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简述寻根文学产生的背景及其对传统文学的态度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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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文艺创作的主潮是回到人本主义。“伤痕文学” “反思文学”、“改革文学”都是围绕政治轴心进行的。“寻根文 学”的出现使文学从对社会政治的关注转向对深层的文化心 理结构的发现,是“新时期文学”“向内转”的一个重要标志.
寻根作家们对于“寻根”的主张和缘由的阐释大体相似:中国 文学应该建立在广泛而深厚的“文化开掘”之中,开掘这块古 老土地的“文化岩层”,才能与“世界文学”对话。韩少功提出 “文学有根,文学之根应深植于民族传统文化的土壤里,根不 深,叶则难茂。”郑万隆认为,“我们的根就是东方,东方有东 方的文化”,他宣布,要“不断开凿自己脚下的‘文化岩层’”.
阿城则肯定地说,“文化制约着人类”,要使我们的文学能与世 界“对话”,“对中国文化的重新认识应该是重要的一部分。” 然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同时又积淀深厚,因 袭沉重。“寻根”文学在执着追寻这一传统文化时,由于作家 不同的独特感受和各自文化背景下不同的审美理想,使他们在 “寻根”过程中表现出对“根”(中国传统文化)的不同理解。如 何全面把握民族传统文化,即文学应该寻什么样的根,寻根作 家们在理论文本中陷入了分歧,这种分歧又以对传统文化制裁 把握的游移和偏执为前提的。他们对文学之“根”认识的差异 性反映在具体创作实践中,便呈现出了相当复杂的多样性.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寻根文学在美学意蕴、人格塑造等方面 也都体现了传统文明的精华,然而,实际上,许多寻根作家在寻 根的过程中,更多的只看到了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因素,作品中对 传统民族文化长久积淀下的沉重的负面因素的暴露与批判以及 对“理想”的溃败与失落的书写却成为了寻根文学的真正主流.
这部分作品侧重于审视、批判民族文化中的痼疾和劣根 性,对那种长期形成的愚昧、封闭、保守的恶习进行揭露。如 《远村》中万牛的不争不怒,逆来顺受;《老井》中孙万水对巧 英、旺泉爱情的暴力遏止,亮公子的鄙俗和落后野蛮等等,无不浸透着民族深重的苦难和 不可救药的痴妄;再比如韩少功笔下的《爸爸爸》、《女女女》、 《归去来》等作品更是只看到了民族文化的缺漏.
《爸爸爸》中的“鸡头寨”,蛮荒、混沌与愚昧,几乎保留了 原始野蛮时代的一切。这里的人们迷信禁忌,祖先崇拜,没有 人性观念,打冤家,大迁移。丙崽是一个体形和智力永远保持 童稚状态,兽性远远多于人性的退化返祖的形象,是民族传统 文化一切劣“根”的结合体,并且他还有超强的生命力,“服毒 而不死”。丙崽其实是一个象征,象征民族性格的封闭保守、 盲目因袭传统,自我生存的不自觉。他的超强生命力则象征 了要清除传统中的劣“根”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王安忆的 《小鲍庄》对传统文化和道德伦理也进行了审视。小鲍庄人自 古坚奉“仁义”传统,他们纯朴善良,尊长爱幼,能够相互帮助, 舍己救人,闪耀着人道主义的光芒。但也因为“仁义”,他们的 思想、精神被禁锢,人性受到压抑。文化子和小翠的纯真爱情 不敢公开;二婶和拾来的结合遭到人们的白眼和反对。日常 生活中,小鲍庄人都是谨小慎微,清心寡欲,压抑个性,以至于 在“仁义”的作用下,整个小鲍庄成了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超 级稳定体,处于其中的小鲍庄人,几乎没有办法撼动它。作品 一方面肯定了传统文化中的正面因素,又否定了这一因素中 的负面影响,这正是王安忆在民间、地域文化中发掘出的传统 文化之“根”的痼疾.
虽然这些寻根作家是续接起了“五四”文化批判的传统, 揭出了“病苦”,以期引起“疗救”的注意,但至于如何“疗救”, 他们却依然是一片茫然,他们并不能也无力解答历史文化遗 留给他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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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民族资本主义和西方资本主义相比较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有着很多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对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了解和把握中国近代民族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及其特点,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和解释中国近代的历史现象有很重要的帮助,本文简要论述一下中国近代民族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及其特点。
1.产生: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自然经济逐步解体,在外国资本主义的刺激和洋务运动的诱导下,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于19世纪七十年代前后产生。
2.初步发展:19世纪末,随着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向帝国主义阶段过渡,帝国主义国家加紧了向全球的侵略扩张。中国在甲午中日战争中的失败和清政府的投降政策,助长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它们纷纷争做中国的债主,抢夺筑路权,开采矿山和竞相建厂。列强在资本输出的同时,商品输出仍在扩大。
中国社会的自然经济进一步解体,客观上促进了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刺激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同时甲午战争的惨败也宣告了洋务运动的破产,清政府为了扩大税源,解决财政危机,支付巨额赔款,不得不放宽了对民间办厂的限制,于是民间出现了办厂的热潮,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获得初步发展。
3.进一步发展: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了一些障碍,民族资产阶级的地位得到了提高。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奖励发展实业的政策,激发了民族资产阶级投资近代企业的热情。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西方列强暂时放宽了对中国的经济侵略,对华输出的资本和商品相对减少,他们的工业也因战争需要而转为战争服务,减少了某些轻工业品的生产,不仅为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工业让出了部分中国国内市场,也为中国民族工业打入国际市场提供了契机,客观上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外部条件,这一时期中国民族资本主义迅速发展,出现了短暂的春天。
4.曲折发展:南京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后,推出一些有利于发展经济的政策和措施,民族工业得到国民政府的支持。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很快实现了全国的基本统一,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再加上民族资产阶级的努力,国民政府统治前十年,民族工业出现较快发展。抗日战争期间,由于日本的经济掠夺和国民政府即官僚资本的压制,民族工业遭到沉重打击。
5.日趋萎缩:解放战争期间,美国加紧对华侵略,国民政府出卖国家利益。官僚资本进行经济垄断,残酷挤压民族工业。国民政府的苛捐杂税层出不穷,通货膨胀,原料昂贵而产品滞销。这些因素是民族资本主义工业陷入绝境,纷纷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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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传统价值,主要是指在中国传统社会,人们以自身需求为基础的对事物的看法和评价。中国传统价值观主要有以下特征:道德至上的价值标准,群体至上的价值取向和家国同构的价值模式。这样的中国传统价值观一方面有利于人们重视道德的作用、群体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压抑了人们的物质利益需求、忽视了法律的作用,将个人消融在群体之中,限制了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关键词:中国传统价值观 道德 群体 家国同构
价值是客体满足主体某种需求的属性,价值具有层次性、多元性、动态性等特征。价值观是主体以自身多种需求为基础对客体的观点和看法,因此,人们的价值观也是分层次的、多元的和动态的。如对同一事物的评价的价值标准可以是真、善、美的标准,也可以是物质、精神的标准,还可以是政治、经济、文化的标准。对同一事物评价的价值取向可以是个人的角度,也可以是群体的角度。对事物的评价模式也是多样的,可以是家国同构的模式,也可以是家国各异的模式。
中国传统价值观主要是指在中国传统社会,人们以自身多种需求为基础的对事物的观点和看法。由于中国传统社会有着明显的阶级分层和等级秩序,因此,与之相适应,中国传统价值观也是不同的,有着等级层级差别之分。中国传统价值观既有作为意识形态的系统的主流价值观,也有零散的非主流价值观。作为意识形态的系统的主流价值观是指经过思想家系统化、理论化的、为统治者所倡导的、成为社会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价值观念,这种价值观主要为统治阶层所掌握。而零散的非主流的价值观主要是在民间流行的社会心理和风俗习惯,它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也没有形成普遍的社会心理,因此,这种价值观主要存在于一般贫民阶层。本文讨论的中国传统价值观主要是作为意识形态的主流价值观,即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传统价值观。
相比世界其他文化,中国文化较早地摆脱了对神的权威的崇拜,而是以礼乐教化为中心来支撑人们的精神信念,维持社会的统一和稳定,这使得儒家精神具有非宗教的早熟理性特征。《左传》里说,古有三不朽:“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价值宣言,并为历代统治阶级和正统思想家们所吹捧,成为传统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因此,中国传统价值观的根本特征就是:以伦理道德作为评价事物的根本标准,甚至是唯一标准。在事物的道德价值和实用价值的选择上,表现为重义轻利、重理轻欲、重德轻法。
1.重义轻利。“义利之辩”是中国传统价值观的重要命题,“义”者,宜也,意思是正当、合理、且应当做的举动或行为。孟子将“义”与“礼”、“廉”“耻”合在一起,称为“四维”,后来儒家又将“义”与“仁”、“理”、“智”、“信”合在一起,称为“五常”。因此,“义”主要是一种道德价值,是人们的思想、行为应该符合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准则。而“利”主要是指人们所获得的物质利益和实际好处,是一种物质价值。在中国传统社会,统治阶级和主流思想家们为了维护社会统一稳定,便于其统治,往往表现为崇义贬利、尚义反利的倾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孔孟的共同主张都是舍利取义,即在道德价值和物质利益的两难选择中,道德价值高于物质价值,要舍弃物质利益,选择仁义道德。重义轻利的传统价值标准,使得人们形成羞于谈利的社会心理,奉行“不言利”“耻言利”的行为规范。
2.重理轻欲。“理”与“欲”的争论实际上是“义”与“利”争论的派生,只不过是“理”更加强调和强化当时的伦理道德。“理”是绝对的主体:“理是本”“理终为主”;“理”又是天、地、人的最高主宰。而“理”的内容就是伦理道德原则:“天理,只是仁义礼智之总名”。重“理”轻“欲”的价值取向,认为仁义理智高于一切,要求人们“寡欲”、“节欲”、“灭欲”,以符合仁义的道德规范,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存天理、灭人欲”。
3.重德轻法。道德和法律是进行社会约束的两种重要手段。道德是指主要通过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风俗和社会舆论的方式来规范和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标准、原则和规范的总和,也指那些与此相应的行为、活动等。它是人们自己提出和要求的、约束、规范个人和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因此它不具有强制性。而法律则是由统治阶级制定,依靠警察、监狱等国家暴力机关强制执行的行为规范和活动规则,因此它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如果违背法律条文,就要受到暴力机关的相应制裁。但是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人们普遍缺乏法律观念和法律思维,人们在行为之前,通常考虑的不是是否违法,而是是否符合社会伦理习俗;若是出现了问题,也不习惯于诉诸法律的裁决,而选择或者被选择由长辈、族长或一些德高望重的人来出面调解。至于调解时所采用的标准,也不是参考法律规范,而是运用日常生活中的伦理道德。黑格尔就说过:“在中国人那里,道德义务的本身就是法律、规律、命令的规定。……那乃是一个国家的道德……这道德包含有臣对君的义务,子对父、父对子的义务以及兄弟姊妹间的义务。”因此,在中国传统社会,道德规范实际上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这样就片面夸大了道德的功能,导致对法律建设的忽视。
重义轻利、重理轻欲、重德轻法的价值观一直是我国传统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它对中华民族的思想观念、行为规范和社会心理等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在中国的传统价值观中,伦理原则成了绝对的价值尺度,这也决定了中国传统价值观的伦理性质。
中国传统价值观和西方价值观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西方社会历来比较注重个体价值,保障个体利益。从古希腊时期的全城邦公民民主选举、民主投票,以维护个体权利;到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提倡个性解放、个人自由,以尊重个体价值;再到18世纪发展为利己主义、个人主义,都认为个体有着独立的存在合理性和独特的价值,应该充分尊重个体价值和保障个体利益。而群体至上是中国传统价值观的一个根本取向,在中国传统社会,个体不能独立存在,而必须依附于家族、国家等群体之中,个体只是家族、国家大集体中的小小一份子,群体有着超越个体的绝对价值,因此,人们应该首先维护集体的利益,为了集体价值可以压制、泯灭自我价值。这就形成了以泯灭个体价值为前提的集体主义,并且产生了公私对立、崇公抑私的文化观念,认为群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绝对服从于群体利益,从而使个体消融于虚幻的群体之中。
重群体轻个体的价值取向,是由中国传统社会的生产方式、社会结构和政治统治的需要决定的。首先是由中国传统社会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中国传统社会一直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家庭是独立的生产单位,在分散的土地上耕作,生产工具非常简单,以农耕为主,兼搞家庭手工业、家畜养殖业,来满足一个家庭正常的生活、生产需要,并且产品仅供自己消费,基本上不从事商品生产。由于小农个体经济十分脆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十分低下,遇到灾害年头,就可能颗粒无收,以至于背井离乡,逃荒乞讨。因此,个体独立的生存状态非常艰难,必须依靠群体才能维持生存。其次,中国传统社会的血亲宗法制度也是强调群体至上的价值取向。在每一家族中,为了实现家族内部的安定有序和团结统一,发展壮大家族的整体实力,往往都非常强调维护家族的整体利益,而忽略个人诉求和个人利益。最后,更重要的是,群体本位的价值观是中国传统社会封建专制统治的需要。中国传统社会,在小农经济和家族宗法制度的基础上,形成了封建专制的政治统治,封建专制的主要表现就是绝对王权和官僚等级制度,它实际上是一种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度。统治阶级为了防止地方分裂,维护整个国家的安定有序和团结统一,往往强调群体利益、国家利益过于个人利益,个体必须服从并服务于群体。
1.血亲拟制,爱有差等。由于中国古代氏族社会的瓦解极不彻底,原始的血缘关系和宗法关系也就没有得到彻底瓦解,而是在封建社会里长期延续,并在社会关系中占支配地位。因此,中国传统社会是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社会,是在家族的宗法制度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因此人们总习惯于将一切社会关系用带有血缘关系的词汇进行“比拟”,以突出亲密性和可靠性,如“师父”、“师兄”、“父母官”、“子民”等日常用语都带有血缘比拟的色彩。在中国传统文化儒家思想中,家庭伦理关系不只是纯粹的生物性的血亲传承,更重要的是社会性的道德恩亲关系,所以家庭伦理关系自然就有亲疏远近之别,儒家也明确提出“亲亲为大”、“急亲贤之为务”。因此,血缘拟制的过程是将私人领域的血缘、伦理关系在公共领域泛化、滥用的过程,它不可避免地将处理家庭关系、血缘关系中的伦理道德标准应用到公共领域和社会范围,用道德的准则和血亲血情的标准来处理社会关系和公共事务。这样,就不可避免地是以“自己”为中心,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来拟制社会关系,来层层扩展社会关系,离自己越近,血亲关系越深,道德标准也就越宽松。因此,这种血亲拟制的判断标准是有差等的,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也是有差等的。
2.君父一致、家国同构。君父一致、家国同构是中国传统价值观的一大特点。由于原始的血缘关系和宗法关系在封建社会里长期延续,血缘关系成为社会的纽带,家族成为社会的基本细胞组织,并且推广到社会领域,使社会结构成为放大的家族结构。从生产方式来说,每个家庭都是自给自足的个体经济,是一个小小的生产单位,而每家每户又处在整个大家族的关系网中,多个大家族就可以形成一个自然村落,再往外扩展就是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因此,中国传统社会是由家庭到宗族,宗族到国家这样层层扩展开来的,家庭往外扩大就是宗族,宗族再往外扩大就是国家,因此,君主就是这个扩大了的家庭的家长。在这种层层扩展的关系网中,人与人之间有很强的隶属依附关系,人们的社会地位和尊卑等级也非常森严,为了维系这种关系,统治者就将用来规范家庭宗族内部的伦理道德准则推广到整个国家和社会,使之成为维护封建秩序的一种思想观念上的统治工具,从而也形成了家国同构的价值模式。
因此,中国传统价值观念认为,从修身到齐家,从治国到平天下是一个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提升过程。原先的“亲亲、尊尊”的意思是指在家庭结构和宗族结构之中,对跟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者亲,对自己宗族中辈分高者尊,现在也随之变成在国家这样的大社会结构中,对帝王君主亲、对权高位重者尊。例如从对家庭、宗族的“孝”可以推至对君主、国家的“忠”。因为“孝”本意是为子养父之意,强调的是子辈对父辈的服从和奉养,但如果能做到对家庭、宗族、国家的孝,就不会“犯上”,就不会“作乱”,就会忠于职守、忠于国家。因此,“忠”是“孝”的扩展,“忠”将“孝”的服从对象由家庭、宗族扩展到君主、国家,两者都蕴含着下对上的自觉服从,绝对服从。
中国传统价值观它没有过分的宗教迷狂,而是非常强调现实生活中的世俗实用性,它以理性精神对抗宗教迷狂,以人本抵制神本主义。孔子讲:“未知生,焉知死”,敬鬼神而远之,重视人事,从而开创了中国世俗实用的价值传统。中国人的宗教意识淡薄,而且往往抱着世俗的、实用的心理对待宗教,儒释道兼容并蓄,纯粹的信仰理念非常淡薄,信仰宗教的目的也是为了祈求神灵保佑现实幸福,即所谓的有灾有病就拜佛,没灾没病忘了佛。
同时,中国传统价值观世俗实用的价值目的使得人们以“经世致用”“广大高明而不离日用”作为为评价事物的目标。一切知识、理论、事物必须在现实生活中的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才算是有用的东西;人们也只关心各种与日常伦理社会关系有关的思想学说,而不关心对客观自然的知识性认识,缺乏严密的逻辑思维训练和对自然科学执着追求的热情。
第一,道德至上的价值标准,有利于提高人的道德修养和思想觉悟,也利于人际关系的和谐,社会的稳定。但也导致人的价值活动的单一化,使得主体对客体的多层次、多元化的评价活动仅仅归结为单一的、一元的道德评价。本来人们的价值观念是一个多对象、多层次、多元化的体系,评价的标准也是多元的,如有真、善、美的标准,物质、精神的标准,政治、经济、文化的标准等。但中国传统价值观却树立了一个绝对的伦理的价值尺度,并将它作为是非善恶的标准去衡量一切事物。以伦理道德标准为绝对价值尺度,使人们形成羞于言利的社会心理,人们的物质生活和正当利益要求受到严重压抑。实际上,在一般民众的世俗生活中,儒家理想中道德标准是很难实现的,人们只能表面上奉行无所不在的道德,实际上追求欲望的满足,从而造成了“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娼女盗”的假道德,导致了外圆内方、世故圆滑的人格和人性的虚伪。同时,道德至上的价值标准扩大了道德的功能,以道德代替法律,而忽视了法律的建设。
第二,群体至上的价值取向认为群体价值高于个体价值,要求个人利益绝对服从于群体利益,这一方面有利于顾全大局、保障群体利益,利于社会统治。另一方面也使个体消融于虚幻的群体之中,导致人的抽象化,使个人的自我价值和个性发展受到全面压抑。现代社会的人应该是全面发展的人,不仅要求道德观念的完善,而且要求智力的充分发展,身体的健康发育,美好的精神追求,劳动能力的不断提升等等,这都要关注个体的正当利益,使得个体得到全面自由的发展。
第三,家国同构的价值模式使得父为子纲的伦理规范扩展到君为臣纲的社会约束,使家长式的家庭统治模式扩展为等级森严的社会统治秩序,从而是人们都陷入层层扩展、层层分化的人伦关系网中,每个人必须在他的等级位分内安分守己,中规中矩,而缺乏自由流动、自由发展的机会,个人的个性、才能、欲望、自由都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使得个体成为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牺牲品。
第四,世俗实用的价值目的使得人们缺乏长远发展的目光和深度思考的逻辑,而只是抱着极强的世俗功利心态,急于求成、急功近利。对事物不探究“是什么”、“为什么”,而只求对自己有用,能给自己带来实际好处。中国传统文化不仅不追求纯粹知识性的理论体系的完善,忽视逻辑性的认知方法,还反对没有日用效果的发明创造,或没有实用价值的技术。中国传统价值观世俗实用的价值目的,一方面阻止了形而上学的泛滥,提供了有效的人生哲学和早期相对发达的实用技术;另一方面它也阻碍了中国人思辨理性的发育健全和知识性理论体系的发展完善,反过来又阻碍了实用技术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和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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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思想对中华民族有着巨大的影响,在相当长时间里构成了民族共同心理和主要的思维方式。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 :中国传统文化内涵及其发展过程的论文,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中国传统文化内涵及其发展过程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体现现代精神的道德观念相融合,成为我国公民道德的主流。但由于商品经济和外来文化的冲击,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存在社会道德滑坡和对传统文化忽视的现象。是非、美丑界限混淆,不讲信用、欺骗欺诈以及渐渐失去自己传统的文化底蕴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必然会对正在成长中的我们大学生思想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对这样的问题我感到非常痛心并为此着急!迫切想为传统文化尽一份力,但首先,我们应该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和内涵及其发展过程。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从古至今发展起来的文化形态,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的历史遗产在现实生活中的展现。这个思想体系蕴涵着丰富的文化科学精神,是内部凝聚力的文化,把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群体、人与自然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一种和谐,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但是中国传统文化并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尽管在中国古代对外交往受到限制的条件下,还是以开放的姿态实现了对外来文化的兼容。中国传统文化突出理学知行合一的学风,它以研究天人之际为出发点,落脚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豪迈情感,所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这影响了几千年饱学之士的价值观,成为一双无形的手牵动着文明的进步!
中国传统文化包含着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中国文化历来关注现实人生,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经》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正是这种人世的人生哲学,培育了中华民族敢于向一切自然与社会的危害和不平进行顽强抗争。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不信邪、不怕“鬼”的精神,强调人生幸福靠自己去创造。要实现现代化,这种自信自尊的精神是决不可少的;传统文化体现了知行合一的观念,中国儒家文化所讲的“力行近于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行重知轻”的认识论思想,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实现现代化,当然要努力学习外国的先进的东西,但更重要的是自己的社会主义实践,这又与马克思唯物主义完美契合在一起了;中国传统文化也非常重视人的内在修养与精神世界,鄙视那种贪婪与粗俗的欲望,孟子认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是对人格的根本要求,这种传统美德,对现代人格的塑造,是非常可贵的。但我觉得最可贵的就是爱国主义精神。爱国主义,就是千百年来筑起来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古人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今天,一个国家只有走上现代化,国家才会繁荣富强。而实现现代化,靠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奋斗。团结互助则反应了尊老爱幼的伦理规范,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个社会只有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形成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的社会风气,社会才能充满温馨与和谐,才能给人带来希望与力量。上述种种仅是中华传统文化精华的一部分,仅此就足以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
但是,时光切换到近现代。鸦片战争失败使国人对自己的器物产生怀疑;甲午中日战争惨败使国人对自己的制度产生怀疑;巴黎和谈的屈辱让国人对自己的思想也开始怀疑!对中国屹然存在两千多年的传统文化采取了全盘否定的态度,国魂此时经历第一次浩劫。中国传统文化第二个衰落时期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十年浩劫和改革开放更上加速了传统文化的衰落。改革开放后,西方文化大量涌入中国,传统文化由于没有做到“趋时更新”,饱受冲击;在1992年经济体制改革后,我国引入了竞争机制,传统文化没有适应市场经济,竞争力下降,受到了更大冲击,衰败的速度加快。
文化,尤其是对一个民族的特点和历史走向产生过明显影响的有形文化是一种有机的活体,有她或她们的历史生命和灵魂。看一个文化是不是活着的,就要看她的基本精神是否还能打动现实的人群,与实际生活和历史进程有呼应。
不少人有这样一个幻觉,以为只要中国还在,中国人还在,普通话还在,关于中国的学问和文化遗产还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就还安安稳稳地存在着。但现在的问题在于,中国传统文化活生生地存在着,但是就要被我们遗忘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正面临断子绝孙、无以为继的重大危机。 自新文化运动、“文化革命”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传统文化遭遇了什么异变呢?其实传统文化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被横行而来的西方文化顶替掉了,而且其残存的部分也正在被全球化过程进一点一点扫荡干净。现在已经基本上没有以团体的方式、以自己自觉地继承儒家的道统或文化精髓的传人了,像儒家这样,影响曾经那么根深蒂固,却在不足一个世纪的时间中其传承团体荡然无存的情况可谓绝无仅有。
但是儒家乃至传统文化中的独特是否还活在人们心中呢?情况似乎是:尽管还有残存,但已岌岌可危。经过白话文运动和以拼音文字为目标的简化字异变,再加上民国后禁止在学校中读经,以及语文教学中的西式“科学化”的影响,当今的年轻人极少能够直接进入传统文化的语言世界,即能够直接阅读传统经典并能用古文写作散文和诗词。传统语言目前只能以“成语”、“引语”一类形式残存于人们的话语。呜呼哀哉!
看看他国的做法吧,印度人在建国后,花大气力复活梵文这个早已死去的古代文字,法国政府为了维护纯洁法语、对抗英语的话语霸权也是不惜工本,而中国人何以对维系祖宗文化的语言龙脉就如此绝情,非认定它是落后的根源而务必铲绝?在成年累月地阅读和体会通俗文和英文之后,偶一读到古文,那种领会的透亮、亲切和理解的丰富入微让人如饮仙酿。中文的悠久、丰厚和灵性在世界文字中是无与伦比的,摧残它真比砍伐原始森林、变草原为沙漠还充满罪过。
最近例如韩国申遗,法国拍卖圆明园文物等事件开始撼动国人的文化大厦。有些人认为端午节本来就是中国自己的文化记号,韩国的申遗滑稽又可笑,但是这些看起来荒谬的做法却是一声警钟,说明中国传统文化已经四面楚歌了。看来,弘扬传统文化迫在眉睫!
但是,在高喊抢救和弘扬传统文化的今天,我们依然有必要回答一下“什么样的传统文化才有弘扬的必要”这个老问题,也就是传统文化的扬弃。只有对旧事物进行阐释、辨认、甄别、取舍、改造和推进,才能完成对历史垃圾的清除和对文化精髓的弘扬。著名学者朱大可说:“传统文化应当接受普世价值的检验。所谓普世价值,就是被全人类所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像爱、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正义和教养等。凡是符合这些普世价值的传统文化,就可以被继承和弘扬,相反,凡是违背这些价值的,当然要予以抛弃。”中国传统文化无疑是博大精深的,想要一下就通晓或者无论是谁都通晓,肯定是不切实际和苛刻的。所以,像近期“京剧进小学”和某专家呼吁的的“论语100遍”之类,才会招来那么大的骂声。
所以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复兴是一个长期而且艰苦的过程,需要广大大学生的积极配合,因为他们才是弘扬和扬弃传统文化的骨干力量。
儒学思想对中华民族有着巨大的影响,在相当长时间里构成了民族共同心理和主要的思维方式。单就儒学思想中的“修”、“仁爱”、“礼仪”、“信”、“义”、“廉耻”、“忠”、“孝”、“自省”、“慎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等类似相关内容而言,如果剔除其阶级的功利色彩,对培养当今大学生基本生活准则、遵守日常社会规范的态度以及自我控制的教育,无疑是正面而有益的。孔子教育思想的核心是“有道”。所谓“有道”有两个特点:其一、所有的人都按照礼制规定,上下有序、各出其位、各称其事。其二、不要使礼之“分”走向破裂和对立,社会道德规范基本一致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时,就可以用“有道”的思想强化学生对于遵守基本社会生活规范、养成的良好行为及礼节、礼貌习惯等,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
大学生除了养成正确的社会公德意识外,还可以丰富完整的校园文化氛围,将传统文化寓于形式多样的校园活动中,如可开展如经典诵读、礼仪践行、乐音怡情、丹青妙笔等活动。学生既喜闻乐见又能广泛参与,既耳濡目染又潜移默化,通过深深体味浓郁的文化气息,最终使文化活动所蕴含的传统文化精髓,在每个人的身上得到内化和升华。
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的结合,它包括了自强不息、奋发有为、乐观向上的人生追求;社会与历史责任感以及爱国主义情操;把握现实,面向未来的胸怀和眼光;义利兼顾以义为上的价值取向;尊重、理解和关心他人、宽容合作及互助奉献的精神。大学生正是要树立这样的富有鲜明时代感的文化精神!有了坚实的人文底蕴就会牢固地构筑起精神支柱,而正确的精神支柱的构筑对崇高的思想品质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罗素曾说过:“中国文化的长处在于合理的人生观”。这是对中国文化的一种深刻认识和概括。传统文化是中国古圣先贤几千年经验、智慧的结晶,其核心就是道德教育。在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中,伦理思想贯穿始终。褒善贬恶、追求崇高的思想品德,向往理想的道德人格,涵养美好的精神情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主导思想,是大多数思想家所一贯追求的。在人和人的相处中,一个人既要有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创造精神,又要有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爱人如己的博大胸怀。只有“与天地合其德”,才算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这才是一个21世纪高素质人才应该具有的境界。
弹一弹《渔舟唱晚》吧,听听古筝和二胡的完美演绎;品一品《牡丹亭》吧,感受古老爱情的唯美;来一笔瘦金字体吧,体会丹青妙笔的大气磅礴;看一看《本草纲目》吧,了解了解中医的智慧;我们可以折风筝、泥人面、对弈围棋;我们可以品龙井、吃饺子、操练太极。在历史的风尘里,在岁月的长河中在我看到了伟大的中华民族手握镰刀收割自己的灵魂,周而复始的命运,一轮又一轮的涅盘,使得炎黄的智慧以及繁衍得以生生不息……有生命力的民族,一个强大或追求强大的国家,无论经受怎样的磨难总是可以从坎坷中奋起.。正在这不断的涅槃中,形成发展并传承着中华民族的浩然正气!
新中国成立后,在共产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带领下,领导并长期推动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复兴,坚持并完善科学执政方式,健全民主集中制,推动党在推进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复兴上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恳请党组织听听我的想法:
我想政府要积极引导传统文化与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培养能够传承传统文化的人和民间团体。要制定传统文化的保护、开发与复兴战略路线。要加强宣传扫清制约传统文化保护与复兴的观念瓶颈。打击假借传统文化之名宣传封建、西方落后意识和价值观的行为,大学生应该在传统文化上保持清醒的头脑,抵制西方浮华思想的诱惑,扬弃传统文化。要形成以中国传统文化为荣的观念,坚持了解传统文化,自觉抵制西方落后思想和意识的侵蚀。要积极宣传传统文化,提升传统文化认可率。自觉学习并推广、传播传统文化,坚持用传统文化约束自己的行为,切实做到“立德立功立言”。
国门逐渐向世界打开,使得大学生的心胸与眼界也逐渐开阔,中国发生了的日新月异的变化也让成长中的大学生看到民族复兴的希望,但是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中国传统文化正逐渐被西方同化。要知道国家灭亡了不可怕,可怕的是民族失去国魂,失去几千年来相互传承的核心价值体系。拾起国人的精神食粮比基础设施建设更重要;重塑国人的核心价值观比GDP增长的高能消耗更有意义;扬弃传统精神文化,树立中国特色的新文化精神,学习老祖宗的优秀品质和天人合一精神比盲目照搬摄取西方文化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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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检察院、公安等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一般从立案开始,到案件作出是否移送起诉的决定时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信息化背景下传统侦查方法的应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阅读与参考!
信息化背景下传统侦查方法的应用全文如下:
主题:公安机关金盾工程是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开端,随着金盾工程的深入实施,公安机关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的管理手段成为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重大变革。给公安工作的既有模式带来巨大变化,也给传统的侦查方法带来了新的活力。
论文关键词:信息化,背景,传统,侦查方法
传统的公安结构是从公安部到各省厅局再到各个地市公安局,各个地市公安局下设公安分县局,以下是派出所。组成结构是条块分割,以块为主,架构是金字塔型的。公安部和各个省市自治区的厅局以宏观指导为主,不开展具体的公安业务。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发展,借助于信息化的网络使公安机关的组织指挥可以直接下达到办案民警本人。在这些变化下,河南公安机关的警务机制改革实质是减少了公安机关的层级,在城市取消了分局,由市局直接指挥派出所。这种扁平化的结构建立的条件是市区派出所管辖的区域较小,并且相对于县里的派出所来说,市区的警力相对充裕。派出所还有地理上的优势,市区的治安、交通、刑事和保卫等工作在派出所解决,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力和资源的耗费。
随着金盾工程一期项目的基本完成,公安机关已经初步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化网络。各个机关部门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初步的应用系统,初步制定了信息采集的标准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八个基础系统的建设使公安机关的侦查破案和日常管理基本实现了网上操作,广大民警信息化应用的基本水平和思想意识普遍得到提高。行政办公基本实现了网络化,极大的节约了办公成本。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建设实施,网络办案、视频侦查和网上办案等新的侦查措施已经出现,经过初步的应用已经展现出巨大的战斗力。
信息化背景下传统侦查方法的应用核心是涉案信息的共享。使用信息化手段全程跟进办案过程,调动公安机关各层级和各警种,依托网络化的警务信息系统,充分发挥战斗合力。一是侦查手段的综合性。强调传统侦查模式和信息化技术的综合应用。在案件发案初期,使用网络、技术和视频等手段全方位的搜集线索和材料,增加案件侦查初期的工作广度和工作种类。二是重视传统侦查模式和信息化技术的结合。传统的串并案、对人和物的认定、排查和比对等侦查措施与信息化技术结合后出现了新的应用。三信息化技术把传统的涉案信息拓展到了立体空间,重点是电子信息的采集和利用。视频监控信息、通信基站的信息碰撞、网络信息的收集和利用既是传统侦查方法的实施,更是信息技术的开拓利用。
(一)信息化的并案侦查
并案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将判断为同一犯罪主体所为的系列性案件联结起来,实行合并侦查的一种侦查措施。[1]并案侦查的优势在于突破了个案当中线索、物证等侦查要素的不足,将多起案件当中的线索、物证加以综合利用推动案件的侦查。在流窜作案、有组织犯罪案件侦查当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已经建成的公安信息化网络中的案事件系统是立足于刑事侦查工作重要系统。其中在登记案件时要求登记案件的性质、作案人特征、侵害对象、选择的作案目标、作案的时间和地点以及侵害的手段和工具等案件要素,通过这些要素的分析,在具体要素分析的基础之上抽象出案件的特点和犯罪嫌疑人作案的轨迹,对犯罪嫌疑人“定性质、定范围、定脸谱”[2]从而刻画犯罪嫌疑人的职业、住址和作案动机等要素,为侦查破案指明方向。在刑侦案事件系统当中进行的网上并案不仅可以对本地发生的案件进行并案,还可以对全国范围内对曾经发生的刑事案件进行并案。掌握案件发生的规律后,可以防范在先,有针对性的做好犯罪预警。甚至可以结合视频监控系统和卡口系统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伏击守候抓获犯罪分子。
刑事案件系统是公安信息化系统建设基础数据的重要来源,重点人口、特业管理、赃物控制等都可以在这个系统当中得到体现。网上并案以后,根据其他地区发生的同类型的案件,对重大嫌疑人员进行管理,进而开展由案到人的侦查思路,
(二)由人到案的侦查模式转变
视频监控系统的投入使用依靠信息化的网络传输,开拓了由监控图像到嫌疑人的侦查新模式。从而成为继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网监技术之后的第四大技术撑。通过视频技术获取犯罪分子作案的图像记录后,对图像进行相应的处理。使其达到可以辨认的程度,通过信息化的人口管理系统对嫌疑人进行控制。控制嫌疑人以后,通过讯问迅速查明和掌握其犯罪的基本事实,准确掌握涉案性质、作案手段、形象特征和作案时间等案件要素,通过刑事案件信息系统进行案件的倒查。即加强了对以往积案的侦破,同时根据系统当中已有的案件还可以加强对案件侦破细节的掌握。
视频监控侦查方法的使用第一要点在于视频监控内容的采集,除了利用公安机关的监控设备外,银行、商场、医院和企事业单位等设备的监控内容也是十分重要的采集对象,采集必须及时,必须用科学的方法加以采集。对于采集到的录像还作为证据使用。
这种侦查模式的要点在于前期讯问工作必须深入细致,十分到位。对通过视频监控掌握的案件相关情况务必掌握其要素。后期的网络查询关键在于对刑侦案事件系统的使用分析,期间还包含有对现场涉及作案工具、作案的目标财物等特殊侦查手段的使用。对刑侦案事件系统要求信息采集科学、细致,必须按照有关的信息化建设有关细则处理刑侦信息。同时要求信息的录入必须及时,否则案事件系统的利用就失去比对对象。
(三)针对涉案人员和物品的精确打击
侦查工作最终体现为人员的抓获归案和涉案物品的查缉。随着信息化的深度应用,社会化信息资源和公安内部信息资源支撑了传统侦查方法开展嫌疑人和涉案物品的准确发现、定位,并且固定转化为刑事诉讼的证据。
1.利用通讯设备开展的精确打击。通讯设备已经成为人们在生活当中的必须品,这里的通讯设备既包括移动通讯设备也包括了固定电话。在案件发生后,尤其是命案、绑架案件、抢劫案件、其他案件当中涉及通讯工具的案件和重特大案件侦破过程中。使用相关设备和技术及时对侦查对象开展工作,完成对人员的准确掌握。
2.在使用的过程当中,通讯设备和基站信息的提取必须及时,分析一定要到位。既要看到表面的信息内容,更要重视与传统侦查方法的配合使用。传统侦查方法可以为通讯信息的提取范围提供支撑,并为细致分析提供依据。通讯信息的分析为传统侦查方法的采取提供了精确布控、抓捕和审讯的依据。河南省信阳市的一起命案的侦破过程为通讯信息分析和传统侦查方法两者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最好的注解。
3.通讯信息的提取必须准确、细致和及时。信息化社会通讯信息的产生量非常大,及时提取可以保证重要信息不会被更新消失。提取时的关键要素一定要齐备,例如通话起止、通话主叫或者被叫通话时的地点等。有时还要逆向思维,在一起案件当中作案人关闭手机,查不到相关的通讯信息,在案件侦查初期没有注意到。侦查工作走入死胡同后仔细分析,认为这个反常现象反倒是犯罪嫌疑人嫌疑上升的重大疑点。
(四)利用互联网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侦查措施
经过传统侦查方法的工作,对犯罪嫌疑人的互联网虚拟身份进行调查。查实如QQ、博客和其他互联网涉案信息,配合有关技术部门开展工作,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设立报警程序,可以对犯罪人员进行及时发现和精确监控。
使用这种措施的要点一是通过传统的侦查方法调查出嫌疑人的网络虚拟身份,二是技术部门必须和侦查部门做好及时沟通,发现嫌疑对象后能够及时进行抓捕。三是要注意网上线索的固定以及网上线索和诉讼证据之间的转化。
(五)车辆GPS和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3]
河南公安机关重点推广和应用的系统之一就是电子警察卡口系统,这个系统要配合热点信息采集系统和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发挥作用。电子警察卡口系统同时具备交通管理执法和治安卡口两个方面的作用。在情报中心的指挥下,可以实现全省范围内的车辆轨迹分析、布控,做到对嫌疑车辆的技术报警。通过科学的设计卡口系统的布点,加上电子地图的配合,可以实现对有关的涉案人员信息跟踪。成都的“摸奶门”事件就是该系统不当使用的反面例子。
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人们足不出户了解所需的各种信息,电子地图的产生使人们可以对从未到过的地方有身临其境的感受。在一起案件当中,犯罪人远在东北生活,作案地点在千里之外的河南省农村,就是通过谷歌地图查找当地的电子地图,长途奔袭。从坐车到作案及作案后逃离现场,中间时间安排之紧密,策划之精细。传统的通过作案时间排查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方法受到了信息化手段的冲击。
(六)信息化背景下的刑事技术应用
刑事技术是传统的刑事侦查工作的三个支柱之一。在侦查当中提供侦查的线索和方向,并为刑事诉讼提供证据。现场勘查信息系统整合了现场勘查过程当中的所有痕迹和物证。通过对现场痕迹录入后进行的比对分析,使刑事技术的分析范围从个案直接扩展到所有在现场勘查系统当中的案件。这些案件可能是一个地区的,也可能是全国范围的。犯罪嫌疑人的综合分析和刻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信息化背景下的刑事技术应用要求案件现场信息的录入必须准确、全面、细致。对刑事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机构非常了解,并且对各个时期的刑事案件特点有所掌握,对一些疑难的重特大案件当中的疑点和难点都有全面的了解。
(七)银行账户信息的查证
社会的发展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人们的生活当中无处不在,随着法律的健全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的完善,在银行从事各种业务首先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银行的身份资格验证依据是公安机关的人口管理系统,随着第二代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的投入使用,内置芯片当中所含的信息可以被专门的设备读取。在涉及银行账户的案件发生后,需要对该账户开户后到案发时的所有交易记录进行查询,由账户对开户人员的身份进行查证,或者通过银行的监控系统录像直接进行人身的认定。
互联网的发展使网银的应用更加普遍,网上支付和网上银行交易越来越深入各种经济活动。涉及网银的案件,可以查询开户后到发案时网银的交易记录,查询涉案人员。或者分析登陆网银的IP地址查找作案的地理轨迹,进而分析涉案人员的身份情况。也是传统由案到人侦查方法的应用。
1.《侦查措施与策略教程》公安部人事训练局编,群众出版社出版发行,2000年3月第一版,215页。
2.《三定工作法—犯罪心理画像实证研究》,杨玉章著,群众出版社2008年7月第一版,2页。
3. 秦玉海同志在全省公安机关深度应用“整体作战法”登封现场会暨2010年度“中原卫士杯”竞赛总结表彰会议上的讲话(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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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习俗泛指生产子女及养育子女等意思。生育习俗自古以来在中山都是人们所重视的礼仪习俗,由于历史上传统道德观念的影响,衍生出许多生育上的习俗,逐渐形成诸多与生育有关的文化现象。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藏族传统的生育习俗及其优生学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有关藏族婚姻习俗方面的文献资料极为丰富,国内外对此均有大量的涉猎与研究,使我们管见到藏族传统文化在婚姻习俗方面的多姿多彩。然而,有关藏族生育及其相应习俗的材料却相当匮乏,特别是缺乏对藏族生育习俗较为全面与系统的研究,有限的资料也多是从人口学角度对生育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这种情况应该说是不正常的。生育虽然是婚姻的主要功能之一,但生育习俗绝不等同于婚姻习俗。我们看到,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生育观念、生育状况与生育习俗。而藏族由于自身独特的文化背景以及受高原生存环境的影响,在婚姻和生育方面的确产生了大量有其民族特色的传统习俗,对其中的生育习俗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从优生学的角度观察,生育习俗还有优劣之分,将直接影响到人口质量,发掘和提倡正确的、优良的习俗,发现并改变不良的、落后的习俗,有助于增加优生、减少劣生,使藏族的人口质量不断提高。
所以,本文将借助一些统计数字,从优生学的角度出发,对藏族传统的生育习俗略作归纳与分析,并对高原环境下藏族妇女实现优生的不利与有利因素进行探讨。因资料和水平所限,错疏之处在所难免,如能抛砖引玉,使更多的人关注与研究藏族的生育习俗以及与此相关的优生优育问题,则如笔者所愿。
无论婚姻的形态如何,藏族的生育行为基本上是在自然的、非人为干预的状态下进行的,即便是现代的农牧区大多仍能见到这种生育模式的存在与表现。
(一)多育习俗
藏族的自然生育观与汉族的“多子多福”生育观是完全不同的,然而其结果大同小异。虽然主观上不一定愿意多生,但由于对怀孕与生育采取了不加控制、顺其自然的态度,故藏族妇女的多胎生育较为普遍。由美国的两位人类学家戈尔斯坦和辛西亚·M·比尔于1985年至1988年对西藏牧区帕拉、农区拉萨北郊娘热村的田野调查结果显示:帕拉牧区经产妇女40~49岁年龄段平均生育数5.9个,而50~59岁年龄段平均生育数达6.8个;娘热村农区经产妇女40~49岁年龄段平均生育数3.4个,而50岁以上年龄段平均生育数达6.0个。(注:〔美〕戈尔斯坦、辛西亚·M·比尔:《中国在西藏自治区实行的节育政策——神话与现实》,海淼译,载《民族译丛》1993年第3期。)国内的统计也证实了多育习俗的存在,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中显示西藏藏族妇女50~54岁年龄段平均生育率为4.78个。(注:张路、张梅:《当代中国藏族人口》,载《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5期,第182页。)
以上数据虽多来自上世纪80年代,但多育习俗则是久已有之。为何如此说?主要原因有二:其一是在自然生育模式下容易导致多育。有资料表明藏族妇女不但生育年限持续时间长,其生育行为甚至可一直持续到55岁,而且生育高峰也宽于其他民族,从20~45岁均有较高的生育水平,(注:杨书章:《西藏妇女的生育水平与生育模式》,载《中国藏学》1993年第1期。)这样,多胎生育成为必然结果。其二是为了缓解藏区婴幼儿成活率低造成人口数量减少的压力。有学者认为,仅在民主改革前的100多年间,藏族人口较过去减少了五分之三,(注:谢成范:《西藏的医疗卫生事业和高原病研究的成就》,载《中国藏学》1991年第2期。)这其中高母婴发病率与死亡率是重要因素。如婴儿死亡率在西藏和平解放初期统计时高达430‰,(注:《健康报》,1991年5月16日。)使人均寿命只有35岁左右,多育成为对婴幼儿成活率低、死亡率高的一种补偿,藏区社会也很自然而广泛地对多育给予了认可与鼓励。
但实际上多育并没有真正解决藏区当时的人口问题。除了解放前藏区社会及其经济均停滞不前的原因,也与缺乏基本的医疗卫生条件有关,特别是与普遍缺乏妇幼保健的意识和基本条件有关,即缺乏优生的内、外环境,使母亲和后代的生命都得不到保障。民主改革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藏区的社会和经济均有了较大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和妇幼保健的条件与质量也有了较大改善,多育习俗才真正体现了使人口数量高速增长的功能。当然,将来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逐步推广与实施,多育习俗将会和内地一样逐渐消失,代之以少生与优生,以人口质量的提高来促进民族的繁荣与进步。
(二)早育、婚前生育及非婚生育的习俗
说这些是习俗虽稍显牵强,但在自然生育模式下,藏区的确存在着较为普遍的早育、婚前生育和非婚生育的现象。
早育并没有十分明确的年龄界限,通常是指19岁以前、尤其是17岁以前低年龄段的生育。从历史到现实,在西藏都可见到这样一个现象,藏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和平均初育年龄均较高,但早育的人数与比例却不低,说明一部分藏族妇女在正常年龄生育甚至晚育,而另一部分则低龄早育。据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1989年的西藏妇女尽管总体上平均生育年龄和平均初育年龄高于全国,但15~19岁年龄段的早育比例仍然较全国早育现象严重,(注:杨书章:《西藏妇女生育水平与生育模式》,载《中国藏学》1993年第1期。)而且还出现了4胎、5胎生育,这在百万人口以上的民族中是不多见的。(注:张路、张梅:《当代中国藏族人口》,载《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5期,第184页。)李有义先生在其1951年出版的《今日的西藏》一书中介绍道:“西藏一般的结婚年龄都很晚,世家偶然有例外,普通人都是在二十岁以后方结婚……同时结婚并不是唯一满足性生活的方法,习惯上婚前的男女可以自由交友,发生性关系也不禁止,所以一般青年男女很少有要求早结婚的。”(注:李有义:《今日的西藏》,天津知识出版社1951年版,第128页。)此书还写道:“西藏的青年女子因在婚前有一段自由浪漫的生活,有好些在婚前就生了子女。”(注:李有义:《今日的西藏》,天津知识出版社1951年版,第128页。)
早育大致可分为婚内早育与婚外早育,婚内早育指早婚引起的早育,婚外早育则为婚外生育之一种。婚内早育在甘肃藏族中较为常见,而婚外早育在西藏的妇女中相对多一些。婚外生育是生育与婚姻相互分离的特殊现象。这种分离表现为暂时性分离与永久性分离:暂时性分离即为婚前生育,在西藏等藏区常可见到带有一或二个孩子的母亲与孩子的父亲举行结婚仪式的场面,婚前生育与早婚早育一样是早育的重要原因;真正与婚姻永久性分离的生育就是非婚生育,其中既有早育者,也有非早育者。据西藏大学1988年统计资料显示,牧区和农区非婚生育的比例分别为6.7%和4.0%。(注:《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中国人口出版社1993年版,第46、47页。)
从优生学的角度看,过早年龄的怀孕、生育对少女本身是危险的,少女妊娠可造成高母婴发病率与死亡率。一方面是因为低龄孕产女自身的身体和心理均未发育成熟,不具备健康生殖和抚育后代的能力,在现代社会甚至还会影响其学习和就业的机会;另一方面低龄段的少女生育的后代先天发育不良,使低体重儿的比例与围产期新生儿的发病率、死亡率均较高。(注:正常新生儿体重一般应为3000克,低于2500克的称为低体重儿。围产期的计算有3种方法:第1种从孕期满28周至分娩后7天;第2种从孕期满20周至分娩后28天;第3种从孕期满28周至分娩后28天。我国和世界大多采用第1种方法。)如在日喀则地区人民医院妇产科统计的2101例分娩中,15~19年龄段妇女的围产儿(一般指出生后一周左右的新生儿)死亡率达117.65‰,是所有年龄段最高的。(注:央宗、覃章美:《围产儿死亡100例临床分析》,载《西藏医药杂志》1997年第4期。)山南地区人民医院妇产科的调查证实,19岁以下年龄妇女所生低体重儿的发生率为26.4%,而在25~29岁年龄段所生低体重儿的发生率则为11.97%,(注:廖智慧、黄志峰:《高原低体重儿及有关因素的调查研究》,载《西藏医药杂志》1997年第4期。)两者有显著差异。
非婚生育的结果往往是形成单亲家庭,虽然在西藏单亲家庭中的母亲与子女均不受到社会的歧视,但其经济状况和对子女的培养教育大多不如双亲家庭,这在国内外的研究中都得到了证实。故早育、婚前生育与婚外的非婚生育现象多是同优生学原理相抵触的,而且也只能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与存在;随着藏区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上述习俗自然会改变,被健康、合理的生育习俗所取代。
(三)男女婴家庭地位基本平等的习俗
抛开宗教因素与社会地位的影响,单就家庭而言,由于自然生育模式的支配,对所生子女的性别藏族一般也采取了顺其自然的态度;另外,由于高原地区后代成活率低,藏族家庭大都喜爱孩子,母亲在家庭中的地位也较高,故无论男孩或女孩在家庭中并无大的区别。普遍的现象是,大多数分娩完成以后,无论是男婴还是女婴,父母与家人均能欣然接受并给予基本相同的待遇,周围的人群及其家族对生女婴的母亲及女婴也不会有歧视性的言行,不存在“男尊女卑”的观念,在藏族中也从未听说过因性别歧视原因而出现的弃婴或溺婴现象。
虽然没有性别歧视,但由于两个特殊原因,藏族家庭存在相对更愿意生男孩的倾向。第一个原因是为了缩小男女性别比。在历年的统计中,藏族的男女性别比均小于100,在实际生活中,人们也能直观感觉到藏区的男性少于女性。第二个原因是因为藏族男婴的死亡率明显高于女婴,人们自然希望生更多的男婴以弥补男婴数量的不足,这种倾向性与重男轻女形成的性别歧视是有本质区别的。据1990年人口普查显示的西藏全区婴儿死亡率为97.40‰,其中男婴为106.50‰,女婴为88‰。(注:黄荣清:《西藏人口死亡率水平及其特点》,载《中国藏学》1993年第1期。)
生殖崇拜是以生育繁衍为目的,积淀着人类本质力量外显或内隐的一种社会民俗现象,是原始社会人类文化和原始思维的遗留。世界各地的各族先民几乎无一例外地经历过生殖崇拜阶段。(注:盖山林:《我国生殖崇拜岩画——原始生育信仰的历史画卷》,载《美术史论》1990年第1期。)藏族的生殖崇拜甚至延续到了今天,原因除了与其他民族一样源于对孕育现象的神秘与无知,源于对自身再生产的关切以外,还与本民族的生育特殊性有关,其中与藏族的妇女中终生不育率偏高有直接关系。
许多研究西藏人口的文献显示,虽然西藏妇女多育较常见,但这只出现于有生育能力的妇女群体中,而另一部分妇女由于各种原因终生不育或有少量生育后丧失生育能力。据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1981年60~64岁年龄组未育妇女占同龄妇女的17~22%。藏族地区60~64岁年龄组妇女出生于1917~1921年,到全国解放时已经29~33岁,到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时已经38~42岁,因此她们不育的原因和行为是属于旧社会造成和遗留下来的,也就是说在封建农奴制下的藏族妇女约有1/5左右不能生育孩子,这便成为旧社会藏族人口停滞、甚至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注:张路、张梅:《中国藏族人口的发展变化》,载《中国藏学》1988年第2期。)西藏妇女的终生不育率高,一方面是不婚率较高,而主要原因是受不孕症的危害。不孕症与旧西藏医疗条件差、卫生习惯不良,特别是与以性病为主的多种疾病的流行有直接关系。
无论这一部分妇女终生不育或生育力低下的原因如何,都必然加剧藏族原本存在的生殖崇拜以及寻求精神慰籍和获得生育力的希望。
(一)女性崇拜
藏族原始的生殖崇拜现象至今仍在许多地方可以看到,对女性的崇拜主要表现为对女性的身体和女阴的崇拜。对女性身体的崇拜在藏区的艺术作品中表现较多,如在古代岩画、唐卡、寺庙的壁画及各种雕塑中,许多女像是裸体或半裸体,以上半身的半裸像最为常见,特征主要是胸部丰满、乳房突出,即使是“女佛”、“仙女”也不例外。部分女像中还能明显看出怀孕女性的特征,用腹部明显隆起、乳房高耸、臀部宽大等手法,直观形象地反映了藏族先民对孕育主体的认识,如在布达拉宫保存的佛祖释迦牟尼画传的布画唐卡中,就出现了典型的孕体形象。(注: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布达拉宫》,文物出版社1988年10月第1版,第114、115页。)
对女阴的崇拜可在自然物象崇拜中得到印证。如在西藏米林县南伊沟附近的一座山上,有一个叫“康珠桑波”(圣雅空行仙女)的山洞,因洞的两侧各有一座相对较矮的山峰,当地人根据这一特殊地貌,把它说成是一位分腿端坐的仙女,而山洞的位置和形状恰在这位仙女的会阴部,所以,藏历每月的15、25两日,附近的珞巴人和藏族人都来拜山,拜山的人都要带两把柏叶,进洞前将其投入煨桑灶,并绕着它转三圈,边转边祈祷。(注:刘志群:《珞巴族原始文化》(下),载《民族艺术》1997年第2期,第55页。)当然,这种女阴崇拜不仅在西藏,几乎在我国各民族的早期陶器、岩画、雕塑及自然物象中均有广泛存在。这些体现了人们祈求生育、繁衍后代的迫切愿望和对孕育主体——女性的崇拜心理。
(二)男性崇拜
一般认为男性崇拜晚于女性崇拜,大约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晚期与父系氏族社会早期的过渡时期。(注:赵国华:《生殖崇拜文化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55页。)对男性的崇拜主要表现为男根的崇拜,即对男性生殖器的崇拜。男性崇拜一方面源于男性在社会生活的作用越来越超过女性,另一方面是人们逐渐认识到了男性与生育不可分割的关系。藏族社会中的生殖崇拜更多表现为男性崇拜。
藏族不育妇女在藏历每月15日转山转湖的日子里,来到湖边,手持转经筒,拿一个形似男根的木陀,心怀诚意在湖边不停地转着,口中念念有词,祈求神湖赐子。(注:徐桂兰:《中国生育习俗的民族学解读》,载《民俗研究》1998年第2期,第23页。)至今在位于青海同仁浪加村西北方向的藏族山神庙内仍供奉着长约20公分的男性生殖器(木雕)和裸体全蹲姿态高约25公分的女性(木雕,称“龙女”),凡求子的妇女都来此庙拜神点酥油灯。每年一度的“六月六大会”上还要穿插求子作喜剧表演的段落,该舞由一青年男子表演,舞者左手握木雕男性生殖器,右手拿木雕裸体龙女,边舞边用左手的木雕男性生殖器在右手龙女的会阴部晃悠。在表演中还用此木雕生殖器点击那些因不育而来求子的妇女的阴部,意谓该妇女受冲得子,来年会生育。(注:马达学:《青海民俗与巫傩文化考释》,载《青海民族研究》1999年第1期,第97页。)这些求子习俗能延续至今,证明人类对生殖的需求与崇拜从古至今并未改变。虽然佛教认为的人生八苦之中,生育之苦被列为八苦之首,但对那些不能生育的藏族妇女来说,生育的痛苦也许是最好的良药,既能治愈她们心灵的不安与焦灼,又能满足她们生育子女和抚养后代的渴望。
西藏其他民族的生殖崇拜也各具特色,珞巴族新巴部落就流传着一个关于“卡让辛”崇拜的神话传说:天地诞生之时,大地上除了河流、山峰、森林外,什么都没有,天神便把太阳的女儿冬尼派到大地上。冬尼来到地上,感到全身发痒,便在森林里一种叫“卡让辛”的树上蹭痒,不知不觉地怀了孕,生下了第一个人,从此大地上才有了人类。故在现今珞巴人的观念中,仍把“卡让辛”当作男性生殖器来崇拜,认为粗壮的树干象征着阴茎,葱茏苍翠的树枝和树叶象征着男性的阴毛。其实,以树作为一种生殖崇拜的对象,并赋予它生育能力的不仅是珞巴族,在其邻近的藏族、门巴族以及世界上其他民族或地区也有遗存。如藏族把一种称为宇宙树的神树,看作是富有生命力和生育力的,这种树如果长在神山圣湖旁,就更富有神力而备受人们的崇拜,有人不生育或祈求生子时,就去朝拜祈祷。(注:刘志群:《珞巴族原始文化》(下),载《民族艺术》1997年第2期,第51页。)
生殖崇拜尤其是男性崇拜在藏区历史中广泛存在,在现实社会中也有遗存。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随着人们对生育本质认识的提高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生殖崇拜将会成为历史的遗迹,毕竟现代医学发展到今天,绝大多数的不育症、不孕症已能得到准确诊断并给予相应治疗。对那些完全丧失生育能力的人还可以通过人工生殖技术的实践来达到繁衍后代之目的,如试管婴儿、人工授精技术等。
各民族围绕着孕产妇的分娩及新生儿的养护工作也都有不同的习俗。由于这一阶段相当于优生学与医学上提出的“围产期”,是生殖健康中最关键的一个阶段,关系到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甚至生死安危,所以围产医学属于优生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旧西藏,由于疾病及接生和养育方法的不适当,更由于没有受过科学训练的助产士,卫生条件又很差,导致初生婴儿死于抽风者(破伤风)占十之三四;生下来以后,不饲以母奶,反先给以糌粑汤,谓这样可以给婴儿开胃,结果婴儿的胃不但没有开,倒先得了消化不良症;有的生下来几小时,有的过了2~3天就给婴儿满身涂上酥油,放在太阳底下晒,谓这样婴儿长大后就不怕太阳了,结果晒坏的或得了肺炎的也很多。这样出生率虽很高,但能长大的则极少。(注:李有义:《今日的西藏》,天津知识出版社1951年版,第131、132页。)另外,藏族的怀孕妇女,以前大多得不到产前充足的营养与休息,使孕产妇的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按优生学要求,孕妇要有足够的营养维持自身健康,供给乳房、子宫和胎盘的需要,给胎儿提供优良的发育环境,并为分娩和授乳作准备。
更为严重的是宗教和世俗中一些歧视妇女或对生育有偏见的思想又误导人们不重视、甚至蔑视产妇的分娩,常常连最基本的安全与卫生条件也得不到保障。由于藏传佛教视生育为不洁,牧区妇女分娩多在帐篷外,狂风大雪也不能在帐篷内生产;(注:杨健吾:《提高民族人口素质应注意改革落后民俗》,载《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91年第2期。)农区有些地方,妇女分娩也只能在牛棚、羊圈之中。(注:赤烈曲扎:《西藏风土志》,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74~176页。)这些陋习无疑是造成农牧区孕妇与婴儿死亡率高,从而导致近代藏族人口大幅度下降的生育习俗方面的原因。
民主改革以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西藏的妇幼保健工作有了很大改善,孕产妇与婴幼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人口呈高速增长态势。不过,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藏族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在西藏历年的统计中仍明显偏高,这与西藏的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起点低、开始晚有关,也与西藏地广人稀、地区发展不平衡有关,如1994年新法接生率城镇已达到91.75%,而农牧区只有57.58%。(注:见《西藏医药杂志》1995年第4期,第24页。)
因旧法接生使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有产后出血、分娩异常(难产)及产后感染等;新生儿则主要死于由不洁接生所导致的破伤风或其他感染如肺炎等。上述问题如在医院或妇幼保健院住院分娩情况下,大多可以避免和解决,从而使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系数大幅度提高。特别是对那些高危孕产妇(如大龄、身体有畸形、有心脏病或高血压等疾病以及生过畸形儿或死胎者等)进行定期监测、住院分娩,便可以大大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另外,对那些因各种原因不能住院分娩的孕妇应当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接生人员实行消毒接生。
正是由于新生儿与婴幼儿死亡率高,生命显得弥足珍贵,于是庆贺生命诞生的贺生习俗随之产生。藏族小孩一旦生下来便得到了比母亲还要优厚的待遇。(注:赤烈曲扎:《西藏风土志》,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74~176页。)通常婴儿出生后第3天要举行一次庆贺活动,俗称“旁色”,届时,主人在家门口堆一堆小石子(生男孩堆一白垩小石子,生女孩用石不限),在石堆旁点燃松柏香枝,亲朋好友带青稞酒、酥油茶、糌粑、鲜酥油以及孩子的衣服、帽子来祝贺。(注:徐桂兰:《中国生育习俗的民族学解读》,载《民俗研究》1998年第2期,第25页。)这种习俗的用意除了庆贺以外,还有除秽的意思,即为小孩清除污秽,预祝健康成长。
孩子满月以后,便要选择黄道吉日,举行出门仪式,这应算是婴儿出生后第二次庆贺活动。出门时,母亲和孩子均要换上新衣服,由同样着新装的家人陪同先到寺庙朝佛,祈求菩萨保佑新生儿长寿,在世上少受灾难;然后再到亲朋好友家串门。(注:赤烈曲扎:《西藏风土志》,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74~176页。)这些贺生习俗在其他民族中也广泛存在,除了满月外,孩子满百日、满周岁、每年的生日等也常常举行一定的庆贺活动,反映了人们对生命的珍视,寄托了父母和家族对后代的祝福与期望。
传统优生学主要研究遗传因素对生育的作用,现代优生学包含的内容则非常广泛,已不限于只研究遗传因素的影响,而是研究一切最终导致生育异常的因素,如研究出生缺陷(畸形学)和一切可以改善和提高人类自身身体与精神素质的条件因素和措施,这其中既有遗传因素,也包括环境因素。环境因素不仅涉及地理环境和民族、人种的差异,而且包括亲代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别是胚胎生长发育的内外环境(优境学)等。因此,优生学实际上是一门由多学科相互渗透的边缘学科。
西藏属青藏高原的主体部分,自然地理环境十分特殊,平均海拔在4000千米以上,高寒缺氧、气候多变对妇女的孕育影响有多大,藏族妇女及其后代对高原环境的适应性如何,是否具备优生的条件与基础,等等,都值得研究。
高原医学与现代优生学的研究证实,在高原环境下对人的影响最大的因素是低氧,即空气中氧分压太低。目前国内外学者一致认为高原环境可使新生儿体重下降,死亡率增高;大量研究表明海拔高度与低体重儿出生率呈正相关关系。如山南地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在接产的1149例新生儿中低体重儿204例,其发生率为17.75%,其中早产儿低体重发生率73.44%;足月低体重儿发生率14.74%。仅足月低体重儿就是长春和乌鲁木齐报道(这两地的发生率分别为5.75%、4.83%)的两倍多,表明高原低体重儿发生率显著高于我国其他地区。另外,在这204例低体重儿中仅在围产期内就死亡(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49例,死亡率达24.02%,更是远远高于内地,如长春的低体重围产儿死亡率为8.4%。(注:廖智慧、黄志峰:《高原低体重儿及有关因素的调查研究》,载《西藏医药杂志》1997年第4期。)
虽然低氧环境确实不利于胚胎的生长发育,容易导致低体重儿比例增加,但与其他民族相比,世居高原的藏族通过漫长的进化过程,特别在生产力和医疗水平都很低下的情况下,长期经受着恶劣环境的自然选择,不断淘汰掉不适应高原环境的个体,通过长期的遗传和变异,今天生活在高原上的藏族群体从形态到功能都已基本适应了高原环境,(注:云登卓玛、扇敏娜、卓嘎、Susan Niermeyer:《拉萨市藏、汉族胎儿生长发育比较》,载《西藏医药杂志》1997年第2期,第7页。)即与非世居高原的民族相比,世居高原的藏族具备了对低氧环境的遗传性适应能力,可以代偿低氧对胚胎发育的影响。这种对低氧环境的群体适应和遗传适应可以说为藏族的优生提供了最好的生物学条件与可能。
如果在社会环境中也能提供完善的优生学机构与服务,则优生在高原的藏族妇女中完全可以实现。国内的研究不仅证实了与移居高原的后代相比,世居藏族在胎儿期已出现低氧适应优势,(注:钟天乐:《高原胎盘的巨体检测和组织学计量观察》,载《中华妇产科杂志》1983年第3期。)而且显示在高原环境下出生的藏族新生儿之体重、身长和头围均高于同一海拔高度出生的汉族新生儿。(注:云登卓玛、扇敏娜、卓嘎、Susan Niermeyer:《拉萨市藏、汉族胎儿生长发育比较》,载《西藏医药杂志》1997年第2期,第7页。)另外,在社会经济环境相对较好的拉萨地区,藏族新生儿出生平均体重与平原地区出生的新生儿平均体重已相接近。(注:邓西平等:《3939名藏汉族新生儿出生体重的统计分析》,载《高原医学杂志》1989年第1期。)
从历史上看,藏民族的各种生活习俗中也包含了许多与优生学观点或要求相一致的内容,如坚决反对近亲结婚。西藏地区的藏族有一个优良传统,那就是禁止同一祖先的后代通婚,如若发现违犯者,轻则将其驱出本庄园,重则装入牛皮袋扔到河里淹死。在许多农牧区流传着这样的说法:“人是骨头和肉组成的,骨头是父亲留下来的,肉是母亲给的,骨头是永远不能改变的,所以父系亲属永远不能通婚,而肉是可以改变的,所以母系亲属传到7代以后,便可通婚。”这种远血缘婚姻形式,有利于促进藏族人口素质的提高。(注:张路、张梅:《中国藏族人口的发展变化》,载《中国藏学》1988年第2期。)甘肃藏族由于禁止近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配,因此出生的婴儿很少有畸形、痴呆等现象。(注:结古乃·桑杰:《甘肃藏族人口婚姻家庭状况》,载《中国藏学》1994年第3期。)
藏族这种禁止近亲结婚的习俗在其他欠发达地区的民族中是很少见的,我们常见到包括汉族在内的一些民族因近亲结婚而酿成的恶果,后代中智力与身体有缺陷的发生率远远高于非血缘婚,这种生育只能称为劣生。
另外,还要指出:在以自然生育模式为主流的背后,藏族中仍隐含了一些控制或节制生育的思想与手段,这与现代优生学提倡的少生促进优生的观念相吻合。当然,这一部分想节制生育的藏族主要出于经济的原因,过多的生育大大加重了一些贫困家庭的负担,为了减轻生存的压力,自然产生了节制生育的念头。不仅如此,他们实现节制生育的具体方法也实用而有效,主要的可归纳为三种:一是晚婚,通过晚婚达到晚育从而少育的目的。二是家庭中兄弟多的常只留1人在家娶妻生子,其余的多到寺庙当喇嘛(当然,另有一部分会招赘到女家为婿),而西藏盛行的藏传佛教大多不允许教中僧尼与世俗男女婚配,使大批具备生育能力的成年男女与生育行为分离,自然使人口数量得到控制。三是药物避孕。据近人研究,藏、彝、傣等民族很早就知道某些药物有避孕的效果,并进行了使用。(注:方铁:《南方古代少数民族婚育习俗面面观》,载《民族艺术研究》1999年第1期。)
最后强调的是,优生学的实践虽能使藏族社会获得更多身体和智力优异的婴儿,但同样重要的是对这些先天素质优异之后代的教育与培养,特别在婴幼儿时期的教育是关键,既不仅要优生,还要优育。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藏民族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换句话说,优生优育是一个民族腾飞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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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学(Ecology),是德国生物学家恩斯特·海克尔于1866年定义的一个概念: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体与其周围环境(包括非生物环境和生物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目前已经发展为“研究生物与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科学”。有自己的研究对象、任务和方法的比较完整和独立的学科。它们的研究方法经过描述——实验——物质定量三个过程。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概念和方法的引入,促进了生态学理论的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福斯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产生背景剖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成为现代生态哲学界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美国的约翰·贝拉米·福斯特代表了这股西方思潮的最新和最高水平。通过对其理论背景的分析,为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提供借鉴。
【关键词】福斯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生态危机;和谐社会
自人类诞生之日起,自然界就有了对立面,它不再是一个按照缓慢节奏进行演化的自在世界,而是逐步变成了人化自然,但人们改造自然的同时也造成了对自然的损害。工业革命以前,人类干涉自然界的能力较低,规模较小,其消极作用不易察觉。工业革命以后,资本主义经济的空前繁荣就一直伴随着严重的生态问题,特别是当今时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大大增强了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然而,由于人类对生态重要性和生态资源的无知,不顾自然规律的要求,狂妄地“向自然宣战”,粗暴的“战胜自然”,使人类赖以存活的自然生态失去了平衡。当人类还在为控制自然沾沾自喜时,自然已经向人类展开疯狂报复:资源短缺、生态失衡、环境污染、人口爆炸等,这一系列问题已对人类的生存构成严重威胁。
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说明,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严重脱钩,我们正处在人类与地球关系的历史拐点上,人类必须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这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各个国家、各个阶层的人们都为此殚精竭虑、出谋划策,力图扼制自然生态的进一步恶化。马克思主义由于其理论的开放性,对于生态学的思考成为其理论的增长点。一些学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生态环境问题做出了理论回应,由此出现了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潮。
(一)国外研究概况
国外对福斯特的思想研究主要是美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既有批评其理论的,还有肯定其理论的。批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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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多种原因,中西方的教育存在着显著的不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西方教育的差异及其产生的根源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中国和西方国家相比.由于民族、地域差异和历史发展上的差异.两者在教育上表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中西方教育的差异作为一种事实性存在,现在已经被许许多多的人所认识,并作为我国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参照系,对我国当前的教育改革产生了重要影响。
关键词:中西方教育;差异
中西方教育的差异.自古以来就存在。近代以来,随着“西学东渐”运动的兴起和国门被西方列强打开后.国人开始瞩目西方教育的另一种景观。中国近代著名启蒙思想家严复、学贯中西的大学者王国维等,对中西方文化、教育上的差异已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严复首先从宏观方面分析了两种文化体系的根本区别,指出:“尝谓中西事理,其最不同而断乎不可合者,莫大于中之人好古而忽今,西之人力今以胜古;。”其次在“为学”方面,严复也意识到,“中国夸多识.而西人尊新知。”的确,国人勤学苦读、博闻强记,可谓满腹经纶,但探索新知的勇气和精神却不足。而自由的原则是西方教育中的一条重要准则,但在我国避讳很深,强调的是“顺从”。”将中西方教育内容方面各有倚重的情况看得非常真切。
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后,对中西方教育差别的讨论更为深刻。著名美藉华裔科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教授也指出,中国传统的教法是,一步步地教、一步步地学,这与中国的整个社会都强调“守规矩”有关。这种教学方法有好处也有坏处,最大的一点好处是,比较有耐心,比较了解要学好一样东西,需要努力,有个过程,不能一下子学到手。传统 教育方法训练出来的小孩,可以深入地学到许多东西,这对于他进大学、考试有许多帮助。但是,对做研究工作来说则有妨碍。
由于过去的学习方法是由人家指出来的路你去走,做研究所需的方法则要自己去找。这里有个习惯问题,忽然一下于要自己去找路.就有点觉得茫然。当代著名心理学家林崇德教授在对比东西方教育的不同后总结:西方的教育,重视培养学生广阔的知识面、创造力、适应性、独立性和实践能力。这种教育模式突出地表现在以培养学生适应性为基础,训练动手(实践)能力为手段,增长创造能力为根本,发展个性为目的。东方的教育模式,则重视培养学生精深的知识、逻辑思维、理解能力、统一规范和集体主义精神。这种教育模式突出地表现在以理解知识是基础,崇尚读书(理论)为手段,发展逻辑思维为根本。追求统一规范为目的。
中国的教育方法,强调上行下效,要求教师以身示范,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表率;学生则亦步亦趋,机械摹仿。不能有丝毫的违背。西方的教育概念中的教育方法没有什么限制,这也是西方课堂气氛活跃、师生相处比较随意的原因所在。教育教学方法差异产生的根源之一,就是东西方教育宗旨的不同取向。由于中国看重教育的“道德教化”功能,便要求中国的教师努力成为道德和行为的“表率”。于是。教师在课堂上、在学生跟前显得一脸严肃.装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教师一本正经,学生自然也不敢造次。这样,中国的课堂内外有了许多的规矩,连学生的坐姿、举手的姿势都要“标准”。难怪国外一教育考察团参观了国内一所幼儿园,看到孩子们两手背后、一动不动地端坐着,误以为自己走到了“军营”而不是学校。另一方面,中西方为教育设定的宗旨要在学生身上体现,中国需要一个从无到有的培养(外铄)过程,西方的教育观念则是把学生内在的潜质发挥出来即可。
为达此目的,中国的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往往是满堂灌.大搞“一言堂”,教师讲,学生听;教师做,学生看;教师考,学生背;这已成为为中国学校教育的一道主要风景线。与中国课堂气氛过于严肃相比,西方的课堂则显得融洽和宽松.外在的规范少了.教师主要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学生的思维。也就是说,省去了形式上的繁文缛节,让学生的思维更专注于各种各样的问题,使学生在开放的环境中凸现其创造性。
教育活动主体。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是教育活动过程中两个基本的人的因素。由于中国的教育观念中对学生是一种不信任的态度,不相信学生具有自觉学习的积极性,要求教师必须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所谓“师高弟子强”、“教不严,师之惰”等,都反映了中国教育把整个教育活动的重心放在了教师方面。西方把教育定义为“引出”.如苏格拉底的“产婆术”,教师只是一个“助产士”,教育的主体却在学生一边。也就是说,中国的教育常披理解为他动性社会行为,西方的教育则被理解为自动行为。受此影响,中国学生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习惯于接受而不习惯于思考和怀疑。相反。西方国家的学生喜欢提问,教师也鼓励学生要敢于向权威质疑。热衷于辩论,使自己混乱的知识体系在辩论中剔除糟粕和谬误,从而获得迅速的进步。
“守成”与“创新”是每一个人在现实生活都要面临的任务。相对而言,中国更注重“守成”,西方则更为注重“创新”。教’并非点到为止,而是强迫学生去全盘接受所‘教’的内容。以这样的教育方式训练出来的学生,个性受到压抑,创造性被窒息。西方相对宽松的教育氛围,使学生个性得到张扬,创造性得以发挥。总之,现在我们谈论的中西方教育的差异,几乎都能够在这里找到最初的源头。难怪有学者说:“中西教育观的差异在其原初性文化那里便已初现端倪了。”
尽管中西方教育在各自的文化土壤中历经几千年的发展和演变.教育自身不断被丰富和完善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中西方教育在上述几方面的差异也不断得到强化。但从本质上看,几千年来中西教育差异的实质在总体上并无根本性的改变。由此可见,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人造现象”。是按照人类自己对教育的认识并通过人类自身的实践活动来建构教育的。中西方教育在其发展之初是还处于相互隔离状态的两个独立存在,二者对教育的原初性理解作为教育发展的认识论基础,对教育的操作范式具有很强的规约性,充分反映出人类认识对自身实践的巨大反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中西方教育的原初性定义,已在思想上勾勒出了各自教育发展的“蓝图”。并在随后的教育实践中逐步生成了中西方教育各自的特点及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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