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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社会的存续和发展都离不开良好而稳定的社会秩序,否则必趋于混乱失序、动荡不安而消亡,而良性社会秩序的形成则以来一定的社会规范。远溯原始社会,近至现当代文明社会,乃至未来理想社会,概莫能外。纵观人类历史的演进过程,习俗、道德与法律(此处指实证意义上的人定法,下文所言“法律”主要在此意义上使用),乃是普遍存在与主要的社会规范,它们共同推动着人类社会文明的进化,维系着人类社会的存续与发展。
早在远古的原始初民社会,人类在漫长的共同生活和生产过程中逐渐地、自发地形成了一些行为规则和规范,这些规则为人们自觉遵守和普遍适用,其涵摄了简单的人类原始社会生活和生产的诸多方面,内容非常丰富,主要包括原始禁忌,例如食物禁忌、性禁忌等;原始宗教,例如图腾崇拜;原始礼仪,如原始祭祀;原始习俗,如血族复仇、血亲复仇、同态复仇等。这些形形色色的原始行为规范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区分,它们往往相互混同,兼具习俗性、宗教性和道德性。此时,习俗既是宗教又是道德。原始社会简单的社会关系就为这些同样简单和初级的行为规范所良好地调整着,使人类社会能够以此为基础继续向前发展。
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社会关系也日趋复杂,习俗和习惯已不可能完全调整社会的全部关系,社会对规范的要求也不再限定在原有的基础上,那些关系到社会重大利益的、带有全局性的内容被分离了出来,由一种崭新的从习俗、习惯中发展出来的规范予以规范和调整,道德由此得以产生,其最初的表现形式是风俗、禁忌、礼仪等。
然而,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生活与社会关系的进一步复杂化,使得自身强制力不足、支配范围较小的习俗、道德对纷繁复杂、变化不居、新的社会关系层出不穷的社会生活逐渐无能为力,仅仅凭借习俗、道德规范、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已非可能,社会需要更具强制力的、普遍适用的标准去规范、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也就因此应运而生。
从习俗、道德、法律的产生、发展的历史演进过程来看,每一种社会规范的出现都具有历史必然性,都是生产力发展、社会生活与社会关系复杂化的结果和产物。这一过程同时也是人类文明演化进步的历程、人类从荒蛮蒙昧走向文明理性的过程。
法律作为人类理性自觉的产物,是人类智力与“法律”实践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也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在社会控制上自然优于作为人类自发形成结果的的习俗和道德,但这并不表明,法律的诞生意味着作为法律之源的习俗、道德的历史使命的终结,恰恰相反,在法律产生之后,习俗和道德以一种相对较为温和、隐蔽的方式潜移默化地规范、控制着社会的诸多方面,此时的习俗与道德对社会的影响似乎更加深刻了。于是,习俗、道德与法律便以不同的方式共同调整、规范着形形色色的、不断复杂的社会关系,构成了社会规范体系的主要内容,成为社会生活有序化的主要凭借。
尽管美国著名法学家庞德将法律、道德和宗教视为人类社会控制以及文明型构和维护的三大主要工具①,但就世界范围来看,从作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规范的角度来说,宗教虽然在全世界范围内拥有人数甚众的信徒,但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宗教的势力和影响微乎其微,例如,中国就是一个宗教信仰极度缺乏的社会,从古至今,莫不如此。因此,从更为普遍的意义上来说,习俗、道德与法律则构成了型构社会秩序、维系社会良性运行的主要因素,三者共同组成了社会规范体系的核心部分。
作为一种人们在共同的社会生活中缓慢而自发形成的产物,习俗符合人们关于正义、公平等理想追求——尽管这种追求可能是无意识的——的基本观念,是特定民族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乃至民族精神的积淀,且长期被人们自觉遵循,因此便成为了社会控制盒秩序塑造的基础手段和主要工具之一。一般而言,遵守习俗乃是一种自觉意识,而服从法律则往往被视为一种强制义务,这也决定了,较之于法律,习俗更易被遵守,甚至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也更为重要。这一点在文明程度偏低、现代化程度不足的国家和地区表现的尤为明显。以中国为例,在中国的乡土农村社会和少数民族地区,法律的实效远远低于立法者以及一些法学家的预期,在那里,习俗以及道德乃至宗教而非法律才是最重要的、普遍被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社会规范。在那里,法律(国家法)似乎是不存在的,甚至没有存在的价值与必要。法律在很大程度上被搁置了。恰如恩格斯在描述原始社会规范时所言:“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都调整好了”②。与此相似的是,历史法学派的鼻祖、法的“民族精神说”倡导者萨维尼主张,法律绝非立法者所刻意而为之物,恰恰相反,其根植于于社会之中、特定民族的历史文化之中,它是民族社会中那些内在的、默无声息的起作用的因素的产物,民族的普遍信念和共同意识是其真正的源泉。③如同民族的语言一般,法律取决于民族精神,主要表现为习惯法,优于立法者刻意创设的远离民族精神的成文法。不论是历史上的法律实践,抑或法学家的思想理论,都表明习俗作为一种源自社会生活本身的社会规范,在形成和维系社会秩序方面,甚至比法律有着更为深刻的影响。
同习俗一样,道德也是人们在长期、共同的生产、生活过程中缓慢地形成的,是人类社会在自治的状态下自生、自发的过程和结果。它表达了一个社会性群居动物——人——应当遵守的也是一个健全的社会所必不可少的基本准则。其作用的实现有赖于传统习惯、社会舆论、个人内在信念。它诉诸良知,无良知即无道德,良知是道德得以发挥规范作用的最重要的因素。道德与习俗一起构成了对维系社会有序化其潜移默化作用的主要力量。道德是有层次区分的的,低层次的道德与习俗大致相当,而高层次的道德则超然于习俗和法律,形成一种超然现实的理想化的价值,其指向是高标准的人类理想,以道德标准来论证实证法律的来源和效力是有着悠久历史的自然法理论的基本主张和传统。尽管实证主义法学家极力试图将道德因素从法律中剔除,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很大程度上,法律源于道德并以道德作为其合理性和正当性基础。正如霍姆斯所言“法律乃是我们道德生活的的见证和外部积淀”④。
法律是在习俗和道德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规范已经存在并发展至一定的历史阶段的基础上产生的,是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化、社会利益不断分化,而习俗、道德等旧有社会规范已无力对新涌现的社会关系进行有效规范和调整的情况下而应运而生的结果。法律是什么?这是一个极易被忽视但又极不应被忽视的法学领域的元问题。对于这个似乎十分简单的问题的回答,古往今来的法学家、思想家们众说纷纭、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主流的观点认为,法律史一种源自国家的行为规范。笔者倾向于认为,就其本质而言,法律只不过是一种型构与维系社会秩序的社会规范,其产生于存在的基础和价值乃是型构社会秩序,使社会生活有序化,进而推动人类文明的进化。法人类学家霍贝尔这样界定法律:“这样的社会规范就是法律,即如果对它置之不理或违反时,照例就会受到拥有社会承认的、可以这样行为的特权人物或集团,以运用物质力量相威胁或事实上加以运用”⑤,在他看来,特殊的强力、官吏的权力和规律性乃是法律的主要构成要素。亦即法律强制性、法律的适用和执行机构、法律必须蕴涵、体现社会发展的一般的基本规律是法律的基本特征。作为一种主要的现代社会的社会控制工具,法律随着人际关系、社会利益的复杂性、社会成员间利益不断分化而增加,因社会对文明建构、秩序维护的需要的日益增强而发展,“人类越文明,对法的需求就越大,人类创造的法律也就越多,法只是社会需要的产物。”⑥诚如马克思所言:“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的个人恣意横行”。⑦
尽管习俗、道德与法律是三种迥然有别的社会规范,它们有着各自相对独立的调整领域,但它们共同构成了社会规范体系的主要内容,是社会规范体系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三者在型构与维系社会秩序方面能否实现功能互补、有机协调,决定了一个良好运行、稳定有序的社会秩序的能否形成。或许,有人认为,在现代化法治的时代大背景下过多地谈论习俗与道德显得不合时宜,但有一点不应忽视,法律源于习俗、道德的事实则表明,法律与习俗、道德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法律只不过是制度化、体系化、权威化的习俗与道德。况且,法律自身日益凸显的局限也使得其格外有必要甚至是必须与其他社会规范——习俗、道德等进行密切的“分工协作”,共同致力于理性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型构与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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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道德失范,是指在社会生活中,道德规范约束力的失去或弱化,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具有道德责任能力的社会成员,在社会活动中不遵守本该遵守的道德准则,丢失了最起码的道德良心的行为现象。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中道德失范问题的法律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在以经济建设为第一要务及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背景下,却频繁地爆发了一系列刺痛国人良知的道德恶性事件,本文希望从个案切入,探究道德失范问题的形成原因,并从“道法合和”
的古代法律思想中寻求解决建议。
【关键词】法制; 道德失范; 法律道德化。
2011 年 10 月 13 日,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在佛山南海一处五金城里被两辆面包车先后4 次碾过,7 分钟有18 人路过,却无一人伸出援手,最后被一拾荒阿婆发现,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永久离开人间。
类似事件频繁见诸报端,从围观跳楼、旁观溺水到冷眼无视凶案等等,洛阳性奴案、李阳家暴案都无不令人扼腕,无情冲击着古老礼仪之邦的文明底线。缘何在政府高层努力推动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道德教育,大力重构社会主义新时期核心价值体系的大背景下,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各种各样的道德嬗变和道德滑坡现象呢?
( 一) 道德权威弱化。
道德是关于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善恶、美丑、正义与非正义事业、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荣誉与耻辱等观念、规范、原则和标准的总和。道德在中国政治文明和传统法律文明形成中,一直扮演着核心角色,从早期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到“援礼入法”、“礼法结合”再到“礼法合一”,无不突显道德在社会统治中的非凡意义,古代法律制度在“阴阳合和”的辩证思维方式的指导下进行设计、建设,逐渐形成“礼法”传统,因其神化君权、强化王权而深受封建集权统治者的欢迎,道德便成为了国人价值评判的主要标准,以礼为核心,法、术为手段的统治制度随着封建制度在中国数千年的延续而融化在国人思维里。然随着封建制度的终结,新政权的诞生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中国的政治结构、文化理念、经济制度和社会生活方式等各方面正不断而又茫然地走向转型与发展,道德的在社会统治中的核心地位亦逐渐边缘化,具体体现如下:
( 1) 社会经济的发展。
我国当前正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经济基础的改变,必然带来上层建筑的调整,致使原有的适应那种单一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意识,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由于市场经济在我国确立并发展的时间尚短,与其相适应的伦理秩序和道德观念、规范仍处于形成和完善的过程中,这就形成了一个道德空场。
由于市场的开放性,拓宽了人们交往活动的范围,也瓦解了传统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熟人社会,熟人言论在个体生活中的监督弱化,人们的道德要求容易因此放松,也正是由于社会的开放性,使得各种文化思潮、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在传统秩序内产生激烈碰撞,令人们无所适从,甚至背道而驰; 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对自然现象的了解更加理性,“自然报复”论不再成为人们约束自我的内心力量,从而一定程度瓦解了道德自律权威。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使道德的主客观环境更加复杂化,道德滑坡有着更大的可能性。
( 2) 利益主体的多元化。
集权的计划经济要向开放的市场经济转型,个体自由必须得到凸显,才能增强市场的活力,那么相应的个人利益就应由被压制变为充分尊重和合法保护,形成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实际的价值取向明显多元化。但当道德主体意识增强却又没有健全的利益协调机制进行合理规范和引导的情况下,个人利益不可避免地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产生矛盾。人们往往是见利忘义,只是片面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道德约束常常被抛之脑后。在法律、体制和道德还不足以很好地约束和引导利益主体的利益行为的情形下,在强大的物质利益诱惑下,在个人利益在这种转型条件下,人们的道德行为必然会出现一定时期的震荡,一定程度的道德滑坡成为现实。
( 3) 博弈成本的大小。
道德观的形成是通过博弈的方式产生的。道德滑坡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 社会中的种种制度安排客观上使得遵从道德的行为成本过高,而违反道德的行为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小。就如案例二所呈现的“英雄流血又流泪”现象。本应在公平基础上的博弈变得严重的不公平,博弈的作用被极大地异化,成为权力者玩弄权术的工具,这样,好的公共道德是难以树立的,只会以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取而代之,难怪人们大呼“做人难,做好人更难! ”
( 二) 法律权威尚未完全建立。
传统道德权威在社会转型、利益主体多元化及博弈格局改变的冲击下已慢慢流于形式,在人们膨胀的认知欲和征服欲的引导下,社会以进步为目标,“崇尚个性”、“追逐自由”的观念甚嚣,人在追求权利的过程中是不愿意受到的约束的,致使思想意识日渐混乱、行为举止更无章法,这就需要有外在的强制性来约束和规范,这种权威就是“法”。但法更倾向于约束行为而不约束思想,即使法作为外在强制权威得以树立。但为何近代以来的中国,价值体系会全面崩溃,观念危机日重一日? 是什么原因致使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却没有使法律成为新的权威呢?
( 1) 法律在社会管理中角色不凸出: 我们现代化进程欲建立民主共和政体,以保障人民对自由的追求和权利的实现,在这种政体之下,“人人是法律的臣仆”,法超越于政治之上,对最高权力进行限制、对社会形成普遍的约束,成为权威,应突出“法律具有最高性”的原则。现阶段,我国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政治体制也日渐民主,但封建集权思想仍有残留之迹,权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现状并未彻底消除,党政一体,三权分立也名不符实,在政治与法律之间,法律不能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约束,也就难以超越于政治之上而取得权威性。
( 2) 国家法与习惯法形成冲突: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民族众多的文明古国,加之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使中国形成传统综合性法律思维,讲求国家法与习惯法在文化冲突中的融合,形成“诸法和合”的格局。但近代以来,分析性的思维方式,使人们逐渐习惯用分析的态度对待法律统一性与灵活性原则,往往认为灵活性会破坏统一性,使得广大的农村和民族地区的法治进程举步维艰,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这又影响到了法律权利性的树立。
( 3) 法律体系冗杂: 随着社会关系的复杂化,立法趋细趋多,部门划分愈加分明,是不可避免的,也有其合理性。但我们立法过于强调条文的制订、法律程序也异常复杂,不用说平常百姓,就连专业法律工作者都有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时候,那法律到底是法官、法学家手中的宝典,还是老百姓生活中的信条呢? 由于过于专业,令寻常百姓在诉讼面前无所适从,只得求诸相关人士,无形中增加权利保障成本,甚至衍生出腐败、欺诈等现象,令百姓“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所以令人目不暇接的法律、法规,在生活中得不到完全的落实。
( 4) 法律制度落实缺位: 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不断深化,成绩喜人,但不同职业、不同阶层的人,似乎对现实的法制状况都有不同程度的不满。这种矛盾在于,“成绩”是指立法上的,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当规模的法律体系,基本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 “不满”是指在法律实践中存在着强烈的“术”的意味。所谓“术”,就是对法的“灵活”掌握、“灵活”运用,通俗地说,就是法律规定的是一套,实践中做的又是另一套。
旧的权威已失,新的权威未生,新旧交替之际,价值观念混乱,人就像汪洋中失去舵手的小船一样失去了前行的方向,随波逐流、盲目乱撞,各种社会问题纷至沓来。现今道德沦陷状况愈演愈烈,为社会统治和社会和谐埋下不利因素,所以在法律至上原则的指导下,对现行政治体制做彻底的改选,改选成真正的权力多元、分权制衡的民主制度,使法律成为不受政治的束缚而成为真正的价值权威。并继承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华,重塑“法”的价值。
由于历史的延续性以及文化的独特性,我们在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文化的今天,必须重新审视传统法律文化中道德的作用。
道的思维方式是综合性的,并以阴阳和合的观念指导中国文化建设和法制建设数千年,在其引领之下,法律与道德是和合的、法律内部诸法是和合的,法律对正义的诉求既不愿受形式之限,又不愿受实质之限,形式与实质也是和合的。但在西学东渐后,道德、法律走上分析之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二者则画地为牢,各自为政,道德失范行为,法律不予过问; 法律制裁行为,道德亦不予谴责。所以国人对目前的道德危机应寄予充分的重视,欲“抚大厦于将倾”,就不要将道德、法律分开来对待。也许美丽的花园之国新加坡在应对道德建设与经济发展脱节问题的道德法律化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思路。
所谓道德法律化是指国家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原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由于道德、法律都共同反映了人们对建立公平、和谐、有序的社会的追求,在调节范围上有一定的重合性,加之道德规范是法律规范的渊源,使得道德法律化有了可能性。
道德法律化有其必要性和可能性。在我国市场经济完善的过程中,在道德规范功能弱化的现实中,道德法律化是适应社会情况发生了客观变化的需要,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但是我们知道,法律毕竟不同于道德,道德具有自身的特点和功能,法律不可能完全取代道德。道德法律化是有一定的限度的,或者说在社会转型这个特殊时期,道德只能借助法律资源作为一种援助,但非长久之计。
理想的状况应该是符合正义和道德的法律内化到个体内心中,就是将公平、正义等基本价值观和道德关怀在法律上体现出来,否则法律本身是否“合法”就会受到质疑。同时法律的基本理念必须蕴涵着普遍主义的道德考虑,法律应该接受道德的检视,从而使道德和法律统一起来,使得经济秩序和社会交往都井然有序。总之,从长远眼光看来,我们还是要从底线伦理开始培育道德,而不能放弃道德。
[1]朱长根,谭英 . 道德法律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J]。 法制与社会,2007( 5)。
[2]焦国成,王易 . 当前社会道德状况和公民道德建设[J]。 新视野,1996( 3)。
[3]孙立平。 道德滑坡的社会学分析( J)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1( 9)。
[4]费孝通。 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5]龙大轩。 道与中国法律传统[M]。 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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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自然法学派认为,道德与法律有本质的联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浅谈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毕竟二者属于不同的社会调整规范,有着各自的调整领域。对它们的调整范围界限不清的话,会导致社会评价标准不一,终将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产生方式上,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体系,道德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共同认识;
第二,在调整对象上,道德通过影响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调整外部行为,而法律则直接指向人的外部行为;
第三,在调整范围上,道德调整的范围几乎覆盖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相比较来说,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很有限了,法律调整的主要是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产生实在影响的行为和关系;
第四,在表现形式上,道德存在于观念中,缺乏明确的标准,而法律是确定且逻辑严密的规范的集合;
第五,在调整手段上,道德主要依靠人们内在信念和社会舆论的谴责来发挥作用,而法律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大多数情况下,道德与法律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实践中二者发生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道德与法律产生冲突的原因有哪些呢?
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不是对等的关系。违法行为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而违背道德的行为却不一定违反法律。究其原因,并不是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具有法律效力,统治阶级通过立法的形式把体现本阶级利益的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从而维护统治的社会价值观念基础。反之,若把所有的道德准则都变成法律,那么道德就取代了法律的地位,这与制定法律的初衷是相悖的。
其次,一方面,法律对道德变化的适应具有滞后性。道德观念随着物质条件的发展而变化,这种变化需要在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中完成,而法律通常产生于道德之后,加之法律的稳定性的要求,法律不能及时快速地作出相应地调整。另一方面,法律在制定时往往具有前瞻性,可能超越当时的主流社会道德。当道德与法律的步调出现不一致,二者之间的冲突就随之产生了。
再次,由于道德本身的范围是模糊的,当法律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概念阐述不清时,法律的强制力就容易与道德规则的约束力相冲撞,由此引发冲突。
对道德与法律冲突的选择
当道德的指向与法律的规定发生分离时,拥有裁判权的法官到底该如何选择,在社会上曾引发了无数争论。笔者认为,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大背景下,法律的至高无上性不容置疑,道德以及其他规范应当服从法律;而在法律规则模糊不清以及无法涵盖的领域,则是道德的用武之地。这是由道德本身缺乏客观性和可实际操作性等限制因素所决定的,在缺少法律约束的条件下,扩大道德的适用范围必然会引起评价标准的混乱。
结语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是亘古存在的一个问题,但是,二者之间的矛盾并非是不可调和的。立足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道德的法律化是解决法律与道德冲突的问题重要途径。我们可以尝试在现实中找到二者的契合点,将尽量多的合理化的道德纳入法律的调节体系,立法时应尽量追求与道德的统一。
浅谈道德与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通过善恶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准则。它是关于是非、荣辱、善恶、美丑等观念、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评价、风俗习惯和内心良知来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道德属于精神范畴,是社会意识中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
法律,是由一定政治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以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总和。较之道德,法律具有强制力,它的实施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迫使人们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其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法律的运行以道德为基础,道德的延续以法律为支撑。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指导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又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道德在中国现代化变迁中的具体表现
“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中孕育的治国安邦之道,这也是历代贤明的君主尊崇的座右铭。然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社会素来稳定的伦理道德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震荡,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的时代道德也具有不同的观念和评判标准。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道德伦理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与现代化相应的新的道德观念。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由苛求转向宽容和谅解,由感性转向了理性,伴随着道德价值的转向,道德不仅使社会个体层面实现了自我完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集体层面规范的作用。这极大的调动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乱世重典,治世隆礼”,在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整个社会的法治也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体,当我们在满怀喜悦地展示改革以来道德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时,又不能不理性的正视道德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病。当前中国社会处在大的变革和转型时期,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的道德价值也呈现出多极化的特点。被人们奉为民族血脉的道德文化,在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开始失重,人们似乎迫不及待的摆脱道德的种种束缚而去追求一种所谓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一种非理性价值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理性价值,致使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评价标准和威慑力;当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传统的义利观中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时,人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似乎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拜金主义又席卷而来,有很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视道德的约束,不择手段的谋取自身的利益。
权钱交易、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现象屡见不鲜,金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之下,党的一些干部被腐蚀,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法商人见利忘义,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及部分敌对势力的干涉,中国传统的美德也岌岌可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尊师重道”等传统的价值观念被逐步的弱化,例如当前社会老人过马路不敢搀扶、公交车上没人愿意给年迈的老人让座,一部分教师缺少师德向学生索要钱物,这些现象都显现了当前道德的缺失和冷漠。中国传统的美德是中国5000年灿烂文化得以延续的主要动力和源泉,道德的缺失和沦丧,必然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的伤痛,这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一直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道德信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过多的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变得拜金和冷漠;在社会领域,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社会和市场缺乏监督,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缺少民主法治、人民的诉求不能得到响应,权益得不到维护,这也直接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领域,利益的多元化,也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一些消极的文化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之中,而主流文化却处在弱化的状态,这也是当前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史上尚属首次。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需要法律和道德一起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都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容,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公民法律素质较低、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甚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浑然不知,更不知道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常采用聚众闹事、自焚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愿;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却不够完善,缺乏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法治实施的不彻底,因而导致法律在应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难以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是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法律将道德中的价值运用到法律实施过程当中,不仅能够维护道德风尚也能培养道德意识,法律和道德两者之间是高度统一的关系,法律实施的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道德发挥作用,道德的缺失会影响法治的建设,因此要想早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我们必须坚持法律与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首先,要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为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生存空间;
其次,要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道德的发展创造条件;第
三,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将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新风尚。
最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的考虑道德的因素,贴近人民实际生活,把相关的社会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而制定的制度保障,如果不能有效的实施,最终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国家必须强化法律实施、完善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全社会守法、维法的氛围,最后形成全社会讲道德、受法律的文明风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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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道德与法律的融合
道德和法律都可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道德侧重通过舆论、信念、习惯来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人们行为的合法性。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力,还需要道德的约束力。
一、中国道德和法律融合的必要性
道德和法是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历史前提的根源,它们最初是一体的,正像唯物史观所说:“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也就从哪里开始”。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主要手段,其产生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一)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逻辑起源。前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用大量史料证明:原始禁忌是社会规范的最早形式,属于某种最原始的社会规范。另一位前苏联学者、法学家雅维茨在其《法的一般理论―哲学和社会问题》一书中提出:“在遥远的过去,单纯依靠禁忌调整人们的关系,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初和最低级的形式。在当时,禁忌的作用是由恐惧和习惯保障的,被看成是统治整个共同的自然的、基本的力量。”因此,禁忌在原始社会具有同道德和法律相同的规范作用。
(二)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由于人类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需要,道德和法律便应运而生,另外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建立,法律从道德中独立出来。它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秩序、自由和公正。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和良好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的结构要素之一。社会秩序通过习惯、道德、制度、法律等四种形式实现。其中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任何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基础之上运行的。
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即自由。自由是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条件,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道德自由和法律自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公正是道德和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道德公正和法律公正既联系又有区别。法律公正的确立和生效根源于道德公正的规范功能。如果没有道德公正和它的规范功能,法律公正可能成为泡影,它的积极作用很难得到发挥,还会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
二、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客观性
中国道德和法律的融合需要深厚的理论作基础,还要符合我国现实的客观性。即具有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和生态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具有竞争性、法制性、自由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诚实信用的专门特征,而道德和法律融合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包括自由、平等、正义、秩序、信用等。
道德与法律的融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民主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法治是民主的有力保障。法治不仅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社会主义民主蕴藏着一定的道德内涵,民主问题是现代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普遍关心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道德与法律结合的文化基础。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范文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现道德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三、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路径
结合道德与法律本身的内在联系及当代中国现实情况可以看出,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现实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实现道德与法律的良性互动。道德与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可以作为调控人们行为的手段,但它们在基本内容、表现形式、调控方式、产生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
1.加强法律对道德的保障。道德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有时法律将道德规范制度化、模式化。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对促进社会大众的文明觉醒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显然,道德的制度化并不是将所有道德制度化为法律,而是将反映人民大众基本需求、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加以制度化、规范化。
2.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从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可以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第一,立法的道德条件。立法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人文主义因素,做到尽善尽美,因而立法主体应牢固树立人本主义的方针,将正义、平等、信用等价值理念体现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第二,司法的道德保障。司法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道德能力,如正义感、责任心和气节。
(二)要实现道德与法律作用的互补。道德和法律虽属不同属性的社会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上所用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它们在作用上却可以相互补充。通过建立相应的机制才能实现道德与法律的互补。
1.建立道德促进法律的机制。第一,要用道德来指引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活动,从参与主体、制定过程到制定内容都要用合乎理性的道德观念作指导。第二,要保证执法者的道德践行能力。法律能否得到公正地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者的道德能力。执法者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2.寻求法律促进道德的路径。第一,建立刚性约束机制。通过国家政权力量来推动社会主义主旋律的演进,通过法律强化公民行为的道德水准;第二,引进法律对道德的监督、评价和保障机制。法律可以惩恶扬善,引入此机制,保护文明道德行为,谴责不道德行为,激励人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教育犯罪分子、道德不端分子时时事事守法。
试谈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的教学对策
当前,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多种多样,很多教师都尝试着用新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创新性教育,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但是,在一些中职学校,依然存在着对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重视不够,教学模式陈旧,教学方法单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质量不高等现象,导致学生职业道德缺失,法律观念淡薄。那么,如何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的时效性,对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职业技术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升中职生职业道德水平
中职德育课教学应该引导学生,把爱国主义精神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起来,利用每周星期一国旗下的讲话活动,让学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动员学生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建立“以生为本”的德育观
创造各种条件和平台,使学生有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参与者,在互动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让学生懂得要求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对自己负责。如针对中职生普遍存在感恩意识浅薄、日常行为失范、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可以通过文艺晚会、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板报评比、橱窗专题展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感恩”、“爱国主义”、“法律知识讲座”或“法律知识问答”等主题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
3 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3.1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连接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桥梁。采用案例教学,既能充分体现课堂教学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又能发挥实践教学的形象性,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是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综合运用中,不断地提升自己,完善自己。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时性很强的学科,应紧跟当今法律形式的发展现状,结合当今立法发展的最新进程,将最新的法律精神和立法成果传达给学生,使学生的法制观念与时俱进,成为有道德有纪律的高素质毕业生。任课教师可以关注我国立法的新进展,“两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新提法,收集新案例,把它融入课堂教学中。如2015年震惊全广西的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原书记余远辉涉嫌受贿和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贪腐为焦点,讨论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严重后果,引起了学生极大的兴趣。
另外,学校多参与一些社会开展的大型的法律宣传活动,拓展知识面。同时,学校还可以定期举行法律知识问答竞赛;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参与对犯人进行的社会公开审判,对犯人罪行的判定对学生也起了警示作用,促使学生学法、懂法和守法,激发他们的正义感,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
3.2 角色扮演课堂的情景活动教学模式
为了提高职业道德教育课的时效性,在课堂中教师应该合理的进行训练任务情景教学,根据每一个专业的特点,将实际的生活情景引入课堂,让学生在情境中担任一个角色,并从这个角色出发,去完成各项虚拟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学习知识,掌握规律。角色扮演是实训教学中的重要部分,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通过组织幼儿园教学活动,自己扮演教师,小组其他成员扮演幼儿,进行幼儿模拟教学,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职业发展需要,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的顺利入职和职后的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奠定基础。汽车专业开展的为本校老师服务的“美容洗车”活动,让学生亲自参加了实践活动,获得成就感,增强了他们学习的动力。
最后,我们应该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教育结合起来。职业道德教育为法律教育服务的,而法律教育又可以促进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应该用正确职业道德观念来帮助学生树立严谨的法律意识,用严谨的法律意识来促进学生职业道德观念的深化。
总之,我们要从中职生的实际水平出发,设计符合他们的教学内容,探讨更多的教学方法,为国家培养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守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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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都是用来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两者之间既对立又统一,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德与法律论文,供大家参考。
道德和法律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益、相互推动的。其关系具体表现在:
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道德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社会有序化要求的道德,即一社会要维系下去所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如不得暴力伤害他人、不得用欺诈手段谋取权益、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第二类包括那些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原则,如博爱、无私等。其中,第一类道德通常上升为法律,通过制裁或奖励的方法得以推行。而第二类道德是较高要求的道德,一般不宜转化为法律,否则就会混淆法律与道德,结果是“法将不法,德将不德”。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因为法律作为一种国家评价,对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法律所包含的评价标准与大多数公民最基本的道德信念是一致或接近的,故法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
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第一,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第二,道德对法的实施有保障作用。“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第三,道德对法有补充作用。有些不宜由法律调整的,或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的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就起了补充作用。
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一些道德,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
法律与道德又相互交叉与渗透,其两个重要表现为:一是法律意识与道德观念具有同一属性而相互联系,二是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调控范围有所重叠而相
互包容。一般来说,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所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所培养和倡导的行为。反言之,许多道德观念也体现在法律之中,许多道德问题也是可以诉求法律解决的问题。不过,从规范作用的范围来看,法律与道德对人们行为有着不同层次的要求。前者一般只能规定最起码的行为要求,而后者可以解决人们精神生活和社会行为中更高层次的问题。例如,道德可以要求人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而法律只能规定人们不许损人利己或损公肥私。
总之,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替代、混为一谈,也不可偏废,所以单一的法治模式或单一的德治模式不免有缺陷;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就使得德法并治模式有了可能。
进入大学前,对大学的生活是极其憧憬,可是等我踏进大学的那天起,一切都变了,与想象中的大学不是完全不一样,但也是90% 不一样。
随着大学生活的逐渐深入,自己发现自己对大学是那么迷茫,整天碌碌无为。不是拿着手机聊天,就是这玩玩,那玩玩,毫无斗志。感觉对什么都无所谓了,更不用说学习了,人虽然每节课都在教室,可是也听不进,脑子老乱想,我想这就是对大学不适应的具体表现。
可是自从接触《思想政治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均称《思.法》)后,自己逐渐在改变,一点点的适应了大学生活。记得《思.法》第一课就讲到了适应人生新阶段——大学生活。通过对这一课程的学习,使我认识了大学生活的特点,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只有当自己真正了解了大学生活的特点,那么我就会有相应的策略和方法来适应其特点,有时也可能改变一些自己不适应的大学生活特点。
大学生活即使个集体生活,也是个独立的生活。大学提供了我单独生活的环境,而《思想政治修养与法律基础》则教会了我怎样去独立生活以及如何提高独立生活的能力。大一是高中向大学转换的一个重要时期,而《思.法》却是转换的一个重要工具。它不仅教会我生活,还教我树立全新的学习理念,大学学习全在自己,老师只能是个暂时的引路人,他们只能站在原地向你指明前进的方向,脚下的路还得自己一步步走,可是《思.法》却伴随着我的整个学习生涯,不是这本书伴着我,而是他教给我的内容,其传递的精神一直在跟随着我,鼓励着我。
《思.法》就向远方的灯塔,会一直用光明照亮我脚下的路,我记得大学初期是我茫然得很,但《思.法》有一课叫“追求理想与坚定崇高信念”,从中我学会了好多,比如对于理想,我又进一步得到了了解,更加明白了自己以后的理想是什么,至少有个很清晰的方向,同时也让我明白了,理想对于大学生来说是何其的重要,特别是在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道路上。是她再次给了我人生的理想,再就是信念,信念一直被那些成功人士所青睐,因为它是一个人的精神支柱,没有它,人们就永远瘫痪在这个社会面前,《思.法》不仅给了我建立信念的方法,还给了我建立信念的勇气。
中学时代不知何为人生,感觉上了大学那就是人生最终目标,可是我错了,人生的真谛远不止这些,这才刚刚开始,人生目标还很远,还需要你一步步去走近。在学习过程中我不仅了解了人生观,甚至对世界观的认识也上升了一个台阶,人生目标是远大高尚的,所以我们要将目标放远大一点,不要局限于眼前。一旦我们确定了人生目标,就要以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去应对它,去追求它,这也是《思.法》传递给我的。另外就是关于人生价值,以前真的不明白何谓人生价值,可是自从学习《思.法》后,多少也明白了一点,尽管不是太懂,但也是一个进步啊!人生价值是指工作生活中对自己及社会所贡献出的物质和精神,是自我价值的一种体现,谁都不想一生碌碌无为吧!那么就好好体现你的人生价值,这也是《思.法》给我以及所有大学生的礼物。但是我们得明白人生一定要用高尚的人生观去指引,否则会迷路的。在这同时《思.法》还会教我如何寻去找人生价值,而且还会教我如何创造有价值的人生,不再让自己不知为何而活,同时《思.法》中还讲到了自我促使身心和谐,还有要与他人,与社会的和谐,更重要的是与自然和谐,以前我只顾自己,从未想过会对他人、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更不用说对自然。
道德是这个社会的舆论,是当代的主题,可我却不太注意这方面的修养,一直以来,还以为自己得道德算好,可是自从学了《思.法》后,才发现我的道德观是多么的狭隘,《思.法》让我明白了道德的本质以及其功能和作用,以前只认为到的是针对个人而言的,可是现在才发祥,他更多的是针对这个社会,乃至全人类,只要是你能接触到的不管是人、物,这都会是道德的最大体现,同时我也明白了作为当代大学所所需要的道德,及我们的使命——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这不仅对个人有益,更是对我们所处的社会、国家有益。特别是民族道德传统对我们、我们国家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就要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这就需要我们先去了解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主要内容,而《思.法》恰好给了我这个好机会,可谓是雪中送炭,这么一个大的方面我都学会了,那么自身的道德修养又怎可能学不到呢?道德是一个最基本素质的体现,其中诚信是最为重要的一方面,以前认为守信也不是太重要,可通过学习了《思.法》才知道守信是何其的重要,诚信是作为一名大学生最基本的道德,这也是你以后步入社会和工作岗位时,应该牢记于心的,而且要时刻用行动证明你的铭记。
说到社会,我就想到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曾经认为我跟社会没有多大关系,可是到了大学,才知道社会与我有多大关系?再通过《思.法》有明白了公德的基本内容,也明白了作为一名公民,我有义务也有责任去为这个社会公德献出自己的一份努力,至于公共秩序,更应该加以维护和遵守,这是我们社会——这个群体生活的共同原则。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这也是《思.法》教给我的。
想到大学一定会想到职业,是的,这是每个大学生必须所考虑的问题,当然我也不例外了,以前总认为有了职业会很好,比如上下班的乐趣,同事间的交流。可是我却从未想过怎样培育职业精神,这是《思.法》给我的一大提示,她告诉我职业与道德和法律及职业道德的要求和职业活动中法律的要求。这些已经让我在以后得职业道路上少走了许多弯路和那些坎坷路。
谈到职业,那么一定要想到择业,我是这么想的,而在《思.法》教程中也有这么个内容。她让我认识到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虽然这让我感到很大的压力,但正因为有了压力,才会有前进的动力,才会有努力学习的动力,。同时她也教我怎样树立择业观和创业观,更重要的是教会了我怎样在艰苦中得到锻炼,以及在实践中成才,这让获益匪浅啊!
刚也谈到了法律,就这一点谈谈《思.法》给了我那些知识,以前我可以说是个法盲,可当我学了《思.法》后,我真的对法律感兴趣了,我首先是学到了法律的由来,再就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这让我明白了社会主义的好处,因为法律是我们的终身保护伞。最为让我高兴的是我终于明白了何谓真正的宪法,包括从它的由来和产生,到最后的实施。这也让我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其中我就明白了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观念,不要小看这一点,这对大学生来说是很重要的一项权利和义务,而权力和义务观念更是我们大学生应该学习的,因为我们时刻都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同时最重要的是《思.法》在教我们如何以法官的身份去认识身边的各种案件,这样我们就能好好地去维护我及我们身边人的权利不受侵害。
当然法律中也包括《婚姻法》,这就有必要谈到爱情了,《思.法》告诉我爱情是神圣的,如果你没有把对方当作是终身伴侣,那么请你不要去玷污爱情这块圣土,青春短暂,找个值得珍惜的人,一起认真走一程,不要给自己的爱留下遗憾!《婚姻法》也告诉我以后应该怎样处理好以后在婚姻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我想这也是人生中的一件大收获,因为婚姻是件很大的事,是一个人人生中最大的事,也是两个人人生中最大的事,也可以说是两个家族中最大的事。所以我认为这一课对我们大学生来说意义很重大。
通过对《婚姻法》的学习,对人生的总体结构我又来一定的把握,这也是自己最大的收获,因为她不仅教我如何做人,如何学习以及如何择业,还告诉我在社会上要怎样以一个公民的身份去生活,《思.法》可以说是我大学的启蒙老师,我会铭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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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道德向个体道德转化具有必然性。这种转化过程就是个体道德的生成过程,它通过道德内化来实现。但由于社会道德与个体道德之间存在着差异,社会道德转化为个体道德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道德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进入新世纪,我国“经济体量”已跃居世界第一,走向富强的中国,在社会公德、道德底线上却屡屡遭到外人的诟病,使我们也越来越意识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同步的重要和艰难,社会道德问题已成为当下广大群众关心和热议的话题。高校作为“引领““开蒙”者,理所应当承担起这份社会责任,同时高校师德建设也是社会道德建设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针对普遍存在的社会道德和高校师德的现状,立足保定人文状况,深入探讨造成目前现状差强人意的原因,并结合最新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要求,对高校师德建设对社会道德建设的提升提出建议,以期提升整个辖区的公共道德上水平。
关键词:新常态;社会道德;高校师德建设
保定素有“京畿重地”、“首都南大门”之称,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京津冀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战略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作为著名的文化古城,目前拥有16所高等院校,是名副其实的“大学城”,如何发挥高校的优势,将师德建设和社会道德建设有机结合,促使保定在建设文明之市、道德之师上走在全国前面,早日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目前社会道德与高校师德现状及原因分析
1.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盛行。从“5.12”汶川地震中不顾学生安危自己先逃离的“范跑跑”,到如今不时见诸于各大网络媒体、报端的教师猥亵、殴打学生或以各种理由借口向学生及其家长索要财物等事件,这些无一不说明教师道德水准滑坡的严重程度。这些问题在没有升学压力、师生关系相对疏远的高校中更为突出。高校教师由于普遍受过更高层次的教育,对自身价值的实现有较高的追求,对社会信息的接受能力、适应能力普遍强于普通大众,对社会经济变革也极为敏感,因而他们更容易受社会各种思潮的诱惑和影响。在我国对教育事业建设投入明显不足的情况下,高校教师看起来社会地位高、公众形象好,实际上福利待遇低、缺失话语权,以致很多高校教师不得不将主要精力放在个人及家庭的经济收入增加上,以维持日常生活的各种开销,而难以将全部注意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2.社会性欺诈、学术欺诈、弄虚作假泛滥。几乎所有的成年中国人都有遭遇诈骗的经历,电话、手机信息、Email等等。这些诈骗活动几乎天天发生,肆无忌惮。中国制造品的造假范围和程度绝对世界第一,而且大面积涉及食品、药品等生活必需品,突破安全底线。不仅有假公司、假警察、假军官、假高干,甚至有假学校、假军队。这些概括说明发生在中国的欺诈行为具有一种“社会性”。中国的社会性欺诈可谓无孔不入,难以想象,防不胜防。每个人在生活中稍不留神就会上当受骗,造成不同物质和精神损失。社会性的欺诈给人们带来巨大的不安全感。社会性欺诈表明进行这些欺诈行为的人对于道德的淡漠和蔑视,更从广度上表明道德感缺失的社会普遍性、整体性。作为高校重要工作的科研,对每一个教师而言,无论在个人声望还是经济收益上都更有吸引力,这就导致有的高校教师不惜弄虚作假、铤而走险、虚报成果。另一方面,我国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制度也严重阻碍了教师个人研究兴趣的拓展、研究深度的加深和对教学工作的投入,投机取巧、论文抄袭等学术欺诈行为比比皆是,为的不过是尽快晋升,以获得更高的待遇、更多的机会。
3.教学态度不端正,对学生敷衍了事。教学质量不高,教学态度不端正是部分高校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中存在的较为普遍的现象。具体表现为:在课堂上讲一些与课程无关的内容以掩盖自己知识体系上的缺陷;在课堂上以让学生自学从网上抄袭来的多媒体课件代替讲授等等。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严重不足,不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谈不上“因材施教”了。这固然与部分教师个人的素质素养和价值观念有关,但是更重要的是高校对新进教师把关不严、对在职教师管理松散,监督、奖惩机制也不够健全有关。高校教师是高等学校教学的主体,直接决定了我们国家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与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的人才储备和发展潜力密切相关,很难想象教学态度不端正、对学生敷衍的老师会培养出治学严谨、有创造力的优秀人才。我国公民在道德领域里最核心的、最可怕的问题是什么?我们认为三点很关键,第一是缺乏法律观念,第二是缺乏诚信,第三是文明人的引领。人们把法律看得很轻,把势力、权力和关系看得很重。民众缺乏公德、法治和诚信意识,是因为法治和诚信的制度不健全;至于文明人的引领,则是我们需要下大力气弥补回来的一种风尚。
二、新常态对社会道德和高校师德建设的新要求
党的以来,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已经进入新常态,从严治党作为执政党已列为我们党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新常态经济以价值机制为市场核心机制,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惠民幸福经济,旨在提升国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完善民生保障体系。显然这与高等教育的本质和培养目标不谋而合。新时期新经济形态也对社会道德和高校的师德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1.以可贵的平常心坚守道德的底线。在纷繁复杂、诱惑众多的社会中,每一位普通人都应该始终保持一颗对人对事的平常心并坚守做人的道德底线。这就要求我们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对工作高度负责,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始终牢记习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指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忠诚于人民的事业,将自己的思想境界化身为实际行动,坚决抵制社会上的一切不良思潮和行为,还整个社会一块净土,为我们的百姓撑起一片纯净的天空。
2.以不变的恒心提升业务素质。“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无数成功先例表明,教育先行、人才储备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腾飞至关重要的因素。高校教师更应该秉承爱国守法、教书育人的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教学指导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并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更新已有的知识结构,拓宽自己的知识视野,潜心钻研教学方法,努力探索创新,持续提高专业素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3.以博大的爱心引领学生成长。是师德的核心要求。爱护学生,尊重学生,聆听学生的需求,因材施教,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是我们高校育人始终要坚持的方向,也是高校教师为人师表的根基所在。
三、新常态下高校师德建设对社会道德提升渠道
高校师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国家社会的大力支持、教师个人的不断努力、以及高校配套相应的跟进措施,同时需要结合新常态经济对社会发展的要求,依据高校所在地区的特色、社会道德风尚和各个高校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开展。
1.建立健全高校教育模式。从高校做起,把育人放在第一位,针对学习优秀的大学生们,建立多元的教育模式,改变把从小学中学灌输的学习成绩被当作衡量一个学生全部素质和能力的唯一标准,学习好的学生,如有任性、自私、懒惰等缺点同样需要补修。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即使有节俭、勤劳、乐于助人等很多优点,同样可以弥补学习成绩的不足。
1.1夯实师德建设领导责任主体。高校的党委书记是师德建设的直接负责人,高校师德建设必须要在校党委的带领下,确定师德建设的带头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可由校长担任,组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二级党组织相应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师德建设工作,各部门间加强组织协调,切实使师德建设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1.2建立有效的师德培训教育机制。高校教师的师德培训教育机制必须建立在终身教育理念上。河北金融学院在实践中探索的师德培训机制包括对新入职教师的培训,对在岗教师的培训,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由浅入深,明确高校教师的工作要求和师德要求,同时把师德建设与业务培训相结合,有效促进教师行为规范和教书育人观念的形成。先后制订实施了《河北金融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河北金融学院师德建设两年规划》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1.3积极构建先进典型正面宣传引导机制。以河北金融学院为例,2008起,每两年一届开展“河北金融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及表彰活动,活动以树立高尚师德为基准,从教育教学、科研管理、行政后勤等不同方面,选拔师德典型,营造“严谨笃学、潜心钻研”的学术氛围,通过校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对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加强教师的师德修养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使教师在实践中接受教育。
1.4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师德行为的监督包括学校党委监督、行政监督、教师监督、学生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等多方面多层次监督。这些监督工作可通过学校的纪检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教学主管部门、学术委员会等对教师行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记录档案,作为教师师德奖惩的重要依据。在监督工作中,除了要发挥各个部门的监督职能以外,最主要的是要让广大的学生及教师直接参与到监督的过程中,建立教学督导员制度、领导听课制度及学生信息反馈制度等。此外,对监督结果应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反馈出来的师德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并且要将反馈的结果和教师的评奖评优、晋升、聘任及奖惩等方面结合起来,为社会道德的规范提供最佳的示范蓝本。
1.5鼓励高校教师自我完善自我提升。唯物辩证法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归结为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也就是说,完善高校师德建设仅有外部的良好氛围是远远不够的,根本上是要从教师自身抓起,通过政治理论的强化学习、丰富多彩的形势政策教育,切实加强对高校教师的思想教育引导;通过德高望重的老教师的传帮带以及不断树立爱岗敬业的师德典范,来激发高校教师自我对职业的认同、对学生的热爱、对师德的敬畏、对信念的坚持;通过对教师思想观念的不断塑造,培养高校教师“要求学生先要求自己”的敬业精神,“改变学生先改变自己”的创新意识,以不断提高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2.为高校师德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高校师德建设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物质经济基础,我们不能要求高校教师在食不果腹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因此,高校师德建设首先要求国家加大对教育投入的倾斜力度,保证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政策确保教师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无后顾之忧,安心于教学、科研工作。其次,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完善现有的高校职称评定和奖励机制,鼓励教师扎根基层,专注于教学方法的改进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致力于需要耐得住寂寞长期坚持才能出成果的科研项目上。再次,通过网络等各种新媒体宣传的优势,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营造“水涨船高”的良性道德建设局面,为高校师德建设打造一个积极的社会氛围。2016年开年,河北省各市开展的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公民活动,提出了“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口号。把市民文明素质体现在一个城市的‘精神长相’上,持续不断地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就是为了引导人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讲文明成为社会风尚。这样社会道德与高校师德相互促进,良性的道德建设机制会越来越健全。高校师德建设是个任重道远的工程,南开大学原校长毋国光曾说,办大学最重要的就是办一个氛围,让社会看起来,你真的是一个纯洁的学术殿堂。有了纯洁的氛围,社会就会效仿你,只要我们坚守大学使命,而且坚持几代人的话,就会不一样。反复地强调,不断地坚持,多年后就会看出效果,我们得有这个理想和信念。
参考文献:
[1]郭明俊.当前我国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思路探索[J].科教文汇,2015(07).
[2]方婷.对构建当前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思考[J].吉林化学工学院学报,2015(05).
[3]张超.浅析新时期高校师德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索[J].科教文汇,2015(06).
[4]蒋茁.高校院系师德师风建设途径探析[J].理论观察,2015(07).
【摘要】新闻记者作为现代信息社会重要的社会角色,肩负着向社会及时报告事件进展及因果的重要责任。但是记者常常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突发事件,在及时客观地进行新闻报道与友爱、互助的人类道德之间,在报道与被报道者之间,在报道者与广大接受媒体信息的受众之间,蕴含着复杂的伦理关系和道德冲突。
【关键词】新闻职业道德;社会道德;统一
1新闻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
道德是调整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新闻职业道德是新闻工作者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自律性道德准则和规范,它是社会公德在新闻实践中的体现。新闻职业道德建立在普遍的社会伦理规范、道德基础之上。因此,社会道德与新闻职业道德的要求是一致的。
1.1新闻职业道德
新闻职业道德是用于调整新闻行业内外的矛盾关系,规范新闻传播职业行为的一种道德。它是以新闻职业责任为核心的一个综合价值体系,是新闻传媒及其从业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和道德规范。一般而言,新闻职业道德有两类,一类是个人提出的,一类是由某一新闻单位、某一新闻组织或团体提出的[1]。前者是存在于新闻工作者心中,是其自身所认同的内在的职业道德约束,后者是在权利体系和意识形态的框架下,媒体机构对新闻工作者提出的要求,是一种外在的道德要求。
1.2社会道德
如果说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那么记者无疑也应该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无记者作为个人,也许没有什么了不起,一旦代表人民,力量就显得强大,说话也有了份量。《南方周末》作为一张崇尚“理性,正义,爱心,良知”的报纸,一纸风行天下,曾旗帜鲜明扛起舆论监督的大旗,在舆论监督上声名显赫,其报道之严厉、批评之尖锐,人所共知。《南方周末》在受众中有很高的可信度。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其身后,支撑起风骨的精髓也就必然归于那些乐于、敢于深入百姓中间,反映百姓风雨疾苦的有崇高社会道德意识的新闻记者们。新闻界有句话:“先做人,再作文。”新闻工作者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给予的,因此,新闻工作者必须以人民利益为重,把社会道德放在首位,坚持和发扬优良传统。以上如以新闻工作本身而言,是敬业;如果在道德上讲,它体现的就是记者的一种情怀民生的情结,是记者的良知本能的社会道德体现。
2新闻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的现实冲突
当人们在社会活动过程中,同时扮演两种或多种角色,或在执行专业任务时,面临个人利益、组织利益、社会利益与专业责任间的冲突,便会产生利益冲突问题,陷入角色忠诚度的困境,也就是“角色冲突”。从职业化的角度来看,记者的基本职责是发现新闻,捕捉信息,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真相,向公众传播有用的信息。改革开放后,新闻媒体不再仅仅是政治控制的工具,而开始具有了提供信息、普及知识、传达思想、凝聚公众意识、表达公众利益、甚至有限度地评判政府政策、制约政治权力的功能。同时,中国传媒行使监督、制约功能也具有自身的特点:既是政治治理结构的一部分,又承担了国家与社会“中间领域”的角色,开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反映社会的要求,表达和整合社会的呼声。由此看来,新时期新闻从业人员在社会中担当着多种角色,其中最重要的是———作为“耳目”、“喉舌”的意识形态角色、市场竞争主体的角色和作为“社会公共信息传播者”的角色。当这三种不同“角色”对媒体从业人员的行为有不同的期待时,就构成了大众传媒最常见的角色冲突。无论是利益冲突还是角色冲突,都是个人或组织的专业角色和其他角色间冲突的细化。造成传媒组织及个人角色这种冲突的根本原因,是多种角色所追求和维护的利益之间的冲突——个人/商业利益和公众/社会利益。这已成为现代社会新闻从业人员必须面对的角色冲突与道德失范问题。随之而来的社会良知与人文关怀方面的缺失已成为“四大公害”之外的另一重要问题,危及传媒的社会公信力和新闻记者的整体形象。佛山小月月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对记者职业道德的批判和思考。女童被碾压,18路人见死不救。在冷漠蔓延的同时,新闻媒体为了追求时效性和收视率,无视人文关怀,袖手旁观。人们发问:究竟记者是应当以职业活动为中心,不顾一切地抢新闻,还是应当以社会良知为行为的先导,维护新闻采访客体的人格尊严与个体利益?当天灾人祸正在发生时,记者是应该迅速报警,或者作为社会成员参与救援,尽力避免灾难的蔓延,还是端起相机等着灾难发生,以便完成自己的职业任务,甚至不顾及周围人的感觉和被采访者是否受到伤害,把镜头对准血腥和恐怖,追求报道的感官刺激?社会的关注与思考已经远远超出了事件本身的意义,同时也折射出了新闻从业者的社会道德的缺失和新闻价值取向的偏颇。上述事件都可以看作是记者职业角色与社会角色发生冲突的典型例证。这些事例反映出同一个问题:记者在职业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对于新闻人物、新闻事件的态度与处理方式,不被社会公众所认可、所接受。长此以往,其结果将必然导致媒介伦理与公信力的渐渐丧失。
3新闻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必须和谐统一
3.1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的共同价值观
对于记者而言,忠于事实、忠于真理,真实报道是崇高的职责要求。但是作为一名记者,他首先是一名社会人,其次才是一名新闻人。应该自觉遵循通行的伦理道德原则,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只有具备了社会责任感,他才会在一些所谓的很难做出合理的价值判断的冲突中,舍弃片面的新闻专业理念、改变对周围的一切尤其是生命麻木不仁的态度,从而寻找和参照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社会价值观来指导自己的选择。社会主义的新闻价值观[6]是一种和谐的新闻价值观,这种新闻价值观在技术层面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第一,既重视正面新闻,同时也重视负面新闻,强调新闻的平衡性,重视新闻的正面效果;第二,既强调新闻监督政府的作用,同时又强调新闻配合政府的功能,在社会转型时期,求同存异,努力营造和谐的新闻舆论氛围;第三,既关注成功人士,同时又关心弱势群体,强调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不能把版面让给那些成功人士,而忘记了劳苦大众;第四,既重视社会新闻现象,同时也重视社会新闻观点,强调事件新闻与观点新闻并重,努力发掘新闻背后深层次的东西,充分体现新闻的引导价值;第五,既宣传政府的施政方针,同时也关注实施的效果,尽可能地做到广纳善言,为政府献计献策;第六,既尊重司法独立,同时也强调司法监督,恪守新闻报道的分寸,在司法判决尚未生效之前,努力克制自己的报道欲望;在司法判决生效之后,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第七,既关注政府的宏观政策,也关注民生新闻,努力在政府与公众之间架起沟通和理解的桥梁,积极增加社会信息的供应量;第八,既强调权利与权力之间的紧张关系,同时也提供舒缓权利与权力之间紧张关系的渠道,努力化解分歧,尽可能地避免激化社会矛盾;第九,既强调新闻媒体的市场主体地位,同时也强调新闻媒体的意识形态功能,在鼓励竞争的同时,防止不正当竞争;第十,既强调新闻信息的丰富多样性,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同时又尽可能地防止信息市场驳杂混乱,从而引起不必要的纷争。
3.2如何促进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的和谐统一
新闻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是新闻记者的左膀右臂,我们应该努力促进两者的和谐统一:
3.2.1加强自身修养,坚持实事求是
只有传播者、新闻工作者对自身素质坚持更高要求,才能不断地进步,加强自律。另外,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仔细核实新闻,许多假新闻还是可以避免的。
3.2.2加强记者的职业素养和社会公德意识
素质高的记者应有敏锐的洞察力,把最有价值的新闻传播给受众,记者要把真实性放在首位,这是对新闻职业的尊重和负责。但是作为记者,还一定要以正当合理的手段获取新闻,要坚持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不唯上,不唯书,不唯钱,只唯真。在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出现冲突时,作为记者一定要有人本精神,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3.2.3加强媒介的道德建设和社会监督
加强媒体的道德建设,就需要各种社会力量协调配合。首先要提高媒体的道德自觉意识,加强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培养;构筑当代中国传播伦理学学科体系;加强媒体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加强媒体与社会的相互监督,加强大众传播立法,这也是媒体道德建设的前提和保证。
3.2.4加强政治和业务教育
要加强政治、业务素质教育,使新闻工作者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掌握正确的方法论,进行自我约束,自觉地遵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参考文献】
[1]藤竹晓.现代大众传播理论[M].东京:日本放送出版社,1968.
[2]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3]郑保卫.新闻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建设[J].新闻战线,2004,5.
[4]曹陇生.新闻职业道德评议[J].新闻知识,2005,7.
[5]任庆,吴朝瑛.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个人操守[J].青海社会科学,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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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社会道德危机,社会道德危机问题是现代社会所面临的比较令人担忧的问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道德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进入新世纪,我国“经济体量”已跃居世界第一,走向富强的中国,在社会公德、道德底线上却屡屡遭到外人的诟病,使我们也越来越意识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同步的重要和艰难,社会道德问题已成为当下广大群众关心和热议的话题。高校作为“引领““开蒙”者,理所应当承担起这份社会责任,同时高校师德建设也是社会道德建设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针对普遍存在的社会道德和高校师德的现状,立足保定人文状况,深入探讨造成目前现状差强人意的原因,并结合最新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要求,对高校师德建设对社会道德建设的提升提出建议,以期提升整个辖区的公共道德上水平。
关键词:新常态;社会道德;高校师德建设
保定素有“京畿重地”、“首都南大门”之称,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京津冀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战略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作为著名的文化古城,目前拥有16所高等院校,是名副其实的“大学城”,如何发挥高校的优势,将师德建设和社会道德建设有机结合,促使保定在建设文明之市、道德之师上走在全国前面,早日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目前社会道德与高校师德现状及原因分析
1.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盛行。从“5.12”汶川地震中不顾学生安危自己先逃离的“范跑跑”,到如今不时见诸于各大网络媒体、报端的教师猥亵、殴打学生或以各种理由借口向学生及其家长索要财物等事件,这些无一不说明教师道德水准滑坡的严重程度。这些问题在没有升学压力、师生关系相对疏远的高校中更为突出。高校教师由于普遍受过更高层次的教育,对自身价值的实现有较高的追求,对社会信息的接受能力、适应能力普遍强于普通大众,对社会经济变革也极为敏感,因而他们更容易受社会各种思潮的诱惑和影响。在我国对教育事业建设投入明显不足的情况下,高校教师看起来社会地位高、公众形象好,实际上福利待遇低、缺失话语权,以致很多高校教师不得不将主要精力放在个人及家庭的经济收入增加上,以维持日常生活的各种开销,而难以将全部注意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2.社会性欺诈、学术欺诈、弄虚作假泛滥。几乎所有的成年中国人都有遭遇诈骗的经历,电话、手机信息、Email等等。这些诈骗活动几乎天天发生,肆无忌惮。中国制造品的造假范围和程度绝对世界第一,而且大面积涉及食品、药品等生活必需品,突破安全底线。不仅有假公司、假警察、假军官、假高干,甚至有假学校、假军队。这些概括说明发生在中国的欺诈行为具有一种“社会性”。中国的社会性欺诈可谓无孔不入,难以想象,防不胜防。每个人在生活中稍不留神就会上当受骗,造成不同物质和精神损失。社会性的欺诈给人们带来巨大的不安全感。社会性欺诈表明进行这些欺诈行为的人对于道德的淡漠和蔑视,更从广度上表明道德感缺失的社会普遍性、整体性。作为高校重要工作的科研,对每一个教师而言,无论在个人声望还是经济收益上都更有吸引力,这就导致有的高校教师不惜弄虚作假、铤而走险、虚报成果。另一方面,我国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制度也严重阻碍了教师个人研究兴趣的拓展、研究深度的加深和对教学工作的投入,投机取巧、论文抄袭等学术欺诈行为比比皆是,为的不过是尽快晋升,以获得更高的待遇、更多的机会。
3.教学态度不端正,对学生敷衍了事。教学质量不高,教学态度不端正是部分高校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中存在的较为普遍的现象。具体表现为:在课堂上讲一些与课程无关的内容以掩盖自己知识体系上的缺陷;在课堂上以让学生自学从网上抄袭来的多媒体课件代替讲授等等。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严重不足,不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谈不上“因材施教”了。这固然与部分教师个人的素质素养和价值观念有关,但是更重要的是高校对新进教师把关不严、对在职教师管理松散,监督、奖惩机制也不够健全有关。高校教师是高等学校教学的主体,直接决定了我们国家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与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的人才储备和发展潜力密切相关,很难想象教学态度不端正、对学生敷衍的老师会培养出治学严谨、有创造力的优秀人才。我国公民在道德领域里最核心的、最可怕的问题是什么?我们认为三点很关键,第一是缺乏法律观念,第二是缺乏诚信,第三是文明人的引领。人们把法律看得很轻,把势力、权力和关系看得很重。民众缺乏公德、法治和诚信意识,是因为法治和诚信的制度不健全;至于文明人的引领,则是我们需要下大力气弥补回来的一种风尚。
二、新常态对社会道德和高校师德建设的新要求
党的以来,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已经进入新常态,从严治党作为执政党已列为我们党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新常态经济以价值机制为市场核心机制,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惠民幸福经济,旨在提升国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完善民生保障体系。显然这与高等教育的本质和培养目标不谋而合。新时期新经济形态也对社会道德和高校的师德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1.以可贵的平常心坚守道德的底线。在纷繁复杂、诱惑众多的社会中,每一位普通人都应该始终保持一颗对人对事的平常心并坚守做人的道德底线。这就要求我们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对工作高度负责,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始终牢记习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指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忠诚于人民的事业,将自己的思想境界化身为实际行动,坚决抵制社会上的一切不良思潮和行为,还整个社会一块净土,为我们的百姓撑起一片纯净的天空。
2.以不变的恒心提升业务素质。“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无数成功先例表明,教育先行、人才储备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腾飞至关重要的因素。高校教师更应该秉承爱国守法、教书育人的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教学指导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并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更新已有的知识结构,拓宽自己的知识视野,潜心钻研教学方法,努力探索创新,持续提高专业素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3.以博大的爱心引领学生成长。是师德的核心要求。爱护学生,尊重学生,聆听学生的需求,因材施教,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是我们高校育人始终要坚持的方向,也是高校教师为人师表的根基所在。
三、新常态下高校师德建设对社会道德提升渠道
高校师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国家社会的大力支持、教师个人的不断努力、以及高校配套相应的跟进措施,同时需要结合新常态经济对社会发展的要求,依据高校所在地区的特色、社会道德风尚和各个高校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开展。
1.建立健全高校教育模式。从高校做起,把育人放在第一位,针对学习优秀的大学生们,建立多元的教育模式,改变把从小学中学灌输的学习成绩被当作衡量一个学生全部素质和能力的唯一标准,学习好的学生,如有任性、自私、懒惰等缺点同样需要补修。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即使有节俭、勤劳、乐于助人等很多优点,同样可以弥补学习成绩的不足。
1.1夯实师德建设领导责任主体。高校的党委书记是师德建设的直接负责人,高校师德建设必须要在校党委的带领下,确定师德建设的带头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可由校长担任,组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二级党组织相应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师德建设工作,各部门间加强组织协调,切实使师德建设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1.2建立有效的师德培训教育机制。高校教师的师德培训教育机制必须建立在终身教育理念上。河北金融学院在实践中探索的师德培训机制包括对新入职教师的培训,对在岗教师的培训,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由浅入深,明确高校教师的工作要求和师德要求,同时把师德建设与业务培训相结合,有效促进教师行为规范和教书育人观念的形成。先后制订实施了《河北金融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河北金融学院师德建设两年规划》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1.3积极构建先进典型正面宣传引导机制。以河北金融学院为例,2008起,每两年一届开展“河北金融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及表彰活动,活动以树立高尚师德为基准,从教育教学、科研管理、行政后勤等不同方面,选拔师德典型,营造“严谨笃学、潜心钻研”的学术氛围,通过校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对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加强教师的师德修养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使教师在实践中接受教育。
1.4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师德行为的监督包括学校党委监督、行政监督、教师监督、学生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等多方面多层次监督。这些监督工作可通过学校的纪检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教学主管部门、学术委员会等对教师行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记录档案,作为教师师德奖惩的重要依据。在监督工作中,除了要发挥各个部门的监督职能以外,最主要的是要让广大的学生及教师直接参与到监督的过程中,建立教学督导员制度、领导听课制度及学生信息反馈制度等。此外,对监督结果应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反馈出来的师德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并且要将反馈的结果和教师的评奖评优、晋升、聘任及奖惩等方面结合起来,为社会道德的规范提供最佳的示范蓝本。
1.5鼓励高校教师自我完善自我提升。唯物辩证法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归结为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也就是说,完善高校师德建设仅有外部的良好氛围是远远不够的,根本上是要从教师自身抓起,通过政治理论的强化学习、丰富多彩的形势政策教育,切实加强对高校教师的思想教育引导;通过德高望重的老教师的传帮带以及不断树立爱岗敬业的师德典范,来激发高校教师自我对职业的认同、对学生的热爱、对师德的敬畏、对信念的坚持;通过对教师思想观念的不断塑造,培养高校教师“要求学生先要求自己”的敬业精神,“改变学生先改变自己”的创新意识,以不断提高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2.为高校师德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高校师德建设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物质经济基础,我们不能要求高校教师在食不果腹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因此,高校师德建设首先要求国家加大对教育投入的倾斜力度,保证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政策确保教师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无后顾之忧,安心于教学、科研工作。其次,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完善现有的高校职称评定和奖励机制,鼓励教师扎根基层,专注于教学方法的改进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致力于需要耐得住寂寞长期坚持才能出成果的科研项目上。再次,通过网络等各种新媒体宣传的优势,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营造“水涨船高”的良性道德建设局面,为高校师德建设打造一个积极的社会氛围。2016年开年,河北省各市开展的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公民活动,提出了“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口号。把市民文明素质体现在一个城市的‘精神长相’上,持续不断地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就是为了引导人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讲文明成为社会风尚。这样社会道德与高校师德相互促进,良性的道德建设机制会越来越健全。高校师德建设是个任重道远的工程,南开大学原校长毋国光曾说,办大学最重要的就是办一个氛围,让社会看起来,你真的是一个纯洁的学术殿堂。有了纯洁的氛围,社会就会效仿你,只要我们坚守大学使命,而且坚持几代人的话,就会不一样。反复地强调,不断地坚持,多年后就会看出效果,我们得有这个理想和信念。
参考文献:
[1]郭明俊.当前我国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思路探索[J].科教文汇,2015(07).
[2]方婷.对构建当前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思考[J].吉林化学工学院学报,2015(05).
[3]张超.浅析新时期高校师德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索[J].科教文汇,2015(06).
[4]蒋茁.高校院系师德师风建设途径探析[J].理论观察,2015(07).
【摘要】新闻记者作为现代信息社会重要的社会角色,肩负着向社会及时报告事件进展及因果的重要责任。但是记者常常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突发事件,在及时客观地进行新闻报道与友爱、互助的人类道德之间,在报道与被报道者之间,在报道者与广大接受媒体信息的受众之间,蕴含着复杂的伦理关系和道德冲突。
【关键词】新闻职业道德;社会道德;统一
1新闻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
道德是调整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新闻职业道德是新闻工作者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自律性道德准则和规范,它是社会公德在新闻实践中的体现。新闻职业道德建立在普遍的社会伦理规范、道德基础之上。因此,社会道德与新闻职业道德的要求是一致的。
1.1新闻职业道德
新闻职业道德是用于调整新闻行业内外的矛盾关系,规范新闻传播职业行为的一种道德。它是以新闻职业责任为核心的一个综合价值体系,是新闻传媒及其从业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和道德规范。一般而言,新闻职业道德有两类,一类是个人提出的,一类是由某一新闻单位、某一新闻组织或团体提出的[1]。前者是存在于新闻工作者心中,是其自身所认同的内在的职业道德约束,后者是在权利体系和意识形态的框架下,媒体机构对新闻工作者提出的要求,是一种外在的道德要求。
1.2社会道德
如果说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那么记者无疑也应该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无记者作为个人,也许没有什么了不起,一旦代表人民,力量就显得强大,说话也有了份量。《南方周末》作为一张崇尚“理性,正义,爱心,良知”的报纸,一纸风行天下,曾旗帜鲜明扛起舆论监督的大旗,在舆论监督上声名显赫,其报道之严厉、批评之尖锐,人所共知。《南方周末》在受众中有很高的可信度。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其身后,支撑起风骨的精髓也就必然归于那些乐于、敢于深入百姓中间,反映百姓风雨疾苦的有崇高社会道德意识的新闻记者们。新闻界有句话:“先做人,再作文。”新闻工作者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给予的,因此,新闻工作者必须以人民利益为重,把社会道德放在首位,坚持和发扬优良传统。以上如以新闻工作本身而言,是敬业;如果在道德上讲,它体现的就是记者的一种情怀民生的情结,是记者的良知本能的社会道德体现。
2新闻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的现实冲突
当人们在社会活动过程中,同时扮演两种或多种角色,或在执行专业任务时,面临个人利益、组织利益、社会利益与专业责任间的冲突,便会产生利益冲突问题,陷入角色忠诚度的困境,也就是“角色冲突”。从职业化的角度来看,记者的基本职责是发现新闻,捕捉信息,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真相,向公众传播有用的信息。改革开放后,新闻媒体不再仅仅是政治控制的工具,而开始具有了提供信息、普及知识、传达思想、凝聚公众意识、表达公众利益、甚至有限度地评判政府政策、制约政治权力的功能。同时,中国传媒行使监督、制约功能也具有自身的特点:既是政治治理结构的一部分,又承担了国家与社会“中间领域”的角色,开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反映社会的要求,表达和整合社会的呼声。由此看来,新时期新闻从业人员在社会中担当着多种角色,其中最重要的是———作为“耳目”、“喉舌”的意识形态角色、市场竞争主体的角色和作为“社会公共信息传播者”的角色。当这三种不同“角色”对媒体从业人员的行为有不同的期待时,就构成了大众传媒最常见的角色冲突。无论是利益冲突还是角色冲突,都是个人或组织的专业角色和其他角色间冲突的细化。造成传媒组织及个人角色这种冲突的根本原因,是多种角色所追求和维护的利益之间的冲突——个人/商业利益和公众/社会利益。这已成为现代社会新闻从业人员必须面对的角色冲突与道德失范问题。随之而来的社会良知与人文关怀方面的缺失已成为“四大公害”之外的另一重要问题,危及传媒的社会公信力和新闻记者的整体形象。佛山小月月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对记者职业道德的批判和思考。女童被碾压,18路人见死不救。在冷漠蔓延的同时,新闻媒体为了追求时效性和收视率,无视人文关怀,袖手旁观。人们发问:究竟记者是应当以职业活动为中心,不顾一切地抢新闻,还是应当以社会良知为行为的先导,维护新闻采访客体的人格尊严与个体利益?当天灾人祸正在发生时,记者是应该迅速报警,或者作为社会成员参与救援,尽力避免灾难的蔓延,还是端起相机等着灾难发生,以便完成自己的职业任务,甚至不顾及周围人的感觉和被采访者是否受到伤害,把镜头对准血腥和恐怖,追求报道的感官刺激?社会的关注与思考已经远远超出了事件本身的意义,同时也折射出了新闻从业者的社会道德的缺失和新闻价值取向的偏颇。上述事件都可以看作是记者职业角色与社会角色发生冲突的典型例证。这些事例反映出同一个问题:记者在职业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对于新闻人物、新闻事件的态度与处理方式,不被社会公众所认可、所接受。长此以往,其结果将必然导致媒介伦理与公信力的渐渐丧失。
3新闻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必须和谐统一
3.1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的共同价值观
对于记者而言,忠于事实、忠于真理,真实报道是崇高的职责要求。但是作为一名记者,他首先是一名社会人,其次才是一名新闻人。应该自觉遵循通行的伦理道德原则,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只有具备了社会责任感,他才会在一些所谓的很难做出合理的价值判断的冲突中,舍弃片面的新闻专业理念、改变对周围的一切尤其是生命麻木不仁的态度,从而寻找和参照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社会价值观来指导自己的选择。社会主义的新闻价值观[6]是一种和谐的新闻价值观,这种新闻价值观在技术层面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第一,既重视正面新闻,同时也重视负面新闻,强调新闻的平衡性,重视新闻的正面效果;第二,既强调新闻监督政府的作用,同时又强调新闻配合政府的功能,在社会转型时期,求同存异,努力营造和谐的新闻舆论氛围;第三,既关注成功人士,同时又关心弱势群体,强调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不能把版面让给那些成功人士,而忘记了劳苦大众;第四,既重视社会新闻现象,同时也重视社会新闻观点,强调事件新闻与观点新闻并重,努力发掘新闻背后深层次的东西,充分体现新闻的引导价值;第五,既宣传政府的施政方针,同时也关注实施的效果,尽可能地做到广纳善言,为政府献计献策;第六,既尊重司法独立,同时也强调司法监督,恪守新闻报道的分寸,在司法判决尚未生效之前,努力克制自己的报道欲望;在司法判决生效之后,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第七,既关注政府的宏观政策,也关注民生新闻,努力在政府与公众之间架起沟通和理解的桥梁,积极增加社会信息的供应量;第八,既强调权利与权力之间的紧张关系,同时也提供舒缓权利与权力之间紧张关系的渠道,努力化解分歧,尽可能地避免激化社会矛盾;第九,既强调新闻媒体的市场主体地位,同时也强调新闻媒体的意识形态功能,在鼓励竞争的同时,防止不正当竞争;第十,既强调新闻信息的丰富多样性,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同时又尽可能地防止信息市场驳杂混乱,从而引起不必要的纷争。
3.2如何促进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的和谐统一
新闻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是新闻记者的左膀右臂,我们应该努力促进两者的和谐统一:
3.2.1加强自身修养,坚持实事求是
只有传播者、新闻工作者对自身素质坚持更高要求,才能不断地进步,加强自律。另外,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仔细核实新闻,许多假新闻还是可以避免的。
3.2.2加强记者的职业素养和社会公德意识
素质高的记者应有敏锐的洞察力,把最有价值的新闻传播给受众,记者要把真实性放在首位,这是对新闻职业的尊重和负责。但是作为记者,还一定要以正当合理的手段获取新闻,要坚持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不唯上,不唯书,不唯钱,只唯真。在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出现冲突时,作为记者一定要有人本精神,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3.2.3加强媒介的道德建设和社会监督
加强媒体的道德建设,就需要各种社会力量协调配合。首先要提高媒体的道德自觉意识,加强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培养;构筑当代中国传播伦理学学科体系;加强媒体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加强媒体与社会的相互监督,加强大众传播立法,这也是媒体道德建设的前提和保证。
3.2.4加强政治和业务教育
要加强政治、业务素质教育,使新闻工作者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掌握正确的方法论,进行自我约束,自觉地遵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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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学术界对于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问题比较关注,高等院校是学术研究和知识传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问题当然更要重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学术道德规范:高校教学的重要内容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一所高校是否具有一流的水平,衡量指标应当涉及三个方面:教学、科研以及服务社会的质量和水平。其中教学工作是教师的第一学术责任。学术道德作为一种行为规范,能够保障学术活动的有序、有效的进行。学术道德不仅在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学术道德规范教育还应当成为高校教学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高校教师以及全社会都必须明确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重要性。
关键词:学术;道德规范;高校教学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等教育的科学研究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科学技术发展和创新的重要力量,高校教师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也成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智能动力。目前不少高校教师队伍还存在不少问题,其正在削弱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应有的支撑作用,影响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高校学术不端及学术论文不规范现象也比较普遍,学术道德和学风问题日益凸显,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应成为高校教学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
(一)促进学术研究的有序健康发展
教育学生加强对学术道德规范的认识,避免学术不端行为,以保证我国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是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学术的发展和繁荣需要一定的环境和条件。除开外部对于科学研究、学术繁荣的高度重视所创造的一系列的环境和条件,对于教师而言,只有自觉遵守学术规则和规范,认真履行学术道德,才能够在自己的学术领域里开辟出新天地,促进高校教师科学品质和精神的形成,有助于教师道德人格的发展和完善。学术道德规范作为道德武器,能够抵制各种不良思想和行为,为学术繁荣、科技进步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保证高校教育事业生存与发展
高校的学术活动是高校科学研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高校教师而言,教学与科研是其本职工作的两个最基本方面。国家的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需要高校教育事业的培养,高校教育事业也由于高校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而成为现代化建设的研究基地。高校教师能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能否在学生面前树立高标准高品质的道德人格,从而教育学生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学术风气,组建优秀的人才队伍,储存优质的科研后备军。这一切都直接决定着高校教育事业能否取得科学研究的胜利果实;决定着一所高校的竞争力、社会名望和地位的高低;决定着高校教育事业能否获得未来长足的发展。
(三)对学生人才成长起关键作用
高校教师通过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不仅能够用知识武装大学生的头脑,更能够利用自身人格修养和学术道德素养感染大学生,促进大学生科学精神和科学品德的形成。21世纪的人才特征应该是具有探索精神、创新精神、理性批判精神,这种高素质人才的专业素质和人文素质应该是高度统一的。高校教师对其进行学术道德教育,不仅仅有助于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积极关注学术前沿动态,使自己具备科技创新和学术研究的资质,更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大学生的道德素质。
(一)潜心钻研,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
作为社会普通民众的一员,应当把个人的人生价值目标定位在为国家为社会作贡献上,只有投身于祖国的繁荣昌盛、社会的进步发展,才能算是实现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才能发现人生的意义所在。学者是高校教师的另一重身份,应当勤于钻研,潜心学术,实现报效祖国的最终目的。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是每一个科学家以及学者都应该具备的道德意识,也是高校教师应该向大学生传递的价值观念。只有在为了祖国的科技发展、人民利益的实现而积极做出贡献,科研学者才能够将他们的业绩印刻在时代的丰碑上。
(二)维护学术诚信,遵循学术规范
学术研究的目标是追求知识,探索自然或社会的未知领域,增加文明长河的广度和深度。为了推动学术研究的进展,分享研究的成果,在学术研究中应当遵循学术道德规范与准则。所谓学术诚信,是指在学科的研究的各个环节上都必须恪守诚信原则,杜绝学术欺诈行为。选题与资料规范、引用与注释规范、成果呈现规范、学术评价规范则是科学研究中重要的学术规范。不仅是高校教师应当具备学术诚信,遵循学术规范,更应当提高学生的学术诚信意识、学术规范意识,并指导学习学术规范的具体内容,在学术研究中做到求真唯实、遵循高标准,严要求。
(三)坚持学术标准,反对学术腐败
学术研究应有的道德规范,不仅涉及到社会对学术研究的要求、学术研究本身的行为规范等方面,最终的落脚点在于对学者个人的要求。
在高校教育事业的过程中,学位论文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许多学生的学位论文往往就是一个学术创新的起点。由此,高校教师在对待学生学位论文以及自己的学术研究必须坚持学术标准,严格要求。高校教师中不乏学术界有名的专家和学者,他们的学术道德修养关系到国家学术水平的高低、科学技术的未来发展。在论文答辩、各种评审评奖、课题立项等各种活动中,就更应该保持公平公正的作风,做出正确的评价和判断;坚持学术标准,抵制学术腐败,杜绝权钱交易,让学术的浩然正气长存,确保科学技术研究的良性发展。
市场经济的建立使得社会迅猛发展,学术研究领域里的功利和浮躁之风也逐渐愈演愈烈,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层出不穷。要使高校教师卓有成效地进行科学研究活动,就必须立足当今社会现实,对学术失范进行伦理思考,剖析根源,对其学术研究活动有所规范、有所制约,从而维护学术的尊严。
(一)学术道德失范的表现形式
1.学术诚信缺失
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科研道德已经具备较为完整的体系,大部分高校教师在各自的学术活动中能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为我国科学研究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少数教师在个人利益的驱动下,出现种种违背学术道德的不良行为。如全部或部分地抄袭他人学术成果、杜撰删改实验数据、在对研究对象没有在进行实践调查的情况下对研究结果胡编乱造等。高校教师对于大学生学术道德规范的培养不仅是道德教育问题,在平常的教学活动中也应当有目的有意识地训练学生,使大学生在学术研究的各个环节上始终恪守学术诚信原则。 2.学术不规范
现在我国学术不规范问题日益受到全社会的显著关注,如有些人在论文写作过程中直接采用了他人观点或数据资料,在引用与注释规范方面,却有意避漏;或者把他人学术成果“改头换面”进行间接引用,却不叙述事实加以说明。为提高大学生学术规范意识,高校教师应当引导学生学习具体的学术规范内容,对当前学术杂志论文写作的规范,以及对他人观点、方法、材料的引用进行详细介绍。这对大学生的学术道德、学术能力和学风都能够起到实际的帮助。
3.学风浮躁
高校教师应当具备谦虚谨慎的道德人格,但不可否认的是,确实有部分高校教师目空一切,爱以“专家”、“学者”自居,目空一切,对于别人的意见和建议完全不能接受;好逸恶劳投机取巧,对待学术研究浅尝辄止,未能潜心钻研学术;对于那些需要投入较长时间及较大精力且短期内无法取得明显效益的学术研究未能保持踏实、沉稳的学术心态。近些年来,国家和高校为高校教师的科研学术工作提供优质的资源配置和条件支持,设立多种科研学术奖励。面对这些条件,部分人为追求名利虚荣争取科研学术项目,争取到却又粗制滥造,东拼西凑完成项目研究。这不仅挫伤高校教师科研学术研究的积极性,浪费国家和高校资源,更会败坏学术研究风气,影响大学生人才成长。
4.学术腐败
学术腐败影响恶劣,已经属于严重违规行为,甚至在一定程度触犯法律。常见的学术腐败现象有:一些俨然是学术界知名的专家或学者利用手中掌握的职权和资源,谋取私人利益,在招生或评奖项目中搞权钱交易;依靠“递条子”、“走关系”进行所谓的“攻关”、“活动”工程。本该是象牙塔里应当具备最圣洁最严肃的学术研究,本该是本着为国家、社会及人民切实利益、为文明长河的特殊贡献者,却打上学术之殇的烙印。
(二)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剖析
1.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的思想空前活跃,人们的思想呈现了许多新特点,新的时代环境特别对高等教育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校教育不断深化改革,在时代特征下不断迎接新机遇以及新挑战。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倾向,有些高校教师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无私奉献精神逐渐减弱,心态浮躁,急功近利,自身不能树立正确的名利观,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学术利益。同时,社会存在的多元价值观念对道德观念有着比旧时期更为宽容的态度和宽松的道德要求,使得部分高校教师无法严格要求自己。
2.高校教师职称及评价指标的片面导向
基于公平竞争观念,高校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引进多种竞争机制,对于教师的教学、科研、社会工作等各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相比较教学工作与服务社会两方面难以量化标准的特征,在高校教师评职称、评奖及课题申报等各项活动中,侧重科研。同时,在评价指标体系中,教学工作及服务社会属于“偏软”指标,科研可指定一系列“硬性”指标。比如大部分学校在职称评定及年底考核中,要求教师必须在“核心期刊”或“核心权威期刊”上发表多少文章;必须申报多少省级重点或国家重点科研课题。这些使得高校教师在承担教学等工作的同时,必须顾及科研学术量,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了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现象的出现。
3.高校教师自身因素
除了外在的客观原因,高校教师对自身缺乏严格学术道德要求也是导致学术道德失范的重要原因。受利益的诱导,再加上目前国家还缺乏相对健全的专门法律惩治学术失范,对情节不太严重的学术失范现象也大多只是通过道德层面加以谴责。对于学术,部分教师未能树立正确的价值信念,缺乏道德自律,社会责任感还有待加强。高校教师在学术活动中更要求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自觉加强道德修养,诚信为本,公平参与竞争。
在高校的大部分教师忠于职守,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敬业勤业无私奉献,“在最后一片净土”上从事着最光辉灿烂的事业。学术道德规范作为高校重要的教育内容,其过程是长期的,任务是艰巨的。学术失范的发生一方面是职业道德问题,另一方面归于对学术规范缺乏应有的认识。高校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铸造者”,对于大学生学术道德规范的教育具有重大的责任。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高校教师应当尽责任地对大学生进行学术规范方面的知识的教育,结合专业课教学进行学术规范的训练,避免学术道德规范流于空谈。作为大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念形成的引导者,教师的“为人师表”对大学生起着示范作用。高校教师只有具备了高水平的职业道德素质、学术道德素养,才能把大学生培养成具有创新精神和科学精神的高素质人才,才能在潜移默化中促进大学生道德文化素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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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教育部规定的各高职高专学生必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本课程的教育教学目标是帮助高职学生树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献身的崇高理想信念,养成忠贞的爱国主义情操,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自我修养能力,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是从2006年在各高校开始建设的,该课程是高校政治理论课2005方案整合“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而重新设置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该课程有助于高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大学新生的必修课程。该课程的精品课程建设相对于其他课程意义更加深远。通过笔者研究发现,在目前该学科的精品课程建设中存在着重视前期申报,忽视后期实际应用和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技术手段运用不够;精品课程申报成功后的持续改进不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中教师学术交流探讨不足四个方面的问题。
2003年4月,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标志着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正式启动。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品课程内容丰富,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校政治思想理论课2005方案整合“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而重新设置的一门课程,是大学新生必修的一门公共思想政治理论课。该课程自2006年秋季开始在全国高校实施,精品课程建设随即开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相比其他课程来说建设起步晚、建设时间短。虽然近年来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同样存在精品课程建设中的共性问题,也存在本课程建设中的特殊性问题。本文拟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设建议方面进行简单思考分析。
精品课程建设的目的,是倡导教学方法的改革和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的运用,鼓励使用优秀教材,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索精神和创新能力是“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的。但是从目前精品课程建设的情况来看,截止2010年,全国共有3693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省级、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成果更加显著。像清华大学、吉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浙江大学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走在了其他高等院校的前列。但是精品课程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内容方面涵盖了:教学队伍建设、教学内容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建设、机制建设、教学方法和手段建设等,通过研究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重视前期申报,忽视后期实际应用和推广。目前全国各个高等学校普遍重视对精品课程的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一门公共基础必修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更是重中之重。各高校之所以热衷于精品课程的申报,一方面可以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得到政府的补贴。因此,在精品课程建设申报期各高校在财力、物力、人力上都给予大力的支持,使得前期的申报工作能够顺利完成。但是当精品课程申报成功后,相当多的精品课程被束之高阁,只有参加申报的教师能够运用,没有及时进行推广;有的虽然进行了推广,但是由于教师水平和个人认知和接受程度的问题,教学思路教学方法没有全部推广出去。虽然精品课程得到了建设,但是没有落地、生根、发芽,违背了精品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初衷。
2.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技术手段运用不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是一门大一学生的必修课,涵盖内容丰富,可以运用的教育教学方法多样,但是精品课程的建设中,明显感觉,教师对网络等新的教学资源运用不够,通达式教学、情景式教学、探究式教学等教学模式运用较少。追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政府、高校推广不够,另一方面是教师的问题。有的教师单纯的接受教学方法,教学思路理解不够,难以掌握精品课程的精髓。有的教师对先进的教学仪器、教学方法,掌握不了,或不屑于掌握,影响了精品课程的推广。
3.精品课程申报成功后的持续改进不足。目前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的教学中,发现一些申报成功的课程,过了三年五年还是申报成功时的状态,教学内容方法,没有丝毫改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知识频繁更新,各种新技术更是日新月异,一些新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已经走进了高校的课堂。有些地方精品课程更新不及时已经失去了“精品课程”的意义。
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中教师学术交流探讨不足。对一件事物的看法,可能百人有百样,更何况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内容比较多,单单依靠教师通过自身努力在教学思路、教学方法等方面达到百分百的掌握,还是有一定的困难的。现实工作中,精品课程学习培训少,交流沟通少,主要依靠教师自己掌握,自己学习消化,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精品课程的建设效果。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是把学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突出教学特色,是集科学性、先进性、教育性、整体性、有效性于一身的主干课程,精品课程的建设意义重大。我认为要建设好,就要做好以下几点:
1.科学有效规划,严格全程监管。
精品课程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课程在建立之初就要从学科、学校的实际出发做好长期规划,注重实际效果、实际运用,以提高教学质量作为根本目标。在精品课程申报成功后也要适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推广规划,使精品课程成为真正的精品,使更多高校大学生收益。精品课程申报成功只是精品课程建设的开始,而不是终结。精品课程建设政府部门要有规划、有目标,适时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学校在精品课程建设上要有计划、有步骤、有主管部门、有责任人,能够合理有效持续建设。精品课程建设要建立政府部门监督检查,学校自查,学生评定的有效动态管理机制。政府、高校要形成精品课程建设的全程监管和服务体系。
2.加强学习沟通,建设好教师队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是涉及思想道德、心灵深处问题的课程,内容涵盖广、意义深,不单纯是知识性的教学。教师要想将精品课程传授好、表达清,需要不断的学习、不断地汲取好的教学方法、思路。在精品课程的建设过程中,一方面,学校、政府要提供一个好的学术交流平台。政府组织精品课程院校特别是国家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团队到各高校开展培训,组织各高校到精品课程院校学习。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技术交流活动,为教师提供学习提高的机会。另一方面,要在教师队伍中开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学习培训。学习是提高知识和教学能力最有效的手段。学习培训可以掌握新知识、新技术。教师要努力掌握新的学术信息,自觉的将学术研究新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拓宽教学深度和广度,丰富课程的学术内涵,使课程具有时效性和针对性。通过学术交流、培训学习,最终达到提高精品课程的含金量,使信息技术充分运用到教学中,使教学形式更加生动、形象、鲜活,以期达到好的教学效果的目的。
3.有奖有罚,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各高校要积极鼓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到精品课程实施中,明确申报成功不是目的,充分有效运用到教学中,提高教质才是目的。各高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立健全一套切实可行的奖惩机制,每年对课程进行课程评定和检查评估。检查该课程在建设过程中是否达到预定的目标,教学到位与否,即在师资质量、教学理念、教学模式等方面是否与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相符,学生是否喜欢该课程,学生是否能从中获益,是否提高了理论素养,改善了行为习惯。在课程建设上要从师资准备、教材整合、教法创新、教学管理、成绩考核五个方面进行考评。对于考评合格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不合格的要给予一定的处罚。通过奖惩来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改进,保持精品课程的先进性、科学性。
综上所述,精品课程建设是一项内容复杂、意义重大的系统工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建设是关系高校大学生思想道德的课程,有其特殊性,在课程建设上还面临着诸多任务。还要应对社会思潮的各种变化,还要面对新教师、新教材等问题,我们要加强对师资队伍的培养,充分挖掘教材的内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我们要统筹规划,建立课程的创新发展长效机制,确保课程的先进性和有效性,最终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建设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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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实践教学过程与目标在于人生命价值的创造和完善,其整个过程是一种人格与精神的升华。因此,其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科学理论的应用,更重要的是思想道德和法制观的塑造。教育者首先应起到人生导师的作用,建构好实践教学的模式,以引导学生在实践中使正确的立场、观点逐渐内化成意识,并指导人生实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工学结合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探索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对高职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工学结合”背景下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研究尤为关键,要探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与工学结合的实践教学,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关键词:工学结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实践教学
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指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作为大学思想政治理论的首始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基础”课)的性质、目的和任务决定了它既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又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工学结合”背景下“基础”课实践教学与专业实习有机结合的探索成为必然,要围绕“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这一高职教育培养目标,达到推动教学资源和教育力量的互补。
1.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高职院校教学活动中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设计和教学环节中占到1/3以上,与企业、行业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专业实训,同时也开拓了“基础”课实践教育资源,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基础”课实践教学也得到了加强。
2.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对高职人才综合素质的要求与企业员工素质的要求是相类似的,如职业信念、职业操守、职业道德及职业综合素质等,要改革和拓展“基础”课实践教学内容,针对行业、企业及学生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意识的培养。
3.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学生在实习中产生了思想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因为两者的结合可及时、有针对性地得到引导,学生所学知识在实践中得到了增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提升,也解决了“基础”课实践教学在时间、资金等方面的教学资源不足。
1.工学结合模式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内容选择
在实践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应注重两个结合:
第一,紧密结合教材内容和学生的实际。要考虑“基础”课知识的系统性,突出教学重点、难点,以实践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补充和深化,充分考虑学生的思想实际,就他们关心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
第二,紧密结合专业、职业发展的实际。特别是在专业调查研究、专业见习、专业实践时期,要把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等方面的培养与教育融入其中,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如第一学期,根据教学计划2013级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要到志愿者驿站、救助站等合作单位进行4周的认知、专业调研,在此期间思政老师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方面的职业道德、岗位的职责规定等方面的调查,最终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活动可增强学生对所学专业及未来所从事职业的认识,提高职业素养。与此同时,可通过与实习班级挂钩的方式,与相关专业教师、实习单位指导人员共同配合,适时地通过恰当的方式渗透到各种形式的实习、实训之中并发挥其作用,在实习前召开动员会,实习后结束后组织专门分享会,对工学结合期间的成果进行分享,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积极反思,并巩固取得的成果。
2.实施有效的“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考核
工学结合模式下“基础”课实践教学在考核方式上应当突出多元、开放的特点。一方面,设计考核内容要注重学生在平时的整体表现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教学的考核成绩应由书面成绩和平时的整体表现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平时的整体表现成绩的比重占实践教学成绩的70%,书面成绩占30%。另一方面,书面考核侧重于比如与专业实习、企业有关的调查报告、专业实践心得、企业文化心得体会、职场热点评价等。平时的整体表现考核评价分值中,本班同学评价分值占20%,班主任的评价分值占10%,思政课教师的评价权限为30%,实习单位指导人员评价分值占40%。考核评价重要的是让学生在自评和他评中实现自身日常行为的恪尽职守、笃行慎独。
3.“基础”课实践教学运行的保障
保障包括必要的组织保障、条件保障、经费保障等,其中经费保障尤为重要。顶层设计和整体协调,要从上到下形成网络化的工作机制,在实践教学实施前做好各项准备,包括过程、师资与教学资源等各项安排,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现资源互补和利益双赢,
综上所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为“基础”课实践教学的针对性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基础”课应积极适应工学结合模式发展的客观需要, 在内容、方法、考核及运行的保障上构建出与之相适应的新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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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的道义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动力。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道德在社会中的重要性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目前中国处于社会发展的大变革时期,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本文以现实例证分析来说明:道德准则的确立对完善人的全面自我发展,把握社会发展方向,调节各种社会关系以及社会与自然的关系,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关键词:道德 社会 作用
自从人类文明产生了道德或者道德规范、道德准则以来,人们对其功能的认识、运用及研究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而变化着。我国自新文化运动破旧之后,一直努力恢复和建新精神文明体系。我国在位于世界经济总量第二位而人均收入在九十四位的今天,更应当重视各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重视道德的功能。
道德起源于主体需要,是主体在改造客体时产生的自我约束,在处理主体之间的关系时产生的明为利他现象实则更利己的现象。道德的起源显示出主体意识的能动作用,不仅包括现实的行为准则,也包含了对未来愿望的憧憬。
1、西方哲学中论述道德起源。(1)“数的起源”说。毕泰戈拉在“大伦理学”第一卷第一章中写十种道德,如“正义被认作同次相等的数”,“亚里士多德谈到毕泰戈拉时说,‘他第一个试图讲道德,但是并不以正确的方式讲,因为他把道德还原为数,所以不能建立真正的道德理论。”这一“数的起源”是西方强调秩序体的开端,以至后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也特别强调道德起源秩序中的推导。(2) 迷信起源说。罗素认为“现行的道德是功利主义和迷信的奇特混合物,但迷信部分占有更大的比重,这很自然,因为迷信是道德的起源。”迷信带有盲目轻信的色彩,正是如此,体现出在早期主体认识与改造客体时只有靠单纯的信仰和潜在的恐惧来维持社会秩序,产生道德准则。以神的权威来树立统治者的权威,“某些行为被认为是神所不喜欢的,于是通过法律制止”“至于某些行为何以让神所不喜欢,却说不出理由。”如犹太教中,耶和华神是全知全能全善的,绝对真善美完善的化身。迷信是恐惧的影子,它产生了道德同时有践踏着道德。古西欧的某城邦曾因怕阳光时女人怀孕,而禁止女人出门。迷信作为规范在当时起到一定的管理作用,但不科学的认知必然不会长久,可见道德是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而发展的。
2、中国哲学中论述道德起源。“道生之,德畜之……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主张以自然规律为道德。传统的儒家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的道德价值体系。“道圣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曾子曰,“富润屋,德润身。”古人用:知致,意诚,心正,身修,家齐,天下平的逻辑顺序来构建自我价值实现的过程,其中必须独善其身方则兼济天下。
首先,道德是上层建筑具有时代性同时也有相对稳定性。麦凯(JohnL.Mackie)定义:“道德关涉到一种独特的行为规范系统,这样的行为规则,其任务在于维护他人的利益,这些规则对于行为者而言则构成了对其自然偏好或自我行为愿望的限制。”可以说,道德是在资源稀缺性的逻辑前提下,处理各级社会利益关系时的相互维护的潜在行为意愿。其次,边沁认为“快乐与痛苦”是“正当与不正当”的唯一标准,一切道德都产生于明智的自私。我是不认同的,道德虽然具有主体性但其具有以下性质:“一,维护他人利益。二,限制当事人行为、愿望和利益。三,道德主要是指道德规范,也包括道德理性与德行。”具有历史性,共同性的。再次,分析道德本质。我国对道德本质的研究经历了两大代表性的观点:社会本质论伦理学;社会主体伦理学。如今从马克思唯物主义观来认识道德本质是“通过评价一方面形成理解体系引导人,另一方面形成规范体系约束人,所以道德即是人的自我实现自我完善的方式,也是调节社会关系的手段。
从道德的本质可以看出,道德对调节社会关系,实现个人自我全面发展具有规范限制作用。国家统治者或决策者也会把违反社会主体的自然本质的准则定位为道德。例如,我国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根据国情要求制定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从自然本质看是不人性的,细化到家庭是个人私事。但考虑到社会发展,庞大的人口基数和有限的资源对比得知:这是根据特有的国情需要必然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道德准则自然会被违反,但是当这些准则社会幸福才能被遵守是,当违反这些准则比遵守它们更好时,那准则无疑是该更改了。”我国从本世纪初进入老龄化国家以来,家庭、社会养老负担加重,2014年6月1日部分省市已公布,夫妻双方至少一方为独生子的家庭允许生二胎。
道德的主体性和时代性在作用的表现极为突出。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三手稿,《需要,生产和分工》中写道:“如果我向国民经济学家提问:当我从出让自己的身体来满足别人肉欲方面取得金钱时,我是不是在遵从经济的规律(法国工厂劳动者把自己妻女的卖淫称为额外的劳动时间,的确是名副其实的),而当我把自己的朋友出卖给摩洛哥人时,我是不是在按照国民经济学的精神行事呢(而通过买卖雇佣兵等等的形式直接贩卖人口的现象,在一切文明国家里都存在着)?于是国民经济家回答我说:你的行为并不违反我的规律;但请你看看道德伯母和宗教伯母说些什么……”“国民经济学的道德是发财、劳动和节约、朴素,但是国民经济学家答应满足我的需要。”在此,马克思用人的异化本质论述每一领域用不同或相反的尺度衡量产生不同的结果,“当米歇尔?舍伐利埃讲说道德的时候,他就撇开了国民经济学;而当他研究国民经济学的时候,他就实际上必然地撇开了国民经济学;”但他们并非对立,而是“国民经济学以自己的方式表现着道德规律”。“清心寡欲,作为国民经济学的一个原则,极其明显地表现在它人口理论中。人太多了,甚至人的存在都是不折不扣的奢侈,而如果劳动者是‘道德的’,那么他就会在生儿育女方面实行节约。”
道德在调节社会资源、各利益主体关系上一直是在发挥平衡器的作用。却不同于法律制度的外部强制力,道德的作用是内化于主体的意识,它是高于人类本能的约束力,更是人类一直追求的真、善、美的具体实践与自我完善的向往。当代我国亟待提高国民整体道德水平,从传统道德文化中汲取精华结合当代的社会发展现状,国家立法制裁不道德,以家庭为单位宣扬道德,个人用行动诠释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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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开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育,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摘 要】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应创新教学内容和手段,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热情,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践中开拓创新意识,以达到培养创新型人才的目的。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教学内容 创新
创新在社会发展进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没有创新就没有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才是一个国家创新体系当中最基本、最活跃的元素,培养创新型人才是每一个高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创新型教学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教师的思想、观念、策略和方法都在深刻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效果,教师的创新思维、创新精神以及创新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培养创新型人才中的作用显得十分重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内容相对抽象而枯燥,又因为初进大学校门的学生学习意识较为松散,教师的引导就非常重要。如何创新教学内容,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专任教师着重思考的问题。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目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必修课程,对学生的成长和成才有着极大的帮助。进入大学学习的学生,正是世界观和人生观发展的时期,知识的学习和外部环境对他们的思想影响很大。由于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往往有些时候青年学生无法分辨好与坏、对与错,在面临疑惑的时候,也需要有人能答疑解惑,获得正确人生观的引导。有很多事例证明,缺乏正确思想的导向,沾染社会坏习气坏作风的大学生,做事做人的行为很可能会违反社会道德伦理,有的甚至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
本门课程给大学生提供了人生思想原则上的指导和帮助,为在青年时期的大学生解决思想上的困惑,起着帮助、规范、引导的作用,意义非常重大。课程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有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引导大学生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素质与行为规范,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内容的创新
(一)教学内容创新的重要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涵括了深刻的哲学观、世界观、人生观,对大学生的思想形成起着重要作用;课程的内涵深刻、文字精炼。但也正是文字的精炼,年轻的大学生没有足够的社会经历和人生经验,对此难以深入理解,使得许多大学生觉得课本枯燥无味,往往在课堂之上没有太大的热情和积极性。教师将本是枯燥的课本内容转化成通俗易懂的故事,或者用贴近生活的语言讲述出来,让大学生易于理解和领会,这样对课本知识的消化吸收能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课本阐述的内容和知识通过教师在课堂的讲授,学生们基本能懂得课本知识内容;但由于“懂得”和“理解、体会”不同,仅仅“懂得”知识内容是远远不够的;通过教师的创新教学手段,能使大学生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对课本内容真正领会于心,也真正实现了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和教学任务。
(三)教学内容创新的实践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所以在教学当中要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和大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不能在课堂之上形成“一言堂”,不能与大学生生活实际脱离。教师要将理论教学与实际生活紧密相连,用真实、生动、丰富的内容来激发大学生的思维,用积极的方式引导大学生参与课堂教学,以此来提升教学的质量以及效果。
1.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指在实际教学中,借助古往今来的事例说明本课程结论的教学方式。它通过教师展示精挑细选的事例,让学生运用自己过去掌握的知识和方法分析,并发表意见和看法。在这一个过程中,应最大限度地允许和鼓励学生参与并积极发表感想。教师应做到和学生一起不断深入主题思想的内涵,不断加大提问的有效性,针对不同思维、不同理解、不同个性的学生加以引导;由于有事例的佐证,往往学生们对概念的理解和结论的产生有茅塞顿开的领悟,从而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2.专题讲座。专题讲座的特点在于灵活性和能动性。它的出现,不仅能弥补课堂教学的单一性,还能为实际的课堂知识与实际社会之间提供联动。通过专家的讲解,原本一知半解的学生能通过富有新意的不同角度,将完整的知识记忆在脑中。同时专家的评判会引起学生对理论与实际的研究的浓厚兴趣,为将来培养研究型人才打下良好的基础。
3.讨论教学。讨论教学侧重点在于场景的布置和刻意的命题,是对重点和难点知识讲解的一种创新教学手段。通过讨论教学,有助于发挥学生主体的作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讨论课程的安排可事先要求学生准备资料,查阅各方资料,并要求撰写论题讨论报告,以个人或者小组的形式展开讨论和辩论。在这个过程,学生不仅锻炼了思维组织能力和写作能力,而且还加强了与同学之间的关系和师生关系,对培养学生全面的素质,有效激发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有极大的提升作用。
4.实地考察研究。为使大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教师可以把课堂搬到校外实习基地来开展,把校外实习基地作为第二课堂。通过实地的考察和观摩,学生能受到深刻的思想影响,能迅速有效扭转原有固化的错误思想观念。走进工厂、走进监狱、走进农田、走进交管部门都能使他们切实感受到课本知识的正确性,从而树立起为社会服务、为社会作贡献、为人民谋福利的正确思想观念。鼓励他们对感兴趣的事物进行长期的跟踪和调查,并不断总结事物的萌芽、发展的过程,使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并通过教师的引导作用,将课本知识和实际问题紧密结合。在形式上、在内容上,实地考察研究均具有最突出的作用。
总之,教师要深入研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创新工作,一切以大学生的成长为目的,积极为他们创造学习锻炼的机会,引导他们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自主探索能力、自主研究能力,将他们培养成为适应社会需求的创新型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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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模式应针对存在的问题,采用调动学生积极性―参与式教学模式、发挥学生主体性―讨论式教学模式、增强教学实效性―实践教学模式,可以促进教学效果的全面提高。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教学模式;探析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 课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有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律观的教育,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1]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模式探究的必要性
《基础》课是一门塑造灵魂、培养大学生道德与法律品质的课程,在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目标方面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乔伊斯和韦尔在《教学模式》一书中认为:“教学模式是构成课程和作业、选择教材、提示教师活动的一种范式或计划。”实际教学模式并不是一种计划,因为计划往往显得太具体,太具操作性,从而失去了理论色彩。将“模式”一词引入教学理论中,是想以此来说明在一定的教学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各种类型的教学活动的基本结构或框架,表现教学过程的程序性的策略体系。[2]在高校《基础》课的课堂教学环节中,课堂教学模式显得尤为重要,如何让学生在《基础》课中获取有益的知识,这就需要课堂教学模式强有力的支撑。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目前《基础》课的课堂教学中存在着一些让人担忧的情况。有些《基础》课老师在整个授课过程当中一讲到底,把学生当作知识的接收器。当然有些老师完全把课堂交给学生,看似充分地发挥了学生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可是老师这个角色却缺少了他原本应有的一种导向的作用,使课堂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使整个课堂教学脱离了对象的存在,没有了针对性。大多数学生认为传统的教学方法并不能满足现有的学习需要,对《基础》课的课堂教学方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当老师把理论知识和现有的学习生活实际相结合,才能让同学们更多地参与到《基础》课的课堂教学中来。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模式研究
1、调动学生积极性――参与式教学模式
参与式教学方法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大学教学中得到普遍采用,对提升教学效果有明显的帮助。我国学界对现代教育学意义上的参与式教学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此后逐年升温,至今方兴未艾。[3]在参与式教学中,同学们在各个环节都有不同程度的参与,如课堂教学中的方案设计、实施、评价以及反馈等。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就是帮助大学生分析大学生活的特点,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大学是人生发展的重要时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规定,做到学法、懂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护国家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课堂上应该充分发挥学生主体的作用,学生可以参与教学方案的设计,也可以参与如何来实施这个方案,当然还可以让学生自行设计参与方案。要保障参与式教学设计目标的实现首先就应该科学合理地制定参与式教学方案,包括教学目的分析、受教育对象特征、教学内容的选择与组织、实施方式设计、实施条件、学时数安排、教学评价指标等环节。
2、发挥学生主体性――讨论式教学模式
讨论式教学模式就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围绕一个或几个问题交流信息,从而发挥群体的积极功能,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课堂的学习活动。讨论式教学让学生从一种被动的听课模式转化为一种主动学习的模式,使预期的教学效果更易实现。老师在选取教学材料时,一定要紧紧围绕教学内容服务,既贴近学生实际,也贴近生活实际,以便更好地开展课堂教学工作。比如,在第一章讲到追求远大理想时,就可以结合大一新生的心理来展开,他们学习的热情很高,正怀揣着自己的理想等待一步步地实现,谈各自的理想就很好。在整个过程中,讨论是很重要的,但也不能缺少了老师的点评与指引,或许一句透彻的点评可以升华整个讨论的高度,让学生一下子就明白了个中道理,并彻底领悟。讨论式教学可以很好地增强整个课堂的教学效果,让学生很好地学会知识。
3、增强教学实效性――实践的教学模式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不仅仅是在传授道德知识和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要规范学生的行为,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4]。实践教学模式最核心的就是要敢于实践,勇于实践。同学们能够把自己在课堂上所学的知识内化为自身的实际行动中。同学们可以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塑造一个良好的自我。《基础》课如果仅仅是知识的灌输而没有真正的实践,就犹如空中楼阁,是没有现实的根基的。比如第四章中,我们知道道德理论知识非常重要,但只有与实践结合起来也才有真正的意义和价值,道德不是会背诵多少内容,而是我们实际生活中如何去践行它。实践教学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教学基地,也可以让学生利用寒暑假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也可以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和法律意识,让他们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并服务社会,以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比如师范院校的支教活动等,还可以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以及教学实际来进行实践教学,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 本书编写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2]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VLG-s2qG0OUzq7W4oY_my_twaE15evhGukrhBmxkYFmDFhsE2sbdrCVzKNfndXod.
[3] 鄢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参与式教学方法的设计原则[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3(3).
[4] 罗国杰.把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性质与特点,增强教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J].北京教育(高教版),2006(10)63-64.
摘 要:呼伦贝尔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自“98”方案以来大体经历了“05方案”,呼伦贝尔学院2011年以考核方式为主的过程性教学改革和2015年以课时改革为主的教学改革,主要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例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挖掘教学改革的紧迫性,梳理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的一系列教学改革的历程、创新与不足,为课程教学改革提供模式。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教学改革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当中的一门重要学科,是对大学新生进行入学教育的主要渠道,对于大学生适应大学生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爱情观、法律观念具有非凡的意义。随着社会条件和时代环境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学生主体和课程教材处于不断的修订和变化当中,与此同时,呼伦贝尔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显得日益紧迫。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思修课程教学与其他三个公共必修课比较起来,因其是大一新生入学教学环节,新生进入大学后急切地希望从教师那里知道大学和大学生活的模样,纪律性沿袭高中,所以不存在各种违规问题,加之课程贴近大学生并且也不存在“毛中特”课程及学生不爱关注社会发展状况的现象,具有许多自身的独特性。
1.课堂教学与大班授课模式之间存在矛盾
公共必修课教学班级均为合班授课,不同的专业,超百人的授课规模给教学带来了许多局限性。特别是互联网时代,学生获得知识的途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加之授课人数多很难关注到每个人的具体问题,教学主体容易游离在课堂教学和互联网之间。加之思修课程属于无感化教学,学生未体会到的人生,我们去引导、帮助学生思考人生问题。每位学生的内心变化需要教师去关注、去注意,教师一个人应对120人的内心变化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2.教师教学方法陈旧与互联网多元化体验之间存在冲突
互联网时代教师还沿用传统授课语言和方式与学生进行交流,同时课堂教学被赋予了太多功能,既要传授知识,又要树立学生思想,还要与学生互动,或者在课堂范围内展开实践教学,挤占理论授课时间。教师将思维仅局限在课堂教学中,之后就与学生没有关系了。这样的思想使得教师和学生的关注点不一致,教与学永远都是两条平行线。课堂教学容易成为低头族的天下,教师讲课与学生看手机两不耽误的局面时有发生。这样教学主体中的50%将游离于课堂之外,这部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会出现盲点。
3.师生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
课堂是教师与学生一起互动的环境,承载着教师与学生沟通和交流的重任。大一新生与教师交流的欲望很强,每每都主动向教师要电话号码或者用其他互联网方式进行联系。教师一人难以承载400多人的联系任务,需要更大的沟通平台的支撑。需要和供给之间的不和谐就使得教师拼命地赶时间讲,想要传授给学生知识,学生则拼命地听,但听不懂教师在讲什么,或者教师讲的问题并不是学生所关注的问题。课堂上因各自主观意愿的不同,没有学生主动提出交流和沟通,或者由于课堂教学时间受限,不能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公共必修课程教师没有自己的学生,与学生沟通的渠道只有课堂,师生在语言、沟通方式等各方面难以把握,促使学生与教师形同陌路,上一学期课程不知教师姓名,也不知道教师在讲些什么。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严重地影响着课程师生关系的良性发展。
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还有许多,但这三个问题是思修教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从教师出发到学生的这段距离,方式、方法、内容设计都要有新的思路。那就是以互联网为依托,建立能够承载更多人的大平台,实现增加课堂教学承载量,配套线下教学平台的进一步发展。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历程
呼伦贝尔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下简称思修课程)主要历经三次重要转变。一是从单一理论教学向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转变。二是从以考核方式为主的评价向过程性考核方式转变。三是以课时改革为主的教学改革。
1.打破理论一言堂,开实践教学先河
从单一理论教学向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转变是2005年根据教育部出台的“05方案”进行的,该方案根据当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环境的变化,教学主体的变化,果断提出实践教学的重要性,突出实践育人的功效。思修课程教学改革开启,理论学时减少,配套理论开展了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例如,我的大学生活PPT制作演说、呼伦贝尔学院大学生社会公德状况调查报告撰写、法律小报制作等课外实践活动,充实了课堂教学,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深入知识领域、实践区域进行资料的搜集、整理和转化,最后展现在广大学生和教师面前,集体团结精神和动手实践精神得到了锻炼和提高。
2.弃一锤定音,体现过程的重要性
考核方式从笔试到机考,从结果性考核到过程性考核,以往一锤定音的期末考试变成了不同阶段考核的整合,以往笔试考核变为期末电脑考试,使整个考核主观性和客观性相结合,过程性和结果性相得益彰。2012年思修课程开启平时考核+阶段考核+期末机考三部分结合的考核模式,教师课堂注重心灵传授,知识点学习主要由学生自主完成。教师不再受书中具体概念的困扰,可以和学生交流心灵成长故事、关注学生的观念变化,有更多的时间关注学生高贵品质的养成。学生开始关注课程学习过程,与教师进度步调一致。
3.打破一个教师一个班级的授课模式
2012年开始伴随着考核方式改革,思修课程对教师讲授方式进行了大胆革新。教师被分为思想道德修养教学和法律教学两支队伍,两个人教授一个班级,这使得学生能接触到不同教师的讲授风格,也使得教师在一个方向上科研成果猛增,对教学内容的掌握精度提升。例如,讲授思想道德修养教学部分的教师可集中精力开启绪论至道德结束部分的教学内容的研究、教学方法的探索和教学目标的精确。最近几年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研究的主题进行专题式讲授,教师的自主性和学生的接受能力都有所提高。思修课程教学属于无感教学,所以教师的作用就在于寻找与大学生生活结合的热点话题,将教材体系进行整合转化为教学体系,让学生在自身领域内思考人生、爱情、道德等相关问题。
4.课时改革,课堂教学得到优化
思修课程课时变化从40分钟三节连上到50分钟一节,周学时从2学时变为4学时,2015年一周4学时又变为2学时,同时理论教学时间加强,以往占课时的实践部分变为课下学生自主实践,学生学习的时间和内容大大增强,思修课程教学优化逐步合理。实践教学变革更为显著,例如,以往实践部分占课时,教师上两周课接下来进行实践教学,学生不在课堂,理论教学或者说课堂教学讲授部分实际上属于间断模式,等实践回来,再到课堂,学生和教师都要开始重新适应。课时优化后,理论教学连贯,一气呵成,课下学生自主实践相得益彰。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创新与突破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在呼伦贝尔学院开展了四轮,几经寒暑,从侧重形式变化到侧重内容的改进,从教师主体到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思想的深入,从一考定终身到过程性考核体系的完善,有创新、有迂回,也有不足。
1.思修课教学改革围绕教材、教师、教学三个主体开展
实施专题讲授,打破教材固有模式,使得教材体系更加贴近学生生活与学习,创造性地实现了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从教师角度来讲,除讲授课程外教师侧重教学研究,打破以往一个教师一个班级的授课模式,将教师重新组队,分为思想道德修养队和法律队,基于两大部分知识进行资料搜集、备课、上课及科研,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发挥,提高了课堂授课的实效性。从教学方面讲,教学重视过程教育,突出学生参与性,思修课程重在关注学生内心,帮助学生与自己对话进行心灵梳理,使教学知识体系转化为学生的信仰与能力。
2.考核方式推陈出新侧重过程性,侧重考查学生主观与客观的全面学习景象
考核方式是验收一门课程学生接受和掌握知识程度的最有效方法之一,考核方式的变动势必会引起教学改革整体的变化。2012年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期末考试在全院范围内实行机考,这在自治区也是走在前列的,减轻教师期末压力,考查学生的客观题解题能力,顺应新媒体时代的发展。除期末采取机考外,在理论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学习状态、到课情况、思维形成、实践能力,采取了阶段性考核的方式,该方式具有极强的包容性,考勤、学习状态、主观题、实践教学等全方位地体现了教学的过程性特征,强调教师对过程的掌控。
3.网络平台教学仍是教学改革处女地
几次教学改革都未对网络平台教学进行真正的开发和利用,这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未来的方向。网络平台教学切合时代和学生生活习惯,是一个热门的领域,当前许多云平台、慕课、新媒体平台、微信平台的利用在各大学校油然而生,教师与学生开启无障碍链接模式。呼伦贝尔学院思修课程一直在走传统线下教学模式,师生沟通受到极大的空间和时间限制,教师必须形成线上专业发展意识,自己录制微视频让学生在线学习,增加线上平台在考核系统中的比例,形成更加多元化的考核体系。
实践永无止境,教学改革永远都在进行时。经过几年的教学改革探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已经从外围建立起了明晰的改革框架,为下一步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思修课程教学问题仍旧存在,为此思修课程教学改革的下一个重要出口应放在互联网移动教学上,将传统课堂教学与学生的手机终端进行有效的结合,这样既能使课堂教学成为知识传授的地方,减轻课堂教学负担,又能使教师和学生的沟通另辟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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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职业道德是在秘书职业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社会道德在秘书行业的缩影和具体表现。秘书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有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秉公办事、诚实守信等,这些都是秘书岗位对道德素养的实际要求。很多学校虽开设了文秘专业来培养合格的秘书人才,但是很多学生对于秘书职业道德素养的理解却不多。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秘书的职业道德规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新时代的各个部门都对秘书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如何去更好的开展并完成秘书这项特殊职业岗位的工作呢?其基础就是要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笔者根据多年从事文秘管理以及秘书工作的经历,浅谈秘书人员应具有的职业道德规范。
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生活的变化,无论是人们的思维方式还是价值取向都正在经历一场大的变革,办公室秘书应在这场变革中走在前列,这就要求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注意思维的超前性。
一、忠于职守,自觉履行各项职责
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都要忠于职守,热爱本职。这是职业道德的一条主要规范。 作为秘书人员忠于职守就是要忠于秘书这个特定的工作岗位,自觉履行秘书的各项职责, 认真辅助领导做好各项工作。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擅权越位,不掺杂私念,不渎职。
二、服从领导,当好参谋
跟从领导,这是秘书人员职业性质所决定的。作为领导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应当严格按照领导的指示和意图办事,离开领导自行其是,别出心裁,都是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 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只能在服从领导的前提下发挥(更多地限于建议、献策等方面)。其中特别要注意,不能用个人不成熟的想法甚至情绪化的意见,去影响和干扰领导的工作及决策。 当好参谋,就是要发挥参谋作用,为领导出谋献策。在领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今天,尤其要求秘书人员改变以往办事即是称职的旧观念,要提高参谋意识和能力,明确不能出谋献策者就不是好的秘书人员的新观念。
三、兢兢业业,甘当无名英雄兢兢业业,甘当无名英雄,就是要求秘书人员埋头苦干,任劳任怨。
秘书工作性质,决定其工作主要是实干。要围绕领导的工作来展开活动,要求招之即来,来之能干,在具体而紧张的工作中,脚踏实地,密切联系实际和群众,不计个人得失,有着吃苦耐劳甚至委曲求全的精神。
四、谦虚谨慎,办事公道,热情服务 谦虚谨慎,应是秘书人员应具有的美德。
秘书人员不能因为在领导身边工作而自命不凡、自以为是,要平等地同各职能部门商量工作,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在工作中要善于协调矛盾,搞好合作。 办事要公道正派。秘书人员对领导对群众都要一视同仁,秉公办事,平等相待。切忌因人而异,亲疏有别,更不能看来头办事情。只有公道正派的秘书人员,才能做到胸襟宽阔,在工作中充满朝气和活力。 热情服务。秘书人员要把为领导服务,为本单位各职能部门服务,为群众服务当作自己的神圣职责,要充分认识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五、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假借领导名义以权谋私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是秘书人员职业活动能够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
遵纪守法指的是秘书人员要遵守职业纪律和与职业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廉洁奉公是高尚道德情操在职业活动中的重要体现,是秘书人员应有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准则。它要求秘书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要坚持原则,不利用职务之便假借领导名义以权谋取私利,不搞你给我一点“好处”,我回报你一点“实惠〃的所谓“等价交换”。要以国家、人民和本单位整体利益为重,自觉奉献,不为名利所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
六、恪守信用,严守机密
秘书人员恪守信用,就是要遵守信用、遵守时间、遵守诺言,言必信,行必果。 遵守时间,领导找秘书人员汇报工作,秘书人员不准迟到。秘书人员自己安排的会议或会谈,自己要事先到场,并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秘书人员要严格遵守诺言,一经允诺的事情就要尽力办到,遇到曲折变化,要事先说明原因,使人信服。 严守机密。秘书人员一个显著的特点,是掌握的机密较多,因此,要求秘书人员必须具备严守机密的职业道德, 自觉加强保密观念。
七、实事求是,勇于创新 实事求是。
秘书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秘书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求准确、如实地反映客观实际,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秘书人员无论是搜集信息、汇报情况、提供意见、拟写文件,都必须端正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工作中,切忌主观臆断、捕风捉影,分析问题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既不惟领导是听,也不惟“本本”是从。 勇于创新。现在各行各业的劳动者,都在破除旧的观念,勇于开创新的工作局面。作为领导的助手——秘书人员更应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精神。勇于创新,要求不空谈、重实干,在思想上是先行者,在实践上是实干家,不断提出新问题,研究新方法,走出新路子。
八、刻苦学习,努力提高思想、科学文化素质
各种不同的工作岗位对其工作人员都有相应的素质要求。作为新时期的秘书人员,这种素质要求显得更严格、更全面,甚至更苛刻一些。是否具有良好的素质,对于做好领导秘书工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也是评价一位秘书人员是否称职的基本依据。因此,秘书人员必须刻苦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 秘书工作头绪繁多、涉及面广,要求秘书人员有尽可能广博的知识,做一个“通才”和“杂家”。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知识更新速度加快,因此,秘书人员应该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九、钻研业务,掌握秘书工作各项技能
从发展的角度看,新时期的秘书人员,必须了解和懂得与秘书工作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项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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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本性是自由的,然而自由的实现是有条件的。由于道德教育不是在真空中展开的,而是在现代社会的制度架构下超越与提升的,故道德教育不可避免地受到制度的影响和制约,带着制度影响的深深印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道德教育对良好社会风气形成的促进作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我国现阶段社会风气存在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人际冷漠,社会责任感缺失等问题。本文分析了道德教育对良好社会风气的促进作用,提出了加强理想新教育、加强官德教育、加强道德教育制度化、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促进社会风气好转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道德教育 社会风气 作用
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树立良好的道德风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良好的社会风气能够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领导干部作为广大群众的典范,对社会风气的形成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文明礼仪之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出现了新的生机。但是,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一些不良社会风气正成为社会协调发展的障碍。纵观当前的不良社会风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比较严重
自古以来,我国的官员的权力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官员以权谋私现象严重。近年来,卷入贪污受贿这一罪恶深渊的官员越来越多,涉及面越来越大,层次越来越高,甚至连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等高级干部也卷入其中。部分政府官员的生活作风也令人堪忧,利用手中的职权进行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严酷的腐败现实使得社会公正、进取精神、责任意识因此也就难以扎根。
(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
拜金主义是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逐步强化的。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拜金主义成了资本主义社会普遍的行为准则。享乐主义认为人生的目的和意义就在于追求个人物质生活享受。极端个人主义是一切以个人的特殊利益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和道德原则。近年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一些人缺乏社会主义信念,不讲奉献,只求索取,金钱至上、惟利是图、见利忘义等思想观念大行其道。
(三)人际冷漠,社会责任感缺乏
在中国,家庭成为一种有围墙的城堡,严格地把“自己人”与“外人”分开。多数情况下,在家里,人们亲密无间;在家外,面对外人、陌生人,他们表现极度冷漠。当然,我国并不是没有见义勇为者,然而,在我国也经常会有令人痛心疾首的见死不救的现象,人与人的隔膜相当严重,人际的和谐、友爱远未建立。
从一定意义上讲,当前社会风气的滑坡,根本原因在于人们人生目标的迷失、理想信念的缺乏、行为规范的失序。所以,要实现社会风气的好转,必须在加强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引导社会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所谓道德教育,是指一定的社会、集团或阶级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有组织、有计划地对人们施加系统的道德影响,从而将外在的道德规范转化为个人内在的道德品质。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教育,主要是培养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改善社会秩序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使人们的道德观念与社会主义本质相适应。
(一)与法治相比,道德教育具有独特的社会作用
1、从以法治腐的局限性来看道德教育的作用
社会风气要向好的方向转化,首先就是要反腐败。在世界日益走向法治的今天,以法治腐必然是一个国家首要选择的模式。但是以法治腐必然会遇到立法的不完善性、司法不公、法律滞后性等问题。此时,道德治腐的优越性就体现出来了。首先,道德治腐具有时间优势。在有关禁止腐败现象的法律文件正式出台之前,传统道德中所倡导的行为规范,对于制约此类行为即已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其次,道德是严格司法的一项保证。在提高司法人员素质的同时,必须提高其道德素质,才能保证司法公平、公正。第三,道德治腐具有强制性。道德强制力是深入内心的惩罚和折磨,足以使恶行丧胆。
2、从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来看道德教育的作用
依法治国是根据法律规范的确定性来治理国家,用严格的法律规范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而以德治国更主要地是强调通过道德建设,使社会成员能够自觉地遵守道德规范。如果没有德治的辅助,没有德治作为基础,促进良好社会风气形成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二)道德教育促进社会风气好转的具体路径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加强全体公民的理想信念教育,应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新时期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
2、加强官德教育
加强领导干部从政道德修养,要把官德教育作为从政道德建设的常态工作,把选用好干部作为从政道德建设的鲜明导向,把干事创业作为从政道德建设的实践载体,把服务为民作为从政道德建设的根本目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淡泊之心,着力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让广大群众更多更公平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3、加强道德教育制度化
加强道德教育制度化,要加强行政道德规章建设和行政立法;要制定相应惩罚措施,监督和督促行政规章和法律的贯彻和执行;要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和行业立法;要加强公德教育和公共立法,通过制度和法律的形式,促进和强化公德建设。
4、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在社会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可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致力于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以从根本上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为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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