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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伦理规范是观念和道德的规范。它要规范什么呢?简单地说,就是从观念和道德层面上规范人们从事科技活动的行为准则,其核心问题是使之不损害人类的生存条件(环境)和生命健康,保障人类的切身利益,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科技伦理作用再认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关于科技伦理作用再认识全文如下:
内容摘要:科学技术是人类社会的重要活动方式,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直接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发展,然而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使得某些科技活动对整个社会起到负面和消极作用,为了更好的发挥科学技术对社会的积极作用,必须从多个角度进一步加强科技伦理对科技活动的引导和规范,从而使科技活动朝着更加有利于人类,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科学技术 伦理危机 科技伦理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的重要性已经被世界各国所共识,从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进程来看,先进生产力取代落后生产力,都是由于科学技术进步所引起的。尤其是在今天,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加快了社会发展的步伐,极大的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极大满足了人们物质文化的需要。然而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多样性,在某些情况下进行科学技术的研究和运用,也会导致恶的结果。如果失控,将会导致人类的灾难,为了克服科学技术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我们必须更加重视科技伦理在科技活动中的作用,通过科技伦理知识普及、教育、认识,不断深化科技伦理在科技活动中的影响,规范人们的科技行为,使人们的科技活动产生善的结果。
人们说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其实科学技术本身并没有善恶之分,只不过从事科学技术活动的当事人对于利益的不同考虑和追求,才导致了科学技术所产生的两种不同结果。一项科学成果,一种技术手段,往往既可能被用来为人类造福,也可能被用以满足某些人的邪恶需要。科学技术,尤其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并不是所有的都按照人们的良好愿望行事,于是在发展过程中,给人类生存、社会生活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们对某些事物及客观规律的认识还处于“必然王国”阶段,在运用科技手段对某些事物及其客观世界进行改造时,只预期到好的结果,没想到可能带来的负面作用。当人们为取得的成果欢欣鼓舞时,往往会忽视可能出现的“副作用”苗头,当危害性充分暴露在大众面前时,往往积重难返。例如,由于工业化高速发展所导致的环境污染、温室效应、臭氧空洞等等,都是人们认识不足所造成的,
(2)为了本国、本民族的狭隘政治经济利益,利用科学技术为手段损害他国、他民族以至全人类的利益。例如,世界头号强国美国利用自己强大的军事科技到处干涉他国内政,侵犯他国领土,把科学技术作为其称霸世界的工具。
(3)为了小团体利益,损害社会公众的、国家的以至人类的利益。例如:一些企业在利润的驱动下,在运用科技手段制造商品时,也在向自然,向江河湖海、向大气中排放出污染物质,从而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因受到严重污染而恶化。特别是一些高污染企业,为了自身的一点利益,根本就不顾生产给自然、人类社会所带来的危害性,造成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生态危机。
(4)为了个人的私欲而使用科技手段造成对他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损害。如电脑黑客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数据的丢失,系统的瘫痪或者闯入别人的计算机偷看别人的隐私,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人类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生活。
(5)由于人类盲目地滥用、误用科学技术成果造成难以处理的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如生育技术、安乐死、转基因技术等等。特别是遗传基因技术,克隆技术的滥用会带来生命伦理上的混乱,破坏人类正常生活秩序,后果不堪设想。
科技伦理是对于科技活动的道德引导,是调节科技工作者相互之间、科技共同体与社会之间诸种关系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等等的总和。科技伦理的重要性在于,一方面可以使科学技术的运用得到明确的道德理性的指导,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出于邪恶目的利用科技成果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作为道德理性的科技伦理又可以弥补单纯的科技理性之不足,增强科技工作者对于科技开发之后果的道德责任感,从而以道德理性的自觉来最大限度地消解科技理性在社会负面作用上的不自觉。
在科学技术发展史上,有不少科技工作者科技伦理意识是非常强烈的。例如: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就曾经向准备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青年人发出过这样的忠告:“如果你们想使你们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类,那么,你们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关心怎样组织人的劳动和产品分配这样一些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用以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于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作为一个有重大影响的科学家,他一生发表的关于反对战争、争取和平的言论就有上百万字。他曾不倦地为原子能的和平利用而奔波呼吁,以满腔热情投入反对原子弹屠杀当中。与此相反,也有不少科技工作者因为缺乏科技伦理素养,被世人所唾弃。例如,当前有“女疯子”之称的“克隆援助公司”总裁布瓦瑟利耶为了实现个人野心,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宣称已经在克隆婴儿,这种违反科学伦理精神的行为,遭到世人的强烈批判。两类不同的科技工作者事例,生动说明了科技伦理在科技活动中的重要性。
科技伦理虽然并非科学技术自身所固有,但它是科学技术外部的一种控制手段,科技伦理可以通过内化于科技工作者的途径,成为科学技术活动中的一种内在力量。科技伦理是一套具有道德涵义的规则系统,它可以告诉和教育人们:“什么样的科技活动是善的或者是恶的;什么样的科技行为是应该做的或者是不应该做的;人们应该通过科技活动为人民、为人类造福,而不应利用科技去作恶。”当这些规则系统被人们普遍接受并成为公认的调整人们在科技活动中的关系的行为规范时,绝大多数人就会自觉地按照这些行为规范去进行科学技术活动,自觉抵制不良的科技行为。
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相互之间的联系和依赖性不断增强,共同生活对人们的行为规范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并产生协调相互关系和行为准则的道德标准。对那些于共同生活有利的科技行为,被认为是好的、善的、高尚的,要加以赞赏和表彰,给予某种荣誉,如我国著名水稻专家袁隆平由于为我国农业科技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受到国家和人民的高度赞扬。而对那些不利于或破坏共同生活的行为,如有人利用科技手段制造假币、假冒商品、窃取各种技术资料、利用电脑作案等行为,认为是不好的、丑恶的,人们就会加以鄙视和惩罚。科技伦理中的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的评判,控制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维持一定的社会秩序,如果有人违反了人们共同遵守的科技道德,社会往往就会通过舆论,通过批评教育等多种手段来对违反科技道德者实行帮助和“制裁”。
科技伦理是一种道德规范,它在人们科技实践活动中只能起到倡导作用,它并没有强制性力量, 如果有人偏要反其道而行之的时候,其规范、调整作用就显得苍白无力,因此仅靠行为人的自律是不行的,还必须靠管理、法律等手段约束人们的行为。在这个时候我们就必须考虑把科技伦理道德上升到法律高度,通过法律的权威性来约束科技活动中的失范行为。管理的规范和法律的约束具有强制性、权威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能够从不同层面对人们的科技行为进行硬性约束,法律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社会规范,它的直接作用就是惩恶。笔者认为为了更好的发挥科学技术的积极作用,就必须使科技伦理的规范作用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使其发挥更好的导向作用。
(1)对于已经形成共识的科技伦理道德,要根据具体情况,将成熟的被社会大众所接受的道德准则上升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和规范,通过法律和规范的约束性来规范科技活动,避免科技活动超出道德的界线。如中国科学院制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自律准则》,就规定了科学家的行为准则和社会责任,有利于正确科技道德观的形成。
(2)对某一些新的科技领域涉及伦理道德的行为,要根据已有的实践进行深入而细致的研究,尽快制定相应的条律条令,使人们的科技行为有明确的指导。如网络技术、安乐死、转基因技术、克隆人技术等等,都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引导这些新的科学技术,防止这些先进科学技术走向反面。在这些方面,一些国家已经走到了前面,如荷兰已经通过了安乐死法,美国通过了禁止克隆人的法律,这些法律对科技活动的发展已经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国家也必须加快在这方面的立法。
(3)世界各国应立足于世界人民的整体利益,加强政府间的交流和合作,通过双边和多边谈判,制定有关科技伦理道德的国际法准则和国际惯例,签订双边或多边协议,以伸张正义、遏制邪恶。例如环境保护、空间技术、武器的研制和使用(战略核武器、激光武器、反弹道导弹武器系统、生化武器、基因武器)等等。这些科学技术都是关系到世界和平与稳定,关系到世界人民生存的根本问题,如果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具有国际约束力的规范,这些科学技术就可能给人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必须加快在这方面的立法。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人类要更好的利用它,就必须重视科技伦理在其中的作用,必须把科技伦理所蕴含的精神贯穿于科技活动的全过程。通过科技伦理精神树立人们正确的科技观,使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睦相处,和谐共存,同时也要通过人文学科、伦理宗教、社会舆论等诸多途径,逐渐祛除人性中的邪恶成分,增强其仁爱成分,使人的精神境界不断升华,从而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善待自然。有理由相信,在面对21世纪科技给人类带来的各种挑战中,理性的人类将高瞻远瞩,自觉建立起与21世纪高科技时代相适应的21世纪科技伦理观,通过科技道德的调控,实现对科技的“扬善抑恶”,使之朝着服务全人类、造福全人类的方向发展。
[1]沈铭贤,科技与伦理:必要的张力,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1。
[2]甘绍平,科技伦理:一个有争议的课题,哲学动态,2000。
[3]爱因斯坦文集(第三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4]吕耀怀,科技伦理:真与善的价值融合,道德与文明,2001。
[5]吴恒斌,关于科技伦理与法的思考,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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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和科技成果的广泛运用,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与富裕,与此同时,也引发了各种伦理危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学生科技伦理道德现状的实证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采用问卷调查法研究大学生科技伦理状况。对8所高校的779名学生的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科技伦理道德明显缺失,主要表现在学术道德和对科技社会效应认知两方面。对此,大学生自身加强认知的同时,高校也应更加重视对学生科技伦理观的教育和培养。
关键词大学生 学术失范 科技伦理
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发达的物质文明。但随着高科技引发的食品安全、能源、环境、交通、网络等问题的出现,科技道德问题的日益凸显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大学生作为人才储备和国家发展的希望所在,对大学生科技伦理状况的研究愈发受到重视。然而现实是当今大学生在学术伦理道德的认知上存在很大的缺陷,许多大学生在论文写作、科研项目上存在严重的抄袭、作弊、造假等现象。同时,大学生对科技伦理效应的关注相对欠缺,其认知亟待提高。
科技伦理道德是指人们在从事科技创新活动时对于社会、自然关系的思想和行为准则,它规定了科技工作者在科技活动中所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科技是人类探索世界客观规律过程中知识和经验的积累。科技的进步促进了社会的发展。然而科学技术也是一把双刃剑。如何使用,由何人来掌控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结果。所以需要伦理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在新时期下,大学生的科技伦理道德也面临着巨大的冲击与挑战。大学生科技伦理道德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学术规范的了解以及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认识;二是对科技社会效应的认知即目前高技术引发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能源、交通、网络等科技伦理问题的关注状况。
(一)研究方法及分析工具
为了全面了解我国大学生科技伦理的现状,本研究以问卷调查为主,个案采访为辅的方式,在导师指导下自行设计问卷。通过实地发放问卷,再利用SPSS19.0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个案采访则更深入了解被调查者对科技伦理的态度与认知。
问卷设计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被调查者自然情况,据以分析不同的因素对大学生科技伦理道德的影响程度。二是学术伦理,了解被调查者本人对其自身及周围学术道德失范的态度与认知。三是被调查者对科技社会效应的认知,了解大学生对科技发展所带来的社会效应的关心程度和对待科技伦理的态度。
(二)研究样本说明
本项目以江苏省普通公立全日制大学和独立设置学院的本科生为调查对象。以方便和随机的方式选取8所学校,每所学校发放100份问卷。在发放问卷时尽可把握性别和年级的比例。其中研究生比例设置为30%,但由于部分学校无研究生,所以在最终数据有所差异。另外每所学校专业调查对象至少包含3个学科。问卷发放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进行,共计发放问卷800份,回收有效问卷779份,有效回收率97.4%。
调查对象中,女生占50.6%。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占数据总数的12.5%、67.9%、19.6%。其中专科一至三年级的比例分别是1.0%、7.2%、4.3%;本科一至五年级的比例分别是19.1%、21.4%、16.4%、10.2%、0.8%;研究生一至三年级的比例分别是9.1%、5.8%、4.7%。调查对象涉及10个主干及部分其他学科:哲学(1.5%)、经济学(8.6%)、法学(4.7%)、教育学(2.4%)、文学(6.8%)、理学(9.4%)、工学(42.7%)、医学(10.5%)、管理学(9.6%)、艺术学(2.6%)、其他(1.0%)。
(一)大学生学术伦理道德状况
对大学生学术伦理道德状况的探究,问卷主要从大学生对学术规范的认识以及对学术不端的认知这两个角度进行研究。
1.大学生对学术规范的认识
问卷通过调查大学生的学术论文写作情况来初步了解大学生对于学术规范的了解程度。调查结果显示,只有48.7%的大学生用规范格式写过学术论文。在论文格式上,有47.8%的大学生使用过中英文摘要,关键字的使用比例为67.1%,参考文献86.5%,脚注33%,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号只有15.5%。从结果可以看出,过半数的大学生没有用规范的格式写过学术论文。在论文必备的格式要件中,参考文献和关键字的使用程度较高,而中英文摘要、脚注以及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号较少被使用。这反映出当下大学生对于学术规范认识不足。
问卷还对老师和学校对大学生学术规范的教授和培养进行调查。调查的结果显示:12.8%的学生曾听老师详细讲解过学术论文规范写作的相关知识,大致讲解过的有37.6%,只是提到过的有29.8%,从没讲过的占19.8%(下图1);在学校是否开设学术论文规范写作的课程、讲座等相关活动上,经常举办的占9.9%,偶尔举办的有41.1%,从未有过的是10%,而学生自己不知道有没有的占到39%(下图2)。由此可以看出学校提供给大学生学习学术规范的资源较少,对学生学术规范意识的培养不够重视。同时学生了解学术规范的途径少,自我学习的意识不强。
2.大学生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认知
首先,我们通过调查大学生身边学术不端现象的存在情况来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整体把握。调查的结果显示,有25%的学生认为身边学术不端现象较为普遍,62.8%的学生认为存在一些,11.2%的学生觉得很少存在, 1%的认为身边不存在学术不端现象。再具体涉及到大学生学科竞赛、课题研究、论文发表等学术研究中的挂名现象,25.9%的学生认为存在并且很多,67.1%的认为存在但是少数,6.9%的认为不存在。由此可以看出大部分同学认为学术不端行为在大学生中广泛存在。这提醒我们要重视对大学生学术伦理道德观念的培养,尽量预防大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
其次,在大学生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危害的认识方面。有52.2%的大学生认为学术不端行为会浪费公共资源,损害公共利益,有81.4%的大学生认为会造成不正当竞争,有70.2%大学生认为会败坏科学界的声誉,阻碍科学进步。79.5%的大学生认为会造成学术虚假繁荣。由此可以看出大学生对于学术不端现象的危害有着较为全面深入的认识。 再次,面对身边存在的学术不端现象,大学生如何对待?我们首先通过问卷调查了大学生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关注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学术不端行为,16.4%的学生平时较为关注,46.6%的很少关注,35.6%的只是听说过,而1.4%的没有听说过。在对考试抄袭和作弊的态度上,40.8%的大学生是坚决抵制, 48.5%的大学生表示可以容忍但自己不作弊,10.7%的大学生持无所谓的态度。这样的结果让人担忧,大学生普遍不关注身边的学术不端行为,对于身边考试抄袭和作弊也是一个平和的态度。这样的结果和对于学术不端的危害的认识上就产生了一个悖论,一方面深刻的意识到了学术不端的危害,另一方面对于学术不端行为既不关注也不抵制。这表明我们需要推动大学将认识转化为实际行动来抵制学术不端,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最后,问卷从大学生对学术不端行为出现的主要原因以及减少学术不端的措施的认知进行调查。调查的结果显示:原因选项中,63.3%的大学生选择了“评价制度等有不合理的地方”,68.9%选择了“人们为获得利益而置道德、规范于不顾”,74.8%的选择了“人们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意识不强”,45.1%选择了“相应的法律的惩罚措施不够”。措施选项中,75.4%的学生选择了“完善的人才评价制度”,66.1%的选择了“用教育来提高学术道德和强化学术规范意识”,55.6%选择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64.4%的选择了“完善相应的法律惩治措施”。这样的结果也说明了大学生普遍赞同学术不端出现的原因是因为评价制度等有不合理的地方、人们为获得利益而置道德、规范于不顾、人们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意识不强、相应的法律的惩罚措施不够。要解决这种情况,需要完善的人才评价制度、用教育来提高学术道德和强化学术规范意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以及完善相应的法律惩治措施。
(二)大学生科技社会效应认知
下面将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分析当代大学生对科技社会效应认知的现状。
1.大学生科技社会效应认知的整体状况
关于大学生科技社会效应认知的整体状况,问卷中采取了相对简明的问题设计,从大学生对科技伦理的了解程度以及重视程度入手。调查结果显示,52.1%的被调查大学生不了解科技伦理,46.7%的大学生表示只是听说过,只有1.2%的大学生对科技伦理很了解。另外,96.7%的大学生认为科技伦理对于科技工作者的科研创新活动以及社会的作用很重要。由此可知,虽然绝大多数的大学生不了解科技伦理,但是他们心里还是有相对明确的价值判断,认为科技伦理对于科技工作者的科研创新活动以及社会的作用很重要。
2.大学生对科技伦理具体问题的认知状况
我们从现实生活出发,从生态伦理和信息伦理的角度,了解大学生对身边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关注程度和引起这些生态问题原因的分析,以及大学生对高科技引发的网络安全、道德问题的关注程度和认知。调查结果(如图3)所示,59.2%的大学生表示经常关注身边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36.2%的被调查者只是偶尔听说,只有4.6%的被调查者不太关注。对于环境污染的诱发因素,19.8%的被调查者认为人们的环保意识差, 14.6%的被调查者认为企业只重视自身发展忽略环保,31.8%的被调查者认为是政府对环境问题重视不够,54.4%的被调查者认为人口膨胀,54.4%的被调查者认为经济发展速度过快,还有2.6%的被调查者认为还有其他因素,如法制不健全,惩罚力度不够等。
对于高科技引发的网络安全、道德问题,39.9%的被调查大学生表示经常关注,54.2%的被调查者只是偶尔听说,5.9%的被调查者不太关注。关于沉溺网络社交以及身份虚拟化对人道德、情感的影响,50.2%的被调查者赞成网络让人肆无忌惮,逃避现实,49.8%的被调查者则认为网络社交只是一种生活方式。(如图4)
由以上的调查数据可知,大学生对生态问题的关注度较高。在导致生态问题的诸多因素中,过半数的大学生认为人口膨胀和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是主要原因。与生态伦理相比,人们对信息伦理的关注程度要低一些,当问及网络社交与道德情感的关系时,被调查者则出现了巨大的分歧,赞同与否定的观点各占一半左右。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大学生科技伦理道德整体偏低。在学术道德上,过半数的大学生从未写过学术论文,同时绝大多数的大学生对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欠缺认识。这可以从侧面反映出当今大学生学术研究意识的缺乏。另外,大学生学术不端现象较为普遍且存在关注度低、容忍度高的问题。过半数大学生在明知学术不端行为的严重危害下仍对其持放任和纵容的态度。在对科技社会效应的认知上,从现实生活出发,大学生对由科技引发的环境问题的关注和参与度较高,但对信息伦理的关注度较低,且在处理道德与网络的问题上出现较大分歧。
大学生科技伦理道德的培养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一方面大学生要通过学习与经验交流提升自身科技伦理道德修养,一方面需要学校通过安排课程、举办讲座等活动为培养大学生的人文情怀,提高大学生的科技伦理意识资源提供资源保障;最后还需要发挥社会自身的宣传和净化作用,给大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此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带动大学生科技伦理道德的提高。
大学生科技伦理道德现状的实证研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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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神话中很多故事都体现了人类征服自然勇于献身的科技道德品质。赫刺克勒斯的传说便是典型代表。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浅析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论文关键词:古希腊罗马科技伦理神话科学技术道德善
论文摘要:古希腊罗马时期是西方科学技术发展的活跃期,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是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雏形。它深受古希腊神话的影响;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是其核心;对后世科技伦理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和作用。
论文正文:
浅析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研究
古希腊罗马时期是西方科学技术发展的活跃时期。这一时期涌现出了许多著名的科学家、哲学家、伦理学家,如泰勒斯、毕达哥拉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诞生了众多学术流派。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正是在这片丰沃的文化土壤上孕育发展的。基于当时科学技术发展状况以及对人生的哲学思考,学者们提出了朴素的科技伦理思想,形成了该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理论框架。纵观西方科技伦理思想史,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雏形。研究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对我们认识现代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现状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古希腊神话折射了当时人们朴实的宇宙观、自然观,从中可以看出当时朴素的科技伦理思想。马克思说过:“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古希腊罗马时期,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十分有限,只能把对自然征服的渴望寄托于想象。神话中的神和英雄就是由想象创造出来的征服自然的化身。人们借助神话中神和英雄的力量达到征服自然的愿望。而在现实生活中,科学家是征服自然的杰出代表,这些神话故事反映的其实是现实生活中科学家和科技工作者征服自然的事迹。
1.赞扬征服自然造福人类的精神
征服自然造福人类是科技伦理的重要准则之一。这一准则最初体现在古希腊神话中提坦神普罗密修斯盗取火种送给人类的传说中。普罗密修斯为了帮助人类征服自然,违抗了众神之父宙斯的禁令,盗取天火给人类,教会了人类使用火种。这引起了宙斯的愤怒,于是宙斯命令火神赫淮斯托斯和强力神克刺托斯以及暴力神比亚将普罗密修斯钉在高加索山的峭岩上,让鸳鹰每天啄他的肝脏,直到后来被大英雄赫刺克勒斯解救出来,才重获自由。普罗密修斯在明知盗取火种会触犯禁令的情况下,仍不顾个人安危,要为人类送去福社的行为,正是古希腊人对征服自然造福人类精神的颂扬。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时代,“火”是人类征服自然的武器,代表了一种知识技术,学会了使用火,就学会了改造自然的重要技艺。普罗密修斯盗火的行为,正是科学技术征服自然造福人类的最初体现。
2.歌颂征服自然勇于献身的道德品质
古希腊神话中很多故事都体现了人类征服自然勇于献身的科技道德品质。赫刺克勒斯的传说便是典型代表。赫拉克勒斯在婴儿时代就表现出了无畏的勇气,当两条毒蛇爬向他母亲阿尔克墨涅时,“他两只手各握着一条蛇的脖子,用力一捏,就把它们捏死”。在他面临人生的十字路口时,抵制住了“堕落的享受”女神的引诱,接受了“美德”女神的劝诫,“他决定走‘美德’的路,而且不久就有一个使他为善的机会”,只身去喀泰戎山猎杀凶猛的狮子。为了给人类带去幸福,他接受了国王欧律斯透斯的苦差,要完成困难重重的12件大事。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做到了,最终升格为神。赫刺克勒斯在希腊神话中的故事含义深刻,他的事迹是古希腊人同大自然不懈抗争的一个缩影。他勇敢机智、坚毅不屈,为了人类的幸福,勇于献身。这些勇敢的行为体现了当时古希腊人在改造自然中高尚的科技道德品质。
3.体现出征服自然团结协作的优秀思想
团结协作是科技道德规范之一。这一规范在古希腊神话中有充分体现。比如伊阿宋为了恢复他的王位继承权,被他的叔叔拍利阿斯要求去取金羊毛。获取金羊毛的难度是难以想象的,于是伊阿宋在造船手阿耳戈斯的帮助下造了一艘叫做“阿耳戈”的大船,然后邀请了希腊著名的英雄来参加这次盛举。这些英雄们为一了一个共同的目标,相互帮助,团结协作,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美狄亚的帮助下,终于取得了金羊毛。又比如,在墨勒阿革洛斯猎取卡吕东大野猪的故事中,他召集了众多的英雄来完成此事。在整个打猎过程中,“有些人布置网罗,有些人放出猎犬,别的人又寻觅野猪的脚迹”。不管是著名英雄,还是普通猎手,人们各有分工、彼此配合,为人类除去了大害。由此看出,古希腊人在同自然斗争中,是十分推崇团结协作精神的,不管你是多么杰出的英雄人物,都要在团结协作的前提下才能退到征服自然的目标。
4.倡导征服自然的创新精神
创新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动力,也是科技伦理思想的重要准则。古希腊神话故事中已经朴素地反映了这一科技道德思想。在拍耳修斯的故事中,他奉父命去割下众怪之父福耳库斯的第三个女儿墨杜莎的头。墨杜莎是一个头上盘着许多毒蛇的怪物,谁看见她,就会立刻变成石头。拍耳修斯从赫耳墨斯那里借得了青铜眉碗当他来到墨杜莎熟睡的地方时,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发挥创造精神想到了一条妙计。他背对墨杜莎站着,将青铜盾举起,从发光的盾牌中看见了墨杜莎的形象,于是趁机割下了墨杜莎的头。这个故事充分体现了古希腊人的聪明才智,在征服自然的过程中能够勇于创新。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学技术具有直观性、经验性、猜测性的特点。当时的哲学家探讨有关科技道德的问题,只能出于对自然界直观的、经验的认识,那时的科技伦理思想,更多的是散见于当时哲学家、科学家的各种论述中。
1.数是道德的根源
毕达哥拉斯认为:“万物的始基是‘一元’。从‘一元’产生出‘二元’……从完满的‘一元’与不定的‘二元’中产生出各种数目·一于是创造出有生命的、精神的、球形的世界。”既然数创造出了生命的、精神的、球形的世界万物,因而道德也是由数创造出来的。在毕达哥拉斯学派建立的关于数的哲学体系中,数是一切事物的根源,代表万事万物的本质。数被抽象成脱离客观事物并先于客观事物的存在,一切客观和非客观的东西都是由数而生。因此,道德也必然以数为基础,在本质上是数的派生物。正如徐少锦先生所说:“毕达哥拉斯及其学派的宇宙观、人生观、道德观建立在对数的神秘理解基础之上。他把数与道德联系起来,企图从数学知识中引出道德知识,用数学说明道德。”毕达哥拉斯把道德归属于数,蕴含着以数为代表的科学知识派生出道德规范和道德准则。
2.美德即知识
苏格拉底比毕达哥拉斯前进了一步,提出“美德即知识”。他说:“我们不是说美德是一种善吗……但如果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那么我们认为美德即知识就将是对的”。他认为美德和知识是一致的。他说:“正义和一切其他德行都是智慧。因为正义的事和一切道德的行为都是美而好的,凡认识这些事的人决不会愿意选择别的事情;凡不认识这些事的人也决不可能把它们付诸实践;即使他们试着去做,也是要失败的。所以,智慧的人总是做美而好的事情,愚昧的人则不可能做美而好的事,即使他们试着去做,也是要失败的。”在苏格拉底看来,人只有具有知识,才具有道德,一个人是否有道德是以是否有知识作为依据的。他所指的知识既包括道德知识,又包括自然知识。罗国杰先生认为:“他把科学的真知和道德的真知看作一回事—都是知识”。苏格拉底所指的正义和道德行为的内涵,已经由对人的一般的道德品质要求扩展到了泛指一切事物美好的本性。正义的事和道德的行为,都是美好的、善的,如果一个人能够认识到这种美好,选择去做它,那么这个人的行为是道德的;相反,如果一个人不具备这些知识,就不能去做正义的和道德的事。一切与人类的生产生活有关的技术、经验都可以称为技术知识。一个愚昧无知的人,不会认识到善,更不会用善的知识去为人类造福。因而知识是与善联系起来的。
苏格拉底之前的哲学家们没有明确而直接地提出知识与道德的关系问题。而他肯定了知识的道德功能,认为愚昧的人没有道德,只有具有知识的人才有道德,知识是美德的基础,美德从知识中来,知识与美德具有同一性。苏格拉底看到了知识对道德的作用,但也片面地夸大了这种作用,这是不足取的。
3.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
柏拉图对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的思想作了唯心主义的解释与发展。柏拉图认为万事万物都是由善的理念派生出来的,善的理念是一切的基础。他说:“这个给予认识的对象以真理并给予认识的主体以认识能力的东西,就是善的理念。它乃是知识和真理的原因。真理和知识是好东西,但它却是更好的东西”。在他看来,科学是对真理的理性认识,也是由善的理念派生出来的,科学和真理是从属于善的理念的,善的理念比科学和真理更有价值。他强调:“因为我已经告诉过你多次,说善的范型是最高的知识,所有别的东西,唯有利用善的范型,才能变为有用和有益的……没有善的范型,则其他任何的知识或财产,都于我们毫无益处……如果我们没有美和善的知识,一切其他事物的知识有任何的价值吗?一定没有。”从柏拉图关于科学、真理和善的关系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认为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没有善的知识,其他一切知识没有任何价值。
4.自然是决定人快乐和幸福的根源
德漠克利特的观点与柏拉图的观点不同。德漠克利特提出了原子论的观点,认为宇宙万物都是由原子构成,认为灵魂和精神也是由原子构成的。他从唯物主义的路线出发,解释自然规律与人生伦理的统一。他认为原子是决定人生怡然自得和幸福的原因。他说:“太阳和月亮是由同样的原子构成的,这些原子是光滑的和圆的,灵魂也是由这种原子构成……生活的目的是灵魂的安宁……灵魂平静地、安泰地生活着。”德漠克利特从原子论出发为自然观和伦理观找到了唯物主义的基础,这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他认为宇宙是和谐的,是因为构成宇宙的原子分布是平衡的。伊壁鸿鲁继承了德漠克利特的思想。他认为自然科学是人获得快乐的根源。他说:“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什么是宇宙的性质,而是生活在对那些关于宇宙的寓言所说的事的恐惧之中,对于这个人来说,排除对所谓最主要的事物的畏惧,就是不可能的,所以一个人没有自然科学的知识就不能享受无疵的快乐。”他明确指明了一个人如果不具备自然科学知识,就认识不到宇宙的性质,认识不到自然规律,因而无法从宇宙的变化规律中体会到人生的快乐。这就是说人应该去积极探索自然、认识自然规律,获取人生的快乐。
卢克莱修进一步发展了伊壁鸿鲁的思想。他说:“是一个希腊人(指伊壁鸡鲁)首先敢于抬起凡人的眼睛抗拒那个恐怖。”他认为认识自然运动规律是理解幸福的前提。他在《物性论》里论述了物的存在本性与道德的关系,认为物质是永恒变化的,只是形式不同而已。他说:“竟然看不见自然为她自己并不要求任何别的东西,除了使痛苦勿近,叫它离开肉体,除了要精神享受愉快的感觉,无忧无虑。因此,我们看见我们有形的生命所需要的东西根本很少,只是那些能把痛苦去掉,又能撒下一些欢乐的东西。”这就是说自然只是为了人们精神愉悦,而并不要求别的东西,如果人们追随自然的本性,就不应该去追逐名利、财富。人们之所以出现道德缺失行为,是因为没有认识到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本质,没有从构成万事万物的原子运动中理解幸福的含义,自然规律与人的道德相互联系,人们只有理解自然万物的运动规律,才可能实现精神的愉快,获取人生幸福。
5.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
亚里士多德批判继承了前人的科技伦理思想,他不同意柏拉图把善当作是科学技术的来源的观点,而认为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他说:“每种技艺,每种学科,以及每种经过考虑的行为或志趣,都是以某种善为其目的。”亚里士多德是从人的行为的目的来阐述他的这一观点的。他说:“由于行为,技艺、科学的种类繁多,所以它们的目的也种类繁多。”这里,人的行为不仅指一般的人类行为,而且包括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他认为这些行为产生了种类繁多的技艺、科学,而这些技艺和科学通过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又表现出种类繁多的目的。技艺、科学的目的与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的目的是一致的。而人的行为的目的是什么呢?是追求善的。这就是说这些种类繁多的技艺、利学的目的也是直求善的。
6.重视科技道德修养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哲学家、科学家都十分重视科技道德修养。德漠克利特提倡勤奋好学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大部分天性不能干的人,由于练习而变成能干”。他认为要敢于说真话,提倡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说真话是一种义务,而且这对他们也是更有利的”。他甚至比较明确地提出了追求真理、刻苦钻研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任何艺术,任何科学知识,都不能不经研究而获得。”亚里士多德作为一位著名的科学家明确地提出了追求真理、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一个坦诚的人,一个爱真理的人,他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中是真实的,而在差距悬殊的事情中就更为真实了;他唾弃虚假,不但因为它是可耻的,并且因为它本身。”亚里士多德提到的“爱真理”、“真实”、“唾弃虚假”,即是说人应该热爱真理,应该求真务实,不应该弄虚作假。古希腊科学家阿基米德面对攻进城里的罗马士兵利剑仍然进行数学研究,将生死置之度外毫无惧色,不幸被杀害,体现了科学家献身科学的崇高品德。这种献身科学的科技道德精神,是他良好的科技道德修养的表现。卢克莱修也强调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还必须用推理认识天的规律和面貌。”这里说的用推理认识天的规律,指的是科学家在认识自然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客观实际、实事求是,要有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
古希腊罗马时期哲学家、科学家的科技伦理思想都是依据当时的生产实践和对自然界的质朴认识,围绕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展开论述的。每一个流派对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都有自己的见解,无论是从探究科学技术与道德的根源上,还是科学技术研究的目的上,都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核心。
1.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贯穿这一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始终
纵观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探讨贯穿该时期科技伦理思想发展的全过程。
最早认识到科学技术与道德有联系的是古希腊数学家、天文学家泰勒斯。他看到了科学技术中蕴含的善的意义。在泰勒斯的雕像上刻有这样的铭文:“去寻求一种唯一的智慧。去选择一种唯一的善”。这里“寻求智慧”与“选择善”是统一的,“寻求智慧”也就是寻求知识,包括寻求科学技术知识。这即是说寻求科学技术知识与选择善是一致的。毕达哥拉斯的“数是道德的根源”、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柏拉图的“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亚里士多德的“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德漠克利特的“原子是决定人生怡然自得和幸福的原因”、伊壁鸿鲁的“自然科学是人获得快乐的根源”和卢克莱修的“认识自然运动规律是理解幸福的前提”等观点,说明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至始至终都在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问题。
2.从不同角度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
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都以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为中心,从不同角度论述了二者的关系。
(1)从根源的角度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
毕达哥拉斯学派是从数是道德的根源上说明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该学派认为宇宙万物由数构成,由此推论道德也是从数中产生的。在毕达哥拉斯那里,“数”是潜在的科学技术。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和谐的数目,数目本身就包括了各种各样和谐的特性,它派生了道德。柏拉图是从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上论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认为善的理念是超脱一切客观现实和主观意识之外的世界的本原,是知识和真理产生的原因。在柏拉图看来,善的理念派生出科学技术知识。他说:“科学和真理可以认为像善,但还不就是善;善比科学和真理有一个更高尚更荣誉的地位……善必定是不可思议的美,它是科学和真理的作者”。柏拉图将科学技术知识的产生都归结为一个虚幻的善的理念,这是错误的。
德漠克利特是从原子的运动变化是道德的来源上解释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认为原子是构成世界的本原,灵魂、精神、意识和道德都是由原子构成的。伊壁鸿鲁是从自然科学是人获得快乐的根源上阐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认为没有自然科学知识就不能享受无暇的快乐。
卢克莱修继承和发展了伊壁鸿鲁的思想,他是从自然运动规律的角度出发阐明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探讨了自然的本性与道德的关系,从自然运动变化的科学规律中看到了道德的意义。
(2)从目的的角度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
亚里士多德从思考科学技术追求的目的出发,提出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的观点,第一次将科学技术和善的关系问题从目的论的角度上明确提出来,这是认识上的飞跃。
亚里士多德从目的的角度论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比前人和同时代人前进了一步。以往人们即使提出二者具有某种联系,但论述得较为粗浅。“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就较“数是道德的根源”以及“美德即知识”更加明确,更加理论化。因为不管是毕达哥拉斯的“数”,还是苏格拉底的“知识”的论述,都是潜在地指科学技术,但还不明确,不具有确定性。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使这一理论规范化、系统化了。
亚里士多德还批评了柏拉图的理念论。柏拉图认为有一个超脱一切客观存在的抽象的善,它派生一切。亚里士多德认为,不同的技术有不同的善,这个善是客观的,并非抽象的。他说:“善对于每一种事业或每一种技术看来都是不同的。战术的善不同于医术的善,其他各种技术也莫不如此。”他提到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的合理性。他还将善和幸福联系起来,认为“行为善的顶点是幸福,善的生活、好的行为就是幸福”。他将幸福作为“行为善”的归宿,即在改造自然的科技实践中去追求善,才能达到幸福。这就抛弃了过去那种形而上地论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强调了实践的重要性。
从毕达哥拉斯的“数是道德的根源”开始,后经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再到亚里士多德的“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这些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诸多后世哲学家、科学家的科技伦理思想都可以在这一时期找到雏形。
英国哲学家罗吉尔·培根认为,智慧能使人脱离愚昧无知,能使人行善避恶,知识和道德是统一的。他说:“道德哲学是一切科学的目的,是一切科学之王,因为只有它教导精神善良。”他明确提出道德是一切科学的目的,即是说科学技术是追求善的。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他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的思想。他进一步指出:“理性是正确意志的指南,并使意志得救。为了行善,要了解它;为了避免作恶,要识别它……没有比研究智慧更值得的了,因为智慧能驱除愚昧无知。”由此看出,他强调理性的重要。愚昧无知的人没有理性,认识不到善,因而无法做善的事情,理性的人才有智慧,才能做善的事情。罗吉尔·培根将知识与行善作恶联系起来,探讨了善与知识的关系,也可说是对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观点的传承。
波兰科学家哥白尼自幼攻读古希腊经典著作,深受古希腊文化的熏陶。他认为:“虽然一切高尚学术的目的都是诱导人们的心灵戒除邪恶,并把它引向更美好的事物,天文学能够更充分地完成这一使命。这门学科还能提供非凡的心灵欢乐。”哥白尼强调一切高尚学术的目的是引导人们心灵摆脱邪恶并且趋向善良,肯定了一切高尚学术的道德作用。他认为天文学是最有道德价值的,能够给人带来快乐,是善的。天文学能提供非凡的心灵快乐,就是一种道德的行为,是追求善的。哥白尼的这种观点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
爱因斯坦的科技伦理思想深受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影响。他阅读了许多亚里士多德和卢克莱修等人的哲学著作。他说:“在我每天晚上向我妹妹念的读物里面,有些是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著作,”“卢克莱修这本书对于每个还没有被我们时代的精神所完全征服的人,对于每个能够从旁观的角度去观察当代和评价当代人的精神成就的人,都会产生一种迷人的作用。”爱因斯坦认为,科学技术应该造福于人类,不能为人类带来灾祸。他强调:“如果你们想使你们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类,那么,你们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用以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于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他认为,只懂得科学技术的本身是不够的,必须将为人类带来福社这一伦理原则融人到科学技术的应用中,科学技术应当将有益于人类作为主要的奋斗目标。关心人本身、为人类造福,这是善的行为,在他看来科学技术应该追求善的目的。他指出:“技术进步的最大害处,在于用它来毁灭人类生命和辛苦赢得的劳动果实”。他看到了科学技术可能会对人类造成的巨大危害,晚年积极奔走,为不滥用科学技术大声呼喊。如在对待原子弹问题上,他发表了著名的呼吁制止核战争、谋求世界和平的《罗素一爱因斯坦宣言》。这些观点和事例反映出爱因斯坦的科技伦理思想与亚里士多德的科技伦理思想具有一致性,都认为科学技术应该以善为目的。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对后来的科技伦理思想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如科学技术决定道德论,这种理论认为,科学技术决定道德的发展,只要科学技术发展了,它的道德水平就自然会提高。它把科学技术看做是道德的决定因素,各种社会意识、风俗习惯都受制于科学技术。这种思想在理论上是受到毕达哥拉斯“数是道德的根源”思想的影响。毕达哥拉斯认为“数”决定一切,也决定道德的产生与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毕达哥拉斯“数是道德的根源”的观点,是科学技术决定道德论最早的理论来源。
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内容十分丰富,西方不同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在理论上都受到它的影响,它是整个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理论之“源”。现代西方科技伦理思想正是在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研究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对于我们了解当时科技伦理思想的状况,对于我们研究近现代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特点和规律都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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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伦理是指科技创新活动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关系的思想与行为准则,它规定了科技工作者及其共同体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研究者指出,科学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科技伦理,这个过去非常陌生的词汇,近年来频频出现在科技类报刊和网站上。而事实,科学道德问题一直与近代科技进步形影相随。那么人们不禁要问,科技伦理为什么如此值得我们关注,它究竟给人类带来了什么?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科技伦理和责任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科技伦理和责任分析全文如下:
近日读了几篇文章[1][2][3],发现“科技伦理”成了热门话题,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科学家(可能还包括工程师)的责任问题。但是细读这些文章,又感到“责任”或“伦理责任”的说法还很模糊,容易流于“伟大的空话”。本文就是想弄弄清楚,面临“责任”,科学家或工程师到底该怎么办,或者说“责任”到底应该如何被履行。
“科技伦理”的说法是模糊不清的,似乎包括了从科学到技术的所有方面,眉毛胡子一把抓,但实际上各个不同方面的伦理考虑是完全不同的。对此方舟子有一个非常清楚的界定,即“科学无禁区,研究有纪律,应用有禁忌”。其中的“研究有纪律”是对科学家而言的,例如不得伪造数据、不得抄袭剽窃和人体实验的知情同意原则等,属于科学家的职业道德。而“应用有禁忌”则主要是应用者(医生、工程师等)的职业道德,例如医生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工程师不得违反设计规范等。关于这些职业道德,通常没有什么意见分歧,而且当事人(科学家、工程师)总是比哲学家或伦理学家要清楚。限于知识结构,伦理学家或哲学家不可能对工程设计规范或是运行安全规程提出比工程师更高明的意见;只有工程师才知道自己的设计出现什么错误要承担刑事责任。
真正的分歧出在“科学无禁区”,即科学研究什么不研究什么是否存在伦理学问题,科学家(乃至科学)对于科学的“后果”是否承担责任,承担什么责任,怎样承担责任。为了弄清这个问题,需要对“责任”这个概念本身进行深入的分析。
我们听说过“责任重于泰山”的说法,但实际上责任是“或重于泰山,或轻如鸿毛”的。例如我们常说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但是如果“天下”真的“亡”了,我们也不可能揪出任何一个或全体“匹夫”来承担任何责任。所以“匹夫”之“责”就是个轻如鸿毛的虚责任或软责任。责任的轻重可以用承担责任的方法来区分,我们可以大致把责任由轻到重加以排列:道义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后几种责任规定比较清楚,通常也没有什么分歧,如果有分歧也可以在法理学的专业范围里讨论。道义责任相当于伦理责任,其承担责任的方法仅仅是对责任者评价的改变;具体来说,就是在历史书里对这个人给以较低的道德评价,或者在日如常生活中说“这个人很差劲”;仅此而已,既不解职,又不罚款,也不坐牢。但是指责某人很差劲也不能乱说,承担责任是有条件的。
从哲学上讲,责任观念和因果性联系在一起。“责任的最一般、最首要的条件是因果力,即我们的行为都会对世界造成影响;其次,这些行为都受行为者的控制;第三,在一定程度上他能预见后果。”[3]这里提到的是责任的两个主要条件:可预见性和可控制性。还应该补充的一点是经济学角度的考虑。对于“正义”有一个经济学的定义:“责任归属于能够以最小成本避免损失的一方”。我们通常所说的“责、权、利的统一”就包括了这几个条件,“权”包括了获得信息和发布命令的权力,保证了可预见性和可控制性,而“利”则可以导向责任归属的最小成本化。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责任”也不例外,我们只能减少成本,却不能消除成本。
照相馆丢失或损坏了有重大历史意义的老照片或是艰难的科学考察所获得的胶卷,该如何赔偿,这是曾经让法院头疼的实际案例。如果根据民法通则赔偿全部损失,照相馆可能吃不消,这是照相馆所无法承担的风险责任。适当的解决方案应该是设立“保价”冲印,客户如果认为照片价值连城,可以缴纳与之相当的保险费,这样一旦出险,照相馆也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实际上保险公司、期货市场就是这种风险责任转让的例子。
有限责任公司是市场经济中的一大发明,其中的精彩之处就是责任可以被限制。在一些商业实例中责任可以被限制甚至免除,即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通常是针对战争、地震等“不可抗力”,因为这些因素对于签约者而言是不可预见且不可控制的。
手机的“三包”服务是不可被免除的责任,因为产品质量是在生产过程中可预见、可控制的,而且只能在生产过程中控制。但是如果把手机掉到水里,当然不属于生产方的责任而是用户责任,因为这对生产者不可控而对用户是可控的。
第一次看到微软的程序合同时印象最深的是“使用本软件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这个合同写在包装盒的外面,意思是如果不承认合同条款可以不买这个软件。这个免责条款的理由在于:第一,根据软件不完全性定理,没有一个软件是没有错误的;第二,软件开发者无法完全预见用户如何使用软件。这种“免责”的例子还有很多,例如股评家侃侃而谈时电视屏幕下面的一行字“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也是一个免责条款,表示如果按照股评家的话去操作,赔了钱只能自认晦气,股评家不负任何责任。
弄清了伦理责任的前提条件,我们就能明白,科学家可以学习比尔·盖茨的方法,在发表的论文前面附加一个声明:使用(包括恶用、滥用)本文内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文作者概不负责。设定这样的免责条款具有充分的理由:首先,科学是可错的,科学的理论不是真理;其次,科学知识的应用方法和后果都是不可预见的,例如法拉第对于“电有什么用?”的回答是“一个婴儿有什么用?”如果法拉第在今天复活,电的用法之多肯定让他跌破眼镜;第三,科学的成果一旦出现就属于全人类(科学的公益性),成果的生产者(科学家)对这些成果如何使用完全没有控制能力;第四,由于以上原因,让科学家承担科学成果被滥用的责任是成本最高的。所以科学论文前面实际上都没有免责声明,因为免责是理所当然的“缺省配置”。由此可知,谈论“科学伦理”都是无意义的废话。
在上述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我们就可以详细分析一下余谋昌教授的这篇文章了。
“科学伦理最早提出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在日本投下两颗原子弹后,许多人认识到科学用于战争会给人类带来灾难,因此科学与道德并不是分离的。”这句话有个明显的“跳跃”,“科学用于战争”不是科学家或科学所能左右的,这是政治家的决策,关乎政治伦理问题,与“科学伦理”无关。因此时至今日,人们并没有为此谴责爱因斯坦,甚至对于美国是否应该扔这两颗原子弹也还没有定论。更进一步说,“科学用于战争会给人类带来灾难”虽然已经成了很多人的口头禅,但这一说法却没有得到历史事实的支持。最近看到一些数字:太平天国(主要是冷兵器)时期,战争死亡人数占总人口40%,以当时人口算死亡人数是1.6亿,这个数字惊人,但中国历史上战乱之后人口减半的统计并不稀奇;抗日战争(热兵器)时期,中国死亡人数估计为0.2-0.3亿,约占当时总人口的5-7%;1945年至今的核时代,全世界未发生过大规模全面战争,50多年局部战争死亡人数的总和也远远少于中国八年抗战的死亡人数。微观的看,印巴为克什米尔问题曾发生过两次战争,但在双方都有了核武器之后,紧张局势却没有引起战争。实际数字告诉我们的是“科学用于战争实际上给人类减少了灾难”。
“因为科学可能被滥用,如果一种伟大的力量被滥用则会对人类带来危害,因此从那时起就提出了科学伦理的问题。”这个“因此”也不合乎逻辑,科学家对于“滥用”既没有预见力,也没有控制力,所以无法对此负责,也就不存在什么“科学伦理”的问题。科学的对象是未知世界,科学家也不是算命先生。发明青霉素的科学家不可能预见或控制滥用抗生素的危害,发明DDT的科学家也不可能预见农药对环境的影响,发明汽车的人也预见不了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会超过战争死亡人数。但是,所有这些滥用的危害都只有科学才能发现和证实,这是科学的常规工作,没有特别的“伦理”。
“美国的一些科学家曾提出一种观点,认为现在科学技术虽然非常发达,但这些发达的科技并没有给穷人带来利益。美国的物理学家戴森认为,科学是富人的玩具,它只对富人有利,因此对社会上贫富分化的加剧,科学家也负有一定的责任。”这种说法毫无根据。贫富分化的加剧是政治经济学问题,不是科学问题,与“科学伦理”没有关系,科学家对此也无法负任何责任。至于“发达的科技并没有给穷人带来利益”更是不符合事实,全人口的平均寿命增长总不会是少数富人的利益所能影响的数字。
“20世纪科学技术得到了突破性的发展,但科学的伟大成就并没有为世界带来安宁与和平,也没有给绝大多数人民带来福利,战争的威胁与其他各方面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原因是科学价值观方面的错位。所以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科学的负面影响越来越严重。包括高科技用于战争,还有对生态系统造成的危害,这些表明对科学技术的评价不应只是对人的利益,它的评价还应有环境评价等,这样道德问题就更显得突出了。”这又是一个明目张胆的歪曲事实和颠倒黑白的责任归属,余教授似乎成了一个认为“科学应该解决一切问题”的“超级科学主义者”。
科学追求可靠的知识,但从未承诺“为世界带来安宁与和平”,世界上如果有“安宁学”或者“和平学”也要归到余教授所属的“社会科学院”来研究,所以如果“战争的威胁与其他各方面的问题依然存在”的“主要原因”是“价值观方面的错位”,那也是社会科学价值观方面的错位,而不是自然科学价值观有什么“错位”。科学技术如果真的不但“没有给绝大多数人民带来福利”而且“负面影响越来越严重”,科学早就被人们扔到垃圾堆里去了,何劳余教授在这里谈什么“科技伦理”。80年代所发生实际情况的并不是“科学的负面影响越来越严重”,只是后现代主义等反科学势力越来越猖獗,制造的谣言越来越多而已。“高科技用于战争”实际上大大缩短了战争的持续时间,减少了无辜平民殃及池鱼的伤亡和痛苦。精确打击与地毯式轰炸相比,更利于追究战术责任。
试想美国轰炸中国大使馆一事,如果发生在地毯式轰炸时代,我们只能认为是误炸,但在精确打击时代,就有理由追究责任,要求赔偿。人类行为“对生态系统造成的危害”早在现代科学出现之前就广泛存在,正是科学(而不是伦理学)提出了“生态系统”的概念,也只有科学才能发现、证实和治理这些“危害”。正如人类自古就有癌症,现代医学只是建立了精确概念代替原来的模糊印象,并不是现代医学造成了癌症。而一些“伪伦理学者”提出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评价”,只是对环境科学的破坏,是真正应该警惕的“价值观方面的错位”。
从上述分析可以得知,所谓“科学伦理”存在的理由,无不建立在谣言的基础之上,“科学伦理”只是宗教反科学势力为了掩盖其原教旨主义的本来面目而使用的一块遮羞布。在近年来的“反克隆人闹剧”中,这些“反科学伪伦理学者”充分生动地表演了他们的各种反科学伎俩,不外乎造谣惑众颠倒是非,把不可能发生的“危害”说成是“可能”的,拿极毒教教义来冒充“人类伦理”。正是这些“伪伦理学者”为了反科学不惜践踏“不许造谣”这样一个“学术伦理”的“底线”。
“过去没有科技伦理这个词,一直以来,科学同伦理按现代哲学是二元分离的,事实与价值,科学与道德是分离的,这是很多学者认同的一个定论。”,“科学伦理产生后的一段时间里,科学哲学对这一问题并没有重视,因此科学伦理的研究没有很大进展。”这是对历史的歪曲。“科学伦理”没有进展,不是因为“没有重视”,而是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伪学术泡沫,所以将来也不可能有什么“很大进展”。
曹南燕教授对于科学的“价值中立”有一个历史的考察:
不同时期的“中性论”有不同的形式和目的,其中有认识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原因。它反映了科学发展一定阶段由于专业分工过细,专业化程度高而造成的注重局部、忽视整体的局限性(把科学活动和科学的社会后果截然分开);反映了科学作为一种理性活动与人类的其它活动(例如艺术、宗教等)的区别(建立在经验事实和逻辑基础之上的科学确实有其客观性的一面,但经验事实也不可避免地渗透着价值观念);也反映人们对自然界基本图景的理解(近代机械论世界观把精神世界彻底和物质世界分离开来,与第二性质相联系的价值的根源不在上帝或自然界而是工业和人的功利,作为科学研究对象的自然界本身是没有价值的);还反映了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建制对自主发展的要求(为保证科学活动的正常运行,科学系统应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正是由于这后一点,有人称“中性论”是一种面具、一种盾,甚至是一种剑。例如,17世纪,羽毛未丰的英国皇家学会的科学家以向保皇党保证保持价值中立,不插手神学、形而上学、政治和伦理的事务,作为不受检查而自由发表文章和通信的权利的交换条件。而在20世纪,在科学日趋强大甚至成为时代的主旋律时,“中性论”又被用作反对“科学政治化”、“科学道德化”(李森科事件、纳粹对犹太科学家的摧残)的武器。[3]
由此可以看出,科学的“价值中立”虽然有其哲学背景,但实际上更重要的却是科学与神学、政治之间妥协而成的一个“停战协定”或“互不侵犯条约”。近年来神学家觉得受到后现代主义等一些流派的支持,羽翼日渐丰满,有能力向科学开战了。在欧美等极毒教信徒占多数的国家,他们的主张形成了一股不小的势力,已经可以煽动群众抵制转基因食品,或是把禁止克隆人立法提到日程上来。但是科学无国界,宗教势力有能力破坏科学,却没有能力封杀科学;宗教势力可以在他们的信徒占多数的国家立法禁止克隆人,但不可能以相同的理由在全球立法;只要有一个国家不禁止克隆人,结果必然是哪个国家该领域的科技高于其他禁止的国家,并且会以事实证明克隆人的无害,结果最终是后进的国家不得不放弃禁止政策急起直追。基于这一事实,神学家们不得不将其神学教义化装成“科学伦理”,冒充普适性理论,让一些“伪伦理学者”四处贩卖。不过在一个两千年来习惯于“不语怪力乱神”的文化背景下,这些装神弄鬼的勾当可以在媒体的协助下一时吹起个大泡沫,却终归会被戳破,成不了什么大气候。
科学不是“价值中立”的,科学有自己鲜明的价值观。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不许胡说,即不许造谣惑众也不许装神弄鬼。任何一个严肃的科学刊物都不会刊登没有事实根据或基于宗教教义的论文。对于那些冒充“科学伦理”的“伪伦理学”,只有戳穿它的谎言,揭露其“伦理”外衣下的神学真面目,指出其反科学、反人类的实际危害,让它的骗局大白于天下。科学的发展与成功显示了科学价值观的优越性,用科学的价值观来改造伦理学,切断伦理学与神学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伦理学不信上帝而改信经济学,是伦理学逐步发展成一门像样的学问的唯一出路。既然“伦理学”自己撕毁“停战协定”,就别怪科学越俎代庖。
注释:
[1]余谋昌,《科技伦理——联系科学和价值》,科学时报
[2]雷毅,《科学也要关注伦理问题》,科技日报2000年12月15日
[3]曹南燕,《科学家和工程师的伦理责任》,《哲学研究》200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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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科技发展伦理建设理论建设制度建设主体建设
论文摘要:现代科技发展对伦理建设的理论、制度和主体这三个不同方面均提出了新要求。在理论建设方面,要求实现从近距离伦理向远距离伦理的延伸,从规范伦理学向应用伦理学研究的转向,并立足于多学科基础上的大交汇、大融合;在制度建设方面,要求变革社会制度,加强科技立法,引进科技伦理的“软着陆”机制;在主体建设方面.要求明确科技主体的伦理责任,建设科技主体的伦理规范,开展多极主体的对话。
马克思指出:每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的课题,准确把握并解决这些课题,就会把人类社会大大地向前推进一步。今天,2O世纪已经揖别,摆在我国人民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就是要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而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就必须处理好科学技术发展中的伦理学问题。正如江泽民所指出的那样:“在二十一世纪,科技伦理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核心问题是,科学技术进步应服务于全人类,服务于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的崇高事业,而不能危害人类自身。建立和完善高尚的科学伦理,尊重并合理保护知识产权,对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实行符合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的政策引导,是二十一世纪人们应该注重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使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也带来了许许多多伦理学的问题,引起人们的忧虑甚至恐惧。正如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所指出的: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进步不平衡,后者远远滞后,前者毫无约束地被加以发展和滥用,从而产生致命的危险。因此,探讨现代科技发展对伦理建设的新要求,对于我国大力发展生产力,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所谓伦理建设就是建设制约人们行为的价值规范和准则。其目的是以像法律调节人们的行为而使人们有法可依一样,在以伦理调节人们的行为时也同样“有法可依”。伦理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般说来,它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理论建设、制度建设和主体建设。
一、现代科技发展对理论建设的新要求
伦理学是一门古老的科学,人类很早就开始了关于道德的哲学思考。但是最初的伦理学调节的只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只把人类看做是惟一值得道德尊重的物种,它以人类自身的利益作为惟一的尺度,去对待其他事物。即使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人们对道德现象的反思日益加深,道德调节的范围始终囿于人伦之理。这里把这种只关怀人伦之理的伦理学称为传统伦理学。但是,现代科技的发展,对伦理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把人类的道德关心从人与人的关系扩展到人与其他物种的关系。所以,我们把现代科技文明下,以保持地球和人类持续发展为终极目标,由传统伦理学调整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而扩展到调整人和人以及人与人以外的其他物种和自然界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的伦理学,称为现代伦理学。由传统伦理学走向现代伦理学,是科技发展和人类文明持续发展的双重需要。现代伦理学与传统伦理学相比,有以下特点¨:
第一。从近距离伦理向远距离伦理的延伸在传统伦理学中,伦理规范体系主要涉及的大多是人与人之间的或人与社会之间的直接关系,我们称之为近距离伦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的活动方式和活动范围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传统的主体司直接的近距离伦理关系随之在时间和空间两个向度上出现了延伸。在时间上,未来世代的权利和当代人的责任已经成为反思科技与未来的重大命题;在空间上,为了克服全球问题,一方面,人们正在寻求全球文化价值观念的整合,希图构建一种普遍性伦理,另一方面,人们日渐意识到,人不仅仅对人自身有义务,而且对生活于其中的生物圈和大自然也有保护的义务。-Es]94如人类在2O世纪9O年代制定的《2l世纪议程》,提出了人类社会今后应该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世界人权宣言》提出了人权保护和人道主义思想;“国际和平年”、“生态年”等的提出,使人类能同时按照统一的道德规范去约束自己的行为。
第二。从规范伦理学向应用伦理学研究的转向传统伦理学侧重于规范伦理学、理论伦理学和元伦理学的研究。但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人类提出了新的道德要求,使伦理学不能停留在哲学层面的“高山之巅”,而应该通过新的道德规范向应用层面发展,以解决各个领域的具体问题。伦理学向应用层次的拓展是伦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转向。于是,与科学技术紧密相关的应用伦理学方兴未艾,为人类的道德思考提出了许多新的宗旨和目标。如:生态伦理学提出了尊重生命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规范和要求;生命伦理学的兴起反映了对新技术的使用进行社会控制的要求;核伦理学的发展体现了人类追求世界和平的强烈愿望;计算机伦理学要求人类重新思考计算机技术的本质和人类的价值观。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扩大和21世纪新兴科技事业的发展,一些新的与高科技相关的应用伦理学还会不断产生。从规范伦理学向应用伦理学的研究的转向,既关系着人类社会的前途和命运,也关系着伦理学的前途和发展。
第三。现代伦理学的研究是立足于西方伦理学、东方伦理学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基础上的大交汇、大融合2O世纪是一个既对传统伦理观念进行全面的批判反省、又空前地呼唤价值重构和伦理现代化建设的世纪。2O世纪中西文化的交融、冲撞和科学技术向人类提出的许多使人目不暇接的道德问题,催生、孕育了众多异彩纷呈的伦理思潮。现代伦理学正是吸收了西方伦理思想、东方伦理思想和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精华而发展起来的。
其中东方伦理特别是中国的儒家文化是现代伦理学的基础。而西方伦理的众多流派如功利主义、道义论和混合义务论为现代伦理学提供了规范价值体系,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则继承和发展了西方伦理思想的精华,“它依据唯物史观第一次科学地揭示了道德的起源、本质、功能及其演变的规律,它精确地把握了人类伦理文化发展的方向,提出了以无产阶级道德为基础的共产主义道德思想体系,它坚持个人同社会和谐发展的集体主义原则,主张超越传统功利论与道义论的对立,建立一种功利与道义并重、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结合的新型道德观。”而现代伦理学正是立足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基础上,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作指导,针对现实社会问题和道德问题而提出的新的伦理观点。
二、现代科技发展对制度建设的新要求
科学技术虽然是社会系统整体进步的必要条件,但不是惟一条件。换言之,没有科技的进步,就不会有社会的发展,在现代社会尤其如此,但光有科技进步,没有其他条件,也还是难以使我们的社会健康发展,离开了社会制度、政策、管理、道德等方面的进步,单凭科学技术不可能给社会带来全面的进步,甚至还会适得其反,导致灾难。因此,制度建设作为科技发展中伦理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变革社会制度恩格斯早就指出:“经过长期的常常是痛苦的经验,经过对历史材料的比较和分析。我们在这一领域中,也渐渐学会了认清我们的生产活动的间接的、比较远的社会影响,因而我们就有可能也去支配和调节这种影响。”“但是要实行这种调节,单是依靠认识是不够的。这还需要对我们现有的生产方式,以及和这种生产方式连在一起的我们今天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只有通过社会的变革,通过正确的政策和科学的管理,使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协调发展,使科学、技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弱和避免在科学技术的实际应用中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和消极影响。所以,为了保证科技研究和应用更有效地增进人类的幸福,必须建立完善的社会机制。
第二,加强科技立法科学技术发展需要进行两种立法:一是,立法律之“法”,即行政立法;二是,立道德之“法”,即自我立法。法律是“硬性”规范,以强制手段约束人的行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道德是“软性”规范,也是一种立法,以人类特有的内驱力的激励,达到自我觉醒和自我约束。道德和法律,一是“自律”,一是“他律”,二者辩证统一,缺一不可。从内因与外因的关系看,内因是第一性的,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因而自律较他律显得更为重要,法律是否能执行,取决于道德心的驱动。就是说,即使在高度法制化和规范化的现代社会、法律具有根本性意义的今天,如果人们的道德水平不高,法律再多再严,也起不到威慑作用而形同虚设。换言之,法制的健全与有效实施,不仅取决于法制本身完备周全,同时也在于人的道德理性。正如美国著名伦理学家麦金太尔所言;“只有对于拥有正义美德的人来说,才可能了解如何去运用法则。”“法规”的健全固然重要,但“德约”的基础和配合作用,对于“法规”的实施却是“有之未必然,无之必不然”。因此,加强科技立法是很有必要的。我们要用法制和伦理的手段来保证科学技术推动社会进步而不是危害人类。
第三。引进科技伦理的“软着陆”机制所谓“软着陆”机制就是科学技术与社会伦理的价值体系之间的缓冲机制。这个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科技工作者和管理决策者,尽可能客观、公正、负责任地向公众揭示科学技术的潜在风险,并且自觉地用伦理价值规范及其伦理精神制约其研究活动;其二,社会公众就科学技术所涉及的伦理价值问题展开深入、广泛、具体的讨论,使支持方、反对方和持审慎态度者的立场及其前提充分地展现在公众面前,然后,通过层层深入的讨论和磋商,对科学技术在伦理上可接受的条件形成一定程度的共识。“这样一种讨论一方面能够启导政治活动家们参照着技术上可能的和可行的情况,纠正他们对其利益所持的那种由传统决定的想当然的态度;另一方面,政治活动家们将能够根据讨论中所表达的和得到重新解释的需求的认识,实事求是地做出判断:将来,我们想在哪个方向上和在多大规模上发展技术知识。”在实际的科技活动中,科技的“软着陆”机制已得到较为普遍的运用。
三、现代科技发展对主体建设的新要求
人作为现实主体,在与科技的关系中始终居于能动的主导地位,因此,主体建设是科技发展中伦理建设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
第一。明确科技主体的伦理责任科技主体之所以负有伦理责任,是因为他们具有专业科学知识,能比一般群众更全面、更长远、更准确地预见到科技发展和运用对人类社会生活所造成的后果。他们有责任去预测和评估有关科研选题及其成果所可能产生的正面或负面的社会影响。当然,在这方面,科技主体所负的伦理责任的分量是不同的。
对于从事基本理论研究的科学家来说.他们很难预测自己所研究的基本理论的应用前景,虽然不能苛求他们对该基本理论应用的全部后果负伦理责任,但是他们毕竟为后来依据该理论没计研制作恶或有明显负作用的人工制品或工艺程序提供了基础概念,因而也多少负有一定的伦理责任;对于把基础理论应用于实际(例如工业和军事等)的工程师来说,他们的科技成果或科技活动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后果是明确的、清晰的、善恶分明的,虽然他们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政治家或经营者控制的,而不是完全由他们自己自由支配的,但是他们仍然必须承担一定的伦理责任。同时,科技主体之所以负有伦理责任,还因为他们经常参与政府或企业经济活动的重大决策。一般说来,在现代社会中,科技主体不但要对科技活动的后果负有趋利避害的责任,还要对全人类的未来负责。
第二。建设科技主体的伦理规范近百年来、特别是近几十年来,科学家和工程师在反复的科技实践活动中,形成了一定的行为准则,这些行为准则经过一些思想家的提炼和概括,形成了比较系统、完整的科技伦理规范体系,成为科学家和工程师普遍遵循的评价和判断善恶的标准,调节着科学家或工程师之间、科学家或工程师与社会集体之间的伦理关系,促进着人类科技事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当然,在不同社会、不同历史时期,不同阶级的科学家或工程师有着不同的甚至相反的伦理规范。但是,由于科技活动毕竟具有超越阶级利益的共同性,科学家和工程师毕竟是一个职业共同体,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毕竟有着共同的要求和行为准则。因此,从全世界的高度看问题,科学家和工程师有着共同的伦理规范。这规范有:(1)应该保证所进行的科学研究的应用和后果并不引起严重的生态破坏;(2)应该保证所进行的科学研究的后果不会对我们这一代及我们的后代的安全带来更多的危险,因此,科学成就不应该应用于或有利于战争和暴力,应该保证所进行的科学研究的后果不应与国际协议提到的人类基本权利(包括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权利)相冲突;(3)科学家应该认真地估计其研究将产牛的后果并将对其公开负有特殊的贵任;(4)当科学家断定他们正在进行或参加的研究与这一伦理规范相冲突时,应该中断所进行的研究,并公开声明做出这一判断的理由,做出判断时应考虑不利后果的可能性和严重性。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规范:例如锐意创新,勇于进取;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真诚协作,友好竞争;民主讨论,自由探索;谦虚谨慎,勤奋好学;尊重前辈,奖掖后学;热爱自然,珍惜资源等等。美国学者J.T.哈代在他的《科学、技术和环境》一书中,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由于我们生活在一种技术化的环境之中,因此不免要遇到这样一些问题:人类是这种新技术的主人还是奴隶?技术使人的选择和自由得到了发展,还是受到了限制?到目前为止,从表面上来看,人类有能力驾驭和引导技术向需要的方向发展。然而人类现在掌握的知识,已经赋予了人类几乎能摆布自然的本领,因此必须谨慎小心地衡量各种技术抉择是否合乎需要,这种强大的力量必须用于高尚的目的。这种“高尚的目的”就是造福于人类,而不是危害于人类。
第三。开展多极主体的对话社会是由各种不同利益需要的主体构成的,他们的利益需要有一致的一面,也有冲突的一面。对于科技发展来说,尤其要处理好科技主体与政府主体、公众主体的关系,使他们能够相互对话、沟通、理解,对科技“发展什么,怎样发展”达成共识,确立多极主体间的和谐关系。“科学家与政治家之间的对话必然启导政治活动家们参照社会在技术知识和技术能力方面的潜力,纠正他们对自身利益和目标所持的那种由传统所决定的、想当然的态度,同时使他们能够根据对话中所表达的和得到重新解释的需求,实事求是地判断,将来他们想在哪个方向上发展他们的技术知识和能力。”。具体地说,就科技主体而言,主要是提高其道德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就政府主体而言,主要是指政府或国家的决策者应从政策、经费、人力等方面对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加强引导、监督和管理,形成高效、有力、合理的科技发展机制,让国家的科技活动在一定的规范下进行;就公众主体而言,应该积极关注当今社会科技发展的现状,参与到对科学技术的后果与影响的评价中去,自觉加强科技伦理的修养,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同时,还应拓宽科技界与政府、公众之间联系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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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指出:每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的课题,准确把握并解决这些课题,就会把人类社会大大地向前推进一步。今天,20世纪已经揖别,摆在我国人民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就是要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而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就必须处理好科学技术发展中的伦理学问题。正如江泽民所指出的那样:“在二十一世纪,科技伦理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核心问题是,科学技术进步应服务于全人类,服务于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的崇高事业,而不能危害人类自身。建立和完善高尚的科学伦理,尊重并合理保护知识产权,对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实行符合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的政策引导,是二十一世纪人们应该注重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使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也带来了许许多多伦理学的问题,引起人们的忧虑甚至恐惧。正如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所指出的: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进步不平衡,后者远远滞后,前者毫无约束地被加以发展和滥用,从而产生致命的危险。因此,探讨现代科技发展对伦理建设的新要求,对于我国大力发展生产力,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所谓伦理建设就是建设制约人们行为的价值规范和准则。其目的是以像法律调节人们的行为而使人们有法可依一样,在以伦理调节人们的行为时也同样“有法可依”。伦理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般说来,它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理论建设、制度建设和主体建设。
人作为现实主体,在与科技的关系中始终居于能动的主导地位,因此,主体建设是科技发展中伦理建设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
第一,明确科技主体的伦理责任科技主体之所以负有伦理责任,是因为他们具有专业科学知识,能比一般群众更全面、更长远、更准确地预见到科技发展和运用对人类社会生活所造成的后果。他们有责任去预测和评估有关科研选题及其成果所可能产生的正面或负面的社会影响。当然,在这方面,科技主体所负的伦理责任的分量是不同的。
对于从事基本理论研究的科学家来说.他们很难预测自己所研究的基本理论的应用前景,虽然不能苛求他们对该基本理论应用的全部后果负伦理责任,但是他们毕竟为后来依据该理论没计研制作恶或有明显负作用的人工制品或工艺程序提供了基础概念,因而也多少负有一定的伦理责任;对于把基础理论应用于实际(例如工业和军事等)的工程师来说,他们的科技成果或科技活动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后果是明确的、清晰的、善恶分明的,虽然他们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政治家或经营者控制的,而不是完全由他们自己自由支配的,但是他们仍然必须承担一定的伦理责任。同时,科技主体之所以负有伦理责任,还因为他们经常参与政府或企业经济活动的重大决策。一般说来,在现代社会中,科技主体不但要对科技活动的后果负有趋利避害的责任,还要对全人类的未来负责。
第二,建设科技主体的伦理规范近百年来、特别是近几十年来,科学家和工程师在反复的科技实践活动中,形成了一定的行为准则,这些行为准则经过一些思想家的提炼和概括,形成了比较系统、完整的科技伦理规范体系,成为科学家和工程师普遍遵循的评价和判断善恶的标准,调节着科学家或工程师之间、科学家或工程师与社会集体之间的伦理关系,促进着人类科技事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当然,在不同社会、不同历史时期,不同阶级的科学家或工程师有着不同的甚至相反的伦理规范。但是,由于科技活动毕竟具有超越阶级利益的共同性,科学家和工程师毕竟是一个职业共同体,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毕竟有着共同的要求和行为准则。因此,从全世界的高度看问题,科学家和工程师有着共同的伦理规范。这规范有:(1)应该保证所进行的科学研究的应用和后果并不引起严重的生态破坏;(2)应该保证所进行的科学研究的后果不会对我们这一代及我们的后代的安全带来更多的危险,因此,科学成就不应该应用于或有利于战争和暴力,应该保证所进行的科学研究的后果不应与国际协议提到的人类基本权利(包括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权利)相冲突;(3)科学家应该认真地估计其研究将产牛的后果并将对其公开负有特殊的贵任;(4)当科学家断定他们正在进行或参加的研究与这一伦理规范相冲突时,应该中断所进行的研究,并公开声明做出这一判断的理由,做出判断时应考虑不利后果的可能性和严重性。#p#分页标题#e#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规范:例如锐意创新,勇于进取;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真诚协作,友好竞争;民主讨论,自由探索;谦虚谨慎,勤奋好学;尊重前辈,奖掖后学;热爱自然,珍惜资源等等。美国学者J.T.哈代在他的《科学、技术和环境》一书中,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由于我们生活在一种技术化的环境之中,因此不免要遇到这样一些问题:人类是这种新技术的主人还是奴隶?技术使人的选择和自由得到了发展,还是受到了限制?到目前为止,从表面上来看,人类有能力驾驭和引导技术向需要的方向发展。然而人类现在掌握的知识,已经赋予了人类几乎能摆布自然的本领,因此必须谨慎小心地衡量各种技术抉择是否合乎需要,这种强大的力量必须用于高尚的目的。这种“高尚的目的”就是造福于人类,而不是危害于人类。
第三,开展多极主体的对话社会是由各种不同利益需要的主体构成的,他们的利益需要有一致的一面,也有冲突的一面。对于科技发展来说,尤其要处理好科技主体与政府主体、公众主体的关系,使他们能够相互对话、沟通、理解,对科技“发展什么,怎样发展”达成共识,确立多极主体间的和谐关系。“科学家与政治家之间的对话必然启导政治活动家们参照社会在技术知识和技术能力方面的潜力,纠正他们对自身利益和目标所持的那种由传统所决定的、想当然的态度,同时使他们能够根据对话中所表达的和得到重新解释的需求,实事求是地判断,将来他们想在哪个方向上发展他们的技术知识和能力。”。具体地说,就科技主体而言,主要是提高其道德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就政府主体而言,主要是指政府或国家的决策者应从政策、经费、人力等方面对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加强引导、监督和管理,形成高效、有力、合理的科技发展机制,让国家的科技活动在一定的规范下进行;就公众主体而言,应该积极关注当今社会科技发展的现状,参与到对科学技术的后果与影响的评价中去,自觉加强科技伦理的修养,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同时,还应拓宽科技界与政府、公众之间联系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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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为人类创造了高度的物质文明,以其不可估量的作用推动着社会的进步。纵观历史,我们可以发现,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一直是古今中外研究的热门问题。无论是在最早诞生人类文明的中国、古希腊,还是在早期的资本主义国家英国、法国、德国,都有众多的学者为研究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做出过不懈的努力。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正确认识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是解开当前科学技术伦理问题之谜的钥匙。人类早就开始了对二者关系的思考,首先是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相关论和不相关论,相关论又分为科学技术决定论、伦理道德决定论和辩证唯物论。辩证唯物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相互关系的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相互促进的,同时又是相互矛盾的。
在科学技术发展史上,科学与技术各自都有相对确切的概念。现代所用“科学”一词,是近代日本学界初用于对译英文中的“Science”及其它欧洲语言中的相应词汇。科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而侠义科学仅指自然科学,本文所指是其侠义的自然科学。英文中的技术一词technology由希腊文techne(工艺、技能)和logos(词,讲话)构成,意为对工艺、技能的论述。到20世纪初,技术的含义逐渐扩大,涉及工具、机器及其使用方法。伦理学,在古希腊,“ethos”一词最早见于《荷马史诗》,特指一群人所共居的地方,后来,词义扩大为一群人的性格、气质及所形成的风俗习惯。伦理学发展到今天已被认为是以道德为研究对象的独立科学。“道德”一词被赋予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道德品质、道德境界和调整人和人之间关系的道德原则和规范。
自古以来,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一直以来被大家争论不休,但主要分为相关论、不相关论和等同论。相关论者又可分为伦理道德决定论和科学技术决定论。下面我们就分别进行阐述。
(一)不相关论
早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把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区分开,他著有《物理学》是研究科学技术,他的《尼格马克伦理学》是研究伦理道德的,前者的研究对象是自然,而后者研究对象是人。法国数学家、哲学家彭家勒(1854-1912)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一个追求“真”,一个追求“善”,“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英国思想家休(1711-1776)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1889-1951)、卡尔纳普(1891-1970)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中国的《易经》就有“形而下为之器,形而上者为之道”,把伦理道德所指的“道”和自然科学所指的“器”区分开来。他们太注重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的区分,实质上是否定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本质联系。
(二)等同论
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前468-前420),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他提出“美德即知识”的命题。他认为,“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善,属于知识的范畴。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把美德作为知识的一部分,将二者结合起来考察,是苏格拉底对人类科学技术史和伦理思想史的巨大贡献。但是,知识与道德毕竟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在没有揭示其内在的、本质的联系的情况下“等同”对待,实际上等于忽视或取消了两者之间的差别,这一观点后来成为导致科学技术乐观主义和科学技术决定论的思想渊薮。
(三)科学技术决定论
中国先秦墨家学派崇尚自然科学,主张兼爱非攻、天志明鬼,《墨子》有“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主张人人平等,反对战争,天志既掌握自然规律,明鬼既继承前人的经验。在近代自然科学盛行一时的阶段,这种观点占据了主导。从弗朗西斯?培根提出“知识就是力量”,到哥白尼的地心说革命,伽利略确定了以观察实验为基础的科学方法,笛卡尔认为,所有物质的东西,都是为同一机械规律所支配的机器,甚至人体也是如此。
十七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牛顿,他认为世界就像一个运转的大机器,上帝给了第一脚的推动力,于是世界便在三大定律作用下开始运转。经历了三次工业革命,科学技术的进步带来了生产力的高速发展,一些机械论者认为科学技术主宰世间的万事万物,科学技术的进步就能带动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显然这种观点太过于极端化,事实表明,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原子弹、克隆人等例证就能表明科学技术给人类带来的弊端。
(四)伦理道德决定论
中国的儒家思想一直把个人的伦理道德放在高于其他知识地位,《论语》就有“君子入则孝,出则悌,凡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问”,《中庸》有“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反映了伦理道德才是最根本的前提。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现实社会只是理性社会的一个模版,理性社会的人都是追求最高的伦理道德――善,人类学习知识只不过是为了运用知识更加认识理性世界。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著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在科学的威力不断增加的同时,科学的利用越来越不高尚,越来越粗野,而且越来越不道德”。他们甚至主张用“完全刹车”的办法,来阻止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道德危机,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三、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
(一)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能动作用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而科学技术不仅带来政治、法律等政治上层建筑的发展和变革,而且带来文学、艺术、伦理道德等观念上层建筑的发展和变革,由此可见,科学技术的进步决定了伦理道德的完善,中国先秦的管子在其著书《管子》中说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只有科学技术进步带来生产力的发展,才能生产出更多的生产资料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人们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知礼让礼。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人们认识世界的知识、方法和手段,为促进人们对伦理道德问题的认识和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同时,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改变着人们的利害关系,对新的价值观、伦理观的形成发挥着巨大的促进作用。总体而言,从最终决定意义上来说是以促进作用为主的。具体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进步的基本趋势,科学技术的发展直接改变了人们的传统道德观念和道德习惯,改变了社会的道德舆论,促进人类新的道德规范生成,促进了人们价值观的不断更新,越来越倾向于运用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看待道德生活、处理伦理关系,强调人类智慧,促进了伦理学学科的发展等。
(二)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反作用
科学技术的发展所引发的伦理道德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它在改变一些腐朽落后的伦理道德观念和规范的同时,也冲击着那些仍然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仍在发挥着重要社会协调和约束作用的伦理道德,削弱和挑战着它们对现有社会秩序的维系作用。例如:盲目追求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忽略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导致人类价值观趋向的改变,盲目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利用科学技术去大规模开发利用自然来满足人类的需求,而忽略伦理道德对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的保护作用,所导致的大气污染、河流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生物技术引发的社会伦理问题更为深刻和严重。
基因技术特别是人体生物遗传信息的破译,在促进人类揭示遗传基因秘密,为人类自身疾病的诊治提供依据和手段的同时,带来了如何尊重并保护人们的遗传信息隐私权,如何确保人们受到公平合理的评价和对待,而不是“遗传决定论”或“基因决定论”的观点,避免对遗传信息的误用和滥用,产生“基因歧视”等社会问题,以及如何真正善待我们的后代,不至于利用基金技术来“设计和制造后代”,既损害了当代人的身心健康,又侵犯了后代人的权利。
(三)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辩证作用
然而,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作用犹如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作用一样也具有两面性。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规范,体现在科学技术伦理和科学家行为规范,可以更好地指引科学技术导向提高社会生产力、造福人类社会的方向,限制科学技术滥用,危害人类和自然生态环境。相反,当社会的伦理道德滞后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并且失去了对现实社会生活的调节作用的时候,往往成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束缚,产生阻碍作用。例如中世纪西方封建国家的宗教神学的伦理道德观念严重束缚了科学技术的发展,这时就要打破腐朽落后的伦理道德观念,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扫清道路。
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分析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我们应当看到两者之间既不是等同的,又不是相斥的,更不是谁决定谁的。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首先作为理论形态的科学知识是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作为人们行为规范和准则的道德,是对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反映。它们分属于不同的认识领域,因而社会作用不同。科学用于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而道德用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是它们两者之间又是密切联系的,都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统一于真善美的追求之中;
其次,作为生产力的科学技术与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也是辩证统一的,从根本上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于伦理道德的发展也是同样具有革命意义的推动力量,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前进的基本趋势,促进了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深化了人们的道德认识、更新了人们的道德观念等等。同时进步的社会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和和文化支撑作用。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至于科学技术进步与伦理道德之间的矛盾,主要是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方面是由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相互作用不是直接实现的,还要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其它因素和中间环节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相互作用关系不是单向的、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复杂的;另一方面,由于道德本身所具有的受制于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统治者意志的性质,以及滞后于生产力发展的特点,虽然科学技术向前发展,但是由于没有从根本上变革生产关系的性质,从而达到形成新的道德和完成伦理道德变革的程度,就会产生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发展不同步的现象,因而不能简单地把伦理道德退步和社会风气堕落归因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得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二律背反的结论。而是应当深入地、辩证地分析,避免由于对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负效应找不到正确的根源,而导致对科学技术发展和人类的前途产生悲观失望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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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涵盖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多个方面,科学技术的本质在于追求真理、揭示客观规律,而两者又有什么样的联系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摘 要:科学技术的应用引发了一系列的伦理道德问题,造成了一些较为深远的负面影响,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说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与伦理道德背道而驰,关键是如何正确理解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科学技术的发展只有借助于伦理道德的正确引导,才能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健康发展。要全面深刻地把握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复杂关系,使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共同促进、协调发展。
关键词:科学;伦理;关系
新世纪,知识经济的朝阳正冉冉升起,人们对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注可谓前所未有。互联网、克隆羊、人类基因图谱等,都提出了科技与伦理相互关系的一些尖锐的新问题,需要我们进行认真深入的思考。
1 目前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冲突表现
(1)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冲突具有深层次的影响。
例如克隆技术,克隆技术的诞生将使人类能够操纵基因,打破种属的界限,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但是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克隆人将干预人类自然发展,改变人类亲缘关系,打破人类生育概念和传统生育模式。这些冲突比曾经生命技术带来的冲突更加严重和深刻。
(2)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涉及领域更加广泛。
例如,安乐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利用网络的虚拟、无序、开放等特征导致的网络犯罪,网络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发的伦理问题等等。
(3)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冲突更加直接,更加尖锐。
例如,高科技应用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克隆技术引发的人类身份确定问题,核能的开发引发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问题,这都是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2 科技与伦理的关系
(1)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影响。
在人类文明史上,科学技术的进步都直接或间接地推动着人类伦理道德的进步。科学技术是推动包括道德进步在内的文明发展的伟大动力,必须以科学的“真”,促进道德的“善”,以实现真、善、美的统一。科学技术的发展扩大了伦理道德领域。在任何时代,科技的发展和科技成果的应用必然导致人类实践领域的拓展。科技进步对伦理道德领域的扩展,其具体方式和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从中世纪欧洲的宗教统治科学到文艺复兴,正是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才使得中世纪的宗教道德受到严重冲击,从而促进了人类道德的不断发展,促进了新的伦理观念的形成。另外,科学技术活动对个人优秀道德品质的形成,也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正如科学家萨顿所说“:科学是人类精神的最佳清洁剂,它摒弃一切宗教,唯取最高的信仰。”
古希腊哲学家认为智慧和知识是构成道德行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提出知识就是道德。德国现代物理学家包生尔认为,科学知识是构成人类道德的重要方面。他认为一个时代对知识的评价可以用作衡量时代精神的标准。由此可见,科学与道德有着较深层次的内在联系。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不断走向文明、走向道德,从原始人到现代人,在伦理道德上不知进步了多少,难怪近代伦理学家们对那种知识使人类退化的观点提出了强烈反对。他们认为,科学技术知识有利于陶冶人的品性,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使人生活幸福。
科技发展和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动了伦理道德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为道德主体的全面发展和道德进步创造了有利条件,其对道德建设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促使道德主体提高科学文化素质,道德主体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是道德建设的基础和前提。现代科技的发展,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从客观上对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科技现代化的条件下,劳动者不再以体力和经验为基础,而是以智力和知识为基础,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对社会的伦理道德建设具有促进作用。②科技的现代化有助于提高道德主体的民主意识。民主意识是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道德素质高低的标志之一。有关研究表明,政治生活的民主化与科学文化水平存在函数关系,人的科学文化水平越高,民主意识越强。用科学知识武装起来的劳动者通常具有强烈的民主意识。此外,随着系统科学等新兴科学的兴起,系统思维等现代思维方式逐渐取代了传统的思维方式,人们的智力水平得到提高,自然也增强了其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③促进道德主体个性全面发展。一方面,科技的现代化对劳动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科技成果的应用也提高了道德主体的认识水平和思维能力,促进了其科学世界观的形成,并为其个性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影响。
科技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也是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社会行为,承担着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科技一旦不被正确地使用,必将产生恶劣的影响。科技发展必须重视伦理规范,以弘扬科技的正面效益,扼制其负面影响,更好地为人类造福。从这一点来说,科技发展必须遵守一定的伦理规范,一切不符合伦理道德的科技活动必将遭到人们的异议、反对,被送上道德法庭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科技活动特别是现代高新技术活动,存在着可能的或潜在的风险,也需要伦理规范,以预防不良后果或灾难的发生。如克隆人问题、基因工程、基因组遗传信息的应用和隐私权问题、基因歧视问题、基因诊断与基因治疗问题、转基因食品与转基因农作物问题、遗传资源和多样性保护问题,以及基因武器问题等等,不一而足。它们涉及到人类个体安全和国家安全、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等重大问题,不可小视。试想,如果克隆人的科技活动允许自由进行的话,许多意想不到的社会问题可能会接踵而至:人伦关系混乱,性别比例失调,希特勒优生理论沉渣泛起,所以应该禁止。又如基因工程技术可以打破种属之间的遗传屏障,很容易在试管中进行各种遗传重组,制造出可能的“怪物”,直接威胁人类生命安全或破坏生态平衡,所以此类工作不仅需要伦理规范,还要制订一些专门的规章制度,以规范其行为,使其负面影响减小至最低程度。基因武器是近来报刊上经常谈论的话题。根据不同种族基因组多样性特点,采用基因工程技术手段,有可能设计、研制出针对某一种族的基因武器,从而对某一种族和国家的安全造成潜在的和巨大的威胁。对此,应达成国际性的伦理宣言和协议,反对和禁止此类科技活动。
3 正确处理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
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人与科技手段的关系,两者的关系中,人是目的,科学技术是手段,科学技术是为人服务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就是人的发展,人有能力支配科技手段从自然中不断获得自由,与此同时,他也需要尊重工具系统的规律和性能,服从工具操作要求。任何时候都没有绝对的自由,人从自然中获得自由是基于对必然性的认识和遵循。那么人对科技工具的服从,也是对自然规律的遵循,工具系统是以人工装置的方式体现了自然规律。工具技术对人具有一定程度的控制和压抑,这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单方面地发展科学技术,并不能使人一定得到幸福和满足。要缓解和减轻科技手段对人的控制和压抑程度,必须需要伦理道德的关怀。伦理道德表征的是人的主体精神世界。作为人的一种自我意识,人文精神力求发现那些使人成为人或规定人之为人的东西,要穷根究底地追溯人何以作为人存在、人何以会具有那些属人的东西。作为一种主体尺度,伦理道德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历史积淀和集中表现,它是人作为主体的一切活动的内在根据。它内蕴的是一种以人为本位、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维护人的地位和权利、实现人的目的和理想的人本意识,体征了人类对人生价值和意义的追求,是人的精神的核心和灵魂。科学技术是中性的,所以科学技术是否运用得当,是否合理,这是科学技术本身所无法解决的,因为这不是一个技术上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一个伦理道德和价值观问题。所以,为保证科学技术的合理、正当运用,应该用伦理道德来协调其发展,使其发挥对科技的导向与规范作用,让科技发展真正服务于人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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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研究应对人类社会发展起积极作用。从工业革命开始以来,因为科学进步,人类取得了超过过去两千多年的成绩。科学是第一生产力,亦是一把双刃剑,科学研究中衍生出来的伦理与道德的问题,如因为科学发展而导致的隐私泄露、被监视窃听的情况,开始引起全人类的广泛关注。本文针对科学研究中出现的一些道德问题进行分析,探析如何真正运用科学为人类服务,规范科学研究的制度,希望为端正科学风气尽绵薄之力。
【关键词】科学研究;伦理;道德;反思
一、科学研究的含义
什么才是科学?伽利略曾说,减轻人类生存的苦难才是科学的唯一目的,科学家应该考虑绝大部分人。既然科学需要为大多数着想,那么科学研究者就不得不考虑自己所从事的研究不能与人类社会的道德和伦理发生冲突。李约瑟曾说,作为一个科学家,不可忽视的基本原则是一切为了人类的进步和文明。人类不断进步与创造的伟大文明与科学息息相关,最近两三百年,人类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是前所未有的,而这一切,都在于科学直接用于人类的进步和发展。当科学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当一些未知领域吸引了科学家的目光,当我们还不能判断这些领域的探索是否会对人类的伦理道德产生影响,我们不得不问:科学研究究竟应该何去何从?
科学研究永远都不应该停止,契诃夫说,科学是人类不断发展过程中,最美好、最重要、对人类最有益的东西。科学研究者需要社会责任感,科学研究永无止境,但是也不得不考虑到科学研究可能对人类社会产生的影响。一切科学研究,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不能与现有人类社会的伦理道德标准发生冲突。
二、科学导致的问题
居里夫人曾说:“我们可以想到,如果坏人掌握了镭的技术,它将会变得很危险。从而这里会有这样一个问题:知道大自然的秘密有益于人类,但是从新发现中受益,也有可能对人类产生坏的影响。诺贝尔发明炸药是一个典型的案例。高爆炸药能使人创造奇迹,然而也正是这些炸药,可能成为毁灭人类的武器。我是一个相信诺贝尔的人,一个信念使我相信,人类获得新的发现是为了发现更好的东西,而不是伤害。”
爱因斯坦曾经主导了原子弹的产生,但当广岛的蘑菇云一下子带走几万无辜民众的生命时,他感到科学不当应用带来的后果是多么的严重。从而他坚定地走向了捍卫和平,反对核武器的发展。当有人问他第三次世界大战人类会用什么武器时,他说出了“我不知道第三次世界大战会用哪些武器,但第四次世界大战中人们肯定用的是木棍和石块。”控制理论提出者维纳,他是一个非常反对研究军事的科学家。他认为,每一个科学家应该为自己负责,为人类的千秋万代负责。他说,研制原子弹的那些科学家的经验证明,科学家的任何发明,都有可能被不法之人利用,而这些人是科学家最担心的。科学家也知道,促进任何武器的发展实际上都是在给人类埋下一颗定时炸弹,而他们却永远不知道会是谁会在什么时间点燃引线。即使科学家不参与毒害人类,也不会选择用这些武器来对付人类,但是他们都知道,他们与那些使用这些武器的人一样,都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并且他们的名字会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德国犹太科学家哈伯从事的氨合成化学研究,给现代化的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一改以前只能使用天然氮肥的局面,哈伯的成果使他成为了国家的骄傲。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胜利心切的驱动下,他研制了毒气并应用于战场,他声称毒气可以让战争更快结束。但是,毒气的大规模使用,许多无辜的人由此丧生,引起欧洲国家人民包括普通德国民众的强烈谴责。
曼哈顿工程的组织者奥本海默认为,我们可以想到原子弹有可能用到的几种途径,这些与国际环境、政治格局有很大的关系,是很难由科学家掌控的,但是科学家却会受到历史的谴责,他们研制了一种可怕的武器,并且是有可能用来对付人类自己的,而这种武器有可能直接将人类带向坟墓,包括使用武器和主导武器研制的人。核武器可以用来摧毁工厂和杀害无辜百姓,这是武器的最可怕的使用方式;另外原子弹可以用于军事目标,究竟要不要使用核武器,取决于政治家和军事家的头脑和考量。当然核武器也可以成为遏制企图使用武力的国家,导致世界变得更加和平。但是这几种哪一种会发生,不是科学家说了算的,往往是那些主导国家命运的人决定,另外这也不是单单原子弹的问题了,也是整个人类或者说是各个国家之间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核能是一种清洁能源,但是科学家的疏忽和态度上松懈,将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由于操作员的不当操作,导致了严重的事故,这次事故影响了全球将近20亿的人,且影响至今也没有消除。核泄漏事故发生后,导致了大量无辜平民受到强烈辐射而死亡或者落下残疾或者导致后代的畸形,苏联因为这次事故,前后共疏散34万余人,也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而这些损失至今都无法准确估量,而危害却会一直延续下去。谁会想到,曾经的乌克兰北部的切尔诺贝利,是一个蓝天白云、鲜花大树、绿草茵茵、飞禽走兽和谐相处的充满诗意的地方。但是,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严重事故,毁掉了这美好的画面。据相关机构推算,核泄漏事故所产生的放射性污染,是日本广岛核弹爆炸产生污染物的100多倍。这是多么令人感到震惊和感到恐怖的啊。核泄漏前后共持续了10天,而且毁坏的核反应堆不断地向空气释放放射性物质。这种物质随风飘散,在爆炸发生当天,放射物就扩散到了波兰。10天内,放射性尘埃也飘落到欧洲大部分地方,随着降雨,大量有害的放射性物质进入大地河流。因为受到核辐射,很多人痛苦地死去。然而上面所描述的,只是核爆炸所带来灾难的一部分,它只是实际损失的冰山一角,它给全球、全人类带来的各种影响是无法估量的。
日本福岛核电站爆炸所带来的巨大灾难再次引发全球的关注。由于地震引发的核电站事故,带给了人类无穷的灾难与恐慌,日本国内对核能运用的恐慌至今没有完全消除,他们担心由于日本多发地震的地质结构,再次带来核燃料的泄漏,从而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但是我们不能排除政府部门为了缓解能源压力,再次发展核能的可能。 当多利的诞生,人类一度欢呼自己所取得的成就时。而后开始有科学家对克隆人而蠢蠢欲动时,人类开始担心这种科学研究,将会对现有的伦理道德标准产生强烈的冲击。尽管目前世界主要国家都禁止克隆人,但是谁都不能排除在这个世界的某些角落有人或许正在从事这些方面的研究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当城市的每个街道都安有“电子眼”,当过安检时将面临赤裸裸的透视,当自己的信息被其他人利用,科学进步所带来的道德问题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原子弹的研制成功,一方面加强了拥有核武器国家的影响力,但也让世界有了更多的不安定因素;哈伯毒气的研制,使毒气可能被用于战争,让更多的人死于非命,对人类道德准则产生冲击;克隆羊的诞生,为挽救珍稀动物打开了另一扇窗,为器官的培养与移植提供了新思路,但是如果被不法之人利用,将会对人类社会的伦理道德长生巨大的影响;如果可能“电子眼”对警方破案具有很大的帮助,间接的也保护了我们的安全,但是常常可以从新闻报道中看到,有人利用“电子眼”偷窥别人的隐私;为了防止基地组织成员携带炸药上飞机,欧美一些国家在乘客过安检时,采用的是透视,这引起了极大的争议;核能在全球大规模的运用,我们无法保证核能的运用是万无一失的,而一旦核燃料泄漏,后果将是灾难性的。随着网络的普及,网上信息交流的增多,个人隐私被泄露的风险显著增加。如此种种,都与现代社会的道德标准格格不入。
三、对现代科学的分析
当火箭顺利进入预定轨道,当卫星拍摄指定位置的地图,这都依靠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当在高速路上行驶的汽车,利用卫星导航,从而准确行驶到目的地,也依靠了科学的发展……不可否认,科学已经从各个层面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火箭可以将卫星发射上天,而这些卫星可以为人类的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我们可以用卫星进行天气预报,可以用卫星对大地进行测量,可以用卫星进行导航,可是卫星还可以用于侦察,用于监视。而在火箭的拓展运用中,导弹作为一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出现了。带有核弹头的导弹始终是人类的潜在隐患。如果导弹技术落入恐怖组织或者极端宗教主义组织中,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科学研究是一把双刃剑,作为一名科学研究者,必须让科学研究服务于人类社会,必须考虑到所从事的研究对人类社会的影响,这样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科学家。
四、对问题的反思
现代科学家发明的各种东西都有可能引起道德伦理的问题,而作为科学家,这一切是不能回避的,必须正确面对,理性思考,对各种可能潜在的问题进行干预,保证科学在正确的轨道上发展。
事实上,科学中的伦理道德问题,实际上是一种选择,是个人利益和全人类的利益之间的一种选择,而能否正确选择,关系到人类的持续发展和进步。对科学家,个人利益就是让发明出来的东西给自己带来很高的收入或者巨大的荣誉,而不考虑这个发明会被用在什么地方,会不会对人类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这是一种狭隘的自私的科学研究。而正确的科学态度是让科学服务于人类,有利于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的健康发展,让科学在人类进程中产生积极的影响。全人类的利益是科学家应该为之奋斗的,它不属于某个或者某群的极端民族主义者,科学的正确发展是有利于促进一切积极因素的发展的。
科技如今的高速发展,更应该注重科学的道德伦理行为。为了杜绝各种科学伦理道德的问题,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开始注意这方面制度的研究和发展了。比方说在美国,大学教授如果再从事别的非教育事业,是必须公布的,必须让公众知道他从事的公司与他的关系。很多学校也专门设立各种研究中心,防止各种不正当的牟利活动。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有着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最近30最近的经济发展在全球可谓一枝独秀,在世界上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科技的发展也让各种不法活动变得更加隐蔽更加疯狂了。不法之人可以从各种剩菜剩饭中提取“地沟油”,再重新包装一下,就堂而皇之地在很多餐馆里使用了。“假牛肉”也是使用化学材料让猪肉变“牛肉”的,苏丹红在辣酱里的使用,各种调制饮料喝着就像真正的水果汁调出来的饮料,各种化学原料的添加,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出现,让道德底线不断受到冲击。还有各种非法窃取个人隐私,非法监控个人通话,也变得越来越猖狂,而这一切是因为科学发明的不正确运用,从而危害了我们自己,可见,规范科学发明,明确科学精神是刻不容缓的。
科学研究虽然鼓励自由的探究精神,但是却不能没有规范科学伦理的制度。作为一名科学家,首先要有正确的态度,任何的科学创造是为人类服务的,绝对不能危害公众的安全。因此,个人认为科学家在从事科学研究的时候应该遵循科学以下伦理道德原则。
(1)人文主义。科学研究应该为全人类谋利益,这里所说的利益不是指某一个地区某一群人的利益,而是整个人类的利益,并且这利益对人类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人文主义要求科学研究能够尊重人的生命和尊严道德,至少不危及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不能危害人类健康和道德准则。科学家应该首先考虑人文主义,切实为全人类谋福利,自己所从事的研究不能与人类社会的伦理道德相背离。
(2)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科学研究一直都是也只能是人主导的,人类不能以地球的主人自居,人类存在这个世界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让自然变得更加和谐美好。科学研究必须把自然界的生物和人类等同对待,这个世界的精彩就在于有自然万物的千姿百态,在保证人类生存发展的前提下,科学家必须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尽量减少对自然界的生物的破坏,对遭受破坏的生物进行及时的保护。
(3)爱国主义。科学虽然是没有国界的,但是任何一个科学家都是有国籍的。祖国的利益胜于一切,科学研究也首先应该考虑到祖国的长期发展,有利于祖国的繁荣昌盛。爱国主义原则要求科学研究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我国优秀科学家钱学森就是将爱国主义与科学研究融为一体,为我国的崛起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科学家也应该明白,任何国家都是平等的,大国小国没有优劣之分,强国弱国没有地位之分,所有的国家都应该平等发展,不能牺牲其它国家的利益来满足自己国家发展的需要。并且要警惕极端的爱国主义,哈伯研制毒气就是一种狭隘极端的爱国主义,这是需要科学研究者警惕的。
(4)科学发展观。科学研究首先应该解决现实中的问题,但是不能目光短浅,必须要兼顾到未来的发展。当代人应当关注下一代人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子孙后代的利益为代价,这就是科学发展的观点。首先满足现实的人类发展,但是同时考虑到子孙后代的发展权利,提出具体措施避免短视行为,实现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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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科学技术的本质在于追求真理、揭示客观规律,目的在于造福人类社会。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涵盖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多个方面。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造福于人类的同时又出现了大量的问题。本文意在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论述科学技术的发展与道德的关系以及从道德的功能方面出发应对科学技术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关键词:科技发展;道德;关系;问题
科学技术的发展在今天可谓是日新月异。人类在认识宇宙自然的历史长河中徘徊已久。追求真理、探寻宇宙的奥秘、揭示自然的一般规律就像夜空中的星辰,神秘而又闪烁着光辉。在西方,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第一位哲学家泰勒斯,对于宇宙万物统一论的思考。在东方,约在3500年前的先秦文明中思想家们对于自然的思考更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而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对于宇宙的认识不再是思辨的产物,大量的观察数据、实验报告都向我们展示了人类的进步。而道德的形成更是可以追溯到远古人的社会关系第一次复杂化。
有一种观点认为科技发展与道德进步的关系是符合“二律背反”的。这种观点坚持认为,承认科技的发展就必须否证道德的进步,反之承认道德的进步意味着对科技发展的忽视。18世纪法国思想家卢梭认为,物质文明每前进一步,都伴随着精神不平等的深化和道德的堕落。他曾说过:“科学和文艺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愈来愈坏了。”这种思想可以看做是对于科技发展与道德进步的“二律背反”的支持论点。卢梭的这种强调,在20世纪更是形成了一种强大的思潮,施斌格勒、萨特、弗洛姆、哈贝马斯等人都立足于社会伦理道德的发展现状,深刻地揭示了人类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尖锐对立。德国现代哲学家1海德格尔认为物质文明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将会“越来越把人从地球上脱离开来而且连根拔起”。当代法兰克福学派著名代表人物2马尔库塞还提出了一个公式“技术进步=增长的社会财富=扩大对人的奴役”。道德和科技的发展关系是否是“二律背反”的,我们要从历史发展的证据中去分析比对,最终得出科技发展与道德进步的关系。
在古希腊、罗马时期,科学与技术尚未结合。人们对于宇宙自然的思考停留在思辨的角度。但是随着私有制的出现和阶级的产生在这个时期贯穿这个社会形态并在其中起主导作用的道德原则是忠于君主。例如古代雅典要求它的公民在战争中要奋不顾身,表现出对国家的忠诚,他们要像国家宣誓,“我一定要使身后留下的祖国比我所继承的祖国更大更好而不是更小,我一定听经常存在的当局的话,服从既有的法律及人民一致制定的新法律”。古代希腊奴隶主的思想家柏拉图在《理想国》一书中提出了国王、武士、农夫和手工艺人三个等级所应道遵循的道德准则,提出了三等分,金、银、铜来代表三个等级。国王是神用金子造的,具有理性的本性;武士是神用银子造的,具有意志的本性;农夫和手工艺人是神用铜铁造成,具有情欲的本性。这样的等级划分,也是一种道德的阶级性的体现。
在古老的东方,古代印度盛行种姓制度。种姓是以职业世袭、内部通婚和不准外人参加为特征的社会等级集团,婆罗门教把种姓区分为四种瓦尔那:婆罗门(祭司)、刹帝利(武士、贵族)、吠舍和首陀罗。封建道德要求人们安于自己的等级,恪守本分。
在我国,长达2000多年的封建王朝要求人们一方面忠于封建制国家和君主,另一方面还要求妇女做到三从四德。在封建社会中,不仅有统治阶级的道德,也有受压迫受剥削的农民阶级的基本道德原则,他们要求争取人身自由,反抗压迫。而造成这一现象的本质也是由于生产资料的分配的不均匀。最根本的是经济基础,也就是科技发展的局限,生产力水平的低下。最熟悉的秦末农民起义中的口号:“等富贵,均贫富。”这就是体现了受压迫的农民阶级的道德。此外,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那些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美德也积淀了下来。如我国在奴隶制时代的周公姬旦创立了一个以“孝”为主的道德规范。再如那些忠君爱国的仁人志士。我们熟悉的3“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抒发的都是一腔爱国热忱。从被压迫阶级来看,农民阶级在这个过程中勤奋劳动、忠诚老实、互帮互助的阶级道德也是一种重要的体现。由此可见,道德在人类处于封建社会、奴隶社会时期的状态具有阶级性,更是具备了特殊性。而造成时期的差别的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生产力的低下,也就是科技发展的程度在某些方面决定了道德的形成。
哥白尼的革命拉开了近代科学的序幕。紧接着在天文学领域引起了一场大的变革。传统的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形成的天体论面临着挑战,日心说的建立给了地心说一个沉重的打击。科学的革命的狂潮在继续着,物理学迎来了革命的巅峰。伽利略、牛顿建立起来一套有关自然界的物理化的说明,机械自然观建立起来。科技的发展带来了人们精神文化思想的改变。传统的理论被推翻,就好像是旧的世界体系的坍塌。人们的思想接受了新的注入,对于世界万物不再是逆来顺受,而是有了怀疑的思想、大胆的猜想。随着科技的进展,资产阶级的萌芽产生发展,旧的世界体系的矛盾转化为新的矛盾,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逐渐上升为主要矛盾。这个时期贯穿于社会形态并起主导作用的主要原则是追求人性自由、平等、公平、效率的思想。18世纪法国启蒙家孟德斯鸠说过:“世界上各个民族都是推崇和热爱道德的。”因为道德代表着人们渴望进步、自由、和谐与完善的愿望和要求。从资产阶级的历史和现实来看,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是资产阶级道德最基本的价值或原则。而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也是资产阶级在反封建斗争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行为准则和人生信条。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提出在某种程度来看是由于人们要摆脱宗教禁欲主义、封建蒙昧主义和专制主义的桎梏具有积极的进步意义。从这方面来讲,科技的进步是推动道德进步的根本要素,科技的发展与道德的进步是紧密相连的。
社会主义的建立,是无产阶级战胜资产阶级革命的果实。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在当今要属我国。中国无产阶级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赢得了革命的胜利。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引起了生产力的巨大飞跃,生产资料的分配的不均匀必然引起社会矛盾。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革命中也发展起了带有他们自己特色的道德观。公平、正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等一系列道德品质。无产阶级的道德观可以说是迄今为止最科学、最进步的道德观。这与科技的发展和成熟是息息相关的。
通过以上分析,认为科技发展与道德进步“二律背反”的观点是不科学的。它不符合唯物主义历史观。他们没有看到道德是经济基础的反映。没有看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在历史发展中的联系。对于道德的理解也过于局限。他们没有看到道德这个复杂的结构以及它的功能,而是把它简单化。仅仅把道德归结为一种利他主义的品质或者说是以偏概全,以某个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的道德现象归结为科技对于道德的阻碍作用,夸大其词。恩格斯曾经说过:“在道德方面也和人类知识的所有其他部门一样,总的说是有过进步的。”
参考文献
[1]魏英敏:《新伦理学教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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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也是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社会行为,承担着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科技一旦不被正确地使用,必将产生恶劣的影响。科技发展必须重视伦理规范,以弘扬科技的正面效益,扼制其负面影响,更好地为人类造福。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摘 要:科学技术的应用引发了一系列的伦理道德问题,造成了一些较为深远的负面影响,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说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与伦理道德背道而驰,关键是如何正确理解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科学技术的发展只有借助于伦理道德的正确引导,才能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健康发展。要全面深刻地把握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复杂关系,使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共同促进、协调发展。
关键词:科学;伦理;关系
论文正文:
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
新世纪,知识经济的朝阳正冉冉升起,人们对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注可谓前所未有。互联网、克隆羊、人类基因图谱等,都提出了科技与伦理相互关系的一些尖锐的新问题,需要我们进行认真深入的思考。
(1)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冲突具有深层次的影响。
例如克隆技术,克隆技术的诞生将使人类能够操纵基因,打破种属的界限,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但是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克隆人将干预人类自然发展,改变人类亲缘关系,打破人类生育概念和传统生育模式。这些冲突比曾经生命技术带来的冲突更加严重和深刻。
(2)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涉及领域更加广泛。
例如,安乐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利用网络的虚拟、无序、开放等特征导致的网络犯罪,网络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发的伦理问题等等。
(3)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冲突更加直接,更加尖锐。
例如,高科技应用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克隆技术引发的人类身份确定问题,核能的开发引发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问题,这都是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1)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影响。
在人类文明史上,科学技术的进步都直接或间接地推动着人类伦理道德的进步。科学技术是推动包括道德进步在内的文明发展的伟大动力,必须以科学的“真”,促进道德的“善”,以实现真、善、美的统一。科学技术的发展扩大了伦理道德领域。在任何时代,科技的发展和科技成果的应用必然导致人类实践领域的拓展。科技进步对伦理道德领域的扩展,其具体方式和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从中世纪欧洲的宗教统治科学到文艺复兴,正是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才使得中世纪的宗教道德受到严重冲击,从而促进了人类道德的不断发展,促进了新的伦理观念的形成。另外,科学技术活动对个人优秀道德品质的形成,也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正如科学家萨顿所说“:科学是人类精神的最佳清洁剂,它摒弃一切宗教,唯取最高的信仰。”
古希腊哲学家认为智慧和知识是构成道德行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提出知识就是道德。德国现代物理学家包生尔认为,科学知识是构成人类道德的重要方面。他认为一个时代对知识的评价可以用作衡量时代精神的标准。由此可见,科学与道德有着较深层次的内在联系。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不断走向文明、走向道德,从原始人到现代人,在伦理道德上不知进步了多少,难怪近代伦理学家们对那种知识使人类退化的观点提出了强烈反对。他们认为,科学技术知识有利于陶冶人的品性,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使人生活幸福。
科技发展和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动了伦理道德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为道德主体的全面发展和道德进步创造了有利条件,其对道德建设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促使道德主体提高科学文化素质,道德主体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是道德建设的基础和前提。现代科技的发展,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从客观上对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科技现代化的条件下,劳动者不再以体力和经验为基础,而是以智力和知识为基础,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对社会的伦理道德建设具有促进作用。②科技的现代化有助于提高道德主体的民主意识。民主意识是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道德素质高低的标志之一。
有关研究表明,政治生活的民主化与科学文化水平存在函数关系,人的科学文化水平越高,民主意识越强。用科学知识武装起来的劳动者通常具有强烈的民主意识。此外,随着系统科学等新兴科学的兴起,系统思维等现代思维方式逐渐取代了传统的思维方式,人们的智力水平得到提高,自然也增强了其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③促进道德主体个性全面发展。一方面,科技的现代化对劳动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科技成果的应用也提高了道德主体的认识水平和思维能力,促进了其科学世界观的形成,并为其个性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影响。
科技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也是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社会行为,承担着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科技一旦不被正确地使用,必将产生恶劣的影响。科技发展必须重视伦理规范,以弘扬科技的正面效益,扼制其负面影响,更好地为人类造福。从这一点来说,科技发展必须遵守一定的伦理规范,一切不符合伦理道德的科技活动必将遭到人们的异议、反对,被送上道德法庭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科技活动特别是现代高新技术活动,存在着可能的或潜在的风险,也需要伦理规范,以预防不良后果或灾难的发生。
如克隆人问题、基因工程、基因组遗传信息的应用和隐私权问题、基因歧视问题、基因诊断与基因治疗问题、转基因食品与转基因农作物问题、遗传资源和多样性保护问题,以及基因武器问题等等,不一而足。它们涉及到人类个体安全和国家安全、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等重大问题,不可小视。试想,如果克隆人的科技活动允许自由进行的话,许多意想不到的社会问题可能会接踵而至:人伦关系混乱,性别比例失调,希特勒优生理论沉渣泛起,所以应该禁止。
又如基因工程技术可以打破种属之间的遗传屏障,很容易在试管中进行各种遗传重组,制造出可能的“怪物”,直接威胁人类生命安全或破坏生态平衡,所以此类工作不仅需要伦理规范,还要制订一些专门的规章制度,以规范其行为,使其负面影响减小至最低程度。基因武器是近来报刊上经常谈论的话题。根据不同种族基因组多样性特点,采用基因工程技术手段,有可能设计、研制出针对某一种族的基因武器,从而对某一种族和国家的安全造成潜在的和巨大的威胁。对此,应达成国际性的伦理宣言和协议,反对和禁止此类科技活动。
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人与科技手段的关系,两者的关系中,人是目的,科学技术是手段,科学技术是为人服务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就是人的发展,人有能力支配科技手段从自然中不断获得自由,与此同时,他也需要尊重工具系统的规律和性能,服从工具操作要求。任何时候都没有绝对的自由,人从自然中获得自由是基于对必然性的认识和遵循。那么人对科技工具的服从,也是对自然规律的遵循,工具系统是以人工装置的方式体现了自然规律。工具技术对人具有一定程度的控制和压抑,这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单方面地发展科学技术,并不能使人一定得到幸福和满足。要缓解和减轻科技手段对人的控制和压抑程度,必须需要伦理道德的关怀。
伦理道德表征的是人的主体精神世界。作为人的一种自我意识,人文精神力求发现那些使人成为人或规定人之为人的东西,要穷根究底地追溯人何以作为人存在、人何以会具有那些属人的东西。作为一种主体尺度,伦理道德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历史积淀和集中表现,它是人作为主体的一切活动的内在根据。它内蕴的是一种以人为本位、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维护人的地位和权利、实现人的目的和理想的人本意识,体征了人类对人生价值和意义的追求,是人的精神的核心和灵魂。科学技术是中性的,所以科学技术是否运用得当,是否合理,这是科学技术本身所无法解决的,因为这不是一个技术上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一个伦理道德和价值观问题。所以,为保证科学技术的合理、正当运用,应该用伦理道德来协调其发展,使其发挥对科技的导向与规范作用,让科技发展真正服务于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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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载的人性论打破了人性的善与恶,突破性地提出了性二元论理论,将善与恶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而不是将二者对立起来。究其原因,与张载哲学思想的影响有很大关系。其哲学体系为人性理论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人性,在中国思想史中的笔墨很重。孔子提出,“性相近也,习相远也”[1]开启了思想家们对人性讨论的大门。孔子认为人的本性是相差无几的,之所以会有很大不同之处,就在于后天修炼的如何。孔子至此没有进一步阐明人性到底为何,是善、是恶。因此,后人以此发问,继承了孔子的本性无差的观点,又对疑惑之处做以回答,出现了两大主流的人性理论:性善论与性恶论。
孟子在《孟子·公孙丑上》中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2]孟子肯定了人性的共同性,即人都有四种善端。然,仅有这四端是不够的,这是人内心的善,要想真正为善,就要有仁、义、礼、智这四种德。只有从内心到外在的统一,才是真正的善。当然,孟子认为,现实的行为中却也有着“不善”,造成这种不善的原因在于后天的影响。由此可以总结出,孟子主张人性本善,即便是有恶的情况出现,但是最终通过后天主体的修养,也是可以为善的。
荀子,作为性善论的极力反对者指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3]“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顺是,故争夺而辞让亡焉;人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3]荀子主张人性是天然而成,如人之肢体,生而有之。人性来源于“血气”,所以必须加以约束才能“化性起伪”。只有通过人主体自身的努力,才能把天然的恶改造而成为礼义的道德属性。
无论是性善论推崇者,还是性恶论提倡者,他们的主张都归于“一”。对“一”的理解有两层含义。一方面,“一”不是将人性的善恶统一的“一”,而是说性善也好、性恶也罢,要么是善,要么是恶,是二者择其一。但是有一点必须指出的是,孟子性善论中的“性”是一种理想人格论,而荀子性恶论中的“性”是对人的自然本性的考察。另一方面,虽说都为“性”,但二者的含义却有所区别。可这并不妨碍将孟子的人性论与荀子的人性论归为同属。其原因就在于即便是荀子提出“人之性恶”,而荀子主张要引导人们向善,通过道德对人的本性进行制约,就可以达到“涂之人可以为禹”。也就是说,“一”是人性的向善,终极目标的实现。
张载的思想中也必然无法脱离儒家思想的渗透。年少时期就曾受范仲淹点拨研读《中庸》、《六经》,但张载却提出了与儒家不尽相同的性二元论。这与其深刻的哲学理论是分不开的。
本体论,实际是关于世界本源的问题。由于对世界本源认识不同,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说。但面对中国思想家的世界观理论,却难以用这一标准区别,毕竟中国哲学有其自己的精髓和适用的环境。若非要以此标准归类,只能说是某位思想家的某个思想具有唯物主义或者是唯心主义的色彩。因此,张载的以“气”为本的辩证自然观,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唯物主义的元素。与道家的“有生于无”和佛教的“虚幻的假象”的唯心主义观点截然不同,是对唯物主义的重要贡献。但是,张载并没有坚持“气”的物质一元性,他不仅赋予“气”以物质的属性,还赋予“气”以精神的属性。
张载主张:“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4]这里的“气”指的是气的原始状态无形但可见,气的聚散变化,只是暂时的,最终还是要归于太虚。“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4]张载进一步解释太虚、气、万物之间的关系。“太虚之气”从散的状态转化为聚的状态时,就产生了天地万物,万物散而又回归太虚。也就是气的聚散与万物生灭有着直接的关系,世界上的万物生由气凝聚,灭则是气消散。这是个循环往复,不断运动的过程。因此,张载“太虚之气”的论述,体现了其深刻的哲学思想:第一,规定了“气”是永恒变化的,将“气”与物相联系;第二,万物都是实实在在地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不存在“虚无”的状态,都是统一于“气”的。而人作为万物中之一物,自然也不会特殊,也要遵循气的运动规律。人的运动变化规律同于气的运动变化。因此,在探讨人性时,张载给予了对人理解的正确方法,不要用静止的思维来考察人本身。
张载为了赋予他的理论以更深化的论证,进一步追其根源,提出了“一物两体”即“两端”——矛盾着的两个方面,以揭示气聚散的内在原因。“气”为世界的本原,具有两个方面,那么“气”所构成的万事万物也具有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因此张载说:“气有阴阳,屈伸相感之无穷”。物质的“两体”,是由其自身的差别性和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的。在他看来,气的“阴阳两体”就是一个包含着虚与实、动与静、清与浊、聚与散等等无限差别性和不平衡性的综合体。因此,人作为气的具体形态,也应有其“两体”。人的“两体”的对立与统一决定了人的变化。“一物两体”,用在人性理论中就可以理解为:“物”指实存的人性,“两体”则指人性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
“天地之气”根源于太虚,“太虚为清,清则无碍,无碍故神。反清为浊,浊则碍,碍则形。”[4]太虚为清气,没有杂质,因此是至纯的。这就决定了天地之性是至纯至善的。正所谓“性与人无不善,系其善反不善反而已,过天地之化,不善反者也。”[5]既然天地之性是人受于天,即人人都具有“天地之性”。从这个角度讲,人性没有不善的,也就是先天性善。然而,张载讲“生生之谓易”的本体论,万物皆变。故此,张载又提出了“气质之性”。
“人之性虽同,气则有异。天下无两物一般,是以不同。”[5]即使“天地之气”相同,但是构成每个人的气质是不同的。“气质犹人言性也,气有刚柔、缓速、清浊之气也,质,才也。气质一物,若草木之生亦可言气质。”[6]“气质之性”是指生物由物质本性决定的生理本能与生存本能。就人而言则表现为人对物质生活的需求和欲望。而人对需求和欲望的感受存在满足、不满足甚至贪婪的差异。故此,张载指出人的生理本能和生存欲望并非都是恶,正当的欲望是合理的,比如人的吃穿住行,而那些不适合的、过分的欲望就是恶。并从根源出发,指出由于禀阴阳二气的不同,禀清气者则为善,禀浊气者则为恶。
既然“天地之性”至善,也无须为善,只需保持这种本性。而可善可恶的“气质之性”要如何为善?“气质”之所以可以变,如前所述“气之本体,其聚其散”的不断变化。因此人的气质自然也不是固定不变的。由于人所禀的气不同,禀浊气者就是对“气质之性”的偏颇。要想使这种偏离回归能禀清气之道,就必须加以学习而改之。那么所谓的“变化气质”就是运用主观努力去改变人所禀赋的有所偏废的“气质”,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当然,变化的方向就是“天地之性”的至善。
综上所述,张载也是先天性善论的倡导者。但他与先之贤人不同之处在于,张载的先天性善是建立在其系统的哲学观的基础之上,以带有唯物主义本体论的思想,融合了辩证思维,给先天性善一个内在根据,使他的人性从善理论更为合理和科学。
正所谓“富有者大无外也。日新者久无穷也。”[7]张载明显强调变化日新的观点,变为其宗。“气质变化”论是道德修养的理论基础。“气质变化”的变化之目的就是要使大多数人所禀赋的“气恶”回归“天地之性”。即便圣人少而凡人多,但是普通人是可以通过主观努力而实现与“天地之性”接近或者达到“天地之性”的至善。而如何来实现“至善”的终极目标,则需要道德的修养。
张载常讲:“唯其能克己则为能变,化却习俗之气性,制得习俗之气。所以养浩然之气是集义所生者,集义犹言积善也,义须是常集,误使有息,故能生浩然道德之气。”[8]要以坚毅、刚强的道德信念去制止不合义理要求的“气质之性”,时刻遵守“礼”。
孟子看来,所谓养气,首先是要明志。志乃是气源,指导“气”的方向,是“气”能变的动力。张载以其人性二元论为基础,继承了孟子的养气之说。在张载看来,所谓立志,其实就是人从善的过程中要修炼自己所禀之“气”。“天地之性”是从善的标准,何以养气,所成结果需要践行“天地之性”。
“学者先须变化气质,变化气质与虚心相表里,”[5]学以变化气质为先。张载指出:“天地以虚为德,至善者虚也。虚者天地之祖,天地从虚中来。”他又回归到本体论中的“虚”。虚为万物之本,自然也为道德之本。人以“天地之性”为善,为志,常存心中,才能逐渐地排除不善,真正地实现“虚”。但是,张载认为要想实现克己、养气、虚心,必须为学。他说:“学者当须立人之性。仁者人也,当辩其人之所为人。学者学所以为人”[9]。只有学习,才能辨别善与不善、是与不是,才能成为真正的人。
无论养气还是虚心,其实都以“气”聚散为源头,以人性二元论为载体,最终实现“善”的道德理想。张载的人性论以“气”为基石的二元论源于其哲学思想的支持,为道德的可塑性论证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使整个道德体系更加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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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伦理是指科技创新活动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关系的思想与行为准则,它规定了科技工作者及其共同体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研究者指出,科学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江泽民科技伦理思想的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江泽民科技伦理思想的探析全文如下:
马克思指出,“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1],认为应该把“科学首先看成是历史的有力的杠杆,看成是最后意义上的革命力量。”[2]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会引起生产力的深刻变革和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科技领域的革命性变革,不仅通过推动生产力发展有力地作用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而且必将深刻地影响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格局。在已经过去的20世纪,由于知识不断更新,科技突飞猛进,世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进入21世纪,新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特别是高科技的不断涌现及其产业化,将会对世界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产生更加巨大而深刻的影响。由于生产方式变革引起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变化也将是巨大的。
科学技术极大地提高了人类控制自然和自身的能力,但是,科学技术在实际运用中所产生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工业的发展带来的水体和空气污染问题,大规模开垦和过度放牧造成的森林与草原的生态破坏问题,信息科学和生命科学发展所引起的人类自身尊严、健康、遗传以及生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伦理问题,等等,引起了世人的高度关注。江泽民同志指出:“在21世纪,科技伦理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核心问题是,科学技术进步应服务于全人类,服务于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的崇高事业,而不能危害人类自身。建立和完善高尚的科学伦理,尊重并合理保护知识产权,对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利用实行符合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的政策引导,是21世纪人们应该注重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3]江泽民同志这一具有前瞻性的科学论断,深刻地阐明了科学技术工作的价值目标和善恶标准,是建构社会主义科技伦理体系的核心内容。
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的最终目的是造福于人类。为全人类服务是科技伦理的核心内容。1946年,世界科学工作者协会宗旨规定,充分利用科学,促进和平和人类幸福,尤其要保证科学应用,要有利于解决当前的迫切问题。1949年,国际科学协会联合理事会通过的《科学家宪章》中,对科学家的义务和责任也作了明确规定:最大限度地发挥作为科学家的影响力,用最有益于人类的方法促进科学的发展,防止对科学的错误利用。科学技术本身是中性的,但对它的运用则是必须做出价值评价。江泽民同志在接受美国《科学杂志》主编采访时郑重地指出:“科学自由的原则一定要坚持,但科学的发展要为人类服务,不能危害人类自身。”他还指出:“我们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扞卫国家主权和安全,维护和平,实现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
“科学技术门类众多,服务对象广泛,但是为经济建设服务,要摆在首要的地位。”这就为科学技术的价值取向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科学技术的发展必须维护人类的利益,为经济建设服务,施善于广大人民。在我国,科技工作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转变观念,改革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导向的作用,加强科技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联系,努力使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更好地为促进我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服务,为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共同富裕服务。科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在认识自然和社会的基础上,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科技工作只有把现代化经济建设作为自己的主战场,紧密结合社会经济的现实需要,为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国防实力服务,才能取得不竭的动力资源,也才能最终实现科学技术的社会价值。
江泽民同志在多次讲话中反复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的动力。”(《人民日报》,1995年6月5日)科学技术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性劳动的产物,是认识与改造世界的智慧结晶,尤其需要发扬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新的精神,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科学的本质就是创新,是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崇尚科学,弘扬科学精神,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创新也是时代的需要。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正在发生新的重大突破,以信息科学和生命科学为代表的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我们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世界政治走向多极化、经济日趋全球化的条件下,我们要实现新世纪发展目标,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大力追赶世界科技的先进潮流,努力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与时俱进,加紧推进科技的进步和创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持。大胆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是时代的呼唤,是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历史使命,也是新时期科技工作者应具备的道德品格。
实现科技创新,必须从世界科技发展和我国科技发展的实际出发。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瞄准世界科技发展的前沿,力争在有条件的领域实现突破,力争在基础科学上有所发现,在技术上有所发明,努力实现我国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6]他的关于我国科技发展前景的这一高瞻远瞩的论述鼓舞着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扬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优良传统,敢于做别人没有做过的事情,敢于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勇攀科技高峰。
随着科技进步,人类不仅要运用科技手段从自然界中取得各种物质资料,以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且还要有控制地利用自然,使自然界能够进行“再生产”,以维持人类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心大自然,就是关心人类的利益,呵护大自然,就是维护人类的生活权力。而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质上也是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当今,人类已进入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但资源、环境、人口等一系列问题一直是困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痼疾。因此,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实现人—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无疑具有深刻的伦理意义。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1992年我国正式将环境保护确定为社会发展的基本国策;同年国务院批准制定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1994年,我国政府响应国际《21世纪议程》的号召,制定了中国可持续发展纲领——《中国21世纪议程》,向世界表明了中国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决心和决策;1995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1996年第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发展规划纲要,将可持续发展与科教兴国确定为基本发展战略。
1995年9月28日,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闭幕时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必须切实保护资源和环境,不仅要安排好当前的发展,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决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走浪费资源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他把建设和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看做是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他在2001年“七一”讲话中,进一步提出“要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这里,江泽民同志深刻揭示了可持续发展伦理意义,论述了以平等的原则调整人们利益关系的代际伦理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道德观念。
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机会、利益均等的发展,在处理人类与环境、资源的关系上人与人、国家与国家,都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互相尊重,互不侵害对方的合法权益。平等的原则不仅包括代内平等原则,而且也包括代际间的平等原则。代际平等的道德原则要求,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还要顾及子孙后代的需要。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现代的发展不能对后代的生存发展构成威胁。如果我们目光短浅,仅顾一时一世的利益,无所顾忌地暴殄天物,即便有幸逃脱大自然的惩罚,但最终只会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笔孽债。因此,我们不仅要安排好当前的发展,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决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既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也是科技伦理的重要内容。“和谐”是我国古代“仁”、“爱”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在我国古代,孔子讲“仁”,讲“泛爱众”,墨子讲“兼爱”。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把这一传统的伦理思想引申至人与自然的关系,十分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道德原则。这一和谐发展的道德原则,在凸现人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强调了道德主体对大自然的责任和义务。这种能动的和谐原则,要求我们在利用科技手段,对大自然进行开发的同时,也要通过发展科技对自然环境进行治理和保护,维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在通过科学普及提高认识能力和开发能力的同时,增强人的自我控制和理性思考能力;在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素质教育,提高人的思想道德水平。实践证明这是实现人—环境—社会同步发展的重要的思想道德保证。
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其核心是科学技术现代化,而科技工作者的道德水平是实现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保证。因此,努力提高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实现社会主义科学技术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江泽民同志指出,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这四种精神,是我国数代科技工作者崇高品质的结晶,也是科技事业繁荣的重要保证”[7]。
爱国主义是一面光辉的旗帜,是我国广大知识分子的光荣传统。江泽民同志称赞钱学森同志是一位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坚定不移地为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的战士。他号召广大科技工作者向钱学森同志学习,希望科技工作者特别是青年科技工作者,自觉地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坚定社会主义信念,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全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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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自然法学派认为,道德与法律有本质的联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浅谈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毕竟二者属于不同的社会调整规范,有着各自的调整领域。对它们的调整范围界限不清的话,会导致社会评价标准不一,终将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产生方式上,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体系,道德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共同认识;
第二,在调整对象上,道德通过影响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调整外部行为,而法律则直接指向人的外部行为;
第三,在调整范围上,道德调整的范围几乎覆盖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相比较来说,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很有限了,法律调整的主要是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产生实在影响的行为和关系;
第四,在表现形式上,道德存在于观念中,缺乏明确的标准,而法律是确定且逻辑严密的规范的集合;
第五,在调整手段上,道德主要依靠人们内在信念和社会舆论的谴责来发挥作用,而法律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大多数情况下,道德与法律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实践中二者发生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道德与法律产生冲突的原因有哪些呢?
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不是对等的关系。违法行为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而违背道德的行为却不一定违反法律。究其原因,并不是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具有法律效力,统治阶级通过立法的形式把体现本阶级利益的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从而维护统治的社会价值观念基础。反之,若把所有的道德准则都变成法律,那么道德就取代了法律的地位,这与制定法律的初衷是相悖的。
其次,一方面,法律对道德变化的适应具有滞后性。道德观念随着物质条件的发展而变化,这种变化需要在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中完成,而法律通常产生于道德之后,加之法律的稳定性的要求,法律不能及时快速地作出相应地调整。另一方面,法律在制定时往往具有前瞻性,可能超越当时的主流社会道德。当道德与法律的步调出现不一致,二者之间的冲突就随之产生了。
再次,由于道德本身的范围是模糊的,当法律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概念阐述不清时,法律的强制力就容易与道德规则的约束力相冲撞,由此引发冲突。
对道德与法律冲突的选择
当道德的指向与法律的规定发生分离时,拥有裁判权的法官到底该如何选择,在社会上曾引发了无数争论。笔者认为,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大背景下,法律的至高无上性不容置疑,道德以及其他规范应当服从法律;而在法律规则模糊不清以及无法涵盖的领域,则是道德的用武之地。这是由道德本身缺乏客观性和可实际操作性等限制因素所决定的,在缺少法律约束的条件下,扩大道德的适用范围必然会引起评价标准的混乱。
结语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是亘古存在的一个问题,但是,二者之间的矛盾并非是不可调和的。立足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道德的法律化是解决法律与道德冲突的问题重要途径。我们可以尝试在现实中找到二者的契合点,将尽量多的合理化的道德纳入法律的调节体系,立法时应尽量追求与道德的统一。
浅谈道德与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通过善恶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准则。它是关于是非、荣辱、善恶、美丑等观念、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评价、风俗习惯和内心良知来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道德属于精神范畴,是社会意识中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
法律,是由一定政治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以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总和。较之道德,法律具有强制力,它的实施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迫使人们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其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法律的运行以道德为基础,道德的延续以法律为支撑。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指导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又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道德在中国现代化变迁中的具体表现
“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中孕育的治国安邦之道,这也是历代贤明的君主尊崇的座右铭。然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社会素来稳定的伦理道德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震荡,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的时代道德也具有不同的观念和评判标准。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道德伦理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与现代化相应的新的道德观念。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由苛求转向宽容和谅解,由感性转向了理性,伴随着道德价值的转向,道德不仅使社会个体层面实现了自我完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集体层面规范的作用。这极大的调动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乱世重典,治世隆礼”,在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整个社会的法治也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体,当我们在满怀喜悦地展示改革以来道德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时,又不能不理性的正视道德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病。当前中国社会处在大的变革和转型时期,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的道德价值也呈现出多极化的特点。被人们奉为民族血脉的道德文化,在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开始失重,人们似乎迫不及待的摆脱道德的种种束缚而去追求一种所谓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一种非理性价值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理性价值,致使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评价标准和威慑力;当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传统的义利观中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时,人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似乎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拜金主义又席卷而来,有很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视道德的约束,不择手段的谋取自身的利益。
权钱交易、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现象屡见不鲜,金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之下,党的一些干部被腐蚀,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法商人见利忘义,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及部分敌对势力的干涉,中国传统的美德也岌岌可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尊师重道”等传统的价值观念被逐步的弱化,例如当前社会老人过马路不敢搀扶、公交车上没人愿意给年迈的老人让座,一部分教师缺少师德向学生索要钱物,这些现象都显现了当前道德的缺失和冷漠。中国传统的美德是中国5000年灿烂文化得以延续的主要动力和源泉,道德的缺失和沦丧,必然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的伤痛,这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一直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道德信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过多的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变得拜金和冷漠;在社会领域,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社会和市场缺乏监督,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缺少民主法治、人民的诉求不能得到响应,权益得不到维护,这也直接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领域,利益的多元化,也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一些消极的文化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之中,而主流文化却处在弱化的状态,这也是当前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史上尚属首次。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需要法律和道德一起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都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容,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公民法律素质较低、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甚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浑然不知,更不知道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常采用聚众闹事、自焚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愿;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却不够完善,缺乏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法治实施的不彻底,因而导致法律在应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难以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是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法律将道德中的价值运用到法律实施过程当中,不仅能够维护道德风尚也能培养道德意识,法律和道德两者之间是高度统一的关系,法律实施的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道德发挥作用,道德的缺失会影响法治的建设,因此要想早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我们必须坚持法律与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首先,要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为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生存空间;
其次,要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道德的发展创造条件;第
三,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将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新风尚。
最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的考虑道德的因素,贴近人民实际生活,把相关的社会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而制定的制度保障,如果不能有效的实施,最终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国家必须强化法律实施、完善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全社会守法、维法的氛围,最后形成全社会讲道德、受法律的文明风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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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道德与法律的融合
道德和法律都可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道德侧重通过舆论、信念、习惯来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人们行为的合法性。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力,还需要道德的约束力。
一、中国道德和法律融合的必要性
道德和法是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历史前提的根源,它们最初是一体的,正像唯物史观所说:“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也就从哪里开始”。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主要手段,其产生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一)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逻辑起源。前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用大量史料证明:原始禁忌是社会规范的最早形式,属于某种最原始的社会规范。另一位前苏联学者、法学家雅维茨在其《法的一般理论―哲学和社会问题》一书中提出:“在遥远的过去,单纯依靠禁忌调整人们的关系,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初和最低级的形式。在当时,禁忌的作用是由恐惧和习惯保障的,被看成是统治整个共同的自然的、基本的力量。”因此,禁忌在原始社会具有同道德和法律相同的规范作用。
(二)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由于人类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需要,道德和法律便应运而生,另外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建立,法律从道德中独立出来。它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秩序、自由和公正。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和良好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的结构要素之一。社会秩序通过习惯、道德、制度、法律等四种形式实现。其中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任何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基础之上运行的。
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即自由。自由是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条件,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道德自由和法律自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公正是道德和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道德公正和法律公正既联系又有区别。法律公正的确立和生效根源于道德公正的规范功能。如果没有道德公正和它的规范功能,法律公正可能成为泡影,它的积极作用很难得到发挥,还会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
二、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客观性
中国道德和法律的融合需要深厚的理论作基础,还要符合我国现实的客观性。即具有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和生态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具有竞争性、法制性、自由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诚实信用的专门特征,而道德和法律融合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包括自由、平等、正义、秩序、信用等。
道德与法律的融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民主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法治是民主的有力保障。法治不仅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社会主义民主蕴藏着一定的道德内涵,民主问题是现代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普遍关心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道德与法律结合的文化基础。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范文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现道德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三、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路径
结合道德与法律本身的内在联系及当代中国现实情况可以看出,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现实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实现道德与法律的良性互动。道德与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可以作为调控人们行为的手段,但它们在基本内容、表现形式、调控方式、产生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
1.加强法律对道德的保障。道德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有时法律将道德规范制度化、模式化。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对促进社会大众的文明觉醒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显然,道德的制度化并不是将所有道德制度化为法律,而是将反映人民大众基本需求、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加以制度化、规范化。
2.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从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可以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第一,立法的道德条件。立法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人文主义因素,做到尽善尽美,因而立法主体应牢固树立人本主义的方针,将正义、平等、信用等价值理念体现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第二,司法的道德保障。司法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道德能力,如正义感、责任心和气节。
(二)要实现道德与法律作用的互补。道德和法律虽属不同属性的社会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上所用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它们在作用上却可以相互补充。通过建立相应的机制才能实现道德与法律的互补。
1.建立道德促进法律的机制。第一,要用道德来指引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活动,从参与主体、制定过程到制定内容都要用合乎理性的道德观念作指导。第二,要保证执法者的道德践行能力。法律能否得到公正地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者的道德能力。执法者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2.寻求法律促进道德的路径。第一,建立刚性约束机制。通过国家政权力量来推动社会主义主旋律的演进,通过法律强化公民行为的道德水准;第二,引进法律对道德的监督、评价和保障机制。法律可以惩恶扬善,引入此机制,保护文明道德行为,谴责不道德行为,激励人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教育犯罪分子、道德不端分子时时事事守法。
试谈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的教学对策
当前,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多种多样,很多教师都尝试着用新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创新性教育,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但是,在一些中职学校,依然存在着对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重视不够,教学模式陈旧,教学方法单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质量不高等现象,导致学生职业道德缺失,法律观念淡薄。那么,如何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的时效性,对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职业技术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升中职生职业道德水平
中职德育课教学应该引导学生,把爱国主义精神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起来,利用每周星期一国旗下的讲话活动,让学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动员学生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建立“以生为本”的德育观
创造各种条件和平台,使学生有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参与者,在互动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让学生懂得要求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对自己负责。如针对中职生普遍存在感恩意识浅薄、日常行为失范、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可以通过文艺晚会、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板报评比、橱窗专题展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感恩”、“爱国主义”、“法律知识讲座”或“法律知识问答”等主题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
3 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3.1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连接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桥梁。采用案例教学,既能充分体现课堂教学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又能发挥实践教学的形象性,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是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综合运用中,不断地提升自己,完善自己。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时性很强的学科,应紧跟当今法律形式的发展现状,结合当今立法发展的最新进程,将最新的法律精神和立法成果传达给学生,使学生的法制观念与时俱进,成为有道德有纪律的高素质毕业生。任课教师可以关注我国立法的新进展,“两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新提法,收集新案例,把它融入课堂教学中。如2015年震惊全广西的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原书记余远辉涉嫌受贿和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贪腐为焦点,讨论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严重后果,引起了学生极大的兴趣。
另外,学校多参与一些社会开展的大型的法律宣传活动,拓展知识面。同时,学校还可以定期举行法律知识问答竞赛;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参与对犯人进行的社会公开审判,对犯人罪行的判定对学生也起了警示作用,促使学生学法、懂法和守法,激发他们的正义感,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
3.2 角色扮演课堂的情景活动教学模式
为了提高职业道德教育课的时效性,在课堂中教师应该合理的进行训练任务情景教学,根据每一个专业的特点,将实际的生活情景引入课堂,让学生在情境中担任一个角色,并从这个角色出发,去完成各项虚拟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学习知识,掌握规律。角色扮演是实训教学中的重要部分,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通过组织幼儿园教学活动,自己扮演教师,小组其他成员扮演幼儿,进行幼儿模拟教学,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职业发展需要,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的顺利入职和职后的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奠定基础。汽车专业开展的为本校老师服务的“美容洗车”活动,让学生亲自参加了实践活动,获得成就感,增强了他们学习的动力。
最后,我们应该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教育结合起来。职业道德教育为法律教育服务的,而法律教育又可以促进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应该用正确职业道德观念来帮助学生树立严谨的法律意识,用严谨的法律意识来促进学生职业道德观念的深化。
总之,我们要从中职生的实际水平出发,设计符合他们的教学内容,探讨更多的教学方法,为国家培养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守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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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商务时代的来临,客户变得越来越重要,谁能掌握客户的需求趋势,加强与客户的联系,有效管理和发掘客户资源,谁就能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客户关系管理成为企业制胜的关键。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与日益多元化的市场竞争手段,企业不得不尝试在产品研发生产领域之外寻找能够建立自身竞争优势的方法与路径。在此过程中,于企业营销管理过程中展开对客户关系的管理开始逐渐被广大企业所接受,并逐渐成为企业构建自身核心竞争优势的有效途径。但是仍有诸多企业在企业营销过程中未能意识到对客户关系展开管理的重要性。与此同时也存在有一些企业,虽然意识到了在企业营销管理过程中需要对客户关系进行管理,但却缺乏实施手段与方式,甚至于实施了错误的方法与策略。
一、客户关系管理的概念界定与内涵
客户关系管理的实质并非是企业对自身客户进行管理,而是企业对于客户所需服务信息的管理。在概念定义上来讲,我们可以将客户关系管理定义为企业在市场营销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与客户单向或双向的信息交流分享机制,进而了解客户对于产品与服务的需求,从而在自身产品研发、生产、推广的过程中做出一系列改变,以便满足顾客需求。在现代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客户关系管理已经成为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必须予以构建的商业战略。运用先进的科学信息技术手段,统筹整合企业的市场营销行为,构建以客户为核心的产品研发、生产、营销体系,已经成为了企业获得核心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对于现代企业发展而言,客户关系管理对于企业而言已经不再是一道选答题,而是一道关乎企业发展成败的必答题。通过对客户关系管理概念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现代企业进行客户管理的过程中,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是客户信息交流机制的构建。自由市场状态下,顾客即为上帝。因此,上帝需要什么、上帝不满意什么、上帝的想法是什么,诸如以上关于客户思想与需求的揣摩,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无疑应率先予以解答。企业建立客户信息交流机制的目的也正在于此。其次,对于客户关系管理而言,企业还需对客户市场反馈的信息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通过对信息的筛选、分辨,企业需明确哪些是有价值信息,哪些是垃圾信息,哪些又是竞争对手散步的恶意干扰信息。再次,企业需要进一步对市场反馈的有用信息进行研究,提炼出有助于改善企业营销管理的关键性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调整企业的发展战略。最后,企业通过调整发展战略,在参与到一段时间的市场竞争之后,还需对自身战略进行一定的分析与评估,研判其与预想效果的差距,从而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相关经验。
二、企业营销管理过程中客户关系管理的重要意义
通过前文对客户管理概念与范畴的界定论述,我们不难发现企业进行客户管理的过程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同时也是企业市场营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企业在市场营销管理过程中对客户关系进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也是不可或缺的。综合来讲,企业客户关系管理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助于企业获得自身核心竞争优势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与环境下,企业开展对自身客户关系的管理已经成为了获得自身核心市场竞争优势与能力的关键所在。在传统的企业发展模式与市场营销管理模式中,我国企业往往是按照国家相关的经济发展规划或预判一定程度的市场需求来进行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这种模式下,企业的生产模式转变往往相对缓慢,对于市场信息与客户信息的重视程度也十分不足。企业如果想建立在市场条件下的核心竞争优势,往往需要依靠于技术研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但是随着信息爆炸与科技多元化发展时代的到来,企业越来越难以实现自身产品在技术与质量领域的绝对领先。面对克隆技术与山寨模式的双重打击,即便某一企业能够维持自身在产品生产研发领域的科技领先,往往也无法取得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通过在市场营销管理过程中对客户关系的管理,企业无疑能够实现自身发展模式的转变。通过对客户关系进行管理,企业可以实现对市场信息与市场需求的进一步的把握,明确市场需求的方向与内容。对于市场竞争形势的准确把握,相当于为企业指明了前进与发展的方向,必将更加有助于企业获得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
2.有助于企业生产经营策略的科学转变
在企业进行市场营销管理的过程中,传统发展模式下的企业往往是根据自身产品调整营销策略。而在现代市场竞争环境下,市场已经成为了企业能否得到发展的最关键性因素。脱离市场进行的市场营销管理是毫无意义的,在客户关系管理的范畴之外统筹安排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然是不科学的。企业在对客户关系的管理过程中,其行为往往包含多方面因素,既有对市场信息的收集,也有对客户反馈信息的收集。既有对信息的筛选整理,也有对信息的汇总分析。通过客户关系管理,企业可以更加明确的掌握自身产品的推广销售信息,进而及时对生产经营战略做出调整。通过良好有效的客户关系管理,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决策过程当中,必然能够获得极大助力。
三、我国企业在市场营销管理过程中客户关系管理的现状
1.企业客户关系管理混乱的成因分析
基于历史与现实原因,我国企业目前的市场营销管理存在整体滞后的现象,客户关系管理的水平相对低下,覆盖率水平较低。与此同时,一些企业在进行客户关系管理的过程中,往往也缺乏一定的实施步骤与发展规划。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受我国历史发展轨迹的影响,我国企业的市场化意识并不很强,也未能建立起先进的发展理念。建国以来,受制于我国遭受到的长期战争伤害,为实现国民经济的快速恢复与发展,我国在政府的主导下构建了计划经济体制。在这一体制内,我国企业几乎不受市场需求的影响,单纯的在国家经济规划的指导之下进行生产实践活动。因此可以说在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当中,其市场化意识并不强。与西方国家自创立就于自由市场中摸爬滚打的企业相比较,我国企业的市场化意识层次还十分低下。另一方面,我国企业相比较于西方发达国家企业而言,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十分匮乏,企业管理也十分不科学。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企业现代化发展进程过于滞后造成的。我国企业的现代企业发展进程大多开始于改革开放之后,距今不过三十余年。对于摸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及构建完善合理的客户关系体制而言,时间无疑过为短暂。通过上文对企业客户关系管理滞后性的研究论述,我们得以初步总结出我国企业客户关系管理出现一系列问题的原因。但是综合而言,当前我国企业进行客户关系管理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2.客户信息分享管理机制缺失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的现代经营理念也在逐渐建立。我国一些企业率先认识到了在市场营销管理过程中对客户信息进行管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并率先开始尝试进行客户关系管理。在对客户关系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诸多企业建立了对客户信息的收集机制。例如客户信息意见反馈系统、客户投诉系统。与此同时,在营销过程当中,一些企业也开始有意识的对客户信息予以记录,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定时采取问卷调查、上门走访的方式对客户信息进行收集。应该说,当前我国企业形成了较为有效的、形式多样的客户信息收集体系。但是对于所收集信息的处理与应用而言,我国企业还存在有相当大的问题。一般情况而言,在客户信息收集之后企业往往没有对花费大量资源收集的信息进行有效的处理与应用。信息收集的过程往往是企业员工与营销部门向上级领导展示自身工作的过程,更多的情况下,信息收集的过程只是一种走过场式的行为。在信息收集之后,企业中即没有专门人员对信息进行处理,也没有专门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最终,企业因客户信息的处理机制缺失,造成了自身在客户关系管理过程中的巨大失误。
四、建议与策略
1.建立客户信息专属数据库
对于企业在对客户关系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混乱现象而言,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企业客户信息数据库的缺失。因此,在企业进行市场营销管理的过程中,必须率先建立客户信息专属数据库。一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建立了客户信息收集系统,已经可以较为轻易的对客户信息进行收集。面对收集过程中的信息处理与信息丢失问题,企业应率先构建自身的客户信息专属数据库。通过构建自身的客户信息专属数据库,企业可以对客户信息收集的结果进行汇总与整理。需要对客户信息进行使用时也可以迅速予以调用。更为重要的是,客户信息数据库的建立过程,同时也是客户个人专属档案的建立过程。通过对客户数据库的建设工作,企业可以较为轻易的对客户的个人信息予以掌握,对客户在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疑惑、不满予以备案了解。通过数据库的数据分析工作,企业也可以在决策过程中依托较为科学合理的统计数据进行决策。有鉴于此,在对客户关系管理过程中构建客户信息数据库应为一切客户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步。
2.构建客户关系管理机构
企业必须构建自身专业的客户关系管理机构。当前一些企业在进行客户关系管理的过程中之所以会出现一系列混乱现象,主要是由于客户关系管理缺乏专人负责,缺乏专业机构负责所导致。对于市场营销部门而言,客户关系管理只是其工作的一部分内容,而并非是全部内容。即便市场营销部门认真负起了自身职责,其工作所涵盖的管理范围也仅仅只是信息收集、反馈过程,而非是信息的分析整理过程。即便是信息经过了整理,但是其可靠性与稳定性基础之上,信息的保障、分享、保密等问题也仍需进一步予以解决。因此唯有构建客户信息管理机构才能真正意义上解决客户关系管理问题。通过客户信息管理机构,企业可以明确客户关系管理方面的职权划分,实现通过专人专科负责的方式对客户信息进行汇总整理。与此同时,专业的客户关系管理机构也可以从事一定的客户信息处理分析工作。例如在营销部门对客户信息采取问卷调查形式的研究之后,客户关系管理机构就可以对客户所关心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对客户意见进行统计分析。一方面,客户关系管理机构可以将所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然后将信息分发至各个单独企业部门,如将客户对产品的改进意见发放给企业产品研发部门,将对产品质量的投诉送达至企业质检部,将对企业客服人员的投诉送达至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针对客户所反应的信息及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与意见,进而递送于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决策层,帮助其进行经营管理方面的战略决策,最终促成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与进步。
五、结语
当前我国部分企业已具备了一定市场营销管理意识,并将客户关系管理做为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但是基于各种原因,一些企业在市场营销管理过程中对客户关系的管理还存在有一些问题。面对诸多问题,我国企业唯有克服自身在发展过程中的惰性与惯性,构建全新的客户关系管理机制与体系,方能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社会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与进步。对于我国企业而言,转变自身意识,重视对客户关系的管理与研究已经成为了其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唯有将客户需求作为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核心要素,不断满足市场发展需求,构建以市场需要为标准的产品研发生产模式,企业才能真正的实现对客户关系的妥善管理。
摘要:优质的客户服务使财产保险公司具有更强的竞争力,财险公司吸引客户的不仅是企业的产品,同时也是因为财险公司能为客户提供令客户满意的优质服务、而非一般竞争性的服务。
关键词:客户关系管理;财产保险公司服务;应用
客户关系管理,从管理科学的角度来考察,它源于“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理论,是一种自在改善企业与客户之间关系的管理机制。从解决方案的角度考察,它是将市场营销的科学管理理念通过信息技术集成在软件上,在网络时代的客户关系管理应该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企业与顾客之间建立一种数字的、实时的、互动的交流管理系统。基于此,财产保险公司现阶段怎样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核心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管理体系,实施品牌制胜战略。要想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就要整合内外部资源,使经营模式向以客户服务为中心转移,体现出服务和经营的差异化,客户的满意度逐步提高,才能达到提高财产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问题。
1财产保险客户服务的特别内容
1.1制定方案
防灾防损要以切实可行的防灾防损方案、周密详实的实施计划和具备技术特长的专业人员为保障,并根据时间的推移和现实情况的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整防灾防损对策。
1.2重点落实
(1)定期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客户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2)对重要客户和大中型保险标的,要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业化的风险评估活动。
1.3特殊服务
财产保险公司可以主动或应客户要求提供一些特殊的服务。例如,收集中长期气象、灾害预报及实时的天气预报信息,协助客户做好灾害防御工作。
2财险提高客户服务的方法
2.1建立完善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财险公司通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现有的客户进行分析,详尽地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家庭组成、赔付和投保情况等,清楚地知道每位客户的要求,以便更好的为之服务。根据多方面财险业务的需要,有必要对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建设多方面入手。首先,找一个突破点,自动区别劣质客户名单和优质客户名单,达到细分客户及服务的目的,实现服务和经营的不同化。其次,建立“黑名单”制度,绝不允许“黑名单”客户在系统内游动。对“多次索赔客户”和“高赔付客户”要建立预警系统。再次,对数据分析,同时借助客户管理系统,对已有客户进行分析,并开发新产品,提高财险公司的智能水平。
2.2对已有的车险客户进行分类
从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出发对客户进行分类。第一种是高满意度、低忠诚度的客户,这类客户主要是投保后多次出险,索赔后大多活动赔偿的客户。这类客户满意自己的投保公司,但是在索赔后只是获得部分赔偿,可能会尝试转投其他公司,这类客户对于我公司来说属于无差异客户,和其他保险公司来说没有太大的损失。第二类是高满意度、高忠诚度的客户,主要是驾驶技术好,多次投保,出险风险小,因此,应该采取相应的客户关怀政策来争取和留住客户。第三类客户是低满意度、低诚度的客户,我公司应该对此类客户从实际出发,进行适当的取舍。第四类是低满意、高忠诚度的客户,这类客户主要是索赔记录良好,续保次数较多的客户。此类客户是质量高、效益好的重要来源。
2.3对质量高、效益好的客户进行奖励,提高我们的服务水平
从我公司的实际出发,建立客户档案,对于那些在保险期间内无赔款、无损失的客户进行奖励。例如召集他们到我公司参观,体验我们的企业文化,或者进行一些优惠活动,建立会员制等等。用以进一步提升客户的忠诚度和企业的品牌影响力。
2.4建立严格、规范、高效的客户投诉管理系统
要建立一套严格、规范、高效的客户投诉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第一,明晰客户投诉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权限。目前,有的保险公司虽然设有客户服务中心,也有客户投诉管理制度,但严格、规范、高效的客户投诉管理系统并没有建立起来。大量对服务态度和业务问题的投诉,在服务专线或基层公司就自我消化、自行处理了,并没有规范的管理渠道,导致投诉处理质量不高、信息流失严重以及管理漏洞不能及时发现等问题。为了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真正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应该建立一套贯穿总公司、省分公司、市分公司三级公司,由客户服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处理的责、权、利明确的客户投诉管理制度。第二,规范投诉渠道。所有营业单位都必须在营业场所醒目的位置公告投诉电话,告知客户投诉渠道和投诉方式。第三,严格投诉的接受、核实、登记、转交、协调、处理、反馈等受理程序及有关规定,严格《客户投诉登记表》、《客户投诉情况核实表》、《客户投诉转接表》、《客户投诉处理表》的操作规范和时限要求。第四,健全投诉档案管理和分析工作。投诉事件处理完毕后,需要将投诉事件处理的全部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和归档,包括表格、记录等。同时要将客户投诉事件的相关资料录入到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中,以便每月填写《客户投诉分析表》,对客户投诉进行研究、分析,并将《客户投诉分析表》和分析报告呈报公司经营决策层和有关部门。客户服务中心要针对客户的投诉,与有关部门和所属分支公司共同研究制定纠改措施,确保纠改措施有效地执行,以利于客户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服务质量持续地提高。
3结论
在客户管理工作中,客户服务工作是常与客户来往,直接为客户服务的工作,它起到公司和客户之间缓解矛盾、增进感情、加深了解进而提高服务的重要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说,只有在服务上的功夫做好了,才有可能保证企业的良性运转。客户服务工作的好坏代表着一个企业的文化修养、整体形象和综合素质,于企业利益直接挂钩;能否赢得价值客户,不仅是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标准,产品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客户服务也是一个关键环节。做好客户服务工作需要探索和完善的东西还有很多,需要我们不断积累、不断总结和不断提高,从细致的动作到规范的服务语言和整体表现,因为服务永远都没有止境的!综上所述,我公司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就应该更好地做好客户服务工作,正确处理好客户和我公司的关系,把客户放在首要的位置,解决他们的诉求,进行有效的客户管理,就会赢得更多客户的认可,提高我们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周金明,何一.基于客户关系管理提升财产保险公司竞争力[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0(2).
[2]陈滢婷.财产保险产品的开发与营销服务创新的相关问题探讨[J].科学咨询(决策管理),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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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加速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化进程,必须加强科技引导与示范。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学科技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阐述了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关键技术的支持力度,保障食物安全;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发展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和智能化种养,全面升级农业产业。
关健词:现代农业;科技;创新
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健全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完善农业技术补贴制度,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到田到户。建好现代农业示范区,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和标准化创建。大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支持力度。
1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迫切需要农业科技创新
目前,农业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变的关键时期,建设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任务。当前,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但也必须清醒意识到,丰城市现代农业发展处于可以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风险挑战。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必须更加依靠科技实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
1.1保障食物安全迫切需要科技
近几年来,丰城市粮食生产虽然年年有所增产,但农业基础设施差,抗风险能力弱$比较效益偏低等问题依然存在。未来随着国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乡居民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需求将会持续增加,保证粮食安全问题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解决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需矛盾,确保粮食安全,必须最终依靠科技创新,充分挖掘品种潜力,尽快突破农业生产中的重大技术瓶颈,大幅度提高农业土地生产率,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2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迫切需要农业科技
近年来,农药残留$添加剂$防腐剂问题屡禁不止;此外,还有一些转基因食品等由技术进步所产生的新问题。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总体要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发展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和智能化种养,全面升级农业产业。
1.3确保生态安全迫切需要科技
目前,丰城市农业发展面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高,农业面源污染不断加剧,污染物无害化处理能力低等问题,再加上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负面影响不断加剧,资源环境对农业发展的约束日益加重。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急需加强资源环境领域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低碳农业技术,加快开发清洁生产集成技术,建立实现.低耗$高效$持续/的农业发展模式。面对需求刚性增加,资源日益紧缺的严峻形势,农业发展只有依靠农业科技创新,才能确保粮食安全,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只有依靠农业科技创新,才能改善生产生态环境,从而实现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任务。
2加快农业科技创新,迫切需要若干重大举措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要明确农业科技创新方向,突出农业科技创新重点,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依靠科技创新$科技推广和农民培训.三轮/驱动,发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双轨/运行作用,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
2.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科技创新的历史任务艰巨。需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改进现有的科技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申报$经费分配和过程管理办法,突出农业科研的公益性特征,探索新的科研组织模式和有效资助方式,形成有利于农业科研基础研究和公益研究健康快速发展的体制机制。
2.2着力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针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需求,以夺取农业科技制高点$增强科技发展后劲,提高农业竞争力为目标,全面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2.3强化公益性农技机构改革,创新农技推广机制
强化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定位,积极推行.三权归县/,明确职能任务,合理设置机构,科学核定编制,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改革配套措施,提高工资待遇,全面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2.4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
按照农业科技用人规律和基本需求,构建农业科研人才培养基地,加快构建$科学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建立一套适应农业科技创新要求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的机制和制度,加大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力度。
分析了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必要性,指出其制约因素,并提出对策,以期促进农业科技的创新与推广。
1.制约因素
1.1农业技术创新与推广的手段不完善,人才缺乏
在农副产品日趋商品化和市场化的形势下,农户增收的愿望十分强烈,但农民引进新技术仅凭一些简单的听、看和有限的光盘资料,手段不够完善,发挥不出好的效果。农民又比较因循守旧,接受新技术新事物的能力有限,所以新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进程达不到快速的目的。只有发挥乡镇级农业技术推广的作用,建立一些试验田、示范基地,在农技推广技术人员的正确指导下,有目的直观地向农民展示必要的效果,农民才会体会到更多的收获,才能大面积的推广使用农业新技术。农技推广工作是一门科学,需要人才作支撑。目前,基层农技人员的文化程度偏低。由于一些乡镇人员编制少,还有部分其他非农技人员顶替农技人员,占农技人员的编制,严重降低了农技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农技队伍中接收继续教育的人数也在逐年下降,尽管他们通过多年基层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在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时代,知识面与知识结构还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存在知识“老化”现象。
1.2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机构不健全
目前,乡镇机构改革后,人员得到了精简,农技站机构已不存在,人员也合并到了乡镇机关。这样不仅使县级农业部门对乡镇农技业务难于管理,而且有的地方政事不分,把农技人员当行政人员使用,农技站人员在业务上没有自主权,技术干部做行政事务的多,搞业务技术的少,直接影响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进程。一方面,乡镇农技人员合并到乡镇机构,机构不存在;另一方面,村级农技员多年前就已取缔,导致农技推广网点解散,农技推广工作“棚架”。
2.具体措施
2.1加强农业技术引进力度,促进现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2.1.1以推动农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增强我国农业技术储备的前沿技术为主,以提高主要大宗农产品质量和效益的先进实用技术为主,以促进结构调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技术为主,加大技术引进力度。
2.1.2以农产品商业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工厂化农业发展为目标,加快农业高新技术及手段的引进,以提高我国农业高新技术研究能力和水平,增强科技储备和发展后劲。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核心,以抢占市场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目标,对一些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进行工程化开发。如在种子(种苗)、种畜禽、疫苗与兽药、农药、肥料、饲料、农产品产后加工和节水灌溉技术及设备等方面,发挥龙头企业、近农产业等企业的作用,建成规模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集团,使其成为推动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品种、提高品质、增加效益的重要载体,进一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2.2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农村干部和农民科学技术的培训
2.2.1利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高等农业院校、中等农业院校、成人院校、农业职业学校、远程教学等资源,逐步建立起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和健全的培训制度,为全面实施各类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奠定基础。
2.2.2以实施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学工程为依托,建成国家农业科研基地和产业综合研究中心,加强农业基础研究、重大应用技术研究和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尽快提高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2.2.3加强对农技人员的培训,特别要注重鼓励他们到各类院校深造,进行知识更新,以适应现代发展的需要。
2.2.4加强基层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的投入,鼓励大学生、研究生到基层第一线工作,加强农村技术员的培养,逐步形成上下贯通的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网络格局,解决好农技推广工作在基层“棚架”问题。
2.3加快农业科教体制和机制的创新
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按照有利于科技与农业的有效结合,有利于农业科技创新,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原则,加快农业科研、教育、推广机构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合理配置农业科研机构和高等农业院校的研究力量。充分利用现有基础,集中力量从事重大农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农业科研机构应逐步转变为科技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的技术开发机构,建立起分别承担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服务的农技推广队伍,逐步形成国家兴办和国家扶持、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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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档案管理能够实现对科技文件的鉴别和筛选,从而使比较零落的文件系统化和规范化,对于充分发挥科技档案的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档案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分析了新常态下农业科技档案呈现出的新特点以及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从创新农业科技档案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手段、服务方式以及加强档案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阐述了如何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档案的归档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档案利用价值,从而提高农业科技档案管理水平的对策。
关键词:农业科技档案;新常态;创新;管理;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农业科研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入,现代农业发展依靠科技创新驱动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成为发展新趋势,农业科技档案也呈现出新特点,需要归档的有价值的科研材料呈爆发式增长,档案载体多样化,传统的农业科技档案管理模式、管理手段、服务方式已经无法满足飞速发展的科研需求。农业科技档案管理需要积极适应新常态,运用新思维、新理念、新方法,增强责任意识,突出创新驱动,构建农业科技档案管理的新体系,切实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服务。
1新常态下农业科技档案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1.1管理理念保守,不利于农业科技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农业科研单位长期受传统观念影响,工作重心放在科研上,对档案管理不够重视,档案意识普遍不强,科技档案管理封闭狭隘、重藏轻用,存在“为保管而保管”“看摊守库”等旧观念,使得科技档案的作用未能发挥出来,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档案管理部门往往属于单位的边缘部门,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缺乏,兼职档案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根本无暇在档案管理上寻求创新,墨守成规,周而复始,对档案管理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科研工作和社会发展知之甚少,更谈不上主动对档案资源进行开发利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
1.2管理模式陈旧,跟不上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的步伐
目前,大部分科研院所仍延续计划经济条件下传统的管理模式,难以实现对重点科研课题档案质量的全面控制[1]。档案管理部门只发挥了存储功能,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科研档案的收集,二者的作用相分离,未形成系统性。但是随着协同创新机制的推进,协同合作的项目越来越多,而且农业科研工作周期较长、空间跨度大,期间会形成多种载体的档案材料,材料往往分散在课题组成员中,他们主动上交档案材料的意识又比较弱,在档案收集上存在一定难度。档案管理人员与课题组之间的沟通也不够积极,对课题(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科研人员的活动情况、会议材料等的收集,缺乏系统性、协调性和同步性,档案收集的被动,造成档案材料归档的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因此,传统收集材料的模式已无法满足现代科研档案管理的发展需求。
1.3管理手段落后,无法满足现代化档案管理的发展需求
传统的档案资料使用纸质记载,存储量大,存放空间较大,信息量大且检索不便。现阶段,随着电算化的普及,新型载体档案尤其是电子文件所占比重将不断上升[2]。以信息化、数字化为管理手段在档案工作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农业科技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进程相对缓慢,数字化应用只停留在档案立卷目录的检索上,很多科研单位的档案管理手段还以传统的手工方式对档案进行编辑与检索处理,检索方法单一、速度慢、准确率低,无法满足档案资源共享、深化利用等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1.4服务方式被动,阻碍了农业科技档案的有效利用
随着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模式的不断发展,科研课题由单一研究内容向大的综合性研究方向发展,科研需要大量的、综合性的科技信息作支撑。多年来,农业科研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多为兼职人员,缺乏对档案管理的系统性与专业性认识,档案编研开发工作开展甚少,科技档案信息的匮乏直接影响到科技档案的利用。另外,档案信息检索传递方式也远不能满足现代科技档案的利用需求。档案服务大多为“坐等服务”,有人来查阅就提供档案,没人查阅就存放库房,完全是自我封闭动式服务管理,缺乏主动性,阻碍了农业科技档案的有效利用。
2新常态下创新农业科技档案管理的对策
2.1创新管理理念,提升农业科技档案管理水平
农业科技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首先需要一个有创意的思想理念[3]。要破除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思维定式,需要档案管理工作者创新管理思维和观念,培养现代化档案管理理念,提升管理效率。同时,不断总结新经验与方法,实现理论与科技手段上的创新,从而落实农业科技档案管理工作的时代性发展思路[4]。档案管理工作者要充分发挥档案工作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创新服务理念与服务意识,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
2.2创新管理模式,实现农业科技档案协同管理
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的核心就是重点凝练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和重点研发任务,共同立项和组织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将个体、分散的科研力量凝聚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加强联合科技攻关。随着这种科研模式的不断推进,科技创新资源进一步整合共享,科研档案的管理模式也应随之调整和创新。农业科技档案管理在落实原来的“三纳入”“四同步”的基础上,也要实现科研档案的协同管理,实现科研档案管理各要素的最优配置和整体部署,形成“三位一体,统一规范,各司其职,资源共享,互相促进,协同高效”的科研档案协同管理模式,使各科研项目组、科研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密切协作,对科研档案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5]。项目立项后,科研管理部门可以采用预立卷方式,以项目(课题)组为单位,在科研任务书中添加档案归档时间、内容等项目[6],由项目负责人明确专员收集科研项目过程中形成的材料,科研管理部门实时对档案材料收集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当项目结题后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后,将档案材料统一送至科研管理部门把关,然后正式立卷装订,再交至档案部门归档保管利用。这样档案管理渗透到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使科研项目材料的形成和积累、整理和归档都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同时,将科技档案是否齐全作为验收和评奖的必备条件,提高科技人员的归档意识,让档案管理部门参与到科研项目管理中来。
2.3创新管理手段,加强农业科技档案信息化建设
除了做好纸质档案的管理以外,要加强农业科技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是适应社会发展的必然举措,是农业科技档案管理的发展方向。研发或者购置适合本单位的科研档案管理系统,构建档案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要具备适应多种文件的存储格式,支持实时浏览、网络检索等功能,能够实现搜集整理、数据存储、检索浏览、借阅管理、权限控制、数据输入(输出)及格式转换的控制与管理,这样变耗时耗力的手工操作为高效便捷的信息化处理。建立网络系统,共享科研信息资源,把工作需要的各种资料、研究成果等科研信息资源组织起来,如按内容构建文件、专利证书、科研奖励证书、科研项目等档案信息资源模块,构建科研档案信息化共享平台。做好网上管理、传播并提供服务,可大大缩短信息资料的处理、报送、传递时间。
2.4创新服务方式,提供农业科技档案多渠道服务
新常态下农业科技档案工作中心已由“保管”向“服务”方向转变,服务方式必须要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一性服务向多元化服务转变。因此,在工作中要创新服务机制,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才能推进科研档案工作事业的发展[7]。农业科技档案人员要熟悉档案管理业务,研究农业科学领域需求档案的规律,了解课题研究所需档案的服务要求,从而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顺利进行[8]。档案人员应把握信息需求的动向,不能局限于查阅过去的资料服务现在的科研工作,要认真开展科技档案编研工作,充分挖掘科技档案的潜在价值,扩大服务范围,积极为农业生产、科学研究、科研成果推广等提供多渠道服务。同时,建立快捷、实用的查询检索系统,满足农业科技人员对技术档案的需求[9]。
3结语
新常态下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需要广大农业科技档案工作者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发展,档案工作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简单型劳动,而是一项复杂的、创新型的知识劳动。档案工作的新常态,需要档案部门服务的范围越来越广,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也就要求档案工作的水平越来越高[10]。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复合型的农业科技档案管理人才队伍尤为重要。必须要重视对农业科技档案专职(兼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农业科技档案工作者不仅要掌握档案管理业务知识,还要了解农业科技专业知识,同时还要具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更重要的是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提高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促进农业科技档案事业不断发展。
4参考文献
[1]李坤祥.浅析新形势下农业科研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农村科技,2010(19):77-78.
[2]王兆华.农业科技档案管理策略研究[J].农业科技管理,2008(3):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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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霍苗苗.新常态下档案管理人员素质建设的必要性[J].兰台内外,2015(1):69.
在林业科学技术研究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通过对这些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便形成了林业科技档案。林业科技档案承载着林业科研和林业工作的发展历程,贮藏着丰富的林业科技信息资源,是林业科研工作的宝贵财富,是推动绿色崛起的技术支撑,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收集、整理、编目、保管、统计、利用林业科技档案对推动林业科技发展至关重要。
1林业科技档案的主要特点
1.1专业性
科技档案与其他档案的最根本区别在于它产生、形成于科技活动中,而科技活动是分专业进行的,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专业性的特点是实现科技档案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1]。林业科技档案除了具备科技档案的共性外,还有其自身的专业特点。以咸宁林科院为例,在对竹类、杉木、油料作物等方面的研究时,归档材料就含有调查记录表、观察记录表、施工记录表等大量的专业调查数据;如潜山森林公园规划建设工程项目就包括建筑施工图、工程预算书等归档材料,涉及建筑、水利等多个方面、多个专业的内容。
1.2成套性
林业科技项目在立项、审批、调查研究、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都体现了成套性的特点,即围绕着一个独立的科研项目或课题形成,每一项都是相互关联,密切联系,记录了完整的科研项目活动。
1.3阶段性
由于有的林业科研项目周期长,可以根据项目需要,采取按阶段归档的方法,即按照科研准备、研究试验、总结鉴定验收、成果和奖励申报、推广应用五个阶段进行归档,每完成一个阶段的工作,就可以将该阶段形成的科研文件整理归档,补充到该科研项目档案中去,这样的方法既利于收集、整理,又科学、有序。
1.4保密性
林业科技档案是广大林业科技人员在科学试验、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是科技工作者辛勤付出、不懈努力的成果,反映了林业建设真实记录,在某些方面具有专属性和独创性,属于国家和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范畴,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要加强对科技人员和科技档案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定期研究和审查林业科技档案的内容,适当调整保密范围和密级,确保林业科技档案与科技资源的安全。
2林业科技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档案管理模式传统
林业科技档案是林业生产活动的记录和凭证,又是林业生产活动必要的参考和依据,在林业生产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2],但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模式的影响,林业科技档案信息化管理不够。从档案保存方面看,纸质多于磁质、磁质多于光质、光质多于声像,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低,很多林业科技单位只是简单地把档案信息要素录入计算机,在查询、借阅、管理、利用上缺乏技术支撑,严重影响科技档案管理水平。
2.2科技人员存档意识淡薄
部分科技人员对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意识淡薄,只重视科学实践活动和科技成果论文的发表,轻视档案资料的收集,没有认识到林业科技档案是林业科技项目建设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有的人上交档案的积极性不高,不能够主动配合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往往是等到检查验收时临时抱佛脚,致使档案管理难以顺利开展。
2.3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不强
档案的信息化管理给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在部分林业科技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去学习更多专业知识或进行专门培训以此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特别是有的档案管理人员没有直接参与到科研活动或科技项目具体过程中,对科研项目本身缺乏基本了解和认知,仅凭个人经验进行分类,导致归档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严重影响了林业科技档案收集质量。
2.4档案管理规范化程度不高
有的林业科研单位对林业科技档案管理认识不足,对科技档案资源运用不够,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规范化建设投入少等问题,致使档案管理水平层次低。
2.5档案管理体系不完善
尽管很多林业单位设立了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但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和完善,缺少专业的林业科技档案管理制度,存在着林业档案统一管理难、归档立卷难、资料查阅难“三难”问题。比如在林业科技档案统一管理方面,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林业档案规章制度,各类林业资料往往没有统一由林业科技档案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管理,造成林业科技档案不健全、不完全、不集中问题。
3林业科技档案管理的基本规范
3.1明确归档范围
林业科技档案管理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必须保证林业科技档案整理的规范化程度,切实遵循林业科技档案以课题成套进行归档的特点。一般按照科研准备、研究试验、总结鉴定验收、成果和奖励申报、推广应用五个阶段组织收集资料归档。具体包括:科研课题审批文件、任务书、委托书、开题报告、技术考察及调研报告、课题论证报告、科研课题研究计划和协议书、合同;各种载体的重要原始记录;各种检验分析报告、实验报告,专利申请的有关文件;设计文件、图纸、重要的往来技术文件、课题鉴定申请书、工作总结、科研报告、论文、专著、参加人员名单、技术鉴定材料;科研投资情况、决算材料、科研成果和奖励、申报材料及审批材料、获奖证书、推广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推广应用方案,技术转让合同,协议书,成果推广应用中形成的技术文件及工作总结,成果宣传报道等等。
3.2确定归档时间
归档时间的确定直接影响到归档文件的质量,决定着归档工作能否正常进行。归档时间应根据林业科技活动的规律和科技文件的形成特点来确定。对于周期较长的林业科研项目,一般采取按阶段归档的方法,即按照科研准备、研究试验、总结鉴定验收、成果和奖励申报、推广应用五个阶段进行归档,每完成一个阶段的工作,就将该阶段形成的科研文件整理归档,补充到该科研项目档案中去。对于活动周期不太长的林业科研项目,可在该项目结束后进行归档。此外,有的林业科研项目不仅周期长,而且由若干子项目、子课题组成,这些子项目、子课题一般相对独立,可在每个子项结束后对该子项进行归档。为便于记忆简易分为:按阶段归档;在一项科技活动结束后归档;按子项归档;按年度归档;随时归档。
3.3划定保管期限
林业科技档案的保管期限一般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划分原则为:凡是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应该永久保存;凡是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利用价值的可以定期30年保存;凡是在较短时期内,具有利用价值的可以定期10年保存;凡是介于相邻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存期限一律从长。
3.4注重日常管理
在林业科技档案中新技术、新品种、知识产权和种质资源都具有非常高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作为存储这些信息的载体—林业科技档案的管理就显得尤为关键。因此,在日常管理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建立健全档案保管、保密、利用、统计、移交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等,以严格的制度管人管事。
4强化林业科技档案管理的对策措施
4.1强化认识
作为林业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林业科技档案管理工作是林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林业科技进步的必要资源;是发展林业经济、创造林业效益的基础工作。特别是基层科研单位领导,要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将所需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政经费预算,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设备,建立利于档案内网在线查询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另外,林业科技档案工作专业性强,档案管理人员要强化认识,与时俱进,除了学习档案专业基础知识外,还需要补充林业科技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同时,有关单位应及时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参加林业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抓好专业技术教育。只有这样,林业科技档案管理才会科学、规范、有序,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才会得到有效提高,档案开发利用才会便捷有效。
4.2完善制度
林业科技档案的开发利用,离不开档案管理制度的保障,相关林业科技单位应以国家有关档案管理制度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林业科技档案管理规范和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根本上提高林业科技档案管理正规化建设水平。
4.3加强应用
林业科技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开发利用其信息资源的潜在价值,服务于现代林业建设与林业科技发展,服务于国家的经济建设。林业科技单位要善于提高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率、提高档案管理科学化程度、提高工作效率。林业科研人员要主动挖掘本地区林业科技发展特点,善于利用已有的科研成果、科技档案信息,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深入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将实用的致富信息送到林农手中,为林业生产提供可靠依据。档案管理人员要根据科学研究的实际,围绕特定课题及时地、连续地向科研人员提供对口径的各种档案文献资料,直到课题完成,通过课题跟踪服务,使研究者及时获得攻克难关的资料,避免重复劳动,充分发挥好服务保障作用,使课题研究人员不断充实、修正、完善自己的研究内容和方法。
4.4实现信息化管理
档案信息化建设是目前林业科技档案管理必须采取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把科技档案信息化建设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统筹规划,使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单位信息化建设同步协调发展。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紧跟社会发展潮流,从收集完整齐全、真实可靠的档案信息着手,积极应用计算机技术、光盘技术、多媒体技术,将先进科学技术和设备应用到林业科技档案管理之中,从档案的收集、分类、编目、存贮、查询、借阅、归档等环节实施一体化管理。
4.5建设相对稳定的档案管理队伍
林业科技档案工作连续性强,档案管理人员的频繁调动,无疑将影响到档案工作的连续性,因此,从维护档案工作的长远利益考虑,必须抓紧抓实做好档案管理人员的稳定工作,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充分调动从事档案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同时要根据林业科技工作的特点和需求,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有专业知识,有专业技术的人才充实档案队伍,安排相对固定的人员管理林业科技档案,以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延续性,从而促进林业科技档案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
4.6完善档案管理体系
在科研项目过程中,由于项目周期长,涉及的部门广、参与的人员多,因此,为确保归档材料系统、完整、准确,就必须逐步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并在科研业务部门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科技人员担任兼职档案管理员,加强日常档案的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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