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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国债期货交易管理的另一个显着特征就是精心制定有关法规条例,使国债期货交易能依法有序地高效运行,并为美国经济政策总目标的实现发挥作用。美国的国债期货交易法规体系由国家期货交易管理法规和期货交易规则(条例)两部分组成,这两部分互为补充,以不同的方式作用于国债期货交易,从而保证交易合理高效地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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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债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交易方式由现货交易发展到期货交易,是市场经济发展和金融工具不断创新的历史必然。国债期货交易始于1976年的美国,随后,英、法、德、日等西方国家相继推出各自的国债期货交易,并获得巨大成功。重新启动我国国债期货交易,应借鉴其成功经验:注重国债现货市场的培育完善,设计科学合理的国债期货合约,加强风险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注重国债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的建设,等等。
关键词:西方国家;国债期货交易;国债期货合约;国债期货交易管理体系
论文正文:
西方国家国债期货交易及其启示
我国国债期货交易于1992年推出后,由于缺乏对国际成功经验的研究以及其它多种原因,开市仅两年零六个月就夭折了。在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下,重推国债期货交易已提到了决策层的议事日程,为此,研究西方国家国债期货交易的成功经验,对于重推我国国债期货交易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西方国家国债期货交易概况
(一)美国的国债期货交易
1、国债期货合约。
美国国债现货市场十分发达,交易活跃,国债发行规模大、品种丰富、期限结构和持有者结构合理、流通量大。美国的国债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三种,与此相对应,国债期货合约也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三种。
(1)短期国债期货合约———国库券期货合约。美国的国库券期货合约是一种以91天(13周)期的国库券为标的物的短期国债期货合约,它包括:
1)交易单位。每份合约代表100万美元的91天(13周)期的国库券。
2)报价方式。以指数方式报出,报价指数=(1-年贴现率)×100.
3)最小变动价位。1个百分点的百分之一,即0.01%,或称为一个基本点。
4)交割月份为每年的3、6、9、12月。
5)交割品。虽然合约以90天国库券为标的物,但合约到期并不限于90天期国库券,而是根据国际货币市场(IMM)的规定,既可以是新发行的3个月期、91天或92天国库券,也可以是有90天剩余期限的原来发行的6个月或1年期国库券,以确保交割的完成。
6)交割价的计算。在交割时,空头交割短期国库券,多头支付发票金额,发票金额=面值-年贴现率×面值×到期日数/360天。
(2)长期国债期货合约。它是以一种(虚构的)20年期、息票利率为8%的长期国债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内容包括:1)交易单位。每份长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数额为10万美元。2)交割月份为每年的3、6、9、12月。3)报价方式。以美元和1/32美元为单位报出,所报价格是面值为100美元的国债价格。4)交割方式。
其交割涉及3天:第一天是期货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营业日前的第二天;第二天,清算所从众多的未平仓的多头之中选择买方,一旦选定,卖方就会对某特定的交割债券开出发票,买方准备支付款项;第三天即实际交割和付款日。5)交割制度。其标的物是期限为20年、息票利率为8%的长期公债券。然而,这种标准化的标的债券在现货市场上很少存在,甚至不存在,因此,美国实行混合交割制度,即卖方可用于交割的债券是剩余期限不少于15年的任何美国长期公债券,这就需要引入转换系数对不同票面利率的国债进行价格折算,使每一种国债都保持8%的息票利率。
(3)中期国债期货合约。它是一种以偿还期在1年以上,不超过10年的国债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除了标的物和混合交割制度中交割对象的剩余期限与长期国债期货合约不同外,其它相同。
由于美国国债期货合约设计合理,因此成为其它国家设计本国国债期货合约的借鉴对象。
2.国债期货交易管理体系。
美国国债期货交易的管理体系是政府监管、行业协调组织管理和期货交易所自我监管的三级管理模式。
(1)政府监管。美国政府设立了联邦期货交易委员会作为统一管理全国期货市场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政府部门直接领导下拥有独立的决策权,其基本职能是:负责管理、监督和指导各交易所及期货交易行业组织的管理;负责制定与期货交易有关的各项交易法规;负责管理期货市场的各种商业组织、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所进行的全部交易活动;负责各种交易机构的注册、审核和批准;对违反期货交易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的机构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或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2)行业协调组织管理。行业协调组织主要以“联合体”或“协会”的方式出现,并以“行业自治、协调和自我管理”的方式行使职权,其特点主要表现为自治性、广泛性和行业性。其职能主要是宣传、传达国家监督机关的有关政策、法规至各交易所,并为国家监管机关提供各交易所的运行和市场交易情况;强化会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实施客户保护条例;定期审查专业期货人员的会员资格;审计、监督专业期货人员的资金帐户、财务情况和一般交易法规的执行情况;对期货交易中的纠纷进行仲裁;普及客户和会员的期货交易知识等。
(3)期货交易所自我监管。美国期货交易所自我管理的内容主要有:检查会员资格,监督会员的义务活动;监督场内的期货交易种类、数量、品种及价格水平,保证期货交易在透明、公开竞争条件下进行;制定本交易所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惯例以及细则;对经纪行会员的资本是否充足进行检查;对违章违法活动的交易会员进行行政处罚及刑事申诉,通过仲裁方式协调解决交易活动中出现的纠纷;维护交易准则的严肃性,监督法规的实际执行情况。为了更有效地进行分项管理,控制风险,美国期货交易所还设立了不同职能的30多个部门。
3.国债期货交易的法律体系。
美国对国债期货交易管理的另一个显着特征就是精心制定有关法规条例,使国债期货交易能依法有序地高效运行,并为美国经济政策总目标的实现发挥作用。美国的国债期货交易法规体系由国家期货交易管理法规和期货交易规则(条例)两部分组成,这两部分互为补充,以不同的方式作用于国债期货交易,从而保证交易合理高效地运转。
英国国债期货于1982年在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问世,在该交易所上市的品种不仅限于本国国债期货合约,还包括美、日、德和意大利等国的国债期货合约。
和美国一样,英国现代期货市场管理也是继承了“三级管理”体系,即政府监管、行业自我监管、交易所自我监管的从上而下、分层次监督管理制度。但两国不同之处在于:美国更加强调政府干预并且通过加强立法来管理期货市场;而英国却以“自我监管”为主,政府对期货市场的干预较少,除了某些必要的国家立法外,英国期货市场的管理完全由期货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以及政府立法领导下制定的一些交易法规、条例来保证期货市场交易的正常运行。英国政府不直接干预市场,只有在市场出现不正常现象时,政府才运用法律手段间接管理市场和调控市场。英国法律体系的健全和稳定为实现期货市场管理的有序性、权威性奠定了基础。
此外,英国的结算公司是独立于期货交易所的,如伦敦结算所同时为伦敦的三家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结算,而美国、日本等国期货交易所都设有自己的结算部门。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独立的结算所在履约担保、控制和承担结算风险方面独立于交易所之外;而交易所内设结算机构则将这些业务全部集中在交易所。独立的结算所一般由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交易所共同参股,相对于由交易所独自承担风险而言,其风险比较分散。
日本的国债期货交易始于1985年,交易品种主要有长期、中期和超长期国债期货合约。日本的国债期货同时被国外的交易所如LIFFE、CBOT、SIMEX、CME上市,但东京证券交易所的交易量最大。
日本国债期货交易管理体系也是“三级监管”,即:
(1)政府监管。日本的国债期货业务受金融厅统一监管,涉及范围包括交易所的设立、上市品种、交易所制度规则、中介机构资格审核等。金融厅授权证券交易监视委员会对国债期货的违规事件进行调查。证券交易监视委员会得出检查结果后上报金融厅,同时提出处理建议,由金融厅做出最终处理结果。
(2)行业自我管理。日本的行业组织多为各类民间组织和民间协会,他们协调各交易所之间的利益,维护交易员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归口管理”下各交易所之间的协调困难,发挥着政府和交易所之间“上令下达,下情上传”的作用。
(3)交易所自我管理。日本的交易所全部采用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1988年开发的保证金管理系统即SPAN系统计算保证金以控制风险,其特点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保证金的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交易所对国债期货交易的监管注重实时监控和事后监控。此外,日本的交易所还十分注重信息披露制度,如东京证券交易所为了实现买卖价格公正、有序及买卖渠道畅通,自1974年开始采用行市导报系统,及时向投资者传递当日成交数量、价格、未平仓合约数量等各方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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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通常指的是期货合约,是一份合约。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股指期货交易运作模式的比较及启示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股指期货交易运作模式的比较及启示全文如下:
目前,股指期货交易已成为西方金融市场最热门的交易,股票分析家称其为“股票交易中的一场革命”。其中,世界上最具权威性及代表性的股指期货合约主要有:标准普尔500种指数期货合约、伦敦《金融时报》100种指数期货合约、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指数期货合约、日经225指数期货合约、香港恒生指数期货合约及美国主要市场指数期货合约等。下面将根据上述各种股指期货合约交易运作不同模式进行比较分析。
(一)股指期货交易模式
由于各国证券期货市场发展水平及国情不同,目前国际上进股指期货交易主要有一种模式:(1)以美国、英国及香港地区为代表的分离模式,即股指期货专门在期货交易所(或在专设的股票指数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比如开设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标准普尔500种指数期货合约、开设在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伦敦《金融时报》100种指数期货合约及在香港期货交易所的香港恒生指数货合约等。(2)以日本为代表的整合模式,即由证券交易所开设股指期交易,比如日经225指数期货合约的交易地点就在大阪证券交易所。类似的有韩国、以色列、挪威等一些新兴国家。(3)以巴西、波兰、俄罗斯为代表的混合模式,即证券交易所及金融期货交易所分别设立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如IBOVESPA指数期货由巴西金融期货交易所开设,而ISENN指数期货则由圣保罗证券交易所开设。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投资全球化以及证券业国际竞争的加剧,证券业和期货业高度分割化的市场结构模式逐渐变得缺乏效率,因此,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合并已成为国际化趋势,可以预计股指期货交易的整合模式将被世界各国所广泛采用。
(二)股票样本指数的选择
综观世界上具有代表性的股指期货合约所选择的股票样本指数(即合约标的),它们虽然它括综合指数、绩优股指数、普通股指数、成分股指数等众多品种,且各有特色,但一个共同的原则就是能较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对应股票市场的整体情况。如标准普尔500种股指的样本股市值约占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公司总市值的80%;作为第一股指期货合约的价值线综合指数则为全美1700余种股票价格指数,这些股票约占美国有价证券价值的96%;伦敦《金融时报》100种股票价格指数是由100家最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所构成的加权平均指数,这100家成分股的市值约占英国股票市场总市值的70%;恒生指数虽然是33种各具特色的绩优股的指数,但它们的价值能达到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79%左右。上述这些典型股票价格指数的优点在于具有抽样面广、代表性强、且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各种股票的价格对整个股市行情的影响,有利于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等避险交易,因此它们被普遍认为是一种理想的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合约的标的指数。
(三)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及合约单位
在股指期货的交易中,合约价值是以合约单位与标的指数的乘积来表示,而合约单位是个固定值。世界上各国不同的股指期货品种,其合约单位也可能有所不同;各交易所一般是根据本国的国情、各种股票价格指数的特点、流动性及交易成本合理情况来确定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及合约单位。证券期货市场较成熟的国家(比如美国、英国等),由于机构投资者和拥有较多资金的专业投资者为市场的主流,为了满足机构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这些国家各交易所确定的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及合约单位都相对较高。而新兴市场国家由于证券期货市场上的主要参与者为中小散户,为保证股指期货合约的流动性,这些国家各交易所确定的合约价值及合约单位就都相对较低。
(四)股指期货合约报价及合约最小报价单位限制
股指期货合约报价限制是指每日价格的最大波动范围的限制,报价限制幅度的确定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其大小直接影响到股指期货交易自身风险的大小及其避险功能发挥的程度。在国外股指期货市场中,对有无报价限制有不同的规定,如纽约股票交易所股票指数、日经指数期货合约等就没有设立报价限制,而标准普尔500种股指、恒生指数、伦敦《金融时报》股票指数等大多数股指期货的合约都设立了不同的报价限制。因此股指期货合约是否确定报价限制主要是根据各种股指期货的特点、市场发育程度及投资者构成来决定。
所谓最小报价单位,是指股指期货的买入价与卖出价的最小差额。确定合适的最小报价单位要处理好市场的活跃程度与投资成本的关系。尽管目前还没有找到确定其大小的必然理由或公式,但从国外股指期货合约中可以在报价限制和最小单位之间找出一些规律(见表1)。
表1报价限制和最小报价单位的联系
合约名称单位报价限制最小报价单位比值
标准普尔500指数500美元+5点0.05点100:1
主要市场指数 250美元+80点 0.05点1600:1
-50点 1000:1
恒生指数 50港元 +100点1点 100:1
伦敦《金融时报》指数 250英镑+5点0.05点100:1
澳大利亚股指数 100澳元+5点0.1点 50:1
在表1中,除去最高比例值和最低比例值,大多数比例值为100:1。这为我们确定最小报价单提供了某种参考依据。
(五)关于股指期货保证金水平
国外早期金融期货保证金一般定为合约价值的10%左右,但通过对目前国外较著名的股指期货合约的考证,发现大多数股指期货合约所引用的保证金水平与10%相去甚远。实际上现在股指期货保证金水平大多为固定值。如标准普尔500种指数期货合约的保证金为5000美元;英国《金融时报》股指期货合约保证金为2500英镑;恒生指数期货合约保证金为15000港元。因此仅仅简单地以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保证金水平并不是很科学。那么期货合约保证金水平如何合理确定?通过对国外多种股指期货合约的比较分析发现,保证金的水平与日交易价格波动限制之间有一定的关联性(见表2)。
表2保证金水平与日交易价格波动限制的关联
合约名称保证金水平日价格波动限制比例
标准普尔500种指数5000美元500美元×5=2500美元2:1
恒生股指15000港元50港元×100=5000港元 3:1
伦敦《金融时报》股指 2500英镑250英镑×5=1250英镑2:1
澳大利亚股指 1000澳元100澳元×5=500澳元 2:1
从表2中可以发现,大多数股指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水平与日价格波动幅度限制的比例在2:1左右。考虑到这些股指期货几十年的运作都很成功,我们可以认为实践证明了这些合约指标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因此,确定保证金水平基础应该是日价格波动幅度限制。
(六)股指期货合约期限及合约的最后交易日
香港恒生指数期货的合约月份为现货月份、现货月份随后的一个月份以及近期的两个季末月份。美国的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标准普尔500种股指期货、纽约交易所股指期货等大多数的股指期货合约是按季交投,即合同月份为3、6、9、12月。因此,按一年的每季作为暖指期货合约期限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已在世界上大多数股指期货合约中采用。
有关股指期货的最后交易日,标准普尔500种股指期货合约、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指数期货合约、香港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等规定合约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或之前一日)为最后交易日,而像日经225指数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则定在合约月份的第3个星期三等。总之,国际上通行的方法是将最后交易日定在合约月份的下半月。
我国股指期货交易模式的设计,对于确保股指期货合约的成功上市和规范运作十分重要。在设计中应从下列几个方面考虑:其一是遵照国际惯例,其二是符合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与发展需要,其三是尽可能满足投资者的避险要求,其四是确保市场的流动性,有利于交易的活跃。鉴于此,借鉴国外股指期货交易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笔者就合约设计中的几个主要问题提出如下设想。
(一)我国股指期货合约上市地点的选择
有关选择哪个城市作为我国股指期货合约上市地点,国内期货界说法不一,候选城市主要是上海、武汉等。笔者认为最佳的上市地点当首选上海。因为作为国际大都市的上海,历史上就曾经是远东的金融、贸易中心。改革开放以来,上海不但是全国的经济、金融、贸易中心,而且已成为亚太地区的金融中心。另外,从证券市场的规模、市价总值、上市公司的数量、辐射能力、吸引力和地理位置等方面来看,上海也具有其他城市不可取代的地位和作用。有关交易所的选择,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亡海期货交易所相比,无论在交易、规模、资金管理、监管等方面都具有较大优势,参照国际上通用的股指期货交易整合模式,可以考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股指期货合约。
(二)合约标的指数的选择及合约价值、合约单位的确定
鉴于沪深两个证券市场现有的综合指数与成分股指数不宜作为股指期货交易标的,考虑到套期保值效率及反操作要求,以及10年内具有一定的相对稳定性,参照国际市场的通用方法,可以综观选取两个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300家公司(300家公司股票市值最好占沪深股票市场总市值的70%以上),编制统一的综合指数作为股指期货的标的物,以此反映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运行趋势。
在确定我国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合约单位时,首先应考虑流动性因素和交易成本因素,同时要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实际状况。通常,合约价值越高,流动性就越差。因为合约价值过高,就会把众多的中小投资者排除在市场之外,根据我国股票投资者的分布情况,股票市场中拥有5万~20万元左右的中小投资者最多,他们必将成为股指期货市场的主体,如果合约的价值过高,势必使很多投资者望而却步,影响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但是如果合约的价值过低,虽然其流动性增强,保值成本却会加大。考虑到近几年我国将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保险基金和“三类企业”将构成我国股票市场的主要战略投资者和股指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的重要力量,由于它们的资金量巨大,从保值成本的角度考虑,所确定的合约价值不宜过低。这样,根据市场的活跃程度和交易成本这两个因素,笔者认为合约价值确定在10万元左右比较适当。若将合约价值定在10万元,选择以上证综合指数作为合约标的指数,考虑到我国股票市场属于新兴市场,上证综合指数一般在1800~2200点的区间之内波动,那么上证综指期货的合约单位确定在50元(10万元/2000=50元)左右较合适。
(三)合约报价限制及合约最小报价单位的确定
如何确定合约报价限制是一个敏感的问题,若限价幅度太宽,价格限制的作用不明显;若限价幅度太小,既会出现频繁的市场休克现象,又给投资者的避险操作带来难度。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限价幅度不能大致包容股票现货市场指数的涨跌幅度的话,回避风险和套期保值就将不同程度地打折扣。鉴于以上原因,再结合我国股市近几年的走势情况,对每日价格波动限制拟确定为100个指数点。
考虑方便运作和活跃交易,同时根据上述谈到部分国外股指期货合约中有关合约的报价限制与合约最小报价单位之间的关系,即大多数比例值为100:1,报价限制若取100点,则合约的最小报价单位为1点。以上证综合指数为基准,化作金额的话,即最小跳动点为50元人民币。
(四)关于合约保证金水平的设定
保证金的设定,一般以涵盖一日内价格波动风险来计算。如前所述,大多数国外股指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水平与日价格波动幅度限制的比例在2:1左右。假定以上证综合指数作为合约标的,日价格波动限制为5000元,则保证金水平可确定为1万元,该水平为合约价值10万元的10%。
(五)合约期限及最后交易日的确定
当前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是对合约期限按季节划分,有较长的期限。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指数波动频繁,因此,不宜实行中长期期限的股指期货交易,可先从较短期开始,故合约月份定为3、6、9、12四个月份为宜。
关于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不妨采用西方国家目前较为普遍的做法,即以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为最后交易日,如这一天不是交易所的工作日,则最后交易日为该日之前的一个工作日。
[1]屈年增主编.中国证券市场专题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10.
[2]张书帮.中国期货市场规范化发展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9.
[3]中国证券报[N].2001年各期.
[4]金融时报[N].2001年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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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原指以物易物,后泛指买卖商品。如:一揽子交易。买卖双方对某一产品或商业信息进行磋商谈判的一单生意,也叫买卖。交易的本质是不等价交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期货多空市场交易策略的选择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期货多空市场交易策略的选择分析全文如下:
投资分析的方法有很多种:技术面分析、基本面分析、Top Down分析、Bottom Up分析等,交易策略的选择分析的最终目的,就是要知道未来的“趋势”,是上涨趋势或下跌趋势,才能做出正确的投资策略和资金配置。基本分析中的GDP、CPI、利率、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等等景气信号,都是属于落后指标,在实际投资上都不是用来判断多空转折点,运用基本分析资料来判断市场多空,有几个问题难以克服:
一是政府机构或投资银行,对于公布经济数据及研究报告内容,常常一修再修,过于信任信息,引用错误信息,用于判断市场,难免会得到错误的结论。
二是虽然由正确的数据推出合理的结论,但是市场已经反映过度了。
三是期价基本面与国际经济趋势不同,期价无法反映其基本面。不管是基本分析,或是技术分析,没有哪一种工具是百分百可以完全适用的,所以许多研究的重点在于找出特定环境下适用的指标,以提高交易胜率。而这些因素更不可能永恒不变。因此,给投资人一条鱼,不如给他钓竿,更不如教他怎么自己造钓竿。
现代投资理论主要区分为基本分析与技术分析两大领域,近年来研究偏向于技术分析居多,但事实上两者各有其优劣,但在不同时机各有其适合发挥的空间,如同投资大师索罗斯把景气与股价比喻为老人与狗,虽然终究价格与景气最终会抵达相同的地方,但也代表是常会有被高估和被低估的现象。总之基本分析是我们用来衡量投资期价内含价值的方法,而技术分析却常是我们用来决定买卖时机的方法。因此,两者各有其研究价值。
(1)基本分析:
是指投资分析人员根据经济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学及投资学的基本原理,对决定投资价值及价格的基本要素如宏观经济指标、经济政策走势、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状况、公司销售和财务状况,评估投资价值,判断合理价位,从而提出相应的投资建议的一种分析方法。基本分析的理论基础建立在以下一个前提条件之下,即任何金融资产的“真实”(或“内在”)价值等于这项资产所有者的所有预期收益流量的现值。基本分析的架构可分为三部分,包括宏观经济分析,产业分析及公司分析,总体经济分析又可以从经济增长率、物价指数、利率、汇率、货币供给额来做研究。
(2)技术分析。
技术分析是通过图表型态解析(Chart analysis),或计量化技术指标(Technical index)的买卖信号,分析过去及现在价格变化的走势,以推演未来价格的变动趋势(Trend),但不予深入探讨其变动的理由。图表型态解析的技术分析,是运用股价变化走势所构成的各种图形,以推测未来价格的变动趋势。例如,道氏理论、波浪理论及由趋势线所画出的支撑线、阻力线、W底、M头等价格型态,皆属于此种技术指标。技术分析是以统计学为工具,发展出一些可以帮助投资人,以较客观及科学化的市场信息,通过明确的数值及机械化的买卖信号来研判买卖时机,寻找能预测出期市买卖点及超买超卖现象的指标。
因此,技术分析的目的,在决定买卖时机。技术分析在以交易资料侦测市场供需变化,掌握套利机会并借此获取超额报酬。技术分析的基本假设如下:一是价格由供需关系决定,以形成趋势型态变动。二是历史将会一再地重演,投资人可利用过去价格的变动资料或趋势,预测未来价格的变动趋势。也就是贪婪与恐惧(或害怕)是影响投资人的主要情绪。实务上,技术分析的方法很多,主要可分为图表型态及计量化指标分析。
本研究运用移动平均线和VIX指数结合的方法,对我国期货市场上的农产品、能源化工和金属三大类期货品种的综合表现进行分析。研究区间为金融危机之后的2008年11月至2014年7月。
(1)VIX指数:VIX(Volatility Index),又称之为波动率指数,此指数的编列起源来自于1987年美国股市发生大崩盘后,美国政府为了稳定股市且保护投资人,纽约证交所因而衍生出断路器的规则,也就是说当美股市场波动过于剧烈,此刻将采用人为方式停止任何的交易活动,以此降低市场波动率,VIX指数编列的方式主要以S&P500指数选择权权利金价格反推所得的隐含波动率,并利用插补法的方式将买卖权以及近远月份等波动率编制而成,由于隐含波动率主要反映市场投资人对于未来指数波动的预期,这也意味着当VIX指数越高时,表示投资人预期未来指数波动将加剧。反之,当VIX指数走低,这也表示投资人预期未来指数波动将趋缓,指数也将陷入狭幅盘势格局,VIX也因而不仅代表着市场多数人对于未来指数波动的看法,更可清楚透露市场预期心理的变化情形。因此,又称之为投资人恐慌指标。
(2)移动平均线。移动平均线理论是最古老也是最常见的技术分析工具,应用最为广泛,使用移动平均线时,必须选取一段期间的收盘价来计算平均值,移动平均线可以将极端值的影响降低,能消除短期变动,看出股价的长期趋势。赵萌,李玉萍(2013)研究移动平均线在已开发国家股市多半无择时能力,在新兴国家则具有择时能力,本研究以站上均线为买进信号。
本研究筛选出多空全期、多头期间、空头期间各策略最佳组别后,分别运用于各指数,得出多空全期最佳策略组别、多头期间最佳策略组别、和空头期间最佳策略组别。不管是多头市场或空头市场,也不管是基本分析或技术分析,投资的重点就在于趋势和转折,当基本面和技术面一致向上时,就是向上的趋势,当基本面和技术面一致向下时,就是向下的趋势,而两者不一致的时候,往往就是技术面领先基本面先行反映,但敏感的投资人会从技术面的变化察觉到基本面的转换。
大部分技术分析指标来自于价格的变化,而价格的变化来自于人心的变化,进入投资市场的第一课不应是追求报酬率,而是了解游戏的规则以及辨识及确认风险,“风险来自于你不知道你在做什么”,这句话是2002年巴菲特接受访问时的评论,这段话也可以放在大家的桌上当作投资的警语。技术分析确实可以比基本分析更早反映市场,但前提是市场要有足够的时间来供判断反转,而且多头结束及空头开始,并不一定有预警的机会,空头的特性是跌势迅速,而缺乏警觉的投资人(尤其是新手),甚至当成拉回加码的机会,而当价格大幅滑落的时候,再做处理却又已经措手不及,本研究发现使用风险指标(移动平均线、VIX指数)作为投资指标可以在空头市场带来较好的报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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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最早萌芽于欧洲。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出现过中央交易场所、大宗易货交易,以及带有期货贸易性质的交易活动。最初的期货交易是从现货远期交易发展而来。第一家现代意义的期货交易所1848年成立于美国芝加哥,该所在1865年确立了标准合约的模式。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现代期货交易所应运而生。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外期货机制比较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中外期货机制比较研究全文如下:
(一)问题提出
2010年,中国上海、大连和郑州三个期货交易所全年成交量达到136389万手,成交额为71.914万亿元,分别比2009年增长87.24%和75.52%,成交额继2009年后再次大幅度超过全国GDP总额。中国商品期货交易量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但是,从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的以来,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并不顺利,一些涉及面广、参与者众、影响大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从327国债到708天然胶,从105绿豆到209大豆,几乎每年都会发生程度不同的风险事件。业界人士从期货市场体系、期货市场效率、期货投资环境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与分析,试图破解风险事件接踵而至之迷,但迄今为止仍未找到准确答案。事实上,导致我国期货市场风险事件频发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市场体系、市场效率、投资环境方面,而存在于期货市场的机制性缺陷。
(二)研究意义
理论上,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制度安排,期货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离不开制度经济学理论的指导,对于处于制度创新阶段的中国期货市场,该方面的理论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首先,新制度经济学对中国期货市场的产生和发展有更深刻和更广泛的解释力。在中国期货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国家意识、社会习惯、文化等因素都发挥过作用,特别是国家意志导致了中国期货市场强制性变迁的发展路径。主流经济学排除了政府意志在市场形成中的作用,无法解释中国期货市场形成和发展。其次,规范和发展是今后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两大主题,制度建设是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和规范的关键。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构成和制度变迁的研究,无疑对于加强中国期货市场建设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实践中,期货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部分。期货市场功能的充分发挥依赖其市场机制的合理性,完善的期货市场机制,有助于中国培育一大批成熟的市场主体,有助于政府对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前瞻性预测和及时调控,有助于中国经济融入国际经济体系,并争取大宗商品的全球定价权。
因此,研究中国期货市场制度问题具有基础性的理论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1.基本思路
本文首先采用系统性规范性研究框架,通过与美国期货市场、香港期货市场的产生与发展进行比较制度分析,指出中国期货市场存在的种种制度性缺陷,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对策。
2.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了以下分析方法:(l)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范式;这是最基本的、贯穿本文整体的分析方法。(2)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将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范式与中国转轨经济结合,对中国的经济现实进行解释。 (3)比较研究与归纳法相结合。将中国、美国期货市场发展进行对比,总结出中国期货市场制度创新的新方案。
3.本文的创新之处
在充分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试图在以下方面进行创新:以比较制度分析的视角,从制度环境、制度变迁的需求与供给、制度变迁的方式、制度成本-收益、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非正式制度因素、基于博弈论的演化风险等多角度详细分析我国期货市场的制度性缺陷,从理论上寻找中国期货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在制度层面针对期货市场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展开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诺思认为,制度环境是一个社会最基础的制度规则,是决定制度安排的基础制度。一个制度的产生离不开它所处的制度环境,也可认为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是内生于该国的经济政治环境,而不是外生于该国的经济政治环境,因此作为金融体系中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期货管理体系必然也带着这一特征。
(一)中外期货市场制度的比较
1.宏观经济状况的比较
在开办期货交易时,中国内地与美国、香港存在较大的差异,美国、香港比内地的条件更成熟。主要表现在:首先,宏观经济环境存在较大差异。美国和我国香港都处于自由市场经济时期,市场条件包括私人企业制度、统一的大市场、市场价格机制。没有私人企业制度,制度创新过程就会缺乏强烈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创新主体;没有统一的大市场和市场价格机制,一方面,价格信号失真,另一方面期货价格无法正常形成,其结果是期货市场的功能无法正常发挥;19世纪中期的美国经济和20世纪70年代的香港经济的市场化程度都已经很高。而20世纪80年代末期的中国总体上仍然处于计划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状态,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初期,期货市场具有“新兴”和“转轨”双重特征;其次,农业发展和交通发达程度等开办基础存在较大差异。虽然中国内地和美国一样首先推出的都是农产品期货,但是开办条件不同直接导致后来不同的发展模式。美国农业的商品化程度、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农业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主要农产品产量水平都大大高于中国开展期货交易时的水平,粮食运营条件也比中国更加优越。香港地区首先推出的是工业产品,这与70年代的香港作为亚洲贸易转运港和制造业发达的现货大环境是紧密相连的。
2.微观产权基础的比较
美国和香港期货市场制度创新的环境都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时的私人企业制度确保谷物商和财团是独立产权主体,在激烈的现货竞争中,存在规避价格风险以寻求利润最大化的内在要求。在美国和香港模式中,其企业是作为独立的产权主体存在。即企业无论是私人业主制的私有产权,还是公司制的法人产权制均为产权明晰的交易主体,其在现货交易中才可能有规避价格风险的需求,才能成为期货市场的直接需求者一一套期保值者。这样,确保期货市场拥有众多参与者。
在试点当初,我国内地多数国企仍为国营体制,且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制度改革尚未推开,国企为政府的附属物,产权不明晰,使其在现货交易中既无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要求,也无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益的内在动力,所以当时许多大中型国企不能成为期货市场真正的套期保值者,更不可能主动成为制度创新的供给者。因当时国企在总数及规模上均占我国企业总数的大头,国企不能成为套期保值者,我们可以认为我国当时是在缺乏期货市场运行的重要主体一一套期保值者的条件下进行制度创新的,基本的期货理论表明:期货市场重要的运行主体是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足够的套期保值交易是期货市场顺利运行的保证,如套期保值交易不足,投机交易规模过大,期货市场就会混乱无序,产生泡沫经济。
(二)制度变迁需求与供给的比较
需求供给分析不仅是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分析工具,也是制度分析的主要工具。当制度变迁的需求因为相对产品和要素价格、宪法秩序、技术和市场规模等因素的变化而出现时,制度设计的成本、现有知识的积累、实施新安排的预期成本、宪法秩序、现存制度安排、非正式制度等影响供给的诸多因素对制度变迁起重要作用。
1.需求比较
在美国和香港模式中,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和技术进步,出现制度不均衡的因素,制度不均衡诱发了制度变迁。农产品期货市场上,小麦价格季节性的巨大波动,使深受其害的市场交易主体一一谷物商和农民意识到“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香港财团也同样地在经营活动中深受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所害,开始寻找规避价格风险的方法,萌发了制度创新的需求。美国期货市场制度创新供给者一一谷物商正是迫于自身现货交易风险的规避才实施创新,交易所是作为盈利性的会员组织成立,宗旨是提供交易服务。香港期货市场创新供给者是香港政府,香港的期货市场是在借鉴原发型期货市场如美国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先立法、后建市”的思路创立,香港期货市场是迫于制度需求者的强烈要求应运而生的。
在我国内地模式中,市场制度创新的需求者是政府,主要是中央政府;期货市场制度创新的供给者也是政府,确切地讲是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制度创新的需求者逐步由政府转向投资者,但到目前为止,制度创新的需求者仍然是政府,政府替代厂商成为期货市场制度创新的主体,使期货市场的制度安排成为了一种可资厂商利用的“公共服务措施”.中国期货市场是在既无法规又无条例的情况下,首先从部门和地方开始并用行政审批的办法搞起来的。郑州市场制度供给者是政府机构,而不是最基本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一一农户和厂商。政府之所以要进行制度创新,其目标在于希望通过期货市场的制度安排来回避粮食价格大起大落的风险。政府目标同时就构成了政府偏好,直接关系到后来期货市场具体制度安排。
2.供给比较
在美国模式中,谷物商和农户形成了制度变迁的行动集团,建立了制度创新的组织一一商业协会,由此推动着制度创新。行动集团在制度创新过程中进行了“菜单选择”,先从谷物现货市场逐步诱生出谷物的远期合约市场,并沿此轨迹,最终发展成期货市场。在美国期货市场创新过程中,当时谷物交易市场上的所有行为主体都是与改变制度有直接利益的个人,他们共同发动、参与和实施了这场制度变迁,是美国期货市场变迁的供给者。而在香港模式中,香港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供给主体在当地财团的推动下统一主导制度创新,在期货市场运行之前就先立法,推出两个在后来看来有些“过细”的《条例》,提供充分的法律供给。
在美国期货市场发展过程中,拥有独立产权的企业以会员身份创立交易所,提供交易制度服务,提供自律管理,随后政府则供给期货法律规范及外部监管,提供他律,而香港期货市场则是在外部的他律规范下提供内部的自律,最终目的确保交易所真正成为提供交易服务的非盈利性组织,切实维护“三公”原则,这是交易所规范运作,发挥基本功能的组织基础。
我国模式说明,与美国和香港模式不同,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唯一的需求者和供给者,且供给行为不规范。
(1)未及时提供期货法律规范。从试点到目前为止十多年时间里尚未颁布统一的《期货交易法》等最基本的期货法律法规,因缺乏期货交易的基本法律规范的有效供给,使我国期货市场一开始便无规可循,交易所盲目设立也顺理成章。
(2)我国期货市场试点未由中央政府统一规划实施试点,而由地方政府和部门取而代之,其盲目争设众多宗旨为盈利的交易所。在缺乏套期保值者的现实条件下,交易所为增加交易量获利,只有设法吸引投机者加盟,引致严重的过度投机。
(3)制度供给主体不统一。美国设立独立的政府监管机构一一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进行专业的统一监管,而我国期货市场迄今依然处于不同监管部门分割监管的格局中,证监会、税务局、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都想通过对期货市场的影响来满足自身的权力欲望或经济利益,使市场经常处于剧烈波动的无序状态。对一个有机整体分而治之的监管方式是缺乏系统性思维的体现,它以原始思维的简单方式把局部等同于整体。
(4)制度供给者在期货市场中具有多重身份。期货参与的主体大部分是国家控股,期货商大多数是国家所有,流入市场的资金,除了中小散户的投资外几乎都是国有资金。于是政府监管的重点必然偏向维护国有经济的利益,对国有机构违法的处理力度不够,非国家经济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中国传统文化中原始思维“容许同一实体在同一时间存在于多个地方”的特征则为这一现象提供了合理的解释。
(三)变迁方式的比较
芝加哥期货市场的制度供给者一一从事制度创新的利益集团,与制度需求者一一要求制度创新的利益集团,基本上是同一行动团体。芝加哥期货市场的制度创新模式可以概括为“全体主体主动性创新”,是谷物商和农户在个人利益最大化驱使下的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和期货市场的产生一样,美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是由个人或利益集团发现潜在利润,自发倡导、组织和实施的诱致型制度变迁,不断进行交易制度和规则创新的结果。美国期货市场制度创新经历漫长的演化进程,许多交易制度和规则是自然演化的过程,是逐渐创立完善的。
初期,交易所靠谷物商组成的会员组织的自律维持营运,但随后会员专司代理甚至完全脱离现货市场,使交易所有偏离服务宗旨、单纯追求盈利倾向,特别是投机违规事件频频发生后,政府开始制定期货法规及加强监管。美国国会于1916年颁布《谷物期货法》,开始政府对期货业的法律供给和监管。
而在我国内地和香港期货市场制度创新中,期货市场的建立是行动集团对西方期货市场制度加以创新后大胆引进的结果,但是,和香港政府的“民促官办”模式不同,中国内地政府实行的是一次供给主导性制度变迁,而不是自然演化性的诱致型制度变迁。在期货市场发展的初期,尤其是在中国内地特定的新兴市场下,政府在期货市场中的制度安排中,起着决定性的推动作用,它完全是在满足政府偏好的前提下进行的强制性制度创新的结果。这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使得政府在中国内地期货市场发展初期的制度安排上存在着支持期货市场发展的意向。但因为政府在安排制度变迁时仅从节约组织和实施成本出发,不考虑期货市场参与各方的得失,人们在遵守这种制度安排时的净收益若小于违规操作的预期收益,就使得期货市场的某些风险屡禁不止。
同时,中国内地期货市场的制度选择,不是完全打破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所形成的既得利益,从而建立完全市场化的期货市场,而是在保留部分原来的既得利益和建立新的制度安排之间做出一种均衡的选择,以减少旧体制惯性的巨大阻力,中国内地期货市场的基本制度框架也得以迅速建立,在较短时间内弥补了有缺陷的市场结构,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性问题。但是,中国内地期货市场创设和发展的过程正是中国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存在着制度性的刚性,它必然与市场经济中的高级形式的期货市场的制度安排产生巨大的摩擦,这是由旧的经济体制的巨大惯性所致。嵌入式的制度变迁仍然造成了比诱致型制度变迁更多问题。
(四)制度成本与收益的比较
樊纲从成本发生原因及特点的角度,将改革的成本区分为实施成本和摩擦成本。期货制度创新的实施成本包括组织成本和运行成本,组织成本主要是期货市场硬件建立成本,相对可以度量。而运行成本却是一个不断累积的过程。期货市场要维护运作,需要不断学习、调查,进行期货市场交易规则制度和组织体系建设等等。
以芝加哥交易所来看,当时的各个利益集团(谷物商和农户)在进行制度选择与创新时,依据成本-收益分析进行了权衡。美国期货市场创新成本包括:制度设计成本:设计体制创新方案所需的费用;组织实施成本:对可能发生的制度创新做组织准备和具体实施所需的费用;游说成本:传播通过体制创新获取潜在额外收益的信息所需的费用。创新收益表现为期货市场的运行效益,可从微观和宏观来体现。
微观上,是交易所有效运行,为会员及交易者降低了交易成本,发挥了基本功能。宏观上,政府利用两大功能有效实现宏观调控,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理论和实践表明,期货市场能有效运行,取决于诸多因素,但最基本的因素:一是交易所必须众商云集,拥有规模相当的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二是交易所规范运作。芝加哥作为当时美国重要的谷物集散地,上述两个基本条件具备,谷物商预期创立芝加哥交易所的创新收益大于创设成本,才实施了创新。
在中国内地期货市场的产生过程中,政府通过推行强制性制度变迁,节省了组织成本,节约了学习成本与实施成本,更主要的是节省了制度变迁的时间,中国内地期货市场和香港市场一样利用后发优势,在10来年中走完了美国期货市场100多年的发展道路。论文格式但是,根据上述模型,过快的制度变迁导致巨大的摩擦成本。郑州市场隐含的制度缺陷是它与中国发育不成熟的市场经济之间的制度协调问题。两种制度安排之间若想达到制度运行的适调态,就必须通过市场经济的制度创新,为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创造必需的前提条件。
但是,政府作为中国内地期货市场创新的供给者,相比于香港政府在正式运行前做的详细的论证和立法而言,试点当初进行了有关必要性和重要性研究,而关于创新成本和收益结合的可行性分析严重缺乏。由于中国内地期货市场缺乏有效发挥功能的基本条件,制度创新的收益不可能高。当然,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情况下,政府可能并不过分考虑成本,更多的是从经济体制改革的政治角度考虑问题。同时,中国内地期货市场创设成本巨大,表现在期货交易所重复建设、交易品种重复、交易规模有限,各交易所普遍存在软硬件设施不能有效利用、资源浪费的情况。也就是说,中国内地政府事实上是在预期收益不确定,或收益不可能有效实现的背景下创设成本巨大的期货市场,在成本大于收益的巨大风险条件下,实施期货市场制度创新的。
(五) “路径依赖”的比较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制度变迁中存在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了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而难以扭转,即形成所谓的“路径依赖”.美国在期货市场的不断变化发展,面对期货市场出现的新问题,美国国会对期货法律进行不断修订,是期货市场正常运作、发挥经济功能的基础,为美国期货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美国改变最初的政府不监管状态,专门设立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对期货市场进行高度集中统一管理;而在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又建立美国期货业协会,以及与期货交易所相结合的自律机制,行使期货市场的许多具体管理职权。
完善的期货交易制度、交割制度、结算制度和正常运行的组织架构,是期货业界人士经过长期摸索和实践确立的。美国期货市场在一百多年的发展中基本克服了锁定效应,不断优化,呈现诺斯路径依赖的特征。在这方面,香港市场在引进国外制度后注意与本地环境的适应性,虽然遇到了诸多困难,也使制度变迁进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
在中国内地市场最初发展的3年中,政府从中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现实出发,对期货市场制度作出某些适时而有必要的调整和符合国情的创新,因而是制度安排与制度环境基本达到协调一致,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好景不长,在利益的驱动下,中国内地期货市场在发展进程中出现了初始选择偏差。
主要表现在未能在制度上保证期货交易所的非营利性;期货市场定位出现了偏差;期货市场品种选择上出现偏差;企业的需求与政府的初衷产生了偏差;由于初始选择的偏差,使得自我强化机制发挥作用,中国期货市场没有走上良性循环的路径依赖轨迹,逐步陷入了低效率的状态和“锁定”的困境。宏观上的整顿规范使得这种虚假的“繁荣”受到扼制,反向的正反馈机制又迅速地使市场陷入萧条的境地,造成了“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
中国内地的期货制度表现为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这种制度变迁形式一方面,可以节省组织成本、学习成本和实施成本,降低交易成本;通过政府的作用,中国内地期货市场的基本制度框架得以迅速建立,在较短时间内完善了市场结构。
另一方面,原有体制必然与期货市场这种市场经济中的高级形态产生巨大的摩擦成本,这是由旧的经济体制的巨大惯性所致。强制性制度变迁隐含了今后市场化进程中对原有体制的“路径依赖”,即制度的效应会随着制度的实施而递增并呈现自我强化的机制。目前我国内地期货市场的监管中政府的地位过重,管理过细,这源于期货市场从建立的时候,政府就在起绝对性的主导作用,在制度上明显带有路径依赖。尽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一个制度的变迁需要一定的时间,具有时滞性,而且我国的政府主导的经济政治环境决定了我国的制度变迁方式主要以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以诱致性制度变迁为辅。由于政府的价值取向与市场经济价值取向的偏差,进一步发展,就会使得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低效因素成为制度创新的阻力。
另外,目前我国期货管理体系在制度设计上主要以约束为主,制度的其他功能,像激励功能等体现不够,这主要由于我国期货市场建立初期出现很多投机事件,机会主义严重,所以加强了约束功能,但我国的期货市场的发展己经有了变化。综观美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我们发现其期货市场经历了“规制建立-放松规制-适度监管”这样一个过程,其间,伴随着从规制到规制的放松,期货交易所日益拥有了更大的权利,市场的监管力度和有效性大大提高。
近年来,随着世界期货市场国际化、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各国期货市场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进一步增强本国期货市场的竞争力,美国期货监管部门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期货市场的规制他们遵循市场化管理思维。路径依赖性来自于报酬递增机制,它能巩固曾经给出的路径方向;路径的逆转往往要借助于外部效应,或引入外生变量,或依靠政权的力量。若不能及时逆转这种状况,也将使中国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偏离良性循环的轨道。
由于正式制度可能由于政治或司法决定的影响而一夜之间发生变化,但是,在考虑政策时,内含习俗、传统和行为准则的非正式规则则可能更多地是不受影响。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非常复杂的相互依赖,促成了路径依赖的报酬递增特征。“历史是重要的”,正因为路径依赖,所以制度具有延续性和稳定性。尤其是期货市场所要求的非正式制度环境和中国固有的环境相去甚远,20世纪90年代初,生长在中国土壤上的期货交易行业,从一开始就与传统的其他传统行业不同,注重制度、程序、严慎、法制,一般不调和的特征贯穿着整个交易活动和行为中。
中国内地期货市场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是不争的事实,学者们普遍将其归因于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代背景、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方式及期货市场短暂的发展历史,而对于制度变迁中的非正式制度因素却鲜有关注。一些在国外行之有效的正式制度安排一旦离开其土生土长的非正式约束环境就毫无用武之地,这或许是我国目前内地期货市场制度变迁过程中制度绩效与制度目标偏离甚至是南辕北辙的深层制度性原因。关于非正式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下面另立一节进行分析。
(六)非正式制度因素的比较
美国非正式制度中的逻辑思维习惯、法治文化、人本思想和和诚信意识是期货市场赖于产生并繁荣的制度基础。期货市场的交易对象是标准化合约,不符合普通大众的一般形象思维习惯,需要树立新的逻辑思维;期货交易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门类繁多而复杂,这些规则的严格履行是期货市场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期货市场由于保证金制度的存在,投资者的风险和收益都被放大了,相对应的是,投资者保护问题显得格外重要,期货市场对期货行业文化的核心一一保证履约的“诚实信用”要求也比现货市场更高。
相对而言,我国各交易所为增加交易量,不惜放松监管,不严格实施交易制度和规则,重人治不重法治,以刺激投机大户加盟,制造行情,使期货市场过度投机风日盛,期货价格严重偏离现货价格,人为加大了交易风险和成本。主要表现在保证金比例制定偏低以及交纳不足,每日结算无负债制度未被严格执行,例如,在几次国债期货交易风波中,制度均未严格执行,成为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限额持仓和大户报告制度未被认真执行。没有实行每日涨跌停板制度。交割制度的缺陷,目前国内期货交易所都对实物交割总量规模进行限制,制定了交割总量规模,对超出交割总量范围的部分不允许进行实物交割,这就极大地阻碍了期货市场价格的正常形成,导致我国期货市场经常发生恶性逼仓事件。
我国的传统文化影响制度体系的系统性缺陷和期货市场功能定位问题。我国期货市场的制度缺陷不仅存在于具体的制度内容上,更是涉及到整个制度体系框架、各项制度内在联系和设计思路的系统性缺陷,影响着制度建设的总体方向和质量。期货市场是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启动的,成立之初没有系统成文的规则,甚至连专门的监管机构都没有,行政监管似乎总赶不上市场的变化,围绕层出不穷的问题制定亡羊补牢的制度。制度之间缺乏内在逻辑联系,不能反映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使得为解决问题而制定的制度本身又成为产生问题的源头。
这种制度缺陷的深处正体现了形象思维的文化特征,即停留于问题表面“观物取相”的、不善于采用演绎方法提取各种问题内在逻辑联系的思维方式。不能从本质上把握市场规律、不能对市场发展有正确的预测,势必造成制度供给与市场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此外,中国传统文化中抹杀个体价值的特征也在功能定位问题上得到体现。相比证券市场,期货市场风险更大,期货行业的投资者即便在规范的市场条件下、经纪商合规经营的条件下,仍然存在自救无助和无辜损失的可能,忽略投资者保护使期货市场不断萎缩。
另外,制度变迁中非正式制度因素的反声誉功能凸显。经过十余年的风雨洗礼,目前的国内期货市场在法律建设、品种开发、风险管理的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毋庸讳言,现阶段期货市场行业文化一一诚信意识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大户操纵市场、期货公司欺诈客户、客户亏钱赖账等事件时有发生。而有的投资者“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非但自已一走不回头,还会现身说法,使社会公众(包括潜在投资者)视期货为“欺货”,打消投资念头。制度变迁中非正式制度因素的反声誉功能凸显,不利于提高期货市场的市场声誉,不利于扩大市场空间,长此下去,期货市场功能难以发挥,稳步发展更无从谈起。
最后,美国的商品上市、期货公司的注册登记、保护投资者与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甚至期货交易均由自律组织管理,而我国期货市场从发展之初就被纳入了行政管理的轨道。这在当时市场发育程度不高、市场体系不完善情况下,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选择。然而,行政力不仅没有随着市场的发展逐步退出市场,其管制的内容和范围反而不断扩张,日益成为阻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力量。我国监管部门对期货市场的干预是直接的、全面的,凡涉及期货活动的事情证监会都深度介入,可以说证监会掌握着中国期货业生杀予夺的大权。我国期货市场制度供给的不平衡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有意无意对规范的法制化管理的回避和对不规范的人治化管理的偏好,其深层的根源是我国非正式制度中基于伦理的人治思想。
(七)内部契约关系变迁的比较
就内部契约关系这一本质属性而言,现代企业的存在表现为一系列契约的组合,同时契约安排(制度框架)也是企业治理的基础,其核心内容是如何在契约当事人之间配置要素,从而实现企业治理的制度效率。要素通过契约关系的结合创造了企业剩余,同时也就产生了如何在企业诸要素之间分配剩余索取权,即所谓的企业治理问题。然而,有限的剩余和无限的剩余索取欲望之间的矛盾是固有的,这些都要求企业契约应具有消除要素结合和相互关系中的不确定性,并且是不断变迁的。
美国期货市场企业契约关系变迁过程中,在商品期货初期,具有现货背景的期货企业是市场的主流契约形式;19世纪80年代以来,电子化交易推动了期货交易的全球化进程,也带来了成交量的大幅提高;上世纪70年代金融期货推出后带动金融背景的期货企业契约形式开始快速发展;90年代,美国政府对期货交易所设立权的放开加剧了市场竞争,期货交易所相互并购,对于期货企业的控制力明显增强,且试图绕过期货企业开展期货交易,面对外部压力,一些期货企业再次寻求与其他企业缔结新的契约,通过合并或上市来进一步扩大规模。目前,美国《商品交易法》将其期货市场中的期货企业划分为代理业务型、客户开发型以及管理服务型三大类。
香港期货市场上也有四类期货企业,一是自营商,二是经纪商,三是期货商,四是商品自营商。无论是美国期货市场还是香港期货市场均具有多层次多样化契约关系,如实施多级代理制度,会员有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之分,期货业中介企业类型多样,各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多级代理体系中进行自我定位,相互分工协作,共同发挥中介职能。许多期货企业都是全能金融企业,具有经纪、结算、代客理财、基金管理、顾问服务、融资等多种职能,每个企业可以各具特色。美国和香港期货市场大型期货企业在内部股权治理结构上表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一类企业股权结构相当集中,甚至仅有单一股东,另一类企业则股权高度分散或成为公众企业,这两种模式的共同特点是均存在主要的控制人,这种股权结构虽然会面临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但有助于高风险的期货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及时做出经营决策。
内地期货交易所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初,它的性质是按企业化方式治理,以赢利为目的非会员制期货交易所。1995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期货交易所进行会员制改造的意见》规定:要把期货交易所改造成非赢利、自律管理的会员制机构。但会员制契约形式并没有实现交易所控制权向会员转移,而是实现期货交易所监管权、控制权由地方政府、各部委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转移。
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央政府旨在强化其对期货交易所控制权而缔结了“会员制”契约形式使交易所变成了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直属事业单位或行政附属机构。同样,在发展初期,内地期货经纪企业也出现了一拥而上,发展过多过乱,运作不规范等问题,在经过严控境外交易、建立经纪企业许可制度,加强年检等一系列措施的治理整顿后,进一步规范了经纪企业的发展,但是目前内地期货经纪企业规模小,人才少,是国内发展最弱的金融企业之一。
内地期货经纪企业实行一级代理制度,且只能从事代理业务,造成期货企业收入来源狭窄,渠道单一,同质化发展,形成恶性竞争。内地期货市场既缺乏像美国介绍经纪商这样的客户开发型期货中介,也没有法律意义上商品基金经理等正规的管理服务型期货中介,造成了期货经纪企业长期以来在客户开发与代理服务这两个业务领域顾此失彼、难以两全;也由于得不到专业、安全的资产管理服务,使得大量潜在的客户因为专业知识匾乏而无法投资于期货市场。成立职能多样的大期货企业,实行纵向一体化策略可以使交易内部化,使各方利益协调一致,更能体现契约完备性。
从股权结构上来看,内地期货企业正在经历单一股东向股权分散化变迁,但是在股权高度分散化的结构下要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需要高效的外部治理机制和市场约束,然而从内地期货市场的监管体系来看,并不具备上述条件,契约签订过程中出现不经济现象,理性的做法是留待将来相机决定。中外期货企业都设立了“三会一经理”模式,但具体形式、功能和相互关系却有很大的差异。如在不完全契约情况下,解决争端和评价绩效时如有必要独立董事作为第三方可以介入,但在引入上,美国和香港期货市场期货企业独立董事是脱离企业关系,不受到大股东意志的支配,且在董事会成员所占比例较高;而内地期货企业董事成员大都在本企业高层任职,即使存在外部董事人数也极低。
从以上分析,我国期货市场不规范发展的诸多问题,源至我国期货市场制度创新的制度性缺陷,实质上反映了我国理论界和政府决策部门对期货市场制度创新理论及实践认识的欠缺,导致政府创新行为的不规范。因此,深刻认识这种缺陷,对于政府进行期货市场的整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完善契约关系,培育供需主体
随着宏观经济条件的逐步改善,从微观上,进一步推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制度改革进程,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培育大量的拥有独立产权的套期保值者和企业会员。同时,期货市场作为金融衍生品市场,源源不断的新品种的推出和产品创新要求投资者和从业人员都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需要建设学习型市场。这就要求形成一个持续的投资者教育机制。
最后,吸取美国次级债危机教训,加强期货业的“信用评级”管理,进一步完善期货企业契约关系,改进期货企业的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扶持大型期货企业,培育期货市场可持续发展的主力军,全面提高期货业素质,加大行业内部培养期货专业人才的力度,更好地进行期货市场分析,为现有投资者提供优质专业服务指导,以及设计更多的创新品种,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
(二)创新供求模式
作为政府监管,转变政府不规范的制度创新行为,需要不断增强诱致型制度变迁,形成较大的外部收益,促使自愿性的制度创新。因为政府在安排制度变迁时仅从节约组织和实施成本出发,不考虑期货市场参与各方的得失,人们在遵守这种制度安排时的净收益若小于违规操作的预期收益,就会使得期货市场的某些风险屡禁不止。反之,诱致型制度变迁安排虽然可能会在达成一致同意的方面花费较多成本,但只要市场参与各方的预期利益是稳定而又可期的,现今各方的利益又可兼顾,那么,这样的制度安排也是可以达到降低成本之目的的。
具体措施有:我国期货业的管理部门只是在证监会中设立期货部,根据美国和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设立全国统一的期货管理机构一一国家期货交易委员会;文化的变迁是个缓慢的过程,但借助强制的制度力量可以促使其加速。有必要制订关于制度的制度,以提高监管效率;理顺各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实现统一监管,以避免由“政出多门”所造成的种种摩擦。
(三)摆脱政府监管中的“路径依赖”
随着期货市场的发展,以《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四个管理办法的期货市场法规框架基本确立,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3个层次的市场监管体系已初步形成。由于期货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期货行业的自律管理和期货交易所的自我管理还比较薄弱,因而更多的是依靠政府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干预。但是政府监管具有被动性、滞后性、突然性和不可逆性,行政干预容易给市场带来硬伤和后遗症。
所以以政府监管为主只能是在期货市场出现混乱、偏差和风险时采取的阶段性政策,一旦市场有序发展,政府监管应摆脱“路径依赖”,扭转既有方向,及时向法律监管和自律监管转型。因此,进一步修改现行《条例》,改变其中过多的限制性条款,从长远来看,加快《期货交易法》立法进度,争取《期货交易法》早日出台;同时,改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自律体系的作用,逐步加强自律管理的比重,才是保障我国期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一项根本大计。
(四)创新期货文化
良好的市场文化能够提供一个诚信的市场环境,减少机会主义投机,这是市场的软环境,是期货市场建立、运行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诚信关系犹如一条基本的红线,贯通于期货市场交易、运行和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优良的期货市场文化建设可以通过对人进行培训教育,包含对管理者的培训教育和投资者的教育,培养一种健康的期货市场投资和管理的价值观念。同时,新型监管体制必须将期货市场诚信建设纳入法制建设中,加大对失信及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失信及欺诈的法律成本。
最后,要以人为本,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只有培育和调动广大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和热情,真正地做到以人为本,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一一风险转移才有承担者,如果法律对期货投资者保护不利,投资者就会对期货市场失去信心,期货市场也就丧失了存在的墓础。监管当局应当从保护投资者合理利益的角度出发,建立各种有效的、公正的、反欺诈、反操纵、反内幕交易的制度。如进一步完善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成功运作,提升期货公司网上期货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加大对期货经纪公司的现场检查力度,以提前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对检查出有问题和正在处理的公司,要实行问责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对外开放
协作效应是制度变迁中自我强化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通过适应制度而产生的组织与其他组织缔约,产生了具有互利性的组织协作,他们又会对此制度进一步投资,实现协调效应;而且制度框架中正式规则的确立将会导致大量的与之相适应的非正式规则的产生。因此,中国期货市场首先应进一步加大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力度,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法律法规,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机构和人员到境外从事与资本市场相关的服务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另一方面,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发展起来的中国期货市场,某些制度设计难免具有阶段性过渡特征,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应加强各个经济领域的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如期货市场与现货专业市场的配套发展等,促使期货市场更多更好地参与到市场经济中去,才能在不断完善中发挥更有力的经济功能。当我们已经具备充分的经济条件、体制条件、交易条件、监管条件时,要敢于积极进取,开辟区域性市场乃至全球性市场,利用比较优势,实现超常规发展,发挥我国在全球性期货市场中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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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都能直接影响我国CPI的走势,农产品期货价格能够提前大约半年时间预期出CPI的基本走势,但是农产品现价几乎与CPI走势同步,无法形成价格预期。因此我们应把农产品期货价格作为CPI的先行指标,提前做好相应的调控政策,避免CPI的剧烈波动。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以农产品期货价格发现建立CPI预警机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 要]笔者认为不仅农产品现货价格影响CPI,而且期货价格也影响CPI。为此本文通过实证模型检验了农产品期货价格与CPI的关系,结果表明,农产品期货价格可以提前5个月预期CPI的基本走势。同时认为作为先行性指标的农产品期货市场并不是脱离于现货市场的一个单纯金融市场,而是对农产品现货市场产生重要影响的金融衍生市场。最后提出应该利用农产品价格发现这一预警机制,通过稳定农产品现货市场价格以缩小CPI波动。
[关键词]农产品期货 价格发现 预警机制
以农产品期货价格发现建立CPI预警机制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主要反映消费者支付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变化情况,是观察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分析和预测CPI的走势对宏观经济决策意义重大,但CPI数据的公布具有滞后性,因此如何有效增强CPI预期功能倍受国内学者关注。其中,王劲松(2008)认为股票价格虽无法列入货币政策调控目标,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股票价格必将融入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之中。石森昌(2010)通过将股票价格变化纳入影响CPI因素分析后认为,股票价格对CPI的变化存在正相关。胡春田(2010)研究得出我国股票价格对CPI没有预期作用,中央银行对股市的态度只能是关注而非盯住,股票价格变动不应纳入央行反应函数。刘德伟(2011)指出随着期货市场各参与主体的不懈努力以及期货市场品种体系逐步完善,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日益明显,为国民经济服务的能力逐步增强。
上述学术争论表明,如果建立一个合理的价格预警机制,可以有效消除CPI的滞后性,使其对未来经济走势发挥一个明显的导向功能。针对这一问题,国内有学者通过CPI构造一个混合预期因子(包括工业增加值、货币供应量、利率及汇率的变化等),或从股票价格指数出发来研究对CPI的预期,但是还很少有学者对期货价格变动对CPI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然而CPI价格篮子中食品类所占的比重最大,占到CPI总量的31.29%,其他各类商品也与消费者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价格上具有很大的联动反应。因此能够有效地了解某一类商品的价格发现功能对CPI的预期也会有很大的帮助。基于此,本文拟从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入手,通过确定影响CPI指标的先行因素来探寻影响其波动规律,找出CPI前瞻性指标,在此基础上建立CPI预警机制,并根据分析结论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金融指标有很多种,但作为CPI的预期因子应必须具备: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居民消费的价格水平;所选因子应具有一定宏观代表性;与CPI有一定程度相关;所选因子能够直观地反应当前经济状况。众所周知,农产品价格变化能够影响未来CPI的走势,而且CPI对其波动反应灵敏。本人认为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农产品价格变化预期保持相对稳定,还具有时序性和可得性等特点,对CPI有价格发现功能。所以,本文主要从影响CPI所占比重最大的食品类入手,把农产品价格作为CPI的预期因子, 来检验二者的关系。设计指标包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QD)、农产品现货价格指数(XD)。 为了消除经济变量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引起的不利影响,并且考虑在分析中取各变量的自然对数后不会改变变量之间关系,本文首先对数据取自然对数化进行平滑处理,分别记为lnCPI、lnQD和lnXD。然后对其进行平稳性检验,检验结果见表1。
表1表明,三组检验结果D-W值都在无自相关区域,且在10%的置信度水平下都是平稳序列。利用AIC-SC原则和循环检验方法确定滞后期数。从检验结果来看,三者都存在滞后性,滞后期数选取为5期。接下来我们进一步检验CPI与XD和QD因果关系。格兰杰因果检验方法可以确定CPI的变动究竟是由期货价格或是现货价格变动所导致,还是CPI引导期货价格或现货价格的变化。在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前,我们已经知道他们都是平稳的时间序列,因此可以直接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检验结果见表2。
从表2中可以看出,lnQD和lnXD不是lnCPI原因的概率都显著低于lnCPI不是lnQD和lnXD原因的概率,因此我们可以将lnQD和lnXD看作引起lnCPI的原因,也就是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受动方,其变化受到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的传导影响。表中还表明,lnQD不是lnCPI原因的假设,在滞后1—6期的概率均小于10%,假设被否定,说明lnQD对lnCPI具有直接的影响,其中滞后5—6期的假设概率接近于0,可见lnQD对lnCPI的传导期大体上在5—6期,也就是说lnQD能够在提前大约半年的时间预期出lnCPI的走势,并可以依此提前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控制宏观经济走势,起到稳定CPI剧烈波动的作用。
而表2中lnXD不是lnCPI原因的假设在滞后1—6期的概率显著地小于10%,并且从滞后第一期开始就都小于1%,接近于0,假设被否定,说明lnXD对lnCPI具有直接的影响,lnXD也可以作为lnCPI的传导因子,但是lnXD和lnCPI的走势基本同步,不存在明显的先导效应,所以lnXD不能作为lnCPI的预测因子。因此我们可以把农产品期货价格变化的先行5期和6期看做居民消费价格水平的直接影响因素。
为了进一步探究CPI与QD的数量关系,下面我们选定lnQD的滞后5期和6期作为解释变量,lnCPI为被解释变量构造如下模型,模型计量结果见表3。
从表3模型参数估计结果来看,各系数都能通过t检验,证明系数估计值显著,模型通过F检验,表明整个模型是显著的,R2在50%左右,模型拟合度还行。因为考虑的是CPI先行5期的预测,在此没有对CPI与QD进行协整分析,找出长期的均衡关系。模型选用的是QD滞后5期和6期数据,下面我们可以利用模型估计之外的最新5期中QD的数据来验证2011年1月至4月CPI值,了解CPI模型预测值与真实值的吻合度,检验结果见表4。
从表4的数据来看,吻合度达到99.56%,因此我们可以用模型对未来CPI进行预测。目前还有2010年11月、12月和2011年1月至5月的期货价格指数可以来预测2011年5月至10月的CPI走势。预测结果见表5。
从模型预测结果来看未来6个月CPI的增幅还将维持在5%的高水平,最低也在104.69,最高将达到105.29,按照惯例超过5%的通货膨胀水平属于严重通货膨胀,因此政府部门对控制物价迅猛上升和稳定物价的相关政策还不能松懈,防通胀至少要实施到今年年底。
1.结论
(1)农产品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都能直接影响我国CPI的走势,农产品期货价格能够提前大约半年时间预期出CPI的基本走势,但是农产品现价几乎与CPI走势同步,无法形成价格预期。因此我们应把农产品期货价格作为CPI的先行指标,提前做好相应的调控政策,避免CPI的剧烈波动。
(2)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不是脱离现货市场存在的一个单纯金融市场,它与现货市场联系十分紧密,这也进一步表明它能有效抵抗金融市场的剧烈变动所造成的风险。符合CPI预期因子稳定性和现实性的原理。
(3)由农产品期货价格预期的未来5个月我国CPI的增幅还将持续在5%附近,最高将达到105.29,将继续创历史新高。因此相关部门对物价稳定的政策监控还不能松懈,需要加强力度来维持物价的稳定。自去年十月份以来,半年内央行已经连续五次加息,说明政府在抗击通货膨胀、稳定物价的力度和决心,但还不能松懈。
2.相关对策建议
(1)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我国期货市场还刚发展不久,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鉴于其在价格发现和规避风险上的功能发挥得越来越好,需要进一步引导和发展我国期货市场,建立科学、合理的期货价格指数体系。同时还需加强证监会与农业部的合作,共同对农产品期货市场进行监管,完善信息纰漏机制,做到及时、公开公正的信息公布。
(2)利用农产品价格与CPI的双向关系,实现双向调节功能。农产品期货价格可以作为CPI的预警机制,反过来,我们也可以利用宏观经济走势来开发和分析新的期货品种上市交易,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因此,我们可以适当增加农产品期货市场套期保值者的比重,从市场上、交易量上和价格上去规范期货市场的发展。
(3)继续稳定农产品价格,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导向功能,减低农业市场风险,确保农民收益。进一步提升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与农村发展、农业高效和农民增收的相互关系,让农民切切实实享受到农产品期货市场给他们带来的便利,让集约生产,订单交易成为有效抵抗菜农和粮农因为价格的剧烈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有效避免“谷贱伤农”和“农民卖菜难,居民买菜贵”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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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易主要是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上进行的交易,类似与现实世界当中的商店,差别是利用电子商务的各种手段,达成从买到卖的过程的虚拟交易过程。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加快网上交易方式创新促进中国期货市场现代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加快网上交易方式创新促进中国期货市场现代化全文如下:
1.期货交易的产生和发展可分为4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早期传统的期货交易方式是有纸化交易、公开叫价制度。这种方式现场的“市场人气”较旺,很容易表现出市场真实状况,有些交易所至今仍然采用这一形式。第二个阶段。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无纸化证券和期货等代替了有纸化运作,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撮合交易制度代替了公开叫价制度。特别是一些新兴的交易所发挥后发效应,一开始就采取了“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网上交易和撮合成交的形式,无纸运作代替有纸运作成为主要形式。第三个阶段。网上交易服务,网上在线交易和其他交易方式并存。网上交易仅仅限于经纪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交易,散户与交易所之间的交易主要通过经纪公司的网络“间接”完成。当前以网上交易服务为主,如提供交易行情、交易咨询、交易结算与过户等等。
与传统交易方式同时并存的有电话、电报乃至书信等委托申报交易形式,但主要是电话或刷卡委托形式。
第四个阶段。网上交易服务,网上在线交易为主要形式。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高度发展,投资者不仅需要接受网上提供的增值交易服务,而且需要直接在网上与交易所联机下单,进行实时网上交易。
当前,全球网上期货交易正处于由第3个阶段向第4阶段转变的时期。即公开叫价制度仍然在一些传统交易所保留,同时电话委托、电报委托、书信委托等仍然存在,特别是电话委托仍然是主要形式。网上交易服务将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网上直接交易成为可能,并将逐渐成为重要形式。
2.传统期货交易与现代期货交易的区别。
(1)我国传统期货交易方式至少有4大要素:经纪人、交易池、公开叫价、有纸交易。即通过经纪人传递买卖信息,进行有纸化交易,“红黄马甲”在交易厅(池)活动,用叫喊与手势公开叫价。
(2)现代期货交易方式有5个要素:有纸交易被无纸交易所替代——虚拟交易对象出现;交易厅(池)被无交易厅(池)所替代——虚拟的交易厅(池)空间的出现;电子计算机和网络系统成为主要硬件设施,固定网络与无线移动网络相结合形成虚拟空间;虚拟经纪人从事交易、结算、过户等逐日结算制度(Marked to Market);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约定原则进行计算机撮合交易等。
3.网络期货交易方式具有6个方面的特点:提高了交易速度;突破了时空界限,可以24小时交易,并且跨交易所进行套利活动;减少了市场交易者的交易成本,如降低佣金费用,网上佣金一般在2‰左右;提供了一种更公平的交易系统,无论市场参与者是否聚居在同一城市,只要通过许可就可以在参与同一市场的交易;具有更高的市场透明度和较低的差错率;电子交易逐渐取代交易厅和减少经纪公司和经纪人数量。
全球电子交易所联盟的成员使用巴黎交易所开发的NSC交易平台,联盟的每一个交易所都通过一个公用的应用程序界面(API)-HubAPI联接到中央交易系统。根据全球电子交易所联盟的条款,联盟的所有成员都可以通过单一的链接技术进行这一市场上所有的特别交易待遇——允许使用交叉保证金,同时联盟成员也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协调机制以确保电子交易的规则和秩序。
网上期货交易指投资者利用互联网络资源,获取商品的即时报价,分析市场行情,并通过互联网委托下单,实现实时期货交易。从理论上说,所有的基础证券与衍生品都能进行网上交易,但由于多种原因,网上交易的品种仍然较少,网上交易的期货等衍生品更少。
网上交易主要有两种形式:
(1)信息增值服务为主要形式。投资者经由交易所交易厅执行委托的网上交易,网站提供信息服务,经纪公司提供许多增值服务,如经纪公司的系统可以在一台计算机屏幕显示全国最佳的买价、卖价,使委托能实时在相关的交易所电子自动交易系统上执行。
(2)网上“直接”交易形式。不需经由交易媒介执行委托的网上交易。如由芝加哥期货某交易商(Kottke Associates LLC)推出的第一个网上交易系统Chicago Future.com,它致力于以电子方式执行交易及清算期货契约,即不必经由其他交易媒介执行委托。
经由此种方式,无论在何时何地,交易商均可于数秒之内获取其账户信息,执行并清算期货契约,执行委托并查看其仓位。但是其速度较慢,不能够满足需要。
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基础上,交易所之间、经纪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联网经营成为可能,网络技术促进了期货市场创新,其主要有两类模式:
1.合并与联盟——把单个交易所相似的功能如管理和清算等整合在一起以获得规模效率,能够提供更多的交易品种,建立比以前单个交易所更大的客户群体。如:(1)美国的联盟。2003年5月纽约商业交易所和纽约商品交易所决定采用美国科技公司On Exchange的结算软件,这一计划使得两家交易所同时拥有一种结算系统。(2)欧洲的合并。1998年德国期货交易所和瑞士期权和金融期货交易所合并,创建了欧洲期货交易所。(3)国际间的合并。1984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与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建立了交易所间的交易联网,通过建立相互对冲双方交易所的持仓,包括货币、利率、股票指数期货等;等等。
2.改制与创新——期货交易所一般采取会员制、公司制两种形式。传统的会员制存在着许多弊端,如交易所有所有者、决策者、交易所的利用者均为交易所的会员,会员在一人一票的基础上对交易所的事务进行表决。但每个会员具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但不同会员在交易所内利益是不均衡的。为此,许多交易所选择了股份制模式,1993年斯德格尔摩交易所实行股份制;1998年11月14日,澳大利亚交易所的股票在自己的市场上市交易,成为世界上第一家上市交易所;2001年德国法兰克福证交所也上市成功,等等。交易所和经纪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又为网上交易和服务奠定了制度保证。
1.国外的网上交易是从网上证券开始的。网上证券的发展为网上期货交易的发展积累了经验。1995年,以Discover Brokerage Dire.公司为首的几家经纪商率先引进网上交易系统,允许客户通过因特网发出交易指令,开辟了网上证券交易的先河。目前,美国网上证券的规模正以每季度30%——50%的速度增长,截至到2001年,美国网上账户已经达2100万户,资产总额达到9410亿美元,网上交易占交易总额的比例已经达到20%左右。预计2002年全世界实行互联网经纪的机构可高达3000家,拥有8000万户投资者,互联网账户资金将高达2万亿美元的规模,到2010年几乎所有的证券投资者都将通过网上交易进行投资。
2.我国网上证券的探索是从1997年开始的,一些网站先后推出网上期货证券交易平台。2000年4月13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并于2001年2月首次公布了第一批具有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的22家证券公司,截至到2003年2月,我国网上证券委托资格的券商达到86家。2003年3——4月,网上交易创下两项历史新高:一是网上委托交易量占深、沪证券交易所3——4月份股票(A、B股)、基金总交易量15943.38亿元(双边计算)的比重达到14.38%.
二是截至4月底,我国网上委托交易的客户数累计达517.50万户,占沪、深交易所开户总数一半(3465.50万户)的14.93%.
3.我国网上期货交易方兴未艾。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同,我国对于衍生品网上交易都采取了谨慎的政策。由于期货交易风险较大,当前我国网站主要是信息增值服务,而较少有客户“直接”进行期货证券交易的网站。我国三个期货交易所均采用了“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电子交易、电子结算和过户的方式,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均提供了一些网上信息增值服务,经纪公司与交易所之间采取网上交易形式,而客户均通过经纪公司进行委托代理交易。2003年SARS以来郑商所、大商所、上商所推广资金管理电子化、开通交易所与会员单位的远程交易,推进了网上期货交易。
到2002年,深圳11家期货公司共有6家开通了网上交易,部分期货公司的网上交易量高达30%.
1.“券商+期货”——可借鉴的网上期货交易模式之一。
在网上期货交易没有国家政策的情况下,许多证券公司采取了“券商+期货”的网上交易模式。这种证期紧密合作的模式也是一些新型期货经纪公司区别传统期货经纪公司的独特之处。投资者在这种模式下享受到真正的“一站式服务”,通过DDN专线,投资者可以在证券营业部任一台电脑的股票自助系统可以随时切换到期货界面,进行期货行情接收和交易。泰阳期货是湖南省首家实现银期转账,正式与省工行、建行签订全面合作协议的期货公司,投资者可以非常方便地将自己银行账户上的资金在期市与股市中自由划转。
首创期货是北京第一家推出方便期货投资者的“银证实时转账”服务的期货公司,在首创期货开户的期货投资者,只需要拥有工行北京分行的活期储蓄存折,再到首创期货签署相应的协议并办理银期转账开通业务,就可以通过首创期货提供的网上、电话、现场自助三种方式使用该种业务。至今有些期货经纪公司的网上交易比例已占其总交易量的75%.
2.网上期货交易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近几年来,网上期货交易已经在一些交易所和经纪公司试点并取得显著的成效,中期协于2002年12月30日公布了《期货经纪公司电子化交易指引》,但与期货网上交易迅速发展相比,网上期货交易的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还存在欠缺。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并没有将网上期货交易作为规制和管理对象,虽说我国获准网上证券委托资格的券商达到86家,但没有一家网上期货经纪公司,至今没有网上期货交易的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许多网上期货交易探索具有某些试点性质。
网上期货交易是期货交易的发展方向,将逐渐取代许多传统期货交易,这是一种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但这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政府及监管部门应积极引导,规范试点。作为国家管理机构应该给网上期货交易以合法的规定,并对符合条件的期货经纪公司授予名正言顺的“网上期货委托交易”权利,并将网上期货交易纳入中国证监会网上交易统计系统。
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交易所通过兼并资源重组奠定了基础,可以充分利用信息科技整合我国期货证券资源,促进我国期货证券业升级和发展。如:
1.香港交易所率先垂范,将香港期货交易所、香港联交所与中央结算公司合并组成统一联网运作的香港交易所,而且2000年6月27日香港交易所股票上市成功。今年4月29日,香港交易所推出网上订购和发送数据服务:网上订购数据产品;灵活有效的送货渠道,网址下载、电邮、邮寄光盘;信用卡网上付款、支票付款;产品资料和样品;提供“我的户口”:显示订户资料和过去订阅产品的详情。
2.上海证券交易所如果与上海期货交易所整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发具有代表性的指数(如180指数)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推出股票指数期货,可以充分发挥期货交易所在期货交易管理和风险防范方面的优势,同时,股票指数标的物与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分开,也有利于避免过度投机。
3.上海证券交易所如果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整合。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可以将上海、深圳两个相互分割的市场和几乎完全相似的交易系统整合起来,以方便投资者投资,减少上市公司两边上市的交易成本,也可以避免两个市场相互竞争的竞争成本。合并后的交易系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统一管理和经营,深圳交易所则重点建设风险投资基金的创业板市场(GEM),形成上海主板和深圳创业板的联动发展。两市的结算与登记系统的并轨以及中央结算与登记总公司的建立与运作,已经探索了一条路子。
4.加快期货交易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设,尽快实现发达国家通行的“期货转现货”(Exchange of Futuresfor Physicals,简称EFP)交易创新,以帮助生产和经营企业通过期货市场实现套期保值。
5.进一步加快“异地同步”电子计算机交易步伐,鼓励和支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套期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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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又称为选择权,是一种衍生性金融工具。是指买方向卖方支付期权费(指权利金)后拥有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指美式期权)或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指欧式期权)以事先规定好的价格(指履约价格)向卖方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的权利,但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即期权买方拥有选择是否行使买入或卖出的权利,而期权卖方都必须无条件服从买方的选择并履行成交时的允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商品期货交易所充抵保证金业务会计处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国商品期货交易所充抵保证金业务会计处理全文如下:
摘要:随着我国衍生品行业的蓬勃发展,商品期货交易所的充抵保证金业务,无论是数量还是金额都有质的飞跃,以往的账外核算和表外披露的方式已经满足不了当今的信息需求。本文在综合分析充抵保证金业务的性质和用途的基础上,对其会计核算提出了创造性的建议。
关键词:商品期货交易所;充抵保证金;会计核算
多年的改革开放,孕育了今日中国资本市场蒸蒸日上,金融衍生品日新月异的局面。在理性经济人思维和资本运作理念的双重作用下,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意识到充抵保证金业务在降低资本成本方面的好处,充抵保证金业务在商品期货交易所日常业务中的比例显著提高。但是我国现行的充抵保证金业务会计制度的建设远远滞后于行业发展步伐,如何弥补会计制度的“供给”与实务工作“需求”之间的“时滞”成为当务之急。
(一)充抵保证金业务现行会计处理的基本特征
充抵保证金业务是指具备期货交易资格的交易会员提出申请并经期货交易所批准,将持有的有价证券移交交易所,作为其履行保证金债务的担保行为。可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主要是经过交易所认定的标准仓单和可流通的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对于充抵保证金业务,我国商品期货交易所普遍采用备查簿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即设置有价证券备查簿详细记录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的价值、实际核定的保证金额度和有价证券的处置等情况。具体而言就是,充抵日,交易所按照既定的标准折算出充抵保证金金额,增加充抵人的交易保证金,并在有价证券备查簿中备查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所将有价证券的性质、金额等重要信息在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中予以披露;充抵期满或者充抵人提前解除充抵,交易所在备查簿中进行解除登记,同时按照既定标准计算充抵保证金业务手续费并入账。如果充抵期满,充抵人的保证金不足,交易所有权将其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兑现或提货后变现,用所得款项优先受偿保证金债务和相关交易债务,余额退还充抵人,并对有价证券进行备查登记。由此可见,我国商品期货交易所充抵保证金业务会计处理的基本特征是账外核算和表外披露。
(二)充抵保证金业务会计处理的理论支持
我国商品期货交易所目前实施的充抵保证金业务会计制度是在2000年制订的,这种方式在实施之初具有其历史合理性。然而随着我国期货行业的发展和会计准则体系的更新,这种处理方式已难以满足现实需求。
1.账外核算还是账内核算
会计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其实质是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其职能是以货币作为量度,通过其生成的财务信息,综合、连续、系统和全面地反映人类的经济活动(吴水澎,1998)。经济活动过程中能够用价值量表示的方面就是会计的对象 (吴水澎,1981) 。会计职能和会计对象共同决定了会计核算的内容。充抵保证金是一项经济活动,它实现了经济资源之间控制权和使用权的交换,这种交换是通过以货币计量的价值量的转换来实现的。而复式记账是反映经济活动中价值运动来龙去脉的技术方法(吴水澎,1998)。因此,反映和管理充抵保证金业务的最佳技术方法应当是复式记账。
2.表内披露还是表外披露
从会计凭证到会计报表实际上是一个会计资料逐步系统化和逐步深化的过程,也是会计数据转换为会计信息的过程(吴水澎,2003,第136页)。表内披露和表外披露的区别在于表内披露的信息需要经过会计确认。但是,即使经过会计确认,也并不意味着必然在表内披露,因为是否应当披露取决于会计目标。
我国理论界对会计目标有两种观点,即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认为最重要的信息是关于经营业绩的信息,强调信息的客观性。决策有用观认为最重要的信息是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不确定性和时间分布等,强调未来信息的有用性。其实两种观点有一个共同点,即信息必须如实的反映经济资源的流动。在充抵保证金业务中,充抵人提交有价证券,从而获取充抵一定金额保证金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是以交易所自有资金的担保为前提的。因为,如果充抵人在期货交易中违约,而且以其有价证券处置款履约后仍存在缺口,那么交易所就必须以自有资金代其履约,此时交易所资金的流出就是其前期担保行为的结果。将充抵保证金资金纳入表内进行披露,一方面充分披露了交易所对其受托经济资源的使用情况,另一方面清晰反映了交易所资金的流动,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
探索充抵保证金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需要解决两大难题,一是如何将充抵保证金资金代表的权利或义务作为会计要素加以确认;二是采用什么会计科目来核算充抵保证金业务。
(一)充抵保证金业务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
1.充抵保证金业务的会计确认
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客户为了获得进行期货交易的资格必须提交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担保(《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是指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指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期货交易所管理条例》(修订案)第六十九条)。会员通过充抵保证金业务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充抵保证金资金,该资金只能用作交易所需保证金(《期货交易所管理条例》(修订案)第七十四条),但它并不等同于保证金。首先,保证金是客户提交的货币资金,然而交易所在赋予充抵人充抵保证金资金的时候,并没有进行货币资金的划转,也就是说充抵人获得的只是进行期货交易的权利,顶多视为保证金的等价物。其次,保证金可用于支付期货交易的相关亏损、费用、货款和税金等款项,而充抵保证金资金除了充抵保证金以外,不允许用作其他用途。
从充抵保证金业务的实质来看,交易所赋予充抵人从事期货交易的权利,是交易所以其自有资金作为充抵人交易担保金的结果。交易所则通过留置有价证券来实现对充抵保证金资金的控制,并收取适当的费用。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凡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就是资产。如果该项资源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应当被确认为资产:(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显而易见,充抵保证金资金满足资产和资产确认的条件,应当确认为资产,而且是应收资产。
2.充抵保证金业务的会计计量和披露
(1)充抵日充抵保证金资金的会计计量。期货交易所可接受经认定的标准仓单和可流通的国债充抵保证金。用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的,交易所以充抵日前一交易日该标准仓单对应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为基准计算价值。用国债充抵保证金的,交易所以充抵日前一交易日该国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较低的收盘价为基准计算价值(《期货交易所管理条例》(修订案)第七十二条)。然而,无论是仓单还是国债,其充抵保证金的金额不得高于以下标准中的较低值:一是有价证券基准计算价值的80%;二是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的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期货交易所管理条例》(修订案)第七十三条)。
(2)报表日充抵保证金资金的会计计量。会计的本质职能是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金融衍生品由于其与生俱来的风险性,注定了其市场价格波动的剧烈性,因此按照报表日结算价计量的充抵保证金资金和按照充抵日结算价计量的充抵保证金资金在金额大小上可能存在巨大差别。为了真实的反映交易所可实现的应收充抵保证金款金额,有必要在报表日按照有价证券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和披露。鉴于衍生品市场价格围绕着现货价格波动,并收敛于现货价格的特性,可将报表日标准仓单对应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作为公允价值,国债则以报表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较低的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
(二)充抵保证金业务会计科目的设置
充抵保证金是交易所的应收款项,所以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借记“应收充抵保证金款”。由于充抵保证金资金只能用于保证金充抵,因此充抵保证金业务的贷方科目应当是“应付保证金”。但是在“应付保证金”一级科目下有“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两个二级科目,那么充抵保证金到底应当作为哪个二级科目进行核算?
1.作为“结算准备金”进行核算
当会员用货币资金追加保证金时,现行的会计核算方法是先将其记入“应付保证金——结算准备金”科目,然后再划入“应付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科目。既然充抵保证金类似于追加保证金,因此可以采用相同的核算方法,即当会员办理充抵业务时,借记“应收充抵保证金款”,贷记“应付保证金——结算准备金”。
作为“结算准备金”进行核算的最大优点在于正确反映出报表日“应付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科目余额、持仓量和结算价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主要缺点就是有可能违背最低结算准备金制度 [1]。因为将充抵保证金资金纳入“应付保证金——结算准备金”进行核算,有可能造成“应付保证金——结算准备金”科目余额大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标准,但是该科目余额中属于会员自有资金的部分却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标准的现象。
2.作为“交易保证金”进行核算
因为充抵保证金资金的主要用途是充抵交易保证金,因此,为了突出充抵保证金资金的用途,可以在充抵时,直接将充抵保证金资金记入“应付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科目,即借记“应收充抵保证金款”,贷记“应付保证金——交易保证金”。
这种核算方式的优点是体现了充抵保证金资金的用途。缺点是在充抵保证金资金被交易部分占用的情况下,剩下的部分则会自动划入“应付保证金——结算准备金”科目,从而出现与作为“结算准备金”核算同样的问题。
3.设立新的二级科目进行核算
最理想的方法应当是设立新的会计科目“应付保证金——充抵保证金”对充抵保证金资金进行核算。该科目的性质是充抵交易保证金,并担保期货合约的履行。当会员办理充抵业务时,借记“应收充抵保证金款”,贷记“应付保证金——充抵保证金”。当会员解除充抵时,做反向分录。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不仅克服了作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核算的缺点,而且明确反映了充抵保证金资金与保证金之间的性质区别,更重要的是直截了当的披露了充抵保证金资金的大小,使人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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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期货属于利率期货的一种,是金融市场上重要的避险工具之一。我国早在1992年就推出了国债期货的试点交易,但因为市场条件不成熟,国债期货交易出现了严重问题,历时不足三年就草草收场,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时隔18年后,国债期货又有望重新回归市场。文章结合当前中国的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发展状况对我国能否顺利重启国债期货交易做出研判,并对我国重启国债期货交易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国债期货是以政府债券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经过30多年的发展,国债期货作为一种成熟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已经成为全球最主要的金融期货品种。早在1992年,为了活跃国债现货市场,我国就曾推出过国债期货试点。但由于合约设计的缺陷、监管不完善等原因,国债期货交易爆发了一系列违规操作事件,导致被证监会叫停。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日趋成熟以及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重启国债期货交易的呼声日益强烈。2012年2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启动了国债期货仿真交易,经过为时一年多的试运行,相关的制度建设也基本完备。
我国国债现货市场发展已较为成熟,但仍存在不足。从国内外发展国债期货的经验来看,国债期货的推出和发展需要有成熟的国债现货市场作支撑,从市场规模来看,我国国债自1981年恢复发行以来,国债市场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国债发行规模及国债余额都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2012年,我国国债余额约为7.8万亿元,较1990年增长了86倍,国债容量已非常庞大。从国债发行方式和品种期限结构来看,目前,我国财政部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国债市场化发行机制,并对多个关键期限的国债品种采用定期滚动发行制度,形成了长、中、短期相互搭配的12个期限结构,使得我国国债连续期限的收益曲线初现端倪。从国债现货流动性来看, 2011年以来我国国债现券换手率逐年提高,但与发达国家市场相比,差距仍十分显著。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国债期货功能的发挥依赖于国债现货价格——利率的自由浮动。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2012年6月,央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时,金融机构调整存贷款利率浮动的上限为基准利率的1.1倍,下限则为基准利率的0.8倍。2013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同时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至此,我国的货币市场利率、债券市场利率、贷款利率已初步实现市场化,市场机制在利率形成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为国债期货的推出奠定了基础。
监督管理框架已经基本健全。经验表明,在合理的制度规范下,国债期货的基本功能才得以有效发挥,风险也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商品期货和股指期货的平稳运行,说明我国期货市场上实行的如保证金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等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措施是行之有效的。在市场监管方面,证监会对市场检查、关联账户认定、异常交易认定、交易专网管理等进行了全面规范,建立了市场运行的预警、监测和监控,以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机制,为重启国债期货交易提供了比较坚实的制度保障。
我国现阶段重启国债期货交易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但国债期货交易相对于商品期货和股指期货而言要更加复杂,无论是投资者还是监管者都需要慎重对待。本文也提出几点政策建议以作参考。
进一步完善国债现货市场。国债期货作为一种衍生金融产品,其发展都离不开发达的现货市场的支持。我国国债现货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颇具规模,但是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方面应当继续扩大国债现货规模,优化国债期限结构。政府未来应该定期,均衡以及滚动地发行国债,增量发行长期和短期国债,完善我国国债的收益曲线;另一方面需要打破市场分割,提高国债二级市场流动性。今后,监管机构应通过技术手段消除交易上的壁垒,实现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之间的自由交易,提高国债的流动性。
加强国债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有效的风险控制和市场监管是国债期货市场有序运作和健康发展的保证。我国在推出和发展国债期货时,应当借鉴国外成熟期货市场的管理经验,构建一个由证监会,期货交易所和行业协调组织组成的“三级管理”体系。证监会作为监管体系的核心,应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加快完善期货市场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交易所作为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的中介,应自觉遵守有关期货交易的法律法规,设置合理的交易规则,并对交易所内的所有交易活动行使监督、管理以及保障等职能;期货行业协会作为监管部门和从业者间的纽带,应协助政府部门工作,维护市场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对于维护期货市场稳定、确保期货市场功能发挥及推动期货市场国际化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机构投资者所占比重也成为判断期货市场成熟程度的重要指标。当前我国期货市场上,机构投资者比例过低,现阶段应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一方面国内应及时出台各类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市场的规定,比如,明确允许机构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的内容条款及参与方式,立法明确期货公司从事期货投资基金试点业务及相应管理办法等。另一方面应渐进地为金融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松梆。目前,我国国债的持有者主要分布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基金公司等机构。应该鼓励这些机构投资者进入市场,使其成为我国国债期货市场上的交易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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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所是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服务和交易规则的非盈利机构。期货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功能是使各种生产者和工商业者能够通过套期保值规避价格风险,从而安心于现货市场的经营。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石油期货市场的对策建议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立和完善我国石油期货市场的对策建议全文如下:
【摘要】石油是重要的能源与基础性产品,与国民经济有着及其密切的关系。我国是世界石油生产和消费大国,却无力制衡国际油价。要改善这种状况,我们必须通过建立属于自己的石油期货市场体系,来融入国际石油定价体系。文章分析了建立和完善我国石油期货市场的可行性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若干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石油期货;可行性;问题;对策;建议
近年来, 石油价格极不稳定,波动频繁。石油价格的不稳定和高企给广大石油消费国的石油安全和能源安全带来不稳定因素。为了降低石油价格波动和高价带来的风险,人们采取了各种手段来规避这种风险,建立石油期货市场、发行石油期货就是其中的一种。尽管我国每年都要消费世界石油总量的2%, 但在世界石油价格定价中并没有取得相当的权利,为了形成自己的石油价格定价机制、取得世界石油价格参与权,我国必须发展并完善自己的石油期货市场[1]。
我国曾在1993年尝试过石油期货贸易,当时上海石油交易所不仅成功上市了第一个原油期货合约,同时还相继开发了90#汽油、0#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等几大品种[2]。在开市一年半的时间里, 总成交量达到5000多万吨,总成交额达到1 000亿元人民币,在当时列世界第三位,仅次于NYMEX和IPE。而且当时国内石油期货市场最为活跃的90# 汽油与NYMEX的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合约相关系数达到0.691。
然而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改革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意见的通知》。该通知取消了原油、成品油价格的“双轨制”,改为国家统一定价。由于扼杀了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国内石油期货交易被迫停止。
作为国内目前惟一的能源类型期货品种, 燃料油期货于2004年8月25日在上海期货交易所重启。作为燃料油全球领先的消费国及亚洲最大的买家,我国出燃料油期货品种不仅能提升其在国际市场的话语权,并有望最终取代新加坡而成为亚洲燃料油定价中心。2004年8月25日,燃料油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成为我国发展石油期货的“排头兵”。燃料油期货上市以来,真实反映了国内现货市场的供需情况,从以前的“被动接受”、“亦步亦趋” 到现在的“紧密联动”、“积极影响”国际燃料油价格,国内燃料油市场逐渐摆脱了“影子市场”的被动局面,避免了盲目跟风带来的风险。在国际石油期货领域,中国价格、中国标准地位提升,彰显了“中国因素”在国际市场的分量。上海燃料油期货的成功运行,为我国企业规避价格风险搭建了平台,为我国下一步推出更多的石油期货品种,完善国家石油战略安全体系积累了有益经验。
我国虽然是全球第二大原油消费国,却没有自己的原油期货。但从长远看我国应该建立原油期货,应该建立起自己的原油价格体系。按照加入WT0承诺,我国已经放开了成品油零售市场和批发市场,为石油期货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并且扩大分配给非国营企业的成品油进口配额。《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提出要“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能够为大宗商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这些都表明发展石油期货将是大势所趋。我国积极发展石油期货市场,对改变被动接受国际油价的现状,增加我国在国际石油市场定价中的权重,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从而使我国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从1995年中国证监会叫停了石油及成品油期货,各个石油期货交易所关闭后,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多年的时间了,随着我国期货监管体制的完善以及市场体制改革的深入,我们目前已经具备了一些建立和完善石油期货市场的有利条件,现阶段发展石油期货市场是必然选择[3,4]。
首先,我国商品期货市场的发展为石油期货交易提供了条件。
我国期货市场经历了十多年的试点。在试点期间,由于缺乏管理,操纵市场和过度投机情况时有发生。从1994年开始国家对期货市场进行大规模整顿,进行了两次大的结构性调整,期货交易所由四五十家减少到了3家, 期货经纪公司及各种代理机构由2 000多家减少到200多家, 上市品种由数十种减少到十几种,并确立了国家证监会对我国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的体制, 与此同时加强了立法管理。所有这些都说明,我国期货市场的制度环境、法律环境大大改善,为石油期货市场的运作打下牢固的基础。
第二,我国20世纪末石油期货市场失败的经验教训。
1993年原上海石油交易所成功推出了石油期货交易,其中推出的标准期货合约有大庆原油,90#汽油,0#柴油,250#燃料油等四种,到1994年其日平均交易量已经超过世界第三大能源期货交易市场———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并因其较好地发挥了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的经济功能,而受到广大石油生产、经营、消费企业和投资大众的普遍欢迎。虽然其后由于诸多原因,导致了石油期货的全面叫停,但通过对其建立直至失败过程的总结,我们也得出石油市场机制的形成和石油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互为前提、相辅相成、交替发展的过程以及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功能是石油供求企业的共同需要,要借鉴国外经验来指导其发展等许多经验教训,这些都对今后石油期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有着巨大的指导意义,可以让我们今后少走弯路。
第三,市场需求日益扩大,市场条件日趋完备。
投资者的需求是石油期货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动力,而石油期货产生的根源就在于其相关的现货市场的价格多变性,使投资者产生了规避风险的需求。由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 我国的石油需求不断增加, 除了国内石油资源的供应外,对外的油气依赖也不断加大,受国际市场的价格影响也越来越巨大, 因此,市场的规模和影响面正逐步扩大。从石油的需求方面看,在石油期货需求方面尤其是成品油期货需求方面,国内多元化的市场需求主体已经形成。另一方面, 我国将逐步开放石油市场,未来一定会有更多的外资或私有企业加入到石油的开采、批发以及零售业中来,虽然短期内这些新势力不一定会形成规模,但长远看,它们会给市场带来竞争的活力。
第四,有关政策及相关部门的积极支持。
中国证监会期货部有关负责人在“中国资本市场与企业发展论坛”上指出,我国将稳步推出股指、石油期货的交易基本条件已经具备。上海期货交易所积极地做了准备工作,并得到了积极的支持, 国家将在积极、稳妥的前提下,尽快推出这些期货品种。在强化市场规范运作的前提下,监管部门将通过加强立法、完善法律规则, 促进期货市场规范发展,进一步发挥期货市场的作用,积极推动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的期货交易; 积极培育市场,增加市场流动性;加快期货经营机构的结构调整; 鼓励期货市场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鼓励国有企业积极稳妥地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石油期货市场将有利于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提高中国的国际竞争力。这样一个关乎国计民生的期货新品种的推出,还将有利于活跃期货市场,加大期货市场容量,为规范发展中国期货市场起到积极的作用。
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虽然在我国发展和完善石油期货市场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和可行性,但是,目前制约着我国石油期货开展的困难和障碍仍存在以下几点:
(一) 市场垄断格局制约着石油期货市场的发展
目前,三大石油公司在中国石油产业运行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石油勘探开发、石油炼制以及石油化工的绝大多数业务基本为三大公司所掌控。与此相对应的是国内的绝大多数石油开采企业和加工企业均隶属于三大集团公司,充当着“成本中心”和“生产车间”的角色。现行体制下,国家石油公司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调控石油市场的政策执行者,具有相应的准政府职能,保值增值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原始动机以及由此引发的建立石油期货市场的内在冲动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体制的抑制。与此同时,由于垄断格局的存在也使得石油市场的参与主体数量受到限制, 垄断企业市场竞争意识不强,这种现象也会使其他经济主体在面对高油价时产生的建立石油期货市场的强烈愿望成为空中楼阁。
(二)石油定价机制缺乏市场化
我国的石油定价机制存在的弊端是目前推出石油期货的最大障碍。我国现行的石油定价机制始于1998年。当年6月出台的《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对原油的定价机制做出了规定,该定价机制使得国内油价的变动滞后国外一两个月,另外还带来了很多弊端:首先,定价机制很不透明,价格的不透明很容易带来大规模投机或导致投资者不敢进场; 其次,价格基本受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左右,市场定价力度不够,信息和实力的双重不对称问题相当严重; 第三,根据国外市场价格调整是把国外的供需市场情况传导到国内,而非真实的反映国内的市场状况,国际石油价格所反映的供需情况在很多时候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差较大,盲目跟随国外价格的波动对我国石油期货市场的作用发挥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自1998年以来,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经历了3次改革。2003年国际油价一路飘升后,现有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实现基础已经被摧毁,并呈现出难以适应的疲态。定价机制易于导致油价倒挂, 特别使石油加工业亏损严重,产量上不去,石油零售企业出现油源短缺现象。现行的定价机制容易激发囤积油品的欲望,助长石油流通体制中的投机现象等。
(三)我国金融体制尚不健全作为金融衍生工具的一种,石油期货不是商品交换,而是一种金融信誉。这种交易形式要依靠健全的金融体制来支持。期货交易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每日结算制,它要求作为期货交易信用担保的保证金要根据交易情况随时追加到位。一般情况下,交易所收市后在晚间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 要求第二天开市前必须到位,否则强制平仓;由于金融系统流动资金非常慢,无形中给期货交易带来巨大风险。另外,一些金融机构在运营中出现违规操作的事时有发生。因此,在我国,金融体系的不健全给石油期货市场的建立带来了许多影响。
(四) 现有期货法规体系和政府监管滞后于期货市场发展的需要
从中国期货交易的最初探索至今,中国政府对期货市场进行了两次大的结构性调整,并改革了期货监管体制,确立了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集中统一管理的体制;与此同时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建设,于1999年出台了《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与之配套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境外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指导意见》、《期货交易所、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关于规范期货保证金存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但是,中国期货市场缺乏成熟规范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诞生于期货市场清理整顿时期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局限性日益突出,其后相继发布的各项通知、办法、意见等,都体现了其管理执行上的临时性和弱约束性,这制约了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
(五) 早期石油期货的失败带来的负面影响依然存在
由于早期期货市场的不规范,使其在运营中出现了种种问题。早期期货交易所和经纪公司的非法操作,使得广大潜在参与者不敢涉水太深。同时, 在宣传期货的过程中过于片面,过分强调了期货风险的一面,甚至有夸大之嫌,对期货市场发挥的积极功能宣传过少,致使石化企业的主管部门仍对期货市场抱有成见,企业领导迫于体制等的众多约束,也不愿意贸然的进入市场。这些都是早期石油期货的失败所引发的。
在综合考虑我国石油期货交易的现实情况和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笔者认为,要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石油期货市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打破石油市场的垄断。
石油期货市场是建立在开放、竞争的石油市场的基础之上的。石油市场中石油石化寡头垄断的格局十分明显。在这种市场格局下,别的石油企业很难真正进入到石油市场中来,推出石油期货交易便不能很好的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只有打破垄断,使其他石油企业进入石油市场, 形成三大石油集团、石油消费企业、各级经销商、石油贸易企业以及期货交易所之间相互竞争的局面。打破石油市场垄断局面、加大竞争力度,不仅有利于降低三大石油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促进石油市场稳定发展;也有利于增加市场现货流通量,促进石油现货市场的形成,为石油期货市场的形成提供现货基础;而且也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
(二)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
石油期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需要成熟的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保障和支持。我国的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 这就要求我国加快体制改革,促进资本流通和金融开放。
(三)逐步丰富交易品种,建立成熟石油市场, 实现石油定价市场化。
国际石油市场中有原油、成品油、燃料油三个品种。中国进口原油的数量最大,原油价格是许多其他油品的定价基础。推出原油期货,发挥的保值作用最大,但只有原油价格真正实现市场化以后,才能建立国内原油期货交易市场。燃料油是一个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品种,同时以中国在亚洲燃料油市场所占的份额,推出自己的燃料油期货,可以摆脱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因此,燃料油就成为石油期货可供选择的突破口。逐渐成熟的石油市场,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定价机制和改变寡头垄断格局,让国内的石油生产企业、消费企业、经销商和贸易商共同加入对石油价格的决定,实现石油市场定价化、参与石油的国际定价。
(四)加大期货知识的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增强风险意识。
加大期货知识的宣传,使更多的企业学会利用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如果企业经营者能够正确了解期货交易、掌握期货交易的规律,就能利用期货为企业经营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这样,在石油期货交易推出以后,企业就能正确使用石油期货,为本企业规避价格风险。同时,加大宣传也有利于人们增强风险意识,正确理解石油期货的性质和功能。就会在运用石油期货进行套期保值的同时,有意识的规避期货风险。
(五) 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
石油期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会经常出现很多违反市场规则、有失公平的事。这就需要政府尽快制定《石油期货法》和相关交易规则以保证市场的公平与效率,建立并不断完善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从而为我国石油期货市场的建立奠定制度基础。同时尽快完善政府的监管体系以对石油的生产、流通、定价以及石油安全的保障进行监管和协调。
作为世界石油市场中最主要的成员之一,我国发展石油期货市场既面临挑战,也面临机遇。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石油现货市场体系将逐步完善,建立包括原油和汽油、煤油、柴油在内的石油期货市场体系,将为企业提供一个发现价格和规避风险的工具,为政府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的信息保障,同时能使我国参与国际油价形成过程, 提高价格话语权,保障石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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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碳交易有强制减排和自愿减排两种交易市场模式。我国目前仅凭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觉悟实行自愿减排市场模式,没有强制性。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中国碳交易中的法律救济机制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摘 要】碳交易试图以市场刺激方式,促使各国企业采用新技术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达成减排效果。我国碳交易市场面临国内层面市场分割、总量不确定、市场主体参与度低以及国际层面市场难以融合、无话语权等的双重挑战,通过对碳交易的国际基础法律、欧盟碳交易的立法实践与我国碳交易相关法律的比较分析,得出了法律体系不健全是我国碳交易市场面临挑战的根本原因、建立完善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法》及配套法律体系是我国碳交易由挑战转向机遇的关键的结论。
【关键词】碳交易;挑战;法律体系;《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法》。
中国碳交易中的法律救济机制研究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并没有承担《京都议定书》强制减排义务,目前《京都议定书》创立的三大碳排放交易机制只有 CDM 适用于中国,但中国作为核证减排总量第一的大国,中国政府在碳减排方面采取了较强责任心和自觉性的外交态度,承诺于 2020 年承担《议定书》的强制减排义务,这对于中国既是挑战又是机遇。
(一)国内层面的挑战。
1.市场人为分割,交易规则不统一。
国家发改委于 2012 年 2 月正式批准广东、湖北、北京、天津等 7 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工作。试点工作分地区开展为我国目前的碳交易摸索阶段提供了经验,也是我国政府面对“碳排放权交易”这一新事物谨慎、保守的态度,本无可厚非。但各试点“各自为政”,各级市场交易规则不兼容,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
首先,难以形成统一的价格。各交易所在开展碳交易时,容易会受到自家交易规则、交易模式及计量方法等因素的影响,致使碳交易市场的大额交易量难以形成,无法形成统一的市场价格,造成效率的损失。
其次,难以进行统一管理。只有在统一的市场中,碳交易机制才能不断完善和实现创新,才能通过整合资源,发挥市场交易机制最大的作用。当前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不统一,一方面难以保证市场效率,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监管机构对交易所进行监督管理。
最后,难以形成国际性碳排放权交易大平台。减少碳排放量,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不仅仅是某一个国家的任务而是全球的目标,中国碳市场的逐步国际化是必经的过程。因此,现在构建碳交易市场所用的规则,就将是未来基于国内的国际市场规则的雏形。目前中国市场碳交易规则不兼容,跨省或地区交易缺乏可操作性,未来通过联合不同市场构建一个国际性的大平台的趋势被遏制。
2.碳排放总量不确定,导致碳交易基础不夯实。
碳排放权之所以能够成为具有经济价值的商品,在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UNFCCC)和《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赋予了它稀缺性和可交易性。
碳排放权的稀缺性在排放总量限制的反映是形成碳交易市场的基础。正视历史和现实,发达国家碳排放主要是生产型和娱乐享受型排放,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主要是生存型排放和发达国家的生产转移型排放,所以《京都议定书》依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要求发达国家按既定目标施行具体的量化减排,发展中国家没有限制减排总量。但是,如果发展中国家本身也不确定减排总量,会产生以下不利的影响。
首先,碳交易机制的价值得不到饱和。碳交易本应该是一个全球化的交易体系,若一些发达国家实行了碳排放总量控制而另一些发展中国家对碳排放的总量并没有强制性限制,那么碳交易市场作为新事物其能否控制总量限额,是否能够实现清洁发展值得质疑。
其次,发展中国家要为此承担一定的风险。
大部分从碳排放交易市场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中获益的公司似乎都是污染环境的公司,发展中国家有可能承担两种风险:其一,这些公司因向发展中国家购买碳排放指标获得了在该国合法生产的机会,这同时也意味着获得了在该国合法排放的权利,那么发展中国家要承担因扮演“排污帮凶”角色而备受指责的风险;其二,这些公司为获得巨大的盈利机会有可能将高污染排放企业转移至没有排放限额的发展中国家,那么发展中国家就要承担成为发达国家的“排污基地”的风险。
最后,根据“平等但有区分”的原则,《京都议定书》未给发展中国家规定减排任务,我国对排放权的总量不加以限制与建立市场化减排机制所必需的稀缺性存在矛盾。这是碳排放权初始分配采用政府主导的“祖父式”无偿分配的直接原因,也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缺乏市场活力、发展疲沓的症结所在。
3.市场主体参与度低,金融机构持观望态度。
碳交易设计的初衷在于企业通过实施核心能源技术、减排技术的创新,管理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式获得富裕的排放权,在市场上交易获利,以经济刺激的手段,达到强化企业节能减排的目的,从而达到人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局面。
国际碳交易有强制减排和自愿减排两种交易市场模式。我国目前仅凭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觉悟实行自愿减排市场模式,没有强制性。一方面,由于我国目前碳交易市场中,主体资格、定价机制、初始分配机制、交易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仍不明晰,参与交易的规则和程序还不统一,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超额排放的法律责任追究尚未落实等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企业往往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为目的,社会责任难以强求,致使企业碳交易动力不足,即使有剩余的碳排放权也储存起来跨期消费,以备自己企业的后期扩大使用而不愿卷入碳交易市场中,即使有企业实行碳交易,大部分也是靠政府的行政撮合而非市场机制调控自发的交易。
(二)国际层面的挑战。
1.法律不健全,我国碳交易进入国际市场道路曲折。
我国对碳交易市场的规制以政策为主,法律规制目前仅有为数不多的几个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地方规范性文件。这种体系会给我国碳交易市场带来以下两个弊端:其一,因CDM项目国外审批机构对我国相关政策的不了解或误解导致我国部分碳交易项目注册失败,进而丧失进入碳交易市场的机会的情况也有发生。例如,包括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场二期项目在内的我国 10 个风电 CDM 项目被拒事件,EB 给出的拒绝理由居然是“中国调低风电上网电价可能会导致投资者投资动机改变”这样莫须有的责难。其二,由于政策作为非正式法律渊源,具有不稳定性,其他国家往往因担心我国政策有变,而使之遭受不能预期的损失,而不愿和中国合作。
2.国际市场无定价权,可能遭到发达国家利用。
截止 2012 年 3 月 31 日,中国共有 1879 个CDM 项目成功注册,预计产生的二氧化碳年减排量共计 369,521,030 吨,中国已然成为全世界核证减排量一级市场的供应大国。中国作为全世界核证减排量一级市场的最大供应国,但因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仍处于探索阶段,没有配套的法律体系为其保驾护航,致使我国在国际交易市场中没有定价权和话语权,只能向发达国家提供廉价的经核证的减排量份额,甚至可能成为发达国家为减少碳排放权购买成本,以获得更大利益的碳排放基地。总之,我国国内企业处于国际碳市场价值链的低端位置,国内企业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我国的碳排放在国际市场上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威胁。
法律决定着碳排放权的可交易程度和交易规则,对其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为发展碳交易市场、实现减排目标,国际层面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以法律为基础,世界主要国家也都建立了相应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激励机制。
(一)国际层面的法律基础。
在国际层面上,影响各国气候变化立法的主要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UNFCCC)、《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以及“马拉喀什文件”。
1《。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将“稳定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设定为目标,依据“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规定了发达国家缔约方不同的碳减排义务。同时,UUNFCCC 指出了基于国际合作达到完成温室气体减排义务指标概念(“共同执行”的条款),为之后《京都议定书》中“三大交易机制”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2《。京都议定书》的通过对碳交易市场的贡献主要有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明确了在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全球高效减排中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刺激各国积极探索利用市场机制减少碳排放的模式。其二,三种市场机制最终被确立:在承担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之间实施的联合履行机制(JI)、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减排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以及基于市场的国际排放贸易机制 (IET)。其三,为发达国家确立了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碳减排量目标。这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迫使签约国家将这份国际协定中的义务转化为国内法定的义务,促进了国内碳市场的建立与发展。
3“。马拉喀什文件”由 2001 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七届缔约国会议通过,是为落实《京都议定书》机制的一系列文件。
(二)欧盟碳交易的立法实践。
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之所以最成功离不开欧盟健全碳交易法律体系的支撑。
欧盟规范碳交易直接依据的立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欧盟范围内设计了碳排放权交易基本原则和制度。2003 年 10 月,欧盟出台的《在欧盟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机制指令》(下文简称“指令”)成为欧盟规范碳排放权交易的基础性法律文件。“指令”规定了碳排放交易的适用范围,温室气体排放许可的条件和内容,碳排放权交易涉及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碳交易的审批、初始分配、转让、放弃和注销等),为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的运行提供了最根本的法律保障。
第二阶段,搭建了欧盟与其他国家碳交易市场合作的平台。欧盟 2004 年对“指令”进行了修改,将欧盟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与《京都议定书》规定的三大机制“有机衔接”,规定《京都议定书》项目机制的信用额与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的放配额可以同等转换,并且允许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内的企业使用《京都议定书》项目机制的信用额完成其减排义务,进而搭建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与“京都机制”以及其他国家碳排放交易的桥梁,促使与国外碳交易的合作进行。第三阶段,统一碳排放总量。欧洲委员会于 2009 年对“指令”进行了再次修改,现有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适用范围被进一步的扩大和改善,并规定由欧盟委员会统一设定欧盟整体排放总量,同时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式也由无偿分配逐步转向拍卖形式。
不仅是《指令》,欧盟 1998 的《气候变化:后京都时代的欧盟战略》、2000 年的《欧盟气候变化计划》、《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绿皮书》、2008年的《气候行动和可再生能源一揽子计划》等一系列的法律政策使欧盟站在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最高点,同时也促进了成员国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发展,成为其他国家和地区建立强制性减排交易体系和法律制度的榜样。
(三)中国碳交易的立法现状。
我国与碳交易相关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我国对碳交易制度有影响的宏观法律政策。
在我国碳交易市场中政府指导处于主要地位,所以我国与碳排放交易相关的宏观法律政策已基本具备。我国第一部、也是发展中国家第一部应对气候变化的全面的政策性文件和国家方案是国务院于 2007 年 6 月 4 日批准实施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下文简称《方案》),该《方案》被称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宪法性”文件,全面地安排和部署了我国应对碳交易市场机制运行的措施和减排目标。继该《方案》之后,一系列关于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的政策陆续出台,以支持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如《“十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等。
以上可以看出,尤其是近年来我国政府极大地提高了对碳交易、碳市场的理念和机制的认可度并不断增强重视度。但是丰富的宏观法律政策也从侧面反映出,在我国目前碳交易市场中,政府调控处于主导地位的现状。然而以政策为主导的规范体系缺乏确定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碳交易市场主要依托于政府及其政策等单一的行政手段推进,势必会失去市场活力,以法律的手段规范碳交易市场从而取代政府宏观政策的调控势在必行。
2.规范 CMD 的法律。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是我国参与到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唯一途径。依据法律渊源的层次结构,我国目前尚无真正意义上规范我国碳交易市场的有关清洁发展机制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只有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地方规范性文件。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外交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是我国目前唯一规制 CMD 的法律规范。但该《办法》只针对CMD,其适用范围有限,在法律位阶上属于较低部门规章,而且该《办法》并没有明确规定 CMD 实施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责任、技术转让、防止恶意竞价方法等内容,依靠其规范我国整个碳交易市场明显先天性不足。
3.地方立法或者规章。
随着近年来碳交易试点的尝试,目前我国地方的立法或规章基本上是来源于二氧化硫排放交易试点的成功经验。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有江苏省(2002 年《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2007 年《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暂行管理办法》)、湖北省(2008 年《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行办法(草案)》)、浙江省(2010《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湖南省(2010 年《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地已经以地方立法或者规章的形式对排污交易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规定。但由于只是地方性法律法规,只能适用于地方,碳交易作为一个全国乃至全球的交易体系,一旦发生跨地区交易,这些地方性法律法规便无能为力,以更高层次的法律来规范跨省市碳交易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可或缺。
三、完善法律体系是中国碳交易由挑战转向机遇的关键。
(一)制定一部国家层面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法》。
从欧盟成功的立法经验和我国碳排放市场和立法现状得出,完备的碳交易法律体系能够有效抑制市场失灵和负外部性,防止潜在市场主体因无法看到碳减排的政策走向及市场的长远前景而影响他们加入市场的意愿和决心,为中国顺利“进入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做出充分准备,是中国碳交易市场由面临挑战转向迎接机遇的关键。
因此,对中国来说,应制定一部国家层面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法》。这需要做到:
第一,要明确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碳排放交易的基本原则及碳交易行为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碳排放权的本质是一种对一定区域内的环境容量使用、收益的权利,因此碳排放权实质上是一种用益物权,将碳排放权定义为用益物权,为碳排放权的可交易性等提供了法律依据。而碳交易涉及了包括民事法律、刑事法律等法律关系,明确这些法律关系将有助于相关法律的配套调整;
第二,应做到明确规定碳交易的具体运行机制,包括碳排放权总量控制、初始分配规则、交易主体、市场准入规则、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中介咨询及核证机构的职责以及碳交易合同订立和交易程序等;
第三,应明晰碳交易主体的法律激励,奖惩结合,注重利益诱导,加强经济手段的运用。市场主体参与度低,是影响我国碳交易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市场主体参与度低的根本原因是我国法律对碳交易主体(包括潜在的市场主体)的法律责任不明晰。所以要在《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法》中明晰碳交易主体的法律激励。
一方面明确规定对违反法律规定或影响碳交易市场运行的碳交易主体(包括企业和政府)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任种类、责任方式、责任条件和处罚程序等,实现“负激励”;
另一方面对完成碳排放控制任务及环境成效突出的碳交易主体予以表彰,并给予地方政府支持、税收减免、项目申报优先考虑、经济发展与环境管理等方面的优惠与支持,实现“正激励”。
(二)出台与之相关的政策法规。
逐步摆脱碳交易政府主导的现状,让“看不见的手”发挥主要地位,并不是完全否定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我国目前处于碳交易市场的探索期,仍需要相关的政策法规,发挥政府碳交易市场的监管作用。此类政策法规主要是从行政法规层面对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开展进行监管,主要内容包括碳交易试点的区域范围划定、管理机构的运行规则、行业部门的权限、运营机构与监督机关的设置、市场失灵时的碳排放总量调控和初始分配方案、管理规则与排污监测等。
(三)配备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国家层面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法》为碳交易机制的运行指引道路、保驾护航;与之相关的政策法规监督碳交易机制良性、健康发展,这两方面的规定不可缺少。但需要注意的是,碳交易机制并不是一项原则性、抽象性的事务而是切实运转于市场的机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所以为了我国保证碳交易市场高效、有序地运行还需要配备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碳排放交易的具体操作规则进行规定,对上述两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予以细化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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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期贷体现大量交易者的预期,利用期贷信息服务实体经济,可以发展现代贸易流通,安排商品生产,建立“期货农业”模式,建立产业化信息体系。利用期货信息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利用信息开发培育更完善的期货市场功能。
关键词:期货 信息 贸易 政府宏观调控
信息资源在现代社会中不仅是微观经济单位决策的基本依据,而且会改变经济形态、甚至影响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因而具有卓越的战略意涵。此外,发达的信息资源体系亦是大国崛起所需的基本要素。
现代市场体系中,期货体现着大量交易者的预期,对大宗商品和金融资产价格具有良好的促发或引导作用。经过深加工的期货交易信息还可以成为经济的晴雨表,能更好地被用于观察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国际实践表明,掌握期货信息资源,并充分合理利用,不仅有助于健全市场机制,增强市场活力,而且有助于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对于我国来说,期货市场方兴未艾,很多部门和民众对期货所隐含的信息却又认识和利用不足。借鉴国外经验并根据本国国情,从多角度、多途径加大期货交易信息资源的开发力度,并向全社会传播推广,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利用信息安全维护金融安全,美国金融危机的警示
经济和金融安全是所有主权国家必须考虑的重大问题。在以往,经济或金融安全主要从国外和国内的经济和金融内部运行机制进行考虑,但是2007年美国次级债危机向金融危机的演化则警示人们:信息安全的内含在发生深刻变化;信息资源的开发、披露、传播和利用必须成为维护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的重要内容。
1、美国金融危机中隐含的信息披露难题和监管困境
2007年美国爆发次级债危机,2008年又演化为冲击全球金融安全乃至实体经济安全的严重金融危机。关于这次危机的产生机制究竟如何,尚在经济学家的研究之中,但是衍生品在危机中的作用也成为无可否认的关键一环。客观考虑,衍生品是一个中性的工具,所有的衍生品最初的设计目的都是用来防范或转移风险。那么,美国金融危机中场外衍生品(其实只是CDS)怎么推动了危机的持续蔓延呢?问题的根源就在于CDS等信用衍生品存在严重的信息披露难题。
首先,资产负债表无法显示市场隐含的巨大风险。在金融机构从事衍生品交易活动后,会计平衡表仅能记录表面上的资产和负债信息,很难揭示出实际隐含的风险内容和风险规模。正因如此,作为表外业务的衍生品交易就可能会逆转、加速或者减弱资产负债表的风险。因此在危机产生后,美国大量金融机构出现大规模资产减计和流动性不足,进而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危机的传播和演化。
其次,OTC衍生品交易缺乏足够的报告制度和披露制度。监管当局、交易对手方及其他机构很难对公司信用等级和交易情况进行准确评价。当市场承受压力时,缺乏关于某公司市场及信用风险方面的信息,以及对公司风险管理能力方面的信息,从多方面冲击了美国金融市场的稳定。一是,在谣言、市场恐慌等不利信息作用下,使债权方撤资,最终损害公司的融资途径。二是,导致市场参加者进行防御性头寸调整。
2、不合理的现代信息传播方法也促成了美国金融危机
互联网在世界金融体系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和有益的作用。“十多年来,互联网使信息民主化的作用一直为人们所称道。它能赋予个体投资者力量,让混乱的金融市场更加透明,并且创造出了新一代的普通投资者,他们能够随心所欲地投资从标准普尔500指数到棕榈油期货的任何东西。”“信息需要自由,信息能够创造一切”到21世纪达到了顶峰。
但是,信息自由也造成了金融中不同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等。这种不对等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付费信息与不付费信息之间存在差异,使投资者划分为有能力获取信息的人和没有能力获取信息的人。其二,信息分析能力的不对等。普通投资者在享有信息自由的同时,往往会淹没在数据当中,无法全面了解和深入评估其投资的产品。而交易商、银行业者和金融策划师则建立起了随时跟踪、分析和选择各种信息和产品的捷径。因此,那些大量数据形成的数据迷雾“帮助华尔街一些自作聪明的人像玩电脑游戏一样轻易地劫持了全球经济——凭借的是即时信息和数万亿美元的金融衍生品。”
因此,避免下一次类似危机的办法就是改进信息资源的传递机制,加强互联网整合信息的能力,使所有的普通投资者、政府以及监管机构能合理享有和充分利用金融产品信息。今后,金融体系必须能够对信息做出解释:现在的金融市场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应该警惕什么。
3、建立以期货交易所为模式的正规交易平台和信息平台是实现金融安全的基本归宿
客观而言,美国金融危机中的CDS等信用衍生品是非常好的风险管理工具。其之所以发展成为危机的“肇事者”之一,关键的原因是存在着严重的信息披露不足和监管困难。作为场外交易的衍生产品本身就具有表外性,因此信息披露和监管本来就具有与生俱来的缺陷。这从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场内交易期货和期权的安全性和重要性。在危机过程中,那些在期货和期权交易所进行衍生品交易的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并没有出现大规模亏损和倒闭。因此,从衍生品市场的角度看,实现金融安全,防范金融危机,应将加强场外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信息机制重新构建。可以选择的方式有:第一,将部分场外交易的衍生品移植到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第二,场外的衍生品应选择合理的交易系统或平台。第三,利用清算所或者期货交易所的清算所对衍生品进行集中清算。这些选择的目的就是要创造合理的信息披露途径,使更多的投资者能够有机会对交易产品的价格信息和风险特性进行深入的了解和研究,同时也有助于监管层对衍生工具交易过程隐含问题的展开动态持续监管。
4、信息安全范围扩大成为影响金融安全的重要内容
一般看来,信息安全的解释和理解或从技术角度考虑,或从保密角度考虑,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却忽略了基于经济和金融安全角度的信息安全问题。从美国金融危机可以看出,信息安全的内含和外延都应有所扩大。不利于实现经济安全或者金融安全的信息体系必然隐含着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安全或信息不对称问题。从理论上看,信息内容上的不完全、信息传播体系的缺陷甚至信息需求者对信息分析能力的巨大差异,都应构成信息安全理论的新的要素。
所谓信息不完全应有多方面的理解。第一,市场主体对信息的认识能力存在限制。第二,经济或市场本身不能生产足够的信息。第三,即使信息充足,市场也不能有效地予以配置。这些方面的信息不完全经过积累或发酵很可能成为金融不安全或经济不安全的诱因。所谓信息不对称则是指不同市场主体对信息拥有能力的差异。应该说,如果出现严重的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将在金融市场产生巨大的杀伤力,并影响金融安全。
因此,确保衍生品市场的信息安全,并有助于实现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从内容上看应至少包括:第一,风险预警机制,如建立起完整、可靠、灵敏、精准的金融和经济风险预警体系;第二,信息获取能力的公平性,如要使普通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具有平等的信息获取能力,或者应控制大型机构对信息资源的滥用;第三,信息发布需要合理规范的平台,如通过建立规范的金融产品交易平台使投资者能够更好地了解正在交易的产品的风险;第四,信息应成为监管的重要内容。政府当局不能只重视金融机构、投资者的具体交易行为,而且更要将重点向信息监管进行一定程度的转移。
二、利用期货信息服务实体经济:中国最现实的选择
随着我国经济转型的深入,实体经济面临日益增多的国外国内市场风险。将风险因素进行有效的转移,并协调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解决的重要问题。而科学化解风险,合理安排生产,有效促进流通,往往需要借助期货市场所蕴含的丰富信息。
1、利用期货信息发展现代贸易流通
健康的期货市场具有良好的价格发现功能。在国际上,粮食、石油、金属等大宗商品的贸易,均以期货价格作为合同的定价基准,即商品现货价格主要参考权威期货市场对应的期货价格。利用期货价格和基差信息已经成为安排商品流通的基本形式。例如:利用基差信息对商品进行定价和交易在美国商品现货流通中具广泛运用。商品买卖双方确定的未来价格往往是期货价格与基差之和。这就使得美国的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能真正融为一体,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和利用,现货贸易流通方式也实现向更高级形式发展。
如今,我国众多生产、贸易、加工、消费企业开始利用期货价格来组织采购、生产、物流和营销等经营活动,并取得不少进展。在有色金属行业和大豆行业,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会跟踪利用有色金属和油料油脂期货市场的价格,这些行业企业要比那些不利用期货信息或缺乏期货信息作为指导的行业企业能更好地应对市场波动。例如上市公司江西铜业、云南铜业等采取“上期所月加权平均价”作为合同定价基准,浙江宁波金光采用“基差+DCE豆粕期货价格”的方式的解决了现货贸易中定价的难题和贸易方式的缺陷。但是,与美国经验相比,我国需要解决很多问题,也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2、利用期货信息安排商品生产
期货市场具有良好的价格发现功能和风险管理功能,通过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竞争的期货交易机制可以形成具有真实性、预期性、连续性和权威性期货价格。全球大宗商品的价格形成都是在期货市场内完成。因此,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信号制定生产计划、选择销售时机、避免生产的盲目性已成为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
我国各行业对期货信息的利用已经有所发展,并取得一定的成果。以农业为例,我国农业生产主要是由小家小户的农民组织完成。对于广阔和剧烈变动的国内外农产品市场而言,绝大多数农户缺乏对信息的准确把握,因而大大制约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但是近些年,在期货市场逐步发展并被农民逐渐了解的地区,期货信息已经对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在农产品生产销售中,大豆、小麦、玉米、橡胶等期货价格也已经成为东北、华北、云南等地农民以及农业产业组织安排农业生产、调整种植结构、确定销售计划、锁定预期利润的重要依据。例如,东北豆农和云南胶农充分参照期货市场的信息把握销售时机和价格,实现了收入的较大增长;云南农垦近年来通过期货市场交割比现货市场销售价格平均每吨高出1,000元,垦区2005年人均收入1.07万元,较2000年增加了69%;2006年黑龙江省海伦市农民根据专家建议,决定多种玉米,少种大豆,当年通过种植结构调整使农民增收10多亿元。
3、推动建立完善产业信息化体系
当代经济体系是一种高度依赖信息的经济体系。在全球大宗产品供求关系复杂多变的情况下,价格信息对现代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我国的信息化体系特别是农业信息化体系发展依然滞后,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经济的持续增长。这里以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为例进行说明。农村信息化体系落后的一个体现就是缺乏完整的信息整理、发布机制,信息数据库也不完整。期货市场是一个公开的信息市场,在现代通讯技术广泛应用的今天,期货市场接受来自销区、产区以及世界各地的信息,在期货市场上新生成的信息也可以通过现代信息手段迅速传播出去。可见,农产品期货市场本身就是农产品信息集散中心。因此,可以利用其支持和完善我国现行的农业信息体系。第一,可以利用期货市场信息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整合涉农信息资源,推动农业信息数据收集整理规范化、标准化。第二,利用期货信息促进信息标准的统一,并推进公用农业数据库建设的实用性。第三,一些期货信息能够积极发挥气象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作用,如天气期货,为农业生产规避因天气变化而带来的自然灾害起到强大的市场引导作用。
4、利用期货推动建立“期货农业”模式
期货农业是订单农业的一次提升。在订单农业中引入期货交易、期货标准、期货信息,有助于推动中国农业的现代化、产业化。第一,利用期货推动农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是农业产业化的基础。只有通过标准化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实现对农业生产的全过程控制,才能保证农产品的优良品质和统一规格,为农产品的深加工和大规模进入国内外市场创造条件。由于期货交易对交割货物的标准有统一的要求,农产品购买者更愿意通过期货市场放心购买具有统一规格的农产品,农民更加愿意生产优质品种的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存在能够促使农民自觉地了解标准化,增强标准化意识,从而在生产全过程中自觉地进行标准化生产,进而提升农产品质量。第二,利用期货交易完善订单农业。订单农业在我国推行起来存在很多现实难题,如何保障订单的履约始终是关键缓解。发展期货农业,不仅可以如前所述,为农产品提供充足合理的市场信息,同时也有助于对冲农产品购销各方的市场风险,确保订单农业的稳固运行。
5、问题的紧迫性
尽管这些年我国实体经济中各部门对期货信息予以了关注,在部分领域取得一些进展。但是目前的进步只是个开端,全方位深入利用期货信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依然发展滞后。如,我国目前有近百家央企从事大宗商品进出口和生产加工,但是参与期货市场的却很少。相比之下,95%的国际500强企业都是通过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我国的粮食企业,目前进行生产、加工、储运、流通形成有规模的粮食企业至少几十万家,但是根据期货交易所统计,粮食方面的法人客户还不到1万家,更不要说农民或农民组织了。因此需要各界联合探索,从国家战略的角度发展期货市场、推动期货市场信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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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用期货信息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1、现货市场价格作为调控依据具有滞后性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具有不同的市场基础,一是基于现货市场独自发展的调控,二是基于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共同发展的调控。由于现货市场是空间上的资源配置方式,期货市场是时间上的资源配置方式,因此具有不同市场基础的宏观调控方式、调控信息、调控效果也会有所不同。在没有期货等衍生品市场的经济体系中,一般来说,观察通货膨胀和经济走势时首先会想到CPI与PPI,但是这两个数据是每个月公布一次,且所反映的是前一个月的状况,就某种层面来说,其最大的问题就是它的落后性质,这对于需要把握先机的交易者和宏观调控主体来说带来一些困难。因此政府在做宏观经济决策时,会因为现货市场信息传递的滞后性和不完全性,而缺乏有效性和前瞻性。即使调控主体可以通过各种模型和测量工具对未来市场价格信息做出预测,但这种预测和判断往往不具有准确性。另外,由于现货市场价格的调控存在“消耗效应”,也会使调节效果逐渐削弱。
2、期货市场为宏观调控提供了新的信息源
与只有现货市场体系相比,在衍生品市场特别是期货市场发展的情况下,政府的宏观调控则具有了新的决策信息源。由于期货价格能够不断根据变化的市场信息,通过激烈的市场竞争进行调整,并最终形成一种体现未来市场供求变化的动态均衡价格,因此这种期货价格要比通过宏观经济模型做出的价格预测更为准确,也要比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去调研更省力,因此完全可以成为调控部门的决策参考选项。例如,在成熟的期货市场上,期货价格的长期大幅度上涨和下跌,可能预示着多方面问题,如供求关系可能或者已经出现失衡,国民经济结构不合理。因此,构筑合理的商品期货指数,有助于宏观调控主体根据期货市场上的价格变化及时调整经济政策,避免陷入滞后调控和盲目调控的被动局面,降低调控成本,提高调控效果,即,使宏观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深入契合现代市场运行规律。很多国家的中央银行都在积极使用利率和外汇期权、期货以及远期合约进行市场分析,其中包括英格兰银行、美联储、日本银行、法兰西银行以及意大利银行在内的一些主要国家的银行。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商品期货交易的信息含量对于货币政策以及其他宏观调控部门政策的预警作用和决策影响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亦是发达期货市场国家宏观部门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如,CRB指数是一种较好反映通货膨胀的指标,可以成为通货膨胀的早期预警指针,为观察通膨状况的重要依据。CRB指数与债券收益率之间有着高度的相关性。因此应借鉴路透CRB商品指数经验,组织国内期货交易所以合理的产权形式,建立适合国内需要的商品指数期货,更好地为投资者和宏观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3、利用期货信息增强宏观调控的基础性力量
我国拥有庞大的农产品储备体系。储备物资的轮换不仅要从产品宜存角度考虑,而且应根据期货市场价格走势选择合理的轮入轮出时间。如期货价格走低,国家的储备物资可以轮入现货;价格再轮出储备物资,在客观上也有助于削减市场价格波动幅度。
4、增加宏观调控的影响途径
期货市场信息在整个市场体系中具有先导性。政府在进行宏观调控时,不仅需要研究期货价格走势,而且还可以通过一定的政策工具和手段来引导期货市场的交易价格(甚至在危机时刻直接参与期货交易),进而通过期货市场影响现货市场,再通过现货资本市场和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变化,达到宏调目的。
四、利用信息开发培育更完善的期货市场功能
期货市场所具有的功能是众所周知,又被人们广为乐道的话题。一般而言,期货市场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两个方面。但是,随着信息资源的开发、传播与期货交易的链接与融合,以及投资主体对客观事物认识的深化和信息需求水平的提高,期货市场的另一种功能属性——信息开发功能,开始凸现出来,并逐步发展成为与发现价格和管理风险一样的又一功能。这个新的功能并不和发现价格、管理风险等功能相割裂,而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相互融合交流,共同推动着期货市场发展的高度化。
1、期货交易信息是价格发现功能的基础
通常而言,由于现货价格在形成过程中的时滞性、分散性和信息不对称性,其价格的真实性受到严重影响。以现货价格作为市场信号和决策依据,不仅会形成高昂的交易成本,而且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而对于处于完全竞争状态的期货市场来说,由于具有公平的交易规则和日渐合理的交易方式,众多买家和卖家能将自己掌握的各方面市场信息充分汇集到期货价格中。期货价格中所融入的各种市场信息不仅包括了现货价格的实际变化、投资者对各种市场信息的判断,而且也包含了其对历史交易信息的整理加工、对即时交易信息的深度挖掘利用。由于期货交易定单流可以将宏观经济信息的判断或预期等各项内容都考虑到或者融入进来,因此很多投资者(当然不是全部)完全可以将期货交易信息作为一个重要的观测载体,通过深入分析期货交易历史信息和价格动态做出买卖决策。由此各类现货信息和历史期货交易信息集中过滤所形成的期货价格,将有助于较快速度地反映真实的供求状况及其未来价格变动趋势,形成合理的价格信号。
2、利用期货交易信息完善风险管理功能
套期保值是期货市场所有参加者熟知的一项功能。这个功能虽然有其固有的基本交易策略,但是也不是动辄就能完美无缺,很多期货交易者在实践中往往会面临一定的风险损失。风险的来源主要源于对平仓时机的选择。何时平仓必须依靠对基差信息的深入分析。所谓基差实际上就是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之间的差额。实践表明,基差的变动可以使套期保值者的头寸状况得到改善或更加糟糕;例如,对于将来要卖出现货的空头套期保值者来说,基差出现扩大就意味着套期保值出现盈利。相反,基差出现缩小,则套期保值状况出现恶化。因此,所有套期保值者不仅要分析基差历史变化,而且也要就要深入了解影响基差的变动各项信息,在最尽可能有利的基差点上完成套期保值。
3、信息开发:期货市场的新功能
在期货交易的方式、价格、流程及利润源中,信息是充斥在各个环节的,信息作为期货交易基础能更好地解释期货交易的过程,期货市场中信息场的存在更能说明各种信息的综合作用对期货交易基础的演变过程。单从前述的两个方面看,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的功能虽然是发达期货市场自身所具有的功能,这种功能从根本上看,离不开期货市场的高度通畅的信息流。应该说就此而言,交易信息对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的影响已经足够大了。但是,问题并不仅仅止于此。事实上,假如期货市场所的市场信息开发过程能和期货交易活动真能实现高度融合,那么在期货市场中必将酝酿出一项新的功能——信息开发功能。
期货市场的信息开发功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选择和整理信息的功能,保存和传递信息的功能,重组和创建信息的功能,改造和开发信息的功能。从客观条件看,期货交易所在期货的信息场中处于枢纽地位,具有整理交易数据的先天性条件。对于期货交易所来说承担着三个方面的信息开发职能。
——设计合理的交易机制和市场规则。这是提高信息效率的基础。
——采集、挖掘、过滤和整合信息。这属于信息开发本身范畴。 ——披露和传递各种信息。期货交易所开发信息必须有完备的信息披露内容和规则,也必须有高效的信息传播途径,以此保障信息功能的高效性。
事实上,如果期货交易所能够主动、自觉地开发期货交易信息,积极借助信息技术和各种传播渠道,那么很明显期货市场的信息开发功能将明显提升,并系统地促进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功能的实现。
总之,高度发达的期货市场将是一个信息资源得到高度开发和利用的市场,期货市场的信息开发功能不仅有助于从质量上提升期货市场功能,同时也拓展了期货市场功能的范围。无论对于发达市场还是新兴市场而言,要想不断将期货市场的功能向更高度予以推动都离不开对期货市场信息开发功能的挖掘。期货交易所的信息开发职能始终是期货市场信息开发功能的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之一。
五、利用信息服务创新增强期货交易所竞争力和定价权
1、全球期货交易所竞争日趋激烈
期货交易所是争夺定价权的前哨。近些年,全球期货交易所的竞争日趋激烈,对各国大宗商品和金融资产定价权的争夺产生了巨大影响。为了争夺对市场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期货交易所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市场控制力,即交易所力图通过品种和规模的扩张增强市场影响力和辐射力;第二,信息控制力和影响力,即利用信息资源的技术标准、服务水平来影响增强市场影响力和经营收入水平。这两方面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相互相应,相互促进。
为了达到这些目标,全球一些主要的交易所掀起了合并浪潮,在合并过程中关于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出现四个趋势。第一,信息供应逐渐被国际大型期货期权交易所控制和垄断。第二,以市场的成熟为基础,对期货交易信息进行一定形式和程度的收费成为潮流。第三,信息服务为交易所经营和扩张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第四,调整交易时间,加快技术整合,提供各洲的不间断交易,扩大信息影响力。从国际经验看,世界很多证券期货交易所的收入来源已经发生变化,信息服务已经成为其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收入途径的变化,不仅增强了交易所实力,而且也反过来为其信息的深度开发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国际期货交易所信息开发与服务收入
国际主要期货交易所的市场数据销售大都是通过数据卖主进行的。数据卖主获得交易所授权后,将市场数据销售给个人或机构用户。部分交易所不仅通过数据卖主销售数据,而且可以通过数据传输专线直接向终端用户供应数据。如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最终用户可以从认可的数据卖家或者直接从交易所通过CME数据传输专线获得数据。一些交易所还允许卖主将数据销售给下一级卖家,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卖主经批准后,可以作为直接的或间接的卖主,从事再次销售市场数据活动。
近些年,期货交易所收入结构的多元化已经成为一个趋势。由于现货和衍生品市场交易的不断活跃,交易者对信息的需求相应出现了大幅度的上涨,由此也带来了期货交易所信息服务收入的增长。总体来看,国际主要期货交易所2001,2005年期间的信息服务收入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例如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报价数据费在2004财年内增长了15%。从信息服务收入占交易所总收入的比重来看,大部分交易所的这一数据在14%~18%之间。总体上看,随着市场信息需求的不断增加,信息服务已从昔日的“副产品”转变为期货交易所的正式商业业务,信息服务收入也随之成为期货交易所的总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呈现出稳定增长态势。
3、我国加快期货交易所信息资源的开发迫在眉睫
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有助于推动我国期货交易所的经营创新,增强其国际竞争力。但是,与国际发展实践相比,我国期货交易所信息资源无论从开发技术而言,还是社会利用、服务方式都存在很大差异。尽管我国国情决定了目前期货市场还不能大规模采用商业营利的形式,但是根据条件,逐步开展各类信息服务,推动期货交易所经营创新俨然已经成为今后探索实践的重要问题。这个问题的重要之处和难点还在于:交易所究竟如何更好地处理社会公共信息和商业信息的关系;如何处理收费信息可能造成的信息资获取能力的人为差异和不公平现象。这也应当成为我国期货交易所经营创新需要注意的问题。
搞好期货交易所信息服务,平衡信息需要者的利益关系,且不影响期货市场初级阶段扩大市场的内在需要,已经成为期货交易所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全球期货市场挑战的重要选择。也正是面对全球交易所竞争激烈的局面,我国期货交易所不仅要争取更多的期货品种上市,同时也应探索在政策和条件允许下,逐步探索信息经营方式的创新,通过大力开发和社会广泛利用期货信息资源来增强交易所的发展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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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行业的高危性使企业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安全文化思想的提出使石油企业在保障安全生产与职工安全方面有了更多的策略和方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石油企业安全论文,供大家参考。
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对于企业安全生产具有显著的影响,企业能将安全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在于企业能否有一个好的、积极的企业安全文化。企业安全文化作用的发挥在于文化感染力的产生,当一个企业有优良的企业安全文化,才能提高员工对于安全生产的认知感,促进员工的安全意识以及安全素养的提升。
1石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意义
企业低安全事故发生率来源于企业员工对于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遵守程度,也就是来源于优良的企业安全文化。石油行业现代化生产普遍使用电气自动化设备,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劳累程度,但是对于工人的综合素质要求更高了。因为工人要熟练掌握这些自动化设备的使用方法,而一般情况下工人都是一个人一个岗位,如果工人的安全意识不够强,那么就会造成各种安全事故。通过加强石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转变石油企业现有的生产管理方式,在各项工作中做到安全生产无小事,真正将安全管理思想融入到企业的发展战略中,不断革新现有的生产规章制度,从而促进石油企业的质量化生产。
2在石油企业安全管理中践行贯彻石油企业安全文化的具体实践
(1)加强安全管理。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办法、预案、方案,做到基础管理无空白并更加切合实际,共修订完成油田作业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单井防喷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油田作业区防恐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处置操作卡;油田作业区危害识别及风险控制、库房管理办法,进出库物资管理规定、油田作业区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设备震动检测制度、油田作业区冬季运行方案等,促进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完善工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本质安全。搜集整理工艺、设备图纸396册,搜集各类技术标准24项,建立信息文件索引;严格特种设备、油田专用设备、压力容器、车辆、压力管道管理与定期检验,确保技术状态完好,设施齐全,标识清晰、正确,满足使用要求和安全规范;及时修订缺失的10个操作规程和全部16个修保规程,确保规程实用性。
(2)强化基层班组长的安全监督作用。
油田生产工作是一项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因此班组长应该加强生产班组的安全工作建设,加强对于一线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安全监督,将各类安全问题扼杀在萌芽阶段。在具体的工作中,班组长应该对于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安全教育与安全监督工作,根据实际的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员工的任务。当出现各类安全问题的时候,班组长应该奋战在第一线,直到各类问题解决之后,班组长才能离开现场。例如当油气泵站出现漏电或者是设备停转的气候,班组长应该在最短时间内感到现场,并且组织现场人员制定出临时的处理措施,等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够一起解决安全问题。油田生产是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运行,这就存在员工的交接班问题,因此无论是“三班两运转”还是“四班三运转”,班组长都应该对于员工交接班时候的工具以及生产信息交接都要有详细的记录,确保每天的各项活动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通过安全交接制度,可以及时发现每个班组正常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并且及时解决,避免安全问题的扩大化。
(3)充分发挥出广大员工的聪明才智。
为了实现对油田安全问题的排查,油田成立了数个安全小团队,员工当团长,领导班子、工程师、班长等作为队员参加团队的活动,并为小团队提供解决问题的资金和物资。员工们开始划分职责、区域查找问题。第一次查出238处隐患、第二次129处,第七次38处。每次查出问题,小团队的员工们倾尽技术、能力和智力去解决。于是,隐患和问题被一个个消灭。600数百米长的放空主管线锈迹厚重,若不解决防腐问题,到紧急需用时就会丧失功能,造成意想不到的天然气泄漏事故。作业区组织7名员工用钢丝刷和砂子一点点打磨、除锈,然后为管线上了保护膜、刷了漆,整条管线犹如穿了新衣。经员工们核查,油田作业区现场安装了400多对商品级单头螺栓,不符合行业标准和安全标准。作业区的库房内没有足够的符合要求的商品级单头螺栓,库房主动联系其他作业区进行调度;没有专业的维修人员就需要员工自己亲临现场去维修,经过365个日夜下来,短板整改了80%。
(4)积极开展安全自主管理创建活动。
在油气开发部和作业区的统一领导下,构建安全自主管理机制,塑造自主管理形象,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为手段,积极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在全车间范围内开展安全自主管理创建活动。全体员工根据“有感领导”、“员工意识”、“员工能力”、“激励措施”、“全员参与”五大方面分析,从自身出发,化被动为主动,共同努力实现安全自主管理。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应变能力。众员工积极参与活动,低标准整改时,员工主动发现与整改问题达867余项;故障问题讨论时,众人集思广益,制定预防措施;以班组为单元成立安全小团队,员工制定安全快乐积分统计表;成员分享事故幸免事件。
3结束语
加强石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强化石油企业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上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下至普通员工都要牢牢遵守石油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只有在这种模式下才能做到及早发现安全问题并及时解决,从而促进石油企业安全生产。
一、建立大安全观,树立大教育观
1.大安全观、大教育观关键在于“大”
企业的员工都要有安全生产意识和整体安全观念。安全生产既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企业的利益,还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多发,原因有多种。当前,集团公司正处于特殊时期,安全环保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越是在这样的时期,各级管理人员越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就近年的石油天然气事故来说,绝大部分都和人为因素有很大关系,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而且一旦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只要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及时、有效,事故造成的损失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减轻。虽然事故的发生原因多种多样,但是,从管理上看,概括起来主要是,安全意识不强,没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生产规章,麻痹大意。要真正筑牢“安全第一”的理念,并把“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到每名员工心里和实际行动中,贯穿于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全过程。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规律性研究,大力倡导“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等先进理念,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完善提升安全管理理念。
2.大安全观、大教育观包括了石油生产的全过程
石油行业具有生产工艺多种多样,过程连续化,产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易腐蚀等特点,加之有些石油企业周围往往是人口密集的居民区,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是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事关生产工作的成败,事关广大员工的根本利益。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则,建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层次清晰、分级负责、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管理和责任追究,深入开展事故全面升级管理,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力度。据有关资料表明,绝大部分的安全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许多事故发生的原因,表面上看是设备因素,但追究该因素的各个管理环节,一般都与人的因素有关。
二、加大对重点领域、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力度,落实“三个严”要求
要认真落实“三个严”的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环保监管力度,继续抓好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好应对各种极端情况的工作,加强国内外重点地区的防恐反恐,坚决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在培训中,要教育学员明确生产安全的关键在重点领域、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提高制度执行力,真正落实“三个严”要求。培训中明确基层站点要牢固树立打赢遭遇战的理念,着力培养“班自为战、队自为战”的战斗力,一旦发生事故,迅速控制。通过培训,使学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大增强。
1.利用新式教学手段,提高培训效果
新时期要求培训手段与时俱进,特别是成人培训,对于新的培训手段的要求更为迫切。一是培训模式要由以理论培训为主变为能力培训为主。现代安全生产要求的人才是创新型的人才,这就促使培训必须转变模式,由以理论传授为主向能力培养转变,要求培训师兼顾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尤其是创新能力的培养。利用新技术,直面新问题。保证学员不仅能够听懂,而且真正的消化吸收,并在生产实践中用学到的知识进行创新。二是培训内容要根据培训的需要进行调整。培训内容为培训目标服务,培训内容为培训学员服务,培训内容为委托单位服务。安全培训的培训内容应及时反映当前安全生产技术发展的水平,及时吸收生产现场的新成果、新经验、新工艺,根据最新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调整培训内容。同时,安全生产培训首先要科学的论证并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其次,组织编写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和指导书。最后,在培训中及时补充新技术,删减陈旧的和不必要的知识,以便学员真正学有所得、学有所用。要常去现场,广下基层,贴近生产,服务实际,内容常新,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敢于开拓,与时俱进。三是培训方法要由学员被动式学习变为学员主动式学习。安全培训要教会学员主动学习,教会学员学什么、怎样学。学员是培训的主体,不是培训的客体,培训师和学员要互相学习,培训师在培训中,要为学员交流提供平台,培训是大家经验的分享。培训师要充分调动每位学员的积极性、主动性,点燃智慧火种、汇聚智慧能量、引发智慧风暴。
2.应用仿真模拟技术,增强培训效果
安全生产培训就是使学员经过培训,在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上有较大的收获,不断提高学员理论素养,锻炼操作能力,掌握安全生产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对于安全培训而言,为切实解决实训设备投入成本高、安全风险大、实训设备昂贵等实际困难,可把仿真技术引入实训中。把仿真技术引入安全实训中,借助于高科技手段,引入仿真模拟技术,进行安全实训改革,改变学员学习环境,模拟生产实际情境,可以使学员身临其境,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使学员学习效率大大提高,学习效果大大增强。通过对生产和操作过程的仿真模拟教学,可以满足学员动手操作的要求,提高学员的实际操作和独立工作能力,达到实际动手操作生产装置的目的,迅速的将学到的理论知识转变为学员的应用技能。通过考核系统自动打分,学员还能够知道自己训练中的不足,从而指导学员的学习与训练,减少学员学习的盲目性,增强学员学习的针对性,提高实训的实效性。
三、利用培训中心内外的实训场地,强化学员安全生产技能
安全培训最终要把安全落实到生产中,培训的成果和培训的精髓要由接受培训的学员全力地贯彻,认真地落实,并潜移默化为日常的行为习惯,成为牢不可破的指导方针。因此,安全培训必须注重学员的实际操作、实践锻炼,培养学员在生产实践中的安全操作能力,提高安全技能。然而,安全培训绝不能完全抛开真实的实习过程。实习过程是安全培训的必备环节,不可或缺。
1.利用培训中心现有的实训设备,切实提高学员动手能力
实践环节的关键性和重要性不言而喻,必须着力培养学员的动手能力,这就要求在安全培训上要敢于投资,舍得增添必要的实训设备。如,华北油田公司培训中心配备了采油钻井等设备,基本实现安全培训全面覆盖,满足了多项操作训练的实际需要。加强实训管理。实训指导教师和理论教师同步教学,协调一致,保质按量,按照培训计划周密组织,围绕培训单位的培训目标进行实训教学。鉴于实训课程对人才培养的重要性,要求实训指导教师认真填写有关实训纪录表。根据培训方案,配合有关专业进行技能竞赛、兴趣活动辅导工作,以便更好的激发学员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实习训练,使学员能够了解有关部门的各种设备、仪器及仪表,熟悉各个工序的操作要领并能进行操作。
2.强化生产现场安全演练,提高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生产现场安全演练很有意义。为了实现安全生产必须把生产现场安全演练列为首位,将安全演练变成一项基本制度,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培养高素质的石油工程技术人才,要有重点,要有所侧重。为了全力提高受训学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应积极进行安全演习等实战演练,指导各个单位根据作业内容不同进行不同工况下的安全演习,并做好安全演习讲评和记录工作。及时纠正演习中出现的问题,注意培养演习班组的整体协调能力及各岗位的协同能力,以提高学员的技术素养,增强安全事故防范的综合水平。在培训中,要教育学员生产安全的关键在基层,要害在岗位,根本在责任心。
四、结语
在安全培训中,要切实增强培训的实效性,通过培训,使学员确实提高了认识,更新了观念,增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了安全意识。同时,知识技能得到更新、充实,提高了适应工作、岗位的能力,操作技能得到提高,应急能力增强,应对紧急、危险或复杂情况的能力增强。这对于建立石油企业安全长效机制,最大限度的杜绝安全事故,实现生产本质安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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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经济学是一门研究石油勘探、生产、投资、消费、运输、交易等一系列问题的新兴学科,涉及对石油活动过程中不同利益集团、国家以及国际组织之间博弈之关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石油经济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目前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呈现出经济增长速度较快、物价增长较低、经济效益较好的局面,投资、出口活跃,拉动了经济的高速增长,工业企业销售利润增加,经济效益提高。物价水平略有上涨,基本保持稳定。但经济运行中仍存在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不容忽视,工业生产耗能多、污染重,投资增长速度较快、产能过剩,贸易顺差超常增长等等,都是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因素。面对宏观经济高位运行及不稳定因素的存在,我们仍应继续实行稳健的财政货币政策,加强宏观调控,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关键词:供过于求、宏观经济、总量平衡、政策
贫富差距的适度存在是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然现象
[1]。在西方发达国家,最富裕的20%人口的财富一般是最贫困的20%人口的6~7倍,而在美国这个比例甚至达10倍。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一直保持着较高的经济发展速度,市场经济逐步完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贫富差距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影响下呈逐步拉大趋势,其分化程度已远远超过发达国家水平。如果将收入界定为由工资、工资外收入、实物补贴、福利、资本收入与赠予等构成的话,那么富裕阶层与贫困阶层的收入差距将更大[2]。学者们认为,当前正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也是现代化发展关键时期,同时也是社会问题多发、社会最不稳定时期[3]。如果制度得当,则能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顺利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反之,则会出现现代化过程中的“拉美化”现象:经济社会发展脱节,社会各阶层差距扩大,社会矛盾加剧,社会经济发展徘徊不前,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在该时期,妥善解决好贫富两极分化的制度问题,对于党提出的和谐社会建设,意义十分重大。
1 我国贫富差距现状的分析。
1.1 相关数据分析。
对贫富差距现状的界定分析,主要是从当前学者们比较认同的基尼系数分析与统计局的数据对比分析中反映出来。
1.1.1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看,我国总体居民基尼系数在1994年达到峰值0. 389,而后有一定水平下降(1996年0.375,1997年0. 379, 1998年0. 386),到2006年又回升到0.397。而社会学家的调查数据显示差距更大: 1980年,中国大陆的基尼系数约0.3,到1988年城乡合计的基尼系数也只有0.382,但到了1994年的0. 434以后逐年攀升, 2005年为0.456,2006年0.457,2007年0.458,每年增0.1百分点[4]。
1.1.2 城镇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扩大。统计数据显示, 2006年,城镇居民中20%最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5 410. 8元)是20%最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 567. 1元)的5.6倍;农村居民中20%最高收入组(人均纯收入8 474. 8元)是20%最低收入组(人均纯收入1 182.5元)的7.2倍。
(二)商品供过于求的状况日益严重
据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对我国600种主要商品的供求情况分析预测,今年上半年我国供过于求的商品达到86.3%,比去年下半年扩大了5个多百分点;供需平衡的商品只有13.7%,没有供不应求的商品。
这种供给总量相对过剩的问题表面上表现为全国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走低的趋势,但实质是受到我国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区域结构和产品结构等由现在的工业化初中期向中后期转变过程中的结构性矛盾的影响。具体表现在:生产结构与消费结构的矛盾;知识结构与就业需求的矛盾;要素、资源状况与产业结构和布局的矛盾;重复建设、区域封锁与市场规则的矛盾等等。由于这种供给过剩的一系列矛盾的存在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逐步加大,将使未来几年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速度相对于前几年放慢,失业人数继续增加。因此,供给过剩的压力在未来两三年内仍会存在。
(三)投资需求总体不旺
(1)国有单位投资增长放慢。受去年增加国有投资政策的影响, 今年前两个月国有单位投资保持了较快增长,但从3月份开始出现了大幅度的下滑。 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集体和个体投资)增长15.1%,比一季度下降7.6%,增幅低于 1998 年的速度,并趋向于1997年和1996年的增长水平。占国有单位投资主要部分的基本建设,投资回落的幅度更大,上半年增长19.8%,增幅比一季度下降8.3%。
(2)社会投资需求不旺的情况更加突出。1997年以来, 集体和个体投资增长开始出现大幅度下降,低于国有单位和全社会投资增长速度,1997年分别增长5.5 %和6.8%,比1996年分别降低5.8个和18.6个百分点。1998年个体投资增长6.1 %,集体投资出现3.5%的负增长,今年以来,社会投资包括个体和集体投资, 仍然没有出现明显回升的迹象。
(3)存货投资增长继续下降。受市场销售平淡影响,社会存货投资1997 年就开始出现较大幅度的负增长,1998年存货投资减少更加显著,存货增加占资本形成总额的比重降到历史的最低点,只有4.7%,比“八五”时期平均水平低10 多个百分点。从工业企业来看,产成品资金占用1998年年末增长5.5%,比上年降低6.2%,今年5月末增长4.6%,比上年同期回落7.8%。
我国经济增长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的主要因素是投资拉动,并且主要依赖于政府增发国债和由国债投资而带动的贷款所拉动,社会投资增长相对缓慢。200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为12.1%,增速高于上年同期1.8个百分点。今年1季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为19.6%,增速高于上年同期7.2个百分点。其中,2001年国有及其他经济类型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8%,增幅高于上年同期3.1个百分点。今年1季度,国有及其他经济类型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5.1%。这些状况一方面说明政府主导型的投资增长格局仍未根本改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经济增长对政府政策性投资的依赖过大,社会投资明显不足。据统计,2001年城乡集体、个体、农户等其他投资同比仅增长了8.3%,比国有及其他投资低4.5个百分点,城乡集体、个体、农户投资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了1.7个百分点,如果经济增长过渡依赖政府政策性投资而脱离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一旦将来国债投资下降,民间投资若未能及时启动,我国经济增长将后劲不足,难以形成高质量持续增长的态势。今年,尽管一些有利于民间投资的“利好”消息已经在酝酿和实施中,但真正落到实处还需一个过程,社会投资不足的矛盾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
四、改善总量平衡状况的现实选择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从目前来看,增加居民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对于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为此,宏观政策上要采取措施,调整收入分配,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促进消费需求,带动经济增长——
(一)调整分配,改变流向
(1)调节过高收入和不合理收入。通过税收调节, 减少高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及其占社会总收入的比重,相对减少储蓄资金来源。开征利息税、遗产税、赠予税等新税种,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和累进税率。
(2)适当增加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培育一个相对规模的中等收入群体, 稳定消费增长,增加公务员工资。
(3)大幅度增加低收入阶层的收入。适当提高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适时取消对所有居民的价格补贴,转向对低收入人口和家庭特别困难人口的补贴;适当提高城市失业人口生活救济补助标准;适当提高城镇最低生活费标准。
(4)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继续实施扶贫攻坚计划,加大扶贫工作力度, 增加以工代赈规模,同时,要特别重视生活困难户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上述措施,不少已在实施之中了。
(二)稳定预期,消除顾虑
(1)全面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对低收入人口社会救济法律法规制度,增强消费者信心。
(2)适当增加离退休职工的生活津贴,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3)稳妥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稳定居民未来预期。
(4)发行社会保障特别国债,增加财政转移性支出的比重, 加大国家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力度。
(三)改革金融,融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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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矿业城市的转型是目前国内外研究的热点问题,其兴起和发展,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是由于矿产资源的不可再生性,任何城市的矿产资源都要经历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所组成的生命周期,因此矿业城市必然面临着因资源枯竭而带来的产业转型。本文对我国矿业城市在转型中面临的社会、经济、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运用理论和实证分析方法,具体从产业结构、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等几个角度系统分析了矿业城市的产业转型问题。通过对矿业城市面临的问题的研究,结合国外矿业城市转型的经验,提出我国矿业城市的转型的最佳途径,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矿业城市; 产业结构;产业转型;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
引 言
我国现有各类矿业城市178座,它们的兴起与发展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矿业城市面临着要素结构单一、产业结构畸形、产业价值链短且附加价值低、创新能力弱化等突出矛盾、城市产业体系封闭,这引发了矿业城市功能下降,经济社会发展缓慢 ,居民收入水平下降等突出问题。因此,矿业城市转型问题也是国家和政府研究的重点课题。我国理论界对矿业城市研究发展于80年代以后,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矿业城市概念分类、基本现状、特征和存在问题、问题的成因和可持续发展对策。这些研究为实现我国矿业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为进一步研究我国矿业城市转型的问题奠定了基础。为了更好的研究矿业转型的问题,本文对我国矿业城市转型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且在考虑我国特有国情的基础上结合国外成功转型的经验,解决我国矿业城市转型中的矛盾,实现矿业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一、矿业城市的含义及我国矿业城市的发展历史
(一)矿业城市的含义
矿业城市是随着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而逐渐发展起来的,矿业在城市产业结构中占据主导或支柱产业的地位。这类城市是以当地或所辖的矿产资源开发,向社会提供矿产产品以及延伸加工产品,在一定时间内逐渐使人口聚集到一定程度而形成的特定行政区域。矿业城市的兴起和发展,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一是提供了大量的矿物能源和原材料,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发挥了带动用和辐射功能,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许多就业机会,改变了区域经济发展格局。
(二)我国矿业城市的发展历程
1.我国矿业城市的形成和发展及其特征
我国矿业城市的形成和发展历史较短,基本上是在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全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对矿产资源需求的大幅度上升,在对当地的优势矿产资源大规模开发利用后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如攀枝花、马鞍山、大庆、白云鄂博等。
从矿业城市的基定义和形成发展历程可以看出,矿业城市具有以下特征:
(1) 经济结构的国有性质突出
新中国建立后,中央各级政府将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集中投向事关国计民生的工业项目,矿产资源采选及原材料工业作为基础产业的重点。而我国大部分矿业城市形成是在这一时期,依靠大规模的国家投资和计划配置资源模式建立起来的,如金昌、攀枝花等。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基本上是国有性质的投资,这使得我国的矿业城市经济带有明显的国有性质和计划经济的特征。
(2)对矿产资源的高度依赖性
在矿业城市中,矿业产业是经济的支柱产业,因此城市经济发展对资源有高度的依赖性。但是随着矿产的勘探、开采、扩大生产到生产鼎盛时期,又随着市场需求的起落或矿产资源的枯竭而使矿业城市的经济出现衰退。
(3)城市空间结构的分散性
矿业城市的布局一般都存在“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实际建成区比重低,还有的矿业城市中间还夹杂菜地、良田等非城市景观,集中度低。即使是相对集中的地域也由于条块分割等原因的存在,导致各单位各自为政的状态,是相对集中区域也形成松散的结构。这不仅增加了配套服务设施,而且浪费了土地,增加了经营费用,无论从现实还是从长远看,都是弊大于利。
(4)城市化水平低
矿业城市因矿而生,从业人员除了属于城市人口的矿业技术工人、转业军人以外,半城市化的“亦工亦农”人口比较大,其中包括大量的农民工。所以“高农村人口”的构成又暴露了低层次的城市化水平。
(5)企业功能同城市功能的高度混同性
矿业城市中主导企业办社会的情况很普遍,大中型企业既要进行生产建设投资,又要进行生活服务建设投资,并且承担一部分社会职能。这样就派生出两个城市功能主体:一是以市政所在地为主体经济社会运行的城市功能圈;二是以大中型企业为主体经济社会运行的城市功能圈。企业办社会这样的现象虽然是不合理,并且也给企业加重了负担,同时也分散了企业生产效益提高和产品的创新,但是在现阶段并不能马上废除,这已成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制度改革的障碍。
2.矿业城市的类型及发展阶段
矿业城市主要依据三种途径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按工业经济类型,可以分为:石油城市(大庆、盘锦、东营等);煤炭城市(平顶山、大同、唐山等);有色金属城市(白银、个旧、金昌、铜陵);化学化工城市(格尔木、自贡等);钢铁城市(鞍山、邯郸、包头等);陶瓷建材城市(宜兴、景德镇等);综合型城市(邯郸、唐山、淄博等)。
(2)按资源种类,可以划分为:金属矿产资源城市;非金属矿产资源城市;森工城市;能源矿产资源城市;混合型资源型城市。
(3)按矿业与城市形成先后次序,可以划分为:无依托型,指在原先没有城市的地方,因矿业开发活动而形成的矿业城市;有依托型,指原先已有城市后因附近地区发现和开发矿产,因而使早先的普通城市具有矿业城市的功能。
二、我国矿业城市在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一)我国矿业城市在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国矿业城市的发展是健康的,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随着矿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的各项功能逐步加强以及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速,许多矿业城市为了追求经济的一时繁荣,对矿产资源进行超强度的开发,矿业城市所依托的资源日趋减少甚至枯竭,城市经济日渐衰退,城市社会问题越来越突出,与构建和谐城市的要求背道而驰。矿业城市在发展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集中度低,竞争能力不强
矿业在城市产业结构中占据主导或者支柱产业地位。部分矿业城市发展了矿业的延伸产业,即矿产品加工产业,最终形成了一条以采矿业为主导、关联度极高的产业链。矿业城市一般都是大重工业,小轻工业;大国有企业,小民营企业;大工业,小农业的格局。这种一业独大的产业结构给矿业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致命的弊端,以至于出现矿衰城竭的局面。这也是矿业城市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主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大多数矿业城市的都有了不同程度上的发展,但是绝大部分矿业城市的矿业结构仍然比较单一。由于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矿业已成为支持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如阜新市煤炭工业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3,矿区人口占全市人口的59.7%,大同市煤炭采选业和原料工业曾占全是工业总产值的80%,河南义马市曾占90%。由各矿业城市的从业人员就可以看出城市产业结构的不合理,近年来虽有些许调整,但是变化不大。
2. 后备资源不足
矿业城市的存在和发展主要依托于赋存的矿产资源,它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是拥有矿产资源总量的多少。同时,由于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因此不断开采只会使得资源枯竭。目前,12%左右的矿业城市的可供开发的后备矿产资源已经不多,或者即将开采完,全国有440多座矿山(有色金属矿山56个,黑金属矿山46个,非金属矿山81个,煤矿257个)即将倒闭或者面临闭坑的威胁。即便资源潜力较大、矿业开发处于成长时期或者鼎盛时期的矿业城市也存在着资源本地情况模糊、需要加强勘察增加资源储备的问题。因此,后备资源问题是矿业城市今后发展的关键。
3. 环境污染和环境灾害问题突出
矿业发展是一把“双刃剑”。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了城市自身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但是与此同时也造成了一系列的环境灾害问题,给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危害。首先,由于矿业城市的工业结构为超重型、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污的重工业,其百元产值的耗能量、耗水量、排污量远远大于其他类型的工业,因此,矿业城市排放的“三废”以及噪声成为城市环境的最大威胁。其次,占用和破坏土地。其中包括矿山生产活动所占用的土地、为矿山服务的交通措施、矿山生产过程中堆放的大量固体废弃物所用的土地以及因矿山开采活动而产生的地面裂缝、变形及地面塌陷等。据统计,每开采万吨原煤将塌陷土地0.2hm²,塌陷区面积约为煤层开采面积的1.2倍,最大下沉值为煤层采出厚度的70%--80%。截至2002年,我国采煤塌陷面积已达35万hm²。再次,地质灾害发生频繁,我国许多矿山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经常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的恶化使得经济持续发展和居民生活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并且使矿业城市在招商引资方面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这就更加加剧了矿业城市发展的滞后性。
4. 国有经济比例大,吸引外资能力弱
矿业城市工业企业产权结构单一,大型国有企业在城市经济结构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严重影响了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城市中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国有企业的长期垄断压制了民营资本的形成;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的单一性严重制约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发育,也阻碍了企业竞争力提升和地区经济活力。再者,由于矿业城市多分布于内陆,交通不便,工业基础薄弱,城市基础设施简陋,投资环境差,利用外资水平远低于全国城市的平均水平。2005年,全国平均每万人拥有合同数0.37个,人均利用外资158.69美元;而矿业城市中每万人拥有合同数0.14个,人均利用外资60.26美元[4]。由此可见,矿业城市的吸引外资能力是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这些都不利于矿业城市的经济发展。
5. 建设资金不足,城市基础设施薄弱
由于矿业城市的经济效益较低,财政收支低于全国城市人均财政收支水平,所以缺乏资金建设地方性一般工业,也无法为国家大型建设项目进行资金匹配,从而丧失了发展的机会,基础设施严重滞后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且因为矿城市远离交通干线和工商业发达地区,与区域经济相融,因而整个城市经济体系处于一个封闭的状态。城市社会服务功能紧紧依附于主导资源产业,以至于无法得到较大的发展,使得城市功能单一,自我发展能力弱。
6. 工资低,就业岗位严重不足,就业压力大,社会矛盾突出。
和谐的矿业城市应该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并进的社会。由于矿业城市不合理的发展方式致使社会发展严重落后于经济发展,矿业城市的职工工资除石油城市之外普遍较低,生活水平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下。据统计,2005年全国城市平均劳动工资为18360.13元,而矿业城市一般的职工工资水平在13000—25000之间,并且绝大部分矿业城市职工工资低于平均水平,只有少部分城市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如大庆市的工资是24524.38元,克拉玛依市的工资是22090.50元,而这两个城市都是著名的石油城市。由此可见,就我国而言,矿业城市的职工工资水平是不高的。而且,城市财政不足也导致社会福利发放不稳定,下岗职工以及城市居民的福利待遇低下。
除了生活水平不高之外,由于矿产城市产业结构单一,男女职工比例相差巨大,女性就业难而男性择偶难的社会问题相当突出,这给全社会的再就业工程也带来了特殊的困难。且由于矿业城市近些年来对矿产资源大规模开采,致使资源枯竭,加之矿难频发,许多矿山已经倒闭,大量矿工失业,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
2009年年初,煤炭业整合风暴伊始。以山西省为例,山西是煤炭资源大省,煤炭产量占全国1/4。在此次产业整合中,整合目标直指小煤矿,年产量30万吨以下的煤矿全部淘汰关闭。虽说此次调整旨在推进煤矿产业升级,但是在升级的同时也造成了部分工人失业,因此,矿业城市的就业状况严重。
(二)矿业城市所面临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有些是先天的,有些则是其他因素导致的。
1. 体制问题
首先,我国的矿业城市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产业链被人为的割断,
比如搞勘测的不能搞开发,搞开发的不可以搞后续加工,以至于许多矿业城市成为初级产品的输出地,严重影响了产业链的延伸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导致矿业产业结构单一。
其次,我国矿业企业与所在城市的关系长期以来未完全理顺。矿业企业特别是国有矿业企业执行的多是国家统一安排生产计划,而与所在城市不相干。除少数方面的交集如小部分征地及规划审批、计生、环保等之外,基本处于分离状态,导致双方重复建设,职能错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许多地方城矿关系紧张,这对企业和城市的发展都是非常不利的。并且,国有矿产企业的利税一般直接上缴中央,对矿业城市的贡献不大,这也是我国许多矿业城市有着“虽资源丰富,然资金殊为短缺”的尴尬。加之地方财政力量有限,市政建设投入不足,导致城市功能发育不全,投资环境差,新的产业难以形成,城市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2. 资源问题
首先,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用一点就会少一点,因此矿业经济会随着矿产资源的衰竭而衰退,与此同时,矿业企业和矿业城市也会随着矿产资源开采的轨迹从繁荣到衰退。其次,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是富矿少,贫矿多;大矿少、小矿多;伴生矿多,并且分布不集中,加上政策和利益驱动等多种原因,从而导致矿业企业进行粗放型经营,不能形成高效率的集约经营格局。最后,我国的矿区一般处于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工商业经济落后,因此,矿业城市的发展不得不受地域的限制。
3. 国家宏观政策问题
由于我国对矿业企业的衡量标准局限于产量和安全方面,这使得矿业企业只顾着生产量的多少,而不考虑企业以及所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这种目光短浅的做法使得矿业企业以及矿业城市的发展面临了严峻的问题。其次,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赶超战略”,曾一度奉行“先生产,后生活”的政策,导致生活设施、市政建设落后,矿业城市的畸形发展加剧。
4. 矿业经济问题
矿业企业片面追求暂时的经济效益,粗放经营,采富弃贫,严重浪费资源,人为的加重了资源耗竭的速度,并且导致了地表植被破坏、地面塌陷、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使得整个城市的投资环境恶化,因此,矿业城市的发展受到了生态环境条件的限制。
(三)矿业城市转型的必然性
矿业城市的问题已经显现,必须进行改革才能彻底的解决这些问题。矿业城市所面临的问题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但是最重要的还是经济方面的问题,经济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只有解决好经济问题才能推动社会文化问题的解决,从而促进整个城市的发展。
综上所述,矿业城市的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由于整个矿业产业结构发展畸形所导致的。所以矿业城市改革的核心是经济结构的调整,而经济结构的调整核心是产业的转型。
三、 矿业城市转型的途径及发展趋势
(一) 国外矿业城市转型实例研究以及对我国矿业城市转型的启示
矿业城市转型的问题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存在,累积了丰富的经验。成功转型
的如德国鲁尔区、日本北九州以、法国洛林及英国伯明翰等,失败如前苏联的巴库,以下举几个典型的成功案例。
鲁尔地区19世纪初期随着大规模的煤矿开采和钢铁生产而逐渐发展成为世界著名的重工业,素有“德国工业引擎”的美称。但是20世纪50年代起,由于世界能源需求结构的改变和科技革命的冲击,这使得鲁尔地区的煤炭工业和钢铁工业爆发了持久的危机。为了解决这一危机,德国政府及时成立了规划组织机构----鲁尔煤炭管区开发协会,全权负责区内的发展规划,制定了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改造振兴总体战略规划----《鲁尔区域整治规划》,有计划的开展了转型工作。该规划的核心思想是发展新兴工业,改善矿区经济结构。其转型策略是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改组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治理环境污染,制定和执行区域规划及市场规划,完善基础设施,通过提亲退休等办法裁员,政府提供资助工人转业培训。
日本北九州为振兴煤矿经济,政府对该地区煤矿实行全面推出的关闭政策,用十年时间将该区域转变成高新技术产业区。在推进产业转型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政府对开发区内安置煤矿工人及其子女读书就业的企业给予补助;二是政府出台相关法律保证企业这一行为的有效性;三是加强人才培训,为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帮助;最后是将原煤炭生产地改造成旅游景点和科教场所,使之产生额外的价值。
伯明翰是一个很典型的煤炭城市,直至上个世纪70年代,该地区就业人口仍有近半数是捧着制造业的饭碗,到2003年这一比例就下降到20%。20世纪70—80年代,伯明翰经历着向非工业城市转型的过程。布林商业街的建成是伯明翰有一个工业化城市转变为以服务业为龙头的非工业化城市的一个重要标志。其城市改造方案是,不仅考虑经济转型,同时把市政建设和文化建设作为重要的转型内容。该地从实际情况出发,把转型重点放在金融、咨询、零售及其会展方面。利用交通优势,在1991年斥巨资建成国际会议中心,吸引了各地私营地产商,同时促进了各种会展场所和旅馆的出现。同时利用“运河游”这一旅游项目将伯明翰运河水道发展成旅游地,运河周围的工厂大都改建成了旅馆和酒吧,形成了一个重要的旅游经济圈。
这些矿业城市的转型由于所处的国家国情和历史阶段不同,因此采取的方法也不尽相同,但还是存有一些共同点:一是都是通过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和扶持产业结构转型;二是城市转型都是通过实现产业结构转型来完成的;三是企业同政府配合促进产业转型;四是根据城市特征发展具有本城市特色的文化经济;五是在转型中注重创新,善于发现和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六是对矿区环境进行治理,改善生态环境;七是在转型中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利用,为失业人员提供培训的同时也为其他产业提供了劳动人员。
因此,通过对这些案例的研究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一是转型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不管是财政、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接替产业的发展方面都需要政府的保障和支持;二是产业结构要多元化才能促进矿业城市的经济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三是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和规划,并且企业和政府要进行合理分工和配合,共同促进城市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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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是学生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和质量总检查,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毕业论文模板用计算机制作格式,仅供大家参考。
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格式(理工类)
一.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及其部分图纸必须用计算机按规定格式单面打印。
二.文本结构
01.封页(由校统一制作)
02.设计(论文)扉页
03.毕业设计(论文)中文摘要
04.毕业设计(论文)英文摘要
05.毕业设计(论文)目录
06.毕业论文或工程设计说明书正文
07.参考文献
三 具体要求
一律采取A4纸张,页边距一律采取默认形式(上下2.54cm,左右3.17cm,页眉1.5cm,页脚1.75cm),行间距取多倍行距(设置值为1.25);字符间距为默认值(缩放100%,间距:标准)。页眉从正文开始,一律设为“天津科技大学XXXX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采用宋体五号字居中书写。页码从正文开始按阿拉伯数字(宋体小五号)连续编排,居中书写。注意中英文标点符号的区别,不能混用。
1.扉页格式
中文题目要求:宋体;二号;加粗;居中。英文题目要求:Times New Roman ;大写;小四;加粗;居中。其它文本要求:宋体;小三。(译文及实习报告的扉页格式不做统一要求)。评见示例。
2.摘要
中文摘要一般在400字以内,简要介绍研究的课题内容、主要结论及创新之处,语言力求精炼。采用小四号宋体字;西文摘要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型,中英文摘要的内容要一致,均要有3-8个的关键词,各关键词之间要有1个空格及分号。中英文摘要分页编排。
摘 要
(“摘要”之间空两格,采用三号字、黑体、居中,与内容空一行)
(内容采用小四号宋体)
关键词:(小四号、黑体、顶格)
(内容采用小四号、宋体、接排、各关键词之间有1个空格及分号)
ABSTRACT
(采用三号字、Times New Roman字体、加黑、居中、与内容空一行)
(内容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
Key words:(小四号、Times New Roman、黑体、顶格)
(内容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接排、各关键词之间有1个空格及分号)
3.目录
按论文章节次序,编好页码。
目录采用四号字,其中每章题目用黑体字,每节题目用宋体字,并注明各章节起始页码,题目和页码间用“„„”相连。
目 录
(小三号字、黑体、居中之间空四格, 与内容空一行)。
第一章 * * * *„„„„„„„„„„„(1) (四号,黑体)
第一节 * * * *„„„„„„„„„„..(*) (四号,宋体)
第二章 * * * *„„„„„„„„„„„(*)(四号,黑体)
4.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
(1)正文
撰写毕业论文及工程设计说明书要做到论理正确,逻辑性强,文理通顺,层次分明,表达确切。
正文文字内各章节题目采用小三号黑体,内容采用小四号字。章节题目间,每节题目与正文间空一个标准行,层次采用如下格式:
第一章quduwenxx(小三号黑体居中)
(空一行)
第一节 quduwenx(小四号宋体居中)
(空一行)
(空两字)一、xxxx (不接排)(小四号宋体)
(一)xxxx (不接排)(小四号宋体)
1.xxxx.quduwenxxxxx (接排)(小四号宋体)
(1)xxxx.xxxx quduwenxx (接排)(小四号宋体)
(2)图、表、公式
正文中图要精选、简明,切忌与表及文字表述重复;图中术语、符号、单位等应同文字表述一致;图序及图名居中置于图的下方,用五号字宋体。
正文中表中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的符号;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表序、表名和表内内容一律采用五号宋体字。
正文中公式编号用括号括起写在右边行末,其间不加虚线。公式用五号字宋体。
图、表、公式等与正文之间要有一行的间距;文中的图、表、附注、公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章(或连续)编号。如:图2-5,表3-2,公式(5-1)等。若图或表中有附注,采用英文小写字母顺序编号。
注:考虑到我校各专业的具体情况,对此不做统一要求,但有关图表,公式应与文字内容保持协调一致,使整篇设计(论文)说明书清楚、美观。
(3)量和单位
要严格执行GB3100—3102:93有关量和单位的规定(具体要求请参阅《常用量和单位》,计量出版社,1996);单位名称的书写,可以采用国际通用符号,也可以用中文名称,但全文应统一,不要两种混用。
5.参考文献
另起一页。根据所属学科的一级刊物的规定格式列出,教科书不能作为参考文献列出。引用文献标示应置于所引内容最末句的右上角,用小五号字体。所引文献编号用阿拉伯数字置于方括号“[ ]”中,如“二次铣削[1]”。当提及的参考文献为文中直接说明时,其序号应该与正文排齐,如“由文献[8,10~14]可知”。
打印要求:采用五号宋体字。参考文献要另起一页,一律放在正文后,不得放在各章之后。 根据《中国高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的要求书写参考文献,并按顺序编码制,作者只写到第三位,余者写“等”,英文作者超过3人写“et al”(斜体)。序号用中扩号,与文字之间空两格。如果需要两行的,第二行文字要位于序号的后边,与第一行文字对齐。中文的用五号宋体,外文的用五号Times New Roman字体。
几种主要参考文献著录表的格式为:
连续出版物:作者,文题,刊名,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专(译)著:作者,书名(译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论 文 集:作者,文题,编者,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学位论文:作者,文题,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授予单位,授予年
专 利:申请者,专利名,国名,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授权日期
技术标准:发布单位,技术标准代号,技术标准名称,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日期
6.设计图纸
毕业设计图纸要求图纸上的各项内容符合制图标准。
摘 要
(“摘要”之间空两格,采用三号字、黑体、居中,与内容空一行)
(内容采用小四号宋体)
关键词:(小四号、黑体、顶格)
(内容采用小四号、宋体、接排、各关键词之间有1个空格及分号)
ABSTRACT
(采用三号字、Times New Roman字体、加黑、居中、与内容空一行)
(内容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
Key words:(小四号、Times New Roman、黑体、顶格)
(内容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接排、各关键词之间有1个空格及分号)
目 录
(小三号字、黑体、居中之间空四格, 与内容空一行)。
第一章 * * * *„„„„„„„„„„„„„„„„„(1) (四号,黑体,顶格)
第一节 * * * *„„„„„„„„„ „„„„„„„(*) (四号,宋体,顶格)
第二章 * * * *„„„„„„„„„„„„„„„„„(*)(四号,黑体,顶格)
天津科技大学XXXX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第一章quduwenxx(小三号黑体居中)
(空一行)
第一节 quduwenx(小四号宋体居中)
(空一行)
一、xxxx (不接排)(小四号宋体)
(一)xxxx (不接排)(小四号宋体)
1.xxxx.quduwenxxxxx (接排)(小四号宋体)
(1)xxxx.xxxx quduwenxx (接排)(小四号宋体)
参考文献(四号、黑体、顶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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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一直是一个值得关注和研讨的问题,特别是激励机制的构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激励机制是人力资源管理当中的重要策略,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当中,做好对激励机制的有效应用,对于提升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效果,激发人力资源综合效能具有重要意义。笔者结合实践工作经验,在文章当中先分析了激励机制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当中的重要性,之后对如何提升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的效果进行探讨。
高校是我国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做好对高校人力资源能力的调动与激发,能够对提升高校人才培养效果提供帮助。结合高校人力资源结构及其功能性状态角度分析,以激励为基础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开展能够实现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效果的最大化体现,这对提升高校人力资源应用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一)能够落实高校职能目标
在高校人力资源结构当中,虽然不同的人力资源有着不同的工作任务,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工作目标,即“提升人才培养效果”。激励机制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有效性应用,能够实现对教职员工工作行为的刺激,使教职员工能够长时间保持着较高的工作状态,为其工作行为在智力、体力、精力方面提供支持,实现对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的调动,帮助他们出色的完成工作目标,为高校培养人才效果的提升做出贡献。
(二)能够激发教职员工内在需求
在高校当中,人力资源管理的主体为教职员工,通过激励机制的有效应用,能够将学校发展目标与教职员工的需求结合起来,针对不同教职员工的职务行为制定不同的激励目标,结合不同教职员工素质制定不同层次培养计划,根据不同教职员工年龄制定不同激励标准,使全体教职员工都能在自己本教职员工作岗位上看到职业发展希望,实现职业认同感,在帮助教职员工完成自我价值体现的同时,为学校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支持。
想要提升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激励机制效果,高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就必须要做好多个方面的工作把握,在确保各方面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展开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为激励效果有效性的提升提供主观支持。
(一)建立科学完善的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作为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一种措施,其必须要确保所建设激励机制的科学、完善、规范、客观、公平,才能够实现对全校教职员工的有效激励,为高校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基础保障。为此,人力资源管理目标要在以学校核心价值为基础的前提下,实现对教职员工工资与绩效挂钩,并使工作向优秀人才与高层次人才的重点岗位倾斜,以人力资源的实际价值作为衡量工资的重要标准,达到发挥工资激励功能的作用。在实际激励过程中,高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对竞争机制的审核与监督,从源头上保障教职员工的正当权益,为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
从我国高校目前的人力资源结构状态来看,以薪酬制度为基础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是最为有效的激励方法。在实际功过当中,高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一方面可以通过对岗位津贴制度的改革,来实现对不同岗位教职员工价值的体现,确保人力资源价值能够得以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应坚持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制度,提高职业绩效薪酬所占比重,以绩效考核为衡量教职员工价值的重要途径,并通过薪酬待遇将其体现出来,发挥出薪金工资对教职员工的激励作用。
(三)保证激励方法的丰富多样
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激励过程中,为了保证激励效果,确保教职员工的价值能够得以充分发挥,高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须要保证激励方法的丰富多样性。
1.目标激励法。目标激励法是通过为教职员工设置发展目标,来对他们的工作行为进行指导与约束,帮助他们更好的实现职业价值目标。在目标激励法当中,人力资源部门要将教职员工的发展目标与奖惩制度有效结合起来,通过奖惩制度的主观约束,来帮助教师实现自我控制,努力实现个人行为与学校目标的一致发展。
2.工作激励法。工作激励法是基于教职员工职能特点而建立起的激励制度。其通过帮助教职员工认识岗位职责与意义,来提升教职员工的工作成就感,并通过对教职员工职业发展的科学规划,帮助教职员工实现更好的职业发展。在这一环节当中,高校人力资源部门要做到针对不同职位、不同教职员工年龄、专业特点、研究领域、个人兴趣等多种因素来制定职业规划,保证职业规划既符合教职员工的职业发展,又能够符合他们个人的职业发展诉求,为帮助教职员工实现职业目标创造最为有利的条件与支持。
综上所述,做好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的应用,不仅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出高校人力资源的作用,还能够营造出一个良好的人才培养环境,为高校社会功能的发挥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实际激励过程中,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不同人力资源的实际功能、特长以及心理特点来进行不同激励机制的应用,以确保激励机制的有效性,为更好的发挥出人力资源的价值提供保障,也为高校更为健康、长远的发展提供保障。
关于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的思考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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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的出厂价格与批发价格差距过大所引起的药价虚高一直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降低不合理医药费用,减轻病人的用药负担,自1996年国家恢复对药品价格管理以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降低药价。虽然这些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高药价的产生,但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低价药价格监测预警机制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在低价药价格改革的背景下,阐述了低价药价格监测预警的现状和内涵,从生产成本、供求关系、国家政策及其他因素等方面分析低价药价格异常波动警源,最终构建了以国际价格为警兆指标的低价药价格预警机制系统,并提出了可行的价格应急方案,以期为我国现阶段药品价格监测制度的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低价药;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国际价格
药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的稳健推进离不开成熟的监测预警机制做支撑,有效的监测机制是形成科学合理药品价格的研究重点之一。2014年4月,国家发布《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卫药政发〔2014〕14号),明确取消低价药品最高零售价,制定日均费用标准,让低价药生产企业能够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或调整零售价格。而目前我国低价药价格体系刚刚建立但尚不完善,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低价药价格在政策发布初期可能出现了一系列波动,如何及时发现低价药价格的不合理变动并进行有效处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正是从这点出发,在明确监测预警体系内涵的基础上,对影响低价药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并通过国际参考价格机制实现低价药价格警情评估,初步提出价格应急预案。
1.1 制度现状
除《价格监测规定》、《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制度》等适用于所有商品的规定外,还包括各省专门针对药品制定的监测报告制度。例如,2014年《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建立药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设立低价药价格监测品种目录,对公立医院和零售药店的销售价格进行监测。同年,《江西省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关于加强对非处方药品市场价格监测的通知》重点监测放开的非处方药品价格上下浮动超过10%的品规。以上作为低价药价格监测预警的制度依据,推进了价格监测预警的规范化。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各省药品价格监测大同小异,多停滞于定点调查分析价格走势上,且各省对于价格异常波动的标准不一,难以实现药品价格监测的横向对比,因此还应建立系统的监测流程。
1.2 系统内涵
所谓对低价药价格进行预警,就是为了建立药品异常变动的识别机制及异常预警处置机制,提高风险预测水平。因此,我们可借助经济预警的相关理论,建立一套药品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具体流程如图1。
按照预警流程,首先要分析影响低价药价格波动的重要因素,为剖析价格预警机制实现价格监测做好铺垫。
2.1 警源分析
警源是药品价格产生异常波动警情的根源,警源分析就是要对影响低价药价格的成本状况、供求关系、国家政策等因素进行阐述。
(1)生产成本。随着质量标准提升和原材料、人工等价格上涨、生产线要求提高,企业生产成本逐年上升,使低价药的利润空间不断被压缩,多数临床常用的优质传统药物的价格,停留在多年前的水平,企业无法应对增加的生产成本,最终因面临亏损而停产或减产,造成低价药品短缺。因此,取消最高零售价后,生产成本变化对低价药价格的影响将会明显显现出。
(2)供求关系。低价药价格改革前,部分低价药的生产原料有多重用途,既可用于低价药生产,也可以用于其他商品的生产。由于低价药市价较低,而其他需要使用此类多用途原料的商品价格较高,原料就会流向利润率更高的商品,加剧低价药的短缺。此外,医疗机构对低价药品的使用偏好较低,在“以药养医”的医院运营模式下,高价药先于低价药销售,表现出医疗机构对低价药的需求不高。价格改革后,生产企业利润空间增大可以促使低价药的生产原料回流;而医务人员低价药的使用量与薪酬挂钩的激励政策也促进了低价药的使用,即供求关系发生了变化,相应的也将影响低价药的价格变动。
(3)国家政策。对利润较低的低价药,国家进行定点生产将会缓解药品的短缺和价格;而不同采购方式也将对价格产生不同影响,双信封制度下的低价药价格可能会低于直接挂网议价方式下的价格,国家卫计委《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各省市采用挂网方式,因而也会使得药品价格有所上升。
(4)其他因素。此外,突发的自然灾害或疾病暴发、国际市场价格、投机因素等也将影响低价药价格。
2.2 以国际价格为警兆指标的预警机制分析
为保证价格预警的科学性、动态性和可操作性,必须要确定合理的价格预警指标,本文以国际价格为指标,对价格异常波动进行定量分析。一方面考虑到国际价格在境外药品价格监测中较常用,例如日本利用国际平均价格调整新药价格,当新药与国际价格差距在0.75~1.5倍时,进行提/降价调整;另一方面,改革后低价药的价格应更接近于市场化相对更成熟的国际药品价格水平。
2.2.1 预警线的计算
(1)参考国家的遴选。以国际价格为警兆指标,首先需要选定合适的参考国家。为了保证数据信息计算出的参考价格的参考价值更高,在尽量满足经济发展水平相当、药品价格市场化程度较高等遴选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对各国官方价格数据查询及对药品政策的掌握,在此选择的参考国家(地区)分别为:韩国、台湾、巴西、香港、法国、英国、美国。
(2)各国药品价格查询与标准化处理。通过官方数据查询获取参考国家的价格信息后,需要进一步做标准化处理,依次进行规格间调整、单位价格折算、无税化处理(剔除各国药品增值税)、货币转化、按我国税收调整参比价格等,然后计算各药品的预警线。
(3)计算方法的筛选。常用的国际价格计算方法包括最小值、算术平均值、中位数、调和平均值和四分位数等方法,考虑到最小值、调和平均数易受到一组数据中最小数值的影响,算术平均值易受到极端数值影响代表性差等因素,本文选取各国家(地区)药品价格的中位数作为预警线。 2.2.2 价格预警定量模型设计
本文采用指标预警模型,根据调控指标变动范围的大小来发出不同程度的调控信号,这里的调控指标是指国际比价指数。因此,需要先计算出各药品的比价指数,而后根据计算结果确定适宜的报警阈值。
(1)计算国际比价指数。为使价格预警指标有更好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将最小单体(片、粒、支)低价药在改革前的最高零售价与预警线(即国际中位价)进行比较。其中,最小单体的价格参照我国《药品差比价规则》计算。考虑到数据量大的原因,随机选择国家低价药清单中的20种药品(见表1),分别统计同通用名、同剂型的药品在七个国家(地区)的价格。经标准化处理,取最小单体国际中位价(MID)与我国最高零售价(MAX)的比值,作为国际比价指数λ,即:λ=MIDMAX。
(2)预警阈值划分及警情级别界定。根据表1列出的国际比价指数可以看出,指数λ大于20的有3种药品,占总数15%;介于10和20之间的有2种药品,占总数10%;介于5和10之间的有2种药品,占总数10%;介于1和5之间的有11种药品,占总数55%;小于1的有2种药品,占总数10%。本文设定四个预警阈值,即监测界限,以高于(低于)境内最高零售价的1倍、5倍、10倍、20倍描述不同预警区间,并设置“绿灯、黄灯、单红灯、双红灯、三红灯”五种信号灯,分别表示低价药价格运行状态处于“正常状态、亚风险状态、风险状态、危机状态、重度危机状态”(见表2)。每当监测指标的变化超出某一监测界限时,信号系统就会亮出相应的信号灯。
对于λ指数越大的药品,说明国际价格与我国药品价格差距水平越大,尤其是与药品市场竞争充分的美国相比。我国低价药在设定的日均费用前提下,经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的作用,低价药价格最终要趋向于市场化的国际价格。因此λ指数越大,价格差距越大,说明未来价格波动的幅度可能越大,越需要重点监测。相反,λ指数越趋近于1,说明国内外价格越相近,需投入的监测力度越小。
价格应急预案制定的原则是在坚持最大限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下,强调价格水平调控和价格行为监管并重,在健全法制的同时实行微观价格干预与
宏观价格管控,力争将价格异常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微观应急预案包括进行市场可竞争性调查、约谈和价格干预等紧急措施。(1)市场可竞争性是市场能够被潜在竞争者自由进入的程度,自由进入指没有任何影响企业进入的壁垒。当某种药品的价格,长期处于某一非正常状态且警情严重时,可以考虑对于该类药品市场的可竞争性进行调查分析,了解该低价药市场的进入壁垒以及是否形成了垄断现象。(2)约谈是针对部分独家品种,由于其垄断性及价格上的强势话语权,其价格短期上涨可能性极大,为防止独家品种的价格上浮,政府部门可采取企业约谈的形式,通过抓住有市场定价权的龙头医药企业,以有限的成本付出换来整个市场的价格稳定。此外,对价格异常波动时期的囤积居奇、哄抬药价的行为及时制止,通过对涨价药品的主要生产企业告诫、劝阻,引导形成规范合理的市场价格。(3)特殊情况下还可采取部分或者全面冻结药品价格的紧急措施。
宏观应急预案包括政府补贴和区域调剂等措施。对确因原材料涨价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合理疏导价格或由地方政府给予必要补贴,使过度上涨的价格降低下来。此外,各省供销部门可对重要药品因分配不均导致的局部价格暴涨警情通过区域调剂或紧急调运合理疏导价格。
低价药的价格监测是保证低价药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有利于低价药市场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引导形成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在放开最高零售价管制的同时,必须要结合经济预警理论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备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本文在明确低价药价格监测制度现状的基础之上,按照分析警源、确定警兆、启动应急预案的思路进行系统化研究,以期为现阶段低价药价格监测工作提供参考。当然,本文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因随机选择的低价药品种类有限,得到的国际比价指数并不全面,相信随着样本量的增加,预警阈值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1]常峰,孙洁.我国进口专利药和原研药价格水平比较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4,(06):5153.
[2]赵予新.粮食价格预警模型与风险防范机制研究[J].经济经纬,2007,(01):125128.
[3]徐明霞.完善上海价格异常波动应急管理机制的思路和建议[J].科学发展,2012,(3):97105.
[4]侯艳良.中国工业市场可竞争性分析[J].商业时代,2012,(12):108109.
[5]刘玉龙.我国畜牧生产者的产品价格风险及对策[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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