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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条件下,区内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有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土地占用与破坏、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液排放、矿坑突水等。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评估分区应在详细调查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充分研究矿山地质作用与地质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及由此产生的环境地质问题的表现形式、形成机制和规律的基础上,突出以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多少、发育程度、危害程度为主体,兼顾地质环境背景,结合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强度,依据“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的原则进行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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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调查与评价
西藏目前已发现101种矿产资源,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有41种,勘查矿床100余处,发现矿点2,000余处,开发利用的矿种为地热、铬铁矿、盐湖硼矿、金矿、矿泉水及建筑用砂石等22种矿产。西藏优势矿种有铜、铬、硼、锂、铅、锌、金、锑、铁,以及地热、矿泉水等,部分矿产在全国占重要地位,矿产资源潜在价值万亿元以上。随着国家对西藏地质勘查工作进程的加快,矿产勘查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已探明的矿种和储量为西藏矿业开发提供了一定的资源保证。经长期开采,造成矿山生态地质环境破坏及矿山地质灾害频发,影响西藏自治区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恢复,也对西藏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西藏自治区为矿产资源大省,近年来采矿业迅猛发展,矿山企业逐年增多,已形成了国有矿山企业、集体矿山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企业、集体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体采矿并存的矿山企业结构,形成了一批效益型骨干企业,带动了地方经济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且具有良好发展势头。随着西藏地区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尤其是青藏铁路的兴建,西藏矿业开发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进一步加强。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发现几条极具找矿远景的重要成矿区带,并初步评价出一批开发价值较高且相对集中的矿产资源区域和一批大、中型矿床,其中有些矿床已经基本具备了开发条件。
长期以来,西藏矿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02年矿业总产值38959万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176035万元的22.13%,加上矿业后续产业产值33366万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41.09%。矿业作为六大支柱产业之一,为西藏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矿业的发展,产生一些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使西藏自治区矿区地质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破坏,矿产开发所诱发环境地质问题的危害程度将进一步加剧。
矿产资源的开发,产生的主要的地质环境问题有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等地质灾害。全区矿山地质灾害情况如表1所示,各类地质灾害经济损失对比如图1所示,并引发水土流失,区域地下水位下降,水体污染等潜在环境地质问题。
2.1 矿山地质灾害概况
(1)崩塌
初步调查金属矿山开采引起的地面塌陷地11处,塌陷面积累计10公顷。经济损失60万元,地面塌陷比较集中,规模比沉陷小,塌陷方式主要为冒落式塌陷,主要分布在罗布莎铬铁矿、朗县铬铁矿、林周铁矿等矿区。
(2)地面塌陷
本次工作调查崩塌14处,经济损失113万元,这些崩塌大多与采矿有直接关系,均为基岩崩塌,这些崩塌规模不很大,但2005年9月20日发生在马查拉煤矿坑道内的崩塌造成3人死亡,其他崩塌造成的损失主要是对草场的破坏,如图2所示。
(3)地裂缝
本次调查地裂缝地质灾害共20条,多分布在马查拉煤矿区、罗布莎铬铁矿区。比较典型的为:马查拉煤矿5条、罗布莎铬铁矿10条、朗县铬铁矿5条。
(4)泥石流
本次调查矿区泥石流灾害共1处,经济损失1万元,分布于尼木县铜矿区内,如图3所示。泥石流沟右岸目前新开一个坑口和一个露天采场,随着开采时间的推移和开采规模的扩大,废石堆放量将增大,为泥石流的形成提供物质来源,遇暴雨及强降雨将会爆发泥石流。一旦爆发大规模泥石流对矿山、下游村庄、生态环境等均会造成危害。
2.2 占用及破坏土地资源概况
西藏自治区因矿业开发引起的土地破坏点多面广,程度各不相同,情况十分复杂,本次工作有一些数据是在野外现场利用GPS定点、罗盘定向、皮尺丈量、实测得来的。部分数根据开采平面图,结合现场调查和地表移动参数确定塌陷边界计算而来,遗漏较少,准确性较高。特别是23个大中型企业占用破坏土地情况,本次调查全部做了实地核查。全区各矿山企业占用及改变破坏土地8447.84公顷,固体废料场1216.76公顷,尾矿库79.5公顷,地面塌陷196.36公顷,各矿山企业占用及改变破坏土地数总量为9940.46公顷。大型企业占用及改变破坏土地数量为223.8公顷,中型企业占用及改变破坏土地数量为3935.43公顷,小型企业占用及改变破坏土地数量为5781.23公顷。占用、改变破坏土地主要在砂金矿区。
2.3 废水、废渣、废石排放概况
矿山废水含矿坑水、选矿废水、堆浸废水及洗煤水;废渣包括尾矿、废石(土)、煤矸石、粉煤灰、废水及废渣等。全区矿山废水年产出量9961.84万m3,年排放量1811.87万m3,废石、废渣年产出量2645.10万吨,年排放量2047.73万吨,累计积存量9609.60万吨。
2.4 对地下水系统的影响概况
根据本次对全区矿山企业的调查,得出全区矿坑排水年产出总量为238.04万m3,年排放量为47.34万m3,排放量较小,现状条件下矿山开发对地下水系统的影响甚微。
3.1 评价原则
现状条件下,区内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有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土地占用与破坏、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液排放、矿坑突水等。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评估分区应在详细调查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充分研究矿山地质作用与地质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及由此产生的环境地质问题的表现形式、形成机制和规律的基础上,突出以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多少、发育程度、危害程度为主体,兼顾地质环境背景,结合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强度,依据“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的原则进行分区。在所划分的不同的环境地质问题区和亚区内,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区域地质背景以及矿山开采活动的特点应存在明显差异,具有典型的代表性。
3.2 评价模型
选取评价因子并进行单元格剖分;利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单元格的每一评价因子进行评价赋值;利用积分值法,分别计算各单元格的矿山地质环境及恢复治理、人类活动及矿山地质背景的得分,并计算其总得分;以各项得分为分级因素,利用聚类分析及神经网络方法进行定量分级,在此基础上,根据各单元格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发育及危害程度对单元格的等级进行综合评定;依据各单元格的等级划分,对全区矿山环境地质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分区。
3.3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分区评述
在评价单元分级的基础上,将全区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发育程度评价分为三个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一般区,如表3所示。
通过对资料的综合分析,选取评价因子并进行单元网格剖分,利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全区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发育程度划分为三个大区:Ⅰ区为严重区,Ⅱ区为较严重区,Ⅲ区为一般区。通过该评价,可结合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遵循“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及“轻、重、缓、急”的原则,推动西藏自治区矿山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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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各个地区都在进行矿产资源的规划,对矿产资源的合理规划能够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充分考虑资源的安全性,区域划分的合理性以及存在的问题对于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从21世纪开始技术、市场和全球化成为了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三大主要力量。这些力量既促进了全球的经济发展又有效的解决了资源问题。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创新使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成为可能,并且利用率逐渐提高;市场的主要作用表现在价格的维护,在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价格扭曲被矫正,控制了矿产资源的浪费,使资源枯竭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控制,有利于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全球化使技术和市场的影响得到加强,它使一个国家在一个开放的市场环境中实现技术、资源的有效利用。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我国应该努力构建保障体系,使资源开放利用更加合理化、高效化。所以对于矿产资源应该树立安全观,它包括以下几点:
(1)开放的安全观。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成为主要趋势,国际市场与每个国家都有联系,针对国际形势考虑安全问题必须要放眼未来,要在世界范围内充分考虑资源重组问题,力争在国际上占有部分资源,致力于战略资源的开发;建立国外生产基地;利用国外丰富的资源推动我国钢铁工业的发展;储备国内短缺资源等。对于矿产资源的安全问题中国应该转变战略,不应在遵循以往的自给自足,而是应该向国际化经营方向发展,挣脱原有矿产资源对发展中国经济的阻碍,为中国未来的发展提供支持。
(2)动态的安全观。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与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息息相关,而在发展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也要通过先进的技术得以解决。由此可见,先进的技术能够解决矿产资源的安全问题。实际上,资源的全球化具有双面性,有利于实现经济的全球化但是也会造成资源的快速消耗,而资源短缺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它又可能制约下个世纪的经济发展。因此,极有可能会发生各种资源的争夺问题。我国矿产资源和能源短缺,随着人们需求量的增加,供需矛盾逐渐显现出来。
(3)发展的安全观。我国的关于矿产安全战略的制定一定要以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前提。目前我国经济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对于矿产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我们必须把握好这一难得机遇,改变过去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而实现这一转变的关键在于构建一个节约型的经济体系,保障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进而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
矿产资源得到开发后衍生为一种商品,流通于市场中,所以,对其实行规划要依据市场规律。市场经济实现自身功能的发挥主要是通过价值、供求和竞争三种机制的相互作用,但其自身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比如,市场调节的滞后性特点,它的产生是因为供求和价格决定了资源配置情况,所以一定时期内会造成资源的盲目流动,尤其在市场经济体系存在缺陷的状况下,生产过剩问题和通货膨胀更是常见问题。因此,通过认识市场经济存在的问题,对矿产资源的区划更应该依照市场经济规律并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国家干预。
矿产资源具有隐蔽的特性,而这一特性决定了对其开发会对地区周围环境带来一些影响。无论进行何种开采,都会对矿区生态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因此在对矿产资源进行规划时,要同时将矿区的环境恢复规划进去。
按照战略性要求解决关键问题和长远问题很重要,依据战略性要求,规划时间不能着眼于当前,要有长远的发展眼光,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制定方针,提出合理化建议措施,协调好当前和长远的利用关系。同时以国内资源位着眼点,综合国内外市场和资源现状,处理好各部分利益关系。
对矿产资源的科学区划体现在它的合理性。根据科学性要求,在制定规划前要对信息进行全面、系统的收集,收集后对信息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其内在的关联性。这些工作是对未来发展趋势分析的基础,通过分析做出预测。在充分考虑经济和社会资源等各方面影响因素之后选择实现的措施。
划分规划区从根本上来说是生产力的分布问题。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各地区的地质条件、工作进度等,还包括矿产资源的供求、开发、分布情况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的政策等。依据各自的原则将区域划分并确定其工作重点,合理分配生产要素,实现区域的合理布局。在划分区域时也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主要原则有以下几个:
(1)确保资源客观性。 在进行矿产资源经济区划时,要充分考虑成矿条件的以及矿种组合的各种特性,是否一致和配套等以及地域分布是否集中等。
(2)根据布局定向。工业布局指向性是指各种自然社会因素对于工业发展和企业选址的指导作用。在对资源开发的不同阶段,各种因素起作用也有差异。通常在矿业生产时,资源指向性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矿产分布的地点决定了企业的选址。但到原材料工业以及加工制造业时,运输和市场通常起到决定性作用。
(3)发挥优势。每个区域应该充分了解本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利用状况,以此形成专业化部门,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本地经济。
(4)专业发展。矿产资源经济区划主要是为了矿产资源和其他资源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实现各部门、各行业间的彼此联系,进而实现地区专业化和可持续发展。地区专业化不是地单一、片面化发展。只有具备产业和产品优势的生产部门,同时又有一系列关联部门 ,才能形成具有地区特色、高效率发展的地区联合体,最终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
(5)遵循国家政策。运用科技的力量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效益的最佳结合,实现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矿产资源经济区划作为一种类型区划 不同于综合经济区划,所以应该充分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进行规划。
关于矿产资源规划的另一主要问题则是资源的可替换性。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成本和发展的角度对待资源和市场问题,因此解决以下几个问题是关键所在。
当前我国矿产品的贸易结构存在很多问题。国内短缺的石油资源出口量扔居高不下,煤炭资源丰富却出口受到种种阻碍,出口水平低下;具有优势的出口产品仍以初级产品为主,附加值极低;出口产品不能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实行,多数产品价格较低。进口产品多为加工产品,主要是冶炼品或是成品材,成本花费很高,并且对于国内产业发展形成阻碍。在此状况下,应该在给予国内资源保护的前提下,保证国民经济有效需求的要求下,促进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改善贸易状况。
(1)加强国内资源丰富且高附加值的出口产品的调控,保证国家利益。大力发展高端产品出口,同时对原矿的出口加以限制。
(2)对于国内稀缺的资源要实现多途径供给,形成长期、稳定的供应体系。对原矿和初级矿产品的进口给予鼓励,同时支持国内企业进行产品深加工。
(3)依据国内外形势进行结构性短缺矿产的贸易,利用市场资源发展业务。
对于国外资源的运用通常有三种途径:进口贸易、产权买断、国外勘探和自主开发。可以看出长时间的进口不是好的选择。这种方式首先会受人控制,其次容易导致国际市场上相关产品的价格波动,对我国的外汇平衡也有一定影响。稳定我国矿产资源供应的稳妥办法是在国外勘测后建立自己的企业,但是这种途径周期较长,所以在建立基地之前,发展稳定的进口渠道很重要,买断产权也是一个很好的决定。
矿产资源与其他自然资源存在很大不同,同时不同地区的资源又存在着自身的特性,因此对其规划也不能采用一致的方式。应该充分分析各自区域矿产资源的特性和优势后再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更为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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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益重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今天,生态化已逐渐成为制度改革的一种趋势,其核心在于确立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价值取向。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如何使我国的矿业发展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改革我国现行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势在必行。对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进行生态化改革,即在改革矿产资源相关税费制度时充分考虑矿产资源的价值和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改革不利于生态保护的制度,完善利于生态保护的制度,促使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对矿产资源税费制度进行生态化改革,目的在于将矿产资源开采中产生的各种生态外部性影响内部化,在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方面,充分考虑矿产资源的价值和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平衡,促使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实现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生态化的途径主要有:一是对我国现行的矿产资源税(费)种做出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相关规定;二是创制新的矿产资源生态税种;三是降低非出于生态保护目的的扭曲税种的负担,以保持税收的中立性。具体体现为:
1.重构矿产资源税费体制,整合税费种类。完善我国的资源税制度。虽然有学者建议取消“资源税”,认为现有的资源税,征收标准、归属和用途都不能正确体现国家矿产资源资产所有权的收益,不能正确体现国家作为行政权利和财产权利主体与矿业权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也不符合国际惯例[4]。但笔者认为,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取消资源税的条件,如取消资源税变动过大,不符合我国经济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财税政策的背景条件。应该在保留资源税的基础上,对资源税制度进行完善。一方面将现行资源税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量计税改为按实际产量计税,提高征税额,对重要的、稀缺性矿产资源的开发以及对处于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功能脆弱地区矿产资源的开发适度地课以重税。另一方面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并增加其生态价值补偿的功能,以补偿矿产资源开发必须投入的生态环境成本。
取消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直接纳入具有绝对地租性质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中,以避免体制上重复征收的尴尬。改矿产资源补偿费计算方式中的从价征收为从量计征,并提高矿产资源补偿费率。同时,进一步明确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用途,确保其中一部分用于矿产资源保护和管理支出。
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有选择”地分步转型,即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于生产经营的全部机器、设备增量一次性全额抵扣进项税,同时对存量中的机器、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进项在三年内分期抵扣的方案既能基本体现增值税的优点,又能得到一般纳税人的普遍欢迎和支持[5]。
而且允许矿业企业采取加速折旧、初期折旧、提值折旧等方法作为降低所得税税基的重要手段。这一点,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如:阿根廷第一年允许有60%的折旧率,剩下两年每年20%;
而巴西,加速折旧与核准的采矿项目的数量变化有关。在避免双重征税方面,走国际合作道路,实行联合纳税,减少总体纳税额,减轻和企业所得税负担。
2.全面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是为了保证采矿权人在采矿过程中合理开采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环境,在闭坑、停办、关闭矿山后做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应缴纳的备用治理费或履约保证金[6]。作为一项新的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加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促使矿山企业合理负担其资源与环境成本。目前已有30个省份建立了矿山环境保证金制度[7],在矿山环境保护及治理方面已显现出了一定的优势。保证金的交纳一般根据矿山开采的产量按吨矿2-l5元或售价的2%-4%征收,由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具体的交纳额度,在银行建立企业生态修复保证金账户,由政府监督管理其使用[8]。采矿权人按照规定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确保资金专项用于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并对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合格的,保证金应予以返还。如采矿权人不进行恢复治理,或恢复治理后仍不能达到标准的,保证金则不予返还,而将其作为非税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专项用于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
3.制定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税费率,发挥税费率的激励效用。在区分品种的基础上,根据资源的稀缺程度和资源的市场需求,结合一定的市场经济条件适度提高一些偏低矿产资源的税费率。实行浮动税率和累进税率相结合的税率,充分发挥税费率对生态保护的激励作用:当矿山企业的活动亲于生态环境时,降低税费率;当矿山企业的活动逆于生态环境时,提高税率。对回采次数等于或高于核定回采率的矿山企业实施税收优惠。例如,在埃塞俄比亚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矿山企业回采或是重新开发其他矿可以享受净利润大约5%的税收优惠,在24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10年8月秘鲁,回采没有任何限制还有税收减免。#p#分页标题#e#
4.开征环境税。环境税(又称为生态税、绿色税)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依环境的污染破坏程度进行征收或减免的一种税。征收环境税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污染对环境的破坏,通过影响污染企业的税收负担,改变其成本收益比,迫使企业重新评估自己的资源配置效率。从我国当前的情形来看,环境税的开征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在2009年6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上也曾表示,环境税制度目前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在条件成熟时推出。在矿产资源的开发中,不合理的开发行为往往会造成对生态的破坏和环境的污染,开征环境税将促使矿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方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开征环境税,主要应考虑以下两方面:一是设立新税种,例如针对矿业生产作业中产生的排放污染物征收硫税、碳税、污水税等;二是协调环境税与其他税种的关系,如环境税应该要与资源税等税种共同协调好税收的优惠政策,共同致力于鼓励矿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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