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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给定社会和经济结构,什么是政府不能采用的经济政策。
2.政府可选的经济政策工具实现经济目标的时滞和逼近程度的分布。
3.作发展中经济里,国有企业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工具,它对国有经济控制力的作用如何。
这三个方面的内在联系如下:首先要确定与经济系统和政府目标不相容的政策工具,只有在确定了政策工具的可行集后才能讨论政策的效果。讨论不可行的政策的效果是无意义的。由于国有经济控制力大小是由政策工具实现政策目标的程度和时滞来衡量的,因此研究政策工具的“威力”和“等待时间”就是理所当然的。国有经济作为发展中国家普遍采用的经济政策工具,它的重要性一直是有争议的。它的存在会对政府对经济的控制力有什么样的影响是决定国有经济前途的主要考虑因素。
从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来看,第一个是最具思辩色彩的,第二个则完全是实证的问题,第三个则要通过演绎提出一些将由实证分析来证伪的假说,因而本文只分析第一、三两个方面,提出一些分析,由后续研究来作实证研究。
第一节 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定义及实现控制的可行集
现代政府都被认为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经济职能:维持经济增长和稳定、实现物价平稳和充分就业、推进收入公平分配。为了实现这些经济职能,政府被赋予一些控制经济的权力和实施这些权力的条件。控制在这里的含义是完全技术性的。它是指给定社会和经济结构,政府根据其效用函数,确定政策目标,即要经济系统要达到的状态变量。通过改变控制变量的值来改变经济系统的状态,从而实现其政策目标。因而控制力就是指政府通过改变控制变量来改变状态变量从而达到政策目标时的时滞和实际逼近程度。当政府采用一些政策使某些目标很快很好的实现时,可以将之定义为控制力大,反之则小。当然这里的快慢和逼近程度是由政府的效用函数来提供判别准则的,比如一个民选政府希望在大选前实施的经济扩张计划能在大选前奏效,从而为在选举中获胜创造条件。于是政府自然有对经济控制力的标准。但这不在本研究范围内。本文假定这些判别标准是外生的。
很显然,不同的经济系统中政府的可选政策工具箱是不同的。这是因为不同的经济系统对政策变量的响应是不同的。首先要对经济系统的不同作出说明。经济系统的分类是极其多样的,可以说只受到研究者想象力的限制。本研究遵循发展经济学的传统,将经济系统分为发达的工业化经济系统和二元经济系统。发达工业化经济系统中市场机制发达而且广泛。一项政策对经济的冲击将以市场的方式,在难以计数的经济实体之间,以极其复杂的方式被经济系统所吸收,产生一些后果。研究者需要极其复杂的工具才能粗略地判别一项政策与其效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实际上在复杂的经济系统中,因为各种储能单元的存在,如库存、情绪对人们的判断的影响、信息收集与处理的局限性等,对一个经济冲击的响应是如此复杂,以至于人们有时会作出错误的判断,尤其是当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的时候,因此政策的后果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当一个经济系统处于平稳运作的,对政策的后果的判定相对要容易一些。
在许多国家,政府曾经或正在使用国有企业作为实现其经济目标的手段。由国有企业代替市场机制来实现同样的目标一方面要求政策制定者准确地知道在市场环境下一项政策的结果。如果不知道后果,通过国有企业来实现同样的目标就无从谈起。另一方面要求政策制定者能准确地控制国有企业来实现同样的结果。但是,发达市场经济的特征就是高度的复杂性。到目前为止,人们只能用一些高度综合的指标来粗略地评估经济的运行情况,比如利率、通货膨胀率、国民收入增长率等。在这样的情况下,要用国有企业来实现政府的经济目标,则国有企业的相对规模必须很大才有可能影响到这些指标。这只是必要条件。这里,国有企业的相对规模指相对于它们所供应的市场而言。首先,如果单个国有企业的规模很小,显然是市场的接受者而不是领导者。如果大量的小型国有企业处于相互替代的市场上,那么除非禁止竞争,否则,国有企业也只能是市场的接受者。如果国有企业规模小,但处于生产的不同阶段,那么,它们实质上是一个巨型国有企业的生产车间而已。因此,要想通过国有企业来控制经济,国有企业首先要有很大的市场权力,即相对市场的规模要很大。国有企业处于垄断地位时,市场权力最大。但是,市场权力不等于经济控制力。
在发达经济中,经济实体之间的关系通过难以计数的市场之间的互动来实现。如果政府不是通过采用一些依赖市场机制的政策,而是通过创造国有企业来实现经济目标,那么就首先必须对整个经济实行国有化。比如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就只可能在政府雇用全部劳动力条件下实现。给定一个经济中有非自愿失业者,政府通过创造一些国有企业来吸收这些劳动力,显然这些国有企业的劳动效率要低于整个经济的平均水平,否则这些劳动力早被私人企业所吸收了。而国有企业也不可能拥有特殊的高效率生产技术。假设政府垄断了这样的技术,因为政府开发这些技术的经费来源于税收或发行国债,但却不向社会公开这样的技术,那么这是违反社会公平的。当然,这不包括国防技术。不过没有政府会吸收街头的失业者去生产核武器或激光制导炸弹来减少失业。那么这将使为生产同样多的产出而需要更多的投入。从而资源价格上升。这将迫使一些处于边际上的企业破产,将所雇佣的劳动力抛向失业队伍,这样政府又必须创造另外一些国有企业来吸收这些劳动力。很显然,这些劳动力的劳动效率是要低于新的平均水平的。这又将导致对资源的争夺。最后只剩下这两种情况:要么是全部经济被国有化,要么只剩下少数十分有效率的私有企业,使之可以在资源被如此浪费的情况下仍能生存。当然后面这种假设只在规模报酬递减情况和效率分布函数是不连续的情况下存在。
首先,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在一个很大的规模区间中,没有显著的规模经济或不经济[1]。其次,效率分布函数是几乎处处连续的。这里的效率指投入产出的效率。尽管经济学家对资本和利率的定义争吵不休,但在现实中,财务状况决定了企业的存亡。因此可以用资本收益率或多个类似的指标的加权平均值来测度企业的效率。显然融资成本、原材料价格、税收、产品市场等都会使企业的这个指标变动,而且经济环境决定了一个企业的最低生存效率。当企业的效率指标长期低于这个最低生存效率指标时,企业就会由于耗尽自有资源而死亡。效率指标的分布是一个随机过程。它的样本函数显然是非负的,单调增的,而且在有界闭区间上取有限值。单调增的性质很容易理解。效率指标越高,低于这个指标的企业的数目越大。因此,效率分布函数是有界变差函数。那么,这个函数除了在一个黎贝格零测集外导函数存在而且黎贝格可积。于是分布密度函数几乎处处连续而且有限。换句话说,效率分布函数只有至多可数个不连续点。事实上,由前面的推理,国有企业吸收的是效率低于平均水平的劳动力,而且国有企业劳动力没有被解雇的压力,劳动效率更低,因此,国有企业无法以市场方式与私有企业竞争。政府必须增加税收或通过发行国债来为国有企业亏损融资。否则国有企业将因为耗尽自有资源而死亡。这样,增加了资源的成本。建立国有企业导致最低生存效率指标不断上升,就不断有私有企业破产,新增失业。最后的结果是,所有企业更换了所有权,而价格水平大大提高了,产出下降了。#p#分页标题#e#
全部经济实现国有化以后,就出现两个问题:一是必须取消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否则竞争必然会导致一些企业失败破产,解雇劳动力。这就违背了充分就业的初衷(充分就业不是完全就业)。而一旦取消竞争,就必须实现完备的中央计划,否则就会出现未出清的市场。只要不严禁私人企业,那么就会有在国有化条件下自愿失业的劳动力组建私人企业满足市场出清的要求。这就会在私人与国有企业之间形成竞争。只要这种私人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存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差异,那么生产可替代产品的国有企业之间就会存在差异。因此,要么通过在国有企业之间转移支付来抹杀这种差异,要么就得面对这种差异所导致的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前一种选择就是让发达的市场经济转向苏联模式,这是难以想象的,而后一种选择将彻底瓦解以国有企业来解决市场经济中经济问题的努力。
同样的推理可以同于创造国有企业以实现经济增长的情况。因此,在发达市场经济中是不能用国有企业来解决经济问题的。因而国有企业不是发达市场经济的可选政策工具。
在二元经济系统中,经济由占比例较低的现代工业化经济和占统治地位的传统经济部门所组成。实际上,这是二元经济的特征定义。二元经济的绝对规模较小。在其中经济活动的复杂程度较低。在现代经济部门和传统经济部门之间的联系是很简单的,仅仅是传统部门提供给现代部门品种很少的一些初级产品,换回维持再生产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同时现代部门与国外的联系也局限于进口中间品进行加工后在国内销售或出口。制造品的品种也很少。除了在与原宗主国有密切联系的领域,与大规模复杂工业生产相伴随的商业、金融、保险、法律等制度很幼稚。而且这些活动大部分集中在少数大城市中,广大农村尚处于近似于自给自足的传统经济中。在这样的条件下,政府的经济政策很难以市场机制的方式作用到整个经济中。针对现代部门的经济政策很难通过现代经济与传统经济之间的边界。而除了通过那些直接影响传统经济赖以存在的初级产品,政府对传统经济的作用也是很小的,更何况是国际市场而不是这些国家的政府在决定这些初级产品的价格和需求数量。
在二元经济中,市场机制就很难成为政府政策的工具了。二元经济的政府还有另外的难题。它们必须发展本国经济以维持政权,但极度缺乏资本、技术和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力资源。国内几乎不存在能动员人们的储蓄并将之用于生产性投资的机制(实际上二元经济的一个特征就是储蓄率低),能动用的资本中一大部分是靠出口初级产品换回的外汇,除去进口必需的资本品和消费品,便所剩无几。更困难的是,除了在少数大城市,二元经济缺乏基本的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于是在这样条件下,政府就必须承担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的作用,把极其有限的资源分配到经济发展的重点上去。当然,为了实现同样的目的,可以有两种模式:一是由政府设立国有企业,二是由政府指定受偏爱的私人企业去发展这些项目。政府通过授予垄断权、优惠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并获得相应的政治支持。前一种是拉美模式,后一种是东亚模式。
的确,在经济还处于幼稚阶段时,通过创立国有企业,政府可以直接命令企业生产,尽管产出不一定合意。这使政府有一种安全感和自主感,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府认为国家急需的产品的供给。当基本生存需求得到满足后,对国有企业和政府实施经济职能的方式的态度就有了变化。拉美模式坚持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限制和打击私人资本的发育,搞进口替代,这使得市场机制发育十分缓慢。政府所承担的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职能迟迟不能得到转移,反而在国内政治斗争中,成为各派争夺的肥肉。这进一步导致了经济中寻租现象的盛行,反过来又进一步阻碍了市场机制的发育。这样的结果就是资源浪费严重,劳动效率低,通胀严重。
而东亚模式则采取了鼓励私人资本发育的态度。本文不探讨这种模式背后的文化、政治根源。尽管私人资本也要通过非市场方式来争抢有限的资源,但是它们之间的竞争更多是市场性的,是培育市场机制的行动,而且政府支持的贷款是一个硬约束,迫使私人资本提高效率。这与拉美模式通过滥印钞票来为国有企业创设与生存融资所形成的预算软约束有本质的不同。更重要的是东亚模式采取了出口导向,把企业拉到国际市场上去锻炼,这进一步刺激了国内市场机制的发育。拉美和东亚的经济发展成果有很大的差异。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不同的经济系统决定政府的政策可选集不同。如果是发达市场经济,那么政府的政策工具就必须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而绝不可能是国有企业。如果是二元经济,在度过了最初求生存的阶段后,政府或者选择依赖国有企业,或者选择鼓励私人资本和市场机制发育。在经济复杂程度不高时,直接控制国有企业的确可以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可以说国有企业在实现政府经济目标方面有很上乘的表现。这时政府通过国有企业的经济控制力最强。但随着经济复杂程度的增加,政府要通晓的经济关系越复杂,而且代理链越长,代理成本越高。即使每个国有企业都实现了分配的具体目标,但是最终产品可能得不到市场的欢迎(除非所有产品都实行分配,取消货币),那么产值这个目标达到了,而别的指标却达不到。这在苏联经济史上司空见惯[2]。因而实际上政府的通过国有企业的经济控制力大大降低了。反过来,如果政府更多地依靠市场机制和私人资本,虽然政府不能直接决定经济指标,但是在政府创造稳定的环境的条件下,政府所希望的目标可能会得到更好的实现。
对于上述论点,还可以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作一解释。由于经济复杂程度的提高,产品质量的维度也在增加,那么这增加了政府对国有企业经营考核的难度。比如说,对钢产量的度量就已经超出了原苏联中央计划部门的计算能力。钢种类上千。每种钢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质,外形等等都不同。对于一个综合钢铁企业,它生产上百种钢。要是按所有的维度来考核其经理,这是最理想的,但是却不可能实现。那么就只能以“吨”作为其绩效的衡量标准。于是经理就会注重产量而非质量。这也先解释了为何前苏联产品质量低劣。而大多数拉美国家国有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差强人意,也就可以理解了。即使按考核标准,政府的经济目标都达到了,那么是否就可以说政府的经济控制力就大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否则苏联现在还会生龙活虎,拉美各国也不会大刀阔斧地私有化其国有企业。#p#分页标题#e#
第二节 国有企业作为经济政策工具对经济控制力的影响
上一节已经明确定义了国有经济控制力是政府使用政策变量实现政策目标时的时滞和逼近问题。对于发展中经济而言,国有企业是一项可选政策工具。它对于发展中经济政府控制力的影响是必须深入研究的。
对国有企业这种影响力的研究首先要回答五个方面的问题:
1、为什么政府要设立国有企业?
2、为达到同样的目标,政府是否还有别的选择?
3、在什么条件下必须由政府创立国有企业来达到既定目标?
4、政府控制国有企业的方式和效果如何?
5、政府通过国有企业控制经济效果如何?
政府设立国有企业的目的和动机是复杂的,往往是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综合作用结果。本文不能过多分析设立国有企业的政治动机和利益,只指出,公共支出是无须偿还的,因而是各派政治利益集团争夺的对象。在特定的政治传统下,设立国有企业是分配预算收入的一种方式。下面主要分析政府设立国有企业的规范性经济动机。
正如前一节所分析的,在经济初建之时,国民经济所能动员的资源是极其有限的,这些资源首先要用于维持国民的生存。而在这种经济系统中,市场机制要么被毁坏殆尽,要么从未存在过,那么政府就必须作为资源的分配者,来实现上述生存目标。这在二战后的德、日和遭受战争蹂躏的国家是普遍的做法。在非洲新独立的原殖民地也都采取了这种做法。也就是说,在市场机制不存在时,政府分配资源的方式在满足人类最基本生存需要方面在这时是最有效率的,因而政府的经济控制力也最大。
在战后的西欧,也曾盛行过国有化的做法。比如具有社会民主传统的法国在本世纪有三次重大的国有化运动,七十年代后期的国有化运动登峰造极。法国政府在密特朗执政期间,通过国有化运动控制了工业企业营业额的40%,出口的34.6%,投资额的23%,在历经多次私有化运动以后,法国国有企业仍雇佣了全部非农业劳动力的23%,创造了28%的增加值,40%的投资,30%的出口,连具有自由主义传统的英国也分别在40年代末和70年代两次掀起国有化高潮。
法国大规模国有化的根源一方面有社会民主传统和中央集权的传统,另一方面和自由主义的英国一样:国内资本市场运作与政府经济目标背离。法国在二战中作为主要战场,英国也遭受纳粹的狂轰滥炸,基础设施破坏严重,因而不约而同地在战后马歇尔计划实行时,大规模地建设国有企业,而且都集中在基础设施方面。其经济学上的理由已经分析过了。在七十年代,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开始,原来的基础设施已经不再适应经济的需要。在当时固定利率和固定汇率的约束下,私人资本认为投资到基础设施中去所承担的巨大风险无法得到补偿,于是私人资本对基础设施不感兴趣,纷纷进入欧洲资本市场或进入当时的拉美国家以获取高额回报。因此,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缺陷,英法两国在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基础设施方面由市场引致的投资不足。私人资本的利益与政府自认所代表的国家利益产生了矛盾。实际上这是一个公共产品融资的问题。很显然这可以由政府来为之融资。但是由于在欧洲资本市场上的收益率与投入到基础设施中的经风险调整的预期收益率的差别是如此之大,即使加上政府补贴,也不能说服足够多的私人资本进入基础设施投资。于是只能由政府亲自出马,设立国有企业。
当然政府在基础设施方面设立国有企业的原因不完全是由于私人资本回避这些领域,尽管这是政府在此领域设立国有企业的充分条件。从维持和提高经济竞争力的角度,基础设施领域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应该是在满足一定标准后价格尽量低的。但是在这些领域,由于技术上的特性,企业具有自然垄断的特征。私人资本一旦进入了,就会利用这种优势,来取得高额利润。也就是说,政府对这些领域必须进行管制的事实使这些行业的风险调整后的预期收收益很低。这才是私人资本回避的主要原因。进一步分析为什么政府要管制这些领域。形成垄断并不是政府进行干预的充分条件。全世界的邮政都是垄断,在美国和欧盟,民用飞机制造现在也是这样,而政府并不动用反垄断法去攻击这些现象。究其原因是因为基础设施和高技术领域对经济作用不一样。比如电力、煤气、自来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如果听任它们充分发挥其垄断优势,那么社会生产的一个很大的份额将落入这些领域。但这些领域的产品和服务是无收入弹性的,而且本身也不会有太大的发展。其产品和服务品种单一,质量标准稳定。实际上,在西方,煤气、供水、电力标准在过去一百多年没有太大的变化。把社会增加值一个很大的份额交给这种没有发展前景的产业,从经济的持续发展来看显然不是有效率的。因此政府必须管制使之只能刚刚能够提供符合标准的产品和服务。当一国资本丰富时,在政府给予适当的优惠时,私人资本也可能愿意进入这些领域。比如美国,资本丰富,利率较低,因而私人资本在这些领域也占有很大的比例(一般超过60%)。相对而言资本稀缺的国家,如欧洲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往往由政府设立国有企业来提供产品和服务。邮政服务由政府提供是同样的道理。一封信函的运输价值是无法与其所承载的社会和个人价值相比的,家书抵万金,谁能说清这些关系呢?正是如此,按商业运作的企业会发现将一件信函送到其目的地的费用却无法通过商业途径回收时,它便会退出这个市场。的确,最初的通信就是按商业规则来进行的。但社会的发展表明,政府必须促进人们之间的交流。通信是一种不可缺少的公共产品,因而政府必须提供之。因此,大家看到信函的运输是政府垄断的,因为没有别的企业会进入这个领域,而包裹的运输却是竞争性的。
即使是在上述情况下,如果信息是对称的,那么政府也可以通过向私人资本提供足够的补贴来引诱之进入这些领域。然而我们却看到这是很难做到的。要提供足够的补贴,那么政府必须就企业所提供的服务(产品)的边际成本、质量和数量进行量化。考虑到这些企业行为的外部性,那么这种计算将更复杂。这样政府很难准确地估计出应支付给企业的补贴。在信息经济学中,委托—代理问题研究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使代理人说真话,但这仅是问题的一方面。考虑到这些领域的投资是专用性的,那一旦投资形成,便成为沉淀成本,投资者要撤出只能蒙受巨大损失。那么在私人资本和政府之间就形成一个二阶段动态博弈。第一阶段私人资本根据政府所承诺的优惠条件和所提出的要求作出投资决策,第二阶段政府根据私人资本的绩效作出对承诺的全部或部分兑现。已如博弈论告知的,在这种博弈中双方的行为将是动态不一致的。比如,给定投资者决定投资,那么由于许多与绩效评估和补贴估计相关的衡量指标难以被第三方所认知,那么政府就有动机通过宣布私人资本绩效不合格而削减对私人资本的补贴。只要补贴加上运营收入能抵消变动成本,私人资本就不得不继续生产。预期到这样的结果,私人资本就不会进入。因此,在诱使私人资本进入沉淀成本巨大的领域时,这种博弈的唯一均衡只能是私人资本不进入和政府不提供补贴,尽管投资者进入和政府提供补贴是帕累托最优的。#p#分页标题#e#
由于国有企业在何种条件下必须由政府设立来实现政府的经济目标是如此的重要,我们必须提出一个命题:
国有企业合理存在性命题:只有在提供政府重复采购的某种商品所需的投资具有高度资产专用性,而且约束当事人各方的合同是不完备时,才会由政府设立国有企业。即高资产专用性,不完备合同和重复采购是国有企业合理存在的必要条件。但是不满足这三个条件并不是说国有企业不能存在,而是说它的存在是不合乎经济学的效率原理的。
为了从经济学意义上理解这个引理,首先要把政府理解为一个提供公共产品的企业。它是否决定在某个领域建立国有企业就可以理解为政府这个企业是否向这个领域纵向一体化或多角化。
首先资产专用性这个概念不同于专用设备,一台加工螺旋浆的设备是专用设备,但它不一定具有很高的资产专用性。一般来讲,资产专用性是指资产所有者的投资只能通过特定交易所产生的租金回收的这种性质[3]。比如一套被设计专门处理某个矿山的矿石的设备就具有很高的资产专用性。反过来,一台通用型机床就无乎没有资产专用性。一旦具有很高的资产专用性,那么投资者只能期望与这投资相关的特定交易能持续下去。因为他从其他交易中的收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部份差异就是经济学中的租金。准确地讲,这就是可掠夺的租金,因为交易另一方可以通过威胁中止交易来迫使投资方接受一个刚够弥补变动成本的价格来获取租金的绝大部分。
合同的不完备性是由于四种交易成本所造成的,一是签约双方不能预见未来的全部情况。二是无法用精确的方式规定未来各方的权责。三是监督契约执行成本很高。四是强制执行契约的成本很高。这是因为由于所涉及问题极复杂的,局外人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和金钱来了解各方的立场和实际情况,并作出判断:重复购买的含义是自明的。
我们只需证明不满足这三个条件的国有企业的存在是不合乎经济学效率原理的,即此时政府可以采用市场方式来更有效地实现同样的目标。
实际上前面我们已经多角度来论述了这个命题。现在只须从定义之间的内在联系加以说明。根据资产专用性的定义,当投资不是资产专用性的,投资者可以从其他交易中获益并收回投资。因而该交易存在竞争性交易,那么存在着一个竞争性市场。那么显然政府作为某项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将面临相互竞争的供给方,因而除非政府具有特殊的技术使它能以更低的成本、更好的质量自行生产此项服务或产品,否则政府应该从市场上采购。然而如果政府有更好的技术,那么它不向社会提供此项产品或服务,就是损害了社会福利。假设政府拥有这样的技术,那么政府应该纵向一体化。那么除非是规模效益递减的,提供此项服务或产品的国有企业将或者垄断市场,或者与私人资本竞争。如果是垄断,那么政府应该动用反垄断法来起诉该国有企业。如果是国有企业和私人资本并存,只向国有企业采购则违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样应受到制裁。如果政府同时向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采购,说明即使完全由私有企业来供应也不会形成供方垄断。因此,只要不存在资产专用性,就没有国有企业合理存在的必要性。
如果不存在不完备合同,那么私人资本的所作所为都是可以合理地测度的,那么政府可以准确计算出应给予的补贴,政府因而也无正当理由必须设立国有企业来提供此项产品。
如果不存在重复购买,那么显然更没有正当理由设立国有企业来一次性生产这种产品。
必须注意的是,这三个条件仅仅是必要条件,即使满足了这三个条件也不一定就必须设立国有企业。美国军火工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满足这三个条件,但美国政府采用的是长期契约而不是纵向一体化来提供这种产品,这并没有影响到美国国防。
至此我们已经研究了三个问题:
1、为什么政府要设立国有企业?
2、为达到同样的目的,政府是否有其他途径?
3、在什么条件下,政府必须创立国有企业来到达既定目标?
既然在一定条件下国有企业是政府控制经济的工具,那么就必须回答两个问题:
1、政府如何才能控制国有企业?
2、通过国有企业控制经济的效果如何?
对这两个问题的研究应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国有企业按前面所定义的合理方式存在时;另一种是国有企业被过多地设置时。如果国有企业合理地存在,那么按定义,政府要实现的目标只能由国有企业来实现,因而就无从谈起控制效果的好坏。这时的判别准则只能是政府提出绝对的标准。这就是说在讨论通过国有企业控制经济的效果好坏时,是在各选择中进行比较的结果,因而只有在国有企业被过多设立时方能有意义。可以清楚地看到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控制和通过国有企业对经济控制的效果之间是密切相关的,因此对这两个问题的分析是相互联系的。为此,从过多国有企业设立的经济后果开始分析。
国有企业的设立首先是融资问题。从资金来源看只有两种,一是由财政拨款,或发行国债筹资。二是由政府直接贷款或是由政府担保国有企业组建机构获得贷款。即使由财政拨款建立的国有企业在进入营运后,也要依靠银行贷款作为周转资金。因此一旦开始建设新的国有企业,那么一方面公共支出增加,另一方面银行信贷也增加。根据内生货币和外生货币理论,以财政拨款或国债融资建立的国有企业,它的融资是以政府的征税权力为抵押的,只不过是收入在不同阶层和不同时间的重新分配。这种国有企业因而可以被称作内生的。根据实际经济周期理论,这时存在“李嘉图等价”,对经济的冲击将是微小的。这就是说,如果政府建立内生型国有企业,而且这些国有企业具有平均水平的效率,那么对经济的冲击在储蓄率、利率和产出方面是很微小的。显然,如果政府设立这种国有企业,它对经济的控制不会比市场做得更好。当然如果国有企业具有更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效率,那么的确会提升经济的增长。但只有在市场很不完善时才能做到这一点,否则没有理由私人资本为什么不采用同样先进的技术和管理。这也指出了国有企业合理的分布。即在私人资本无法从事的大规模、高技术领域。比如政府认为为它需要一座年产40万吨乙烯的化工企业。但是就大陆当前的实际情况,私人资本是无力提供的,于是只能由政府来提供。这样政府就可以提升经济增长。但问题是政府应该努力培育私人资本,使之在复杂的经济建设方面越来越有能力自主,而不是采取压制私人资本,以保持自己的独尊地位。对于经济建设,这种武大郎心态是不行的。#p#分页标题#e#
更多的国有企业是靠贷款或增发货币来建成的。那么这种做法就是将资源从那些不能相应提高自己资源价格的弱势集团掠夺过来,比如那些依靠养老金生活的人们。通过这种方式建立的国有企业我们称之为外生性的。显然外生性国有企业是通胀性的。首先外生型国有企业的规模只受信贷规模,最终只受中央银行贷币供给限制。而大力发展国有企业的都是发展中经济,其银行体系是国有的,或受政府直接控制的,因而创立国有企业的冲动往往导致政治压力膨胀,使中央银行贷币政策松动。其次贷款建国有企业有群动效应。一旦政府开始使用贷款兴建国有企业,那么各方面都会努力证明自己项目的重要性,纷纷抢夺信贷资源。大量的项目同时开工,必然对经济造成通胀压力,尤其是通胀的预期压力攀升更快,从而增加经济的不稳定性。
下面分析在外生型国有企业丛生的环境中的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效果。按定义,外生型国有企业的负债率高于平均水平。即使外生型国有企业的负债中很大比例是长期贷款,但它们总是要偿本付息的。一旦政府被迫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比如出现了恶性的通货膨胀或国际收支赤字),那么国有企业的短期融资成本显然上升。这一方面减少了营业收入中可以用来偿还长期负债本金和利息的部分。这是因为企业需要短期融资来提供周转资金;另一方面,紧缩的货币政策将从总体上减少支出,这将导致国有企业营业收入的增幅下降,甚至使之绝对下降。显然,除非政府对外生型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那么外生型国有企业的负债率将在紧缩的货币政策下上升。如果政府因为政治原因不允许国有企业破产,那么它就必须为外生型国有企业的亏损融资。但是政府之所以建立外生型国有企业,是因为它缺少足够的财政收入来为之融资,因而对国有企业的这种补贴显然也不可能主要由财政支出来融资。因而政府要么利用国债融资,要么放弃紧缩的货币政策,用通货膨胀来融资。在用国债融资的情况下,政府必须用更高的利率(紧缩的货币政策意味着更高的利率)来发行国债,这样将进一步减少私人资本的投资愿望。即使购买国债的居民有正的财富效应,私人支出也要下降。注意到政府的任何一种为国有企业亏损融资的方式都是收入再分配,即政府把不小于亏损的那部分收入分配给了与国有企业亏损直接相关的群体。事实表明国有企业的亏损是导致少数居民富裕的原因之一,那么采用补贴亏损的方式显然将违背政府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的目标,除非它宣布它是为少数人谋利的。如果这部份人用获得的补贴来购买政府国债,那么他们将有正的财富效应,这是因为首先这部份人所用来购买国债的正是所分到的国有企业亏损。其次,日后这些国债的偿还将由全社会的纳税人来支付,因此这部份人将更富裕。相应地另外的人将更贫穷。这部分人所占人口的比例低,而且从一个社会角度来看,其支出占社会总支出的比例也不应该超过其它人的,否则这个社会就是在制造和维护两极分化而且是毫不掩饰,那么建立国有企业就是为实现这种目标。但是我们不认为讨论这种政府的经济控制力是有意义的。如果我们将讨论限制在一个受其公民支持的民主政府上,那么外生型国有企业显然将在紧缩的货币政策下背离其原先的目标。在膨胀性的货币政策下,将有更多的外生型国有企业被设立,从而要求更猛烈的膨胀性货币政策,显然这是不可选的。因此,货币政策在丛生的外生型国有企业是失控的。
通过财政政策的控制力在这种情况下也将大大削弱,给定外生型国有企业丛生的条件,政府的公共支出的自由空间会很少。这是因为,如果政府可以自由地增加其支出,那么在上述分析的结果下,政府没有理由不增加对国有企业的资本注入。假设政府突然有能力增加其支出,可能性有二:一是政府获得国外援助。二是政府增强了税收征管,使在名义税率不变情况下,税收可大大增加,而且还假设政府并不将新增收入注入外生型国有企业以增加其资本。
对于政府加强税收这一种情况下,显然实际税率将上升。一般而言,这将使那些无法再逃避税收而且处于边际的企业退出,这当然会包括一些外生型国有企业。如果政府不允许这些企业破产,那么就必须对这些亏损企业进行补贴。这自然会降低公开支出增加的刺激作用。若政府允许这些国有企业破产,情况则比致复杂。首先,公共支出增加是由于实际税收增加,那么私人的可支配收入下降,从而使消费减少,进而使投资减少。即使消费者消费惯性使消费不变,那么可支配收入的下降必然使储蓄下降,同样也会使投资减少。公共支出增加无非会有两个后果,一是政府规模扩大,雇佣更多的劳动力,这将增加消费支出。另一方面增加投资,创造更多的国有企业。一方面一部份企业由于实际税率的增加而破产,使产出下降,另一方面消费加投资增加,将提高现有生产能力的利用率。假设总产出增加。这时中央银行面临两难选择:如果不放松银根,那么生产的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量将推高利率,这将使那些以借款为基础的外生型企业陷入破产从而使经济陷入衰退。另一方面,如果放松银根,则将进一步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从而使经济进入通胀螺旋中。如果税收的增加导致总产出下降,这更说明财政政策失效。当然,在实践中会存在一个恰到好处的方法,但是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危险的钢丝杂技。
突如其来的经济援助不太现实,因而本文不再分析其后果。
至于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有效控制问题,实质是建立每个人对自己行为负责的制度问题(Account—ability)。从结构的表面来看,政府拥有国有企业和市场经济中机构投资者拥有企业的股份一样。机构投资者对最终投资者只有达不到最终投资者的要求就走人的权利,但是由于政府拥有合法的暴力,如果没有形成社会契约,政府不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国有企业就可能成为自在之物,或者只是政府的企业。
[1]G·J·施蒂格勒《规模经济、产业组织和政府管制》潘振民译 P38—P67 上海三联书店(1996)。
[2]恩拉恩·艾格特森《新制度经济学》P24—P26 商务印书馆(1996)。
[3]泰勒尔《产业组织理论》P18—P31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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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加值是评价企业经营业绩一种重要评价系统。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占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其中税后净经营利润等于净利润加上债务利息支出,资本占用是指投资者和债权人投入企业经营的资本账面价值,包括金融债务和股权资本。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指企业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金融债务资本成本可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基准调整确定,股权资本成本一般利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确定。
与传统的业绩评价系统相比,经济增加值评价系统具有以下方面的优越性:
一是客观反映企业经营业绩。经济增加值考虑了全部资本的成本,计算的是经济利润,而会计利润只考虑债务资本成本,将权益资本成本排除在外,无疑虚增了利润。经济增加值衡量企业获取的利润是高于还是低于投资者所要求的最低报酬率,只有高于投资者所要求的最低报酬率,即经济增加值大于零,该利润才是企业真正的利润,如果企业的投资报酬率低于企业的所有资本成本,说明企业实质上发生了亏损,企业财富受到了侵蚀。经济增加值比会计收益指标更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促进企业树立正确的成本观念,遏制企业不计成本盲目增资扩股,不断圈钱的欲望,有利于规范企业投资行为,谨慎投资,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以经济增加值作为企业追求的最终目标,有助于更好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可以较准确地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创造的价值,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是更好地协调各部门的行动。大多数企业在不同的业务部门使用不同类型的业绩评价指标,例如边际贡献、责任成本、投资报酬率、剩余收益等,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往往导致不同部门各自为政,只追求实现本部门利益,对其他部门甚至企业整体利益造成负面影响。以经济增加值为指标对企业所有部门进行业绩评价,为各部门提供了统一业绩评价标准,避免内部决策和执行的冲突,加强各部门的沟通,提高企业的团队意识,企业各部门从日常业务活动到企业战略决策,都围绕着经济增加值展开,各部门可通过提高部门现有资产的回报率;或是增加超过资金成本的新资本投入;或是收回低于资金投入成本的投资等途径增加本部门的经济增加值,进而增加企业整体的经济增加值。经济增加值作为一个综合性指标,囊括了对发展创新、风险等因素的考虑。同时也涵盖了关于基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制度性的要求,企业员工的收益只有在经济增加值不断提高的条件下才能提升,这就把员工利益与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利益冲突,使企业内部上下朝着同一个目标共同奋进。
三是促进技术创新。在现有的会计核算模式下,研发费用、无形资产摊销作为期间费用抵减当期利润,无疑影响经营者的当期业绩,所以经营者不希望把钱投到研究和销售推广上,因为他们害怕会计利润降低,这种情况在高科技公司时尤为明显,因为这类公司的市场价值大大高于净资产,经营者并没有出现经营失误,利润的降低只是由于会计处理方式造成,其结果迫使经营者在项目投资时首先考虑其对会计利润的影响,而不是考虑以此带来的高于资本成本的收益。经济增加值把对研发费用、无形资产投资作为资产负债表中一种需要培育的新型资产,这些资产会在将来的经济增加值中相应摊销,从而鼓励经营者进行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投资活动,促使企业经营者自始至终注重长远效益,通过技术创新保证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济增加值存在的问题是:
经济增加值仍然是从财务角度来评价企业的经营活动。尽管其引入资金成本,对企业业绩、投资机会和经营战略的价值前景作了准确的反馈。但这仅仅从财务角度单方面考察,是反映价值创造的滞后性经济指标,未能对企业价值创造过程中的商誉、无形资产、人力资本等非财务因素予以充分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缺乏“前瞻性”的、有助于培植企业长期核心竞争能力的非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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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处于国际货币体系的核心,美元战略是美国全球战略的重要支柱。美元霸权的确立和维持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从第二次世界大战接近结束时起,美国就开始走上一条有意识主导世界经济的道路,美元也开始在世界货币体系中占据中心位置。长期以来,美国各界形成一套复杂的行动方案,包括多种政策工具和投资策略,来保证美元的中心地位。正是由于美元处于国际货币体系的核心,使得美国国内的债务违约在给美国民众带来福利损失的同时,也使持有美国国债的其他各国受到损失。中国作为美债最大的持有者,在美国转嫁债务危机中受到很大牵连。
在标普下调美国主权信用评级至AA+后,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还面临进一步的负面影响。如果美国推出第三轮量化宽松政策(QE3),美元币值基础贬值会成必然趋势,人民币所面临的将不仅仅是升值压力,还有可能是降临的全球汇率战,使得人民币实际上维持对美元的兑换比率面临更大困难。各国都在力压本币升值,日本已经先行一步干预汇市。由于美国的QE2导致美元实质性贬值,2010年人民币被迫结束盯住美元的政策。在各国货币潜在贬值欲望强烈的形势下,人民币如何维持其汇率,成为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在这种形势下,人民币若要稳定币值,是否需要为自己寻求一个新的货币锚(Monetary anchor),以作为调整国内货币的参照基准?需要看到的是,如果人民币要为自己确定一个货币锚,这个锚必须满足兑现的便利性、远景的稳定增长性和规模的相当性,其对象将面临沉重的压力。无论是黄金、石油还是其他大宗商品或保值品,我们都很难获得足以支撑危急情形下巨额货币兑付要求的储备,而且还面临针对中国急需的上游资源进行投机的风险;而无论是美元、欧元或是日元、澳元,或者它们自身深陷泥潭,或者规模不足,或者本身就波幅过大,都难以单独承载货币锚的功能。
因此,人民币在某种程度上需要摆脱对外部基准的依赖,而依靠自身经济实力、政府财政状况和国家主权信用维系人民币的币值基础。再加上巨额外汇储备,人民币自身的接受程度和兑付基础是稳固的,只需要瞄准各国汇率变化的动向,灵活运用各种市场措施调节汇率,以应对汇率变化和资本流动的挑战。这也是我国实施瞄准一篮子货币政策的意义所在。
在对美元信心下降的背景下,市场抛售美元的趋势增强,而对人民币升值预期的上升导致市场增持人民币,从而进一步加大人民币升值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政策引导和各种约束机制来限制国内汇市交易规模,同时扩展国际外汇买卖空间,乘机在国际市场抛出人民币,然后切实加强监控人民币的流入渠道与投资方向,既削减国内M1、M2的规模,又推动人民币国际结算进程,同时抑制人民币过热,降低汇率上升预期。但即使如此,要稳定汇率和国内经济,还是不可避免地会在短期内增加货币供应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紧进行分配格局调整,促进分配公平,以尽可能削减CPI及其上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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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世界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大国,中国面临着经济持续发展的压力,又不得不肩负着保护本国环境和全球环境福利的责任。在以经济发展为必要约束的条件下,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好贸易带来的经济利益,合理规制以减少贸易中的环境损失。
国家已经明确“十二五”期间将加强结构提升和产业发展,这是一个大好时机。我们可以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进出口产品结构;通过进出口产品结构的调整带动和保障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为了实现这种结构性转变和调整,需要配套出台一系列的经济政策和环境政策,平衡“三驾马车”的协同效应,特别是平衡进出口贸易中的结构性效应和规模效应。一方面是要鼓励“两高一资”产品的进口,提高进口产品的污染减排量。通过技术创新带动有竞争优势的环保产业的发展,提高一次能源利用效率,开发可再生能源等新兴能源,降低能源进口数量和对外依存度;培育有特色的国际服务贸易企业,大力发展旅游、文化、运输、服务等产业。另一方面通过系列的法规政策和制度建设,提高相关行业和产品的环境标准门槛,并配合环境税等经济手段来实现“灰色贸易”向“绿色贸易”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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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经济是以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为基础的、建立在生物技术产品和产业之上的经济形态,是在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信息经济充分发展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生物经济的概念最早是在2000年5月由美国管理咨询专家斯坦•戴维斯和克里斯托弗•迈耶[1]提出,但其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出现则要更早一些,它是伴随着现代生物技术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现代生物技术从诞生开始就显现出其巨大的应用价值和商业前景,并被迅速、广泛地运用于农业、医药、能源和环境保护等领域,这直接促成了生物经济产业的发展。近年来,随着以基因组研究为代表的生物科技新理论和新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这些技术运用深度和范围的扩大,未来生物经济将表现出以下几个发展趋势:
生物经济时代来临的明显特征是与生物技术产业及其相关产业的飞速发展。近10年来,全球生物产业的销售额约每5年翻一番,许多国家生物产业销售额年增长率高达25%~30%,约是全球经济增长率的10倍。2005年,全球公开上市的生物技术公司的营业收入达到631亿美元,生物技术产业已经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2]。目前,全球生物药品销售额达到600多亿美元,在整个医药工业的比重从1995年的不及4%迅速上升到11%;全球转基因农作物种植面积达到9000万公顷,10年间增长了50倍。全球范围内正在研制的2000多种生物药物中,有80%已进入临床试验,6000多例转基因动植物经批准正在试验。因此,美国《时代》周刊于2000年5月22日撰文指出,我们现在正处在信息经济时代的中期,从开始到完成它大约将持续75~80年的时间,到2020年代结束。接着,人们将迎来下一个经济时代:生物经济时代,生物经济将产生10倍于信息经济的规模[1]。
随着生物技术在越来越多的行业中发挥着越来越主要的作用,生物经济的范围和影响日益增大。目前,生物技术的应用已遍及农业食品、医药卫生、化工环保、资源能源、海洋开发等各个领域,显示了它对解决人类所面临的食物、健康、资源、能源、环境等重大问题所产生的巨大作用与潜力。而未来还将在如下领域发挥巨大作用:①农业生物技术将推动“第2次”绿色革命,为消除世界“粮食鸿沟”提供技术可能;②医药生物技术推动第4次医学革命,人均寿命将进一步提高;③工业生物技术将推进“绿色制造”,发展绿色GDP;④能源生物技术将使生物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缓解能源短缺压力;⑤环境生物技术将为“再造秀美山川”提供技术支撑,促进循环经济发展;⑥海洋生物产业逐渐兴起,促进海洋经济的发展;⑦生物技术将在保障国家安全、防御生物恐怖威胁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鉴于生物经济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世界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本国生物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明确了生物经济产业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及潜力,纷纷确立生物经济的战略地位,并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来推动生物经济的发展。
日本成立了以首相为首的生物技术战略理事会,并于2005年颁布了生物技术战略大纲,详细阐述了具体的重点战略和实施计划,其中还包括一些已经列入政府重点开发项目的具体计划,如国立癌症中心及国立循环器官疾病中心,旨在提高在检测解析仪器的研发以及生物信息学领域的国际竞争力,针对相关疾病开展蛋白质组研究计划。印度是亚洲高科技产业取得迅速发展的国家,在软件产业获得飞速发展的同时,已深刻地认识到生物经济产生的巨大潜力,并把生物经济作为未来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重要支点。2005年3月,印度政府公布了《国家生物技术发展战略》草案,提出了未来10年印度生物技术及产业发展的国家目标和政策措施。在人力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生物技术产业及贸易、生物技术园及孵化器、法规建设和科学普及等方面提出了战略目标和具体的政策措施。
日本在制造业中崛起,在信息时代相对比较落后,因此政府决定在生物经济时代再创辉煌,提出了“生物产业立国”战略,并将生物技术产业作为日本的四大新兴产业,同时成立了以首相为首的“生物技术战略理事会”;印度政府成立了世界第1个生物技术部;马来西亚建立了生物技术与产业联合会,由副总统担任主席;泰国政府成立了“国家生物技术委员会”,由担任委员会主席;美国白宫和国会成立了专门生物技术委员会来领导和协调全国的生物技术产业,委员会制定生物科技发展宏观战略和规划,同时负责跟踪生物技术的发展,并研究制定相应的财政预算、管理法规以及税收政策来促进生物技术的发展。
生物经济作为现代高科技产业,具有高投入、高收益、高风险的明显特征。无论是前期的技术研发,还是产品生产和市场推广都需要极大的投入资金。为了解决生物经济产业高密度的资金需求,世界各国纷纷采取了各种举措,来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加大对生物经济的资金支持。最主要的措施是加大对基础研究的资金支持以及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投资制度。
生物经济作为一种高度技术依赖型经济,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基础研究是维系其发展的基本动力。欧美国家在生物经济的发展中都不遗余力地加大对基础科学的研究,使得他们在生物经济领域始终保持着领先地位。美国是世界生物经济第1强国,同时也是世界生命科学研发的第1强国。对基础研究强有力的支持保证了美国在这一领域的领先地位。2003年,美国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研发经费已高达380亿美元,同年美国总统布什还提出了“生物盾牌计划”,拨款60亿美元支持生物反恐研究。美国在生命科学领域的研发投入已经占据了其基础研究总投入的49%。其它发达国家为了在生物经济浪潮中获得先机,也纷纷加大了对生物技术基础研究的投入,欧盟科技发展第6个框架计划将46%的研发经费用于生物技术及其相关领域。2001年,德国生物科技产业的科研经费为12.28亿欧元,大于其销售额,比2000年增加了71%。2004年,联邦教研部对生物技术的项目经费增加了14.5%。随着这项投资的增加,德国基因研究的经费仅次于美国[3]。而亚洲各国尽管对生物技术的研究起步较晚,近年来对其的研究投入也在大幅增加。例如,日本政府于2002年开始逐步加强了对生物技术方面的研究投入,并计划今后5年内将科研预算增加1倍,达到8800亿日元。印度政府长期以来一直注重加大对生物技术研发的资金支持,2002-2003年度的研究预算为23.56亿卢比,在随后5年的预算计划中,联邦政府研究经费投入将达到208亿卢比[4]。加大基础研发的另一重要举措是吸引和增加社会资本的投入。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来刺激社会投资,如减免高技术产品投资税、高技术公司公司税、财产税、工商税等。目前,以大公司为代表的民间高技术研究投资总额已经超过了政府资助,在生物技术产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由于生物经济产业具有很强的风险性,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社会资本对其进行投资。为了扩大生物产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风险投资已经成为各国通行的重要举措。(1)政府引导和鼓励风险投资进入生物经济领域。在风险投资最为发达的美国,政府通过各种政策积极引导资金投入生物产业。2003年,美国生物科技投资占美国风险投资总额的12.5%;2004年,这一比例增至13.5%,明显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3]。美国风险投资对生物产业的高投入,极大地促进了美国生物产业的高速发展。2002年,印度最大的风险投资商ICICI风险资金管 理 公 司 宣 布 成 立 生 物 技 术 孵 化 基 金,资 金3200万美元,现在已完成多项投资[4]。(2)政府投资设立科技创新基金。1998年,英国财政部建立了3个用于支持生物技术等高技术中小企业的风险资本基金,这些基金提供的资本为2.4亿英镑。印度政府正在筹建一个10亿卢比的生物技术投资促进基金,由工业发展银行、生物技术部、发展银行和生物技术联盟有限公司等共同参与组建。德国联邦教研部和联邦经济技术部于2001年联合推出“面向小型技术企业的投资”计划(BTU),筹集了30亿欧元,用以满足小型技术企业创业初期的特殊需要[5]。
美国各州采取多种税收优惠手段来刺激生物经济的发展:销售和使用税减免或延期,减免或允许企业延期支付购买R&D及生产资料产生的消费税或使用税,鼓励企业增加R&D投入;投资税收信贷,生物企业投资现代 化 生 产 线 时 的 税 收 可 以 抵 扣 购 买 计 算 机 等R&D设备时的消费税和财产税;资本所得税减免,投资者在售卖股票后继续投资生物企业上市公司至少一年,部分州允许投资者缓交投资所得税;R&D税收信贷,允许企业将其R&D费用的一定比例用于税收抵扣[6]。英国政府新出台了税制改革。为了鼓励风险投资,英国政府对小型高技术企业的投资减免了20%的公司税;同时还引入针对中小企业的研究开发税务信贷,年研究开发投入超过5万英镑以上的企业可以享受150%的研究开发费用免税;对研究开发投入很大但没有盈利的新企业,其研究开发投入的80%可以作为信贷累积减免税收,等企业盈利后再从利润中扣除[7]。
2002年以后,美国FDA对工作程序和方法进行了改革,加快了药物的审批速度。其中,对涉及生物技术产品的药物给予了较多手续上的简化和优惠。如,从2002年10月起,FDA不再要求新建生物技术的产品制造厂申请特别许可证,以及新药上市前对每批药物均进行检验,新药申报表也由原来的21种简化为1种,为医药生物技术产业化的发展提供了宽松条件。最近,FDA又采取了新的措施来帮助创新性医药技术更快投入应用:①缩短医药产品待批时间及减少可避免的产品开发费用,②提高检查过程的质量和效率,③为特殊疾病和新技术提供最新最完整的指导。
技术创新是生物经济发展的基本推动力,各国都通过加强对生物技术的专利保护力度和范围,来鼓励技术创新。美国是这方面作得较为完善的国家,已经相继出台了《知识产权法》、《专利法》、《技术转移法》、《技术扩散法》、《合作研究法》和《商标法》等一系列法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专利保护体系,对加强合作研究、鼓励技术创新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其它一些国家也加大了对法规的修订或补充力度,扩大对生物技术成果的专利保护。如,印度政府于1999年和2002年对其《专利法》及有关条文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扩大了生物技术成果的专利保护范围,规定除对有关人类基因的生物技术成果不授予专利权以外,对一般转基因动植物都给予专利保护。日本最近新出台的知识产权战略大纲中明确提出了对生物技术相关专利的快捷审核、审核标准的国际化以及促进大学发明技术向民间转移的有关措施,明确了再生医疗领域相关技术也可以申请专利的重大举措,从专利政策角度对生物技术产业给予有利扶持。
生物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高科技经济形态,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技术经济特征及大研发、小生产、大营销的产业链特征。在其发展过程中需要政府、企业、研究机构等多种主体都参与其中才能发展,单靠某一主体进行生物技术产业化的运作是极为困难的。因此,一些生物经济发展较好的国家都非常重视促进各种主体和资源的有效整合。通过下放国有研究机构,美国积极鼓励产学研合作。日本政府通过加强产学官之间的合作,积极进行研究资源的整合,以此来提升整体的科研开发能力。同时,通过调动大专院校等研究机构的积极性,来支持研究成果的专利化及其利用。印度的主要做法是建立生物技术中心和生物技术园。印度政府通过将企业、大学、研究结构集中到一个特定的区域,加强公共部门和私人经济的结合,为生物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产业集聚的作用。政府为生物技术园提供了一系列的支持。包括:提供企业孵化的便利条件,一定期限的免税政策,制定鼓励措施,帮助企业获得风险投资等。印度的生物技术园有多种模式:政府与私人企业合作组建专门公司;地方政府与国际组织、金融机构和研究机构合作建立园区等。不管哪种模式,政府都是重要的参与方,同时发挥着启动、指导、协调、支持和促进等重要作用。印度生物技术园的建设资金一部分来自联邦政府的拨款,一部分来自地方政府和私人投资者。目前,印度已建和正在建的生物技术园达14个,已经推出了以“Bt棉”棉种等为代表的一些成功进行商业生产的项目[4]。
一些国家十分重视生物经济的技术网络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对推动生物技术成果产业化发展的作用,并在这方面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举措。印度政府早在1987年就开始建立了世界上第1个生物技术信息系统网络(BTIS)。目前,该网络在全国已有61个生物信息技术中心,这些中心分别设在大学、科研机构、原子能部、科技部等政府部门以及联邦和各邦支持的实验室内,通过最新的计算机和通信设备与卫星通信系统实现全国联网。该网络被认为是世界上主要的科技网络之一,具备生物信息技术领域前沿的技术设施、教育力量和人力资源。这为印度近年来生物经济的蓬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撑条件。英国则主要是在信息服务方面采取了 一 些 措 施,如1999推 出 了 为 期4年 的BO-WISE计划,总经费1300万英镑[5]。该计划主要面向企业,为企业提供如何利用生物技术降低成本、改进质量、改善环境等方面的信息。这为英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进入生物经济领域提供了便利。
无论是美、日、欧等发达国家,还是印度等新兴经济体,生物技术产业之所以取得快速发展,与其成功的产业政策密不可分。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支撑这些国家生物经济发展成功的政策体系虽有所不同,但以下几方面却都无一例外地给予了充分的重视:把发展生物经济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政策的优惠和扶持;强化专利保护;支持研发和创新。对这些国家在政策支持体系方面的经验进行借鉴,有利于加快我国生物经济的发展,增强我国生物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但是,对政策的简单模仿和移植往往会由于体制、文化、行为方式等环境条件的差异性而导致政策效果的大相径庭。因此,在我国生物经济政策的设计和安排中,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差异性。根据国际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生物经济发展的具体特征,我们认为,在我国生物经济政策的设计中应该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高规格、跨部门的领导和协调机构,整合和领导全国的生物技术产业,克服当前多头领导所产生的各种弊端,有效地协调政府之间、企业之间以及政府、企业和高校之间的研发关系。
(2)鼓励技术创新,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产业环境,包括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建立生物技术产业孵化器,构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科研设备共享平台等社会化的科技服务体系等措施,来推动我国生物技术的原始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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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美国在对华经济政策中不仅动用了包括进口限制、出口扩张和汇率在内的经济武器,还使用了众多的非经济手段:经贸问题政治化;在贸易逆差和汇率等问题上移花接木,把中国作为美国自身经济问题的替罪羊;要求中国为全球经济平衡和美国的经济霸权承担更大责任;诋毁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等。美国不仅透过现实主义的视角审视对华经贸关系,强调相对收益,而且还以现行国际体系构建者的身份,充分利用体系赋予的特权和强势话语,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对中国的行为进行“规范”。
关键词:美国对华经济政策;非经济手段;体系特权;论文下载
二战结束以来,美国一直处于世界经济体系的核心地位,对于他国经济的发展及其可能对美国地位产生的影响甚为敏感和警觉。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创造出了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奇迹,因此引起了美国的特别关注,成为美国对外经济政策的焦点之一。美方不仅担心中国经济上的崛起会挑战其经济霸主的地位,还担心中国的发展模式会损害“华盛顿共识”在世界上的号召力。为了消除这些忧虑,美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组合,经济手段和非经济手段都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利用。本文拟对美国对华经贸政策中的经济和非经济手段进行梳理和阐述,并对美方政策组合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和解读。
经济手段中美关系正常化之后,美国在经济领域的对华对策不仅包括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进口限制和出口扩张,还包括20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的“汇率保护主义”,不断要求人民币升值。
传统贸易保护主义中美建交之初,由于冷战时期对抗苏联的安全需要,再加上中美经贸关系尚处于起步阶段,美国在对华贸易问题上总体上持鼓励和开放的态度。两国建交后不久,美国即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反映在双边贸易上是两国贸易额从1978年的11.146亿美元迅速上升到1980年的48.127亿美元,增长了4倍多(表1)。美国学者南希·塔克(NancyBernkopfTucker)很好地总结了这一时期美国对华经贸政策的总体特点:“(中美)针对苏联的共同战略计划促使从尼克松到老布什时期的美国政府向中国做出妥协让步,错综复杂的三角政治关系促进了两国之间的贸易增长和文化联系。”〔1〕
但是即使是在这一时期,随着中国对美出口的部分产品的迅速增长,美国立即挥动了贸易保护主义的大棒。一个著名的案例发生于1982—1983年间。在两国签订第二个纺织品贸易协定的过程中,美方强硬要求中国对美纺织品出口年增长率不能超过1%,对中国纺织品实施严格的进口限制,由此点燃了中美之间的第一次贸易战。〔2〕两国贸易的增长严重受挫,双边贸易额从1981年的54.68亿美元下降至1982年的51.958亿美元和1983年的44.202亿美元(表1)。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双边经贸关系的迅速扩张,美国反复动用这一手段对来自中国的各类产品进行限制。
从80年代后半期开始,随着中国申请加入关贸总协定,美 国 对 华 经 贸 政 策 中 又 增 加 了 一 个 新 的 手段———出口扩张,要求中国向美国产品开放国内市场。中美之 间 在 这 一 问 题 上 的 第 一 次 重 要 交 锋 发 生 在1992—1993年,美国要求中国取消诸如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国内贸易壁垒等非关税贸易壁垒,为美国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清除障碍。1992年8月,美国单方面要求中国立即按照美国条件开放中国市场,并以对总价达39亿美元的中国产品强征报复性关税发出制裁威胁,由此引发中国的反制措施。〔3〕1993年,新上任的克林顿政府又向中国政府提出开放市场的最终期限,新一轮争端以中国取消283种产品的进口配额、降低234种产品的关税而收场。〔4〕
在中美两国政府就中国入世问题进行的谈判中,美国提出的条件极为苛刻。史蒂芬· 科恩(StephenCohen)等人的论述可谓一针见血:“(美国)给予中国永久性最惠国待遇和支持中国入世的实质并不是帮中国做好事,其实质是从这个正在崛起的经济强国手中攫取尽可能多的妥协,迫使其最大限度地开放市场。”〔5〕在最终由中美签订的中国入世双边协定中,美国传统贸易 保 护 主 义 的 两 把 利 刃———进 口 限 制 和 出 口 扩张———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就出口扩张看,中国不仅同意大幅降低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而且还同意对外开放国内市场,除了农业和工业之外,包括像电信、金融、保险和资产管理等服务业的许多重要领域都允许外资进入。在进口限制方面,美国迫使中国接受了所谓的“超WTO义务”(WTO-pluscommitments),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允许美国在中国某一类产品出口激增时动用“保障条款”以及“特殊保障条款”等贸易救济措施。对于美国强迫中国接受的这些“超WTO义务”,美国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拉迪(NicholasLardy)评论道:“这些条件……过于苛刻,已经违背了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6〕
中国入世以后,美国充分利用中国入世时做出的让步,进口限制和出口扩张两把传统保护主义的利刃锋芒毕露。世界银行的“全球反倾销数据库”显示,小布什政府执政的八年内,美国总共向中国发起了64项反倾销调查,平均每年8项。从2009年到2011年奥巴马政府当政的前三年,美国向中国发起的反倾销案件仍然维持高强度和高频率,共发起了21项,平均每年7项。而2012年的第一季度,美国又向中国发起了2项反倾销调查案。〔7〕同时,美方在打开中国市场方面毫不松懈,目前已将开放中国金融保险市场作为主要目标。
汇率保护主义〔8〕随着中国于2001年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美之间的经贸关系得到了迅速的提升。与此同时,中美贸易额大幅增长带来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两国之间的贸易不平衡问题。对于美国对华巨额贸易逆差的原因,经济学家有众多论述,主要有美国国内的低储蓄高消费、〔9〕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作为全球生产网络中加工组装基地的地位、〔10〕中美双方统计差异、〔11〕美国对高科技产品的出口限制〔12〕以及美国自身的经济转型等原因。但是,美国政府和政客在寻找原因时并不遵从经济逻辑,而是从政治需要出发,将美国的贸易逆差主要归咎于人民币的汇率。
美国针对中国的汇率保护主义手段起始于2003年。众多美国政客认为,中国为了促进出口和限制进口,故意“人为地”压低人民币汇率;中国对汇率的“操纵”是美国对华巨额贸易逆差的“罪魁祸首”。鉴于这一认识,美方认为减小贸易逆差的最佳途径是迫使人民币升值,因此加大了对中国政府的压力。据经济学家加里·赫夫鲍尔(GaryC.Hufbauer)的不完全统计,2003年至2006年间,美国国会提出了23项有关人民币汇率的法案和决议,或者要求人民币直接升值,或者要求将中国定为“货币操纵国”。〔13〕最擅长揪住人民币汇率问题大做文章的国会议员当属纽约州参议员舒默(CharlesSchumer)和南卡罗来纳州参议员格拉汉姆(LindseyGraham)。从2003年起两人多次联合发起议案,要求人民币在短期内升值27.5%,否则就以惩罚性关税进行报复。〔14〕除了美国国会,美国行政部门也反复指责中国的汇率政策。美国财政部半年一次向国会提交的《国际经济和汇率政策报告》每一次都指出人民币币值太低,要求中国政府升值人民币。为了减轻美方的压力,中国政府从2005年7月1日开始调整了汇率政策,人民币开始升值。截至2012年3月,升值幅度已达24%。〔15〕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币的升值并没有带来美国对华贸易逆差的下降。中美学者的研究都发现,随着人民币不断升值,美国对中国出口并未出现明显改善,中美贸易逆差却呈现不断增加趋势。〔16〕面对这些发现,汇率保护主义的拥护者本应进行反思,但是他们的对策却是指责人民币升值的幅度不够,进一步要求中国政府调整汇率政策。2008年7月《金融时报》上的一篇文章就指出,“中国货币的升值幅度只达到了实际所需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之间的水平”。〔17〕由于这一思想的指导,美国国内很大一部分人始终将人民币币值看作是中美两国贸易不平衡的主要原因。人民币汇率因此一直是近年来中美双方经贸关系中的一个焦点问题之一。
除了上述的经济手段之外,美国在对华经贸政策中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还使用了大量的非经济手段,主要包括:将经贸问题政治化,妨碍正常的经济活动;在贸易逆差和汇率等问题上移花接木,把中国作为美国自身经济问题的替罪羊;要求中国为全球经济平衡和美国的经济霸权承担更大责任;诋毁中国所代表的经济发展模式等。
经贸问题政治化冷战结束后,原有的国家安全概念发生了变化,经济安全越来越成为大多数国家考虑的重点,结果是经贸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政治化倾向变得越来越严重。作为主导战后世界政治与经济体系的美国,经贸问题的政治化倾向超过了其他国家。美国学者I.M.戴斯勒在《美国贸易政治》一书中也指出了这一点:在所谓“1934年体制”下,美国的行政机构和立法机构之间以及两党之间都存在一种默契,不利用贸易问题进行政治攻击。但是,随着二战后西欧和日本经济上的崛起,这一默契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开始动摇,“政治化”已经成为美国对外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内容。〔18〕
鉴于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强劲势头,中国自然成为了美国贸易政治化的受害者。根据中国学者王勇的研究,美国在对华经贸政策上的政治化做法已经几乎覆盖了中美双边经贸关系中的各个领域和议题,包括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人民币汇率问题、中国出口产品在美“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贸易救助问题、出口控制问题和投资问题等。美国对华贸易的这种“泛政治化”倾向不仅损害了双边经贸合作,妨碍正常经济交往,而且还“加剧了两国相互不信任,限制了经济相互依赖关系对于两国政治与安全关系的‘粘合’作用,妨碍了其‘正’外部效应的发挥。”〔19〕
美国将中美经贸问题政治化最为著名的例子当属2005年中海油收购优尼科的案例。在中海油提出竟购美国石油公司优尼科之后,竞争对手雪佛龙和美国国内政客立即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对收购案进行阻挠。一项原本纯粹的经济活动被政治化。在美方强大的政治压力之下,中海油最终退出收购,而雪佛龙则以低于中海油竞购的价格收购优尼科。〔20〕
寻找替罪羊与经贸问题政治化紧密相关的是美国在经贸问题上推卸和开脱责任,寻找替罪羊,将由自身造成的问题归咎于中国。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美国对其贸易不平衡问题的政治操作。
如上文所述,美国巨大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和对华贸易逆差的根源主要在于美国自身高消费低储蓄的行为和全球化背景下中美两国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不同地位。很明显,真正要对美国不平衡问题负责的是美国自己,正 如 尼 古 拉 斯 · 克 里 斯 托 弗 (NicholasD.Kristof)所言,“那个扭曲国际资本流动、制造全球经济不稳定的国家不是中国,而是美国。”〔21〕然而,对于美国国内的政客来说,接受这样的经济现实不符合他们的政治利益。在他们看来,必须寻求其他手段,从贸易对象国身上找原因。
由于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是美国贸易逆差的主要来 源 国,中 国 自 然 成 为 最 大 的 替 罪 羊。兰 普 顿(DavidLampton)指出了美国政客在贸易逆差问题上对中国提出的两大指责:“政客们不是经济学家,对他们来说,不断增长的对华贸易逆差引发了‘公平贸易’和就业流失的担忧。”〔22〕在政客们的解读中,导致对华巨额贸易逆差的元凶是中国的不公平贸易行为,而不公平贸易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故意压低人民币汇率。因此,不难理解的是,美国政府反复指责人民币币值过低造成了国际经济的不平衡。
其实,美方提出的不公平贸易和就业流失的指控都没有经济学上的依据。针对中国实施不公平贸易的指责,尼古拉斯·拉迪就指出,“美国的对华贸易逆差主要反映的是中国对外国投资的开放性,而不是什么不公平的贸易行为。”〔23〕同样,赫夫鲍尔等人对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导致美国就业流失的指控提出了反驳。“贸易逆差不是(美国)制造业就业流失的主要原因。2000年至2003年制造业就业流失的主要原因是制造业不景气……和制造业生产力的提高。将贸易赤字等同于就业流失的政治计算不是过于夸大了其联系就是完全错误的。”〔24〕
需要解释的是,为什么将中国作为替罪羊的做法虽然经济上站不住脚,但是政客们却乐此不疲?答案是这样做能带来一箭双雕的政治好处。一方面,通过在贸易不平衡问题上移花接木,将责任归咎于中国,美国政府实现了为自己开脱责任的目的。美国将贸易逆差和制造业工业流失等问题打包,全部归咎于中国,有助于减轻美国政府对美国经济进行调整、对失业工人进行救济与再培训的责任。另一方面,一旦中国被认定为美国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美国在挥舞贸易保护主义大棒时就减少了顾虑,可以咄咄逼人,要求中国升值人民币、开放市场,并在需要的时候发起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调查。
分担责任除了开脱自身责任外,美方还积极鼓励中国在美国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美国排忧解难,分担责任。最为著名的要求中国分担责任的例子是2008年前后一度流行的中美“两国集团”构想。〔25〕该构想由前美国政府官员、现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主任弗雷德·伯格斯滕(FredBergsten)首先提出,并得到历史学家弗格森(NiallFerguson)、战略家布热津斯基和基辛格的呼应和推崇。伯格斯滕最早在2005年主编的《美国和世界经济》一书中抛出中美“两国集团”的提法,〔26〕2008年又在《外交》杂志上撰文,详尽阐释了他的中美“两国集团”的概念,主张“构建中美两国集团,共同掌舵全球治理的进程”,使中国在某种程度上取代欧盟的作用。〔27〕在同一时期,历史学家弗格森也参与了对中美“两国集团”概念的发展,创造了“中美国”(Chimerica)一词,用以描述美国和中国之间经济上的共生关系。〔28〕2008年下半年金融危机全面爆发后,中美“两国集团”的构想受到更多关注和推崇,布热津斯基、基辛格、佐利克和林毅夫等人也开始参与倡导,并将其从先前的经济层面扩展到战略层面,作为纾解当时美国遇到的国内外困境的一个重要手段。〔29〕
美方在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发生的前后提出中美“两国集团”构想主要是基于实用主义原则,旨在让经济上正在迅速崛起的中国从美国身上接手更多责任,帮助美国以最小的代价维持战后形成的以美国为中心的世界经济和政治秩序。〔30〕美方的这一意图不仅在伯格斯滕、布热津斯基和基辛格等人的文章中有清晰的说明,而且在2009年美国官方对华政策的论调中都有清晰的表现。例如,为了确保中国资金持续流向金融危机中的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和财政部长盖特纳于2009年上半年先后访华时,都充当了美国国债推销员的角色,以恳切的口吻要求中国继续购买美国国债,并向中国领导人保证中国在美资产的安全性。〔31〕
诋毁中国发展模式近年来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吸引了世界的关注,尤其是对那些多年来按照西方国家提供的处方发展本国经济却效果不理想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中国的发展路径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因此,对所谓的“北京共识”或者中国发展模式的讨论在世界各地方兴未艾。然而,发展中国家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关注引发了美国的担忧。
为了应对中国发展模式带来的挑战,美国采取了两面下手的对策。一方面,美国不遗余力地维护“华盛顿共识”的合法性。其实,美国国内从来不缺少对美国发展模式的溢美之词,从冷战结束之初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Fukuyama)宣称“历史的终结”〔32〕到2002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宣告美国代表了“国家成功的惟一可持续的模式”,〔33〕都显示了美国对自身模式的高度自负。此外,美国还以同样的自负对外推行自己的模式。2005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的一项有关拉美地区经济发展的报告就显示出了美国及其主导的国际组织的傲慢和自负。报告首先承认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接受了“华盛顿共识”经济处方的拉美地区经济发展的表现乏善可陈,但是报告得出的结论并不是新自由主义方案有问题,而是拉美地区接受“华盛顿共识”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34〕由此可见,美国全力维护自身模式的合法性,甚至不惜扭曲事实为“华盛顿共识”的教条保驾护航。
另一方面,美国还通过从话语上贬损中国的发展模式来应对挑战。第一个表现是指责中国在对外贸易中违背自由贸易精神,不遵守规则,实行以邻为壑、自私自利的“重商主义”政策。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一度被推为美国对日政策“修正主义流派”教父的查莫斯·约翰逊(ChalmersJohnson)将当年针对日本的指控直接套用在中国头上:“从某种程度上说,对华贸易问题不是一个贸易问题,而是‘制度摩擦’的一种表现……中国的发展战略大量借鉴了日本和其他亚洲国家的经验,其秘诀之一是对资本主义的规则进行变通,利用规则实现国家财富和权力。”〔35〕可以说,“重商主义”的标签被贴到了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的各个领域。2012年2月底,华盛顿智库“信息科技与创新基金会”发布一份题为《够了:对抗中国的创新重商主义》的报告,报告称中国施行重商主义的规模“史无前例”,指责中国利用汇率操纵、补贴、关税、强制性技术转让、出口限制、标准设置和其他政策等来为各行业的公司———尤其先进科技产品和服务领域———获取“绝对优势”。〔36〕
与“重商主义”指控相关的另一个话语诋毁的表现是给中国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的经济活动贴上“新殖民主义”的标签。2011年6月上旬国务卿希拉里访问东非国家期间,就指出中国与非洲的合作没有遵循国际准则,并警告非洲国家警惕“新殖民主义”。〔37〕美国对中国非洲政策的攻讦集中体现在前几年的苏丹达尔富尔危机期间。美国极力抢占国际话语的道德高地,不惜贬损中国,将中国描绘成为一个为了石油利益而支持苏丹政府对达尔富尔地区施行“种族灭绝”的国家。〔38〕
此外,美国还到处传播中国经济发展给美国和世界带来的各种“威胁”,包括“就业威胁”———中国廉价产品涌入各国造成当地就业流失;“健康威胁”———中国的劣质产品危害外国用户的健康;“能源威胁”———中国为了点燃本国的经济引擎会用完全世界的能源;〔39〕以及“环境威胁”或“绿色威胁”———中国的经济活动造成各种全球环境问题,是“地球的毁灭者”。
可以看出,美国在其对华经济政策中不仅动用了包括进口限制、出口扩张和汇率在内的经济武器,还使用了众多的非经济手段。从体系层面考察,美国这种政策组合主要可以归因于两点。第一,美国看待国际经济关系尤其是与其他大国的经济关系时主要是透过现实主义的视角,强调经济力量对国家实力的决定作用,并且在经济交往中更加关注相对收益(relativegains)。新现实主义理论大师肯尼思·沃尔兹(KennethWaltz)论述了物质实力对一国国际地位的决定性作用:“一国的国际地位通常随其物质资源的增长而提升。拥有大国经济实力的国家最终都变成了强国,不管他们自己愿意与否。”〔41〕
正因为美国的政策制定者认为经济关系是国家间实力竞争最为重要和基础的部分,他们认为中国随着经济实力的崛起必将成为国际体系中的强国,因此将中国经济上的崛起视为对美国经济地位的威胁。出于这种认识,美方自然会动用各种手段应对这一威胁,延迟中国的崛起。
第二,美国在现行国际关系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决定了美国不仅承担了构建和维护现有体系的责任,而且还享有以体系构建者的身份优势对其他国家尤其是崛起大国进行打压遏制、推卸责任和话语诋毁的特权。罗伯特·吉尔平(RobertGilpin)指出,“国际体系中的大国在建构国际经济活动的目的和主要规则方面起主导作用”。〔42〕作为二战后的超级大国,美国主导建立了一个全球范围内以其为中心的世界经济体系,对这一体系的维护和扩展成为美国对外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
当然,当美国以体系建构者的身份规划其世界经济体系时,它根据的是自身的利益和喜好,保证体系建立以后美国能从中持续获取利益,享受制度分红。换句话说,当体系建立后,美国便成为体系特权的享受者。〔43〕美国在当前国际经济体系中享受特权的一个重要表现是美元以国际储备货币的地位通行全球。换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就是,美国是当前“惟一一个能用自己的货币支付其全部进口产品的国家”。〔44〕苏珊·斯特兰奇(SusanStrange)曾对美国的特权进行了更为透彻的阐述:“对大部分国家来说,其国际收支的盈余或赤字表明了其国际金融地位的强弱。对美国来说,情况正好相反。说实在的,四分之一个世纪以来美国经济一直维持国际收支赤字却没有受到任何损伤,这揭示的不是美国的羸弱地位,而是美国在体系中的强大权力……美国可以毫无节制地发行美元,而其他国家却毫无选择,不得不接受美元支付,除非他们愿意承担难以接受的代价。”〔45〕
当中国和其他国家加入由美国建构和主导的国际组织时,美国便可以利用其手中的体系特权对这些国家设定加入组织的条件。美国在中国入世时之所以能够提出如此苛刻的条件并且坚持不让步正是体系建构者特权的表现,体现的是制定规则的权力。而当中国加入了体系之后,美国可以继续利用其体系建构者的地位对中国的表现评头论足,要求其遵守体系规则。与此相一致的是,奥巴马总统近两年来在多个场合的演讲中打出所谓“规则牌”,三番五次要求“中国必须遵守规则”,以此“规范”中国的发展。为此,奥巴马政府还于2012年2月成立了跨部门贸易执法机构,旨在对中国和其他国家的所谓不公平贸易行为开展调查和执法,确保相关国家遵守国际贸易规则。
同样,美国利用了体系特权对贸易不平衡等问题进行政治操作,将责任归咎于中国等国家。而当中国的发展模式对美国构成挑战时,美国也动用了体系赋予的话语霸权对中国的模式进行贬损和诋毁。
综上所述,面对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美国透过现实主义的视角审视对华经贸关系,关注相对收益,对中国的经济崛起抱有强大的戒心。表现在对华经贸关系上,美方对中国产品的出口和中国在美投资处处设防,同时又不遗余力地撬开中国市场,尽量使双方利益的天平向自身倾斜。同时,美国以现行国际体系建构者的身份,充分利用体系赋予的特权和强势话语,对中国的行为进行“规范”。美国俨然以体系建构者和总舵手自居,操纵贸易不平衡等问题,转嫁责任。而当美国自身及其主导的国际体系遇到困难时,又不失时机地拉拢中国,要求中国承担更大责任,做出更大牺牲。面对美国对华经贸政策中的这些政策组合,中国应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准备。尤其是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综合国力的进一步增强,美国对华经贸政策中的各种手段的使用将会呈现出更为频繁更为严厉的趋势。当然,除了对美方的经贸压力做好准备之外,更为重要的是中国需要进一步提高实力,增强塑造现行国际体系和制定规则的能力,努力提高自身的国际话语能力,以期在对美经贸关系上获得更多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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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经济是以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为基础的、建立在生物技术产品和产业之上的经济形态,是在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信息经济充分发展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生物经济的概念最早是在2000年5月由美国管理咨询专家斯坦•戴维斯和克里斯托弗•迈耶[1]提出,但其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出现则要更早一些,它是伴随着现代生物技术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现代生物技术从诞生开始就显现出其巨大的应用价值和商业前景,并被迅速、广泛地运用于农业、医药、能源和环境保护等领域,这直接促成了生物经济产业的发展。近年来,随着以基因组研究为代表的生物科技新理论和新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这些技术运用深度和范围的扩大,未来生物经济将表现出以下几个发展趋势:
生物经济时代来临的明显特征是与生物技术产业及其相关产业的飞速发展。近10年来,全球生物产业的销售额约每5年翻一番,许多国家生物产业销售额年增长率高达25%~30%,约是全球经济增长率的10倍。2005年,全球公开上市的生物技术公司的营业收入达到631亿美元,生物技术产业已经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2]。目前,全球生物药品销售额达到600多亿美元,在整个医药工业的比重从1995年的不及4%迅速上升到11%;全球转基因农作物种植面积达到9000万公顷,10年间增长了50倍。全球范围内正在研制的2000多种生物药物中,有80%已进入临床试验,6000多例转基因动植物经批准正在试验。因此,美国《时代》周刊于2000年5月22日撰文指出,我们现在正处在信息经济时代的中期,从开始到完成它大约将持续75~80年的时间,到2020年代结束。接着,人们将迎来下一个经济时代:生物经济时代,生物经济将产生10倍于信息经济的规模[1]。
随着生物技术在越来越多的行业中发挥着越来越主要的作用,生物经济的范围和影响日益增大。目前,生物技术的应用已遍及农业食品、医药卫生、化工环保、资源能源、海洋开发等各个领域,显示了它对解决人类所面临的食物、健康、资源、能源、环境等重大问题所产生的巨大作用与潜力。而未来还将在如下领域发挥巨大作用:①农业生物技术将推动“第2次”绿色革命,为消除世界“粮食鸿沟”提供技术可能;②医药生物技术推动第4次医学革命,人均寿命将进一步提高;③工业生物技术将推进“绿色制造”,发展绿色GDP;④能源生物技术将使生物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缓解能源短缺压力;⑤环境生物技术将为“再造秀美山川”提供技术支撑,促进循环经济发展;⑥海洋生物产业逐渐兴起,促进海洋经济的发展;⑦生物技术将在保障国家安全、防御生物恐怖威胁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鉴于生物经济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世界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本国生物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明确了生物经济产业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及潜力,纷纷确立生物经济的战略地位,并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来推动生物经济的发展。
日本成立了以首相为首的生物技术战略理事会,并于2005年颁布了生物技术战略大纲,详细阐述了具体的重点战略和实施计划,其中还包括一些已经列入政府重点开发项目的具体计划,如国立癌症中心及国立循环器官疾病中心,旨在提高在检测解析仪器的研发以及生物信息学领域的国际竞争力,针对相关疾病开展蛋白质组研究计划。印度是亚洲高科技产业取得迅速发展的国家,在软件产业获得飞速发展的同时,已深刻地认识到生物经济产生的巨大潜力,并把生物经济作为未来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重要支点。2005年3月,印度政府公布了《国家生物技术发展战略》草案,提出了未来10年印度生物技术及产业发展的国家目标和政策措施。在人力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生物技术产业及贸易、生物技术园及孵化器、法规建设和科学普及等方面提出了战略目标和具体的政策措施。
日本在制造业中崛起,在信息时代相对比较落后,因此政府决定在生物经济时代再创辉煌,提出了“生物产业立国”战略,并将生物技术产业作为日本的四大新兴产业,同时成立了以首相为首的“生物技术战略理事会”;印度政府成立了世界第1个生物技术部;马来西亚建立了生物技术与产业联合会,由副总统担任主席;泰国政府成立了“国家生物技术委员会”,由担任委员会主席;美国白宫和国会成立了专门生物技术委员会来领导和协调全国的生物技术产业,委员会制定生物科技发展宏观战略和规划,同时负责跟踪生物技术的发展,并研究制定相应的财政预算、管理法规以及税收政策来促进生物技术的发展。#p#副标题#e#
生物经济作为现代高科技产业,具有高投入、高收益、高风险的明显特征。无论是前期的技术研发,还是产品生产和市场推广都需要极大的投入资金。为了解决生物经济产业高密度的资金需求,世界各国纷纷采取了各种举措,来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加大对生物经济的资金支持。最主要的措施是加大对基础研究的资金支持以及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投资制度。
生物经济作为一种高度技术依赖型经济,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基础研究是维系其发展的基本动力。欧美国家在生物经济的发展中都不遗余力地加大对基础科学的研究,使得他们在生物经济领域始终保持着领先地位。美国是世界生物经济第1强国,同时也是世界生命科学研发的第1强国。对基础研究强有力的支持保证了美国在这一领域的领先地位。2003年,美国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研发经费已高达380亿美元,同年美国总统布什还提出了“生物盾牌计划”,拨款60亿美元支持生物反恐研究。美国在生命科学领域的研发投入已经占据了其基础研究总投入的49%。其它发达国家为了在生物经济浪潮中获得先机,也纷纷加大了对生物技术基础研究的投入,欧盟科技发展第6个框架计划将46%的研发经费用于生物技术及其相关领域。2001年,德国生物科技产业的科研经费为12.28亿欧元,大于其销售额,比2000年增加了71%。2004年,联邦教研部对生物技术的项目经费增加了14.5%。随着这项投资的增加,德国基因研究的经费仅次于美国[3]。而亚洲各国尽管对生物技术的研究起步较晚,近年来对其的研究投入也在大幅增加。例如,日本政府于2002年开始逐步加强了对生物技术方面的研究投入,并计划今后5年内将科研预算增加1倍,达到8800亿日元。印度政府长期以来一直注重加大对生物技术研发的资金支持,2002-2003年度的研究预算为23.56亿卢比,在随后5年的预算计划中,联邦政府研究经费投入将达到208亿卢比[4]。加大基础研发的另一重要举措是吸引和增加社会资本的投入。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来刺激社会投资,如减免高技术产品投资税、高技术公司公司税、财产税、工商税等。目前,以大公司为代表的民间高技术研究投资总额已经超过了政府资助,在生物技术产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由于生物经济产业具有很强的风险性,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社会资本对其进行投资。为了扩大生物产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风险投资已经成为各国通行的重要举措。(1)政府引导和鼓励风险投资进入生物经济领域。在风险投资最为发达的美国,政府通过各种政策积极引导资金投入生物产业。2003年,美国生物科技投资占美国风险投资总额的12.5%;2004年,这一比例增至13.5%,明显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3]。美国风险投资对生物产业的高投入,极大地促进了美国生物产业的高速发展。2002年,印度最大的风险投资商ICICI风险资金管 理 公 司 宣 布 成 立 生 物 技 术 孵 化 基 金,资 金3200万美元,现在已完成多项投资[4]。(2)政府投资设立科技创新基金。1998年,英国财政部建立了3个用于支持生物技术等高技术中小企业的风险资本基金,这些基金提供的资本为2.4亿英镑。印度政府正在筹建一个10亿卢比的生物技术投资促进基金,由工业发展银行、生物技术部、发展银行和生物技术联盟有限公司等共同参与组建。德国联邦教研部和联邦经济技术部于2001年联合推出“面向小型技术企业的投资”计划(BTU),筹集了30亿欧元,用以满足小型技术企业创业初期的特殊需要[5]。
美国各州采取多种税收优惠手段来刺激生物经济的发展:销售和使用税减免或延期,减免或允许企业延期支付购买R&D及生产资料产生的消费税或使用税,鼓励企业增加R&D投入;投资税收信贷,生物企业投资现代 化 生 产 线 时 的 税 收 可 以 抵 扣 购 买 计 算 机 等R&D设备时的消费税和财产税;资本所得税减免,投资者在售卖股票后继续投资生物企业上市公司至少一年,部分州允许投资者缓交投资所得税;R&D税收信贷,允许企业将其R&D费用的一定比例用于税收抵扣[6]。英国政府新出台了税制改革。为了鼓励风险投资,英国政府对小型高技术企业的投资减免了20%的公司税;同时还引入针对中小企业的研究开发税务信贷,年研究开发投入超过5万英镑以上的企业可以享受150%的研究开发费用免税;对研究开发投入很大但没有盈利的新企业,其研究开发投入的80%可以作为信贷累积减免税收,等企业盈利后再从利润中扣除[7]。
2002年以后,美国FDA对工作程序和方法进行了改革,加快了药物的审批速度。其中,对涉及生物技术产品的药物给予了较多手续上的简化和优惠。如,从2002年10月起,FDA不再要求新建生物技术的产品制造厂申请特别许可证,以及新药上市前对每批药物均进行检验,新药申报表也由原来的21种简化为1种,为医药生物技术产业化的发展提供了宽松条件。最近,FDA又采取了新的措施来帮助创新性医药技术更快投入应用:①缩短医药产品待批时间及减少可避免的产品开发费用,②提高检查过程的质量和效率,③为特殊疾病和新技术提供最新最完整的指导。
技术创新是生物经济发展的基本推动力,各国都通过加强对生物技术的专利保护力度和范围,来鼓励技术创新。美国是这方面作得较为完善的国家,已经相继出台了《知识产权法》、《专利法》、《技术转移法》、《技术扩散法》、《合作研究法》和《商标法》等一系列法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专利保护体系,对加强合作研究、鼓励技术创新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其它一些国家也加大了对法规的修订或补充力度,扩大对生物技术成果的专利保护。如,印度政府于1999年和2002年对其《专利法》及有关条文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扩大了生物技术成果的专利保护范围,规定除对有关人类基因的生物技术成果不授予专利权以外,对一般转基因动植物都给予专利保护。日本最近新出台的知识产权战略大纲中明确提出了对生物技术相关专利的快捷审核、审核标准的国际化以及促进大学发明技术向民间转移的有关措施,明确了再生医疗领域相关技术也可以申请专利的重大举措,从专利政策角度对生物技术产业给予有利扶持。
生物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高科技经济形态,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技术经济特征及大研发、小生产、大营销的产业链特征。在其发展过程中需要政府、企业、研究机构等多种主体都参与其中才能发展,单靠某一主体进行生物技术产业化的运作是极为困难的。因此,一些生物经济发展较好的国家都非常重视促进各种主体和资源的有效整合。通过下放国有研究机构,美国积极鼓励产学研合作。日本政府通过加强产学官之间的合作,积极进行研究资源的整合,以此来提升整体的科研开发能力。同时,通过调动大专院校等研究机构的积极性,来支持研究成果的专利化及其利用。印度的主要做法是建立生物技术中心和生物技术园。印度政府通过将企业、大学、研究结构集中到一个特定的区域,加强公共部门和私人经济的结合,为生物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产业集聚的作用。政府为生物技术园提供了一系列的支持。包括:提供企业孵化的便利条件,一定期限的免税政策,制定鼓励措施,帮助企业获得风险投资等。印度的生物技术园有多种模式:政府与私人企业合作组建专门公司;地方政府与国际组织、金融机构和研究机构合作建立园区等。不管哪种模式,政府都是重要的参与方,同时发挥着启动、指导、协调、支持和促进等重要作用。印度生物技术园的建设资金一部分来自联邦政府的拨款,一部分来自地方政府和私人投资者。目前,印度已建和正在建的生物技术园达14个,已经推出了以“Bt棉”棉种等为代表的一些成功进行商业生产的项目[4]。
一些国家十分重视生物经济的技术网络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对推动生物技术成果产业化发展的作用,并在这方面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举措。印度政府早在1987年就开始建立了世界上第1个生物技术信息系统网络(BTIS)。目前,该网络在全国已有61个生物信息技术中心,这些中心分别设在大学、科研机构、原子能部、科技部等政府部门以及联邦和各邦支持的实验室内,通过最新的计算机和通信设备与卫星通信系统实现全国联网。该网络被认为是世界上主要的科技网络之一,具备生物信息技术领域前沿的技术设施、教育力量和人力资源。这为印度近年来生物经济的蓬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撑条件。英国则主要是在信息服务方面采取了 一 些 措 施,如1999推 出 了 为 期4年 的BO-WISE计划,总经费1300万英镑[5]。该计划主要面向企业,为企业提供如何利用生物技术降低成本、改进质量、改善环境等方面的信息。这为英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进入生物经济领域提供了便利。
无论是美、日、欧等发达国家,还是印度等新兴经济体,生物技术产业之所以取得快速发展,与其成功的产业政策密不可分。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支撑这些国家生物经济发展成功的政策体系虽有所不同,但以下几方面却都无一例外地给予了充分的重视:把发展生物经济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政策的优惠和扶持;强化专利保护;支持研发和创新。对这些国家在政策支持体系方面的经验进行借鉴,有利于加快我国生物经济的发展,增强我国生物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但是,对政策的简单模仿和移植往往会由于体制、文化、行为方式等环境条件的差异性而导致政策效果的大相径庭。因此,在我国生物经济政策的设计和安排中,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差异性。根据国际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生物经济发展的具体特征,我们认为,在我国生物经济政策的设计中应该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高规格、跨部门的领导和协调机构,整合和领导全国的生物技术产业,克服当前多头领导所产生的各种弊端,有效地协调政府之间、企业之间以及政府、企业和高校之间的研发关系。
(2)鼓励技术创新,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产业环境,包括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建立生物技术产业孵化器,构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科研设备共享平台等社会化的科技服务体系等措施,来推动我国生物技术的原始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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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健康协调发展是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现实选择,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关键的时期,这一时期受国际大环境的影响我国面临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方式及经济体制转变这三个重大问题。地区差距是一个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问题。
我国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地理环境、历史文化背景差异极大,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低,交通运输条件差。所以,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更为突出。东部沿海属于经济比较发达地区,中部属于经济次发达地区,西部属于经济不发达地区。而且这种经济发展不平衡还在继续扩大。我国不发达地区又主要是在老革命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我国的边疆地区。所以,发展地区经济,优化地区经济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
1、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只有发挥各地区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利用各地区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物质技术条件加速地区经济发展,从而才能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2、地区经济的发展可以使各地更好地互相补充、互相协作,协调发展,发挥国民经济整体优势。
3、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是我国消灭贫困,使全国各族人民的生活达到小康水平,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4、加快不发达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对于保持社会安定,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国防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首先,我国人均土地资源太少。我国虽然幅员辽阔,但是由于人口众多,造成人均土地资源非常少。而且,东西部农业资源和条件差异大。其次,我国水资源差异大。东部气候湿润,水资源丰富,而西部干旱贫瘠,人畜饮水困难,严重制约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最后,海洋资源差异大。东部地区有良好的海洋资源,这为其经济的繁荣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而中西部由于缺少这一因素,经济发展受到了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为了加快经济的发展,制订了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优先发展东部,给东部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而拉开了东部与中西部的差距。而且东部的基础设施明显优于东部。这一切都加大了东西部地方经济的不平衡发展。
由于我国的改革开放,最早是从东南沿海省份开始的,因此,这些地区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引入和建立也就早于北方省份。整个南方地区的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思想观念、意识形态转变也快于北方地区。如今科学的管理模式、激烈的竞争意识、全新的市场观念,都早已深深扎根于南方地区的人们的头脑中。而我国北方地区,由于长期处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再加上后期又缺乏必要的外来意识、观念的冲击,仍存在许多过去那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等、要、靠”的思想观念和意识。正是这些经济体制、思想观念、意识形态的差别,不但过去造成南北双方因经济发展速度的不同而形成的地区差距,而且今天还在继续拉大南北双方之间的地区差距。
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的扩大,会造成一系列不良的后果。比如,不利于民族团结,不利于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等等。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个问题。
财税政策历来是各国政府作用于经济的重要手段,它不仅对经济景气及经济波动起到调节和“熨平”作用,而且对经济空间结构的改善、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政府利用财税政策对区域经济干预并不是取代市场机制的作用,而是着眼于对市场机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失灵领域进行调节与引导,保持发达地区经济持续增长,促进落后区域经济的发展,从而实现各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及经济空间结构的改善。下面我浅谈以下我对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一些财政税收政策。
我国目前的财政优惠政策依然是倾向于东部。虽然我国制订了四种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对于老、少、边、穷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明显不足,而且实际执行后效果并不明显,政府应该加大干预,使得税收优惠政策得到切实的落实。
最近几年,国家开始着手西部开发和中原崛起,而我们的财政税收优惠也应该随着国家的方针的改变而进行调整,而现存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只是单纯的东部优惠政策的转移,并不适合中西部发展的形势,因此,在那些落后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太大的意义,西部地区的税负依然重于东部地区。国家在建立和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前提下,应逐步扩大中西部各省区政府的税收管理权限,赋予一定的减免税权力。这样,有利于中西部地区因地制宜,对意欲鼓励发展的对象和领域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同时为促进中西部地区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中央政府应适度提高西部地区共享税中的地方分成比例,建议增值税由现行的中央与地方75%对25%分成调整为60%比40%增加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逐步改善中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
目前的财政税收优惠制度依然存在涉及范围窄,税种单一等问题。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其税收优惠政策也只是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而其它小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西部地区较为落的发展环境完全起不到任何作用;在东北地区,税收优惠也只限于在增值税转型的改革试点,消费型增值税在全国逐渐开始推广以后,这样一来东北地区就相当于没有享受到任何的税收优惠。税种优惠类别单一不仅不利于经济落后地区的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就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相比,税收优惠政策没有了优势,就不可能有效地达到招商引资、发展区域经济的目的。税收优惠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政府必须加大监督管理,确保税收优惠制度能够派上真用场。
要调控各个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这就对政府财力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中央政府只有拥有了足够的财力,才能有效的加大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从而协调社会财富;地方政府只有拥有了足够的财力,才能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税收是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所以就必须要提供资金担保,并且征收到足够满足中央财政税收,满足政府宏观调控功能的需要。因此,提高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
对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宏观调控首要的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与此同时,实现经济结构的转换和升级。为此,如何把有限的资源进行最优的配置,就成为问题的关键。资源配置有两个基本手段:一是市场机制配置,二是政府财政配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财政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资源配置机制,而不仅仅是跟在市场调节后面的“拾遗补缺”。对于社会共同需要的公共产品诸如国防、外交、文化、教育、卫生以及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等,完全或主要由政府财政来提供,这也是财政最基本的职责所在。但在我国,财政配置资源的任务决不仅仅限于此。对我国整体产业布局的形成、宏观产业结构的调节、国家主导产业及其支柱产业的选择等,仅靠市场机制是不行的,需要依靠政府的力量,特别是通过政府财政的税收、投资、补贴、贴息等财政手段加以扶持。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财政客观上具有经济建设职能,需要参与经济领域的调控,这是未来我国政府财政配置资源的一个重要政策取向,也是提高宏观经济效益、加速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一个必要条件。
财政是国家的一种集中性分配,在收入公平分配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它通过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对低收入者的生活补助以及其它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从宏观上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从而促进社会分配的相对公平,为经济社会的长期协调发展创造条件。
总之,财政税收制度作为一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利刃,只有不断健全其制度,加强其管理,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为我国经济的协调发展做出应用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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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中原经济区现代物流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不断拓展,第三方物流企业快速成长,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型步伐加快,市场主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初步形成。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试论中原经济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摘 要:现代物流业是中原经济区重点发展的产业。中原经济区现代物流业发展速度快、基础条件好,但规模小、基础设施薄弱。税收优惠政策可调整物流业产品结构,减轻现代物流业的税收负担。应明确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流转税、所得税等的优惠力度。
关键词:中原经济区; 现代物流; 税收优惠政策。
论文正文:
试论中原经济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
现代物流是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整合运输、包装、装卸、搬运、发货、仓储、流通加工、配送、回收加工及物流信息处理等各种功能而形成的综合物流活动模式。现代物流业是新兴的生产性服务业,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加速器。中原经济区现代物流业尚处于发展阶段,发展潜力很大,然而建立在传统行业基础上的现行税收政策与现代物流业发展不适应,亟须进一步优化。
在建设中原经济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过程中,河南省政府把现代物流业列为河南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目前,中原经济区物流业发展机遇和困难并存,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原经济区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基础条件良好。
中原经济区地处我国腹地,位于沿京广、陇海、京九“两纵一横”经济带的交汇处,中国两大铁路干线京广和陇海铁路、两大高速公路干线京珠和连霍公路都交汇于此; 郑州北站是亚洲最大的铁路编组站,郑州东站是全国最大的零担中转站,郑州站是全国最大的客运站之一; 河南省已建成郑州、洛阳和南阳三个民用机场; 2011 年,河南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 5 000 公里,位居全国第 1 位,实现94% 的县市通达高速公路; 此外,河南省拥有 3 个一类口岸、9 个二类口岸和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B 型保税物流园区。可以说,中原经济区承东启西、连南通北,是我国多方向跨区域的交通要冲和多种交通网络交会的枢纽地区,也是东部产业转移和西部资源输出的战略枢纽。这些都为发展物流业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
中原经济区物流业发展速度快。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中原经济区现代物流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不断拓展,第三方物流企业快速成长,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型步伐加快,市场主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初步形成。2010 年,河南省社会物流总额超过 500 000亿元,增长 31. 1%,比全国平均水平快 16 个百分点; 全省物流业完成增加值 743. 5 亿元,增长13. 6% ,比全国平均水平快 0. 5 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品物流总额增长 33. 8%,进出口货物物流总额增长 18%; 全省货运量增长 19. 3%,总量位居全国 第 三 位、中 部 第 二 位; 货 物 周 转 量 增 长16. 1% ,总量位居全国第六位、中部第一位。
目前,河南把物流业定位成战略性新兴产业,物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服务作用逐步增强。
中原经济区物流企业规模小。
目前,中原经济区物流企业数量多,但大多是中小型企业,企业规模效益难以显现。据悉,河南省现有规模以上物流企业 3 200 户,其中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企业的道路货运企业 914 户,占规模以上物流企业的 28. 6%; 年缴纳营业税 50 万元以上的道路货运业纳税企业 76 户,占规模以上物流企业的 2. 4%。截至 2012 年 7 月,国家税务总局先后确认了 8 批近 2 000 家企业为试点物流企业,享受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而在这 8 批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中河南只有 58 家。与中西部省会城市比较,郑州有竞争实力的物流企业不多,规模普遍低于重庆、西安和武汉的物流企业。
中原经济区适应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基础设施薄弱。
中原经济区现有物流企业在物流库存管理、信息服务、成本控制、物流方案设计等物流增值服务方面的业务开展不足,大多数物流业企业只从事传统的、简单的物流服务业务,如运输和仓储服务等,使物流企业的进入门槛偏低,效益差。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适应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一是物流园区公共基础设施缺乏,专用物流通道和多式联运、仓储配送基础设施能力不足,物流资源缺乏有效配置; 二是物流企业信息化程度和技术装备水平低,如有些中小企业还没有进入电子商务网络,ERP 等物流管理软件没有得到广泛应用。
税收作为国家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一直在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政策工具,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对现代物流业适当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可减轻现代物流业的税收负担,也能够鼓励社会资本的积极进入,培育壮大物流企业的发展。
1. 调整物流市场产品结构。
目前,中原经济区市场上物流产品供给失衡,呈现出三多三少的特征,即传统物流产品供给较多,现代化的物流产品供给少; 商贸物流产品供给多,生产性物流服务供给少; 低端产品供给多,高附加值服务项目少,市场产品结构不合理,专业化水平低,资源条块分割现象严重。有效使用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其导向作用,将有助于物流市场产品供应结构的改变,促进市场均衡发展。
降低物流企业经营成本。
中原经济区现代物流业成本高企,严重影响了其自身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关于物流成本高企的原因,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劳动力、燃料、土地使用成本的刚性上涨,这些要素的价格都不以企业的意志为转移,又都是无法主观去降低的。物流成本高企的另一原因是物流行业税费偏高。这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完善现代物流业的税收法律制度,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提升现代物流业的利润空间。
目前,中原经济区物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 流转税税收优惠政策。
( 1) 列入国家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的物流企业享受差额缴纳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 2) 对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快递企业,其从事快递业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统一使用快递业务专用发票。
( 3) 自2012 年1 月1 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 4) 保税物流中心( B 型) 外的企业报关进入物流中心的货物,企业可凭出口报关单及其他规定凭证,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 免)税; 物流中心外的企业从物流中心运出货物,海关对报关的货物按照现行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征收或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 5) 对保税物流中心( B 型) 内的企业在物流中心内加工的货物,凡货物直接出口或销售给物流中心内其他企业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对物流中心企业之间或物流中心与出口加工区之间的货物交易、流转,免征流通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 6) 物流企业在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区投资用于自营物流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购置的进口设备,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 1) 对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新设立的基地航空公司,自开业年度起,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金的河南省留成部分,实行前三年补助100% 、后两年补助 50% 政策。企业所得税从有税源入库年度起计算。
( 2)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6 万元( 含 6 万元) 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3) 对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指国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等项目) 的投资经营所得,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 包括自用和出租) 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 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物流业税收政策,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定的税收问题,阻碍了现代物流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1. 物流业存在重复纳税。
物流业重复纳税主要体现在营业税方面,在租赁业务、网络分包业务以及代理业务等领域体现的更为突出。其中,在租赁业务方面,试点物流企业已不存在营业税重复纳税问题,但河南省纳入试点范围的物流企业所占比重极小,而非试点企业不能享受该政策,造成新的不公平。在网络分包业务方面,按照我国营业税法的规定,企业按照整单的金额缴纳营业税,外围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协议上的价款也要全额缴纳营业税。在代理业务方面,物流企业在从事代理业务时,会包括一部分本应由客户自己负担的报关费、检疫检验费、运输费用等,在缴纳营业税计算营业额时,各级税务部门又不予以扣除,出现重复纳税情况。
物流企业税负过重。
( 1) 营业税。我国物流业的营业税税率是3% ~ 5% ,税率并不高,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我国物流业技术含量低,是劳动密集型微利行业,毛利只有 4% ~5%,缴纳 25%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仅剩下 1% ~2%,并不高的营业税税率对物流业来说却显得税负过重。
( 2) 增值税。我国已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物流企业在购进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钢板、水泥、混凝土等材料费用仍不得抵扣,加重了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
( 3) 房产税。按照我国现行法规,缴纳房产税时要区分两种不同情况,一是房产自用时,以房产余值计算缴纳,适用 1. 2% 的税率; 二是房产出租时,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12%。然而,物流企业出租仓库的租金收入,除了按以上规定依法纳税外,还要缴纳 5% 的营业税,税负达 17%,并有重复纳税问题。
2011 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要求根据物流业的产业特点和物流企业一体化、社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统筹完善有关税收支持政策,切实减轻物流行业的税收负担。笔者结合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需要,对中原经济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提出如下建议。
1. 明确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的重点领域。
( 1) 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自给自足的物流模式成本高、效率低,第三方物流是物流业发展的方向,要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引导功能,力争在企业内部物流资源外部化中有所作为,鼓励企业剥离自有物流资源,克服中原经济区第三方物流业发展中需求不足的制约。
( 2) 鼓励发展农村物流。中原经济区农业发达,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和粮食加工集聚区,发展农村物流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当前农村物流分散、物流技术落后、农资物流信息化水平低等问题成为中原经济区农业物流体系发展的瓶颈,应充分利用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开展面向农村物流业务。
( 3) 鼓励物流企业兼并重组。大型物流企业优势明显,如在服务的优质化和远距离运输设计等方面表现突出。中原经济区物流企业数量多,但规模不大,应采取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物流企业兼并重组,走规模化发展道路,提高物流企业竞争力。
( 4) 鼓励物流企业购进先进设备。中原经济区物流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不容乐观。大多数物流企业在物流设备上投入不足,不注重技术改造和物流设备升级,现代物流技术应用缓慢。税收优惠政策应鼓励物流企业更新设备,提高物流企业服务能力。
流转税优惠政策建议:
( 1) 在中原经济区物流业所有企业、所有业务中,全部实行营业税差额征收,取消税收试点,使所有的物流企业享受公平税负。
( 2) 将中原经济区物流业代理、仓储、租赁、配送等各个环节的营业税税率由 5%降低到 3%。
( 3) 中原经济区传统工商企业向专业物流企业转让自有仓库及其附属设施免征营业税; 中原经济区传统工商企业向专业物流企业转让自有固定资产免征营业税。
( 4) 对所有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的物流企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而不是仅限于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区。
( 5) 对中原经济区所有农产品物流免征增值税。
所得税优惠政策建议:
( 1) 将中原经济区物流企业作为小型微利企业,不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人员、收入的限制,直接按 20%的税率纳税。
( 2) 对中原经济区物流企业的研发费在税前列支; 中原经济区物流行业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办法。
( 3) 对中原经济区新开办的物流企业享受为期 1 ~2 年的免征所得税优惠; 对经营货运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 10 年以上的,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
( 4) 对参加中原经济区重点物流园区建设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二免二减半”的优惠政策;对物流相关的兼并重组企业给予“一免一减半”
的所得税优惠。
( 5) 对中原经济区农村现代物流企业实行三年或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税款。
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建议。
( 1) 对中原经济区新引进的物流企业区域性总部、集团总部,经有关部门批准,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 2) 中原经济区物流企业所属仓库,不论是否出租,均以房产余值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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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企业在不同的业务部门使用不同类型的业绩评价指标,例如边际贡献、责任成本、投资报酬率、剩余收益等,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往往导致不同部门各自为政,只追求实现本部门利益,对其他部门甚至企业整体利益造成负面影响。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财政政策论文:关于经济增加值的思考。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关于经济增加值的思考
经济增加值是评价企业经营业绩一种重要评价系统。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占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其中税后净经营利润等于净利润加上债务利息支出,资本占用是指投资者和债权人投入企业经营的资本账面价值,包括金融债务和股权资本。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指企业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金融债务资本成本可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基准调整确定,股权资本成本一般利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确定。
一是客观反映企业经营业绩。
经济增加值考虑了全部资本的成本,计算的是经济利润,而会计利润只考虑债务资本成本,将权益资本成本排除在外,无疑虚增了利润。经济增加值衡量企业获取的利润是高于还是低于投资者所要求的最低报酬率,只有高于投资者所要求的最低报酬率,即经济增加值大于零,该利润才是企业真正的利润,如果企业的投资报酬率低于企业的所有资本成本,说明企业实质上发生了亏损,企业财富受到了侵蚀。
经济增加值比会计收益指标更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促进企业树立正确的成本观念,遏制企业不计成本盲目增资扩股,不断圈钱的欲望,有利于规范企业投资行为,谨慎投资,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以经济增加值作为企业追求的最终目标,有助于更好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可以较准确地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创造的价值,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是更好地协调各部门的行动。
大多数企业在不同的业务部门使用不同类型的业绩评价指标,例如边际贡献、责任成本、投资报酬率、剩余收益等,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往往导致不同部门各自为政,只追求实现本部门利益,对其他部门甚至企业整体利益造成负面影响。
以经济增加值为指标对企业所有部门进行业绩评价,为各部门提供了统一业绩评价标准,避免内部决策和执行的冲突,加强各部门的沟通,提高企业的团队意识,企业各部门从日常业务活动到企业战略决策,都围绕着经济增加值展开,各部门可通过提高部门现有资产的回报率;或是增加超过资金成本的新资本投入;或是收回低于资金投入成本的投资等途径增加本部门的经济增加值,进而增加企业整体的经济增加值。
经济增加值作为一个综合性指标,囊括了对发展创新、风险等因素的考虑。同时也涵盖了关于基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制度性的要求,企业员工的收益只有在经济增加值不断提高的条件下才能提升,这就把员工利益与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利益冲突,使企业内部上下朝着同一个目标共同奋进。
三是促进技术创新。
在现有的会计核算模式下,研发费用、无形资产摊销作为期间费用抵减当期利润,无疑影响经营者的当期业绩,所以经营者不希望把钱投到研究和销售推广上,因为他们害怕会计利润降低,这种情况在高科技公司时尤为明显,因为这类公司的市场价值大大高于净资产,经营者并没有出现经营失误,利润的降低只是由于会计处理方式造成,其结果迫使经营者在项目投资时首先考虑其对会计利润的影响,而不是考虑以此带来的高于资本成本的收益。经济增加值把对研发费用、无形资产投资作为资产负债表中一种需要培育的新型资产,这些资产会在将来的经济增加值中相应摊销,从而鼓励经营者进行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投资活动,促使企业经营者自始至终注重长远效益,通过技术创新保证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计算十分复杂
计算经济增加值时需要对会计科目进行调整,旨在于纠正公认会计准则所带来的歪曲性影响,调整项目高达200多项,从理论角度考虑,调整的项目越多,计算结果越精确,但却极大地增加了计算的难度,难度的提高加深了理解的困难,尽管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通常需要调整项目只是十几项,但如何确定调整项目以及如何进行调整,却未形成统一的共识,极大地影响了经济增加值运用的广度与深度。
另外,股权资本成本确定也是一项棘手的工作,根源在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中的贝塔系数不能准确计量,我国证券市场市场信息非常不对称,企业管理当局对信息进行了垄断性控制,投资人不够成熟,投机气氛浓厚,股票价格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是庄家操纵的结果,并不是企业经营业绩的真实反映,目前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正确性正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况且该模型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上市公司。
二是仍然财务指标唱主角
经济增加值仍然是从财务角度来评价企业的经营活动。尽管其引入资金成本,对企业业绩、投资机会和经营战略的价值前景作了准确的反馈。但这仅仅从财务角度单方面考察,是反映价值创造的滞后性经济指标,未能对企业价值创造过程中的商誉、无形资产、人力资本等非财务因素予以充分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缺乏“前瞻性”的、有助于培植企业长期核心竞争能力的非财务指标。
三是经济增加值无法消除粉饰行为
虽然经济增加值与会计利润不同,在计算时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但经济增加值终究是以会计利润为基础调整的结果。计算的“净利润”和会计调整项目几乎全部来自财务报表和会计账簿,这其中的许多数据无法从公司的公开财务报表中获得。例如,研发费用及培训费用体现在管理费用及营业费用中,很难得到具体的数据。对于可以利用的数据,也因为具有很强的管理人员的自然控制性,数据的真实性难以确定。特别在我国,一方面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人为控制因素较大;另一方面现行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尚不完善,导致会计数据部分失真。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存在虚假
披露情况,这些因素都严重影响税后营业利润与投入资本的调整,为了提高企业经济增加值,管理者可以通过安排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时间来操纵利润,达到增加短期经营业绩的目的。从这一意义上说,经济增加值并不能杜绝所有粉饰报表业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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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在全球率先实行CO2排放总量管制与排放权交易制度,以此来应对全球的气候变暖的现实和对CO2排放量的减少。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欧盟发展低碳经济的财税政策的启示及建议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欧盟发展低碳经济的财税政策的启示及建议
低碳经济是由美国著名学者莱斯特·R·布朗作最早提出的一个学术概念。在2003年,英国政府并把这个概念加入到了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的白皮书当中,在发展方式上面,低碳经济显然是与高碳经济相对应的,低碳经济的概念是指:通过技术上、制度上、新能源的开发和产业的转型上有更加创新、更加先进和更加规范的发展方式手段,降低石油和煤炭等高能耗能源的消耗,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最终达到能耗低、污染低、排放量低的优化经济发展的模式,最后到达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局面。其实“低碳经济”这一词语出现的历史并不长远,但是在许多经济当中都体现出了它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如:
(1)科斯定理:高排放和低效益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导致市场失灵的一种外部经济形式。
(2)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第一次从实证上表明了人均收入与环境质量间的关系,具体表现为:高收入水平上污染随GDP增长而下降,低收入水平上污染随人均GDP增加而上升,也就是说呈“U”型关系。
(3)“脱钩”理论:“脱钩”理论主要用来分析经济发展和资源消耗之间的“解藕”关系。由传统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向低碳经济转型是指:经济增长与温室气体排放量(主要为C02)之间关系不断从“祸合”到“脱钩”的过程。
自从低碳经济在英国首次提出以后得到了欧盟各国的积极响应,他们纷纷采取行动,并且已经把低碳经济作为一项重要目标和经济发展相互结合起来了。这项政策的开展也使得欧盟各国低碳经济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就,这对于节能减排和节约资源与应对全球化气候变暖方面的政策也是其他国家学习与借鉴的典范。
(一)财政补贴对欧盟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如为了完成欧盟实现可再生能源的目标,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进步上英国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比如说英国政府强制要求可再生能源一定要在电力供应里面占据一定的份额和比例,同时也对供应者予以相应的补贴和鼓励。又比如说他们政府每年对小型太阳能系统的居民予以900英镑每年且年限为十年到二十年的补贴。丹麦在此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比如说在生物质能发电的项目上面给予很大的鼓励和刺激政策。对于热电联产系统的企业、各类公共天然气的行为人、近海用电、绿色用电给予政策上极大的优惠。
(二)相关税制的实施为欧盟推行低碳经济转型战略提供了重要支撑。
为了实现发展低碳化的经济,欧盟各国基本都采取了绿色税收改革制度,绿色税收理念从“谁污染、谁付费”转向“谁环保、谁受益”,低碳经济提出以后,通过财税政策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成为发达国家的主要经济手段。例如,英国在2001年4月开始实施气候变化税,其实质是一种“能源使用税”.西方其他国家如丹麦、芬兰、荷兰、挪威、意大利和瑞典等国也都逐步开始对燃烧产生二氧化碳的化石燃料开征国家碳税,德国、奥地利等国也相应引入了能源税和碳税制度。[LunWenData.Com]
(三)政策引导对欧盟低碳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指向作用。
欧盟在全球率先实行CO2排放总量管制与排放权交易制度,以此来应对全球的气候变暖的现实和对CO2排放量的减少。英国在这个方面制定了一个五年期碳预算制度,把这个方面的预算纳入到了财政预算当中去,以此对CO2进行预算上的减排,他们计划在2050年CO2的排放量在1990年的百分之二十左右。制定出来相应排放价格体制,使得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向着低碳商品和低碳经济方向转变。西方多个国家采用的是固定的价格收购体制,对再生能源发电的政策具有强制性,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供应者提供相应的补贴,从而达到再生能源发展的目的。
(四)政府绿色采购和政府支出也对低碳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欧盟国家政府绿色采购历史悠久,政府绿色采购力度较大。欧盟仍在加强政府采购计划中的主动性环境采购措施。同时,欧盟创新技术、节能技术、再生能源、交通智能化等等方面加大投入的力度,仅仅是从2008年7月到2009年2月这期间的投入都是466亿美元;欧盟对环境相关的投入上就有多大1000亿欧元,用以对低碳产业发展的支出,继续保持着他们低碳产业技术的世界领先的地位;不仅如此,欧盟成员国低碳经济发展投入的资金也相当巨大的。
(一)完善财政投入政策,加强政府的引导作用。
首先,要建立一个积极的财政投入政策,对财政的预算资金加大投入,这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低碳经济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其次,要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投入,财政补贴的力度应该相应增强。政府是对低碳经济发展最直接的补贴者,加大政府补贴力度也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手段。最后,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绿色采购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自然资源的保护、也有利于推动绿色的生产的进行,对绿色生产和消费的形成具有很大的推动力。
(二)建立有效的低碳税收政策体系,健全相关配套机制。
首先,税率制定要合理。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的收入也相差大、不平衡,所以我们必须要根据各个方面的具体因素来制定出相应的税率。不仅要考虑到税率对宏观调控经济和对产业竞争力的影响,还必须要考虑到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所带来的边际成本。其次,应该在避免措施上面做相应的工作。如果一味地对二氧化碳收取更多的税费对于宏观经济发展的影响也是会很大的,对避免造成行为不公应该完善减税、补偿和返还机制。
然后,要注重经济和低碳协调健康进步发展。所以节能减排方面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即便如此也不能过多的投入到碳税当中去,在此应该更好地去控制税制的成本工作,降低经济上面的损失,同时对企业税负过重的情况进行减负,从而优化企业结构、保持企业的经济能够又快又好平稳发展才是最重要的目的。
同时,各个税种应相互配合。最后,健全相关配套机制。我国急需要建立起一个完善的低碳中介服务体制、审计制度、自愿减排协议制度,同时也应该适当的制定一套对对经济发展和碳排放有效控制的的政策,为低碳服务公司提供融资渠道,发挥低碳财政税收激励机制的放大效应及配套服务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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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布局可以通俗的理解为产业规划,产业规划就是对产业发展布局,产业结构调整进行整体布置和规划,产业结构就是指三大产业结构。 具体的措施可以概括为统筹兼顾,协调各产业间的矛盾,进行合理安排,做到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远近结合、综合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经济学理论相关论文:产业布局政策探析。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西部重点开发开放区承接产业转移的产业布局政策探析
[摘要]产业布局政策作为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在宏观层面对产业的全局规划和指导。在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进程中,西部重点开发开放区迫切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承接产业转移的布局政策,充分发挥重点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综合运用财税、投资、金融、要素支持、技术信息以及商贸等政策,并完善承接产业转移的产业布局政策措施。
[关键词]重点开发开放区; 承接产业转移; 产业布局; 西部大开发; 城市统筹发展.
产业布局政策作为区域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解决区域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产业合理布局的重要途径。在承接产业转移的过程中,西部重点开发开放区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布局政策,充分发挥重点开发开放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对优化整个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力,构建具有西部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 一) 产业布局政策.
产业布局是指产业在一国或一地区范围内的空间分布和组合。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因各产业自身的技术经济要求不同,在布局上呈现出不同特征。二是本着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原则,不同地区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专门化。三是发展阶段的不同,造就了不同地区不同的产业结构,形成各具特色的多种产业的地域组合。从本质上讲,产业布局合理化的过程,也就是建立合理的地区分工格局的过程。产业布局政策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产业的合理布局和经济资源在空间上的有效配置,包括效率目标和公平目标。前者要求追求整个国民经济的较高的增长速度和良好的宏观经济效益,后者则要求不断缩小区域间的经济水平和收入水平的差距。产业布局包括国家产业布局和地区产业布局两个层次,两个层次的产业布局任务各不相同。与这两个层次相对应,有国家产业布局政策和地区产业布局政策。产业布局政策手段包括直接干预政策和间接引导政策,前者是指政府对企业布局行为进行直接干预的政策,包括国家或地区制定的产业布局战略和规划、国家直接投资兴建企业以及对企业布局的一些具体的限制;后者是指政府通过改善地区的整体环境,提供各种优惠条件,来引导企业布局,包括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人才政策和技术信息政策等。[1]( P. 361 -362).
( 二) 研究范围.
西部各省市区之间发展差异较大,生产力呈现出多个层次。本文的西部重点开发开放区是指三大重点经济区和四个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三大重点开发区包括: 成渝经济区、关中 - 天水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这三大经济区区位条件优越、经济基础和基础设施良好、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发展潜力大,是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支撑。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以及建设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契机,加快三大重点地区的产业发展,有序进行产业承接,合理进行产业空间布局,意义重大。四个沿边开发开放实验区包括: 云南瑞丽、广西东兴、新疆喀什、内蒙满洲里。它们是国务院确立的西部重点沿边开放实验区,拥有沿边和对外开放口岸的优势,在重点承接外向型产业,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努力扩大出口,推动与周边国家的经济贸易文化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以上两类特定区域中,既有较发达地区,也有老少边穷落后地区; 既有资源富集地区,也有资源贫乏地区; 既有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也有产业基础相对较差的地区; 既有内陆型地区,也有沿边开放型地区; 既有在承接产业转移方面做得好的地区,也有在承接产业转移中具有后发优势的地区。这两类地区基本上能够涵盖西部地区的各种情况,能够作为研究西部地区的样本。目前,这两类特定区域在承接产业转移中率先起步,有望成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的试验区、西部产业和人口集聚的优势区域、西部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以及探索全方位开发开放新模式新机制的先行区。
因此,通过对这两类特定区域的现有承接产业转移的产业布局政策进行分析和总结,能够为整个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规划编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以及承接产业转移政策制定提供经验和启示。
( 一) 承接产业转移的产业布局政策实施效果.
西部大开发以来,尤其是近年来,西部重点开发开放区在承接产业转移的过程中,依托各自的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基础,制定了许多切实可行的产业布局政策,有力促进了这些地区产业的合理布局,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现代产业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一是科学规划承接产业的布局。西部重点开发开放区依据自身的区位、资源、产业和综合成本优势,根据各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产业发展基础等,体现城乡统筹发展要求,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科学、合理布局已承接产业,促进了产业的合理聚集和优化布局。如,成渝经济区依托丰富的人力、矿产、农副产品、水等资源,结合灾后重建,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在主要发展带重点布局了一批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 东兴规划了进出口加工及商贸、物流、仓储等现代服务业以及农产品、橡胶加工、家具制造等承接产业的布局,瑞丽重点规划和建设了一批国际产业合作园区、边民互市贸易区和跨境民族文化及生态保护试验区,满洲里积极规划了汽车组装、机电、电子、家电、服装、鞋帽等出口加工产业的布局。
二是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西部重点开发开放地区依托丰富的资源、广阔的市场等优势,围绕延伸产业链,有效地承接重大产业项目。如,关中 - 天水经济区在产业形态上,重点瞄准具有高附加值、处于价值链高端的产业环节。在产业类别上,重点发展通信、光伏、软件与服务外包及创新型服务业等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在企业选择上,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和产业巨头落户。[2]东兴积极利用中国和东盟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扩大与东盟国家在贸易、物流、港口、旅游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以“贸工互动”全力推动主导产业由以贸易型为主向以加工贸易型为主转变; 瑞丽着力打造与国际陆港匹配的、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出口加工、仓储物流、商务会展、旅居度假等集聚地。
三是积极壮大产业承接载体。加快园区以道路、水、电、通讯为主的基础设施以及供能、环保、物流、通关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以建设产业集中发展区为载体,不断拓展产业承接的空间。推进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资源等向园区集聚,重点依托园区特色优势产业、园区骨干企业和园区转移企业抓承接。不仅如此,还探索了产业园区建设的多种模式,探索特色园区多元共建和异地投资利益分享的新机制,创新高效能管理园区的体制机制,等等。如,成渝经济区积极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引导企业向特色工业园区集中,着力打造了一批产业集聚度高、特色鲜明、规模效益显著的特色工业园; 满洲里科学定位园区功能,打造进口资源加工区、出口加工区、重化工业基地和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特色园区。
四是有针对性地展开招商工作。实施资源招商、市场招商、产业招商的招商战略,全方位挖掘招商潜力。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有针对性地展开招商引资工作。按产业化链条,围绕龙头产业积极推进上下游配套项目的招商。积极发展服务贸易,主动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加工贸易的转移。
五是加大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支持。如,在财政扶持政策上,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的投资力度,对重大产业转移项目进行贷款贴息。如,在要素支持政策方面,对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在园区用地、水电气供应等要素保障予以优先安排。
六是完善承接产业布局的体制机制。以区域合作为重点承接产业转移,加快产业承接地与产业转出地互利双赢长效机制建立; 推动建立产业转移统筹协调机制,探索跨区域合作共建开发园区以及与沿海地区合作共建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完善承接产业转移的服务机制,营造最佳、最优、综合成本最低的支持产业承接的服务环境; 建立承接产业转移激励机制,支持重大产业项目的引进、重要产业链的培育以及产业集群的打造。
( 二) 承接产业转移的产业布局政策的不足.
尽管西部重点开发开放区承接产业转移的产业布局政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仍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产业布局缺乏统筹规划。由于缺乏统筹规划,造成承接产业布局分散,不利于形成产业集聚,各地比较优势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地方政府在制定产业布局政策时,普遍重短期效益、轻本地产业特色,没有依据资源环境条件和产业发展基础进行产业选择和产业定位,致使产业同构现象严重。
二是产业配套能力不强。一些产业还未形成完整链条,尤其是高端要素环节缺失,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都比较低,产业间协同联动效应难以发挥;[3]生产性服务业跟不上,难以满足转移企业的配套要求,制约着产业的转移。
三是重视政府的作用而忽视市场作用。产业布局政策较多强调政府在产业转移中的职能,而忽略了企业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具有产业联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及配套企业的作用未能很好地发挥; 政府调控机制与市场机制未能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
四是产业载体建设仍然滞后。由于缺乏超前意识,承接产业转移的各个层次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规划不合理,园区的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生产服务等配套条件较差,难以为具有现代化水平的转入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对已转入产业的发展形成了制约。
五是重引进、轻质量。在承接产业转移时不注重质量,不充分考虑本地的资源环境条件,不注重引进东部高新技术以促进本地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一味地接受东部地区的传统产业或高污染、高耗能产业。还承接一些低端技术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绝大多数集中在传统的制造业,造成了产业结构的失衡。
( 一) 产业布局政策的基本目标.
在国家继续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大开放的背景下,西部重点开发开放区应充分依托其丰富的资源、成本相对较低的劳动力以及广阔的市场等,科学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发挥其规模效应。在承接产业转移的过程中调整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空间布局,逐步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体系,为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提供强大的产业支撑,并以其重点突破带动西部产业整体跃升,增强西部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
( 二) 产业布局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是优化产业投资环境,加速产业集中集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支持重点开发开放区交通、能源和通信等基础设施,引导更多的资金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投入到这些地区。各级政府通过制定科学的产业发展规划,确定承接产业的集中布局区域,推动产业的地区分工和结构优化。二是根据各地的实际,进行重点承接产业、重点承接区域的选择,并对重点承接产业进行合理的区域布局,探索建立重点承接产业基地。三是统筹规划产业园区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扩容升级,支持发展得好的园区全面拓展和深化其综合服务功能。
( 三) 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产业布局政策手段.
财税政策。通过加大转移支付等手段,支持西部重点开发开放区优化产业承接环境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借鉴国外的做法,由中央财政建立专项资金,对向西部地区迁移的企业提供适当的补贴,以有效降低其迁移成本。对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投资政策。省级技术改造等财政专项资金应优先投向转入产业; 金融政策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对产业转移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支持东部企业到西部重点开发开放区进行企业并购和重组。加大对承接产业转移的金融支持力度,尤其要保障承接产业转移的前期基建投资。结合转移企业的特点,建立和分区、分类信用授信和评级制度,保障项目转移后的融资需求。
要素支持政策。优先考虑“两型”产业的用地指标,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标准,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年租制度。优先保障重点转移企业的交通运输需要。在转移企业用工需求方面,加强各类人才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结合产业转移重点办好特色专业,为转移企业提供数量足够、技能熟练的劳动用工。
技术信息政策。打造承接产业转移信息平台,支持诸如西博会等大型贸易发展平台的建设,为东部企业的转移提供及时、便利、有效的信息服务。商贸政策。设立边境合作区和跨境合作区。
加快建设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4].
( 一) 科学制定承接产业的空间布局规划.
遵循产业转移的客观规律和产业适应性,深入研究和统筹规划西部重点开发开放区重大产业布局,根据产业发展所处的阶段和产业基础条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优势,科学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5]对不同区域实行承接分工,合理确定不同区域产业承接发展重点,从而保障产业转移在区域间的有序发展,发挥区位优势、实现区域间优化布局和产业集群发展。
( 二) 因地制宜承接产业.
一是重点承接特色优势产业,包括能源及化学工业、重要矿产开发及加工业、特色农牧业及加工业、重大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旅游产业。[6]二是有序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利用重点开发开放区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承接、改造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接替区,充分发挥其吸纳就业、增加就业的重大作用。三是有选择地承接加工贸易产业。发挥沿边重点口岸城市的地缘和资源优势,加快形成比较优势明显、布局优化、区域特色鲜明的加工贸易区。四是加快承接现代服务业。适应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适应城乡消费结构升级的变化,加快承接生活性服务产业。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培育和建立服务贸易基地。
( 三) 促进承接产业集中布局.
科学合理规划产业园区,突出产业特色,加快配套建设。引导转入产业和项目向园区集中,引导优势企业、优势资源、生产要素等向园区集聚,[7]促进园区集约化生产、特色化发展和规范化管理。鼓励有实力的投资者参与园区建设,推行园区公共服务项目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利用西部重点开发开放区自身特有的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构筑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加快探索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6].
( 四) 改善承接产业转移的环境.
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为承接产业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 加强承接地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公共信息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改善营商环境,保障投资者权益,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避免盲目投资和恶性竞争。打破地区封锁,着力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 五) 搞好承接产业转移的“两型”建设.
按照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求设计承接产业转移方案,促进经济与社会、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人与社会和谐共处。一是严格产业准入。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进行承接产业的选择,把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依据,禁止转入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同时在承接中要避免低水平复制。[6]二是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矿产资源、耕地资源、水资源等的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鼓励和支持承接园区发展循环经济。三是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强化污染防治。推进节能减排,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承载能力。[4].
( 六) 完善承接产业转移的体制机制.
完善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 创新园区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政府服务体制,推动资源有效整合、产业联动发展; 深化区域互动与合作,支持东部地区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与西部重点地区企业建立长期的合资和合作关系,探索建立地区间产业转移统筹协调机制,完善重大承接项目的服务和保障机制。在条件较好的地区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 七) 强化承接产业的人才支撑.
通过政策倾斜、设立专项人才培养基金等形式,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引进高层次人才,建立高层次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为他们搭建创业、创新平台,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的人才高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支持职业院校面向产业转移需要,定向培养中高级技工和熟练工人,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
[1]王传荣. 产业经济学[M].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2]王向华,梁潇. 创新嫁接: 陕西承接产业转移升级提档[N]. 陕西日报,2010 -07 -02.
[3]谯薇. 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问题的思考[J]. 经济体制改革,2008( 4) .
[4]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 意见( 〔2010〕28 号) [Z]. 2010 -08 -31.
[5]张冬梅. 提升西部地区产业承接能力研究[J]. 现代经济探讨,2008( 10) .
[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Z].2012.
[7]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意见[Z]. 2008 -03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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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政策是国家或政府为了达到充分就业、价格水平稳定、经济快速增长、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为增进经济福利而制定的解决经济问题的指导原则和措施。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列宁新经济政策与毛泽东建国初期经济建设思想的相通之处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论文关键词:毛泽东 列宁 新经济政策 经济建设思想
论文摘要:毛泽东思想和列宁主义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列宁在1921年适时地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调整为“新经济政策”,而仔细剖析毛泽东建国初期的经济建设思想与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可以发现二者有着诸多相似之处。
无论是"19世纪帝国主义链条上最薄弱的一环"的俄国,还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都是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国家。在这样的国家如何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马克思没有进行详细地论述,列宁结合俄国的特殊国情,进行了开拓性的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毛泽东建国后面对一穷二白的旧中国,结合中国的特殊国情,又对列宁的新经济政策进行了继承和发展。二者一脉相承,有许多的相似之处。
十月革命刚刚胜利之后,列宁制定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有效地为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充足的财力、物力的保障。但显然随着形势的发展,1921年,这种政策已经不适合俄国的国情,"1921年春天形成了这样的政治形势:要求必须立刻采取迅速的、最坚决的、最紧急的办法来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和提高他们的生产力。"[1]516面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所带来的困境,列宁为首的共产党人及时的提出了"新经济政策"。其主要内容有: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允许农民进行自由贸易;改变单一公有制经济,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共存;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增强地方在经济工作中的自主权和扩大企业权限的工业管理,允许在国营企业恢复计件工资和奖金制的分配方法;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党和国家领导方法的改革。这一政策的转变,有效地促进苏联经济的发展,工农群众的物质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对苏联战后经济恢复起了巨大的作用,对在落后的农业国家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做出了开拓性的探索。
同为落后国家,中国却不同于俄国。中国有着自身特殊的国情,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落后东方大国,如何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毛泽东为首的中共领导人,在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列宁"新经济政策",开始探索适合中国自己国情的道路。毛泽东很早就了解到了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在20世纪30年代毛泽东在阅读米丁等所著的《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时,就对"新经济政策"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再一次强调指出:"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2]1431经过三年对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毛泽东提出了以"一化三改"为主要内容的过渡时期总路线。1956年以后,公有制已经在中国全面的确立起来,但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也出现了速度过快、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单一的"四过"问题。毛泽东也注意到了这些问题,因此提出了"因为社会有需要,就发展起来……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3]433的著名论断。但遗憾的是,1957年以后毛泽东的思想发生了变化,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有益探索被中断。
列宁和毛泽东都在各自的落后国家,对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进行了各自有益的探索。纵观列宁的"新经济政策"与毛泽东在建国初期的经济建设思想,可以发现二者在很多方面都有相通之处。
毛泽东建国初期的经济建设思想是在充分吸收前人经验教训的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特殊国情,对列宁的"新经济政策"进行了继承和发展,二者有很多相似之处。
(一)二者都将农民问题视为重中之重的首要问题
列宁和毛泽东二人都十分重视农业的作用,认为粮食问题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大问题。都不约而同地将农业问题放在首位。
1920年前后,俄国耕地面积大幅下降,农产品严重欠收,甚至不足上年的三分之一。面对严峻的形势,列宁指出:"非认真改变粮食政策不可,这种改变就是用粮食税来代替余粮收集制,而这种代替是与缴完粮食税之后的贸易自由,至少是与地方经济流转中的贸易自由相联系的。"[1]515列宁这种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允许自由贸易的做法,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不断提高种植技术,扩大耕种面积,使农业得以迅速实现恢复和发展。为整个社会的稳定,未向社会主义的平稳过渡奠定了坚定的物质基础。
毛泽东出身于农民,了解农民,了解农业对国民经济的重大意义。他在1957年1月《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了农业问题的重要性,他指出:"全党一定要重视农业。农业关系国计民生极大,要注意不抓粮食很危险。不抓粮食,总有一天要天下大乱。"[4]360
由此可以看到,毛泽东继承了并发展了列宁的农业思想。二者都强调了农业发展的重要性,目的都是希望依靠农业的平稳发展来稳定国计民生,同时二者也都看到了农业对于工业的重大意义,对此,毛泽东曾有过论述,他说:"农业是积累的重要来源。农业发展起来了,就可以为发展工业提供更多的资金。因此,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农业就是工业。要说服工业部门面向农村,支援农业。要搞好工业化,就应当这样做。"[4]361他们二者都希望通过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来促进工业的进步和工人生活水平的改善。
(二)二者都主张利用资本主义来建设社会主义
列宁主张借鉴、吸收和利用一切资本主义合理的思想,来建设社会主义。他指出:"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作为小生产和教化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范围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该利用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纳入到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作为小生产者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1]510列宁非常重视对资本主义文明成果的继承,学习他们的生产技术,引进他们的机器设备,用来建立社会主义的工业基础。他说:"没有资本主义文化的遗产,我们建不成社会主义。除了用资本主义遗留给我们的东西以外,没有别的东西可以用来建设共产主义。"[5]129
毛泽东认为相较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是进步的。因此,资本主义的发展,有利于资产阶级,但实质上更有利于无产阶级。他指出:"千百万小生产者存在的条件下,就想把资本主义一下子统统搞掉,那不仅是愚蠢,而且是自杀。"[6]56"我们必须向一些行内的人们(不管什么人)学经济工作。拜他们为师,恭恭敬敬地学,老老实实的学。"[2]481因此,在无产阶级取得领导权,掌握国民经济民命脉的情况下,应该让资产阶级进行有利国计民生的发展。因此,毛泽东在建国初期对资产阶级实行了利用、限制、改造及节制资本的政策。使其在社会主义的大框架下,进行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对于在落后的农业国家中,资本主义发展的作用,列宁和毛泽东都有着清醒的认识。他们都看到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微妙联系,提出了在无产阶级掌握领导权的基础上,吸收资本主义发展的成果来为服务社会主义的思想。
(三)二者都主张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
经过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挫折之后,列宁认识到,在俄国这样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家是不可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必须懂得,需要经过哪些中间的途径、方法、手段和辅助方法,才能将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关系过渡到社会主义。"[1]509当时俄国社会经济结构中存在着五种类型的经济,占优势的是小资产阶级自发力量,斗争主要是小资产阶级和私人资本主义结合在一起既同国家资本主义又同社会主义作斗争,在这种情况下,列宁指出,可以利用国家资本主义作为俄国向社会主义过度的中间环节。这是一种特殊的国家资本主义,他试图使小生产者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这一中间环节走向社会主义。因为这种"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最充分的物质准备,是社会主义的前阶。"[1] 495
毛泽东结合中国的国情,提出"中国现在的资本主义经济,其绝大部分是在人民政府管理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联系着,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这种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是普通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经济,即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它主要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润而存在,而是为了供应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而存在。"[7]282毛泽东希望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通过这个中间环节,实现逐步、平稳、和平的向社会主义的过度。而随后,毛泽东又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过渡的具体措施,即通过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逐步将资本主义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1953年9月,又提出了"驷马分肥",的原则,逐步实现了列宁没能在俄国实现的和平赎买。
在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家,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无法凭借革命热情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列宁和毛泽东都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在对列宁"国家资本主义"理论继承的基础上,毛泽东又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进行了独创性的发展,并将"和平赎买"变为现实,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由此可见,列宁的"新经济政策"与毛泽东在建国初期的经济建设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关系。毛泽东在充分继承的基础上,还对其进行了发展与完善,使之更加适合中国特殊的国情。
[1]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出版社,1972.
[2]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实践的回顾(上) [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4]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5]列宁全集:第3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6]毛泽东.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M].北京: 人民出版社,1955.
[7]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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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新潮流,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能源消费方式乃至人类生活方式的一次新变革。低碳经济以能源技术创新和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转变为核心,围绕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等问题,通过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全方位改造以化石能源为基础的现代工业文明。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促进广西低碳经济发展的绿色财税政策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随着工业化的加速,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各国、各地区未来经济的主要发展方向,而财政支持在低碳经济发展中起着关键的作用。由于存在市场垄断、外部性、信息不健全等问题,公共物品的生产难以依靠价格机制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本文对广西发展低碳经济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广西实际情况提出了通过政府管制与财税政策等一系列针对市场失灵的改进建议。
(一)研究目的
基于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巨大的威胁和挑战,低碳经济逐渐被各国关注,成为国际间相互合作的重要课题。欧盟委员会于2009年4月制定了《欧盟新能源方针》,给各成员国确定了具有约束力的具体减排计划与目标,以确保在2020年新能源在总能源消耗中的比例达到20%。2010年,氧化碳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上减少了20%,而至2050年要减少60%。根据国外发展经验来看,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发展低碳经济将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新趋势。2009年8月,“全国人大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写入了‘要立足国情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将绿色经济纳入立法文件中。” 2010年,两会期间, “关于推动我国积碳经济发展的提案”被作为政协一号提案提出。低碳经济可以说是一次全面系统的变革,如何充分利用和借助这次变革提供的机遇,加快实现广西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发展,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从工业型社会向低碳型社会转型,是当前广西各级政府亟需解决的重大课题。
(二)低碳经济对促进广西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广西位于华南经济带,经济发展较落后,与其他省份相比,无论是在第一产业还是第二产业方面的发展竞争中都处于薄弱环节,而低碳经济的兴起可以为实现绿色节能发展、工业化升级提供有利保障。一方面,发展低碳经济可以推动广西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企业竞争力,促生新兴产业,使能源使用趋于合理化、多样化发展,带动广西的就业和消费从而拉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低碳经济所带来的低碳技术产业革命将给广西带来无限的契机。例如,低碳经济的发展对柳州市开发新能源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为高科技企业的创新提供有力机会。
(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速,能源消费迅速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中国大陆的城镇化率2012年为52.57%,2013年为53.7%,而广西的城镇化率2012年为43.6%,2013年为44.8%。因此广西与全国的城镇化率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在未来几年里广西城镇化进程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将不可避免会引致城市住房紧张,出现城市拥堵和交通不便等现象,同时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量也会随之增多。从工业化角度来看,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仍处于中期阶段,而广西工业化进程还处于初期。广西工业化的发展会持续到2020年以后,由于广西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还处于粗放型阶段,因此,在此过程中对物质材料和能源等方面的消耗将是巨大的。长期的。
(二)能源稀缺
广西除水电资源较为丰富外,煤、气、油类的能源都极为缺乏。但是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来较为丰富的水电资源也越来越难以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因此,在能源使用方面,还在继续采用以煤为主要能源消费结构的落后方式。为解决能源短缺问题,广西主要从外省或向相邻国家购买大量的煤炭、石油等资源,而且从世界范围来看,煤炭与石油的年消耗量巨大,使这些不可再生能源的价格逐年攀升且居高不下。这些因素对广西未来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能源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开发新能源,使资源消耗向集约型方式转变是亟需解决的难题。
(三)低碳环保技术匮乏
我国在低碳经济发展方面尚处于初始阶段,在低碳技术研发方面投入的资金较少,且突破性不大,技术水平不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虽然都要求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低碳环保技术,但在实际中的执行情况并不乐观。目前,我国低碳技术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而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处于我国次发达地区的广西在高效节能等技术方面更是匮乏。
绿色财税政策指通过财政和税收两种政策相结合,实行无污染、可持续、有后劲的财税政策。它是一种即注重经济效益又兼顾公平的环境经济政策手段。20世纪80年代以后,绿色财税政策概念被广泛应用。目前,广西实施绿色财税政策主要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政策覆盖面不广且系统性欠缺
我国“十一五”规划刚要提出倡导“节能减排”,但随后并没有出台专门的、系统的、具体的低碳经济政策。虽然有部分学者对运用绿色财税政策来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做出研究,但由于国内经验不足,没有能够形成全面系统的绿色财税政策体系。广西虽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在新能源发展和节能减排方面做出一定的贡献,但成效不大。我区地方财税政策覆盖面不广,政策内容不够完善,主要涉及工业方面的技改节能、建筑节能,以及工业污染物的排放,如二氧化硫减排、化学需氧量减排等,而对于居民低碳消费限制和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没有做出明确的财税政策规定。
(二)执行手段单一,政策缺乏创新性
我国现行的政策工具比较单一,以行政强制手段为主,在节能减排方面主要采取的方式有:一是制定节能降耗具体目标,逐级分解执行;二是强制淘汰高耗能企业。然而,过多行使行政强制手段,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备。目前,我国正借鉴发达国家的政策工具,在发展低碳经济时逐步以市场为主,减少政府干预,以增强企业的自主性,但是在对以市场为导向的财税政策运行中,仍然存在过于单一的缺陷。从广西政策运行情况来看,也存在政策措施单一的问题。例如,如新能源的税收优惠政策单一且笼统,主要以减免税收为主,没有进行细化规定,加速折旧、税收抵免、再投资退税、盈亏相抵等方式没有得到合理的应用。
(三)现存采购政策执行不够规范
近年来,广西虽然相继制定且出台了较多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并且在节能环保产品方面的采购也有所增加。但由于绿色产品成本高、采购人员自身环保意识缺乏,物品信息获取不全等因素,使绿色采购效率明显降低。在编制采购预算、制定采购政策、与相关部门进行采购协商以及管理预算采购统计和评估等方面都没有能切实的按照绿色采购政策来执行。
参考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在运用绿色财税政策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其经验和做法是非常值得我们借鉴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具有稳定的财政预算拨款
长期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对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多采取预算拨款、财政补贴、设立专项资金以及设立环境基金等方式,最主要是针对环境技术开发项目、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项目、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环保设施的兴建项目。政府预算已经成为提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资金的重要渠道。随着公民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各国也越来越重视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财政投入力度呈增长的趋势,目前各国形成了以财政拨款为主的,稳定的“绿色”财政投入机制。据相关数据统计,发达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对环境保护的投资已占到GDP的1%~2%,其中德国占2.1%,美国占2%,日本占2%~3%。尤其是美国更是将环境保护放在首位,在2000年美国联邦政府将78亿美元拨给芝加哥市用于环境保护支出。
(二)采取灵活又具有针对性的绿色税收优惠政策
环境的保护仅仅依靠政府来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是不够的,因此,西方发达国家采用了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个人和企业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各国常采取税收刺激作为主要的绿色财税优惠政策。如,美国于1991年起,23个州对购买相关的循环利用设备都免征销售税,2004年又出台税收减免政策,规定通过风能发电的电力在第一个十年里可享受每千瓦时抵免2.2美分的所得税;日本对控制水、空气、噪音污染的设施减征所得税、公司税、固定资产税等。法国能源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法国政府在生物燃料方面所减免的税款达到7.2亿欧元。芬兰、英国对低尾气排放车辆均减免年机动车税。
(三)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倍受重视
政府“绿色”采购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事业单位等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产品予以优先购买。政府“绿色”采购具有规模大、消费集中等优点,能够更好的促进整个社会绿色消费模式的形成,促进环保节能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世纪90年初期,西方各国开始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在执行过程中,各国政府越来越认识到“绿色”采购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一个非常高效的方法,因此。这种采购政策在世界范围内发展迅速,逐渐成为世界各国政府采购的主流。如欧盟委员会于2004年8月发布了《政府绿色采购手册》,该手册主要用于指导各成员国在采购决策过程中如何考虑环境问题,还专门建立了采购信息数据库包括生态标签信息和产品说明书等。我国《政府采购法》第9条明也确规定了政府采购的保护环境目标,“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高科技和环境保护产品,促进环保企业的发展,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最近的一项研究认为,中国的低碳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能源生产和消费,要求国家的能源战略作出相应的调整。因此,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调节能源使用结构是我国低碳经济的主要实现方式。结合广西现有的产业状况和资源优势分析,广西应建立完善的绿色财税政策,综合税收、财政支出等手段,将重点放在研究和发展新能源、节能减排技术以及电动车产业上,才能更好的实现广西低碳经济良好、持续的发展。
(一)提高低碳节能财政资金的投入
广西应设立低碳经济专项财政投入资金和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大力支持低碳技术的研究和发展,对于低碳产业的发展做出相应的支出预算支持,以促进潮汐能、风能、生物能源等新能源技术和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例如,广西地处亚热带,生物资源富饶,发展生物质能源优势得天独厚。因此在新能源的发展上应优先发展生物能源,如燃料乙醇。再如,广西有较长的海岸线,在北海、钦州、防城港等市可加大财政的投入积极发展潮汐能发电。此外,对于电动汽车的可发与应用、企业节能减排环保产品的使用,也应加大财政的投入支持。
(二)实施“绿化”税制
绿化税制,是随着环保税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而日益流行的新概念,其基本内涵是使税制整体上利于经济发展的同时符合环保要求,通过对传统税制进行全面系统的“绿化”调整,来体现税收的环保功能。借鉴各国的经验来看,“绿化”税收可开征多种环保税;对原有税制加以调整,采取新的有利于环保的税收措施。广西虽然已经在环保方面开征了资源税、污染税、生态税,但税制政策不规范,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例如,广西可以对污染税加以改革,变单因子收费为多因子收费,即严格的按各自的排污成份和排污量来收费,从而有效的遏制企业的污染行为。除此之外,广西还可以借鉴国外税制经验开征能源消费税、机动车税,使税率设计与污染程度挂钩,对高污染能源征高税,才能更好的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增强企业和公民的环保意识。
(三)对居民低碳消费实施财政补贴
为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2012年5月,英国政府出台1000万英镑的计划以推动家庭对低碳供暖设备的采购,包括生物质锅炉、太阳能热水平板和热泵等产品;2013年5月,德国正式启动对太阳能电池系统储存的补贴政策。该政策规定,如果个人为太阳能装置购买新的储存电池,将从政府得到最多达660欧元/千瓦的补贴。这些做法都是非常值得广西借鉴,一方面不仅鼓励消费者自愿购买环保产品,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环保产品的使用率。同时,广西应该继续大力推行我国政府为刺激内需鼓励消费出台的“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空调节能补贴”三项加点扶持政策,这让广大消费者感到实惠的同时,也促进了居民购买节能型家电,对倡导节能、绿色、低碳消费意识具有积极作用。最后,广西农业人口众多,可以对使用沼气代替天然气的农村居民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鼓励居民节约能源,将废弃物用到实处,为新农村的建设做贡献。
(四)对企业开征排碳费
瑞士是最先征收碳税的国家,取得很好的成效,相继英国政府也开征了为期二十五年的气候变化税,且逐年提高税率,从而促使这些企业转向相对低碳的生产方式。虽然我国目前没有开征碳税,但是广西可以在征收排碳费上进行尝试。广西高耗能产业居多,可以对高耗能企业如铝冶炼、制糖、铁合金冶炼等开征排碳费。同时对积极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高耗能企业除免征排碳费外,再予其一定的物质奖励,使这些企业继续保持低碳环保生产,同时也吸引更多不同的产业加入节能减排建设的队伍中。
(五)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执行
为更好的促进广西整个社会绿色消费模式的形成,广西在政府采购中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绿色采购相关条例,不断提高政府部门采购人员的环保意识,落实好各采购环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绿色采购。首先,对节能环保型的日常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交通工具(以电动汽车为主)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以体现政府以身作则,贯彻落实绿色采购政策,并安排适当的采购预算进行合理采购。其次,建立绿色采购标准,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布绿色采购清单等,优先购买高科技和低碳环保产品。再次,不得采购高排放、高能耗的产品,优先安排购买绿色低碳产品的采购预算。最后,由于建筑耗能占全社会的能耗比重达30%,因此广西应以建筑节能为重点,将建筑节能与交通节能、工业节能、公共机构节能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政府可通过减免税收的方法来降低绿色建筑产品的采购成本,来鼓励公民到绿色建筑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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