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法律意义上的财政可界定为以国家为主体的收入和支出活动以及在此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关系。由于财政行为而形成的财政关系可以从很多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如财政收入关系、财政支出关系、财政收支平衡关系;内部财政关系、外部财政关系;财政实体关系、财政程序关系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财政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论财政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全文如下:
“财政”概念常常被人们在不同的上下文中使用,因而被赋予多种意义。首先,财政可以是指一种行为,即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要而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活动,包括财政收入、财政管理和财政支出等;其次,财政可以是指一种制度,即财政活动据以运行的机构和规则体系。它既可能是法律规定的显性制度,也可能是财政活动中自发形成的、有待法律确认的隐性制度;最后,财政还可以指一种社会关系,它既可能是指从过程来看的国家机关之间以及它们与财政行政相对人之间,在财政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相互制约的或管理性质的社会关系,即财政行政关系,也可能是指从财政分配结果来看的各种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即财政经济关系,还可能两者兼而有之。
从形式层面看,财政法就是调整财政关系之法。按传统的部门法划分标准,这种界定方式因为凸现了财政法独特的调整对象,所以可以使财政法与其他部门法相区分。由于这种定义方式颇具中性色彩,既不涉及到意识形态之争,也不涉及到法律的价值追求,因此它可以适应各个历史阶段不同国家的所有情况。无论是奴隶社会时期,还是封建社会时期;无论是资本主义时期,还是社会主义时期,财政法的形式共性都可以从其调整财政关系这一点找到。也正是基于这个共性,财政法学才可能将自己的研究视角延伸到各个历史时期的不同政治经济背景的国家,从而形成财政法制史或比较财政法等研究分支。
然而,概念的广泛适用性必定是以高度抽象作为前提的。当事物的共性被作为唯一的追求对象时,其诸多的特性就不得不被舍弃。对于身处特定历史阶段特定国家的个人或团体来说,抽象的共性固然重要,但各种与自身发展密切关系的特殊性同样不可忽视。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事物的特殊性在决定其发展方向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众所周知,自从国家产生、法律创制以来,人类共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等四种不同的历史类型,不同历史时期财政法的职能定位和价值追求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的财政法都是建立在君主专制的基础上,君王或皇帝是国家权力的源泉和中心,财政权力只是君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理论上财政权力并非来自于人民,相反,它们是压制人民权利的武器。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法仅仅是专制政权利用法律形式推行财政政策的一个工具而已,缺乏独立的与民众利益声气相求的价值取向。财政法的主要功能在于保障财政收入的征收和管理,而财政支出方面则仅仅停留在技术性层面,满足于统治阶级内部从上到下的管理和监督。
封建社会末期,新兴资产阶级与君权的矛盾集中体现在财政问题上。封建君主的横征暴敛激起了资产阶级和普通民众的强烈不满,市民革命由此爆发。如英国的历次革命均因国王滥施税负而起,最终为人民通过议会争得“课税同意权”;美国的革命则发端于北美十三州殖民地人民抗缴茶叶税,最终推翻了英国的殖民统治,建立了独立的新国家。资产阶级国家建立之后,至少在形式上开始确认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各项制度的设计和建设。
基于这个前提,财政法的宗旨和原则都较以前发生了质的变化。首先,财政被定义为一种服务于大众的公共物品,它源自于人民的公共需要,因此必须受到人民的制约;其次,财政权力不再是一种单纯用于统治的工具和手段,它来源于人民的授权,同时也在此范围内受人民的监督;再次,财政的民主基础备受重视,人民通过议会行使对财政的决定和控制权成为财政法的基本原则;最后,财政法的功能开始转向保障财政的民主统制,财政权力的失范成为关注的重点,人民的基本权利开始凸现。因此,这一历史时期的财政法明显不同于君主专制时期的财政法,尽管它们都符合在调整对象方面的共性。
社会主义革命在部分国家胜利后,尽管消灭了私有制,在最根本的程度上为人民主权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传统和认识方面的原因,公有制的实施并没有为人民如何授权、如何规范和监督的权利提供太多的机会。受意识形态的影响,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国家被定性为人民的利益当然代表。由于缺乏民主和法治,权力在造福于人民的同时,也曾因为不受限制和监督而酿成大错。财政法虽然理论上代表着人民的意志,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旧会变成保障国家行使权力的工具。具体的表现是,大量的财政法规由政府执法部门制定,财政的民主统制被视为毫无必要的妄谈;财政法的核心主要不在于规范财政权力,而更多地在于推行国家政策;人民不仅难以实现对财政的决定和控制,在具体的财政执法中也难以得到程序的保障。这种理论和实践的背离使得财政法未能走出权力的阴影,其先进性自然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所以,就财政法而言,揭示出其调整财政关系的形式共性当然必要,因为这有助于界定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同时通过对调整对象的解构,可以构建财政法的活动范围与内部体系,但是,对于二十一世纪的财政法学来说,仅仅满足于此是十分不够的,因为它无法揭示出财政法更深层次的内涵,对我国目前的财政法治建设也没有太大的现实意义。故此,财政法的概念还有待于从时代特性方面进行深入挖掘。
从实质的层面出发,我们认为,现代财政法是建立在民主宪政基础上、以增进全民福利和社会发展为目标、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具体内涵包括:
(1)民主宪政是财政法的制度基础。
财政法的民主性体现为,财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可以通过选举组成代议制机构,也可以直接通过全民公决行使财政权力,决定和监督重大财政事项。财政法与宪政的关系表现为,财政法涉及到公权力的分配,因此必须在宪法的框架下运行。宪法所规定的国家结构形式、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等都是财政法有效施行的前提。由于财政法与宪法的关系如此密切,因此,各国宪法大都花费较多的篇幅规定基本财政事项。就此而言,财政法其实就是宪法在财政领域的具体化。
(2)财政法的目标在于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社会发展。
尽管广义的财政法包括税法、费用征收法等可能导致公民向国家让渡财产的领域,但从整体上看,财政法应该是以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促进人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为基本宗旨的。无论是财政收入法还是财政管理或运营法,其除了保证行政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防范行政权力侵犯人民基本权利外,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在于通过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经济发展。即便是财政收入法,其合法性依据除了相关法律规定外,还在于通过调整资源分配、收入差距、景气周期以及保证合理财政支出等职能消除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并最大可能地促进经济总量的增长。因此,财政法的目标不仅在于体现宪法基本权利的质的规定性,同时也在于从量上扩大权利的覆盖范围及实现程度。
(3)财政法以财政关系为调整对象。
财政关系其实只是一种学理上的拟制,它指的是财政行为未经法律调整以前所引发的经济关系。通过对财政关系的分析,可以划定财政法的内部体系框架,理清财政法与其他相关部门法的关系,从而确定财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通常情况下,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既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行为,也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制度,还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关系。财政行为着眼于财政主体的动态过程,财政制度着眼于财政运转的外在环境,财政关系则着眼于财政现象的内在联系。动态过程受制于外在环境,但也是外在环境的创造力量,而内在联系则是对动态过程和外在环境更高层次的概括,其内容更为丰富和兼容,因此,在表述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时以财政关系为最优。
在历史上,由于人们对财政职能的理解不同,财政关系的范围也随着变化。自然经济条件下财政的主要职能是替君王筹集行政管理、国防安全与扩张以及皇室开支的经费。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的财政也仅限于筹集收入满足国家日常经费开支的需要,很少通过再分配的形式调节社会收入不公平,也不需要干预资源配置。
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以后,因为市场失灵所带来的种种恶果集中爆发。为了应对危机,财政的职能开始不断扩展。首先,财政应当在市场和国家之间有效配置资源,然后保证财政内部资源的合理分配。如界定财政活动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安排财政投融资的规模、结构,并通过税收、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投资方向等。其次,财政开始通过自身活动进行社会范围内的收入再分配,以缓和两极分化现象,实现社会分配的相对公平。如个人所得税累进征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实施社会保障等。最后,为解决市场自发运行中所产生的经济周期问题,“反周期”的财政政策开始实施,如在经济过热中提高财政收入水平、压缩财政支出,而在经济萧条时则通过减税等方式培育消费和投资能力,同时加大财政支出以增加社会需求,以此刺激经济的发展。
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的主要职能是进行以国家为主体的、对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内的一切社会资源的分配。由于生产和生活都通过财政进行控制,不会出现收入分配不公或生产周期波动,因此财政资源配置职能也就将收入分配和经济调节完全包容在内。另外,由于财政活动无所不包的禀性,财政与企业财务、财政与金融都呈现难舍难分的关系。如,国家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不仅可以取走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积累,而且还包括折旧基金等维持简单再生产的物质资料,企业职工的工资标准和工资款的拨付也都是通过财政直接进行的。这样,企业财务的独立性就会完全丧失,从而依附于国家财政。又如,银行不能自主从事贷款业务,却必须按照财政的意图为相关项目提供建设资金,银行存款成为财政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银行也被称为“第二财政”。
跟计划经济时期相比,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对财政职能的探索已经出现了显著的进步。
第一,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都被视为独立经营的商业主体,其财务关系与财政关系完全分开,财政只是在投资和利润分配时才与企业发生联系。
第二,财政与金融的关系也已经理顺,财政可以通过经济杠杆引导银行发放贷款,但是不能进行强迫。财政关系的范围至少将商业性货币资金关系排除在外。
第三,在向市场经济推进的过程中,由于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现象日益明显,财政的收入分配调节职能开始显现,开征个人所得税、实施社会保障等都是其中之例。第四,受市场失灵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也开始出现周期性波动。为保持经济的稳定性,财政开始主动寻找反周期的对策。如为了消除经济疲软,我国近几年一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其核心内容就在于通过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最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我国在财政改革实践中开始接受公共财政的观念,财政的活动范围及未来发展方向都据此作了大幅度调整。例如,对设计院、工程局等完全能够进入市场的单位,财政不再对其提供资金;对高等院校、文化艺术团体等介于市场性和公共性之间的单位,财政不再全额承担其费用,差额部分由其通过收费加以解决;对于社会保障等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权的领域则不断增加投入,社会保障的范围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扩展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人员,现在又在逐渐向农村推进;在财政投资方面,对于竞争性产业,财政不再作重点投入,财政资金开始明显地向基础产业、幼稚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倾斜。是否具有公共性以及公共性的大小已经成为中国财政活动范围的一条准则,公共财政已经成为中国财政改革的一个基本目标。
由此可见,作为财政法调整对象的财政关系历史上并不是等同划一的。受财政职能不断变化的影响,财政关系的质和量实际上都在随之变化。从形式上看,财政关系一般包括财政收入关系、财政管理关系和财政支出关系三种,但每一种财政关系的内容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不一样。因此,我们认为,不能简单地将财政关系界定为以财政为主体所发生的关系,从质的属性看,财政关系是一种具有公共性、必须通过国家筹集资金加以实现的社会关系。
所谓公共性,是指某种物品(包括制度、服务)可以用来满足人们的一般需要,但却不能经由市场交换而实现的特性。如果某类物品完全不能通过市场交换而获得,必须由财政全额负担,则可称之为具有完全公共性。如果某类物品部分可以通过市场交换而获得,财政只需负担其差额,则可称之为具有部分公共性。如果某类物品完全可以通过市场交换而获得,不需要财政负担,则可称之为不具有公共性。即便财政已经参与其中,也应该激流勇退,终止这种财政关系。由此可知,公共性是判断财政关系内涵和外延的一条基本准则。
从形式上看,财政关系可以分为财政收入关系、财政管理关系和财政支出关系三种。财政收入关系的范围主要包括税收征收关系、资产收益关系、国债发行关系、费用征收关系等;财政管理关系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关系、国库经理关系和审计监督关系等;财政支出关系主要包括财政采购关系、财政贷款关系、财政投资关系、财政转移支付关系等。由于财政收入关系和财政管理关系主要服务于财政支出关系,因此,一般而言,财政支出关系的公共性可以奠定财政收入及管理关系的公共性基础。
例如,财政采购的对象如果确属公共物品,为政府公务所必需,预算安排支出计划就同时具有了公共性。不过,在具体的适用上,三者之间的公共性也可能并非完全对应。例如,尽管财政转移支付关系一般都是因为极具有公共性的财政行为而引起,但这类关系不具有对等回报的特征,因此,除非出现战争、社会动乱、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否则不应以债务收入为财源依据。如果通过举债应付行政管理费用,这类债务的公共性就很值得质疑。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关键词: 民法调整对象 学说史 民法草案
内容提要: 民法调整对象,就是指民法这一法律部门所要规范的社会关系。民法调整对象问题,一直是民法学界讨论比较热烈的课题,不仅在我国民法学界,在前苏联以及受前苏联影响的其他国家也不例外。民法调整对象之学说在新中国六十余年的发展演变有其历史背景,反映了社会变迁和民法理念的进步。
新中国成立以后,受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民事立法活动波动的影响,民法的调整对象成为民法学界长期讨论和探索的重要课题。[1]在此方面依次出现过“两个一定说”、“三部分关系说”、“商品关系说”、“人与人之间平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说”、“大民法说”、“小民法说”以及“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说”等等。[2]近来,学术界有些学者[3]又认为,在民法调整对象理论观点方面,中国属于与“前苏联密切联系”之国家,是属于“维持并修正不对称平行线说[4]的国家”之列。其依据的是1986年《民法通则》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那么,这些观点中哪一种观点最为可取、最适合中国的民事法律运作实际呢?笔者试从新中国历次民法典立法草案关于民法调整对象规定内容的变迁来研讨这一问题,或许能对我们有所启发。
一、20世纪50年代立法中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的认识
1。1955年10月5日稿的规定。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后,我们制定的第一个民法典草案是1955年10月5日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该总则草案的第2条规定:
本法是调整社会主义组织间,社会主义组织与私营企业、公民间,及私营企业、公民相互间的财产关系,以加强国民经济计划性,提高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公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另有两种意见:
(1)本条可改为:“本法是调整国家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私营企业、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公民间,及其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以加强国民经济计划性,提高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公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2)原条文最后两句可不要,“以加强国民经济计划性”,可改为“以加强国民经济计划的顺利进行”。[5]
这一规定显示了当时中国民法学界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的主体认识和特征。一方面,这里没有提及婚姻家庭关系,因为婚姻家庭关系已经由1950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来调整了。另一方面,该定义甚至也没有提到“人身关系”或“人身非财产关系”,只规定了各种财产关系。同时,该定义虽然讲了各种财产关系,如“社会主义组织间,社会主义组织与私营企业、公民间,及私营企业、公民相互间的财产关系”,但并没有提到商品经济。恰恰相反,该定义倒是突出了计划性,强调了计划经济的重要地位,指出民法对以上各种财产关系的调整,其目的是为了“以加强国民经济计划性”。在上述第二种修改意见中,这句话被改为“以加强国民经济计划的顺利进行”,其思想并没有什么改变。
此外,该定义不仅突出了计划经济,也突出了发展生产力,突出了对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重视,试图将民法视为发展生产、提高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其立法宗旨和精神实际上是对此阶段我们党关于社会矛盾认识成果的法律表述。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我们党明确提出了国内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状况之间的矛盾,因此,必须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而要做到这一点,还要进一步扩大国家的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要系统地制定完备的法律(包括民法典)。
值得注意的是,该定义虽然没有规定人身关系(当然也就不涉及人格和人格权了),但对民事主体的规定倒是很丰富的,在正式规定中涉及社会主义组织、私营企业和公民三大类,在上述第一种修改意见中,则涉及了国家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私营企业、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公民七大类。尽管没有使用“法人”的用语,但假如将公民理解为“自然人”(当然,公民和自然人是不同的)的话,那么,当时这一民法调整对象学说几乎包括了民事活动的所有主体。与此同时,该定义的用语,如社会主义组织、国家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私营企业、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公民、国民经济、计划、社会生产力、改善公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等,都带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是20世纪50年代中叶的中国学习前苏联,实施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试图全面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现实反映。这一点充分说明,在对民法调整对象的认识上,民法学界是深受当时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特点的影响的。
由上可知,20世纪50年代中叶,中国的第一部民法总则草案在民法调整对象的表述上,并没有完全接受前苏联式的定义,而是更多地受到了国内民法学界对民法调整对象的认识、本国当时经济发展的状况以及意识形态的影响。
2。1955年10月24日稿的规定。与1955年10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出台时间相隔不远,1955年10月24日,我国立法部门在对此总则草案进行修改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次草稿)总则篇的名义在很小的范围内予以公布。该“草稿总则篇”规定: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任务是调整国家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公私合营企业、私营企业、公共组织、社会团体、公民间和它们相互间的财产关系,并且也调整和财产关系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财产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所有制,保证国民经济计划的顺利执行,保障民事权利的正确行使。
另一个写法:
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所有制,保证国民经济计划的顺利进行,并且保护民事权利的正确行使,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是调整国家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会私合营企业、私营企业、公共组织、社会团体、公民间及其相互间的财产关系,并调整和财产关系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
这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1)前述民法总则草案中规定的民法调整对象的内容,由第2条被提前至第1条。而原来的第1条,[6]在草稿总则篇中则成为了第2条。(2)在民事主体的规定中,草稿总则篇吸收了总则草案中的第2条修改意见,但增加了“公私合营企业”和“公共组织”,删除了“群众团体”。(3)在立法目的(调整目的)方面,草稿总则篇将总则草案中第1条规定的“保护民事权利的正确行使”加了进去,同时,新增加了“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所有制”,去掉了“提高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公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这一表述。(4)在所附修改意见中,草稿总则篇明确提出了“法人”的概念:“本法是调整公民、法人间和他们相互间的财产关系。”这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现象。(5)该定义最为重要的是,在民法调整对象中明确规定了同时也“调整和财产关系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这样,尽管它有了一个限制词“和财产关系密切联系的”,因而缩小了人身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实际上就是沿用了前苏联式的不对称平行线说,并且也同样地存在“物”前“人”后的问题,但毕竟和总则草案的定义有了巨大的变化。
至于为什么在短短1个月都不到的时间内就出现了上述变化,而且在前述总则草案的修改意见中也没有人提及这两个方面的情况下,就非常突然地出现了规定“法人”以及增加规定“人身关系”这么大的两个变化,则不得而知,可能要留给中国民法史研究者去进一步考证了。[7]
3。1956年12月17日和1957年1月15日稿的规定。时隔一年多,在1956年12月17日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篇》(第三次草稿)中,其第2条规定如下:
本法是调整国家、机关、企业、集体组织、公民间或它们相互间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
[他人提出的修改」意见:有人认为著作发明权如果包括在民法典中,则本条末应再加上“并调整和财产关系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
从这次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与前两次草稿相比,有几点发生了变化:(1)将民法调整对象之主体改为“国家、机关、企业、集体组织、公民”,增加了“集体组织”,去掉了“合作社、公私合营企业、私营企业、公共组织、社会团体”。这里,原来的“公私合营企业、私营企业”可能已经被“企业”吸收了,“合作社”被“集体组织”吸收了,但“公共组织”和“社会团体”则被排除出去。(2)在第二次草稿中,新出现了“并调整和财产关系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从“〔他人提出的修改」意见”部分可以很清楚地知道,“和财产关系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指的就是著作发明权。(3)从整体立法精神来看,仍然倾向于民法的调整对象仅仅涉及“国家、机关、企业、集体组织、公民间或它们相互间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与第一次草稿并无太大差别。
过了一个月,1957年1月15日,民法典起草又完成了第四次草稿,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篇》(第四次草稿),其第2条规定:
本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业、合作社、社会团体、公民间和它们相互间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及与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
该稿将第三次草稿中的“国家”和“机关”合为一体而表述成“国家机关”,去掉了“集体组织”,重新增加了“合作社”和“社会团体”。此外,将原来修改时有人提出的意见明确转变成为条文,即将“与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重新予以规定,和第二次草稿完全一样了。
至于为什么这样修改,可能是与当时学术界的认识相关。从1949年至1956年,我国高校中的法律院系基本上没有开设中国民法的课程,而只开设前苏联的民法课,或直接聘请前苏联专家讲授民法课,或由一些中国教师讲授前苏联的民法课,用的教材也都是翻译自前苏联的。1956年以后,我国的一些民法学者在学习前苏联民法的基础上,才开始开设一些中国民法的课程,开始思考一些中国民法的理论问题,包括民法的调整对象等。[8]
1957年夏天,中国爆发了“反右”运动,在1954年宪法规范下的比较良好的法制建设环境遭到摧残,立法、执法、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等各项事业都遭受了严重挫折。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工作也受到了影响,被迫中断。
二、20世纪60年代立法中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的认识
(一)1963年若干初稿和草稿的规定
1963年,在“反右”运动过去了6年之后,我国的民事立法工作才又得以继续,但此时人们的法治思想已经受到很大的冲击,一些正常的法律思维无法得到贯彻,这突出表现在1963年初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初稿),其中没有明确的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的规定。该初稿第1条规定了制定本法的目的,第2条规定了制定本法的依据,第4条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第5条规定了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第6条规定了国民经济实行计划管理,第7条规定了在社会主义经济活动中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第8条规定了经济活动中必须实行勤俭节约,第9条规定了社会主义企业和经济都必须实行经济核算。
与民法调整对象有点关系的,可能就是该稿第3条和第10条了。前者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是我国一切社会主义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经济活动的基本准则。”这里,出现了社会主义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这三种民事法律主体。后者规定:“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以及个人相互之间,产品的交换必须遵守等价交换的原则。”以上规定一方面没有“公民”、“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等概念;另一方面,出现了“个人”、“产品的交换”、“经济活动”以及“等价交换”等用语,确实可以理解为是当时我们经济建设和政治生活特点的反映。
在1963年4月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稿)》中,上世纪50年代的立法成果得以延续。该草稿第3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三者相互之间的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各种财产关系。
本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是指所有权关系、经济合同关系以及其他民事财产权利和义务关系。
凡是属于财政、税收、行政管理范围内的财产关系,由其他法规调整,不在本法调整之列。
这一定义非常有特色,细细推敲后可以发现其具有以下特色:首先,重新恢复了“公民”、“财产关系”等用语。其次,在民事法律主体方面,提出了两个重要的概念,一是“全民所有制单位”,一是“集体所有制单位”,没有提“法人”,也不再提“国家机关”、“公共组织”、“社会团体”等概念。最后,对财产关系作了明确界定,即“是指所有权关系、经济合同关系以及其他民事财产权利和义务关系”。其将大陆法系上的物权、债权、亲属、继承等关系都包括进去了,只是没有明确“亲属、继承等关系”而已,而是用了“其他民事财产权利和义务关系”这一含糊的表述。考虑到这一草稿的起草者署名“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因此,带有一定的学理色彩。
在对上述草稿进行修改的基础上,我国于1963年6月8日又完成了一个草稿。该草稿明确规定:
第二条(民法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任务是通过调整单位之间、个人之间以及单位和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保证实现国民经济计划,保护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奋共财产,保护公民所有的合法财产,禁止一切资本主义经济活动,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秋序,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增强人民内部团结,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调整范围):本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以财产的归属所有和财产的流动转移为内容的各种经济关系:(一)财产的所有关系;(二)财产的流转关系,包括预决算关系、税收关系、信货关系、结算关系、供应关系、买卖关系、基本建设包工关系、运送关系、租赁关系、委托关系、劳动报酬关系、家庭财产关系、损害赔偿关系。
根据这一草稿,我们可以得知,在民法调整对象方面,我国立法者的认识又有了许多变化。第一,在民法的任务中增加了许多政治的内容,如“禁止一切资本主义经济活动”,“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等等。第二,大大扩展了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范围和内涵,将财产的所有关系和流转关系都纳人其中,尤其是将“预决算关系、税收关系、信贷关系、结算关系”等属于纵向关系的一般由行政法或经济法所调整的关系都纳人其中了。这是至今为止民法草稿所表述的调整财产关系之中范围最大的一个定义。第三,这里也涉及了“家庭关系”,但只是家庭财产关系,没有包括人身关系中的身份关系。因此,这一定义带有了“公私混合法说”的色彩,但并不是“不对称平行线说”、“新平行线说”[9],也不是“商品经济说”。第四,这一定义也明确提出了“保护公民所有的合法财产”的口号,这是以前的草稿所没有的。
从,’(起草)办公室小组讨论民法1963年6月8日草稿第一、二部分提出的问题和意见”[10]来看,当时大家对“禁止一切资本主义经济活动”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尚有不同的意见,但对于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以及这些关系的内涵与外延,没有提出任何不同的想法。而从“民法研究小组1963年6月21日讨论‘民法1963年6月8日草稿’第一、二部分提出的问题和意见”[11]来看,学术界对民法调整对象的问题尚有不同的意见,但基本上也都是属于形式上的。比如,有学者提出,该定义中用“经济关系”不太恰当,因为经济关系就是生产关系,我国民法调整的范围是“财产的所有关系和流转关系”,而不是整个基础的关系,所以,“经济关系”改为“财产关系”或“经济生活”似乎更为确切。[12]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北京大学的学者进一步提出的修改建议为,应将财产的“流转”改为“交换”或“分配”;财产的流转关系,不能概括劳动报酬关系和家庭财产关系,等等。[13]
由上可知,1963年6月8日民法草稿中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的提法,基本上是得到起草办公室成员以及学术界的一致赞成的。
1963年7月9日,起草小组在对草稿进行修改后,拿出了新的草稿。该草稿对民法调整对象的规定虽然没有大的变化,但也有一点特色。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是调整我国经济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任务是通过调整单位之间、单位同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保护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
第三条:本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以财产的所有和流转为内容的下列经济关系:
(1)财产的所有关系,包括国家财产的所有关系,集体财产的所有关系,个人财产的所有关系。
(2)财产的流转关系,主要包括预决算关系、税收关系、信货关系、结算关系、物资调拨供应关系、农副产品收购关系、货物运输关系、仓储保管关系、基本建设包工关系、劳动报酬关系、买卖关系、租赁关系、借货关系、信托服务关系、家庭财产关系、损害赔偿关系。
此定义与1963年6月8日“民法草稿”中的提法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只是坚持了民法调整的是经济关系以及财产的所有和流转关系这一立场。同时,在财产的流转关系中,增加了“农副产品收购关系”、“仓储保管关系”,将“委托关系”改为“信托服务关系”。
1963年7月9日民法草稿完成后,在小范围内向中央和地方的有关政法部门、财经部门共计83个单位征求意见。关于民法调整对象方面,征求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问题上:第一,草稿中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的定义所提到的财产关系,有些是属于由财政法、行政法调整的,故应有限制。第二,同意不使用“法人”这个名词,但在对外条约如《中朝通商航海条约》等中,是有“法人”名词的,是否要考虑与民法典一致。第三,民法调整对象中使用经济关系不妥,应改为财产关系。同时,也应该将婚姻家庭关系纳人调整范围,即民法调整对象应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第四,在民法调整对象中,应加上承揽关系、代理关系、继承关系、赠与关系、典当关系、保险关系等。在这些意见中,最重要的当属提出了民法调整对象必须包括两类关系,即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二)1964年7月1日和11月1日稿的规定
1964年7月1日推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试拟稿)在民法调整对象问题上又有一些新的变化,该试拟稿第2条规定:
本法是调整我国经济关系的基本准则。它的任务是通过调整单位之间、单位同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保护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
第13条规定:
参与本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一)行使国家财政、经济管理权力的国家机关;(二)实行单独预算、独立核算或者其他能对外独立承担财产责任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营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公社各级组织、各种合作组织、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工商企业、个体工商业者和社会组织,只有在登记以后才可以参与经济关系。
该试拟稿一方面仍然坚持了民法调整的对象是经济关系;另一方面,在法律主体方面新规定了“事业单位”、“人民公社各级组织”、“各种合作组织”、“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并且还规定了“个体工商业者”。此外,民法调整的经济关系包括横向、纵向的经济关系,反映了公私法的混合色彩。
#p#副标题#e#
1964年11月1日,经过修改的试拟稿得以公布,但在民法调整对象问题上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其内容为:
第二条:本法是调整我国经济关系的基本准则。它的任务是通过调整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以财产的所有和财产的流转为内容的经济关系,保护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保护公民所有的合法财产……
第十三条:参与本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一)行使国家财政、经济管理权力的国家机关;(二)实行单独预算、独立核算或者其他能对外独立承担财产责任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营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公社各级组织、各种合作组织、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工商企业、个体工商业者和社会组织,只有在登记以后才可以参与经济关系。
这次修改显然与上次几乎没有什么区别。所有这些修改都反映了20世纪60年代初中国政治和经济的新变化。一方面,至1963年时,我国3年经济困难时期已经过去,经济建设进人正常轨道,市场出现新的繁荣景象,客观上需要加强法律的规范,毛泽东关于“刑法和民法都要搞”的指示也出现在此时。体现在民法典的制定上,就出现了多个草案都强调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和对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的保护。另一方面,随着中苏关系的紧张和对立,反映在民事立法上也开始出现了中国的立法必须符合中国实际的呼声,在条文的规定上强调了“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在学者的座谈意见中出现了将婚姻关系重新纳人民法典的主张。
三、改革开放后我国对民法调整对象认识的提高
(一)1980年后若干草稿的规定
1964年之后,由于左的思潮的愈演愈烈,及至1966年““””的爆发,法律的地位进一步下降,中国的立法包括民事立法的事业完全停顿了。1976年粉碎“_”之后,我国的民法教学和研究逐步开展,民事立法也得以重新进行,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的讨论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
在立法上,1980年8月15日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在民法调整对象的表述上基本上采取了“不对称平行线说”,其第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主要是调整国家机关之间、经济组织之间、事业单位之间、社会团体之间、公民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也调整公民的人身权利义务关系。
这一规定与1955年10月24日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次草稿)的提法大致相似。1981年4月10日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征求意见二稿),1981年7月31日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三稿),1982年5月1日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四稿),基本上沿袭了这一提法。
在这一过程中,学术界也对上世纪50年代以来传统的“两个一定”的观点开始进行反思,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如有学者提出了“三部分关系说”,即将民法调整的对象归纳为三个部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所有关系、财产流转关系和人身关系。[14]而另有学者则提出了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核心是一定社会的商品关系的观点。[15]这些观点虽然体现了我们自己的探索和思想,但仍然深受前苏联式“不对称平行线说”和“商品经济说”的影响。
(二)《民法通则》的制定颁布以及对民法调整对象认识的深化
上世纪80年代中叶,我国民事立法活动进一步展开。1985年7月10日,全国人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国家法室起草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讨论稿),该讨论稿与前面几个征求意见稿相比,在民法调整对象的表述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其第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合伙经营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在平等基础上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该讨论稿接着还对财产关系的范围作了解释:
本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产生的平等的财产关系以及因发现权、著作权、致人损害、继承所产生的其他平等的财产关系。
从这一定义中可以看出:一方面,它还是延续了前苏联式的“物”前“人”后的格局;另一方面,它也是一种“不对称的平行线说”,财产关系这条线很长,人身关系这条线很短。另外,它特别强调了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平等性,强调了这是一种横向的财产关系,不具有公法的色彩。
这一讨论稿意义重大,因为它基本上就成为了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范本。《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两相比较,除了词序有点变化以外,其实质内容一点也没有变。至于为什么要把原来位置在后面的“在平等基础上产生的”调整到前面成为“调整平等主体的”定语结构,当时负责起草《民法通则》的王汉斌先生解释说,这是因为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应是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从根本上说不是纵向的而是横向联系的财产关系。此外,民法还规定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16]
这样,从1955年10月5日第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到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历经三十多年的时间,中国民法学界基本上对民法调整对象达成了共识,即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共识或定义,有学者理解为受前苏联式定义的影响,大体属于维持并修正“不对称平行线说”,[17]且是“物”前“人”后。但我国其他学者认为,这个定义应该称为“平等主体关系说”,是结合中国国情的创造。[18]
(三)民法调整对象上通说的形成
《民法通则》确定的民法调整对象的学说,不仅成为我国民事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依据,而且基本上得到了我国民法学界的赞成。有学者明确指出:“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19]还有学者在谈到民法调整对象时,就引用了《民法通则》第2条的规定明确指出,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0]当然,也有学者认为,((民法通则》第2条的定义,主要是接受了“商品关系说”这一理论。[21]
然而,《民法通则》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的定义在获得学界普遍认同的同时,其不足之处也受到关注。如有人就明确指出,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关于我国民法调整对象的规定是比较科学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即一是它使用了“公民”一词,不太妥当,应改为自然人;二是仅列举了自然人和法人为主体,范围太窄,因为实际上我国的民事主体还有一些,如国家等。[22]还有人在肯定该定义的同时,指出其缺点是太注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经济、商品这一侧面,忽视了人身关系,有将人身关系附庸化的危险。因此,正确的表达方式应当为“民法是调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23]笔者认为,该学者虽然批评了《民法通则》上述定义的不正确,但他提出的定义也没有多少差别,一个是“物”前“人”后,一个是“人”前“物”后,一个是“物文主义”,一个是“人文主义”,其他则完全一样。此外,有学者认为,民法还调整公的平等关系:“当国家以平等地位与私人发生财产关系时,理所当然适用传统民法,这就使传统民法的调整范围从私与私的关系扩大到私与公的关系。”[24]
总之,回顾新中国六十余年民法调整对象学说演变的历程,基本上是一个逐步完善、日渐进步的过程。从“两个一定说”、“不对称平行线说”、“商品关系说”、“新平行线说”、“平等主体关系说”的相继出现来看,其基本上一步一步地接近民法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民法通则》所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虽然略显抽象,但按照学术界的诊释,则基本上涵盖了横向民事关系的所有部分。[25]通过这种淦释,就能使人们对《民法通则》的这一定义有比较确切的理解,也能使司法实务部门可以更好地贯彻实施这部民法基本法。
四、关于民法调整对象学说变迁的几点思考
以上详尽地对新中国成立以后各部民法草稿中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的规定作了介绍和阐述,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大量引用民法草稿中的有关原文,目的在于说明,中国民法学界对民法调整对象的问题一直是非常关注的,除了吸收前苏联的民法调整对象学说之外,也作出了许多思考和努力。只是由于新中国前三十多年特定的政治环境和经济变化,没有能够提炼出一个符合中国特色的民法调整对象的定义而已。
笔者认为,以上民法调整对象学说的变迁说明了以下问题。
首先,有关民法调整对象的理论受到了我国民法学者对民法的整体认识水平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废除了国民党的六法全书,民法领域缺少基本的法律,民法学研究也无法可据。这就使得中国民法学者对民法的认识水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只停留在比较粗浅的程度。对民法调整对象的认识也只能处于或者全盘吸收前苏联的观点,或者经常反复、左右摇摆的状态。
其次,有关民法调整对象的理论受到了我国经济关系变化的深刻影响。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法律属于上层建筑,其发展演变最终是受经济基础决定的。而经济基础的核心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在其之上的经济关系。回顾新中国的历史,我们的经济关系一直处在变动之中,从新中国刚刚建立时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到社会主义改造的经济,到严格的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新中国建立以后六十余年经济关系的变动,是我国民法调整对象理论一直反复多变的基本原因。
再次,有关民法调整对象的理论受到了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深刻影响。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讲究抽象、笼统,讲究模糊思维,注意大的方面。在对许多概念的界定、许多问题的阐述上,都不是很清楚。比如,关于民事主体,从不同层面论述就会有不同的结论。又如,对所有权的分类、保护,也是依具体的生产、生活场景来判断、决定的。中国在历次民法草稿的起草中,对民法调整对象的表述也有这样一种特征。
最后,有关民法调整对象的理论受到了我国意识形态的深刻影响。新中国建立以后,我们信仰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建设社会主义的中国为目标,在意识形态方面,先是追随前苏联的模式,而后又特别强调阶级斗争。而我们的法律受意识形态的影响非常深刻。我国历次民法草案中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理论的反复与多变,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意识形态变迁的直接折射。
注释:
[1]即使在最新出版的柳经纬主编的(共和国六十年法学论争实录?民商法卷》中,民法调整对象也仍然被列为全书论述的第一个专题。参见柳经纬主编:《共和国六十年法学论争实录?民商法卷》,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一17页。
[2]“两个一定说,,认为民法是调整“一定的财产关系和一定的人身关系”的法律;“三部分关系说”认为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所有关系、财产流转关系和人身关系”;“商品关系说”将民法的调整对象确定为“商品关系”;“人与人之间平等的对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说”认为,民法调整的对象应当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的时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大民法说”认为一切社会关系都应当由民法来调整;“小民法说”则认为民法只调整公民在民事活动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说”就是1986年《民法通则》第2条的规定。
[3]主要是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参见徐国栋:《苏式民法调整对象定义的沉浮》,《中国法学》2008年第5期。
[4]徐国栋教授认为,岁马法学家盖尤斯在《法学阶梯)中认为民法调整人身关系和材产关系这两种平行的关系(“平行践说”)。1922年《苏俄民法典》把财产关系斩去一截,导致这两种关系长短不一,由此把传统的“平行线说”改造成为“不对称平行线说”。
[5]参见何勤华、李秀清、陈颐编:《新中国民法典草案总览》上卷,法律出版社么刃3年版,第3页。本文以下所引用民法典各草案的条文,均来自此书,不再一一注明。
[6]“总则草案”第1条的规定内容知下:“为保护民事权利的正确行使,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顺利进行,保证逐步消灭利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目的,特制定本法。”
[7]《法学研究》编抖部编著的《新中国民法学研究综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年版)和刘心德主编的《中国民法学研究述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对此问题都没有回答。此外,从前者的“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全盘接受了苏联的民法理论,关于民法的调整对象,一直是‘两个一定’的理论占据统治地位。这种理论认为:我国民法是调整一定的财产关系和(一定的)人身非财产关系的各种法律的总和”(《法学研究》编样部编著:(新中国民法学研究综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9页)的论述中,可以推断出,此书的编样者实际上并没有看到1955年10月5日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本身。这个总则草案只足明确地规定了“财产关系”,而没有规定任何“人身关系”(即只有一个“一定”,而不是“两个一定”)。
[8]参见中央政法干校东北分校民法教研组:《民法对象—对产关系,有什么根据归入上层建筑的范畴呢?》。部寿康、体柔:《关于民法的调整对象—对产关系的儿个问题》。志敏、镇汉:《民法的主要对象—对产关系问题》,《政法研究》1956年第3期。这些学者已经吸收了前苏联的“不对称平行线说”,提出民法的调整对象就是“一定的财产关系和与材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
[9]“时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两条线大体相当,没有形成一长一短的不对称局面,故称“新平行线说”。
[10]参见何勒华、李秀清、陈颐编:《断中国民法典草案总览》下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11]同上注,第42页。
[12]同上注,第42页。
[13]同上注,第43页。
[14]参见王作堂、魏振流、__歌、朱启超编著:《民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1页。
[15]参见体柔、周大伟编:《体柔中国民法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页。
[16]参见王汉斌于1986年4月2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草案)>的说明》。
[17]同前注[3],徐国栋丈。
[18]参见龙卫球:《民法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20页。
[19]俘柔主编,王利明、史际春副主编:《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8页。
[20]参见梁慈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51页。
[21]同前注[1],柳经纬主编书,第17页。
[22]参见马俊驹、余延满:(民法原论》,法律出版社2的7年版,第4页。
[23]参见柳经纬:《民法总论》,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页。
[24]参见李锡鹤:《民法哲学论稿》,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41页。
[25]参见王利明:《民法总则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7-39页;同前注[18],龙卫球书,第20页;同前注[23],柳经纬书,第6页。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行为心理学作为心理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是研究人类心理以及行为的重要方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为心理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行为心理学就是将人类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的具体行为,转化为心理思维特征进行分析,并对其未来可能发生的行为合理判断,最终达到鉴察人心的效果。同时,行为心理学也会采用一种能够改变人固有心理状态的心理发展认知思维模式,建立全新的心理认知思维方法,从而达到引导行为主体改变生活中不良行为的教育目的。将行为心理学理论应用技工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中,就是通过对学生行为进行行为心理学分析,并采取一定的措施改变其长期以来养成的不良心理思维模式,导正学生行为,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一、技工院校学生行为表现以及心理特征
1.技工院校学生群体普遍行为特征。
受技工院校办学性质的影响,技工院校生源质量普遍偏低,学校中学生群体不仅学习成绩相对较差,还经常违反学校纪律,严重者出现犯罪问题,为学生管理带来极大的难度。技工院校学生群体普遍性的行为特征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这一年龄段的学生初步形成自我价值观,在行为上对同伴依赖性较强,容易受到同伴影响;对父母和教师存在抵触心理,希望在行为方面摆脱家庭和学校的束缚,甚至有意做出违反规则的行为来凸显自身个性;在学习方面,还在课堂上普遍存在讲话、睡觉现象,厌学心理严重。
2.技工院校学生的心理发育特征。
技工院校学生的不良心理特征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自卑心理,学生受到某种原因影响对自身品质和智力等产生怀疑,存在自我否定意识,对学习生活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其二,抑郁心理,学生在社会压力下无力应对自身消极情绪,生活在消极心理影响下,极易发生情绪低落、反应迟缓现象,心理恐惧而痛苦;其三,封闭心理,这种心理突出表现在学生沉默寡言,不轻易表现自身喜怒哀乐,对周边生活较为回避,不利与学生健康成长;其四,焦虑异常心理,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屡次遭遇失败又没有正确进行心理疏导,就会产生焦虑异常心理,对学生学习产生抑制作用,甚至危害学生健康。除了以上四种心理外,技工院校的学生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孤僻、逆反、厌学心理等,需要引起学生管理者的高度重视。
二、从行为心理学角度看学生行为
行为心理学是一个起源于美国社会的心理学研究流派。行为主义观点明确指出心理学应该将研究重点放置在行为研究方面,而不是关注意识研究。具体来说,行为就是指有机体在适应环境变化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身体反应的集合。应用行为心理学研究理论对学生行为进行总结,主要表现出以下几点特征:其一,可激励性。相关研究学者认为人类个体的全部行为都属于应急反应的范畴,学生群体也是如此,其自身各项行为的产生主要是其对技工院校环境的一种行为反射。在这种观点中,学生的行为是可以预测的,所以可以通过采取一定的外部行为进行激励。其二,自发性。行为心理学理论将研究重点放置在人类个体的行为研究上,借助相应的行为分析方式,促使人类个体自觉主动的从事某种行为。学生管理工作也可以通过对学生各项行为的分析,引导学生自发践行好的行为,提升学生管理效果。其三,易受环境影响的性质。行为心理学的主要研究者曾在婴儿的信息变化和情绪反应方面进行了相应的实验,使婴儿在实验中所表现出的喜和惧随着条件反射的改变而发生相应的改变。研究证明,只要对环境进行合理控制,就能够将婴儿培养成社会所期望的人。可见,人类在社会中极易受到环境的影响。鉴于此,学生管理人员也应该善于运用环境效应,引导学生向良性成长方向发展。将行为心理学应用于技工院校学生管理工作,就是通过对学生相关行为的分析,根据学生行为所表现出的特色探究其心理发展变化规律,从而探寻能够有效干预学生不良行为的对策,使学生在学校教育阶段,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以及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以学生典型行为为例分析行为心理学在技工院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1.课堂上无法集中注意力。
原因分析:美国著名心理学教育专家指出,学生的学习行为具有一定的基本规律,也就是常说的效果律。学生在完成某项知识的学习后,如果能够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使其心理愉悦的结果,那么结果和学生之间的反应联结就会加强,反之则会消弱。技工院校的学生在完成学习任务后如果无法在结果中获得身心愉悦的情感,就必然会导致其与学习之间的联结消弱,影响其学习注意力。应用策略:根据学生这一行为,教师应该重新对课程进行设计,将每节课的学习时间缩短为40分钟,并指导学生进行提前五分钟的预习,既缓解上一节课的学习压力,也培养学生良好的预习兴趣。同时,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该合理控制教学时间,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参与机会,增加教学互动环境在课堂教学中的比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课堂学习效果。
2.能够积极承认错误,但不愿意改正。
原因分析:这是由于学生自尊心发育不健全所导致的。心理学研究中将其称之为“应付”心理,就是在接受教师批评中,在相对紧张环境刺激下产生的一种逃避心理。研究结果表明,每一个学生的应付行为类型都具有一定的倾向性特征,学生在学习生活中产生的“积极承认错误,但不愿意改正”回避心理是一种相对消极的应付方式。也就是说在学生承认错误过程中并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反省,认为只要道歉态度还就能够弥补自身过错,进而减轻惩罚。应用策略:技工院校的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面临着基础知识学习、人际交往以及就业等一系列相关问题,这一时期是人类个体心理发育冲突最为剧烈和动荡的时期,所以应用行为心理学对学生心理模式进行导正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教师应该认真关心学生思想发育,真诚的与每一位学生交流,在对学生展开批评时也应该注意周围环境和批评教育方式,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其次,要加强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的培养,帮助学生在生活和学习中保持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能够以积极心态去应对,促进学生心理成长;最后,针对不同群体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工作。如男生群体中的个体遇到困难时,教师应该适当采取压抑应对策略,加强男生群体的求助意识思想教育。技工院校学生不良行为习惯还有很多,如打架、吸烟、自我评价过高、浪费资源等,应用行为心理学对这些学生行为进行分析,能够找出这些行为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应对对策,帮助学生改变自身不良行为习惯,提升技工院校学生管理水平,促进技工院校学生得到更好的教育和发展。
四、结语
技工院校学生管理工作存在着巨大的难度,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只有依据教育学、心理学以及行为学等理论的指导,深入分析学生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科学的应对管理措施,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技工学校学生行为发展现状,解决学生管理工作难点,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1.行为心理学在园林设计中的应用方式
1.1行为心理学对园林景观布局的引导
在进行园林景观的布局时,需要考虑到人们对于园林景观的基本心理需求。因此首先需要考虑的是人们对于景观私密性和开放性的要求。尤其对于城市居民而言,更加需要通过开敞空间以及私密性空间的结合,一方面保证户外活动的连接性和沟通性,另一方面也能保证在需要的时刻能够得到一些私密性的需求。如在一些私人庭院中或是园林中,都需要一些不受打扰的区域,能够进行安静的活动,如读书、休息等。因此在园林设计时需要考虑到人们在这方面的需求,围合的方式,不仅在私人别墅庭院,而且在城市街头绿地、居住区、城市广场上,创造出满足人们需求的全封闭和半封闭的私密性空间。如通过设置一些冠荫树,同时辅以一些休憩的设施等,通过一些观赏性较高的植物的布置,给予人们在私密空间内的舒适感和愉悦度。而在开放空间内,如各类草坪和湖泊等处,则需要为人们的活动创造更好的条件。如尽量开敞的环境,动静集合的布局设计,都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对于园林开敞性和私密性等多方面的需求。
1.2行为心理学对园林主要用途的引导
一般的园林设计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以及对居住环境的需求,然而实际上从人们的行为心理学角度出发,园林拥有了更多的功能与用途。如果一些特有的园林设置,如树园、草药园、科普园、专类园等,在这些特殊的空间中,能够增加人们学习和认识大自然的机会,使参与者获得满足感。另外从人们的基本需求而言,园林能够为他们提供基本的活动场所,而同时人们又需要活动场所中的荫蔽性和舒适性,以及活动场地划分的合理性。因此在园林设计时需要考虑到采用不同的植物组合以及格局的布置,满足人们心理上的需求。如通过灌木作绿篱既可把大场地细分为小功能区,既能挡风、降低噪音,还必须满足人的审美和情感的心理需求。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设置一些园林设施,促进人们参与到园林绿化中,从而更好地引导人们的心理健康发展。
1.3行为心理学对园林服务设施的引导
园林服务设施的选择以及布置位置将会对人们造成很大的影响,只有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以及居住区域的居民心理需求,对园林服务设施进行布置,才能更好地发挥园林的基本作用。比如公共厕所的位置在园林中要适当安排位置,在人们可以明显发现的位置,或者有明显的标识牌。每个公共厕所的距离也应该根据人们的基本行走范围来进行布置。垃圾桶等设施的布置则需要按照人们的活动范围布置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园林中的长椅等设施周围需要设置一些荫蔽措施,从而为人们营造一个更好的休息环境,同时各类设施的布置也应该考虑到不同年龄层次的需求。
2.结语
园林设计中考虑到人的行为心理学能够更好地实现园林的基本功能,考虑到人的心理需求,并对人的行为带来一定的影响。各园林设计者应从园林景观的布局,园林的主要用途以及园林服务设施的设计等方面,来综合应用行为心理学知识,满足人们对园林的需求。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行为心理学作为心理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是研究人类心理以及行为的重要方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行为心理学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行为心理学就是将人类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的具体行为,转化为心理思维特征进行分析,并对其未来可能发生的行为合理判断,最终达到鉴察人心的效果。同时,行为心理学也会采用一种能够改变人固有心理状态的心理发展认知思维模式,建立全新的心理认知思维方法,从而达到引导行为主体改变生活中不良行为的教育目的。将行为心理学理论应用技工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中,就是通过对学生行为进行行为心理学分析,并采取一定的措施改变其长期以来养成的不良心理思维模式,导正学生行为,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一、技工院校学生行为表现以及心理特征
1.技工院校学生群体普遍行为特征。
受技工院校办学性质的影响,技工院校生源质量普遍偏低,学校中学生群体不仅学习成绩相对较差,还经常违反学校纪律,严重者出现犯罪问题,为学生管理带来极大的难度。技工院校学生群体普遍性的行为特征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这一年龄段的学生初步形成自我价值观,在行为上对同伴依赖性较强,容易受到同伴影响;对父母和教师存在抵触心理,希望在行为方面摆脱家庭和学校的束缚,甚至有意做出违反规则的行为来凸显自身个性;在学习方面,还在课堂上普遍存在讲话、睡觉现象,厌学心理严重。
2.技工院校学生的心理发育特征。
技工院校学生的不良心理特征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自卑心理,学生受到某种原因影响对自身品质和智力等产生怀疑,存在自我否定意识,对学习生活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其二,抑郁心理,学生在社会压力下无力应对自身消极情绪,生活在消极心理影响下,极易发生情绪低落、反应迟缓现象,心理恐惧而痛苦;其三,封闭心理,这种心理突出表现在学生沉默寡言,不轻易表现自身喜怒哀乐,对周边生活较为回避,不利与学生健康成长;其四,焦虑异常心理,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屡次遭遇失败又没有正确进行心理疏导,就会产生焦虑异常心理,对学生学习产生抑制作用,甚至危害学生健康。除了以上四种心理外,技工院校的学生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孤僻、逆反、厌学心理等,需要引起学生管理者的高度重视。
二、从行为心理学角度看学生行为
行为心理学是一个起源于美国社会的心理学研究流派。行为主义观点明确指出心理学应该将研究重点放置在行为研究方面,而不是关注意识研究。具体来说,行为就是指有机体在适应环境变化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身体反应的集合。应用行为心理学研究理论对学生行为进行总结,主要表现出以下几点特征:其一,可激励性。相关研究学者认为人类个体的全部行为都属于应急反应的范畴,学生群体也是如此,其自身各项行为的产生主要是其对技工院校环境的一种行为反射。在这种观点中,学生的行为是可以预测的,所以可以通过采取一定的外部行为进行激励。其二,自发性。行为心理学理论将研究重点放置在人类个体的行为研究上,借助相应的行为分析方式,促使人类个体自觉主动的从事某种行为。学生管理工作也可以通过对学生各项行为的分析,引导学生自发践行好的行为,提升学生管理效果。其三,易受环境影响的性质。行为心理学的主要研究者曾在婴儿的信息变化和情绪反应方面进行了相应的实验,使婴儿在实验中所表现出的喜和惧随着条件反射的改变而发生相应的改变。研究证明,只要对环境进行合理控制,就能够将婴儿培养成社会所期望的人。可见,人类在社会中极易受到环境的影响。鉴于此,学生管理人员也应该善于运用环境效应,引导学生向良性成长方向发展。将行为心理学应用于技工院校学生管理工作,就是通过对学生相关行为的分析,根据学生行为所表现出的特色探究其心理发展变化规律,从而探寻能够有效干预学生不良行为的对策,使学生在学校教育阶段,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以及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以学生典型行为为例分析行为心理学在技工院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1.课堂上无法集中注意力。
原因分析:美国著名心理学教育专家指出,学生的学习行为具有一定的基本规律,也就是常说的效果律。学生在完成某项知识的学习后,如果能够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使其心理愉悦的结果,那么结果和学生之间的反应联结就会加强,反之则会消弱。技工院校的学生在完成学习任务后如果无法在结果中获得身心愉悦的情感,就必然会导致其与学习之间的联结消弱,影响其学习注意力。应用策略:根据学生这一行为,教师应该重新对课程进行设计,将每节课的学习时间缩短为40分钟,并指导学生进行提前五分钟的预习,既缓解上一节课的学习压力,也培养学生良好的预习兴趣。同时,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该合理控制教学时间,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参与机会,增加教学互动环境在课堂教学中的比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课堂学习效果。
2.能够积极承认错误,但不愿意改正。
原因分析:这是由于学生自尊心发育不健全所导致的。心理学研究中将其称之为“应付”心理,就是在接受教师批评中,在相对紧张环境刺激下产生的一种逃避心理。研究结果表明,每一个学生的应付行为类型都具有一定的倾向性特征,学生在学习生活中产生的“积极承认错误,但不愿意改正”回避心理是一种相对消极的应付方式。也就是说在学生承认错误过程中并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反省,认为只要道歉态度还就能够弥补自身过错,进而减轻惩罚。应用策略:技工院校的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面临着基础知识学习、人际交往以及就业等一系列相关问题,这一时期是人类个体心理发育冲突最为剧烈和动荡的时期,所以应用行为心理学对学生心理模式进行导正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教师应该认真关心学生思想发育,真诚的与每一位学生交流,在对学生展开批评时也应该注意周围环境和批评教育方式,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其次,要加强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的培养,帮助学生在生活和学习中保持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能够以积极心态去应对,促进学生心理成长;最后,针对不同群体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工作。如男生群体中的个体遇到困难时,教师应该适当采取压抑应对策略,加强男生群体的求助意识思想教育。技工院校学生不良行为习惯还有很多,如打架、吸烟、自我评价过高、浪费资源等,应用行为心理学对这些学生行为进行分析,能够找出这些行为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应对对策,帮助学生改变自身不良行为习惯,提升技工院校学生管理水平,促进技工院校学生得到更好的教育和发展。
四、结语
技工院校学生管理工作存在着巨大的难度,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只有依据教育学、心理学以及行为学等理论的指导,深入分析学生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科学的应对管理措施,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技工学校学生行为发展现状,解决学生管理工作难点,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1.行为心理学在园林设计中的应用方式
1.1行为心理学对园林景观布局的引导
在进行园林景观的布局时,需要考虑到人们对于园林景观的基本心理需求。因此首先需要考虑的是人们对于景观私密性和开放性的要求。尤其对于城市居民而言,更加需要通过开敞空间以及私密性空间的结合,一方面保证户外活动的连接性和沟通性,另一方面也能保证在需要的时刻能够得到一些私密性的需求。如在一些私人庭院中或是园林中,都需要一些不受打扰的区域,能够进行安静的活动,如读书、休息等。因此在园林设计时需要考虑到人们在这方面的需求,围合的方式,不仅在私人别墅庭院,而且在城市街头绿地、居住区、城市广场上,创造出满足人们需求的全封闭和半封闭的私密性空间。如通过设置一些冠荫树,同时辅以一些休憩的设施等,通过一些观赏性较高的植物的布置,给予人们在私密空间内的舒适感和愉悦度。而在开放空间内,如各类草坪和湖泊等处,则需要为人们的活动创造更好的条件。如尽量开敞的环境,动静集合的布局设计,都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对于园林开敞性和私密性等多方面的需求。
1.2行为心理学对园林主要用途的引导
一般的园林设计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以及对居住环境的需求,然而实际上从人们的行为心理学角度出发,园林拥有了更多的功能与用途。如果一些特有的园林设置,如树园、草药园、科普园、专类园等,在这些特殊的空间中,能够增加人们学习和认识大自然的机会,使参与者获得满足感。另外从人们的基本需求而言,园林能够为他们提供基本的活动场所,而同时人们又需要活动场所中的荫蔽性和舒适性,以及活动场地划分的合理性。因此在园林设计时需要考虑到采用不同的植物组合以及格局的布置,满足人们心理上的需求。如通过灌木作绿篱既可把大场地细分为小功能区,既能挡风、降低噪音,还必须满足人的审美和情感的心理需求。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设置一些园林设施,促进人们参与到园林绿化中,从而更好地引导人们的心理健康发展。
1.3行为心理学对园林服务设施的引导
园林服务设施的选择以及布置位置将会对人们造成很大的影响,只有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以及居住区域的居民心理需求,对园林服务设施进行布置,才能更好地发挥园林的基本作用。比如公共厕所的位置在园林中要适当安排位置,在人们可以明显发现的位置,或者有明显的标识牌。每个公共厕所的距离也应该根据人们的基本行走范围来进行布置。垃圾桶等设施的布置则需要按照人们的活动范围布置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园林中的长椅等设施周围需要设置一些荫蔽措施,从而为人们营造一个更好的休息环境,同时各类设施的布置也应该考虑到不同年龄层次的需求。
2.结语
园林设计中考虑到人的行为心理学能够更好地实现园林的基本功能,考虑到人的心理需求,并对人的行为带来一定的影响。各园林设计者应从园林景观的布局,园林的主要用途以及园林服务设施的设计等方面,来综合应用行为心理学知识,满足人们对园林的需求。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行为金融成为近些年金融研究的热点,大有取代数理金融之势。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为金融论文,供大家参考。
1绪论
1.1研究问题的提出
证券市场是世界市场经济发展的放大镜,市场与社会的各种微观的被动都会影响证券市场的连锁反应与放大效应。纵观世界证券股市的跌宕起伏与中国股市近年来走过的不凡历程,我们就能充分地感受到这一点。从西方社会频发的经济危机到我国股市发展初期的异常高涨,再到本世纪处的一蹶不振与近来的时高时低,其中处处能够看出证券市场非理性的心理因素与非理性行为的影子。为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证券市场起码从当前的发展阶段来讲,其非理性的成分是客观存在的,影响是较大的。但是,传统的金融理论无法顾及这个非常实际的问题,它们基本上都是建立在“投资者的投资行为都是完全理性行为”这个并不存在的假设之上,假设证券投资者都是理性的,个体能够按照利益最大化的策略进行正确的投资,由此获得合理的回报。正是因为金融证券市场中存在的非理性的心理与行为,使得经济学家开始对经济发展中频繁出现的一些金融异常现象进行关注与深思,发现了其背后的心理因素的极大影响,于是行为金融学在西方国家应运诞生。现代行为金融学通过对投资者决策过程与行为的研究,逐步发现:人的性格、心理因素以及暂时性的情绪等,以及外界因素对于心理的干扰等主观的因素在投资决策过程中起着非常大的作用。投资者主观非理性因素对于投资行为的影响非常大,尤其是对于一些金融投资知识不足的人员,其心理因素对于投资决策的影响甚至占绝对优势,这导致很多投资者的行为出现较大的偏差甚至盲目。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发展的历史较短,虽然经过十几年的培养,产生了一些专业的证券投资机构与个人投资者,也逐步出现了一些证券研究的学者与专家型人才。但是当前的金融证券投资者的素质普遍不够,个体投资者的投资理性成分较少,国家对于证券调控与管理的法制法规都够健全,管理的水平存在问题,这种发展状况极大地影响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国家的经济安全。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金融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加大,国外的一些成熟的证券投资及投机资金会逐步进入中国金融证券市场,这对于我国当前脆弱的金融安全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尽早地提高国家金融管理的水平,提高投资者的投资理性素质,对于提高我国金融的安全度、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意义重大。而我国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的金融投资队伍继续进行客观分析与指导,对其投资心理进行科学的分析把握,开展行为金融学的实践研究工作,提高指导的力度与科学性,用更加科学有效的调控手段,促进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让金融市场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
1.2研究的目的与内容
1.2.1研究的基本目的
本研究发掘金融市场中的心理影响因素,立足于心理学的角度来审视金融证券的变化与发展情况,对行为金融学的理论进行简单概述与分析,为研究我国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对行为金融理论的运用研究打下基础。本研究最终的目的在于立足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实际发展要求,分析我国证券市场中存在的非理性心理因素问题,用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对这种心理因素进行深度思考,寻找问题的根源。然后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实证研究,提出促进我国金融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与看法。
1.2.2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其采取的方法
首先,研究行为金融学的基本理论。通过文献分析法,对国内外行为金融学理论的基本概念与内涵进行分析研究,了解行为金融学理论的优点及其局限性,以及当前开展这项研究工作的积极意义。其次,研究行为金融学理论中的非理性心理对于我国金融证券投资者与管理者行为的实践影响。通过实证研究的方式,用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对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些异象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寻找实际的问题。再次,立足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指导实际工作。通过归纳总结分析的方法,以我国金融证券时候存在的各种问题为基础,对我国的投资者与管理者的行为进行研究与指导,提供一些有力的建议与看法,为促进金融证券的发展提供参考建议。最后,对未来的发展进行科学展望,对本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情况进行科学总结,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为本研究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2基本理论研究
2.1相关理论与基础概念
2.1.1传统金融学理论
有效市场假说(EMH)。传统金融理论的基础之一,传统金融理论认为市场价格充分而准确地反映全部相关信息,市场是有效的而且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心理都是完全理性的。但有效市场假说在解释某些财务异常现象时,遇到了困难和挑战。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也是传统金融理论的基础理论之一,威廉•夏普(1964)、约翰•林特纳(1965)、简•莫辛(1966)等人提出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该理论假定:投资者是风险回避者;投资者可以在无风险利率下无限制借入或贷出;所有投资者对各证券的未来收益率与标准差都有同质的预期。统计数据与模型的冲突显示了CAPM无法验证。最优资产选择理论(MAP)。马柯维茨(Markowitz,1952)创立,理论假设:证券市场是有效的,每个投资者都掌握充分的信息,了解每种证券的期望收益率及标准差;投资者追求较高的收益、较低的风险;投资者以期望收益率及收益率的标准差为选择投资方案的依据,如果要选择风险较高的方案,必须有额外收益作为补偿。然后得出投资者最优资产组合——在既定方差水平上有最大的收益率或在既定的收益水平上有最小的方差,将是一个均方差有效率的资产组合。“动物血性”理论。凯恩斯把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说成是“一时血气的冲动”。他指出人们在选择股票行为跟挑选美婴的竞争如出一辙,他们会推测在别人眼里的美婴是谁并据此投票;一旦股市提前反映经济上升,即由于经济繁荣推动股市上升,投资者会助长股价节节攀升,使市场预期发生逆转。凯恩斯是从心理角度解释了投资者行为以及这种投资行为对证券资产价格波动的影响。把影响证券资产价格的决定因素归因为投资大众的未来动向和预期。在金融市场投资中,以上的传统基础理论被广泛运用,但是人们逐步发现:金融市场存在着大量与理论描述不一致的现象,使得市场变化更为复杂与多变,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学家们逐步发现其传统理论存在着无法克服的缺陷,即几乎所有的理论都是建立在“市场主体完全理性、市场机制完全有效”的假设基础之上的。但是这种假设无法完全存在,所以,对人们在金融市场中的投资行为心理的研究成为必然趋势,行为金融学应运而生。
2.1.2行为金融学的基本内涵
一般认为:行为金融学是建立在行为学、金融学、社会学、经济学、决策学以及心理学等学科理论基础上的,主要研究对象是金融市场主体在金融市场行为中的心理特征,并以此分析投资者的心理对于其投资行为形成的影响。心理学认为:人的心理活动分为认知过程和非认知过程。前者包括感觉、知觉、注意、学习、记忆、思维等;后者包括情绪、人格、气质、意志等。认知心理学是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基础。基于心理学原理,行为金融学把金融投资过程看成一个心理过程,包括对市场的认知过程、情绪过程和意志过程。而这几个过程都容易受到系统性偏差的影响,有个体偏差从而导致金融市场上可能的群体偏差,导致投资或投资组合中的决策偏差。而投资决策偏差就会使资产价格偏离其内在价值,导致资产定价的偏差。而且定价偏差会导致系列偏差效应,放大了心理因素对于市场的影响,反过来这些效应又影响投资者的判断,进一步产生认知偏差和情绪偏差。传统金融学有一个缺点,就是其对投资者行为分析的理想化。传统金融学的金融决策都是建立在“投资者自发地、合理地制定最佳投资方案,获得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的。忽视了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金融知识短缺造成的投资行为的偏差与盲目,导致了传统的金融学在解释一些市场非理性行为时失去了功效。难以分析与解决市场动荡中投资者心理趋向对这个金融市场的影响,尤其是难以解释一些中小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行为金融学则解决了传统金融学没有考虑到的盲区,推翻了其“理想化”假设。行为金融学对非理性心理的分析,将人类的一些心理学特征引入到资产定价理论中,通过对投资者行为心理决策的分析,行为金融学成功地解释了资产价格反应过度和反应不足、动量效应、季节效应、小公司现象等一些标准金融学无法解释的异常现象。对于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影响,对于采取适当的措施,稳定金融市场,防止金融市场的动荡具有一定的意义。
2.2国内外研究现状
2.2.1国外研究进展
行为金融学的研究首先是从国外开始的,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一个体系。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实证研究、投资者心理与行为研究、行为金融学模型研究等,而且国外已经有大量的研究成果。在基础理论方面。主要成果是套利交易消除错误定价有限性理论。套利交易行为是有Frindman在1953年研究成果,主要研究如何有效地消除市场中的错误定价,这是有效市场理论的一个重要基础。在实证研究中,近年来大量和传统金融学的描述不一致的现象被揭示出来,它们被称为偏差现象。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正被用以解释这些现象。这些现象分成两大类:市场累积收益方面的偏差现象与很多难以用传统金融理论解释的现象。在投资者心理与行为研究方面,Shiller在1997年的一篇综述性文章中对多达十五种心理学、社会学和人类学中的可以应用于金融学研究中的理论进行了总结。将投资者心理与行为分为两类:有偏的预期,即过度自信现象。按照Barberis和Thaler于2001年的说法,人们对于自己的判断常常有过度的自信导致行为偏差;投资者风险偏好。Thaler与johnson(1990年)的研究结果表明:在前期盈利的情况下,被调查者比一般情况下更加愿意承担风险;在前期是损失的情况下,被调查者更加不愿意接受风险。行为金融学模型的研究。基于非理性行为的行为金融学模型可以分为两个类型:一类模型基于投资者的有偏的预期,在模型中考虑非理性投资代理人,直接引入非理性的心理和行为;第二类行为金融学模型基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将期望理论的研究成果引入而构造了一个模型,这些行为金融学模型对实证研究中揭示的偏差现象有理想的解释。
2.2.2国内研究进展
中国股票市场发展至今只有10余年的时间,与西方发达国家股票市场相比,不仅市场制度建设方面不够完善,市场参与主体的投资者在投资理念、投资知识和技能方面也不够成熟,投资者非理性交易行为特征比西方发达证券市场表现更为显著。行为金融学的研究在中国起步较晚,与西方有较大差距。行为金融在中国的研究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9至2000年,主要研究行为金融理论与现代金融理论冲突,期望理论,用行为金融解释股市“异象”研究。1999年,刘力教授的《行为金融理论对效率市场假说的挑战》最早介绍行为金融理论基本理论的文章。2000年,牛芳和纪路对行为金融理论的起源、决策特征、该理论对现代金融理论的挑战进行了研究和介绍。第二阶段是2001年至今,主要对行为金融理论的应用进行研究和介绍,开始运用行为金融理论来研究我国证券市场实际问题。如,陈伟忠(2001)等开始推出把行为金融理论应用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四个方向,开始注重行为金融的应用问题。阳建伟(2001,2002)开始研究和介绍BAPM、统一理论模型、羊群效应模型和行为金融主要的投资策略。张亦春教授(200l)也研究了行为金融理论在整个非标准理论的地位以及运用非标准理论对中国股市有效性进行研究。黄树青(2002)也从新的角度去认识行为金融学与现代金融学的论证问题,并对行为金融理论前景进行展望。另外实际问题的研究已逐步展开,田丹(2001)运用行为金融理论对我国基金投资策略进行了探讨和分析,赵学军、王永宏(2002),吕岚、李学(2002)分别运用行为金融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我国股市投资者的处置效应予以检验。
3我国证券市场“异象”与投资者主观因素分析
3.1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异象”
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发展时间较短,无论是国家管理部门的调控能力还是投资者的投资知识、心理都普遍不成熟,管理制度也不完善。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市场处于政策构建与不断调整的时期,国家对于证券市场的干预多,证券市场无法反应市场基本规律,与经济发展的变化趋势不想吻合。这些客观问题导致了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存在着非有效市场的现象。尤其是1991年到1992年基本上属于完全非有效的市场;1993年以后,开始处于比较微弱的有效市场阶段,但是问题非常多,如信息失真、价格扭曲造成资金盲目等非常失去理性的行为。总结近年来的市场异象,按照行为金融学的分类方法,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
3.1.1噪音现象
噪音理论是行为金融学中经常被讨论的话题。行为金融学认为在市场交易中存在着大量的噪音交易者,而且即使是一些非常理性的交易者如交易机构等也会通过制造震荡性的交易老火的额外的利益,所以形成了市场上有人专门自造噪音,这样使得噪音现象更加风行。有人提出通过一些评级公司及机构通过科学评估产生更多的理性判断,来补充外部定价模型的要求是不实际的。在中国的金融证券市场上,噪声交易明显存在。杨胜刚基于噪音交易理论,利用数据比较和行为博弈方法描述了中国股市噪音交易过度的现象。他认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噪音交易与西方行为金融学者所观察到的金融市场行为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而且在持续时间、涉及范围及表现程度上要比西方发达国家严重得多,噪音交易比重显然已经超过“适度”标准。这一方面是我国证券交易者不成熟的表现;另一方面存在着一些噪音的制造者;同时来自政策方面的噪音较多,对于政策的变化预期经常构成虚假的噪音;同时,媒体在噪音制造方面“功不可没”,推动了噪音的形成。
3.1.2羊群效应
羊群效应是指人们经常受到多数人影响,而跟从大众的思想或行为,也被称为“从众效应”。人们会追随大众所同意的,自己并不会思考事件的意义。羊群效应是诉诸群众谬误的基础。经济学里经常用“羊群效应”来描述经济个体的从众跟风心理。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学习与模仿现象,“有样学样”,盲目效仿别人,从而导致他们在某段时期内买卖相同的股票。羊群行为是行为金融学领域中比较典型的一种现象,主流金融理论无法对之解释。经济学里经常用“羊群效应”来描述经济个体的从众跟风心理。羊群是一种很散乱的组织,平时在一起也是盲目地左冲右撞,但一旦有一只头羊动起来,其他的羊也会不假思索地一哄而上,全然不顾前面可能有狼或者不远处有更好的草。因此,“羊群效应”就是比喻人都有一种从众心理,从众心理很容易导致盲从,而盲从往往会陷入骗局或遭到失败。羊群效应是中国证券市场中最常见的一种从众行为,表现在机构投资者对证券价格的操纵、中小投资者的盲目跟庄等。宋军、吴冲锋以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这8个季度期间中国的基金为研究对象,发现中国的基金和股票同样存在着羊群行为,而且高增长行业股、低价股和小公司股比其他类型股票存在更为严重的羊群行为。他们通过研究进一步发现,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采用羊群行为是非理性的。由此判断,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是“故意的(或真实的)羊群习惯行为”,而非“虚假的羊群行为”。
3.1.3.处置效应
1998年,美国行为金融学家奥登(Odean)在研究了10000个个人投资者的交易记录后发现,投资者更可能卖出那只上涨的股票!当股票价格高于买入价(参考点)(即主观上处于盈利)时,投资者是风险厌恶者,希望锁定收益;而当股票价格低于买入价(即主观上处于亏损)时,投资者就会转变为风险喜好者,不愿意认识到自己的亏损,进而拒绝实现亏损。当投资者的投资组合中既有盈利股票又有亏损股票时,投资者倾向于较早卖出盈利股票,而将亏损股票保留在投资组合中,回避实现损失,这就是所谓的“处置效应”。国内研究者对中国股市“处置效应”的研究结果表明:现实的中国证券市场中,处置效应很常见,中国的投资者更加倾向于卖出盈利股票,继续持有亏损股票,而且这种倾向比国外投资者更为严重。而且,在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中均存在着处置效应。表现为投资者在风险投资时,急于卖出赢利的资产,而不愿轻易卖出亏损资产。许多投资者得到蝇头小利就卖出手中的证券,却长期持有套牢的证券。赵学军、王永宏通过分析中国某大型证券营业部的近1万个投资者账户,发现投资者太长时间地持有亏损股票而太短时间地卖掉赢利股票,牛市时的成交量平均高于熊市时的2倍以上。其结论表明:这些投资者都无条件地愿意变现赢利股票而持有亏损股票。
3.1.4日历效应
根据经典投资理论,股票价格的变动应该与影响红利变动的基本因素有关,与交易的时间无关。但是大量研究表明,证券市场的价格变化与所处的特定交易时间存在很多联系。日历效应是指金融市场与日期相联系的非正常收益、非正常波动及其他非正常高阶矩,主要包括季节效应、月份效应、星期效应和假日效应,它们分别指金融市场与季节、月份、星期和假日有关的非正常收益、非正常二阶矩及其他非正常高阶矩。周日历效应是指一周中某一个交易日金融市场的平均收益或平均波动水平明显不同于其余交易日。月效应是指证券市场在一月份的平均收益率比其他月份的平均收益率要高,且在统计上显著。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日历效应已经发生逆转,金融市场越来越有效。中国的金融市场已经具备某些弱式有效市场特征,但并不足以表明市场已真正达到弱式有效阶段。刘建军、李辉通过对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统计检验,其结果显示:中国深沪两市一定程度上都存在周末效应,中国的年关效应受益最小的月份一般集中在下半年,多数收益最高的月份集中在每年3月。美国、英国、德国等欧美的成熟股市中,周末效应都表现为周一收益率最低,周五收益率最高。而在亚太地区的股市,如澳大利亚、马来西亚、香港等,大部分股市周二的收益率最低,周五的收益率最高。上海股市星期效应的检验结果与大多数亚太地区股市一致,即股市收益率在总体上表现为周二最低,周五最高。
3.1.5政策干预
所有国家的政府都会对金融证券市场进行一定的政策干预,但是我国的市场干预与其他国家相比形成了自己的特点,政策干预的频率过高,对市场的影响过大,行政手段的应用非常频繁等等。例如,中国股市短短十来年的历史,就经历了几次大起大落,股市一直处于剧烈波动状态。期间,政府有意识地运用一些政策手段调控股市的波动,如股票发行和上市速度、政府领导人的讲话和媒体放话等,使股市表现出明显的“政策市”特征,政策性因素一直是证券市场异常波动的最主要因素之一,重大政策的出台直接影响投资者交易的活跃及入市的意愿。例如:1996年12月16日,《人民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正确认识当前股票市场》后,股市开始暴跌,一周之内市值下跌30%;1999年6月15日,《人民日报》再次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坚定信心,规范发展》:“近期股票市场的企稳回升反映了宏观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和市场运行的内在要求,是正常的恢复性上升,是股市发展的良好开端。”这一评论又使股市疯狂涨停,并持续了半个月的牛市;2004年5月24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文章点名奇美集团许文龙为不受欢迎的台商,消息传出令奇美电(3009)股价接连六天狂泻。这些政策的目的,是试图使股市在政府理想范围内运行。中国金融证券市场这种游戏规则是市场不成熟的表现,是以牺牲持续监管原则和标准为代价的,使得我国的证券故事表现一直难以与经济发展的变化相互对应吻合,难以预测经济发展趋势。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当前国家对于证券股市的干预日趋科学化规范化,手段日益法制化,股市价格与经济发展的关联度提高,这是我国金融证券市场逐步发展成熟的一个趋向。
3.2我国金融证券市场“异象”主观归因
投资者的非理性心理因素是行为金融学研究的对象。以上一节的很多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异象问题,其很多原因都是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形成的。行为金融学理论将这些非理性的主观心理分为这样几种:过度自信、锚定、群体影响、风险规避、谨慎与后悔等。
3.2.1过度自信心理
人的自信情结是心理学对决策过程中人的内心活动的一个重要发现。即人们总是倾向于过高估计自己的判断力,相信自己完全能够把握决策的准确性。但是研究发现,如果人们称对某事抱有90%的把握时,事实证明的成功概率大约只有70%。在行为金融学中,过度自信就是指投资者对于自己通过思考得到的结论非常自信与自负,忽视了自己对问题分析的片面性以及自己金融知识不足导致的偏差,把自己看到的局部合理性放大为全部,扩大了自己预测的结果产生的概率。“自信情结”在证券股票市场表现的特别突出,该领域中受到良好训练的“专才”大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定位于平均水平之上,即使是一般的投资者也都人人相信自己具有更为出色的判断能力。我国的金融证券投资市场发展不成熟,导致我国的证券股票投资者们的整体上金融投资知识不足,尤其是一些中小的投资者更是没有基本的投资理论作为基础,但是恰恰是我国的这些投资者们,尤其是在盲目的群体面前,在前期投机过程中比较成功的投资者们对于市场的未来风险预测不足,导致他们“非常自信”,俨然成为投资群体中的“权威”。中国有一句话这样说:“无知者无畏”,这是对于部分过度自信者较为贴切的描述。
3.2.2系统性认识偏差
系统性的认识偏差是由于投资者对于市场信息的加工不采用科学的加工理论与方法,而是用简单的试错方法进行信息处理,这样就容易导致系统性认识错误问题。这种错误导致市场价格定位错误,使得市场产生有偏预期。系统性的认知偏差主要有:一是选择性偏差,即人们对于一些典型事例往往会进行强调,并在选择中试图将一些事件归类于典型事例的类别中,在预测工程中给予这些事件、超过其实际价值的权重,正如“越看越像是隔壁的邻居偷了自家的斧头”这个例子一样,而对于其它可能性则给予较小的权重。这种思维方式会造成预测结果的偏差问题;二是显著性思维方式,即人们的思维决策经常受到一些概率很小的事件的影响而修正自己的原有决策。其实这些事件发生的概率很小但是一旦发生其影响巨大,所以人们会在主观上提高这件事情发生的概率,导致思维的偏差。例如飞机失事的概率是非常低的,远远低于汽车的事故率,但是因为人们对于飞机失事事件的恐惧等,就会导致对其主观概率的提高;三是自我归因的偏差,在证券投资市场中很多投资者对自己掌握的信息都有着自己的个性偏好,而对这些信息的偏好导致对这些信息的过度反应,自我归因的偏差使投资者低估关于股票价值的公开信息,特别是当公共信息与他们的个人信息相背时。当公共信息与投资者的个人信息相一致时,投资者的信心增加;但当公共信息与投资者的个人信息不一致时,投资者信心的降低幅度较低。五是锚定心理,指投资者对于事物的判断受到其原有状态的影响,对于新事物、新信息、新情况反映迟钝,缺乏敏感,导致投资行为守旧,没有快速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锚定效应是指人们趋向于把将来的估计和过去已有的估计相联系。研究表明人们对诸如通货膨胀率、失业率、国民经济增长率或者一家上市公司的利润增长率通常都有一个预期。而这个预期就成为对市场进行快速解释的一个锚,对市场平均预期的较大偏高对价格在短期内会有重要影响,有时甚至会引起剧烈的震动。认知偏差问题使得一些缺乏金融知识的小投资者用彩票心理进行金融投资,对金融规律缺乏认识能力,把自己身边的一些偶然因素与投资的效果联系起来,如生日、特殊事件、债券市场一些偶然的被动等都被作为其投资参考的依据。
3.2.3群体从众影响
就是指投资者受到从众心理与时尚心理的影响,对别人怎么投资关注的较多,投资行为大部分是在研究其他多数人行为的基础上进行的,容易受到媒体以及舆论的误导。心理学和社会学研究表明,人类相互影响力对人的偏好的改变作用十分巨大,追求时尚和从众心理最为突出。社会时尚的因素广泛渗透于人们经济活动的行为方式中,从而对经济决策、经济结果与经济结构的形成与改变具有特殊的影响力。在证券投资领域中,人们往往具有显著的、非理性的从众心理特征与行为。群体心理理论研究表明,由于个人理性的丧失,使群体智商要远远低于各成员个体智商,结果造成群体行为的发展超乎人们的预期,导致市场循环周期的不规则性。同时,造成证券市场对“权威”的崇拜,导致投资者概率上的统一性、投资者行为的一致性、破坏市场的完备性。群体从众心理使得一些投资者的行为带有严重的盲目倾向,造成对股市震荡的共振效应,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安全稳定。而且这种心理容易被一些噪音交易者进行利用,把从众心理当成为取得额外利益的工具。
3.2.4避害心理
研究表明:人们在经济活动中首要的考虑是如何避免损失,其次才为获取收益。马柯维茨(1952)首先注意到了人类的这种行为方式,后来的实证研究进一步表明,人们在从事金融交易中,其内心对利害的权衡是不均衡的,赋予避害因素的考虑权重是趋利因素的两倍。风险规避是指投资者会把规避损失作为投资中首要考虑的因素,其次才会追求利润。趋害避利是人类行为的重要动机之一,而对趋利与避害的选择偏好则应人而异。具体来讲:人们在面对收益和损失的决策时表现出不对称性。人们厌恶损失的心理重于风险与趋利。损失厌恶是指人们面对同样数量的收益和损失时,感到损失令他们产生更大的情绪影响,损失的痛苦比起盈利得来的快乐更让人难以接受,导致很多投资者偏爱维持原状。事实上,在股票投资中长期收益可能会被短期损失所打断。短期的投资者把股票市场视同赌场,过分强调潜在的短期损失。在做出错误的决策时常感到后悔,而为了避免后悔,又常常做出理性行为。比如死守赔钱的股票,以拖延面对自己的错误,不愿把损失兑现。这种心理容易被一些股市策划者利用,这些筹划者制造的市场利空或利好的心理暗示的场效应而涌动,当大多数的被动投资者心态都变成了兴奋型的时候,市场就已经进入了头部区域,反过来当他们的心态都变成了恐惧型的时候,市场已经到了底部区域。巨大和强烈的股市心里场效应迷漫着整个股票市场。策划者就是通过调整股市心里暗示的场效应强度来控制和操纵被动投资者的思维和行为。
3.2.5后悔与推卸责任心理
投资心理战中最让投资者受折磨的就是“后悔”,后悔是指投资害怕自己的行为让自己后悔,而造成的投资行为的变化,如为了防止市场突然变化而使得自己后悔,投资者会卖出已经降价的股票,或者买进已经涨价的股票。而这种心理其实是过度谨慎造成的。减少后悔与推卸责任的心理状态在人们的经济活动中非常普遍。当投资决策失误后,投资者后悔心情是难以避免的。因此,即使是同样的决策结果,如果某种决策方式可以减少投资者的后悔心理,则对投资者来说,这种决策方式将优于其它决策方式。减少后悔与推卸责任对人们的未来行为预期都具有影响,经济决策者为预防其负面效应而采取的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未来的经济结果,如利用代理人制度以转移其对经济结果的责任及压力。研究表明,如果由此而使负面效应的减少大于上升的代理成本,委托人的效用仍然是增加的。在证券投资中各方当事人的这种心理将改变资产组合,并可能对资产的价格产生影响。后悔理论有助于解释投资者延迟卖出价值已减少的股票,加速卖出价值已增加的股票。这些投资者的心理特点反映了在投资信息不对称、投资知识不足的情况下,投资者行为的偏差。研究表明:金融投资者的心理是多种多样的,投资的偏好也是不同的,理性程度差别很大。同时,投资者的心理变化也是较大的,具有多变性与一些偶然性倾向,导致他们的决策经常变化甚至临时改变。在心理非理性因素的影响下,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不一定是科学的,选择的方案也不一定是最佳的。投资者往往对问题反应过度,容易受到公众信息的影响。
4行为金融学下的主要证券投资策略
针对行为金融学理论研究的几种非理性投资心理与行为引起的市场异象问题,行为金融学界进行了很多策略上的研究。当然,行为金融学的发展历史比起传统的金融理论发展来讲要短,其理论本身发展并不成熟,同时其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程度还不够,在测定各种心理因素的时候会遇到很多的操作方面的难题,数据与实际之间存在一些差距。同时,任何理论都是有缺陷的,在金融市场中没有人也没有任何投资策略可以一直获得超额回报。目前,行为金融学界研究的主要投资策略有以下几种典型观点。
4.1反向投资策略
反向投资策略就是根据过去一段时间的股票收益率情况排序,买入过去表现较差的股票而卖出过去表现较好的股票,据此构成的零投资组合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获得较高收益的投资策略。反向投资策略是行为金融理论发展至今最为成熟的投资策略,主要源于人们对信息过度反应的结果,是基于投资者心理的锚定和过度自信特征。市场经济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在非理性行为心理的引导下,证券股票市场经常反应过度和反应不足,而对反应过度活着不足的修正会导致过去的输家的将来表现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从而产生长期超常回报现象。也就是表现好的股票股价会过度高估,而表现差的股票股价则会被过度低估,所以在过一段时间以后,表现好的股票股价会向下修正,而表现差的股票股价会向上修正;因此反向投资策略可以获得超额报酬。行为金融学认为,这是由于投资者在实际投资决策中,往往过分注重上市公司近期表现,会根据近期表现对其未来进行预测。从而导致对近期业绩做出过度反应,形成对绩差公司股价的过分低估和对绩优公司股价的过分高估现象,为投资者利用反向投资策略提供了套利的机会。邦特(Debondt)和塞勒(Thaler)(1985)的研究表明这种投资策略每年可获得大约8%的超常收益对此。ConradandKaul(1998)以八种不同的形成期,交叉探讨反向投资策略和动量投资策略在不同持有期间的获利性。发现反向投资可以在极短期(1月或是1个星期)和极长期(3到5年或者更长)可以获利。我国的王永宏、赵学军(2001);李心丹、王冀宁、傅浩(2001);李诗林、李扬(2003)等经过实证研究表明我国证券市场存在过度反应。运用反向投资策略,应当关注各种股票的价格走势,并将其价格与基本价值进行比较,寻找价格远远偏离价值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等价格回归价值时获得收益。在实际的证券交易中,可以选择低市盈率的股票、低市净率的股票、历史收益率低的股票、鲜有人问津的股票,这些股票由于长期不被投资者看好,价格远远低于其价值,其未来的走势就可能是价值回归。特别是当股市走熊时,市场往往对具有较大潜力的中小盘成长股关注不够,投资者应该努力挖掘这类成长型股票并提前介入,等待市场走好价值回归时就可以出售获利。
4.2惯性交易策略
惯性交易策略就是指对证券股票在过去比较短的时间(一年之内)的表现的基础上,设定股票收益与交易量过滤规则,当相关指标达到这些过滤规则的时候就买下或者卖出这些股票的投资策略。Rou-venhorst(1998)对12个国家的研究证实了动量效应的存在,证明了这种效应并不是由于数据采样的偏差所造成的误解。在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存在明显的惯性效应,利用股票在一定时期的波动采用此策略可以买入卖出而获得价差收益。惯性交易策略以证券过去的表现为基础,即买入近来的强势股,卖出近来的弱势股;相对于惯性交易策略的是反转交易策略,即卖出近来的强势股,买入近来的弱势股。一般认为,这两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股票价格对过去或公开的信息发生具有规律性反应。从投资实践的角度看,把握资产价格的这些规律性变动,可以给投资者带来超常收益,增加获利空间。运用惯性与反转交易策略进行投资关键是了解证券市场上最大多数人对后市的看法,跟随大众的操作方式操作;但要把握出货和建仓的时机,从而可以最大限度规避风险和降低成本。这种策略以股价上涨具有惯性为依据,它的难点也在于对时机的把握。
4.3成本平均策略和时间分散化策略
成本平均策略是指投资者在将现金投资于股票时,通常总是按照预定的计划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进行,“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从而规避一次投入可能造成较大风险的策略。它与投资者的有限理性、损失厌恶及思维分割有关。时间分散化策略是指承担投资股票风险的能力可能会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降低,建议投资者在年轻时让股票占其资产组合较大的比例,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将此比例逐渐减少的投资策略。成本平均策略和时间分散化策略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在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中普遍采用并广受欢迎的投资策略,同时却又被指责为收益较差的投资策略,而与现代金融理论的预期效用最大化原则明显相悖。在运用成本平均策略进行投资时,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适时调整资金留存率。投资者的资金留存率高表明他们对后市不看好;相反,资金留存率低则表明投资者看好后市。投资者在运用时间分散化策略进行投资时,需要注意切忌过于频繁的交易。大量研究发现过于频繁的交易会降低投资者的回报率。由于时间能够对冲风险,投资者只要考虑回避证券的基本风险就可一路持有获利。
4.4捕捉并集中投资策略
集中投资策略就是选择少数几种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股票,将大部分资金集中在这些股票上,不管股市短期跌或升,坚持持股,避免受到证券市场中的投资者行为偏差的影响,稳中求胜的投资策略。如股市大鳄巴菲特的集中投资策略是采取有目的地将注意力集中在几家有选择的公司上,并尽可能地对其进行密切的研究,进行集中投资组合并长线持有。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的投资者追求的是超越市场获取超额收益。要达到这一目的有三种途径:一是尽力获取超前信息,尤其是未公开的信息,综合各种信息来形成自己的信息优势;二是选择利用较其他投资者更加有效的模型来处理信息;三是利用其他投资者的认识偏差来实施成本集中策略。集中投资策略包括下列行为:选择几家在过去投资报酬率高于一般水平的公司,坚信这些公司有很高的投资报酬率,而且能够继续把过去的优秀业绩保持到将来;把自己的大部分投资资金押在选定的高投资报酬率的股票上;持有股票原封不动至少5年,在股价的波动中沉着应对,顺利过关。
4.5本章小结
应用行为金融理论指导金融证券市场的交易行为,能够把金融投资者们的心理特征、文化基因纳入到股市预期当中,对于解释我国面前证券市场中存在的很多异象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弥补传统金融学理论的不足,形成更加具有实际意义的有价值的投资策略。但是要注意的是,行为金融学本身发展得还不够成熟,而且其自身也是不断发展的,同时行为金融学理论对于不同国家不同投资群体的复杂心理因素所需要采取的实际措施是不同的,实际情况比理论上的预设要复杂很多。要切忌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现有的行为金融理论主要是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产生的。我国证券市场同成熟的证券市场比较,还是一个新兴的证券市场,与发达的金融市场的共性与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在运用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时,不是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而应当掌握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方法,对中国证券市场的行为特点进行深入研究,探索适应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特点的我们自己的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同时,行为金融理论的很多投资策略,如在大多数投资者尚未意识到错误时投资于某些证券,随后当大多数投资者意识到错误并投资于这些证券时卖出这些证券。一旦证券市场的绝对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这一问题,并理性地采取相同的策略,那么结果可能会走向另一个反面。将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成果运用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实践中,可以合理引导投资者的行为。对于投资者要提高其投资管理水平,使其趋于理性化,提高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能力和市场的运作效率。
5行为金融学对我国证券市场主体的启发
非理性投资行为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以及投资者的素质有直接关系。我国的金融投资行业发展较晚,而且近年来呈现出国家政策干预过多,金融市场更多地是反映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导向而非市场自身发展规律。同时,由于国家政策法规不健全,导致了金融市场发展曲折动荡,近两年来才逐步向合理的轨道发展。这样的金融市场发展历程造成的后果是:我国的中小投资机构与个人投资者群体不成熟,缺乏对于金融市场知识的支撑以及对中国的金融市场未来预测不准确,投资行为受到非理性心理影响的程度较大。
5.1行为金融学理论对于投资者的启发
5.1.1加强自身理论学习与研究
中小投资者(主要是个人)在金融投资过程中的策略一般比较保守。因为中小投资人在资金实力上、市场分析的能力上以及其信息把握上都处于劣势,其投资行为的非理性成分高,防范风险的意识非常强。同时,由于个人投资者缺乏专门的机构监督控制以及咨询指导,主要靠个人以及小群体的力量进行较为盲目的投资决策。所以容易犯下心理偏差与认识错误。对此,中小投资者要提高自身的金融知识学习水平,加强对于金融市场规律的研究,积累实战经验,学会科学分析市场,因对市场各种变化的能力。这是减少非理性心理因素影响,提高决策科学性的基础保障。在很多情况下,投资者的不良心理行为如信心不足、认知偏差、后悔等等,都是与其知识的不足有关导致决策的疑惑,学习知识提高能力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作为证券投资者,对国家宏观经济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善于捕捉各种细微的动态变化和各种信息,用客观的数据克服投资的狂热。潜心研究投资理论,不断扩展自己的学识,把别人的经验借来,加以创新,融入自己的想法,不为自己的投资失误辩解,而是把每一次失误记录下来,慢慢地积累提高,每位投资者盘算股票之前,应该对股市做出某些决策性的判断。
5.1.2学会科学的信息判断方法
科学的思维方法对于减少非理性心理因素的影响具有积极的意义,我国当前的很多市场异象的出现比起国外市场更为明显、更为夸张的原因就是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发展的不成熟,投资者不仅缺乏科学的金融市场知识,而且因为缺乏这些知识导致更加盲目,理性的缺失给非理性的心理留下了大量的空间,使得市场异象问题严重。所以,在让投资者学习科学的金融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要引导投资者们树立科学的思维方式,提高思维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让投资者学会各种科学的分析综合加工信息的能力,学会用规范的思维过程对信息进行理性的加工处理,较少心理偏差的影响。在具体的投资行为中,还要学会对自己的心理进行审视与反思,对于金融市场公开信息要学会科学判断,核对信息来源的可信度与影响度;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一些近期投资比较顺利的投资者要防止过于自信,对风险缺乏理性判断;要对市场上他人的观点进行理性分析,不仅要分析他人观点中的合理成分,还要分析这些人观点背后的个人背景及其个人态度偏向。学会综合判断,学会梳理各种信息来源,是建设心理偏向的关键。
5.1.3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
在投资市场上,必须不断地培养和锻炼自己的心理素质,培养独立的判断力,磨练自己的耐心,具备良好的期望心理,思路敏捷,精练起市,性格坚毅,培养自我管理能力。针对投资者非理性的心理偏向问题,投资者要克服一些不良的心理问题,用更为健康的心理迎接股市的调整。首先,要克服情绪化心理。市场是由投资者组成的,情绪比理性更为强烈,贪婪和惧怕常使股价在公司的实质价值附近震荡起伏,购买股票时,不仅需要具备某些会计上和数学上的技巧,更需要投资者控制自己的情绪波动,以理智来衡量一切,并支配行为,独立思考,不受干扰,在股票投资中绝对不能感情用事,投资者既需要了解股票投资的知识和经验,更需要具有理智和耐心。其次,要树立信心。合理的信心是投资成功的条件,合理的信心与过度的自信不同,而是表现为在机会面前不去犹豫不决,干预决策。同时,除了信心还需要耐心,如无耐心,后悔、失望、沮丧、冲动等不良情绪就会产生,这样失败的机会非常高。再次,培养独立的判断力、自制力。要科学对待各种市场噪音,具备耐心和自我决断力,培养坚毅的性格和自我管理能力,不应盲从他人建议,而应有自己的判断力。在证券市场,投资是一项高度技巧性的行为,投资者要有自己的分析与判断,决不可人云亦云,随波逐流,投资一定要自己判断、研究行情。股市既存在收益也存在风险,高收益与高风险成正比,如何趋利避害、顺势而为是一门科学,投资者应该克服追涨时只听利多,赶跌时只听利空的偏执心理,增强对经济环境、股市行情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不断提高自己的鉴别能力,培养坚毅的性格,消除紧张、稳定情绪。认清当前的股市形势,预测可能产生的不良因素,对具体情况进行系统分析。这样的一个既符合股市规律又有利于投资者自身的合理的心理价位不断确立,以确保预测准确,投资成功。
5.2行为金融学理论对于机构投资者的启发
5.2.1加强机构职业经理人才建设
首先,要加强机构的学习培训工作。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不同,他们资金实力较强,有专门的投资专业的经理人与专家型的投资顾问,他们有着良好的金融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机构自身有着良好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与监督管理机制,这些都对提高投资机构的决策科学性,减少投资经理人的心理偏差引起的决策失误有着积极影响。但是,投资机构事实上其职业经理人也会经常受到投资心理偏差的影响,所以投资机构加强对于职业经理人的学习培训,提高其培养适度的心理状态非常重要,这不仅关系到投资机构而且关系都委托投资人的利益。其次,要引进优秀的职业经理人才。优秀的职业经理应该具有雄厚的专业学术基础和丰富的金融专业理论与实践知识。受过正规教育,知识背景丰富的经理对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能力和对市场的形势判断能力相对较强。在国外,很多职业经理人才都具有一流学校MBA等教育背景,都是一流的高科技人才,但是在我国职业经理人的队伍参差不齐,很多都是当初股市初期白手起家进入股市的。同时,优秀的职业经理不仅应具有良好的信息收集与信息分析处理能力,还应当了解市场中的投资者和自己会产生什么样的心理和行为偏差;优秀的经理应当能够避免由于自身的心理因素造成重大失误并且了解投资者的心理偏差和决策失误对市场产生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投资策略。这些人才既要培养,更要引进,因为证券机构毕竟不等于教育机构。
5.2.2提高投资机构的管理水平
投资机构的管理水平决定了其获得利润的能力。投资机构可以凭借其拥有的信息资源、知识资源以及资金资源,利用个人投资者的心理偏差,对其心理进行导向进行盈利。例如: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投资机构利用投资个人的心理偏好进行反向投资,利用其反应过度的心理,形成对于上市公司业绩的高估与低估,这样投资机构就可以从中进行套利,取得更大的效益。再如: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经理要根据其对赎回量的估计确定资产的流动性,而这就不可避免地要估计投资者的行为决策方式。投资者往往在受到压力时高估风险,稍有风吹草动,他们就可能大量赎回,而从众心理又可能深化这种趋势,使基金受到更大的压力。另外,由于投资者的后悔与谨慎心理,他们常常利用代理人制度转移其对经济结果的责任及受到的压力,通过深入分析这一点,基金经理就能确定合理的管理费率,提高基金的运作水平。对于投资机构来说,提高管理水平主要靠人才与管理,而管理水平的提高主要靠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建立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程序与制度,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余内部的绩效评价机制等,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为过度自信与羊群效应等对其投资行为的影响。机构投资者应从制度安排、系统运行、业务处理等全方位、多角度完善应急预案。注重分析手段的综合运用,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冲动;合理控制高风险、高收益投资项目的实施,追求并保持稳健的投资策略与盈利能力。
5.3行为金融学理论对于金融监管部门的启发
5.3.1用行为金融学解释市场异象
对市场异象的行为金融学解释有助于政府主管监控机构分析我国股市异象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可以针对这些原因去寻求调控手段的针对性,提高调控的能力与效果。行为金融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用来解释我国目前在宏观经济各项指标明显好转的情况下,股市还在低位运行、投资者情绪过度悲观的现象。这其实与投资者在价格发生逆转之后,面临不确定性的政策性因素,对风险的恐惧程度递增有关。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在群体效应的影响下,对于市场反应过度,对于风险存在过度恐惧与谨慎,不能及时作出合理的反应。监管部门对市场异象有了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可以建立起机构的建立纠正机制对这些心理导致的偏差进行必要的纠正。首先,可以改革监管机构的内部组织体系,减少行为偏差的影响,几种不同类型的专家进行综合决策。要严格限定监管部门的职责权力,防止行政过度干预市场,加剧行为偏差的不良影响。对监管的部门之间要形成制约机制,防止权力过度与滥用。同时,要加强监管机构体系之外的监管效果评价机制建设,外来评价有助于减少监管机构行为偏差的影响。例如:匿名专家对监管者的行为进行评价,会影响到监管机构的权威以及各方利益的时候,监管者在制定决策的时候就会格外小心,并且也使得监管机构更加容易接受各类意见和建议,有助于减少这些认知与行为偏差的影响。要加强法规的透明度,完善法规建设。我国金融市场的历史较短,政策法规不成熟、不透明,投资者的理解认同存在滞后性,使投资者产生只顾眼前利益的短期投机心理。因此,监管部门政策法规的出台应该具有稳定性、延续性,让市场参与者对金融市场的前景具有一定的预见性。针对市场存在的噪音现象,建立透明的信息权威披露制度,让投资者了解实情,防止盲动。严格地执行对大户、机构投资者以及特权人物获取私人信息的监管与惩罚,提高获取信息的成本,从而降低人为因素造成的市场噪音,加强对证券投资机构、市场评论者以及市场调查等机构人员对信息加工处理与公布质量的要求及其责任的承担。
5.3.2培养成熟的机构投资者
行为金融学的应用可以与金融市场的调控手段高度结合起来,在改变股市偏软的同时,考虑投资者心理因素偏差的影响,提高投资者的信心,影响其投资行为。同时,国家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对投资者进行科学引导,提高投资人的素质,促进金融市场的成熟。监管部门应着手完善投资者教育计划,组织协调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普及证券市场知识,并且让广大投资者能够深刻认识市场风险,倡导理性投资观念。要将投资者的投资知识与风险教育转化为一种全社会自觉的理性行动。不仅要个人投资者接受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的培训,还要定期聘请专家学者开设投资心理学等方面的讲座,剖析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让投资者充分熟知各类认知与行为偏差产生的根源和危害,从而在市场活动中更好地防范各类金融欺诈和风险。改善投资主体的比例结构。机构投资者比个人投资者更有理性,其发展壮大具有稳定市场的功能。一个散户居多的证券市场由于个人缺乏对市场全面分析判断的能力,倾向于短线投资,增加了市场交易活动和价格的不稳定性。相反,机构投资者对市场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倾向于长线投资,有助于能稳定市场。要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培育工作。一般性教育产品由政府来供给,技术性的教育产品引导咨询、培训等私人部门提供。随着信息技术越来越多地在证券市场上的使用,与今后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的演进,对中小投资者的素质和投资理性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投资者教育的价值也会不断增强。行为金融学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领域,尽管其还未成为金融学理论的主流,但越来越多的金融学家正在投身于这一研究领域。这足以展示行为金融学在当今金融学领域的地位及发展前景。我国对于这方面的研究刚刚开始,未来还有很多的研究空间。
6总结
近二十多年来,行为金融学的发展速度很快,行为金融学对于我国当前的市场异象严重的现状,其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是我们也要客观地看到:行为金融学自身的发展并不成熟,其很多理论与现实需要之间存在着严重的理论与实践差距,操作性亟待提高。同时,行为金融学迄今以共性研究为主来分析投资者心理行为,但是不同国家的投资者心理文化背景差异很大,社会制度与风俗习惯差异很大,这些都是心理异象的基础之一,所以未来对于社会文化差异的研究将成为一个方向,未来的研究道路还比较漫长。同时,学界关于行为金融学的争议也一直存在着。未来,行为金融学的发展可能将在方面展开:投资者的决策心理与证券价格;市场机制的缺陷,市场制度是如何影响投资的心理和行为的,完善的运作良好的市场机制需要什么样的制度保证;投资者的心理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政府如何发挥作用等;文化差异对于行为金融学应用的影响等。
在现代经济理论中,布坎南等人认为“寻求租金”一词是要描述这样一种制度背景化的行为:在那里,个人竭尽全力使价值最大化造成了社会浪费,而没有形成社会剩余。他们把寻租描述为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所谓的会计寻租是在社会总财富水平和企业真实业绩并未改变的前提下,通过改变会计信息来进行财富的非公平性转移和资源的不恰当配置,从而对其他社会主体利益造成损害的一种非生产性寻利活动。
会计寻租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会计信息对股票价格进行影响,从而影响股民“用脚投票”来选择投资机会并最终对资本市场造成影响。证券市场上存在的会计寻租行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证券市场差额的客观存在。证券市场差额=股票市值之和-公司真实的经营业绩之和=(每股市价*上市交易量)-(每股收益*流通股份数)。为了取得更多的证券市场差额获得高额回报,上市公司便要求更大的市值。根据有效证券市场理论,如果股市有效,市值的高低决定于上市公司披露的业绩即财务报告收益,在上市公司真实业绩一定的情况下,年报所披露业绩的好坏完全由管理人员决定,则为了寻求更大的市值,上市公司便会有“报好不报差”的业绩披露动机,朝着有利于市值提高方面倾斜的必然趋势,这便是上市公司寻租或管理者寻租。
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通过改变会计的确认和计量方法,就可以改变会计信息,进而改变相关利益关系人的决策结果。美国爆发的安然以及中国的银广夏等重大财务报告舞弊案,使股价狂跌,中小投资人受到重大损失;研究者还发现控股股东进行内幕信息操控,利用各种关联交易在配股前对上市公司进行“输血”、配股后“抽血”的迹象十分明显;还有上市公司利用会计规制的漏洞,通过不平等销售、资产重组等方式,实现与大股东之间的利益输送,这些都是资本市场上会计寻租的表现。其次,从制度方面看,在资本市场中会计寻租行为是普遍存在的,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租金的存在是因为政府介入市场,中国转型经济中租金的存在是因为市场开始形成,政府尚未退出。
国内市场机制仍处于培育和发展阶段,有序公平的市场竞争还未形成,由此公允价值等与完善的市场经济相匹配的会计计量手段在中国的使用仍面临困境、公允价值无法取得,执行按公允价值规范的会计准则时势必出现估计、判断等行为,客观上为会计寻租活动创造了条件。最后,投资者的投资心理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传统金融理论的有效市场假设认为投资者是理性的,可以理性的评估证券价格;即使投资者是非理性的,由于他们交易的随机性,能抵消彼此对价格的影响;若部分投资者有相同的非理性行为,市场可以利用“套利”使价格恢复理性。但在实践中,由于市场观察与计量方法的限制,绝大多数资产的市场价格并不等于其内在价值,有时股票价格的变动莫名其妙,资本市场中出现着大量无法用传统金融理论解释的异常现象。
于是我们可以基于个体投资者投资心理和行为即行为金融学理论,分析我国资本市场会计寻租产生的另一诱导因素。行为金融理论认为,证券的市场价格并不只是由证券自身包含的一些内在因素所决定,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各参与主体行为的影响,即投资者投资心理与行为对证券市场的价格决定及其变动具有重大影响。传统金融理论的“期望效用理论”基于完全充分占有信息来分析投资者投资决策行为,但金融市场现实中不可能实现。而行为金融理论的“前景理论”认为,在不确定条件下投资者的决策动机会受到自身和外界各种变量的影响,通过对收益和风险的预期,依据个人决策行为偏好进行决策。投资者的投资心理和行为偏好,在一定程度上诱导了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的会计寻租,促使了资本市场上各种会计寻租行为的发生。
在资本市场上会计寻租的产生除了本身规律性和制度性原因也存在投资者的投资心理和行为的原因,特别是后者从另一方面诱导了资本市场会计寻租行为的产生。我国金融市场不完善,各项制度不配套,人们的投资心理比西方国家更为复杂,“政策市”、“投机市”氛围较浓,会计寻租产生的可能性更大。在我国独特的金融环境和结构下,对于监管当局而言,要保持金融市场良性、稳定的发展。除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金融环境和资本市场的合理规范,同时还要从基于投资者投资心理和行为决策研究,从培养投资者的理性投资理念上下功夫,从理性投资上降低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的会计寻租行为,从而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犯。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行为经济学的兴起使得经济学真正成为一门人的科学,使得科学和人性得到了完美的融合,这也是社会科学人本主义精神最好的体现。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行为经济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行为经济学堪称真正的“经世之学”,它与我们的现实生活息息相通。投资、理财、购物、决策,甚至人生规划、政策制定都要用到它。掌握行为经济学的关键原则,对我们的生活,甚至人生是相当有益的。这是我当初选择它的原因。
通过我的一学期的学习和认识,我觉得行为经济学作为实用的经济学,行为经济学是将行为分析理论与经济运行规律、心理学与经济科学有机结合起来,发现现今经济学模型中的错误或遗漏,进而修正主流经济学关于人的理性、自利、完全信息、效用最大化及偏好一致基本假设的不足,使我受益颇丰,其中最生动有趣,最让我受益终身的莫过于著名的经济学十大效应。
一.蝴蝶效应: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一个名叫洛伦兹的气象学家在解释空气系统理论时说,亚马逊雨林一只蝴蝶翅膀偶尔振动,也许两周后就会引起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 蝴蝶效应是说,初始条件十分微小的变化经过不断放大,对其未来状态会造成极其巨大的差别。有些小事可以糊涂,有些小事如经系统放大,则对一个组织、一个国家来说是很重要的,就不能糊涂。
二.水桶理论:所谓“水桶理论”也即“水桶定律”,其核心内容为:一只水桶盛水的多少,并不取决于桶壁上最高的那块木块,而恰恰取决于桶壁上最短的那块。根据这一核心内容,“水桶理论”还有两个推论:其一,只有桶壁上的所有木板都足够高,那水桶才能盛满水。其二,只要这个水桶里有一块不够高度,水桶里的水就不可能是满的。
三.青蛙现象:把一只青蛙直接放进热水锅里,由于它对不良环境的反应十分敏感,就会迅速跳出锅外。如果把一个青蛙放进冷水锅里,慢慢地加温,青蛙并不会立即跳出锅外,水温逐渐提高的最终结局是青蛙被煮死了,因为等水温高到青蛙无法忍受时,它已经来不及、或者说是没有能力跳出锅外了。青蛙现象告诉我们,一些突变事件,往往容易引起人们的警觉,而易致人于死地的却是在自我感觉良好的情况下,对实际情况的逐渐恶化,没有清醒的察觉。我们的组织和社会生存的主要威胁,并非来自突如其来的事件,而是由缓慢渐进而无法察觉的过程形成。人们目光短浅,只看到局部,而无法纵观全局,对于突如其来的变化,可以从容面对,对于悄悄发生的大的变化,而无法察觉,最终会带给我们更加严重的危害!
四.鳄鱼法则:其原意是假定一只鳄鱼咬住你的脚,如果你用手去试图挣脱你的脚,鳄鱼便会同时咬住你的脚与手。你愈挣扎,就被咬住得越多。所以,万一鳄鱼咬住你的脚,你唯一的办法就是牺牲一只脚。譬如在股市中,鳄鱼法则就是:当你发现自己的交易背离了市场的方向,必须立即止损,不得有任何延误,不得存有任何侥幸。
五.羊群效应:头羊往哪里走,后面的羊就跟着往哪里走。在一群羊前面横放一根木棍,第一只羊跳了过去,第二只、第三只也会跟着跳过去;这时,把那根棍子撤走,后面的羊,走到这里,仍然像前面的羊一样,向上跳一下,尽管拦路的棍子已经不在了,羊群是一种很散乱的组织,平时在一起也是盲目地左冲右撞,但一旦有一只头羊动起来,其他的羊也会不假思索地一哄而上,全然不顾前面可能有狼或者不远处有更好的草。因此,“羊群效应”就是比喻人都有一种从众心理,从众心理很容易导致盲从,而盲从往往会陷入骗局或遭到失败。
六.鲇鱼效应:以前,沙丁鱼在运输过程中成活率很低。后有人发现,若在沙丁鱼中放一条鲇鱼,情况却有所改观,成活率会大大提高。这是何故呢? 原来鲇鱼在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后,就会“性情急躁”,四处乱游,这对于大量好静的沙丁鱼来说,无疑起到了搅拌作用;而沙丁鱼发现多了这样一个“异已分子”,自然也很紧张,加速游动。这样沙丁鱼缺氧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沙丁鱼也就不会死了。在激励下属成长的同时,别忘了给自己充电,保持强劲的势头发展,合理地安排自己的工作,分清主次,让工作越游越欢,最好能到上一层去搅动一番。
七.刺猬法则:两只困倦的刺猬,由于寒冷而拥在一起。可因为各自身上都长着刺,于是它们离开了一段距离,但又冷得受不了,于是凑到一起。几经折腾,两只刺猬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距离:既能互相获得对方的温暖而又不至于被扎。刺猬法则主要是指人际交往中的“心理距离效应”。
八.手表定律:手表定律是指一个人有一只表时,可以知道现在是几点钟,而当他同时拥有两只时却无法确定。两只表并不能告诉一个人更准确的时间,反而会使看表的人失去对准确时间的信心。对于一个人不能同时选择两种不同的价值观,否则他的行为将陷于混乱。在人生的每一个十字路口,我们都要面对“鱼与熊掌不能兼得”的苦恼。在面对矛盾选择的时候,我们推荐使用“模糊心理”。所谓“模糊心理”,就是在一个很难决策的情况下,以潜意识的心理为主要基调,做出符合潜意识心理的选择。心理学研究表明,“模糊心理”实际上是人在成长过程中不断积累的一种心理沉积。也许你并不能说出一条明确的原因,但是通过心理的潜意识,一般情况下可以做出最符合个体心理需求的决定。这里说的潜意识,实际上就是我们常说的第一印象。“模糊心理”在矛盾选择面前,能够提供给我们最安全的心理保护,因而是值得提倡的。 核心理念:更多选择、更多标准会让人无所适从。应用要诀:明确目标、不受干扰;懂得取舍,该放则放。
九.破窗理论:一个房子如果窗户破了,没有人去修补,隔不久,其它的窗户也会莫名其妙的被人打破。一个很干净的地方,人会不好意思丢垃圾,但是一旦地上有垃圾出现之后,人就会毫不犹疑的拋,丝毫不觉羞愧。这真是很奇怪的现象。心理学家研究的就是这个“引爆点”,地上究竟要有多脏,人们才会觉得反正这么脏,再脏一点无所谓,情况究竟要坏到什么程度,人们才会自暴自弃,让它烂到底。 任何坏事,如果在开始时没有阻拦掉,形成风气,改也改不掉,就好象河堤,一个小缺口没有及时修补,可以崩坝,造成千百万倍的损失。
十.鸟笼逻辑:挂一个漂亮的鸟笼在房间里最显眼的地方,过不了几天,主人一定会做出下面两个选择之一:把鸟笼扔掉,或者买一只鸟回来放在鸟笼里。这就是鸟笼逻辑。过程很简单,设想你是这房间的主人,只要有人走进房间,看到鸟笼,就会忍不住问你:“鸟呢?是不是死了?”当你回答:“我从来都没有养过鸟。”人们会问:“那么,你要一个鸟笼干什么?”最后你不得不在两个选择中二选一,因为这比无休止的解释要容易得多。鸟笼逻辑的原因很简单:人们绝大部分的时候是采取惯性思维。所以可见在生活和工作中培养逻辑思维是多么重要。
在今后的学习中我将把从行为经济学选修课中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去,学以致用,让生活更加丰富 、多彩!
一、前景理论
前景理论主要结论有四点:
1.人们不仅看重财富的绝对量,更看重财富的变化量。与投资总量相比,投资者关注的是投资的盈利或亏损的数量。
2.人们面临条件相当的损失前景时更倾向于冒险赌博(风险偏好),而面临条件相当的盈利前景时更倾向于现实确定性盈利(风险规避)
3.一定量的财富减少产生的痛苦与等量财富增加给人带来的快乐不相等,前者大于后者。
4.前期决策的实际结果影响后期风险态度和决策,前期盈利使人的风险偏好性增强,还可以平滑后期的损失;而前期的损失加剧了后期亏损的痛苦,风险厌恶程度也相当高。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者从现在的赢利和损失中获得的效用依赖于前期的投资结果。
我的理解:人在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时,取决于结果与展望(预期、设想)的差距而非单单结果本身。就是说人在决策时会在心里预设一个参考标准,然后衡量每个决定的结果,与这个参考标准的差别是多大。
例如,一个人展望(预期)能得到奖金 500 元,当他的决策让他得到奖金 500 元,他会觉得没什么;若他有办法得到多于预期的 500 元,多数人会审慎地考量这方法(决策)带来的风险,以免失去预期回报;如果相反,即使他有另一个比较安全,但让他少得100元奖金的办法(决策),那多数人会宁可冒较大风险,以获取展望预期回报。
结论:人们都说损失厌恶的。当然做决策的是也不想传统经济学所讲的一样的理性的。
二、心理账户
心理账户主要有三个部分:
1.人们怎样觉得各种经济事务的结果,怎样做一些决定,并且之后又是怎样评估那些决定的结果
2.有时把经济行为分到细微、具体的账户。
3.与我们核查与评估心理账户的频率有关的内容,或者称之为:“选择划分”
我的理解:“心理帐户”是一种有趣的心理现象,绝大部分都有,学生当然也有。我们是否可以应用这一心理现象为布置作业服务。学生在心中为所学的各门功课都建有一个心理帐户,当天的功课均匀而适当的布置一些作业,学生可能并不感觉多,但一门功课留的作业较多,学生就感觉今天的作业很多,其实前面各科的作业总量要比这一科的作业多很多。这就是学生的心理帐户在起作用。
举例:A某日倒车撞了保险杆,修理费用1400元;那天还超速吃了罚单,120元;乱停车吃了罚单,40元。B倒车撞了保险杆,修车费用1600块。 这两个人当然是A感觉损失更多。
C中了一个75块的足球彩票。D中了个50的足球彩票,和一个25块的福利彩票。D更觉得自己今天运气很好,个人感觉也肯定很好!
结论:如果有多个经济活动均涉及到收益,尽量的分开它们。如果有多个经济活动均涉及到损失尽可能的合并他们。
三、框架效应
定义:同样的选择不同的方式呈现出来时,人们的行为会发生改变。
解析:框架的改变使得人们参照点发生变化,进而得出不同的结论。
我的理解:人们面临得到的时候会讨厌风险,而面临失去的时候往往变的风险偏好性。有人在做决策时虽然实质是一样的选择,在不同的情况(框架)会做出不同的决策。
举个例子:我作为家庭比较贫困的新疆籍的孩子,经常去学校附近的早市去买新疆特产,赚一些零花钱减轻家里人的负担。我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市场存在竞争者(他的价格也是25元一斤)的情况下,我卖的东西的价格只有一种25元一斤的话。那我卖出的总量每天平均下来460左右。
如果我卖两种产品,一个是45元一斤,而另一个是25元一斤。那我卖出的总量每天530元左右。而卖的多的不是45元的而是25元的。
结论:我分析消费者的心理。他们买东西的时候会优先考虑价格,很少考虑其他因素。而他们在我这里买东西的时候,有一个很贵的参考,而两种产品对比的话他们觉得25元的那个划算。这也是一种框架效应。
四、锚定心理
定义:人们习惯于把某些事,无论它是否与决策有关,作为自己做决定的参考依据。 解析:人们在进行判断时候常常过于重视那些显著的、难忘的证据作为参照系 我的理解:人们很多时候是不理性的,而锚定心理就是人们不理性的一个原因。
在经济学决策分析中锚定心理理论能解释很多传统经济学解释不了的理论。非常有实践和继续研究价值。作为简单的社会人,锚定心理对我们的生活带来多大改变那不好说,至少我们要学会在经济活动中巧妙的引用以上理论来创造更多的价值!
举个我自身的例子:我以前想买一个背包,一直没看上市场卖的,一直没买。有一次我在一个同学身上看到了一个包,很好看。我问他多少钱的?结不结实?他回答说:“他用已经2-3年了,结实如新,当时75元买的”。然后我也一直想买的65元-85元那个价位段的包。
过段时间我跟一个朋友去商场买包。买的过程中朋友劝我说:“包70-80的不结实,买个便宜点的吧,破了再买”,我不同意。连商家也告诉我:“要买结实的就必须买130以上的才能用2-3年。”但是我一直想要一个70-80左右的特别结实的包。整个市场走遍了没找着我看中的然后没有买就回来了。
结论:其实我真正需要的包不一定是耐用的那种包。但是我在买东西做决策的时候一直把那个同学的背包作为参考所以就没听去我朋友和商家的建议。其实锚定心理无处不在,我学完行为经济学对自己和他人的一些行为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理解。
以后我会好好利用这些知识学习中、工作中、生活中试图做出更加理性的决策创造更多的价值。
应用题:
请你自我评估行为经济学的成绩应该是多少?试说明理由。
答:这一学期进过老师的精心讲述,我学习了行为经济学这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内容。我觉得我个人受益匪浅。一些理论切切实实的在现实生活中能得到很好的验证和利用(很实在就像一个手艺一样)。
回到重点:我想我个人行为经济学成绩要高于90分。
原因1:每堂课都按时去,没有缺勤的情况。
原因2:我本学期修行为经济学,不是因为修满学分拿到学位证,而是为了从中真正学会一些对我一生有用的东西,当做一门专业课认真的学习。
原因3:我个人特别喜欢前景理论,锚定心理等等
综上论述,我认为我行为经济学成绩应该是90分以上。
浏览量:342
下载量:0
时间:
应用性和实践性是行政管理专业的内在要求,因而实践教学在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和人才培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我国高校在实践教学环节做出了许多努力,也取得了良好成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行政法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行政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法规、规章中的行政程序,阐述了行政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道路运输管理;行政程序
我国目前的道路运输管理体制中,县级以上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包括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其日常的执法活动必须按照行政法及道路运输有关法规、规章中的行政程序进行。
所谓行政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即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空间与时间表现形式。
在我国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法律文化传统一向不重视程序法规范的作用。目前的现状是行政权力膨涨,运用混乱、控制不力,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同时生产力发展水平落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要求能有高效率的行政权力行使。
基于此,行政程序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限制行政权力的恣意行使,防止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行政权力的侵害;二是使行政决定具有确定性、合法性,维护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率。
例如,《行政处罚法》第一条就表明了立法目的是“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道路运输条例》第一条规定“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第一条规定“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体现上述精神,道路运输行政法规及规章设立了一系列具体的程序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略述如下。
1 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行政处罚种类繁多,它对行政相对人利益的影响很大,因此需要对这种权力的行使规定一个正式而严格的程序以保障相对人的切身利益。然而,其中一些较轻的处罚如警告、小额罚款等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甚小,而正式、严格的行政程序一般手续繁琐、费用较高,国家所付出的较之当事人受到保护的利益更大。 大学生校内网(www.dxs518.cn)
《交通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规定了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即:“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985 211大学名单,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十五条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即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两种程序的不同在于普通程序有着严格的调查、质证、抗辩、决定、送达等规定,而简易程序较为简便,可以“当场”作出决定。
2 听证程序
其目的在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重大利益,因为听证能扩大相对人的行政参与权,收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便于行政决策切实可行,通过为当事人提供辩论、陈述自己观点的机会以避免行政机关片面地作出行政决定。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确定了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在普通程序基础上,对“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定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交通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交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它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第二十条〕;“交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冲突的,实施机关在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听证程序的核心是抗辩,即当事人可以对于自己不利的证据提出异议并要求指控方加以证明,同时可以提出利于自己的证据。当事人通过这种参与、介入对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加以论证,防止了行政专横和自由裁量权的恣意行使,保持了行政权力与相对人权利的平衡。
3 申辩和质证程序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这些规定,一方面可以使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注意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促使依法行政;二是允许当事人申辩、质证,可以澄清事实、避免失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可以促进法治观念的形成。当事人在申辩质证过程中,可以增强维护主体权利的意识,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有利于法治观念的培养。
4 职能分离程序
(1)办案与决定处罚相分离。在普通程序中,规定由执法人员调查或检查、收集证据,而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罚决定,重大复杂的违法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还应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在听证程序中,要求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2)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不得自行收缴罚款,由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同时罚款必须全部上交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分截留。
5 说明理由程序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讲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第二十条“交通管理部门…告知给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实施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说明理由…”
理由,是行政决定作出者对法律、政策和自由裁量权所持的观点的解释说明,也就是对行政决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政策适用及其相互之间的对应关系的认识。行政机关如果不对这种理由作出说明,就会使得行政权力行使趋于草率、专横,当事人往往也无法明了其理由及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法律政策的意义,不利于法律和政策的顺利实施。因此说明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有助于限制自由裁量权力的恣意行使、促进合理、谨慎行政,有助于行政处罚决定的可靠性、稳定性,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也有助益能成立。
6 资讯公开程序
资讯公开是现代行政程序的重要制度之一,指有关行政主体活动的情况和资料,凡是涉及相对人权利义务、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范围,都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任何公民、组织均可依法查阅或复制。资讯公开制度是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的体现,可以增进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加强公民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合作,调动公民参与行政的积极性。此外,也便于公民对行政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都确立了公开原则,规定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结果必须公布,后者还规定了进行公示的方式。
7 通知程序
通知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或其他管理活动时,将应该让公民了解的事项通过一定的途径告知。通知的对象不仅指利害关系人,有时也针对一般公众。听证程序中规定,行政机关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道路运输管理行政程序,如时效、回避等,在此不一一详述。就前者,《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调查、送达、听证等法定期限;关于后者,明确规定了在听证程序中“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参考文献
[1]@罗豪才主编。中国行政法学教程[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
内 容 提 要
薪酬管理对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十分重要,要解决用薪酬保证人力资源战略优势的问题,必须以系统的方法综合多个考虑因素,制定适宜的薪酬政策,来分析和设计企业薪酬管理体系。在任何企业中,薪酬都有着非常基础的作用。薪酬与激励是全面满足员工需求的重要基础,激励机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与难以估价的正向效应。不断强化激励机制已越来越被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所认同和采用。同时,薪酬作为劳动成本,在企业总成本中占有很大比重,它的增加会直接导致产品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的下降。因此,只有尽快完善激励机制,加强现代企业薪酬管理,才能充分挖掘员工的内在潜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能使企业发展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我从研究上海星盾干洗机厂薪资管理过程中发现了,领导者缺乏薪资管理理念,缺乏科学长短薪资调整制度,绩效薪资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人力资本的作用缺乏正确认识,不注重内在薪酬和福利的作用等等问题。
关键词:
民营企业:薪酬管理:上海星盾干洗机厂
对上海星盾干洗机厂薪酬管理的思考
一、前言
现代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是民营企业吸引、激励、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薪酬与企业战略紧密相关,成为推动企业战略目标实现强有力的工具。如何更有效地发挥薪酬的作用,已被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管理者所关注。正是基于此,我从调研的上海星盾干洗机厂的薪酬管理的现状出发,探讨了该厂在薪酬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误区,并就民营企业薪酬管理提出了相关建议。在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提高生活水平依然是人们奋斗的主要目标的条件下,满足人们这一基本生理需要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励方式就是构建一个合理的薪酬机制。
二、案例调研
上海星盾干洗机厂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是一个民营中型企业,资产总额达200万元,具备年产千台生产能力。以下是2008年10月对该公司薪酬的调查材料结果。
1、薪酬总体水平调查。我们对上海星盾干洗机厂管理层(岗位员工包括中高层领导共117人)的薪酬水平满意度调查中发现如下比例关系,满意∶一般∶不满意∶很不满意=6∶23∶49∶22.工资水平过低是大多数员工的一致看法(注:2007年上半年该市的在岗职工人均工资11,520元)。
2、薪酬设计公平性调查。对于现行薪酬体制的公平性,调查结果显示,比较公平∶一般∶不公平∶很不公平=5∶36∶50∶9.这与实际调查的数据相吻合,一般员工每月960元左右的收入与高层领导十几万年薪差距正说明了这一问题,并且这一工资标准已经持续多年没有变动。
3、福利制度调查。我们通过调查了解到,目前上海星盾干洗机厂的福利状况是:管理岗位职工,每月每人发1~2块香皂和每年的中秋、春节每人200元现金福利;工人岗位只是在管理岗位员工的基础上外加一年两套工作服,其他福利几乎为零。满意∶一般∶不满意∶很不满意=3∶46∶25∶26.
4、奖金分配制度调查。上海星盾干洗机厂目前管理岗位员工奖金制度实行的是单一的“反向激励”,公司采取职工自评与领导他评的方式,在满分为10分的条件下享受全额工资,否则,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处罚金,也就是说,一般员工每月可以拿到工资收入全额就是最高的奖励。
三、上海星盾干洗机厂薪酬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一)领导者缺乏薪酬管理理念
民营企业管理者的素质参差不齐,对现代薪酬管理理念、技术、方法的把握相对滞后,缺乏必要的薪酬管理理论与实践知识。部分民营企业老板认为,“只要我给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其他企业员工的工资,就可以招收到所要的职工”,这种在薪酬政策的确定上缺乏长期、战略性的规划,并且带有很大随意性的薪酬标准,显然有悖于薪酬决策的科学性,违反薪酬管理的公平原则。
(二)缺乏科学的薪资调整体系
与上海星盾干洗机厂类似,我国的民营企业普遍缺乏科学的薪资调整体系,主要体现在:一是大多数民营企业薪酬体系不能及时跟随企业的经营战略进行动态调整,致使薪酬体系不能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变化,从而不能有效支撑企业战略;二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物价大幅度上涨,很多民营企业连续几年都不对员工薪酬进行调整,或调整幅度很小,加薪的幅度很多时候每年仅仅维持在5%左右,甚至出现连续多年员工待遇保持原地踏步,致使员工特别是工资水平较低的一线员工的薪酬不能满足自身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从而导致员工消极怠工、离职等现象的发生,企业发展严重受阻。
(三)绩效薪酬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许多民营企业唯恐员工与老板争饭吃,根本就没有规范的绩效考核与评估体系,没有设置绩效工资,企业员工的薪酬收入与工作绩效没有挂钩。而一些建立绩效考核的民营企业,要么绩效考评结果不与工资、晋升、奖惩等挂钩,要么绩效考核系统不科学,强调管理忽视激励,重惩罚轻奖励,甚至没有奖励。正如上海星盾干洗机厂,在为员工的待遇设置了固定的标准总额以后,别无其他绩效奖励制度,有的只是变相的扣除职工的辛苦钱,这种反向激励的作用只是激励其员工的惰性。
(四)对人力资本的作用缺乏正确认识
很多民营企业管理者没有真正意识到人才对企业的重要性,存在两种错误的认识:一是忽视一线员工。管理者往往认为在供过于求的劳动力市场里,只要出钱就能招到工人。所以不注重一线员工福利待遇改善,导致民营企业基础员工队伍不稳,一线员工频繁进出,企业发展后劲不足;二是高薪酬一定可以留住核心人才。民营企业核心员工的离职率居高不下,如何吸引并留住企业核心员工已成为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一大难题。民营企业管理者往往认为,只要为核心员工提供高薪水就能够留住人才,事实远非如此。
(五)不注重内在薪酬和福利的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对优秀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员工薪酬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民营企业管理者一般理解的薪酬就是外在薪酬,常常会忽略内在的薪酬和福利的作用。民营企业尤其是经营特殊行业的企业,比如该厂,工人一直是处于工艺高、操作环境比较危险的场所工作,其薪酬和待遇要体现这方面的特殊,因此在内在薪酬和福利方面不仅有所体现而且要充分加强,以此来弥补员工因此造成的身体潜在伤害。单一的报酬形式是无法实现对员工的吸引和激励的。
四、民营企业薪酬管理对策
(一)领导者应高度重视企业薪酬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员工已成为民营企业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吸引和留住人才是民营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赢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而薪酬管理是吸引和留住人才最有效、最直接的管理手段。薪酬管理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吸引和激励人才,但终极目标是为了帮助企业实现其战略目标。民营企业领导者必须学习掌握企业薪酬的有关知识,充分认识薪酬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树立现代薪酬管理理念。要是员工的薪酬变得极具刚性,没有较好地体现出薪酬的激励作用。在薪酬管理中,实行动态薪酬的目的,就是让员工的薪酬与企业的经营业绩、团队业绩或者个人业绩相关联,以实现企业与员工之间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一种制度安排。在科学的薪酬管理中,一般会通过调整工资的等差、职位等级的级差、薪酬总额的计划比例、薪点值的调整、考核系数的调整来让薪酬“动”起来。造成薪酬静态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小民营企业的绩效管理水平较低,没有科学的依据来让薪酬“动”起来。动态薪酬静态化最常见的一种形式是绩效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没有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出工不出力”现象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另外一种常见的现象是动态薪酬的发放虽然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但是绩效考核结果不是实际绩效的真实反映,使得动态薪酬的发放流于形式,无法有效发挥激励作用。
(二)建立稳定性与灵活性有机统一的薪酬制度
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应实行不同的薪酬策略。薪酬制度应随着企业战略目标的调整而变化,使薪酬的调整具备战略导向性。同时,企业薪酬的增长幅度直接关系到员工生活水平的高低。薪酬的增长幅度应超过物价上涨幅度,才能切实保证员工的实际生活水平不降低。民营企业应建立周期性薪资调整机制,使薪资增幅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保证员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而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该厂首先明确薪调查对象,用科学方法收集并统计数据资料,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解决对外竞争力问题。其次,建立科学的职位评价系统,解决对内公平性问题。科学的职位评价需要考虑职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工作强度、工作责任和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因素,通过综合评价这些因素确定工资级别,而不是简单地与职务挂钩。同时,民营企业不仅要为员工提供一份与其贡献相称的报酬,使其分享到自己所创造的财富,而且要充分了解员工的个人需要和职业发展意愿,为其提供适合其要求的职业攀升道路。
(三) 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薪酬体系
约瑟夫。J.马尔托齐奥说:“根据员工的绩效来支付报酬是20世纪美国薪酬的一个里程碑。”只有当企业的薪酬与绩效挂钩时,薪酬的激励性作用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民营企业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薪酬,有效的绩效薪酬体系的确立,一方面能在企业中形成一种公平竞争的机制氛围,激励员工奋发图强;另一方面能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而不至于流出企业。该厂已充分认识到,只有员工素质和工作绩效的提高真正与企业战略目标相联系,才能改变组织的绩效,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企业通过建立绩效管理体系将公司各项业务管
理、部门职责和公司战略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从而确保各业务单位和部门目标与公司整体战略保持高度一致。绩效管理体系已经成为企业战略执行的有效手段。不少企业不惜成本,聘请顾问公司建立系统化的绩效管理体系,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维系这一体系的运转。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企业在建立绩效管理过程面临很多的问题与矛盾,这些矛盾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如何平衡企业短期、中期、长期绩效的关系?如何平衡企业财务绩效与非财务绩效的关系?如何平衡组织绩效与个体绩效的关系?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从绩效管理四个维度对绩效管理体系进行分析与构建。绩效管理的四个维度是指从绩效管理的长期、中期和短期绩效的角度出发对企业绩效管理的分类,他们分别是战略绩效、经营绩效、部门绩效和员工绩效。战略绩效,侧重于公司长期绩效,通过确定公司战略图,有效的确定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及影响企业长期发展的关键因素,平衡企业长期发展和年度经营绩效的矛盾;经营绩效,侧重于公司的年度绩效,以预算管理为基础,实现战略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年度经营计划目标;部门绩效主要体现在部门层面,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公司级的分解制定的部门和工作目标。员工绩效,主要是在员工个体层面,按照“动态的目标+静态的职责”原则,将战略绩效、经营绩效和部门绩效在各级员工层面的分解。通过战略绩效、经营绩效、部门绩效和员工绩效的有效结合,将长期的战略转化为近期内的计划,团队的目标转化为个体的绩效,将组织的战略转化为个人的行动,确保战略的有效落地和执行。要实现企业战略绩效、经营绩效、部门绩效和员工绩效的有效衔接,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有效分解并引导员工培养企业所需的核心专长与技能,必须建立以为核心的业绩管理体系和以素质模型为核心的任职资格体系。
(四)重视核心员工薪酬设计
根据赫兹伯格双因素理论,对人的激励因素可分为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保健因素只能让人不产生不满意,而激励因素则能直接让人产生满意。高薪酬属于保健因素而非激励因素。单一的价值分配无法满足核心员工的需求,在货币性报酬满足的情况下,核心人才更需要好的工作环境、充分的信任、弹性工作时间等激励因素。民营企业应关注核心员工的长期激励,对其实施股票期权和长期利润分享等具有战略导向性的薪酬制度,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对企业的忠诚度。该厂由于员工的价值判断准则不同,往往具有较低的薪酬差距,以激发员工之间的协作与知识共享,进而对组织绩效产生促进作用。内部公平为导向的薪酬策略获得成功至少应解决好两个问题:组织战略与员工价值判断的共识企业的战略重点与员工的价值判断之间往往难以形成有效统一,会存在一定的冲突,甚至可能发生员工的价值判断准则与企业战略重点背离。比如,在改制前的国有企业中,大部分员工认为薪酬决策中应该充分考虑资历、员工对企业的累计贡献等因素。但是,由于企业面临市场的激烈竞争,为实现战略目标需要对具有高学历、创新精神的员工增加激励。如果以大部分员工的判断准则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追求内部公平,虽然会获得较高的员工满意度,但就会与组织战略目标相违背。不同岗位群体员工之间价值判断准则的共识不同利益群体都会在各自利益的驱动下,主张采用对自己最有利的指标作为确定薪酬的关键要素。生产人员强调应加大工作环境、工作负荷
等指标的权重,而研发人员则会认为技能水平才是决定薪酬最为重要的因素;年龄大的员工强调资历的重要性,年轻员工则认为绩效才是决定薪酬的依据。在这种组织情景下就需要以掌握企业关键资源的那部分员工的价值判断准则作为薪酬设计的主要依据,并对公司倡导的价值观进一步明确,使员工将之内化于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效率与和谐,确保薪酬管理为战略服务。薪酬制度对企业背景具有极强的依赖性,不存在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薪酬制度。明确的战略定位是薪酬制度设计的前提,兼顾内部公平是薪酬制度设计考虑的重要因素,关注企业价值链增值点的转移是薪酬制度设计成功的关键。又是年终调薪时,作为老板在清晰了组织战略及明年经营目标后,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薪策略,并兼顾员工上年的绩效表现,实现对企业核心人力资源的有效投入,从而达到留住核心员工的目的。
(五)重视内在薪酬和福利的作用
对大多数员工而言,货币的激励更现实、更普遍,激励效果更明显、更直接,但不能因此忽视内在薪酬的作用。员工在得到货币满足的同时更关注个人职业化生涯的规划,更需要良好的工作环境、发展空间、福利待遇,等等。民营企业应采用将货币性薪酬与非货币性薪酬相结合,内在薪酬与外在薪酬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满足员工高层次的需求来达到对其最大激励的目的。该厂在企业内部,不同职务、不同级别、不同销售业绩的销售人员之间的薪酬水平应该有一定的差距,从而不断地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因为当他们因业绩突出时,将获得更高的薪酬水平。除此之外,适当拉开不同销售业绩的销售人员之间的薪酬差距,还可以吸引其他企业,有时甚至是竞争对手中的优秀销售人员到本企业来工作,不仅增强了自身的实力,而且消弱了对方的竞争力,从而使本企业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不断成长。具有激励性的薪酬可以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创造一种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得企业氛围。员工的责任感不只是员工的满意程度,员工责任指的是员工所感觉到的工作的发挥程度,所感觉到的被组织的有效程度,在工作中的满意程度。如果企业内部销售人员之间的销售业绩不同而薪酬差距却不大,不足以产生足够的吸引力,员工便失去了奋斗的目标,优秀的、能力出众的销售人员不甘于埋没自己的才华,常常会辞职而去。而那些没有辞职的员工多半工作的积极性也不高。
五、结论
我国民营企业在薪酬管理方面不规范与不科学之处,已严重阻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薪酬管理是企业吸引和激励员工最有效、最直接的管理手段。民营企业管理者应转变观念,尽快建立适合本企业发展阶段的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体系,实现吸引、留住和激励人才的目标,并最终为企业的战略目标而服务。
参考文献:
[1]李中斌,曹大友,章守明。薪酬管理理论与实务。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7. P26
[2]王吉鹏。薪酬管理——战略性薪酬结构化设计。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3 P43
[3]张锦平。浅议中小民营企业薪酬管理的优化策略[J].技术与市场,2007.2. P96
致 谢
时光匆匆如流水,转眼便是大学毕业时节,春梦秋云,聚散真容易。离校日期已日趋临
近,毕业论文的的完成也随之进入了尾声。从开始进入课题到论文的顺利完成,一直都离不
开老师、同学、朋友给我热情的帮助,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的谢意!
本论文是在我的指导老师的亲切关怀与细心指导下完成的。从课题的选择到论文的最终
完成,老师始终都给予了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在此,我向老师表示真心的感谢,还有
同时也向那些两年以前带我班的班主任老师以及各门学科的老师,说声:老师,你们辛苦了。
谢谢这两年多你们对我们的辛勤付出。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对教育对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其劳动具有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所没有的独特价值。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劳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即思想政治教育者,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承担者、发动者和实施者,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对于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至关重要。本文主要阐述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劳动性质和特点,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有明确的认识,进而重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 特点 价值
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的纷繁复杂,我党新时期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起主导作用。了解教育主体的特点、性质对于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教育的有效性,满足人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的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主体是与客体相对应的存在。“主体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有三种解释:“(1)事物的主要部分;(2)哲学上是指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3)法律上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国家。”那么,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从哲学认识论引申过来的,这里的主体指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什么?学界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有单一主体说,还有双主体说。我们从施教过程来看,从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确定,思想政治教育者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指思想政治教育的承担者、发动者和实施者,本文的教育者主要指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体,是对一定的客体实施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主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占主导作用。
习出席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在讲话中强调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一些人理想信念不坚定,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思潮兴起,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关键要有一支优秀的专职和兼职的政工队伍。所以,重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显得尤为重要。
(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劳动性质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劳动性质是指脑体兼有的以脑力为主的奉献性的劳动。
1、教育主体的劳动是奉献性的而不是商业性质的劳动。
首先,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塑造人、教育人、高尚的奉献性的复杂劳动。教育主体工作性质需要奉献精神,有较高工作能力和较高素质。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执政阶级的代表,应该具有奉献精神,为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而努力。
其次,教育主体榜样示范作用很重要。教育主体应当具备丰富的知识、良好的作风、良好的道德品质。教育主体的榜样示范才会对受教育者有信服力,从而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再次,教育主体工作特点,其工作教育对象是人,是有思想、有个性的活生生的现实的人。思想容易出现反复,需要进行多次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成效不是立马就能显现出来,提高教育对象的思想素质、道德水平,是一个长期循序渐进的过程。这就需要思想政治教育者甘于奉献乐于奉献,但需保证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身体健康和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
2、教育主体的劳动主要是脑力劳动。
首先,教育对象的思想问题越来越复杂。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多样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教育对象思想内容在日益丰富的同时,思想问题也越来越复杂,教育主体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需要耗费大量的脑力。
其次,教育对象获取信息的渠道日益宽广,通过电视、收音机、报纸等老传媒,通过网络等新的载体来获取信息。那么如何选择正反面信息,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者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需要创造性的脑力劳动让受教育者鉴别错误思想。
(二)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劳动特点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劳动性质决定了它有三个突出特点:
1、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的潜在性和周期性
潜在性是指教育主体在进行教育活动之后,教育对象已形成的正确思想在未外化为行为之前,他的劳动具有存在于教育对象头脑内的属性。
首先,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劳动成果是精神产品。思想政治教育者的劳动成果是合格的社会公民,是拥有正确的政治信念,崇高的道德品质等的公民。
其次,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思想外化出来需要条件。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对象思想外化为行为的因素很多,实践活动的难易程度、教育主体的指导和教育主体的职业道德、专业水平等都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思想外化。
周期性是指教育主体的工作具有经过较长时间才能在教育客体的身上逐渐产生出来效果的属性。
第一,开展教育活动思想工作需要一个周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包括施教过程和受教过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一个周期。
第二,正确思想的形成,正确思想的形成转变成行为也需要周期。正确思想的形成关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教育者必须传达的是符合社会要求的正确思想观念和政治观点。受教育者选择和筛选、接纳这些观念,才能形成正确的思想。其次,正确思想的形成转变为行为也需要周期,在正确的思想形成之后,受教育者要选择行为途径和方式,通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才能外化为行为。
2、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的综合性和间接性
综合性是指教育主体的劳动具有由众多因素构成的属性。包括劳动性质、劳动方式和劳动成果的综合性。
第一,劳动性质综合性。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培养符合社会要求的社会公民的主力军,他们承担着教授理论课程以及课外实践活动、还有繁重的科研项目,每一项的完成无不需要耗费大量的脑力和体力。
第二,劳动成果的综合性。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受教育者的思想素质,道德水平,这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精神形态的劳动成果。提高思想素质之后,间接地调动人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物质形态的劳动成果。
间接性是指教育主体的劳动具有能通过中间环节创造出成果的属性。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的成果需要受教育者认同接受传输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并将其内化,外化为行为。通过受教育者的学习、工作、生活来反映劳动成果的成效。
3、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的塑造性和奉献性
塑造性,是指教育主体在帮助受教育者接受科学理论和新的思想观念,不断提高精神境界的过程中具有的创新属性。根据社会需要和个人特点,塑造出各种类型的人才。
奉献性:是指教育主体在把自己的知识、理念贡献给教育客体时具有的属性。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劳动不是商业性质的劳动,而是奉献性质的劳动。
浅析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劳动相关文章: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行政国家的出现导致行政权的日益扩张,使得给付行政与福利行政成为当今行政的最大特点。行政法在控制行政权力与为民众提供给付行政方面离不开宪法的指导,宪法是行政法的根基,而行政法也是宪法实现具体化的主要途径,这是二者的基本关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行政法和宪法的关系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行政法与宪法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尤其在运用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益方面甚为突出。行政国家的出现更导致了行政权的日益扩张,使得给付行政与福利行政成为当今行政的最大特点。行政法在控制行政权力与为民众提供给付行政方面离不开宪法的指导,宪法是行政法的根基,而行政法也是宪法实现具体化的主要途径,这是二者的基本关系。
在谈宪法与行政法关系之前,我们首先应该将宪政行为与行政行为进行界分。这是因为:第一,宪政行为所要设定的宪政关系,是一种“全体对全体的比率”关系,即整体利益与整体利益关系。行政行为所要设定的行政法关系,是一种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第二,宪政行为是沟通宪法规范与宪政权利之间的桥梁,行政行为则是沟通行政法规范与行政法权利的桥梁。第三,因宪政行为而引起的宪政纠纷,主要应当通过宪政诉讼机制来解决。因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纠纷,则主要是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机制来解决的。这就说明,对行为性质的认定是确定案件主管或管辖的前提。
自从一战尤其是二战以后,由于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关系的调整,导致了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导致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产生,所以,政府不得不设置大量的行政机构和人员来对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进行干预,从而使得政府的行政行为深入社会的各个角落,行政权力急剧膨胀。这种行政权扩张的趋势,西方学者将之形象地称为“行政国”现象。
行政国的出现要求政府必须承担起纠正社会和经济的弊病,这种看法反映了人们的情感。经济生活的日益复杂化使得政府不能再像以前只是自由法治国时代“守夜警察”的角色,政府必须具有强有力的权力来对社会经济进行调控。另一方面,社会问题日益凸显的状况,比如就业、环境、教育及医疗等领域,使得政府也必须承担起保护环境、为民众提供就业、培训、住房、医疗机构和养老金的职责,这是行政道德所在,也是国家目的使然。所以,现代行政的特点是干涉行政与给付行政并存,而给付行政越来越成为政府职能的重心,福利行政成为当今行政国家的重要理念。
自从现代意义上的行政法诞生以来,各国法学家从各自的国情及自身的知识背景和观察角度出发,对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作出了自己的回答。例如,英国是崇尚普通法传统的国家,没有公法和私法的严格区分,因而宪法与行政法之间也没有清楚的界线。基于英国宪政史的这一特点,著名行政法学者韦德指出:“实际上,整个行政法学可以视为宪法学的一个分支,因为它直接来源于法治下的宪法原理、议会主权和司法独立。”这一论述揭示了宪法对行政法的基础性、 指导性作用,在英国极具代表性。美国的法律传统受英国的影响较大,其宪政建设始终贯穿着分权制衡和有限政府的基本理念,并直接推动了美国行政法的发展。行政法学者施瓦茨即认为:“行政法是法治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它规定个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控制政府活动的法律。”可见,在英美国家,学者依据其独特的宪政历史背景和实践模式,普遍地强调了法治原则下宪法价值、理念对行政法的指引作用。
在大陆法系国家,公法与私法的区分十分明显,行政法被公认为公法的一支。基于法国宪政史的特点,公法学家莫里斯?奥里乌指出:“只有存在足够发达的‘行政制度’时,才能有真正的行政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行政法与国家的‘行政制度’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关系。”德国近代行政法学的开山始祖奥托?麦耶则在其鸿篇巨著《德国行政法》第三版序言中提出过“宪法消亡,行政法存续”的名言。毋庸置疑,这些论断都是法、德两国独特的宪政实践的产物。日本行政法的发展曾经深受德国的影响,因而学者对宪法与行政法关系的理解也有类似的表述。例如,和田莫夫就认为:“行政法处于宪法之下,发挥着手段性、技术性的具体作用。”盐野宏也认为:“行政法,可以直接认为是关于实现宪法价值的技术法。”由此可见,诚如台湾学者城仲模所言:“行政法系具体之公法,亦为宪法之试金石”,大陆法系国家的学者更强调行政法对于宪法的相对独立性。很明显,这与英美国家学者的理解是有差异的。
我国学者大多将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置于整个法律体系当中进行比较。传统的观点一致认为,宪法是母法、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行政法的首要渊源;而行政法则是宪法的具体化,是仅次于宪法的独立的部门法。不过,近几年来,这种主流的观点受到了少数学者的质疑甚至反对。例如,有学者认为,“宪法是行政法的法律渊源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观点”,“从形式功能定位的角度来看,行政法虽然以宪法为依据,但行政法不应该是宪法的简单扩展和延伸”,“行政法应该是具有独立的法律形式意义的部门法”。行政法学者叶必丰教授则以“部门法的存在以特定利益关系为基础”和“部门法的划分是对全部法律规范的分解和综合”为由,提出“宪法同行政法、民法一样,都是处于同一层次的独立部门法”的观点。尽管这一认识尚待进一步论证,但最终又有学者撰文将宪法的概念定位于“调整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基本关系的部门法”,并认为“宪法首先是法,其次才是根本法”。
除了上述研究视角之外,我国学者还就宪法与行政法之间的联系问题进行了探讨。已故著名宪法学家龚祥瑞教授生前曾指出:“宪法是行政法的基础,而行政法则是宪法的实施。行政法是宪法的一部分,并且是宪法的动态部分。没有行政法,宪法只是一些空洞僵死的纲领和一般原则,至少不能全部地见诸实践。反之,没有宪法作为基础,行政法将无从产生。”老一辈行政法学家王名扬教授也有类似看法,他认为:“宪法是静态的法律,行政法是动态的法律,二者互相配合,互相需要。”青年学者陈端洪先生也指出:“行政法与宪法的联系最为密切,因为都直接关心公共机构与权力,即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因此,被统称为政治法,行政法被称为动态的宪法,是宪法发展到‘行政国’与‘福利国’阶段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可见, 就“宪法是行政法的基础与前提、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实施”而言,我国学者的认识基本上是一致的。
杨海坤教授早在八十年代中期就指出:行政法与宪法之间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具体来说,除了从属关系、部分重合关系以外,行政法对宪法还有补充、发展关系。这一挑战性的观点尽管没有遭到过任何有力的批驳,但笔者一直思索着这一观点是否经得起理论的推敲和实践的检验。本文的探讨即是这一思索的延续。我们认为,对宪法与行政法内在关系的探讨与揭示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我国行政法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经逐步走出了幼稚期正朝相对理性化阶段迈进。这是行政法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世纪之交,党和国家做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抉择,宪法与行政法的发展迎来了无数新的机遇。作为现代宪政最重要法律支柱的行政法,其发展不可固步自封,必须自觉地在宪政理念的支配、引导下求得更深入的发展。毋庸置疑,行政法发展的转折时期已经到来。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涌现,重新审视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对于我国宪法尤其是行政法在新世纪的发展至关重要。在我们看来,对这一关系的揭示既要考虑到域外行政法的发展及其演变,更要立足于中国行政法发展的具体实践。基于此,本文通过考察行政法的发展对宪法所产生的双重影响,试图说明宪法与行政法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即行政法不仅是宪法的具体化,而且对宪法自身的发展也起到了补充、完善和推动作用。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充分发挥行政法的发展对宪法的积极影响,努力推动中国宪政的生成与实施;同时,竭力减轻行政法的发展对宪法的消极影响,为中国宪政的发展清除障碍,从而实现宪法与行政法之互动关系的良性发展,为法治国家的形成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
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核心内容是对国家权力的实现方式及运作进行规范,行政法所关心的则是行政权的存在及行使的合法性。因此,宪法与行政法在调整对象、范围及方法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然而,宪法与行政法关注的问题具有相似性,二者之间除了从属关系与部分重合关系之外,还存在补充、发展关系,具体而言,行政法在遵循宪法原则和精神的前提下,在宪法的范围内还有活动的余地,并对宪法的发展起着实际的推动作用。行政法与宪法之间是一种互动辩证关系。
1、宪法是行政法的根基
宪法规定了政府机关的组织制度,指明了行政活动的基本价值取向,宪法的一些基本原则成为行政权运行的指导原则,诸如民主原则、法治原则等。宪法的基本矛盾是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防范公民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成为宪法的两个基本功能。从防范公民权力而言,对行政权的控制无疑成为重中之重,因为在当代,行政权最为强大,也最易侵犯公民权益,所以,各国宪法中均以规定政府基本运行规则为己任,授予行政职能范围的同时,也是对行政权限的限制,法律保留与法律优先成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不仅要求我们要对行政权进行限制,更为重要的是,要赋予行政机关更多的自由裁量权,使得其积极行政,为民众提供福利,这应该成为大家的共识,因为这是经济社会生活所趋。大量委任立法的出现和行政程序日益扩张,使我们必须对行政权的积极功能必须时刻保持警惕,民主与自由很有可能被给予厚望的行政权所毁灭,用宪法所确立起来的宪政制度是我们防范的屏障,宪法的价值和功能需要我们去发现和发展,以指导社会生活的变化。
2、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
今日的社会,人民不再依赖传统的基本人权,而是依赖“分享权”。这个新兴的“分享权”唯有依赖公民权力的介入,方可实现其功能。新式的服务行政与传统的干涉行政并存的行政法结构的改变,符合社会法治国家的宪法理念,随之导致人民法律感情的转变。现代人民对法律的感情,除了仍然要求公民行使权力须遵循一定的界限,使人民的自由形成其权利外,人民亦要求国家有法的规范存在,当人民遭受不幸时,国家能够施以援手。此种对人民不利的救助,在以往不论是属于神学、哲学、或是历史学的讨论范畴,现今都已成为法律问题。此等以法律形式来解决的个人问题,变成了行政法的内容,而且多以金钱给付的方式予以人民救助。民众对于这种法律的感情是如此的强烈,使得立法者不得不采取立法手段予以解决。所以,行政立法大量增加,行政任务也因此扩张,形成社会整体秩序的一部分,以解决国家生活所遭遇之困境。
3、行政法的发展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补充、发展了宪法,其深入发展是推动宪法修改的重要源动力。众所周知,由于立法者主观认识的局限性与社会生活瞬息万变的无限性之间存在着难以消解的矛盾,立法如此,立宪亦如此。成文宪法的高度原则性、概括性及预测能力的有限性,都注定了其往往滞后于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就调整对象而言,宪法与行政法有相当部分是重合的,因而行政法在遵循宪法基本原则、精神的前提下,对宪法的发展是有很大作为的。
国家生活的复杂化加上立法机关本身固有的缺陷使得行政立法在当今法律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民众不仅要求参与民主制度权利的实现,还对自身权益(诸如劳动、接受教育、享受优质的环境等)有着更为强烈的追求,这些有赖于行政程序法、行政公开法、劳动法、教育法及环境保护法的制定和实施,而这些是宪法所办不到的。行政法是将宪法所确认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权利予以具体化的主要途径,是实现国家目的的重要手段,保障公共利益与提供服务是其价值所在。
综上所述,行政法的发展对宪法的完善与更新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这又似乎存在着某种违宪的嫌疑。那么,行政法实践到底能在多大限度内发展宪法呢?可以认定,行政法对宪法的补充、发展及推动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宪法的发展绝不能仅仅拘泥于表面的文字,它理应包括依照宪法精神的发展。因此,在把握宪法原则与精髓的前提下,即使行政法的发展突破了某些文字,也不能简单地视之“违宪”,更不能以所谓的“良性违宪”为名替其“粉饰”,而应当肯定地认定其“合宪”。违宪审查制度和宪法诉讼机制确保了这种最高效力的实践价值。通过违宪审查机制的有效运作,我国行政法与宪法之间的互动辩证关系有望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从而推动中国宪政时代的早日来临。
相关文章: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主体性是指人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作用、地位,即人的自主、主动、能动、自由、有目的地活动的地位和特性。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教师主体性与儿童主体性的融合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教师主体性与儿童主体性的融合探讨全文如下: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开始进行幼儿园课程改革,倡导幼儿的主体性价值,努力转变儿童被动接受灌输的教育场景,发挥儿童自我建构的潜能。然而,在幼儿教育过程中落实“以儿童为主体”时,出现了新问题。
情景一:美术教学活动《蜗牛》,教师呈现用彩纸和一次性塑料碗制作的小蜗牛后,给每个幼儿发了一个塑料碗,请幼儿在碗上画漂亮的花纹,给小蜗牛穿上漂亮的衣服。在发碗时,老师说:“小朋友们想怎么画就怎么画”。
情景二:区角活动中,文文和昊昊玩起了拼图,很快文文拼好离开了,昊昊拿着一个三角形在不断地尝试。过了5分钟,昊昊拿着的三角形还没摆好,有点坐不住了,教师走过去说:“不着急,慢慢来,老师相信你能行。”在老师的鼓励下,昊昊继续摆那个怎么也放不好的三角形……终于昊昊再次失去耐心,开始左顾右盼,老师看到后,摸着昊昊的头:“昊昊真是个有耐心的孩子,老师再来跟你一起试一试…。”老师拿起三角形一下子就摆好了。表面上看来,这两个情境体现了教师对幼儿主体的尊重,给予幼儿自由探索的机会,支持幼儿的自由活动,允许幼儿的失败行为,发挥幼儿的主体性。
然而,深入分析不难发现:这样的主体性只有对主体的尊重和形式,却没有主体的精神和主体作用的发挥,并不能真正促进幼儿主体的发展。何为主体性?教师无原则地放任自由和表扬、鼓励是对幼儿主体的尊重吗?教师有主体性吗?幼儿主体性与教师主体性矛盾吗?教师的主体价值在实现幼儿主体性中的作用何在?这些问题涉及对幼儿教育中师幼关系的哲学追问。
主体性是人本质属性的反映,表现为主体对外部世界及对自己与外部世界关系的积极主动地掌握;表现为个体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方面的发展。独立性是自主性的表现,是自我意识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主动性是对现实的选择与适应;创造性是超越现实的表现,是主体性的最高境界。主体性是近代哲学的产物。在主体性哲学中,主张主客二分,主体和客体是一一对应的,客体为主体而存在,主体具有绝对的排他性。主体性在对象化的活动中得以体现和建构。
主体哲学的主体性认识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学中的师生关系,表现为“教师中心”和“儿童中心”。在“教师中心”的教学中,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是知识的传授者,儿童的主宰者,带来的是对儿童主体性的压制。“儿童中心”的教育中,强调儿童的主体地位,关注儿童的需要、儿童的活动,原是批判传统教育的弊端,但实践中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否定了教师的指导作用,弱化甚至忽视了教师的主体性。后现代哲学反对主客二分的对立,用交互主体取代个人主体,自我与他者共生。自我和他者是“我—你”关系,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
教学过程中教师主体和儿童主体可以同时存在,各自的主体性也可在相互交流、对话和合作中同时得到发展和提升。换句话说,教师主体性和儿童主体性之间可以找到平衡点。马克思哲学认为,个体主体性生成的根本在于社会实践。对于主体性内涵的把握,不仅要考虑主体的特性,还要从社会实践活动中主客体的关系出发。从认识论范畴上看,主体与客体是一一对应的双边关系,但教育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具有多重性、复杂性,教学活动中教师和学生各自可以同时处于不同活动的主客体地位。幼儿教育过程中,幼儿园教师和幼儿互为主客体。幼儿园教师主体性和幼儿主体性的发挥和建构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一共同场域中两者如何共生、共处是教学过程的难点所在。
要理清教育过程中教师和幼儿双方主体性的关系,首先要明辨 “教育主体是谁”。按照主体性的概念,幼儿教育过程中教师和幼儿都具有主体性,二者是互为客体的主体和自为主体的客体,教师与幼儿是主体之间互动、互生的关系。教育中师幼之间的关系是主体间的对话关系,而不是对立关系。
主体间性又称交互主体性,是在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相互沟通、相互影响、相互交流的关系中体现出的内在属性。主体间性以个人主体性为基础,以不同主体间相互理解为前提,在不同主体的相互交往中实现。幼儿园的教学是“教”和“学”的统一,幼儿和教师都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幼儿是“学”的主体,学习活动的客体是教育内容,教师作为幼儿与教学内容相互作用的中介,对于幼儿也是客体。幼儿作为主体也需要认识自身,幼儿正是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不断满足身心发展的需要,进行自我发展和完善。
教师是“教”的主体,幼儿是教师“教”的对象,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是教师“教”的媒介,这些构成教师作为教学主体的客体。教师作为“教”的主体和“学”的客体,在教的过程中实现着主客体的融合和自我的成长。这个过程中教师和幼儿互为主体,一方面教师通过自我主体性发挥,使教学活动充满热情、创造和惊喜,为幼儿主体性发挥创设条件;另一方面幼儿主体性的实现,反过来为教学活动带来生机、创新和反哺,更好实现教师“教”的主体性。教学过程就是教师和幼儿两个主体间“我”和“你”的平等关系,是两者通过对话、分享、交流、理解达到融合的过程。
教育促进人的发展,从根本上是促进人主体性的发展。幼儿主体性的实现离不开教师主体性的引导,这是由幼儿自身特点和幼儿教育的特质所决定的。幼儿园教师主体性的发挥是幼儿身心发展的需要。幼儿个体机能发育尚不成熟,神经系统处在迅速发展的关键期,脑迅速生长并具备基本功能,这为其他心理能力的发展提供了可能。但就整个人生的发展来看,幼儿心理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具有无意性、冲动性和易变性。可以说,幼儿是未成熟的人类个体,是待发展的主体,是不完全独立的主体,需要教师作为成熟主体的支持、帮助和指导。
因此,发挥幼儿园教师的主体性、建构幼儿的主体性是幼儿身心发展的需要。幼儿园教师主体性的发挥是实现幼儿教育自身价值的需要。教师在一定意义上代表了人类主体性的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要求,是成熟的主体,而受教育者则是未成熟的人类个体,是待发展的主体。教师的主体性具有导控性,处于主导地位。受教育者是自我认识和发展的主体,具有生长性,处于从属地位。教育者主体性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课程的设计、组织、实施和受教育者主体性的充分调动;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主要表现在活动中的意向性、积极性、选择、自主构建等方面。
基于教育过程中教师与幼儿双方主体关系的分析,教师与幼儿主体性原本是相辅相成的。但教育实践中,我们更多的关注幼儿主体性的培养,弱化甚至忽视幼儿园教师的主体性,导致教师主体性的“失位”,主要表现为:教师主体性发挥过度(教学过程中教师剥夺了幼儿的主体性发展,具体表现如情景2)和发挥不足(教师泛化甚至异化儿童主体性,自己的主体性被剥夺,具体表现如情景1)。对于幼儿教育过程而言,关键在于寻求教师与幼儿双方主体性的平衡,这种平衡体现在“教的领域”和“学的领域”。
教师显性主体与幼儿隐性主体在教的领域,教师是显性主体,幼儿是隐性主体。幼儿园教师是课程的开发者、设计者、反思者和研究者,幼儿是教师设计课程时的出发点、中心和依据,教师的课程设计只有符合幼儿的主体性才具有意义。教师是课程的开发者。幼儿园课程不同于中小学课程,更加注重生成性和灵活性。幼儿园课程需要教师在教育目标的引导下,从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幼儿的发展状况,对课程进行发现、寻找、分析和选择。
从这个意义上看,幼儿园课程有效开发和设计的过程也是教师主体性发挥和实现的过程。教师要理解社会的要求,了解幼儿园所在社区、家长的要求,要认识幼儿的生活、现实需要、学习愿望,要掌握幼儿的整体发展水平和个别差异,明晰不同课程形态、内容对幼儿发展所蕴含的多样价值。。教师是课程的设计者。
幼儿园课程设计需要在充分了解幼儿的基础上,给幼儿提供合适的内容、形式和环境。物质材料的设计,关键在于关注材料蕴含的活动和发展价值。幼儿园教师的角色就是积极参与孩子最关心的事物,通过这些令孩子全神贯注的事物,去帮助孩子学习。幼儿受自身发展特点和学习特点的影响,学习过程更依赖特定的活动情境。活动情境是包括幼儿及活动对象在内对活动过程具有影响的多种因素的组合。活动情境是幼儿学习过程得以展开的前提和基础。适宜活动情境的创设,要从特定幼儿的特定需要出发,选择与幼儿特定需要相适应的课程材料。
对幼儿活动来说,适宜的活动情境意味着物质材料能提供足够的支持,能给幼儿挑战的机会,能满足幼儿的需要和兴趣,能真正促进幼儿的发展。没有教师对幼儿的设计和对物质材料的设计,幼儿园课程就难以真正符合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也难以实现对幼儿主体性发展的价值。教师是教学活动的反思者和研究者。
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反思者,就是审视自己的教学过程,对课程的设计、环境的创设、教学方法的运用、师幼关系的处理等进行思考分析。反思性教师时刻对自己的教学行动进行批判性思考,并采取相应的策略对教学实践进行改进,就是借助行动研究,不断地探究与解决自身、教学目的以及教学工具等方面的问题,将“学会教学”和“学会学习”统一起来,努力增强教学实践的合理性,使自己成为学者型教师的过程。这也是最体现教师主体性的教学行动研究。
幼儿显性主体和教师隐性主体学的领域,幼儿是活动的主体,幼儿在有准备的环境中,通过与环境积极主动的相互作用,获得自身发展。教师是隐性主体,教师的主体性表现在如何将教转化为幼儿的学,教师是幼儿学习活动的观察者、支持者、促进者。教师是幼儿学习活动的观察者。教育者不是通过内容(知识),而是通过品质(方法)来做准备的。其中最基本的品质是观察。教师通过观察成为支持性互动关系的建设者。
教师的主体性作用不是对幼儿的控制,是教师跟幼儿分享控制,有意识地将支配权留给幼儿,参与幼儿的活动,跟随幼儿;是对幼儿兴趣和需要的密切关注,并围绕幼儿的适位需要(与幼儿现实的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需要,是幼儿前趋性的需要,可使幼儿进入最近发展区)设计活动制定计划;通过观察,鼓励幼儿进行表达,并给予适当的帮助和引导;这种支持性的互动关系中教师说得更少、看得更多、听得更多。支持性互动关系的教学活动中,重心不再是教师自己怎样做,而是转向幼儿,转向幼儿的活动、幼儿的兴趣、幼儿的需要。这个过程中教师恰恰通过自身独立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调动了幼儿的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教师是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从
根本上说,幼儿的发展就是在同客观事物的相互作用中实现的。教育活动中的互动是指教育活动中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包括教育活动中的教师、幼儿、环境和材料、规则、经验等多种要素之间的多种互动形式。教育活动的各种互动形式中,教师都是幼儿学习的支持者、协助者与引导者,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教师要营造一个支持孩子主动发起、自由探索和心理宽松的氛围,教师要承认、尊重、支持幼儿多样的互动活动,并真诚地加入到幼儿的活动,体验幼儿的想法,鼓励幼儿进行自己的活动。这才是真正对幼儿作为学习主体的尊重,才是“儿童为主体”理念的实现,突出幼儿的主体性。
教师是幼儿学习活动的促进者。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学习是幼儿依靠自身建构自己知识的过程,是幼儿在自身现有的发展水平上积极主动的建构,而教师的教是不可或缺的“脚手架”。教师的教始终使幼儿的学习处于“最近发展区”,通过这个脚手架的支撑,可以使幼儿的学习从一个水平提升到另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真正使教学走在发展的前面。也正是在教师这一“支架”的支持下,幼儿的主体性建构和发展才成为可能。
理解与对话实现教师和幼儿双方主体关系的平衡,关键在于理解和对话。理解是师幼双方“视阈融合”的过程,对话是实现双方“视阈融合”的途径。理解是教师与幼儿双方“视阈融合”的过程。视阈是指个体从已有背景出发看问题的视界,视阈不是一种封闭的区域,而是有一定的范围和限制。教师的视阈是基于自身的社会文化背景、受教育经验等基础上所具有的一定视角和范围的视阈,幼儿也有自己的视阈。
幼儿和教师双方各有自己的视阈,这给理解带来困难的同时也带来了可能:教师和幼儿在自己原有视阈的基础上,朝着共同方向不断形成新的视阈,这个双方视阈不断融合的过程就是理解。理解是相互的。理解的前提是教师具备一定的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理解的目的是达到教师视阈与幼儿视阈的融合。“理解从来不是一种达到某个所给定‘客体’的主体行为,而是一种达到效果历史的主体行为。
幼儿教育过程中,理解是通过教师与幼儿的交流、分享、合作和沟通获得的;教师和幼儿都是主体,双方在交流讨论中形成新的理解,幼儿主体不能独立于教师主体之外,反之亦然,师幼双方主体性正是在这个相互作用过程中得以实现。对话不仅是双方间狭隘的语言谈话,更重要的是“敞开”和“接纳”,是对双方的倾听,是指双方共同在场、互相吸引、互相包容、共同参与的关系,这种对话更多地指相互接纳和共同分享,指双方的精神的相互承领。
实现对话的前提是教师和幼儿双方间的平等、合作和真诚实现对话的形式是:
教师参与幼儿的生活,感受幼儿的兴趣和困惑,就此与幼儿展开讨论,交流看法,听取幼儿的意见。幼儿教育过程中,不管是作为显性主体还是隐性主体,幼儿始终是自身学习和发展的主体,教师始终是教的主体。教师作为教的主体认识到幼儿的能力、需要和过去的种种经验,对幼儿给予指导,目的在于促进幼儿主体性的发挥。没有作为“教”的主体的教师,幼儿不可能成为“学”的主体;没有让幼儿成为“学”的主体,教师也不可能成为“教”的主体。
越是能够发挥自身主体性的教师,就越能调动幼儿的主体性;越是能够尊重、实现幼儿的主体性,教师的主体性就越能够实现,教师的职业价值就越能够体现。在幼儿教育中,应通过理解和对话让教师和幼儿成为各自范畴的主体,只有两个主体在教学过程中协同一致,同时实现各自主体性的积极作用,才能实现幼儿教育的和谐共生。方面要不余遗力地挖掘非理性的潜力,另一方面又要大胆地承认理性精神的启蒙作用;我们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去发展教育,树立与人类发展规律相一致的教育观,一切以人为出发点,同时要正视人类对生态、环境与资源造成的破坏,反对过分夸大人的作用;
与此同时,在批判和反思人类命运和教育发展的过程中也要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我们还应该树立诗意理性的教育观,既要鼓励浪漫、诗意的教育理念,又不能有失分寸,显得过于主观,这样才能赋予教育观一定的张力和弹性;我们要根据中国当前的发展状况,树立以科学精神为主导的教育观,还要本着人文关怀的态度去弱化科学的技术性与工具性。只有做到这一点,我们才能在不放弃现代教育主张的前提下,科学地、理性地引入和运用后现代教育理论,学会运用后现代教育理论中的优秀观点去对现代教育进行补充与完善,甚至创新现代教育,最终使现代教育变成一个先进的、多元化的教育理论。
(四)促进多元文化的融合发展中国自古以来有着“和而不同”的传统思想,每种文化之间虽然存在诸多不同之处,但是这些文化的发展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具有“和”性的。所以,在后现代教育理论发展基础上,我们应促进多元文化的融合和发展,简言之,这是一种多种文化中间从“不同”达到特定意义上的“同”的过程。
这里的“同”并非意味着要同化中国文化以外的其他文化,或是在这些文化中占据绝对的主导位置,更不是取代这些文化,而是要找出不同文化之间的交集,并以此为依据,准确把握文化的多样性,并实现不同文化之间的互补。促进多元文化的融合发展并不意味着否定本国传统教育文化,或是抬高西方教育文化,而是要建立一个被所有人认可的教育世界。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为中西双方教育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最终体现出“和而不同”中“和”的内涵。促进多元文化的融合有利于拓宽中国教育发展的眼界,有利于推动中国文化的发展;并且还能够为中国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文化基础。
我国引入后现代教育理论已有30年之久,但其仍然是一棵还未成熟的小树苗。我们应该予以后现代教育理论一定的成长时间,让其沐浴在中国文化传统与教育传统的阳光中,尽早结出带有中国特色的后现代教育果实。中国教育不能一味地排斥国外教育理论,而要以一种理性、包容的态度接受西方教育理论。更重要的是,中国教育也并不一定要通过引入后现代教育理论才能实现发展,因为后现代教育理论提倡的是多元化发展的理念。但无论如何,后现代教育理论的中国化必然能推动中国特色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市场营销策略是企业以顾客需要为出发点,根据经验获得顾客需求量以及购买力的信息、商业界的期望值,有计划地组织各项经营活动,通过相互协调一致的产品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策略和促销策略,为顾客提供满意的商品和服务而实现企业目标的过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信用卡信贷使用行为成因及其营销策略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采用结构方程模型等数理统计方法,以态度、个性特征和文化适应性为主要研究构面,对消费者心理和社会文化因素关于信用卡信贷使用行为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并分别建构了循环信贷模型和分期付款模型。研究证明,金钱信用态度以及文化适应对循环信贷、分期付款行为均具有显著的影响关系。个性特征中对循环信贷使用行为具有显著影响的因素依次是:冲动性、延迟享乐、外控、内控。对分期付款使用行为产生显著影响的因素依次是:延迟享乐、冲动性、内控。研究还发现,自尊与循环信贷、分期付款行为的关系并不显著。
关键词:循环信贷;分期付款;个性特征;文化适应;信用卡营销。
据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5月18日发布的(2011年第一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201 1年第一季度,信用卡累计发卡量已达2.42亿张。然而,随着2011年银监会《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各大银行即将结束“跑马圈地”式的扩张,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如何稳固客户资源,提高客户的体验上来。信用卡逐渐从扫楼式的“圈地运动”向提高持卡人贡献度的阶段过渡。
信用卡的设计理念原本是依靠收取未付款利息来获得收入,利息收入应是信用卡收入的主要来源。然而,由于国内持卡人通常习惯“量人为出”,透支比例远低于国外平均水平。但从长期来看,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以及年轻一代消费观念的转变,利息收入必将成为中国信用卡产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有鉴于当前信用卡大规模发行受阻,年费收入大量减免,商户佣金提取比例日渐下降的情况,加强开展信用卡信贷业务,增加利息收入和分期付款手续费收入无疑是解决银行信用卡盈利难题的有效措施。
尽管国外学者早已对消费者信用卡信贷行为进行了广泛研究,但主要集中于信用卡利率、信用额度、透支余额等经济要素与消费者选择行为之间关系的研究方面,而且鲜有对发展中国家关于这一问题的实证研究一1。国内学者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信用卡申办及非信贷使用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上。然而影响消费者办卡和使用信用卡的因素与影响信用卡负债的因素并不相同。中国现实情况是睡眠卡居多,而且多数消费者都会在免息期到期之前还清全部欠款,属于便利型信用卡使用者。Garman等指出。便利型消费者使用信用卡并不会为银行带来信贷利息收入BJ。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揭示影响中国消费者信贷使用行为的因素,为相关金融机构制定适宜的营销组合策略,达到促进消费者使用信贷、增加发卡银行收益的目的提供理论基础。
早期国外学者主要是从人口统计特征变量的角度对信贷进行了研究。近十多年来,国外学者更多地从态度、心理、经济环境和社会文化方面进行相关研究,如Chien等‘?、Norvilitis等'4。基于金钱态度、社会经济要素和个性特征等对信贷的研究均取得r积极成果。
国内营销学者近年来逐渐开始关注对信贷行为的研究。江明华等进行了关于金钱和信用态度对信用砖透支的实证研究。“,但他们的研究包括r消费者在免息期内的欠款情况,而这类消费者往往是便利型信用膏使用者?,他们并不使用信用传信贷业务。王丽丽等通过虚拟变虽回归分析发现人口统计变晕对循环信用使用行为和小额分析付款使用行为解释能力非常有限,其对两种信贷行为的解释度均不超过10%’……总结国内外关于信用卡的研究会发现,以往的研究多集中于信用卡使用者的人口统计特征方面,且多采用描述性研究方法。采用描述性方法有利于对目标顾客进行区分,并且能够对信用卡使用者类型进行判别。然而,这种方法不能揭示消费者使用信用卡的深层动机,也不能为发卡银行提供针对不同消费动机制定出有效营销策略的建议。
有鉴于此,学者们转向态度、个性特征等人格心理和社会文化因素对信贷影响的研究方面。
1.信用卡信贷类型。
信用卡信贷是指发卡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持卡人町以利用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根据信用卡信贷偿还方式分为一次付清和分期付款两种类型。循环信贷是一种十分便利的短期贷款工具,借款人可以在每月当期账单到期以前,自行决定还款的金额,并叮随时结清,但每个月须至少缴付月结单上所列”最低应缴会额“。
Sullivan等特别强调了循环信贷和分期付款之间的差异:首先,在银行审核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其次。在消费者决策方面也存在差异。由于分期付款往往涉及金额较大,消费者必须慎重评估未来能否如期偿还债务。与之相反的是,循环信贷涉及金额较小,因此消费者不必仔细评估未来的财务状况。除此之外,发卡银行在偿还债务方面的要求也存在差异。
2.金钱与信用态度对信用卡信贷行为的影响。
为了寻求对信贷行为更为有力的解释。学者们进一步从社会和心理因素入手展开研究。多数情况下。人们认为态度与行为之间存在密切关系,进而学者们纷纷探究态度与信贷行为之间的关系。Davies等通过对大学生的分析也发现信用态度与信贷行为之间存在紧密联系,对负债宽容的态度反过来又会促使大学生更多地借贷、8‘。Yieh指出,家庭借贷能力以及信用态度对消费者分期付款行为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然而,Zhu等在针对低收入者的研究中,却发现信用态度和信贷行为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关系“1。王丽咐等研究丫态度变量对个人信用负债的影响,发现态度变量对循环信贷使用和小额分期付款使用行为的影响作用是不同的,态度变茸对循环信贷使用行为的解释能力更强、”……综上,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设:
Hal:消费者金钱和信用态度会明显地增加其循环信贷使用行为;Hbl:消费者金钱和信用态度会明显地增加其分期付款使用行为。
3.个性特征对信用卡信贷行为的影响。
除了态度变量外,个性特征也是影响消费者信贷使用行为的鼋要变量。研究者试图确认那些对信贷有直接影响作用的个性特征。然而到目前为止,既有的研究尚存在诸多争议之处。其中,关于内外控(Internal—external Locus ofContr01)个性特征对消费者信贷行为的影响作用尚不明确。
Dessart等指出内控型消费者认为他们能够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和外在环境的影响。因此内控个性是影响消费者使用信贷的重要因素‘“……也有学者持相反观点,Tokunaga等指出那些具有明显外控个性特征的消费者更容易使用信贷¨”。由于债务往往是与贫困联系在一起的,那些低收入者通常认为是外部经济环境造成了自身的贫困,他们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这种情况,因此外控个性与信贷之间具有相关性“……然而,Norvilitis等研究发现,内外控个性与大学生的负债程度没有任何关系。1”。
从经济现实来分析,外控型消费者认为自己无法把握命运。通常没有投资规划。由于分期付款相对于循环信贷涉及会额较大,银行审核较为严格,因此,外控型消费者更愿意使用循环信贷解决经济问题。相反,内控型消费者认为自己能够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善于经过理性分析做出行为决策。他们善于投资理财,坚信自己有能力偿还贷款,因此他们更愿意使用分期付款。因此,本研究假设:
Ha2:内控型消费者会更少地使用循环信贷;Hb2:内控型消费者会更多地使用分期付款;Ha3:外控型消费者会更多地使用循环信贷;Hb3:外控型消费者会更少地使用分期付款。
学者们同时研究了自尊对信贷行为的影响。但是目前还不清楚到底是低自尊造成人们使用信贷。还是信贷降低了自尊。Tokunaga指出那些有信贷的消费者表现出较低的自尊。“J。Lange等在大学生身上发现同样的情况l”……而且,Hanley等指出冲动性消费者也表现出较低的自尊’“1。
综上,本研究假设:
Ha4:低自尊消费者会更多地使用循环信贷;Hb4:低自尊消费者会更多地使用分期付款。
冲动性购买是指消费者的一种特殊的非计划性购买行为。冲动性购买是导致消费者使用信贷的重要原因之一。
自控能力较差的消费者在使用信用卡的情况下更容易发生冲动性购买情况。相反,自控能力较强的消费者会妥善理财,他们往往储蓄较多而花费较少¨?。确切地说,冲动性消费者更易于持有更多的信用卡并大量透支,而且每个月偿还的债务也是比较少的¨?。Roberts等认为,现代社会中消费者的冲动性购买行为非常普遍,这种消费行为已经成为产生信用卡负债的重要原因Ⅲ1。因此,本研究假设:
Ha5:冲动性消费者会更多地使用循环信贷;Hh5:冲动性消费者会更多地使用分期付款。
延迟享乐(The Delay of Gratification)倾向。Orten·dahl【2h等学者均指出信贷消费的根本原因在于消费者对当前消费的偏好要高于延迟消费。经济学家、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一致认为个人的时间偏好对跨期消费选择具有莺要的影响作用。Mischel指出,那些具有高度”主观贴现率“的消费者是不可能推迟满足消费欲望的。因此他们很少储蓄并且更有可能负债。”。Godwin研究发现,如果消费者更加偏好当前而不是未来的消费,他就更有可能去使用信贷圆1。Norvilitis等指出大学生延迟享乐倾向与信用卡信贷具有负相关关系。“J。因此,本研究假设:
Ha6:延迟享乐型消费者会更少地使用循环信贷;Hb6:延迟享乐型消费者会更少地使用分期付款。
'4.文化适应对信用卡信贷行为的影响文化适应(Acculturation)是指一个种族、地区或国家的人们逐步淡化其母文化传统,转向强势异文化的过程Ⅲo。
文化适应现象会对文化输入国的社会和经济生活产生影响尚J。Berry指出这种影响是通过改变消费者的价值观和对自我身份的认知等而产生的瑚J。消费者的文化适应状况不仅表现在其所认同的价值观上,同时也表现在对能够代表其认同文化的产品的消费上瑚瑚j。涂荣庭等指出”卡奴“现象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是消费群体价值观导向的作用旧”。综上,本研究假设:
Ha7:消费者文化适应性越强,其使用循环信贷就会越多;Hb7:消费者文化适应性越强,其使用分期付款就会越多。
1.样本与数据收集。
本文首先对本校MBA学员和在职研究生进行了访谈,访谈的目的是为了使研究框架和量表更加合理,便于受访者理解。本研究通过与天津某银行信用卡管理中心合作,来采集问卷信息。为了提高问卷回收率,事先告知受访者填答问卷将获赠品。研究共发放问卷1560份,调查对象为持有信用卡并且有过一次以上的循环信贷或小额分期付款行为,实际收回问卷742份,经一致性检验,剔除228份,保留有效问卷514份。其中,男性212人(41.2%),女性302人(58.8%);大学生176人(34.2%),在职人员338人(65.8%);年龄为20岁及以下8人(2%)、21—30岁275人(53.5%)、31~加岁191人(37.1%)、41岁以上40人(7.7%);收入3000元以下184人(35.8%)、3000—5000元235人(45.7%)、5000—7000元76人(14.8%)、7000元以上19人(3.7%);学历为高中及以下3人(1%)、专科145人(28.2%)、本科289人(56.2%)、研究生77人(15%)。
为排除品牌偏好对测量的影响,反映出消费者对信贷真实的态度和意向,在调查过程中没有选定某个具体品牌信用卡进行调查。
2.问卷的形成。
关于金钱与信用态度的测量借鉴了江明华等的研究口J。内外控采用Lumpkin量表,该量表具有信度高、语言简洁的特点瑚1。对自尊的测鼍参照Rosenberg的自尊量表阁1。对冲动性购买的测量采用Faber等所使用的量表驯。对延迟享乐的测量采用了Ray等量表一“。对文化适应的测量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测量样本对于中国传统价值观的认同情况,测量价值观所采用的问项部分来自相关文献Hofstede。32】,其余来自本研究前期访谈;第二部分是测量受访者对于能够代表东西方文化的一些象征意义较强的产品使用情况,测量问项部分参照Berry量表,部分来自前期访谈m1。
3.信度与效度分析。
(1)信度分析。
本文分别计算出金钱与信用态度、内控、外控、自尊、冲动性、延迟享乐、文化适应7个量表的Cronbach系数。7个量表系数分别为0.847、0.882、0.835、0.769、0.775、0.789、0.657。除了文化适应量表信度较低,只有0.657,其余各量表均能满足研究要求。循环信用和小额分期付款量表参照了王丽丽等。1h的研究,由于该量表并非是标准的测量量表,因此本研究并未对其进行信度和效度检验。
(2)效度分析。
在内容效度方面,本研究所采用的量表均根据国内外学者的文献理论,经过与受访者焦点小组访谈,同时征询了有关专家的意见,对问卷进行了多次修改。因此,本研究所使用的量表具有较高的内容效度。
关于建构效度,可以通过验证性因子分析来检验。本研究采用SPSS软件的主成分分析法及最大方差正交旋转法,对每一个潜变量进行分析。因子分析结果表明KMO值为0.841,并通过Bartlett's球形检验(P<0.000),这表明数据具备因子分析的条件。根据因子分析结果删除了3个载荷低于O.5的问项,1个存在跨因子现象的问项以及2个单独形成因子的问项。共得到7个特征根植大于l的因子,各变量均各自清晰地载荷在一个因子上。各问项的共同度都在0.60以上,同时各问项的最高载荷系数都在0.700以上,说明问卷具有较好的建构效度。由于最后所得到的分析结果不存在跨因子现象,同一问项只在一个因子上的载倚很高,说明修正后的量表也具有很好的判别效度。
由于结构方程分析法具有可以同时处理潜变量和观测变鼍之间的关系,并且允许自变量存在测量误差的优势,因此本研究采用结构方程分析法来检验态度变量、个性特征变量和文化适应性与信贷行为变量之间的路径关系。
1.模型拟合度检验。
本研究采用AMOS‘/。0软件中的结构方程模型(SEM)和极大似然估计(Ma)(i眦m Likelihood Estimation)方法检验研究中提出的模型及假设。各结构模型拟合指标如表l所示。
2.路径检验。
通过路径分析来进一步检验变量之间的关系。在循环信贷模璎中,各变量之间的路径系数如表2所示。内因变量的多元相关系数平方R2反映了内因变量被其外因变量所能解释的变异量百分比,循环信贷模型的多元相关系数平方R2=O.520。表明外因变量解释了循环信贷使用行为52%的变异。
循环信贷模型中,金钱和信用态度与循环信贷之间的路径系数为O.58(P
外控与循环信贷之间的路径系数为0.37(P<0.001),假设Ha3成立。自尊与循环信贷之间的路径系数为一O.0r7(P=0.672),假设Ha4不成立。冲动性与循环信贷之间的路径系数为0,45(P<0。00 1),假没Ha5成立。延迟享乐与循环信贷之间的路径系数为一0.57(P<0.001),假设Ha6成立。文化适应与循环信贷之间的路径系数为0.30(P<0.05),假设Ha7成立。
分期付款模型中,各变量之间的路径系数如表2所示。
分期付款模型的多元相关系数平方R2=0.467,表明外因变量解释r分期付款使用行为46.7%的变异。
金钱和信用态度与分期付款之l’日】的路径系数为0.60(P<0.001)。假设Hbl成立。内控与分期付款之间的路径系数为0.34(P<0.001),假设Hb2成立。外控与分期付款之间的路径系数为一0.15(P=0.220),假设Hb3成立。自尊与分期付款之问的路径系数为一0.10(P=0.086),假设Hb4不成立。冲动性与分期付款之间的路径系数为0.36(P<0.001),假设Hb5成立。延迟享乐与分期付款之间的路径系数为一0.35(P<0.001),假设Hb6成立。文化适应与分期付款之1.日J的路径系数为0.19(P<0.05),假设Hb7成立。
五、研究结论与启示。
1.理论贡献与研究结论。
本研究主要理论贡献在于:通过对循环信贷和分期付款两种主要信贷形式分别进行了研究,建构了信用卡信货理论模型。揭示了消费者使用信用卡的深层次动机,同时验证了社会和心理因素在信用卡信贷方面的罩要影响作用。
通过引入文化适应变量,也为消费者信贷问题的本土化解释提供了跨文化研究方面的启示。
通过模型分析发现,无论是循环信贷行为还是分期付款行为,消费者的金钱和信用态度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这一结论与国内外多数学者的研究结果一致。信用卡的广泛发行和应用反映出消费者对信用卡支付方式的偏好。在某种意义上,信用乍信贷甚至被看作是收入形式的替代。
个性特征方面,内外控对信贷使用行为存在差异,内控型消费者通常表现较为理性和自信,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按计划还清贷款。相反,外控型消费者具有较低的自我价值,认为他们的生活是由外部力量所控制的,消费过程中往往表现出较大的随意性,更愿意使用循环信贷去解决眼前的问题。
自尊与循环信贷和分期付款之间的路径关系均不显著。这与以往研究发现自尊对信贷行为具有负向影响关系的观点不同。可能的原因在于,随着国内?肖费者逐渐接受西方国家”负债消费文化“的生活理念,负债消费不再是令人感到”没有面子“的事情。相反,负债消费反而更加符合当前人们的生活方式。因此,自尊不再是影响信贷的重要因素。
冲动性与循环信贷、分期付款之间的路径关系均具有正向显著性。信用卡作为一种便利支付工具,与现金消费相比较会导致更多不谨慎购买行为的出现一”。现实中,由于银行或商家的促销活动等刺激,加上较低的首付门槛,导致消费者无法抵制诱惑从而产生冲动性购买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会超出消费者的预算而致使消费者使用信贷。
延迟享乐与循环信贷、分期付款之间的路径关系均具有负向显著性,这说明如果消费者能够抑制当前的消费欲望会显著降低使用循环信贷和分期付款的可能性。延迟享乐本质上是推迟个人欲攀的满足,具体体现为消费者的忍耐性。延迟享乐型消费者能够很好地抵制外界的各种诱惑,因此能够有效减少循环信贷和分期付款使用行为的发生。
文化适应与循环信贷、分期付款之间的路径关系均具有正向显著性。文化适应性对信用卡信贷行为的影响表明,当消费者对西方社会的价值观产生认同后,在其消费行为当中会通过有意识地选购那些能够代表西方文化的一些产品,包括电影、电子产品、服装、信用卡等象征意义较强的产品。这也印证了MoschisⅢ。、张黎等播。的观点,即对于信用卡这样的能够充分体现西方国家消费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文化意涵程度相对较高的产品,文化适应因素在消费者信贷使用行为方面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通过比较消费者关于循环信贷和分期付款两种信贷业务的心理动机。可以发现,循环信贷消费者具有购物非计划、不理性和即时性特征。相对的,分期付款消费者则具有较强的计划性,更善于投资理财。
2.启示。
(1)培养适度超前消费的生活理念,转变消费者传统价值观。
消费者的信贷使用行为跟他们的价值观直接相关,所以发卡银行不仪要去关注消费者本身所发生的金融消费行为,还需要引导他们的生活价值观。要让消费者接受适度超前的消费观念,需要政府、媒体、商家和发卡银行合力营造适宜的社会舆论导向。倡导信用消费发展国家经济的消费观念,改变中国消费者现金消费的生活习惯和“鼍人为出”的传统观念,把人们逐步从自我积累型的滞后消费变为有信用支持的理性超前消费,鼓励人们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尝试适度负债消费的新模式。
(2)进行信贷知识教育,加强风险管理,提升信用卡盈利水平。
在循环利息收入方面,据麦肯锡统计的数据表明,在中国大约仅有14%的持卡者使用循环信用,尚有较大利润提升卒间。通过访谈得知,待卡人对信贷相关知识不了解,公众、包括一些媒体对于信用卡信贷业务的理解不全面。夸大了信用卡信贷风险,对持卡人造成r负面影响。发卡银行应加强对消费者关于信贷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工作。转变消费者对信用}信贷的负面认识。帮助消费者把信用卡转变为有效的理财t具,从而提高消费者使用信用卡信贷功能的积极性。
此外,发卡银行还应进一步完善持卡人信息记录(包括人口统计信息和交易信息),建立动态的信用卡数据库,深入分析消费行为,开发优质客户,逐步淘汰不良客户。这样既有利于提高银行服务水平,又为信用卡风险管理部门适时进行风险防控,防止恶意透支和不良贷款的发生提供支持。
(3)进行深层次市场细分,改进战略性营销状况本研究探明并验证了影响消费者使用信贷的个性心理因素。与客观的人口统计特征变量分析不同,主观心理和文化变量分析通过调查人们对特定种类和品牌产品的选择来辅助营销人员的决策,这种细分有利于解释为什么一个人选择循环信贷,而另一个人选择分期付款。因此,基于个性心理特征和社会文化的市场细分,能够为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营销工作提供有效的理论依据。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在我国互联网的发展过程中,PC互联网已日趋饱和,移动互联网却呈现井喷式发展。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移动互联网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前瞻》数据显示,截止2013年底,中国手机网民超过5亿,占比达81%。伴随着移动终端价格的下降及wifi的广泛铺设,移动网民呈现爆发趋势。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探讨移动互联网用户行为分析带来的影响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由于生活各方面的需要,人们对手机的依赖越来越强,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使用移动通讯的用户已超过了百分之八十。这个数据很直接的告诉我们手机在人们生活中基本普及,更标志着移动互联网发展的高潮即将到来。由此可见,不仅是人们的生活依赖于互联网,互联网的发展也极大的依赖于人们的使用。所以分析互联网用户的行为对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与进步至关重要。
1、网络成为主要的通讯方式。在移动互联网的时代,手机QQ 通信功能不断扩展。同时,微应用程序也清楚地显示着快速发展的态势。在2013 年1 月,使用微通道的数量是300 多万用户,和2012 年相比增长了3 倍。微通道是一个手机网络应用程序,它的使用极大的扩大了手机的功能,特别是在国际电话方面,为人们带来的很大的方便。而且,在宾馆人们可以利用微通道免费试用WIFI,这也扩大了电话和移动QQ 通信功能,使手机用户越来越多。
2、其他社交网站微博的使用。移动互联网终端使用者应用程序依赖于由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也受互联网应用程序的整体环境的影响。微博在不断地快速发展,并逐渐取代了原来的互联网社交平台,成为一个新的社会网络平台。
3、由于对生活服务的关注, 人们大量使用搜索。随着经济水平的进步,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越来越关注生活中发生的事,例如:新闻、购物、饮食等,所以搜索网页被大量使用。根据移动搜索应用程序使用的调查数据可知,手机网络新闻已经成为移动互联网用户第二大网络应用,并且使用将继续增长。随着移动互联网用户的增多,以及信息网络越来越发达,搜索的应用变得更加的广泛。
4、手机消费模式无处不在。高度发达的移动互联网的时代,移动互联网终端发展非常快,可移植性和互操作性高,消费者者改变了传统的观念,不受性别和教育程度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是买家。与传统的消费模式相比,移动互联网时代在空间和时间上的限制少,消费者可以及时了解商品信息,并且,现在很多客户对某一特定产品在社区讨论,分享产品的性能、服务和价格。
1、对移动互联网用户行为分析有助于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发展。根据以上对互联网用户行为趋向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网络日益成为主要的通讯方式,在日常的交往中,人们大多采用QQ、微信等互联网应用。针对这一特点,互联网公司可以根据用户的使用情况更加明确自己的业务发展方向,使发展的目标更加明确,从而做出正确的定位,最大限度的满足互联网用户的需求,实现互联网的价值,提高企业发展的效率,进而使企业的发展更上一层楼。
2、对移动互联网用户行为分析有助于互联网网络系统的完善。人们在运用互联网网络系统时有极大的选择性,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这种应用,或是那种应用。这就需要互联网企业对互联网用户行为进行调查,总结出人们偏好于哪些应用,而哪些应用是很少被用的。这样就可以进一步分析人们为什么很少用那些应用,从中找出他们的缺点和不足,然后努力将其完善,方便大家使用。所以,要想完善互联网网络系统,我们必须仔细分析互联网用户行为趋向,及时发现互联网系统的缺点,并及时纠正。这也就是:“借用群众的眼睛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从而达到我们的目标。”
3、对移动互联网用户行为分析有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进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人们的消费模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消费者可以直接在网上购物,由于这种网上购物模式克服了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所以特别的流行。不仅如此,很多的销售者也可以在网上开店,这样不仅不用付高额的房租,还可以省去了请服务员的钱,大大降低了成本。通过对移动互联网用户行为分析,我们可以很清楚的了解到消费者的消费趋向,观察消费者真正需求的是什么,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做好商品调整,积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让市场经济得以良好的运行。只有这样,互联网经济才能更加健全的发展,才能助我们市场经济一臂之力,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速度是显而易见的,但和其他行业相比,它在我国的发展还不是特别的成熟,根据对移动互联网特点的分析可以发现移动互联网用户行为分析对推动互联网业务的发展至关重要。所以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移动互联网企业应该积极推进互联网用户行为分析,从而更加准确地了解市场动向,制定出更加科学的方案,打造更加完美的移动互联网平台。
相关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网络钓鱼(Phishing?,与钓鱼的英语fishing?发音相近,又名钓鱼法或钓鱼式攻击)是通过大量发送声称来自于银行或其他知名机构的欺骗性垃圾邮件,意图引诱收信人给出敏感信息(如用户名、口令、帐号 ID 、 ATM PIN 码或信用卡详细信息)的一种攻击方式。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就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遏制网络钓鱼行为的法律措施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遏制网络钓鱼行为的法律措施全文如下:
〔摘 要〕近年来,钓鱼网站在网上频繁现身,严重地影响了电子商务和网上金融服务的发展,并极大地危害了网民的利益,影响了网民对应用互联网的信心。因此,我们要加强对网络钓鱼行为的研究,不断完善遏制网络钓鱼行为的法律措施。
〔关键词〕 网络钓鱼; 行为定性; 法律措施。
“网络钓鱼”通常是指那些利用欺骗性的电子邮件和经过伪装的银行和电子商务站点来进行诈骗活动,诱骗网民提供一些个人重要信息,如银行账号、密码等,并利用这些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反钓鱼工作组( APWG) 将网钓定义为一种利用社会工程学和一些技术手段来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和金融账号的身份信息在线窃取活动。
从世界上发生钓鱼案件比较多的一些国家来看,反钓鱼工作组的定义是具有代表性的。从法律角度来看,“网络钓鱼”的实质是窃取受害人的重要信息。只要是那些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计算机网络诱骗其个人重要信息的行为都是“网络钓鱼”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1. 通过发送邮件,以虚假的信息诱使网民上当。
不法分子利用邮件的形式大量的发送垃圾邮件,这些邮件一般以中奖、咨询、核实等内容来引诱网民在邮件中填写账号和密码,或是以各种理由要求网民登陆其事先设计好的钓鱼网站提交用户名、密码、账号、身份证号等信息,继而盗取网民资金。例如,某小姐收到的“淘宝网”邮件,其实是钓鱼网站发出的诱饵,它意图通过钓鱼邮件,将收信人引诱到一个通过精心设计与目标组织的网站非常相似的钓鱼网站上,以获取收信人在此网站上输入的个人敏感信息,进而利用这些敏感信息套取财物。
2. 利用大型网站发布虚假的信息进行诈骗。
此类犯罪活动一般是利用大型的电子商务网站或者比较知名的购物网站上发布虚假的商品销售信息,犯罪分子在收到被骗人的汇款后就销声匿迹。比如前几年,罪犯佘某建立了奇特器材网,发布出售一些虚假信息,诱骗顾客将货款汇入自己银行账户,然后转移赃款的案件。
3. 建立假冒的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站来窃取用户账号和密码。
犯罪分子建立起域名和网页内容都与真正的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站非常相似的网站,引诱用户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而通过真正的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系统来盗取资金。
4. 利用木马和黑客技术手段窃取用户账号信息后实施盗取活动。
犯罪分子利用发送电子邮件或者网站中隐藏木马等方式来传播木马程序,当有网民感染木马后进行网上交易,木马程序会以键盘记录的方式获取到用户账户和密码。
利用钓鱼网站骗取网民银行卡或信用卡账号、密码等私人资料的行为,在侵害了网民利益的同时,也触犯了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包括《民法通则》、《刑法》等。比如: 钓鱼网站如果是以盗取银行卡或信用卡账号、密码为目的,对于普通网民来说,钓鱼网站侵犯了网民的财产权; 如果网民基于钓鱼网站的欺骗行为处分了自己的财产,钓鱼网站的设立者或使用者又因此获得财产,从而使网民的财产受到损害,当非法获得的财产达到一定数额或欺诈的情节严重时,就构成了诈骗罪; 另外,对于钓鱼网站所模仿的正规公司或企业而言,钓鱼网站不仅仅影响了正规公司企业的运营,还对这些企业公司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更有一些钓鱼网站收集网民的身份信息等等,公民身份信息泄露,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也造成一定程度的隐患。
我国 1997 年《刑法》设置的与计算机或网络直接有关的犯罪分别是第二百八十五条、二百八十六条、二百八十七条。《刑法修正案( 七) 》通过后,将本罪的犯罪对象扩大到几乎所有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如果情节严重的,均可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然而,根据《刑法修正案( 七) 》,行为人如果侵入的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系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而对那些还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刚刚着手实施钓鱼行为以及其他的一些情节不是很严重的行为,则无力规制。可是,这与“网络钓鱼”本身极具有社会危害性,需要进行《刑法》的规制是不相适应的。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不能规制当前的“网络钓鱼”行为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制的是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网络钓鱼”行为中的一种表现形式,即利用木马和黑客技术等手段窃取用户信息的行为,“网络钓鱼”中的此类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综合了该罪的客观方面,似乎可以此罪来定罪处罚。然而,该罪的三款都要求“后果严重”才能入罪,钓鱼者只窃取了某个人的个人资料或身份信息,很难认定为“后果严重”,因为这里缺乏一个量化标准。
尽管我国刑法中直接规定的与计算机和网络有关的犯罪不能直接规制目前出现的诈取他人身份信息和密码的行为,但有一种特殊的身份信息却因为我国刑法的专门规定可以得到保护,即信用卡资料。如果钓鱼者窃取网络用户信用卡的账号、密码等信息资料,就构成了《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钓鱼者的另外一种行为也可能受到我国现有刑法的规制,即伪造网站时,同时伪造或擅自制造了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如果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构成了《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目前刑法基本上不适应规制当前愈演愈烈的网络钓鱼行为的需要。
1.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靠技术手段,以技术治网。工信部、公安部等打击“钓鱼网站”的相关部门应建立与“中国反钓鱼网站联盟”的互动对接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官方“打钓”与非官方“打钓”的优势互补,达到快速、及时的效果。
鼓励更多电子商务或金融支付网站加入“中国反钓鱼网站联盟”。对加入网站来说也可以提高其安全性,避免钓鱼网站“冒名顶替”,给自身的信誉造成伤害。
2. 应该规定网络钓鱼罪。建议以利用身份识别信息实施违法或犯罪行为为目的,故意利用仿冒的电子邮件信息、网页、网络站点或者其他网络技术手段欺诈性地获取网络用户的身份识别信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从打击“网络钓鱼”的角度来说,此种规定当然是可取的。因为,当每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出现时,我们都有理由在刑法中规定一种犯罪,但是,从长远来看,大量新罪的增加会造成对现行刑法体系和结构的冲击。因此,在增设新罪时一定要考虑到这个问题,既要保持现行刑法结构体系的稳定性,又要将一些新出现的犯罪行为纳入到自己的规制之下。
3. 完善网络法律法规并应大力宣传有关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培养网民的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提倡规范办网、文明用网,不给钓鱼网站的建立制造便利。作为普通网民,在受钓鱼网站欺骗后要第一时间报警,任何高明的手段,都会留下蛛丝马迹,及早报案,是保护自己权益的最好手段。
1. 网络购物等活动时慎用“第三方”网站。有些网民网上购物时习惯使用 GOOGLE、百度等搜索网站,然而搜索网站的搜索引擎非常强大,相关的信息中难免掺杂一些钓鱼网站,建议网友最好是自己输入网站地址,减少被钓的风险。
2. 核对网站域名。假冒网站一般和真实网站有细微区别,要仔细辨别,例如下划线、后缀等细小不一致的地方,钓鱼网站往往在一些小细节上做手脚。
3. 注意比较和正规网站的内容。钓鱼网站往往不像正规的网站那样做工精细,钓鱼网站的字体,图像都会模糊不清,同正规网站比较,也缺少必要的链接,尤其是相关的证书等模糊不清。
4. 不要轻易相信来自聊天工具、邮箱等的网络链接。尽量不要点击对方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途径发送的网络链接进入支付网站或金融机构网站。
5. 上网时,注意不要向自己不熟悉的网站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及银行账号、口令、密码等,避免犯罪分子利用这些信息对你造成伤害。
6. 尽可能购买或安装正版的反钓鱼工具软件和杀毒软件,这样当用户不小心打开了“钓鱼”链接时,浏览器会给予警示。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窃取身份信息的网络钓鱼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钓鱼”的趋势也会愈演愈烈。目前,在法律的规制上,我国基本上还是一片空白,这就给防范和打击网络钓鱼行为的实践带来了难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在理论和实践中深入对网络钓鱼行为的研究,加强对相关问题的认识,使法律可以适应这种由于信息技术进步而使社会生活关系所发生的变革。
[1]陈 玲。 网络钓鱼与刑法规制[J]。 政治与法律,2008.
[2]胡国平。 关于四种计算机犯罪的认定[M]。 北京: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
[3]孙景仙,安永勇。 网络犯罪研究[M]。 北京: 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
[4]杨 博。 计算机犯罪问题的若干法律思考[M]。 法商研究,1995( 1) .
相关推荐:
1.
2.
3.
4.
5.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