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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著作权;保护
内容提要: 民间文学艺术是世界各民族的文化瑰宝,然而,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犹如法学领域的“哥德巴赫猜想”。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制度的构建是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最大障碍。为此,我们应在保存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前提下,明确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宗旨,完善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制度,充分保护传承人的合法权益,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传承活动可持续发展。同时,确立科学的民间文学艺术价值评估机制,构建民间文学艺术权利流转制度保障体系,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民间文学艺术被誉为人类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是世界各民族的文化瑰宝,是进行文学及科学技术创新的源泉。我国存在着丰富的民间文学艺术资源,然而,现实生活中对民间文艺作品存在一些不当使用的现象。一些发达国家的采风者也疯狂地掠夺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资源。例如,“木兰从军”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民间传统故事,却被美国影视公司无偿地掳去并被改编成好莱坞大片《花木兰》,获得20亿美元的票房收入,我国却不能从中取得任何收益。好莱坞大片受到著作权的保护,而其“原材料”却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如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以期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及市场经济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诚然,关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并不是一个新颖的课题,但却时时刻刻处于新颖状态,其原因就在于,它好像是法学领域的“哥德巴赫猜想”,尽管有不计其数的专家学者在为之奋斗,有的甚至倾注了毕生心血,但到目前为止尚未找到一个令人们满意的答案。[1](P24-25)本文将就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相关问题略陈管见。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及其本质特征
民间文学艺术(expressions of folklore)是我国《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的受著作权保护的特殊作品类型。它是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某个民族或地区的社会群体经过世代相传而逐渐创作出的、反映本民族或本地区的生活历史、自然环境、风俗习惯、心理特征等的文学艺术形式。一般分为民间文学和民间艺术两大类,其范围十分广泛,如民间流传的故事、诗歌、传说、歌谣、器乐、戏剧、造型艺术品、服饰、建筑艺术风格等。[2]与民间文学艺术相对应的是精英艺术或称做上层艺术、专家们的艺术。历史证明,正是民间文学艺术滋育了精英艺术,在欧洲,民间音乐是莫扎特、贝多芬等所有音乐大师创作灵感的的源泉;民族民间舞蹈赋予所有国家的专业舞蹈以永远的生命。总之,民间文学艺术是人类文化艺术的母体,是精英艺术的永不枯竭的生命之源,[3]而精英艺术恰恰是各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和客体。毋庸置疑,民间文学艺术与著作权法上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源”与“流”的关系。
与一般的知识产品相比,民间文学艺术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定性,从而使其与其他艺术区分开来。
首先,民族性。民间文学艺术的突出特征是其民族性,它是一种通过某个社会群体几代人甚或几十代人的不断模仿而进行的非个人的、连续的、缓慢的创造活动过程的结果。以我国的龙文化为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龙肇始于仰韶文化的鱼纹龙,而后演进到西周的蛇纹龙,历经两汉、明朝和清朝,龙的创作、表达及其造型经过几千年的历史沉淀而发展到今日的龙。[4]必须指出的是,民间文学艺术的历史并不是一部反映某个社会群体或民族的科学技术进步、发展的历史,而是一部反映这个社会群体或民族的思想、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演进、变化的历史。在人类悠久的历史中,民间文学艺术与民族、民俗生活相互依靠、休戚与共,与其生存的自然地理和人文环境相互依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环境和氛围。
其次,群体创作性。民间文学艺术从总体上讲属于集体创作,是社会群体智慧与贡献的结晶。这个社会群体既可能是一个民族,也可能是本民族的某个氏族或村落,还可能是几个民族。民间文学艺术的集体性创作具体体现为两种方式:一是由某个人完成民间文学艺术的雏形,然后在大众的流传中进行加工、修改,逐渐形成脍炙人口的文学和艺术表达。民间文学艺术一旦形成,就会成为一种集体的习惯,并在广泛的时空环境中流动。这种流动,不是机械的复制,而是集体再加工、集体再创作的过程。二是由某群体在长期集体劳动与生活中共同创作产生,如在远古时代,集体性创作体现在全民参与的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的民俗活动中。[5]进言之,作为民间文学艺术之基础的“传统”,虽然更多地属于人文要素,但它不是任何特定的人刻意安排而形成的结果,而是一定数量或规模的群体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活动与生活沉淀积累过程在基本无意识或潜移默化的情形下逐渐培养起来的。
再次,民间文学艺术就其资源价值实现预期在时间上也具有不确定性。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性是建立在对受保护客体可利用价值实现的时间预期基础之上的法律设计。[6]这正是导致工业产权与版权作品受保护时间长短不同的根本原因所在。就大多数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而言,保护期限的届满也就是意味着其自身生命的终结。然而,民间文学艺术则不同,它从某一人类群体起源后,并非静止不变,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继承并不断发展,代代相传,每一历史单元都是文化的传播时期,也是再创作时期,因此很难认定它的保护期起始点和终结点。[7]由此可见,对民间文学艺术设定任何的保护期间都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
二、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所存在的困境
(一)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立法方面所存在的问题
我国拥有56个特色各异的民族,地域辽阔,在几千年的发展史中创造和保有了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众所周知,民间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文化根基,而民间文学艺术则是民间文化的主体部分,它是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存亡关系到人类非物质文化是否可以传承并保持可持续性发展。[8]自建国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措施保护和弘扬民间文学艺术。然而,尽管我国各层级的法律法规均不同程度地涉及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问题,但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立法方面依然存在以下不足。表现在:其一,缺乏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全面而具体的法律。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只是确定了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基本原则,但缺乏相关专门法律的具体规定;其他法律如教育法、体育法等,只涉及民间文学艺术的一小部分内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只涉及民间文学艺术中的传统工艺美术部分,都不能全面地保护民间文学艺术。其二,现有立法的效力范围有限。虽然我国云南、贵州、福建、淮南等地制定了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地方性法规,但其只在一个区域或一个系统内实施,缺乏统一性和权威性,且效力层级较低,无法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不利于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9](P122)其三,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欠缺。我国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相关立法整体上属于行政法序列,缺乏知识产权方面的规定,这直接影响到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和利用。尽管《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民间文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正如郑成思先生所指出的,“‘民间文学’即使只限于‘作品’的保护,我国1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曾宣布的‘另定’,至今却也一直没有‘定’出来。”[10]具言之,虽然我国著作权法已明确将民间文学艺术列为著作权的保护客体,然而由于相关的配套措施迟迟没有出台,这无疑不利于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和可持续发展。
(二)民间文学艺术司法保护的理念问题
毋庸置疑,对民间文学艺术给予准确地定位和适当的保护,不仅有利于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挖掘和整理,更有利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播和弘扬。《乌苏里船歌》案被认为是中国司法部门就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诉讼进行审理的代表性案件。从《乌苏里船歌》案的判决中,我们虽然可以隐约看见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所营造的某种秩序和规则,但这还远不尽如人意。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乌苏里船歌》的官司无论结果怎样都是“双输”,因为如果原告胜诉,这首歌就可能不会有人再唱,人们就不会再听到郭颂对这首歌曲的演唱;如果原告败诉,那么,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将更加举步维艰。对此,本案当事人郭颂的无奈表白也是很好的印证,他说:“我从1962年开始唱《乌苏里船歌》,歌颂了40年的赫哲族人,没有想到今天却被赫哲族人告上了法庭。”[1](P17)由此可见,如果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过度或保护不当,不能协调、平衡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人与传承人之间的关系,都必将影响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与发展。
(三)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的界定问题
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讲,民间文艺只是一种表现形式或艺术风格,虽然它不完全具备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必备要件,但却具备了民间文艺的一般特征,是民间文艺创作和传承的源泉,它们是真正意义上的民间文艺作品。[11]具言之,民间文学艺术的表达形式就是通常所说的原生作品或艺术母体。从作品的创作层面来讲,民间文艺原生作品最初的创作者可能是某个群体中的个人,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长期的传承过程中,人们不断对这些艺术作品进行修改、增删,并揉合了无数后来表演者、唱述者的灵性感受和艺术才能,甚至包括观众在内的思想、观点和情趣,从而使民间文艺被赋予了新的历史内涵和时代气息,体现在原始作品中的创作者的个性特征逐渐被模糊化了。但不管是个人创作或是集体创作的结果,民间文学艺术自其产生这之日起就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尽管其传播范围可能远远超出曾经创造出它的民族和地区,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所独具的民族性、区域性和延续性的特点却一直十分鲜明,它深深地打上了产生它的那个民族或村落的历史烙印。正由于民间文学艺术是某个社会群体集体智慧的结晶,民间文学艺术原生作品的所有权和版权应该属于产生这些作品的氏族、村落或民族。
然而,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学者指出,尽管民间文学艺术原生作品事实上的权利主体是产生它的社会集体,但该社会集体不能成为法律上的权利主体并主张权利,他们提出由国家作为民间文艺原生作品法律上的所有权和版权的唯一主体。
三、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制度构想
(一)明确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宗旨,保存和保护文化的多样性
一项法律制度的设立无疑首先应该要解决其立法的宗旨问题,即其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将体现何种利益关系,实现何种目的的问题。就民间文学艺术而言,最初非洲和南美洲的一些不发达国家首先提出保护民间文学艺术,其立法的直接动因是对抗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任何不适当的利用,尤其对抗那些由域外人士实施的、通过民间文学艺术赚钱但却不给予其发源地人民任何回报的利用。[12]
不仅如此,有着历史、人文、社会、心理、经济、政治价值的民间文学艺术,以其丰富多样的表现形式为文化的多样性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民间文学艺术在其现代化过程中,逐渐被主流文化所冲击,成为次要的、不受重视的边缘文化,甚至在传统社区内部,民间文学艺术因缺乏时尚性、缺乏世界主流文化的认同而被年轻人冷落。因此,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的形势下,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首先是要保存。[9](P125)所谓保存,意指采取各种措施(如考古发掘、整理归档、收藏修复、展示利用等)有效地将其既有的物质形态保存下来,使之永续存在。所谓保护,是指采取措施,确保民间文学艺术的生命力,包括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宣传、弘扬、传承等工作。具言之,由于民间文学艺术内容繁杂,价值不一、良莠不齐,且又具有活态的传承性质,这些保护措施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整理建档(包括研究),二是保存展示,三就是传承弘扬。民间文学艺术惟有依靠多种保护措施,尤其是“弘扬、传承和振兴”方能有效保护。
(二)厘清两种保护的价值取向,完善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制度
针对前述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之争,笔者认为,国家不能作为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主体。因为如果国家被规定为权利主体,那么最直接的后果则是剥夺或削弱了发源地群体或民族相对独立的,也是民间文学艺术存在和发展的最重要原因的私权利益。尤其在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更不宜简单地以国家替代这些发源地群体或民族。主体之争揭示了学界对民间文学艺术公权保护与私权保护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毋庸置疑,公权保护强调的是国家在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上的职责或行政保护行为,如普查、建档、研究、保存等,以及为实现这些保护行为而提供的行政、财政及技术等措施。私权保护旨在规范和调整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人的民事权利或行为,保障相关权利人的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能得以实现。虽然二者在保护对象上重叠,但本质上存在差异,行政保护不能取代民事保护,反之亦然。简言之,行政保护是措施和手段,民事保护才具有终极目的性。
民间文学艺术来源群体民事行为能力的欠缺,是构建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大制度障碍,也是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之争的重要原因。版权法上,“作者”的身份定位经历了从普通工匠到创作天才、从个人主义到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相结合的嬗变过程。民间文学艺术的创作和传承规律,决定了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也是一种集体和个人并存的二元结构,与现代版权的二元主体结构具有契合性。集体主体和个人主体相结合的版权二元主体结构,为民间文学艺术版权保护提供了权利主体构建的适当路径。具言之,一方面,法律明确规定由民间文学艺术来源群体享有版权,另一方面,通过引进并适当改造民事代理制度中的法定代理制度就可以有效地解决权利主体的行为能力障碍问题,即由国家各级政府中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或版权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法定代理机构代表民间文学艺术群体具体行使有关民间文学艺术商业性使用许可合同的签订、履行、仲裁、诉讼等权利并承担相关义务。对于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的部分民间文学艺术来源群体,以及对于享有民间文学艺术权利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则由其自己或其授权的他人管理或行使版权,不实行法定代理制。[13]
(三)彰显传承人的人文价值,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传承活动可持续发展
对一个民族来说,无形文化遗产是本民族基本的识别标志,是维系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源动力,但如果没有民间文学艺术传承人的存在和坚持,它就会不可避免地消亡。民间文学艺术作为一种“活态”文化,除了需要收集整理保存那些物质性的载体、或通过记录等手段将其物质形态化外,更重要的是要对掌握、表现优秀民间文学艺术的人加以有效保护,使之通过个人、群体、民族之间的传承在现今以至未来社会中得以不断延续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就不仅仅是一种物质形态“保存”,而更体现为对那些作为传承载体的传承人的活态的保存。[14]
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分为自然性传承和社会性传承两种形式。所谓自然性传承,意指在无社会干预性力量的前提下,完全依赖个体行为的某种自然性的传承延续。许多民间文学艺术基本上是靠这种方式延续至今的,最典型的就是个体之间的“口传身授”。但这种方式往往因为社会、经济、文化以及个体的变迁而受到极大的制约。所谓社会性传承,是指在社会某些力量介入或干预下的传承,包括立法机构、行政部门、社会团体等的各种行为干预和支持。它是现今民间文学艺术传承的主要方式。
为赋予民间文学艺术鲜活和持久的生命力,也使得一些民间“绝技”后继有人,我们应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与弘扬。具体表现在:其一,通过社会干预性力量支持或保障自然传承活动的实现,包括采取法律、行政、财政、技术等措施,建立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制度和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重要和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的消失,为子孙后代留下文化的基因和血脉。其二,有效保护、维护传承活动所赖以生存的特定的传统文化生态环境和社区环境,使自然传承活动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和土壤。其三,通过大众传媒、舆论等工具大力宣传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营造有利于民间文学艺术传承的公众环境。同时,通过教育途径将传承活动纳入其中,使其成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教育活动、社会知识文化发展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四)确立科学的民间文学艺术价值评估机制,构建民间文学艺术权利流转制度保障体系
其一,确立科学的民间文学艺术价值评估机制。民间文学艺术价值评估的目的在于相对准确地确定民间文学艺术的价值,这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管理、贸易及侵权保护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比较流行的评估知识产权价值的方法有三种。其一,成本法。成本法主要是指依据开发一项知识产权所花费的成本或者是重置一项知识产权所需要花费的成本。这种方法不反映从资产的所有和使用中带来的经济利益,相反,它只反映资产的最小价值。申言之,成本法给与知识产权所能够带来的市场收益关注不够,即它未能反映资产潜在的收益。故成本法经常适用于技术使用的萌芽期或者没有适用市场或没有获得收益的资产。其二,市场法。市场法是指无形资产通过比较在相似的市场环境下,相似资产的近期销售或其他交易方式的差别而进行的价值评估。这种方法如果在一个活跃的市场环境中是最适宜的。但大多数无形资产的交易不够频繁,无法建立以市场为评估基础并可与其他资产比较的价值评估。由于缺乏充分竞争的知识产权市场,所以无法形成有效的价格机制。其三,收益法。收益法是根据知识产权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来进行估价的。这种方法应用最广,因为使用收益法进行价值评估所必需的信息通常相对精确并且很容易获取。根据收益法,一项资产的价值是指给资产所有者带来的未来经济收益的现有价值。这种方法要求对由于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未来收益流的预测,对未来收益流期限的估价预测,以及对收益流相关风险评估。虽然收益法由于包含多项评估,看起来没有成本法精确,但是评估需要的信息可以被精确地开发和确定。这种方法额外的好处是它具有通过参数调整进行的敏感性分析,这样可以更好地理解在特别情形下价值评估各种因素的重要性。[15]
由此可见,成本法和市场法都有较大的局限,成本法只适用于某些特殊的资产,市场法则依赖于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而收益法的应用范围更广,更为适合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16]自然也适合民间文学艺术的价值评估。但是,民间文学艺术的价值评估相对于专利权和商标权而言较为复杂。专利权和商标权一般涉及两种贸易形式,一是整体转让,二是许可使用,所以专利权和商标权的评估一般只涉及专利权和商标权整体价值评估或者许可使用权价值评估。而民间文学艺术权利的内容和交易形式都要丰富的多,它涉及权利人的精神权利和财产权的问题。以财产权为例。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人既可以进行著作财产权整体转让或许可使用,也可以选择财产权当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转让或许可使用。如果将每一项权利(或者与其他权利一起)的转让或许可使用作为一种交易形式,按照数学中排列组合的计算方法,著作财产权一共可以呈现中的交易形式将令人惊奇,这是商标权与专利权所无法比拟的。而每一种交易形式都涉及评估问题。由于著作权中不同权利的赢利模式不同,在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时,应根据不同的赢利特点进行计算。[17]
其二,引进集体管理制度。民间文学艺术集体管理制度,是指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集中管理著作权、邻接权的制度。民间文艺集体管理制度是实施版权法的重要手段。网络数字技术的发展引起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形式的载体形式、使用方式和传播手段的巨大变化,权利人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对其权利不能控制或难以控制的情形。多数情况下,权利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网络侵权事实的存在,即使知道侵权事实的存在,出于讼累及诉讼成本的考虑,也很难逐一去主张权利。采用集体管理组织的形式无疑可以弥补以上的不足。可以说,如果没有集体管理,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人的权利行使有一半以上将会落空。
从性质上讲,著作权集体管理是一种民事权利管理制度,是信托的一种具体形式,[18]即权利人将自己作品的版权一并转让给集体管理组织。采取信托方式的最大优越性在于,集体管理组织根据著作权人的授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所管理的权利;同时,集体管理组织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人进行包括诉讼、仲裁在内的法律交涉,这对于维护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人及其传承人的正当权益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
需要指出的是,前述的法定代理制度表面上似乎与集体管理制度相冲突。其实,法定代理制度所要解决的是权利主体民事行为能力欠缺的问题,集体管理制度则是权利的具体行使方式问题,两者的目的和价值取向不一样,但是二者结合起来,能相得益彰,充分保障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人权利的实现。
结 语
当前,我国学界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存在“综合保护模式与单一保护模式”、“直接保护模式与间接保护模式”、“著作权保护模式与特别权利保护模式”及“现行著作权模式和经有限修改的著作权模式”[19]等理论分歧,争议的焦点则集中在“特殊权利保护”与“著作权保护”这两种模式的选择上。从法理层面来分析,我国《著作权法》第6条回答了两个问题:其一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实行著作权保护;其二是授权立法的问题,即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办法或措施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据悉,我国《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条例》已纳入了国务院立法规划。诚然,即便将来有了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保护条例,但民间文学艺术毕竟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存在诸多不同。同时,民间文学艺术也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客体,它既包含有形资产,又包括无形资产,既包括个人财产利益,也牵涉到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还需要理论研究的更加深入和司法实践经验的进一步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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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网络的发展与变化使得侵犯著作权的刑事犯罪导致的社会危害日益加重,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但是我国对其的刑法保护有较大的局限性。在当前的经济发展条件和司法环境下,要全面完善关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立法,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才能让著作权发挥其对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作用。
关键词:著作权刑法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网络改变着人们的生活,针对著作权的网络犯罪也产生了很多新的变化和新的特点,新的信息传播特点决定了在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刑事犯罪的后果更为深远,侵害程度更严重。
对于侵犯著作权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中国起步较晚。在《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中,并为对网络侵权进行规定。仅有其他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其有保护。
2000年12月28日,《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明确了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001年12月20日,《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明确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和侵犯软件著作权的刑事责任。2006年5月18日,《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作了详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利用互联网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对著作权的保护进行了相关的规定。特别是2011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从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的管辖、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以营利为目的”的认定、刑法中“发行”的认定、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作品行为的定罪处罚标准、间接侵权等方面对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犯罪问题进行了解释。
近年来,面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新形势,我国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司法系统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力度也在逐步增大。以检察机关为例,近几年检察机关每年批准逮捕和起诉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在2000至3000人左右,2008年至2010年11月,检察机关共对75件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案件进行了监督。
对于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虽要加强刑法保护,要清楚的界定侵犯著作权网络犯罪与民事侵权的界限,不能以刑事过度干预市场经济。
作为平衡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而做出的制度设计,知识产权法本身旨在激励知识创造和对知识产品需求的社会利益之间实现理想的平衡,这决定了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部分,在法律保护时受到了限制。且著作权是一种私权,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只需要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只有某些对社会危害严重的侵权行为才会触发刑事程序,现代刑法的谦抑性决定了对著作权的保护是需要有适度性的,只有当民事、行政手段不足以承担该权利的保护责任的时候,刑法才能介入。
对于著作权刑法保护的限制性主要表现在立法的限制和司法的限制上。民事法律中关于著作权犯罪的规定属于附属刑法,能够起到提示的作用,但是这种附随型的刑法规范是以刑法规定为前提和基础的,一旦刑法没有相应的条款,相互脱节,由于罪刑法定原则的约束,附属刑法规范会被束之高阁,无法适用。
网络发展日新月异,迅速更新的网络技术对公安机关技术侦察的技术知识和技术手段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公安机关的人员结构以及设备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对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力度。而大部分检察院与法院刑事审判庭没有对知识产权案件形成专门的办案组,使得司法中的刑法保护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逐步增强保护的理念是指在对知识产权进行刑法保护方面,要逐步增加其保护力度。知识产权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对于著作权的保护也是逐步增强的。逐步增强保护的理念主要突出地表现在从“弱保护”向“强保护”的发展趋势。长期实行“弱保护”是经济落后的结果,但是随着经济国际化的影响和发展程度的提高,“弱保护”对发展中国家带来的损害更大。在现在的经济社会中,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财富的重要标志和重要来源,知识产权可能创造的社会财富,将会超过传统工业。因此,强力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手段。
多种保护结合的理念意味着在对知识产权进行刑法保护方面,要多种机制和多种方法相结合使用。首先在法律体系中,要刑事保护与行政保护、民事保护相结合,才能对知识产权实行更为有效的法律保护。其次还必须重视刑法典保护与附属刑法保护的结合。要想更有效地对知识产权进行刑法保护,必须促进刑法典保护与附属刑法保护的结合,编织更加严密、合理的刑事法体系,充分发挥附属刑法的作用。
网络下的著作权的保护在刑法中并无明确的规定。要通过刑法修正案对刑法进行修改,加强保护。
首先要扩大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著作权刑法保护的作品形式应是逐渐扩大的,把传统形式的作品进行转化后的数字化作品应列入保护的对象之内。
其次,要调整刑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对接。如“复制发行”与“复制、发行”的调整、“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规定等,要与《著作权法》保持一致。
再次,要逐步取消著作权犯罪营利目的性的限制性规定,将具有营利目的行为规定为侵犯著作权罪的从重处罚情节。要调整刑罚结构,重视罚金刑和资格刑的适用。将司法解释中倍比制罚金的立法模式纳入刑法规范;设置资格刑,使之可以适用于网络著作权侵权犯罪。
另有学者提出要进行知识产权犯罪进行专门性立法模式,制定专门规范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特别刑法,以加强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笔者认为,在现有的刑法体系,虽对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并不致周延,但是是可以通过在现有刑法框架内,通过修改刑法典、法律规范文件、附属刑法等方式,进行完善,在法制的发展过程中,不断的出现的新领域和新问题,并不是仅通过专门立法来解决。
发挥附属刑法作用的前提,是在刑法典中规定惩罚著作权犯罪的基本原则,使附属刑法符合罪刑法定的原则,更好的维护刑法典的权威性与稳定性,也不致使得附属刑法归为摆设。在著作权领域内,附属刑法主要体现在《著作权法》等设计知识产权犯罪的行政法律和民事法律、法规中,其规定了知识产权犯罪具体犯罪的相应刑罚。要做好刑法典与附属刑法构成要件的对接,使得惩治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更为严密。以德国、法国等国家为例,就采用了刑法典和知识产权法规相结合的模式,我国可以在研究其立法模式上进行借鉴。
目前著作权的公权力保护主要体现在以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为主的行政保护上,但是行政机关在日益猖獗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面前,常常仅从维护经济秩序的角度出发进行查处,很少将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也很难帮助被害人获得相应的赔偿,相对于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而获得的不法利益来讲,行政部门的没收和罚款对侵权人根本无法达到遏制其违法行为的目的,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侵权。2011年初,国务院法制办等单位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将构成犯罪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移送刑事司法机关。作为检察机关,要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与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的协调对接,加强对于著作权的刑法保护。
对于著作权犯罪的监管和处罚,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首先要立足本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发现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做好案件的调查和证据收集工作,抓住证据收集的最佳时机。公安机关对于移送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侦查。检察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审查批捕、起诉,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者司法建议,移送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处理,不断健全完善经济犯罪案件的移送机制,规范衔接程序。
检察机关要结合“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与各部门及时做好沟通、联络、协调工作,及时对重大案件进行会商,研究部署案件调查和嫌疑人查控等工作,对大要案件和涉及敏感人物、敏感问题的案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研判和剖析,以达到及时、有效解决相关问题的效果。
检察机关与其他部门机关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加强联系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和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要搭建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共享网络,加强对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信息的互联互通,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衔接工作效率。
检察机关要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过程中全面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对于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要及时进行有效的立案监督,对于重大、有影响的著作权网络犯罪,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请求或根据需要主动派员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参加案件讨论、审查相关案件材料、提出取证建议,对侦查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检察机关还要履行职责,查办发生在执法严重不公背后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有关制度落到实处,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制度的有效运行。
基于网络的急速发展,与著作权专业性逐步增强,检察机关也应当提高其对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方面的专业性水平,在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认定、证据收集、证据体系分析等方面加强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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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从最终意义上说,必将有利于人类道德水平的提高。生产关系才是决定道德这一社会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的根本所在。”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从环境保护的视角看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摘要:关于科技与伦理道德的关系,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当现代文明把掠夺和征服自然视为自己的价值圭臬,那么,科技进步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危机的出现就是必不可免的。本文对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观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积极的探索和科学的伦理审视,从而得出结论;科技与伦理道德虽属于不同的文化领域,但科技的发展与伦理道德的进步在总体上又是相互影响的。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伦理道德带来了新的理论方向,伦理道德的完善也为科学技术的进步提供理论支撑。
关键词: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伦理道德;可持续发展
论文正文:
从环境保护的视角看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
(一)科学技术罪恶论
此种观点认为,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非但不能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成正比,相反会使人们的道德越来越堕落。这种思想最早的代表为老庄学派。“只有无知无识的婴儿才保持着高尚的道德品质”老聃如是说。在资产阶级的伦理思想家中,也有一部分人认为,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人的道德越来越趋于沦丧的地步。卢梭认为:科学艺术和文明的发展,是社会一切恶习产生的根源和资本主义社会越来越严重的道德败坏的诱因。“科学和文艺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愈来愈坏了”,“一切甚至道德本身,都诞生于人类的骄傲。因此科学与艺术的诞生乃是出于我们的罪恶。”这些思想,把科学技术看成人类道德堕落的原因,以致最终走上主张人类应当回复到无文化、无科学、无法律的自然社会的道路。虽然这种观点包含着对资本主义社会片面强调科学技术而不重视道德品质的批判,但也包含着对资本主义社会道德日益堕落的控诉。
(二)科学技术自善论
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物质文化生活的提高,会使人们的道德水平自然而然的提高是这种理论的主要观点。爱尔维修和霍尔巴赫等人认为,道德和幸福的客观基础是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谓道德是使自己和别人都有幸福生活的行为。他们一致认为,“人类行为的准则是利益和需要,这也是人类道德努力的准确尺度。人们的道德情感、道德观念的前提是社会物质生活的发展,同时人们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观念也会依据社会的和个人的现实利益而变化。”同时,他们也都认为科技越发达,物质财富越丰富,就越能使个人得到幸福,越能使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达到和谐。
(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观点
马克思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从最终意义上说,必将有利于人类道德水平的提高。生产关系才是决定道德这一社会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的根本所在。”这是在一定的生产力的基础上产生的,是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并随着生产力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推动劳动者能力的提高和生产工具的改进,导致社会生产力的变化,促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引起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从而推动着人类道德进步的是科学技术的发展。
同样,科学技术在道德发展中的作用问题,必须被放在一定的历史范围内,加以辨证地考察。科学技术的发展,物质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以及随之而来的整个社会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在客观上务必将比已往任何历史条件下更有利于人们道德水平和道德觉悟的提高。科学技术的发展,即不能决定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也不能成为判断社会道德水平的直接依据和标准,虽然他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对人类的道德状况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判断一个社会的实际道德水平,应该主要以居于这个社会的主导地位的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为依据。无论哪个社会的道德体系,都主要以它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来为这一社会的经济结构和相应的阶级利益服务。因此,判断社会道德水平进步与否,是不能只参考科技的发展的。
20世纪人类社会在科学技术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灿烂文明。人与自然的关系表现为:人对自然的依赖性和能动性,人既依赖自然而生存,又是改变自然的力量;人类要改造自然又受自然的制约;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依存、适应、冲突与和谐。人与自然关系的内涵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变化。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初期阶段,人对自然的依赖性强,主要为依赖和适应;人类是自然的奴隶,受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制约明显。特别在中国人们受儒家、道家思想的影响,以道德修养为本,经济上以农立国,轻视商业和工业,当然蔑视科技,认为科技发明是奇技淫巧,列为禁令。
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自然界的惩罚,如古代部分文明的衰落如美索不达米亚、古罗马、古希腊、古丝绸之路的消亡。但是农业时代人类生产活动直接作用于自然客体,它的规模小、强度低,其负面影响较小。随着工业化的到来,科技飞速发展,生产力大幅提高,人类对自然界的作用增强,又存在着过分强调人类能动作用的思想,人类以自然的主人自居,由于片面地按照人类的主观意志或需求去改造自然,往往违背客观规律,酿成环境恶化、资源枯竭的苦果。前苏联于20世纪50年代在中亚干旱草原地区大面积开垦草原种粮食,曾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但好景不长,开垦草原的结果终于招致1963年哈萨克斯坦草原垦区发生强大的黑风暴,横扫了哈萨克斯坦新垦区,使垦区80%的耕地(约2000万公顷)遭受惨重损失,不得不闭耕。人类对自然界的作用,不断得到回应和报复。科技发展给人来的利益,只是暂时的,正如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
在工业化后期全球环境问题更加突出。许多全球环境问题在20世纪初还未能被人们所普遍认识和关注,但是到了20世纪下半叶,全球环境问题开始凸现。人类已经对气候变化、臭氧层减薄、生物多样性保护及荒漠化等问题,重新进行了审视。特别提到的是,为了人类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举行。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议定书于2005年2月生效,截至2009年12月,已有184个《公约》缔约方签署。人类社会发展模式的反思,严酷的现实要求人们冷静地审视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总结传统发展模式的经验与教训,寻求发展的新模式,体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协调及人类世代间的责任感。
三、如何认识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
(一)社会生态与环境伦理观
近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由自然的奴隶变成自然的主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逐渐成了改造与被改造、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不论是忽视生态系统生存发展的需要及其对人类的长远价值的“人类中心论”,还是过分强调人类的价值主体地位有悖于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人类中心论”都已逐渐失去社会思维主体地位。淡化人类价值主体地位,过于激进的“生物中心论”,虽有保护自然和环境的内容也难以让人接受。因此,构建适合当今时代的可持续的环境伦理体系是很必要的。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诞生,为人类重新认识人与环境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平台。要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观,首先必须对环境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自18世纪中叶的工业革命以来,科技革命创造了人类引以自豪的工业文明,但在片面发展观的指导下,不仅将人类引入“唯物主义”歧途,导致人性扭曲和社会变态,而且引发危及人类生存和发展方面的一系列生态、经济和社会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及其造成的影响,从地域上看,已带有全球性的特点,从时间上看,是长期的、不可逆的;从形成机理上看,已不仅仅是孤立的生态环境,或经济环境,或社会环境问题,而是具有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互为因果的特点。可持续发展环境观的建立应立足于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两者之问的关系,着力于解决社会、经济、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以提高环境的纳污能力、自净能力、生产潜力和可持续能力为中心,以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的。
(二)科技理性与生态伦理
人类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能力的增强,科技理性不断膨胀、价值理性与人文理性日益萎缩,科技理性的片面发展暴露出自身的合理性限度。因此,应当给予科技理性以必要的“生态”补充,寻求“生态理性”的道德合法性,使“科技理性”与“生态理性”在人的发展中、在生态伦理道德教育中以及在真、善、美的生态伦理实践中保持适度的张力,从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伦理道德作为人的文化系统的一部分,在走向自由存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每前进一步都彰显着人类本质的进一步完善。传统的科技理性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仅仅体现出利己而不关心“它”的层次,这与人本质上应具备的道德层次是不相称的。生态伦理就是要彰显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既应利己,也应利它,从而更好地实现主体目的性的美德,是对原有道德伦理的超越,是道德进化的再完善。从这种意义上看,由科技理性到生态伦理不是自然的选择,而是人类在自主道德的进程中的一种文化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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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面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新形势,我国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司法系统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力度也在逐步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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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网络的发展与变化使得侵犯著作权的刑事犯罪导致的社会危害日益加重,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但是我国对其的刑法保护有较大的局限性。在当前的经济发展条件和司法环境下,要全面完善关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立法,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才能让著作权发挥其对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著作权刑法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论推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刑法保护
网络改变着人们的生活,针对著作权的网络犯罪也产生了很多新的变化和新的特点,新的信息传播特点决定了在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刑事犯罪的后果更为深远,侵害程度更严重。
(一)立法保护
对于侵犯著作权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中国起步较晚。在《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中,并为对网络侵权进行规定。仅有其他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其有保护。
2000年12月28日,《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明确了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001年12月20日,《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明确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和侵犯软件著作权的刑事责任。2006年5月18日,《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作了详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利用互联网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对著作权的保护进行了相关的规定。特别是2011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从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的管辖、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以营利为目的”的认定、刑法中“发行”的认定、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作品行为的定罪处罚标准、间接侵权等方面对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犯罪问题进行了解释。
(二)司法实践保护
近年来,面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新形势,我国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司法系统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力度也在逐步增大。以检察机关为例,近几年检察机关每年批准逮捕和起诉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在2000至3000人左右,2008年至2010年11月,检察机关共对75件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案件进行了监督。
对于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虽要加强刑法保护,要清楚的界定侵犯著作权网络犯罪与民事侵权的界限,不能以刑事过度干预市场经济。
(一)著作权刑法保护的适度性
作为平衡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而做出的制度设计,知识产权法本身旨在激励知识创造和对知识产品需求的社会利益之间实现理想的平衡,这决定了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部分,在法律保护时受到了限制。且著作权是一种私权,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只需要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只有某些对社会危害严重的侵权行为才会触发刑事程序,现代刑法的谦抑性决定了对著作权的保护是需要有适度性的,只有当民事、行政手段不足以承担该权利的保护责任的时候,刑法才能介入。
(二)著作权刑法保护的限制性
对于著作权刑法保护的限制性主要表现在立法的限制和司法的限制上。民事法律中关于著作权犯罪的规定属于附属刑法,能够起到提示的作用,但是这种附随型的刑法规范是以刑法规定为前提和基础的,一旦刑法没有相应的条款,相互脱节,由于罪刑法定原则的约束,附属刑法规范会被束之高阁,无法适用。
网络发展日新月异,迅速更新的网络技术对公安机关技术侦察的技术知识和技术手段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公安机关的人员结构以及设备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对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力度。而大部分检察院与法院刑事审判庭没有对知识产权案件形成专门的办案组,使得司法中的刑法保护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一)基本理念的发展趋势
1.逐步增强保护的理念
逐步增强保护的理念是指在对知识产权进行刑法保护方面,要逐步增加其保护力度。知识产权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对于著作权的保护也是逐步增强的。逐步增强保护的理念主要突出地表现在从“弱保护”向“强保护”的发展趋势。长期实行“弱保护”是经济落后的结果,但是随着经济国际化的影响和发展程度的提高,“弱保护”对发展中国家带来的损害更大。在现在的经济社会中,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财富的重要标志和重要来源,知识产权可能创造的社会财富,将会超过传统工业。因此,强力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手段。
2.多种保护结合的理念
多种保护结合的理念意味着在对知识产权进行刑法保护方面,要多种机制和多种方法相结合使用。首先在法律体系中,要刑事保护与行政保护、民事保护相结合,才能对知识产权实行更为有效的法律保护。其次还必须重视刑法典保护与附属刑法保护的结合。要想更有效地对知识产权进行刑法保护,必须促进刑法典保护与附属刑法保护的结合,编织更加严密、合理的刑事法体系,充分发挥附属刑法的作用。
(二)立法保护的发展趋势
1.完善刑法立法模式
网络下的著作权的保护在刑法中并无明确的规定。要通过刑法修正案对刑法进行修改,加强保护。
首先要扩大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著作权刑法保护的作品形式应是逐渐扩大的,把传统形式的作品进行转化后的数字化作品应列入保护的对象之内。
其次,要调整刑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对接。如“复制发行”与“复制、发行”的调整、“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规定等,要与《著作权法》保持一致。
再次,要逐步取消著作权犯罪营利目的性的限制性规定,将具有营利目的行为规定为侵犯著作权罪的从重处罚情节。要调整刑罚结构,重视罚金刑和资格刑的适用。将司法解释中倍比制罚金的立法模式纳入刑法规范;设置资格刑,使之可以适用于网络著作权侵权犯罪。
另有学者提出要进行知识产权犯罪进行专门性立法模式,制定专门规范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特别刑法,以加强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笔者认为,在现有的刑法体系,虽对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并不致周延,但是是可以通过在现有刑法框架内,通过修改刑法典、法律规范文件、附属刑法等方式,进行完善,在法制的发展过程中,不断的出现的新领域和新问题,并不是仅通过专门立法来解决。
2.充分发挥附属刑法的作用
发挥附属刑法作用的前提,是在刑法典中规定惩罚著作权犯罪的基本原则,使附属刑法符合罪刑法定的原则,更好的维护刑法典的权威性与稳定性,也不致使得附属刑法归为摆设。在著作权领域内,附属刑法主要体现在《著作权法》等设计知识产权犯罪的行政法律和民事法律、法规中,其规定了知识产权犯罪具体犯罪的相应刑罚。要做好刑法典与附属刑法构成要件的对接,使得惩治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更为严密。以德国、法国等国家为例,就采用了刑法典和知识产权法规相结合的模式,我国可以在研究其立法模式上进行借鉴。
(一)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目前著作权的公权力保护主要体现在以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为主的行政保护上,但是行政机关在日益猖獗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面前,常常仅从维护经济秩序的角度出发进行查处,很少将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也很难帮助被害人获得相应的赔偿,相对于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而获得的不法利益来讲,行政部门的没收和罚款对侵权人根本无法达到遏制其违法行为的目的,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侵权。2011年初,国务院法制办等单位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将构成犯罪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移送刑事司法机关。作为检察机关,要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与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的协调对接,加强对于著作权的刑法保护。
1.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对于著作权犯罪的监管和处罚,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首先要立足本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发现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做好案件的调查和证据收集工作,抓住证据收集的最佳时机。公安机关对于移送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侦查。检察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审查批捕、起诉,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者司法建议,移送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处理,不断健全完善经济犯罪案件的移送机制,规范衔接程序。
2.完善协调工作机制
检察机关要结合“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与各部门及时做好沟通、联络、协调工作,及时对重大案件进行会商,研究部署案件调查和嫌疑人查控等工作,对大要案件和涉及敏感人物、敏感问题的案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研判和剖析,以达到及时、有效解决相关问题的效果。
3.逐步实现信息共享
检察机关与其他部门机关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加强联系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和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要搭建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共享网络,加强对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信息的互联互通,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衔接工作效率。
4.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检察机关要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过程中全面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对于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要及时进行有效的立案监督,对于重大、有影响的著作权网络犯罪,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请求或根据需要主动派员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参加案件讨论、审查相关案件材料、提出取证建议,对侦查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检察机关还要履行职责,查办发生在执法严重不公背后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有关制度落到实处,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制度的有效运行。
(二)执法专业化发展
基于网络的急速发展,与著作权专业性逐步增强,检察机关也应当提高其对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方面的专业性水平,在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认定、证据收集、证据体系分析等方面加强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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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介绍,中国的很多网站很早就开始努力保护美国、日本、韩国等外国影视作品的版权,当他们从版权代理商手中购买了影视作品的版权后,一般要返回到海外来源国家指定机构对上线作品的版权申请进行认定,但是现在这个审核渠道非常不畅,有时从代理公司购买到虚假版权,苦于无处审核,导致侵权作品上线,中方企业因此随后受到海外版权商的起诉,严重影响了中国互联网企业在国际上的形象。
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互联网著作权的行政法保护相关论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论互联网著作权的行政法保护全文如下:
(一)互联网著作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力
互联网著作权作为宪法性基本权利,有待公权力积极介入保障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可见著作权包括互联网著作权是一项宪法性的基本权利。而作为基本权利普遍具有两项基本功能,即防御权功能和收益权功能,防御权功能要求国家为保证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不为侵害行为;收益权功能要求国家要以积极的作为,为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提供一定的服务或者给付,所给付的内容可以是保障权利实现的法律程序和服务,也可以是对公民在物质上、经济上的资助。
(二)行政法必须维护公民互联网著作权
从社会学角度看,任何社会要健康、稳定的发展都必须有一定秩序,除了道德教化和自我约束之外,管制是维护秩序必不可少的手段。据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介绍,中国的很多网站很早就开始努力保护美国、日本、韩国等外国影视作品的版权,当他们从版权代理商手中购买了影视作品的版权后,一般要返回到海外来源国家指定机构对上线作品的版权申请进行认定,但是现在这个审核渠道非常不畅,有时从代理公司购买到虚假版权,苦于无处审核,导致侵权作品上线,中方企业因此随后受到海外版权商的起诉,严重影响了中国互联网企业在国际上的形象。所以作为现代政府,应该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利用其所拥有的行政职权加强与其它国家合作,疏通中国企业对国外各类作品版权确认的途径,既保护了外国著作权人的版权,也维护了我国互联网企业的形象,体现出依法行政,服务于民的现代政府形象。
此外,与司法保护“不告不理”被动式相比著作权的行政保护是一种主动出击式的保护,且根据我国目前的著作权纠纷诉讼管辖的规定,著作权纠纷一般应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受理,这无疑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而县级以上各级著作权行政主管机关就可受理著作权纠纷。可见,行政保护比司法保护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
综上,政府管制对于互联网著作权的保护有其合理基础和必要性,应当充分发挥其在我国互联网著作权保护机制中的重要作用。
二、我国互联网著作权管制立法现状存在的不足
网络版权管制立法作为政府依照行政权对网络版权进行管理的手段,是行政法的性质,它是行政法对互联网时代的应对和发展。
为打击日益猖撅的网络盗版侵权问题,保护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各部委还颁发了数量相当的各类通知、通告、制度和政策之类规范性文件。一些地方政府也将出台相应的地方规章进行管制。如深圳市政府将在今年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条例》和《深圳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互联网行政保护办法》两项地方行政立法。应该说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国己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网络版权管制立法体系,但不难看出仍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
(一)网络立法开始出现“乱”象
目前,涉及进行网络版权管制立法的行政机关大体有国务院、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国家广电总局、公安部、文化部及地方政府,这其中的许多立法直接管制对象并不是互联网著作权,而只是基于本部门对网络其它方面管理的需要涉及到了对互联网著作权的管制,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对规范网络行为、保护版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普遍具有条款内容笼统、操作性差的通病。
如国家广电总局2004年10月14日施行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中涉及网络著作权只有一条即第18条“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应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这就导致此类立法太过原则,对于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实质意义甚微。这是其一,其二各部门在多头立法时,正因为没有通盘考虑,共商合议,出现了交叉与矛盾。例如具有影视剧情节的网络短片,广电总局因其存在“向公众传播”的目的,要求需根据《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许可证才可上网传播;但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版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在作品完成之后就自然享有,不需要领取任何许可证。这里的作品是个泛指概念,当然也包括符合作品构成要件的网络短片,而且“向公众传播”是信息网络传播权最本能的表现属性之一。
(二)立法过程缺乏民主参与
我国《行政法规制度程序条例》第17条第4款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审查:是否正确处理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意见”.第19条第2款规定:“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第21条规定:”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召开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听取意见,研究论证“.第22条规定:”行政法规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巧条则首次在我国行政立法程序中较为详细地规定了立法听证程序。
但是在实际的立法和决策过程中,这一制度执行状况并不尽人意,总的来看,我国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程序具有以下不足:
1.任意性。无论是《立法法》和两个条例以及其它一些地方性规定,大部分公众参与程序都不是强制性程序,是否采取属于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范围;
2.民主性、公开性不足。行政机关内部程序偏多,公众参与途径较少。如公众缺少对立法事项的动议权,一般立法事项的提出只能由行政机关决定。对征求意见的审查,行政机关往往拥有太大的自由裁量权,使审查流于形式;
3.模糊性。关于公众参与的程序规定不够具体、明确,操作性不强。如立法法和两个条例中关于公众参与的描述多是原则性规定,缺乏实际操作的程序;
4.效果不明显。政府对公众意见缺乏及时的、负责任的反馈和回应,一些公众参与方己面临”公共信任危机“.
这些不足无一例外体现在我国的互联网著作权保护的行政立法中。论文格式立法者大多限于跟自行选定的公众、网络服务商和协会协商,即使真正有公众参与了,其意见对于立法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或单纯只是形式上的过场,我们不得而知。
三、对构建和完善我国互联网著作权行政法保护的建议
当前造成网络版权管制无力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网络盗版侵权涉及多个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而各执法部门间又缺乏有效可行的协作机制,或推诿扯皮,或争相监管,影响执法活动的整体效能。所以有必要在我国整合各方资源成立独立、统一的互联网著作权监管执法中心,通过立法授予其独立的监督执法权限,一旦发现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即可采取具体的执法措施,不受政府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牵制,独立行使执法权,具有重要意义。中心的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一)建立统一的中心数字版权监管平台,独立行使执法职权要规范网络作品的交易、传播及使用市场秩序,需要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探索适应网络作品交易及传播需要的预防性管制机制:
1.确权,就是要对网络数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既然人类可以以数字形式来提供信息,当然可以针对每一个作品,通过设立数字识别符号,确认数字作品的权利归属,并在数字作品进入流通领域之前就采取一定的技术防范措施,这是基础性工作;
2.示权,就是把作品权利信息进行公示,建立一个网络作品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使使用者或潜在的购买者能够方便、快捷地查询到网络作品及权属状况;
3.维权,积极运用科技的和法律的手段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这样因为数字作品易复制且调查取证难度大的执法难度就可克服,可以在流通中借用技术手段对有数字识别符号的作品进行跟踪监控,起到防范作品被非法复制、传播以及在发生侵权行为时方便快速地识别作品权利归属、及时调查取证的作用。所以围绕着”促进作品传播、规范市场秩序、便于执法取证“三个重点目标,应该在监管执法中心首先建立统一的数字版权监管平台。该平台应集数字作品版权登记、合同备案、作品权利信息查询、版权贸易展示、数字作品版权认证、执法取证支持等业务于一体。
(二)群众参与,受理网络侵权盗版举报投诉
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2006年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在全国50个中心城市建立了”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权利人和公众发现网络著作权或其他方面知识产权被侵犯既可以向该中心举报,也可以向该中心投诉,即拨打全国统一的12312服务热线,或者直接登录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进行网上举报和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举报投诉以后,将进行记录,统一转给版权管理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理的结果将及时反馈给投诉人。于此同时,国家版权局作为我国版权行政主管机关也在其政府网站设立了”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举报中心“专门受理网络侵权盗版问题,并在该网页公布了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10-85212973.
因为各地版权管理部门也负责保护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被侵害方也可以到直接到各地的版权局去投诉。面对多重的选择,有时反倒让权利人和公众变得无所适从;既然是网上侵权,在网上及时进行投诉、举报,可以为执法机关调查取证实施相应制裁措施抢得时机;网上侵权具有高技术性,那网络执法需要更高技术才能获得实效,与其分立不同的执法部门,不如整合各方优势资源,给予过硬的技术支持。
所以,笔者认为把接受举报或投诉和相应执法权也应归”互联网著作权监管执法中心“,该中心在自己的网页上公布全国统一的服务热线,当然也可直接在线投诉举报。而作为监管执法中心一定保证网页的安全工作、热线电话的顺畅运行,千万不要在出现类似的求助经历:”当登陆国家版权局网站主页,一眼就看见蓝底白字、不断在屏幕上移动的‘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举报中心的字样。点击后,出现在线举报的网页,顿时很是兴奋,可当按举报要求逐一填写完举报内容,按’提交举报内容‘键并再次确认后,却是’无法显示网页‘的结果;再按网站提供的’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10-85212973‘拨打,话机中听到的却是’您拨打的号码目前暂未使用,请查实‘的提示,只能失望地挂机“.
在互联网著作权监管执法中心设立”反盗版举报、查处奖励“基金,鼓励、奖励举报和查办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人员,运用激励性管制手段逐步形成权利人自救、公众监督、行政保护的网状互联网著作权保护体系,以此探索行政执法和社会监管的新型的政府管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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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公园(Geopark)是以具有特殊地质科学意义,稀有的自然属性、较高的美学观赏价值,具有一定规模和分布范围的地质遗迹景观为主体,并融合其它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而构成的一种独特的自然区域。 既为人们提供具有较高科学品位的观光旅游、度假休闲、保健疗养、文化娱乐的场所,又是地质遗迹景观和生态环境的重点保护区,地质科学研究与普及的基地。。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地质遗迹保护视角下的地质公园旅游开发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地质遗迹及其所构成的地质环境是地球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可用以追索地球演化历史的重要地质现象。地质公园是有效保护地质遗迹的方式之一。本文以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为例,具体阐述了在地质遗迹保护视角下,合理、可持续的促进地质质遗迹资源概述,地质遗迹和地质公园旅游开发互动关系和在保护地质遗迹前提下进行旅游开发公园的旅游开发及发展。
【关键词】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开发;云南罗平生物群
地质遗迹是由于地球内外力的地质作用,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地质遗产[1]。地质遗迹为人类研究地球46亿年演化变化过程,以及追溯研究地球古环境,古生物,古地理,古气候等问题提供了客观坚实的地质证据和资料支撑。地质遗迹是地球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高的科研价值,美学价值和旅游开发价值。建设和开发地质公园不仅能促进地质遗迹的合理利用,深入挖掘地质遗迹的经济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等,还能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基础服务设施的建设完善。地质遗迹的不可再生性和珍贵科研价值决定了地质公园的旅游开发必须在地质遗迹保护的基础下进行。
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总面积78.87平方千米,包括大洼子罗平生物群化石、金鸡峰丛两个景区及九龙瀑布、多依河等若干外围景区,以罗平生物群古生物化石和喀斯特地貌为主要特色。公园地质景观资源丰富,类型丰富多样,典型卡斯特地貌发育,自然景观奇特优美如画,民族风情古朴浓郁诱人。
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以罗平古生物化石群地质遗迹为主体,辅以锥状喀斯特地貌景观如岩溶盆地,卡斯特峰丛,岩溶高原等,以及河流、瀑布等水体景观和布依族风情、鲁布革电站等人文景观组成。
在对地质公园进行旅游开发的过程中,要积极探讨地质遗迹保护与地质公园开发的关系,更加注重两者之间的有机统一,形成两者间良好的互动关系,实现地质遗迹的高效保护与利用和旅游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双重目标[2]。
2.1 地质遗迹保护对地质公园旅游开发的重要性
地质遗迹是地球在演化过程中由于地球内外力的共同作用下,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地质自然遗产,地质遗迹以及其构成的地质环境是地球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可用以追索地球演化历史的重要地质现象,具有高度地学科考察价值以及旅游观赏和旅游开发价值。保护好地质遗迹,可以使人们进行对地球演化历史以及地质历史演化过程和物理、化学条件和环境的变化进行科学研究,可以对旅游者更好的了解地球地质地貌演化和地球生物的发展进程。保护好地质遗迹对于地质公园的旅游开发至关重要。
2.2 地质公园旅游开发对于地质遗迹保护的支撑作用
地质公园作为新型的旅游目的地,具有保护地质遗迹,发展属地经济和科普教育的功能,通过发展旅游带动地方经济和促进地球科学普及,以达到保护地质遗迹的核心目的。地质公园是地质遗迹保护重要且有效的途径之一。
地质公园的建立为保护地质遗迹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而且还为地质遗迹保护提供科学的管理体制和人力智力保证。地质公园保护了地质遗迹的科学研究价值,而且还保护了地质遗迹的旅游观赏价值。
2.3 地质遗迹保护与地质公园建设相辅相成
地质公园的旅游与开发建设可以为地质遗迹保护提供政策支持,政府支持,资金支持以及管理和智力支撑,可以促性对地质遗迹的科学保护[3]。与此同时,地质遗迹景观作为地质公园的主体景观,作为地质公园旅游资源的重要部分,推动了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两者共同促进,共同发展。
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的开发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保护地质遗迹的自然面貌,维护生态环境的动态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满足科研、旅游多重需求,促进当地社会,旅游的健康发展。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在获得经济收益,要预留资金专门运用于地质遗迹的保护中,实现“地质遗迹保护―保护性开发--地质公园旅游发展--地质遗迹保护”的良性动态循环。
基于地质遗迹保护的地质公园旅游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开发规划过程中的各个方面。本文主要从开发思路、形象宣传、公园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景区开发与原住民利益协调和公园信息系统建设六个方面进行讨论。
3.1 确立开发思路,整合地质遗迹资源
保护地质遗迹资源是地质公园旅游开发与建设的重中之重。融合区域内自然、人文资源积极开展科普旅游,也是地质公园旅游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地质公园的特性,罗平生物群地质公园的旅游开发应该严格遵守 “保护为主,适度开发”的原则,在保护好地质遗迹的前提下,发挥其旅游,科研等多种功能,突出喀斯特景观、河流湿地等自然景观和其他人文景观。
3.2 加强形象宣传,扩大景区影响力
由于地质公园具有观光游览、度假休闲、科学教育、文化娱乐等多种功能,其旅游开发中的旅游形象宣传需要把握一个“度”:从地质遗迹保护和科普教育的角度考虑,需要适当宣传地质遗迹,引起人们对地质遗迹的认识,有利于提高人们保护地质遗迹的自觉性;但为了迎合大众游客心理,不宜过分渲染专业性太强的地质科普知识,适当增加一些简明易记,爽朗上口的宣传口号引起人们的旅游兴趣。
3.3 防治地质灾害,营造安全的游览环境
地质灾害的发生对地质遗迹的保护构成很大的威胁。地质灾害对地质公园的影响总体来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滑坡、泥石流等对地质公园产生轻微影响的灾害;另一类是地震、火山等对地质公园产生的较为严重的危害。近些年,国内外学者对地质灾害做了大量的研究。Malheiro 指出绘制地质灾害图,同时将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区域划分,并据其危险大小进行评估,重点监控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3.4 完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建设
完善罗平县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建设,制定公园的发展政策、行政法规、管理制度以及旅游市场的开发,负责指导和督促地质公园规划项目的实施。推行“多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方法,组织专门部门,如建立公园管理局进行统一领导,实施具体管理,以有效地推进地质公园的可持续性发展。
3.5 协调景区开发与居民利益
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旅游景区的开发和建设必须要统筹兼顾政府、开发商和当地居民等相关者的利益。只有让当地居民获得切实的利益,才能调动当地居民主动参与地质遗迹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才能促进地质公园的良性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6 建设地质遗迹保护信息系统
开展地质遗迹资源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更新[4]。建立罗平县地质遗迹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形成信息管理和维护更新平台。整合地质遗迹科普网站和地质遗迹资源数据库,构建罗平国家地质公园专业门户网站,提供地质遗迹科普、分析查询、动态更新以及行业办公管理功能。
总之,地质遗迹的开发和保护离不开地质公园的建设,地质公园的建立和发展离不开地质遗迹的保护,两者不可或缺,相互支撑和促进,必须坚持在地质遗迹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地质公园的旅游开发,实现最大的经济价值和资源利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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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地缘政治的变迁与其外交战略是息息相关的,这也直接影响到俄对中俄关系的定位。随着俄地缘政治安全环境的恶化和实力的相对下降,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由于俄仍处于社会转型之中,其主要注意力仍将集中在国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为尽量避免与其他大国发生摩擦和对立,其对华战略将有实用主义的特征。从长远来看,中俄关系隐含着不确定因素。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地缘政治视角下中俄关系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当前中俄都处在民族复兴的重要时期,实现民族复兴的战略任务决定了创造经济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均是中俄的重中之重。而一个国家地缘政治形势对其战略部署有着很大的影响。中俄两国都是大国,但两国的地缘政治形势有着很大的不同。本文从地缘政治的视角分析了中俄面临的空间环境和中国的地缘政治环境,并利用国际地缘政治理论指出加强中俄地缘关系的重要性,以期为未来中俄的战略合作提供借鉴之处。
一个高水平、强有力的中俄关系,不仅符合中俄双方利益,也是维护国际战略平衡和世界和平稳定的重要保障。此次9.3反法西斯暨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俄罗斯领导人普京出现在故宫前坚定的步伐,索契冬奥会,中国及其领导人不顾西方一些国家孤立俄罗斯的企图,坚持支持俄罗斯,表明中俄关系不会受到世界政治形势左右,也反映了中俄两国对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视。而两个国家所处的独特的地理位置,又对其政治、外交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影响,这就是“地缘政治”。所谓“地缘政治”,就是从国家利益出发,把具体国家的安全和发展战略放到全球背景中,从地理的角度加以考察国家间的政治关系。地缘政治在一个国家的战略部署上始终是关注的热点。中俄也不例外―中国要崛起,俄罗斯要复兴,都需要制定最合适的发展战略,而地缘政治则是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因素。
从空间环境的角度分析两国地缘政治主要包含七个因素,分别为:地形、气候、水源、交通、自然资源分布、少数民族分布和移民等。下面就其中几个主要的因素对中俄空间环境进行分析:
(一)地理位置。高纬度之于低纬度,高海拔之于低海拔有种天然的压力。高纬度和高海拔的地区对比之整体环境更为舒适的低纬度和低海拔地区永远抱有浓厚的兴趣。而低海拔低地民族很难对比之环境恶劣的地区感兴趣,即使是迫于对方的压力,进行反击进入对方的领地,也会很快退出来。历史上北方游牧民族对中国核心区一次又一次的入侵就是例子。俄国对中国的压力首先就在地理位置上。俄国处于高纬度对中国有种天然的压力。
(二)气候。随着全球气候升温,北极地区的冰层已经大面积融化。此前常年冰封的“西北航道”已经解冻。“西北航道”是指从加拿大东北部戴维斯海峡起始,沿加拿大的北部海岸一直延伸到美国阿拉斯加州附近的一条航道。这条航道在北极圈内,大部分时间处于封冻状态。但现在“西北航道”可能在未来几十年内变成真正的“通航大道”。届时,从欧洲开往亚洲的船只将不必经由狭窄并且拥挤的巴拿马运河,而可以直接通过西北航道,穿越白令海峡,抵达日本和亚洲其他地区,能缩短5000公里左右的距离(见图1)。由于“西北航道”连接了大西洋和太平洋这两个世界上最主要的“富裕地区”,因此很可能成为全世界最“有利可图”的便捷海运通道。所以未来在这一地区的争夺会加强。
(三)交通。尽管技术的发展已经使得人类可以从空中通道成为另一种可能,但高昂的成本使得它的作用更多的是应用于紧急状态,而无法承担常规的地缘交流。海上的交通线当然是另一个不错的选择,不过即使是北冰洋航线能够季节性的通航,将之运用于消化整个远东地区,仍然是不现实的。因此铁路仍然是俄国用来控制它的亚洲部分的生命线。但现在这条生命线却由中国人在打理了。中国已经全面参与俄国的铁路建设,经济上的利益自不必说,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可以直接了解俄国的运输能力,并掌握第一手资料。而俄国与中国之间的地缘平衡将被进一步打破。
(四)自然资源分布。西伯利亚地区有丰富的油气资源,这也是俄国实现复兴的最主要一张王牌。中国是一个能源消耗大国,在“马六甲海峡困境”的局面下俄国的油气资源对中国无疑是雪中送炭。但从战略安全的角度来看,俄国将资源卖给中国真的会导致它的最终衰弱。一旦俄国让中国的势力在西伯利亚扎下根来的话,那么再想让中国全身而退绝无可能。但无论是俄国想保住剩余的国际影响力,亦或是中国想提升现在的国际地位,双方都必须互相表示更多的诚意,以加深双方的合作深度。所以中俄能源合作势在必行。
(五)移民。现在俄国,特别是远东地区,中国人的身影越来越多,中国的影响力来越来越大。尽管从地理情况来看,俄国似乎占据了足够的地缘优势。但如果考虑到人口问题,俄国人却很难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消化他的亚洲部分。俄国在这一被统称做“西伯利亚”的地区,仅仅有3000万人,这并非是这一环境恶劣的地区只能养活这么多人,而更多的是俄国本身没有足够的人口进行开发。对于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尽管这一地区的环境对于中国人来说,同样无法忍受。但即使不考虑中国人吃苦耐劳的主观因素,中国也很容易提供同样数量人口,填满这一地区。
从空间环境因素来看,俄国在空间环境上占据先天优势,但自苏联解体以来俄国元气大伤,虽自普京上台以来,俄国经济不断复苏,但依然有些力不从心。因此在中俄关系上中国可通过政治博弈占据主动权,为中国经济发展谋取利益。
(一)国际地缘政治理论
英国著名地理学家、牛津大学地理系教授麦金德在1904年发表了《历史的地理枢纽》一文,提出了地缘政治学的全新课题。麦金德认为“谁统治东欧平原,谁就控制了全球心脏地带;谁统治了心脏地带,谁就控制了世界岛;谁统治了世界岛,谁就能支配全世界”,对麦金德理论加以修正的是斯皮克曼,他提出“边缘地带论”。认为亚欧大陆中心地带由于人口稀少,社会组织化程度很难达到集中大规模资源程度,相反欧亚大陆东西两侧边缘分别是人口集中,资源丰富地区,因而是最重要的核心地区。他认为“谁统一了欧亚大陆边缘地带,谁就掌握了世界最有潜力的地区;谁掌握了世界最有潜力的地区,谁就能成为欧亚大陆上的世界强国;谁成为欧亚大陆的世界强国,谁就会成为美国的有力挑战者”,其次还有马汉的“海权论”等。
(二)从国际地缘政治理论角度对中俄地缘政治进行分析
从斯皮克曼边缘理论和麦金德陆权论综合来看,前苏联代表欧亚世界岛心脏地带的核心力量,中国代表世界岛东部边缘最强力量,西欧则代表西部边缘最强力量,二次世界大战初期,心脏地带苏联最强大,西欧和中国相对弱小,但现在俄罗斯力量相对于欧盟和中国崛起则比较弱。在这样全新的地缘格局中,东部和西部力量都有可能进一步蚕食心脏地带的地缘优势,为了使中部地带重要力量不至于产生两面挤压的局面,技巧性的介入心脏地带维护我国在欧亚大陆的地缘利益,同时与俄罗斯这一心脏地带中心力量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是实现我国在世界心脏地带核心利益唯一正确方式。斯皮克曼提出的“欲控制世界的命运,必须控制欧亚大陆,欲控制欧亚大陆,必须控制边缘地带”的著名论断,自美国抛弃孤立主义战略以来一直是美国地缘战略的一大指导思想。中国既处麦金德“陆权论”的心脏地带,也处在斯皮克曼“边缘地带”论的边缘地带。因此在未来捍卫中国心脏地区利益时一定要警惕美国的渗入。
中国的地缘政治环境包括三个层次:中国周边、亚太和全球。
(一)中国北部地缘政治环境。从地缘的角度看,中、俄同为五大最重要的“地缘政治区”之一,由于双方均属于强势地缘区,因此接触面越长,爆发地缘冲突的机率也就越大。俄罗斯和中国在近现代的冲突是非常频繁的,当然中苏之间也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短暂的友好期和蜜月期。中苏关系破裂后双方一度兵戎相见。现在中国俄罗斯再次走近,是双方在当今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美国的一步一步的进逼下协调抵制单极世界的反映。从图中可以看出中俄是相邻的两个重要“地缘政治区”,双方的接触面很长,很容易爆发冲突。蒙古国的建立很好的缓解了这一冲突缓冲国,中俄双方都能对其施加比例相当的影响力,这是让双方互相达成信任的地缘基础。由于蒙古人口稀少,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低下,担心被庞大的中国经济体磁吸过去,产生严重依赖,这也是蒙古为什么越来越看重对美关系和靠拢美国的原因。
(二)中国西部地缘政治环境。中国地缘形势十分复杂。观察我国漫长的边界线,西部是我国战略空间上最好的出口。前苏联的解体使得中国西部的边界一下出现了一些“斯坦”群国家,这五个兄弟斯坦国家不仅有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可以为我国国民经济提供极为重要的能源,同时也是重要的战略枢纽。西南则接壤另外一个超级产油气大国伊朗,南边则紧邻阿富汗。在地缘战略上,伊朗连接世界四大重要区域,即南亚、中亚、西亚和俄罗斯。其中三方(中亚、西亚和俄罗斯)和伊朗本身都是世界核心的产油区,可以说这一区域掌握了世界能源、特别是石油的命脉,是世界诸强的必争之地。在美国已经占领伊拉克和阿富汗的情况下,如果美国将来再图谋军事占领伊朗,那么美国将具有空前有利的地缘优势。在伊朗问题上,中国和俄罗斯都应当从战略上进行决策,因为这涉及双方最最根本的国家利益。因此中俄的协调配合相当重要。
如果中俄之间没有中亚(主要是哈萨克期坦)与蒙古作为缓冲国。中俄之间漫长的边境线根本无法让双方感觉到安全。这种基于地缘上的不安全感,对于纬度较低的中国来说尤盛,也让中俄之间不可能建立真正的互信关系。现在俄国吐出了中亚,并由于实力的衰弱减弱了对蒙古的控制。而中国的势力得以进入这两个地区,并与俄国在这两个地区的影响力达成平衡。双方在东部的边境对于中国来说,并不会感到太大的压力。毕竟那里距离俄国的政治中心距离过远。而俄国目前也并不会担心中国会借机夺取这一地区,中国目前并无这样的实力和意图。这样双方开始有可能进行新的地区合作。
通过以上从空间环境、国际地缘政治理论和中国地缘政治环境对中俄形势的分析,可以看出未来中俄之间共同利益优势要多于相互之间的对抗敌对,因此加强深化中俄战略伙伴关系,使其成为我国的第一盟国,并最终将其发展成为资源共享、相互依存的战略背靠背关系有益于中国的和平崛起,也有益于世界稳定政治格局的发展。
(一)加强中俄战略协作,在国际与地区问题上强化合作。
中俄战略协作关系的核心任务之一是建立后冷战时代的有利于和平与发展的国际新秩序,即遵循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原则,携手促进和平与稳定,推动共同发展与繁荣,建设公正、民主、和谐的世界秩序。因此中俄应该增强政治互信,维护两国共同的利益,建立两国在一系列国际与地区安全问题上的理论共识和价值共识。在美国重返亚太问题上,虽然美国战略重心东移为俄提供了战略机遇期,但客观上对俄罗斯在亚太的利益是一种排挤。
东北亚冷战结构是美国在这一地区赖以存在的基础,朝鲜半岛的分裂是其中的关键环节,与美国坚持以对抗、遏制、制衡等为内容的冷战思维不同,中俄双方要积极倡导和实践新安全观。在东北亚地区,中国需要与俄罗斯加强战略磋商,积极推动建立符合新安全观的和平稳定机制,建立对话和协商机制,化解矛盾,缓和关系,避免对抗。维护和平与稳定,促进地区共同发展,在遵循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在亚太地区建立开放、透明、平等、包容的安全和合作架构,是当前本地区的首要任务。
(二)鼓励双方人文交流,实现从利益共识到文化共识的突破。
培养双方间文化共识对增进两国人民交流沟通,促进中俄两大民族的相知与互信具有更加长远的战略意义。应重视人文交流在双边交往中的重要作用,求同存异,即使是不同,也可以形成“和”的局面、“和“氛围,这样才能达到人文相融,使中俄友谊根深叶茂。外交需要刚性,也需要柔性,刚柔并济才能更加有效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单纯靠高层出访带动双边关系发展显然不够。
中俄高层会晤机制虽然健全,但相互之间不信任的因素依然存在。中俄最高领导人之间的会晤在关于双边关系之间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上有回避。这实际上影响了双方对很多问题的相互理解。只有以人文交流为核心的民间公共外交做得好,形成一个有效的外交缓冲区,才能预防和避免刚性冲突,推动建立中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新型大国关系。有鉴于此,中俄之间应该继续大力加强建设“第二外交轨道”的战略对话机制。可以考虑建立双方接近决策层的有影响的人物之间对话平台。这便于加深相互之间的理解,消除不必要的误会,建立缓冲区,增进相互之间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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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9日~30日在西安召开了 管理学在中国 的学术会议。与会学者在中国改革开放30年之际,对 管理学在中国 进行了学术上的研讨、反思和展望。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探索人力资源视角下中国管理学教育教改新思路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对高校管理学教师的素质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这使高校教师培训工作既面临着极其严峻的挑战,也迎来了发展的良好时机。本文从人力资源视角出发,关注管理学教育教改中教师培训工作,主要引用人力资源培训的有效系统设计高校教师的培训,为促进高校教师培训工作提供了一些新的认识。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学;教育教改;教师培训
从中国第一个政治学系于1903年在京师大学堂建立起,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在当时全国200所大学中,有超过1/4的大学建立起了政治学系所或专业(陈辉,2003)。与此同时,公共管理学科也一同被引人中国社会科学界(Tong&Straussman,2003)。被誉为“中国公共管理学之父”的中山大学资深教授夏书章老先生曾于1946年在哈佛大学的Littauer公共管理学院)如今的肯尼迪政府学院的前身)获取了MPA学位。然而在1952年,政府决定“以苏联为师”,重新调整全国大专院校的院系设置。在这次调整过程中,中国的大学设置完全仿照“苏式”,将学科重点全部放在硬科学以及工程领域,忽略了对社会科学的建设和发展这样的调整使其在完成之时,西式政治学科及其他社会科学专业遭受重创。
中国行政管理学的发展所遭遇的一个特有的问题。一方面,第一股潮流中的老一辈学者以及公共管理学专家们或已逝去,或随国民党于1949年去了台湾。而留在大陆的老一辈学者在建国初期的30年间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迫害。固然在改革开放后,他们都在各自不同的领域继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他们已近垂暮之年,很难在短期内将近30年的知识断层弥补上。而直到近10年,第二股潮流中的学者和专家才开始接触西方的社会科学以及行政管理的理论和技术,因此第一股潮流和第二股潮流间应当存在着一个将近30年的人力资源断层。谁将来填充这两股潮流间的人力资源断层?另一方面,中国的行政管理专业正在各大专院校蓬勃发展,短时间内全国就有超过100所大专院校开设了MPA专业。当前中国公共管理院系内的师资力量是否足以承担迅速扩张所带来的教学任务的需要和日益提高教学质量的需求?
1.创造一个学习的环境
在人力资源培训中, 为了确保员工在培训课程中获得一定的知识和技能, 并且将在培训中所得到的信息运用到工作当中去, 培训计划须包括一些具体的学习原则。教育和工业心理学家以及培训设计指导专家总结出了保证员工能够最好学习的八个条件: 第一, 告知教师培训的目的, 如明确说明学校期望教师通过学习达到怎样的绩效; 第二, 用培训的独特性质来对教师进行激励, 如在教材中用表格或者图形的方式来强调培训特征; 第三, 限定学习内容的数量, 如删节过长的培训资料; 第四, 提供学习指导, 如用图表或模型来展示概念之间的关系; 第五,详细描述需要学习的内容的数量, 如将新学习的材料与过去已经学到的信息联系起来; 第六, 提供回忆的线索,如提供有助于回忆培训资料的线索; 第七, 强化培训内容的持续保留以及学习成果的转化, 如设计出与实际工作环境有共同之处的学习环境; 第八, 提供绩效改善的反馈信息, 如提供关于绩效的准确率和执行时效性的反馈。
在这里, 我们也要特别注意教师在接受培训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有以下六点: 第一, 接受学校不够重视, 投入的时间和精力都远远不够正常培训标准; 第二, 培训的相关服务水平低, 例如图书馆资料缺乏、后勤服务差和日常管理不到位; 第三, 指导教师的水平比想象的差, 且态度不认真; 第四, 培训方式不当; 第五, 教学或者研讨内容陈旧; 第六, 硬件落后。
2.促进培训成果的及时转化
培训成果转化是指把在培训中所学到的知识、技能和行为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的过程。培训成果的转化受转化氛围、管理者的支持、同事的支持、运用所学能力的机会、技术支持以及自我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因素。就拿同事的支持来说, 高校可以通过编印时事通讯的方式来通告大家教师培训者是如何处理各种培训成果转化问题的。这种时事通讯可以刊载对某位将培训内容成功转化为工作经验的受训教师进行访谈的记录, 然后再将它分发到所有的受训教师手中。管理者还可以为每一位受训者配置一名导师―――一位原来参加过同样培训且工作经验更为丰富的雇员。这位导师可能是受训教师的一名同事, 他会向受训者提供如何将培训成功转化为工作实践的建议和支持。
3.选择培训方法和形式
在人力资源培训中, 帮助员工获取新的知识、新的技能和新的行为, 就需要不同的培训形式。在高校教师培训工作实践中, 我国从高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发展需要出发, 结合教师队伍的实际, 创造了十几种内容不同、目标不同、时间长短不一、适合不同职务教师进修提高的培训形式, 它们分别为: 岗前培训、单科进修、助教进修班、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师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国内访问学者、高级讨论班、社会实践、短期研讨班和出国进修。就拿单科进修这种培训来说, 其目的是为了让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和急需开课的教师熟悉教材内容、重点及难点, 并为此进行以提高教学水平为主的进修期限一年的培训。
再以出国进修这种培训方式来说, 其目的是为了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由国家或所在高校派遣、校际交流、合作研究以及自费留学等方式, 攻读学位、做访问学者、做博士后研究、讲学或参加学术会议等。从培训形式来说, 对新时期高校教师培训要最大限度地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和师资培训网络体系的综合优势, 积极探索新的培训模式,不断更新教师培训的技术手段, 在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提高教师培训效果等方面; 应有所突破和创新。
主要的培训形式很多, 有以下六种:
第一, 课题研究法。以研究课题的方式进行培训, 目的是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第二, 案例教学法。这一方法与讲授法对立, 以具体教育教学情境引导学员进行讨论。第三, 专题讲座法。请某一专家对某一专题进行系统讲授, 侧重理论传授而期望引起教师观念变革。第四, 导师带教法。让教师学员跟随专家教师学习或直接担任其助手, 导师在带教过程中发现受训教师的不足, 提出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第五, 远程式培训法。远程式培训是受训教师利用多媒体计算机和网络进行自学, 并通过这些高新技术与培训者交流, 同时接受培训者的指导。第六, 读书指导法。专家结合教师小组情况, 列出读书的篇目和要求, 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沙龙式的交流,或直接请专家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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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工作是指一定阶级、政党、社会群体运用统治阶级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的社会实践活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企业文化视角下国有企业工会开展思政教育工作对策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该研究运用文献法、逻辑方法,从企业文化的视角,对国有企业工会开展思政教育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与对策。企业文化建设与思政教育工作虽不属于同一范畴,但它们却在许多方面存在着一致;企业工会是思政教育工作开展的排头兵,在我国企业思政教育工作开展的困境面前,工会更应当抓住企业文化建设的新思想、新途径为企业思政教育工作的开展注入新的活力。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的改革也不断深化,在此背景下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企业的发展呼唤更高水平的企业管理,西方先进企业管理理念――企业文化的引入应运而生。同样,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形成的政治优势,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面对国有企业思政教育工作开展的困境,企业文化理念为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的路径,同时也为企业文化的中国特色化改造提供了载体。工会作为思政教育工作开展的排头兵,如何在发挥思政教育政治优势的前提下,引入企业文化的先进理念,进而丰富思政教育工作,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课题。
虽然企业文化属于管理学范畴,思政教育属于政治学范畴,但正是由于二者在许多方面的一致性,使得二者间存在紧密的联系,二者间的结合也就成为可能。
1.1 指导思想的一致性
中国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一致的。在国有企业中无论是企业文化建设还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要坚持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设社会主义的企业文化,开展社会主义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国有企业发展的思想保障。
1.2 工作对象的一致性
企业员工是企业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共同对象。企业文化建设的本质是以员工为本,并以企业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价值理念、精神与行为规范作用于员工,进而对企业员工的人生观、价值观等内在品质加以改造。企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通过不同的教育手段实现员工的思想素质水平的提高,同样体现出以员工为本的理念。企业员工作为二者工作的同一对象,更加密切了它们之间的关系。
1.3 工作环境的一致性
这里的工作环境既指精神层面的环境要素,也指物质层面的环境要素。国有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都可以归属于质性管理层面,即通过精神与思想层面的价值观、行为规范等的作用,实现对员工的激励,进而促进企业的发展。同时二者在物质环境层面的一致主要体现在工作开展的方法中,如都可以利用多媒体、讲座等方式开展。
企业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致性为二者间的相互作用提供了可行性依据。作为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排头兵――工会,更应该从企业文化建设理念中汲取先进理念、抓住二者的一致性,进一步的丰富国有企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
2.1 企业文化为思政教育工作提供新的载体
企业文化属于管理学范畴,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制度化以及与企业管理的结合使得企业文化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管理载体。在思想教育工作开展中,会利用到各种各样的文化产品,这一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寓于文化建设中的行为,很自然的将企业文化作为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文化载体。
2.2 企业文化丰富了思政教育工作的方式
现阶段说服教育、疏通引导、调查研究、树立典型、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国有企业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方式,而企业文化则不同,其更强调的是文化对企业员工潜移默化的感染和渗透。正是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方式的不同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2.3 企业文化为思政教育工作营造精神环境
企业精神环境包含企业制度环境、企业舆论环境、企业精神文化环境。而企业精神环境既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企业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重要外部作用因素。因此企业的文化建设对营造良好的企业思想政治教育精神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3.1 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建设的载体作用
在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企业文化的载体作用主要体现在管理与文化之中。首先,工会要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规范化就要发挥企业文化建设的管理载体作用,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制度化,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其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各种文化的集合,如企业的价值观、企业的精神、企业的产品等,工会应在正确的指导思想下丰富文化集合,将思想政治教育寓于企业的文化中,进而发挥企业文化的文化载体作用。
3.2 注重思政教育工作开展方式的拓宽
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由于其缺乏与时俱进的特性对我国现阶段国有企业的发展产生了阻碍作用,企业文化理念的完善为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革新提供了借鉴。工会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式中要注重榜样强化与隐性教育的方式与作用。
榜样作用往往代表着企业的正向发展,其与员工的生活也是最贴切的。榜样的强化是以榜样为载体的形象强化。工会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要注重树立榜样标杆,并强化榜样形象,使这种形象能够代表企业的价值与精神,进而潜移默化的辐射到员工群体。工会传统的教育方式往往是显性的,而隐性教育的形式却容易被忽视。隐性教育是指存在于员工生活中的那些非正式的、非直接的、非公开的隐性因素,它具有“累积性”、“迟效性”、“稳定性”或“持久性”的特征。借鉴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隐性教育,能够更加深入的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3 强化企业精神环境建设
企业精神环境建设包含企业制度环境、企业舆论环境、企业精神文化环境建设。建立良好的企业精神环境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重要内容。
首先,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既是工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的需要,同时也是保障员工权利的需要,工会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要保证制度执行公平公正;其次,工会要善于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向职工传播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建立良好的企业舆论环境;再次,工会在企业精神文化环境建设时要注重对企业精神的提炼,加强对企业员工同一价值观的教育。
工会在国有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企业文化理念为工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与实践拓宽了思路。作为企业工会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要注重与企业文化理念的结合,实现自身的不断完善,为企业的发展奠定思想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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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原理一直影响着教育和教学,现代心理学许多流派、观点都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基础与依据,格式塔心理学原理对大学英语课堂教学研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格式塔心理学视角下的英语课堂教学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英语课堂应是涵盖词汇、语篇理解、语法讲解等环节,锻炼学生听、说、读、写、译等能力的综合课堂。但传统英语课堂把重心放在词汇记忆与语法解析上,忽略了英语课堂教学的整体性。本文试图从格式塔心理学的角度,着重构建英语课堂的整体性,让学生整体感知英语课堂。
关键词:英语课堂;格式塔心理学;整体性
英语课堂作为锻炼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的课堂,注重听、说、读、写、译等能力的全面提高,这就要求教师在设计课堂环节时要详略得当、环环相扣,将词汇、视听、语篇理解、语法讲解等部分合理地衔接在一起,避免厚此薄彼或是本末倒置。但是由于应试制度的束缚以及传统教学理念的影响,中国英语课堂的重点在词汇的积累、记忆以及语法知识的强调与巩固上,重点突出但完整性不足;同时,对于词汇以及语法的强调也会使学生在应对不断扩充的词汇记忆量和反反复复的语法纠错间力不从心,觉得英语单调无趣,更无从感知学习英语的乐趣与意义,综合英语素质很难提高。
学生在学习英语时,要以学以致用为目的,既要掌握英语的书面技巧,更要掌握英语的应用技巧,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沟通与融会贯通。
格式塔心理学(Gestalt psychology)又称完形心理学,作为西方心理学主要流派之一,是认知主义学习理论的先驱。由德国心理学家韦特墨、苛勒和考夫卡于1912年提出并逐步发展开来。
格式塔是由德语Gestalt音译而来,意为“形式,图形或完形”,强调整体的重要性与优先性,整体先于部分而存在,并且制约着各个部分的性质和意义。整体不是其部分的简单相加,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内部系统性、整体结构决定其组成部分的性质,各部分之间不是孤立存在,而是相互关联。
格式塔心理学强调整体性,而整体并非各部分的简单相加。英语教学课堂的整体性也不是教学环节的简单罗列与相加,而是各环节之间相互关联、互相作用。从格式塔心理学角度来关注整体语篇教学,要遵循从整体到部分,再回归整体的原则。应先从整体上加以把握,然后研究各部分之间的关系,以及各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
3.1通阅全篇,识解重难点
学生首先要通读文章,宏观了解文章主旨大意、文章结构与中心思想、作者的写作思路与写作意图;其次再逐步了解词汇、语法、知识点等内容。传统的教学课堂模式通常是先掌握词汇,然后通读、精讲课文,最后讲解并强调语法知识点。精讲课文时,教师通常是分段讲解,这样的课堂教学模式违背了格式塔心理学完型原则中的接近原则――距离相近的部分趋于组成整体,所以学生对于课文只是片段性的印象与记忆,缺乏对课文的整体感知。因此,教师在进行课堂教学设计时,应将教学内容整体宏观地展现给学生,而不是单纯重视一字一词的意义、搭配与用法,过于强调语法的逻辑与准确性。教师可以提炼出文章的提纲与关键词,然后学生依据提纲与关键词来对文章脉络进行整体感知,也可以通过关键词来对文章进行复述。
3.2词汇学习
词汇积累与记忆一直以来都是英语学习过程中的重头戏。词汇的积累与记忆包括词汇形式、词汇搭配、词汇意义等多个方面,同义词与一词多义情况则更为复杂些。根据格式塔心理学整体性原则,将词汇放到具体的语境中去,更能促进学生的联想记忆。例如:ball这个单词,常用意思是“球”和“舞会”,但学生往往只侧重记忆“球”这个词义而忽略了“舞会”,如:The ball was attractive.学生最为直观的理解可能是:球很吸引人,这种状况属于词汇意义记忆不完整。如果学生掌握了完整的词汇意义,既知道“球”又知道“舞会”这个含义,则容易产生歧义:到底是球的外观很吸引人还是舞会吸引人?将其放到具体的语境情境中则可避免这种状况,既容易记忆又容易区分,如:The ball was attractive with nice music and so many people around.这样学生就可以清晰地知道ball在此处的含义是“舞会”,清晰明了而又无歧义。所以教师在进行课堂设计时可以着重培养学生借用语境识记单词的能力,而不是单纯的机械性记忆。
3.3语篇理解
英语课堂中的教学目标不仅要让学生掌握单词、句式、语法点,更要让学生感受文章的主旨大意、作者的写作目的与意图,跳出单词与语法知识点的束缚,从欣赏与借鉴的角度来看待文章,将文章运用的技巧如描写方法、记叙方法、议论方法、地道的语言表达等融会贯通并运用到写作当中去,这样可以弥补中国学生在学习英语时遇到的写作模式固定、逻辑混乱、中式英语表达等方面的问题。
此外,文章传递的理念、作者的写作意图往往在思想上具有感染力与号召力。近年来许多关注生态问题、风土人情、社会现状和励志类的文章进入教科书,课堂教学越来越看重在思想上影响青少年。简言之,影响青少年的思想使其积极向上比单纯锻炼他们笔下功夫影响更为深远。
3.4语法解析
无论是在应试还是在英语教学中,语法都是需要学生倾注许多时间与精力的重点学习对象。传统的英语课堂大多是将语法与课文分离,作为单独的一部分进行讲解。根据格式塔心理学的整体性与接近性原则,讲解语法与文章语境分离的做法,不利于语法的准确学习。例如我们学习英语时,最先学的一般疑问句“Are you……?”“No,Im……”教师:“你是×××吗?”“不,我是×××”。教师这样进行讲解,学生就学会了这样的表达。以至于有学生在翻译“Are you serious?”“No,Im kidding.”这两句时,将其译成“你是希尔瑞斯吗?”“不,我是凯丁。”这样让人啼笑皆非的笑话,将语法与语境割裂开来的后果可见一斑。再看一个范例:“You are being clever this moment.”这句话乍一看虽不难翻译,但总觉得不知如何翻译才最恰当。如果前面给了“看你平时傻乎乎的”这句语境背景的话,那这句翻译为“你这会儿倒是聪明了”就顺理成章了。
英语课堂旨在通过教学环节的设计来拓展学生的知识宽度,提高学生的交际能力并做到学以致用。当下素质教育不断推进,传统的应试教育模式下英语课堂中过分强调词汇记忆及语法逻辑的做法,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英语课堂教学的完整性。格式塔心理学的整体性原则倡导从整体的角度进行课堂设计,放眼全局,详略得当,更能促进英语课堂的合理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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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心理健康素质是我国健康心理学新的重要研究领域。文章以从20世纪末兴起的一种心理学思潮——积极心理学为视角,探讨了教师心理健康素质的涵义,并对教师心理健康素质的基本结构进行了分析。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积极心理学视角的教师心理健康素质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本文结合本体校美术教育工作的实际特点展开分析,指出现阶段教师心理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然后探讨提高教师心理健康素质水平的几点有效对策,值得各方人员引起关注与重视。
关键词积极心理学 教师 心理健康 素质
教师的心理健康素质是指在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过程当中,心理特点的外在表现,是教师身上具有稳定性且长期存在的本质性心理特征。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对学生所表现出的热爱感与尊重感,不但会对整个教学活动的开展效果造成影响,更会在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为了促进其良性发展,学校方面就必须以当前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为出发点,通过各种手段,在积极心理学的指导下促进教师心理健康素质的快速、良性发展。
上世纪60年代,随着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发展与完善,以及在人类潜能观的促进作用之下,积极心理学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但随之而来的二战对积极心理学的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战争时期以及战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积极心理学的研究重点被放在对战争创伤的治愈以及战后精神疾病的治疗与应对上。直至上世纪末,积极心理学才再次在心理学体系中得到广泛发展,这一时期中,有关研究人员认为积极心理学的本质特点在于研究普通人的活力与美德。本学科是通过对人类积极品质进行研究的方式,挖掘人潜在的建设性力量,以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最终提高人内心幸福感。
教师由于从事的是教育育人的工作,受到该职业特点的影响,需要教师在职业期间投入大量的情感与精力,以优化教学质量。然而,对于教师自身而言,在教学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情感过度消耗,角色频繁转换的问题,导致教师所面临的压力同样是非常巨大的。虽然适度的压力对教师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当压力超过教师可承受范围时,就会造成教师过度紧张,心理健康方面产生问题,对教学活动效率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本校为体育运动学校,美术学科教学工作历来不受重视,教师心理压力非常大,甚至出现了一系列的身心问题:
(1)情绪问题。美术学科教师群体大多有孤独、忧郁、焦虑、妄想、嫉妒、善变以及暴躁等负面情绪,如果这些负面情绪没有办法得到有效的排泄与疏发,将直接导致教师职业压力感加重,严重时还可能诱发教师出现一系列的身心疾病。加之本校学生生源参差不齐,除了有来自大城市的学生,还有部分山区学生。针对学生不同的心理特点,教师必须在不同角色之间进行转换,以有效展开教学活动,但这种做法的收效甚微,导致教师容易出现自我怀疑的情绪,这种不良的情绪甚至可能被宣泄在学生、同事或者是家人之上,更为严重的情况下将出现具有破坏性以及攻击性的行为,社会影响是非常严重的。
(2)职业倦怠问题。职业倦怠所反应的是一种因个人成就无法达到预期目标而产生倦怠性情感,表现在身体上的疲劳与心理上的情感衰竭。对于美术教师而言,职业倦怠的主要表现是:教师在巨大的工作压力下无法感受到从事美术教学工作的兴趣与主动性,在生活上态度两极分化严重(表现为愤世嫉俗或者是冷漠少言),伴随存在成就感、信任感的降低,逐步丧失了继续努力与奋斗的热情。本校学生有着非常强的流动性,在有专项需求时,学生必须调动至其他地方参与训练,再加上美术学科所安排的学时不够充分(仅仅为正常学校美术学科安排总学时的2/3左右),因此教师更加容易产生消极的态度与行为,部分教师疲于应对这种局面,容易萌生辞职意向,学校除了需要面临教学资源流失的问题,教学质量更是无从保障。
(3)身心疾病。当然,在巨大的教学压力影响下,教师还可能在不同程度上出现一些身心疾病以及心理障碍,这其中包括了因心理因素而产生的睡眠功能障碍,食欲减退,身体机能失调或病变等躯体性症状,部分严重的教师还可能出现强迫行为,人际沟通障碍,以及人格缺陷等心理问题,以上问题的存在都对教师的身心健康发展产生了非常不良的影响。
从教育研究的视角上来说,教师对独立性、自主性以及自我价值实现有着非常强烈的需求,这与积极心理学的研究导向是完全一致的。在积极心理学视角上,心理健康除了追求无心理疾病外,还要求具备积极的生活态度,有健全的人格品质,有和睦融洽的人际关系,有正常良好的社会功能,有健全健康的精神生活。即在人这一生的发展过程当中,不应当仅关注某个关键阶段中的关键问题,而是需要将目光放在生命全程之上。具体到美术学科教师心理健康素质的培养上来说,在积极心理学的引导下不单单要求重视美术学科教师群体中所突出的、典型的心理症状,还需要高度重视大多数普通教师的心理诉求,通过培养心理素质的方式改善教师的生活状态,凭借积极的力量帮助教师维护心理健康,以促进其良性发展。在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中,为了能够提高美术教师的心理健康素质,可采取的策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树立积极心理健康管理,明确发展目标
就目前来看,针对教师,乃至普通人所进行的心理健康辅导主要内容集中在个体的心理问题上,以解决心理压力为主要关注对象,研究的重点没有集中在对优良品质的培养之上。故而,未来工作中需要打破这一思维局限性,借鉴积极心理学的思想与理念,对心理教育工作进行优化,高度重视培养美术教师的人格力量与魅力,认识到这种人格力量对教师教学以及自身发展所产生的长远价值。
从教师的角度上来说,除了需要积极进行自我反思外,还需要重视培养并不断提高自身的正性特征与能力,逐步养成自信自尊以及勤劳上进等特征,在教学中不断革新教育信念,认识到美术教师这一角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作用与价值,不单单需要扮演好辛勤耕耘的“园丁”,同时也需要在这一过程当中爱护自己,关爱自己,促进自我价值的顺利实现,通过对人际关系的改善与调整,打造有较强感染力的积极人格。
而对于学校而言,需要重点做好对预防教师心理健康素质不良问题,并促进其健康素质水平提高的工作。从全体性的角度入手,在对待美术学科从教人员时,应当抱有欣赏、赞扬为主的眼光与态度,在潜移默化之中促进美术教师内在力量与潜在能力充分发掘。同时,需要注重教师的积极反应,鼓励美术教师关注自身的积极品质,培养其主动性与积极性。在此基础之上,还需要为教师提供系统化接受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的机会,利用积极地引导,让美术教师能够秉持并坚定积极的人生态度,以促进自身的不断发展与完善。
3.2 加强积极体验能力,提高主观幸福感
从积极心理学的角度上来说,每一位美术教师都有促进自我成长与发展的内在动力与潜能,可以通过运用自身动力与潜能的方式,诱发形成积极的情绪体验,并通过这种方式,提高教师自身对生活的满意度,促进主观幸福感的提高。
对于教师而言,美术教师具备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同时有主动学习积极心理学相关理论与实践方法的意识,掌握积极心理学视角下对心理状态进行调整的方式与方法,特别是情绪状态比较消极的情况下,能够通过主动回归从事美术教育中积极、正面的情感体验的方式来体会作为一名美术教师的自豪感与成功感。并且,教师还可以探索创造性的方法与手段,提高自身心理状态的积极性,主动解决心理问题,保障自身心理状态的健康与良好,将心理问题的指导与辅导自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探索。通过这种方式,让教师对心理健康素质的培养与发展问题引起足够高的重视,主动参与,并提高积极、愉快的正面情感体验,激发内在动力,反作用于精神上的良性发展。
对于学校而言,除了需要在物质生活层面尽量改善美术学科从教人员的生活水平,还需要根据美术教师所呈现出的价值观念以及心理健康特点,合理应用积极心理学方面的理论与技巧加以干预。
其一,需要重视做好对心理健康评价指标的设计,并监督评价指标的应用。即将传统的工作绩效指标替代为基于积极心理健康学的评价标准,梳理积极的榜样力量以及参照对象,让教师能够明确对主动调整价值取向,对教师职业的价值有一个更深层次的认识;
其二,对于美术教师而言,由于所教授的美术学科对学生升学成绩不产生直接影响,也并非重要考试科目,因此美术教师的工作与个人很难受到学校、学生家长、以及学生的认同,许多教师长期游离于各种评优、职称评定等机会之外,部分教师会出现怨声哀悼的现象,希望自己的工作被重视,希望自己被肯定,在此基础之上获得进一步的发展,以实现自身价值。针对这一特点,需要引导教师重温以往教学工作中体验过的积极情感,增加教师对积极情感体验的体会与感悟,从而在面对当前以及未来教学工作中各种挑战时能够更具信心与希望。
其三,美术教师在从事教育工作期间其个人生活是否幸福与愉快,直接受到其是否能够在教育事业中寻找到快乐的影响。教师生活幸福的与否直接与教师个人心态的平和、互动的情感、以及求知的快乐相关。
本次研究中,从积极心理学的角度入手,分析了教师心理健康素质相关的问题,首先对积极心理学的基本概念进行了解析,然后研究了美术教师心理健康现存问题,认为情绪问题、职业倦怠问题、以及身心疾病是影响美术教师心理健康素质的重要因素。根据以上分析,以积极心理学为工具,探讨了提高美术教师心理健康素质的几点策略,包括:其一,树立积极心理健康管理,明确发展目标;其二,加强积极体验能力,提高主观幸福感。上述研究望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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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信息技术发展空前迅速,信息化已全面融入到医院档案管理工作中,并且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信息化视角对档案管理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伴随着信息技术的更新与发展,以及远程联网的广泛应用,当前,已经基本实现了档案信息管理的远程传输与社会共享体系。在网络信息技术不断进步的时代里,我们应当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档案资源管理观念,与时俱进,运用创新思维,加快档案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升档案资源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因此,本文从实现档案资源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入手,对档案资源管理理念创新视角下的档案资源管理信息化策略进行研究。
随着高速、大容量档案影像管理系统的广泛应用,档案资源管理的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迫在眉睫,为了能够对档案进行长期的管理与保存,并能够在需要的时候及时进行查询,实现档案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还能够有效的节省档案存放空间,提升档案资源管理的工作效率,档案资源管理工作应当及时创新管理理念,制定明确的新时期档案资源管理发展目标,在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远程通信及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实现档案资源管理的信息化,提升档案资源管理工作质量,因此,本文对档案资源管理理念创新视角下的档案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与进步,档案资源管理中涉及的信息量在逐渐的增加,信息种类也逐渐向多样化发展,传统的档案资源管理方式与当今快速发展的科技信息技术已经不相适应,不能满足当今时代对档案资源管理的更高要求,所以,实现档案资源管理信息化是符合当今时代发展要求的,是档案资源管理发展的必然方向,作者认为当今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
网络,建立起档案信息与其他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并以此为基础实现档案资源共享,有效的提升了档案资料的利用率;再次,使档案保存方式多样化。在电子信息技术不断更新与进步的今天,对各种电子文件进行存储、读取的设备也越来越多,为档案人员进行档案资源管理提供了多种方式,使档案资源管理更加便捷与快速,而且在电子设备的辅助下,无形之中增加了档案资料的保存时间,有效的避免了传统的档案资源管理中由于长期使用导致的资料破损、丢失等情况,保证了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全面性与持久性;最后,加快了信息传递的速度。在传统的档案资料管理中,由于受到传输方式及传递距离等方面的影响,面临着传递过程的安全问题与传递速度问题,但是,在实现了档案资源管理信息化之后,便可以快速的实现远距离的安全传输。
(一)最好档案资源管理基础工作,创建信息化实施条件
档案资源管理的信息化需要得到良好的信息化条件的支持,因此,我们应当首先做好相关的基础性工作,作者认为具体应当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等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水平,例如,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等来逐步转变档案资源管理人员档案资源管理的信息化思想,并提升档案资源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最后,加强档案资源管理的信息化意识,首先进行档案资源管理的各级领导要高度关注档案资源管理信息化工作,只有领导重视,才能保证员工在领导的支持下树立强烈的档案资源管理信息化意识,在领导的支持与鼓励下,从根本上转变对档案资源管理信息化意识,积极主动的掌握各种信息化技术。
(二)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强化档案资源管理信息化安全
档案安全管理师有效进行档案资源管理的关键,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网络时代背景下的档案资源管理信息化,更好提升安全管理意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的措施,避免网络病毒等各种因素造成的网络资源破坏,计算机网络的开放性、交互性特点本身就决定了档案资源管理信息化中的安全威胁的存在,再加上,有些单位忽略了通过安装病毒软件等措施,防止网络病毒的侵袭,最终形成档案资源管理安全隐患。所以,档案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切忌盲目的使用网络技术,要有规划的下载安装360、百度等杀毒软件,及时更新计算机病毒库,有效的防止黑客及病毒对档案信息的攻击,与此同时,档案部门还要及时对档案数据进行备份,加强身份验证、专机专用等安全管理措施,使档案信息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安全管理意识。
(三)优化档案资源管理流程,提高档案资源管理效率
档案资源管理人员要树立一种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在逐渐实现与完善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道路中,主动探索与创新,寻找新的方法与思路,从档案的收集与鉴定、保存与利用等多方面进行创新,不断优化档案资源管理流程。首先,在档案的收集与鉴定环节,要努力完善电子文档归档制度,最大限度的实现电子文件归档的完整,使其发挥最大价值,严格遵守各项标准化归档操作规范,不断完善自身归档工作;其次,在保存档案的过程中,不仅要通过电子档案进行保存,还要充分利用传统的纸质保存方式加以辅助,此外,还要注意档案的定期备份,避免由于档案资料的丢失造成的各种严重后果;最后,在档案的实际利用环节,需要加强其服务方式的创新,采用分级与分类的方式对各种档案进行有计划的、有规划的管理,同时也为使用者提供了多种方式的检索服务,对于档案利用效率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2.4加强档案资源管理方式与技术的创新,满足档案信息化需求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深入发展,档案资源管理工作人员也应当与时俱进,积极学习各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加强档案资源管理方式与技术的创新,从而更好的适应档案信息化发展。首先,档案资源管理相关人员应当既要保障馆藏质量,又要保障馆藏内容的丰富多样性,对档案信息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的整理与优化;其次,在提升相关人员综合素质的基础上,对其加强信息技术方面的教育与培训,使其不仅具备档案资源管理所需的相关理论知识,还要对档案著录、编研、检索、标引、复制等技能熟练掌握,具备档案信息分析、服务与应用等多种能力,从而满足档案资源管理信息化的实际需求。
档案实际上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信息资源,在这其中包含了各种珍贵的经验,传统的档案资源管理方式与当今高速发展的信息化水平已经不相适应,因此,我们应当仅仅抓住时代给予档案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机遇,转变传统的管理理念,在管理技术、管理方式等诸多方面不断创新,努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价值与作用的最大化。
基于信息化视角对档案管理的思考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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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经济获得飞速发展,但是与人类紧密相关的自然环境却受到破坏,保护环境迫在眉睫。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护环境论文,供大家参考。
1环境保护目的与意义
控制重大环境污染因素及危险源,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的环境保护管控,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污染,促进文明绿色生产,还给人们蓝天白云。
2混凝土企业如何做好环境保护制度
雾霾的持续出现,对人们的健康及出行造成较大的影响。作为混凝土行业,要从自身来控制污染源头,制定环境保护制度,为环保出份力。企业必须设立环境保护领导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实时调取监控进行落实。在生产现场要有专人洒水降尘(做到早、中、晚各一次),防止扬尘,污染环境。厂内放置专用垃圾桶,垃圾清理前应进行洒水降尘,在生产区域要严格控制乱扔垃圾。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粉状材料,应安排在罐内存放,砂、石等骨料应存放于安装全封闭大棚的料场内,运输时要防止漏洒,装卸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砂、石料场安装自动喷淋设备,用于降尘,降低大气污染指数。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经收集、砂石分离、沉淀处理后回收再利用。生产中产生的废渣、不合格产品要有专用存放池存放(定期外运),粉料罐体要安装自动除尘装置用来收集排气口排出的粉料,做到回收再利用,杜绝粉尘外溢,对环境造成污染。企业内部设立的环保办公室要制定定期内部检查制度,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整改,要责任到人。制定周期环境保护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设有环境保护宣传专栏),用于提高个人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3临沂市对环境管控的要求
临沂市就四大环境污染源及环境安全等出台了《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条加严措施》。措施如下:
(一)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落实“三个一批”措施。一是限期治理一批,对钢铁、焦化、电力、建陶、水泥等重点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烟尘、无组织排放废气等不能稳定达到山东省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的,实施限期治理。二是停产治理一批,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和偷排偷放的实施停产治理。三是关停拆除搬迁一批,对停产治理期限内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实施关停、拆除;对城区内现有重点污染企业列入搬迁计划,逐步实施搬迁。
(2)土小企业关停、拆除。对外环线以内小铸造、小石灰窑、小页岩砖、小陶瓷、小钢铁等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坚决关停、拆除,防止死灰复燃。
(3)严格行业环境准入。外环线以内一律停止审批新上燃煤项目;五区内未批先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新上项目、新增产能。其他新上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二)城市扬尘治理
(4)狠抓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所有施工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六个100%”(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达到100%),视频监控设施联网贯通且正常运行。混凝土搅拌站要落实“粉料仓除尘、料场全封闭、车辆冲洗”要求,9月30日之前未达到要求的,外环线内一律取缔,外环线外停产治理。
(5)狠抓渣土、散装物料运输扬尘治理。渣土运输车实行集中挂靠、统一管理,严禁个人、社会闲杂车辆上路营运;渣土运输车必须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一律实行全封闭运输。加大夜间执法检查力度,违规车辆一律查扣一个月以上。一经查扣,相关施工工地停工三个月以上。散装物料一律密闭运输,防止抛洒遗漏,违规车辆一律查扣一个月以上。
(6)狠抓城区道路扬尘治理。外环线内主次干道使用高压清洗车辆进行清洗冲刷,每3天至少清洗一次;除雨天外,每日全路段至少洒水保洁2次。
(7)裸露土地绿化。对主城区范围内裸露地面及临时闲置土地进行硬化或绿化。
(三)机动车尾气治理
(8)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年内完成6.6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以山东省财政厅、公安厅、环保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5部门统计数据为准),淘汰率进入全省前3位;外环线内黄标车一律禁行。
(9)严格实行环保标志管理。全面落实机动车先环检、再安检措施,尾气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年检手续;开展机动车排气路检、抽检,比例不低于在用机动车保有量的5%。
(10)开展车用油品专项治理。油品不达标的加油站,一律停业整顿。
(四)能源结构调整
(11)全面整治燃煤锅炉。外环线内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一律拆除,或限期改用电、气锅炉;开展西部板材业锅炉集中整治,不能集中供热的,限期改用电、气锅炉。
(12)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措施。在禁燃区内,严禁新建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一律拆除或限期改用电、气锅炉。(13)大力推行城区集中供热。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步伐,年内新增供热能力1000万平方米。(五)餐饮油烟治理
(14)严格油烟排放管控。外环线内所有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8月31日前必须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气排放管道,逾期未完成的,责令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停业整顿3个月以上。
(15)禁止露天烧烤。对烧烤摊点进行总量控制,城区范围内严禁新增烧烤摊点。露天烧烤一律改为室内烧烤(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的限期1年内改为室内)。室内烧烤废气必须集中处理,配套油烟净化设备。无环保型无烟炉具和不正常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油烟净化设施的,一经发现,没收全部生产经营设备,取消饮食业从业资格。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2公里范围内严禁从事烧烤经营活动。
(六)环境安全监管
(16)强化节能环保刚性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办理工商注册,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违反规定的,由纪检监察等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7)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推行排污企业公开承诺制,所有排污企业一律在门口显著位置设立承诺牌,强制实行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各县区须与所有排污企业签订责任书。
(18)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偷排偷放企业实施严管重罚,查处超标一次予以顶格处罚,停电停产或停止施工3个月;第二次超标坚决关停。
(19)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自2014年8月1日起,对市级及以上查处同一企业违规、超标2次的,在严肃查处企业的同时,一并追究相应县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县区查处同一企业违规、超标2次的,一并追究相应镇街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20)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在连续性异常天气情况下,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限行、施工工地停工等措施。
(七)临沂市制定“治本之策”
严格产业环境准入。要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从项目立项抓起,严格限制“两高一资”项目落地。对达不到环评要求的项目,宁可忍一时之痛坚决放弃,也绝不能追求片面发展破坏环境。外环线以内一律停止审批新上燃煤项目;五区内未批先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新上项目、新增产能;其他新上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各县区对发展方式要重新审视,新上项目不得新增工业废气排放总量,做不到的一律不准落地。淘汰落后产能。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按照国家发布的工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加快淘汰钢铁、火电、水泥等过剩产能,对没有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要严格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切实降低市区、县城周边的污染物排放强度。优化工业布局。要按照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严格控制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项目。要结合产业布局调整,加快重污染企业加快退城入园步伐,对市区内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引导和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4结束语
珍爱环境就是珍爱生命,保护环境从自身做起,还自己一个碧蓝的天空。
1、引言
随着二十一世纪高科技的快速发展,我国土地环境也将面临一些问题,土壤质量也直接关系到食品的安全和人们的健康情况,现在这不单单是一个环境问题了,它也关乎这发展,更是民生问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了解土壤环境的复杂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面对自然发展的紧迫性,随着科学的发展观,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的观点,并且与区域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有效的衔接;同时,我们还需要用科学的决策,充分的运用所有力量,结合多样化资源,综合运用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方式的宣传和教育,广泛的参与,促进土壤环境综合治理机制的形成。
2、我国土壤污染现状
随着高科技时代的到来,我国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尤其是农业土壤的污染,影响着农作物的‘安全’。目前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越来越严峻。据调查统计,我国农业区的土壤污染面积染呈现出逐年大幅度增加的形势。而且土壤的污染种类呈多样化,也出现了新污染物体与老污染物并存、各种污染不利于大自然农作物的发展形势。土壤污染的途径变化较多,并且原因相对复杂,控制起来难度较大。由于土壤污染引起的农副产品的质量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越来越多,已经严重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以及社会的稳定。
3、土壤污染原因
土壤污染的原因主要是人为污染,是由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造成的。主要分为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和生物污染。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有:1,工业生产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造成的污染;2,农业生产中过量使用化肥造成的污染;3,农业生产中农药的使用造成的有机污染;4,农业生产中污水灌溉造成的污染;5,重金属元素造成的土壤污染;6,含有致病病原体、寄生虫的生活污水、医院垃圾污水等造成的生物污染等。
4、关于土壤环境保护的措施及控制
4.1有效的制定治理方案
如今,各地区及部门开始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进行全面的实施并加以改善,使土壤环境的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我国的土壤环境条件总体仍是并不乐观,必须加强重视。有效地保护土壤环境,预防控制和减少污染的土壤、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4.1.1有效的控制新增土壤污染。提高环境执法和污染的控制,确保企业标准;防止新项目造成新的污染土壤。定期对工矿企业排放的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废物进行处理设施监控,并对周围的土壤污染限期治理。标准的处理污水,有效的完善垃圾处理的控制措施,全面改善并加强非正式的废物处理网站。肥料的科学应用,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严格控制稀土农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高毒性、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管理规则,制定对农药包装容器废物的回收。加强对废物污染塑料的回收和利用。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含有机污染物的废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置的污水污泥等。
4.1.2规划重点保护区域。将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作为土壤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在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污染源前提下,土壤环境质量水平分工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相关的数据库。并严格禁止在优先领域新建有色金属、煤炭、化学药品,如铅蓄电池生产项目。
4.1.3加强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控制。农田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验、受污染的耕地分类管理,以控制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如土壤污染修复和管理措施,确保耕地的安全使用,严重污染,很难修复,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将指定的农业生产区域划分为被禁止区域。污染土地使用权的改变或修改,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和土壤环境修复,在未进行风险评估和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建设用地的要求的时有关部门不得颁发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住宅开发不得用已经严重影响人类的健康评估污染土地,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标准之前的土地。加以关注新工业的用地,并建立土壤环境强制调查评估和备案制度。
4.2环境的保障措施
4.2.1加强组织管理。建立环境保护部门以及相关的部门积极的参加部门协调机制,并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协调个人和协作,共同促进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4.2.2完善治理机制。各级逐渐增加投资在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保护土壤环境保护基金。并鼓励企业开展土壤污染控制,充分的加以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疗。中央政府对土壤环境保护工程的符合条件的充分支持。
4.2.3完善法规政策。经过研究土壤环境保护特殊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农业用地土壤和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环境管制污染地块的有效的管理办法。并建立重点区域保护效果评价和考核机制,制定和实施“保护奖按”政策。这是良好的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研究土壤污染损害责任保险,鼓励有机肥料的生产和使用,及老污染塑料回收、处理和利用的政策措施。
4.2.4加强科技支撑。改善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系统土壤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及受污染的土壤管理和修复,土壤污染物的主要分析测试,重金属在土壤样品、肥料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制定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层次结构,土地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土壤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如修复、研究土壤环境保护效能评估过程和评估技术。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及时启动重大研发项目。研发和推广适合中国国情的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技术和设备。
4.2.5注重目标考核。建立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管理目标责任制,制定相应的评价方法,环境保护部门明确的任务和时间需求,定期评估。地方人民政府应于重点企业签署责任书,实现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评估结果的使用,部分地方人民政府的杰出成就和企业给予认可,对没有完成任务进行问责,惩罚等措施,这样让有关人员更加重视污染问题。
结语
土壤污染、难治理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它不像空气污染和水污染那样,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和难恢复性,且管理成本高、管理周期长。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在借鉴已有的先进经验的同时,努力完善污染土壤治理技术手段和管理体系,是今后我国相关部门和学者们需要面临的一个重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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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 我们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宁要绿色青山也不要金山银山 ,可见保护环境对于人类的延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护环境小论文,供大家参考。
公路设计在考虑安全、耐久、便利性的同时,还要引进环保、美化和人文等景观设计理念,需要着重考虑道路景观设计改善行车环境,创造景观空间的特点,促使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到公路设计中。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道路基本功能的需求,已经转移到对环境保护和景观审美的需求。
1环境保护设计原则
1.1自然保护
施工环境保护,首先要结合实际情况保留路基范围外的树木,不能随意砍伐毁坏道路两边的灌木、树种、植被,尽可能的保护原有生态植被,路基范围内的树木可以移植到道路两边。在山区建设的公路,还要考虑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尽可能的保留原有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和表土侵蚀。
1.2水文保护
道桥建设时,要严格监管,对机械设施定期维修,防治机械油料漏泄对水流造成污染,建筑废弃用材不能随意扔到水里,冲洗建筑材料的废水,要沉淀后再排入水中。施工中的化学用品,要妥善安排,在建筑工地设置临时排水设备,防止暴雨等自然灾害,对其冲刷流入河流,危害当地自然生态[1]。还有石灰搅拌场地、沥青库生产的废水。废水只有在检测PH为中性时才可以排放,而固体垃圾可以焚烧填埋处理的则要及时处理。在道路运营时期,如遇多雨季节,道路管理部门要定期做维修管理工作,在河流流经路段,加强巡查和做暴雨风险应急措施。
1.3声环境保护
道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严重的噪音,在施工阶段会干扰到沿线居民休息和日常生活。所以施工单位要尽量使用噪音低的机械,把噪音大的机械施工时间段集中在白天,严禁夜间休息时间进行打桩作业[2]。施工夜间运输,要减速慢行,争取不用想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1.4大气保护道路施工基地建设,需要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搅拌是道路施工期的固体污染源,如果没有防尘防治措施,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将受到影响,下风向150米的范围内,粉尘浓度在2.0mg/m2。因此,在进行混凝土搅拌时,需要加装除尘装置,以减少空气粉尘污染。
2景观设计原则
2.1功能性
道路景观设计的首位条件是道路的功能性,以保障车辆安全、畅通无阻为前提。保障道路的功能性,是其设计的前提。但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需求,可能不得不违背生态法则,改变道路周边的环境。一定情况下,想要保持道路的原本面貌是不切实际的,只有在保障道路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对生态进行补偿重塑,或者是对其进行景观设计,把工程建设为景观,营造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
2.2自然优先性
在建设公路时,要遵从自然的特有规律,不能在破坏生态的前提下换取经济发展,否则将引发严峻的生态灾害。景观设计理应尊重自然环境的自在行,不能大肆破坏道路沿边的自然植被,或者将施工废弃物丢弃在施工场所。当前自然环境生态恶化,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成为时代主题。因而,道路设计要考虑自然发展规律,促使公路建设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轨迹。道路建设对自然生态存在一定的干扰性,景观设计要将干扰程度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设计构思以尊重自然为前提。
2.3可持续性
可持续发展是当前经济、社会、资源的综合性协调,道路景观的可持续性在于时间的延续。公路景观的组成系统范围较广,在进行设计时,需要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立足道路发展现状,在结构与布局上,设计出具备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系统[3]。景观设计还体现在以人为本设计理念上,道路景观是人对空间的审美情感体验,只有以“人为主体”的设计观念出发,景观设计才处于实体创造中。
2.4地域性
公路沿线不仅仅有生态环境资源,还有丰富的人文景观资源。公路设计可以考虑地域文化,并且充分利用地方特色,营造具备地域文化的道路景观,为使用道路人员提供具备本土特色的视觉享受,同时还宣扬了地方文化。公路是人类创造的人文景观,表现出别具一格的场所特征和社会精神面貌。在做景观设计时,可以发扬地域文化的差异性,增加公路景观的文化认同感。比如具备地域特色的乡土植物,在景观设计时可以良好的利用,既尊重了地域环境,又展现了地域风貌,是继承与发展理念的有效结合,促使公寓与自然环境相互融合。
3公路设计的敏感点
3.1隧道、桥涵
公路建设在设置桥涵时,要考虑路网、农田灌溉、夏季暴雨排水等系统,要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尽可能的保持生态的原始秩序,不随意改动原始排水渠和流经水系。还有在挖掘隧道时,要在统筹视野上对安全、环保、土地占有等因素综合考虑,根据地质地形设计合理的方案,对洞门形式、洁污分析、沉沙沉淀做因地制宜的整合措施。
3.2路面交叉
路面交叉,要考虑的主要问题是路道边是否存在障碍物,是否影响居民的安全出行。正常情况下,一般采用间距设置平交,保障沿线居民出行快捷,营造道路与自然相融的和谐氛围,同时兼顾道路屏障设计,把道路两旁障碍物移除。
3.3综合因素
道路建设在设计前,需要做实地考察和收集资料工作,勘察生态环境的敏感区。比如勘察路基范围内是否存在水井,对噪音要求较高的休养院和学校,或者又大气环境敏感场所。还有公路建设对生态系统有一定的影响,尽可能的减少道路占用农田的现象发生。
4结束语
从公路发展角度来看,可以通过景观设计,改善公路建设工程对地区景观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促使公路与自然环境巧妙融合,为使用者营造人文和谐的行驶环境。环境保护和道路景观设计是当前公路建设的重要课题,本文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实践意义,希望能为公路设计提供借鉴作用。
1隧道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1.1隧道施工对水环境的保护
防止施工废水污染地表水。在隧道洞口设置沉淀池、蓄水池和小型过滤池,施工废水处理后再加以利用。当采取防排水工程措施时,注意保护自然环境。隧道内渗漏水引起地表水减少,影响当地农民的农业生产、生活用水时,对围岩采取必要的堵水措施,减少地下水的渗漏。尽量采取堵水措施,避免水位降低。在公路隧道设计规范中,隧道的防护和排水设计贯彻“以排水为主,防、排、截、堵相结合”的综合治理原则。但是为了不影响附近利用地下水和地表水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防排水施工时首先要注意在采取防排水措施的同时,对隧道原有地下水或者地面水不应该全部排走。地下水的下降会改变当地的自然环境,甚至出现房屋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和地面开裂的现象,因此在隧道开挖过程中尽量采用注浆堵水减少地下水的流失,减轻地下水流失对洞顶生态环境的影响。隧道涌水的预防措施。主要针对可溶岩分布地段的断层破碎带及其影响带、层间滑动带、构造及岩溶裂隙发育带、可溶岩地层界线、岩性突变地段、可能存在的大型溶洞的超前探测。远距离超前探测。采用TSP203地质探测仪探测,并采用HSP声波反射法进行对比验证。主要对掌子面前方200m范围内的地质构造的位置、规模、性质进行较为详细的预报,预测岩体的完整性及岩溶和地下水发育情况。近距离超前探测。采用地质雷达,HY-303红外线探测仪,对掌子面前方30m范围内的地质情况进行较为准确的预报。确定断层破碎带、不同岩性接触带的位置,判别岩体完整性,岩溶发育规模、位置、充填情况及地下水情况等。如果掌子面前方存在发生涌水的可能性,采用预注浆的方式,防治涌水发生。在隧道洞口附近,根据地形建造小型水库,存贮大量涌水,避免涌水漫流污染地表水。
1.2隧道施工阶段空气环境的保护
公路隧道由于开挖断面较大,一般采用无轨运输,这样对施工通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隧道内空气主要问题是施工粉尘、有害气体和洞内温度对施工工作人员的影响。为了保持洞内良好的施工环境,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施工时的通风工作。根据隧道的长度安装通风设备,风机产生的噪音及隧道中废气的集中排放均应符合环保的有关规定。隧道内降尘措施。施工防尘采用水幕降尘,在距离掌子面30m外边墙两侧各放一台水幕降尘器,爆破前10min打开,放炮后30min关闭。施工过程中,在左右两侧开挖排水沟,洞内裂隙水和污水通过抽水机抽出隧洞,为减少污染,修建污水处理池,经过净化沉淀后排入水沟。隧道喷射砼采用湿喷工艺,减少粉尘产生。隧道喷射砼材料选择要求: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细度模数大于2.5的硬质洁净砂或粗砂,粒径5mm~12mm连续级配碎(卵)石,利用洞口处理合格的水,尽量少用饮用水。喷射前,检查隧道断面尺寸,对欠挖部分及所有开裂、破碎、出水点、崩解的破损岩石进行清理和处理,清除浮石和墙脚虚碴,并用高压水或风冲洗岩面,喷头距岩面距离以1.5m~2.0m为宜,喷头垂直喷面,喷初期支护钢架、钢筋网时,可将喷头稍加偏斜,角度大于70°,喷射路线应先边墙后拱部,分区、分段“S”形运动,喷头作连续不断的圆周运动,后一圈压前一圈1/3,螺旋状喷射。喷射砼作业采取分段、分块,先墙后拱、自下而上的顺序进行。喷射时,喷嘴做反复缓慢的螺旋形运动,螺旋直径约20cm~30cm,以保证砼喷射密实。同时掌握风压、水压及喷射距离,减少回弹量。有水地段喷射砼采取如下措施:当涌水点不多时,可设导管引排水后再喷射砼;当涌水量范围较大时,可设树枝状排水导管后再喷射砼;当涌水严重时可设置泄水孔,边排水边喷砼。增加水泥用量,改变配合比,喷砼由远而近逐渐向涌水点逼近,然后在涌水点安设导管,将水引出,再向导管附近喷砼。当岩面普遍渗水时,可先喷砂浆,并加大速凝剂掺量,初喷后再按原配合比施工。当局部出水量较大时采用埋管、凿槽、树枝状排水盲沟等措施,将水引导疏出后再喷砼。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提高隧道内车辆最高限速,减少车辆通过隧道的时间,减少废气滞留时间,以便减少运输车辆对隧道内空气的污染。隧道内施工人员佩戴防毒面具提高自身保护措施。隧道工人及时倒班,避免人员在洞内工作时间过长。
1.3根据围岩情况选择适宜的开挖方式,避免地表沉降
精心安排开挖施工。开挖方法宜采用双侧壁导坑先墙后拱法,拱部开挖时保留核心土,初期衬砌应紧跟开挖面施工,并妥善处理好陷穴、裂缝,以免地面水侵蚀洞体周围,造成岩体破碎带坍塌。初期支护完成后及时进行衬砌砼的浇筑。
2结语
隧道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是个系统工程,涉及面较广,应该按照环保要求配备施工辅助设施,制订各种预案,并进行演练,做到既要达到工程建设目的,又要使工程与自然环境协调,及时预防各种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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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关系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关系到我国和谐社会的建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护环境议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采矿工程中常见的问题
1.采矿工程中的技术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我国的采矿技术大大提高,但与发达国家及矿产资源丰富的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采矿技术的落后,造成资源浪费、安全事故频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这些问题都是不可避免的。在提倡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发展的前提下,国家必须高度重视采矿安全,提高采矿技术,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率。虽然,我国的采矿技术逐渐提高,且日臻成熟,但是采矿理论知识与开矿技术实际发展不相适应,发展较为缓慢。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需要不断加强理论创新,紧跟采矿技术的发展,为采矿技术提供理论依据。尤其是在矿产资源分布较为集中的西部山区,那里生态环境脆弱,对技术的要求更高,施工工程难度更大。
2.采矿工程中的安全问题
众所周知,采矿技术操作过程复杂,难度大,而且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不仅需要扎实的理论知识,还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娴熟的技术。一般情况下,矿产资源都是深埋地下,需要地下钻探,尤其是在西部山区,地质构造复杂,受各种客观条件的制约,对采矿技术要求更高。在这样的环境中开采矿产资源,需要注意瓦斯爆炸、矿井坍塌、火灾及透水事故等常见的安全问题,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率和人员伤亡。同时,采矿也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不能毫无节制地开采资源,而不重视矿工的生命安全。
3.采矿过程中的环境问题
建国初期,为了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国家积极开采矿产资源,大力发展重工业。但在开矿的过程中,采用比较粗放的开采方式,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还破坏了自然环境,三年自然灾害就是对人们不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惩罚。虽然,现在人们逐渐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也重视采矿工程中的环境保护,但也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环境破坏,特别是在资源丰富,环境脆弱的西部地区,更要重视环境保护。
二、采矿工程中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案
采矿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安全问题和环境问题都使经济蒙受损失,不仅给矿工的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也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为了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必须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解决采矿工程中的问题,从而保证矿工安全,煤矿高效生产。
1.提高采矿工程中的技术水平
目前,我国的采矿技术大大提高,但仍有进步的空间。为了实现矿产资源高效生产,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做起:一是加大对采矿人员的技术培训,努力培养一批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具有创新能力的采矿技术人员;二是完善采矿工程的技术设施建设,使采矿技术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同时也要完善采矿地区的交通运输,减低运输成本,争取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2.提高采矿工程中的施工安全
采矿人员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应高度重视采矿工程中的施工安全,具体可以以下几个方面做起:一加强采矿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是建立完善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严格遵循安全生产规定;三是提高采矿人员的安全意识,仔细检查安全隐患部分,做好安全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减少采矿中的人员伤亡和事故发生率;另一方面,保证采矿过程顺利进行,做到安全高效生产,,推动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3.重视采矿工程中的环境保护
对于采矿工程中的环境破坏问题,应引起重视,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尤其是在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开采难度大的地区,保护环境更为重要。比如,在开采矿产资源后,做好土壤覆盖和填埋,然后种上植被,保护当地的土壤等环境,以免雨水冲刷,引发泥石流等灾难。矿产资源是重要资源,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虽然我国矿产资源丰富,但其是非可再生资源,在采矿工程中也要节约资源。目前,虽然我国的采矿技术已大大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差距。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的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等问题都应重视,保证矿产高效生产和人员生命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真正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
1水利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1.1水利工程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水利工程项目的建立会造成大量的污染在水利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开挖、灌溉都会产生大量的施工废水,这些废水很多没有经过处理就排入河流,给河流的水质造成污染。水库的建立会使泥沙沉降,水质变好这样在藻类的光合作用下,水体开始富营养化。水利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污染物,对周围的空气质量产生不良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一般会用到炸药等进行爆破,这就会产生噪声污染。
1.2水利工程项目对生态环境的积极影响
水利工程项目的修建也会给环境带来积极的有力影响。会解决一些地区的旱涝等环境的恶化问题,解决一些地区因为缺乏水资源造成的阻碍经济发展的问题。尤其是我国的南北方水资源分布不够平均,水利工程项目的建立能积极地减少这方面的问题。会改善一些地区的生态环境。我国人口众多,资源不断地减少,只有通过改善环境才能促进生产生活。例如,小浪底工程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当地的旱灾问题,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水利工程的修建还能够优化一些地区的水文环境。一些地区土地沙化问题比较严重,通过水利工程的建设对泥沙能够有很好的增加河道的畅通作用。
2解决水利工程对环境不利影响的相关措施
2.1合理的规划水利工程保护水体环境
在进行水利工程设计时,不仅仅要关注其经济效益,还要着重的考虑环境问题,我们国家拒绝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的增长。将经济利益、社会利益、生态环境等多方面的因素考虑到设计规划当中。要使水利工程的建设不仅仅增加经济效益还能改善生态环境,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积极的促进作用。
2.2严格审查水利工程的建设,严禁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在水利工程项目审查的过程中,要按照其合法性严格的进行检查。在修建过程中涉及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历史文化遗产等等方面,以保护为第一原则,如果一些水利工程严重地影响到了生态环境一定要进行停顿整治,重新的进行评估和审查,加强污染物的治理能力。
2.3加强工程监管,避免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在水利工程竣工以后,要加强监管,并不是在建造过程中没有对环境产生破坏就符合标准。要把原本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使周围的环境越来越好,加强监管和治理,建立起生态补偿机制,做到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
2.4注意水利工程周围环境的检验
在水利工程进行设计和检验周围的环境的时候,要避免水利工程的建设对周围的地质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例如地壳的松动引起的地震灾害等等。积极的增加科学技术的含量,以免水坝的建设影响周围雾气和雨水天气。
2.5解决水利工程建设增加污染物的措施
水利工程的建设减少了水流的速度,增加了河流内的污染物,造成水体质量的破坏,这种就要从根源上减少河流内部的污染物。从而清洁水利河流的污染。水利工程的建立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造福于民的同时要注意给环境带来的压力,在设计和修建的过程中要注意对以上改善措施的使用以增加对环境的保护,恢复原有的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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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的全面保护,只有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才能得到顺利推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建设,对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实现环境保护与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意义。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环境保护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当前,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农村百姓环保意识淡薄、生活垃圾无序堆放、过量使用化肥等,导致大部分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受到威胁,农村环境问题对新农村建设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因此,解决农村环境保护问题,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1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分析
1.1农村百姓环保意识淡薄
现如今,农村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关键原因在于农村百姓文化水平十分有限,对于环境保护内容十分淡薄,绝大部分农村百姓并不了解环保知识,更缺少环保意识,甚至对于环保这个词非常的陌生。错误的认为环保与个人无关,环保是城市问题、是工业生产问题,与个人没有直接关系。
1.2过量使用化肥、农药
由于当前农村农民缺少化肥施肥技术,所以在化肥的用量上很难把握得当,化肥的使用率很低,大量使用化肥,导致大量的化肥并没有被吸收,而是残留在环境中,这是导致水体富养化的直接原因。同时,由于肥料没有被合理使用,氮、钾、磷使用的比例不正确,磷肥和钾肥用量不足,氮肥超量,直接造成土壤有机物质含量降低,由于土壤肥力不足,因此出现了板结现象,农村土地严重恶化。国家已经严令禁止使用高毒农药,但是仍然在农村随处可见高毒有机磷、有机氯的使用,此类农药的不合理使用,使得农副产品受到污染,并对人类身体健康造成的严重的威胁。
1.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经调查显示在农村只有部分养殖户,将排泄物用作沼气制作,而大部分养殖户并没有对动物粪便做出合理处理,通常只有少部分用作农家肥,大部分随意排放,造成养殖场内外弥漫着恶臭味。在夏天,随着温度升高,这些养殖场产生的废弃物会发霉发酵,散发出难闻的气味,直接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近年来,国家方面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如改造旧式公厕、整治排污沟渠,在农村一些脏乱差的环境死角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但是仍有部分地区出现了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将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停留在表面上,建设面子工程。另外,农村环保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乡镇缺少环保职能部门,缺少专职人员,环保部门的检测设备不够完备,无法发挥出其自身的检测作用。以上多种问题的存在,使得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2完善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对策研究
2.1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应从小抓起,教育部门应督促中小学校教师加强对学生环保教育,通过各种教学方式丰富学生的环保知识,使学生的环保意识得到提升,并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同时加强对广大农村百姓环保知识的普及,提高农村百姓的环保意识,才能有效提高农村环境质量,促进农村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农村环保的宣传力度,可以通过贴标语、出板报、媒体宣传等途径,宣传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深农村百姓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农村百姓的环保意识,加强宣传农业环保和生态农业使用技术,使农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得到解决。此外,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还要对地方干部考核制度进行改革,将环境保护作为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改变干部们过于重视经济增长而忽视农村环境保护的意识。农村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意识提升,才能将环境保护工作更好的落实,进而促进农村环境和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2依靠法律法规,规范农村环保秩序
以前,我国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虽有很多,但这些法律法规更倾向于环境污染防治方面,随着2015年1月1日新的环境保护法的实施,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大的执法权力,特别是“按日计罚”“、查封暂扣”等措施加大了环境违法成本,将使环境破坏者受到一定的震慑,遏制其对环境破坏的行为。在我国新制定的环境保护法的基础上,各地方政府可以结合当地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地方性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得到法律的支持。同时,加强农村环境执法力度,针对破坏农村环境行为执法,要将执法权力集中起来,由环境保护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统一的惩罚,有效开展农村环保执法工作。另外,做好农村环保执法的监督,避免出现执法漏洞,建立农村环境监督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定期监测农村环境,掌握当前农村环境的变化规律,采取有效措施将农村环境污染降低,还百姓一片清新的环境。
2.3依靠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村环保能力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同时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也需要依靠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为保障,由此可见,农村经济与农村环境是相辅相成的。农村切记不可一味的追求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了农村环境保护,要找到两者间的契合点,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首先,加强对人员培训,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乡镇村必须建立环保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对这些基层环保专职人员要进行定期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加强领导干部对农村环境的重视程度。其次,政府部门要增加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力度,在年度预算中重视起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建设农村环保监测和科研机构。对于乡镇企业的污染行为要加大税收和罚款,通过多种途径筹集环境保护的资金,确保农村环境保护资金充足,并得到专款专用。
2.4依靠科技,推广环保技术
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科学技术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农村环境的现状和规律,只有依靠科学技术才能制定出有效的环境治理措施。农村环境问题要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就要充分的发挥出科学技术的作用,首先,建设农村问题科研机构和生态专家队伍,对农村环境保护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其次,针对农村土壤盐碱化、水土流失等问题,加大农村环境的研究力度,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筛选评价农村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在保证科学技术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加大推广力度。农村和城市有所不同,城市中可以使用大型污染治理设备,但是农村不可以,只可以使用小而精的环境治理设施,同时要求操作性强、成本小,做好污染物的集中处理。最后,成熟的农业技术要在农村积极的推广,使农村百姓能够合理的使用化肥,避免滥用化肥对农村环境造成污染,引导农民如何正确使用化学肥料减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同时大力推广和宣传污染处理技术,充分体现出科学技术在农村环境保护中发挥的作用,增强农民对废物资源再利用的能力。
结束语
总之,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广大百姓的身体健康。当前农村环境问题尤为突出,依靠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村环保能力,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大环保技术的推广和宣传,同时依靠法制合理规范农村环保秩序,提高农村百姓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只有这样农村环境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实现农村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问题
目前,农村环境污染不仅威胁到农村人们的身体健康,而且由于当地的生态环境持续雾化,造成了农村地区的极端天气频发,使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面临着严重的挑战。在我国西南部的很多农村地区,自然环境不断恶化,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落后,农村地区的贫困率在不断升高。而由于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农村地区的农业灾害预警几乎不存在,当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时,往往受损最严重的是农民。当前,环境问题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污染由城市不断向着农村蔓延,由东部逐渐向着西部转移。
2农村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对策研究
2.1建立完善的农村环境法律保护体系
国家应该制定适合农村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需要的环境法律保护体系,出台独立的保护法规和政策。将农村地区的环境保护纳入到国家的法律体系中,从法律层面上赋予“农业环保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的权利。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和督查力度,充分利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的手段,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各项法律和政策真正的落实到位。
2.2强化政府治理职能,加大对农村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
在治理农村环境问题过程中要坚持“可持续发展”观点,将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置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地位。在农村经济发展决策过程中需要建立对环境保护的约束机制,积极引导农村基层的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农村建立激励性的农村环境保护政策,改进农村改革干部行政考核和任用制度,让那些“有可持续发展理念、并重视环境保护”的干部得到重用,从而激发干部对环境保护的意识,理顺地方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之间的关系,强化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职能。
2.3依靠科技发展生态农业
在发展生态农业过程中,应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运用现代生物技术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多优质、高效、高产的“农作物新品种”。第二,还可以利用生物研究出能够分解多种有害物质的菌种,高效地消除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各种因素,并积极地开展“水污染”治理工作。第三,开发生物农药、植物源杀虫剂和杀菌剂,减少“化学性农药”对水源和土壤结构的破坏。第四,积极推广“养殖业”生产良性循环模式,不断优化生产技术,引导“养殖场”积极建立沼气池,并将发酵后的“沼液和沼渣”进行再生产、再利用。第五,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实现农业资源的循环和高效利用。
2.4加强生态文明村和美丽家园的建设
首先,加强农村地区“人居环境”建设,对农村的生活垃圾以及院落开展治理,对“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堆放和排放、并进行无公害化处理。加强对“危房、旧房”的改造力度;科学规划农村住房建设,实行“人、畜”分离,不断强化“村落及其街道”的绿化。通过有效的多形式、多元化的思想文化教育,不断提升广大村民的环保、卫生、文明素质和意识。其次,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应该重点治理水污染、大气污染以及耕地污染,加大荒山绿化力度。有效控制部分荒山的“石漠化”,严格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强化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如在建水县东南部珠江水系的“南盘江”里,因前几年江岸边的矿业开发及其排污,江里的“渔类和水生物”日渐减少。最后,加强农村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特别是“农业生产资料伪劣产品”进入农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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