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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核电的开发和利用存在着潜在的安全、环保等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人们关注。我国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吸取日本福岛核电事故中的深刻教训,正确处理核电建设中好与快的关系、科学技术与文化管理的关系、保守秘密与普及核知识的关系,以及自主创新与国际合作的关系。这是我国核电发展的根本所在。
[关键词]核电; 科学发展; 关系。
正值我国核电由适度发展向积极发展转变的关键时期,2011 年 3 月 11 日,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了严重的核事故,将世界核电包括中国核电发展推向了风口浪尖。核电究竟安全不安全? 可靠不可靠?
是继续大力发展,还是及时“刹车”? 中国核电该何去何从? 这一系列问题不可回避地摆在人们面前。
鉴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我们认为,中国的核电建设不能停滞,但是必须做到科学发展,这就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反思和汲取世界核电事故特别是日本福岛核电事故的深刻教训,正确处理好核电发展中的几大重要关系。
在人类核电发展史上,有三次较大的核事故: 一是美国三里岛核电站事故,二是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三是日本福岛核电事故。综观三次核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反应堆设计不当,日本福岛核电站还存在选址不够科学的问题,这类问题可归结为科学技术方面的问题; 二是操作失误和管理不当,或称“人因失误”。人为因素的失误,其核心是企业核心价值观、员工自身素质等方面出了问题,这类问题的根源可归结为企业文化建设和文化管理的问题。换句话说,核电事故的发生,既要从科学技术即“硬件”方面找原因,又要从文化管理即“软件”方面找原因。#p#分页标题#e#
因此,要促进核电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依靠科学技术与加强文化管理的关系,做到二者并重,缺一不可。首先,要不断创新核电技术,提升核电科技含量。核电工业属于高科技产业,尤其是设备设计与制造的技术含量高,质量要求严。核电技术先进与否,科技含量高低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核电站能否安全运行,能否可持续发展。先进的科技是促进核电又好又快发展的物质基础。为此,要高度重视核电技术的研发与创新,高度重视先进核电设备的研发与制造。其次,要不断提高人的素质,不断加强核电企业文化建设和文化管理,以避免和杜绝“人因失误”而导致的核事故。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文化强国的战略部署。强国离不开文化,文化可以强国。同样,“强企”离不开文化,文化可以“强企”。文化管理是核电企业最高层次的管理。没有好的企业文化,没有好的文化管理,核电企业要做到科学发展是不可能的。因为核电技术再发达,核电设备再先进,也是靠人来管理和使用的。因此,大力加强核电企业文化建设特别是核电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对于实现核电又好又快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安全大于天的指导思想; 二是要大力弘扬“事业高于一切、责任重于一切、严细融入一切、进取成就一切”的核工业精神,不断打造企业员工认同并践行的核心价值观; 三是以道德素质提升为中心,全面培育企业员工严谨求实、坚守责任、甘于奉献的精神品质; 四是将文化管理尤其是核安全文化管理贯穿于核电站设计、勘探、运营以及退役治理全过程。
核安全文化首先是一个价值观,体现了核电企业员工对安全重要性的共同认识,以及安全在认识中所处的地位。核电站的安全文化越普及得深入,企业员工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越深刻,安全的地位就越高。核安全文化同时也是一个个人态度。核电企业员工对安全的态度首先体现在他对安全及有关安全的制度、措施的认知和遵守。因此,应把安全问题与核电企业每一个人的工作态度和思维习惯,以及单位的工作作风紧密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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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我国核电由适度发展向积极发展转变的关键时期,2011 年 3 月 11 日,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了严重的核事故,将世界核电包括中国核电发展推向了风口浪尖。核电究竟安全不安全? 可靠不可靠?
是继续大力发展,还是及时“刹车”? 中国核电该何去何从? 这一系列问题不可回避地摆在人们面前。
鉴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我们认为,中国的核电建设不能停滞,但是必须做到科学发展,这就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反思和汲取世界核电事故特别是日本福岛核电事故的深刻教训,正确处理好核电发展中的几大重要关系。
在人类核电发展史上,有三次较大的核事故: 一是美国三里岛核电站事故,二是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三是日本福岛核电事故。综观三次核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反应堆设计不当,日本福岛核电站还存在选址不够科学的问题,这类问题可归结为科学技术方面的问题; 二是操作失误和管理不当,或称“人因失误”。人为因素的失误,其核心是企业核心价值观、员工自身素质等方面出了问题,这类问题的根源可归结为企业文化建设和文化管理的问题。换句话说,核电事故的发生,既要从科学技术即“硬件”方面找原因,又要从文化管理即“软件”方面找原因。
因此,要促进核电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依靠科学技术与加强文化管理的关系,做到二者并重,缺一不可。首先,要不断创新核电技术,提升核电科技含量。核电工业属于高科技产业,尤其是设备设计与制造的技术含量高,质量要求严。核电技术先进与否,科技含量高低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核电站能否安全运行,能否可持续发展。先进的科技是促进核电又好又快发展的物质基础。为此,要高度重视核电技术的研发与创新,高度重视先进核电设备的研发与制造。其次,要不断提高人的素质,不断加强核电企业文化建设和文化管理,以避免和杜绝“人因失误”而导致的核事故。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文化强国的战略部署。强国离不开文化,文化可以强国。同样,“强企”离不开文化,文化可以“强企”。文化管理是核电企业最高层次的管理。没有好的企业文化,没有好的文化管理,核电企业要做到科学发展是不可能的。因为核电技术再发达,核电设备再先进,也是靠人来管理和使用的。因此,大力加强核电企业文化建设特别是核电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对于实现核电又好又快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安全大于天的指导思想; 二是要大力弘扬“事业高于一切、责任重于一切、严细融入一切、进取成就一切”的核工业精神,不断打造企业员工认同并践行的核心价值观; 三是以道德素质提升为中心,全面培育企业员工严谨求实、坚守责任、甘于奉献的精神品质; 四是将文化管理尤其是核安全文化管理贯穿于核电站设计、勘探、运营以及退役治理全过程。
核安全文化首先是一个价值观,体现了核电企业员工对安全重要性的共同认识,以及安全在认识中所处的地位。核电站的安全文化越普及得深入,企业员工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越深刻,安全的地位就越高。核安全文化同时也是一个个人态度。核电企业员工对安全的态度首先体现在他对安全及有关安全的制度、措施的认知和遵守。因此,应把安全问题与核电企业每一个人的工作态度和思维习惯,以及单位的工作作风紧密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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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划界一直是现代西方科学哲学的重要问题之一,大部分的科学哲学教科书都以专题形式对这一问题进行讨论。科学划界即是在科学与非科学(包括伪科学)之间作出区别。以期呈示科学特有的品格和认知价值及社会实践价值。科学划界标准在20世纪西方科学哲学领域内表现十分繁荣,其特点可归纳为:发展快,流派多,观点纷呈。划界标准在这段时期总体而言,可分为从确定的标准,到标准的消解,最后标准消失的总体趋势。本文对20世纪各流派,代表人物的划界标准阐述试图将这一趋势呈现。
1、库恩的范式标准:库恩在《发现的逻辑还是研究的传统的心理学》一文中明确提出了划界标准:凡是具有运用范式以解决疑难的传统的,才是科学,否则是非科学。
2、拉卡托斯的研究纲领标准:拉卡托斯认为"只能说一系列的理论是科学的或不科学的,而不能说一个孤立的理论是科学或不科学的"。他把分界等同于评价,使分界标准中"科学的"变为评价规则中"可接受的",接受规则"等同于"分界标准。"接受规则"就是如何区分科学理论与非科学理论,从而接受科学理论,拒斥非科学理论的规则。
3、夏佩尔的合理性标准:夏佩尔主张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是存在的,这种界限是变化的,并不是凝固不动的。其标准不是先天的、绝对的,而是具体的、相对的,即以科学活动中是否合理性为标准,所谓合理性意指科学的知识应在说明主题方面是可靠的且是有说服力的;语言应具备相关性,即科学的语言应与研究的问题有着清晰的、恰当的逻辑联系。
4、费耶阿本德的虚无标准:费耶阿本德认为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是人为的,无谓的,不利于科学的发展。由此费耶阿本德主张取消科学的特殊地位,采取"怎么都行"的科学划界标准。
以科学和非科学的划界问题为线索。经由库恩范式标准,拉卡托斯的研究纲领标准,夏佩尔的合理性标准,最后到费耶阿本德的虚无标准。科学划界标准逐渐消解,同时也打开了通向后现代科学哲学划界标准消失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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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自20世纪以来出现的科学与新技术革命实例统属于当代科技革命范畴,其主要包括以化学、物理学、分子生物学、天文学等基础学科为重点的科学革命,以及以现代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空间技术、海洋工程技术、电子计算机与微电子信息技术、激光光纤超导技术等应用技术学科为重点的新技术革命[1]。在当代科技革命不断推动人类经济与精神面貌日益改善的进程中,人类-科技-自然协调发展模式将成为新时代亟待展现的主题,科学技术与人类及生态环境关系的问题将成为当代科技革命关注的热点。毋庸置疑,当代食品科学技术革命推动了食品工业的迅猛发展,与人类健康及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相悖的伪应用技术不断在科技革命的浪潮中被淘汰。在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食品及副产物精深加工技术、天然食品添加剂加工技术、功能活性因子活力保护与保持技术等方面,可以深刻体现出科技革命和科技新思潮演变对食品科学技术良性循环发展的支撑作用。食品科学是在农学、园艺学及生物化学等多种学科方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交叉复杂、应用性强的工科专业,多学科知识的积淀与创新造就了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研究平台,食品科学领域的发展时刻展现着当代科技革命的历史推演成果。
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与揭露不断提醒建立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性。首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需针对本区域食品加工企业产品生产类型进行细致统计与分析,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及现代分析技术建立品质控制的检测方法及感官鉴评方法,做到监管方法的科学性与时效性,尽可能避免采用非特殊现象实施评价而造成的食品监管的盲目性,如以碳水化合物为主的粮油食品的可燃问题等;其次,依据区域资源优势,建立特色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副产物精深加工等问题,完善政府职能部门对区域龙头企业的扶持办法,如抓住本区域食品加工技术的瓶颈问题,扶持建立特色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介服务机构及产学研创新联盟体系,实现现代食品加工技术与现代食品加工企业的有效对接,高效发展区域优势食品加工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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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技术知识的反思中,可以发现,随着技术哲学研究的认识论、经验转向,一些研究者更为重视“关于事物的知识”,而技术物质方面的知识长期以来一直为人们所忽略,这一倾向甚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如果说,“传统的技术本体论基本上局限于探讨技术的本质,而对于更富哲学意义的技术存在论则很少论及”,那么,经典技术哲学只注重对技术进行形而上的分析,却忽视了对技术物品这一基本的物质存在的研究。与之相适应,技术的使用性消费对技术存在方式的影响也处于某种遮蔽状态。本文试图通过“技术物体”用于技术知识研究中的缺陷以及“技术正本”概念对于技术物体的延续与超越,在本体解释学视域中说明技术使用对技术存在方式的可能影响。
“正本”(script)概念由拉图尔、阿克里希等人提出,用以描述人与“非人行动者”体现在技术客体中的不可分割的关系。阿克里希指出:“设计者因而用特定的旨趣、能力、动机、期望、政治偏见等因素定义行动者;同时设计者还假定:道德、技术、科学及经济将以特定的方式演化。创新者的大部分工作,是将世界的视域(或预言)铭记在新客体的技术内容之中。”因而“正本”可以是技术规则、程序指令乃至价值与意义的一种意向性投射,是在“行动者网络”中理解的技术生态世界。
把“技术正本”的概念用于技术物品的分析与研究是对“技术物体”的延续。一方面,与“技术物体”一样,“技术正本”把对技术知识的追求建立在“实事本身”或技术物品这一物质存在的本体论基点之上,有助于为真正打开技术黑箱提供较为现实稳固的经验基础嘲;另一方面,在利科那里,解释学是与文本相关联的一种理解过程,因而,正本概念蕴涵着探索技术人造物被“阅读”或理解的多样性,从而表明:技术设计及其“正本”可以成为一个预言未来世界的过程。在技术世界中,“工程师、发明者、生产者和设计者以及技术人造物和使用者是相互联系和共存的,技术使用者的行为模式受制于该技术设计。一个强有力的正本预示或规定了该技术的 某种使用,而一个弱的正本预设了更大程度的使用灵活性”。这种强正本由于设计者、生产者“预先投射”了设计者的意图,从而限定了明确的行为模式和使用者再“语境化”的可能性,体现技术人工物支配和控制性权力的知识论特征。然而,在更多情况下,使用者并非被动地遵循反而可能会有出乎设计者原本意图的意向性使用。这样,在技术使用中就可能不仅深化原知识谱系,而且更重要的是可能形成新的技术进化谱系。因此,技术设计中,在何种情况下预设“强正本”或“弱正本”本身就蕴涵着丰富的技术知识,而且有着显明的社会文化意义。这样,技术客体所定义的只是一个与行动者及其预想行动空间有关的某种可能性框架,介于设计者与使用者之间的技术客体,只是某种承载着知识谱系结构的待定时间序列中的流变物,体现出某种存在样式的谱系性衍化图景。在这一点上,技术正本的概念和西蒙栋的“技术物体”存在着同样的解释力;另外,西蒙栋的技术物体突破了在自然实体意义上的结构和功能分析,以“具体化”概念不仅将技术物体置人一种“连续统一体”中揭示技术事件以及技术进化谱系与技术内在结构之间的逻辑关联,而且也揭示了技术整体性与其各种环境之间的协同作用。因而,在这里,西蒙栋的技术物体概念已经潜蕴着技术物的一种结构一功能意向性特征。然而,这种“关联的环境”作为“人造的技术要素和技术对象得以在其中发挥作用的自然要素之间的中介”是“自然要素的一定的秩序”,因而,人的意向因素和完整的技术生活世界依然被遮蔽着。
而“技术正本”概念凸显出的正是人的意向性及其发生作用的“生活世界”情境而构成对技术物体的概念超越性。它不是把技术物品看做是纯粹的自然客体,而是在技术物品的创作设计者和使用者以及非人行动者等“异质性”因素所构成的“行动者网络”中来反思技术人造物及其被嵌入的技术知识,在人的生活世界中理解技术物体,肯定了作为技术客体的功能和结构与主体的价值意向性相关联。“功能不能从技术客体的应用语境中孤立开来,它正是在这个语境中定义的。由于这个语境是人类行动的语境,我们称这种功能为人类(或社会)的建构。所以,技术客体是物理的建构以及人类社会的建构”。因而,人造物的“物的属性”只是人造物的“物相”,在这一“物相”背后聚焦的是生活世界的整体性图景,生活世界的组成要素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形成技术进化的生成机制并由此把技术存在的伦理意义凸显出来。这样,在传统技术哲学乃至西蒙栋技术物体中被遮蔽或忽略了的人的意向作用得以澄明。因此,“技术正本”对“技术物体”的概念性超越也在于:作为技术本文的技术物品内在地具有这样两个构成元素:客观性结构元素和技术意向性元素。这样,西蒙栋技术物体进化谱系中的两难困境,即结构谱系和功能谱系的非线性对应关系,以及技术物体功能的进化方向与人的需求方向巧合性等问题,由此能够得到合理的说明。而且,技术正本的概念运用于技术知识的探究把技术使用者及其对技术存在的作用凸现出来。无论是偶然的还是恰当的结构和功能知识,在其内在的标准中都存在一个独特的属性,即它们是与使用者如何成功地使用技术物品相关联,技术物品的使用性消费把技术知识分为“物质的形态”和“观念的形态”,前者是封装于技术物品中的知识,后者则是存在于使用者头脑和意向性中的知识,在一定程度上肯定默会知识和使用者“前理解”的作用。如德国技术哲学家德绍尔所理解的那样,如果说,在技术“可能性空间”中,技术设计及其成果的人造物是向“物自体”的一种无限趋近,那么,技术物品只有在被使用时或“只有消费才能使之对于消费者来说成为‘积极的存在’”,“只有在消费中,也就是在商品与主体以及与其对象间充分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展示它的一切,‘自在之物’才能成为‘内在的“为我之物”。因此,消费使用凸显技术的一种本真存在方式,也成为行动者的本质所在。因而,我们可以借助于“技术正本”概念,把技术的使用、使用主体的“前理解”等因素置入对技术的理解之中,并由此说明技术使用对于技术存在方式的可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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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核电的开发和利用存在着潜在的安全、环保等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人们关注。我国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吸取日本福岛核电事故中的深刻教训,正确处理核电建设中好与快的关系、科学技术与文化管理的关系、保守秘密与普及核知识的关系,以及自主创新与国际合作的关系。这是我国核电发展的根本所在。
[关键词]核电; 科学发展; 关系。
正值我国核电由适度发展向积极发展转变的关键时期,2011 年 3 月 11 日,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了严重的核事故,将世界核电包括中国核电发展推向了风口浪尖。核电究竟安全不安全? 可靠不可靠?
是继续大力发展,还是及时“刹车”? 中国核电该何去何从? 这一系列问题不可回避地摆在人们面前。
鉴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我们认为,中国的核电建设不能停滞,但是必须做到科学发展,这就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反思和汲取世界核电事故特别是日本福岛核电事故的深刻教训,正确处理好核电发展中的几大重要关系。
在人类核电发展史上,有三次较大的核事故: 一是美国三里岛核电站事故,二是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三是日本福岛核电事故。综观三次核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反应堆设计不当,日本福岛核电站还存在选址不够科学的问题,这类问题可归结为科学技术方面的问题; 二是操作失误和管理不当,或称“人因失误”。人为因素的失误,其核心是企业核心价值观、员工自身素质等方面出了问题,这类问题的根源可归结为企业文化建设和文化管理的问题。换句话说,核电事故的发生,既要从科学技术即“硬件”方面找原因,又要从文化管理即“软件”方面找原因。
因此,要促进核电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依靠科学技术与加强文化管理的关系,做到二者并重,缺一不可。首先,要不断创新核电技术,提升核电科技含量。核电工业属于高科技产业,尤其是设备设计与制造的技术含量高,质量要求严。核电技术先进与否,科技含量高低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核电站能否安全运行,能否可持续发展。先进的科技是促进核电又好又快发展的物质基础。为此,要高度重视核电技术的研发与创新,高度重视先进核电设备的研发与制造。其次,要不断提高人的素质,不断加强核电企业文化建设和文化管理,以避免和杜绝“人因失误”而导致的核事故。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文化强国的战略部署。强国离不开文化,文化可以强国。同样,“强企”离不开文化,文化可以“强企”。文化管理是核电企业最高层次的管理。没有好的企业文化,没有好的文化管理,核电企业要做到科学发展是不可能的。因为核电技术再发达,核电设备再先进,也是靠人来管理和使用的。因此,大力加强核电企业文化建设特别是核电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对于实现核电又好又快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安全大于天的指导思想; 二是要大力弘扬“事业高于一切、责任重于一切、严细融入一切、进取成就一切”的核工业精神,不断打造企业员工认同并践行的核心价值观; 三是以道德素质提升为中心,全面培育企业员工严谨求实、坚守责任、甘于奉献的精神品质; 四是将文化管理尤其是核安全文化管理贯穿于核电站设计、勘探、运营以及退役治理全过程。
核安全文化首先是一个价值观,体现了核电企业员工对安全重要性的共同认识,以及安全在认识中所处的地位。核电站的安全文化越普及得深入,企业员工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越深刻,安全的地位就越高。核安全文化同时也是一个个人态度。核电企业员工对安全的态度首先体现在他对安全及有关安全的制度、措施的认知和遵守。因此,应把安全问题与核电企业每一个人的工作态度和思维习惯,以及单位的工作作风紧密联系起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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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是中共中央胡锦涛在2003年7月28日的讲话中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的一种方法论,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重大战略思想。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科学发展观哲学基础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科学发展观哲学基础全文如下:
[摘要] :科学发展观是当代中国正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它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本文分别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核心以及基本要求三个方面为切入点,探讨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基础。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哲学基础 马克思主义
论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基础
科学发展观,是立足我国仍将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它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2007年6月25日,中共中央胡锦涛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当代中国正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它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马克思主义主义认为,“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人类历史的发展,其内在的根本动力是生产力的发展。一个政党的先进性,也体现在是不是能够真正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革命,即推翻旧的生产关系,目的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打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建设、执政和改革,目的仍然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同日益增长的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发展生产力是长期的、根本的任务。“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是中国共产党把握住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的深刻认识,也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发展的内核首先是物质生产的发展,科学发展观的内在思想是建立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基本点上的。离开了经济建设谈发展,就离开了生产力发展这个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归结是人的利益和价值,未来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并且认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就是各项工作始终将人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不断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
以人为本,既包括作为整体集合的人的利益指向,也包括作为个体的人的利益指向。整体的人的集合因为个体的凝聚而存在,个体的人在整体的集合中活动。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并不是简单强调个人的绝对自由和绝对利益,这是与西方人本主义的根本区别所在。人,作为社会的人而存在。“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个人的自由是与共同的自由相联系的,自由是与全面相联系的。整体的人和个体的人是矛盾的统一,个体的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整体的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单元内核,没有个体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没有整体的人全面自由发展;而整体的人全面自由发展是个体的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基础,没有整体的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就失去了个体的人全面自由发展的条件。个体的自由发展依附于整体的自由发展,个体的全面发展既依附于整体的全面发展,同时也包括与其他个体以及整体的关系。
联系的形式是多样的。正如物质的存在是多样性的统一一样,事物、现象的普遍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不同方向和不同侧面的联系等。每一种形式的联系既有自己的内容,也有自己的形式。事物普遍联系内容的无限多样性,决定了与之相应的形式的多样性。形式和内容的区别是相对的,它们之间是相互过渡、相互转化的。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内容决定形式,特定的内容要求与之相应的特定形式。一定的形式只有在一定内容的基础上才能产生,什么样的内容,就有什么样的形式,事物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它的形式迟早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
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形式的多样性和内容与形式关系的原理,是科学发展观全面发展的哲学依据。新的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国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发展,首先要集中力量把经济搞上去。但是,社会的发展是由其内在的各个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过程,人类文明进步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协调和发展的过程。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需要长期保持较快的速度,并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
一是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应更加注重加快社会发展,努力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存在的“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
二是要统筹城乡发展,应站在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研究解决”三农”问题,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三是要统筹区域发展,坚持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四是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要统筹推进各方面改革,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
五是要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处理好内需与外需、利用外资与利用内资的关系,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这种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揭示了科学发展观所包括多种多样的丰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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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的指导思想,是胡锦涛为的党的第四代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科学发展观相关哲学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科学发展观之哲学依据
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指出,世界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这就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都必须坚持一切从客观存在的实际出发。我们党提出科学发展观正是我国现代化建设所处的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的产物。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上指出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主要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同时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同时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改革攻坚面临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同时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艰巨;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贯彻,同时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文化更加繁荣,同时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日趋旺盛,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对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活力显著增强,同时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诸多新课题;对外开放日益扩大,同时面临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上占优势的压力长期存在,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增多,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要求更高。
这些情况表明,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懈努力,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发生了意义深远的重大变化,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具体表现。强调认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不是要妄自菲薄、自甘落后,也不是要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而是要坚持把它作为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根本依据。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科学分析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变化发展的实际出发。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复杂事物内部存在很多矛盾,根据各种矛盾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和影响力的不同,矛盾又有主次之分,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着重解决主要矛盾,目前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要求与落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科学发展观把发展作为第一要义正是着重抓主要矛盾原理的体现。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更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解除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下坚实基础。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只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孤立的存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具有客观性和多样性。由于事物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才构成了事物的变化,推动事物的发展。发展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消亡,是新事物战胜旧事物的过程。发展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体现了联系的和发展的观点。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处理好各种关系,全面发展,协调推进,从而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
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都是有规律的,事物发展的规律是客观的。人们不能创造、消灭或改变规律,但人能够发现、认识和利用规律。要求我们把主观能动性和规律的客观性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正是把主观能动性和规律客观性的有机结合。既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又要按客观规律办事。
党的十七大中指出: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社会主义现代建设既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又要尊重自然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有其发展规律,社会全面发展也有自身发展规律,自然发展更有其规律性。我们要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的关系。首先要承认自然界和人类的客观性和规律性。我们在发挥人的主观性的时候,要充分尊重客观规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民群众在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实践中,以及在认识世界的活动中,都发挥了主体作用。人民群众是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决定着社会的变革与发展。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实践的主体。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群众的利益而奋斗,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党的十七大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 、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进建设和谐社会。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20xx年10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
2.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20xx年10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
3.胡锦涛《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一百一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20xx年12月26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
4.《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20xx年6月15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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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科学技术活动已成为独立的社会活动,因此,将科学技术作为一个单独对象考察和研究无论对科技发展还是对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科技哲学相关论文:科学技术与人文关怀。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科学技术与人文关怀全文如下:
我们的教育,重理轻文,重技术而轻科学。我们对专业的评价,基于经济性的考量。比如金融专业更容易挣钱,学历史就很难有发财的机会。学生填报志愿,都不自觉扮演着投机者的角色。
十几年前,为了写一部哲学著作,我开始阅读自然科学作品,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当我站在三一学院那棵著名的苹果树前时,对科学和科学家有了新的认识:牛顿没有看到空间和时间的本性都是离散的,是一个错误。这个错误在于混淆了抽象数学和物理实际,用数学取代了物理。这个错误和哥白尼的错误一样,虽没得出正确结论,却向正确的方向前进了一大步。
在剑桥,有一座霍金倡导并出资,为纪念黑死病死去的师生而打造的大钟。钟上,是一只代表黑死病病毒的怪异虫子,不停地吞噬时间。遗憾的是,这口大钟没能表现出时间箭头的本意。而时间箭头概念本身的正确性,亦值得追问。
黑死病毒已经吞噬掉了无限漫长的时间,但它没有吞噬的时间同样漫长。这是一个悖论,除非我们能够证明未来的时间极其有限。
我49岁时买了台显微镜。因为高中学文,我这样一个完全的科盲,从此也开始了显微观察的生活。我把家中大米、木耳、水池、棚顶、橱柜里的,乃至厕所地上各种各样的小虫子都找到了,用极小的牙签,蘸上胶水,把小虫子粘住,放到载玻片上,又找了一个最袖珍的手电筒对活体进行观察。
凭着这种观察,我写了一组散文,主题是《在同一个屋檐下》。这组散文描述了衣蛾、蛾蠓、白蚁、蝽、象甲虫的生存状态,有点像法布尔的《昆虫记》。
我觉得,进化论的命题不准确,应该称为变化论。达尔文的观察和思考方式是纵向的。他选取物种,而后观察它在亿万年前、千万年前、百万年前的样子,然后和现在进行比照。他把这种变化称为进化,而这种变化中,有许多退化的成分。
和猴子比起来,人的脚已退化到了何种程度!猴子可以用脚拿起香蕉,握住树的枝干,它的脚几乎像手一样灵活。而正常人的脚已失去了抓握功能。
鸟是由恐龙进化来的,它首先要做的是退化前肢的搏击功能,其次退化后肢,腿骨必须纤细疏松,才能减重飞翔。恐龙有牙,而鸟的牙退化了。
世界上种类最多、数量最大的是细菌和病毒。亿万斯年,沧海桑田,这些柔弱的小家伙,并没有出落成英武的彪形大汉,它们固守原有的生命形式,没有进化。从H1N1到H7N9,只是变化了。
我们的教育,重理轻文,重技术而轻科学。我们对专业的评价,基于经济性的考量。比如金融专业更容易挣钱,学历史就很难有发财的机会。学生填报志愿,都不自觉扮演着投机者的角色。
一个真正伟大的国家和民族,应该把自己顶尖的学生培养成伟大的科学家,伟大的思想家,伟大的政治家,而不是金融家、企业家,或超级富豪。
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科学氛围浓厚。诞生了牛顿、达尔文、亚当·斯密等大批科学家和经济学家。法国是现代社会的范本,大革命时期,活跃着一众思想家、政治家和艺术家。美国领导世界近百年,拥有庞大的科学家队伍,让人类足迹留在了月球,让人类步入了信息时代。
技术是今天的,有归属权;科学是未来的,是全人类的。技术改善了我们的生活,科学改变了我们的思想。
我们为什么要热爱科学?因为好奇。要像孩子一样,对这个世界感到好奇。人生百年,面对茫茫宇宙,面对亿万斯年的过去,面对无限多样的生命,面对变幻莫测的自然现象,我们的百年,只相当于孩子的童年。为什么要泯灭自己的童真呢?
保有这份童真,就是大幸福。这是不是很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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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思想是指:在各种特殊科学认识和研究方法的基础上提炼出来的、能够发现和解释其它同类或更多事物的合理观念和推断法则,它对进一步的、更广泛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具有导向作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我国传统科学思想相关科技哲学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浅析我国传统科学思想全文如下:
摘 要: 科学思想是人们在具体的科学认识活动中产生的,既反映了当时社会认识事物的一般思潮,又影响着科学方法的形成和发展。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原因,我国古代产生了与西方迥异的科学思想方法,其中,元气论和阴阳五行学说构成了传统科学理论的最一般解释框架。
关键词:科学思想 元气 阴阳五行
论文正文:
一般来说,科学思想是在具体的科学认识活动中,产生、阐述和解释科学假说和理论的最一般的概念框架和信念基础。一方面,它制约着科学认识过程中的思维方式,影响着科学方法的形成及其发展方向,对科学理论的构成起到了指导作用,影响到社会对科学价值的评价。另一方面,一定历史时期的科学思想作为社会思潮的一部分,也是历史传统与现实生活在科学活动中的反映。它要适应人类从自然事物、自然现象获得认识和心理满足的社会要求,也就是说,科学思想一般应和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思潮相容。科学思想应该满足科学实践对理论的要求,科学思想应能够反映科学实践所显示出来的认识倾向。
科学思想从内容上分析包括:
①对自然的普遍形式,万物存在的方式,事物与现象变化之间联系认识的一般观念。科学思想反映了对自然整体图景和规律的综合认识,表现了对自然事物认识的客观性和实证性,从而成为宇宙观和方法论的基础。
②对认识自然的目的、基本途径及用什么方式来表达和确证这种认识的一般看法。
③社会对科学技术、社会价值的一般看法。从科学认识活动的角度看,就是对科学对象、科学任务、科学工具、科学方法、科学与社会环境关系的基本看法。这些构成了科学活动中的指导思想,为科学认识的思维过程提供了基本框架,使科学活动沿着一种规范式的方向发展。
科学思想是从探讨宇宙的本原和秩序开始的。气的观念、阴阳观念和五行观念是中国自然哲学中最为基本的几个内容,这些观念是中国古代人民探索自然的成果,孕育了中国古代科学思想。
关于宇宙万物存在和变化的原因,西周时期,人们在这方面的认识有两个基本点,“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故先王以土与金、木、火、水杂,以成百物”。这种观点是用具体的感性可认识的物质充当了万物的本源,并提出了万物构成的方式。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这种用具体物质形态来说明万物的构成、宇宙的起源遇到理论和逻辑上的困难。到春秋战国时代,关于万物本原的探讨更倾向于寻找一种超越感觉、经验和具体物体的东西来解释大千世界的起源、存在和变化。老子用道作为万物的本原,勾画了大千世界的起源和生成图式“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淮南子·本经训》用气的学说进一步说明万物构成和发生的物质原因,认为“阴阳者承天地之和,形万殊之体,含气化物,以成桴类。”汉代的董仲舒、王充都各自讨论了有关气的思想。
“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夫人所以生者,阴阳也。”元气论至此成为占主流的理论,它不仅讨论了万物之生,而且还探讨了事物的变化,讨论了无形之气与有形之物的相互转化以及有形之物的发生和演化。这种认为宇宙本原是气的生成论,相对于西方占主导地位的构成论(主张变化是不变的要素之结合和分离)而言,更便于建立概念体系的功能模式,适合于由代数描述,而代数形式又易于发展类比推理,于是形成了中国传统科学的功能的、代数的、模型论的特征。而且“元气”这一概念可以用来说明从自然现象、社会关系到人的精神世界的一切,不是一个纯粹反映物质世界的总体性范畴。人们可以运用这不可明言的“元气”,随心所欲地用自然现象来依附、论喻伦理政治,或用人事来类比自然。这种倾向不可避免地导致用玄学的思辨来代替经验的考察,使理论思维本身缺乏严密的逻辑性。
朴素的辩正思想。早在《周易》中就包含了人们观察世界的辩正思维方式。朱熹曾说,《周易》有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流行”,二是“对待”。流行者,过程也;对待者,矛盾之对立统一也。整个宇宙,无非是一个过程,一对矛盾。在《周易》基础上,经过历代思想家和哲学家的批判发展,逐渐形成了一套严密的阴阳变易的逻辑理论体系。阴阳,本义是指日照的向背,“阴者见云不见日,阳者云开而见日。”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家们用这一概念来解释自然界中相互对立、彼此消长的物质或其属性和阴阳相互作用对于万物产生、发展的作用。《管子·乘马》说:“春秋冬夏,阴阳之推移也;时之短长,阴阳之利用也;日月之易,阴阳之化也。”《庄子·天道》说:“静而与阴同德,动而与阳同波。”阴阳论看到了事物内部对立统一的力量,并且以此说明整个世界的运动,但忽视了事物运动的因果联系。
五行相生相克的循环论。古人在农业生产活动中,观测到四方和四季周而复始的现象,如《易传》所概括的“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方位与时间的对应循环,以日的运行最为明显。日从东方升起,转到南方,又入西方。政治生活中朝代的周期性盛衰更迭、治乱分合的往复交替,所谓“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更强化了人们的循环观念。邹衍在用金、木、水、火、土五行推演四季和自然现象的基础上,还用五行的这种相生、相胜来演绎人类社会的王朝更替和历史兴衰,把历史的发展说成是“五德转移”的结果。总体来说,中国传统思想用五行说来表明事物的变化和联系,但这种变化和联系是一种机械的、封闭的循环运行,带有宿定论的色彩。它不能具体地描述各种运动、变化的规律,也不可能正确地揭示事物联系、变化过程的物质原因,只是神秘地、抽象地脱离具体条件、具体过程讲变化、联系和相互作用。
元气、阴阳论与五行理论的结合,在《月令中》,四时是阴阳的体现,四时与五行配合,也就是阴阳与五行的结合。阴阳之气是基础,是本原;五行则是德,是属性,阴阳之气化生大千世界的五种属性。阴阳的对立统一,则是物质运动的最终动因。这种以气为基础的阴阳五行体系,把自然、社会和人结合为一体,形成了一个有机的体系,它是传统科学思想中宇宙论的基础,影响了科学思维的整个过程。
总之,元气→阴阳→五行→万物成为理论诠释的固有范式,这一范式在中国传统科学思想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奠定了中国传统科学发展的基本特征,自然没能成为社会认识的独立对象,关于自然的一些经验知识是直接为政治、伦理哲学作诠释,因而在认识方法上局限于笼统的描述和整体的概括,忽视了局部细节的说明,成了一个能说明一切的方程,而不能说明一个简单的具体运动。所以,理论的形式框架只是模糊地把握过程的一般表象,忽视了事物内在结构的分析,理论思维的实证分析的趋向被抑制。而且,庄子在《大宗师》和《人世间》两篇中所提出的守宗、心离、生忘三种悟道方式也长期影响着中国知识分子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排斥了感性经验材料的可靠性和客观性,造成传统科学思想和大量的感性经验事实相脱节或对立,容易通过玄思走向神秘主义。
事实上,科学思想的发展会受到两方面的社会条件的影响。一方面是物质生产条件,这其中包括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社会在生产技术上是否需要科学?是否有可能向科学提出任务和要求;二是社会能否为科学研究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如实验和观察工具与资料?另一方面是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影响是否有可能确立起科学发展所必需的思想自由的政治保证?
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自给自足式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是封建中国经济结构的基础,重农抑商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奉行的基本国策。这种小农经济是一种基础薄弱的简单再生产,以精耕细作的种植农业为基础。由于没有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只要有劳动力和小块土地就能恢复和重建这种小农经济。因此对技术成果的应用和生产工具的改进,其依赖程度不大。由于这种物质生产方式的生存、发展主要依赖于气候、天象、物候周期性变化的;防旱、防涝的水利工程;和生产工具密切相关的手工业、冶炼业;农产品与手工业产品交换贸易所需的算术计算;人和畜力的疾病防治。“科学的发生和发展一开始早就被生产所决定”,因此,围绕精耕细作种植农业的发展,天文历法、农学、计算数学、中医学四门实用科学构成了中国传统科技体系的主体。
儒家文化将中国封建社会的知识分子引入了科举入仕的道路而鄙视科技活动,将科技活动纳入了“小人为之夸之”的方技之列,道家文化却通过修身养性的方式将中国封建社会的知识分子的兴趣沉溺于一种玄秘虚无的境界。读书人做学问的目的就是“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世故”。知识分子和精通技术的工匠相分离,研究生产技艺就缺乏文化知识方面的动力,自然科学理论和方法的研究缺乏足够的知识力量,同时生产技艺得不到理论上的总结、提高和应用上的推广和发展,所以历史上很多杰出的技术发明就无声无息地湮灭了。
中国传统的思想体系在内容上以政治、伦理为主体,形成了社会对科技活动和科技成果的价值评判的习惯看法是“德成而上,艺成而下”。这阻碍了科学思想的发展,使知识分子对于自然事物的研究缺乏趣味。而且,他们大都以皇帝或上天的意志和圣人之言来看待各种观点、学问,也就是对自然万物的理论知识和解释缺乏实证判断的理性。也就是说,社会缺乏一种组织机制、价值的吸引,鼓励知识分子从事科技活动。
1 刑兆良.中国传统科学思想研究[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2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中)[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3 冯天瑜.中华文化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4 侯样祥.传统与超越——科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对话[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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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科学几乎是认知权威的唯一源泉,任何想要得到广泛信任并被认为是自然的解说者的人都需要获得科学共同体的许可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科技哲学论文:科学划界—从本质主义到建构论。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科学划界—从本质主义到建构论全文如下:
摘 要:本质主义的科学划界试图寻找科学独一无二的本质是徒劳无功的,反本质主义消解划界问题的做法也有欠妥当。为了更充分地理解科学的边界,我们必须从本质主义走向建构论,把边界当作是社会建构的结果。这种边界是相对的,仅具有暂时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它随着情境的变化而不断变迁。科学划界不是一个纯粹的知识论问题,它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和政治问题。
关键词:科学划界;本质主义;情境化;建构论
论文正文:
在科学哲学的历史发展中,科学划界(demarcation of science)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所谓科学划界就是为科学划定一个边界,从而把科学与其他知识形式区分开来,比如宗教、迷信、伪科学等等。为了实现这一点,哲学家们必须追问“什么是科学”,也就是说必须给出科学的本质定义,然后再把此定义作为划界的充分必要条件。20世纪早期的逻辑实证主义以及波普尔都试图这样做。然而,费耶阿本德以及罗蒂等人意识到,本质主义的划界标准是不可能实现的幻想,因为科学不仅处于发展之中,而且它本身就是异质性的。因此,他们试图消解划界问题。然而,不管是本质主义的科学划界还是对边界的消解都是不合理的,因为科学的边界问题不仅仅是个哲学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1]在科学教育、政府决策、临床医学以及科研经费的资助等实践场合,相关的群体必须回答“何谓科学”,科学的边界正是在这些地方性的情境中得到勾画的,它是这些群体的地方性建构的结果。因此,为了理解科学实际上是如何被定义的,科学与其他知识形式事实上是如何被区分开来的,我们有必要从本质主义的规范性划界走向建构论。
在20世纪早期,逻辑实证主义首先提出了“可证实的”科学划界标准。经历了语言学转向的逻辑实证主义把分析的目光投向了语言系统。在逻辑实证主义看来,科学是一系列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的有意义的命题集合,那么何谓“有意义”呢?为此,逻辑实证主义制定了两条标准,首先是符合逻辑和句法,其次是经验证实。一个命题要有意义首先要符合句法,词汇的混乱堆积当然无法获得意义,其次,诸命题之间要逻辑自洽,违反逻辑当然是不允许的。更重要的是,一个命题必须能够被还原成观察命题从而得到经验的证实,无法被还原成观察命题的语句是无意义的,包含无法得到经验证实的词汇的命题也是无意义的,无所谓真假。因此,“一个命题的意义就是证实它的方法”。[2]
但是,波普尔认为可证实标准无法成为科学划界的充分必要标准,因为这个标准既宽又窄:过宽是因为它无法把占星术等知识形式与科学划分开来,占星术的某些结论也是可证实的;过窄是因为它把某些重要的科学理论排除在科学之外了,比如爱因斯坦的引力场理论等等。所以,波普尔提出了自己的可证伪性标准:“应作为划界标准的不是可证实性,而是可证伪性”,“一个经验的科学体系必须可能被经验反驳”。[3]在波普尔看来,科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个猜想与反驳的过程。科学从问题开始,为了解决问题,科学家们提出大胆的猜想(假设)。但是猜想仅仅是猜想,还不足以构成知识。为了不断地逼近真理,科学家们必须用经验来证伪那些猜想,从而不断地剔除错误,走向更高的精确性和真理性。没有什么理论能够免于批判,没有什么能够躲避经验的证伪。那些从逻辑上无法得到经验证伪的命题不属于科学的范畴。所以,在波普尔那里,可证伪性成为划分科学与伪科学的标准。
但是,波普尔的划界标准依然是有问题的,因为它也无法为科学划界提供充分必要条件。它是不充分的,因为占星术的某些命题虽然不是科学但可以证伪;它是不必要的,因为生物学的进化理论虽然无法被直接证伪但它依然是科学。在波普尔之后,许多科学哲学家都意识到了科学划界的困难,所以划界标准不断被弱化。萨迦特(P. Thagard)和邦格(J. Bunge)不认同上述本质主义的划界思想,认为此种做法过于苛刻,从实践上说是失败的。他们试图从逻辑、心理学、历史和社会的角度提出多元的划界标准,邦格(J. Bunge)甚至给出了由12个变量组成的划界标准。[4]但是,所有这些划界标准都是有问题的,众多标准的提出本身就表明划界问题是多么棘手。
在费耶阿本德和罗蒂等人看来,寻找本质主义的划界标准是徒劳的,因为科学没有本质。费耶阿本德把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所表达的观点推向了极端,提出了“怎么都行”的无政府主义的知识论立场。传统的思想家们总是试图为科学的合理性和客观性辩护,所以中立性实验、观察或者理性方法成为科学的救命稻草。但是,在费耶阿本德看来,“认为存在着一种普遍的、不变的方法可以作为恰当性的不变尺度,甚至认为存在着普遍的、不变的合理性,这种思想就像认为存在着一种普遍的、不变的测量仪器可以测量任何量值而不管环境如何的思想一样是不现实的。”[5]与库恩一样,他也否认在科学的历史发展中存在任何永恒的方法论、理论或者经验等等。这样,科学的权威就再也无法得到辩护了,科学的合理性、客观性和进步等概念成了空中楼阁。在费耶阿本德那里,划界问题被取消了,“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不仅是人为的,而且也不利于知识的进步”,“断言‘科学以外无知识’只不过是又一个最便宜不过的童话”。[6]
罗蒂同样取消了科学划界问题。在罗蒂看来,科学划界试图把科学当作是宗教的替代品,从而把科学当作是文明的坚实基础。在传统的思想家们看来,科学是对实在的正确表象,正确的方法和程序可以保证科学知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实在。但是,在对实在论和“镜式”知识论作出批判之后,罗蒂发现无论是方法论还是中立的实在、概念框架都无法为科学奠基。因此,他提倡用“连带性”(sodality)替代实在论意义上的“客观性”,连带性存在于特定的人类共同体之中,是共同体的人之间经由对话达成的一致和共识。这样,科学就从实在走向了主体间性,从认识论走向了解释学。一旦把科学置于对话和共同体之内,科学与人文科学、艺术之间的对立就有可能被取消,科学与其他文化部门的分界不足以构成一个独特的哲学问题。
本质主义的科学划界试图找到科学独一无二的本质,从而为科学的合理性和权威性辩护,而反本质主义者则试图消解科学的边界,否认科学在当代社会中的权威性。但是这两者都是有问题的。首先,本质主义者无法找到科学的权威来源,无论是恰当的方法论、理性程序、经验验证等等都是行不通的,这突出表现在科学划界所遭遇的诸多困境上。其次,反本质主义消解科学边界的做法无法解释科学的权威性。在当代,科学无疑是知识权威的主要源泉,任何知识主张只有把自己标注成“科学的”才能够活动权威性。反本质主义否认科学的权威显然不妥。最后,无论是本质主义者还是反本质主义者都是站在知识论的规范性立场上来谈论科学划界问题的。他们把自己当作是科学的立法者,一方说科学应该有边界,另一方说科学无所谓边界。但是有无边界的问题不是哲学家所能够决定的,它是一个实践性的问题,具有重大的伦理意义和政治意义。[7]科学边界的实践意义提醒我们要把目光从哲学的层面转移到社会学或者政治学层面,但是应该采取何种进路呢?
我们知道,20世纪70年代之后的科学论(science studies)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许多人不满于传统的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的方法,他们试图从库恩和维特根斯坦那里寻找灵感,试图从社会文化的角度来研究科学以及科学知识本身,这样的进路一般被称为科学技术的社会研究,其核心的知识论立场一般被称为建构论。以往的科学哲学从规范性的立场出发来看待科学,认为科学是对客观实在的表象,表象的精确性一方面受经验观察的证实或者证伪,另一方面受制于理性的逻辑方法。科学知识的发现过程则被当作是社学心理学的研究对象。这就是“发现的情境”与“辩护的情境”的分离。
默顿学派的科学社会学专注于科学制度和科学的规范结构,丝毫没有触及科学知识这个内核,而以曼海姆为代表的知识社会学则把科学排除在社会学的研究领域之外,从而否认了社会要素对于科学知识的影响。但是,以科学知识社会学为开端的社会建构论则一反传统,它试图弥合“发现”与“辩护”的鸿沟,实现科学的“情境化”(contexualization of science)。科学的情境化意味着,任何科学知识和科学语句都无法离开具体的情境条件来抽象地加以研究。科学知识和事实是在地方性的情境中被生产和辩护的,离开利益、权力、价值观等社会历史条件,我们就无从理解科学,无从把握它的意义是什么。所以,在建构论那里,知识论与社会学、历史学甚至政治学融为一体了。
在建构论者看来,实在论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实在无法决定科学知识的真伪,科学也不是对实在的客观表象。如果说实在无法为科学知识辩护的话,那么科学的有效性和客观性是如何得到辩护的呢?答案只能在情境条件中寻找,权力、利益、价值观、修辞等社会文化要素为特定情境中的科学知识的有效性提供了基础。所以,科学的有效性和客观性只能是情境化的、地方性的。那种无情境的、凌驾于社会和历史发展之上的普遍主义科学观只能是一种幻觉。既然科学知识的内涵和意义只能在具体的情境中才能获得,那么由此必然得出,意义可以随着情境的变化而变化。这样我们就理解了本质主义的划界为什么走错了方向,因为为一个处于历史发展中的、具有情境依赖性的东西划定一个永恒的边界是非常荒谬的。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认可科学是社会建构的,实在无法决定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和真理性,那么我们同样可以认为,科学的边界也是社会建构的,科学自身为何同样也无法决定科学在社会中的形象、权威以及边界。[8]
建构论无疑为我们考察科学边界问题提供了一条非常重要的进路。如果说科学知识是在实验室中被建构出来的,那么科学在实验室和专业共同体之外的形象和权威同样也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所以托马斯•基恩(Thomas F. Gieryn)主张把“建构论带出实验室”。[9]把建构论带出实验室的意思是说,既然我们无法找到科学的永恒本质可以为科学辩护,那么我们也就没有理由认为科学在实验室之外的形象、边界和权威可以由科学的本质来加以说明,它们同样要用建构论加以解释。哪些主张具有知识权威因而是科学的?谁称得上是科学家?科学与宗教和巫术的边界在哪里?哪些项目应该得到资助?这些问题只能在特定的情境中才能得到回答。在这些情境中,相关的群体基于自己的目标、立场和利益而塑造着科学的形象,勾画着科学的边界,建构着科学的权威。
从建构论的角度研究科学的边界还要求我们转换自己的角色,从科学边界的立法者变成建构过程的描述者和记录者,要把目光投向所有在特定的情境中参与边界建构的参与者身上。哲学家无法决定“什么是科学”,这个问题要由相关的社会群体来回答:科学家、政府官员、普通大众、决策者、激进资助者等等。基恩提出的划界-活动(boundary-work)概念恰当地说明了建构论的研究对象。所谓划界-活动就是相关的群体在特定的情境中把某些主张看作是科学而否认其他主张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当人们相互争夺科学的认知权威(以及可信性、声望、权力以及物质资源,这需要占据特权地位),或者使其合法化,或者对其提出挑战的时候,划界-活动就会出现”。[10]那么,科学的边界和权威性是如何在地方性的情境中通过相关群体的划界-活动而被建构出来的呢?我们不妨通过案例来加以说明。[11]
17世纪60年代罗伯特•波义耳与托马斯•霍布斯之争不仅仅是实验主义与理性主义之争,其实质是对真正的、权威的知识的描述:何谓真正的、合法的知识?知识是如何被生产的?谁生产了这种知识?它的目的为何?这场争论是划界-活动的典型案例,各个相互竞争的群体以不同的方式给出了不同的知识图景,其中每个群体都赋予自己的主张和实践以权威性和合法性,而拒绝其他群体的权威性。
在波义耳之前,实验方法往往与传统的炼金术联系在一起,但是波义耳试图用实验方法来改造传统的自然哲学,并把知识的合法性建立在实验的基础之上。科学寻找的是事实,实验得出的结果是否是事实有赖于集体见证(科学共同体和观察者共同体的认同)。那些超越于实验和集体见证之外的知识都是不合法的,不属于科学的范围,比如形而上学、宗教、个人体验等等。但是在霍布斯看来,确定的科学知识要以理性演绎为基础,科学寻求的不是事实,而是因果解释。这种逻辑演绎的强制力量并不在于它们在自然界中的对象化,而恰恰在于它们的约定性质和反事实的性质:当人们从约定的定义出发,理性地演绎出必然的解释时,知识就变成确定的了,反之就无所谓知识。
我们不能认为波义耳之所以获得胜利是因为他的观点更符合科学的“本质”,这样的话我们就又回到了本质主义的老路上去了。我们要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来看看波义耳为什么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能够战胜霍布斯。正如《利维坦与气泵》的作者所说的那样,他们旨在考察实验成为权威性知识之基础的历史条件。波义耳之所以获胜,是因为他的科学划界更好地满足了一些人的利益和需要,而这些人和群体的力量最终压倒了霍布斯。波义耳的集体见证保证了绅士阶层的利益和权威性。
在波义耳那里,并不是所有的人的见证都是有效的,只有特定的群体才能生产可靠的知识,比如具有绅士身份的皇家学会的会员。波义耳对知识的规定还更好地满足了复辟时期的英格兰的当权者的需要。王朝复辟时期的危机清楚地表明,保证社会秩序是多么重要。在霍布斯看来,秩序的问题就是知识的问题,他试图通过利维坦式的知识演绎模型来构造一种统一性和秩序。但是在波义耳看来,霍布斯的方案是行不通的,因为理性无法保证共和的统一性,况且利维坦式的专制还会导致查理一世式的暴政。波义耳的划界方案正好借予“专制与极端个人主义之间”,这既避免了专制暴政,又避免了个人主义的无政府主义(知识和事实的集体见证),所以他的方案与当时的政治需要恰好一致,从而得到了当权者的支持。
最终,波义耳的划界-活动获得了胜利,但是这样的胜利不是永恒的。波义耳的划界标准在其它情境中是可以做多种解释的,它具有解释的可塑性,所以不能决定以后的科学边界标划在何处。总之,研究科学的边界问题不能从知识论的角度来加以解释,我们要把目光转向划界所在的历史文化背景,具体地考察划界-活动中所包含的权力、利益、价值观以及社会和文化需要。只有这样, 我们才有可能理解科学边界的历史可变性和情境依赖性。
“在现代社会,科学几乎是认知权威的唯一源泉,任何想要得到广泛信任并被认为是自然的解说者的人都需要获得科学共同体的许可”。[12]但是科学的权威并不是先天的,也无法用科学的内在本质加以解释和辩护。正如自然无法决定科学知识的真伪一样,科学知识和科学事实本身也无法决定科学在社会中的形象以及人们对科学的理解。科学边界的建构是一个修辞过程,而不是逻辑过程。在地方性的情境中,不同的群体为了使自己的知识主张具有科学性,就必须回答何为科学的问题,也就是必须援引各种资源来为自己的主张辩护,并把它与宗教、巫术等非科学主张区分开来。他们区分科学与非科学的目的在于为自己的主张争夺权威性,从而把他人的主张斥为非科学的,以剥夺他人的“知识权威”。所以从建构论的角度说,科学的边界和权威是相关的群体在地方性情境中的建构结果,是群体之间争夺权威、资源、权力和声望的结果。
科学边界只能是地方性情境中的建构结果,因为“科学与非科学的划分部分依赖于特定的实践关怀而非关于‘科学的’哲学理论或哲学定义。我们需要在人们的实际决策和选择的情境中来区分科学与非科学。”[13]这意味着建构出来的边界不是永恒的,而是可变的,随着情境和时间的不同而各不相同。
不同的情境、不同的目标和利益使得科学边界无法被一劳永逸地确立起来,历史上的科学边界无法决定当下的科学划界,当下的科学划界也无法决定以后科学边界的划定。所以,科学的边界永远处于不停的重构当中,当某一科学家的知识权威受到威胁时,或者当某个人的科学合法资格受到质疑时,划界-活动就出现了。任何划界-活动都时对科学边界的重构,这样的重构无法由任何既定的科学形象所决定,也无法为科学的任何本质特征所决定,重构的结果取决于各方的资源占有、修辞技巧等各种要素。
如果我们承认科学边界是地方性情境的建构结果,这样的建构随着情境的不同而不断变化,那么这是否意味着科学与宗教、巫术等非科学之间的边界是相对的呢?是否意味着关于科学的定义是随意的呢?是否意味着科学边界的建构“怎么都行”呢?在否定了本质主义的划界之后,我们无法用科学的本质来反对相对主义。这样,不可避免的是,科学的边界具有相对性,它相对于特定的情境。但是,建构并非是任意的,它要受到一系列情境条件的约束。先前的边界在何处?在从事划界-活动中相关群体可资利用的资源有多少?他们的目标和价值观为何?所有这些要素都决定了科学边界的建构。虽然对科学的解释和理解具有可塑性,但是解释的可塑性并非意味着任何解释都是允许的。相关的群体在特定的情境中就科学的边界问题进行商讨,各方充分利用各种修辞手段来说服对方,当共识达成的时候,科学的边界就被建构起来了。虽然这条边界仅具有暂时的稳定性,然而它对此情境中的相关群体而言无疑是有效的。
[1] Thomas F. Gieryn. Boundary Work and the Demarcation of Science from Non-science[J].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48, 1983: 792-793.
[2] 石里克. 意义与证实[A]. 洪谦主编. 逻辑实证主义[C]. 上卷.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2. 39.
[3] 波普尔. 科学知识进化论[M]. 北京: 三联书店,1987. 28.
[4] 陈健. 科学划界[M]. 北京: 东方出版社, 1997. 第8章.
[5] 费耶阿本德. 自由社会中的科学[M]. 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 1990. 105.
[6] 费耶阿本德. 反对方法[M]. 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 1992. 266。
[7] 拉卡托斯. 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M]. 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 1999. 9.
[8] Thomas F. Gieryn. Cultual Boundaries of Science[M]. Chicago & Londo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9. viii.
[9] Thomas F. Gieryn. Boundaries of Science[A]. Sheila Jasanoff et al(ed.). Handbook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C]. Thousand Oaks: Sage, 1995. 440.
[10] Thomas F. Gieryn. Boundaries of Science[A]. Sheila Jasanoff et al(ed.). Handbook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C]. Thousand Oaks: Sage, 1995. 405.
[11] 此案例参见Steven Shapin, Simon Schaffer. Leviathan and the Air Pump[M]. NJ: Prince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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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冲突(Culture conflict)是指两种组织文化在互动过程中由于某种抵触或对立状态所感受到的一种压力或者冲突。在企业并购过程中文化冲突问题的研究中,多数学者探讨的对象是指不同组织形态的公司文化之间相互排斥、对立的演变过程。它包括企业内部由于工种、背景不同引发的冲突,也包含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因社会观念、民族区域的不同而产生的冲突。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科技哲学相关论文:当代“两种文化”冲突的意义在科学与人文之间。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当代“两种文化”冲突的意义在科学与人文之间全文如下:
摘要:科学已经获得的辉煌胜利是以往任何一种知识体系都从未获得过的。这些胜利也催生了唯科学主义的观点。但是随着科学获得越来越大的权威,对这种权威的怀疑也逐渐产生了。科学与人文这“两种文化”的冲突,具有深远的影响和意义。
关键词:科学;人文;唯科学主义;两种文化
Abstract:The glorious victories that science has already achieved has never been done by any other knowledge system before. These victories has also produced the viewpoints of Scientism. However, with the more and more authority science obtains, suspicions on this kind of authority begins to appear as well. The collision between the two cultures, which are science and humanity, has great impact and significance.
Key words: Science; humanities; Scientism; Two Cultures
近几百年来,整个人类物质文明的大厦,都是建立在现代科学理论的基础之上的。我们身边的机械、电力、飞机、火车、电视、手机、电脑……,无不形成对现代科学最有力、最直观的证明。科学获得的辉煌胜利是以往任何一种知识体系都从未获得过的。
由于这种辉煌,科学也因此被不少人视为绝对真理,甚至是终极真理,是绝对正确的乃至唯一正确的知识;他们相信科学知识是至高无上的知识体系,甚至相信它的模式可以延伸到一切人类文化之中;他们还相信,一切社会问题都可以通过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得到解决。这就是所谓的“唯科学主义”观点。[i]而80年前那场著名的“科玄论战”,则至少为此后中国社会中唯科学主义的流行提供了某种象征。[ii]
正当科学家对科学信心十足,豪情万丈,而公众对科学一见钟情,虔心顶礼之时,哲学家们却也没有闲着。
哲学家的思考往往是相当超前的。哈耶克(F. A. Hayek)早就对科学的过度权威忧心忡忡了,他认为科学自身充满着傲慢与偏见。他那本《科学的反革命——理性滥用之研究》(The Counter-Revolution of Science: Studies on the Abuse of Reason),初版于1952年。从书名上就可以清楚感觉到他的立场和情绪。书名中的“革命”应该是一个正面的词,哈耶克的意思是科学(理性)被滥用了,被用来反革命了。什么是革命?革命就是创新,反对创新,压抑创新,就是“反革命”。哈耶克指出,有两种思想之间的对立:
一种是“主要关心的是人类头脑的全方位发展,他们从历史或文学、艺术或法律的研究中认识到,个人是一个过程的一部分,他在这个过程中作出的贡献不受(别人)支配,而是自发的,他协助创造了一些比他或其他任何单独的头脑所能筹划的东西更伟大的事物。”[iii]
另一种是“他们最大的雄心是把自己周围的世界改造成一架庞大的机器,只要一按电钮,其中每一部分便会按照他们的设计运行。”[iv]
前一种是有利于创新的,或者说是“革命的”;后一种则是计划经济的、独裁专制的,或者说是“反革命的”。
哈耶克的矛头似乎并不是指向科学或科学家,而是指向那些认为科学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人。哈耶克认为这些人“几乎都不是显著丰富了我们的科学知识的人”,也就是说,几乎都不是很有成就的科学家。照他的意思,一个“唯科学主义”(scientism)者,很可能不是一个科学家。他所说的“几乎都不是显著丰富了我们的科学知识的人”,一部分是指工程师(大体相当于我们通常说的“工程技术人员”),另一部分是指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及其思想的追随者。有趣的是,哈耶克将工程师和商人对立起来,他认为工程师虽然对他的工程有丰富的知识,但是经常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不考虑人的因素和意外的因素;而商人通常在这一点上比工程师做得好。
哈耶克笔下的这种对立,实际上就是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对立。而且在他看来,计划经济的思想基础,就是唯科学主义——相信科学技术可以解决世间一切问题。计划经济思想之所以不可取,是因为它幻想可以将人类的全部智慧集中起来,形成一个超级的智慧,这个超级智慧知道人类的过去和未来,知道历史发展的规律,可以为全人类指出发展前进的康庄大道。哈耶克反复指出:这样的超级智慧是不可能的;最终必然要求千百万人听命于一个人的头脑。[v]而这样做的结果如何,如今世人早已经领教够了。
面对科学获得的越来越大的权威,如果说哈耶克1952年的《科学的反革命》是先见之明的警告,那么斯诺1959年的《对科学的傲慢与偏见》就是顺流而下的呼喊。[vi]
斯诺(C. P. Snow)1959年在剑桥做了一次著名的演讲,取名《对科学的傲慢与偏见》。他当时认为科学的权威还不够,科学还处于被人文轻视的状况中,科学技术被认为只是类似于工匠们摆弄的玩意儿。这倒很有点象中国古代的情形——工匠阶层是根本不能与士大夫们平起平坐的。斯诺是要为科学争地位,争名份,要求让科学能够和人文平起平坐。他的这种主张,自然在随后的年代得到科学界的热烈欢迎。
从那时到现在已经过去了40多年,斯诺去世(1980年)也20多年了。历史的钟摆摆到另一个端点之后,情况就不同了。斯诺要是生于今日的中国,特别是那些以理工科立身的大学中,他恐怕就要作另一次讲演了——他会重新为人文争地位,争名份,要求让人文能够和科学平起平坐。
哈耶克的上述思想,可以说是有大大的先见之明。在哈耶克发表他这些思想的年代,我们正在闭关自守,无从了解他的思考成果。就连7年后斯诺发表的演讲,我们也几十年一无所知。而近20年前,当我们热烈欢迎斯诺《对科学的傲慢与偏见》的中译本时,实际上是从唯科学主义立场出发的。
科学既已被视为人类所掌握的前所未有的利器,可以用它来研究一切事物,那么它本身可不可以被研究?
哲学中原有一路被称为“科学哲学”,这是专门研究科学的哲学(类似的命名有“历史哲学”、“艺术哲学”等等)。这些科学哲学家们有不少原是学自然科学出身,是喝着自然科学的乳汁长大的,所以他们很自然地对科学有着依恋情绪。起先他们的研究大体集中于说明科学如何发展,或者说探讨科学成长的规律,比如归纳主义、科学革命(库恩、科恩)、证伪主义(波普尔)、研究范式(库恩)、研究纲领(拉卡托斯)等等。对于他们提出的一个又一个理论,许多科学家只是表示了轻蔑——就是只想把这些“讨厌的求婚者”(极力想和科学套近乎的人)早些打发走(劳丹语)。因为在不少科学家看来,这些科学哲学理论不过是一些废话而已,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和价值,当然更不会对科学发展有任何帮助。
然而后来情况出现了变化。“求婚者”屡遭冷遇,似乎因爱生恨,转而开始采取新的策略。今天我们可以看到,这些策略至少有如下几种:
1、从哲学上消解科学的权威。这至迟在费耶阿本德的“无政府主义”理论(认为没有任何确定的科学方法,“怎么都行”)中已经有了端倪。认为科学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别的学说(甚至包括星占学)也应该有资格、有位置生存。
这里顺便稍讨论一下费耶阿本德的学说。[vii]就总体言之,他并不企图否认“科学是好的”,而是强调“别的东西也可以是好的”。比如针对“科学不需要指导——因为科学能够自我纠错”的主张,他就论证,科学的自我纠错只是更大的自我纠错机制(比如民主)的一部分。诸如此类的论证,当然是和他的“怎么都行”的方法论一致的。他的学说消解了科学的无上权威,但是并不会消解科学的价值。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人,知道科学并非万能,并非至善,只会更适当地运用科学,这将既有助于人类福祉的增进,对科学本身也有好处。既然如此,费耶阿本德当然也就不是科学的敌人——他甚至也不是科学的批评者,他只是科学的某些“敌人”的辩护者而已。
据说作为一个哲学家,“不怕荒谬,只怕不自洽”,似乎费耶阿本德也有点这样的劲头,所以宣称要“告别理性”——我想应该理解为矫枉过正的意思,不可能真正告别理性。为什么要矫枉过正呢?因为自从科学获得了巨大的权威以后,不仅“只站在科学的立场上,当然很可能会认为科学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就是许多人文学者,也在面对科学的时候日益自惭形秽,丧失了平视的勇气。他们经常在谈到科学的时候先心虚气短地说:我对科学是一窍不通的啊……;而不少科技工作者或自命的科学家,如果谈到文学的时候,却不会心虚气短。有的人甚至对人文学者傲然宣称:我的论文你看不懂,你的论文我却看得懂。所以,有些“傲慢与偏见”,事实上是双方共同培养起来的。
再说,“理性”也可以有不同的定义,这就要用到分层的想法了。技术层面的理性,谁也不会告别,因为这是我们了解自然、适应自然、改善生活最基本的工具。费耶阿本德要“告别”的“理性”,应该是在价值层面的一种“理性”——这种“理性”认为,自然科学是世间最大的价值,而其它的知识体系或精神世界,比如文学或历史等等,与之相比则是相形见绌、微不足道的。由于现代科学在物质方面的巨大成就,它确实被一些头脑简单的人认为应该凌驾于所有的知识体系或精神世界之上。
2、关起门来自己玩。科学哲学作为一个学科,其规范早已建立得差不多了(至少在国际上是如此),也得到了学术界的承认,在大学里也找得到教职。科学家们承不承认、重不重视已经无所谓了。既然独身生活也过得去,何必再苦苦求婚——何况还可以与别的学科恋爱结婚呢。
3、更进一步,挑战科学的权威。这就直接导致“两种文化”的冲突。
科学已经取得了至高无上的权威,并且掌握着巨大的社会资源,也掌握着绝对优势的话语权。而少数持狭隘的唯科学主义观点的人士则以科学的捍卫者自居,经常从唯科学主义的立场出发,对来自人文的思考持粗暴的排斥态度。这种态度必然导致思想上的冲突,就好比在一间众声喧哗的屋子里,一位人文学者(比如哲学家)刚试图对科学有所议论,立刻被申斥:去去去!你懂什么叫科学?这里有你说话的地方吗?哲学家当然大怒——哲学原可以研究世间的一切,为什么不能将科学本身当作我们研究的对象!我们要研究科学究竟是怎样在运作的、科学知识到底是怎样产生出来的。
这时原先的“科学哲学”也就扩展为“对科学的人文研究”,于是“科学知识社会学”(SSK)、“建构论”等等的学说就出来了。宣称科学知识都是社会建构的(用通俗的话说,也就是少数人在房间里商量出来的),并非客观真理,当然也就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
这种激进主张,理所当然地引起了科学家的反感,也遭到许多科学哲学家的批评(比如劳丹就猛烈攻击“强纲领”)。著名的“科学大战”[viii]、“索卡尔诈文事件”[ix]等等,就反映了来自科学家阵营的反击。对于喝着自然科学乳汁长大的人来说,听到有人要否认科学的客观真理性质,无论如何在感情上总是难以接受的。
索卡尔诈文事件的意义,其实就在于通过这样一个有点恶作剧的行动,向世人展示了,人文学术中有许多不太可靠的东西。这对于加深人们对科学和人文的认识,肯定是有好处的。科学不能解决人世间的一切问题(比如不能解决恋爱问题、人生意义问题……等等),人文同样也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双方各有各的使用范围,也各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在宽容、多元的文明社会中,双方固然可以经常提醒提醒对方“你不完美”、“你非全能”,但不应该相互敌视,相互诋毁。我想只有和平共处才是正道。
如果旧事重提,那么当年围绕着斯诺的演讲所发生的一系列争论,比如“斯诺—利维斯之争”,[x]在今天看来也将呈现出新的意义。十多年来,国内的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界的人士也没有少谈“两种文化”,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科学和人文,这两种文化不仅没有在事实上相亲相爱,反而在观念上渐行渐远。而且有很多人已经明显感觉到,一种文化正在日益侵凌于另一种文化之上。
眼下最严重的问题,在于工程管理方法之移用于学术研究(人文学术和自然科学中的基础理论研究)管理,在于工程技术的价值标准之凌驾于学术研究中原有的标准。按照哈耶克的思想来推论,这两个现象的思想根源,也就是计划经济——归根结底还是唯科学主义。
科学本身已经取得了并且还将继续取得巨大的成就,这是无可否认的。“科学的负面效应”这种提法也是不妥的,与其说“科学的负面效应”,不如说是滥用科学带来的负面效应。因为科学本身迄今为止是非常成功的,几乎是无可挑剔的,问题出在认为科学可以解决人世间一切问题的信念和尝试——这就是唯科学主义和哈耶克所说的“理性滥用”。
改革开放以来,科学与人文之间,主要的矛盾表现形式,已经从轻视科学与捍卫科学的斗争,从保守势力与改革开放的对立,向单纯的科学立场与新兴的人文立场之间的张力转变。这一判断或许并不十分准确,但无疑是富有启发性的。
中国的两种文化的总体状况比较复杂。一是科学作为外来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存在着巨大差异,科玄论战的矛盾基础依然存在。二是中国的科学基础仍然薄弱;但是唯科学主义却已经经常在社会话语中占据不适当的地位。三是科学及技术尚未发挥足够的作用,但是技术所造成的社会问题(如环境问题等)却已经出现。
在西方,学术的政治或意识形态色彩比较淡,讲究的是标新立异,各领风骚三五年,因此各种新奇理论层出不穷,原在意料之中。对于“建构论”等学说出现的原因,也应作如是观。上面想象的场景,当然带有一点“戏说”色彩。但是,这些在西方已经有二十多年历史的学说,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首先,科学——以及人类的一切其它知识——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为人类谋幸福,而不能伤害人类。因此,人们担心某种科学理论、某项技术的发展会产生伤害人类的后果,因而要求质疑,展开讨论,是合理的。毕竟谁也无法保证科学永远有百利而无一弊。“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其实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我们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正,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其实也是这个道理。无论是对“科学主义”的质疑,还是对“科学主义”立场的捍卫,只要严肃认真的学术讨论,事实上都有利于科学的健康发展。
其次,如今的科学,与牛顿时代,乃至爱因斯坦时代,都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一个最大的差别是,先前的科学可以仅靠个人来进行,一个人在苹果树下冥想,也可能作出伟大发现(这是关于牛顿的这个传说最重要的象征意义之一)。事实上,万有引力和相对论,都是在没有任何国家资助的情况下完成的。但是如今的科学则成为一种耗资巨大的社会活动,要用无数金钱“堆”出来,而这些金钱都是纳税人的钱,因此,广大公众有权要求知道:科学究竟是怎样运作的,他们的钱是怎样被用掉的,用掉以后又究竟有怎样的效果。
至于哲学家们的标新立异,不管出于何种动机,至少在客观上为上述质疑和要求提供了某种思想资源,而这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
为了协调科学与人文这两种文化的关系,一个超越传统“科普”概念的新提法——科学传播——开始被引进。科学传播的核心理念是“公众理解科学”,即强调公众对科学作为一种人类文化活动的理解和欣赏,而不仅是单向地向公众灌输具体的科学和技术知识。事实上,这既符合“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介绍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的主体属性原则,也契合了传播学中的贴近法则和创新法则。这一理念必将为进一步发展的受众市场所支持和证明。
另一方面,“科学知识社会学”等学说,在兴起了二十多年后,大致从2000年开始,许多这方面的重要著作被译介到中国学术界。2001年,东方出版社出版了五本这方面的西方著作:《知识和社会意象》(布鲁尔)、《制造知识:建构主义与科学的语境性》(诺尔-塞蒂娜)、《科学与知识社会学》(马尔凯)、《科学知识与社会学理论》(巴恩斯)、《局外人看科学》(巴恩斯)。在此前后,江西教育出版社也出版了《书写生物学》、《真理的社会史》、《科学大战》等著作。已经出版中译本的至少不下十几种。
与此同时,在中国高层科学官员所发表的公开言论中,也不约而同地出现了对理论发展的大胆接纳。
例如,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在2002年12月18日的讲话中说:
我们要努力破除公众对科学技术的迷信,撕破披在科学技术上的神秘面纱,把科学技术从象牙塔中赶出来,从神坛上拉下来,使之走进民众、走向社会。……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国民素质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已经不满足于掌握一般的科技知识,开始关注科技发展对经济和社会的巨大影响,关注科技的社会责任问题。……而且,科学技术在今天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庞大的社会建制,调动了大量的社会宝贵资源;公众有权知道,这些资源的使用产生的效益如何,特别是公共科技财政为公众带来了什么切身利益。[xi]
又如,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在前不久的一次讲话中认为:
科学技术在给人类带来福祉的同时,如果不加以控制和引导而被滥用的话,也可能带来危害。在21世纪,科学伦理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科学技术的进步应服务于全人类,服务于世界和平、发展和进步的崇高事业,而不能危害人类自身。加强科学伦理和道德建设,需要把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紧密结合起来,超越科学的认知理性和技术的工具理性,而站在人文理性的高度关注科技的发展,保证科技始终沿着为人类服务的正确轨道健康发展。[xii]
所有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这是中国科学界、学术界在理论上与时俱进的表现。这些理论上的进步,又必然会对科学与人文的关系、科学传播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2002年年底,在上海召开了首届“科学文化研讨会”(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系主办),会后发表了此次会议的“学术宣言”,[xiii]对这一系列问题作了初步清理。随后出现的热烈讨论,表明该宣言已经引起学术界的高度重视。[xiv]
[i] Scientism通常译为“唯科学主义”,其形容词形式则为scientistic(唯科学主义的)。
[ii](美)郭颖颐:《中国现代思想中的唯科学主义(1900~1950)》,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135页。
[iii](美)F. A. 哈耶克:《科学的反革命——理性滥用之研究》,冯克利译,译林出版社,2003,108页。
[iv]《科学的反革命——理性滥用之研究》,108页。
[v]《科学的反革命——理性滥用之研究》,89页。
[vi] 此书最新的中译本:(英)C. P. 斯诺:《两种文化》,陈克艰等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
[vii] 保罗·费耶阿本德的著作被引进中国,已经有三种:《自由社会中的科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反对方法——无政府主义知识论纲要》(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告别理性》,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
[viii] 关于“科学大战”,可参阅(美)A. 罗斯主编:《科学大战》,夏侯炳等译,江西教育出版社,2002。
[ix] 关于“索卡尔诈文事件”及有关争论,可参阅(美)索卡尔等:《“索卡尔事件”与科学大战——后现代视野中的科学与人文的冲突》,蔡仲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
[x] 关于“斯诺—利维斯之争”的事后评述,可见于本文注6《两种文化》中科利尼的长篇导言;斯诺本人对利维斯的抨击,可见于《两种文化》的另一个中译本(纪树立译,三联书店1994)中所收入的斯诺“利维斯事件和严重局势”一文。
[xi] 载2003年1月17日《科学时报》。
[xii] 载2002年12月17日《人民政协报》。
[xiii] 柯文慧:对科学文化的若干认识——首届“科学文化研讨会”学术宣言,载2002年12月25日《中华读书报》。
[xiv] 围绕着这份宣言,出现在网上和纸媒上的各种讨论和争论,已经形成了大量文献。即将于2003年秋季召开的第二届“科学文化研讨会”(北京大学哲学系主办),将对这些讨论和争论进行回顾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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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价值观就是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看待某一事物所具有的价值。而非科学的价值观就是用非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看待某一事物所具有的价值。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承认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因此所谓科学价值观就是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来看待事物所具有的价值。应该说,这是一个范围很广的问题,几乎涵盖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方方面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科技哲学相关论文:认识和肯定科学的价值。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认识和肯定科学的价值全文如下:
自牛顿力学问世以来,科学对于促进人类物质进步和精神文明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人自五四新文化运动起就把科学当成破除迷信、摆脱贫穷、实现现代化的有力武器。但是,科学的作用到底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利大还是弊大,从来就有不同看法。著名法国思想家卢梭曾对科学的影响发出强烈质疑,到了20世纪,更有尼采、海德格尔、胡塞尔等大哲人深入揭示科学的负面价值,流风所及,对科学持怀疑与批判态度不但在发达的现代、后现代社会,而且在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也成了风尚。
中国人一方面在科学技术上奋起直追,一方面也快速地吸收西方哲学家否定科学的思想。看来,对科学价值的评价,是我们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探讨这个问题可以从两方面进行,一是像西方人那样,一般地谈论科学的本质、作用、后果;二是在中国特定的语境中(即长期落后,实现现代化是当务之急)探讨科学的价值。本文侧重于第二方面,分析梳理自上世纪初直至今天中国人,尤其是人文知识分子对科学的批判性态度,说明对科学基本上应该持正面肯定态度,同时也要真正懂得科学的精神、性质及其范围,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
鸦片战争使我们这个“中央之国”、“天朝上国”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摧枯拉朽般地粉碎了中国苦心构筑的海防边防,失败首先使中国人领教到西洋枪炮的威力,然后领悟到科学技术的价值。但是,统治集团和上层知识分子的主流认识并无根本改变,顽固派把科学技术视为“奇技淫巧”,开明派也不过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一败再败和对西方了解的增加使中国政治、文化精英发生分化,一部分人提倡学习西方,利用科学技术救国;另一些人依然拒斥科学,对之表示鄙夷不屑,认为固守传统以维系道德人心才是根本。从宏观角度看,这个古老而落后的大国既骄傲、又沮丧,对科学既羡慕、又抗拒,但向往也好,排斥也好,大家都对科学知之不多,了解不深。从微观角度看,肯定科学价值的新派人士往往是热情有余而素养不足,当他们以科学为武器反对迷信和无知时,他们的口号和姿态似乎可以概括为这样:“我们什么都不迷信,我们只迷信科学”,这当然是与科学精神不符的、自相矛盾的态度;而那些顽固守旧的人一方面轻视和敌视西方文化,另一方面又把西方名流批判自身文明,称赞东方传统的片言只语视为知心话,当成抑西扬中的得力证据。
比如,辜鸿铭就最爱引用各种西方人对中国文明的赞扬来为他那抱残守阙的立场辩护。他在“中国人的精神”一文中说:“著名的艺术评论家勃纳德·贝伦森先生在比较欧洲与东方艺术时曾说过:‘我们欧洲人的艺术有一个致命的、向着科学发展的趋向。而且每幅杰作几乎都有让人无法忍受的、为瓜分利益而斗争的印记。’……我认为欧洲文明也是为瓜分利益而斗争的战场。”①
梁启超的看法也很引人注目,他在脍炙人口的“欧游心影录”中写到:“记得一位美国有名的新闻记者赛蒙氏和我闲谈,他问我:‘你回到中国干什么事?是否要把西洋文明带些回去?’我说:‘这个自然。’他叹一口气说:‘唉,可怜,西洋文明已经破产了。’我问他:‘你回到美观却干什么?’他说:‘我回去就关起门老等,等你们把中国文明输进来救拔我们。’”②
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中的人文知识分子具有以上看法,是可以理解的,当然也是狭隘的、于国无益的。但是,时至今日,还有一些中国人抱持着前世老冬烘的态度,把科学理解为只具有工具性、物质性、机械性,声称21世纪是中国文化的时代,原因无他,因为我们的文化和传统是精神性、伦理性的。对照近一个世纪前国门初开时国人幼稚而一相情愿的想法,我们真应该尽快用开放的心态取代那种狭隘的心态。
中国知识界在上世纪20年代初爆发了一场“科学与人生观”的大论战,五四新文化运动主将陈独秀、胡适,著名学者梁启超、梁漱溟,著名科学家丁文江、王星拱等人投入了论战。这场争论充分显示了中国知识界当时对于科学本性的认识水平,以及面对科技文明和科技思潮时产生的分化与对立。
论战起于张君劢在清华大学的讲演“人生观”,他的论点分两个方面,第一,科学问题和人生观问题判然有别,科学并非万能,科学不能解决人生观的核心问题;第二,人类文明分为东方文明和西方文明,前者是精神文明,后者是物质文明,物质文明依靠科学,导致人生观的机械与简单,中国人应该放弃科学的价值取向,回归传统,回归宋学。
论战以科学派大获全胜,人生观派(又被轻蔑地称为“玄学派”,甚至“玄学鬼”)完全失败告终。现在来看,这个结果是相当值得玩味的。
从学理上讲,张君劢等人将人生观与科学完全对立,否认二者之间有任何关系,是站不住脚的,是一种狭隘、因循守旧的见解。胡适辩驳说,人生观随经验和知识而与时俱进,比如,根据天文学和物理学的知识,叫人知道空间的无限之大;根据地质学和古生物学的知识,叫人知道时间的无穷之长;根据生物学的知识,叫人知道生物界的生存竞争之残酷。确实,达尔文的进化论问世之后,引起人们在世界观和人生观方面的深刻变化,就是明显的例证。
“玄学派”的失败明显与当时的时代潮流和思想大趋势有关。五四新文化运动使开放、革新的思潮锐不可挡,使保守立场声名扫地,张君劢提倡回归宋学,显然是不合时宜,逆潮流而动;中国面临列强的侵略欺侮,不可能不走倚重科学技术、富国强兵之路。这时贬斥科技物质文明,倡言东方精神文明,不仅是徒托空言,简直是腐儒误国之论。
但是我认为,现在冷静地看,张君劢等人认为科学决非万能,人生观问题不能靠科学解决,却有相当的合理成分。科学派固然可以主张科学与人生观有关系,但进一步认为人生观问题可以化约为科学问题,或者干脆就是科学问题,却是简单的、不正确的。诚然,人生观与经验、事实、知识有关,但它的本质与核心是价值观、意义观,它谈的是人应该做什么,而不是世界或事情是怎么样。价值和事实的区分在哲学上就是“应然”与“实然”的分别问题,在西方哲学传统中,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休谟和康德对此早有明确论述。在中国传统思想中,不存在价值与事实的二分,它们是天然相通的。当时的科学派大多是西化派,但在这种复杂微妙的问题上,他们的理解简单了一些,未脱传统思想窠臼。当然,论战的中间派有较为全面合理的主张,比如范寿康认为应该区分科学与规范科学,前者(比如生物学、心理学)说明“是什么”的问题,后者(比如伦理学和美学)说明“应该怎样”的问题。
“科玄”之争对我们今天的思考很有启发。它既彰明了科学的价值,又表明了它的有限范围。我们今天特别应当注意,掌握科学知识决不能代替对人生意义的思考,决不能代替对审美能力的培养和向善情操的熏陶。
自从80年代中后期后现代主义传入中国,质疑和否定科学价值的倾向又多了一样思想武器。法国解构主义哲学家福柯和德里达全力消解科学的价值,动摇、瓦解科学作为客观知识代表的地位。他们力图证明,认为科学知识反映了客观世界,不过是一种意识形态或者神话,科学不过是一种话语权力,它并不比其他形式的话语特殊和优越。
法国后现代主义者利奥塔(Jean-François Lyotard)《后现代状况:关于知识的报告》在中国知识界有较大影响,此书认为,在当代条件下,科学知识正面临“合法性”危机,科学话语历来被当成元话语,是衡量其他话语的标准,现在,这种绝对真理的地位已不复存在,科学和其他叙事方式,如神话、寓言、民间传说等等处于同样地位。他说,以前科学家一直看不起其他叙事,因为它们无法用证据证明自己,而在今天,科学知识在证明自身时,却不得不依靠其他叙事性知识:“当科学家有所‘发现’之后,在接受电视和报纸采访时,会说些什么呢?他们多半会重复一套叙事诗的知识探索”,“科学性的语言游戏希望说法成为真理,但却没有能力凭自己的力量,将其提出的道理合法化。”③
利奥塔把什么都当成话语,这就抹杀了科学和迷信、巫术的区别,这不能解释人类文明史中科学战胜愚昧的事实。后现代主义者断言科学与神话、巫术没有区别,但当他们生病时是去医院,还是去找巫婆呢?科学家为了让社会和公众了解科学发现的成果和价值,会使用宣传和其他介绍手段,但科学理论和科学定律本身能否成立,却有自身的评判标准。这相当于医药的推销要靠广告,但它们能否治病,却不是广告吹出来的。
利奥塔等后现代主义者的观点对于科学落后、科学精神薄弱、逻辑和理性传统不深远的民族有相当的危害。中国科学和文化落后,人民大众要摆脱愚昧和陋习,尚须作出巨大而长久的努力,抹消科学与非科学、科学与巫术的界限,只会延滞中华民族摆脱愚昧落后。
中国有些所谓文化人缺乏基本科学知识,对科学的历程和精神并不了解,却以人文精神的名义否定科学技术,诅咒科学文明。他们提倡返朴归真,脱离现代文明生活,其实不过是对海德格尔的学舌。请看以下言论:④
海德格尔说过,无家可归状态已经成了一种世界命运。是的,人类愈来愈想家了,回到那个自然、和谐、自由的家园……是科学首先分割了自然、分割了人类认识自然的统一性,是科学首先以一种合理的片面性和整体的孤立性切开了人类眼中浑然一体的自然世界,它解剖了人体、解剖了地球和整个宇宙,它将人的体力和功能延伸到人的异己的部位,并进一步让异己的器械取代了人的体力和功能,从而中断了人的体能的进化,使人的精神出现出分支状态,甚至发展到一种破碎状态……人文主义在维护和捍卫着世界和生命的整体性;科学主义在切割、分解着这个整体……人文主义在尊重并返归自然,科学主义在解剖、毁坏自然……科学主义在客观上促成了商业和战争;人文主义在主观上抵制着商业和战争……
我认为,承认现代科技给人类带来某种程度的异化是一回事,无限美化原始生活,用只存在于自己头脑中的原始乌托邦批判现代生活则是另一回事。人们都知道,原始的自然世界并不是人类诗意地栖居之地,地震、火山爆发、雷电、洪水等等轻而易举就使人丧生。而科学不但不降低生命的质量,反而是生命的守护神。如果没有现代医学,鼠疫、黑死病、产褥热等疾病不知道会有多猖狂。至于说到世界的整体性,我们可以比较唐僧取经、马可·波罗来中国的艰辛和现代交通、通讯带给人们在旅行、交流方面的极大方便。确实,是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类愈来愈接近“四海之内皆兄弟”这一古往今来的人文主义理想。
科学给人理性和力量,使人自尊和自信,科学是人文的后盾,不是人文的敌人。
西方思想家中不断有人反思科学的后果,批评科学的方法,置疑科学的价值,了解他们的想法有其必要,但鼓吹他们的思想则必须三思而后行。这里没有篇幅讨论他们的合理与偏颇之处,只是有必要指出,就算他们说的有道理,西方科技过分发达西方人对科技太偏颇、太迷信,因此有各种副作用,但在中国情况又怎样呢?我们是科学太多太成熟了,还是太少太落后了?在中国,什么时候科学被滥用了,成了霸权,还是情况刚好相反,人们往往缺少最起码的科学态度,甚至反科学、伪科学大行其道?
我认为,我们必须正视中国的现实,努力使自五四以来就一直倡导的科学精神和民主精神一道安家落实,发扬光大。科学的价值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一定会为人们越来越认识和肯定。
①辜鸿铭:《中国人的精神》,海南出版社,1991年,第39页。
②梁启超:“欧游心影录”,载于陈菘编:《五四前后东西文化问题论战文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365—366页。
③利奥塔:《后现代状况》,中译本,湖南美术出版社,1996年,第94、98、99页。
④李震:“科学文明的沉思”,载于《科技与国力》,1995年5月,创刊号,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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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与波普尔都认为科学的理论是人类的“发明”而不是“发现”。或者说,在自然界背后并没有隐藏着“真理”等待我们“发现”,科学理论是人类的创造物。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科技哲学相关论文:科学追求的并不是真理。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科学追求的并不是真理 全文如下:
很多人都认为,科学的目标是追求真理。但科学是否能追求到真理却是个古老的疑问。在科学的黎明期,弗朗西斯·培根认为科学的基本方法是归纳法,即从大量实验中归纳出理论。但是大卫·休谟却对归纳法本身提出了质疑,即归纳法是不合乎逻辑的,有限的个例不能证明一个全称判断。例如我们看到一百只天鹅都是白的,也不能证明“所有天鹅都是白的”。数学中的“数学归纳法”是合乎逻辑的,即(1)证明了定理在N=1时成立,再证明(2)如果定理在N=n时成立则在N=n+1时也成立,那么对于任何自然数N,定理都成立。但是在科学中任何实验都只能证明理论在N=1,2,3……(有限个)时成立,却证明不了上述数学归纳法的(2)的部分。现代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尔提出“证伪主义”,即虽然无论看到多少白天鹅也不能证明“所有天鹅都是白的”,但只要看见一只黑天鹅就可以“证伪”这个说法。所以科学的方法应该是通过“证伪”把确定为“假”的理论除掉,剩下的就是“可能为真”的理论。这是个非常令人沮丧的结论:即使我们手中握着“真理”,我们也不可能知道它就是“真理”。这就让我们怀疑科学是不是应该追求“真理”。
爱因斯坦与波普尔都认为科学的理论是人类的“发明”而不是“发现”。或者说,在自然界背后并没有隐藏着“真理”等待我们“发现”,科学理论是人类的创造物。但是,对于“发明”没有“真”、“伪”可言,人们发明了汽车,只考虑它能不能跑,不会考虑它是“真汽车”还是“假汽车”。事实上越“真”的理论可能反倒越没有价值,例如“将来会下雨”和“明天北京下雨”这两句话,前者肯定是“真”的,后者很可能是“假”的,但前者是废话而后者有用。从历史上看,“真理”是一个宗教概念而不是科学概念。如果我们相信世界是上帝有意创造的,那么在创造时想必是依据了某种理念,因而上帝心中的这个创世的“蓝图”就是货真价实的“客观真理”。但如果神创论不成立,人创造的理论就没有真伪的参照物。所以在宗教不流行的中国,古文中并没有与“真理”相对应的概念,“真理”是一个外来语。
如果科学不可能追求真理,那么科学追求什么样的理论呢?科学追求“好”的理论。“真理”往往给人一种“靠得住”的感觉,而且真理是唯一的,与真理不同的理论都可以宣布为谬误。但是“好”却往往因人而异,你说好的我可能说不好。科学能够追求“好”的理论,关键在于在科学内部有一致的评价准则,使得好的理论大家都说好。波普尔的学生沃特金斯总结了评价科学理论的三条准则:深刻、统一、预测。就是说科学追求更深刻、更统一、更有预测能力的理论。
只有有预测能力的理论才是有用的理论,人类要想成功地进行有目的的行动,必须事先知道行动的结果。任何现象都可以有无数种解释,但只有可以用于预测的解释才是有用的理论。例如对于月蚀可以用“天狗吃月亮”来解释,但这个理论不能预测下次天狗什么时候再来吃月亮,而用牛顿定律却可以计算出下次在何时何地发生月蚀,所以“天狗”不是科学而牛顿定律是科学。关于UFO有很多解释,但是没有一种解释可以告诉我们下次在何时何地可以看到UFO,所以关于UFO的研究还不能算是科学。
科学的统一性又称为内部一致性,它的重要性在于保证不同的推理路径所得到的结论应该一样。否则,同样运用科学理论,不同的人可以得出不同的预测结果,那么就得不到确定的预测。历史上的“燃素学说”认为木炭里含有“燃素”,燃烧时燃素从木炭里跑出来,但是铁在燃烧后重量反而增加,导致测定出燃素的质量是个负值,这与物理学的基本概念相矛盾,所以燃素学说很快就被氧化学说代替了。现代科学对于一个新理论的起码要求就是与现存的基本科学理论不矛盾。
深刻性与统一性密切相关,开普勒定律是天上行星运行的规律,伽利略定律是地上落体运动的规律,牛顿定律把二者统一起来,成为一个更深刻的理论,从牛顿定律可以推导出开普勒定律和伽利略定律,因此是更深刻的理论。深刻的理论对统一性是很好的保证,又更为简单(符合思维经济原则),而且还能进行更大范围的预测,所以深刻性也是重要的评价准则。
如果科学追求真理但又不可能得到真理,难免导致不可知论或怀疑论的悲观论调,况且我们一旦得到真理,也就等于宣布科学的终结;但如果科学追求好的理论,我们对科学的看法就非常乐观:现在我们手中有迄今为止最好的理论,但将来还可能有更好的理论来代替它。
众所周知,科学为我们提供最可靠的知识,这是靠科学建立的准则和机制加以保证的。科学精神最基本的两条是逻辑与实证,所谓逻辑,就是说话要合乎逻辑,要讲道理;所谓实证,就是要用事实作为证据,要摆事实。用日常的话说就是摆事实、讲道理,不许胡说。这两条不仅保证了科学的可靠性,也有效的防止了伪科学的混入。
科学的可靠在于反复验证,一个科学家发表的实验结果如果其他科学家都不能重复,就不能得到科学界的承认;一些不易验证的基本理论则更是受到反复怀疑,例如进化论从提出到完全被科学界接受,成为生物学的基础理论,经过了将近一百年的时间。所以现在再有人提出挑战进化论,基本上都是无知妄说了。科学的可靠恰恰建立在欢迎怀疑上,如果能够推翻科学中公认的基础理论,将使得科学发生革命性的进步,挑战者也将获得极高的声誉;因此科学理论就不那么容易被推翻,具有高度的可靠性。这就像一个卖胶的,用自己的胶把一枚昂贵的金币粘在墙上,声称谁把金币扣下来金币就归谁,如果很长时间没人能扣下金币(可以认为大家都很贪财,很多人都去扣过),我们基本可以相信胶的粘接性能很好。
科学的可靠性还源于科学界具有公认的评价准则,所以能对理论取得一致意见,因此在比较成熟的科学领域,一个问题无论问哪一个科学家,都可以得到大致相同的答案。哲学、伦理学等学科没有公认的评价准则,同一个问题问不同的哲学家或伦理学家可能得到完全相反的结果,令人无所适从。
当然,科学是会有错误的,特别是个别科学家的意见在尚未经过反复验证之前,可靠性并不高。如果我们在报纸上看到“科学家说吃油条会导致痴呆”或“医生说喝火锅汤对身体有害”之类的说法,却又没指出是哪位科学家、医生说的,根据是什么,那么应该感到非常可疑才对,因为科学的可靠性恰恰是建立在不轻信的基础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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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1924年发生的一场关于科学与人生观关系问题的学术论争。主张科学无法支配人生观的一派称为玄学派,坚持科学对人生观具有决定作用的一派则称为科学派。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科技哲学相关论文:玄学与科学。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玄学与科学全文如下:
哲学与科学的关系,是一个争论了几百年而至今尚未解决的问题。近代以来,科学开展了一场“民族独立运动”,开始从哲学的母体中解放出来,开疆拓土,地盘越来越大;而哲学则仿佛是旧时的宗主国,一退再退,领地愈来愈狭。于是不断有人预言:哲学即将终结;或者干脆断言:哲学已经终结了。与此相应,则是哲学的一些忠贞不渝的卫道者,主要是哲学界的人文主义者,他们针锋相对,捍卫哲学的尊严,然而他们抗争的呼声往往显得那样的软弱无力;同时,哲学界还有一派科学主义者,他们实际上已放弃了哲学的立场,他们的所谓“哲学”,实质上已经是科学而非哲学了。
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强烈地意识到,“哲学与科学之关系”已是一个不可回避、亟待回答的前沿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大致不外两种对立的立场:
一种可谓“取代论”,这是科学主义者的观点,认为科学产生之前,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水平太有限,太“不科学”,只能聊以传统哲学的方式、即以“玄想”的方式去把握世界;而科学既经产生,哲学的认识方式就该退出历史舞台了。在科玄论战中,邓中夏的观点颇有代表性:“自从各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发达之后,哲学的地位,已经被这些科学取而代之了。哲学的所谓本体论部分——形而上学,玄学鬼群众藏身之所——已被科学直接的或间接的打得烟消灰灭了。现今所残留而颇能立足的方法论部分,都是披上了科学的花衣,或是受过了科学的洗礼,如胡先生所信的实验主义,名义上虽则寄籍哲学,实际上科学乃是他的老家;由他们口口声声拿‘科学方法’做夸耀骄衿的无价之宝,便可以证明了。所以我的意思,哲学已是‘寿终正寝’,索性把哲学这一个名辞根本废除,免得玄学鬼象社鼠城狐一样,有所依据。”[21]
与此相对立的一种立场则可谓“分治论”,这是许多人文主义者的看法,或者说,是一种无奈的苦衷,一种“退守”的、略带几分伤感与苦涩的抗辩,认为哲学与科学各有其疆域,应该“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井水不犯河水;至于这种疆域具体如何划定,则又各说不一。
在我看来,“取代论”自有它的几分道理。传统的哲学“日不落帝国”对许多领域的统治,确实应该由科学的自治取代──事实上,这种事情早就开始发生并且仍在进行。但这个过程无论进行到哪一天,哲学都不可能最终被逐出精神生活的王国。只要人类存在一天,哲学就会存在一天,因为科学固然可以而且应该“拒斥形而上学”,但人却做不到,人不能不与“形而上学”打交道,因为(下文我将说明)“形而上学”乃是人之行为的思想前提、人之生存的精神条件。所以,“分治论”也有它相当的理由。康德说,他为理智划定界限,是为了给信仰留下地盘。这个说法颇有充分的理据,因为存在着这样一种论域,它是人之行为的必要前提,但科学或理智永远不可能“证明”它,而它正是哲学的论域。
但这种“分治”观如果仅仅停留于此,那还是不充分的。其实,更进一步考察起来,哲学的论域不仅超越了科学,而且从根本上制约着科学;“形而上学”问题不仅为人类日常行为、而且为科学提供前提──具体来讲,它所提供的,乃是人之任何行为所必须以之为前提、而又永远不可能被任何科学证明的“信念”。这种信念,就是关于“生活”、“生存”、“存在”或者“实在”的一种“认定”。没有这种关于实在的信念,人,包括科学家,就无法采取任何行动,而势必陷于比哈姆雷特的犹豫不决还要严重万分的状态,只能坐以待毙。所以,吴稚晖当年曾指出:“即通明的哲人,早已不信上帝,尚坚称宗教可以与宇宙同尽。其实彼所指之同尽物,乃为宗教家久假不归的‘信仰心’而已。信仰心自然与宇宙同尽。”[22]此“信仰心”即指信念,它是与宇宙同始终的。难怪屠孝实评论吴稚晖:“惟吴君之主张,仅谓玄学之提倡,无益于今日之中国,初非谓玄学绝对不可谈,此种议论,其所争既不过先后缓急之间,对于玄学之本身,未尝有否认之意。”[23]
在科玄论战中,对于科学家丁文江攻击玄学家张君劢,张东荪曾经评论道:“我认为丁先生不是真正拿科学来攻击玄学,而只是采取与自己性质相近的一种哲学学说而攻击与自己性质相远的那种哲学学说。”[24]“经我分析的结果,丁在君先生并没有反对玄学,只是反对张君劢先生的人生观罢了。张君劢先生的人生观是一种哲学……丁在君先生为要反对他,所以不能不急急忙忙采取哲学中的另一种:如詹姆士杜威罗素当然是一种哲学,不是科学。”[25]确实如此。事实上,要拿科学来攻击哲学是不可能的事情。丁文江的科学观,是建立在某种哲学观念基础之上的,这种哲学观念,就是近代范畴的经验主义哲学。这里的对立不是科学与哲学的对立,而是哲学的两种预设或关于实在的两种信念的对立。所以,当年屠孝实也指出:“然细读丁君前后诸文,对于本体论之研究,亦未尝否认之,且自称为存疑的唯心论者。”[26]
关于实在的信念,确实是人的一切行为的前提。举个简单的例子,你感觉肚子饿了,你拿起碗,往食堂去。你此时的行为是基于一个不假思索、所谓“不证自明”的信念的:确有这样一个食堂存在,它可以解决你的饥饿问题。然而这个食堂的存在乃是不可证明的,正如任何存在都是不可证明的(不仅经验、逻辑,就是实践也不能“证明”这一点,我们下文将要讨论)。但你认定有这么一个食堂存在,这就是信念。不客气地讲,所谓“客观实在”、“理念”、“上帝”等等──都是一种精神的“食堂”而已。我个人承认是一个“唯物论者”或者实在论者;但我同时承认,这并不是因为我手头已经握有了关于物质世界客观存在的证据,而是因为我拥有这样一种关于客观实在的信念。这种信念之所以叫做“信念”,就在于它的“不可证性”。现代实验物理学已经或多或少悟出了这一点,这是大家熟知的,无须我在这里唠叨。
不仅科学无法证明实在,哲学本身也不提供这种证明。近代以来的哲学历史已经表明,“实在”实在是“不可知”的。近代以来,哲学企图以两种途径去通向实在:一是以培根为代表的经验主义,一是以笛卡儿为代表的理性主义。我们知道,经验主义哲学本欲通过“感知”把握实在,到头来却发现,原来感知经验这个东西压根儿就靠不住,结果走向“不可知论”。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太蠢太笨,而是因为经验或感知本来就无法证明实在。理性主义又如何呢?笛卡儿的理性分析确实令人叹服;但我们都知道,这一切都建立在“我思故我在”这个公设之上。在笛卡儿看来,“我在思考”乃是不证自明的实在。然而问题就出在这里:你凭什么说“我在思考”?焉知你不是在“庄生梦蝶”或者“蝶梦庄生”?你能拿出证据来吗?如果能拿出来,那个证据肯定就是经验,而经验已经被证明是靠不住的。那么,你能推出这个结论来吗?纵能推出,既是“推出”的,那就需要逻辑前提,也就是说,“我思”仍然不是原初的前提。其实答案很简单:“我思”正是笛卡儿的一个信念。所谓“不证自明的”,其实就是信念而已。
接下来是康德开创的德国古典哲学。康德对于哲学史的意义就在于:其一,他试图弥合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其二,然而他意识到这两者都不能把握实在,如果不自量力,势必陷入“二律背反”。既然如此,德国古典哲学就向另外一个方向迈进:“自我意识”的“思辩”──通过思辩的途径来打通主体与对象的限隔,以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但我们应该心知其意:不论“自我意识”,还是“绝对精神”,都既不是经验归纳出来的,也不是理智分析出来的;“思辩”不是“证明”,它只是一种对信念的阐释。说到底,哲学不应该是一种“证明”,而只能是对存在或实在的一种阐释。哲学不可能、也不想证明什么;它只是对关于实在的某种信念加以阐释,或曰给出一种“说法”。至于你信不信这种说法,那仍然是一个信念问题。
所以,给某种哲学冠之以“科学的”名目,那是荒谬的:不是这种“哲学”本身荒谬,就是这种叫法荒谬。至于所谓“科学哲学”(应该不是Scientific Philosophy,而是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我想,如果它是哲学,就绝不是“科学的”;如果它是“科学的”,那就一定不是哲学。
关于“实在”的证实问题,用马克思的话语来讲,叫做“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马克思早在《费尔巴哈论纲》中已然指出,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因为是不可证的),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但人们对马克思的意思往往有一种极大的误解,以为实在问题不是理论可以证明的,却是实践可以证明的。其实,实践同样也不提供关于实在的任何所谓“证明”。一旦以为实践可以提供这种证明,势必陷入理论困境。这道理很简单,实践本是主体性、目的性的活动;实践的成功,正是主观目的的实现,因而你虽然可以说是证明了主观符合了客观,然而同样也可以说是证明了客观符合了主观──这就是说,它所证明的正是“意志”、以及由意志所支配的主体理性的力量。你凭什么敢于肯定,实践的成功不是如费希特所说的“自我设定非我”?这仍然是一个不可证明的“信念”。
这正是德国哲学最突出的一个特征:意志主义的倾向。不要说费希特、谢林、叔本华,便是黑格尔亦如此。例如黑格尔哲学,通常谓之为“理性主义”的;但实质上他的“绝对理性”是一种“绝对意志”即绝对主体性,理性不过是它的自我展现的形式;换句话说,思辩理性只不过是那个绝对主体意志的自我展现。因此,这个过程就表现为知、情、意之同一。所以,思辩是绝对意志通过自我否定而达到自我肯定的过程;也就是说,所谓“思辩”只是绝对意志确立关于自我的绝对信念的方式,这种方式,本质上是一种“阐释”。
这就涉及了“如何得到关于实在的信念”这个问题。信念是怎么得来的呢?这种信念既不是经验归纳的结果,也不是逻辑演绎的结论。对一个有头脑的人来说,经验是不能为他提供信念的,因为他很清楚,经验是靠不住的,从个别经验中归纳出一条一般规律,往往是所谓“危险的一跃”(dangerous leap);理论更不能为他提供信念,“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是常青的”,理论的逻辑前提可以“无穷倒溯”,其终点也就是不可证实的信念。
信念的来源,我称之为“领悟”。领悟既非逻辑演绎法的推论,也非所谓“科学归纳法”的结果。当然,领悟是有经验作为基础的。没有相当的生活实践经验的积累,是谈不到有所领悟的。所以,与其说“实践出真知”,不如说“实践出信念”。但是,从经验到领悟,绝非归纳的过程。无论你有多少经验,你也无法得出“实在”。一个疯子的感官往往特别敏感,但他的“丰富经验”都是虚幻不实的。领悟也与理智有关,没有相当的理性能力也谈不到领悟。例如被人视为“非理性主义”的柏格森哲学,实际上也大量使用逻辑理智的推导;但是,他对“生命冲动”的领悟则绝不是逻辑地推出的。反之,作为西方理性主义鼻祖的柏拉图,其“理念世界”也不是理性逻辑所能推定的。在中国,如冯友兰的“新理学”,人皆注意到了他的新实在论的逻辑分析方法,殊不知他的“天地境界”,作为最“形而上”的人生境界,却并不是可以“推出”的,而只能是“悟出”的。
所以,领悟的关键就在一个“悟”字。此即海德格尔之所谓“思”,所谓“颖悟”。“悟”是一种非常复杂、玄妙的过程:它长期积累,而瞬间完成;它有演绎而非演绎,有归纳而非归纳;它是经过“经验”的,但最终是“超验的”;也是经过“理智”的,但最终是“超智”的。所谓“超”,就是并不否认感性与理性,而是超越它们。百“感”交集,百“思”莫解,可是“蓦然回首”,“一旦豁然贯通”,于是,我们获得了关于实在的一种信念。
可见这种不可证实的关于“实在”的信念当然不是科学──不论经验科学还是理论科学──所能提供的;而它倒是一切科学的前提,或者说,是一切科学由以出发的观念基础。任何一门具体的科学,总是一个逻辑的系统(包括演绎逻辑、“归纳逻辑”),也就是说,它总是以某种一般的“原理”来作为它的逻辑前提,这种前提对于该门科学来说便是所谓“不证自明”的东西,其实也就是它的一种“信念”。一门具体的科学依赖于这种信念,所有科学的总体同样依赖于这种信念;只不过前者是关于某种具体实在的信念,而后者是关于实在总体的信念。举例来说,爱因斯坦之发现相对论,便是基于他对“时空”范畴所进行的新的思考的。而他对时空范畴的新思考,既非经验、亦非逻辑理智所能处理的,实际上,那是极为典型的哲学思考,或者说,那是一种“领悟”。爱因斯坦谈到自己发现相对论时承认,“对于发现这个中心点所需要的批判思想,就我的情况来说,特别是由于阅读了戴维·休谟和恩斯特·马赫的哲学著作而得到决定性的进展。”[27]又如现今物理学所提出的“超弦”概念,虽然可作所谓10维、12维空间的数学处理,但“超弦”观念本身的产生和提出,则是哲学领悟的结果,而且这个结果也同样不可“证实”,却正在成为越来越多物理学家的信念。我们记得,胡适曾经嘲笑张君劢,说孙行者(玄学)怎么也不可能跳出如来佛(科学)的手掌。后来张东荪又如法炮制:“我现在亦学胡适之先生,把孙行者与如来佛的比喻,用在我所敬爱的丁(文江)先生身上:哲学就好比如来佛的掌心,丁先生一个跟斗翻了十万八千里,以为出了哲学的范围,其实还在如来佛掌心里。”[28]
所以,科学的基础就是关于实在的信念。对科学基础的追问,已经是现代哲学的一个经常讨论的重大问题;但最早对科学的基础提出质疑的,则是休谟。休谟关于作为科学基本信念的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的诘难,是人类思维史的一次革命。他说:“第一,我们有什么理由说,每一个有开始的存在的东西也都有一个原因这件事是必然的呢?第二,我们为什么断言,那样一些特定的原因必然要有那样一些特定结果呢?我们的因果互推的那种推论的本性如何,我们对这种推论所怀的信念的本性又如何?”确实,科学以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为前提,却从不问、更不可能“证明”这种前提本身的性质如何;其实,这实在是一种信念而已。休谟指出:“我们如果不能指出,没有某种产生原则,任何东西决不能开始存在,那么我们同时也永远不能证明,每一个新的存在或存在的每一个新的变异都必然有一个原因;前一个命题如果不能证明,那么我们就没有希望能够证明后一个命题。但是前一个命题是绝对不能用理论来证明的。”[29]到此为止,休谟都是正确的;问题在于,他接下来把这种信念解释为经验的联想,也就是说,把科学的基础从逻辑理性转移到感知经验上。其实,作为科学基础的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乃是一种哲学的领悟。
话说到此,我仿佛已听见有人嚷道:“喔,你那是非理性主义、神秘主义!”确实,哲学的“领悟”作为一种特定的把握存在的方式,是“非理性”的。所谓“非理性”,是说它不是一种理性思维或者逻辑思维;但它并不是“反理性”的,也就是说,与其说它是排斥理性的,不如说它是包容理性的。它含有理性,却不等于理性,正如它含有感性,却不等于感性。领悟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或意识形式,其独特性主要在于其对象或内容的独特性:科学所要把握的是存在的有限性,而哲学所要把握的则是存在的无限性──不仅是在时间、空间上的无限性,而且是在其“可能性”上的无限性。存在是无限可能的,生活是无限可能的。对此,你可以觉得它“神秘”,但神秘感总是出于无知。实际上,应该说哲学的“实在”并不比科学的“超弦”更神秘。
这里,让我们还是回到马克思的实践论上去吧。我们所谓“领悟”,也可以叫“实践的领悟”或者“在实践中的领悟”。前面说到,休谟把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归结为经验的联想,说到底,其实就是个归纳的问题。然而我们已经知道,事实上任何经验归纳都是不可能得出关于实在的一般命题的。不过,休谟又还提到,这是“绝对不能用理论来证明的”,却又接近了事实;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里就说过,这类问题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哲学的领悟,既不是归纳得来的,也不是演绎得来的,而是从生活实践中“悟出”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实践出信念”。
总之,科学的进行同时需要三样东西作为前提条件:感知的经验,理智的逻辑,还有关于实在的信念。而后者是哲学提供的。哲学就是:领悟—信念—阐释。
这里我预感到有人将会提出这样的诘难:“如果关于实在的信念不可证明,如何保证此信念的客观普遍性?”这里实际包含着两个相互关联而又完全不同的问题:一是所谓信念的“普遍性”,即如何解释人们在信念上具有共通性、“同感”或者“共识”、从而能够“交流”的问题;一是所谓信念的“客观性”,即如何保证这种信念具有实在性或者可靠性的问题。
关于人们在信念上的共性或者“共鸣”,这确实是存在的。例如许多人一致认定“物质”就是绝对的客观实在;另有许多人一致认定“上帝”才是绝对的客观实在。这种“共同信念”的产生,其实是基于主体方面亦即“人”的共性的(包括生理结构、心灵构造),此即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不仅在不同的人群之内各有其共同信念,而且在他们之间,也就是说,整个人类也有共同信念。例如不论是笃信“物质”还是笃信“上帝”,两者有一个共同信念:在“我”之外,存在着一个绝对的客观的实在。即便是佛教徒,也未能“超脱”这一点,例如典型的唯识宗的“唯识无境”说,最终总得承认“识”、尤其“阿赖耶识”是实在的。
至于对信念的客观实在性的诘难,不知道读者注意到没有,这种提问方式本身是成问题的,因为它问的正是所谓“主观符合客观”的问题,这个问题事先预设了一个假定,就是“客观实在”;然而“客观实在”这个预设正是我说的那种不可证明的东西──信念。王平陵曾指出:“科学的研究事物,不问其对象之真伪,但依据日常的经验,假定此现象为真有,乃立于假定之上,从而探究其原理罢了。如物理学假定物质为常在,从而究其现象的法则;心理学假定精神为真有,从而叙其作用之变化。至于物质精神为实为妄之讨论,则侵入于哲学之范围,而非科学所能担任的了。”[30]
科学对其研究对象的“真有”“常在”的“假定”,便是我们所说的“信念”。张东荪在谈到智力测验的时候曾说:“讲到智力实验,过达德告诉我们说有一个不因学习而改的先天智力,所测的即是这个抽象的智力而不是具体的学习。我想这个话丁先生听了一定不大高兴,因为不料货真价实的科学方法却背后先有一个玄学的假定。但是削去这个假定,科学的智力实验法亦立不住了。”[31]事实上,某种“玄学的假定”是科学的前提。对此,当年屠孝实曾说过:“科学虽以现实之经验界为对象,然其所用之根本概念,如物力时空因果之类皆不加批评而承认之,是固非知觉之对象,而实玄学思维之产物也。”[32]
关于这个问题,美国哲学家蒯因的“本体论承诺”思想值得我们特别注意。他认为,我们接受一种科学理论,实际上就接受了一种关于存在的约定或者预设,这就是一种“本体论承诺”。“我们之接受一个本体论在原则上同接受一个科学理论……是相似的。一旦我们择定了要容纳最广义的科学的全面的概念结构,我们的本体论就决定了。”当然,“这里所考虑的不是本体论的事实,而是对论说的本体论许诺。一般地说,何物存在不依赖人们对语言的使用,但是人们说何物存在,则依赖其对语言的使用。”[33]但科学在说某物怎样之前,总得说某物存在,即先得有个本体论许诺。
所以,关于“哲学”的界定,我们不得不回到亚里士多德。他把哲学贞定为“形而上学”,即“物理学之后”(Metaphysics)[34] 。(这里所谓“物理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科学”的代名词。)因此,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哲学是在科学“之后”(也就是“之外”)的学术。有一些问题,是科学不讨论也无法讨论的,它们正是哲学的课题。用中国话来讲,科学研究的是“形而下”的问题(“形而下者谓之器”),而哲学研究的则是“形而上”的问题(“形而上者谓之道”)。在这个问题上,康德之区分“现象界”与“物自身”是很英明的。
然而现代分析哲学居然提出了“拒斥形而上学”的口号。在我看来,科学确实应该拒斥形而上学,否则便是越俎代庖,不自量力。但那是科学而非哲学的事情;而且所谓“拒斥”,这里只能理解为“不予研究”(科学不能“拒斥”关于实在或者存在的信念,已如上述)。科学不应研究形而上学问题;那是哲学的领地。可是,哲学怎能拒斥形而上学?恰恰相反,哲学应该“拒斥形而下学”。当然,这里所谓“拒斥”,也是“不予研究”的意思。哲学不应研究形而下的现象界,虽然它可以并应当利用科学或者“形而下学”的成果。
可是,在科学主义的实证主义“时代潮流”影响下,一些“哲学家”也跟着起哄,以为哲学也应该“拒斥形而上学”。结果他们忘却了自家的责任,跑去鼓捣“逻辑分析”、“语言分析”之类本该属于科学的玩艺儿。说实话,我经常怀疑所谓“分析哲学”究竟还是不是“哲学”。分析哲学只是在一种意义上还是一种哲学,那就是它自在地隐含着一种本体论或形而上学:这里,世界或存在的本体、本原或本质,就是语言或者思维的逻辑结构。在这个问题上,只有蒯因算是老老实实承认的。可是这样一来,分析哲学本身不也是一种“形而上学”了吗?他们的“拒斥形而上学”,不是拿自己的形而上学去排斥其它的形而上学吗?
总起来说,一方面,哲学由于其“超验”“超智”的特性,它要借助于“形而下”的科学而超越之,从而达到对存在的“形而上”的把握;另一方面,也由于其“超验”“超智”的特性,哲学又为科学提供信念的基础、逻辑的前提。
本此,梁启超对科学派和玄学派的两员主将的一句评语是很公允的:“在君过信科学万能,正和君劢之轻蔑科学同一错误。”[35]仿此,我们也可以说:玄学派的过信玄学(何况只是一种意志主义的玄学),正和科学派的过于轻视玄学同样错误。关于这点,蔡元培先生有一个比较平允的说法:“人类自有一种超乎实证的世界观与人生观的要求,不能对实证哲学而感为满足。又人类自有对于不可知而试为可知的要求,不能对不可知论而感为满足。于是更进一步为形而上学,即玄学。古代的玄学,是包含科学的对象,一切用演绎法来武断的。现代的玄学,是把可以归纳而得的学理都让给科学了。又根据这些归纳而得的学理,更进一步,到不能用归纳法的境界,用思索求出理论来;而所求出的理论,若演绎到实证界的对象,还是要与科学家所得的公理,不相冲突。……所以专治一科学的人,说玄学为无用,不过自表他没有特别求智的欲望,可以听其自由。若是研究玄学的人,说玄学与科学可以不生关系,就不是现代玄学家的态度。”[36]
当然,我们以上的讨论是从哲学或玄学与科学的差异性或对立性上着眼的;其实,玄学或哲学与科学也具有统一性。这有两层意思:一是两者的互动性,一是两者的同一性或一致性。
所谓互动性,是说哲学与科学总是互相依存的。王平陵曾指出:“在希腊时代的科学,全是包括于哲学之内;及科学离哲学而独立以后,哲学依然存在,并没有缩小他的范围,或消灭掉他的痕迹。不但如此,而且有许多科学者,正因为哲学而存在,他的科学的创见,才能发挥光大的;就是由科学万能的见地上,所成立的‘实证论’,要亦不过是科学的哲学罢了。更就事实而观,近代的大科学家,由科学的见地而发展,其结局税驾于哲学的境地的,正复不少。例如达尔文是一位生物学者,然而他的进化论,则超脱科学的领域,而入于哲学的范围了。赫胥黎黑格尔[37] 辈,都是进化论者,也渐次接触于哲学问题了。此外由科学方面而接近于哲学问题的,尚是很多。”“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哲学是科学的综合。”“哲学由科学而得材料,以充实其内容,可免踏于空虚的流弊;科学则由哲学而巩固其目的与基础,以获得论理的确实性。是以二者的进步,是相互关联的,科学进步,则哲学亦必进步;哲学发达,则科学亦必有同样的发达,两者各尽其职能,于是人生便得完全的进步了。”可惜他仍然站在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立场上,虽然“承认科学与哲学,有并立的可能性”,但是声称“确知其在作用上,为对立的而非一元的”。[38]
所谓同一性,是说哲学与科学在一定程度上原是同质的东西。对此,张东荪曾指出:“我本来亦晓得哲学与科学的界限是难分的:如牛顿的绝对运动论在当时何尝不是科学,然而马赫便说是哲学而不是科学。而马赫的经验论却被发明量子的濮朗克(普朗克)所讥笑,以为仍是哲学而不是科学。马赫攻牛顿,濮朗克再攻马赫,难保不再有人攻濮朗克么?”[39]确实,在很多情况下,对于一种理论,我们往往很难简单判定它是科学的还是哲学的。究其原因,在于:哲学体系中往往包含有许多经验实证的、逻辑推定的内容;科学理论中往往包含有一些直觉的、领悟的内容。这是因为,如王平陵所说:“哲学与科学的关系,非全然同一,亦非全然无别,盖‘同中有异’,‘异中亦有同’。哲学必俟科学而完全,科学亦必俟哲学而始得正确;所以说科学哲学为补合的二元论,就是这个缘故了。”[40]关于科学与哲学间界线的模糊性,波普尔曾指出:“现代物理学,特别是爱因斯坦理论(1919年曾受到广泛讨论),是高度思辩、高度抽象的,远远离开了可称其为‘观察基础’的东西。一切想表明这种理论也多少是‘以观察为基础’的企图,都是没有说服力的。”[41]
纵观“科玄论战”及此后数十年间关于科学与“玄学”论争的历史,我们有哪些经验教训可以汲取呢?我们这里回到本书的开头所说的:虽然科玄论战的提问方式本身无可避免地存在着问题,它提出的问题是无法得到解决的,但是毕竟科玄论战的意义在于它提出了问题——而且是从哲学的高度上提出了问题——,而不在于它解决了什么问题。它促使我们意识到:我们首先要做的事情,不是提出与之不同的新的问题,而是必须改变原问题的提问方式。
至于科玄论战的问题究竟何在、究竟应当如何解决问题,我们已经展开了讨论,这里只想再次着重指出:从思维方式上来看,认知与意向的对立、知识与价值的紧张,其在理论上的根本原因是近代以来的那种二元对立的分析模式。这种思维模式,虽然从历史的角度看有其必然性、合理性乃至于必要性,但它毕竟总是将原本同一的东西分解为互相对立的两个方面,却不能在更高层次上把这两个方面统一起来。在哲学层面上解决科玄之争问题的形而上学基础,必是马克思的实践论——当然是在当代哲学思维水平上被正确地阐释、发展了的马克思的实践论——,因为认知与意向在实践之初原本是同一的,知识与价值在实践之末必定是统一的。
这当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远不是本书所能胜任的。在此,作者只想向哲学界表达一个本书无暇无力承当的祈愿:重新深入研究马克思的“实践”范畴,尤其是“实践的结构”、它与“存在”以及心灵的“意识的结构”的实质关系。
[1]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2]张君劢:《再论人生观与科学并答丁在君》,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3]同上。
[4]亚里士多德语,或译“存在者之为存在者”。
[5]张君劢:《再论人生观与科学并答丁在君》,收入《科学与人生观》。下同。
[6]张君劢:《人生观之论战·序》,收入《中西印哲学文集》。
[7]同上。
[8]张君劢:《科学之评价》,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9]蒙培元:《中国心性论》,第185页。
[10]蒙培元:《心灵超越与境界》,第258页。
[11]丁文江:《玄学与科学——评张君劢的〈人生观〉》,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12]屠孝实:《玄学果为痴人说梦耶?》,收入《人生观之论战》。
[13] 颂皋:《玄学上之问题》,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14]张君劢:《再论人生观与科学并答丁在君》,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15]同上。
[16]孙伏园:《玄学科学论战杂话》,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17]张东荪:《劳而无功》,收入《科学与人生观》。此处引文为张氏所译。
[18]张东荪:《劳而无功》,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19]张东荪为孙伏园《玄学科学论战杂话》写的按语。
[20]商务印书馆1999年本;以下凡引此书,只注页码。
[21]邓中夏:《思想界的联合战线问题》,今收入蔡尚思主编《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编》第二卷。
[22]吴稚晖:《一个新信仰的宇宙观及人生观》,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23]屠孝实:《玄学果为痴人说梦耶?》,收入《人生观之论战》。
[24]张东荪:《劳而无功》,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25]张东荪:《科学与哲学》,商务1999年本,第56页。
[26]屠孝实:《玄学果为痴人说梦耶?》,收入《人生观之论战》。
[27] 《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第24页。
[28]张东荪:《劳而无功》,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29]休谟:《人性论》,第96、99页。
[30]王平陵:《“科哲之战”的尾声》,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31]张东荪:《劳而无功》,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32]屠孝实:《玄学果为痴人说梦耶?》,收入《人生观之论战》。
[33]蒯因:《从逻辑的观点看》第16、95页。
[34] “物理学之后”虽然不是亚里士多德本人确定的说法,但确是他实际的处理方式。
[35]梁启超:《人生观与科学》,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36]蔡元培:《简易哲学纲要》,见蔡著《中国伦理学史》第169-170页。
[37]E. H. Hackel,此非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引者注。
[38]王平陵:《“科哲之战”的尾声》,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39]张东荪:《劳而无功》,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40]王平陵:《“科哲之战”的尾声》,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41]波普尔:《科学知识进化论》,第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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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即人性文化,“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性为本。人文价值即只尊重人性为本的价值理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科技哲学相关论文:科学与人文价值。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科学与人文价值全文如下:
自从C.P. 斯诺、萨顿诸人倡言科学与人文已形成两种文化以来,几十年倏尔过去,论者自论之,科学与人文的歧异,却似乎有增无已。1986年的《威尼斯宣言》称:“研究自然体系而形成的世界观,与人文学术和社会生活中的价值观之间,呈现重大歧异,对人类生存已构成威胁。”
此种分歧与危机,不仅表现在外部,即科学共同体与人文共同体之间难以交流,而且更深刻地表现在内部,即科学作为求知体系,其客观基础与主观的人文历史因素之间的张力已经表面化,而使科学的理性基础受到质疑。尽管近年来人类的技术力量呈空前的膨胀式发展,然而科学的自信,科学在学术中的尊严,却已空前低落。十八世纪诗人颇普所谓“上帝说要有牛顿,于是有了光。”的那种对科学的崇敬,十九世纪对科学文明进步的信念,以及本世纪中期以前对科学可靠基础的信心,皆已受到种种批判而发生动摇。
虽然对基础主义的批判发韧于科学哲学家如卡尔·波帕,然而科学内部的理论概念发生重大更迭,则属先行。1905年爱因斯坦已完成狭义相对论。1915年他发表的数学理论已将相对论推广到引力加速运动。量子力学的基本完成时期约在1900至1927年之间。哥德尔定理发表于三十年代初期。诸如此类的理论所提出的新观念,已足以扰乱既有的科学秩序。
本来,就物理科学而言,新理论所更迭的只是古典的物理学概念,如:绝对时空、以太、引力即时效应、欧几里德空间普遍有效、光按直线投向空间、物体无最大限度速度,诸如此类。而且新理论并不能取代古典力学在一般领域里的应用。比如海森伯格测不准原理的方程为:
其中 D c 为一电子位置测定误差,D r 为其动量测定误差,h为普朗克常数。电子位置测定越准确,则动量测定越不准确。由于直线动量为质量乘速度,故不可能同时测定电子的位置与速度。同理,亦不可能同时测定电子的能量与具有此能量的时间。然而由于普朗克常数的值极低,约为6.625×10 尔格/秒,故这个原理仅适用于原子以下的微观领域,对牛顿力学领域的计算并无实际意义。但是在哲学观念上,其意义则远不只此。传统上认为,逻辑的普遍性在于,逻辑的基本原理、公理、定理适用于一切可能世界。如果在一个领域里某基本原理已不适用,则逻辑的普遍性便已成为问题。海森伯格方程、薛定鄂方程、玻尔理论对同一律、排中律提出挑战。因而对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这个概念,以及非此即彼的传统分类法,甚至对物质及其客观性,也提出质疑。而这一切又与相对论扬弃绝对时空有关。
传统分类法以排中律为基础,事物非此即彼。但粒子的位置与速度不能这样简单分类。传统所谓整体包涵局部,指一实体在空间或时间上包涵之。相对论和海森伯格方程则认为,一实体处于另一实体的时空域之内,为包涵关系。玻尔认为,电子既是粒子又是波,在逻辑上矛盾,但在经验中是事实。海森伯格的测不准原理可以理解为,粒子仅有统计性的位置;但也可以理解为,仅当有人观察它的时候才有位置。相对论的质量依据在运动中的速度相对于观察者,也说明物质的形态依赖于观察者。对原子结构的认识,无论汤姆逊、卢瑟福、玻尔模型,皆是理论建构,而非原子本身。粒子是适合薛定鄂方程之物。物质的外延不清,客观性模糊。
更有兴味的是,纯数学理论也得出类似结果。非欧几里德几何的出现,使几个几何体系适用于同一人类空间经验。汉密尔敦的四元数理论证明a×b ¹ b×a。略文海姆-斯寇姆理论证明,一个公理的集合可以导出本质上不同的解释理论。哥德尔定理认为:一,在任何一个数论的形式体系中,皆有一个真公式,即不可确定性公式,其本身不可证明,其否定式亦不可证明;二,在数论的形式体系中,其一致性不可能在该体系中证明。如果推而广之,彷佛可以说,一个理论体系,求其一致则不完整,求其完整则不一致;一个理论体系的一致性只能在体系以外得到证明。也就是对矛盾律的普遍性提出质疑。亚里士多德的科学理想,便是在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词项定义不变的基础上,根据自明的理性前提推导出知识体系。直到现代逻辑经验论亦认为,理性与直觉经验是知识的可靠保证,而理性便是逻辑性。如果逻辑性受到质疑,则作为求知可靠基础的理性便已发生动摇。
科学内部既已发生重大变革,对于此种变革的哲学反思,加上其他社会条件,也就顺势形成一股对于科学的可靠基础,乃至对理性,甚至对西方文化的所谓现代性,进行批判的思潮。远在四十年代,卡尔·波帕已提出证伪理论,以批判当时公认的方法论。他否定归纳法,认为归纳根本不存在。知识的获得只是通过错误假说的被否定。“从变形虫到爱因斯坦,知识的增长从来相同。”“动物的知识,前科学的知识,其增长以消灭持有错误假说者为代价;而科学的批判,则常以理论代人受难,在错误信念将吾人引向毁灭之前先行消灭它们。”(Karl Popper, Objective Knowledge, Oxford, 1972, p.261)既然归纳性的因果被否定,科学也就难有确定的基础。波帕把科学家比作给自己房间画地图的人。他必须把他正在画的地图也包括在这张地图之内。“他的任务不可能完成,因为他必须把他画地图的最后一笔也画在地图里面。”(The Open Universe, London,1982, p.109.) 这是对逻辑经验论那种充满自信的证明理论的讽刺性写照。然而归纳法作为一种方法策略,不仅是科学求知中历来行之有效的手段,而且也蕴涵于证伪方法之中。“一切天鹅皆为白色”这个判断,只要发现一只黑天鹅便可以证伪。然而若要确立这个全称判断,以及在黑色鸟类中确认一只黑天鹅,皆离不开归纳方法。后来,波帕的学生莱卡托斯试图用“研究纲领”来说明科学知识的内容增长,然而亦未能提出统一的知识标准。
六十年代初期,库恩提出“范式”理论。科学的发展据称是由于“科学范式”的更迭。科学共同体从同一模式中学习专业知识,根据同一模式从事科学研究,接受相同的实践规则的制约。建构理论和设计证明,不再是依据逻辑经验论所谓的统一方法,而是科学共同体在一定历史社会条件下共同遵循的“范式”。科学范式中有若干社会心理因素,不在理性方法控制之内,故科学知识的增长没有确切的理性基础。不同时代的范式之间不可通约,彷佛科学发展没有连续性。然而历史事实并非如此。比如牛顿体系的“质量”不变,相对论的“质量”根据运动的速度而变化,二者并不同义。然而两个术语指称的却是同一物理现象,只是相对论的“质量”从属于一个更为确切的解释理论,其说明域超过牛顿力学的低速领域。又如,吉尔伯特、弗兰克林、麦克斯韦理论中的“电”概念十分不同,但三个术语的外延指向同一物理现象。于此可知,不同时代的理论之间并非没有共同的理性基础。
蒯因的“翻译不确定论”既欲说明不同文化语言之间的翻译不可能,又欲说明不同理论之间的不可通译。蒯因最终诉诸外在的行为主义标准,彷佛在语言逻辑的用法中没有共同的理性基础。然而对外在行为的观察、判断、陈述、验证皆必须通过本己的语言。可见不同语言之间仍有共同的理性基础。蒯因则认为理论之间没有相通的理性基础,知识的来源只是感觉。“不存在外在的基点和第一哲学。”(W.V.Quine, Ontological Relativity, New York, 1969, p.127.)“自然科学说世界是什么,就是什么。只要自然科学是正确的,而我们判断其是否正确大体取决于预测的经验检验,便是如此。”(“Structure and Nature”, Journal of Philosophy[89],1992, p.9) “不论自然科学的可错性如何,自然科学的一个发现是:吾人关于世界的知识只是感觉接受器所受的影响。”( The Pursuit of Truth, Cambridge, 1990, p.19) 在早期的《经验论的两大教条》中,蒯因认为,吾人所谓的知识,乃是一个人为构造物。科学理论的中心是形上学陈述和数学逻辑陈述,其外一层为物理学陈述,更外层为经验陈述,最外层与经验相接。其中任何陈述皆不与具体经验一一对应。原则上可对任何部分的陈述作出足够的调整以适应相反的经验。彷佛知识的结构与实在的结构之间没有确切的关系。然而事实上,新的理论成功地代替旧理论,正是新理论的结构更确切地说明实在结构的缘故。牛顿三定律可以导出150多个命题,解释大量地球和天体现象。凡是可用相对论代替这些解释的地方,皆是新理论更确切解释实在的地方。
费耶阿本则反对一切方法。他认为不可能有预设的合理性标准。科学真理只是一种修词,并无客观内容。但他又承认科学的成功。不过,这种成功只是由于科学家长期不懈地研究某一问题的结果。他们的过分之举,总会被其他学派的过分之举所抵消。费耶阿本称,他可以否定科学真理,而把这个判断当作真理提出来,犹如他可以用德语来宣称德语不如拉丁语。他忘了,真值不是一种语言,而是使各种语言得以通译的理性标准。正因为客观上存在这种标准,他才能够把“反对方法”当作一组真陈述提出来。他却主张科学不需要任何理性标准,All goes!所以库恩称之为vaguely obscene。
晚近的方法论研究,多探寻如何重建理性标准。厦皮尔、劳丹等人便是如此。劳丹批评库恩、费耶阿本对历史连续性的忽略。他提出“研究传统”,其中既包涵科学理论,又涵容本体论体系。然而他忽略统一的逻辑和对应规则,故在科学术语的陈述与本体论陈述构成真问题的作用中,未能提供统一标准。比如数学证明和历史解释之间如何对比,便成为问题。近年语义派的科学哲学家如萨普斯、斯尼德、范弗拉森、史泰格缪勒等以集合论方式进行公理化,似尚未取得公认结果。
总之,由坎贝尔、赖欣巴赫、卡纳普等人代表的逻辑经验论“标准方法论”,在六十年代已受到彻底的批判。批判的重点大抵在:科学术语区分为观察语言和理论语言,在语义学上没有根据;理论术语无需语义规则定义,并无根据;对应规则的特殊语义功能没有根据;观察语言由对应规则定义,不可能不受到理论的渗透;科学理论被当作完成的科学报告,而非历史中科学共同体的建构物,与史实不合;公理化的必要性受到质疑。这些批评多半可以解释为,被“标准方法”排斥于科学理论之外的人文价值,实际上在科学理论之内。
人文价值不仅在科学的理论构成之内,而且可以说,科学本身原是一种人文理想。科学不是自然的产物。在自然演化中,不可能自发产生科学。科学是文化,而且是特定文化的产物。所谓人文,humanitas,原指人类;引申为人性,人的情感;转为人的文化、教养、教育。汉语“人文”,指礼乐教化,如《易·贲》:“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孔颖达疏:“言圣人观察人文,则诗书礼乐之谓,当法此教而化成也。”乃是更狭义,专指儒家教化。广义的人文则指人类文化的内涵,以及相关的学术艺文。
人类科学产生在古代希腊,有一些明显的必要条件。人要系统地揭开自然之谜,必对自然有一种对象化的好奇之感。如果只把自然视为与人一体,则必流于感悟冥思,不会视为研究对象(在结构上可以分解清晰的“物”)。这便需要一种主客二分的语境。古希腊恰有这种发达的语境。其次,必有一种信念,确信人是理性动物,而自然有着内在的理性结构,故人可以系统地揭示自然。古希腊恰有这种哲学。此外,古希腊人恰有一种以数学方式揭示最深刻的真理和世界结构的信仰,而又恰有欧几里德几何这一发达的公理化体系。亚里士多德科学,便是从理性前提出发,以公理系统演绎方式,全面揭示有着内在理性秩序的自然的一种价值理想。这样的科学,必出自这样的文化语境,和这样的人文理想。科学的发生,出自对自然的好奇与理性求知的态度,与利用自然和生产力无关。科学与利用自然的态度结合起来,此事发生相当晚,乃是出于另一种价值理想,即____信仰。
基督信仰对科学发展的影响,约有三个方面。一,世界是上帝的受造物,故世界本身是一种contingent(偶性的,可存在可不存在的)存在。二,世界虽为偶性存在,却不是任意紊乱的存在。理性的上帝创造了具有内在理性的世界,并按上帝形象创造了人类,故理性的人类可以全面揭开世界之谜。三,人类是上帝救赎计划的中心,自然是人类利用的对象,“你们要生养许多儿女,使你们的后代遍满全世界,控制大地。”(现代中文译本《旧约·创世纪》1)
此种观念,显然与希腊思想不同。希腊人对于自然的兴趣在于求知,而____文化对自然的态度则是利用控制。希腊人认为自然为必然存在,故可以通过公理系统演绎方式推导出关于自然的知识;而基督____则认为世界是偶性存在,故必须通过经验的方式一点一滴地揭开自然之谜。惟其希腊的科学理想是演绎推导,故希腊人没有兴趣作实验。欧洲最早的实验科学,产生于中世纪的修道院。亚里士多德关于落体的速度取决于重量的错误理论,上下一千年,竟没有人费神去验证一下。直到伽利略的时代(也就是基督____的科学理想上升的时代),才被实验证伪。
然而古希腊的科学理想,却并未因为实验科学的产生和发展而整体上消逝。自此而往,科学作为一种人文理想,始终处于西方文化两大渊源的交互影响之下。亚里士多德关于求知的确切理性基础,关于“欧几里德支点”的信念,公理化体系中蕴涵的简单性原则(以最少前提建构理论),以及柏拉图和多数希腊哲学家关于几何形式和谐完美的理想,这些理念的生命非常悠久,可以说直抵今日。不仅希腊和希腊化时代,而且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代的科学理论,也大抵(并非仅仅)是此种科学理想的产物。只是不同理论在构成时,对这种理念的理解和诠释不同。哥白尼正是深感托罗密体系在数学上不和谐,才着手对之改造,而他也正是受着圆形这个完美几何形式的限制而未能建立椭圆形天体轨道模型。开普勒的行星运动定律揭示出宇宙在数方面的和谐比率:行星矢径在相等相间扫过相等面积、行星公转周期的平方正比于与太阳距离的立方、行星远日点和近日点之间角速度的变化用乐谱形式标出。牛顿正是继承此种思路,从行星运动定律中导出具有数的和谐的万有引力定律。现代科学理论,如电磁场结构理论,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引力场方程乃至未成功的统一场论,巴尔末公式,量子力学矩阵方程,分子生物学大分子立体结构理论等,皆与上述人文理想或本体论理念有关。科学家往往认为,数学上美的形式在描述世界方面有价值。迪拉克正是在对称和谐的美学理想推动下,预设反粒子的必然存在。
不仅科学本身原是一种人文理想,而且科学理论的建构,亦必以基本的形上学前设(如自然规律性、齐一性等)为必要条件。此外,科学理论的建构,往往以美学理想或本体论理念为出发点或启发动力。再者,科学共同体所遵守的规范体现某些伦理价值,以及诸如此类,也是科学中的人文理想,此处不遑多论。人文价值对于科学理论的关系,有二特点:既开拓又限制理论的视野,既可有益又可有害;常以潜前提或背景知识的形式影响理论,鲜有作为公理或辅助假说而纳入公理体系者。
将科学中的价值原则与事实原则分开,并且力图将价值原则排除出科学之外而否认之,此事发生颇晚。早期的自然哲学或科学,并不排除价值。柏拉图的知识论,以理念为基础,而最高理念则是善的理念。求知与求善相统一。亚里士多德以科学为探求世界必然真理的公理体系,而求知本身便是最高幸福。中世纪的科学家为修道士。文艺复兴时代的科学家,既援引希腊的人文理念,又是虔诚的教徒。十六七世纪的科学家如笛卡尔,其体系多援引教义。大概十八世纪是将价值原则与事实原则分开的决定性时代。然而始作俑者,似是十三世纪的阿奎那。在《神学大全》中,他详细论证自然知识靠理性之光,不靠启示,也就赋予科学求知以独立于价值的性质。十三四世纪的经验论者和唯名论者也多有类似的见解。经验论的传统在英国不绝如缕。十八世纪的休谟乃起而在逻辑上证明价值陈述不可能从事实陈述中推导出来。康德将科学与伦理、文艺、宗教分开。十九世纪以来,价值与事实的分离,受到两方面的推动。非理性论者如尼采,强调这种分离,而实证论者也多重视这种分离。直至逻辑经验论派,则认为形上学陈述没有意义,价值只是主观情感或态度,科学为价值中立的知识体系。石里克认为,伦理学也是科学,伦理学家的最大危险便是成为道德家。0訋0g?/p>
六十年代以来,科学中价值原则与事实原则的分离,已受到所谓历史主义,乃至所谓后现代思潮的彻底批判,至于达到矫枉过正的程度。不久前,一位著名科学哲学家在普林斯顿演讲,听众中有人提问:你的口气彷佛说科学和理性及实在有关?目前在西方的一般意见,大抵认为科学陈述为工具性,也就是对科学中的事实原则十分怀疑。此与实用主义传统有关。皮尔斯主张,真理的界定最终是协议的产物。杜威则称,一切知识皆为工具性。此外,与后现代思潮有关。R.罗蒂称:“科学根本不是人类理性的典范,而是‘人们协议’的典范。”(R. Rorty, Objectivity, Relativism and Truth, Philosophical Papers, vol. I, Cambridge, 1991, p. 39.) 费耶阿本宣称,科学真理只是修词,并无客观内容。以及诸如此类。
实际情况是否如此?科学理论构成中,确实有价值因素,科学有隐含的或自觉的价值原则,已如上述。科学的所谓观察语言,并非中立。观察术语由理论定义。例如按照所谓标准方法论,气体分子运动理论的一个公设是:(x)(Gx É Qx) ,读为“凡气体皆为分子组成”。其中观察术语G被该理论的语义规则定义为“一个气体标本的属性”,这样,对应规则语句中的观察术语也就不是独立于理论的中立语言了。然而尽管如此,成功的科学理论,总是与日常语言中的实在有着操作性的对应关系。这种操作,在不同社会,不同文化语境中,可以同样实现。一个科学实验,不论其程序设计、仪器制造、观察条件受到如何的理论影响,也不论其结果中包涵如何的理论诠释,然而同一实验既然可以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重复,也就说明该实验不是一个社会学的过程。理论“渗透”观察,也不必然影响观察的有效。著名的实例是太阳中子接收实验。这里,“弱互作用理论”既是设计接收器的观察理论,又是待验证理论。按照“循环验证”的假设,实验结果应与理论的预测一致。然而实验结果却并不一致。一个科学理论往往是一个复杂的公理系统。一个实验不可能验证全系统,而是验证其未知部分。只要观察理论没有影响这未知部分,便不会影响实验的有效。
价值原则与事实原则是科学的两大原则,不可偏废。价值原则体现于本体论或基本前提。事实原则虽然也是一种价值理想,却贯彻于理论和观察的全过程。无论解释理论、观察理论或观察操作,皆必贯彻事实原则,科学方能与日常语言中的实在发生可操作的对应关系。勿论问题的提出、理论的建构、逻辑的推导中涵有如何的价值因素,也勿论观察与证据中涵有如何的诠释成份,在理性批评精神和事实原则的引导下,科学家总有可能在一定时空条件下诉诸最可信的理由和证据,在理论和经验的不断扩展中发现和纠正错误,对发展中被人理解的实在之结构获得越来越深刻的认识。
事实原则使科学诉诸理性、逻辑和经验证据。理性作为秩序原则,其内涵在历史中有所发展,但迄今并未能废弃秩序原则。一切所谓非理性的力图废弃秩序原则的论证或语句,只要能让人明白,必诉诸秩序原则,而秩序原则的核心便是逻辑性。
逻辑性是蕴涵于语言中的基本约定。逻辑理论在历史中发展,人对逻辑规律的理解不断深化,但只要语言尚在,逻辑性亦不可废弃。笔者曾做过一个非实验室条件下的简单实验。对象是一岁半到两岁、正在学会说话、智力发展良好的儿童。方法:一,以纸板做成一个圆形、一个正方形。二,以圆形出示一个儿童,教他(她)说“这是圆的。”重复几遍,直到问他(她):“这是什么?”他(她)能立即说出:“这是圆的。”三,以同样方式教会他(她)认出正方形。四,出示圆形,问:“这是不是又是圆的又是方的?”他(她)回答:“不是又是圆的又是方的,是圆的!”然后出示方形,结果大抵相同。上述实验或者有助于说明,逻辑性乃是与语言同时学会的一种基本约定。语言在,逻辑性便在。逻辑规律和理论,是对逻辑性的体系化。正如其他理论,逻辑理论也可错,可发展,可纠正。有人或者认为,哥德尔定理之类的数学理论已经证明矛盾律无效。其实哥德尔正是严格遵循矛盾律而推导出其定理。否定矛盾律,也就否定其定理的基本前提。
哥德尔定理仅仅否定在一个数论体系内部证明该体系一致性的可能性。当代对逻辑性已有前所未闻的深刻理解,这对于科学理论的意义,不在于放弃逻辑性,而在于:不可将逻辑视为在一切可能世界中求得可靠因果性的先验保证。人所知道的逻辑,是人类语言约定的最基本秩序原则及其体系化,却未必是世界结构本身的秩序原理。目前人类对世界的认识是否处于初级蒙昧阶段,这个问题,由于缺乏整个世界的资料,根本无法回答。以人类语言约定的秩序原理来规定世界的必然性,是对世界的一种无理强制。此种倨傲是欧洲理性主义的致命弱点,其渊源既出自宗教信仰又出自更古老的本体论。所幸者,现代人类智慧对此已有较为清醒的认识。在科学研究中,我们必须遵循现有的逻辑规则,来进行一切思维和操作,同时又不能以此来预设一切必然性。在研究的一定阶段,凡依据充足理由和证据而成功地得出的因果系列,不论与当时逻辑信念是否一致,亦应接受其必然性。量子理论修订分配律,便是一个实例。正如我们不可能为信念提供证明,却必须接受价值原则一样,我们也必须接受逻辑原则,因为若没有这些原则我们连一步也迈不出去。这便是人类理性的两难处境。
那么科学知识有没有真理性?如果科学理论有价值前设,观察受理论影响,而逻辑是语言约定,那么如何保证科学知识不是循环论证和验证,而是对客观实在的结构之认识?这已经涉及认识论及真理标准问题。自本文目的而言,仅能最扼要地陈明笔者的理论。
人与世界的接触,仅能通过感觉接受器,而感觉接受器所接受的是简单的印象。即使简单的印象,也已经加工组织过。世上没有纯粹的感觉。感觉中涵有预期,而人的预期受语言中的观念影响。连什么是“正常”的感觉,也由不同的理论规定。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康德的先天综合原则,马赫的感觉要素,牛顿的绝对时空,董仲舒的“以类合之,天人一也”,王阳明的“夫物理不外于吾心”,凡此皆影响人的感觉。同理,科学通过观察与世界的接触,无论感觉的范围倾向,仪器的构造,抑观察的方法,皆受理论的规定。建构理论必须通过秩序原则、价值原则、事实原则等等,以及特定历史中的知识构成、科学规范,加以个人的灵感创造,其中有若干非理性控制之内的因素。“从经验到基本假说没有逻辑通路。”最后验证必须通过证明理论。归根结蒂,科学并未与实在本身发生任何接触。科学的一切活动,皆在人的理性、价值、语言之内。“我的语言的界限,便是我的世界的界限。”然而一种理论可以通过不止一种逻辑来公理化,理论不等于理论的陈述。一个实验可以在不同社会条件下重复。科学的应用普遍于任何文化语境。凡此皆说明,科学知识并不绝对囿于语言之内,而与“人的”以外的世界有一种操作性的对应关系。科学知识的这种客观性,不是“协议”、“工具性”、“循环验证”所能够解释。某些哲学家否定这种知识的真理性,似是受制于理性主义的传统,彷佛不符合“必然”原则的便不可能是真知。
科学知识的获得,便是人类本身的秩序原则,加上种种辅助原则,与理论指导下观察到的世界的秩序之间,反复对比验证的结果。换句话说,便是人与世界之间主客互动的理性求知活动之结果。世界的实在性,天人之间主客互动,理性求知、知行不离、动态综合的真理标准,这些观念皆来自中国的文化理想。真理的标准并非单一静止的“符合”、“一贯”、“工具”,而是主客互动无穷往返的系统性对比。真理不是静止的“上帝之眼”所获得的必然性,而是主客互动无穷往返过程中的必然联系。没有实在客体,便不可能有这种互动,也就没有真理。故真理不可能是协议或工具。然而实在并非物自体的自我呈现,而是主体根据自身的秩序原则和理论设计而观察到的实在,这实在已经包涵主客互动。故真理不可能是符合。真理是无穷过程中的必然性,故不可能是静止的一贯。这无穷互动包涵可错和自我纠错,主体的认识恒常指向实在,益趋真切,故具真理性。这种互动又并非改造世界。因改造必在认识之后,犹如必先做好衣服才能修改。这种互动便是认识本身。
如果希腊的人文理想和____信仰曾经启发出如此辉煌的科学创造,我们中国的伟大文化为什么不能启发出同样伟大的科学?诸如惠施十事之类的精微思辩,较之古希腊的形上思辩,并无逊色。墨经逻辑之缜密,亦不逮于古希腊逻辑。老子的本体论足以睥睨欧洲。儒者的求实精神,亦应有利于科学的建树。中国古代不具备发达的公理化系统。然而明朝已经引入欧几里德几何,亦未见科学之出现。大概总体语境不利于认识主体的成熟,似是一大问题。古汉语结构不用系词,难以运用逻辑常词,也是大问题。此外缺乏相对独立的知识共同体,以及社会权力结构难以作出明智的抉择,也是问题。
至今高唱不休的所谓天人合一,如果辨析不清,对我国的科学教育,弊端甚大。董仲舒的天人比附之说姑且不论,所谓天人合一,大概有天人一物和天人一理两派旧说。天人一物,似源于庄子的所谓与万物为一体的神秘体验。程颢颇发挥之,如:“人与天地一物也。”“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知性便知天。”(《语录》十一、二上)陆王不必论矣。此种神秘体验,作为个人体验固无可非之,作为美学意境更是灵感的一大源泉。然而若是成为国民意识的一般语境,始终处于主客不分的囫囵状态,则不利于主体意识之成长,对于科学理性、契约精神、民权思想之养成,皆有阻碍。
所谓天人一理,则邵雍、张载、程伊、朱熹诸理学家皆发挥之,实为理学的一大理想。本义乃是指超越性的天理与人心的本性相通。如邵雍称:“能循天理动者,造化在我也。”(《皇极经世·观物外篇》)张载:“天大无外,故有外之心,不足以合天心。”(《正蒙·大心》)此种理想,作为个人信仰亦佳。惟其中所已蕴涵的主客之分,以及天人之分,往往被人忽略,而此种忽略在舆论中的弊害则甚大。中国文化中主客二分的思想,对于养成主体意识及科学理性十分有利,亦十分必要。天人一理的天,乃义理之天。既言天人,则天人已分。朱熹《仁说》:“泛言同体者,使人含糊昏缓,而无警切之功,其弊至于认物为己者有之。”又,《答江德功》:“知者吾心之知,理者事物之理。以此知彼,自有主宾之辨。”这主宾之分,十分要紧。
将自然视为可以分解的物待之,才有科学。如果成日家泛言同体,惟有含糊昏缓而已,何时方能全面揭示自然之奥秘?古人论主客二分的地方极多。比如老子论为道,则主直觉,反用智,但是论及观察万物,则明显主物我之分,以及分门别类用心观察的科学精神。如:“万物并作,吾以观复。”“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哉?以此。”《墨经》论及主客及求知甚明白,如:“知,接也。”“智,智也者,以其知论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荀子·解蔽》:“凡观物有疑,中心不定,则外物不清。吾虑不清,则未可定然否。”《天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故明于天人之分。”《韩非子·显学》:“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王冲《论衡·薄葬》:“事莫明于有效,论莫定于有证。”程颐:“致知在格物……须是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语录》十八)王夫之《尚书引义》:“天与人异形离质,而所继者惟道也。”《读四书大全说·大学》:“大抵格物之功,心官与耳目均用,学问为主,而思辩辅之,所思所辨者,皆其所学问之事。致知之功,则唯在心官思辩为主,而学问辅之,所学问者,乃以决其思辩之疑。”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事物之理,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后理得。”总之,以主体立场详细观察研究自然的精神,在中国文化中有着悠久传统,只是没有独立于人文学术而自成严密的逻辑体系而已。
自然与人的关系,既有对立紧张的一面,又有一体和谐的一面,必须全面领悟,不得偏废。西方自中世纪以后,乃全倾向于对立与利用自然,于是视科学为对自然之权力。F.培根的名言最为代表:Ipsa scientia potestas est.(科学本身便是权力。) 中国传统则几乎顷全力于一体和谐之说,几只有老子指出自然的严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而古代几乎只有荀子讲制天,亦即利用自然。实际上,人类的行为便蕴涵着天人二分与利用自然。人只要有消化管道,便不得不消耗自然资源。人只要有美化生活方式的要求,便不得不加剧消耗自然资源。由于西方的科学与价值脱节,对自然的片面领悟,以及自我和消费主体的畸形膨胀,已经造成滥戕滥用自然,不顾人类整体利益,毁坏人类生存环境的灾难性后果。
也恰恰在这里,有着中国文化理想的机遇。我国文化传统有着恢弘深邃的内涵。文化的发展固然有着许多未知乃至非理性的因素,不可能简单地按照自觉意志的指引而进行。然而只要摆脱半殖民地文化自卑心理,不墨守冬烘式的国学陈规,而从人类历史趋向和当代人类需要的广阔视野去体认之,也就可能发现中国文化新生的机缘。科学,市场,法治,乃是现代人类社会具有普世性的体制,也许是人类历史不可抗拒的潮流。中国的文化理想,只要经过正确的诠解,可以提供现代人类需要的自然观、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原理。中国文化观念,既涵有主客二分、主体意识的思想,亦涵有天人和谐兼有人可制天的理念。中国人既把天视为可宰制可利用的对象,又视为自主的生命沃源。如《易·系辞》:“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庄子·知北游》:“天不得不高,地不得不广, 日月不得不行,万物不得不昌。”董仲舒《春秋繁露·王道通》:“天覆育万物,既化而生之,有养而成之。”不胜枚举。这便蕴涵着人与自然的主客互动的关系。
同时,也认为自然有着内在的理性性质,人可以认识而预期之。如荀子云:“天行有常。”“所志于天者,已其见象之可以期者矣。”“夫此有常以至其诚者也。”有常而诚,实即内在理性。《说文·言部》:“诚,信也。”而 《人部》:“信,诚也。”这里《说文》犯了循环定义的错误。《字汇·人部》:“信,不差爽也。”《广韵·震韵》:“信,验也。”不差爽而可验的常行,即秩序原则。实在之内的有常以至其诚,即世界内在理性也。对自然的认识,既要以经验的方法格一物复格一物地无穷反复进行,而最终理想又是类似统一场论式的全面揭示:“惟圣人能属万物于一而系之元也。”真理的标准,便是人的理性原则与人所可能发现的自然秩序之间,无穷主客互动的对比。
不同于技术,科学是精神创造活动。创造需要灵感,而灵感要求那生我养我的文化沃土为源泉。譬诸音乐,如果中国的作曲家恒常依据西洋的音乐动机去谱曲,能作出伟大音乐否?科学创造,其理一也。欧洲的人文理想曾孕育出一个时代的伟大科学。如今,那个时代的精神,也就是所谓现代性,已经显示出其局限性。而中国的文化精神却恰可补其不足,而取其所长。这里便涵有中国文化的机遇。曾有人放言高论,称二十一世纪为中国的世纪。此语应作何解?“中国的”总不是possessive的意思吧。“中国的”似应指中国的贡献。贡献又在何处?仅仅亦步亦趋,可乎?仅仅“强大”,而无精神创造,可乎?没有科学的伟大创造,可乎?于此可知中国的文化新生之重大意义矣。
中国的科学哲学家,不必斤斤于复述西方的理论,亦应以严格的形式化方式,创建新式的科学方法系统。中国的科学家,亦应汲取中国文化理念,创造新的科学理论。一二西方科学家已经在如此尝试。将人文理念,以自觉前提方式纳入科学理论的尝试尚属少见,然而也不是绝对没有。如玻姆的量子力学理论便是。(见David Bohm, The Undivided Universe: An Ontological Interpretation of Quantum Theory, London,1993.)
这里便回到本文开头提到的人文与科学分离的问题。不论外部抑科学内部,对此种分裂现象,提供解决的途径,皆离不开教育的改进。中国的科学家,在其教育培养中,应接受中国文化的陶冶。其实,一般受教育的人,皆应接受此种陶冶,同时接受科学的洗礼。中学,至少高中,应设逻辑演算课程,以及初步的科学思想概论。其语文课中的文言文比例可增至六七成,以思想为主,力避浮泛模糊之辞,以使少年早日窥见中国的宝贵思想,不致处处低伏于外来的无根思潮。大学低年级应设文理科共读的,与科学史相结合的科学方法论,以及以中国为重点的世界思想简史。加之舆论的正确倡导,或可培养出一代新人。二十一世纪中国如何之类的高论,或者稍有实践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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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主义(positivism)是强调感觉经验、排斥形而上学传统的西方哲学派别。又称实证哲学。它产生时间于19世纪30~40年代的法国和英国,由法国哲学家、社会学始祖A.孔德等提出。1830年开始陆续出版的孔德的6卷本《实证哲学教程》是实证主义形成的标志。以孔德为代表的实证主义称为老实证主义,20世纪盛极一时的逻辑实证主义称为新实证主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马克思从“哲学”转向“实证科学”的逻辑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考察马克思的思想史,可以清晰地看到,马克思有过一段“哲学信仰”阶段。1845年以前,马克思研究现实问题总是以某种哲学原则为基础,从哲学原则出发来寻找解决现实问题的方案。在1845年下半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决定清算“从前的哲学信仰”。他俩提出:“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1]526正是从这里开始,马克思从“哲学”转向“实证科学”研究[2]48-51。探析马克思转变的内在逻辑,有利于理解马克思哲学革命的实质。
马克思之所以有此转变,是自身世界观思想逻辑演变的结果。在“从前的哲学信仰”阶段,马克思未形成自己的世界观,主要以他人的哲学原则为基础来观察和分析现实。在柏林大学读书期间,马克思曾经依据康德和费希特的“理想主义”来建构法哲学体系。后来发现“现有的东西”与“应有的东西”产生“严重的障碍”而宣告失败。马克思在总结失败经验时已经意识到“理想主义”的不足,所以“从理想主义……转而向现实本身寻求思想”[3]14-15。这一转变是由于马克思当时已经转向黑格尔主义,站在黑格尔哲学这一“世界哲学”的基地上所以能看清自己以前的一些错误思想。
大学毕业后直至1843年,马克思都是依据黑格尔的理念论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这篇文章。在文中,马克思就从黑格尔的理念论出发去批判普鲁士国家和法。在德国,农民自古就常在树林里砍柴、拣枯枝。林木所有者却依仗自己在议会中的多数席位,说农民的行为是盗窃。审判时,省议会却站在林木所有者的立场上。马克思极力批判,指出按照国家的原则,大小公民一律平等,都应该受到国家的保护。可代表国家意志的法庭却“脱离常规”,只为林木所有者的利益服务,“国家的权威变成了林木所有者的奴仆。”
现在,国家“受到了最大的屈辱”[4]261,所以马克思认为,符合理念的国家应当驳斥现行的法庭:“你(指现存的国家――引者注)的道路不是我的道路,你的思想不是我的思想!”[4]262马克思还批判莱茵省的议会在处理私人利益和法的原则的矛盾时做法不当,“从法律上说,省等级会议不仅受权代表私人利益,而且也受权代表全省的利益,同时,不管这两项任务是多么矛盾,在发生冲突时却应该毫不犹豫地为了代表全省而牺牲代表特殊利益的任务。”[4]288可是,“结果利益所得票数超过了法的票数”[4]288,这让马克思很困惑。所以,当马克思站在黑格尔哲学基地上分析现实问题时就遇到“第一次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5]31。
费尔巴哈的“颠倒”原则解决了马克思的苦恼:把黑格尔哲学颠倒过来!“为了解决使我苦恼的问题,我写的第一部著作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分析”[5]32。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明白:“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他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5]32从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已经意识到要正确理解法和国家关系必须以现实的物质生活为出发点。
1843年至1844年底,马克思转向“费尔巴哈派”[6]275后,则依据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思想来分析问题。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依据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思想设想人具有“人的类特性”[1]162,即能进行自由自觉的活动。可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们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1]159所以,工人们丧失了自己的类生活,劳动异化了。为什么劳动异化了?马克思认为这与私有制有密切的关系,即“私有财产是外化劳动即工人对自然界和对自身的外在关系的产物、结果和必然后果。”[1]166既然私有制与异化劳动有密切的关系,所以私有制会随着异化劳动的克服而消亡。而共产主义就是扬弃异化,复归人性的体现,因而共产主义有其合理性与必然性。
从1845年下半年开始,马克思、恩格斯决定“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7]593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俩首先揭示青年黑格尔运动“哲学骗局”[1]512的实质:“德国的批判,直至它最近所做的种种努力,都没有离开过哲学的基地。”[1]514因为青年黑格尔运动的成员们仅仅为反对“词句”而斗争。“既然他们仅仅反对这个世界的词句,那么他们就绝对不是反对现实的现存的世界。”[1]516在这里,他俩已经流露出对“德国哲学”的批判。其次,他俩更进一步指出,“德国哲学”的特性就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1]525。他俩明确指出,要从“从事实际活动的人”[1]525出发,基于对“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研究去解释世界,以获得对现存世界的“真正的知识”。
马克思在“从前的哲学信仰”阶段,总是依据某种哲学原则来研究现实的问题,以获得对现实世界的认识。但是,随着马克思对现实问题,尤其是对物质利益问题进行研究后,他反思和批判“从前的哲学信仰”,并决定离开“哲学的基地”,转向“实证科学”研究。
虽然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首次提出“实证科学”,可实证的思想却不是在那时才产生。研究马克思“实证”思想的演变历程,可以发现其同样受到“从前的哲学信仰”的影响。分析马克思演变的内在逻辑有利于更好地理解马克思的革命。
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曾经批判“实证哲学”流派。该流派产生于19世纪30年代末40年代初,是德国哲学中的一种宗教神秘主义流派。此流派的代表人物有:安?君特、弗?巴德尔、伊?海?小费希特、后期的谢林和克?海?魏瑟等人。这些人都试图把哲学从属于宗教,认为神的启示是“实证”知识的唯一源泉[3]924。对于这种“实证哲学”所说的“实证”,马克思持否定态度。马克思当时信仰黑格尔的理念论,必然否定散布神秘主义的实证哲学。因而他批判“实证哲学只能产生一些这样的要求和倾向,这些要求和倾向的形式同它们的意义是互相矛盾的。”[3]260
在《法的历史学派的哲学宣言》中马克思又提到“实证”。马克思此时期由于受黑格尔哲学的影响,肯定理性的意义,认为一切实际存在的事物都合乎理性。因而他批判胡果的实证的事物不合理性的观点。“他(指胡果――引者注)根本不想证明,实证的事物是合乎理性的;相反,他力图证明,实证的事物是不合理性的”[9]230-231。对此,马克思提出批评:“他不认为实证的事物是合乎理性的事物,但这只是为了不把合乎理性的事物看作实证的事物。”[8]232在此阶段,马克思受黑格尔哲学的影响,强调实际存在的事物就是“实证”的、合乎理性的。
转向“费尔巴哈派”之后,马克思就经常以费尔巴哈的“实证”方法来研究经济问题。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把“实证”理解为从实际出发去研究的方法,因而他批判黑格尔思辨哲学的非实证性是“虚假的实证主义”[9]109。他赞扬费尔巴哈对国民经济学作了“实证的批判”[9]4,肯定费尔巴哈“创立了真正的实在的科学”[9]96。他之所以肯定费尔巴哈的人道主义是“实证的人道主义”,是因为他认为费尔巴哈的人道主义是以人的存在与人的“类本质”相分离这一“实际”出发来研究的理论。在此阶段,他还不知道,此“实际”并非客观现实,而是假设单个人具有“类本质”为前提分析才得出的虚假事实。
对经济学的研究使马克思对实证的理解有了变化。因为经济学的对象和性质决定了不能采用虚构的假设去研究现实,而必须以实证研究为基础。因而,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时,他不再从虚构的事实出发去研究,而是从客观事实出发去研究。他明确指出,“实证科学”立足于对“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进行研究。这里的“实证”相对“思辨”而提出,是以“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为基础,立足于对“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进行实证的研究。
居于这种实证方法来研究历史而形成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实证科学”。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从“人们实践活动”“人们的存在”出发去解释社会意识的理论。其“历史唯物主义”不仅是研究人类社会的历史运动规律,还强调要从人们的存在出发去解释人们的观念。正是这种实证研究的思维方式为马克思新世界观的诞生,“历史唯物主义”的确立奠定基础,从而最终实现哲学革命。
综上所述,马克思从“哲学”转向“实证科学”贯穿着一条内在逻辑:自身世界观未成型之前,以他人的哲学原则为前提来研究现实问题;随着对现实问题尤其是对政治和经济问题的研究,他逐渐转向实证研究。这种转变意味着马克思思维方式的转变,从而为其“历史唯物主义”新世界观的确立奠定了基础,最终实现其哲学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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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哲学是从哲学角度考察科学的一门学科。它以科学活动和科学理论为研究对象,主要探讨科学的本质、科学知识的获得和检验、科学的逻辑结构等有关科学认识论和科学方法论方面的基本问题。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科学与哲学中的信念与预设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近年来我们注意到,“预设”这个词语在国内哲学领域的著述中日益频繁地出现,似乎正在成为哲学思维的一种不可或缺的话语;但是另一方面,对“预设”本身、尤其是它与哲学以及科学的关系的讨论却付阙如。其结果是“预设”这个术语的大量误用,同时它对于哲学的重要意义却并未得到适当的彰显。
“预设”(presupposition)确实是个极为重要、但是国内一般学术界、尤其哲学界迄今罕有研究的课题。即便是在国外,较多的研究也都是在逻辑学、语义学和语用学领域进行的,而且即使在语言学界,它也越来越少有受到特别关注了,“在更晚近的态度中,人们已更少地表现出关于对这些现象的逻辑分析的技术性讨论类型的兴趣。”[1] 这是因为人们感到这实在是一个过于复杂的问题,“预设概念从逻辑学向语言学的转移……已带来了诸多争论”,“该术语还不是清楚明白的,一方面是因为从逻辑概念向自然语言的转移并不是由一套转换演算规则支配的;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即便在最好情况下,逻辑学和语言学的关系以及两者在自然语言分析中的角色也还是不清楚的。”[2]
本文无意总结过去那些探索,所以这里并不打算详细介绍关于预设的语言研究结果;而是意在扩展预设问题的视域,尤其揭示它对一般哲学以及科学的重大意义。
当我们说出一句话时,这句话往往隐含有某种前提条件,它所指称的对象的客观存在已被我们预先假定了;这种自明的前提没有说出,而且无须说出,却已经为谈话双方所知晓并且承认。这就是预设。例如甲告诉乙:“张三不来了。”这句话预先设定了甲乙双方都知道并且认可的若干事实:张三实有其人;张三原计划是要来的;等等。否则,甲不会这样说;即使说了,乙也会感到莫名其妙。可见,预设是“在交际过程中双方共同接受的事实或命题”[3]。
最早讨论预设问题的是现代分析哲学先驱弗雷格(Gottlob Frege)。他在其划时代的论文《论涵义与指称》[4] 里涉及了预设问题。一个“指号”(表达式、语词或命题)涉及三个方面:作为所指的实际存在对象的“指称”(reference),具有客观意义的“涵义”(sense)或者“意义”(meaning),纯粹个人主观的“意象”(image)。撇开纯粹个人的意象问题不谈,两个不同的指号可以拥有同一指称,例如“暮星”和“晨星”都指称(refer to)金星,但是它们的涵义不同。关于这三个方面,弗雷格有个比喻:“有一个人用望远镜观察月亮,我们把月亮本身比作所指的对象(指称)……把望远镜内物镜上的影像比作涵义,而把视网膜上的影像比作表象(或心理学意义上的意象)。望远镜内物镜上的影像确实是片面的,它取决于观察的地点和角度;但它毕竟是客观的。……但是,其中每一个人都将仅仅拥有自己的视网膜上的影像。”
这就涉及预设问题了:我们可能会遭到“异议,那就是:‘你已经毫不迟疑地谈论作为对象的月亮,但是,你怎么知道“月亮”这个名称实际上有一个指称呢?你又是怎么知道无论什么名称都有指称呢?’”确实,一个指号必有其涵义或意义,但是可以没有指称,例如“三角形的圆”。弗雷格的回答是:“当我们说到‘月亮’时,我们的意图并不是谈论月亮的意象,我们也不会满足于它的涵义,相反,在这里,我们预先假定了指称的存在。”[5] 例如我们说“月亮比地球小”时,我们已经预设了月亮(以及地球)的存在。因为“我们总是试图在谈话与思考中证明我们关于指号的指称的有关陈述是正确的”,所以“我们不得不增加附带条件:假设存在着这样一个指称。”换句话说,“预先假设”指称对象的实际存在,这一点乃是谈话和思考的一个前提条件。“无论断言的是什么,一个理所当然的前提是:被使用的专名,简单的或复合的,具有指称。所以,如果我们断言‘开普勒悲惨地死去’,那么就预先假定了名称‘开普勒’指示某人。”
弗雷格还提到,关于指称对象的存在预设与语句的真假无关。比如上例,“名称‘开普勒’指示某人这个前提既是‘开普勒悲惨地死去’这个断言的前提,也是其否定的前提。”又如“当奥底修斯熟睡的时候,他的船在伊沙卡搁浅了”这个语句,“任何认定这个句子为真或为假的人,都会同意专名‘奥底修斯’不仅有涵义而且有指称。因为,很明显,语句中的谓词所表示的属性或者属于或者不属于这个专名的指称。一个不承认指称的人是不会考虑是否把有关属性归属于指称这种问题的。”下文将会表明,这一点对于识别预设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弗雷格对预设的研究毕竟不是专门的,因而不够精细。后来罗素(B. Russell)、斯特劳森(P. F. Strawson)以及其他许多逻辑学家、语言学家继续探讨了这个问题。
德国当代学者布斯曼(H. Bussmann)《语言与语言学词典》对预设的定义是:“(预设是)关于表达或话语的含意的一种不言自明的(含蓄而不言明的)设定。”[6] 这就是说,预设是这样一种设定(supposition or assumption),它没有被说出,但对于谈话双方来说都是不言而喻的。现今语言学界对预设有一种常见定义,是通过与“蕴涵”相区别而给出的(其中A、B表示命题)[7]:
A蕴涵B,当且仅当:A真B必真,A假B可真可假,B假A必假。
A预设B,当且仅当:A真B必真,A假B亦真,B假A可真可假。
这个定义其实基本上是根据斯特劳森关于“前提”(“预设”的另外一种容易导致混淆的称谓)的研究成果。显然,蕴涵(entailment)是一个语句(sentence)的逻辑后果(consequence),而预设则是一个话语(utterance)的前提条件(condition)。但是这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条件,则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布斯曼则直接利用“蕴涵”概念给出了这样一个定义[8]:
s1预设了s2,当且仅当:s1蕴涵了s2,并且非s1也蕴涵了s2。
其实弗雷格也曾经称预设为一种“特殊的蕴涵”。我们可以使这个定义更加形式化:
(s1→s2)∧(?s1→s2)
如此说来,预设似乎确为一种特殊的蕴涵关系。布斯曼举了罗素给出的一个著名例子:“当今法国国王是个秃子”(s1)蕴涵了“法国现有一个国王”(s2),前者的矛盾命题“当今法国国王不是秃子”( ?s1)同样蕴涵了“法国现有一个国王”(s2),因此,(s1)预设了(s2)。结论就是,预设确实具有这样一个根本特征:“即使在否定命题下,预设仍保持为一个常值。”[9]
至于话语究竟在什么条件下发生预设现象,这是非常复杂的问题,不是本文的任务。对于本文的意图来说,我们只须用否定一个命题的方法去检验它是否存在着预设,就足够了。
有一种很常见的极为重要的预设现象,就是“信念”(Belief)。通常“信念”这个词有两个使用维度:一是指向理想的,例如人们常说的“共产主义信念”;一是指向现实的,人们在讨论预设问题时的用法就是后者。所谓信念,是指的那种我们未必能够证明、但是深信不疑的关于事物实际存在的预设。
预设不一定是信念,但信念一定是预设。预设不一定是信念,因为所谓预设只是一种假定(assumption or supposition),有的假定是无意识的,另有的假定则是有意识的。例如有的科学家选定某几条命题作为他的整个体系的逻辑演绎前提,但他未必相信它们是绝对必然的真理,他心里清楚它们只是所谓“假说”(hypotheses)。而信念一定是预设,它是作为后来言行的观念前提出现的,它往往是不自觉的、无意识的。我们往往不假思索地相信某些观念、理所当然地确信它的指称对象是客观存在的。我们正经八百地谈论它们,正如一个中国成语所说的:“煞有介事”——仿佛实有其事。我们把它们作为自己言行的根据,甚至由此而形成新的信念,正如弗雷格所说:“由于一种确信或信念可以成为一种观点的根据,它也能成为另外一种确信的根据。”[10]
稍加反思不难看出,这种预设信念乃是我们的日常言行、乃至宗教、科学、哲学的观念基础。其中有的预设信念是可以证明的,但是还有一些预设信念则是无法证明的。我们发现,对于人的行为来说,越是带有根本性的预设信念,越是无法给予证明。[11] 下文所要讨论的,就是这种无法证明的预设信念。
对于科学来说,预设就是那种作为科学活动的不证自明的前提的观念。科学以这些观念为基础,但是科学自己并不探究这些观念本身。对这些观念本身的探讨,是哲学认识论或者知识论、尤其所谓“科学的哲学”的任务。我们知道,康德(I. Kant)的哲学就是这样提出问题的:科学“知识”何以可能?这里引用康德的一段话或许是恰当的:“当人们看到一门科学经过长期努力之后得到长足发展而惊叹不已时,有人竟想到要提出象这样的一门科学究竟是不是可能的以及是怎样可能的这样问题,这本来是不足为奇的,因为人类理性非常爱好建设,不只一次地把一座塔建成以后又拆掉,以便察看一下地基情况如何。”[12] 科学采取的预设就是科学之塔的地基,我们这里要察看一下它的情况如何。
科学预设[13]的一种明显的例证,就是“公理”(axioms)。所谓公理,就是作为一个演绎体系的一门具体科学的基本原理。假定我们已经取得了关于一个具体的研究领域的众多定理或者定律(laws),但是我们却不知道它们之间的逻辑联系;换句话说,它们尚未构成一个逻辑自洽的系统,或许它们之间还有相互矛盾的地方。这时,我们从这些定理中挑出少许几条,作为我们对全部定理进行系统的逻辑整理的演绎前提,它们就成为了公理。这就是所谓“公理化方法”。其余所有的定理都必须从它们出发而合乎逻辑地推演出来,但它们本身则是置身事外的:无须论证,我们就已经承认了它们的真理性。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公理化系统,就是欧几里德几何。这种公理,数学上称之为“公设”(postulate,前设,假定)。
公理当然只是所谓“理论科学”的预设。但是所谓“经验科学”、或者“实验科学”也同样依赖于预设,只不过它们的预设跟理论科学的预设有所不同。经验科学之所以需要预设,一方面是因为没有纯粹的归纳,任何归纳都有演绎的成分,这是现今人们公认的结论;另外一方面,即便纯粹只从经验开始,我们下文将要讨论,作为“原初所与”(primordial given)的感知本身被视为一种客观的实在,这也是一种预设信念。
不仅经验科学与理论科学的预设是不同的,不同学科之间的预设也是不同的。但是无论何种科学,都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的预设。科学领域存在着两类预设:一是局部科学的预设,一是科学作为一个整体的预设。科学的局部预设,是指的某一门具体科学的预设。上文所说的公理,就是在对某一门具体科学的材料进行“公理化方法”处理的时候所使用的预设。
而科学的整体预设,是全部科学共同承认的预设信念。没有这些基本的预设信念,也就没有了科学研究。一切科学都建立在关于客观世界的三个基本的预设信念的基础之上,它们是:实在性预设、规律性预设、可知性预设。
(1)实在性预设信念(presupposed belief of reality)
一切科学活动的首要的观念基础,就是关于其研究对象的客观实在性的预设信念。它是一种预设,因为科学家必须承认它作为科学研究活动的前提,却并不追究它,也无从追究它,它是一个哲学问题;它是一种信念,因为科学家对此是深信不疑的。
科学的观念基础就是关于实在的预设。这种关于“实在”的预设当然不是科学——不论经验科学还是理论科学──所能提供的;而它倒是一切科学的前提,或者说,是一切科学由以出发的观念基础。任何一门具体的科学,总是、或者应该被处理为一个逻辑的系统(包括演绎逻辑、“归纳逻辑”),也就是说,它总是以某种一般的“原理”来作为它的逻辑前提,这种前提便是所谓“不证自明”的、而且对于该门科学来说也是不可证明的东西,其实也就是它的一种信念。一门具体的科学依赖于这种信念,所有科学的总体同样依赖于这种信念。例如现今物理学所提出的“超弦”概念,虽然可作所谓10维、12维空间的数学处理,但“超弦”观念本身的产生和提出,则是哲学领悟的结果,而且这个结果也同样不可证实,却正在成为越来越多物理学家的信念。
(2)规律性预设信念(presupposed belief of regularity)
科学家不仅深信他的研究对象是客观实在的,而且深信它是有规律可寻的;他研究它的目的,正是要找出这种规律性。但是,事物的规律性的客观实在性同样也是一个预设信念,即是科学家所必须接受、深信不疑、但却无法、而且无须证明的一个观念。
例如作为一种典型的规律性的所谓“因果性”,休谟关于作为科学基本信念的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的诘难,是人类思维史的一次革命。他说:“第一,我们有什么理由说,每一个有开始的存在的东西也都有一个原因这件事是必然的呢?第二,我们为什么断言,那样一些特定的原因必然要有那样一些特定结果呢?我们的因果互推的那种推论的本性如何,我们对这种推论所怀的信念的本性又如何?”[14] 确实,科学以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为前提,却从不问、更不可能“证明”这种前提本身的性质如何;其实,这实在是一种预设信念而已。休谟指出:“我们如果不能指出,没有某种产生原则,任何东西决不能开始存在,那么我们同时也永远不能证明,每一个新的存在或存在的每一个新的变异都必然有一个原因;前一个命题如果不能证明,那么我们就没有希望能够证明后一个命题。但是前一个命题是绝对不能用理论来证明的。”[15] 此所谓“绝对不能用理论来证明”,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16] 应该说,这是一个为后来的哲学史和科学史的发展所承认了的结论。
(3)可知性预设信念(presupposed belief of knowability)
科学家不仅相信其研究对象是客观实在的、有规律可寻的,而且相信它们也是可以为我们所认识的。这就是可知性信念。我们不能想象一个科学家一边在努力寻找其研究对象的规律,一边却在怀疑它是否可能为我们所认识。即使当代科学中关于量子的“波粒二象性”的莫衷一是,仍然没有动摇科学家们所持有的可知性信念。
关于以上三个预设信念,爱因斯坦说过:“相信有一个离开知觉主体而独立的外在世界,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基础”;“相信世界在本质上是有秩序的和可认识的这一信念,是一切科学工作的基础”;“毫无疑问,任何科学工作,除完全不需要理性干预的工作以外,都是从世界的合理性和可知性这种坚定的信念出发的。”[17] 这就是一个伟大科学家在科学的预设信念问题上的实事求是的态度。
然而科学的上述三大预设,对于哲学来说则未必是不言而喻的,换句话说,它们未必会被哲学家采纳为自己的预设。例如外在客观世界的实在性,对于经验主义的不可知论哲学家来说就是值得怀疑的。休谟(David Hume)和贝克莱(George Berkeley)都怀疑外在事物的客观实在性,这是众所周知的。甚至恩格斯也说过:“在我们的视野的范围之外,存在甚至完全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18] 所谓“在我们的视野的范围之外”,也就是在我们的认识、实践的范围之外,这样的客观存在只是一种悬而未决的东西。但是恩格斯、唯物主义者“相信”它是存在的,正如列宁所说:“任何没有进过疯人院或向唯心主义哲学家领教过的正常人的‘朴素实在论’,都承认物质、环境、世界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意识、我们的自我和任何人而存在着。……正是这个经验使我们深信,物、世界、环境是不依赖于我们而存在的。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意识只是外部世界的映象;不言而喻,没有被反映者,就不能有反映,但是被反映者是不依赖于反映者而存在的。唯物主义自觉地把人类的‘朴素的’信念作为自己的认识论的基础。”[19] 这里尤须注意,这种关于世界不依赖于我们而存在的观念乃是一种“信念”,我们不过是“深信”、“承认”它而已。换句话说,这是唯物主义者的一种预设信念,它是不可知论者所不承认的。规律性预设也是彻底的经验主义者拒绝采纳的,正如上文已经提到的,休谟拒绝采纳作为客观规律的“因果性”预设。归根到底,彻底的经验主义者总是不可知论者,他们拒绝可知性预设,而认为感知之外的客观实在性和规律性都是不可知的。
于是这就出现一个问题:某些伟大的科学家也是彻底的经验主义者,他们拒绝上述三大预设,拒绝实在、规律性及其可知性,但是,这似乎并不妨碍他们所进行的科学研究工作。其实这是一个误解,因为他们所拒绝的预设只是“外在的”事物的客观存在,而不是一切事物的客观存在。作为彻底经验主义者的科学家至少承认一种东西的绝对客观实在性,那就是感知经验。在他们看来,科学的对象并不是外在的对象,而是内在的感知经验。其实,这是一种富有哲学意味的预设信念。在这方面,马赫(Ernst Mach)就是他们的哲学代表,在他看来,“事物是(经验)要素的复合体”,即把经验视为科学的对象;但是他也承认经验本身、亦即科学的对象乃是实际存在的。这就是他的科学的、也是哲学的信念。
哲学是从问题开始的,然而问题本身已经包含着预设。“一切‘对……’的发问都以某种方式是‘就……’的发问。”[20]“就”某物发问,即预设了某物的存在。最古的一个例子,古希腊自然哲学家们的问题是:万物的本原是什么?这里其实已经预设了:万物是有一个本原的。泰勒斯相信:万物的本原是水。赫拉克利特则相信它的否定命题:万物的本原不是水。然而正如我们在第一节对于“预设”的界定,他们两者都预设了万物的本原的存在。这是古代哲学的一个基本的预设信念:“一样东西,万物都是由它构成的,都是首先从它产生、最后又化为它的(实体始终不变,只是变换它的形态),那就是万物的元素、万物的本原了。”[21] 这个观念本身在今天看来就未必能够成立。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开宗明义第一章就是提出“存在问题”。他有一段论述颇接近于我们的预设问题:“作为一种寻求,发问需要一种来自它所寻求的东西方面的事先引导。……我们不知道‘存在’说的是什么,然而当我们问道‘“存在”是什么?’时,我们已经栖身在对‘是’(‘在’)的某种领会之中了,尽管我们还不能从概念上确定这个‘是’意味着什么。”我们对它已有“某种领会”的这种“事先引导”,这种“不可定义的”“自明的概念”[22],正是海德格尔的预设信念,而他这种关于“存在”的预设,显然是分析哲学家例如前期维特根斯坦所不接受的。
哲学思路的不同,往往是其预设信念的不同。经验主义哲学的预设信念已如上述,就是“感知”,贝克莱的名言“存在即被感知”是一个典型代表。理性主义哲学的预设信念则是思维着的理性,在这方面的代表是笛卡儿(René Descartes),按他的理解,思维着的理性本身乃是独立的、在先的绝对存在,类似柏拉图的“理念”或黑格尔的“绝对观念”。对于他们来说,哲学或者形而上学就是回答这样的问题:“纯粹理性向自己提出、并且理性为它自己的需要所推动极力把它们完善地加以回答的那些问题,是怎样从普遍的人类理性的本性里生出来?”[23] 这种预设,其实就是哲学家们理解的所谓“所与”(the given)。经验主义者贝克莱的原初所与(primordial given)是经验,理性主义者胡塞尔(Husserl)的原初所与是“纯粹先验意识”,而马克思哲学的原初所与则是“实践”。[24]
但是,所有的哲学都有一个最初的“终极预设”(the ultimate presupposition),我称之为“存在预设”(existence presupposition)或者“存在信念”(existence belief)。任何哲学,无论采取怎样的怀疑主义立场,最终都得从“存在”预设开始,亦即以“存在”为逻辑起点;也就是说,任何哲学最终都逃不出“存在预设”。自从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Parmenides)确立了“存在”范畴,哲学就从来没有超出这一点。思想可以从怀疑一切开始,但唯独不能怀疑“存在着”,否则人就无法思想言行、无法生存下去。
最彻底的怀疑论者要算是古希腊智者派的高尔吉亚(Gorgias),他说:无物存在;即使有物存在,也不可知;即使可知,也不可说。但事实上高尔吉亚的思想乃是经验主义的,他的意思只是说:认识不能超越感知经验。就此而论,他的思想是近代经验主义哲学的最早前驱。经验主义的不可知论并不否认经验本身的存在,已如上述,所以,高尔吉亚的“无物存在”与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是一个意思。换句话说,“经验”是其关于存在的预设信念。
笛卡儿可以算是最典型的怀疑论者,他首先把一切都悬置起来,然后从“我思”开始,推出“我在”等等。所谓“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还原成三段论式则为:(凡思考着的必定是存在着的;)我思考着;所以我存在着。括符里的那句话便是“不言而喻”的大前提,即是他的一种预设信念:思考着的,必定是存在着的;被思考着的,也必定是存在着的。这令人想起巴门尼德的一句名言:“能被思维者和能存在者是同一的。”[25] 而且显然,他有一个更为在先的信念前提:总得存在着什么。这就是他的、也是一切哲学最终的预设信念。
再如,原始佛教哲学以“空”为其最高教条,认为一切都是“缘起性空”的;但佛学后来事实上已放弃了这个原则,例如中国最典型的佛教哲学唯识宗,其基本教义“唯识无境”,仍肯定“识”、尤其“阿赖耶识”的存在。至于道家之所谓“无”,更不是“不存在”的意思。道家以“道”为“无”,是说“道”是“存在”本身而非任何“在者”(海德格尔语)。此“无”其实类似于黑格尔所谓“纯有”,纯有或纯存在在逻辑上是没有内涵的,故谓之“无”。纯粹的“有、这个无规定的直接的东西,实际上就是无”[26]。换句话说,“道”是尚未展开其内容的纯存在。
总之,一切哲学是建立在“存在”这个预设信念基础之上的。换句话说,对于任何哲学来说,正如黑格尔说的:“开端就是纯有。”[27] 哲学是对这种“纯有”或者“存在”的阐释,但决不是“证明”。
[1] George Yule: Pragmatics. Oxford Introduction to Language Study. Chapter 4: Presupposition and Entailment.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2]“Presupposition”, quoted from Hadumod Bussmann’s Dictionary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 English edition ? Routledge 1996.
[3]《哲学大词典·逻辑学卷》“预设”条,上海辞书出版社1988年版。
[4] 弗雷格:《论涵义和指称》(üeber Sinn und Bedeutung),原载《哲学和哲学评论》,100,1892年。肖阳的汉译文《论涵义和所指》(On Sense and Reference),载于马蒂尼奇(A. P. Martinich)主编《语言哲学》(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5),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
[5] 着重号(黑体)为引者所加,下同。
[6] Hadumon Bussmann’s Dictionary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
[7] 参见王刚《普通语言学基础》,第101-102、157-161页,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
[8] 原文:s1 presupposes s2 exactly if s1 implies s2 and if not- s1 also entails s2。其中implies和entails是大致同义的,均指“蕴涵”。
[9] Hadumon Bussmann’s Dictionary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
[10] 弗雷格:《论涵义与指称》。马蒂尼奇主编《语言哲学》,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
[11] 所谓“证明”,严格地讲指两种:或者是逻辑演绎的必然性,或者是感知经验的实在性。
[12] 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第4页,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
[13] 这里所谓“科学预设”不是指的“科学性的预设”(scientific presupposition);而是指的“科学所采取的预设”(the presupposition of science),它本身不属于科学的领域。
[14] 休谟:《人性论》,第96页,商务印书馆1980版。
[15] 同上,第99页。
[16]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17]《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第292、284页,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92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9]《列宁选集》第2卷,第66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0]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6页,三联书店1999年北京第2版。
[21]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I.3,183b—184a。《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1页,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22]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7、5页。
[23]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绪论》,《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德国古典哲学》,第42页,商务印书馆1975年第2版。
[24] 参见拙文《实践主义:马克思哲学论》,《学术界》2000年第4期。
[25] 巴门尼德:《论自然》D5,《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31页,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26] 黑格尔:《逻辑学》上卷,第69页,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
[27] 同上,第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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