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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成为美国式文化向全世界推销的催化剂,不但使美国在经济上从债务国变成债权国,在政治上亦动摇了英法德等欧洲国家主宰世界的格局。也对美国电影的对外传播创造了有利条件,美国电影在一战后迅速走向海外,这得益于一战所创造的一系列条件。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两次世界大战对美国电影业的影响初探相关。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
两次世界大战对美国电影业的影响初探
“当我们娱乐他人的时候,递过去一瓶酒和把他直接灌醉是截然不同的,美国电影就是让全世界神魂颠倒的迷药。”(1)这句话鲜明的点出美国电影以其不可阻挡的魅力征服了世界不同地域的观影者。其源起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好莱坞迅速走向全世界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带来的客观结果,也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美国坐收一战的胜利所带来的一系列成果,包括电影也成为美国重建世界秩序的工具之一。美国电影何以如此长盛不衰,其崛起的推动因素,以及电影在全世界输出对美国自身和世界产生的影响等,无不令人感到惊讶。本文将简要阐述美国电影在两次世界大战中的崛起和当今在世界各国的影响。
爱迪生于1893年发明一次一人观赏的活动影像电影视镜,1896年推出新式放映机,从此美国人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一年被视为“美国电影元年”。美国人不情愿承认电影是法国发明的,1895年,法国卢米埃尔兄弟在巴黎法国科技大会上首放影片《卢米埃尔工厂的大门》获得成功,这一年被世界公认为世界电影诞生之年。
身兼科学家与商人双重身份的爱迪生,看到了不仅仅是电影技术的拓展,更有一种创建电影帝国的野心。当1896年6月,法国卢米埃尔兄弟的放映机全面进入美国市场,虽然在技术上的先进性和便利性均高于爱迪生的放映机,然而不到一年,美国的摄像及放映技术便迅速超越其法国竞争对手,卢米埃尔兄弟的美国分公司也于1879年4月被迫破产,从一开始美国电影便在本土取得极具潜力的优势。
早期的犹太商人对美国电影的贡献举足轻重,最初经营民间放映剧场的大多数是刚刚移民美国的犹太商人。一种名叫“镍币剧院”吸引了大量观众群,因为观影只需5美分既1镍币而取名。20世纪初的黑白无声电影几乎毫无艺术性可言,只是一些短小的喜剧和猎奇性质的片段,但它到无意之中迎合了受教育程度低和生活艰辛的新移民的需要。庞大的观众群和较低的入市门槛催生了大量小型制片公司,犹太商人嗅到了这种有别于报刊的全新媒体的无限光景,但在却为东部的精英集团所排斥。一批犹太电影人选择离开纽约,在太平洋沿岸的洛杉矶谋求发展,在市郊一个名叫“好莱坞”的高地建成了全世界著名的电影工业基地,世界电影的历史和美国文化因此而发生深刻变化。
在1922年-1928年,美国观影人次快速增长,及至1929年,电影已成为美国第五大产业,成为美利坚民族最常消费的文化产品之一。好莱坞的大制片厂促使垂直垄断机制形成,将制片、发行和放映三个环节有机整合在一起,并以极快的速度对国内市场的占领,这对好莱坞的全球扩张提供了契机。巨大的国内市场使电影能在国内即可收回成本,加上稳固而强大的工业基础作为后盾,电影出口海外便变成了一种牟利,由此,世界电影贸易变成了美国单边出口贸易。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美国电影在世界其他地区尤其是欧洲地区影响力甚微。首先是新兴犹太电影人正积极从事电影权利的中心从反托拉斯到好莱坞的转型,占领原本由东部精英集团控制的中产阶级观众,因此无暇顾及海外。另一方面,欧洲的文化精英对美国的“群氓文化”带有轻视意味。一位英国作家西德尼--史密斯在一篇文章中调侃讽刺道:“谁会读美国的书?谁爱看美国的戏剧?谁正眼瞧过美国艺术家画的画?”(2)卢米埃尔晚年曾感慨:“如果当初预见电影变成这样(指变成好莱坞赚取的工具),我根本就不会发明它。”(3)但美国电影的兴起及其在一战后走向全世界以成为一种不可撼动的趋势。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成为美国式文化向全世界推销的催化剂,不但使美国在经济上从债务国变成债权国,在政治上亦动摇了英法德等欧洲国家主宰世界的格局。也对美国电影的对外传播创造了有利条件,美国电影在一战后迅速走向海外,这得益于一战所创造的一系列条件。
首先,好莱坞电影在意识形态上对自由、平等、和平、民主等价值观的肯定和推崇,极少承载精英主义和大国沙文主义内容,对饱受战争之苦的外国观众提供了一种精神慰藉。美国的大众文化电影深深吸引观众,容易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电影承载的社会文化功能,将种族、语言、宗教信仰和社会地位均高度异质的美国整合为一个高度凝聚力的“美利坚民族”,并将其输向全世界,尽管遇到诸多抵抗,最终建立了难以逾越的霸权。
美国电影对文化相对弱势的民族产生的影响是难以抗拒的。美国正从电影当中幻想重构世界新秩序,无论是幻想片还是动画片,都能从现实生活中找出原型,《绿野仙踪》描绘的奥兹国可以引申出――尽管世界秩序恢复了,显然在美国的领导下,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国际社会独特的政治、经济、文化结构是好莱坞得以推广的深层原因。
其次,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电影不仅是一种传播媒介和娱乐工具,更承载了民众对自身文化身份的想象,好莱坞影片对单一的民族主义持否定态度,淡化了欧洲电影所固守的民族主义堡垒,而更多强调带有普世色彩的道德观与平等主义,推动力其在欧洲市场的成功。如1930年作品《西线无战事》,导演以一位德国士兵为视角,透过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种种遭遇和感悟,表达了清晰反战观点: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本质上与种族、宗教和文化习俗的矛盾毫无关联,而纯粹是西方国家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内部争夺利益、瓜分领土而掀起的争端。好莱坞的制片商使自己生产的影片更适合不同文化背景的观众,与其是移民国家是密不可分的。
最后是美国政府对电影的积极推广,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一战令电影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国内和国际环境,但好莱坞全球霸权的建立更多的得益于美国的国家行为,即国家对电影的干预。这种干预不仅仅是电影本身带来的的巨大经济效益,更与电影本身包含的意识形态领域密切相关。同时美国电影在海外的传播的阻碍,主要是民族、文化和意识形态的矛盾带来的影响,本质上是美国试图通过好莱坞电影建立世界新秩序与其他国家的民族文化之间的矛盾。
好莱坞不仅是一个地域概念,它更多的是体现了美国电影的“精、气、神”。(4)制片厂制度、海斯法典得到突破,美国的商务部和国务院积极推进好莱坞的全球战略。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美国电影创造了直至今日仍难以企及的繁荣。拥有几千年的小说、戏剧、绘画和诗歌被发展50年的电影所超越,这是欧洲的文化精英始料未及和不愿看到的。究其本质,欧洲和美国关于电影的种种冲突,实际上就是两者对世界秩序的争夺。
综上因素促使一战后美国电影在全世界扩张,这仅仅是缔造美国电影帝国的开始。一方面是好莱坞对国内和国际市场的支配说明它的影响力远远超出了美国的范畴;另一方面是好莱坞不但在制作技术和叙述技巧上打上了自己的烙印,而且建立了自身独特类型的故事形式,主导全球电影的商业潮流。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当中,美国电影工业依旧繁荣,但考察好莱坞文化影响力的两个重要指标,即文本的演进与受众的规模,都在二战当中得到显著提升。(6)二战促使好莱坞电影继续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二战使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表现在劳动力市场结构发生变化,劳动力中女性的比例大量上升;美国人口大规模迁移,与战争密切相关的工业中心和军港引来人口的大规模增长;随着战争的推进和民族融合,美国的种族冲突再次尖锐化。尽管战争破坏了美国正常的生活秩序,却注入了另一种活力,以电影业的中心洛杉矶为代表,各色艺术家涌入洛杉矶,为即将奔赴前线的士兵和从事武器生产的工人提供文化娱乐。这对于发迹于“镍币剧院”、最初以移民和工人阶级为受众的好莱坞电影无疑是一大利好。种族冲突促使了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大城市重新成为社会文化生活的中心,为电影提供了依赖的市场。
其次,二战时期罗斯福政府对电影业的政策具有重要作用。为促使好莱坞支持政府的战争,两者达成共识,白宫给予电影可以享有与新闻业一样的自由等优惠条件,好莱坞则向全世界宣传美国的“民主与自由主义”,即如罗斯福所言:娱乐既是最好的宣传。影片《北非谍影》便恰如其分地输出一种“美利坚民族性”,关于新世界秩序的想象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呈现。该片“是对美国孤立主义和需要在这场新世界冲突中占有一席之地的暗喻。”(7)
二战的爆发使美国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相对稀缺,对电影业也产生了严重影响。大量制片人流失,使美国的电影业劳动力性别比例也发生了明显变化。物质资源的稀缺更为直接,全国胶片供应量不足和拍摄场地建筑材料稀缺,使制片厂只能通过延长单部影片的上映时间来收回成本。结果是完美的,这一调整与观众的观影习惯十分契合,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尽管好莱坞影片大幅减产,但利润却成倍提高。
大众的消费能力是主导电影的发展和变迁。战时工业的迅猛发展,大量劳动力从市郊涌入工业中心城市,就业率提高,工人阶级、移民和妇女的消费能力随之提高,美国电影的观众和数量得以增长。电视诞生之前,美国电影业始终是最受欢迎的大众文化形式,战时的美国电影业任然是一个供不应求的行业,推动美国电影的继续发展。不仅仅是美国国内市场广阔,二战期间,海外市场亦方兴未艾。
第二次世界大战对盟国相对有利的战场形势使美国电影直接受益。美国军队所到之处,必然带来好莱坞电影的风靡。随军携带的电影胶片,“电影既缓解了严酷的战争导致的疲惫,又潜移默化的提升了军队的道德水准和忠诚度。”(8)到了战争后期,好莱坞顺理成章的抢占了欧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剧院,尤其以意大利、德国和日本为甚。这些影片肩负着无可替代的意识形态使命:以美国为中心的全球新秩序输送到世界各地。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美国电影最终在政治和文化上全面超越西欧,成为超级大国的重要历史转折点。美国电影在二战时期的繁荣,是好莱坞与政府相互谋和的产物,依靠“美利坚民族”牢固的内涵和外延,以及作为决定因素的观众最终促使好莱坞成为美国乃至全世界所共享的共同文化形态。
总之,美国电影借助一战的兴起,并且席卷全球直至今日,虽然在二战后因电视机的出现而有所波折,却依然地位难以撼动。在大多数国家好莱坞影片占有70%以上的市场份额,包括票房重镇欧洲,巴西、澳大利亚等国多被美国影片占领,在东亚的中日韩,美国电影亦占有半壁江山。中国电影市场或许总票房将在2017年后超越美国,但是美国影片在华的影响而且在世界各国的地位依旧难以短时间内改变。正如前文所述,好莱坞不仅仅是经济上的牟利,更是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的传播与影响。从中我们或许可以得到有益的启示,发掘我们国家文化的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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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是中国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就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虽然从宪法方面看,受教育权只是20世纪才出现的宪法权利,但是,随着世界范围内人们温饱问题的逐步解决,它越来越受到关注。
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议受教育权宪法平等保护问题相关论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浅议受教育权宪法平等保护问题全文如下:
俗话说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国家兴盛,教育为先,人们都在思考这句话的含金量,而我们所看到的是“为了孩子能进名校,家长托关系、找门路,不惜举家迁移,不惜付高额‘赞助费’;孩子们也疲于参加补习班,学‘奥数’,练英语,考证书……‘择校热’高温不退,已成为教育公平问题在义务教育阶段的突出表现”,这不得不思考公平在哪?我们又该如何理解在受教育权上的平等问题?笔者认为,受教育权公平是指男女、种族、民族、区域上的平等以及对残疾人的特殊人文关怀,是每个公民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应当受到平等和公正的待遇,不仅应享受教育机会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质量公平,而且在教育结果上也要一定的公平。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公平既是一个原则,又是一个理想,同时也是一个过程。
(一)国际法方面的规定
受教育权宪法平等的内容在国际公约和国际性文件中都有具体的规定,比如《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取缔教育歧视公约》、《世界全民教育宣言》、《儿童权利宣言》等。《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3条第1款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 《世界全民教育宣言》宣告:“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并且规定“教育是我们世界的全体男女老幼和各个民族的基本权利”。200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教育论坛上通过了《达喀尔行动纲领》,明确把全面扩大和改进幼儿、尤其是最易受到伤害和处境最不利儿童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确保2015年使所有儿童,尤其是女孩、处境困难的儿童和少数民族儿童都能接受并完成良好和免费的初等义务教育;确保通过平等取得学习必要知识和生活技能机会的方案满足所有青年和成人的学习需求;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确保人人都能学好,使所有受教育者都能取得公认的、可衡量的学习成果,尤其是在读、写、算、基本生活技能等方面作为教育目标。以上规定表明,受教育权的平等保护是这些国际法上规定的重要内容,世界各国都在为争取平等的受教育权而努力奋斗着。它的存在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个人能否有尊严的生活,能否实现其他相关的基本权利。因此,平等地保护受教育权是联合国各成员国和国际人权公约缔约国义不容辞的国际责任,是一项国家义务。
(二)区域性的有关规定
姚云将美国高等教育法治的历史划分为三个时期:1492年-1861年的“移植模仿时期”,1862年-1957年的“特色创建时期”,1958年到现在的“逐步完善时期”。虽然这只是美国高等教育的一个历史阶段划分,但是它可以说明美国的教育在逐步完善,而且把教育看成是保障“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途径。我们国家每年的雅思和托福考试就是一例,有着相当多数的人不惜一切通过教育去实现他们的“美国梦”。受教育权的平等问题在美国主要体现在判例中,诸如“布朗诉堪萨斯州托皮卡地方教育委员会”、“斯威特诉培恩特判决案”、“麦克劳林诉俄克拉荷马判决案”、“普莱赛诉弗格逊判决案”等典型案例,向人们昭示“隔离但平等”的理论违反宪法和法律上的平等原则,公民不仅要实现政治上的平等,更要实现社会权上的平等,这种社会权上的平等其中一方面就体现在受教育权上应该平等。
巴西联邦共和国1988年的宪法规定了教育是每个人都享有的权利,是国家和家庭的责任,是靠社会合作来促进的。教育的目的是要充分发展人,培养个人履行公民职责并使人们能胜任工作。墨西哥1998年修订的《宪法》第3款规定:“公民拥有受教育的权利。”第4款规定:“国家提供免费教育”。埃及1923年把教育机会均等写入宪法。1971年埃及公布的宪法中保留了此原则,并且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机会均等的原则以及国家的义务。”印度1950年的宪法规定了在未来10年,国家对义务教育的责任。联邦政府在初等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体现在:作为协调机构,对欠发达的邦提供财政援助。同时,在宪法中规定了作为公民,任何一个因素都不能成为取消公民进入任何国立教育机构的权利,或从国家基金中获取资助的权利,以及国家应特别关心并促进低弱阶层的教育经济利益。事实上,我国历来也非常重视教育工作,比如“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上”;
宪法第46条第1款做了明确规定;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行了修订等。此外,我国政府还积极承担国际义务,将致力于发展和促进人权状况的努力置于国际人权的舞台上进行合作和交流。比如全国人大会于2001年批准了1997年签署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国际公约》,2001年6月27日,该《公约》正式生效。这意味着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不仅是政府的国内法义务,而且成为国际法上的一项国家义务。
通过国际公约和国际性的文件以及区域性的规定,笔者认为:一是受教育平等权应该根据国际公约和国际性的文件,在现有的法律中或者未来立法中得到落实和贯彻;二是作为发展中的国家,在经济上虽然还比较贫穷,但是在教育上“穷不能穷孩子”,为了发展经济,教育作为后盾,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在宪法中已明确规定了受教育平等权。特别是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政府要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能平等的接受免费教育,政府不惜一切代价为他们提供条件,甚至把接受教育作为一种义务进行强制性规定。
那么,我国也是发展中国家,我国《宪法》中第19条、23条、24条、33条、46条和48条对受教育权都进行了或详或略的规定,但是对于受教育平等权却没有进行规定,我们只能从这些现有规定中推定,但是,这种推定的效力如何呢?不言自明,一旦发生受教育权这方面的纠纷我们很难在宪法上得到救济。如果解决了这些问题,我们的受教育侵权就能够在宪法上找到依据;三是应该在宪法上对弱势群体和区域、城乡受教育平等权进行规定;四是对受教育权的平等观念、教育经费、违宪责任在宪法上予以规定;五是对受教育权侵害的,能够在宪法上赋予请求权,并且使这种请求权能够通过宪法进修救济。
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决定》,指出“要在已有助学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扶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助学制度。到2007年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这些政策都是针对实践中的一些西部孩童的受教育问题而及时制定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教育不公平现象仍存在,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一)区域、城乡受教育的不平等
当前,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受教育者享有的教育权益差距明显存在,并有拉大趋势。在教育年限、教育投入、教育水平、教育设施等许多方面都存在较大的不平等。城乡之间的不平等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扩大,教育政策中长期存在的“城市取向”仍然在发挥惯性作用。笔者来自农村,深深的体会了农村和城市、西部和东部以及西部发展较快的城市之间的不平等,不管是农村的师资力量还是教育经济补助都没有城市的雄厚。近年来,社会反映强烈的不同省市学生、城乡学生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不平等,就是教育的地区不平等和城乡不平等的突出表现。据相关数据显示:现在,城市人口拥有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的人数分别是农村人口的3.5倍、16.5倍、55.5倍、281.5倍、323倍。如果继续循环下去,大量的高素质人才将会继续涌向大城市。相关资料显示:城乡分割办学制度使农村儿童一开始就处于劣势,从而使80?左右的农村适龄人口无缘高考。
(二)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教育的不平等
弱势群体主要由贫困农民、下岗失业以及进城务工民工组成。他们的子女常因交不起课本费、学杂费而辍学。城市里的学校要收取跨区费、营养费以及各种各样的费用。这些都决定了弱势群体的子女不可能与城市里的学生站在平等的起跑线上。除此之外,正常儿童与特殊儿童教育上也不平等,正常儿童基本上普及了义务教育,而特殊儿童很多不能上学,即使有的能够上学,也往往受到一些人的歧视,这些不完善的地方都需要我们在宪法和法律上明文规定。
(一)国际公约以及国际性文件中的规定应在我国立法中体现
德沃金指出:“平等的关切是政治社会至上的美德,没有这种美德的政府,只能是专制的政府,所以,当一国的财富分配像甚至非常繁荣的国家目前的财富状况那样极为不平等时,它的平等关切就是值得怀疑的。”之所以把平等关切视为一个国家政府的美德,是因为公民宪法基本权利实现的义务主体是国家政府。1966年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肯定人人受教育权的同时,其第13条规定了政府有能力承担的保障受教育权的法律责任。
政府对公民的义务教育承担绝对法律责任,是受教育权的核心内容,而义务教育之外的其他教育形式,政府只是有条件地承担相关的法律义务。但是,笔者认为,根据我国的国情,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和完善,出现了许多弱势群体以及一些残疾人,我们也应该在立法中进行规定,使他们能够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权。我们的政府不仅仅是要关注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平等问题,还要关注义务教育阶段之外的教育收费问题
(二)教育平等权需通过宪法诉讼与宪法救济加以实现
有人从受教育权的属性上分析受教育平等权的宪法诉讼和宪法救济。他们认为受教育权作为宪法基本权利,在自由权的层面及形式平等方面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审判规范进入诉讼程序,其理由在于自由权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具有可诉性。一国所有公民,至少是同一地区所有公民,在受教育权的享有和行使方面应保证形式上的平等,它是宪法规定的平等原则对受教育权的必然要求。考察美国实践中的表现,美国法院就经常利用其《宪法》第14条的平等保护条款,审判种族歧视等各种侵犯受教育平等权的教育纠纷案件。
如果作为社会权,则不具有可诉性,其理由在于它是作为一种方针条款而存在的,具有太强的政策性。但是笔者认为任何问题都不能太绝对化,应该辩证地看待。宪法也是法律,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要求在宪法上更应该体现。受教育平等权问题是一个宪法问题,那么在某种程度上就可以借助宪法诉讼与宪法救济来实现。我国现行《宪法》没有任何一个条款明示或者暗示它不得进入诉讼,相反在我国宪法序言中以及《宪法》第5条等都规定了宪法是可以进入诉讼的。
比如“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必须”一词就表示着如果侵犯了宪法的基本权利就需要追究其责任,受教育平等权就包含在其中。古老的法彦“有权利必有救济”则告诉我们“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没有救济的权利就不是权利。”所以,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等一些判例法国家的经验,把权力诉讼与救济纳入到宪法上来,从根本上废除各种形式的非平等保护的措施、政策与相关的法律、法规,从宪法权利与宪法救济的角度来实现受教育不平等的问题。
(三)国家需要修正分配平等的理论与政策
从本质上来说,平等问题是一个分配的问题,它不会自动发生在自由和公正上,我们前面的所述都渗透着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平等保护只能依靠政府与政府的资源平等分配才可能实现。如果国家政府对城市中小学分配了太多的教育资源,而对农村的中小学分配很少的教育资源,
那么不平等的问题将会永远得不到改变。德沃金指出:“分配平等主要是两种,第一种平等是福利平等,其要求是在人们中间分配或者转移资源,直到再也无法使他们在福利方面更平等,如此就做到平等待人;第二种平等是资源平等。宪法规定的权利其实就是一种资源,即权利资源,在资源分配上必须体现平等,这种权利平等就体现于资源分配平等上,它要求国家在分配平等政策上做到福利平等与资源平等。”因此,国家需要修正对农民工的分配平等政策,一视同仁地关怀与保护受教育者的权利。
受教育平等权对每一个国家来说都是一种永恒的追求,它既是国际公约和国际性文件确认和保障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也是宪法中规定的宪法权利。因此,我们就不得不认真对待这项权利。作为我们的一种权利,我们将不会放弃;作为一种美德和义务,我们也希望政府能借鉴国际公约和国际性文件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对我们受教育的平等权在立法和一些具体的法律上进行明确规定,也许这样,受教育不平等在宪法上才能得到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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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上的、抽象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进而将宪法规范所体现的人民意志转化为具体社会关系中的人的行为。 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美国宪法的神话与神化相关论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美国宪法的神话与神化全文如下:
美国宪法,一直是国内法学界、政治学界、史学界炙手可热的研究主题。无论是早期自由派与新左派之间的争论,还是当今学术界关于“社会主义宪政说”和“儒家宪政说”的争论,大多会从美国宪法中寻找资源:或是拿来主义的支持,或是旗帜鲜明的反对;或是不着边际的比附,或是羞羞答答的照抄。本文无意于在这些态度取向性的问题上做主观的取舍,只是试图从权力与权利这两个宪政的基本维度出发,从历史中挖掘一些信息,以期纠正我们对美国宪法一些未经深思熟虑的认识,让美国宪法回归真实。
权力维度是现代宪政的基本维度,衡量现代宪法,离不开对这一维度的全面认识。国内学术界一般认为,美国宪法确立了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原则,从而有效地防范了权力的扩张,成功地避免了暴政。中国的某些学者一直将美国宪法视为限制权力的经典力作,从而认为,美国宪政确立了宪政主义的第一个基本原则,即限制权力。在今天看来,这些认识确实有其合理性。对于三种不同的权力进行划分,并使他们之间能够互相制约,达成一种平衡,这被视为限制权力的不二法门,即便在今天看来,仍然是可圈可点。但是,国内学术界对这一维度的过分解读使得美国宪法的权力维度被神化,对其认识陷入误区。
如果回到美国的建国时期,我们会发现,实际上,制宪会议是各方利益博弈的战场,而宪法则是国家权力野心膨胀的结果。在《联邦条例》的背景下,13州各自为政,联邦政府几乎没有什么权力;宪法通过之后,联邦政府不仅建立起来,而且拥有了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在内的巨大权力。在嗣后的时间里,联邦政府很快取得了以前一直掌握在各州手里的税收权力,从而轻松地解决了制宪者们夙夜忧叹的公债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国宪法的制定并非限制权力,而是扩张权力。后来被推为“宪政经典”的《联邦党人文集》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解说宪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强调权力的分立、制衡等原则,实际上是在让人们相信,尽管新宪法规定的那些国家权力对于北美13州的人民来讲,确实是空前的;但是,它们是安全的、健康的。而《联邦党人文集》的目的,就是为了让13州的人民通过这部宪法。
美国宪法权力维度的形成,有着完全不同于东方甚至与其他西方国家相区别的背景。在联邦宪法制定之前,13州各自独立,甚至还有各自的宪法,形成了如同国家一样的权力,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极为松散的“邦联”。这使得美国宪法在将这13个“邦”整合为一个国家时,显得格外困难;也使得美国联邦的权力无法同其他早已经完成民族国家建构甚至有着强大专制权力的国家相比。美国宪法赋予联邦的权力几乎是从无政府主义起步,逐渐从无到有;而其他有着悠久历史传统的国家,则是从国家主义的顶峰下行,寻找合适的平衡。
美国宪法为限制权力做出了系统性的制度设计,然而,这并不能说明美国宪法的制定旨在限制权力的扩张,也并不能说明它实际上真正地限制了权力的扩张。美国宪法不仅是联邦政府权力扩张的产物,同时,它还进一步支持了权力的扩张。内战之后,美国的联邦制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联邦政府更加有力地控制了各州,美国成为紧密型的联邦制国家。改革时代,这一趋势更加突出。进步运动时期联邦政府的改革使其权力结构发生变化,联邦政府对各州的权力逐渐加大,这使得这一时期美国的联邦制同内战前已经大为不同了。后来的研究者甚至认为这是联邦制中断的一个时期。[1]
在联邦权力的扩张中,最为典型、也是最野心勃勃的,是总统权力的扩张。美国宪法对总统权力的模糊规定使它的不断扩大成为可能。林肯时期,总统就基本上控制了国会,甚至会直接影响到最高法院。到罗斯福时期,总统不仅拥有立法建议和要求权,而且不断地左右国会,制服最高法院。美国政府由“议会权力中心”向“总统权力中心”转换,美国总统获得了“帝王般的总统”的称号。直到今天,美国出于全球战略等多方面的考虑,权力越来越向总统集中,甚至俨然成为“世界警察”局的“局长”。美国著名民主理论家达尔曾经指出过美国人心目当中根深蒂固的五项历史信条,包括宪政制度、民主信仰、公司资本主义、福利国家、世界强国等。这五项历史信条,综合作用在总统职位上,使得这一职位空前膨胀,形成了总统权力的“伪民主化”。总统成为国民投票选举的最高元首,并且带有明显的独裁和自我扩张权力的倾向。[2]
联邦的立法和司法权力一方面侵蚀各州的权力,另一方面行使着对行政权力的干预权。就立法权力来看,美国宪法在明确了各州和联邦权力后,同时还规定,联邦国会可以通过“所有必要和适当的法律”,这实际上为联邦立法权力的扩张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大法官马歇尔在联邦各项权力的扩张中,充当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在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马歇尔被赋予了最高法院司法审查的权力;在麦古洛克诉马里兰案(McCulloch v. Maryland)中,他又再次削减了州的权力,扩张了联邦的权力。根据一直鼓吹自由民主制度的美籍日裔学者福山的观察,在对内政策上,相对于其他自由民主国家而言,司法和立法部门在美国政府中的影响力过大,从而使美国式的制衡制度变成了否决制。[3]三种权力的制衡确实对效率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我们看到,一直被奉为限制权力典范的美国宪法,并没有限制美国各种权力的扩张,而且,这一权力的扩张,正在不断地向非民主的机构转移。比如,在三种权力机构当中,国会的民主性是最强的,而最高法院因为是任命制,且任期终生,其民主性是最差的。但是,最高法院却不断地参与到立法和行政事务中来,尤其是在2000年大选中,最高法院的一纸判决,决定了美国总统的人选,这成为最高法院权力扩张恶劣的先例。再比如,美国地方自治权力也不断地缩水,联邦的权力却越来越大。福山最近撰文批评美国政治制度的衰落,明确指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由于担心‘大政府’会做强,美国最终反倒建立了一个规模非常庞大的政府。”[4] 权利神话
神化宪法的第二个特征就是认为,美国宪法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权利,从而实现了自由,使美国成为最自由的国度。美国人都在实现着自己的“美国梦”,而成就这一梦想的基础,正是出于对公民权利的保护,美国成为自由市场、个人奋斗的天堂。不仅如此,美国人还通过公民权利,实现了地方自治,每个人都成为国家的主人,管理着自己的国家;而且,人们还通过行使权利,有效地防止了权力的侵犯。在保障和实现公民权利方面,美国宪法确实有其可圈可点之处。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美国宪法在权利维度上被神化了,成为一个神话。
美国宪法的制定者急需一个比联邦条例规定得更为强大的国家,而不是保护权利。制宪者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无心在宪法当中罗列公民权利。在当时的13个殖民地,已经有8个通过了权利法案,但是,梅森在制宪会议上提出的权利法案的动议,却以十票反对、零票赞同的悬殊比例被否决。因此,在1787年宪法当中,并没有一个权利法案。这与1789年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相比,确实存在瑕疵。在通过宪法时,许多州是带有附带条件的,即要在宪法当中加入一个权利法案。权利法案的加入,使得美国宪法正式具备了宪政的第二个要素――保护权利。这也被国内一些学者过分地夸大,认为美国宪法在保护权利方面做得尽善尽美,堪称“楷模”,这确实有失偏颇。
美国宪法对财产权的保护,确实可圈可点。宪法修正案的第4、5条,都有关于财产权的规定。而实际上的事实,用著名历史学家理查德?霍夫施塔特的话来说,美国的制宪会议就是“各类不同财产所有者的联谊会”[5]。这可能很好地解释了私人财产权在美国宪法中的重要地位。然而,事实上,在保护权利方面,刚刚制定的美国宪法甚至是一个倒退。弗吉尼亚州宪法就把“取得和占有财产”作为人在本性上“自由和独立”而拥有的一种“固有的权利”。
美国权利的发展,大致经过了革命与立宪时期、内战和重建时期、进步主义和新政时期以及民权运动时期。随着美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宪法规定的权利也在不断地增加。革命和立宪后,美国宪法增加了权利法案,开创了美国宪法的权利维度;内战和重建时期,美国的奴隶制问题得到解决,黑人取得了平等的权利;在进步主义时期和新政时期,各种经济与社会权利的要求开始增加;民权运动的兴起,使得美国人的权利主体和权利范围进一步扩大。这构成了美国宪法权利发展的重要维度。
保留奴隶制,成为美国宪法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这不仅是对人权的粗暴践踏,甚至没有尊重人性。达尔将奴隶制的废除算作美国宪政变迁的成功例子,即使制宪者们并没有打算废除奴隶制,但是,美国人民还是毅然地废除了它。但是,我们不能忘记的是,为了废除这样一个让所有有良心的人都感到羞辱的制度,美国竟然是通过一场长达4年的血腥战争来完成的,伤亡人数超过一战、二战等历次美国参加的战争伤亡人数的总和。
与国内一般学者的认识不同,美国人民主权利的发展主要是在革命以后,尤其是在杰克逊时期。随着政党政治的发展,美国的公民权也不断扩张,逐渐废除了对选民的财产要求等限制。然而,美国一直没有办法解决的是黑人的权利问题。美国连续出台了第13、14、15条修正案,但仍然不足以保障黑人的选举权,又通过《1875年公民权利法案》,情况才得到初步改善。接下来,就是妇女的选举权问题。如果简单地浏览一下美国宪法,我们就会发现,在加入权利法案之后的美国宪法,几乎所有的修正案都在忙于规定各种各样的权利条款。从《权利法案》,一直到第19条修正案,美国人终于获得了全民的普选权,而这大约经历了200年的时间。
美国宪法对公民权的这种三心二意,确实让国内的一些民主派吃不消。美国著名宪法学者列文森就曾经专门写作了《美国不民主的宪法》一书。在书中,作者非常不满地指出:“我认为,在一个笃信民主的国家,宪法并不充分民主,而且,按照我们持有的关于政府性质的看法,这部宪法功能严重欠缺,如果说我的看法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无需盲目为其付出。”[6]
与国内学者的认识不同,美国一些左派的学者发现,美国人的权利不是在增加,而是在减弱,至少在某些领域如此。美国宪政理论家路易斯?亨金专注于研究宪政与对外事务,曾经发表过多部影响较大的著作。他颇为遗憾地指出:“二百年的国家生活和宪法发展历史已使个人权利在概念上与内容上发生了变化。至少,在牵涉到对外交往事务的某些方面,个人权利似乎已有所减弱或已完全不同了。”[7]他还明确地批评道:“这种贬低个人权利的做法同我们对宪政的信奉是相悖的,并且也不能被我们对民主的奉行证明为正当。”[8]
对经济和社会权利的漠视,是美国宪法权利维度一直挥之不去的一个阴影。事实上,制宪者并不是没有关注到这些权利,比如,麦迪逊、杰斐逊在自己的著作当中,明确地提出了这些权利。[9]然而,这些权利却并没有被写进宪法,这与当时的历史背景有关系。
一般人会以为,宪法是公民权利的圣经,而最高法院则是公民权利的保护神。然而,实际情况却远非如此。美国宪法和最高法院的保守,使得美国宪法对在全世界范围内兴起的经济与社会权利,表现出令人不能理解的麻木。实际上,早在罗斯福新政时期,罗斯福就曾根据美国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提出了所谓的“第二权利法案”,鼓吹“四大自由”,试图将美国宪法中免受政府侵害的“消极自由”与新的通过政府实现的“积极自由”联系在一起。[10]然而,这一努力最终却在最高法院大法官的阻止下失败。而且,时至今日,美国的宪法仍然将经济与社会权利排斥在外,这与保守的最高法院拒斥经济与社会权利是分不开的。
无论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都非常明确地在宪法中规定了经济与社会权利,以至于这已经成了宪法的一个惯例。联合国早在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中也规定了非常广泛的经济与社会权利。然而,一直强调保障权利的美国宪法对此却没有只言片语。美国宪法学家凯斯?森斯坦也发现,唯独美国宪法缺少经济与社会权利。他对此颇为奇怪,他问道:“这是为什么?是什么导致美国宪法在这一点上如此独树一帜?”为此,美国著名宪法学家森斯坦专门写作了《第二权利法案》一书,试图揭示美国另一个伟大的传统,将美国宪政争取的经济与社会权利称为“第二权利法案”(The Second Bill of Rights)。
在该书中,森斯坦开门见山地指出,他的目的就是要揭示一个重要的但却常常被忽视的美国传统:第二权利法案。第二权利法案由富兰克林?罗斯福提出,其内容广泛地包括了经济与社会权利,第二权利法案“试图既保护机会,又保证安全;通过创设雇佣的权利,提供充足的衣服和食物、体面的住处、教育、娱乐和医疗保障”[11]。在森斯坦看来,第二权利法案的思想始自新政,与1941年罗斯福“四大自由”的演说直接联系在一起,全面地提出了公民的经济与社会权利。这一思想的提出正值二战前后,对世界人权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在美国却遭受冷落,一直得不到承认。森斯坦主张:“我们能走得更远。至少在某些时候,美国应该在罗斯福的宪政观念的指引下生存。”[12]
时至今日,美国宪政的权利维度仍然存在着种种问题。与国内学者对美国宪法的赞美不同,美国学者则承认,“几乎无人宣称我们的权利体系已是尽善尽美的了”[13]。两相比照,可能更为明显。
当代西方社会,尤其是在当代美国,随着科学主义的盛行和公民意识的觉醒,伴随着世俗化的进程,各种各样的权威受到空前的挑战。然而,与之并行的另外一种景象也为人所司空见惯,那就是神化的思维。如果说在美国还有神的话,那么,上帝毫无疑问是受人信仰最多的神。除了这个看不见、摸不着的神,还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神,这个神,就是美国的宪法。作为国家的标志,宪法在美国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普通美国公民将宪法奉若神明,表现出一种近乎宗教式的狂热崇拜。美国宪法学家路易斯?亨金(Louis Henkin)指出:“对于美国人民,宪法是他们的圣经,是他们引以为骄傲的祖国的象征,是他们美好生活的清晰表述,是他们自由的宪章。”[14]即使是一些学者,也常常迸发出诗人的热情,拜倒在宪法的裙下。
美国宪法研究的专家、历史学家查尔斯?比尔德,曾经将对美国宪法的历史解释分为三类:第一种观点被美国宪法史学家称之为“班克罗夫特派”,这一派的人士将美国宪法视为“由一个在上帝领导下的民族所具有的特殊的精神秉赋的产物”。用班克罗夫特的话讲,美国宪法的产生,可以看出“神力的活动,这种力量使得宇宙获得统一,使种种事件获得秩序与关联”。第二种观点被美国宪政史家称之为“条顿派”。这一派的观点认为,条顿民族与生俱来就具有独特的政治才能,他们侵入英格兰,树立了自由与宪政的楷模,然后再殖民美利坚,重新利用他们的政治天才制订了美国宪法。对于这些传说式的说法,严肃的美国学界更倾于第三种态度,第三派对历史的研究虽然无从加以称谓,但却收效甚大。
“它养成了小心采用历史资料的态度,并且提供了许多优美而且精确的关于表面事实的考证,对于准备深究内在原因的学者,这些工作是不可或缺的。”[15]而对于美国宪法的神化,美国学界几乎都将其视为一种意识形态的说教,不予理会。然而,国内学界亦有一部分学者,对于美国宪法推崇倍至,将那些本来已经神化了的“故事”再加渲染,使得本来神化的美国宪法遮上层层面纱。
国内学界对美国宪法认识误区的形成,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且,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误区,在这里我们无法一一罗列。然而,有一些误区的形成,却有着一些共同的原因。本文在此仅做简单分析。
国内学界对美国宪法的认识,使用了一些带有夸张、传奇色彩的文学作品,这可能是对美国宪法错误认识的一个原因。实际上,如果我们做认真的学术检查,我们就会发现,神化美国宪法,基本上不是学术界的认真研究,而是一般的文学作品和宣传材料。不恰当地使用文学作品或是宣传材料来认识宪法,从而美化,甚至是神化宪法。在研究宪法的过程中,使用研究材料不当,没有经过严肃的历史考据,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宪法本来就该如此,这使得美国宪法成为被想象出来的宪法。
美化,甚至是神化美国宪法,几乎一直是美国文学界的拿手好戏,尤其是在那些小说作家、传记作家那里,这实际上有一种戏说的味道,却被中国的一些学者拿来当真地大加颂扬。在我国,这种情况也大量存在。中国某些学者对美国宪法的神化深受这种行文的影响,没有分清真实的历史和戏说之间的区别,如同拿《戏说乾隆》连续剧上的细节来研究清史一样好笑。对于美国宪法的制定过程,甚至有人指出:“今天来看,怎么赞美美国宪法的制定过程都不为过。无论是从人类文明史角度所说的‘奇迹的一跃’,还是对其制定的曲折过程的评价――‘伟大的妥协’,都是从不同方面表明这部人类第一部成文宪法的地位。”[16]这显然是看过小说并深受感染才会说出来的话。
最近由凯瑟琳?鲍恩写作的《民主的奇迹:美国宪法制定的127天》一书在国内出版就是一个例子。凯瑟琳?鲍恩本人坦白地承认,她本人就“带着历史学家乔治?班克罗夫特式的观念心态”[17]。一个传记作家,“以小说的笔法”再现的那个时代的历史场景,肯定会比麦迪逊的《辩论》更引人入胜,一如《甄?传》之于清史稿,然而,如果真的因此而将富兰克林所谓的“一次实验”称为“宇宙洪荒,开天辟地”,将其本质上视为人类进入民族-国家时代一次空前的建国行动,这恐怕还有待考察。
轻信一些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宣传,将宣传误认为史实,亦是国内学界对美国宪法认识误区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神化美国宪法的同时,学术界爱屋及乌地将与宪法相关的一些历史文件也神化了。学者大量引用《联邦党人文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美国,一些宪法原旨主义者甚至仍然引用《联邦党人文集》来解释宪法。而且,这种情况在国内学术界亦不同程度地存在。就该书的目的来看,这不过是为了使宪法在各州通过而撰写的一些宣传性的小文而已。
在一次演说中,达尔明确地劝说他在耶鲁大学的同事:“我想劝你们不要引用《联邦党人文集》中给出的解释”。原因就在于:“这些解释远非对宪法批评性的、客观的分析。如果我们用字典上的定义来解释宣传,即‘系统地传播以鼓励或伤害某项事业、国家等等的信息或观念’,那么,《联邦党人文集》确信无疑就是宣传。”[18]该书是联邦党人按照“后发生者必然是结果的推论形式”写成的,其目的就是想“劝说那些仍然对提出的宪法的功效表示怀疑的人,以便使它能够在即将举行的各州大会上安全通过”。虽然这些论文确实写得非常精美,而且大部分内容直到今天仍然值得一读,然而,这些论文把制宪会议的工作粉饰得比实际上更条理分明、浑然一体、合情合理而又令人信服。[19]
今天看来,这种意识形态的色彩仍然存在。对国内自由派来讲,美国宪法是权力的铁笼子、权利的保护神,因而也是自由主义最神圣、最崇高的法典。这使得他们在译介美国宪法时,几乎对那些宪法的批评要么是视而不见,要么就是一棍子打死。对国内新左派来讲,他们则走到了另外一个极端,更多地强调美国宪法不民主的一面,在他们眼里,美国宪法蔑视人权,践踏平等,甚至是种族主义的。各种意识形态从已有的知识体系和态度倾向出发,片面地强调美国宪法的某一方面,这必然会造成认识上的误区。
封闭心态、偏执的意识形态可能是造成对美国宪法认识误区的另一个原因。达尔明确地将对宪政秩序的历史信条归入美国的5种历史信条当中,而这种历史信条是“我们自己的心智强加给我们的限制”,“是我们自己造成的愚昧”[20]。宪政是美国为自由政治与宪政秩序所作的安排,它把保护公民的某些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放在首位,宪政秩序的历史信条就在于“设计保护当时人们普遍认为是最重要的个人权利和自由”[21]。从1776年的《独立宣言》开始,到1804年杰斐逊就任总统,这一历史信条最终得以形成。在此之后,对宪政观念的质疑被认为是离经叛道,任何反对的声音都会招来群起而攻之,甚至是对宪政秩序的认真思考都无法展开。“由于各种各样的理由,立宪会议很早就被奉为神明,而且在一个极其短暂的时期,关于宪法基本框架的争论几乎销声匿迹了;即使在南北战争前进行的有关宪法的争论,表面上关心的却是立宪会议的真实目的的问题。”[22]
在美国的民主派看来,美国人几乎没有机会向宪政体系表达深思熟虑的见解。事实上,当宪法被作为国家偶像,毫无保留地奉上神龛时,人们更应该发现,这种对宪法的崇拜是盲目的。达尔甚至认为,即使有过对宪法的深刻批评也常常限于学院派的宪政学者,“作为整体的宪法很少以民主的标准加以检视”。正是基于这样的判断,达尔才号召:“是该鼓励和极大地拓宽对宪法及其缺点的关键性检查的时候了”,对宪法的盲目崇拜使得人们对宪法的反民主性视而不见,富于洞见的公共辩论实际上根本就不存在。[23]
在国内学术界对于美国宪法的争论中,类似的情况同样存在,甚至并不比美国要好。美国宪法表达出来的限制权力的精神,以及最终落实下来的分权制衡的体系,被国内的一些自由派学者奉为典范,甚至完全不顾美国宪法分权制衡体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果只将某一时期、某一派别的理论奉为一成不变的真理,以封闭的心态,偏执、片面地认识美国宪法,拒斥对美国宪法的任何批评,其结果一定是对美国宪法的神化,对美国权力的实际运作丧失正确的认识。
德国著名思想家恩斯特?卡西尔(Ernst Cassirer)认定,国家发展的历史就是理性与神话矛盾斗争的历史。[24]当我们今天看到巴比伦史诗将马杜克的世界宣布为永恒,而他的命令被宣布为不可改变时,可能只是付诸一笑。毫无疑问,美国的宪法亦无法摆脱这一命运。它实现了“Lex, rex”(法律为王)这一古代罗马人的箴言,为西方的宪政文明开启了先机。然而,当人们将宪法奉上祭坛时,对宪法的神化就变得比任何时候都更迫切地需要理性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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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荣誉勋章是美国唯一不能合法买卖的奖章。荣誉勋章是美国根据1862年的美国国会法而设立的一种美国国家颁发的最高并且获得标准非常高的勋章。获得荣誉勋章的个人必须具备英勇顽强,自我牺牲,临危不惧的事迹,所表现的勇气与大无畏精神必须明显超过他的同伴,授予此勋章必须具备令人信服的服役表现证明,在推荐必须从突出功绩的标准来考虑。荣誉勋章只能由担任美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的美国总统亲自颁发。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欧美国家功勋荣誉制度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世界各国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种类繁多、层级分明,且在一些国家具有很强的历史传承性,制度化、程序化、法律化程度较高,国际影响力较强。本文主要介绍英、法、德、俄、美等欧美发达国家功勋荣誉制度的模式、经验,以期为我国功勋奖励制度的创设和运行提供参考和借鉴。
欧洲现代功勋荣誉制度起源于中世纪早期的骑士团(德语orden,法语ordre),随着历史的发展,“Orden、Ordre”的含义演变为现代的“勋章”.十字军时期,骑士团只是一个教会组织,主要进行传教布道。13~14世纪,各国君王召集各个阶级的代表,设立服务于统治地位的骑士团。19世纪,新的荣誉制度将奖赏对象扩至普通民众、下级军官和士兵。与欧洲功勋荣誉制度起源过程中强烈的宗教色彩不同,美国、俄罗斯的功勋荣誉制度的发展则充满了浓郁的战争色彩。
英国荣誉制度历史悠久,早在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1207-1272年)在位时就已经出现了下级勋位爵士;13~15世纪,英国的5级贵族(按照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为:伯爵、男爵、公爵、子爵和侯爵)大致成型,形成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中世纪后期,为号召各级贵族建功立业、效忠国王,英国开始设立不同等级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与变迁,英国的功勋荣誉从政治和军事扩展到科学、文学、艺术等其他领域,旨在奖励那些为英国作出突出贡欧美主要国家的功勋荣誉制度献的人士。
英国现行荣誉制度主要由爵位、勋章、英勇奖、女王奖等组成。勋章中级别最高的是嘉德勋章,是英国历史上最悠久的骑士勋章。此外,还有蓟花勋章、巴斯勋章、英勇奖等。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以个人的名义设立了一些奖项,以奖励在建筑、勘探、诗词、警察和科学领域取得杰出成绩的个人或团体。
在英国,国家荣誉候选人的评选有着严格的程序。提名候选人主要有三种途径:公众提名、政府部门提名、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和国防部提名。其中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和国防部提名的候选人主要由各部门进行筛选、评审,并最终确定。前两种途径提名的候选人的评审工作主要由内阁仪式秘书处负责。
法国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荣誉制度始于拿破仑时期。拿破仑于1802年创立了荣誉军团,奠定了法国国家荣誉制度的基础。
19世纪末至20世纪50年代,法国设立了十余个专业的“部委勋章”.1958年第五共和国建立之后,法国调整了国家荣誉制度。1962年,法国颁布了《荣誉军团与军功奖章法典》,对荣誉军团和军功奖章、关于接受和佩戴外国勋章和奖章等作了具体规定。1963年,戴高乐将军增设了国家功勋勋章,以整合部委勋章,同时作为荣誉军团勋章的补充。自1964年1月1日起,除了保留4个部委勋章之外,法国废止了其余的部委勋章。自此法国国家荣誉制度更为精简和统一。从授奖对象来看,法国现行的国家级勋章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各个行业的综合性勋章,如荣誉军团勋章和国家功勋勋章;另一类是主要针对军事领域的勋章,如解放勋章、军功奖章等。
以法国最高国家级荣誉的荣誉军团勋章为例,它是对在国家民事和军事领域做出卓越功勋的褒奖。荣誉军团是国家级荣誉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共和国总统是荣誉军团团长,领导荣誉军团管理会。荣誉军团还设有委员会,负责审议荣誉军团的地位、预算、任命或晋升、对荣誉军团成员的惩戒等问题。
个人不能申请加入荣誉军团,必须由他人向相关部委推荐。部委对候选材料进行审核和挑选。各部部长将各部的候选提名传达给荣誉军团委员会。荣誉军团管理会总管向共和国总统呈交经荣誉军团委员会通过的候选材料。共和国总统最终做出决定,并签署有关荣誉军团任命和晋级的法令。法令发表在《政府公报》上,民事领域的任命在每年1月1日、复活节、7月14日(法国国庆节)确定;军事领域的任命在每年7月1日确定。以军事或战绩的名义颁发的勋章,同时伴有年薪,不过数额较少,仅是象征性待遇。荣誉军团成员是终身制,荣誉军团成员如有损害荣誉的行为,荣誉军团委员会可采取惩戒措施。
德国的国家级荣誉制度始于魏玛共和国(1919-1933年)时期,于第三帝国(1933-1945年)时期蓬勃发展。纳粹政府设立和颁授了大量军事类勋章和奖章,几乎覆盖陆海空所有兵种。二战后,联邦德国(原西德)和民主德国(原东德)分别建立起独具特色的荣誉制度。前者继承了德意志历史上荣誉制度的特色,后者则受苏联影响,设立了种类繁多的勋章、奖章和荣誉称号。1990年两德统一后,原西德的荣誉制度继续保留,并适用于德国境内所有地区,原东德颁发的勋章和奖章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继续佩戴,但取消相关权利。1957年7月26日,德国联邦议院颁布了《头衔、勋章、奖章法》,对德国国家级勋章和奖章的颁授者、颁授对象、颁授条件、佩戴方式、买卖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奠定了德国现代功勋荣誉制度的法律基础。目前,德国国家功勋荣誉体系十分精简,国家级的勋章和奖章主要分联邦总统颁授、许可和承认三大类十几种,各州政府设立的勋章和奖章一般不超过十种。
俄罗斯的功勋荣誉制度历史悠久,早在沙俄时期就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国家奖励体系。不仅有以圣安德烈勋章为代表的勋奖章荣誉奖励形式,有保证勋章合法性的法案--《关于勋章的条例》,还设置了专门主持所有勋章事宜的机构--沙俄帝国勋章局。十月革命以后,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于1917宣布废除所有沙皇时代的勋章和奖章。近一年后,为了表彰在国内战争中表现特别英勇的公民,第一枚苏维埃勋章--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红旗”勋章应运而生。随后,根据实际需要,又陆续设立了其他勋章、奖章和荣誉称号,相关法律法规也不断补充,苏联功勋荣誉制度逐渐完善。
苏联宪法规定,设立和授予勋章的权力归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1990年3月以后这一权力归苏联总统所有)。勋章和奖章授予的有关问题由《关于苏联勋章的一般规定》和《关于授予苏联勋章和奖章程序》两部法令予以详细规定。截至1991年底,苏联总共设立了21种勋章、57种奖章、24种荣誉称号和5种最高级别奖励英雄称号。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保留了部分称号及获得者的相关待遇。同时又重新设置或恢复了部分沙俄时期的勋章和奖章。在法律建设方面,《俄罗斯联邦宪法》为俄罗斯功勋荣誉制度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
《俄罗斯联邦国家奖励条例》的总统令对功勋荣誉的颁授事宜做了详细的规定。经过多年的发展,俄罗斯形成了以大量法规为基础,以俄罗斯联邦英雄称号、俄罗斯联邦勋章、奖章、奖励徽章和俄罗斯联邦荣誉称号为主体的现行功勋荣誉制度。
美国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荣誉制度大多源于战争。20世纪中期以前,美国的功勋荣誉基本上是军事性的,且未形成完整的国家体系。随着二战的结束及国内外形势的发展,美国的非军事性荣誉在短期内取得了迅猛发展。一方面,许多军事性荣誉历经修改,扩大了授奖范围。许多军事性部委(如陆军部)开始增设针对内部工作人员与平民的非军事性奖项。美国最高级别的两大平民荣誉--国会金质奖章和总统自由勋章就是如此。国会金质奖章设立之初,主要奖励参与了美国独立战争以及墨西哥战争的军人。自19世纪中期开始,国会两次修正了法案,授奖范围拓展到文学、体育、航天、外交和科学等诸多领域。现在,国会金质奖章还颁给在人道工作上有杰出表现的人士,也包括外国人士。另一方面,包括平民荣誉和专业荣誉在内的非军事性荣誉大量涌现。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联邦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针对平民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平民荣誉;另一种是奖励在科学技术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的专业荣誉。
经过近三个世纪的发展,美国的国家荣誉制度现在已经相当完善。目前,美国每年颁发的各种国家级荣誉多达上百项。
有些荣誉,如总统自由奖章、国会金质奖章、奥斯卡奖等,早已超越了美国国界,成为世界闻名的大奖。凡是对美国做出杰出贡献的人,都有机会获得美国政府给予的殊荣。
上述欧美主要国家的功勋荣誉制度,对我国建立国家功勋荣誉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一是功勋荣誉制度应当具有很强的历史传承性,体现鲜明的民族特色。法国荣誉军团勋章自设立后,历经数代王朝变革,一直沿用至今;德国的红十字等救援类奖章至今仍是联邦级和各州荣誉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俄罗斯的勋章和奖章大部分源自苏联和沙俄,其性质和授奖范围则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美国荣誉制度发展历程是从战争年代的军事领域向和平年代的非军事领域的转变。二是应当由国家最高领导人颁发国家级荣誉勋章,这不仅是政治合法性的体现,也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法、德、俄、美等总统制国家,最高荣誉多由总统负责设立和授予。在英国等君主制国家,最高荣誉多由女王负责授予。三是应当建立完善的法律,从制度上保障荣誉制度的健康运行。许多国家在设立和授予勋章和奖章时,国家元首都会颁布相应的法令,对奖项的性质、授予对象、授予条件、授予方式等作出详细规定。除此之外,大多数国家还设置了专门的功勋奖励管理机构,以确保评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荣誉奖励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四是功勋荣誉奖励应当重视精神荣誉方面的鼓励和奖赏。
许多国家的国家级奖励不设任何物质奖励,只是由国家元首签署或亲自授予勋章、奖章,公布获奖名单,在国庆节或其他重要传统节日举办庄严、隆重的授予仪式,并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以表示对获奖者的重视和精神鼓励。五是国家级勋章奖章的颁授对象应走向国际,成为我国展示国家形象、文化和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重要工具。悠久的国家勋章在世界范围内都被认为是无上光荣,如英国的嘉德勋章、法国的荣誉军团勋章等,其权威性受到全世界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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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事业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是从广义上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它既包括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基本方法,也包括经列宁等对其继承和发展,推进到新的阶段,并由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其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即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精神内涵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马克思的真理观揭示了真理的实践特点,这种体现人的本原性、价值性的人文关怀,使得人们在对“真”的认识上增加了“美”的尺度,这种尺度的增加使得人们在对真理的追求上不仅仅合乎规律,同样的合乎目的。这种终极的道德关怀也是对人的自身价值和意义的确证。马克思走向社会生活和实践思维的真理观,相较于旧哲学,虽明确了自己真理观的全新视野,具有深刻性、真实性特点,但是,我们应将这种特性转化为社会生活的全面性及丰富性之中,从而从实践中掌握真知,确切的体悟马克思真理观的深刻内涵与光辉洞见,深化并升华其精神内涵,使其真理观走进更加广阔的社会空间。
德国古典哲学的真理观是在认识论意义上的真理观,它将真理局限在思维的本身,在普遍的意识和对象性的意识中间找寻一般与具体的联系,在这一时期的代表性是黑格尔的抽象的真理观。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黑格尔《精神现象学》所显现的哲学的抽象的结构单元,真理在黑格尔那里是抽象的自我意识,正像马克思所说:“在这里,不是人的本质以非人的方式同自身对立的对象化,而是人的本质以不同于抽象思维的方式并且同抽象思维对立的对象化,被当作异化的被设定的和应该扬弃的本质。”[1]
黑格尔的真理观是逻辑运动的结果,在辩证运动中主要包含异化和异化的扬弃两个阶段,在异化的环节自我意识异化成为财富等思想形式,而异化的扬弃则是表明这种对财富等思想形式的占有只不过是在抽象中发生的占有,马克思指出:“这种思想上的扬弃,在现实中没有触动自己的对象,却以为实际上克服了自己的对象。”[2]黑格尔认为人的本质仅仅是抽象的自我意识,从这点来说,它的扬弃也只是形式上的、不具有现实性特征的。
在黑格尔那里,自我对象化的运动也只是为了达到自我本质、人之为人的目的,但是当所有的目的或者说最终的考量是抽象的自我意识的时候,运动也变成了抽象的运动,一种精神的运动而已。马克思归结黑格尔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认识,其根源在于他将人的本质定位为抽象的自我意识,马克思把抽象的自我意识转化为具有社会性的现实的人,人的本质力量获得的社会性与人的现实力量的结合使得人成为了现实的人,这与黑格尔所说的“逻辑在先”是不一样的。现实的人并不是抽象出来的,它并非是逻辑的运演抑或某种概念的深化,而是某种社会和历史的个体,具有客观实在性,为人们的感觉所感知的客观存在。在这里,人不仅仅是自然的存在物,也是社会的存在物。
马克思的真理观较之之前的真理观来讲,其将“实践”概念的引入对真理观的发展来说具有很大意义。马克思的真理观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不仅仅是主体、客体之间的媒介,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理论问题的解决最终要靠实践来进行。
传统真理论对真理的探讨最大失误在于对社会实践的遗忘和误解,为克服这种狭隘片面的认识论视镜,我们应将真理问题结合到社会实践问题之中,以人类实践说明认识的真理性,以认识的真理性阐释社会的实践性。马克思对此所作出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一论断,既是一种世界观,同时也可视作一种方法论;既带领我们走出了传统狭隘的真理论视镜,为我们指明了方法基础和科学依据,同时又向我们展现了马克思在真理认识问题上的哲学新视野,即真理问题就是社会实践问题。“对立的解决绝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3]。该理论硬核体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新唯物主义的逻辑性展开过程中。
马克思在《提纲》首条便开宗明义的说明了自己在世界观、方法论上的鲜明立场,强调“事物、现实、感性”,并从主体层面、感性活动及实践中去理解。该结论实质上宣扬的正是新唯物主义的真理精神,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实践性与主体性的阐发。马克思突破了唯心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抽象对立,把握被忽略的社会实践的局限性,隐约提出“人类社会实践实质上有着扬弃主客体抽象对立的力量和现实性”。
马克思在《形态》中则更加深入的阐释了《提纲》中的哲学思想,始终将实践唯物主义视为人类认识和观察社会生活的方法,立足于“生活决定意识”原则,发现了其中的质朴真理,即社会生活是涵盖生活哲学在内的思想理论;只有从具体生活揭示人类社会矛盾根源,才可为人类的认识活动提供理论基础和依据。
总而言之,马克思在《形态》和《提纲》中所阐述的不仅仅局限于实践性和主体性的统一,以及改变世界和物质活动的宣言,而是世界与生活、活动与对象之间的不可分割性,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具体现实的主体生活实践,是基于一定物质生产的特定社会生活。这与马克思所提出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是相互契合的,同时也是对这一真理论断的逻辑展现。
基于此视角,马克思主义中的全新哲学真理观视野逐步显现,以实践唯物主义为其理论硬核,是对人类社会实践具体的、现实的、真实的、历史的界定。就实践唯物主义而言,将生活实践视作自己哲学理论的首要对象,就必须将人类社会实践中的现实对象、社会生活、理论本身纳入真理范畴。因此,实践唯物主义涵盖解决真理问题的研究方法和思想依据,其中昭示的是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精神内涵及其理论硬核,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真理观的现代哲学构建方案。
马克思在《提纲》中,就唯物主义中以直观、客体的形式去诠释思维方式的结论做了批判,提出从实践诠释思维方式的新唯物主义,并明确提出,人的思维的客观真理性,不是理论问题而是实践问题,强调过去的哲学家只是用各种方法理解解释世界,而没有改变世界,而马克思则是对人类思维的客观真理性的论断,是实践的问题,其创新价值与意义在于,明确了马克思主义基于实践思考真理的思维逻辑与方式。
马克思主义在《提纲》中对从主体、主观层面思考真理的唯心主义真理观的思维逻辑和思维方式进行了批判,因为,片面的从主客体或主客观角度都不能准确揭示真理属性及其本质。马克思主义基于实践理解真理,是对旧唯物主义“符合论”认识论的历史性超越,进而提升至马克思主义实践真理观。因此,从实践层面理解真理本质则是必不可少的。马克思主义中对真理的界定为主体在实践过程中的双重对象化活动,是主体在主体客体化及客体主体化过程中实现的与客体本质相统一的认识。
实际上,真理的本质与内涵,既不能从“客观符合主观”的唯心主义,亦或从脱离客观实际的“天赋观念”的唯理论和先验论去理解,也不可从“主观符合客观”的旧唯物主义,亦或是从脱离主观的真实性或背离外在事物规律及本质的客观性的经验论那样理解,而应立足于世界观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及其逻辑的统一高度上,将主客体、主客观、价值性与真理性的对立面相统一,从人类实践中去理解,这样才能获取对马克思真理观本质内涵的正确理解。
马克思说“感觉在自己的实践中直接成为理论家”[4]。马克思关于社会实践的观点,指明并提出了解决真理问题的理论依据及根本方向。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生活所揭示的是人类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域,并立足于实践唯物主义特征的逻辑起点,阐明实践在社会活动中的本质内容和现实基础,同时又从社会生活延伸到人类认识对现实物质的依赖性,最终落定于真理和实践问题的社会活动根基之上。这种社会实践的逻辑与维度定向,为马克思解决思维和认识的真理性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础。
因此,马克思真理观,以社会生活为其基本内容和价值导向有其必然性,理论是思想的现实社会生活,而实践则是完成着的现实社会生活。真理研究对象则只能为社会生活,其实质是人类的生存发展问题,再将生存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升华为哲学问题,并作出有深度有内涵的理论阐释。鉴于此,真理问题必须以社会实践生活为其界限,以社会生活为真理的出发点及落脚点。
归根究底,真理问题实质上就是社会实践问题,但是二者并不是完全等同的关系,只是表明社会生活维度的实践问题与真理问题在世界观及方法论的高度上存在一致性。针对社会生活维度而言,社会实践是促使人超越人的真理及本质的指向所在。换言之,它是真理问题上所运用的最本质思维方式和主要观点,但不是真理本身。犹如地基是房屋的基础,但房屋自身并不是地基。
真理实质上为思想创造活动,对人类命运进行最实际、切近的思考,对社会生活进行最合理、最完善的塑造,进而引导人类感受生命活力,营造生活自有。“生活的、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5]马克思真理观的实践唯物主义要求我们将真理的实践与探讨进行生动形象的统一结合,依照对社会的认识和理解改造社会本身。
真理问题是从社会生活主题中衍生出的理论问题。社会生活是实践的寓所和真理理解的界限,但是社会生活纷繁复杂,而个人正是在这繁杂的社会生活中。另外,个人生活又与一定的物质及精神相关联。这种状况使得人们的生活中一种行为的两难选择,如,要精神还是要物质?为社会还是为个人?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为人类提供对生活实践有深入把握的全新认识,使个体明确“身在何处”;同时向人类提供社会生活意义及个体与整体关系的意义,使个体明确“为何而生”。
由此,社会生活的两大理论问题就为知识与价值的问题,而这些也随之构成了真理的两项重要内容,即知识理性与价值理性。因此,真理问题是始终与社会生活紧密相连的,生活实践告诉我们怎样生活,理论观点告诉我们怎样思想。而思想的内容则要以社会生活维度为其价值维度,思想方式则要以实践思维方式为其理论支撑。“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行的。”[6]
马克思的真理观揭示了真理的实践特点,这种体现人的本原性、价值性的人文关怀,使得人们在对“真”的认识上增加了“美”的尺度,这种尺度的增加使得人们在对真理的追求上不仅仅合乎规律,同样的合乎目的。这种终极的道德关怀也是对人的自身价值和意义的确证。马克思走向社会生活和实践思维的真理观,相较于旧哲学,虽明确了自己真理观的全新视野,具有深刻性、真实性特点,但是,我们应将这种特性转化为社会生活的全面性及丰富性之中,从而从实践中掌握真知,确切的体悟马克思真理观的深刻内涵与光辉洞见,深化并升华其精神内涵,使其真理观走进更加广阔的社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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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银行(Community Bank)的概念来自于美国等西方金融发达国家,其中的“社区”并不是一个严格界定的地理概念,既可以指一个省、一个市或一个县,也可以指城市或乡村居民的聚居区域。凡是资产规模较小、主要为经营区域内中小企业和居民家庭服务的地方性小型商业银行都可称为社区银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美国富国银行的社区银行业务初探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和移动互联网金融的爆发式增长,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着巨大压力。学习美国银行业先进的社区银行模式关系到我国大量金融从业人员的命运,关系到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文从我国现阶段银行业面对的实际困难出发,以美国富国银行为例,详细分析其社区银行业务的经营现状和经营特点,希望能给我国广大银行业从业人员以启发,找到适合今后我国银行业社区银行业务的发展之路。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改革不断推进和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爆发式增长,银行业面临着融资渠道闭塞,存款资金外流,经营成本激增,产品服务雷同等困境,其中一些金融机构存在被收购甚至破产的危险。而在美国,社区银行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成熟的运营模式,长期以来在美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13年7月,以发展社区银行业务为核心的美国富国银行以2360亿美元的市值登上了全球最大行的宝座,显示了其发展社区银行这一方向的正确和成功。将美国先进的社区银行模式引入我国并结合国情进行改造推广,关系着我国大量金融机构的命运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文,笔者对美国富国银行进行相关分析,希望为我国广大中小金融机构今后开展社区银行业务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美国富国银行(Wells Fargo)是一家1852年成立于纽约的多元化金融集团,目前其总资产为12000亿美元,排名全美第四;市值为2360亿美元,是美国市值排名第一的银行。富国银行拥有27万员工,七千万客户和超过9100家分支机构,作为一家提供全面服务的银行,业务范围包括社区银行、抵押贷款、公司贷款、个人贷款和房地产贷款、投资和保险等。其存款份额在17个州排名第一,其抵押贷款和小企业贷款的发放都排名全美第一,作为唯一一家被穆迪评级机构评为AAA级别的美国银行,它拥有全美最好的网上银行服务体系。若以存款、家庭贷款与金融卡业务统计,富国银行排名全美第二,可以说其是目前美国最好的银行。现在,富国银行通过自动取款机、手机、个人电脑和不断完善的银行网点坚持每时每刻都为顾客提供重要的金融服务,其高速办公效率使顾客能从先进产品和服务中获得收益。
富国银行的社区银行业务专注为个人客户和年销售不超过一千万美元的小企业主提供几乎所有金融产品和服务,其资产规模排名全美第四,全美国三分之一的家庭和富国银行有业务往来,但其中除了存款规模排名第二名外,基本所有细分贷款市场均为全国第一名,如全美四分之一的住宅抵押贷款由富国银行发放,但是富国银行其他业务如证券、经纪、资产管理等对利润的贡献相对有限,远远低于摩根大通和花旗银行。现阶段银行业的竞争愈来愈激烈,富国银行始终坚持推行交叉销售策略,重点布局于最传统的存贷业务上,稳健经营,深耕零售客户,并未像其多数竞争对手那样将业务触角伸向投资银行等高风险领域。
受传统存贷业务性质的影响,单个社区银行网点的营业能力可能相对增长平稳,且耕耘期较长,因此需要银行提高已有网点利润率的同时,网点数量规模保持一定的增速。富国银行与摩根大通在机构设置方面是存在较大区别的(如表1所示):富国资产总额1.42万亿美元,只是摩根大通2.36万亿美元的60%,ATM机数量为摩根大通的64%,与其资产规模相匹配;但富国的网点数量却是摩根的1.62倍,员工人数也多出一万多人。富国银行在网点数量建设和员工人数投入上超过其他银行的原因在于其社区银行业务的需要,深挖客户资源,提高交叉销售都需要依靠“关系型”服务与客户体验。富国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其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大量系统性投入、加大员工培训力度,以及深入了解客户需求,而这一切都需要花费很长时间积累。
表1 2012年富国银行网点建设规模情况比较表
数据来源:笔者根据长江证券研究部2014年1月发布的银行业行业研究报告整理编制
富国银行的社区银行业务主要由分布在居民社区密集之处的支行开展,以便发挥地缘性优势。内部布局以开放式为主,设立与业务区隔离的休息区,方便有家庭及小孩的客户。与其市中心网点不同,社区银行网点装饰并不追求奢华,整体感觉较为温馨。
笔者认为富国银行在发展过程中摸索出以下三方面经营特点。
1.合适的网点密度控制经营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
网点密度指在不同市场(农村或城市)中按照合适的密度设立社区银行的网点,并且致力于吸引当地居民来网点办理业务。根据富国银行测算,每500个住户的增长将提高每个网点10到20bp的ROA水平,因此社区银行网点需要合理分布,从而控制经营成本,在此前提下,社区银行各网点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同时避免集团盲目扩张导致经营成本增加。2011年为止,单个富国银行社区网点客户数达到3600户,超过美国银行业平均2000户的网点客户数。从2003年到2011年,富国银行家庭客户数增长了3%,而同期美国家庭增长率仅为0.8%。从以上两个数据可以看出,富国银行的网点密度非常合适,单个网点为尽可能多的客户提供服务,不仅控制了经营成本,避免了不同网点间的相互竞争,而且使其利润最大化。
2.长期坚持交叉销售策略,追求效率最高化
富国银行能大量吸收低成本的核心存款,发放全美最多的各类贷款,其主要原因是该银行在零售业务中表现出来的强大交叉销售能力。交叉销售的核心在于运用多渠道销售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从而使自己成为客户存贷款的账户银行。简单来说,就是多渠道、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实现单位客户交叉销售数量的上升,则单位客户创造的利润将提升。长期以来,富国银行坚持交叉销售的经营理念,其带来的客户黏性是富国银行能够长期抵御多次经济波动的制胜点。一般来说,客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业务往来后,随着使用年限增加,各种需求都会在这一家银行累积,这样客户对银行的黏性会越来越强,尤其对中小客户来讲,这种黏性的转换成本很高,而且其议价优势远低于大客户,富国银行正是抓住了此类客户群体,从而得以实现效率最大化。正因为长期坚持交叉销售战略,富国银行早在2010年就实现了向单个客户销售6.14个产品的目标,在交叉销售最好的区域更是高达7.38个。富国银行80%的收入和收入增长都得益于交叉销售,不仅能维持富国银行客户群体的稳定,而且能提高银行内部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协同效率,从而实现效率最高化,增强自身经营的稳健性。 3.始终保持严格的风险控制,追求损失最小化
富国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经历过一系列大的并购,包括1996年收购第一洲际银行,1998年与西北银行合并及2008年吸收美联银行。在这些并购重组中,富国银行始终注重风险防范,只有确定并购后有利于发挥整体的高效率,富国银行才会进行并购。在并购重组的过程中,富国银行坚持自己的市场定位和管理特色,主要措施包括控制网点员工的数量、保证客户满意度、削减营业网点的面积,最后形成大量规模较小、内部布局合理、氛围温馨的社区银行网点,客户可以在网点内享受多渠道模式,包括网络银行、ATM和电话银行等。目前,其单个社区银行的网点面积及成本开支呈长期下降趋势。
富国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一直坚持侧重自己的存贷业务,很少涉及高风险的投资银行类新兴业务,如高杠杆衍生业务,富国银行基本不进入担保债务凭证市场,也不接触表外结构性投资工具。近年来其贷款大概占银行总资产的60%左右,使其用于其他高风险业务的额度相对较小,盈利稳定性相对较好。由于富国银行具备社区银行的优势,熟悉社区内中小企业的情况,对于那些信用评分标准低的客户,富国银行坚决回避。
2007年开始于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的经济危机再次证明了富国银行的稳健策略。作为全美最大的住宅抵押贷款发放者,在危机期间富国银行的住宅抵押贷款不良率却比行业平均水平还低20%。另外,富国银行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风险分散的原则,贷款集中程度很低。根据2011年富国银行贷款发放情况可以看出,其商业及工业贷款占总贷款的23%,商业地产贷款占总贷款发放量的16%,而家庭住宅抵押贷款占总贷款的41%,富国银行正是通过这种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尽可能分散风险,从而减弱经济波动对自身正常经营的负面影响。
另外,富国银行在控制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方面的做法也非常出色。截止到2011年,富国银行在此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已连续10年保持全美首位。由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高,该项业务成为推高富国银行净利差的一大助手,早已成为富国银行最赚钱的业务之一。2011年富国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为6.29%,分别高于综合贷款和大中型企业贷款利率的1.36%和2.05%,收益率处于较高水平。
富国银行发挥了其社区银行的优势,尽量寻找到低成本与高利润之间的最佳结合点,始终坚持严格的风险控制,保持经营过程中损失最小化。其社区银行业务具有鲜明的经营现状和经营特点,笔者希望能给我国广大银行业从业人员以启发,从中找到适合自己的社区银行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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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共产党在芝加哥召开的第三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揭示了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特征的新构想。大会分析了美国共产党面临的挑战:如何将人民运动引导成为革命的序幕,如何创造一个为劳动人民服务的经济,如何组织劳工运动。在此基础上,三十大提出要加强党的建设,将党建设成为一个现代、成熟、富有战斗性的群众性政党。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美国共产党第三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观察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2014年美国共产党的第30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党主席、党的战略、党建基调等方面实现了新旧变奏。大会确定的新战略是以低薪运动为切入点,促进劳工运动的复兴与壮大。本次的新战略比较务实而又易取得成效。大会的基调是建设一个现代化的、成熟的、有战斗力的群众性政党。总的来看,美共本次大会旨在摆脱当年苏共“革命党”的特征,力图向现代化政党转型,从而谋求自身政治地位从边缘向主流转变。
【关键词】美国共产党 30大 现代化政党
2014年6月13~15日,美国共产党第30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美国芝加哥的伊利诺伊大学召开,美共的党团员代表、国内外嘉宾及其盟友共375人参加了本次大会。“民众和自然高于利润―助建一种变革美国的运动”是本次大会的宣言,“建立一个现代化的、成熟的、有战斗力的群众性政党”是大会基调。本次大会,美共在党主席、党的战略、党建基调等方面实现了新旧变奏。这三重变奏不仅反映了美共发展的最新变化,也反映出当今世界最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运动的新特点。
本次大会,前主席萨姆?韦伯(Sam Webb)卸任,约翰?巴切特尔(John Bachtell)当选为新主席。巴切特尔1956年出生于美国的俄亥俄州,其父母参加过民权运动和反战运动。他毕业于美国的安蒂奥克学院(Antioch College),在大学时对共产主义产生了兴趣,1977年加入美国共产党,此后他一直参加各类_运动。①当选党主席之前,巴切特尔曾担任美共的共产主义青年团书记、美共纽约地区主席和伊利诺伊州主席。
巴切特尔最鲜明的政治主张是其生态政治的思想,该思想贯穿在他对政治选举、劳工运动、移民权利、社会主义等诸多阐述中。环境运动可以改变美国的政治生态与政治发展。美国共产党的目标之一就是促进人们选出‘环保国会’和‘环保总统’,以及其他可以让广大底层民众通过选举产生的环保政府部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很难在人、自然和社会三者关系中创造和谐。人们只有到社会主义社会,才能让这种和谐成为现实。然而,我们不能等待全球生态可持续的社会主义到来之后才开始这种转变,我们必须现在就积极作出改变,只有解决这些问题才有实现社会主义的可能。这个因果关系不能倒置。”②巴切特尔的新当选不仅实现了美共领导人的换届,也带来了两个方面的崭新意义:
一是终结了美共领导人职务终身制的做法。美共始建于1919年,96年来美共领导人历经了鲁登堡、洛夫斯东、白劳德、福斯特、霍尔、韦伯等人。二战后的70年里掌控美共的实际只有三人:福斯特、霍尔和韦伯。福斯特在任15年(1945~1959年),霍尔在任41年(1959~2000年),韦伯在任14年(2000~2014年)。福斯特78岁卸任,霍尔90岁卸任,两人都是在健康情况极糟糕的情况下,才指定下一任接班人,实际上都是终身制。韦伯相对于前两者是一个进步,尽管他卸任时年近70岁,但他是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让党员选举出新一任党主席,没有临危指定后继领导人,这是美共党内民主的一大进步。
二是生态社会主义将成为美共新的核心政治理念。二战后的70年中,美共核心政治理念也历经变化。福斯特时期一直是以阶级斗争为纲,“阶级对抗阶级”成为美共20世纪60年代前的核心政治理念。霍尔接任美共领导人后,在长达40多年时间中,仍将阶级对抗作为其核心政治理念。苏联解体后,霍尔非但没有放弃阶级对抗的理念,反而认为是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葬送了苏联。霍尔晚年推出“权利法案社会主义”思想,阶级对抗理念有所松动但没有根本改变,他提出:“美国存在着通过和平方式实现社会主义的可能,也许可以通过选票。……而如果统治阶级不愿和平交出权力,革命就只能演化为暴力了。”③在指定接班人时,霍尔的要求之一就是党的新领导人必须要对阶级斗争的首要地位有充分认识。④韦伯上任后逐渐改变“阶级对抗”的传统认识,将“民主斗争,特色过渡”作为美共的核心政治理念。本着这种理念,韦伯时期的14年都是以反对极右翼的民主斗争作为美共的主要活动。如今巴切特尔上任,他在继承韦伯思想的基础上,将反极右翼斗争的主要内容定位在生态政治斗争上。可见,美共核心的政治理念从最初的阶级对抗到阶级斗争,从阶级斗争到民主斗争,从民主斗争具体到反极右翼斗争,再到今天将生态政治斗争作为反极右翼斗争的主要形式,美共核心政治理念越来越贴近美国民众的实际利益,这为争取美国民众支持向前迈了一步。
本次大会上,美共提出了“以低薪运动为切入点,促进劳工运动的复兴与壮大”的新战略。相对于以往的美共战略,本次战略调整显得更加务实、更具操作性。2010年美共在29大上制订的战略是“努力帮助和平运动与争取经济正义和种族平等的劳工组织、民众组织和环保组织建立战略联盟,争取一个创造就业岗位的全面方案,推动非军事化的绿色经济,并促进美国人民的思想朝这个方向进一步发展”。⑤四年过去了,美共当年“组建战略联盟”的战略没有取得明显成效,美共的民众支持率仍然不高。随着形势的转变,美共认为自己的战略要更贴近劳工大众,要对美国民众的实际生活有所改变,所以本次大会主张从低薪运动入手促进劳工运动的复兴及壮大。
从历史上看,美共本次的战略新调整还是比较符合美国实际的。美国建国近240年,从未发生过一次以“武装夺权”为特征的无产阶级革命。实践表明发动民众进行暴力革命、武装夺取政权在美国走不通。既然武装夺权不可能,那么只能依靠和平过渡。然而,二战后美共的影响力一直微弱,美共领导人也曾在1968~1984年进行过5次美国总统竞选,最终都以得票率小于0.1%而惨败告终,现实表明和平过渡也遥遥无期。武装夺权夺不成,和平过渡渡不过,那么美共该怎样来争取民众以保证继续留在美国的政治舞台上呢?现实表明,只有对改变美国民众生活起到实际作用的时候,才会进入到民众的视线中,才会被民众所支持。低薪运动对改变美国民众生活起到直接作用,并且低薪运动也已经初见成效。2014年美国西雅图市的最低工资提升到15美元/小时,大大高于美国联邦政府所定的7.25美元/小时的水平。⑥旧金山市将最低工资提高到10.75美元/小时。联邦雇员的最低工资从2015年起由7.25美元/小时提高至10.1美元/小时,上浮40%。⑦可见,依靠低薪运动来争取民众、提升政治影响力是美共比较务实而又易得成效的一次战略变奏。 党建基调新旧转换
本次大会上,美共提出要建设“一个现代化的(modern)、成熟的(mature)、有战斗力的(militant)、群众性的(mass)政党”,即“4M政党”。这次的党建基调是美共以往党建理论的更新升级。早在1996年美共在26大上就提出了建设“群众性政党”的口号。近20年过去了,美共在发展规模、发展空间、党群关系、社会影响等方面都比以前好一点,但仍难以改变民众支持率低、党员人数少、政治地位边缘化的境况。这说明美共多年的群众性政党建设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尽管在群众性政党建设上收效甚微,但美共并没有放弃“群众性”这一党建基调。过去美共长期得不到美国民众的广泛支持,其原因除了美国的传统之外,一个重要原因是美共历史上跟随苏共给美国民众留下了不良印象。苏联存续期间,美共被国内民众称之为“苏联代理人”。对此美共一直否认。苏联解体后,苏联的档案得到解密,人们发现美共不仅接受来自“莫斯科的黄金”,进而听命于苏联,甚至培植其党员成为苏联的间谍。这就让美国民众对美共的印象雪上加霜。更为重要的是,美共在政党建设上照搬了苏共模式,如领导人职务终身制、指定接班制、党内权力过度集中而导致多次党内斗争甚至分裂等等。美共非但没有摒除苏共政党建设弊端,反而一再照搬致使该党群众基础薄弱。那么,如何才能在政党建设中去除“苏共模式”、提升自身的群众基础呢?美共在2010年终于找到了答案,即建设现代化政党。
2010年美共召开29大,其会前讨论的主题之一就是《共产党壮大的新机遇》。在讨论中,美共提出:“摆在党面前的一大挑战是建设一个21世纪的革命性工人阶级政党。党要以科学社会主义为基础,其阶级基础是多种族的工人阶级以及对美国民主传统和革命传统充分反思过的社会核心力量。党在建设的过程中要运用现代化的交流方式和组织方式。……对于我们而言,如何运用网络来发展党员、争取美国民众是一场党自身建设上的变革。”⑧此后,美共便加强了网络建党,不仅将其党报党刊全部实现网络化,而且在吸收新党员上也加大了网络招募的力度和速度。2008年8月,“一位中国留学生在互联网上申请加入美国共产党,竟然不到10天即获批准,并开始缴纳党费和参加党组织活动。”⑨但是现代化政党建设远不止采用现代化手段进行交流方式和组织方式的改变,更重要的是使其自身结构、功能和运作方式不断制度化和民主化,进而适应社会发展进程和发展规律。在这方面,美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可喜的是美共在本次大会上对此有进一步的认识,强调要把自身建设成一个21世纪成熟的、现代化的转型性政党。在自身的结构、功能、运作方式等方面都提出了制度化和民主化的想法。如在制度化建党方面,美共提出:“在党建的每一个阶段,我们都将关注制度建设。建党不是靠一两个党员意志就能完成的。”⑩这隐含着美共今后将通过制度建设逐渐摒弃党的领导人意志就是全党意志的旧传统。此外,在与工会合作以及发展新地区的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美共也提出了制度化建设的主张。可以说,本次大会所确定的“现代化政党建设”的党建基调对美共未来将产生重大影响,新任党主席巴切特尔将其称之为美共的“转型性变化”(transformative changes),并指出:“现代化政党建设可以把美共变成21世纪的社会主义政党,可以将美共从政治边缘转变成政治主流。”
相对于“群众性”、“现代化”的党建基调,“成熟”、“有战斗力”则是美共本次大会上的新提法。新就新在用“成熟、有战斗力”取代了以往的“革命性”字眼。二战后美共党建理论一直以“革命”为主调,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就多次出现了“革命”、“斗争”的字样,如1966年美共18大报告是《争取和平与反对垄断组织的斗争》、1969年美共19大报告是《革命进程》、1979年美共22大报告是《关于非洲裔美国人斗争的决议》、1991年美共25大报告是《危机的时代:通过斗争实现团结》。这种除了斗争就是革命的党建基调,使美共脱离美国社会发展现状,无法满足美国民众的现实要求,在实践中也很难争取到美国多数民众的认可和支持。这种现状要求美共对自身历史要有所反思。只有对自身历史有冷静客观地评价,才会有今后党建的正确理论及其正确的斗争策略。美共前主席韦伯也认识到这一点,2011年他在《21世纪社会主义政党的性质、理论及实践》一文中就指出:“我们不能一直对老一代共产主义者和将来新的共产主义者隐瞒我们在历史上犯过的错误。如果我们能用魔法将已逝的同志唤醒,我相信他们一定会让我们用一种批评和成熟的眼光来看待我们过去的历史。……一个21世纪的政党要从我们过去的历史中受到鼓舞,但是不应该被过去的历史所禁锢。过去的历史仅仅是我们未来发展的宏观指导,它不能成为我们党未来发展的蓝图。”可见本次大会上所提出的建设“成熟性政党”实质上就是指美共要对自己的历史及其功过有一个客观清醒的认知态度。此外,本次大会中美共提出的“有战斗力的政党”也并非是指暴力革命层面上的战斗力,而是指美共要清醒地认识到自身是处在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中,这种国家的社会变革充满复杂性,在这种复杂局势面前美共要保持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热情。
2014年正值美共成立95年,30大召开也是庆祝美共成立95年的庆典,这不仅是美共党内的大事,也是当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值得关注的一件事情。在本次大会上,美共领导人职务终身制的终结、战略策略务实化、党建基调时代化这三重变奏反映了美共对自身历史的反思和理论的自觉,这不仅能使美共继续留在美国的政治舞台上,而且其会议精神也将对美共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今后,美共如若能继续冷静客观审视自身历史,在现代化政党建设方面加大实践力度,必然会提升其群众基础,其势力的壮大和影响的增强也有所希望。尽管美共短期内还不能做到政治地位从边缘到主流的转变,但是其战略策略和党建主张对遏制美国极右翼势力增长、让社会主义思潮在美国继续存在和发展还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
(作者为苏州科技学院教育与公管学院副教授;本文系2011年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美共产党党际关系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1DJC004)
①Hamilton Nolan: Gawker.com interviews CPUSA head, John Bachtell, August 21 2015
②骆小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环境与生态环境双重危机的根源―访美国共产党主席约翰?巴切特尔”,《马克思主义研究》,2015年第6期。
③黄宏志:“美国共产党的社会主义权利法案”,《国外理论动态》,2000年第1期。
④聂云麟,孙大雄编写:“萨姆?韦布谈美共领导机构的换届问题”,《国外理论动态》,2000年第9期。
⑤杨成果:“美国共产党‘二’的政策主张”,《国外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⑥周乃?C:“西雅图大幅提升最低工资的一些启示”
⑦周佳:“难管温饱 美国争议声中大幅上调最低工资”
⑧Convention Discussion: New Opportunities to Grow the Communist Party
⑨“美国共产党网上招纳党员”,《共产党员》,2008年第9期(下),第44页。
⑩Sam webb: Convention Keynote: For a modern, mature, militant, and mass party,June 13 2014
Hamilton Nolan: Mistakes Were Made: A Talk With the Head of the Communist Party USA, August 17 2015
Sam webb: A Party of Socialism in the 21st Century: What It Looks Like, What It Says, and What It Does, olitical Affairs , February 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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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次新的现代主义文学的裂变,全面推动美国后现代主义文学时期的到来。在美国多元文化文学的舞台上,美国后现代主义文学的叙事策略与传统的叙事方法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美国后现代主义文学消解了传统的叙事模式,在叙事手段上追崇毁灭与创造并存;作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美国后现代主义文学成为了美国新兴文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美国后现代主义文学改编电影的悲剧意蕴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作为美国后现代主义文学中最广为人知的作品,《洛丽塔》所具有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文学的范畴,该部作品也成为美国改编次数最多、受到评价最好、经典认可度最高的作品之一。本文意图通过分析《洛丽塔》的改编电影中最经典的两个版本,来撩开美国后现代主义文学中所蕴含的所谓“悲剧意蕴”的神秘面纱。
“我爱她。她可以变色,也可以凋零,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我只需要瞥她一眼,我的心立刻就软成了她房间窗户上的水滴。”这是纳博科夫的小说《洛丽塔》中亨伯特凄凉而婉转却又热烈而直接的内心独白。他抑制不了自己心中对于洛丽塔的迷恋,他情难自抑,不停地喃喃自语。他痛苦,他懊悔,他自责,他有深深的负罪感,因为他有着被所有正常人所唾弃的心理――恋童癖。是的,在1955年纳博科夫的小说出版以前,人们并不知道或者说不想承认这种怪癖的存在,然而它真实地存在于我们的身边。人们小心翼翼地将这颗种子隐藏在内心中,等待着有一天它会渐渐休眠,消失不见,或是在某一个瞬间,“嘭”的一声长成参天大树。终究结局会向着哪个方向发展,答案或许就隐藏在《洛丽塔》改编的电影中。最为经典的是1962年由斯坦利执导的《洛丽塔》,导演对这种“恋童癖”进行了极度的挖苦和讽刺,这种“一边倒”的态度使刚刚对这种怪癖有所耳闻并嗤之以鼻的美国人对其大为追捧。但是,影片票房一路高唱凯歌也难掩这部作品中浓浓的悲剧意蕴。而在1996年,这本小说的又一个经典再次出现,导演阿德里安在演员选择上就下足了功夫,由英国著名电影明星杰瑞米?艾恩斯和从2400个备选演员中脱颖而出的多米尼克?斯万作为男女主角,还未开机便引起广泛的关注。
《洛丽塔》的作者是美国后现代主义文学流派的代表人物,主要活跃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的一段时期,是公认的文学巨匠,是一位非常杰出的小说家。纳博科夫于1899年4月23日出生于俄国圣彼得堡一个非常富裕的家庭,其实,说富裕已经不足以形容其家世的显赫。纳博科夫的祖父是俄沙皇时期的两代元老,任司法大臣一职。生活在这样一个显赫而又具有浓浓书香气息的世家里,他从小就接受了这种氛围的熏陶并受到了非常好的教育。纳博科夫的祖父意图在多方面培养他,因此在他的成长过程中为他请了许多有很高水准的家庭教师来辅导他。事实证明,祖父的心思没有白费,纳博科夫天资过人,先后学习并熟练掌握了英、法、德三门语言。纳博科夫在其父亲的影响下,在文学方面的造诣更是常人所不能及。在他15岁的时候,他就已经能够把自己的作品编纂成书,并出版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本诗集。在这之后,他再接再厉,三年后,他人生中的第二本诗集也集结成册,出版发行。虽然他一生中出版了许多诗集,但是纳博科夫并不以诗作闻名于世人。但是从他后来作品的字里行间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的诗一般流畅而感人的词句来看,早年写诗的经历使他受益匪浅。
1917年受俄国二月革命的影响,纳博科夫一家开始了之后的流亡生涯,最终定居德国。而他也在1922年从剑桥毕业后与家人同住。起初,他也曾试图工作过一段时间,最终无法忍受工作的单调乏味而辞职回家专职写作。在1926年,他的小说《马申卡》成功地发表。在1940年5月,纳博科夫一家为了躲避战乱,在纽约犹太人救济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移民到了美国定居。
1941年在美国安顿下来以后,纳博科夫在美国自然博物馆、哈佛大学、康奈尔大学等多所机构任职。但是天性使然,最终,纳博科夫辞去工作在家专心写作并于1955年在法国出版了《洛丽塔》。这部作品是纳博科夫最广为人知的作品之一,是他的里程碑式的作品,这部作品的出版,彻底奠定了纳博科夫美国后现代主义文学流派巨擘的地位。
不可否认,《洛丽塔》是最为体现纳博科夫文学功底的作品,是后现代主义文学中不可多得的经典之作。小说讲述了一个悲伤的爱情故事,中年男子亨伯特受少年时期初恋女孩因病早夭的阴影的影响,不自觉地患上一种精神怪癖――恋童癖。在这种病的推动下,他深深地迷上了房东的女儿――12岁的“小妖精”洛丽塔。洛丽塔对他有着难以抗拒的吸引力,他沉迷其中,无法自拔。这种感情越难以启齿,就使他越疯狂地想要得到洛丽塔。他小心地遮盖好自己猥琐的企图,成为洛丽塔的继父,并最终在洛丽塔母亲过世后与其发生了一段有违人们心中道德标准的、以悲剧收尾的爱情。
小说出版后便争议不断,它所触及的较为敏感的领域引发了一场纯文学论者与人类道德卫道士之间的骂战。最终,这本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的书曾四次被出版社拒绝发行,但是在纳博科夫的努力下,这本书于1955年在巴黎得以出版发行,引起了轩然大波。尔后被大众渐渐接受,这本书又被美国多家出版社相继发行。
虽然从字面上来看,小说《洛丽塔》讲的是一个有着些许色情元素的故事,但是从电影来看,导演想展示给我们的并不是这些肤浅的表面信息,而是更为深刻的主人公的内心独白,他的痛苦与挣扎,他的选择与放弃,那种刻魂噬骨的悲哀,深深地影响了银幕外的观众。导演所展现给我们的,更多的是浓浓的情意而不是情色。这些情意不被察觉地渗透在整部电影的细枝末节中,从而更为感人至深。从第一次见面时洛丽塔的美丽脱俗的外表到她身后精心布置的背景,从第一次见面时洛丽塔身后在阳光中四溅飞射的喷泉水到她脚下生机盎然的草地,每个细节都展现了洛丽塔的童真可爱,每个细节都展现了洛丽塔独有的魅力,每个细节都展现了这份情意的美好无瑕。
曾有人说,“最大的悲剧不是失败、分离,而是将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世人看。”电影《洛丽塔》便是这种大悲剧的一个代表。漫天洒下的明亮的阳光也遮不住这初次相遇中蕴含的浓浓的悲剧色彩,没有人知道这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又导致了怎么样的心动,又让亨伯特和洛丽塔走上了怎样的一条不归路。
在《洛丽塔》中,处处都饱含着让人潸然泪下的悲剧情节,这些情节让影片似乎整个地浸在了悲剧的苦水里。众所周知,小说《洛丽塔》也是如此,翻开书,那浓浓的悲剧气息便扑面而来,让人猝不及防地沦陷其中。在小说的最后,主人公们相继以极其凄惨的方式撒手人寰,我们的心情随着主人公们的命运起起伏伏,最终跌到了悲伤的欲底,悲伤的情绪席卷而来,使得我们无法呼吸。而与此同时,影片所讲述的是一段不被世人所接受的不道德的爱恋关系,被所有的正义的卫道士所抵制,所唾弃,这不仅仅导致这部小说被多家出版社拒绝出版,更为这个故事添上了更加悲伤的一笔。即使最终在纳博科夫的努力下,这本小说得以在巴黎出版,但是并不代表世人接受了这种不道德、不正当的爱恋关系。这部作品从出版至今仍然争议不断,这也是这部作品成为经典名著的原因之一。
在电影的开头,倒叙了亨伯特追踪并枪杀了拐走洛丽塔的奎迪,由此,一个到处都充满了悲剧元素的大戏缓缓拉开了帷幕。那么,是什么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呢?
这首先要从主人公自身的主观原因说起,
第一,主人公亨伯特的童年非常不幸,通过1997版的电影《洛丽塔》,可以发现主人公在童年懵懵懂懂、半知半解时便与“性”这个词结下了不解之缘。所以,他的童年并不是像电影中表面看起来的那么纯洁而美好,反而充满了悲剧色彩。当然,亨伯特童年的这些经历也让他后来的怪癖情出有因。
第二,在电影中,不仅仅是主人公亨伯特,很多的人都对宗教主义有着深深的不信任甚至是站在完全对立的立场。他们在外表上相信真主,对上帝毕恭毕敬,实际上他们在心中对这个宗教有着深深的怀疑,他们不信任一切人,除了他们自己。因此,信仰的缺失也造就了亨伯特唯我独尊、自私自利的性格。所以,在遇见洛丽塔时,他才能不顾世人的指责和这种行为对道德伦理的违背而不顾一切地想要将一个仅12岁的孩子据为己有,并做出之后的一系列疯狂的举动。
第三,主人公亨伯特有着一段不幸的婚姻,他之前的婚姻充满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味道,而他的妻子,有着一种可以模仿小女孩的天赋,这使亨伯特常常出现幻觉,以为自己与一个小女孩生活在一起,可以说,亨伯特的妻子也是使他的恋童癖愈加显化的推手之一。也正是这一段匆匆开始而又匆匆结束的婚姻,加速了亨伯特的人生轨迹逐渐偏离了正常的轨道。
第四,是主人公亨伯特自身的性格使然,在电影中,洛丽塔的妈妈也如亨伯特一样经历过十分不幸的婚姻,从他们的婚史中可以很容易地看出,他们都有着一模一样的充满着强烈的悲剧色彩的软弱性格,这种性格的标志性表现是对爱的极度渴望和对动荡现实的不安,同时又缺乏安全感,有着很强的幻灭感。这种软弱也体现在当她得知亨伯特对于女儿的非分之想后,其表现也更为软弱,只能把自己对亨伯特的不满写到寄给洛丽塔的信中。然而,此时,更大的不幸发生了,她在去邮局的路上意外死亡,此时,没有人能阻止悲剧的发生,人们只能眼睁睁看着亨伯特的大手伸向洛丽塔花蕾一样的身躯。
其次,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来看,在出版之初,《洛丽塔》之所以饱受争议和瞩目,并且被多次禁止出版和发售,与社会道德力量对这种猥琐的癖好的抵制是分不开的。人们不愿意甚至是不敢去相信自己生活的这个社会上竟然存在着敢于染指未成年少女的中年猥琐大叔,当然,人们也不会相信,他们之间存在着所谓的美好的爱情,人们眼中看到的只是低下的道德、猥琐的内心和低贱的行为。以至于后来,《洛丽塔》得以成功出版,到争议不断,到电影的好评如潮,这些都与当时的世风日下密不可分。当时的人们,人心不古,人们倡导及时行乐,去追求肉欲而忽略了精神上的满足。
大人们营造了不良的社会氛围,同时他们又很难保证孩子们不受这种氛围的影响,最终像洛丽塔一样,他们失去的,也许不仅仅是美好的童年。此时,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正是美国社会风气十分低下和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的时期,美国的经济也呈现出了一种持续的上升势头。两种因素交融使得美国社会整体有着一种混乱而靡乱的气质,壮年一代们穷奢极欲,周旋于各种酒会之间;青年一代缺乏上一代的指导和管教而学习上一代的生活方式,将他们无瑕的青春不可避免地涂上了浓浓的悲剧的色彩。而当时的政府对这种现状一样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美国政府称自己的国家是一个民主的国家,使得美国的民众对民主有着或多或少错误的理解,认为民主便是自由自在、为所欲为,可以破除道德底线去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是的,这种所谓的民主,并没有使美国的社会更加阳光,反而,太多的自由,让美国的民众们无所适从,从而造成了这一幕幕悲剧的发生。
总之,纳博科夫的《洛丽塔》不仅仅是美国后现代主义文学作品中成就很高的杰作,更是美国文学史上的瑰宝,它是当时美国整个社会的一个缩影。主人公亨伯特更是当时很多类似的浑浑噩噩、道貌岸然实则内心猥琐的美国人的缩影。《洛丽塔》这部电影不仅仅是一个人、一段爱情的悲剧,它更是一个时代、一代人的悲剧。仔细地回味这部电影,就会被那种深入人心的悲哀感摄住难以脱身。所以,美国后现代主义文学作品《洛丽塔》中所含有的悲伤意蕴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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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国家的出现导致行政权的日益扩张,使得给付行政与福利行政成为当今行政的最大特点。行政法在控制行政权力与为民众提供给付行政方面离不开宪法的指导,宪法是行政法的根基,而行政法也是宪法实现具体化的主要途径,这是二者的基本关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行政法和宪法的关系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行政法与宪法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尤其在运用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益方面甚为突出。行政国家的出现更导致了行政权的日益扩张,使得给付行政与福利行政成为当今行政的最大特点。行政法在控制行政权力与为民众提供给付行政方面离不开宪法的指导,宪法是行政法的根基,而行政法也是宪法实现具体化的主要途径,这是二者的基本关系。
在谈宪法与行政法关系之前,我们首先应该将宪政行为与行政行为进行界分。这是因为:第一,宪政行为所要设定的宪政关系,是一种“全体对全体的比率”关系,即整体利益与整体利益关系。行政行为所要设定的行政法关系,是一种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第二,宪政行为是沟通宪法规范与宪政权利之间的桥梁,行政行为则是沟通行政法规范与行政法权利的桥梁。第三,因宪政行为而引起的宪政纠纷,主要应当通过宪政诉讼机制来解决。因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纠纷,则主要是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机制来解决的。这就说明,对行为性质的认定是确定案件主管或管辖的前提。
自从一战尤其是二战以后,由于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关系的调整,导致了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导致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产生,所以,政府不得不设置大量的行政机构和人员来对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进行干预,从而使得政府的行政行为深入社会的各个角落,行政权力急剧膨胀。这种行政权扩张的趋势,西方学者将之形象地称为“行政国”现象。
行政国的出现要求政府必须承担起纠正社会和经济的弊病,这种看法反映了人们的情感。经济生活的日益复杂化使得政府不能再像以前只是自由法治国时代“守夜警察”的角色,政府必须具有强有力的权力来对社会经济进行调控。另一方面,社会问题日益凸显的状况,比如就业、环境、教育及医疗等领域,使得政府也必须承担起保护环境、为民众提供就业、培训、住房、医疗机构和养老金的职责,这是行政道德所在,也是国家目的使然。所以,现代行政的特点是干涉行政与给付行政并存,而给付行政越来越成为政府职能的重心,福利行政成为当今行政国家的重要理念。
自从现代意义上的行政法诞生以来,各国法学家从各自的国情及自身的知识背景和观察角度出发,对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作出了自己的回答。例如,英国是崇尚普通法传统的国家,没有公法和私法的严格区分,因而宪法与行政法之间也没有清楚的界线。基于英国宪政史的这一特点,著名行政法学者韦德指出:“实际上,整个行政法学可以视为宪法学的一个分支,因为它直接来源于法治下的宪法原理、议会主权和司法独立。”这一论述揭示了宪法对行政法的基础性、 指导性作用,在英国极具代表性。美国的法律传统受英国的影响较大,其宪政建设始终贯穿着分权制衡和有限政府的基本理念,并直接推动了美国行政法的发展。行政法学者施瓦茨即认为:“行政法是法治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它规定个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控制政府活动的法律。”可见,在英美国家,学者依据其独特的宪政历史背景和实践模式,普遍地强调了法治原则下宪法价值、理念对行政法的指引作用。
在大陆法系国家,公法与私法的区分十分明显,行政法被公认为公法的一支。基于法国宪政史的特点,公法学家莫里斯?奥里乌指出:“只有存在足够发达的‘行政制度’时,才能有真正的行政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行政法与国家的‘行政制度’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关系。”德国近代行政法学的开山始祖奥托?麦耶则在其鸿篇巨著《德国行政法》第三版序言中提出过“宪法消亡,行政法存续”的名言。毋庸置疑,这些论断都是法、德两国独特的宪政实践的产物。日本行政法的发展曾经深受德国的影响,因而学者对宪法与行政法关系的理解也有类似的表述。例如,和田莫夫就认为:“行政法处于宪法之下,发挥着手段性、技术性的具体作用。”盐野宏也认为:“行政法,可以直接认为是关于实现宪法价值的技术法。”由此可见,诚如台湾学者城仲模所言:“行政法系具体之公法,亦为宪法之试金石”,大陆法系国家的学者更强调行政法对于宪法的相对独立性。很明显,这与英美国家学者的理解是有差异的。
我国学者大多将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置于整个法律体系当中进行比较。传统的观点一致认为,宪法是母法、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行政法的首要渊源;而行政法则是宪法的具体化,是仅次于宪法的独立的部门法。不过,近几年来,这种主流的观点受到了少数学者的质疑甚至反对。例如,有学者认为,“宪法是行政法的法律渊源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观点”,“从形式功能定位的角度来看,行政法虽然以宪法为依据,但行政法不应该是宪法的简单扩展和延伸”,“行政法应该是具有独立的法律形式意义的部门法”。行政法学者叶必丰教授则以“部门法的存在以特定利益关系为基础”和“部门法的划分是对全部法律规范的分解和综合”为由,提出“宪法同行政法、民法一样,都是处于同一层次的独立部门法”的观点。尽管这一认识尚待进一步论证,但最终又有学者撰文将宪法的概念定位于“调整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基本关系的部门法”,并认为“宪法首先是法,其次才是根本法”。
除了上述研究视角之外,我国学者还就宪法与行政法之间的联系问题进行了探讨。已故著名宪法学家龚祥瑞教授生前曾指出:“宪法是行政法的基础,而行政法则是宪法的实施。行政法是宪法的一部分,并且是宪法的动态部分。没有行政法,宪法只是一些空洞僵死的纲领和一般原则,至少不能全部地见诸实践。反之,没有宪法作为基础,行政法将无从产生。”老一辈行政法学家王名扬教授也有类似看法,他认为:“宪法是静态的法律,行政法是动态的法律,二者互相配合,互相需要。”青年学者陈端洪先生也指出:“行政法与宪法的联系最为密切,因为都直接关心公共机构与权力,即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因此,被统称为政治法,行政法被称为动态的宪法,是宪法发展到‘行政国’与‘福利国’阶段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可见, 就“宪法是行政法的基础与前提、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实施”而言,我国学者的认识基本上是一致的。
杨海坤教授早在八十年代中期就指出:行政法与宪法之间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具体来说,除了从属关系、部分重合关系以外,行政法对宪法还有补充、发展关系。这一挑战性的观点尽管没有遭到过任何有力的批驳,但笔者一直思索着这一观点是否经得起理论的推敲和实践的检验。本文的探讨即是这一思索的延续。我们认为,对宪法与行政法内在关系的探讨与揭示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我国行政法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经逐步走出了幼稚期正朝相对理性化阶段迈进。这是行政法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世纪之交,党和国家做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抉择,宪法与行政法的发展迎来了无数新的机遇。作为现代宪政最重要法律支柱的行政法,其发展不可固步自封,必须自觉地在宪政理念的支配、引导下求得更深入的发展。毋庸置疑,行政法发展的转折时期已经到来。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涌现,重新审视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对于我国宪法尤其是行政法在新世纪的发展至关重要。在我们看来,对这一关系的揭示既要考虑到域外行政法的发展及其演变,更要立足于中国行政法发展的具体实践。基于此,本文通过考察行政法的发展对宪法所产生的双重影响,试图说明宪法与行政法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即行政法不仅是宪法的具体化,而且对宪法自身的发展也起到了补充、完善和推动作用。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充分发挥行政法的发展对宪法的积极影响,努力推动中国宪政的生成与实施;同时,竭力减轻行政法的发展对宪法的消极影响,为中国宪政的发展清除障碍,从而实现宪法与行政法之互动关系的良性发展,为法治国家的形成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
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核心内容是对国家权力的实现方式及运作进行规范,行政法所关心的则是行政权的存在及行使的合法性。因此,宪法与行政法在调整对象、范围及方法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然而,宪法与行政法关注的问题具有相似性,二者之间除了从属关系与部分重合关系之外,还存在补充、发展关系,具体而言,行政法在遵循宪法原则和精神的前提下,在宪法的范围内还有活动的余地,并对宪法的发展起着实际的推动作用。行政法与宪法之间是一种互动辩证关系。
1、宪法是行政法的根基
宪法规定了政府机关的组织制度,指明了行政活动的基本价值取向,宪法的一些基本原则成为行政权运行的指导原则,诸如民主原则、法治原则等。宪法的基本矛盾是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防范公民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成为宪法的两个基本功能。从防范公民权力而言,对行政权的控制无疑成为重中之重,因为在当代,行政权最为强大,也最易侵犯公民权益,所以,各国宪法中均以规定政府基本运行规则为己任,授予行政职能范围的同时,也是对行政权限的限制,法律保留与法律优先成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不仅要求我们要对行政权进行限制,更为重要的是,要赋予行政机关更多的自由裁量权,使得其积极行政,为民众提供福利,这应该成为大家的共识,因为这是经济社会生活所趋。大量委任立法的出现和行政程序日益扩张,使我们必须对行政权的积极功能必须时刻保持警惕,民主与自由很有可能被给予厚望的行政权所毁灭,用宪法所确立起来的宪政制度是我们防范的屏障,宪法的价值和功能需要我们去发现和发展,以指导社会生活的变化。
2、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
今日的社会,人民不再依赖传统的基本人权,而是依赖“分享权”。这个新兴的“分享权”唯有依赖公民权力的介入,方可实现其功能。新式的服务行政与传统的干涉行政并存的行政法结构的改变,符合社会法治国家的宪法理念,随之导致人民法律感情的转变。现代人民对法律的感情,除了仍然要求公民行使权力须遵循一定的界限,使人民的自由形成其权利外,人民亦要求国家有法的规范存在,当人民遭受不幸时,国家能够施以援手。此种对人民不利的救助,在以往不论是属于神学、哲学、或是历史学的讨论范畴,现今都已成为法律问题。此等以法律形式来解决的个人问题,变成了行政法的内容,而且多以金钱给付的方式予以人民救助。民众对于这种法律的感情是如此的强烈,使得立法者不得不采取立法手段予以解决。所以,行政立法大量增加,行政任务也因此扩张,形成社会整体秩序的一部分,以解决国家生活所遭遇之困境。
3、行政法的发展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补充、发展了宪法,其深入发展是推动宪法修改的重要源动力。众所周知,由于立法者主观认识的局限性与社会生活瞬息万变的无限性之间存在着难以消解的矛盾,立法如此,立宪亦如此。成文宪法的高度原则性、概括性及预测能力的有限性,都注定了其往往滞后于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就调整对象而言,宪法与行政法有相当部分是重合的,因而行政法在遵循宪法基本原则、精神的前提下,对宪法的发展是有很大作为的。
国家生活的复杂化加上立法机关本身固有的缺陷使得行政立法在当今法律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民众不仅要求参与民主制度权利的实现,还对自身权益(诸如劳动、接受教育、享受优质的环境等)有着更为强烈的追求,这些有赖于行政程序法、行政公开法、劳动法、教育法及环境保护法的制定和实施,而这些是宪法所办不到的。行政法是将宪法所确认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权利予以具体化的主要途径,是实现国家目的的重要手段,保障公共利益与提供服务是其价值所在。
综上所述,行政法的发展对宪法的完善与更新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这又似乎存在着某种违宪的嫌疑。那么,行政法实践到底能在多大限度内发展宪法呢?可以认定,行政法对宪法的补充、发展及推动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宪法的发展绝不能仅仅拘泥于表面的文字,它理应包括依照宪法精神的发展。因此,在把握宪法原则与精髓的前提下,即使行政法的发展突破了某些文字,也不能简单地视之“违宪”,更不能以所谓的“良性违宪”为名替其“粉饰”,而应当肯定地认定其“合宪”。违宪审查制度和宪法诉讼机制确保了这种最高效力的实践价值。通过违宪审查机制的有效运作,我国行政法与宪法之间的互动辩证关系有望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从而推动中国宪政时代的早日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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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主义问题自产生以来备受西方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那么美国的女权主义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美国的女权主义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摘要]一部电影能够反映一种心声,女权主义题材影片就是其中一种,它像一匹黑马杀入美国电影中。本文就从“女权主义”的出现入手,从影片分析的角度来阐述不同题材影片所具有的核心内涵,以当代美国电影为研究对象,结合具体的作品探讨美国电影中所折射出的女权主义以及女权主义的成因。希望通过分析电影中表现出的多种角色形象,反思得出,在整个由男性主导的电影系统中,作为主体的女人也不再缺席。
[关键词]美国电影;女权主义;女性主义意识;女性形象
看过美国电影《末路狂花》的观众,肯定无法忘怀当家庭主妇塞尔玛和酒吧女招待露易丝在墨西哥大峡谷被大批警察围攻时,二人宁死不屈抗然拒捕,开车冲下万丈深谷的那一幕。她们死得是如此潇洒自如,就像飞翔的鸟儿,仿佛她们是要去往天堂。
一、影片中“女权主义”的出现
在漫长的人类发展史上,女性作为社会的主体,恐怕只是在那短暂的母系氏族了。除此之外,女性都是作为男性的主体依附罢了。从亚当与夏娃的浪漫开始,女性似乎就处于弱势地位。几千年来,从未真正、彻底的改变过。但这一切在影像世界里却得以实现。从80年代开始至今,电影世界可以说是一个绚丽多姿的世界,一个多极化的众声喧嚣的时代。该时期的美国影片中,娱乐片仍是独占鳌头,但变化却已发生。影像世界已悄然开始突破戏剧化的窠臼模式,向现实主义转型。不同题材、不同敏感程度的社会话题,在影片中都已开始陆续被提及。涉及的内容繁杂,形成了多元化格局,其中“女权主义”题材就是其中涉猎的一部分。“女权主义”一词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末西方文艺理论界掀起的一股学说思潮。这股思潮的掀起,是在性别文化中碰撞产生的,受此影响,电影、喜剧等领域也都纷纷刮起了不同程度的“女权风”。提到女权,我们就要提到法国作家西蒙娜・德・波伏娃,想到她的经典之作《第二性》,也想到了她是作为倡导女权运动的先驱人物。在波伏娃笔下,女权主义可以说是在内心深处的一次“反叛”运动,它是蓄积在大量“男性压迫”背景下产生的,在西方“礼仪”社会中,歧视女性的现象也没能被掩盖住。女性为了自己的权益,试图通过女权运动来改善。然而这一切就如同浮云掠过上空,并没有真正地对她们产生过什么助益。因此,在电影界为了弥补了这样一种缺憾,出现了这样一批作品,它们大多是由女性导演拍摄,或女性作为剧本编剧,当然也不乏男性,只不过占少数而已。这些女性导演或编剧用她们独有的女性眼光、女性体验对以男性为中心的世界发起冲击,她们将向来被视为客体的女性角色转变为主体角色的书写模式,用女性的情感触角挖掘出女性真正的社会价值、自我价值,它是在性别表象下另一个世界的存在。
二、“女性”一词的建构
何为女性?在一本同名书籍中我们或许可以找到答案。(托莉・莫娃著)书中的女性理论中包含了生理性别、社会性别和身体。在《第二性》(西蒙娜・德・波伏娃著)这本书中我们或许也可以得到启示。书中从生物学、心理学、宗教等诸多方面对女性进行分析,得出了一个明确的充满女性主义的观点:“女人,不是生而为女人的,是被变成女人的。”从生理到心理,她是一个逐渐形成的过程。这是抛却“社会化角色”的客观主义的探讨。但在男权社会中,人们对于性别的词汇建构是带有主见特性的。女性往往被标注为温柔、软弱、非理性等气质。这是一种规范化,是社会所建构出来的“女性”一词。是几千年来占据强势男性地位的一种强权显现。正如尼采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一句著名的话:“你到女人那里去吗?不要忘了带着你的鞭子!”这是对女人何等的蔑视。这是由来已久的症结所在,是传统意识形态对于女性的整体忽略。女性作为一个独立体,她有她自己的需求,有她自己的价值和生命意义。正如女性主义论者莫莉・海斯柯回答弗洛伊德“女人要什么”的提问一样,“女人要的只不过是要有和男性一样多元丰富的选择罢了”。
三、美国电影中的女性形象
(一)强悍的反抗
美国电影中女权主义标签标注得最为鲜明的就是1991年上映的《末路狂花》了。这部电影以女性自身为出发点,反传统地以强势姿态出现在屏幕上。女主人公们试图通过自身的奋斗来改变在这个社会上的认同,想要维护自己的尊严,找回那个本应属于女性的快乐的自我,没有想到的是却被逼迫着走向了逃亡之路。在这条路上,女性开始蔑视男性,男性开始惧怕女性。
女性主义学者安奈特・孔指出:“在电影中,女性通常被社会结构成男性主导世界的‘他者’或‘圈外人’。女人无法说自己的故事,因为影像是被男性控制。”“在这里,女性是被作为性客体的,唯有美貌和性吸引力才有价值。她们的功能着重在支持男性。”尽管在不同年代的带有女权主义色彩的影片中,女主人公存在着诸多的差异,不论是性格还是形象,但她们已经摆脱了作为客体的“依附性”。她们是作为主体出现的,像其他男性角色一样,有了自己的判断,有了自己的抉择,塑造出了极具女权主义的银幕形象,在电影中我们看到了女性对于自己获得平等与解放所作出的努力。
在影片《末路狂花》中,女主角强悍、肆意,对挑逗她们,企图对她们无礼、猥亵的一群男人作出终结的审判。将两个原本善良温和的女人,一步步推向杀人的游戏中,她们在杀人的过程中感受到了自由,感受到了快乐。影片一经推出,立刻引起轩然大波。影片中塞尔玛和露易丝在逃亡过程中所散发出来的“野性”,召唤出了人们对于女权的再次推崇,表现出了女性对于自身权利的一种维护心理。
(二)隐忍的反抗
1985年史蒂芬・斯皮尔伯格导演的《紫色》和2002年史蒂芬・戴德利导演的《时时刻刻》,剧中的女主角都是“温柔的”,她们面对不公的生活境遇,没有像《末路狂花》中的塞尔玛和露易丝一样,直接用自己的行动对男性进行抗议,用无法回头的杀戮行为对男权社会进行报复。相比之下她们是“平静的”。她们似乎接受了或安于在这样的生活中了,只是在内心深处怀有抗争的情绪和向往自由的愿望。她们在痛苦的环境中沮丧,甚至面对残酷的现实和无望的生活而产生过自杀的念头。她们没能去主动地抓住生活,却依然向往着自在的生活,这是支撑她们生存的原因。她们也在伤痛中醒悟到,女人的自我觉醒才是重生的开始,作为一个真正的女人要和男人一样有同等的自由和权利。 (三)“梦想”的回归
女权的本质并非要和男权去进行两败俱伤的碰撞,在某种程度而言,她们更渴望女性“梦想”的回归。正如凯瑟琳・哈德威克导演的《暮光之城》一样,里边细腻、柔美的爱情故事就发生在女主角贝拉和金发帅哥爱德华之间。这样缠绵悱恻的爱情是多数女性的梦想,通过爱情这条主线,我们感受到了女主角贝拉的成长,她由一个被动地等待救赎的小女孩儿,成长为为自己的命运而拼搏的主宰者。在这里,男女之“情”被导演推到了一个重要的位置。爱情不再存有可疑的世俗偏见,爱情是温暖的,是让人奋不顾身的。在影片温情、细腻的叙事中,我们感受到了爱情的美好,原来在为颠覆男权的成长经历中,女人也可以作为一个主动者去追寻那份值得自己主动的美好。在这里,无所谓主客体,只在乎享受爱情所带来的深刻体验。
四、女权下的女性意识的觉醒
从根本上说,所谓女性意识,就是女性对于自身价值的体验和醒悟。她所追求的是个体尊严的体现程度。追寻的是两性统治结构中的平等性,不论是在肉体上(性欲),还是在精神上。女权运动的开始,社会的转变,已经让女性开始学会了从隐性的男权压迫中挣脱,并开始尝试自主作出选择。研究女性的作家们将以一个女性的视角对女性作品重新审视,并做出全新的解读。将原本根固在男权文学中的女性形象彻底改变,摒除女性一贯的温柔、软弱、贞洁的标签形象,揭穿这类对女性形象的歧视与扭曲。
(一)自在的存在
美学家萨特认为,人的存在在于自由。自由在人的本体论上具有深刻的含义。当然电影艺术也是如此,电影中的女权主义之所以会吸引我们的关注,首先在于它通过影音画面本身的形式,能引起我们内心深处的触动。因此,女权主义的影片导演总是在重点强调女性影像的“美感”,这里的美感并一定是外在的感官上的舒适,而是作用在心灵上的美不胜收。波伏娃的主张在女性主义大阵营中属于“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基本观点是:理性、公正、机会均等和选择的自由。如由杰拉德・达米亚诺导演的《深喉》,影片在1972年上映。正值西方性解放运动的鼎盛时期,而这部情色影片,完全迎合了“性解放”的主题。它以“性”作为主题和依托点,以这样的角度来对女性进行心理、情感的探讨。通过性爱的表现,对男权文化和社会状态进行反思。在片中,女主人公为了迎合自己的需求,主动地选择了护士这门行业。在性爱的行为中主动地出击,1973年,《纽约时报》发表报道,将之称为“色情风潮”。这股风潮所带来的意义是深远的,它也让剧作家兼导演杰拉德・达米亚诺声名远扬,名留影史。
(二)追寻自我
在影片中,不论是《本能》中的凯瑟琳举起冰锥进行杀戮,还是《末路狂花》中的塞尔玛和露易丝开枪射杀那些丑恶的男人,这些镜头下的女人不论出自何因,画面总是暴力的。但这种暴力是可谅解的,是带有人性化的。凯瑟琳最后因为爱,放下了手上的冰锥。塞尔玛和露易丝为了防止“被伤害”才展开了有来由的杀戮。影片中的她们是暴力的,却还是弱势的。她们为了追寻那个自我而战。敢于和命运相抗争。没有哪个女人是天生凶悍的,也没有哪个女人甘为“奴役者”。当一个女人甘心为一个男人所付出,并成为附属品的时候,根源应该是出自爱,而不是被某种力量所“逼迫”。女人要追寻自我,而不是主体的迷失,男女间的区别应是“先天的”,而不是“后天的”。所以说,女人要珍惜自我,追寻自我,使自己变为一个“强者”。
(三)独立的力量
女性的独立在于独立的人格、独立的意志和独立的权利。女性不应该只是男性的依附体,没有任何的发言权。在历史环境下,女性的独立被男权社会所压制。如《末路狂花》中的塞尔玛和露易丝,她们是在传统意识中解放出来的两位女性,她们用她们灿烂的笑容、真诚的人生态度,结束了这场革命性的旅程。她们超越了世俗,超越了男性,她们为了内在的自尊性,为了真正的解放,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平等,选择了独立地去战斗。虽然在影片中,塞尔玛和露易丝最终未能逃脱失败和面临死亡的厄运,但她们已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出了反抗,她们在寻找自我,独立自我。她们作为女性,是女性意识觉醒的典范。她们都为自己作出了选择,也勇敢地承担起了选择所带来的后果。她们真正平等地与男人“交接”过,却不会再让自己沉沦为男性的“奴隶”。
五、结语
作为一个存在多元文化的国家,美国的男女平等意识相较于其他国家而言还是较好的。女权意识在美国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这是一种精神上的解放。应该说,在美国的电影发展中,女权主义作品还是比较多的,尽管有些并非以鲜明的旗帜性而存在,却是已经渗透着对女性地位、女性自我、女性自在及两性关系方面的思考。即便是情色片之中,也不乏对女性觉醒意识的流露。
总之,美国电影构建了一种多样化表现的女性意识形态,它既有“强悍的女人”,也有“隐忍的女人,还有男女对等成长的存在。这些影片,都在用影像这种特殊的方式来宣告女性主义的立场,是努力实现对女性自我的超越与升华的影片,是与男性共享权利与责任的最好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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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态女权主义文学批评借鉴女性批评与生态批评的方法,从自然和女性的角度来研究文学领域中自然与女性的关系。在美国文学中,薇拉・凯瑟的边疆小说反映了自然与女性的和谐关系;托尼・莫里森的黑人小说反映了父权制社会对女性的精神污染;西尔维娅・普拉斯的诗歌则体现了现代社会生态环境的破坏对女性健康的影响。这些女性文学作品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生态女权思想的基本特点,旨在证明只有把妇女与自然从被动、从属的地位解救出来,才能使人与自然、男人与女人建立平等和谐的关系。
关键词:生态女权主义 美国文学 薇拉・凯瑟 托尼・莫里森 西尔维娅・普拉斯
生态女权主义这个名称首先出现于法国作家弗朗西娃・德奥博纳(Francoised Eaubonne)发表于20世纪70年代的两部作品:《女权主义或死亡》(《Le Feminisme la Mort》,1974)和《生态女权主义:革命或变化》(《Ecologie Feminisme:Revolution ou Mutation》,1978)。弗朗西娃因此被视为西方生态女权主义观点的重要先驱。但是生态女权主义的主要运动及主要批评思想的形成却是在美国。早在1962年,美国生态运动的发起人之一、生物学家雷切尔・卡尔逊(Rachel Carlson)女士就以作品《寂静的春天》(《Silent Spring》)在美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生态环境保护运动。此后,生态女权主义运动就如火如荼地开展了起来。它的宗旨在于提示在人类思想领域和社会结构中统治妇女与统治自然之间的密切关系,反对各种形式的统治和压迫,把反对压迫、妇女解放和解决生态危机一并当作自己奋斗目标。美国生态女权主义具有下列基本观点和特征:第一,美国生态女权主义的首要内容是女性与自然的认同;第二,美国生态女权主义者们普遍认为,人类对于自然的侵略等同于男性对于女性肉体的侵略;第三,美国生态女权主义要求对西方现代科学进行反思和批判;第四,美国生态女权主义对现代工业和经济发展的沉重代价持强烈的批判态度;第五,美国生态女权主义认为宇宙万物是没有什么等级制度的。生态女权思想在文学作品中主要表现在女性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方面。美国女作家薇拉・凯瑟、托尼・莫里森、西尔维娅・普拉斯的作品中从不同的侧面突出了生态女权主义思想的基本特点。本文通过这三位女作家及其作品,探讨了美国女性文学中的生态思想和环境意识。
一 自然与女性的和谐:薇拉・凯瑟边疆小说中的生态女权思想
美国女作家薇拉・凯瑟(Willa Cather ,1879-1947)以擅长描写西部拓荒者生活而著名,也是美国最早的生态女权思想家之一。她的小说《啊,拓荒者》(1913)、《云雀之歌》(1915)和《我的安东尼亚》(1918)被称为“草原三部曲”。这三部作品均以内布拉斯加草原为背景,以女性拓荒者的生活为题材,反映了女性坚强独立的精神,探索了女性与自然的亲密关系,集中体现了薇拉・凯瑟的生态女权主义思想。“其作品中所致力于表现的女性与自然的他者地位、女性与自然的言说、女性、自然、艺术的关系,足可以使读者对薇拉・凯瑟的生态女权主义窥见一斑”。《啊,拓荒者》的女主人公亚历山德拉是凯瑟小说中最具代表性的女性拓荒者形象之一。在恶劣的自然环境及困难的生活面前,亚历山德拉不退缩不妥协,以乐观的态度和坚定的信念最终帮助家人和邻居渡过了难关,并靠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建立起自己的农庄,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小说真实而生动地书写了女性的独特价值,其中的一些描写很好地体现了亚历山德拉与故土的亲密关系和深厚感情,也充分体现了她在征服自然后的油然而生的自豪感。
“以前她从未意识到这里对她意味着什么,深草中昆虫的卿卿声就像甜美的音乐;千鸟们、野鹑们和其它一些小东西在阳光下低吟轻唱,她觉得自己的心和它们留在了草地的某一处。狭长起伏的山脊下,她看到未来在骚动着。”自己的命运和土地的命运是紧密相连的。大自然赋予了女性以力量,而女性又通过征服自然而回馈自然。“这土地起伏着,就像亚历山德拉的身体,迎向阳光。”此时的亚历山德拉已经与自然融为一体,女性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也就不言而喻。凯特・苏博(Kate Soper)在《自然化的女人和女性化的自然》中将自然与女性联系起来,认为女性更接近大自然。海伦娜・西苏也认为女性更接近自然,与自然有一种亲和力。在男性中心文化中,女性与自然都被看作“他者”。在《啊,拓荒者》中,女主人公从弱小到强大的个人成长与自然从贫瘠到富饶的变化是休戚相关的。喻示着女性与自然开始摆脱“边缘”“他者”的地位,打破了“人――自然”、“男――女”的二元对立模式,表达了作者欲使人与自然、男性与女性向着更加和谐、更加理想化的关系发展的美好愿望。
二 父权制社会女性的精神污染:托尼・莫里森黑人小说中的生态女权思想
托尼・莫里森是当代美国文坛最重要的黑人女作家之一,代表作有《最蓝的眼睛》、《秀拉》、《所罗门之歌》、《宠儿》等。她于199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是第一位获此殊荣的非裔美国作家。莫里森的作品始终以表现黑人的历史和命运为主题,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黑人女性形象,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人们为处在种族和性别双重压迫下的黑人妇女产生了深切的同情。作为黑人女性作家,莫里森以其独特的视角探索了自然与文化的关系,在自然描写中蕴含着深刻的精神内涵:“……黑奴吊在世界上最美丽的梧桐树上。她只记得喃喃细语的梧桐,却怎么也想不起那些黑奴,这使她感到羞愧。她努力去回忆人,但每当孩子们刚要露脸时,就被梧桐的沙沙声赶跑了。”(《宠儿》)在小说中,原本美丽的梧桐却成了凶残的刽子手,自然则象征着死亡。而另一方面,莫里森在作品中又把自然描写成黑人快乐的源泉。在她的笔下,荒野、河流、花草、树木、雨水、雷电等自然现象大多具有象征意义,大自然给人们带来了无比的愉悦,成为了人们心灵的依托。如在《秀拉》中有这样的环境描写:
“Then summer came.A summer limp with the weight of blossomed things. Heavy sunflowers weeping over fences;iris is curling and browning at the edges far away from their purple hearts…”
这段具有诗歌韵律和抒情性质的语言生动地反映出了大自然勃勃的生机和人们平和安宁的心境。莫里森作品对自然生态的细腻的刻画实际上反映出她对于黑人女性精神生态的深切关注。在夹缝中挣扎的黑人妇女,在强大的父权制文化和白人文化面前表现出无助和无奈。黑人传统及母性本能在强势文化的压迫下已被异化。“莫里森小说中‘被物化、被统治、被操纵’的美国黑人女性这一边缘体在面对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甚至阶级压迫的‘多重危险’中,其精神被污染的程度是最严重的。”如《最蓝的眼睛》中的黑人小女孩佩科拉的母亲;《宠儿》中亲手割断自己两岁女儿喉管的赛丝,她们身上的母性都被扭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她们的行为实际上反映出了作为父权制社会牺牲品的黑人女性的精神危机。美好的自然与善良的人性一旦遭到破坏,受到扭曲,势必会呈现出狰狞的面目,对社会带来的危害也是不可估量的。
三 生态环境的破坏与女性的健康:西尔维娅・普拉斯诗歌中的生态女权主义思想
美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和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家雷切尔・卡尔逊于1962年发表了著名的《寂静的春天》,提出了滥用杀虫剂和化学药品给自然生态和人类健康带来的灾难性后果。1963年初,美国当代著名的自白派诗人西尔维娅・普拉斯发表了《榆树》、《侦探》、《高烧103度》等著名诗作。普拉斯的这些诗作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卡尔逊及其《寂静的春天》的影响。创作于1962年的《侦探》涉及生态环境问题。诗歌的叙述者是一名福尔摩斯式的侦探。他在调查一名女子被谋杀的过程中,发现案件和家用有毒化学物质有关。普拉斯在给她母亲的信中曾提到:“有相当比例的未出生的孩子已注定要遭到放射性尘埃和日益加重的污染效应的危害”。诗中的侦探描述了被害女子肉体所遭受的损伤,而这些损伤造成的后果与那些可能由辐射或化学毒害导致的后果极为相似。例如,诗中描述的女性受害者“乳汁开始是黄色的,/后来变成了蓝色而有甜味的水,/不停吮吸的双唇,却把两个孩子/喂养得瘦骨嶙峋”。
哺育生命的母亲的乳汁在受到辐射或化学毒害后变得不再有营养,反而在危害着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在《高烧103度》中,普拉斯流露出对精神与身体、宗教与性爱失落的痛苦:“如此且阴郁的烟雾/自己衍生出元素。它们不会上升,只是绕着地球流动/使年老和虚弱的人窒息……”叙述者告诉她的情人,“亲爱的,整个晚上/我都闪烁不定,暗,明,暗,明”;随后,她又问:“我的热度没有吓坏你吗?还有我的光”。在男权社会中,作为附属物的女性不得不依靠毁灭性的科技来取悦男性而生活。发着高烧、经历着婚变打击的诗人既沉溺于核辐射的噩梦中,又沉溺于神话式的宗教拯救的幻想中,她在死亡的世界中努力走向自我净化。
四 结语
薇拉・凯瑟、托尼・莫里森以及西尔维娅・普拉斯在作品中表现出了美国女作家的生态智慧与女权思想。她们以创作实践表明:妇女、自然和文学三者之间似乎有着天然的密切的联系:女性与自然同样具有哺育功能,自然是女性最亲密的朋友,生态的保护与女性的健康休戚相关。离开了女性,生态的平衡与保护就无从谈起。因此,具有大自然般丰富情感和妇女写作体验的女作家们为生态批评研究做出了独特的卓越的贡献。大多数环保主义者都认为,导致当代的生态危机的根本原因是“人类中心主义”(anthropocentrism),但是在生态女性主义者看来,导致种种生态灾难的深层原因应当是“男性中心主义”(androcentrism),而非宽泛的“人类中心主义”。生态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借鉴女性批评与生态批评的方法,从自然和女性的角度来研究文学领域中自然与女性的关系,揭露文学作品所反映出的两种压迫的联系,并以生态女性主义的价值标准来关照文学中的道德伦理问题。妇女与自然同遭男权思想的奴役与压迫,只有打破逻各斯中心主义“人―自然”、“男―女”的二元对立模式,消除性别偏见和歧视,把妇女与自然以及弱势群体从从属、被动的地位解救出来,才能使人与自然、男人与女人建立平等共存、互相支撑的全新的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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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美国作家赛珍珠一生关注父权制文化下的妇女命运,孜孜不倦地为女性群体著述、演讲。由于种种原因,她对美国女权主义运动的贡献被尘封已久,其《男与女》一书蕴含女权主义意识,应将《男与女》一书置于美国当代女权主义运动的发展历程中去观照。
关键词:赛珍珠;《男与女》;美国女权主义运动;性别
赛珍珠一贯抵制别人给她的“女权主义者”的头衔,她也的确没有参加过任何妇女解放运动组织。但是,终其一生,无论是从她的实际行动,还是从她对妇女问题的书写与论述中,都不难看出其明显的女权主义意识。由于种种原因,赛珍珠对美国女权主义运动的贡献被尘封已久,尤其是凝聚了她对性别关系之思考的《男与女》一书更是少有人问津,即使是赛珍珠研究者也几乎把它遗忘了。本文结合赛珍珠本人的经历,着重分析《男与女》一书所蕴含的女权主义意识,并将其置于美国当代女权主义运动的发展历程中去观照,从而证明赛珍珠之女权思想的前瞻性。
作为一名女性作家,一位终生处于东西方文化边缘的精神放逐者,赛珍珠始终对父权制文化下的妇女命运保持敏感,她孜孜不倦地为女性群体著述、演讲。在为其带来声誉的中国题材作品中,她对中国女性在家庭社会中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进行了客观揭示,对她们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与前途进行了探究和展望。1934年回美国定居之后,她便积极投身于美国妇女解放运动中。20世纪30年代末和40年代初,赛珍珠通过多种形式为争取男女平等和妇女权利大声疾呼。她关心妇女在当代世界中的作用,分别于1938年8月和1939年7月在《哈泼斯》杂志发表了两篇著名论文——《美国的中世纪妇女》和《美国的火药式妇女》。即使是在战争年代,赛珍珠也从未停止过对女性问题的思考。她敏锐地将殖民主义、种族主义、法西斯主义和妇女解放紧密地联系起来,成为名副其实的妇女问题专家。在1940年美国妇女为争取自己的权利斗争一百周年纪念之际,她呼吁女同胞们为争取男女平等而不屈不挠地斗争,要为赢得同工同酬而战,为争取已婚妇女的工作权利而战,为那些职业女性和一切被性别压迫所害的女性而战。1923年即提出的《平等权利修正案》(ERA,又名《男女平权修正案》)在20世纪40年代初陷入了支持和反对的大范围论辩中。女权主义运动领袖阿尔玛·鲁兹以朋友身份恳请赛珍珠站出来说话,公开支持修正案。赛珍珠发表了声明,宣称平权修正案对于拓展妇女的机会不可或缺,并且是使一个民主制国家公民得以自尊自爱的基础。1940年2月,赛珍珠参加了在华盛顿举行的全国妇女党第十次双年度会议,做了“妇女在民主中的位置”的重要讲话,斥责那些叫嚷妇女安居家中的美国人实际上成了家庭法西斯思想的工具。1941年1月,赛珍珠参加了一个由《纽约时报》召集的专题讨论会“妇女的下一步”,与会者包括罗斯福夫人、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和女权领袖卡雷·查普曼·凯特。赛珍珠态度鲜明地提出美国妇女没有平等,美国社会陷入了中世纪的性别泥沼,改变必须靠妇女自己争取。
1941年,赛珍珠对美国参战前夕的性别关系进行了透彻而冷静的分析,发表了论性别问题最长的宣言书——《男与女》(of Men and Women)。遗憾的是,这部书不仅在美国当代女权主义运动中鲜有影响,在学术界也少有人问津,即使是赛珍珠研究者也几乎把它遗忘了。《男与女》由九篇论文组成。在《前言》中,赛珍珠申明了撰写该书的缘由:她曾长期生活在中国,回美国近七年间,她发现男女之间互相不满,生活缺乏乐趣。循着这个问题,赛珍珠对美国的性别压迫进行了深入思考,呼吁妇女应该获得平等和完整的自主权,这也是美国民主继续存在的关键所在。
赛珍珠指出,美国社会仍然抱着妇女只能守在家里的传统不放,就像当代妇女生活在中世纪一样。即使妇女外出工作,她们所能得到的也不过是一些男人们不屑一顾的辅助性工作,即使是受到良好教育的女子,也很难在自己选择的领域里实现自己的抱负。最为严重的是,那些习惯了从属地位的普通妇女也不愿意看见她们的同类冲破传统的束缚而取得成就。赛珍珠把美国妇女分成三类:一是科学界和艺术界那些天才女性,把自己的精力全部集中在职业上,所占百分比极小;二是满足现状的家庭主妇,把自己捆在家庭琐事上而乐此不疲;三是数量最大的一群,有多余时间、精力和才能又不知如何利用的“火药式妇女”。赛珍珠认为,火药式妇女需要被激励从而为美国的发展提供巨大的潜力。她清醒地意识到,父权制文化标准不仅具有一种强制性,而且还有一种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妇女会逐渐将它内化为自身的价值取向,因此,社会上只存在一种男人的价值标准。在本书的第六章《天使般的女人》(women as angels)中,赛珍珠剖析了那种故意把女人奉为道德楷模的虚伪,指出“天使”在政治生活和现实生活中都没有位置,而妇女需要的是在各个领域的争取成功抑或失败的平等机会。赛珍珠还一针见血地指出,中产阶级的妇女一方面为自己的舒适和既得利益沾沾自喜,一方面又默许自己的渺小,让自己的灵魂在无所事事、斤斤计较、冷漠惰性中锈蚀。赛珍珠对女性性别角色的分析与英国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妙。伍尔夫曾将这种把男性标准内化为自身要求的妇女称作“房间里的天使”,由于经济上依赖男人,这些“天使”在生活和精神上向男人献媚,并且自觉地接受低人一等的观念,形成阻碍自身创造力也阻碍其他妇女创造的一种“反面的本能”。
时隔22年之后,贝蒂·弗里丹在《女性的奥秘》一书中以纪实的手法对美国中产阶级妇女的生存状况作了剖析:她们受过教育,却被赶出工作地点,又受到弗洛伊德心理学的性别定义的粗暴对待,深陷于家庭角色之中而极度苦闷。与她们的生活现实极为不符的是社会上渲染的所谓“女性的奥秘”——“幸福家庭主妇”形象。这是病态社会的严重问题,教育家、商家和各种传媒推波助澜,使这种意识强化并且深入人心。遵从了“女性的奥秘”的女人完全丧失了自我,事业型的妇女则因此感到窘困不安,以为自己正在丧失女性特征。弗里丹敏锐地指出,由厨房、卧室、性、孩子、家组成的,使妇女感到心满意足的世界是妇女舒适的集中营,是对妇女最有效的压迫方式。妇女们有必要认定自己是独立的、积极的、与男人平等的人。《女性的奥秘》吹响了向传统性别角色分工挑战的号角,启发了美国妇女对男权社会意识的强烈不满和质疑,开启了被称为“妇女解放运动”的美国当代女权主义运动。其实,在赛珍珠的《男与女》中,就已经可以听到这种反叛的足音了。1963年,贝蒂·弗里丹的《女性的奥秘》出版,赛珍珠曾被邀请为这本书撰写护封上的介绍,为其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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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确立是外界影响、个人学习和生活经历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价值导向和教育实践的有机结合则是促使外在体验向内心体悟转化,确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元主导能够帮助大学生在价值观反思的迷茫、困惑中形成普遍接受的社会主流意识,最终外化为行动表现的重要环节。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研究生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科学精神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当代研究生弘扬科学精神是题中应有之意,其要旨是将科学精神发扬广大,更是历史所赋予的光荣使命。关键是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心境和动力,这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具体地说,也就是要以学习和生活为基础载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自觉加强人格品质修养,要把弘扬科学精神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起来。
虽然,从自然人的角度讲,研究生的本质属性还是学生。但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无论是硕士研究生还是博士研究生,都是通过研究创新的途径继续深造的社会人,在追求科学知识的同时,也是科学精神的传承者和传递者,扬科学精神是题中应有之意,其要旨是将科学精神发扬广大,更是历史所赋予的光荣使命。党的提出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赋予了研究生弘扬科学精神的强大的生命力。笔者认为,除了完成学业,顺利走向社会之外,作为新时代的研究生,更加重要的一个任务亦或是历史责任就是要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把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机融合,激发内在动力和活力,轻松愉快、全面健康发展,从而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示范引领作用,凝聚和创造正能量,为社会发展营造和贡献应有的时代作用。
首先,要以学习和生活为基础载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任何一个社会环境,都有其固有的核心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人们在长期共同生产活动所逐步凝聚的,是人们共同意愿的集中体现,更是人们凝心聚力的纽带和力量源泉。当今,我们所共同认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倡导了社会风尚,具有丰富内涵、历史渊源和实践要求,为我们在读硕士研究生提供了学习和生活准则的根本遵循。作为研究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引领社会风尚,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无旁贷的现代责任和历史使命。
具体地讲,在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的基础上,要有更加深刻的认知,并在从事学业研究的基础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切地融入自我的内心世界,融入到科学探索的全部过程,坚持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深入探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形成精神世界的强大动力。需要特殊强调的是,在读硕士研究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须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实践的载体要看得到、摸得着,禁忌唱高调、“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楼”。只有在学习和生活中,事事、时时、处处自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和行动,并以此作为自身建设的评价标志,才能不断完善自我,全面发展。
其次,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自觉加强人格品质修养。 这里所谓的人格品质,除了心理健康、遵守社会公德之外,主要倾重于优良的学风和严谨的科学精神。说到底,就是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不断修正人生的价值取向,加强学术自律,自觉维护科学的尊严,切实把个人的人生追求同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及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紧密结合起来,在完成学业和科学研究的过程中,传优汰劣,探索新知。特别是要树立刻苦专研的勤奋精神,经得住科学研究过程的寂寞考验,潜下心来,“走在路上”;要规避完成学业万事大吉的积弊,以探究科学奥秘和弘扬科学精神为动力源泉,坚决同浮躁的学习风气和不端的学术行为作斗争,敬畏科学、崇尚真理,做“真”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衡量个人发展的标准和思想、行为规范。所有这些,是一个统一的、有机的系统性整体,不能强行地予以分割,亦或是片面地强调某一个方面。既要着眼当下和自我,也要尊重客观和长远,更要瞄准党和国家的发展目标紧跟时代的步伐。只有这样,才能正在地把自己置身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路线之下,真切地融入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和政治生态中,形成的个性修养、人格品质才能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要求,并相得益彰,从而为社会发展进步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再次,要把弘扬科学精神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起来。作为研究生自觉弘扬科学精神是每一个人的底线思维,往往在不自觉的情况下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分离,或者是未思考、不在意。这种情况不利于自我发展,更与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相脱节,容易导致自身价值实现方式模糊,缺乏前进动力,产生迷茫。因此,始终保持严谨的求学求知态度和敢于创新的科学精神,需要有强大的精神支柱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只有将二者有机结合在一起,才能互为动力、相互促进,始终保持和激发创新的激情和创造的活力,也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作为一名在读硕士研究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应该有这样的思维,而且不可或缺。
否则,一味地强调科学研究的重要,甚至为了科研研究而孜孜不倦,但是长期的这种状态,很容易让人迷失方向,一旦自己的辛勤付出没有得到认可或自我感觉不理想的时候,也很容易造成自我思想的混沌。试想一个人在这样的情境中是一种怎样的状态,所谓的科学精神也只不过是自我寻求安慰的借口而已。因此,我们所讲的科学精神是要有更加丰富的内涵,不是简简单单的苦学和盲从,而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的具有时代内涵的一种高尚。这需要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研究中感悟并践行,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科学、全面发展,从而为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总之,一个人的不断进步需要强大的精神动力,也需要看得到、摸得着的客观上的物质载体,更需要知行的统一。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流的新时代,作为研究生只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才能把科学精神的光芒辐射的更加广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共同的幸福梦才能美梦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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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来源于两个层面,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社会价值观。我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涵盖思想观念、礼仪制度、思维方式、价值取向、道德情操、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不同层面的内容。这些优秀文化遗产,数千年始终保持延续和发展,成为维系各民族成员的心灵纽带,对于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统一和稳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研究生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精神支柱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当代研究生的全面发展无论在客观上还是在自身发展上都需要牢靠的精神支柱,坚定科学的、正确的发展方向。笔者作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对此有着深刻的认知,认为关键在于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坚持科学武装头脑,弘扬大学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建设,不断强化自身的文化修养
无论是博士研究生还是硕士研究生,作为党和国家培养的高级专业人才,其发展的关键是需要牢靠的精神支柱,从而保证科学、正确的发展方向。笔者作为一名在读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学业过程中接受了系统的学校教育,特别是受到了喜闻乐见的思想政治教育,对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成长成才成功的标准有了更加明确的认知。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下,要坚持党的正确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为的党中央周围,把握新时期的新形势、新常态和新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动力,为终身发展和进步构建更加坚实的思想政治支柱。真正做到这一点,需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把自我的内心世界和社会的客观世界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成效。具体地讲,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入并准确把握。
一是要坚持科学武装头脑,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首先,要克服和纠正“政治思想理论与学业研究无关”的不正确认识,切身把自身的发展融入到社会的大熔炉中,把对党、对国家的热爱化作奋发进取的责任和使命。这是思想层面的基本要求,也是个人追求发展进步的不可或缺的动力源泉,更是党和国家的殷切期望。其次,就是要具体到个人的学习生活的实践层面,切身增强行动的自信和自觉,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科学的理论和思想引领自身进步和发展。同时,也要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丰富和改进对客观事物的认知,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和思维结构,提高善思的能力和水平,进而推进自我的发展和完善。再就是,要本着贴近客观实际、贴近学习生活的原则,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个字”的基本内容和内涵要素落实到实践层面,并不断地提高和升华。比如,要积极接受政治理论课主渠道的教育和培养,积极参加学校实施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建设,积极参与“三研社”集体学习活动,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认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实践课题,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培养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总之,要坚持自我修养、学校教育和社会影响紧密结合,通过师生联动、互动的方式,形成理论武装不同纬度互动的学习模式,增强对科学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和完善自身的思想政治素养和正确辩知客观世界的能力和水准。
二是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建设
首先,要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牢牢记在心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层面和社会层面的价值追求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切身用道德规范严于律己,并渗透到学习和生活全部过程中,从而转化为自觉行动,形成知全局、重大局、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心境。也就是要切实把个人的“个体”融入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整体”中,进而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检验和评价自己的思想和言行的社会符合度。其次,要以切实体验和实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载体,弘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切身增强勤奋学习和刻苦专研的学习动力,形成精诚团结和共同进步的人文氛围。只有在思想和行动两个层面彼此互动、互相促进,才能真正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长沃土。也只有真正尊重和模范遵守社会主流价值观,就是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并主动持续践行,才能规范和引领自身的道德行为和水准。因此,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框架下,对道德修养有了更高的要求,要向高尚看齐,要向社会主流看齐,更要向党和国家的要求看齐。只有这样,道德的完美才能成为促进我们成长成才成功的推进器和升华剂。
三是要弘扬大学精神,不断强化自身的文化修养
作为大学校园“象牙塔”里的在读硕士研究生,自觉坚守大学精神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大学精神,既是责任,更是使命使然。在各自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中,要以学校的校训精神为驱动,自觉接受学校优良的校园文化熏陶,在实践中磨练,在奉献中成长,为学校的校风建设添砖加瓦。这不仅仅局限于思想层面,更加要注重实践的外在修炼和体现,将思想的自觉转化为行动的自觉。比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热衷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等等,预先了解社会、积极服务社会、主动贡献社会,在这些活动中感知社会并培养创新意识、奉献意识,以走向社会的实际行动检验大学学习和生活的体验效果,以便更好地接受大学精神的灌输和熏陶,并在头脑中深深扎根,在思想和行动上成为持续的习惯。
此外,大学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的动力源和传声器,要学会用健康的心态和理性的方式对待社会矛盾和问题,正确认知一些不良现象,不断强化心理健康和心理“文明”,促进身心和谐,从而更好地以习系列讲话精神引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强化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要求的自身思想和文化建设。当然,除了自身加强建设外,也要充分依靠和紧跟学校上下联动的建设模式、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精神动力教育的有效路径,内外兼修,才能真正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之,一个人需要精神动力。坚强的、正确的精神支柱对一名在读硕士研究生的成长至关重要。正确的精神食粮来源于正确的思想,自觉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切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自己的精神支柱是永续发展、健康发展的基石。只有这样,才能不愧于时代,才能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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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你我做起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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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30年代,由于国内外局势日趋紧张,罗斯福政府实施了中立政策;但这一政策往往被认为是妥协于孤立主义,而尤以1935年通过的中立法案为代表;笔者通过对当时美国经济因素这一角度的分析,探讨罗斯福政府对外交政策最主要是出于经济原因,以此论证当时美国的中立政策并非权宜之计。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20世纪30年代美国的中立政策的根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美国的中立政策贯穿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的外交与内政政策的始终。中立政策使美国远离欧洲战事,保持和平的国内环境,并从战争中夺取大量财富提高了国际地位。它作为美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有着其深刻的根源。
关键词:中立政策;孤立主义 ;和平主义思潮
探讨三十年代美国“中立”政策的根源,我们往往会与美国历史上的孤立主义传统联系起来。美国的“中立”政策起源于传统的孤立主义思想。我们通常所说的传统的孤立主义,主要是指美国1787年建国后第一个世纪中对欧洲国家,采取“不干涉”、“不卷入”或中立的外交路线。结果,美国从欧洲各国的利益和武装冲突中获得利益,本国领土被扩大了,经济得到飞速发展。到了十九世纪末,美国成为托拉斯化帝国主义国家。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力量对比也发生了变化,美国所处的国内外形势与上一世纪迥然不同,孤立主义已不合时宜。
1917年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意味着美国已抛弃了孤立主义的外交路线,而改为推行扩张主义政策,标志着美国孤立主义时代的终结。然而,孤立主义阴魂不散,在二十年代,特别是三十年代,所谓的孤立主义又粉墨登台,不过只是形似而神异。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孤立派打出传统的孤立主义大旗,要求保持美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行动自由”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美国的霸权计划。1920年到1932年为共和党执政时期,美国的外交政策是以“自由行动”为特征的,即不受任何国际组织的约束,怎么合乎美国利益就怎么“行动”。[1]华盛顿体系的建立、道威斯计划、杨格计划以及白里安-凯洛格公约(巴黎非战公约)等都是美国“自由行动”的成果。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孤立主义的思想基本上左右了美国的主流舆论。孤立派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中立法”,成为美国政府不得不遵守的对外政策准则,并一直贯彻在对内政策的制定上。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整个世界经历了1919年―1920年短暂的经济危机,资本主义国家从1924年起进入相对稳定的时期。1925年欧洲工业产量恢复到1913年(战前的一年)水平并继续快速增长。虽然,这一时期的情况较稳定,但是,仍然存在着很多矛盾。[2]
首先,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截止1929年,富人的年均收入占了全国总收入的三分之一,而且,贫困户的全年平均收入只在2000美元左右。[3]其次,工业部门开工十分不足,大批的工人失去工作。再次,由于人们购买力下降,农产品、初级产品、工业产品大量囤积。最后,伴随着二十年代的繁荣,地产和股票投机狂热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安全性。这种不安全性产生的虚假繁荣泡沫轻易地引发了一场大危机。
正是上述种种矛盾的综合作用下,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必然会发生。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股票投机狂潮兴起,流传着“谁想发财,就买股票”[4]的口头禅。人们想要投机取巧成为大富豪,因此,疯狂的买进股票。1929年10月24日,股票价格大幅度跌落,很多人因此而破产。人们疯狂甩卖手中股票,人们把这一天叫做“黑色星期四”。美国从“柯立芝繁荣”的发展高峰一下子跌落到了谷底,银行大批的倒闭,企业大批的破产,市场萧条不景气,生产骤减;失业人口增加,物质水平下降;必需品价格暴跌。一场规模空前巨大的经济危机迅速席卷全球,美国步入动荡年代。
美国制订了道威斯计划和杨格计划以解决第一次世界大战遗留的战债与赔款问题。战败国因无力支付赔款而赖债,欠美国战债的欧洲国家也拖债不还。赖债不还的情况引起了美国人民的不满情绪,人们强烈反对再次卷入欧洲事务,并且产生了反对战争的情绪。
同孤立主义一样,和平主义思潮也出现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它是通过人们揭发一战实际情况,进而将得出的结论作用于政治、经济、社会的结果。
史无前例的经济危机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人们注意的焦点在国内危机上。比如,经济复兴情况,就业率,而对美国以外的事,尤其是欧洲各国的问题不感兴趣。
同时,战后他们有了时间来发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得利最多的是在战争中发了横财的军火商。人们普遍认为,军火商在利益的驱使下,采取不正当手段引导人民大众、舆论传媒和政府同意参加战争。在1934年,商业性杂志《财富》登刊了一篇名为《武器与人》的文章,获得极好的评价。随后,又有两本相关的著作出版,一为乔治?塞尔兹的《钢铁?鲜血与利润》,另一为赫尔姆斯?英吉布里奇和弗兰克?汉利亨合著的《死亡商人》。[5]这些书刊都在重复着一种观点,即美国参战是军火商们在其中运作的结果。 “一旦有了战争,则延长之;至于和平,则破坏之”[6]成为军火商的价值标准。结果,军火商名声很臭。因此,人们普遍讨厌军火商,讨厌战争。
人民群众的和平主义思潮和反战情绪高涨成为美国实施中立政策的重要因素。但是,和平主义思想过于理想化,不适合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法西斯侵略者不断扩大侵略的时代背景。尽管追求和平,反对战争是全世界各国人民的美好愿望,但是,面对法西斯国家的侵略,只有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才可能战胜法西斯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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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受教育权被纳入宪法保障已是法治国家的统一之举,而对受教育权的平等保护是各个国家针对教育问题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一方面,平等权是权利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另一方面,受教育权同样是科学、文化和社会权中的一项重要基本权利,两者的结合更是宪法应给予重点规范的地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从宪法角度谈教育公平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教育公平的内涵《辞海》对“公平”是这样定义的:“作为一种道德要求和品质,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性质”。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我国在法律上规定了人人都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教育公平有法律上的保障。但在现阶段,我国教育还存在许多不公平的现象。
【关键词】
教育公平、策略、教育现状、教育不公平
公平,任何事都不是绝对的。分析任何一件事都要从实际情况,一定的周围环境考虑。那下面我们先来分析一下有关教育公平的现状。
一、从当今社会上的不同阶段来谈谈教育公平的现状:
1、学前教育阶段
起点公平,指的是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应该在同一起跑线上,即竞争的规则必须是公平的,学前教育领域存在的许多严重的公平问题,这些不公平是使学前儿童个体之间的身心发展部平衡,影响儿童接受正规义务教育的质量,制约着全国学前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和国民教育质量的提高。当前,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少数地区的一些托幼机构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与发展,使学前教育资源的分配已“权力”和“金钱 ”衡量尺度,即已幼儿家长拥有的社会资源、职业以及经济状况为标准。同样的教育机会与资源的享用却要要不同的代价来换取,这对幼儿来说是很不公平的。按家长的经济状况选择收费标准不同、档次各异的幼儿园、也使幼儿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感触到了社会的不公平和人与人之间关系与交往的不平等。
2、义务教育阶段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的不公平
农村学生比起城市学生受教育机会少,享受的教育资源也非常有限,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
(2)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公平
主要是东西部资源分配不均。对于东部发达地区来说不论是师资、设施、培训机构,还是信息来源都优越于西部地区,对于处在偏远农村或西部的学生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
(3)重点院校与一般院校资源配置的失衡
由于重点学校占有的教育资源远远比普通学校多很多,家长为了不让孩子输在所谓的“起跑线”上,择校费就是再昂贵,也因为自己的孩子在分数上达不到所谓“择优”的那个标杆,不得不争着将孩子送往重点学校。虽然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学校制度已经被教育部明令废止,但实际上取而代之的“实验中学”仍然被各种光环所笼罩,在投资、贷款、师资、基建、招生等各个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令广大家长和学生趋之若鹜,择校热演变成教育不公的最突出表现之一,于是巨额的“择校费”应运而生且水涨船高,让众多家庭苦不堪言。
(4)女童与男童在受教育时的期望不同
女性教育参与机会的不平等是我国教育不公平现象的一个持久而衡新的话题。女性教育问题集中在西部的边远贫困地区,主要表现为入学接受教育的女生数量不多。在初中阶段中途辍学和义务教育后没有选择继续深造的学生中,女生的比例明显要高于男生。这也是中国传统的文化思想意识而导致的对女童的不公平,这主要是针对于农村地区来说。城乡或者东西部地区的教育不公平还体现在课程的设置上。大家都知道新课改教科书的编写者几乎都是北师大、南京师大、华东师大的专家编写。尽管在调研时也去了一些农村学校了解情况,但是内容大部分是面向的城市文化。这对于具有农村文化的学生来说是很难与课本文化相融合的,从而导致考试的失利,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
3、高中教育阶段
高中教育主要就是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的资源配置问题:对于学习成绩不好不能进重点只能进普通高中的学生是不公平的。但是对于进了重点的学生也有不公平现象,重点高中实行的是分数档次与学费档次匹配。而且即使进了重点学校后也存在不公平现象,实验班、普通班教师配备不一样,各种教育资源的利用程度也不同,学校领导对实验班同学的期望高关注也多,而普通班同学就享受不到如此待遇。
4、高考教育阶段
高考考试就是平等的分配不平等权利的过程,是调节社会分工的“天平”,不论是科举制,还是今天的高考制,实质上是脑体分工的手段,也是社会各层上下流动的通道,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平衡器,公平则是判定考试结果是否有意义的准心。计划录取体制人为地制造了地位、成分、阶层之间的差距,以省为单元组织录取,不同省份录取标准差别较大,尤其是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的录取标准倒挂,形成教育不公平的“马太效应”,高考招生录取制度的价值基点是教育均等。在制定招生政策中,存在城市价值取向,没有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状况和文化教育等因素的差异,没有拉开档次,区别对待,便形成了较大的不公平性。比如说陕西省城乡存在不平等,不论是教育机会还是教育过程中资源都是分配不均的,但是高考录取分数线是统一的,这样对于农村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其次,在入学机会的分配上,国家不是依各省实际参考人数分配录取名额,而是依据高校向其所在地录取较多名额和优先照顾城市考生的原则,使高校较多、高教资源丰富地区的入学机会多、入学率高。
5、研究生教育阶段
一方面体现在东西方地区差异上。比如北京、南京、上海研究生导师有名望,国家建设基金多,国家课题多,论文好发表,出国机会多,发展前景好。北大、清华培养的毕业生大都出国了,对个人对国家都是有益的。而相对落后的地区就不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了。
另一方面城乡不公平由课程所反映的同质文化来表现出来,学历越高同质文化的筛选功能越明显,城市学生数量明显高于农村学生。性别歧视贯穿教育的始终。对于女研究生社会是一种消极排斥的态度。女博士已是个贬义词了,一提起女博士人们会说“灭绝师太”又老又丑、呆板木讷、嫁不出去、不会做家务等等。和女强人一样被视为社会上的怪物。这样公平吗?而有些用人单位会因女研究生毕业工作后会马上考虑婚育问题而以种种理由拒绝女研究生的就业。 总之,纵观学生从幼儿园上学开始到研究生毕业走上工作岗位评职称始终存在地区差异与性别歧视和同质文化。这三个方面贯穿教育始终,而教育公平的三个层次同样贯穿教育始终。
二、分析教育不公平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
1、对小康社会建设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小康社会建设是全社会的建设,并非是哪一部分人的建设。而占人口总量80%的农村人口实现不了小康,就不能称其为小康社会。农村落后的原因很多,其中教育层次不高是重要原因。
2、教育公平的缺失明显影响了不同地区之间的竞争力,加剧了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贫富差别和社会发展差别,使后地区的社会综合发展与改造进展缓慢。如今,我国东西部地区之间、甚至中西部之间的社会发展差距越来越大,其中主要原因在于西部发展的许多条件较差,特别是教育条件较差这一条,明显导致了两地人的文化影响力和社会发展力的不同,教育不公导致城乡差距、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造成社会发展不平衡、社会结构不合理,引发很多社会矛盾,有些矛盾呈激化趋势。
3、影响和谐社会建设。有无自由畅通的社会流动机制,公正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安全全面的社会保障机制,灵敏有效的社会控制机制,动态开放的社会稳定机制是衡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准。教育不公直接影响上述五项机制的建设。只有扫除教育领域中各种不平等状况,才有可能有效调节社会各层面的利益关系,拉近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4、教育不公还会引发其它一些不良影响。如教育不公,造成很多农村青少年不能得到良好教育,引发对党和各级政府的不满;城乡教育的巨大差距,导致城乡对立;一些特权部门和个人利用职权为子女谋利益,引发群众对腐败的不满;一些青少年辍学后,无所事事,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等等。
三、研究制定解决教育不公平问题的策略
1.政府方面
对于城乡以及区域之间教育经费投入的差异性,政府应明确职能,在充分认识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的基础上,尽快的建立公平、公正的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不仅要加大在财政方面对整个教育的投入力度,而且要加大对弱势区域及农村的扶助力度,以减少城乡、区域之间的基础教育不平衡的问题。同时,政府应有效的约束东部发达地区,发达城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对其制定教育经费投入上限;而对于中西部和农村制定相应的教育经费投入的最低限度。只有政府承担起了对教育的责任,时刻坚持三大原则,才能确保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这是我国的基础教育事业能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2.学校方面
首先应当取消所谓的“重点中学”制度,取消区分等级学校的简单做法,把力量转移到建立和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上来,对薄弱学校的建设应加强投入,努力增强薄弱学校在软、硬件方面的投入,实现软件和硬件配套设施的均衡发展。在硬件方面,应对教舍进行改建,以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每个学生在安全、幽静的环境中成才。另外,学校应当购买必要的教师教用设备,保证教师授课的基本需求。在软件方面,学校应当适时的培训在职教师,引进优秀教师,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建立起优良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校长和教师之间,应适时的进行相互交流,分享优秀教学资源,共同进步,共同提高。同时,全日制公办学校应积极主动的吸收流动儿童,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流动儿童教育机制,避免出现流动儿童就学困难等教育不公平现象。
3.学生方面
学生作为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教学效果的优劣全体现在学生这个教学主体上。对于学生,教师应当排除差异,公平对待。由于学生存在家庭背景、经济及个体差异,难免会出现小部分弱势学生。对待这种学生,应当积极给予关注和关怀,使学生身心得以健康发展,使基础教育在各学习主体之间得以均衡发展。此外,要使得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还得考虑生源均衡的问题。由于每个家长对自己的子女都给予殷切希望,想方设法让孩子到最好的学校去学习,这就使得某些学校出现“人满为患”,而其他一些学校则出现“门可罗雀”的现象,这样不仅加剧了基础教育的巨大差距,还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所以针对这种现象,教育机构应当制定相关积极的政策,比如:就近入学、划区域入学等,以避免资源的浪费,增进教育的公平性。
四、总结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教育公平必将是我国教育事业今后一项重要的战略性指导思想。教育公平是社会教育的本质之一,它是基础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的重要体现。诚然,现在的教育不公现象必然存在,但,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尤其是基础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应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实践观,成为我国教育政策制定时的重要原则,成为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评价标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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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启迪 《教育公平要从细节入手》.校长参考,2006 (2)
摘要: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也凸显出来。本文重点关注的是教育公平的问题。就目前看来教育公平问题贯穿于教育的起点、过程和结果中,存在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民族之间,具有较大的思考价值。分析我国教育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寻求解决的措施是本文的重点。面对已存在的教育公平问题,我们应当合理配置教育教学资源,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关键字:教育公平 城乡差距 教育投资
正文:
1. 背景
功能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它泛指构成某一社会系统的要素对系统的维持与发展所产生的一切作用或影响。并且进一步认为,既然是影响,则既包括积极的影响,也包括消极的影响;既然是作用,则既可能是促进的作用,也可能是阻碍的作用。日本教育社会学家柴野昌山较早探讨了教育负向功能问题,他以默顿的“正向功能、负向功能”及“显性功能、隐性功能”这两对功能概念为基础,构建了学校教育功能理论的分析框架,将学校的教育功能分为四大类,即显性正向功能(A)、隐性正向功能(B)、显性负向功能(C)、隐性负向功能(D),从而在理论上表明了负向教育功能和正向教育功能同时存在于教育功能系统之中。【1】
学校教育,作为一个教育实体而存在,产生了巨大的积极效应,促进了个人的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也凸显出来。比如说人才流失问题、生源不均、教育观念保守、高校大规模扩招、片面最求升学率等问题。本文所关注的是教育公平的问题。
2.社会存在的教育不公平现象及原因分析
2.1教育起点不公平
教育的不公平表现在教育起点的不平等。起点平等是指教育机会平等、入学机会均等。这是一种最低层次的公平诉求,在实践中尤其是指保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2.1.1地区之间
我国经济发展存在明显的东中西三大地理格局,东部经济发展的水平高、速度快。而中西部地区,位于内陆,经济外向性差,不够发达。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直接导致教育的起点不公平。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地区间教育投入不均。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政府和家庭在教育方面的投入较高;而西部贫困地区更需要解决的是温饱问题且教育观念落后,因此教育投入相对较少。
2.1.2城乡之间
我国宪法保护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需受到九年的义务教育。然而在一些农村及偏远地区,九年义务教育很难得到保障,适龄儿童辍学率较高。在2000年的一项数据调查中发现:我国农村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6.85年【2】。农村教育经费有限,不仅师资力量极度缺乏而且基础设施落后,教学环境恶劣与城市相差甚远。 随着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推动,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到城市务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也愈发突出。据了解,有些地方学校为了保障本地学生能够充分享受到教育资源,人为地设置“门槛”来加大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难度,“择校费”、“赞助费”问题屡见不鲜。调查显示,城市的重点中学以及高等院校,在入学机会上不同家庭背景和家庭收入存在明显差别,占人口90%以上的体力劳动者,其子女在入学竞争中显然处于不利地位。名牌大学、重点大学和热门专业,来自干部和知识分子家庭的子女比重越来越高。另外,由于偏远落后地区仍存在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女性受教育程度较低
2.1.3民族之间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民族大家庭中,汉族人口最多,约占全国总人口的92%。其他少数民族人口较少,共占全国总人口的8%。我国民族分布及集中又分散,大杂居、小聚居。从整体来看,我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西南、西北和东北地区,较为偏远。不同的民族有着自己特色的民族文化,而各民族集聚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思想观念也有差异。这也就直接导致了教育的起点不平等。少数民族既要维护他们自身的文化特色,但为了个人在社会上的发展,又要遵循主流文化,这无形中给他们增加了学习负担和心理干扰。
2.2教育过程不平等
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也有差异,各地对学校师资的投资力度也不同,这也就导致了各个学校之间师资力量的不平衡。而教师队伍的良莠不齐,直接影响教学的质量。自2004年提出新课改至今,第一批实行新课改的地区,如山东、宁夏、广东、海南。这几个地区不论从国家财政投入还是当地政府的重视程度上来看,都占有绝对优势,新课标所提倡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这些观点有更深的群众基础。而像四川、甘肃、广西、贵州、重庆、西藏、青海这七个省市,2010年才实行课改,2013年才有第一批新课改的学生参加高考。新课改并不是绝对的正确合适的教育范式,但是我们可以肯定的其突出强调的重视学习过程的评价方式,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各地对新课改的重视程度不同,自然不能保证教育过程的平等。
就各省内部来看,基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格局,也不可能保证城乡之间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具有平等的待遇。近年来,国家在农村教师队伍的建设上做了一定的努力,比如鼓励支教、农村教师特岗招聘,提高农村教师的工资待遇等措施,但效果却不明显,农村教师的流动性还是很大,这从一定程度上是违背教育的连续性规律的。很多老师在农村也就呆一到两年,一届学生没有带完就离开学校了。
从课程内容上看,存在过于追求教学内容上的统一的问题。在我国的教育实践中采取了“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忽视了不同省份、城市和农村在教育环境、教育资源上的差别,课程设置未充分考虑到农村实际情况.单纯以城市学生的学力为依据,使农村学生很难适应学科教学内容的深度、难度,导致学生逐渐丧失学习兴趣,甚至辍学。以高中地理来看,新课标指出,要重视地理教育手段的信息化,重视多媒体的综合运用,增加学生对3S信息技术的了解。这一教学要求的实施需要高水平的硬件条件。在经济技术条件较好的地区,可以为学生提供机房,实际操作GIS、遥感的相关软件,更有甚者提出了Ipad进课堂的教学方式。而这在偏远的农村地区是难以实现。
2.3教育结果不公平
结果平等是指最终体现为学业成就、教育质量的平等。这是一种实质性的目标层面的平等。通常,接受大学教育被视为结果平等的目标。在我国的教育实践中,由于之前起点和过程的不平等,必然导致农村学生在结果上的不平等,即由于客观存在的教育质量上的差别导致高考中的不公平竞争,最终使能够进入重点高校的农村生源少之又少。近年来,根据各重点高校公布的数据显示,农村生源的比例不断下降。以有关部门对清华大学2010级新生的抽样调查为例,其结果显示农村户籍的学生比例仅为17%,而同年全国高考考生中。农村生源的比例高达62%。即使是像中国农业大学这样以面向农村招生为主的高校。在2011级新生中也第一次出现了农村生源低于30%.仅占28.26%的现象。【3】据教育学者杨东平的研究显示,目前农村学生主要集中在第二、三类院校,尤其是民办高校、专科学校、职业院校等。也就是说,在国家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和弱势阶层的子女所占份额逐渐减少,而教育资源和教育质量相对较弱的地方性普通高校却聚集了最多的农村学生和贫困生。
除了历史上形成的城乡教育差异,还存在着一个制度性因素,即目前的高考加分、保送、自主招生等政策对农村学生也越来越不公平。高校招生实行名额分配制度,教育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如北京、上海等地,被分配的名额多而且分数线底,导致更需要接受教育的落后地区高分考生落榜。重点大学名义上对所有学生都是公平的,但在政策设定上却不自觉地将农村学生边缘化了.在城乡、重点与非重点的二元格局下,普通中学的寒门学生既不能在分数上与城市重点学校的学生竞争,更难以获得原本用于“兼顾公平”的推荐名额。因此,在普通中学读书的农村学生,基本上与重点大学无缘。
3.教育公平的措施
3.1资源合理配置利用
政府对教育资源的调节不力,同时缺乏应有的认识。我国教育资源自身就存在分配不均的问题,而有的区域还以“等要靠”的态度对待区域教育事业的发展,结果就造成了在同等条件下教育资源配置较差的现状。教育是一种公共产品,它以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教育资源均衡化只有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群体之间进行优化配置,做到存量部分在本地区均衡,增量部分向薄弱地区倾斜,才能在教育产品这一公共属性上实现起点平等、普遍受益。
3.2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
要建设和谐社会,政府应加入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协调区域之间的教育投入,努力促进区域教育的平衡协调发展。中央政府应加强对教育欠发展区域的教育的投入,加强调控并对地方政府建设高校的行为做出政策上的支持。同时要加强区域间教育发展的规划,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加大中央投资力度的同时,可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学校,为教育事业争取到更多的经费。
3.3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建设和谐社会,实现教育公平,就是要不断完善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政策,并把社会政策提供的制度性保障落实到社会各个具体领域。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发展的培养每一个公民;加强特殊教育,公平对待农民工子女及贫困家庭的学生。完善管理体制,统一规划教育的发展,统一管理教师队伍,统一安排学校教育经费,从而给落后地区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4】
针对择校择班的现象,可以通过立法加强引导。河南省政府公布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5】像河南这样的做法值得鼓励。增加硬性约束,是削减择校之风的有力举措。教育主管部门还应出台更细化的规定,明确擅自区分重点与非重点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对违规者的惩戒机制,同时把学校管理纳入地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强化约束力。
3.4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当前.三农问题已经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解决三农问题,农村的教育问题是关键。因此在国家政策上要向农村倾斜,改变传统的“城市中心”取向。【6】虽然目前国家已经对农村实行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政策,对所有的适龄儿童实现了入学机会上的平等,但是当前更重要的是要关注农村教育的效率问题,真正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去解决农村的教育问题,把改善农村教育质量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在财政投入上要增加对农村教育的投资,解决农村教育因经费短缺所出现的问题。另外,在重点高校自主招生、高考加分等政策方面,也要向农村倾斜,努力增加农村学生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机会。对此。教育部在2011年11月22日发布的通知中已经明确表示高校自主招生应向农村地区中学或考生适当倾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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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中最重要的是人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宪法是关于人权的根本法,以人权为切入点来研究宪法,更能抓住宪法的本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宪法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新时期,要不断地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不断地加强依法治国,依宪治国,那就必须时刻以宪法为准则,不能违背宪法,为此本文分析了宪法监督的概念及我国宪法监督存在的制度问题,从而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宪法监督;违宪审查;宪法委员会;宪法监督的建构
一、宪法监督的概念
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特定机关按照法律授权,遵循法定步骤来监督、检查有关宪法的执行,对那些违背了宪法的行为并做出裁决。广义的宪法监督既包括对特定机关的监督还包括对广大公民和社会团体对宪法实施的监督[3]。本文论述的我国的宪法监督是指广义的宪法监督,既监督主体不仅仅限于特定机关还包括公众。
二、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现存的问题
(一)宪法监督缺乏专门的违宪审查机关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全国人大及其会有权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监督,但是根据已有的操作状况看。全国人大会的每次会议每年仅仅为一次,会期仅有一周而已,在此短短的时间内进行违宪审查确实很难呢进行。而全国人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会期为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但须履行宪法所赋予其的二十多项职权,也是无暇顾及违宪审查。
(二)宪法监督缺乏具体的程序规定我国宪法虽然规定了全国人大及其会有权监察、督促其的实施,立法法也对关于违背了宪法而对其进行的核查做了粗略的规定,但却都没有相应的法律适用或者对宪法诉讼问题的规定。
(三)宪法监督缺乏有效的违宪责任追究机制我国宪法对于违宪的法律后果的规定就是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会予以改变或者撤销,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的法律后果了,违宪主体也就无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了。很显然,宪法对违宪主体所应承担的违宪责任的规定过轻,难以起到威慑作用。此外,对于国家机关领导成员的违宪行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宪法及有关法律并未作出任何规定。
三、中国特色宪法监督保障制度的完善
(一)在全国人大之下设立宪法委员会对于宪法的监督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一种就是设立专门的宪法委员作为人大专门委员会,二是效仿西方国家,设立专门的宪法法院,审查违宪。对于第一种方案笔者较为支持,即在全国人大之下设立宪法委员会为我国的违宪审查机构。根据宪法及人大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在认为必要时,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性质的宪法监督委员会履行全国人大及其会的宪法监督职权。因此采用此种方式不会违背宪法,也无需修改宪法,同时也保护了全国人大作为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减少了改革的阻力。而设立的机构是全国人大下设的专门机构,性质上属于最高权力机关的内部机构,最终的违宪审查权力还是归属全国人大。而全国人大也应设立专门的法律规定宪法委员会的程序、人员录用的资格、组织的行使、责任等详细的规定,从而使宪法委员会制度化。
(二)违宪审查之人民法院的建构关于建立专门的一个法院机构来审理违宪的案件,虽然学界对此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但我认为,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普通法院型并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情况来设立违宪审查机关。因此我建议依据我国的人民法院的审理制度为蓝本,以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为最低的诉讼审判单位,建立一个专门的审理违反宪法的法庭即违宪审查法庭。这样不仅节约改革成本,而且有参照,更易进行。因为我国目前法院的法官的业务素质还不是很高,处理案件的能力有限,对于更加专业的违宪审查应对力不足,所以从市级的中级人民法院开始为最佳。以中级人民法院为最低诉讼单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实行两审终审制,最高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结果为最终判决结果。这样一来有效提高办案质量,提高诉讼效率。
(三)完善公民的权利救济机制宪法救济制度是指宪法条文可以直接作为引用,作为公民的宪法权利法律保障制度。宪法权利受侵害主体在提交申请材料之前,宪法权利受侵害者必须确认侵害其权力的主体行为已经通过了违宪审查机关即宪法委员会的审查并认定其行为违宪,拿着宪法委员会出的违宪裁决和自己的申请去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宪审查法庭在审理后应对受侵害主体提供相应的救济,如:采取措施停止有关机关或人员加以实施侵害申请主体的相关的宪法上的权利,积极保障受害人的宪法上的合法权利得到有效的恢复并损失严重的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在社会上积极的加强宪法的宣传推进宪法意识的培养,从而改正某些错误的认识。
四、结语
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有利于更好地维持其作为根本法的地位和其的效力,维护其权威性和稳定性,对其进行监督,更是是对实现人民的利益的一种切实的维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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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汪小越.宪法监督模式的比较研究[D].长春理工大学,2013.
摘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但通常被束之高阁,很少被应用于生活中。要加强宪法与社会生活的紧密联系,就必须加强宪法与社会民生之间的紧密联系。基于此,本文即从宪法视角,对劳动权的基本内涵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当前我国劳动权在宪法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加以研究,进而深入探讨加强我国劳动权宪法保障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劳动权;宪法视角;法律;劳动保障;基本权利
劳动权作为构成公民基本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不但维护着公民的尊严,而且是公民依法行使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劳动权在我国宪法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且每阶段宪法在劳动权方面都有十分明确的规定。然而,当前我国针对劳动权的具体实施却依然处于落后的计划经济时代,不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劳动权的实质,这对我国劳动权的贯彻落实造成了严重阻碍。所以,从宪法视角对劳动权进行研究,对于保障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与深远意义。
一、宪法视角下劳动权的基本内涵
宪法最为国家最高法,其主要对国家机关、公民、体制机制等根本事项进行规范。劳动权作为宪法的一个构成部分,简而言之,就是对劳动领域中的基本秩序进行规范。所以,宪法视角下的劳动权即具有宪法的优位性与基本性等方面的共性,还具有专门规范劳动部门等方面的特性。其中,宪法规范中对劳动权的保障是宪法对人权实施保障的逻辑出发点。宪法对人权进行保障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个人尊严,保护公民的合法劳动价值。而新时代人权保障的核心就是对公民劳动权的保障,因此,只有对劳动权进行有效地保障,才能够促使广大公民在公平公正、有尊严、有经济保障的环境下谋求发展。所以,宪法视域下的劳动权应该根据国家的社会经济实际发展状况,对宪法中的劳动秩序进行改进与发展。[1]
二、当前我国劳动权在宪法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落后的宪法劳动权保障制度
目前,我国宪法领域中的劳动权保障问题依然很多,尤其是我国宪法中涉及到的劳动权保障相关规定,仍然处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发展阶段。陈旧落后的劳动权制度保障体系,使得劳动领域中的诸多新兴问题无法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难以满足新时代公民的劳动发展要求。同时,虽然我国进行过四次宪法修改活动,但依然未促使宪法深入到民众的生活当中,相关的劳动保障制度也未能得到切实的改革,落后的劳动保障制度局面没有改善,严重制约了我国公民劳动权益的合法诉求与强有力的保障。
(二)不健全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
由于受“宪法委托”这一功能影响,使得我国制定出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度,从一定程度上讲过于片面或粗糙。比如,在1994年制定出的《劳动法》,其在拘束力与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实质性效力非常有限;在团结权、民主权、管理权等一些高端劳动权利方面,虽然也制定了宣示性的规定,但却没有明确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所以,这种缺乏实质性意义的劳动权规范,根本无法有效保障广大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2]
三、加强我国劳动权宪法保障的路径探析
(一)健全宪法中劳动权条款规定
作为法律效率最高的宪法,是其他法律的根本与基础,具有广泛性、根本性与最高性的特征。所以,宪法规范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其规定内容的效力性。建立健全宪法中有关劳动权的具体规定,能够有效促进宪法体系中劳动权保障体制的严谨性、完整性、协调性以及分明性。比如,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健全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立法是确保宪法规范得到贯彻落实的有效手段,只有加快推进《保险法》、《就业法》、《合同法》、《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够大力改进我国宪法中的劳动权法律保障体系,促使各方面的劳动关系得到科学高效的保障。
(二)构建完善的宪法诉讼制度
宪法诉讼主要是指国家机关以及公职人员对宪法规定范围内的公民基本权利造成侵犯,致使公民向司法机关对其提起控诉的一项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不仅仅可能会受到平等主体的侵犯,而且有可能受到来自国家公职权力的侵犯。尤其是作为社会经济权利领域中的劳动权,其在实践过程中通常需要借助于国家权力加以实施,因此,构建完善的宪法诉讼制度,可以有效避免不当的国家权力干预,确保公民的合法劳动权得到全面保障,最大程度的发挥宪法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效力。[3]
(三)增加政治决策中的劳动者代表
提高政治参与度是确保劳动权落到实处的核心与关键。从目前我国宪法的发展状况来看,必须摆脱将劳工群体视为社会发展的“被动接受者”的错误认识,而应清醒认识到劳动群体是社会发展“主动参与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政治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广大劳工群体的权利,科学增加劳动者代表人数,确保社会各界都能聆听到劳工群体的合法诉求,使得劳工领域中的各种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积极保障劳工群体的合法劳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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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文学是世界上最年轻的文学之一,从其诞生之时起,就因其尖锐的批判性、持续的独创性和精彩的多元性而独树一帜。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美国文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白鲸»讲述了饱经风霜的亚哈船长与他的仇敌白鲸之间惊心动魄的故事,亚哈身上体现了令人敬佩的正义品质:百折不挠、英勇无畏、经验丰富,同时还具有令人恐惧的邪恶力量:偏执、自私、专横。他集正义与邪恶与一身,具有鲜明的双重性。
关键词:正义;邪恶;性格双重性
Abstract:«Moby Dick» tells us a thrilling tale between Captain Ahab and his enemy whale called Moby Dick.Ahab's character is amphibious. On one hand,he is indomitable、brave and experienced. On the other hand, he is bigoted, selfish and presuming.
Key words: justice; evil; character's amphibiousness
«Moby Dick» written by Herman Melville is regarded as the first American prose epic. It's an encyclopedia of everything, history, philosophy, religion, etc. But it is first a Shakespearean tragedy of man fighting again overwhelming odds in an indifferent and even hostile universe.
The story goes roughly as follows. Ishmael, feeling depressed, seeks escape by going out to sea on the whaling ship, Pequod. The captain is Ahab, the man with one leg. Moby Dick, the white whale, had sheared off his leg on the most as a reward for anyone who sights the
whale first. The Pequod marked a good catch of whales but Ahab refuses to turn back until he has killed his enemy. Eventually, the white whale appears, and the Pequod begins its doomed fight with it. On the first day the whale overturns a boat; On the second, it swamps another. When the third day comes, Ahab and his crew manage to plunge a harpoon into it, but the whale carries the Pequod along with it to its doom. All on board the whaler get drowned, except one, Ishmael, who survives to tell the tale. From the story, we can see that captain Ahab is a hero who dares to fight though he failed at last. Ahab is Byronic hero, a man with consuming desire to take revenge against the whale which has crippled him. He is brave. Though he knows that it has difficulty in killing whale, he never gives up. He thinks that man can make the world for himself and he tries his best to kill the whale. Although he fails at last, his spiritual is respectable and we should also be indomitable.
We know that Ahab's character is amphibious, and we now more focus on the bleak view. As the author is negative, the story is full of tragedy, including the ending.
Captain Ahab is a typical Melvillean “isolato”, and a typical Bartleby whose lips are set ever for an “I prefer not to”. He cuts himself off from his wife and kid, and stays away most of the time from his crew. He hates Moby Dick which is an embodiment of nature. He is angry because his pride is wounded. After the loss of his leg in his encounter with the white whale, he seems to hold God responsible for the presence of evil in the universe. Thus his anger assumes the proportions of a cosmis nature. In his egocentric obsession. He loves his sanity, and humanity and becomes a devilish creature rushing headlong toward his doom.
Captain Ahab believed in his own power, he is too much of a self-reliant individual to be a good human being. His selfhood must be asserted at the expense of all else: lives may be sacrificed, and nature may be sacrificed, and nature may have to be vanquished in order that he may do what he wills. Ahab is ,to be more exact, a victim of solipsism, His tragedy stemming in the main from extreme individualism, selfish will, a spirit too much withdrawn to itself to warrant salvation.
In conclusion, we should observe the two sides of the Captain's character. We need be brave and confident. We have to remind that man is in society, and we can't live without society. We should respect the nature.
Ⅰ. Background
From the early 1800s to the civil war,American was a land of paradoxes, a land stirred by spiritual dreams and shaped by the realities of a growing materialism. the United States had begun to change into an industrial cause society, technology would bring vast material benefits and cause overwhelming social disorders. Americans had sought new liberties and new ideas in life and art, but conflicts of their society had culminated in a bloody civil war. In the first half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 the proportion of Americans who labored on farms declined as increasing members left the land to work in urban businesses and factories. New York became American’s largest city, supplanting Boston and Philadelphia as the economic and cultural capital of the nation. Though the first half of the century the pursuit of simplicity, utility, and perfection remained an American characteristic.
In the years preceding the Civil War relatively few volumes of imaginative literature were published in the United States. Most book were almanacs, schoolbooks, self-help manuals, or works on religion, medicine, or the law. Fewer than a dozen volumes of poetry were published annually. Fiction was a prime component of ladies’ magazines. Novels were increasingly popular, especially historical romances written by Europeans, most notably by “the monarch and master of modern fiction,” Sir Walter Scott. But as the century progressed, native American writers won increasing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fame. Washington Irving’s Sketch Book (1819-1820)became the first work by an American writer to win financial success on both sides of the Atlantic.
Ⅱ. The definition of Romanticism
Romanticism is a movement prevailing the 19th century in Western World in literature. art music and philosophy beginning as a reaction and protest against the bondage of rules and customs of neo-classicism. It was marked and is always marked by a story reaction .It returned to nature and plain humanity for material. It brought about a renewed interest in medieval literature. It was also marked by sympathy for poor people and thus a deep understanding toward common people. It was a movement expression of indivdual orignality and different poets realized their variety.
A dream of golden age is established against stern realities .Imagination is the key point.
Ⅲ.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Romantic Literature
The main trends of thought of the literature of romanticism is Romanticism, Transcendentation, Anti-slavery. Transcendentation as a moral philosophy, transcendentalism was neither logical nor systematized. It exalted feeling over reason, individual expression over the restraints of law and custom. They believed in the transcendence of the “Oversoul”, an all-pervading power for goodness from which all things come and of which all things are a part.
Romanticism, attitude or intellectual orientation that characterized many works of literature, painting, music, architecture, criticism, and historiography in Western civilization over a period from the late 18th to the mid-19th century. Romanticism can
be seen as a rejection of the precepts of order, calm, harmony, balance, idealization, and rationality that typified Classicism in general and late 18th-century Neoclassicism in particular. It was also to some extent a reaction against the Enlightenment and against 18th-century rationalism and physical materialism in general. Romanticism emphasized the individual, the subjective, the irrational, the imaginative, the personal, the spontaneous, the emotional, the visionary, and the transcendental.
Among the characteristic attitudes of Romanticism were the following: a deepened appreciation of the beauties of nature; a general exaltation of emotion over reason and of the senses over intellect; a turning in upon the self and a heightened examination of human personality and its moods and mental potentialities; a preoccupation with the genius, the hero, and the exceptional figure in general, and a focus on his passions and inner struggles; a new view of the artist as a supremely individual creator, whose creative spirit is more important than strict adherence to formal rules and traditional procedures; an emphasis upon imagination as a gateway to transcendent experience and spiritual truth; an obsessive interest in folk culture, national and ethnic cultural origins, and the medieval era; and a predilection for the exotic, the remote, the mysterious, the weird, the occult, the monstrous, the diseased, and even the satanic.
Ⅳ. Main writer and masterpiece
ⅰ.Washington Irving(1783-1851)
He was the Father of American Imaginative Literature; the Father of American Short Stories. He was the first great prose stylist of American romanticism familiar style.
The apparent ease of his writing is not simply that of the gifted amateur; it results from his purposeful identification of his whole personality with what he wrote. He was urbane and worldly, yet humorous and gentle, his great and graceful style combine with American roots shaped his independent literary personality. He was the first great belletrist, writing always for pleasure, and to produce pleasure. In 1819-1820 ,his Sketch Book appeared the first modern short stories and the first great American juvenile literature to write good history and biography as literary entertainment. The most story of his Sketch Book is The Legend of Sleep Hollow and Rip Van Winkle. He introduced the familiar essay to America. His best-known stories awakened an interest in the life of American regions. In 1819, A History of New York by Diedrich Knickerbocker a rollicking burlesque of a current serious history of the early Dutch settlers, has become a classic of humor.
Bracebridge Hall followed in 1822;then he first went to Germany in pursuit of an interest in German romanticism, which flavored the Tales of Traveller(1824), in Paris he with John Howard Payne wrote the brilliant social comedy Charles the Second or The Merry Monarch. A History of the Life and Voyages of Christopher Columbus(1828); A Chronicle of the Conquest of Grandada(1829); Voyages and Discoveries of the Companions of Columbus(1831) ; a famous volume of stories and sketches—The Alhambra(1832) and Legends of the Conquest of Spain (1835) and so on.
ⅱ. James Fenimore Cooper(1789-1851)
He was the first important American novelist began his literary career on a dare. In 1821,The Spy was successful, it was a rousing tale about espionage against the British during the Revolutionary War .Cooper launched two kinds of immensely popular stories: the sea adventure tale, and the frontier saga. The Pilot is the best of his many sea romances(1824). He wrote the first official history of the U.S. Navy in 1839. His frontier stories Leather Stocking Tales including five novels: The Deerslayer; The Last of the Mohicans, The Pathfinder, The Pioneers, The Prairie. Allan Nevins calls these five novels the nearest approach yet to an American epic. with a vast group of supporting characters, virtuous or villainous, Cooper made the American conscious of his past, and made the European conscious of American. And the Textbooks works is The Last of The Mohicans.
ⅲ.Edgar Allan Poe(1809-1849)
Poe was born in Boston. He was the Father of Modern Short Stories; the Father of Detective Story; and the Father of Psychoanalytic Critism. He was the jingle man. He won a contest with his story “Ms. Found in a Bottle” .Then he got a job as editor with the Southern Literary Messenger in 1833. He showed his true talents as an editor, a poet, a literary critic, and a writer of fiction. And he also issued The Fall of the House of Usher. In 1840, His first collection of short stories Tales of the Grotesque and Arabesque. The Raven was published as the title poem of a collection in 1845. In Europe, he was hailed as a pioneer in poetic and fictional techniques. His influence was especially strong on many French writers. The most famous works were To Helen; The Raven; Annabel Lee; The Fall of the House of Usher. ⅳ. Ralph Waldo Emerson(1803-1882)
He was responsible for bringing Transcendentalism to New England and was recognized throughout his life as the leader of the movement. He believed above all in individualism, independence of mind and self-reliance. He admired courage, he was not afraid of changing or clashing ideas. Like many original minds, he was often several jumps ahead of what his followers thought was his position or philosophy. He was one of the most influential American thinkers, yet he had no elaborate, formal system of thought and he never attempted to create one. Emerson believed above all in individualism, independence of mind, and self-reliance. In 1836,he issued the first book Nature , which met with a mild reception. However , two speeches in the next two years, The American Scholar and The Divinity School Address ,made him famous. Many of his lectures were later distilled into his famous Essays. Among his most important works are Representative Men (1850)and English Traits (1856).His Poem appeared in 1847. In his day, Emerson’s poems were criticized for their lack of form and polish. In recent years, hover, his poetry has received high praise.
His harsh rhythms and striking images appeal to many modern readers as artful techniques. His prose style is sometimes as highly individual as his poetry. Many of his essays were put together from his journal entries, speeches, and random notes, and they are often somewhat disorganized. Yet his skill in polishing each sentence into a striking thought makes his writing memorable. One of his great statements was in The American Scholar. That title is now carried by one of the finest magazines in American. Oliver Wendell Holmes called the speech “our intellectual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He is the world ’s eye. He is the world’s heart.
ⅴ. Henry David Thoreau(1817-1862)
He was Emerson’s truest disciple, who put into practice many of Emerson’s theories. Walden, the superb book came out of his two-year’s residence at Walden Pond. He explained many of the beliefs that led him to try this kind of life. He thought it better for a man to work one day a week and the rest of the week could be devoted to thought. For Thoreau, as for Emerson, self-reliance and independence of mind ranked above all each should find out his own way of living. In 1849, From his experience in jail came his famous essay” Civil Disobedience”, which stated Thoreau’s belief that no man should violate his conscience at the command of a government. His famous book is Walden Where I Lived, and What I Lived For.
ⅵ. 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
The House of the Seven Gables deals with the effects of a curse, and though the tale itself is fiction, the germ of the story sprang from the author’s family history. Hawthorne gathered his material by observing and listening to others whose talk was filled with New England Lore, legend, and superstition. His famous book is The Scarlet Letter.
Hawthorne’s unique gift was for the creation of strongly symbolic stories which touch the deepest roots of man’s moral nature. The finest example is the recreation of Puritan Boston, “The Scarlet Letter”. In this novel each word, image, and event works toward a single effect. It is a complex story of guilt, its effects upon various persons, and how deliverance is obtained for some of them. His ability to create vivid and symbolic images that embody great moral questions appear strongly in his short stories. It was Hawthorne’s ability to make a story exist in its own right but at the same time appear as a moral symbol. Hawthorne shares with Edgar Allan Poe the distinction of advancing the art of the short story, giving to the form qualities that are uniquely American. To Hawthorne and Melville, however, the telling of a tale was a way of inquiring into the meaning of life. His stories also have The Blithedale Romance(1852); splendid stories called Mosses from an Old Manse(1846); The Marble Faun(1860)
ⅶ. Herman Melville(1819-1891)
Moby Dick, a tremendous chronicle of a whaling voyage in pursuit of a seemingly supernatural white whale. The book is steeped in symbolism, another strong appeal to readers of his century. In 1846, Typee became known as the “man who lived among cannibals”. The book was basically factual but was no doubt elaborated somewhat and built up from Melville’s reading as well as his experience. Equally successful was a sequel, Omoo(1847),about his adventures on Tahiti and other island. Later Melville based Bedburn(1849) on his first voyage to England, and White-Jacket(1850) on his brief career in the navy. He drew upon his naval experience again for Billy Budd(1891).
He has two other philosophical novels Mardi, Pierre. two celebrated short novels Benito Cereno and Billy Budd. The story uses a ship as symbol of society and searchingly examines the problems of good and evil. Ahab’s ship was like a world inminiature with characters from all walks of life.
ⅷ. 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1807-1882)
Longfellow was born in Portland, Maine, on February 27,1807 and died on March 24,1882 in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the most beloved American poet of his time. His main books are Longfellow’s first collection of poems entitled Voices of the Night(1838); Hyperion” the prose romance(1839) ; Ballads and other Poems(1841); Poems on Slavery(1842); Evangeline(1847); Song of Hiawath(1855); The Courtship of Miles Standish(1858)
After his death, he became the only American to be honored with a bust in the Poet’s corner of Westminster Abbey. The gentleness, sweetness, and purity for which his poetry was popular during his lifetime.
Ⅴ.Summary
From the end of the 18th century to the outbreak of he Civil War. It started with the publication of Washington Irving’s The Sketch Book and ended with Whitman’s Leaves of Grass. It is also called “the American Renaissance”. The desire for an escape from society and a return to nature became a permanent convention of American literature. The American Puritanism as a cultural heritage exerted great influences over American moral values. Besides, a preoccupation with the Calvinistic view of original sin and the mystery of evil marked the works of Hawthorne, Melville and a host of lesser writers. The most clearly defined Romantic literary movement in this period is New England Transcendentalism. This Transcendentalist group includes two of the most significant writers America has produced so far, Emerson and his young friend, Henry David Thoreau, whose writing has a strong impact on American literature. Basically, Transcendentalism has been defined philosophically as “the recognition in man of the capacity of knowing truth intuitively, or of attaining knowledge transcending the reach of the senses.” Emerson once proclaimed in a speech, “Nothing is at last sacred but the integrity of you own mind.” Other concepts that accompanied Transcendentalism include the idea that nature is ennobling and the idea that the individual is divine and, therefore, self-reliant. It ranges from the comic fables of Washington Irving to the Gothic tales of Edgar Allen Poe, from the frontier adventures of James Fenimore Cooper to the narrative quests of Herman Melville, from the psychological romances of Nathaniel Hawthorne to the social realism of Rebecca Harding.
American romantic literature by western romantic literature influence.19 century,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American capitalism, the national consciousness and patriotic enthusiasm, to get rid of the English literature of bondage, pay attention to the human spirit and the pursuit of freedom to create a fill transcendence, thus the romantic literature began to flourish.
Bibliography:
1. 王长荣. 《现代美国小说史》.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2.
2. 邵锦娣,白劲鹏. An Introduction to Literature. 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3. 隋刚.《美国文学旧作新读》. 北京:外文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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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是在一个社会冲突激烈、矛盾变动急剧的时代背景下领导中国革命实践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想就是在这样的时代环境下孕育起来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毛泽东思想与民族创新精神论文,供大家参考。
内容摘要:毛泽东对创新问题的认识,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注重了中国革命的实际要求,这就使思想层面上的创新精神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上得到了统一,为在中国共产党内倡导创新精神奠定了极其深刻的理论基础。毛泽东思想是与中国共产党的创新实践紧密相联系的。离开创新,就谈不上毛泽东思想;研究毛泽东思想,不讲创新也就不可能深刻把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历史价值,当然也就不可能从毛泽东思想中汲取前进的力量。这种创新精神将凝结成为中华民族进步的灵魂,成为中国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精神在毛泽东思想中的地位也是极其重要的。
一、毛泽东思想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个重大理论成果是毛泽东思想,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和,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是毛泽东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中国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的一系列独创性经验作了理论概括而形成的适合中国情况的科学的指导思想。
二、民族创新精神
创新精神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现代人应该具备的素质。 创新精神属于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范畴,是进行创新活动必须具备的一些心理特征,包括创新意识、创新兴趣、创新胆量等。创新精神是一种勇于抛弃旧思想旧事物、创立新思想新事物的精神。
三、毛泽东关于创新问题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是在一个社会冲突激烈、矛盾变动急剧的时代背景下领导中国革命实践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想就是在这样的时代环境下孕育起来的。毛泽东曾描述说:“这个变化是如此巨大,以至使老一辈的人们完全不能设想的变革,都轰轰烈烈地出现了。”(注:《毛泽东选集》,2版,第4卷,135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急剧变动的时代必然就是一个呼唤创新的时代。毛泽东就是在这样一个大变动的时代树立了鲜明的创新精神。 从历史实践来看,促使毛泽东创新精神孕育和发展起来的因素大致有三个方面。第一是早年受到五四运动的洗礼。当时新思想的汹涌澎湃使青年毛泽东培育起创新的思想意识。如他所描述的那样:“近年欧潮东渐,学说日新。全国学界人士,靡不振臂奋起,顺应潮流,从事改革。”(注:《毛泽东早期文稿》,495页,湖南出版社,1990。)第二,大革命失败后被迫退到偏僻落后的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的实践,促使毛泽东不得不面对原先没有想到过的新情况、新问题。他意识到,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这样的事情就只是发生在中国,“不但全世界帝国主义国家没有一国有这种现象,就是帝国主义直接统治的殖民地也没有一处有这种现象”(注:《毛泽东选集》,2版,第1卷,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第三,一段时期里党内教条主义的盛行以及指导中国革命失败的惨痛教训,促使毛泽东在思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的过程中,注重树立创新精神。毛泽东还曾把教条主义者称为“思想上的懒汉”,就是指他们只会用现成的思想理论,用别人得出的观点结论,来代替自己的思考。总之,毛泽东的创新精神既是大变动时代孕育的结果,也是革命实践催化的结果。 毛泽东对创新问题的认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树立创新精神,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毛泽东指出:“运动在发展中,又有新的东西在前头,新东西是层出不穷的”(注:《毛泽东选集》,2版,第2卷,53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人类总是不断发展的,自然界也总是不断发展的,永远不会停止在一个水平上。因此,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注:《毛泽东文集》,第8卷,32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毛泽东曾把人的思维器官——脑比喻为“加工厂”,他说:“我们的脑子是个加工厂。工厂设备要更新,我们的脑子也要更新”(注:《毛泽东文集》,第8卷,39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这就把创新精神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统一起来了。
第二,勇于创新,才是党的正确的思想路线。1930年毛泽东针对党内主观主义的错误严肃地指出:如果以为什么事情都不用自己动脑筋,只要遵守既定的办法或者拿着书本上的知识照抄照搬,革命就可以取得胜利,这样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完全不是共产党人从斗争中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注:《毛泽东选集》,2版,第1卷,1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这里,毛泽东很明白地表示了这样一层意思:只有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共产党人才能在斗争中创造出新局面。毛泽东提倡的“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就是不唯书,不唯上,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
第三,有没有创新精神,是对党员干部工作能力和党员素质的基本要求。毛泽东认为,一个好的领导、好的党员,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关系到能不能有效地领导群众开展革命斗争。他指出,领导干部和党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时,必须“自己去用心思索,发扬自己的创造力”(注:《毛泽东选集》,2版,第3卷,9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因此,树立创新精神是毛泽东对党的干部以及党员的素质提出的明确要求。
第四,只有发扬创新精神,才能保障中国的胜利。在毛泽东看来,没有创新就没有进步,不思创造,不求发展,结果只能落后于形势,对革命不利。他指出,真正的革命的指导者,应当注意随时调整和更新。
第五,坚持创新精神,关系到对待革命理论的科学态度。在对待理论的态度上,毛泽东一再要求人们正确地对待马克思主义,要从具体的条件出发,不要把他们的理论当作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他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注:《毛泽东选集》,2版,第1卷,29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可见,科学地对待革命理论,也是一个创新问题。毛泽东对创新问题的认识,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注重了中国革命的实际要求,这就使思想层面上的创新精神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上得到了统一,为在中国共产党内倡导创新精神奠定了极其深刻的理论基础。
【摘要】
毛泽东对创新问题的认识,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注重了中国革命的实际要求,使思想层面上的创新精神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上得到了统一,为在中国共产党内倡导创新精神奠定了极其深刻的理论基础。
毛泽东思想是与中国共产党的创新实践紧密相联系的。这种创新精神将凝结成为中华民族进步的灵魂,成为中国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创新精神在毛泽东思想中的地位极其重要。
【关键词】毛泽东 创新 民族精神
【正文】
一、关于“创新”
创新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与功能:在微观层面,创新是一个企业发展的根本;在宏观方面,创新则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创新作为民族进步的灵魂,是生产力作为社会发展根本动力的深入阐发与时代表述。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就是说在影响民族进步的各种因素中,创新是决定性的因素,起着核心的作用,创新是使一个民族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源泉。
在党的中,“创新”是出现频率最高的概念,共出现55次:
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十年的基本总结:8次出现“创新”:创新型国家 创新社会管理 党的建设改革创新 科技创新能力 理论创新 创新发展理念 理论创新 勇于创新
②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9次出现“创新”:实践创新 理论创新 制度创新 改革创新精神 理论创新 科技创新 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 创新社会管理
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3次出现“创新”:创新型国家 创新人才 创新
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19次出现“创新”:创新驱动发展 管理创新驱动 金融创新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科技创新 自主创新 创新 原始创新 集成创新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协同创新 国家创新体系 技术创新体系 知识创新体系 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 科技创新 创新资源 创新发展 创新开放模式
⑤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1次出现“创新”: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1次出现“创新”: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
⑦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5次出现“创新”:创新社会管理 学生创新精神 创新社会管理 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
⑧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2次出现“创新”:以创新发展军事理论为先导 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创新能力
在党的十七大中,“创新”一词共出现56次:
从词性分析:既有名词的用语,如创新型国家、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改革创新、文化创新、科研方法创新、自主创新、创新活动、传播手段创新等;也有动词上的使用,如勇于创新、创新发展观念、创新对外投资体制、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等;同时,也有从形容词角度的作用,如创新的智慧、创新的环境等。
从战略层面分析:既有从创新型国家、国家创新体系等宏观战略层面,也有从组织制度创新、创新体制等中观层面,也有从自主创新能力、科研方法创新等战术层面。创新型国家是我国的最高战略目标。 从“创新”用语的广度与深度看,出现了一些新的创新用语,如传播手段创新、科研方法创新、创新文化生活方式等,都体现了时代精神。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的党中央重大理论创新和重大战略部署之一。
二、毛泽东思想
由以上总结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创新精神的高度重视,而早在多年以前,毛泽东就已经强调了创新的重要性。
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中国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的一系列独创性经验作了理论概括而形成的适合中国情况的科学的指导思想。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适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三、民族创新精神
民族创新精神是一个特定的文化概念,不同于一般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生成、发展演化过程中逐渐积淀下来的民族生存哲学,是一个民族得以存在、生存和延续的灵魂,亦称民族意识;而民族创新精神则专指民族精神中积极追求真理,不惧邪恶,求真、求善、求美、求新的精神气质。民族创新精神是民族精神中的最优秀品质,是表征民族文化活性的关键特征。
四、毛泽东关于创新问题的认识
1.产生
中国共产党是在一个社会冲突激烈、矛盾变动急剧的时代背景下领导中国革命实践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想就是在这样的时代环境下孕育起来的。毛泽东曾描述说:“这个变化是如此巨大,以至使老一辈的人们完全不能设想的变革,都轰轰烈烈地出现了。”[1]急剧变动的时代必然就是一个呼唤创新的时代。毛泽东就是在这样一个大变动的时代树立了鲜明的创新精神。
因此,毛泽东的创新精神既是大变动时代孕育的结果,也是革命实践催化的结果。
2.毛泽东对创新问题的认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树立创新精神,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
毛泽东指出:“运动在发展中,又有新的东西在前头,新东西是层出不穷的”[2],“人类总是不断发展的,自然界也总是不断发展的,永远不会停止在一个水平上。因此,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3]。
毛泽东曾把人的思维器官——脑比喻为“加工厂”,他说:“我们的脑子是个加工厂。工厂设备要更新,我们的脑子也要更新”[4]。这就把创新精神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统一起来了。
第二,勇于创新,才是党的正确的思想路线。
1930年毛泽东针对党内主观主义的错误严肃地指出:如果以为什么事情都不用自己动脑筋,只要遵守既定的办法或者拿着书本上的知识照抄照搬,革命就可以取得胜利,这样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完全不是共产党人从斗争中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5]。这里,毛泽东很明白地表示:只有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共产党人才能在斗争中创造出新局面。毛泽东提倡的“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就是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
第三,有没有创新精神,是对党员干部工作能力和党员素质的基本要求。
毛泽东认为,一个好的领导、好的党员,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关系到能不能有效地领导群众开展革命斗争。他指出,领导干部和党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时,必须“自己去用心思索,发扬自己的创造力”[6]。因此,树立创新精神是毛泽东对党的干部以及党员的素质提出的明确要求。
第四,只有发扬创新精神,才能保障中国的胜利。
在毛泽东看来,没有创新就没有进步,不思创造,不求发展,结果只能落后于形势,对革命不利。他指出,真正的革命的指导者,应当注意随时调整和更新。
第五,坚持创新精神,关系到对待革命理论的科学态度。
在对待理论的态度上,毛泽东一再要求人们正确地对待马克思主义,要从具体的条件出发,不要把他们的理论当作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他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7]。可见,科学地对待革命理论,也是一个创新问题。
毛泽东对创新问题的认识,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注重了中国革命的实际要求,这就使思想层面上的创新精神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上得到了统一,为在中国共产党内倡导创新精神奠定了极其深刻的理论基础。毛泽东思想是与中国共产党的创新实践紧密相联系的。可以说,离开创新就谈不上毛泽东思想,不讲创新也就不可能深刻把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历史价值,当然也就不可能从毛泽东思想中汲取前进的力量。这种创新精神将凝结成为中华民族进步的灵魂,成为中国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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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与民族创新精神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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