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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中,中华民族对伦理道德的传统高度重视,而“和谐”是中国伦理思想的主要范畴,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特征。先哲认为,人生活在社会中,不管是治国、做人、持家、人士、人文、从教、经商,都要把伦理道德放在第一位,自觉接受伦理道德规范的约束,以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关键词】和谐社会;伦理道德;市场经济
从古至今,伦理道德已成为人们价值观形成的思想道德基础,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着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今天,中国共产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离不开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扬弃。
针对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和不公平的社会制度,追求公平正义一直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理念的核心内容。《管子·形势解》中记载:“天公平而无私,故美恶莫不覆;地公平而无私,故小大莫不载。”《管子·牧民篇》:“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老子》称:“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对于“公”的解释就是“平分之,从八从厶。八犹背也”。上述这些观点,带有强烈的平等色彩。历代农民起义,所喊出的口号也是追求平等,如“均贫富”、“等贵贱”等。在特殊的历史时期,这种狭隘的平等观念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没有上升到法权意义上的权利平等来认识,肯定具有无法弥补的缺陷。古人之所以对公平正义如此重视,一方面说明公平正义对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作为一种伦理道德理想,公平正义是社会和个人的普遍追求。任何社会时代,只有公平得到体现,正义得到伸张,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繁荣进步。
在当代,公平正义观念要求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它要求党和政府在制定各项方针政策时,逻辑起点必须恪守公平正义的原则,必须使公平正义在社会每个阶层、每个群体甚至每个人身上得到充分的体现。因此,公平正义成为今天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追求和努力实现的价值取向。这里我们必须清楚,今天我们所倡导的公平不是平均主义,不是均贫富,公平体现的是人的基本权利的平等,公平是公民的社会回报与付出相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生产力总体水平的限制,社会的公平程度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这是一种客观存在,是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越是这样,越应该尽量做到公平正义,因为公平与正义是人民的希望。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核心。社会的文明进步,来自于社会自身创建的公平正义的架构,以及生活在这一架构下的社会公民伦理道德意识中对公平正义的主张和实践。现实中,每个人都需要公平正义,希望自己获得公平正义,但是公平正义作为一种伦理道德准则.,需要每个人共同遵守,我们不能仅仅希望自己享受公平或者正义只降临在自己身上而不做公平正义的实践者,只有每个公民都为公平正义不懈努力的时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理想才能变为现实。
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礼仪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上至治国安邦的举措,下至个人的行为活动,无不受到礼的指导和约束。“礼”作为“法”的必要补充,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调节人际关系的重要职能。从广义上说,我国古代的“礼”是泛指典章制度、社会规范以及相应的仪式节文规矩。荀子说:“礼者,法之大分,类这纲纪也。”(《荀子·劝学》)此外,北宋著名理学家程颢和程颐也曾说:“礼者,人之规范。”(《河南程氏粹言》)这些都是指广义的礼,涵盖当时的社会生活方式。
市场经济是一种诚信经济,和谐社会是一种诚信社会。诚信成为融洽现代社会的最基本的元素。明礼诚信是处理人与人、人与集体、人与社会乃至国家与国家关系的道德准则,缺乏诚信,无论是国家、集体还是个人,都无立身之处。《孟子·离娄上》中讲:“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韩愈在《原道》中讲:“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曾国藩在《复贺耦庚中丞》中说:“窃以业地之所以不息,国之所以立,贤人之德业之所以可大可久,皆诚为之也。”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要求,是每个公民不可或缺的个人无形资产,诚信的约束不仅来自外界,更来自我们的自律心态和自身的道德力量。
和谐,追溯其词源,意即和睦协调。和者,睦也,即和衷共济、内通外顺;谐者,合也,含顺畅协调、相辅相成之意。作为伦理道德的范畴,“和谐”一词源远流长,从孔子的“和而不同”到孟子的“天人合一”无不包含着“和”与“合”的文化伦理精华。
中国传统和谐伦理思想丰富而深刻,老子、庄子、孔子等不仅对人类生命形态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着透辟的论述,而且在极为明晰的哲理思辨中还包含着人与自然关系的一般原理,指出了人对自然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及如何践履这些准则的方法,提出了崇尚自然、尊重天地、无以人灭天、天人不相胜等环境伦理思想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德规范,开创了和谐伦理思想的先河。中国传统文化所提倡的人际关系的“和谐”理论是十分深刻的,它能够调节社会矛盾,使之达到适度、适时、适当的和谐状态,并为中华民族带来稳定与祥和。将“和谐”用于人际关系,则能“宽则得众”,以宽和的态度待人,就会取得众人的信任。他们所提倡的人与自然的和谐思想对于我们今天都极有启发意义。只有与自然界保持和谐,合理地利用自然界,人类社会才能维持和发展人类所创造的文明,才能既满足代内需求、实现代际公平,又能与自然界共生共荣、协调发展。但是,中国古代关于和谐的思想有着它的历史局限性,它的伦理思想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思想,有很多糟粕的成分,也必须进行扬弃和改造,使之成为我们构建新型的、和谐的伦理道德的一部分。
市场经济是有规则的经济,每个人必须在遵守信用和法律的条件下行事;每个企业必须在遵守信用和法律的条件下生产、经营,自由选择合作、买卖、转让,经营亏损企业依法破产赔偿;政府行为也必须在法律约束下进行。要建立和谐的经济秩序就要促进市场经济的制度建设,用制度创新促进和谐伦理构建,这是市场经济秩序的伦理构建的重要途径。
首先要通过信用制度创新,强化信用约束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伦理构建。信用制度包括个人信用制度和社会信用制度。完善信用制度必须建立个人通过信用方式获得支付能力而进行消费、投资和经营的制度,建立资信评估、资信调查、信息咨询的中介机构,建立社会信用管理监督系统。其次是强化信用的法律保障,维护信用秩序。要从立法上明确法律责任,从司法和执行上落实法律责仟,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就可以通过制度的约束实现道德约束的硬化,使个体的道德意志上升到群体道德意志,使人们在遵守制度中,实现从他律到自律、从必然到自由的超越。显见,制度创新是伦理建构的前提和保证。
建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道德体系,推进道德建设的现代化,是伦理建构的内容和基础。首先,市场经济的伦理建构必须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其发展规律为基础。不仅要树立利益导向、等价交换、社会需求决定生产等市场经济的基本伦理观念,而且要继续进行集体主义、为人民服务等社会主义道德的教育宣传。其次,市场经济的伦理建构必须体现市场主体的基本特征及主体间的伦理关系。要促使血缘伦理、地缘伦理、亲戚朋友伦理向适合于整个市场、社会的普遍伦理发展,实行普遍尊重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的主体责任伦理,强调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此外,市场经济的伦理建构必须把伦理体系的选择、继承、创新结合起来。我们需要继承传统的儒家伦理,因为它是以善为价值取向、以人的群体为价值主体的;继续发扬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强调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公而忘私、集体协作;对西方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伦理观进行有选择地创新,吸收以功利为价值取向、以个体作为道德主体的伦理道德的合理因素。
市场经济秩序的伦理建构关键在于实施和运作,因此,离不开社会组织结构的道德协调。首先是通过政府进行道德调控,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不偏离市场的目标,保证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其次是加强社会结构包括消费者、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的道德监督管理。此外,还要营造公众舆论环境,通过教育和宣传进行道德评价、道德教育,提倡规范的伦理观念,制约和约束不守伦理的行为。
人类社会包括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两个方面,伦理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固然反映并服务于社会存在,但它同时又作用于社会意识本身。这不仅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需要,也是人类充实和完善自身的需要。当政治、法律思想借助强制的力量与手段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和调整社会的秩序时,伦理道德可以采用和风细雨的方式,强化人们遵纪守法的内心信念。
[1]祝成生著.和谐文化与伦理秩序的当代重建[M].群众出版社,2008.
[2]王铎.略论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的相互支撑与和谐发展[J].商业文化(上半月),2011,(3).
[3]牟永泉.崇尚伦理道德 促进人际和谐[J].经济师,2010,(7).
[4]赵志浩.扬弃传统伦理道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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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司社会责任理论来源于经济学的企业社会责任观,在被引入法学领域之后,才形成了公司社会责任这一概念。公司的社会责任自其产生伊始,国内外有关于它的讨论就从未间断,我国2006年起施行的新《公司法》第5条规定中,第一次引入了承担“社会责任”这一个概念,从而引起了关于公司社会责任讨论的又一轮热潮,本文仅以公司社会责任与营利性的关系为视角,浅析一下关于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正当性问题。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
辨析公司的社会责任,对公司的社会责任作出明确界定,首先应对“责任”一词的概念加以澄清。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责任”的释义为:一、分内应做的事。二、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承担的过失。而在法学意义上,国内的通说认为应将“责任”一词划为两层语义:一曰关系责任,一曰方式责任。前者为一方主体基于与他方主体的某种关系而负有的责任,这种责任实际就是义务;后者为负有关系责任(即义务)的主体不履行其关系责任所应承担的否定性后果。
对于公司社会责任中的“责任”适用何种语义解释更为恰当呢?此问题,涉及了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之间的区分。所谓法律义务,是指当法律规则规定的条件得到实现的情况下,一个人出于被要求作(或不作)为的状态。而法律责任则是由特定法律事实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法律责任以违反法律义务为前提,违背了这个义务才导致了法律责任的出现。回看我国《公司法》第5条的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其中的“必须”,表明公司处于被要求承担社会责任的状态,只有在违反这一要求(义务)时才会引起对不履行义务后果的承担的第二性义务,即法律责任。由此得出结论,所谓公司社会责任中的“责任”,实质为为公司承担的一种义务,一种基于与利益相关者相互作用的关系而对社会所承担的一种法律义务。
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迄今没有统一的界说。一些美国学者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董事作为公司各类利害关系人的信托受托人,而积极实施利他主义的行为,以履行公司在社会中应有角色。而斯蒂芬.P.罗宾斯的观点则是“公司社会责任是指超越法律和经济要求的,公司为谋求对社会有利的长远目标所承担的责任”。两种定义前者侧重强调了董事对社会利益的保护,后者则突出了公司的社会性,但都同时忽略了公司存续的根基,即公司以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所以两种定义是否可取仍有待商榷。
国内学者对公司社会责任也有许多不同的界定。刘俊海先生在定义公司社会责任时指出,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的为股东们营利作为自己存在的唯一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的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朱慈蕴则认为,公司社会责任从广义角度讲,是指公司对股东这一利益群体以外的与公司发生各种联系的其他利益相关群体的利益和政府代表的公共利益负有一定责任,即维护公司债权人、雇员、供应商、用户、消费者、当地居民的利益以及政府代表的税收利益,环保利益等。还有一些学者认为这一概念应界定为,公司在依法实现营利目的增进股东利益的同时应该兼顾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凡此种种。
可以看出,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公司社会责任予以关注,从而产生了对其概念的不同的表达。各家的观点均有其界定基点的合理之处,但也许正是因为角度不同,以致迄今对这一概念未形成统一的界说。
笔者认为,公司作为一种以营利为目标的法人,追逐利润是其根本。但公司同时又具有社会性,强调公司的资本有伦理,商业有道德。在界定公司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时,二者不可偏废其一,故在参考国内外学者在界定公司社会责任是的语境,对这一概念作出简短定义,所谓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最大限度的为股东谋取经济利益的同时,所承担的维护和增进股东利益以外的与公司发生利害关系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之利益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作为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其存在的目的就在于营利,无论公司从事何种经营活动,其最终目的都是将利得分配给其成员,这也成为公司法人与公益性法人的根本区别。公司的营利性强调通过经营使公司利润最大化,其体现的是传统公司法的股东至上原则。在这一原则之下,股东投资企业就是为了获取回报,公司存在的最高目标也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以最大限度的满足股东的投资回报,可以说,公司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其营利性,进而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对公司社会责任的争论从未间断,学者们试图从社会、经济、道德等各个方面对公司社会责任这一制度予以支持或驳斥,而对于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种种认识,不论肯定或否定,其焦点就在于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是否会影响其营利性这一本质。
公司是一种营利性社团法人,在商言商,追逐利润是公司与生俱来的本来。从表面上看,公司承担社会责任要以牺牲一定的自我营利为代价,二者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但实际上,二者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
如前所述,公司社会责任实际上是公司对社会承担的一种法律义务,公司是在法律的规定下被动的适应这一义务,公司只有在收益超过成本时,才会使承担社会责任成为其内在动力,从而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而非被动的适应。正如Mark S.Schwartz所说,在促使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经济、制度和道德的诸多动因当中,公司纯粹出于道德动因而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极少见,纯粹出于制度动因承担社会责任则往往是对制度的被动适应,而道德动因通常也可以被解释为有利于长期经济利益。所以,利益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根本动因。
公司的营利性是股东之所以设立公司的原因,提升公司利润,满足公司利得是公司存在的首要目标。没有这个目标,公司就失去了存在的根基,一方面,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自身的长期利益,应考虑到维护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但若此作为以不能实现公司的营利性目标为代价,公司及其股东就很难考虑公司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无力承担。如我国在经济体制过度时期曾有过的政策性亏损公司,这种公司为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牺牲了公司自身和股东的利益,以致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试想,没有任何理性的投资者会为了赔钱而投资,也不会在明知亏损的情况下维持公司的继续存在,所以这种公司很快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而在另一方面,只有实现了公司的营利目的,才能增强公司的经济实力,使公司更好的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作为投资者的逐利工具,当然具有营利性,但公司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更具有社会性。公司必须依靠社会才能购进其生产所必须的原材料、设备、工厂等;公司也要依靠社会出售其产品和服务,以维持自身的生存发展,进而为股东谋取利润。所以公司要生存发展,必须要承担社会责任,与其所处的社会构成良性互动。
反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著名经济学家Friedman基于无效率和不道德两点对公司社会责任予以驳斥。他认为,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将导致在资源配置上最终由政治机制代替市场机制从而产生经济无效率。同时,他认为在法律上公司管理者是股东的雇员,要求这些雇员承担社会责任无异于允许他们以不利于股东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为。花费在社会项目上的资金是从股东钱袋里掏出来的,这些资金实际上从股东那里征税而来的,然后再由公司管理者以自己认为最佳的方式来决定如何使用这些资金,这是对主人的背叛。所以,公司社会责任不仅无效率,而且是一种盗窃。Friedman的结论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利润。
首先,不能否认仅将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实现作为公司的目的而无需考虑股东以外的其他利益主体,使公司董事在代表公司行为时目标明确,从而避免应考虑众多主体的利益而迷失方向,最终导致股东利益与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都无法实现的后果。但仍应看到,随着经济发展的日新月异,公司与社会上其他利益主体的联系更为密切,雇员、董事、债权人、社区等利益主体对公司利润的增长均有所贡献,没有他们的贡献,公司的利润无从谈起。所以利害关系人与股东的利益息息相关,对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与股东一样至关重要。公司不可能在忽略利害关系人利益的前提下还能取得公司利润的稳定增长。而另一方面,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公司的管理层控制着公司的实际运转,对公司的高效合理运作举足轻重,而管理层之下的职工是公司利润的创造者,如果忽略了管理层和职工的利益,势必会对公司的生产效率产生影响,使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因而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保护,并非是无效率的。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让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目的正在于制止公司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所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以维持市场秩序,进而提高经济效率,合理配置资源,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其次,传统公司理论认为,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董事受雇于股东,应对股东负责,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但是所谓的利益最大化并不限于短期利益,而应是着眼于追求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在决定从事一些公益活动时,表面上似乎因公共利益而减少了公司利益,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公司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公众心中的形象,这就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期受益创造了条件。以这种视角观察,董事对相关利益者承担责任,并非是对股东的背叛,而正是从其忠实和勤勉义务出发,对股东负责的表现。
综上所述,公司社会责任与其营利性并不是绝对对立的。营利性是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前提,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公司最求最高利润的实现,在市场体制日益完善的今天,实现二者之间的一致存在着越来越多的可能,公司社会责任和营利性正从对立逐步走向相互促进。
[1]《法理学》 张文显 北京大学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年版
[2]《法理学研究》朱景文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3]《公司的社会责任》刘俊海 法律出版社 1999年版
[4]《商法学》施天涛 法律出版社 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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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伊斯兰伦理道德文化有一套对人们社会行动起指导和限制作用的规约,凡是合乎道德规范的行为就会逐步形成为一种社会原则,被民众广泛接受并实践,其目的在于保障社会形成良好秩序和有效运转。从广义上说,道德规范首先是评价和衡量社会事务的标准,其次是人们行动的指南。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论社会转型中伊斯兰伦理道德的社会协调作用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摘要:伊斯兰教伦理准则是以《》和“圣训”为依据的,对协调社会关系起了重要作用。其主要包括: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协调穆斯林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担负起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构成了穆斯林生存的心理定力等。
关 键 词:伊斯兰文化;伦理道德;宗教与国际关系;中东社会
论文正文:
论社会转型中伊斯兰伦理道德的社会协调作用
伊斯兰社会秩序不仅依靠法律治理,诸多问题还需由伊斯兰伦理道德来调节。伊斯兰思想作为伊斯兰社会的主流文化,“伊斯兰教的伦理观着重阐述在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应遵循的行为准则,这些准则是以《》和‘圣训’的训诫为依据的”[1]46,对协调社会关系起了重要作用。虽然伊斯兰伦理因为穆斯林平日耳熟能详而不难理解,但实践起来却很不易。
伊斯兰倡导严格的伦理道德标准,“道德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具体形式,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2]120伊斯兰伦理道德发挥的社会作用是规范和协调各种社会关系及处理矛盾,通常包括人们彼此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与社会的关系。伊斯兰社会的协调是在法律、教律与自律的约束下,在社会行为准则的规范下进行,道德原则作为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法宝已成为伊斯兰社会的共识。社会协调是通过协调工作,解决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各种组织之间存在的问题或矛盾。“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说到底就是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个人对自己利益的追求有所节制,对他人利益有所尊重,以便使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协调一致。”[3]44伊斯兰教认为,营造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是营造人与安拉之间和谐关系的一种延伸。伊斯兰教充分重视伦理道德修养的内涵,通过穆斯林完成伦理道德实践,致力于把人的思想和宗教修养推向至善至美的境界,从而达到自我人格的完善。从伊斯兰伦理道德的形成到人们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原则,其主体都是人。“道德也是存在秩序的,道德秩序不仅可以使个人完美化,同时也有助于整肃社会风范。”[4]126一般来说,只要人与人、人与社会间的关系协调理顺了,社会稳定就有了相对的保障和基础。
伊斯兰伦理道德属于特殊的社会价值形态,向善的宗教道德控制机制的本质是约束,它是人们以善恶评价方式进行社会调节的一种手段,也是自我完善的一种实践。无论是道德规范还是法律规范,都必须发挥其社会导向和调节功能,而这最终取决于人们是否愿意遵守和无条件服从。法律在形式上可借助国家权力得以制定和实施,但若不是以人们的意志和服从为前提,其强制程度可能十分有限,甚至会软弱无力。只有把“强制”当作一种自觉和责任,并内化为义务,法律实施才能奏效。伦理道德通过舆论压力及其制度措施给予个体以道德强制,能促使外在的他律转化为人们的内心信念和自我约束,从而强化人们对自己承担的各种社会责任和义务的认识,提高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能力。因此,伊斯兰伦理道德准则是社会稳定、富有活力的黏合剂。
伊斯兰教义反复要求穆斯林心中须有坚定的宗教信仰,这会促使人们自觉保持良好的伦理道德素养,并规范自身的行为。伊斯兰伦理道德思维模式首先要维护伊斯兰教的和谐,维护伊斯兰大家庭和穆斯林兄弟间的和谐,从道德的基本理论、规范和活动等三方面做起,达到和谐的社会道德水平。伊斯兰伦理道德在处理人与人以及社会成员之间的问题时起整合作用,人们生活的每个细节都受到宗教思想的指导和制约,总是在一定的道德关系中表现自己的道德行为,并不断调整个人行为。道德作为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规范原则,离不开行为规范的调节,伊斯兰伦理道德具有协调和调整一切社会关系的功效,譬如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工作关系、上下级关系、集体与个人、个人与社会关系,等等。法律则不然,它没有义务负责调整这些关系,法律的特点是强制性和他律,伦理道德的特点是教育、自律和协调性的道德价值取向,他律与自律属于外表与内里的关系,二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当然,法律也是保障伦理道德有效实践的有效手段。
与伊斯兰教产生之前蒙昧时代人们奉行的价值观相比,伊斯兰教倡导的文明生活有明显的进步意义。蒙昧时代人们敬拜偶像、恃勇好斗、炫耀高贵,而伊斯兰教向社会注入一些高尚的新价值观,主要反映了宗教与伦理道德的价值。伊斯兰伦理道德是个动态系统,它来自现实生活,又高于现实生活,在调整和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时具有非凡作用,其协调性和功能性十分突出,如穆斯林团结互助、平等、自由、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仁慈心等。“道德是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的调节体系,它通过观念、习惯系统、行为和品质规范系统,理想和信念系统调整人们的行为和社会活动,使其趋向一定的利益目的。”[2]146体现伊斯兰伦理道德调节功能的有两点:一是道德水准的普遍尺度;二是道德的内容规范。
规范的伊斯兰伦理道德文化有一套对人们社会行动起指导和限制作用的规约,凡是合乎道德规范的行为就会逐步形成为一种社会原则,被民众广泛接受并实践,其目的在于保障社会形成良好秩序和有效运转。从广义上说,道德规范首先是评价和衡量社会事务的标准,其次是人们行动的指南。人们从一出生便在家庭、学校或社会中学习规范,并逐步社会化。正是在社会化过程中,一个人逐渐成长为社会人并积累道德素养,即学会把规范要求内化为自觉的个人行动,做到行动自律。所谓社会化,也就是学会如何做人,掌握社会规范,时时规范、约束和校正自己的社会行动,正确处理和调适人际关系,使个人融入社会之中。作为规范的伊斯兰伦理道德文化,具有支配和控制人们行动的特征,它表现在:事先有能力规范、禁止预期发生的不良行为。
伊斯兰伦理道德学说在塑造个人品德方面担负着重要使命,它甚至具体规制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宗教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的关系、心灵的关系,过去这种关系是在现实的虚幻映像中(借助于一个神或许多神,即人类特性的虚幻映像)寻找自己的真理,现在却直接地而不是间接地在我和你之间的爱中寻找自己的真理了。”[5]233日常生活离不开语言,伊斯兰教倡导说话和气,对语气、音调和言语都有明确的具体指导,要求穆斯林说话语言温和、音调平缓,《》指出:“有人问敬畏者说:‘你们的主曾降示什么?’他们说:‘他降示善言。’”[6]14:16:30“你应凭智慧和善言而劝人遵循主道,你应当以最优美的态度与人辩论。”[6]14:16:125善言能够代表一个人的道德修养程度,在与人交谈时首先以平等与平和的态度,出口善言,每个人都是安拉的奴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人人都必须相互尊重,尽关爱之责,尤其是对身份低微的人,更要注意谦虚和善,不能呵斥与粗暴。《古兰别强调对孤儿、贫民等弱势群体说话态度要和蔼,《古兰出:“析产的时候,如有亲戚、孤儿、贫民在场,你们当以一部分遗产周济他们,并对他们说温和的言语。” [6]4:4:8“假若自己遗下幼弱的后裔,自己就会为他们而忧虑;这等人,应当也为别人的孤儿而忧虑,应当敬畏真主,应当对临终的病人说正当的话。”[6]4:4:9据文献记载,穆圣平日说话声音平和,词句真切,他的贤明、仁慈、公正和爱民等高尚品行感染着周围人,于是道德模仿、暗示和服从等其他道德影响方式潜移默化地成为穆斯林竞相效仿的对象,在促进伊斯兰社会和谐与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伊斯兰道德的社会功能通过调整人的行动得以体现,或提倡,或劝诫。伊斯兰教禁止相互嘲笑,要求相互见面应主动向他人问安或祝安,不失礼节风范。据圣门弟子讲,穆圣曾告诫人们:“人要慎言,不慎之言将使言者陷于火狱,其深度如天地东西之间的距离。言语在你说出之前由你控制,一旦说出,你被它控制,所以要看守好你的舌头。或许一句话夺去你的幸福,招致灾祸。”通读《》,明显感觉到穆圣大量使用劝导句和警世句,他告诫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行事,要注意培养积德行善的道德品质,还要远离骄奢淫逸、以强凌弱和损人利己等恶习;他赋予道德极高的社会意义,认为道德是伊斯兰民族存在、发展和延续的基础,是人道之本质,更是人生价值所在。只有当社会道德得以加强、道德水准达到一定高度时,穆斯林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才能得到改善。因此,每个人都务必独善其身,不断充实、完善自身,这样人与人才会和睦相处,个人与社会才会融洽,社会才会变得和谐有序。穆圣处理人际关系和道德修养方面的原则和教诲,对穆斯林始终具有示范和教育意义,对于社会稳定有所裨益。
个人与社会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关系,个人是社会中的一分子,社会由个人组成。因此,个人与社会息息相关,受社会制约,承担其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并在社会中活动。个人一旦脱离社会和集体,就丧失了作为社会成员的资格,虽无需承担义务,但也无权享有作为社会成员的各种权利。社会对于个人的制约力量成为一种必然,很多时候个人需要无条件服从社会道德。道德的社会与道德的个人所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它们之间如产生矛盾是可协调的,个人的道德生命只有借助于社会舞台才具生命力。换言之,社会与个体的关系表现为:社会“既制约个人又驱动个人,既超越于个人之上又蕴含于个人之中”[7]295。
伊斯兰伦理道德的运行是社会调控与个体自省、他律与自律的统一,社会的良治不只限于权利的保障和义务的实践,正确的人际关系还需维护人的尊严,关爱他人。伊斯兰教历来重视宗教的社会性,制定了规范信徒行为和互相间关系的法律,《》便是最权威的立法经典。伊斯兰道德理念在社会中的充分展现,表明信仰的个体性与社会性两者关系的不断整合。就宗教社会性而言,由于宗教制度化的设置,往往保证并维系个人信念得以具体化和制度化,从而构成一个稳定的体系。以____为例,尽管在基督____发展史中,宗教个体性和社会性之间的张力无时无刻存在,二者互相纠缠、补充和争斗,教会法的起源和发展是基督____性的要求,但同时又与此种紧张关系相伴随。[8]105针对基督____中的经验教训,伊斯兰教恰到好处地处理了个体性与社会性之间的关系。人们可以看到,个体与社会之间较协调地相互发展,呈彼此互动的制度化关系,在其社会性层面上促使社会的神圣使命落实在历史和社会行动之中,同时也能够以其严格的宗教制度保证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协调与互动。
伊斯兰伦理道德教化的作用对协调社会成员间的关系至关重要。道德是构成人内在本质的精神,在人的心理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人的意志、理智和情感的有机结合。伊斯兰伦理学的研究重点之一是关于“善与恶”的问题,世界思想史上的经典作家对伦理学或善理论往往在不同层次、领域和意义上使用。“概言之,一类是在世界本体意义上定位善或善理念,如柏拉图、神命论等;第二类是在人类社会秩序本体领域定位善或道德律令,如康德、黑格尔、儒家学说等;第三类是在人性品德意义定位善本质,或许这可算作人性美德本体论,如亚里士多德(在双重意义上使用伦理学)、麦金泰尔等。”[9]第三类伦理学重点关注的是人性美德,本文所阐述的伊斯兰伦理道德大都属于此类。穆圣引导的伊斯兰伦理道德,不仅覆盖社会、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领域,重要的是还关系到成就人性品德,同时也成就社会和国家的善治。“道德及包含于其中的价值观念、人格理想、规范准则、选择和判断机制,则是这个有机系统中特别重要的组成因素”[2]146,它是构成社会教化的重要因素。
伊斯兰社会追求人类道德和公正,为维护社会的整体而约束个体的行为规则。社会道德是人们实践的产物,一旦形成,其后又成为制约人们进一步活动的客观条件,成为社会环境的组成部分。很多时候,个人需要服从社会道德,道德的强弱与否完全取决于社会教育与个人约束程度,在不同的社会里,人类具有某些共同的基本价值观,如把谋杀、自杀、贪污、行贿、受贿、强奸和堕胎等行为看作是罪恶;再如家庭形式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大多数社会的大多数人民具有类似的‘道德感’,即‘浅层’的关于什么是正确和谬误的基本概念的最低限度道德。如果这就是普世文明的含义,那么它既是基本的又是根本重要的。”[10]43人类具有的那些相通的基本价值观,恰恰证明普世性价值属于人类永恒的价值。人们需要建立一种人道主义道德关系,建立一种获得内心和谐的社会环境,要求得到更多关心和浓厚的人情氛围,以自我完善的心态对待他人,并从他人那里得到同样礼遇。
伊斯兰社会伦理道德所具有的良好社会教化作用,提升了伊斯兰教的声誉。在社会实践中,宗教信念、伦理和道德最终内化为穆斯林个人的行为规范准则,从而使其社会协调功能具有实用价值。“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关于善恶、是非的观念、情感和行为习惯,并依靠社会舆论和良心指导的人格完善与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规范体系。”[3]32-33道德的定义规范了道德的本质、方面、特征、评价的手段、职能和作用。道德是社会现象中的一个系统,包括道德意识、关系和实践活动等三方面,三者互为因果,互相联系、渗透和促进,使全部道德现象显现出有机关联、不断变化的结果。伊斯兰伦理道德体系具有权威性、稳定性、合理性和群体性特点,社会道德与个人道德之间具有互补性,从而使社会保持一种长期稳定发展的状态。社会道德的实践归根结底有赖于群体中个人道德的实践,这就要求社会道德原则上必须与个体需求和有可能达到的道德水平相符合,任何个人的道德实践总要受到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及道德状况的影响,人的社会属性要求个人必须遵循社会道德的要求。每个穆斯林生来就处于一种既成的伦理道德关系之中,这表现在个人、集体、社会利益之间的活动中,显示人们的动机、观念和良心,道德的行为将受到赞赏,而不道德的行为则受到谴责。
伊斯兰伦理道德秩序不但表现为自由、平等、正义等形式,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穆斯林的价值追求。他们渴望生活在有秩序的环境之中,而伦理道德规范即是这种价值追求的产物。因此,伦理道德一经产生便具有秩序理念,它作为一般的、普遍的社会调控手段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之中,以促使社会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的状态。
穆斯林十分重视“两世观”,他们将在末日审判中看到自己生前的所作所为,所以他们对伦理道德秩序十分崇尚和偏爱。“道德—秩序—拯救”在社会中形成了一个内在逻辑,个人的道德实践尤受重视,在伊斯兰文化中,伦理道德通过宗教信仰获得较高的社会意义。在认知心理范畴中,由于对安拉的敬畏,人们怀着十分复杂的心理暗示,无条件地服从安拉的安排,相信安拉对敬畏者的安排:“信道而且敬畏,我必为他们而开辟天地的福利,但他们否认先知,故我因他们所作的罪恶而惩治他们了。”[6]9:7:96对不敬畏者和不行善者则惩之灾害、穷困和患难。即使是在个人独处的非道德场合,人们的一举一动也无时不在伦理道德的约束与评价之中,能够免于道德约束与评价而构成私人生活空间的场合几乎不存在。
道德修养是穆斯林既改造外部客观环境、又改造自身心性的活动过程,道德修养的境界是一个涉及广泛内容的问题。“境界实际指的就是道德主体在道德的阶梯上所处的位置,即具备的道德觉悟程度,等等。达到理想的道德境界,就是道德规范内化为道德良心的标志,就是道德修养实现最终目的的标志。因此,讲道德修养,必须讲道德境界。”[11]309遵守社会公德和惩恶扬善的观念,时刻警诫人们要恪守教规是教化穆斯林民众的一项宗教功课,它能协调社会矛盾、缓解人际关系和改善社会风气。如果一个人专心做好事,不做坏事,关心和善待他人,以信仰和道德为基础担负起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致力于做力所能及的善事,那么这个社会一定会被营造成和谐的、人际关系融洽的社会。在良好的伦理道德环境中,人们的生活秩序井然有序,友好往来,氛围轻松,安居乐业,尽享和平与快乐。宗教的伦理道德功能尽显优势,既能调节社会矛盾,又成为养育穆斯林精神素质的摇篮。
穆斯林信徒在社会生活中进行道德实践,既要完成个人思想修养的内在超越,又要完成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塑造,因为社会生活从来都以人际关系为纽带,而个人处于社会关系网络的中心地位。每个人不仅要对个人负责,还要对社会负责,这就是伦理道德实践具有极大社会性的表现。穆斯林的道德行为,由其内在的道德素养、情感和意识所控制的,伦理道德风气的形成由社会所决定,受到生活实践的影响,如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和社会心理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伦理道德很大程度上是在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当然,伊斯兰伦理道德并非永恒不变,其概念、范畴、体系结构和内容等随着时代和需求变化而不断变化。
理想是道德的灵魂,道德秩序总是把社会引向理想的层次,具体包括生活幸福、人际关系和谐、社会秩序稳定等,同时也包括人类追求崇高精神价值的超越性。尽管在不同历史时代有着不同的道德秩序,但是道德发展的历史继承性以及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的需求决定了共同的精神理念存在,如正义、秩序、利益等。[7]7良好的伦理道德体系是论证伊斯兰教理论的佐证,可以证明伊斯兰教是崇高的、高尚的,是有益于人类生存的宗教。在一定程度上,道德秩序属于利益关系的产物,利益是道德的基础,利益关系的处理表现为一种道德秩序。“伊斯兰教的伦理观是以行善为中心的宗教伦理观,伦理道德问题在伊斯兰教中具有重要地位,它起着维护穆斯林的纯正信仰的作用。”[12]140生存概念应该是人的本质价值所构成,但是它存在着两难:一方面它必须面对社会生活的世俗性,另一方面它要相信宗教理论所描绘的美好的虚幻性,而这些基本信仰和价值判断不可避免地出现自相矛盾。但伊斯兰教所倡导的伦理道德观作为巨大的社会和精神财富,确实赢得了人心,早已内化为穆斯林的思想意识和品质、思维和习惯,滋养着穆斯林的心田和情感,纯洁优化了伊斯兰社会的生存环境,成为穆斯林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和获得美好幸福生活的希望,具有精神调节的重要作用。倘若伊斯兰社会缺少伦理道德,便是一个巨大缺失,也不能构成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通过上述道德尺度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道德作为价值评判标准,就其社会性而言,它对于穆斯林的日常生活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进程中,伊斯兰伦理道德之所以能够顽强地延续下来,并在不断更新的基础上呈现出与时俱进的时代特性,凸现了它与社会秩序的趋同性。由于它与现代法律的特性有着共同的社会对位基础,因而两者存在相当多的一致性,这恰好激发了伦理道德在现代社会与法律的融合与渗透,从而也呈现出道德法律化的倾向和社会现实意义。在社会生活中,每个穆斯林既要守法,更要遵守道德,守德必须先守法,守德与守法二者并重。道德心理是道德存在的深层次决定因素,是社会道德要求在人的心理上的反映和积淀。道德心理在存在形式上包括道德的认知、情感、意志、信念、思维和习惯等因素,但在实质内容上则表现为义务感、责任感、荣誉感、正义感和幸福感等。[7]183在社会伦理道德运行机制中,蕴含于伊斯兰道德内涵中诸如平等、公平、正义、自由、秩序等核心价值,昭示人类在进行社会治理时的理想追求和目标,成为穆斯林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重要标准,同时也制约着他们的行为取向乃至整个社会文化的生成。
伊斯兰社是以伊斯兰文化为轴心的社会,伦理道德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信主独一”是伊斯兰伦理道德的定力,这种定力既是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个人文化素养定力的宗旨。伊斯兰教把伦理道德纳入信仰中加以强化和实践,这种价值标准使道德观和道德行为有了特定的意义和范畴。对穆斯林而言,现世生活都须围绕宗教信仰而生存和发展,敬畏安拉构成了穆斯林生存的心理定力。
(一)伊斯兰伦理道德认知基于敬畏安拉
伊斯兰文化最为突出的特点体现在认主独一方面。伊斯兰伦理道德首先具有神圣性原则,即敬畏安拉,这是规范人的行为之准绳。穆斯林将这一原则规范奉为道德义务和纲纪,成为伊斯兰伦理道德中最重要的内容和精神支柱。通过日常对安拉敬畏感的培养,促成穆斯林对伊斯兰伦理道德的敬畏感,两者相辅相成。穆圣在创建伊斯兰社会时给予伊斯兰伦理道德极高的社会地位,他说:人类的幸福在于良好的道德,人类的不幸在于道德破坏。我被安拉派遣就是为了完善人类的道德。伦理道德的完善有两条路,一条是信主独一,另一条是加强自身道德修养。
道德意识是指在道德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个人社会心理要素和伦理意识。道德意识首先是信念,信念突出体现在坚持维系社会规范体系和习俗。伊斯兰伦理道德与宗教理论紧密结合,伊斯兰神学理论为建构社会规范和秩序的思想理论资源,穆斯林的宗教生活和行为必须规范在神学体系范畴之内。在伊斯兰教早期,宗教对整个社会都有较强支配作用,其社会功能和作用相当大程度上以伦理道德为基石。宗教信仰体制、礼仪制度、禁戒和惩罚都须以伊斯兰伦理道德为准绳。
伊斯兰伦理道德包括三个基本原则:一是扬善抑恶;二是平等慈悲;三是自我觉悟并在道德上提升的同时帮助他人提升道德。伊斯兰社会之所以建立伦理道德行为规范,其动因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一般情况下,社会成员必须接受伦理道德的普遍准则,伦理道德目的之一在于发挥其主体性功能,以应然的方式能动安排、协调及规范穆斯林日常生活的秩序。由于道德在日常生活中大众化的广泛实践,当人们在能动地安排并规范自身行为时,这种主观自觉的道德行为就成为一种客观的社会规范性力量,它为社会提供了一个广泛应用的有序的行为模式框架。
在社会生活中,诸如立法的依据、法的伦理蕴含、司法的道德要求、守法的基础,皆与伊斯兰道德紧密关联。换言之,法律已经延伸到更加宽泛的文化背景之下,它必须接受伦理道德的审视、评价和批判。伊斯兰道德只有在与人的社会活动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人的道德行为才具有社会意义。在道德生活中,一切社会价值观念都需根据道德准则指导人们应该如何行为,很大程度上,穆斯林的伦理道德实践、思考或思想行为与法律规定之间的界限早已发生互动或转换,实际上已经难以割裂。
伊斯兰神学思想对社会最大的贡献之一是为现实社会生活服务,它把原本世俗的伦理道德行为与神学理论紧密结合,将人的世俗行为及其举止纳入到宗教规范下,使之具神圣的约束力。伦理道德本用来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一旦将其纳入宗教神学体系范畴,便上升为调整人与神关系的高度,它所达到的目的便是伊斯兰伦理道德应用于社会的高明之处,其奥秘全部涵盖在具有威慑力的神学体系之中。
(二)伊斯兰伦理道德是社会主流意识
任何社会若要创造和谐的人文环境都需借助某种协调力量,伊斯兰伦理道德就扮演了这种重要的社会角色。平等、公正、道德、向善、仁慈、济贫、忠诚和关爱他人等伊斯兰思想,都是协调社会关系及矛盾的杠杆,伊斯兰信念、观念、情感亦是协调剂。良好的道德品质作为个人的心理财富,化为个体德行远远不够,必须作用于社会才具实用性价值,具有创造社会和谐的意义。由个体德行作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能促使整个社会道德生活方式发生变化,形成一个相对有道德秩序的生存环境。
伊斯兰伦理道德对规范现实社会秩序具纲领性和指导性作用。作为一种客观化的社会要素,它不仅要求社会成员践履,而且还是统治者用来规范民众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道德规范及其原则是社会物质条件的产物,拥有共同的道德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社会才能正常运转,人与人之间才能顺利交往。若要保持社会生活的动态平衡,维持其正常运转,必须制定一些伦理道德来约束、规范人们的行为。伊斯兰伦理道德不仅是一种他律,同时更是一种自律,它由外在的他律转化为内在的自律,为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由于群体共存的需要,伦理规范必须要解决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个体之间多重关系,适时调整社会结构内部各种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伊斯兰伦理道德规范要求人们行善抑恶,伊斯兰教功修就是一个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过程,贯穿于人的生命始终,它所产生的信念和能量对稳定社会秩序明显有益。客观地说,伊斯兰教对穆斯林而言,是一个强化民族自律且约束力很强的宗教。伊斯兰伦理道德作为社会主流思想意识被广泛运用于社会生活之中,以造就和谐的人文环境,同时被赋予文化精神内涵,其价值观被穆斯林广泛推崇。
人的道德优劣与否能够进行社会评价,固定化的道德规范便体现了具体尺度,并以善恶、对错、合理与否作为评价标准。一般来说,善恶之间有明确的分界,道德判断是应然的判断,道德尺度的内涵能够清楚把握,道德品质和思想境界意识也能够培养和塑造,道德实践活动就是培养和塑造的必要过程。于是,道德的意识、理想、判断和品质势必带有强烈的伊斯兰道德标准和指导性,道德关系和道德实践便体现在了社会习俗规范体系中,依靠社会舆论、习俗和内心信念的力量调节人们的行为,成为颇有裨益的社会风尚。个人道德和社会道德同样重要,个体道德水平的提高能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而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又会促使个体道德水平的提高,二者相得益彰,相济(意为相互有益处)提升。
整个伊斯兰社会体系建筑在伊斯兰教教义基础之上:政教合一、宗教与社会伦理道德合一、神权与世俗合一、教俗不分,于是世俗的伦理道德与宗教伦理道德并用不分,世俗中含有宗教,宗教种涵盖世俗。由此,伊斯兰伦理道德涵盖在社会生活中则是必然的了。伊斯兰伦理道德的传统思维影响着人们判断大部分事物,在现实生活中,伊斯兰伦理道德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但却具有舆论强制性,这种舆论所带来的心理压力对于规范人的行为具有无比的力量。
在伊斯兰伦理道德为社会主流意识的社会里,道德是法的精神支柱,法是道德的权力支柱。法是社会基本道德准则的强制化、条文化及制度化的产物,而道德则是人们的自觉行动。很大程度上,穆斯林内在意志的磨练基于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层面,也基于法律和道德二者的约束力。“伦理是人类在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旨在协调各种关系的行为规范,它是群体共生存所必需的。”[13]67稳定的伊斯兰伦理道德秩序在协调各种社会关系中始终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有助于维持政治和社会体系的安全。伊斯兰伦理道德属于一种持续稳定的社会构成要素,它很大程度上维系并强化了宗教的生命力并作为穆斯林生存的心理定力存在,无疑有助于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因素,能够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对社会所起到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
通过对伊斯兰伦理道德社会协调关系的梳理,我们发现它不仅在历史上对中东伊斯兰国家协调社会关系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在当今依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价值,它对协调当代社会各种矛盾提供了理论支持。无论这种比较是否恰当,但有一点是没有疑义的,此次事件波及的中东国家众多,产生的政治震动极大,影响极为广泛,持续的时间较长,由于事件还在不断变化和发展中,如何进行客观和恰如其分的评估尚需时间。
当前西亚北非国家发生的政治剧变离不开本地区历史、宗教、文化和社会的影响,爆发的原因有内因,也有外因。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归根到底,西亚北非国家发生的政治剧变主要是内部问题,内因是主要的。西亚北非社会严重存在一些不和谐的问题,如政治上需要改革和调整;经济上需要改善人民生活状况;民众迫切需要解决诸如高失业率、高通货膨胀率、收入分配不均和高官腐败等具体问题。值得指出的是,面对西亚北非国家存在的上述不和谐局面,伊斯兰伦理道德倡导的和谐观是始终不变的,它对稳定社会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没有发生改变。中东国家在社会转型中需要伦理道德观的推动力,伊斯兰精神对于凝聚民众的向心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东社会无论如何变化,伊斯兰价值观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
民众诉求始于改善民生,症结在于政治和社会系统需要进行改革,这是一场因一系列国内民生问题而引发的综合性政治危机。
伴随着利比亚局势持续动荡和战火纷飞,中东地区战争与和平问题的严峻性摆到了世人面前,美国和北约作为外部力量打着联合国安理会的旗号,将利比亚的内政问题演变为一场利比亚战争,它们以推翻卡扎菲政权为目标,并在利比亚作战,值得中东各国深刻反省。“要和平、不要战争”是西亚北非人民的呼声,对此,只能遗憾地说,如果没有外部军事势力的干预,或许中东地区会更和平。
在国际关系中,国家不论大小应一律相互平等,各国内政问题应该由各国人民自己解决,这一国际关系原则早已是国际共识,而不能由外部力量动用军事行动手段加以解决。美国和北约发动推翻卡扎菲政权的战争,支持扶植利比亚反政府武装,这是公然干涉他国内政,不尊重利比亚的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独立,超出了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授权范围,属于典型的强权政治行径。
西亚北非阿拉伯国家的政治和社会发展已进入到新的十字路口,其未来发展趋势取决于新一代领导人的政治智慧。虽然西亚北非国家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但是民众尚未做好政治和经济改革的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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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旅游业是发展势头最强和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而旅游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许多多的社会问题。由此,旅游企业是否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责任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越来越受旅游界人士的关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上市旅游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以上市旅游企业为研究对象,从股东、债权人、员工、政府、公益和游客6个方面评价了旅游企业社会责任,运用我国22家上市旅游企业2008~2012年的相关数据,研究了旅游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旅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的财务绩效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旅游企业;企业社会责任;财务绩效
企业社会责任是近年来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错误地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给企业增加成本并削弱其市场竞争力,正是因为这种思想的存在,使得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现状并不乐观,甚至出现不良行为事件。对于旅游企业也同样如此,旅游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不仅会给游客带来生命安全的威胁,也会影响旅游企业自身的发展和我国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目前,我国学者在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关系方面的研究较多,但有关旅游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方面的研究很少,因此,加强对旅游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也就显得极其迫切和重要,这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空间,也是本文的创新点之所在。希望能够通过这篇文章的研究来增强国家和公众对旅游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并为促进旅游企业积极地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发展提供理论和现实依据。
国外关于旅游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研究多集中在酒店和宾馆酒店类旅游企业。Holcomb[1]采用内容分析法,以国际十大酒店所公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数据为数据依据,来研究他们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研究结果表明,80%的酒店都有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慈善捐助报告,60%的酒店采取多样化策略,40%的酒店有在公司愿景或使命中提到社会责任。Garcpa和Armas[2]以80家西班牙饭店为例,通过设计调查问卷,对西班牙饭店的环境责任进行研究,用投资回报率指标来衡量企业财务绩效,研究发现企业的财务绩效和社会责任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Henderson[3]以泰国普吉岛饭店为例,把饭店在2004年海啸后做出的一系列反应当作其履行社会责任的标准,用利润增长率指标来衡量企业的财务绩效,研究发现企业应该更加关注一些社区和慈善活动;Lee和Park[4]把企业社会责任的各个方面综合起来,研究旅游相关行业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得出酒店行业的社会责任与其财务绩效正相关。Peters和Mullen[5]采用KLD方法,选用总资产收益率和托宾Q指标代表企业的财务绩效,检验住宿业、餐饮业、航空业和博彩业的社会责任表现与财务绩效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有积极影响,不同的社会责任指标对总资产收益率和托宾Q的影响程度不同,并且这种不同也在四大行业中得到了体现。Kang[6]分别对旅游相关行业中(航空业,娱乐场所,旅馆和饭店)积极和消极的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进行了研究,但是他们并没有得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各个方面是如何作用的。而我国关于旅游业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比较匮乏。
本文选择旅游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利益相关者理论,又称为利益主体理论。根据Freeman、Clarkson、Blair和我国贾生华、陈宏辉等专家学者们的观点并结合旅游业的特点,本文选取股东、债权人、员工、政府、公益和游客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即从这六个方面考核企业的社会责任。
3.1旅游企业对股东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
企业对股东的社会责任主要是保障股东的权益,尽可能地实现股东资本保值增值,给股东提供稳定的股利分红或利润报酬,并提供真实可靠的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等。刘维奇认为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利用股东投入资本为其创造财富。根据Frooman,Simpson和Kohers,Menguc等学者的研究发现,企业承担对股东的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有明显正向关系。
旅游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企业在酒店、景区、旅游娱乐等各项设备建设中,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股东则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之一,能够为企业带来大量的资金,所以,旅游企业履行对股东的社会责任,保障股东权益,给股东相应的回报来保证股东资金安全,就会增加股东信心,得到股东更多的资金支持。这会使企业有充足的资金来扩大经营规模和能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进而提高企业财务效益。相反,如果旅游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考虑股东的利益,使股东资金无安全保障,那么股东就会抛售旅游企业的股票、放弃或减少对旅游企业的投资或者撤资,从而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不利于企业盈利。由此提出假设:
H1旅游企业对股东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
3.2旅游企业对债权人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
企业对债权人的社会责任主要是安全的经营和到期还本付息。朱金凤,杨鹏鹏选择691家沪市A股上市公司,采用SPSS软件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企业履行对债权人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Myers,Stulz等认为,合理的负债融资可以减少过度投资的问题从而对公司绩效产生正面的效应。
旅游企业投资量大、成本高、回收期长,光靠股东的投入资金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通过发行债券或通过金融机构等方式来筹集大量的外部资金,债权人是企业外部资金的主要来源。所以,旅游企业履行对债权人的社会责任,与各贷款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降低企业筹资成本,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解决企业资金缺乏问题,而且,合理的负债融资可以提高企业的财务绩效。相反,如果旅游企业不考虑债权人的利益,就很难得到债权人的信任,债权人会提高借贷限制条件或回收本金。这会给旅游企业带来高额的融资成本,当企业无能力支付这些高额费用时,则不能通过外部融资来获取外部资金支持,从而影响企业财务效益。由此提出假设: H2旅游企业对债权人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
3.3旅游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
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主要是薪酬与福利、教育与培训、安全与健康、民主参与和职业发展等方面的责任。根据社会交换理论,企业为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以及培训、晋升机会、组织文化、组织支持、组织关怀等,员工就会积极回报给予自己尊重和重视的组织,努力工作和忠诚、自觉维护组织形象。宋建波,盛春燕[21]以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结果表明,企业履行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
旅游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力资本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以旅游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积极履行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重视员工的个人发展,可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提高员工的忠诚度,降低员工流动性增加所带来的交易成本的上升,留住和吸引优秀的员工,从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经营绩效。相反,如果旅游企业不能保障员工权益,那么员工就会以消极怠工或离职等方式回应企业,这会给企业带来服务质量低劣等诸多不良影响,进而影响企业财务绩效。由此提出假设:
H3旅游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
3.4旅游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
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主要是遵纪守法、依法纳税。Fisman,Goldman和Rocholl等认为企业通过多种途径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能够给企业带来融资便利、税收优惠、政府补贴以及市场影响力等方面的好处。陈可,李善同运用AMOS从关键要素视角研究企业不同方面的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发现企业履行对政府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
旅游企业履行对政府的社会责任,严格依照政府相关规定来开展企业的各项活动,遵守政府的各项政策,就会赢得政府的信任,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从而得到政府支持,开拓更大的旅游市场,提高其财务绩效。相反,如果旅游企业为一己私利而进行偷税、漏税,面临的将会是法律的惩治,进而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状况。由此提出假设:
H4旅游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
3.5旅游企业对公益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
企业对公益的社会责任主要是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参与慈善事业,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支持教育与文化艺术事业。Seifert等对企业公益行为与绩效关系进行研究,发现公司的公益行为与公司绩效表现正相关,乔?马尔科尼,Berglind和Nakata等认为,企业的公益投资可以获得回报。
旅游企业履行对公益的社会责任,不仅可以为企业建立良好的声誉资本,扩大企业的知名度,还可以获得社会大众的支持和认同,改善企业形象,进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带来长期财务效益的提升。相反,如果旅游企业不考虑对公益的社会责任,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社会公信力,还会受到社会伦理道德的谴责,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财务绩效的提升。由此提出假设:
H5旅游企业对公益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
3.6旅游企业对游客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
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主要是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不欺骗消费者,不谋取暴利。根据Heskett等的服务利润链理论,企业获利能力的增强依赖于顾客忠诚度的提高,顾客忠诚度由顾客满意度决定。温素彬,方苑构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利益相关者模型,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面板数据分析,表明企业对顾客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
旅游业是服务型行业,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是旅游业的生命,它直接影响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消费态度,也直接影响旅游企业的声誉、形象和经济效益。所以,旅游企业履行对游客的社会责任,当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与游客的期望相符或者大于游客的期望时,游客就会感到满意,而令人满意的产品和服务会使游客再次上门,就会形成顾客忠诚,顾客忠诚可以增强企业的获利能力,从而提高其财务绩效。相反,如果旅游企业不考虑游客的社会责任,对游客不在乎,没有人情味,提供的服务小于游客的期望,游客就会感到不满意,产生抱怨,甚至投诉,企业就会失去市场,陷入困境,进而影响其财务绩效。由此提出假设:
H6旅游企业对游客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
4.1样本及数据来源
本文以旅游企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选取了2008~2012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36家酒店、景区和旅行社为研究样本。为了增强研究的可行性、可信性、普遍适用性和科学性,剔除了以下几类特殊的上市公司:(1)ST公司3家;(2)信息披露不全的4家公司;(3)同时发行B股或H股的A股类5家上市公司,因为B股和H股对A股的信息披露会有影响;(4)净利润小于零,资不抵债的4家上市公司。最后确定22家旅游企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所有财务数据和交易数据均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和清华金融研究数据库――巨潮咨询网公布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并经过整理和计算。本文采用EViews6.0软件对获得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4.2变量设计
4.2.1被解释变量
在公司财务业绩衡量指标选择方面,国内外学者有着不同的认识,基本可将衡量企业财务绩效的主要指标分为市场指标和会计指标两类,根据陈德萍,石水平和张兰霞等学者的研究发现,会计指标比市场收益指标更有效,更适合我国,因此本文选择会计指标来衡量企业财务绩效。同时借鉴了田虹的研究,具体选取营业利润率指标来分析。营业利润率是指企业的营业利润与营业收入的比,该指标值越高,说明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反之,说明盈利能力越弱。
4.2.2解释变量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本文从股东、债权人、员工、政府、公益和游客六个方面考量旅游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借鉴以往学者的研究成果,对股东的社会责任的指标用每股收益增长率来表示,该指标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是股东最关心的指标,值越高代表企业对股东承担的责任就越多;对债权人的社会责任的指标用资产负债率来表示,该指标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资金进行经营活动能力,也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对员工的社会责任的指标由员工获利水平来表示,该指标反映了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如何;对政府的社会责任指标用税费支付率来表示,该指标反映企业按其收入情况向国家缴纳税费的水平,该比率越大,说明企业对政府责任的履行就越好;对公益的社会责任指标用企业全年捐赠占全年收入比即社会捐赠支出率来表示,该指标值越高,说明企业用于公益的资金就越多;对游客的社会责任指标由营业成本率来表示,营业成本率是衡量企业与游客之间关系的指标,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花在游客身上的成本越高,毛利率越低,给予游客的利益越大。 4.2.3控制变量
根据Udayasankar,Brammer和Millington,Trotman和Bradley等学者的研究,企业规模越大,其综合实力越强,受到各利益相关者的关注程度就越大,企业将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或者由于外部压力而被迫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规模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因此,本文把企业规模作为控制变量,用期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表示。以上各变量的定义如表1。
4.3模型的构建
本文以营业利润率(OPR)为被解释变量,以每股收益增长率(STO),资产负债率(CRE),员工获利水平(EMP),税费支付率(GOV),社会捐赠支出率(PUB)和营业成本率(CUS)为解释变量,以企业规模(SIZE)为控制变量,采用EViews软件,构建如下随机效应回归模型:
OPR=C+α1STO+α2CRE+α3EMP+α4GOV+α5PUB+α6CUS+α7SIZE+ε
式中:C为常数项,αi(i=1,2,…,7)为待估参数,ε为随机扰动项。
5.1描述性分析
借助EViews6.0统计软件得出各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表2)。由表2可知:2008~2012年期间,旅游企业的营业利润率均值为0.0967,标准差为0.1641,样本企业之间经营效益存在差异,这与旅游业的特殊性有关,影响旅游企业效益的因素也比较复杂。每股收益增长率均值为-0.1613,标准差为2.8903,样本企业之间的差异很大,这可能是因为不同旅游企业有不同的股利分配政策。最小值出现负值,可能由于某段时间上市公司没有分配股利或不具有派现能力。资产负债率均值为3.6111,标准差为3.3094,波动较大,这与不同旅游企业采取的差异财务政策有关。员工获利水平均值为0.2433,说明旅游企业营业收入24.33%向员工支付工资等。税费支付率均值为0.1050,说明旅游企业营业收入10.50%向政府缴纳税款。社会捐赠支出率均值为0.0010,旅游企业营业收入仅0.1%是用于社会捐赠,做公益,最大值也只有0.0166,说明旅游企业公益明显不足。营业成本率均值为0.4944,营业收入中将近一半为营业成本,这说明旅游企业成本较高。
5.2相关性分析
本研究用反映旅游企业财务绩效的营业利润率指标与反映旅游企业社会责任的各项指标进行Peason相关性分析,并采用双侧显著性检验。表3给出了本文研究变量的Peason相关系数矩阵。
通过相关性分析可以看出,营业利润率(OPR)与每股收益增长率(STO)、税费支出率(GOV)和企业规模(SIZE)呈显著正相关,与资产负债率(CRE)、员工获利水平(EMP)和社会捐赠支出率(PUB)呈正相关关系,但并不显著。与营业成本率(CUS)呈显著负相关关系。即旅游企业履行对股东和政府的社会责任,对企业的财务绩效有显著正向影响;在债权人、员工和社会公益方面,企业的表现与财务绩效之间的相关性不是很明显;在游客方面,企业的表现对财务绩效有显著负向影响,初步验证了上述部分假设。通过VIF检验,各变量的值都小于2,自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多重共线性。为了验证结论的可信度,下面将进一步进行回归分析。
5.3回归分析
表4给出了变量的回归分析结果,具体分析如下。
(1)与营业利润率(OPR)表现为显著正相关关系的变量有每股收益增长率(STO)、资产负债率(CRE)、社会捐赠支出率(PUB)和企业规模(SIZE),与假设H1、H2和H5一致。表现为正相关关系但是并不显著的变量有员工获利水平(EMP),与假设H3不完全一致。
(2)与营业利润率(OPR)表现为负的相关性但是并不显著的变量有税费支出率(GOV),与假设H4不一致。表现为显著负相关关系的变量有营业成本率(CUS),与假设H6不一致。
(3)回归结果的调整R2值为0.4456,F值为11.7106,说明模型整体拟合优度较好,DW值为1.5287,说明模型的独立性强,不存在序列的自相关问题,并且F值对应的概率P为0,说明模型总体回归效果非常显著。表明本文所选取的表现旅游企业社会责任的变量,能够较好地解释企业财务绩效的变动。
(1)旅游企业履行对债权人、股东和公益的社会责任对其财务绩效有显著正向影响。该结论与假设一致。
(2)旅游企业履行对员工的社会责任对其财务绩效有正向影响,但不显著。说明旅游企业对员工社会责任的重视还不够,投入不足,员工权益保障不力,导致员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从而影响其财务绩效。
(3)旅游企业履行对政府的社会责任对其财务绩效产生负面影响,但不显著。该结论与假设相悖,可能是由于旅游市场管理不到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的行政职能不完善,税收征管效率低等原因,导致旅游企业规避对政府的社会责任,不依法纳税,从而影响了企业的财务绩效。
(4)旅游企业履行对游客的社会责任对其财务绩效有负的显著影响。该结论与假设相悖,可能由于政府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力度不强,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旅游市场竞争激烈,加之不合理的薪酬制度等原因,导致旅游企业规避对游客的社会责任,不诚信经营,损害了游客的利益,游客投诉激增,旅游接待量下降,从而影响了企业的财务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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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企业在进行市场营销时被要求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企业营销实践一再证明,只有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才能获得长久的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企业市场营销的社会责任探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企业市场营销的社会责任探究全文如下:
【摘 要】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趋势下,企业在市场营销的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不断的出现。作为一家企业,其在社会中地位的提高不仅需要经济上的发展,而其在发展的过程中所面临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战略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对于一家企业来说,其在市场营销的过程中是否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使其能否得到长久发展的重要部分。本文所要探讨的主旨就是对企业在市场营销中的社会责任感进行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企业;市场营销;社会责任
近些年来食品安全的问题不断的出现着,从企业在市场营销中的社会责任感来说,这些问题的出现的根本原因就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缺失所引起的。从一件件案例中可以发现,企业由于社会责任感所导致营销策略的不良,给企业所带来的影响是无法预计的。社会责任感对于一个企业在为了市场中的发展来说,其不仅会给企业带来良好的营销前景,同时也会将企业原有的良好形象彻底打垮。企业营销的社会责任问题显得尤为的重要。
企业的社会责任指的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企业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所需要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所要承担的责任[1]。对于一家企业来说,其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主要有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的利益与发展和保护社会自然环境这三个方面。在现代的市场经济条件中,企业的营销已经渗入到了人们生活中的各个细节之中,每一家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都具有自己的营销战略,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每一家企业所具备的社会责任却是相同的。所以,一家企业在实施市场营销的过程中,不仅要主要在发展中所需要的盈利目的,更重要的是要注重在营销过程中所需要具备的社会责任。企业只有在为消费者客户提供了最大价值的基础上,才可以更好的形成企业与客户以及市场伙伴各方在利益上的共享。只有消费者客户的满意度得到了有效的提高,企业未来发展的道路才会更加的宽阔。
对于一家企业来说,其在发展的道路上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市一种必然也是必须的,因此企业在发展中所必须要具备的市场营销职能,在对社会责任上的承担不仅要考虑到企业在自身经济目标发展中的盈利目的,同时还需要考虑到企业同样是社会中的一个主体,而这个社会主体就需要对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才可以获得企业所需要实现的双赢的目的,才可以实现企业在未来发展道路上所想要的长远发展战略目标。
3.1 对消费者的责任
企业实施市场营销的目的和出发点就是为了创造消费者,引导消费者,不论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消费者才是企业未来生存的基础与前提,而企业要想生存就需要在满足消费者的前提下来实现自己所需要达到的目标。对于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来说,大家都是消费者,为了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就企业在对消费者所需要提供的社会责任中提出了多项规则,总结来说,就是企业需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质优的产品;真诚的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服务;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文化;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尊重。
3.2 对政府的责任
股东的支持是企业长期发展与存活的保障,企业所从事的市场营销活动就是为了让股东的资产得到增值与保值。企业在市场营销活动中对股东所需要承担的社会主要是在保护好股东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对企业的营销利润进行合理的分配,同时还需要尊重企业股东对企业发展中的知情权,随时接受股东的监督。
3.3 对股东的责任
企业中各项活动的开展都是根据政府所提出的各项政策法规所开展的,企业要想赢得市场,得到发展,做好与政府之间关系的处理是非常重要的。其中,企业在处理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时必须要做到,企业所开展的各项经营活动都需要遵从政府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要积极的配合与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依法向政府纳税,对政府所提出的号召积极的相应,承担自己力所能及的社会责任,积极的参加政府所提倡的公益活动,最大化的扩大自己在社会中的责任和需要承担的意识。
4.1 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自上世纪的九十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已经在不断的加强,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随之而来的经济全球化小政治、经济局面失衡的情况也发生着。人们所需要的一个生活环境是富足而又健康的,而企业所给社会提供的价值之中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同时还需要满足后人与价值上的创造。企业在市场营销的过程中主动的承担社会责任,尤其是慈善方面的活动,对企业在社会中良好形象的树立是非常重要的[2]。在今年5月份与雅安的地震中,各家企业为了帮助地震灾区的人们,纷纷参与到抗震救灾的活动之中,为灾区人们捐钱捐物,对于这些企业来说,其在形象上得到了良好的树立,在社会责任也进行了履行,消费者看到这些企业的社会责任心就会更加的喜欢这些企业,进而对他们生产出的产品也更加的喜爱。企业在社会责任上的承担不仅使企业的形象得到了良好的提高,而这种良性的发展,也是企业长期生存与发展的坚实力量,对企业在未来发展道路中的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4.2 有利于获得政府的支持
在社会发展的历程中,人们一直以来对政府的期望值都比较高。市场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通货膨胀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大家都是依靠政府来解决的。通常情况下,政府不会立即的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因为这些局面的发展通常是由企业引起的,那么在这些问题的解决上有了企业的参与,问题的解决也就非常迅速。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政府会因为一些政策性方面的问题在对问题的解决上会在政策上对企业有一定的倾斜,而尽可能的给予企业在发展中一定政策性的支持,但是不论是在国际市场中还是国内市场中,政府的干预与支持都企业的发展都是有利而无害的。
4.3 有利于企业在参与国际竞争力上的培育
未来市场发展的过程中,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是一种必然,而企业要想赢得市场,不断的发展与壮大就需要进行国际上的市场营销活动。在国际市场中,企业在形象和品牌上的影响力对其国际市场的开拓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在社会责任上所承担的责任越多,其在走向国际化市场上的呼声也就越高,相对而言企业要想更好的参与到国际竞争之中,更好的赢得国际市场并得到有效的发展,其在社会责任上的承担是必须的。
4.4 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其和环境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互动式的,环境问题也是企业在发展中所不能也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生态环境建设所涉及到的不仅仅是企业在伦理道德上所需要遵循的责任,同时也是整个社会在提高自身企业与盈利价值上所必须要遵循的一种生态效益上的原则。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是不会为了自身企业在短期经济利益上需求,而去破坏环境,更多的是积极的解决企业在发展中所出现的环境问题,以此达到企业在发展中与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上的有机统一,赢得更好的发展前景。
综上所述,企业只有在市场营销和社会责任上达到了一个统一的局面,这才是企业在市场营销发展历程中的最新成果,同时也是企业和社会在未来发展中所达到的一种和谐局面。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是其良性发展的一种必然,企业在未来社会的发展道路中,只有具备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才可以在市场营销激烈的环境下得到长久的发展,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才能使企业的未来有一个更好的发展前景。
[1]陈斌.营销观念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探究[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0,(08):68-69.
[2]巩象忠.民营企业市场营销中的社会责任探讨[J].中国商贸,2010,(12):37-38.
作者简介:李玮(1981-),男,山东莱芜人,烟台南山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商务系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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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社会价值通过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和利他性来体现,尤其是在中国社会,对个人伦理道德教化的根本目标是培育和树立个人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而当代大学生承担着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的重任,肩负着振兴国家和民族的使命,其有无社会责任感或社会责任感的强弱关系到我们民族的发展和国家的兴衰,更影响着中国梦的实现。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马克思主义伦理视域下大学生责任感培育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作为未来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实现伟大中国梦重要力量的大学生,在价值多元化、信息网络化和信仰自由化的今天,普遍存在着社会责任感缺失、家庭责任感缺失和个人责任感缺失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在马克思伦理学相关理论指导下,通过净化社会环境,塑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倡导言传身教,营造关爱的家庭氛围;完善德育模式,增强社会实践教育;提高自我认知,增强教育能力,是培育大学生的责任感的有效路径。
大学生是民族振兴和富强的希望,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力军,承载着“中国梦”蓝图实现的重任。大学生责任感的强弱世界关系到其未来的发展和人生价值的实现,更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建设。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发展风云变幻,95后的大学生群体处于价值多元化、信息网络化和信仰自由化的大环境中,其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责任意识淡薄。因此,在进行专业知识教育和实践培养的同时,大学生责任感的培育也不容忽视。
(一)马克思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学说
马克思曾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实现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马克思阐明了人和社会关系的三层内涵。首先:个人与社会是互为前提的,相互依赖。社会由个人组成,并为个人的成长发展提供保障,而个人活动又促进社会物质和精神文化的发展;其次,人与社会具有独立性,无法替代。任何一个社会个体都有其独特性,有其独特的社会利益需求和价值实现;社会的总体利益代表的是社会成员的根本和长远利益。最后,个人与社会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最终达到个人与社会和谐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 马克思自由与责任的关系理论
马克思主义认为:“一个人只有在他握有意志的完全自由去行动时,他才能对他的这些行为负完全的责任。”[2]。人是自由的人,因而也是有责任的人,自由和责任相生相伴。首先,自由与责任是对立统一的。当个体在自由选择行为的同时,也自由选择了责任,责任是自由与必然性的统一。其次,责任大小与自由程度呈正相关。在无自由的状态下,个体可以免除责任;但当个体运用自由进行选择时,个体必须承担选择的后果和责任。最后,避免极端,反对责任无限论和无责任论。人的责任是有限的,会受到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制约。
(三)马克思人的价值与社会责任的关系学说
马克思认为:“任何人的职责、使命和任务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3]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由片面到全面、必然到自由的一个渐进式的发展过程,是人的发展的最终目标,也是社会历史的进程的一个时期。人的自由发展和价值实现表现为个体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活动,并有能力对自身的行为活动负责任。因此,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一方面包括人的自由选择能力的提升,人的社会价值的实现;另一方面也表明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责任能力的增强。个体自我价值的实现是和个体承担的责任相互统一,相辅相成的。
马克思主义关于个人与社会关系、自由与责任关系和人的价值与社会责任关系的学说,对于我们培养大学生责任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社会责任感的缺失
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主要是其社会公德意识的缺失。社会公德是指在人类长期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的、要求每个社会公民在履行社会义务或设计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应当遵循道德准则。[4]个目前,一些大学生整体公德意识薄弱,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不择手段,不惜牺牲社会整体利益,违背道德和良心。他们的这些行为往往导致社会资源的重复和浪费,阻碍社会和谐有效发展,甚至危害社会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家庭责任感的缺失
随着经济发展的加速和家庭收入的增加,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整体物资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大学生炫富现象层出不穷,沉迷于安逸的生活中。家长对孩子的过度宠爱,必然减少了大学生在家庭中应承担的责任,而家长则过多地承担了家庭的责任和义务。这样的家庭环境和成长模式,促使孩子在价值角色中相对固化,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家庭之间角色并没有相应地转变,导致大学生对家庭责任的承担从意识层面到实践层面都没有很好地履行。
(三)自我责任感的缺失
很多大学生沉浸在安逸的生活中,不思进取,缺乏对自身的职业规划和人生规划,更有甚者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些都是大学生自我责任感缺失的表现。很多大学生过于追求个人理想,完全脱离了社会的现实。他们对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的关系没有深刻的认识,没有将个人理想寓于社会理想之中,没有理顺个人价值实现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关系。这样就导致了大学生功利主义的思想,责任感严重缺失。不少95后大学生对除自身利益有关的事毫无热情,在与他人相处过程中或者在处理问题过程中多以“自我”价值与意识为中心,在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选择上倾向于后者。
(一)净化社会环境,塑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人处于社会中,因此,个人社会责任感的形成与所处的社会整体文化和道德环境密切相关。党的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感的提出,对当代95后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具有积极作用。
新闻舆论是思想文化传播的主要渠道,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主流舆论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各尽其责的强大力量,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社会要充分运用新媒体传播的优势,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力度,改善社会环境中的不道德现象,有效运用网络、电视、电影、广播、报刊等大众主流媒体进行社会主义科学理论和先进文化的传播,传播社会正能量和社会正气。激励大学生追求真善美,远离假恶丑,使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升,自觉承担起作为社会一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二) 倡导言传身教,营造关爱的家庭氛围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在整个个体教育系统中处于最基础的地位。目前的大学生大多是“95 后”独生子女,物质生活丰富,从小便在祖辈、父辈的百般呵护下如温室花朵般成长,加之现代重智育、轻德育理念的教育制度,使得家庭教育往往只关注子女考试的成绩,对成绩以外的事务,家长往往全部包办,使得孩子有了依赖性。
父母要转变家庭教育的方式,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孩子独立、自强的意识,增强孩子生活自理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和自我生存能力。在对孩子进行知识学习、智力开发的同时,注重品格树立和责任的培育。在家庭教育中还应重视言传身教的重要作用,孩子通过学习和模仿父母日常的言行举止、待人接物,在潜移默化中,内化为个人的品质,增强爱心和责任心。要让孩子认识到责任的重要性,要对孩子进行尽职教育,即教育孩子要做一个称职的子女、负责任的子女,进而使孩子自然而然的产生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感。
(三)完善教育模式,增强社会实践教育
学校是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系统的教育的组织机构,是建立在一定关系基础上的社会组织体系,专门从事人才培养工作。[5]但是,大学生德育教育在高校的培养中普遍不完善,尤其是在偏理工类和专业技能类的大学中更是突出。高校德育教育工作亟待改进和完善。
要做好高校德育教育工作,首先必须要推进德育模式的改革。一直以来,高校的德育教育都是以德育课程的形式来实现的,但德育教育枯燥而乏味,达不到实际的德育效果。高校应当建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三维”教育体系,使德育育人工作贯穿于高校教育的始终,创新德育教育模式,营造良好的高校德育氛围。其次,充实大学生时代责任感教育的内容。高校教育要积极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教育内容要与时俱进,体现时代性特征。最后,德育教育除了课堂授课,还可在课外的社会实践中进行,如通过参观革命烈士故居、纪念馆,拜访优秀中共党员和先进人物,开展寒暑假社会实践等活动,使大学生身体力行,在奉献中收获荣誉感和责任感。
(四)提高自我认知,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的,主要注重的是大学生的德育教育。但是,社会环境纷繁复杂,大学生毕业后能否经受得住社会的考验和历练?能否在物欲横流的经济社会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三观”?这有赖于大学生自身自觉的价值认同。因此,在高校的德育教育中必须以学生是否具有自我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为衡量德育成功与否的标准。
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首先应注重自身学习。文化知识修养和道德修养往往是密切相关的。知识的匮乏是一些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缺失的主要原因。只有渊博的知识背景,才能理性地进行思考,才能够形成趋善避恶的道德标准,内化为自我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指导个体的社会行为。其次,提高自我评价能力。只有在正确认识自己的基础上,才能对自己进行有效的教育。通过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使得学生把个人发展与国家兴旺联系起来,培养学生高度责任感意识。最后,学会自我调适。当前大学生处于风云变化的社会变革时期,既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艰难挑战,又要不断完善自身以适应社会变化。大学生的心理负担较重,只有具备自我调适的能力,才能在各种竞争中百战不殆,才能坚守内心的责任意识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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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度全球化的世界经济体系中,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已经不能对劳工安全、产品品质、环境污染等问题置之不理,履行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已经成为企业持续经营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责任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及比较
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是为了确保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良性发展而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组织建设。CSR行为准则的制定、CSR推进和监管、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一)四种典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
1.地方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同时发挥政府行政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金融和财政优惠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以一定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倡导,推动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行业协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行业协会不仅是联系行业内企业、企业与市场的中介,还是联系行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既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主要制定者,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推动者和监督者。此外,行业协会还通过组织中小企业CSR培训及经验交流,增强中小企业CSR意识和履责能力。
3.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供应链核心企业负责制定供应链所需遵循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和外部守则,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从整体管理层面看,关键是建立一种整体的社会责任认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致的CSR守则和规范,然后严格地去执行。在该模式下,政府、社会可以通过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引导、监督和评价,进而推动整个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4.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相关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较弱,缺乏相应的监管;另外,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绩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等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相应的资源等等,唯有经营者做到了这些,才能够真正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
(二)管理模式比较
1.在不同模式下CSR参与主体扮演角色及所发挥作用不同
(1)CSR行为准则由谁制定的,该准则会体现谁的意图或需要。
(2)在不同模式下,推动并监督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及措施手段会有所不同。
(3)在不同模式下,中小企业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考评机制也不同。例如在行业协会主导型管理模式下,各个企业之间必须遵守行业标准来对各自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披露。2.四种模式各有其管理困境(1)GDP主导的政绩观、地方保护主义及政府职能转型等与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存在矛盾。
(2)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而非政府的推动、监督作用,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实现机制的重要任务。
(3)CSR利益和贡献的非对称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供应链中中小企业CSR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4)目前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受制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绩效,仍把生存问题放在首位,因此只是选择那些不得不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二、结论和建议
1.各地应根据当地行业协会成熟度、供应链发展水平、政策法规完善性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等选择适合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
2.各地政府首先应该从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来强化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可行性研究。
3.随着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在引导、监督、协调、服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对利益和责任的不对称性给予补偿。首先,发挥核心企业的组织、引导、监督作用,并与成员企业共同协商制定供应链CSR战略目标。第二,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将社会责任标准与价格、供货时效等传统准则有机结合,建立合理的供应链CSR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核心企业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和考评体系,规范各成员企业的CSR行为,打造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面对激烈的全球化市场竞争、日益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和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
(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实现企业个体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1.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
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建立在生产要素的持续开发和利用的物质基础之上。现代西方经济学认为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土地、资本和企业家才能等四个方面。其中劳动力是企业发展最重要的经济资源和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能否保障劳动力的持续供给对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至关重要。曾经,我国制造业企业凭借劳动力的价格优势,成就了举世瞩目的“世界工厂”,然而隐藏在劳动力价格优势背后的却是变相压低劳动者工资、忽视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生产环境的安全保障、取消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障等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设想,以这种方式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即使在短期内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实现了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但是这种财富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有多大意义?依靠这种方式所获得的竞争优势又能持续多久?虽然我国目前劳动力总量供过于求的矛盾仍十分突出,但是优质人力资源却处于供小于求的状态,如果企业仍然以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方式来谋求企业发展,终将面临劳动力短缺的困境。企业社会责任强调企业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其劳动者合法权益,反对以牺牲劳动者权益为代价换取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只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真正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切实维护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为员工提供更多发展空间的企业,才能够在吸引、留住优质劳动者,确保企业所需的劳动力的持续供给方面具有强大优势。土地,作为生产要素范畴,是未经人类劳动改造过的各种自然资源的统称。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自然资源是企业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物质保证。改革开放之后,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我国采取了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虽然达到了既定的经济发展目标,但是由此所带来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等问题逐渐显现。大量事实表明,资源环境状况的恶化对企业发展已经构成了严重制约,电荒、油荒等资源短缺现象频频出现,很多高能耗的工业企业因此而举步维艰。企业社会责任在强调企业经济责任的同时,也要求企业必须要履行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必须停止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只注重经济发展而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经济行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必然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通过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确保自然资源持续供给,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由市场来决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观念逐渐成熟,商品销售市场已经逐步从“商品消费”进入到“品牌消费”。企业如何树立“品牌”形象?这不仅要依赖于过硬的产品和完善的服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是企业培育品牌意识、提升品牌形象的重要途径。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首先应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目标,向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利用自身品牌效应,利用消费者的信任,通过隐瞒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来实现企业经济目标,将会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持续发展。因此,企业要想获得持续的发展动力,就必须要在关注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企业形象。
3.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
发达国家的企业经历了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和资源优化配置阶段之后,开始进入“企业公民”阶段,企业的竞争标准随之发生改变,原有的依据产品质量、市场份额和服务水平来获取竞争优势的方式上升为考察企业文化和企业社会形象。《财富》杂志在对1000家公司的调查中发现,95%的被调查企业坚信必须采用更具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行为才能够维持企业的竞争优势。
(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实现社会整体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主观动机是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以获取充足优质的人力资源,通过节约资源来降低生产成本,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以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但其客观结果却是实现了劳动者、企业、消费者的良性互动,实现了企业、社会与环境的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社会的和谐首先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生态环境恶化是当前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企业,作为社会经济运行的主体,是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重要源头,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企业在利用社会所提供的生产要素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会对自然资源与环境带来损失和负面影响。如有些重污染企业,为了自身经济利益,无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将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染物直接排出,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要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企业必须要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积极进行污染治理,处理好企业经济利益和生态保护的关系,最大限度地避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建立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良性循环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此外,社会的和谐还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企业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是对企业自身经济行为的法律约束和道德约束,反映企业的经营理念。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企业,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避免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和价格欺诈等现象的出现,将有助于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规范的诚信和商业伦理道德体系。同时,企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与社会慈善与公益事业,也有助于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现路径
现代意义的企业,既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属性,又具有“满足社会需要”的社会属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源于企业的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的辩证统一。企业社会责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政府和社会三方的协调配合和共同努力,从企业完善经营战略到发挥政府和媒体的规范、监管和激励作用,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路径和方法,是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企业要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理念,将社会责任理念纳入到企业经营战略体系之中
首先,引导企业管理者树立正确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取决于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的思想观念和主观选择,因此,要引导企业家树立正确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培养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要让企业家明确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虽然需要企业支付一定的成本,在短期内可能会对企业发展造成财务负担和消极影响,但是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这种成本支出将会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收益。其次,企业要将正确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纳入到企业经营战略体系之中,完善企业经营模式。努力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保护劳动者权益。现代企业的发展是建立在人的发展基础之上的,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不仅强调人对发展的重要作用,而且也强调发展为了人。企业要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就必须要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为员工提供各种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对员工实施人性化管理。实践证明,优秀的人力资源管理将有助于企业吸引、留住员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提升对企业的忠诚度,有利于构建企业内部和谐的劳动关系。满足社会需求,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是企业履行的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因此,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坚持对消费者负责的诚信经营战略,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企业在确定经营战略时,要从有利于社会长远发展的角度,兼顾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充分考虑资源有限性和环境承载力对企业发展的制约作用以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要重视资源的循环利用,防止因资源枯竭而造成生产无法持续的严重后果。要彻底改变只顾眼前经济利益、不管长远可持续发展的“掠夺式”生产方式,坚决杜绝先污染后治理、只要钱不要命的错误做法,遵循科学发展观,承担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最后,积极参与社会慈善与公益事业,实施企业公益战略。虽然我国经济总量2012年位居世界第二位,但是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依旧存在着许多与经济快速发展不协调的社会问题,如教育、文化、卫生、残疾人保障、贫困及弱势群体救助等,无法凭借政府的一己之力来完成,还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实现全员参与。因此,企业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与社区建设,为社区发展提供所需的公共产品,通过捐款、志愿服务、设立专项公益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参与社会慈善和公益事业,以帮助企业获得良好社会形象和社会公众的认同感,扩展企业的持续发展空间,提高企业或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二)充分发挥政府的规范、监管和激励作用,完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制度保障和机制约束
西方国家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中,政府一直承担着规制者、推进者和监督者的角色,一方面,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强制企业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另一方面,通过制定行业准则、强化信息披露、推行责任审计和强化舆论监督等方式,推进和监督企业自愿履行社会责任。在我国,面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严重不足的现状,政府不可能再继续通过行政命令手段强制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只能通过发挥政府的规范、监管和激励的作用,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首先,逐步修改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体系。近年来,虽然我国相继颁布修改了《劳动法》、《职业病防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诸多法律,有很多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对企业的规范约束作用十分有限。因此,政府应着手制定可操作性强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建立以基础性、纲领性的企业社会责任基本法为核心,涵盖企业社会责任全部内容的法律体系,从法律制度层面保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法可依”。其次,健全法律监督机制,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政府必须要通过法制建设和法制管理,增强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加大对触犯法律、损害社会利益行为的执法力度,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决不能对违法企业姑息纵容。最后,制定有效的激励政策。除了可由法律作后盾来保障履行的社会责任之外,企业更多的社会责任则应当通过制定激励政策,激发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例如,财税部门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自愿履行社会责任;对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在财政补贴、资金支持、融资渠道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政府采购时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投标方的重要考察要素等等。另外,政府可以通过政策优惠、经济补贴和直接资金支持等形式帮助中小企业履行最基本的社会责任。
(三)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导向作用
首先,利用媒体的宣传功能,提高全社会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在全社会范围内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广泛宣传和教育,使社会公众正确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对企业和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只有社会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公众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企业认同企业社会责任,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价值观,为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其次,利用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加强企业的自律意识。媒体应该加大对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关注,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生态环境等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揭露和曝光,这样不仅使违法企业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也为其他企业带来了警示。对于那些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仍然不忘参与公益事业,回报社会的企业,应该进行大量的宣传报道,这样的正面宣传会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社会信誉,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且也有益于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感恩意识,促进关注慈善事业、关爱弱势群体、崇尚商业道德等传统企业文化的宣扬和企业社会责任价值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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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是高等教育中至关重要的内容之一,对于当前大学生社会责任感不容乐观的现状,高校应坚持 以人为本 ,确立科学的社会责任感教育理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责任感论文,供大家参考。
社会责任感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是由认知、情感、行为、意志等多种心理成分构成的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责任系统。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则是大学生对自己在承担社会发展责任中的情况是否符合内心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情绪体验。而这种情绪体验关乎到大学生这一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的中坚力量能否肩负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当前,绝大部分大学生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拥有高尚的爱国情怀,较强的集体主义意识,能胸怀祖国,关注社会热点和民生问题,富有正义感和主人翁意识,展现出当代大学生健康和积极向上的风采。但是,也不可否认,部分大学生以自我为中心,只关心自己的命运和感受,注重自身的发展机会和切身利益,甚至牺牲公众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欲望,思想上不了解什么是社会责任,抱着无所谓的心态看待社会责任问题,理想信念模糊,生活视野狭隘;过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优越生活,形成了只会索取不懂得回报的习惯,对家庭和父母的感恩意识薄弱,过多的考虑别人要为我服务,而较少主观考虑自身能为家庭、父母、社会贡献什么,缺乏担当的信心和勇气,社会责任感淡化。因此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已经成为当前人才培养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指出:“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实践是高等院校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一种不可或缺的途径。目前各高等院校也积极按照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通过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来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而如何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从责任认知、责任情感、责任行动、责任意志等角度积极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是当今各高等院校及社会需要深入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发挥社会实践强化大学生社会责任认知作用
大学生社会责任认知是指大学生能对自身的社会责任有清楚的认知和理解,即大学生应明确自身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应该如何担当责任及其后果和影响,这是社会责任感形成的首要条件。由于大学生从小以来接受认知教育的来源主要是学校,很少接触社会,甚至脱离社会,生活圈子单一、狭小,对社会现象所持有的看法常常只看到现象的表面,往往是一种比较肤浅的认知,无法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缺乏自己的思考和观点,更无法深入剖析和分析社会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比如对于当前食品安全、环保污染、房价飙升、腐败蔓延等典型社会问题,除了只会一味的埋怨、不满、批判之外,却没有意识到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还有其改造社会主义不容辞的责任。如何改变当前大学生社会责任认知的状况?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为大学生社会责任认知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方向指南。具体来说,就是寻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相应社会实践的契合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融入到社会实践过程中,引导大学生走出课堂,走出校园,走进基层,走进社区,树立起主人翁意识,充分利用亲近自然、深入社会的良好机会,认识国情,体察民情,拓宽视野,设身处地的感受和体验,以此来重新修正自己的片面思想,领悟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并在实践中强化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的社会责任认知。
二、发挥社会实践丰富大学生社会责任情感作用
大学生社会责任情感来源于大学生的良心,来源于对利益的需求,是大学生评价自身所履行的责任状况时产生的一种情绪体验,这是大学生担当社会责任的动力场。因而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不能仅仅停留在责任认知这一初级层面上,而应该将社会责任认知真正转化为一种社会责任情感来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在大学生心中形成一种对负责任的社会现象产生欣赏敬佩之情,对不负责任的社会现象产生厌恶痛恨之感的情绪体验。具体来说,就是在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中,注重让大学生进入企业、田间顶岗实习和劳动,让学生和下岗失业人员面对面接触,让大学生陪同孤寡老人同吃、同住生活一段时间,让大学生和贫困山区农民、失学儿童互换角色进行亲身体验,放低身段,急社会之所急,想社会之所想。通过一系列的社会实践来丰富大学生自身社会责任情感,让大学生真实感受各种类型人群的生活艰辛和苦恼,并利用这一真实的情境体验来刺激大学生内心潜在的爱心、同情心和责任心的爆发,从而形成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激发大学生积极承担历史所赋予的社会责任。
三、发挥社会实践引领大学生社会责任行动作用
大学生社会责任行动是指大学生在面对应该担当社会责任的社会情景中所做出的负责任的具体行动。这种社会责任行动是大学生对其社会责任的自觉践行、自觉担当。因而要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就应该大力引导大学生从事更多、更有意义的社会责任行动,以此来强化大学生社会责任认知和丰富大学生社会责任情感。具体来说,一是要积极开展社会责任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如“青春助力中国梦”、“爱心支教”、“无偿献血”、“环保卫士”、“关爱农民工子女”、“安全宣讲进社区”等活动,凝练社会责任主题实践活动的亮点和特色,将责任教育融入到社会实践当中,让大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自觉践行社会责任行动。二是要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充分挖掘志愿服务中的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比如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活跃着一群充满激情、心系灾民、敢于吃苦、乐于奉献的大学生志愿者;面对落水儿童,现场结成人链智慧施救的长江大学15名学生;不幸遇难的“支教玫瑰”大学生赵小亭。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等途径来积极宣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以此来充实大学生自我责任教育的效果,并通过发挥学生骨干在社会实践中的榜样力量,积极宣传社会责任、推动社会责任认同、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行动的骨干力量,引领大学生积极主动地践行社会责任行动。
四、发挥社会实践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意志作用
大学生社会责任意志是指大学生个体从思想到实际实现的心理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责任行为。而社会责任感的形成需要建立在社会责任认知、责任情感,履行责任行为的共同作用之下,同时还需要责任意志的积极参与,才能在面对分歧与矛盾时以坚强的意志来克服各种困难。具体来说,一是要在社会实践中营造良好的责任文化氛围和风气,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责任文化氛围和风气的潜移默化作用,帮助大学生在耳濡目染中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从而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意志。现实生活中,当大学生在参加社会实践时,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困难,有的时候甚至需要面对来自于各方面异样的眼光,如何突破困难重围,不但需要有扎实的理论素养,还要有强烈的责任意志来战胜挫折,超越自我,履行责任行为,才能避免出现类似老人摔倒时众人观望,无人搀扶的社会冷漠现象。二是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通过创新各种大学生社会实践方式来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运用道德的力量来进行大学生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化大学生的责任意识,坚定大学生的责任信念,从而抵制各种不利于履行责任的心理问题和思想观念的产生。总之,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四大构成要素即责任认知、责任情感、责任行为、责任意志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并在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形成过程中融为一体。而社会实践作为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不可或缺的途径,在强化大学生社会责任认知、丰富大学生社会责任情感、引领大学生社会责任行动、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意志四方面具有不可复制、无法替代的重大作用。因此,各高等院校应该积极以社会实践为主体,寻求利用社会资源的切入点,不断创新社会实践项目,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营造一个良好的实践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培养社会责任感战略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摘要]2015年6月对北方某大学的197名学生开展了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社会责任感教育状况的调查问卷,结果显示,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存在着内容陈旧、方式单一、考评方式不科学、教育者示范作用不明显、教育环境复杂等问题,从而导致了现在学生中对社会责任感认知不清、社会责任担当不足,社会责任感评价双重标准等多重问题,需要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社会责任感教育中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科学教学评价、提高教育者认识,进而达到增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社会责任感教育中的主流阵地作用。
[关键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责任感
2015年7月,教育部和中宣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其中明确指出:“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事关意识形态工作大局,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始终摆在突出位置,持之以恒、常抓不懈。”[1]可见党和政府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视。然而,一个时期以来在大学生中出现的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诸如“我爸爸是李刚”、“药家鑫案”、“复旦大学投毒案”等新闻在反映出大学生随性妄为的同时,则又彰显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社会责任感教育的缺位。面对新常态下的新一代青年学生,如何创新性地加强社会责任感教育并取得实效,成为高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迫切需要面对的新课题。为此,笔者于2015年6月就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状况展开了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一)调查对象
笔者于2015年6月,对北方某综合性大学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197名学生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社会责任感教育问题展开了问卷调查。问卷涉及理工类专业,如机械工程、轻化工程等专业、文史类专业,如哲学、经济管理等专业,年级涉及到大一至大四所有年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大学生群体较为真实的思想政治状况以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开展状况。本次共计发放问卷200份,回收197份,回收率达98.5%。其中有效问卷197份,有效率为100%。有效问卷中理工类学生144人,文史类学生53人,分别占有效问卷总数的73.1%和26.9%。其中,大一学生31人,大二学生52人,大三学生70人,大四学生44人,分别占被调查学生的15.7%、26.4%、35.6%、22.3%。另外,为了更为确切地了解不同层次大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社会责任感教育的认知,本次调查问卷同时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独生子女等不同情况的个体进行了差异比较。本次调查中,学生党员33人,占被调查学生总数的16.8%。学生干部67人,占被调查学生总数的34%。独生子女93人,占被调查学生总数的47.2%。
(二)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以问卷调查的方式为主。调查问卷的编制从高校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认知情况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社会责任感教育情况两个方面入手,并采取封闭式题目的设计方式,共23道单选题目。同时,为及时了解高校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社会责任感教育的需求,笔者还设计了3道多选题和1道开放式题目。另外,为了弥补调查问卷信息收集的限制,调查过程中还特意针对个别学生进行了访谈。同时,为了保证此次调查的真实性,还与这些学生的公共课教师、专业教师进行了座谈,以保证对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教育状况有一个真实的了解。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社会责任感教育的现实状况
为了更为确切地了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的现实状况,笔者分别从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现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社会责任感教育存在的问题,以及大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开展社会责任感教育的期待三个方面展开了调查。
(一)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现状
通过对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现状的了解,可以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教育对象,从而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目前我国高校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认识不深,对社会责任感认知不清,缺乏深入了解
在调查“您觉得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中有关于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吗”问题时,认为没有的只有7.1%,认为“有很多”或“有一些时的”占92.9%。而在涉及“您所在的高校有过社会责任感方面的教育吗”,回答“我所在学校开展了此方面教育”的仅占38.6%。针对两道题目回答的迥然不同,笔者在对以后的访谈中了解到,产生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参加调查问卷的同学并不明确社会责任感的内涵,对社会责任感也缺乏深入的了解,也说明了学校在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并没有在青年学生中入脑入心,取得实效。另外,学生上课认真听讲本身就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但是在涉及到“您觉得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时认真听讲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一种表现吗”问题时,持肯定态度的仅占34.5%。这一数据进一步说明了大学生对社会责任感认知不清,缺乏深入了解这一事实。
2.知易行难,具有一定社会责任感的同时社会责任担当不足
在涉及到“您觉得社会责任感对个人或国家的发展来说是否重要”时,72%的同学表示“很重要,社会责任感是担当,公民都应当具有社会责任感”。这反映出了大部分学生在对国家的发展上有较为强烈的国家民族责任感,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比较强烈,能够自觉地将个人的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命运连接在一起。而与社会责任感认知相比更为令人担忧的是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担当,有些大学生也能认识到社会责任感的必要性、重要性,但是在真正需要价值抉择的时候却总是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往往优先考虑个人得失、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出现了人生抉择功利化的倾向。例如,在问到“如果国家需要有人自愿去西部贫困边远地区工作,您的态度是什么?”这一问题时,竟然有1/4强的大学生表示虽然自己不想去,但是希望他人能支持国家政策的态度,而且有将近一半的大学生将不想去的原因归结为对家里亲人割舍不下,这显然是搪塞之词。
3.双重标准,在社会责任感评价上宽以待己,严于律人
在涉及到“您觉得您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吗”这一问题时,93.9%的同学认为自己“肯定是”或“有一些社会责任感”,但是在涉及到“您觉得现在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是否强烈”这一问题时,认为“当代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强烈的”仅占24.4%;另一方面,承认自己“不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人”的同学只占到6.1%,但认为“现在大学生社会责任感不强,现在的人关心自己比较多”的却占到48.7%。这说明现在的大学生对于社会责任感的道德评判标准存在着巨大的对内和对外的差别,很少有人认为自己没有社会责任感,但同时,大家又对他人的社会责任感担当产生的强烈的期盼或不满,对他人的要求高于对自身的要求,这也恰恰反映了学生以自我为中心的特点。值得关注的是,在参与调查问卷的93名独生子女中,这一倾向更加的明显。例如,认为自己有或有一些社会责任感的同学在这一群体中扩大到了94.6%,高于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而批评当代大学生社会责任感不强的比例却扩大到了55.9%,高于平均水平7.2个百分点。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社会责任感教育存在的问题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社会责任感教育中起着主流阵地的作用,面对高校学生在社会责任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笔者也对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展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内容方面在涉及到“您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逃课现象突出的原因是什么?”这一问题时,39.1%的同学认为“内容枯燥,没意思”,占比最高。这一调查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在教育内容方面,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存在着内容空洞、没有实例的现象,一方面没能对社会责任感进行很好地诠释,另外一方面也说明思想政治理论课内容不够生动,不能够很好地吸引学生。
2.教育方法方面在涉及到“您觉得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授课方法吸引人吗?”这一问题时,表示“非常吸引我”的学生仅占25.4%。在进一步了解学生都是通过什么途径接受社会责任感教育或者其他思想政治教育时,有近七成的学生表示所在学校开展社会责任感教育或其他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还仅限于“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按书本内容传授”,结合上表的统计数据,说明这种灌输式的社会责任感教育所取得的效果十分有限。在涉及到“您觉得您们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网络课程有实际效果吗”这一问题时,只有25.89%的同学认为有效果,而一半以上的同学认为这只是在走形式,甚至有将近20.3%的同学认为“没有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网络课程”,这与笔者对该校的了解到的情况并不一致。以上调查表明,在教育方法方面,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存在着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授课方法老套古板,不能与时俱进;
二是灌输式授课方法仍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主要教学方法;
三是存在着新瓶装老酒的浅层次创新问题,只在形式上被动改变,但并未进行深入的教学改革,不能真正吸引学生。
3.考核评价方面在涉及到“你觉得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有意义吗”这一问题时,有近三成的同学认为“没有意义,考试成绩高低体现不了思想政治觉悟的高低”。这说明现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核评价体现并不科学,一大部分学生对于这种评价方式并不能够完全认可。
4.教育者方面在涉及到“您觉得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负责吗?”这一问题时,绝大多数同学给予了肯定的回答,只有2.54%的学生认为不负责任,说明教育者在职责的履行上是到位的,是认真的,但在随后的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建议征求问题中,有16%的同学希望教育者能够多关心学生,以学生为本,倾听学生的所思所想,以身作则,起到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5.教育环境方面在涉及到“您觉得什么原因造成了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淡化”,认为是家庭因素的占14.21%,认为是社会因素的占57.87%,认为是个人因素的占22.34%,认为是学校因素的仅占5.58%。近六成的学生认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淡化的原因是“社会上没有责任感的人较多,并且也没有什么负面评价”。可见,正是由于社会道德环境恶化,社会上一些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人并未得到应有惩罚,使得大学生产生了不负责任的投机心理。这也与后面大学生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开展社会责任感教育的期待的访谈结果不谋而合。在征求学生对学校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建议中,一大部分学生表达了社会责任感教育没有用、走形式,社会上吃不开,一部分学生觉得学校教育与社会实际产生巨大差异,导致无所适从。由此可见,社会教育环境的恶化,已经使一部分学生对德育教育产生了抵触心理,对道德规范到法律规范均产生了质疑。
(三)大学生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开展社会责任感教育的期待
为了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社会责任感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笔者在本次调查问卷中还对大学生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开展社会责任感教育的期待进行了调查:
1.教育内容要生动活泼、切合实际为了针对社会责任感教育中教育内容方面出现的种种问题,笔者对高校学生期望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应包括哪些方面做出了调查(见表1所示)。调查表明,公民道德教育、价值观教育、传统美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历史教育等受到了青年学生的欢迎,希望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社会责任感教育中予以突出。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育、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生态教育、人生目的教育、时事教育等还应当改善内容,采用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从而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对社会责任感教育的价值引导。
2.教育方法要加强互动,突出实践针对高校中存在的社会责任感教育方式方法问题,笔者也在问卷中对在校的学生进行了调查,在涉及到“您最期望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采用什么样的授课方式”这一问题时,“教师和学生互动的授课方式”占比最高,达到了67.5%,这一数据再一次显示了改变传统刻板的授课方式,对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有着显著的作用。而另一方面,在涉及到“您对您们学校的社会责任感有何建议”这一问题时,75名同学给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其中近半数的同学希望加强社会责任感教育要从实践着手。而说得多做得少,成为了社会责任感教育虚化、弱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涉及到“您觉得下列哪种内容的社会实践最能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这一问题时,选择“事迹报告会”的占17.26%,选择“参观工厂农村”的占30.46%,选择“到孤儿院或福利院做义工”的占51.78%,从数据上我们可以看出,选择被动接受要少于选择边走边看的,选择边走边看的要少于选择实际行动的,实践参与程度与社会责任感教育的效果成正相关。
3.考核方式要科学合理,令人信服在涉及到“您最期望思想政治理论课采用什么样的考核方式”这一问题时,只有不到一成的同学选择闭卷考试,有40%的同学希望通过自己查阅资料撰写论文的方式进行,还有24%的同学希望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另有26%的同学认为学生之间相互打分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一个人的思想政治理论状况。
4.教育者要以人为本,以身作则在涉及到“您觉得学校进行的社会责任感教育为何起不到实效”(多选)这一问题时,有69.04%的同学认为在社会责任感教育中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60.41%的同学认为教育者“不懂学生心理,矮化学生的责任行为”,63.45%的同学觉得教育者在社会责任感教育中“照本宣科、观念陈旧”,还有58.37%的同学社会责任感教育起不到实效的原因是“一味地强调学生对国家社会负责,教育者却不能为学生负责、考虑”。这些数据都说明了我们的教育者在社会责任感教育中的感染力、号召力不够,在社会责任感教育中还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三、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存在着内容陈旧、方式单一、考评方式不科学、教育者示范作用不明显、教育环境复杂等问题,从而导致了现在学生中对社会责任感认知不清、社会责任担当不足,社会责任感评价双重标准等多重问题,需要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社会责任感教育中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科学教学评价、提高教育者认识,进而达到增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社会责任感教育中的主流阵地作用。总之,为了解决高校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上存在的种种问题,为国家培养、输出更加有担当、有责任感的人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全方位改革迫在眉睫,需要引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工作者的高度关注。
[参考文献]
[1]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的通知[EB/OL].(2015-7-27)[201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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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感是高级道德情感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对人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要求越来越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责任感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供应链与中小企业社会责任
供应链通过准入管理、绩效考评与监督、相互信任以及沟通协商等机制影响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能力。
(1)供应链准入管理。按照供应链核心企业确定的CSR准则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是中小企业进入供应链体系并成为其中节点的必要条件。
(2)相互信任机制。供应链信任是基于个体相互信任基础上的群体信任,具有群体传递性,信任的利益与风险并存。
(3)CSR绩效考评与监督机制。一方面,核心企业通过CSR审计,监督上下游企业的行为,使之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另一方面,成员企业也可以监督核心企业的行为,监督核心企业的规则制定。
(4)沟通与协商机制。供应链成员企业之间,特别是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形成主动、互动、联动的社会责任沟通与协调机制,是促进社会责任目标实现的重要条件。
二、产业集群与中小企业社会责任
产业集群是指在某一特定产业领域中,大量相互关联或竞争的企业及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并形成强劲、持续的竞争优势的现象。产业集群治理机制及其对中小企业CSR的影响根据各种机制在产业集群中发挥作用的不同,可以将产业集群的治理机制分为利益分配机制、竞争与合作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沟通协调机制等。
(1)利益分配机制。企业利益分配通常遵循几个原则:差异性、互生共存以及公平互惠原则。
(2)竞争与合作机制。竞争机制是指通过适度竞争,实现集群企业的活力和效率。合作机制是指集群企业之间通过共享资源、设施、政策,加强彼此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更好地实现互利共赢。
(3)激励约束机制。政府通过制定可行的激励措施来刺激集群内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激励机制通常包括价格、订单、声誉和信息激励。
(4)沟通协调机制。集群企业产业分工不明确、信息不对称和企业本身的自利性使得集群企业间需要在交易和合作方面进行沟通与协调。总之,通过利益分配、竞争合作、激励约束、沟通协调等治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不仅推动中小企业CSR行为规范和共同CSR议题的形成,而且还有助于增强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三、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及比较
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是为了确保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良性发展而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组织建设。CSR行为准则的制定、CSR推进和监管、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一)四种典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
1.地方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同时发挥政府行政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金融和财政优惠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以一定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倡导,推动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行业协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行业协会不仅是联系行业内企业、企业与市场的中介,还是联系行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既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主要制定者,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推动者和监督者。此外,行业协会还通过组织中小企业CSR培训及经验交流,增强中小企业CSR意识和履责能力。
3.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供应链核心企业负责制定供应链所需遵循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和外部守则,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从整体管理层面看,关键是建立一种整体的社会责任认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致的CSR守则和规范,然后严格地去执行。在该模式下,政府、社会可以通过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引导、监督和评价,进而推动整个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4.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相关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较弱,缺乏相应的监管;另外,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绩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等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相应的资源等等,唯有经营者做到了这些,才能够真正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
(二)管理模式比较
1.在不同模式下CSR参与主体扮演角色及所发挥作用不同
(1)CSR行为准则由谁制定的,该准则会体现谁的意图或需要。
(2)在不同模式下,推动并监督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及措施手段会有所不同。
(3)在不同模式下,中小企业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考评机制也不同。例如在行业协会主导型管理模式下,各个企业之间必须遵守行业标准来对各自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披露。
2.四种模式各有其管理困境
(1)GDP主导的政绩观、地方保护主义及政府职能转型等与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存在矛盾。
(2)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而非政府的推动、监督作用,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实现机制的重要任务。
(3)CSR利益和贡献的非对称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供应链中中小企业CSR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4)目前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受制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绩效,仍把生存问题放在首位,因此只是选择那些不得不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四、结论和建议
1.各地应根据当地行业协会成熟度、供应链发展水平、政策法规完善性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等选择适合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
2.各地政府首先应该从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来强化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可行性研究。
3.随着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在引导、监督、协调、服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对利益和责任的不对称性给予补偿。首先,发挥核心企业的组织、引导、监督作用,并与成员企业共同协商制定供应链CSR战略目标。第二,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将社会责任标准与价格、供货时效等传统准则有机结合,建立合理的供应链CSR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核心企业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和考评体系,规范各成员企业的CSR行为,打造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一、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及比较
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是为了确保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良性发展而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组织建设。CSR行为准则的制定、CSR推进和监管、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一)四种典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
1.地方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同时发挥政府行政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金融和财政优惠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以一定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倡导,推动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行业协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行业协会不仅是联系行业内企业、企业与市场的中介,还是联系行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既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主要制定者,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推动者和监督者。此外,行业协会还通过组织中小企业CSR培训及经验交流,增强中小企业CSR意识和履责能力。
3.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供应链核心企业负责制定供应链所需遵循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和外部守则,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从整体管理层面看,关键是建立一种整体的社会责任认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致的CSR守则和规范,然后严格地去执行。在该模式下,政府、社会可以通过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引导、监督和评价,进而推动整个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4.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相关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较弱,缺乏相应的监管;另外,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绩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等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相应的资源等等,唯有经营者做到了这些,才能够真正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
(二)管理模式比较
1.在不同模式下CSR参与主体扮演角色及所发挥作用不同
(1)CSR行为准则由谁制定的,该准则会体现谁的意图或需要。
(2)在不同模式下,推动并监督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及措施手段会有所不同。
(3)在不同模式下,中小企业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考评机制也不同。例如在行业协会主导型管理模式下,各个企业之间必须遵守行业标准来对各自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披露。2.四种模式各有其管理困境(1)GDP主导的政绩观、地方保护主义及政府职能转型等与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存在矛盾。
(2)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而非政府的推动、监督作用,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实现机制的重要任务。
(3)CSR利益和贡献的非对称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供应链中中小企业CSR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4)目前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受制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绩效,仍把生存问题放在首位,因此只是选择那些不得不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二、结论和建议
1.各地应根据当地行业协会成熟度、供应链发展水平、政策法规完善性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等选择适合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
2.各地政府首先应该从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来强化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可行性研究。
3.随着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在引导、监督、协调、服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对利益和责任的不对称性给予补偿。首先,发挥核心企业的组织、引导、监督作用,并与成员企业共同协商制定供应链CSR战略目标。第二,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将社会责任标准与价格、供货时效等传统准则有机结合,建立合理的供应链CSR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核心企业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和考评体系,规范各成员企业的CSR行为,打造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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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经济全球化,市场国际化的大趋势,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对人的社会责任感,时代使命感的要求越来越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责任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及比较
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是为了确保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良性发展而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组织建设。CSR行为准则的制定、CSR推进和监管、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一)四种典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
1.地方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同时发挥政府行政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金融和财政优惠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以一定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倡导,推动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行业协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行业协会不仅是联系行业内企业、企业与市场的中介,还是联系行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既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主要制定者,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推动者和监督者。此外,行业协会还通过组织中小企业CSR培训及经验交流,增强中小企业CSR意识和履责能力。
3.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供应链核心企业负责制定供应链所需遵循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和外部守则,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从整体管理层面看,关键是建立一种整体的社会责任认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致的CSR守则和规范,然后严格地去执行。在该模式下,政府、社会可以通过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引导、监督和评价,进而推动整个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4.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相关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较弱,缺乏相应的监管;另外,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绩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等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相应的资源等等,唯有经营者做到了这些,才能够真正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
(二)管理模式比较
1.在不同模式下CSR参与主体扮演角色及所发挥作用不同
(1)CSR行为准则由谁制定的,该准则会体现谁的意图或需要。
(2)在不同模式下,推动并监督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及措施手段会有所不同。
(3)在不同模式下,中小企业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考评机制也不同。例如在行业协会主导型管理模式下,各个企业之间必须遵守行业标准来对各自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披露。2.四种模式各有其管理困境(1)GDP主导的政绩观、地方保护主义及政府职能转型等与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存在矛盾。
(2)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而非政府的推动、监督作用,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实现机制的重要任务。
(3)CSR利益和贡献的非对称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供应链中中小企业CSR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4)目前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受制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绩效,仍把生存问题放在首位,因此只是选择那些不得不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二、结论和建议
1.各地应根据当地行业协会成熟度、供应链发展水平、政策法规完善性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等选择适合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
2.各地政府首先应该从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来强化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可行性研究。
3.随着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在引导、监督、协调、服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对利益和责任的不对称性给予补偿。首先,发挥核心企业的组织、引导、监督作用,并与成员企业共同协商制定供应链CSR战略目标。第二,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将社会责任标准与价格、供货时效等传统准则有机结合,建立合理的供应链CSR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核心企业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和考评体系,规范各成员企业的CSR行为,打造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1企业社会责任概说
只有在正确认识了何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前提之下,才有可能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正确地分层与激励实践。鉴于此,将企业社会责任之内涵与特性,归纳为以下3点。
1.1企业社会责任实为企业对负外部性之持续补偿
外部性有正负之分,其中,负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该个体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正外部性则反之。各国解决负外部性问题最常用的方式是征税与补贴,即对负外部性征收税费,对正外部性给予补贴。然而,负外部性从慢慢集聚到最终爆发间往往存在较长的时间间隔,因此补贴(包括补偿)并不能较为准确和快速地给予应对。例如,某些农药生产企业在农村租地生产,难免在生产过程中向空气、地下和水源排放一定量的有害物质,类似的环境污染行为自生产开始就存在,但是周围村民却需要在污染达到较大的程度时才会发现,而此时,对周围村民的补偿、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仅靠企业所交税款是很难满足的,而政府最终成为类似环境污染的埋单人。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企业的负外部性存在于企业的整个存续过程中,但是负外部性的大面积爆发却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爆发时仅靠企业所缴税款往往难以满足对负外部性的补偿,因此,激励企业积极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其实质就是通过日常的践行社会责任行为,不断地对企业负外部性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以避免负外部性的集中爆发。例如,在上文例子中,企业可以定期对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土质和水质进行检测监控,给予企业周边农户一定的健康补助甚至资助其搬迁至其他地区,通过这些行为,从一开始就对负外部性给予补偿而避免环境污染加剧危害周边环境和村民。
1.2实践企业社会责任是对股东利益负责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对传统经济学观点的否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遵循了“公司唯须对其股东负责,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其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的法则”这一观点。因为,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一可为企业长远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二可以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具体说来,企业实践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效的提升其公众知名度、公信力,可以更加容易地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这些都有利于其长期的经营;除此之外,从补偿负外部性这一角度出发,还能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减低股东利益受损的可能。例如,企业如果提升员工工作环境,短期内这种行为可能让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和股东收益减少,但是良好的工作环境也会使得员工职业病发病率降低,而职业病率的降低,就使得该企业无需支付大笔职业病治疗补偿金甚至政府罚款,如此一来,反而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
1.3企业社会责任是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综合体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一项单纯的法律义务或者道德义务,而是其二者的结合,这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具体要求,诸如企业保护环境、满足员工和消费者的需求等,既有来自法律的要求,同时也有源自道义的要求,只不过二者在具体要求标准上有所不同而已。法定义务是对行为人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因此,企业首先应当履行法定的义务,以保证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其次,企业社会责任还要求企业不囿于法律的最低要求,而应志存高远,为公共利益的维持与提升尽力。同时,从实践的角度来看,道德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相较于前述法律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硬约束”来说,是一种“软约束”,即该类义务是超于法律法规的道德要求,即使企业不履行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会面临舆论的谴责,因为对这类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更需要巧妙的激励方式。
2企业社会责任类型的层次划分
2.1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的必然性分析
学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促进方式鲜有条框清晰的划分,笔者认为虽然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为员工、消费者、社会公共利益及环境等非股东的利益相关者争取利益,但是这些利益相关者在具体的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要素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例如企业为了增产,可以通过在生产环节上的硬件投入来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以期员工能够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4];而为了获取外在的舆论和政府支持,则可以通过对社会的捐助、支持福利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来实现[5]。上述的两个例子虽然都是企业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来获取对自己有利的盈利条件,但是可以看出,企业对于员工工作环境的投入较之于对社会的捐助,由于前项投入能够更加直接的刺激企业生产获益,因而企业会更加主动于此项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和获益方式等要素上的差别,使得企业在履行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时会存在主动性、投入程度、投入方式等方面的差别。因此,对于促进不同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其层次的划分就显得非常重要。
2.2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划分研究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层次的划分,学界也各有说法。JamesJBrummer及其支持者将之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与社会责任。但这种划分方式在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难有实效,原因在于若将企业社会责任中法律与道德责任完全分离,则对于道德层面的责任实难操作而使实践陷入僵局。此外,我国著名学者卢代富教授将企业社会责任区分为中小型企业、国有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该种划分更多的基于对当前我国国情之分析,考虑到了不同企业之间的经济辐射带范围,以及因不同的盈利心态而产生的不同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笔者在本文所采取的划分方式将不同以上两种,其划分之依据,是上文中举出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内容上的不同的结论。具体来说,是指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下两个层次,即: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首先,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员工、消费者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例如员工的工资福利、工作环境,消费者接受的服务和产品、享受的售后服务等。其次,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社会的公共利益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具体来说,主要是指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之所以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此两个层次,具体原因主要如下。
(1)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程度不同。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主要是对员工和消费者的有关责任,其中与员工有关的责任,直接关系到员工待遇的优劣,也势必会通过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直接影响企业的赢利,甚至会影响到企业需要承担的因员工罢工而造成经济损失风险的大小;与消费者有关的责任中,由于消费者是企业最主要的消费市场承载者,对消费者的满足程度,将直接影响到企业销售链的存在与否,进而决定着企业的营利状况。而反观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无论是与政府的良好沟通从而获得较好的投资经营环境,通过社会捐助、慈善事业获得较好的社会评价,还是有效进行环境保护等,都无法将这些效益较为直接迅速地转化为企业的经济利益。
(2)企业社会责任投资的收益方式不同。在这两类企业社会责任中,企业因其投入而获取利益的方式和途径存在差别。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需要企业投入以改善员工的待遇、增加消费者福利,这些投入,将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以及企业消费群体的规模及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可以说,这一类投入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经济利益的增减。而对于与公共生活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则不同,这方面的投入,其直接目的并不是实现企业的利润,而是为了改善企业生存的大环境,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服务。虽然这一类投入的直接受益人也包含企业员工、消费者等,但更多的受益人可能是与企业并无直接经济联系的社会大众。因而从浅层面来看,企业并不能较好地从这类投入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类投入能够带来良好的企业外部环境,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便利。
(3)认识态度不同。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两层划分内容具有以上的两个特点,使得一个企业在现实的投入中对于与市场有关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会出现较为明显的偏差,对于能够带来直接经济利益的那一部分自然会比较主动地投入,而对于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那一部分则不同,不仅仅是因为看不到较为直接的经济利益,更因为搭便车原理,使得企业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量较少,从而影响企业外部环境,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如何激励企业对于这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也是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3分层激励机制探析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问题,各国普遍采取将那些企业必须承担的最低限度的社会责任,通过立法确定下来以便强制企业履行;而就人们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高标准、严要求”,则通过政策号召、舆论、企业自律等方式来促使企业履行。但无论是何种方式,这种“义务上的附加”只会对企业形成压力,且过度的义务附加还可能使企业产生对抗。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方式来激励企业而非一味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尤其需要重视的问题。
3.1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的认识转变
长久以来,一些学者在“激励”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上存在着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他们一方面认同企业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正相关关系,另一方面则直接以舆论引导或者影响立法来“强制”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他们在这些认识上的“连贯性”却往往造成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脱节,特别是在企业自身看来,通过立法方式强制要求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又标榜承担这些责任有助于其盈利,这使得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的企业陷入了一个逻辑怪圈:强制要求其必须履行的义务,缘何又会为其自身带来利益?为什么不是给拥有强制力的一方带来利益呢?固然,通过义务附加,可以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容易引发对抗。由此一来,这些学者的“激励”行为反而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如何寻找到一条既能满足各方利益,又能让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道路,是当下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重心。
3.1.1对于“激励”的分析
激励有激发和鼓励的意思,它意味着能够较为有效地激发出主体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借鉴管理学上关于激励的相关理论,我们可以对本文中“激励”的含义做如下理解:
(1)激励应当是双方目标的结合。这指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设定上,不仅要包含有员工、消费者、其他方面的公共利益的需求,而且也应当包含有企业获利的可能性。这也就是激励之于义务附加的优势所在,即能够使企业自身较为主动地去履行社会责任。
(2)激励需具有引导性。无论激励措施如何施行,只有当这些激励转化为被激励对象的自觉愿望,激励的效果才能有效发挥。基于激励的第一个特性,企业自身在了解到利益存在的可能性之后,才会由此来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这也是激励作用于企业,区别于其他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
(3)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在具体的实践中,除了对被激励对象符合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奖励之外,还应当对违背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例如,我国《产品质量法》中不仅规定了企业可以自愿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获得特定产品的质量认证证书;同时,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则会对其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处罚。这样的类似行为,就能够从双向克服主体间“搭便车”的心理,激发企业自身的主观积极性,较好地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绩效。
3.1.2对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的两种具体形式
基于上文中对激励内涵的分析,笔者认为,激励产生实效,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直接激励行为。这种行为区别于单纯的强制和呼吁等,其本身含有对企业实施特定行为的鼓励,也正因为如此,企业能够较为主动地实施。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这一法律条文内容本身含有对于某些特定企业行为的鼓励,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与企业利益直接联系,即主动实施节能措施的企业能够获得税收优惠。间接激励行为。所谓间接激励即是一种含蓄的、非直接的形式,即间接激励行为往往以企业践行了一定程度的企业社会责任为前提,更是一种事后的肯定与鼓励,以形成榜样效应使其他企业效仿。例如《京华时报》举办的“2011年度京华公益奖评选”中就设有“优秀企业公民奖”①,专门用于嘉奖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这些类似评奖活动,对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是一种肯定的评价,并且能让其收获一定的企业影响力、外部良好评价等,获奖企业之行为必为其他企业所效仿,从而推动整个社会之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3.2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方式
通常而言,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法主要有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公众舆论、道德、市场机制、政府调控、行业自律等。依据上文所述的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以及激励的两种形式的理论,结合中国当前的立法和社会实际情况,笔者在具体的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当中,提出了以下建议。
(1)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在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其主要的责任对象包含有员工、消费者等,这些责任对象是企业在运行乃至与企业有关的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相关者。企业对员工的待遇决定着员工自身与家庭的存续,同时员工的工作状况决定着企业自身的存续;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售后服务的质量高低,则会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利益产生影响,同时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则保证了企业营利与再生产的进行。由此观之,当前的现状是那些涉及最低层次的法律与道德之人权要求,例如员工基本待遇、产品最低质量保证等,已然被社会所共知而无需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唯需对那些敢于超越此最低标准,不断提升员工、消费者待遇的企业给予鼓励以示激励。因此,对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应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即无论是公众的舆论行为、市场机制的作用还是行业的自律,都应当探索一种利益指向明确的方法来促使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让企业形成一种这样的思维,即自我对该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可以更好地获取经济利益。例如,行业协会对于本协会成员的评比、颁发证书的行为,不仅是对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加以肯定,更可以起到较为有效的榜样作用,使其他企业也积极效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2)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直接激励为主。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福利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以及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环境保护行为。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自身营利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因此大多数企业怠于履行;同时,考虑到法律、行政手段虽然可以在短时间能起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作用,但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不紧密,企业在强制力的压力下,难以反思其自身行为,反而可能会埋怨国家、政府,不利于其长期有效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基于以上两点的考虑,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应当以直接激励为最主要手段。这就要求国家、政府在立法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到企业营利,通过对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体的奖励,来激励其他企业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例如,我国各地为了合理充分利用电能以及保证碳排放量达标,相继出台了关于企业在夜间用电的优惠政策,这样就不仅保证了环境保护的有效性,同时也给予了遵循其要求的企业一定的利益。此外,对于公众舆论、市场机制作用、行业自律等缺乏强制力的激励方式,则更加应当注意到其激励效果。最后,公众、行业自身则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导向工作,在保证最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之中谋求自我利益的满足,这样才能较好地实现企业满足公共利益的激励。
4结语
当前的中国,正经历着继改革开放以来的又一次社会转型,企业社会责任对于缓解企业与社会成员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如何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而非要求企业负担更多之义务,当是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并期望其能够实现的专家、学者的共同目标。笔者通过前文分析,力图构建一套初步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但困于学识与实践经验上的不足,仅求能以此文抛砖引玉,期待学术界和实务领域的深入探索,借鉴而超越他国,确定出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机制的最优体系构架,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系统,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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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有助于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能更准确地定位自己的角色,提高自身竞争力,摆正与社会各利益相关体的关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1企业社会责任概说
只有在正确认识了何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前提之下,才有可能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正确地分层与激励实践。鉴于此,将企业社会责任之内涵与特性,归纳为以下3点。
1.1企业社会责任实为企业对负外部性之持续补偿
外部性有正负之分,其中,负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该个体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正外部性则反之。各国解决负外部性问题最常用的方式是征税与补贴,即对负外部性征收税费,对正外部性给予补贴。然而,负外部性从慢慢集聚到最终爆发间往往存在较长的时间间隔,因此补贴(包括补偿)并不能较为准确和快速地给予应对。例如,某些农药生产企业在农村租地生产,难免在生产过程中向空气、地下和水源排放一定量的有害物质,类似的环境污染行为自生产开始就存在,但是周围村民却需要在污染达到较大的程度时才会发现,而此时,对周围村民的补偿、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仅靠企业所交税款是很难满足的,而政府最终成为类似环境污染的埋单人。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企业的负外部性存在于企业的整个存续过程中,但是负外部性的大面积爆发却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爆发时仅靠企业所缴税款往往难以满足对负外部性的补偿,因此,激励企业积极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其实质就是通过日常的践行社会责任行为,不断地对企业负外部性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以避免负外部性的集中爆发。例如,在上文例子中,企业可以定期对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土质和水质进行检测监控,给予企业周边农户一定的健康补助甚至资助其搬迁至其他地区,通过这些行为,从一开始就对负外部性给予补偿而避免环境污染加剧危害周边环境和村民。
1.2实践企业社会责任是对股东利益负责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对传统经济学观点的否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遵循了“公司唯须对其股东负责,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其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的法则”这一观点。因为,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一可为企业长远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二可以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具体说来,企业实践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效的提升其公众知名度、公信力,可以更加容易地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这些都有利于其长期的经营;除此之外,从补偿负外部性这一角度出发,还能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减低股东利益受损的可能。例如,企业如果提升员工工作环境,短期内这种行为可能让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和股东收益减少,但是良好的工作环境也会使得员工职业病发病率降低,而职业病率的降低,就使得该企业无需支付大笔职业病治疗补偿金甚至政府罚款,如此一来,反而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
1.3企业社会责任是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综合体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一项单纯的法律义务或者道德义务,而是其二者的结合,这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具体要求,诸如企业保护环境、满足员工和消费者的需求等,既有来自法律的要求,同时也有源自道义的要求,只不过二者在具体要求标准上有所不同而已。法定义务是对行为人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因此,企业首先应当履行法定的义务,以保证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其次,企业社会责任还要求企业不囿于法律的最低要求,而应志存高远,为公共利益的维持与提升尽力。同时,从实践的角度来看,道德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相较于前述法律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硬约束”来说,是一种“软约束”,即该类义务是超于法律法规的道德要求,即使企业不履行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会面临舆论的谴责,因为对这类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更需要巧妙的激励方式。
2企业社会责任类型的层次划分
2.1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的必然性分析
学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促进方式鲜有条框清晰的划分,笔者认为虽然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为员工、消费者、社会公共利益及环境等非股东的利益相关者争取利益,但是这些利益相关者在具体的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要素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例如企业为了增产,可以通过在生产环节上的硬件投入来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以期员工能够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4];而为了获取外在的舆论和政府支持,则可以通过对社会的捐助、支持福利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来实现[5]。上述的两个例子虽然都是企业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来获取对自己有利的盈利条件,但是可以看出,企业对于员工工作环境的投入较之于对社会的捐助,由于前项投入能够更加直接的刺激企业生产获益,因而企业会更加主动于此项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和获益方式等要素上的差别,使得企业在履行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时会存在主动性、投入程度、投入方式等方面的差别。因此,对于促进不同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其层次的划分就显得非常重要。
2.2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划分研究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层次的划分,学界也各有说法。JamesJBrummer及其支持者将之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与社会责任。但这种划分方式在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难有实效,原因在于若将企业社会责任中法律与道德责任完全分离,则对于道德层面的责任实难操作而使实践陷入僵局。此外,我国著名学者卢代富教授将企业社会责任区分为中小型企业、国有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该种划分更多的基于对当前我国国情之分析,考虑到了不同企业之间的经济辐射带范围,以及因不同的盈利心态而产生的不同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笔者在本文所采取的划分方式将不同以上两种,其划分之依据,是上文中举出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内容上的不同的结论。具体来说,是指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下两个层次,即: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首先,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员工、消费者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例如员工的工资福利、工作环境,消费者接受的服务和产品、享受的售后服务等。其次,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社会的公共利益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具体来说,主要是指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之所以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此两个层次,具体原因主要如下。
(1)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程度不同。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主要是对员工和消费者的有关责任,其中与员工有关的责任,直接关系到员工待遇的优劣,也势必会通过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直接影响企业的赢利,甚至会影响到企业需要承担的因员工罢工而造成经济损失风险的大小;与消费者有关的责任中,由于消费者是企业最主要的消费市场承载者,对消费者的满足程度,将直接影响到企业销售链的存在与否,进而决定着企业的营利状况。而反观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无论是与政府的良好沟通从而获得较好的投资经营环境,通过社会捐助、慈善事业获得较好的社会评价,还是有效进行环境保护等,都无法将这些效益较为直接迅速地转化为企业的经济利益。
(2)企业社会责任投资的收益方式不同。在这两类企业社会责任中,企业因其投入而获取利益的方式和途径存在差别。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需要企业投入以改善员工的待遇、增加消费者福利,这些投入,将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以及企业消费群体的规模及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可以说,这一类投入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经济利益的增减。而对于与公共生活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则不同,这方面的投入,其直接目的并不是实现企业的利润,而是为了改善企业生存的大环境,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服务。虽然这一类投入的直接受益人也包含企业员工、消费者等,但更多的受益人可能是与企业并无直接经济联系的社会大众。因而从浅层面来看,企业并不能较好地从这类投入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类投入能够带来良好的企业外部环境,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便利。
(3)认识态度不同。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两层划分内容具有以上的两个特点,使得一个企业在现实的投入中对于与市场有关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会出现较为明显的偏差,对于能够带来直接经济利益的那一部分自然会比较主动地投入,而对于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那一部分则不同,不仅仅是因为看不到较为直接的经济利益,更因为搭便车原理,使得企业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量较少,从而影响企业外部环境,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如何激励企业对于这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也是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3分层激励机制探析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问题,各国普遍采取将那些企业必须承担的最低限度的社会责任,通过立法确定下来以便强制企业履行;而就人们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高标准、严要求”,则通过政策号召、舆论、企业自律等方式来促使企业履行。但无论是何种方式,这种“义务上的附加”只会对企业形成压力,且过度的义务附加还可能使企业产生对抗。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方式来激励企业而非一味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尤其需要重视的问题。
3.1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的认识转变
长久以来,一些学者在“激励”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上存在着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他们一方面认同企业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正相关关系,另一方面则直接以舆论引导或者影响立法来“强制”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他们在这些认识上的“连贯性”却往往造成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脱节,特别是在企业自身看来,通过立法方式强制要求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又标榜承担这些责任有助于其盈利,这使得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的企业陷入了一个逻辑怪圈:强制要求其必须履行的义务,缘何又会为其自身带来利益?为什么不是给拥有强制力的一方带来利益呢?固然,通过义务附加,可以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容易引发对抗。由此一来,这些学者的“激励”行为反而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如何寻找到一条既能满足各方利益,又能让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道路,是当下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重心。
3.1.1对于“激励”的分析
激励有激发和鼓励的意思,它意味着能够较为有效地激发出主体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借鉴管理学上关于激励的相关理论,我们可以对本文中“激励”的含义做如下理解:
(1)激励应当是双方目标的结合。这指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设定上,不仅要包含有员工、消费者、其他方面的公共利益的需求,而且也应当包含有企业获利的可能性。这也就是激励之于义务附加的优势所在,即能够使企业自身较为主动地去履行社会责任。
(2)激励需具有引导性。无论激励措施如何施行,只有当这些激励转化为被激励对象的自觉愿望,激励的效果才能有效发挥。基于激励的第一个特性,企业自身在了解到利益存在的可能性之后,才会由此来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这也是激励作用于企业,区别于其他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
(3)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在具体的实践中,除了对被激励对象符合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奖励之外,还应当对违背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例如,我国《产品质量法》中不仅规定了企业可以自愿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获得特定产品的质量认证证书;同时,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则会对其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处罚。这样的类似行为,就能够从双向克服主体间“搭便车”的心理,激发企业自身的主观积极性,较好地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绩效。
3.1.2对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的两种具体形式
基于上文中对激励内涵的分析,笔者认为,激励产生实效,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直接激励行为。这种行为区别于单纯的强制和呼吁等,其本身含有对企业实施特定行为的鼓励,也正因为如此,企业能够较为主动地实施。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这一法律条文内容本身含有对于某些特定企业行为的鼓励,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与企业利益直接联系,即主动实施节能措施的企业能够获得税收优惠。间接激励行为。所谓间接激励即是一种含蓄的、非直接的形式,即间接激励行为往往以企业践行了一定程度的企业社会责任为前提,更是一种事后的肯定与鼓励,以形成榜样效应使其他企业效仿。例如《京华时报》举办的“2011年度京华公益奖评选”中就设有“优秀企业公民奖”①,专门用于嘉奖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这些类似评奖活动,对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是一种肯定的评价,并且能让其收获一定的企业影响力、外部良好评价等,获奖企业之行为必为其他企业所效仿,从而推动整个社会之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3.2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方式
通常而言,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法主要有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公众舆论、道德、市场机制、政府调控、行业自律等。依据上文所述的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以及激励的两种形式的理论,结合中国当前的立法和社会实际情况,笔者在具体的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当中,提出了以下建议。
(1)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在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其主要的责任对象包含有员工、消费者等,这些责任对象是企业在运行乃至与企业有关的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相关者。企业对员工的待遇决定着员工自身与家庭的存续,同时员工的工作状况决定着企业自身的存续;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售后服务的质量高低,则会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利益产生影响,同时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则保证了企业营利与再生产的进行。由此观之,当前的现状是那些涉及最低层次的法律与道德之人权要求,例如员工基本待遇、产品最低质量保证等,已然被社会所共知而无需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唯需对那些敢于超越此最低标准,不断提升员工、消费者待遇的企业给予鼓励以示激励。因此,对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应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即无论是公众的舆论行为、市场机制的作用还是行业的自律,都应当探索一种利益指向明确的方法来促使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让企业形成一种这样的思维,即自我对该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可以更好地获取经济利益。例如,行业协会对于本协会成员的评比、颁发证书的行为,不仅是对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加以肯定,更可以起到较为有效的榜样作用,使其他企业也积极效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2)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直接激励为主。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福利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以及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环境保护行为。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自身营利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因此大多数企业怠于履行;同时,考虑到法律、行政手段虽然可以在短时间能起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作用,但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不紧密,企业在强制力的压力下,难以反思其自身行为,反而可能会埋怨国家、政府,不利于其长期有效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基于以上两点的考虑,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应当以直接激励为最主要手段。这就要求国家、政府在立法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到企业营利,通过对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体的奖励,来激励其他企业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例如,我国各地为了合理充分利用电能以及保证碳排放量达标,相继出台了关于企业在夜间用电的优惠政策,这样就不仅保证了环境保护的有效性,同时也给予了遵循其要求的企业一定的利益。此外,对于公众舆论、市场机制作用、行业自律等缺乏强制力的激励方式,则更加应当注意到其激励效果。最后,公众、行业自身则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导向工作,在保证最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之中谋求自我利益的满足,这样才能较好地实现企业满足公共利益的激励。
4结语
当前的中国,正经历着继改革开放以来的又一次社会转型,企业社会责任对于缓解企业与社会成员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如何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而非要求企业负担更多之义务,当是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并期望其能够实现的专家、学者的共同目标。笔者通过前文分析,力图构建一套初步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但困于学识与实践经验上的不足,仅求能以此文抛砖引玉,期待学术界和实务领域的深入探索,借鉴而超越他国,确定出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机制的最优体系构架,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系统,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概念
所谓社会责任会计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财务资料,以监督其是否真实、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应该由国家审计部门来进行,应该属于依靠国家力量强制进行的审计,这是确保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真正实现的前提。
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原因
社会责任会计的泛化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它具体体现了企业在一个完整的、和谐的社会系统中的位置及其在系统状态中的同构性,同时也体现了企业与社会大系统的互动性。也正是由于这种相互关系,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与政府、社会、环境、消费者等的利益目标不可能完全一致。同时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导致政府、社会、环境、消费者等对企业的相关情况难以全面了解,因此,对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及企业及时向社会报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应该成为企业和政府审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而信息不对称就成为社会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需求的根本原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与其他方面之间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信息的知悉度不一样,因此而导致社会公众对今天企业的信任度下降,特别是中国不少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方面出现问题之后,公众普遍对企业的信用存在疑虑,并因此而导致市场和社会发展的阻滞。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有效解决或减少各方对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或不对称。这种功能仍然是通过监督、鉴证和评价形式体现出来。
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
同样,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达到一定的审计目标。所谓审计目标就是人们进行审计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结果。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通过财务形式报告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表达意见,通过这些意见,使政府、社会、公众能够知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从而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
四、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
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与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存在依存关系。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社会责任会计包含的内容,是具体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项目。法国要求年度社会平衡表必须披露如下内容:职工人数;工资成本;健康和安全防护;职工培训;行业关系;职工住房、交通等其他社会条件;其他工作条件等七类。美国会计学会下属的社会成本委员会要求企业披露的社会绩效有:净收益;人力资源贡献;公共贡献;环境贡献;产品和劳务贡献等五类。欧共体要求披露职工平均人数、各类职工年度人事成本、经济与财务状况、投资和生产计划、合理化方案等任何对职工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联合国国际会计与报告准则专家组1982年的最后报告要求,在报告附件“应予揭示的财务和非财务项目的最低限度项目表”要求应该披露的内容有:劳工与就业;生产;投资计划;组织结构;环保措施。虽然不同国家对社会责任会计要求披露的内容各不相同,但是都明显存在对社会责任,特别是对人的责任的要求。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社会责任会计必须反映的内容包括:①企业收益的社会责任。企业存在的社会贡献和价值就是创造财富,而创造财富首先就必须能够赢利。任何一个企业组织首先要可持续地生存下去,才有可能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收益目标是对企业效率和素质的全面检验,是企业为社会承担责任的基础。它既是一个财务目标,又是一个社会目标,必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②人力资源的社会责任。招募录用、技术培训、改善劳动保护和职工福利等人力资源投资不仅对于提高企业经营能力、稳定企业结构有重要的意义,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是企业主动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③对所在地区的社会贡献。由于企业享受着所在地区的基础设施,它也应该对本地区作出应有的贡献,包括依法纳税,提供就业机会,对本地区公益事业提供财力、人力支持等;④改善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现代企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的垃圾,污染了环境。企业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环境的污染。企业对环境的保护,在财务上反映出来就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支出及实际取得的成效,这也是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的重要内容;⑤反映提供产品和维修服务的责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除去前述四项内容,还需要反映企业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如产品的使用效能、耐用期限、安全性等,顾客的满意度、广告的真实程度也应在报表中加以反映。
综上所述,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范围依据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可以分为:1、企业劳动用工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工作条件与工作环境改善情况,劳动保护措施的制订、实施和财力、物力投入情况,职工工资的发放是否到位和是否及时等情况,社会统筹、保险的办理和交纳情况,职工教育和培训的情况以及职工福利落实情况;2、企业对环境影响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产品的绿色指标、资源的循环利用、企业防止环境污染和保持环境的投入情况;3、企业对公众的社会责任审计,如创造和安置就业情况,对社会公益,教育事业的支持,对公共基础建设的支持:4、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审计,如能否有效盈利,税金交纳情况;5、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审计,如产品质量,性能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广告的忠实程度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着重于企业在多方利益均衡方面的关系。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实质是在政府、社会、股东等多方利益方面进行均衡,而这种均衡实质是与企业存在关系的各方对企业利益要求的反映。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这些利益相关方或明显、或潜在地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但是一直没有被人们所认识到,但正是这些关系的存在保持了企业的持续发展。一旦均衡被打破,实际上是企业首先受损。因此,社会责任会计是借助于会计的信息披露形式对企业进行强制性的制衡。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就充分体现了强制性。社会责任会计的提出,实际上是将企业从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股东利益最大化,转移到重视社会效益方面。因此说,社会责任会计的不断推广,是整个社会进步的标志。因此,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代表了一种方向。
五、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法律保障及法律空白点
西方国家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广,其相关的立法工作可以说是功不可没的。如美国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行过程中,一直集中力量为其提供法律依据,不断制订出更利于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新司法标准。美国的许多州对成文法进行了修改,明确赋予企业实施社会责任行为的权力;英国虽然在原则上奉行企业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传统,但在司法上也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法制咨询。我国目前尚无涉及企业责任会计相关内容的法律,与其相应的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一片空白。这种空白已经成为社会责任会计工作推广的阻碍,应该引起政府部门和立法部门的高度重视。从审计立法方面来看,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是一切审计工作的法律依据,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则规范了独立审计组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但是,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属于国家审计范畴,而企业的社会责任义务履行情况需要由政府审计部门强制性进行,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对此尚无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现有法律虽然存在一些涉及社会责任的条款,但是不成系统,用于指导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几乎没有实际意义。因此,要开展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先对该审计行为进行规范。规范的具体内容包括对审计组织、审计业务的法律规定,也包括审计组织本身执行审计业务应该遵守的准则和规则,同时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强制性也必须明确下来,作为企业配合国家审计部门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指导、指令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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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概念
所谓社会责任会计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财务资料,以监督其是否真实、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应该由国家审计部门来进行,应该属于依靠国家力量强制进行的审计,这是确保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真正实现的前提。
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原因
社会责任会计的泛化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它具体体现了企业在一个完整的、和谐的社会系统中的位置及其在系统状态中的同构性,同时也体现了企业与社会大系统的互动性。也正是由于这种相互关系,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与政府、社会、环境、消费者等的利益目标不可能完全一致。同时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导致政府、社会、环境、消费者等对企业的相关情况难以全面了解,因此,对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及企业及时向社会报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应该成为企业和政府审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而信息不对称就成为社会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需求的根本原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与其他方面之间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信息的知悉度不一样,因此而导致社会公众对今天企业的信任度下降,特别是中国不少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方面出现问题之后,公众普遍对企业的信用存在疑虑,并因此而导致市场和社会发展的阻滞。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有效解决或减少各方对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或不对称。这种功能仍然是通过监督、鉴证和评价形式体现出来。
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
同样,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达到一定的审计目标。所谓审计目标就是人们进行审计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结果。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通过财务形式报告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表达意见,通过这些意见,使政府、社会、公众能够知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从而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
四、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
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与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存在依存关系。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社会责任会计包含的内容,是具体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项目。法国要求年度社会平衡表必须披露如下内容:职工人数;工资成本;健康和安全防护;职工培训;行业关系;职工住房、交通等其他社会条件;其他工作条件等七类。美国会计学会下属的社会成本委员会要求企业披露的社会绩效有:净收益;人力资源贡献;公共贡献;环境贡献;产品和劳务贡献等五类。欧共体要求披露职工平均人数、各类职工年度人事成本、经济与财务状况、投资和生产计划、合理化方案等任何对职工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联合国国际会计与报告准则专家组1982年的最后报告要求,在报告附件“应予揭示的财务和非财务项目的最低限度项目表”要求应该披露的内容有:劳工与就业;生产;投资计划;组织结构;环保措施。虽然不同国家对社会责任会计要求披露的内容各不相同,但是都明显存在对社会责任,特别是对人的责任的要求。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社会责任会计必须反映的内容包括:①企业收益的社会责任。企业存在的社会贡献和价值就是创造财富,而创造财富首先就必须能够赢利。任何一个企业组织首先要可持续地生存下去,才有可能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收益目标是对企业效率和素质的全面检验,是企业为社会承担责任的基础。它既是一个财务目标,又是一个社会目标,必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②人力资源的社会责任。招募录用、技术培训、改善劳动保护和职工福利等人力资源投资不仅对于提高企业经营能力、稳定企业结构有重要的意义,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是企业主动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③对所在地区的社会贡献。由于企业享受着所在地区的基础设施,它也应该对本地区作出应有的贡献,包括依法纳税,提供就业机会,对本地区公益事业提供财力、人力支持等;④改善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现代企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的垃圾,污染了环境。企业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环境的污染。企业对环境的保护,在财务上反映出来就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支出及实际取得的成效,这也是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的重要内容;⑤反映提供产品和维修服务的责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除去前述四项内容,还需要反映企业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如产品的使用效能、耐用期限、安全性等,顾客的满意度、广告的真实程度也应在报表中加以反映。
综上所述,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范围依据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可以分为:1、企业劳动用工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工作条件与工作环境改善情况,劳动保护措施的制订、实施和财力、物力投入情况,职工工资的发放是否到位和是否及时等情况,社会统筹、保险的办理和交纳情况,职工教育和培训的情况以及职工福利落实情况;2、企业对环境影响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产品的绿色指标、资源的循环利用、企业防止环境污染和保持环境的投入情况;3、企业对公众的社会责任审计,如创造和安置就业情况,对社会公益,教育事业的支持,对公共基础建设的支持:4、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审计,如能否有效盈利,税金交纳情况;5、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审计,如产品质量,性能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广告的忠实程度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着重于企业在多方利益均衡方面的关系。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实质是在政府、社会、股东等多方利益方面进行均衡,而这种均衡实质是与企业存在关系的各方对企业利益要求的反映。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这些利益相关方或明显、或潜在地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但是一直没有被人们所认识到,但正是这些关系的存在保持了企业的持续发展。一旦均衡被打破,实际上是企业首先受损。因此,社会责任会计是借助于会计的信息披露形式对企业进行强制性的制衡。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就充分体现了强制性。社会责任会计的提出,实际上是将企业从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股东利益最大化,转移到重视社会效益方面。因此说,社会责任会计的不断推广,是整个社会进步的标志。因此,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代表了一种方向。
五、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法律保障及法律空白点
西方国家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广,其相关的立法工作可以说是功不可没的。如美国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行过程中,一直集中力量为其提供法律依据,不断制订出更利于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新司法标准。美国的许多州对成文法进行了修改,明确赋予企业实施社会责任行为的权力;英国虽然在原则上奉行企业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传统,但在司法上也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法制咨询。我国目前尚无涉及企业责任会计相关内容的法律,与其相应的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一片空白。这种空白已经成为社会责任会计工作推广的阻碍,应该引起政府部门和立法部门的高度重视。从审计立法方面来看,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是一切审计工作的法律依据,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则规范了独立审计组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但是,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属于国家审计范畴,而企业的社会责任义务履行情况需要由政府审计部门强制性进行,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对此尚无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现有法律虽然存在一些涉及社会责任的条款,但是不成系统,用于指导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几乎没有实际意义。因此,要开展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先对该审计行为进行规范。规范的具体内容包括对审计组织、审计业务的法律规定,也包括审计组织本身执行审计业务应该遵守的准则和规则,同时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强制性也必须明确下来,作为企业配合国家审计部门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指导、指令性法律。
摘要:在新的经济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有了更加丰富的定义。根据生态系统理论,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相应的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只有三个层面兼顾才能塑造出良好的企业形象。企业社会工作由于其专业性,在协助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目前企业社会工作仍需要和多个部门合作开展工作,没有独立的发展空间。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工作生态系统理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不能再单纬度的从经济创收来考量企业的价值,企业责任也已不再是之前仅限于为自己创造利润,为政府创造税收。另外,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以媒体传播为助力,要求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呼声也传遍世界。一些较好的承担起社会责任的企业,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推动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塑造了良好的企业形象。通过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的意义,希望能够进一步推动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自身创造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统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是维护企业长远利益,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一种“互利”行为。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由于其注重经济效益,会使得部分公益效果削减,此时急需企业社会工作者为企业塑造公益价值观。
一、文献综述
学者陈讯,韩亚琴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应该包括经济、法律、伦理和自愿性责任等方面,并从历史发展角度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古典观点和社会经济学观点。李伟阳,肖红军从时间纬度,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个别研究阶段;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广泛关注阶段;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全球发展阶段。生态系统理论源自人类生态学。该理论可应用于个体、家庭和其他如学校、工作场所等组织。Bronfenbrenner(1979)在考量了各种环境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人类发展模型,将社会环境分为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宏观系统。针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目前从生态系统理论视角的研究尚不多见。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分层
笔者根据生态系统理论,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微观企业社会责任,中观企业社会责任,宏观企业社会责任。
(一)微观企业社会责任
微观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指企业对自己的员工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企业不仅要善待员工,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为员工提供定期培训,以促进员工的进步和成长,工资报酬要达到法律或行业规范标准,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国家标准,且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费用。其次企业要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发展,而不仅仅将员工视为创造利润的工具。此时需要企业社会工作者来作为企业和员工之间沟通的桥梁,努力为企业员工争取更多的权益。日本松下公司就很好的维护了员工的权益,在日本经济危机爆发时,各大企业纷纷裁员自保,松下新之助却提出终身雇佣制,和员工一起度过难关。虽然在危机下企业承担了很大的压力,但是当企业很好的履行了对员工的职责,员工将会对企业无限忠诚,为企业尽职尽责,且员工之间会团结一心,团队合作精神会大大提高,在员工中间树立起“企业就是家”的理念,会共同追求共同奋斗。有学者研究证明,不能善待工人而产生的负的外部性后果,比起环境污染有过之而无不及。
(二)中观企业社会责任
中观企业社会责任,指企业要对自己的顾客及消费者负责。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经济大环境下,这是企业最能自觉履行的社会责任,因为消费者手中掌握着企业生存的决定权,一旦企业无法使消费者满意,消费者将把手中的资金选票投给其他企业。正因为如此,近年来各企业越来越重视服务质量的提高,高度贯彻顾客即上帝理念。尽管大部分企业都能认识到承担起对消费者责任的重要性,但很多企业仍将其流于形式,重服务轻质量,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甚至将消费者的安全置之不顾。三鹿是我国奶粉业第一品牌,但因没有承担起对消费者的责任,产品质量无法保证,因而迅速破产。企业已经能够认识到承担对消费者责任的重要性,但却没有切实的贯彻实施,为保证企业生存,必须切实的承担起对消费者的责任。
(三)宏观企业社会责任
宏观社会责任,指企业对自然环境以及社会公益的责任。早期经济学家认为企业的唯一社会责任是创造经济价值,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观点已受到社会大众的拷问,企业的利益来源于社会,理应回报社会,履行社会责任。企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是紧密相关的,企业要依靠自然环境发展。近年来由于片面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自然环境收到破坏已经危机人们的健康,笔者认为企业应当承担起保护自然环境的职责。诺基亚建造的中国园“绿色大楼”,因为使用了大量的环保材料建筑,虽然费用增加了不少,但却实现了节水37%,节能20%。诺基亚使用了紧凑环保型手机包装盒后,两年间节约了超过4亿欧元的包装和运输费用。实践证明,承担社会责任不仅不是一件花钱的事情,反而能够为企业节省一笔巨大的运营成本。对于企业社会公益责任,笔者认为这是一项自愿性责任。但履行社会公益责任并不是一项毫无回报的企业社会责任。加多宝王老吉坚持多年“王老吉―学子情”项目,为贫困高考生提供助学金,捐赠金额数千万。2008年汶川地震后,加多宝王老吉捐款一亿,受到了全国网民的热烈追捧,网友打造出“捐款就捐一个亿,饮料就喝王老吉”的网络热词,并倡导“封杀”加多宝王老吉,即一旦出现在货架上立即抢购一空,当时很多地方出现了脱销现象,加多宝王老吉当年销售量增加130%,成为罐装饮料销售冠军。2009年加多宝王老吉出现了“添加门”事件,但官方澄清后其销量并未受到影响,这也与加多宝王老吉长期承担社会责任,建立起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信任。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仅能够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还能够取得名牌效益。
三、企业社会工作与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一个重要领域,2009年4月,“企业社会工作与企业社会责任”学术研讨会在苏州召开,大大加强了对于企业社会工作的关注。企业社会工作在介入企业社会责任有其专业优势,社会工作的专业视角、知识、技巧以及独特价值观是协助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大优势。
在推动企业承担微观社会责任时,社会工作者要努力为企业员工谋取自身发展。员工的福利和保障问题有时也需要企业社会工作者同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合作。社会工作关注人的个别化,有着独特的价值观及专业视角,这些都使得社会工作者能够设身处地的为企业员工争取更多的权益。企业中观社会责任方面,企业社会工作者虽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销售服务环节,但可以与企业销售部门合作,对客户宣传企业文化,提供企业形象的指导。不可否认,企业社会在工作者在帮助企业塑造良好企业文化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社会工作者在宏观企业社会责任承担上,更能体现专业性。目前公共慈善事业已经成为企业社会责任实现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社会工作恰恰是关注弱势群体,帮助弱势群体的专业,因而企业的公益慈善事业是企业社会工作者介入的重要领域。企业社会工作者协助企业开展公益慈善事业能够使得企业慈善事业更加完善,发展更加高效,惠及更多人群。
四、结论
企业社会责任包含的内容丰富,范围广泛,笔者采用生态系统理论将其分为三层,这三个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有一定次序的。作为一个企业,首先应当满足其职工的利益需求,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如果忽视职工的权益,单纯靠压榨职工获得利润,这样的企业是无法长久运行的。企业产品进入市场后,要对消费者负责,只有争取到更多的消费者,企业才有利可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广大企业深谙这一道理,但却流于形式,没有真正为消费者承担起责任,为图眼前利益而采取杀鸡取卵的发展模式,这样的企业最终将被市场淘汰,收到法律制裁。宏观企业社会责任虽是自愿性责任,但很多企业也看到了公益事业带来的品牌效益,争相投身公益事业。在此过程中,由于部分企业过于追求媒体宣传效应,忽视了对受助者的保护,或者没有真正帮助到受助者。企业社会工作者在公益事业开展方面,有着较强的专业性,可以为企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同时,为社会弱势群体带来更多的帮助。
目前企业社会工作还没有真正发展起来,只有部分中大型企业设置有企业社会工作岗位。在为数不多的有社会工作岗位的企业里,企业社会工作仍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下工作,通过与销售部门,宣传部门,决策部门的合作来开展各项工作,没有自己独立发展的空间。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社会工作会逐渐得到关注,终将会赢来企业社会工作的春天。
参考文献:
[1]杨靖.社会工作介入企业社会责任策略[J].社会工作,2011(09).
[2]陈讯,韩亚琴.企业社会责任分级模型极其应用[J].中国工业经济,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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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社会责任概说
只有在正确认识了何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前提之下,才有可能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正确地分层与激励实践。鉴于此,将企业社会责任之内涵与特性,归纳为以下3点。
1.1企业社会责任实为企业对负外部性之持续补偿
外部性有正负之分,其中,负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该个体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正外部性则反之。各国解决负外部性问题最常用的方式是征税与补贴,即对负外部性征收税费,对正外部性给予补贴。然而,负外部性从慢慢集聚到最终爆发间往往存在较长的时间间隔,因此补贴(包括补偿)并不能较为准确和快速地给予应对。例如,某些农药生产企业在农村租地生产,难免在生产过程中向空气、地下和水源排放一定量的有害物质,类似的环境污染行为自生产开始就存在,但是周围村民却需要在污染达到较大的程度时才会发现,而此时,对周围村民的补偿、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仅靠企业所交税款是很难满足的,而政府最终成为类似环境污染的埋单人。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企业的负外部性存在于企业的整个存续过程中,但是负外部性的大面积爆发却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爆发时仅靠企业所缴税款往往难以满足对负外部性的补偿,因此,激励企业积极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其实质就是通过日常的践行社会责任行为,不断地对企业负外部性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以避免负外部性的集中爆发。例如,在上文例子中,企业可以定期对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土质和水质进行检测监控,给予企业周边农户一定的健康补助甚至资助其搬迁至其他地区,通过这些行为,从一开始就对负外部性给予补偿而避免环境污染加剧危害周边环境和村民。
1.2实践企业社会责任是对股东利益负责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对传统经济学观点的否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遵循了“公司唯须对其股东负责,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其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的法则”这一观点。因为,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一可为企业长远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二可以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具体说来,企业实践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效的提升其公众知名度、公信力,可以更加容易地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这些都有利于其长期的经营;除此之外,从补偿负外部性这一角度出发,还能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减低股东利益受损的可能。例如,企业如果提升员工工作环境,短期内这种行为可能让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和股东收益减少,但是良好的工作环境也会使得员工职业病发病率降低,而职业病率的降低,就使得该企业无需支付大笔职业病治疗补偿金甚至政府罚款,如此一来,反而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
1.3企业社会责任是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综合体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一项单纯的法律义务或者道德义务,而是其二者的结合,这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具体要求,诸如企业保护环境、满足员工和消费者的需求等,既有来自法律的要求,同时也有源自道义的要求,只不过二者在具体要求标准上有所不同而已。法定义务是对行为人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因此,企业首先应当履行法定的义务,以保证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其次,企业社会责任还要求企业不囿于法律的最低要求,而应志存高远,为公共利益的维持与提升尽力。同时,从实践的角度来看,道德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相较于前述法律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硬约束”来说,是一种“软约束”,即该类义务是超于法律法规的道德要求,即使企业不履行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会面临舆论的谴责,因为对这类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更需要巧妙的激励方式。
2企业社会责任类型的层次划分
2.1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的必然性分析
学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促进方式鲜有条框清晰的划分,笔者认为虽然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为员工、消费者、社会公共利益及环境等非股东的利益相关者争取利益,但是这些利益相关者在具体的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要素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例如企业为了增产,可以通过在生产环节上的硬件投入来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以期员工能够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4];而为了获取外在的舆论和政府支持,则可以通过对社会的捐助、支持福利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来实现[5]。上述的两个例子虽然都是企业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来获取对自己有利的盈利条件,但是可以看出,企业对于员工工作环境的投入较之于对社会的捐助,由于前项投入能够更加直接的刺激企业生产获益,因而企业会更加主动于此项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和获益方式等要素上的差别,使得企业在履行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时会存在主动性、投入程度、投入方式等方面的差别。因此,对于促进不同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其层次的划分就显得非常重要。
2.2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划分研究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层次的划分,学界也各有说法。JamesJBrummer及其支持者将之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与社会责任。但这种划分方式在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难有实效,原因在于若将企业社会责任中法律与道德责任完全分离,则对于道德层面的责任实难操作而使实践陷入僵局。此外,我国著名学者卢代富教授将企业社会责任区分为中小型企业、国有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该种划分更多的基于对当前我国国情之分析,考虑到了不同企业之间的经济辐射带范围,以及因不同的盈利心态而产生的不同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笔者在本文所采取的划分方式将不同以上两种,其划分之依据,是上文中举出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内容上的不同的结论。具体来说,是指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下两个层次,即: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首先,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员工、消费者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例如员工的工资福利、工作环境,消费者接受的服务和产品、享受的售后服务等。其次,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社会的公共利益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具体来说,主要是指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之所以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此两个层次,具体原因主要如下。
(1)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程度不同。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主要是对员工和消费者的有关责任,其中与员工有关的责任,直接关系到员工待遇的优劣,也势必会通过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直接影响企业的赢利,甚至会影响到企业需要承担的因员工罢工而造成经济损失风险的大小;与消费者有关的责任中,由于消费者是企业最主要的消费市场承载者,对消费者的满足程度,将直接影响到企业销售链的存在与否,进而决定着企业的营利状况。而反观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无论是与政府的良好沟通从而获得较好的投资经营环境,通过社会捐助、慈善事业获得较好的社会评价,还是有效进行环境保护等,都无法将这些效益较为直接迅速地转化为企业的经济利益。
(2)企业社会责任投资的收益方式不同。在这两类企业社会责任中,企业因其投入而获取利益的方式和途径存在差别。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需要企业投入以改善员工的待遇、增加消费者福利,这些投入,将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以及企业消费群体的规模及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可以说,这一类投入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经济利益的增减。而对于与公共生活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则不同,这方面的投入,其直接目的并不是实现企业的利润,而是为了改善企业生存的大环境,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服务。虽然这一类投入的直接受益人也包含企业员工、消费者等,但更多的受益人可能是与企业并无直接经济联系的社会大众。因而从浅层面来看,企业并不能较好地从这类投入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类投入能够带来良好的企业外部环境,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便利。
(3)认识态度不同。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两层划分内容具有以上的两个特点,使得一个企业在现实的投入中对于与市场有关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会出现较为明显的偏差,对于能够带来直接经济利益的那一部分自然会比较主动地投入,而对于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那一部分则不同,不仅仅是因为看不到较为直接的经济利益,更因为搭便车原理,使得企业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量较少,从而影响企业外部环境,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如何激励企业对于这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也是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3分层激励机制探析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问题,各国普遍采取将那些企业必须承担的最低限度的社会责任,通过立法确定下来以便强制企业履行;而就人们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高标准、严要求”,则通过政策号召、舆论、企业自律等方式来促使企业履行。但无论是何种方式,这种“义务上的附加”只会对企业形成压力,且过度的义务附加还可能使企业产生对抗。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方式来激励企业而非一味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尤其需要重视的问题。
3.1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的认识转变
长久以来,一些学者在“激励”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上存在着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他们一方面认同企业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正相关关系,另一方面则直接以舆论引导或者影响立法来“强制”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他们在这些认识上的“连贯性”却往往造成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脱节,特别是在企业自身看来,通过立法方式强制要求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又标榜承担这些责任有助于其盈利,这使得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的企业陷入了一个逻辑怪圈:强制要求其必须履行的义务,缘何又会为其自身带来利益?为什么不是给拥有强制力的一方带来利益呢?固然,通过义务附加,可以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容易引发对抗。由此一来,这些学者的“激励”行为反而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如何寻找到一条既能满足各方利益,又能让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道路,是当下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重心。
3.1.1对于“激励”的分析
激励有激发和鼓励的意思,它意味着能够较为有效地激发出主体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借鉴管理学上关于激励的相关理论,我们可以对本文中“激励”的含义做如下理解:
(1)激励应当是双方目标的结合。这指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设定上,不仅要包含有员工、消费者、其他方面的公共利益的需求,而且也应当包含有企业获利的可能性。这也就是激励之于义务附加的优势所在,即能够使企业自身较为主动地去履行社会责任。
(2)激励需具有引导性。无论激励措施如何施行,只有当这些激励转化为被激励对象的自觉愿望,激励的效果才能有效发挥。基于激励的第一个特性,企业自身在了解到利益存在的可能性之后,才会由此来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这也是激励作用于企业,区别于其他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
(3)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在具体的实践中,除了对被激励对象符合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奖励之外,还应当对违背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例如,我国《产品质量法》中不仅规定了企业可以自愿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获得特定产品的质量认证证书;同时,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则会对其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处罚。这样的类似行为,就能够从双向克服主体间“搭便车”的心理,激发企业自身的主观积极性,较好地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绩效。
3.1.2对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的两种具体形式
基于上文中对激励内涵的分析,笔者认为,激励产生实效,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直接激励行为。这种行为区别于单纯的强制和呼吁等,其本身含有对企业实施特定行为的鼓励,也正因为如此,企业能够较为主动地实施。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这一法律条文内容本身含有对于某些特定企业行为的鼓励,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与企业利益直接联系,即主动实施节能措施的企业能够获得税收优惠。间接激励行为。所谓间接激励即是一种含蓄的、非直接的形式,即间接激励行为往往以企业践行了一定程度的企业社会责任为前提,更是一种事后的肯定与鼓励,以形成榜样效应使其他企业效仿。例如《京华时报》举办的“2011年度京华公益奖评选”中就设有“优秀企业公民奖”①,专门用于嘉奖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这些类似评奖活动,对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是一种肯定的评价,并且能让其收获一定的企业影响力、外部良好评价等,获奖企业之行为必为其他企业所效仿,从而推动整个社会之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3.2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方式
通常而言,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法主要有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公众舆论、道德、市场机制、政府调控、行业自律等。依据上文所述的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以及激励的两种形式的理论,结合中国当前的立法和社会实际情况,笔者在具体的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当中,提出了以下建议。
(1)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在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其主要的责任对象包含有员工、消费者等,这些责任对象是企业在运行乃至与企业有关的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相关者。企业对员工的待遇决定着员工自身与家庭的存续,同时员工的工作状况决定着企业自身的存续;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售后服务的质量高低,则会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利益产生影响,同时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则保证了企业营利与再生产的进行。由此观之,当前的现状是那些涉及最低层次的法律与道德之人权要求,例如员工基本待遇、产品最低质量保证等,已然被社会所共知而无需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唯需对那些敢于超越此最低标准,不断提升员工、消费者待遇的企业给予鼓励以示激励。因此,对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应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即无论是公众的舆论行为、市场机制的作用还是行业的自律,都应当探索一种利益指向明确的方法来促使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让企业形成一种这样的思维,即自我对该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可以更好地获取经济利益。例如,行业协会对于本协会成员的评比、颁发证书的行为,不仅是对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加以肯定,更可以起到较为有效的榜样作用,使其他企业也积极效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2)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直接激励为主。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福利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以及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环境保护行为。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自身营利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因此大多数企业怠于履行;同时,考虑到法律、行政手段虽然可以在短时间能起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作用,但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不紧密,企业在强制力的压力下,难以反思其自身行为,反而可能会埋怨国家、政府,不利于其长期有效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基于以上两点的考虑,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应当以直接激励为最主要手段。这就要求国家、政府在立法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到企业营利,通过对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体的奖励,来激励其他企业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例如,我国各地为了合理充分利用电能以及保证碳排放量达标,相继出台了关于企业在夜间用电的优惠政策,这样就不仅保证了环境保护的有效性,同时也给予了遵循其要求的企业一定的利益。此外,对于公众舆论、市场机制作用、行业自律等缺乏强制力的激励方式,则更加应当注意到其激励效果。最后,公众、行业自身则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导向工作,在保证最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之中谋求自我利益的满足,这样才能较好地实现企业满足公共利益的激励。
4结语
当前的中国,正经历着继改革开放以来的又一次社会转型,企业社会责任对于缓解企业与社会成员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如何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而非要求企业负担更多之义务,当是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并期望其能够实现的专家、学者的共同目标。笔者通过前文分析,力图构建一套初步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但困于学识与实践经验上的不足,仅求能以此文抛砖引玉,期待学术界和实务领域的深入探索,借鉴而超越他国,确定出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机制的最优体系构架,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系统,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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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国际合作交流的日益密切,企业社会责任开始传播并渐渐影响我国,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开始有所关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社会责任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1企业社会责任概说
只有在正确认识了何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前提之下,才有可能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正确地分层与激励实践。鉴于此,将企业社会责任之内涵与特性,归纳为以下3点。
1.1企业社会责任实为企业对负外部性之持续补偿
外部性有正负之分,其中,负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该个体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正外部性则反之。各国解决负外部性问题最常用的方式是征税与补贴,即对负外部性征收税费,对正外部性给予补贴。然而,负外部性从慢慢集聚到最终爆发间往往存在较长的时间间隔,因此补贴(包括补偿)并不能较为准确和快速地给予应对。例如,某些农药生产企业在农村租地生产,难免在生产过程中向空气、地下和水源排放一定量的有害物质,类似的环境污染行为自生产开始就存在,但是周围村民却需要在污染达到较大的程度时才会发现,而此时,对周围村民的补偿、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仅靠企业所交税款是很难满足的,而政府最终成为类似环境污染的埋单人。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企业的负外部性存在于企业的整个存续过程中,但是负外部性的大面积爆发却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爆发时仅靠企业所缴税款往往难以满足对负外部性的补偿,因此,激励企业积极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其实质就是通过日常的践行社会责任行为,不断地对企业负外部性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以避免负外部性的集中爆发。例如,在上文例子中,企业可以定期对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土质和水质进行检测监控,给予企业周边农户一定的健康补助甚至资助其搬迁至其他地区,通过这些行为,从一开始就对负外部性给予补偿而避免环境污染加剧危害周边环境和村民。
1.2实践企业社会责任是对股东利益负责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对传统经济学观点的否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遵循了“公司唯须对其股东负责,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其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的法则”这一观点。因为,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一可为企业长远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二可以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具体说来,企业实践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效的提升其公众知名度、公信力,可以更加容易地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这些都有利于其长期的经营;除此之外,从补偿负外部性这一角度出发,还能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减低股东利益受损的可能。例如,企业如果提升员工工作环境,短期内这种行为可能让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和股东收益减少,但是良好的工作环境也会使得员工职业病发病率降低,而职业病率的降低,就使得该企业无需支付大笔职业病治疗补偿金甚至政府罚款,如此一来,反而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
1.3企业社会责任是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综合体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一项单纯的法律义务或者道德义务,而是其二者的结合,这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具体要求,诸如企业保护环境、满足员工和消费者的需求等,既有来自法律的要求,同时也有源自道义的要求,只不过二者在具体要求标准上有所不同而已。法定义务是对行为人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因此,企业首先应当履行法定的义务,以保证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其次,企业社会责任还要求企业不囿于法律的最低要求,而应志存高远,为公共利益的维持与提升尽力。同时,从实践的角度来看,道德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相较于前述法律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硬约束”来说,是一种“软约束”,即该类义务是超于法律法规的道德要求,即使企业不履行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会面临舆论的谴责,因为对这类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更需要巧妙的激励方式。
2企业社会责任类型的层次划分
2.1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的必然性分析
学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促进方式鲜有条框清晰的划分,笔者认为虽然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为员工、消费者、社会公共利益及环境等非股东的利益相关者争取利益,但是这些利益相关者在具体的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要素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例如企业为了增产,可以通过在生产环节上的硬件投入来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以期员工能够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4];而为了获取外在的舆论和政府支持,则可以通过对社会的捐助、支持福利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来实现[5]。上述的两个例子虽然都是企业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来获取对自己有利的盈利条件,但是可以看出,企业对于员工工作环境的投入较之于对社会的捐助,由于前项投入能够更加直接的刺激企业生产获益,因而企业会更加主动于此项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和获益方式等要素上的差别,使得企业在履行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时会存在主动性、投入程度、投入方式等方面的差别。因此,对于促进不同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其层次的划分就显得非常重要。
2.2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划分研究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层次的划分,学界也各有说法。JamesJBrummer及其支持者将之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与社会责任。但这种划分方式在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难有实效,原因在于若将企业社会责任中法律与道德责任完全分离,则对于道德层面的责任实难操作而使实践陷入僵局。此外,我国著名学者卢代富教授将企业社会责任区分为中小型企业、国有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该种划分更多的基于对当前我国国情之分析,考虑到了不同企业之间的经济辐射带范围,以及因不同的盈利心态而产生的不同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笔者在本文所采取的划分方式将不同以上两种,其划分之依据,是上文中举出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内容上的不同的结论。具体来说,是指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下两个层次,即: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首先,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员工、消费者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例如员工的工资福利、工作环境,消费者接受的服务和产品、享受的售后服务等。其次,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社会的公共利益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具体来说,主要是指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之所以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此两个层次,具体原因主要如下。
(1)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程度不同。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主要是对员工和消费者的有关责任,其中与员工有关的责任,直接关系到员工待遇的优劣,也势必会通过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直接影响企业的赢利,甚至会影响到企业需要承担的因员工罢工而造成经济损失风险的大小;与消费者有关的责任中,由于消费者是企业最主要的消费市场承载者,对消费者的满足程度,将直接影响到企业销售链的存在与否,进而决定着企业的营利状况。而反观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无论是与政府的良好沟通从而获得较好的投资经营环境,通过社会捐助、慈善事业获得较好的社会评价,还是有效进行环境保护等,都无法将这些效益较为直接迅速地转化为企业的经济利益。
(2)企业社会责任投资的收益方式不同。在这两类企业社会责任中,企业因其投入而获取利益的方式和途径存在差别。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需要企业投入以改善员工的待遇、增加消费者福利,这些投入,将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以及企业消费群体的规模及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可以说,这一类投入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经济利益的增减。而对于与公共生活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则不同,这方面的投入,其直接目的并不是实现企业的利润,而是为了改善企业生存的大环境,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服务。虽然这一类投入的直接受益人也包含企业员工、消费者等,但更多的受益人可能是与企业并无直接经济联系的社会大众。因而从浅层面来看,企业并不能较好地从这类投入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类投入能够带来良好的企业外部环境,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便利。
(3)认识态度不同。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两层划分内容具有以上的两个特点,使得一个企业在现实的投入中对于与市场有关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会出现较为明显的偏差,对于能够带来直接经济利益的那一部分自然会比较主动地投入,而对于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那一部分则不同,不仅仅是因为看不到较为直接的经济利益,更因为搭便车原理,使得企业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量较少,从而影响企业外部环境,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如何激励企业对于这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也是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3分层激励机制探析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问题,各国普遍采取将那些企业必须承担的最低限度的社会责任,通过立法确定下来以便强制企业履行;而就人们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高标准、严要求”,则通过政策号召、舆论、企业自律等方式来促使企业履行。但无论是何种方式,这种“义务上的附加”只会对企业形成压力,且过度的义务附加还可能使企业产生对抗。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方式来激励企业而非一味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尤其需要重视的问题。
3.1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的认识转变
长久以来,一些学者在“激励”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上存在着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他们一方面认同企业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正相关关系,另一方面则直接以舆论引导或者影响立法来“强制”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他们在这些认识上的“连贯性”却往往造成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脱节,特别是在企业自身看来,通过立法方式强制要求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又标榜承担这些责任有助于其盈利,这使得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的企业陷入了一个逻辑怪圈:强制要求其必须履行的义务,缘何又会为其自身带来利益?为什么不是给拥有强制力的一方带来利益呢?固然,通过义务附加,可以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容易引发对抗。由此一来,这些学者的“激励”行为反而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如何寻找到一条既能满足各方利益,又能让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道路,是当下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重心。
3.1.1对于“激励”的分析
激励有激发和鼓励的意思,它意味着能够较为有效地激发出主体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借鉴管理学上关于激励的相关理论,我们可以对本文中“激励”的含义做如下理解:
(1)激励应当是双方目标的结合。这指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设定上,不仅要包含有员工、消费者、其他方面的公共利益的需求,而且也应当包含有企业获利的可能性。这也就是激励之于义务附加的优势所在,即能够使企业自身较为主动地去履行社会责任。
(2)激励需具有引导性。无论激励措施如何施行,只有当这些激励转化为被激励对象的自觉愿望,激励的效果才能有效发挥。基于激励的第一个特性,企业自身在了解到利益存在的可能性之后,才会由此来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这也是激励作用于企业,区别于其他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
(3)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在具体的实践中,除了对被激励对象符合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奖励之外,还应当对违背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例如,我国《产品质量法》中不仅规定了企业可以自愿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获得特定产品的质量认证证书;同时,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则会对其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处罚。这样的类似行为,就能够从双向克服主体间“搭便车”的心理,激发企业自身的主观积极性,较好地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绩效。
3.1.2对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的两种具体形式
基于上文中对激励内涵的分析,笔者认为,激励产生实效,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直接激励行为。这种行为区别于单纯的强制和呼吁等,其本身含有对企业实施特定行为的鼓励,也正因为如此,企业能够较为主动地实施。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这一法律条文内容本身含有对于某些特定企业行为的鼓励,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与企业利益直接联系,即主动实施节能措施的企业能够获得税收优惠。间接激励行为。所谓间接激励即是一种含蓄的、非直接的形式,即间接激励行为往往以企业践行了一定程度的企业社会责任为前提,更是一种事后的肯定与鼓励,以形成榜样效应使其他企业效仿。例如《京华时报》举办的“2011年度京华公益奖评选”中就设有“优秀企业公民奖”①,专门用于嘉奖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这些类似评奖活动,对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是一种肯定的评价,并且能让其收获一定的企业影响力、外部良好评价等,获奖企业之行为必为其他企业所效仿,从而推动整个社会之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3.2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方式
通常而言,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法主要有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公众舆论、道德、市场机制、政府调控、行业自律等。依据上文所述的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以及激励的两种形式的理论,结合中国当前的立法和社会实际情况,笔者在具体的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当中,提出了以下建议。
(1)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在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其主要的责任对象包含有员工、消费者等,这些责任对象是企业在运行乃至与企业有关的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相关者。企业对员工的待遇决定着员工自身与家庭的存续,同时员工的工作状况决定着企业自身的存续;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售后服务的质量高低,则会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利益产生影响,同时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则保证了企业营利与再生产的进行。由此观之,当前的现状是那些涉及最低层次的法律与道德之人权要求,例如员工基本待遇、产品最低质量保证等,已然被社会所共知而无需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唯需对那些敢于超越此最低标准,不断提升员工、消费者待遇的企业给予鼓励以示激励。因此,对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应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即无论是公众的舆论行为、市场机制的作用还是行业的自律,都应当探索一种利益指向明确的方法来促使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让企业形成一种这样的思维,即自我对该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可以更好地获取经济利益。例如,行业协会对于本协会成员的评比、颁发证书的行为,不仅是对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加以肯定,更可以起到较为有效的榜样作用,使其他企业也积极效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2)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直接激励为主。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福利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以及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环境保护行为。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自身营利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因此大多数企业怠于履行;同时,考虑到法律、行政手段虽然可以在短时间能起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作用,但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不紧密,企业在强制力的压力下,难以反思其自身行为,反而可能会埋怨国家、政府,不利于其长期有效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基于以上两点的考虑,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应当以直接激励为最主要手段。这就要求国家、政府在立法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到企业营利,通过对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体的奖励,来激励其他企业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例如,我国各地为了合理充分利用电能以及保证碳排放量达标,相继出台了关于企业在夜间用电的优惠政策,这样就不仅保证了环境保护的有效性,同时也给予了遵循其要求的企业一定的利益。此外,对于公众舆论、市场机制作用、行业自律等缺乏强制力的激励方式,则更加应当注意到其激励效果。最后,公众、行业自身则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导向工作,在保证最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之中谋求自我利益的满足,这样才能较好地实现企业满足公共利益的激励。
4结语
当前的中国,正经历着继改革开放以来的又一次社会转型,企业社会责任对于缓解企业与社会成员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如何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而非要求企业负担更多之义务,当是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并期望其能够实现的专家、学者的共同目标。笔者通过前文分析,力图构建一套初步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但困于学识与实践经验上的不足,仅求能以此文抛砖引玉,期待学术界和实务领域的深入探索,借鉴而超越他国,确定出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机制的最优体系构架,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系统,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概念
所谓社会责任会计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财务资料,以监督其是否真实、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应该由国家审计部门来进行,应该属于依靠国家力量强制进行的审计,这是确保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真正实现的前提。
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原因
社会责任会计的泛化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它具体体现了企业在一个完整的、和谐的社会系统中的位置及其在系统状态中的同构性,同时也体现了企业与社会大系统的互动性。也正是由于这种相互关系,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与政府、社会、环境、消费者等的利益目标不可能完全一致。同时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导致政府、社会、环境、消费者等对企业的相关情况难以全面了解,因此,对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及企业及时向社会报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应该成为企业和政府审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而信息不对称就成为社会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需求的根本原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与其他方面之间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信息的知悉度不一样,因此而导致社会公众对今天企业的信任度下降,特别是中国不少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方面出现问题之后,公众普遍对企业的信用存在疑虑,并因此而导致市场和社会发展的阻滞。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有效解决或减少各方对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或不对称。这种功能仍然是通过监督、鉴证和评价形式体现出来。
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
同样,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达到一定的审计目标。所谓审计目标就是人们进行审计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结果。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通过财务形式报告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表达意见,通过这些意见,使政府、社会、公众能够知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从而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
四、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
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与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存在依存关系。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社会责任会计包含的内容,是具体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项目。法国要求年度社会平衡表必须披露如下内容:职工人数;工资成本;健康和安全防护;职工培训;行业关系;职工住房、交通等其他社会条件;其他工作条件等七类。美国会计学会下属的社会成本委员会要求企业披露的社会绩效有:净收益;人力资源贡献;公共贡献;环境贡献;产品和劳务贡献等五类。欧共体要求披露职工平均人数、各类职工年度人事成本、经济与财务状况、投资和生产计划、合理化方案等任何对职工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联合国国际会计与报告准则专家组1982年的最后报告要求,在报告附件“应予揭示的财务和非财务项目的最低限度项目表”要求应该披露的内容有:劳工与就业;生产;投资计划;组织结构;环保措施。虽然不同国家对社会责任会计要求披露的内容各不相同,但是都明显存在对社会责任,特别是对人的责任的要求。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社会责任会计必须反映的内容包括:①企业收益的社会责任。企业存在的社会贡献和价值就是创造财富,而创造财富首先就必须能够赢利。任何一个企业组织首先要可持续地生存下去,才有可能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收益目标是对企业效率和素质的全面检验,是企业为社会承担责任的基础。它既是一个财务目标,又是一个社会目标,必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②人力资源的社会责任。招募录用、技术培训、改善劳动保护和职工福利等人力资源投资不仅对于提高企业经营能力、稳定企业结构有重要的意义,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是企业主动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③对所在地区的社会贡献。由于企业享受着所在地区的基础设施,它也应该对本地区作出应有的贡献,包括依法纳税,提供就业机会,对本地区公益事业提供财力、人力支持等;④改善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现代企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的垃圾,污染了环境。企业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环境的污染。企业对环境的保护,在财务上反映出来就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支出及实际取得的成效,这也是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的重要内容;⑤反映提供产品和维修服务的责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除去前述四项内容,还需要反映企业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如产品的使用效能、耐用期限、安全性等,顾客的满意度、广告的真实程度也应在报表中加以反映。
综上所述,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范围依据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可以分为:1、企业劳动用工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工作条件与工作环境改善情况,劳动保护措施的制订、实施和财力、物力投入情况,职工工资的发放是否到位和是否及时等情况,社会统筹、保险的办理和交纳情况,职工教育和培训的情况以及职工福利落实情况;2、企业对环境影响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产品的绿色指标、资源的循环利用、企业防止环境污染和保持环境的投入情况;3、企业对公众的社会责任审计,如创造和安置就业情况,对社会公益,教育事业的支持,对公共基础建设的支持:4、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审计,如能否有效盈利,税金交纳情况;5、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审计,如产品质量,性能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广告的忠实程度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着重于企业在多方利益均衡方面的关系。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实质是在政府、社会、股东等多方利益方面进行均衡,而这种均衡实质是与企业存在关系的各方对企业利益要求的反映。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这些利益相关方或明显、或潜在地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但是一直没有被人们所认识到,但正是这些关系的存在保持了企业的持续发展。一旦均衡被打破,实际上是企业首先受损。因此,社会责任会计是借助于会计的信息披露形式对企业进行强制性的制衡。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就充分体现了强制性。社会责任会计的提出,实际上是将企业从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股东利益最大化,转移到重视社会效益方面。因此说,社会责任会计的不断推广,是整个社会进步的标志。因此,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代表了一种方向。
五、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法律保障及法律空白点
西方国家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广,其相关的立法工作可以说是功不可没的。如美国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行过程中,一直集中力量为其提供法律依据,不断制订出更利于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新司法标准。美国的许多州对成文法进行了修改,明确赋予企业实施社会责任行为的权力;英国虽然在原则上奉行企业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传统,但在司法上也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法制咨询。我国目前尚无涉及企业责任会计相关内容的法律,与其相应的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一片空白。这种空白已经成为社会责任会计工作推广的阻碍,应该引起政府部门和立法部门的高度重视。从审计立法方面来看,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是一切审计工作的法律依据,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则规范了独立审计组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但是,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属于国家审计范畴,而企业的社会责任义务履行情况需要由政府审计部门强制性进行,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对此尚无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现有法律虽然存在一些涉及社会责任的条款,但是不成系统,用于指导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几乎没有实际意义。因此,要开展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先对该审计行为进行规范。规范的具体内容包括对审计组织、审计业务的法律规定,也包括审计组织本身执行审计业务应该遵守的准则和规则,同时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强制性也必须明确下来,作为企业配合国家审计部门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指导、指令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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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会责任是一个涉及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众多学科的课题,也是一个在实践中非常复杂,理论上尚存争议的课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社会责任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概念
所谓社会责任会计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财务资料,以监督其是否真实、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应该由国家审计部门来进行,应该属于依靠国家力量强制进行的审计,这是确保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真正实现的前提。
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原因
社会责任会计的泛化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它具体体现了企业在一个完整的、和谐的社会系统中的位置及其在系统状态中的同构性,同时也体现了企业与社会大系统的互动性。也正是由于这种相互关系,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与政府、社会、环境、消费者等的利益目标不可能完全一致。同时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导致政府、社会、环境、消费者等对企业的相关情况难以全面了解,因此,对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及企业及时向社会报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应该成为企业和政府审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而信息不对称就成为社会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需求的根本原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与其他方面之间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信息的知悉度不一样,因此而导致社会公众对今天企业的信任度下降,特别是中国不少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方面出现问题之后,公众普遍对企业的信用存在疑虑,并因此而导致市场和社会发展的阻滞。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有效解决或减少各方对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或不对称。这种功能仍然是通过监督、鉴证和评价形式体现出来。
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
同样,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达到一定的审计目标。所谓审计目标就是人们进行审计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结果。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通过财务形式报告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表达意见,通过这些意见,使政府、社会、公众能够知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从而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
四、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
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与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存在依存关系。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社会责任会计包含的内容,是具体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项目。法国要求年度社会平衡表必须披露如下内容:职工人数;工资成本;健康和安全防护;职工培训;行业关系;职工住房、交通等其他社会条件;其他工作条件等七类。美国会计学会下属的社会成本委员会要求企业披露的社会绩效有:净收益;人力资源贡献;公共贡献;环境贡献;产品和劳务贡献等五类。欧共体要求披露职工平均人数、各类职工年度人事成本、经济与财务状况、投资和生产计划、合理化方案等任何对职工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联合国国际会计与报告准则专家组1982年的最后报告要求,在报告附件“应予揭示的财务和非财务项目的最低限度项目表”要求应该披露的内容有:劳工与就业;生产;投资计划;组织结构;环保措施。虽然不同国家对社会责任会计要求披露的内容各不相同,但是都明显存在对社会责任,特别是对人的责任的要求。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社会责任会计必须反映的内容包括:①企业收益的社会责任。企业存在的社会贡献和价值就是创造财富,而创造财富首先就必须能够赢利。任何一个企业组织首先要可持续地生存下去,才有可能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收益目标是对企业效率和素质的全面检验,是企业为社会承担责任的基础。它既是一个财务目标,又是一个社会目标,必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②人力资源的社会责任。招募录用、技术培训、改善劳动保护和职工福利等人力资源投资不仅对于提高企业经营能力、稳定企业结构有重要的意义,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是企业主动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③对所在地区的社会贡献。由于企业享受着所在地区的基础设施,它也应该对本地区作出应有的贡献,包括依法纳税,提供就业机会,对本地区公益事业提供财力、人力支持等;④改善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现代企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的垃圾,污染了环境。企业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环境的污染。企业对环境的保护,在财务上反映出来就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支出及实际取得的成效,这也是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的重要内容;⑤反映提供产品和维修服务的责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除去前述四项内容,还需要反映企业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如产品的使用效能、耐用期限、安全性等,顾客的满意度、广告的真实程度也应在报表中加以反映。
综上所述,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范围依据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可以分为:1、企业劳动用工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工作条件与工作环境改善情况,劳动保护措施的制订、实施和财力、物力投入情况,职工工资的发放是否到位和是否及时等情况,社会统筹、保险的办理和交纳情况,职工教育和培训的情况以及职工福利落实情况;2、企业对环境影响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产品的绿色指标、资源的循环利用、企业防止环境污染和保持环境的投入情况;3、企业对公众的社会责任审计,如创造和安置就业情况,对社会公益,教育事业的支持,对公共基础建设的支持:4、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审计,如能否有效盈利,税金交纳情况;5、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审计,如产品质量,性能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广告的忠实程度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着重于企业在多方利益均衡方面的关系。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实质是在政府、社会、股东等多方利益方面进行均衡,而这种均衡实质是与企业存在关系的各方对企业利益要求的反映。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这些利益相关方或明显、或潜在地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但是一直没有被人们所认识到,但正是这些关系的存在保持了企业的持续发展。一旦均衡被打破,实际上是企业首先受损。因此,社会责任会计是借助于会计的信息披露形式对企业进行强制性的制衡。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就充分体现了强制性。社会责任会计的提出,实际上是将企业从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股东利益最大化,转移到重视社会效益方面。因此说,社会责任会计的不断推广,是整个社会进步的标志。因此,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代表了一种方向。
五、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法律保障及法律空白点
西方国家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广,其相关的立法工作可以说是功不可没的。如美国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行过程中,一直集中力量为其提供法律依据,不断制订出更利于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新司法标准。美国的许多州对成文法进行了修改,明确赋予企业实施社会责任行为的权力;英国虽然在原则上奉行企业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传统,但在司法上也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法制咨询。我国目前尚无涉及企业责任会计相关内容的法律,与其相应的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一片空白。这种空白已经成为社会责任会计工作推广的阻碍,应该引起政府部门和立法部门的高度重视。从审计立法方面来看,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是一切审计工作的法律依据,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则规范了独立审计组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但是,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属于国家审计范畴,而企业的社会责任义务履行情况需要由政府审计部门强制性进行,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对此尚无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现有法律虽然存在一些涉及社会责任的条款,但是不成系统,用于指导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几乎没有实际意义。因此,要开展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先对该审计行为进行规范。规范的具体内容包括对审计组织、审计业务的法律规定,也包括审计组织本身执行审计业务应该遵守的准则和规则,同时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强制性也必须明确下来,作为企业配合国家审计部门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指导、指令性法律。
一、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及比较
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是为了确保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良性发展而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组织建设。CSR行为准则的制定、CSR推进和监管、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一)四种典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
1.地方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同时发挥政府行政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金融和财政优惠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以一定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倡导,推动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行业协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行业协会不仅是联系行业内企业、企业与市场的中介,还是联系行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既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主要制定者,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推动者和监督者。此外,行业协会还通过组织中小企业CSR培训及经验交流,增强中小企业CSR意识和履责能力。
3.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供应链核心企业负责制定供应链所需遵循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和外部守则,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从整体管理层面看,关键是建立一种整体的社会责任认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致的CSR守则和规范,然后严格地去执行。在该模式下,政府、社会可以通过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引导、监督和评价,进而推动整个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4.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相关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较弱,缺乏相应的监管;另外,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绩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等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相应的资源等等,唯有经营者做到了这些,才能够真正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
(二)管理模式比较
1.在不同模式下CSR参与主体扮演角色及所发挥作用不同
(1)CSR行为准则由谁制定的,该准则会体现谁的意图或需要。
(2)在不同模式下,推动并监督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及措施手段会有所不同。
(3)在不同模式下,中小企业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考评机制也不同。例如在行业协会主导型管理模式下,各个企业之间必须遵守行业标准来对各自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披露。2.四种模式各有其管理困境(1)GDP主导的政绩观、地方保护主义及政府职能转型等与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存在矛盾。
(2)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而非政府的推动、监督作用,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实现机制的重要任务。
(3)CSR利益和贡献的非对称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供应链中中小企业CSR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4)目前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受制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绩效,仍把生存问题放在首位,因此只是选择那些不得不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二、结论和建议
1.各地应根据当地行业协会成熟度、供应链发展水平、政策法规完善性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等选择适合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
2.各地政府首先应该从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来强化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可行性研究。
3.随着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在引导、监督、协调、服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对利益和责任的不对称性给予补偿。首先,发挥核心企业的组织、引导、监督作用,并与成员企业共同协商制定供应链CSR战略目标。第二,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将社会责任标准与价格、供货时效等传统准则有机结合,建立合理的供应链CSR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核心企业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和考评体系,规范各成员企业的CSR行为,打造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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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表述尽管各不相同,但其要义大都包括:在现代社会中,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是公司的唯一目标,公司在为股东谋求利润的同时还应考虑其他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社会责任论,供大家参考。
1企业社会责任概说
只有在正确认识了何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前提之下,才有可能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正确地分层与激励实践。鉴于此,将企业社会责任之内涵与特性,归纳为以下3点。
1.1企业社会责任实为企业对负外部性之持续补偿
外部性有正负之分,其中,负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该个体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正外部性则反之。各国解决负外部性问题最常用的方式是征税与补贴,即对负外部性征收税费,对正外部性给予补贴。然而,负外部性从慢慢集聚到最终爆发间往往存在较长的时间间隔,因此补贴(包括补偿)并不能较为准确和快速地给予应对。例如,某些农药生产企业在农村租地生产,难免在生产过程中向空气、地下和水源排放一定量的有害物质,类似的环境污染行为自生产开始就存在,但是周围村民却需要在污染达到较大的程度时才会发现,而此时,对周围村民的补偿、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仅靠企业所交税款是很难满足的,而政府最终成为类似环境污染的埋单人。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企业的负外部性存在于企业的整个存续过程中,但是负外部性的大面积爆发却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爆发时仅靠企业所缴税款往往难以满足对负外部性的补偿,因此,激励企业积极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其实质就是通过日常的践行社会责任行为,不断地对企业负外部性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以避免负外部性的集中爆发。例如,在上文例子中,企业可以定期对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土质和水质进行检测监控,给予企业周边农户一定的健康补助甚至资助其搬迁至其他地区,通过这些行为,从一开始就对负外部性给予补偿而避免环境污染加剧危害周边环境和村民。
1.2实践企业社会责任是对股东利益负责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对传统经济学观点的否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遵循了“公司唯须对其股东负责,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其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的法则”这一观点。因为,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一可为企业长远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二可以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具体说来,企业实践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效的提升其公众知名度、公信力,可以更加容易地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这些都有利于其长期的经营;除此之外,从补偿负外部性这一角度出发,还能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减低股东利益受损的可能。例如,企业如果提升员工工作环境,短期内这种行为可能让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和股东收益减少,但是良好的工作环境也会使得员工职业病发病率降低,而职业病率的降低,就使得该企业无需支付大笔职业病治疗补偿金甚至政府罚款,如此一来,反而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
1.3企业社会责任是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综合体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一项单纯的法律义务或者道德义务,而是其二者的结合,这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具体要求,诸如企业保护环境、满足员工和消费者的需求等,既有来自法律的要求,同时也有源自道义的要求,只不过二者在具体要求标准上有所不同而已。法定义务是对行为人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因此,企业首先应当履行法定的义务,以保证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其次,企业社会责任还要求企业不囿于法律的最低要求,而应志存高远,为公共利益的维持与提升尽力。同时,从实践的角度来看,道德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相较于前述法律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硬约束”来说,是一种“软约束”,即该类义务是超于法律法规的道德要求,即使企业不履行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会面临舆论的谴责,因为对这类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更需要巧妙的激励方式。
2企业社会责任类型的层次划分
2.1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的必然性分析
学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促进方式鲜有条框清晰的划分,笔者认为虽然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为员工、消费者、社会公共利益及环境等非股东的利益相关者争取利益,但是这些利益相关者在具体的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要素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例如企业为了增产,可以通过在生产环节上的硬件投入来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以期员工能够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4];而为了获取外在的舆论和政府支持,则可以通过对社会的捐助、支持福利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来实现[5]。上述的两个例子虽然都是企业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来获取对自己有利的盈利条件,但是可以看出,企业对于员工工作环境的投入较之于对社会的捐助,由于前项投入能够更加直接的刺激企业生产获益,因而企业会更加主动于此项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和获益方式等要素上的差别,使得企业在履行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时会存在主动性、投入程度、投入方式等方面的差别。因此,对于促进不同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其层次的划分就显得非常重要。
2.2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划分研究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层次的划分,学界也各有说法。JamesJBrummer及其支持者将之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与社会责任。但这种划分方式在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难有实效,原因在于若将企业社会责任中法律与道德责任完全分离,则对于道德层面的责任实难操作而使实践陷入僵局。此外,我国著名学者卢代富教授将企业社会责任区分为中小型企业、国有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该种划分更多的基于对当前我国国情之分析,考虑到了不同企业之间的经济辐射带范围,以及因不同的盈利心态而产生的不同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笔者在本文所采取的划分方式将不同以上两种,其划分之依据,是上文中举出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内容上的不同的结论。具体来说,是指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下两个层次,即: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首先,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员工、消费者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例如员工的工资福利、工作环境,消费者接受的服务和产品、享受的售后服务等。其次,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社会的公共利益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具体来说,主要是指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之所以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此两个层次,具体原因主要如下。
(1)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程度不同。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主要是对员工和消费者的有关责任,其中与员工有关的责任,直接关系到员工待遇的优劣,也势必会通过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直接影响企业的赢利,甚至会影响到企业需要承担的因员工罢工而造成经济损失风险的大小;与消费者有关的责任中,由于消费者是企业最主要的消费市场承载者,对消费者的满足程度,将直接影响到企业销售链的存在与否,进而决定着企业的营利状况。而反观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无论是与政府的良好沟通从而获得较好的投资经营环境,通过社会捐助、慈善事业获得较好的社会评价,还是有效进行环境保护等,都无法将这些效益较为直接迅速地转化为企业的经济利益。
(2)企业社会责任投资的收益方式不同。在这两类企业社会责任中,企业因其投入而获取利益的方式和途径存在差别。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需要企业投入以改善员工的待遇、增加消费者福利,这些投入,将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以及企业消费群体的规模及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可以说,这一类投入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经济利益的增减。而对于与公共生活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则不同,这方面的投入,其直接目的并不是实现企业的利润,而是为了改善企业生存的大环境,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服务。虽然这一类投入的直接受益人也包含企业员工、消费者等,但更多的受益人可能是与企业并无直接经济联系的社会大众。因而从浅层面来看,企业并不能较好地从这类投入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类投入能够带来良好的企业外部环境,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便利。
(3)认识态度不同。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两层划分内容具有以上的两个特点,使得一个企业在现实的投入中对于与市场有关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会出现较为明显的偏差,对于能够带来直接经济利益的那一部分自然会比较主动地投入,而对于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那一部分则不同,不仅仅是因为看不到较为直接的经济利益,更因为搭便车原理,使得企业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量较少,从而影响企业外部环境,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如何激励企业对于这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也是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3分层激励机制探析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问题,各国普遍采取将那些企业必须承担的最低限度的社会责任,通过立法确定下来以便强制企业履行;而就人们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高标准、严要求”,则通过政策号召、舆论、企业自律等方式来促使企业履行。但无论是何种方式,这种“义务上的附加”只会对企业形成压力,且过度的义务附加还可能使企业产生对抗。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方式来激励企业而非一味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尤其需要重视的问题。
3.1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的认识转变
长久以来,一些学者在“激励”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上存在着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他们一方面认同企业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正相关关系,另一方面则直接以舆论引导或者影响立法来“强制”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他们在这些认识上的“连贯性”却往往造成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脱节,特别是在企业自身看来,通过立法方式强制要求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又标榜承担这些责任有助于其盈利,这使得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的企业陷入了一个逻辑怪圈:强制要求其必须履行的义务,缘何又会为其自身带来利益?为什么不是给拥有强制力的一方带来利益呢?固然,通过义务附加,可以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容易引发对抗。由此一来,这些学者的“激励”行为反而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如何寻找到一条既能满足各方利益,又能让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道路,是当下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重心。
3.1.1对于“激励”的分析
激励有激发和鼓励的意思,它意味着能够较为有效地激发出主体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借鉴管理学上关于激励的相关理论,我们可以对本文中“激励”的含义做如下理解:
(1)激励应当是双方目标的结合。这指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设定上,不仅要包含有员工、消费者、其他方面的公共利益的需求,而且也应当包含有企业获利的可能性。这也就是激励之于义务附加的优势所在,即能够使企业自身较为主动地去履行社会责任。
(2)激励需具有引导性。无论激励措施如何施行,只有当这些激励转化为被激励对象的自觉愿望,激励的效果才能有效发挥。基于激励的第一个特性,企业自身在了解到利益存在的可能性之后,才会由此来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这也是激励作用于企业,区别于其他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
(3)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在具体的实践中,除了对被激励对象符合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奖励之外,还应当对违背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例如,我国《产品质量法》中不仅规定了企业可以自愿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获得特定产品的质量认证证书;同时,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则会对其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处罚。这样的类似行为,就能够从双向克服主体间“搭便车”的心理,激发企业自身的主观积极性,较好地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绩效。
3.1.2对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的两种具体形式
基于上文中对激励内涵的分析,笔者认为,激励产生实效,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直接激励行为。这种行为区别于单纯的强制和呼吁等,其本身含有对企业实施特定行为的鼓励,也正因为如此,企业能够较为主动地实施。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这一法律条文内容本身含有对于某些特定企业行为的鼓励,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与企业利益直接联系,即主动实施节能措施的企业能够获得税收优惠。间接激励行为。所谓间接激励即是一种含蓄的、非直接的形式,即间接激励行为往往以企业践行了一定程度的企业社会责任为前提,更是一种事后的肯定与鼓励,以形成榜样效应使其他企业效仿。例如《京华时报》举办的“2011年度京华公益奖评选”中就设有“优秀企业公民奖”①,专门用于嘉奖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这些类似评奖活动,对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是一种肯定的评价,并且能让其收获一定的企业影响力、外部良好评价等,获奖企业之行为必为其他企业所效仿,从而推动整个社会之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3.2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方式
通常而言,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法主要有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公众舆论、道德、市场机制、政府调控、行业自律等。依据上文所述的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以及激励的两种形式的理论,结合中国当前的立法和社会实际情况,笔者在具体的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当中,提出了以下建议。
(1)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在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其主要的责任对象包含有员工、消费者等,这些责任对象是企业在运行乃至与企业有关的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相关者。企业对员工的待遇决定着员工自身与家庭的存续,同时员工的工作状况决定着企业自身的存续;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售后服务的质量高低,则会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利益产生影响,同时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则保证了企业营利与再生产的进行。由此观之,当前的现状是那些涉及最低层次的法律与道德之人权要求,例如员工基本待遇、产品最低质量保证等,已然被社会所共知而无需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唯需对那些敢于超越此最低标准,不断提升员工、消费者待遇的企业给予鼓励以示激励。因此,对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应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即无论是公众的舆论行为、市场机制的作用还是行业的自律,都应当探索一种利益指向明确的方法来促使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让企业形成一种这样的思维,即自我对该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可以更好地获取经济利益。例如,行业协会对于本协会成员的评比、颁发证书的行为,不仅是对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加以肯定,更可以起到较为有效的榜样作用,使其他企业也积极效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2)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直接激励为主。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福利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以及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环境保护行为。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自身营利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因此大多数企业怠于履行;同时,考虑到法律、行政手段虽然可以在短时间能起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作用,但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不紧密,企业在强制力的压力下,难以反思其自身行为,反而可能会埋怨国家、政府,不利于其长期有效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基于以上两点的考虑,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应当以直接激励为最主要手段。这就要求国家、政府在立法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到企业营利,通过对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体的奖励,来激励其他企业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例如,我国各地为了合理充分利用电能以及保证碳排放量达标,相继出台了关于企业在夜间用电的优惠政策,这样就不仅保证了环境保护的有效性,同时也给予了遵循其要求的企业一定的利益。此外,对于公众舆论、市场机制作用、行业自律等缺乏强制力的激励方式,则更加应当注意到其激励效果。最后,公众、行业自身则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导向工作,在保证最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之中谋求自我利益的满足,这样才能较好地实现企业满足公共利益的激励。
4结语
当前的中国,正经历着继改革开放以来的又一次社会转型,企业社会责任对于缓解企业与社会成员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如何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而非要求企业负担更多之义务,当是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并期望其能够实现的专家、学者的共同目标。笔者通过前文分析,力图构建一套初步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但困于学识与实践经验上的不足,仅求能以此文抛砖引玉,期待学术界和实务领域的深入探索,借鉴而超越他国,确定出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机制的最优体系构架,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系统,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供应链与中小企业社会责任
供应链通过准入管理、绩效考评与监督、相互信任以及沟通协商等机制影响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能力。
(1)供应链准入管理。按照供应链核心企业确定的CSR准则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是中小企业进入供应链体系并成为其中节点的必要条件。
(2)相互信任机制。供应链信任是基于个体相互信任基础上的群体信任,具有群体传递性,信任的利益与风险并存。
(3)CSR绩效考评与监督机制。一方面,核心企业通过CSR审计,监督上下游企业的行为,使之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另一方面,成员企业也可以监督核心企业的行为,监督核心企业的规则制定。
(4)沟通与协商机制。供应链成员企业之间,特别是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形成主动、互动、联动的社会责任沟通与协调机制,是促进社会责任目标实现的重要条件。
二、产业集群与中小企业社会责任
产业集群是指在某一特定产业领域中,大量相互关联或竞争的企业及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并形成强劲、持续的竞争优势的现象。产业集群治理机制及其对中小企业CSR的影响根据各种机制在产业集群中发挥作用的不同,可以将产业集群的治理机制分为利益分配机制、竞争与合作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沟通协调机制等。
(1)利益分配机制。企业利益分配通常遵循几个原则:差异性、互生共存以及公平互惠原则。
(2)竞争与合作机制。竞争机制是指通过适度竞争,实现集群企业的活力和效率。合作机制是指集群企业之间通过共享资源、设施、政策,加强彼此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更好地实现互利共赢。
(3)激励约束机制。政府通过制定可行的激励措施来刺激集群内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激励机制通常包括价格、订单、声誉和信息激励。
(4)沟通协调机制。集群企业产业分工不明确、信息不对称和企业本身的自利性使得集群企业间需要在交易和合作方面进行沟通与协调。总之,通过利益分配、竞争合作、激励约束、沟通协调等治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不仅推动中小企业CSR行为规范和共同CSR议题的形成,而且还有助于增强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三、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及比较
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是为了确保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良性发展而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组织建设。CSR行为准则的制定、CSR推进和监管、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一)四种典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
1.地方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同时发挥政府行政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金融和财政优惠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以一定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倡导,推动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行业协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行业协会不仅是联系行业内企业、企业与市场的中介,还是联系行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既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主要制定者,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推动者和监督者。此外,行业协会还通过组织中小企业CSR培训及经验交流,增强中小企业CSR意识和履责能力。
3.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供应链核心企业负责制定供应链所需遵循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和外部守则,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从整体管理层面看,关键是建立一种整体的社会责任认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致的CSR守则和规范,然后严格地去执行。在该模式下,政府、社会可以通过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引导、监督和评价,进而推动整个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4.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相关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较弱,缺乏相应的监管;另外,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绩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等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相应的资源等等,唯有经营者做到了这些,才能够真正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
(二)管理模式比较
1.在不同模式下CSR参与主体扮演角色及所发挥作用不同
(1)CSR行为准则由谁制定的,该准则会体现谁的意图或需要。
(2)在不同模式下,推动并监督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及措施手段会有所不同。
(3)在不同模式下,中小企业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考评机制也不同。例如在行业协会主导型管理模式下,各个企业之间必须遵守行业标准来对各自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披露。
2.四种模式各有其管理困境
(1)GDP主导的政绩观、地方保护主义及政府职能转型等与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存在矛盾。
(2)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而非政府的推动、监督作用,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实现机制的重要任务。
(3)CSR利益和贡献的非对称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供应链中中小企业CSR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4)目前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受制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绩效,仍把生存问题放在首位,因此只是选择那些不得不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四、结论和建议
1.各地应根据当地行业协会成熟度、供应链发展水平、政策法规完善性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等选择适合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
2.各地政府首先应该从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来强化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可行性研究。
3.随着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在引导、监督、协调、服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对利益和责任的不对称性给予补偿。首先,发挥核心企业的组织、引导、监督作用,并与成员企业共同协商制定供应链CSR战略目标。第二,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将社会责任标准与价格、供货时效等传统准则有机结合,建立合理的供应链CSR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核心企业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和考评体系,规范各成员企业的CSR行为,打造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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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社会的现实发展需要导入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与制度资源以推进、保障和谐、分配正义及持续长效机制建设。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供大家参考。
1企业社会责任概说
只有在正确认识了何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前提之下,才有可能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正确地分层与激励实践。鉴于此,将企业社会责任之内涵与特性,归纳为以下3点。
1.1企业社会责任实为企业对负外部性之持续补偿
外部性有正负之分,其中,负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该个体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正外部性则反之。各国解决负外部性问题最常用的方式是征税与补贴,即对负外部性征收税费,对正外部性给予补贴。然而,负外部性从慢慢集聚到最终爆发间往往存在较长的时间间隔,因此补贴(包括补偿)并不能较为准确和快速地给予应对。例如,某些农药生产企业在农村租地生产,难免在生产过程中向空气、地下和水源排放一定量的有害物质,类似的环境污染行为自生产开始就存在,但是周围村民却需要在污染达到较大的程度时才会发现,而此时,对周围村民的补偿、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仅靠企业所交税款是很难满足的,而政府最终成为类似环境污染的埋单人。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企业的负外部性存在于企业的整个存续过程中,但是负外部性的大面积爆发却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爆发时仅靠企业所缴税款往往难以满足对负外部性的补偿,因此,激励企业积极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其实质就是通过日常的践行社会责任行为,不断地对企业负外部性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以避免负外部性的集中爆发。例如,在上文例子中,企业可以定期对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土质和水质进行检测监控,给予企业周边农户一定的健康补助甚至资助其搬迁至其他地区,通过这些行为,从一开始就对负外部性给予补偿而避免环境污染加剧危害周边环境和村民。
1.2实践企业社会责任是对股东利益负责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对传统经济学观点的否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遵循了“公司唯须对其股东负责,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其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的法则”这一观点。因为,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一可为企业长远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二可以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具体说来,企业实践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效的提升其公众知名度、公信力,可以更加容易地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这些都有利于其长期的经营;除此之外,从补偿负外部性这一角度出发,还能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减低股东利益受损的可能。例如,企业如果提升员工工作环境,短期内这种行为可能让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和股东收益减少,但是良好的工作环境也会使得员工职业病发病率降低,而职业病率的降低,就使得该企业无需支付大笔职业病治疗补偿金甚至政府罚款,如此一来,反而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
1.3企业社会责任是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综合体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一项单纯的法律义务或者道德义务,而是其二者的结合,这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具体要求,诸如企业保护环境、满足员工和消费者的需求等,既有来自法律的要求,同时也有源自道义的要求,只不过二者在具体要求标准上有所不同而已。法定义务是对行为人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因此,企业首先应当履行法定的义务,以保证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其次,企业社会责任还要求企业不囿于法律的最低要求,而应志存高远,为公共利益的维持与提升尽力。同时,从实践的角度来看,道德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相较于前述法律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硬约束”来说,是一种“软约束”,即该类义务是超于法律法规的道德要求,即使企业不履行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会面临舆论的谴责,因为对这类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更需要巧妙的激励方式。
2企业社会责任类型的层次划分
2.1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的必然性分析
学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促进方式鲜有条框清晰的划分,笔者认为虽然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为员工、消费者、社会公共利益及环境等非股东的利益相关者争取利益,但是这些利益相关者在具体的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要素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例如企业为了增产,可以通过在生产环节上的硬件投入来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以期员工能够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4];而为了获取外在的舆论和政府支持,则可以通过对社会的捐助、支持福利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来实现[5]。上述的两个例子虽然都是企业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来获取对自己有利的盈利条件,但是可以看出,企业对于员工工作环境的投入较之于对社会的捐助,由于前项投入能够更加直接的刺激企业生产获益,因而企业会更加主动于此项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和获益方式等要素上的差别,使得企业在履行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时会存在主动性、投入程度、投入方式等方面的差别。因此,对于促进不同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其层次的划分就显得非常重要。
2.2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划分研究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层次的划分,学界也各有说法。JamesJBrummer及其支持者将之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与社会责任。但这种划分方式在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难有实效,原因在于若将企业社会责任中法律与道德责任完全分离,则对于道德层面的责任实难操作而使实践陷入僵局。此外,我国著名学者卢代富教授将企业社会责任区分为中小型企业、国有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该种划分更多的基于对当前我国国情之分析,考虑到了不同企业之间的经济辐射带范围,以及因不同的盈利心态而产生的不同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笔者在本文所采取的划分方式将不同以上两种,其划分之依据,是上文中举出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内容上的不同的结论。具体来说,是指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下两个层次,即: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首先,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员工、消费者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例如员工的工资福利、工作环境,消费者接受的服务和产品、享受的售后服务等。其次,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社会的公共利益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具体来说,主要是指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之所以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此两个层次,具体原因主要如下。
(1)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程度不同。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主要是对员工和消费者的有关责任,其中与员工有关的责任,直接关系到员工待遇的优劣,也势必会通过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直接影响企业的赢利,甚至会影响到企业需要承担的因员工罢工而造成经济损失风险的大小;与消费者有关的责任中,由于消费者是企业最主要的消费市场承载者,对消费者的满足程度,将直接影响到企业销售链的存在与否,进而决定着企业的营利状况。而反观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无论是与政府的良好沟通从而获得较好的投资经营环境,通过社会捐助、慈善事业获得较好的社会评价,还是有效进行环境保护等,都无法将这些效益较为直接迅速地转化为企业的经济利益。
(2)企业社会责任投资的收益方式不同。在这两类企业社会责任中,企业因其投入而获取利益的方式和途径存在差别。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需要企业投入以改善员工的待遇、增加消费者福利,这些投入,将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以及企业消费群体的规模及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可以说,这一类投入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经济利益的增减。而对于与公共生活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则不同,这方面的投入,其直接目的并不是实现企业的利润,而是为了改善企业生存的大环境,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服务。虽然这一类投入的直接受益人也包含企业员工、消费者等,但更多的受益人可能是与企业并无直接经济联系的社会大众。因而从浅层面来看,企业并不能较好地从这类投入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类投入能够带来良好的企业外部环境,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便利。
(3)认识态度不同。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两层划分内容具有以上的两个特点,使得一个企业在现实的投入中对于与市场有关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会出现较为明显的偏差,对于能够带来直接经济利益的那一部分自然会比较主动地投入,而对于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那一部分则不同,不仅仅是因为看不到较为直接的经济利益,更因为搭便车原理,使得企业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量较少,从而影响企业外部环境,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如何激励企业对于这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也是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3分层激励机制探析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问题,各国普遍采取将那些企业必须承担的最低限度的社会责任,通过立法确定下来以便强制企业履行;而就人们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高标准、严要求”,则通过政策号召、舆论、企业自律等方式来促使企业履行。但无论是何种方式,这种“义务上的附加”只会对企业形成压力,且过度的义务附加还可能使企业产生对抗。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方式来激励企业而非一味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尤其需要重视的问题。
3.1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的认识转变
长久以来,一些学者在“激励”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上存在着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他们一方面认同企业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正相关关系,另一方面则直接以舆论引导或者影响立法来“强制”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他们在这些认识上的“连贯性”却往往造成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脱节,特别是在企业自身看来,通过立法方式强制要求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又标榜承担这些责任有助于其盈利,这使得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的企业陷入了一个逻辑怪圈:强制要求其必须履行的义务,缘何又会为其自身带来利益?为什么不是给拥有强制力的一方带来利益呢?固然,通过义务附加,可以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容易引发对抗。由此一来,这些学者的“激励”行为反而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如何寻找到一条既能满足各方利益,又能让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道路,是当下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重心。
3.1.1对于“激励”的分析
激励有激发和鼓励的意思,它意味着能够较为有效地激发出主体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借鉴管理学上关于激励的相关理论,我们可以对本文中“激励”的含义做如下理解:
(1)激励应当是双方目标的结合。这指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设定上,不仅要包含有员工、消费者、其他方面的公共利益的需求,而且也应当包含有企业获利的可能性。这也就是激励之于义务附加的优势所在,即能够使企业自身较为主动地去履行社会责任。
(2)激励需具有引导性。无论激励措施如何施行,只有当这些激励转化为被激励对象的自觉愿望,激励的效果才能有效发挥。基于激励的第一个特性,企业自身在了解到利益存在的可能性之后,才会由此来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这也是激励作用于企业,区别于其他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
(3)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在具体的实践中,除了对被激励对象符合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奖励之外,还应当对违背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例如,我国《产品质量法》中不仅规定了企业可以自愿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获得特定产品的质量认证证书;同时,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则会对其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处罚。这样的类似行为,就能够从双向克服主体间“搭便车”的心理,激发企业自身的主观积极性,较好地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绩效。
3.1.2对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的两种具体形式
基于上文中对激励内涵的分析,笔者认为,激励产生实效,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直接激励行为。这种行为区别于单纯的强制和呼吁等,其本身含有对企业实施特定行为的鼓励,也正因为如此,企业能够较为主动地实施。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这一法律条文内容本身含有对于某些特定企业行为的鼓励,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与企业利益直接联系,即主动实施节能措施的企业能够获得税收优惠。间接激励行为。所谓间接激励即是一种含蓄的、非直接的形式,即间接激励行为往往以企业践行了一定程度的企业社会责任为前提,更是一种事后的肯定与鼓励,以形成榜样效应使其他企业效仿。例如《京华时报》举办的“2011年度京华公益奖评选”中就设有“优秀企业公民奖”①,专门用于嘉奖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这些类似评奖活动,对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是一种肯定的评价,并且能让其收获一定的企业影响力、外部良好评价等,获奖企业之行为必为其他企业所效仿,从而推动整个社会之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3.2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方式
通常而言,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法主要有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公众舆论、道德、市场机制、政府调控、行业自律等。依据上文所述的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以及激励的两种形式的理论,结合中国当前的立法和社会实际情况,笔者在具体的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当中,提出了以下建议。
(1)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在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其主要的责任对象包含有员工、消费者等,这些责任对象是企业在运行乃至与企业有关的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相关者。企业对员工的待遇决定着员工自身与家庭的存续,同时员工的工作状况决定着企业自身的存续;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售后服务的质量高低,则会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利益产生影响,同时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则保证了企业营利与再生产的进行。由此观之,当前的现状是那些涉及最低层次的法律与道德之人权要求,例如员工基本待遇、产品最低质量保证等,已然被社会所共知而无需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唯需对那些敢于超越此最低标准,不断提升员工、消费者待遇的企业给予鼓励以示激励。因此,对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应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即无论是公众的舆论行为、市场机制的作用还是行业的自律,都应当探索一种利益指向明确的方法来促使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让企业形成一种这样的思维,即自我对该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可以更好地获取经济利益。例如,行业协会对于本协会成员的评比、颁发证书的行为,不仅是对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加以肯定,更可以起到较为有效的榜样作用,使其他企业也积极效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2)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直接激励为主。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福利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以及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环境保护行为。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自身营利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因此大多数企业怠于履行;同时,考虑到法律、行政手段虽然可以在短时间能起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作用,但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不紧密,企业在强制力的压力下,难以反思其自身行为,反而可能会埋怨国家、政府,不利于其长期有效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基于以上两点的考虑,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应当以直接激励为最主要手段。这就要求国家、政府在立法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到企业营利,通过对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体的奖励,来激励其他企业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例如,我国各地为了合理充分利用电能以及保证碳排放量达标,相继出台了关于企业在夜间用电的优惠政策,这样就不仅保证了环境保护的有效性,同时也给予了遵循其要求的企业一定的利益。此外,对于公众舆论、市场机制作用、行业自律等缺乏强制力的激励方式,则更加应当注意到其激励效果。最后,公众、行业自身则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导向工作,在保证最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之中谋求自我利益的满足,这样才能较好地实现企业满足公共利益的激励。
4结语
当前的中国,正经历着继改革开放以来的又一次社会转型,企业社会责任对于缓解企业与社会成员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如何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而非要求企业负担更多之义务,当是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并期望其能够实现的专家、学者的共同目标。笔者通过前文分析,力图构建一套初步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但困于学识与实践经验上的不足,仅求能以此文抛砖引玉,期待学术界和实务领域的深入探索,借鉴而超越他国,确定出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机制的最优体系构架,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系统,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概念
所谓社会责任会计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财务资料,以监督其是否真实、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应该由国家审计部门来进行,应该属于依靠国家力量强制进行的审计,这是确保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真正实现的前提。
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原因
社会责任会计的泛化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它具体体现了企业在一个完整的、和谐的社会系统中的位置及其在系统状态中的同构性,同时也体现了企业与社会大系统的互动性。也正是由于这种相互关系,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与政府、社会、环境、消费者等的利益目标不可能完全一致。同时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导致政府、社会、环境、消费者等对企业的相关情况难以全面了解,因此,对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及企业及时向社会报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应该成为企业和政府审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而信息不对称就成为社会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需求的根本原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与其他方面之间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信息的知悉度不一样,因此而导致社会公众对今天企业的信任度下降,特别是中国不少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方面出现问题之后,公众普遍对企业的信用存在疑虑,并因此而导致市场和社会发展的阻滞。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有效解决或减少各方对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或不对称。这种功能仍然是通过监督、鉴证和评价形式体现出来。
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
同样,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达到一定的审计目标。所谓审计目标就是人们进行审计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结果。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通过财务形式报告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表达意见,通过这些意见,使政府、社会、公众能够知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从而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
四、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
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与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存在依存关系。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社会责任会计包含的内容,是具体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项目。法国要求年度社会平衡表必须披露如下内容:职工人数;工资成本;健康和安全防护;职工培训;行业关系;职工住房、交通等其他社会条件;其他工作条件等七类。美国会计学会下属的社会成本委员会要求企业披露的社会绩效有:净收益;人力资源贡献;公共贡献;环境贡献;产品和劳务贡献等五类。欧共体要求披露职工平均人数、各类职工年度人事成本、经济与财务状况、投资和生产计划、合理化方案等任何对职工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联合国国际会计与报告准则专家组1982年的最后报告要求,在报告附件“应予揭示的财务和非财务项目的最低限度项目表”要求应该披露的内容有:劳工与就业;生产;投资计划;组织结构;环保措施。虽然不同国家对社会责任会计要求披露的内容各不相同,但是都明显存在对社会责任,特别是对人的责任的要求。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社会责任会计必须反映的内容包括:①企业收益的社会责任。企业存在的社会贡献和价值就是创造财富,而创造财富首先就必须能够赢利。任何一个企业组织首先要可持续地生存下去,才有可能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收益目标是对企业效率和素质的全面检验,是企业为社会承担责任的基础。它既是一个财务目标,又是一个社会目标,必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②人力资源的社会责任。招募录用、技术培训、改善劳动保护和职工福利等人力资源投资不仅对于提高企业经营能力、稳定企业结构有重要的意义,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是企业主动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③对所在地区的社会贡献。由于企业享受着所在地区的基础设施,它也应该对本地区作出应有的贡献,包括依法纳税,提供就业机会,对本地区公益事业提供财力、人力支持等;④改善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现代企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的垃圾,污染了环境。企业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环境的污染。企业对环境的保护,在财务上反映出来就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支出及实际取得的成效,这也是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的重要内容;⑤反映提供产品和维修服务的责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除去前述四项内容,还需要反映企业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如产品的使用效能、耐用期限、安全性等,顾客的满意度、广告的真实程度也应在报表中加以反映。
综上所述,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范围依据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可以分为:1、企业劳动用工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工作条件与工作环境改善情况,劳动保护措施的制订、实施和财力、物力投入情况,职工工资的发放是否到位和是否及时等情况,社会统筹、保险的办理和交纳情况,职工教育和培训的情况以及职工福利落实情况;2、企业对环境影响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产品的绿色指标、资源的循环利用、企业防止环境污染和保持环境的投入情况;3、企业对公众的社会责任审计,如创造和安置就业情况,对社会公益,教育事业的支持,对公共基础建设的支持:4、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审计,如能否有效盈利,税金交纳情况;5、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审计,如产品质量,性能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广告的忠实程度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着重于企业在多方利益均衡方面的关系。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实质是在政府、社会、股东等多方利益方面进行均衡,而这种均衡实质是与企业存在关系的各方对企业利益要求的反映。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这些利益相关方或明显、或潜在地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但是一直没有被人们所认识到,但正是这些关系的存在保持了企业的持续发展。一旦均衡被打破,实际上是企业首先受损。因此,社会责任会计是借助于会计的信息披露形式对企业进行强制性的制衡。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就充分体现了强制性。社会责任会计的提出,实际上是将企业从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股东利益最大化,转移到重视社会效益方面。因此说,社会责任会计的不断推广,是整个社会进步的标志。因此,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代表了一种方向。
五、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法律保障及法律空白点
西方国家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广,其相关的立法工作可以说是功不可没的。如美国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行过程中,一直集中力量为其提供法律依据,不断制订出更利于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新司法标准。美国的许多州对成文法进行了修改,明确赋予企业实施社会责任行为的权力;英国虽然在原则上奉行企业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传统,但在司法上也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法制咨询。我国目前尚无涉及企业责任会计相关内容的法律,与其相应的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一片空白。这种空白已经成为社会责任会计工作推广的阻碍,应该引起政府部门和立法部门的高度重视。从审计立法方面来看,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是一切审计工作的法律依据,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则规范了独立审计组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但是,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属于国家审计范畴,而企业的社会责任义务履行情况需要由政府审计部门强制性进行,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对此尚无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现有法律虽然存在一些涉及社会责任的条款,但是不成系统,用于指导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几乎没有实际意义。因此,要开展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先对该审计行为进行规范。规范的具体内容包括对审计组织、审计业务的法律规定,也包括审计组织本身执行审计业务应该遵守的准则和规则,同时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强制性也必须明确下来,作为企业配合国家审计部门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指导、指令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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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有助于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能更准确地定位自己的角色,提高自身竞争力,摆正与社会各利益相关体的关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社会责任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及比较
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是为了确保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良性发展而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组织建设。CSR行为准则的制定、CSR推进和监管、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一)四种典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
1.地方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同时发挥政府行政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金融和财政优惠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以一定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倡导,推动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行业协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行业协会不仅是联系行业内企业、企业与市场的中介,还是联系行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既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主要制定者,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推动者和监督者。此外,行业协会还通过组织中小企业CSR培训及经验交流,增强中小企业CSR意识和履责能力。
3.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供应链核心企业负责制定供应链所需遵循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和外部守则,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从整体管理层面看,关键是建立一种整体的社会责任认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致的CSR守则和规范,然后严格地去执行。在该模式下,政府、社会可以通过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引导、监督和评价,进而推动整个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4.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相关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较弱,缺乏相应的监管;另外,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绩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等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相应的资源等等,唯有经营者做到了这些,才能够真正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
(二)管理模式比较
1.在不同模式下CSR参与主体扮演角色及所发挥作用不同
(1)CSR行为准则由谁制定的,该准则会体现谁的意图或需要。
(2)在不同模式下,推动并监督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及措施手段会有所不同。
(3)在不同模式下,中小企业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考评机制也不同。例如在行业协会主导型管理模式下,各个企业之间必须遵守行业标准来对各自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披露。2.四种模式各有其管理困境(1)GDP主导的政绩观、地方保护主义及政府职能转型等与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存在矛盾。
(2)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而非政府的推动、监督作用,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实现机制的重要任务。
(3)CSR利益和贡献的非对称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供应链中中小企业CSR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4)目前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受制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绩效,仍把生存问题放在首位,因此只是选择那些不得不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二、结论和建议
1.各地应根据当地行业协会成熟度、供应链发展水平、政策法规完善性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等选择适合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
2.各地政府首先应该从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来强化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可行性研究。
3.随着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在引导、监督、协调、服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对利益和责任的不对称性给予补偿。首先,发挥核心企业的组织、引导、监督作用,并与成员企业共同协商制定供应链CSR战略目标。第二,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将社会责任标准与价格、供货时效等传统准则有机结合,建立合理的供应链CSR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核心企业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和考评体系,规范各成员企业的CSR行为,打造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一、供应链与中小企业社会责任
供应链通过准入管理、绩效考评与监督、相互信任以及沟通协商等机制影响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能力。
(1)供应链准入管理。按照供应链核心企业确定的CSR准则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是中小企业进入供应链体系并成为其中节点的必要条件。
(2)相互信任机制。供应链信任是基于个体相互信任基础上的群体信任,具有群体传递性,信任的利益与风险并存。
(3)CSR绩效考评与监督机制。一方面,核心企业通过CSR审计,监督上下游企业的行为,使之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另一方面,成员企业也可以监督核心企业的行为,监督核心企业的规则制定。
(4)沟通与协商机制。供应链成员企业之间,特别是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形成主动、互动、联动的社会责任沟通与协调机制,是促进社会责任目标实现的重要条件。
二、产业集群与中小企业社会责任
产业集群是指在某一特定产业领域中,大量相互关联或竞争的企业及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并形成强劲、持续的竞争优势的现象。产业集群治理机制及其对中小企业CSR的影响根据各种机制在产业集群中发挥作用的不同,可以将产业集群的治理机制分为利益分配机制、竞争与合作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沟通协调机制等。
(1)利益分配机制。企业利益分配通常遵循几个原则:差异性、互生共存以及公平互惠原则。
(2)竞争与合作机制。竞争机制是指通过适度竞争,实现集群企业的活力和效率。合作机制是指集群企业之间通过共享资源、设施、政策,加强彼此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更好地实现互利共赢。
(3)激励约束机制。政府通过制定可行的激励措施来刺激集群内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激励机制通常包括价格、订单、声誉和信息激励。
(4)沟通协调机制。集群企业产业分工不明确、信息不对称和企业本身的自利性使得集群企业间需要在交易和合作方面进行沟通与协调。总之,通过利益分配、竞争合作、激励约束、沟通协调等治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不仅推动中小企业CSR行为规范和共同CSR议题的形成,而且还有助于增强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三、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及比较
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是为了确保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良性发展而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组织建设。CSR行为准则的制定、CSR推进和监管、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一)四种典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
1.地方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同时发挥政府行政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金融和财政优惠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以一定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倡导,推动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行业协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行业协会不仅是联系行业内企业、企业与市场的中介,还是联系行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既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主要制定者,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推动者和监督者。此外,行业协会还通过组织中小企业CSR培训及经验交流,增强中小企业CSR意识和履责能力。
3.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供应链核心企业负责制定供应链所需遵循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和外部守则,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从整体管理层面看,关键是建立一种整体的社会责任认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致的CSR守则和规范,然后严格地去执行。在该模式下,政府、社会可以通过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引导、监督和评价,进而推动整个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4.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相关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较弱,缺乏相应的监管;另外,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绩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等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相应的资源等等,唯有经营者做到了这些,才能够真正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
(二)管理模式比较
1.在不同模式下CSR参与主体扮演角色及所发挥作用不同
(1)CSR行为准则由谁制定的,该准则会体现谁的意图或需要。
(2)在不同模式下,推动并监督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及措施手段会有所不同。
(3)在不同模式下,中小企业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考评机制也不同。例如在行业协会主导型管理模式下,各个企业之间必须遵守行业标准来对各自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披露。
2.四种模式各有其管理困境
(1)GDP主导的政绩观、地方保护主义及政府职能转型等与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存在矛盾。
(2)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而非政府的推动、监督作用,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实现机制的重要任务。
(3)CSR利益和贡献的非对称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供应链中中小企业CSR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4)目前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受制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绩效,仍把生存问题放在首位,因此只是选择那些不得不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四、结论和建议
1.各地应根据当地行业协会成熟度、供应链发展水平、政策法规完善性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等选择适合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
2.各地政府首先应该从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来强化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可行性研究。
3.随着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在引导、监督、协调、服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对利益和责任的不对称性给予补偿。首先,发挥核心企业的组织、引导、监督作用,并与成员企业共同协商制定供应链CSR战略目标。第二,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将社会责任标准与价格、供货时效等传统准则有机结合,建立合理的供应链CSR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核心企业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和考评体系,规范各成员企业的CSR行为,打造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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