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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经营者集中的概念进行界定,分析经营者集中的表现形式。进而对反垄断法在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标准、审查的法律规制上进行论证,发现其中的不足并提出完善的建议从而使法律规制能够更好地发挥其维护市场竞争的作用。
关键词: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
经营者集中是各国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种现象,它是经营者开拓市场或是进入新市场,增强自身经济实力的一种方式。应该说在一定程度上经营者集中能够改善一定的经济效益,提高作为经营者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但是由于一定的集中占据的市场支配地位,使得一些阻碍公平竞争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出现。因此,关于经营者集中成为世界各国法律规制的重要对象,在我国,经营者集中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同成为《反垄断法》规制的重要内容。
一般来说,“经营者集中”是指以获得企业的控制权或从企业获得重大经济利益为目的,通过合并、股份购买、资产购买、经营协议等方式实施的对竞争构成重大影响的行为。然而,由于各国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竞争政策,关于这一概念的界定是存在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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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经营者集中”是指以获得企业的控制权或从企业获得重大经济利益为目的,通过合并、股份购买、资产购买、经营协议等方式实施的对竞争构成重大影响的行为。然而,由于各国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竞争政策,关于这一概念的界定是存在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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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预算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之所以这么少,和其本身的特点也有一定关联。94年的这部法律虽然是我国目前为数不多的财政基本法,但它在性质上更接近一部程序法,而非实体法。其中大量的篇幅是有关预算编制的基本程序,而对于预算的管理、内容、调整、审查等实体性标准规定得过于简单和粗略,缺乏对于政府财政收支权力的实体性控制。而且原本的一些程序性规定也很不完整和细致,也没有真正实现从程序上规范和控制权力的目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预算法律责任制度之完善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浅析预算法律责任制度之完善全文如下:
【摘要】预算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是我国预算法律制度改革中的重要环节,是从根本上体现国家预算的法律效力、保障国家预算的执行、实现对国家预算的法律监督所不可或缺的基础。而现行《预算法》的规定不够全面,其内容亟待完善。本文拟从这一角度切入,并结合将于2005年2月1日起施行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内容,浅析我国预算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
【关键词】预算法;预算法律责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论文正文】
国家预算,是国家组织分配财政资金的重要工具和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它是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必须要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审批后方才生效,因此是国家的一项法律文件,体现着人民的意志。由于它作为国家宏观经济活动基石的地位,当今许多国家的议会都把预算案视为仅次于宪法的重要法案,并通过预算监督程序对政府活动实行监督。预算就是民主决策,财政民主就通过民主政体制基础的预算制度来实现。 作为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的预算法律制度,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也就具有了特殊的重大意义,成为国家经济活动的根本准则。而预算法律制度能够有效运作,对国家预算活动能够真正产生规范的效果,法律责任制度的详尽规定是一个有力的后盾。
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改革的深入,人大已经逐步加大了对预算职权、编制、审查、调整、执行、监督以及预算外收入的管理,对政府预算提出了越来越多的具体要求,这不啻为一个可喜的变化,让我们看到了国家预算法治化进程的清晰脉络,但这还远未达到我们的预期。预算活动牵一发而动全身,预算的规范化就等于权力的规范化。只有当政府每花一分钱都经过预算审批时,才能表明政府的“钱袋子”掌握在人民手中,才能实现法治国家。而目前预算的监督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监督不力仍然是我们面对的一个难题。那么,如何能够让人大的监督真正发挥作用呢?笔者认为,具体且全面地规范违反预算法的政府机关及相关人员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乃是预算法律监督体制中的重要一环,也是最后的一环,这应当是我国预算法律制度改革中的重要内容。
预算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在于:
1.完善预算法律责任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体现国家预算的法律效力。国家预算作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集中体现在它的强制力上,只有严格约束国家机关及其人员的行为,明确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强化预算的法律效力,控制预算的随意变动。
2.完善预算法律责任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预算的贯彻执行。对掌握权力的国家机关若不明确其行为的责任,造成“权重责轻”的局面,滥用权力、阳奉阴违等情况的出现将是不可避免的,预算就将成为一纸空文,无法得到切实遵守。
3.完善预算法律责任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对国家预算的法律监督。预算监督不力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这也是大量预算违纪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全面建立预算的问责和质询机制,让政府收支活动公开化、透明化,才能让政府的一举一动都处在人民的监督之下。让政府自律,对人民负责。
4.完善预算法律责任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预算审批的权威性,维护国家预算的严肃性。只有对财政收支的法律约束,才是对权力的硬约束。因此,必须在预算法中真正实现责、权、利的明确区分和统一,这是财政民主和财政法治原则的必然要求。
我国现行《预算法》制定于1994年,其中第十章“法律责任”是对违反预算法责任的具体规定,但总共只有三条,其主要内容是:
(1)各级政府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变更预算,使经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经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擅自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的,由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退还或者追回国库库款,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3)隐瞒预算收入或者将不应当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的,由上一级政府或者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责令纠正,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从中不难看出,现行《预算法》对法律责任规定的既不周全,又比较原则,没有作出具体细化,对此1995年11月2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也无更细化的规定,使得有关法律责任的承担缺乏可操作性,其缺陷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现行预算法虽然规定了中央预算、地方预算、部门预算、单位预算的职责;专章
规定了预算的执行、调整和决算;多处规定了对预算资金“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或者拖欠”;规定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预算,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但是这些规定操作性差,违背了怎么办?没有处置的具体规定。
其二,对于地方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了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利益,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如何处理,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显然,绝不能因为他们截留、占用、挪用的款项没有装进个人的腰包而免除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应该增添对其违背《预算法》的行政、经济、刑事责任的追究条款的规定。
其三,在法律责任的约束方面过于软化,对预算违法案件的处理乏力。比如随意不按程序调整预算,纳税人不照章纳税而税务部门不依法征税等违法案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预算法》比起其他诸如《农业法》、《教育法》等专门法律来说,约束力尤为乏力,而且在与其他法律的衔接上也不够好,一些专门法律肢解了财政职能,导致地方财政的财力基本上被其他专门法律分配完了,地方财政运行十分困难,这种状况越到基层就表现得越突出。
现行《预算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之所以这么少,和其本身的特点也有一定关联。94年的这部法律虽然是我国目前为数不多的财政基本法,但它在性质上更接近一部程序法,而非实体法。其中大量的篇幅是有关预算编制的基本程序,而对于预算的管理、内容、调整、审查等实体性标准规定得过于简单和粗略,缺乏对于政府财政收支权力的实体性控制。而且原本的一些程序性规定也很不完整和细致,也没有真正实现从程序上规范和控制权力的目的。还有就是它没有能够很好的处理实体权力和应当承担的职责之间的比例关系,因此也不可能对于实体责任有清晰的规定,体现不出责、权、利三者的统一和区分。再加上制定时间已很久远,这些粗略的规定肯定无法跟上近十年来财政领域令人咋舌的飞速变化。这些种种因素,导致了《预算法》对社会现实的回应无力,使得财政违法违规行为在一个时期内横生,该国家造成了巨大的财政风险和隐患,2003年“审计风暴”中所暴露出来的大量问题,或多或少都与预算法律责任制度的不完善有直接的关系。
也许正是针对这些问题,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上通过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中,对于违反预算法的相关法律责任作出了一些具体的规定,它将于200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这部新行政法规中,有关违反预算法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点:
(1)第二条将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处分主体规定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和“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对于有财政违法行为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财政违法行为的个人,“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由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第三条将“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列入“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规定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3)第五条将“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的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规定为“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4)第七条则是直接针对违反《预算法》的行为所作的规定:“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虚增、虚减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支出;
(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
(三)违反规定调整预算;
(四)违反规定调整预算级次或者预算收支种类;
(五)违反规定动用预算预备费或者挪用预算周转金;
(六)违反国家关于转移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颁布,应该说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预算法律责任的不完善之处,有利于明确预算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加强对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的约束,这是很有意义的。但这部行政法规仅仅是对有关部门的行政责任和相关人员的行政处分做出了具体和细化的规定,囿于其法律位阶的限制,不可能对相关主体和责任人员的民事和刑事责任作出规定,因此对于改善目前法律责任制度的缺失,其作用还是较为有限的。尽管如此,它的出台还是应当值得肯定的。从根本上完善预算法律责任制度,最终有赖于预算法实体性规范的综合、统一、细致和刚性化,有赖于财政收支和管理制度的配套,从而在实体和程序上进行双重控制,维护国家预算的严肃性和法律性。
《预算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对于我国强化预算的法律约束力,保证预算收支的严肃性,规范预算管理程序,明确预算管理职权,克服现实中存在的权责不清、管理和监督不力的现象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领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财政预算体制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日益显现,预算法律责任制度的欠缺就是其中的重要方面。因此,在预算法律制度的改革中,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也是题中之义。
完善预算法律责任制度,应着重以下几点:
1. 应当对整个预算过程中相关主体及人员的违法行为及其他不当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2. 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违法者,除了应承担行政责任外,依性质及程度不同,分别承担经济赔偿等民事以及刑事责任。
3. 应当对涉及预算分配的专门法律条款进行调整和修订,避免上级政府或部门肢解或剥夺下级政府的财力分配自主权,以保证预算法在自主权,以保证预算法在其他涉及财力分配的专门法律法规方面的主导地位,相互衔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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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民主集中制思想探析王世谊民主集中制是立党的一条根本原则。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包含着内容极为深刻的民主集中制思想,其重要观点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理论来源之一。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邓小平民主集中制思想的来源探微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制度。邓小平同志在继承前人的学说成果和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民主集中制思想,阐明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新思路。其关于民主集中制思想的论述,内容极其丰富,寓意相当深刻。分析了邓小平关于民主集中制思想形成的理论和实践来源,为新的历史形势下更好地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供相关指导。
民主集中制是我党根本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的领导制度。邓小平曾在多次谈话中强调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仔细研读邓小平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思想,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和进一步以党内民主引领人民民主,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向前发展。
(一)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经典作家的相关学说的继承与发展
1.马、恩并没有明确提出“民主集中制”这个概念,但对于如何实行“民主”和“集中”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为无产阶级政党后来提出“民主集中制”这一政党学说中的重要原则和制度奠定了基础。从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党组织原则和制度规定的相关著作中,我们不难发现,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国际工人协会的共同章程和组织条例》等著作中,民主集中制的思想已有了一定的体现。马、恩曾强调要“培养工人的独立自主精神”[1]559,“党的各级委员会应由民主选举产生”[2]251,“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3]26,“绝对保持党的纪律”[4]413。
2.列宁结合俄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完善了马、恩的相关学说。列宁通过一系列的取证、分析、总结,于1906年3月,在《提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策略提纲》一文中正式使用“民主的集中制”概念,并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四大”上将其写入了该党的党章。列宁曾表示,他主张的集中制是“民主制”的集中制,民主是对集中性质的说明和规定,即按多数人的意志决定的集中制。
邓小平同志在长期的理论研究和革命、社会建设实践中,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说武装自己的头脑,汲取了其关于民主集中制思想的精华,更是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相关思想。
(二)继承和丰富了毛泽东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相关思想
1.关于民主与集中“辩证统一关系”的思想。毛泽东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对民主与集中两者的关系进行了深刻的探讨。抗战初期,毛泽东在《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将民主和集中两个似乎相冲突的东西,在一定形式上统一起来”[5]383。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他又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更加精辟透彻地论述了这个问题,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曾指出:“民主是对集中而言……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6]368
邓小平坚持和发展了毛泽东的这一论述。在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上,他在阐述毛泽东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论述时说:“毛泽东同志把民主集中制提到很高的原则高度来讲,讲到要社会主义还是要资本主义、要无产阶级专政还是要资产阶级专政的问题。事实确实是这样,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而这个集中,总是要在民主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地正确地实现。”[7]304,后来他又说:“我们要发扬民主,但是同时需要集中。”[8]282由此可见,邓小平是从两者的辩证统一的角度来论述“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的。
2.关于“集体领导原则”的思想。集体领导原则是我党民主集中制原则中一个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防止个人专断,克服官僚主义。
关于集体领导,毛泽东在《关于健全党委制》一文中,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论述:一是要摆正书记与委员的关系。毛泽东曾把书记和委员的关系比作军队中班长与战士的关系,即在集体领导中,书记是班长。同时,他又着重提到“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这同班长和战士之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9]1340。二是健全党委的会议制度。毛泽东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9]1340。三是要切实处理领导班子中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的关系。他指出:“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9]1341
关于集体领导的思想,邓小平在毛泽东提出构想的基础上,进行了丰富和完善。更为可贵的是,将这一原则化为可操作的规范。主要体现为:(1)问题有重大和一般之分,应当明确哪些问题应由集体讨论,而哪些问题则应由个人具体负责。(2)重大的问题一定要由集体讨论决定,个人说了不算。(3)集体决定好了的事情,个人就要各司其职,依照相关规定执行好,决不能相互推诿。(4)要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做到权责分明。
3.关于“党内自我监督”的思想。毛泽东曾多次在不同的场合提到,“党内监督是战胜腐败的有力武器”,“党要接受监督,党员要接受监督”,而党内监督又可以通过党纪、制度、机构、舆论等监督方式而实现。
而邓小平同志在1956年中共八大《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提出:“执政党的地位,很容易使我们的同志沾染上官僚主义的习气,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的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于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无论是党内的监督还是党外的监督,其关键都在于发展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1957年4月,他在《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一文中指出:“我们党是执政的党……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7]270显而易见,邓小平关于党内监督思想与毛泽东的相关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此外,针对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邓小平提出了尤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思想,更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的学说,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深远的影响。
二、实践来源
(一)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
“实践出真知”。邓小平的民主集中制思想与其长期致力于中国革命和社会建设的伟大事业是紧密相连的。
纵观中共党史,党成立初期的主要领导人,如“陈独秀、王明、张国焘等人都是搞家长制的。从遵义会议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内民主生活比较正常。”但,“民主集中制还没有成为严格的制度。”“从一九五八年批评反冒进、一九五九年‘反右倾’以来,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逐渐不正常,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一类家长制现象,不断滋长。”[8]330
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尤其在““””期间,林彪、“_”等党内的“蛀虫”别有用心地制造个人崇拜,践踏党纪国法,使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破坏殆尽。鉴于此,邓小平指出:毛泽东“没有把过去良好的工作作风,比如说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很好地贯彻下去,没有制定也没有形成良好的制度……我们党的政治生活、国家的政治生活有些不正常了,家长制或家长作风发展起来了,颂扬个人的东西多了,整个政治生活不那么健康。”[8]345他还提道:“毛主席后期有些不健康的思想,就是说,有家长制这些封建主义性质的东西。”[8]347但是邓小平并没有因此而否定毛泽东,而是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毛泽东个人应负的责任予以说明。他同时还指出,“实行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没有形成良好的制度,这不仅是毛泽东同志本人的缺点,我们这些老一辈的革命家,包括我,也是有责任的。”[8]345
在历经““””浩劫之后,邓小平深深地体会到建设社会主义要靠完备的法制和良好的制度运行机制,绝不能搞阶级斗争、搞运动。沿着毛泽东民主集中制思想的轨迹,吸取先人的经验,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流的大环境下,邓小平创立了富有时代特色、中国特色的民主集中制理论,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的民主集中制思想,使民主集中制思想成为新的历史时期指导党自身建设、领导改革开放和引领现代化建设的一面新旗帜。
(二)20世纪末特定的国际国内背景
纵观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的历程,如何从理论上弄清楚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以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而又未完全解决的问题。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东欧剧变,苏联解体,西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蓬勃发展,加之中国共产党党内自身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出现了一定的问题……在这种复杂的而又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坚定了人们对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优越性的信念。为此,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等一系列谈话中,再一次重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把坚持、发展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作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引领人民民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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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资金是指采购机关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时支付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财政性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预算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包括预算执行中追加的资金。预算外资金是指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留用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收入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单位自筹资金是指采购机关按照政府采购拼盘项目要求,按规定用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资金。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的会计核算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的会计核算全文如下: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属于政府采购的资金,一是在财政部门建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二是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其财政预算内、外资金不再拨付事业行政单位,但仍要求事业行政单位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集中支付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财政总预算会计、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会计、财务主管部门主管会计、基层采购单位预算会计,一个环节没有记账反映,就会影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的编报。因此,茬现行预算会计的"收付实现制"没有改革之前,制定出一整套科学、合理的账务处理方法,既实现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又完善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的不足,显得非常重要。
由于全国各级财政部门预算的编制方法、财政国库资金拨付程序、政府采购的范围、对事业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模式、集中支付机构的管理模式各不相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账务处理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差别。下面按照我省省级财政相关的管理模式,就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资金的财政直接支付会计核算进行一次探讨,供大家参考。
财政总预算会计根据经审批的采购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月份拨款申请书》中“拨政府采购专户”金额,从财政国库、财政预算外资金 (或采购单位预算外)专户向“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划转资金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一)财政预算内总预算会计记:
借:暂付款——xxx财政支付中心——政府采
购款
贷:国库存款
(二)财政预算外总预算会计记:
借:暂付款—— xxx财政支付中心——政府采
购款
贷:其他财政存款(或银行存款)
(三)财政“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会计记:
借:其他财政存款(或银行存款)
贷:暂存款——xxx单位一一预算内政府采
购款
暂存款一一xxx单位一一预算外政府采
购款
此时,只是财政内部资金的划转和账务处理,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主管部门不进行账务处理。
(一)行政单位会计记:
借:暂付款——xxx财政支付中心——政府采
购款
贷:银行存款
(二)事业单位会计记:
借:其他应收款一一xxx财政支付中心一一政
府采购款
贷:银行存款
采购单位有二级单位和基层单位的,其政府采购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和账务的处理,参照以上会计分录按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下同)。
(三)财政“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会计记:
借:其他财政存款(或银行存款)
贷:暂存款——xxx单位一一单位自筹资金政府采购款
财政“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会计,根据《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集中支付拨款申请书》以及规定的有关资料向供应商付款后的账务处理。
(一)采购项目属于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会计核算:
l.财政“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会计记:
借:暂存款—— xxx单位 预算内政府采购款
暂存款 ——xxx单位一一预算外政府采购款
贷:其他财政存款(或银行存款)
2.行政单位会计记:
(1)财政拨入预算内资金:
采购单位主管部门凭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开具的《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收支转账通知书》有关联记账:
借:拨出经费 xxx单位
贷:拨人经费 xxx单位
采购单位凭《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标通知节》、《采购合同》、《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实物调拨单》、《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商品验收报告》、《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集中支付拨款申请书》、《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收支转账通知书》、发货票等有关资料(下同,以下省略)登记有关账目:
借:经费支出——xxx类——xxx款 ——x
xx项 —— xxx目
贷:拨入经费——财政拨入xxx资金
采购物品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同时还应
借:固定资产一一xxx
《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收支转账通知节》有关联记
账
贷:固定基金
(2)财政拨入预算外专户资金
采购单位主管部门凭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开具的
借:暂存款一一xxx单位
贷:暂存款一一xxx单位
采购单位记
借:经费支出一一xxx类一一xxx款一一x
xx项一一-xxx目
贷:预算外资金收入一一财政拨人xxx收入采购物品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同时还应记
借:固定资产 xx
贷:固定基金
3.事业单位会计记:
(1)财政拨入预算内资采购单位主管部门凭《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收支转账通知书》
政集中支付中心开具的支转账通知书》有关联记
借:财政补助收入一一xxx单位
贷:拨出经费一一xxx单位采购单位记
借:事业支出一一xxx类一一xxx款一一x
xx项——xxx目
贷:财政补助收入一一财政拨入xxx收入
采购物品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同时还应记
借:固定资产一一xxx
贷:固定基金
(2)财政拨入预算外专户资金
采购单位主管部门凭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开具的
《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收支转账通知书》有关联记账:
借:其他应付款一一xxx单位
贷:其他应付款一一xxx单位
采购单位记
借:事业支出一一xxx类一一xxx款一一x
xx项一xxx目
贷:事业收入一一财政拨入xxx收入采购物品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同时还应
借:固定资产—— xxx
贷:固定基金
4.财政预算内总预算会计将财政安排的预算内资金列报支出:
财政总预算会计凭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审批、拨款、签章后的《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集中支付拨款申请书》有关联进行账务处理:
借:一般预算支出 xxx类 xxx款
xxx项
贷:暂付款一一xxx财政支付中心一一政府
采购款
5.财政预算外总会计将财政安排的预算外资金列报支出:
财政预算外总会计凭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审批、拨款、签章后的《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集申支付拨款申请书》有关联进行账务处理:
借:预算外支出 ——行政事业支出等
贷:暂付款—— xxx财政支付中心——政府
采购款
(二)采购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筹资金的会计核
算:
1.财政“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会计记:借:暂存款——xxx单位——单位自筹资金政
府采购款
贷:其他财政存款(或银行存款)
2.采购单位会计记
(1)行政单位会计记
借:xxx支出一一xxx
贷:暂付款一一xxx财政支付中心一一政府
采购款
采购物品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同时还应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2)事业单位会廿
借:xxx支出
贷:其他应收
采购款
采购物品属于XXX
记:
XXX
一一xxx支付中心一一政府
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同时还应
借:固定资产——xxx
贷:固定基金
四、其他
政府采购支出与本单位经费 (事业)支出合并核事业行政单位要将政府采购支出纳入有关预算预算外科目与本单位经费(事业)支出合并进行核并向财政部门编报财务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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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在学术知识方面尤为重要,那写好一篇论文必然显得更加重要,那么如何写好一篇论文呢?下面请看下小编为您准备的一些优秀的论文范文。
CPA,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CPA为中国唯一官方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质,唯一拥有签字权的执业资质。
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摘要:在现代社会中,注册会计师越来越多地被卷入审计诉讼案件中,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笔者认为,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由内在原因和外部原因引起。认定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要从客观和主观方面进行分析,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因而,明确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认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避免法律诉讼,既有利于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也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CPA;法律责任;成因;认定; 防范
如何防范? 这确实是值得我们认真探讨的一个问题。
1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在审计业务中, 注册会计师可能被卷入审计诉讼案件中,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笔者认为,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由内在原因和外部原因引起。
1.1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内在原因
1.1.1 被审计单位方面的原因包括被审计单位出现报表错误、舞弊、违反法规的行为、经营失败以及其他目的而粉饰报表。
首先是被审计单位的错误、舞弊和违反犯规的行为。
“错误”:是指报表中存在的非故意的错报或漏报。包括原始记录和会计数据的计算、抄写错误;对事实的疏忽和误解;对会计政策的误用。通常表现为:账不平、表不对,会计资料之间及会计资料与其它资料不一致。
“舞弊”:指导致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主要包括伪造、编造记录或凭证;侵占资产;隐瞒或删除交易及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蓄意适用不当的会计政策。通常表现为:账平表对,会计资料之间及会计资料与其他资料之间保持一致。舞弊既有财务人员个人行为,也有领导层授意,相关部门人员串通所致。
“违反法规行为”:指被审计单位故意或非故意地违反除《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会法规之外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行为。
被审计单位的报表出现错误、舞弊和违反法规等行为属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会计责任, 这是产生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基本前提。如果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没有诸如错误、舞弊和违反法规的行为,就谈不上注册会计师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
其次,被审计单位出现经营失败。经营失败,是指被审计单位因为管理层决策失误或者经营管理不善导致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倒闭, 使投资人和债权人蒙受巨大损失。一般情况下,企业出现经营危机,会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出来,会计信息的预期使用者能够预测,正确地作出决策。但实际的情况是,当出现经营失败时,为了企业利益,管理当局是不会允许报表进行如实反映的,而是授意财务人员隐瞒企业的财务危机,从而出现报表舞弊。如果注册会计师不严格遵守审计准则, 就会导致不能发现报表错弊而出现审计失败。
再次,被审计单位为追求其他目的而粉饰会计报表。
除产生经营失败外,管理层还会为自己的经济利益、个人升迁、为公司上市筹资等目的、追求利润最大化,也会对财务报表进行粉饰。
1.1.2 注册会计师方面的原因在财务报表审计中,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基于两个方面:一是报表是否有重大错弊,该错弊的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 二是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自己的原因而未发现这些错弊。包括三个方面:注册会计师违约、注册会计师过失和注册会计师欺诈。
“注册会计师违约”:注册会计师可能由于未严格遵守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条款,产生违约责任。
“注册会计师过失”:注册会计师因缺少应有的合理谨慎而未能发现重大错弊。此处的合理,以其他注册会计师在同等条件下能发现为标准。
“注册会计师欺诈”:也称注册会计师舞弊。如果注册会计师明知报表有重大错弊却在审计报告中加以虚伪地陈述,就是一种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故意行为,以具有不良动机为主要特征。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为了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以谋取自己的私利,明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假的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与欺诈相关的另一个概念就是“推定欺诈”,或“涉嫌欺诈”,即虽无故意欺诈或坑害他人的动机,但却存在极端或异常的过失,也被认定为欺诈行为。
1.2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外部原因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正在逐步扩展, 特别是在西方国家, 进入20 世纪80 年代后, 无论是法院的判例解释,还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的态度,较之以往的情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注册会计师职业受到影响甚至受到阻碍或冲击的原因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2.1 社会心理因素注册会计师被称为经济警察,他们具有丰富的会计、审计、统计、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们对注册会计师寄予很高的期望,期望他们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审阅和其他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业务,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但是,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却常常因各种原因未能发现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弊, 甚至出现欺诈行为, 出具不实的审计报告, 给预期使用人造成巨大损失。这种对“审计期望差”的存在及扩大,也是导致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社会心理因素。
期望差距产生的原因很多,但总体上来看包括:公众过高的不合理期望, 公众对审计执业水平存在着不正确的认识,现有审计准则未能满足公众的期望,审计执业未达到准则要求等。显然,要缩小期望差距,职业界应设法取得公众的理解(对于前二者),或者改进准则或提高执业水平(对于后二者)。这一努力的过程,就是职业界发展、壮大的过程。
又如“风险社会化”理论,认为应把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推向那些被认为可以避免损失或可以通过向其他人收取更高的费用转嫁损失的人。同时,注册会计师越来越明显地被看做是担保人而非独立、客观的审计人和报告者。
在所有的商业领域,注册会计师的参与日益增加。人们开始认同投资过程中不断披露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并反对滥用注册会计师许可的所谓“创新”会计处理。
此外, 审计保险理论的运用。例如,“深口袋” 理论(deep-pocket theory),认为任何看上去拥有经济财富的人都可能受到起诉,不论其应当受到的惩罚的程度如何。
1.2.2 经济因素这是由会计师事务所的性质决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指通过为私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会计方面的咨询和服务而收取一定费用的盈利性组织, 他们具备赔偿利害关系人经济损失的能力。
1.2.3 法律因素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消费者保护主义”的兴起,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可以视为对消费者权益与商业利益之间出现利益失衡进行的补偿, 表明人们开始对消费者的利益逐渐认识与重视。
另外,从成文法和习惯法的角度讲,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中也在强化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条款的制定。同时,在审计诉讼案件判例中,我们也发现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范围在不断增加,事务所屡屡败诉的现实。会计师事务所对损失方的同情而赔偿的案例, 也会被社会公众误认为是注册会计师的过错而加以利用。
2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责任:违约责任、过失责任和欺诈责任。这三种责任要从形成法律责任的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去认定。客观原因就是报表本身有无重大错弊; 主观原因是指注册会计师本身有无主观过错。
事实上,注册会计师只要严格遵循专业标准,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实施恰当且必要的审计程序,是能够合理确信查出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弊的。由于一些固有限制,我们当然不能苛求注册会计师发现并披露报表中的所有错弊。对于那些未发现的错弊,注册会计师是否负有责任关键在于是否因审计人员本身的过错而未查出该错弊。
2.1 违约责任的认定关于违约责任认定, 一般按照双方签定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有约定则从约定,无约定及约定不明从惯例。
2.2 过失责任的认定对未发现错弊,注册会计师可能无过失,也可能有过失。
无过失, 是指注册会计师遵守了审计准则且未发现的错弊并不重大。
有过失, 是指因注册会计师缺少应有的合理谨慎而未能发现重大错弊, 这里的应有的合理谨慎是以其他注册会计师在同等条件下能发现为标准。过失责任按照重要性和内部控制, 过失又可以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两类:
(1)普通过失:单个未发现的错弊均不算重大,但综合起来对报表的影响较大;或单个错弊重大,而相关错弊所在领域内部控制健全, 但职工串通舞弊或领导层授意作弊,致使内部控制失效,而注册会计师因没有完全遵守审计准则,而未发现这些重大错弊。
(2)重大过失:单个错弊重大,且错弊所在领域的内部控制并不健全,注册会计师因根本没有遵守审计准则,导致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不健全也未能发现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弊。
2.3 欺诈责任的认定注册会计师明知被审计单位报表有重大错弊却加以虚伪地陈述,以不良动机为主要特征。
推定欺诈:没有证据表明存在不良动机,但存在极端或异常的过失,且没有其他合理的令人信服的理由。
注册会计师承担的法律责任类型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一般来讲,针对违约、过失事项通常需要承担行政责任;针对违约、过失、欺诈事项可能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而出现注册会计师欺诈则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3.1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防范的总体原则面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扩展和被控诉讼案件的急剧增加, 整个注册会计师职业界都在积极研究如何避免法律诉讼,这对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鉴证水平、增强发现重大错误与舞弊的能力都有较大的帮助。注册会计师要避免法律诉讼, 就必须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尽量减少过失和防止欺诈,注册会计师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3.1.1 增强执业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生命。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承接前要严格审查自身的独立性问题,对存在使独立性受到损害的因素,自觉加以防范和回避。
3.1.2 保持职业谨慎在注册会计师审计过失中, 最主要的是由于缺乏认真而谨慎的职业态度引起的。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未严格或根本就没有遵守审计准则, 不执行适当的审计程序,对有关被审计单位的问题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为节省时间而缩小审计范围和简化审计程序, 都会导致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没被发现。
3.1.3 强化执业监督这里的强化执业监督,不是指建立执业监督机构,健全执业监督法规制度, 而是指注册会计师应加强对其助理人员或其他人员进行切实的监督。对于业务复杂且重大的委托单位来说, 其审计是由多个注册会计师及许多助理人员共同配合来完成的, 假如他们的分工存在重叠或间隙,又缺乏严密的执业监督,发生过失就很难避免。
3.2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防范的具体措施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和法律责任的认定,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要避免法律诉讼,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3.2.1 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的要求前已述及,认定注册会计师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关键是注册会计师是否按照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因此,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 严格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对于避免法律诉讼或在诉讼中保护注册会计师合法权益具有无比的重要性。
3.2.2 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审计质量的控制, 除了注册会计师要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开展执业,确保审计质量外,会计师事务所也应该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政策、程序和制度,将质量管理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关键。
3.2.3 与委托人签定业务约定书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与委托人或被审计单位签定审计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具有法律效力,它是确定注册会计师和委托方或被审计单位责任的重要文件。事实上,会计师事务所不论承办何种业务, 都要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与委托人(被审计单位)签定业务约定书,这样才能在发生法律诉讼时将一切口舌争辩减少到最低限度, 也才能认定注册会计师的违约责任。
3.2.4 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众多的审计诉讼案件告诉我们, 注册会计师要避免审计法律诉讼, 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在选择被审计单位、承接审计业务时要慎之又慎。一是要选择正直的被审计单位, 二是对陷入财务和法律困境的被审计单位要尤为注意。因为中外历史上绝大部分涉及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都集中在宣告破产的被审计单位。例如那些周转不灵或面临破产的公司,其股东或债权人总想为他们的损失寻找替罪羊,因此,对这样的公司要特别留意、格外小心。
3.2.5 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如果注册会计师不了解被审计单位所在的行业的情况及被审计单位的业务, 就很难发现报表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错弊,很容易被卷入审计诉讼案件中。
3.2.6 提取风险基金和购买责任保险审计风险总是存在的, 即使注册会计师严格遵守审计准则,保持了应有的执业谨慎,仍然可能出现无法发现报表中存在的一些错弊, 而发表了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因此,投保充分的责任保险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极为重要的自我保护措施, 虽然保险不能免除可能受到的法律诉讼, 但是能防止或减少诉讼失败时会计师事务所发生的财务损失。
3.2.7 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应尽可能聘请熟悉相关法规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如遇到重大法律问题,注册会计师应同本所的律师或外聘律师详细讨论所有潜在的危险。
一旦发生法律诉讼,应聘请有经验的律师参与诉讼。
加大对《注册会计师法》和《审计准则》的宣传,以提高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了解和理解, 减少不必要的法律诉讼。
综上所述,对于审计职业界而言,明确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认定,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避免法律诉讼,既有利于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也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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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会计信息处理从手工发展到电算化是会计操作技术和信息处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它对会计理论和会计方法提出一系列新的课题,使传统会计格局逐渐被打破,新的会计思想和理论逐渐确立,从而在推动会计自身发展和变革的同时,也促进电算化会计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1.提高了会计集中核算的效率,降低了会计人员的劳动强度。电算化会计以计算机为信息处理工具,提高了会计数据处理的速度和精度;数据处理的自动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提高了会计集中核算的及时性、可靠性和相关性。同时,计算机的使用,使广大会计人员从繁重的会计核算和数据转抄中解放出来,其劳动强度大大降低。
2.促进会计集中核算职能的转变,引发了会计人员知识结构的变化、提高了会计人员素质。电算化会计下会计工作效率的提高和会计人员劳动强度的降低,使会计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促进会计工作职能发生转变。电算化会计下的人员除会计专业人员外,还有计算机专业人员。会计专业人员不但要精通本专业,还要熟悉计算机,具有上机处理基本业务核算工作的能力,掌握一般性故障排除方法和纠错方法;计算机专业人员除应有本专业知识外,还应有财会专业知识,了解会计核算工作,通晓会计数据流程。他们都要不断学习和掌握日新月异的计算机知识和应用技术,以不断满足电算化会计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形成复合型人才。
3.引起会计工作组织方式和会计人员分工与职能的变化。电算化会计采取对数据编码的方式进行信息处理,是以数据的不同形态为主要依据来组织会计工作,改变了手工会计以会计事项性质为依据组织会计工作的做法。相应地,手工会计下会计工作按职能组进行分工的做法,也被电算化会计划分为数据(信息)收集、凭证编码、数据录入和处理、系统维护等专业组的做法所代替。
4.改变了会计信息处理和使用的方式和方法。电算化会计数据处理的代码化、程序化和自动化,是对手工会计信息处理方式和方法的本质变革,这一变革改变了手工会计下成本计算、编制报表等只能在月末进行的做法和限制。
总之,电算化不仅引起了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内在的变化,改变了系统的职能,同时也最大程度地提高了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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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财务集中核算,有利于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只有不断完善,才能保证财务集中核算健康发展。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财务集中核算的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近年来,我国加大了财政体系的改革,财务集中核算是其中一项重大举措。本文就财务集中核算的特点和财务集中核算完善性发展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财务集中核算;特点;建议
集中式财务核算是将省市、区县财政单位的会计核算作为工作重心,充分利用相关单位的资金持有权、运用权和自主权,取消来自银行单位的出纳、会计与账户,只设置单位报账号码;利用会计代理委托记账,集中核算行政单位的各种业务模式,并且生成集会计监督、核算、服务为一体的委派模式。就当前的集中核算运作方式来看:它最主要的特征是“一公开,三分离”的创新体制。
(一)会计业务的执行者与决策者相分离
从传统之所以发生会计作假的原因来看:大部分是单位管理人员让干(会计人员决策问题),会计人员受自身利益以及行政领导关系而操作。如果对会计人员进行统派统管,虽然在人员调配上无需单位管理,但是长时间和背监管的部门相处,很容易形成顶得住站不住或者顶不住站得住的居民。与此同时,集中式财务管理模式会让会计业务从内部处理变成集中核算,工作人员的属性和单位相分离,此时单位领导根本没有机会指示会计人员在集中核算中弄虚作假,从而形成想作假而无从作假的局面。
(二)会计监督与财务审批分离
传统的财务机构大部分是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于一体,财务负责人也就是主管财务大权的会计主管,对于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有相关负责人的原始凭据(签字),表示满足财务制度审批,符合财务会计审批和监管。这种将双重职能集中在一起的形式,由于会计与财政缺乏制约,让会计舞弊在单位内部成了可能。将财务集中制贯穿到管理中,单位掌管各种财务审批,会计核算部门行使监管职能,在责任人审批与实际操作中相分离,在双重制约的基础上,让想作假的人员无处作假。
(三)会计凭证存放与单位管理形成分离
在传统的会计业务处理中,通常是在相关业务处理结束后,再由本单位保存,大部分单位由财务部门主管,一旦会计作假,其他人员很难掌握事实。进行集中式财务核算,一般由会计核算部门掌管会计凭证,根据会计考核要求与制度,考核人员将可疑的凭证或者出示凭证的单位进行考核,随着这种监管方式的出现,让很多作假开始暴露。在这期间,会计核算中心的运营流程,即:被内部财政、预算单位的监管,同时它也受来自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管。在审计单位对预算过程的会计凭证、财务发展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同时也是对中心审计的核算。
(四)公开会计业务的处理过程
在传统的分散式核算中,处理会计业务是在封闭的状态下进行的,很难全面的掌握会计业务的知情状况,仅仅局限在一两个人。将集中核算应用到会计管理中,一项业务处理,必须经过单位财务审批、保障、会计核算、经手人等程序;对于较大的数额,必须经过单位主管、核算中心进行领导层层审批。整个工作过程都是在“柜组作业、一厅办公”的环境下进行,通过公开知情范畴,扩大运作空间,将暗箱操作变成阳光作业,这样才能从运行方案上有效控制舞弊行为。
(一)改善会计核算中的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业务水平
首先,是增强业务人员工作作风以及思想政治建设,从根本上树立起良好的服务意识,在监督和服务有效整合的基础上,打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在既热情服务,又坚守原则的基础上,让单位集中核算做好理财,从而为财政更好的把关。其次,通过组建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与政治学习,从源头上帮助工作人员提高业务素养,并且做好相关业务的指导与培训工作。然后,是加强和单位集中核算之间的沟通与联系,这样才能让工作人员真正掌握业务特征,为科学强化与核算财务监管以及年终决算夯实基础。最后,是采用走出去的战略,学习和掌握集中核算制度的经验,从而达到健全核算工作的要求。
(二)健全工作制度,总结经验教训
当前,以核算为重心的各种规章制度是在规划与实施初期进行的,它对业务核算具有有章可循的促进作用。但是为了进一步改善集中核算制度,深入集中核算工作范畴,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总结,并且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修订;在实施单位预算的同时,结合各种资费开支情况以及使用标准,让各种费用开支更加科学、规范。
(三)完善理论探讨,及时与国库收付要求衔接
进行集中核算的根本要求是,保障政府财力,尽量做到和国家资金缴纳、账户体系中的国家收付一致。虽然,两者内容基本上一致,但是其侧重点明显不同。如果想继续实施集中核算制度,必须和财政单位提出的集中收付以及试点方案改革相接轨;而在银行账户管理方案与财政收支上,结合国库集中收付要求,规范操作流程。
(四)实施远程查询
考虑到单位核算与查询,信息网络能否顺利建成将关系到改革成果。科学的网络设计不仅能展现财务集中核算要求,还能节省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在改善成本投资的同时,提高工作层次。因此,在实践工作中,我们必须整合信息系统,通过远程业务查询,在便于各级领导查询和核算单位授权的情况下,增加信息传输力度,改善工作效率与质量,让其为核算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
[1]苏波. 企业财务会计中的集中核算问题及解决措施[J]. 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04:130.
[2]柴莉. 浅谈医院财务集中核算体系的构建方法[J]. 东方企业文化,2014,2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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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单一账户体系对国库资金进行管理,能够有效减少行政支出,最大限度地保全政府资产。中小学校是一个特殊的组织,是培育社会人才的摇篮,与一般企业不同,该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在中小学校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能够有效增强政府对学校的控制力,提高中小学校的管理水平,减少学校的资金浪费。
我国财政支出长期采取分散支出的管理模式,学校领导者存在小金库的现象较为严重,学校存在预算外资金,开设多头账户,并不按照预算进行资金支出,账户中的资金随意支出,缺乏预算性,由于这种状况持续的时间较长,领导者不愿意改变这种状态,不愿意丢失资金控制权,因此,学校领导者不愿政府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同理,其他政府及事业单位相关领导者也不愿意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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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集中核算之优缺点,实行集中核算后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业务由独立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外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进行,按照“集中核算,规范管理,统一帐户,分户结算”的原则进行集中核算,由会计中心监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集中核算能客观地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收支活动,有利于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管理制度,使核算业务更专业化。但也存在如下问题急需解决:外部财务监督虽然得到加强,但内部牵制机制弱化,财务状况知情面范围缩小,财务支出情况不公开透明。当出现虚假会计信息或遗漏核算事项时,会计核算中心和核算单位之间责任不清。
【关键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会计集中核算 优缺点 论文代写
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其财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国家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实行集中核算后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业务由独立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外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进行,按照“集中核算,规范管理,统一帐户,分户结算”的原则进行集中核算,监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财务收支活动。
1.1 强化预算机制并落实责任。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综合收支补差”的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将预算和财务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各部门,并通过会计核算与预算的衔接,实现强化财务监管和会计监督、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1.2 合理划分收支,体现职能定位。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由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构成,在会计核算流程中清晰反映各种补助资金的流入渠道。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定位,在“医疗卫生支出”科目下设立“公共卫生支出”二级科目,同时,体现政府对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安排预算的补偿机制,将政府承担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支出以“财政基建设备支出”科目单独反映。
1.3 规范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管理要求和补偿机制,不要求进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成本核算,无需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或提取修购基金。合理划分和核算各类收支,防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涨,控制财务风险,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
1.4 结合实施绩效工资,设立奖励基金,建立激励机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用基金中设置奖励基金,规定执行核定收支等预算管理方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年度终了对核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合格后,可按照业务收支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奖励基金,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绩效工资的实施用于职工绩效考核奖励,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促使其更好地参与和服务医改工作。
2.1 集中核算能客观地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收支活动,既可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的合法性,杜绝乱收费等现象的产生,也可促进其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保证所有收入及时、足额入库,防止隐瞒、截留和挪作他用,对杜绝违法乱纪行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完善招投标制度及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贯彻实施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有助于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
2.2 集中核算有利于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管理制度。同时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保证账实相符。
2.3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按统一的标准和流程进行会计核算,使核算业务更专业化。还运用权限设置等方法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有关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有关制度。同时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独立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外,使其具备更好的独立性,会计人员能够更好地行使监督职能,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中心是对预算单位管理进行的一次重大改革,成功实现了资金的集中核算和全面监督。但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也因为单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济业务有各自的特殊性,实行集中核算以后存在如下问题急需解决。
3.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集中核算后,外部财务监督得到加强,但内部牵制机制弱化。会计集中核算将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集中于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而对实物、资产、合同等需要反映的经济事项仍然分散在单位,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脱节,弱化单位自身的财务管理。
3.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业务交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代理核算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设会计岗位,只设一名财务联络员。单位财务状况知情面范围缩小,财务负责人一支笔审批,财务支出情况不公开透明。虽然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在代理记账时也履行了监督职能,但由于其毕竟置身于单位外部环境,对单位的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无法掌握,有些复杂问题也难以分辨。像有些会计业务经办会计只能识别票据的合法性、合规性,无法识别票据的真实性和经济事项的真伪。一些单位以住宿、会议、印刷、修理及劳务等票据列支的其他不合规支出,经办会计即使发现有以上违规列支的行为,但因缺少足够的证据和精力也很难进一步深究。
3.3 会计集中核算的实施不利于责任的划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经办会计远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营管理现场,不能了解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真实情况,每天面对大量的票据,无法对票据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真实合法性。尽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成立的前提条件是资金的三项权利不变,但集中核算单位仍然会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相关责任推向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而并不参与单位经济活动过程,不了解经济业务实质的中心经办会计总是陷入一种两难的局面。当出现虚假会计信息或遗漏核算事项时,就会出现会计核算中心和核算单位之间的相互推委,责任不清。
4.1 完善会计岗位责任制度、会计档案及会计软件的保管和维护制度、单位收支管理制度、业绩绩效评价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管理。
4.2 落实财产物资清查制度,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定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产管理员进行物资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并落实责任制。建议财政部门也应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产物资的检查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4.3 制定统一可行的经费开支标准,特别是在发放奖金、加班补助、福利费等方面制定科学统一的标准。对那些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支出数额大的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方可执行。
4.4 建议实施远程账务处理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联络人员可在院内登录财务处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和查询,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之间的数据资源共享,单位能及时了解财务收支情况,增进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会计信息交换。
[1] 缪长建 事业单位集中核算之方《新理财》(政府理财)2012/10/15第10期
[2] 姚洁 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实践与思考 《江苏卫生事业管理》 2012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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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通信是一种以数据通信形式出现,在计算机与计算机之间或计算机与终端设备之间进行信息传递的方式。它是现代计算机技术与通信技术相融合的产物,在军队指挥自动化系统、武器控制系统、信息处理系统、决策分析系统、情报检索系统以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通信计算机机房中集中监控系统的应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通信计算机机房集中监控系统主要由硬件与软件两部分组成,硬件部分包括传统的监控主机、检测模块、采控模块、多串口卡与计算机网络;软件系统主要有采集系统、数据浏览系统与设计系统组成。系统在发挥监控能力的过程中,首先对供电系统进行检测。对一二级交流配电柜的主回路以及各分路的电压、电流、电功率等各种参数信息及开关闭合状态进行监控;对各种参数的曲线变化进行记录显示,并处理监控中出现的各种警报状态。
其次对环境系统进行检测,对精密空调的冷却水、电流参数等各种参数以及各设备工作状态进行监控;对相关参数进行记录分析,对各种报警状态进行处理及记录,控制空调的工作;对采集泄漏主机的漏水报警故障进行排查,精确确定漏水的位置。通过内部采集温度传感器的数据监测收集,了解机房内部各区域温度的变化,对报警信息进行及时的处理。
通过温湿度传感器对机房温湿度的检测以及数据的收集,对各区域的温湿度变化进行分析,对报警信息进行处置。通过摄像机连接视频服务,通过视频服务将采集而来的信息编码信号还原制作成图像及声音,进行远程监控。最后是消防系统,其由消防控制器、温感探测器对报警信号发生的位置进行实施的检测,一旦发生火灾,可以通过回传的画面进行警报通知,通过启停相关设备对其进行控制。
(一)主要设计思路。
通信计算机机房内部采用集中监控系统,中心机房作为监控采集主机的放置位置,操作系统采用各界面对各子机房实施监控,监控中心与客户端之间采用IP 链接,实现数据传输。接入此网的主机均可通过客户端或者IE 浏览器对监控数据进行抽调查看。
(二)硬件构成。
硬件设备的组成及功能:首先是监控主机,其作用是对数据进行处理服务,工作稳定性较高,可根据具体要求配制声卡、显卡等。其次是串口服务器,他是与数据通信的核心硬件,也是IP 地质的唯一所在地,他可以将数据转换成IP数据包进行网络间的传输。第三是视频服务器,他是基于以太网为基础进行数字音频传输的多媒体服务器,通过以太网络将视频图像与音频图像同时进行输出。
第四是采控模块,其主要作用是对数字量与模拟量等信号进行采集。第五是检测模块,他可以将计算机环境信息以及设备信息转换成相应的模拟或者数字信号,传递给采控模块,然后接受对方的反馈指令。它主要包括温湿度传感器、漏水监测传感器、等各种仪器。第六是电话语音卡,其作用是为系统提供电话语音报警服务功能。第七是计算机网络及监控分机:计算机网络通常为局域网,传输协议为TCP/IP 协议,是监控系统远程分布的传输媒介。监控分机是普通电脑,通过客户端软件或IE 浏览器与监控主机相连。
(三)前端机房监控系统设计。
前端机房监控系统主要包括三层结构,第一层是设备层主要是对总线进行协议转换以及数据采集。第二层是数据层,主要对数据库进行操作管理,对相关设备参数数据进行记录、核查。第三层是管理层,主要对数据的后期处理进行必要的工具选择、报表管理等。他们可以实施供电系统的监控,与监控仪表、计算机进行连接,对设备的配电参数、开关状态等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机房供电故障可以及时进行故障分析。其次可以进行空调监控,通过实现拟好的通讯接口与西医,对机房空调的运行状态及参数进行实施获取,实现远程调控,及时的对故障进行排查处理。
第三是可实施温湿度监测:根据机房的实际情况和房间分布,通常在小型机房、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电源室安装温湿度传感器并实时监控。按国家标准每40m2 需安装一个温湿度监测点,监控系统以直观的画面实时显示温湿度数据和变化曲线。通常机房要求:温度保持在15℃~30℃,相对湿度在40%~60%之间。第四可实施消防监控,通过消防控制箱输出的报警信号可以无人条件下对机房内发生的火灾进行实施状态监测、处理。第五可实施漏水监测,通过漏水传感器中的感应绳将水源四周包围,一旦漏水便会激发报警装置。
监控系统应向高智能化方向发展。目前监控系统所具有的功能已基本能够满足维护的需要,但在数据统计、数据分析、专家库等高智能化方面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这些高智能的性能对发展监控技术,提高计算机运行准确性。因此利用专家系统、模糊理论、神经网络等智能分析和控制方法,模拟和代替人的思维器官进行智能分析和控制是通信计算机监控系统未来发展方向。
结束语:综上所述,在计算机网络不断普及的今天,为了提高通信计算机机房管理的工作效率,通过采用通信计算机机房集中监控系统的使用,必然能够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提高机房管理的效率,该监控系统的未来发展将具有不可估量的良好发展趋势。
【浅谈通信计算机机房中集中监控系统的应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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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学界普遍的观点认为,列宁时期的党内民主集中制是俄共的组织原则。本文认为,在列宁时期,党内民主集中制不单纯是一种组织原则。虽然民主集中制最早是作为俄共的组织原则提出和发展的,但是,围绕着这一原则,列宁时期也先后构建了一系列配套的制度和程序。这些具体的制度和程序以及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共同构成了列宁时期的民主集中制的内容,指导着列宁时期党的建设以及党内的政治生活。
十九世纪末的俄国正处于革命的前夜,无产阶级纷纷成立各种马克思主义小组来反抗沙皇的专制统治和资产阶级的残酷剥削,但这些小组并没有统一的组织和纲领,刚刚成立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也面临着组织上思想上十分涣散,小组习气重的问题,这一切都导致无产阶级革命屡屡受挫。
正是基于这样的世情国情,列宁强调要建立巩固统一的组织,加强各城市的联系,团结无产阶级。为此他提出了“集中制”这一组织原则,“社会民主党地方性活动必须完全自由,同时也必须成立统一的因而也是集中制的党”。[1](P.167)总的来看这一时期集中制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统一的党章、统一的党纪、统一的领导(党代会制度以及中央委员会制度)以及三个服从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各个组织服从中央,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职业革命家。
应该说后来列宁提出的民主集中制是对建党初期的组织原则-集中制的一种发展。列宁认为社会民主工党实行的不是卢森堡等人所说的极端(官僚)集中制(布朗基主义)而是一种民主的集中制,它具有集中制的共性的同时,又具有独特的个性。根据列宁对民主集中制的解释,我们可以总结列宁认为民主集中制与一般集中制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民主集中制是以党内政治民主为前提。也就是说,首先,集中的主体不一样,民主集中制集中的主体不是某个人或某个集团而是代表着全体党员意志的党的领导集体(党员代表大会、或中央委员会),而这些领导集体又是由全体党员选举产生的;其次,集中的程序不同。没有不集中的民主,但却有不民主的集中。民主集中制的集中是按照民主的程序来进行的。这些民主的程序包括,第一,任何党内重大问题和决策都必须拿到党代会上进行充分的讨论。同时决定之前,所有的党员都有权利自主的参与决策的讨论和表决。第二,决定的形成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同时又要充分保护少数人的权利,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在票数相近时,如果不是非常紧急的情况,议案往往会慎重考虑,暂缓决定。第三,集体决定形成后,专门的监察机构以及普通的党员可以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机构还可以根据执行情况对执行对象进行奖惩;民主集中制与一般集中制的第三点区别就在于,集中的效力不同,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的最后决定、决策具有普遍的效力和至高的权威,即使党的最高的领导人都必须遵守。但是一般集中制如官僚集中制形成的决策决定却往往对下不对上。
列宁在《工人论党内分裂》一书序言中将民主集中制原则内容概括为以下六条:(1)少数服从多数;(2)党代会是党的最高机关。拥有最后的决定权。(3)中央机关必须在党的代表大会上直选产生。(4)党内不论是地方还是中央的出版物,必须绝对服从党代表大会和相应的中央或地方党组织。(5)明确规定党员资格的概念。(6)明确在党章上规定,保护少数的原则。
但是总的来看,列宁所提出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其实质依然是一种集中制。在这种民主集中制其起点是民主,落脚点是集中,民主是对集中的限制也是形成正确的集中的前提保障。将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和集中看作是并列的关系,认为民主集中制的关键就是在民主和集中之间作出权衡,看似充满政治智慧,但其实却也为民主集中制滑向极端集中制和大民主埋下了隐患。苏联历史上出现的斯大林时期极端集中制和中国历史上毛时代在“”中出现的大鸣大放大字报的大民主,一定程度上其实都是对民主和集中孰轻孰重的问题上把握不当引起的。
尽管在政治学界对制度的定义各不相同,但是总的来看制度应该具备以下三个特点:确定性、普遍的约束性、强制性。这三个特点也是我们判断民主集中制是否是一项制度的重要标准。应该看到,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在确立民主集中原则之后,也在努力探索着如何推动这一原则的制度化和程序化。
列宁在向第二次代表大会提交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章程草案中即提到,党的最高机关是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代会尽可能至少两年一次,并规定了出席党代会的资格限制。从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三次代表大会起,俄国社工党就实现了党代会的年会制。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六次代表大会详细阐述了党代会的职能,并对非党代表大会召开的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列宁提出要真正贯彻党内民主,光开代表大会是不行的,还要全体党员在代表大会就关心的问题独立的发表意见。在党代会上,列宁积极鼓励党员展开自由讨论。因此在列宁时期,社工党内部围绕着一些重大的决策多次发生重大的辩论。党代会的定期召开以及其职能的正常发挥保障了党代会在党的政治生活中的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
苏联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确立的中央领导机构包括中央委员会、中央机关报编辑部或党总委员会。但是两大权力中心的存在很大的弊端。因此,苏联社会民主工党第三次代表大上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制度作出改革。新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是党唯一的领导中心。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负责组织管理全党性事务,安排党的人力、物力、财力,大体上统一和指导党的全部活动。1919年党的八大又在中央委员会设政治局负责政治工作,组织局负责组织工作,书记处负责日常的组织性的工作和执行性工作。党章的这些规定落实了地方和个人服从中央的集中制原则。
虽然在建党之初和国内战争时期,由于党的活动的秘密性,很难建立起有效的监察制度,但是随着环境的改善,列宁为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带来的种种问题,构建三套监察制度。其一,设立监察委员会和检查委员会。1921年俄共“十大”上党代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负责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委员在内的所有中央委员进行监督,地位与中央委员会平行。党的检查委员会则负责定期检查中央委员会的会计处和一切事业,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提出报告。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俄共的党内监督系统。其二,建立和完善工农检查院制度,加强党外监督。早在1917年列宁就起草了《工人监督条例》,1919年,将当时国家监察人民委员部改组为工农检查院,使其成为有权监督苏维埃权力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的工作的全国性监察机构并进一步改组完善这一机构的措施。包括裁减人员,增加工农监察委员,将中央监察委员会与工农检查院合并等。
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最鲜明的体现,由于列宁时期是俄国政局十分动荡的时期,尤其是建党初期,“在黑暗的专制制度下,在宪警到处进行选择的情形下,党组织的‘广泛民主制’只是一种毫无意思而且有害的儿戏。”因此很多时候党政干部是以任命制代替选举制。但是只要政治环境稍为好转,列宁就会创造条件,推行选举制度。1905年国内出现短暂的民主气氛,列宁就积极倡导民主选举原则。到了1906年,实现了整个党组织都是按民主原则建立,全体党员平等地选举产生了党的负责人。1920年,苏联社会民主工党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党的建设问题》的决议规定:废除委员制,自上而下党的一切机关实行普选制。列宁时期党内选举坚持了平等、无记名投票原则。
另外,这一时期在党的报告制度、纪律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重要的成就。总之,列宁在其生前为民主集中制的建设已经描绘好了蓝图并且搭建好了基本的框架,但是此时只是民主集中制度的初创时期,种种原因使得民主集中制存在建设粗糙、刚性不足、具体程序设计不到位等问题。但是总的来看,在列宁时期,列宁等党的高层领导人对民主集中制建设的高度重视,并以身作则模范的践行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规定,推动了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化。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化反过来推动了苏联社会民主工党内部的民主、团结和统一,从而为社会民主工党克服一个个执政危机,巩固苏维埃政权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对中国民主集中制建设的现实启示
一方面,在观念上,领导干部要增强民主集中制意识。中苏的历史经验教训已经告诉我们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因此无论是革命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始终将民主集中制作为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有关民主集中制“过时论”“以民主代替民主集中制”“民主与集中对立论”“取消论”等错误观点再度甚嚣尘上。新一届党的领导人也充分认识到这些问题的存在,强调要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2012年中央党校春季开学典礼时即提到:要严格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搞“一言堂”,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而应该搞“群言堂”。
另一方面,深化改革,推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程序化、制度化建设。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我国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化水平不高,表现在制度不明确、不闭合、强制性不够,缺乏系统的、规范的、具体的程序设计等。因此进一步推动民主集中制改革的切入点应该放在民主集中制的程序化和制度化建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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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年薪制是一种企业经营者的工资分配制度,一般以年为单位,以企业经营成果好坏来确定经营者的年度薪酬。经营者年薪通常分为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基本年薪即岗位工资,以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根据企业规模、行业平均薪酬水平及辛苦程度确定。效益年薪则是一种风险年薪,根据企业经济效益等目标完成情况来确定,具有一定的风险,又称“风险收入”。本文所称的经营者年薪,主要指神火集团内部子公司经理层的年度薪酬。
(1)建立具有吸引力的年薪标准。经营者年薪制能否发挥激励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年薪标准的高低。年薪标准既要参考当地经理人市场平均工资水平,又要参考行业平均水平,要确保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处于行业中等偏上水平,与普通员工工资拉开档次,对经营者产生足够的吸引力。较高的福利水平、积极的精神激励也是影响经营者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同样不容忽视。
(2)建立长短期相结合的薪酬激励机制。结合目前的年薪现状,建议建立长短期相结合的薪酬激励机制,现金薪酬满足日常消费需要,长期薪酬激励经营者为企业长远发展决策[2]。长期激励可采取延期支付年薪、管理层持股、期权、期股等方式。其中延期支付年薪,主要是将经营者的一部分年薪以股份形式存入特定的延期支付账户,在约定的期限到期后将股票或按市价折算的现金支付给经营者。
管理层持股,是给予高级管理层出资认购额定公司股票的权利,在锁定期限到期后准予兑现或转让,目前神火集团部分领导持有股份,但与实际职务并无太大关联,建议对原有股份制定一定的退出机制,在合法的基础上尽量按当前的职位重新分配,以确保产生足够的激励与约束作用。股票期权,是给予经营者在一定的期限内购买一定股票的权利,到期经营者可以根据差额多少选择执行权利或弃权。股票期股,主要是公司和经营者协商确定股票购买的价格,在未来一定时限内由经营者按照约定购买,付清股票费用后经营者即拥有股票权利。神火集团可以结合目前企业现状,采取延期支付、股票期权与期股的形式实施长期激励,以确保企业长期利益最大化。
(3)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营者业绩考评体系。经营者业绩考评体系的科学合理与否是决定年薪制激励作用的关键因素。因此,业绩考评体系要参考国内外先进经验,不仅仅局限于利润、资产保值增值率等财务指标[3],不局限于短期行为的考核,更要用来指导经营者长期行为,引导他们从实现战略目标的角度思考和决策,可以借鉴平衡计分卡方法。平衡计分卡是战略与绩效管理的一种工具,核心思想是通过创新与学习、财务、客户、内部流程4个方面的指标之间的相互驱动,提高企业绩效[3],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平衡计分卡方法有助于克服经营者短期行为,决策行为服务于企业长期战略,提高企业员工学习成长和核心能力的培养,实现企业长远发展。
(4)加强对经营者职务消费和隐性收入的控制。神火集团经营者年薪水平在行业内属于中等偏上水平,是普通员工薪酬的好几倍甚至更多。在实现年薪激励作用的同时,必须加强对经营者职务消费和隐性收入的控制[4]。神火集团自2002年车改开始,公务用车、住房、通信等均实现了货币化,按照不同的标准落实到具体岗位,招待费等个人消费无法货币化的,均制定控制额度,避免了经营者职务消费超标。同时,严格执行企业经营者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减少经营者隐性收入。为了加强职务消费和隐性收入控制,建议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加大董事会、工会、职代会对经营者的监督与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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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中枢命脉,直接影响企业管理的好坏和企业效益的提高,财务管理涉及到企业的每一项经济活动,是企业全员和全过程的管理,而当前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仍然较多存在看重生产经营、轻财务管理的现象,财务管理工作难以得到足够的重视;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AL公司ERP集中财务管理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AL公司ERP集中财务管理研究
(一) ERP的概念
所谓ERP是英文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的简写。是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理念,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手段的管理平台。ERP系统集信息技术与先进的管理理念于一身,反映企业合理调配资源,最大化创造社会财富的要求,成为企业在信息时代生存、发展的基石。
ERP利用集成优势将整个企业的经营活动密切结合,任何经济活动都在系统中实时记录、反映,使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真正做到了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准确核算。
(二)ERP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笔者根据ERP当前在我国企业的具体实施状况,重点总结出ERP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发挥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丰富会计核算功能,使“账房先生”成为“管理者”
在传统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核算功能。ERP系统中的财务管理子系统不仅将传统的手工计算工作量大大简化,而且增加了更多的核算功能,包含现金管理模块、固定资产核算模块、多币制模块和工资核算模块等等。在现金管理模块中,不仅仅具备对现金、银行存款的基本核算,而且具有票据打印、核销、支票查询等功能;固定资产系统提供了折旧自动计算、报废到期统计等功能更加便于企业的资产管理;工资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员工工资、保险福利、个人所得税等,这些系统核算的数据都为基本的账务处理提供了原始依据,提高了数据准确性、减少了财务工作量。
ERP系统在成本核算中采用标准成本体系,即按照系统中设置的单位产品的标准成本自动计算出产品的标准成本、按照产品的实际产量计算实际成本,通过固定的计算流程随时得出成本差异的计算结果,生成成本报表,便于财务人员进行成本差异的具体分析,并从以上流程中寻找差异存在的原因,从而及时采取一定的控制和调整措施。由此,既避免了手工编制报表的繁重工作量,又保证了各种数据来源的唯一性以及数据之间勾稽关系的准确性;减少了大量繁琐的日常核算和核对工作;增强了财务分析的准确度;优化了成本控制流程;为后期项目的成本预算和控制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加强了会计核算的即时性。在ERP中可以对业务流程进行实时管理,一旦业务发生就立刻直接反映到财务核算中去,实现了业务对财务的即时反映,财务对业务的实时监控。系统中所有模块相互关联,与整个经济业务活动相关的原始信息,都可以通过业务模块的流转最后汇集到财务系统中,减少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以及手工登账可能会发生的错误,提高了数据处理的准确度,并且保证了财务人员可以随时查询、核对业务信息,并且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进行财务分析、控制和预测。
2.建立统一平台,实现财务与业务同步管理
以金碟ERP系统中的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系统的流程关系为例说明ERP系统如何实现了财务与业务的同步管理。
(1)成本管理。购、销售业务中的入库、出库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中的存货核算同步进行。在生成入库单的同时,采购人员会把采购材料的单价、数量及其他一些相关信息录入系统,随着系统的内部关联,财务人员可以从存货核算中调用己经生成的采购信息,依据数量、单价核算存货成本。销售环节生成销售订单的同时,出库信息也会在财务系统中共享,使财务人员随时掌握销售订单的增减变化,准确核算发出存货成本,并利用系统原有的采购信息,及时核算订单的利润情况。可见各个业务模块的信息资源都构成财务系统中成本管理的一部分,并且保证在业务发生的同时进行实时处理,确保了成本管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资金管理。现代企业的资金管理已经不是过去单纯的现金、银行的核算,而是渗透于企业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例如:如何降低采购成本、如何按照资金计划来控制采购标准;如何预计销售回款、如何根据实际收款情况进行资金流量分析;如何降低资金的占用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如何提高融资效率来加快资金的周转速度;如何进行现金流量的预测、分析和管理、控制等等所有问题,全部都属于资金管理的范畴,因此资金管理不仅仅局限于出纳岗位,而是要关系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业务环节,ERP满足了这一管理需求。
从采购、入库、核算到出库、销售,整个过程都与财务的现金管理共享同一个平台,使用同一套数据。采购支出必须按照资金计划来控制,业务发生同时,财务人员可以生成相应的应收、应付款管理,从而核算现金流量,销售回款信息又为本期流量分析和下期预算编制提供了重要依据。财务人员根据业务的发展情况,公司的决策方向来决定资金的使用和控制,保证资金的流动性以应付到期债务,并能及时、准确地了解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往来账目情况,根据客户的信誉以及企业的资金政策选择最合适自己的处理方式;业务人员根据资金计划,安排项目付款进度及采购计划,并根据财务部门反馈的信息,完善和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地降低资金占压成本。由此财务与业务形成了一体化工作模式,建立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机制,使系统内信息更加及时、客观,财务数据更加准确、有效。ERP中的资金管理就是基于这种集成环境下,为整体经营预算管理提供了科学、准确的依据。
(3)财务预算管理。ERP系统改变了过去各个业务单元独立工作的局面,为企业各级预算编制单位提供了统一的管理平台及编制流程,将业务管理与财务核算集成一体,随时利用财务核算的数据结果对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监控,在下一次经济事项发生之前,能够在历史数据的基础上准确地做好预算工作。并能比较分析预算和实际执行情况的差异,并做出必要的调整,根据已发生的业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状况。可以将预算执行情况、超预算结果等信息按照各分公司、各部门的各业务、产品、各种收入成本费用等进行责任分配,反映在系统中,便于管理层对预算执行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实时监控,增强了对经济事项的预算监控能力。并且,由于ERP实现了业务与财务工作的实时对接,可靠、精细的会计记录成为预算管理数据的来源,给财务预算提供了有效的支持,保障了预算管理的客观效果和准确程度。
(一)AL公司简介
公司具有30多年生产历史,AL公司到2010年拥有总资产10亿元,流动资产3.7亿元,资产负债率0.19%,实现产值3.8亿元,实现销售收入7.5亿元,实现税金6172万元,利润总额1549万元,净利润1312万元。主要设备有八0型焦炉、六六型焦炉和30万吨捣固焦炉各一组两座,洗煤系统三套,以及相应的焦化产品回收及加工系统。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为年产冶金焦炭100万吨,焦油5万吨,粗苯和炭黑各一万吨,城市煤气6000万立方米,洗煤180万吨,同时还生产工业煤、沥青和多种炭素质品,是冶金、金属、轻纺、橡胶、建材、交通等行业的主要原料。产品除畅销国内市场外,还远销日本、美国、印度、巴西等国。公司在对焦炭质量要求特别高的欧美市场占有一定的位置,是中国第一家打入美国市场的焦炭生产厂家。AL公司作为公司型企业呈现的特点是:公司内企业间业务联系紧密、依托性强,并依赖于焦炭生产的较为单一的产业链公司。
(二)AL公司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的实施进展状况
实施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ERP系统的实施一般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即: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和巩固提高。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的实施是AL公司整体ERP系统实施的第一个阶段,所以其实施进度的快慢会影响着下一阶段的实施与整体进度,而实施质量的优劣则会动摇人们对ERP系统的信心,增加下一步实施工作的阻力。下面针对AL公司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实施的前期准备环节、项目启动环节、培训环节和数据初始化环节中各种工作的实施状况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1.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
项目实施的准备阶段非常重要,关系到项目的成败,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被用户所忽视。这个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领导层培训及ERP原理的培训。主要的培训对象是企业高层领导及今后ERP项目组人员,使他们掌握ERP的基本原理和管理思想。这是ERP系统应用成功的思想基础。因为只有企业的各级管理者及员工才是真正的使用者,真正了解企业的需求,只有他们理解了ERP,才能判断企业需要什么样的ERP软件,才能更有效率的运用ERP。
在AL公司的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实施的前期工作中,实施方对AL公司领导层的相关理念和原理的培训力度不够,仅在项目组周例会上对项目组成员进行一些ERP相关理念与原理的沟通。致使AL公司的领导层对ERP的理解仅仅停留在一个概念的层面上,并没有深入到ERP的真正的管理核心。
ERP的上马,必然会引起公司内部利益的现有平衡状态被打破,必然会有人反对,有人赞同,有人观望。这就需要在前期准备工作中做好思想上的工作,培育出有利于ERP实施的企业文化氛围。但是AL公司做的很不到位,部分领导并没有真正理解ERP所要带来的管理上的变革及对企业所能带来的效益。没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导致了天宏公司的ERP项目的实施缺乏力度,缺乏真正思想层面上的理解。
在这个阶段中,由于公司高层领导对ERP的认识很肤浅,加上实施方对AL公司的业务不熟悉,在进行现行业务流程的调研的时候,AL公司相关员工对此并不理解,对于ERP的认识是有限的,给双方的沟通造成极大的阻碍,经常会出现答非所问的现象。另外,对于ERP系统的怀疑和担忧,既得利益者的从中阻挠、传统的报喜不报忧的思想,所得出的调研报告的水分相当高。
实施方根据对AL公司的业务流程的调查,结合集中财务管理系统的软件流程,提出了相对应的解决方案。但是,因为涉及到AL公司内部的利益的博弈,所以最终不得不按照AL公司现有的流程进行软件的“客户化”,而正是因为这样的“客户化”,在很大程度上也导致了ERP集中财务管理项目的某些实施部分十分艰难,也导致了天宏公司ERP集中财务管理项目的实施进展缓慢。
2.项目启动环节
该环节主要是确立一个有力的ERP组织机构,AL公司已经成立了ERP项目小组,选择了项目经理,并确定项目的实施主计划。
在项目小组确认完项目实施主计划后,应将项目的目标、工作方式、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在客户方公司内部的中、高层以及部门的业务骨干中进行一次宣传。项目启动会是一次非常好的沟通的机会,同时由客户方老总向高、中层的管理人员传递企业实施ERP项目的决心,为日后的实施工作的展开扫除障碍,让客户方从上到下达成一种共识,这是双方项目组成员在企业的第一次全体亮相。因此,项目启动召开的成功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这个项目实施的难度和效果。企业老总在项目启动会中的讲话一定会左右企业中层管理者对这个项目实施的态度,如果老总表现的态度不坚决,信心不足,企业管理层在将来的配合力度上表现出底气不足的现象,将给整个项目实施带来不必要的困难;即高层的态度坚决,重视程度高,则中层的支持力度大,项目实施困难必然会减少,项目风险也会减小;并且在启动大会上企业高层对双方项目组成员的授权,确认双方项目组织的成立,可以赋予企业方及实施方项目组成员相应的权力,减少双方在实施中的阻力;在项目启动会上还应建立相应的项目实施工作的激励机制,明确在项目实施中奖惩制度,鼓舞员工的士气,避免责任不清造成的消极怠AL公司于2008年5月进行了项目启动,成立了ERP实施项目小组。本应该在项目启动时召开一个项目启动大会,却因AL公司高层领导担心这个项目如果将来实施失败无法向职工交待,故放弃项目启动大会,打算成功之后再隆重庆功。这就没有造成让大家重视的舆论,参与的人员只是抱着成功失败都无所谓的态度,同时,没有在组织内部形成核心凝聚力。
3.培训环节
随着项目的启动,贯穿ERP项目始终的培训工作也逐步展开。培训分为顾问对企业的培训及企业内部培训两大类。
实施顾问对AL公司进行的培训包括ERP理念培训、ERP软件功能培训、ERP处理流程培训以及针对IT部门的系统管理培训。在实施顾问对软件进行培训的时候,项目的核心成员原则上必须全过程参与,但就AL公司实际情况而言,项目成员只是在涉及自己的这一部分的时候才参加培训,或是当手边的工作与培训时间有冲突时就不来参加培训,这样导致了对NC整个的系统流程的理解并不是从全局的观念上来把握,这样给后期做流程或进行部门协调时带来了许多的障碍。
另外,AL公司产品培训与参加培训人员实际进入系统操作间隔了近一个月,这样造成了培训之后长时间不在系统内应用,忘记了操作流程与操作方式的局面,致使培训效果无法得到保障。
4.数据初始化环节
数据初始化环节是ERP实施很重要的环节,初始化数据包括系统参数、静态数据、期初数据。系统参数和静态数据根据不同的软件,格式和内容有较大差异,一般包括:物料资料、供应商资料、客户资料、计量单位及转换资料、会计科目表、会计期间等等。期初数据主要包括:总账科目余额、应收余额(分已开票和待开票)、应付余额(分已开票和待开票)、末发货的销售订单、末到货的采购单等。
AL公司ERP软件的系统参数由实施顾问负责,静态数据的收集、整理由天宏公司相关人员负责。由于AL公司总部一直应用的是用友U8财务系统,静态数据方面的收集和整理相对而言比较容易,本应该说是数据初始化的工作比较容易完成。但是由于数据初始化的过程中,虽然有计划,但是这个计划是一个笼统的计划,只是规定了要完成数据初始化的工作的时间,未按天排好进度要求,并落实责任人,导致到最后期限的时候这些应该完成的工作没有完成。
在分、子公司中,极个别公司还处于手工记账阶段,从手工记账直接过渡到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除了操作习惯需要时间来培养外,而作为手工记账中相关期初数据的不完善也是系统迟迟无法进行初始化的原因之一。
而且在这过程中,经常会碰到因“特殊”情况而未能按计划执行的。最后就导致了期初数据的收集及录入工作不能按照计划完成,期初录入拖期,系统只能采用补入期初至当前的发生数,拖期越长补的工作量就会越大,而且还会影响到月底的截数。
(一)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的问题
从AL公司的实际情况看,企业管理过程中的一些规章制度建设滞后,管理中存在随意性、主观性和不规范性行为。一些既有的规章制度又执行不力,极大地阻碍了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在企业的实施进度。
1.公司对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中枢命脉,直接影响企业管理的好坏和企业效益的提高,财务管理涉及到企业的每一项经济活动,是企业全员和全过程的管理,而当前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仍然较多存在看重生产经营、轻财务管理的现象,财务管理工作难以得到足够的重视。AL公司ERP实施把集中财务放在第一期,对财务的重视程度还是很高的,但企业管理者对于财务管理从生产经营产生的信息反馈、提供的有关财务决策资料、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的促进作用认识不深,对于财务管理的目标、职能、.内容、环境等问题了解不够。
2.公司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不够统一、规范、标准
由于AL公司各分、子公司与总部在产品编码、管理编码、科目编码等技术标准、规范不统一,造成企业内部“信息孤岛”现象严重、给系统的集成、资源共享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这些管理上的弱点严重制约了信息化建设。同时,由于各分、子公司之间缺乏统一的信息化技术标准、服务规范,也造成企业信息化在报送公司时信息处理的困难,与其它部门之间的信息化接口不良,整体应用水平不.高、综合效益发挥不出来。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力如果下属企业连已经制定的制度都没有认真贯彻执行,无论有多先进的信息技术也难以实现其管理的变革。实际上,信息系统是“三分技术、七分管理、十二分数据”,财务管理信息化以及企业管理信息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考虑技术外,还要充分考虑到信息源的组织与开发,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以及信息化对企业管理、运作模式的深刻影响。这种影响在管理信息化方面表现得.最为充分。因此,信息化的实现必须伴随观念、业务流程、组织结构的改造与变革才能实现。
4.公司组织结构住化、管理流程不合理的组织结构可以避免工作职责划分上的重复或空白,合理的组织结构不仅明确了分工,也为管理控制的有效性提供了保障,也有利于减少工作上的扯皮,还有利于绩效的考核。
(二)公司当前财务人员素质问题
AL公司目前财务人员中,各年龄段分配比例较合理,但受国有体制的影响,财务人员市场意识较淡泊,竞争意识不足,对于自己范围内的工作认真负责、按部就班,对ERP财务管理的管理理念却没有形成。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对AL公司各方面的管理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对于部分年龄较大的财务人员,其接受新事物、自我学习能力较差,难以掌握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的普及反而制约了该部分财务人员的工作。缺乏创新意识。AL公司中,部分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缺少管理与创新意识,工作态度消极,作风散漫,缺乏工作热情与激情,说明AL公司在用人机制与用人制度的建设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大部分人员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但同时也存在知识结构不合理:基础管理、基本功不扎实;高学历少、知识层次偏低、知识面狭窄,缺乏自下而上尤其是基层生产单位的实际工作经验,往往只懂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而不懂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知识,包括经营管理、生产流程、技术研究开发等。
在AL公司所有财务人中,会计核算型人员较多,而管理型的财务人才较少,大部分人员难以从会计核算及其他途径获得的资料中,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从而达到加强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企业财务人员整体管理水平不高,高素质、复合型财务人才严重缺乏。部分财务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工作职责,不了解公司的组织结构,缺乏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造成财务工作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升高。
(三)内部控制失效的问题
由于对原有财务手工业务流程的重新设计,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企业财务管理的业务流程。论文格式在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实施以前,公司基于计算机的业务系统,基本都是围绕某一业务功能或者是职能部门运行的,比如销售系统、采购系统和财务系统等。这些系统都不是基于跨部门的流程来设计的。而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实现了从采购到付款、订单的获取到发票的开出等业务集成,实现了跨职能部门业务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中单一的数据库会使得过去跨部门的审批流程得到简化和压缩。压缩所造成的一个结果是,用于企业内部控制的许多审计线索在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的引入后消失了。同时,企业过去基于文件审批的内部控制机制,也无法适应ERP基于流程的管理需要。更重要的是,由于企业的业务运作更加依赖于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这种依赖和信息系统本身特点所导致的脆弱性,形成了企业新的潜在问题。与原来依靠手工进行财务管理相比较,这种由于实施ERP集中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后对于内部控制的影响作用可通过表1来体现。
表1 手工数据处理和系统数据处理潜在问题的比较
(四)成本隐性扩张的问题
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的复杂性决定实施该系统往往具有昂贵的价格。然而,对于天宏公司来说,在开始考虑采用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之前,并没有充分了解到应用这一系统所需要的全部成本。
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的实施成本通常包括:硬件费用、软件使用许可费用和软件培训费用、实施咨询费用及维护费用等等。根据国外ERP系统实施的成熟经验,一般实施咨询费用是软件使用许可费用的1.5-2倍。国外企业已经普遍意识到咨询顾问在ERP系统实施过程中不可替代的作用。AL公司在实施ERP系统的时候并未认识到这一点,在系统实施过程中遇到种种困难。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并不能合理分配实施费用,并结合项目进度和时间安排将实施成本控制在计划之内。
AL公司ERP系统在实施中,软件供货商是按照服务天数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如果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种种预料之外或不可控制的情况,由于双方既定的服务天数己到,服务者或者停止服务或者增加费用,给用户带来损失或额外支出。这种按照服务天数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的方式容易造成实施成果与费用脱钩的现象。例如,用友公司在签定合同时会约定实施后的服务费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免费,这样实施周期的延长会缩短用户享受免费服务的时间,构成用户实施ERP的隐性成本。
(五)系统测试潜在的问题
对于一个复杂的ERP项目,系统上线前的测试工作是必不可少的。系统测试是对解决方案蓝图的真实模拟,通过录入静态数据和准备的好的测试业务数据,把解决方案实实在在地展现客户面前,供客户进行各种业务流程的操作,同时对发现的软件错误及时协调修改、对客户的需求进行引导,系统测试完成之后需要和客户一起对调整后的解决方案进行签字确认,此后解决方案一般不会再发生改变。因为解决方案的调整带来的相关变化也需要在系统测试结束后进行调整确认。
AL公司ERP集中财务系统的实施,未采取录入初始化数据后对所有模块集中进行测试的方式,而是采用边测试边上线的方式,即初始化一个模块测试一个模块的方式,这样就造成了有些模块尚未进入到系统测试阶段,而有的模块已经开始应用起来的状况,这样做的益处在于有些模块可以让用户尽快的熟悉,弊端在于模块是系统的构成部分,模块间的先后使用也是有逻辑关系的,例如软件中,客户化是系统初始化的起点,先进行参数、基本档案的设置后以备其它模块的使用,而客户化的过程是要搜集用户基本档案的过程,AL公司一是因为开始实施方未对其整理基本档案的时间、工作的进度进行规范地控制,二是AL公司一些会计下属成员单位中自身的会计基本档案就很不规范,整理这些不规范的档案就是一件工作量很大的事,增加了初始化的时间,系统测试也无法各个模块同时进行。
(一)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不仅是一种先进的管理工具,还融合了先进管理思想,只有深刻理解、消化吸收了新的管理理念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加以运用,实现企业管理的全面变革,才能充分发挥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带来的效益。然而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只是工具,对于AL公司而言,只有提高财务管理整体水平才能确保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的充分利用,进而确保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1.观念转变与财务管理中心地位的确立
财务管理是企业经济管理的中心,所以加强财务管理的职能认识,强化企业财务管理的职责非常必要。AL公司企业上下都要确立财务管理的中心地位,从根本上转变观念,正确处理好生产、经营、技术、财务管理等之间的关系。在生产、经营决策中,认真重视财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在日常工作中,应积极支持财务部门依法理财、聚财和生财。只有当各级、各部门领导以及广人员工充分认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企业的财务管理才能真正地得到强化,使之真正有效地为生产经营服务,切实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以财务管理为核心,所强调的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决不是要忽略或否定企业的其他管理工作的作用。财务预算指标的完成,财务管理目标企业目标的实现仍然依赖企业各项具体管理工作的配套和服务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等。企业的其他管理工作和财务管理之间相互渗透,是以财务管理思想来指导和实现企业经营的总目标。因此,以财务管理为核心就是把价值管理的观念落实到企业管理的每一个人,每个过程和环节。而这个需要一个较长期的过程,不是上一套ERP系统就能简单解决的。
2.财务管理内容拓展与财务管理方法更新
财务管理内容除传统的资金管理和财物管理外,还应向金融风险、资本经营、税金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更多方面拓展。财务管理方法应结合企业实际,适时更多地应用量性财务管理方法,如建立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控制模式的财务管理体系,财务预算、滚动预算、投资决策及风险决策等比如在投资决策方面,应尽量降低投资风险,应建立围绕企业长期效益和总体效益为目的的“投资责任中心”来具体实施各项投资管理工作。
投资决策的确定应注重“经营性投资”方案的确定。“事业性投资”、“福利性投资”应相对控制。在“经营性投资”中获取经济效益:要搞好投资管理,还必须实施规范的投资工作程序和健全的投资管理制度,结合投资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并对投资的效益进行分析和考核,总结经验,扬长避短,使企业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加强财务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
现代企业管理要求财务管理人员除了精通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具有一定的时间工作经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和与之相关法律规范外,还需熟练掌握和运用专业技能、外语、写作计算机知识,适时更新知识结构,具有全局观念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对资本市场的敏锐洞察力,具有开放性思维和创新意识企业努力为其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创造条件,使之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企业不断改革发展的需要。因而AL公司在这方面要高瞻远瞩、系统规划,加大财务人员培训以及引进高级财务人员的力度,也就是说,企业在财务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方面,应遵循“引进稀缺的,用好现在的,培养将来的”原则,培养复合型的会计人才,适应不断深化的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财会人员,不仅应掌握扎实的会计知识和技能,还应对计算机和财务管理知识有比较深刻的了解,这样才能根据本单位的自身特点,为单位预测、决策和控制等管理工作服务,从根本上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针对实施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过程中所存在的关于内部控制方面的潜在问题,AL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应该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控制。AL公司的组织结构确定了各个部门和员工之间的职责联系,它是一种内在的控制。在设计企业的组织结构时要体现职责分割目的,合理进行工作分工,相互制衡,尤其要分离不宜兼容的工作。
2.流程控制。企业一切经济活动都有自己独有的流程,工作步骤环环相扣。在工作流程设计时不仅要考虑工作的衔接和传递,还要考虑步骤和步骤之间的工作审核。因为在ERP集中财务模式下很多数据只以电子形式存在,所以更要求相关审核人员仔细核对。
3.权限控制。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使用者是以用户ID和密码登录的,每个人根据在企业担当不同的职责享有不同的操作、交易处理、一审核和查阅等权限,一般说来职务越高权限越高,专职系统管理员的权限是最高的,他们可以修改程序、数据库、个人权限等系统初始设置。
4.责任控制。在系统设计之初,应考虑到各个组织部门、工作岗位的职责界定,明确职责归属。在运行中一旦出现问题,可以迅速查清责任人,最小限度影响系统整体运作。[LunWenData.Com]
5.安全控制。AL公司在实施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时必须在系统中设置安全防护设置,如防火墙、杀毒卡、加密卡、数据库定时备份等等,另外必须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严格督促各部门、员工执行。在输入、处理、输出过程中,确保相关行为的准确性,及时发现、更正各种异常信息。
6.人员控制。对人员控制一方面通过权限的授予,另一方面要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特别是系统管理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注意保密,防止内部人为的破坏。
7.操作纪录控制。ERF集中财务管理系统也是一个复杂的网络系统,由于电子技术本身的特点,很多诸如修改、删除之类的行为只有通过系统原始操作纪录来查阅,因此保存完整的操作纪录对未来解决出现的问题有着重要的帮助。
8.软硬件控制。设置专门系统管理人员,确保系统硬件、软件、程序的正常运转。在ERP集中财务系统的实施过程中,对于潜在问题的控制,通常不是孤立地应用某一种策略来处理,而是几种策略的综合应用,而且贯穿于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活动。
(四)成本隐性扩张的控制
AL公司要对对实施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的成本进行严格的控制。这些成本通常包括:硬件及网络建设费用、系统软件费用、应用软件费用、培训费用、实施费用及维护费用等。根据国外成熟经验,一般实施咨询费用是软件费用的1-2倍,在国内,实施费用一般为软件费用的0.3-0.5倍。因此要注意:公司一定要做好充分思想准备预算要考虑到各种可能的意外情况;除此以外,还要做好合理的规划、充分的资料准备、严格的实施过程控制、有效的结果评估以有系统安全设计、灾难防范设计等,这些都是系统成功实施、取得良好效果的保证。
(五)系统测试的认真准备
1.系统测试的目的
ERP的系统测试也就是软件功能的模拟运行与评审,有学习和试用的性质,其最终目标是对比判断软件的功能是否满足企业的需求,如果和目标有差距,要找出合理的解决方案,通过系统测试要达到以下目的:
(1)深入了解ERP,分析它同现行管理的差异;
(2)熟悉软件,学习使用软件的各种指令、功能、测试软件的运算速度;
(3)弄清各种数据之间的关系以及一种数据的准确程度对其它数据的影响:
(4)弄清软件各种报表的作用,学会运用系统提供的报表来分析问题和决策:
(5)发现容易混淆的观点,在培训时重点讲解;
(6)为全面运行ERP系统提供管理经验;
(7)研究软件功能和企业目标及原定方案之间的差异,以便制定解决方案;
(8)根据系统的要求,提出管理改革方案;
(9)发现软件的功能不足,制订二次开发和软件用户化方案;
(10)验证或测试用户化和二次开发(如果有的话)的可执行性;
(11)检查数据的准确性与合理性,确定系统运行用到的各种参数;
(12)编制实施ERP的工作准则与工作规程并测试其完整性、实用性;
(13)测试的最终结果要使ERP系统真正运行起来,使企业全体员工亲眼目睹ERP模式的做法和实效。
2.系统测试的方法与步骤
(1)数据准备。
AL公司在运行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之前,要准备和录入一系列基础数据,这些数据是在运用系统之前没有或未明确规定的,故需要做大量的分析研究工作。包括一些产品、工艺、库存等信息,还包括了一些参数的设置,如系统安装调试所需信息、财务信息,需求信息等等。在人员、基础数据己经准备好的基础上,就可以将系统安装到企业中来了,并进行一系列的调试活动。
(2)软件原型测试。
这是对软件功能的原型测试,也称计算机模拟。原型测试的最终目的是检查软件的功能与企业的需求和目标的匹配情况,如有差距,找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确有必要时才进行二次开发。由于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是信息集成系统,所以在测试时,应对全系统进行测试,各个相关部门的人员都应该同时参与,这样才能理解各个数据、功能和流程之间相互的集成关系。
(3)模拟运行。
在基本掌握软件功能的基础上,接下来就是根据企业需要对ERP集中财务系统进行用户化与必要的二次开发。用户化与二次开发以后,必须再进行一次模拟,这是带有实战性的模拟运行。选择代表产品,将各种必要的数据录入系统,带着企业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组织项目小组进行实战性模拟,提出解决方案。进行了一段时间的测试和模拟运行之后,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项目小组会提出一些相应的解决方案,在这个阶段就要将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的工作准则与工作规程初步制定出来,并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完盖
(4)模拟运行效果评价。
对ERP集中财务管理模拟运行效果评价,要在有关管理专家参与的情况下进行,结合ERP集中财务管理模拟运行情况对企业的管理机制、管理方法、管理基础、业务流程、过程控制、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信息集成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详细的评审,既要定性的反映ERP模拟运行后在管理水平方面有哪些明显的改进、提高和创新,又要用相关经济指标定量的反映出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模拟运行中存在哪些不足和问题。
具体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①系统模拟运行的各种基础数据是否准确、及时;
②系统是否对整个供应链管理中的各相关环节进行有效的计划和控制;
③有无促使企业在管理模式、业务流程、信息集成、科学决策和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发生改进、提高和创新;
④通过财务分析,确定ERP集中财务管理系统模拟运行是否在加强财务管理、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市场销售和改善客户服务等方面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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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更好地实施经营者年薪制,对神火集团经营者年薪制的范围、构成、管理制度、约束条件等进行了分析,指出了神火集团现有年薪制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并阐述了具有吸引力的年薪标准、长短期相结合的激励机制、科学的考核体系等关键因素对年薪制实施效果的影响作用。
关键词:神火集团;经营者;年薪制;薪酬激励。
经营者年薪制是一种企业经营者的工资分配制度,一般以年为单位,以企业经营成果好坏来确定经营者的年度薪酬。经营者年薪通常分为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基本年薪即岗位工资,以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根据企业规模、行业平均薪酬水平及辛苦程度确定[1]。效益年薪则是一种风险年薪,根据企业经济效益等目标完成情况来确定,具有一定的风险,又称“风险收入”。本文所称的经营者年薪,主要指神火集团内部子公司经理层的年度薪酬。
神火集团是以煤炭、电力、电解铝生产与加工为主产业链的跨行业、跨地区的国家大型企业集团,属中国企业500强。公司现拥有总资产265亿元,下辖大小子分公司14个,其中子公司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神火股份”于1999年8月在深交所上市。由于神火集团子公司众多,经营范围涉及煤炭、电力、电解铝、铝材、机械加工、建筑、房地产、贸易、物业等多个产业,充分调动各公司经营层的工作积极性,提高集团公司各项决策的执行力,保证经营任务圆满完成,是神火集团实施经营者年薪制的主要原因……2经营者范围及年薪分配。
经营者范围包括各单位经理层班子,包括党政正职、副职。根据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正职年薪总额,副职年薪总额按正职的70%标准确定。总经理与党委书记年薪由董事会根据工作性质进行分配,原则上总经理要高于党委书记。具体副职之间薪酬分配额度,由总经理根据分工与责任大小提出分配方案,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经理层均实施年薪制,有助于班子团结协助,经理层之间分配额度根据个人业绩和工作责任大小不同,又体现了责权利的统一,有利于提高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
神火集团经营者年薪由5部分组成:基本年薪、综合效益年薪、安全年薪、节能降耗年薪和特殊贡献。基本年薪按企业规模和行业性质及辛苦程度确定,按月度发放,总体上占薪酬总额的20%。综合效益年薪根据产品产销量、营业收入、利润、项目建设、人员工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等指标完成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安全年薪根据安全绩效指标、安全机构设置与管理制度、隐患排查等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又分为安全竞赛活动薪酬和安全管理考核薪酬,实行百分制考核。节能降耗年薪考核指标涉及实物单耗、人均工效、环境保护等指标,也实行百分制考核。除基本年薪外,其他年薪根据煤、电、铝等产业特点和工作重点,每个公司都赋予不同的比例系数,每月预付50%,年终根据审计结果统算后多退少补。特殊奖励主要是对超额完成生产经营安全任务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等有突出贡献的奖励,由董事会研究确定,一般控制在5万~20万元。
神火集团经营者年薪实行切块管理,即“4+1”管理。各个子公司根据工作性质不同确定每项年薪所占比重,有效解决了不同行业间年薪制度的统一与区别,突出了各公司的工作重点,起到了指导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目的。同时与年薪挂钩的各项考核指标也随行业不同变化,更切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
如煤业公司侧重安全管理,安全年薪所占比例最大;铝业公司、电力公司侧重经济效益和节能降耗,效益年薪和节能降耗年薪所占比例相对较大;其他公司则侧重经济效益,以综合效益年薪为主。
经营者的年薪指构成工资总额的一切工资收入,包括各类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工资性收入,经营者年薪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必须列出发放到人的明细表且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该公司董事长签批后发放,并列入该公司工资总额进行统计。未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经营者不得在公司领取任何工资性收入,否则加倍扣罚所得收入,并追究公司党政正职责任。发放到人的年薪审批办法,有效杜绝了经营者在年薪之外领取其他工资、奖金、抵押兑现和补贴等工资性收入。
为了使经营者年薪在可控范围内波动,除特殊贡献由董事会年终考核时确定外,其他年薪均由董事会确定标准,实际发放年薪为考核得分乘以年薪标准所得。这种控制办法,既防止了年薪超出可控范围,出现大起大落,又具有有效的激励作用,激励经营者超额完成任务,获取特殊奖励殊荣。
(1)实行安全及经营风险抵押金制度。为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高经营者责任意识,神火集团对各子公司经营者实行年度安全及经营风险抵押金制度。抵押金额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和企业规模大小有所区别。扣除重大市场因素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凡年度实现利润目标低于计划的70%或单位产品成本高于目标的120%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时,冲销其全部经营风险抵押金。
(2)实行审计制度。目前,神火集团开展的审计有国资委审计、社会设计和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又分为季度审计、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及经营者离职审计。每季度结束后,审计部都会对各单位进行审计,年终再进行全面审计,有效防范和控制了违反企业制度事件的发生。年度审计结果作为经营者经营业绩考核的最终依据,如发现有单位通过调节产量、潜亏挂账、虚增成本、延迟或提前确认收入、虚报经营成果,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责任。审计制度尤其是内部审计制度的实行,有效防范了弄虚作假、瞒报和虚报经营成果的行为发生。
(1)缺乏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神火集团经营者年薪根据当年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兑现,且年薪采取现金形式,长期激励作用不明显,导致个别单位为了美化经济数据而人为调整会计数据,对企业长期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费用投入不足,如对科技创新、人员培训、市场开发等投入不够,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能力的提升。缺乏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可能诱导经理层为了提高短期经济效益而牺牲长期经济效益和集团整体效益。
(2)考核体系不够科学合理。神火集团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大部分为年度指标,对经营者做出的对企业长期发展有利的行为不能及时给予激励,不利于经营者站在更全面更长远的角度思考问题。目前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具有很强的企业个体特征,没有很好地借鉴国内外同行业先进的管理经验,考核内容不够全面,没有涉及经营者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而是把这些作为单独的干部考核指标,没有与经营者薪酬挂钩。另外,各个考核指标所应赋予的权重很难科学核定。
(3)新老经营者存在股权矛盾。神火集团上市子公司上市之前,实行了员工持股计划。十几年过去了,随着人员的流动和调整,很多原有的经营者已退休,新的经营者任职,但原有股权持有人不变。于是每年退休干部拿到的股利分红远远大于现有经营者年薪,现有经营者之间也存在股权多少和有无的差别,如果把年薪加股利作为经营者劳动报酬的话,多少挫伤了一部分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
(4)经营者年薪和职务消费不透明。年薪制的实施对神火集团来说非常必要,也为神火集团带来了很好的经济效益。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年薪和职务消费不透明的问题,容易引起职工的误解。
(1)建立具有吸引力的年薪标准。经营者年薪制能否发挥激励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年薪标准的高低。年薪标准既要参考当地经理人市场平均工资水平,又要参考行业平均水平,要确保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处于行业中等偏上水平,与普通员工工资拉开档次,对经营者产生足够的吸引力。较高的福利水平、积极的精神激励也是影响经营者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同样不容忽视。
(2)建立长短期相结合的薪酬激励机制。结合目前的年薪现状,建议建立长短期相结合的薪酬激励机制,现金薪酬满足日常消费需要,长期薪酬激励经营者为企业长远发展决策[2]。长期激励可采取延期支付年薪、管理层持股、期权、期股等方式。其中延期支付年薪,主要是将经营者的一部分年薪以股份形式存入特定的延期支付账户,在约定的期限到期后将股票或按市价折算的现金支付给经营者。
管理层持股,是给予高级管理层出资认购额定公司股票的权利,在锁定期限到期后准予兑现或转让,目前神火集团部分领导持有股份,但与实际职务并无太大关联,建议对原有股份制定一定的退出机制,在合法的基础上尽量按当前的职位重新分配,以确保产生足够的激励与约束作用。股票期权,是给予经营者在一定的期限内购买一定股票的权利,到期经营者可以根据差额多少选择执行权利或弃权。股票期股,主要是公司和经营者协商确定股票购买的价格,在未来一定时限内由经营者按照约定购买,付清股票费用后经营者即拥有股票权利。神火集团可以结合目前企业现状,采取延期支付、股票期权与期股的形式实施长期激励,以确保企业长期利益最大化。
(3)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营者业绩考评体系。经营者业绩考评体系的科学合理与否是决定年薪制激励作用的关键因素。因此,业绩考评体系要参考国内外先进经验,不仅仅局限于利润、资产保值增值率等财务指标[3],不局限于短期行为的考核,更要用来指导经营者长期行为,引导他们从实现战略目标的角度思考和决策,可以借鉴平衡计分卡方法。平衡计分卡是战略与绩效管理的一种工具,核心思想是通过创新与学习、财务、客户、内部流程4个方面的指标之间的相互驱动,提高企业绩效[3],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平衡计分卡方法有助于克服经营者短期行为,决策行为服务于企业长期战略,提高企业员工学习成长和核心能力的培养,实现企业长远发展。
(4)加强对经营者职务消费和隐性收入的控制。神火集团经营者年薪水平在行业内属于中等偏上水平,是普通员工薪酬的好几倍甚至更多。在实现年薪激励作用的同时,必须加强对经营者职务消费和隐性收入的控制[4]。神火集团自2002年车改开始,公务用车、住房、通信等均实现了货币化,按照不同的标准落实到具体岗位,招待费等个人消费无法货币化的,均制定控制额度,避免了经营者职务消费超标。同时,严格执行企业经营者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减少经营者隐性收入。为了加强职务消费和隐性收入控制,建议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加大董事会、工会、职代会对经营者的监督与约束。
建立具有吸引力的薪酬标准及长短期相结合的激励机制,能够对经营管理者起到积极的激励作用,然而,标准、激励机制的执行还需要科学的考核体系作为依据。在实践中,怎样更好发挥年薪制这种分配制度的作用,还需进一步总结、探索。
[1]贾美霞。浅议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2): 100-103.
[2]汪睿智。国有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激励约束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J].中国经贸, 2008(18): 20-23.
[3]刘翎。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现状·问题·对策[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4): 18-22.
[4]黄登丽。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激励的问题与对策[J].人事天地, 2009(25):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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