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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代金融知识越来越繁杂,越来越具有专业性,普通消费者的相关知识和专业人士相比存在巨大差距,双方的信息也很不对称,这就导致普通消费者在金融专业人士面前处在相对弱势地位。在一个健全的金融市场上,只有建立了严密规范的保护机制,让普通消费者的利益得到切实可靠的保护,金融市场才能向纵深和长远发展,而不至于被瓶颈束缚。保护主体利益原则是金融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原则也强调必须重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完善法律规范,加大力度保护消费者利益,规范金融运作程序,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发展出多层次的、健全的金融市场,构建规范的金融市场秩序。只有这样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高水平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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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日英国财政部发布消息,宣布已于当日发行首只人民币主权国债,发债规模达30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2.70%。英国财政部同时表示,债券发行收入会纳入英国的外汇储备。
以2009年实施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为标志,人民币国际化作为重要的国家战略正式启动。近5年来,通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政府间双边贸易互换,人民币离岸中心建设等重要举措,人民币国家化取得了显著进展。环球银行同业金融电讯协会)的数据显示,目前人民币已经成为全球第7大贸易结算货币和第二大贸易融资货币。英国发行人民币国债是人民币国际化一个新的里程碑,将有力促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速。
本文从探讨伦敦离岸金融中心的国际地位出发,分析英国发行人民币国债的现实意义,本文认为伦敦发行人民币国债对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意义在于人民币已经完成从贸易结算货币、国际投资货币到国际储备货币的跨越。英国发行人民币国债是人民币国际化一个新的里程碑,将有力促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速。
伦敦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建立源于2011年9月中英财金对话的响应。在此基础上,2012年4月伦敦金融城正式启动人民币业务中心计划,意味着伦敦成为继香港、新加坡之后的第三个人民币离岸市场。英国政府之所以对伦敦人民币离岸中心建设显示出高度的热情,是为了把伦敦打造成人民币离岸市场的欧洲中心,扩大国际金融与国际贸易中人民币的使用比例。事实上,在与法国巴黎,德国法兰克福,瑞士苏黎世的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竞争中,伦敦确实已经先行一步,并且取得了一定成绩。英国力争打造人民币离岸市场的欧洲中心,是因为英国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逐渐奉行"去美元化"策略,以及2010年后受到欧债危机影响,经济发展前景不明朗,亟需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其中抓住人民币国际化这一良机,加大力度与中国的经贸、金融合作,对英国来说是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中国现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世界第一大外汇储备国家,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增速平稳,人民币币值稳定,中英规模日趋扩大的贸易与投资往来有助于英国国内经济复苏。建立伦敦人民币离岸市场,对于推动人民币跨境结算、跨境人民币投资融资以及跨境人民币存款贷款等人民币离岸业务的发展也有很大作用。
目前,推进人民币国家化的路径主要是通过政府间货币双边互换、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外汇融资以及人民币金融产品投资等渠道,然后在香港、伦敦、新加坡等人民币离岸市场进行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在全球的发展。
伦敦作为全球知名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外汇交易规模,金融衍生品交易,私募股权投资方面处在全球领先地位。此外,伦敦完善的金融机构配套、享有声誉的金融监管框架、完备的法律体系为离岸人民币业务提供了安全保障。伦敦汇聚了全球高素质的金融人才,使其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上超越其他金融中心,有能力为人民币产品创新提高智力和技术支持。还有一点就是伦敦地理优势卓越,适合作为联系亚洲和欧美离岸人民币支付、结算的纽带,拓宽人民币国际化的空间。
从2012~2014年,中英双方的一系列措施使得伦敦人民币离岸市场高速发展。特别是在人民币外汇交易,人民币贸易结算和和贸易融资方面,增长速度最快。到目前为止,英国已经成为欧洲增长最快的人民币支付市场,2014年7月在英国发生的人民币支付规模是2013年同期的两倍。2013年,伦敦的人民币外汇融资平均每天达到253亿美元,比2012年增长了50%。此外,中国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2014年1~7月中英双边货物和服务贸易总值达444.8亿美元,与2013年同比增长22.3%。中英双边贸易的大幅增长,意味着跨境人民币交易和结算的规模也随之扩大,伦敦已经拥有庞大的人民币资金池,其存量和增量都足以支撑人民币离岸市场建设。人民币离岸市场越做越大。
为了抓住人民币国际化机遇,追赶香港和新加坡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步伐,巩固伦敦在人民币欧洲中心的地位,英国政府终于在2014年10月做出重大举措,发行西方国家首只人民币主权债券,并将债券发行收入纳入英国外汇储备。此举措标志着人民币正式成为英国的外汇储备货币,显示了英国对人民币国际化的信心,对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是一个里程碑事件。
大致上,一国货币的国际化大致要遵循"三步走"。即一国货币职能要经过三个阶段,从结算货币,投资货币再到储备货币。所以,一国货币国际化成功的标志就是该货币在国际上被广泛纳入储备货币。
目前中国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2012年人民币在全球贸易结算货币中只能排全球14位,,而2014年人民币在贸易结算中仅次于美元、欧元、日元、加元、澳元和瑞士法郎,排名跃升至全球第7位。从2009年算起,央行已经先后与26个境外国家货币机构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额度高达2.9万亿元,而且在香港、伦敦、台湾、新加坡、法兰克福等地建立了人民币清算行,人民币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主要货币也已经实现了直接交易。上海自贸区的成立增加了人民币的流动性及交易量,提高了人民币在国际贸易市场的占比同时不断完善人民币回流机制。"沪港通"的开通,表明资本账户将进一步对外开放,提高了人民币金融资产的吸引力,反过来又促进了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扩大。不过,人民币与全球主要储备货币仍有很大差距。IMF的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二季度,全球外汇储备最多的货币依然是美元,占比超过60.7%,第二为欧元,占24.2%,日元、英镑、加元、澳元位居其后。在资本项目尚未完全自由兑换的条件下,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的使用规模并不大,在全球的比例不到1%。人民币在国际化的道路上,依然任重道远。
英国此次人民币主权债券并首次将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两个方面促进了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
(1)推动了伦敦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目前中国正处经济转轨期,金融市场改革刚刚开始,利率市场化还没完成形成,人民币汇率机制不完善,在这些条件的约束下,显然通过在岸人民币市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难以实现。于是,离岸人民币市场对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离岸人民币市场对于人民币跨境结算,投资以及人民币金融产品创新以及离岸人民币基准利率形成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英国发行人民币国债对于推动伦敦离岸市场发展主要有三点。一是增加了人离岸人民币的流动性。鉴于英国在主权债券信用上有较高的级别,会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人民币资金注入伦敦市场。二是丰富了离岸人民币金融产品种类。此前伦敦市场已经有人民币存单、金融机构债券、公司债券等人民币产品,此次英国发行的人民币国债很有可能会带动离岸人民币金融产品的创新,丰富人民币产品种类。三是进一步完善离岸人民币基准利率。发行债券上具有国际口碑,通常发行国债的收益率会被参照为市场基准利率。此次英国发行的人民币主权债券利率也很大程度上会被看作是离岸人民币债券的基准市场利率。
(2)此次英国发债并把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货币,可以看做是英国看好人民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一种信号效应,为人民币晋升国际储备货币添加筹码。尤其在欧洲范围内,会有极大的辐射效应,进而会影响世界对于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的看法。在美元长期存在持有风险,欧元、日元因为欧盟、日本经济不景气相继贬值的情况下,欧洲各国亟需寻求新的外汇储备货币来对冲美元、欧元、日元作为储备货币的风险。近年来人民币币值稳定,加之中国国内经济发展稳定以及目前中国欧盟经贸往来到达历史新高度,双边贸易连续三年超过5000亿美元,使得欧盟对人民币的需求不断增加,预计会有更多与中国经贸往来频繁的欧州国家会效仿英国,采取更多的金融创新方法把人民币纳入国家的外汇储备。此外,10月15日在法兰克福召开的会议上,欧洲央行已经讨论了把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的可能性。如果近期欧洲央行将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很大可能帮助人民币在2015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特别提款权(SDR)货币构成比例调整审核当中纳入为SDR一揽子货币。届时所有的IMF成员国都将通过持有SDR获得人民币敞口,让成员国增加人民币的外汇储备,更深层次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发展。
伦敦是全球最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和离岸金融中心,英国发行人民币国债对人民币国际化将产生重大而且深远的影响。它既表明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已经从周边地区拓展到全球金融强国,也表明人民币已经实现从贸易结算货币、国际投资货币到国际储备货币的跨越。
当代国际货币体系由20世纪4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的美元霸权主导。美国一直认为美元的全球霸权是美国最大的国家利益,人民币国际化将对当代国际货币竞争格局尤其是美元霸权形成挑战。虽然目前人民币国际化进展顺利,但未来很可能受到传统国际货币发行国尤其是美国的反制。对此我们应该具有清醒的认识并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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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英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的转型,英国的税制也经历了一个从自然经济税制属性的单一税制向基本适应近现代市场经济需要的税收体系的复杂转变过程。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英国政府预算制度的演进及特征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摘 要:英国政府预算制度的演进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早期形成阶段(1215年—1688年)、中期发展阶段(1688年—1852年)、近期成熟阶段(1852年至今)。以1215年《大宪章》的签订为起点,英国政府预算制度开始了其漫长的形成过程,议会对君主的预算控制权逐步进行了剥夺与控制,但从19世纪末开始,预算控制权又逐步从议会手中转向政府。英国预算制度的发展呈现出与其议会制度、政治制度发展相关的若干特征,诸如原创性、渐进性和灵活性等。?
关键词:政府预算制度;演进过程;英国历史
英国政府预算制度的演进及特征
从世界范围看,作为现代财政管理核心的政府预算制度起源于英国。纵观英国政府预算制度从13世纪初的萌芽到发展成熟,其数百年的发展演变正是英国议会以法律形式逐步剥夺君主财政权的过程。英国政府预算制度的演变与其议会制度的形成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
一、 英国政府预算制度的早期形成阶段
(一)早期形成阶段的起点:1215年《大宪章》的签订
12世纪初,英王约翰(King John,1199—1216)即位前后,英格兰经历了严重的通货膨胀,王室财政陷于极度的困难之中。在这样的财政背景下,约翰王仍然不断扩军备战,进行无休止的财政榨取,这使得国王与贵族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从而导致1215年的贵族反叛。最终,英王约翰被迫于1215年6月19日与反叛贵族签署《大宪章》。从内容来看,《大宪章》不过是一个典型的封建法和习惯法文献。但就其精神实质而言,《大宪章》则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一是确立了“法律至上,王在法下”的原则,这一原则成为英国宪法政治的基础;二是向国王宣告国民有被协商权,并明确规定国王必须召开有若干贵族组成的议会,为议会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三是首次将“非赞同毋纳税”和“无代表权不纳税”等预算原则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从而标志着英国政府预算制度早期形成阶段的开始。
(二)英法百年战争和玫瑰战争时期预算制度的进展
1337—1453年间的英法百年战争成为英格兰宪政发展、社会变化和民族意识成长的催化剂,为议会权力的增强创造了客观条件。虽然战争有助于国王威望的提高,从而使王权产生****倾向,但另一方面,百年战争带来的额外开支使英国君主不得不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更加依赖于议会的支持。君主们急剧膨胀的军费需求,迫使他们频繁地要求议会给予其财政授权。百年战争期间,议会的结构也发生了变化,逐渐分为上、下两院。下院的形成使纳税人与君主的税收关系进一步发生变化,意味着议会是由纳税人选出的代表,而不是由国王指定的人选所组成的机构。
英法百年战争刚刚结束,两大贵族集团——约克家族和兰开斯特家族便展开了历时30年(1455年—1485年)的“玫瑰战争”。在“玫瑰战争”时期,议会的地位曾一度受到冲击。由于局势动荡,政权不稳,国王惟恐触犯国民,尽量减少税收的征收;同时,没收敌对贵族的地产也使国库得到充实,国王征税的动力减弱,议会召开的次数明显减少。但这一时期,下院的地位得到很大提升。这是因为,许多在战争中反对国王的大贵族被剥夺爵位,因而失去上院议员的资格,上院议员人数大大减少。而国王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特别注意向世人表明,他得到了全民的拥护。
(三)都铎王朝时期的预算制度
在都铎王朝时期,除了亨利七世善于开源节流,维持了王室财政的独立性外,其他君主都入不敷出。亨利八世给后继者留下约100 000镑的外债;伊丽莎白一世时期,预算支出激增,特别是因与西班牙战争耗费巨大,到她统治的最后一年,政府发行的公债总额达到400 000镑。为解决财政困境,国王总会或多或少地依赖于议会的支持,才能获得所需的财政资金,并需要做出妥协以回报议会的拨款举动。因此,在这一时期逐步形成“王在议会”的宪政原则,并出现了“议会至上”的萌芽,议会尤其是下院的政治地位得到提高,议会下院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预算权的控制。 (四)17世纪时议会初步具有预算控制权
斯图亚特王朝的詹姆士一世(King James I,1603—1625)和查理一世(King Charles I,1625—1649)实行了一系列的敛财行为,并在税收问题上都与议会发生过激烈的冲突。1642年,以克伦威尔为首的议会军最终打败王党军,处死了国王查理一世。议会宣布成立“共和国”。随后,克伦威尔又废除共和国,建立起护国政府,由克伦威尔担任护国主,实施军事独裁统治。具有讽刺意味的是,17世纪40年代以议会战胜国王为特征的英国革命,却没有增强议会的预算控制权。在共和国和护国政府时期,议会被迫给予克伦威尔一项长期性的年度收入授权。当议会休会时,护国会及其咨政会有权征收任何数额的钱款,以应付紧急事件的需要。克伦威尔还开征了种类繁多、不得人心的税收,有的经过而大部分则未经过议会的批准。
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詹姆斯二世(King James II,1685—1688)继位不久,便有步骤地开始实施****主义统治,最终导致了1688年的“光荣革命”。1689年2月,议会召开全体会议,宣布荷兰执政威廉和其妻玛丽共同登上王位,成为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King William III and Queen Mary II,1688—1702)。同时,议会发布《权利法案》,作为新国王登基的条件。该法案明确规定,议会是英国最高的立法机关,议会权力高于王权。议会的最高权力终于以成文法的形式固定下来。经过四百多年的议会与国王的斗争,议会终于完成了对政府预算权力的初步控制。
18世纪60年代开始的工业革命使得英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发展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化国家。伴随着内阁制度、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英国政府预算制度也随之发展完善。
(一)现代税制结构基本形成,议会的税收控制权逐步加强
随着英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的转型,英国的税制也经历了一个从自然经济税制属性的单一税制向基本适应近现代市场经济需要的税收体系的复杂转变过程。在短短的一个世纪当中,从简单直接税——土地税到间接税——货物税和关税,再到现代直接税——所得税,英国的现代税制结构基本定型。
随着现代税收体系的逐渐形成与完善,议会在税收控制方面也获得显着进展。在1816年、1833年、1841年、1848年、1850年等年份,政府的税收提议或是被击败,或是被修正。1787年,议会通过《统一基金法》,建立起“统一基金”。所谓的“统一基金”,是政府在英格兰银行的公共账户名称。自1787年开始,政府所有的收入均应纳入统一基金,所有的支出均应由统一基金支付。统一基金的建立极大地增强了下院的预算控制权。
(二)议会逐步加强了对王室收入的控制力度
“光荣革命”后,议会认识到:以往给予国王大笔拨款授权的做法,为国王滥用权力和侵吞预算资金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议会建立起“王室年俸制度”。1689年,议会给予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一笔60万英镑的固定年收入的终身授权。作为回报,君主取消了自己大部分的世袭收入,将其列入“王室年俸”,由专门指定的政府收入来支付用于君主和王室需求的财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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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A课程设计理念是实用与创新,不追求课程体系的完整,以项目作为驱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在阶段性的项目制作、学习过程中遇到所需要的知识,老师一般少讲或不讲,可以告诉学生查阅相关参考文献,由学生自己解决,锻炼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绝大多数学生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任务。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英国学习谈NCCA的课程方案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英国学习谈NCCA的课程方案
2013年8月在伯恩茅斯大学(Bourne mouth University简称BU)的传媒学院我们进行了为期三周的学习考察,通过学习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扩展了自己的专业视角,为以后的教学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案例。
BU传媒学院的英国国家计算机动画中心(National Centre for Computer Animation简称NCCA)成立20多年来为业界培养了大批人才,毕业生遍布动画、游戏、电影特效、广告创意等各大相关企业,毕业生安德鲁?洛克利(Andrew Lockley)因电影《盗梦空间》赢得美国电影奥斯卡奖最佳视觉效果奖。
BU的本科教育学制3年,研究生1年,NCCA的计算机动画制作专业需要艺术和技术的双重能力,现有三个专业方向。一个偏重艺术类,重点放在动画软件的应用上;第二个偏重技术类,重点放在动画程序的设计上;第三个艺术和技术课程各占一半,强调艺术和技术双重能力。
对技术类的学生来说,在数学物理和计算机上要有扎实的基础,因为NCCA对这方面的要求比较高,需学习少量的艺术方面的课程;艺术类学生在报名时,需要提供作品集,但并不一定是动画作品,申请者以前是否接触过动画并不重要,作品集能够体现自身艺术功底和能力,当然需学习少量的技术方面的课程。
NCCA课程设计理念是实用与创新,不追求课程体系的完整,以项目作为驱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在阶段性的项目制作、学习过程中遇到所需要的知识,老师一般少讲或不讲,可以告诉学生查阅相关参考文献,由学生自己解决,锻炼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绝大多数学生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任务。NCCA课程中有高达70%的课程能够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他们实习公司包括:英国广播公司BBC、IBM公司等国际知名企业,可发展学生的实际技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BU因此成为英国就业率最高的大学之一。
BU的教学团队曾经参与大型巨片《阿凡达》的动画制作,教学团队中有从事技术领域研究和教学的人,也有艺术教学研究和教学的人。技术方面包括计算机、数学、物理等理科,艺术方面有动画制作、美术。教学中学生不仅要了解如何应用动画制作软件,同时还要知道动画背后的理论,程序运行参数的设定,如人体或动物关节弯曲时肌肉收缩的逼真性等,电脑动画需要结合技术和艺术两方面,单纯靠一方面是不够的。
印象比较深的是肖智东博士的课,内容是运动捕获(Motion Capture),这是一门偏技术领域的课程,在工作室内讲授,现场通过真实人物的行为动作表演,运用工作室内的摄影设备和计算机软件捕捉人物骨骼动作,在骨骼动作的基础上运用软件添加上肌肉、皮肤、衣服等要素可以成为另一个人或者某一个动物的行为动作。这种真实环境下的学习氛围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此外,学校会经常从业界聘请一些专家与学生交流,把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带入课堂。
NCCA时刻把握业界的动态,每周至少有一位业界人士来BU做讲座,内容包括他们正在做的项目,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为学生将来求职做准备;业界还有一个工业顾问委员会,每年到NCCA举行两次会议,工业顾问委员会的成员都由本校往届毕业生任职,通过会议形式告诉NCCA,业界下一步的可能发展趋势;对从业人员要求的角度来讲,也可以了解到NCCA在哪些方面做得比较好,哪些方面做得不够,需要进一步改进;在得到业界反馈的同时,也可以把NCCA面临的问题拿出来与他们讨论。
NCCA在计算机动画方面的研究水平在英国也排名前茅,研究理念渗透到教学中,使学生能够接触到最新、最前沿的知识。NCCA的学生不仅可以从课堂上、互联网上学到动画制作的知识,还可以从研究中直接学到,有些学生甚至直接跟着博士生或博士后参与到一些课题的研究中来。BU学生的知识体系更加超前,让他们觉得,掌握所学知识之后不仅可以在业界谋求一份工作,还可以做创造全新动画技术的先锋人物。
NCCA课程目标强调培养学生的可转化技能,不仅教给学生在业界立足的技能,更重要的是在他们长远的职业生涯中,现在学到的东西能够让他们不断积累、学习新的知识,进一步向前发展。对出现的新技术、新方法能通过自主学习去掌握,对动画制作软件开发和业界发展的潮流有更深层次的认识与掌握,具备一定的转化能力,未来职业生涯中能通过自身努力可向更高的层次发展。BU的毕业生在这点上都得到业界的广泛认可,尤其在电影特效领域。
在BU培养的学生中,Tom Box是2000年毕业于NCCA,成立了Blue-zoo动画工作室,目前是英国最大的动画公司之一,团队现有120多人,平均每年创造1000多分钟动画,公司的经营理念为“创造性的服务”(Creative Services)。通过创造性的服务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从而引起更多的工作机会,公司得以持续的生产制作,继续研发、规划、设计“创造性的服务”,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2012年Blue-zoo动画工作室赢得BAFTA奖,即英国电影和电视艺术学院奖。对于Blue-zoo动画工作室将来的发展,Tom Box告诉我们:业界的“需求与信任”是公司发展动力与源泉。
总之,NCCA从课程设计、课程教学、课程实施、课程目标等几个方面着手,培养学生艺术和技术双重能力,造就动画技术先锋人才。通过此文希望能给我们的课程改革带来更多的启发,引起我们对高等职业教育更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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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司法制度至少应包括对少年犯罪被告人羁押、预审、起诉、审判、辩护、管教等“一条龙”的工作体系。我国目前少年司法一条龙工作体系的构建还很不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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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少年司法制度自诞生以来,在治理少年犯罪和保护少年成长上发挥了重大积极的作用,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尚待完善。本文旨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我国少年司法制度进行反思,并提出包括树立正确的少年司法理念———保护、教育、复归,加强少年立法,创设少年法院,确立全面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指定辩护、审判不公开、刑事污点取消、暂缓判刑和社区矫正等制度等设想。
【关键词】少年;少年司法制度;反思
【论文 正文】
对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反思
在美国,1899 年伊利诺斯州《少年法院法》的颁布,标志着少年司法制度的诞生。至今,少年司法制度已经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建立,并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制度之一。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于1984年11 月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建立, 这标志着少年司法制度在我国的诞生。此后,少年法庭因其独特的视角、针对性的做法和良好的实践效果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和支持,并在我国各地得到了成功推广。
1988 年7 月,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犯合议庭”改建为独立建制的“少年刑事审判庭”,这使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少年立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少年法庭在全国普遍建立起来,少年司法制度从地方性制度转变为全国性制度。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之后,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初具规模,在保护少年合法权益、治理少年犯罪等方面起到了积极和重大的作用。但是,与国外少年司法制度百余年的发展历史相比较,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还欠缺成熟和完善,近几年来还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
目前来说,现在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处于在困境中发展的时期。一方面少年法庭普遍面临案源不足、人员和机构不稳定等;另一方面,少年法庭受到一些质疑,因为少年犯罪问题仍较严重,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陷入困境。具体来说,存在以下缺陷:
1.1 相关立法与现状脱节
制约少年司法制度发展的主要因素一直是少年立法的不健全。我国已经制定了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于少年案件尚无专门的实体性和系统的程序性的法律法规,出台的一些有关司法解释,远远不能满足需要,总体上说,这些规定欠缺对少年成长状况的研究,并没有充分反映出少年特殊的身心特征。
1.2 少年法庭的设置问题
少年审判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的核心制度,少年法庭也是少年司法系统的核心机构。我国少年法庭经过十几年的不断改革和实践,探索出了许多成功的审判方式,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建制上的混乱,目前我国的少年法庭有二千多个,但由于我国没有《少年法庭法》,因此少年法庭组织形式混乱;受案范围的混乱,因为少年法庭在我国还属于一种新生事物,就不可避免地存在受案范围混乱的现象,大部分基层法院的少年法庭只管辖少年犯罪案件,但也有一些少年法庭受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身心健康、人格尊严的保护案件,故在其运作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都要靠司法工作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适当扩大受案范围有利于强化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效果,但有些地方却是缺乏实际考察全盘皆收;我国现有少年法庭均是设置在普通法院之中,少年司法工作的人、财、物均由普通法院所调配。普通法院对于审判人员业绩,往往是以办案的数量来衡量。但由于我国目前少年法庭所受理的案件基本是少年刑事犯罪案件,而这类案件的总体数量不多,又需要少年法庭工作人员投入更多的精力、爱心和财力,其工作量很难以审理案件的数量来衡量。因此,与其他法庭相比,少年法庭难以摆脱浪费人力、物力、做与审判工作无关的事情等诸多质疑。
少年司法制度要从成人司法制度中独立出来,首先应表现为组织独立。将少年法庭设置于普通法院内的组织形式,会强化少年司法制度与成人刑事司法制度的类似性。正如我国台湾地区李茂生教授所指出的:“于组织设计上,以专庭的方式进行少年保护事件以及刑事事件的处理,此不仅是无法培育专业人才,尤甚者,透过人事交流、任命的方式,少年司法与成人刑事司法的类似性会更为强化。”[1]
1.3 具体制度上的问题
少年司法制度至少应包括对少年犯罪被告人羁押、预审、起诉、审判、辩护、管教等“一条龙”的工作体系。我国目前少年司法一条龙工作体系的构建还很不完备,具体存在以下问题:
1.3.1 少年的刑事诉讼权利得不到保障
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而在实践中,公安机关审讯少年时却很少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督措施,对少年诉讼权利的侵害便成为经常发生的现象。
指定辩护人制度也是我国刑法对少年诉讼权利的保障措施,但是实践中由于这种法律援助是免费提供的,缺乏国家保障的措施,一些指定辩护律师不能像委托辩护人一样认真负责地行使辩护权利,而是敷衍了事,有的辩护人甚至基本不会见被告人,有的辩护人阅卷后也只是敷衍几句辩护词了事,有的辩护人发表答辩意见后不再对被告人进行教育,十分不利于对少年刑事诉讼权利的保障。
1.3.2 不公开审理与公开宣判的矛盾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2 条第二款规定:“14 岁以上不满16 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一律不公开审理;16 岁以上不满18 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但第163 条第一款同时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刑事诉讼法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案件的公正审理,便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但同时由于宣判的公开进行,就使少年犯罪案件的审理结果予以公开,使少年被告人暴露在公众和媒体之下,不利于对少年身心及其成长的保护。之前的不公开审理没有了意义,同时破坏了法律条文的内在逻辑性。[2]
1.3.3 刑事污点保留侵害少年权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8 条规定:“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刑罚、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4 条规定:“未成年犯罪人刑满释放后,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但实践中,少年一旦被定罪量刑,即被视为有刑事污点,刑事污点的保留,对少年来说意味着社会地位下降,某些权利丧失,道德名誉受损,在学习和日后的工作、生活等诸多方面会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这些现状势必打击了少年想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回归社会的信心,也可能是重新犯罪的诱因。而又犯新罪时,则有可能构成累犯,累犯则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即使不构成累犯,该刑事污点也会作为酌定从重情节,量刑时势必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对少年而言,刑事污点的保留是很不利于保护少年合法权益的。
如前所述,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但这些问题并不能成为我们不建立这种制度的理由。事实证明,少年司法制度无论对于青少年犯罪的预防还是一个国家整体犯罪预防战略的实现都有着重要意义。因此,笔者尝试对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做出以下建议。
2.1 加强少年司法制度立法
笔者认为,我国可以在刑法总则中专章规定少年刑事责任,把少年实体法的内容规定在专章中;另外将对少年案件的诉讼程序和执行从现行刑事诉讼法典中独立出来,专门制定一部《少年刑事诉讼程序与执行法》。原因如下:我国目前的少年立法规定及很多制度都处于尝试阶段,制定少年刑法时机还不成熟。正如有学者认为“为了满足法院处理大量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急需,一个最快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在修改刑法典的同时,单设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处遇专章,待条件成熟之际再制定独立的《少年刑法》。”[3]而诉讼程序是将实体法规定的罪与刑与个案相结合的过程,执行是落实实体法内容的步骤,执行的效果和刑罚目的与任务的实现有着重要关系,并且对少年的执行过程中有许多程序问题需要解决,因而笔者认为制定一部集诉讼程序与执行于一体的《少年刑事诉讼程序与执行法》是必要的。
2.2 创设少年法院
少年审判机构是少年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最早的少年司法制度的建立也是从法院系统开始的。可以说,法院系统的建设是少年司法制度的重中之重,其创设的意义是为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供契机和动力。对于少年法院的创设也是近年少年司法制度建设讨论的热点,理论和实务界对在我国建立少年法院问题的探讨,无疑将大大推动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建设的进程。笔者认为,少年司法制度要从成人司法制度中独立出来,建立少年法院正是少年司法制度独立性的进一步展开。
2.3 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
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来源于英国,是指在对少年进行逮捕、讯问、拘留和控告时,如果没有合适的成年人,如律师、法定代理人等在场,对少年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将不得被作为定案的根据。我国法律中虽然没有“合适成年人”的用语,但是也有要求成年人参与的法律规定,如《刑事诉讼法》第14 条第2 款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1 条第四款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告知其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还没有建立强制的成年人介入制度。
因此,笔者认为应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由于少年身心发育尚未成熟,他们需要由父母、监护人等合适的成年人在场照顾其身心健康,协助他们与警察及司法机关进行沟通,维护其合法权益。
2.4 指定辩护制度
从法律的规定上来看,我国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审判阶段,即只有法院才有为少年指定辩护人的义务。笔者认为,对少年的法律援助不应当仅限于审判阶段,而应当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且为少年指定的律师,最好懂得少年心理学的基本知识,懂得对少年犯罪者进行教育的方法。[3]辩护人还应着重查清以下内容:少年被告人的真实年龄;少年被告人的犯罪目的和动机,是否初犯、偶犯或者惯犯,如果是共同犯罪的,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犯罪结果的危害程度。
2.5 审判不公开制度
审判不公开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少年犯罪案件或者有少年的案件时,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不向社会公开。这是人民法院审理少年犯罪案件和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重大区别之一,是少年刑事诉讼案件必须坚持的原则。少年犯罪案件审判不公开主要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有利于审理的顺利进行,防止少年因为公开审理而情绪激动,心理压力大,使其在法庭上难以准确表达意愿;另一方面则是从保护少年的长远发展考虑, 防止其因为广泛的曝光而产生羞辱感丧失生活信心,并难于重新融入社会。
2.6 刑事污点取消制度
法国、德国、瑞士、俄罗斯、日本等国的司法和立法实践表明,刑事污点取消制度对于预防少年犯罪和重新犯罪具有明显的效果。因此,在借鉴其他国家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少年刑事污点消灭制度,既顺应了世界刑事立法潮流,也将会完善我国刑事法律体系,充实少年的刑事司法制度。
有刑事污点的少年是否悔罪,改过自新,在法定时间内是否遵纪守法、表现良好,是消灭其刑事污点的本质条件。刑事污点的消灭必须是在该污点经过一定的时间后才能进行。基于此,笔者建议对被判单处附加刑的在罚金交纳后,被判处缓刑的在考验期间期满后,六个月至一年;被判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刑罚的和被宣告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的,在刑罚执行完毕后或判决生效后过1 年;被判处3年以上5 年以下的,刑罚执行完毕后2 年;5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服刑期满后过3 年;被判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服刑期满后过5 年。如果有立功表现的等,少年法庭可以根据少年本人的申请,在消灭刑事污点的期限届满之前提前消灭该刑事污点。但在刑罚执行期间或缓刑考验期间是不能允许宣告消灭刑事污点的。少年的刑事污点消灭后,其罪刑记录一并注销。
2.7 少年刑事诉讼暂缓判刑制度
上世纪80 年代末90 年代初,我国江苏、上海等少数省市的少数基层法院少年法庭, 在审理少年刑事案件时开始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对少数少年被告人试行暂缓判刑。但我国现行刑法对暂缓判刑并无规定。笔者认为,收监执行刑罚对于少年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而暂缓判刑制度则通过社会力量的帮助,在足够长的时间内,对犯罪少年进行教育改造,促其悔过自新,同时,这种不确定的状态下的考察,又对少年犯有约束力和危机感,可以起到刑罚的同等效果,因此我国应建立少年刑事诉讼暂缓判刑制度。
少年司法制度作为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重要的基本制度之一,作为保护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应当受到极大的关注。虽然我国目前少年司法制度仍存在诸多问题,但是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通过不遗余力的努力,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将逐渐完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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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术是中国古代汉族劳动人民的四大发明之一。印刷术源自道家的雕版印刷,它活跃于唐朝的雕版印刷 ,经宋仁宗时代的毕昇发展、完善,产生了活字印刷,并由蒙古人传至了欧洲,所以后人称毕昇为印刷术的始祖。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古代印刷术的源流、价值及其近代变革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中国古代印刷术的源流、价值及其近代变革 全文如下:
摘要:中国是古代印刷术的发明国,但中国关于印刷术的系统研究却始于民国时期。或者说近代意义上的中国印刷史研究,不仅来自中国传统的图书目录版本之学,而且从西方学者有关中国印刷术的研究获得启示,形成了中国印刷史研究的第一次高潮。中国近代是西方新式印刷术取代中国传统印刷术的阶段,学者也将目光投向近代,进入了印刷术本身从古到今沿革历史的研究,从而突破了传统的以图书为中心的框架。本文主要根据民国时期的论文,探讨其学术视野与研究思路。
(一)以图书版本学为基础
从中国图书史来看,在印刷术出现之前有很长一段抄本图书的历史,印本图书的出现一般认为是在隋代或唐代,而有关印刷术的史料比较零散,不成系统。因此,中国形成了以图书目录版本校勘考据为基础的传统文献学,关于刻本的记载就成为中国印刷史的源头。采用倒推的方法,从民国时期的有关著述入手,梳理其引用资料及辑录体例,分辨从中国书史中如何分离出了图书刻印史---即中国印刷史的轨迹。
晚清时期由于印刷术的发展,图书版本目录资料积累丰富,藏书家及藏书机构也有大量古籍版本实物可以考察,于是有藏书家笔记、书跋等文体,汇辑有关图书版本及刊刻的资料。1897年叶昌炽的《藏书纪事诗》以藏书家为线索,辑录排列相关资料,并以"昌炽按"形式添加个人见解。其中涉及五代国子监"印书之始"、《梦溪笔谈》所言毕昇发明"活板"、书籍装帧等资料。1911年叶德辉所著《书林清话》,有感于《藏书纪事诗》"于镂版缘始,与夫宋元以来官私坊刻三者派别,莫得而详。于是检讨诸家藏书目录题跋,笔而录之"[1],以"刻书"为中心,分专题汇集并梳理考证了古代雕版书籍的各种资料。此书的叙开宗明义:"书籍自唐时镂版以来,至天水一朝,号为极盛。而其间分为三类,曰官刻本,曰私宅本,曰坊行本。"这涉及印刷的起源及发展轨迹,具有梳理"刻书源流"的历史眼光。其中"书有刻板之始"篇,引述古籍资料,论述"书有刻本,世皆以为始于五代冯道",而"吾以为谓雕板始于唐",有多条资料"可为确证".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引述了"近日本岛田翰撰《雕板源流考》(所撰《古文旧书考》之一)"的有关论述及资料,对其进行反驳,说明"吾未敢附和也".其中"刻板盛于五代"篇,还提及"光绪庚子,甘肃敦煌县鸣沙山石室出唐韵、切韵二种,为五代细书小板刊本(载罗振玉《鸣沙山石室秘录》)。惜为法人伯希和所收,今已入巴黎图书馆,吾国失此瓖宝,岂非守土者之过欤"[2].由此可见,当时考证书籍刻印源头已经有日本人的著述及中国新近出土的文物作为参考,学术视野更为开阔。此后,其侄子叶启崟续作《书林余话》,于1923年及1928年几次对资料进行续补和考证,并延伸到"自清末传石印法,中国出版界遂开一新纪元".
(二)从"雕板源流考"切入孙毓修(初版时署名留庵)所著《中国雕板源流考》(商务印书馆1918年初版)一书,今有再版者认为这是中国"较早系统讲述中国印刷史的研究专著"[3].根据上述叶德辉介绍可知,孙毓修也参考了岛田翰的《雕板源流考》,如第一篇"雕版之始",引述"陆深《河汾燕闲录》""费长房《历代三宝记》"等资料,证明"我国雕板,托始于隋",就是来自岛田翰,却没有像叶德辉那样提出自己的考证。孙毓修一书涉及"官本""家塾本""坊刻本"三种类型,这与叶德辉关注"官私坊刻三者派别"有相同之处。但从"雕板之始"到"活字印书法"(创于宋初,引用沈括《梦溪笔谈》)的排列,因为名目简单,反而突出了印刷史料,这也代表了当时"中国印刷术在古代之沿革,盖可以雕板之源流言之也"[4]的模式。但有书评认为,这本仅有68页的小册子,"不足以云中国印刷术的源流,尤不能包括整个的中国印刷术".[5]
中国"雕板"源流的考证是中国印刷史研究的开端。中国学者不仅参考大量有关图书收藏、版本刊刻的资料,同时也参考海外学者的研究,借鉴新近发现的敦煌文献等,比较明晰地勾勒出中国印刷术从"雕板"起源到活板的历史沿革线索,从而形成了中国的印刷史框架。在这个过程中,岛田翰所谓"雕板源流考"的思路,不仅给予中国学者以启发,也引出了批评考证的著述。例如,1925年,向达考证:"宋人笔记俱谓刊书始于李唐。明陆深著《河汾燕闲录》,方创昉自隋代之论。清代承其说者颇不乏人",而"清末日本人岛田翰著《古文旧书考》,论述中国雕板渊源犹袭陆说",所以,本书"录陆氏与岛田氏二家之说于后,继辨其诬"[6].本文还引用了孙毓修《中国雕板源流考》、卡特《中国印刷术之发明及其西传》、罗振玉《莫高窟石室秘录》等新近著述,说明当时有关研究相当活跃。
中国古代没有"印刷"一词,叶德辉归纳古代"刊刻之名义",所使用的词语有雕造、镂版、刻板、锓木、刊行等21种。因而,与这类名目有关的著述可以说就是印刷术之史。例如,向达的文中有"中国刊书史上之咸通时代"一题,此后也有标称"雕版印刷术"的文章,如1936年蒋元卿的《中国雕版印刷术发轫考》[7].根据中国古代图书发展的特点,更广义的图书史涵盖了图书的各种版本形制:从竹简书到纸本书,再到雕版或印本书。由此也有学者探讨中国古代书籍形制的变迁史,例如,马衡的《中国书籍制度变迁之研究》[8]、李文琦的《中国书籍装订之变迁》[9],张曼陀的《中国制纸与印刷沿革考》[10].
即使有了印刷史的名目,中国图书史的体例中依然包括图书的刊刻史料,1931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陈彬龢、查猛济《中国书史》,从"文字的创造"开始,以"清代藏书家"结束,连缀成"历史"的线索。其中也谈到:"书籍的雕板,大家以为是从冯道开始,实在不是这样。现在仔细考据,雕板的起源,还在隋代,到了唐代方才流行。五代的冯道,不过是监本的创始者。"[11]这一说法与孙毓修的《中国雕板源流考》是相同的。
可以说,以"雕板"为界,此后的图书史与印刷史有了交叉关系。而从雕版到活板的沿革线索,形成了中国古代印刷史的基本框架,后来又延伸到近代西方印刷术输入时期,突破了中国古代书史的体例。
(一)卡特著作开辟了新途径
晚清民国时期,甲骨文字及敦煌莫高窟唐代文献的发现,引起了海内外研究者的关注。对中国学者影响最大的属美国学者卡特(T.E.Carter)的《中国印刷术之发明及其西传》一书,此书1925年在美国出版后,很快就传入中国。向达先后翻译该书的部分篇章,在《图书馆学季刊》上发表,例如,《吐鲁番回鹘人之印刷术》《高丽之活字印刷术》《中国雕板印刷术之全盛时期》《现存最古印本及冯道雕印群经》等[12].商务印书馆还出版了刘麟生的节译本《中国印刷术源流史》。
卡特作为美国人,潜心研究中国的印刷术起源及其对西方的影响,这让中国学者颇为赞许。有书评指出,"印刷术的发明是中国对于世界文化一种最大的贡献,可是至今还没有一本中文书能把它的源流原原本本的告诉我们",卡特一书"不但在内容上取材丰富,而且在方法上开辟了一个新的途径"[13].卡特此书搜集资料非常广泛,其引文不仅有中国古籍的记载,囊括了叶德辉等人汇集的资料;还引述了西方学者有关中国印刷术的研究成果,并从敦煌文献等考古发现中寻找证据,如其在注释所言:"近年来研究中国及日本雕版之书,用英法德三国文字发表者,至少当有十五种,书册装潢多甚华丽,其所言之雕板特重彩印,率视之为美术。至于言中国发明印刷术者,则搜遍西方诸国著作目录,得杂志论文三篇,及小册子一种而已。"[14]
而卡特的贡献就在于从世界印刷史的角度,详细考证中国享有印刷术的发明权,而且传入了欧洲。卡特这本学术著作的体例结构完全不同于中国传统的文献考据或笔记,这也引起了中国学者的极大兴趣和广泛好评。
有书评总结为四点:"沟通中西印刷与文化之关系,一也;善于鉴别材料与组织材料,二也;论断谨严,图表适当,三也;文字简明,便于观览,四也。"可以说,这是一种全新的学术著作,尽管"本书为题目所限,于明清及现世印刷术,言之极少。倘有吾国学人,广罗古今资料,成一'中国印刷文化史',则更幸矣",因此,"国人之有志于此者,亦属义不容辞也"[15].尽管中国学者从中国书史的角度,也会转向研究"雕板之始",但是,除了史料辑录和考据,并没有自诩为印刷术的发明国,也没有看到中国印刷术在世界印刷术发展进程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所以,卡特这本书对中国学者有振聋发聩、开拓思路的作用,正如胡道静所回忆的,他在读中学时"并不知道活字组版印书的技术是我们的祖先早在第十一世纪中期就发明创造的,然后向世界各地传播",直到将进大学之前,读到卡特的书"才惊讶地了解这一项有关人类文化发展的重大创造原来是我们自己的祖先所做出的伟大贡献"[16].张秀民读了卡特的书,将研究兴趣从书史转向印刷技术史,其《宋活字版考》(1931年毕业论文)一书就直接受到卡特的启发[17],此后一直从事印刷术研究,最后完成了《中国印刷史》专著。
关于中西印刷术的对比,涉及印刷术的发明权,卡特认为欧洲以活字发明为始,中国以雕版为始,"雕版印刷术,诚可谓为中国最重要之发明".中国的印刷术远远早于欧洲的印刷术,这种差异在于"象形字与字母之不同".但是,"无论在何处,印刷术发明,即为印刷方式之发明,一国之教育文化,辄可因此而大起变革"[18].卡特不是一般论述印刷术,而是具有文化史的眼光。钱存训的《书于竹帛》(1962年)一书正是基于中国古代文字的特征,指出"上自公元前14世纪,今日所见最早的中国文字始,以迄公元700年左右,即印刷术发轫时期。
这两千多年是中国文字记录和书籍发展的滥觞时代,所有的各种书写材料、内容、记载方法、编排,以及若干中国书籍所特有的形式,皆于此时逐渐形成。印刷术发明以后,这些特色乃被继承,成为中国典籍和文化传统的重要部分".因此,李约瑟博士评价钱存训的书显然是卡特经典之作的"姐妹篇"[19].
(二)确立中国对印刷术的"发明权"
关于西方印刷术的发明,不得不提到德国人古登堡(有多种译法),其作为西方的科学家、发明家,在中国晚清时已经被广泛认知,并与中国的毕昇相提并论。然而,在当时的"二战"背景下,确认中国作为活字印刷发明国的地位,还有特殊的语境。1945年苏联学者《活字印刷之祖---中国》[20]一文指出:"在比较的不久以前,关于活字印刷之发生,曾有两种尖锐对立的意见。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开头二十年的资产阶级的历史资料中占有支配地位的观点,认为印刷技术,完全是约翰·戈登堡于1440年后完成的欧洲人独立的发明。相反的观点的代表者则说:印刷术之发明并不在欧洲,而是在东方,远在传入欧洲以前中国已有印刷术了。"作者说明:"可为中国为印刷术之祖国的完全无可争议之证据的,就是第十世纪到第十二世纪所出版的中国的古版书之存在。明白的,许多东方历史专家,特别是中国学学者,一致断然主张,印刷术在中国盛行,远较欧洲为早。"中国的印刷术是有发展线索的,"表演为连续的发展的各个阶段,彼此连互达好几个世纪之久".而其援引的一个有力证据就是1925年出版的卡特的书,由此完全确定了"中国在印刷技术上,一般的说在印刷上的发明权".
此外,"1928年举行的中国古版印刷作品专门展览会,更明显地证实:早在十一世纪中叶,中国冶匠毕昇已经第一个发明了活字印刷。后来中国会反复地利用以铜、铅或锡所铸制的活字---远在戈登堡以前".而且,"这种从东方国家借用的本质,在我们这一时代特别指出的重要性,因为法西斯党徒的理论,仿佛文化和技术的发明,只是白种人的天赋优越性。现在由于关于戈登堡为第一个活字印刷家的神话的消灭,同时也粉碎了创设这种法西斯(理论)的野心。"此文虽然有一定政治背景,但也能够说明卡特一书的广泛影响。
中国是印刷术的发明国,为什么对印刷术本身却缺少系统研究呢?卡特在其书中有所论述:"由于书写的进步,如毛笔和造纸的发明,促使中国的著述家纷纷从事于博古的研究,产生了大量著作,但不幸对于印刷一道,都视为当然,很少提到。"[21]
对此,中国学者也有反思,张真园指出:"我国典籍渊博极矣,然人文无专史,虽文艺礼乐间载史乘,而其主要之点仍着重政治。试观历朝史册,大都记载国家之兴替,帝王事业之盛衰。欲求关于人文之记载,工艺之迭邅,则东鳞西爪,毫无线索可寻。印刷事业占工艺重要之地位,国人旧惯恒重文而轻武,以为工艺者非文人之事也。工艺既为一般所不注意,则印刷术亦为一般人所漠视。故就我国典籍中,欲求印刷术发达之理路,一贯之线索,则颇非易易。"[22]
而民国学者对中国印刷术的关注,不仅是从学术上受到西方学者著作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中国传统社会制度和文化观念发生了根本变革。当印刷术成为一个时代变迁的重要媒介的时候,对印刷史的研究也就走出了传统的书斋,具有了更为宏大的文化视野和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
民国学者对印刷术的研究有两条线索,一是对古代印刷术的研究,主要来自目录版本及图书馆学的专家,可以概称为书史学者,其研究成果主要发表在图书馆类期刊;二是基于现代印刷业发展状况对印刷技术(科学)的研究,主要来自印刷出版界的专家,可以概称为业界专家,其有关论述主要发表在印刷业界的刊物。这两条线索有一定联系,书史专家从对古代书史的研究延续下来,关注中国古代从雕版到活板技术的沿革,特别关注中国对印刷术的发明问题,以雕版印刷术作为印刷史的开端。这些研究对于印刷业界专家而言,是一种激励的力量,但古代的光荣历史与现实的落后状况形成了强烈反差。因此,业界专家基于改变现状的需要,大量介绍西方印刷技术,并实际进行技术改进,集中在对印刷技术的具体环节。这些关于现代的、世界的印刷技术的研究,与中国古代图书版本的刻印史已经没有联系,在今天看来却是中国近代印刷史研究的重要资料,涉及了印刷史的分期、技术沿革、社会影响等方面内容,值得重新解读。此外,由于印刷工业的发展、印刷出版物的推广,大众媒体也刊发涉及印刷术常识、印刷机器广告、世界印刷人物等方面的文章,这些也呈现了民国时期印刷术的生长环境以及对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影响。这里主要介绍印刷出版界专家对"印刷术"及其作用的论述。
(一)划分印刷术的"改革"时代
在业界专家的视野中,中国印刷技术的历史是以印刷术本身的沿革为线索的,从中国古代有雕版印刷术开始,一直延续到近代民国,而且是和世界印刷技术的发展状况相联系的。
1928年贺圣鼐《中国印刷术沿革史略》[23]一文,划分出萌芽时代、发展时代、极盛时代和改革时代。关于"改革时代",反思中国古代印刷史,论述国外印刷术对中国的影响:"欧洲之有印刷,虽在我后,而以机械日精,化学工艺日新月异,乃有一日千里之观。而反顾吾国,则于西洋印刷传入以前,除原有木刻及活字印刷之外,未能有何改进。至海禁开放,外人纷至,于是欧式印刷术随之输入,而中国印刷术乃入于改革时代",于是详细介绍了欧式印刷技术,包括凸面版印刷术、平面版印刷术、照相制版术、凹面版印刷术四类。在此文的基础上,193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其《近代印刷术》一书,直接切入中国近代印刷术的发展情况。此外,张真园的《中国印刷术史概》一文,将西方印刷术进入中国后称为中国印刷术的兴革时期:"海通以后,铅印石印,相继输入。我国之经营印刷事业者,始知改革,以图进步,于是我国之印刷业转入兴革时期矣"[24].
而"兴革云者,犹言改进也。萌芽时期所述,监本、家刻本、坊本诸类书籍,要皆雕刻之木版或活字之编排,借人工以造作,印刷一书几废岁月。迄夫清季海禁开放,欧西文明输入,于是机器印刷、铅字编排,技术精微,功倍事半"[25].从使用传统的人工印刷术到输入西方的机器印刷术,这是中国印刷技术本身的发展历程。顾敦博曾编制"中国印刷术转仿西洋的资料"[26],制成了详细表格。
显然,中国印刷史"改革时代"的重要分界点就是晚清以来西方印刷术的传入。从这个意义上说,民国时期印刷术的发展,被放置在中国印刷术沿革的历史框架之中,只是一个短暂的阶段,但这也是西方印刷术取代中国传统印刷术的根本"改革"阶段。而且,在世界印刷术发展的宏大背景下,中国现代印刷术也是世界印刷术的一部分,与中国古代印刷术形成了巨大反差。或者说,中国印刷术进入改革时期不是其自身发展的结果,而是受到世界先进印刷技术直接推动的结果。
那么,中国古代的印刷术为什么会停滞下来?究竟是什么内在的因素,驱使中国近代印刷术发生如此巨大的变革,印刷术的变革又对中国传统社会的转型产生了什么影响,这些都是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二)分析中国现代印刷业的特点及落后原因
与中国古代的印刷术相比,中国现代印刷不是简单的工艺改进问题,而是一个需求广泛的巨大产业,其成长过程也有自己的特点,最初印刷业和出版业是同步发展不分彼此的。
王云五《中国的印刷》一文指出:"在欧美各国出版业很少兼营印刷业,我国却不是如此。在光绪二十年左右有了新式出版业以后,规模较大的出版家没有不自办印刷所的,并且印刷业在中国简直是出版业的附属品。"[27]陆费逵《六十年来中国之出版业与印刷业》一文也提到这一现象:"我国习惯对于出版业和印刷业向来界限不分,古昔不必说了,就现在两个大的出版印刷业说:商务印书馆谁都知道它是我国唯一的出版家,它的营业,出版占十分之六,印刷占十分之三;但是它最初是专办印刷的,所以它的牌号到现在还有'印书馆'三字。中华书局在印刷业也占着全国第二的位置,彩印且占第一的位置,但是它最初只营出版业,不从事印刷,所以到现在仍是以书局为名";"还有许多招牌用某某书局,实际上或专营出版,或专营印刷,或兼营出版与印刷"[28].
晚清民国时期,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印刷出版物是最为重要的传播工具。从西方传教士到中国的官书局以及民间出版机构,基于翻译出版大量西方书籍、兴办新式报刊的需要,不断引进西方的印刷机器;而印刷业自身的发展也需要有丰富多样的出版物作为支撑,在中国社会的变革时代,印刷业与出版业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这一时期,中国民营出版业有了很大发展,相继出现了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等大型印刷出版机构,但从整体来看,中国的印刷业与国外印刷业相比,还是处在非常落后的状态,并制约了出版业的发展。《中国印刷事业的现状》一文就指出:"综计全国店印大大小小为数不溢二三千家,内中除掉一二家规模比较全备外,其余的都可称因陋就简。"[29]
印刷业界专家更加了解中国近代印刷工业落后的现实,《近代中国印刷术》:"著者读我国古代印刷史,不胜崇拜我先代创造改进之精神;而一考察我国近今印刷界之状况,对于我印刷界之不知积极改进,未能与世界各国比美,又不能不深为叹息也。"[30]
李常旭《印刷术与社会》一文分析了中国印刷术到近代反而落后于欧美的原因:"我们中国是一个最古而开化最早的国家,更是印刷术的发明者;然而我们现在的印刷事业反而步着欧美的后尘,守着人家的陈规,这其中的原因无非是专制时代的印刷术,虽有发明,仅限于御用品,使用范围太狭,不能使已有的技术传播到民间。再就是中国向来对于技术人员,没有相当的保障。再加上国民智识的不够,时常为了生活的顾虑。总有发明,传授徒弟时,也是常保留着局部的秘密,以作万不得已时生活的保障,相沿传递,日渐退化,不但不能发扬光大,反而一代不如一代了。及至印刷所用之机具技术,由欧洲传到中国后,国人瞠目无知,万分惊奇,而且认为是神秘的奇迹,这不能说不是科学文化落后,及国人素不重视印刷术的表现。现在中国的印刷事业,固然到处皆有,但十分之七八均系商人经营,且以营利为目的;只不过守着西洋人传给的技术,应付社会上需要的印品而已。至技术之研究,机具之改良,原料之发明,根本没有人能有那一种念头和机会。所以目前中国的印刷业不但在物质文明上没有相当的贡献,而且在西洋人的眼光里,仍然是上古时代的雏形。"[31]
业界专家也从技术环节,指出中国文字的特点与印刷术改进的关系。卫聚贤谈到外国的"印刷机日新月异的在发明着",而中国"现在所愁的为排字机。因欧文只有几十个字母,容易想办法、中文常用的有近万字,数目多了,方法不容易想,而且与外国人无关,他不发明这个的,这个要我们自己发明的".但是中国人要发明新机器有成本问题,"新的机器发明了,其制造出的成品,能在一二年内将成本抽回,就有人使用这新机器。否则,花了一笔钱购到新机器,要训练一班使用新机器的人,结果其增加之产量不多,反不如旧机器按部就班的作稳当些"[32].可见,印刷机不是可以现成输入使用的,还要改进中文字模、排字盘及考虑人工等方面的成本。
中国现代印刷工业是一个更宽泛的领域,孙中山在《实业计划》中所谈印刷工业,就涉及造纸业、墨胶工场、印模工场、印刷机工场等辅助工业。业界专家也从这种整体的角度,分析中国印刷工业落后的原因。《近代中国印刷术》一文列出三种表格,统计中国自1911年至1929年间纸张、铅印石印材料和印刷机器的进口情况,指出"统观上列三表,有令人不寒而栗者。历年洋纸、铅印、石印材料及印刷机器输入之总额,突飞猛进,一方适足以表示吾国近年印刷数量的进展,一方适足以表示吾国印刷事业每年漏巵之巨。故欲谋今后吾国印刷事业正当之发达,于培植印刷人才之外,更宜努力于印刷原料之制造"[33].留法美术印刷专家高元宰非常痛心地指出:"你看每年海关贸易,印刷机械,印刷用纸,印刷油墨,印刷药品等。每年总在百万万元以上。"[34]
中国大量进口国外印刷产品,不仅造成了国民经济的损失,也阻碍了印刷出版业的发展,提高了印刷出版物的成本。这种印刷技术落后状况,是与当时世界其他国家的印刷工业相比较而言的。业界专家有多位是从德、法等国留学回来的,或者曾到日本等国考察,所以,他们以改变中国印刷工业落后的状况为使命,创办多种印刷业界刊物,组织中国印刷学会,发明适合中国的印刷工艺,发展印刷职业教育,向大众普及印刷知识,致力推动印刷工业的发展。
(三)印刷术与社会文化的关系
新式印刷术带动了中国的印刷出版业。而印刷术作为一种复制传播的媒介,也顺应了中国社会转型的需要,成为输入西学知识、保存中学知识、推广新式教育的重要工具。因此,印刷术是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程度的尺度,这已经成为业界人士的共识。孙中山1916年在《实业计划》中如此论述印刷工业的重要性:"此项工业为以知识供给人民,是为近世社会一种需要,人类非此无由进步。一切人类大事皆以印刷纪述之,一切人类知识以印刷蓄积之,故此为文明一大因子。
世界诸民族文明之进步,每以其每年出版物之多少衡量之。"这更是业界专家引述最多、最有权威性的话语,以此作为呼吁政府发展印刷工业的依据。贺圣鼐、赖彦于曾引述美国印刷联合会所奉之格言"印刷为进步之母"[35],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刘龙光论述了印刷术传播文化的功能:"一国文化的水准,与其国印刷术发达的程度成正比例。大凡印刷术发达者,其国的文化水准必高。印刷术不发达者,其国的文化水准必低。"[36]
允中强调"在中国,印刷机械是促进其现代文化和工商业发达的先锋"[37].印刷术的产品是各种出版物。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新式印刷出版物(教科书)对于新式教育有直接的推动作用。
张元济、王云五、陆费逵等出版家都对出版业扶助教育的作用有明确论述。陈昌蔚则从发展印刷术的角度指出:"要教育普及然后人民才知有国家,才知国民应有的责任。普及教育的主要工具是印刷物,须有价廉物美的书籍,使人人能以最低限度的代价,换取有益的知识。然后才能唤起一般人阅读书报的兴趣。"[38]
还有文章针对"印刷业同仁"而强调:"印刷与教育本有密切的关系,印刷是教育的工具,教育是印刷的目的。印刷不以教育为目的的,便不是有价值的印刷,教育不以印刷为工具,就不易增进教育的效率。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印刷在教育上的价值,高于一切,尤其对于民众教育有特殊的贡献。"[39]由于石印、铅印技术的发展,旧书的复制更加方便,不仅保存了珍贵的古籍,也促进了传统文化的普及。郑鹤声就指出了当时翻印古籍的情况:"近年石印始盛。各书肆出石印书甚夥,翻印旧书之风亦渐盛。有影印之法,于是一时不易得之书,亦得求取如志,而商务印书馆所印之《四部丛刊》,尤有价值。"[40]
杨莲生《铅印旧书》一文详细介绍了铅印旧书风行的情况:"铅印旧书(包括仿宋字、仿古字,楷字等)已经成为国内一般书店的主要业务了。正像火车火轮之代替骡车帆船一样,铅印与影印必然的要夺取木版与石印的地位。"[41]新式印刷术与报纸、杂志的发展有密切关系。戈公振指出:从字义变化来看,"press一字,由印刷机械之名称而来。最初之书籍杂志报纸等,几纯作为机械所制之印刷物;次则以为定期发行之报纸与杂志之名称;今则仅日刊报纸可用之。"[42]
报纸、杂志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有时效性或周期性,更需要高速印刷技术。《报纸的印刷》一文从"印刷术的发达史"谈到"印刷于报纸制作程序中是占有着很重要的地位。报纸的发达与印刷是有极大关联"[43].还有文章以欧美印刷技术为例,论述"印刷新闻报纸和杂志的机械是现代的一件奇器"[44].而照相制版术的改进,更是促进了画报、摄影图片出版物的繁荣。贺圣鼐指出"自照相制版术出,图画印刷,乃得一大革新",这种技术包括从"单色印版"到"彩色照相版"的发展[45].
文溶也详细讲述了"照相术于印刷界的功用"[46].黄天鹏1934年甚至根据印刷术将中国"五十年来之画报"划分为三个时期:绘画石印时期、摄影铜版时期、影写版时期[47].高元宰主编的《中华印刷杂志》有一期"照相制版术专号"(1935),就展示了中国印刷专家用多种技术印制的摄影、美术作品的图片。可以说,新式印刷术与大众传播媒介相互作用,形成了中国现代出版文化的新格局。
综上所述,民国时期有关中国印刷术的研究有两条线索,一是以图书版本和考古文献为依据,从雕版源流切入,确立了中国对印刷术的发明权;一是以西方先进的机械印刷术为尺度,梳理中国印刷术从古代进入"改革时代"的轨迹,二者结合,形成了中国印刷史的基本框架。当时图书文献研究的学者以及印刷出版界的专家,都经历了中国社会文化的转型过程,对印刷作为一种技术的沿革变化,以及作为一种媒介的传播功能,有着现实观察和深入思考,因而具古今贯通的学术根底、中外比较的宏观视野,促使印刷术成为专门的研究领域。
正是由于印刷技术发展,学术及行业刊物繁荣,学者专家得以聚焦于印刷术的论题,发表各自的见解。温故而知新,在当今的数字出版变革时代,民国期刊数据库所提供的大量有关印刷术的研究资料,也可以作为印刷媒介与社会文化变革的一面镜子,具有重新解读的学术价值。
[1]叶启崟。书林清话跋[A].叶德辉。书林清话[M].北京:中华书局,1999:293.
[2]叶德辉。书林清话[M].北京:中华书局,1999:20,23.
[3]孙毓修。中国雕板源流考(插图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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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道德失范,是指在社会生活中,道德规范约束力的失去或弱化,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具有道德责任能力的社会成员,在社会活动中不遵守本该遵守的道德准则,丢失了最起码的道德良心的行为现象。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中道德失范问题的法律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在以经济建设为第一要务及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背景下,却频繁地爆发了一系列刺痛国人良知的道德恶性事件,本文希望从个案切入,探究道德失范问题的形成原因,并从“道法合和”
的古代法律思想中寻求解决建议。
【关键词】法制; 道德失范; 法律道德化。
2011 年 10 月 13 日,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在佛山南海一处五金城里被两辆面包车先后4 次碾过,7 分钟有18 人路过,却无一人伸出援手,最后被一拾荒阿婆发现,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永久离开人间。
类似事件频繁见诸报端,从围观跳楼、旁观溺水到冷眼无视凶案等等,洛阳性奴案、李阳家暴案都无不令人扼腕,无情冲击着古老礼仪之邦的文明底线。缘何在政府高层努力推动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道德教育,大力重构社会主义新时期核心价值体系的大背景下,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各种各样的道德嬗变和道德滑坡现象呢?
( 一) 道德权威弱化。
道德是关于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善恶、美丑、正义与非正义事业、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荣誉与耻辱等观念、规范、原则和标准的总和。道德在中国政治文明和传统法律文明形成中,一直扮演着核心角色,从早期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到“援礼入法”、“礼法结合”再到“礼法合一”,无不突显道德在社会统治中的非凡意义,古代法律制度在“阴阳合和”的辩证思维方式的指导下进行设计、建设,逐渐形成“礼法”传统,因其神化君权、强化王权而深受封建集权统治者的欢迎,道德便成为了国人价值评判的主要标准,以礼为核心,法、术为手段的统治制度随着封建制度在中国数千年的延续而融化在国人思维里。然随着封建制度的终结,新政权的诞生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中国的政治结构、文化理念、经济制度和社会生活方式等各方面正不断而又茫然地走向转型与发展,道德的在社会统治中的核心地位亦逐渐边缘化,具体体现如下:
( 1) 社会经济的发展。
我国当前正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经济基础的改变,必然带来上层建筑的调整,致使原有的适应那种单一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意识,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由于市场经济在我国确立并发展的时间尚短,与其相适应的伦理秩序和道德观念、规范仍处于形成和完善的过程中,这就形成了一个道德空场。
由于市场的开放性,拓宽了人们交往活动的范围,也瓦解了传统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熟人社会,熟人言论在个体生活中的监督弱化,人们的道德要求容易因此放松,也正是由于社会的开放性,使得各种文化思潮、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在传统秩序内产生激烈碰撞,令人们无所适从,甚至背道而驰; 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对自然现象的了解更加理性,“自然报复”论不再成为人们约束自我的内心力量,从而一定程度瓦解了道德自律权威。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使道德的主客观环境更加复杂化,道德滑坡有着更大的可能性。
( 2) 利益主体的多元化。
集权的计划经济要向开放的市场经济转型,个体自由必须得到凸显,才能增强市场的活力,那么相应的个人利益就应由被压制变为充分尊重和合法保护,形成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实际的价值取向明显多元化。但当道德主体意识增强却又没有健全的利益协调机制进行合理规范和引导的情况下,个人利益不可避免地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产生矛盾。人们往往是见利忘义,只是片面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道德约束常常被抛之脑后。在法律、体制和道德还不足以很好地约束和引导利益主体的利益行为的情形下,在强大的物质利益诱惑下,在个人利益在这种转型条件下,人们的道德行为必然会出现一定时期的震荡,一定程度的道德滑坡成为现实。
( 3) 博弈成本的大小。
道德观的形成是通过博弈的方式产生的。道德滑坡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 社会中的种种制度安排客观上使得遵从道德的行为成本过高,而违反道德的行为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小。就如案例二所呈现的“英雄流血又流泪”现象。本应在公平基础上的博弈变得严重的不公平,博弈的作用被极大地异化,成为权力者玩弄权术的工具,这样,好的公共道德是难以树立的,只会以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取而代之,难怪人们大呼“做人难,做好人更难! ”
( 二) 法律权威尚未完全建立。
传统道德权威在社会转型、利益主体多元化及博弈格局改变的冲击下已慢慢流于形式,在人们膨胀的认知欲和征服欲的引导下,社会以进步为目标,“崇尚个性”、“追逐自由”的观念甚嚣,人在追求权利的过程中是不愿意受到的约束的,致使思想意识日渐混乱、行为举止更无章法,这就需要有外在的强制性来约束和规范,这种权威就是“法”。但法更倾向于约束行为而不约束思想,即使法作为外在强制权威得以树立。但为何近代以来的中国,价值体系会全面崩溃,观念危机日重一日? 是什么原因致使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却没有使法律成为新的权威呢?
( 1) 法律在社会管理中角色不凸出: 我们现代化进程欲建立民主共和政体,以保障人民对自由的追求和权利的实现,在这种政体之下,“人人是法律的臣仆”,法超越于政治之上,对最高权力进行限制、对社会形成普遍的约束,成为权威,应突出“法律具有最高性”的原则。现阶段,我国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政治体制也日渐民主,但封建集权思想仍有残留之迹,权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现状并未彻底消除,党政一体,三权分立也名不符实,在政治与法律之间,法律不能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约束,也就难以超越于政治之上而取得权威性。
( 2) 国家法与习惯法形成冲突: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民族众多的文明古国,加之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使中国形成传统综合性法律思维,讲求国家法与习惯法在文化冲突中的融合,形成“诸法和合”的格局。但近代以来,分析性的思维方式,使人们逐渐习惯用分析的态度对待法律统一性与灵活性原则,往往认为灵活性会破坏统一性,使得广大的农村和民族地区的法治进程举步维艰,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这又影响到了法律权利性的树立。
( 3) 法律体系冗杂: 随着社会关系的复杂化,立法趋细趋多,部门划分愈加分明,是不可避免的,也有其合理性。但我们立法过于强调条文的制订、法律程序也异常复杂,不用说平常百姓,就连专业法律工作者都有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时候,那法律到底是法官、法学家手中的宝典,还是老百姓生活中的信条呢? 由于过于专业,令寻常百姓在诉讼面前无所适从,只得求诸相关人士,无形中增加权利保障成本,甚至衍生出腐败、欺诈等现象,令百姓“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所以令人目不暇接的法律、法规,在生活中得不到完全的落实。
( 4) 法律制度落实缺位: 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不断深化,成绩喜人,但不同职业、不同阶层的人,似乎对现实的法制状况都有不同程度的不满。这种矛盾在于,“成绩”是指立法上的,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当规模的法律体系,基本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 “不满”是指在法律实践中存在着强烈的“术”的意味。所谓“术”,就是对法的“灵活”掌握、“灵活”运用,通俗地说,就是法律规定的是一套,实践中做的又是另一套。
旧的权威已失,新的权威未生,新旧交替之际,价值观念混乱,人就像汪洋中失去舵手的小船一样失去了前行的方向,随波逐流、盲目乱撞,各种社会问题纷至沓来。现今道德沦陷状况愈演愈烈,为社会统治和社会和谐埋下不利因素,所以在法律至上原则的指导下,对现行政治体制做彻底的改选,改选成真正的权力多元、分权制衡的民主制度,使法律成为不受政治的束缚而成为真正的价值权威。并继承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华,重塑“法”的价值。
由于历史的延续性以及文化的独特性,我们在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文化的今天,必须重新审视传统法律文化中道德的作用。
道的思维方式是综合性的,并以阴阳和合的观念指导中国文化建设和法制建设数千年,在其引领之下,法律与道德是和合的、法律内部诸法是和合的,法律对正义的诉求既不愿受形式之限,又不愿受实质之限,形式与实质也是和合的。但在西学东渐后,道德、法律走上分析之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二者则画地为牢,各自为政,道德失范行为,法律不予过问; 法律制裁行为,道德亦不予谴责。所以国人对目前的道德危机应寄予充分的重视,欲“抚大厦于将倾”,就不要将道德、法律分开来对待。也许美丽的花园之国新加坡在应对道德建设与经济发展脱节问题的道德法律化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思路。
所谓道德法律化是指国家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原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由于道德、法律都共同反映了人们对建立公平、和谐、有序的社会的追求,在调节范围上有一定的重合性,加之道德规范是法律规范的渊源,使得道德法律化有了可能性。
道德法律化有其必要性和可能性。在我国市场经济完善的过程中,在道德规范功能弱化的现实中,道德法律化是适应社会情况发生了客观变化的需要,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但是我们知道,法律毕竟不同于道德,道德具有自身的特点和功能,法律不可能完全取代道德。道德法律化是有一定的限度的,或者说在社会转型这个特殊时期,道德只能借助法律资源作为一种援助,但非长久之计。
理想的状况应该是符合正义和道德的法律内化到个体内心中,就是将公平、正义等基本价值观和道德关怀在法律上体现出来,否则法律本身是否“合法”就会受到质疑。同时法律的基本理念必须蕴涵着普遍主义的道德考虑,法律应该接受道德的检视,从而使道德和法律统一起来,使得经济秩序和社会交往都井然有序。总之,从长远眼光看来,我们还是要从底线伦理开始培育道德,而不能放弃道德。
[1]朱长根,谭英 . 道德法律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J]。 法制与社会,2007( 5)。
[2]焦国成,王易 . 当前社会道德状况和公民道德建设[J]。 新视野,199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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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龙大轩。 道与中国法律传统[M]。 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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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是指运用科学方法,协调人与事的关系,处理人与人的矛盾,充分发挥人的潜能,使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以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新经济时代下人力资源管理的变革与创新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现今人类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互联网络的日益普及使全球经济一体化,这一切的发展变化对经营机制、组织结构等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尤其在组织方面,过去按职能设立管理部门,按管理幅度划分管理层的金字塔形的组织管理机构越来越不适应时代发展,如今减少管理层次和管理职能部门,管理组织结构扁、平、瘦的综合性管理部门已经成了新的趋势,其作用日益突显,这些变化对企业传统人力资源管理带来巨大的冲击,人力资源工作要想跟得上时代将如何进行变革与创新谈谈自己的想法。
当前的激烈的企业之间的竞争,其实就是人才的竞争,人力资源工作应该是在人们越来越重视人才的前提下产生的,目前绝大多数企业虽然有自己的人力资源部门,但是没有发挥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真正的作用,其直正作用应该是人才的吸纳与开发,这是人力资源工作的核心,目前人力资源工作多是游离在这个核心之外,或者严格的说没有真正发挥这一核心作用,在传统的工作中没有走出来,如果不转变观念,将人人力资源工作的重点放在开发与广纳人才上,做好领导班子实施人才战略的参谋工作,人力资源工作将失去其存在的重要意义。
分化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将人力资源工作者从传统的工作中解放出来。人力资源管理职能概括诸多方面,原来由人事部门全部承担管理,现在经济内外环境变化,如社会专项服务业的发展,这些职能也完全可以分化后将不重要的工作向社会服务网络转移,这样即可降低人力资源工作的成本,又可将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者从传统琐碎的人事工作中解脱出来,充分发挥它应该发挥的为企业人才服务的作用。
要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自身素质能力,为做好工作提供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人力资源管理者的素质和技能直接影响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成效,要发挥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作用,必须先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者本身的素质。这就要求关注对人力资源管理者的选拔和培养,相应地建立对现有人力资源管理者的科学有效培训体系,实行对人力资源管理者相应的薪酬制度等。
首先了解新经济下我们需要的人才类型:有创新型、个性化、复合型、合作型人才。创新型人才是人类发展每个时期都必须的人才,不可否认,人类社会的发展从来没停止创新,没有创新,人类社会怎么会进步,人类可能还将在石器时代停止不前,现今,新技术广泛应用,互联网络的日益普及使全球经济一体化加速了企业间竞争的速度,成功人士马云说:“我们天天创新,几乎永远不能重复”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创新人才越来越是企业间争夺的目标。
当代人类需求个性化的发展需要个性化人才:新经济下,人们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自我意识的不断增强,追求个性追求与众不同的心里日益增强,在这种形式下,大规模的制造将被大规模的定制所替代,甚至出现单件生产,不管怎样,企业是为客户服务的,要根据市场的发展不断的创新,经济学家把这种经济现象称为个性化经济,在这种经济发展下,个性化人才倍受欢迎。
复合型人才和合作型人才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展和创造活动不可能依靠某种单一知识和单一技能来实现,它必须借助多种知识、多种技能的综合运用来完成。这需要人才的知识面要宽,复合型人才是新经济时代企业所需要的。另一方面,成功不可能靠单个人完成,尤其在现今社会,需要更紧密的联系和协作,要借助集体和他人的力量,才能将工作圆满完成。信息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合作的组织,给合作提供条件。合作的方式才能实现共赢。
多渠道发现、吸纳人才:根据时代经济的发展特性,广泛的多渠道地从外界吸纳人才。在人才的发现工作上,打破传统的标准,适应时代发展选人才,要想选对人才,必须要全面的了解,评价人才,不能仅仅根据学历、技能,必须立足实际。
充分挖掘企业内部人才的的潜质:海尔集团认为,企业不缺人才,关键是企业是否将每一个人的最优秀的品质和潜能充分开发出来了,海尔集团从始至终贯穿 “以人为本”提高人员素质的培训思路,建立能够充分激发员工活力开发人才潜能的全方位、立体的培训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每个人的活力和潜能,充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从而保证了企业人才供应的稳定发展。为了把每个人的最为优秀的品质和潜能充分挖掘出来,海尔集团在用人上强调竞争出人才,人才要经过市场的考验,提出了“赛马不相马”的观点,提出所有的岗位都可以参赛,通过竞争上岗达到优胜劣汰,在公平竞争、合理流动的前提下,通过优胜劣汰的规律,充分挖掘企业内部人才的的潜质。
既然需要的人才不同于以前,那么相应以前适用的人事管理制度必然已经不在适应新型人才的管理,人才其个性化明显,就要相应实行以人为本人力资源柔性化管理理念,弹性的管理制度。
筑建、引领创新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灵魂和精神所在,是进行科学管理的基础,管理工作要借助这一平台开展有效的管理。筑建优秀企业文化对企业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等的形成和提高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实践证明,企业生产出的产品中的精神文化含量越高,其经济附加值也就越高。所以要致力于筑建、引领一个激励型的、充满创新气氛有活力的企业文化。
以人为本的管理。以人为本是在管理过程中,始终将人的发展和需要放在核心的位置,追求人的全面发展。爱惜人才,在管理中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对员工要关爱、理解、尊重和信任。根据每个人的能力特点,合理使用人才,通过不断的培养提高人才素质,用精神和物质想结合的方式激发员工的工作和创造激情,让每个人都能最大限度地把能力发挥出来。管理者适应发展要求实现“共享式管理”,管理工作要尽量抓大放小,善于授权,勇于授权,要实现管理资源共享使管理者的意志变为全体员工的一致行动,从而有效地充分发挥员工主观能动性,让下属成才,让自己成事,达到双赢。
总之,时代的脚步无人能够阻止,人才的管理也是要与时俱进,人力资源工作要随之不断的调整自己,不断的变革,不断的创新,才能适应人才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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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大学教师重科研轻教学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种现象的产生,既与大学教师所处的大环境以及人们对高校科研工作的理解有关,也与现行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有关。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英国约克大学职称评审制度介绍及启示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本文介绍了英国约克大学和武汉大学的职称评审制度,通过比较两所高校在职称评价标准、评审办法等方面的差异,分析武汉大学评审制度的不足,并提出了改进办法。
[关键词]约克大学 武汉大学 职称评审 启示
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是高校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是教师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比较武汉大学与英国著名高校约克大学职称评审中不同的做法,找出武汉大学职称评审制度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办法。
(一)简介
根据从事工作的不同,约克大学的教学科研人员可分为三类:教学科研并重型(academic staff),科研型(research staff)和教学型(teaching staff)。教学科研并重型人员的晋升道路分为讲师、高级讲师、副教授和讲座教授四个档次,科研为主型人员分为六级、七级、八级和高级科研人员四个档次,教学为主型人员包括六级、七级、八级和高级教学人员。担任所有职务的基本条件是教职人员必须拥有博士学位,且大多经历了博士后深造,有独立工作的能力。
约克大学职称聘任工作每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开始,第二年夏季学期结束时公布结果,过程持续将近一年。学校对名额不做任何限制,教师达到标准,即可通过职称评审。对没有通过评审的教师,一般要求其不能连续申请,目的是使教师有时间改善教学科研工作。
(二)职称评审评价标准
针对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型和教学型三类人员的工作特征,约克大学制订了不同的职称评审标准。本文主要研究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的评价标准。对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学校主要从四个方面评审:科研、教学、构建研究环境上的贡献,以及公共服务。
科研标准:1.在本专业顶尖杂志公开发表经同行专家认可的高质量论文,发表高水平成果,或创作出高水平艺术作品;2.指导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的数量;3.主持重要的研究项目;4.在知识转化或创新方面成就;5.获奖及在其他学术机构任职;6.在国际国内会议上做重要发言;7.在推进学科知识以外取得影响更广泛的研究贡献。
教学标准:1.本科生和研究生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2.课程编写、创新方面作出贡献;3.学生及同行的良好反馈;4.受邀担任其他教学机构的检查人;5.在发展跨学科课程方面作出贡献;6.在维持教学质量方面作出的贡献。
构建研究环境上所作贡献标准:1.领导研究团队的能力;2.持续获得外部科研基金的能力;3.拓展新研究团队和研究项目的能力;4.在探索新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机会上作出贡献;5.在扩大科学研究影响力方面作出贡献;6.受邀担任国内或国际咨询人。
公共服务标准:1.在院系或校外研究机构中担任重要的管理职务或承担相关工作;2.在学校委员会、工作小组或其他跨专业活动中作出贡献;3.对经费、设备及教学、科研辅助人员成功管理的能力;4.领导教职员工和博士生的能力。
(三)参与职称评审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
参与约克大学职称评审的七个责任主体包括:申请人、院系负责人(Head of Department)、专家顾问组(Advisory Panel)、学术晋升委员会(Academic Promotion Committee)、同行专家(Referees)、学术委员会(Senate),以及理事会(Council)。它们的职责分别是: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院系负责人提交职称申请所需的各项材料,并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
院系负责人:核实申请人材料,就申请中出现的问题咨询相关专家和同事。在此基础上,完成针对申请人的保密报告,并将报告提交到相关专家顾问组和学术晋升委员会。报告中需分析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能否证明其满足申请岗位的要求,同时明确申请人是否存在任何不足。如有其他需说明的问题,也需一并在报告中列出。
专家顾问组:按学科分为艺术与人文科学类专家顾问组(Arts and Humanities Advisory Panel),自然科学类专家顾问组(Sciences Advisory Panel)和社会科学类专家顾问组(Social Sciences Advisory Panel)。根据申请人所在学科,由相对应的专家顾问组从专业角度对申请人材料和院系负责人的报告进行评价,并将评价意见反馈学术晋升委员会。
学术晋升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院系负责人的报告以及专家顾问组意见,学术晋升委员会综合评价申请人是否完全符合晋升条件。将那些从表面看来完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prima facie case)送给同行专家评议。结合同行专家意见,委员会得出最终推荐名单,提交到学术委员会。
同行专家:在深入了解申请人工作的基础上,同行专家对申请人的学术贡献、学术研究地位作出评价,就其是否满足申请岗位要求给出意见,反馈给学术晋升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和理事会:审阅学术晋升委员会提交的推荐名单,确定最终名单,并向全校公布晋升结果。
根据申报教师工作内容的不同,武汉大学将其分为基础教学型教师,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和科研为主型教师。本文主要研究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
教学科研型并重教师的主要评价标准包括:1.基本条件:学历(一般要求博士)、外语和任职年限要求;2.教学条件:主讲过至少1门本科生课程,申报教授要求主讲过研究生课程,并完成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任务;3.科研条件:在本专业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论文、出版学术专著、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申请发明专利获授权、取得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等。
武汉大学职称评审的具体做法是:个人申报,院系对材料进行审核,召开院系教授委员会会议进行第一轮评审。通过评审的材料送给同行专家评议,汇总同行专家意见后,召开学院职称聘任分委员会会议进行第二轮评审,通过第二轮评审的材料上报到学校。学校职能部门在对材料复核后,按照学科分类,召开各学部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第三轮投票。通过评议者,进入最后一轮校职称聘任委员会评审,通过者对外公示。
由以上分析看出,武汉大学有比较完整的评审制度,但其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评审标准的制定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归纳起来,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一)重科研轻教学
武汉大学的职称评审,评价被评审人的主要标准是科研成果和教学质量,实际上主要依据科研,即有没有发表论文和专著、有没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有没有取得奖项、专利和成果,而且对科研成果的级别和指标做了详细规定。对教学工作,只有简单工作量的要求,上几门课、完成多少学时数即可,没有体现对教学效果、教学态度、师生评教、教学研究的要求,教师教学水平的好坏、教学能力的高低基本不影响职称评审结果。
这是一种很明显的重科研轻教学的职称评审制度,其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视。在这种制度导向下,教师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研究如何发表文章、拿项目、满足职称条件上。主观条件和客观现实影响下,教师在完成基本教学任务后,不再愿意多参加教学工作,教学热情下降,教学质量降低。长此以往,必将影响高校人才培养工作。
(二)论文重数量轻质量
武汉大学科研评价标准的一个重要依据是论文的数量,要求申报人至少公开发表一定数量的文章才能参加评审。这导致部分教师撰写论文不是为了解决科学问题,只是用来满足文件要求。实际工作中发现,在职称评审的前一年,一些教师突击发表文章,特别是会议文章,文章数量骤增,质量则得不到保证,学术泡沫由此产生。
为把紧论文质量关,学校也规定论文发表的期刊必须是核心及以上,且至少1-2篇被SCI、EI、ISTP、SSCI收录。对期刊和论文收录的要求,在某种程度上帮助控制了论文质量。但是,这种要求一是没有考虑到不同学科之间的刊物数量和质量的差异,二是把三大检索、SSCI、核心期刊目录等图书索引工具用来衡量期刊学术水平,明显是不合适的。
(三)重硬指标轻软指标
武汉大学职称评审中对学历、资历、外语、学时数、论文数量、项目数量、经费、获奖等易衡量的硬指标均做了详细的规定,而对教学能力、学术影响力等比较抽象、难以量化的软指标未做具体要求。教师的工作水平、成就高低反映在教学、科研、学术地位等各个方面,缺一不可。在评审时,不应厚“硬”薄“软”,应该软硬兼顾。
(四)未最大限度发挥同行专家的评审作用
在约克大学,申报高级讲师需要经过三位同行专家评审,两位校外,一位校内。申报副教授和讲座教授需要经过五位同行专家评审,其中一位由副校长直接指定,并任命为专家组组长,其他四位由组长指定,五位专家全部来自校外,且至少有一位来自国外大学。同行专家意见是校学术晋升委员会确定最终推荐名单的重要依据。武汉大学对同行专家评议的规定是,申报教授需要经过五位同行专家评审,其中至少三位来自校外,申报副教授不做强行规定,可以送审也可以不送。同行专家意见是学院职称聘任分委员会的参考意见,最终学院推荐名单由分委员会成员投票决定。
武汉大学对副教授聘任不是必需同行专家评审的规定,增大了评审中人为因素的影响,有失公平。评审教授申报人材料的同行专家如果有校内专家,校内专家的评审通常会受到工作关系、人情来往等条件制约,评审工作的公平性将受到不良影响。
(一)加强教学业绩评审
在制定职称评审标准时,综合考虑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比重,加强对教学成果考核,引导教师重视教学工作,加大在教学方面投入。评价标准可借鉴约克大学,如通过教案、教义、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情况来考察教学态度,通过学生及同行的教学评价等来反映教学效果,通过教学论文发表、教材编写、课程创新方面作出的贡献等来衡量教学研究能力,通过在权威教学机构任职等来表现教学影响力。
(二)用科学的方法考核论文质量
考虑到不同学科间刊物质量和数量的差异,学校不再对论文数量,发表刊物和检索情况做统一标准,而改由各院系参照学科特点,根据申报人的论文数量和质量,对论文整体情况做鉴定。院系可根据本学科期刊和会议排名,规定申报副高、正高的教师分别应在哪种层次的期刊或会议上发表多少篇文章。在顶级期刊、会议上发表文章的作者,不论其文章总数多少,都应重点考虑。
(三)处理好软、硬指标的关系
对教师成果中易量化的硬指标做定量评审,不易量化的软指标做定性评审。如教学工作可通过对教学工作量的定量考核和教学态度、课堂教学效果的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来综合评价。
(四)更大限度发挥同行专家的作用
在现有基础上,更多发挥同行专家评审作用,可以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增强评审的公平性。建议在副教授评审中增加同行专家评审环节,在教授评审中加大校外专家比例,有条件的学科鼓励邀请国外专家评审。
综上分析,约克大学职称评审有很多值得武汉大学学习的地方。通过不断向制度先进、管理科学的海外大学取经,武汉大学职称评审制度会日趋成熟和完善。良好的职称评审制度能引导教师教学、科研工作向正确的方向前进,促进教师成长,从而提高学校整体师资队伍的水平,带动学校健康、高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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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场所,如何做好学生管理工作,需要其不断地进行实践与反思。目前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制约了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高校管理者须改变传统的管理理念,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观念,实施 以人为本 的管理模式,以提高工作效率。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英国高校学生事物管理模式探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和管理,以学生为中心的人性化管理模式。本文通过分析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的重要性,探索出不断优化人性化管理模式的方法。
【关键词】: 以人为本 高校学生管理 管理模式
英国高等教育历史悠久,排名位于世界前列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建于12世纪,是欧洲最古老的大学。英国的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普及化程度较高,大学具有良好的国际声誉。近年来,英国高等教育发展十分迅速,学生群体需要和特征日益复杂,英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模式在新环境下也随之不停的发展。我国高校由于近年来的扩招,高等教育大众化、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年轻一代的大学生表现出的多元化价值要求也给当前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通过研究和借鉴英国高校学生事物管理的核心理念和工作体制,对提高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向。
当前,英国高校学生事物管理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并全面具体地体现在学生事务管理实践中。这种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是以确保学生得到更好的服务为目标的,在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有表现。英国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的学习和生活方式,并在此基础上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引导和管理。学生事物部门将学生看做独立的成年个体,充分尊重每一位学生独立的人格、个性和权益,保证学生的自我教育在整个大学阶段的重要性。这种尊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英国高校管理者认为他们有责任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对学生的日常管理更多地是协商而不是命令,将尊重学生成长作为学生事物工作的前提,积极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同时也要求学生对自己的学业负责。
2. 学生事物部门把深入了解学生状况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了解学生的思想心理特点,以学生的需要来确定服务的内容和形式,进而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英国高校里各种指导服务中心很多,基本满足学生的各种需求,例如一些留学生较多的高校,会在学校内部设立留学生服务中心,确保留学生在不熟悉的国家也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3. 确保学生发挥主体作用,在学校的领导管理机构设立学生代表席位,保证学生对学校的各种决策有知情权,并参与到决策当中来。如果学生对学校的任何方面有不满,都可以通过学生代表向学生事物管理部门反映,从而保证学生的各项权利。
英国是英美法系的发源地,国家的法制化进程较高,在学生事务管理方面,法律和制度的完善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从学校管理政策的制定到学生考试作弊等问题的处理,均有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并依法处理。在对学生违纪的处理过程中,学校必须严格遵照法律处理流程,并给予学生相应的申诉权利。但如果某项事物属于学生自己的私人事物,那么学校绝不会介入,只是在学生需要帮助的时候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而不是直接代表学生去处理。这种处理方式即保护了学生的隐私,又可以使学生得到相应的帮助,值得我国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的学习。
同时,英国高校实行导师制,是由导师对学生的学习、品德和生活等方面进行个别指导的人才培养制度。学生进入高校后,学院会为他指定一位导师,与国内进行学生管理工作的辅导员不同,英国的导师是以教学指导为主,在教学上重视个别指导、言传身教,力图营造和谐、宽松、自由的教育环境。这使导师制超越了作为一种教学手段的功能,对学生而言,从导师身上学到的不仅仅是学术知识,还有研究事物的态度和思维方式,对学生的整个学习生涯产生深刻的影响。
在我国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所处的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模式向“大众教育”模式过渡,高校学生工作的服务对象发生了改变,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学生年龄普遍偏小,适应能力较弱;班级、团组织的凝聚力降低,组织学生活动难度加大;社会环境变化迅速,就业形势严峻等。这些问题都给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压力。通过分析英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基本情况,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 管理方式民主化,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是现代大学理念的重要内容,要求我们在开展学生工作的过程中,坚持一切从学生出发,以调动和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手段,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要由管理型向引导服务型转变,多与学生互动,尊重、关心、引导好每一个学生,重视学生的想法,维护学生利益。
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现阶段我国很多高校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辅导员并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造成在进行学生工作时有不够专业的情况出现。我们应着重加强学生工作者的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基于现阶段学生工作面临的政策环境、工作难度、内外影响等各种新形式,只有不断的提高学生管理工作者的业务水平,才可以保证“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有效的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素养。
3. 完善制度建设,增强工作实效
要真正增强学生工作的效率,就必须从制度抓起,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英国学生事物工作有严格的规范,服务机构健全,学生工作的制度、细则、工作职责明确。在我国,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仍然不够,学生处职责不清,辅导员事物过于繁多,导致有时会有疏漏的情况。为了解决此类问题,需要加强学生部门的服务职能,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具体问题。同时,也应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与自我管理作用,借助学生会、学生社团进行学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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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资源建设是信息时代图书馆发展的重要基础 ,如何开展基于网络信息资源的深层次用户服务 ,是今后图书馆重点研究的问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的变革与创新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既是对现有图书馆发展模式的再加工,同时也关乎着图书馆服务管理能否取得公众认可度最佳的评价标准。本文从针对国内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现状存在的缺陷,特别以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种种不适应时代发展的症状,提出中肯的建设性变革意见。在科学的建设原则指导下优化创新型建设方式和工作内容,注重图书馆资源建设的未来发展方向,努力将建设工作与社会发展潮流、公众认知需求、馆体自身特色建设相融合,构建图书馆文献资源的可持续建设的宏伟蓝图。
【关键词】: 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 现状 变革
图书馆以山藏海涵菁华萃出的信息资源支撑着各种各样的科研教学项目和求知学习活动,传递历史悠久的文化精髓,以面向公众开放的服务理念赢得了众人的认可。但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保存、传播途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和特别要求。如何吸收其他的优秀经典物质精神文化信息,积极地引导自身从单一的文献资源建设向多元化、数字化、开放化、的方向不断努力进步,成为当前图书馆建设研究的重点。目前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存在明显的不足如:1落后的信息整合手段与数字化网络化传播方式之间的矛盾;2相关法律法规的缺陷漏洞与知识产权利益之间的争端;3激烈的行业竞争与机构服务机制之间的失衡。
综上所述,图书馆各个部门应当根据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文献资源和数字化资源的双重建设工作。
第一,优化配置实体馆藏资源和数字化信息资源。
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学科的发展需求,在充分挖掘实体馆藏资源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引进电子资源和数字化信息资源。图书馆信息建设工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分特色、分专业、分学科的规划方向,重点收集相关信息资源,系统地建立层次分明的资源体系。而数字化图书馆作为网络信息资源衍生的附属品,应当予以相应的重视。在实现图书馆实体馆藏共享的基础上,加快“虚拟”图书馆建设的进程。图书馆可以根据自身服务设施配置、实体馆藏资源、保障经费额度等情况选择最佳建设方式。
第二,深化图书馆服务机构体制,完善图书馆管理制度。
图书馆管理服务水平是展现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是否取得运行成效的最佳标准,也是及时有效获得读者读者根本需求的承载体。当前某些图书馆的管理服务制度形同虚设,馆员缺乏专业的认知学习能力,职业素养层次低,知识文化水平落后,特别是对于计算机网络应用的能力低下,直接降低服务质量。加上馆内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专业的管理队伍,无法深入开展信息资源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影响到建设工程的整体进度。因而图书馆应当全面改革自身的管理服务制度,创建合理有效的服务机制,自觉地淘汰落后的服务形式。通过对馆员专业认知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提升,对读者借阅方式和需求的改变,对图书馆整体咨询服务环境和信息资源的完善,建立公共信息服务机构与社会群体之间相互和谐融洽的关系。
第三,规范操作数字化信息资源,合理规划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进程。
为了合理配置利用相关的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知共建共享的最大化效益,在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的过程中应当有效地实行规划进程,对于数字化资源的收集、整理、保存、传播应当在切实规范的环境下进行。数字化图书馆建设应当遵循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标准规范的约束下进行合理的建设工作,形成以读者需求为导向,互联网服务为技术支撑,数字化信息资源为补充的规范化信息资源建设方向,有计划有步骤地跟进建设的速度。
第四,平衡信息资源供应、采购、应用关系,完善统一优质的建设队伍。
从图书馆引进信息资源,到落实完善应用的阶段过程,图书馆必须对资源供应商进行有效合理的科学评价,努力寻找诸如万方、超星、清华同方等知名度较高的企业,积累丰富的信息资源。从事这一系列过程的建设队伍人员应当具备专业探究的素质、实践执行能力、创新变革意识,与建设工作所涉及领域的对象建立起实效优质的平衡关系。
结合图书馆自身机构服务性质和发展目的,从静态馆内服务走向动态馆外服务,从单一读者群体面向各行各类公众读者,让图书馆服务模式摆脱传统落后的服务意识,向深层次创新服务模式行进。主要可做以下改变:
1、以人为本、全方位服务理念的确立。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工作应当注意到人性化服务措施的施行,建立读者借阅的个人成长记录袋,收集其反馈的各种信息,作为改善自身免费、竞合、创新服务的依据。
2、以实体馆藏为基础,通过网络改变图书馆服务的时空局限。建设工作中不仅要注意实体服务的整体效益,形成服务区域覆盖,而且应当延伸服务的范围,通过网络平台建立校内、校际服务点,连通各个信息资源库,充分地突破传统服务机制在时空上的不便,方便广大读者的认知、阅读、学习的服务需求,及时地提供效用高的深层次服务质量水平。
3、建立服务咨询中心,以专业沟通模式开创服务方式的新起点。建设工作应当在综合分析自身服务缺陷的基础上,对其他行业的服务模式进行借鉴,从而建立特色的服务机制。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工作应当对咨询、检索、导航、信息获取等流程中所涉及的服务内容进行深度加工,依靠自身服务团队的处理问题的能力,创建协同学习、研究的专业服务平台,满足不同层次读者的基础性和专业性服务需求。
4、创新品牌个性服务特色,增强自身的竞争意识。图书馆应当在努力提升综合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开创具有个性特色的品牌服务道路,扩大服务规模,重视服务信誉,营造和谐浓厚的学习氛围,为广大读者提供优质服务。
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的变革与创新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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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中政治教学中法制教育占有着重要地位,在政治教学开展过程中,不但要让学生掌握基本的政治知识还要融入一些基础性的法律知识,要在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过程中让他们具有遵纪守法的意识、维护权益的意识,为我国社会秩序的优化、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做出重要的贡献。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初中法制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中学法制教育的现状
1、教育部门缺乏对学校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这一点从现行教材的设置便可看出,在现行的教材中,只有初中八年级一门法律基础课,而小学六年和其他阶段的教学几乎没有任何法律课的设置,或者仅仅流于形式,因此,中学生在这有限的课时中获得的法律知识是有限的。江泽民同志指出: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而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承担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任,所以教育主管部门应重视起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应该认识到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不可少。
2. 中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整体不高。由于中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 法律知识薄弱, 易产生错误的观点、淡薄的法制观念。例如, 请“枪手”代考替考, 考试作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 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 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 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甚至某些名牌大学的学生也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违法,如:2002 年1 月29 日和2 月23 日, 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和硫酸的饮料, 倒在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 造成多只狗熊受伤,和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害室友事件等。
3.青少年犯罪率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据江苏省某法院对近几年来对“双抢”、“两盗”案件的统计分析,未成年人参与“双抢”、“两盗”犯罪的数量增多。近几年来,未成年人参与该两类犯罪的数量呈上升趋势。2004年本省某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双抢”、“两盗”犯罪的案件25件,2005年、2006年分别是30件、32件。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学生犯罪。这些学生,既包括在校生,也包括刚刚毕业的学生和因违法犯罪而被开除的学生。
因此, 学校重视中学生法律意识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培养和提高中学生的现代法律意识, 有利于引导、保障和促进中学生的健康成长, 更好地预防和减少中学生犯罪, 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中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1.建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健全的制度。强有力的领导管理是落实法制教育效果的首要前提。具体的做法是坚持“四抓”:
①抓队伍建设。即落实“两支队伍”:一是领导机构。学校成立了法制领导小组,还聘请区司法局局长为兼职法制副校长,负责对法制教育的领导管理工作;二是施教队伍。除学校保卫科干部、政治课教师、班主任、团队干部担任法制教育任务外,另外还需聘请部分公、检、法和军队的领导担任校外法制教育辅导员,定期开展各种专题教育活动。
②抓建章立制。在全面落实依法治教工作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完善规章制度的建设:一类是岗位目标责任制度;二类是各项工作常规要求;三类是检查评估与奖惩制度,使各项教育法律法规都有了具体的实施细则,使教育过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③抓检查督促。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全部蹲点到年级、教研组,强化对教育过程的监控和指导,并采取定期普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专题检查与全面考核相结合,阶段性检查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对法制教育及依法执教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④抓评估表彰。坚持一年评估表彰一次法制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定期表彰“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以上“四抓”的落实,规范了学校法制教育,克服了形式主义倾向。
2. 从教师做起,加强教师的学法工作。老师是学校教学的主导者,是学生的引路人。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求教师首先必须具备较强的法制意识,这是一个前提条件,否则一切都是空谈。学校要充分利用行政会议和教师政治学习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学习法制知识的活动。着重学习《普法读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小学教育教学法规等,提高教师们的守法意识和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学生的正当权益的自觉性。
3.结合中学生的思想特点,强化对中学生社会责任感的教育。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当今世界经济、政治格局的巨大变化,对中学生群体产生了重要影响。
当前,中学生思想政治状况总体呈现稳定、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人生观、价值观的主流取向是积极、进取、务实的,大多数的中学生能够遵纪守法。但是,由于社会生活的多样性,价值取向多元化,中学生生活环境的复杂性,在校中学生们处在一个思想不很成熟、人生观正在确立的过程,造成了中学生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中学生的心态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特点:第一、社会上及校园里各种不正之风、违法乱纪、腐败现象对他们的直接侵蚀,道德滑坡,个人主义思想膨胀;第二、近年来一些学生在自我价值的选择上忽略了奉献性、趋向功利性,过分强调个人的利益,拜金主义较为严重;第三、严峻的就业形势使不少学生心理负担加重,导致他们看法偏激,对前途忧心忡忡;第四、教育和管理的软弱无力,法治在某些层面的缺位,有的学生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以上种种因素都会对学生的思想产生负面影响,我们既要肯定中学生思想主流健康的一面,又要看到他们矛盾的一面。因此,必须要把握青少年心理特征,有针对性抓好法制教育。
4. 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心理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对学生的道德、心理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工作要有生动性、针对性、有效性,防止空洞的说教。如果说法制教育的重点是加强对学生的普法教育的话,那么道德教育、心理教育即是与法制教育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要加强对学生进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教育,培养学生的仁爱之心、恻隐之心、容忍之心,教育学生爱惜生命、尊重他人人格,这些都是最基本的、却常常被忽略的教育内容。心理素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应当通过教育克服学生中存在的逞能、好胜、霸道、急躁心理,培养他们自制力,防止因小事而发生恶性案件。对早熟的学生要加强青春期教育和心理疏导,防止犯罪。建立学生心理咨询机构,对有心理疾患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5. 动员全社会力量,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积极争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净化社会环境,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防止暴力、色 情、赌博、恐怖等内容的音像制品和书刊毒害青少年。家校联合,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以言传身教、循循善诱的方法,在青少年学生中弘扬社会正气、文明风气,使他们自尊、自律、自强,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司法部门对学生犯罪要坚持以预防为主、打防结合。对情节严重的犯罪,应当依法惩处,发挥法律的威慑力。此外,学校要充分发挥社区教育优势,与周边军队、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单位广泛开展共建,通过组织学生军训、听法制报告,参加审判大会,走访少教所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学校在法制教育的同时,要结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狠抓常规教育,把遵纪守法的意识落实到日常的行动中去。
一个国家国民法律素质水平的高低, 反映了国家法制化、民主化的程度。因此, 有针对性地对中学生进行现代法律意识培养, 不仅对中国的法治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更是一项艰苦的系统工程,涉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需要各个环节紧密配合,只有全社会都提高了认识,都重视法制教育,中学生及所有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就指日可待,也就可以大大加快依法治国的进程。
法制教育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学校是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主阵地,是深入实施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通过课堂对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内容与学生实际、教学实际、社会实际有机结合,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和犯罪。 在初中英语学科的教学中,有这样一些教会学生如何去做,怎样去做的指令性,建议性的语言,比如:Don’t spit in public(不要在公共场合随便吐痰), Would you mind keeping quiet?(请您保持安静好吗?),这些话题的内容都是涉及到rules(规则)——需要学生遵循这些规则,其实这也是要求学生在学习课本知识认知目标的同时,要达成思想目标,技能目标和情感目标等各个教育目标,从而达到面向全体学生,提高青少年人文素养的目的,以有利于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合格的社会化人才。所以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是实施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也是必由之路。
那么,如何在英语教学中进行有效的法制教育渗透呢?
一、挖掘教材内容,丰富法制教育内容
初中英语教材中有许多图文并茂的阐述,都在于强化青少年遵循学校,家庭秩序的意识。整个单元,其话题的主要内容就是rules(规章,制度)。教材明确地告诉学生,无论是school rules(校规),还是house rules(家规),它们的制定以及青少年必要的遵循,都是保证他们正常求知以及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作为一名青少年,最基本的规则意识,正是法制意识形成的基础。
又如八年级下册Unit 7阅读资料:Would you mind keeping your voice down?(请您声音低点好吗?) 一文,更是以生动的图片和翔实的描述,告诉孩子们,在公共场所应该遵循的规则。规则就是法,法就是规则。同时也向青少年传达出浅显易懂的法律思想,规则可以方便人们的行为,有利于我们正常的生活秩序。
同时,教材从七年级起始年级开始,就循序渐进地渗透着这样一种由浅入深的法制意识的形成过程,学校,家庭生活有规则,社会生活同样也有规则,人人都离不开规则,社会也必须在一定的约束下才能够正常运转。青少年必须遵守规则,遵纪守法,才能够健康而茁壮地成长!
二、联系学生生活实际,增强法制教育渗透的实效
“法制源于生活,寓于生活,用于生活。”英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观察了解身边的事,从青少年的生活经验和知识储备出发,润物细无声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教材九年级下册Unit 3 Teenagers should be allowed to choose their own clothes.(未成年人应该被允许选择自己的衣服。)这一单元,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谈论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教材特别注意联系学生的生活现实,让学生进入到对话的语言环境中,让其达到身临其境的感觉。教材Section B特别设计了一段听力材料:一个叫Peter的男生,考试迟到了,从而产生一系列的对学校规章制度的话题。作为英语教师,在课堂上,要实时地引导学生讨论:怎样避免迟到?迟到后,学生老师该怎么办?等等。学生通过讨论,明白了上学迟到是不应该的,因为Students need strict rules.(学生需要严格的规章制度。)更因为There is no total freedom in the world.(世上没有绝对的自由。)通过讨论,让学生进一步增强了依律办事的意识,让他们为共建和谐校园以及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利用课程资源,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现实是活生生的教材,引导学生关注时事,观看新闻,阅读报刊杂志,讨论分析,明辨是非,做到遵纪守法,做社会的合格公民。我们在英文报纸上,看到这么一篇英文文章,大致意思是,一个男孩与一群同学在外酗酒后,要开车回家,饭店服务人员善意劝告这些孩子酒后开车不但是违法的,而且对自己对别人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但是这帮孩子不听劝告,结果在途中与一辆卡车相撞,车子滚入山谷,车毁人亡。通过分析阅读讨论文章,让孩子们从另一个角度感受到法制教育的力量。那就是,在遇到情况时,自我控制和心理暗示,是约束自我,避免自己情绪失控,并遵守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的有效途径之一。由此可见,在英语课堂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必要的,也是社会所必须的。只要适时地加以渗透,并持之以恒,就会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英语课堂渗透法制教育应当遵循的原则
1、针对性原则。中小学法制教育在学科中渗透是一项有目的、有计划的教学活动,它要求教师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目标之列,在备课和教学实施中要善于开发教材所包含的法制教育因素,并在开展学科教研活动时列为研究内容。
2、有机性原则。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必须将学科教学内容与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不能把学科教学上成法制课,也不能漠视各科教学内容中蕴涵的法制教育因素,要根据学科的特点,以教材为依据,在教学中恰当地把握尺寸,潜移默化地进行渗透。 3、选择性原则。学科教学中的法制教育渗透,必须充分地考虑学生的年龄特征、认识规律,学生可接受程度,要根据学生的知识经验和理解能力来选择渗透的内容和程度。在教材体系中,有的内容多次出现在各个不同年级中,这就需要教师选择适合该年级、该班级学生特点的渗透难度和深度。
3、情感性原则。学科教学的法制教育渗透,必须富有情感性,必须讲究氛围,必须在教学过程中动以真情。在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之间不仅要有知识的交流,还要有思想情感的交流。这种交流对进行法制教育的渗透十分有利,可以使学生触景生情,知理明情,达到“内化”的实效性。4、趣味性原则。 “有趣”的关键是“激趣”。在学科渗透时要做到知识性与兴趣性相结合,让学生通过对法制渗透的感知、理解、探索而获得成功,进而产生满足感,不断激发他们对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
总而言之,作为初中英语教师,要树立现代教育观,现代学生观,努力营造一种和谐的充满活力的教书育人课堂氛围,使课堂教学在充分体现学科特点的教学氛围中,渗透富于道德感情色彩的法制内容,充分拓展现有学科独特的育人价值,使学生的精神世界从英语学科的教学中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增强法制意识,满足自己成长成才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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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教育的小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关系检析
道德和法律同属于上层建筑,是社会控制和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规范,二者的逻辑关系应是独立、并列的,但存在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的常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联系与差异也缘起于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一)法律和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是调整公民行为的社会规范。而道德是社会调整体系中的另一种形式,规制公民的义务,依赖于社会舆论实施,它是公民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感觉、观点和原则的总和。法律与道德的联系,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马克思认为,法律和道德都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为经济基础服务,同时受到政治和社会意识形态的直接影响,并为一定阶级的政治和社会意识形态服务。二者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一致的。其次,法律和道德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法律贯穿着道德精神,道德的诸多内容又是从法律中汲取的。道德通过对法律某些规定的公正性和公正程度的评价,促使法律的废、改、立,使其保持法律的伦理方向。法律则通过立法和司法,促使某些道德规范完善和发展,制约不道德行为。法律和道德的社会本质和服务方向是一致的,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培养和赞扬的行为。法律是道德的政治支柱,道德是法律的精神基石。道德和法律的区别,道德是基于人性至善的观点而立德,法律是以人性之恶而戒行。从法理上讲,二者的区别存在五点。首先,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意志,用成文的规范形式表达出来,按照程序实施的。而道德是以社会意志出现的,它的存在形式有多种,而表现形式是社会舆论。其次,违反的后果不同。违反道德通常受到的是社会舆论的批评、谴责,这种惩罚是不经过程序,直接实施的。而违法是要按程序处理的。所以道德调节具有灵活性、普适性,这是其优点,也是其缺点,道德制裁没有确定性。其三,二者调节人们的行为方式不同。法律是通过为人们确定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来调节公民之间的关系。而道德则是通过为公民指出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义务而调整公民之间的关系。法律是以权利为本位的,道德则是以义务为本位的。其四,法律和道德调整的对象是公民有意识的行为。但法律主要调整的是公民做出的外在行为,道德则是要求公民的外部行为和内在动机都符合道德准则。其五,二者规范体系的结构不同,法律的体系结构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制度系统,而道德体系结构则是个别的道德规范组织在一起,没有制度化。
(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联系和区别
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法治模式下公民法制通识教育的一部分,其内涵是在国家主导模式下对公民的法律知识、法律观念、法制意识以及法治信仰的培育,法制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并引导其树立法律信仰的教育形式。大学生道德教育,是国家培育公民高尚的道德品质,形成道德习惯的教育形式。其内涵是对大学生有目的地实施道德影响活动,提高大学生道德觉悟和认识,陶冶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树立道德信念,培养道德品质,养成道德习惯。在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下,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目的是相通的,都是为了培养人,塑造大学生成为合格的社会公民。当代社会公民应该是全面发展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的公民,法治公民和道德公民是核心价值观所要求的,也是高校和大学生所追求的目标。但目的相通,并不意味着教育形式的相同,法律与道德本质的区别,注定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相互独立是发展的必然趋势。首先,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目标一致性,决定了二者相互联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行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所以,必须坚持一手抓法制,坚持以宪法为指导下的权利本位的法制教育,无论是法理信念、法治信仰,还是与生活联系紧密的部门法都要以有效方式给予宣传教育,使之深入人心,形成对法律的敬畏和信仰意识;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注重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特别是优秀传统道德。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但问题是如何做到这一点,光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够的。仅凭人的天性去行善往往是不可靠的,行为还需要借助法律规范来强制,进而进行教化。反之,只有法律的底限要求的不为,也很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还需要道德的高层次为人的修养。高校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法制教育具有的普遍约束性和道德教育具有的层次性,要并行不悖,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应呈现出互动性与交叉性,在法制教育中体现道德精神,在道德教育中渗透法治元素,将二者的教育作用最大化。其次,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异质性,决定了二者独立发展的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应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主要目的厘清,法制教育解决的大学生权利保障问题,认清作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法律普遍性约束。道德教育解决的是大学生的修养问题,具有层次性差别。当前大学生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均衡,形不成教育平衡支点,对于道德教育重视,忽视了法制教育,重劝导轻约束,重自律轻他律,重扬善轻抑恶,其直接的后果是道德教育效果空泛。要改变这种状况,笔者以为,必须以法制教育的独立发展为前提,加强法制教育在思政教育中的分量。形成一个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全员重视法制教育的氛围和环境,并且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给予认真研究,以形成独立的教育科目。使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两个轮子走路,羽翼双飞,平均用力,形成合力,既避免道德教育的空泛又解决法制教育实效不足的问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对德育教育的重视,削弱了法制教育的独特性和固有本质,使得法制教育缺失了超越的形而上的哲学思维方式———法治哲思,造成法制教育的德育化,这是弱化法制教育的特征。法制教育实质为普法教育,是一种通识教育,它是一个系统性的社会工程,大学法制教育应是其中最为重要一环,如果法制教育忽略了法治思想的渗透,那么大学生思考问题的方式依然从道德考量,就会遵从于权威、人情和关系,最终会使得自身权利附属于权力。这和国家、社会追求的价值目标是相悖的。弱势的法制教育一旦与强势德育教育结合,其后果很必然是依附于德育教育,使得法制教育效果呈现出道德教化的“高大上”,缺少了法制教育所应蕴含的法治精神。要改变这种依附情况,法制教育必须有其独立发展空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行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蕴含着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是相互独立的意境。二者在约束路径上是不一样的,法制教育是注重他律的教育,法治的本质其实也是在追求一种对秩序的认同,也就是对法治的认同和内化,强调的是从大学生内心中有一种所敬畏的边界,树立一种权利和义务的观念,加强大学生对法律在本质上的理解,侧重于对权利的彰显。强调他律,对于个体来讲,其所关注的是自己的外在行为合乎法律规定的约束,他律能够充分限制个体的为恶,最大限度地约束人的不良外在行为。法律规范表达的最低层次的道德要求也是每个人都能达到的普遍性要求。道德教育注重的是自律,道德教育基于人性之善,道德境界是分层次的,是逐渐向上的,对人的德性要求是分层的。一个人作为社会中的个体,是需要在道德教育过程中不断完善的,其追求的道德层次会越来越高。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也是如此,其关心的是大学生自律情结,专注于义务的认同,在反思和自责的过程中,强化自新的修养,这是传统儒家文化“修齐治平”的精华,也是古代君子之德所追求的境界。至此,大学生法制教育独立于道德教育的发展是合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和目的的。
二、加强法制教育独立性的有效途径
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独立性发展,是由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决定的,也是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法治社会所倡导的,摆脱隶属于道德教育的地位是由法制教育的特异性决定的。只有更好地独立发展,才能够更好地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保证作用。各高校应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强化法制教育的理论研究,加强法制教育的内容规制,制定具体措施推进法制教育。
第一,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体系建设。从教师的法律素养到学生法制教育目标以及法制教育目标考核给与明确化,大学要有专门的法制教育机构开展工作。
第二,强化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增加法制教育教学课时。创新法制教育课堂教学的教材和教法,增加上课时数,仅凭十几个课时很难谈及大学生法制素养和法制意识的培养,建议单独开设法制理念课程。要积极拓展教学时空,利用媒体、网络、社团普及法律知识和理念。
第三,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建构良好的家庭法制教育环境,优秀的学校法制教育环境,积极的社会法制教育环境,健康的网络法制教育环境,促进国家对法制教育的重视,注重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树立大学生法律信仰。意识的培养不仅仅是课堂教学显性的教育,而且要从依法治校、依法治国的基本制度入手,加强媒体法制宣传,突出国家政府主导,社会全员参与,学校、社区家庭形成氛围,对大学生法制教育进行潜移默化的隐性渗透。
第四,注重法制教育的社会实践,构建法制教育的全方位立体化的教育模式。法制教育是实践性的科学,需要全方位过程性的努力。要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实践教育模式,应立足于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大学生现实生活的需要,从其社会生活实际出发,注重学校法制教育社团建设,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学生自治组织活动,鼓励大学生走出校园,参与法治社会的体验和实践。积极培育家庭、社区、高校和社会容纳度,让大学生在实践中培育法制素养。
一、在数学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从目前的初中数学教学来看,普遍存在着以升学为导向的问题.对法律课则存在着明显的重视不够,学校、老师和家长只重视数学考试分数和排名情况,并不关心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情况,学生每天都被大量的数学习题所淹没.邓小平同志早就强调过:“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现在的初中生是十几岁的未成年人,正处在心理和生理的发育变化时期,人生观和世界观尚未形成,在这个时期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让他们在头脑里牢固树立“法”的观念,将来才能成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公民.
二、数学课堂教学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法律教育与数学教学不是两条平行的直线,而是两个相交的圆.我们要在这重叠的部分里展开丰富多彩的数学教学活动,运用我们的知识与智慧,凭着我们教师始终不渝的信念与对学生的热爱,注重调查研究,讲究方式方法,运用灵活的教学手段,把法制教育渗透到数学教学中去.当学生知法守法了,就为课堂纪律提供了保证,从而为提高教学质量建造了良好的环境.但要注意,在数学课堂中一定要明确数学知识的传授与法制教育的关系,切不可把法制教育当成一节课来讲,法律涉及范围极广,我们数学老师讲的那点法制知识只是渗透,是点缀.在数学课堂中,数学知识的传授是核心,其他如法制教育、习惯养成教育、安全教育等是辅助,教师应明确关系,灵活安排.如果把数学课上成了法制课,那就是舍本逐末了.
三、充分挖掘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内容
在新课程标准理念的指导,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充分挖掘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内容,对数学授课的内容预先进行巧妙设计,在所要讲授的内容中努力寻找法律知识的切入点,将法律知识教育自然融入数学教学过程之中.例如:在《概率》一章中进行抽牌游戏的教学时,在小组合作中有些组的个别学生违反规则,使游戏规则无法进行下去.我在重申游戏规则的同时,利用这一课程生成资源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明白游戏中的规则就好比我们国家的法律一样.如果我们在游戏时不守规则,游戏就无法进行下去,同样的如果我们在社会生活中不守法,国家就不能安定.因此,同学们要养成遵规守纪的好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在讲教育储蓄时,可向学生渗透依法纳税的有关内容;在向学生讲《尺规作图》时,阐述为什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数学证明时利用因果关系,向学生渗透“种什么因,结什么果!”的道理.“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终有牢狱之灾!
总之,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数学教师要在丰富多彩的数学教学活动中灵活渗透法制教育,能有效提高学生自身素质,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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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具有极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和知识性,一个低文化素质的公民要有较强的法制观念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对青少年进行单纯的法制教育,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必须结合文化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使得他们对民主、法制理论有了系统的理解,才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法制教育效果不明显的主要原因
(一)外部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的思想还不成熟,正处在形成阶段,极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件也屡屡发生,这说明我国部分大学生法律素养不健全,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也为今后的法制教育敲响了警钟。长期生活在校园里的大学生很容易受到校园里的不良风气的影响。互相攀比、强调个人利益,追求物质轻视精神文化等等,都影响着一些大学生,形成不良的价值观,功利化,物质化,有时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同时,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也不断发展,他们所带来的一些不良思想,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也对大学生的思想形成一种冲击。这些都容易使大学生迷失自我,更有甚者不惜触犯法律。
(二)缺乏法制教育传统
我国的封建社会长达两千多年,在这漫长的时间里,法治被人治长期代替。封建社会结束以后,我国便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在建国以后相当长一部分时期国家的主要任务稳定社会、发展经济、忙于政治,此后又经历了“”的冲击,直到党的十五大才明确提出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在我国缺乏法治的传统,法制教育也很缺乏,法律意识很难深入人心,法律信仰难以树立,这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
法制教育虽然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大部分学校往往偏重德育,而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想用德育来完成法制教育,这样往往收效甚微。在大学里非法学专业的法制教育主要集中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法制教育也只是占其中的小部分。对于之前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的刚进入大学的学生来说,仅靠这一门课程的学习很难提高其法律素质,更别说法律信仰的树立。而且这门课程也主要是由思想政治专业的老师来教授,让非法学专业的老师来对法律知识很零散的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这无疑是给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打了折扣,很难达到预期的教育目标。
(四)教育的方法比较单一
法制教育在大学里不仅重视不够,而且教学方法也很单一,大部分只是重视理论的灌输、课堂的教学,缺乏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一旦遇到实际问题很难应付,药家鑫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采取单一的理论灌输,片面强调理论学习,考试也只是老师划范围,出了考场就忘记了。同时这样的教育方式很容易让学生对于法律的学习感觉枯燥乏味,影响学习的积极性,那么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就无从树立。这种知识性的灌输式法制教育方法也是影响法制教育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如何加强法制教育
法律是外在的行为规范,道德是内在的思想规范,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也能促进法制素质的提升,二者相辅相承相互促进,只有德才兼备才能成为社会主义合格的接班人。
(一)转变教学理念
法制教育,虽然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重视不够。在大学教育里,一般比较重视德育教育。要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对这种教学的理念有所转变,改变其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制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切不能用思想政治教育取代法制教育,其附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状况必须加以改善。积极推进法制教育,逐渐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而慢慢树立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信仰,引导大学生追求法制精神,追求公平正义。
(二)改进教学方法
传统的法制教育一般缺乏实践性,较多的局限于课堂的法律知识的教授。这样不免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往往事倍功半,差强人意,这种灌输式一言堂的教育方式必须加以改正。在教育的过程中,必须把理论的传授和实际相结合,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在课堂教学期间,教授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社会热点以及大学生身边的一些法律问题,结合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分析和解决这些实际存在的问题。这样不仅教会学生相关的法律知识,更是教育了学生怎样使用法律,这就是一种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的实践性很强,除课堂教学外,法律实践也是很重要的一种教育方式。比如举办一些法律知识竞赛,请资深法律专家现身说法,以及模拟法庭和组织社会法制宣传等等。引导大学生学法用法,让其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和我们息息相关。
(三)加强教师相关素质的培训
教师的职责在于传道、授业、解惑。在传道、授业、解惑之前教师本身应该具备相关的素质。大学的法制教育一般主要是由非法学专业的思想政治教育老师来教授,而老师的法律知识也相对比较缺乏。越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越是需要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的老师来教授,让思想政治的老师来代替,其教育结果很难达到预期目标。所以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之前,必须对相关教师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培养老师的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这是必不可少的。
(四)加强法制宣传
加强法制宣传也是法制教育的重要环节,法制宣传应坚持针对性、实效性和持久性原则。切实做好针对大学生群体的法制宣传,宣传的内容应该紧扣大学生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等等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只有这样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才能让学生感知到法律就在身边,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渐渐的树立一种法律的意识和信仰。在宣传的时候,不仅仅局限于校内的法制宣传,还应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来进行宣传,家庭和社会都是一股重要的力量,这样的宣传才具有持久性,使学生耳濡目染,逐渐树立法律意识。做到从多个方面入手,增强法制宣传的力度和广度,从而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信仰的树立。
一、建立符合职教特色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
法制教育课程的设置,必须服务于法制教育的理念和法制教育课的本质。笔者走访多家职业院校发现,在进行法制教育的课程设置上,已经明显削弱了法制教育的重要地位。如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在人才培养上计划和课程设置上,涉及法律基础教学仅14~18个课时,无论是从课程设置、教材编著、教学方法、考核评价体系方面都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完备的可行性方案。结合高职学生的特点,为满足其职业教育的社会要求,笔者建议,应该加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的建设,结合职业教育的特色,适当增加职业道德、职业指导等方面的法制选修课,增添部分社会化的元素,以满足学生的求知欲,更好地适应将来的职业工作和社会生活。帮助学生在走上社会后懂得运用社会的法律资源,懂得寻求法律的保护,懂得法律上的是与非。因此,在对高职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要明确主体课程的核心地位,做到重点突出,适当的以选修、主题讲座、专题活动、实战演练等形式作为补充,在教材编著及教学过程中彰显法律教育的主体地位,做到有目的、有质量地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创新法制教育教学方式
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是指学校通过各种形式,教育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形成正确的法律态度和法律意识,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主旨,展开的教学活动,引导学生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进而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根据目前绝大多数高职院校教学的一般条件,笔者总结了一些比较好的教学方式,希望为广大法制教育工作者提供借鉴:(1)讨论、开放式教学。教师按照课程教学目标,制定教学活动,以拟定的项目为依据,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参与讨论,共同完成项目工作,从而完成教学目标。此法借鉴了目前高职院校中典型的项目教学法的主要表现形式,大大增强了学生学习探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帮助他们在进行项目活动的过程中,把法制教育的理念深入到内心。(2)案例式教学,使法制教育深入人心。如引导学生利用社会舆论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讨论,用所学的理论知识,阐述自己的观点,真正做到学以致用。(3)充分利用多媒体等教学资源。如收听广播电视、观看影视视频、播放录像等有效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的感官,以改变单靠头脑汲取知识的做法。(4)积极发挥第三课堂的作用。充分开展多种多样的主题活动,比如组织大家到相关的法庭旁听一些大案、要案,参观监狱,组织下乡普法,在重大节日在校园内外展开法律咨询活动,组织法律社团和校园法律援助机构,开辟法制园地宣传栏等,师生共同携手丰富校园的法律与文化活动,都能使学生感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的氛围。(5)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法制教学和宣传。如利用微信、博客、网站进行法制教育宣传,设立法制课教学互动的论坛,允许大家共同探讨法律问题,时刻关注身边的法律事件,可以提高和优化学生的法律观念、彼此间相互合作的精神和知法、守法、用法的态度。
三、建立一支过硬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
由于多数职业院校的辅导员体系不完善,思想政治教育没有形成系统性和完整性,将法制教育的重任自然落在了思想政治课专任教师及班主任身上,在当前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制教育课合并的情形下,法制教育课的师资队伍得不到保障,非法律专业学位的老师任课的比例居高不下,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途径单一,如果这些非专业的人员不能及时提高专业知识,更新教学理念,那么将远远不能满足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深化和创新的需求。因此,笔者认为,要建立一支过硬的法制教师队伍,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采用专业对口原则,选派专业知识过硬的法学学位毕业生和法律方面专业人士,组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二是加强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学习和深造,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做到与时俱进;三是积极发掘社会教学资源和专家,做好法制教育专兼职互补、互促的优化搭配,从而促进教育水平的提高;四是解放思想,挖掘法制教育的教学资源,鼓励教师走向社会、企业参与法律咨询活动,促进专业知识和业务的提高。
四、小结
总之,加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要从根本上转变教育理念,针对高职学生的特点,将单纯的守法教育与用法指导相结合,强化学生法律意识,引导他们尊敬和崇尚法律,以培养现代法律精神和法律信仰为核心,以塑造现代高职学生积极的守法行为为归宿,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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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教育小论文,供大家参考。
1创作现状和趋势
近几年来,国内青少年法制教育动漫宣传片作品的创作数量不断增多,创作质量也不断提升。例如仅安徽的宿州市就创作《溺爱》、《我要上学》、《谁的责任》、《青少年法制教育之多方保护》、《法制进校园》等动漫宣传片,宿州市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且达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然而,在当前已创作的动漫宣传片作品中,高质量、新创意的优秀作品依然较少,有相当数量的作品都是靠模仿创作而成。一些作品因为无创意、质量低而生命力极其短暂,根本达不到宣传教育的目标;一些作品因为盗版、仿制问题引来了法律上的侵权纠纷,却起到了相反的作用。
2创作流程
青少年法制教育三维动漫宣传片的制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人物设定;场景环境设定;人物场景建模;分镜师制作分镜表;模拟配音或者直接配音;调动;粒子特效师做相关特效;镜头调节;渲染灯光设置;后期特效配音剪辑。
3创作实例
3.1规划
《溺爱》动漫宣传片紧紧围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家庭、学校都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人的职责和义务,但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要有道德、有法制观念的科学方法”这一内容,创意点是从“老鹰”对“小鹰”形象化的溺爱镜头切换到“小爱的父母”对“小爱”的溺爱镜头。主要使用的工具软件是Flash和Photoshop,片长约1分钟50秒,动漫人物主角色是“妈妈”、“爸爸”和“小爱”,动物主角色是“老鹰”和“小鹰”(如图4所示),角色造型属于写实风格。
3.2剧本
《溺爱》的主要文字剧本是通过“老鹰”对“小鹰”的溺爱与“爸妈”对“小爱”的溺爱,反映出我国青少年受教育的实情:21世纪,国民过着稳定安康的生活。在这和谐社会中,父母对孩子的关爱渐成溺爱,让孩子没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该作品旨在唤醒溺爱孩子的父母们,给孩子自我锻炼和成长的正确指导!
3.3分镜脚本
《溺爱》的画面分镜头共有20个,主要内容包括:画面内容、镜号、场景、时长、音乐、对白等说明。例如,2号镜头的时长是5秒,内容是“从前,有一只老鹰和小鹰”;3号镜头的时长是6秒,内容是“每天,老鹰辛勤的为小鹰捕食”;6号镜头的时长是4秒,内容是“一天,小鹰忍不住地想在空中翱翔”;7号镜头的时长是5秒,内容是“老鹰却惊恐的将它拦下”;9号镜头的时长是8秒,内容是“小鹰渐渐长大,死去,没有老鹰它什么也没有了”;11号镜头的时长是9秒,内容是“(然而,在另一个家庭)妈妈喊小爱起床”;18号镜头的时长是6秒,内容是“小爱迷茫的望着窗外,想着未来的路该怎么走……”。
3.4背景美术设计背景设计
就是按照设定的整体美术风格和设计稿要求,并依据美术设计师提供的场景气氛图,逐个镜头绘制出角色活动的背景画面,最后在完成的线稿上进行颜色填充,利用明暗和光影表达空间感。背景设计的关键,在于探索和主题完美结合的背景造型风格,背景设计的风格主要分为写实风格、漫画风格、装饰风格和写意风格。《溺爱》背景设计风格是写实风格,其中的一个场景上色效果图。
3.5创作的关键技术
《溺爱》动漫宣传片中运用最多的是逐帧动画制作技术,例如“老鹰的展翅飞翔动画”、“小爱妈妈的行走动画”等均是靠逐帧绘制而成。该片中的背景设计主要采用“伪三维”技术,即使用FlashCS5工具箱中的工具和“颜色”面板(颜色类型选择“放射状”或“线性”),绘制有空间感及透视感的场景,同时在背景的表现上力求细腻,达到“伪三维”的背景设计效果。该片的摄影方式主要有移镜头、固定镜头和推镜头,并通过色彩的明暗、颜色的深浅来表达画面的光影效果。
3.6原画和动画
使用FlashCS5作为创作的主软件,PhotoshopCS5软件作为辅助软件,以逐帧动画和补间动画制作为主,并添加ActionScrip脚本播放控制影片,即播放按钮的编程是:on(release){gotoAndPlay(10);},逐一设计和制作出《溺爱》青少年法制教育动漫宣传片的原画和动画。
3.7后期制作
后期处理部分需要完成的任务有为动画添加特效和音效、添加Loading预载动画、拼接所有素材、发布动画等。把《溺爱》动漫宣传片中的人声、鹰的叫声、背景音乐、音效,在录音棚中进行混合录音。最后按照画面分镜头台本,把准备好的所有素材整合在一起,连成一部完整的《溺爱》动漫宣传片动漫宣传片创作的质量即使很高,但是若得不到有效的宣传,就像无水之舟,没有任何的价值意义。因此,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动漫宣传片选择最佳的展播平台尤为重要,它决定着受众的数量及宣传的效率。
4宣传途径
动漫宣传片创作的质量即使很高,但是若得不到有效的宣传,就像无水之舟,没有任何的价值意义。因此,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动漫宣传片选择最佳的展播平台尤为重要,它决定着受众的数量及宣传的效率。青少年法制教育动漫宣传片的宣传途径和方法主要有:可以直接在中小学的法制课堂上进行播放,此方法的受众面最直接;以插播广告的方式,在电视台的法制、动漫、教育类等节目中进行播放;把创作好的动漫宣传片上传网络,通过优酷网等网站进行宣传。
一、选材贴近生活,拓展美术学科中法制教育资源的内涵
在渗透法制教育时,教师应当从地方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贴近生活的素材,将课程资源的内涵加以拓展,这样就会发现非常丰富的美术教学资源。例如,在教学(人教版)初中美术九年级(上)“读书与藏书的情结”第7页时,教师让学生通过观察图片上学生读书的情景,联想到今年班上来读书的学生是比上学期多了还是少了,并分析增多或是减少的原因。此时在和学生的讨论过程中,就可以轻松渗透《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此外,面对失学的同学,教师还可以组织学生开展“寄语卡片”的活动,以表达对不能来上学的学生的关心之情,在这个活动中,可用旧挂历、杂志、报纸等做卡,以节约用纸,保护森林,这一过程又可顺势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从而使学生认识到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这种贴近学生实际生活的美术课堂,不仅可以拓展美术学科中法制教育资源的内涵,还能让学生感到无比的亲切,从而使教学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程度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二、创设氛围,在启迪学生心扉中渗透法制教育
新课程标准要求:教师应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果法制教育只是要求学生死记硬背概念,或靠教师念经似地照本宣科,其结果只能是学生学习得毫无兴趣,教师讲课也毫无动力。这样的学习氛围会对学生产生很大的触动,能引起学生的内心共鸣,也就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法制教育作用。
三、善于联想,随时随地捕捉“法”的身影
在教学过程中,只要善于联想,一段话,一个词,一张图片,都可以捕捉到“法”的影子,都可以渗透法制教育的内容。如,讲授(人教版)初中美术九年级(上)第19页“剪纸的意蕴”一课时,因为剪纸于2009年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功,所以在这一课中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在教学(人教版)初中美术九年级(上)第3页时,从苹果公司掌上电脑、台式电脑的设计中也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四、结语
总之,加强小学生普法教育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课堂是普法教育的主战场,在课堂上既要让学生学到文化知识,又要不失时机地渗透法制知识。这就需要教师在初中美术教学过程中找准切入点,多动脑筋,多发现,多创设氛围,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科渗透法制教育这一教学方法收到良好的效果,才能真正培养出知法、学法、守法、品学兼优的一代新人,才能促使他们身心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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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是对人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们也越来越关注法制教育。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制教育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法制教育效果不明显的主要原因
(一)外部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的思想还不成熟,正处在形成阶段,极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件也屡屡发生,这说明我国部分大学生法律素养不健全,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也为今后的法制教育敲响了警钟。长期生活在校园里的大学生很容易受到校园里的不良风气的影响。互相攀比、强调个人利益,追求物质轻视精神文化等等,都影响着一些大学生,形成不良的价值观,功利化,物质化,有时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同时,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也不断发展,他们所带来的一些不良思想,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也对大学生的思想形成一种冲击。这些都容易使大学生迷失自我,更有甚者不惜触犯法律。
(二)缺乏法制教育传统
我国的封建社会长达两千多年,在这漫长的时间里,法治被人治长期代替。封建社会结束以后,我国便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在建国以后相当长一部分时期国家的主要任务稳定社会、发展经济、忙于政治,此后又经历了“”的冲击,直到党的十五大才明确提出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在我国缺乏法治的传统,法制教育也很缺乏,法律意识很难深入人心,法律信仰难以树立,这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
法制教育虽然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大部分学校往往偏重德育,而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想用德育来完成法制教育,这样往往收效甚微。在大学里非法学专业的法制教育主要集中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法制教育也只是占其中的小部分。对于之前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的刚进入大学的学生来说,仅靠这一门课程的学习很难提高其法律素质,更别说法律信仰的树立。而且这门课程也主要是由思想政治专业的老师来教授,让非法学专业的老师来对法律知识很零散的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这无疑是给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打了折扣,很难达到预期的教育目标。
(四)教育的方法比较单一
法制教育在大学里不仅重视不够,而且教学方法也很单一,大部分只是重视理论的灌输、课堂的教学,缺乏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一旦遇到实际问题很难应付,药家鑫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采取单一的理论灌输,片面强调理论学习,考试也只是老师划范围,出了考场就忘记了。同时这样的教育方式很容易让学生对于法律的学习感觉枯燥乏味,影响学习的积极性,那么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就无从树立。这种知识性的灌输式法制教育方法也是影响法制教育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如何加强法制教育
法律是外在的行为规范,道德是内在的思想规范,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也能促进法制素质的提升,二者相辅相承相互促进,只有德才兼备才能成为社会主义合格的接班人。
(一)转变教学理念
法制教育,虽然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重视不够。在大学教育里,一般比较重视德育教育。要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对这种教学的理念有所转变,改变其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制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切不能用思想政治教育取代法制教育,其附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状况必须加以改善。积极推进法制教育,逐渐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而慢慢树立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信仰,引导大学生追求法制精神,追求公平正义。
(二)改进教学方法
传统的法制教育一般缺乏实践性,较多的局限于课堂的法律知识的教授。这样不免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往往事倍功半,差强人意,这种灌输式一言堂的教育方式必须加以改正。在教育的过程中,必须把理论的传授和实际相结合,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在课堂教学期间,教授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社会热点以及大学生身边的一些法律问题,结合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分析和解决这些实际存在的问题。这样不仅教会学生相关的法律知识,更是教育了学生怎样使用法律,这就是一种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的实践性很强,除课堂教学外,法律实践也是很重要的一种教育方式。比如举办一些法律知识竞赛,请资深法律专家现身说法,以及模拟法庭和组织社会法制宣传等等。引导大学生学法用法,让其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和我们息息相关。
(三)加强教师相关素质的培训
教师的职责在于传道、授业、解惑。在传道、授业、解惑之前教师本身应该具备相关的素质。大学的法制教育一般主要是由非法学专业的思想政治教育老师来教授,而老师的法律知识也相对比较缺乏。越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越是需要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的老师来教授,让思想政治的老师来代替,其教育结果很难达到预期目标。所以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之前,必须对相关教师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培养老师的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这是必不可少的。
(四)加强法制宣传
加强法制宣传也是法制教育的重要环节,法制宣传应坚持针对性、实效性和持久性原则。切实做好针对大学生群体的法制宣传,宣传的内容应该紧扣大学生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等等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只有这样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才能让学生感知到法律就在身边,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渐渐的树立一种法律的意识和信仰。在宣传的时候,不仅仅局限于校内的法制宣传,还应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来进行宣传,家庭和社会都是一股重要的力量,这样的宣传才具有持久性,使学生耳濡目染,逐渐树立法律意识。做到从多个方面入手,增强法制宣传的力度和广度,从而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信仰的树立。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关系检析
道德和法律同属于上层建筑,是社会控制和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规范,二者的逻辑关系应是独立、并列的,但存在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的常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联系与差异也缘起于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一)法律和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是调整公民行为的社会规范。而道德是社会调整体系中的另一种形式,规制公民的义务,依赖于社会舆论实施,它是公民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感觉、观点和原则的总和。法律与道德的联系,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马克思认为,法律和道德都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为经济基础服务,同时受到政治和社会意识形态的直接影响,并为一定阶级的政治和社会意识形态服务。二者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一致的。其次,法律和道德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法律贯穿着道德精神,道德的诸多内容又是从法律中汲取的。道德通过对法律某些规定的公正性和公正程度的评价,促使法律的废、改、立,使其保持法律的伦理方向。法律则通过立法和司法,促使某些道德规范完善和发展,制约不道德行为。法律和道德的社会本质和服务方向是一致的,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培养和赞扬的行为。法律是道德的政治支柱,道德是法律的精神基石。道德和法律的区别,道德是基于人性至善的观点而立德,法律是以人性之恶而戒行。从法理上讲,二者的区别存在五点。首先,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意志,用成文的规范形式表达出来,按照程序实施的。而道德是以社会意志出现的,它的存在形式有多种,而表现形式是社会舆论。其次,违反的后果不同。违反道德通常受到的是社会舆论的批评、谴责,这种惩罚是不经过程序,直接实施的。而违法是要按程序处理的。所以道德调节具有灵活性、普适性,这是其优点,也是其缺点,道德制裁没有确定性。其三,二者调节人们的行为方式不同。法律是通过为人们确定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来调节公民之间的关系。而道德则是通过为公民指出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义务而调整公民之间的关系。法律是以权利为本位的,道德则是以义务为本位的。其四,法律和道德调整的对象是公民有意识的行为。但法律主要调整的是公民做出的外在行为,道德则是要求公民的外部行为和内在动机都符合道德准则。其五,二者规范体系的结构不同,法律的体系结构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制度系统,而道德体系结构则是个别的道德规范组织在一起,没有制度化。
(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联系和区别
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法治模式下公民法制通识教育的一部分,其内涵是在国家主导模式下对公民的法律知识、法律观念、法制意识以及法治信仰的培育,法制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并引导其树立法律信仰的教育形式。大学生道德教育,是国家培育公民高尚的道德品质,形成道德习惯的教育形式。其内涵是对大学生有目的地实施道德影响活动,提高大学生道德觉悟和认识,陶冶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树立道德信念,培养道德品质,养成道德习惯。
在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下,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目的是相通的,都是为了培养人,塑造大学生成为合格的社会公民。当代社会公民应该是全面发展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的公民,法治公民和道德公民是核心价值观所要求的,也是高校和大学生所追求的目标。但目的相通,并不意味着教育形式的相同,法律与道德本质的区别,注定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相互独立是发展的必然趋势。首先,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目标一致性,决定了二者相互联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行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所以,必须坚持一手抓法制,坚持以宪法为指导下的权利本位的法制教育,无论是法理信念、法治信仰,还是与生活联系紧密的部门法都要以有效方式给予宣传教育,使之深入人心,形成对法律的敬畏和信仰意识;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注重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特别是优秀传统道德。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但问题是如何做到这一点,光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够的。仅凭人的天性去行善往往是不可靠的,行为还需要借助法律规范来强制,进而进行教化。
反之,只有法律的底限要求的不为,也很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还需要道德的高层次为人的修养。高校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法制教育具有的普遍约束性和道德教育具有的层次性,要并行不悖,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应呈现出互动性与交叉性,在法制教育中体现道德精神,在道德教育中渗透法治元素,将二者的教育作用最大化。其次,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异质性,决定了二者独立发展的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应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主要目的厘清,法制教育解决的大学生权利保障问题,认清作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法律普遍性约束。
道德教育解决的是大学生的修养问题,具有层次性差别。当前大学生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均衡,形不成教育平衡支点,对于道德教育重视,忽视了法制教育,重劝导轻约束,重自律轻他律,重扬善轻抑恶,其直接的后果是道德教育效果空泛。要改变这种状况,笔者以为,必须以法制教育的独立发展为前提,加强法制教育在思政教育中的分量。形成一个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全员重视法制教育的氛围和环境,并且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给予认真研究,以形成独立的教育科目。使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两个轮子走路,羽翼双飞,平均用力,形成合力,既避免道德教育的空泛又解决法制教育实效不足的问题。
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对德育教育的重视,削弱了法制教育的独特性和固有本质,使得法制教育缺失了超越的形而上的哲学思维方式———法治哲思,造成法制教育的德育化,这是弱化法制教育的特征。法制教育实质为普法教育,是一种通识教育,它是一个系统性的社会工程,大学法制教育应是其中最为重要一环,如果法制教育忽略了法治思想的渗透,那么大学生思考问题的方式依然从道德考量,就会遵从于权威、人情和关系,最终会使得自身权利附属于权力。这和国家、社会追求的价值目标是相悖的。弱势的法制教育一旦与强势德育教育结合,其后果很必然是依附于德育教育,使得法制教育效果呈现出道德教化的“高大上”,缺少了法制教育所应蕴含的法治精神。要改变这种依附情况,法制教育必须有其独立发展空间。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行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蕴含着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是相互独立的意境。二者在约束路径上是不一样的,法制教育是注重他律的教育,法治的本质其实也是在追求一种对秩序的认同,也就是对法治的认同和内化,强调的是从大学生内心中有一种所敬畏的边界,树立一种权利和义务的观念,加强大学生对法律在本质上的理解,侧重于对权利的彰显。强调他律,对于个体来讲,其所关注的是自己的外在行为合乎法律规定的约束,他律能够充分限制个体的为恶,最大限度地约束人的不良外在行为。法律规范表达的最低层次的道德要求也是每个人都能达到的普遍性要求。
道德教育注重的是自律,道德教育基于人性之善,道德境界是分层次的,是逐渐向上的,对人的德性要求是分层的。一个人作为社会中的个体,是需要在道德教育过程中不断完善的,其追求的道德层次会越来越高。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也是如此,其关心的是大学生自律情结,专注于义务的认同,在反思和自责的过程中,强化自新的修养,这是传统儒家文化“修齐治平”的精华,也是古代君子之德所追求的境界。至此,大学生法制教育独立于道德教育的发展是合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和目的的。
二、加强法制教育独立性的有效途径
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独立性发展,是由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决定的,也是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法治社会所倡导的,摆脱隶属于道德教育的地位是由法制教育的特异性决定的。只有更好地独立发展,才能够更好地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保证作用。各高校应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强化法制教育的理论研究,加强法制教育的内容规制,制定具体措施推进法制教育。
第一,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体系建设。从教师的法律素养到学生法制教育目标以及法制教育目标考核给与明确化,大学要有专门的法制教育机构开展工作。
第二,强化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增加法制教育教学课时。创新法制教育课堂教学的教材和教法,增加上课时数,仅凭十几个课时很难谈及大学生法制素养和法制意识的培养,建议单独开设法制理念课程。要积极拓展教学时空,利用媒体、网络、社团普及法律知识和理念。
第三,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建构良好的家庭法制教育环境,优秀的学校法制教育环境,积极的社会法制教育环境,健康的网络法制教育环境,促进国家对法制教育的重视,注重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树立大学生法律信仰。意识的培养不仅仅是课堂教学显性的教育,而且要从依法治校、依法治国的基本制度入手,加强媒体法制宣传,突出国家政府主导,社会全员参与,学校、社区家庭形成氛围,对大学生法制教育进行潜移默化的隐性渗透。
第四,注重法制教育的社会实践,构建法制教育的全方位立体化的教育模式。法制教育是实践性的科学,需要全方位过程性的努力。要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实践教育模式,应立足于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大学生现实生活的需要,从其社会生活实际出发,注重学校法制教育社团建设,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学生自治组织活动,鼓励大学生走出校园,参与法治社会的体验和实践。积极培育家庭、社区、高校和社会容纳度,让大学生在实践中培育法制素养。
摘要: 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效果不尽如人意,高职学生需要得到有效实用的法律知识,要根据新生代高职学生的特点,认真总结当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开展切实可行、实效性强的法制教育,全面提高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水平。
关键词: 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意义存在问题提高实效
高校学生是国家未来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也是法制国家建设的生力军,寄托着中国法治之路的希望。然而,高职院校打架斗殴、刑事犯罪逐渐增多,给个人、家庭、学校和社会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这些沉痛教训足以引人沉思,也从侧面反映了目前我们的法制教育不到位,法制理念在学生当中没有得以形成和贯彻。为深入了解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情况,作者教学期间,在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针对不同系别和年级的学生开展了问卷调查。该次调查以系部为单位,共发放290份,收回286份,回收率98.6%,符合分析的数据标准。
一、高职院校加强法制教育的意义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质是人的基本素质,体现着人们协调各种关系、处理各种问题时所表现出的是非善恶判断能力和行为选择能力。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是政治素养、道德品格和法律意识的综合体,决定着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目的和方向。”这一论断,高度概况了法律素质的内涵及其重要性,是对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本质认识。不管是从社会层面、学校层面还是学生自身层面,高职教育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对于社会稳定的意义。
高职学生接受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符合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也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当今社会的一大顽症就是所谓“信访不信法”,其原因就是法制的权威没有深入人心,法律至上的信念没有树立。高职学生本身知识构成比较单一,接受人文素养熏陶时间有限,如果法制教育环节薄弱,就造成法制观念淡薄,极易成为不稳定因素。
(二)对高校自身的积极作用。
运转良好的标准之一就是依法治校下的法制校园。依法治校,对于学校的教学和管理都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好的依法治校氛围离不开法制精神的培养,依法治理更离不开广大学生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学校支持加强推进切实有效的法制教育,对于和谐校园不无裨益。由此,在高校加强法制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三)对高职学生的现实需要。
绝大部分高职学生正处于青春期的尾巴,家庭和原有稳定生活圈被剥离,在这种环境下,个人的束缚减轻,极易被新的环境感染,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受周围环境影响很大。并且高职学生文化基础相对偏弱、自控能力和文明修养也相对较差。如果没有用法制填充应有的位置,就极易形成真空地带,对个人的成长极为不利。好的法制素养的形成,无论是处理当前与学校、老师或者同学的关系,抑或是对即将面对的工作、婚姻和家庭都有一定的帮助。
通过问卷,可看出学生对法律知识有很强的求知欲,认为法制教育对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关系密切的有230人,占80.4%;认为关系不大的52人,占18.2%;认为不重要的有5人,仅占1.7%。认为法制教育非常重要的227人,占79.4%;一般重要的54人,占18.9%;不重要的5人,占1.7%。
二、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内容过于笼统,形式单一。
目前高职院校向学生传递法律知识主要是靠课堂教育,老师的说教已很难满足90后新生代学生的需要。问卷结果显示,54.2%的学生认为获得的法律知识主要来自于课堂教育,家庭教育、媒体宣传和社会实践偏少。调查结果同时显示,有70.3%的学生认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时有限,只能学到很少的法律知识。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将“98方案”独立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整合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时有限,且涉及法律知识部分仅有两章,大多只是对法律庞杂知识点的简单列举和陈述,涉及近30个法律文件、100多个重要概念和知识点。难以在有限的课时内被学生理解和消化,掌握法律知识和理解深刻的法律精神更无从谈起。没有法律底蕴的支撑,很难形成法律意识。
(二)学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不够。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将高职教育明确为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教育侧重于以就业为导向,重视学生技能的培养,忽视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同时,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专业性、知识性很强的教育,在师资方面,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老师大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出身,很少受过完整系统的法律学科教育,缺乏对法律精神的深刻理解,教学效果很难保证。同时,高职院校的学生学习周期相对较短,学生的注意力更多地集中于与就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课,缺乏对法制的关注。本次调查问卷显示,绝大部分学生都充分意识到法律与今后工作生活的重要关系,渴望提升法律水平。但是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现状很难满足高职学生的现实需要,指导意义有限,急需提高师资力量、改进教学的方式方法。
(三)校地双方法制教育对接机制不完善。
事实上,不仅是中央政府,地方各级政府均甚为重视法制宣传教育,譬如在法制宣传进高校方面下了很大工夫,由于大部分高校与地方政府没有隶属关系,尽管政府搭台,但各方反应也不尽相同,少有积极回应,出现“一头热”的现象。没有完善的机制运行,在资源共享方面就很难有所作为。由此也可从侧面看出法制教育在高职院校的重视程度如何。法制教育的确难以在短期内像专业技术学科一样带来效益,但法制的意义却不尽于此。
三、提高高职法制教育实效的路径
首先是赋予法制教育独立的教学地位。现有的法律课程与思想道德修养的结合,不利于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实现,保证不了法制教育的广度与深度,不利于高职学生法制意识的形成。因为,从法理层面上考虑,“法治”与“德治”差异巨大。法律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道德则是人们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自然演化而来的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的行为观念与行为准则。有研究者认为:“以思想道德教育的套路来开展法制教育,不仅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教育性,由此还将使法制教育遭受埋没。虽然法制教育有思想教育的成分,但法制教育不能等同于思想教育,如果完全按照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目的内容等牵强附会地冠之以法制教育,其结果只能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误入歧途。”因此,要赋予法制教育独立的教学地位,构建法制教育的体系。
其次是依靠学生主体。如何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对于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与法律素质养成中的自我教育,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作用,使他们自觉对自己的法制观念进行自我认识、自我控制和自我矫正,从而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学校要善于发掘培养一批积极分子,建立学习宣传法制的学生团体,使法制教育从课堂走向学生,营造一种积极的法制氛围。使依法治校与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深入结合,合理引导,依靠学生的力量贯彻依法治校,使短期措施常态化、稳定化。坚持“依法治校”和“学生自主管理”相结合,构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良性机制。
再次是培养好的载体。在课堂教育层面强化法制教育课精品课程,充分讲求实效性,力促教育贴近学生生活,特别是针对不同专业和不同背景的学生,结合就业创业过程中多发的事件,以案说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同时通过校园广播、图片展览、宣传标语等形式,积极在图书馆、宿舍、餐厅等学生流量比较大的场所开展宣传攻势。除此之外,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还应该走出去,坚持在具体社会实践中进行培养和塑造。问卷显示,除课堂教学外,愿意通过其他途径学习法律知识的254人,占88.8%;不愿意的32人,占11.2%。
最后是整合多种资源。认真梳理本校资源,培养法律人才,作为学校法制宣传的有生力量和学校“依法治校”的储配人才,加派法制辅导员或集中学生辅导员进行法制培训,提高学法的热情和灵活运用法律武器的能力。开展校际联谊,积极与兄弟院校互动,以此为契机,对学校知名度也会有一定提高。还要加强校地互动,尽管高校不归地方政府管辖,作为近邻,合作的地方有很多,保持良好的关系,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对于学校今后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帮助。同时还可以利用当地政府的资源,邀请地方法律专家来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为学校的法制宣传作出贡献。
四、结语
上述的手段与措施,力求在一小范围内,能够自主开展。以我院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为例,就曾积极合理利用校外社会资源,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邀请驻地法律专家来校,通过讲座、现场答疑互动等方式与学生交流,学生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同时也对的社会法制环境现实有了深入的了解,对学校良好法制氛围的形成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吴敏英,余华.关于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培养的思考[J].思想政治教育,2013,(3).
[2]本书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3]顾相伟.高校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发展、关联与融合[J].思想教育研究,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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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职业高中教育中,法制教育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青少年法律观念,是构建法制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和首要前提。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法制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
1创作现状和趋势
近几年来,国内青少年法制教育动漫宣传片作品的创作数量不断增多,创作质量也不断提升。例如仅安徽的宿州市就创作《溺爱》、《我要上学》、《谁的责任》、《青少年法制教育之多方保护》、《法制进校园》等动漫宣传片,宿州市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且达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然而,在当前已创作的动漫宣传片作品中,高质量、新创意的优秀作品依然较少,有相当数量的作品都是靠模仿创作而成。一些作品因为无创意、质量低而生命力极其短暂,根本达不到宣传教育的目标;一些作品因为盗版、仿制问题引来了法律上的侵权纠纷,却起到了相反的作用。
2创作流程
青少年法制教育三维动漫宣传片的制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人物设定;场景环境设定;人物场景建模;分镜师制作分镜表;模拟配音或者直接配音;调动;粒子特效师做相关特效;镜头调节;渲染灯光设置;后期特效配音剪辑。
3创作实例
3.1规划
《溺爱》动漫宣传片紧紧围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家庭、学校都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人的职责和义务,但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要有道德、有法制观念的科学方法”这一内容,创意点是从“老鹰”对“小鹰”形象化的溺爱镜头切换到“小爱的父母”对“小爱”的溺爱镜头。主要使用的工具软件是Flash和Photoshop,片长约1分钟50秒,动漫人物主角色是“妈妈”、“爸爸”和“小爱”,动物主角色是“老鹰”和“小鹰”(如图4所示),角色造型属于写实风格。
3.2剧本
《溺爱》的主要文字剧本是通过“老鹰”对“小鹰”的溺爱与“爸妈”对“小爱”的溺爱,反映出我国青少年受教育的实情:21世纪,国民过着稳定安康的生活。在这和谐社会中,父母对孩子的关爱渐成溺爱,让孩子没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该作品旨在唤醒溺爱孩子的父母们,给孩子自我锻炼和成长的正确指导!
3.3分镜脚本
《溺爱》的画面分镜头共有20个,主要内容包括:画面内容、镜号、场景、时长、音乐、对白等说明。例如,2号镜头的时长是5秒,内容是“从前,有一只老鹰和小鹰”;3号镜头的时长是6秒,内容是“每天,老鹰辛勤的为小鹰捕食”;6号镜头的时长是4秒,内容是“一天,小鹰忍不住地想在空中翱翔”;7号镜头的时长是5秒,内容是“老鹰却惊恐的将它拦下”;9号镜头的时长是8秒,内容是“小鹰渐渐长大,死去,没有老鹰它什么也没有了”;11号镜头的时长是9秒,内容是“(然而,在另一个家庭)妈妈喊小爱起床”;18号镜头的时长是6秒,内容是“小爱迷茫的望着窗外,想着未来的路该怎么走……”。
3.4背景美术设计背景设计
就是按照设定的整体美术风格和设计稿要求,并依据美术设计师提供的场景气氛图,逐个镜头绘制出角色活动的背景画面,最后在完成的线稿上进行颜色填充,利用明暗和光影表达空间感。背景设计的关键,在于探索和主题完美结合的背景造型风格,背景设计的风格主要分为写实风格、漫画风格、装饰风格和写意风格。《溺爱》背景设计风格是写实风格,其中的一个场景上色效果图。
3.5创作的关键技术
《溺爱》动漫宣传片中运用最多的是逐帧动画制作技术,例如“老鹰的展翅飞翔动画”、“小爱妈妈的行走动画”等均是靠逐帧绘制而成。该片中的背景设计主要采用“伪三维”技术,即使用FlashCS5工具箱中的工具和“颜色”面板(颜色类型选择“放射状”或“线性”),绘制有空间感及透视感的场景,同时在背景的表现上力求细腻,达到“伪三维”的背景设计效果。该片的摄影方式主要有移镜头、固定镜头和推镜头,并通过色彩的明暗、颜色的深浅来表达画面的光影效果。
3.6原画和动画
使用FlashCS5作为创作的主软件,PhotoshopCS5软件作为辅助软件,以逐帧动画和补间动画制作为主,并添加ActionScrip脚本播放控制影片,即播放按钮的编程是:on(release){gotoAndPlay(10);},逐一设计和制作出《溺爱》青少年法制教育动漫宣传片的原画和动画。
3.7后期制作
后期处理部分需要完成的任务有为动画添加特效和音效、添加Loading预载动画、拼接所有素材、发布动画等。把《溺爱》动漫宣传片中的人声、鹰的叫声、背景音乐、音效,在录音棚中进行混合录音。最后按照画面分镜头台本,把准备好的所有素材整合在一起,连成一部完整的《溺爱》动漫宣传片动漫宣传片创作的质量即使很高,但是若得不到有效的宣传,就像无水之舟,没有任何的价值意义。因此,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动漫宣传片选择最佳的展播平台尤为重要,它决定着受众的数量及宣传的效率。
4宣传途径
动漫宣传片创作的质量即使很高,但是若得不到有效的宣传,就像无水之舟,没有任何的价值意义。因此,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动漫宣传片选择最佳的展播平台尤为重要,它决定着受众的数量及宣传的效率。青少年法制教育动漫宣传片的宣传途径和方法主要有:可以直接在中小学的法制课堂上进行播放,此方法的受众面最直接;以插播广告的方式,在电视台的法制、动漫、教育类等节目中进行播放;把创作好的动漫宣传片上传网络,通过优酷网等网站进行宣传。
一、选材贴近生活,拓展美术学科中法制教育资源的内涵
在渗透法制教育时,教师应当从地方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贴近生活的素材,将课程资源的内涵加以拓展,这样就会发现非常丰富的美术教学资源。例如,在教学(人教版)初中美术九年级(上)“读书与藏书的情结”第7页时,教师让学生通过观察图片上学生读书的情景,联想到今年班上来读书的学生是比上学期多了还是少了,并分析增多或是减少的原因。此时在和学生的讨论过程中,就可以轻松渗透《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此外,面对失学的同学,教师还可以组织学生开展“寄语卡片”的活动,以表达对不能来上学的学生的关心之情,在这个活动中,可用旧挂历、杂志、报纸等做卡,以节约用纸,保护森林,这一过程又可顺势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从而使学生认识到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这种贴近学生实际生活的美术课堂,不仅可以拓展美术学科中法制教育资源的内涵,还能让学生感到无比的亲切,从而使教学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程度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二、创设氛围,在启迪学生心扉中渗透法制教育
新课程标准要求:教师应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果法制教育只是要求学生死记硬背概念,或靠教师念经似地照本宣科,其结果只能是学生学习得毫无兴趣,教师讲课也毫无动力。这样的学习氛围会对学生产生很大的触动,能引起学生的内心共鸣,也就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法制教育作用。
三、善于联想,随时随地捕捉“法”的身影
在教学过程中,只要善于联想,一段话,一个词,一张图片,都可以捕捉到“法”的影子,都可以渗透法制教育的内容。如,讲授(人教版)初中美术九年级(上)第19页“剪纸的意蕴”一课时,因为剪纸于2009年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功,所以在这一课中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在教学(人教版)初中美术九年级(上)第3页时,从苹果公司掌上电脑、台式电脑的设计中也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四、结语
总之,加强小学生普法教育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课堂是普法教育的主战场,在课堂上既要让学生学到文化知识,又要不失时机地渗透法制知识。这就需要教师在初中美术教学过程中找准切入点,多动脑筋,多发现,多创设氛围,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科渗透法制教育这一教学方法收到良好的效果,才能真正培养出知法、学法、守法、品学兼优的一代新人,才能促使他们身心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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