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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是社会或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所要求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色教学内容之安排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以能源电力类专业为主体的高职院校,由于围绕电力行业企业对高技能人才需求,紧跟电力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确立“植根行业、对接企业、锁定职业、服务就业”的专业建设思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依托行业的优势和实训基地的支持,培养的学生具备过硬的动手能力和优良的职业素质,因此该学院培养的电力类专业毕业生绝大部分顺利到电力行业就业,实现了专业行业对接。根据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以及电力行业需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加大课程建设力度,大力推行以职业能力为主线、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体系。作为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整体课程体系中有机组成部分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亦应体现职业能力主线、工作过程导向。本文拟以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思政课教学为例,结合电力行业,探讨作为高职思政课特色教学体系核心的特色教学内容的安排设置,以提升思政课的教学效果,更好地为专业、职业、学生可持续发展服务。
(一)概而精原则
高职思政课的内容安排,应体现概而精的原则,即应使高职学生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当代中国最新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以及社会主义道德法制规范。该原则涉及当前国家对思政工作的总体把握,涉及对高职教育特点的把握、对高职思政课总体目标和课程体系的整体把握、对高职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把握,等等。该原则可以很好地解决教育目标与课程设置不配套、课程目标与学制短、人才培养要求与生源状况之间的矛盾。
(二)职业化原则
高职思政课的内容安排,要体现职业化原则,即在思政课教育教学中渗透职业教育,充分体现职业性和实用性的特点,这应是高职思政课教学最大的特色所在。思政课教学应把课程理论、政策与学生政治素养、专业发展、能力培养结合起来,如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重点讲解职业大环境,包括对专业行业产业政策、就业、创业形势、职业发展趋势、职业发展软实力等问题进行诠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重点讲解职业道德,等等。教师应熟悉专业对大学生职业素养的要求,从而在教学中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的职业素养进行培育,如诚信、敬业、创新、艰苦奋斗等,以提高大学生的职业素质,提高其职业竞争力。
(三)与行业、岗位对接原则
高职思政课的内容安排,还应体现与行业、岗位对接原则,即坚持就业导向,根据不同专业的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要求,将思政课教学与专业对接的行业、岗位结合,尽可能多地接触产业、行业、企业、职业,逐步做到专业与行业企业的“无缝对接”、学生与岗位的“无缝对接”。就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而言,应紧密结合电力行业、岗位的实际情况和特性要求。电力行业、岗位人才应具备较强的适应性、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广的知识面以及一定的创造才能。同时电力人才应具备包括基本技术知识、电力知识以及有关社会科学知识在内的知识结构,应具备包括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在内的素质结构。所以,思政课教学内容应紧紧围绕电力行业、岗位对电力人才素质的要求展开。
(一)职业环境相关内容
职业活动是人生实践的基本活动,就业要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大环境中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包括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这就是职业环境。基于高职教育的职业性、实用性、实践性特点,职业环境方面应注重强化以下内容的教育:
1.市场经济理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选择的目标模式,能使社会主义的优势和市场经济的优势都得到发挥,既能遵循市场经济的要求、规则、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又能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思政课教学中应加重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教学分量,尤其是与学生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市场经济知识,包括市场经济规律,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建立健全知识、技术、管理、信息等参与分配的制度,等等。
就电力类专业而言,应在这部分适当增加电力行业有关内容,使学生把握电力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该行业产业政策、其自身的发展及趋势等,能用市场经济规律等知识诠释电力行业进行的厂网分离、电网主副分离等重大改革。以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改革为例。资源产品价格充分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环境成本,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资源价格改革的方向是要逐步建立由市场供求决定的价格机制。近年来,电价市场化改革步伐大大加快,科学合理和公开透明的政府定价制度初步建立。因此,在思政课中增加以上内容,能使学生对自己所处的职业环境有所认识。
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色教学内容之安排论文
2.法治理论。
通过法律和法治实现正义、维护秩序、保障自由,已经成为全人类的共识。1999年,我国宪法修正案明确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1年,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思政课教学中应加重有关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教学分量,尤其是与学生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包括电力法、经济法、劳动法、税法、合同法、婚姻法、民法、刑法等法律。经济法为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适度干预和宏观调控提供法律手段和制度框架,防止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和盲目性所导致的弊端。国家制定电力法,目的是对电力行业实施监督管理和产业促进;对学生进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配套规章制度办法教育;对学生进行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劳动法教育等,使学生树立依法办事、遵章守纪法制意识,突出高职生守法习惯养成的准职业人特性。
(二)职业理想信念相关内容
职业理想是人们在职业上依据社会客观要求和个人主观条件,借想象而确立的奋斗目标。职业理想是人们对职业活动和职业成就的超前反映,与人的价值观、职业期待、职业目标密切相关,与世界观、人生观密切相关。职业理想具有差异性、发展性和时代性。职业信念,则是指个体认为可以确信并愿意作为自身行动指南的认识或看法。职业认识常变,而职业信念一旦形成则很难改变。在思政课教学中,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融入职业理想信念中,既发挥其理论指导作用,又使学生觉得现实,并非高不可攀;使学生正确认识将要从事的职业以及职业与专业的关系,引导学生树立成才的理想信念。高职生只有具有明确的职业理想信念,才能合理安排好自己的高职生活,并能勇于克服在生活中碰到的种种挫折。结合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来分析,该学院电力类主体专业学生应以人民电业为职业理想信念,同时保有敬业、勤业、立业的职业精神。
(三)职业道德相关内容
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高度重视职业道德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规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因此,职业道德教育是高职院校的一项重要教育内容。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是体现高职教育特色、提高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的重要举措。高职院校在思政课教学中应加强并突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包括基本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职业道德教育。但是,目前包括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在内的大多数高职院校的职业道德教育局限于基本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而对学生所学专业相对应的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很少涉及。
所以,高职思政课教学应在巩固一般的基本的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加强行业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的行业特征,构建行业职业道德的全方位培养体系,进而为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职业道德教育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和实践依据。具体教学中,基本职业道德教育应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让学生理解基本职业道德的内涵以及在职业活动中的具体要求;应以敬业意识、诚信意识为培养重点。行业职业道德教育则应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对应的行业进行。具体到电力类专业的行业职业道德教育,就是将其对应的电力行业的《电力职业道德规范》融入教学内容,并力争邀请电力行业的专家或能手进行讲解教育。
(四)职业品质相关内容
高职生应当具备的能力素质包括基本能力素质和专业能力素质,而基本能力素质是职业技能的基础。基本能力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竞争合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在培养基本能力素质的基础上,应提升高职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使其最终成为高素质人才。基本能力素质主要通过各门基础课程的学习和实践来培养,思政课应结合课程内容和学生实际,注重基本能力素质的培养和锻炼。
以开拓创新能力为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本身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产物,是创新的产物。我们可以把马、恩、列、斯的方法运用到中国来,在中国创造出一些新东西。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教学中,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主线,对学生进行创新教育,塑造与时俱进的创新品质。结合电力行业,推进电力行业企业全过程参与职业教育,有效发挥电力行业在建立健全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机制、行业人才规格标准等方面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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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理论课作为高校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课程,在提高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军事理论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摘要:翻转课堂作为一种伴随信息技术发展产生的新型教学理念和模式受到了教育学界的广泛关注。这一模式的发生、发展和应用,多在中小学展开,可否在高校应用,是否能适用于普通高校军事理论类通识基础课程,本文在分析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和军事理论相关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建议,并从实践层面分析了应用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军事理论 翻转课堂 教学模式
一、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厘定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始于美国,其英文原文为“Flipped Classroom”或“Inverted Classroom”。2000年,美国University of Miami的Maureen Lage、Glenn Platt 和Michael Treglia在经济学课程教学过程中使用了类似的教学方法,[1]但当时并没有专门的“翻转课堂”名词用以界定这一教学模式。类似的教学模式在我国也有迹可循,1998年山东省茌平县杜郎口镇初中结合新课改实践的“三三六”自主学习教学模式,[2]其让“教师成为引导者,学生成为探究者”的教学理念和“预习、展示、反馈”的特色课型与今天翻转课堂所推崇的教师成为“学习指导者”,学生成为“主动研究者”、“课堂学习+课堂探究”的教学形式[3]实质是非常接近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受到广泛关注,始于2007年美国科罗拉多州的两位高中化学老师Jonathan Bergmann 和 Aaron Sams在其课堂中的使用以及随后在美国中小学的推广。[4]与此同时,孟加拉裔美国人萨尔曼・汗(Salman khan)创建可汗学院(Khan Academy)非营利性教学网站,发布了大量免费在线课程,2011年3月其在TED大会的公开演讲使得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为人们熟知,并得到全球教育界关注。
与传统教学相比,翻转课堂中“教师课堂讲授,学生课后实践完成”的教学形式被颠覆,新的知识获取模式变为了“知识传授通过信息技术辅助完成”,“知识内化经老师帮助与同学的协助”完成,[5]这一颠覆和对传统教学流程的变换形成了新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
国内外实践方面,美国高地村小学和加州河畔联合校区在翻转课堂教学实践中在教室布局和教材设计上进行了部分创新,我国重庆聚奎中学、深圳南山实验中学引进了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南京九龙中学、广州市第五中学等开展了相关试验。[6]
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与军事理论课的特征分析
简观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发展,无论国内国外,从理论到实践,其更多地在中小学常规科目(特别是数理化类自然科学)教学中应用。及至高校教学,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应用研究较少。军事理论作为一门人文类通识教育课程,是否能够使用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如何进行科学规划和设计才能有效提升教学质量,而不只是给传统课程“加装”了一层时髦的技术外壳,需要对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核心特征和军事理论课的内在特点进行认真分析。
(一)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核心特征
虽然教育理论界已对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基本概念有了较为一致的看法,即翻转课堂是将学习中知识传授和知识内化的过程进行了颠倒。[7]但在实施层面上,如何实现这一转换,转换过程中需要把握的关键是什么,却没有特别统一的认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各学校面对的学生、面临的现实,问题各不相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应用在客观上肯定也会不尽相同。[8]因此,刚开始接触这一教学模式的实践者,极易将其理解为翻转课堂就是视频录制,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确实翻转了传统的课堂,但这里的“课堂”不能作狭义的“课堂授课时间”理解,对其核心特质有明确把握,才能取得相应的教学效果。
(1)翻转课堂是一种教学理念,而非操作标准。翻转课堂从外在表现上看,确实改变了先教后练的教学模式,有可以观测到的“翻转过程”。翻转课堂是对师生身份的翻转(教师由课堂管理者变为学习促进者,学生由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研究者)、[9]对教学观念的翻转(教师必须认识到信息技术在教育中的价值,增强对其的利用能力)、对评价方式的翻转(由单一的纸质测试到多角度多元化评价,由一次定终身的终结性评价到贯穿整个学习过程的形成性评价,在各类数据的支持下对教师和教学效果的评价更加客观和具体)。[10]
(2)翻转课堂是一种教学创新,但并非对传统课堂的彻底否定。台湾学者邹景平将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称之为教育的“破坏式创新”,[11]强调了信息技术带来的教育改革浪潮对传统教学模式的冲击。关注“破坏”与“创新”的研究还有很多,聚焦热点问题中“新”的一面无可厚非,但这容易产生一种误解,即“新”与“旧”是对立的,有“新”的产生,就意味着对“旧”的摒弃。若对此点有异议,仅从教育环境和信息技术支持角度来考量,目前翻转课堂也无法彻底替代传统课堂教学。这要求教育工作者在实践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过程中,重视对传统的继承,保留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而非一改了之,既没取得新的成效,又丢了积累已久的成绩。
(3)翻转课堂是一种教学策略,但并不能解决教学环节中所有的问题。一种新的技术或模式出现,特别是受到广泛关注与推崇时,容易让人产生过高期望,而无法对其进行客观评价。这从我国的教育机构(特别是中小学)自创成功的教学模式,从而引发广泛的参观学习,其后诸多跟风上马的例子可以得到侧面验证。目前,翻转课堂是教育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这种聚焦包含了对其应用后可解决诸多问题的期待。但冷静客观的评价,翻转课堂也只是在信息技术浪潮推动下产生的一种教学技术和策略,它对教学硬件有要求、无法适应匹配所有的教学内容、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但并不能很好地解决学生学习的内驱力问题。在实践前,必须有相应的研究与评估,理性分析其可操作性。
(二)军事理论课的内在特点
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及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中,明确指出了开展高校国防教育是贯彻我国国防法、兵役法和教育法的内在要求,要切实保障军事理论教学时间、内容和要求的落实。《教学大纲》第四条指出:“军事理论教学时数为36学时,学校在完成规定的学时之外,应积极开设选修课和举办讲座。在军事理论教学中,要掌握好深度和广度,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积极采用以计算机为中心的多媒体教学,确保教学质量。”在具体设计教学流程前,应把握好军事理论课的几个特点。 (1)军事理论是人文类通识基础课。目前,我国高校普通本科生的培养,一般由“通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类课程,再辅以不同类型的实践教学组成。军事理论按课程定位,应属于其中的“通识基础课”,再做进一步细分,可归为“人文类通识基础课”,以区别于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艺术类通识课程。通识教育的目标不在于单纯向学生传授专业知识与技能,如果说专业和职业教育培养的是“工具人”,通识教育更关注拥有完整人格、实现全面发展的“全人”,在教学实践中也应更强调其“普适性”,淡化、弱化其“工具性”。[12]基于以上定位,在具体的教学设计中,军事理论课应立足开拓学生视野、增强整体分析与宏观判断能力,避免拘泥于武器装备展示、数据参数罗列等知识细节。
(2)军事理论课授课相对集中、内容杂、学时少、学生数量多且有特殊性。从教学安排上看,高校一般选择第一学年开设军事理论课程。其后随着年级的升高,逐步开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开展实践教学。北京师范大学的李会春以首批9所“985工程”建设高校为样本所做的相关研究表明,通识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一般在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二间,个别高校(如上海交通大学)甚至达到了一半。[13] 参照《教学大纲》,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分为中国国防、军事思想、国际战略环境、军事高技术、信息化战争五部分,共36学时。综上所述,军事理论课要在一个较为集中的时间段内(多数高校安排在军训后的第一学年第1学期),用相对较少的学时(较之“两课”、大学英语,且多数学校达不到国家规定的36学时要求),为数量较多且有特殊性的学生(全体大一新生,需要经历大学学习生活的适应过程),讲授较为庞杂的内容(大纲包含历史、人文、政治、经济、社会、国际关系、信息科学等多学科知识点)。
(3)军事理论课关注社会热点问题,有较强的“时效性”。《教学大纲》界定的军事理论课教学内容中,中国国防部分,国防法规、国防建设、武装力量构成均会随政策调整和社会发展产生变化;军事思想部分,随时间推移和各项研究的开展会不断增加新的内容;国际战略环境部分,随国际局势和时代主题的变化,我国要应对的问题会有非常大的不同;军事高技术和信息化战争部分,由于与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科学结合紧密,调整更新的速度会非常快。由此,军事理论虽属通识教育基础课,但与“中国传统文化”、“自然科学概论”等内容较为固定的通识课相比,有比较明显的“时效性”。
三、军事理论课应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关键点及要注意的问题
翻转课堂作为一种新颖的教学模式,其形成、发展都有特殊的教育环境和技术背景。军事理论作为一门普通高校通识课也有其内在课程特点和外在教学限定条件。应特别注意避免为翻转而翻转,为实现所谓“教改”而应用新技术,不见特殊、只求共通与标准化。
(一)军事理论课无明确需要学生掌握的技能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兴起和运用,始于中学数学、化学等具体科目的教学。这些科目的学习,一般流程是“观察具体现象―了解基本原理―应用原理解决问题”。由于需要学生理解和掌握的原理或技能非常明确,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应用可非常清晰的指向某一环节,通过视频或相关程序反复演示某一原理、展示某种现象,直接辅助学生理解原理和掌握技能。反观普通高校的军事理论课,国家《教学大纲》中对其教学目标,并无掌握某项技能的要求(仅指军事理论教学,不含军训、军事技能训练部分),只是要求通过教学,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前文已论述过的军事理论课人文类通识基础课的定位,也能侧面说明这一问题。因此,军事理论课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设计,直接照搬中小学应用经验肯定是不合适的,必须进行调整。
(二)并不明晰的学科界限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将对教师提出更高要求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运用初衷,是通过一定的课前预习,剔除较为简单、学生已经掌握的知识点,腾出更多的课堂时间,供老师解决学生难于理解、重复犯错的疑难问题。在线、多平台、多层面的学习交流,也可增进学生间的共同研究与互助,形成学习小组或研究团队,营造良好学习氛围。较之中学某一科目,军事理论教学涉及的内容要庞杂的多。应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后,教师的工作由讲授变为引导,由管理课堂变为学习促进。明晰的学科界限和知识结构在工作转换后给教师带来的压力有可控性,军事理论通识课的定位、庞杂的知识结构和并不明确的学科归属,在激发学生学习热情,特别是学生开展研究型学习后,会对教师的课堂掌控能力、知识量、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三)翻转方式必须根据不同教学内容和教学需求进行调整
翻转课堂因其新颖的视频教学模式受到了广泛关注,实现课堂的翻转确实需要制作视频,但后续协作式学习环境的构建、课堂教学活动的设计已被诸多学校证明也是成功应用翻转课堂的关键因素。如果僵化的认为,课堂翻转就是将教师的授课转成录像以便学生重复播放,建设翻转课堂流程就是对照教学大纲知识点逐个拍摄视频,就背离了这一教学模式的使用初衷。仅以教学视频制作而论,有的知识点适合做浓缩概要式的讲解,有的知识点需要深入挖掘精讲,制作视频时是选取成型素材进行拼接、还是教师真人演示,均要因时因事而异,无法统一标准,限定时长与具体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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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张金磊.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关键因素探析[J].中国远程教育,2013(10):59,61,62.
[8] 杨刚,杨文正,陈立.十大“翻转课堂”精彩案例[J].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2012(03):11-13.
[9] 马�T.“翻转课堂”翻转的是什么[J].上海教育,2013(36):75.
[11] 邹景平.教育的“破坏式创新”上场了[J].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2012(03):15.
[12][13]李会春.中国高校通识课程设置现状研究[J].复旦教育论坛,2007(04):21-26.
摘 要:军事理论课是高职院校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高职学生的特点,围绕军事理论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优化及慕课背景下军事理论课程建设等方面作了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军事理论课;教学模式;优化
我院是一所有着40年办学历史,享有“生态湘军摇篮、湘南医卫黄埔”美誉的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现有教职工900余人,各类全日制学生15000余人。根据我国《国防法》和《国防教育法》的有关精神及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的要求,我院将军事理论课列入了学生的必修课。军事理论课作为我院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我院学生国防意识、增强国防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在教学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笔者作为军事理论课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充分认识到,要搞好高职院校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必须根据高职学生的特点,对教学模式进行优化。
一、精简和优化教学内容
高职学生与本科学生比较而言,具有基础知识相对较差、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方法欠缺,自制力和自控力较差、注意力容易分散等特点。由于《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军事、科技、历史等方方面面,并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如果教学过程中不分主次地面面俱到,不但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讲授完教材内容,而且学生也很难理解消化。因此,要想搞好高职院校的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提高军事理论课教学质量,必须根据高职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精简和优化教学内容。教师在组织课堂教学时,首先,要做到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并且要防止出现重理论轻事例,或只讲事例而无系统理论支撑的就事论事现象,使军事理论课教学内容成为集军事知识、国防观念、科技意识和思维开发于一体的科学体系。[1]其次,由于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内容与各专业学生所学内容不直接挂钩,想要激发不同专业学生的听课兴趣,可以结合学生所学专业,有针对性地列举一些本专业知识在军事上的应用案例。第三,军事理论课教师要善于知识更新,与时俱进,密切关注国际形势和军事理论的发展变化,不断追踪军事发展新动向,及时调整补充教学内容,力求把学生最关心的军事热点、最新动态引入到课堂,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二、改进和优化教学方法
一直以来,各高职院校的军事理论课大多采用的是上合班大课的方式,使用的PPT课件也只是教师依照统编教材的章、节顺序将教材内容由黑板搬到屏幕上“填鸭式”讲授而已,这种传统的教学方法很难收到好的教学效果。因此,教师在教学形式上要有所改变,要克服“填鸭式”教学方式,多采用“启发式、疏导式、讨论式、直观式”等授课方式,并尽量运用多媒体进行教学。[2] 在教学过程中除了教师主讲外,还可以采用学生自学、讨论、辩论、撰写小论文等方式进行学习。另外,军事理论课教学还不应局限于课堂内,教师应该在课堂上指导学生把学习延伸到课外。以上方法可极大地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从而不断地提高了军事理论课的教学质量,这是常规教学方法所无法达到的效果。
三、探索慕课教学在军事理论课中的运用
所谓MOOCs(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是指大规模的网络开放课程,是新近涌现出来的一种课程教学模式。它依托网络平台,在线提供课程教学的全过程。“慕课”是将视频课程切割成10分钟甚至更小的“微课程”,它不受时间,空间,地点的影响,方便学习者利用碎片时间进行高效学习。根据心理学的研究,人的高效专注时间长度在15分钟左右,慕课课程内容通常按照这个时长编排视频,因此,“慕课”在知识传递上比传统的面授课堂更加符合学习的规律,因而学习者的学习效率也会更高。而且,在运用“慕课”学习过程中,学生如对某个知识点有疑问,可反复观看视频学习,直到理解为止,这在面授课堂上几乎是不可能的。
慕课的发展,为学生提供了新的学习模式。“慕课”教学的优势在于它不仅能清晰地展现实物图像,并且能通过闪烁、缩放、移动、翻折、旋转等手段把静态的知识转化为动态的知识,在培养学生形象思维的同时,也发展了学生的抽象思维。因此,高职院校的军事理论课教学也应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将慕课运用于军事理论课教学中。
首先,通过慕课视频教学可以提高学生们的学习兴趣。众所周知,军事理论课教学内容涉及军事、政治、经济、外交、科技等多个领域,在讲解某一个知识点时,传统的授课方式中因为条件的制约,学生不可能身临其境,教师只能在课堂上借助于教材上的文字及图片资料进行理论讲解,学生们会觉得枯燥无味,而且难以理解,时间一长就会对军事理论这门课程失去兴趣。慕课的出现很大程度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因为“慕课”可以将文字、声音、图片、动画、视频、图像等不同形式的各种信息进行编辑组合,为学生展示学习所需的特定场景,使学生们能够对所学习的内容进行直观的三维的理解,也使得课堂信息交流模式从教师讲学生听的单维模式拓展到了多维模式,从而激发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究知识的欲望。其次,利用慕课视频教学可以提高学习效果。
军事理论课专业性、技术性相对较强,很多学生无法在有限的课时内对所学知识进行理解消化,尤其是女生,在军事知识的理解能力上相对男生逊色一些。而我院由于护理系学生多,全院女生占了学生总人数的80%。假如教师在讲授某一个较抽象的知识点时,由于学生之间理解能力的差别,一部分同学已经听懂掌握了,但还有另外一部分同学还不太理解,老师如果再反复的讲解,会造成已听懂那部分同学的厌烦。这时就可利用慕课视频可重复播放的特点,让没听懂的那部分学生课后进行自主学习。从而使得所有学生都能提高学习效果,实现教学目标。第三,慕课视频教学能帮助学生加强对世界政治军事格局的理解。比如某国为了遏制我国发展,提出了“第一岛链”的概念。在讲解相关知识点时,只靠教师的课堂讲授,想让同学们理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此时老师可以通过慕课的教学视频教学,播放一些带有三维动画或者实体影像资料的教学视频,加深学生对本知识点的理解。第四,慕课能更好的使学生对军事理论课进行预习。慕课有着大量的学习资源,学生们可以通过慕课对老师所安排的课程内容进行预习,达到“先学后教”的目的,通过预习后,学生在上课的时候就容易理解老师所讲授的内容,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军事理论课教学是教师教、学生学的“双边”活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教师作为教学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克服单一式、说教式、灌输式等“单边”传统教学模式,进一步研究探索适应高职学生知识结构和身心特点的开放式、探索式、漫谈式、诱导式等师生互动、双向交流的新型教学方法,以不断活跃课堂气氛,吸引学生注意力,充分调动广大高职学生的积极性,真正让高职学生的学习思路紧跟教师的教学思路,用学生的学习热情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达到教与学的有机结合,从而实现军事理论课教学目标。
参考文献:
[1] 徐敏.关于高职院校军事理论课教学模式改革的思考[J].职教论坛,2009.6
[2] 赵树森.浅议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方法的改革[J].世纪桥 2012.19
摘 要 当前,国家在大学生应征入伍方面已经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但大学生的入伍积极性并未明显提高;军事理论教育应该发挥其在应征入伍宣传中的系统专业、直接相关、受众面广等方面的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在军事理论教育中进行大学生应征入伍宣传的方式方法有创新课堂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重视网络建设与网络交流、设计多种实践活动等。
关键词 军事理论教育 大学生应征入伍 宣传
随着我国国防朝着现代化的方向发展,提高部队士兵素质,在大学生中进行征兵已经是一种趋势。发挥军事理论教育的专业优势,加强大学生应征入伍宣传,能大幅度提高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积极性。
1 大学生应征入伍现状
2011年10月29日,全国人大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兵役法》,规定大学生由“缓征”变为“应征”,同年国防部征兵办出台《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对大学生征兵入伍给予大力的经济支持。同时,各地方政府出台了很多的配套措施,在退伍的安置金、社保金、升学、落户、就业等方面给予大量的优惠。
应该说,国家的政策扶持力度是空前的,但在实际中并没有产生非常好的吸引效果,大学生应征人伍的人数并没有大幅度提升,除掉一些高职高专类院校和少部分理工科的二本高校外,大部分大学的征兵报名情况不容乐观,甚至有些高校每年都无法完成基本的征兵任务,大学生没有参军入伍的热情。
无论是从军队现代化改革来说,还是从提高中国国防实力来说,加强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宣传,大幅度提升大学生参军的积极性,都是非常的必要,而且也非常的迫切。这需要各高校特别是高校的武装部加大工作力度,调动学校的一切资源来加强此项工作。利用军事理论课教学的专业优势,大力宣传大学生征兵入伍,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举措。
2 军事理论教育在大学生应征入伍宣传中的优势
高校每年到了征兵季节,均会采用很多的宣传手段,如出宣传板报、悬挂宣传标语、出专题网页等等,这些手段直接针对大学生应征入伍宣传,有一定的效果,但也具有时间短、受众不广等局限性,而在军事理论教育中宣传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很多不可替代的优势。
2.1 系统专业
军事理论课课程包括中国国防、军事思想、战略环境、军事高技术和信息化战争五大部分。中国国防有中国的国防法规、国防建设、中国武装力量、国防动员等内容;军事思想有中国古代和近现代军事思想、建国以来历代领导人的军事思想等内容;战略环境有国际战略格局、我国周边安全环境等内容;军事高技术有侦察与监视技术、隐身与伪装技术、信息战技术、精确制导技术、军事航天技术、指挥信息系统、新概念武器等内容;信息化战争有信息化战争的发展趋势、国防建设等内容。这些内容非常系统地讲述了我国国防面临的形势、信息战条件下我国部队的建设等,能让学生较专业地掌握军队知识,深度了解部队,激发学生的参军兴趣。与征兵季节的普通宣传展板只讲征兵政策、征兵要求相比,军事理论教育更系统而专业。
2.2 直接相关
军事理论课程里面有国防法规、国防建设、国防动员等一些内容,直接就是对我国国防征兵政策的宣传。如国防法规体系主要讲授《国防法》、《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这几部法律是对大学生征兵入伍的法律保障与政策支持,同时也界定了公民的国防义务与权利,所有的公民也包括大学生,有服兵役的义务,同时也有享受相关规定的权利。通过这些内容的讲解,大学生可以在课堂上深入了解我们国家的征兵入伍政策,了解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如入伍前的“优先征集”政策、服役期间的有关就学政策、入伍后培养使用问题、服役期间优抚安置和有关工资补助问题。这些政策在平常的征兵季节的宣传中也会涉及,但并不会像课堂上一样有充裕的时间来向学生讲解。
2.3 受众面广
军事理论教育主要包括军训与军事理论课,一般的高校军事理论课开课均为大一新生入学后的第五周至第十六周,总计24个课时,加上军训计12课时,总计完成36个课时。从时间上来说基本上在大一的第一个学期,全体新生都接受了本课程的学习。而传统的征兵宣传形式和手段,仅限于摆摊设点,时间很短。从涵盖面来说,全体大学生均接受了军事理论教育,内容将会影响他们整个大学期间甚至他们的一生,他们均会对本课程介绍的国防知识、尖端武器等等记忆犹新。摆摊式的征兵吸引的大学生都是流动的,数量将会大大减少。从宣传要求上来说,军事理论课程要求必修,有2个学分的规定,对学生有学习的压力。而征兵宣传时是大家走过路过的时候瞧上一眼,有兴趣多看会儿,没兴趣就走了。总之,两者的受众面自是无法相提并论。 3 在军事理论教育中进行大学生应征入伍宣传的方式方法
在军事理论教育中进行大学生应征入伍宣传优势众多,但要让其作用全面发挥出来,产生实际的效果,需要我们在方式方法上进行创新。
3.1 创新课堂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
军事理论课如果把课堂气氛调动起来,是非常受学生欢迎的,而要达到气氛活跃的效果,我们认为应在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上进行创新。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尽可以在军事理论课堂上使用,PPT、视频、电影、名师的讲课等等,丰富多样。放一部军旅题材的电影,特别是演员是青春偶像派时,能极大调动90后的大学生对部队的兴趣。图像视频资料形象直观,把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种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抽象的问题形象化了;在教学方法上要丰富多样,注重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让学生全程参与课程的教学,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主体作用得到发挥,教学效果必然会不同。我们要克服老师满堂灌式、说教式的传统教学方法,采用适应学生知识结构和兴趣特点的如开放式、探究式、漫谈式、诱导式等适合师生互动,双向交流较多的教学方法。先进的教学手段吸引学生,科学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参与,参军入伍这样的话题就能深入学生心中,最终学生会心甘情愿加入部队,保卫祖国。
3.2 重视网络建设与网络交流
现在的大学生均是95后,完全是在网络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一代,对于网络的使用非常熟练,日常生活中也是手机不离身,因此网络的建设与网络交流在大学的教学中已经是一项必备手段了。利用网络进行大学生应征入伍宣传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学校武装部和军事理论教研室应牵头抓总,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进行统筹安排。武装部应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军事理论相关网站建设、维护以及社交媒体的管理,同时也可通过招募学生志愿者充实力量。将相关建设资金纳入部门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配备电脑、办公室等必要的设施,以利于工作的开展;二是网络平台建设方面应该多元化。武装部应建立部门的专门网站,设立国防教育、国防时事、最新研究、应征入伍等栏目,将国家的相关政策第一时间予以发布。同时应建立武装部的官方微信、微博、贴吧、QQ群等,充分发挥社交媒体的快捷、便利的有点,发布政策,设置话题让学生参与讨论,引导学生。三是网络传播的内容应积极向上,交流方式有亲和力。网络发布和交流讨论的内容应以振奋人心的话题多一点,如在宣传大学生应征入伍方面,应该将国家的优惠政策逐年改善的情况仔细分析,让学生吃下定心丸。在社交媒体与学生交流时,军事理论课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该注意富有亲和力,让学生从情感上接受。同时,交流话题应注意严谨专业,不犯常识性错误。
3.3 设计多种实践活动
设计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到做一名军人的光荣与快乐,将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体活动可从如下方面下功夫:一是组织好学生军训。学生军训是大学生的第一课,同时也是大学生了解部队的重要一环,高校应选择素质较高的部队官兵担任军训教官,增加军事训练的专业度,同时丰富军训内容,适时将实弹演习等项目开展起来,增强学生对做一名持枪军人的向往。二是加强与部队的交流。可以邀请部队专家来学校开展讲座,现身说法,宣传相关政策更有说服力。同时,有条件的学校也可组织部分学生深入军营,让学生亲身感受部队生活,增强军营的吸引力。也可以组织大学生开展“军营一日”活动,从中感受军人的纪律观念和意志品质,树立军人梦。三是组织红色旅游。学校可以创造一些条件,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参观革命圣地、瞻仰革命烈士陵园,了解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和光荣战斗历程。通过这种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让学生更加坚定保卫祖国的决心,增强投身部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四是组织多种国防竞赛活动。通过组织国防知识竞赛、国防论文竞赛、国防时事形势报告、军体项目比赛等活动,做到趣味性、知识性和宣传性三者合一,让大学生在活动的轻松氛围里全面深入了解国防,了解部队,增加对军队的向往。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国务院印发,1998.
[2] 廖廷阳.浅谈军事理论课在高校征兵宣传中发挥的作用[J].梧州学院学报,2013(12).
[3] 刘素贞.大学生入伍的发展趋势及其德育价值探析[J].实践研究,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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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东盟(ASEAN)。成员国有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其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的内容与局限性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12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额逾4000亿美元,至今中国已经成为东盟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与东盟的经济合作基础不仅缘于双方的政治基础,而且受到各自内部政治环境影响,因而东盟内部政治环境对中国与东盟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东盟成员国在经济和文化等领域存在着共同利益,但在领土、资源、民族等方面也存在着较为广泛的冲突和分歧,成员国之间关系呈现出脆弱性。因而如何协调东盟成员国之间利益,平衡成员国国家利益与地区利益,成为东盟内部亟待解决的问题。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但在实践中,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并未派上用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功能的发挥与其组织建构密切相关。
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实质上是东盟成员国国家利益的协调机制。“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研究的核心概念,是国家制定对外目标与开展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合作的重要依据和决定因素。”
〔1〕国家利益不仅是国际关系结成的出发点,而且是国际组织及其制度的基础。国际组织及其制度都是围绕着特定的共同利益而建立起来的,同时为组织成员的利益服务。国家间关系要受到规则、制度的约束,这些规则和制度就是国际法。实质上,国际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即国际法律关系,而国际法就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正是基于国际关系和国际法本源上的联系,因而笔者试图通过介绍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的内容,从国际政治学的角度对其局限性进行解读。
东盟的主要目标是“维护和促进区域和平、安全和稳定”,“大力加强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合作,提高区域的防御力”.〔2〕提高地区防御力,强调地区和平是东盟构建安全共同体的重点所在,东盟为实现安全共同体提出了其地区安全设计:一是东盟与外部国家之间的关系;二是东盟成员国之间的关系。而东盟成员国关系的关键之一就在于东盟内部争端的解决。
着名学者斯蒂芬克·拉斯诺指出,机制是“在某一特定问题领域里组织和协调国际关系的原则、规范和决策程序”.〔3〕其中原则是关于事实、原因、公正的信念;规范是以权利和义务定义的行为标准;规则是对行动的特别的指示和禁止;决策程序是作出和应用集体选择的普遍实践。从这一涵义而言,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在制度设计上包含了三个方面内容:争端解决的原则、争端解决的机构、争端解决的程序。
1.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
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适用范围是成员国之间的争端:“成员国应尽可能通过对话、磋商、谈判的方式,快速、和平地解决所有争端。”〔4〕本文所探讨的是适用于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不涉及东盟文件解释与使用的争端及解决程序。
存在几个需要强调的问题:一是涉及东盟特定文书中的争议应通过该文书规定的机制和程序解决,即排除适用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及附件。二是不涉及任何东盟文件的解释与使用的争端应按照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及其规定的程序和平解决。即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对这一类争端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三是除另有规定外,涉及东盟经济协议的解释与适用的争端应按照 《东盟增强争议解决机制议定书》解决。四是除 《东盟宪章》 另有规定外,“成员国有权采取联合国宪章第三十三条 (1) 规定的争端解决模式和争端成员国参与的其他国际合法文件规定的争端解决模式以和平解决争端”.
〔5〕这一规定即成员国解决内部争端除了适用 《东盟宪章》 规定的争端解决机制外,并不排除 《东盟宪章》 以外其他文件的适用。事实上,上述规定,既符合经济争端解决的本质,即排他性和具体操作性,同时又照顾到政治争端解决的特性、自愿性和灵活性。
2.东盟内部争端解决的原则
本文所指东盟内部争端解决的原则,主要依据是 《东盟宪章》 和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6〕本文所指东盟内部争端解决的原则既包括以正式书面文件所作出的规定,还包括东盟在解决内部争端实践中所形成的原则。
和平解决分歧或争端,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威胁,不仅是现代国际法重要原则之一,也是东盟解决一切争端包括内部争端的基本原则。 《联合国宪章》 第三十三条规定了要依据相关安排,通过协商、谈判等和平方式解决争端。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第四条和第五条也明确指出“和平解决分歧或争端;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东盟宪章》 作为东盟成立以来第一份具有普遍法律意义的文件,也明确了东盟解决内部争端的一般原则:“成员国应尽可能通过对话、磋商、谈判的方式,快速和平地解决所有争端;东盟国家应在盟约规定的合作领域内保持、建立争端解决机制。”〔7〕东盟内部争端解决的原则实质上包含了两方面内容:解决争端的基本规则是和平解决,即以武力以外的方法解决争端;解决争端的具体方式既包括谈判与协商、调查、斡旋和调停、和解等政治的解决方法,也包括仲裁和司法的法律的解决方法。这一基本原则不仅要求成员国应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同时意味着争端当事方应保持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
东盟对内部争端解决原则的选择,笔者认为可以归于以下原因:一是和平解决争端既是现代国际法的重要原则,也是国际社会发展的趋势;二是和平解决争端不仅损益成本最低,而且对国家和地区稳定和发展影响最小;三是和平解决争端促使成员国可以在较为缓和的氛围中进行谈判或协商,结果容易被双方接受,可以避免争端激化,保持事态的稳定性;同时谈判协商的结果往往是争端当事方博弈的结果,争端当事方在利益上互有得失和牵制,这为和平解决争端提供了可能的基础。
3.东盟内部争端解决的机构设置为了通过东南亚地区内部程序来解决争端,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为此作出了机构设计:将建立一个专门负责处理争端的高级委员会。
高级委员会的组成。高级委员会由东盟缔约国各一名部长级代表组成;经高级委员会认定,非东南亚国家也可各出一名部长级代表直接参与争端讨论;高级委员会人员的任命及更改通过各缔约方协商。 《东南亚合作条约高级委员会议事规则》 规则三第一款中涉及的高级委员会代表和规则三第二款中涉及的缔约国代表,经高级委员会认定可以直接参与争端讨论的,成为高级委员会代表。
高级委员会主席的产生。高级委员会主席应是缔约国代表,并且担任东盟常任委员会主席;或是东南亚地区非成员国的高级委员会代表,依据 《东南亚友好合作高级委员会议事规则》 也可能任命其为主席。
高级委员会的职责。高级委员会的职责是关注和处理有可能破坏地区和平与和睦的争端或局势。高级委员会处理内部争端的主要方式有:一是向有争议的当事方建议适当的解决措施,如斡旋、调停、调查或调解;二是高级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参与斡旋,或者在争端当事方同意的情况下建立调停、调查和调解委员会。高级委员会决议得以执行的前提条件是争端当事方都同意签署条款适用于解决其争端。
4.争端解决的程序
争端解决的程序是国际组织讨论,审议争端问题,作出决定的工作程序。会议制度、决策程序和表决制度三项内容,不仅构成了东盟高级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而且形成了东盟内部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内容。
(1) 会议制度。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高级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规定了高级委员会为解决争端举行会议的基本问题,如会议人员的组成及产生、与会程序、会议主席的产生、会议议程安排及会议记录。
会议人员组成及产生。高级委员会会议的法定组成人员就是高级委员会所有代表。委员可由会议正式的委托书授权代表,成为候补委员和顾问。非东南亚国家和非争端直接参与国可以通过书面请求高级委员会主席作为会议观察员,除非高级委员会另有决定,只有经高级委员会一致通过,观察员才具有会议发言权。
与会程序。根据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高级委员会议事规则》 规定,会议的召开由高级委员会主席主持,主席在收到规则九〔8〕中所指确认书后,应在六周内召开高级委员会会议,在会议前三周通知所有规则四〔9〕中涉及的与会代表和人员,通知应附有协议书的副本和讨论的确认书。
会议安排及记录。高级委员会会议应在主席所属国家举行或通过高级委员会决定在其他地方举行。除非高级委员会另有决定,每次会议举行期间会议缔约国都应设有秘书处,每次会议的组织费用应由举办会议的缔约国承担,每次会议应筹备和议定会议程序记录。
(2) 决策程序。
尽管 《东盟宪章》 和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中对内部争端解决的程序未做详尽的规定,仅规定成员国有权采取 《联合国宪章》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争端解决模式和争端成员国参与的其他国际合法文件规定的争端解决模式以和平解决争端,但 《东南亚合作友好条约高级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对争端解决的程序作了专门规定。
东盟争端解决程序的启用应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第一,高级委员会首先应根据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第十四条至十六条对争端事实进行认定,并且争端解决的程序只能由争端当事方启动。
第二,争端当事方如若寻求启用争端解决程序应通过外交途径,与高级委员会主席和其他缔约方进行书面协商。书面协商应包括一个详尽报告,内容包括:交与高级委员会争端的性质;争端的当事方及各自的主张;高级委员会根据条约对争端作出认定的基础;缔约方通过外交途径,至少应在14天内优先作出协议书,进行书面通告。
第三,当主席收到协议书后,应当对争端当事方及书面协商报告中的各项内容进行确认。
第四,争端当事方除了递交确认书外,还应提供确认书内容的说明。除非已经收到争端当事方的确认书,否则高级委员会不会进行进一步的事项。
第五,如果主席为直接参与争端的缔约国代表,主席应在会议开始时经会议一致通过,主席应移案辞职。
第六,“经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及 《东盟宪章》 中规定程序无法解决的争端,应将该争端提交东盟峰会作出裁决。”〔10〕(3) 表决制度。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的表决制度是全体一致通过,这是一种协商一致的方式。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高级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规则十九明确规定,所有决议应通过高级委员会一致通过。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中也规定,争端当事方及其他东盟成员国都应通过频繁的对话磋商和谈判,寻求一致的意见达成决议。协商一致是一种非正式决策的方式,“是东盟成员国之间经过协商,不用投票决定,而达到意思一致 (consensus) 或无正式反对意见 (no-objection) 通过决定的决策方法”.〔11〕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的表决制度有两个特点:一是不通过投票决定,只要求成员国对须协商的问题表示同意;二是在非基本问题上持有不同意见的成员国不提出正式反对意见的,允许其以解释或保留的方式提出,并予以记录。东盟这种表决制度的特点表明争端当事方拥有对其他参与方都赞成的方案的否决权,若在短期内争端参与方不能达成一致,不同意少数有不同意见但又不反对时,仍然被认为是一种一致,该方案可以被视为解决方案实施。
首先,协商一致是东盟为处理内部争端即协调成员国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尝试。东盟成员国力量对比差距大,因而权力分配不平衡,东盟作为国际组织具有整体性,既要尊重各方意愿又要平衡彼此利益,因而需要通过协调一致达成共识。基于这样一种目的,也可以说正是东盟内部的这种权力分配决定了东盟选择协商一致作为表决制度的重要原则。
其次,协商一致的特点增加了争端当事方在分歧或争端上达成协议的可能性。当争端当事方各自主张差异较大时,不反对某种解决方案比支持某种解决方案更容易达成。“协商一致的做法较为灵活,回旋余地大,不要求少数服从多数”,〔12〕不是依靠权力迫使争端一方放弃主张,而是基于利益相互妥协,但相互妥协显然是消极躲避问题,不是争端或分歧的解决。
(4) 监督程序。 《东盟宪章》 第二十七条规定,东盟秘书长对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有监督权。但东盟秘书长不能单独行使,应在东盟秘书处和其他东盟机构的帮助下行使监督权,监督对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作出的裁决、建议和决定的遵守情况,并向东盟峰会报告。任何受不遵守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作出的裁决、建议和决定影响的成员国可将该争端提交东盟峰会作出裁决。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高级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规定,高级委员会召开会议时缔约国都应设置秘书处,缔约国必要时可寻求东盟秘书长的协助。
监督机构。东盟秘书处是“服务于东盟各成员国的行政机构,监督由这一区域组织启动的计划和纲领,协调保证东盟项目和活动的有效执行”,〔13〕而东盟秘书长是东盟秘书处的首席行政官,尽管东盟秘书处是东盟的行政总部,但并不是最高执行机构,管辖范围虽大,但实际起决定性作用的权力较少,而东盟峰会却是东盟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由成员国的国家或政府首脑组成。显然条约中东盟秘书长并未发挥很大作用,而东盟峰会对争端裁决的遵守有最高决定权。而高级委员会作为专门负责解决争端的常设机构却对争端裁决遵守情况无权力管辖,实际上是削弱了其作用。
1.原则的局限性
首先,和平解决争端的原则受到东盟其他原则的制约。以柬泰冲突为例,柬泰争议边界地区频发武装冲突,作为区域组织的东盟积极开展调解和促进工作,试图发挥其维持地区稳定与和平的职能,以此做为契机在内部争端解决机制方面树立典范,但泰国和柬埔寨并未因东盟调解而缓和,反而因边境争端不断升级最终引发流血冲突。这一结果是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发挥功能的失败,究其原因在于,东盟成员国认为东盟对争端的介入,是对东盟不干涉成员国内政的核心原则的冲击,可以说东盟不干涉成员国内政的原则限制了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功能的发挥。新加坡前外交部长贾亚古马 (S.Jayakuma)r 认为“东盟成立以来其成员国之间没有发生大规模军事冲突的一个原因就是坚持了互不干涉原则”,〔14〕但也恰恰证明了,东南亚地区的和平并不是东盟和平解决争端原则发挥了关键作用。
其次,东盟内部争端解决的原则缺乏强制性,受制于利益关系。从东盟解决内部争端的实践来看,东盟成员国对内部争端解决原则的态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成员国自身的利益。当内部争端解决原则有利于成员国自身利益,与成员国国家利益一致时,成员国自然会诉诸于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反之,则会另寻途径。二是东盟其他成员国的压力。个别成员国对内部争端解决原则的态度也会关系到其他成员国在地区的利益。当个别成员国违背已经达成的争端解决原则时,可能会受到其他成员国的外部压力。由于制裁机制的缺失,可以说东盟成员国的认可态度并非来自于惧怕制裁。
2.机构限制化
首先,高级委员会功能发挥受争端当事方限制。正式的组织机构能够形成一种规范性的程序准则,尽管根据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赋予了高级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是处理争端的常设机构,但在实践中,东盟这一机构设计几乎未被派上用场,缺失具体的职责义务规范。同时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第十六条规定,除非经有关争端各方同意,否则解决争端的方法和程序都不适用。可以看出,高级委员会不能自行履行职责,其作用发挥以争端当事方自愿和同意为前提。
其次,高级委员会人员组成的非法律化。高级委员会由各缔约国部长级人员组成,“但并未限制为专业法律知识背景的法律人士,因而若寻求诉诸于高级委员会,司法解决争端的方法仍受到局限”;〔15〕高级委员会成员不限定为法律人士,因而成员也可能是政界人员,政界人员的决定和主张都会受到各国利益及国内政策的影响,作为国际组织机构的东盟高级委员会也不可回避地受到权力因素的影响。
东盟成员国经常将争端诉诸于国际法院而非高级委员会,尽管将争端诉诸于国家法院没有违背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因为条约第十七条规定并未排除可以将争端诉诸于法院的做法,但在解决内部争端的实践中,这一做法证明高级委员会的权力被架空,功能发挥受到局限。东盟成员国诉诸于国际法院的优势在于,国际法院是司法机构,其裁决对争端当事方都具有约束力。另外,通过国际法院解决争端,争端当事方可以更好地控制整个程序,而非因为国际法院的仲裁快捷、廉价和简单化。国际关系现实主义的代表者汉斯·摩根索认为,国家利益是国家行为的基本指导方针,所有的国际协议都取决于缔约国遵守的意愿,因为国际协议都是有条件性的,因而东盟成员国诉诸于国际法院的行为可以说,不仅在于国际法院在处理东盟内部争端上具有优势,关键在于国际法院的这种优势有利于争端当事方的国家利益。东盟国家之间关系相对处于协调状态,原因不是“运用了解决具体争端的某种与众不同的方式,而是通过各自与外部力量联合相互制衡的结果”.〔16〕
3.争端解决程序的非正式性
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的目的是通过合作的方式维护地区和平和稳定,从相关文件规定可以看出,东盟内部争端解决程序呈现出东盟方式 (ASEAN Way) 的特点。东盟方式是东盟在处理地区内国家间冲突的过程中形成的外交行为方式,东盟内部争端解决程序呈现的东盟方式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其非正式性。
首先,东盟在内部争端解决程序中惯用外交途径。外交途径是指通过谈判、协商、缔结条约等政治方式进行国际活动。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高级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强调争端当事方若寻求启动争端解决程序,应通过外交途径与其他缔约方沟通。外交途径解决争端是主权国家之间的自愿行为,具有灵活性;也是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谈判,谈判中涉及政治博弈的行为,并且内部争端解决程序没有一个超国家规则来约束成员国,因而约束性较小。其次,从争端程序的运转来看,东盟倡导的是一种无核心的内部争端解决机制,争端解决程序的启动要通过各缔约方的沟通,在方式上强调外交和沟通,而淡化规则的强制约束性,实质上是为了追求和保障成员国之间的地位平等,防止霸权即核心力量在地区出现。
其次,程序上没有强制争端当事方必须将争端诉求于高级委员会。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第十七条指出,不排除争端当事方诉求于 《联合国宪章》 中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解决方式,并且鼓励与争端有关的缔约方在采取 《联合国宪章》 中规定的其他方式之前,应首先主动通过和平谈判方式解决争端。制裁机制的缺失,是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强制效力缺失的主要原因。国际关系新现实主义理论认为,如果存在违背规则能获得巨大的相对利益,付出的代价又比违反规则损失的利益小的情况时,追求相对利益的争端当事方就会采取违背规则的行为。一旦争端一方违背规则,被欺骗一方就会对东盟解决争端的方法和模式失去信心,对追求自身的利益变得迫切,也会使争端当事方竞相追逐相对利益,而使绝对利益变得不太重要。即使争端当事方重新信任争端解决机制,也需要通过反复的博弈才能恢复到之前的合作模式。
4.制裁机制
监督程序的规定在于保证裁决有效执行,同时对违背裁决的行为进行制裁。根据争端当事方是否有条约义务达成某种特定的解决方法,可以将争端解决的方法分为自愿解决和强制性解决两种方法。从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和 《东盟宪章》 相关规定来看,东盟解决内部争端的方法显然是一种自愿解决方法,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自愿的程序下,争端当事方是不受裁决结果约束的。 《东盟宪章》 规定,任何受不遵守东盟争端机制作出的裁决、建议和决定影响的成员国应该将争端提交东盟峰会做出裁决。
争端一方可以向东盟秘书长寻求协助,并向东盟指控不遵守裁决的一方。但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并不包括制裁机制,没有对争端当事方违背裁决制定惩罚规则,制裁机制不仅是条约法律约束力的重要体现,也是裁决机构发挥作用的重要措施,制裁机制不仅能预防争端当事方相互欺骗,而且对于试图在机制中得到合作收益的争端当事方来说,可以降低解决争端的成本,这样相比起没有制裁约束可以更进一步增加合作收益;如果没有制裁机制,争端解决机构的权威性仅来自于利益协调后各方的认可,就很难得到实际的保障,也不利于争端的实际解决。
从国际政治角度而言,东盟内部争端的解决实际上取决于成员国国家利益之间,以及国家利益与地区利益之间的博弈。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作为一种规范,既是对成员国行为的约束,又是对博弈各方最后收益的保障,是成员国之间权力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尽管有局限性,但其具有两方面的重大意义:一是其预见性。随着东盟成员国之间相互依赖的程度加深,发生冲突的机会也随之增多,东盟的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可以避免让冲突升级。
因为成员国若不想让冲突影响国家间关系,就必须按照普遍接受的原则解决问题,就可以控制问题态势,使问题具有可预见性。“可预见性有助于增进交往,并且有序地促进因交往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的冲突”.〔17〕二是合法性。“国际法在重大利益冲突中,可能对国家没有什么约束力,但是它往往会影响国家政策的制定。”东盟成员国希望通过〔18〕内部争端解决机制证明自己的国家行为具有合法性,并且指责其他成员国的行为缺乏合法性,法律协议并非没有作用,国家行为往往以此为其合法性依据。
东盟作为一个区域性国际组织,其发挥作用和影响力的首要前提是内部关系的协调,而内部关系协调的最大障碍是内部争端。东盟的内部争端解决机制作为一种制度规范,包含了争端解决的原则、机构设置、决策程序等内容,是解决东盟内部争端的重要规则。可以看出,东盟内部争端的解决尽管受制于深厚的历史、宗教、民族等多重因素,但更依赖于争端解决机制功能的发挥。如何充分发挥现有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的功能,扬长避短,是笔者今后在研究中将继续探讨的问题,因此,本文从国际政治和国际法角度对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的组织建构和局限性进行了简要介绍分析,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在今后的研究中可以提出建设性建议。
[1] 刘志云。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之路径 [J] .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 (2):5.
[2] 《东盟宪章》 第1条第1款,2014-09-12,09:30
[3] Stephen Krasner.international regimes [M] .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erss,1983:l.
[4] 《东盟宪章》 第22条第1款,2014-09-15,10:10
[5] 《东盟宪章》 第28条,2014-09-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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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工作路线,执法为民是政法机关的根本宗旨。刘少奇指出,“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这一切,就是我们的群众观点,就是人民群众的先进部队对人民群众的观点。”他的这一重要论述,阐明了党的群众观点的内容。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浅议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理论及其中国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立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第一次从理论上全面论述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科学证明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中的主体地位。20世纪初,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人成为历史上第一个执掌政权的无产阶级政党,从当时俄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出发,列宁进一步推动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特别是深刻阐述了人民群众和无产阶级政党之间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自诞生之日起就紧密地与群众联系在一起。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地表示,他们创立科学理论的目的就在于“掌握群众”,使批评的武器“变成物质力量”,从而实现“改变世界”的伟大历史使命。
在历史的不同时期,尽管人民群众所包含的阶层并不相同,但人民群众一直都是历史上不同社会中人数最多的一类群体。尽管事实如此,但问题在于,在绝大多数思想家们看来,数量众多的人民群在历史中只是一群低贱的体力劳动者,是一群“乌合之众”,即使在18、19世纪的众多社会主义理论家那里,虽然他们也肯定了人民群众劳动的重要作用,但对人民群众这一群体在历史上的悲惨境遇至多也只是抱有同情之心。
在历史上,马克思主义的开创者马克思和恩格斯率先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为“人民群众”正名。与过去的一切思想家和社会主义者们不同,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从一开始就自觉地认识到、强调了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决定性作用。
(一)在历史上,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明确提出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
反对过去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英雄史观,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生产劳动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人类社会如想存在和继续下去,作为“第一个历史活动”的生产劳动一刻也不能停歇下来,人类社会几千年的历史都证明如此。既然生产劳动构成了人类历史存在和继续的前提,那么作为生产劳动的主体――劳动者或人民群体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历史的创造者。
(二)在历史上,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科学地论证了人民群众理应成为社会历史主人的理论
在马克思看来,过去一切剥削社会不公正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劳动者和他们产品的分离,即处于统治地位的,对物质产品具有支配权的所有者不是产品的生产者,处于被统治地位的,丧失了产品所有权的却是产品的生产者。马克思认为,在一个公正的、理想的社会中,劳动产品的生产者与所有者应该是统一的,产品的生产者应该也是产品的所有者。如果是这样的话,即作为劳动产品生产者的人民群体既然成为了他所生产的产品的主人,那么他们也应该成为他们所创立的社会的主人。
20世纪初,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率先取得成功,成为第一个执掌政权的无产阶级政党。立足于当时俄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列宁进一步推动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特别是作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的第一个国家,列宁深刻地阐述了人民群众和无产阶级政党之间的关系。
(三)联系俄国的实际情况,列宁深刻地阐述了人民群众、无产阶级和布尔什维克党之间的密切关系
由于历史的原因,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只是一般地论述了共产党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关系。根据当时俄国的具体情况,列宁深刻地阐述了人民群众与无产阶级、布尔什维克党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列宁看来,在当时的俄国,人民群众包括了“全体被剥削的劳动者”,即不仅包括工人群众,还包括其它的广大人民。无产阶级不是一般的被剥削的劳动者,而是人民群众中的最先进的部分,他们与布尔什维克党有着天然的联系。布尔什维克党是工人阶级的有组织的队伍。列宁认为,尽管在人民群众、无产阶级和布尔什维克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区分,但是绝不能因此把它们对立起来,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把三者统一起来,特别是列宁强调说:“无产阶级政党义不容辞的责任就是和群众在一起。”
(四)基于俄国的革命和建设实践,列宁深刻地阐述了人民群众是无产阶级政党取得政权和巩固政权的前提条件
俄国十月革命的成功,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正是基于士兵起义、工人暴动、农民革命的形势,列宁领导布尔什维克党人在俄国取得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胜利之后迅速进行了无产阶级革命,夺取了政权。在革命成功后,列宁又反复强调了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对无产阶级政党巩固政权的重要意义。在1918年的一次讲演中,列宁说:“数以千百万计的群众,―――哪里有千百万人,哪里才是政治的起点;哪里有千百万人,而不是几千人,哪里才是真正的政治的起点。”1922年,在《正确地表达人民的想法》一文中列宁继续强调说:“在人民群众中,我们毕竟是沧海一粟,只有我们正确地表达人民的想法,我们才能管理。否则共产党就不能率领无产阶级,而无产阶级就不能率领群众。”
(五)基于俄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列宁深刻地阐述了人民群众与党的政策之间的关系
在列宁看来,党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目标,因为布尔什维克党没有自己的私利,因为从根本上讲,党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一致的。从俄国的社会主义实践来看,20世纪20年代列宁倡导的新经济政策就是关于处理党的政策和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光辉典范。在面对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和广大群众当下利益的选择时,列宁宁可让社会主义的步伐迈的慢一些,也要暂时满足人口占俄国大多数的农民的生活状况。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列宁还严厉地批评了那些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脱离群众,热衷于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共产党员们,认为对他们的姑息是 “可耻和荒.唐到了极点”。
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中国化
中国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是20世纪最重大的事件之一。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等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进行了创造性的运用和进一步的发展,不仅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中国化,而且在伟大的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赋予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新的内涵,使得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真正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质。
(一)在中国的革命和社会主义探索实践中,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提出了群众路线的理论,开启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中国化
总体上讲,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中国具体革命和建设实践相结合的理论产物,是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中国特色的群众路线由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第一代领导集体们提出,并在随后的革命和社会主义的建设实践中不断发展。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独创,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灵魂。1929年,新生的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斗争实践中首次提出“群众路线”这一概念,此后群众路线变成为我党根本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工作方法。毛泽东同志在1948年对晋绥新闻工作者的讲话中,曾这样强调我党历来对群众路线的重视,他说:“我党二十几年来,天天做群众工作,近十几年来,天天讲群众路线。”邓小平同志在谈到群众路线对我党的重要意义时曾评价说:“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正是依靠着“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在随后的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着广大的人民群众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
(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过程中,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并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新论断,进一步推进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中国化
拨乱反正之后,邓小平同志正确地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应该说,无论是邓小平同志作出的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还是他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新论断都坚持和体现了把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的基本立场。在1992年的南巡讲话中,邓小平同志指出,改革开放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判断和评价它的成败与是非得失,要以“三个有利于”作为标准,这其中就包括“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标准。在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中,邓小平同志也把人民群众“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标。
(三)在新的历史时期,江泽民同志和胡锦涛同志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中国化的新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经济社会进入加速发展时期,社会阶层结构日益复杂。面对新形势、新阶段,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根据人民群众的新变化、新特点,对党的性质和党的任务作出了新的规定。从性质上,中国共产党不仅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组织;从任务上看,中国共产党不仅是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代表,还是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的第四代领导集体,从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出发,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当今时代,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已取得巨大成就,中国的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升,但与此同时,我国的改革也进入攻坚阶段,发展步入关键时期。面对新的形势,同志当选后,首先向社会和世界发传达出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为基础的执政理念。
2013年4月19日,书记主持政治局会议,作出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决定,决定指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我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具有重要作用,要通过群众路线的教育活动,克服我党在执政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2013年6月19日,再次主持和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在会议上,习总书记强调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2013年6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启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重点对象是县处级以上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4年1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批启动,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中央政治局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分别联系一个县,联系河南省兰考县。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同志为的中央领导率先垂范、全程指导。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中国化的新成就、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中国化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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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通信主要包括微波通信和卫星通信。微波是一种无线电波,它传送的距离一般只有几十千米。但微波的频带很宽,通信容量很大。微波通信每隔几十千米要建一个微波中继站。卫星通信是利用通信卫星作为中继站在地面上两个或多个地球站之间或移动体之间建立微波通信联系。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宽带电力线通信对无线通信的影响及其频带的管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宽带电力线通信对无线通信的影响及其频带的管理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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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Internet技术和市场应用的快速发展,各种宽带接入方式相继出现,利用电力线进行高速数据传输的技术也取得了重大进展。
更高速率的宽带电力线设备,例如45 Mbit/s、85 Mbit/s、200 Mbit/s等速率的产品相继问世,利用宽带电力线上网已经成为独特的接入方式,但是电力线通信系统(PLC系统)引起的电磁兼容问题成为PLC推向市场的最大障碍。
电力线高速数据通信技术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崭新学科。电力线一般用来传输220V/50Hz电能,为了提供从数Mbit/s到数十Mbit/s以上的数据传输,就必须采用数MHz以上的频段。但在当前的技术条件下,这会引发严重的EMI(电磁干扰)。例如,NOR.WEB公司的PLC系统运行后,发现路灯变成了发射天线,干扰了包括英国广播公司4台在内的多家广播电台的无线电信号接收。本文将就PLC系统的电磁兼容特性进行分析,并对于其频谱管理提出一些建议。
1.1 电磁兼容分析模型
对于一般的电磁兼容问题分析的基本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电磁兼容分析模型
对于宽带PLC系统来说,干扰源要整体考虑,不仅包括PLC设备,而且要考虑当信号加到电力线上时,由于电力线是一种非屏蔽的线路,有可能作为发射天线对无线通信和广播产生的不利影响。此外还要考虑多种PLC设备间的相互影响。PLC的耦合途径是非常复杂的,是不同的途径相互作用的结果,总体上分为两种,一种是空间的辐射,对应的被干扰设备是无线通信和广播信号;另一种是沿电力线的传导骚扰,主要造成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因此宽带PLC系统的电磁兼容问题涉及多个PLC系统的共存,以及与无线网络的共存。
1.2 宽带PLC系统电磁干扰产生的机理
电力线最主要是用来传输电能的,其特性和结构也是按照输送电能的损失最小并保证安全可靠地传输低频(50Hz)电流来设计的,不具备电信网的对称性(构成回路的两根绝缘芯线对地是对称的)、均匀性(在线路的全部长度上传输导线横截面形状及大小、使用材料、导体间的间隔和导体周围的介质都保持均匀不变),因而基本上不具备通信网所必须具备的通信线路电气特性。而宽带PLC系统所产生的电磁干扰问题正是由于电力线的这种对地不对称性产生的。
宽带PLC系统产生两种电磁场,传导波和辐射波。它们都是由共模电流引起的。
电磁干扰源的一般模型如图2所示。
图2 电磁干扰的一般模型
根据这个模型,一般认为EMI是由两种电流注入网络引起的,一种是共模电流(Ic),一种是差模电流(Id)。差模电流信号流入的上行方向(设备到网络)产生了一个磁场,而另一个差模电流以同样的强度和领域与第一个在相反的方向上(网络到设备)上产生第二个电磁场。由于两个电磁场对称且方向相反,彼此产生的电磁干扰相互抵消。与差模方式相反,共模电流在同一个方向上,所以产生的电磁场是不对称的,因此总的电磁辐射是两个电磁场的叠加。所以PLC 网络的干扰主要是由共模电流引起的。
PLC对无线通信的影响
理论证明,在原有的几百kHz频带内是无法实现Mbit/s级的高数据传输速率的,因此高速PLC技术所采用频带远远超过了低速PLC所规定的频带范围。
目前高速PLC技术所采用的频带也没有统一标准。国际上的实际应用一般集中在1 MHz~30 MHz。从高速PLC技术的应用模式来看,国际上主要分为两种不同的应用,欧洲的PLC技术主要应用于Internet接入,欧洲电信标准委员会ETSI(the European Tele—communications Standards Institute)在其技术规范“TS101 867”中将1.6 MHz~9.4 MHz规定为接入应用频带,将11 MHz~30 MHz规定为室内应用频带。另一种应用方式主要集中在北美,北美的高速PLC技术主要应用在室内联网。
与低速PLC所占的专用频带不同,高速PLC所采用的l MHz~30 MHz频带已被分配给其他无线电应用了,如固定业务、移动业务(水上移动、陆地移动、航空移动)、无线电定位、无线电导航、标准频率和时间信号、短波无线电广播、业余无线电业务、卫星业余业务、射电天文和气象辅助等业务。
对PLC而言,首先要考虑是否存在尚没有分配给其他应用的频带:在德国,l MHz~30 MHz频带范围内没有分配的频带大约有7.5 MHz,但频带不连续,因此对信号的调制技术就会有选择性。OFDM 采用多载波技术,因此OFDM可以适应这种频带不连续的情况。对于已经分配的频带,如果PLC系统需要使用,就必须考虑在这些频带范围内的电磁辐射问题,这是因为PLC系统的载波信号能量可能辐射到周围空间,对该频带内的无线电业务造成影响。由于这种干扰来自PLC系统的有用信号,因此PLC干扰源的性质可以定位为有意干扰源。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考虑在这个频带内对PLC系统的电磁骚扰进行限制,以保护在这个频带内的无线电业务。就电力分布线和发送线产生的磁场而言,会随着时间变化而改变,与电流大小成正比。PLC在应用频带内的电磁辐射对无线电业务的潜在影响也是目前对PLC应用的主要争议。
为了评估PLC室内局域网系统以及PLC接入系统的电磁辐射水平,许多组织及研究机构对PLC的辐射场进行了大量测试[3,4,]。
ET.SI PLT工作组的研究小组进行了如下测试:在传导干扰基本满足CISPR 22 B类设备规定的最大限值的情况下,测试不同频率、不同距离时电力线的辐射场强,研究是否存在干扰合法短波无线电用户使用的可能性。测试结果如下:
(1) 辐射场的场强随距离的增加而快速衰减。测试结果表明,衰减的幅度为距离每增加10倍衰减为31 dB~36 dB。
(2) 在城市内,满足CISPR22的PLC系统产生的辐射场强低于典型的大气和宇宙噪声,不会对其他无线业务产生干扰。但在人烟稀少的农村,在12 m~14 m的范围内有可能对无线电接收机产生影响。
(3) 12 m~14 m之外,在任何地区,满足CISPR22的PLC系统产生的辐射电平低于典型的大气和宇宙噪声,不会干扰无线电接收机的工作。
也有许多专家对大量PLC系统同时使用时的电磁辐射累积效应进行了研究和测试,其目的在于分析大量PLC系统同时使用时对无线GSM 网络,特别是具有高接收灵敏度的GSM中心站的影响。在所测试区域,有一个GSM 中心管理站,1433个基站(每个基站的容量为200个用户),终端用户容量为28600个。在该网络覆盖区域内共安装了19个PLC 网络。测试结果表明多用户同时使用时,如每个PLC终端注入到低压配电网的信号功率谱密度达10 mW/Hz(远高于PLC 系统实际注入的功率谱密度),在离PLC 网络1500 m处,即使是在没有建筑物阻挡的开阔地带,多个PLC系统产生的电磁辐射值也低于大气及宇宙噪声,对环境噪声的增值远小于0.1 dB。
通过对宽带电力线对无线广播通信频率干扰的分析,我们对宽带电力线干扰的机理和防治方法有了较深入的了解。
如何加强对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特别是像宽带电力线通信这类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是无线电管理部门需要考虑的问题。
在信息化社会里,无线电频谱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它的作用日益重要。无线电业务已经普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各行各业对无线频谱的依赖性越来越强。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类电子设备等非无线电通信设备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当中,其产生的电磁辐射是无线电通信业务的潜在干扰源。由于这类干扰日益增多,对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目前对这类干扰查处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章和第八章对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的规定,但力度不够。
对于这些问题,建议在制度方面出台一些具体的规章制度,以便处理问题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技术方面应逐步加强对该类设备检测监测技术的研究,在管理方面须加强与不同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实现对这类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的有效监管。
宽带电力线通信的载波频段与其他无线电通信业务共用,而且电力线是一种非屏蔽的通信线路,因此宽带电力线通信在实际工作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电磁干扰的问题。
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新的调制方式和组网技术的出现,电磁干扰问题将会不断得到改善。基于这种情况,无线电管理者应该坚持科学的态度,既要保证现有的重要无线电业务不要受到干扰,同时要为新技术的发展留出空间,使新旧技术在同一片天空下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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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是一种表演艺术,使用身体来完成各种优雅或高难度的动作,一般有音乐伴奏,以有节奏的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的艺术形式。它一般借助音乐,也借助其他的道具。舞蹈本身有多元的社会意义及作用,包括运动、社交/求偶、祭祀、礼仪等。在人类文明起源前,舞蹈在仪式,礼仪,庆典和娱乐方面都十分重要。中国在五千年以前就已经出现了舞蹈,它产生于奴隶社会,发展到秦汉之际已形成一定特色。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知识舞蹈及其价值取向详细内容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知识舞蹈首先要求舞者和编导必须是智能型和知识型的人才,从社会以生活出发,以传统文化和肢体的多元性,以现代社会的新观念,从旧模式中跳出来而广泛利用生活和传统,并能用国际舞蹈知识来创作出新型的舞蹈。然而,我们常见的那种远离生活,远离传统,单纯强调“舞蹈本体”的,而且主题含混,语言模糊,内容与形式脱节和观众去捉迷藏的节目。这些节目的形成,是由于某些编导缺乏生活更缺少编舞知识,他们的文化底蕴很浅,编舞如摆积木一样来组合动作,很少考虑舞蹈的主题内容,显然搞出来的节目,形象不鲜明又不生动,给观众演出一次性就结束了。难怪有些观众认为,舞蹈就是花花绿绿,给歌星伴舞晃晃悠悠,走来走去,没看头。其实并非如此,舞蹈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它并不从属其它艺术门类也不是附属品,好的舞蹈作品是能冶陶人的情操并能给人以美的享受。舞蹈是一种文化,它给人们以崇高想象与理解,古代书法家张旭观看孙大娘舞剑器,引发他在书法上独树一帜——狂草,这是闻名于天下的。看来舞蹈文化是不能被忽视的。
知识舞蹈要促进舞蹈家以生活、传统、舞体的多样性为目标,来提高舞者的肢体文化素质。过去的创作模式大都在继承民间舞蹈形式,并以它为素材来改编的。诸如汉族舞蹈《红绸舞》、《荷花舞》、《跑驴》、《打花棍》等都是经过这种加工改编而成的。在五、六十年代大都是以改编民间舞的大一统的编创模式,但是舞蹈家们都积极地深入生活向传统学习积累知识并运用知识进行分析研究,筛选创新。
知识舞蹈也是对舞蹈家价值取向的定位。它体现在智力与知识的占有和艺术质量的提高,我们要改变观众对舞蹈演员“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看法。我们不能容忍把歌舞艺术降低为在歌舞厅里卖弄风骚,我们必须加以正名,树立好自己的形象,因此要加大教育的力度。
舞蹈编导家和舞蹈教育家都应该把知识运用在精品舞蹈与精英人才的把握上。同时行政领导与艺术管理者应给予人力、物力和经济上的保证,给予有成就者以奖励来促进知识舞蹈的成功率,达到优秀作品的成功与优秀人才的真正实现,并引导社会观众对舞蹈审美的正确认识,唤起民众对舞蹈审美的积极性。好的舞蹈,观众喜欢看,就必然产生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那么舞蹈精品也可以与商品名牌那样树立自己的名牌走向市场,通过演出扩大影响。
知识舞蹈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提出是对广大舞蹈工作者一种新的呼唤。我们要加强舞蹈学的研究,提高认识,探索知识舞蹈的规律,去充实丰富它的内涵。这个问题应该引起舞蹈界特别是舞蹈教育界的关注与重视,使更多的编导、教师的智能在生产力上发挥作用,为创作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舞蹈和培养出智能型的人才做出贡献。
半个世纪以来中国舞蹈的发展空前的繁荣,特别改革开放以来,大批的创作,大批的人才涌现出来,样式之多,手法之新,新生代之好是过去所不能比拟的,但是有许多编导、演员,并非自觉认识自己缺乏知识与修养,还仍然停在浮浅的创作和冷漠的表演上,更多的带有盲目性,他们更多惯以动作思维方式而忽略艺术思想性去取代逻辑思维。我们常常看到有的舞蹈文不对题,无病呻吟,莫明其妙,而不讲内容的满台滚爬搂抱,背举,衣着露透瘦,肚脐眼普遍露。显然这是一种难以理解的又缺乏知识的艺术现象,这种无不和舞蹈编导有关。
在舞蹈创作中相互模仿甚至抄袭的倾向也层出不穷。显而易见,这种缺乏创新精神的症结是:(1)缺乏知识,(2)不讲艺德,(3 )艺术功力不到家,(4)不深入生活、不积学储宝、不能厚积博发。 知识是创新的动力,知识是打开智力的钥匙,知识舞蹈是以艺术道德为导向的,知识舞蹈是促进编导想象力创造性的舞蹈,编导演员必须要有文化知识,要有文学修养。没有文化知识,没有文学修养创作出来的节目很难成为精品。创作表演,知识、智力、名人效应是无形的资产,精神产品好与不好,编导、演员是起决定性的作用,当然在作品成熟时,知识舞蹈也需要资金的投入。而精品的形成是要看编导的艺术功力和他的全面知识和艺术修养。
知识舞蹈强调有知识的创作,重视审美与观赏,并应用专业知识的积累在创作实践中产生影响,知识舞蹈制约着作品的质量、水平高与低。编导、演员文化艺术水平越高,需求信息量的欲望越强,而且能从信息库中提取所用的资料融合吸收。
加快创新进程,首先必须解决观念问题,转变思想观念不仅是领导的事,也是广大舞蹈编导、演员、艺术家们的事。因此舞蹈家们要强化自身的素质和专业技术素质,二者不可缺一。因此要力培养出知识型的舞蹈家(智能型的人才)。有了知识型的舞蹈人才,才能创作出知识的舞蹈。
我们应该集中智力资源、信息,知识和精湛技术,创作表演高水平的作品,没有知识的开发就不能进步,创新也就难以实现,创作质量也难以提高。
知识舞蹈的提法目的,是要求作品真正达到精品的高度。是以知识积累创作规律为基点的,这是时代所需,也是促进舞蹈的精品最高目标迈进。
知识积累要靠人的大脑记忆来完成的,人脑极其重要是储存,人脑里的信息被记住了,在实践中就产生效应,因为人脑支配着人体多器官的运作,并向各部位发号施令,它所记忆的特定信息,必然会对人体行为产生特定的极大的影响和作用,做为意识形态的舞蹈艺术何尝不是如此呢!只要我们用心总会有所发现有所出新和突破,只要我们倾心尽力就能有所进步,就能取得成功。我们要认真解析,中国众多的民族,舞蹈之丰富如同大海,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风俗、不同信仰、不同风格、不同形态,动律、节奏、生态影响都应以科研精神来研究。这是一门相当复杂的舞蹈学科。
舞蹈作为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如果不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它必然满足不了人们对文化生活的要求。因此必须提高舞蹈创作的水平。我们现在进行舞蹈创作,在舞蹈语言的拥有还居于传统为多,是把已有的动作重复组合。知识舞蹈要求创作者有新的发现去营造更加丰富多彩的艺术语言,但是必须重视舞蹈的人民性,大众性,同时要加大发展性和开放性的力度。我们不仅继承利用现在已有的传统,我们还要去探索去发现提炼生活中的精华,不仅如此,还要去发现他人之长来补自己之短。所以要积极调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如果没有积极的态度和热情是什么也干不成的,因此我们要重视知识创新。江说:“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由此可见知识创新对提高艺术质量,教学改革都具有重大意义。
培养高素质的舞蹈家这是时代的呼唤,这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任务,是别人所替代不了的。相信不久知识舞蹈的洪流会滚滚而来,新苗的茁状成长一定会高于旧竹枝的。让我们踏着时代的节拍来迎接世纪的辉煌。
21世纪即将到来,我提出知识舞蹈这一问题,与舞蹈界的同行们进行砌磋。不管对与否我总认为,舞蹈家应做到自编自演,当然不排除别的编导给自己编的节目。不过舞蹈家不应该只等编导来编似乎也应该学习编导学了。我国有56个民族,舞蹈极其丰富多彩,我们如何利用这些艺术宝藏,是我们大家应该认真思考的。只是继承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睡在宝藏中,不从生活中开掘创造,只从传统中求发展也是不能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审美要求的。我们既要继承传统还要发展传统建立新的传统,同时既要借鉴更重要是创新,二者不能偏。我想建立知识舞蹈的关键还是培养出优秀的舞蹈人才来。
培养优秀的舞蹈人才是当务之急。如何把培养舞蹈人才放在首位并与国际舞林相媲美与之抗衡竞争。应该首先在观念上来个转变,人家有的我们有,人家没有的我们独领风骚,要有自己的名牌,自己的尖子,自己的精品,不能只在赛场上求人家,走后门,求人施舍,争不实之名,那是一种最没出息,没骨气,没志气,懦夫无能的表现。我们应提倡大智大勇,拥有知识正气,勤奋好学,去积累新的知识,去寻找新的资源,开展舞蹈交流合作与竞争。
人类的未来,国家的繁荣比任何时候更加依赖于知识的创新和知识的应用。而作为舞蹈艺术要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就必须使它立足于舞蹈者观念的不断更新,特别是舞蹈编导更需要知识的不断丰富。没有文化知识,只是从动作本体去获取精品的成活,显然是不够的。创新首先要立足于知识的积累和人才的培养。所以,舞蹈教育改革要有突破性的创新和定位,要有针对性和方向性。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具备特有的视觉变异思维方式去观察发现学生的进度和成绩的优劣,科学地改进教学机制。为此编导、教师首先要有知识积累,并能获取大量的信息,才能有效地培养学生。如何改造、发展、创新,这是舞蹈教育培养人才战略研究的课题。特别要重视国内外的信息及其教育机制的变化和先进的传播手段,那么了解因特网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以开放的视觉去接受新鲜事物,去引进我们所需要的东西。封闭就意味着落后。对此我们不能等闲视之。
教育成果与培养人才、技术创新如何上一个新台阶是我们当前所关心的问题。我们要培养出一批智能型、全面的舞蹈人才,能编,能演,有文化,知识广泛,能总结,品德好,那么学校就要加强智能培养学的研究。教师要提供给学生能驾驭独创的能力,使他们有办法在艺术实践中发挥才智,让他们能灵活地运用知识。
教师们教给学生成套的技术本领,不能只是让学生们去重复延伸,在旧动作中去演变画面,应该教学生在继承中去发展创新,只有创新才具有生命力。教师应该有培养学生点石成金的本领。
严格的说教师首先要有创造性和启发学生的能力,学生才不致于停留在模仿上。老师看学生的成绩,不能只看在课堂中的效果,还应在平时观察他们的灵性,观察他们的舞蹈知识的程度。课堂中的技术教练是重要的,但不能忽视平时对学生们的了解。比如学生的接受能力,自学能力与分析能力和思维能力以及表达能力、特别是创造能力文化水平。这些都是对学生进行智能教育所必须注意的。只重视学生的业务能力而忽略了解智能和品德的培养,对学生的成长是不利的。
有创造性的,思维能力强的学生,当他们到社会去工作时,他们的智能会进一步得到发挥。因此教师传授给学生的本领,提高学生们的知识水平是非常重要的。由此看来知识教学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开掘学生舞蹈智能是摆在日程上的时候了。而老师自身的修养开发知识就更为重要。学生是老师教出来的。青出于蓝,胜于蓝,首先要有好蓝才能培养出好青,当然也要有好青才能把蓝发扬光大,这是相辅相成的。因此要开掘学生的智力,老师是责无旁贷的。
我们要培养出智能性的舞蹈人才,并非轻而易举,是需要下大力气,花大功夫,要创作好剧目就需要培养出优秀的编导家和演员,如要做到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那么就要教导学生深入生活,去继承传统,去了解群众对时代的审美趣味,编导不能只停留在重复传统编舞的模式上,千人一面,老一套人民群众是不喜欢的,因此必须发挥知识舞蹈的作用。有了知识就能开掘新技术、新境界,新能更好地继承、发展、借鉴与创新。所以教师必须引导学生创新环节,加强创新识。有了创新才能进步,江泽民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旺发达的不竭的动力”。这是对经济、科学界讲的。对我们舞蹈创作来说也指明了方向,没有创新就没有进步,原地踏步就是落后。因此要开掘智力向生活学习,向外来好的经验学习。同时让学生懂得用辩证的观点,从实际出发,立足于本国、本民族、本地区,把外来的精华化为我们的养料,“以我为主,为我所用”,鉴别筛选,推陈出新。
创新最高层次即是系统的观点,强调思想、技能、知识、信息和多种手段的汇合,特别要利用传播工具的沟通是十分重要,一件成功的作品没有宣传媒体,没有广泛群众的认同,影响是不大的。
舞蹈教育要重视知识应用的教学,并对知识舞蹈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北京舞蹈学院在教学方面是非常重视知识应用。他们以科教兴舞为指针,进行全面地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同时积极地进行教学机制的改革,学校从单一式教学向复合型教学方面转化,做了非常有益的尝试。如中国民间舞系不仅是让学生学习传统的民间舞而让学生们能从事编舞创作,他们创作的《我们一同走过》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反响,中国古典舞系也如是创作出一台崭新的舞蹈晚会,他们表演的《踏歌》获得中国首届《荷花奖》比赛创作金奖,名列榜首,编导系学生们不仅创作而参与表演实践,他们创编的《情殇》、《葬花魂》获得及大成功。《情殇》获得1998年文化部举行舞蹈展演荣获大奖,王玫、张守和领导现代舞创作做出了优异的成绩。这些学生们不仅是具有专业知识而且都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准。他们的创新意识很强,不固守旧,在老师指导下,他们集中智力资源,信息知识和精湛技术表演,从而创作出精彩的剧目。因此看来,我国的社会主义舞蹈应向知识舞蹈方面发展,没有知识开掘的创作是难以深化主题,更谈不上什么艺术感染力了。
知识舞蹈的提法,是要求作品真正达到精品的高度,而创新是指舞蹈编导实行对创作高文化艺术视觉的全面思考。并能将社会主义之新立民族之异。可以说创新是知识舞蹈的灵魂。
高水平的艺术创作应该有独到的想象,并把它变成直观有效的艺术张力而能达到产生强烈的艺术效果。
舞蹈学院的成功的创作给我们启示,即:领导、教师、学生们有一种敢想、敢干,冲刺拼搏,不怕风险,求新进取的精神。咬定创新是舞院领导的指导思想。要求创新是众人所盼,但是冒有风险的。新东西一出来便伴着各种不同的舆论观点蜂拥而来,所以创新既要科学也要有勇气。而舞院的领导是在科教兴舞的思想指导下开掘创新领域的。科学的决策,宏观的调控,方向的把握,领导的作用是十分的重要。
艺术创作规律对艺术管理者提出了严峻的问题,领导者必须精通业务,知已知彼才能百战百胜。也就是在市场经济中,知识舞蹈决策和艺术管理必须知识化。因为知识舞蹈是以科教知识,创作规律为导向的,因此这种要求是时代所需,是促进知识舞蹈向精品的最高目标迈进。
舞院在科教兴舞方面迈出了结实的一步,他们无论是在科研方面,积累教材方面,培养人才方面,创作方面,艺术管理方面都做出了突出的成绩。我衷心希望北京舞蹈学院在科教兴舞方面做出表率,举起科教兴舞这面旗帜,在创新的道路上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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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影响力就是领导者在领导过程中,有效改变和影响他人心理和行为的一种能力或力量。任何领导活动都是在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相互作用中进行的。领导工作的本质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互动关系,在领导过程中,领导者如果不能有效影响或改变被领导者的心理或行为,那他就很难实现领导的功能,组织目标也就无法实现。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本科毕业管理论文范文:论领导者的影响力及其成功的基础。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论领导者的影响力及其成功的基础全文如下:
影响力是指一个人用以影响另一个人的能力,这种影响使后者能够根据前者的意愿来做事。领导者的中心工作是通过影响被领导者来实现组织的目标,其影响力的大小和范围直接决定着领导能力和成效。
据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著名领导学家约翰·科特对15位有关组织的高级领导人进行的深入研究表明,在组织领导者面临的诸多挑战中,如何强化对他人的影响力至关重要。
因此,加强对基层领导影响力的研究,提升基层整体工作水平,既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又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本研究中所指的基层领导者,主要是指县区以及乡镇的领导者群体。
在现代国家中,行政领导者影响力弱化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它的表现是多方面的,经过初步总结,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点:
(一)思想方面
在思想方面,行政领导者影响力弱化主要表现为缺少民主与法治理念、缺少公共服务理念等。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历史,导致我国缺乏民主与法治的传统。受官本位、权力本位等封建主义思想以及资本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在我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时有发生,这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严重障碍。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权力运行的主要特点就是管制,服务的行为很少,以至现在管制主导型的行政理念根深蒂固。而且现代公共管理理念、领导理念和意识的形成还需要一个过程,加上建国以来,长期忽视行政人员职业化建设,导致许多行政人员缺少公共服务精神,即职业观念淡漠,责任意识淡漠。他们没有把“三个代表”、“以人为本”等国家行政理念转化为自己的工作理念,导致价值观、权力观失范。
(二)能力方面
在现实工作中,存在着许多由于行政领导者能力差导致的影响力弱化现象。行政领导者能力方面的影响力弱化表现为:行政领导者决策能力不高,识人、用人能力不高、监督能力差以及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等。
决策与识人、用人是行政领导者最重要的职责。行政领导者决策能力不高,是指其不能进行合理有效的组织决策,在许多方面体现为背离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尤其在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往往会以己之见,武断拍案,做出不切实际的决定,或者是囿于下属的意见结论,优柔寡断,拖延行政决策的有效施行。行政领导者识人、用人能力不高是指由于行政领导者缺乏人事管理相关理论知识,不遵守相关选人用人制度、程序,使选用人员与职位不匹配。在实践中,必然造成其无法把那些适合组织和社会发展要求的优秀人才选用起来,并精心培养和爱护,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组织目标实现提供保证。近一段时间以来有许多行政领导者用人失误的例子,许多人把组织的提拔歪曲为个人的提拔,致使许多人得到提拔重用后只是感谢某个人对自己的赏识。而有些领导者任人唯亲,提拔的也确是“自己的人”.这也为跑官、买官、卖官等不良现象的滋生提供了环境。这里的行政领导者的监督能力是专指其对下属的监督能力。行政领导者需要在完成其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对其下属的行为进行科学有效的监督。若行政领导者监督能力弱,会变相的增强下属的工作随意性,不利于组织绩效的提高和目标的实现。
(三)工作过程方面
行政领导者工作过程的影响力弱化表现为形式主义,追求虚假政绩、片面政绩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背离管理理念要求等。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发展,公众对政府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提出了很高的期望。但是,个别公职人员仍然习惯“机关工作作风”,尤其是某些行政领导者办事拖拉、疲沓,缺少求真务实的精神,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下,难以符合“八荣八耻”重要思想以及“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对行政领导者的行为要求。公共服务是公职人员职业行为的重要特征,公职人员通过公共服务体现其职业价值。然而,极少数公职人员忽视公共管理的服务性,习惯管制性管理,发号施令,或者拘泥于程式化的工作方式,工作只管交差,不管百姓是否满意,损坏公众对建设高效政府的信心。他们官僚主义作风严重,乐于发指示而不干具体事。在工作中,不务实事,缺乏公仆意识,未摆正同下属、公众的关系。
从理论上讲,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符合应有的程序,只有界定在一定程序、过程上的结果才合理。一些影响力弱化领导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小团体谋取经济利益,失职渎职,滥用权力。“有的公然采取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准则的手段,有的则采取隐晦的手段,以能否获取私利为行事准绳,干出有法不依的行为;或者不以事实为依据,不以法律为准绳,以言代法,徇情枉法,执法犯法,致使社会法制不能得到正确有效的贯彻实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政府工作的涉及面越来越广、信息量越来越大,必须借助现代化的手段与方法,才能高效的完成任务。可是,目前许多行政领导者仍旧主要以手工方式处理工作业务,开会、作报告等占去了他们的大部分时间。他们不仅没有时间与下属进行及时地交流与沟通,而且进行创造性思维的时间也极其有限,即使有心改革,为保证组织的安定和自身利益,也容易安于现状,墨守成规。
(四)工作结果方面
行政领导者工作结果方面的影响力弱化表现为工作实绩差,不能有效履行领导基本职责等。
行政领导者工作实绩差是指其履行工作职责取得的现实成效,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及其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无法满足该职位的要求和社会的需要,表现为其在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绩效无法达到组织要求。行政领导者不能有效履行其领导职责表现为:一是行政领导者本身在工作过程中基于个人或本团体原因违反相应法律法规,导致其不能满足职位相关要求;二是由于一些行政领导者思想线路不对,工作方法不科学,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与社会的要求,一味的墨守成规、不求创新,这样一来,即使他们循规蹈矩的工作,可工作的结果依然差强人意,所做工作对今后工作所起的基础性和长效性作用的小。
(一)行政领导者自身原因
德才兼备的素质结构进一步具体化就是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和年轻化。领导者的素质是由多方面素质组成的集合体,综合目前学术界对行政领导者德才素质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领导者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职业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等多个方面。
1.行政领导者道德素质相对较低。“道德素质是指一定的群体或组织乃至整个社会在一定时期调节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价值标准和价值判断、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内化为心灵内容后形成的整个精神内涵,是充满价值内容和主观取向的领导精神素质。它主要包括伦理知识、伦理造诣、道德规范内化程度、价值维度、慎独程度、情操、气节、风格、境界、作风、责任感、法纪守信等领导素质因素。”
道德素质是行政领导者必不可少的内在素质,它渗透在领导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中。由于行政领导者负有行使公共权力、维护公共利益、履行公共责任的使命,追求的是社会公平与正义,因此道德素质非常重要。
可是,长期以来,由于与市场经济价值取向相适应的新道德没有及时确立,物质利益、权力欲望迅速占据了这一空白,使得行政人员道德建设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失范现象。同时,随着现代社会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不断分化,行政人员的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出现了二元分离。行政人员会受经济人角色的驱动,无视自身岗位所赋予的行政责任要求,所作所为偏离谋求最大化公共利益的行政目标。同时,“现代行政模式下行政人员也会因为在经济人、社会人、行政人角色冲突下,在职务性道德和非职务性道德要求的双重约束下,陷入‘道德困境’。”在具体行政实践中,表现为以效率、服从等为名义,为了自身利益或本集团利益而牺牲公共利益,比如许多行政领导者在追求政绩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明显背离政绩本质与初衷的现象,一些地方盲目攀比、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短期化行为、片面地追求GDP的增长,其结果是社会公平问题被忽略、环保问题被忽略、老百姓的利益被忽略,行政价值的丧失。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行政领导者的道德素质不符合其领导职务的要求势必会影响行政领导者的行为,产生不称职现象。
2.行政领导者知识结构不合理、工作能力差。我国在行政领导者的选拔方面一直遵循的原则之一是“德才兼备”原则,这里的“才”就是指行政领导者的知识、能力等方面的素质。论文格式行政领导者知识素质是行政领导者做好本职工作所必须的知识,包括本行业的专业知识、社会基础知识和领导与管理知识。行政领导者的能力素质通常包括统观全局的战略思维能力、协调人际关系的组织指挥能力、权衡利弊的果断决策能力以及知人善任的选人用人能力。行政领导者的知识占有情况与其工作能力的高低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
(一)社会原因
1.群众对基层领导者的不信任感加重
由于一些乡镇干部的主要责任是完成量化到自身的财政收入以及本部门的经费开支任务,其他与自身经济利益、政治影响没有直接联系的工作则退居二线。村级干部除了协助上级完成任务之外就是关注自身收益的提高,对其他村民的生活生产情况很少过问。这样就很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认为基层干部只会做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路边工程”,并将矛头直接指向基层领导者。农民对乡村于部信任缺失的直接后果是,他们不再把这些领导干部看作是自己利益的代表,并表现出一种情绪上的对立。这样一种情绪上的对立会在乡村干部持续和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的一再刺激下得到积累,最后演变为一种暴力对抗或冲突,从而危及农村社会的安定。在另一方面,人们会在认知过程中将对个别干部的认识上升为对“类”的认识,从而将这种不信任扩展到整个基层领导集体,使矛盾由个体向群体转化。
2.群众与基层领导者之间的情感疏离现象增多
当前,干群关系疏离主要表现在村民的政治参与方面。以村民自治为例,一些乡镇不愿意真正“还权与民”,为了实现自己的意图,采用各种手段让自己理想的候选人当选,因而让群众产生“选谁都一样”的错误观念,以致出现10元钱“卖掉”民主权利的现象,“为啥这样干,因为候选人是。上面定的。”还有的基层政府由“后台”走到“前台”,变“指导”为“干预”乃至操纵,从而使农民对选举由怀疑到失望,由失望到冷漠,村民拒选、罢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一些村委会建立不起来,正如有的村民讲:“群众选上去是没用的,我们组的群众干脆弃权不选,大家说不要干部。”由于村民对选举失望,他们对政治参与日益冷漠,一些地方的选举不发补助村民就不参加;还有的村民随意投票。,村民的要求屡屡受挫后,他们对干部的行为表示失望,从而出现了“我们惹不起当官的,只好躲得远远的。干部离我们一尺,我们就离干部一丈”的心理。农民们对某些干部失去信心,普遍存在“种好自家地,你不管我,我也不找你”的心态。而这种心态的直接后果是:农民从干部身上看不到什么希望,于是更顾及自己的既得利益。
(三)法律保障不健全
法律保障是一种强制性保障,在法律强力的保障下,制度才能得以正常运行,免遭人为破坏。完备的法律是民主社会的重要标志,邓小平同志曾精辟的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但仅有制度而缺立法,或立法不完备,再好的制度也会因种种原因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中对社会和经济发展影响最大、与公民关系最密切的一个部门,国家所颁布的法律、法规中80%都要靠行政机关执行。因此,必须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有效制约。法律保障可以严格防止行政违法侵权事件的发生,并且一旦有违法侵权事件发生,公民、法人等受法律保护的对象能够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对违法人员追究责任。《行政程序法》就是制约行政权力的有效屏障,它作为行动主体行使行政权、实施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程序法,以约束与规范行政权行使者的行政行为为主要任务。可是我国至今没有一部系统、完备的行政村程序法典来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步骤、时限、次序等。有关的法律规定大都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文件中,而且往往相互冲突,过于笼统和抽象,原则性太强,缺乏必要的实施细则,导致缺乏可操作性和权威性。而且,我国已有的行政法律、法规往往重实体,轻程序;重事后监督,轻事前、事中监督。
从行政立法角度看,现有的政府组织法过于简单,对政府的机构设置、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责任形式等都缺少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行政执法角度看,“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普遍存在,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滥用权力的行为屡见不鲜”;从法律监督角度看,习惯的作法是以部门文件的形式来监督和约束行政权力的运行,但这种形式的监督效果不大。
(一)提高自身素质塑造良好形象
新世纪,领导人才素质的知识化要求越来越高,对我国各级、各类领导人才提出了知识学习和知识补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为没有知识的学习和补充,不光难以担当领导岗位的重任,而且即使处在领导岗位上,其权威也要受到挑战和质疑。
特别是在我国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过程中,各级领导者知识的拥有和补充将成为其能否继续在领导岗位上留任的最主要评价标准。在我国现实国情下,领导人才知识的学习和补充有着特殊的要求:不仅要全面掌握作为我们指导思想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尤其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而且还要了解市场经济、知识经济所要求的现代金融、现代管理、领导科学、历史与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领导人才只有在努力学习和补充各方面知识的前提下,突出自身素质的“知识化”特点,才能成为新世纪尤其是市场经济、知识经济条件下称职的领导者。
(二)以科学的管理团结下属
1.以柔性化决策来提高领导者威信。
领导者决策的柔性化主要表现为吸收广大下属参与到决策中来,变决策的“一言堂”为“群言堂”“一言堂式的决策”属于刚性决策,其最大缺点是很难避免主观、片面、武断的错误,危害极大;“群言堂式的决策”是由有关下级独立自主地自由发表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择善而从,由此而形成的决策,可称为柔性决策。这样做的好处不仅可以尽量避免刚性决策可能造成的失误,而且下级由于参与而受到激励。让下属参与管理、参与决策,可以提高下属的投入程度,可以提高他们工作的自觉性,激发主人翁责任感,易使他们把个人目标同集体目标统一起来。下属参与管理还可以提高他们在集体中的自我价值,感到自己是集体的重要一员,不是可有可无。当其意见被采纳时,便会产生心理上的满足。下属参与管理和决策还可密切领导和职工的关系,增强民主气氛,产生向心力。职工愿意在这样的领导者手下工作,愿意听从这样的领导指挥,领导者的威信自然也就得到提高。
2.注重内在管理来提高领导者威信。
管理工作千头万绪,方法多种多样,但归结起来,对人的管理只有两类形式:一类是外在的,诸如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合同公约以及各种监督机构和执法执纪人员。它以明确的形式向人们昭示,以公开的身份严格管理,这种管理形式带有明显的强制性和不可抗拒性。在这种管理面前,下属只有形式地遵守。下属理解要如此,不理解也要如此。这种管理是必要的、有效的。另一类管理是内在管理,诸如说服教育、感情投入、关心体贴、形象影响、传统舆论、激励尊重、心理沟通等,它以潜在的、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在下属心目中形成深刻的、持久的影响,从而把领导者的心愿和组织的目标变为自己自觉的行动。
这种方式具有明显的感情色彩,人们对于领导者的意志不仅认可、理解,而且以自觉行动去将它变为现实。管理的这两种形式—内在和外在,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引导和强制;必然带来两个截然不同的结果:主动和被动。可以肯定地说,一般单位的外在管理都基本形成,有的甚至很完善,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是内在管理,特别是现在随着职工素质的提高,他们对这方面的要求更加强烈。如果领导者能够对职工采取感情投入、关心体贴、激励尊重的内在管理方式,必然提高自己在职工心目中的威信。
(三)多为群众办实事凝聚民心
基层领导者要充分发挥自身的非权力影响力,在和谐社会中有所作为,就必须在实践工作中充分显示自身的杰出能力。在工作中巩固自身的影响力,必须抓住农村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建设中影响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经济社会中存在的问题。
1.着眼于解决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提高领富和帮富的能力。近几年,广大群众思富、快富的愿望日益迫切。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以后,集体收入明显减少,弱势群体的帮扶、自然灾害的救助、基础设施的维护兴建、债务矛盾的化解、科技文化活动的开展以及干部待遇的落实等都迫切需要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农村基层干部必须着力提高领富和帮富能力,满足农民群众的致富需求。
2.着眼于解决农村矛盾纠纷增多的问题,提高处理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近几年,农村的矛盾错综复杂,涉及面广,处理起来难度越来越大,这是农村不和谐的重点。农村基层党组织要见微知著,引导干部妥善地协调处理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
3.着眼于解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相对贫乏的问题,提高宣传群众和教育群众的能力。一是把教育与服务农民很好地结合起来。引导农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了解政策、热爱祖国,同时着重在服务上下功夫,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解决思想问题。二是把道德建设与发展经济很好地结合起来。既要大力提倡基本道德规范,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又要着重在农村信用建设上下功夫,广泛开展文明信用户、文明信用村的推广活动,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三是把农村内部的精神文明建设与外部的精神文明建设很好地结合起来。
总之,现代社会要做到有效、协调性发展,需要通过行政领导的有效支撑才能得以实现,特别是在制度不完善、稀缺性资源等普遍不足的社会问题下,社会利益的规范与整合更加需要强化行政领导活动的核心地位。领导者的影响力则成为重中之重,政府领导者具有指挥或带领、引导或鼓励被领导者为实现行政目标而努力的组织行为职责,它集掌权者和责任承担者于一体,具有计划、决策、授权、协调和监督等职能。领导者形象在现代政府综合形象中起着举足轻重的示范作用,领导者是政府形象的塑造者和承受者,是政府形象活的载体。社会公众看政府的形象一是看政府领导者的形象,二是看政府机构中政务操作者的综合形象。如果政府在一个精明强干、作风务实、办事果断的领导班子领导下,行政作风廉洁、办事效率较高,就会形成充满生机、朝气蓬勃的政府形象。
良好业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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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宣传是网络推广的一种形式。就是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推广活动。被推广对象可以是政府、政党和企业等组织以及个人或者产品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网络新闻编辑及其网络宣传管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 自新媒体兴起以来,多种多样的传播媒介层出不穷并不断革新,互联网络凭借着网络化技术、数字化技术以及多媒体技术的技术支撑和全球化的大范围覆盖以及强大的更新换代能力,紧跟时代的步伐,最终一跃成为传播领域最具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并引领大众传媒走向一个全新的航标。因而,网络新闻传播学学对于广大的奋斗在新闻事业上的管理者以及媒体相关人士而言,其意义不言而喻。
关键词: 网络新闻;新闻编辑;网路宣传;宣传管理
网络新闻编辑和网络宣传管理是传播学的有机组成部分,网络新闻传播学这一理论体系的一个重大分支,其研究和管理工作不仅关系着网络新闻传播的现实发展,对于网络新闻传播人才的培养同样具有重大的影响。然而,立足整个网络新闻传播体系来看,目下的网络新闻编辑的理论还不够成熟,有待进一步的总结和突破;针对于网络新闻传播在现实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来看,网络新闻的宣传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较大的不足,亟需理论的指导和严格的管制体系。
1.1 网络新闻编辑
想要了解何谓网络新闻,首先要明确编辑的概念。通常意义上讲,编辑是指为既定目标而从事诸如对各种文化符号、文化作品进行编排、审阅、整合等一系列处理程序的信息处理工作者。编辑的类型多种多样,新闻编辑即是编辑的分支之一。由此,就可以进一步衍生出新闻编辑的概念,即是从事对所采集的新闻信息进行编排处理的媒体工作人员。当然这只是通常意义上的新闻编辑,而本文所论述的编辑是一种行为,是媒体工作人员所从事的新闻信息的编排处理工作,而非特定的新闻媒体工作人员,这往往是读者常见的误区。
网络新闻的编辑工作大概可以划分为三类:其一,是采集录入编辑,俗称信息录入员,他们需要把庞杂的网络新闻分门别类的归纳在一起,同时也兼具拓展信息来源、网罗搜集新闻信息的工作任务;其二,是材料加工变,也是大众理解的编辑,他们需要对搜集好材料进行萃取加工,筛选编排;其三,是总编辑,又叫总策划、总指挥,这类编辑的工作具有很大的宏观性,需要有较强的全局意识,他们需要根据其所负责网站的新闻传播战略,对其它编辑的工作进行合理的分配和调度,有效地协调各个编辑间的工作运行关系,保证整个网络新闻编辑工作的高效运行和健康稳定发展。
1.2 网络新闻的宣传管理
网络新闻传播作为网络传媒的一种,无可避免的具有负外部性。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网络新闻的影响力逐步增强,虽然得到很大的益处,但是其负外部性越来越明显,网络新闻传播失范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就需要相关机构富有强有力的信息管制,需要特定的部门或者相关人员充当好“把关人”的角色,也就是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人员。开展好网络新闻的宣传管理工作,有助于更好的适应互联网日新月异的变化形式,创造良好健康的网络传播环境。网络新闻的宣传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设机制、完善对网络视听节目的服务管理机制、提高互联网络的安全防护设置、保证传播具有严密的法律规范和强大的传播技术支持等。
目前,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壮大,网络传播随之不断的兴起,众多的网络新闻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迅速的建立,却也难免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网络新闻的编辑和传播两大环节中存在着众多的失范问题,举三个例子:其一,虚假信息的传播,传播的新闻内容往往欠缺真实性;其二,新闻报道角度的差异化,带来的负面影响是网络新闻媒体的权威性受到严重的挑战,公信力降低;其三,色情信息的泛滥,负能量的传播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健康发展。
此外,网络新闻编辑在理论研究上也存在着许多的缺陷,譬如:当今的网络新闻编辑在研究上所切入的视角固然更为多元化,却也因此使得研究所取得的成果较为零碎,关键信息较为混杂、散乱,没能形成较为科学、成熟的理论体系,片面的侧重于实务性工作的实践操作部分。另外,网络新闻编辑的理论研究还片面的强调对编辑技巧和编辑方式的文字说明,而欠缺具体的实际体例作为具体的理论依据,集所谓的受众缺失,需要大量的实践体例来完成对传播实效的逆向推论。
新闻编辑和宣传管理工作中常见的问题还有许多不再一一赘述,需要在具体工作中积极应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总之,网络新闻的编辑者和宣传工作的管理者要始终坚持遵循积极向上的新闻价值判断标准、工作基本原则、业务基本流程。
在大众传媒领域,特别是新闻传播媒体的学术圈内,网络新闻的传播历来是
备受瞩目的对象。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2015年2月3日在京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14年12月,我国网民数达到了6.49亿,较2013年稳步增长0.05%,并且互联网普及率以47.9%的比例再度超过32%的全球平均水平。同期,我国的网络新闻传播事业也得到了飞速的提升,网络新闻的被使用率相比上一年增长了近乎2.1个百分点。而且刚刚过去的2014年,对于网络新闻而言也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
无论是山东青岛11月22日发生的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云南昆明3月1日发生的火车站发生暴力恐怖案件,还是2月12日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加强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1月12日上海打捞局圆满完成我国首次300米饱和潜水海底出潜作业,在这一系列的重大事件中,网络新闻都义不容辞地担当起作为中国互联网传播精英所应尽的社会责任,客观而公正、真实而迅捷地纪录下了中华民族在过去一年走在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之路上的奋斗历程,也证明网络新闻传播的巨大魅力所在。可以说,网络新闻牵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等诸多方面,未来仍具有巨大的拓展空间和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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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道德发展理论是皮亚杰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理论阐述了儿童道德发展的三个阶段;前道德阶段、他律阶段及自律阶段,并揭示了由他律走向自律的并然性。这对幼儿道德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启示,但在现行幼儿德育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皮亚杰儿童道德发展理论及其启示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20世纪30年代,皮亚杰提出了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的理论。在皮亚杰长达几十年的研究活动中,对于儿童道德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只占很少一部分,但对人们有很大的启发作用。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的发展是认知发展的一部分,并且儿童的道德发展建立在认知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对皮亚杰儿童道德发展理论的分析,以期为我国学校德育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指导和借鉴。
【关键词】儿童道德发展 他律道德 自律道德 学校德育
儿童的道德发展是指在社会化过程中儿童逐渐习得道德准则并以这些准则指导自己行为的过程。这一过程服从于逻辑学和伦理学的规律,也服从于心理学的规律。其规律包括:个体在道德发展过程中受内外各因素的制约;不同个体之间的道德发展存在个别差异;在个体发育过程中道德发展有阶段性等等。因此,儿童的道德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认知发展能力的制约。年幼儿童以及认知能力低下者都不具备较强的道德运算能力,只有到了具体运算阶段以后,儿童的道德运算能力才能获得本质的发展,皮亚杰的道德理论发展正是建立在认知发展理论基础之上的。
在揭示儿童认知发展四阶段的基础上,皮亚杰从儿童道德判断的实验研究中总结了一条发展顺序,形成了有关道德发展的四阶段理论。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0―2岁),此阶段儿童处于感知运动时期,行为主要与满足生理本能有关,还未有任何道德观念的发展。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2―8岁),此时儿童正向具体运算思维阶段过渡,其判断是根据客观的效果,而不是考虑主观的动机,以他律的的绝对规则或权威人物的绝对服从和崇拜为特征。第三阶段:自律道德阶段(8―10岁),又称可逆性阶段。此时儿童的思维达到具体运算阶段,有守恒和可逆性的特点。儿童在其道德判断中获得了独立,不再绝对服从成人的命令或把规则看成不可改变的而导致一定程度的自律。第四阶段:公正阶段(10―12岁),此时儿童逐渐形成运算思维,在可逆性自律阶段基础上逐步发展了公正观念,儿童的道德观念逐步从形式上的公正向真正的公正发展,并能将规则与整个社会和人类的利益联系起来。
皮亚杰的研究是围绕从道德他律向自律发展的主线展开的。在皮亚杰看来,儿童存在两种道德观,一种具有约束性的道德,一种是具有协作性的道德。所谓约束性的道德是指主要由成年人制定道德规则并以他律的方式强加给儿童的道德,所谓协作的道德是指主要由儿童在“游戏”中以平等的精神所自发和自主地达成的道德规则。约束性的道德与协作的道德分别具有以下的特点:第一,约束的道德是成人权威的体现,协作的道德则是儿童自主制定的道德;第二,约束的道德倾向于惩罚性的公正,而协作的道德则追求平等的公正;第三,约束的道德是他律的道德,协作的道德是自律的道德。
1、成人的权威与儿童的规则
社会学鼻祖孔德和著名的社会学学家涂尔干都倾向于认为,社会是一系列的世代,每一代都压制它下面的一代,一代对另一代的压力是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现象。这种现象实际上是由成人的权威及其对儿童的约束所导致的。成人的权威及其对儿童的约束导致了皮亚杰所谓的“道德实在论”,所谓道德实在论也就是儿童的道德规则来自于外在的、客观的成人的权威。除了成人的权威造成儿童的“约束的道德”之外,儿童还存在一种“协作的道德”。儿童的道德规则在形成过程中,一方面受着成人的约束,另一方面却在“儿童内部”或者儿童同龄人之中得以完成。皮亚杰认为,除了约束道德以外,儿童还能自发和自主地形成一种协作的道德,并且这两种道德还是互相冲突的。
2、惩罚的公正与平等的公正
所谓惩罚的公正,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被称为是惩罚的公正。主要由这几种情况:(1)成人是通过惩罚实现某种公正的。这是惩罚的公正最本质的特征。(2)成人对儿童的惩罚不解释理由。这是导致儿童不断重返错误的重要原因。(3)成人不合理地偏爱儿童。惩罚的公正反映了成人与儿童之间的一种特定的关系,即不平等的关系。实际上,所谓“惩罚的公正”只是从成人的观点来看是公正的,而从儿童的观点来看却是不公正的。
与惩罚的公正相对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之一的即为平等的公正:(1)平等的公正发生在儿童同龄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中。平等的公正正是儿童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而不是由成人的权威所规定的。(2)平等的公正是儿童之间的一种相互协作、相互尊重和互惠。平等的公正是与儿童之间协作的发展同步的,而不是儿童对成人单方面尊重的结果。(3)儿童与成人处于一种平等的地位,这种平等的地位高于成人权威。可见,在皮亚杰看来,平等的公正才是他所希望看到的真正的公正。
3、他律的道德与自律的道德
通过对皮亚杰关于约束的道德与协作的道德、惩罚的公正与平等的公正的梳理,我们会发现,约束的道德就是他律的道德,协作的道德就是自律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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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共领域作为当代政治哲学研究中的一个前沿性概念和问题,它本身既有其独立于市民社会概念的理论规定性,又有其独特的理论内容和理论发展逻辑,可以说它已经形成了一种具有学术独立性的政治哲学理论范式。这种理论范式试图建立一种超越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宪政民主的新的政治理论,这为解决当代西方社会政治实践中暴露出的矛盾与困境提出了一个新的规范性方向,从而为西方宪政民主理论和政治哲学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
关键词:公共领域;市民社会;理论范式;宪政民主
伴随着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的热潮的兴起,学术界陆续展开了对公共领域问题的探讨,并取得了一定的理论成就。但是,由于人们大多是在市民社会的话语系统内而不是自觉地把“公共领域”从中离析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范式予以研究,既影响了对它的纵深探讨和通约性把握,也遮蔽了它的学术价值,这就导致对它的研究总是停留在不同学科各取所需的简单应用层面,而缺乏学术通约性的把握和旗帜鲜明的理沦定位。正是基于这种学术背景,本文尝试把公共领域从市民社会话语中离析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范式予以学理建构性的专题探讨,试图形成一个属于公共领域本身的理论话语系统,并据此探讨其政治哲学意义。
公共领域的历史源头虽然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城邦公共生活,但作为一个现代理论话语则是肇始于以洛克为代表的近代自由主义和以卢梭为代表的近代共和主义的理论分歧。以洛克为代表的近代自由主义理论强调的是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维护,欠缺的是对公共利益、公共美德、政治认同和价值共识的追求。它在宪政实践上的建制化容易导致政治合法性危机。而以卢梭为代表的近代共和主义理论试图以建立共识为前提来解决这一问题。它强调对公共利益和公共善的追求,认为公意代表了全体公民的普遍的、最高的公共利益,它既是政治权威的合法性来源,也是社会整合和道德认同的基础:但卢梭的公意说缺乏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制度化维护,无法在现实社会中独立地建制化,因而导致的结果可能是以公意取代私意、以极权取代民主、以道德认同取代利益认同、以“心灵共识”取代“辩论共识”。所以,它并没有真正解决现代多元社会的公共认同问题。
从理论上看,这一问题的核心是公共性问题。学术界对它的理论解决经历了一个逐渐明确化的过程。可以说,它开始于康德对启蒙的反思,中间经过阿伦特的发展,再通过哈贝马斯和罗尔斯而渐趋成熟。
康德对公共性的追问源自他对启蒙问题的思考。他认为,启蒙是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就个人而言,启蒙是一种自我反思的主体性原则;就全人类而言,启蒙是一种通过人类理性而迈向绝对公正秩序的客观趋势。因此,“无论是哪种情况,启蒙都必须以公共性为中介”。因为,人类摆脱不成熟状态而达至启蒙的唯一途径是理性的公共使用,即“一个写作和出版的问题。康德解释说,按照我的理解,理性的公共使用就是任何人作为一个学者(celehner)在整个阅读世界的公众面前对理性的运用’。这就是‘公共的’这个词的最真实的意义’”。这是一个与各种阅读群体、舞台、信件的出版交流等联系在一起的领域。在这个领域里,人们的言论是公开和自由的。所谓公开就是学者公开说话、公开传授真理,所谓自由就是自由思想、自由表达、自由批判。在康德看来,“公共的”世界是一个在广泛的市民阶层中形成的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的世界。“各色人等混杂组成的群体”相互讨论、争辩和批判,享有使用自己理性的自由权利,同时也是“理性的公共运用”。这意味着权力不是无限的,公共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先验公意原则。只有具有广泛民意基础的政治权力才是合法的。这是由人类自由地运用理性的天然本性所决定的,也是人类自由地进行意愿表达和自由决定自己行动的天赋权利。这样,与卢梭的公意产生过程只有公民的喝彩而无公众的公开批判与辩论相比,康德强调的是学者的言论自由和公开批判,通过公共性过程产生的共识是辩论的共识。这就为“公共性”的发展开拓了一个自由辩论与公开批判的新空间。但是,康德的这种建立在人类公开运用理性的天赋权利基础上的先验公意,也并没有真正解决政治权力的合法性问题。而通过公共领域理论来解决就有了说服力。
阿伦特是最早明确提出“公共领域”并对之进行思考的哲学家。在阿伦特的视野里,近代以来的政治哲学所确立的市民社会或国家与社会的二元相分理论范式已经不足以解释20世纪的政治现象,因此,要想说明和解决20世纪复杂的政治问题就必须建构新的理论范式。为此,她对人类的活动及其相对应的社会领域作了三分,提出一个“劳动—工作—行动”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私人领域一社会领域一公共领域”的三分理论框架,以取代以国家与社会二分为基础的市民社会理论范式,并据此建立起来了公共领域的理论话语系统。她认为,劳动(私人领域)是人消耗体力、与自然打交道的过程;工作(社会领域)是人利用工具制造耐用品的活动,是一个由目的或手段所决定的无意义世界;唯独行动则是人们既不受必然性的约束也不受功利考虑的制约而进行直接交往的真正自律的人类活动。这种作为行动的活动的范围,就是公共领域。其特征在于:它是一个排除了任何仅仅维持生命或服务于谋生目的,而以公开自由的身份从事政治活动的空间。在公共领域里,独立个体就公共事务发表意见,然后汇总选出代表,进入更高一级的协商讨论中去,最终达成多元共识,形成公共意志,并以此为基础决定一般的公共规则和特殊的公共决策。这样,在公开的、“持续”的“行动”中社会的多元共识得以形成并随之持续发展,从而为权力的合法性提供“持续性’’的政治热情和共识基础,这就为解决西方社会宪政危机确立了一条新路。
康德对“公共性”的追寻和阿伦特对“公共领域”的共和主义解读,为哈贝马斯在更宽阔的理论视野上建构公共领域的话语系统提供了厚实的理论平台。事实上,以康德的启蒙理性(自由观)和阿伦特的共和主义(政治自由观)为理论基础建立的“公共性”理念,不仅成了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概念的核心理念并使之彻底概念化和理论化,而且还成了贯穿哈贝马斯思想发展的一条潜在主线。从早期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对公共领域理论的系统论述,到中期的“语言学”转向对“交互主体性”的讨论,再到晚期的程序主义民主对当代全球政治的关怀,无不体现了哈贝马斯对康德“理性的公共运用”和阿伦特积极的“公开政治行动”的遵从和发展。并且,在公共领域功能的拓展、公共领域概念的确定以及公共领域理论的建构上,哈贝马斯都超越了前两人。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有了哈贝马斯才有了公共领域的理论话语。尽管哈贝马斯在出版了《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完成了对公共领域理论的创造性研究之后,因“另有理论关怀”而没有继续就这一理论本身进行深入研究,但公共领域问题始终像一个影子一样或明或暗地不离他的左右。无怪乎哈贝马斯会在1989年为《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第一个英译本问世而举行的“哈贝马斯与公共领域”主题研讨会上,首次公开声明该书是他思想体系的“入口”,舍此别无其他进路。所以说在哈贝马斯这里,“公共领域”已经从市民社会的话语中独立了出来并发展为一种新的理论范式。这表明,“公共领域”已经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话语系统获得了自己的理论域,如果继续把它放在市民社会的概念下势必会遮蔽它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公共领域”本身具有独立于“市民社会”或“政治国家”的理论规定性,它有着自己相对独立的思想品质和理论内容。从学术特征来看,公共领域“是在国家和社会间的张力场中发展起来的”,是随着国家与社会的相互渗透而发展起来的中介场域,它本身就是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一个张力场,占据着一个不同于“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理论空间。
首先,“公共领域”是一个具有独特内涵和外延的社会科学范畴,它具有自己独立的理论规定性。所谓公共领域,“指的就是在市场经济和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依托市民社会又独立于政治国家、介于公共权力和市民社会之间并联结沟通二者的社会中间地带;是由享有独立人格和自由平等权利的私人组成并向所有社会公众自由开放,通过对话商谈、公众舆论、社会压力的形式对公共权力和其它社会势力进行监约,并能够推进国家与社会实现互动的民间自治领域;它是以参与者、沟通媒介和(达成)社会共识为内在结构,以能够形成公共伦理和公共理性的公共场所、公共传媒、社团组织和社会运动等公共空间为外在形式的社会交往和文化批判领域”。这表明,公共领域概念的提出蕴涵了一种价值追求,而这种价值追求是由一组理念提供的,而这些理念的形成和存在则又是依托一定的现实形式作为载体的。也就是说,由公共场所、公共传媒、社团组织和社会运动等公共空间所构成的社会交往和文化批判领域是公共领域观念描述的现实对象,也是蕴涵公共领域理念及其价值性意蕴的现实寓所;这是一个向所有公民自由开放、由交往和对话组成并介于市民社会(私人领域)与公共权力领域之间的社会性存在。而理念层面的公共领域则被用来指称这些感性现象的抽象性本质,是一个蕴涵和表征公共伦理、公共理性的精神系统。它是对以实体形式存在的公共领域的一种理论描述。它与公共领域的实体性形态相契合构成了一个内涵和外延统一的完整概念并孕育了公共领域概念的价值性意蕴。可以说,公共领域概念代表着一种以公共利益为内容、以公众自由平等参与为形式、以理性商谈和理性批判为目的的社会交往空间。它是一个具有实体性、分析性和价值性存在的复合性范畴,它占据的是一个在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理论空间。
其次,“公共领域”是一个与“市民社会”有着显著不同的理论范畴。尽管人们对“市民社会”有着各种不同的理解,但其基本含义却难以离开黑格尔和马克思所确定的市场经济社会这个范畴,即不能把经济活动排除在“市民社会”之外。从市民社会概念的内涵来看,它应该是由各种形式的资本所主导的社会因素运动中形成的个人、家庭和社会组织的各种向度和深度的互动关系的总和。这是一个没有公共权力属性而完全个体化的活动空间。与之不同的是,公共领域作为社会与国家的中介虽然也具有一些私人性特征(如自治、自愿、非强制等),但它却既把经济交往领域排除在自己之外又与公共权力直接相连,成为私人(或私人性团体)与公共权力互动的平台,并且具有公共性特征。在其作用上,公共领域既可以整合和表达民间的要求,又能促使公共权力接受来自民间的约束。因此,它是一个不同于“市民社会”的独立概念。这表现在:从实体形态上看,公共领域虽然依托于市民社会,但它只是属于市民社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虽然与“市民社会”有交叉,但却有着自己的独立空间。它既与市民社会中的私人个体和家庭不同,也与市民社会中的经济交往领域有异;既不会把手伸进个体的私生活之中,也无兴趣于干预市场交易和经济活动。
再次,“公共领域”又是一个与“政治国家”不同的概念。公共领域的内涵和本质决定了它是一个独立于政治权力的领域。从政治上看,公共领域不是政府权力的延伸,也不会参与或受制于政治权威,而是社会公众表达自己意愿和参与公共事务的空间。它既不以追求政治权力为目的,也不受政治规则的左右,即便是具有政治追求目的的传媒和其他社团组织,当它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并参与其活动时,也就脱去了其政治外衣回归了它的本真状态——公共性追求。所以,公共领域不具有强制性、主权性和普遍约束力,也不会去“统一思想”和压制言论自由,而是作为“私人”的“公众”自由地在他们所共同关心的“普遍利益”方面交换意见、形成共识、产生压力的“场所”,是人们独立自由地交往、沟通的共同活动空间。可以说,公共领域既是独立的私人之间的联合,又与政治权力保持着适度的关联,是沟通二者的中介和平台。
总之,公共领域是介于公共权力与市民社会(私人领域)之间并独立于政治国家又依托于市民社会的社会交往和文化批判领域。它既不同于公共权力,也不同于市民社会,而是有其特定本质的社会存在和理念形态。
从政治理论发展来看,公共领域理论范式试图建立一种超越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之外的新的政治理论,这为解决当代西方社会政治实践中暴露出的矛盾与困境提出了一个新的规范性方向,从而为西方宪政民主理论和政治哲学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
自由主义民主(间接民主)理论所要解决的是如何通过限制公共权力的不当行使来保证个人权利的实现的问题。为此,它通过设计一套形式化的权力分置、制衡和监约的法治机制来确保个人基本权利的实现。但它存在的问题是,个人自由与权利的过分追求容易导致个人政治参与热情的降低,诱发公民的政治冷漠症,进而使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出现危机。而共和主义民主理论则从解决这一问题出发,强调如何落实公民的政治普遍参与并赋予公共权威以充足的合法性。在它看来,政治合法性只能来自社会成员对公共事务的普遍的直接参与。一个真正民主的社会,就是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参与政治、按照公共意志的指引决定公共事务的社会。但是,这种建立在“在场的”直接民主形式在现代社会已失去其存在基础,它无法独立地建制化——如果离开了法治、宪政和个人权利,其独立建制化的结果只能是极权主义暴政。这样,问题的复杂性就在于:自由主义的间接民主虽然是“弱势的民主”,但却被证明是唯一可以建制化的制度安排;而“在场的”直接民主虽然可以使政治权力合法性基础厚实起来,但却无法在整体上替代代议制民主。那么,怎样才能克服这两种民主传统的各自局限性而找到二者的结合点呢?也就是说,怎样才能够既可以保证公民的普遍政治参与避免政治冷漠症,又能够使公共权力制衡建制化防止极权主义暴政呢?
公共领域理论的提出,可以说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规范性方向。
首先,公共领域理论对西方自由主义的宪政民主思想起到了某种纠偏与修补作用。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公共领域为现代民主政治提供着合法性基础。公共领域的主要特征在于它的商讨机制,它既是形成公共理性的社会根基,又是公众广泛认同、真诚信仰和积极参与的组织平台、制度支撑和实现途径。公共领域理论主张,凡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必须在公共领域里由公众进行充分自由的公开讨论、协商以达成共识;公共权力的行使不再是少数官僚或政治精英的专利,而是诉诸经过公众讨论、协商和共同认可而形成的法律(宪法)。因而,这种具有法理型权力合法化形式的政治体系就获得了牢固的合法性基础。第二,公共领域作为介于私人领域与国家权力之间的一块中间地带,它能够在国家和公民之间架起一座理性沟通的桥梁,从而缩小公民与国家的间距,增强公民的民主参与热情,进而对自由主义民主所无法克服的公民的政治冷漠症起到某种医治或纠偏作用。这是因为,公共领域把国家与公民既隔开又连接起来,这既减少了由于国家直接面对公民而出现政治冲突的概率,又增加了国家与公民沟通的多元通道,从而使公民与国家的联系紧密起来。再者,公共领域的社团组织、传播媒介和社会运动等中介机制为公民提供了广阔的公共交往舞台,促使社会公众能够走出私人生活的一己空间,积极参与到广阔的社会交往领域之中。这些公共领域的媒介机制提供了公民表达言论、参与公共事务的制度安排以及实现自主性的舞台,从而为公民进行独立自主的社会政治交往活动提供了适当的资源、组织便利和合法性保障。第三,以公共领域的机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话语民主模式修补了自由主义民主模式的缺陷,从而丰富了当代西方社会的宪政民主理论。公共领域理论所提出的协商性民主,并不是建立在正式的受宪法调节的协商和决策的基础上,民主过程必须依赖于不具有正式形式的公共意见的供给,这种公共意见在理想情况下是发生在一个未受颠覆的政治性公共领域的结构之中的。它主张,凡是涉及重大的公共决策,在政策实施之前须由公民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争辩,通过不同意见的对话,最后达成妥协或共识。这种通过交往网络而发生的理解过程,体现了一种高层次的主体间性。公共意见的形成过程、建制化的选举过程、立法的决定之间形成了交往之流,这种交往之流的目的是确保能够通过立法过程而把舆论影响和交往权力转移为行政权力。
其次,公共领域理论又修补了共和主义民主的理论欠缺和落实难题,并确立了一个异于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的新的民主方向,从而为宪政民主的发展增添了新的理论活力。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公共领域为公民提供了一种新的政治参与模式。公共领域理论所提供的公民政治参与模式,主要不是通过自己直接掌握公共权力或直接选举公职人员,而是通过自由形成的中介组织以公众舆论或社会压力的形式对公共政策的产生、公共权力的取得与行使、法律的制定与执行等方面形成若明若暗的压力来实现的。这与共和主义理论所主张的直接民主有很大不同,并且容易在代议制的宪政框架内得以建制化,从而避免直接民主的乌托邦性。第二,公共领域通过把“话语民主”形成的“交往权力”转换为行政权力而实现了对公共权力的监约。在公共领域的话语里,人民主权被分散在了民众的自由交往和理性沟通之中,公民正是通过这种自由交往,以自由言论和自由结社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以此影响公共权力的运行,进而把话语交往权力转换成制度权力并与其一道形成强大力量发挥其宪政民主作用。第三,公共领域对公共权力具有强大而切实的监督制约功能。公共领域理论通过肯定并强调社会中间力量在政治运行机制中的作用而彰显其宪政民主功能,从而对共和主义民主的建制化弱势起到了修补作用。公共领域中的各种社团组织构成了建设民主社会的基础,是防止“民主的暴政”的重要机制。
总之,公共领域作为存在于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一块中间地带,它能够把独立个人间的相互承认和自主交往关系升华为一种普遍关系,形成公共伦理,达至公共理性。因此,它虽然似乎具有某种私人性,但却通过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架起理性沟通的桥梁而把旨趣指向了公共政治领域,产生了具有政治价值的公共性。一方面,政治国家通过公共领域获得公民的政治见解,也赢得他们对政治合法性的认同;另一方面,公民通过它也获得发表政治意见和参与政治的更多途径和机会,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和对公共权力的监约,从而推进民主、法治和人权的实现。因此,探讨公共领域问题,既能够为当今中国社会政治哲学的研究拓展新的理论空间,也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探讨开辟新的视域,同时在实践上对于我们把握当下中国的社会结构变迁、促进宪政民主和社会文化的发展以及建设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都具有积极的理论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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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是支付宝打造的余额增值服务。把钱转入余额宝即购买了由天弘基金提供的余额宝货币基金,可获得收益。余额宝内的资金还能随时用于网购支付,灵活提取。2015年4月,数据余额宝“全球第二”规模逆市增千亿。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刍议余额宝及其会计处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刍议余额宝及其会计处理全文如下:
余额宝是2013年6月推出的可以让用户存款获得利息的产品,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打造的一项余额增值服务。用户通过余额宝不仅能够在支付宝网站内直接购买基金,得到比银行更高的收益,利率是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的近10倍,另外还能随时消费支付及资金转出,也就是说转入余额宝中的资金可以一方面在时刻保持增值。
余额宝对于用户的最低购买金额也没有限制。用户用一两百元甚至是一两元就能享受到理财的快乐。截止目前余额宝的累计用户便达到4900万,累计转入资金达2500亿元。
最近,以余额宝为首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一直是此次全国两会期间的热门话题。央视评论员钮文新公开发表言论呼吁取缔余额宝,认为余额宝对实体经济产生了影响,抬高了贷款客户的成本,相反这一成本最终会转嫁到每一个人身上。究竟余额宝是寄生虫还是理财神器?
笔者认为现在通胀率高达百分之五左右,而银行定期利率只在百分之三左右,而股市十炒九亏,人们的资产在不断缩水。而余额宝的推出,使民众借助于互联网可以很容易地接触和购买基金,获得高于比银行活期存款高近20倍的收益。近几年,我国政府积极主张增加居民的财政性收入,而余额宝这一“钱生钱”的金融工具不应该被取缔,相反政府应该支持并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管体系,以推动余额宝及中国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向前发展。
3.1用户将钱转入余额宝
用户将资金转入余额宝,相应资金均由基金公司管理。因此用户从余额宝所获的收益实际上是客户购买货币基金的收益,若用户用余额宝里面的资金进行购物支付,相当于赎回货币资金。投资者购买这款产品的年化费用率为0.63%,其中0.08%是银行托管费用,销售服务费用为0.25%,管理费用为0.3%,一般天弘网站上公布的每日万分收益率已经除去上述费用,天弘基金支付给支付宝的费用主要是支付宝平台端口租赁费用和技术支持服务费用。
当用户将钱转入余额宝时,用户可以通过“余额宝”这一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等,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天弘基金以余额宝作为中介,获得资金购买基金符合准则规定。
3.2用户进行购物
相比于银行存款,余额宝的优势之处在于其能直接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还能随时用于网上购物、支付宝转账。当用户用余额宝里的钱进行网上购物支付时,冲减用户的余额宝金额。
3.3用户将钱转出余额宝
用户将钱转出余额宝时,可以看作单项业务的完成。用户不仅可以收到转入余额宝的钱,甚至可以收到投资收益,因此建议使用投资收益这一账户。另外,天弘公司在所获得投资收益中除去银行托管费用、销售服务费用及管理费用中应付给支付宝的部分即为其营业收入。
A公司于2013年7月10日将10000元转入余额宝,于7月17号用余额宝里的钱购买了2000元办公用品,7月24日将余额宝里剩余的钱转出。(假定7日年化收益率固定为5%,收益率已扣除相关费用)假定管理费用率中20%需支付给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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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方式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形成的,以相应的物质积累与文化精神为基础的、并以必要的空间场所和技术手段为媒介的消费观念与消费行为的复合体。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到现代工业社会,到当代社会,消费方式发生了一系列的变迁。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消费方式变迁与奢靡之风的衍生及其道德治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由于消费制度变迁使既有的道德处于适应和调整过程之中,消费文化变迁使“黜奢崇俭”由中心逐渐走向边缘,消费行为变迁使消费由“公共领域”退为“私人之事”,奢靡之风便成为消费领域中突出的道德问题。因此,必须建立与消费制度相适应的消费伦理,回归节俭消费,以消费行为的“应当”引领“能够”与“意愿”,使人的消费适度、适宜与适道。
关键词:消费方式变迁;奢靡之风;道德治理;适度;适宜;适道
道德治理是分领域展开的。不同的领域有着不一样的道德问题;差异化的道德问题要求采取差异化的治理策略。因此,对奢靡之风应采取个性化的治理策略。重点从人的消费方式变迁的视角出发,探讨导致奢靡之风衍生的原因及其治理策略。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先后开展了七次反浪费运动,即1951年开展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运动,1958年开展的“反浪费、反保守”运动,1960年在农村基层开展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运动,1967年开展的“节约闹革命”,1997年要求党政机关开展的“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活动,2003年开展的“坚决刹住用公款大吃大喝歪风”的活动,以及2013年开展的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的“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活动。为什么反浪费会呈现出长期性呢?这其中的缘由是多种的,但人的消费方式是主要原因之一。
所谓“消费方式”,是指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消费主体(消费者)同消费客体(消费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即消费主体以何种身份、采用何种形式、运用何种方法来作用于消费客体以满足自身需求。它内含了消费制度、消费文化和消费行为三大要素。不过,消费方式既是消费主体与消费客体发生自然关系的方式,又是消费主体间形成社会关系的方式。因此,消费方式受自然条件、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关系三方面因素规约。消费方式变迁是指新消费方式产生、替代或改变旧消费方式的动态过程。消费方式变迁的过程亦受到自然条件、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关系三方面因素规约。消费方式变迁的目的是使人的消费适度、适宜与适道,建立起可持续的消费方式。可持续的消费方式至少应当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持适度消费,即消费既不能不足,又不能过度。二是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持适宜消费,即把消费限定“应当”的范围内。三是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持适道消费,即消费既体现社会物质文明,又体现社会精神文明。
消费方式变迁理论,就是试图为建立一个关于消费方式形成、发展到消亡的理论框架提供基础,但它同时也为我们研究奢靡之风衍生及其治理策略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换言之,消费方式的变迁是衍生奢靡之风的重要原因,而反奢靡之风也要从建立起可持续性消费方式这一根本入手。
我国居民消费生活伴随国家经济增长,在整体上已有三次大变迁,即从总体贫穷到实现温饱,由解决温饱到成就小康,由基本小康到全面小康。在这个变迁过程中,既促使了消费结构的升级换代,又促进了消费方式由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消费变迁。
(一)消费制度急剧性变迁使既有的道德处于适应和调整过程之中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的消费需求处于一种被动的、无能的状态,“生产什么,消费什么;生产多少,消费多少”。造成这种被动的、无能状态的原因是生产力水平低下。“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特质条件”[1]50-51。因此,那时的消费伦理观可以顺利承继几千年中国传统消费文化中的“黜奢崇俭”。但是随着社会的现代化,以及必须突破旧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束缚的要求,制度变迁成为历史的必然。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新的消费制度也应运而生。在这个过程当中,旧的消费伦理观被突破,而与新消费制度相适应的新消费伦理观尚未建立起来,这就使得既有道德处于适应和调整过程之中。正如诺斯所言:“正式规则在一夜之间就能改变,而非正式约束的变化要缓慢得多”[2]48。于是在这种道德真空状态下,“炫耀消费”“奢靡消费”便横空出世并逐渐盛行。尽管消费伦理与消费制度发展的不完全同步是正常的,但落后于消费制度的消费伦理则会阻碍社会的发展。
(二)消费文化急剧性变迁使“黜奢崇俭”观念由中心逐渐走向边缘
“黜奢崇俭”是中国传统消费文化的核心观念,是中国消费思想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消费伦理观念,至今影响并制约着人们的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古人的警语:“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奢侈之费,甚于天灾”,也一直告诫人们:奢靡性消费会腐蚀国家德性;会消耗社会财富;会凸显社会不公并加剧社会分化;会侵蚀人的心灵与意志;会催生腐败。
而在社会由“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中,文化始终面临着重构,并最终被重构。反映在人的消费上,消费文化也有一个现代化的过程,推动消费文化由“传统”向“现代”转变。因此,当社会发展到“消费社会”或“大众消费社会”时,消费主义逐渐充塞消费领域的文化空间,而“黜奢崇俭”观念便由中心逐渐走向边缘。结果,呈现出“由俭趋奢”的转变。更为主要的是,当消费主义获得道德上的正当性时,便会“成为大众消费生活的解释器和大众社会政治文化的基础石”[3]168。在消费主义者那里,无度和无节制的追求欲望、快乐、幸福的行为被认为是道德的、正当的;人“具有贪婪地占有和使用新物品的欲望,并理智地认为,这种贪婪乃是自己所向往的一种更美好的生活体现”[4]174。
(三)消费行为急剧性变迁使消费由“公共领域”退为“私人之事” 消费什么、怎么消费、消费多少,好像完全是“私人之事”,殊不知,那是寅吃卯粮的行为。消费从来都不是纯粹的“私人之事”。“享受会把消费规定为自为的、自主的和终极的。然而,消费从来都不是如此。人们可以自娱自乐,但是一旦人们进入消费,那就绝不是孤立的行为了,人们就进入一个全面的编码价值生产系统中,在那里,所有的消费者都不由自主地互相牵连”[5]70。在社会这个有机系统中,人的一切行为活动都是对象性活动。把消费理解成为“私人之事”,那仅仅是观念中的“私人之事”,现实并非如此。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即使是选择性消费,消费的“私人之事”既要受各种社会因素所规约,又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他人、社会和自然。
消费制度规避消费行为,消费文化引导消费行为。但消费制度不完善和消费自由偏狭化,却让人的消费由“公共领域”退为“私人之事”。消费制度的不完善,包括消费制度本身的偏失、制度建立的时滞以及制度激励的不足。它是造成消费由“公共领域”退为“私人之事”的根本原因。从消费制度本身的偏失来看,消费制度从抑制消费发展到刺激消费,很大程度上遵循着市场逻辑和资本逻辑,市场主体鼓励消费,消费主体强调消费者主权。从制度建立的时滞来看,制度“空场”让“炫耀消费”“奢靡消费”有机可乘。从制度激励的不足来看,当“炫耀消费”“奢靡消费”没有受到有效约束,“节俭消费”没有受到应有的社会激励时,奢靡之风的盛行就在所难免。
消费自由偏狭化是造成消费由“公共领域”退为“私人之事”的重要原因。“消费者主权理论”强调消费自由,“搞市场经济建设必须承认‘消费者主权理论’以及它的前提――消费自由”[6]97。在实现生活中,人们往往对“消费自由”做了偏狭化理解,认为“消费自由”就是一种放任自流的经济活动,一种合消费目的性的自由;把人的需求等同于人的欲望,把人的多样化社会需求等同于物质欲望的满足,把物质欲望的满足等同于幸福。消费自由偏狭化,事实上意味着否弃了消费的社会责任。
“问题的产生内含着问题的解决,问题产生的原因内含着问题解决的对策与途径”[7]152。既然消费制度、消费文化与消费行为的变迁是衍生奢靡之风的重要因由,那么,对奢靡之风进行道德治理也就自然地从这三大因素入手。
(一)适道:建立与消费制度相适应的消费伦理
为什么“不道德”的消费主义在社会领域中获得了道德的正当性?在伦理学层面上讲,一方面是人们把“消费=幸福”,另一方面是“黜奢崇俭”的崇高性消弭需要的现实性。“黜奢崇俭”,在相当程度上是一种理想,具有道德的崇高性。这种道德的崇高性作为对现实性的超越包括两个指向:一是指向历史,因为“黜奢崇俭”就是中国传统消费伦理观,它应成为现代消费方式的理想范型;二是指向未来,即希望未来达到“黜奢崇俭”的理想状态。而这种超越性的指向,实则在很大程度上消弥需要的现实性,使人成为无欲望、无追求的人,节俭消费往往是非自愿性的。“工作上向高标准看齐,生活上向低标准看齐”就反映了这种状况,尽管它是特定历史背景下所提倡的观念。事实上,发挥道德的崇高性,不仅不能排压人的需要,相反还得依赖人的需要。因为只有人的现实性需要得到合理满足,“黜奢崇俭”才能转化为人所认同的道德原则并践行。而且,“黜奢崇俭”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对人的现实需求实行抑制,而是在于让人处于“好的生存状态”,生活得更好。我们不能把“黜奢崇俭”与现实需求之间的冲突无限扩大,而忽视二者的一致性。在道德为个体化[8]的今天,我们思考消费制度与消费伦理之适应性的着力点应放在“黜奢崇俭”与现实需求之间的一致性上。
(二)适度:回归传统消费文化的合理内核――节俭消费
“德性是适度的形式”。节俭作为一种德性就是享乐与禁欲的中道。“过”与“不及”都是我们反对的,正如萨伊所说:“把消费限定在一个过于狭窄的范围,就会使人得不到他的资产所允许的满足;相反,过多的豪爽的消费则会侵蚀到不应该滥用的财富”[9]567。我们提倡的是节俭消费。从个体的角度来看,个人的消费须与个人收入、财力相适应;从社会发展来看,消费的数量与质量既符合经济发展水平,又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从资源承载力来看,节俭消费是一种低碳消费。回归节俭消费,既是融入现代消费文化,又是超越传统消费文化。因此,就个体而言,“量入为出”既需要量“过去收入”,也应该量“将来收入”,使节俭消费与信用消费相统一。就社会发展而言,在“开源”与“节流”相统一的基础上突显“开源”的决定作用。就资源承载力而言,一切消费行为以资源承载力为尺度。
(三)适宜:以消费行为的“应当”引领“能够”与“意愿”
消费行为的选择,不仅有经济能力上“能不能”和“愿意不愿意”的问题[10],还有“应当不应当”的问题。“能不能”反映着消费主体的经济实力,是做出相应消费行为的基础或者说是前提;“愿意不愿意”反映着消费主体的消费心理,是做出相应消费行为的心理因素;而“应当不应当”反映着消费主体的社会责任担当,是做出相应消费行为的道德因素。一种适宜的消费行为应该是“应当”“能够”“意愿”三者有机统一的消费行为。当人否弃了“应当”的意义,仅从“能够”与“意愿”层面上看待消费行为时,消费自然是“私人之事”,当“我消费,我存在”的观念侵蚀人的心灵时,奢靡之风也就自然而然产生并开始盛行。
因此,必须以消费行为的“应当”引领“能够”与“意愿”,净化消费的社会风气。一方面,必须挖掘并扩大消费伦理与消费制度、消费文化、消费行为之间的契合性,另一方面,要通过道德治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尽量缩小消费伦理、消费制度、消费文化、消费行为四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当前,尤其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消费领域治理的过程之中,使“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荣辱观得到传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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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共领域作为当代政治哲学研究中的一个前沿性概念和问题,它本身既有其独立于市民社会概念的理论规定性,又有其独特的理论内容和理论发展逻辑,可以说它已经形成了一种具有学术独立性的政治哲学理论范式。这种理论范式试图建立一种超越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宪政民主的新的政治理论,这为解决当代西方社会政治实践中暴露出的矛盾与困境提出了一个新的规范性方向,从而为西方宪政民主理论和政治哲学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
关键词:公共领域;市民社会;理论范式;宪政民主
伴随着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的热潮的兴起,学术界陆续展开了对公共领域问题的探讨,并取得了一定的理论成就。但是,由于人们大多是在市民社会的话语系统内而不是自觉地把“公共领域”从中离析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范式予以研究,既影响了对它的纵深探讨和通约性把握,也遮蔽了它的学术价值,这就导致对它的研究总是停留在不同学科各取所需的简单应用层面,而缺乏学术通约性的把握和旗帜鲜明的理沦定位。正是基于这种学术背景,本文尝试把公共领域从市民社会话语中离析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范式予以学理建构性的专题探讨,试图形成一个属于公共领域本身的理论话语系统,并据此探讨其政治哲学意义。
从政治理论发展来看,公共领域理论范式试图建立一种超越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之外的新的政治理论,这为解决当代西方社会政治实践中暴露出的矛盾与困境提出了一个新的规范性方向,从而为西方宪政民主理论和政治哲学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
自由主义民主(间接民主)理论所要解决的是如何通过限制公共权力的不当行使来保证个****利的实现的问题。为此,它通过设计一套形式化的权力分置、制衡和监约的法治机制来确保个人基本权利的实现。但它存在的问题是,个人自由与权利的过分追求容易导致个人政治参与热情的降低,诱发公民的政治冷漠症,进而使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出现危机。而共和主义民主理论则从解决这一问题出发,强调如何落实公民的政治普遍参与并赋予公共权威以充足的合法性。在它看来,政治合法性只能来自社会成员对公共事务的普遍的直接参与。一个真正民主的社会,就是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参与政治、按照公共意志的指引决定公共事务的社会。但是,这种建立在“在场的”直接民主形式在现代社会已失去其存在基础,它无法独立地建制化——如果离开了法治、宪政和个****利,其独立建制化的结果只能是极权主义暴政。这样,问题的复杂性就在于:自由主义的间接民主虽然是“弱势的民主”,但却被证明是唯一可以建制化的制度安排;而“在场的”直接民主虽然可以使政治权力合法性基础厚实起来,但却无法在整体上替代代议制民主。那么,怎样才能克服这两种民主传统的各自局限性而找到二者的结合点呢?也就是说,怎样才能够既可以保证公民的普遍政治参与避免政治冷漠症,又能够使公共权力制衡建制化防止极权主义暴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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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会计是成本会计人员协助管理计划及控制公司的经营,并制定长期性或策略性的决策,并且建立有利的成本控制方法、降低成本与改良品质,成本会计是一个估算,跟踪和控制产品和服务成本的流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成本会计内容的界定及其完善和发展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成本会计内容的界定及其完善和发展全文如下:
成本会计从十九世纪下半叶产生到今天,是逐步成长完善起来的。在知识经济时代,如何恰当的界定成本会计的内容,现代成本会计的完善和发展应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笔者在此想谈点个人看法,以就教于同仁。
随着时代的发展,成本会计不断引入新的内容,成本会计的范围越来越广。当今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成本会计包括以下内容:(1)成本预测;(2)成本决策;(3)成本计划;(4)成本控制;(5)成本核算;(6)成本分析;(7)成本考核。笔者对此有不同看法,主要理由是:
1、仍未摆脱传统计划经济观念的束缚;只注重生产领域的产品成本,而忽视7其它环节和其它方面的成本,其结果是成本信息失真,造成经济决策失误和成本失控。事实上,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竞争的加剧,生产成本在企业总费用中的比重已不断下降,而与产品相关的研究设计、供应、服务、销售等活动引起的成本将不断上升;其数额甚至远远超过生产成本。
2、将成本会计与成本管理混合在一起,不能突出成本会计的中心,达不到成本会计的目的,不能明确各部门职责。
成本会计不管是包含于财务会计之中还是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本质特征是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的中心只能是成本核算,更具体地说,成本会计的所要研究的就是向谁提供成本信息、提供哪些成本信息及成本信息的提供方式问题,成本会计的目标即会计主体在特定历史时期与环境中对成本会计工作所追求或希望达到的预期境地或标准始终是利用成本信息资料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然而由于成本会计内容走入了盲目横向拓展的误区,使成本控制、成本分析这些曾经有效的成本管理方法,因成本信息的失真而失去了其效用,因成本项目的过于简单而使控制缺乏针对性,因而实现不了成本会计为成本管理服务的目标;另外现代成本管理决不是某一部门的工作,而是企业各个部门及全体员工的责任.会计人员不可能承担现行成本会计赋予的成本预决策,成本控制,成本分析等职责。
3、将与成本有关的价值问题全部罗列到成本会计中,造成了成本会计与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学科大量内容的交叉重复,不利于学科建设。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控制是管理会计的基本内容,成本计划、成本分析、成本考核也只能是财会人员与其它管理人员共同利用成本信息所开展的工作,将其归入财务管理学科更为合适。
4、未能对成本会计中最本质的“费用”要素及成本会计基础理论、成本计算模式及成本计算方法进行深入研究,使成本会计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未能在实践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总之,笔者认为现行成本会计在完善发展过程中纵向深入不够,而走入了横向扩充的误区,而泛滥和肤浅是联系在一起的,现行的成本会计教材很能说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成本会计的内容应该是:(1)成本会计基础理论,这是成本会计的基石;(2)“费用”要素的构成及反映方式和成本计算模式及方法;(3)成本信息报告模式;(4)计算机在成本计算中的应用、完善和发展成本会计也只能从以上几方面入手。
成本会计的内容指明了成本会计完善和发展的方向,根据现行成本会计的实际情况和现代管理的需要,迫切需要完善和发展成本会计,笔者想就以下几个方面谈点看法。
(一)建立成本会计假定问题
成本会计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应具有完整的理论体系。建立成本会计假定和确定成本会计原则应是发展和完善成本会计的一项重要内容。成本会计应建立以下基本假定作为成本会计工作的前提。1、成本对象假定。即在成本核算中要根据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确定费用的“归宿”,也就是确定成本核算的空间范围。成本对象可以是某种产品、某项经济业务、某个生产环节、某道工序、某个班组、某个车间或某个制造中心。显然成本对象具有层次性。2、公平分配假定。由于成本对象具有层次性,当成本管理需要的信息资料和费用的“归宿”不一致时,原归集的费用需要在不同层次的成本对象之间转移。如车间照明贵的“归宿”只能是车间,但当需要计算某种产品或某个班组的成本时,原归集的费用就需分配落实到产品和班组头上。公平分配假定就是指这种费用的转移是和其实际受益情况相吻合的。
(二)成本会计一些基本概念的界定问题
准确界定支出、费用、生产费用、成本及成本会计对象等基本概念,是完善和发展成本会计的另一项重要内容。现行成本会计对这些基本概念界定不清,同一概念在不同场合的内涵和外延不同,其相互关系不明确;成本会计对象的表述既不统一、又欠科学。笔者认为:支出应是企业资产的流出,是一个会计主体与外界发生的一种交换关系,它属于收付实现制的概念。支出应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支出的发生必然伴随着资产的减少;
(2)是会计主体与外部发生一种交换关系;
(3)是可以以货币计量的;
(4)其计量是以实际发生为标准的。
而费用则是和收入相对应的概念,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同业务环节发生的,为了组织和管理生产、或是为了制造产品、或为了销售产品、或为了获得其它收入而发生的耗费。这种耗费要和收入相配比,以营业收入来抵充。至于成本,马克思认为是商品生产中耗费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货币表现,这是成本理论的基础,它揭示了成本在经济学意义上的内涵。然而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生产环节重要性的下降;成本中知识含量的逐步增加,产品的成本结构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有研究表明:产品的开发和服务成本在整个成本中的比例已达到45%。
因此传统的成本概念难以全面界定和计量更广义的企业资源耗费,也越来越不能满足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笔者认为,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价值形态远远超出了人、财、物的范畴,成本也不再仅是财、物和人力活化劳动的耗费,成本应定义为:企业为特定目的而发生的资源耗费。它揭示了成本在会计学意义上的内涵。按照这一定义,产品成本应是产品从研究开发到售后服务整个过程所付出的代价。包括上游成本(如研究开发)、中游成本(生产加工)、下游成本(如售后服务),还应包括环境成本、人力资源成本和社会成本等。只有这样才能使成本会计系统的运行过程与经济运行主体的全过程相适应,才能提供准确的成本信息。至于“生产费用”概念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值得商榷。而成本会计的对象应定位于成本核算,这样既能使各门会计学科的对象涵盖整个会计学科,又避免不同学科的交叉重叠。
(三)关于成本构成要素及成本计算模式和方法问题
成本是由各个“费用”要素构成的,对构成成本的各要素如何反映,对有关“费用”要素的转移分配如何选择一个恰当的标准,应是完善和发展成本会计的又一项重要内容。现行成本会计对“费用”的反映至少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不能反映企业产品的全部成本,也不能反映成本的经济内容;其次,生产费用按经济内容分类的含义不明确,现行成本项目也不能真正体现出经济用途。
因为“直接”或“间接”只是人们按成本计算对象,按成本要素汇总各项费用的一项核算技术工作问题;最后,由于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成本中的比例不断攀升,且各项目中均包含了不同性质和内容的开支,显然采用任何一个标准去分配制造费用都不可能符合公平分配假定,而将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也不完全合理。按现行作法必然使成本信息严重失真,从而使企业管理者的管理举措和生产策略带有很大的盲目性。笔者认为,应该结合资用的性质和用途划分类别,减少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中的内容,增加成本项目。通过重新分类应能一方面提供管理需要的各种成本信息;另一方面要能实现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对资料的共享。
另外,现行成本会计只介绍制造成本核算模式,从而使产品成本并没有包括实际的资源消耗,而知识、技术、信息等资源的消耗更是传统成本核算的薄弱环节。笔者认为成本会计应在介绍制造成本计算模式的同时,介绍全部成本计算模式和责任成本计算模式;在介绍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的同时,研究介绍项目成本法、作业成本法,并实现各成本计算方法对基本数据资料的共享,从而能够为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管理提供准确的成本信息资料。当然要达到这一目的,改革现行的成本会计报告系统也就成为必然。这也是完善和发展成本会计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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