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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取得的营业收入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按规定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确定营业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外购货物和劳务的支出,如果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也应该以不含税价格确定存货、固定资产和成本费用等入账价值,同时确定相应的进项税额。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变化及影响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文章以试点地区纳税企业从多角度、多方位分析了其变化、影响,探索纳税企业从内部控制着手,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调整营销策略等方面改进措施,争取通过税收筹划、优惠来降低对纳税企业的税负影响。
[关键词] 营业税;增值税;纳税人。
论文正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变化及影响
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中,营业税是比较便于征收的税种,但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只要有流转环节就要征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现象越严重,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允许进项抵扣,属于链条式征税模式,消除重复征税的弊端,有利于减轻整体行业税负,具体表现有两种。第一,“营改增”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减少了流转环节营业税重复征税,所处行业不受税制影响;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完整和延伸各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各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进一步改善了出口税收环境。
第二,在实施试点地区,有利于促进试点地区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有利于提升试点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也有利于今后在全国推行增值税扩围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一)“营改增”后税率变化导致税负变化。
增值税在原税率基础上,新增11%、6%两档低税率。
以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来划分,以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及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为主要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计税方法、凭证管理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下面分别以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分析。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营业税由原来5%的税率改为适用于增值税征收率为3%的税率,税负下降明显。税负下降达40%左右。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营改增”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税负会有所变化。
第一种情况及成因:有部分企业能够降低税负。具体体现在通过抵扣降低实际税负,交纳营业税的应税企业,采购环节所包含的增值税进了成本后无处抵扣,而“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扣除了企业采购材料设备等的进项税金,避免了重复征税环节,从而起到结构性减税的作用。不仅可以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而且有利于增强服务业的竞争力,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科技进步;通过降低纳税人总体税负,促进工商业企业发展壮大,扩大就业。
第二种情况及成因: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略有增加。有些纳税企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不能充分抵扣,有些业务范围未纳入改革范围,无法取得专用发票。还有一些服务业企业的人工、交通、房租、物业管理、邮电通信等不能抵扣的项目所占份额较高,所以税负有所增加。
纳税企业避免税负增加,从内部控制及调整战略规划等方面归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调整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占所取得收入的比重比例,纳税人进项税支出内容若存在较多不可抵扣现象,则很有可能在改革之后税负增加;
(2)尽量取得合法抵扣凭证,即使是属于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支出,还需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否则可能导致税负的增加;
(3)选择供应商情况,有些供应商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避免、减少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否则会导致税负增加。
(二)发票使用的变化。
试点地区实施之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货运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试点地区纳税人不得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三)会计核算方面的变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账务处理时纳税企业的收入和成本核算应采取价税分离方法。纳税人取得的营业收入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按规定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确定营业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外购货物和劳务的支出,如果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也应该以不含税价格确定存货、固定资产和成本费用等入账价值,同时确定相应的进项税额。
(四)报表数据结构变化。
增值税数据不反映在损益表中,与现行营业税的核算科目不同会影响企业财务报表的数据结构,使企业的财务分析数据发生变化。
(五)税务申报的变化。
1.抄税。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试点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要求同时对当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信息进行抄税,主管税务机关将对纳税人申报的销项税额数据和IC卡抄报数据进行比对。
2.认证。对于取得的进项税额,纳税人需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认证后抵扣,未通过认证、比对的,不得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主管税务机关也将对认证数据和进项税额申报数据进行比对。
3.认证期限。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都有必须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 天内认证、抵扣的时限规定。
(六)一般纳税人增加了进项税抵扣环节。
进项税额———进项抵扣凭证和金额,我国现行增值税管理实行的是购进扣税法,凭发票抵扣。试点纳税人必须注重对相关抵扣凭证的管理,特别是在外购货物和劳务时,要及时向销售方索取符合规定的扣税凭证,并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做好抵扣凭证的保管、认证、抵扣工作。
(七)征收机关改变。
根据改革设计,“营改增”后,由原来的地方税务机关改由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八)针对价格、收入、利润的影响。
企业应该测算、分析改征增值税方案对自身的整体财务影响。譬如,与原先相比,改征方案带来的税负变化,收入、成本变化,税后利润变化等。营业税是价税合一,增值税是价税分离,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营改增”后营业收入会降低,企业的利润率比例会由于主营业务收入额的减少而上升。以交通运输业为例,如果交通运输劳务含营业税的价格不变,改征增值税后,劳务提供方,税负可能会上升,税后利润可能下降。当然,如果劳务提供方有大量的进项税,改征增值税后,也许在一段时间内不用缴纳增值税,税负可能暂时下降。
(九)现金流量的变化。
征收营业税时,按服务或劳务价格支付,是一定现金流的支出,按增值税征收时,价税分离情况下,就需要交纳增值税,就需要现金流的增加的支出,既然有进项抵扣,那也是进项现金流先流出,有可能增加现金流量提前流出,增大资金成本。
(十)出口退税状况的变化。
对于港口经济较为发达,对外贸易活跃,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利于进一步体现出口退税深化的制度效应,提升商品和服务出口竞争力。“营改增”的加入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增强企业的发展能力,从而进一步改善第三产业的发展环境,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分析以上“营改增”后对纳税企业的变化,企业要根据改征增值税方案重新审视现有业务的盈利模式,譬如在拓展商机、合同条款、定价策略等方面要有所改变。假设改征增值税方案执行后,可以考虑提高对部分客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收费标准。因为这部分客户现在可以抵扣进项税,享受了税收收益。这可能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占领市场份额,企业因此要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营改增”的宗旨之一是降低行业整体税负,在税改过程中可能出现部分纳税人税负增加的情况。实际税负是增加或降低,除了企业自身的内部结构、外部所处的市场地位等因素外,还取决于是否可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关一系列配套措施。因此要求企业从内部控制方面着手,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和整体的业务统筹工作,争取通过税收筹划、优惠来降低对企业的税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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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以试点地区纳税企业从多角度、多方位分析了其变化、影响,探索纳税企业从内部控制着手,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调整营销策略等方面改进措施,争取通过税收筹划、优惠来降低对纳税企业的税负影响。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纳税人
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中,营业税是比较便于征收的税种,但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只要有流转环节就要征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现象越严重,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允许进项抵扣,属于链条式征税模式,消除重复征税的弊端,有利于减轻整体行业税负,具体表现有两种。第一,“营改增”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减少了流转环节营业税重复征税,所处行业不受税制影响;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完整和延伸各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各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进一步改善了出口税收环境。
第二,在实施试点地区,有利于促进试点地区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有利于提升试点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也有利于今后在全国推行增值税扩围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增值税在原税率基础上,新增11%、6%两档低税率。
以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来划分,以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及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为主要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计税方法、凭证管理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下面分别以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分析。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营业税由原来5%的税率改为适用于增值税征收率为3%的税率,税负下降明显。税负下降达40%左右。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营改增”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税负会有所变化。
第一种情况及成因:有部分企业能够降低税负。具体体现在通过抵扣降低实际税负,交纳营业税的应税企业,采购环节所包含的增值税进了成本后无处抵扣,而“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扣除了企业采购材料设备等的进项税金,避免了重复征税环节,从而起到结构性减税的作用。不仅可以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而且有利于增强服务业的竞争力,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科技进步;通过降低纳税人总体税负,促进工商业企业发展壮大,扩大就业。第二种情况及成因: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略有增加。有些纳税企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不能充分抵扣,有些业务范围未纳入改革范围,无法取得专用发票。还有一些服务业企业的人工、交通、房租、物业管理、邮电通信等不能抵扣的项目所占份额较高,所以税负有所增加。纳税企业避免税负增加,从内部控制及调整战略规划等方面归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1)调整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占所取得收入的比重比例,纳税人进项税支出内容若存在较多不可抵扣现象,则很有可能在改革之后税负增加;(2)尽量取得合法抵扣凭证,即使是属于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支出,还需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否则可能导致税负的增加;(3)选择供应商情况,有些供应商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避免、减少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否则会导致税负增加。
试点地区实施之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货运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试点地区纳税人不得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账务处理时纳税企业的收入和成本核算应采取价税分离方法。纳税人取得的营业收入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按规定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确定营业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外购货物和劳务的支出,如果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也应该以不含税价格确定存货、固定资产和成本费用等入账价值,同时确定相应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数据不反映在损益表中,与现行营业税的核算科目不同会影响企业财务报表的数据结构,使企业的财务分析数据发生变化。
1.抄税。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试点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要求同时对当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信息进行抄税,主管税务机关将对纳税人申报的销项税额数据和IC卡 抄报数据进行比对。
2.认证。对于取得的进项税额,纳税人需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认证后抵扣,未通过认证、比对的,不得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主管税务机关也将对认证数据和进项税额申报数据进行比对。
3.认证期限。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都有必须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 天内认证、抵扣的时限规定。
进项税额———进项抵扣凭证和金额,我国现行增值税管理实行的是购进扣税法,凭发票抵扣。试点纳税人必须注重对相关抵扣凭证的管理,特别是在外购货物和劳务时,要及时向销售方索取符合规定的扣税凭证,并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做好抵扣凭证的保管、认证、抵扣工作。
根据改革设计,“营改增”后,由原来的地方税务机关改由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企业应该测算、分析改征增值税方案对自身的整体财务影响。譬如,与原先相比,改征方案带来的税负变化,收入、成本变化,税后利润变化等。营业税是价税合一,增值税是价税分离,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营改增”后营业收入会降低,企业的利润率比例会由于主营业务收入额的减少而上升。以交通运输业为例,如果交通运输劳务含营业税的价格不变,改征增值税后,劳务提供方,税负可能会上升,税后利润可能下降。当然,如果劳务提供方有大量的进项税,改征增值税后,也许在一段时间内不用缴纳增值税,税负可能暂时下降。
征收营业税时,按服务或劳务价格支付,是一定现金流的支出,按增值税征收时,价税分离情况下,就需要交纳增值税,就需要现金流的增加的支出,既然有进项抵扣,那也是进项现金流先流出,有可能增加现金流量提前流出,增大资金成本。
对于港口经济较为发达,对外贸易活跃,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利于进一步体现出口退税深化的制度效应,提升商品和服务出口竞争力。“营改增”的加入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增强企业的发展能力,从而进一步改善第三产业的发展环境,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分析以上“营改增”后对纳税企业的变化,企业要根据改征增值税方案重新审视现有业务的盈利模式,譬如在拓展商机、合同条款、定价策略等方面要有所改变。假设改征增值税方案执行后,可以考虑提高对部分客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收费标准。因为这部分客户现在可以抵扣进项税,享受了税收收益。这可能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占领市场份额,企业因此要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营改增”的宗旨之一是降低行业整体税负,在税改过程中可能出现部分纳税人税负增加的情况。实际税负是增加或降低,除了企业自身的内部结构、外部所处的市场地位等因素外,还取决于是否可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关一系列配套措施。因此要求企业从内部控制方面着手,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和整体的业务统筹工作,争取通过税收筹划、优惠来降低对企业的税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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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提出先在上海地区的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其中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如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行业)适用6%税率。
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在上海的施行,企业的税负在某种程度上会降低。增值税最终全面取代营业税,是未来中国间接税制改革的方向。本次改革试点仅在个别地区的部分行业实施,必然带来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与非试点行业、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之间的税制衔接问题。但在以后向其他行业推广时要更多考虑一下相关衔接问题,同时也要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税率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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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分税制改革中之所以形成增值税和营业税并立的制度,是为了保证地方政府获得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今天,在地方政府仍然没有形成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的情况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又将面临诸多困难,本文将梳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程中所面临的地方可用财力减少、如何体现税收差异优惠、政府间财政体制重构等问题。
【关键词】增值税改征营业税;财政分权;财政收入
增值税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允许所有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进项税额。目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已在酝酿之中,上海改革试点方案已于11月17日落地。方案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并且规定在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在此之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经过了很长时间的讨论。这一决定终于使增值税改革在政策实践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分税制改革中之所以形成增值税和营业税并立的制度,原因在于为了保证地方政府获得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今天,地方政府仍然没有形成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又将如何进行呢?虽然本次试点方案明确规定: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但这毕竟不是长远之计,将增值税推行至全行业,任然面临着很多难题。
首先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地方可用财力减少的问题。营业税改增值税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在目前的分税制体制下,营业税是地方第一大税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营业税又是地方政府收入,即便税收收入不变,地方政府收入也会减少75%。基于现实,中央决定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暂时搁置了在收入分配上的争议,而优先考虑了增值税制度变革目标,但这并不是长远之计,当试点推向全国,或是要进行增值税立法时,这一分享比例就不得不尘埃落定了,这是增值税扩围将要面临的最大问题。而此时地方将缺乏能提供稳定收入的主体税种,虽然从理论上,房产税能担当地方主体税种的角色,但我国房产税尚处于试点阶段,短期内难以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广,而呼声很高的资源税也不足以在全国范围内担任地方税种的龙头。或者按照现行试点的方案,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那么理论上也存在地方财力小幅缺口弥补问题,是开征新的地方税源,还是加大中央的财政转移力度,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现行营业税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九个税目。那么,如果这些项目全面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后,是统一按现行的标准税率17%征税,还是另设一档税率?如果另设一档税率,税率水平多高合适?从理论上说,增值税是中性税,它不会因生产、经营的内容不同而税负不同,要求的税率档次相对要少。而营业税是行业差别税率,体现着政府对特定行业的扶持和引导。若要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覆盖至营业税领域,则必然面临这两种理念的冲突。对此,如何注入产业优惠因子,在扩大征税范围的同时按不同税率征收,以体现对不同行业的优惠策略。若进一步分析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特点,则发现企业所得税的产业导向政策主要集中于优惠领域,而优惠的重点在“创新”和“环保”,比如对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购买研发设备,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给予优惠;税率优惠重点则在于小型微利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优惠政策具有普适性,但缺乏针对特定行业的优惠、引导政策。
县域经济的发展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整体发展状况。现行的分税制是中央先行决定与省以下分税,然后是省决定与市以下分税。到后来,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基层政府失去了最重要的财源。目前其实就是要通过“省管县”的财政体系的调整,来保障县一级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上的财力投入。财力是当务之急,用财政体制,保障县一级在公共服务上的投入,约束县一级财力的滥用。因此,当我们在研究如何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同时,更应该关注涉及营业税转征增值税的整个财政体制的问题。
从收入的角度来说,五级政府架构违背了“分税种形成不同层级政府收入”的分税制基本规定性,使分税制在收入划分方面得不到最低限度的可行性,与分税分级财政的逐渐到位之间不相容,而三级政府可以实现省以下财政收入的规范划分,解决分税分级体制和现在省以下理不清的财政体制难题;从支出的角度来说,市政府基于政绩的需要,往往集中县财力建设地级市,从而富了一个地级市,穷了诸多县和乡镇,形成“市压县”、“市刮县”的局面。而县在市的行政压力下,又将财政收支的压力,通过层层分解,压到了基层的广大农村,进而使得越往基层地方政府的财政越是困难。因此,现有的财政体制没能较好地对各级政府的事权进行划分,进而导致了县乡两级政府履行事权所需财力与其可用财力高度不对称,必须削弱市级政府的财权甚至取消才能有效地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在增值税“扩围”后,为了弥补地方财政收入的损失,一个思路是相应提高增值税的地方分享比例。然而,这显然会进一步加剧现行增值税收入分享体制的弊病。鉴于此,希望能够借着增值税“扩围”这一契机,重新构建我国政府间财政体制。这一体制不应仅仅着眼于提高地方的分享比例,而应该能更为科学、更为合理地在中央和省、省和市、县之间划分收入。但是,建立这样一个新的体制对既有利益分配格局的冲击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这一体制中如何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从而获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将是增值税“扩围”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分设国、地两套机构是推行分税制的产物,在我国的税收征管系统中,存在国税和地税两套人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如何协调两套系统之间的关系也是这一次上海试点需要探索解决的问题。营业税原来都是地方税务局征的,现在如果一部分营业税改成增值税的话,到底是由国税局还是地税局征,在征收管理方面还需要协调一下。税务机构“合二为一”,固然能够从根本上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减轻纳税人的负担,避免“抢税”矛盾,但税务机构将要面临的是减员,还有领导干部的重新配置安排问题也很棘手,这也许才正是国税地税合并的难点之所在。
再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具体操作上如何实施?也需要尝试着去解决。营业税基本上是按营业毛收入征税,不涉及进项扣除,使用普通发票核实收入即可。改征增值税后,情况就会有明显变化,纳税人既要如实核算收入和进项扣除额,还要规范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比营业税的管理复杂。以交通运输业为例,它面向企业和个人的多,运费金额小、零星分散,涉及的发票多,属于劳务服务,提供周期短,这便为征管核算带来了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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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允许所有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进项税额。目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已在酝酿之中,上海改革试点方案已于11月17日落地。方案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并且规定在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在此之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经过了很长时间的讨论。这一决定终于使增值税改革在政策实践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分税制改革中之所以形成增值税和营业税并立的制度,原因在于为了保证地方政府获得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今天,地方政府仍然没有形成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又将如何进行呢?虽然本次试点方案明确规定: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但这毕竟不是长远之计,将增值税推行至全行业,任然面临着很多难题。
现行营业税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九个税目。那么,如果这些项目全面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后,是统一按现行的标准税率17%征税,还是另设一档税率?如果另设一档税率,税率水平多高合适?从理论上说,增值税是中性税,它不会因生产、经营的内容不同而税负不同,要求的税率档次相对要少。而营业税是行业差别税率,体现着政府对特定行业的扶持和引导。若要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覆盖至营业税领域,则必然面临这两种理念的冲突。对此,如何注入产业优惠因子,在扩大征税范围的同时按不同税率征收,以体现对不同行业的优惠策略。若进一步分析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特点,则发现企业所得税的产业导向政策主要集中于优惠领域,而优惠的重点在“创新”和“环保”,比如对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购买研发设备,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给予优惠;税率优惠重点则在于小型微利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优惠政策具有普适性,但缺乏针对特定行业的优惠、引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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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企业税收政策也在不断改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我国勘测设计企业营改增现状
1.部分地区出现营改增改革滞后,涉税管理不统一
目前,我国的勘测设计行业营改增税收政策在很多偏远地区仍然存在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的局面,不单阻碍了相关营改增税收政策的效应发挥,还因为税收管理不统一,带来一定的涉税难题与风险。由于部分单位不需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在征收管理过程中出现纰漏,导致购买企业在支付采购费用后无法取得必要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税收成本直接增加,企业税负增大,也存在涉税风险。
2.企业涉税准备工作不充分
营改增税收改革实施以来,勘测设计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缴税名义税率由5%上升为6%,实际税率为5.66%,一定程度上加重企业的税务负担,由于允许进项抵扣,因此企业在进项抵扣的工作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企业的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等方面需要相应调整,对企业的应变能力要求高。企业往往存在这方面的意识,但以前未涉足过,着手开展工作相对困难,重点准备工作未能抓好,一般都是走一步看一步,逐步完善,在此过程中,也会错过较好的节税时点。例如在税务管理发票的环节,税收机关对进项抵扣的环节更加严格与繁琐,企业的管理模式、业务模式没有适时调整与改变,会造成发票遗失,错过抵扣时间等等情况出现。另一方面,由于计算与缴纳增值税比营业税复杂,企业缺少及时的培训,容易出错;再有就是供应商及客户的选择上,其不具备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的都会直接影响勘测设计企业税收成本增加。
3.对企业经营业绩存在一定负面影响
这主要体现在企业营业收入与利润指标上。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包含在企业的营业收入中,营业税与其相反,属于价内税,税金包含在企业的营业收入中。自营改增实施后,税金不得计入营业收入的变化直接导致企业的营业收入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个别还出现下降幅度超过了成本的下降幅度,这样企业的利润水平也会随之下降。
4.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营改增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税务管理活动,需要由专业的高素质财务人员完成。目前我国勘测企业税务人员的素质有待加强,加之改革实施时间不长,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税务机关管理人员对一些政策难题解释的也不尽完善,也造成企业税务人员对政策法规的把握不够,因此开展税收筹划时仅能套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缺少全局性的考虑,税收筹划也仅仅停留在低层次的个案筹划水平上。
二、勘测设计企业营改增税收筹划的建议和对策
1.勘测设计企业增值税筹划的重点
勘测设计企业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尽可能多的取得抵扣的进项税发票,除了优先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供货商与服务商之外,勘测设计企业还应从成本费用中重点区分可抵扣与不可抵扣的成本项目。在勘测设计企业中,员工的工资福利费用在企业总成本费用中占比一般较高,该项费用不存在可抵扣的情况,包括办公室的装修费用、业务接待费用等都是不可抵扣的,所以企业不必在这类的费用中考虑进项税抵扣。因此应重点做好例如项目分包款、设备、材料采购、印刷费等此类可以进项税抵扣的成本费用准备工作。至于如何做好,首先应加强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宣传与培训工作,帮助业务人员认识与了解取得进项发票的重要性和有关流程手续,同时为了加深业务人员的印象,可以由财务部门统一制作增值税开票信息小卡片,罗列公司的开票信息,以及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业务支出范围等等;定期举行业务知识培训,将涉税过程中碰见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向有关人员介绍与交流。
2.国家应完善营改增的相关制度和加快推进改革的力度
首先应规范与完善税收的优惠政策,开始试点实施营改增时颁发的关于衔接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度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存在操作不清晰、不明确的情况,带来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中断,因此建议加快完善制度细则,确保操作更加规范有序。其次,针对个别行业营改增后税负增加幅度较大的情况,应进行税率结构的调整,简并税率档次,让各行各业均能享受到国家税制改革带来的优惠,这样勘测设计企业购买服务或者产品时,能顺利取得对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后还应拓宽抵扣范围,我国现行的增值税仍处于不完全的消费型层次,为彻底消除重复缴税的问题,国家应综合考虑宏观调控、财政承受等因素,认真研究不动产的税收抵扣问题,以及剩余营业税征税项目改革的时间表,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进程,扫清地方土政策的阻碍,为企业的经济转型创造更为有利的税收环境。
3.注意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营改增政策实施,关于勘测设计企业纳税人身份选择的问题,也能为勘测设计企业带来一定的节税空间。增值税有关条例规定,作为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可作为一般纳税人,按6%的增值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的进项税额发票允许抵扣;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可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增值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的进项税额发票不予抵扣。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要求较高,需要有专业的会计人员进行处理,同时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管理环节也较复杂,需要的人力、财力、物力较大,这些都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务成本的增加。因此,勘测设计企业在进行纳税人身份选择时应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保证税收成本最小化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选择。
4.掌握延迟纳税的技巧
营改增实施以后,勘测设计企业可以根据合同以及交易流程合理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时间,避免因早交税款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达到节省资金成本的目的。例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以适当的调整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在企业完成营改增以后,再进行设备更新采购,企业也可以根据供应商实行营改增的进度情况,合理安排购买服务或产品的时间,通过此种方法的运作,可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达到降低企业税收成本的目的。
5.混业经营不同项目注意分别核算
实行营改增后,企业可能存在混业经营的情况。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具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应税服务行为时,应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进行核算,没有进行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企业兼营营业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营业项目的销售额与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则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为了避免从高使用税率,勘测设计企业在缴纳税款时,应将企业的收入进行合理拆分,变动其在收入中的所占比例,分别进行核算,这样便可以避免从高缴税,合理实现税收筹划。
三、结论
营改增的实施对勘测设计企业的发展带来很深的影响,一方面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另一方面也给企业管理带来一定的挑战。在当前新形势下,企业定要深刻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合理的筹划方案,加强税收管理,以便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同时促进各方做好税务管理工作,避免涉税风险,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部分“营改增”试点企业税负增加的具体原因
(一)原因之一:增值税税率相对以往税率较高。
即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试点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高于以往的营业税税率,是企业税负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有形动产租赁与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税率分别是5%和3%。而“营改增”之后,有形动产租赁业要根据17%的增值税税率缴税,而交通运输业要根据11%的增值税税率缴税,分别提升了12%和8%。
(二)原因之二:经营期间的投入比率相对较低。
企业成本可分为内部人力人本及服务成本与外购产品两类,而可以成为增值税进项进行抵扣的仅仅是服务成本与外购产品(即中间投入),企业的内部人力成本则因为没有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而不可以抵扣。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以人力投入为根本成本的而经营期间的外购产品和服务成本相对较少的密集型服务行业,准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很难足额的扣减销项税,从而容易在造成税负的提高。
(三)原因之三:存在更新周期较长的固定资产。
在营业税改增值税前,很多试点企业刚刚完成固定资产的更新,使得短期内很难有需求去大规模购置固定资产,所以也就没有可以用于抵扣的大额进项税,间接的提高了企业税负。原因之四: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有限。由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的还不是全部行业,就使得不能充分和完全的外购服务的进项抵。由于现阶段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只在于电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交通运输业,当试点企业购买的服务尚未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时,就无法取得有效凭据进行税款抵扣。
二、辩证地分析“营改增”并提出建议
(一)部分“营改增”试点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现象的持续性
从影响时间的长短来看,造成部分试点企业税负提高的成因具有短期性。短期性成因是“营改增”试点范围有限。“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有限这一因素,它的影响具有暂时性,这是因为营业税改增值税税制改革的最终方向是实现增值税对全国范围内各行各业的全面覆盖。所以,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张,难以取得有效凭证进行进项抵扣的问题将慢慢得到解决。当营业税改增值税税制改革全部转型,增值税抵扣链条逐步完整时,这种影响因素也就不会存在了。
(二)正确看待“营改增”试点中部分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现象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中所出现的有些企业税负提高的现象,尽管对营业税改增值税税制改革试点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可是它是一种局部性的矛盾。在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的465户企业中,税负下降的企业占比近35%,为157户,我们的抽样调查问卷结果也表明,最少有64.4%的企业认为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税负基本不变或减轻。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营业税改增值税税制改革成效的评价不应该仅仅靠企业税负增减这一标准来衡量。营业税改增值税作为当前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头戏,在有助于消除服务业重复征税之外,还有更深远的意义。在营业税制管理下,生产性服务业的一体化和分工细化发展受阻,减少了工业部门对生产性服务行业的总需求,使得对生产性服务业也就是第三产业产生了畸形的抑制和扭曲,所以,营业税改增值税为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第三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提高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分工程度创造了良好的税制空间。因此,从深层面来看,能够提高居民福利切推动了产业转型,才是评价“营改增”成效的最主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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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 教育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引导大学生了解形势,认识社会,关注国家、民族命运和人类文明的重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形式与政策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形势与政策”课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门课程突出将理论教学与社会现实紧密结合的特点,着重培养大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目前“灌输式”、“说教式”的传统教学方法显然已不能满足这门课程的教学要求。本文将针对大学生的学习特点,参考成人学习理论,对创新“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设计与实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形势与政策;成人学习理论;教学研究
“形势与政策”课是国家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是一门十分注重理论教学与社会现实紧密结合的课程,对于帮助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全面准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重要作用,是教育部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中纳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2004年和2005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形势与政策课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建设得到了重视,在课程规范化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尤为受到关注,但对于课程教学方面的讨论稍显不足,缺乏有效的理论指导,根据一些研究者开展的关于“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实效性研究,仅有不足四分之一的大学生对教学效果表示满意,目前课程教学依然以传统的“说教式”“灌输式”为主,教学效果甚微。[2]2015年7月,中央宣传部、教育部下发«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教社科[2015]2号),明确指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要“注重师生教学互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注重发挥实践环节的育人功能,创新推动学生实践教学;坚持课堂教学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创新发挥第二课堂的教育作用”等内容。因此,“形势与政策”课如何创新教学方法和组织模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其学习主动性,提高其学习效率及对理论的运用能力是符合当下高校思政理论课建设要求的重要议题。
一、成人学习理论
成人学习是一种改变由经验形成知识和行为的学习过程,是认知结构组织与再组织。成人比儿童具有更多的经验,对理解新鲜事物并掌握其认知结构具有更强的能力。成人学习有四个法则。第一,效果法则:成人在愉快的环境和氛围中学习,效果最佳;第二,联想法则:成人更愿意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强化对认知对象的掌握;第三,有备法则:成人往往在有需求的时候才会选择学习,强调学习的目的性;第四,练习法则:成人需要通过大量实践练习来加深对学习内容的印象。成人在学习过程中更愿意接受指导性学习,更愿望交流、反馈,主动性和参与性突出。当成人的兴趣和经验得到满足时,其学习动机就会被激发出来。大学生已属于成人的范畴,成人学习理论可以适用于“形势与政策”教学实践中,根据成人学习的法则和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课程,满足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有利于激发其学习动机,提高教学实效性。此外,美国学者埃德加·戴尔提出的“学习金字塔”模型也能给予“形式与政策”课教学设计很好的启发。按照运用不同学习方法的学习者在两周以后还能记住所学内容的比例(详见图1),直观地展示了不同学习方法的学习效率。他指出,学习效率在30%以下的方式都是个人学习或被动学习,包括“听讲”“阅读”“视听”“演示”,而学习效率在50%以上的都是团队学习、主动学习和参与式学习,包括“参与讨论”“做中学”或“实际演练”“向别人讲授”或“立即在实际中使用”。由此可见,学习方法不同,学习效果大不一样,教师的教学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效果。
二、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目的
“教社政[2004]13号”文件明确了“形式与政策”课的教学内容,就是要着重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成就教育;进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教育;进行当前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的状况、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对外政策,世界重大事件及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教育。[3]紧接着,“教社政[2005]5号”文件明确了“形式与政策”课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系中的定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系中4门必修课承担着基本理论的教学任务,而“形势与政策”课则承担着将理论与现实对接的重要任务,着重培养大学生应用基本理论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求教学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通过最新国内外热点难点焦点事件的解析,帮助大学生了解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将知识内化成为思想,从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学生实现健康、全面的发展。高校“形势与政策”课不仅在传授知识,更在传授方法,引导学生在实践中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历史,学会用普遍联系和全面发展的方法观察形势,用因果联系挖掘事物的本质,了解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把握形势发展与政策制定的必然趋势,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做到真与善的统一。[2]因此,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更加需要重视学习者的主体性,更加需要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强化其对方法的应用体验,帮助其实现知识的内化,并获得审视判断形势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说教式”“灌输式”的传统教学是很难有效达成本门课程教学目的的,而成人学习理论的观点与实现“形式与政策”课教学目的的要求较为吻合,增强课程的参与性、实践性、互动性,改变学生原来由经验形成的知识结构和行为,全面提升“形式与政策”课教学的实效性。
三、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组织
在成人学习理论的指导下,针对大学生的特点和学习需求,明确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任务和目的,可以从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两方面进行具体的教学设计和实施,增强课程教学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一)教学内容的组织
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所涉及的教学内容多而广,时效性强,课程时间跨度大,但每个学期安排的课时却很有限。因此,精选教学内容是上好“形势与政策”课的核心环节。根据成人学习法则中的联想法则和有备法则,大学生学习更愿意接受与他们现实生活贴近,特别是与他们成长发展息息相关的内容。因此,“形势与政策”课程内容要以问题为导向,更多地回应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从与大学生切身相关的问题引导到当前社会、国家发展形势,从分析形势具体到解读政策,最后教育落脚点仍然要落回到大学生摸得着、够得到的实际生活中。授课教师要善于选取现实中的案例,尤其是大学生身边人身边事,以小见大,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政策的认同。政策解读不接地气,不但达不到好的教育效果,甚至会遭到大学生的抵触。课程教学内容的组织从选定主题开始,即确定具体的教学目的和主要内容,然后以此作为内容主线,筛选各类翔实的支撑论证素材。根据成人学习的特点和学习金字塔中不同学习方式的学习效率排序,“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需要多种教学方法的组合,尤其是要开展师生互动教学,因此,教学素材的数量要丰富,形式要多样,如图表、视频、翔实的数据和完整的案例,这样才能满足不同教学方法对素材使用的要求。此外,“形势与政策”课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时政性,教学素材必须来源于正规的官方媒体和渠道,是国家和社会对外正式公布的数据和事件,能够正确代表国家和社会主流的观点,切不可随意在网络中搜索、下载未经证实的素材内容。
(二)教学活动的组织
教学活动组织实质上是指教师组织引导学生主动作用教学内容的过程及其方式。时间和空间都极为有限的传统课堂教学活动已不能满足目前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要求。学习金字塔中更为高效的团队学习、参与式学习、体验式学习等方式需要不断拓展课堂教学的空间和时间。因此,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活动应充分利用高校的现有资源,以课堂教学为主体,辅以网络课堂、实践课堂,形成立体化的教学模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满足大学生的学习需求,提高课程的教学实效性。利用互联网延伸形势与政策教学的时间和空间,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微话题讨论、优秀视频和读物推荐、学习成果分享、教学答疑等活动,进一步丰富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形势与政策教育还要与校园文化活动、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等第二课堂活动结合起来,使学生在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中,在广泛接触社会的实践中增强对国家、社会发展变化的感性认识,加深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和思考。课堂教学应着重发挥主导教学的作用,以教学主题引导网络教学和实践教学中的各个环节,形成层次丰富,内容联系紧密的教育活动链。同时,还要注意及时收集学生在参与各个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和问题,在课堂教学中给予充分的分析与评述,倡导、鼓励正确的学习方法和价值取向,及时指出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的观点,进一步巩固和升华教学成果。建立立体化教学模式符合“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目标的要求,也符合具备成人学习特点的大学生的学习需求,有利于提高本门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王包泉.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与教学研讨会综述[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7):116-117.
[2]苏琪.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实效性研究[D].太原:山西农业大学,2014:14-15.
[3]周树辉.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开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3(1):127-129.
[4]林钻辉.成人学习理论视角下大学生创业课教学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4(5):128-130.
[摘要]从课程与教学论的视角来看,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已经具备一门课程的基本形态。但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在课程建设方面,有一系列关系亟待理顺。以问题为导向,从多学科研究角度,基于“学问逻辑”的视角,紧扣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部署,结合“教学逻辑”,向学生阐释关乎国家发展的大问题,这是当前“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设计的一个基本思路与构想。教学方法问题是“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基本问题之一,“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应当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结合特定的教学组织形式,研究能体现教学思想、展现教学能力的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形成自身独特的教学风格。由于“形势与政策”课的多学科性和跨专业特点,教学活动需要组合多种教学方法。
[关键词]“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学问逻辑教学逻辑教学方法
高校开设“形势与政策”课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为帮助大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而作出的重要决策。目前,“形势与政策”课已经具备一门课程的基本形态,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借鉴上海大学开设“大国方略”课程的成功经验,笔者提出了深化“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的思路和构想。
一、“形势与政策”课的教育逻辑基础
从课程与教学论的视角看,“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形势与政策”课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是每个大学生的必修课程。从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开设情况来看,绝大部分高校已经把“形势与政策”课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并规定了学时、学分,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或学工部、宣传部)组成一支基本的教师队伍,每学期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下发的“教学要点”为教学内容。因此,“形势与政策”课已经具备一门课程的基本形态。当前,“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的发展态势总体是好的,但在课程建设方面也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课程管理不规范、教学工作不适应、课程教学效果有待增强等问题,[1]尤其表现在“教学内容流动变化大”“教师队伍建设不适应”“学科建设方向不明确”等方面。[2]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要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新方式和新途径。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准确把握师生思想状况,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何进一步深化“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已经提上了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议事日程。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2014年冬季学期,上海大学开设了“大国方略”选修课,由10余位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教学团队,以问题为导向,从多学科视角向学生深入解读党的以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学生讲授世界变化进程中的中国故事,进一步理解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方面的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开拓了当代大学生视野,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中国梦和中国道路,增强青年学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信心和社会责任感。“大国方略”课程开设以来,在学生中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受到了学生的普遍欢迎、社会主流媒体的广泛报道。在学生的课后随堂反馈中,我们感受到“大国方略”是有益的尝试。借鉴上海大学开设“大国方略”课程的成功经验,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深化“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改革。
二、“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的学问逻辑与教学逻辑
从课程与教学论的视角看,一门课程涉及教学什么、何时教学、如何教学等问题。其中,课程与教学内容的编制必须考虑两个基本因素:一是作为教学内容的“学问的知识结构、系统、逻辑”;二是不同发展阶段学生的认知方式、结构、过程不同。[3]有学者把前者称为课程与教学内容的“学问逻辑”,后者称为“教学逻辑”。本文中的“学问逻辑”包括“当代社会生活经验”,“教学逻辑”内含“学习者经验”。[4]“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通知》的要求,“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主要是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成就教育;进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教育;进行当前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的状况、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对外政策,世界重大事件及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教育等。由于“形势与政策”课时效性强,需要紧跟国内外形势的发展,与其他思想政治理论课有全国统编教材不同的是,它没有固定的教学内容和教材,各高校基本上是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每年两次下发的“教学要点”作为“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内容。有的高校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只局限于每年“两会”、党的重要会议召开和重要文件颁布时,主要是向学生解读会议和政策的重要精神。从课程编制的逻辑来看,“形势与政策”课作为学科的教学内容,应该以科学、学问为依据引申出来,并反映“当代社会生活经验”。但是,“教学内容动态变化”,“学科建设方向不明确”,不利于“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发展。事实上,“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内容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法学、历史学、经济学等多门学科,并充分体现了“当代社会生活经验”。
2015年8月,教育部发布了《2015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要求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重大活动和热点难点加强思想教育和引导,深入阐释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趋势性变化,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发展的主线、改革任务,深刻认识大国关系演变态势,宣讲“一带一路”战略和建设重点,关注全球经济增长态势,全面理解中国外交战略布局,等等。上述内容几乎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涉及高校学科分类目录中的大部分学科,属于多学科、跨专业的范畴。那么,如果我们把“形势与政策”课列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是不是可以解决其“学问逻辑”的问题呢?即使这样,照搬“学问逻辑”作为“教学逻辑”来应用,也未必妥当。要使学问的知识逻辑“加工”成“学科构成”的逻辑,就必须考虑学生的认知发展、心理成长的阶段性特点。认知发展阶段、“学习者经验”不同,人们的“心智运算”的结构在质上就不相同,于是出现了具备其固有特点的掌握知识的“认识逻辑”。[5]因此,“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内容如何厘清“学问逻辑”,并实现“学问逻辑”和“教学逻辑”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对“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进行设计的一个基本思路。上海大学讲授“大国方略”课程的10多位教师中,有学科专业背景深厚的校领导,有主管学院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有教学名师,也有在学界颇具名望的专家教授。授课成员的学科背景各异,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历史学、哲学、国际关系学、经济学、法学等多个学科。他们从聚焦青年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集体备课,针对当今大学生的认知方式、特点及“学习者经验”,进行团队教学。“大国方略”教学内容贴近社会现实,内含“当代社会生活经验”,如“中国梦,谁的梦”“中美真的能坐在一张椅子上吗”“中国高铁驶向何方”“中国能第一口咬到‘苹果’吗”“我们会被全球化淹没吗”等,引领学生熟悉本课程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分析问题的基本方法,并能够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去分析社会现实生活中的一些问题,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大国方略”讲授时注重从问题切入,在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解析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教学采取课前网络采集问题、课中讲解并现场提问、课后深度评析的方式进行,全程以问题作为线索统领框架,按照问题的不同领域分类,依据问题的深入程度分层,讲授时如层层剥笋,展现出曲径通幽、柳暗花明的教学魅力。“大国方略”课程通过教学过程中“学问逻辑”和“教学逻辑”的有机统一,受到了学生的普遍欢迎。以问题为导向,从多学科研究角度,基于“学问逻辑”的视角,紧扣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部署,结合“教学逻辑”,向学生阐释这些关乎国家发展的大问题,这是当前“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中内容设计的一个基本思路与构想。
三、“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方法的运用策略
纵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我们可以发现:从改革的实践来看,恰恰是在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的成果不多。在高校课堂上,填鸭式、灌输式的讲课方式依然存在,而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式尚未全面推广。尤其是广大教师对于教育资源有限,班级授课制、课堂教学在当前乃至今后仍将是高校教学的重要教学环境等因素缺乏有针对性的改进策略的研究。上述现象也同样存在于高校“形势与政策”课领域。《通知》要求广大教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新方式和新途径,根据教学的需要和学生的特点,灵活运用多样的教学方式。然而,当前“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大多以大班授课为主,并以在大礼堂组织报告会、录像教学转播或班团组织活动等形式作为辅助形式。一个教师几乎承担了全部的课堂活动,面对100多名学生,教学内容缺乏活泼新颖的宣讲材料,甚至采用照本宣科式“一言堂”的授课方式。如今,“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与当代大学生接受信息的多维化、接受手段的多样化以及思维方式的多元化之间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如何增强教师教学方式的适用性,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等,已成为广大教师进行教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教学方法问题是“形势与政策”课教学领域的基本问题之一。从课程与教学论的一般意义上讲,教学方法是为了达到一定的教学目标,教师组织和引导学生进行专门内容的学习活动所采用的方式、手段和程序的综合。[6]
教学方法除了要体现特定的教育价值观(即指向实现特定的课程与教学目标)外,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教学方法受特定课程内容的约束。“我们并不否认‘一般教学方法’的存在,但是,这些教学方法的一般要素与规范要真正对教学过程起作用,还必须与特定的课程内容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反映了特定课程内容的内在要求,这是一般教学方法的具体化过程,这种具体化是深刻的质变过程,而不是在各种具体课程内容中简单地对一般教学方法进行‘贴标签’的过程。”[7]二是教学方法还受到教学组织形式的影响。教学组织形式会直接影响到教学方法的选择策略。显然,班级授课和个别化教学所采用的教学方法是不完全一样的,甚至班级学生人数的多少,也会影响到教学方法的选择。如果某一课程的实践性要求很高的话,其实践教学的组织形式会有别于课堂理论教育的组织方式,教学方法也会因此有所不同。上海大学开设的“大国方略”课程,每星期1次,每次3个课时,其中,2个课时采用“项链模式”讲授,1个课时进行现场答疑,师生互动、生生互动。“项链模式”授课方式的特点在于,由1位教师作为课堂主持人,另外1-2名教师作为嘉宾,联袂授课。课堂上,主持人把握课程与教学内容的主题、控制教学节奏,构成“项链”的基座;嘉宾教师根据所讲授的内容,应用其特有的教学方法(如讲授法、演示法、提示法等),像“钻石”一样镶嵌在“项链”上,通过深入阐释课程内容,并根据学生课堂反应,回应学生的问题。不同的教师承担不同的功能,有各自的教学任务,彼此配合,相得益彰。课外学生通过登陆Blackboard网络教育平台、上海大学BBS论坛及微信等进行学习反馈。考核以学生即时表达感受、撰写读书报告或课程论文等确证理解和阐述观点,教师分析点评,用循环式随堂反馈取代一卷式期末考试。“大国方略”课程把教学形式与考核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教学是一个整体,教师是一个团队。“大国方略”课程的成功表明,教师的教学活动不能仅仅局限于传统的个人讲授,而应该是一个团队的集体行为。
目前,“形势与政策”课采用的“一人一班一学期”教学模式是建立在每位教师都是百科全书式人才的假设基础上的。如何建立专兼职教师共同参与“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长效机制,以解决“形势与政策”课的学科综合性强与教师专业背景相对单一的矛盾,提升为学生解疑释惑的能力,更有效地传播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这是“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需要考虑的问题。2015年7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做到理念手段先进、方式方法多样,为此要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教学艺术,倡导集体备课和名师引领,强化问题意识和团队攻关,这为深化“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一方面,我们必须坚持配备高素质的专职教师,负责“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坚持把专职“形势与政策”课教师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编制,努力建设一支专职为骨干、兼职为主体,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8]另一方面,教学方法不是以独立于教师之外的实体形态存在的,而是教师内在素质在教学活动中的一种外化。[9]教学方法的文化制约性,是教学方法个体性的自然延伸,所以我们不能完全照搬别人的教学方法。“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应当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结合特定的教学组织形式,研究能体现教学思想、展现教学能力的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形成特有的教学风格。由于“形势与政策”课的多学科性和跨专业特点,教学活动往往是组合了多种教学方法才得以开展的。如果教师仅以一种教学方法为追求,排斥其他教学方法,而不是根据“形势与政策”课的具体教学内容,通过相适应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把教学内容有机地组合起来,效果必然不会很好。因此,“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还应当注意多种教学方法的组合运用和整合运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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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徐继存等.课程与教学论问题的时代证明[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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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与流通过程中或提供劳务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种,目前我国的增值税以及涉及到很多行业中去了。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增值税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纳税筹划将来势必在企业发展中占重要地位。而增值税作为我国流转税的重要税种,在涉及范围、现行税制等方面为企业进行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对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无疑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商贸企业;纳税筹划;增值税
1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1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可行性
①增值税的税负转嫁功能使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活动具有可能性。税负转嫁是指在商品交换中,企业通过提高或压低价格的方法,把税负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商的一种经济现象。任何企业都存在税负转嫁的愿望,但要把这种愿望转变为现实也不容易。②税收政策的引导性使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具有可能性。不同行业的企业适用的增值税政策的差异性、特定地区的企业适用的增值税政策的差异性以及增值税税法构成要素的差异性使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具有可行性。
1.2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①有利于减少税负节约成本。对于商贸企业而言要想追求最大的盈利,必须尽可能的控制成本。商贸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重要税种的增值税有着很大的筹划空间。商贸企业的零售业务、视同销售业务、进口业务以及一些企业在零售商品的同时还兼营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都会涉及到增值税的缴纳。因此,商贸企业很有必要对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从而降低税负节约成本创造利润,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②有利于纳税人更好的掌握和实施税收法规。要想有效的实施纳税筹划,纳税人必须随时随地密切注意国家税收法律的变更及新政策的出台,税法一旦发生变化纳税人就会马上采取行动通过一些合法的操作来达到节税的目的。商贸企业在减轻税负的同时提高了纳税意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税收法律及法规的贯彻、实施。③有利于商贸企业的发展。商贸企业通过对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减少了企业的现金流出,同时增加了企业的可用资金及税后收益,这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目的与动机。可支配资金的增加有利于企业在其他方面更好的发展,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法在商贸企业中的具体运用
2.1采购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
企业的采购结算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赊销;一种是现金采购。无论采用哪种结算方式都应在税法的允许范围之内,商贸企业应尽量选择对商贸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延迟支付货款的时间为企业取得无息贷款。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下:①在签订采购合同时与供货商协议采用分期付款或者赊销的方式尽可能的拖延资金流出的时间。②与供应商达成共识尽早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较早的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企业通过减少当期货币资金支出的方式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2.2通过兼营行为进行纳税筹划
所谓的兼营行为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应税劳务和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但是,并且这两项经营活动并不同时发生在同一位购买者身上,即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兼营非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非应税劳务应当与应税劳务和货物一并征收增值税。对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但是增值税的征收率只有3%,这样看来不分开核算比较有利。在一般情况下,无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分开核算还是较为有利的。
2.3通过混合销售行为进行纳税筹划
混合销售行为指生活中有些销售行为即涉及货物有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即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即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这种混合销售行为给征管双方在管理上带来了很多困难,为了便于征收管理,增值税实施细则中规定:对于从事生产、批发或零售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即不可以分别核算。以上列举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在发生混合销售行为时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2.4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利用
政府为了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而制定了不少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商贸企业所体现的税负情况来看,至今商贸企业还未有任何一家已经获批得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总的来说我国商贸企业能够享有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与其他企业相比很少,不过通过细致的了解和解读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不难找出可以筹划的空间。概括地说,商贸企业可以大致通过下面这些方面考虑是否存在可以利用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筹划的空间:①合理的规划所售商品的类别结构,并在顾及企业盈利的前提下,充分合理的配置能够和减征或免征增值税的商品;②及时关注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地区、边远贫困县以及国家政策规定需要扶植、鼓励地区的有关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等。
2.5通过增值税延期纳税进行筹划
增值税延期纳税又叫做纳税期的递延,指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延迟缴纳或分期缴纳税款。从税收法律规定上我们可以看出纳税期限最多只有一个月的期限,所以要根据纳税期限进行筹划几率是很小的,利用推迟纳税发生时间这方面进行筹划才能延期纳税,为企业减少银行利息的支出,节约货币资金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利润。
3完善商贸企业对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管理
3.1商贸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商贸企业利用税收法律知识并结合商贸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具体的涉税事项,来对增值税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通过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企业流动资金等实现商贸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成功的纳税筹划案例很多,但是由于纳税筹划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有的方面还不是很完善,造成有的纳税人对纳税筹划不是十分了解,片面理解纳税筹划的概念,有的企业认为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人员的事情,与企业经营决策无关只要交给财务部门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其他部门也无需关心;甚至有的企业认为只要跟税务局搞好关系,有事可以通过疏通关系搞定;甚至有的企业,从局部或者整体看来税务核算工作是符合规定的操作,但是仔细看的话就发现由于企业没有密切注意国家税收法律的变更及新政策的出台并且对税收政策没有进行系统细致的研究和分析导致企业在税务核算工作中出现纰漏,看似合法的操作,其事实上已经形成偷税,从而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因此商贸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同时也要完善企业对纳税筹划的管理。为了使商贸企业更好的进行纳税筹划,大致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企业对纳税筹划的管理。
3.2完善的方法
①企业领导要对纳税筹划足够重视。只有领导认识到纳税筹划的重要性才能使纳税筹划在企业正常的实施。领导应组织企业财务及核心人员系统地学习税收政策,使企业员工正确认识纳税筹划并及时、准确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的内涵,尤其要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有关纳税筹划方面知识的学习与培训。②增加企业与税务师事务所之间的联系。在如今社会,要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必须善于借力,广泛学习各方面的知识,调动各方面的能力。最好的方法就是借助税务师事务所的力量,事务所在税收政策和税务情报方面有最准确、最新、最全面的信息,事务所有着最专业的税务人才,涉税经验相当丰富,纳税筹划水平高。纳税筹划是一项对专业技术要求高并且政策性强的工作对职员工作能力要求十分高,商贸企业除了要加强企业内部财务部门的业务素质外,同时还要加强同税务师事务所的沟通与联系,提高商贸企业的税法意识、纳税筹划实施能力和税收政策的分析理解能力。③及时掌握税收法律的变化,及时准确把握税收政策。税收知识面广量大,并且在不断变化之中,商贸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以合法性为基础,这就要求商贸企业时刻关注税收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时把握税收政策动态,也要求商贸企业的税务人员必须要同时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和税收法律知识,及时分析税收法律变化后对企业纳税筹划造成的影响并对企业原有的筹划决策进行变更以确保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合法性及安全度,使商贸企业的纳税筹划顺利进行。④保持企业与主管税务机关的良好关系。纳税人应和税务机关遵守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即公众信任原则,一方面商贸企业作为纳税人应该及时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另一方面税务机关有责任向商贸企业提供税收信息资料。商贸企业应充分信任税务机关决策的准确性与公正性,同时税务机关不能对商贸企业是否依法纳税有所怀疑,商贸企业有权利要求被税务机关充分信任。
参考文献:
[1]李海霞.某企业纳税筹划问题的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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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为了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业税改增值税的任务,克服营业税、增值税并行的缺憾,2013年8月,营业税改增值税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红红火火地在全国范围内铺开了。在有形动产租赁、交通运输业、邮政业、部分现代生产型服务业纳入增值税范围的基础上,2014年6月1日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铺开,接着,生活类服务业、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被逐步纳入增值税体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克服了营业税重复计征的最大缺陷,发扬了增值税抵扣的优点,不是简单的转改,而是重大的制度创新,是我国政府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重大决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是深化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营业税改增值税固然有优势,但也存在转改的困境,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探寻解决策略。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意义
(一)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营业税税赋重,重复征税,出口不退税,企业税收负担重。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使多个行业企业的税负降低。比如:理论上假设能取得抵扣进项税所需的所有凭证,建筑业税负将大大减轻,因为不必用全部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购买机器设备、材料的税额可以抵扣。金融业企业不像过去既要承担营业税又要缴纳增值税,因为按照营改增的实施办法只对贷款、金融经纪和保险业务等金融业务创造的增值额征税,对过户费、开户费等代收费用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引发的应收未收利息的税负不再征税。出口企业享受零税率政策,减轻了税负,因为增值税改变了营业税无法退税的弊端。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和采掘也都是受益的行业。另外,七类行业增值税征收率的降低、增值税价外税特征导致的税基缩小、增值税先进计税方法及11%和6%两档低税率,也使一些企业的税负减轻。
(二)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
新一轮世界经济增长主要是由结构调整推动的,而税收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手段。1994年税制改革确定制造业实施增值税,制造业按照应税劳务抵扣的范围扩大,原先不能抵扣的费用可以抵扣,抵扣数额同时增加,企业负担由此减轻,产品成本也随之下降,行业和企业的竞争力大大提高。毫无疑问,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制造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我国成为制造业大国。服务业的情况则恰恰相反。1994年税制改革不够彻底,服务业仍然实施营业税,营业税的种种弊端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使产业结构调整达不到预期目标。鉴于已有的改革经验与教训,必须加快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步伐,否则会影响“十二五”期间服务业的发展。
(三)有利于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
一般而言,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会出现不同的经济增长方式,比如粗放型、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等。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以数量、增长速度为中心,依靠资金、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增量投入来提高产出水平;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不以资源浪费、环境恶化等为代价,主要依靠提高生产率的综合要素来提高产出水平,用最低成本创造最大利润。正因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存在工艺落后、质量差、资源耗费高、效益低、资金周转慢、环境污染重等问题,所以我们要改变这种高能耗低产出的增长方式,以科技发展带动经济效益,采取集约化方式,这是符合经济发展客观要求的,是适应国际经济和科技发展趋势的,是缓解资金、能源、原材料供给矛盾的良方,也是深化改革开放的需要,符合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的规律。如果在经济发展的低级阶段,考虑到资源、环境、人力、科技等综合因素,以质量取胜,那就会避免粗放型经济增长带来的问题。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要求在经济发展中依靠科技力量,在生产中增加科学技术含量,提高科学技术水平。依靠科技、发展科技,需要税收、财政、技术、人力等多个方面的支撑。然而,在税收层面,以往的营业税政策不但制约了设计、研究型企业的发展,而且对其他企业吸收新技术、研发新产品构成障碍,对于非设计研发型企业吸收别人的新技术、新成果,就要提高税收,只对自行研发的技术、产品实行较低的税收政策。在营改增之前,企业外购新技术、新研究成果而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营业税不能抵扣,这就增加了企业的税负。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不但避免了重复征税,还规定高科技企业享受6%的较低税档,享受产业扶持优惠,以提高企业盈利水平,激励企业朝着高科技、创新型发展,有利于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另外,营改增有利于扩展增值税链条,完善税制,与国际接轨,提高我国各行各业在全球化经济中的竞争力。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困境
(一)冲击地方财政体系遭遇改革阻力
缴纳的增值税一部分归中央所有,另一部分归地方所有,中央和地方之间按照3∶1的比例分成。在税制改革之前,营业税归地方所有,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地方税的第一大税种。营业税改增值税,带来中央与地方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地方的税收权利大大减少,即便将地方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的那一部分全部返还给地方,也会影响到地方财政相对独立的收支管理权和平衡权。地方财政收支体系面临冲击,结果势必影响地方改革的积极性,如果处理不当,将会给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带来阻力。
(二)核算方式转变导致税改步伐放缓
从总体来看,营业税改增值税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对企业财务的核算方式方法也产生了很大影响。例如: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部门在材料购买和发出、承包和分包、工程验收等环节都要进行增值税核算工作,只在计提和缴纳营业税时做账,可见营业税改增值税加大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已经习惯采用原有核算方法的财务人员一般会排斥改变。营改增之后,财务及税务人员需要尽快学习新的税收规则和不同的税率,需要对费用、成本等分离价税,分别核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需要增加税务稽查的风险防范等,如果不及时充电,就会在微观层面拖延税改的进度。
(三)金融业税制难以设计影响营改增推进
金融业的税制设计比较难。一是难以精准计量金融业增值税课税基础,比如银行贷款业务的利息包含增加值、资金成本、违约风险补偿、通货膨胀补偿等,使准确衡量增值税的计税依据的获取十分困难。二是难以确定金融业增值税的征收方式。金融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很多行业,难以采取统一的征收方式。三是难以确定金融业增值税的税率。由于金融保险业主要靠劳务和资产取得收入,原材料投入相对比较少,在只允许企业抵扣设备和原材料进项税额的情况下:如果适用现在的增值税税率,税负将大大提升;如果要采取降低增值税税率的方式来避免这种负面影响,具体税率也难以测算。
(四)建筑业理论税负值与实际测试结果差距较大
建筑施工企业从农民手中购买的砖瓦、沙石等材料通常无法取得符合规定的凭证,供应商提供建筑物资时对开发票与不开发票执行不同的价格,转包与分包行为也难以取得发票。因此鉴于建筑业业务活动的复杂性、成本构成的特殊性等原因,营改增税负可能不减反增。对全国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调研结果显示,如采用11%的试点税率,营改增后,税负不降反升。对于量多面广、吸纳就业、产值利润率低、现金流紧张的中小建筑企业而言,可能忧虑多于期待。此外,营改增对个别行业短期内的促进作用不明显。如:交通运输业由于固定资产建设周期长、使用寿命长等原因,营改增的作用很有限;电信业的成本、费用下降比若小于收入下降比,利润将有所下降;等等。
三、突破困境的对策
(一)建议中央与地方按5∶5分成
我国自从实行双税制以后,中央加强了财权的控制力度,税收不断创新高,而地方的税收却并不乐观,有的地方甚至负债累累。营改增将原来属于地方的营业税变成增值税,先交中央,再由中央划拨回地方,表面上看,地方的税收似乎是一样的,但何时拨回的控制权不在地方。营改增不但没有改变长期以来中央富地方穷的局面,反而使地方财政失去了相对独立的调控权。某个产业急需投资而资金尚待中央划拨的情况时常存在,必然会影响地方性公共支出的时效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度。因此,应该科学确定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方案,在保证中央宏观调控能力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增值税中地方的分享比重,调动地方的积极性,确保营改增取得成功。上海理工大学的华钦、饶海琴老师指出,如果将营业税全部纳入增值税,那么中央与地方的增值税分享比例要调整为51.2%和48.8%,才能保证原有营业税收入全部留在地方财政,业界普遍认为这个比例比较合理。总之,如果想适当改变地方“土地财政”的现状,还可以考虑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按5∶5的比例分成。
(二)提高财税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
营改增是完善传统商品销售税的必然选择,既带来机遇又带来挑战。营改增不仅大大增加会计核算的工作量,也使会计核算更加复杂。如果财税人员没有掌握新的核算方法,把增值税放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一个会计科目内核算,结果就会只顾了借方而顾不了贷方。如果将增值税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中分离出来,建立“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这两个一级科目,平常只做进项、销项税额汇集,月底或下月初分别合计总数,再计算应交税金,即把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其余额就是应交税金。这样,避免每天每笔结算应交税金,工作量将大大减少。所以,实行营改增后,财税人员必须及时学习营改增相关知识,明确应税项目、免税项目、进项税额抵扣方法、不同税种税率等,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理论,提高综合素质,才能迅速调整财务核算方式,加强税务管理,控制相关环节,进行税务筹划,规范增值税业务,管理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收取,快速适应新的税务征管要求。
(三)对抵扣链条不完整的行业实行过渡期政策
抵扣链条不完整的行业由于部分进项税无法取得扣税凭证而无法抵扣销项税额,造成实际税负上升,将影响改革成效。为了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促进全行业实现税制转型,对这类行业的企业可采用如下过渡期政策:一是不抵扣进项税,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二是在增值税税率档次过多的背景下,遵循平衡行业税负,促进市场公平,财政收入不因税率调整产生巨大波动的原则,实行差别税率,实际税负高的适用低税率,实际税负低的实行高税率;三是对实际税负超过理论设计值的部分,采取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的办法。
(四)优化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近两年来,针对企业部分成本难以抵扣的问题,最终的解决办法还是要完善抵扣链条。抵扣链条的延伸,使得更多的纳税人直接面对税务征管机构。增值税征管模式比营业税更加规范,也更加复杂,在实施初期,会给税企双方带来压力和负担,应在有限度地增加纳税成本和征管成本的前提下,完善有关税票的设计、领用、开具、传递、保管、认证、抵扣等配套制度和政策安排,创造条件、创新方法让分享增值税抵扣成为可能。以上各个环节的调整、完善、配套和创新,直接关系到征管效率的改善和提高,甚至影响到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整体工作。我国在迅速崛起。2013年我国就已经取代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贸易国;我国的GDP从2009年是美国的三分之一,比日本少15%,到2014年已经是美国的一半,是日本的2倍。为了持续发展,与国际接轨,也为了更加充分发挥税收的作用,我国政府果断实施“营改增”。可以说,营改增是增值税改革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影响深远。综上所述,营改增政策不仅减轻企业税负,有利于激励市场主体,而且优化的税制有利于引导生产方式,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社会生产力水平相应提升。当前,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以营改增为契机,充分认识政府转移支付法制化的紧迫性,提高财税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把营改增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实现营改增的平稳过渡和顺利推进。
增值税是对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是我国第一大税,在税收总量中约占40%的比例。增值税的普遍计税方法是: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按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不同,增值税大致上分为三种类型: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允许企业将购入固定资产中所含进项税款一次性全部扣除;生产型增值税是不允许企业扣除购入固定资产中所含有的进项税款。收入型增值税则介于前两者之间,即允许企业分次、逐步扣除购入固定资产中所含税款。
一、增值税转型已成历史必然
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中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只有我国和印度尼西亚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在运行中暴露和产生了难以克服的缺陷和漏洞,突出表现在:一是没有完全解决重复征税问题,不利于有机构成较高的基础产业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二是不利于简化征管手段,提高了税收成本;三是使企业出口退税难以充分实现,出口货物价格中含有某些税收成份,不利于我国进出口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增值税实现转型已成历史的必然。
早在2003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就已宣布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试点工作将在东北地区的8个行业率先推行。但试点工作正式展开的日期,却一再推后,从原定2004年1月1日,再到当年的7月1日,直至今日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尚未开始。究其主要原因是存在两个顾虑:一是担心转型会导致财政减收、改革成本过大,财政负担沉重;二是担心转型会造成投资过热,对本“已过热的经济”火上浇油。
二、增值税转型顾虑分析
以上两种顾虑虽有其一定的道理,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此种担心显得有点多余,我们必须正确看待因转型而产生的减收和投资过热问题。
(一)正确看待减收问题
据财政部测算,在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中,机器设备大约占2/3,房屋建筑物约占1/3。机器设备与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的调整及企业的技术进步关系更加密切。因此,增值税转型如果暂时只考虑机器设备的抵扣,全国统一实行增值税转型,当年就将减少财政收入500亿元~800亿元。如果全面转型,将减少1000亿元左右。那么我们该如何正确看待减收问题呢?
1.减收只是暂时现象
增值税转型形成的政策性税收收入减收当期肯定会对增值税收入的年增长幅度产生影响,但这只是暂时的。首先,增值税转型的税收收入补偿是远期实现的。如果将增值税转型看作是国家对经济的投资,正如企业利润不能完全补偿当期投资一样,要求增值税单个税种当期全部补偿税收减收是勉为其难的。增值税转型将刺激投资增长和资本形成,提高国民经济的潜在生产能力。随着投资和经济发展,整个增值税的税基还会扩大,最终,增值税项下的财政收入还会恢复到现在水平,并进一步增长,超过现有水平。其次,增值税转型之后,纳税人的税负减少,利润会增加,企业所得税会随之增加,而且随着征管力量的加强,国家税收也存在着增收因素。因此增值税转型造成的增值税收入增幅下降部分,从整个税制改革和征管效率提高上可以解决一部分。
2.高速增长的财政收入使国家财政对减收有了足够的承受能力
从财政收入与GDP的增长幅度的平衡关系来看,对于增值税改革的减收,财政收入是有一定承受空间的。从理论上讲,财政收入与GDP的增长保持相对平衡,是比较健康的。国家统计局2005年统计公报显示,2005年全国GDP为182321亿元,比上年增长9.9%。2005年财政收入为30866亿元,比上年增长20.0%,大大超过了GDP增长速度。实际上,假如GDP增长9%,财政收入增长10%或11%就够了。这样看来,高速增长的财政收入,为增值税转型奠定了良好的财力基础,对于减收国家财政有足够的承受能力。
3.不能较多强调增值税的收入效应,不能单纯因减收而否定税制改革
我国在1995年时增值税就约占整个税收总额的50%左右,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近20%。1994年税制改革后,税收政策过分突出了国家聚集财政资金的功能,较多强调了增值税的收入效应,使财政更加依赖于增值税一个税种。但事实上筹集财政资金不应成为实施增值税的第一目的和本意。增值税的转型改革必然会导致财政收入规模的暂时调整变动。财政问题是必须考虑的问题,但财政问题首先应从完善增值税机制和整个国家税收的制度上通盘考虑,绝不能将改革的内容逐项分割开来,以财政收入是否增大作为逐项选择改革项目的出发点。
(二)正确看待投资过热问题
由于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将购入固定资产中所含税款一次性全部扣除,虽在客观上会刺激投资的增长,但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全面地看待这个问题
1.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本身亦未能解决固定资产投资过热问题
从理论上讲,生产型增值税具有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膨胀效应。但生产型增值税不是控制投资过热的唯一方法,因为税收对投资结构、产业结构的调节一般只能通过影响投资方向和规模来间接发挥功能,且调节对象主要是新增投资,对已形成的投资却不足以发挥作用。目前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失控现象依然存在。这主要是由于引发投资膨胀的根源在于投资主体不健全,产权关系不明晰,缺乏健全的投资约束机制,加之政府行为存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偏好。生产型增值税课税行为如果不能结合膨胀深层根源的改造,是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的。另一方面,固定资产结构性投资失控现象也依然存在。我国某些行业如能源、交通、原材料、高新技术等产业并不存在投资膨胀问题,而是投资不足,投资失衡。而加工业投资出现过热现象。由于生产型增值税对所有固定资产投入均不加区别地不予扣税,因此无助于改变这种不合理的投资结构,反而愈加强化。而消费型增值税虽在一定程度上会刺激投资,但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有利于我国经济健康发展。
2.消费型增值税只是对部分企业的投资有刺激作用
从原理上分析消费型增值税确实有助于投资的增加。但是投资客观上有规模要求,因此消费型增值税只对那些处于盈亏临界点企业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刺激效应,而不会对所有企业投资项目都有刺激效应。例如重化工工业的实际投资至少上亿元,仅仅减少一点税,对企业投资决策不会产生多大影响。
3.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已见成效,为增值税改革增强信心
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从2004年4月开始,发改委已经开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清理项目,实施宏观调控。国家统计局2005年统计公报显示,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8604亿元,同比增长25.7%,增速比上年回落0.9个百分点。这表明宏观调控已见成效,固定资产投资过热现象受到了抑制。这无疑为增值税改革的继续推进吃下一颗“定心丸”。
4.增值税改革不应成为调控经济的主要手段
税制是财政政策的组成部分,是社会生活当中一个相对稳定的变量,有长期性和延续性。税收最重要的功能在于为每个经济主体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而不是为了配合经济周期。过热了要抑制投资,疲软了又刺激投资,这不是税制应该扮演的角色。当初为了抑制投资过热将增值税设计成生产型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如果将税制作为调控的手段,朝令夕改,会导致企业会计核算、投资回报预期混乱,令企业无所适从。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如何让税制符合经济发展的长期需要,而不是短期需求。国家遏制经济过热的目的还是要实现经济快速持续增长,从这个角度出发,实行增值税改革不但不会对经济发展造成威胁,相反能够为未来经济稳定增长提供动力。因此经济波动不应左右税制改革的方向。
三、加快增值税转型的建议
由以上分析可知,我国的增值税转型已成历史必然。但在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状况下,从“生产型”到“消费型”的一步到位显然不大现实,也不大可能,应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转型。
(一)先实行较窄范围的定向消费型税基,然后再过渡到全面的消费型税基
也就是说,先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高新技术、交通、电力、能源等基础产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以增强国民经济发展后劲,促进产业结构、地区结构的优化,而对其它产业目前仍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使二者在一段时间内同时并存;待时机成熟后在全国范围所有征收增值税的产业中采用消费型增值税。从国际经验看,绝大多数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国家,都曾做出过类似的过渡性规定。
(二)固定资产中的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可分步转型
由于机器设备与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关系紧密,且在固定资产中占较大比例,故第一阶段可先允许机器设备中所含的进项税额抵扣,以解决现行生产型增值税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一段时间以后再在厂房、建筑物等项目中实行。
(三)对新老设备分别处理,实现有序交替
在转型过程中将会遇到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企业原有设备如何扣税。假如明天实行转型,那么企业在今天以前所购入的设备是否允许扣税?对此,比较稳妥的解决思路是采取老设备老办法,新设备新办法,即转型之后购入的设备当期全部允许扣税,转型之前购入的设备则一律不允许追溯扣税,以保持财务会计核算中的严谨和可操作性。
(四)税改时间不宜过长
税改可以分步、分阶段实施,但是必须尽快缩短时间表,有条件最好全国同步进行。过长的改革过程,从改革效应看,可能出现暂时性的无效率;从税制角度看,破坏了税法统一,导致税制更加不公平;从具体操作看,造成更多矛盾,增加了征管难度。时间拖得越长,造成不公平会越多。
总之,对于增值税转型我们应坚定信心,消除顾虑,加快转型步伐,稳中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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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税种,其的会计核算对于国家、企业和投资者、债权人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增值税会计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增值税会计处理改进建议
(一)调整增值税会计确认与计量
1.将增值税进项税额纳入采购成本为使存货成本符合实际成本原则,纳税人购进货物时支付的进项税额应计入存货成本中,即存货成本为购进资产的买价、相关费用等与相应的进项税额之和。同时增设“递延进项税额”科目,在科目借方登记本期商品销售成本、视同销售成本中所含的进项税额以及当期计算的进项税额转出金额。当企业取得合法扣税凭证,且达到法定扣税范围是,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递延进项税额”。
2.增设过渡科目核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及销项税额为解决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不相配比的情况,应增设过渡科目。以权责发生制的为基础,企业购进货物时未支付货款对应的进项税部分及销售货物时未收到货款对应的销项税部分,先将税费计入增设的过渡科目,待实际支付或收到款项时再将相应的税费转入相应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从而让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符合配比原则。
(二)完善增值税信息披露的全面性
1.构建“价税统一”的会计核算完善体系针对增值税会计信息存在的可比性问题,可以建立统一的“价税统一”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建议在“财税适度分流”的模式下,借鉴英国增值税会计核算模式,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建立统一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提高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有效性。
2.增设“增值税费用”一级科目现行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使得企业的增值税负不能准确测算,从而造成增值税相关信息披露不够详细。如果实行“财税适度分流”模式,即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相互独立、相互协调的基础上,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能各自满足其目标,通过借鉴所得税会计的改革,通过,让增值税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更为明晰,方便财务报告使用者对财务报表信息的理解。
(三)应收账款中已缴纳增值税的抵扣和退还
现行核算规定,发生坏账时,应收账款中包含的由销货方代缴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允许退还。但因为销货方只是代缴由销货产生的销项税额,并不应该承担这部分税负,如由销货方负担,无疑对销货企业不公,造成更为严重的债务负担。所以我国可以借鉴外国处理方法,允许销货方在发生坏账损失时,对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予以退还,从而减少企业损失,避免税负不公现象。
二、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仍不够完善,现行的”财税合一”模式下,在会计确认、计量、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应着眼于“财税适度分离”的会计模式,完善“价税合一”的会计核算体系,将增值税“费用化”,规范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从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营业税改增值税,指的是产品和服务全部纳入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而不再征收以服务为基础的营业税,进而降低了增值税的税率。这一改革从2012年1月1日上海作为试点开始运行。从三年多的发展来看,营改增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营业税改增值税,将会对企业的税负产生一定的影响,其具体的影响表现在以下两个主要方面。第一,营业税改增值税会对会计核算中企业所得税产生一定影响。对企业来讲,所得税的核算是其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背景下,对企业会计核算所得税的影响较大。“营改增”背景下,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抵扣的流转税将会进一步的减少。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前,根据现行的税法中相关规定,企业所缴纳的营业税可以在其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但是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这一部分的税负就会转嫁到增值税上。而依据当前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不能够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种情况下就会增加企业需要缴纳的所得税,并且增加的金额较多,这样就需要对企业会计核算调整提出更高的要求,且面临着较大的挑战,必须要科学应对才能够确保企业的最终利益。“营改增”背景下,将会影响到购进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进而会对企业的所得税产生一定影响。例如,交通运输相关行业在购置固定资产的时候,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前是以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但是改革之后,3%的税负将不用在缴纳,这样就改变了固定值产的购置成本,进而会对会计的核算工作带了一定的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找到科学的应对措施,充分利用积极的影响。“营改增”背景下,还会减少企业可以扣除的成本费用额度。在改革之前,企业发展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和其他相应的劳务费用可以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并将这些费用用在所得税前,按照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扣除,但是在改革之后,这些费用中包含进项税额的部分就不能够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样也会影响到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第二,改革中增值税发票会对会计核算产生一定影响。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必须要获得真实可靠的会计原始凭证,才能推动会计核算工作有序开展,而增值税发票就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始凭证。但是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增值税的发票发生一定变化,会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对试点区来说,从修改之日起算,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企业,对其从事的增值税应税经济活动,需要统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是普通发票,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应税活动中,涉及到运输服务行业的,还必须要使用该行业的专属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是普通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是普通发票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这样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会计人员在辨认以及入账价值等方面都会有一定的影响,有时会以为会计人员的疏漏出现一定的错误,影响了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会出现企业增值税账面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对会计人员来讲,在改革之后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也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技术性问题,企业需要通过一段时间来调整会计核算工作,而相关人员也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过度和适应才能够满足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核算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对企业利润表的影响、对资产负债表影响以及对企业现金流量表的影响。第一,对企业利润表的影响进行分析。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企业的营业收入中从含有营业税价变为不含有增值税价,这样就会因为营业税的取消而使得与其相关的附加科目金额降低,进而增加了企业的经济利润。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和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有着直接关系的项目,其相应费用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因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少,这样累计折旧以及累计摊销的额度也会减少,这样就会增加企业的利润总额。从以上两个角度来看,因为企业的利润增加,也会进一步增加企业的流动盈余资金,资金增加会使得企业扩大经营规模,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良性循环。第二,从营改增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角度进行分析。从固定资产角度来谈,对企业来讲,固定资产是其最为重要的资产,固定资产价值的变动也会引起企业产负债表和相关层面上的变化。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前,企业内部的固定资产都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入账价值都是含有营业税的买价入账,但是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企业购买固定资产,购入的无形资产以及不动产都将会以不含有营业税的价格买入,而材料的增值税也可以抵扣,这样,在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期初余额就会存在着不同,再按照相同的办法折旧和摊销,二者的期末余额也会存在着较大的不同之处。从应交税费的角度来谈,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资产负债表中不会再出现应交税费和应交营业税的项目,这样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应交税费的期末余额。第三,从“营改增”对企业现金流量表的影响进行分析。根据企业的活动性质,现金流量表能够分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以及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三种。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将会减少企业在投资活动中购买的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现金,在经营活动中因构建所需的进项税额有所增加。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企业税负有所降低,这样就会进一步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加之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时候进项税额能够抵扣,这样就能够使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增加投资,进一步增加了现金的流动,实现良性循环发展,对现金流量表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和长远影响。在这个过程中,增加或者是减少现金流,会和税负的增减呈反比。从消费者取得的收入角度来看,在现金流当中,这一环节体现出来的只是纳税人作为应税业务需要缴纳的国家税款,从这个层面上来看,利润表的增改,仅仅是外在形式的体现。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通过逐步发展,优化改善企业的现金流量。
三、结语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于企业的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把握好利弊关系,更好的发挥这一制度的优势。从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开看,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这种改革背景下,会计核算工作必须要建立起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并根据改革实时调整会计核算策略。本文就以此为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会计核算的影响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对今后的会计核算工作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更好的利用这一改革推动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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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是企业会计信息生成的基础,是会计发挥其功能作用的重要实现形式,并且会产生广泛的经济和社会后果。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会计政策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会计政策变更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主要包括会计方法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个体变更等方面的内容,对企业当前损益以及后期各阶段的损益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世界各国和地区不同企业虽然对会计政策变更的财务处理方法有所不同,但是均要求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企业能够全面揭示会计政策变更的理由和内容,以方便报表使用者细致了解,增加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理解性。
一、铁路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与特点
鉴于铁路企业的规模较大,企业发展涉及到的资金一般都较多,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工作需要制定严格、合理的变更制度,采取积极的资金管理手段,保证铁路企业的资金能够实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就目前来看,我国铁路企业在会计政策变更工作中,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严格的调控。
(一)会计计量属性
会计计量是根据一定的计量标准和计量方法,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报于财务报表而确定其最终金额的过程。从企业会计的角度看,计量属性主要反映的是会计要素金额的确定基础,在铁路企业发展过程中其主要包含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和公允价值等方面的内容。在新的会计政策变更过程中,铁路明确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的重要指标之一,摆脱了传统多重计量属性并存的计量模式,使企业的会计政策管理目的更加明确。
(二)存货的计价方法
在传统的会计政策影响下,铁路企业的存货计价方法主要遵循后进先出的原则,然而在新政策的影响下,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加权平均以及特殊计价的方式对企业的存货成本进行确定,使计价方式更加趋于科学化、合理化。
(三)无形资产开发费用的资本化
铁路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对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进行统一的管理。以无形财产为例,在传统的会计政策中,为简化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一般都将其全部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中,存在很大的盲目性,新的会计政策中将无形财产的研发分为两个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发生时记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可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
(四)企业合并区分合并类型
在复杂的社会环境影响下,不少铁路企业为寻求更好、更快的发展,与业内其他企业组成合作伙伴,将各自企业进行统一的合并,旨在提升其市场竞争力。传统的会计政策是不区分企业合并类型的,导致对合并后的企业定位存在较大的偏差,不利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对企业合并的类型进行区分,区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并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
二、会计政策变化对盈余管理的有效控制
会计政策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最终形成会计报表所需要遵循的原则和方法,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会计政策进行调整,为企业管理当局提供操控利润的空间。新准则下的会计政策较多地压缩了可选择项目,一般表现在存货计价后进先出法的取消、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以及企业的合并原则重新规范三个方面,这些内容在上节的概述中已经给予讨论,有效限定了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有助于实现了对盈余管理的有效控制,有助于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三、会计政策变更引发新的盈余管理手段
从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来看,新准则下在减少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权,达到缩小企业盈余管理空间方面做出的努力。企业会计政策的制定是在会计信息可靠性与抑制盈余管理行为之间的权衡,并不是单单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遏制。
(一)公允价值适用范围的扩大
企业公允价值的运用体现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助于提供利益相关者做出决策的会计信息。公允价值的使用需要活跃的市场作为前提,同时必须取得可靠计量,现阶段我国企业处于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允价值的全面引入,势必会为企业的盈余管理提供新的可操作空间。
(二)无形资产研发费用资本化
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重要内容就是无形资产的改革,由于企业对于研发阶段和开发阶段的界限划定不是很清晰,需要企业管理部门增加必要的主观判断,在区分两个阶段时也不会以企业无形资产的真实情况作为依据,而是利用将会计政策服务于企业业绩,根据企业利润最终实现两个阶段的划分,达到为企业盈余服务的目的。
(三)债务重组准则
新的会计政策中规定,债务重组交易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允许债务人对重组收益进行确认,这就意味着对企业的利润带来了新的保障,而且这种变化往往带来的是高利润,为企业的盈余管理提供了条件。
四、总结
在新的社会背景和市场经济条件下,铁路企业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考验,需要各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现状和需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科学、合理的变更,注意会计政策变更下各项内容的调整和改善,全面分析其对盈余管理工作的影响,将企业的盈余管理工作做好。
一、会计政策选择及概念分析
会计政策就是企业在进行会计的确认、计量以及会计报告中所遵循的原则、依据以及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政策选择则是指企业在外部宏观的会计政策规定下,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实际需要,对会计政策的确定行为。企业进行会计政策选择不仅仅是为了进行会计核算以及处理会计业务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会计政策选择对企业内部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经济以及分配关系等进行处理。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可以确保会计工作的合法合规性
企业进行会计政策选择,其前提就是以会计法规作为依据,重视会计政策的选择,势必会要求会计政策选择应严格遵守会计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并在其范围内合理确定符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的会计政策,因而可以确保企业会计工作的合法合规。
(二)会计政策选择有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主要是企业在经济业务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数据,就企业而言,在会计核算中做出不同的会计政策二是新会计准则推动会计科目的规范化。会计科目是根据经济内容而设置的,要求呈现出客观存在着的会计要素。对比新旧会计准则,你会发现新会计准则中增添了许多内容。例如,金融工具的使用和投资性地产的新业务。为了推动会计事业的发展,就必须要在原有的会计科目上增添一些新的内容,来适应会计行业和时代的发展,使会计科目更加地全面和具体。与此同时,这样的做法也避免了一些单位、公司、企业因为特殊因素而不顾忌财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胡乱记账的行为。第三是新会计准则推动记账结账的规范化。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着单位、公司、企业记账不规范,结账不及时的情况。有些单位、公司、企业为了提高利润,或者为了应付某些考核指标,记账不按时进行来更换一些会计凭证,这样的行为严重与会计基础工作制度相违背,还导致了一系列问题,例如会计信息不真实。新会计准则推动了会计报告的规范化发展,因为新会计准则对会计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新会计准则不仅与国际财务报告制度相趋同,而且它在一定程度上要求更加全面、可观、科学。
二、新会计准则推动会计规范的完善
会计规范是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根据自身特色,为满足会计目标外部和内部要求所建立、形成的,对会计工作具有深刻而又意义的影响。任何一种结果的产生都有它存在的缘由。各单位、公司、企业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的素质、水平高低不平,这是会计制度没有对会计人员素质做出明确的规定的结果。新出台的会计准则中根据从事会计行业不同的职位,具体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思想道德修养、综合素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的实行有利于推动会计规范的完善与发展,为会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同时也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为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结语
新会计准则的发布施行,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推动市场合理化,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顺应全球化的战略,使单位、公司、企业顺利且有秩序地引进来、走出去,保障社会公众利益,同时推动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使会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推动会计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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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传统计划调控手段功能作用的削弱,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已成为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主要工具,两者的协调配合与灵活运用,是一个国家经济运行是否稳定的必要条件。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货币政策论文,供大家参考。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简称“两大政策”)是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两大基本工具,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通过扩张或紧缩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对经济运行进行适时适度的调控,从而保证经济的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一、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历史回顾
一般来说,两大政策配合有双紧、双松、松紧和中性四种模式。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两大政策协调配合大致可总结为六个阶段。一是1979年至1992年是我国从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的重要时期,两大政策是以“松”为主的协调搭配;二是1993年至1996年,两大政策从“双松”到“双紧”,对于实现经济的“软着陆”起到了较大作用;三是1997年至2004年,我国开始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四是2005年至2007年,我国实施了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五是2008年至2010年,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为防止经济严重下滑,我国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六是2011年至今,我国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
二、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
(一)增长速度由高速向中高速转换
2004年到2007年,我国经济连续五年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回落到一位数增长,2012年至2014分别回落到7.8%、7.7%、7.4%的年增长率,2015年一季度,增速回落至7%,未来较长时期,我国经济将保持7%左右的中高速增长。
(二)产业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转换
我国产业结构正在逐步优化,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转换。2015年一季度我国经济虽然增速放缓,但第三产业快速发展,成为创造就业和稳定就业的主渠道,需求结构优化,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进一步提高,收入分配趋于改善,居民收入增长快于GDP增长,出现了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分配改善的新趋势,经济发展的持续性、均衡性和包容性明显增强。
(三)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
我国经济正逐步转换增长动力,逐渐转入创新驱动型的新常态经济。2015年一季度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1.4%,比工业平均增速高5个百分点;与互联网有关的新型业态继续高速扩张,网上零售额增长41%,快递业务量增长46.8%;新主体、新产业、新业态、新产品、新动力正加快孕育。
(四)资源配置由市场起基础性作用向起决定性作用转换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2015年,随着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市场准入门槛降低、行政审批事项再下放或取消,提升了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发展活力,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增强。
三、新常态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面临的挑战
(一)传统调控经验失灵
在新常态下,传统的刺激手段因快速的结构调整而出现效率下降。如何确定宏观调控目标,如何选择政策搭配,成为摆在两大政策面前的重大问题。
(二)政策空间受到挤压
在新常态下,两大政策空间被大大压缩。财政政策方面,在7%左右的经济增长状态下,税源收缩,税收收入增长速度下降至个位数,尽管在预算安排中已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降低了财政收入增长的预期,但实际增长有可能仍然低于预期,而教育、医疗、养老、环境等公共支出的刚性增长,财政支出增长随之呈现出越来越刚性化的特征,财政收支缺口形成的赤字增加。货币政策方面,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领域的全面开放、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以及影子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互联网金融等的出现都对货币政策操作带来了影响。
(三)对政策搭配要求更高
新常态下既要使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又要保持财政赤字规模适当,既要使稳健货币政策松紧适度,又要使货币政策调控更具灵活性和针对性,这是两大政策面临的又一挑战。
四、新常态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优化路径
中国经济新常态下的两大政策要适应新常态,不断做出优化与调整:
(一)两大政策协调配合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目前以积极财政政策与稳健货币政策的搭配下,要进一步简政放权,让市场更好地发挥“优胜劣汰”、调整结构的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
(二)两大政策协调配合要进一步强化供给侧管理
货币政策的调节通常带有总量调节特征,而财政政策在配合、策应货币政策时,需把现阶段以赤字规模和举债安排为代表的宽松政策与明确的“区别对待”结构导向政策相结合,从而在稳定经济总量的同时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
(三)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必须服务于推进财税、金融等深化改革
2015年是全面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年。财税改革将在预算管理、转移支付、地方债务置换等诸多方面出台的新政策。金融方面将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利率市场化改革、大额存单、清算市场开放等改革,都需要两大政策协调配合。
(四)两大政策协调配合必须要提高财政预算管理和国库现金管理水平
提高两大政策协调配合效应,必须要按照新的《预算法》加快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制度,逐步使财政性资金收付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统一管理,强化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同时本着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科学有效的国库现金管理,这样既能减少财政资金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又能提高财政资金效率。
(五)两大政策协调配合需要进一步强化财政和央行的协调机制
应加强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在实施政策之中的衔接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整合财政、央行的信息优势,从而强化两大政策协调配合的力度。
一、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状况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其经济地位与作用也发生了历史性变化,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在民营企业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其对资金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可以说,资金是支持我国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基础,然而,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却不容乐观,融资问题甚至已成为制约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有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内源融资是我国民营企业的主要渠道。根据抽样调查显示,我国民营企业的自我融资比例高达90.5%,这意味着我国民营企业基本上是靠自有资金发展起来的。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结构实际上处于一种严重失衡的局面,具体表现在:
(1)一方面,作为我国GDP增长主要贡献者的民营企业有着迫切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有关的融资制度仍然向国有企业倾斜,这就造成了民营企业对融资的需求大大超过现有的融资供给,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间接融资渠道不畅,贷款困难,使民营企业的发展只能主要依靠白有资金,靠自有积累滚动式的发展远远不能满足民营企业快速壮大的渴求,减缓了许多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步伐。
(3)间接融资中,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的结构失衡。我国的商业银行主要是国家银行,它们的服务对象多以国有企业为主,民营企业很难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
(4)与各种渠道的贷款等间接融资相比,能够通过证券市场直接募集资金的民营企业不到万分之一,直接融资难的问题比间接融资更加突出,在作为民营企业主体的中小企业中这种失衡尤其明显。
二、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状况分析
(一)管理水平落后
我国的民营经济绝大多数是中小型企业和个体户,管理水平不高,企业制度也不够规范。企业规模小、人才缺乏,民营企业在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之后,随着企业规模的壮大,管理水平落后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
(二)信用意识不强
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诚信观念比较淡薄,社会信用欠佳,使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加大,从而造成民营企业的贷款困难。
(三)国有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金融服务的动力不足
由于国有企业具有稳定就业的作用,维持国有企业的稳定与增长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就显得格外重要,因此国家需要为国有企业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这一任务就成为国有金融机构的重要使命,由此形成了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支持的刚件依赖关案。
(四)面向民营企业的服务体系不完善
一是我国的政府机构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基本不是依照民营经济运行的需求设置的,缺乏统一的民营企业服务管理机构,使有关民营经济的政策政出多门。造成了政策混乱,有时甚至相互矛盾,政策的透明度、公允性、针对性及其实施程度也因此而大打折扣。二是专门扶持民营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缓慢。我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主导银行有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和中国民生银行等,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这些银行实力较弱,而且城乡信用社在结算、服务功能、资金实力等各个方面远不能满足民营企业发展的需要。三是高水平、权威性强的社会中介机构发展缓慢,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和企业质信评估不健全。
三、近期我国货币政策的调整情况及对民营企业融资产生的问题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制约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瓶颈很多。主要有:
(一)原材料价跌过快
2008年上半年原材料价格猛涨,下半年价格猛跌,原材料价格波动大而不稳带来连锁效应,产品价格严重下降,导致企业生产成本过高,负债经营,加之很多供货企业停产、破产,导致企业举步维坚、生产困难。
(二)资金不足、企业融资难
虽然国家出台了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降低了银行贷款利率,调增了商业银行信贷规模,但是银行对中小企业发展信心不足,特别是当前金融危机这一大背景下,银行为了降低风险,加紧收缩银根,对中小企业实行“限贷”、“惜贷”、甚至停贷,尤其是国有四大银行。
(三)企业规模小,处在产业链的底端,抗风险能力弱
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带来了产品的快速降价,用货企业限产、停产、乃至破产,造成市场萎缩,产品无法销售,库存压力加大,企业维持艰难。四是工作人员思想不够解放,办理审批手续时间长。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审批程序繁琐,工作人员胆小、怕出事、怕负责任,工作效率不够高;对审批条件都已具备的项目,却反复查找问题,拖延了审批时间。
四、货币政策对民营企业影响及建议
(一)货币政策对民营企业的影响
货币政策对民营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货币政策调节货币供应量使企业资金供应充足或紧张。货币政策无论其目标如何,方法怎样,从资金供应角度看,理论上说无非是两种:一种是紧的货币政策,另一种是松的货币政策。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大都是紧的或松的货币政策交替实施。
(2)货币政策调节利率水平,是企业筹资成本变化,进而改变其资本的供求。中央银行在实施货币政策过程中,要经常调整其再贴现和再贷款利率。中央银行如果实行紧缩政策,则调高利率。其结果专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取得贷款时要付出较高的利息或贴息,专业银行必然也要提高其贷款利率或帖现率,从而使得整个利率水平上升,企业的筹资成本也相应上升,如果企业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变,就必然要减少利润,这会迫使企业压缩资金的占用和需求,进而缩减生产规模。
(3)货币政策影响物价变动,间接影响企业生产、流通。这属于货币政策对企业的间接影响,主要表现在中央银行为刺激经济而采取信用扩张政策上。信用扩张会使得货币供应量增多,货币供应量如果超过生产流通所可观需要的货币量就会促使物价水平上升,导致通货膨胀。通货膨胀表面上看,对企业有利。因为企业可以随之提高产品的销售价格,从中牟取超额利润。但仔细分析却不尽然,因为企业的生产成本也要上升。
(二)建议
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可以看出,民营企业要求得发展,必须首先克服自身缺陷,要运用现代管理理念规范企业行为,完善内部管理,降低经营风险,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信息以降低金融机构监督成本,从而降低自身筹资成本。其次,要进一步开发资本市场,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切实帮助企业缓解劳动成本压力
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和员工全面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避免劳资双方对条款的片面理解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当争议或纠纷发生时,有关部门应辅以事先告知、核实,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然后再行查处。政府应当成为劳资双方利益的“调节器”,以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实现双赢。建议县政府能根据行业特点,出台符合行业生产规律的如不定时工时制、弹性用工制度等条款,对本岛实体型企业制订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已有的实体型企业多招收本地劳动力,对招收本地人员需缴纳的小城镇保险金(每人每月约433元)与招收外地民工缴纳的综合保险金(每人每月约220元)的差额由财政给予一定补助解决,切实帮助企业缓解劳动成本压力。在应对当前金融危机的特殊时期,建议政府能采取一些特殊措施。例如,面对当前企业开工不足而多余的员工,可通过企业工会和职代会,允许企业与员工协商,对员工工资实行按5天计算支付制度,日工资水平按照960元/22天计算,每天44元,以5天工资为最低计算单位,即员工基础工资为220元,如企业开工不足,对暂时停业在家的员工,给与220元/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对超过3个月还未上岗的员工,企业暂停发放最低生活费,员工的社会保障费仍按照原来办法解决,让员工和企业共渡目前的“寒冬”,待形势好转时再行恢复。
(二)拓宽融资渠道,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是建议政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融资合作,协调金融部门优化金融产品,增加放贷额度,简化放贷程序,优化金融服务,全力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最大限度地满足民营企业不同层次的融资需求。二是尽快建立和完善县、乡镇两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将其纳入年度预算,并逐年扩大专项资金规模。建立和完善包括信用担保、互助担保、商业担保在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三是创造条件,尽可能多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直接满足企业部分资金需求。在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的同时,要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服务体系中的人才服务、市场服务、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一系列服务体系,从而为民营企业提供全面服务,扶持其健康成长,为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培植良好的客户群体。此外,还应建立健全与民营企业融资担保相关的企业评级、项目评估、资产评估、代偿制度等配套制度,为民营企业融资担保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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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政策是一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银行的政策指令是通过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实现经济过程中各中介变量的连锁反应,并最终引起实际经济变量变化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货币政策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变量选取及数据处理
因为中国财政政策对不同地区的经济具有不亚于货币政策的影响,故而本文在构建VAR模型的时候,同时采用了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经济和区域物价水平等四个变量进行分析;并将样本区间设定为1979-2010年。在变量选取上,可以从金融机构贷款额、M0、M1、M2、拆借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中选取适合中国的货币政策变量。基于中国货币政策的实践经验以及数据的可得性,选取M1为货币政策变量。由于M1数据从1990年才开始公布,故而1979年至1989年的相关数据由M0代替。财政政策变量用中央政府财政支出增长率数据表示,并利用HP滤波处理之后得到的周期(Cycle)部分代替。由于货币、财政政策的目标为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所以用全国GDP和商品价格指数以及各省市GDP和商品价格指数作为货币、财政政策的最终目标变量。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选取1979-2010年的全国GDP、CPI、商品价格指数及M1、中央政府财政支出、人口数等全国年度数据;选取各省区的GDP商品价格指数、人口数等地区年度数据。GDP等样本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新中国60年统计资料汇编》、中经网统计数据库。对相关变量进行如下处理:首先,利用1978年为基年的定基比商品价格指数作为物价指数,将M1、省区GDP、中央政府财政支出变换为实际值。其中对区域GDP数据取自然对数并求一阶差分,以得到平稳序列。为了剔除因人口增长快慢而扭曲的货币政策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以各省区的人均GDP作为区域经济变量数据2。其次,与大部分研究直接得到各省区物价指数的平均值不同,我们以各个地区的实际生产总值占四大地区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总和的比重为权重,计算得到加权平均后的各省市商品价格指数(以商品价格指数1978=100为基准来求实际值)。这一做法提高了物价指数的精确度。最后,对各变量的实际值进行平稳化处理。
二、平稳性和协整检验及格兰杰因果关系
(一)平稳性检验
利用VAR模型做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以及脉冲响应分析需满足序列平稳性条件,故利用ADF单位根分析检验各序列的平稳性。的单位根检验表明,财政政策变量(CZ)、货币政策变量、四大地区物价变量(SI_PR_DONG、SI_PR_DONGBEI、SI_PR_ZHONG、SI_PR_XI)、以及四大地区产出变量(SI_GR_DONG、SI_GR_DONGBEI、SI_GR_ZHONG、SI_GR_XI)取自然对数后的一阶差分值满足平稳性条件,且是一阶单整的
(二)协整检验
结合单位根检验和各个变量的图示,确定协整分析的常数项和时间趋势项;并利用AIC或SC最小准则确定最佳滞后阶数,对各变量进行协整分析。说明,经过对数变换后的地区人均GDP(LNGDP)、物价水平、货币和财政变量间只存在一个协整关系。因此初步判断货币、财政政策与产出和物价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
三、VAR模型及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一)VAR模型估计结果
对实证模型的选择,近似主题的文献较多采用VAR、SVAR、VECM等模型做实证分析。虽然这些计量模型均无法准确捕捉改革开放后30年中的区域经济结构与宏观经济政策工具的变迁4,但考虑到研究的可行性以及参照同类文献的做法有利于比较,故本文仍采用VAR模型做实证分析5。利用VAR(k)模型对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分别与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等不同区域的人均GDP及价格指数进行分析。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的不同k值采用AIC或SC最小原则确定,分别为3、1、1、1。表4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四大区域产出及价格VAR模型估计结果注:估计结果下方的R-Squared值是单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对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东部人均GDP(SI_GR_DONG)、价格指数(SI_PR_DONG)四个变量之间的VAR(3)模型估计结果表明,前二个方程拟合优度稍小为0.72,后两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8以上,表明模型能较好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因此本文主要考虑后两个方程的估计结果。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东北部人均GDP(SI_GR_DONGBEI)、价格指数(SI_PR_DONGBEI)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73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5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为了分析完整性,对东北、中部以及西部区域也进行脉冲响应分析。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中部人均GDP(SI_GR_ZHONG)、价格指数(SI_PR_ZHONG)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63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37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西部人均GDP(SI_GR_XI)、价格指数(SI_PR_XI)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65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33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不过,VAR模型相对不那么在意拟合度和系数的显著性问题。下面采用脉冲响应函数来描述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冲击,对各区域人均GDP和加权平均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造成的动态影响
(二)脉冲响应函数及累计脉冲响应函数的分析结果
在各VAR模型中,分别考虑狭义货币供应量(M1)及中央财政支出(CZ)变动在未来10年内对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等4大区域人均GDP实际值、关于货币政策区域经济效应,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四大区域在经历货币政策冲击之后,在第一年达到最大响应值,分别为0.020272、0.014757、0.014913、0.001565。从大小来看,“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从区域经济效应累计值来看,货币政策冲击产生后,东部、东北部、中部区域在第二年达到最大累计响应值,而西部则第一年已达到最大累计响应值,分别为0.031895、0.018998、0.022865、0.001565。按累计响应值大小来排序,也得到了“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的类似排序。可见,货币政策区域效应的地区差异性并未随时间而有大的变化。另外,中国货币政策对西部区域几乎不产生影响。这点和Granger因果检验的结果是吻合的。关于货币政策区域物价效应,之前的Granger因果分析表明,在1%显著水平下,M1与中国各个区域的物价之间具有双向因果关系。而从脉冲响应分析结果来看,四大区域均在第二年达到响应峰值,分别为2.59148、2.136434、2.119478、1.789887。按响应大小来排序,为“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虽然货币政策区域价格效应也存在地区差异性效应,但是其区域价格效应差异远远小于区域经济效应。从上述脉冲响应分析结果可见,中国货币政策主要影响东部区域的经济和物价水平,其次为东北和中部区域,对西部区域的影响比较小。有意思的是,中国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大小排序恰好相反,为“西部>中部>东北>东部”。并且财政政策达到响应峰值时间也属西部是最快的。不仅如此,财政政策累计效应也得到了“西部>中部>东北>东部”的同样结果。可见与货币政策类似,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地区差异性也未随时间而起大的变化。综合来看,上述关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地区差异性结果,为我们构建合理的且相互补充的财政、货币政策组合提供了许多的可能性。这一结论和格兰杰检验结果具有相互印证性6。关于货币政策的时差,在整个区域货币政策实施第一年达到效应峰值,除了西部区域之外,第二年累计效应达到峰值,第三年开始起效应变为负。财政政策效应在西部第一年、在中部第二年、在东北第三年、在东部第四年达到效应峰值。不难发现,虽然从财政政策效应的大小来看,西部区域效果最明显,但其效果保持的时间较短。这可能与中西部区域支柱产业不足、区域竞争优势较低、区域产业单一等原因有关;财政政策实施初期主要投入在基础实施建设上,因而实行初期效果较明显,但因缺乏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其后续拉动经济的作用有限,导致了其效果保持的时间较短。因此,截至目前,通过财政政策尚无法充分弥补因货币政策实施所导致的区域经济差距。有效发挥财政和货币政策组合的效力,可能需要更为有力的产业政策的配合。
四、结论
本文利用Granger检验、VAR和脉冲响应分析等方法,对中国1979-2010年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区域经济效应”、“区域物价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证实了中国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具有明显的地区差异性。虽然对中国货币和财政政策在区域经济效应上具有地区差异性的发现,与既有研究具有一致性。但本文的分析更强调单一政策和组合性政策效力的不同,尤其强调组合性政策对相关的产业配套政策的可能的依赖性。具体而言,货币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大小排序为“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排序恰好相反。货币政策主要影响东部区域的发展,导致区域经济差距的扩大。这可能由货币政策实行之后,资金及生产要素主要流入到区域竞争优势强、投资环境良好、产业收益率高的东部发达区域所致。与此不同,财政政策对中西部落后区域的影响较大,缓解区域经济结构的恶化。但是财政政策对中西部区域的效果大却短暂,无法提供该区域经济发展的根本性解决方法;故而需要产业政策等相关措施的配套实施。另外,货币政策(M1)与各区域价格指数之间存在比较明显的双向格兰杰因果关系,其对区域物价效应的排序为“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但是其区域价格效应差异远远小于区域经济效应。从Granger检验看,财政政策(CZ)与区域物价指数之间不存在显著的格兰杰因果关系。但脉冲分析则表明,财政政策的实行会带来整个区域的物价下降。这可能是因为财政政策主要投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建设上,会通过促进生产而导致总供给移动,最终导致了物价下降7。总之,财政和货币政策的组合可能要比单一的财政或货币政策更为有效。应综合考虑两个政策在区域经济效应与区域物价效应上的地区差异性,从而构建合理的且相互补充的财政、货币政策组合。由于财政政策尚无法完全弥补因货币政策实施所导致的区域经济差距,故可能需要更为有力的产业政策的配合,以有效发挥财政和货币政策组合的调控效力。
从紧货币政策的实行将会提高银行贷款的标准,增加企业贷款的难度。新余市中小企业的发展大都需要银行的贷款业务作为支持,但是从紧政策的提出将会对企业的贷款造成一定的影响。一方面企业的贷款标准有所提高。为了更好地保障商业银行的自身利益,银行会提高企业贷款的标准,一些企业由于缺少相关的条件,不能及时得到银行的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新余市的银行主要是提高了房地产行业的贷款标准,减少流动资金贷款,控制各个行业的贷款。另一方面大部分银行实行了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适度从紧的贷款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银行优化信贷结构,商业银行制订了相关的贷款标准,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的贷款客户和贷款项目。
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实行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地控制经济发展中的通货膨胀,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经济的发展,企业的贷款受到一定的限制。当前应该如何降低从紧的货币政策对于企业发展的影响更好地促进新余市经济的发展成为经济管理者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
当前由于紧缩性货币政策的实施导致新余市的中小企业的贷款受到一定的限制,影响了企业经济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新余市政府需要做出合理的政策调整更好地保障企业的发展。一方面政府需要增强金融资源的吸引力。政府应该采取适当地措施积极鼓励商业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政府还可以采取有效地措施引进外地的资金,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注入资金,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贷款担保。政府对于新余市的经济发展需要做出相应的项目规划,选择发展前景比较好的企业重点负责项目的建设。政府为了更好地保障中小型企业的发展需要为企业的贷款提供一定的担保,扩大企业的担保规模,可以适当地建立一些担保机构加强民间资金的支持力度。
商业银行承担着主要的企业贷款业务,商业银行的发展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一方面商业银行需要采取有效地措施满足不同客户的需要。当前新余市的经济发展比较快,不同的企业对于商业银行的需要是不同的,商业银行需要增加服务的种类积极满足众多企业发展的需要。商业银行可以根据用户的需要推出各种理财业务,比如投资银行业务或者是房贷业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要,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另一方面商业银行需要得到上级银行的支持。上级商业银行的支持可以有效地保障商业银行的运行,同时也可以加强商业银行对于一些项目的资金支持。比如新余市一些教育贷款项目的进行,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要,同时商业银行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资金保障。除了以上的措施外还需要提高金融宏观调控能力,这对于增加金融行业的效率和活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银行监管机构需要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新余市经济的发展。政府需要支持新余市的金融机构改革,促进金融市场的繁荣,促进新余市农村合作银行的改革,尽量为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一定的保障。促进新余市金融机构的改革可以更好地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新余市经济的发展。
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可以有效地避免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通货膨胀现象,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是从紧的货币政策对于金融行业也有所影响,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贷款数量。新余市近年来发展速度比较快,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从紧的货币政策也影响了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影响了金融行业的发展,当前新余市政府和银行机构需要做出适当地调整,更好地促进新余市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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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关系作为当今世界上最重要、最富活力以及最为复杂的双边关系,自1979年两国建交以来的30年,在中美双方共同努力下,中美关系不断取得积极进展并日臻成熟。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论中美关系论文,供大家参考。
内容摘要:
中国与美国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建交,建交后冷战的来临使中美之间的关系再次陷入冷淡,而且冷战时期美对华进行所谓经济制栽,随着苏联的解体冷战结束,对美略有回温,两国的外交只限于经济之间交之后我国同美国产生多次的摩擦根据党的三代领导人集审时度势积极谋求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针为特征的新大国关系,主张国与国之间应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寻求共同利益的会合点,扩大互利合作,共同对付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坚持对话不高对抗,从双方长远利益着想以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大局出发妥善解决彼此解决彼此之间的分歧我国同美国的外交在曲折中发展
关键词:经济封锁 曲折中发展 互利互惠 世界格局 多极化
我国自建国以来国力在不断加强,然饿而一国家综合实力的家强比顶会触及到其他大国的利益,而我国强大的人民力量粉碎了资本主义大国要把刚刚诞生的新中国扼杀在摇篮的企图,于是合理的搞好和我国的外交,便成为这些国家的唯一的途径而中美的外交历史便是有个很好的例证
我国从建国开始便开始了漫长的外交之路,1953年中国在朝鲜和美国为首的联合军,展开了为期三年的战斗最后以我志愿军的胜利而宣告结束而告终。这次战争彻底粉碎了美国等国家妄图以朝鲜为跳台侵略中国的意图。但在以后的几年里美国依靠起强大的资本在中国的经济和外交等领域频频施加压力,只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才有所好转,毛泽东在会见美国乒乓球对使说如果尼克松来中国我还是愿意和他谈的,次年尼克松访华,双方一在表示想要建交的意向。1973年中国和美国正式建交,中美的建交,而此时的建交是迫于国际的新形式和两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两国的建交仅仅限于领导人的互访和经济之间的往来,中美的建交对当今世界格局的变化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我国同美国之间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为两国的经济带来了新的发展动力。
在中美建交后的不久世界陷入冷战状态美国对华进行经济封锁,给两国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打击,对当时我国刚开始的改革开放并不利1991年苏联解体,标志着冷战的结束世界多极化的格局形成,中美外交再度恢复对我国引进来的政策有积极的意义
根据党的三代领导人集审时度势积极谋求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针为特征的新大国关系,主张国与国之间应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寻求共同利益的会合点,扩大互利合作,共同对付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坚持对话不高对抗,从双方长远利益着想以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大局出发妥善解决彼此解决彼此之间的分歧
按照这些原则,我国与世界主要大国不断得到新改善和发展。在中美关系上,按照对美工作方针推动中美关系总体上保持发展势头。贯彻江泽民提出的增加信任扩大合作,减少麻烦,不搞对抗的原则,使两国关系在曲折中发展,保持相对稳定。1997年和1998年江泽民与克林顿总统成功互访。两国领导人决定共同致力于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1999年11月中美双方达成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2001年美国正式宣布给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长期阻碍中美关系发展的对华最惠国待遇年度审议问题宣告解决。2002年10月江泽民成功访美,进一步推动中美关系。目前,美国是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科技,文化人员等其他各方面联系不断发展。
在努力发展对美关系的同时,我国对美侵犯中国主权,干涉中国内政行为作出了坚决回应。建国初期,美对我国领空多次侵犯,我国军队共击落u2侦察机达4架之多。1999年5月7日美国轰炸我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造成重大伤亡。2001年4月,战机在我国领空与我国战机相撞,造成我方机毁人亡。2006年4月7日,吴仪与美国高层商务部长埃文思和贸易代表佐立克共同主持第15届中美商贸联合会议,共同商议中国对美倾销事件等其他对华商贸政策。
谈到中美关系就不得不谈到当今的热门台湾问题。美国曾一度重审一个中国政策,但却多次未经中国政府同意,私自对台出售武器,美国再三的阻挠台湾的和平统一,而对大陆却一度重申一个中国政策美国的意图很明显是想保持这一状况从向台湾进口武器上谋取经济利益,和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对于美国这一做法深深的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对于中美两国的经济和外交是不利的,紧接着在2007年11月美国小鹰号航空母舰向香港提出靠岸请求,美国航空母舰群有史以来在太平洋上的最大规模的集结,在台湾问题日益紧张化的今天,未曾不是一种挑衅,和威胁面对如此的行为只会激起中国人民的抵触情绪是美国的不当外交
我国现阶段同美国的外交仅仅保持在经济和反恐问题上,至今并没有战略问题上的合作这对越来越国际化的今天是不利的,总之我国同美国的外交发展在曲折中发展,这同美国和我国不同时期的当局领导人,当时的国际形式是分不开的,在中美关系上,按照对美工作方针推动中美关系总体上保持发展势头。贯彻江泽民提出的增加信任扩大合作,减少麻烦,不搞对抗的原则,使两国关系在曲折中发展,保持相对稳定。努力建设战略伙伴关系是我国同美国外交的努力点,中美关系回朝着更友好,更和谐的方向发展。
相关信息来源:
中国对外关系论文网
《党的十六大对外关系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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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选择是指企业管理当局在特定的环境下,在既定的可选择范围内,根据企业的目标或管理当局的目标,对可供选用的会计原则、方法、程序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拟定会计政策的过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会计政策选择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会计政策选择的动因
(一)税收筹划
纳税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个必然的环节,企业的纳税支出不仅是单方向的经济利益流出,而且还体现现金支出的刚性特点。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往往通过有利的会计政策进行税收筹划,从而达到少交税或不交税的目的。会计政策与税法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各自的出发点却不尽相同。政府为了节约企业的纳税申报成本,给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留有一定的空间,即税法有规定的,按税法规定处理,税法没有规定的,按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由于会计政策存在可供选择性,这就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机遇,企业管理当局会通过合适的会计政策竭力降低相关税负的税基和税率。
(二)融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往往贷款的安全性放在首位。金融机构在决定贷款的额度和期限时,必然会考虑企业的偿债能力,并提出一些限制性条件。偿债能力是指企业能否及时偿还到期债务,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好坏的重要标志。企业要想扩大经营规模离不开资金,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判断企业的偿债能力的途径就是通过企业财务报告,因而企业的管理者为了能融资的需要去选择能够提高企业资信能力的会计政策。
(三)规避市场管制
我国的资本市场还是受政府管制的,政府并没有完全放权。政府往往通过一系列的指标对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考核和管制。比如,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其股票将被终止在证券市场挂牌交易。为避免被摘牌,管理层往往会采取有利于自己的会计政策,如利用资产重组或债务重组转移不良资产增加收入、冲销资产的减值准备增加公司的利润。
二、会计政策选择对企业的影响
(一)对企业的损益产生影响
由于企业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记账基础,收入确认于某一会计期间,就会直接增加该期间的会计收益;费用确认于某一会计期间,就会直接减少该期间的会计收益。因此,为了盈利的稳定性和可扩展,企业往往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来影响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例如,企业可以通过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影响收入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分布。
(二)对企业的股东产生影响
企业股东的目标是追求财富最大化,而在现代化的企业里,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相互分离的。这样,企业管理者在选择会计政策时,会首先考虑股东的利益。因为当企业满足了股东的相应偏好(比如派发现金股利),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股东往往会愿意为所“喜爱”的企业支付较高的股票价格,从而实现企业资本效益的最大化。
(三)对企业的债权人产生影响
债权人主要关心其债权的安全,即贷款本金和利息是否能够按时足额收回;而管理者往往较多考虑股东和自己的偏好,思考如何运用负债的杠杆为股东和自己谋取更大的利益。债权人为了降低风险,保护自己的利益,在出借资金的时候会在债务契约中规定一些限制性条款。当企业可能会出现债务违约时,管理者可能会选择将报告收益从未来期间转移至当期来的会计政策。
(四)对企业的市场价值产生影响
当会计政策选择的效应传导至资本市场时,必然会影响企业的股价,而企业管理者的报酬可能是与股票的价格挂钩,而股票的价格又受管理者的选择行为的影响,管理者的报酬又是来源于股价的。所以,管理者往往会通过会计政策选择这种特殊的手段来进行操纵收益。
三、完善会计政策选择的思路
(一)进一步完善会计规范体系
在制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规范时,要适当缩小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操作空间。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给予企业一定的会计选择空间是必要的,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健全,会计信息可靠性不高,企业的信任度严重不足,现阶段应适当收紧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这样才可以有效遏制企业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和随意变更以粉饰财务报告的蔓延趋势,努力降低会计信息的不对称性,增进相关利益人对会计信息的理解和运用。
(二)完善公司治理机构
会计政策选择动机与公司治理机构具有内在重要联系,合理的内部结构是达到会计政策目标的一份保证。公司具有一个合理的治理结构,企业的会计政策选择才会更加合理化。因而要积极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如推行累积投票制、建立股东诉讼制度、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等,来防范经理人以权谋私。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
证券监管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工商部门等政府机构应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认真研究,努力完善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加大监督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明确界定。要加大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将行动落实到实处,不能只是形式上的监督。
(四)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会计政策的选择过程贯穿于会计程序的全过程,其实施过程需要会计人员来完成。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加强内部会计控制的关键。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的提高,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比如加强企业会计人员后续教育过程监督和考核,不仅可以让其理解会计政策选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还可以纠正其在会计政策选择上的认识误区,不断提高会计政策选择的应用能力。
(五)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
注册会计师是企业合理运用会计政策选择的“把关者”。一方面,要积极开展注册会计师的诚信教育,努力构建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增强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法律效用,积极完善企业的外部约束机制,这样企业才能健康发展,社会才能和谐进步。
一、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因素
为了深入分析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因素,本文将从公司特征、国家的财经法规和经济政策及外部宏观环境三个角度对影响会计政策选择的因素进行分析。
(一)公司特征
1.企业的组织形式与资本结构。在我国,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外乎有三种形式:公司制企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它们对选择会计政策的影响是不一样的。而其中公司制的上市公司对于会计信息要求充分披露;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要求则比较低,这说明它们所面临的财务风险不同。有的企业负债比率高,有的则低,负债高的企业风险大,负债低的企业风险小,所以,二者对会计政策的要求也就不一样,前者考虑债权人的权益,使会计政策倾向于稳健;后者则使会计政策倾向于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2.企业的经营特点的发展状况。企业的经营特点会对企业会计政策的内容和要求产生直接的影响,而这些特点像经营范围、规模、方式服务对象、产品结构等都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发挥不同的作用,企业必须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而且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每个发展阶段的会计政策也不同。如果一个企业正处于成长期,就不能用稳定期或衰退期的会计政策。
3.企业为调节与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基于现代企业里相关的各方关系对象,企业选择的会计立场可以站在不同的角度考虑。从不同角度分析就会有不同的看法,从而产生不同的会计观点,并提出不同的处理意见,也由此产生了会计政策。企业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就会产生不同的会计信息,这样将会影响与企业相关的利益群体。企业为了照顾这些群体,必须选择一个适合于这些利益群体的会计政策,才能为企业的发展铺平道路。
4.企业管理层对会计活动的实际控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层在激烈竞争中要处于不败之地,对会计活动的控制必须落到实处,尽量提供有利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反映企业管理经营的好坏,所以企业管理当局就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左右会计信息,进而获取自身的利益。由于会计方法选择的多样性,企业在选择会计准则时,企业管理层为了平衡利益相关方就放宽了对一些会计事项的处理权限。这种会计处理权限也为企业管理当局选择会计政策提供了选择权,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从不同角度出发,贯穿于企业从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诸多环节构成的整个会计过程,这个会计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会计政策选择的过程。
(二)国家的财经法规和经济政策
1.国家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必须贯彻国家会计准则的要求,在会计准则和会计法规允许范围内选择,一切都要遵循会计法规和会计准则。企业就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与国家法规保持一致,体现出它的合法性。同时,一个新的会计政策的研究和开发,虽然会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但必须确保在新的环境下有新的适用性。
2.企业选择会计政策通行惯例与会计理论研究水平。一般情况下,企业选择会计政策,首先,从会计理论入手,看它是否合理。其次,看它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可行,进而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和以往的一些经验总结,以及最新的会计理论研究。它们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都会影响企业的会计政策。
(三)外部宏观环境
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也包括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变更原会计政策,从而进一步选择采用新的会计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改变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带来一系列变化,一是宏观会计政策从强制型向指导型逐步转化。二是企业会计活动的范围日益拓展,业务内容不断充实。三是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宽松的环境,并且每个企业都有其自身发展目标,即使同一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又有可能具有不同的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企业所处的当前环境,企业有时需要稳健经营,有时也需要锐意开拓。这在一定程度上则需要借助会计政策选择,使之变得不仅必要而且必然。对外贸易往来对会计政策的影响,主要在外币业务上体现的比较明显一点。
二、完善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建议
(一)提高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会计政策的参与程度。可以提高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会计政策的参与程度,使管理者能够在任何环境下选择最有利企业发展的会计政策。因为企业会计政策是利益相关者各方博弈的结果,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会计准则的制定。而其他相关者参与程度的提高可以有效地约束管理者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以确保管理者做出理智的决策。同时,我们也可以利用法律约束来优化管理者的行为,一旦管理者违法乱纪,应进行罚款和降级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注重管理层及财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及会计专业素质。提高管理层财务人员专业素养从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考虑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可以从法律实务、会计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等方面入手。对已工作的会计人员,向其提供多种渠道来学习巩固会计理论知识,并定期进行考核与激励,使其尽可能全面系统地掌握会计知识体系,能够结合企业的实际经济业务在会计、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做出正确的会计政策选择。
(三)同时加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监督。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会计责任。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有效实施对会计政策起到约束作用。外部审计对管理层起到了制约作用。加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力度,增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行业中的地位,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有利于加强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外部监督。
(四)深化会计理论研究水平。会计理论的研究,对企业会计实务的操作具有指导意义。根据会计大环境的变化,深化关于会计政策选择理论的研究有助于提高会计政策选择的有效实施,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信息使用者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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