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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美国资本主义制度爆发了三大危机,这就是同时爆发的经济危机、信用(诚信)危机和安全危机。
一、美国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及其艰难的复苏
(一)此次美国经济危机的特点
根据全美经济研究局的宣告,美国二战后第10次周期性经济危机,从2001年3月开始,至11月结束。危机持续了8个月。
美国此次经济危机主要有三个特点:
第一,与以往历次周期性经济危机主要由于实物产品生产过剩的起因不同,这次危机则是由于高新技术产业泡沫危机带头引发的。曾经是美国上世纪九十年代繁荣的“火车头”的高新技术产业,在2001年突然泡沫破裂,爆发危机,并对整体经济走向危机起带动作用。
这种泡沫后遗症给后来的经济复苏带来严重的困难。由于在上世纪末对信息技术设备投资过度膨胀,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得不在复苏阶段慢慢消化扩张时期过度投资带来的恶果,因而使复苏过程十分缓慢和艰难。
第二,在加速全球化的条件下,美国经济危机迅速演变成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在美国经济危机的影响下,原本增长缓慢的欧洲迅速陷于危机,已经停滞10年的日本经济又陷于负增长,对美国经济依赖性很强的和长期信奉新自由主义的一些国家,或经济减速或陷于负增长和金融、经济危机。
一向标榜贸易自由、反对贸易壁垒的美国为了向别国转嫁危机,带头在钢铁、农产品等领域大搞贸易保护主义,还采取美元贬值政策,造成日元、欧元过快上升,已对该区脆弱的经济复苏带来不利影响,反过来也会对美国经济复苏产生负面影响。
第三,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从宏观上刺激经济的金融、财政措施,如连续13次降低利率、国会通过(2001年5月)11年减税1.35万亿美元法案,特别是“9·11”事件后美国在“反恐”旗号下发动战争,连续扩大军费支出,制造军火工业繁荣等。这些措施虽然在减轻美国经济危机强度方面可起短期的刺激作用,但扩大战争带来的风险和猛增军费开支也会从负面阻碍经济复苏。
(二)美国经济复苏难
美国过去历次经济危机后的复苏,大都表现出短期内较快的增长。但此次经济复苏却大不相同。可以用缓慢、曲折、艰难六个字来形容。具体说,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令测评机构忧心的复苏
美国专管研究和确定经济周期的权威机构——美国全国经济研究局直到2003年7月17日才宣布美国经济衰退在2001年11月结束,即观望了20个月后才发出衰退结束的判断。据我驻美媒体的观察分析,其主要忧虑有三:一是美国经济增长速度及持久程度令人担忧。二是企业投资长期不能恢复增长。三是失业率持续攀升并且在复苏期间越来越高。所以该局在全国经济研究报告中宣布衰退结束的同时说明:在认定经济周期最重要的工业生产、就业市场、个人收入和零售状况等四项指标中,工业生产从2000年6月达到峰值后开始不断下滑,在过去一年半的时间里,生产活动指数下降了7.1%,大大超过了过去几次衰退的平均值4.6%;就业市场则在2001年3月达到高峰,此后也越来越不景气,下降幅度与过去衰退时的水平相当;只有个人收入和零售状况在下跌后出现好转迹象。这就是说,该局在宣布衰退结束时指明了:第三第四两项指标是走向复苏的,而第一第二两项指标还在继续衰退中。
(2)低速增长和剧烈波动的复苏
据美国商务部统计,美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从2002年第一季度的5%,降至第二季度的1.3%,升至第三季度的4%,再降至第四季度的1.4%;2003年由第一季度的1.4%升至第二季度的3.1%,再升至第三季度的8.2%,又降至第四季度的4%。这样,这两年八个季度美国GDP增长率恰好形成一幅双谷型(即W型)的剧烈波动图。这和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史蒂芬·罗奇与保罗·克鲁格曼在2002年初预测将出现双谷型衰退,在形态上颇相一致,虽然低谷没有跌至负增长,但也一再出现再度滑入衰退边缘的险情(两年间有三个季度GDP增速只在1.3%—1.4%之间)。
(3)失业型复苏
美国过去历次经济衰退后,就业往往在半年内就出现明显改善。但此次出现复苏已有两年余仍未出现实质性改善。
美国宣布衰退停止后的2001年12月失业率反从停止衰退的11月份的5.6%上升到5.8%,2003年5月再升至6.1%,为九年来的最高。6月又升至6.4%。虽然美国商务部宣布2003年第三季度国民生产总值增长8.2%,但失业率7月份仍高达6.2%,9、10两月份均为6%。美国全国实业经济学协会预测,2004年假设GDP增长4.5%,失业率也只会从现在的6%降至5.8%,还高于停止衰退时的5.6%。
衰退结束后失业率不降反升,而且持续这么长,是美国历史上少见的。美国人称之为“失业型复苏”,也就意味着没有真正的复苏。
(4)复苏能否持续前景难料
对美国经济能否持续复苏持怀疑态度的,既有民间人士,也有官方人士。
在美国经济学界有相当影响的加州大学安德逊学院2003年9月底发表研究报告,认为在未来一年甚至更长时期内,不论是美国的消费者,还是企业的投资增长,都不具备引领美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力量。
纽约的经济决策公司首席经济学家艾伦·赛奈2003年10月说,他和其他经济学家并不认为经济已进入自我维持的复苏阶段。
2004年1月9日美国一些经济学家在哈瓦那举行的一个讨论全球问题的年度会议上表示,美国的经济增长将会在今年内结束。原因是目前的经济上升是靠军事支出的增加和减税来推动的,而且政府对隐约可见的赤字危险孰视无睹。
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2003年12月说:美国经济增长速度放慢和加快的可能性“近乎是相同的”。2004年1月9日他在国会作证时又说:未来美国经济有持续强劲增长的可能性,但危机同时存在。他还在半年一次的联邦货币报告中说:自2003年7月以来,美国经济的前景已经变好。但同时警告说,这种前景可能会因为能源价格上涨和巨额财政赤字的担忧而无法实现。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全球经济将出现自2001年衰退以来最快的增长,尽管一些诸如美国经常项目赤字迅速上升以及美元汇率波动这样的负面因素可能阻碍经济复苏。世界银行研究全球贸易趋势的小组负责人汉斯·蒂默说,富裕国家挥之不去的结构问题——美国的贸易和预算赤字不断增加,日本银行表现不佳——“可能引发美元破坏性下跌或其他意外的中断投资复苏的信心冲击。如果这些危险成为现实,一切乐观的预测都将泡汤”(美联社纽约2003年12月19日电)。
当今西方资本主义世界中,日本经济处于停滞状态已有13个年头,欧洲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也处于停滞状态,美国爆发经济危机后复苏如此艰难而且有可能步日本后尘进入长期衰退,这就生动地凸现了帝国主义阶段资本主义制度的垂死性,还说明了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周期性规律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生新的变化。这给我们理论界提出了研究的新课题。
二、美国资本主义的信用(诚信)危机
(一)在爆发经济危机的同时爆发了信用危机使全球“标准的信用经济”的桂冠落地
美国公司的信用,一向被资本主义世界公认为最好的。
美国一直自诩拥有全球透明度最高的会计制度和最健全的公司管理制度。《纽约时报》先后载文(2002年6月30日和7月21日)说:“美国市场一直被投资者看作‘安全的港湾’。美国经济被称为标准的信用经济,以其透明度和稳定性受到赞誉。”又说,“工业化世界基本上遵循美国的模式,实际上,美国也坚持让所有其他国家学它的样子”。
但从2001年美国经济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安然、世界通信等全球一流的大公司财务欺诈丑闻一批接一批地曝光,不仅使美国公司的信用桂冠落地,还使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大为震惊。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哈维·皮特将安然公司倒闭、安达信公司解体和世界通信公司作假与“9·11”恐怖袭击事件共同列为金融市场遭遇的四大危机。
(二)美国信用危机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据美国魏斯评级公司2002年上半年的调查,有多达1/3的美国上市公司可能有篡改盈余报告的问题。
美国皮尤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66%的公众认为大公司的负责人在诚实与道德标准上处于“低或非常低”的水平。
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2002年7月3日刊文说:一份新研究发现,事实上,做假账行为可能比很多美国人想象的更普遍。
美国《政企首要情报评论》2002年10月4日刊文说:“银行公布的这些资产负债表——客气一点说——都是假造的……美国整个银行体系作为一个整体,尤其是那些从事衍生业务的大银行,实际上可能已经破产好几次了。”
信用危机对美国经济的打击是严重的。
第一,摧毁投资者安全投资的信念。一方面,它摧毁了投资者对政府宏观监控的信念。正如美国《华盛顿邮报》2002年6月27日刊文所说:“安然公司案摧毁了所谓大型会计公司和政府监管机构为投资者创造了安全投资场所这一脆弱信念。”另一方面,它也摧毁了投资者对公司领导层即首席执行官(CEO)的信任。美国《时代》杂志刊文说:“美国人先前诅咒本·拉登的党羽,如今却用同样的字眼诅咒一些企业的CEO。我们仿佛将大规模毁灭性武器交到这些CEO手上,至少在经济上如此。区区几个人居然造成这么大的伤害,真是前所未有。”
第二,危及美国经济的一颗毒瘤。美国一些舆论认为,公司做假账问题已经成为美国经济肌体上的一颗毒瘤。它将可能很快严重侵蚀美国经济肌体,后果不堪设想。
第三,使经济大厦基石动摇。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刊文说:美国人目前的不安全感很深,因为一些一直稳定并值得美国人炫耀的基础已经遭到破坏。
由上可见,美国很多人认识到信用危机危害的严重性。美国著名经济学克·鲁格曼说:“也许数年之后,人们会说是安然公司而不是‘9.11’事件成了美国社会的巨大转折点。”
(三)信用危机是资本主义制度腐朽性的必然产物
有人认为:美国这些大公司的丑闻,归根到底是用不道德手法来赚钱以谋私利。这种问题资本主义国家有,社会主义国家难道就没有?在过去的封建社会里各种贪污腐败的案件也是不胜枚举的。既然如此,美国大公司的丑闻为什么一定要和资本主义的兴衰连在一起呢?
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它不符合事实。
第一,生活在美国和西方的许多有识之士都认为公司丑闻是同资本主义制度兴衰连在一起的。例如,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前副主席兰德指出(2003年1月):“美国投资者正陷入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信心危机。如不立加矫正,可能把美国式的资本主义拖垮。”瑞士达沃斯论坛2003年1月年会上“普遍持悲观论调,认为美国一些大公司曝出财会丑闻,自由主义经济模式正经历着严重的信任危机”。(美联社达沃斯2003年1月23日电)〖HTK〗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2002年6月27日在《资本主义的病变》一文中说:“安然事件是一个丑闻,但也是资本主义病变的产物。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这个漏洞将公司变成了为自己谋利的工具。这是道德所不能接受的,但这是资本主义自身的腐败,也是这个社会自身机能的腐败。”
第二,为什么腐朽的美国资本主义制度必然产生信用危机?这种必然性可从三个层面来观察:
一是从资本主义制度的目的性来看。资本主义社会的目的,就是为了榨取剩余价值,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此,资本家及其代理人,可以不择手段,投机、欺诈、贿赂、盗窃,无所不为。马克思在剖析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本质时,早就作了精辟的描述:“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马克思作上述论述时,资本主义还处于上升的自由竞争时期,而如今的美国资本主义早已发展到垄断的、腐朽的、垂死的帝国主义阶段。它的投机性、赌博性、泡沫性越来越强烈。美国和西方的许多媒体都对美国资本主义冠以“赌场资本主义”、“裙带资本主义”、“任人唯亲的资本主义”等丑名,足见美国资本主义的腐朽性为人所共见。
二是从资本主义制度的意识形态来看。资本主义制度意识形态的核心是崇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实际上不讲求道德,不计较廉耻,无诚信可言。对此,美国和西方一些名人都直言不讳。
贪婪成为社会特征。美国前国务卿詹姆斯·贝克说:“美国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贪婪成为社会特征,没有力量可以克制贪婪,那就会危及建立在投资者参与基础之上的自由市场经济制度。”(美国《商业周刊》2002年6月24日)
市场无道义可言。美国著名投机家乔治·索罗斯说:“市场本身没有道义可言。”(德国《明镜》周刊2002年3月25日访谈录)
自私自利的美国文化。德国施罗德认为,正是自私自利的美国企业文化导致了假账丑闻的发生。在美国,股东的利益高于一切。公司管理层为了使股价不断上升,不惜采取各种手段,使假账丑闻只不过是“冰山的一角”。(《经济参考报》2002年7月26日)
美国缺乏廉耻文化。意大利前电话公司总裁罗西认为,美国缺乏的是一种廉耻文化。在美国,一位大公司CEO犯了错,却不会被大家看作是贼。这是道义上的癌症。(《经济参考报》2003年1月18日)
三是从资本主义制度的政治层面来看。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金钱主宰政治,官商勾结,官商一体。这一特色,在美国尤为突出。这使资本家及其代理人贪婪欺诈无所顾忌,成为必然爆发信用危机的政治条件。主要表现在:
(1)金钱收买行政和立法机构。美国众议院女议员马西·卡普图尔说:“1996年通过的电信法是金钱可以收买美国国会的活生生的例子。这一法律成为导致电信业眼下丑闻的前提。世通公司曾十分卖力为这一法案进行游说。事实上,美国的商业已经收买了美国的行政和立法机构。”(英国《观察家报》2002年6月30日)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2002年1月24日在《美国的问题是金钱控制政治》一文中说:“美国政治制度本身现在已经受企业主的摆布,主要是大公司和金钱利益的摆布,不顾其他集团对政府的合法要求。”
(2)美国政府高官亦官亦商。俄罗斯《独立报》2003年4月2日刊文中说:“美国在本届政府100位最具影响力的官员中,一半以上在石油公司和军工企业有直接经济利益。战争实际上就是这些官员发财的金矿。”美联社2002年7月3日电讯说:“布什总统在得克萨斯当石油商人时,曾经干过与他现在面对此起彼伏的企业财务丑闻时许诺要清除的那些商业行为相同的事情。”
(3)美国政府做假账无人比得上。美联社2002年7月14日以《在应报账目方面,美国政府无人能及》为题说:“人们在对企业会计丑闻产生种种义愤的同时,忽视了一个政客们不愿承认的事实:美国公司的审计问题与世界上最大的企业——美国政府——的会计混乱相比,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而已。应增收入、伪造债务、预算外假账——所有这些都出现在政府的账簿上,而且其严重程度是任何大公司都不敢企及的……国会议员给家乡带去道路工程、兵工厂和大学拨款,以此赢得连任竞选,天知道还有什么。”
基于以上三个层面的剖析,在美国这样的资本主义制度下出现信用危机是必然的,而且会经常出现。
三、美帝国主义侵略政策及其遭受恐怖报复造成的安全危机
(一)美国当局回避恐怖袭击的根源问题
美国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就发生多起驻外机构人员遭受恐怖袭击事件。但到2001年“9·11”事件美国人民在本土遭到大规模的恐怖袭击,标志着美国开始爆发了全面性的安全危机。
为什么世界上有那么多人仇恨美国人,不惜牺牲生命去袭击美国人?对美国进行恐怖袭击的根源何在?美国该不该认真地找找根源?
但对于这样的重大问题,美国当政者不愿也不敢认真面对。对此,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2003年9月22日国际反恐大会上致开幕词时严肃指出:“世界各国领导人,如果打算有效打击恐怖主义,就必须从恐怖主义的根源入手。”
根据笔者初步研究,认为美国遭受恐怖袭击的根源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一是美国强迫第三世界国家人民依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生活。这是美国遭受恐怖袭击的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
二是美国帝国主义一强独大,以全球霸主自居,任意发出军事威胁和发动侵略,践踏别国主权和联合国宪章。这是美国遭受恐怖袭击的政治方面的原因。
三是美国在经济全球化名义下推行经济霸权主义和殖民地化,使第三世界人民处于贫困屈辱地位。这是美国遭受恐怖袭击经济方面的原因。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还在达沃斯论坛闭幕式(2002年1月31日)上针对恐怖主义根源问题指出:“‘9·11’恐怖事件暴露出全球权力与财富的分配极不平衡。当今的现实是少数人享有特权,而太多的人则生活在贫困或极度贫困和日益恶化的环境中,其中10亿多人丧失了最基本的人类尊严。”可谓一针见血!
(三)美国人安全危机加重的同时又派生出人权危机
与美国对外借反恐为名进行侵略扩张的同时,对内也在反恐和保障安全的口号下,逐渐剥夺了国内人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权。
据俄新社和日本《每日新闻》报道,2002年初,美国布什总统批准了“反恐法”。由此,强调“国民不受政府的不正当干涉及监视”的国民权利也就失去了保障。不久后,美国又成立了国土安全部。其规模之大有人认为是昔日克格勃和盖世太保做梦都想不到的。
国土安全部有权给每位美国公民设立档案——记载有关个人生活的各种材料。包括个人收支情况和所有出行记录,尤其出国记录。为此,安全部要掌握航空公司、旅行社和饭店的数据库,有权过目所有私人电子邮件;秘密要求网络公司及电话公司提供顾客信息;监听电话交谈不必通过法院批准;住宅可以被偷偷搜查和窃听,家里的东西可以随便被拿走;有关调查人员可以随意对成为他们怀疑对象的市民进行监视。报界批露布什总统秘密授权中情局不通过法院和调查就杀死恐怖活动嫌疑人,这种黑名单从起草、修改到补充全由中情局一手包办,中情局身兼侦探、法官和刽子手数职。
俄新社2003年1月25日对此评论说:“成立国土安全部的真正意图是,对全体美国公民以及外国来宾进行全面监视。这完全违背美国宪法中保护人权与自由的条款。如今美国仿佛又回到了‘斗篷与短剑’统治天下的时代!美国正在滑向极权主义。而在不久前——卡特政府时期——中情局因制定杀害美国政敌的计划而遭严厉谴责。1981年甚至还通过相关总统法令,禁止‘为美国国家安全利益’实施谋杀。如今,这一切都弃之不用了。”
日本《每日新闻》2002年7月13日评论说:
“批判反恐法的人担心,也许早晚会有一天,反恐法会让本·拉丹比摧毁世贸大楼更兴高采烈,因为反恐法破坏了美国这块‘自由的土地’和这个‘民主的堡垒’。”
“在美国开始进行独立战争的17年前,富兰克林就警告说:‘为微不足道的暂时安全而放弃本质的自由,那就根本谈不上自由也谈不上安全’。”
我以为这些评论是符合实际的,而且入木三分。
四、几点启示
从以上分析,至少可以得到如下启示:
第一,认清美国资本主义危机的本质。美国近几年爆发了主要是经济危机、信用(诚信)危机和安全危机等危机,但它们涉及到经济、道德、法律、文化、政治、人权、军事等各个领域,因而是一场全面性的危机。
这场全面性危机深刻反映了美国处于帝国主义阶段的资本主义制度的腐朽性、垂死性和侵略性。只要美帝国主义的本性不变,它的独霸全球的霸权主义不变,以上各种危机必然会经常发生或长期存在。
各种危机之间又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推动的作用。美国政府主要为了摆脱经济危机和争夺全球石油等资源,以反恐为名发动了侵略战争。战争带来军火工业和相关产业的繁荣,为军工财团带来滚滚财源,也对经济复苏起了短期的刺激作用;但战争也带来日益严重的财政赤字、产业结构失调、失业率居高不下、石油价上涨和其他诸多不确定因素,又对经济复苏起负面影响。经济危机推动了信用危机爆发,信用危机使人心惶恐,又加重了经济复苏的困难。美国政府原想通过战争解决安全危机,实际却加重了安全危机。而且又在反恐和保障人民安全的口号下,肆无忌惮地剥夺了人民的人权和自由,造成了人权危机,验证了一个压迫别的民族的民族本身人民也不可能自由的真理。
第二,揭开了美国新自由主义产权理论的真面目。频曝信用丑闻的美国大公司,大都是实行股份制、经营权和所有权完全分离、资本主义私有制产权十分明晰、而且建立了世界一流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企业。它们爆发了如此广泛和严重的信用危机,给企业本身和全国人民带来灾难。说明了美国鼓吹的并竭力向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推销的新自由主义产权理论的破产!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理应加以重新审视。
第三,美国人权“优越”论的破产。美国一向以自己的人权状况如何优越向全世界夸耀。每年都发表一份全球人权报告对别国的人权状况横加指责。现在,美国政府在反恐名义下剥夺全国人民的人权和自由,几乎回到“斗篷和短剑”统治天下的时代,还有什么优越性可言?!美国人权优越论可以休矣!
第四,应破除“恐美症”。美帝国主义虽然是武装到牙齿的独霸全球的超级军事大国,但当它对弱小主权国家进行武装侵略时,并不能最终战胜为保卫祖国奋战而武器落后的游击队的反抗而深陷泥潭,也无力有效对付恐怖袭击保护本土与海外美国人的安全,充分暴露了美帝国主义军事能量的局限性。它并不是万能和不可战胜的。这又一次证明了美帝国主义既是真老虎又是纸老虎的真理。因此,恐美症是没有根据的。
200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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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的存在与大小,虽然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有如上述第一位的作用,但绿地在城市中的规划位置对其作用的发挥同样起着至关重要甚至决定性作用。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面积•值置•效率城市绿地生态效益的三大柱石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由于城市污染的异常严重,对扩大绿地面积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城市中用地的紧张又不可能满足这一要求,因此在有限地扩大绿地的同时,提高绿地上的生态效益成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本文提出从以下三个关键方面着手,即"覆盖率"、"绿地在城市中设置位置"和"提高单位绿地面积上的生态效益",才能充分发挥出城市绿地的最大生态效益。
关键词:城市绿地环境生态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当今世界的科学主题之一。
论文正文:
面积•值置•效率城市绿地生态效益的三大柱石
由于近些年来经济的迅速发展,给城市带来的负面效应——环境污染,已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危害人类的各种有毒气体大量增加,氧气被大量消耗;烟灰、粉尘、放射性物质、强烈致癌物漫天飞舞;光化学烟雾已在我国许多城市出现;我国百万以上人口城市中肺癌死亡率已升至癌症死亡率的第一位;某些城市由于地形条件的影响,污染的大气不易散去,形势更加严重;由于城市中汽车数量的骤增,汽车尾气的污染火上加油。
这一切使城市居民深受其害,不但使劳动生产率降低,还使人的劳动年限和寿命缩短。这一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仍在继续蔓延,生态破坏的范围还在扩大。若再不痛下决心进行综合整治,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效会被污染所带来的后果所抵消。该问题的根本解决是减少和最终消灭污染源,但是由于经济和技术的限制尚需一定时间和一个过程。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城市污染程度同时处在高峰期,恶劣的生态环境不仅对人的生存构成威胁,还将严重影响投资环境,反过来阻碍经济的发展。在这矛盾冲突的紧急关头,只有各行各业共同投入到这一斗争中来形成全方位合力,才有可能遏制住环境的继续恶化,使经济持续发展。
众所周知,植物是人类生存环境的原始创造者,没有植物就没有人类。现在,植物又被作为改善城市环境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城市绿化在各行业各业中是唯一以"自然更新"方式净化环境的有效方法。城市绿化工作者应主动地投入到这场关系国计民生的伟大事业中来。
园林绿化工作者要投入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工作中来也要有一个"观念更新"的飞跃。这一为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的斗争是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至今仍有些领导者和绿化工作者把城市绿化工作视为单纯观赏和作为装饰城市的附属性质,不免已经过时。事实上城市绿化已被国家列为城市建设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设施。城市绿化已是改善城市生态、改善市民生活、工作以至生存环境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当今城市绿化必须从维护城市生态平衡的观点出发来考虑城市绿化的所有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出整个城市绿化的生态效益,达到减轻污染、改善环境、美化城市的目的。城市绿化工作者应树立起使命感和责任感。不仅要建设城市的绿化规模,更要挖潜增效建设城市绿化最本质的内涵,即良好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而不是形式,为了最充分发挥出城市绿化对改善城市生态的作用,有如下三大关键。
城市绿化的首要条件就是土地。我国政府把保护环境、绿化祖国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建设部制定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规定城市绿地率2000年达到25%,2010年达到30%;城市绿化覆盖率2000年达到30%,2010年达到35%,要求全国城市编制和修订绿地系统规划,说明我国政府对城市中绿地指标的重视。这一指标的根据是国内外大量研究材料证明的,不论一个城市或一个地区,在常规情况下,30%~50%的绿化覆盖率才对其生态平衡具有临界幅度的意义,即达到或超过这一幅度,生态环境有望向良性循环方面发展,如果达不到或下降,生态环境必然趋于恶化。
就当前来说,我国许多城市环境污染十分严重,不在常规状态之列,为要使生态尽可能趋于平衡,其绿化覆盖率只有大大高于这一临界幅度才能有效地改善城市环境。用扩大绿地面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有效的方式,然而目前我国城市用地十分紧张,这一方式在当前说来显然是很有限的,不能满足实现生态平衡所要求的绿地面积,也正因为如此,在有限绿地面积上挖潜增效,改变生态效益增长方式就成为当前城市绿化工作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但是这绝不等于说建成区内绝对没有可能增加绿地面积,目前就有些大中城市放眼长远,在市中心区搬迁了建筑,建设和扩建了绿色广场。而不少城市绿化规划者所一再提倡的对屋顶进行绿化的手段更不失为增加城市绿化覆盖率的有效之举。
现在,城市中永久性高大建筑越来越多。从高处看下去屋顶遮盖了城市。屋顶面积占据城市建成区面积至少在1/3以上,这些屋顶质地构成对城市生态的恶化起着很大作用,尤其夏季高温天气屋顶大量吸收和释放太阳辐射,增加了室内外的温度。有些国家把屋顶绿化也纳人城市现代化的内容,无疑也是从生态环境方面考虑。各地只需结合各自城市情况进一步研究政策和进行试点推广。屋顶绿化不仅见效快、成本低,绿化效果好,当然更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的有效途径,特别是改善城市生态效益明显,它不仅减少了恶化环境的面积,而且增加了同样面积的绿色植物。
城市绿地的存在与大小,虽然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有如上述第一位的作用,但绿地在城市中的规划位置对其作用的发挥同样起着至关重要甚至决定性作用。如济南是一座盛行东北、西南风的城市,除应在城市上风方向规划出大面积的绿地外,还应在市区内呈西北至东南方向一线错落规划出几块较大绿地,这对济南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将起到重要作用。正由于济南市多东北风和西南风,因此居住在植物园西南向和东北向的居民就可享受到经植物园绿地过滤的新鲜清洁空气,如果城市中心有一块面积较大的绿地,其所产生的生态效益会更明显,影响面更大,不论什么风向,绿地周围的居民都可受益。
城市中心绿地还能在较大程度上改善城市热岛效应,在酷热的夏季,使市区温度有所降低。如果把大块绿地规划在市区的西北向,则这块绿地对城市生态的改善作用就不大。如果为了某一方面的需要而把市中心的绿地迁至郊外,或将市区的绿地改做它用后再把郊外的绿地划过来"充数"以弥补部颁标准的绿化指标,这样虽然指标达到了,但其对市区所产生的生态效益却很低。从这个意上说,绿地在城市中设置位置的重要性比绿化覆盖率的指标更重要。
如上所述,一个城市第一步确确实实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城市绿化指标,第二步又在绿地规划布局方面做到了科学合理,是否绿地的生态效益就一定会充分发挥出来呢?其实不然。由于单位绿地面积上的植物配置和生长状况等不同,生态效益差别是很大的,挖潜增效大有文章可做。
3.1 面积问题
园林植物的生态效益,如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吸收各种有毒气体、蒸腾水分增加空气湿度、炎夏降低植物周围的温度、吸收噪声及吸滞粉尘等基本全靠叶面积来完成,生态效益与单位绿地的叶面积成正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要增加生态效益就要增加叶面积。乔木、灌木和草坪所具有的叶面积是大不相同的。乔木的叶面积,可达到它树冠正投影面积的20倍左右,灌木只有5~10倍,草坪更小。高大乔木的生态效益高于灌木更高于草坪;由乔木、灌木和草坪结合建造的覆层结构绿地其生态效益明显大于双层或单层结构绿地,同样面积的城市绿地,其结构不同,由乔灌草结合产生的生态效益可为单层草坪的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所以要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生态效益,必须建造复层群落,从而提高绿地生态效益的效率,切不可不切实际地以草坪取胜。
在此还要特别强调保护大树的作用。首先,绿色植物中高大乔木所具有的叶面积系数大,本身净化效率高;改善生态、气候功能显著,据德国植物学测定一株成年旺长的大树所产生的生态效益抵得上1600株小树,足见差异之巨大,所以"种大树、见大绿、改善大气候"实为当前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要方针。其次,高大乔木增加了复层种植的垂直高度和体积,从而增加了单位绿地上的叶面积,最终增加了生态效益。
第三,由于城市中高大建筑的大量涌现,只有大树才能与其相匹配,使城市景观更壮丽。但是一些城市对大树的保护实在不容乐观,按理说,在新中国建立初期50年代就已经开始城市绿化工作,到现在应该有许多大树了,但现实大树不多,原因就是不重视大树的保护,在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多处砍伐大树再种小树是众目睽睽的,以至一些城市包括济南,少有大树景观,这对于一个历史名城来说是多么地不相称。就现存大树看,其生存环境亦十分险恶,还有市场化的结果,对绿地、树木破坏也很大,因此,"保护市区现有大树和绿地就是维护城市生态平衡的最起码行动。
3.2努力推进园林植物的健旺生长
由于城市中严重的污染致使城市中的植物叶面上不同程度地覆盖着一层污染物,这一层污染物不仅直接对植物产生毒害,更阻碍着叶片光合与呼吸作用的进行,使植物失去了自我调节的能力、本身的生态平衡,加之管理不善,地上地下的双重影响不仅引起植物生长不良,而且能造成死亡,其生态效益是很低的。为了使植物正常生长,发挥出正常的生态功能,就要人为地帮助植物恢复它本身的平衡,包括对绿地中的植物进行精细与科学的管理,如用清水喷淋树冠(或研究叶面清洗剂之类"绿色"物质)冲洗掉叶面上的污染物;同时,适时进行松土、施肥、灌溉、修枝、防治病虫害等。迅速提高绿地管理水平,使植物健旺生长,这是充分发挥绿地生态效益挖潜增效的重要内容之一。
3.3实现生态系绿化树种选择
不同的树种其生态作用和效益也不相同,有的相差很大,因此为了提高绿地的生态效益就必须选择那些与各种污染气体相对应的抗性树种和生态效益较高的树种。如吸收二氧化硫较强的树种有侧柏、桧柏、臭椿、国槐、垂柳、大叶黄杨、银杏等。吸收氯气较强的树种有刺槐、大叶黄杨、猬实、小叶女贞、扶芳藤等。悬铃木、刺槐、女贞、大叶黄杨还可以吸收汽车尾气中排出的铅。为了群落化的需要就选择耐荫树种,如流苏、枸桔、金银木、珍珠梅、大叶黄杨、扶芳藤、爬山虎等。为了尽可能多地释放氧气、吸收二氧化碳就要种植光合作用强的树种,如垂柳在乔木类中吸收二氧化碳能力最强,常绿乔木中桧柏最强,灌木中紫薇最强,这些植物同样也是释氧能力较强的树种。
在华北等广大地区综合生态效益好的乔木树种有:柳树、榆树、银杏、毛白杨、加杨、悬铃木、白蜡、刺槐、国槐、合欢、臭椿、侧柏、桧柏等。在大气污染严重的情况下,首先要选择抗污染能力强的树种,在能成活、较正常的生长的情况下,才能发挥绿化防治大气污染的作用。如果在城市绿地中大量使用生态效益较好的树种,无疑城市中的生态效益又可上一台阶。
城市绿化规划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如能在上述几个关键问题上做出努力、实施,城市绿化的生态效益就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生态效益增长方式也就从单纯增加面积(不排除增加面积;如前述应更努力增加面积)转到挖潜增效上来,绿地将以一当十,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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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学是西方国家关于法的基本理论的一门学科。又称法律哲学。在英美等国往往又称法理学。在17~18世纪的西方法哲学领域中,古典自然法学派最为流行。19世纪,历史法学、哲理法学和分析法学三派兴起。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分派开始增多。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由法哲学的三大流派谈法学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由法哲学的三大流派谈法学研究全文如下:
任何社会科学理论的发展都充斥着不同的学派,流派之间的纷争不断,争论中求共识,争论中也有着不同学科之间的广泛借鉴,法学也不例外。笔者这里试图梳理其中的法哲学的发展脉络,进而论述法哲学研究的借鉴主义。
传统的法学流派分为自然主义法学派和实证主义法学派。
自然主义法学派认为法学是一套“合乎自然的普遍法则”的定律。尽管自然主义法学派的发展经历了从文艺复兴时期的天赋权利理论的兴盛到19世纪时期与实证主义法学派休谟论争中的衰败、再到当代自然法学派菲尼斯的重塑,其发展趋势逐渐丧失了之前的影响力,但自然法学派一直都是法学理论领域中不可绕行的领域。
自然法学派关于“自然法”到底是什么的认识,是区分数个世纪以来派别先驱理论的重要对象。比如说,亚里士多德关注于自然正义与约定正义;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真正的法律是与自然相一致的正确的理性;它普适、恒常、永续”;后续的契约论中也同样弥漫着自然法学的痕迹,霍布斯、洛克以及卢梭都是在对“自然状态”的假定中,演绎出国家与社会治理的模式。除此之外,在自然法学派中,“道德”、伦理也尤为重要,诸多的文字比如“恶法非法”“良法”等,一一展现着前人思考的火花。
无论如何,自然法学派对法律“应然”的探讨、对人性“善恶”的认识内化在人类法律发展中的价值理念,秉持着人类对美好追求的梦想。
19世纪,自然法学派受到了劲敌“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冲击,代表人物是边沁、奥斯丁、哈特、凯尔森等人。
与自然法学派的“应然”性有着明显的区别,实证主义法学派力求对法律“实然”的追求。这就当时为法学的发展打开了一扇全新的窗户。实证主义法学派的核心观点是:任何法律的有效性都要上溯至一个客观的可确证的渊源,在实践中将法学的研究对象定位于“制定法”。但是,一直以来学术界对实证主义法学派存在误解,认为其主张“恶法亦法”等观点,从当代著名的实证主义法学家哈特的话来看:“证明某物在法律上有效并不是服从问题的决定性因素,……不管君王的光环多么耀眼,也不管官方体制的权威有多大,他们的要求最后都必须接受道德的审查”,实证主义法学并不必然的盲目的服从法律,无论边沁还是奥斯丁都承认:不服从恶法是正当的,如果这种不服从能促进现状的改善的话。
法社会学派,有称为社会法学派,学派将法律制度、法律规则、法律惯例、法律程序和法律行为作为构成社会整体中的某些要素来对待,研究法律在特定社会中的功能、影响和效果。这种研究方法的改变,使得法学研究扩大了视角,不再仅仅将法学定位为法律条文本身进行探讨,而是将对法学事实的观察诉诸于所依存的社会环境进行分析。
法社会学派主张将法律看成是一种“社会现象”,在社会中探索法律的原委;对法律概念分析只是对“运行中的法律”的一种片面解释;法律仅仅是社会控制的一种形式。法社会学主张“法律是一种社会功能或社会控制机”,主张用社会学的方法来研究法律,注重法律与社会生活之间的联系,提倡“社会本位”。(狄骥)
罗斯科?庞德是社会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同时具有植物学博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的他,代表思想是:“社会工程”和“社会利益”。他强调将法律作为“社会工程”。在此之上提出,“法律的作用就是承认、确定、实现和保障各种利益,尤其是社会利益。”提出社会利益学说,庞德将利益分为国家利益、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认为司法应该以社会利益为重,而不是“应然”意义上的正义。庞德的贡献在于:跳出自然主义法学的“应然”的判断,将法学研究的目光投向了现实世界;同时跳出了实证主义解释论的机械观点,在解释的同时注重于对理念的追求。
纵观法学发展历程,我们可以轻而易举的发现:
19世纪,对于自然法学的发展来说,是一个备受打击的时期。法学研究家们以纯粹的法律事实为研究对象,不加考虑法律之外的事实,实践性很强的法官和律师甚至认为除了印有法院院戳之外的东西都是幻想,由此可以想象当时自然法学的步履维艰。
20世纪初,法学中的价值理念重新得到重视,与之前不同的是,人们的关注不再是局限于略带理想化的普遍立法,伴随着社会科学的融合和分支的扩展,人们开始对实在法中的理想成分进行鉴定,学者们开始运用社会学、政治学、民族学、人类学等知识反思他们认定的“法学问题”。在此之上,法学的借鉴主义值得我们深思。
笔者认为的“借鉴主义”是指,法学融合了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研究视角,使得法学的研究对象、价值理念都与之前的发展有了很大的不同。同时,根据所借鉴的学科不同,又可以分为法社会学派、综合法学派等;法学发展后期根据批判的视角不同,又可以分为女性主义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学、批判法学等等。
对20世纪之后的时代而言,不同学科对法学研究的冲击旨在打破法学自以为是的态度。诚然,我们知道法律的应用与法学理论的教育有着很大的不同,但是从社会科学的角度上看,笔者主张法学理论的多元化视角,主张法学理论的研究需要参考其他社会科学的思想、调研方法,而非仅仅局限于单纯对“权利”与“义务”的分析,法学理论的研究只有“走出去”、再“引进来”,才能不断丰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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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文明,在人类学和考古学中,文明也可以指有人居住,有一定的经济文化的地区,例如两河文明、黄河文明。也可以指文化类似的人群,例如____文明、儒家文明。文明出现的判定标准,主要是城市(人群聚集)的出现,文字的产生,国家制度的建立。文化变迁对于文明的产生有很大的作用。农耕方法的改变,劳动的分化,统治阶级,也就是中央政府的出现以及社会阶层的出现都是文明产生的重要特征。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历史与文化论文范文:文明起源的三大阶段新论。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文明起源的三大阶段新论全文如下:
观水有术,必观其澜。
人类文明起源时代的5000年历史长河,可以说先后经历三次大的波澜,大体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文明起源三大物质前提奠基期——文明起源三大要素生成期——文明总体标志国家形成期。
“文明起源三段论”的观点,理论渊源是摩尔根的“野蛮时代三段论”,特别是恩格斯文明起源论中的“三次大分工理论”;在综合这两个思想源头基础上,我们认真汲取了20世纪世界考古学、中国考古学的最新成果,试图做出“文明起源过程三阶段”的理论创新。
摩尔根《古代社会》中的“野蛮时代三段论”,大体上相当于他所提出的“文明起源三段论”。他采用三分法,来看待整个人类历史,提出整个世界历史的三个阶段: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
在这个“大三段论”中包括两个“小三段论”。比较低级的原始社会是蒙昧时代,又包括三个阶段:原始人类产生的初级阶段——开始学会人工取火的中级阶段——使用弓箭进行狩猎活动的高级阶段。这个时代,相当于人类历史早期阶段,通称旧石器时代,几乎占据了人类历史长河绝大部分,下限就是距今一万年前。
比较高级的原始社会是野蛮时代,距今一万年到五千年间,前后是大约五千年时间。这个时代也分为三个阶段,先后有五大创新:制陶术的发明导致野蛮时代初级阶段开始——野蛮时代中级阶段有三大发明,畜养动物、灌溉农业、房屋建筑——野蛮时代高级阶段以冶铁技术的发明创造为标志。
这里讲的野蛮时代三阶段,大体相当于文明起源三阶段。现代考古发现基本上肯定了摩尔根的基本思路,也提出了一系列需要重新思索的重大问题。一个特别重要的核心问题就是:
文明起源时代的历史起点究竟是什么?
由马克思奠基、恩格斯完成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在吸收、改进摩尔根等前人成果基础上,提出了“三次社会大分工理论”,相当于唯物史观的“文明起源三段论”。
在接近尾声并且富于总结性的最后一章《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开头,恩格斯提出了自己探讨野蛮时代、文明起源的新思路与哲学理论上的新基础:“我们已经根据希腊人、罗马人和德意志人这三大实例,探讨了氏族制度的解体。最后,我们来研究一下那些在野蛮时代高级阶段已经破坏了氏族社会组织,而随着文明时代的到来又把它完全消灭的一般经济条件。在这里,马克思的《资本论》对我们来说是和摩尔根的著作同样必要的。”[1](P158)
在野蛮时代最初的低级阶段,“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这是第一次社会大分工”,“这就第一次使经常的交换成为可能”。
在野蛮时代转为发达的高级阶段,“发生了第二次大分工:手工业和农业分离了”,“随着生产分为农业和手工业这两大主要部门,便出现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生产,即商品生产;随之而来的是贸易,不仅有部落内部和部落边界的贸易,而且海外贸易也有了”[1](P160)。
在文明时代门槛上的第三次大分工,“文明时代巩固并加强了所有这些已经发生的各次分工,特别是通过加剧城市和乡村的对立(或者是像古代那样,城市在经济上统治乡村,或者是像中世纪那样,乡村在经济上统治城市)而使之巩固和加强,此处它又加上了一个第三次的、它所特有的、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它创造了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在此以前,阶级形成的一切萌芽,还都只是与生产相联系的;它们把从事生产的人分成了领导者和执行者,或者分成了规模较大的和较小的生产者。这里首次出现一个阶级,它根本不参与生产,但完全夺取了生产的领导权,并在经济上使生产者服从自己;它成了每两个生产者之间的不可缺少的中间人,并对他们双方都进行剥削。”[1](P163-166)
从摩尔根到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明起源论,甚至具体到“文明起源三阶段论”的基本思想,都包涵着至今仍有生机活力的闪光思想。但是,我们今天不能停留在他们的个别结论上面,我们要学习借鉴的首先是唯物史观的活的方法,循着他们开辟的道路继续前进,对于世界考古学、中国考古学的最新成果做出全新的理论概括,提出现代水平的“文明起源三阶段论”。
文明起源时代第一阶段——三大物质前提奠基期:农业起源革命——新石器革命——陶器革命。
“文明起源第一阶段的三大物质前提奠基期”,这是个新概念,综合了摩尔根“野蛮时代初级阶段论”,汲取了恩格斯“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理论”的科学因素,又扬弃了个别过时结论,立足20世纪考古发现最新成果,力图作出理论上的综合创新。
20世纪考古发现充分肯定了从摩尔根到马克思、恩格斯探索文明起源论的奠基开创之功,在此前提下也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其中在文明起源历史起点问题上就提出了五点质疑:文明起源时代的最初起点究竟是制陶业还是农业?
农业最初起源是在西半球还是东半球的亚非欧大陆?
最早的农业是水作农业还是天然旱作农业?
东半球亚非欧大陆是畜牧业起源在先,还是农业起源在先?
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本质内容,究竟是从野蛮部落中分化出游牧部落,还是农业部落?
这五个问题不是机械罗列关系,其中最本质、最核心、最深层的一个问题是:文明起源时代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究竟是什么,是制陶业、畜牧业,还是农业起源?
摩尔根“野蛮时代初级阶段起点论”,首先着重强调了制陶术发明的发端作用:“低级野蛮社会始于制陶术的发明。”不过,看来他自己当时也已意识到,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重大问题:“我们以制陶术的发明或制陶业的流行作为划分蒙昧社会同野蛮社会的界线,这样做固然不免有武断之嫌,但从多方面考虑,最确当的分界标准大概还无过于此。蒙昧社会同野蛮社会这两种状态显然有别,这是久已公认的,不过,以前不曾提出过某种进步现象作为由前一种社会进入后一种社会的标志。”后来他仍感到理由不够充分,并一再做出解释:“对于人类文化顺序相承的诸阶段的起点,我们选择了陶器的使用作为其中的一个分界标志,其意义不像饲养动物、使用铁器和发明标音字母那么鲜明,因而对于这一抉择需要加以解释。人类必定先有村居生活,并且,简单的技术必定先已达到相当进步的水平,然后才会制造陶器。”[2](P11,10,12)那么,究竟是什么产业兴起,才造成了“村居生活”呢?这里离真理只差一步!
这里反映出一个深层重大的理论问题:对于文明起源时代起点的犹疑不决,偏重陶器技术,对于农业起源在文明起源物质前提中的决定意义认识不足,也没有注意到与农业起源直接相关的新石器革命。这个理论缺陷的产生,有一个理论根源,就是摩尔根在考察社会发展时有一个六项式:生存技术——政治——语言——家庭——居住方式——财产。其缺憾在于,他从比较表层的生存技术、生活资料出发,而没有更加深入注意到生活资料的生产实践、生产资料、劳动工具,妨碍了他把“农业起源——新石器革命”,提到野蛮时代——文明起源时代的出发点上去。
在这里,我们需要一方面坚持发展唯物史观的文明起源论基本方法,另一方面根据20世纪考古学的新实践,对于恩格斯的个别提法作出修正与发展。从“三次社会大分工”的角度,来探究国家起源、文明起源的深层经济根源,唯物史观的这条基本思路是完全正确的。然而,关于“第一次大分工”的提法却值得推敲:“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这是第一次社会大分工”。问题在于,为什么这里只提畜牧业,而不提农业呢?恩格斯下文中摆出了当时掌握的考古学事实:“园圃种植业大概是亚洲的低级阶段野蛮人所不知道的,但它在那里作为田野耕作的先驱而出现不迟于中级阶段。在图兰平原的气候条件下,漫长而严寒的冬季,没有饲料储备,游牧生活是不可能的;因此,牧草栽培和谷物种植,在这里就成了必要条件。黑海以北的草原,也是如此。但谷物一旦作为家畜饲料而种植,它很快也成了人类的食物。”[1](P160-161)然而,由于这样的表述,就产生出一个逻辑上的矛盾,当下面讲到第二次大分工是“手工业与农业分离”时,并没有农业起源在先的前提,没有明确回答农业何时分化出来的问题。
20世纪考古发现修正了这里的提法与判断,证实了北非与亚洲,包括西亚两河流域、东亚大陆的中国,同属于世界农业起源中心。在距今1万年前后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文明起源时代的历史起点上,农业起源是多元化、多中心的,最主要的农业起源中心是四个,四种主要粮食作物分别创造出来:
大麦、小麦——首先起源在西亚两河流域以北的新月形地带的山前台地上,而后首先传播在北非的古埃及;
稻米——首先起源在华南广西、长江中游、下游地区;
粟子——首先起源在华北平原与太行交界的山前台地上;
玉米——首先起源在中美洲。
西亚两河流域的考古发现还表明,在这个西方文明发源中心,是农业起源在先,陶器起源在后,在陶器于距今八九千年前起源的时代以前,还有一二千年的“无陶新石器时代”,或叫“前陶新石器时代”。
根据这些考古发现,尤其是农业考古学最新发现,我们有必要对“第一次大分工”的提法作出精确化,也对摩尔根提出的野蛮时代、文明起源理论,作出必要的修改与补充:
文明起源时代的历史起点和最初原点,是新石器时代起点上的第一次大分工,从根本上说首先是农业起源,再加上从农业起源派生出来的畜牧业起源、家畜起源,从原始的采集、渔猎经济中分化出来,人类定居、剩余劳动增加、其他文明质前提的确立、文明要素的萌生,全部建立在农业起源这个基点上。如果说整个文明大厦全都建立在剩余劳动这个物质基础之上的话,那么最初的剩余劳动,文明的第一块奠基石,必然首先产生在农业起源之中。这正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必然逻辑,也是经过考古学发现证实的科学事实。柴尔德所谓“新石器革命”,本质上首先是农业起源革命。
农业起源必然有一个重要的历史伴生物,也就是文明起源的第二大物质前提——新石器技术革命。为了农业起源中刀耕火种、割穗收获、研磨加工的需要,距今一万年至八千年间逐渐创造出新石器农具群。新石器的本质特征,按照西方长期流传的传统说法,就是从打制石器走向磨制石器,更科学地说是走向切、钻、琢、磨四大工艺综合运用于农用石器的深加工,由此引出工具上的大革命,生产力上的大革命,也为文明起源过程事先铺垫下第二块物质技术的奠基石。
确立了“农业起源——新石器起源”在文明起源中应有的物质前提地位之后,陶器的发明创造也就有了应有的历史前提,又有了应有的历史地位。由于农业起源加上新石器,造成了生产力的大变革、大发展,由生产方式的变革必然引出生活方式的变革:谷物产量大大增加,贮存粮食的器皿需要增加了,必需有较多的粮食贮存,才能度过冬季,贮备灾荒,饲养牲畜;农业起源之后,定居生活开始了,对于各种容器的需要增加了;随着农业起源、新石器起源,人们劳动实践活动、社会交往活动范围都扩大了,与自然水源的距离也拉大了,如何用人工容器保持人工水源,成了人类生存发展的生命线;随着农业起源、畜牧起源、新石器起源过程的展开,人们迫切要求发展熟食,从石烹时代发展到陶烹时代,出现了陶釜、陶灶、陶鼎、陶锅等一系列陶制炊具群。
迄今为止,考古学、历史学,从西方到东方,大多数是把这个阶段排除在文明起源时代之外的,最多上溯到铜器、城市、文字起源。这里提出的新主张,是把“农业——新石器——陶器”这三大物质前提的奠定,作为文明起源时代第一阶段。
历史与文化论文:文明起源的三大阶段新论
文明起源时代第二阶段——三大文明要素生成期:“铜器—城市—文字”的多元发生。
“文明起源三大要素发生期”这个新概念,综合了摩尔根“野蛮时代中级阶段论”与恩格斯“第二次大分工”这两个概念的合理内核,又综合了世界考古学、中国考古学最新成果,力争有所创新。
摩尔根《古代社会》已经提出了这样一种闪光思想,即把文明起源过程,区分为两个相互衔接而又相互区别的历史阶段——“文明要素发生时期”和“真正进入文明状态”。
关于文明要素有哪些的问题,摩尔根的回答看来是初步区分了两个层次:“基本要素”与“诸多要素”。应当声明的是,他本人并没有使用这样明确区分的两个不同概念,但从《古代社会》全书看来,却蕴涵着这种区分的基本思想。
第一章《人类文化的几个发展阶段》,趋向于从宏观世界历史高度,谈到野蛮时代文明起源过程中先后生成的五大要素:制陶术——动物驯养——农业种植业——房屋建筑——冶铁术。后来他还说:“文明的一切要素,包括文字在内。”
而第三章《人类发展速度的比例》,则接近于用追溯法,列举了野蛮时代三个阶段上文明起源过程中的诸多要素发生过程:野蛮社会初级阶段文明起源过程中的10个要素——中级阶段的20个要素——高级阶段的近20个要素。[2](P28,274,32,31)后来马克思晚年在做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时,基本肯定了“文明要素”这个提法。在《古代社会》一书第二编第八章《希腊人的氏族》中,把私有财产制度作为推进文明起源的新要素:“财产已经成为逐渐改造希腊制度而为政治社会开辟途径的新要素,这个要素既是政治社会的基础,也是它的主要动力。完成这样一个根本的变革,不管从现代的眼光来看是多么简单明了,在当时却是一件艰巨的任务”[2](P218)。马克思在摘要中用自己的话概括了这段论述,并倾向于肯定文明“新要素”这个提法:“私有制是新的要素,经过延续了若干世纪的在氏族基础上建立国家的尝试以后,这种要素逐渐改造希腊的制度并为上述变化(即向政治社会或国家过渡)作好了准备。”[3](P164)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没有专门论及文明要素问题,但在《雅典国家的产生》这一章中,也用了“新社会要素”这个提法;同时,他把国家称为“文明社会的概括”,与“文明起源要素”形成鲜明对照。
由此看来,把整个文明起源过程,除了前面的物质前提奠基期之外,还可进一步区分为“文明要素发生期”与“文明整体形成期”两个阶段,是有理论根据的,也有历史渊源。现代考古学的最新发现,也有助于证实这种区分。
这里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是:究竟哪些属于文明起源过程中产生的诸多要素?哪些属于有全局意义的基本要素?
我们不妨仿照“化学元素周期表”那样,列出一系列前人探索的“文明起源要素表”。
摩尔根先后列出了近50个文明起源要素,在“文明起源诸多要素”的基础上,他当年看重突出的“六个基本要素”是:(1)陶器;(2)畜牧业;(3)农业种植业;(4)房屋建筑术;(5)冶铁术;(6)文字。
马克思的摘要、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对于摩尔根提及的文明起源诸多要素,特别是有重大意义的六个基本要素,大都作过肯定性概述。恩格斯在论及文明形成前夕的野蛮时代高级阶段时,特别突出了两大要素的关键作用:一是铁器;二是文字。他有一个十分简明的概括:“从铁矿石的冶炼开始,并由于文字的发明及其应用于文献记录而过渡到文明时代。”而在“文明起源诸多要素”这个层面上,他曾历数古希腊文明起源中的十来种要素:铁器、风箱、手磨、快轮制陶、榨油、酿酒、车轮、建筑术、城市、荷马史诗与全部神话。[1](P22,23)
20世纪世界著名的史前考古学家柴尔德,1936年用英文发表了影响颇广的《人类创造了自己》一书。他把人类文明起源的主要轨迹,总结归纳为距今一万年至五千年间,先后发生的三次大革命:新石器时代革命——城市革命——人类知识上的革命。柴尔德关于头二个革命的学术观点,多为世人关注,而关于后一个革命的论述,则较少为人论及,而对于我们清点“文明起源要素”的工作,却具有不可忽视的启迪作用。该书最后两章,认为构成文明形成重要因素的人类知识上的革命,主要要素是公元前5000年—前3000年间,即城市革命之前2000年间,有16项影响人类历史走向文明的重要发明创新:
(1)使用运河和沟渠的人工灌溉法;(2)犁耕;(3)牲畜动力;(4)帆船;(5)轮车;(6)果园种植;(7)发酵作用;(8)铜的冶炼与使用;(9)房屋建筑用砖;(10)拱门;(11)在陶器表层上釉;(12)印章;(13)太阳历;(14)文字;(15)记数法;(16)青铜。
而城市革命之后的2000年间,即公元前2600年—前600年间,他又补充了四项影响人类文明过程的四项重大发明创造:(1)十进位法;(2)经济实用的冶铁术;(3)字母文字;(4)城市供水系统。[4](P217)
面向21世纪世界考古与中国考古最新发现,对于前人探索足迹作出比较研究,并且努力做出理论创新,我们或许可以引出以下几个重要结论:
文明起源是一个长达五千年的漫长历史过程,除去头两三千年是“农业——新石器——陶器”这文明三大物质前提奠基期之外,还有两三千年时间,即距今7500年—5000年之间的两三千年历史长河;
这两三千年时间,是在物质基础初步奠定前提下,文明直接起源的历史过程;
文明直接起源过程之所以拉得这么长,是因为文明起源是诸多要素、多元发生,逐渐萌发、不断生成的复杂历史进程,而不是一下子或一次性的生成过程;
在文明起源过程中,在“物质奠基——文明形成”这两大阶段之间,专门分出一个“文明要素生成期”是完全必要的;
文明要素又有必要区分为两个层次;铜器是经济基础上首要文明要素;城市是社会交往上的首要文明要素;文字是精神文化上的首要文明要素;其他方面还有层次稍低的诸多文明要素。
文明起源第三阶段——文明总体标志国家形成期。
文明是一个有机整体,而不是各种要素、各种片断的简单罗列、机械相加。
文明起源过程中,要素与总体、渐变与质变、起源与形成、诸多要素与文明整体的关系问题,是一个难度甚高的重大问题。
对于文明起源与形成的总体标志问题,从19世纪到20世纪,进行了持续不断的探索与争论,有以下四种学术观点特别值得注意:
第一,文字主要标志论。这个观点流行最为普遍,较有代表性的首推摩尔根1877年的《古代社会》一书,另外还有大体同时的泰勒的《原始文化》、《人类学:人类与文明研究导论》等论著。
第二,城市革命重要标志论。这种观点的主要代表者是20世纪英国著名考古学家柴尔德,1950年他专门发表了专题论文《城市革命》,论证了城市形成是文明降生的决定性标志,并列举了城市革命的十项标准。
第三,社会秩序主要标志论。美国著名历史学家爱德华·伯恩斯(Edward McnallBurns)等四人编写的《世界文明史》,该书提出城市是文明的表征,社会秩序是文明的内在本质规定:“探讨城市的起源实际上与探讨文明的起源是一样的。文明可定义为人类组织的这样一个阶段,其行政机构、社会机构和经济机构已发展到足以处理(不论如何不完善)一个复杂社会中与秩序、安全和效能有关的问题。”[5](P38)美国学者维尔·杜伦(Will Durant)在《东方的文明》一书开头,就从社会秩序角度对文明作出定义:“文明是社会秩序,它促进文化创造。文明包含四大要素:经济支持、政治组织、道德传统以及知识和艺术的追求。”[6](P3)
第四,国家主要标志论。这个观点是由马克思进行理论奠基,恩格斯1884年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明确提出的。马克思、恩格斯以三次社会大分工为文明起源主线,而最后的总体标志则是国家的形成。“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这个提法是恩格斯1884年提出的,而基本思想都渊源于马克思1843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1857年—1858年写成的《资本论》第一手稿。
下面我们对上述四种文明起源总体标志论做出比较研究,试比较它们的得失曲直。
文字不失为文明起源的重要表征,但由于文字形成是一个至少长达3000年的历史过程,作为文明形成标志,看似明确,实则难以准确把握。人们在常识中,倾向于这种认识,因而自然而然把文明史说成是“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而把在此之前的历史称为“史前史”或“史前时期”。从摩尔根、泰勒,到马克思、恩格斯,都首肯过这种较为公认的说法。
然而细致推敲起来,象形文字产生在公元前4000年前后,字母文字产生在公元前1000年前后,二者相距二三千年,究竟把哪一个作为文明形成标志,却是不十分明确的。摩尔根写作《古代社会》那个时代,由于考古发现有限,这个界限分得不明确,因而常把二者相提并论,都作为文明时代形成首要标志,认为文明社会“这一阶段始于标音字母的使用和文献记载的出现”,并且申明“刻在石头上的象形文字可以视为与标音字母相等的标准”。恩格斯也采用了类似的说法。可是,现代考古发现已经把文字形成史的基本轮廓大体澄清了:
公元前4000年,甚至更早一些,东西方都有原始形态的象形文字起源;
公元前3500年—前1000年东西方古典文字逐步构成体系,初步走向成熟;
公元前1500年—前1000年,从腓尼基到古希腊,形成了字母文字,中国则走向部首文字。由此可见,抽象文字、字母文字的产生,是一个至少长达近3000年的历史进程,上溯到原始象形符号、刻画符号,更是长达7000年以上的漫长历史过程,把如此漫长的文字形成过程,作为文明形成的总体标志,今天看来很难说是优化选择。
20世纪中后期,对柴尔德的城市革命主要标志论,也有人提出质疑。质疑集中在两个方面:有人认为柴尔德的理论观点主要立足于两河流域,而古埃及在相当长时间里曾是灌区文明,在一定程度上曾是文明在先,城市在后;而还有人认为两河流域、古希腊、中美洲,则有一段历史,有文明起源,有文明个别要素,却未达到文明时代的整体要求。
“社会秩序主要标志论”,注意到社会关系的总体性是合理的,但社会秩序比较抽象,比较一般,没有找到一个明确标志社会秩序总体尺度。这个尺度,不是国家又是什么呢?
相比之下,唯物史观的“国家形成总体标志论”,更经得住考古实践的历史检验,更富有总体性与确定性,可以作为文明起源期的制高点和文明形成期的出发点。
国家形成也是一个更易于把握的具有确定性的历史过程,便于在考古学、历史学上精确把握。
文明起源过程,好比五千年初步建成人类文明大厦:
第一阶段,是距今一万年开始的头二三千年,文明大厦的物质奠基期;
第二阶段,是距今七八千年开始的二三千年,文明大厦的要素发生期;
第三阶段,是距今五千年前后的国家形成期,文明大厦的总体形成期。
中日考古最新发现,还提出了更新的问题:湖南道县玉蟾岩发现了近1.5万年前的人工栽培稻和陶片;江西万年仙人洞、广西桂林庙岩先后发现了近1.5万年前的陶片;日本也先后发现了1.5—1.2万年前的陶片。
中国与东亚文明起源时代的最初历史起点,有可能再向前上溯五千年,达到一万五千年前。这个中国特色的新问题,尚待从考古发现与理论概括两方面的统一中进一步探索。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古代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7.
[3]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4]V·G·柴尔德.远古文化史[M].上海:群联出版社,1954.
[5]爱德华·伯恩斯等.世界文明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6]维尔·杜伦.东方的文明[M].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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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对于广大科研工作者而言,在研究工作告一段落,有一定成果并形成新的见解后,便有了撰写学术论文的需要。要把作者的见解和研究成果准确无误地介绍给读者,关键是写好论文的正文部分。正文部分写作的基本原则是:形式规范、文风朴实、表意准确明白。当然要真正写好论文,要注意的问题还有很多!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写好毕业论文的三大关键点。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材料是写好论文的基础,观点是论文的灵魂,文字是论文的外在表现。材料和观点是论文的内容,文字是论文的形式。形式是表现内容的,内容要通过形式来表现。三者的完美结合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材料来源于实验。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材料获得的效率与质量。整篇论文是由若干工作单元组成的,每一工作单元又是由每次实验材料积累起来的。因此要善待每天的实验。每天工作时都要考虑到这一数据在将来论文中的可能位置,对每一张影像记录都要认真收集保存。材料要真实可靠,数据要充足。有了异常,要及时分析处理,要保证所得结果可信,排除假象。一篇论文总要有新现象、新处理、新效果、新观点。
观点应明确,客观辩证。不要、也不能回避不同观点。从论文定题到结论,处处有观点,所以观点是论文的灵魂,是贯穿始终的。讨论观点时不要强词夺理,不要自圆其说,力戒片面性、主观性、随意性。要和国内外文献上的观点相比较,也要和自己实验室过去的观点相比较。在比较中分析异同,提高认识。也不要怕观点错误,不要怕改正错误。要百家争鸣,通过争鸣,认识真理。
论文的文字要自然流畅,“言而无文,行之不远”。但也不要华丽雕琢,目的是“文以载道”。论文叙述要合乎逻辑,层次分明,朴素真实,分寸恰当。
论文写得好坏,关键在于准备。会写论文的人,一般总是三步过程。论文写前深思熟虑,全局在胸;充分打好论文腹稿,提起笔来,一气呵成;写出论文初稿后,放一段时间,反复吟读,千锤百炼。
不会写论文的人相反。肚子里空洞洞,脑子里乱烘烘,笔头上千斤重。他们拿起笔来就写,写几下就停。写写停停,停停写写。忽儿找材料,忽儿查数据,忽儿补实验。忽儿撕掉一页,忽儿抄上几句。忽儿哀声叹气,搔头摸耳,咬笔杆,踱方步。这两种人的差别在于准备状况的不同,这是很多初写论文的人意识不到的。写论文的良好准备应该有三个阶段。
1.论文写作——近期(写时)准备
是指实验结束后到着手写作论文前一段时间的准备。应该收齐材料,处理好数据,制备好图表,完成统计处理。然后打好论文腹稿,列出 论文提纲,明确基本观点和主要结论。与指导者和合作者讨论,取得共识。深思熟虑后,一气呵成。其中“打腹稿”是写论文的关键阶段。这时应将所有工作和数据通盘考虑,全局在胸。这就像战斗打响前的运筹帷帽一样,是作者脑力劳动最紧张的时刻。
2.论文写作——中期(做时)准备
会写论文的人不是做完实验后才开始考虑写论文的,而是在研究工作的全过程中都考虑着写论文。论文“题目”和“引言”是论证时各种思考的凝炼。“材料和方法”是在找方法、建方法时形成的,写论文时只要如实叙述就可以了。“实验结果”是在实验设计、实验操作、阶段归纳、资料整理等过程中不断积累、整理而来的。“讨论”是综合平时的思考,同周围人员经常讨论商量,查阅和分析文献等过程后最后归纳而成的,是将平时思考过的众多问题集中几个主要观点以讨论的形式表达出来。“结论”则只须将最终结果归纳一下就可以了。所以会写论文的人,是在做研究的整个过程中不断地自然形成着最后的论文。这整个过程就是论文的中期准备。可见,中期准备以论文题目之始为始,以题目之终为终。题目结束之日,也就是论文中期准备完成之时。
3.论文写作——远期(学时)准备
如果只是着力于做好论文近期准备和中期准备,往往还不能写出上乘的论文,这就要看论文作者的远期准备,也就是学习阶段的基础准备了。这种准备是指对研究动态的掌握,专业基础的积累和逻辑思维、文字表达、分析综合等各方面能力的总体水平。这决不是一朝一夕所能企及,而是终生积累训练而就的。这就是为什么要强调“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尔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了。这些平时积累的功夫,决定着作者 论文的写作水平,而论文写作水平又影响着论文的传播。这种能力不是临用时提得高的,而是要作者从年轻时就下苦功的。
一气呵成写好论文稿件后,是要反复修改、千锤百炼的。不仅自己应该反复锤炼,还应请有关人员提意见,最后还要通过编辑部请相关专家审阅。 论文修改时凡是属于写作规格和篇幅方面的问题应按刊物规定的要求修改。作为论文作者,自己辛勤努力取得的实验数据当然十分珍惜,总希望在论文中尽量表达。但 论文审稿者旁观者清,往往提出一些合并或删除的意见。这时作者应该冷静考虑,该列入论文的列入,不必列入的不要列入。写论文只有“删繁就简三秋树”,才能“领导标新”地开出“二月花”。
论文审稿者也常会对所论观点提出意见。这是需要认真推敲决定是否采纳修改的。论文作者毕竟对自己的工作己有过长期实践和思考,逐渐形成了观点。应该说这些观点是有相当根据的。只要言之有理,述之有据,可以对审稿人的意见进行解释,保留自己的观点。但有时 论文作者自己局处一隅,想法越来越钻牛角尖。论文审稿人从更高的角度宏观审视,一针见血地指出论文立论和观点中的问题,这种情况也是有的。这时论文作者就应该认真思考意见的实质,调整思路,反复推敲,决定取舍。既不固执己见,也不曲意迎合。抱着探讨真理的态度,相互交流,共同提高。
论文通过审稿,有些意见不大,稍事修改即可发表。有些要有较大的改动才能发表。有的论文甚至认为基本事实不可靠或基本观点有误而无法发表。论文作者应冷静分析这些意见,妥善处理。一切都应坚持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如果自己确认结果和观点无误,那么可以在 论文退稿后改投他刊。同一时候是不能一稿二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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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指的是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是打官司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诉讼法是典型的法律程序法。在中国有三大诉讼法,分别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在法治比较发达的国家,除了以上三大诉讼法外,一般还有宪法诉讼。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我国三大诉讼法的建立完善及其意义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三大诉讼是现代法治国家不可缺少的法治平台。用程序法导入实体法来治理现代国家,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和接受。三大诉讼法在我国的建立与完善,对我国的现在和将来的发展其意义无疑是巨大而且深远的。
诉讼,从文字意义上讲,“诉,告也”,“讼,争也”。即:“诉”是告知,是倾诉、控诉、控告的意思。“讼”是言词争论、争辩的意思。“诉讼”,是诉的行为和讼的现象的结合。在诉与讼的活动中,诉是形式,讼是内容。诉讼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控方(原告)、承控方(被告)、听讼方(审理)三方条件,根据诉与讼的含义和诉讼的构成要件,诉讼的一般定义应为:诉讼是讼争的一方或双方将致讼的原因、内容、主张及理由告知、倾诉于听讼之人,以求讼的息解的活动。按照现代关于诉讼的解释: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解决讼争的活动。根据我国现阶段的社会性质,我国的诉讼是指在国家司法机关的主持下,在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全部活动。
据专家考证,我国历史上出现最早的有关民事诉讼的记载在春秋战国时期。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古代长期刑事与民事不分,实体与程序不分。直到上个世纪的清朝末年民国初期,我国才有了历史上第一部较完整的民事诉讼法典——《大清民事刑事诉讼法》。这部诉讼法草案因清政府的灭亡而未能实施,但对后来我国制定民事诉讼法产生了重要影响。它的意义在于,在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突破了“诸法合律”的格局,开始制定单独的诉讼法。下面分别谈一下三大诉讼法的建立、完善及其意义。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部门法之一。它是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有关刑事诉讼活动的进行、诉讼的方式、内容及其效力的各项规定的总称。
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根据程序法的特征,要求刑事诉讼法的内容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具有应用性、实用性的特点。作为主持刑事诉讼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其调整对象是刑事诉讼活动。作为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主体,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在诉讼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享有的诉讼权利是什么,法定的诉讼义务是什么?等等。以上形成了一系列比较复杂的刑事诉讼法律关系。还有刑事诉讼法所包含的内容等,因篇幅所限,不在本文的论述范围之内。
1、我国古代和近代的刑事诉讼制度
谈刑事诉讼法的建立完善,自然离不开历史。据史料记载,周朝的诉讼即有了刑事与民事之分。一般称刑事诉讼为“狱”,称民事诉讼为“讼”。我国古代刑事诉讼制度在其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的基本特征,简单概括为:
①、司法与行政不分,行政机关兼理司法事务。在我国古代,司法权从
属于行政权,不具有独立的地位。从地方到中央,司法权均由各级行政机关行使。
②、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之间差异不大。因为我国古代的律令没有程序法与实体法之分,有关诉讼程序的规范一般都与实体法律规范同时规定在法律之中。同时,实体法大都以刑为主、刑民结合,即以定罪、判刑等刑事手段来调整绝大多数社会关系。
③、裁判与追诉责任不分,诉讼采取“纠问”形式。这一形式是与专制主义的政治制度和行政、司法不分的司法体制相适应的。
④、广泛采取刑讯逼供手段。在我国古代,刑讯一度被用作获得口供和其它证据的重要手段,并被认定是合法的,体现了古代诉讼野蛮的一面。
⑤、建立多种监督程序,做到“明德慎刑”。通过建立具体的制度来防止错杀无辜,慎用死刑。是我国古代儒家思想影响的结果。
我国古代刑事诉讼制度延续了数千年,直到清朝末年刑事诉讼改制后才结束。1906年,清政府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主持修订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典——《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此后,相继制定颁布了《大理院审判编制法》、《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法院编制法》、《刑事诉讼法律草案》等,但此后不久,上述改制以清政府的垮台而告终结。这次改制虽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首次从德、日等国引进和移植了了了西方近代意义上的刑事诉讼原则、制度和程序,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2、中华民国时期的刑事诉讼制度
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相继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21年,北京政府颁布了《刑事诉讼条例》。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刑事诉讼法》。以上可以说现代意义上的刑事诉讼原则在我国的引进和初步确立,并在我国大陆沿用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
3、新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国人大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使许多刑事诉讼原则、制度和程序在法律中确立下来。1956年,全国人大委托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起草刑事诉讼法。次年5月,拟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草案》(草稿)。
1979年5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全国人大会法制委员会开始了制定刑事诉讼法的准备工作。经过反复修改和补充,于是1979年提请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于是1980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刑事诉讼法典正式诞生。在此后,该部法律进行过多次的修改补充,全国人大授权的司法机关还相继发布了司法解释,使这部法律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1996年平3月,全国人大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补充、修改,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提交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同年3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正式通过,并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决定》对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相当大的改革和完善,主要有:
①改革刑事辩护制度,使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即可聘请律师协助;
②改革刑事强制制度,放宽逮捕的条件,完善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适用程序;
③废止收容审查,并将其原适用的对象纳入到拘留中来;
④改革审查起诉制度,废除免予起诉;
⑤改革刑事审判程序,取消开庭前的实体审查,改革法庭调查程序,扩大控、辩各方的参与权;
⑥设立简易程序,使轻微案件得到迅速处理;
⑦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障,使其拥有当事人的地位和诉讼权利。
做了重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使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朝科学化、民主化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成为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新的里程碑。
民事诉讼法也是国家基本的部门法之一。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事诉讼法亦属于程序法的范畴。同样经历了发生、发展完善的漫长历史过程。
1、我国古代的民事诉讼制度
在我国古代,虽然是“诸法合律”,但在具体实施中民事、刑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办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在西周时期就有了收取诉讼费用的规定,且在诉讼制度上已采用了对席审判、坐地对质。在诉讼证据方面,盟誓、物证、书证、人证、当事人陈述等已被广泛采用。并有审查、核实、判断等验明证据的方法,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证据制度。同时对听讼,总结出五听:一是辞听(观其出言,不直则烦);二是色听(观其颜色,不直则赧然);三是气听(观其气息,不直则喘);四是耳听(观其听聆,不直则惑);五是目听(观其眸子,不直则毛然)。这些,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民事诉讼制度在那时已经有了初步的发展。
在中国漫长古代社会,民事诉讼制度也有了新的发展,对现代民事制度产生影响。如司法机构设置和审理期限,审判中的回避制度,诉讼请求权利,民事诉讼受案期限,诉讼时效,代理诉讼制度,书状制度,起诉制度等。
2、我国近代民事诉讼制度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民事诉讼法是《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它在制定时参照了德国、日本等国的民事诉讼法,并根据当时国情制定。这部诉讼法共有4篇800条,其体系结构规范,与现行诉讼法已十分接近。该法因清政府灭亡而未能颁行,但对后来的民事诉讼立法产生积极影响。民国政府于1935年2月公布了民事诉讼法,同年7月1日实施。该法共9编636条。这部民事诉讼法的结构、内容与前述《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基本相同。
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革命根据地制定了不少民事诉讼法律规范,与国民党领导的国民政府并存,形成了一个国家两种社会制度并存,两种不同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并存,并持续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3、新中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为制定民事诉讼法做了许多准备工作。先后以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了一系列通则条例。1979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成立专门小组,从事民事诉讼法的起草工作。1981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草案》获得原则通过。此后,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草案(修改稿)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修改,于1982年3月8日获得通过,1982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审判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对《民事诉讼法(试行)》本身的许多条款进行了修改、补充,于1991年4月9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诉讼法共4编29章270条,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颁行的法律中,条文、内容较多的一部基本大法,并当即公布实施,并沿用至今。
行政诉讼法也是现代国家的基本部门法之一。它是由法院来处理行政案件的法律制度,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基本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含义。如在法国,行政诉讼被称为行政审判,指公民等一方对行政机关的违法侵害行为,请求专门的行政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给予救济的手段;在英美国家,行政诉讼被称为司法审查,指法院应相对人的申请,审查裁判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违法的诉讼活动。表述尽管不同,但在行政诉讼是由法院运用司法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并保护公民一方合法权益的诉讼,是解决行政案件的司法活动这一点上,是基本相同的。我国对行政诉讼的界定是:所谓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在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依法向国家审判机关即法院请求司法保护,并由法院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行政诉讼首先产生于资本主义国家。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是资本主义的细胞。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商品关系。契约自由、等价有偿、公平竞争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一般要求。正是在这种商品关系的基础上,才产生了资产阶段的“天赋人权”学说。并由此产生了所谓人权、人民主权、民主和法治原则。为了保障人权和民主,防止专制和滥用权力,资本主义国家大多实行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政治体制。在当时,这的确是社会历史进步的体现。市场经济要求政府不得非法干预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保障社会成员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政府的行为一旦侵犯了个体的权益,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正是在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和由此决定的民主政治的基础上,才产生了行政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是西方近代社会的产物,亚洲国家第一个吸收借鉴的当属日本。日本自1868年明治维新运动,开始从封建社会转向资本主义社会。在法制上首先次效仿德国,制定宪法,设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后又模仿美国,废除行政法院,行政诉讼由普通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赋予最高法院以违宪审查权。我国最早的行政诉讼应该是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后的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公布的具有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该约法在第2条、第10条、第49条规定了行政诉讼的相关条款。此后,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也分别于是1914年和1933年制定施行了《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虽然产生在资本主义国家,但不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专有制度。在社会主义国家,因为仍然存在相互独立的利益主体,仍然存在市场经济,仍然要提倡民主政治,公民的各项权利需要获得最大程度的保障。正是基于这方面的原因,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直到1982年以后才开始建立。并且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才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正式出台。该法律的草案是经我国第七届人大会会议多次审议,于1989年4月4日获得通过的。该法律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历史上最完备、最具有民主性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的各项原则和具体制度作了较详细的规定,标志着行政诉讼制度已经在我国建立完善起来。
现代社会的法律诉讼形式主要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刑事诉讼作为一种调整冲突的法律手段,其基本功能是制止、揭露和惩罚犯罪,巩固统治阶级的经济、政治地位。刑事诉讼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有了国家,就有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作为解决私人利益冲突的调整手段,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与前两者不同的是,行政诉讼是现代国家的产物。行政诉讼只能产生于资本主义国家,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是行政诉讼产生的基本条件。三个诉讼法同是程序法,其中规定的许多诉讼原则、制度和程序,都是相同的。但因三大诉讼法各自的目的、任务不同,从而使它们在诉讼原则、制度和程序方面又有许多不同。刑事诉讼主要解决的是刑事被告人是否犯罪及其应否负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法要解决的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与争议的问题,行政诉讼法要解决的是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和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问题。
1、三大诉讼是现代法治国家不可缺少的法治平台。如同现代几何学里三个点可以固定一个平面的定理一样,三大诉讼法合力构成了现代法治国家的法治平台。不同的国家,尽管在意识形态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但在以法律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这一观点上,可以说是有共同地认同。勿庸置疑,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满足了建立法治国家的基本需要。而且,近年来,程序的价值问题,越来越成为各国法学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法学专家们投入了更大的精力来研究诉讼程序问题的独立价值问题。
2、三大诉讼法是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现实需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坚持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邓小平同志民主法治思想的精髓。江泽民指出:依法治国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就是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国家确立依法治国的方略,是执政党执掌政权方式的重大发展,同时也是执政党政治成熟的表现。法律既包括实体法,又包括程序法。二者互相依存,互为保障。三大诉讼法在我国的建立与完善,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的法治目标。一个国家的法制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整体或者说是系统,而三大诉讼法正是在宪法的统领之下的三大柱石。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保障民主政治的正常进行,其意义是深远的。
3、三大诉讼法是国家长治久安保持繁荣的制度保障。纵观我国漫长的封建历史,战乱不断,烽烟连绵,无数平民惨遭战争铁蹄的践踏蹂躏,不计其数的社会财富在战乱中毁于一旦。即使是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人所共知的原因,用_运动代替法制来治理国家,以至出现了让我们永远难忘的“十年动乱”,其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一个国家,要屹立于国际社会,必须建立在强大的综合国力之上。强大的国防,积极的外交,科学、高效、公正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也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而司法的终极目标是效率与公正,效率与公正的实现离不开诉讼程序的规范引导。
用程序法导入实体法来治理现代国家,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和接受。三大诉讼法在我国的建立与完善,对我国的现在和将来的发展其意义无疑是巨大而且深远的。
①、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的高等政法院校法学教材《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②、《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主办。
③、《依法治国论》,肖扬主编,法律出版社,1997年8月第一版。
④、《法治理想国》,周天玮著,商务印书馆,1999年10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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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设计是指一种有计划的研究,包括一系列有意图性的对过程要素进行改变与其效果观测,对这些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以便确定过程变异之间的关系,从而改变这过程。众所周知,科研工作者在进行医药方面的科学研究之前,需要制定完善的统计研究设计方案,那么什么样的设计方案才称得上是完善的呢?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毕业论文实验设计写作的三大要素和四个原则。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一般来说,应具备以下条件:人力、物力和时间满足设计要求;实验设计的“三要素”和“四原则”均符合专业和统计学要求;重要的实验因素和观测指标没有遗漏,并做了合理安排;重要的非实验因素(包括可能产生的各种偏性)都得到了很有效的预防和控制;研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都已考虑在内,并有相应的对策和严格的质量控抗对操作方法、实验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等均有一套规范的规定和正确的方法。而其中准确把握统计研究设计的“三要素和四原则”,无疑是其设计方案科学严谨的象征。
实验设计三要素应着重考虑:
一、受试对象的种类问题。这里面包含以下几种情形:l、一般医学科研——常用动物、离体标本或人体内取得的某些样本作为受试对象;2、新药的临床前试验——一般用动物作为受试对象;3.新药的临床试验阶段——一般用人作为受试对象。新药临床试验一般分为4期,在1期临床试验阶段,通常用健康志愿者作为受试对象;而在其他各期临床试验阶段,常用患特定疾病的患者作为受试对象。选择什么样的患者,应有严格的规定。
二、实验因素。实验研究的目的不同,对实验的要求也不同。若在整个实验过程中影响观察结果的因素很多,就必须结合专业知识,对众多的因素做全面分析,必要时做一些预实 验,区分哪些是重要的实验因素,哪些是重要的非重要的实验因素,以便选用合适的实验设计方法妥善安排这些因素。水平选取的过于密集,实验次数就会增多,许多相邻的水平对结果的影响十分接近,不仅不利于研究目的的实现,而且将会浪费人力、物力和时间;反之,该因素的不同水平对结果的影响规律不能真实地反映出来,易于得出错误的结论。在缺乏经验的前提下,应进行必要的预实验或借助他人的经验,选取较为合适的若干个水平。所谓质量因素,就是因素水平的取值是定性的,如药物的种类、处理方法的种类等。应结合实际情况和具体条件,选取质最因素的水平,千万不能不顾客观条件而盲目选取。
三、实验效应。实验效应是反映实验因素作用强弱的标志,它必须通过具体的指标来体现。要结合专业知识,尽可能多地选用客观性强的指标,在仪器和试剂允许的条件下,应尽可能多选用特异性强、灵敏度高的客观指标。对一些半客观(如读取病理切片或X片上所获得的结果)或主观指标(如给某些定性实验结果人为打分或赋值),一定要事先规定读取数值的严格标准,必要时还应进行统一的技术培训。
实验设计四原则的实施主要包括:
一、随机原则的实施:即运用“随机数字表”实现随机化;运用”随机排列表”实现随机化;运用’计算机产生伪随机数”实现随机化。
二、对照原则的实施:空白对照组的设立——此种对照一般用干动物实验中,在临床上只适用于慢性病的对比研究中,而且必须慎用;相互对照组的设立——有时要考察的某因素不能取零水平,如考察某化学实验中反应温度对实验结果影响,此时,各实验组分别人不同的温度条件下做实验,各组在实验中起到了相互对照的作用;标准对照组的设立——为了比较某新药的疗效,往往以当前社会上被公认的、疗效比较好且比较稳定的同类药物作为标准对照;实验对照组的设立——当某些处理本身夹杂着重要的非处理因素时,还需设立仅含该非处理因素的实验组为实验对照组;历史或中外对照组的设立一一这种对照形式应慎用,其对比的结果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推理的依据;多种对照形式同时并存。
三、重复原则的实施:所谓重复原则,就是在相同实验条件下必须做多次独立重复实验。
四、均衡原则的实施:一个实验设计方案的均衡性好坏,关系到实验研究的成败。应充分发挥具有各种知识结构和背景的人的作用,群策群力,方可有效地提高实验设计方案的均衡性。
对于医药科研工作者来说,统计研究设计,特别是实验设计,好比是建造高楼大厦的”地基”,它是科学性与严谨性的“见证“,是医学科研工作的“灵魂”。一般来说,在医药科研的全过程中(包括实验研究、资料表达与分析、撰写论文和申报成果)若不用或误用统计学(包括统计研究设计),浪费人力、物力、时间且不说,其结论很难令人信服,有时甚至得出的结论是完全错误的。一切从事医药科研工作的人们,千万不忽视统计研究设计和统计学的正确运用;全体从事医药科研的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一定要将科研工作的科学性与严谨性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这是我国加入WTO后必须认真面对的一个非常严峻而又十分现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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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流派:指在中外艺术的一定历史时期里,由一批思想倾向,美术主张,创作方法和表现风格很多相似或相近的艺术家们所形成的艺术派别,统称艺术流派。它是在社会的各种矛盾斗争中,在艺术论争和创作实践中逐渐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艺术流派是艺术发展过程中的产物。不同艺术流派的出现及相互之间的借鉴和颠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议世界艺术史上最早的三大艺术流派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经常说到的艺术流派是艺术发展过程中的产物。不同艺术流派的出现是艺术家在一定的世界观的指导下,运用自己丰富的情感和艺术修养,通过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来满足人们特殊的精神需要时所流露的美学主张、思想倾向等。不同的流派相互之间的竞赛和斗争是推动艺术发展和繁荣的重要条件。
关键词:艺术流派 艺术 美学 流派
艺术流派的产生是艺术发展到成熟阶段才出现的现象,需要不同特点的艺术品作基础。形成艺术流派的先决条件是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艺术家队伍和较为丰富多样的艺术表现手段。事实上,艺术创造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产物,包含着许多复杂的内容,艺术流派侧重从艺术史的角度来区分各种具有不同特点的艺术派别。17世纪以来,在艺术史上出现了产生重大影响的艺术流派,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现实主义、自然主义、现代主义等。
古典主义艺术起源于17世纪的法国,随后波及英、德等国家,指的是以古希腊和古罗马艺术为典范的艺术,一般具有明晰、严谨、形象、和谐的特点,歌颂理想主义、气魄宏大,多以神话、圣经和历史故事为题材。古典主义艺术以希腊的雕塑为最高范本。希腊雕塑表现了非常具体的形象,神总是作为人来表现的,在人体的形象中,神性由特殊转为普遍的人性,但是虽然在个别的形体里神还是要保持他们的普遍性,体现了古典艺术的静穆、典雅和理性主义精神。雕塑是最适宜表现这种特征的,因为它只以静态的方式存在。
拉斐尔对古典主义有着重大影响,作为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画家之一,拉斐尔的艺术以优雅、秀逸、和谐、高度的完美为标志,他的作品充分体现了安宁、和谐、协调、对称以及完美和恬静的秩序。如[意]拉斐尔《圣母子》作品,这一点与古典主义主张的典雅、和谐是一致的。18世纪以前的古典主义具有注意细节的真实强调典型化;具有强烈的政治倾向和理想,艺术作品普遍比较理性化;对于形式的要求很严格,艺术语言精练细腻。到了18世纪下半叶,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法国酝酿着一声场巨大的革命风暴。他们厌恶了过分娇柔和胭脂粉的洛可可艺术,期待着更雄壮、更高尚的艺术出现,大批艺术家以对新的现实主义的探索使古典主义传统丰富起来,掀起了学习和研究古代艺术的热潮,出现了一场新的复古运动,这场运动在艺术史上被称为新古典主义。
19世纪上半叶,经过大革命的洗礼,法国的资产阶级的地位逐步确立,此时的政治环境比较宽松,追求个人情感的表达、强调自我成为新的社会时尚。精神需要自由,而古典主义所措以表现的英雄与神的形象毕竟是有局限的,它已经与时代精神格格不入,这个矛盾导致了古典主义艺术的解体,接踵而来的是浪漫主义的艺术。
浪漫主义强调主观、个性、感情和非理性,是与学院派古典主义针锋相对的艺术,向往回归自然,表现理想,抛弃了古代希腊罗马的艺术传统,以强烈的激情和想象焕发出艺术的个性。与古典主义艺术相比较,浪漫主义艺术所表现的是人的主观世界,从物质的现实世界中退回到人的心灵世界里,追寻每个人自己内心的理想美,突出自我的主观性,从而激发了艺术家的创作情感。
在艺术创作中,浪漫主义不再把自然作为原型,而是以它为假托,以一种诗情画意的想象和热情来通过具体的艺术形象寄予个人的情感。浪漫主义艺术家一般都以一种超越现实的精神表达自己对理想生活的追求,追求那种多姿多彩的境界。浪漫主义的特征是有理想性。对理想的追求使浪漫主义艺术家对艺术创作保持激情;有抒情性。浪漫主义艺术家注重表现心灵的世界,侧重心灵对于生活的感受;有非真实性。
在艺术手法上多采用想象夸张,并不追求细节的真实性。神话故事《西游记》,其中孙悟空七十二变,就是运用了丰富的想象与夸张手法;又如英国浪漫主义艺术的先驱者之一布莱克,代表作《上帝创造亚当》,画面上上帝伸着长翅在空中急速向前飞驰,身体下面是被蛇缠绕的亚当,二者的形象都处在十分夸张的色彩和线条的律动中,对上帝的形象做了突破性的处理和想象,在技法和材料上也做了大胆尝试,运用了油画和水彩相结合,这种意想不到的艺术效果把人们带到一种梦幻的、神秘的气氛中。而在法国,浪漫主义运动影响更为深远,以籍里柯、德拉克洛瓦等为代表的浪漫主义绘画艺术代表了一个新的高度。
现实主义是19世纪西欧出现的与浪漫主义相对立的一种艺术思潮,它真实客观地再现社会现实,在艺术形象中能最充分地表现现实生活的典型特征。由于现实主义艺术家的作品大多是对所处的社会的阴暗面进行揭露和批判,所以又被称为批判的现实主义。
法国画家库尔贝在1855年个人画展的前言中,最早直接使用并解释了“现实主义”一词:现实主义像自己所见到的那样如实地表现出那个时代的风俗、思想和它的面貌。但现实主义作为一种创作方法以及形成的艺术流派,在人类历史上可谓由来已久,是人类艺术史上最为重要的艺术创作方法和创作流派之一。现实主义流派一般有三个特征。一是追求生活的真实性,代表作有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让书中的人物“做了在实际生活中常有的和应该有的事,而不是我希望他们做的事。”二是追求典型化,艺术家要对现实生活进行艺术的加工与创造,努力树立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
赵树理在《小二黑结婚》中描写了在当时土改时期由政府做主、自由恋爱这一普遍现象。小二黑和小芹追求幸福的这一勇敢的人物作为典型人物,再现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事实。赵树理把握了典型时期的典型人物,给我们展现了那个时期的生活现实。三是追求思想倾向的隐蔽性。它将表现主观感情、思想倾向与再现客观社会生活情景有机地结合起来。如恩格斯所言:“我们不应该为了观念的东西而忘掉现实主义的东西,为了席勒而忘掉莎士比亚”,“倾向性应当从场面和情节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而不应当特别把它指点出来;同时我认为作家不必把所描写的社会冲突的历史的未来的解决办法硬塞给读者”。
总之,艺术风格是艺术家在作品中表现出来的合乎规范而又独具个性的个体特征。艺术风格由创作个性、创作方法和艺术语言等因素所决定。艺术史上主要的风格类型有崇高与优美、悲剧与喜剧、简洁与繁富、自然与雕饰等。艺术流派以趋同化的艺术风格为标志,其形成有自觉与不自觉之分。艺术史上早期主要流派有: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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