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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几个方面的完善措施外,我国的公司法规定还可以从股票回购的方式、价格、资金来源以及适用对象加以完善,具体如下:
1.股票回购的方式:《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列举的股份回购方式应进一步具体明确,如协议回购方式对非流通股的回购是非常适合的。
2.股票回购的价格:由于我国存在国有股和流通股,且实行双轨制,因此二者的回购价格确定应该区别开来。对于国有股,股份回购的价格的基准应是每股的内在价值,国有股的内在值等于国有股每股净资产值加上溢价;对于流通股而言,回购价格的确定一般以一定倍数的市盈率{市盈率指在一个考察期(通常为12个月的时间)内,股票的价格和每股收益的比例为标准或以市价、一定时期内的平均价或最高价为标准。
3.股票回购的适用对象:我国当前的股票回购并未将子公司纳入管理,因此我国《公司法》应规定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时,也应该同样适用股票回购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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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购回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通过大规模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来改变资本结构的防御方法。是目标公司或其董事、监事回购目标公司的股份。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制度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论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制度探析全文如下:
论文摘要: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是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一种内部股权转让行为,上世纪90年代被引进我国资本市场。本文首先介绍了公司股票回购制度的概况,并对该项制度进行利弊评析,然后在介绍分析境外若干个国家或地区有关股票回购市场准入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股票回购的发展及立法现状。本文就其现有的立法缺陷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完善对策,使我国的证券市场运营更加规范。
论文关键词:利益相关者 股票回购 公司法
(一)股票回购的概念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用作“库藏股”保留。股票回购是上市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一种行为,是调整公司资本结构以及调整市场上股票流通量的一种方式,对股东、公司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股票回购立法规制的必要性
从各国公司股票回购立法的历史轨迹来看,大多数国家的立法普遍经历了从法无明文规定到例外允许,法律规范也由判例或简单的概括性规定到详细的规定。在我国,股票回购是一新的发展事物,因此相关方面的立法规制还不够完善,针对我国股票回购的立法现状所存在的问题,我国需要加大力度对股票回购的立法加以完善。
在我国,股票回购是在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下,为了解决国有股比例过大和内部人控制等股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于20世纪90年代而引入的。2005年5月证监会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股票回购的办法,试图以此来解决股权分置陷入的困境。2005年6月16日,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给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购提供了相应的行为准则。《公司法》对此也进行了修订,为股票回购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股票回购作为一种调整公司股权结构和资本结构的资本运作方式,对我国上市公司有着特殊的意义。完善股票回购的立法规制,能够为中国上市公司和股票市场所特有的问题提供法律保障。同时,上市公司在股票回购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种问题,如上市公司股票回购使得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股份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会产生关联交易,中小股东利益会受到损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完善股票回购的立法规制成为必需,以此来解决现实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股票回购在我国发展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计划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企业的形式几乎是国有企业,较少存在股份制公司这一主体形式,因此也不会存在股票回购这一现象。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制度的实施,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得到提升。为了顺应经济发展的趋势,我国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与此相伴随的证券市场规模也不断扩大。针对证券市场运行过程中所出现的新事物,我国的法律也作了相关的规定,特别针对股票回购的问题。
我国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最早始于1992年,即大豫园通过协议回购小豫园所有股票的事件、1994年陆家嘴协议回购国有股后增发B股、1996年厦门国贸回购减资案、1999年云天化与申能股份部分国有股的成功回购——这在当年成为证券市场的一个亮点。之后,由于《公司法》的限定、长期的市场熊市、现金的匮乏,股票回购又开始没落。2005年,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的驱动下,加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和《公司法》相应内容的修改,使得股票回购又得到了发展,邯钢股份成为流通股回购第一家,继而又多了很多股票回购的案例,这一资本运作方式在我国越来越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得到了发展。
(二)对我国公司股票回购立法缺陷之检视
从上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现行有关股票回购的规定都只是一般原则性的条款规定,比较笼统、概括,可操作性不强。相关配套的法规、实施细则或具体的操作办法并未出台,面对当前已经出现的股票回购个案,法规建设显得有些滞后。对于股票回购的适用范围限制得过于严格,有悖于国际立法的发展趋势,并且也限制了上市公司的发展空间,对于其中的一些定义也规定得较为含糊,这样会助长规避法律的行为产生,使规定形同虚设。如果不对该制度进行系统的规范,其制度本身的弊端也会逐渐显现,反而可能成为我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障碍。因此,为适应我国资本市场的现实需要,扫除股票回购的法律障碍,为公司的迅速发展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这一目的的顺利实现,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完善的股票回购法律制度。
(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现代企业的基本特点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投资者享有所有权,而经营者享有经营权,因此经营者对经营信息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优势,经营者若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就有可能歪曲披露或者不披露相关的信息,如果公司治理不完善,就有可能在股票回购中出现内幕交易,因此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二)加强对利益相关者的保护
由于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中小股东对信息的掌握处于劣势,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又居于少数,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信息和利益的不对称,中小股东只能被动的接受股票回购方案。因此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来确保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一是完善股份回购信息披露制度,各利益主体相对公平掌握信息资源;
二是异议股东请求权的利益补偿措施;
三是对股票回购方案的表决权进行重新设计,既要在“一股一权”的原则下达到法定通过数,又要中小股东的多数的同意,至少三分之二,并且上市公司的关联股东应遵守回避制度,由非关联股东对股票回购事项进行独立表决。此外,上市公司在回购股票时最好采用要约方式进行,因为这样更能突出平等性,不会偏袒于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对于回购的价格,应该根据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市价和业绩状况来进行确定,通过确定合理的价格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至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应规定在进行回购前公司需先征求债权人的意见,公司可以用为债权人提供担保或提高利息率的方式以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让债权人全程参与回购计划的制定及其一票否决权。
(三)明确适用条件
首先,从实施股本回购的外部环境看,必须是公司股价比较低时才可以进行回购,如果资本市场比较活跃,公司股票的定位比较合理甚至高估,上市公司就丧失了回购自身股票的热情。其次,上市公司必须有足够的现金或现金流良好,拥有大量闲置的现金或现金流,使得公司回购股票不至于影响到公司自身的正常运营。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还可以明确如下条件:
(1)中小股东如果反对股票回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反对该事项;
(2)股东可表明请求收买其股票的意思;
(3)股东大会决议时对该议案投票反对。同时,对于不同回购目的的回购行为,也应该对其规定不同的条件。在实际运用中,就应该制定实施细则,从公司的财务报表来观察公司是否具备股票回购的条件。
(四)完善公司法关于股票回购的相关规定
除了上述几个方面的完善措施外,我国的公司法规定还可以从股票回购的方式、价格、资金来源以及适用对象加以完善,具体如下:
1.股票回购的方式:《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列举的股份回购方式应进一步具体明确,如协议回购方式对非流通股的回购是非常适合的。
2.股票回购的价格:由于我国存在国有股和流通股,且实行双轨制,因此二者的回购价格确定应该区别开来。对于国有股,股份回购的价格的基准应是每股的内在价值,国有股的内在值等于国有股每股净资产值加上溢价;对于流通股而言,回购价格的确定一般以一定倍数的市盈率{市盈率指在一个考察期(通常为12个月的时间)内,股票的价格和每股收益的比例为标准或以市价、一定时期内的平均价或最高价为标准。
3.股票回购的适用对象:我国当前的股票回购并未将子公司纳入管理,因此我国《公司法》应规定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时,也应该同样适用股票回购的限制条件。
股票回购制度产生于成熟的资本市场,为公司调整资金结构以及完善公司运营方式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方向,随着我国证券金融市场欣欣向荣的发展,股票回购越来越受到中国公司的追捧,其对防止公司内幕交易、防止恶意收购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基于此方面的考虑,再纵观中国现今法律对股票回购的相关规定,可以发现对于股票回购的法律保障还不是很健全,难以发挥该项制度应有的潜力。
因此对于该项制度还应该更具体地予以完善——细化价格确定的方法,完善回购的程序,加强信息披露,从而消除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发生,对于购回的股票应该以“库存股”的形式存在还是以其他形式存在,这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起码要在完善传统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尽管要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会与相关的原则相矛盾,比如资本三原则、禁止抽逃资金规则,但是一套完善的制度应该是从整体上去考量的,应该能够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基础的不断发展来完善法律这一上层建筑,使中国的证券市场能够更健康、稳健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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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是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一种内部股权转让行为,上世纪90年代被引进我国资本市场。本文首先介绍了公司股票回购制度的概况,并对该项制度进行利弊评析,然后在介绍分析境外若干个国家或地区有关股票回购市场准入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股票回购的发展及立法现状。本文就其现有的立法缺陷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完善对策,使我国的证券市场运营更加规范。
论文关键词利益相关者 股票回购 公司法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计划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企业的形式几乎是国有企业,较少存在股份制公司这一主体形式,因此也不会存在股票回购这一现象。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制度的实施,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得到提升。为了顺应经济发展的趋势,我国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与此相伴随的证券市场规模也不断扩大。针对证券市场运行过程中所出现的新事物,我国的法律也作了相关的规定,特别针对股票回购的问题。
我国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最早始于1992年,即大豫园通过协议回购小豫园所有股票的事件、1994年陆家嘴协议回购国有股后增发B股、1996年厦门国贸回购减资案、1999年云天化与申能股份部分国有股的成功回购——这在当年成为证券市场的一个亮点。之后,由于《公司法》的限定、长期的市场熊市、现金的匮乏,股票回购又开始没落。2005年,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的驱动下,加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和《公司法》相应内容的修改,使得股票回购又得到了发展,邯钢股份成为流通股回购第一家,继而又多了很多股票回购的案例,这一资本运作方式在我国越来越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得到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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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迅速提高,富裕家庭越来越多。家庭财富的大幅增加促使富裕家庭对资产科学配置的需求迅速提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票类经济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我国股票市场现状
“股市有风,入市需慎”这句老生谈,然而者易被蒙蔽了双眼,尽知道股市里一赚二平七铁,可侥理作祟,之自知、阅不足,致不正确自己力以及正确评估自己承受风力。之股市错复杂,令人摸不。不有价格走不可摸,风系数不可估计,还有者过度为,这些阻碍了股市发展,剧了股市风。没有人确无误地股市情,即使股神巴也不例外。此,在股市浪潮中要获高,就要着高风代价,天不会白白掉馅。
二、我国股票市场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数处理
本文究股票市经济发展者之间关系。选取个量为股权融额(GQRZ)和经济发展(GDP);所用年度数取自年《中统计年鉴》、中证监会以及海证券交易所和圳证券交易所披数;每个量样本间跨度1993-2012年,样本容量为20。
(二)证分析过程
1.间序列平稳性检验
本文通过对量协整来探究经济发展和股票市之间否有期稳定关系。第一步先对间量序列及其差序列平稳性检验,此确定量单整数。这里采用单位检验方法ADF检验。ADF检验表明,对于原量平值,单位原假设不在5%性平被,其一差量也不在5%性平被。但其二差量在5%性平被。即所有量平值和一差值不平稳,其二差值平稳。此满足协整条。
2.协整检验协整方程
第二步协整检验。要协整检验,前须满足协整检验要求——个量单整量,只有当它们单整数同,才可协整。由第一步平稳性检验可知,LnGDP和LnGQRZ为二差平稳序列,我们可以协整关系检验。Johansen协整检验表明,协整向量个数无P值为0.0253,通过检验;协整向量个数至少1个P值为0.3801,没有通过检验。由此可见存在一个协整向量,说明LnGDP和LnGQRZ者存在期稳定关系。由协整向量可协整方程,协整方程为:LnGDP=0.7137LnGQRZ+ECMt(ECMt为衡误差)。协整方程表明,股权融额每增1%,经济发展动为0.7137%。股市发展经济发展正向关系。
(三)向量自回归模型
向量自回归(Vecotratuo-regression)模,指在一个有n个被释量VAR模中,每个被释量对自以及其它被释量干期后值回归。它不以格经济理论为依。
1.脉冲应函数我们可以判定VAR模构稳定
为所有征模倒数小于1,处在单位圆,从而可以一步通过脉冲应函数和方差经济经济增和股票市者关系。用Eviews6.0软,选择后期度为10期,GDP和股权融额脉冲应函数图。图2表GDP对GQRZ脉冲应:予股权融额冲击,GDP期会同向,但程度不明,期来趋于平稳;图3表GQRZ对GDP脉冲应:予GDP冲击,股票市开反向,不过持续间较暂,从第2期开正向反映,中后期虽然有过暂反向,但波动幅度并不大,期来还趋于平稳。
2.方差
方差(variancedecomposition)通过把每一个生量波动按其,一般用方差来衡量每一个构冲击对模生量对重要程度,并估计量和对效应大小。方差表明:经济发展对股市发展方差贡要大于股市对经济发展方差贡。经济增对股市发展方差贡增幅较大,由最3.35%增至31.07%,而股市发展对经济增促作用有,有股票市波动还有可会对经济增造应影。
3.格兰杰关系检验
协整检验,我股市发展经济发展之间有期稳定衡关系,接下来就要验证者否构关系。此可以用Eviews6.0软中Granger检验来考察者间关系。别一点,格兰杰关系于息传递,而不同于逻辑关系。原假设H0:量x不Granger引起量y;备择假设H1:量xGranger引起量y。检验见表5,表明:在后期为2期,5%性平下,量LnGDPGranger引起量LnGQRZ,即原假设H0;但量LnGQRZ不Granger引起量LnGDP。说明了经济发展股市发展格兰杰原,但股市发展并不经济发展格兰杰原。这意味着1993-2012年期间经济发展股票市发展单向关系。说明经济发展不推股票市发展程,而此论经济理论本一致。
三、结论及相关建议
本文了我股票市,并用协整检验VAR模究了1993~2012年我股票市经济发展关性。证究表明,股市发展经济发展之间存在正关关系,即经济增促了股市发展,而股票市对经济增作用有,这其中要原我股市发展处于级,日渐暴问却无法及有效地决,包关配制不全,理念大多缺乏理性,这就会致股票市源配臵能,能供适制引会资有效流动。问,我应当以三入。先,引资者资念,使其。于资者说,买卖票重,资,源本靠热操,格差;其次,强公建意。众所周知,高目ъ,但能一味为了,知道一味钱略应当担。为,公必无立w这六字箴,要有意意;,要发挥有w——。强票市场,完善票市场制度,绘票市场,演了一持帮助市发角色。就IPO重说,市场资中炒热,极击了市场整运行。一些连行,如飞天、一堂沙艾。其中飞天11连39发行136。可,我应完善发行制度,、创中小制度以市公融资制度。这能善经济发市发单制,票市场经济发动,中市能经济表,发挥晴表w,动中经济又好又腾飞。
股票投资选项和投资原则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股票投资都是由总公司专门机构负责,选择什么行业、什么类型股票,甚至哪只股票都是由总公司根据国家意愿和企业自身需要来制定,而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利用已经掌握的信息,凭借自身职业判断力和专业技术,对股票进行资信等级评估。投资原则: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资金特性和偿付能力状况统一配置境内境外股票资产,合理确定股票投资规模和比例,并及时报告市场风险,提高研究支持能力,跟踪分析市场状况,密切关注上市公司变化,采取有效的应对和控制措施、规范投资行为以保证投资安全,稳中有赚的目的。
股票投资评价资料获取渠道
一是网站和专业报纸、杂志公开的上市公司基本面信息和财务面资料;二是通过实地考察获取最有价值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和财务面资料。
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
(一)行业风险和企业经营环境分析
1.社会、人口和技术变化分析:(1)消费群体状况的影响:人群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开放程度和收入水平对企业产品的需求敏感性分析;(2)国际政治关系的影响;(3)环保等社会意识对行业的影响;(4)技术进步对行业的影响(一般较大)。2.行业发展与经济运行周期的相关性:主要分析行业未来发展状况与未来国家及区域经济运行态势的相关度,以及是否符合国家乃至地方的产业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即经济制度安排,在社会资源配置的条件和实现的可能性等方面,直接决定着企业的未来发展空间。3.行业的周期性分析:根据行业发展周期,分析行业的成熟程度,饱和度以及所处的发展阶段,包括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4.行业的竞争性分析:主要分析行业内的竞争程度,企业在行业内所处的地位以及竞争优势、劣势等。5.行业的盈利性分析:主要考察企业所处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从而推断企业的利润水平。6.行业的进入壁垒:分析行业进入的难易程度,判断新竞争者加入的可能性,从而预测行业未来的竞争程度。7.行业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主要考察行业发展的法律及政策环境,法律和政策的稳定性,有无对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二)企业竞争力分析
1.管理团队素质。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个人背景、从业经历、经营业绩、信用记录、实干能力等方面出发,判断企业管理团队是否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显著的历史经营业绩、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等,由此评判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
2.企业员工队伍素质。主要考察被担保企业员工队伍结构(包括业务技术结构、文化层次结构、年龄结构)和技术素质(主要考评劳动者的敬业精神和实际操作能力)。
3.产品、市场与销售预测分析。主要从产品的特点、技术含量,产品细分化程度,产品可替代性、产品的生命周期、产品的品牌知名度、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市场分布状况、主要市场份额,市场营销及市场拓展能力、营销队伍的素质和稳定性、销售网络的稳定性,市场的未来变动趋势,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依赖程度,其生产成本的优势及市场议价能力,以及对主要竞争对手等方面加以分析。对企业产品的销售预测除了基于对其市场需求的准确了解以及对企业的市场营销能力、营销网络的分析外,更重要的是基于对企业以往的销售历史记录和未来销售合同的分析,同时还应对企业的销售运作模式和结算方式进行分析,这也是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主要依据。
4.技术装备水平和生产能力分析。技术硬件包括机械设备、单机或成套设备、基础设施等水平,主要从设备先进性、适用性、设备成新度三方面考察;软件部分主要考察企业生产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和成熟度,规模化生产的成熟程度以及市场的成熟度。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1)技术来源:主要核实企业的技术是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判断技术的相对垄断性和稳定性;(2)技术研发能力及发展潜力:主要考察研发人员的素质及企业技术的后续储备发展潜力;(3)科研条件和技术市场优势:考察企业科研投入、科研环境以及技术的市场需要程度、市场竞争力和应用范围。(4)生产者的操作技术和熟练程度等。(5)同时应注重设备的综合利用程度,是否能够科学、有效、合理使用设备,是否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设备的生产能力。对企业生产能力的分析可以使业务人员了解到企业所预测的销售收入是否与其实际生产能力相匹配,其生产设备以及工艺技术、原材料供应是否能够保证销售合同的顺利完成。
5.经营战略分析。财务报表分析的一个重要始点,它可以有助于确定企业的利润动因和主要风险,进而据此正确评估企业经营的可持续性,使评估人员能够在一个高质量的水平上探查企业的经济状况。主要包括企业产品市场定位,市场营销策略,技术发展战略,财务目标、举债策略、投资及收购计划,企业与其他企业竞争策略,企业发展方向等方面分析。
6.成本控制和成本降低能力。主要从企业的成本控制系统的组成(组织系统、信息系统、考核制度和奖励制度)和成本控制的基本原则着手分析。前者主要观察企业是否建立起成本中心、利润中心和投资中心的责任和控制范围;后者则主要看领导推动、全员参与情况以及经济原则的贯彻情况。7.企业基础管理水平。主要考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是否合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生产现场是否整洁,物流是否通畅,生产及管理效率是否高效,质量认证情况。
上市公司财务面分析
主要是财务偿债能力分析,即基于公司的财务数据定量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指标分析主要是用财务比率方面的计量指标,从财务质量的角度对被评企业进行考查。评价指标主要以制造业为例。1.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是企业偿债能力的重要保障因素,通过与行业标准值的对比分析,确定企业的盈利水平。该部分的核心评估指标有:(1)经营性资产报酬率;(2)净资产收益率;(3)主营业务利润率;(4)销售净利润率;(5)总资产报酬率;(6)成本费用利润率;(7)收益质量指数;(8)收入现金贡献比率。2.资本结构分析。资本结构分析主要是评估企业的长期偿债压力,资本结构在反映企业偿债能力方面有其独到的作用。资本结构是指在企业的总资本中,权益资本和债权资本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资本结构决定企业的财务结构、财务杠杆运用和融资决策制定。该部分的核心评价指标有:(1)资产负债比率;(2)流动资产比率;(3)净资产对长期资产比率;(4)资本化比率=长期负债合计(/长期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100%。3.资金使用效率分析。良好的资金使用效率是保证企业增加盈利水平和创造现金的可靠保证,它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效率。该部分的核心评价指标有:(1)应收帐款周转率;(2)应付帐款周转率;(3)存货周转率;(4)经营性资产周转率;(5)总资产周转率。4.偿债能力分析。主要考察被评估企业是否具有按期偿付银行还本付息及支付股东股利的能力,因为制造业包含了整个生产经营流程,尤其在权责发生制下,企业的盈利与短期偿债能力并不是完全吻合。考评企业偿债能力主要从现金流角度出发加以确定。该部分的核心评估指标有:(1)净资产保障比率;(2)举债能力系数;(3)偿债能力系数。5.企业成长性预测。主要分析企业规模的变动特征及扩张潜力,近几年许多制造业企业的规模扩张速度相对较快,因此,评估人员有必要纵向比较企业历年的销售、利润、资产规模等数据,把握企业的发展趋势,是加速发展、稳步扩张还是停滞不前。将企业的销售、利润、资产规模等数据及其增长率与行业平均水平及主要竞争对手的数据进行比较,了解其行业地位的变化。分析预测企业主要产品的市场前景及公司未来的市场份额,对企业的投资项目进行分析,并预测其销售和利润。该部分的评价指标有:(1)固定资产净值率;(2)净资产增长率;(3)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4)净利润增长率。
综合评价
通过对企业资料的审核、现场的信息采集和真实性核查以及对企业财务因素和非财务因素的全面分析,并将上述各类财务指标与行业标准值进行对比分析,按权重形成资信等级评定表和评估报告,评审人员即可对投资企业做出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价,并提出投资额度及期限,从而为上级领导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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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化、全球化时代的来临,股票市场日益成为主宰世界经济生活的重要力量。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票市场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我国股票市场现状
“股市有风,入市需慎”这句老生谈,然而者易被蒙蔽了双眼,尽知道股市里一赚二平七铁,可侥理作祟,之自知、阅不足,致不正确自己力以及正确评估自己承受风力。之股市错复杂,令人摸不。不有价格走不可摸,风系数不可估计,还有者过度为,这些阻碍了股市发展,剧了股市风。没有人确无误地股市情,即使股神巴也不例外。此,在股市浪潮中要获高,就要着高风代价,天不会白白掉馅。
二、我国股票市场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数处理
本文究股票市经济发展者之间关系。选取个量为股权融额(GQRZ)和经济发展(GDP);所用年度数取自年《中统计年鉴》、中证监会以及海证券交易所和圳证券交易所披数;每个量样本间跨度1993-2012年,样本容量为20。
(二)证分析过程
1.间序列平稳性检验
本文通过对量协整来探究经济发展和股票市之间否有期稳定关系。第一步先对间量序列及其差序列平稳性检验,此确定量单整数。这里采用单位检验方法ADF检验。ADF检验表明,对于原量平值,单位原假设不在5%性平被,其一差量也不在5%性平被。但其二差量在5%性平被。即所有量平值和一差值不平稳,其二差值平稳。此满足协整条。
2.协整检验协整方程
第二步协整检验。要协整检验,前须满足协整检验要求——个量单整量,只有当它们单整数同,才可协整。由第一步平稳性检验可知,LnGDP和LnGQRZ为二差平稳序列,我们可以协整关系检验。Johansen协整检验表明,协整向量个数无P值为0.0253,通过检验;协整向量个数至少1个P值为0.3801,没有通过检验。由此可见存在一个协整向量,说明LnGDP和LnGQRZ者存在期稳定关系。由协整向量可协整方程,协整方程为:LnGDP=0.7137LnGQRZ+ECMt(ECMt为衡误差)。协整方程表明,股权融额每增1%,经济发展动为0.7137%。股市发展经济发展正向关系。
(三)向量自回归模型
向量自回归(Vecotratuo-regression)模,指在一个有n个被释量VAR模中,每个被释量对自以及其它被释量干期后值回归。它不以格经济理论为依。
1.脉冲应函数我们可以判定VAR模构稳定
为所有征模倒数小于1,处在单位圆,从而可以一步通过脉冲应函数和方差经济经济增和股票市者关系。用Eviews6.0软,选择后期度为10期,GDP和股权融额脉冲应函数图。图2表GDP对GQRZ脉冲应:予股权融额冲击,GDP期会同向,但程度不明,期来趋于平稳;图3表GQRZ对GDP脉冲应:予GDP冲击,股票市开反向,不过持续间较暂,从第2期开正向反映,中后期虽然有过暂反向,但波动幅度并不大,期来还趋于平稳。
2.方差
方差(variancedecomposition)通过把每一个生量波动按其,一般用方差来衡量每一个构冲击对模生量对重要程度,并估计量和对效应大小。方差表明:经济发展对股市发展方差贡要大于股市对经济发展方差贡。经济增对股市发展方差贡增幅较大,由最3.35%增至31.07%,而股市发展对经济增促作用有,有股票市波动还有可会对经济增造应影。
3.格兰杰关系检验
协整检验,我股市发展经济发展之间有期稳定衡关系,接下来就要验证者否构关系。此可以用Eviews6.0软中Granger检验来考察者间关系。别一点,格兰杰关系于息传递,而不同于逻辑关系。原假设H0:量x不Granger引起量y;备择假设H1:量xGranger引起量y。检验见表5,表明:在后期为2期,5%性平下,量LnGDPGranger引起量LnGQRZ,即原假设H0;但量LnGQRZ不Granger引起量LnGDP。说明了经济发展股市发展格兰杰原,但股市发展并不经济发展格兰杰原。这意味着1993-2012年期间经济发展股票市发展单向关系。说明经济发展不推股票市发展程,而此论经济理论本一致。
三、结论及相关建议
本文了我股票市,并用协整检验VAR模究了1993~2012年我股票市经济发展关性。证究表明,股市发展经济发展之间存在正关关系,即经济增促了股市发展,而股票市对经济增作用有,这其中要原我股市发展处于级,日渐暴问却无法及有效地决,包关配制不全,理念大多缺乏理性,这就会致股票市源配臵能,能供适制引会资有效流动。问,我应当以三入。先,引资者资念,使其。于资者说,买卖票重,资,源本靠热操,格差;其次,强公建意。众所周知,高目ъ,但能一味为了,知道一味钱略应当担。为,公必无立w这六字箴,要有意意;,要发挥有w——。强票市场,完善票市场制度,绘票市场,演了一持帮助市发角色。就IPO重说,市场资中炒热,极击了市场整运行。一些连行,如飞天、一堂沙艾。其中飞天11连39发行136。可,我应完善发行制度,、创中小制度以市公融资制度。这能善经济发市发单制,票市场经济发动,中市能经济表,发挥晴表w,动中经济又好又腾飞。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增加,用户投资理财需求的不断提升,以传统PC到手机终端再到以互动电视为代表的互动新媒体发展也越来越兴盛。
现阶段证券行业主要特征表现在:证券市场开放速度加快。现在中国证券市场最大的趋势是国际化。国际化包括客户的国际化、竞争对手的国际化、投资理念的国际化、市场经营的国际化、经营理念与经营人才的国际化。目前证券市场开放呈现明显加速的态势。金融服务环境多样化。现在银行、信托、资产管理公司、产业投资基金、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全面介入非传统的证券业务领域。纷纷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和私人客户理财等业务,正在迅速改变传统的融资模式、代理业务模式和资产管理模式,甚至一些科技公司也在利用技术优势向网上代理证券业务靠拢。金融服务环境多样化的趋势使客户有了更多选择余地。监管模式日益市场化。佣金自由化以后,现在正在推行发行审核制度改革、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制度等。另外,最近推出的基金管理公司货币市场基金产品、证券公司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等,都表明了监管机构鼓励市场创新和监管模式日益市场化趋势,而且我们认为这一趋势对证券公司将有长期和深刻的影响。证券公司竞争白热化。现在证券公司的数量、资本规模都是数倍于几年前的情况。而市场容量变化的速度明显落后于证券公司的数量扩张。这里引发的一个问题就是竞争加剧,新的竞争格局正在出现,新的业务模式正在出现,证券行业也正面临产业重组和升级。
随着数字整转跨过高峰期,运营商关注点从技术上的数字化向业务上的多元化转移。由于芯片等主要硬件成本降低,终端从标清、单向向高清、双向普及,给更高级的业务模式开拓奠定了技术基础。软件平台从各芯片厂家专有操作系统向Linux系统移植,进展速度超过了过渡方案“中间件”的推广速度,大有将“中间件”时代消灭在萌芽中,跑步进入linux时代的趋势。随着芯片处理能力的提升及操作系统一致性等数字电视终端PC化趋势明显,对在传统PC上提供各类应用业务的厂商进入数字电视的准入门槛大幅降低。随着业内巨头ST及Hisi的加入,特别是后者将成本压得极低而性能强劲,会进一步加速终端更新换代的步伐。单向业务市场占有率已经成迅速下滑的趋势。
重庆、广东、江苏、河北等主要业务开展区域分别环绕或依附区域中心城市,使得当地的广电运营商具有更强烈的新业务发展需求,促使终端的升级换代加快,继而挤压传统产品及服务的影响范围。陕西、江西、青海等地区业务模式发展的步伐会落后于上述地区,尚有缓冲余地。
由于券商的运营模式发生变化,各个券商在增开营业部的同时,大幅削减单体营业部的营业面积以节约成本,原来在营业部的散户甚至大户都不得不回家。他们急需在家中有一台与交易所终端高度相似的终端行情获取及下单委托设备。数字电视机顶盒的普及性使得此类设备成为上述群体的第一选择。毕竟采购计算机并加装宽带,在没有更多的应用的环境时并不是一种划算的行为。上述群体中中老年客户占很高比例,由于观念及习惯的原因,很难适应计算机灵活多样的功能。对他们来说,灵活意味不确定,多样等同紊乱。基于的同样原因,遥控器的使用方法看起来好像远远简单过键盘+鼠标组合,虽然事实上在另外的群体眼中这种说法并不准确。由于中老年客户占相当的比例,在视觉上,这部分群体更愿意接收大屏幕的电视而不能适应计算机显示器屏幕上细腻的字体。内嵌电视节目带来新的应用体验对大多数用户有吸引力,信息资源的匮乏本来也是困扰这部分群体的问题之一。多年来忠党爱国的教育使得这类群体对于电视形式的媒体更易于信任和接受。
根据行业调查,非现场交易客户占相当的比例。各大券商都在压缩场地、设备、员工等的维护成本,提高收益率。但压缩场地,不等于把客户赶回家,不为客户服务。所以各个券商都在各个网络平台上开发终端产品,将服务推送至每一个客户面前。在数字电视平台,现在还没有一个理想的产品能够同时满足券商普遍覆盖、简单易用、下单委托、差别服务的理想产品存在。广电的相对混乱的供应商结构抵御了专业领域厂商的大规模进入。对于券商来说,机顶盒的结构简单,功能受限,也大大的降低了终端维护的成本。毕竟用户使用不当对计算机程序的破坏能力远远超出对机顶盒的破坏能力,越是简单的设备,维护成本越低。券商对于视频推送的效果越来越看重,而广电平台对于此项任务有天然的优势,无论是政策层面还是技术层面甚至客户的信任程度都具有其他媒介所不具备的优势。通过走访几家证券公司,了解到券商对机顶盒终端的期望如下:即时可见、可听性:即时行情即时看见,即时委托成交即时可见,即时资讯即时了解,即时语音定制即时收到等;多功能性:集看行情(大盘分析、报价分析、即时分析、技术分析、特别报道、公告信息)、委托交易、收资讯等多种功能于一身;易操作性:采用图形和快捷键方式,操作简单,易学易会(建议采用钱龙界面);安全性:采用网上交易同等加密方式确保交易安全;快捷性:委托下单数据处理迅速;稳定性:全在线方式,保证行情交易稳定;多样性:看电视的同时,还可以看行情、资讯和下单;低维护成本:不要像计算机一样,经常莫名其妙的原因导致上门服务。
迫切需要向客户销售各类新业务,而几乎所有的新业务都是基于高清、互动。发放终端就成为当下最重要的任务。目前还没有特别成功的业务可以为普及终端保驾护航,急需寻找突破点。网络公司下属研究院终端事业部打造了多款性能强劲的终端,却没有足够丰富且有实在市场需求的应用,为体现自身价值也要积极寻找合作伙伴。
针对下游用户(投资理财主体,例如散户)获取投资理财基本行情(股票、期货、基金、黄金、外汇、保险)。获取投资理财高级行情(level-2股票行情等)。在线委托下单买入、卖出、撤销、查询及资产管理功能。获取特定机构提供的投资理财资讯(决策信息、荐股信息、财经杂志、政策分析、专家点评等等),形式包含电子杂志、音频、视频、文字、图形、图像。在线订购资讯服务、下单服务、高级行情服务、付费频道服务等,支持从“智能卡钱袋”中直接扣费。针对上游用户(投资理财产品、资讯提供方,例如券商、财经杂志)接收并反馈终端用户下单委托。获取用户行为分析报告。针对不同类别用户提供差异化资讯服务。广告宣传。针对服务提供商下游用户资料、权限管理。上游用户资料、合作内容管理。在线订购服务费用分账管理(与网络运营商及内容提供商)。在线委托下单交易佣金分账管理(与券商、银行、保险等)。用户行为抓取、分析、处理,衍生用户行为分析报告自用或销售。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提供对客服坐席的支持,内容包括开通服务、电话咨询记录、线上产品销售。
由以上市场调研可以得出,中国证券行业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券商服务模式从提供简单交易支持向提供综合性多元化服务演变;终端用户参与模式从现场交易为主向非现场交易为主转化;终端用户的需求从最原始的下单支持,向全方位的投资理财服务跃升。以上所有的变化趋势,都在推动整个行业向前发展的脚步。从各方需求来看,当前基于互动新媒体网路的电视股票交易必定是一个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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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票市场经过了30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了中国资本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在为企业进行直接融资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股票市场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我国股票市场现状
“股市有风,入市需慎”这句老生谈,然而者易被蒙蔽了双眼,尽知道股市里一赚二平七铁,可侥理作祟,之自知、阅不足,致不正确自己力以及正确评估自己承受风力。之股市错复杂,令人摸不。不有价格走不可摸,风系数不可估计,还有者过度为,这些阻碍了股市发展,剧了股市风。没有人确无误地股市情,即使股神巴也不例外。此,在股市浪潮中要获高,就要着高风代价,天不会白白掉馅。
二、我国股票市场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数处理
本文究股票市经济发展者之间关系。选取个量为股权融额(GQRZ)和经济发展(GDP);所用年度数取自年《中统计年鉴》、中证监会以及海证券交易所和圳证券交易所披数;每个量样本间跨度1993-2012年,样本容量为20。
(二)证分析过程
1.间序列平稳性检验
本文通过对量协整来探究经济发展和股票市之间否有期稳定关系。第一步先对间量序列及其差序列平稳性检验,此确定量单整数。这里采用单位检验方法ADF检验。ADF检验表明,对于原量平值,单位原假设不在5%性平被,其一差量也不在5%性平被。但其二差量在5%性平被。即所有量平值和一差值不平稳,其二差值平稳。此满足协整条。
2.协整检验协整方程
第二步协整检验。要协整检验,前须满足协整检验要求——个量单整量,只有当它们单整数同,才可协整。由第一步平稳性检验可知,LnGDP和LnGQRZ为二差平稳序列,我们可以协整关系检验。Johansen协整检验表明,协整向量个数无P值为0.0253,通过检验;协整向量个数至少1个P值为0.3801,没有通过检验。由此可见存在一个协整向量,说明LnGDP和LnGQRZ者存在期稳定关系。由协整向量可协整方程,协整方程为:LnGDP=0.7137LnGQRZ+ECMt(ECMt为衡误差)。协整方程表明,股权融额每增1%,经济发展动为0.7137%。股市发展经济发展正向关系。
(三)向量自回归模型
向量自回归(Vecotratuo-regression)模,指在一个有n个被释量VAR模中,每个被释量对自以及其它被释量干期后值回归。它不以格经济理论为依。
1.脉冲应函数我们可以判定VAR模构稳定
为所有征模倒数小于1,处在单位圆,从而可以一步通过脉冲应函数和方差经济经济增和股票市者关系。用Eviews6.0软,选择后期度为10期,GDP和股权融额脉冲应函数图。图2表GDP对GQRZ脉冲应:予股权融额冲击,GDP期会同向,但程度不明,期来趋于平稳;图3表GQRZ对GDP脉冲应:予GDP冲击,股票市开反向,不过持续间较暂,从第2期开正向反映,中后期虽然有过暂反向,但波动幅度并不大,期来还趋于平稳。
2.方差
方差(variancedecomposition)通过把每一个生量波动按其,一般用方差来衡量每一个构冲击对模生量对重要程度,并估计量和对效应大小。方差表明:经济发展对股市发展方差贡要大于股市对经济发展方差贡。经济增对股市发展方差贡增幅较大,由最3.35%增至31.07%,而股市发展对经济增促作用有,有股票市波动还有可会对经济增造应影。
3.格兰杰关系检验
协整检验,我股市发展经济发展之间有期稳定衡关系,接下来就要验证者否构关系。此可以用Eviews6.0软中Granger检验来考察者间关系。别一点,格兰杰关系于息传递,而不同于逻辑关系。原假设H0:量x不Granger引起量y;备择假设H1:量xGranger引起量y。检验见表5,表明:在后期为2期,5%性平下,量LnGDPGranger引起量LnGQRZ,即原假设H0;但量LnGQRZ不Granger引起量LnGDP。说明了经济发展股市发展格兰杰原,但股市发展并不经济发展格兰杰原。这意味着1993-2012年期间经济发展股票市发展单向关系。说明经济发展不推股票市发展程,而此论经济理论本一致。
三、结论及相关建议
本文了我股票市,并用协整检验VAR模究了1993~2012年我股票市经济发展关性。证究表明,股市发展经济发展之间存在正关关系,即经济增促了股市发展,而股票市对经济增作用有,这其中要原我股市发展处于级,日渐暴问却无法及有效地决,包关配制不全,理念大多缺乏理性,这就会致股票市源配臵能,能供适制引会资有效流动。问,我应当以三入。先,引资者资念,使其。于资者说,买卖票重,资,源本靠热操,格差;其次,强公建意。众所周知,高目ъ,但能一味为了,知道一味钱略应当担。为,公必无立w这六字箴,要有意意;,要发挥有w——。强票市场,完善票市场制度,绘票市场,演了一持帮助市发角色。就IPO重说,市场资中炒热,极击了市场整运行。一些连行,如飞天、一堂沙艾。其中飞天11连39发行136。可,我应完善发行制度,、创中小制度以市公融资制度。这能善经济发市发单制,票市场经济发动,中市能经济表,发挥晴表w,动中经济又好又腾飞。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增加,用户投资理财需求的不断提升,以传统PC到手机终端再到以互动电视为代表的互动新媒体发展也越来越兴盛。
现阶段证券行业主要特征表现在:证券市场开放速度加快。现在中国证券市场最大的趋势是国际化。国际化包括客户的国际化、竞争对手的国际化、投资理念的国际化、市场经营的国际化、经营理念与经营人才的国际化。目前证券市场开放呈现明显加速的态势。金融服务环境多样化。现在银行、信托、资产管理公司、产业投资基金、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全面介入非传统的证券业务领域。纷纷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和私人客户理财等业务,正在迅速改变传统的融资模式、代理业务模式和资产管理模式,甚至一些科技公司也在利用技术优势向网上代理证券业务靠拢。金融服务环境多样化的趋势使客户有了更多选择余地。监管模式日益市场化。佣金自由化以后,现在正在推行发行审核制度改革、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制度等。另外,最近推出的基金管理公司货币市场基金产品、证券公司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等,都表明了监管机构鼓励市场创新和监管模式日益市场化趋势,而且我们认为这一趋势对证券公司将有长期和深刻的影响。证券公司竞争白热化。现在证券公司的数量、资本规模都是数倍于几年前的情况。而市场容量变化的速度明显落后于证券公司的数量扩张。这里引发的一个问题就是竞争加剧,新的竞争格局正在出现,新的业务模式正在出现,证券行业也正面临产业重组和升级。
随着数字整转跨过高峰期,运营商关注点从技术上的数字化向业务上的多元化转移。由于芯片等主要硬件成本降低,终端从标清、单向向高清、双向普及,给更高级的业务模式开拓奠定了技术基础。软件平台从各芯片厂家专有操作系统向Linux系统移植,进展速度超过了过渡方案“中间件”的推广速度,大有将“中间件”时代消灭在萌芽中,跑步进入linux时代的趋势。随着芯片处理能力的提升及操作系统一致性等数字电视终端PC化趋势明显,对在传统PC上提供各类应用业务的厂商进入数字电视的准入门槛大幅降低。随着业内巨头ST及Hisi的加入,特别是后者将成本压得极低而性能强劲,会进一步加速终端更新换代的步伐。单向业务市场占有率已经成迅速下滑的趋势。
重庆、广东、江苏、河北等主要业务开展区域分别环绕或依附区域中心城市,使得当地的广电运营商具有更强烈的新业务发展需求,促使终端的升级换代加快,继而挤压传统产品及服务的影响范围。陕西、江西、青海等地区业务模式发展的步伐会落后于上述地区,尚有缓冲余地。
由于券商的运营模式发生变化,各个券商在增开营业部的同时,大幅削减单体营业部的营业面积以节约成本,原来在营业部的散户甚至大户都不得不回家。他们急需在家中有一台与交易所终端高度相似的终端行情获取及下单委托设备。数字电视机顶盒的普及性使得此类设备成为上述群体的第一选择。毕竟采购计算机并加装宽带,在没有更多的应用的环境时并不是一种划算的行为。上述群体中中老年客户占很高比例,由于观念及习惯的原因,很难适应计算机灵活多样的功能。对他们来说,灵活意味不确定,多样等同紊乱。基于的同样原因,遥控器的使用方法看起来好像远远简单过键盘+鼠标组合,虽然事实上在另外的群体眼中这种说法并不准确。由于中老年客户占相当的比例,在视觉上,这部分群体更愿意接收大屏幕的电视而不能适应计算机显示器屏幕上细腻的字体。内嵌电视节目带来新的应用体验对大多数用户有吸引力,信息资源的匮乏本来也是困扰这部分群体的问题之一。多年来忠党爱国的教育使得这类群体对于电视形式的媒体更易于信任和接受。
根据行业调查,非现场交易客户占相当的比例。各大券商都在压缩场地、设备、员工等的维护成本,提高收益率。但压缩场地,不等于把客户赶回家,不为客户服务。所以各个券商都在各个网络平台上开发终端产品,将服务推送至每一个客户面前。在数字电视平台,现在还没有一个理想的产品能够同时满足券商普遍覆盖、简单易用、下单委托、差别服务的理想产品存在。广电的相对混乱的供应商结构抵御了专业领域厂商的大规模进入。对于券商来说,机顶盒的结构简单,功能受限,也大大的降低了终端维护的成本。毕竟用户使用不当对计算机程序的破坏能力远远超出对机顶盒的破坏能力,越是简单的设备,维护成本越低。券商对于视频推送的效果越来越看重,而广电平台对于此项任务有天然的优势,无论是政策层面还是技术层面甚至客户的信任程度都具有其他媒介所不具备的优势。通过走访几家证券公司,了解到券商对机顶盒终端的期望如下:即时可见、可听性:即时行情即时看见,即时委托成交即时可见,即时资讯即时了解,即时语音定制即时收到等;多功能性:集看行情(大盘分析、报价分析、即时分析、技术分析、特别报道、公告信息)、委托交易、收资讯等多种功能于一身;易操作性:采用图形和快捷键方式,操作简单,易学易会(建议采用钱龙界面);安全性:采用网上交易同等加密方式确保交易安全;快捷性:委托下单数据处理迅速;稳定性:全在线方式,保证行情交易稳定;多样性:看电视的同时,还可以看行情、资讯和下单;低维护成本:不要像计算机一样,经常莫名其妙的原因导致上门服务。
迫切需要向客户销售各类新业务,而几乎所有的新业务都是基于高清、互动。发放终端就成为当下最重要的任务。目前还没有特别成功的业务可以为普及终端保驾护航,急需寻找突破点。网络公司下属研究院终端事业部打造了多款性能强劲的终端,却没有足够丰富且有实在市场需求的应用,为体现自身价值也要积极寻找合作伙伴。
针对下游用户(投资理财主体,例如散户)获取投资理财基本行情(股票、期货、基金、黄金、外汇、保险)。获取投资理财高级行情(level-2股票行情等)。在线委托下单买入、卖出、撤销、查询及资产管理功能。获取特定机构提供的投资理财资讯(决策信息、荐股信息、财经杂志、政策分析、专家点评等等),形式包含电子杂志、音频、视频、文字、图形、图像。在线订购资讯服务、下单服务、高级行情服务、付费频道服务等,支持从“智能卡钱袋”中直接扣费。针对上游用户(投资理财产品、资讯提供方,例如券商、财经杂志)接收并反馈终端用户下单委托。获取用户行为分析报告。针对不同类别用户提供差异化资讯服务。广告宣传。针对服务提供商下游用户资料、权限管理。上游用户资料、合作内容管理。在线订购服务费用分账管理(与网络运营商及内容提供商)。在线委托下单交易佣金分账管理(与券商、银行、保险等)。用户行为抓取、分析、处理,衍生用户行为分析报告自用或销售。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提供对客服坐席的支持,内容包括开通服务、电话咨询记录、线上产品销售。
由以上市场调研可以得出,中国证券行业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券商服务模式从提供简单交易支持向提供综合性多元化服务演变;终端用户参与模式从现场交易为主向非现场交易为主转化;终端用户的需求从最原始的下单支持,向全方位的投资理财服务跃升。以上所有的变化趋势,都在推动整个行业向前发展的脚步。从各方需求来看,当前基于互动新媒体网路的电视股票交易必定是一个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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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运用股票期权最早的国家,同时股票期权也是其实施最广泛的激励方式,基于税收动因的经理人股票期权的研究证据主要基于美国的制度背景。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税收对经理人股票期权激励效应的影响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论文摘要]
股票期权的实施某种程度上是追求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结果。税收因素因为决定实施股票期权的企业和经理人的现金收入,而影响企业授予经理人股票期权的行为,以及经理人持有行权所得股票的时间、股利政策和盈余管理等。税收的行为调节既可能促进股票期权的激励效应,也可能抵消其激励作用。因此,如何协调宏观层面的税收政策制定与微观层面委托代理问题的缓解是未来应该关注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
税收;股票期权;激励效应
税收对经理人股票期权激励效应的影响
与现金报酬不同的是,股票期权不构成经理人现时的收入,它在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和税收负担方面都与现金报酬存在差异。股票期权和现金报酬在会计处理和税收政策上的差异,导致企业不同的会计利润和税收利益。
长期以来,对股票期权运用于高管薪酬的动因存在两种解释:即激励动因和税收动因。基于“合约观”的股票期权激励动因,认为经理人股票期权是由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会决定并授予的,其目的是解决管理者与股东之间在时间视野、风险偏好方面的目标差异,引导经理人的行为更多地服从股东的利益;而基于税收动因的股票期权实施,其目的则是实现企业和经理人综合税收利益的最大化。
美国是运用股票期权最早的国家,同时股票期权也是其实施最广泛的激励方式,基于税收动因的经理人股票期权的研究证据主要基于美国的制度背景。美国1950年的税收法案,针对满足规定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期权,可将出售行权所得股票的全部或部分收入按资本利得纳税。当时个人一般收入最高累进税率达到91%,而资本利得税为25%,限制性股票期权对企业抵税作用不存在差别,对个人的税收利益影响巨大。Long基于美国1950税收法案对股票期权授予行为的影响,考察股票期权的授予是出于激励动因还是税收动因,结果发现,在其考察的98个样本企业中,有39家在随后的三年内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期权,还有41家在随后的九年之内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期权,原先实施股票期权的6家企业中有5家企业改为限制性股票期权。其研究结果认为,在企业税收成本一定的条件下,经理人税后利益最大化是企业选择股票期权的内在动因。美国1969年出台的税改,逐年降低个人一般收入最高累进税率,从当年及1970年的70%降低为1971年的60%,最终降至1972年的50%。
Hire和Long研究了美国1969年的税改法案对企业授予股票期权行为的影响,在其考察的财富500强最大的100家企业中,截止1969年有86家实行合格股票期权,1969年的税改逐步使一般个人收入的最高累进税率与资本利得税率之间的差距缩小,导致合格股票期权对经理人的税收利益逐渐减少;相比之下,不合格股票期权抵税作用所带来的综合税收利益大于合格股票期权。截止到1972年,上述86家企业的94%,即总数达到81家企业,在随后的几年间从原来的合格股票期权转为不合格股票期权。美国1986年的税改使公司所得税最高累进税率高于个人一般收入的最高累进税率,资本利得税率与个人一般收入所适用的税率相等,导致公司放弃股票期权作为税前费用扣除的代价更大,同时个人从合格股票期权获得资本利得税所带来的税收利益基本消失。
这一税收利益格局的改变,直接导致授予不合格股票期权的公司远远超过授予合格股票期权的公司数量,而在20世纪80年代初,仅授予合格股票期权的公司数多于仅授予不合格股票期权的公司。1993年旨在限制高管薪酬的税改法案,针对CE0及以下薪酬最高的四位高管,其薪酬超过100万美元的部分不能在企业税前抵扣,但对符合薪酬制订程序并以业绩为基础的报酬不受上述限制。在这一政策驱动下,随后的几年里,大量的公司改变薪酬结构,降低工资在薪酬总额中的比例,提高以业绩为基础的报酬,而股票期权在新的税收法案下成为满足企业税前抵扣条件的最佳选择,正是因为这一税收政策,导致上世纪90年代以业绩为基础的股票期权的大量实施。
尽管税收动因无法完全解释股票期权实施和变化,但从美国历次税改法案无不伴随企业对经理人薪酬计划的调整过程来看,税收政策对经理人薪酬结构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股票期权的实施很大程度上是对经理人和企业税收利益权衡的结果。
股票期权被授予之后,因其涉税种类和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不同,而关及个人及企业的不同利益。个人因持有股票期权而带来的收人来源于行权所得股票实际的卖出价与行权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持有行权所得股票期间公司派发的红利所得。股票期权涉及的税种包含了个人薪金收入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和红利所得税。对企业而言,股票期权作为经理人薪酬的一部分,其能否在税前扣除,直接关系到企业税后所得。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来看,股票期权涉税的三个关键时间点为:期权授予日、行权日以及行权所得股票卖出日。个人纳税义务发生在行权日和股票卖出日;对企业而言,涉税义务多发生在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和行权日。个人薪金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红利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之间的差异及其变动决定企业和个人税后利益,影响企业与个人的行为。
(一)税收利益与行权所得股票的持有时间
经理人人力资本不可分离的特性,使经理人人力资本集中于其所就职的企业。基于分散风险的目的,经理人倾向于及时售出行权所得股票以分散其因资产集中而面临的风险。这与股东希望通过授予股票期权的方式使经理人持有公司股权而关注公司长期利益的意图存在背离。从成本与收益的角度看,当持有行权所得股票可以带来更大收益时,经理人则倾向于延长持股时间。Smith和Huston的研究发现,在满足合格股票期权条件下行权所获得的股票并持有满一年的比例高于不合格股票期权,且行权价与行权时的股票市场价格差别越大,经理人越倾向于延长持有行权所得股票的时间以获得合格股票期权的税收利益;此外,经理人行权后股票价格上升的幅度越大,为享有资本利得税的好处,经理人越愿意延长股票持有时间以满足合格股票期权的持有条件。
(二)税收利益与财务报告成本
在股票期权被强制要求费用化之前,股票期权成为一种对企业而言既不发生成本又不需要现金支出的激励方式而被广泛采用。对于股票期权能否作为企业税前抵扣则有不同的规定。以美国为例,个人持有合格股票期权,只须在卖出行权所得股票时以卖出价与行权价之差缴纳资本利得税,这部分资本利得收入不能作为薪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个人持有不合格股票期权,在行权时以行权价和市价之差按薪金所得纳税,个人按一般薪酬纳税的那部分收入可作为企业薪金费用在税前予以扣除。合格股票期权与不合格股票期权不同的税收待遇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不同的税收利益,其中资本利得税与个人薪金收入所得税率的差别越大(前者通常小于后者),个人持有合格股票期权的税收利益越大;个人一般薪金收入适用的所得税率与企业所得税率的差异越大,个人是否持有不合格股票期权对企业税收利益的影响也
(二)诱导经理人盈余管理的行为
已有研究表明,既定薪酬契约下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是经理人盈余管理的动因之一。经理人股票期权收益取决于行权价与售出价之间的差额,这就决定了经理人具有通过盈余管理手段影响行权价和售出价的动机。例如,为使行权价格降低,在股票期权授予日前的一段时间,经理人通常实施使收益下降的应计利润以降低期权授予价格。Bergstresser的研究发现,CEO报酬中来自于股票期权报酬的比例越高,以操纵性应计利润所表现的盈余管理程度越显著,在应计项目高的年份,同时伴随出现CEO高比例的行权和出售行为。中国上市公司的经理人也存在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日前的三个季度操纵应急利润进行向下的盈余管理,或通过股票股利和公积金转增的方式来降低行权价格。在我国当前的税收制度下,行权价也是决定股票期权价值的重要因素,由于行权和出售两个环节的纳税义务相差甚远,这就容易导致经理人通过盈余管理或择时披露信息的手段影响其在行权时的股价升幅,让股价在未来出售时有更高的涨幅,以减轻行权环节的纳税义务,享受免征资本利得税带来的税收利益。
(三)诱导经理人降低股利支付
目前我国对个人股利收入实行10%的比例税率,而对资本利得收入免征所得税的政策,具有对经理人减少股利支付,以提高资本利得,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的激励作用。在股权分置的情况下,超额现金股利分配是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遂道挖掘的普遍方式,伴随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原来的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实现方式趋于一致,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支付水平呈下降趋势。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变化,反映了在消除特殊的制度因素之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支付存在典型的代理问题,而股票期权及其相应的税收政策强化了经理人降低现金股利支付的行为,加剧了外部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代理问题。
此外,对于企业而言,股票期权作为薪酬费用计入利润表但不能在税前抵扣,导致企业面临高昂的财务报告成本却无税收利益可言。实证研究表明经理人具有高报利润的动机,目前股票期权会计处理规则严重影响摊销期间企业的利润,极大影响公司的股价和投资者的认同度,企业通常会权衡财务报告成本与税收利益的得失而行动,股票期权会计与税务的不对称处理,必将影响企业实施股票期权的积极性。在2006年底到2008年初的这段期间里,我国共有六家上市公司提出对原来的股票期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方案具有的共同结果是使股票期权费用大幅下降,以避免对公司会计利润产生太大的冲击。
经理人股票期权激励方式的广泛实施,某种程度上是受税收利益的驱动。对已实施股票期权的企业和个人来说,税收政策直接决定了双方的现金流入,从而影响企业股票期权授予和经理人股票期权的激励效应。税收对持有股票期权的经理人行为的调节存在两面性,其既可能缓解经理人的自利行为,提高股票期权的激励效应,也可能加剧本已存在的代理问题,抵消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本文分析的结果表明,协调宏观层面基于调节作用的税收政策制定与微观层面委托代理问题的缓解是未来应该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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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爸爸,富爸爸》可能是很多人的理财启蒙教材,里面提到一个思想是:未来能带来正现金流的才是资产,带来负现金流的是负债。当然这是狭义的说法,但从保守的角度看,狭义的也没什么不好。从作者的角度看,我们拥有的汽车是资产吗?不是。它不但不带来现金流,还每年还带来不菲的现金流支出,汽车是负债;房子却是典型的资产,可以通过出租,获得正的现金流。另外,像黄金、珠宝、字画、古董、集邮等,基本不能拿来出租,获得正的现金流,只能通过交易来实现价值,不能通过现金流进行价值评估。这更像是交易的筹码,而不是投资的对象,而只有能带来正现金流的资产,才是可投资的。
对于企业,我们也可类推。未来能带来正的现金流的企业,才是值得投资的企业。企业的价值来自于未来现金流的折现,包括未来现金流的规模、具有多大的可持续性、可预期性如何等。当然,现金流可能是阶段性为负,特别是在企业投入期;若企业自身有好的投资发展需求,暂时可以不分红等。
买股票就是买企业,股票投资的核心决策是“买什么、花多少钱买”。我们买什么样的具有价值的企业?我们为了获得这种价值,支付什么样的价格?如果这两个决策都做得正确,基本上就成功了80%。其他像如何分批买入、长期持有、集中投资、仓位控制以及如何卖出等,都是策略层面的问题,往往只影响投资者赚多赚少。但是,如果上面两个核心决策做错了一个,或者两个都做错了,后面的策略无论如何做,也可能于事无补。
比如在2007年,40多元买入中国石油、40多元买入中国远洋;在经济景气度高的时候,买入有色金属的企业、风力发电企业等;在银行业景气度高峰,以较高的价格买入银行股等,可能无论如何波段操作、补仓摊平成本等都是错的。股市 “会买是徒弟,会卖的是师傅” 的名言,有一定道理,但如果经常买错,连“徒弟”都算不上,就别期望变成“师傅”了。所以,我们应该把用于投资的9 0%以上的精力放在“买什么、花多少钱买”上,而不应本末倒置,过于追求策略层面的问题,而忽略本质的问题。
投资的核心问题,决定投资者要注重安全边际,把风险控制在前段。好的投资机会往往需要多种条件的同时满足,比如:(1)在投资者跟踪研究的范围内、能力范围内,做自己不懂的事情,往往就是最大的风险;(2)是优秀的值得投资的公司,包括公司所处行业、产品竞争优势、管理层及战略方向、企业发展阶段等方面,都要是合适或者优秀的;(3)有合适的甚至低估的价格,可以给自己可能判断错误留有安全边际等。如果能坚持这样做,把买入的原则和标准上定得较为苛刻,带来好的结果是很多时候把投资的风险控制在前段。我们应该努力做风险小的事情,而不是后期想方设法控制风险。
采用买股票就是买企业的投资态度,有这么几个前提。承认这几点,才可能认为价值投资是可行的,否则只能像大部分人退而求其它了。这几点是:(1)有值得投资的公司。不同市场中都有少数优秀的、高成长性的企业,只是比例可能不同而已,A股市场也一样。(2)优秀的公司可被识别出来。虽然不容易,但限定在一定范围,投资者经过努力、采用一定的方法后,是可以找到并确定优秀公司的。(3)优秀公司会出现低估的机会。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情绪等原因,比如处于成长初期的优秀公司、优秀公司出现短期的经营困难、长期熊市带来的泥沙俱下效应等,都可能造成市场对优秀公司价值的低估。(4)价值规律会起作用。市场短期是“投票机”,长期是“称重机”,过于高估、过于低估都不会是常态,长期来看,价格会向价值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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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证券市场在我国的不规范开展,及其对资金市场的干扰,有必要加快对我国证券回购市场规范化建设,这对于理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中间接调控工具的执行通道是十分必要的。规范我国的证券回购市场,并不是要紧缩证券回购业务,而是要在规范的基础上更好发展证券回购市场。从上述我国目前证券回购市场存在间题来看,建立我国规范统一的证券回购市场尚有许多工作要做。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证券回购业务与规范思路来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证券回购业务是指证券持有者因融通资金需要而售出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个确定的日期以协议价格购回原来出售证券的交易行为。按照证券回购交易主体的差别,规范、完整的证券回殉市场应由三部分组成。
其一,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证券回购.这是证券回购的最主要市场,它不仅为央行提供一种有效的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方式,同时证券回购利率也是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之一。
其二,同业拆借市场所操作的证券回购,这时它是同业拆借市场拆借短期资金的二种工具,通过它来调剂商业银行之间的头寸余缺。
其三,是证券交易所操作的证券回购。它是券商融通短期资金的一种手段。我国证券回购的法定内容是国债回购。证券回购业务主要是为了满足商业银行或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流动性资金需要或平衡准备金的暂时短缺或盈余,因此决定了其期限应该较短。如在美国,证券回购主要是隔夜回购,回购利率略低于联邦资金利率,期限一般为7天,即使是定期回购,其期限也大都不超过30天。如何看等证券回购的本质属性,对于规范我国的证券回购交易有着重要意义。其中,证券回购业务是属于货币市场范畴,还是资本市场的一部分是争论的焦点。
有一种意见认为,证券回购采取证券交易形式,作为一种市场衍生物,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均可运用,因此主张不能把证券回购完全划入货币市场范畴,其实,这是没有根据的。欧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尽管其交易主体,回购期限并不同,但都是作为货币市场的一部分来管理。
从本质上来说,证券回购业务是为了融通短期资金需要,虽然形式上采取了证券交易形式,但毕竟与买断形式的证券交易有着根本不同。它是以到期必须购回为前提的一种资金融通,是为了满足流动性的需要,期限在一年以下,即调剂头寸资金的余缺。它之所以用国债作为交易对象,主要是出于安全性需要,并无其它原因。实际上,作为融资一工具,金融债券,央行发行的融资券也可作为回购对象,只不过国债目前更适宜(我国规定金融债券亦可作为回购对象)。因此,我们应该认定证券回购业务是货币市场范畴,而非资本市场范畴。
证券回购市场能够一经产生即蓬勃兴起原因之一是它是中央银行运用间接调控手段调控货币供应量的重要手段之一。公开市场业务是经济高度市场化、央行独立性较高的国家所能采取的一种最具灵活性、有效性的经济手段,而证券回购则是公开市场业务中经常被采用的交易方式。因此,中央银行通过证券回购可以适时吞吐基础货币,以调节货币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同时,回购利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之一,为中央银行实行货币政策提供了有益的手段。回购利率同央行另一种有效调节手段—再贴现率有着密切关系。
这两种利率所对应的交易对象,交易工具并不相同,一为证券,一为票据。但其所产生的调节方向,调节效果则是一致的,因此我们可以说这两种利率具有正相关性。从宏观经济的角度来看,证券回购加速了资金的运动,易于使资金从暂时盈余的部门转向有缺口的部门;另外,证券持有者能以较低成本较快地取得资金,原因之一是采取用国债作为抵押,具有很高安全性;原因之二是证券回购利率一般情况下要小于普通工商贷款利率,这也是与其具有抵押性质分不开的(在美国,回购利率略低于联邦贷款利率;在德国,回购利率略低于伦巴德利率),这无疑对证券持有者是有很大吸引力的。
与此同时,证券回购所提供的融资优惠可以鼓励投资者持有国债,这一点对于国债一级市场的发育和培养也具有重要意义。从我国情况来看,发展规范的证券回购市场有其独特的意义。我国的中央银行目前正在探索开办公开市场业务的可行性,虽然目前还有不同意见,但在我国开办公开市场业务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而不是办与不办的问题。
央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需要具备许多条件。先决条件之一是央行和商业银行应该保有大量的国债资产,同时,这种国债资产应该具有很强流动性,并且这种流动性能够很大程度上影响商业银行的行为,进而影响企业的经济行为,才能达到公开市场业务所欲达到的效果。显而易见,规范化的证券回购市场是一种可行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国债回购的开展对于利率市场化有积极作用,也有助于降低国债持有者风险。因此,在我国开展规范的证券回购业务也有利于国债一级市场的发展。
我国目前开展的证券回购业务,已经很大程度上背离了证券回购的本来意义,而是借证券回购之名,行违章拆借之实,特别是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证券回购,已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对证券市场的投机行为起了推波动助澜的作用。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对证券回购缺乏统一有效管理。国债作为财政部通过我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国家公债,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均可以确立相应法规。同时,国债回购又是各证券部门所开展的业务之一,也是我国证券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对象。这种多头管理很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真空。
2.交易场所和交易主体混乱。作为一种交易方式,交易场所本身应当合法、合规,市场的参与者也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券商,这样才有可能对自己的交易行为和债权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然而现在的交易场所大多数都缺乏健全的规则,有的证券交易中心还是不合法的经营机构,还有一些证券登记、保管机构也私设交易场所。据统计,目前证券交易中心的参与者中.将近有50%不具备交易资格,必然带来许多后患。
3.证券回购缺乏信用基础,带有分定欺诈行为,规范的证券回购是通过对真实,足额证券的购买与返售,而现行的证券回对相当塞的违反了这二墓本御组。卖著只有少量,甚至没有国债,只是向对方开具一张所谓“国库券代保管单”,就可取得所需资金。由于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国债托管结算系统,证券主管部门无法对交易过程进行有效监控。
4.证券回购利率和回购期限严重违规,已背离短期融资目的。现行的证券回购交易,大体套用股票交易,期货交易的回报率。国债回购和资金拆借市场密切相关,其利率却与我国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相悖,1个月期限利率为15一18%。,3个月期利率高达25%0,一年期证券回购利率已达到或超过25写,这远远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资金拆借利率的浮动范围。在期限问顺上,同业头寸以7天为主,短期拆借以20天为主。而有的国债回购中心在国债回购以3个月和6个月为主,甚至长达一年以上,这与我国资金市场的管理法规相矛盾。
鉴于证券市场在我国的不规范开展,及其对资金市场的干扰,有必要加快对我国证券回购市场规范化建设,这对于理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中间接调控工具的执行通道是十分必要的。规范我国的证券回购市场,并不是要紧缩证券回购业务,而是要在规范的基础上更好发展证券回购市场。从上述我国目前证券回购市场存在间题来看,建立我国规范统一的证券回购市场尚有许多工作要做。
首先,要从清理整顿证券回购交易的主体和场所人手。市场的参与者应是独立的法人,并具备进入不同证券回购市场的其它条件。凡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坚决不许进场交易。未经有权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证券交易中心或交易场所应停止营业,所有金融机构不得参与这些场所的交易,以前发生的违规行为按规定自查自纠。
其次,要建立严格的证券回购托管制度,在进行回购的过程中必须产格执行证券所有权的转让而进行过户,从而尽可能回避国债回购中的信用风险。与此同时,要取缔利用建设债券,企业俊务作为标的物的所谓“综合回购”。因为它不仅混淆了不同债务的信甩属性,而且交易价格缺乏科学的衡量标准。而且,不上市流通的债券也被用来回购,这在事实上改变了回购交易的性质,把回购交易做成了变相的抵押镇券。
然后,为了促进国债回购,要为国债的持有和交易提供方便,降低国债交易成本,增加国债交易的公开性和公平性。无论是同业拆借市场还是证券交易市场的证券回韵,都应在全国统一的网络系统内,实行统一报价,统一成交,统一交割证券。最后,应参照短期资金市场有关管理办法对国债回购的期限、利率实行统一管理,中央银行应尽快出台证券回购交易的管理法规,逐步开展公开市场业务,运用间接调控工具及时有效弓I导和询节证券回购交易总量、流向期限和利率,使证券回购市场的运行旅务和旅从于卖现货币政策目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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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税收立法权,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或者政权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享有的制定、修改、补充、解释和废止税收法律,以及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权力。地方税收立法权则是指地方立法机关和地方政府所享有的税收立法权。目前,我国在税收立法权方面仍然强调税收政策统一、税权集中,《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中明文规定: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的立法权都要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地方在法律上并不享有独立的、完整的税收立法权。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于中央,与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和历史文化传统有着密切的联系,也是我国法权高度集中、中央统揽全局并实施宏观调控的客观要求,对于提高中央财力、维护国家税收政策的权威性和统一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度集中的税收立法权导致税收管理体制僵化,制约了税收调控作用的发挥和经济效率的提高,己严重影响了地方因地制宜配置资源、安排收支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效果。因此,适当赋予地方税收立法权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我国宪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在不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从理论上讲,宪法在将立法权赋予地方时,并没有将税收立法权明确排除在外,地方作为立法主体应享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这是赋予地方税收立法权的根本法律依据。我国《立法法》第8条规定,“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第9条规定,有关税收的基本制度,如果“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及其会有权做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制定行政法规”。可以看出,《立法法》既强调了全国人大及其会在制定税收法律方面的主导地位,同时也考虑到我国的税收法律关系具有复杂多变的特点,因此仅规定有关税收的基本制度和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会制定,一般的税收法律法规可以授权国务院及其财政和税收主管部门或者地方立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由此可见,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会进行立法规范,但是税收立法权涉及的内容很多,地方完全可以就其它事项行使税收立法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相关税收要素进行调整。
税收是对社会产品特别是对社会公共产品的一种分配活动。政府通过征税筹集资金,提供社会需要的公共产品,因此税收立法权与公共产品的提供密切相关。由于政府作为提供公共产品的主体具有鲜明的层次性,而公共产品的受益群体又具有区域差异性,中央政府不可能了解每个地方政府和受众的不同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提供相同的公共产品不仅降低效率,还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较之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无疑在对本地区发展情况的把握方面具有明显的信息资源优势,更了解本地经济发展情况,更了解本地民众需求,这就有利于向公民提供更有效和更需要的公共产品。同时,地方政府提供地方公共产品有利于政府权责的清晰划分,能够使公民更加便于监督地方政府,使其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上更具有针对性和高效性,从而提高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效率和效益。这就要求地方政府担当起向本地区的公民提供最有效的公共产品的责任,也就需要有一定的财政自主权,这样才能够使地方政府有充足的自有财政收入去提供有利于本地区发展的公共产品,而政府为了确保提供公共产品时的效率最大化,就必须拥有提供适合本地发展的公共产品的财政投入,这也就要求地方政府拥有税收立法权。
目前,我国地方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依据和方式很不规范,地方没有独立、完整的税收立法权是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改革开放以来,为调动地方发展经济、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中央逐步下放了部分事权和财权,地方变成了一个具有相对独立管理和控制职能的层级主体,在决定和处理本区域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方面拥有了越来越多的独立性和自主权。而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社会福利、维护社会治安、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等一切公共事务,皆必须以财政为基础。然而,地方在支出需求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却没有独立的取得财政收入的税收立法权,地方政府的财权无法和事权相配,各级政府在不能通过税收这个合法渠道取得足额财政收入的情况下,必然要通过其他非税收途径筹措收入,这其中一些变通的措施就应运而生,如以权代法,以费挤税的现象,不管这些收入的取得是否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它们在法律上都不具有正当性、合法性。法外收费行为的存在,严重破坏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削弱了中央立法的权威,侵蚀了法定税基。赋予地方部分税收立法权,使地方能够通过税收立法权因地制宜地合法取得收入,为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奠定财政基础,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规范地方的财政收入行为。
税收立法权是一种重要的资源配置权,其配置的效益如何直接取决于立法主体在立法决策过程中对相关信息的掌握程度。按照经济学上资源配置效率原理,一级决策主体的管理半径是有限的,超越范围之外,该主体获取的信息就不完全,所作出的决策便难以真实反映客观情况和实际需要,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也难以符合当地民众的偏好。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民族风情各异,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间资源优势和税源条件有很大差异。考虑这些客观情况,全部税法都由中央集中制定,就很难适应各地的现实要求。较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更贴近居民和社区,在充分掌握和收集地区经济信息上具有比较优势,能贴切的了解社会和个人的需求并及时准确地作出针对性的反应。因此,地方政府理应在地方资源配置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而地方税是配置地方资源的重要经济杠杆,这就自然要求地方拥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允许地方根据当地经济、税源状况、财政收支需要、经济发展目标等客观情况,确定税基,选择税种,调整税率。通过地方税收立法权因地制宜地优化区域资源配置,使地区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协调发展,进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我国是实行单一制政治体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税收上要维护国家税法的统一和完整,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统一协调全国各地区的税收活动,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所以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对整个市场环境和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税收立法权如中央税与共享税的税收立法权须集中于中央,以加强中央的统一领导,维护中央权威,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考虑到我国各地经济发展和资源状况的差异,为便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处理一些地方性税收问题,更好地通过税收组织收入满足地方事权以及利用税收杠杆调控地方经济的需要,就要求赋予地方部分税收立法权。所以那些不涉及整个国民经济,只对地方经济有影响,能够有利于地方因地制宜配置资源的税收立法权可以下放给地方。所以,既不能因为要确保中央的宏观调控而将税收立法权完全集中于中央,由此忽视地方的发展需要,也不能为了地方能够因地制宜地配置资源而过度地下放税收立法权给地方,由此影响到中央的宏观调控。
事权是基础,财权是履行事权的保证,税权是实现财权的手段。分税制财政体制使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逐渐明确,对于调控地方经济,发展公共事业的作用越来越大,而所需公共支出必须以财权为保障。因此,财权在这里不是简单的收入和权力问题,而是义务,包括利用财政杠杆调控经济的义务和利用财政收入支付公共需求的义务。但是,如果只规定中央或地方应尽的义务,而不赋予其相应的权利,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打击其主动性;反之,就很有可能成为权力滥用的源泉。由于税收具有的组织收入和调控经济的功能,特别是税收成为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税收管理权也就必然成为实现财政收入的手段。按照事权、财权与税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税收立法权,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以保证地方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调整税收政策,组织财政收入,按地方经济的特点和需求实施宏观调控。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才能保证各级政府履行自己的事权。
法定原则就是在确立地方税收立法权时严格依法进行,一方面,明确地方的税收立法权限,使其更为具体化、规范化,具体来说应该依法明确哪些是具有税收立法权的地方机关,然后确立相应机构享有多大范围的税收立法权;另一方面,地方税收立法的主体、立法的权限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应以法律的形式稳固下来。而税收立法权只是地方税收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地方税收法律体系和税制结构体系共同构成完整的地方税体系。因此,赋予地方税收立法权有必要结合税收执法权和税收司法权的纵向划分问题,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税收执法权和司法权,形成一个与分税制财政体制相适应的地方税收法律体系。有了法律的约束,地方有权立法的机关就能够受法律的限制在自己拥有的权限范围内依法正确并且合理的行使自己的税收立法权。法定原则清楚界定了地方税收法规、地方税收规章的边界,只有遵守税收法定原则才能有利于明确地方税收立法机关的立法责任,从而使立法能够有效地实施,法律监督也能有效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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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经济学认为,完全的信息是市场运行有效的重要手段,投资者只有在具备完全信息的条件下,才能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行为。但是现实生活中的市场并非是完全有效的,投资者也不能够拥有各个方面经济环境状态下的全部知识和信息,所以说,投资者在弱势市场的经济环境下表现为有限理性。
同时,新古典经济学家仍然信奉股票内在价值理论,认为股票的价格由其内在价值决定,股票内在价值即股票未来收益的现值,取决于预期股息收入和市场收益率。追本溯源,决定股票市场长期波动趋势的是内在价值,但现实生活中股票市场中短期的波动幅度往往会超过同一时期内价值的提高幅度。那么究竟是什么决定了价格对于价值的偏离呢?
我国的资本市场方兴未艾,市场环境还不够成熟,还未形成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股市人气”、投资氛围等,加之我国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及财务造假丑闻,使得我国股市长期呈现下跌趋势,变动特征为一连串的大跌小涨。广大中小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公布的财务信息逐渐失去信任,不再单纯依赖于市盈率、内部收益率模型计算的股票内在价值,更多的关注于来自证券分析师的分析数据、投资银行的行业分析报告,主流媒体的财经新闻,亲戚朋友的内幕消息,财经人物通过微博等一系列自媒体发表的言论等等。
参考群体实际上是个体在形成其购买或消费决策时,用以作为参照、比较的个人或群体。如同从行为学里借用的其他概念一样,参考群体的含义也在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参考群体最初是指家庭、朋友等个体与之具有直接互动的群体,但现在不仅包括这些有互动基础的群体,也涵盖了与个体没有直接面对面接触但仍对个体行为产生影响的个人和群体。就本文而言,参考群体是指围绕在投资者周边的不同群体,结合我国当前的经济大背景和投资环境,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亲戚朋友、投资分析师、社会热点、小道消息、市场行业研究报告、投资者讨论群和主流媒体财经新闻。
易感性是行为金融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早期被广泛应用于市场经济中,主要用来分析消费者行为受周边不同群体的影响程度。在本文中则用来衡量投资者受参考群体信息的影响程度。
Scott(2006)所代表的主流财务会计理论,对财务报告的决策有用性做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迁,理论和实务界提供了越来越多证据表明会计信息的公布对于股价的波动有着显著性的影响。以财务报告为主要载体的财务信息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业绩。但是仅仅依靠财务信息这一面向过去的数据,显然难以满足投资者和预期使用者对公司现状的把握和未来经营业绩的需求。所以,研究非财务信息对投资者的作用机制已成为学术界的当务之急。
本文基于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基础,以有限理性为出发点,分析非财务信息对个人股票投资决策行为的影响。着重从参考群体信息的视角出发,拟采用实验研究的方法,选取相关群体为实验对象,从而来检验参考群体信息对个人股票投资决策的影响。目前关于非财务信息的研究主要基于数据库中存在的大量数据为主,并非通过手工调研而得,而实验研究的方法则比较鲜见。
不同投资者周边有着不同的群体为他们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信息,哪一类是最受欢迎、最值得信赖的参考群体?首先,本实验通过对100名财经类专业师生进行开放式的访谈调查,研究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会选择哪些群体提供的信息来作为决策依据。在总结了访谈所收集的资料并加以整理得出以下几类参考群体:
其次,再请访谈对象对以上的几类参考群体进行问卷投票,以“假如你正在进行股票投资,你最愿意选择哪些信息作为决策参考?”向被访者提问,让他们列出3个最愿意采纳的投资参考群体,调查结果显示,主流媒体财经新闻被选取的概率为做高,数值达到67%以上,因此,本文以主流媒体财经新闻作为投资者的参考群体进行实验。
本实验采用2X2双因素混合实验设计。通过向100名财经类专业师生发放问卷方式,观察被试者在问卷塑造的特定实验情景下,对目标投资产品的选择倾向。
本文实验拟选取高新技术行业作为研究领域,因为高新技术产业以高新技术为基础,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这种产业所拥有的关键技术往往开发难度很大,但一旦开发成功,却具有高于一般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回报丰厚,是具有爆发性潜力的投资项目,是投资者投资的首选。
为了抚平商场上各行业间的巨大差异,保证实验数据具有可比性,实验统一选取深圳股票交易市场上高新技术产业中2013年年末市盈率表现良好的两家企业,以及抽取市盈率表现不尽如人意的两家企业,如表2。
在理想条件下,我们假设投资人是趋利且理性的,因此他们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来做投资决策,而公司股票的市盈率是个人投资者采用最多的估值指标。但是在会计造假事件不断被曝光的当下,市盈率等财务指标已经无法明确表明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运营状况。在此前提下,投资人依赖参考群体所提供的“可能”信息。问卷给定两种情景,以“当你在即将买入XXX股票时,被XXX告知该公司可能会上马新的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看好”暗示所提供的信息是积极信息;以“当你即将买入XXX股票时,被XXX告知该公司近期活动异常,可能存在投资风险”来暗示所提供的信息是消极信息。
通过数据的收集,观察对比未提供参考信息与提供信息时、提供积极信息与消极信息时,投资者选择投资目标的概率变动情况,研究投资行为的改变。
问卷设计的情景一:为参考群体对市盈率表现差劲的股票给出积极信息,即“如果财经新闻等主流媒体报道指出,海联讯、赛为智能预计今年将会开发新的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看好,投资潜力非常高”。在这样的情境下,被调查者在没有收看财经新闻和接收财经新闻发布的积极消息后对投资选择的情况如表4。
在问卷中为假设一设计的情境为:如果主流媒体财经新闻披露信息,指出“海联讯”、“赛为智能”两家公司在近期可能有一系列动作,有较高的投资价值。“可能”已经揭露这并不是一条确定性的消息,但是在这种不确定性信息的影响之下,被调查者的投资行为却发生了显著性的变化,放弃了了市盈率较高的财务指标信息而选择以不确定的参考群体信息作为投资决策的判断依据,反映出了投资者往往是有限理性甚至是非理性的,财务信息对个人投资决策行为的影响是非常有限的。
综上所述,“假设一:当存在参考群体积极信息的影响下,投资者往往对于低市盈率股票的选择比例显著高于无参考群体积极信息影响下的低市盈率股票的选择率。”获得证实。
假设二:当存在参考群体消极信息的影响下,投资者往往对于高市盈率股票的选择比例显著低于无参考群体消极信息影响下的高市盈率股票的选择率。
因此,“假设二:当存在参考群体消极信息的影响下,投资者往往对于高市盈率股票的选择比例显著低于无参考群体消极信息影响下的高市盈率股票的选择率。”被证实。
本文是从投资者的视角出发,通过实验研究的方法,已经证实了参考群体对股票投资决策行为具有影响。当投资者受到参考群体的正面信息影响,基于有限理性的限制,会忽略该信息的不确定性,成为风险偏好者;当投资者受到参考群体的负面信息影响时,基于投资者往往对负面信息更为敏感,从而成为风险规避者。
本实验在问卷调查中主要采用了模拟情景实验,限于能力与知识范围内所设计的实验情景较简单粗糙,无法全面真实地反映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行为,使得本文在普遍性与说服性上有所欠缺。因此,本文存在一定缺陷,在以后的研究中需要不断的调整与改进。
基于实验研究的结论,本文从投资者的角度而言,可以提出如下建议: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但与此同时,如何提高广大投资者应对风险和市场的不确定性的能力也至关重要。个体投资者作为弱势群体,在资金和信息方面都处于劣势,为了尽量规避风险,他们更看重参考群体的意见和行为,并力图保持一致,表现出有限的理性,从而导致决策失误。为此,个体投资者更应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以及理性思维的培养,需要辩证的对待参考群体所提供的信息,尤其是不确定的信息,以此来加强自己应对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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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共财政理论,公共产品根据受益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全国性公共产品和地方性公共产品。受益范围遍及全国的是全国性公共产品;受益范围仅限于特定地域空间消费者的是地方性公共产品。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发行地方公债的理论依据及现实意义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发行地方公债的理论依据及现实意义
公债有国债和地方公债之分,前者由中央政府发行及支配使用,后者由地方发行和支配使用。地方公债在西方发达国家是一种成熟的融资工具,也称市政债券,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作为政府缓解地方财政困难、完善财政分税分级体制、加强国有资本运营的重要手段,地方公债也正被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所关注。
由政府来组织管理社会再生产、调节控制国民经济运行,自觉依据基本经济规律和市场经济客观规律,主动引导制约经济发展,弥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缺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履行经济职能的主要特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具有四种身份,一是社会成员共同政治利益的代表(凭借行政管理权力),二是社会管理者(凭借社会管理权力),以国家主权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为物质实体,履行政治和社会的职能;三是国有资本所有者(生产数据所有者),凭借国有资本所有权(生产数据所有权),以政府投资所形成的生产数据或国有资产为物质实体,通过国有资本运营活动,履行组织领导经济建设的职能;四是宏观经济管理者,凭借宏观经济管理权,以全部自然资源和国有资产为物质实体,履行总体经济调控的职能。
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领导经济建设的职能和调节控制市场经济运行的职能是政府职能的必要组成部分。例如,通过组织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物质条件,通过国有资本的运营来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实施各种经济政策直接或间接地调节控制经济运行。
地方政府是国家政权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在地方政府管辖范围内,地方政府同样要履行经济建设职能和地区经济宏观调控职能。例如,调整本地区经济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我国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着重强调了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而对地方政府的职能并没有清楚界定,特别是没有明确地方政府是否具有地方经济建设职能和地方经济宏观调控职能。因而,并没有完全对应地划分地方政府的财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调节控制地方经济运行的责任越来越大,调整地方经济结构,发展地方主导产业,提高地方就业率已成为地方政府行政的主要内容。地方经济建设职能和宏观经济调控职能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必要职能。因此,地方政府有必要通过发行地方公债筹集地方政府资本金,通过地方政府国有资本的运营来调节控制经济运行,以满足地方政府履行经济建设职能的需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职能的进一步划分,为建立地方公债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
按照公共财政理论,公共产品根据受益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全国性公共产品和地方性公共产品。受益范围遍及全国的是全国性公共产品;受益范围仅限于特定地域空间消费者的是地方性公共产品。地方性公共产品在其受益范围内,无法排除他人从消费中受益,一旦超出这个范围,就具有排他性。虽然部分地方公共产品具有外部性,其受益范围不仅局限于本地,但地方公共产品的成本和收益基本上在一个区域之内,其供给着眼于满足本地居民的需求,成本也应由本地居民负担。地方公共产品也有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之分。纯公共产品包括用来满足地方社会公共需要的、为地方公众生产和生活服务的环境治理、教育、公安和公共卫生保健等公共设施;准公共产品包括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务,如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大坝、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环境卫生设施。此外,一些外部性较大、社会效益明显的基础性、主导性产业也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征。对于地方纯公共产品应当以税收等公共收入供应资金,而对于地方准公共产品则应当以地方公债、地方政府国有资本投入供应资金。
公共产品理论、特别是划分全国性公共产品和地方性公共产品的理论,为进一步界定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范围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地方政府运用经济属性分配手段之一的发行地方公债筹集资金,履行地方政府经济建设职能,提供地方准公共产品提供了理论依据。允许地方政府举债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准公共产品开辟稳定的资本金供应渠道。
按照财政分权理论,政府的职责包括资源配置、经济稳定、收入分配三个方面。政府履行职责的方式是提供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但是在多级政府体系中,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受益范围的地域空间差异性往往会导致各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在责权方面的矛盾。为了协调,中央政府常常在财政体制上实行分权,扩大地方政府的经济决策权和财权,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中央政府着重提供那些直接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全国性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主要承担经济稳定和收入分配职能;地方政府在管理和调节地方事务的基础上,通过提供地方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来提高本地区的资源配置效率,满足本地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之间相对独立,各级政府财政都有相对独立的收入作为行使事权的保证。
财政分权理论强调了地方政府在资源配置方面弥补市场缺陷、提高本地区的资源配置效率,满足本地区居民对准公共产品多样化需求的作用,要求健全地方政府职能。而地方政府通过举债筹资将有助于提高地方准公共产品的提供水平,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的职能作用。我国地方政府履行职能总体上说是不够全面的,主要是由于财权划分与事权划分不对应,导致地方政府有事权需要,而无财权保证,许多地方政府只能维持基本的经费开支——“吃饭财政”,受财力制约难以发挥提高地方准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弥补市场缺陷的调节控制作用。为健全地方政府职能,需要给予地方政府与事权相对应的财权。在目前分税制体制基本稳定、转移支付制度调节余地有限的情况下,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无疑是可行的政策选择。可见,财政分权理论也为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公债提供了理论依据。
按照规定,我国财政弥补赤字的工具只能是发行国债。1998年-2002年,我国累计发行国债27500亿元(其中增发基础设施建设国债6600亿元);2003年发行1400亿元人民币建设国债,其中1150亿元纳入中央预算,250亿元代地方政府发行,国债发行规模达到6280.1亿元。2004年国债发行总规模进一步增至7022亿元,虽然长期国债比2003年减少300亿元,财政赤字也没有变化,但总国债发行规模仍比上年多出700多亿元。2001年我国财政债务依存度为26.5%,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为42.5%.2002年,我国财政债务依存度为25.79%,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为40.23%.这表明我国年度债务发行规模较大,尤其是中央财政作为直接债务主体负债过高。
同时,在我国财政收入总量形势大好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财政困难的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足的结构性矛盾反而日益凸现。这说明我国财政方面的问题不是总量问题,而是结构问题。赋予地方政府自主举债的权利,显然是解决问题的方案之一。通过逐步建立地方公债制度,允许地方财政根据需要发行公债筹集资金,既可以有效解决地方公用事业建设的资金来源,增强地方政府组织经济建设的责任,让地方财政“把该管的事管起来”,又可以缓解中央财政债务负担压力,真正实现地方政府“自己的事自己做”。
城市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是经营城市的主体,市政基础设施一般被认为是准公共产品,因此,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是地方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城市化战略的实施,中国正处于新一轮城市大开发的起点。城市化进程意味着对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的巨大需求,地方政府如何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就显得十分急迫。
完全由政府包揽基础设施投资几乎无法实行。目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于中央和地方财政、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以及资本市场。而眼下无论是中央财政还是地方财政,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都很有限;资本市场应是市政建设筹资的重要渠道,并且我国已经开始利用国际资本市场为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但国内资本市场还远未有效地利用起来。
因此,改变我国基础设施落后、投入不足的现状,必须设计高效、灵活、多层次的融资体制,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其中。而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公债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无疑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举债权是规范化的分税制体制下各级政府应有的财权,这是所有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国家长期实践得出的经验。在划分政府间事权的基础上,赋予地方政府包括举债权在内的应有财权,是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
分税制下,各级政府间有明确的事权范围,政府事权是与政府财权相对应,地方财政要相对独立于中央财政,在既定的收支划分基础上自我承担收支平衡的责任。
一般而言,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几个部分:一是地税收入,由中央政府授权归地方政府拥有的与其事权相适应的税收收入;
二是非税收入,主要是各种规费收入;
三是地方政府从共享税中分享的收入以及中央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收入;
四是地方政府资产收入和基金收入;
五是地方政府公债收入。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是当今世界实行分税分级财政体制国家的通例。无论是财政集权程度较高的单一制国家,如法国、英国、日本等,还是实行财政分权的联邦制国家,如美国、德国等,地方公债均在其财政收入和公债体系中占居重要地位。
各国实践证明,地方公债已成为保证地方财政独立性的重要条件。没有地方公债制度,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就难以真正确立和实施。
我国于1994年实行了分税制改革,在中央与地方之间事权与财权的界定方面前进了一大步,但分税制在制度规则的配套方面还不十分完善。其中,地方政府公债制度的缺位,使得地方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之间互相匹配的关系存在极大的制度隐患。一方面,分税制促进了中央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比重的提高,明显地强化和改善了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资金缺口在拉大,地方财政赤字扩大的趋势进一步加剧。在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够及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我国地方政府财政赤字越来越庞大(由于我国省以下各级政府实行的是平衡预算,财政赤字通常以隐性赤字的形式表现)。如果没有相应正规性的收入弥补,地方政府要么不得不减少本应由其提供的地区公共产品,导致该区域内居民总体福利的降低;要么不得不通过制度外的非正规渠道获取收入以弥补赤字。这将导致对一系列业已确定的制度安排的破坏。
缓解我国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困境的突破点,无疑将是更多地着眼于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允许地方政府拥有通过灵活的信用融资方式自我调剂的权力,有利于在地方税收入不足或不均衡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足或暂不到位的情况下,扩大地方财政履行自身责权和收支平衡的回旋余地,保证地方政府职能的顺利履行。
在地方政府存在合理融资需求的前提下,尽管中央政府禁止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但是客观上已经形成了地方政府融资体系,并且产生了变相的甚至是隐蔽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行为。地方政府为了筹集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资金,普遍采取“多元化融资、多头借款”的政策。缺乏规范管理,地方政府借债随意性大,形成了无序、失控的局面。
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自觉不自觉地采取了变相发债形式,我们可称为准地方债券。
第一种形式是中央财政发行国债再转贷给地方,用于地方项目建设。
第二种方式是根据国家统一安排,由地方政府举借的大量外债,包括直接承借和担保的债务。这种方式下地方政府面临着较大的汇率风险。第三种方式是通过开发银行贷款的方式形成变相的债券。地方政府以财政收入等为还款来源,把所建的项目进行打包,由地方政府的代理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通常是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借款人统一向开发银行借款。
第四种方式是信托方式,通过规范后的信托投资公司的介入,地方政府变相发行债券。比较典型的有上海外环隧道资金信托项目,自项目开始建设起,上海市政府将按照总投资额的9.8%对投资商进行补贴,补贴年限是25年,之后项目将移交给政府市政工程信托计划。第五种方式是以企业债的形式发行地方债。以企业债的形式发行地方债目前最为常见。为绕开有关限制,一些与地方政府有密切联系或本身即政府下属部门的机构,往往是当地的城市开发公司和专业投资公司,发行名义上的企业债券为市政建设筹资。
以上各种形式基本上是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以内采取的变通方法。此外,还有地方的非法集资、摊派等等。大部分融资方式脱离了财政体系的监督,实际发生时却不得不从财政中列支。虽解决了现实问题,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管理分散,不利于建立有效的偿还机制和决策责任机制,不利于强化地方政府的债务约束,容易酿成债务风险。同时,这种低水平的融资方式限制了金融市场的发展,也使中央部门和地方人大无法对这种债券发行实施有效的监管和制约。
建立地方公债制度,用地方政府的规范融资替代传统的向银行借款等间接筹资渠道,整个投融资过程受市场机制的约束,可以保证资金筹措和使用的效率,构建与市场体制相适应的地方政府财政收支体制。使得地方政府的一切活动都在法律的规定范围以内,极大程度地减少地方政府行为的随意性,从而为微观市场主体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随着我国“分级代表,分层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地方政府公债的运营管理已成为各级地方政府国有资本运营主体的重要工作内容。政府投资企业通过公债资金的筹集、投资、耗资、收入与分配活动,实现保值与增值,通过公债资金收益的上交维护政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政府公债的运营要求打破地域概念、行业概念、产品概念,有助于得到政府公债资金投入的企业面对整个国内市场和世界市场,自主经营,壮大国有经济实力。
地方政府公债资金的运营要求投入资金必须保全与完整,同时也要求取得收益。以地方政府公债收益分配为前提,才能实现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益。地方政府公债资金的运营要求最大限度地支配和使用资本,以较少的国有资本调动支配更多的社会资本,从而实现对地区国民经济运行的调节和控制。地方政府公债资金的运营主体不仅关注地方政府公债资金的投入方向和优化配置,而且还要考虑作为宏观调控手段对总需求的扩张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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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1994年开展国债回购交易,它的开展大大提高了国债现券的流动性。使国债现券市场变得异常火爆。然而,2003-2005年的国债回购危机中,违规国债回购资金累计达1000亿元~1500亿元,众多证券公司永远退出了证券市场,引发了证券市场的连环地震。是什么原因造成这场国债回购危机,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得出了自己的见解。笔者认为,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我国的登记规则非常不完善,本文从这个角度加以论述,试图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国国债回购交易实践中的回购登记的要点是:欲从事国债回购交易的投资者,必须通过其受托人证券公司把自己的国债证券账户登记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作为其从事交易的证据。1996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证券公司以记账式国债用于回购业务必须事先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交“无纸化国债库存确认(变更)书”,1998年4月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又规定“无纸化国债库存确认(变更)”改为证券公司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报方式完成,该申报名称为“回购登记”。此为2007年6月前实行的国债回购制度。此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规定国债回购交易不再按席位进行申报,而是要通过证券账户进行申报,并建立了质押库制度。
上述“回购登记”具有一定意义上的“信托登记”。所谓的国债回购交易的信托登记,指的是登记结算公司依法受理投资人申请,把投资人委托证券公司办理国债回购交易的权利义务关系登记到其账簿上的一种登记。信托登记的目的在于确定投资人和其委托证券公司是否真实存在委托法律关系,并进一步明示投资人、证券公司和登记结算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信托登记有简化交易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提高交易的安全和效率的作用。然而,实践中,我国的国债“回购登记”存在着重大缺漏,使许多证券公司有机会挪用投资人的国债现券违规进行国债回购交易,最终酿成国债回购危机。
如上所述,我国国债回购交易在实践中应当说是存在着某种意义上的回购登记。回购登记中,受登记义务人本应是登记结算公司。但是,登记结算公司在实务中并没有履行亲自开户义务,而是把相关业务委托给证券公司代理。这样,证券公司既是投资者的受托人。又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受托人,构成了双方代理。由于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存在利益冲突,加之证券公司本身缺乏自律,违背投资者意愿的交易行为就再所难免了。登记结算公司由于违背法理委托证券公司代理回购登记,对投资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我国国债回购交易的是“间接持有”模式,登记结算公司仍然要向投资者履行亲自登记义务。我国仅仅是国债回购交易实行间接持有模式。而国债现券是直接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电子账户上的,这是典型的直接持有模式。2001年,十国集团中央银行支付与结算委员会(CPSS)与国际证监会组织技术委员会(IOSCO TechnicalCommittee)发表的《证券结算体系建议》界定:直接持有体系指的是证券受益人在发行人的正式登记册上体现为法定所有人的体系。由于现券采用直接登记模式,不给投资者提供一种能够不通过证券公司而进行直接面对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规则是不合理的。对此,JamesSteven Rogers指出:“如果更新这些记录的信息必须通过一些其他中间人,那么,投资者在CSD处设有账户是否有意义就需要人们做进一步的反思。”
之所以将现行国债回购交易的登记规则称之为具有一定意义上的“信托登记”,是因为就登记内容本身来说,它是很不完善的。上述登记内容没有登记委托人的授权范围,比如授权期间和授信额度等。也无法随着国债回购交易的变动而变动登记内容。依此登记,似乎可以认定委托人是给了证券公司全权委托,但其实不然。国债回购交易往往数额大、风险大、交易迅捷,如果轻易判定证券公司得到了全权委托,显然不利保护投资人,显然不能体现以投资人为本的思想。
司法实践中,国债回购交易中的投资者和其委托的证券公司是否具有信托关系是以委托合同确定的。证券公司依据委托合同享有以自己名义为投资者利益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权利,而投资者应当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收益或者损失。然而,此种合同关系不具有公示性,当投资人和登记结算公司发生纠纷时,后者很难以此来免责。理由是。第一,由于上述的双方代理的存在,登记结算公司也不要求投资者和其委托的证券公司提交委托合同,因此很难确定投资者和其委托的证券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委托法律关系;登记结算公司由于过错在先,此时很难适用表见代理法理,几乎没有免责的机会。第二,登记结算公司是投资者国债现券保管人,因此,即使投资者和证券公司有委托关系,登记结算公司也不能在没有得到所有权人的授权的情况下处分国债现券。原因在于,委托合同不具有公示公信力,登记结算公司不能以此对抗投资人。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我国信托法,投资人并不因把自己的国债信托给证券公司而丧失国债的所有权。可以想像的是,在不能确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是否具有真实的委托关系的情况下,身兼国债现券保管人和国债回购交易担保交收方双重角色(这本身就存在利益冲突)的登记结算公司地位是多么尴尬。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现在的国债回购交易制度中。有要求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进行备案的制度。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6年5月发布《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范本,协议明确证券公司应按结算公司的业务规则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以自己的名义代投资者与结算公司进行集中清算交收,并及时办理与投资者之间的清算交收。同时要求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签署本协议后须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备案。但是,我国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备案的效力。简言之,未规定合同备案的强制性推定效果。尽管有“客户违约的,结算参与人有权按照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书的约定处置客户用于回购的债券”之规定,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备案具有推定投资者与其委托的证券公司有真实委托关系的法律效力,即没规定合同备案对第三人的公示公信效力。鉴于合同相对性原理。该约定对于登记结算公司是没有意义的。尽管可能通过表见代理法理来免责。但这样做对于承担担保交收功能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显然是有极大风险的。
所有这些都是导致证券公司违规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重要原因,是发生国债回购危机的重要原因,也是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在当前的国债纠纷诉讼中常常处于不利地位的重要因素。总之,现行登记规则不能满足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的需要。
我国的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仅存在于证券交易所内。它采用交易所集中竞价、登记结算公司担保交收的方式,交易非常迅捷,交易额比较大,交易风险大。这种交易的特点决定了它主要适用作为商法的证券法规则,只有在证券法没有规定的时候才适用民法的基本规则。作为商法的证券法主要宗旨就是安全与效率。此宗旨在证券法中主要以外观法理实现之,具体到法律规范层面。就是登记披露规则。国债回购交易法律和实践中的很多问题,与没有认清该种交易的实质,混同商法规则和民法规则的区别有很大关系,具体表现就是没有理清国债回购交易的法律关系以及最终导致登记披露规则的缺失。
就法律关系来说,质押式国债回购中至少有四种法律关系,首先是信托关系,指的是投资者和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的法律关系。目前,我国国债回购交易属于间接持有模式。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属于信托关系,或者至少属于含有信托内容的法律关系。毫无疑问,我国应当坚持这一模式。这对丰富投资者的投资选择权和提高证券公司的金融创新能力都有益处。这种信托关系的内容应当是:投资者把自己的一定量(或其账户)的国债现货在一定期间内信托给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由后者从事国债回购交易,而证券公司应按登记结算公司的业务规则的规定和委托协议约定,以自己的名义代投资者与登记结算公司进行集中清算交收,并及时办理与投资者之间的清算交收。其次,质押关系,这是登记结算公司和投资人的法律关系,即投资人把现券质押给负有担保交收义务的登记结算公司;再次,登记结算公司和证券公司的清算交割关系。最后,还有一种国债现券的存管关系,投资人所有的现券都登记并存管在登记结算公司的账簿中。
依此,我国国债登记规则至少应当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信托登记规则、质押登记规则和交易信息变动登记规则。(本文仅讨论信托登记规则)
目前,登记结算公司的规则明确合同备案的强制性推定效果,试图以合同备案制度替代投资者和其委托的证券公司信托关系的登记。具体做法是,法律规定《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一经备案,即推定投资者从事了真实的国债回购交易。即使与真实情况不符。对于信赖这一备案的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也仍然有效,即当质押式回购人未能按时进行回购交易时,登记结算公司可以依法处置其用作质押的证券。至于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的纠纷按照其真实的权利义务去处理。这种做法的确可以控制登记结算公司的风险,但它实际上是把登记结算公司的风险转嫁给了投资人。同时,委托合同往往是非标准化的,内容也是不变的,很难适应交易快速变动的需要。而在一个合同施加这么多效力,其法理依据也值得怀疑。
我们必须建立一种既能保障投资人的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又能控制登记结算公司风险的登记制度。我们认为,这就是信托登记制度。必须建立独立的信托登记系统的法理依据是:第一,在投资人和证券公司法律关系上,我国国债回购交易和股票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后者可能只能解读为代理关系,实践中证券公司的权限很少。基本处于一个传达者的角色,其可操作的、损害投资人权益的空间基本上非常少。而前者属于具有概括授权性质的信托关系,受托人在受托进行交易过程中,只是依据事先信托合同的概括授权而进行交易,即在一定的授权期间、授权范围内可以自己名义、以自己意思来进行国债回购交易。这显然给证券公司欺诈客户提供很大的机会。因此,必须建立信托登记以使投资人能够随时查询证券公司的行为,使证券公司时时处于自己的监控之下。第二,登记结算公司一方面作为国债回购交易的担保交收方,另一方面又是投资人国债现券的保管人,无论从哪个角度,它都负有谨慎地审查投资者与其委托的证券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委托关系的义务。然而,登记结算公司仅仅依靠审查投资者与其委托的证券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是不够的。只有通过审查信托登记才能很好地完成谨慎的审查义务。原因是,委托合同的内容是简单的,即使经过法律规定具有公示公信力,它也不能满足保障投资人的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需要。而登记结算公司作为与投资人有直接关系(可溯及到投资人)的存管机构,对投资者负信义义务(6duciary duty),它有义务建立这种信托登记系统。有了信托登记系统,就可以确定投资者与其委托的证券公司之间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登记结算公司既是担保交收方、质押权人,又是保管人。第三。国债回购交易各方当事人法律关系纷乱,有必要建立信托登记系统。以明示投资者与其委托的证券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使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晰化,减少相关法律纠纷的产生。信托登记具有公示公信力,这样,商法中的外观主义必须要被遵守。这样就简化交易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提高了交易的安全和效率。第四,在英美,投资人把证券信托给受托人,通常不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仅拥有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但根据我国的信托法规定,投资人并不因与证券公司建立信托关系而丧失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因此,尽管我国实行二级托管体制,但投资人并不丧失证券的所有权,我国的国债现券是直接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可以溯源到投资者的证券。从这个意义上说,登记结算机构处分其为投资人保管的国债现券,也应当得到一个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以登记的形式确认,即信托登记。第五,登记结算机构如果不把信托登记纳入它的范围,将使得证券执法、权益披露规则,慢走规则,强制收购等规则都不能实行。因此,许多国家十分重视信托登记规则。例如,美国就要求登记结算机构保存并保持所有文件的至少一份副本,“包括所有通信、备忘录、票据、账簿、通知、账目和其在业务中及进行自治活动的过程中应制作或收到的其他记录。”
第一,如前所述,我国的国债现券是直接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它与国外通常的二级托管体制有着重大差别。对此,James Steven Rogers正确指出:“如果CSD的记录显示了个别投资者的头寸,那么,投资者就对CSD有某种形式的权利。”根据证券法第157条之规定,登记结算机构也有义务向投资者提供相关登记义务。第二,建立直接面向投资者(信托受益人)的信托登记系统是维护投资者信心的需要。目前国债回购交易采用间接持有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作为信托受托人的证券公司却无法给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信心。而投资者无法完全相信却又不得不依靠证券公司,这是我国商业信用的悲哀。因此,作为投资者比较信任的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理应挺身而出,提供面向投资者(信托受益人)的信托登记系统,维护投资者信心。普通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上帝,维护普通投资者的信心,实质上也就是维护证券市场的信心。因此,我们必须树立以投资者为本,小心呵护普通投资者的信心。第三,建立直接面向投资者(信托受益人)的信托登记系统是解决双方代理问题的需要。如果不这样做,证券公司将双方代理,很难避免出现证券公司欺诈投资人的情况。
无纸化国债信托登记应当遵循两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安全与效率并重原则。市场自身总是有一个不受节制的过度追求效率的趋势。法律必须给予必要的制约。我们不能只注重效率,不去关注片面追求效率而忽视安全而带来的恶果。国债回购交易异常高效,但高效必然带来高风险。因此,我们必须在国债回购登记上,采用非常严格的信托登记,把市场风险降至一个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效率与安全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从长远看,一个相对安全的市场比一个片面追求效率的市场可能更有效率。
第二个原则是可便捷查询原则。国债信托登记是查询的前提。国债回购交易中,由于交易迅捷,导致了很多处于信息劣势的投资人权益极容易被损害。基于外观主义原则,这种受到损害的权益很难恢复原状。因此,必须使投资人能够非常便捷地查到相关质押登记的内容,必须让投资人随时可以了解到自己证券账户的信息,让投资人随时可以监控证券公司的行为,以防它们违背投资人真实意愿从事国债回购交易,以防止投资者证券不被他人盗买和挪用。如果不能便捷查询,设立信托登记是没有意义的。查询系统最主要的作用就是监督。正如美国著名学者路易斯·D·布兰代斯(Louis D.BrandEis)所言:公开制度作为社会与产业弊病的矫正政策而被推崇,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灯是最有效的警察。
信托登记实质上是明示投资者和其委托的证券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具体来说,信托登记规则的内容有以下两个方面。
1、信托登记应当直接由登记结算机构面向投资者(信托受益人),即采用直接登记体制。当务之急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恢复已经取消的各省公司或者分公司,完善法律制度,全面建立向投资者(信托受益人)的信托登记系统。
2、信托登记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投资人姓名和证券公司名称。第二,双方进行委托国债回购交易的事实,应当把双方的委托合同登记并备案。第三,对证券公司的授权,具体到授信额度、授信期间、参与交易的账户名称等双方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其中,一定要登记现券的质押额度,不得进行全权委托。第四,证券公司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信息,包括以证券公司受托办理国债现券的信息。第五,授予登记结算公司依据规则处分现券的权力。这些登记内容是随着交易变动而变动。
信托登记应当是标准化的,登记的内容应当是格式化的。例如,授信期间应当按照交易所设计的国债回购的各种期限来设定,不允许设置其他期限。信托登记应当电子化,与投资人账户相联系,使投资人随时可以查询证券公司进行交易的信息,这样有利于投资人随时监督证券公司的行为,以避免证券公司欺诈投资人。
信托登记对投资人、证券公司和登记结算公司都有约束力。特别是登记结算公司,一定要以信托登记做为自己的行为依据。必须要以信托登记授权的额度进行国债现券质押登记。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外观主义原则。以信托登记来确定投资人和证券公司的真实委托关系。即使这种关系是不真实的,也不得以此对抗登记结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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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本身没有价值,但它可以当做商品出卖,并且有一定的价格。股票价格(Stock Price)又叫股票行市,是指股票在证券市场上买卖的价格。股票价格分为理论价格与市场价格。股票的理论价格不等于股票的市场价格,两者甚至有相当大的差距。但是,股票的理论价格为预测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动趋势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也是股票市场价格形成的一个基础性因素。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农业银行股票价格的统计分析及预测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ARIMA模型与指数平滑法是统计应用中非常广泛的两种方法,他们可以用来对数据进行拟合并预测。本文对时间序列中的ARIMA与指数平滑法进行了比较,并运用这两种方法对股票收盘价格进行预测,结果显示ARIMA在近期预测中效果较好。
【关键词】ARIMA模型;指数平滑法;股票价格;短期预测
预测已有漫长的历史。我国古代人民用沙漏来预测时间,看见蚂蚁上树预示天即将下雨等,都是自觉和不自觉运用预测技术的一种体现。但在19世纪以前,人类对于这样一类问题,往往根据个人的经验、阅历、学识和智慧,通过类比、分析和综合的方法做出直观判断,即现在我们所说的定性预测。这些方法至今仍在采用,并继续向理性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在一些缺乏定量信息和极端复杂的场合,仍有不可取代的作用。
但该方法主观性较浓,同时也容易出错。时间序列预测是通过对预测目标自身时间序列的处理来研究其变化趋势的,即通过时间序列的历史数据揭示现象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将这种规律延伸到未来若干年,从而对该数据的未来做出预测。时间序列作为20 世纪近代统计学的一个分支,现在已成为数学界、工程界和经济学界应用最多、最广的课题之一。
目前,对时间序列分析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由Box 和Jenkins 提出的Box-Jenkins 递推预报方法; 二是由Brock well 和Davis 以Hilbert 空间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为基础提出的射影预报方法; 三是最优滤波理论。本文采用的ARIMA 模型即是Box 和Jenkins 提出的Box-Jenkins法中的一种预测模型。关于时间预测的软件主要有SPSS 和Excel。其中SPSS 是社会经济统计软件包,在主成分分析上有着独特的优势,但也能用来做经济学的时间序列分析。本文主要采用SPSS19.0 做分析。
ARIMA ( Auto Regressive Integrated Moving Average)即自回归求和滑动平均,其前身是ARMA 模型,是由美国统计学家Box和英国统计学家Jenkins 在20 世纪70 年代提出的时间序列模型,即自回归滑动平均模型,用此模型所作的时间序列预测方法也称Box-Jenkins( B-J) 法,ARIMA是Box-Jenkins方法中重要的预测模型,适于处理非平稳时间序列。ARIMA是多个模型的混合,即自回归,求和,和移动平均。ARIMA模型分为非季节性ARIMA模型和季节性ARIMA模型,即 模型和模型,两者的区别在于后者在进行预测时考虑了季节周期的因素,更加适用于有季节性或周期性变动的数据。模型有三个参数(非季节性),p是自回归阶数,d是差分项阶数,q是移动平均的阶数。
指数平滑法是在单一时间序列统计模型的基础上进行预测的方法。指数平滑法分为一次指数平滑法和多次指数平滑法。指数平滑预测模型要用到平滑系数α,α值既代表模型对时间序列数据变化的反应速度,又决定了预测模型修匀误差的能力。α值越大,则新数据占的比重就越大,最近一期的观察值影响越大,预测就越依赖于近期信息。选择的关键在于,使预测值与实际值之间的误差最小,一般α值取在0 到1之间。
下面我们通过spss19.0软件来处理。
在spss19.0中输入原始数据并定义日期,也就是确定个案的起始日期。日期定义后,绘制原始序列的序列图,从序列图可以粗略观察平稳性。结果如下图所示。
可以明显看出是不平稳的。
平稳化处理。在SPSS中对原始序列进行差分处理来使序列平稳化,从一阶差分开始,每次差分都绘制序列图和自相关图,直到平稳为止。则需预测→自相关,进行一阶差分后如下图:
可以看出已经是平稳序列,作一阶差分后的自相关图和偏自相关图如下图所示:
序列平稳后,开始模型的建立。由于我们确定了运用一次平滑后的曲线来分析,即进行一次差分,因此就确定了d值为1。由上图自相关图可以看出二阶之后函数明显趋于0,呈拖尾性,因此q=2,偏自相关图在2阶之后也趋于0,呈拖尾性,则p=0。于是选定模型(2,1,2)。
参数估计与诊断。对于已经建好的模型,观察表模型参数,这里会给出估计值,标准差,t统计值。参数估计通过后,观察残差的自相关图和偏自相关图,如果值都在置信区间内,可以判断残差序列为白噪声序列。说明建立的模型为比较理想的模型。
利用模型预测。分析→预测→应用模型,选取模型结果如下
表1 预测
至于指数平滑法,之前数据预处理部分与相同。分析→预测→应用模型,选取指数平滑法,得出结论。
表2 关于两种观测结果的比较
由此可看出由模型预测出来的结果更加适合,更加接近事实。
任何一种预测方法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假定条件之上的,而任何一种假定条件都难以包括现实世界中所有复杂的关系,因而必须考虑适用条件,指数平滑法、ARIMA模型均适用于短期的拟合和预测ARIMA模型计算过程比指数平滑法复杂、繁琐,但在短期内,其精度要高于指数平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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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2004年6月25日推出中小企业板以来,市场参与者越来越关注其市场表现与基本面的变注。目前深圳中小企业板已成为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同时为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提供了基础与条件。然而大量研究缺少对中小企业板态势的整体把握。因此,本文运用聚类分析与判别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中小企业板进行定量分析,希望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有价值的结论。
判断公司是否有投资价值的基础就是分析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成长性、盈利能力;同时业绩好的公司它的股本扩张能力也应较强。因此选取了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每股净资产、流通股本七项指标构建指标体系。
本文选择中小企业板上20家公司作为样本,分别是新和成、鸿达兴业、华邦颖泰、华星化工、精功科技、世荣兆业、大族激光、天奇股份、传化股份、永新股份、盾安环境、中航精机、华兰生物、霞客环保、德豪润达、东信和平、伟星股份、鑫富药业、凯恩股份、京新药业。采用取倒数的形式对逆指标进行正向化处理,并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标准化之后的指标记为ZX1,ZX2,…ZX7…
本文运用聚类分析中的系统聚类法在SPSS13.0软件中根据以上给出的七个指标对中20个小企业板股票样本进行聚类分析,聚类情况如图1所示:
分别以1、2、3代表第1类到第3类,对其进行判别分析。即分组变量取值范围:1~3,取七个指标标准化之后的数据作为判别函数中自变量。
由判别分析得到的样本分类结果统计表指出了聚类分析中样本点3的误判,同时也划分了其应属的类别。具体是1、3、4这三个样本点应纳进第1类;5号样本点应纳进第3类。
Fuction1=-0.497ZX1+2.424ZX2-1.301ZX3-1.019ZX4-1.505ZX5-1.68ZX6-0.026ZX7-2.518
Fuction2=16.578ZX1-8.835ZX2+3.13ZX3+7.765ZX4+12.194ZX5-3.644ZX6-5.287ZX7-15.727
Fuction3=-7.792ZX1+1.993ZX2-0.264ZX3-2.864ZX4-4.592ZX5+3.502ZX6-5.287ZX7-5.177
将样本各指标标准化之后的数据代入判别函数,比较样本对应的3个函数值,将该样本归为函数最大值那一类。
对判别函数的显著性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应的Sig.值为0.012,小于显著水平0.05,因此认为判别函数在0.05的显著水平上是很显著的。
分类结果矩阵显示,通过判别函数预测,20个样本的分类都是正确的,即有100%的原始样本被判对。在交叉验证中,第1类的8个样本有7个样本被判对,第2类的4个样本中有1个样本被判错,第3类的8个样本中8个样本都判对,即交叉验证有80%的原始样本观测被判对,验证的结果是可接受的。
以上判别分析对聚类分析结果进行修正,得到了以下的最终分类:
第1类:第1、3、4、10、11、12、8、16、7、14个样本;第2类:第18个样本;第3类:第5、9、19、2、15、17、13、20、6个样本。
本文采用指标平均值分析各类样本,各样本指标平均值如表1所示。
第1类属高成长性、高收益、扩张能力强的绩优股。如4号样本点华邦颖泰,其规模、业绩都有大幅提升,该类是投资者的最佳选择。
第2类股票收益较低,较低的每股净资产说明股本扩张能力相对较低,在较低的主营收入增长率下净利润增长却如此之快,说明在以前期间亏损很大,最近一期主营业务回升很大,该类股票的成长性很不稳定,存在隐忧。所以谨慎投资此类股票。
第3类属低成长性、低收益的绩差股,每股收益为负,每股经营现金流量相对最低,特别是净资产收益率非常小,与其他两类有明显差异。说明第三类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差,发展不佳。同时负净利润增长率以及低主营收入表明公司差不多不具成长性。因此,该类股票的投资价值不大。
中小企业板的整体盈利水平较高,股本扩张潜力较大;但是成长性有的很好,有的不佳,有的甚至不具成长性。因此,对于投资者而言应关注公司基本面,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对于各大公司来说,应立足企业长远发展,力争降低成本,引进先进技术,健康持续的发展,做到真正使投资者受益;对于国家而言,在政策上应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尤其是监管层,严格筛选企业进入中小企业板,从而推动中小企业板的整体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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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指买方在交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协议价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股票的权利。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众多方法之一,属于长期激励的范畴。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实施股票期权的制度环境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国实施股票期权的制度环境分析全文如下:
2002年上半年,美国资本市场发生了以安然、环球电信、世通、施乐财务造假为代表的丑闻事件,使美国国内引发了对股票期权的质疑,要求改革股票期权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也广泛关注由此暴露出来的股票期权“失灵”问题,甚至推出“股票期权激励在中国要慎行”之类的结论。事实上,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股票期权本身是具有创新性的,它能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起来,鼓励他们更多关注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美国的问题是授予高管股票期权的比例过高,滥用期权导致对公司或股东利益受损,而我国的现实情况则是管理层持股比例过低,根本无法起到其应有的激励作用。因此,我国应当以积极的态度对待股票期权。但是,股票期权的有效实施需要配套的制度环境。以下就具体分析我国实施股票期权的环境限制并对环境的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股票期权的实施,首先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保障,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以减少实施中的不规范性。由于股票期权在我国尚无先例,所以国内还没有关于股票期权制度基本框架与实施细则的法律,税法和会计法规中也无专门针对股票期权的规定,而且某些现有法规的条款还限制了股票期权的贯彻。
1、公司法
公司法的某些条款限制了股票期权的实施,主要表现在:
(1)股票来源。
西方的股票期权所需股票的来源有两个:一是公司发行新股,包括增发新股时预留一部分实行股票期权,以及为实行股票期权计划而专门发行股票;二是通过留存股票账户回购股票而形成的库存股票。但在我国这两个渠道都受到限制。我国《公司法》第83条规定:除发起人认购的股票外,“其余股票应向社会公开募集”,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票应向原股东配售或向社会公开募集,可自留股份,从而无法在发行时预留部分额度用以实施股票期权计划。
而且,《公司法》第149条还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这使得回购股票的方式也不可行。因此,我国股票期权的试点企业目前都是绕开这些规定,通过其他方式获取股票来源的,如国家股股东所送红股预留、国家股股东现金分红购买股份预留以及上市公司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工持股会或自然人的名义购买流通股份等。但实践发现,这些方式容易导致上市公司实质上的利润操纵且缺乏完善的保障。
(2)股票的可流通性。
经理人行使股票期权获得的公司股票必须能够流通才能在市场上实现价值,真正达到激励的目的。如果不允许流通,经理人就无法获得收益,股票期权的激励机制也就无法正常发挥作用。但我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该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流通作了限制,这将影响经理人员接受股东授予的购股权力,而如果大多数经理人不接受,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也无从谈起。
2、税法和会计制度
从国外股票期权的实践看,实施股票期权的公司和个人往往能够享受到税收优惠。如美国《国内税务法》将股票期权氛围激励股票期权和非法定股票期权。对于前者,公司授予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行权时,公司和个人都不需要付税,即通过税收引导股票期权的实行。而我国还没有专门的针对股票期权的税收规定,只是规定对股票交易行为要征收印花税,个人的股票收益要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无形中加大了公司和员工的成本,不利于股票期权的实施。此外,一旦实施股票期权,公司就应在财务报告中反映这一经济事项,但我国也还没有相应的股票期权的会计准则。实施股票期权的成本如何计算,公司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否将其计入费用等一系列基本问题还亟待解决。
股票期权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完善的市场环境,特别是股票市场环境。而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起步较晚,资本市场还不够完善,经理人市场也处在形成的初期,这些因素不可避免地会影响股票期权的实施。
1、经理人市场
在我国,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要是公司经理人员。因此,要实施股票期权制度,首先必须解决经理人的选拔和聘任问题,即通过建立经理人市场以评估经理候选人的能力和人力资本价值,促进经理人员的合理流动和配置。西方国家经过漫长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十分成熟的职业经理阶层。企业外部经理人市场的竞争态势给在位的经理人一种无形的压力,如果不能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就会被更优秀的管理者替代,并且其在经理人市场上的价值也会大幅贬值,由此可以对经理人的行为产生刚性的约束,减少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
而我国目前尚不存在完善的经理人市场,经理人才在我国还是一种稀缺资源。多数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仍由行政任命,较少通过公开的竞争上岗方式选择。据调查资料显示,81.5%的国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仍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而主管部门对经理的任命并不完全参考其管理能力和经营业绩,这使得高素质人才难以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抑制了股票期权应有作用的发挥。
2、股票市场
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实现的基本逻辑是:股票期权提供激励——管理层更加积极工作——公司业绩上升——公司股价上涨——股票期权实现激励。由此可见,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市场环节彼此传导发挥出来,即经理人的才能和努力要通过公司目标的实现,公司价值的提高、股价的上涨反映出来。而股价对经理人管理能力和努力水平的有效反映是以成熟和规范的股票市场为前提条件的。但是,根据有关学者的实证研究,我国股票市场尚未达到弱势有效,市场上投机现象较严重,股票的市值与其真实价值相背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经营业绩很难通过股票市价得到体现,可能出现公司业绩并未下滑而公司的股价却大幅下跌的情况,从而大大削弱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而且,证券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及信息披露机制的不完善,降低了证券市场的透明度,给经理人员留下了操纵股价的空间。
除了外部环境外,公司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也直接制约着股票期权的有效实施。针对上市公司财务丑闻迭爆,股市大副下滑的情况,美国颁布了《萨班尼-奥克斯勒法案》,其中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观念作了重大变革。而我国企业的产权结构和组织制度的特点决定了公司治理问题有其特殊性。在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由国有企业转变而来,国家股所占比重相当高,股东大会职能弱化、国有股所有者缺位。
公司经理人既可以作为国有股的代表不理会中小股东的意见,又可以作为内部人不理会国家这个大股东的意见。而且,我国上市公司中还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经理层根本没有发挥分权制衡的监督作用。虽然很多公司也聘请了独立董事,其中不少是社会名人,但这些董事有的根本不懂经营管理,有的则因各种原因丧失了独立性,企业聘请他们主要是为了借助名人效应来扩大自己的影响,实际上并未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监事会也由于其成员在行政关系上受制于董事会而难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着由经营者决定对自身进行激励的可能,使股票期权蜕变为一次性福利。
1、 加快建立竞争的职业经理市场。为了促进股票期权激励的有效实施,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变经理人员的选聘机制,加快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培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以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为原则的经理人选拔、聘用机制,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从而促进高素质经理队伍的快速形成和发展,为推进股票期权创造良好的条件。
2、 不断完善股票市场。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需要通过市场对经理人努力程度信息的有效传递才能实现。如果股市不能客观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股票期权也就失去了客观评价的基础。因此,应从观念、政策、制度等多方面着手来规范股市,努力形成一个理性的股票市场,以保障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同时,应加强股票期权信息披露的监管,包括信息披露的内容和信息披露的时机。企业应充分披露期权的实施对象、期权的定价、行权条件及价格等信息,并对信息披露的时机进行严格控制,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经理人通过操纵股价和信息披露时机来间接增加个人的收益。
3、 法律、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建设。
首先,对于“无股可期”和股票限制流通的问题可以通过对《公司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来解决。目前可以利用国有股减持的契机,从拟减持国有股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实施股票期权,允许行权后即拥有相应数量股票的所有权,且持有股票可上市买卖。此外,在不违反《公司法》的原则下,企业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尝试通过信托机制实施股票期权;
其次,对于股票期权引起的公司税务和个人所得税问题,国家税法应做出相应规定,适当给予优惠政策以引导股票期权的实施;此外,作为完的股票期权的一部分,相关的会计准则也应尽早制定。新组建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已经将股票期权的会计准则纳入议事日程。建议在借鉴国外有关规定的基础上(IASC要求从2005年1月1日起,将股票期权列为经营开支,FASB也宣布要将其计入费用),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准则。
4、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监督机制。
首先,要建立多元化投资主体,允许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进入国企,减少国有股的比重。在当前个人投资者难以成为大股东的情况下,健全代表内部分散股东的“职工持股会”和代表外部分散股东的“机构投资者”机制,是行之效的方法。
其次,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其中应至少有两名以上的独立董事,监督公司中股票期权的合理发放。再次,在监事会的人员构成上一定要保持相对独立的超然性。此外,还应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独立的薪酬委员会,以专门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股票期权)政策与方案。独立董事占薪酬委员会委员的总数比例不得少于2/3,薪酬委员会必须具备高度的独立性和制定合理、有效的薪酬制度的能力,否则会影响对经理人的业绩评价和股票期权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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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运用概率统计的方法及SPSS软件对股票价格变动与成交量之间关系作了深入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尽管从总体上讲股票成交量对价格波动的解释能力较差,但不同股票之间这种解释能力仍有显著差别。这种显著的差别不仅可以作为衡量股票风险性的一个指标,也可以作为衡量一股票是否有庄家在其中炒作的参考。
[关键词]换手率价格波动成交量
一、引言
股市中有句名言:“市场行为涵盖一切信息”。而股价与成交量是股市中两个最重要的变量,因此对它们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陈恰玲、宋逢明对中国股市的价格变动与成交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多层次的实证研究;王军波等利用GARCH模型分析了利率、成交量对股价波动的影响。张永东、黎荣舟还研究过上海股票市场日内波动性与成交量之间的引导关系,发现它们之间存在双向线性引导关系这意味着可以用成交量变动率的线性模型来预测日内波动性。但它们之间不存在非线性引导关系,这意味着在预测上海股票市场日内波动性时不能得出支持非线性预测模型的结论。文章在他们研究的基础上,从另一角度对价量关系进行了研究。
二、研究方法
虽然不少文献都认为日成交量与每日最高最低价之差存在正相关关系,但在实际中经常可以发现成交量不大,价格变化却很大的情况。所以对于一给定的成交量到底可以引起多大的价格波动,是我们所关注的问题。为了在不同股票之间进行比较,对成交量与价格波动的研究分别转化为换手率与振幅(每日最高最低价之差比昨日收盘价)的研究。现引入一定义:将每日振幅比换手率定义为振幅比换手。振幅比换手越高,说明同样的成交量能够引起的价格波动越大。这时我们可以将振幅比换手理解为一种效率,一种成交量能够引起价格波动的效率。下面就通过作振幅比换手与换手率的散点图来看看他们之间的关系。
三、实证分析
本文选取了两只股票:健康元与方正科技。研究中所采用数据来自“分析家系统”。所选数据的时间段为:2004.9-2006.4。采用的统计分析软件为:SPSS。
1.健康元股票的分析
通过观察振幅比换手与换手率的散点图,我们认为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的幂函数关系。于是对振幅比换手与换手率都取对数后,进行线性拟合。结果如下:
2.方正科技股票的分析
同样,我们认为它们之间存在着幂函数关系。于是对振幅比换手与换手率都取对数后,进行线性拟合。
3.线性化后两条直线斜率的比较
通过对两只股票作线性回归后得到两条直线。健康元:;方正科技:。如果这两条曲线之间有明显的差异,则我们可以认为,这两只股票在“效率”上有明显的差异,即在同样的换手率下一只股票所产生的价格变动要比另一只明显大。下面就对这两条曲线的差异性作检验。
计算统计量:,得,故可以认为两条直线有明显差异。
如果对“振幅比换手率”与“换手率”的散点图直接作幂函数曲线回归,将会得到两条曲线。健康元:;方正科技:。健康元的相关指数:;方正科技的相关指数:。其中为曲线回归剩余平方和。从相关指数来看,健康元的相关指数显著高于方正科技。
上图中,虚线为方正科技,实线为健康元。可以看出方正科技在换手率较大时,价格产生的变动明显要高于健康元。
四、总结与讨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不同的股票在“效率”上有显著差异。也就是说,同样的换手率对不同的股票造成的价格波动是有显著差别的。在所选的两只股票中,方正科技一般被认为是庄股,我们可以看出它的价格波动明显大于健康元。我们不能因此而得出一般结论说庄股的价格波动必明显大于一般股票。但可以理解的是:庄股由于股票集中在少数庄家手中,而庄家在吸筹,炒盘,最后获利脱身的一系列过程必然引起价格的显著波动。另外,不同的股票在“效率”上的差异也是风险性度量的一个方面。我们可以认为方正科技在风险性上比健康元要大得多。
本文的主要工作在于:尽管从总体上讲股票成交量对价格波动的解释能力较差,但不同股票之间这种解释能力仍有显著差别。这不仅对投资者选股有所帮助,同时也提醒研究者,对股票的研究不能一概而论。
参考文献:
[1]陈怡玲宋逢明:中国股市价格变动与交易量关系的实证研究.管理科学学报,2000,3卷,(2):62-68
[2]王军波邓述慧:利率、成交量对股价波动的影响—GARCH修正模型的应用.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1999,9月,(9):49-57
[3]张永东黎荣舟:上海股市日内波动性与成交量之间引导关系的实证分析.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3,2月,(2):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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