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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主义认为,人的语言和思维中所运用的符号对应于外部世界的实体和范畴,符号通过与外部世界的事物之间约定俗成的对应关系获取意义。这样形成的符号体系是外部世界的再现(representation),是客观现实的映射。客观主义这还将人的心理活动中包含想象色彩的成分全部剔除在外,比如隐喻、借代、主观意象(mental imagery)等都不应该进入人的概念领域(realm of concepts)。总之,客观主义者认为人的理性虽然来自对物质世界的感知,但理性不受人自身的生物功能和外部世界特性的制约,人的思维和推理是大脑中概念和理念(ideas)之间的关系运算,是绝对抽象的,无形体的(disembodied)。他们错误地将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截然分开,认为理性、思维、观念、理解是自主的,不受人的生理和物理环境的制约,人类心智是脱离主体的,超验的,不依赖认识主体的身体经验及其与客观世界的相互作用。
近年来,随着认知科学研究的深入,人类学、心理学、语言学等对“概念范畴”(conceptual categories)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关于范畴、意义、思维和推理与以前不同非客观主义(non-objectivism)的观点。他们称之为经验现实主义或简称经验主义(experiential realism, experientialism)。这里的经验是指由人的身体构造以及与外部世界互动的基本感觉——运动经验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有意义的范畴结构和意向图式。
经验主义认知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维是不能脱离形体的(embodied),即用来连接概念系统的结构来自于身体经验,并依据身体经验而有意义;
(2)思维是想象的(imaginative),因为那些不是直接来源于经验的概念是运用隐喻、转喻和心理意向的结果,这种想象力也不是脱离形体的,因为隐喻、转喻和意向都是以经验为基础的;
(3)语言符号不是对应于客观的外部世界,而是与认知参与下形成的概念结构相一致。意义与推理也是基于以上概念结构与认知模式;
(4)思维具有完型特征(gestalt properties),学习和记忆的认知过程依靠完型结构,而不是抽象符号的机械运算。
在经验现实主义哲学观里,意义被视为是最关键的,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词语(linguistic expression)和词语所传达的概念是怎样获取意义的。经验现实主义认为,意义和意义的结构都产生于我们的生活经验,包括身体经验、社会经验和文化经验等。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和我们作为生物体的特殊身体构造决定了有些经验是先于概念的产生就有自己的内在结构的。概念之先结构主要包括两类:一为基本层次结构,一为意向图式结构。认知模式与这两种概念之先结构相映衬,并由此获得自己的意义。
这种映衬构成人类知识的基础。经验现实主义还认为,我们通过理想认知模式ICMs(Idealised Cognitive Models)来构建知识,ICMs是一个有内在结构的复合体,其内在结构可以是命题性的,意向图式性的,也可以通过隐喻投射和借代投射建立起来。在那些没有清晰可辨的概念之先结构的域,尤其是抽象域,我们通过隐喻借来此种结构。这样一来,隐喻就为我们理解那些抽象域提供了途径。经验主义因此特别重视隐喻对人类认知体系和语言形成的作用,因为隐喻将理性(reason)和想象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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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1905.06.13-1995.04.10),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党和国家久经考验的卓越领导人,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陈云决策思想的哲学基础与来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陈云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代和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参与了党和国家的诸多重大决策,并且许多重大决策被历史证明是正确的。在长期的领导实践中,陈云创立了系统的科学决策体系,并在具体的决策实践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陈云决策思想,为我国的行政管理工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实践典范。究其原因,是因为他的决策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内核的,是以批判继承我国传统哲学思想为基础的,是在中国现实国情上形成的。
陈云同志善于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因而看问题特别准,特别远。他通过总结、概括领导经济工作、政治工作的经验,极为深刻地阐述和发挥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一)坚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先是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它强调认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认为人们的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同时,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能动的反映论,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实事求是就是这种能动的反映论的高度概括。
陈云决策思想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这最鲜明地体现在“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九个字中。陈云说:“不唯上,并不是上面的话不要听。不唯书,也不是说文件、书都不要读。只唯实, 就是只有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研究处理问题,这是最靠得住的。”[1]陈云非常重视实事求是,把实事求是同决策联系在一起,他说:“我们常讲实事求是。实事,就是弄清楚实际情况;求是,就是要求根据研究所得的结果,拿出正确的决策。”[2]
最能体现陈云坚持唯物认识论的是他在决策中坚持“国力原则”。1957 年,陈云发表了《建设规模要与国力相适应》一文,认为必须注重国民经济各方面的平衡,从社会再生产的角度要保持生产资料的生产与消费资料的生产这两大部类生产之间的平衡,从国民经济的主要产业部门来说,要保持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平衡。他认为,按比例发展是最快的速度,有多大家底就做多大的事,只有从国力出发和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进行建设,才能提高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益。薄一波对当时的情况评价如下:“我认为,周和陈云同志的这些意见,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指导计划工作和经济建设的生动体现。”
(二)坚持认识运动过程的辩证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高度统一,它把辩证法贯穿于整个认识过程,坚持从主体和客体、认识和实践的矛盾运动中考察认识活动,它认为人们对于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要经过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陈云决策思想不仅体现了他坚持认识的唯物论,还体现了他始终坚持认识的辩证法。他把这种辩证的认识方法归结为“交换、比较、反复”六个字。“交换,就是互相交换意见。……过去我们犯过不少错误,究其原因,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问题有片面性,把片面的实际当成了全面的实际。作为一个领导干部,经常同别人交换意见,尤其是多倾听反面意见,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比较,就是上下、左右进行比较。……反复,就是决定问题不要太匆忙,要留一个反复考虑的时间。……如果没有不同意见,也要假设一个对立面。吸收正确的,驳倒错误的,使自己的意见更加完整。并且在实践过程中,还要继续修正。因为人们的认识,往往不是一次就能完成的。”这充分体现了陈云对认识的辩证规律的精辟理解。
在决策中,陈云重视认识的两次飞跃及其往复无穷的过程。他认为认识应该从对现实情况的深入调查开始,在取得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再进行分析。“我们做工作,要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研究情况,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决定政策。所有正确的政策,都是根据对实际情况的科学分析而来的。”[5]他十分重视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处理经济问题时处处都用数据说话,常以定量分析作为剖析经济活动的手段,从中发现问题,找出规律,他指出,经济工作既要算大账,也要算小账。而对于那些实际情况比较复杂,通过定量、定性分析预测仍难准确把握实施效果的重大决策,陈云强调使用“摸着石头过河”的办法,通过试验进行验证。
他要求:“我们的工作部署,要反复考虑,看得很准,典型试验,逐步推广,稳扎稳打。”陈云提出决策、检验、再决策、再检验的公式,正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识规律在决策工作中的运用。他认为,世界上从来不会有十全十美的办法,因而决策过程中必须做出个可供比较的方案,反复论证,择优选用。“从决策方法上说,他不仅提出八种方案和方法,而且逐一分析,反复论证,反复比较,最后定出可行政策。从决策程序上说,他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力求慎之又慎。”
(三)坚持实践真理观。人们的认识过程是探求真理的过程。真理的内容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因而真理是客观的。真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坚持真理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要求。陈云的决策思想坚持了实践真理观,坚持了真理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
1978年,《光明日报》发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其观点与陈云的思想不谋而合。对于这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陈云给予了高度重视与支持,他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提法非常赞赏,他三番五次地强调,毛泽东著作基本思想就是实事求是。
陈云认为,坚持真理必须不计个人得失,不能搀杂个人好恶与私心。“如果一切从自己面子的角度出发,讨论问题、看问题搀杂个人得失在里面,立场不正,就不会看得很清楚,不会讲真理,结果一定害人害己。错误就是把客观看错了,结果也错了”;“只要有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条,坚持真理,改正错误,我们共产党就将无敌于天下”。
二、中国传统哲学思想是陈云决策思想的历史来源
陈云决策思想的形成除了具备以上理论来源之外,还继承发扬了中国古代传统哲学思想的精华。
陈云历来重视哲学的学习,有学者从哲学性格、哲学观、哲学贡献三方面对陈云哲学思想作了系统的研究和阐述,认为陈云的哲学性格可以概括为“实践性格”,表现在:从精神特质看,体现为应用哲学;从理论旨趣看,体现为经世致用的实学精神;从思维模式看,体现为知行合一的致思趋向;从价值理想看,体现为以人民为核心的政治哲学。这些在陈云同志的一些著作和讲话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早在延安时期,陈云同志就提出了“不唯上,不唯书,要唯实”、“全面、比较、反复”,作为认识真理和解决问题的一个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达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高度统一。
陈云的哲学思想是在吸收传统哲学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纵观中国哲学史,可以看到,中国传统哲学有着悠久的朴素唯物主义和朴素辩证法及其统一的传统。陈云在学习中国传统哲学的同时加以批判继承,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经世致用”和“实事求是”传统的继承。我国有“经世致用”优秀传统,认为学问必须有益于国事,强调学问要面向现实,关心现实,为现实服务。陈云在其领导决策中尤其强调务实性。1939年12月,在《学习是共产党员的责任》一文中,陈云强调指出,学习理论一定要联系实际。老干部要认真总结自己的经验,把它提到理论的高度,来指导以后的工作。可见,陈云心目中的理论或哲学,决不是书斋中的学者出于追求纯理论的逻辑思辨而构筑出来的思想体系,而是产生于社会实践又反过来作用或服务于社会实践的有用的理论。
二是对中国古代辩证法的批判继承。在中国传统“一分为二”的命题上,陈云的“用人的辩证法”做了很好的诠释。他指出,要用全面的观点看待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陈云认为了解人的时候,不能只看他的今天,不看他的昨天,或者只看过去,不看现在,这都是形而上学的静止的方法,“一个人的长处里同时也包括某些缺点,短处里同时也包含着某些优点。”用人就是用他的长处,使他的长处得到发展,短处得到克服。总之,“天下没有一个人是毫无长处,毫无缺点的,所以我们说,在革命队伍里无一人不可用。”
三是对墨子、颜元、魏源等人关于认识来源于“行”并强调“亲知”的唯物主义观点的继承。在这一点上,陈云的名言是“领导机关制定政策,要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作调查研究工作,最后讨论作决定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就够了。”情况明了是研究解决问题和制订决策的前提和基础,而情况明了则是调查研究的直接结果。陈云经常亲自率工作组或派工作组下乡、下厂蹲点调查,亲自体验,并反复实践。
一切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以事实为根据,从中找寻规律性是贯穿陈云决策思想的基点。陈云之所以能在我国经济困难之时多次力挽狂澜,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深谙我国国情。陈云决策的诸多观点与主张,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关键在于从我国国情出发,尊重实践,尊重群众,清醒地科学地分析和判断情况,从而使制定出来的政策具有重要的承前启后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在“一五”计划期间,陈云根据我国经济基础差、底子薄、人口多的基本情况,对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经济体制、经济结构和企业组织等提出了系统的正确意见,粉碎“_”以后,当中国人民刚刚迈开“四化”的步伐,个别领导人想靠引进搞“洋冒进”时,陈云又指出我们国家是一个九亿多人口的大国,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革命胜利三十年了人民要求改善生活。我们是在这种情况下搞四个现代化的。“这个现实的情况,是制定建设蓝图的出发点”。实践已经证明,对客观存在的基本国情的认识越深刻,就越能把方针政策放在可靠的基点上,从而卓有成效地领导经济建设。陈云认为多年来,我们屡吃经济过热的苦头,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不从实际存在的国情出发,单凭主观愿望,企图大干快上,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
陈云主张必须从我国现有的经济状况出发确定建设规模的大小。必须从我国的经济现状和过去的经验中研究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早在五十年代,陈云就从经济工作一定要尊重国情的思想出发,针对已经出现过的“小冒”,高瞻远瞩地指出:“建设规模的大小必须同国家的财力物力相适应。适应还是不适应,这是经济稳定或不稳定的界限。象我们这样一个有六亿人口的大国,经济稳定极为重要。建规模超过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就是冒了,就会出现经济混乱,两者适应,经济就稳定。”这一论断,意义极为深刻。他的这一主张,不仅指出了处理建设规模与国力之间关系的重要性。而且提出了处理这种关系的基本原则与方法论,以及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经济管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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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治哲学与伦理学的关系就是政治与道德的关系,这个问题涉及我们对政治生活的基本性质的理解。在古代政治哲学中,道德与政治是直接同一的,在近代欧洲政治哲学的发展中,出现了政治与道德相疏离的倾向,而当代政治哲学的复兴则普遍确认政治正义的道德依据。事实上,无论是道德生活,还是政治生活,都具有建立和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的基本功能,因此表现出道德与政治的相互交融性。
关键词:政治哲学;伦理学;政治与道德的关系
在西方学界,政治哲学的复兴是以罗尔斯在20世纪70年代初发表的《正义论》为标志的,而在我国学界,政治哲学研究进入活跃状态已是21世纪的事情,晚于欧美近三十年。因此,在我国,政治哲学仍然属于新兴的研究领域,这自然会带来对政治哲学的学科性质的讨论。在这个讨论中,厘清政治哲学与伦理学的关系尤为重要。因为这个关系不仅涉及政治哲学的学科定位问题,同时也涉到我们对政治生活与道德生活的内在相关性的理解,更涉及我们对政治生活的基本性质的理解。在笔者看来,政治哲学与伦理学的关系,简单地说,就是政治与道德的关系。从最一般意义上说,“善”是道德生活的核心概念,或者说是伦理学的最高范畴;“正义”是政治生活的核心概念,或者说是政治哲学的最高范畴。但无论是道德生活,还是政治生活,都具有建立和维系社会生活秩序的基本功能,而无论是“善”还是“正义”都代表着一种体现健全人格和健康社会的正面价值,因此对“善”的追求和对“正义”的追求,无论是在伦理学中还是在政治哲学中,都是紧密地交织在一起的,表现出道德与政治的相互交融性。本文试图通过概要地梳理政治哲学与伦理学的关系的历史发展过程来阐释笔者对这个问题的粗浅理解。
无论是在中国古代哲学中,还是在古希腊哲学中,有关政治问题的哲学思考都属于伦理学的一部分,或者说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在古代哲人看来,政治统治的合法性、权威性来自于道德伦理的基本要求。为政者必须是善者,这一点在古代哲人那里是不言而喻的。在社会生活的共同体中,掌握公共权力的政治统治者以及大大小小的官吏,他们的道德品行的优劣直接决定了政治的兴衰。如果统治者和政府官吏不顾公共利益和大众利益,而将公共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那就必然导致政权的腐败、社会矛盾的激化乃至生活共同体的瓦解。
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儒家学说,从其主要内容上看,就是一种包含政治学说在内的伦理道德学说。在这种学说中,政治的最高境界同时即是最高的道德境界,即“仁政”。儒学创始人孔子就直截了当地指出:“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其意就是说,为政者必须良善正直,才有可能避免臣民的邪恶。道德上的正直和政治上的正义均是“道义”本身的基本内涵。离开了“道义”,不仅无从判断政治行为和政治活动的是是非非,而且会造成政治秩序的混乱,并最终导致天下大乱。孟子更注重人的道德品性与政治的关系。他强调人性在根本上是“善”的;人性的善就表现为每个人都有“不忍人之心”,即“仁心”;而君王有不忍人之心,就会有不忍人之政,即“仁政”。所以,他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孟子·公孙丑上》)人有“仁心”若能“推恩”,便可使道义原则广布天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
在古希腊政治哲学中,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理论是最为卓越的。尽管他们二人对诸多政治问题的理解存在着很大差异,但他们都把“善”或“至善”作为政治活动、国家生活的最高目标,也是衡量政治行为和人的政治品质的最终标准,政治统治的合法性也是从“善”的理念中获得最终的依据。如柏拉图所说:“善的理念是最大的知识问题,关于正义等等的知识只有从它演绎出来的才是有用的和有益的。”柏拉图在他的著名著作《理想国》中就是把正义作为他的国家学说的核心理念,这使他成为历史上第一位对正义概念进行理论探讨的政治哲学家。在他看来,一个城邦(国家)主要由三个阶层的人构成,即统治者(护国者)、辅助者(保卫者或武士)和农耕商人,每种人在城邦中都做最适合他的天性的事情,互不干扰,这是构成城邦的原则。所谓“正义”就在于符合这个原则,即“正义就是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同时,正义就是智慧与善。城邦的“正义”主要体现为“智慧”、“勇敢”和“节制”这三种美德。其中,“智慧”是属于城邦统治者的美德,“勇敢”是属于城邦保卫者的美德,而“节制”则是属于城邦中所有人的美德。因此,正义的城邦就应当是“善”的,“这个国家一定是智慧的、勇敢的、节制的和正义的”。
柏拉图还确信,城邦的正义与个人的正义具有一种同构性。国家有三个部分,每个人的灵魂也有三种品质,这就是“理性”、“激情”和“欲望”。当人的这三种品质彼此友好和谐,理智起领导作用,激情和欲望一致赞成由它领导而不反叛,这样的人就是有节制的人。这种人能够“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他们能够带来城邦的和谐。
亚里士多德同样把“至善”理解为人们组成城邦所要达到的目的。所以,他在《政治学》一书中,开篇就说:“所有城邦都是共同体,所有共同体都是为着某种善而建立的(因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着他们所认为的善),很显然,由于所有的共同体旨在追求某种菩,因而,所有共同体中最崇高、最有权威、并且包含了一切其他共同体的共同体,所追求的一定是至善。这种共同体就是所谓的城邦或政治共同体。”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所谓“至善”就是“追求完美的、自足的生活”,因而也就是“公正”或“正义”。既然城邦的最高目的是至善,那么“公正”就是为政的准绳。他说:“人一旦趋于完善就是最优良的动物,而一旦脱离了法律和公正就会堕落成最恶劣的动物。不公正被武装起来就会造成更大的危险,人一出生便装备有武器,这就是智能和德性,人们为了达到最邪恶的目的有可能使用这些武器。所以,一旦他毫无德性,那么他就会成为最邪恶残暴的动物,就会充满淫欲和贪婪。公正是为政的准绳,因为事实公正可以确定是非曲直,而这就是一个政治共同体秩序的基础。”
在古代哲学中,政治哲学之所以从属于伦理学,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就建立和维系社会生活秩序而言,习俗、习惯和道德作为生成和维系秩序的文化机制要比法律、政治制度久远得多。习俗、习惯和道德是在人们的共同生活的漫长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系列有效的行为规则以及解释这些行为规则的观念。这些行为规则和观念经过长期的演化过程已经固化到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中,甚至深深地植根于人们心理结构下意识层面中,成为社会秩序的深层机制。法律、政治制度通常是阶级、国家产生以后才形成的社会规范,因而法律、政治制度等的产生也就标志着文明社会的开始。但是法律和政治制度与社会习俗、道德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习俗和道德构成了社会秩序的深层机制,因而法律和制度的制定和施行就必须与这些习俗和道德保持基本的一致。事实上,大部分法律和制度都是通过立法程序和政治过程而将那些对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总体秩序至关重要的习俗和道德规范法律化、制度化。因此,法律和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根源于习俗和道德。离开了习俗和道德,政治问题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其二,在古代哲人看来,政治统治的合法性、权威性也来自于道德伦理的基本要求。在社会生活的共同体中,掌握公共权力的政治统治者以及大大小小的官吏,他们的道德品行的优劣直接决定了政治的兴衰。如果统治者和政府官吏不顾公共利益和大众利益,而将公共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那就必然导致政权的腐败、社会矛盾的激化乃至共同生活的瓦解。柏拉图之所以在《理想国》中呼吁让哲学家出任国家统治者,就是因为他认为真正的哲学家的最高追求就是至真、至善的理念,因而能够将“善”作为自己的执政标准,他们不看重浅近的物质利益,也不在乎手中的权力,因而较之其他人更有利于政治的清明和社会良好风尚的建树。
其三,政治哲学对政治问题的考察和研究必然带有一定的价值取向,而这种价值取向归根到底来自于道德原则。也就是说,政治的合法性或合理性的根据并不在于政治活动自身,而在人们最基本的道义原则中。因此,只有伦理学才能为政治的合法性或合理性提供形而上学的终极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说,伦理学构成了政治哲学的形而上学基础,具有绝对意义的“善”,是所有道德行为和政治行为归宗。
在欧洲传统政治学说中,确信“善”与“正义”、道德与政治的直接同一始终占据主流地位。特别是在中世纪,由于宗教神学和罗马教会的强权统治,使道德与政治的直接同一采取了政教合一的政治形态,即作为“至善”的神是王权或国家权力的全部根据。然而,到了中世纪末期,教权的腐败、王权的专制、教权与王权之间的矛盾以及宫廷内部围绕权力展开的争斗等等,使人们越来越难以看到,也越来越难以相信政治统治的良善本性,并逐渐对“政治植根于道德”这一传统观念产生怀疑。
最先对这一传统政治观念提出挑战的是文艺复兴时期著名政治理论家马基雅维里。他在《君主论》一书中干脆把政治统治与道德本性剥离开来,提出一种“用目的说明手段正当”为原则的政治无道德论。马基雅维里是中世纪晚期意大利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从政治理想上说,他崇尚共和政体,认为共和政体有助于促进社会福利,发展个人才能,培养公民美德。但面对当时意大利人性堕落、国家分裂和社会动乱的状态,他认为实现国家统一社会安宁的唯一出路只能是建立强有力的君主专制制度。在他看来,人是自私的,追求权力、名誉、财富是人的本性,因此人与人之间经常发生激烈斗争,为防止人类无休止的争斗,国家应运而生,颁布刑律,约束邪恶,建立秩序。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君主应当不图虚名,注重实际,只要能够达到目的,无需考虑手段的道德性质。残酷与仁慈、吝啬与慷慨,都要从实际出发,即所谓“明智之君宁蒙吝啬之讥而不求慷慨之誉”。所以他在《君主论》中说,君主“常常不得不背信弃义,不讲仁慈,悖乎人道,违反神道”,君主“如果有必须的话,他就要懂得怎样走上为非作恶之途”。“当君主认为“如果没有那些恶性,就难以挽救自己的国家的话,那么也就不必因为对这些恶行的责备而感到不安,一些事情看来是恶行,可是如果照着办了却能给他带来安全与福祉。”这就是说,政治统治的正义是用其最终目的和效果来说明的,一切与此无关的道德都应该被抛弃。基于这种观点,马基雅维里明确地把政治学当作一门实践学科,将政治和伦理区分开,把同家看作纯粹的权力组织。可以说,他是近代第一个使政治学独立于伦理学的思想家,因而有资产阶级政治学奠基人之称。
当然,在近代政治哲学中,马基雅维里的这种比较极端的政治学观点并不多见。多数政治哲学家并不否认政治合法性本身所蕴含的道义原则。这特别体现在近代法学和政治学有关自然法的讨论中。所谓自然法不过是一些最基本的道义原则,如“各有其所有,各偿其所负”(格劳修斯),“既受他人恩施之惠,就应努力使他不因施惠而自悔”(霍布斯)等。当然,自然法的内容应当是什么,这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但不管怎样,自然法所涉及的就是一些最基本的道义原则,法律和政治行为如果不符合自然法的要求,就是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因为“自然法”本身就被理解为维系社会共同生活的最基本的尺度,没有这些基本要求或不符合这些基本要求,社会生活就建立不起来,即便建立起来也维持不下去。
但问题在于,如何才能使自然法成为共同的生活准则而不致于被个人的任意性所破坏?人性中是否具有足以使自然法得以贯彻的道德根基?对于这样的问题,近代思想家则比较普遍地表现出对人的德性能力的不信任,即便不否认道德良善的重要性,但也不把政治正义的实现寄希望于人的道德品性。如英国哲学家霍布斯从人性本恶的基本立场出发,干脆否认了人凭其本性执行自然法的可能性。在他看来,尽管自然法是理性法则,但人的趋利避害的自私本性使人倾向于不愿接受自然法的约束,因此,要使自然法行之有效,就必须依靠具有强制力的政治权力。他说:“正义的性质在于遵守有效的信约,而信约的有效性则要在足以强制人们守约的社会权力建立以后才会开始,所有权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按照霍布斯的这一观点,政治的正义与其说是根源于人性的善,不如说是为了防范人性的恶。
稍晚于霍布斯的英国哲学家洛克不同意人性本恶的说法,而是认为人天生就是要过社会生活,这就决定了最初的“自然状态”应当是一种社会生活的状态,一个自由、平等的状态。在自然状态中,人们根据自己的愿望行动,并受理智的约束,在理性的范围内,其行动服从自然的道德律,这就是“自然法”。洛克还认为,在自然状态中,每个人都有根据自然法来惩罚违反自然法的人的权利和要求犯罪人作出赔偿的权利,这就是所谓的自然权利。由此看来,洛克既肯定了自然法是一种道德律,又肯定了个人执行自然法的正当权利,但他同样认为,政治的正义不可能直接从这种自然法和自然权利中产生。因为,尽管在自然状态中,人们的行为是受理性的自然法约束的,但人们的行为却常常是非理性的,这就造成了自然状态的种种缺陷,其中最主要的缺陷是:第一,在自然状态中,缺少一种确定的、规定了的、众所周知的法律作为判别是非的标准和裁决纠纷的共同尺度,从而使有些人由于利害关系而心存偏见,按照对自己有利的方式理解和运用自然法。第二,在自然状态中,缺少一个有权依照既定的法律来裁判一切争执的知名的和公正的裁判者。每个人以自然法的裁判者和执行者自居,而又偏袒自己,这就使他们的裁决因情感和报复之心而超越正当的范围。第三,在自然状态中,往往缺少权力来支持正确的判决,使它得到应有的执行。这就是说,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无法解决在理解和执行自然法方面所产生的分歧,这就易于导致战争状态。要避免可能发生的战争状态,就必须走出自然状态,组成公民社会和公民政府,把每个人执行自然法的自然权利交给这样的政府,通过颁布和执行确定的、众所周知的、大家共同接受的法律,来维护自然法和自然赋予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他说:“虽然他在自然状态中享有那种权利,但这种享有是很不稳定的,有不断受别人侵犯的威胁。既然人们都像他一样有王者的气派,人人同他都是平等的,而大部分人又并不严格遵守公道和正义,他在这种状态中对财产的享有就很不安全、很不稳妥。这就使他愿意放弃一种尽管自由却是充满着恐惧和经常危险的状况;因而他并非毫无理由地设法和甘愿同已经或有意联合起来的其他人们一起加入社会,以互相保护他们的生命、特权和地产,即我根据一般的名称称之为财产的东西。”
霍布斯和洛克的上述观点在近代欧洲政治哲学的诸多学派中是很普遍的。近代欧洲正处在由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传统社会向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的过渡过程中。而市场经济是以作为市场主体的个人最大限度地追求私人利益为内在驱动力的,这就必然要求个人的私有财产权利得到国家和法律的保护。不管这种私人财产权利被理解为来自于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如霍布斯),还是被理解为来自于人的劳动(如洛克),或者被理解为私有财产制度的产物(如卢梭),私人财产权利都是不能被取消,不能被侵犯的。这也是近代政治思想家竭力予以肯定的自由平等权利的核心内容。因此,在近代政治思想家们看来,要保护私有财产权利,防止相互侵犯,靠人们的善良意志是根本不可能的,必须将私有财产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立起来,并使之得到有强制力的国家的保护。因而在近代大多数政治哲学家看来,道德的良善和政治的正义并不是直接同一的,后者总是在前者不起作用的地方才能发生。这样,政治思想家们在人们角逐私利的行为中难以相信道德意识本身可以产生积极的政治后果,同时又在自由平等的理想之下寻求实现正义的政治途径。
道德与政治之间的这种疏离使政治思想家们越来越倾向于把政治生活或国家政府之类的问题当作独立的研究领域,探讨政治过程、政治生活、政治制度、政治策略的性质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特别是在19世纪后半叶,随着各门社会科学的普遍兴起,政治问题的研究也逐渐被纳入科学研究的轨道。诞生了作为实证科学的政治学。
当政治学成为独立的社会科学学科以后,政治哲学一度衰落,政治问题的探讨逐渐被纳入实证科学的轨道,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将道德问题从政治视野中排除出去。并且受“唯科学主义”思潮的影响,政治学界一度对政治哲学采取漠视的态度,认为政治哲学所关注的价值判断,没有严格的确定性,只能各执己见,莫衷一是,不可能是真正的科学,因而不值得重视。这种情况延续了几乎一个世纪。应当说,把政治生活作为独立的对象,从“事实”的意义上加以研究的确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从政治生活的总体上说,排除道德问题的或忽视“价值”维度的思考,又是十分片面的。在现实的政治活动中,事实与价值是不可分离的。从客观事实上说,人类的政治生活本身就是一个高度复杂的有机体,它在任何一个历史起点上的未来演化趋势都具有多种可能性,而哪一种可能性能够变成现实,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主体的价值选择。在这种价值选择中,人们对于正义与非正义、善与恶、平等与自由等道德原则的理解显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决定了人们的历史活动所具有的基本目的和所要采取的基本步骤。正是由于这一点,罗尔斯在试图通过对政治正义的思考来解决政治过程所面临的各种困难问题时,也指明了政治哲学对于伦理学的从属性。他说:“政治哲学有它自己的明确特征和问题。作为公平的正义是针对现代民主社会的基本结构这个具体问题而言的一种政治正义观念。就此而言,它的范围要比统合性的哲学和道德学说狭窄得多,诸如功利主义、至善主义、直觉主义以及其他的学说。它关注的是(以基本结构形式存在的)政治问题,而政治问题不过是道德问题的一部分。”
在罗尔斯看来,如果我们把社会看作是一个公民平等参与的公平的合作系统,那么这种平等的基础就是拥有最低限度的道德能力。因此他确信,作为公平的正义将公民视为从事社会合作的人,这种人拥有两种道德能力,“一种道德能力是拥有正义感(sense ofjustice)的能力:它是理解、应用和践行(而不是仅仅服从)政治正义的原则的能力,而这些政治正义的原则规定了公平的社会合作条款。”“另一种道德能力是拥有善观念(conception of good)的能力:它是拥有、修正和合理地追求善观念的能力。这样一种善观念是由各种终极目的和目标组成的有序整体,而这些终极目的和目标规定了一个人在其人生中被看作最有价值的东西,或者被视为最有意义的东西。”因此,罗尔斯高度注重政治的正义与道德能力的关系,他在《正义论》中这样说:“我希望强调,正义观只是一种理论,一种有关道德情感(重复一个十八世纪的题目)的理论,它旨在建立指导我们的道德能力。或更确切地说,指导我们的正义感的原则。”
不独罗尔斯这样看,几乎所有的当代政治哲学家都这样看。与罗尔斯齐名的当代政治哲学家诺齐克,尽管他在有关政治正义的理解上与罗尔斯有着尖锐的对立,而主张一种极端的自由主义,但他同样明确地强调,道德哲学为政治哲学既提供了背景又确定了边界。而具有约束力的道德禁令就是国家强制力的最根本的合法性源泉。《当代政治哲学》的作者金里卡也认为,在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之间有一种根本性的关联,政治哲学关注的焦点是那些使得公共机构的运作具备合法性的道德义务,公共责任和私人责任的内容和界限,都必须诉求更深刻的道德原则才能确定。他说:“对公共责任的任何解释都必须契合更宽广的道德框架:这种道德框架既要能够容纳又要能够说明我们的私人责任。”
从以上对政治哲学与伦理学的关系的历史梳理,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出,政治哲学在当代的复兴包含着人们对政治生活的道德价值的重新理解。这一点,在我国学界还是相当模糊的。不少学者认为,现代社会是一个普遍的法治社会,依法治国是一个根本性的原则,因此,确立治理社会的道德原则似乎是不合时宜的事情。这些学者也许并不否认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但却在观念上把道德建设与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看成是不同的过程。他们忽视了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即任何政治生活都有其道德基础,至少在本质上包含着道德原则在其自身之中。至于法制建设,更是如此,正如美国伦理学家麦金太尔所说:“只有那些具有正义德性的人才有可能知道怎样运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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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认知语言学是认知科学发展的产物,代表一种语言研究范式,是多种认知语言理论的统称。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是体验哲学,即把人们的日常经验看成是语言使用的基础,着重阐释语言和一般认知能力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把语言认知作为人的整体认知过程的一部分来把握。
关键词:认知语言学;认知科学;语义;语法
现代语言学的研究表明,认知与语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语言的认知研究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却是20世纪70年代末兴起的,80年代中期以后其研究范围扩展到了语言学中的许多领域,包括句法学、语义学、音系学、篇章分析等。1989年在德国召开的第一次国际认知语言学会议以及l990年创刊的《认知语言学》杂志,标志着认知语言学的学科地位得以确立。此后,认知语言学的发展非常迅猛,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从认知的角度来研究语言。
“范畴化”(categorization)可以说是人类最重要最基本的一种认知活动,是指人类在演化的过程中对外界事物进行分类或归类,使无序的世界变成有序的、分等级的范畴体系。这个过程(即范畴化的过程)就是认知,或者说是认知的第一个环节。范畴化使人类从千差万别万事万物中看到相似性,并据此将可分辨差异的事物处理为相同的类别,从而形成概念。在此基础上人类才能完成更复杂的认知活动,包括判断和推理。认知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形成概念和范畴的过程,它是一种以主客互动为出发点对外界事物进行类属划分的心智过程[1]。正如Lakoff所言:“没有范畴化的能力,我们根本不可能在外界或社会生活以及精神生活中发挥作用。”[2]
范畴化的现象很早便引起哲学家的注意,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系统论述了自己对范畴的观点,经典范畴观便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20世纪60年代以来,心理学和人类学研究对传统的经典范畴观提出了大量的反证。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提出了“家族相似”[3]的概念。维氏认为, 无法用一种共同的属性来描述一个范畴中的全体成员,只是在成员与成员之间存在部分的相似性,并以这种相似性的交织联结成范畴的整体;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开放的;范畴内的各个成员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维氏的“家族相似说”否认范畴的各个成员之间存在任何共同的本质, 向经典范畴观发起了强有力的挑战。20世纪70年代起,“家族相似说”被引入语义范畴研究。触发了哲学界、心理学界、语言学界对范畴化问题的重新审核。语言学家Labov和Rosch先后发表了他们对自然范畴的试验研究结果,把具有“家族相似”的这些自然范畴称为“原型范畴”[4-6]。一事物是否属于该范畴, 不是看它是否具备该范畴成员所有的共同特性, 而是看它与其原型之间是否具有足够的“家族相似性”。范畴化研究的巨大发展成为认知语言学得以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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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认知生成语言学
论文摘 要:生成语言学的领军人物乔姆斯基始终把语法看作是语言的基础,始终遵守句法是独立于语义的,句法研究不应以语义为基础,形式必须独立于意义之外进行描述。认知语言学以语义为中心,将语义等同于概念化,认为语言的意义是一个认知结构。认知语言学认为语义才具有生成性,认为词法、句法不是自主的,是受功能、语义和语用因素支配和制约的。
认知语言学家对意义的研究也是沿着内在论方向进行的,与乔姆斯基一样都认为语言和认知存在于人们的头脑里,语义必须按照心理现象来描写。认知语言学家的一个重要口号是“Meanings are in the head(意义在人们的头脑里)”,这一观点就明确表明他们对语义的基本态度也是基于内在论的,与乔氏的内指性有某些共识。
认知语言学的最基本观点是:在世界与语言之间存在认知这一中介,语言形式是体验、认知、语义、语用等多种外在因素促动的结果;同时还认为意义是基于体验和认知的心理现象,不能脱离人们的身体特征和生理机制、神经系统。对于意义的看法,他们还有一个口号:“Meanings are on the embodied basis(意义基于体验)”。语言的语义是一个从语言表达到某些心理实体的映射。
认知语言学认为,人类语言是后天习得的;语言不是自治的而是基于体验和认知基础上形成的。因此,语义虽是存在于头脑之中,但其根源不是天赋的,而是来源于身体经验,人与客观世界的互动认知,来源于使用者对世界的理解,在推理过程中人的生理构造、身体经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认知语言学还认为,语言的意义不限于语言的内部,而是来源于人与客观世界互动的认知,来源于使用者对世界和文本的理解。意义取决于理解,产生于解释者主体与文本之间的辨证关系。在认知语言学家看来,人类这一最重要的认知特点正是他们与乔姆斯基理论在意义内在论上的根本差异之所在。
认知语言学说虽与乔姆斯基理论都研究心智,表面上看同属内在论,但对于心智的来源、表征的方法、研究的内容、得出的结论等方面存在一系列根本性分歧。尽管两者都持语义内在论,但认知语言学家与乔姆斯基所主张的先天的和自治的内在论存在巨大差异。前者的最基本观点是:在世界与语言之间存在认知这一中介,语言形式是体验、认知、语义、语用等多种外在因素促动的结果;同时还认为意义是基于体验和认知的心理现象,不能脱离人们的身体特征和生理机制、神经系统。乔姆斯基那种先天的、自治的内在论正是认知语言学批判的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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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央行网站发表署名文章《关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思考》,提议建立超主权储备货币。这一想法引发了世界各国的热烈讨论,周小川本人也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被誉为“世界元先生”。周小川认为当前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储备货币体系存在着系统性的风险:以主权信用货币作为国际储存货币,很难在为世界提供流动性的同时确保币值的稳定。这是由于主权货币的币值必然受到该主权国国内经济状况和汇率政策的影响,而将其作为国际储蓄货币,就必然会因为一国经济的微小变化而引发整个国际货币体系的动荡;另一方面,世界经济的微小变化,也会给国际储备货币发行国的经济造成巨大的影响。这就类似于动力系统中的蝴蝶效应,将微小的变化成百上千倍地放大。在世界经济正处在全球化进程中的今天,这样的蝴蝶效应正在越演越烈。基于上述理解,周小川提议,我们应该建立一个由全球性机构来管理的、超主权的国际储备货币,减少主权国汇率政策对国际货币体系的影响,使全球流动性的调控相对稳定。周小川还特别指出,这一建立“世界元”的思想,并不是自己首创,早在上世纪40年代凯恩斯就曾提出采用30种有代表性的商品作为定值基础建立国际货币单位“Bancor”的设想,遗憾的是一直没有得到实施。
毋庸置疑,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有太多“一直没有得到实施的理想”:从柏拉图“共产共妻”的“理想国”到隐藏在大洋深处的“乌托邦”;从但丁“一统天下”的“世界帝国”到康德由“自由的共和制国家联盟”而达成的全人类“永久和平”;还有罗尔斯为世界各“国民”所订立的“万民法”……数不胜数的思想家为人类的美好未来构筑了形形色色的“理想”。这些“理想”正因为从未在人间实现过,所以仍然如太阳、月亮、星辰一样挂在天上,关照着人们现实的生活。“世界元”或许也正是这样一个美好的“理想”,然而,它绝不应该是一个“空想”。“理想”与“空想”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理想”是得到系统论证的想法,人们应用自己的理性在现实的基础上为“理想”构筑了上升的阶梯,而“空想”则仿佛是悬在空气中的浮尘,是人们随意说出,没有经过论证和辨析的想法。我们说柏拉图的“理想国”和“哲学王”是人类的理想而不是空想,那是因为柏拉图在自己所创立的理念论的基础上论证了“善的理念”作为城邦的根基;康德的“永久和平”是一个理想而不是空想,因为,康德系统地论证了人们达到永久和平的“先决条款”和“正式条款”。与此类似,我们如何才能使“世界元”成为一个“理想”,而不是仅仅沦为“空想”呢?我认为,唯一的途径就是要为“世界元”这一理念提供哲学的论证,给出系统的、符合逻辑的理由。而本文正是这种努力的一个尝试。
从近30年来的发展历程来看,国际金融体系由于受到部分主权国家货币政策的影响和制约,发展极不平衡,“处于国际金融体系边缘的国家深受其苦,而处于中心区域的国家却一直繁荣稳定”,是一个充满了不平等和不公正的国际金融体系。而当今世界,公平正义的观念正逐步得到各国人民的认同。在全球经济一体化逐步扩大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解决国与国之间的贸易、货币兑换、外汇储备等问题,各主权国家应该在全体同意的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让渡出部分货币主权,以形成世界范围内的“共同权力”。而这一“共同权力”将支持统一的货币政策,奠定“超主权”的“世界元”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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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语言学的研究表明,认知与语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语言的认知研究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却是20世纪70年代末兴起的,80年代中期以后其研究范围扩展到了语言学中的许多领域,包括句法学、语义学、音系学、篇章分析等。1989年在德国召开的第一次国际认知语言学会议以及l990年创刊的《认知语言学》杂志,标志着认知语言学的学科地位得以确立。此后,认知语言学的发展非常迅猛,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从认知的角度来研究语言。
框架语义学是认知语言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词义及句法结构意义的一种方法。Fillmore指出:“框架语义学提供观察词语的一种特别方式,同时也努力描写一种语言新词的产生和已有词语里新意义的增加,或将一段文章中各部分的意义组合到一起,从而形成整篇文章的意义所需要遵循的原则”[11]。在框架语义学中,词义是用框架来描写的,框架是一种概念系统或认知结构,要理解词语的意义,就必须先具备概念结构即语义框架的知识。“一个“框架”作为在对语言意义的描写中起作用的一个概念, 是跟一些激活性语境相一致的一个结构化的范畴系统”[11]。以Fillmore着名的“商业交易”框架为例。这一框架涉及的概念包括: 拥有、给予、交易、钱。这样一个场景图式中的元素包括:钱、商品、买方、卖方。其他元素还包括:价格、时间、找钱等。根据这些概念, 我们就可以对一系列词语的意义、用法及语法结构进行对比描写。例如,英语中的buy, sell, spend, cost, charge, price等等。如果我们把商业交易框架与其他框架进一步结合起来, 那么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描述和解释像tip, bribe, fee, honorarium, taxes, tuition这样的词语。由此可见, 框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认知结构。语言框架为词义的存在和使用提供了背景和动因。要理解词义必须将其放置于人们的经验与社会文化的习俗框架中,理解人们的经验与社会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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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也可以称为认识,是指人认识外界事物的过程,或者说是对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的外界事物进行信息加工的过程。它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象、言语,是指人们认识活动的过程,即个体对感觉信号接收、检测、转换、简约、合成、编码、储存、提取、重建、概念形成、判断和问题解决的信息加工处理过程。在心理学中是指通过形成概念、知觉、判断或想象等心理活动来获取知识的过程,即个体思维进行信息处理的心理功能。对认知进行研究的科学被称为认知科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科技哲学相关论文:认知的具身化。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认知的具身化 全文如下:
摘要:随着认知的计算隐喻的局限和困境的加深,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在认知科学中具身化(embodiment)的观念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强调。具身化、情境性和生成的思想在认知科学中已经有了广泛的融合。具身认知的思想认为,认知不是一个先验的逻辑能力,而是一个连续进化的发展的情境性过程;身体在认知中之所以是核心的,是因为身体活动本身体现了推动认知发展的生存意向性。皮亚杰和维果斯基的内化理论、莱考夫和约翰逊的隐喻投射理论表明了身体活动如何向高级认知发展的。目前借助动力系统理论,关于具身认知的神经建模研究也蓬勃发展起来了。一个对认知更为全景的轮廓已经形成。
关键词:认知|情境性|生成|具身化|动力学。
论文正文:
随着认知的计算隐喻的局限和困境的加深,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在认知科学中具身化(embodiment)的观念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强调:“在哲学、心理学、神经科学、机器人学、教育、认知人类学、语言学以及行为和思想的动力系统进路(approach)中,人们已经日益频繁地谈到具身化和情境性(situatedness)。”[1]例如,在认知发展领域有西伦(E. Thelen)的工作;在语言学领域有莱考夫(G. Lakoff)和约翰逊(M. Johnson)的工作;在机器人学领域有鲍拉德(Ballard)、黑霍(Hayhoe)、普克(Pook)、和劳(Rao)的工作;在神经科学和动力学领域有西伦、盖拉德(T. van Gelder)、希尔(Chiel)、比尔(Beer)、埃德尔曼(G. M. Edelman);在哲学领域有克拉克(A. Clark)、瓦雷拉(F. J. Varel)、汤普森(E. Thompson)和罗施(Rosch)的工作;等等。
1.1 关于“embodied” 和“embodiment”的译法和用法
目前关于“embodiment”和“embodied”,国内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译法。但从“embodied mind”和“embodied cognition”所强调的一般观点来看,“embodied”是指:心智和认知是与具体的身体密切相关[2],它们之间存在内在的和本质的关联。从发生和起源的观点看,心智和认知必然以一个在环境中的具体的身体结构和身体活动为基础,因此,最初的心智和认知是基于身体和涉及身体的,心智始终是具(体)身(体)的心智,而最初的认知则始终与具(体)身(体)结构和活动图式内在关联。因此,我们把“embodied”译为“具身的”,“embodiment”译为“具身化”。但随着embodied cognitive sciences研究的深入,“embodied”的内涵已经被极大地扩展和丰富了,它和情境性的概念已经融合在一起了。
关于“embodied”的搭配用法,我们以茨马克(T. Ziemke)的列举为例:
具身化概念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已经被广泛地用在认知科学和人工智能的文献中,诸如这样的术语:embodied mind, embodied intelligence (e.g. Brooks, 1991), embodied action, embodied cognition, embodied AI, and embodied cognitive science). 而且,明显存在具身
化的不同类型和概念,如situated embodiment, mechanistic embodiment, phenomenal embodiment, natural embodimen, naturalistic embodiment, social embodiment, 另加本文中的historical, physical, organismoid, and organismic embodiment. [3]
1.2 相关的概念
在当前的认知科学中,人们对具身认知(embodied cognition)观念的描述使用了几个与“具身的”含义相似的但着眼点不同的概念,如:“情境性”(situatedness/embeddedness)、“生成”(enaction)。
情境性
情境性和具身化观念密切相关,它们都是在反对传统的认知主义的基础上,最初从不同的侧面提出的。认知的情境性研究拒绝认知主义的如下的几个基本观点,认知主义认为认知是:(1)个体的,即认知由孤立的个体进行;(2)理性的,即认知的首要范例是概念思维;(3)抽象的,即身体和环境在认知中是次要的;(4)分离的,即思维与知觉和身体活动在逻辑上是分离;(5)普遍的,即认知科学是寻找一般智力活动的普遍原则,它适用于所有个体和所有环境。
与之相反,情境性的研究认为,认知是:(1)社会的,即认知发生于人类构造的共同体中;(2)具身的,即身体的物理方面在实际和理论两个方面都是重要的;(3)具体的,即认知的实现和环境的物理约束是极为重要的;(4)定域的(located),即情境依赖是人类活动的一般特征;(5)参与的,即认知是与周围环境的持续的相互作用。[4]
生成
“生成的”(enactive)是瓦雷拉等人在《具身心智:认知科学和人类经验》这部经典著作中引入的一个概念。在认知科学中,它是一个和“embodied”同等重要的概念,在一些学者中它们甚至被等价地使用。“enactive cognition”表达了一种不同于经验论(极端的客观主义)也不同于唯理论(极端的主观主义)的认知方向。瓦雷拉等人选择这个术语来“强调这个日益增长的确信:认知不是一个预先给予的心智对预先给予的世界的表征,认知毋宁是在‘在世存在’(being in the world)施行的多样性作用的历史的基础上的世界和心智的生成”。根据“enactive”的含义,瓦雷拉等人认为,知识有赖于与我们的身体、我们的语言和我们的社会历史——简言之,我们的具身化——不可分离的在世界中的存在(being in a world),知识不是存储在心智中,而是在世界的交往活动中发展的,认知者处身于(situated in)世界中,认知者和其实践的世界彼此蕴含在相互生成的过程中。[5]
1.3 具身认知的含义
这里,我们给出三个对“具身的”看法:
(1)瓦雷拉等人
通过“具身的”这个术语,我们想要强调两点:首先,认知依赖于经验的种类,这些经验出自于具有各种感觉肌动(sensorimotor)能力的身体,其次,这些个体的感觉肌动能力本身根植于(embedded in)一个更广泛的生物的、心理的和文化的情境中。[6]
(2)西伦
认知是具身的,就是说认知源于身体和世界的相互作用。从这个观点看,认知依赖于经验的种类,这些经验出自于具有特殊的知觉和肌动(motor)能力的身体,而这些能力不可分离地相连在一起,并且共同形成了一个记忆、情绪、语言和生命的其它方面在其中编织在一起的机体(matrix)。具身认知的当代观念反对盛行的认知主义的立场,这个立场视心智为一个操作符号的装置,因此这个立场专注于形式规则和过程,通过它们符号恰当地表征了世界。[7]
(3)莱考夫和约翰逊在批判理性主义的理性观时提出:
理性并非如传统大多数认为的那样是非具身的(disedmodied),而是源自我们的大脑、身体和身体经验的本性。声称我们需要一个身体来进行推理,这并非平淡无奇和显而易见,毋宁说,理性的结构本身正是来自于我们具身化的细节,这个主张是惊人的。使得我们得以知觉和四处活动的同样的神经和认知机制也创造着我们的概念系统和理性模式。因此,要理解理性,我们必须理解我们的视觉系统、运动系统以及一般的神经绑定(binding)机制的细节。总之,理性无论如何不是这个宇宙或非具身心智的先验特征。相反,它完全是由人身体的特性、我们大脑神经结构的非凡细节以及我们在世界中的日常活动的细节(specifics)所塑造的。[8]
1.4 具身认知范式
汤普森认为[9],生成的认知科学(enactive cognitive sciences)或具身的认知科学(embodied cognitive sciences)涉及三个论题:
(1) 具身化:人的心智不是局限在头脑(head)中,它具身于(embodied in)整个有机体中,而有机体根植于环境中;
(2) 具身认知的涌现(Emergence)的动力学机制:具身认知是由涌现的和自组织的过程构成的,该过程通过藕合(coupling)或交互的因果性(reciprocal causality)使大脑(神经系统)、身体和环境相互连接在一起。
(3) 自我-他者的共同决定(Self-Other Co-Determination):在社会生物中,具身认知是从自我-他者的主体间的动态的共同决定中涌现出来的。
这三个论题表明具身认知观与表征的和计算的认知主义(cognitivism)的认知观的对立。现在,具身认知不仅是一种起于哲学的观念,而且已成为明确的认知研究进路、纲领和范式。瓦雷拉(F. J. Varela)等人区分了认知科学研究演进的三个圆环(如图[10]):认知主义、涌现(联结主义)和生成论(enactivism)(或具身范式)。与之相似,莱考夫和约翰逊区分了认知科学发展中的两个范式:“第一代认知科学”(first-generation cognitive sciences)和“第二代认知科学”(second-generation cognitive sciences),或者是“非具身认知科学”(disembodied cognitive sciences)和“具身认知科学”(embodied cognitive sciences)。[11]
如果我们把“具身的”、“生成的”、“情境的”这些概念所强调的不同侧面结合起来,我们给出具身认知的一个更全面的表达:认知是根植于自然中的有机体适应自然环境而发展起来的一种能力,它经历一个连续的复杂进化发展过程,它最初是在具有神经系统(脑)的身体和环境相互作用的动力过程中生成的,并发展为高级的、基于语义符号的认知能力;就情境的方面而言,认知是一个系统的事件,而不是个体的独立的事件,因为认知不是排除了身体、世界和活动(action)而专属于个体的心智(大脑)并由它独立完成的事件。
2.1连续的进化
认知主义将认知抽象为一个独立于身体活动和环境的内在的表征和计算。但真实的是,认知不是一个纯粹内在发生的、独立进行的事件;也许认知主义的这种抽象的和二元论的看法只有从认知的高级水平,即笛卡尔的“我思”——科学、数学和逻辑思维——上看才是“显然的”。但是如果我们接受进化的连续性,那么认知就不可能一开始就处于高级水平,但传统的认识论以及认知主义只顾到高级水平的认知,换言之,即只顾到认知的某些完成形态。因此,皮亚杰认为,对认知的研究必须追溯认知的发生和起源,“发生认识论的目的就在于研究各种认识的起源,从最低级形式的认识开始,并追踪这种认识向以后各个水平的发展情况,一直追踪到科学思维并包括科学思维。” [12]从这样的角度看,认知必然有一个种系发生和个体发生的历史。我们的结论是:在人类和狗之间,在猫和阿米巴虫之间,在成人和幼儿之间,必然存在一个渐进的差别和连续性。认知是一个连续的复杂的过程,而不是一个无历史的逻辑能力。[13]因此,莱考夫和约翰逊认为:理性是进化的,因为抽象的理性是建立于,并使用出现在“低等”动物中的知觉和运动推理形式。这个结果是理性的达尔文主义,一个合理性的达尔文主义:理性,即便是其最抽象的形式中,是使用而不是超越我们的动物本性。理性是进化的这个发现完全改变了我们与其他动物的关系而且也改变了我们关于人是唯一理性的概念。因此理性并不是一个将人从动物中分离出来的本质。毋宁说,它将我们置于一个与动物的连续统(continuum)中。[14]
当我们接受这样一个进化的认知观点,我们就不得不重新审视同样具有广延特性的身体的认知作用。因为,认知的初级形式的演化大都表现于身体活动的能力,而且只有通过一个有广延的身体我们才和自然真正联系在一起的,认识论的二元论分界才会在演化的连续性中渐渐变得模糊。
2.2 暧昧的身体
认知最初能以具身的方式实现,是因为身体已经不再是一般的物理学的物体,它是生物学的有机体,是与环境进行接触和相互作用并能完成种种动作图式的活的身体(lived body),是社会文化中的身体-主体(body-subject)。[15]在认知上,身体是具有相对同一性(identity)和独立特性的一个系统的整体。
我们的身体是我们和世界接触的媒介,因为我们的身体也有物理的特性,所以我们才能“在世存在”,我们才能与其它的自然之物同处一个世界和共同拥有一个世界,所以我们必须遵循同样机械生理学和生物力学的要求。我们不可能飞翔,因为我们的身体没有像鸟的身体那种适应空气动力学的身体结构。
在我们的身体经验中,梅洛-庞蒂(Merlau-Ponty)看到了身体经验的暧昧性或两义性(ambiguity)。我们被经验到的身体不是笛卡尔二元论意义上与“我思”对立的单纯广延的物体,它既非纯粹无意识的活动,但也不完全是先验意义上的无广延的纯粹意识。我们的身体具有非二元论的双重的特性,我们身体的这种特异性在于它既是能感觉的(sensible)也是敏感的(sensitive),同一个手既能触摸也能被触。身体既是被动的也是主动的,它对刺激做出反应,但也赋予刺激一种意义。例如,当我们打击到一个面团和一个人的身体时,面团和身体同样的物理上的凹陷反应,但身体还有避开打击带来疼痛的躲避反射。因此,身体已经是意向性的身体,但不是纯粹“我思”的意向性,而是在世界中生存的意向性:
反射不是客观刺激的结果,而是转向客观刺激,给予客观刺激一种意义,客观刺激不是逐个地和作为物理因素获得意义的,而是把它当作情境时获得的。反射使客观刺激作为情境存在,并与之处于一种“认知的”关系中,即把客观刺激当作它一定要面对的东西。由于反射向着情境意义开放,由于知觉一开始没有确定一个认识对象,由于知觉是我们的整个存在的意向,所以反射和知觉是一种前客观看法的样式,即我们称之为在世存在的东西。[16]
因此,身体及其活动图式既满足于物体活动的要求,它也满足生存意向的认知要求:例如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中讨论了身体空间的扩展性(盲人的手杖)、作为性别的身体、作为表达和言语的身体等。在生存的意向上,我们身体系统的结构和活动图式最初已经是藕合于世界的认知系统了。“我们的知觉范畴和形式,在个体经验之前已经确定了,它们适应于外部世界,其理由完全相同于在马出生前马的蹄子已经适应于大草原(steppe)的地面和鱼在孵化前鱼的鳍已经适应于水。” [17]
我们应该不只是确信心智和认知是具身的,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知到它们是如何具身的。为此,我们仅提示性地考察两个方面:(1)身体活动向高级认知的发展和在其中的作用,这里我们涉及皮亚杰/维果斯基的动作内化理论和莱考夫/约翰逊的概念隐喻思想;(2)认知的具身研究的动力学方法,这里我们涉及当今认知研究的动力系统理论。
3.1 动作内化(internalization)
尽管人们在直观感性上认为,身体动作或活动(action)与心理和认知发展之间具有直接密切的联系。但是直到皮亚杰和维果斯基提出认知的动作内化理论后,动作和认知发展的多学科的系统研究才蓬勃发展起来。
皮亚杰认为,身体活动既是感知的源泉,又是思维发展的基础;认知结构的起源是动作的一般性协调,而动作是身体与环境在相互作用的活动中的最初的接触面和接触方式,是主客体的桥梁;主体为认识客体必须对客体施加动作,如吃苹果。在这类作用中,心理和认知结构以一个连续的同化(assimilation)-顺应(accommodation)和结构-建构的动力过程不断改变和重建;一些初级的动作以及其它许多更复杂的动作逐渐在心理水平上进行着,它们成为内化的思维活动,即形式运算。
维果斯基(Lev Semenovich Vygotsky)最早提出了外部动作“内化”为智力活动的理论。他认为符号的运用使得心理活动得到了根本的改进。没有语言的心理活动是“直接的、不随意的、低级的、自然的”,只有掌握了语言后才能转变为“间接的、任意的、高级的、社会历史的”。操作外界事物的外部形式的活动,即从感知运动向语言思维的过渡。维果斯基强调“活动”的作用,并运用外部活动和内活动相互转化的唯物辩证法,揭示儿童思维发展的动力。[18]
3.2 隐喻投射
莱考夫和约翰逊在《肉身中的哲学:具身心智及其对西方思想的挑战》中开宗明义地提到认知科学的三个主要发现:心智原本是具身的;思维大都是无意识的;抽象概念大部分是隐喻的。[19]这三点指明了身体在认知和心智中的基础性和运作方式,而第三点特别表明高级阶段的抽象概念和思维发生于身体经验的一种途径,即通过隐喻投射而形成概念隐喻。
长时间人们持有的看法认为:只有人的头脑(head)才可以形成概念,理性思维同知觉和行为是无关的,与人的感觉肌动系统没有直接的联系,因此,概念一定是抽象的,是非具身的(disembodied)。但以莱考夫等人为代表的认知语言学的研究推翻了这种看法。
在认知语言学看来,隐喻具有普遍性,隐喻是人类认知过程中的重要的、基本的方式之一。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中概念意义的获得和概念体系的结构不是凭空产生的,从发生的过程看,它们源于人们最初的身体经验的隐喻投射。身体经验被用于抽象概念是司空见惯的,如Affection Is Warmth,Important Is Big,Happy Is Up,Intimacy Is Closeness…[20]。隐喻投射之所以可能,首先是因为人类的身体经验本身是直接的、有意义的结构。莱考夫和约翰逊认为,抽象概念之前的身体经验至少存在两种结构:
(1) 基本层次结构(basic-level structure)
“家具-椅子-摇椅”、“交通工具-汽车-赛车”,这显示了人类范畴的一个基本层次结构,即上位范畴(superordinate category)-基本水平范畴(basic-level category)-下属范畴(subordinate category)。在这三个层级中,我们的知觉系统最容易区分出基本水平范畴,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布伦特·伯林(Brent Berlin)、埃莉诺·罗施(Eleanor Rosch)、卡罗林·默维斯(Carolyn Mervis)和他们的合作者发现,这种中间水平的范畴在认知上是“基本的”——也就是说,与“上位”范畴,如家具和交通工具,和下属范畴,如摇椅和赛车,相比,它们有一种认知优先性。[21]。伯林和罗施发现,基本水平范畴的认知优先性有赖于我们的身体经验,基本水平和非基本水平范畴的区分是基于身体的,也就是说,基于格式塔知觉、肌动计划和心理意象(mental image)。
(2) 意象图式结构(image-schematic structure)
意象图式结构是指那些在我们的日常身体活动经验中反复出现、相对简单的结构和空间方位关系,前者如容器图式(Container)、路径图式(Path)、力-动力图式(force-dynamic)等,后者如部分-整体(Part-Whole)、中心-边缘(Center-Periphery)、近-远(Near-Far)等。
意象图式是通过身体来理解的。像前和后这样的概念出自身体,依赖于身体,并且如果我们没有我们所有的这种身体,它们就不会存在。这对于基本的力-动力图式(推、拉、推进、支撑和平衡)也是同样的。我们理解这些是通过使用我们的身体部分以及我们移动它们(特别是我们的胳膊、手和腿)的能力。我们的身体是呼吸空气、吸收营养和排泄废物的容器。我们一直以容器(屋子、床、建筑)定向我们的身体。我们也把抽象的容器投射到空间的区域上,如同当我们理解一大群蜜蜂存在于一个花园里。同样,每次我们看见某物移动,或移动我们自己时,我们就以源-路径-目标图式来理解那个运动并进行相应的推理。[22]
3.3 认知具身化研究的动力学方法
我们说认知不是一个独立的事件,而是一个系统事件,不是一个简单的系统事件,而是包含了脑神经系统在内的复杂的系统事件。也就是说,认知是认知者(agent)(身体和大脑)与环境(自然和社会文化)的内在的、不可分离的相互作用的生成过程(如图[23])。例如冯·盖尔德(Tim van Gelder)说,“认知系统不仅仅被封装在大脑中,确切地说,神经系统、身体和环境都持续地改变着,并且同时地彼此影响,所以真正的认知系统是包含这三者的单一的统一的系统。” [24]更通俗地说,认知是情境化的过程。但这些说法不过是一些过于“粗糙的”的定性描述。我们如何能够更实际地了解具身认知的实现机制呢?目前的认知的动力系统理论(dynamic systems theory,DST)的进路正在发展这种实现的可能性。
相对于认知的计算假设(Computational Hypothesis, CH),盖尔德1995年给出了一个认知的动力学假设(Dynamical Hypothesis, DH):“自然认知系统是某些种类的动力系统,而且从动力学眼光来理解是对认知系统最好的理解。” [25]应该说,当前认知的动力系统进路的观念并不是全新的。例如,早在20世纪50年代,阿史比(W. Ross Ashby)就预见性地提出:所有的认知或许都能由动力系统模型来解释。[26]但是限于当时缺乏适当的数学工具和实现这种模型的计算方法,以至于在Ashby的建议之后很少有后继的研究。
应该看到,认知的动力系统研究本身不是一个范式,而是实现“激进具身认知论题”(The Radical Embodied Cognition Thesis)的数学方法和工具,其观念基础仍然是具身化、情境性和生成等概念。
动力学假说是以数学的动力系统理论为基础描述认知。动力系统理论(DST)是数学的一个分支,它以本质上是几何学的概念来描述系统演变的行为。其概念术语一般有:状态空间(state space)或相空间(phase space)、参数(parameter)、路径(path)或轨迹(trajectory)、拓扑学(topology)、吸引子(attractor)、稳定性(stability)、藕合(coupling)、分岔(bifurcation)、确定性混沌(deterministic chaos)和初始状态敏感性(sensitivity to initial conditions)等。利用这些概念,动力学家试图理解认知系统的过程和行为。他们用微分方程组来表达处在状态空间的认知主体的认知轨迹,特别是通过在一定环境下和一定的内部压力下的认知主体的思想轨迹来详尽考察认知。认知主体的思想和行为都受微分方程的支配。系统中的变量是不断演变的,系统服从于非线性微分方程,一般来讲是复杂的,是确定的。
目前动力学家已经提出了一些动力系统模型的实例[27]。这里,我们只简述一下汤普森(E. Thompson)和瓦雷拉的神经动力学的“互返的因果关系”(reciprocal causation)概念[28],因为这个概念是关系整体论(relational holism)的动力系统中的作用的一个一般形式,即部分-整体的互返关系。这个概念的意思是说,在动力系统中,局部和全局之间存在一个双向的因果关系:既有局部到全局的上行的因果关系(upward causation),也有一个全局到局部的下行的因果关系(downward causation)。应该说,这和解释学循环的结构是同型的。
近年来动力系统理论也被用到动作发展的机制上。多年以来,动作的发展曾被认为是随神经系统的不断成熟,逐渐实现对肌肉日益准确控制的过程和结果。著名神经科学伯恩斯坦(N. Bernstein)对此予以质疑,指出单有神经系统并不能解释复杂动作模式的形成。他认为,在动作的发展中,不仅仅是神经系统如何实现对肌肉的控制,同时也涉及肌肉活动、重心引力、活动平面的支撑等因素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的协调,后者不是由神经系统预先设定的,而是机体借助活动经验掌握的。
[29]西伦将动力系统观引入儿童发展研究[30],她对婴儿行走和踢腿动作的发展进行了研究,提出精确(fine)动作模式的形成和转变是神经系统指令与身体姿势、肌肉重量、肢体长度、动作活动的环境条件等相互作用的结果,动作依赖于动作系统中的所有要素。在发展机制的问题上,动力学理论强调动作是复杂的自组织系统,特定动作协调和控制性的提高来源于机体对特定生物力学问题的解决。例如,学习行走必须解决重心稳定问题,学习够取物体必须保持手臂的稳定性。这就是说,不是神经系统对肌肉的控制导致动作的发展,而是动作活动提出的生物力学问题要求神经系统借助于不断的练习和反馈,实现对肌肉的有效控制。动作活动提出的生物力学问题不同,那么神经系统对肌肉的控制必定不同。[31]
这些研究表明,认知并不单是在脑神经系统中的表征的操作;确切地说,认知最初是在活的身体的界面上进行的,只是到了认知发展的高级阶段,特别是到了符号语义的阶段,认知的内在表征方面才高度发展并成为认知活动的重要领域。在这个阶段,有赖于符号语义特性,认知不再局限于实时的(real-time)的环境,人脑的高度发展的神经系统为离线(off-line)认知准备了一个内在的、想像力的空间,认知者不再非要处于实时的环境中和实际的对象交往,于是在某种程度上,认知成了处理心理表征的过程。这也正是认知主义所聚焦的阶段,但认知主义过于孤立地看待这个阶段而无视它的发展和起源。
具身认知作为一个范式必然有其最初的观念上的变革,它有许多重要的思想先驱,目前逼近它的研究方法更是涉及众多领域。一个对认知更为全景的轮廓正在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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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莱考夫在和布鲁克曼(John Brockman)的谈话("Philosophy In The Flesh":A Talk With George Lakoff)中再直白不过地认为:我们是神经存在,我们的大脑从我们身体其余部份接受它们的输入。我们的身体像什么以及它们如何在世界中发挥作用塑造了我们用以思考的恰当的概念。我们根本无法思考任何东西——除了我们的具身大脑(embodied brains)允许的那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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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董奇 陶沙 主编. 动作与心理发展.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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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政策学者十分关注对政府可以用来实现其目标的各种基本工具或用具的理解。他们的兴趣从最初的归纳性创建有关通用性工具的广泛列表以供政策分析者使用,转移到对工具的各组成元素的更简洁的、但仍然有用的规范的发掘努力上。从通用性工具到完全规范化政策的转移,需要设计者不仅仅了解基本的组成元素。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西方人性基础上制度设计的政治哲学分析相关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西方人性基础上制度设计的政治哲学分析全文如下:
【内容提要】制度优于人性是西方政治哲学的一个基本观点,也是邓小平政治制度哲学的鲜明特色。西方性恶论基础上的制度设计不无启示,中国传统性善论可能是人治的痼疾。法德兼治是符合人性发展的制度安排。
【摘 要 题】制度设计
【关 键 词】制度/人性/政治哲学
【 论文正 文】
政治哲学是政治科学家形成概念、模式、远见、理论和方法的理论基础和有力武器。西方政治哲学中建立在性恶的人性预设基础上的宪政制度设计,对我国实施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西方政治哲学是关于政治价值、政治现实的实质、政治分析的知识假定的思想体系,具有规范性、解释性、分析性等特点。在研究论题方面,政治哲学与实际问题、政治性的道德问题有关;在研究对象上,政治哲学坚持以国家为中心的研究取向;在研究方法上,政治哲学遵循规律和制度研究方法,即从一定的原理和原则出发描绘政治发展的趋势,阐明政治价值,为社会政治建立规范。施特劳斯说:“政治哲学就是要试图真正了解政治事物的性质以及正确的或完善的政治制度这两方面的知识。”(61)可见,制度和人性是政治哲学的基本视野和范畴。
西方政治哲学的一个基本观点和共识就是制度优于人性,一种重要的理论分析框架就是性恶论基础上的制度设计。
1.柏拉图由道德“理想国”转向崇尚法律。
崇尚法律是柏拉图晚年思想的特征。在这之前,他先是把理想国的监国者——哲学王置于整个城邦社会政治结构的核心,垄断城邦的所有政治权力,实行绝对的人治。在他看来,一个具有真知的统治者是用不着法律的,统治者应该是善的化身,治国的手段应该是道德教化,国家的任务是实现德行,国家的目的在于善。但“三十寡头”暴政和苏格拉底的死,使他修正道德治国,从人性的角度说明法律的必要性,自己戏称为“一个老人清醒的消遣”。他说:“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会像最野蛮的野兽那样坏。”(12)“人性总是把人类拉向贪婪和自私,逃避痛苦而毫无理性地去追求快乐。”“不能过分相信统治者的智慧和良心,即使是一名年轻英明的统治者,权力也能把他变成暴君。”“国王的权力只有有所限制,他才能长久地保持这权力,从而限制其他人。”(21)
休谟精辟表述过这样一个观点:“政治作家们已经确立了这样一条准则,即在设计任何政府制度和确定几种宪法的制约和控制时,应把每个人视为无赖——在他的全部行动中,除了谋求一己的私利外,别无其他目的。”(117-118)孟德斯鸠大声疾呼:“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说也奇怪,就是品德本身也是需要界限的!”“从事情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154)麦迪逊也说过:“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治有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在组织一个人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能够管理被统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
毫无疑问,依靠人民是对政府的主要控制;但是经验教导人们,必须有辅助性的预防措施。”(264)杰弗逊说得更直截了当:“自由的政府,不是以信赖,而是以猜疑为基础建立的。我们用制约性的宪法约束受托于权力的人们,这不是出自信赖,而是来自猜疑。……因此,在权力问题上,不是倾听对人的信赖,而是需要用宪法之锁加以约束,以防止其行为不端。”(22-23)这样的共识,一方面是由于我们无论怎样善良和聪明,毕竟是“脆弱的人”,政治统治者并非十足的“善”或“智”,我们对其善德和智慧可以毫无保留地加以信赖的政府在现实中也很难找到,政治思想家不得不从一开始就应正视出现坏政府的可能。另一方面是因为人具有二重性,是自然和社会的统一,但“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了人永远不能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摆脱得多些或者少些,在于兽性和人性程度上的差异。”(140)所以,坏人是如此,好人也不例外。人类社会正常秩序靠得住的是制度,而不是人性。
3.“一切政治问题都是制度问题”的命题,是当代新自由主义、批判理性主义者波普(1902-1994)一针见血提出来的。
波普认为,“大多数人的统治”之说不能成立,它不仅会导致“民主悖论”,还不符合现实,因为统治总是少数人的统治,从来没有过人民自己统治自己;即使多数人的统治是可能的话,多数人的权力也并非必然就是合理的。因此,民主的核心不在于由谁来统治,也不是所谓的多数人统治的制度,而是政治的科学方式的体现和合理化,是被统治者能够批判并推动统治者的一种方式,是人民能够有效地控制统治者的权力的一种制度。在他看来,国体重要,政体(形式、程序)更重要。他说,不要认为只要有好的统治者或优秀的统治阶级就能解决一切重大政治问题。“我们需要的与其说是好的人,还不如说是好的制度。……我们渴望得到好的统治者,但历史的经验向我们表明,我们不可能找到这样的人。正因为这样,设计使甚至坏的统治者也不会造成太大损害的制度是十分重要的。”(491)任何好的统治者也可能受到权力的败坏而滥用权力,但好的制度则可以使被统治者对统治者施加某种程度的控制,使其不得做于民有害的事情。他在1963年就能有这样清晰的语言概括,值得深思。
由此可见,性恶论基础上的制度设计、制度优于人性构成西方政治哲学“不变的风景线”。
邓小平有一重要视角,就是对社会政治中存在的问题“都要当作制度问题、体制问题提出来,作进一步的研究。”[9](288)“考虑从制度上解决问题”。[9](349)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邓小平的政治理论,是一种政治制度理论,他的政治哲学,是一种政治制度哲学。[10]
邓小平用“制度”根源解释了““””,同时也形成他的政治制度哲学。众所周知,““””结束后,当时的局势严峻,千头万绪,邓小平两大历史性贡献之一,就是领导全党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纠正““””的错误,坚持科学地认识和评价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说明:是制度决定人而不是相反;制度思维必须代替人性思维、个人崇拜。邓小平这一科学而深刻的制度理论分析框架,既解释了历史,又创造了历史。
在1978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第一个宣言书中,邓小平就明确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9](146)领导人说的话不是“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不能叫做“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不能跟着改变。它隐含着告诉人们,避免““””悲剧,靠的是制度和法律,而不是领导人(人性),是制度决定领导人,而不是领导人决定制度和法律。这一思想由于其智慧的光芒而被吸收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中。
针对当时有些同志把许多问题都归结到毛泽东个人品质上,邓小平十分精辟地指出:““””的发生和发展,有着更深层次的根源,这就是在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上存在着一些根本的缺陷。他在指导《决议》时指出:“过去有些问题要由集体承担一些,当然毛泽东同志要负主要责任,我们说,制度是决定因素,那个时候的制度就是这样。那时大家把什么都归功于一个人。有些问题我们确实也没有反对过,因此也应当承担一些责任。”[9](333)“单单讲毛泽东同志本人的错误不能解决问题,最重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毛泽东同志说了许多好话,但因为过去一些制度不好,把他推向了反面。”[9](298)他还结合红军时代中央革命根据地打AB团历史讲到,实际上,不少问题用个人品质是解释不了的。即使是品质很好的人,在有些情况下,也不能避免错误。客观上,环境紧张,主观上,脑子发热,分析不清,听到一个口供就相信,有个没有经验的问题。毛泽东说过,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显然那时他认识到有比品质更重要的根源。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再一次反思:“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9](336)“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9](297)在回答意大利记者“怎样才能避免或防止‘“”’这样可怕的事情”提问时更是一语中的:“这要从制度方面解决问题。”[9](333)是制度的好坏决定人的好坏,而不是与此相反;更重要的是人的好坏掩盖了制度的好坏。
邓小平认为,我国实际存在着的领导职务终身制“是我们制度上的缺陷”,“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是整个制度的问题”。[9](350)如果制度上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在相当长的时间,让一个国家的命运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声望上面,是很不健康的,很危险的,难以为继的。“不出事没问题,一出事就不可收拾。”[11](311)这充分说明,在邓小平的视野中,制度已成了他思考和解决社会政治问题的基本框架。在1992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第二个宣言书中,为使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他把它提到制度的战略高度予以强调:“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只有坚持这条路线,人民才会相信你,拥护你。谁要改变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老百姓不答应,谁就会被打倒。”所以“军队、国家政权,都要维护这条道路、这个制度、这些政策。”[11](371)领导人可以改变,但道路、制度、政策(法律)不能变,这同1978年说的思想是一致的,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追求的基本特征。
邓小平亲身感受了““””的人治,以不同性恶论的“路径”和分析角度得出与波普同样的结论:与其说需要好的统治者,不如说需要好的制度。
我们知道,建立在性恶论基础上的制度设计,背后隐含的是对人性堕落、道德沦丧的警觉和无奈,而且西方宪政的理念与制度设计,是建立在预设的人性缺陷的基础上的,因而这种制度设计本身必然是有缺陷的。它背离了这种制度设计最原始的意义,即通过对权力的限制达到对权力的保护。但这种制度设计充分实现了对权力的规范和制约,有效地达到了限制公共权力的目的,这一点正是我们缺乏的,应实事求是地承认。
因为一则西方政治哲学的这一分析框架:建立在性恶论基础上的权力分权和制衡思想凝聚着人类政治文明的科学认识成果;二则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而建立在性善论基础上的权力分权和制衡体制,有可能重蹈中国古代“德主刑辅”的传统人治老路。现代民主政治所要求的是以“制度”为主导因素的制约机制,而以“人”为主导因素的制约机制,把对权力的制约,完全放在了“人”的因素上面,它与现代民主政治所要求的权力监督与制约是格格不入的,这种模式实行的结果,是更深层次的集权专制。[12]笔者认为,能否充分吸取制度的性恶论角度这一合理内核,当前极具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当然,性善论基础上的制度预设,更多地是从积极方面鼓励人们、尤其是掌握政治权力的人通过自我的道德修养,防止政治权力被滥用,其主观动机是好的。建立在性恶的人性预设上的制度安排,能够有效的实现限权与法治,但并不能真正地实现人的善良本性的回归;只有正视人性缺陷的同时,看到人性的另一面,在压制人性中最坏的可能基础上,调动、鼓励人性中最好的东西,从而在权力行使过程中真正做到合乎人的善良本性与愿望。这应当是现代宪政主义追求的目标。
但是,性善论的弊端在于它无视人性缺陷的一面,一厢情愿地认为仅仅依靠人自身的道德修养,就能够对权力的滥用进行有效地防范。它本质上与法治相对立,为人治权力演变为专制统治提供了人性基础。[13]这一点,对中国人来说尤其不能忘记。如果说性恶论基础上的权力分权和制衡制度设计对法治国家建设极具现实意义,那么性善论可能是人治退出历史舞台的顽疾。
依法治国,同时以德治国,是人类政治文明的继承和发扬。“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14](135)因为“承担这些立法、司法和行政事物的,当然不会是人以外的神。在这里,德治主义又可以被赋予新的意义,即并不希望产生一位圣明天子,而是对分担三权的‘治者’必须有‘德’的要求。在法被要求伦理化、而运用法的法学家们亦被要求高度伦理性的今天,有必要在新的意义上把握法治主义和德治主义,并使两者相辅相成。”[15]日本学者1998年提出这一“法治与德治两极互补”构想,是富有启发意义的。
我们不是说个人的品质、性格不是问题,而是说讲这些东西不能教育人民群众。每个人都有他的品格,品格里面都有好、不好的方面,假如强调了不好的方面,就如同赫鲁晓夫批评斯大林一样,苏联人也认为没有讲出个道理来。几十年的历史,光用性格解释不了。法国著名作家雨果写的关于法国大革命的作品,充满了对拿破仑第三的仇恨,其阴险、狡猾描写得淋漓尽致,却没有把那段历史解释清楚。而马克思而不同,他以广阔的视野、深刻的观察和分析,写出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政变这部历史名著,对这段历史作了科学的解释。恩格斯说得好:“主要的人物事实上代表了一定的阶级和倾向,因而也代表了当时的思想。他们行动的动机,不是从琐碎的个人欲望里,而是从那把他们浮在上面的历史潮流里吸取来的。”[16](12)
制度教育人、塑造人。制度既是人生存的保障和规范,又是影响人发展和实现其才能的重要因素。“制度告诉个人能够、应该、必须做什么,或是相反。”[17]这种限制或制约是维持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条件。罗尔斯也认为:“社会的制度形式影响着社会成员,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他们想要成为的那种个人,以及他们所是的那种个人。”[18](285)就经济制度来说,它不仅仅是一种满足人们现存欲望和抱负的制度图式,而且也是一种塑造人们未来欲望和抱负的方式。马克思其实对制度决定人性有精彩的论述:“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类,说人不成为其人……专制君主总把人看得很下贱。他眼看着这些人为了他而淹在庸碌生活的泥沼中,而且还像癞哈蟆那样,不时从泥沼中露出头来。”“专制制度必然具有兽性,并且和人性是不相容的。”[19](411-414)
邓小平反对从人性上挖掘““””、毛泽东晚年错误的根源,并不等于他回避、掩盖毛泽东的错误,更不等于他忽略品格重要性的制度思考。他要求《决议》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同时,“一定要毫不含糊地进行批评”。他提出“四有”人才,首先是“有理想、有道德”;干部四化也是先得“革命化”。这说明邓小平政治哲学包含着道德的前提。
邓小平说过,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做好,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在制度问题上,道理一样。制度不是万能的,这是东西方的共识。美国法律哲学家博登海默说:“由于始终存在着这样一种危险,即人们在运用一些服务于有益目的的制度的时候有可能超越这些制度的法定范围,所以在某些历史条件下可能会发生把管理变成强制、把控制变成压制的现象。如果法律制度为了限制私人权力和政府权力而规定的制衡原则变得过分严厉和僵化,那么一些颇有助益的拓展和尝试也会因此遭到扼杀。”[20](403-404)邓小平也明确指出:“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事情要人来做,你提倡放权,他那里收权,你有什么办法?
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11](164)政治体制改革是他心中不懈的追求、不熄的圣火。在南方谈话中,邓小平更明确地表达到: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障。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要注意培养人,要按照“四化”的标准,选拔德才兼备的人进班子。我们说党的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要长治久安,就要靠这一条。靠老一代解决不了长治久安的问题,于是我们推荐别的人,真正要找第三代。可见,邓小平这里已经超越了波普:选好制度,也得选好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人与制度辩证统一,不可分割。
邓小平政治哲学的制度视角不仅解释了历史,说明制度好坏决定人的好坏,而且大大推动了中国法治代替人治的历史进程,他是法德兼治的奠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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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是中共中央胡锦涛在2003年7月28日的讲话中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的一种方法论,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重大战略思想。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科学发展观哲学基础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科学发展观哲学基础全文如下:
[摘要] :科学发展观是当代中国正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它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本文分别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核心以及基本要求三个方面为切入点,探讨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基础。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哲学基础 马克思主义
论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基础
科学发展观,是立足我国仍将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它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2007年6月25日,中共中央胡锦涛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当代中国正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它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马克思主义主义认为,“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人类历史的发展,其内在的根本动力是生产力的发展。一个政党的先进性,也体现在是不是能够真正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革命,即推翻旧的生产关系,目的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打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建设、执政和改革,目的仍然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同日益增长的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发展生产力是长期的、根本的任务。“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是中国共产党把握住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的深刻认识,也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发展的内核首先是物质生产的发展,科学发展观的内在思想是建立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基本点上的。离开了经济建设谈发展,就离开了生产力发展这个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归结是人的利益和价值,未来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并且认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就是各项工作始终将人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不断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
以人为本,既包括作为整体集合的人的利益指向,也包括作为个体的人的利益指向。整体的人的集合因为个体的凝聚而存在,个体的人在整体的集合中活动。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并不是简单强调个人的绝对自由和绝对利益,这是与西方人本主义的根本区别所在。人,作为社会的人而存在。“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个人的自由是与共同的自由相联系的,自由是与全面相联系的。整体的人和个体的人是矛盾的统一,个体的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整体的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单元内核,没有个体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没有整体的人全面自由发展;而整体的人全面自由发展是个体的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基础,没有整体的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就失去了个体的人全面自由发展的条件。个体的自由发展依附于整体的自由发展,个体的全面发展既依附于整体的全面发展,同时也包括与其他个体以及整体的关系。
联系的形式是多样的。正如物质的存在是多样性的统一一样,事物、现象的普遍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不同方向和不同侧面的联系等。每一种形式的联系既有自己的内容,也有自己的形式。事物普遍联系内容的无限多样性,决定了与之相应的形式的多样性。形式和内容的区别是相对的,它们之间是相互过渡、相互转化的。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内容决定形式,特定的内容要求与之相应的特定形式。一定的形式只有在一定内容的基础上才能产生,什么样的内容,就有什么样的形式,事物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它的形式迟早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
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形式的多样性和内容与形式关系的原理,是科学发展观全面发展的哲学依据。新的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国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发展,首先要集中力量把经济搞上去。但是,社会的发展是由其内在的各个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过程,人类文明进步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协调和发展的过程。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需要长期保持较快的速度,并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
一是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应更加注重加快社会发展,努力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存在的“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
二是要统筹城乡发展,应站在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研究解决”三农”问题,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三是要统筹区域发展,坚持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四是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要统筹推进各方面改革,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
五是要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处理好内需与外需、利用外资与利用内资的关系,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这种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揭示了科学发展观所包括多种多样的丰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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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相对地都会关注语言内容推理过程中的机制牵引功效,但是始终保留不同侧重点介入规则,其中前者主要将一系列和语言推理流程相关的内容视为概念激活支撑单元,比较注重在激活概念架构期间认知机制单元的控制实效。而关联理论会全面解析语用、认知原则背景下情境理解的功效,整体上忽视概念、激活媒介交接细节。系统地讲,尽管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关注点各有偏重,但是始终存在共同点,关联特征为后期语言理解过程和认知深度彰显提供较为坚实的支撑跳板。
笔者主要联合关联理论内部推导规则进行特定语句明确意义和隐藏内涵加以合理区分,其间也会兼顾语言学针对隐喻、转喻之间转交的特殊调试手段。
1.关联理论和认知语言对于隐喻、转喻处理上保留合理的互补特性,而在关联理论架构内部,两者通常被视为一类夸张修辞方式,尽管此类叙述方式保留一定程度的独特效应,但是有关不足问题表现为:关联理论对于隐喻、转喻心理机制控制功用有所忽视;再就是在内涵揭示和人文情感深度探测期间保留强弱对待原则。总体上来看,对于人类具体思维习惯和修辞现象差异结果产生全面忽视。
2.关联理论和认知语言学在语言格式推理方面保留合理互补特性,实际上关联理论在处理明确、隐藏含义概念区分工作上可以选择将两类要素功用联合,特别是在试验人员语言逻辑形式探析蓝图比较完善前提条件下,可以进一步明确通过指称锁定,借由歧义拆解和内涵丰富获得更为精准的答案。而指称锁定手段主要是建立在初始假设图式综合发展基础上,进行隐喻、转喻异质化概念作用加以拓展而形成的假设图示。其中隐喻、转喻修辞模式在明确义获取上发挥高质量引导功效。
1.结合固定特性分析基础扩展,在认知语言学领域之中,隐喻手法会在不同认知结构中加以延展映射,为了进一步确保相关解释条件的完整性,研究人员开始选用推土机行为和做事模式进行罗伯特行为做事规则解析。其实就是经过个体内在心理作用控制下,提供丰富形式的和语境相互适应的不明晰的意义。分析人员会从中挖掘一系列可能认知领域之间映射关系,不是简单的关联原则所能完全覆盖的,而其所能做的便是将我们核心注意力适当引导到建立此类联系的必要性机理结构之上。需要注意的是,分析人员必须清晰认证映射关系下怎样建立和挖掘和预期交际效果相对应的语境关联操作认知模式,有关此类细节长期被关联理论所忽视。
2.透过关联理论审视,一旦说两类命题形式之间保留一定程度的相似特性,分析人员就可从中选取一类命题形式进行另一类具有命题形式的表征描述,话语的解释用法和描写性用法保留较大区别形式,毕竟话语描写用法实际映射出的是真实状态下的命题形式。而转喻则是解释性用法架构的一类舒展途径,经过全新名字引出后,可以针对实际所指物质加以多元化表达,其中充分夹杂现存词语指称的系统设定经验。例如:She is the apple of his eyes.其中“the apple”并没有真正的指向某个具体存在的指称物,而是在解释其含义。换句话说,就是某种特定的语境下指称某种特定的人或物。其中指称词语表现出来的阐释性功能就是说话者概念表征中的“暗示”。我们可以看到,在隐喻的认知机制下,隐喻词语的基本交际功能事先已经被决定了,而在不同语境中也可有其明确意义。通过明确义,在特定语境中又产生了隐含意义。
综上所述,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的一致性程度是由关联原则规约的。实质上我们可以清晰界定,涉及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始终将关注点投射在中心议题语用推理流程细节之上,结合认知语言学角度解析,有关人类核心认知模式的隐喻、转喻模式,在话语内涵解释种始终发挥着重要牵引功效。总而言之,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在语言推理活动中保留的互补特性,为后期话语系统化理解研究范围拓展提供合理动力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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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央行网站发表署名文章《关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思考》,提议建立超主权储备货币。这一想法引发了世界各国的热烈讨论,周小川本人也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被誉为“世界元先生”。周小川认为当前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储备货币体系存在着系统性的风险:以主权信用货币作为国际储存货币,很难在为世界提供流动性的同时确保币值的稳定。这是由于主权货币的币值必然受到该主权国国内经济状况和汇率政策的影响,而将其作为国际储蓄货币,就必然会因为一国经济的微小变化而引发整个国际货币体系的动荡;另一方面,世界经济的微小变化,也会给国际储备货币发行国的经济造成巨大的影响。这就类似于动力系统中的蝴蝶效应,将微小的变化成百上千倍地放大。在世界经济正处在全球化进程中的今天,这样的蝴蝶效应正在越演越烈。基于上述理解,周小川提议,我们应该建立一个由全球性机构来管理的、超主权的国际储备货币,减少主权国汇率政策对国际货币体系的影响,使全球流动性的调控相对稳定。周小川还特别指出,这一建立“世界元”的思想,并不是自己首创,早在上世纪40年代凯恩斯就曾提出采用30种有代表性的商品作为定值基础建立国际货币单位“Bancor”的设想,遗憾的是一直没有得到实施。
毋庸置疑,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有太多“一直没有得到实施的理想”:从柏拉图“共产共妻”的“理想国”到隐藏在大洋深处的“乌托邦”;从但丁“一统天下”的“世界帝国”到康德由“自由的共和制国家联盟”而达成的全人类“永久和平”;还有罗尔斯为世界各“国民”所订立的“万民法”……数不胜数的思想家为人类的美好未来构筑了形形色色的“理想”。这些“理想”正因为从未在人间实现过,所以仍然如太阳、月亮、星辰一样挂在天上,关照着人们现实的生活。“世界元”或许也正是这样一个美好的“理想”,然而,它绝不应该是一个“空想”。“理想”与“空想”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理想”是得到系统论证的想法,人们应用自己的理性在现实的基础上为“理想”构筑了上升的阶梯,而“空想”则仿佛是悬在空气中的浮尘,是人们随意说出,没有经过论证和辨析的想法。我们说柏拉图的“理想国”和“哲学王”是人类的理想而不是空想,那是因为柏拉图在自己所创立的理念论的基础上论证了“善的理念”作为城邦的根基;康德的“永久和平”是一个理想而不是空想,因为,康德系统地论证了人们达到永久和平的“先决条款”和“正式条款”。与此类似,我们如何才能使“世界元”成为一个“理想”,而不是仅仅沦为“空想”呢?我认为,唯一的途径就是要为“世界元”这一理念提供哲学的论证,给出系统的、符合逻辑的理由。而本文正是这种努力的一个尝试。
从近30年来的发展历程来看,国际金融体系由于受到部分主权国家货币政策的影响和制约,发展极不平衡,“处于国际金融体系边缘的国家深受其苦,而处于中心区域的国家却一直繁荣稳定”,是一个充满了不平等和不公正的国际金融体系。而当今世界,公平正义的观念正逐步得到各国人民的认同。在全球经济一体化逐步扩大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解决国与国之间的贸易、货币兑换、外汇储备等问题,各主权国家应该在全体同意的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让渡出部分货币主权,以形成世界范围内的“共同权力”。而这一“共同权力”将支持统一的货币政策,奠定“超主权”的“世界元”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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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会批判理论著称的法兰克福学派从20世纪20、30年代之交建立至今已经历了80多年的历程,主要表现为三个时期。从“启蒙辩证法”到“为承认而斗争”,每一时期都表现为理论的转向与哲学基础(方法)的变动,从三个时期的显性与隐性的理论转向与哲学基础嬗变进行双层考察,可从整体上把握批判理论的重要特点、分歧以及内在逻辑。
正如经历过现代社会与思想运动洗礼的理论家一样,霍耐特一开始就感受到了学派的危机。因为随着语言学的转向和后现代思潮的兴起、西方消费社会的来临以及阶级结构与当代资本主义制度的内部变化,第三代理论家面临更多的理论挑战,这时的“社会批判理论”已不具有法兰克福学派最初的意义。在其代表作《为承认而斗争》中,霍耐特向米德的社会理论寻求经验支持,改造早期黑格尔的法哲学思想,把主体间性理论转化为后形而上学语言,从而通向了规范社会哲学的建构之路。
当代社会的各种社会斗争,如工人阶级斗争、少数民族争取权利的斗争等,都可视为“承认斗争”的不同表现形式,主体间的承认关系朝着自由化、平等化和普遍化的方向发展,这也是理解和把握人类历史的前提和基础,霍耐特认为:“历史的过程不再是纯粹的事件,而是冲突的发展过程,是承认关系不断扩大的渐进发展。”如霍耐特在标题中所指出的:他的“承认”概念继承和改造了黑格尔的“承认”概念。
道德成为了黑格尔思考的基础,他带着对古希腊城邦理念的热情,认为人们之间的道德互动是一个共同体得以建立的核心,而这种互动形式就是“承认”。
在黑格尔看来,“承认”的渴望驱使人们造成了这一切。黑格尔把“承认”关系看作是建立主体联系的自然纽带,同时也是主体脱离自然状态成为主体的一个必要条件。
霍耐特除了直接借鉴黑格尔早年的承认斗争理论,也借助于福柯的权力理论与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开辟了权力批判的新维度:进一步明确了承认关系结构,阐发了承认与蔑视、蔑视与反抗的关系,阐发了“蔑视”是社会冲突的道德动机的原因,实现了“承认理论转向”,表达了对伦理生活的无限向往,伦理生活或者说德性的首要内容就是通过他人而认同自我,即在冲突中确立伦理规范,在差异中谋求价值同一。霍氏总结出三种形式的主体间相互承认的关系,它们分别对应自信、自尊和自重这三种与自我相关联的方式。所以,为承认而斗争其实就是一种冲突的道德和承认的伦理,它为当今政治生活提供了方法论参照,主体间交往的三种形式都被归结为伦理生活这一价值理想。
霍氏指出,工人所遭受的是“社会尊严的不平等分配”所造成的“隐蔽的伤害”。他们缺乏政治上认可的一贯语言来表达他们所受的伤害,然而他们随时都有可能采取社会抗议和阶级斗争的形式来寻求自己意志的表达。因此,批判理论不是建立在有组织的工人阶级的斗争之上,而是将抵抗的根源建立在“处于得到认可的规范性冲突的闭限之下”,“有希望成为解决这个基本问题的惟一路径不是在合理化的逻辑的参照下解释社会发展,而应该是在一种社会斗争动力学的参照下来解释社会发展,这一动力学在结构上处于互动的道德空间之中”。⑥在霍耐特的模式中,社会整合过程被看作是社会成员之间为获得承认而进行的斗争。
承认理论代表着批评理论的重要转向,即政治伦理转向。霍耐特论证了“斗争”是一切道德冲突的内在动机,注重对“社会性”等问题的描述,即从只关注物质剥削与统治、财产的不公正分配以及身体伤害转向关注对人的荣誉感、自尊心和尊严的伤害。他从对“物质财产分配不公”的描述,转向了“文化与心理的生活机会的分配不公”,构成工人斗争基础的不是物质资源的分配不公,而是“文化教育、社会荣誉和工作机会等的分配不公”,主体间的道德经验不是通过直觉对所掌握的语言规则的限定,而是通过对主体在社会过程中所获得的认同的破坏。
如果说第一、第二代批判理论家过多地关注社会体系对个体的异化统治,那么霍耐特的问题就在于低估了社会体系“损害”主体间性的能力,并未将批判理论建立在个体克服社会系统他律性的斗争之上。他通过对社会冲突的文化根源的关注,主张“道德性”与“物质性”的分离,但使这种分裂永恒化了。对所谓抽象的“语法”的关注也导致社会成员决定自己的道德原则的能力被忽视了,自己的文化、关怀和价值被取消了。最大的困难在于“承认斗争”并不必然是民主的,正如霍耐特本人所承认的,承认的获得可能在民主群体中得不到承认,遭到轻视的感觉实际上缺乏“规范性方向”。
如果“为承认而斗争”的观念必须被解释为社会发展过程的批判框架,那么承认的政治应当是当代文化多元主义的一面旗帜,它为边缘群体或弱势群体等带来了理论支持。霍氏对后现代主义似乎有更宽容的态度,他徘徊于批判理论与后批判理论、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一元主义与多元主义之间,最终从批判理论走向了后批判理论的立场。
极权主义的政治经验是法兰克福学派兴起的时代背景,自由民主的思想和实践是其思考的参照系,而德国唯心主义、马克思的批判理论和韦伯的合理化学说则是三代理论家的重要的思想资源,对理性、启蒙、交往、承认的思考引发了伦理学与社会理论之间关系的变化。但对具体社会存在领域的关注与对普遍规范性的批判之间的对立是三代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摆脱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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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语言学研究的重点之一是认知活动和过程。文化翻译是再创造的过程,是译者对原著的认知活动。从认知过程来看,认知语言学关注创造性以及体验性,这一理论认为,认知过程不同,会产生不同的翻译结果。同时,翻译与文化密切相关,离开文化背景的翻译很难取得成功。因此在翻译教学中要切实加强文化意识培养,充分认识到认知语言学对文化翻译教学的影响。
认知语言学是对大脑中相关语言机制进行研究的学科。认知语言学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末,在80年代到90年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已经变成为当前新兴的主流语言学流派之一。通常情况下,学者们认为认知语言学的主要来源于以下三方面,这三派的相关学者也被看成是英语国家在认知语言学界的重要代表人物:(1)从转换生成学派中分裂出来的部分生成语义学家,例如Lakoff以及Langacker等人。(2)从功能或认知角度对语言进行研究的相关学者,例如Dirven以及Taylor等,这些学者认为利用较为普遍的认知方法对语言的功能以及形式进行研究,能够使得人们对语言表达中的认知机制进行更深入的研究。(3)对认知进行研究的相关人类学家、哲学家以及心理学家等,主要包括了Gibbs、Johnson以及Putnam等学者。国内知名学者王寅对国内外知名的认知语言学家相关理论进行了研究,给出了如下定义:认知语言学是一门新兴的跨领域学科,强调通过自我认知以及身体经验、借助知识结构以及认知方式等,合理地解释隐藏在语言事实中的认知规律。认知语言学认为,翻译是在现实体验的形势下,译者作为认知主体,凭借自身所参与的多种互动,在对原文本进行透彻理解的基础上,在译作中将原作者所刻画的现实世界以及认知世界反映出来。认知语言学十分注重体验以及认知所发挥的制约性作用,关注作者、文本、译者以及读者间存在的多重互动关系,期待达到“翻译的和谐性”以及“解释的合理性”。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会受到从事翻译活动的相关认知主体之间互动性的影响。好的翻译虽然存在着译者的积极创作活动,但必须坚持“创而有度”,在创作过程中不能过分发挥,所以认知语言学的翻译观应该是“追求平衡”的。可见,认知语言学的翻译理论能够为翻译教学带来更好的启迪。
认知语言学的经验主义认知观通常将语言能力看成是人们所具备的认知能力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对语言结构而言,它和人类的主体经验以及概念知识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由于语言使用者在描写或陈述事物的过程中通常不简单地限定于客观陈述,通常会用更加自然、丰富的意义来描述它们。比如,人们在描述早餐的过程中,不仅会说自己在早餐时间吃什么,而且还会描述早餐的样式、味道等,这些内容都是人们自己的体验和感受,他们能够很好地体现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知。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会碰到、经历多种现象,而且还会在这些方面储备数量巨大的经验以及思维概念,也就是语境。在认知语言学中,通常将属于某种既定领域的所有语境或认知体现叫作认知模型,而且还提出了与大多数认知模型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和人们生活以及文化有密切关系的、在人们的认知过程中不断整合的模型,这种复杂的完形结构被称为文化模型。文化模型对人们的认知模型(Ungerer F,SchmidH.J.2001)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以中国人的早餐(breakfast)为例,它是和馒头、米粥以及咸菜等等这些食物紧密地联系起来的。这是因为,长时间以来,我国人民业已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早餐文化,这也是一种文化模型。但是,对英国人来说,他们在“早餐”方面“breakfast”并不会和这些事物联系起来,而是会想到面包、牛奶等食物和饮料,这是英国人在早餐方面的“文化模型”。相似的案例也适应在从未到过中国的美国人,他们可能不会存在丝毫和中国春节相关联的概念,这是因为,庆祝春节不是美国人的文化,而且也没有这方面的经历。所以,对美国人而言,可能没有任何中国人如何庆祝春节的认识,这也是他们在这方面的认知模型。然而,在这些美国人和中国人试图通过交流来理解中国人如何庆祝春节的过程中,他极有可能会套用相似的认知模型,如庆祝圣诞节这种认知模型,试图更好地了解中国人庆祝春节的情况, 这也是不同的文化模型之间的碰撞。
在文化翻译教学的问题上,这个课题显得颇为复杂,不但牵涉到诸多理论问题,而且还具有较强实际操作意味。文化模型理论能够科学合理地指导译者站在认知语言层面开展翻译教学。当前很多语言哲学家都将语言和现实之间的关系看成了语言和文化之间的关系,假如没有文化承载语言的相关意义,语言将徒具形式。要使使得译者和读者更好地把握和体会词意,就要深入分析它所承载的文化信息。例如,commonplace,它的汉语意思是“平平常常的”,假如运用common-or-arden variety来代替commonplace,就能够看出它承载着英国的相关文化信息;假如运用garden-variety来替代这个词语,它能够体现出美国文化的相关信息。所以,不管是翻译理论教学,还是翻译实务教学,都要高度重视译入语背后的文化因素。在翻译理论教学的过程中,不仅要开设和跨文化以及文化密切相关的课程,教授相关的理论知识以及翻译技能,而且还要让学生从文化层面认识文化翻译,这样才能使学生从总体上把握以及体味源语言作品体现出来的文化内涵,增强学生的翻译水平。
在翻译教学中,要以认知语言学中的文化模型理论为依托,这样能够使教师向学生呈现的翻译理论以及翻译案例更加形象和具体,而不会显得空洞无味,能够让学生通过文化翻译教学,更好地掌握语言知识点,理解翻译实质意义。翻译中存在着“不可译性”以及“可译性”,这两个概念是相对的,其中,难以把握的概念是“不可译性”它们一般都具有较为特殊的异质性,在语音以及文字方面有着自己的结构性特征,内容涵盖音、形、义(意义)、意(意象和意境)等许多方面。从这些文化翻译内容在不同语言间的转换过程来看,这些“丧失”都是难以避免的。因此,如果运用文化模型理论来解释它们,就比较容易理解这些翻译现象。运用文化模型理论有助于教师更好地指导学生,从而让学生准确地理解翻译理论,准确地判断翻译内容的文化特征。
学习了文化模型理论后,学生就能够很好地认识到,绝对“忠于原文”仅仅是一种翻译的理想状况,在两种语言转换过程中要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信”以及“忠”的尺度。从翻译过程来看,“意义对意义”被看成是较为笼统的翻译,就算“等值”转换,也不能完全和原著相吻合。以英语中的语势(force)为例,可以用叠字来获得相应的语势,从而更好地体现出声形美,但英语没有叠字,因此不能获得相应的语势。例如:“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在这一句中,“风萧萧”是名传千古的绝句,假如将其翻译为“the wind blew and blew”,读者就会觉得笨拙、拗口,不能获得较好的翻译效果;假如将其翻译为“the wind blew desolately”,也只能认为“基本达意”。通常情况下,语势都是在独特的意境及巧妙的遣词造句中形成的,更能体现文化意义以及含蕴,但要想达到“等效”翻译的效果,却比较困难。
把认知语言学引入翻译教学,能够使学生更好地通过认知过程的变化,掌握翻译技能,成为更出色的翻译家。文化是语言得以持续发展的稳步动力和基础,因此,教师有责任让学生理解、把握以及运用“认知——体验——再现”规律,提高自己的文化翻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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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健词:正义政治正义自我利益共同利益感同情
论文摘要:休谈从自我利益的角度论证了所谓政治正义的形成过程。他认为政治的自然义务并不产生于许诺,而是产生于协议,协议就是共同利益感。种观点使休谈的政治哲学区别于社会契约论。休谈认为政治的道德义务生于正义道德感,而正义道德感又以同情原则为基础。这种观.点使休谈的政治哲学区别于功利主义。休谈实际上试图表明人类的共同利益感和正道德感的进展付人类政治社会的形成具有基础性作用。休谨是西方古典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他的政治哲学在当代西方仍具有深刻的影响。
在近现代西方自由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休漠的协议主义政治哲学表现出了极具原创性的理论特征。罗尔斯把休漠看成是一个社会契约论者,更多的学者把休漠的政治哲学归人功利主义阵营,这些看法都没有把握休漠政治哲学的实质。哈耶克说:“休漠的理论乃是一种有关秩序生成和发展的理论”,这种看法是值得重视的,但是如果我们忽视了休漠对人性的一般看法,就没法理解他提出的这种“有关秩序生成和发展的理论”。本文拟从休漠关于人性的两个基本观点出发,阐述他的政治哲学的主要思想,在此基础上,形成我们对休漠政治哲学的一般看法。
一、自我利益—休谨政治哲学的自然基础
从广义上说,休漠的正义理论包含他的政治哲学,后者要解释的也就是所谓政治正义的问题,因而,我们的探讨必须从休漠的正义起源理论开始。休漠认为自然赋予人以无限的欲望,但每个人满足这些欲望的自然能力是非常低下的。人类只有依赖社会才能解决这对矛盾,协作、分工和互助给人们以力量、能力和安全。在人类最早由于两性的结合而形成的家庭中人们就觉察到了社会的利益,并试图组成社会以期获得社会带来的利益,但人类自然性情中的自私和外物占有的不稳定及其稀少对社会的形成总是造成威胁。外物的稀少刺激起了人类的自私,未受教化的道德观念甚至是投合人类的自私的。“因为每个人既然爱自己甚于爱其他任何一个人,而且在他对其他人的爱中间,对于自己的亲戚和相识又有最大的爱,所以这就必然要产生各种情感的对立,因而也就产生了各种行为的对立;这对于新建立起来的结合不能不是有危险的。
补救的办法来自于所谓协议。协议并不是许诺,而是一种在社会交往中逐渐形成的对社会利益的共同感觉。这种共同利益感觉诱导人们去发现和遵守正义规则。使每个人稳定占有他凭幸运和勤劳获得的财物、依据同意而进行财产转移和履行许诺构成三条基本的正义规则。发现正义规则并不困难,人们早在自然形成的家庭中就发现了这些规则的作用。正义规则发生效力虽然要通过一个缓慢的进程,但在政府产生之前就产生了由正义规则维持的小规模社会。休漠把在政府产生之前就已存在的正义称为自然正义。共同利益作为所谓自然约束力使人们感觉到有行使正义的自然义务。在一个较小规模的社会,人们能够直接地觉察到正义规则所带来的共同利益,自然约束力具有较强的力量,足以诱导人们去行使正义。
建立正义规则的目标是为了保证个人利益,正义规则带来的共同利益并不违背人类的利己心。共同利益感实际上是一种利己性情感,它是人类的利己心在知性和判断的协助下为适应社会而在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因此,原来使人类彼此不便的那种利己心,在采取了一个新的和较方便的方向之后,就产生了正义的规则,并且成了遵守这些规则的最初动机。
随着社会规模的扩大和社会财富的增加,遵守正义规则带来的共同利益显得比较遥远和抽象。在对情感产生的影响力方面,共同利益往往不如一些直接的现实利益,这是人性在情感方面舍远图近倾向的具体表现。因为这种倾向,人类总是自然地容易做出非义的行为,而这会直接危害社会的存在。人类的这种天性是无法改变的,所以必须找到补救这个缺点的方法。几个不同社会之间的争端或战争使得权威成为必要。这种权威把政府的优点意外地教给了人们。于是政府作为补救人类舍远图近天性的措施被人类所采纳,人类从无政府状态走向了有政府状态。对于执政官和政府文武官员来说,执行正义会给他们带来直接的利益.违反正义一般只会带来遥远的利益。官员们的天性并没有因为他们地位的改变而发生改变,恰恰相反,政府的设立正是利用了官员们舍远图近的天性。这样,政府官员们在追求他们的直接利益的过程中却给全社会带来了共同的利益。休漠还认为,因为政府官员和社会的大多数人往往是没有私亲关系的,在主持正义时一般就比较公道。政府除了执行正义外,还可以给社会带来其他的好处。对于政府官员们来说,臣民们的一切重大利益都和他们的直接利益相关,“这样,桥梁就建筑了,海港就开辟了,城墙就修筑了,运河就挖掘了,舰队就装备了,军队就训练了;所有这些都是由于政府的关怀,个政府虽然也是由人类所有的缺点所支配的一些人所组成的,可是它却借着最精微的、最巧妙的一种发明,成为在某种程度上免去了所有这些缺点的一个组织。
在论及臣民为什么会忠于政府时,休漠提出了与社会契约论者不同的看法。后者一般认为臣民之所以服从政府是因为臣民对政府有一种许诺。休漠认为,在最初建立政府时,许诺也许是人们服从政府的一个理由,但是要说一切政治义务的产生都是因为许诺则是不可信的。实际上,自然正义中的许诺义务和政治义务的产生都来自于人类的协议,也就是来自于人类对正义规则所带来的利益的追求。“我们的政治义务的目的虽然是在于执行我们自然的义务,可是这个发明的第一动机,以及履行这两种义务的最初动机,都只是私利。人们服从政府只是因为政府能够给臣民提供互利、安全、和平和自由等利益。如果政府不能提供这种利益,臣民也就没有服从的义务了。政府所能够提供的共同利益从根本上讲是服从于私人的自我利益的。如果人们相互间感受到了这种共同利益,也就能够形成所谓协议。休漠把这种以共同利益感为基础的政治义务称为政治正义的自然义务,以区别于政府产生之前就已经存在的自然正义的自然义务。这两种义务都可以还原到自然的约束力,即利益。
以自我利益为出发点来解释政治制度的形成几乎是西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一个共同特点。从文化渊源来看,这种观点和西方____的原罪论密切相关。文艺复兴时期的马基雅维利从人性恶劣的前提出发,提出了君主应如何取得和保持权力的理论。虽然他的政治观点不是自由主义的,但他的人性观对近代政治哲学的影响是深远的。霍布斯第一次以社会契约论的思想破除了君权神授的神话。他认为在所谓自然状态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像“狼与狼”的关系一样,人们只是为了自保才决定通过订立契约组成社会和政府,放弃自然状态。霍布斯心目中的理想政府是专制政府,所以严格说来他的政治哲学并不是自由主义的。洛克在自由主义方向上完善了社会契约论思想。他同样坚持人性自私的基本立场,并认为政府是约束人性的偏私和暴力的工具,政治社会是人们自愿通过两次缔结契约而形成的,政府的目的是为人们提供安全和共同的利益,许诺产生了服从政府的义务。他还认为,既然人性中总存在自私的倾向,所以政府的权力就有被滥用的可能,故而立法权和执法权不能由同一个部门行使,以权力制约权力可以防止权力被滥用。
如上所述,休漠也以自我利益为出发点来解释政治社会的形成,但他的观点和洛克的社会契约论相比表现出了完全不同的特征。首先,他认为,人性中自私的一面仅仅是政治社会形成的一个必要条件,财物的稀缺和占有的不稳定也是政治社会形成的要条件。休漠甚至认为自私是财物的稀少刺激起来的,这是非常深刻的思想。其次,休漠认为,并不是任何政治社会的形成都存在所谓缔结契约的阶段。许诺并不是政治义务的基础,利益才是政治义务的自然基础。再次,在自私与正义行为的关系问题上,休漠的处理更加彻底和巧妙。休漠并不断定任何人或人们在任何时候都一定完全是自私的,但在政治哲学的方法论意义上,“每个人都必须被假定成一个恶棍”,“这似乎有点奇怪:一项事实上是错误的原则,却在政治学当中应当是一项为真的原则。
二、同情—休漠政治哲学的道德基础
休漠认为同情是人性中一个强有力的原则,它能够使人们的情感得以交流和影响,进而产生新的情感。他说:“人性中任何性质在它的本身和它的结果两方面都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我们所有的同情别人的那种倾向,这种倾向使我们经过传达而接受他们的心理倾向和情绪,不论这些心理倾向和情绪同我们的是怎样不同,或者甚至相反。同情的产生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人们之间存在着各种经验事实方面的关系。人们在身体结构和心理结构方面大体相同,在经济关系、社会地位等方面也存在着类似的情况,这些类似情况是同情产生的基础。接近关系、因果关系、相识关系、教育和习惯等都能够促进同情的效果。二是由于印象和观念在心中依靠想象可以相互转化。情感的产生比其他任何印象更依靠我们的想象。只要我们得到了某种与情感相关的观念,它就会由于想象的作用,自然地在我们心中引发类似的情感。同情是道德感产生的心理基础,对政府服从的道德义务据说也来自于同情原则。
如上文所述,休漠认为,以利己心为动力所形成的共同利益感是自然正义和政治正义产生的基础,也是人们能够行使正义的一般动机,产生于共同利益感的义务可统称为自然义务。休漠还认为,人性中除了有利己的一面外,还有利他的一面。同情原则是产生利他性情感的基本原则,道德感便是由同情原则产生的。当自然的正义规则以协议(共同利益感)为基础一经确立起来,正义道德感也会随之产生。一方面,如果别人的非义行为损害了我们自己的利益,我们会不高兴;另一方面,即使非义行为只和别人的利益相关,我们仍然会不高兴,这是因为,“我们通过同情感到他们所感到的不快;而且在一般观察之下,人类行为中令人不快的每样事情都被称为恶,而凡产生快乐的任何事情同样也被称为德;所以道德的善恶的感觉就随着正义和非义而发生。由同情所产生的正义道德感是人们对正义或非义行为进行道德评价的直接依据由于正义道德感总会使人们产生行使正义的道德义务,所以正义道德感不但具有评价功能,而.巨还有意动功能。也就是说,正义道德感不但可以通过道德评价影响别人的行为,而且对评价者自己的行为也具有约束作用,这是正义道德感的道德约束力的具体表现。正义道德感的产生虽然是自然的,但在形成的过程中也受到了政治家们的人为措施和教育力量的促进,舆论和教导使正义道德感和荣誉感、名誉紧密联系起来。“感动我们最深切的就是我们的名誉,而我们的名誉在最大程度上是决定于我们对他人财产的行为。
当政府作为补救人类舍远图近倾向的措施而建立后,政治正义产生了,由于共同利益感人们也会感到对政府应履行自然义务。建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在全社会维持正义,从而给人们带来共同利益,因而,一般地说,服从政府的行为也就是对人们有利的行为。出于对公益的同情,对政府的忠诚行为能够给人们带来快乐的情绪;由于同样的原因,对于不忠的行为,人们会自然地产生一种不快乐的情绪。这类道德感不但是人们赞许忠诚行为或谴责不忠行为的直接依据,而且具有道德约束力使人们产生对政府忠诚的道德义务。当一个政府不能给人们提供安和保障时,人们忠诚于政府的自然义务便终止了,可是道德义务具有相对独立性,它会较长时间地使人们服从于一个即使是暴虐的政府,但忍耐总是有一定的限度,“因此,在我们的全部道德概念中,我们确实不会抱有像消极服从的那样一种荒谬的主张,而都一定承认在罪恶昭彰的专制和压迫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抵抗。
休漠的道德学说从总体上讲是情感主义的,同情是“一个高贵源泉由同情所产生的正义道德感是一种利他性情感,正因为如此,同情才能够成为正义行为的道德源泉。休漠的政治哲学实际上体现出了两种看待问题的角度。从法律的角度讲,必须假设人性是自私的,才能制定出良好的法律,法律的目的就是要防止人性中自私的一面不正当地扩张;从道德的角度看,必须承认人性中还有利他的一面,道德的目的就是要弘扬人类的利他主义精神。因为有了这两种角度的不同,于是就有了法律上的正当和道德上的善良的区分,前者以自我利益为基础,后者以同情为基础。姑且不论这种区分是否恰当,重要的是休漠为后来的讨论者提供了一个进一步探讨的平台。亚当·斯密无疑是休漠这种思想的直接继承者,他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和《道德情操论》就分别是从这两种角度出发的。功利主义者试图把道德归结为利益,并把功利原则从私人道德推广到政治道德领域,在近现代招致了广泛的批评。休漠虽然承认政治正义所依据的自然约束力(利益)与道德约束力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但他并没有把道德归结为利益,所以并不能认为休漠是一个功利主义者。
三、休漠政治哲学的理论实质和当代意义
根据哈耶克的说法,“‘休模达致的成就,最重要的就是他提出的有关人类制度生成发展的理论”,“在这种文化进化的过程中,那些被证明有助益于人们做出更有效努力的规则存续了下来,而那些被证明只有助于人们做出较为低效努力的规则则被其他的规则取代了或淘汰了。”少我们认为,哈耶克的这种看法是值得重视的,但是他只注意到休漠这种“有关秩序生成和发展的理论”的一个层面,即制度的层面,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面,即情感的层面,他并没有注意到。如上所述,休漠在谈到政治的利益基础时,论述了人类从原始的自私情感到共同利益感再到自然义务感的过渡;在谈到政治的道德基础时,论述了人类从共同利益感到正义道德感再到道德义务感的过渡。休漠认为一种政治秩序的形成必须以有关情感的形成为条件。共同利益感应当说是休漠政治哲学的一个核心感念,它是产生政治的自然义务的基础,也就是说,一种政治的正义秩序的形成必须以共同利益感的形成为基础。实际上,发现正义的规则并不困难,困难的是要使全体社会成员都拥有共同利益的感觉,因为”协议只是一般的共同利益感觉;这种感觉是社会全体成员互相表示出来的,并且诱导他们以某些规则来调整他们的行为。共同利益感的形成过程实际上就是正义规则发生效力的过程,人们只有在实践中一再经验到违反止义规则产生的不便之后,共同利益感才逐渐建立起来,正义规则才逐渐地发生效力;共同利益感的形成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人们彼此之间对对方能够遵守正义规则产生信心的过程。正义道德感的发展也有一个形成的过程。“这个情绪发展的过程虽然是自然的,甚至是必然的,可是它在这里确是又受到了政治家们的人为措施的促进;政治家们为了更容易统治人们起见,为了在人类社会中维持安宁起见,曾经努力产生对于正义的一种尊重,和对于非义的一种憎恶。舆论和教育也促进了正义道德感的形成。道德感借助荣誉感和名誉感的形成产生了更为强大的道德约束力,诱导人们形成信义和忠诚的习惯。理性是情感的“奴隶”,习惯是人生的指南,政治秩序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人类情感和习惯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休漠是西方早期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代表人物。他的政治哲学是适应早期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的产物,主题是所谓分配公正的问题,主旨是论证个人财产权利和其他经济自由权利的合法性。休漠系统地论证了法律和自由的关系。在休漠看来,正义规则就是社会的法律,既包括调整财产权的自然法.也包括决定权力机构之组织形式的法律。法治的政府才是自由的政府,自由政府“是一种允许在几个成员群体当中进行权力分配的政府;这种政府联合形成的权威绝不亚于君主制政府的权威,或者在通常意义要比君主制政府的权威高得多;但是这种政府在日常的治理过程中却必须根据一般且平等的法律行事,当然这些法律必须在此之前就已经为这些成员群体以及它们治理的所有臣民所知晓。在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必须承认,自由就是市民社会的完善”。转引自经济上的自由是休漠关注的中心,但经济上的平等几乎完全在他的视阂之外。在休漠的政治哲学中,同情并不是指对弱势群体的同情,而是指人们以同情为途径对正义或非义行为产生了赞许或谴责之情。在这方面,功利主义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原则要比休漠先进得多。不过,功利主义的政治哲学招致的批评似乎更多,功利主义的一个突出的困难是不能保证少数人的权利不受侵犯。罗尔斯的政治哲学明显受到了休漠的影响。罗尔斯认为人的自利性与物质有限性的假设是“公正问题发生的境况”,他引入“元知之幕”的概念试图解决休漠没有解决的平等问题,但并不怎么成功。英国学者拉斐尔认为,罗尔斯没有使他的无知之幕能够遮盖他自己文化的心理学效应”。拉斐尔提出所谓“想象性同情心”试图解决平等问题户休漠的同情概念被赋予了现代意义,但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很难被论证为弱势群体的一种权利。罗尔斯后期又提出了所谓“交叠共识”,这个概念和休漠的共同利益感概念存在着明显的关联。
整体来说,近代以来西方自由主义的思维方式并没有发生大的改变。古典自由主义并没有在根本上被突破,在经济理论领域甚至还有复兴的趋势。只要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没有改变,作为这种生产方式的意识形态就不可能有质的改变。麦金太尔说,.休漠认定为普遍人性的观点,结果事实上是汉诺威统治精英的偏见。休漠的道德哲学广义地应包括他的政治哲学一一引者注),如同亚里士多德的道德哲学,是以效忠一个特定的社会结构为先决条件的,不过是效忠于一种高度意识形态化的社会结构罢了。”我们认为.麦金太尔对休漠的这个评价可以适用于所有的西方自由主义政治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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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发轫于美国进步改革运动的管理行政的内核是科学,而科学理性的嵌入使效率至上成为管理行政的基本价值取向,理性化、专业化、纪律和协作则成为管理行政的政治合法性基础。管理行政适应了工业社会大生产和行政管理复杂化的客观需要,在技术上显示出了超乎以往一切治理模式的巨大优越性。然而,对科学理性的过度信奉导致了对人性的损害和人的异化,效率主义的运行逻辑导致了与民主政治的冲突。探讨管理行政的政治哲学基础,有助于形成对管理行政的全面正确认识。
关键词:管理行政;科学;政治哲学基础
1887年,美国学者伍德罗·威尔逊在《行政学研究》一文中提出政治与行政二分观,这一观点经过古德诺的升华、发展与论证,形成了美国早期行政的基本原则,即“政治行政二分法”原则。而韦伯提出的官僚制理论,为政治行政二分的组织设计提供了借鉴理路。这些理论结合交融起来,组成了早期管理行政模式(即传统公共行政模式)。后来经过魏洛比、古利克、西蒙至奥斯本(他们的《重塑政府》是新公共管理的代表性著作)的传承,管理行政的理论谱系得以形成?①。管理行政的发展是整个公共行政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管理行政的研究不能总是停留在公共行政的话语系统内,这既影响了对它的纵深探讨和通约性把握,也稀释了对它旗帜鲜明的理论定位。正是基于这种学术背景,本文尝试从政治哲学层面把管理行政从公共行政话语系统中离析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范式予以学理建构性的专题探讨,试图形成一个属于管理行政自身的理论话语系统,并以此推进对这一问题的研究。?
管理行政发轫于美国进步改革运动。在这场运动中,那些信奉科学主义理念的进步主义者是推动改革的关键力量。著名的进步主义者,如伍德罗·威尔逊、威廉·艾伦、亨利·布鲁埃尔、弗雷德里克·克里夫兰和威廉·F?威洛比等,都服膺于科学理性与专业主义在物理世界取得的巨大成就,因而都自然地希望将其运用到社会、政治领域,以解决当时面临的问题。通过进步主义者的宣扬,人们开始意识到,利用科学的方法和思想,可以研究、定量分析、改变甚至创建人类的各项制度,以保障人类向着具有明确性和可预测性的方向不断进步。科学逐渐成为美国人心中的神圣价值,它和基督教一样势不可挡。正如美国学者詹姆斯·罗伯逊所说:“一如早期基督教,科学横扫整个西方世界,势如破竹。在美国人的实践中它甚至可以同传统的宗教神话相协调。”
[美]詹姆斯·O?罗伯逊:《美国神话美国现实》,贾秀东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61页。
在19世纪后半叶,科学同美国人对进步的信念结合在一起。相互结合的进步神话和科学神话开始主宰美国人观察自己和观察世界的方式。在进步时代融为一体的科学分析思路和科技进步,释放出科学理性和专业主义的巨浪。被科学和技术在物理世界获得的巨大成就所打动,进步主义者很自然地想要将其应用于社会和政治领域,希望在这些领域也实现科学般的精确和客观
[美]杰伊·D?怀特、盖·B?亚当斯:《公共行政研究:对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刘亚平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4页。
受进步主义者的影响,泰勒发起了科学管理运动。这迅速风靡了美国社会,并很快影响到公共管理领域,被深深艳羡于工业效率的传统公共行政主义者们所膜拜套用。韦伯则将政府科学化、技术化的进程推向了极致。在韦伯看来,科学的目的就是引导人们作出工具合理性的行动,通过理性计算去选取达到目的的有效手段,通过服从理性而控制外在世界。因而,对于科学家来说,就应当为“科学而科学”,他们“只能要求自己做到知识上的诚实……确定事实、确定逻辑和数学关系”
[德]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37页。
。科学的研究是如此,那么根据科学的原则去建设社会和改造生活也无疑需要遵从这种工具理性。根据韦伯的看法,官僚制的功能完全在于它是工具理性的典型形式,是根据科学的和技术性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也正是由于官僚制最为集中地表现了近代社会的工具理性特征,所以官僚制能够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能够被广泛地应用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不仅存在于政府部门、国家的政权建设和行使之中,而且被广泛地应用到企业等各类私人部门的体制设计和运行之中,成为征服了整个社会的最为普遍的组织结构形式
张康之:《寻求公共行政的伦理视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03页。
20世纪30-40年代,管理行政引入了行为科学、社会学、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在20世纪50-60年代则引入了系统科学的研究方法,即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运筹学、生态论的研究方法,使得管理行政的科学性更加丰盈饱满。作为行为主义的集大成者,西蒙的《行政行为》中也充满着科学的气息。在西蒙看来,任何科学理论的推理都必须在逻辑上严密,而且在经验上具有可检验性,而这样的科学哲学思想极其重要。西蒙的行政科学思想深受其老师卡尔纳普“统一科学”
所谓“统一科学”,是指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分享着同样的逻辑基础,甚至是整个方法论基础。建立统一科学是卡尔纳普的理想,也是其具体落实的行动纲领之一。参见颜昌武《作为行政科学的行政学——西蒙行政思想述评》,《公共管理研究》2009年第7卷。
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卡尔纳普对“统一科学”的主张影响了西蒙的一生。在其为诺贝尔奖委员会所撰写的一篇自传性文章中,西蒙说,他在各项科学研究中都遵循着两条原则的指导,这两条原则都深深地打上了“统一科学”的烙印。其中第一条指导原则是“尽力用现代科学工具武装社会科学,使社会科学逐渐成为硬科学来更有效地对付它们面临的难题”;第二条指导原则是“致力于促进社会科学家和自然科学家的关系,使他们能为解决非常复杂的公共政策问题一起发挥自己的专长”Lindbeck, A, 1992,?Nobel Lectures, Economics [STBX]1969-1980,[STBZ]? World Scientific Publishing Co?, Singapore?。可见,西蒙强化了公共行政的科学性,试图使之成为一种实用的技术,其所倡导的理念则与进步主义的思维相一致,并且与政治科学中的行为主义相呼应,从而使其成为在政府管理甚至一般管理(包括企业管理)中解决不断重现的效率、经济和效能等问题的一种崭新而令人兴奋的研究路径,因而赢得了更多支持
Wamsley, G & Wolf, J et, 1996, Refounding Democratic Public Administration: Modern Paradoxes, Postmodern Challenges, Thousand Oaks: SAGEpp18-19
到了新公共管理阶段,管理行政者开始从企业管理学和经济学中寻求支持。一般管理学派将战略规划、目标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等借鉴到公共部门中来。而在那些将“新公共管理” 等同于“管理主义”的学者看来,诸如“公共选择理论”等经济学理论也属于管理主义理论的范畴。“管理是一种与资源流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活动,这种活动是为了获得明确的目标。这些目标绝大部分是用经济学的语言来描述的——‘输出’和‘资金的价值’。”
Christopher Pollitt, 1990,Managerialism and the Public Services: The Anglo-American Experience, Oxford: Basil Blackwell, p5#p#副标题#e#
原因就在于,经济学使管理主义的工具理性视角得到进一步强化,经济学假设人都是理性的并由此预测人的总体行为,它力图通过演绎而不是用其他社会科学所采取的归纳方法来得出结论,同时经济学对数学方法的应用也使其显得更合乎理性,这样“管理主义领域内理性模式的发展绝大部分来自于经济学”,并且“经济学作为管理主义的基础使它成为最有力的社会科学理论”
[澳]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彭和平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7-78页。
总之,在管理行政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充满着对科学理性的信奉。正是因为人们对科学理性的信奉,国家对社会经济事务的管理转移到人类科学的成果和模式以及人类理性的运作上来,科学成为管理行政的内核。
要探讨管理行政的政治哲学基础,需要对政治哲学的理论架构进行厘定。从整个思想史来看,政治价值取向是它最重要、最独特的论域,这是中西方政治哲学大家的共识。除此之外的论域,就是要探究合理的政治秩序,并为政治秩序的合法性提供证明,以及探讨合理政治秩序实现的政治效用。也就是说,作为面向人类政治实践并以追问最好或最正义政治秩序为目标的政治哲学,其基本理论架构应该包括政治价值取向、政治合法性和政治效用。(一)管理行政的政治价值取向?
价值取向是指主体在价值选择和决策过程中的一定的倾向性。价值取向体现了主体的价值追求,表现为这个主体所信奉的而且影响其行为的价值标准。价值取向不是一种心理偏向、一种爱好,而是主体自觉地、有目的地对行为方向的选择和把握,具有自觉性和能动性等特点。由于科学理性——科学分析的思路和科技进步——取得了绝对的垄断地位,因而在管理行政的政治价值追求中,公共行政被看作是不同于政治的一个独立的领域,是一个价值中立的、技术性的领域,是“磨刀”的技术,是一门科学、一种职业。效率被看作是第一公理。威尔逊认为,行政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政府能够适当地和成功地进行什么工作,以及政府怎样才能以尽可能高的效率及在费用或能源方面用尽可能少的成本完成这些适当的工作
彭和平等:《国外公共行政理论精选》,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版,第1、45-47页。
。怀特认为,公共行政的目的,就是在官员和雇员的处置下,对各种资源加以最有效能的利用,使公共计划得以最迅速、最经济、最圆满的完成⑤。古利克也认为:“尽管从应用意义上来看,效率必须与其他的社会价值和政治价值相适应,但是科学研究工作本身所特有的价值就是效率。在行政科学看来,其基本的‘善’就是效率”
Luther Gulick and L? Urwick, 1937, ?Papers and the Science of Administration,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s,p192。同样,传统公共行政的组织结构基础即官僚制,之所以被设计出来,乃是为了使行政机关在纪律的精确性、稳定性和严格性上,在效率方面比其他组织形式更优越。正如韦伯指出:“官僚体制的组织广泛传播的决定性的原因,向来是由于它的纯技术的优势超过其它任何组织形式。一种充分发达的官僚体制机制与其他形式的关系,恰恰如同一台机器与货物生产的非机械性方式的关系一样。精确、迅速、明确、精通档案、持续性、保密、统一性、严格的服从、减少摩擦、节约物资费用和人力。”
[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下卷),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296页。
可以这么说,传统公共行政的一切研究(包括价值理念、组织设计、决策导向)都始终围绕着一个中心即高效率。效率是传统公共行政的价值尺度中的头号公理,效率也是行政科学的大厦得以建立起来的价值基石。
行为主义学派的领军人物西蒙对传统公共行政的“效率”准则作了最深刻的解剖。西蒙通过分析效率概念的多义性和模糊性,提出自己的效率准则:“效率准则指的是,在给定可用资源的条件下,选择能产生最大效益的备选方案。”
③Simon,H,Smithburg,D& Thompson,V, 1962,Public Administration,New York: Alfred Knopf Co西蒙特别强调,效率准则是一种将复杂现象予以简化后的决策依据。西蒙并不回避使用“好”或“坏”这样的价值词来讨论公共行政学。从组织的角度看,“好”的或正确的行政行为本质上就是指有效率的行政行为。他说,“从‘好的’行政的理性特征中几乎直接得出来的行政原则就是,在若干个费用相同的备选方案中,应当总能选择能够最大程度实现管理目标的方案。而在若干个实现程度相同的备选方案中,应当总是选择成本最低的方案”。“行政理论关注的是如何构建组织和组织如何运转才能有效地完成其工作的问题。”?③由此可见,西蒙依然把效率至上看作是行政科学的价值基石与主要目标。
20世纪90年代初,在大多数先进国家中产生了一种新的公共部门管理模式,国内外学者称之为新公共管理。英国学者罗兹引用胡德的说法,将英国的新公共管理看作是追求经济、效率、效能目标的管理改革运动。美国的奥斯本和盖伯勒提出了更为积极的观点,他们主张把企业和私营部门经营管理的一些成功的管理方法移植到政府公共部门中来,主张政府应像企业那样引入竞争机制。与传统公共行政追求效率原则有所不同,新公共管理要求实现从效率本位向绩效本位转移,实际上拓展了效率的内涵。但如果我们从中抽象出他们共同的本质属性,两者把立足点放在追求效率和生产率等价值上是完全一致的。英国学者E?费利耶就曾把新公共管理的价值取向归纳为“效率驱动模式”
EFerlie, L Ashburner,L Fitzgerald and A Pittigrew, 1996,?The New Management in Action,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p10-15。
通过以上扼要的分析,可以看出,效率至上被视为管理行政的基本政治价值取向。
政治合法性是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它强调统治政权的权威受到公民的尊重或公民承认服从权力的义务。政治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
[德]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206-207页。
。合法性问题一直为政治权力主体所关注与重视。甚至可以这么说,一部人类的政治史就是一部政治权力主体的自我合法性证明的历史。丹尼斯·朗认为,合法性权威可以“建立起比其他权威形式大得多的预期反应可靠性,正像内在化的社会规范比更依赖于环境约束或临时谈判其意义与可行性的规范,在保证遵守方面有更大的可靠性。”
[美]丹尼斯·朗:《权力论》,陆震纶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9页。#p#副标题#e#
这正是政治合法性问题历来为政治权力占有者所重视的根本原因所在。
工业文明社会中,社会治理脱离了统治行政的操纵,人开始成为具有自主性、自觉性和自为性的主体。对科学的推崇进入政治领域使管理行政成为科学化和专家行政。因而,管理行政的理性组织形式即官僚制具有一定程度的形式合理性和合法化。正如韦伯所说,“官僚制的结构几乎处处都是较后发展的产物。我们在发展中愈是追溯得久远,对于统治的形式来说,缺乏官僚制和官员制度就愈加典型。官僚体制是‘理性’性质的:规则、目的、手段和‘求实的’非人格性控制着它的行为。因此,它的产生和传播处处都是在那种特别的、还在讨论的意义上发挥了‘革命’的作用,正如理性主义的进军在一切领域里一般都发挥这种作用一样。同时,它摧毁了统治的不具有在这个特殊意义上的理性性质的结构形式。”
[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下卷),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324页。
在现代化的历史地平线上,管理行政尽管离不开对集体行动的依赖,但已经不再是时有时无的断续式的集体行动,而是以理性官僚制为典型组织形式,将集体行动组织化、理性化、专业化,并且以纪律和协作作为管理行政的政治合法性基础。
管理行政中的集体行动,是科学理性的行政设计的结果。科学理性成为社会和政治发展的康庄大道,使得专业人员——包括管理者、社会科学家和工业心理学家——相信这样一种世界观:人类的冲突和激情适合于以机械办法来解决。科学的价值就在于其符合理性的要求,公共组织活动可以被理性地认知,管理的目标、过程和结果也是可以被预测的,并且在预测的基础上,公共组织的活动可以选择出最有效的手段以实现既定的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行政管理必须借助于科学的分析工具,科学技术的数值化、定量化、规范化、精确化的研究方法应该被引入到对公共组织管理的研究中,这样管理就可以实现指标化、可控性和易操作性并保证组织活动合乎因果关系的理性思考。
与科学理性的嵌入相呼应,管理行政运行的合法性还存在于纪律权力的建构。根据福柯的研究,纪律权力建构的焦点是对身体的操纵,而身体被看作是基本上可以进行精密调整的机器。行政设计中“纪律—协作型”集体行动具有典型的“精密操纵”的特点
这是根据福柯、吉登斯的有关论述概括而形成的一个概念。参见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大纲》,李康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246页。
。其一,注重通过对时间和空间的操纵来推行纪律,即一般要求具有一个封闭的领域。这个运作纪律的领域既与外部相隔绝,又在内部对自身进行封锁。其二,封闭是纪律权力建构的基础,但如果仅仅采用封闭手段,并不足以对身体的运动和活动实行细致入微的管理。只有通过内部的区域划分,或者分隔才能达到这一目标。其三,纪律权力的时空设计,有助于避免大规模的集团的形成,这些集团可能会导致其中的人们形成独立的意愿甚至是敌对姿态,最终破坏集体行动。其四,纪律权力的时空设计,还可以使管理者对个人活动进行直接操纵,从而避免一些不期而遇的接触所导致的流动性和不确定性。根据福柯的研究,纪律时空设计涉及对个人进行观察、监视和评价,有利于避免对有效协作的疏忽。因此,“纪律—协作型”的集体行动适应了工业时代管理行政的需要,保证了集体行动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而且,纪律—协作型集体行动是以对组织纪律的服从和对法律的遵守为特征的。在这种行政支配方式中,人们服从领导者的命令是出于对组织纪律和法律的信守,法律与纪律代表一种大家都遵守的普遍秩序。因此,纪律权力具有一定的合理—合法的权威。
管理行政本质上是一种追求形式合理性的社会治理模式。在这种社会治理模式中,行为主体的行动受形式化、非人格化及贯穿着理性精神的组织程序和行为规范的支配,体现出一种理性精神。它摒弃了统治行政所掺杂的大量人治因素,较好地避免了在行政人员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内部事务时了过多掺杂进价值偏见而对这些事务的真实性、可靠性产生负面影响。因为这些行政人员可能有通过对现存的某些事务进行歌颂或有意歪曲来符合自己的目的,从而以个人的主观喜好来代替客观、科学的倾向。行政主体在严格、细致的制度规范的约束下,没有憎恨和激情,因此也没有爱和狂热。管理行政作为美德赞扬的特性是:它成功地排除一切爱憎和一切纯粹个人的、从根本上说一切非理性的、不可预计的感觉因素,克服了“自由的随意专断和恩宠,怀有个人动机的施惠和评价的王国”
[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下卷,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301页。
按照科学理性的运行逻辑,管理行政的行为主体是基于自由选择及契约关系的专业化的职业官员,这些职业官员一般是通过考试或由专业训练证书为保证,或者二者兼之。这一方面构成了对封建世袭制或家臣制的否定,打破了身份、职业的世袭传统以及人身依附格局,催生出了现代社会具有独立人格的职业官僚,并为职业官僚的人格自由和合法权益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世袭特权以及对上司的人身依附等现象不复存在,行政职业精神受到了充分的鼓励。另一方面,管理行政运作的基础是专业知识、专家职业,从事行政管理的是受过专门训练的职业官员,这种管理模式充分体现了对知识和技术的重视,有效地促进了实证科学知识在行政管理中的广泛应用,使得行政管理不断向着职业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从而极大地提高了管理效率。
因此,形式主义、普遍主义原则,专职化、层级化的组织形式,以及权责一致、一切按法律和规则行事等行为逻辑,使管理行政形成了适应现代技术、经济和社会生活需要的一种特有的优势,即管理行为的“可预见性”。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生活的高效率,都是建立在行为过程及环境的某种程度的可预见性基础上的。人们只有在能够对自己从事的事业相关的事务和社会环境作出起码的理性预期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基于功效最大化的理性选择。而管理行政下的理性人释放的无限需求不断推动产能发展,造就了大工业文明,并间接地造就了资本全球化。毋庸置疑,管理行政能够与把效率视为唯一目标而快速运转,以及由此而来的整个分工体系愈益细密的现代资本主义企业相匹配,对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具有相当重要的正向意义。而且,该模式的单权力中心的集权特征提供了国家强力干预的组织基础,在医治西方经济危机及战后创伤、恢复经济中也发挥过积极作用。总之,管理行政正是通过它以管理为要务,以效率为目标,以运行非人格化、制度化的特征否定了家长制下的人治现象,适应了工业社会大生产和行政管理复杂化的客观需要,促进了行政管理由“人治”到法治、由经验管理到科学管理的历史性转变,在技术上显示出了超乎以往一切治理模式的巨大优越性。管理行政已经逐步发展成为现代社会组织普遍的结构模式和管理模式。即使是对管理行政现实合理性持否定态度的人,也无法否定它所具有的无可质疑的历史合理性。
管理行政在形成伊始,曾一度克服了资本主义建立之初“政党分肥制”所造成的政府内部腐败、无能、低效和政局不稳,适应了工业化社会大生产的要求。但这种效率至上的管理行政理论自有其致命的缺陷和内在矛盾。
管理行政主张科学理性统治一切,将“政府的活动仅限于行政上可以解决的技术问题”
Harbermas, 1972,?Knowledge and Human Interests,? HEinemann Educational Books Ltd?,p?103,于是官僚制成了一种“理性模型”。在这一理性模型中,政府行政人员被迫服从于铁面无私的工作纪律,个人的独立性被组织的统一性所取代,行政人员被看作是没有感情的、简单机械服从的“组织人”,可以随意加以指派、驱使,而未考虑人的愿望、动机和态度对其行为的影响。他们如同一架精密机器上的齿轮,每一个齿轮只能和其他齿轮一起转,不能快也不能慢,否则就会给其他齿轮带来麻烦。他们是没有感情和野心的“中性”人,这样就忽视了个体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其结果是,政府在积极地以法律制度提供理性化的社会秩序时,不仅是以行政人员工具性人格的生成为代价,而且将整个社会置于“新的奴役铁笼”内。另外,行政人员必须完全从科学理性的视角去看待事物,完全受制于技术的视野,自觉或不自觉地按照技术的需要去行动。以致于现代政府中一旦出了任何一种类型的问题,也总是根据技术化的思路去谋求解决的方案。当行政人员滥用权力时,则寻求可以技术化的法制;当出现官僚主义时,则谋求机构改革和组织重建的技术支持,从而陷入了对科学和技术盲目追求的怪圈。可见,管理行政在整个公共行政的领域及其权力运行机制中,排除了人的价值和人的行为主体意义,而且同时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内进一步推动道德价值衰落的运动
张康之:《公共行政:超越工具理性》,《浙江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
。因此,管理行政实际上面临着非人格化与人格之间的内在冲突。人在官僚系统内变成了纯粹的与有着能动精神的人相分离的角色,并导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以致人与社会的关系也随之发生了异化。这样势必造成:由于组织成员心理因素而引起的低效率;压制和阻隔了内部的交流与沟通,妨碍了个人的成长和个性成熟;鼓励了盲目服从和随大流,压抑创新和鼓励保守。
政府行政工作大多具有非常强的时效性,而效率中心主义逻辑地包含速度方面的要求,有的学者甚至认为速度是行政效率的关键。在以效率为导向的工具理性追求过程中,“以自由、正义和公平等术语为代表的一些更广泛的人类价值问题在失去它们作为评判标准的重要性时,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成本收益计算’和‘手段和目的的计算’。当效率的衡量成为唯一的讨论议题的时候,协商的、沟通的以及参与的功能都将失去它们的重要性”
[美]罗伯特·B?登哈特:《公共组织理论》,扶松茂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7页。
。这种忽视政治过程与市场过程的本质区别、强调效率的管理主义有悖于公众对政府的要求,有可能使公共行政成为“牧民之术”而非为民的行政,损害诸如公平与正义、回应性、责任性等民主价值,导致民主政治危机不断。沃尔多曾经指出,传统效率主义公共行政实际上并不符合民主制的理想,它实际上是一种反对“离心的民主”的管理运动,并且试图通过提出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和依靠所谓的“集权教条”与“整合原则”,作为解决效率问题的方法,并实施它自己的“向心的民主”
丁煌:《西方行政学说史》,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20页。
。日本管理学家占部都美也极具警示性地指出:“如果按照效率原则探索实现目的之合理手段,会有发生‘为了目的不择手段’这种反社会行为的危险。”
[日]占部都美:《现代管理论》,蒋道鼎译,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第281页。#p#副标题#e#
今天我们已经看到,管理行政仅仅或过多地追求效率价值目标,至少导致以下三个不良后果:一是社会基本价值被忽略。行政价值观作为整个社会价值体系的一部分,应该服从和服务于公认的社会基本价值,如公民权、公正、秩序、民主等,这些价值理念应是公共行政理论所强调的效率价值之基础。也就是说,提高效率只是促进并实现公民社会所拥有的基本价值这一目的之手段,而不是反过来将实现公认的最高目的的手段变成了目的本身。二是行政权的沙文式扩张。行政权的扩张不仅意味着其在传统的行政范围内,依行政固有属性增强其管理事项的广度和深度,而且在于它已超出行政原有的属性大举侵入到立法和司法领域,取得了通过委任立法而得来的行政立法权和裁判纠纷的行政司法权。这给作为法治主义前提的有限政府思想和三权分立思想构成了冲击,损害了文明社会的法律理性。三是公民生活领域被“殖民地化”。由于行政权大肆扩张,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空间变得愈加狭小。我们今天看到的是:这些西方国家的政府从事着几乎无所不包的事务,行政权的运用已从初期的城镇街道深入到每个公民的生活,以及地球以外的空间。好像整个社会都被组织成了一个大工厂,一个没有缝隙的机械铁笼,使人们“从摇篮到坟墓”的所有事情都在行政权的作用范围之中。一旦公民生活领域被“殖民地化”,多样化、复杂化的个人需求就会受到抑制,社会的公共利益就受到伤害,管理行政就会成为民主进程的障碍。
总的来说,管理行政在体现历史进步性的同时也隐含着历史局限性和某些现存弊端。特别是如今,社会问题日益综合化,价值选择不断复杂化,公民利益诉求也越来越多元化。管理行政正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包括日益不满的公民、财政困难以及碎片化的组织结构和制度结构,等等。因而,寻找一种新的替代模式就成为回应时代挑战的必然选择。
管理行政是政府的管理模式演变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论文通过检视管理行政的“科学”内核,分析管理行政的政治哲学基础,进而考量管理行政的利弊得失,从研究内容看是一个很有新意的视角,从研究方法看也是一个有创意的尝试。
作者学术视野开阔,立论鲜明,能对论题作深入开掘。通过梳理和评述相关理论源流的发展及其背景的分析,揭示了由于科学理性的嵌入,使得对效率的追寻成为管理行政的基本价值取向,论证了理性化、专业化、纪律和协作是管理行政的政治合法性基础,指出管理行政适应工业化大生产和行政管理复杂化的客观需要所带来的历史进步。同时论文也分析了把“科学理性”的方法推到极端所带来的对人性的损害和管理的异化,阐明效率主义运行逻辑所导致的管理行政与民主政治的冲突。
论文的研究有助于深化对管理行政的认识,为推动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提供了一种积极的反思。这是一项有份量的学术研究成果。
黄健荣,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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