”和“十七岁现象”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还有就是十七岁左右的犯罪特别多。
青少年时期是一个发展迅速的时期,这一时期的青少年,在生理和心理、心理过程诸因素乃至心理与客观现实之间,都存在着许多矛盾。本案例中,开平四个青少年正因为存在着认识与行为之间的矛盾,法律意识薄弱,才导致他们以身试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见,小风4人采取暴力殴打、搜身、恐吓等手段向15名学生“要钱”的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犯罪时他们全部都已满14周岁,应负刑事责任,只是在量刑的时候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作为学校,对仍处于义务教育年龄的少年,由于怕其“难教”、“不听话”而影响整体成绩,随便将其开除或者劝其退学,他们的做法是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的。
从犯罪的形式来看,这宗案例的是属于团伙犯罪,产生团伙犯罪的原因有:一、社会原因。社会上存在着一些黑社会团体,团伙势力对青少年的拉拢,长期处于浑浊的环境里,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校内学生的身上或多或少沾染上不良的风气,这是无可避免的。二、文化原因。我国传统封建色彩的帮派文化根深蒂固,“讲义气”、“讲哥们”、崇尚暴力、追求高消费的享乐观等犯罪亚文化为滋生不良团伙提供了文化氛围,也成了他们犯罪的精神支柱和行动指南。三、心理原因。团伙犯罪以青少年为主,他们处于特殊的年龄阶段,普遍具有合群交往的需要和归属的意识。当他们志趣相投,聚在一起的时候,就很容易结成团伙,产生不良需求。在实施犯罪活动中,产生责任扩散和共同分担的心理,使他们情绪相互感染,行为相互支持,从而强化了他们的犯罪心理。
二、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的分析
通过分析,我们知道小风四人真正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还是在于他们存在“未满18岁作案,就不会被判刑”的法律观念。而这既有学校方面的原因,也有家庭方面的原因。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由于教育观念上存在片面强调智育的重要性,学校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培养,即使有这方面的教育也往往是方法简单、陈旧或是流于形式,而且内容空洞、脱离实际,对学生缺乏吸引力。老师队伍中的道德素质人才参差不齐,或多或少存在着职业道德低的人,教育学生的时候没有正面疏导,而导致莘莘学子走向歪路。也有一类人,只以成绩看学生的品性,成绩好就是好学生,成绩差就是坏学生,这打击了学生的自尊心,挫伤了他们的自信心和进取心,甚至有些学生会产生逆反心理,给社会造成严重的破坏和干扰。同时,学校法制教育落后,效果不佳,造成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法制教育课老师基本上是非法律专业毕业生,而且多数由政治老师兼任,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解释法律知识准确程度不高的问题,上课也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而让学生死记硬背。家庭方面存在着家庭教育方式的不当,1、娇宠、溺爱2、简单粗暴3、放任自流4、期望过高5、缺乏情感交流,这种种教育方式都会让孩子的心理出现扭曲,给孩子往后的人生埋下阴影,这或多或少会成为青少年犯罪的间接原因。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对待青少年犯罪,要以预防、教育为主、惩戒为辅。
(一)、学校教育,刻不容缓
在学校教育中,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教育和性知识教育,已是刻不容缓。改变我国现代基础教育中的弊端,让素质教育真正走进教室,走进课堂。在学校增设一些有实质性内容的心理辅导课或心理咨询,帮助青少年学生解答各种因生理成熟而产生的心理问题,指导青少年学生健康心理的形成。切实减轻学业负担,改革传统的学生评价体系和内容,客观真实、公正公平评价学生。培养学生自信心,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加强学校制度建设,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让校园、教师、学生共同营造一个良好健康的教育生态环境,
(二)提高家庭素质,营造良好的家庭的氛围。
作为家庭环境的营造者的父母,要认真对待,引起重视,时刻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并不断学习,提高素质。做好孩子生活的榜样,让孩子从小就形成良好的习惯。
(三)完善法制体系,构筑社会防线。
我国现有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些专门的法律法规,在一定层面上不仅填补了因国外的《少年法》、《少年法庭法》所带来的法制空白,也为我们全社会都应该履行关注青少年成长的义务提供了法律依据,为青少年的成长应该有一个健康的氛围提供了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张晓真著,《犯罪心理学》,第二版,2007.11,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共216页
[2]蒋艳菊著,《青少年犯罪心理学》,第一版,2007.8,共3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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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只有真正探索到犯罪人想从犯罪行为中得到什么时,我们才有可能把握犯罪人与犯罪心理的本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变态犯罪心理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沉默的羔羊》是一部极为精彩的犯罪片,在《沉默的羔羊》中大量的影片内容显示了意识、潜意识和无意识的内容,其中对心理变态犯实施犯罪后的心理、表情刻画可谓十分生动。同时,也为我们研究变态犯罪提供了一些文学资料。
【关键词】 沉默的羔羊;窥视;变态杀人狂;变态人格;环境影响;易性癖;黑暗与光明
《沉默的羔羊》是一部极为精彩的犯罪片,这部片子是自己在初中的心理课上观看的,但它至今都在自己的脑海里留有深刻的印象。
(一)步入密云 影片一开始,我们看到的是电影里的女主人公Clarice Starling在森林中跑步的场景。这一组镜头多半是摄影机在后方跟随着主角推进拍摄的,而不是从正面拍摄。如用正面拍摄,则是观众在引领主角,观众位于靠近目的地的前方,主角迎面跑来,其面部表情了然眼前,于是带来的必是亲切感和安全感。而从后方推进拍摄,观众看到主角迅速向前奔跑,我们的感觉则是被主角拖着进入了雾中的森林。并且从后方拍摄,我们会隐隐地担心是否有镜头之外的第三方正在窥视着主角,甚至担心有一双眼镜正在黑暗之处窥视着自己,然后突然从后方发起袭击,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记得当时我们是在11月份,也就是冬天看的这部影片,并且是关着灯在一楼靠近厕所的公用教室看的,所以那种背后一阵凉风的感觉自己记得很清。然而这一切其实是为Hannibal Lecter的出场作的铺垫。整个场景伴着音乐的烘托象征着我们即将跟随着前方这个人走进一个疑云密布,充满未知与恐怖的世界中。故事还没开始,我们心中就已紧张,恐惧的情绪基调就已形成。
(二)变态人格者Hannibal的暴行以及他的牢狱生活 在Clarice接受了任务,初次见到Hannibal之前的这段戏中,影片竭力使我们对还未出场的Hannibal产生巨大的畏惧与好奇。如形容Hannibal为“a real monster, a pure psychopath”。
Hannibal的第一个镜头,是在一间被白炽灯光笼罩着的牢房,并且灯光充斥了整间牢房,而他的衣服和三面石墙则是青灰色的,他的肤色亦白里泛青,这符合他已在牢房里关了许多年这一事实。通过他的形象,我就想到了犯罪心理学讲的变态人格与犯罪的关于变态人格的一些概述。变态人格者一般能正常料理自己的生活,也有一定的批判认识能力。它是在意思清醒、智能良好、认识能力完整的情况下表现出来的一种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就如影片中的Hannibal,他能正确处理自己日常生活和工作,能理解自己的行为后果,也能理解社会对其行为后果的评价,但由于他们对自己的人格缺陷缺乏自知之明,行为活动易受情感冲动、偶然动机和本能欲望所支配,缺乏目的性、计划性和完整性;易因其肤浅的或歪曲的道德认识而做出违法犯罪的事,却因自制力的缺乏而不能吸取经验教训。再由于他们的本能需要十分强烈,自制力极差,因此,他们很难纠正自己的变态行为,就像影片中的男主人公,总是十分享受杀人后的快感,似乎鲜血能让他精神愉悦,并且他还奇怪的认为只要自己吃了别人身上很完美的部位,自己身体的那个部位就会变成跟自己吃掉的部位一样完美,因此就出现了影片里提到的,Hannibal认为一名女护士的鼻子张的很完美,于是在女护士为自己治疗的时候就趁其不注意一口咬掉了女护士的鼻子,并且还把它吃了下去。整个冷色调的画面让人产生寒意与距离感。
片中有这样一个场景,就是Hannibal从监狱中调出来,关押在一栋很高的大厦顶层,周围的环境戒备森严,可以说是插翅难飞。其中有幅图是采用俯视镜头拍摄的,光从上方打在Hannibal微微扬起的脸上,因为受了狱警一句话的刺激,Hannibal变的情绪失控,便萌生了杀人动机。Hannibal将杀死的警官置于其脚下,表现出Hannibal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毫不在意,此刻的他出奇的平静,正听着音乐,享受着杀人后的精神愉悦。镜头从上方摄下来,观众被置于Hannibal上方,靠近他的精神所在,更易于感受他的冷血、残暴及极端的变态,此时的他将变态犯罪的某些人格特征彰显的更加突出。
(三)自己如同待宰的羔羊 另外,犯罪片对逻辑要求十分严格,导演自然少不了在情节铺垫上下工夫。片中Clarice有两次回忆起自己的父亲,这样当她后来以“The death of my father”来回答Hannibal所提的“What’s the worst memory in your childhood?”这个问题时,我们便不会感到突然。说到这里,我们的对Clarice这个人物作一下简要的分析。童年时期相依为命的父亲被几个盗贼打死的事件,一方面促使她在FBI受训,希望能继承父业,另一方面,毫无疑问,给她幼小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从她叙述的“尖叫的羔羊”事件中便可看出她丧父后内心的孤独,无助,不安与恐惧。在她的潜意识中,自己和这群待宰的羔羊并无区别。她试图营救这些羔羊,这源于她性格中的勇敢,实际也是一种自我救赎,但尝试失败了,羔羊被宰,这不但使她长久处于惊恐内疚中,而且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一种自我怀疑。这也就是为什么Hannibal要说“You still wake up sometimes, don’t you? Wake up in the dark and hear the screaming of the lambs? ”和“And you think if you save poor Catherine, you can make them stop, don’t you? You think if Catherine lives, you won’t wake in the dark ever again to that awful screaming of the lambs. ”这两句话。Hannibal认为Clarice希望用拯救Catherine(影片中最后一个尚在人间,但是被困在凶手手中的被害者)来弥补救羔羊不成的伤痕,寻求自我安慰和证明。这里就让我联想到了环境对于一个人人格缺陷的形成以及其成长过程中的影响。由于Clarice童年的经历,对她后天成长有很大的影响,人格塑造方面以及心理调节方面,女主人公一直都按照自己预期的目标塑造自己,并且形成了一套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的机制及能力,但当自己预期的目标没有达成时,自己又处于一种惊恐内疚中,而且产生了一种自我怀疑,这就是环境对于一个人在心理方面的影响,尤其是在儿童时期的影响最为深刻。
由此可见,这两次回忆父亲的情节虽简短,却对塑造人物,推动情节发展有巨大的作用。
(四)Buffalo Bill的出场以及光明与黑暗的最后对决 影片最后是Clarice在Buffalo Bill“老巢”中的表演,也是本片中最为出彩的一段表演,也将全片推向了高潮。
首先,简单讲述一下有关Buffalo Bill的个人情况。Buffalo Bill可以说是本片中的另一条主线,所有的故事都是围绕他的变态杀人行为展开的,而Clarice之所以去见Hannibal也是因为想通过Hannibal来分析Bill的杀人行为和动机。通过Hannibal的分析,Bill是一个有着严重易性癖的患者。所谓易性癖又称性别转换症,是性心理身份或性别意识的严重颠倒。患者仇恨自己的自然性别,虽然并不否认自己的性器官解剖结构,但在性别意识上却认为自己是异性,并希望改变自己的性别。片中的Bill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渴望成为一名女性,因此在每次作案行凶后,他都要剥下受害者的皮,并且在受害者口中放入一枚蝉蛹,似乎是在预示着自己即将蜕变,即将破蛹而出获得重生,而这一切都是基于他本人在童年时期对女性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喜好。
刚进入地下室,Clarice便处于一片黑暗中,Buffalo Bill通过夜视镜窥视着她。制片人将人在极度惊恐下的生理反应展现得淋漓尽致:急促的喘息,紧握着枪却不自觉颤抖的手,只有紧张得几乎抽搐的肌肉才做得出的僵硬,变形的动作„„Clarice伸手在黑暗中试探地摸索着,不料碰到一个柜子,她下意识地惊叫,战栗,迅速缩回手来,三个动作在1秒钟之内同时进行并完成。
最后就在Clarice和Buffalo Bill 相互瞄准的一瞬间,我们被电影制作者从Buffalo Bill的视角中抽离了出来,与Clarice同处黑暗中,这预示着主控权已转移到了Clarice一方。子弹冲出枪口时产生的火光与黑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预示着正义的力量即将冲破黑暗。果然,子弹不仅杀死了Buffalo Bill,更打穿了地下室的墙,光明终于重回人间。
结语
整部影片从心理学的角度加以展现,尤其对片中变态心理犯罪的人格特征以及心理特征展示的十分精彩。个人认为对犯罪心理学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观看一下本影片。
[摘要]变态心理犯罪的根源是犯罪主体的精神异常。通过对变态心理犯罪主体心理及行为特征的分析,提出相应的预防变态心理犯罪的对策措施,以期对解决变态心理犯罪问题有所帮助。
[关键词]变态心理犯罪;变态人格:犯罪主体;防控措施
一、问题的提出
有专家分析认为,精神疾病将是21世纪的流行病,人类已由躯体疾病时代进入了精神疾病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量的快速增加,人们生活节奏相应加快,激烈的社会竞争使人们的心理压力日益加重。长期精神压力所引起的紧张状态,容易导致心身疾病、人格缺陷,贻害身心健康,甚至造成更为严重的社会后果,近年来因心理变态而诱发的刑事犯罪案件有所增加很能说明问题。了解变态心理犯罪主体的特征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可以丰富和发展我国变态心理犯罪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促进心理科学的发展,对司法实践活动也有所助益。
二、变态心理与变态心理犯罪的概念
(一)变态心理
要想弄清变态心理与违法犯罪的关系,必须首先明确相关概念的内涵。所谓变态心理,是精神医学中的用语,相对于常态心理而言;常态心理即绝大多数人所具有、符合自然的心理状态。如果某种心理现象是绝大多数人没有的,那就属于非常态。非常态的心理现象可以包括正负两极值,如智商中的超常与弱智。其中,非常态的负值一般都被称为变态心理或病态心理,即否定性的非常态均为变态。广义上的变态心理一般泛指精神活动或心理活动异常,是与正常心理相区分的。即指人在脑生理生化功能发生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发生失调基础上产生对客观现实歪曲的反映。当这种歪曲的反映影响到人的行为、改造世界的能力.而且不能简单地用一般常人的方法加以纠正就是变态心理。广义变态心理包括重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精神发育不全和人格障碍等;狭义上的变态心理单纯指人格变态。二者都是人的整个精神活动或部分精神活动障碍,所以也叫精神疾病、异常心理等。
变态心理涉及心理不同方面的问题,有感知、记忆、想象、思维、注意、情感、意志、智力、人格、行为等方面的变态。其中,任何一种心理现象出现变态都可视为变态心理。譬如,有的人是感知变态引发的心理异常,有的人是兴趣变态引发的心理异常,有的人则是想象变态引发的心理异常,还有的人是人格变态、性行为变态、逻辑推理能力变态等引发的心理异常。以此推论,变态心理也并非等同于此人心理全部异常。如性变态者的其他心理活动均可能是正常的。
变态心理可以通过心理测试进行检测。在测查后,将个人的心理测试结果与人群的心理常模进行对比就可以发现其心理属于常态还是变态。此外,当人的行为明显违背社会绝大多数人认可的行为规范时也习惯被视为变态。个人的感受也是观察的指标,如果个人感到不能有效适应外部环境,或不能有效地控制自己(类似某种瘾状、冲动等)也可视为变态心理。总之,变态心理意味着心理活动已不同于一般人常有的心态。
(二)变态心理犯罪
变态心理犯罪是指行为人在存在辨认障碍(包括感知觉障碍、思维障碍、注意障碍、记忆障碍、意志障碍)或控制障碍(包括情感障碍、意志意向和行为障碍)的情况下实施的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即指由于精神状态不正常而导致的犯罪行为。变态心理犯罪的根源是犯罪主体的精神异常。犯罪行为的变态性特征是犯罪人变态心理在犯罪过程中的表现。精神疾病与犯罪行为高度相关。司法实践中变态心理现象十分常见,除了重性精神病以外,变态人格较为典型和突出。变态心理有轻重之分。除少数极严重的心理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和重度痴呆等)导致人完全丧失自我意识、丧失处理日常生活的能力、丧失社会交往的能力外,多数的变态心理者并不影响其日常的生活能力,包括自理能力、认知能力、工作能力、学习能力等。所以,很多变态人格犯罪者往往有良好的智力,一些性变态犯罪者不仅智商高,而且具有较好的人际关系。他们的生活行为如同正常人,具有良好的判断与理解能力,完全能够根据外界情况调整自己的行为。因此,这类变态犯罪人应该具有全部的刑事责任能力。与犯罪关系较密切的变态心理类型主要有人格障碍、精神病、性变态和精神发育迟滞即智能缺陷四种。
应当明确,变态心理并不等同于违法犯罪心理。有些变态心理并不会涉及违法或犯罪,如神经官能症(表现为记忆减弱、睡眠不良等),还有一些人格变态如回避型人格障碍(表现为过敏、自卑、退缩、面对挑战采取逃避态度或无力应付)、依赖型人格障碍(表现为极度依赖他人,虽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但缺乏自信,总求助于他人来帮助自己应付自己的日常事务或作出决策)都不会轻易出现违法行为。然而,有些变态心理则会引发严重的犯罪问题,如性施虐狂(以施虐引发自己的性兴奋)、妄想性精神病等都非常容易导致攻击性的犯罪行为,甚至导致严重的犯罪危害。许多轻度的变态心理,由于本人的日常生活能够自理,并对自己的行为具有认识、控制等能力,因此,尽管他的行为已出现一定程度的反常甚至是病态,若他自己不去求医,别人(主要是亲属或周围人)也往往不便过多干涉,这就造成这部分人的心理问题不能及时得到矫治或控制,甚至导致其出现严重的行为问题。2000年石家庄市爆炸案的制造者靳如超和河南平舆县杀人犯黄勇就属于这样的变态心理者。
三、变态心理犯罪主体心理及行为特征分析
(一)变态心理犯罪主体心理特征分析
1.缺乏良心或罪恶感。变态心理犯罪主体不能将社会道德标准运用于实际行为中,不重视社会和文化环境所允许做和禁止做的事,而且他们普遍缺乏罪恶感。罪恶感是高尚良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正常人做出违反社会道德准则的事情时,会有罪恶感,会因自己的不道德行为而感到愧疚和不安,并谴责自己。此外,罪恶感还能起警告作用或防止作用,使人避免违反道德准则。但对于变态心理犯罪主体来说,罪恶感是个未知体验,这使得他们随时进行反社会行为而无任何愧疚和不安的感觉。
2.情感不成熟。变态心理犯罪主体情感不成熟往往表现为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只求自己欲望的满足,不顾别人的感受与体验。他们在为人处世方面如同小孩一般,不会推迟个体欲望的满足,不会在与别人发生冲突时作出必要的让步,不会考虑别人的需要和感情,并且也不会从挫折和失败中吸取教训,缺乏自我调节与控制能力。
3.缺乏爱心和移情体验。变态心理犯罪主体不能建立和维持纯真的感情关系和人际关系,没有真正的友谊,尽管人们给予他们大量的关爱和照顾,容忍他们的许多古怪行为,但他们根本无动于 衷;尽管别人为他们作出许多牺牲或让步,但他们却不能为别人作出任何牺牲或让步。他们缺乏移情体验,不能设身处地、将心比心,不能为别人的感情和感受着想,对他人麻木不仁和冷淡无情都是他们的特性。
4.无长远计划和目标。变态心理犯罪主体基本上不会为将来着想或为将来计划,对他们来说,生活是一件飘忽不定的、由一系列冲动行为构成的东西。冲动行为使他们不能制订出某项事业的长远计划,不能达到社会所期望的目的,不能获得社会、经济和情感状态的稳定。虽然他们有时也会为了将来而遵守一定的计划,但这种计划的实际执行总是半途而废。只要在他们面前出现诱惑,就会阻止他们去实现既定的长远目标。
(二)变态心理犯罪主体行为特征分析
1.变态人格引起的犯罪行为及其特点。人格障碍者在变态心理的支配下,会反复出现偏离社会规范的行为。变态人格中与犯罪行为相关的类型主要是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其突出特点是难以适应社会生活,常出现违反社会公德和违法行为,其特殊行为模式有两个最基本的特征:一个是冷酷无情,另一个是行为的冲动性,缺乏深思熟虑和明确的动机。反社会人格的极端发展就是犯罪人格,患有此类人格障碍的人,犯罪几乎就是其特有的行为模式。人格变态者具有正常智力,没有意识障碍和精神病性症状,但人际关系等社会适应功能往往受损,因此其犯罪行为十分复杂,特别是犯罪行为若与发生在人格的动力如需要、兴趣、信念、价值观等方面的变态相联系,其犯罪动机就非常隐蔽,犯罪行为的实施就有周密的计划和充分的准备,甚至出现系列性的作案。
2.性变态引起的犯罪行为及其特点。性变态也称性心理障碍,是一种偏离的性行为。性变态者一般并不丧失或没有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能力,只是突出地表现为性心理与性行为的异常。性变态包括异装癖、易性癖、露阴癖、窥阴癖、恋物癖以及较为少见的施虐淫癖、受虐淫癖、恋童癖等。性变态者具有正常智力,没有意识障碍和精神病性症状,但往往伴有人格障碍,加之其对自身违法犯罪行为感到害怕,也常受良心谴责,故其变态行为十分隐蔽、诡秘。由于其行为后果具有强化作用而带有强迫性,也常见系列作案。有时作案手段也特别残忍,尤以性施虐狂表现最甚。
3.精神病引起的犯罪行为及其特点。精神病是一种严重的精神障碍,有感知、记忆、思维能力受损,情绪反应与行为不适当,常出现各种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理症状。与此同时,现实检验能力及社会功能严重下降,自制力缺乏。精神病的犯罪行为可发生在意识清晰、智能正常情况下如精神分裂等,也有发生在意识障碍下的危害行为如癫痫性精神障碍等。此类犯罪行为具有以下特点:作案动机模糊不清或离奇古怪而难以理解,作案缺乏充分准备和周密思考,常常是冲动性的,单独作案,缺乏自我保护;手段极其凶残狠毒而不符合常理;案发后对行为的后果缺乏认识;受害者多为病人亲属。
4.精神发育迟滞引起的犯罪行为及其特点。精神发育迟滞轻、中度者较多见犯罪行为,他们易于受暗示,往往在别人的教唆或暗示下干坏事或犯罪。因精神发育迟滞而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动机比较单纯,对行为后果缺乏考虑,易受他人教唆,且行为多带有冲动性,常在光天化日众目注视的条件下实施,犯罪行为包括愚蠢性的抢劫、偷窃、强奸或报复行为等。案后对其犯罪产生的后果有不同程度的领会,大多表示愿意悔改,少数有抵触情绪。
四、预防变态心理犯罪的措施
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犯罪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偏离行为,但变态心理犯罪与普通犯罪在其根源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即变态心理犯罪的根源是由于犯罪行为人的精神障碍。因此,预防变态心理犯罪的重点就必须立足于减少变态心理的发生以及对业已发生的变态心理患者进行积极有效的治疗。
(一)重视对变态心理的科学研究
针对变态心理犯罪的特点,应着重加强对产生变态心理的各种因素的科学研究,加深对变态心理产生机制的了解。一般认为变态心理的产生受生物学因素、个体的生活经历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共同影响,因此,对变态心理现象的了解须依赖于神经生理科学、遗传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的协同合作,像变态心理犯罪案件,不仅需要犯罪学家的介入,生理学家、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也应该积极地介入以进行相关的研究。
(二)加强精神医学的相关研究
许多精神病理现象和器质性病变、躯体疾病有关,还有一些精神病理现象与脑的功能代谢有关,一些精神病理现象也会引起躯体疾患和脑功能的异常。这就决定了积极有效的治疗是一个十分关键的干预手段,但目前我国精神疾患的治愈率不是很理想,导致精神疾病的反复和趋重,加重了对社会的危害。另外,必须加强司法精神病学的科学研究,加强精神卫生专业队伍的建设,因为如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精神障碍的诊断与治疗,并把他们与普通犯罪人员相区别对待,他们就可能得到更好的改造,这样会减少重复犯罪。
(三)消除社会现实中不良因素的影响
心理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主观能动反映,因此心理的变态也反映出社会现实的某种扭曲。研究表明,诸如社会不公、经济贫困、无能力接受教育或接受不良教育、不当和恶劣的家庭环境这样一些因素倘与特定的个人生活经历相联系,就可能成为变态人格的温床。因此,确保社会公正、消除贫困、让所有人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实现其社会价值、让所有家庭都能发挥其社会功能,这是消除变态心理犯罪产生的根本途径。
(四)及早干预诱发心理变态的心理社会因素
心理社会因素包括重大生活事件的打击如亲人死亡、家庭不和、失业、离婚、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各种精神紧张如社会压力、人际关系紧张、人身纠纷等,这些因素危及甚至损害个体的切身需要,对个体的利益或其价值系统造成威胁,如不及时加以疏导调适,就会使个体的心理控制或调节难以负重,从而导致大脑功能的失调。因而,社会有必要建立一个干预机制来承担疏导、消除这些影响之职责,以确保个体健康发展。
(五)普及社会成员的心理卫生知识
心理卫生是探讨人类如何来维护和保持心理健康的心理学原则和方法。心理卫生不仅是个人,而且是整个社会都应当关心的问题。普及民众的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对精神障碍的认识,消除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偏见和歧视。在实践中,有不少民众缺乏对精神障碍的正确认识,一些患者有了疾病宁愿忍受痛苦而不愿去治疗,甚至求助于迷信与巫术。当然,普通民众也因此而恐惧、疏远精神障碍患者,这些偏见与歧视亦使一些患者或其家属因此而隐瞒病情,导致更多问题的发生。
(六)加强监护监管及立法建设
对于发病期的变态心理患者,家庭和社会应当加强监护或监管。如果家庭监护不能有效地起到防止作用,就应当将其送到专门的监管机构,一方面可以减少人身危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精神疾病的治疗。同时,应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对变态心理犯罪的威慑作用。国家必须以法律强制力的形式来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法律要对反社会、反人性的变态行为有具体的规定,并且制定出严厉的处罚措施。
【摘要】变态心理犯罪就是指某种类型变态心理疾病的病人受其病态心理驱使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变态心理犯罪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应该遵循医学要件和法学要件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分为智力障碍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性变态心理犯罪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人格障碍犯罪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和心境障碍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
【关键词】犯罪;变态心理;刑事责任能力
变态心理是相对于常态心理而言的,是指离开正常人健康的人际反应模式,表现出来的异常心理与行为,包括人的心理活动的各个方面,既有心理状态和心理过程的异常改变,又包括能够反映个人独特的、稳定的和整体特征的个性或人格的异常,即包括人的认知、情感、意志和个性心理特征以及行为等方面的异常。变态心理犯罪就是指某种类型变态心理疾病的病人受其病态心理驱使而实施的犯罪行为。这类犯罪人就是变态心理犯罪人,其犯罪的根源在于变态心理。这些异常心理表现在不同的变态心理类型中,主要是通过严重破坏变态心理患者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来实现影响患者并促使其犯罪的。除了精神分裂症外在司法实践中最容易涉案的变态心理,主要有智力障碍、性变态、人格障碍、心境障碍等。变态心理犯罪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应该遵循医学要件和法学要件相结合的原则。其中医学要件是关键性的前提,首先要确定是否存在医学要件,再根据医学要件特别是变态心理的严重程度以及影响犯罪行为的关系确定犯罪动机,进而再确定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是否受损以及受损的程度的不同来认定其刑事责任能力,这样才能作出较为客观的认定。
一、智力障碍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
智力障碍是属于精神发育障碍,此类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首先应该依据医学和法学两个要件来衡量应能力和犯罪特征等综合进行认定。第一,智力损伤程度是刑事责任能力认定的前提因素,智力损伤程度是刑事责任能力认定的关键因素。所以,在认定时首先应该考虑被认定者的智力损害程度,这也是医学要件的体现。因为智力的损害程度将直接影响患者辨认自己行为和控制行为的能力。国外有学者认为刑事责任能力与智力有明显关系,因而主张根据智力商数即智商值的高低来认定刑事责任能力,同时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第二,违法时辨认和控制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认定的决定因素。根据智力损伤程度再进一步确定其辨认和控制能力。一般而言,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与智力损害程度是同步的。重度和中度智力障碍者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丧失或削弱,一般认定为无刑事责任或部分刑事责任,轻度智力障碍者在违法时对其自身行为的辨认能力是完整的或者稍有削弱,大多数属于有刑事责任或部分刑事责任。
二、性变态心理犯罪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
性变态虽然不是真正的精神病,但性变态者也不同于正常人,其医学地位类似于人格障碍,是一种非精神性精神障碍。在认定其刑事责任能力时,仍然依据“将医学要件与法学要件结合”的原则,首先认定其性变态的变异程度,然后再根据性变态变异的不同再确认其辨认和控制能力是否存在,评定时还应该结合危害后果综合而定。由于性变态的表现多种多样,对每种犯罪刑事责任能力的具体认定可参考以下情况而定。
第一,在精神分裂症、智力障碍与器质性脑病患者身上均可能出现各种性变态行为,此种情况应该结合原来存在的精神疾病共同考虑。比如对青春型精神分裂症发病期间的露阴行为则不宜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对原发性各种性变态的刑事责任认定,建议遵循以下几点意见:异装癖、异性癖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或伤风败俗但一般不会触犯刑罚的性变态行为,不宜给以刑事处罚,主要以心理治疗为宜。露阴癖、窥阴癖、恋物癖等类型性的“异常冲动性”的变态行为,不能视同为一般的“猥亵盗窃”来定性,比如恋物癖的盗窃不是为了经济、物质,而是为了满足变态的性心理,虽然其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存在,但他们往往有明显的控制能力的削弱,因此建议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考虑认定为部分刑事责任,同时给以心理治疗。虽然同性恋已经不再属于性变态的范畴,但因为同性恋引发的凶杀犯罪在司法领域存在,由于其实质性的犯罪,所以应该承担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尤其是鸡奸青少年或儿童者,还因其导致艾滋病在世界范围内猖獗流行,建议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以“猥亵儿童罪”论处。性虐待癖(包括色情杀人狂、性虐待对方致死和伤害等)、恋童癖(杀害、猥亵幼童等)等后果严重的性变态,他们均无辨认或控制能力方面明显的削弱,无任何争议,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对一些后果不甚严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乱伦、淫语癖等也因其均无辨认或控制能力方面明显的削弱,建议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总之,在司法精神医学认定中性变态患者的涉嫌犯罪多数被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只有极少数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大量的司法精神认定中可以证明。
三、人格障碍犯罪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
对于人格障碍犯罪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仍然倾向于遵循将医学要件和法学要件结合起来整体认定的原则。人格障碍者通常是在完全和限制刑事责任之间作出选择。就医学要件而言,通常绝大多数各种人格障碍有一共同点是行为人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他们的智力、认识过程不存在缺陷,他们对自己行为的性质以及行为会导致的结果有清晰认识。所以,很多学者主张变态人格犯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人格障碍者在具有主观过错的情况下实施的一定程度地危害社会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就法学要件而言,虽然人格障碍由于种类的不同,对其控制能力的影响有所不同,有些类型的人格障碍在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上存在缺陷,尤其是在控制自己变态心理支配下的变态行为的能力上存在缺陷,而这些变态行为甚至就是或者是导致越轨行为甚至是违法乃至犯罪行为。所以也应该考虑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具体而言,国内外绝大多数司法精神病学家皆认为反社会人格障碍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基本具备,因此,无任何争议,应该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冲动型人格障碍是以意志行为控制方面的障碍为特征的人格失调,一旦产生做某事的冲动便难以控制,虽然具有辨认能力但控制能力存在缺损,可以酌情减轻刑罚。如英国对纵火癖者因变态心理支配而放火触犯刑律的行为,按失火罪处理。偏执型、分裂型等人格障碍程度严重且明显影响其辨认或自控能力时,可认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情绪不稳定型、怪癖型、轻佻型、意志薄弱型等人格障碍应该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与行为能力。爆发型人格障碍较严重者,可考虑适当减轻其刑事责任能力,否则应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除在发作时的冲动性伤害、毁物外,对强奸、猥亵、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则应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四、心境障碍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
心境障碍患者犯罪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同样应以满足医学要件和法学要件为标准,两者缺一不可。医学要件仍是考察的前提条件,作案者是否存在抑郁症,案发时的疾病状况即处于发病期还是间歇期,作案时处于发病期者应进一步确定其抑郁症的严重程度。注意案发时作案者的精神症状,如有无意识障碍,有无癔病发作,是否情绪不稳定、易激动,是否存在恶劣心境,是否有幻觉妄想体验,负性思维及智力状况等。这些医学要件有助于判别抑郁的严重程度以及影响到对其作案时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判断,从而影响到其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轻度抑郁症对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无明显的影响,应负完全刑事责任;中度、重度抑郁症,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应相应减轻刑事责任能力或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特别是严重抑郁发作,出现幻觉妄想或极度情绪紧张、焦虑而绝望时,对自我行为的辨认常存在病理性歪曲,此时为排遣情绪的不适,极易产生“扩大性自杀”,此凶杀行为明显是违背常情的,对此类患者一般综合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或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同样,躁狂症在轻度发作时,对行为的辨认能力保存较好,控制力明显削弱,对此类患者刑事能力的认定应结合案情严重程度、作案动机、病情严重程度及对自我行为的认知情况综合认定,一般应评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在躁狂严重发作时亦可出现幻觉、妄想、思维逻辑障碍等精神病性症状,进而产生病理性动机而致凶杀,则应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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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和企业财务管理整体水平的持续进步,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的问题的应对策略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工业企业财务管理所涉问题以及应对策略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保障了工业企业的运营,使其资金得到良好的分配。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财务管理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本文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对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工业企业;财务管理;方案
工业企业自主经营模式及制度反应了其财务管理具有特殊性和独立性。财务管理贯穿了整个企业的运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管理的方面涵盖了财务决策及评估、投资资产等。
工业企业财务管理所处背景是客观性物质、信息和能量的灵活性互换,其发展也是具有规律性的。了解财务管理的主要目的,树立良好的管理思想,为合理的规划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当前工业企业的财务管理还是相对薄弱,存在着众多的问题。
(一)财务预算不平衡,采购成本消耗过大
财务预算在管理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其对企业的投资起指引作用。目前,众多企业的预算体制还不够成熟,不管在哪个方面,其作用都还没有展现得淋漓尽致,导致了资金不能得到很好的运作,管理的不严格也会减弱执行力度,因此阻碍了使用过程的顺利进行。某些把生产预算随意投入,这会导致成本的浪费。
成本要是控制的不合理,各种问题就会随之而来。成本太高,资金运营速度减弱,财务预算不平衡,成为财务管理的一大难题。
(二)资金利用率低,资产管理落后
一个工业企业的日常运营需要依靠资金,但是,一些企业则会盲目寻求利益,不断投资,非正常手段的使用资金;一些企业缺乏健全的调度制度,通常情况下出现资金危机;一些企业账户过多,资金不能很好的分配,错失良机;还有些规模大的企业,旗下的公司缺乏财务之间的交流,致使总公司负债累累,甚至还分割总公司,影响了整个企业的良性发展。对于回款吃力的企业,强大的分散性将使其账目大量损失,如果不能及时的拯救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工业企业的运营必然会损耗大量的设备和材料,将其更换会缩小企业的空间资源,同时也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若不能把羁绊资产管理的物品科学的处置,将会导致资金无法灵活运作,财务无法便捷管理。
(三)监管不严格,方法陈旧
众多工业企业在财务管理上都普遍有监管体制不健全的问题。这会导致处置大型应用设备时,企业不能高度重视资金活动情况,增大了投资所带来的危机,企业的弱项不能很好的掌控,另外在投资、担保等方面也将不断有意外的发生。
另一方面,管理制度也需要加强改进良,管理的方法陈旧会导致资金的流失与浪费。某些工业企业总是采用陈旧的管理方法,对于财务方面没有合理的计划,同时也缺少一份科学的制度来管制,因此无法充分利用筹集到的资金。除此之外,陈旧的管理方法也不能使工业企业和行业协会之间的沟通顺利进行,工业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也得不到加强。
(四)业务水平及素质低
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员工业务水平的高低是企业长期运营的关键,其职业道德更为重要。如果员工基本的素质得不到保障,企业将面临着巨大的危机,出现财务损失等问题。只考虑业务水平的增长略自身素质的培养,这会把员工引上一个错误的道路,造成工业企业管理制度的损坏。
(一)健全预算管理体系,减少资金成本
一个健全的预算管理体系,包括了系统的流程,这样才能有条不紊的开展预算管理工作。接着,严格控制好非生产性活动的预算,减少不必要的花费。在建设项目和设备投入上要合理的使用预算,工业企业的运转中都需要资金预算的一齐控制。所有的开支范围、途径以及标准都应将预算工作落实到位。
根据工业企业的财务状况,企业的成本可以归化成显性和隐形。两者相比较,显性成本更容易控制和使用。首先,初次选购能有效控制的产品,确保其质量的情况下,要与多家价格进行比较,尽量把成本控制到最低,提高企业的利润;其次,在人工成本里提升人力资源的利用率。隐形成本的控制只能在工业企业后期业务中进行:如果要同合作对象长期来往,就应该把谈判成本减小;设立一个信息系统,还能增大交易圈,减小了搜索需要的支出。
(二)高效花费资金,提高资产利用率
资金越多对于企业来说益处更大,然而资金却不能无限给予数额。因此,就要使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最大化。工业企业需要将资金合理的给予组织,使其合理支配,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之后,再花费资金。努力提高资金的回笼程度,实时监控应收账款,控制好现金的起伏,巧妙采用多方方法督促账务的归还,防止资金的流失。
(三)完善监督体系,选用科学的管理方法
工业企业应该严控财务监管,健全体制,按照企业整体经营战略形势走,遵守财务管理工作制度标准,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合理高效,让行内企业了解市场的价格走向和物资采购等消息,多向先进管理模范典例学习,积累经验,使企业的管理水平上升一个层次。
(四)增强员工素质和道德培训
工业企业员工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了财务管理的好坏。财务管理对企业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求员工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质,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奠定良好的基础。只有提高了财务管理能力,整个企业的竞争力得到保障,才能强有力的抵挡外来的风险,防止企业盈利水平的降低。
[1]张晓弘.企业财务管理问题与对策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0,(2).
[2]郭晓松.浅谈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30).
浅析工业企业财务管理所涉问题以及应对策略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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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各行各业都有了很大程度的变化和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使得我国经济迈上新的台阶。与此同时,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的农业,通过不断发展,从传统的人力劳动逐步转化为科技化的机械劳动,这是我国农业发展进步的表现,但是却也因此带来了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一些相关问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小议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与应对策略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农业机械化已成为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突破了主要依靠国家、集体投资兴办农业机械化的模式,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新格局。近年来我国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过程中,已经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但是,在农业机械化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还是遇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在20世纪60年代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先后实现了农业机械化.继而相继实现农业现代化。美国在农业上使用机械的历史已有100多年。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为半机械化时期。1910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为农业基本机械化时期,内燃机、电动机在农业机械上普遍应用。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进入了全面机械化时期.现在是农业机械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 目前美国在谷物联合收割机、喷雾机、播种机等农业装备上已经开始采用卫星全球定位系统监控作业等高新技术.向精准农业方向发展已成趋势
西欧国家在小麦、玉米的整地、播种、收获、运输等生产环节已全面实现了机械化,不少农业机械还装备了GPS系统.进行精确农业作业 。20世纪70年代.德国实现了农业机械化。法国农业在欧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农业产值4 200亿法郎.农业产量占欧盟总产量的20%。法国早在l9世纪6O年代就开始生产农业机械,二战后几乎全部实现了机械化 日本的国土面积小.且70%是山地,粮食自给率仅为40%。而日本的农业生产每一个环节几乎已实现机械化作业.对农业机械化的促进措施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
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仍比较低.全国耕种收割综合机械化水平只是36.5%。同时.由于各地的地理环境、经济发展和劳动力素质等存在差异.综合机械化水平发展极不平衡。 随着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大量应用.我国的农机行业在这方面也有大量的研究。侯学贵等建立了除草机器人模型,应用VC++开发了基于机器视觉的除草机器人杂草识别和导航系统软件.引导除草机器人沿农作物行自动行走。张立彬等在综合分析设施农业用多功能作业机功能需求的基础上.根据结构可重构模块化设计方法的特点.对小型农业作业机的方案设计过程进行了研究.并应用运筹学的相关原理.将层次分析法与动态规划等结合起来.对其进行寻优组合评价.为最终实现作业机可重构模块化设计提供理论基础。
(一)农业机械化水平相对不够发达
如今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还是逊色了一些,导致这个原因的因素主要是我国农业机械化起步晚,农业科技力量相对薄弱。近些年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处在不断的发展中,社会文明也在不断进步,但是我国农业机械设备的投入水平却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和提高。只有我国农业设备的类型、质量与使用目的不断完善,才能满足未来我国农业的发展需求。
(二)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有待完善
具体表现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存放高性能、大型农机具的厂库棚建设用地短缺,集公益性、服务性、经营性于一体的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等维修服务组织建设滞后等。
(三)农民使用现代化机械的意识还需提高
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虽然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但是在我国的传统农业当中,农民一直是农业发展当中重要的劳动力,有一部分农民还没有适应现代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脚步,他们不愿意拿钱去购买农业机械,或者是他们舍不得拿出那么多的钱去购买;一些农民出于节约生产成本的考虑,依然以劳动力作为农业生产的主要支柱,没有加大农业机械的资金与技术投入,这一点也制约了农业机械使用的普及程度。
还有一部分农民虽然购买了农业机械,但是由于我国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使用起来也存在一定问题,需要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不然使用起来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一点需要尤其注意。
1、加大财政对于农业机械的资金与科技投入
要想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就要加大科技力量的投入,国家应当加大财政对于农业机械的资金与科技投入,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对农民进行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的扶持。对于农业市场当中急切需要的农用生产工具进行重点开发与制作。还要致力于培养养农业化新型人才,为农机化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2、不断完善农机服务体系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切实引导农机服务组织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努力营造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和谐发展氛围。加大对农机化基础设施的投入,解决大型农机停放的场库棚用地问题。要营造良好的人才队伍建设环境,推进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发展。
现代社会.衡量一个国家农业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即为农业机械化的程度。科技农业和创新农业是我国对农业发展提出的要求。农业机械化对我国农业生产具有非常大的意义,要为农业机械化提供科学的、良好的发展环境,必须结合机械化的发展实际这样才可发挥农业机械化在生产、服务上的能力,体现高质量的农业生产水平,使我国在农业生产方面,表现高效率性,发挥农业生产的效益。
小议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与应对策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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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0年底,全国90%以上的出版社完成了转企改制。为了规范改制后出版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财政部公布了《关于中央文化企业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文资[2014]17号)。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分析图书出版企业会计管理当中的问题和应对措施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出版企业的运营与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息息相关。随着出版市场化竞争加剧,出版利润空间不断压缩,企业内部管理的好与坏,成为提高出版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出版企业的会计管理受到多因素的影响,成本核算、会计管理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等都影响着出版企业的稳定发展。因此,做好出版企业会计管理工作十分重要。本文首先分析了出版企业会计管理的意义,之后分析了当前出版企业会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
【关键词】出版企业 会计 管理 问题与对策
物质文明的发展会带动精神文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出版行业处于文化产业的核心位置,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会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文化产业的发展。从目前看,出版企业会计管理制度还不是很完善,阻碍自身的长期稳定发展。本文通过分析出版企业会计管理当中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为出版企业会计管理制度的规范提供参考。
会计管理针对的是企业的经营活动,出版企业的经营活动主要有报纸、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的出版、印刷、发行等经营活动。其会计管理工作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根据出版物的特点确定管理方式,在出版企业会计管理中应清晰明细核算,记录要明确,所有进销存都要有财务信息;在进行科目设计中,要实现分类明确,准确记录与核算存留、销售和退回的出版物。会计管理中,成本计算方法主要有单品种实际成本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先进先出法或后进先出法,这些方法可以准确的计算成本和利润。一般销售后退回的产品,可采用定价法进行计算,如果出版物要计算提成差价,需要保留好实际成本,对于完全没有市场的要进行报废,运用恰当的会计管理方法,才能确保会计工作的准确性。出版企业会计管理内容广泛,重点内容是对成本的管理,出版企业的成本包括稿酬、原材料、校订、制版费、辅助材料、出版损失、印装费以及编录经费等。会计管理工作指的是在确定核算对象后,采用恰当的管理方法,进行准确的管理。
首先,有利于确保会计资料的准确、真实、完整以及可靠。真实、准确的会计资料是了解出版企业会计情况并做出准确判断的依据。会计部门采用手续、程序控制,使经济业务和会计处理相互联系,保证会计记录的准确和完整。其次,有利于加强出版企业的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会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出版企业的经济活动具有重要的作用,完善会计管理制度,划分会计管理分工工作,形成有效的员工激励制度,可有效改善出版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出版企业实现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第三,确保出版企业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避免资产的流失。建立健全会计管理制度,将执行人与记账人、授权人与执行人、保管、出纳以及会计人员等分开,严格控制资产的收、付、存、用,避免固定资产的破坏与流失,确保出版企业资产的完整与安全。第四,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做好会计管理工作,加强对经济业务活动的审查,及时发现贪污、损失浪费等不法行为,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出版企业的各项活动。第五,有利于加强出版企业的风险控制,建立有效的会计管理系统,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等环节,有效控制企业风险,确保企业各项业务的有效开展。
(一)不执行成本预算管理或成本预算与实际差异大导致资源浪费
在出版企业会计管理工作中,成本预算工作是重点,也是难度最大的环节。原因是出版行业所受到的纸张原材料价格市场波动、印装工序印装单价影响、字数版税和按销售量计算支付的版税估算困难,无法实现准确的预算,在进行预算中具有一定的弹性,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会计预算工作缺乏弹性,不能及时跟进企业与政策变化进行调整。预算不准确的表现主要表现为:出版企业不重视,不按单品种进行预算;责编等一线生产部门对占有成本比例达15%以上的稿酬和版税预算编制,存在“形式主义”,常常出现稿酬、版税没有预算金额或预算金额过高造成生产经营决策上的缺失和盲目投产。其次,存在过高估计预算标准、执行与预算不统一、产生差额等现象,因此,在编制成本预算之前,应做大量的核实、计算工作,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
(二)缺乏完善的会计管理制度
出版企业的会计管理工作与一般企业不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出版企业开展会计管理工作的基础是明确产权关系,但是,从目前看,部分出版企业的会计制度不完善,缺乏个性化设计,在会计管理运行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动态监管过程,在紧急时刻,没有有效的制度进行指导与约束,进而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辅助产业管理不善
由于出版企业每年会出版许多书籍,随着出版行业间竞争的加剧,在数量和质量上出版企业都在不断提高,进而增加了会计管理工作的难度。在实际的操作中,由于缺乏实际控制力,辅助产业管理不善,影响到会计管理工作的准确性,无法真实反应企业的经济情况,容易出现片面的会计分析。
(四)资产的管理意识淡薄
目前,在出版企业中普遍存在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的现象,企业的库存图书财务账目和发行部门库存图书数据不匹配,对固定资产管理粗放,无制品明细卡片等,财务核算与审计制度不严格,账目不全、不符、不严谨,存在账本缺失或不配套现象,由于出版企业多数为国有企业,在资产管理方面的效率与责任感低,财务部门对报废图书不作处理,对在途图书的管理监控不严,这些都是由于资产的管理意识淡薄而导致的。
(五)会计管理人员能力有限
从目前来看,部分出版企业的会计管理人员学历有限,高层次的财务管理人员缺乏,部分财务会计管理人员由于个人能力有限,会计基础知识不扎实,对于部分工作难以胜任,不能及时进行财务方面知识的学习,容易在处理问题时出现失误。还有部分会计工作人员不能胜任会计岗位职责,对待工作敷衍了事,对会计管理工作缺乏认识。
四、针对会计管理工作问题的应对措施
(一)提高预算管理意识,实施图书成本全面预算
企业远的目的是实现企业的集中运行管理,提前规划好出版企业的生产与销售活动,对于出版企业来说,每本书的出版、组稿、编辑、销售等都涉及到预算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预算管理意识,加强会计工作人员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预算管理流程,实施全面的预算工作,使会计管理各个部门进行良好的配合,运用会计管理手段,严格按预算组织收支,使预算偏差降低到最低点,实现会计预算的准确性。
(二)规范会计管理制度
出版企业除了要进行文化传播还要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规范出版企业会计管理制度,用于科学的管理方法,分析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针对不同的出版物,做出明确的利润分析,不断强化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利用现代电子技术提高会计核算的效率,才可以有效的掌握企业的基本信息,实现企业的稳定发展。
(三)开发与完善辅助产业
开发自身特有的财务管理流程与模式,将图书出版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和账目进行统一管理,通过财务管理规范出版流程,按印次对图书的成本与利润进行统计管理。
(四)加强资产的管理
改变财务会计对库存图书和在途图书管理不到位现状,确保财务、发行、仓储三部门三账核对,加强对残损报废图书的处理,减少库位占用和不良资产对资金占用,盘活库存图书。
对于出版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定期做好固定资产采购费用的盘查工作,对于资产采购、报销等实行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经办人员与部门负责人共同负责,对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账目不全等现象,应按照谁签字追求谁的原则,追究其资产未入账的原因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五)不断提高会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会计管理人员能力有限一是由于自身原因,二是由于单位的培训与激励机制的原因。要想提高会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企业应定期组织会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知识结构和法律意识,同时鼓励员工进行自学,定期对员工的会计知识进行考核。采用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工作与学习的积极性,设置严格的考核标准,对于不合格的员工,进行一定的处罚,进而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在现代化企业运营中,会计管理工作属于重要的内部控制工作,其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操作,从源头规范各种不正确现象,以良好的会计管理制度为保障,严格的做好出版企业的会计管理工作。
[1]金燕.新闻出版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财会学习,2015,02:07-08.
[2]陈惠英.出版企业会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5,02:110.
[3]匡东辉.加强出版公司会计控制的思考[J].财经纵横,2011,03:125.
[4]李永强.转企改制后出版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趋势[J].出版发行研究,2011,09: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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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的普遍应用改变了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同时 ,伴随该技术而带来的各种新型犯罪 ,也越来越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 ,困扰人们的生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计算机犯罪及其防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计算机的技术的迅速发展,计算机应用及计算机网络的发展普及,人类进入了数字化时代,信息社会不但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也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快捷方便,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计算机及计算机技术在给我们提供使得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那就是计算机犯罪。计算机犯罪不但给国家经济建设带来危害,也对社会的稳定和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本文就计算机犯罪的相关知识及其防治做以阐述。
【关键词】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犯罪;危害
计算机从产生至今,其发展速度让人吃惊,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网络已渗透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由于计算机信息网络具有开放性这一特点,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有些人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但是也有人利用计算机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从事非法的活动,这就是计算机犯罪。随着计算机犯罪迅速发展,从早期的军事、科技领域扩散到金融、商业、银行、保险等政府部门及个人用户。每年计算机犯罪造成的财产损失都在千亿美元左右,可见其危害之大。随着我们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网络的迅速普及,计算机犯罪的案例也是逐年增加,因此应对计算机犯罪提高防范和打击力度。
1.1计算机犯罪定义
对于计算机犯罪到现在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国的学者定义的方式和角度不同,广义的计算机犯罪概念,通常是指所有涉及计算机的犯罪。欧洲的学者认为:在自动数据处理过程中,任何非法的违反职业道德的,未经批准的行为都是计算机犯罪,美国的学者认为:在导致成功起诉的非法行为中计算机技术和知识起了基本作用的非法行为,我国学者认为:所谓计算机犯罪是指和计算机特性有关之犯罪,即通过计算机的隐密、快速、有效处理大量资料之特性而实现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结果。不管哪种定义都可以看出来,计算机犯罪是离不开计算机这个媒介的。
1.2计算机犯罪的产生及发展
上世界40年代末,计算机犯罪首先发生在军事领域,随着计算机应用的迅速普及,计算机犯罪逐步渗透到金融、商业、银行和保险部门。第一起有记载的计算机犯罪发生在美国,时间是1966年,一位计算机专家通过篡改银行程序的方式改变了存款的余额,被当时美国计算机安全专家Parker发现,这也是世界上第一例受到刑事追诉的计算机犯罪案件。从这开始,计算机犯罪逐年增多,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成为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的稳定和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随着我国互联网人数逐年增加,计算机犯罪也在日益发展。有学者预料,今后计算机犯罪将大量发生,从而成为危害性最大,也是最危险的一种犯罪。
1.3计算机犯罪的特征
1.3.1社会危害严重化
社会各个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被破坏,其遭受的损失可能灾难级的。例如中国台湾人编写的“CIH”病毒、美国人编写的“美丽莎”病毒、德国人编写的“震荡波”病毒,中国大陆的“熊猫烧香”病毒,造成的经济损失都是巨大的,其中“CIH1.4”病毒在1999年4月26号爆发的时候,全世界6000多万台计算机瘫痪,是人类计算机史上最大的灾难。
1.3.2智能化
计算机犯罪是通过计算机进行实施的,很多计算机系统都有安全防护措施,要想进行计算机犯罪,计算机犯罪分子要有专业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甚至有些计算机犯罪分子是多学科的“全才”,多种知识多种手段并用,实施计算机犯罪时,犯罪分子利用其掌握的计算机技术和一定的计算机网络资源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他计算机网络资源发起攻击,一般犯罪分子作案前要经过周密的策划和精心的准备,严格选择实施犯罪的作案时间和地点。例如2003年12月份上海警方破获的非法入侵修改计算机网络数据库案,犯罪嫌疑人是上海市一所高校的计算机系学生,此人精通数据库结构知识,利用从事数据库维护的使得条件,非法入侵数据库并修改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盗取游戏币。
1.3.3手段隐蔽性
由于计算机犯罪不同于其它的犯罪形式,都是使用计算机进行,简单到只需要敲击几下键盘或是点击几下鼠标就可以实施犯罪。计算机是一个二进制世界,犯罪人很容易对数据进行更改或是销毁,犯罪手段相当隐蔽和复杂,给侦破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1.3.4跨地域性
计算机网络是全世界范围通用的网络,各国之间、各地区之间都是互通的,这为计算机犯罪提供了更广泛的空间,很多计算机犯罪是跨国、跨地区的,犯罪分子只需拥有一台联网的计算机,就可以坐在家里实施各种犯罪活动,例如窃取军事资料、盗取商业秘密、盗取银行钱款和热门游戏的游戏币等等。犯罪分子可通过中点结点使不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区域的用户受害。
2.1法律防范策略
参照其它犯罪形式,可以通过法律去惩戒的原则,对于计算机犯罪的防范升到法律防范的高度,应该是有效的办法。国家应该出台针对计算机犯罪的专门法律条文,并增大监控力度,严抓狠打,这样对于减少计算机犯罪应该会有效的控制。
2.2增强防范意识
很多的计算机犯罪都是通过计算机病毒进行的。
2.3技术防范策略
技术防范策略就是提高计算机网络安全,确保网络中信息保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简单的说,也就是说要保证计算机信息的安全性。
2.3.1设备安全防范
设备安全防范就是要保证计算机实体的物理安全,例如对于计算机机房的管理,设置密码锁,增加监控系统,并对人员进行登录备案,包括姓名和出入时间,对于重要的部门还应该设置指纹安全识别技术。还要确保数据存储介质(硬盘!磁盘!光盘等)的保存和运送安全,再者要加强电子屏蔽,防止电磁泄漏,获取信息最直接的方法是减少电磁泄漏量。
2.3.2数据加密保护
数据加密是计算机网络最基本的安全控制技术,网络中的数据加密除了选择加密算法和密匙外,还可以链路加密和端间加密。链路加密是网络层以下的加密,而端间加密则是网络层以上的加密。目前最常用的加密方式是链路加密方法,而端间加密是面向网络高层主体的,它不对下层协议信息加密,协议信息以明文形式传输,用户数据在中间节点不需要解密,端间加密可以由用户选择加密与否,它一般是用软件完成,在防范计算机犯罪时要在密匙产生和管理上做文章,减少信息泄漏的可能性。
2.3.3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一个安全成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具备防御、检测、报告、恢复、总结五种功能。防御功能是指将计算机犯罪分子拒之门外,使其犯罪行为不能产生危害结果。检测功能是犯罪实施后系统自身具有记录,确认及调查跟踪等功能。报告功能是信息系统受到侵害后系统能及时准确提供给管理者或所有人其信息系统受损情况。恢复功能是指计算机信息系统受破坏后,信息系统功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运行,减少系统受破坏造成的损失。总结功能是计算机受破坏后,系统能通过软件自动分析存在的漏洞,受破坏的程度和改正方向。
计算机犯罪是信息时代的产物,也是计算机技术及应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信息产业的蓬勃发展,计算机犯罪日益猖獗,其造成的损失和伤害也远远大于其它的犯罪形式,因为我们应该加大法律防范的力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并在技术层面上加强防范手段,将计算机犯罪的危害减小到最低。
[1]刘广三著.计算机犯罪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6.
[2]赵廷光,朱华池,皮勇著.计算机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
[3]蒋志培主编.网络与电子商务法.法律出版社,2002,4.
[4]李双其主编.网络犯罪防控对策.群众出版社,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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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卡里亚是刑法学界家喻户晓的伟人,《论犯罪与刑罚》是誉满古今的经典名著。此人此书传承的思想引领了几个时代的刑法学,并继续教育着21世纪的刑法学人。 贝卡里亚对封建刑法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并建立了功利主义刑法体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论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死刑观在我国的正确适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废除死刑风潮不一定适合在我国推行。文章尝试反驳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有关死刑观的言论,结合我国国情提出目前我国需保留死刑的原因,并举例我国在慎用死刑方面的进步,最后得出在现阶段国情下,我国应慎用死刑,而不是完全废除死刑的结论。
【关键词】贝卡里亚;死刑;人道主义
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一书自发布之日起便引发了一个为刑法学界所热议的话题――死刑存废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当今世界在欧洲一些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从总体而言,各国的刑罚趋于宽和,不得不令人佩服作者的远见卓识。然而,我们发现,贝卡里亚在论证死刑并非真的必要和有益的过程中,并没有下必须废除死刑的定论。因为他同时承认“废除死刑存在两种例外的理由”,即贝卡里亚并非一个彻底的死刑废除论者。
(一)社会契约论。贝卡里亚认为,“每个人在对自由做出最小牺牲时,怎么会把冠于一切财富之首的生命也搭进去呢?”然而,订立社会契约在于保障自身权益,自然也包括人身权益,人们为了免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从而同意以自身同样会因此受到惩处的条件,来订立契约。人们不押上自己的生命权,又如何保证当他人侵害自身生命权时能受到相应的惩处呢?同时,社会契约认为,罪犯杀害了他人生命,就是将自己推到了人类的敌人的位置,是战争状态,其本身的生命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对杀人者处以死刑是合法合理的。
(二)死刑并非最佳威慑。贝卡里亚认为,“历史上任何最新的酷刑都从未使决心侵犯社会的人们回心转意”,“正确的刑罚,它的强度只要足以阻止人们犯罪就够了”,因此主张以终身苦役的强度来替代死刑。
然而,死刑的威慑力是具有不可替代性的。首先,死刑的个别威慑力无可替代。我们必须承认,还是有一小部分穷凶极恶的恶徒,只有死刑才能扼杀其二次犯罪的动机和行为。这与贝卡里亚认为的废除死刑存在两种例外的理由一是“某人在被剥夺自由之后仍然有某种联系和某种力量影响着这个国家的安全”,二是“处死他是预防他人犯罪的根本和唯一的防范手段”也相吻合。其次,死刑对于潜在犯罪者的一般威慑作用同样不可替代。美国埃默里大学3名教授在充分考虑了几乎所有可变量之后,通过对美国过去25年处死717人犯罪案例分析,发现每处死一名死刑犯,可以打消18名潜在罪犯的杀人念头。因此,用终身苦役来替代死刑是具备不合理性的。
(三)刑罚人道主义。这大概是贝卡里亚死刑观的基础,正如他在书中所说,“如果我要证明死刑既不是必要的也不是有益的,我就首先要为人道打赢官司”。
然而,刑罚与人道本身就有着无法完全调和的冲突。因此刑罚是否人道,关键在于刑罚惩罚的是否是犯罪人自由意志的体现的犯罪。对死刑而言,如果惩罚的是重大的犯罪人自由意志体现的犯罪,而且死刑给受刑者的痛苦只以致其死亡为限,而不附加额外的痛苦和折磨,则是人道的和正当的。并且,刑罚的人道对象应该是犯罪人以外的社会成员。刑罚是社会自身的防卫手段,其保护对象是作为社会全体成员之多数的普通人,而不是危害社会权益的犯罪人;而对犯罪人的人道,是对其他成员的不人道。
(四)死刑不可挽回。这确实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不可完全避免的风险,但若由此便摒弃死刑却与因噎废食无异。事实上任何刑罚都有其风险,就好像我们同样也无完全避免终身监禁或终身苦役中存在的越狱类问题一样。但这些问题的关键都在于我们要如何更加完善司法体制和执法系统,使这种风险降为最低,而不是由此大谈废除一种刑罚,却无视解决问题的更好方法。
首先,死刑作为一种刑罚制度,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前我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物质文明程度比较低,而“在一个物质生活水平较低的社会,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大,人的生命价值相对低,因而缺乏死刑废除的必要物质条件”。
再者,观念因素是中国废除死刑的一大障碍。“现阶段大众的集体意识仍然要求对严重犯罪给予公正的报复与道义的报应,人类文明与价值体系还没有完全实现对报应的超越,在现阶段公众的正义观念中,公正的报复与道义的报应仍然是国家和社会必须对犯罪作出的正义的反应方式。”“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中国几千年来民众根深蒂固的心理,朴素的报应思想和社会正义感相比人权法制观念更占上风。因此,目前中国只能是在保留死刑的基础上,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
虽然我国现阶段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但全球刑罚趋于宽和却是大势所趋。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执政党就提出了“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的思想,并将其作为指导我国死刑适用的基本政策。
我国慎用死刑的进步,主要体现在:一是严把政策关。提出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宽中带严,严中带宽,慎用死刑。二是复核关。将死刑的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严格复核死刑案件,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调研,因为事实证据不核准死刑占到了30%,还不包括大量的补充侦查的情况。三是证据关。《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死刑的证据认定进行严格把关。四是罪名关。《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废除了13个罪名的死刑,完善死刑的法律架构,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对死刑刑罚的最大幅度削减。
综上,死刑的废除与否是一个利弊博弈的过程,贝卡里亚并没有给我们一个定论。在人类刑罚趋于宽和的今天,我国严格控制死刑、减少死刑罪名等,是慎用死刑的结果,并不代表我国将废除死刑。综合我国国情来考虑,我国现阶段并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因此,慎用死刑,而不是完全废除死刑,才是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死刑观在我国的正确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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