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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源远流长,自华夏子孙初次踏足于这片土地,声乐美学便成为国人民族艺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戏曲文艺更是其中之翘楚。而随着时代的不断更迭,戏曲的形式也多种多样,不再拘泥于单一框架式的曲艺形式,上至唐诗宋词元曲,下衔近代的茶馆说书,乃至于现在极具特色的地方民歌,无不显示着中国人民对艺术的不断渴求。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美学特征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 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具有典型的美学特征,在社会历史的不断演进过程中,随着艺术领域的逐渐扩大,其美学特征也不断呈多样化趋势发展。本文拟从情感美学特征、创造性美学特征和现代性美学特征三个方面来详细论述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美学特征,旨在促进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良性发展,同时也为其今后的传承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音乐被称之为流动性的建筑,能够给人一种美好的感受,不但可以有效地触动人类的感情世界,强化人类的专注力,调节人类的情绪波动,而且能够激发人类的丰富想象力与创造力。在华夏民族数千年的悠悠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与积累下来了无数珍贵的文化历史遗产,而民族声乐艺术就是其中最为璀璨的明珠之一。从广义角度去看,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包含范围非常广泛,即曲艺、戏曲、民歌、小调等都在其范畴之内。从狭义角度去分析,民族声乐艺术主要是指继承民歌传统唱法并汲取西方美声唱法的一种现代化民族音乐艺术。步入21世纪之后,在这个充满歌声的新时代,更是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向前推进的关键时期。因此,随着民族声乐艺术理论与研究的迅速发展,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探究受到了广大学者的关注,音乐领域也把民族声乐艺术的理论范畴与美学特点探索提上了重要日程。
纵观中华民族发展历史,不难发现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对审美的追求由来已久。在某种特定的社会文化形态下便会形成其相对应的美学理念,长久以来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的血缘关系和人伦关系是促使我国民族传统艺术文化美学理念形成的根本条件。而传统艺术文化中的美学理念对我国声乐艺术的演进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我国传统的音乐美学理念的形成产生于西周时期,经过了萌芽阶段、百家争鸣阶段、魏晋南北朝、隋唐、两宋、元明清发展时期,最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从这几个发展时期来看,便会发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音乐美学理念是在著名的儒家与道家音乐思想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的环境下发展的,以当时的社会政治、伦理道德为基础形成了一套对音乐的理论,指出音乐必须要受到礼的约束,在审美的过程中注重将主客体、感性与理智等形式的统一,以给人们带来轻松、愉快的审美感受。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中国民族声乐艺术自产生之日其便深受传统声乐审美理念的影响,经由社会历史的千锤百炼,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在儒家和道家美学思想的基础上已经形成了天人合一、中正和谐的审美思想。鸦片战争的爆发,标志着近代社会的开始,西方音乐美学思想开始广泛传进中国,促进了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向具有现代美学特征的民族声乐艺术美学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中国音乐美学理念既充分吸收了我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的精髓,同时也借鉴了西方社会音乐美学理念中的积极性元素,兼容共生,完全符合当下的美学思想观念,声乐艺术美学特征尤为显著,形成了典型的中国式民族声乐美学特征。
声乐艺术简单的说是指音乐和诗词二者的相互结合,其突出特征是借助艺术的表演形式将高级的社会情感传递给他人,即艺术情感。因此可知,声乐艺术的首要表现方式便是“声”,也就是歌声,演唱者本身具有的并通过一定的学习掌握到的发声技巧和能力;其次便是“情”,是指歌唱者对歌曲情感的把握与表达。古代音乐人士认为歌唱就是对某种事物表达内心情感的过程,情不仅仅只表达内在美,同时也在歌唱中占据重要地位,毫无情感表达的歌唱并不会被定义为艺术。古人认为声乐必须声情并茂,用声音将内心情感表达出来其最基本的要求。
从记载先秦之后的文献资料与近现代的歌唱实际表演去分析,把情感作为歌唱表现方式的基本理念具有主导性与一贯性。从如家学说中的孔子、孟子、荀子至《乐记》等在内的诸多历史文献,都将“用歌表达感情”当做审美音乐艺术的核心。在古代,唐朝著名的诗人与音乐艺术评论家,白居易就曾明确指出“唱情”的美学定义,其推崇声情兼具的演唱方式,反对没有任何任何唱情的演唱,这种新颖、独特的音乐理论观点对后世的音乐艺术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还有清朝的李渔,也认为明晰歌曲的感情并充满感情的去演唱,才能全神贯注并将应有的精神贯注到歌曲之中,不仅能够给予演唱生命,而且能够促使演唱变得自然、流畅、迷人。
从中可以看出李渔对“情”在歌曲中的重视程度,这是对白居易“唱情”理论的继承与创新发展。近代以来,我国声乐艺术在西方浪漫派情感美学思想的重要影响下,把声情、词情和曲情融合后在歌唱上形成了独特的审美特征,进而实现了音乐创作的水准。词情是指作者在进行声乐创作时将内心情感和心理感受借助能够抒发内心情感的词曲进行转化,因此不同的情感便通过不同的声调表达。
曲情是指作者在进行音乐创作时运用特定的调式与和声等艺术形式将音乐所包含的内心情感表达出来。声情是指以词情和曲情为核心,借助歌唱的方式将音乐中的情感幻化成非固定的音符,表面来看向听众传递的只是一种声音,但其中更多的则是对情的传递。必须对声乐具有一定程度的感知并能够较好地把握其中的情感才能将音乐中的声情表现的完美无瑕。
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兼容了古今中西的音乐美学思想,是一门具有创造性的综合艺术,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日渐形成了其特有的存在方式。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创造性美学特征简单的可以归纳为“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在继承传统艺术精华的同时积极借鉴西方美学思想中的优势,在具有民族特色的同时也为其增添了时代性。
“古为今用”主要是指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在创作、歌唱、审美等诸多方面都具有传统与当代的差别。当代中国民族声乐艺术是在传统声乐美学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中的诸多优秀艺术思想和美学理念都是对传统声乐艺术的精华部分的传承与创新。“洋为中用”指的是在音乐表达形式方面,要学会借鉴西方国家美学思想中科学的、合理的、进步的歌唱技巧和审美观念,学会有选择性、有针对性地吸收其所包含的积极性因素。“洋为中用”于声乐艺术方面,表现为中西方的完美结合,一方面科学合理地吸收西方国家声乐艺术中的呼吸、共鸣、声音位置等表演和歌唱方法,赋予了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在表演形式和歌唱方面西方声乐艺术美学独特的审美感受和听觉体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创造性美学特征在中国民族声乐的艺术创作中也有着完美的呈现。不难发现,当前的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在创作的旋律、节奏、和声、配乐等方面都有着明显的现代气息。
我国的声乐艺术是集中国民族声乐艺术与西方声乐艺术思想、中国传统声乐艺术和现代民族声乐艺术、西方没声艺术与戏曲艺术一体的艺术表现形式,各种声乐艺术的表现形式在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舞台上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是中华民族劳动人民智慧与创造性的象征。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时代的不断进步,世界各国文化频繁交流往来,人民的文化视域不断扩大,审美需求和欣赏水准也日渐提高。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在这种新时代的背景下,在演唱、创作、审美等方面都紧跟时代潮流,呈现出时尚现代的美学形象,符合新时代的审美趋势,贴近现代人的审美观念。
纵观当下的民族声乐艺术舞台,不管是在表演者的外形包装上,还是在舞台布景方面,无一例外地都给观众带来了独特的审美体验,充满了鲜明的时尚气息和强烈的视听感受。在听觉上,多种演唱方式的融合、音响伴奏的标新立异、歌唱风格的时尚多元等,都企图给人民大众带来独特的听觉体验;除此以外,新时代下的民族声乐艺术也伴随着个性的外部造型、璀璨的舞台布置、风格迥异的服装、三维立体的视频影像,都给观众强烈鲜艳的视觉冲撞力。在呈现方式上,演唱者打破常规,试图尝试和探索与众不同的表演形式,给予中国民族声乐艺术一定的时代性,顺应了当下求异求新的美学艺术品味。著名歌唱家宋祖英在维也纳演奏大厅、美国肯尼迪表演大厅、鸟巢和台北小巨蛋音乐厅等都曾举办过独立的音乐演唱会。在诸多音乐会上,宋祖英与和多明戈、朗朗等音乐人士皆有过完美合作,将民族和声乐、民族和通俗、声乐和器乐结合,从多个方面向世人展示了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现代性美学特征,不断将其推向全世界人民的眼前,得到了国际社会的一致好评。
当包括电子音乐在内的抽象类音乐出现在世界的音乐之林时,时代发展的烙印就深深的刻在了声乐艺术中,对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发展而言,传统和时尚相互统一在一起是与华夏民族独特的审美特征相一致的。中国音乐具有别具一格的中华民族音乐的特色气息,这一系列因素都是中国民族音乐艺术与其他音乐艺术相区别的根本所在。因此,将传统演唱方法、表演与审美教特征与现代化的音乐表现相融合,是推动我国民族音乐艺术走向全世界的必经之路。
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的大背景下,要实现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现代化发展,以开放化、多元化的思想对待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在新时代的创新性发展。而实现这一目标要求我们以传统文化为根基,汲取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精髓,并促进声乐意识的现代化构建,培养坚定的民族声乐艺术主体观念;努力推动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多元化进步发展。另外,加强声乐艺术从业者的理论知识学习与研究,深深扎根于作品的创作,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声乐制作体系,提升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全方位、民族化、现代化与创新化发展。范围宽广的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具有鲜明的时代美学特征。我们要始终坚信,随着全球化的日益推进与各国的相互往来,必会进一步加强音乐艺术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民族声乐艺术也必定会在世界音乐领域中占据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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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史学》是顾颉刚编写,由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出版的书籍。该书以作者卒年为准。有时为叙述方便起见,其卒年不在百年范围内者,亦加略述,但以超过不远为限。 本书有时为方便于叙述起见,一书或同见于两节中,如傅乐焕先生的《宋辽聘使表》,既见于断代史研究节中,复见于旧形式的撰述节中。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顾颉刚与《当代中国史学》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中国现代史学家中,能像顾颉刚(1893-1980)那样中外闻名的,没有几人。而像顾那样,以名人专家的身份,高屋建瓴,对其领域的成就得失,加以评论的,似乎更为少见。由此看来,本书实在是弥足珍贵了。俗话说:文品如人品。这表明,两者之间又有联系。那么,就让我们首先从作者谈起吧。
民国时期的学界,流传有这样一句话:"我的朋友胡适之",用来谐戏那些以认识胡适(1891-1962)为荣、并将他常挂在嘴边炫耀的学人。这句话一方面显示胡适名望之大,另一方面也表明了胡适的为人。的确,胡适之交游,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车夫马弁,在同类学者中,并无几人可及。但其实,真正能成为胡适朋友的人,也实在没有想像的那么多。而在他们当中,顾颉刚绝对是很重要的一位。1917年,胡适自美归国,任教北京大学。虽然在回国以前,他已经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学改良刍议》一文,博得一些名声,但要想在北大立足,并采用新的研究手段与角度,将中国传统的经学史研究,扩大和转变为类似西方的哲学史研究,则仍然让他感到是一种冒险,因此心存不安。胡适的这种不安也十分自然,因为他所面对的,是一批比他小不了几岁,自幼便受到传统学问熏陶的学生。在他们当中,顾颉刚是突出的一位。出身苏州世代书香、其家族曾被康熙誉为"江南第一读书人家"的顾颉刚,在去北京念书以前,不但已经熟读了那些所谓的"经书",而且还旁涉各类书籍,并培养了对历史研究的兴趣。可幸的是,胡适的新方法、新态度不久即为顾颉刚所认可,顾还为他在同学中说项:"他虽没有伯弢(陈伯弢--胡适的前任)先生读书多,但在裁断上是足以自立的"。更重要的是,顾还拉了另一位旧学底子厚、而又能"放言高论"的同学傅斯年(1896-1950)去听胡适的课。由于傅和顾的认可和支持,年轻的教授胡适才在北大站稳了脚跟。
与他的老师胡适相比,顾颉刚虽然没有"暴得大名",但成名也不可谓不早。他于1920年北大毕业,由胡适介绍入图书馆工作,并协助胡适编书。在工作中,他很快就发现了古史传说之可疑,因此追根寻底、顺藤摸瓜,发现了一连串的问题,由此而发起了"古史辨"的争论。此时的顾颉刚,才三十左右,但已经全国闻名了。与他相比,早年北大的学生领袖傅斯年、罗家伦(1897-1969)等人,尚在海外辗转留学。他们虽然比顾年轻几岁,但耳闻顾颉刚的成就,傅斯年也由衷地赞叹道:"颉刚是在史学上称王了!"。傅斯年1926年底回国以后,创办历史语言研究所,在古史研究上急起直追,也有一番辉煌的作为。而当年向胡适郑重推荐顾颉刚的罗家伦,在回国之际,则写信给顾颉刚,希求后者的帮助,谋求教职。1可见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顾颉刚的地位有了迅速的转变,从一位年轻的学生,成为了国际知名的学者。他的那些在海外游学的同学,未免感叹:"士别三日,则当刮目相看"。用傅斯年的话来说就是:"几年不见颉刚,不料成就到这么大"!2的确,在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顾颉刚名声非但蜚声国内,而且已经远播海外。
美国汉学家恒慕义(ArthurW.Hummel)在《美国历史评论》上撰文,介绍顾颉刚、胡适关于古史的讨论,并把顾颉刚的《古史辨》第一册自序,译成了英文出版,题为《一个中国历史学家的自传》,俨然把顾颉刚视为当时中国史学界的代表。3恒慕义的作法,也为后来的学者所认可。1971年,美国史学家施耐德(Laurence A. Schneider)出版了中外学术界第一本有关顾颉刚学术生涯的专著,题为《顾颉刚与中国的新史学》,把顾颉刚视为中国现代史学的代表人物。4施耐德愿意为一位当时还在世的中国学者立传,这在美国的学术界,也属少见,由此可见顾颉刚的名声与威望。而在国内,虽然顾颉刚的名字,称得上是家喻户晓,但真正对他的学术加以研究的,则要在他过世多年以后。这里的原因,与顾颉刚本人晚年的遭遇,有所联系,这在顾颉刚女儿顾潮写的《历劫终教志不灰:我的父亲顾颉刚》的后半部分,有比较清楚的描述,此不赘言。中文学术界对顾颉刚以及"古史辨"加以专题研究的,始在1980年代末,如刘起釪的《顾颉刚学述》、王泛森的《古史辨运动的兴起》等好几种。德国汉学家吴素乐(Ursula Richter)于1992年亦出版了《疑古:作为新文化运动结果的古史辨与顾颉刚》,再度证明顾颉刚之国际名望。5
1.坦诚相见、文如其人
也许是早年成名的关系,顾颉刚与胡适一样,在生前有意无意地为后人留下了不少材料。如前述有关顾颉刚与胡适之间最初的接触,就是由顾颉刚自己在《古史辨》第一册自序中提供的。因此,他们不但能因其成就而为学界所注意,也由于材料丰富的关系,使后人能不断为之"树碑立传"。但是,他们两人之间还是有所不同的。胡适成名之后,一举一动都在众目睽睽之下,而他又有史学的训练,深知史料的重要,因此他所遗留下来的文件,包括日记和手稿,非但字迹工整,而且思想清晰,没有暧昧之处。即使有暧昧之事,胡适也注意不留下痕迹。如他与美国女友威廉斯的友情恋情,则主要经过对方所保留的书信,而为今人所知。顾颉刚则稍有不同,堪称"性情中人",乐意披露自己的感情。这里的感情,并不专指男女之事,而是指他对学问、人生、友情的看法。顾颉刚的《古史辨》自序,就是最好的例子。他一旦有了机会,往往下笔千言而不能止,不吐而不快。几乎每次"古史辨"讨论结集,只要是他负责,他就会写一篇长序,直抒胸臆,将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其中的甘辛苦涩,一并呈现,让读者知晓。因此读他的序言,宛如读郁达夫的小说,有一种淋漓尽致的感受。他们都是五四时期的人物,都受到那时提倡的个人主义和浪漫主义的种种影响,虽然治学兴趣不同,但个性风格有相似之处。顾颉刚的这种文风和性格,对历史学家来说,则是莫大的喜事,因为他自愿地提供了许多不可多得的材料,为史家和读者了解他的为人治学,有极大的助益。略微可惜的是,本书篇幅不大,又以评论旁人的作品为主,因此并不能让顾颉刚尽兴发挥。但是,他的文风性格,还是有所体现。他所用的评语,非常直接、干脆,没有保留。他有时甚至将几个人的同类作品加以比较排名,分出名次,充分表现了他直率、真诚的个性。
当然,顾颉刚能这样做,不仅与他的性格有关,更因其史学名家的地位。由此,顾颉刚这种名家评名作的作法,构成了本书的一大特色。本书写于抗战胜利之后的1945年,此时的顾颉刚,虽然刚过五十,但就其威望成就而言,已经是史学界的耆宿。由他出面评述当代中国史学(顾有合作者童书业和方诗铭两人),自然有点"青梅煮酒论英雄"的味道,读来十分过瘾、亲切。但是,顾颉刚并不自大高傲,而是力求公正。这一点又与他的性格人品有关。
顾颉刚虽然出身书香门第,但他的成长,却并不像人们想像的那样,坐拥书城,整日"之乎者也",只啃那几部经书。相反,他由于年幼体弱,一直为其祖母所呵护,从祖母那里,听来不少民间故事,由此而培养了他对民俗文化的兴趣。以后到北京求学时,又迷上了京戏。因此他对中国的精英和通俗文化,都有兴趣。这或许也影响了他的人品性格。顾颉刚虽然出身世家,自己又很早成名,但他的待人接物,则较少"名士气",而是显得真诚、宽容,愿意以各种方式奖掖、提拔后进。他的治学,也往往高低兼涉,不但研究深奥的经学与史学,也对通俗的戏曲和民俗文化,充满了兴趣。甚至他在古史研究上的一些想法,如所谓"层累地造成的古史传说"的说法,正是他从对戏曲剧情的演变的探究中,启发而来。这一"层累地造成的古史传说",是顾颉刚疑古的一个重要理论依据。他从戏曲的演变中看出,一部剧作的剧情,往往始简而繁,经过几代人的加工,而变得愈益生动逼真、跌宕起伏。他由此提出,人们对古代文明的认识,也经历了同样的演化路线,愈到后代,其对古代的认识,似乎愈益清晰,因此其描述变得愈益复杂生动。其中的原因,显然是因为后人掺假虚构所致。他在那时所举的一个著名的例子就是,传说中的圣贤禹,或许只是古人的一种图腾崇拜,并不是一个真人。只是到了后来,人们才把古史传说"拟人化",将尧、舜、禹等奉为远古的"三代圣主"。他的这一说法,激怒了当时不少守旧的学者,视顾颉刚为大逆不道。但顾颉刚对古史传说的解释,从人们的常识出发,显得简明易懂,也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而且,他不仅仅做基于常识的猜想,而且用考证史料的手段,提供了古人作伪的许多证据,因此使得"古史辨"的运动,在1920年代为国人所广泛注意。它也揭示了传统文化的弊病,为五四新文化运动对传统文化的批判和改造,提供了有力的学术论证。
但是,深知治学艰辛的顾颉刚,并没有因此而停滞不前,而是希求通过进一步的研究,特别是对新史料的发掘和利用,对古史作更深入的研究,以求在科学的、而不是在传说的基础上,重新认识并恢复古代文明的面貌。可惜的是,许多对顾颉刚没有研究的人,往往不了解他的这一想法,而是将他简单看作是一位"疑古"的、"破坏型"的学者。而其实,顾颉刚是想先破而立、甚至破中求立的。因此,他还是一位"建设性"的学者。他在本书上编第五章评论经今文学派时,已经提到"破坏与建设本是一事的两面"。
本书的写作结构,比较明确地表现了顾颉刚的这一重要的、常为人忽视的另一面。本书有三编,代表了三个部分,主要描述民国史学由旧转新的过程。在顾颉刚看来,传统史学中有不少有益的成份,为新史学的成就起了一种铺垫的作用。而更重要的是,他把新史学的成功,主要归之于新史料的开发,这自然包括那时对文献史料的考订与批判,而"古史辨"之功劳独大。但他的重点,则是要强调实物史料的发现与运用,如"安阳甲骨文的出土"、"西北文物的发现","敦煌石室的发现"和"铜器的新发现"。他把这些实物史料,列于文献史料之前,同时还把传统史学中运用实物史料的成就,特别加以列出,以显示新旧史学之间的联系。于是,细心的读者就能感觉到,虽然顾颉刚把"古史辨"的运动列于书末(第五章),但他并不认为"古史辨"集了新史学的大成,或代表了新史学的最高成就。相反,顾颉刚眼中的新史学,以对实物史料发现和运用为主要核心和标志。而对实物史料的发掘与运用,显然并不是顾颉刚所长,也不是他成名的主因。而是他昔日的好友、今已有龃龉的傅斯年的一贯主张。傅斯年所领导的历史语言研究所,以"史学只是史料学"为信仰,以"我们不是读书人。我们只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为口号,以"凡能直接研究材料,便进步"、"凡一种学问能扩张他研究的材料便进步"和"凡一种学问能扩充他研究时应用的工具的,则进步"为目标,对中国文明的遗址,进行了一系列的科学发掘,由此而对中国的古史,获得了新的认识。6这一新的认识,重建了古史的某些真实性,与"古史辨"所得的结论相反。虽然顾颉刚没有完全改变他怀疑古史的立场,从他在本书中将安阳殷墟发掘的日期弄错这一点来看,他也没有过于注意他昔日同窗的工作,但是他毕竟是一个诚实的学者,有一种科学的宽容与大度,因此他能承认实物史料的发现与运用,代表了新史学的主要成就和发展方向。
顾颉刚不仅对新派学者如傅斯年持一种宽容、支持的态度,他对其他类型的学者,也一视同仁,能帮忙处便帮忙,能推荐处则推荐,因此他之提拽后进,在当时的学术界十分出名。抗战以前,初出茅庐的学者,常常追随三大"老板",分别是"胡老板(胡适)","傅老板(傅斯年)"和"顾老板(顾颉刚)"。但胡与傅都有机构的支持,财力雄厚,傅斯年创办了中央研究院最早的历史语言研究所,与中央研究院的关系,非同一般。而胡适则是北大文学院院长,又掌控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势力更是庞大。而顾颉刚仅仅是燕京大学的教授、北平研究院历史组的主任,财力不能与前两人相比。他之所以能成为青年人追随的对象,主要是他的学问和他的爱才。7顾颉刚对钱穆(1895-1990)的提拽,就是一段佳话。钱穆在1929年以前,由于家贫而没有受大学教育,辗转于无锡、苏州等地的中小学教书,利用业余时间治学。一个偶然的机会,使他遇见到苏州养病的顾颉刚。顾颉刚慧眼识才,在读了钱穆的《刘向歆父子年谱》手稿之后,推荐钱入京教书,先到燕京大学,以后又推荐他到北京大学教授中国上古史,使得钱穆能进入当时学术界的主流。虽然在1931年以前,钱穆还没有公开批评胡适、傅斯年等人的治学方法和对中国传统的态度;他甚至还在早先出版的《国学概论》中对胡适所开辟的新途径表示出一种欣赏的态度。8但是,就钱穆的教育背景来看,要他像那些接受过科学训练的新学者那样注重研究实物史料来扩张史学研究的范围,则显然可能性不大。对此顾颉刚自然不会不知道。但他照样竭力推荐钱穆,表明了顾颉刚之爱才与宽容的品格。
顾颉刚这种宽容大度、在探究学问方面不抱成见的态度,使得本书的内容增色不少。上面已经提到,本书写于1945年,在艰苦的八年抗战之后,学术界百废待兴、急待重整。但如何重整、重振,则是面对当时人的一个严峻的挑战,因为抗战的爆发,已经分化了中国的学术界。在中华民族面临严重危机的时代,学者们做出了不同的选择,不少改变了原来的治学路线,因此而形成了与战前不同的派别。本书既然是以《当代中国史学》为题,自然必须有一种包容一切、兼顾大家的态度,将这些不同的派别一一作评。顾颉刚之宽容大度、不含偏见的品格,在本书中得到了充分的表现。上面已经提到,他虽然自己并不参与考古发掘,却坚持认为新史学的特长在于开发新史料、特别是对实物史料的重视与运用。同时,他还力图突破政治的偏见,不以政治见解来决定学术著作的取舍。如他在本书下编第一章第二节"通史的撰述"中,提到的数位史家,从政治态度和教育背景衡量,都不能算是新式的学者,如吕思勉、缪凤林和钱穆,但顾颉刚对他们一视同仁,纯以学术质量为标准加以评论。他对钱穆的《国史大纲》,有这样的评语:"钱先生的书最后出而创见最多",尽管他对钱穆那样以一人之力,写作中国通史的作法,并不特别赞成。顾颉刚在书中的议论可以为证,他写道:"通史的写作,非一个人的精力所能胜任,而中国历史上需待考证的问题又太多,因此最好的办法,是分工合作,先作断代的研究,使其精力集中于某一个时代,作专门而精湛的考证论文,如是方可以产生一部完美的断代史,也更可以产生一部完美的通史"。
由此可见,顾颉刚本人的治学路径,与胡适、傅斯年的比较一致。胡适写了《中国哲学史大纲》前半部之后,为了佛教的问题,做了不少专题的考证,以致至死都未能完成下半部。有人因此将胡适讥为"半部书作者",但其实,胡适的这种作法,虽然让人有些失望,但也表明了他治学严谨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而傅斯年更为极端,他干脆认为通史的写作不是现代史学研究的目的。在《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旨趣》中,傅斯年写道:"历史学不是著史:著史每多多少少带点古世中世的意味,且每取伦理家的手段,作文章家的本事。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9当然,在"九一八事变"之后,傅斯年的态度也有所改变,认识到通史的教育对振兴民族自信的重要,因此提议在北大开设"中国通史"课,并鼓励张荫麟、吴唅写作通史。对此顾颉刚在本书中有较高的评价,特别提到该书"集合数人的力量,写一通俗的通史"。但他并不因此而贬低钱穆的《国史大纲》。如果我们再考虑到钱穆在《国史大纲》的《引论》中,曾对所谓"科学派"的治史,有严厉的批评,那么我们就更能体会顾颉刚之宽容与大量了。
顾颉刚不但对当时人看来"守旧"的学者有一种包容的态度,他对马克思主义史家如郭沫若、陶希圣(以当时情形来看)等人,也充分评价他们著作的学术价值,认为他们是"研究社会经济史最早的大师"。其实,顾颉刚虽然自己不信奉马克思主义,但对马克思主义史学的长处,则一目了然。他在本书的《引论》中已经提到:自唯物主义史观输入中国以后,"更使过去政治中心的历史变成经济社会中心的历史,虽然这方面的成绩还少,然也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这在当时是一个十分中肯的评论,体现了顾颉刚作为一个杰出史家的眼光与睿智。可惜的是,马克思主义史学虽然为中国的史学研究提供了这样一个方向性的转折,但后来的发展,却也走了不少弯路。社会史和文化史的研究,到了1980年代以后,才有了明显的进展,逐渐演变成为当代史学的主流。
走笔至此,我们已经将顾颉刚的为人与治学,结合本书的内容特色,做了一个大致上的论述。《孟子》有言:"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为了更清楚地了解顾颉刚《当代中国史学》的优点和贡献,我们还必须简单讨论一下该书的地位和背景以及我们现在阅读此书的意义。首先谈一下本书在中国史学研究上的地位。中国的史学传统,以其历史悠久著名,两千年来没有间断,可谓源远流长。既然是历史研究,就必然以追求真实为其目标。中国的古代史家很早就认识到"直笔"的重要。但是,中国史家也有借用史实来阐发政治理想、道德理念的传统。孔子的"春秋笔法"自然是一远例,更亲近的例子是司马迁的"太史公曰",为以后不少"正史家"所延承。换言之,史评这一传统,在中国文化中,也有长久的历史。但是,要说史学史的研究,即对史学写作这一文化事业从观念到方法等各个方面加以系统研究的工作,则要等到与西方文化有所接触以后才正式成为一门学问。有人或许会说,中国古代也有刘知几的《史通》、王夫之的《读通鉴论》和章学诚的《文史通义》等评论史学的名作,由此可以证明史学史的研究在中国也早已存在,但在笔者看来,这些著作的出现,从中国史学传统的大背景看,只是一些偶然的事件,并不能证明传统学者已经有意识地认识到史学史研究之独立性。
我们说史学史的研究是在中西文化交流、冲突的背景下才出现,也不是说史学史的研究是从西方移植到近代中国的(当然中国学者也确实参考了近代西方研究史学的方法、观念和理论),而是说在两种文化交流的背景之下,才使得(迫使?)中国学者反思、反省自身的史学传统,因而刺激、促成了史学史研究在中国的诞生。身处二十世纪初年的梁启超和章太炎,面临西方从军事到文化的强大挑战,提倡对文化传统进行革新。在做这些文化革新的尝试时,他们自然将两种文化加以对照,结果发现它们之间虽然有许多不同,但就史学研究而言,却也有不少相通的地方。于是梁启超写道:"于今日泰西通行诸学科中,为中国所固有者,惟史学"。但是,梁也注意到中西史学的不同:"史学者,学问之最博大而最切要者也。国民之明镜也、爱国心之源泉也"。10但中国传统的史学,在推广民族主义这一方面,则欠缺一筹,因此他提倡"新史学"。
与他同样对传统学问有深厚素养的章太炎,在观察了中西史学的异同之后,也提出史学革新的要点,是要提倡"通史"的写作,即突破朝代史的传统。不管他们两人的观察准确与否(就中西史学的表面上的异同来看,他们俩讲的都十分准确),他们就中西史学传统所做的比较,开启了现代中国史学史研究的先河。换言之,西方文化之输入中国,使得中国人发现了一个文化传统上的"它者"。在这一"它者"的反衬对照之下,中国人开始注意研究自身的文化传统,而史学则成为这一新文化运动的一个先锋。难怪中国现代的著名学者,大都以史学为业,与顾颉刚同时的人中间,以史学闻名的,俯拾即是。即使是其它学科的学者,其成就也往往在史学的研究,如哲学家冯友兰以哲学史著名、佛学专家汤用彤以佛教史成家。小说家鲁迅之文学史研究,有口皆碑,而诗人郭沫若则在中年即慢慢转行到史学界了。相似的例子还有陈梦家、闻一多等人。就当时的情形看,似乎史学研究与学术研究可以划上一个等号。甚至,这一风气在现代中国,仍然有典型的表现。文化名人一旦对学术研究有兴趣,往往从史学方面入手进行研究。小说家沉从文晚年的服饰史研究,就是证明。而武侠小说家金庸,在成为浙江大学文学院院长之后,便选择以中国古代史为方向招收博士生了。
既然史学成为中西文化交流的一个渠道,因此中西史学史的研究,在二十世纪以来,就慢慢为史学家所重视,逐渐演变成为独立的研究主题。1920年代在北大任史学系主任的朱希祖(1879-1944),就开始为学生讲授中国史学的传统,以后成《中国史学通论》一书。他还延请留学美国的何炳松(1890-1946),为学生开设"史学方法论",由此而引起何炳松翻译鲁滨生(James Harvey Robinson)《新史学》(The New History)一事,而《新史学》则成为"本世纪初的一部著名史学译著"(谭其骧语)。11在与中西史学传统的对照中,中国学者也发现了一些原来不为人注意的史学史人物,如章学诚及其《文史通义》,就在现代中国学界,受到广泛注意,与章在清朝的地位,有天壤之别。
胡适就出版了《章实斋年谱》一书。而何炳松不仅注意到章学诚,而且还注意到了刘知几。与何有同样兴趣的还有"学衡派"的人物张其昀。显然,由于学者们(特别是那些受到西学影响或训练的学者,其中包括那些所谓"守旧"的"学衡派"人物)开始从史学史的角度反观过去,因此而发现了中国史学的一个不同的传统。事实上,这一研究史学史的兴趣,在中国的东邻日本,由于西学的影响,也早已形成。由于中日文化在历史上的亲近关系,日本学者研究史学史,就必然会涉及中国的史学传统。因此,日本史家也对中国史学史,进行了研究。汉学家内藤湖南就是一位先驱。他不但有身后出版的《支那史学史》一书,而且还像胡适、何炳松一样,对章学诚的史学,颇有研究,成为现代"发现"章学诚的学者之一。现代中日学者对中国乃至东方史学传统的重视和研究,都与他们与西方史学和文化传统的接触有关,也是他们反省和革新自身的史学传统的一个重要表现。
到了顾颉刚写作本书的年代,研究中国史学史的论著已有不少。除了朱希祖的《中国史学通论》和金毓黻的《中国史学史》的专著以外,有关刘知几、王夫之和章学诚的论文已有不少。对明朝以来的史学发展,齐思和等人也开始着手研究。至于清末民初以来史学研究的变迁,钱穆在其《国史大纲》引论(此引论曾首先发表)中,也作了派别的区分,提出了说明意见。而周予同的长篇论文《五十年来中国之新史学》,12论述更是详细。有关史学方法的论著,更是不胜枚举。而才华横溢但英年早逝的张荫麟,则对历史哲学,表示了不少兴趣。这些都说明,在本书出版的年代,史学史的研究,已经自成风气,获得了中国史学界的注意。但是,像本书那样,以史学名家出面,评论史学界成就与不足的著作,还是不多的。即使是在此之后,也没有太多同样的例子。不久刚去世的白寿彝,当是一个杰出的例外。而当今更多的史学史专家,似乎已经为自己的兴趣所限,而没有就历史专题做多少研究。如果我们再考虑到本书的个人特色,也即本书所体现的顾颉刚本人的人品与性格,就更能感觉到本书的独特价值了。就拿白寿彝来说,他虽然在过去的几十年来,一直为推进中国史学史的研究,做出了很重要的贡献,但他扮演的主要角色,以学术领头人为主,因此在他署名出版的著作中,并没有多少能真正和全面地反映他个人的学术观点和看法。此处所发的议论,主要是想凸显本书的特色,并无臧否他人的意思。事实上,顾颉刚本人也常扮演学术领导人(顾老板)的角色。
在结束本文之前,我还想就本书的内容再发一些议论。本书既然是名家名作,因此在出版五十多年后的今天,它也成为史学史与学术史研究的重要史料,因此下面的讨论,主要以本书反映的史学观念为主,至于具体的内容,则留待读者自己去发现与评论。依笔者管见,本书在观念上有两大特点,其一反映了现代中国学者对传统文化与中外文化交流的态度,其二则涉及他们对历史学性质与方法的认识。本书所反映的这两个方面,都能为我们了解中国文化在现代的变迁和改造,提供重要的线索和证据,由此亦可证明本书作为现代中国文化经典作品的价值。
作为一位五四学者,顾颉刚在本书中所持的文化观,具有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复杂特点,即一方面信奉历史进化论,认为中国文化在现代世界处于一种落后的状态,有待改造和改进,另一方面则又带有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相信中国文化顽强的再生能力和内在的价值。这两者之间又存在紧密的联系:民族主义的情感既能使人对自己民族的未来充满信心,又可以为其现状的落后而忧心忡忡,而这一复杂心理,则又与历史进化论的理念有关。正是由于信奉历史进化论,才会使史家将各种文明既作纵向的前瞻,又作横向的比较,由此而发现自己文明的位置,为其超前而窃喜,为其落后而焦虑。孰不知,由此角度来比较文明的价值,几乎永远无法让人满意,因为比较文明进步的标准自有多种,比较的方法可以各个不同,如果纯作外向的比较,则无法获得对自身文明内在价值的全面认识。
在本书的《引论》中,顾颉刚指出了在抗战胜利之际出版此书的意义,认为"中国的历史,从此又将走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而这一新的历史阶段,在顾颉刚看来,是相对十九世纪中叶中国为列强所败而开始的那一个历史时期而言的。他说:缔结了《南京条约》之后的中国,"便开始遭受着狂风暴雨的袭击,我们的国家,就在这狂风暴雨之中,作猛烈的挣扎;到今年,终于获得了最后的胜利"。换言之,当时的顾颉刚认为,中国能够打败日本,取得抗战的胜利,不仅有局部的历史意义,而且能为中国的历史开辟一个新的纪元。不管顾颉刚的预测是否正确,他的观点本身已经显示了他的历史进化论意识。
不仅如此,顾颉刚在表达了对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及其光辉的前途之信心之外,则又对他所处的时代以及已有的学术成果,不甚满意:"一百年前,我们对于西洋的文化,望尘莫及;一百年后,我们的文化,仍是迂缓地随在人家的后面,与别人家比较起来,依旧相去很远,我们真觉得对不起我们的祖宗"。但是,在表达了这种不满之后,他又连忙指出:"这一百年之中,我们各部门的文化,也有比较进步迅速的,史学便是其中的一门,而且是其中最有成绩的一门"。这里,顾颉刚民族主义文化观之复杂、矛盾,显露无遗。
这种文化观,主导了顾颉刚对历史学性质与方法的认识。在他看来,历史学像历史本身一样,会经历一个进化的过程,而这一进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方法的完善,具体表现为运用科学的手段发现和考证史料,从而扩充人们对历史的认识。二是视野的开阔,由原来的帝王将相扩大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本书的结构,充分体现了这种史学观。顾颉刚不但要展现这一百年来中国史学从旧到新的转化进化,而且还想揭示和解释这一转化的原因。因此,本书分有三编,上编描述"近百年中国史学的前期",中编是"新史料的发现和研究",而下编则是"近百年中国史学的后期",这里的从"前"到"后",也即从旧到新,一目了然,不用多说。而中编则至为关键,表现了顾颉刚对这一转化原因的解释。很显然,在他看来,史料的发现与研究,是促成中国史学进化的主因。他在《引论》中写道,五四运动以后,"西洋的科学的治史方法才真正输入,于是中国才有科学的史学可言。在这方面,表现得最明显的,是考古学上的贡献"。而考古学的贡献,正如他在后面写道,是在于发现新史料。新史料的发现,"一方面可以补充过去史藉的不备,一方面却又决定了后期史学的途径"。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在顾颉刚眼里,后期史学的进步,主要表现为科学方法的运用,而科学方法运用之成效,在于发现和扩充了史料。值得注意的是,顾颉刚虽然将中国史学的科学化主要归功于西洋的科学治史方法的输入,但同时也注意到中国传统中的金石学和碑志学的研究。在他看来,西洋史学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帮助中国学者完善其治史的方法,而没有完全取代以往的成就。因此他的史学观,也表现了五四民族主义文化观的复杂特征。
在顾颉刚眼里,现代史学不仅应当是科学的,而且应该是大众的。作为一名史家,他的这种视野是难能可贵的。在本书的末编第四章里,顾颉刚专门讨论了"俗文学史与美术史的研究",而且认为这些研究,都会有助于史家了解历史的多种方面。他在讨论了胡适、鲁迅和郑振铎等人的小说史研究之后写道:"旧小说不但是文学史的材料,而且往往保存着最可靠的社会史料,利用小说来考证中国社会史,不久的将来,必有人从事于此"。在这里,他不仅认为小说能成为可靠的史料,而且预测社会史的研究,会在将来受人重视。如果说本书在反映了五四时期的文化观念之外,还有什么超前于那个时代的认识,那么这一段话,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最近十多年来中国史学的发展,不仅在史料的开发上,有了更明显的进步,而且史家的视野,也愈益扩大。社会史的研究,因此而成为主流,并且还有日益深化之趋势。顾颉刚的《当代中国史学》,虽然写于五十余年以前,但其视野和见识,则仍让我们在掩卷之余,含英咀华,回味隽永。也许,这就是名作之价值吧。
1傅斯年评语见《傅斯年全集》(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0),页1499-1542。罗家伦推荐顾颉刚事见顾潮《历劫终教志不灰:我的父亲顾颉刚》(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页60。罗在回国以前作信顾颉刚,则见于《中山大学周刊》,2-14(1928年1月),页399-401。
2见上引《傅斯年全集》,页1499-1542。
3恒慕义的文章为"What Chinese Historians Are Doing in Their Own History"?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34:4(1929),页715-724。他之翻译顾颉刚之自序,见The Autobiography of a Chinese Historian (Leyden:J.B.Brill,1931)。
4施耐德的书见Ku Chieh-Kangand China's New History: Nationalism and the Quest for Alternative Traditions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1)。
5刘起釪的书为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出版。王泛森的书由台北允晨文化事业公司1987年出版。吴素乐的则见Zweifelam Altertum: GuJiegangund die Discussionüber Chinasalte Geschichteals Konsequenzder "Neuen Kulturbewegung"ca,1915-1923 (Stuttgart: Franz Steiner Verlag, 1992)。
6见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旨趣》,《傅斯年全集》,页1301-1312。
7参见顾潮《历劫终教志不灰》,页179。
8有关钱穆与胡适等科学史家的关系,参见余英时《犹记风吹水上鳞》,氏著《钱穆与中国文化》(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页7-18;傅杰《钱穆与甲骨文及考古学》,《中华文史论丛》,第64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页248-307;以及王晴佳《钱穆与科学史学之离合关系,1926-1950》,《台大历史学报》(台北:台湾大学历史系),第26期(2000年12月),页121-149。
9见《傅斯年全集》,页1301-1312。
10梁启超《新史学》,《梁启超史学论著三种》(香港:三联书店,1980),页3。
11见谭其骧《本世纪初的一部著名史学译著--《新史学》》,《何炳松纪念文集》,刘寅生、谢巍、何淑馨编(上海: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页74-75。
12原载《学林》第4期(1942年),收入朱维铮编:《周予同经学史论著选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页513-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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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审美价值的用词显然是经过原语作者精心选择的,通常符合以下标准,也是我们的审美依据,即准、美、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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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翻译美学角度看中国古代文学翻译
翻译美学是一个翻译与美学联姻的新学科。古代文学是我国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文学作品中所蕴含的美学意义自不待言。翻译美学的出现和发展为中国古代文学翻译的赏析开辟了一条新路,也为中国文学翻译提供借鉴。
陶渊明是东晋著名诗人,诗歌多描写自然景色及其在农村生活的情景,散文以《桃花源记》最有名。魏晋南北朝时期,战火不断,社会十分黑暗。
在这种社会环境下,陶渊明创作了《桃花源记》,以这个幻想中的桃源世界,寄托作者对黑暗现实的不满,同时也表达了对当时生活在战乱中的人民的同情。《桃花源记》中的语言质朴自然,精炼,文笔简洁优美。
方重是我国著名文学家、翻译家,译有《乔叟文集》、《理查三世》及《陶渊明诗文选译》等。林语堂是中国当代著名学者、文学家、语言学家,他将孔孟老庄哲学和陶渊明、李白、苏东坡、曹雪芹等人的文学作品英译推介到海外,有意于将中国的古典文学、传统文化乃至中国式的生活理念介绍到国外,为西方人士认识中国搭建起一道桥梁。
就审美客体而言,刘宓庆将其分为形式系统即审美符号集和非形式系统即审美模糊集两大部分。其中审美符号集包括语音、文字、词语层和句段中的审美信息,而审美模糊集则包括“情”与“志”和&ldqu;意”与“象”的两部分审美信息。就《桃花源记》的翻译而言,文章将选取审美符号集的词语层和审美模糊集中的“意”与“象”部分进行两个译本的研究,评析其审美的再现途径。
1.词语层。
“有审美价值的用词显然是经过原语作者精心选择的,通常符合以下标准,也是我们的审美依据,即准、美、精。“准”是指用词表达了原意和适应了语境,“美”指用词能给人身心以很大愉悦的品质,“精”指翻译时用词应该精练,无拖沓”。《桃花源记》中有一段对桃花林的描述,原文如下:
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方重和林语堂的译文如下:
方译:All of a sudden he came upon a peach grove.For hundreds of paces along both banks of the stream,the peach-trees were in full bloom.No other trees were to be seen in the whole grove.The soft grass looked fresh and beautiful.Here and there falling blossoms were dancing gracefully in a thousand hues.
林译:he suddenly came upon a peach grove which extended along the bank for about a hundred yards.He noticed with surprise that the grove had a magic effect,so singularly free from the usual mingling of brushwood,while the beautifully grassy ground was covered with its rose petals.
此段中原文的“忽”字凸显了桃花林的出现不仅出乎渔人的意料,也出乎读者意料。方译中短语“All of a sudden”被置于句首,进行了强调,林译中副词“suddenly”被置于主语后,也是强调,据此,两译者均体现了用词的“准”,适应语境的需要,即后文的“渔人甚异之”。两位译者对于“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翻译处理侧重不同。在方译中,译者详细刻画,通过“fresh and beautiful”形容芳草,“dancing gracefully”,和“in a thousand hues”来描述桃花,为读者展示了一幅动态美景,突出了“美”,即用词“能给人身心以很大愉悦的品质”。林译则突出“精”,即精练,无拖沓,一句“the beautifully grassy ground was covered with its rose petals。”简洁明了地道出桃林的全景。
在字词微观方面,两位译者均向目标读者展示了《桃花源记》中蕴含的美学因素,一个强调动态美,一个展示简洁美。
2.“意”与“象”。“
意象、意境运用是中国艺术的独特的创作手法,因此翻译审美绝对不可以忽略”。“意象”指作家主观情志和外在物象(物,景,境)的结合,或“情”之于“文”的“赋形”。“意象”蕴涵着“情”与“景”及作者的“意”与“志”,是审美的高级阶段,而“象”也指象征手法,审美者需根据“象”来理解作者的“意”,即其要表达的概念。作为译者,领悟原文中的“象”至关重要,因为“意象”反映的是作者特定的文化背景和独特的审美情感,因此,译者在翻译时要了解意象的文化所指。《桃花源记》文末提到:
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
方译:A good scholar of Nanyang,on learning of it,was anxious to rediscover the place. Nor did he succeed,and died soon of illness.
林译:Liu Tsechi of Nanyang was a great idealist. He heard of this story,and planned to go and find it,but was taken ill and died before he could fulfill his wish.
陶渊明在《桃花源记》的文末提到刘子骥,实际上是在寄托自我情怀,要借其隐逸之心,抒发自己对世外桃源的向往。同时也突出了“世外桃源”并不存在之意。方译中“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译为“A good scholar of Nanyang”,人名被略译,从审美角度来看是译者领略到了原文的“象”,即虚无的桃源,而突出“未果,寻病终”的结局,所以此处弱化了人名的翻译。林译中直接用“idealist”一词来翻译,即“理想主义者或空想家”,也同样表达出了桃源的虚无之意,可以说两位译者是异曲同工,都表达出了原文中的“意”与“象”。
两位翻译大家为读者呈现出不同的桃源之美,都传达出了桃花源的象征意义,给读者带来美感的同时,也让目标语读者领略到中国古代文化的深刻内涵。
[1] 方梦之.译学词典[K].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2] 江华,戴炜华.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翻译的美学思考[J].上海理工大学学报,2011,(1).
[3] 刘宓庆.翻译美学导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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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当代美学的文化特质表现为题材选择上的强烈念意识,呈现出对当代美学现象的极度关注,从大众美学的角度剖析人们的心理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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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当代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封闭的小农经济状态下村落生存结构虽然已被打破,但其根植于乡间的社火活动中所蕴含的美学价值并未随时代的变迁而消融。与此同时,面对西方当代艺术的价值评价标准的渗入,笔者认为探讨当下浚县社火与西方当代美学的共通之处,将更有利于建立我们自身的美学评判标准,促进“社火”这一艺术奇葩的保护与利用。浚县社火在其绘画语言方面所体现出的平面意识,以及在美学题材中所体现出的大众意识,都与西方当代的审美倾向不谋而合,为艺术创作中展现社会文化现象提供了可能性。
论文正文:
西方当代审美视角下的浚县社火的美学价值
西方当代美学在演进过程中始终伴随对艺术媒介的论证,形成具有自我批判精神的自律性艺术实践美学。其平面意识作为美学意义中最本质的媒介特征之一,越来越得到肯定与重视,当代架上绘画尝试使用各种不同的语言阐释着平面意识的回归,从平面走向简化的视觉意味状态,又从简化走向材料的原始物质状态。
与之相对应的浚县社火本身就沿袭着创作的平面化美学倾向,往往不采用完整的三维视觉效果,主张强调形象的外轮廓,不强调物体的实体感,捕捉物体的典型特征,创造自然简洁的画面语言。
西方当代美学的文化特质表现为题材选择上的强烈念意识,呈现出对当代美学现象的极度关注,从大众美学的角度剖析人们的心理生存空间。题材的观念化是因为绘画的叙事性与记录性特征在社会发展中逐渐被照相机的发明与普及所取代,对绘画是否还应具有社会美学意义的争论从未停止,经历了现代主义的抽象形式化追求后,人文精神的回归使艺术家们更趋于关注当下的即时的大众的美学现象,更贴近大众的美学接受层面,如波普艺术与涂鸦艺术就是将绘画贴近生活,贴近大众,表达对当下社会的直观认识。浚县社火表演作为大众美学的一种,在表演的过程中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大众美学概念的传达,从浚县社火表演中折射出当代社会的一些人们文化心理上的变化,体现出当下社会文化背景下人们审美接受的变化。
以西方当代美学为参考系,将三个不同时期较具有美学意义上平面特质的艺术流派与浚县社火做平行比较,以期更深入的认识浚县社火表演的当代语言特征,将认识转化为绘画手段。
其一是印象派塞尚的画作中传达出主题结构的二维平面性。如《圣维克多山》这幅名作中将山的形体进行三维空间压缩,用山本身“形”上的平面特征来组建画面基本结构,产生画面韵律感与节奏感。
对应浚县社火语言也是通过形的重复,将视觉感受指向平面形式,用或明或暗的主线将视觉感受连接起来,形成具有旋律感的静止画面。如挑花篮表演中,将每一个表演者想象为独立的平面元素,先将人物想象成具有块状结构形式,藤条想象成具有线状结构形式,花篮想象成点状结构形式,然后再将这些单独的形象组建为具秩序美感的整体画面语言,按其运动态势结构为统一的画面效果。
其二是立体主义把体积分解成暗示几何形立体的平面。如毕加索的《格尔尼卡》,用多面体平面的技法,将物体的局部用平面化的语言构建起整体知觉性的画面形象,通过画面重叠和并列的平面体系,使画面呈现零乱与穿插的视觉效果,有时甚至运用实物拼贴的方法来张显平面与深度的矛盾特质,向平面化演进。画面呈现的是结构的整体,而非生活原型的整体。在画面中将动物头部与身体扭曲,五官在面部作错位排列,体现了一种扭曲的平面美。
对应浚县社火的表演形式,始终伴随着穿插走动,形成的视觉印象本身就是具有真实的片断感和虚拟的整体感共同作用下的意识形象,这种感受吻合立体主义的多面体平面构成语言,可以将人物与背景融会为虚幻的富有童趣的平面语言。在材料的应用上浚县社火本身就是就地取材,显露材料本身特质已成为当代审美趣味追求之一,浚县社火往往就是选择生活中的实物来进行表演和装饰,比如有些舞狮的狮身就是用家里常用的粗布线头等缝合而成,形象塑造也随性而至,有时难免有所失实,但却具有质朴而富于生活气息的美学意味。
其三是构成主义和至上主义认为画面必须完全由纯粹造型要素构成,那就是平面和色彩,认为线形与色都是画面的本质存在,除此之外别无他物。如杰克逊·波洛克的《秋天的节奏-编号30》中,将颜料随意地泼溅在帆布上,在画面上显现出自然的流淌线条、滴落的色点,线与线、色与色相融合在一起形成的画面。绘画品格具有令人动容的大自然品质,产生视觉纯粹的愉悦美,强调人为拼凑的主观性,强调随意性和偶发性趣味。并且在画面中有一种特殊的技法即分形法,所谓分形,就是让画面某些局部与画面整体呈现同样的形状。
对应浚县社火表演的画面形式,处处显露着这种自然的随意性的构成语言,往往用琐碎的凌乱的造型拼接成整个的视觉形象,如在耍狮舞龙中为了渲染热闹喜庆的气氛,将少则三四只,多则十数只狮子集中在一起,上下攒动,熙熙攘攘的舞作一团;在舞龙中,往往又十数人共同舞动一条大龙,表演时龙身下的表演者,随着鼓点迂回游走,形成纷乱的视觉感受,在不经意间却突然发觉巨龙已然盘绕腾空而起,像座山似的矗立在你的
面前,震撼力不言而喻,体现出随意性与偶发性共存的艺术趣味。其分形法则在浚县社火表演中也是有所体现的,无论是跑旱船还是秧歌舞或是挑花篮等舞蹈性的表演中,在整体与局部的形体表现上始终都是有所暗合的,扭动的秧歌表演者本身形体姿态往往就与整个舞蹈走动穿插的形态具有相近性。
浚县社火表演与西方当代美学关注的都是人的生存空间与心理状态,对大众美学精神内涵的追寻,是伴随着本我意识的崛起,在题材的大众化表现语言中折射出社会大众当下的特殊心理状态。
其一是对乡土的眷恋,中国长久以来就是男耕女织的农业社会,作为农业社会的意识形态对土地的眷恋是自然而然的生发出来的,即使在都市生活的新的一代年轻人,用浚县当地的一位老百姓的话说,“往上查祖宗三代谁不是农民。”我们的根在土地,虽然久已疏远但一旦再次相遇心里依然能激荡起层层涟漪,这应该是大部分中国人都有的乡土情结。
其二是对情绪的宣扬,民间艺术延续至今,一直都有饱满的生命力,其对社会对人生的感悟与表达,隐含在喧闹的表演之中。长时间细心的观察我们就会发现,表演中挥洒的不仅仅是汗水,还是一年里积蓄的情绪,或是事事如意的高兴之情,或许是流年不利的积郁之情。在当代都市人们的教育程度越高,承受的心理压力就更多,心灵的束缚往往也更大,对情绪的宣扬使得人们心灵得到慰籍,也许这就是都市人往往不远千里来参加浚县社火的原因之一。
其三是对温情的期盼,传统的人伦在当今社会的转变是显而易见的,人们逃脱了“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的道德枷锁,但又容易走向另一个人伦的陷阱,繁忙的生活节奏使得人们对亲情的冷漠成为当代人的普遍心理状态。而在浚县这个乡族村落中联系人们的往往就是血缘关系,通过社火表演将这种亲情关系加强与维系,朋友亲人之间除去生活的重担,在那一天为了一个共同的心愿走在一起,心灵得以贴近。
总之,当代西方在美学演进中呈现出一种内省式的发展,无论绘画语言的平面意识还是美学题材的大众意识与浚县社火中所呈现的美学价值,正是这种在经济高速发展下带来的人们心理的紧张、生活空间的压缩、交流沟通的需要,在美学鉴赏上就反映出对质朴美与童趣美的追求。相对于都市的冷漠,乡间充满的是热闹,笔者在浚县社火表演中体验到了这种温暖的人性光辉,发现了隐藏在内心的对乡土的眷恋,对情绪的宣扬,对温情的期盼。
[1]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M].四川人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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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美学家对于中国古典美学、艺术之研究都极重视《庄子》,与庄子并称“老庄”的老子在美学、艺术上的受关注度却远逊于庄子。如李泽厚、徐复观两位美学家分别在其代表作《美的历程》与《中国艺术精神》中,都对庄子着墨甚多,对老子则基本略而不谈。老子美学的地位及影响显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近些年,随着中国哲学研究的兴盛和研究视域的开拓,老子哲学亦受到更多研究者的关注。然而,当前老子美学的研究仍多固守僵化的思维方式和狭隘视域,如固执于老子思想的“唯物唯心”之分,止步于老子对中国美学古典范畴、命题的影响,对于真正的问题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以至于老子美学于我们,仍是一片“混沌玄冥”之域。笔者认为,老子对于中国美学及艺术的影响与庄子一样,是根本性的,甚至比庄子的影响更为广泛而具体。老子美学不仅仅影响了中国艺术的思维方式,在很大程度决定了中国人对艺术的创作、欣赏和品评,甚至影响了中国美学与艺术的存在形态。
先秦思想对于后世美学与艺术有重大影响的,一为儒家,一为道家。老庄都是道家的代表人物,但就美学与艺术领域来讲,庄子显然更为现当代美学家看重。徐复观说:“中国文化中的艺术精神,穷究到底,只有由孔子和庄子所显出的两个典型。”[1]4李泽厚亦说:“与美学-艺术领域关系更大和影响深远的,除儒家外,要推以庄子为代表的道家。”[2]56与老子相比,庄子对治国用兵远没有那么有兴趣,对“卿相尊位”也傲然视之。庄子倒是对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更感兴趣,常常逍遥于山水之间,徜徉于林木之下,见天地之大美,悠然忘返。关于道的“本质”与“起源”,庄子虽有议论,然而他更关注现实人生的悲欢,发出“哀乐之来,吾不能御,其去弗能止。悲乎,世人直为物逆旅耳”的感叹。可以说,庄子为后代中国人树立了一个睥睨万物、淡去利害荣辱、遗世而独立的伟大人格,更为后代中国人树立了一个醉心于山水、隐逸于林间、忘情于自然的纯真艺术心灵。虽然如此,笔者认为,老子是道家源点,庄子从时间上晚于老子且不提,更重要的是庄子“其学无所不窥,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3]。老子对于中国古代美学及艺术之影响,实不亚于庄子。首先,老子美学不仅是后来“妙”、“气”、“象”、“淡”、“味”、“朴”、“自然”等大量中国古典美学范畴的起点,更是后来“得意忘象”、“气韵生动”、“以形写神”、“澄怀味象”、“道法自然”等中国古典美学核心命题的思想渊源。其次,老子“有无”、“奇正”、“美丑”、“黑白”、“虚实”相互辩证统一的思想直接启发、影响甚至决定了后来中国古典艺术的技艺实践和存在形态。其三,《老子》“直观万物”的“体道”方式和“以象论道”的诗意表述方式,不仅启发了历代美学家和艺术家,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文化的审美倾向,在源头上塑造了中国古典美学不同于西方“系统化、理论化”的诗化美学形态。其四,老子美学所体现出来的“母体崇拜”观念对中国古典美学和艺术影响深远,中国美学对于“阴柔美”的认同、欣赏与老子美学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老子美学对于中国古典美学的影响实比庄子更为广泛、具体、深远。可是为什么不是老子,反倒是庄子受到当代美学家更多的关注呢?概由于老子思想太驳杂。《老子》虽只五千言,其思想却远较庄子驳杂,既有关于“道”起源的探讨,又有关于现实人生的忧虑;既有小国寡民、返璞归真的隐逸理想,又有治国用兵的谋略之术;既有对虚假的道德、仁义的批判,又有对人蒙蔽于感官欲望、知识成见以致逐物不返、不见本真的深刻洞见。对老子最有微词的,是其思想中有关治国用兵的权谋之说。宋儒多认为《老子》实为“君子南面术”,甚至阴谋诈术;钱穆亦说:“庄周乃一玄想家,彼乃凭彼所见之纯真理立论,一切功利权术漫不经心,而老子则务实际,多期求,其内心实充满了功利与权术。”[4]121显然,他也是把老子当成一阴谋家。这样就很难把老子与超拔出尘的美学、艺术联系起来。因此,老子对于中国美学和艺术的巨大影响,很容易让人误判、轻视乃至忽视。另一个原因,或许是“庄子主要的思想,将老子客观的道,内化为人生的境界。”[5] 389侧重在自然、现实人生中寻找慰藉与解脱的庄子,显然比侧重宇宙玄思和政治军事的老子更能在美学与艺术上引起后人的共鸣。
当前关于老子美学的研究,笔者认为问题主要有二:其一,长期以唯物、唯心这种二元对立的认识论方法进行研究,思想僵化,方法陈旧,未能打开新视域,开拓新局面,以致鲜有创获。如有学者认为:“老子说:‘有物混成’,又说‘道之为物’,这就是说道是一种物。‘道’作为太初混沌的实体,是物质性的,还是精神性的?”[6]5把老子的“道”当作一种物质性的实体,追问其物质性或精神性,实是以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把老子简单化、庸俗化,实际上远离了老子哲学的问题本身。其二,研究持续聚焦于《老子》中“妙”、“气”、“象”、“淡”、“静”、“自然”等观念对中国古典美学范畴的建构作用上,或聚焦于老子 “涤除玄鉴”、“有无相生”、“道法自然”等思想对中国古典美学命题的影响上。相较于这种看重《老子》与中国古典美学范畴、命题在核心话语、概念上的直接相关性的“显性”研究,另外两种更为根本、重要的研究则被相对轻视,一是对《老子》文本的美学研究,二是老子美学与中国古典艺术及其理论的内在勾连。仅仅盯住那些与老子美学有相同、相近名词或概念的中国古典美学范畴和美学命题,很难整体上把握老子哲学思想的全貌,以致“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所建构出来的老子与中国古典美学范畴、命题在名词、概念上的关联,亦有落入主观臆想的危险。忽视了从微观角度透视老子美学与中国古典艺术和理论的内在勾连,老子美学的研究则止步于相对空疏宽泛的美学范畴、美学命题间的流布与转化,无法看到老子对古典美学、艺术的深层影响。当前聚焦于美学范畴与命题研究的现状其实与美学史的研究方法有关。一般来说,有三种美学史的研究方法:“一是认为美学史主要应该研究历史上关于美的理论”;“二是认为中国美学史是研究中国人的审美意识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历史”;三是研究“历史上各个时期出现的表现为理论形态的审美意识,也就是历史上各个时期出现的美学范畴、美学命题以及由这些范畴、命题构成的美学体系”[7]2-6。美学家叶朗先生认为第一种太狭隘,第二种太宽泛,他支持第三种。显而易见,当前聚焦于美学范畴、命题的老子美学研究正是第三种美学史研究方法的直接体现。虽然笔者赞同叶先生对于老子美学地位及意义的评价,却不认同叶先生的美学史研究方法。以“美学范畴、命题”为核心的美学史研究方法并不适合中国美学,当然,也不适合老子美学。这是因为,无论中西方,美学史中关于“美”、“艺术”及其相关的美学范畴、命题的概念常常发生变化;更重要的是,与西方美学相比,中国古典美学的非系统化、理论化的存在形态,更倾向于诗意的描述、类比和象征,而非抽象性、规范性和定义性的,这些范畴与命题也偏于直觉的感悟和诗意的启发。这些范畴、命题需要还原到文本之中,往往才能理解其涵义,而不是从中抽离出来。“美学史的构成,不仅仅依靠美学家所作的美学的明确论述,而且也依靠那些隐含在流行的趣味和艺术品中的美学涵义”[8]8,对于中国美学研究来讲,塔塔凯维奇的把美学范畴、命题与审美意识史结合起来的方法或许更为合适。
老子崇“无”,表现为对于“无言、无知、无欲、无为”的崇尚与赞美。“无”实是对于“有”(一切既成的、限制性、规范性的)的批判。所以说,老子的哲学,其实是批判的哲学;老子的美学,其实是批判的美学,因为,老子总是能发现世间万事万物(包括人的语言、思维、文化文明)的局限性,发现事物趋势、性质所具有的反面。然而老子的对任何事物的“批判”都不是绝对的批判,而是相对的批判,所以笔者不同意一些学者认为老子否定“道德、仁义、知识……”的观点,老子不是完全否弃这些,他对任何事物都没有全然批判,而是把现存的一切都置于“道”这一完美超越的理想之境下进行关照,指出其局限性。老子哲学是对一切既成、限定性、规范性的批判,是在事物此时此地的“此在”局限性中发现其面向过去与未来的全面敞开,是在“此在”中发现其相反相成的多种趋势、联系及可能性,这是老子最根本的思维方式;力求突破有限的“有”去追求超越的、无限的、浑朴天真的“无”,却不脱离万物之表象对世界进行抽象的、概念性的、本质主义的探求,这是老子思想的根本特点。
毫无疑问,老子的哲学思想的核心是“道”,“道”后来也成为中国美学的核心概念,人们把“艺”看作“道”之象征。然而,老子最先批判的,就是“道”(言)。老子开篇即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刚开始“言”,就批判“言”。因为“言”虽然可言“道”,但言说的道已非“常道”;事物虽可命名,却不是不变之“常名”。朱谦之说:“老聃之所谓道,乃变动不居,周流六虚,既无永久之道,亦无永久不变之名。”[9]74正因为大道与时迁移,周流不止,老子深知对于“道”,说是一物即不中。然而,老子并不批判“道”之存在,也未否定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规律,而是批判 “道”之“可道”(言说)。言非道,可是不言,道又如何显现自身呢?那就换一种方式说,所以老子从未说道“是”什么,而总说道不“是”什么,或者说道像什么——即“道”之“象”。老子五千言,我们从未见老子说“道”是什么,最肯定的论述也仅是“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让其对于“道”的“定义”在跳跃性极大的“逝、远、返”等词语中“播撒”、“延异”开来,老子的“言”根本就是非定义的、非本质和非逻辑的,是想象性和跳跃性的,呈现出开放的和非限定性状态。道对人呈现为一种变动不居、绵延周流的“象”,可以似是而非地去“描述”其“象”,却不可以用语言去“定义”其内在的实体、结构或恒定的规律。所以老子不说道是什么,而是说道不是什么,说道像什么。老子说:“有名,万物之母”,所以,老子批判的,并不是“有名”——语言本身,而是“言语”的方式。所以白居易对于老子的指责(“言者不知知者默,此语吾闻于老君。若道老子是智者,缘何自著五千文?”),虽然聪明,却错过了老子的本意。若一字不言,以默对空,道如何呈现自身?人又如何把握玄妙精微、变动不居的道?老子没有批判语言本身,而是批判以语言、名相去绳束、规范、定义其背后的“道”的言说方式和思维方式。“有名,万物之母”,实是说“有名”(语言、名相)不仅重要,还是我们认识万物的起点,是人超越“有限”去抵达的“道”之无限的筌蹄与芦苇。所以“道”虽然“深不可识”,老子依然“强为之容”,“容”即“容貌”、“形容”,实是一种“象”之类比。“道之为物”、“凡物芸芸,各复归根”之言绝不是说道是物质性的实体,而是把现实中的一切存在都当作流动不居的现象之流,把万物理解为不断生成的“象”,故有“惟恍惟惚”之诗意形容。
老子批判“知”,崇尚“无知”。然而,老子对于“知”的批判,也与其对于“言”、“德、仁、义、礼”的批判一样,是一种“限制性”的批判,而非绝对否定的批判。老子不是崇尚“无知”的愚昧,而是批判以功利计较为目的的知识,崇尚淡泊清明的智慧。老子说:“能知古始,是谓道纪。”(十三章)“复命曰常,知常曰明。”(十六章)“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三十三章)老子对于“知古始、知常、知人、自知”显然有赞美之意,所以老子绝不是批判“知”,而是限定“知”。所以,“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三章)绝不是如有些学者所言,是老子的“愚人、御民之术”。老子之所以要“常使民无知无欲”,乃是限制“知”,“使夫智者不敢为也”。老子限定“知”,乃是深知与“不肖者不及”相比,“智者过之”,“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愚”[10]的危害与可能性更大。更容易引起误解的是这样的表述:“明白四达,能无知乎。”(十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少私寡欲,绝学无忧。”(十九章)“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三十八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四十八章)“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为而成。”(四十七章)其实,老子批判的“知”是理性的、规范性的“知”。老子所谓“知”“以一种批判本体论存在为基础的知识涉及到‘非宇宙论’思想:这种思想并不预设某种‘单一秩序’的世界以及各种相应的知性配备。因此,它是非理性的认知。这种认知不借助于那些决定某一种现象的存在、意义或行动的规范或原理。”[11]49老子认识世界的方式是与道冥合的直观,以及以此推彼的类比。老子曰:“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鉴,能无疵乎。”(十章)“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十六章)都是说把个人主观的先见、欲望、观念涤除,以婴儿一样的天真无瑕去烛照逝者周流的大道,融入浑全完美的自然。所谓“惚兮恍兮,恍兮惚兮”就是对“道”进行直观的内心体验,而“幽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则是直观把握到“道”之“精微”的内在确认。理性的、概念性的认知是明确的,只有对于“道”的直观才可能是“恍惚”的、变动不居的“象”。老子另外一种认知方式是类比,这也是中国传统哲学最重要的认识方式。“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馀;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五十四章)老子对于“天下”的了解、认识是通过由“身”到“家、乡、邦、天下”逐步类推的。老子认为,抽象的规范、原理、预先设定的立场可以得出一些普遍性的规律与原则,却并非道之本体。与此同时,“没有无中生有的观点,没有全然外在的视角,也没有非情境化的优势立场。我们始终身处其中”[11]23。那就在道中认识道,而不要用语言、概念、理性去牢笼变动不居的道。老子相信人就是产生于道并在先天本然上是与道冥合的,与抽象出来的规范、原理相比,他更愿意相信直观中的直接经验,并以类比的方式推知“情境”中的其他。所以老子才会有“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知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的说法。“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第六章)也是类比的方法,这种把自然之山谷、女性生殖器、门相类比的方法,是一种“象”之类比,是对“物之象”共同性质、趋势、状态的领会与体认。老子这种 “物象”类比方式与孔子“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的“通德”类比方式一样,都极具美学与艺术的意味。一方面,儒家、道家这两种不同的类比方式的相互作用,“儒道互补”,共同建构了中国古典文化整体的审美意味;另一方面,“通德”与“物象”这两种类比思维的差异一直存在,影响并决定着儒道两家在中国古典美学史上不同的美学取向。
老子激烈批判过度的欲望。老子认为感官欲望会妨碍人们对于“道”的体认,更会对社会与人的身心有所损害。然而,老子并未因批判欲望而走向禁欲主义。对于欲望,老子的观点与其说是否弃,不如说是限制。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腊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十二章)林语堂说:“‘腹’是指内在自我,‘目’是指感官世界或外在自我。”[9]119对于个人来讲,声、色、味、贵重物品以及“驰骋田腊”等过多的感官享受会使人骄奢淫逸、放纵欲望,纵情如幻,往而不返。对于国家来讲,“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五十七章)过多的财货不仅会引起国内的混乱、争斗,更会引来其他国家的觊觎,使国家面临危险。老子认为:“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四十四章)他崇尚的是一种“为腹不为目”的简朴清净生活。但老子并未完全否弃欲望和感官,老子反对的是不知足的“甚爱”、“多藏”,过多刺激人的欲望感官的“伎巧”、“奇物”,对于人简朴正常的欲望和感官,老子是认同的。“少私寡欲”是要求人“寡欲”,而不是弃绝欲望。所谓“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可见老子对于朴素的欲望不仅肯定,而且欣赏、品味和支持。老子肯定的是一种“限定性”的欲望、一种非客体化的欲望,它是一种淡去了直接功利目的的欲望、一种偏于审美的感性直观。“欲望,当它是基于同这个世界的非强制性关系(无为),和对这个世界的反映性认知(无知),那么,它就不是靠占有、控制或毁灭定性的欲望,而纯粹是由赞美和欣赏塑造的,它是敬意。”[11]51
老子并不全然批判“道德”、“仁义”,老子的“无为”更不是不作为。老子批判的是虚假的仁义道德,是“非自然”的“强为”。老子曰:“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又曰:“绝仁弃义,民复孝慈。”乍听似是毁仁弃义、弃知灭慧之言,然而老子对于道德仁义的批判竟是为了“民复孝慈”。所以老子批判的并不是道德仁义本身,而是道德仁义的虚假。老子对“有为”的批判亦同理,是对于“强为”的批判,尤其是对政治者过多政策干涉、过多苛捐杂税压迫的批判。“无为”“事实上意指对个体行为域中现象之‘德’无任何干扰的行为方针。这样,没有过去知识和积习的羁绊,行为相对来说就是直接的:它们是既有包容性又是自然而然的。”[11]47在这种意义上,“无为之为”就是充满创造性的、饱含审美意味的行为。
老子认为“语言”不能“言说”、“常道”,所以,老子对于“道”的论述采用了非语言的方式,其实是非定义、非逻辑的言说方式,一种饱含美学意味的意象言说方式。道“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道无形无象,亦非语言可以把握。然而,道却以逝者周流(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的方式,把自身呈现为万物纷纭、周而复始(凡物芸芸,各复归根)之现象,而这变动不居、虚灵、混莽之象却是“惚兮恍兮”、“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也就是说,道显现为变动不居之现象,无法靠名言、逻辑把握,却可以靠直观这虚灵变化之象体认道之“精”、“真”、“信”。老子五千言,实未着一字,因为老子把对于道的言说转化成一种“象”之言说。道不可言,道不可见,“象”却是具体可感可观的,并且启示、彰显着“道”之精微,所以老子是以“象”的方式去言说“道”。所谓“惚兮恍兮”、“窈兮冥兮”,所谓“凡物芸芸”,所谓“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有物混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无非是道之“象”。“道不是某物,它无形无象,不可感知,以潜藏的方式存在,玄妙无比,不可言说,只能意会,一旦说出,便落筌蹄,失却本真,只可寄言出意,勉强加以形容,也还须随说随扫,不留痕迹。”[12]70-71所谓“随说随扫”就是批判语言,批判理性、逻辑,“随说随扫”之间,有“象”留其间,以非语言的方式言说着不可言说的“道”。老子“不说道是什么,而说道像什么”的言说方式,实是一种非定义性、非概念化和非系统化的思维方式的表现,这种思维方式不离万物之表象言说超越“现实”的“道”,而毋宁是在“恍兮惚兮,惚兮恍兮”的“象”中去体味、沉吟“道”,本身就具有审美的意味和艺术的思维。虽然孔子同老子一样,亦不倚重定义性、概念化和系统化的思维方式,但只有老子强调“执大象,天下往”(三十五章),重视以“象”的方式把握并言说世界。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天地之根”的认知方式,亦是以“象”之类比为基础的认知方式。老子非语言的“象”之言说方式,以及“象”之类比的认知方式,从根本上影响了中国人的审美乃至认知方式,从而对中国古典美学、艺术造成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不仅“澄怀味象”、“以形写形,以色貌色”成了中国古代艺术家的观物方式和艺术思维方式;“度物象而取其真”、“以一管之笔,拟太虚之体”——“以象显道”成了中国古代艺术家的艺术实践方式;“大音希声,大象无形”、“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美,成了中国古典美学的最高审美理想;更重要的是,“以象言道”还成了中国古典美学与艺术理论的书写方式和存在形态。
综上所述,老子依次批判了“言”、“理性”、“感官欲望”和“道德”、“有为”,却肯定了变动不居、虚灵恍惚的“象”。熟悉西方现代美学尤其是克罗齐美学的人会发现,老子批判美学的观点与克罗齐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虽然我们并不完全赞同克罗齐的艺术和美学观点,但克罗齐关于艺术非物理事实、非功利活动、非道德活动、非逻辑概念活动的认识,却是值得肯定的,这些观点亦得到了现代美学家的基本认同。反观老子美学,老子对语言、欲望、知识、道德、行为的“限制性”批判与西方现代美学显然有着内在的一致性。老子对“言”、“知”、“欲”、“德”、“有为”的“限制性”批判,以及对“象”的肯定,决定了其对于世界采取直观和“物象”类比的认知方式,这种认知方式不强调逻辑、理性,而强调对于世界的直接经验,这种思维方式从根本上影响了中国艺术的思维方式和中国美学的基本形态。老子的“物象”类比思维与儒家“人物通德”的类比思维,一方面划定了道家和儒家不同的美学走向;另一方面,“儒道互补”,共同塑造了中国文化整体的美学意趣与艺术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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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先秦开始中国古代美学就从诗歌开始,将人类的情感体验通过诗歌的形式表达出来。因此在最早的诗歌典籍《诗经》中就有了表达和抒发人民内心感受的诗句。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中国古代美学特色简析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中国古代美学特色简析
内容提要:美是人类在历史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美蕴藏在人类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人类从自身的现实生活中感受着美的存在。通过对中国古代美学的分析和了解,我们知道音乐与诗歌是人类在生活中抒发喜怒哀乐,并且使心灵得到体验与震撼的根源。因此我们更应该在现实生活中用心去了解社会,用一颗善良的心去感受自然的美。体悟人与自然的和谐,最终使我们的社会达到和谐完美。
关 键 词:美 诗 乐 审美
中国古代美学特色简析
美是人类在历史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美蕴藏在人类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人类从自身的现实生活中感受着美的存在。柏拉图提出:“美的本质就是美的理式,他认为现实中的一切事物的美都根源于‘美的理式’即‘美本身’。‘它是一切事物成其为美的那个品质。’‘这美本身,加到任何一件事物上面,就是那件事物成其为美,不管它是一块石头、一块木头、一个人、一个神、一个动作,还是一门学问’”[1]。虽然美学思想在人类社会活动中产生和形成的比较早。但是,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却是在十八世纪初开始的。美学之父鲍姆嘉通在他1735年发表的《关于诗的哲学沉思录》中,首次使用了“美学”这个概念。“鲍姆嘉通认为:美学对象就是研究美,就是研究感性认识的完善。他说:‘美学的对象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单就它本身来看),这就是美。与此相反的就是感性认识得不完善,这就是丑’。‘美之教导怎样以美的方式去思维,是作为研究低级认识方式的科学,即作为低级认识的美学任务。’这就是说,作为低级认识的美学,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感性认识的完善,也就是美学。”[2]鲍姆嘉通在认为美学是研究美的同时把艺术作为研究美的主要内容,他说:“美学是以美的方式去思维艺术,是美的艺术的理论。”[3]从鲍姆嘉通对艺术的论述来看,美学是离不开艺术的,而艺术则是为研究美学所服务的。
在中国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先秦时期。就在诸子百家的典籍和史书中有了审美活动的记载。最早记载了有关美的是《国语》中的《楚语上》“伍举论美”的典故。从伍举对楚灵王的讽喻与进谏之言,“其有美名也,为其施令德于远近,而小大安之也。”“若敛民利以成其私欲,使民蒿焉忘其安乐,而有远心,其为恶也甚矣,安用目观。”[4]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中国美学思想与西方美学思想最大的差异就是:美是有功利的,美与善是密切不可分的。这也是中国古代美学最重要的特色,善与美是相通的。善即是美,美就是天人合一的自然境界,美与善是调和天、地、人、之间的关系,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完美。中国古代美学离不开美与善、礼与乐,以及仁的范畴。孔子认为道德、情操、人格的培养与其关系最为密切的是诗、礼、乐三者。因而,他提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美育思想。他将善与美容为一体,美与善的功效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同时行善就成了一种快乐,一种心灵的体验。在真正意义上感官达到愉悦,进入了“美善相乐”境界。那么诗、乐又是通过怎样的艺术视角完成美与善的审美过程,最终达到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的哪呢?
艺术是美的本源。美学家们认为中国美学最初产生和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先秦美学思想主要表现在天人合一的自然境界。提倡美与善的和谐统一,调和天、地、人之间的关系。人们认为先秦美学最初主要是依靠对音乐的创造和欣赏的观察而建立起来的。但是,早于音乐之前诗歌就已成为中国文学史最早的文学形式。诗歌的存在形式多种多样。同时它也是一门文学艺术。自从有了人类社会,因社会的发展审美意识也在人类潜意识里慢慢地形成和发展。从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过渡到近代人这一漫长的时间里,人类在劳动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语言。“鲁迅在《门外中谈》中说:‘我们的祖先原始人,原是连话也不会说的,为了共同的劳作,必须发表意见,才渐渐的练出复杂的声音来,假如那时大家抬木头,都觉得吃力,却想不到发表,其中有一个叫道‘杭有’,那么,这就是创作;大家也要佩服,应用的,这就等于出版;倘若用什么记号留存下来,这就是文学;他当然就是作家,也是文学家,是‘杭有杭有派’。”[5] 从鲁迅的描写中我们不难看出,古歌谣是先民们最早的艺术创作。艺术又与美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劳动之余、狩猎获胜之后,先民们开始用简单的舞姿和欢呼进行庆祝,同时在劳动实践中产生了口头歌谣。先民们在集体劳动中喊出来的号子,是直接为劳动生产服务的。“而为了协调动作而产生的劳动节奏,就成了诗歌节奏和韵律的基础。后来进一步发展,在这种单纯呼叫的基础上,加进能表达人们心志或感情的语言成分,这就成了真正的诗歌。”[6]然而原始的诗歌在形式上它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同音乐、舞蹈结合在一起的。“《吕氏春秋·古乐篇》里说:‘昔葛天氏,三人操牛尾,投足一歌八阙。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达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禽兽之极。’葛天氏是传说中古代帝王的称号,‘操牛尾’是指舞蹈时手里拿着作为牛尾的道具,‘投足’指舞姿所表现的奋发振起之状,‘八阙’指八支曲子。”[7] 通过这些描述在这里我们了解到当时的诗、舞、乐三者是相结合的。初民们用自己的歌舞形式抒发着内心的欢乐与痛苦。经过了长期的发展时期之后,诗、乐、舞才逐渐分开各自成为独立的艺术。
马克思在对美的论述中认为:“劳动创造了能够欣赏美的人。‘一方面,随着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来说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来说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他的对象,……另一方面,即从主体方向来看:只有音乐才能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社会的人的感觉不同于非社会人的感觉。”[8]
马克思认为劳动创造了一切,劳动也创造了能够欣赏美的人。因此艺术美来源于人类自身的生活与创造。黑格尔说:“艺术家创造所依靠的是生活的富裕而不是抽象的普冷观念的富裕。在艺术里不像在哲学里。创造的材料不是思想而是现实的外在形象。”[9]艺术家为了使读者对自己的作品能够达到共识并得到情感上的交流,艺术家们便在生活的实践中培养对生活的感情。使欣赏者对作品产生共鸣,同时感受到艺术家的激情,使欣赏者在情感上最终得到审美感悟与体验。
美学史家刘纲纪先生认为“情感的表现是中国古代艺术哲学的核心。[10]”中国古代诗歌凝炼了语言的精华,用很短的语句抒发出作者情感。打动人的心灵,唤起人的美感。使人的心灵更为圣洁、更为真诚、更富有审美意境。最终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在数千年的文化传统中,中国古典诗学以其独有的审美趣味,形成了一个博大精深的美学体系,对世界诗歌的发展产生了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111] 使诗歌流存形势更加丰富多彩,人们通过诗歌的形式抒发着自己的喜、怒、哀、乐。同时产生了艺术的审美体悟,情感体验得到了升华。审美既是一种内容丰富的情感体验,同时也是一种高级的思维过程。孔子认为把握审美体悟可以直达仁义,把人的个体心理经验与社会伦理统一起来,是其最终产生审美体悟的作用。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经常的健康的审美活动,可以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净化人的灵魂。诗歌和音乐对人的精神世界的影响依靠的是艺术的感染力。美是通过艺术的感悟而产生的一种心灵体验,它是无法用语言能表述清楚的一种人体感官的愉悦和快感。
在这里诗歌与心灵的感悟有了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诗歌中喜、怒、哀、乐是心灵也就是情感振荡的结果。更是对艺术审美的体悟。从美学角度来看,美学是以美感为中心的研究美和艺术的科学。人类的审美感和艺术美都是来自于审美体验与感受。美学最初就是研究人类的感性认识的一门科学。人的生命本体,受到外界事物的诱发,以及由此引起的情感摩荡而导致艺术精神和审美体悟的生发,本来就是人更为圣洁、更为真诚、更富有审美意境的存有方式,是生命本体至圣至神的必需。作者从诗歌的创作和灵感中找到心灵的振荡与碰撞,同时呼唤人们审美意识的复苏。引导人类的实践创造活动、追求美好的未来、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在诗歌的起源中我们了解到诗、乐、舞三者最早是相结合的。虽然经过了漫长的发展阶段后,它们各自形成了自己独立的艺术。但是,诗与乐始终保持着相互依存的关系。在我国古代美学中,关于“乐”与“诗”的理论,就有很多记载并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乐”在古代是与器乐歌舞合为一体的。在孔子之前的典籍中有关“乐”的记载通常是与“德”有关系的。这在《左传》文公七年记载晋郤缺向赵宣子提到《夏书》中的话,就阐述了“九功之德,皆可歌也”的看法:“《夏书》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勿使坏。九功之德皆可歌也,为之九歌。六府三事,谓之九功。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又而行之,谓之德礼。无礼不乐,所由叛也。若无子之德,莫可歌也,其谁来之?盍使睦者歌吾子乎?”[12]晋郤缺教赵宣子如何做盟主,通过歌“九功之德”,在加以“礼”,就可以使诸侯都归附,没有叛离的人。虽然这不是专门论“乐”的问题,但他明确地认为“乐”是用来歌“德”的。可见,在中国古代“乐”与“德”是不能分开的。“一方面‘乐’于感官享受有了更明确的联系;另方面它又保存了原来的神圣严肃的社会意义,只是这种意义在‘乐’作为一种艺术活动的情况下,已经开始同远古的图腾巫术活动分开,在先秦理性精神的洗礼中变而为对道德伦理和政治意义的强调。”[13]在先秦美学对“乐”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乐”是美与善的统一。它协调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君王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同时“乐”已超越了自身作为简单的歌舞形式存在于远古祭祀活动中的一种形态。而是通过欣赏者自身的感性认识将“乐”提升到一个高度,成为艺术。最终成为审美价值趋向。
另外从较早的文献记载中“诗言志”的说法就见于《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还见于《尚书·尧典》。记载了舜:“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水,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14]的说法。这是最早对诗有记载的典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当时的诗最主要的作用与“乐”是相同的,是在宗教性、政治性的祭祀和庆典的仪式上祷告上苍,颂扬祖先、记叙重大历史事件功绩的唱词。这些由祀礼而生的“诗”在《诗经》的《颂》和《大雅》中可以看到。如:《周颂·清庙之什》中的《清庙》、《维天之命》等等。直到《国风》之后产生的诗,才开始具有抒发个人感情的真正意义上的诗。通过史书的记载我们不难看出,先秦之前的“乐”与“诗”他们都是为远古的图腾巫术、祭祀、祷告上苍、颂扬先祖的活动所服务的。
当诗、乐从祭坛和祷告中走出来,变为大众所认可的文学和艺术之后。诗、乐也就具有了审美的功用作用。美学理论是离不开艺术的。在中国古代美学中涉及最早的就是诗、乐、舞三者的结合。诗、乐、舞经过了漫长的发展阶段后,各自形成了自己独立的艺术。然而,从孔子之后诸子百家们在他们的论述文章中对诗、乐的探讨更为广泛。在这里守先对诗、乐情有独钟的当数儒家的鼻祖孔子了。在孔子时代诗乐是结合的,孔子虽然论诗乐分别有侧重。但是,孔子认为诗乐是相通的。孔子在他的《论语·为政》中论述《诗经》这样谈到:“子曰:诗三百篇,一言以蔽之:思无邪。”[15]孔子说:《诗经》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思无邪”。孔子用“思无邪”概括了《诗经》的内容上的特征。他认为《诗经》的内容是正的,没有邪的。“思无邪”做为诗歌的创作者,他在创作过程中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应该是正的,而不是邪的。另一方面,孔子主张善和美的统一。在《论语·八倄》篇中说:“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为《武》,尽美矣,未尽善也。”[16]他认为《韶》尽善尽美,而《武》则没有尽善。《韶》是舜乐,赞美舜具有圣德而得以禅让,《武》是周武王乐,内容是武王通过武力得到天下,在孔子看来这是没有尽善的行为。孔子更赞赏舜的德行。
孔子认为的美与善在今天看来就是我们所谈论的道德与审美《论语·阳货》篇中:“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17]孔子的这几句话概括了诗的作用。他认为《诗经》中不但有事君、事父,之道,还可以学到很多道理,并且还可以抒发自己的情感。孔子对《诗经》情有独钟。他对《诗经》有着高度的评价。对《诗经》的发掘和编撰也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并且在音乐方面也有着很高的造诣,孔子认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思想对后世具有很大的影响。“孔子为什么有无穷之乐?因为他的精神已超越现实利害关系的束缚,也不为某种目的所驱使,人生的一切在他那里已经审美化、艺术化,道德已和富贵名利切断关系而进入形而上学的自由境界,或者说,孔子的道德经过提升而具有审美属性(超功利性与愉悦性),因而与美合为一。”
孔子是中华民族审美文化的奠基者和开拓者,他所追求的人生理想境界不是道德的、宗教的,而是审美的。从孔子开始诸子百家们对诗、乐都有自己的论述及见解。孟子传承了孔子的审美思想,他从心理和社会两个方面发挥了孔子的仁学思想。孟子认为心是一切德性、善行、事功的总根源。以礼乐教化为主思想为主的荀子,他根本的出发点就是“性恶说”,他认为“因为人性之恶,圣人才制礼作乐以节制以养之,变性恶为性善,社会才能和谐有秩序,因而礼乐教化必不可少。荀子曰:‘夫乐者,乐(le)也,人情之所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说明是人的情感生活的必须和目标。”[19]在这里我们无论谈到孔子、孟子还是荀子的思想。他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诗乐的功用就在于审美,通过诗乐使人们的思想得到净化最终达到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诗、乐作为艺术同时也作为审美功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对后世具有着深远的影响。
千百年来。从先秦开始中国古代美学就从诗歌开始,将人类的情感体验通过诗歌的形式表达出来。因此在最早的诗歌典籍《诗经》中就有了表达和抒发人民内心感受的诗句。从我们对《诗经》的了解中认识到。《诗经》共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而且风、雅、颂是指音乐的分类。《诗经》时代的作品还保留着歌、舞、乐三者结合的特点。它主要的功用就是与乐、舞结合抒发人们的内心感受,在咏唱的过程中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这种咏唱形势对后世的诗歌创作起到很大的影响。《诗经》的语言赋予音乐美,这种音乐美来源于它的用韵。《诗经》的用韵自然和美。对后世的诗歌韵律的形成和产生具有深远的影响,如《诗经》中的双句用韵最终成为了我国古典诗歌用韵基本形式。在先秦时期,诗都是配合乐曲吟唱的歌辞(词),所以诗即是歌。从其意义来命名,称为诗;从其声音来命名,称为歌。不配合音乐而清唱的,称为“徒歌”,或曰“但歌”。汉武帝建置乐府以后,合乐吟唱的诗称为“乐府歌辞”,或曰“曲辞”。后世简称“乐府”。从此以后,“诗”成为一种不配合音乐的文学形式的名词,与“歌”或“乐府”分了家。
然而,在这里我们不是要讨论《诗经》的具体内容以及它的存在形势。我们今天最主要的是通过了解《诗经》,来探讨诗与乐在古代美学中它所体现的审美功用。有人认为美学研究的对象是美,美学就是关于美的科学。但是,在研究美学的同时又离不开艺术。持这一观点的人又提出将艺术学与美学区分开来。这样就将美学界定在一个狭隘“美”的现实美学当中。但是,以马奇、朱光潜为代表的学者认为美学就是艺术哲学。他们认为:美学就是艺术观,是关于艺术的一般理论。它不只是研究艺术中的部分问题,而是全面地研究艺术各方面的理论;它不只是研究部门艺术的理论,而是概括各个部门艺术的一般理论。它的基础问题是艺术与现实的关系问题,它的目的就是解决艺术与现实这一特殊矛盾。艺术是研究美学的根源,美学必须以艺术为中心,美是通过人类自身心灵感悟和体验中得到的一种快感和愉悦。艺术本身就保留着这种功用能力。
“中国的诗自古以来就离不开声律和节奏,诗虽有语言构成,却有很强的音乐性能,并且‘诗’虽然是语言艺术,但儒家一直把它当做道德教科书。”[20]孔子在他的一生中致力于教书育人,他以诗书礼乐授徒。他将“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三者有机的结合,将三者简化为道德与艺术的关系。也就是道德与审美的关系。虽然诗乐二者有很大的区别,但是这二者从属都是艺术,都具有审美功用趋向。从现实生活来看,道德与审美都是为了提高人类本身的素质,创造社会的文明与发展,最终达到人类与自然和谐的境界。
孔子提倡学诗,认为诗可以激发人的感情和兴趣,提高人的道德修养,增加知识,提高认识。他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孔子的这段话是对诗歌的分析,同时也是对所有艺术地分析。孔子对诗的分析和认识体现了诗的重要性。兴:朱熹注“感发志意”,既感动激发人的心情意志,这是一种感性的方式,是诗歌特有的方式。观:“考见得失”通过诗歌可以看见社会政治的盛衰。群:汉代孔安国注“群居相切磋”人们读诗互相切磋,共同提高修养,可以和谐相处。怨:怨刺,提出批评。《诗经》中有不少怨刺诗。在这里孔子首先提到的诗的情感教育,接着就强调诗的道德作用。孔子还认为鉴赏诗首先要懂得诗的审美特点,其次要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因此,我们可以从孔子的美学思想中体悟到,中国古代美学思想的传承与发展离不开诗与乐审美功用。
综上所述,探讨中国古代美学,目的是为了了解中国的美学史,更是为了将中国的传统文化和古代文明传承发扬下去。从中国的美学发展史中不难看出早在几千年前,美与善就在我们祖先的生活中体现出来。当人类意识到诗歌与音乐能够激发情感、抒发苦闷的那一刻起,艺术也就随之产生。艺术是美的根源,它可以引导和提高人类的感官意识。从而达到审美的境界。当人的审美意识与艺术达到相结合的那一刻,人类的审美体验、感官以及潜意识中的美感都形成了自由与快乐的心灵体验。在中国古代美学中最为值得探讨的是,诗乐与仁义的结合、美与善的结合、人与自然的结合。当这一切成为一个和谐与完美的境界时。社会文明就会得到发展,达到天人合一的自然境界。诗情画意的自然环境,是人类所向往的美好生活。这就是美的功用所在。
在了解中国古代美学的过程中,深深体会到中国古代渊源流长的文明,是与我们祖先留下来的艺术瑰宝分不开的。孔子对《诗经》的编纂收集和他对诗经得情有独钟,体现诗歌对人的情感激发以及对人的道德修养的培养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中国古代美学最重要的特色,就是善与美是相通的。善即是美,美就是天人合一的自然境界,美与善是调和天、地、人、之间的关系,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完美。中国古代美学离不开美与善、礼与乐以及仁的范畴。
大千世界虽然千姿百态,但审美现象是一本万殊的。孔子从“仁”的思想出发,认为一个人的成长,需要以“仁”和“义”来武装。他以“松柏”来做比喻:“岁寒而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赞扬了在社会大变迁的过程中,应当保持自己的独立的人格,顽强挺立,不屈不挠,从而为中华民族留下了一个永恒的经典性的精神意象。 孔子认为,礼乐生活的目的在于个人的修养,在于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它能激发人投身到国家的建设和国家的治理中去。我们在欣赏艺术的同时就会领悟到艺术的美,艺术给人以激情于享受的心灵体验。使人的思想得以升华。对于个人的修养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总之,通过对中国古代美学的分析和了解,我们知道音乐与诗歌是人类在生活中抒发喜怒哀乐,并且使心灵得到体验与震撼的美的根源。因此我们更应该在现实生活中用心去了解社会,用一颗善与美的心去感受自然的美。体悟人与自然的和谐,最终使我们的社会达到和谐完美。
[1]1、2、3、4甘霖《美学原理》17、23、6、4页
[2]5、6、7周慎先《中国文学十五讲》1、2 、页
[3]8、9董学文《美学概论》20、27页
[4]10、刘纲纪《中国古代美学史》
[5]11、刘清华《英美意象派与中国古典诗歌》
[6]12、13、刘纲纪《中国美学史》104页
[7]14、15、16、17、张少康《中国古代文论史》8页
[8]18、19、20聂振斌《中国古代美育思想纲史》50、65、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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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电影以其朴实无华的美学叙事书写着对个人生存现状的深切关注并体现出悲天悯人的人文主义情怀。在创作理念、镜像语言等方面,重庆乡土电影以其新颖、独特的美学特征而别具一格。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乡土电影的美学特征及流变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新时期以后,中国乡土电影经历了一个在探索中曲折前进的发展历程。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不断发展与变化,对乡土电影的关注角度和表达方式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这就要求电影工作者根据时代变化和社会发展不断地更新创作观念,挖掘电影自身的潜在特性和时代内涵,以适应新的发展空间和社会环境。本文主要讲述了中国乡土电影发展的分期与流变以及乡土电影镜像中的美学特征,并深入探索了新时期中国乡土电影的发展趋势。
中国乡土电影的发展不仅表现在乡土题材电影的创作艺术与创作手法上,还表现在电影这种艺术形式自身所存在的价值与社会意义的探索上。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及电影的不断发展,中国乡土电影的内在规律、自身属性及社会功能也日益凸显出来。
(一)乡土电影概念解读
由于时代背景和具体的文化语境不同,中国乡土电影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有着不同的称谓,比如“农村电影”“乡村电影”“乡土电影”等。一般来讲,以文化角度为出发点关注此类影片时,称作“乡土电影”;以社会角度为出发点关注此类影片时,称作“乡村电影”;以政治角度为出发点关注此类影片时,称作“农村电影”。
文化视野中的“乡土电影”通常是指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和地方色彩的农村题材电影。乡土电影不仅反映了农村所特有的浓厚的乡土文化,同时也凝聚了乡土电影编剧和导演浪漫的乡土情结。
社会视野中的“乡村电影”一定程度上涵盖了“乡土电影”和“农村电影”。“农村”被赋予了强烈的政治色彩,“乡土”包含了浓厚的文化色彩,而“乡村”则是一个比较客观的中性词,它指的是电影表达的客观对象。
政治视野中的“农村电影”又分为狭义“农村电影”和广义“农村电影”。广义“农村电影”是指以农民为目标观众,以农村为目标市场的电影,它以满足农村观众的需求为出发点。而狭义的“农村电影”通常是指与农民、农村、农业相关的电影。此外,农民工题材电影也属于“农民电影”范畴。
(二)中国乡土电影发展阶段与流变
以不同时代乡土电影的总体特征为依据,中国乡土电影的发展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七个阶段,依次是“抗战阶段”“革命阶段”“国家阶段”“政治阶段”“艺术阶段”“市场阶段”“产业阶段”。
“抗战阶段”是指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到1945年抗战胜利这段时间。主要代表作有《迷途的羔羊》《春蚕》《凯歌》《狂流》等。在这一阶段,中国的乡土电影取得了比较大的发展成果,中国乡土电影的概念、理论以及实践都在这一阶段产生。
“革命阶段”的乡土电影主要演绎了中国农民从个体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的整个过程,同时反映了中国农村尖锐、复杂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代表作有《人往高处走》《葡萄熟了的时候》《一场风波》《白毛女》等。这一阶段的乡土电影较之抗战阶段的乡土电影,不论电影的主题、内容,还是表现形式,都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
乡土电影的“国家阶段”始于1956年“双百”方针提出后。“双百”方针的提出为电影创作提供了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代表作有《五朵金花》《我们村里的年轻人》《枯木逢春》《老兵新传》等。这一阶段乡村电影的发展为此类型电影艺术风格的创作和文化策略的制定提供了宝贵经验。
““””把中国乡土电影的发展带进了“政治阶段”。乡土电影在这一阶段俨然成了政治斗争的手段和工具。比如影片《火红的年代》和《艳阳天》主要描述了不同阶级之间的政治斗争,《欢腾的小凉河》和《盛大的节日》意在倡导人民群众与“走资派”做斗争。
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后,中国乡土电影的发展也迎来了它的“艺术阶段”,乡土电影开始用不同的表达方式和电影风格体现农民丰富的内心世界。《咱们的牛百岁》《芙蓉镇》《喜盈门》《徐茂和他的女儿们》都是这一阶段的代表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中国乡土电影的发展随即进入了“市场阶段”,代表作有《我的父亲母亲》《被告山杠爷》《秋菊打官司》《香魂女》等。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元素也逐步融入这一阶段的乡土电影中。此外,这一阶段的乡土电影还体现人们勇于面对现实、质疑现实的决心。
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国乡土电影的发展逐步进入“产业阶段”。这一阶段的代表作有《美丽的大脚》《两个人的教室》《荔枝红了》《村官李天成》等。
(一)诗意化的叙事镜头
电影创作者在创作之初大都本着客观、真实地还原人物、事物、景物的目的,但由于受创作者主观意识及故事本身内容的影响,最终呈现在观众眼前的电影都会与客观现实产生一定的偏差。乡土电影的叙事镜头始终游离在主客观之间,这又被称作“诗意化的叙事镜头”,它主要体现在镜头的主观性和镜头的客观性两个方面。
镜头的客观性:由于镜头前的物质都是真实存在的,且不以人的主观意识转移,因而电影的叙事镜头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乡土电影中不同的乡土景象、人物形象都是真实存在的,它们通过电影镜头呈现在观众眼前。比如电影《黄土地》中朴实善良的翠巧和思想保守的翠巧爹的原型就在现实的农村中。电影《那人 那山 那狗》中连绵不绝的群山、潺潺的溪流、古老的石板路等镜头客观还原了现实生活中的农村景象,并不是导演凭空捏造出来的。《红高粱》中“颠轿”的习俗也不是导演杜撰的,而是通过镜头客观还原了当地的乡风民俗。乡土电影中的镜头影像都取材于现实的农村生活。乡土电影只有在尊重真实乡村生活的基础上,真实地还原乡土文化,才能得到受众的支持与认同。
镜头的主观性:电影创作者的政治倾向不同、文化素养不同,创作出的乡村电影的风格及电影表现手法自然也不同。这就是创作者的主观意识对电影镜头进行主观操作的结果。乡土电影的影像叙事虽然是对真实农村生活的客观反映,但由于受镜头视角和电影故事内容的影响,注定了它不可能面面俱到地反映农村生活和农村景象。创作者根据自己的主观想法选择并确立最终出现在镜头中的乡土影像。农村生活中的景象、事物有千种万种,电影《那人 那山 那狗》中为什么只出现了群山、溪流、石板路等镜头,这是创作者根据自己的思想、灵感主观选择出来的。创作者只有把握好主观镜头和客观镜头之间的关系,才能通过诗意化的镜头创作出高品质、高品位的乡村电影。 (二)理性化的主题思想
由于市场的冲击,不少电影创作者只从商业利益出发,创作出许多单纯追求视觉快感的商业影片,此类乡土电影的主题思想过于理想化,结果反而导致电影内容失真。有的则无限夸大事实,甚至进行杜撰,以求达到电影戏剧性的效果,结果忽视了人文关怀的表现。乡村电影的主题思想应该把握好理想和现实的表现尺度。
理想化的主题思想自动屏蔽了社会中的阴暗问题和现象,而将重点放在了弘扬社会主流意识和对先进人物与事迹的歌功颂德上,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传递社会正能量的作用。人文关怀和道德情怀是乡土电影必不可缺的主题思想。乡土电影应该通过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与和谐的生活氛围,使受众树立对生活、对未来的信心。如影片《红高粱》通过主人公人性的光辉让受众对国家的未来充满了希望与信心。
现实型的主题思想将镜头对准了社会中黑暗、丑恶的一面,通过揭露和批判社会中的假、丑、恶现象,引起受众的心理共鸣与反思。悲天悯人、忧国忧民是乡土电影主题思想所必备的情怀,只有这样,才能让受众在现实面前不断地反思并积极进取。电影《黄土地》以八路军的视角描述了陕北地区一个贫困、落后的山村。电影镜头中压抑的构图和真实的乡土叙事让受众对陕北地区农民的困境有了深刻的感受,并为之震撼,进而引起受众的反思。
乡土电影的主题思想应该把握好理想与现实的关系,保证其既能给予受众人文关怀和精神慰藉,又能针砭时弊,促进受众反思、进取。
(三)立体化的农民形象
乡土电影中的农民形象随着时代背景和历史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此外,创作者对时代精神、时代生活的把握程度直接影响着其对乡土电影中农民形象的塑造。许多乡土电影创作者在塑造农民形象时往往会出现两个误区:一是个体农民形象的脸谱化、符号化,二是农民群体形象刻板。
电影中人物形象的原型大都来源于现实生活。现实中的人物往往比较复杂,具有多面性。乡村电影中农民形象的脸谱化,使人物形象的饱满度和故事情节的吸引力大打折扣。乡村电影须把农民形象塑造得既真实又丰富,打破原先比较片面的人物形象刻画。同时,还要尽力消除受众对农民的刻板印象,包括愚昧、无知、落后、迷信等负面形象。乡土电影应该在深入了解农民生活、深刻剖析农民个性的基础上,塑造出全新的立体化农民形象。
乡土电影30年的流变过程证明,凡是得到受众认可和欢迎的乡土电影无一例外都客观展现了农村现实生活,反映老百姓真实的心声。因此,新时期乡土电影在多元化发展的进程中,应继续坚守现实主义创作路线。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农村的生产关系、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思想观念、道德操守也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乡土电影的持续发展应关注时代变迁下农村人物命运及其情感变化,真实反映和传达农民心声,客观展现农民不甘落后、拼搏向上的精神。同时,对他们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的贡献进行赞美和颂扬。
其次,新时期乡土电影的进一步发展要注重影片品质的提升。乡土电影的品质好坏不仅表现在其创作技巧和表现手法上,还体现在影片本身所承载的精神内涵上。因此,乡土电影应对社会主义荣辱观、人生价值观进行正确的引导。同时,弘扬社会共同理想、民族精神以及时代精神,为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
市场是产业发展的助推剂,乡土电影的发展也离不开市场的支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乡差距逐渐缩小,乡土电影的题材和主题开始不断向城镇扩张。由于人口流动日益频繁,所以乡土电影的受众也不再局限于农村。乡土电影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潜力,乡土电影要想持续发展必须深入挖掘潜在的市场。
新时期以后,乡土电影经历了一个在探索中曲折前进的发展历程。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不断发展与变化,对乡土电影的关注角度和表达方式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这就要求电影工作者根据时代变化和社会发展不断地更新创作观念,挖掘电影自身的潜在特性和时代内涵,以适应新的发展空间和社会环境。
中国电影人用自己的热情和心血浇灌着中国特色的乡土电影,使其成为中国电影发展史中的一朵奇葩。它不仅是一部书写中国农村发展与进步的史书,同时也是反映中国三农问题及中国乡村文化的一个窗口。创作者一方面要不断地探索乡土电影的内在规律,并在乡土电影的人物形象塑造、表现风格、表现手法等方面不断突破;另一方面还要不断追寻乡土电影的精神内涵,将作品内容立足农村现实生活,以审视的眼光揭露并批判乡土文化中黑暗、丑恶的现象及农民身上存在的愚昧、无知、落后的劣根性,从而引起受众的反思和进取。同时通过讴歌和赞扬乡土生活中和谐的人际关系、简单的人生追求、质朴淳厚的民风民俗,为现代生活中感到焦躁、麻木、紧张、压抑的受众提供一片心灵栖息地和精神乐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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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艺术歌曲民族化上,“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继承和发扬中外优秀音乐文化遗产和宝贵经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和民族审美情趣等进行更深层次的挖掘的同时,学习和借鉴国外的音乐创作技法和经验,从中获得丰富的音乐创作养分和灵感。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美学论文:从艺术歌曲看中西方音乐审美差异。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 要:通常人们会说:艺术无国界,但是在不同的审美差异下,艺术还是有它自己独特的风味,一千个人的眼中就有一千种对艺术的解说和理解。由于中西方各有其不同的社会土壤和文化环境,西方审美形态习惯于分析,中国则习惯于综合。通过对中西方社会背景差异和中西方文化的特点的探究,以及从中外艺术歌曲的美学表现上,可以看出中国与西方两种不同思想文化体系下的美在音乐中的体现是有所不同的。
论文正文:
从艺术歌曲看中西方音乐审美差异
人们常说“艺术无国界”,但是在不同的审美观念下,艺术还是有它自己独特的风味,一千个人的眼中就有一千种对艺术的体悟和理解。中西方各有其不同的社会土壤和文化环境,西方审美形态习惯于分析,中国则习惯于综合,这种思维与表达方式的不同,也导致了中西方音乐上的差异。
中西方音乐差异的实质是文化的差异,主要是由中西音乐所发挥的社会功能和所承担的文化角色不同所导致的。因此,中国艺术歌曲与西方艺术歌曲这两种不同思想文化体系下音乐形式的美的体现也是有所不同的。
在《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词典》中,“艺术歌曲”被定义为“一种由专业作曲家创作且与民歌相区别的,具有严肃艺术意味的歌曲体裁”,在《新哈佛音乐辞典》中,“艺术歌曲”被进一步解释为“是作为室内音乐会目的而创作的歌曲,以区别于民歌和流行歌曲。它在传统上是为诗歌所谱写的音乐,歌词具有很强的文学性,而且与大多民歌和流行歌曲有所不同。艺术歌曲的伴奏是由作曲家制定创作的,而不是表演者即兴发挥改写而成”。
西方艺术歌曲源于19世纪在德奥时期的浪漫主义歌曲。而中国艺术歌曲,从一开始是以借鉴外国艺术歌曲的表现手法为基础进行创作的,同时又注重与我国的民族语言、民族气质和民族情感表达方式相结合。按一般意义上的界定,中国艺术歌曲是西乐中融产物,迄今在我国只有近百年的历史。中国近代艺术歌曲的诞生一方面是受西方艺术歌曲的影响,而另一方而应归功于中国的新文化运动。在新文化运动以后,一批具有国学功底,在创作上崇尚个性、自由和感情表达艺术思潮与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相结合,成就了中国的艺术歌曲。从总体上来讲,艺术歌曲是诗与乐高度融合的音乐艺术载体,既包含有诗意的文学成分,又具有强烈的音乐本体的抒情性和歌唱性。
因此,中国的艺术歌曲如同坚忍的中华民族,具有高雅、细腻、含蓄、理智的性格特征,常常用音乐语言描写外在的环境和气氛,歌曲曲调清新优美悠长,词曲的结合如同中国的国画,音乐与中国诗词的结合表现出一种语言的音乐性,营造出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意境美。
20世纪初产生的中国近现代艺术歌曲是我国音乐文化中的瑰宝,中国艺术歌曲自诞生发展到今天,在中国的各历史时期都产生过一大批受到当时人民群众欢迎的作品,并且这些作品大多数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丰富的内涵,形象地反映了所处时代的现实生活与思想情感。现实主义的创作思想一直是我国作曲家创作艺术歌曲的主导思想;借古喻今,反映时代以及对祖国大好河山与美好生活的歌颂赞美,始终是中国艺术歌曲创作的主要题材。早期的赵元任、黄自等人在艺术歌曲方面的创作实践,就以民族性为目标,不断吸收西方优秀文化、借鉴西方作曲手法,大胆实践中国艺术歌曲创作的民族化。所以,力求创作出有中国民族特色的艺术歌曲是近现代我国作曲家所追求的方向。
在中国艺术歌曲民族化上,“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继承和发扬中外优秀音乐文化遗产和宝贵经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和民族审美情趣等进行更深层次的挖掘的同时,学习和借鉴国外的音乐创作技法和经验,从中获得丰富的音乐创作养分和灵感。罗艺峰教授曾将中国艺术歌曲的性质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带有明显的室内乐性质、趣味高雅而内在、是创作而非民歌、形式精致而规模不大、演唱声音修炼而有控制、具有诗性的境界和深刻的情感以及个人性的表现与美学追求。并指出中国艺术歌曲之“人的发现”是其哲学化存在的根本;“内在性”是其美学品格要素;“小叙事”是其创作的出发点;“精致”是其雅文化的表现。
中国人讲求含蓄,在音乐表达上也是如此。总体上来说,中国音乐的创作喜好将主题思想放在最后,正如一句诗中描写的那样,“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而西方音乐讲求豪放,属于开放式的风格,一开始就出现主题,然后再慢慢阐述具体内容,有震撼力。
在整个西方文化中,还没有哪一个人物能够像耶稣基督这样在艺术中得到如此多的表现。在音乐而言,博爱、宽容、谦卑中透着坚毅刚强,为人类无私奉献的耶稣基督,成为一代代音乐家着力表现的一个美学意象,成为音乐中一个永恒的审美理想。
西方自古希腊音乐体现为对音乐结构的动机、乐汇、主题、乐句、乐段及各种曲式、各种体裁探索的肇端。即探索它们本身的意义和它们在结构中的作用,探索它们的表现能力等等,侧重于从音乐结构的内部来研究音乐,探索音乐的表现力和音乐的美学。因此西方艺术歌曲内容明确、技法简练、创作快捷且直抒胸臆,它能快速捕捉瞬间情感,使一部个性鲜明的音乐作品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并生动、感人。
形式逻辑在希腊发端后,大大地推动和影响了西方哲学与科学的发展。正因为希腊 形式逻辑较为发达,因而西方后世音乐艺术的曲式进入专业创作后就得到了有意识的发展,有一段的民歌、民谣,有单、复二段体和三段体曲式,有回旋曲式、变奏曲式、奏鸣曲式。不仅有各种各样的体裁结构,而且还善于适中地运用各种形式去表现各种情感、思想、内容。
风俗习惯、历史典故等文化壁垒是文化差异的有形的外部表现。而其内在的、无形的表现则是由于民族心理原型差异。在西方,人们更多的倾向于一种意识形态,即宗教和神学。所以,神秘的宗教便成为西方古代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西方文化从本质上讲就是宗教文化。而在审美方式上中国在古代审美思维方式上是 “贵悟不贵解”,主张审美主体要进入“悟”的心理状态去体验美和创造美,要求审美主体在“心与物会”、 “情与景合”的浑然统一中,去体悟宇宙万物的生命意蕴和美的性质。
具体的中西方音乐审美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西方由于音乐地域、民族以及时代的差异,所以中国音乐美学和西方音乐美学也存在着差异。
中国的音乐美学思想的源头是儒道两家提出的音乐美学思想,皆由春秋前萌芽状态的诸多音乐美学观点发展而来。中国两千多年的音乐美学发展史,一直都是以儒道两家音乐美学思想为主流。既追求音乐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人与宇宙的和谐统一,又强调“洪天音真”。反对束缚人生、束缚音乐。所以中国音乐的审美标准是有情感而不狂放,有欲望但却含蓄。中国传统的审美观对中国音乐的营造起着重要的作用。中国音乐追求意境深远、模糊朦胧,以含蓄、淡泊、空灵为上品,以抒情为主和追求意境深远为特征。它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意境,美好的意境可以给欣赏者留下美好的想象空间,带来思想上的深化和情感上的升华。 而西方美学发展过程中则主要有两大思想流派,即“他律论”和“自律论”。所谓“他律论”强调的是音乐的美受音乐形式之外的(包括情感社会)影响,它强调一种内容,内容决定形式,即情感音乐美学;而“自律论”正好相反,它强调音乐的美仅仅来自音乐自身,内在的要素决定音乐的形式美,强调音乐的内容。
2、从音乐作品特点的比较,中西方因思维方式不同,在音乐上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简而言之,中国为“一曲多用——重再创;西方为专曲专用——重原创。”“一曲多用”是以尊重原有作品的风格和原有欣赏习惯为价值取向的,创作中仅将某“基本曲调”稍加变化,可赋予该曲以新的内涵。“专曲专用”则以作品的个性为追求目标,无论在作品的形式上还是在创作技法上,均以不重复别人、不重复自己为原则。
3、从音乐作品的创作方式上看,中国与西方的创作也有所不同。
中国传统音乐作品的创作方式,具有集体性,一二度创作的一体性等特点。所谓集体性,是指作品中所凝聚的劳动不是某一作曲家的个人行为。所谓一二度创作的一体性,是指创作时,作曲家是歌唱家或演奏家于一身的。作曲的同时也就是歌唱或演奏的过程,没有一二度创作的分工,具有极强的即兴性。而西方音乐作品(主要指西方专业作曲家的作)的创作方式,具有个体性,一二创作分离的特点。西方音乐作品属于作曲家个体劳动而为,体现出浓厚的个性特征。同时,在一二度创作上呈分离状,即作曲家的创作仅仅是完成乐谱而已。
从审美观念来观察中西方音乐我们发现,中国音乐讲究作品的意境、气韵,强调创作的神妙,风骨,注重表现的含蓄、婉转,喜好艺术形式的中和适度。而西方音乐一开始就带有浓重的宗教气息和道德教化色彩,表现形式较为固定,常给人一种庄严肃穆的神圣感。随着其自身的发展,西方音乐逐步加入上生活气息和现实性,对感情的表达直白、激烈,具有强烈的情感表现能力。到了20世纪,西方光怪陆离的音乐现象已很难被人理解和接受。但是,中国的艺术歌曲创作将中国诗歌文学、中国民歌与欧洲传统技法、中国传统音乐技法,现代创作技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丰富多彩的具有中国民族特色和风格的艺术歌曲。欧洲艺术世界此时受到东方文化的滋润并逐步渗透到欧洲的文化情趣和生活之中,而欧洲作曲家对中国音乐的兴趣,也开始从异国情调与题材上表现了出来。打开了西方人的文化视野,掀起了一股“中国文化热”。
总之,随着文化发展的日益国际化,多元化,追求多层次、高品位的精神享受已成为社会时尚,具备时尚品位、典雅风范的艺术歌曲其审美价值逐步受到人们的关注,使得艺术歌曲在人们精神享受空间中得到了空前繁荣。由于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带来音乐创作手法及审美观的差异,我国艺术歌曲创作是在与欧洲文化的不断碰撞中交融,借鉴西方音乐精髓的同时,充分肯定其本土性,在保持原有风格的基础上逐步的借鉴、进步。
[1]李曙明.中国艺术歌曲论[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
[2]叶朗.美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3]何震.文化差异与挑战[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4]王登峰,崔红.解读中国人的人格[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5]蔡际洲.从思维方式看中西音乐之比较——关于中国音乐研究 与创作的哲学反思[J].音乐研究,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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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教士,一般指西方国家中一部分传播的人士。基本指的是坚定地信仰宗教,并且远行向不信仰宗教的人们传播宗教的修道者。虽然有些宗教,很少到处传播自己的信仰,但大部分宗教使用传教士来扩散它的影响。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西方来华传教士对中国人道德的评介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西方来华传教士对中国人道德的评介全文如下:
近代,清廷没落,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闭关锁国的大门,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允许西方传教士到中国游历布道便是条约中的一部分。传教士深入中国内地后,为了用化百姓,减少教民冲突和传教布道的阻力,广泛地研究中国历史文化、风俗人情,十分重视对中国人道德性格的考察,并把收集材料汇编成册,寄回国内出版发行,以增加西方人对中国的了解。
本文依据的《中国人的气质》这一文本,便是美国传教士明恩溥根据自己的多年观察,对中国人道德观念的一次素描,体现了西方来华传教士评介中国人的典型视角,具有研究意义。
1.关于明恩溥
阿瑟·史密斯(中文名明恩溥)1872年受美国公理会派遣来到中国,在与中国人的交往中,史密斯对中国文化有一些了解,成为19世纪末20 世纪初的所谓中国问题专家和汉学家之一。正因为对中国文化的熟悉,在华多年的史密斯根据自己的切身感受, 出版过很多有关中国和中美关系的着作,《中国人的气质》就是代表。
2.《中国人的气质》始末
国门大开后,近代来华传教士为传教的需要纷纷开始着书立说,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开阔了中国人的视野,客观上也促进了中国近代新闻事业的产生。截止到1890年,在华传教士创办的报刊数量达七十六家之多。传教士以这些报刊为媒介,大量刊登一些反映他们传教经历的着作,其中不少着作成为了外国人了解中国社会的窗口。
鲁迅在日本留学时,读过日文版的《支那人气质》,非常推崇。鲁迅在《“立此存照”(三)》中写道:“我至今还在希望有人译出史密斯的《支那人气质》来。看了这些,而自省,分析,明白那几点说得对,变革,挣扎,自做工夫,却不求别人的原谅和称赞,来证明究竟怎样的是中国人”.
然而,大陆文化界注意到《Chi-nese Characteristics》这本书却经过了漫长的历程。直到90年代,《Chi-nese Characteristics》的翻译才有实质性进展。吴湘川、王清淮,张梦阳、王丽娟先后开展翻译工作,笔者依据的文本是由刘云飞父女合译版本。
纵观西方传教士在中国的传教活动历程,可以看出他们对中国人的评介经历了由褒到贬,由片面到比较全面、客观的变化过程。《中国人气质》概括了中国人的26种国民气质:面子情结、节俭持家、勤劳刻苦等。这些词语,不少是关于中国人道德褒贬的评述,那么,在史密斯眼里,中国人道德的优和劣各表现在哪里呢?笔者通过仔细阅读文本,试图做出归纳总结。
1.褒扬的道德表现
第一,勤俭。
勤俭,即勤劳、节俭。在史密斯眼里,“节俭”,意味着持家有道,尤其是如何平衡收支。“节俭可以有三种不同的表现方式:一是控制需求,二是杜绝浪费,再就是尽量的花小钱办大事。无论就这三种方式的哪一种而言,中国人都是非常节俭的。”[3]
但史密斯对中国人节俭品格的赞扬又是有保留的,他在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中国人节俭的后果,让西方人难以接受。而勤劳,又被史密斯定义为“对任何工作都持之以恒的勤勉---即对事情毫不动摇的关注”.[4]并且,他认为中国人不论任何阶层,都在劳动的长度、广度和强度上体现了一个民族的勤劳。
第二,孝顺。
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孝顺,也是史密斯关注的重点之一。史密斯认为“孝顺的概念主要就是对父母意愿的顺从,就是去满足父母的各种需求和愿望。”[5]他引用各种资料,试图从历史和事实的维度,阐释了中国人以“传宗接代、恪守孝道”为核心的孝道。但他也认为,中国人以祖先膜拜为特征的孝道不仅不针对上帝,而且无法通过任何方式让人意识到上帝的存在,有待商榷。
第三,忍耐。
忍耐、坚韧,作为人性格中的优点之一,在史密斯看来,是和中国人另外某些特点密不可分,比如“神经麻木”和“漠视时间”,尤其是“勤劳”.“中华民族的忍耐和坚韧通过勤劳获得了最为显着、最为有力的表现。”[6]行文到此,笔者发现,史密斯在批判中国人近乎迟钝的忍耐力的同时,也预言了一个具有这一品格的民族将拥有一个伟大的未来。
2.批判的道德表现总的来说,文本对中国人的道德表现肯定少,批评多,在上文所摘引的几个肯定方面外,史密斯认为中国人有漠视时间、漠视准确、盲目排外、同情心缺失等缺点,笔者认为这些批评有些言过其实,整体来看,其批评中肯之处有三方面。
第一,公共意识缺失。
史密斯认为“人人为自己,上帝也为他自己”[7]这句由“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改编成的版本“包含了普通中国人对权力之态度的精髓”.这种道德失范可以从中国的道路状况年久失修,侵占街道,贪占公家便宜、普通市民不问国事等方面予以证明。最后他还提出,中国人在具有公共精神领袖的带领下,也能够分离做出最富有英雄气概的壮举来,这些方面还是切中肯啓的。
第二,相互猜疑。
猜疑,更多的是一种心理和性格方面的表现,这里笔者将其纳入道德的维度进行考量,主要是因为在史密斯笔下,中国人的相互猜疑心理具有外显的特征,并且已引起了严重了后果,需要从道德层面上定义这种心理。史密斯认为,中国人的猜疑心理表现在政治、商业、文化、生活等方面。“在中国长期盛行的猜疑之风,引起一个陌生人关注的第一个表现,便是这个帝国无处不在的环城而建的高墙。”
第三,缺乏诚信。
诚信,作为一种重要的道德品质,在史密斯深入中国的那个时代却是缺乏的。“中国人在公开或私下场合的表现与真正的诚信如此背离,这使得他们的敌人可以抓住这一点,来讽刺他们的表里不一。”[8]史密斯认为,中国人喜欢撒谎,喜欢隐瞒真相,不遵守约定,甚至教导小孩不要做诚信的人等等。似乎,中国人天生就不具备诚信的美德。
鲁迅曾言:“至于攻击中国弱点, 则至今为止,大概以史密斯之《中国人气质》为蓝本”,费正清也说:“美国人心目中对中国的映象的幻灭,是由一本读者甚多的着作来加以完成的,即明思溥牧师所着《中国人的素质》。”作为一部以展示中国人道德性格的代表性着作,虽然有一些实事求是的论述,总体上还是有失偏颇的,笔者认为,史密斯的这种有所倾向的写作方式是有具体原因的。
一是西方文化中心主义立场。史密斯虽然在中国生活了二十余年,对中国人民怀有好感。但他作为美国公理会派遣的传教士,文化根基还是美国的。他观察的视角还是西方的,在中国人面前总有一种文化优越感。特别是将中国人与盎格鲁撒克逊人作比较,使得他在面对中国的人和事时难免会有一种文化的偏见和误解。
美国着名文学理论家与批评家萨义德的经典命题“东方主义”也能对传教士的这一写作心态作完美的诠释。萨义德认为“东方主义属于西方建构产物,旨在为东西方建立一个明显的分野,从而突出西方文化的优越性”.[9]这个命题说明了这种文化书写的潜在心理。
二是特定的历史和社会背景。史密斯所观察到的中国,处在一个最为贫弱的时代,战争连绵不休,政府昏庸无道,自然灾害连年。这就决定了他接触到的中国人,是同时代生活最为贫困和屈辱的一代人。他们在政治和文化上不自信,在面对外国人时总会有一种排外和抗拒心理。而史密斯作为一个文化征服者,他所依据的观察视野和解读方式必然不会是客观的。
法国形象学家亨利·巴柔的旁白就更会凸显传教士这种文化解读方式的原因:“在个人(一个作者)、集体(一个社会、国家、民族)、半集体(一种思想流派、意见、文学)的层面上,他者形象都无可避免地表现为对他者的否定,而对‘我’及其空间的补充和延长……在演说他者的同时,这个‘我’却趋向于否定他者,从而言说了自我”.[10]
换言之,《中国人的气质》这种以传教士为观察主体的西人研究中国的文章,是以西方标准即自我为原点坐标,预设了其评判标准和框架,定位中国人这个他者的各种道德表现。通过对中国人道德这个“他者”的接触、适应和修正,来突出西方文化即“自我”的优越性。
三是文化隔膜和认识方法问题。史密斯虽然有一定的汉文化基础,但中国文化根基深厚,他所了解的只是皮毛,即使他对中国人的道德观察具有逻辑周密性,但也掩盖不了他对中国人际交往和文化积淀的无知。再者,他以偏概全,以点带面,把一个地区,几个中国人的道德缺失作为是整个中国人的道德考察结果。
传教士笔下的中国人并不是本真的中国人。“当人们观察其他群体的时候,他们的观察方法往往深深根植于他们本有的文化之中,这一点是普遍的,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很自然的。”[11]因此,他们在评判别人的时候就会“烙上他们自己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偏见和他们的经历”,这是他们传教策略的需要。
尽管《中国人的气质》由于他者观察的立场,决定其观察世界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作为一个时代评判中国人道德性格的典型着作,它在中西文化交流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既是西方人了解中国人道德性格的一个窗口,也是中国人道德自省的一面镜子。所以,在百年之后的今天,除了对该着作的适当纠偏外,它仍然是我们观照自我,找回民族自信的重要依据。
[1]方汉奇:中国近代报刊史[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19.
[2]《鲁迅全集》编委会:鲁迅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626.
[3][4][5][6][7][8][美]明恩溥:中国人的气质[M],刘云飞、刘晓旸译。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1;11;132;112;141;76;204.
[9][美]爱德华·W·萨义德:东方学[M].王宇根译,上海:三联书店,1999:2.
[10][法]达尼埃尔·亨利·巴柔:形象[M], 孟华译,孟华主编: 比较文学形象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157.
[11][澳]科林·马克林:我看中国[M],张勇先译,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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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亦称“历史学”。是社会科学的一个部门。研究和阐述人类社会发展的具体过程及其规律性的科学。马克思主义认为,史学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其主要任务是按照时代顺序,运用具体历史事实,阐明并揭示从原始公社制经过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进到社会主义并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历史发展的规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从历史构筑意识形态:中国现代史学与史剧的意义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从历史构筑意识形态:中国现代史学与史剧的意义全文如下:
中国现代话剧史上史学与史剧的关系,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这种关系的表现形式如何,内在协调的动力机制是什么,是一种什么力量能够将现代人文活动的两个领域统合到一种社会文化力量中,跨越真实与虚构、知识与想象?葛兰西的“有机的意识形态”与“有机的知识分子”理论,为阐释中国现代史学研究与历史剧创作之间的复杂的历史关系,提供了富于启示的视野与方法。从历史构筑现代国家意识形态,这一自觉的现代文化使命感,使启蒙立场的知识分子发现并利用了新史学与新史剧之间的协调动力关系,使纯粹的思想或学术变成大众世界观,创造出意识形态整体性。
1944年11月21日毛泽东在致郭沫若的信中说:“你的史论、史剧有大益于中国人民,只嫌其少,不嫌其多,精神决不会白费的,希望继续努力。”(注:《毛泽东书信选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41-242页。)此时郭沫若的历史研究已经奠定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基础,他的历史剧创作也已达到高峰。
毛泽东赞扬郭沫若的,正是郭沫若治史与作剧在“以人民为本位”的立场上的意识形态意义。郭沫若同时从事历史研究与历史剧创作,他表白“我是很喜欢把历史人物作为题材而从事创作的,或者写成剧本,或者写成小说”,也表白过自己的史学与史剧观,他说他的史学研究“主要是凭自己的好恶”,而“好恶的标准”“一句话归宗:人民本位”。(注:《<历史人物>序》,《郭沫若文集》第十二卷。)“合乎人民本位的应该阐扬,反乎人民本位的便要扫荡”。(注:《新陈代谢》,《郭沫若文集》第十三卷,第148页。)就戏剧创作,“我们要制造真善美的东西,也就是要制造人民本位的东西。这是文艺创作的今天的原则。”(注:《走向人民文艺》,《郭沫若文集》第十三卷,第316页。)
郭沫若从不隐讳自己研究与创作的意识形态属性。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后郭沫若流亡日本10年,正式开始史学研究,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观念规划中国历史,将中国历史叙事纳入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发展模式中。这样做一则可以证明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历史的“适应度”,二则可以证明现实中中国革命的合理性。因为如果中国的历史确实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发展模式,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资本主义社会,那么,中国的现实与未来也会按照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模式发展,即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建立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史学研究可以用中国的“历史发展”证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普遍性,马克思主义理论又可以证明中国的“现实革命”的合理性。这样,史学就具有了重要的意识形态意义。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中,郭沫若自己表述得很明白:“对于未来社会的待望逼迫着我们不能不生出清算过往社会的要求。古人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认清过往的来程,也正好决定我们未来的去向。”(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郭沫若文集》,第14卷,第10页。)
郭沫若集学者作家于一身,但他在中国现代文化史上的角色,远不是学者或作家身份可以概括的。他自觉地构筑现代中国革命的意识形态话语,是葛兰西所说的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有机的知识分子”。葛兰西将第二国际工人阶级运动失败的原因,归结为忽视了争夺意识形态领导权或文化领导权。他认为,意识形态作为“最高意义上”的世界观,凝聚统一起社会集团,形成一种现实的、战斗性的力量。在构筑意识形态并争夺“知识与道德领导权”的过程中,知识分子起到重要作用。他们不仅提出一种体系化的完整的哲学,而且还要将这种哲学大众化、常识化,教育与影响人民,成为人民的思想与信仰形式。葛兰西将那些自觉地思考历史与时代问题并将自己的思想与大众实践结合起来的知识分子,称为“有机的知识分子”。“真正的哲学家是而且不能不是政治家,不能不是改变环境的能动的人……”(注:参见(意)葛兰西《狱中札记》第三章“哲学研究”第一节,曹雷雨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32-293页,引文见第239、265页。)
郭沫若作为“有机的知识分子”的角色,在中国现代文化上具有典范意义。他从历史构筑现代意识形态,历史可以以学术的形式表现,也可以以戏剧或小说的形式出现。郭沫若一生三度创作历史剧,早年的抒情历史剧完全将历史现实化变成意识形态的代言。从《卓文君》《王昭君》到《聂@①》,叛逆变成了革命。聂政慷慨赴死,两位女子从容殉死,在原始的狭义观念之上,作者又加上了“均贫富”、“茹强权”的意义。剧中一再提倡“刺杀那些王和将相”,剧终士兵们听罢酒家女的演讲,一哄而上杀了长官,准备到“山里去做强盗”,行侠的戏变成革命的戏。郭沫若试图用历史剧构筑历史中人民的主体与阶级冲突的动力结构。从1920年的诗剧《棠棣之花》,到1940年五幕剧《棠棣之花》定稿,前后写了22年,不同时代的现实意义叠加在同一个题材上。“百姓”代表着模糊的人民概念,国家主题取代了个人主题,私仇变成公愤,聂政“铲除国贼”,意义在于抗秦,“于人有利,于中原有利”。国家成为历史剧《棠棣之花》的历史主体。抗战意识形态出现。
席勒在《舞台作为一种道德机关》中说:“如果各种戏剧具有一个共同的特色,如果戏剧诗人都有统一的目标——换句话说:如果诗人选材适当而且都从民族当前的主题出发——那就会出现民族舞台,我们就会成为统一国家。”(注:转引自《戏剧理论文集》陈瘦竹著,中国戏剧出版社,1988年版,第333-334页。)郭沫若的历史剧创作,深受歌德与席勒的影响。40年代初抗战背景下郭沫若历史剧创作达到高峰,直接的灵感是在“历史的精神”中拯救国家与民族意识。他说屈原的悲剧“是全中华民族的”,“中华民族的尊重正义,抗拒强暴的优秀精神,一直到现在都被他扶植着。”(注:《题画记》,《关于屈原》,《郭沫若文集》,第十二卷,第238页,第20页。)抗战意识形态的历史剧试图将阶级意识融合到民族国家意识中,《屈原》的成功在于它获得一种意识形态的整体性,而《孔雀胆》的问题则在于这种整体性受到威胁。阶级主题(镇压农民起义)、民族主题(协助梁王异族政权)与个性主题(段功与阿盖的爱情)无意间陷入一种意识形态冲突中。批评界出现指责,作者一再修改,但剧场演出效果很好。(注:详见《郭沫若史剧论》,“第五章《孔雀胆》的成败得失”,田本相杨景辉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46-172页。)如果《棠棣之花》的意义断层显得突兀,说明历史剧结构意识形态的困难,《孔雀胆》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历史剧中意识形态结构本身的脆弱。
郭沫若在他的史学研究与史剧创作之间建立起一种协调的动力结构。同一种意识形态主题分别用史学与史剧的形式表现出来。史学通过“真实性”获得话语权威,史剧通过艺术性使这种话语权威获得大众的认可。屈原主题的利用是一个典型。郭沫若希望将屈原树立为民族精神象征,这是一个层次的意义,另外,屈原的诗人与官吏的双重身份,还寄托着郭沫若的现代“有机知识分子”的意识形态身份认同的希望。有关屈原的史学方面的成果是《屈原研究》,史剧方面的成果是《屈原》。郭沫若习惯将他的史学思想表现为史剧,因为任何思想必须获得大众化、生活化,才能产生意识形态力量。郭沫若受一部小说体裁的野史《剿闯小史》的启发,写出轰动一时的《甲申三百年祭》,重庆的国民党与延安的共产党在这篇文章中都看到争夺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意义。国民党看到农民起义成功地推翻了中国的正统政权却最终导致异族入侵,组织人员批判;共产党看到农民起义推翻了正统政权转瞬之间又自身溃败,将这篇史学论文当作“整风文件”印发学习。而坦率地说,郭沫若自身关注的却是这段历史的另一种启示,即知识分子的使命。他认为“杞县举人”李岩的加入才使农民运动走上正轨,而大顺王朝最后失败也是因为没有采纳李岩的计划。他念念不忘要为李岩与红娘子写一出戏,甚至在论文中也过分专注于李岩和李岩与红娘子这段野史。(注:参见《郭沫若的史学生涯》叶桂生谢保成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75-188页:“‘甲申三百年’风波”)
对于构筑意识形态的史学与史剧,理解历史的现实意义比历史事实更重要。葛兰西将上层建筑分为由国家、军队、法律等机构代表的政治社会与由政党、教会、学校、新闻媒体与文化团体代表的市民社会。市民社会是意识形态的活动场所。国民党政权下郭沫若的史学与史剧构筑的意识形态在市民社会中与政治社会对立,争夺知识与道德的领导权。这种格局在建国后发生了变化。上层建筑中政治社会与市民社会的冲突与竞争失去了“合法性”。知识分子的使命从争夺文化领导权变成服务既定的文化领导权。郭沫若过去为那些挑战正统的叛逆、流寇翻案写成历史悲剧,现在却需要用史学与史剧重塑正统。梁启超当年提倡新史学时,批判中国旧史学有君史、无民史,有群统、无国统。郭沫若早期的历史剧创作力求构筑历史中人民主体、国家主体,到解放后的两出历史剧《蔡文姬》与《武则天》,他又隐晦地试图构筑新的“君统”。《蔡文姬》用郭沫若的话说是借蔡文姬为曹操翻案,曹操与武则天,或因出身或因性别,均是有君之实而无君之名。郭沫若的翻案历史剧的意识形态功能,是为新中国建立新正统。郭沫若一再表白“蔡文姬就是我”,他想一方面通过为曹操翻案树立新中国的新正统,另一方面通过蔡文姬归汉,表达自己意识形态立场上自觉的归属与认同。
翻案史学与翻案史剧不是忠于历史事实,而是以新的意义挑战旧的意义。郭沫若的史学研究不再提“人民本位”,开始关注所谓“对人民有利”的帝王。《胡笳十八拍》中蔡文姬归来看到的景象是“城郭为山林,庭宇生荆艾。白骨不知谁,纵横莫覆盖。出门无人声,豺狼号且吠。”剧中蔡文姬归来看到的却是丰收的“太平景象”,农民唱着“屯田歌”,歌颂“为民造福”的曹丞相。郭沫若继续史学与史剧写作,却领会到新的历史语境中意识形态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的深刻含义,“以古鉴今”或“以古喻今”变为“古为今用”,历史不再有构筑意识形态的使命,反倒是意识形态开始构筑历史。郭沫若有时强说革命胜利后还可以写悲剧,但他自己却明白地不再写悲剧了。他的两部历史剧参与掀起了有关历史剧的大讨论,但他本人却没有积极参与讨论。历史剧的现实性比真实性更重要,只是把握现实性的问题是纯粹的权力问题,在理论形式中无法言说。
郭沫若是中国现代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创始人,也是中国现代话剧中历史剧创作的领导者。他同时以史学与史剧的方式,实现了从历史构筑现代革命意识形态的意义。我们在有机知识分子与精英思想大众化的现代意识形态语境上理解郭沫若的历史剧创作,并将他当作中国现代文化史上的典型,思考中国现代启蒙与革命立场上的“有机的知识分子”的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郭沫若并不是一个特例,而是一个将典型性表现到极致的个案。
从史学角度看,他体现了梁启超等人发起的“新史学”的理想。1902年2月到11月间,《新民丛报》分6期连载了梁启超的《新史学》,(注:分别刊载于《新民丛报》第1、3、11、14、16、20期,本书的相关引文,均出自《梁启超史学论著三种》,林毅校点,香港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3-42页。)在中国知识界引起轩然大波。梁启超认为,历史是叙述国族之进化的学术。国族是历史的主体,进化是历史的精神,历史则表现为国族之间竞争和优胜劣汰的进程。中国无历史,是因为旧史书“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务”、“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中国的史是君史,一朝一姓的家谱,势利腐儒堆积的耗损民智的故纸堆,培养国民的奴隶根性。梁启超呼吁在新观念下建立新史学,当时虽有异议,但响应者众。“横阳翼天氏”(曾鲲化)在《中国史的出世辞》中祝福中国史的诞生,将它提高到建国与自由独立的高度:“中国历史出世,谨祝我伟大中国灿烂庄严之文明国旗出世于今日,谨祝我中国四万万爱国国民出世于今日,谨祝我四万万爱国国民所希望理想之自由,所瓣香祷祝之独立出世于今日。”(注:转引自《史学探渊:中国近代史学理论文编》,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596-597页。)
新史学将国史的建立提高到国家建立的高度上,代表着当时的一种普遍的思潮,这是中国现代史学高度意识形态化的开端。
建立新史学的要义在于建立新国家。中国不仅没有历史,也没有国家。建史肩负着建国的重任,在那个时代并不是惊人之语,它有切实的感悟或认识。现代国家与历史是密不可分的。国族是历史的主体,历史是现代国家存在的认同形式,没有历史的进步的统一性,就没有国家的理念基础。国家是历史中形成的,建立国家必须先建立该国家民族为主体的历史作为国家意识形态。(注:美籍汉学家杜赞奇曾经详细论述过这个问题。参见Rescuing History From the Nation by Prasenjit Duara,Chicago and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5.)传统中国不仅无史,甚至“无国”,国家是人民之公产,朝廷不过是一家一姓之私,国家之蟊贼。中国古代“虽有国之名,未成国之形”。(注:梁启超《少年中国说》,将国家定义为“有土地、有人民,以居于其土地之人民,而治其所居之土地之事,自制法律而自守之,有主权、有服从,人人皆主权者,人人皆服从者”。古代中国只有朝廷,没有国家。“且我国畸昔,岂尝有国家哉,不过有朝廷耳。我黄帝子孙,聚族而居,立于此球之上者既数千年,而问其国之为何名,则无有也。夫所谓唐、虞、夏、商、周、秦、汉、魏、晋、宋、齐、梁、陈、隋、唐、元、明、清者,则皆朝名耳。朝也者,一家之私产也。国也者,人民之分产也。”《饮冰室文集》五,第9-10页。)陈独秀回忆他自己直到八国联军之后才有了国家概念。(注:陈独秀在《实庵自传》中回忆道:“八国联军之后,……我才晓得,世界上的人,原来是分作一国一国的……我们中国,也是世界万国中之一国,我也是中国之一人……我生长了20多岁,才知道有个国家,才知道国家乃是全国人的大家,才知道人人有应当尽力于这大家的大义。”(《陈独秀年谱》唐宝林、林茂生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7页。))从历史中构筑国家理念,是具有现代观念的中国知识分子自觉到的意识形态使命。建设新史学,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今日欲提倡民族主义,使我四万万同胞立于此优胜劣败之世界乎……史界革命不起,吾国遂不可救,悠悠万事,惟此为大。”梁启超在《新史学》开篇就强调:“史学者,学问之最博大而最切要者也。国民之明镜也,爱国心之源泉也……但患其国之无兹学耳,苟其有之,则国民安有不团结,群治安有不进化者。”(注:《梁启超史学论著三种》,第3、9页。)
从历史中构筑国家意识形态。新史学的这一前提,不仅假设了史学的意识形态性,而且设定了史学家作为有机知识分子的意识形态立场。
建立新国家,必须从建立现代国家观念开始,历史是现代国家的认同形式,所以建设现代中国应从建立中国新历史观念开始。中国的现代化在起点上面临着观念中的双重空缺,一是现代国家观念的空缺,二是现代国家存在认同的历史观念的空缺。梁启超开启的中国现代历史观念,从一开始就设定了史学的意识形态属性。八国联军之后,中国知识分子觉醒到中国只有窃国为家的朝代,没有人民公产的国家。辛亥革命成功了,面临着建国在政治与观念上的双重混乱。政治上的混乱已多有论述,观念上的混乱表现在:首先辛亥革命曾以民族主义理念(驱逐靼虏恢复中华)革命,但不能以民族主义理念建国,所以提出“五族共和”的建国理念。梁启超那一代人的种族理念无法作为新国家意识形态认同的主体。种族还是人民?谁是人民?其次,帝制结束,中国旧史学的“正统”在终结了,梁启超曾批判旧史学有君统而无民统,如今已无君统,民统是否可以确定呢?
如果民统不能统一在种族理念下,又统一在什么理念下呢?历史必须是种族进化的历史,但种族无法成为历史的主体,进化也无法说明中国的过去,尤其是无法证明未来的发展。观念的混乱才刚刚开始。在这个困惑关头,一派退回到纯学术中去,试图从意识形态的激流中脱身出来,只研究问题,不空谈主义,只关心事实,不牵涉价值,这样就可以避免历史在意识形态大叙事中的困惑。另一派则继续在意识形态的激流中寻求“真理”,他们找到了马克思主义。人民在这里认同为阶级,超越了国族界限,也超越了简单的君民对立范畴。进化明确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改变带来的社会发展,以人民为主体的历史,将被表述为生产力发展导致生产关系变革的阶级斗争的历史。这种以社会发展为进步主线的历史叙事,不仅理清了中国历史发展的过程,而且昭示了未来进步的前景,如果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是人类历史概莫能外的未来,那么作为世界革命的一部分的中国革命,也就是必然合理的。这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念的真正意识形态功能。
在重建中国历史中建立现代中国的国家政治理念,一直是20世纪中国史学的主流。郭沫若想用中国“史实”证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又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证明中国革命的“现实”。陶希圣主张中国社会的独特性,恰好成为蒋介石的“新生活”运动的意识形态前提。尽管胡适、傅斯年、顾颉刚等人倡导的“为学术而学术”的历史一度在史学界影响很大,但仅限于学院圈子,主要在“五四”后到抗战爆发前。日本侵华,国难当头,许多史学家,包括学院派中坚如李济、傅斯年、陈垣等,也认为史学“当重实用”。(注:详见王泛森《民国的新史学及其批评者》,《20世纪的中国:学术与社会·史学卷》罗志田主编,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意识形态史学最好地表现在马克思主义史学中,研究历史的目的是为了证明现实革命的合理性与必然性。从历史中建立现实需要的意识形态,毛泽东将这一观念表述得最彻底:“指导一个伟大的革命运动的政党,如果没有革命理论,没有历史知识,没有对于实际行动的深刻的了解,要取得胜利是不可能的……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注:《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498-499页。)史学界关于社会性质的讨论,对人民概念的历史意义的界定,对农民起义与太平天国、李自成研究热点的形成,对秦始皇、曹操、武则天等君主的翻案评价,动机与目的都是高度意识形态甚至国家政治的。
中国现代文化意义上的史学,主流是意识形态性的。起初,它从历史构筑现代国家意识形态,然后又由现代国家意识形态构筑历史。建国后一系列重大史学研究项目与讨论,都是意识形态化的,古为今用或影射史学,结构相同。构筑新史学是构筑一种建国理念或意识形态,作为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史学家,从中认同到崇高的使命。他们将是现代中国的国家理念的缔造者。这种思想具有明显的启蒙哲学背景,民族国家被设置为历史的主体的同时,知识分子被设置为新历史的主体。
新史学设定了新史学的意识形态立场。我们在此需要明确的不仅是新史学话语塑造现代国家意识形态的功能,还有知识分子(史学家)在现代国家意识形态建设中的功能。
新史学肩负着构建现代国家的意识形态的使命,这种使命在赋予历史一种意识形态使命的同时,也赋予史学家一种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的使命。葛兰西区分了“有机的”意识形态与“随意的”意识形态。有机的意识形态是“为历史所必须的”意识形态,它“组织人民群众,创造出人们在其中活动、获得对于他们所处地位的意识,进行斗争的领域。”而随意的意识形态“只创造个人的‘运动’”(注:《实践哲学》(意)葛兰西著,徐崇温译,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64页。)与“有机意识形态”直接关联的是“有机知识分子”(Organic intellectual)。葛兰西指出,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肩负着知识与实践两方面的使命,首先他必须比传统知识分子拥有更多的知识,他是精英之精英,这样他才能充分了解霸权的实质与动作机制。其次,他还必须“大众化”,传播知识,使哲学大众化为非知识阶层的“常识”,创造出所谓意识形态的整体性。这样,才能具有反抗的实践意义,让思想影响到社会政治工程。
意识形态化的史学在本质上具有了实践哲学的意义。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理论源于他强调理论与实践、思想与行动的统一性的实践哲学。在葛兰西看来,哲学思考的目的是革命实践,而实践哲学本身就是政治哲学。因为“建立一个领导阶级(也即国家)就等于创造一种世界观。”(注:《实践哲学》(意)葛兰西著,徐崇温译,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68页。)葛兰西在最广泛意义的哲学上理解意识形态,哲学包括专业哲学家的哲学,也包括大众的世界观,“一个时代的哲学并不是这个或那个哲学家的哲学,这个或那个知识分子集团的哲学,人民大众的这一大部分或那一大部分的哲学。它是所有这些要素的结合过程。”(注:《实践哲学》(意)葛兰西著,徐崇温译,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27页。)那些反思性的、体系性的、个人化的、只流行在精英圈子里的“这个或那个哲学家的哲学”,葛兰西称作“内在论哲学”,它只是纯粹的思想,无法与实践相统一,也无法与大众相结合创造出意识形态的整体性。
梁启超发起的新史学,更多意义上是哲学化的意识形态运动。它必然面临的问题是“有机化”,使历史知识与历史哲学的观念变成大众化的“民间传说”(葛兰西将“常识哲学”或“大众哲学”称为民间传说)。如果从这个角度理解,新史学的学术形式自身已成为束缚。在此我们注意到的,不仅是思想立场的选择,还包括话语形式的选择。构筑现代国家意识形态的新史学,可以以历史学的方式在精英圈子里流传,那是所谓的学术;也可以以历史剧的方式在大众阶层流传,学术就可能成为常识,成为构筑现代意识形态的力量。我们理解的意识形态,是指支配社会群体实践的大众观念或“常识”化的哲学。从大众化或常识化角度看,历史剧比历史学更能使历史思想大众化,获得实践性或所谓意识形态的整体性。
新史剧是成就“新史学”有机意识形态的大众化、常识化方式,它可以在有机意识形态与有机知识分子概念下,弥合知识分子的启蒙思想与大众常识及其社会运动之间的断裂,将新史学的观念从学院中解放出来,变成改造社会甚至革命的力量。有机知识分子必须找到可以大众化的方式,让社会运动的理论方面(知识分子)与实践方面(大众)结合起来,才能完成其意识形态使命。历史剧是历史作为意识形态的大众化形式。它在“教化”功能上完全符合新史学的要求。柳亚子在《<二十世纪大舞台>发刊词》中主张戏剧“以改革恶俗,开通民智,提倡民族主义,唤起国家思想,为唯一目的”,以“翠羽明dāng@②唤醒钧天之梦;清歌妙舞,招还祖国之魂”。陈独秀推崇戏剧为“改良社会之不二法门”:“戏园者,实普天下人之大学堂也;优伶者,实普天下人之大教师也。”(注:《<二十世纪大舞台>发刊词》,三爱:《论戏剧》,《陈独秀文章选编》,三联书店,1984年版,上,第58页。)在此,戏剧的教化功能契合了有机知识分子争夺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教化”功能。
新史学与新史剧,在现代中国构成一种争夺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文化运动的动力结构。五四时期以郭沫若的《三个叛逆的女性》为代表的抒情历史剧,如欧阳予倩的《潘金莲》、袁昌英的《孔雀东南飞》、王独清的《杨贵妃之死》、熊佛西的《兰芝和仲卿》、杨荫深的《磐石与蒲苇》、白薇的《访雯》,旨在构筑历史中的叛逆主体,颠覆传统社会与历史的“正统”。此间的历史剧虽然没有明确的历史观念,但多少表达了新史学的“民统”思想。维新派将新史学提高到国民意识形态高度,不仅奠定了现代史学的实践性基础,也奠定了新史剧的意识形态根据。历史剧作为从历史构筑意识形态的大众化形式,此时已开始关注历史的民众主体问题。
新史剧的成熟期在抗战时代到来。首先是阳翰笙的《李秀成之死》。该剧完成于1937年,抗战已经开始,但创作的动机,据作者自己表白,却起于国民党对中共红色根据地的数次“围剿”。剧中李秀成被塑造成反帝反封建的人民革命英雄。从与国民党争夺意识形态领导权来看,它在国民党塑造曾国藩的意识形态典范形象的时候提出人民英雄李秀成;从构筑人民革命意识形态来看,它在太平天国运动中找到了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起点。《李秀成之死》之后一时出现了许多太平天国题材的历史剧。陈白尘的《金田村》与阳翰笙的《李秀成之死》同年完成,继而创作出《翼王石达开》(又名《大渡河》),阳翰笙本人又写出《天国春秋》,欧阳予倩写出《忠王李秀成》,这些剧作虽然有不尽相同的寓意,但题材的共同性已经说明其意识形态含义。同样在1937年,张闻天在延安主持编写的《中国现代革命运动史》出版,该书系统地论述了从太平天国到第一次大革命的中国革命历程,太平天国被确立为中国革命的起点。从历史中构筑革命意识形态,不仅使太平天国成为历史研究的热点,也成为历史剧创作的热点。
新史学与新史剧在意识形态竞争中构成一种协调互动的结构。史学与史剧对太平天国题材的反复演绎,都在确立无产阶级革命的意识形态。《中国现代革命运动史》将太平天国当作中国革命的起点,按太平天国、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中国共产党革命的次序叙述中国革命历程。历史剧创作的题材选择也很快集中到这些史学“重点”上,夏衍写过《赛金花》《秋瑾传》,阳翰笙写出《草莽英雄》(关于四川保路会),同类作品一直延续到建国后。但建国后的历史剧题材主要集中在明君、忠臣、清官故事上。意识形态主题变了,史学与史剧的题材也跟着变化。新史剧曾将新史学大众化,变成实践斗争的力量。但是,建国后相当一段时间的史学与史剧已不再是市民社会意义上的意识形态了,而成为国家政治的工具。中国现代史学与史剧的关系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课题。现代文化策略将新史学与新史剧整合起来,从历史构筑意识形态并发挥其政治实践功能。
抗战期间历史剧创作形成三大题材群,除太平天国史剧外,还有战国史剧与南明史剧。战国史剧除郭沫若的剧作外,还有熊佛西的《卧薪尝胆》、顾毓秀的《西施》、杨晦的《楚灵王》等,这些剧作共同的“团结御侮”主题,构成抗战意识形态的象征。阿英研究南明史,创作南明史剧如《碧血花》《海国英雄》《杨娥传》,明显借古喻今。于伶的《大明英列传》、周贻白的《李香君》、欧阳予倩的《桃花扇》等,也是宣传抗战意识形态之作。郭沫若以史学与史剧两种形式从历史构筑现代意识形态,具有典型意义。许多具有国家民族使命感的知识分子,在充满动荡的20世纪中国社会中,都试图将历史与戏剧整合到意识形态中,使人文知识转化为大众政治实践力量。我们不能因为这种倾向曾经导致个人与社会的灾难就简单否定或回避它。我们应该思考的是这种将史学与史剧整合起来的意识形态的结构与功能如何。
从历史构筑意识形态,认同所谓“有机的意识形态”使命的现代知识分子,将新史学与新史剧统一协调起来,史学创造这种意识形态的哲学层面,史剧则将其大众化,变成所谓的“民间传说”,葛兰西的“有机的意识形态”与“有机的知识分子”理论,为阐释中国现代史学研究与历史剧创作之间的复杂的意识形态关系,提供了理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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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美学辞典在当代中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到繁、从综合到分类、从借鉴到原创的转换历程,由此也折射出中国当代美学近30年间的学术进程:对西方美学的认识逐渐深入,对中国古代美学资源进一步开掘,将马克思主义美学向前推进。辞典编纂中所存在的问题,折射出美学自身的发展困境。在世界美学的大背景下,国人极力凸显中国美学的独特地位与丰富资源,此举也反过来影响美学辞典的编纂风格,并在电子信息时代酝酿着更大发展。
关键词:美学辞典 中国当代美学
从1981年译介苏联学者奥夫相尼柯夫的《简明美学辞典》,到2007年邱明正主编的《美学小辞典》(增订版)出版,美学辞典在中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到繁、从综合到分类、从借鉴到原创的转换历程。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在这近30年的时间跨度中,各式各样的美学辞典有将近20部之多。
中国当代美学的学术进程,也由此得到鲜明展现与不断推进。
美学辞典在当代中国的发展历程,可大致作以下概括:
第一,从无到有。1981年,《简明美学辞典》中译本出版,这也是第一本中文版的美学辞典。五年后,由中国人自己编纂的《美学辞典》[1]才正式面世,并由此走向兴盛繁荣之路。美学辞典的出版在1986—1995年间最盛,共出版了12部,而这也是当时的辞书热在美学领域的反映。
第二,从简到繁。《简明美学辞典》出版时,收词只有235条,全书不到27万字。十年后,《哲学大辞典•美学卷》出版,收词增加到2200多条,字数近120万。再过十多年,《中华美学大词典》(第二版)的收词达约3400条,全书字数近178万。
第三,从综合到分类。早期美学辞典,多着眼于对基本美学理论的介绍与解释,尚缺乏对具体部类的细致划分。1987年《文艺美学辞典》出版,开始将重点放在文艺美学的基本理论上,试图对研究领域及辞典的适用范围作体系内的进一步限定。此后,遂有《诗歌美学辞典》《当代世界美学艺术学辞典》以及《当代西方美学新范畴辞典》等划分更为细致、关注重点更为明确的专科辞典。
第四,从借鉴到原创。美学辞典的编纂初期,多是依照西方学术理念来筛选范畴、阐释概念。内容上虽然也中外并收,但中国美学所占比重与其在世界美学界的实际分量并不相称,如《美学辞典》里的中国美学术语只有36条,占全书的1/18强,所以这些辞典也就谈不上有多少中国特色。直到《中国古典美学辞典》出版,才试图将关注中心对准美学研究中的“中国经验”,力图发掘出中国古代的美学思想资源。该辞典“基本上涵盖了中国古典美学的各个领域,也突出了中国古典美学的基本特点”[2]。这项工作也得到后来的逐步推进,如成复旺主编的《中国美学范畴辞典》主要以蔡钟翔主编的中国美学范畴丛书为基础,以精简的形式更全面地反映中国美学的范畴体系,字数上超出《中国古典美学辞典》达9万之多;而林同华主编的《中华美学大词典》则着意“以宗白华先生倡导和奠基的中国审美文化和审美理论为特色,表达中华民族地大物博、山川俊美、思想丰富、历史悠久的文化结构”[3],力求全面反映中国美学史。由此,把美学史看成审美文化史、审美理论史、技术美学史以及艺术审美史之四者综合,从文化学的角度来研究中国美学,极力凸显中华民族丰富的审美文化遗产以及当代的审美文化硕果。范围之广、篇幅之巨,均远超前人。
当代中国的美学辞典,其编排体例一直注重信息检索的速率以及信息利用率。这既表现在条目编排常按学科体系分为基本理论、中国美学、西方美学以及具体艺术门类等各个部分,也表现在同时设置部首索引和音序索引,兼顾专业研究者和普通的美学爱好者的使用需求。所不同者,是总体信息含量的大小以及辞典编纂背后所隐含的学术理念、学术观点,而这直接影响到内容的筛选范围以及对词语、命题的解释。可以说,美学辞典在当代中国的发展历程,其实也浓缩了中国当代美学在这近30年间的学术进程。
译介第一部国外美学辞典时,中国美学处于十年内乱之后的复苏期。那时候的美学研究、审美活动似也负有解放思想的重任,人们亟需一本像样的美学辞典作为明辨美丑、探究美学问题的指南。但《简明美学辞典》只收常用美学词语235条,显然篇幅过小且不能面对当时中国的现实问题,由此遂有《美学辞典》应运而生。后者只重点收录有重要地位的美学家、流派、专著以及在某个艺术领域对美学有重大贡献的人物,还有一些常用美学术语,而忽略在世的学者及其著作,所以全书只有673个词条。
此后十年,进入美学辞典编纂的高峰时期。所出辞典中,—部分是供中等以上文化水平的读者和广大美学爱好者参考查用的,另一部分则兼顾学术性与知识性,并积极吸收美学研究的最新成果。美学研究的学术进程,在此得到更加集中的展示。姑举其中几例:
其一,对西方美学的认识逐步深入。《美学辞典》问世时,国内学者对西方美学的一些最新成果还了解不多,诸多条目(如“结构主义”、“信息论美学”、“接受美学”等)都属较早引进的西方学说,且对这些概念的剖析也尚不深入。该辞典对于西方自古希腊至当代的所有美学思潮、艺术流派,仅以38个术语条目和151个人物条目作扼要介绍,对20世纪西方美学的阐释尤显薄弱,甚至对于当时西方美学界正在发生的从文学研究到文化批判的转向,竟然只字未提。这些都与西方美学的实际情形不大相称。
蒋孔阳主编的《哲学大辞典•美学卷》中,与西方美学相关的条目有近700个,更别说在“美学原理”部分还有专门介绍。该辞典所涉范围既有时代、思潮、流派,也有学说、术语、人物、著作,此外还有美学会议、研究机构以及相关学术刊物,视野已经大大拓展。
出版于1996年的《当代西方美学新范畴辞典》,虽将筛选范围框定在20世纪初到七八十年代,而且是当代西方美学领域中业已成熟的22个流派,但各类术语与命题达到480多条,总字数达64万。对于这些学派常用术语的辨析多能厘清其来龙去脉,甚至勾勒其在特定语境中的特定用法及含义。这为学界同人研习当代西方美学提供了很好的参考。编纂者之所以能掌握这么多材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80年代以来美学界大胆引进、译介了数以百计的当代西方美学名著,且有《美学译文》《世界艺术与美学》等丛书或期刊相继译介了许多当代西方美学资料。
其二,对中国古代美学资源进一步开掘。如前所述,国人撰写的第一部美学辞典,对于中国古代美学资源并未予应有的重视,虽然也涉及一些中国美学术语,但无论是内容的筛选还是概念的辨析,都显得视野狭窄或阐释简略,尤其是对《周易》中的美学思想未能充分开掘。《哲学大辞典•美学卷》则收录与中国美学相关的名词、学说条目将近440条,人物、著作、刊物条目300多条,对于“拙”、“自然”、“观物取象”、“立象以尽意”、“才胆识力”等此前人们重视不够的范畴或命题都有论及。
至于《中国美学范畴辞典》,因为有中国美学范畴丛书作基础,故能集众家之长,对中国美学的诸多概念都能作出沿波讨源的辨析,譬如其中的“妙悟”、“雄浑”、“自然”、“文质彬彬”等。但该书在编排上却将范畴和命题混在一起,以致或多或少消解了范畴的普适性与命题的情境约定性之间的差异。
其三,将马克思主义美学向前推进。国人对马克思主义美学一直非常重视。20世纪初期,马克思主义美学思想就已介绍到中国。60年代,学界曾围绕《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展开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十年动乱期间,学术研究空寂,而80年代又恢复既往的讨论,并且学术研究开始走向多元化、多样化的发展道路。“有的继续向‘反映’论深化,有的向‘艺术生产’发展,有的向‘主体论’拓展,有的向‘形式论’努力,有的向心理学逼近,有的向‘读者反映和接受理论’靠拢,有的着意在‘批评方法’和‘术
语概念’上翻新。”[4]在众多的讨论中,学界对于“美的规律”、“尺度”等核心概念也提出了不少新的见解,这些情形在美学辞典中也有反映。例如,《美学辞典》仅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人的思想作扼要介绍,但对其中的“尺度”、“物化”等核心概念并没涉及;《哲学大辞典•美学卷》则不仅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美学的主要人物及经典著作,而且对其中的“尺度”、“物化”、“美的规律”等词不光有词源学上的考证,还着重介绍了国内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美学界普遍感到美学研究已经进入高原状态,很难再有多少实质上的推进。中国文论的“失语症”以及古代文论的现代转化,成了学界普遍担忧与热议的话题,虽然问题的提出常从“文论”着眼,但谁也不能否认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美学领域。
在此大背景下,美学辞典编纂热也逐渐降温,十年间的出版数量只及前一个十年的一半,并且其中对于西方美学部分,除了更多的知识性介绍以外,在学理上的推进并不让人乐观。对中国美学资源的进一步开掘,则是这段时间的突出成果,而这当以《中华美学大词典》的编写为主要标志。
该词典初版于2000年,两年后再版。不仅在篇幅上远超此前任何一部美学辞典,而且在内容的选择上也有不少新的举措,其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对民族资源的重视以及对审美文化之边界的拓展。以往的美学辞典,不论是中西合璧的还是专论中国的,一直都着眼于正统的、主流性的作品、概念和思潮,而对民间的和少数民族审美文化中所呈现的积极因素重视不够,《美学辞典》虽然也涉及民间艺术,但仅有几个词条。90年代中后期关于“失语症”的那场广泛而热烈的争议,使美学界深刻认识到华夏美学资源的宝贵之处。唯有最大限度地开掘出本民族的美学资源并对它们加以现代的整理与阐释,才能使中国美学具有自己鲜明的族群色彩。这既是剖解中国文论“失语症”这一难题的上佳途径,也可将古代文论、古代美学的现代转化落到实处。出于以上考虑,编者在美学辞典中大力搜罗中国古代与现代、庙堂与民间、人文与自然、汉族与少数民族等等各类美学资源,并赋予美学研究以文化研究的品性以致走向“审美泛化”的做法,也就显得很自然了。该辞典的美中不足之处,在于对美学人物的选择略嫌宽泛。
美学辞典在中国,可以说曾经经历了一段饶有意味的历程。编纂初期,以译介起家;此后的繁荣,多停留于知识性与学术性的复杂纠葛之中;再后的降温,也是美学研究由热到冷的真实显现。以美学辞典的编纂为切入点,来展示甚或回顾中国当代美学的学术进程,这既非最佳视角,也非笔者能力所及。因为中国当代美学的实际进程,要远比前面所说的复杂。
单就改革开放之后的近三十年来说,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美学研究成就最为卓著的时期。这突出表现在以下几点:“在美学思想的立足点上,加强了对马克思《巴黎手稿》的美学问题的研究和讨论;在学科的问题空间上,除了引入五六十年代美学大讨论中悬而未决的问题外,进一步扩大到审美心理、审美教育、审美范畴、审美文化等问题;在研究范围上,除积极推进美学原理的建设外,大大拓展了西方美学史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开辟了中国美学史研究的新领域,同时,文艺美学、心理学美学、接受美学、当代人类学美学等新学科也逐步得到健全和发展,建筑美学、服装美学、企业美学、医学美学、影视美学、都市美学、生态美学、计算机美学等新课题也越来越引起广泛的关注和深入的探索;在学术层次上,近年来开始延伸到对‘实践美学’的反思乃至于对学科合法性等问题的思考,显示出元美学的某种理论气质,展现了百家争鸣、多元发展的学术格局。”[5]在新世纪,更有“日常生活的审美化”、“环境美学”以及美学的边界问题等层出不穷的新论争。如此异彩纷呈的学术进程,不一定每次变换都能在美学辞典中留下印记。所以,以美学辞典的编纂为视角来展示或回顾,注定会遗漏一些重要信息。
至于美学辞典编纂中的是非成败,也很难有一定的标准来加以衡量。是追求大而全,还是追求小而精?是追根溯源杂列众说,还是举其大要点到即止?这中间的“度”实难把握。此外,对于美学术语与范畴的每次解释都是一种新的阐释,这中间也没有标准答案或最佳操作范式。其魅力在此,其教训也恐在此。
但不管怎么说,美学辞典曾在中国美学的当代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不仅表现在普及美学知识,使对于审美活动的思考深入到大众当中,也表现在促使学界对整个学科的基本问题、学科体系都进行一番深入追问。这中间既有经验也有缺憾,有时候是因为编者所处时代资讯不够通达而导致,有时候则是美学辞典作为工具书囿于自身的学术品性而不能随意追赶热点问题而造成。但更多的是因为辞典编纂背后的理论支撑出现了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美学辞典编纂中所存在的问题,其实只是美学自身的发展困境之缩影而已。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说,审美对象的繁复性以及审美意识的不确定性与美学辞典的科学性、明晰性之间,向来有着不大容易协调的难题。尤其是在当今,随着信息传递的日益便捷与媒介多样化,审美风尚时时更新,审美观点与审美趣味也日新月异。审美活动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向更广阔、更深入的范围渗透,但美学研究已经成为越来越少的坚守者所愿意思考的问题。在此背景下,再去编写一部知识介绍性的美学辞典,似乎意义已经不像二十多年前那样重要。今后的美学辞典,似乎应在学术的深刻性上以及更深入地开掘中国民族与民间的美学资源方面下力气,而网络化时代也为新型的美学辞典之编纂提供了不少便利。相信不久的将来,就会有各式各样的美学资源数据库,其信息含量之丰富、检索方式之便捷都超越于以往时代,那应该是一种崭新意义上的“美学辞典”。
[1]?本文所说的《美学辞典》,均指王世德主编的《美学辞典》(知识出版社1986年出版),并非A.A.别利亚耶夫等的《美学辞典》(东方出版社1993年出版)。
[2]?周来祥,王杰.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评《中国古典美学辞典》.学术论坛,1992(3).
[3]?林同华主编.中华美学大词典.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4]?马驰.艰难的革命: 马克思主义美学在中国.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5]?郑元者.上海美学研究发展报告(1978-1998)∥郑元者.美学心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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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或称“协商(和)式民主”、“结盟民主”,指在一个国家内可以有多个以种族、语言或宗教分割的政治力量并存,但同时依然保持很大程度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主要是通过各个政治势力之间互相协商机制来取得的民主模式。协商民主理论源自并超越了自由民主和批评理论。它强调在多元社会现实的背景下,通过普通的公民参与,就决策和立法达成共识。其核心要素是协商与共识。协商民主有助于矫正自由主义的不足,同时也有助于不同层面的政治共同体的政治实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与西方协商民主的区别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协商民主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西方民主理论研究的新的风向标,引起学术界广泛关注,从概念内涵、产生缘由、发展过程、重要作用等方面对协商民主进行了详尽的考察。协商民主主要强调平等的公民是其直接参与的主体、公共政策必须要通过公共协商,在这过程中进行讨论、交流,形成符合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共识。西方学者对协商民主理论的研究和创新发展,推动了西方社会的民主理论与实践的发展。
90年代后期,协商民主理论引起我国学术界的关注,我国学者根据我国的特殊国情,将协商民主与中国政治相结合进行研究,涌现出一大批的着作、论文和译着,推动了协商民主理论在我国的发展。党的正式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这一概念,同时十八届三中全会又在的基础上做出新的政策发展部署,标志着我国将协商民主的发展纳入到新的议程中,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西方协商民主是两种不同社会制度背景下的民主形式,在产生的渊源、构成的路径、参与的主体、实践的形式、发展的层次等方面存在不同,而认真厘清二者的差别,有利于中西方学者更进一步地研究协商民主,有利于为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具有学理性和政策性的建议,推进协商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实现协商民主的价值目标,推进我国政治文明建设进程。
协商民主主要兼顾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追求民主的最大公约数。回顾西方协商民主的发展轨迹,有其特有的渊源,如埃尔斯特说“:协商民主的概念、实际应用与民主本身有着同样悠久历史。它们都是公元前5世纪在雅典产生的。”[1]
西方协商民主的形成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城邦民主,城邦主要有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会、元老院等民主协商机制或形式,古希腊的公民通过这些形式定期地进行集会讨论公共事务,每个公民都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但这种民主的形式被称为“直接民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主权原则出现,主张实现人民的“公意”,即全体人民的利益,而直接的民主无法满足“公意”的实现。因此,代议制民主代替了直接民主,建立了“为政治生活中的理性讨论提供空间的民主政府”[2].
20世纪末期,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打破西方国家原有的社会结构,“跨国公司和多边组织发展成为民族国家之外的国际行为主体,如何实现民族国家之外的国际性或区域性的民主制度安排,以及世界各国内部文化多元化发展,价值观与道德冲突,如何在政治生活中包容边缘化的文化、族群等问题”[3]对于民主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提出了重大的要求和挑战。代议制也越来越不适应当时的政治现实,需要另辟蹊径,寻找一种新的民主理论来克服它们的局限。1980 年美国政治学家毕塞特率先提出了协商民主这一概念,开启了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研究的先河,西方学者通过研究协商民主来应对代议制民主的局限以及回应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所带来的挑战。总之,西方协商民主的发展主要是对西方社会发展的一种“反观”,一种反思性回应。
虽然协商民主理论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被传到中国,但那只是作为一个民主发展理论引起了学术界的重视,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有其自己的渊源。
(1)文化基础。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自古追求“和合”“中庸”“民本”等协商思想,同时中国传统政治中也出现了一些协商形式,如“乡校”等,这些传统资源为协商民主发展提供了本土化的支撑。
(2)指导思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马克思主义统战思想的指导,中国共产党团结各党派共商国是,稳固政权建设。最典型的是陕甘宁抗日根据地的“三三制”政权。
(3)实践根蒂。中国协商民主的发展是从实践经验中不断总结发展起来的,具有较强的实际运用性。如历史上的第一次国共合作、抗日战争时期的“三三制”政权、新中国成立前的政治协商以及改革开放后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些都为协商民主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实践证明。总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经过统一战线组织到基本政治制度的发展过程,是社会主义民主国家所要求的。
民主,自古以来就是人民所追求的共同价值,是人们所要争取实现的目标,从古希腊雅典城邦到当今全球化的世界诸国,都有不同的民主表达形式。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兴起于20世纪末,是西方社会对其代议制民主发展缺陷的补充,因为“代议制民主的制度设计存在着内在缺陷。它在投票时无法真正参与政治决策,而只是简单的数学统计,以及易于形成侵害少数权利的多数暴政。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代议制还面临越来越棘手的贫富分化、社会不平等、种族差异及宗教冲突等问题”[3].同时西方学者对协商民主研究趋向于决策型、治理型、政府型这三种形式,通过协商民主发展对代议制民主进行修复,完善民主的程序、扩大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范围,强调通过平等的对话来规避冲突,保证公共理性形成和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利益。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自从建党以来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中共吸收人类的有益政治文明成果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民主形式,具有中国特色和独特优势。中国协商民主形成和发展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产生和形成期:1946年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旧政协到1949年的新政协。(2)基本思想奠定期:1949 年到 1954 年。(3)进一步发展时期:1954年到1966年。(4)正式确立:1978 年至今”[4].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形成的产物,也是新时期改革的必然要求,更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结果。我国的协商民主更多的是从协商实践发展中不断总结而来,主要是以人民政协为主要的载体,“它是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基本的政治制度相联系,以协商讨论为特点的一种国家民主形式”[4].
协商民主的核心是协商,要求公民参与协商的最大化。但是,西方协商民主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其参与的主体各不相同。西方协商民主的组织者不是政府和政党,主要是一些非政府组织或社会公益组织,如“美国杰斐逊研究中心的公民陪审团实验、斯坦福大学协商民主研究中心的民意调查实验、美国之声的 21 世纪城镇会议”,主要通过这些组织获取公民声音或者意见建议。西方协商民主参与主体是公民的直接参与,强调决策时公民直接参与讨论、发表意见建议,形成共识,采取集体决策,这样协商的结果才具合理性。
西方协商民主的参与主体更强调的是公民,通过协商使公民的价值偏好发生偏转,形成集体决策,强调的是公共政策的公共协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组织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表现”[6],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党的领导下创立的新民主形式,党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推动者和组织者。
在中国共产党的推动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全国各领域得到发展,产生了许多协商民主的新形式,扩大了协商民主的价值,加快了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壮大了我国民主建设力量。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目前最主要的参与主体是政协委员,虽然政协委员是来自各领域的代表,但它是一种间接的参与,参与主体的范围受限,同时政协委员都是各行业的精英人才,目前中国的协商民主或许有些偏精英化。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参与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的代表人员,其参与主体的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
协商民主是20世纪末西方民主理论发展的重要成果,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西方协商民主是在不同的国情基础上发展的,因此具有不同的实践形式。西方协商民主实践形式主要有:
(1)公民陪审团。公民陪审团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雅典城邦,是具有公民身份资格的人参与审判的模式。现如今的公民陪审团主要是普通公民以陪审团成员的身份参与法院案件的审理和对法律问题的事实进行审查。
(2)市镇会议。居民可以通过市镇会议参与当地的政治生活,与政府对话,进行各种各样的争辩,充分发表意见,促进政治决策民主化。
(3)民意调查。运用问卷、走访等科学的统计与调查方法,就某一社会问题对民众进行询问,掌握其态度变化和倾向。民意调查在西方社会占据重要的位置,是西方协商民主实践的重要实践形式。西方协商民主的这些实践形式覆盖面广,涵盖不同的资本主义利益集团,上到国会议员,下到普通的公民,都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参与公共协商。
中国协商民主实践形式丰富,不同的实践形式从各个方面反映了协商民主的特征。
(1)国家层面协商。国家层面的协商主要通过人民政协开展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民团体和少数民族就重大问题开展广泛协商,征求意见建议,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与民主化。
(2)地方层面协商。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地方协商形式种类多样,主要有“民情恳谈会、民主恳谈会、民主理财会、居民论坛、乡村论坛、民主听证会或议政会”.人民群众通过这些协商形式进行倾听、对话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极大体现人民利益最大化。
(3)网络协商。网络协商打破传统的时空限制,人民只要利用网络就可以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对话更为直接,协商民主的主体范围更为广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也涵盖中央到地方,突破时空限制,但是目前还未能够实现大规模公民的平等参与。
协商民主理论发展不管在我国还是西方社会,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但是其二者发展的层次却不同,主要表现在理论层次和实践层次。(1)理论层次: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诞生是为了弥补代议制民主的缺陷和回应全球化带来的种种问题,是对自由民主的一种批判,是西方民主理论发展的一个新方向,理论上不断出现新的成果,理论层次发展较好,为更好地发展协商民主奠定了理论基础。(2)实践层次:因为其兴起就是对社会发展的一种反观,但它并未真正替代代议制民主,还处于民主发展的边缘化层面,协商的参与主体、协商的内容、协商的层次受到较大的局限,西方协商民主实践效果并不是很明显。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政治发展的独特优势,不管在理论还是实践层面都得到较大发展。理论上吸引了学术界广泛关注,2007年首次使用“协商民主”这一概念,写进党的报告,并确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含义,协商民主理论从国家层面不断推进,并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实践上,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将协商民主提升到更高的层次,指出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将协商民主作为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协商民主在我国的发展涵盖了各行各业各领域,协商的形式由中央到地方也在不断创新,并特别注重基层协商,要求发展基层民主。协商民主发展已上升到国家的制度层面,产生以国家为中心、四面开花的实践效果。
两种不同社会背景下发展的协商民主理论,有着本质的区别,西方协商民主作为民主理论新的风向标,其发展是“建立在发达的自由民主之上的,它不是一种孤立的理论或实践,它深深根植于当代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现实”[8];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中特有和独特的优势,是“根植于中国独特的历史与现实的政治资源之上”[9].但是二者的内在精神价值相同,都是追求平等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讨论协商,充分发挥公民的民主权利。上述分析二者的不同是为了更好地看清两种不同协商民主发展的优势与不足,同时借鉴西方协商民主发展的优势之处,加强我国协商民主的制度、程序等方面的建设,提升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水平,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1]约·埃尔斯特。协商民主:挑战与反思[M].周艳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2.
[2]毛里西奥·帕瑟林·登特里维斯。作为公共协商的民主:新的视角[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128.
[3]陈家刚。协商民主与当代中国政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2.
[4]陈惠丰。协商民主与人民政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5]高健。两种不同的协商民主[J].山东社会科学,2014(2)。
[6]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47.
[7]陈家刚。协商民主与政治发展[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24.
[8]俞可平。协商民主:当代西方民主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发展[N].学习时报,2006- 11- 08.
[9]金安平,姚传明“.协商民主”:在中国的误读、偶合以及创造性转换的可能[J].新视野,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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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它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权利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选民和代表之间的关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与西方选举制度的差异及其启示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当今对选举制度的通行定义为: 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它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权利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选民和代表之间的关系。
( 一) 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完善。
西方国家现代选举制度是西方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后,资产阶级经过与封建王权进行长期抗争后的胜利成果。西方 18 世纪启蒙思想家的“主权在民”思想对西方资产阶级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确立了政治和经济上的统治,根据“主权在民”的思想,资产阶级创造了代议制的形式,让人民选举代表机构,由它来行使人民委托给它的权力。
( 二) 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完善
在中国,选举制度可以说是西方国家的一个近代“舶来品”,发展至今也不过 100 年左右的历史,并曲折发展至今。新中国成立后,1949 年 12 月 2 日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制定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程序、投票方式等作了规定。
1953 年,人民共和国第一部选举法诞生,并在 1979 年、1986年、1995 年对选举法进行了三次修改,使之切实符合中国民主发展的需要。通过对比中国和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我们可以看到,虽然中西方的政治体制截然不同,但选举制度总的趋势是进步的: 统治阶级由不实行选举制度到普选制; 由间接选举制到直接选举; 从强制投票到自由投票等; 同时选举制度逐步通过法律法规变得规范,规定了选民条件、选民的登记条件、被选举人的提名条件、选举程序等。
( 一)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中国对于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规定较为宽松,只与国籍、年龄和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有关,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西方国家对于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资格,一般以国籍、年龄、居住等三项条件为衡量标准。几乎所有西方国家都规定外国人没有选举权。而且普遍规定达到一定的成熟年龄的人才能参与公共政治事务。现在对选民年龄资格的要求,英国、美国、法国等西方国家都是 18 岁。
( 二) 经费保障
按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西方国家选举费来源较为广泛,主要来源于财团捐助和政党的支持、候选人其家族的资助和公民个人捐款等,此外,还通过举办音乐会、筹款会等多种方式进行筹措。
( 三) 选举机构
中国的选举机构是临时性的或者是不常设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在地方,省( 自治区、直辖市) 、设区的市( 自治州) 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在基层选举过程中一般都设立临时的选举委员会。而在西方国家,选举机构通常是常设机构。
( 一) 要加强对我国选举过程的监督
在西方发达国家,大都通过立法、设立专门的常设机构对选举活动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比如在法国设立具有高度的独立性的宪法委员会,在英国设置选举委员会,对竞选过程、选举资格、选举行为进行监督,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而在我国,对于选举的监督机制相对来说较为简单,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选举经费都由国家开支,从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开展“金元选举”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我国的选举处于党和国家的统一计划、领导下,竞争性较小。
( 二) 要适当提升我国选举的竞争性
选举本身就是一个被赋予竞争性的概念。与等额选举相比,差额选举更能保障选民的自由选择和真实意愿的实现,同时也能体现选举的竞争性。虽然我国实行以差额选举为主体、等额选举为补充的制度形式,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被扭曲为等额选举为主的制度形式。
( 三) 提升我国选举过程的透明度
在我国,对人大代表等候选人的选举,虽然基本上保证了每位具有选举权的公民都能投上自己神圣的一票,但绝大多数选举人都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松散心理。究其原因,是因为大部分人对被选举人不了解。候选人如何产生的? 这个人长什么样? 这个人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到底怎么样? 多数人都不清楚,因此就产生了不知道该投谁的票,或者说投谁的票都一样,整个过程就是“走形式”的想法。
虽然民主选举制度的萌芽、产生和发展在我国还不到100 年,相比于西方的选举制度还显得较为稚嫩,有许多亟需改进的地方,但通过对中西方选举制度历史沿革、选举制度的具体操作过程等方面进行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和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但这种差异却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大,而且我们还发现西方选举中虽然存在着“金元政治”和“金元选举”的嫌疑,但其中确实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们应该本着“拿来主义”的态度,立足我国实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批判地移植西方的选举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1]张伟。 英法美三国选举制度比较[J]. 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02( 6) .
[2]于洁。 中外选举制度及其相关权利研究之比较[J]. 湘潮,2012(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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