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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翻译进口影片的历史来看,中国译制片生产始于1949年后。中国对国外电影片名的翻译,也应是有好几十年光景了。然而,在电影片名的翻译上,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电影片名的翻译标准及实现方法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
电影片名的翻译标准及实现方法
电影是深受人们喜爱的文化娱乐形式和文化交流的桥梁,每年涌入中国市场的国外影片和走出国门的国产电影不胜枚举。电影作为视听类文本,具有意识形态、文化与商品三重属性,具备教育、娱乐和盈利的三重功能,即使电影片名翻译与文学著作书名和新闻标题翻译有相似之处,但电影仍具有独特性,译者在电影片名的翻译处理中需要仔细斟酌。然而,有些电影片名的翻译仍有一些瑕疵。
从中国翻译进口影片的历史来看,中国译制片生产始于1949年后。中国对国外电影片名的翻译,也应是有好几十年光景了。然而,在电影片名的翻译上,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问题一:影片译名与影片内容关系松散
Roman Holiday译为《罗马假日》,影片讲的是欧洲某公国的公主与一个美国记者在罗马一天当中发生的浪漫故事。而这个译名跟故事内容本身的联系松散,不如译为《邂逅公主》更贴近于故事本身,也能吸引受众的期待。
《赤壁》译为Red Cliff,不如The War of red cliff更具体明白。
Revolution Road译为《革命之路》,这部影片是讲爱情和婚姻,影片名称只是男女主人公所居住的街道名,这种片名会让观众误以为是一部战争相关的电影。
问题二:缺乏美感
American pie在大陆译为《美国派》,香港却译为《美国处男》,实在是难逃露骨低俗。
Three Idiots 译为《三傻大闹宝莱坞》,这部印度电影讲的是三个性格迥异的同窗的励志故事。单从这个译名来看,以为是一部傻里傻气,插科打诨的纯搞笑电影,然而观后发现整个剧情跟惊叹、赞美、努力有关,跟“傻”、“闹”无缘。还不如《寒窗三友》或者《寒窗三杰》有美感。
问题三:缺乏新意
动不动就是XX总动员,比如《超人总动员》、《玩具总动员》,总动员、魔鬼等字眼频繁重复使用。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电影片名翻译应该达到的四个标准:信、雅、美、异。
信:严复倡导翻译应做到“信、达、雅”,奈达提出原文与译文对等的两个基本方向,即译文贴近原文的结构,或讯息应根据接受者语言上的需要和文化上的期望进行调整。可见翻译界对“信”的重视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
这里的“信”并不是让所有片名翻译统统都严格照搬原片名,而是根据电影类型等实际情况进行斟酌、选择、调整,试图使受众看到影片译名所产生的效果尽可能接近原语受众读片名所产生的效果。这也是纽马克的交际翻译理论的体现。
雅:电影并非阳春百雪,然而它作为一种文化媒体,所承载着教育和宣传的作用,因此,电影片名的翻译应通俗而不入低俗。宛如大家闺秀,亦可小家碧玉。
美:审美是人类的一项必不可少的活动。叶朗的《美学原理》中提到,人类的审美领域包括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科学美和技术美。而电影属于独特的一种艺术类别,具有则自己的艺术美。因此,在电影片名在翻译的过程当中也有必要考虑保留和体现电影本身的艺术美。
异:新颖,具有一定的吸引性和轰动效果。从功能翻译理论的视角来看,翻译是有目的的活动。在电影市场占绝大数席位的都是商业电影,电影片名翻译过程中若将制约商业翻译的因素考虑进来,正视盈利为商业电影的终极目的。因此,在翻译中考虑到电影片名的商业效果和商标作用,尽力避免雷同化和同质化。
基于上述这四个标准,接下来我们将讨论如何实现这四个标准。实现“信”的方法有:直译、意译、直意结合译法;实现“雅”的技巧则更多停留在双语能力的驾驭上,谨慎使用低俗的语言;实现“美”的前提是译者熟悉电影故事情节,了解电影市场受众群众特点,能将电影情节当中“美”的元素甄别出来,带入到译制后的片名当中去;实现“异”的办法有音译和音意结合译法,除此之外,了解电影市场情况,知已知彼,避免雷同片名。本文接下来结合片名翻译实践和例子主要就“信”和“异”的实现方法--直译、意译、直意结合译法、音译、音意结合译法进行分析讨论。
(一)“信”之实现方法
直译:字对字翻译,注重保持原文的结构成分或句法规范,是最传统的译法,也是对原片名最忠实的一种译法,最直接、最全面地保留了原片名的形式和意义。比如Schindler’s List译为《辛德勒的名单》,Ice Age译为《冰河时代》,Silent Hill译为《寂静岭》,Iron Man《钢铁侠》,Kung Fu Panda译为《功夫熊猫》,I ‘m legend译为《我是传奇》等等。这些片名的翻译就达到了直译的严格的标准,实现了意义和形式的对应。
意译:雅各布森指出不同语言之间通常不存在完全的对等,意译正好解决了这种尴尬。意译,即用流畅的目的语传达原文含义,具有一定自由度,更注重于营造自然的阅读体验而不是对原片名语句结构和意义完整性的保留。例如:High School Musical译为《歌舞青春》,the pursuit of happiness译为《当幸福来敲门》。
电影Up 讲述了一个老人曾与老伴约定去南美洲瀑布旅行,却因生活奔波一直未能如愿,直到政府要强拆自己的房屋时才启用无数个热汽球带着屋子一起飞向瀑布实现承诺的冒险经历。这部电影如果直译成“上”,观众会困惑这里的“上”是指“上位”、“上天”还是“高级”呢?意译为《飞屋环游记》则很好贴合了电影情节。 再看一个汉译英的例子,《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意译为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苹果是贯穿故事前后的一个线索,从柯景腾西装笔挺参加婚礼前吃苹果坏坏的样子,到回忆起沈佳宜送她的一件画有苹果的衬衫,以及一句“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apple在英语中的另一个意思是“珍宝”,所以片名暗喻“你是我最喜欢人。”可见意译出来的片名风味更加浓郁。
直意结合:相对于单纯的直译和意译而言,直意结合是最能体现中国人中庸之道的翻译方法,既弥补了直意的单调,又增加了意译的对原文的忠实性。比如Speed译为《生死时速》,Forrest Gump译为《阿甘正传》。
(二)“异”之实现方法
音译:人名、地名、物名在影片当中起着关键作用,并且已被人们所熟知的,或者音译可以营造一种洋溢着异域风情的氛围。
采用音译的例子有:Harry Potter译为《哈利?波特》,Troy译为《特洛伊》,Avatar译为《阿凡达》增加了异域色彩。还有一种片名最初采用意译,后来随着被人们所熟知而转变翻译策略改为音译的情况。如Casablanca译名从《北非谍影》到《卡萨布兰卡》。
音意结合:即一部分是音译,一部分是意译。以影片Hachi为例,Hachi是日语数字8的音译,在片中是一条日本秋田犬,叫小八。这条犬在主人意外去世后的九年时间里,每天风雨无阻地到火车站等候主人归来,直到最后死去。因此片名添加了忠犬二字点睛,译为《忠犬八公》。再比如Titanic译为《泰坦尼克号》,Garfield译为《加菲猫》,Shreck译为《怪物史莱克》,Robinson译为《鲁滨逊漂流记》,Philadelphia译为《费城故事》等。
综上所述,近几十年来,电影片名的翻译还有一些不足的地方,要较完美地翻译好电影片名,建议译者遵循“信、雅、美、异”四个标准,斟酌选用“直译、意译、直意结合译法”实现“信”;凭借结实的双语功底,谨慎使用低俗的语言实现“雅”;熟悉电影故事和电影市场受众群众特点,将电影情节当中“美”的元素甄别出来,带入到译制后的片名当中去实现“美”;采用“音译、音意结合译法”,了解电影市场情况,知已知彼,避免雷同片名,实现“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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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马克的翻译理论可以概括为两个主要方面,即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这是他对现代翻译理论研究的一大贡献。语义翻译重在传达原文的语义内容, 而交际翻译则重在读者的理解和反应。纽马克认为,在翻译中具体采用哪一种翻译方法还必须考虑不同的文本类型。而影片名作为电影的灵魂,它的具体译法关乎到电影的成功。纽马克的翻译理论为电影片名翻译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那么对一个特定的影片名到底是采用语义翻译还是交际翻译,成为这篇文章的焦点。本文以纽马克的翻译理论为基础,通过具体实例分析得出,译者应根据不同的电影类型来确定采用哪种翻译方法,同时还要兼顾电影片名翻译的信息、文化、商业和审美价值原则。
当我们既想保留原片名的字面意思, 又想发挥其深层次的意义, 以达到形似神似的效果,可以将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结合起来, 使观众既能从译名上感受到影片的内容,又能体会到原名的艺术美感。如:The Waterloo Bridge 片中的 Waterloo Bridge 是男女主人公相遇, 生死别离的地方, 又极易让人想到拿破仑兵败的滑铁卢。为了避免歧异, 译者对桥Bridge一词采用了语义翻译进行保留, 舍弃易为人误解的滑铁卢。根据其内容, 变通借用蓝桥会的民间传说, 加上“魂断”二字,《魂断蓝桥》既保留了原名的基本样式, 又形象贴切地表达了原作内容, 同时也避免了歧义。再如Ghost的最佳译名为《人鬼情未了》, 既保留了原文内容, 又让人联想到了男女主人公生离死别, 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这样的佳译还有: Speed 译为《生死时速》, The Piano译为钢琴别恋, Runaway Bride 译为《落跑新娘》等。
以上小编介绍了纽马克的翻译理论,主要是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以及文本类型说,和电影片名翻译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通过举例分析,笔者得出结论:在翻译影片名时,译者应在片名类型的基础上,例如影片侧重表达功能,还是信息功能,根据电影内容侧重点的不同,确定使用语义翻译、交际翻译,或是两种方法相结合。同时也应充分照顾到影片名翻译应遵循的原则,既要突显出影片的文艺性,也要考虑电影的商业价值,这样才能充分吸引观众,得到认可。随着电影业的飞速发展,和翻译理论的不断完善,影片名翻译的标准也会有所改变,没有一种翻译方法是绝对的,完美的,还有待译者们探索,不断丰富影片名翻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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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电影的蓬勃发展,中国电影加快了走向世界的步伐,在这个过程中电影片名英译的优劣成为最关键的一步。好的片名翻译能体现影片的内容与主题思想,能更完整地实现电影片名的信息传输价值、文化交流价值、审美价值和商业价值。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欧美电影片名英译汉策略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指出在欧美电影片名翻译过程中,译者要在结合影片内容及主题思想前提下,采用多样化的恰当翻译策略,使得电影片名能够在不同语言和不同文化之间实现成功的转换,既能传达电影主题思想,又能反应文化内涵。这些策略包括直译、音译、意译、增译和改译等。
关键词:电影;翻译;策略;语言;文化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影片特别是英语国家的影片大量地涌入中国市场,因此,为了使观众能更好明白整部电影的内容,英译汉成为以英语为交流语言的电影的一条必经之路,这其中也包括了电影片名的翻译。片名翻译作为英语电影翻译的一个首当其冲的方面,更应在遵循翻译基本原则基础上,采取必要的翻译策略。
刘宓庆说过,“翻译是构建两种语言之间的桥梁,然而由于两种语言相差迥异,所涉及的文化又各不相同,因此将原语转换为译入语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它需要译者掌握各式各样的变通法。”[2]古往今来无数中西方的学者们致力于翻译的研究工作,数不胜数的翻译原则随之产生,学者们对翻译原则也有着不同的定义。“其中,严复翻译《天演论》时翻译的标准‘信’、‘达’、‘雅’。信,就是要忠实于原文;达,就是要让人能懂,表达通顺;雅,就是在语言优美。”[3]英国的泰特勒也总结出三大翻译原则,“ 他在《论翻译的原则》一书提出的“翻译三原则”更是被译学论者和翻译工作者广泛引用和阐释。这三条原则在被引用的同时,中文一般都译成:1.译者应该完全复写出原作的思想;2.译作的风格和手法应和原作属于同一种性质;3.译作应具备原作所具有的通顺。”[4]还有奈达、纽马克等众多的学者对翻译的研究及思考。众多翻译原则千变万化,各有所长,其精髓是相对统一的――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准确翻译出文本的内容,并使之生动、形象――这一原则还是被广大翻译家们所接受的。电影片名的翻译正是依据翻译的普遍原则,在具体策略上做出合适的选择。
(一)直译
“所谓直译是既保持原文内容、又保持原文形式的方法。目标语与原语常常用相同的表达形式来体现同样的内容,并能产生同样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就采用直译。”[5]在电影片名的翻译中,直译是指一对一的翻译,如:Troy――《特洛伊》,Alice’s Adventure in Wonderland――《爱丽丝梦游仙境》,Charlie and the Chocolate Factory――《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等作品。
有一类电影的片名的翻译方式较为固定,即根据文学名著改编而成的影片,这一类的翻译往往直接采用该名著书名,如,Wuthering Heights――《呼啸山庄》,Mansfield Park――《曼斯菲尔德庄园》,A Tale of Two Cities――《双城记》等作品。
另外,把影片出现的比较重要的地点、人物名称作为电影片名,亦适合采用直译方法。如,Chicago――《芝加哥》,Notting Hill――《诺丁山》,Edward Scissorhands――《剪刀手爱德华》等作品。
直译的优点是可以清楚直接的表达原来的意思,但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有时会由于文化背景不同,因而给读者带来不必要的误解。因此,译者在翻译时,应该灵活选择翻译方法,若只是一味使用直译进行翻译,有时会让中国观众对外国影片的理解产生偏差。
(二)音译
音译是指根据原语的发音去翻译成另一种语言。而在在电影片名翻译则体现为:根据其发音将片名译成另一种语言,如,Avatar――《阿凡达》,Chicago――《芝加哥》,Casablanca译作《卡萨布兰卡》等作品。
由于音译是由英语翻译发音翻译过来,方便观众电影片名的记忆,无形之中拉近观众和电影的距离。但是,如果在翻译过程中译者没有结合影片内容及主题思想、结合西方价值观念、历史政治等方面,想必会给观众带来不必要的误解。如:The Odyssey,如果直译为《奥德赛》,对于不了解古希腊文化,不了解奥赛罗生平的中国观众,《奥赛罗》这样的片名就无法给观众提供和电影相关的信息。结合影片的内容,本文认为采用音译加其它附加成分的策略把片名翻译成《奥德赛归乡历险记》会较为恰当,这样的翻译,既能与电影的内容相互呼应,又可以让观众对影片有大概的印象,在对片名稍有了解的基础上,更能激起观众前去观看的欲望。
(三)意译
所谓意译是指“译文的语言表达形式,完全遵循目的语的规范而不考虑源语的表达形式,但又忠于原文。”[6]也就是在保持原文内容不变的基础上进行翻译,但不保持原文同样的形式。
以Inception这部电影为详细分析案例,现假设用直译方法来翻译,该单词在牛津词典可见,译为《开端》或《创始》。从该影片的主要内容这个角度进行分析,不用直译,而采用意译,该片名翻译为《盗梦空间》会更好,更为贴切,符合电影讲述的一个造梦师通过重造梦境从而窃取别人的信息这样的主要内容。
(四) 增译
所谓的增译是指:“特定文化词语等、专有名词和专业术语包含了一些对普通读者来说可能不熟悉的含义,在翻译的过程中,有时也要用到增译的方法来补充其隐含的背景信息”[7]在电影片名的翻译中,译者结合电影内容及思想主题,对片名的翻译适当增加一些相关的词汇,以便扩大电影的信息量,给观众留下更为深刻的印象。
以Sixth Sense为例,片名直译是《第六感》,这样的翻译显得平淡无奇,虽说第六感是种难以名状的感觉,但据说每一个人都会有专属自己的第六感,普通人具有感觉就毫不稀奇。反之,加两个字灵异,将其翻译为《灵异第六感》,就会激起观众的好奇心,为什么大家都有的第六感,不是很平常稀松的事情么?为什么会是灵异呢?在观众心里留下个问号,从而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
电影片名翻译把另一种语言转换为另一种语言,为了方便观众对于电影的欣赏,电影片名翻译还是作为中西文化的传播使者。译者在翻译中应秉承严谨的态度,并根据电影的内容和思想内容,对艺术作品的传播和文化内涵的传承加以考虑,有选择性地运用翻译方法,为受众提供一个正确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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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的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商务英语翻译在全球经济领域的重要地位逐渐上升。商务英语主要应用于国际贸易往来当中,属于特殊用语,所以商务英语翻译与其他翻译形式存在较大的差别。商务英语在经济环境中的应用已成为现阶段发展的趋势,由于商务英语在应用当中多以贸易信函的形式出现,因此在翻译过程中应更加注重其实用性,切合实际,从整体出发,从而确保其在翻译进行过程中遵循一定的原则与策略。
商务英语翻译的功能性在于根据不同的商务文本采取不同的形式,是依据贸易发送者的不同的贸易往来的目的、采取不同的贸易策略的形式。最常见的形式比如在经济交际过程中的信函、商务合同、贸易双方的会议纪要以及产品的广告信息等等。商务翻译属于应用翻译的范畴,与传统的文学翻译形式具有较大的区别,其翻译的目的在于最终译文在其文化环境中达到的一种或多种形式的交际功能。在翻译过程中,翻译者应在原文的基础上确保翻译的标准化,通过原文在商务交往中存在的交往目的,以此来作为翻译的基础、核心标准。在翻译时找到合适的方法对其进行翻译,使其终于原文、不脱离原文,从而实现交往的最终目的。商务英语翻译的功能性打破了传统的翻译模式,并推翻了“对等翻译理论”的制约,将翻译工作呈现在新的文化语境当中,从而进行有效的传播。
针对于商务英语翻译具有的功能性特征,从国内外商务英语翻译现状进行分析,以此将商务英语翻译的重要性呈现出来。商务英语翻译的研究工作以迅猛的发展速度呈现在学术领域当中,其研究角度多、研究领域广而且分布不均匀的特征使得各大专家、学者争相对其进行研究,以力求在商务英语翻译研究中的学术地位。国外的一些国家对于商务英语翻译重视程度较高,其研究者认为商务英语翻译的有效性可以确保其在实践中的有效运用,比如说美国最大的手机销售商苹果公司,其在全球的授权门店非常多,在从事贸易往来的过程中多以商务信函的形式出现,有效的商务英语翻译可以为其提供更多的合作机会,从而提升经济效益。而在我国商务英语翻译研究上,许多专家学者进行了参与研究工作,就研究论文的数量而言是以往的几倍,在研究质量上更加趋于国际化水平。
1.商务英语词汇专业化。商务英语文本的特点最主要的特点是词汇的专业化形式,在商务英语翻译过程中往往会使用较多的专业术语、具有商务含义的普通词汇以及复合词汇、缩略语等等。专业术语,是商务英语中独特的词汇,数量庞大,而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这种特殊词汇在词义表达上比较专一、没有过多的引申意思。如repeat order,这个词在商务英语翻译中只能是重复订购,而confirmed irrevocable 这个词汇在商务英语中的翻译为保兑不可撤信用证;具有商务含义的普通词汇以及复合词汇主要指在商务英语中出现的一般性的词汇,以及由一般词汇组合而成的词汇形式,在其运用过程中,比较容易翻译,而且不存在引申意义,可以有效的确保商务英语翻译的可行性;而缩略词汇就是讲具体的词汇以简洁的首字母代替形式,如B/L在商务英语翻译中译为提货单。这种形式在贸易往来中比较常见,因此,在实施商务英语翻译的过程中,运用率较多。
2.商务英语句法模式化。商务英语句法模式化也是其特点之一,在实施翻译过程中依据固定句式或套用句式的形式。不仅如此,在商务合同文本中常常使用长句,因此,长句的频繁性显得尤为重要,长句一般以陈述为主,这样的表现形式可以有效的表达合同本身具有的完整性,更具逻辑性。而商务信函中表达的句子往往呈现出短小精悍的形式,在使用商务英语翻译过程中语言更加简洁,从而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翻译的错误率。其句法简洁,体现在口语与书面语的有效运用上,采取一定的手段尽可能的避免拖沓、繁琐的句式。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商务活动本身讲究时间和效率,而商务文本是其最好的表达形式,简单的表达形式与表达内容进行有效把握显得尤为重要。在句法上面,多呈现长句形式,是因为其具备长句多的特点,在商务文本中优势会出现整个大段的长句,在长句中多存在定语从句与状语从句的形式。
3.商务英语语篇简短精悍。在商务英语语篇上呈现的特点是简短精悍,并且在文本中存在一定的固定格式,文本展现出简明、紧凑的形式,从整体把握而言其本文正式性是商务英语最鲜明的特征。在商务英语语篇当中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商务信函、会议纪要、广告形式、报告说明书、招投标意向书、商务合同以及其他相关的商务单据等等。特定的语篇在体裁上呈现出不同的要求、在结构上存在特定的形式。如,在商务合同当中,具有篇章结构格式化的特征,其表达条目化、用词规范、内容完整、具有针对性,从而使得篇章更具严密性。而合同协议在贸易往来当中具有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具有一定的制约性,因此,在对其进行翻译过程中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以及行文歧义,在文本形成过程中呈现严谨、准确的特征。从而体现出商务英语语篇的简短精悍。
1.商务英语翻译理论与实践结合遵循的原则。对于商务英语翻译理论来说,西方国家中的尤金·耐达的等值翻译理论是最具权威性的,对指导商务英语翻译具有指导性原则。其认为商务英语翻译的重点不要仅仅体现在语言的表现形式上,应当突出行文特征,突出读者对译文的反应。言外之意,要求语言功能上与原文对等,这种理论研究对于商务英语翻译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在本文的研究过程中,依据商务英语中正式的特征,为达到商务英语翻译的准确性、功能性,要遵循以下原则:
(1)要遵循文本完整原则。也就是说,在进行商务英语翻译过程中要保持忠于原文的原则,不仅要体现出原文所呈现的思想内容,还应考虑到呈现原文在叙述过程中的语言风格。之所以遵循这样的原则,是因为在商务文本当中多用于商务信函、商务合同、保险、金融等方面的应用,在这些应用上面表现出内容的具备一定的严肃性,杜绝翻译者在翻译时随意表现。一旦原文信息出现错漏或造成遗漏的现象,对于经济贸易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
(2)遵循规范统一原则。遵循规范性原则是指译文的在行文过程中的语言要求以及行文方式必须依照商务文书的规范,言外之意,翻译者所呈现的文章就像经济贸易领域内的专业人员所写的一样。在文章中的应用术语以及句式的表达,都要符合商务文书的规范要求。在翻译过程中一旦遇到难以理解的专业术语,要第一时间进行查阅、理解等。
2.商务英语翻译的策略技巧。商务英语翻译遵循一定原则以外,还应具有一定的策略技巧。首先,准确地翻译专业术语是最重要的策略之一。准确而规范的翻译商务文本中的专业术语是在翻译过程中需额外注意的问题。商务文本当中多用于商务信函、商务合同、保险、金融等方面的应用,所涉及的领域比较广泛,包括经济、贸易、法律等,而这些领域中所存在专业术语不同,翻译时需更加注意。比如说,confirm这个词在译文中就存在不同的意思,有确认和保兑信用证两种含义。
商务英语翻译的策略技巧不仅是体现在准确的专业术语方面,还包括翻译过程中依据原文的语言风格。在翻译商务文本过程中要把握住商务文本的原文语气风格,通过整体把握,将原文语气风格呈现的过程,从而再现原文的特色特征。如,商务信函,其文本属于正式语体,在本文的应用当中更应该注重严谨的措辞,把握委婉的语气风格,加强礼节的重视程度。因此,在进行商务英语翻译过程中,要格外注意体现原文的礼节性语气。如,在我国国内的商务信函信函中,多用贵公司、承蒙、烦请等敬辞。而在商务英语信函中,礼节性用语比较频繁,在信函往来中多注重彼此的有效联系,从而促进贸易往来,因此,恰当、有效的还原原文礼节性用语极为重要。
通过本研究的具体内容可以了解,商务英语翻译呈现的必要性,并通过国内外商务英语翻译的现状分析其具体应用。在这个过程中,将商务英语文本的特点一一呈现,可以有针对性的进行研究,并保证在商务英语翻译过程中,遵循一定的原则。从而不难发现功能理论是商务英语翻译的理论基础,具有指导意义,可以有效的指导商务英语在翻译时的实践应用,呈现出从功能角度研究商务英语翻译的原则和策略,从而有效的提升商务英语翻译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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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一定程度上,文学翻译工作者不可能完美地处理好两种文学的对应,两种差异下的语句转换尤其显得难以处理。从几方面简单分析译者在进行文学翻译的过程中,所要考虑的一些“合作原则”,以及在英汉互译下,如何运用“补偿的艺术’’来取得原语与译语的最大对等。
论文关键词:文学翻译;合作原则;对等
一、译者如何遵循翻译中的“合作原则”
提到“合作原则”,很多人会想到Grice的“合作原则”(CooperativePrinciple/COnversationalmaxims),他在“合作原则”里提出了四项“准则”以供语言使用者参考,其中包括:(1)相关原则(MaximofRelevance);(2)适量原则(MaximofQuantity);(3)质真原则(MaximofQuality);(4)方式原则(MaximofManner)。需要指出的是,译者在这里所要遵守的“合作原则”与语用学里的“合作原则”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不应认为两者可以相互替换,互通有无。第一是翻译中的“相关原则”大致上是指原文中没有提到的译文尽可能不提;原文的“文风时尚”尽量与译文保持一致。泰特勒在他的《论翻译的原则>)(EssayonthePrinciplesofTranslation)里提出,译文的风格与笔调应与原文相同(thestyleandmannerofwrittingshouldbeofthesamecharactersasthatoftheorigina1),换句话说,也就是译文要与原文达到最大程度的“关联性”。第二是翻译中的“适量原则”大致上是指,译文不过分诠释原文所要传达的信息,要适可而止,不要随意发挥。这里面存在着过量和不足两方面问题。比如辜鸿铭在翻译《论语》时,遇到了这么一句话,相信大家都熟悉,“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论语·学而第1》,他又是如何翻译的呢?辜氏译文如下:“Itisindeedapleasuretoacquireknowl—edgeand,asyougoonacquiring,toputintopracticewhatyouhaveacquired.Agreaterpleasurestillitiswhenfriendsofcongenialmindscomefromafartoseekyoubecauseofyourattainments.”他的译文本后人指为过度意译,随意添加字词,比如“asyougoonacquiring”还有“greater”、“congenialminds”、“becauseofyourattainments”等等。很显然,译文中加入了很多已经在译文文本中暗含的语言形象,如已出现了动词“acquire”,就没必要在下文出现“attainments”之类的重复语义的词汇了。或许有人会说,辜氏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想使译文更符合欧美人的阅读习惯。可是如此的译文最终只能被当作偏译对待。有时,翻译的“适量原则”也会遭遇信息量不足的情况。比如在《圣经》中《路加福音》(TheGospelac—cordingtoLuke)这一章出现了“Samaritan”这个词,它的本意是“撒玛利亚人”的意思,把它放在一个句子中,并尝试翻译的时候,就会发现一个问题:thispoormanbegged,“yougoodSamaritan,havepityonme!”如果直译过来,就成了,“你这好撒玛利亚人,就可怜可怜我吧!”看到这里,或许那些对圣经不是很了解到人该提出疑问了,为什是撒玛利亚人呢?根据基督教的解释,撒玛利亚人乐善好施,总是救人于危难之中。例外一种流传的说法是撒玛利亚的妇人为基督打水喝,从而受到了基督的指教,信奉了基督。但是我们翻译的时候,不可能把这个词背后隐含的如此复杂的情节都展示出来,所以不如译为“你这乐善好施的人儿,就发发慈悲吧!”这样就避免了歧义,补偿了语义。相关与适量两个原则实际上是检验译者翻译鉴赏能力的初级评判标准,那么翻译的高级评判标准又在哪里呢?
二、翻译“合作原则”的高级评判标准
(-)质真与方式
如上所述,翻译是“一种跨越时空的语言活动”,是一次耗费脑力与才智的“精神分裂”,因为译者在跨越两种语言的时候,难免不会受到任何一种语言习惯的影响,哪种语言势力比较强,就容易倾向于哪一种语言。拿英汉翻译为例,汉语有着比较发达的语言表达功能,特别在文字形式上,兼具“音美,形美,意美”的优点,这突出表现在中国的诗歌与散文上。而英文则是“排序性”的语言,语言的逻辑要靠那些词与词、句与句、段与段之间的连接词或是繁复的动词变形行使话语权。所以在处理英汉翻译时,仅仅考虑到翻译的相关与适量还不够,还要更深一层挖掘英汉翻译的核心原则:质真与方式。首先,翻译中的质真原则从字面意思上解释并不是宣扬译者要对译本进行质朴真实的处理,因为译者对译本所应持有的这种质朴真实地态度早已包括在了翻译的相关和适量原则中,而这里“质真”二字所倡导的却是一种先进的翻译理念,即要求译者在充分理解原文的前提下,为符合目标语读者的审美情趣,对译文进行艺术在加工,在“有质”的基础上,在译文情景下对原文来一次“真实模拟”。当然所有这些都是不以损害原文意思的前提下发生的。董明在《翻译:创造性叛逆》一书中指出,翻译即创造,翻译即叛逆。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是客观必然的,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解释了“翻译生态环境的各要素之间的互联互动性”,翻译的“质真”原则也显得有其自身的价值了。下面举例说明,许渊仲译的《唐璜》第一章第七十三段的三句原诗:Butpassionmostdissembles,yetbetrays/Evenbyitsdarknessastheblackestsky/Fortellsthheaviesttempest.许渊仲译:有情装作无情/总会露出原形/正如乌云蔽天/预示风暴来临。对比原文发现,许渊仲译完美诠释了翻译的相关和适量原则,原诗的有情有景有故事,译文也分别用适当的字句表达了出来。可是反观译文行文特点,不禁会发现译者未按原文的音韵节奏翻译,而是主动将其改为朗朗上口的压韵体诗。译文充分发挥汉语组句优势,把原文中的“darkness”,“blackest”等较之抽象的词转化为汉语时,没有按原文行文方式逐一将其意象排列,而是灵活地补偿了原句字句暗含的一些深层意义,“darkness”没有译成无边的黑暗”或“阴霾”这些好像在汉语里更具“阴暗”意义的词语,而是只简处理成了“乌云”,把英文原句中的“by”翻译成了“蔽”补偿了“乌云”在汉语译文中的动作形象,而同样的动词在原文中却没有出现,这就说明了所谓的“质真”原则和之前提到的“相关”与“适量”原则存在一些评判标准上的差异,也就是译文在表达原文意思时,首先,也遵守了译文与原文的相关性,即不添加无中生有的成分,如这首诗就是在讲暴风雨来临前的景象,虽然两种文字上做了一些更改,但没有损害从A到B的意义转换。再之,采用“质真”的翻译策略后,发现译文的与原文的对等效应更强了一些,原文中那副描述风暴将临的躁动,那种藏也藏不住的冲破力,经过译者一番点化之后,顺利地在中文的语言环境下扎下了根,与原文遥相辉映。经过了前面三步的铺垫,一篇合格的译文或是一部优秀的译作应该也看到了重生的希望,可是在译文形成产品之前还有重要的一步要完成。那就是译者要遵守的“合作原则”中的最后一项:方式原则。林语堂首次在国内提出“翻译是一种艺术”,我们可以把“方式”原则比作通往尽善尽美的译文的“艺术”。在“硬件”方面,译者要对词句的选择慎之又慎,填补某些理解和表达上的空洞,学会使用各种翻译工具和通讯设施等等。在“软件”方面,林语堂先生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论述“其实翻译的问题,仍不外乎译者的心理及所译的文字的两样关系,所以翻译的问题,就可以说是语言文字心理问题,倘使我们要于此问题得比较客观的解决,自当以语言文字心理的剖析为立论的根基。必先明语言文字及行文心理的事实,然后可以做译者标准应如何态度,应如何的结论。”这段话精辟地论证了译者开译伊始,应当先做好应对原文思维、文字、心理和本国读者习惯等诸多问题,特别是在抓住了原作者的心理后,剩下的一切随即变得简单了好多,因为翻译中唯“精神要领最难把握。
(二)文学翻译中“合作原则”集大成之译例
文学翻译中包括各种文体样式,其中经常拿来翻译的有诗歌,有散文,有小说,还有戏剧等等。关于诗歌的翻译,许渊仲在《翻译的艺术》一书中这样写道:“由于西方文字多少形合文字,百分之九十以上可以对等,所以西方翻译理论家提出了对等论……,但中文是意合文字,据电子计算机统计,只有大约百分之四十的中文可以和西方文字对等……。因此翻译时找不到对等词,译文不是优于原文,就是劣于原文,劣不如优所以应该发挥译语的优势,也就是用最好的译语表达方式,这可以简称作“优化法。”书中,许渊仲老前辈更是说中国的翻译理论要领先西方翻译理论二十年,他以自己绝美的译笔证明了中国的古诗词照样可以完美的翻译出来。但是还应该看到的是许老作为译者,提出了这么一套赶超欧美翻译理论的方法论,并非空171无凭,妄加推断,而是建立在自己几十年来的翻译实践的基础之上的。“优化论”的提出,得益于前人总结的翻译经验,首先继承和发展了严复的“信”,“达”,“雅”论,进一步发展了鲁迅的“三美论”,即“意美,音美,形美”。下面列举书中一首中文诗歌的翻译以来说明如何做到译者与原作者合作,如何做到译文与原文“竞赛”:千上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这首诗我们都不会陌生,这是唐代诗人柳宗元的一首著名的写景抒情诗,诗中有情有景,有动有静。那么译者该如何把这么一首极具音韵美和意境美的唐诗翻译成英文呢,而且还要保证原文的种种意境和寓意在译文中不会流失。且看许渊仲版的《江雪》英译文:FromhilltOhillnobirdsinflight/Frompathtopathnomaninsight/Alonelyfisherman,behold/Isfishingsnowonrivercold.英文诗采用了AABB抑扬格,保留了原诗的音韵美。译者是在完全吃透原文基础上,对译文进行了艺术性的改写,没有背离原文,相反更加贴近原作者所要传达的意图,体现了“相关原则”。同样译文也没有随意增删原文,没有把某些具体意象放大化,比如没有把“千山”翻译成“thousandsandthousandsofmountains”,没有把“万径”翻译成“everyroadtrodbyhumanbeing”,这样就遵守了“适量原则”。再看后两句诗的翻译。“Alonelyfisherman,behold!”,该句与原文出入最大,因为译文中,译者刻意省掉了“舟”这一重要意象不译,而把“蓑笠翁”这一形象借助于一个动词“behold”呈现了出来。但是仔细对比原诗,我们可以看出柳宗元笔下的“蓑笠翁”看似静止不动,实则静中蕴动,但因英文的句式和文法不能完全补偿中文句式的语境,所以需要在翻译成英文的同时,稍作一些改写,把原文暗含的动作,在转换成英文诗的时候相应地添加进去。改写过后的译文与原文相比,毫不逊色于原文,这可称作“质真原则”“Isfishingsnowonrivercold”一句中fishingsnow带来了整首诗的高潮,译者完全意会到诗人当时的心境:钓而不渔。假若把“fishingsnow”换成“fishingidly”或者“fishingnothingbutmood”,则意境全无,不能为读者营造一种“即观,即感”的感觉。这可称作“方式原则”。
三、结语
综上所述,翻译是一场双语间的博弈,译者和原作者是合作互补的关系。译者在翻译文学作品的同时,一方面需要尽可能接近原作作者,另一方面要发挥本族语优势和运用丰富的联想,最大限度地同原作“竞赛”。只有这样.译文质量才能得到有效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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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必须“忠实”,这是共识。但是,“忠实”什么?“忠实”的应该是原文的内容意旨和风格效果,而不是原文的语言表达形态。如果斤斤于原文的语言表达形态,译文无疑就会“异彩纷呈”,因“隔阂”而不“合格”。译文的语言表达如果连“贯通”都做不到,读者还怎么去“融会”?结果又怎么可能“与观原文无异”?语言文字类型不同,语言表达习惯也就大不相同。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论翻译的原则相关外语翻译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 要: 抽象的标准如“善译”和“化境”是不可实现的理想,与其取法不可实现的理想,毋宁提出切实具体的要求作为翻译的基本原则:1)信守原文的内容意旨;2)遵从译语的语言习惯;3)切合原文的语体语域。
关键词: 信守内容意旨;遵从译语习惯;切合语体语域
Abstract: Transmigration, an abstract whole at large, is too good to be practical and such concrete subwholes under “good translation” as fidelity to the source-language text in content and intention, grammatical normality, and lexical appropriateness are more workable as cardinal principles of translation.
Key words: fidelity; grammatical normality; lexical appropriateness
论文正文:
论翻译的原则
翻译是把一种语言文字所表达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具体说来,就是“换易言语使相解也”。①但是,如何用另一种语言文字把一种语言文字所表达的意义表达出来?“换易言语”之后是否能“相解”?“相解”的程度如何?这些问题归结起来无疑就是:翻译的标准是什么?翻译的方法应如何?
严复是中国近代第一位系统介绍西方学术的启蒙思想家,在介绍西学的同时提出了翻译的标准 — “信、达、雅”,对中国现代的翻译实践和理论研究影响巨大,“相信只要中国还有翻译,总还会有人念‘三字经’!”②
虽然严复持论有故,但认真审视不难发现,“信、达、雅”实质上既不是具有高度概括力的抽象标准,也不是具有切实指导性的具体标准,“从纯理论的角度讲,把信、达、雅并列起来作为翻译标准是具有逻辑缺陷的,因为这似乎意味着:原文不达,也可以故意使之‘达’;原文不雅,也可以故意使之‘雅’。那么,这样和‘信’字,岂不自相矛盾?”③
《论语·雍也》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意谓朴实的内容多于文采就未免粗野,文采多于朴实的内容又未免虚浮。孔子提倡“文质彬彬”,反对浮华的辞藻,所以说“辞达而已矣” — 言辞足以达意就可以了。《尔雅》序题下疏说:“尔,近也;雅,正也。言可近而取正也。”《论语·述而》说“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其中的“雅言”是指区别于各地方言的“诸夏的话” — 标准语,相当于现在所说的“普通话”。但是,严复的“雅”指的不是“利俗文字” — 大众的语言,而是“汉以前字法句法”。为了掩盖“达”的矛盾,严复在“畅达”(如“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和“表达”(如“题曰达旨,不云笔译”)之间周旋,取便发挥,借“辞达而已”求“信” — “为达即所以为信也”,借“言之无文,行之不远”求“雅” — “信达之外,求其尔雅”。不难看出,严复的逻辑是:要“信”则必须“达”,要“达”则必须“雅”,换言之,“雅”是“达”的条件,“达”是“信”的条件,“为达”最终成了“求雅”的借口:“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用利俗文字则求达难。”
与“并世译才”的林纾相比,严复所译的书总共不过八九种,而在其所译的这八九种书中,只有《群学肄言》、《原富》、《群己权界论》和《社会通诠》四种“略近直译,少可讥议”,④此前“题曰达旨,不云笔译,取便发挥,实非正法”,⑤此后“中间义忄旨 ,则承用原书;而所引喻设譬,则多用己意更易。盖吾之为书,取足喻人而已,谨合原文与否,所不论也”。⑥严复虽然提出“信、达、雅”,但他本人并未完全履行。
严复是在译介西学的时候提出“信、达、雅”的,因此“信、达、雅”作为翻译的标准完备与否,必须结合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来审视,不能简而单之地就事论事,从而忽视严复“辛苦辶多译之本心”。
严复“窃以谓文辞者,载理想之羽翼”。⑦于是,从“达”来看,洋务派和传教士翻译的书“不合师授次第”,“不合政学纲要”,有悖“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目的,因而“非命脉之所在”。相比之下,“新西学”的命脉之所在则是“维新”,即运用进化论、天赋人权来反对天命论、君权神授论,用自然科学、机械唯物论来论证无神论,从而“开民智,强国基”。正是“于自强保种之事”,严复才“反复三致意焉”。从根本上说,严复的“辛苦辶多译之本心”是“取便发挥”,其所谓“达旨”是“旨”在“达”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理论的“民权平等之说”、“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自由主义与功利主义学说和自然科学及其方法论。
从“雅“来看,严复以“雅言”来“达旨”是“夫固有所不得已也”,因为当时的白话远未成熟,饱读先秦诗书,受古文的熏陶而成积习,摇头晃脑地读起古书来连平仄也都留心的老夫子大抵不常接触“利俗文字”,对“利俗文字”的运用不像对古文的运用得心应手,但又要翻译,不得已就只能在“利俗文字”和“古文”之中择取后者了,不仅翻译的时候,甚至在日常写作中,大概也会觉得用“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
更重要的是,作为复古的维新改良派,严复的翻译所针对的读者是操“雅言”的士大夫阶层,为了使他们能够看自己所译的书,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先用“雅言”来吸引他们,借“雅”以破启锢闭,从而使顽固保守的士大夫阶层乐于接受西方学理,正如严复在其《与梁任公论所译〈原富〉书》中所言:“吾译正以待多读中国古书之人”,“若徒为近俗之辞,以便市井乡僻之学,此于文界,乃所谓凌迟,非革命也。”一语道破天机!严复的“雅”诚可谓用心良苦:从表达形式入手,使士大夫们认为“足与周秦诸子相上下”而最终“倾倒”。当然,严复毕竟是带有复古思想的维新改良主义者,后来又沦为保守派,不懂得“利俗文字”是历史的必然,更不懂得“利俗大众”是历史的推动者。
单纯从翻译标准的角度审视,“若是全盘而真实地‘信’了,把原作的思想感情,意思之最微妙的地方,连它的文字的风格、神韵都传达了出来,则不但‘顺’没有问题,就是所谓‘雅’(如果原作是‘雅’的话)也没有问题。‘信’、‘达’(顺)、‘雅’三字,实在作到一个‘信’就都有了。”⑧从这个意义上说,严复的“信、达、雅”在逻辑上确实“先天不足”。
早在光绪二十年(1894年),马建忠(1845-1900)就在其《拟设翻译书院议》中对翻译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善译”的标准:
夫译之为事难矣,译之将奈何?其平日冥心钩考,必先将所译者与所以译者两国之文字深嗜笃好,字栉句比,以考彼此文字孳生之源,同异之故,所有相当之实义,委曲推究,务审其音声之高下,析其字句之繁简,尽其文体之变态,及其义理粗深奥折之所由然。夫如是,则一书到手,经营反复,确知其意旨之所在,而又摹写其神情,仿佛其语气,然后心悟神解,振笔而书,译成之文,适如其所译而止,而曾无毫发出入于其间,夫而后能使阅者所得之益,与观原文无异,是则为善译也已……。
在这段文字中,马建忠不仅指出了“善译”的条件 — 自如驾驭“所译者与所以译者两国之文字”的能力,而且指明了“善译”的过程 — “一书到手,经营反复,确知其意旨之所在,而又摹写其神情,仿佛其语气”。对原文能够达到“心悟神解”的程度,翻译起来就自然能够“振笔而书”,“译成之文”就自然能够成为“善译”了 — “无毫发出入于其间,夫而后能使阅者所得之益,与观原文无异。”
马建忠的“善译”,一言以蔽之,即是“信” — 从内容意旨到风格效果无所不信,较诸严复的“信、达、雅”则更具高度抽象的概括力,使“直译”、“意译”和“信、达、雅”在“无毫发出入于其间……与观原文无异”中得到了统一。如果说“直译”是为了“信”而“意译”是为了“达”的话,那么,既然译者已经“确知其意旨之所在,而又摹写其神情,仿佛其语气”,并达到了“心悟神解”的程度,“信”自然就不会成为问题;
既然译者已经“考彼此文孳生之源,同异之故,所有相当之实义,委曲推究”,又“审其音声之高下,析起其字句之繁简,尽其文体之变态,及其义理精深奥折之所由然”,则“达”自然也不会成为问题。同时,以译者能够“摹写其神情,仿佛其语气”为前提,原文“雅”,“译成之文”则定然不会“俗”,反之,原文“俗”,“译成之文”也定然不会“雅”。
马建忠的“善译”无疑就是翻译的最高境界,无论是奈达的“等效”,还是傅雷的“神似”,抑或钱钟书的“化境”,均未跳出“善译”的圈子。然而,在实际翻译活动中如果采用“善译” — 或者“等效”、“神似”、“化境” — 作为标准去衡量译文,可以断言,没有任何译文能够“达标”,因为“彻底和全部的‘化’是不可实现的理想”⑨。
虽然高标准是为了严要求,但是既然“法乎其上”最终也只是“仅得其中”,那么与其取法“不可实现的理想”毋宁提出切实具体的要求作为翻译的基本原则:
1)信守原文的内容意旨;
2)遵从译语的语言习惯;
3)切合原文的语体语域。
有人偏重“精心的再创造”,视翻译为艺术;有人偏重“一定的客观规律”,视翻译为科学。但是,不管视为艺术,还是视为科学,翻译的根本任务即在于“传真”,译者不能充当“说谎的媒婆”,⑩否则就会怨偶无数。翻译无非是用新瓶子装旧酒,虽然瓶子 — 语言文字类型 — 换了,但是酒 — 内容风格效果 — 却不能变。
翻译必须“忠实”,这是共识。但是,“忠实”什么?“忠实”的应该是原文的内容意旨和风格效果,而不是原文的语言表达形态。如果斤斤于原文的语言表达形态,译文无疑就会“异彩纷呈”,因“隔阂”而不“合格”。译文的语言表达如果连“贯通”都做不到,读者还怎么去“融会”?结果又怎么可能“与观原文无异”?语言文字类型不同,语言表达习惯也就大不相同。
吴岩出其《从所谓“翻译体”说起》中针对操汉语的译者将外语译成汉语的情况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翻译体”的实质:一些译者“一条腿走路”,“未能辩证地对待两种语言文字”,译文“是外国化了的中文”,未能“忠实地融会贯通地把原作翻译和表达出来”。叶圣陶称自己“不通一种外国语,常常看些翻译东西”,在《谈谈翻译》一文中坦言“正因为不通外国语,我才要读译本呢”,揭示出这样一个浅显的道理:“别人不懂外文,所以要请教你译;如果大家懂得,就不必劳驾了。”正是凭着“不通一种外国语”的“外行”眼光,叶圣陶才看到并指出了问题的实质。叶圣陶的核心思想是反对“死翻”。“死翻”,一言以蔽之,就是“用中国字写的外国话”。
“各种语言的语言习惯都是相当稳定的”,“既然是两种语言,语法方面,修辞方面,选词造句方面,不同之处当然很多”,“同样一个意思,运用甲种语言该怎么样表达,运用乙种语言该怎么样表达”,不能“死翻”,即便“接受外来影响”,也“要以跟中国的语言习惯合得来为条件”。据叶圣陶想,“翻译家是精通两种语言的人,也就是能运用两种语言来思维,来表达的人”,反观之,“能运用两种语言来思维,来表达的人”才算是“精通两种语言的人”,“精通两种语言的人”才能成为“翻译家”。叶圣陶的意思是:“死翻”者自然成不了“翻译家”,之所以成不了“翻译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不精通两种语言,不能运用两种语言来思维、表达,而不精通两种语言,不能运用两种语言来思维、表达,最终结果就只能是“死翻” — “用中国字写的外国话”。
吴岩以“内行”的眼光审视“外国化了的中文”,站在“辩证地对待两种语言文字”的思想认识高度来批语“翻译体”,指出:“根据中国语言文字的特点,忠实地融会贯通地把原作翻译和表达出来”。叶圣陶以“外行”的眼光旁观“用中国字写的外国话”,立足于“精神两种语言”的基本条件来批评“死翻”,指出:“各种语言的语言习惯都是相当稳定的,咱们接受外来影响要以跟中国的语言习惯合得来为条件”。
吴岩与叶圣陶二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观点却完全一致:“根据中国语言文字的特点”并“跟中国的语言习惯合得来”。吴岩和叶圣陶所针对的是操汉语的译者将外语译成汉语的情况,主张译文要“根据中国语言文字的特点”,要“跟中国的语言习惯合得来”。若就“所译者”和“所以译者”而言,吴岩和叶圣陶的主张无非是:遵从译语的语言习惯!
每门语言都各有其不同的语体,而不同的语体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虽然每门语言的大部分词语适用于各种语体,但是不少词语只用于某些特定的语体,有些词语只见于书面语,有些词语只用于某些特定的语体,有些词语只见于书面语,有些词语只用于口语。同时,交际身份、交际场合、交际内容以及交际心理不同,遣词造句均会有所不同。就翻译而言,了解并掌握“所译者”和“所以译者”两门语言中口语与书面语、正式语体与非正式语体之间的差异,进而在遣词造句上不仅“合意”而且“合宜”,当裨益匪浅。
一般来说,原文用的是书面语体,译文则不能用口语语体;原文用的是口语语体,译文也不能用书面语体;原文非常正式,译文则不能不正式;原文不正式,译文也不能非常正式。虽然一门语言中的基本语法和词汇是操该语言的大多数人都懂得并使用的,属于“共同核心部分”(common core),然而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行话”,不同的专业有不同的“术语”。译文应该是个统一的整体,译文既不能口语与书面语糅杂,更不能“方言”与“雅言”纷呈。总之,翻译的时候,译者必须关注原文及译文遣词造句的“语域”(register),使译文不仅在语义上“合意”,而且在语用上“合宜”(appropriate)。
据张中楹《关于翻译中的风格问题》一文载,有个美国人翻译《论语·雍也》时最终将孔子发誓说的“天厌之”译成了“God damn it”!用“God damn it”来译“天厌之”虽然在语义上“合意”,但在语用上却不“合宜” — 即便“心里着慌,口里发誓”,“文质彬彬”的孔夫子也决不可能来一句美利坚“国骂”。由此可见,译文除了信守原文的内容意旨、遵从译语的语言习惯之外,还必须切合原文的语体语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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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影视翻译是一个新兴的翻译领域,尤其是字幕的翻译,在逻辑性、艺术性,感染力等方面有着更高的要求。翻译理论中的归化和异化策略同样适用于影视字幕的翻译,且二者的配合使用才能相得益彰,翻译时应顾及影视作品的主题、人物性格以及情节发展需要,因为适合语境的语言才最有意义。
关键词:字幕翻译;归化;异化
中国翻译的历史源远流长,影视翻译却少有人涉足。由于跨文化交流的日益广泛和深入,越来越多的国产影视作品冲出国门,外国的译制片也蜂拥而入,令人目不暇接。动画片、文化片、惊险片、恐怖片等题材广泛,作品的产量逐年增加,涉及的人群更是男女老幼,皆可欣赏。影视作品翻译情景大好。影视翻译是一个新兴的翻译领域,尤其是字幕的翻译,更是不同于其他形式。它在语言的逻辑性,艺术性,感染力等方面都有更高的要求:较之单纯的文学翻译,又有更高的通俗性和广泛性。因此影视翻译中的真正难点并不在于词汇或是文章的严谨缜密,而往往在于最普通最地道的语言。
钱绍昌教授曾极为精辟地将影视翻译的特点归纳为五个特性:聆听性、综合性、瞬间性、通俗性与无注性,字幕的语言受时间,空间限制,Basil Hatim和Iran Mason就曾指出过:“从空间上来说,屏幕上字幕不超过两行,一般来说每行最多33个字符数(有时可达40个)。从时间上来说,字幕在屏幕上最少停留2秒钟,最多停留7秒。”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既要人们明白内容,又要让人们欣赏到画面,还不能添加注释,这就给字幕的翻译增加了难度。因此,语言简洁,符合人物个性,浅显易懂是其基本的要求,在理解的基础上,还不能影响观众的视觉享受和对异域文化的领略。
电影是雅俗共赏的,翻译电影一定要让观众看起来感到熟悉和亲切,不会因为缺乏相关的文化背景而感到不能理解。要想有此效果,就必须使自己的译文在“顺”字上靠近大众,清楚明白,通俗易懂,例如“What’s done cannot be undone。”这一句在小说里可译为“木已成舟”或“生米煮成了熟饭”,但在影视翻译中,后者却是最佳选择。
文学翻译中存在两种观点,翻译的归化与异化(domestication and forelgnizing),是美国翻译理论家Lawrence Venuti提出的表示翻译策略的术语,在字幕翻译中同样适用。归化旨在尽量减少译文中的异国情调,为读者提供一种透明、自然流畅的译文。而异化翻译则是译文冲破常规,保留源文中的异国情调。
一、翻译的异化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字幕翻译的异化现象越来越明显。美国情景喜剧《老友记》,女主人公莫尼卡向客人介绍她所做的饭时说:“Yeah,I think we’re readyfor our first course。Ok,um,these arerot—shrimp ravioli,and cilantropandousauce,有人将此处的“ravioli”翻译成为云吞。然而“ravioli”其实是指一种方形的意大利食品,内有馅。而云吞是中国广东传统地方食品,如果这样翻译,很多的中国观众就会想,原来外国人也会做中国地方菜,这样既曲解了原意又不利于观众了解外国文化。所以使用异化的翻译方式译为“意大利小方饺”就更为恰当。
《阿甘正传》是中国观众非常熟悉的一部好莱坞作品,曾一举获得1995年奥斯卡最佳电影、最佳男主角、最佳导演等六项桂冠。该剧以独特的视角展现了美国几十年来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件。片中语言贴近生活,政治、宗教等文化内涵丰富,许多对白被奉为经典而广为传颂:
Forrest:Lieutenant Dan,what areyou doing here?
Lieutenant Dan:Well,thought I’dtry OUt my sea legs。
福雷斯:丹中尉,你来做什么?丹中尉:嗯,我想到海中施展拳脚。剧中“sealeg”的含义是“不晕船”,此处译者没有直接使用归化的策略,将其译为“我想来看看我晕不晕船”,而是采用异化策略,保留了源语中“海”和“拳脚”的文化意象,这是符合人物个性的。首先,丹中尉出身军人,言语中必然会有几分豪迈和张狂;其次,丹中尉在战争中失去双腿,强调他仍然有“脚”可施展,体现他不服输、敢与命运斗争的性格,为他最终的成功埋下了伏笔。
又如中国电影《功夫》中“洪家铁线拳”,采用异化策略译为“Iron Fistfrom the Hung School”;“昆仑派的蛤蟆功”译为“the Toad Style of Kwan LunSchool”:“虎行”译为“Tiger Style”。通过这些字幕的翻译,使得异域观众有机会走进中国文化,体会中国武学的博大精深。
二、翻译的归化
随着文化的渗入,异化策略的使用确实是越来越明显,但不代表可以不再使用归化策略,每种语言都有自己的句法特点,在句子结构的翻译上还是尽可能使用归化的方式,当然也不可生搬硬套。
《阿甘正传》中阿甘从中国回去后描述自己出名的一句话:“I was a nationalcelebrity,famous even than CaptainKangaroo,”在这句话里面,阿甘说自己比“Captain Kangaroo”还有名。而“CaptainKangaroo”指的是美国的一个儿童电视节目中的主人公,此剧多次获奖,可谓在美国家喻户晓。但是在中国恐怕没有几个人知道这是谁。因此如果采取异化的方式翻译成“回国后我成了英雄,比卡通片里的那个有名的袋鼠上尉还出名”,大部分人会摸不着头脑。而如果采取归化的手法说“回国后我成了名人,比天皇巨星还有名”则使人一目了然。而且也会适合阿甘这个智商不是太高的人物的特点。所以,在此归化比异化更胜一筹。
再如:Forrest:From that day on,wewere always together。Jenny and me werelike peas and carrots。福雷斯:从那天起,我们总是在一起。珍妮和我形影不离。这是阿甘对自己和珍妮之间亲密关系的描述。如采用异化策略,则其中的“peas andcarrots”要译为“豌豆和胡萝卜”,这对中国观众会造成理解障碍,因为多数人对豌豆和胡萝卜之间的关系不甚了解。在西方国家中,豌豆和胡萝卜经常被一起用来做菜,二者都同样味道清淡,营养丰富,因此经常被用来形容两人关系密切。而汉语中,人们形容关系密切惯用“形影不离”,因此译者使用归化策略,用具有相同联想含义的译语成语替换源语俗语,使译文生动、地道。
英国电影《呼啸山庄》中有这样一个片断:
Isabella:It’s a brother’s duty,dear Edgar。to introduce his sisterto some other type than fops and paleyoung poets。
Edgar:Oh,you want a dragon?
Isabella:Yes,I do With a fierymustache。
依莎贝拉;这是一个哥哥的义务,亲爱的埃得加,你总不能把自己的妹妹介绍给那些花花公子或弱不禁风的年轻诗人吧。
埃得加:哦,你该不是想嫁一个龙骑兵吧?
依莎贝拉:是的,还长着火红的大胡子。
在上述翻译中“dragon”给人带来了翻译上的异议,在中国文化中“龙”象征着“高贵,至高无上”,中国人称自己为“龙的传人”。而“dragon”在西方语言中。其文化意象的寓意却是截然相反,用“龙骑兵”来硬译“dragon”一词显然不妥当。堂堂正正的“龙骑兵”怎么会是“长着火红的大胡子”呢?如此生搬硬套不仅不能处理好东西方语言文化中意象错位这一棘手问题,同时也不能传神地译出这段对白的真实含义,反而给上下文语义的贯通设置了语言障碍。因此,dragon译为“野蛮人”可能更适应于中国观众。这也使用了归化的翻译方法。当然归化的好处在于很容易让观众理解和接受,不会产生陌生感,而缺点在于译文失去了原有的味道,对中西方文化的直接交流带来不利的影响。
尤金·奈达所说:“就真正成功的翻译而言,译者的双文化功底甚至比双语言功底更重要。处理影视作品中的文化因素时,语言层面的文化差异可以首选归化策略,历史层面上的文化差异则可考虑异化策略,但二者不可断然分开的,影视作品的归化和异化的配合使用才能相得益彰,翻译时应顾及影视作品的主题、人物性格以及情节发展需要,因为适合语境的语言才最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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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而来的,是文化全球化,国际文化交流日益频繁。而书籍作为文化传播的重要媒介,在文化交流和传播知识的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外国的大量优秀书籍被翻译成中文介绍到我国,同时相当数量的中文图书,特别是中国古典文学名著被翻译成其他语言文字,把中国文化介绍给世界。在图书翻译中,内容的翻译固然重要,但其书名是整本书的灵魂,起着解释作品意蕴和吸引读者眼球的作用,很可能直接决定了读者是否要购买这本书,因此书名的翻译十分重要,好的书名翻译能有效地促进作品的传播。因此,书名的翻译要考虑两种语言的不同习惯和不同文化、社会背景,做到妥善处理,使译出的书名能准确地达意,而避免误解与不确切(丰华瞻,1980)。也就是说,书名的翻译具有特定的目的性。根据目的论(Skopos theory)的基本观点——翻译过程中的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即翻译方法由翻译目的与译文的预期接受者决定。
功能学派的翻译理论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产生于德国,以凯瑟琳娜·赖斯,汉斯·弗米尔,贾斯塔·曼塔利,克里斯蒂安·诺德为主要代表。1971 年,凯瑟琳娜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中首先提出要把“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特殊目的”作为翻译批评的新模式。她的学生汉斯则摆脱以原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在《翻译理论基础概述》一书中,正式提出目的论这一概念,它也是功能学派的基础理论与核心理论。他认为:任何翻译行为都是由翻译的目的决定的,所有翻译活动所要遵循的首要原则就是目的原则,即“目的决定翻译策略”。[Jeremy Munday,2012]二十世纪九十年代,20世纪90年代,诺德对翻译进行了新的诠释,这也是对弗米尔理论的进一步完善。诺德在其著作中强调: “翻译就是要创作使其发挥某种功能的译语文本,它与源语文本保持的联系将根据译文预期或所要求的功能得以具体化。翻译能使因客观存在的语言文化障碍而无法进行的交际行为得以顺利进行。”从而,我们可以认为,翻译是一种交际行为,交际行为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过程,并且进一步决定译者在这个过程中所采取的翻译策略。译者应当以让译文达到译入语文化中的交际功能为目的,这也是指导翻译活动如何开展的主要原则。[胡冬宁,2010]
“书名是一本书的灵魂,使之不朽;是一本书的广告,使人对之趋之若鹜。”好的书读后令人回味无穷,再难忘记。好的书名译名能使名篇佳作为全世界人民所喜爱,使外国文学经典像本国的文学经典一样广泛流传。外国名著译本的受众即预期读者是喜爱读书、对外国文化兴趣浓厚、希望了解外国文化的中国读者,他们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而且这些期待和交际需求会不断变化。在国文化不断走出国门的同时,他们更希望读到“原汁原味的”的著作,并在阅读过程中,加深对外国文化的了解。因此,外国名著书名翻译的目的就是:1)向读者推销外国名著,给译者自己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2)向读者介绍外国文化。
在翻译书名时,除了要以目的原则为最高准则外,还应遵循另外两个原则。一个是连贯性原则,指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的标准,即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能够使接受者理解并在译入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语境中有意义。忠实性原则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这两大原则的使用取决于目的性原则。
在目的论者看来,评判翻译好坏的标准是充分性而非等值性,翻译方法是否恰当就看译文能否在译语语境中充分实现翻译的目的及满足读者的需求。而翻译目的和读者需求都会随时代的发展改变,为了使译名更容易为读者所接受,译者就要相应采取更为灵活的翻译方法。翻译方法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4.1音译法。音译是用发音近似的汉字将外来语翻译过来的这种用于译音的汉字不再有其自身的原意,只保留其语音和书写形式。[李玲、李艳,2012] 这种方法尤其适用于以人名或其他专有名词做书名的。如法国作家伏尔泰的Candide(英文为Candid),傅雷先生将其译为《老实人》,但我认为孟祥森的译名《憨第德》更佳,首先音译让读者一望即知此乃外国文学,其次“憨”字发音近似“Can”,可令读者看到一个简单、真实的青年,引起读者阅读兴趣。这时,译者的目的得到了较好的实现。
4.2直译法。直译能把源语的修辞格、俗语、文化典故等尽量保留下来,让译文读者更直接地感受异域文化。而有些在源语中能引起读者好奇心、给人以形象冲击的书名直译成另一种语言也会有相似的效果。[湖冬宁,2010] 因此,当直译书名既能体现书本内容与主题,也不会造成误解时,直译无疑是极好的。例如Mark Twain的The Prince and the Pauper 《王子和贫儿》,Michael Blake的 Dances with Wolves《与狼共舞》。Ernest Hemingway的A Farewell to Arms 被广泛译为《永别了,武器》,该书的主题是反对帝国主义战争、厌战从书名就可知晓,而旧译名《战地春梦》不够凸显主题。
4.3意译法。当直译难以实现译者的目的时,就需要意译了。意译就是根据原文的大意来翻译,不保留原文形式,但要求正确表达原文的内容。如Daniel Defoe的Robinson Crusoe《鲁宾逊漂流记》,William Faulkner的The Sound and the Fury《喧嚣与疯狂》,Thomas Henry Huxley的Evolutionand Ethics and Other Essays《天演论》。再如:Emily Bronte的Wuthering HEights 译为《呼啸山庄》。旧的译名如《魂归离恨天》、《咆哮山庄》,前一种不能表达出男女主人公之间第一种译法带有浓厚的宗教宿命论色彩, 不能表达两个青年男女主人公之间浓烈又悲怆的爱情,而“咆哮”二字与全文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不符,因而, 《呼啸山庄》这一译名更为恰当。
4.4改译法。当直译和意译都不能够实现译者的目的时,译者就需要进行改译。这要求译者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改造翻译,使其译名更加吸引读者。[李玲,李艳,2012] 如Margaret Mitchell的Gone with the Wind 被译为《飘》。再如Slack是一本关于如何管理公司的书,可是如果按slack 这个词的字面意思“懈怠的、慵懒的”来翻译似乎难以吸引读者,于是译者把它译成《别让员工瞎忙》,译名似乎完全背离的原文的意思,但这个书却能够引起读者的好奇心,这本书在我国也很畅销。[湖冬宁,2010]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书名的翻译带有很强的目的性。翻译目的论的核心是“翻译目的决定翻译手段”,不管翻译采用哪种方法,只要能在翻译中充分实现翻译目的并满足读者的需求的都是好方法。所以译者在翻译时,一定要恰当地选择翻译策略和方法,以更充分地实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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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电影片名的翻译对于国外电影在中国的传播来说意义重大,不仅要言简意赅地揭示剧情内涵,也要给人以美感,激发观众的丰富联想,希望能一睹为快。好的译名既要有艺术性,又要有实用性;既要符合语言规范,又要富有艺术魅力。除了要体现原片名的语言特色,达到与影片内容的完美统一,也不能忽视其广告促销功能。翻译片名是一项重要的且富有创造性的工作,讲究一定的方法与技巧。
关键词:英文电影;名字;翻译技巧
一、文化差异
文化是语言活动的背景,而语言又是翻译的手段。当我们与他人交流时,仅仅关注的是语言本身就很难有效地交流,因而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我们对文化差异不了解或对于背景知识所知甚微就会导致很多问题。
1.不同的风俗习惯。在社会生活和文化交流中,不同国家会在这个过程中形成其特有的风俗习惯。所以在翻译过程中,应尽量解释出与本国文化存在差异的风俗习惯,尽量忠于原文表达出的文章的实际含义。
2.不同的宗教信仰。宗教文化是由人们宗教信仰的不同在宗教活动中随之产生的一系列文化,有很多谚语习语是与宗教有关的。在中国,儒家、道家和佛教是对文化影响最深远的三大宗教。与之不同的是,__在西方的宗教文化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就需要翻译者补充与宗教相关的知识,在这两种文化中架起一座桥梁。
3.不同的思维方式。思维是语言的组成部分,而语言又是思维的表现形式。不同国家的思维方式表现为不同的语言体系。当表达时间空间概念的时候这种差异极为明显。
二、翻译的原则
电影片名往往以突显影片内容,传达主题信息,确立全片感情基调,提供审美愉悦,吸引观众,增加票房为其终极目标。片名佳译、妙趣横生而又发人深省,因其深邃的文化内涵和生动可人的语言而倍受中国影迷和英语爱好者的关注和青睐。在电影片名翻译跨文化、跨语言的转换过程中,往往体现了它的信息价值原则、文化价值原则、审美价值原则和商业价值原则。
三、翻译的方法和技巧
1.音译法。音译就是根据发音将片名译成另一种语言。如获得第16届奥斯卡奖最佳影片奖并被誉为“影史最伟大的爱情电影”的Casablanca译作《卡萨布兰卡》,就是采用了音译的方法。片名采用音译的例子还有很多,如罗曼·波兰斯基执导的1979年版的电影Tess译为《苔丝》以及HarryPotter《哈利波特》,采用的都是音译,这些片名都通过音译保留了一些“洋味”。
2.直译法。直译,倒并非一定是“字对字”“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因为中西文字组织的不同,这样“字对字”“一个不多,一个不少”的翻译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恰当的直译不仅能带来很高的原语文化信息传递的信息度,而且能产生较高的文化信息传递的有效度。片名的直译是比较简单且保险的方法,由于是按照原片名直接译出对应的汉语片名,它的好处在于能最大限度地保留原片名的味道。如:日本偷袭珍珠港是美国加入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线,以这个世人皆知的地方命名的影片The Pearl Harbor直译为《珍珠港》。根据文学名著改编而成的影片也往往采用该名著中译本的直译书名,如:Jane Eye《简爱》,Pride and Prejudice《傲慢与偏见》。
3.意译法。英语和汉语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文化内涵和表达方式,当形式成为翻译的障碍时就要采取意译法。意译,也就是纽马克所称的交际翻译。这种方法旨在保留译语的“达”“雅”,丧失了原语的形式,但与此同时并未改变原语主要的文化信息,从而使译语优美明了。另外由于东西方民族的价值取向、审美心理、文化背景等存在着诸多不同之处,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把片名直译过来,也可能会失去原片名的本来意义,甚至可能产生一些错误的联想,影响影片在观众心目中的形象,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意译法,以凸显影片的特征,激发观众的欣赏欲望。意译无法传递原语的全部文化信息(尤其是无法传递原语的形式特征),但却能产生很高的文化信息传递的有效度。片名意译前需要先对影片内容、背景有深刻透彻的了解,这样才有助于理解原名,使译出来的片名与影片内容相吻合,并尽量再现原名的信息。意译不但给了译者创造的天地,也给了观众想象的空间。需要注意的是,译者应使片名意译得通顺上口,让中国观众明白。
总之,英文片名虽然很短,翻译起来却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不同的影片名侧重点不同:有的是以人名或地名命名,有的是以时间或地点命名,还有的是通过影片名来描述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因此,很难找到一个统一的公式将其套用在影片名的翻译当中,也很难找到一种权威的翻译理论专门用于指导影片名的翻译,只有将不同的翻译理论结合起来,在不同场合,用某种理论的某一点配合相应的方法进行翻译,才能贴切地翻译出合适的译文。因此可以说,影片名的翻译是一个艰难的再创造过程,每一种译法都有其不同的遵循原则以及与此方法相适应的片名。总而言之,灵活运用这几种方法,可以为各种各样的影片名找到合适的翻译方法,翻译出合适的影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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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电影在中西文化交流中起着重要作用。接受美学认为在翻译电影名时,应该考虑观众的文化语境,使译文与观众达成视域融合;同时,有目的地、适当地保留异质文化因子,能够更好地促进东西方异质文明的对话。
论文关键词:电影名;翻译;接受美学;视域融合
中国是一个翻译大国,翻译在中国文化史上起着举足重轻的作用。中国译坛在改革开放后迎来了第五次翻译高潮,自此,中国的翻译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翻译的作品数量之多,涉及的领域之广,为前四次高潮所不及。其中,电影作为文化交流的一种形式,被大量译介。电影的翻译事关文化交流,而其中电影名的翻译尤为重要从商业上说,好的片名会吸引观众,提高票房收入;从文化交流的角度看,翻译体现了中外文化的对话。本文欲运用接受美学的观点把观众的接受与欣赏纳入视野,对电影名的翻译进行研究。
归化翻译(Domestication)是美国解构主义翻译理论家劳伦斯·韦努蒂用来指弱势文化的作品被译介入英美强势文化国家时,译者所采取的一种透明、流利、无翻译痕迹亦即译者隐身的策略。这样的翻译策略弱化了外语文本对于译语读者的陌生感和疏离感。韦努蒂追溯他所运用的“归化”这一概念至施莱尔马赫(SchlEiermacher)关于翻译的概念——“尽可能不打扰读者,而让作者靠近读者”。在上文归纳的电影名的翻译方法中,套用译语典故就属于采用透明通顺、完全消除差异性的策略。
地道翻译法(Idiomatictranslation)是Beekma n&Callow用来阐述《圣经》翻译的策略,后来被Larson更多地使用来指旨在使译文读起来尽可能自然的一种翻译策略。跟奈达的“动态对等”(dynamicequivalence)相似,它强调译文对译语读者产生的影响要如同原文对其读者产生的影响一样。因此地道翻译法可以定义为:和原语有相同的意义,但是以自然的译语的形式来表达的翻译。这种翻译方法注重的是意义,向译语读者传达原文的内容,而且在表达的形式上力求使译文读起来更象是用译语写就的文本而不是翻译。这一类翻译最典型的要数运用汉语成语或四字格中所列。
“概括原语电影的大意”的译法,“去掉原语文化”的译法,均属于拟译(Adaption/Iimtation)。所谓的拟译,根据《翻译学词典》属于意译的一种,主要指译者为了使原文更适合于特定的读者或为了某一特定的目的而对原文作了相当大的改动。奈达曾把这种翻译策略等同于“文化翻译”(CulturalTranslation),认为这种拟译不能视作忠实,而Rado则干脆把它归为“伪翻译”(Pseudotranslation)。
不管是归化还是地道翻译法,或是拟译法,原电影名经过翻译后,已经看不到原名的痕迹,而更接近于译语的表达,或摒弃译语的文化。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是翻译的困境。但这种无差异的翻译策略客观上遮蔽了语言和文化的多样性。
以《梁山伯与祝英台》译为C^ineseRomeoandJuliet为例,就是套用莎士比亚的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两部作品虽然同为男女爱情悲剧,而且在各自的文化中都非常有名,但除此契合之外,作品所反映的主题不同,所表现的方法不同,更重要的是它们产生的语境不同,它们在各自的文化中都有不可替代性。这种归化翻译反而可能会误导西方观众,用韦努蒂的话来说就是助长了西方的民族中心主义。在这种侵略性的单语独自、排斥差异、边缘化异族文化和弱势文化的思想指导下,译者不露痕迹地在译文中刻写下本民族的价值观,“从而向译语读者提供了在文化他者中认同自己的文化的自恋的经验”。我们不禁怀疑:译者是否在推销这样的概念:《罗密欧与朱丽叶》具有普世性。
至于ForrestGump被译作《阿甘正传》,Lolita被译为《一树梨花压海棠》也算是运用汉语典故的一种地道翻译法。对于前者我们很容易联想到鲁迅的《阿Q正传》,这部作品除了有文字的形式,还被拍成了电影,国人耳熟能详。《阿甘正传》这一译文既取了Gump的音,又把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小人物“ForrestGump”的人生际遇的传记色彩给表明了,比音译为《福雷斯特·甘普》的“不译”不失为佳译,但《阿甘正传》太中国化了,怎么也不能让人把它和获得1995年6项奥斯卡奖的美国大片联系起来,相反它的名字很象港台的搞笑片。而《一树梨花压海棠》的译文则更是离谱,虽然令人“喜出望外”,并且典出苏东坡的一首凋侃老夫配少妻的诗,“既融人了中国传统文化,又含蓄贴切地体现了剧情”。撇开别的不说,熟悉苏轼和张先的文坛趣话和那首调侃诗“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的只限于少数的知识精英,因此“一树梨花压海棠”指的是老少婚配恐怕只有译者自己孤芳自赏了。这样的翻译既偏离原文又让观众搜肠刮肚甚至一头钻进故纸堆里也摸不到门,何以达成视域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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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当今世界经济文化的发展,广告作为一种应用语言,是当今社会广泛使用的交流媒介。本文试图从功能派的翻译理论——目的论出发,对英汉广告语的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进行分析,证明目的论能灵活运用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来很好地解决不同文化背景间广告翻译过程中的理解障碍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从而起到了良好的翻译理论指导作用。
关键词:广告翻译;目的论;目的性原则;文化差异
随着当今时代的发展,广告已经成为现代生活的重要信息来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对于广告语的翻译,我们更应该加以重视,努力消除不同文化间的差异,以便成功地实现其功能。本文将以广告翻译为切入点,说明如何利用目的性原则来实现广告的功能以及如何消除翻译过程中的文化差异。
一、广告与广告翻译
广告创作是一门复杂的艺术,它集社会学、美学、心理学、文学、语言学等为一体,广告翻译具有明显的目的性。这就要求译者在翻译时以目的性原则作指导,采用恰当的方法和技巧,使译文具有与原文相同或相似的效果。
英国翻译理论家纽马克(Peter Newmark)在他的《翻译教程》(A Testbook of Translation)一书中,根据文本不同的内容、文体和功能,把文本分为三种文本类型:信息文本,表达文本以及呼唤性文本。其中,广告被列入呼唤性文本,其文本特点主要表现为它在内容和形式上的超语言效果,因此,在进行广告翻译时为达到同样的效果,译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原文的内容和形式以完成跨文化交际,使译文尽量做到达意、传神和表形,收到意似、神似和形似三统一的效果。
二、目的论与目的性原则
20世纪70年代,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家威密尔(Hans Vermeer)提出了“目的论”。根据目的论,翻译的实质是有目的的跨文化交际活动,翻译的过程应以实现译文在译语文化中的预期功能为首要原则,也即翻译的目的性原则。目的论的提出拓宽了翻译理论研究的领域,为译者提供了灵活翻译的理论基础。
广告的目的是促销产品,广告语的译文是否成功就看它是否起到了促销产品的作用。因而,为了达到广告的目的和效果,广告翻译不仅应力求表达准确,而且还应该分析应该如何遵循目的性原则、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从而修正了传统的“信、达、雅”原则,确立了新的广告翻译原则,给广告翻译注入新的活力。
三、广告语翻译应注重消除文化差异
翻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不同文化间起到交流和沟通的目的,而对于广告这类实用文体更是如此。在广告语的翻译过程中,要实现广告翻译的语用等效,不仅要注意原作的语境含义,也要求必须要从社会文化交际的角度考察语言的使用。译者必须十分熟悉两种不同语言的语用原则,具备跨语言、跨文化交际的知识,能设法沟通语用意义差异,方可实现等效翻译。综合以上观点,在进行广告翻译时,译者应遵循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
目的原则作为首要原则
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用语言进行交际,由文化差异造成的语用差异是不可回避的事实。同样,语言文化差异也是影响广告传播效果的重要因素。好的译文对销售起着积极推动作用,根据目的论中的目的原则,译者应注重译文功能,在进行广告翻译时要“入乡随俗”。如“大鹏”牌卷笔刀的英译名ROC Sharpeners。大鹏是汉民族神话传说中的一种最大的鸟,汉语中有“鹏程万里”之说,具有志存高远、前途无量的褒义。但ROC三个大写字母同时也是常用新闻词语“中华民国”的英语缩写,势必会产生误解或不必要的联想,既不利于创立出口商品的良好形象,也不利于维护国家的尊严。如将ROC改为Giant Bird就要好一些。
英汉民族对同一事物的思维推理方式也不尽一致,忽视这一文化差异,交际双方就会发生交流障碍。例如:在以减肥为时尚的美国,减肥保健药品十分走俏。我国有一种出口试销美国的“轻身减肥片”却无人问津,市场调查发现该商品的英译名Obesity-reducing Tables有违购买者的消费心理,因为在美国人看来此药是专门为obese people(特大胖子)服用的。在改译为Slimming Pills后打开了销路。
因此,广告翻译不是表象文字上的吻合,而是信息和语言内涵上的紧密契合。只有当广告原文语言在读者心中引起的反映与译文语言在译文读者心目中产生的反映在效果上极相似时,翻译才算达到等效,才算发挥了真正的作用。以上各例广告在经过错译和改译之后的不同效果都说明了为了达到文化交际的目的,必须要对可能引起误解或理解障碍的表达进行适当地改译,而不是一味地遵循形式上的对等。
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作为附属原则
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为此目的,译文必须首先符合译入语自身的粘合标准,其次译文还必须照顾与原语间的关联,对原文保持某种“忠实”的关系。在连贯原则的指导下,译文应具有与广告原文同等的表现力和感染力,这样的译文才算成功的译文,例如:
喝一杯即饮柠檬令你怡神醒脑!
原译文:A Glass of Instant Lemon Tea Makes You Refreshing.
原文是一个感叹句,译文成为一个陈述句,逊色不少。而且,译文还有语言错误:make you refreshing(使你令人怡神)。如果用略式疑问句和略式感叹句,译文则会添彩不少:
For Refreshment?
A Glass of Instant Lemon Tea! (刘法公 1999:43)
另外,按照连贯原则,一些商品的商标英译取得了成功。如:将“舒肤佳”香皂音译为“Safeguard”,在符合了形式对等的同时,也满足了功能对等,突出了此香皂的杀菌效果不同一般,理所当然,商品在国外有市场。
广告译文在保持自然流畅、连贯的同时,也应做到准确,毕竟“译文准确”是广告翻译的生命。若广告原文的信息在译文中变了样,会误导消费者。
目的原则要求广告的译文以译入语读者的立场为导向,尊重译入语文化习俗,符合译入语广告的风格。连贯原则要求译文通俗易懂、自然流畅、便于记忆。忠实原则要求译文准确,原文广告的信息在译文中有所体现。目的论灵活运用三原则为广告翻译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解决了文化障碍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从而更好地发挥了广告对产品的促销作用。
结论
作为一种竞争性的商业行为,商业广告的目的是争取消费者,促成其购买行为,这是它的最终目的,也是商业广告翻译的主要目的。商业广告的特殊功能和目的,决定了其翻译的特殊性,决定了“目的论”在这一翻译实践领域的指导意义和交际翻译法的适用性。
宏观把握文本的功能和目的对其意义理解和表达具有重要的作用,译者在翻译实践中切不可忽视文本的类型及其整体功能和翻译的交际目的。根据原语和目的语的不同文化背景,在翻译过程中,对原文所作的必要的顺应(如删减、增补、改写等),不应被视为“离经叛道”,而应作为翻译特殊情况下要消除不同文化间交流障碍的必要手段。一则成功的广告译文需要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遵照“目的法则”,充分发挥译入语优势,考虑目的语消费者的审美标准和价值取向以及译入语广告规范,采用适当的翻译法,巧妙地处理语篇的形式和语篇所传达的信息,适当的作文化转换,使译文达到预期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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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史既是对过往经验的集成和总结,又是对电影知识的系统化整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影史方面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钢琴家》中肖邦音乐作品的艺术作用
1、渲染氛围———《C小调夜曲》
电影中画面与音乐的完美结合首先表现在钢琴音乐对故事整体氛围的渲染,如电影中《C小调夜曲》的运用。导演把1939记录的真实的黑白纪录片作为电影的开头,镜头记录了无辜百姓在战争前平静恬淡的生活。这时响起了肖邦的《C小调夜曲》,平静悠闲的生活景象加上《C小调夜曲》的优美旋律,共同营造出一派祥和的生活场面,《C小调夜曲》创作于1841年,乐曲规模宏大,充满英雄主义色彩,还有许多戏剧性的矛盾冲突。乐曲采用的是复三部曲式结构,第一部分平静,中间部分积聚力量,第三部分极具动力性。这种三部曲式在各个部分中也十分常见。例如第一部分就包含了A、B、A三个乐段,是一种带再现的单三部曲式。旋律听起来像低沉的叹息,伴奏部分也是均匀、平稳而沉重的。整个乐曲音色庄重严肃,营造出一种忧郁、悲伤的氛围,悲伤之中还有一种不安定的因素。这些都缘于A段乐句中使用的深沉浑厚的八度低音声部和显得凝重的和弦。随着琴声的奏响,黑白画面随着钢琴曲调的变化逐渐转变,变为彩色的图像,镜头也由远景回到了室内。一架纯黑色的钢琴上,男主人公的手指来来回回在琴键上流转,娴熟地弹奏出背景音乐,眼前的画面和背景音乐得到了完美的结合。画面中弹奏钢琴的男主人公,有着清秀俊美的脸庞,有着忧郁凄迷而又深邃的眼神,他衣着考究,演奏技巧高超娴熟,这一切都让他透露出高贵的气质。音乐家俊美的外表和他弹奏的优美的乐曲让周围的人都为之陶醉,这时德国的炮弹从天而降,将这种宁静之美破坏殆尽。钢琴家被迫停止演奏,与其他市民一样开始四处逃散,寻找可以躲避战火的地方。这时出现的背景音乐《C小调夜曲》有三个层次的形式结构。第一层次弹奏的是平静而又哀伤的优美旋律,接着出现了一个大跨度的转变,使得平静渐渐消失,哀伤越来越浓。这时播放的故事情节正是整个华沙被战争困扰,人民表现出不安和无奈。伴随着愈演愈烈的德军炮火,音乐发展到第二层次,音乐不再舒缓平静,音节跳跃不止,这与第一层次有着明显的不同。跳跃的音符不仅弹奏出了动乱的社会状况,更展现出一种积极昂扬的反抗力量。战争期间人们纷乱不安的内心活动也在《#C小调夜曲》中得到了很好地反映。乐曲结构进入第三层次后,节奏变得急速活泼,不再有第二层次的不安和忧虑,这些华丽顺畅的节奏展示的是华沙人民坚毅的品质和必胜的信念与信心。同样,影片的结尾处也选择该区作为背景音乐,随着舒缓的音乐声响起,战争带来的痛苦与辛酸都随琴声飘远,为故事营造了一个虽悲伤却充满希望的氛围。
2、推动情节发展———《降E大调华丽的大型波罗乃兹舞曲作品22号》
这首曲子肖邦在1830年9月至1831年7月创作的,曲风开朗向上,坚毅富有活力,这些都显示出了一个伟大的民族的骄傲感。最初的战争局势,华沙人民一直处于不利状态,德国军队攻克了华沙,并血腥屠杀犹太人民。主人公音乐家不得不四处辗转躲避德军的追杀。每天的生活对音乐家来说都是一种煎熬,他对这种缺乏活力、看不到未来的生活感到痛苦。每一次炮弹后的侥幸脱险,每一次德军追捕下的虎口脱险,都使音乐家处于崩溃的边缘。一次躲避中,钢琴师在一间早已废弃的厂房里,找到了一架钢琴。在一阵激烈的斗争和紧张的逃亡后,影片选择了《降E大调华丽的大型波罗乃兹舞曲作品22号》将情节过渡到对犹太人民的心理描写上,同时也舒缓了观众的情绪。就在主人公打开钢琴的那一刹那,乐曲随之奏响。这首曲子不同于小夜曲的宁静舒缓,音符如流水般汹涌奔放而出,是一首透露出豪迈之情的曲子,传达出一种豪迈开阔的情感,人们的心境慢慢开朗,之前战事连连失利的苦恼郁闷在这时回归平静。镜头首先给了钢琴家因饱受苦难而日渐消瘦的脸庞一个特写,然后转移到了钢琴家的手和他弹奏的键盘。我们可以看到,钢琴家并没有真的在弹奏钢琴,只是手指做出了弹奏的姿势。并不是钢琴家不想弹奏,而是在这个遍地敌军、危机四伏的地方,弹钢琴是根本无法做到的事,所以钢琴家用手指做出弹奏的姿势,音符自心中流畅,他在心中尽情地演奏了自己最爱的曲子。这一画面给观众带来了极大的震撼,此时无声胜有声正是导演的匠心独运之处,电影的艺术表现力也大大地提升了。这里,《降E大调华丽的大型波罗乃兹舞曲作品22号》既使两个节奏风格迥异的片段很好的衔接起来,使情节的发展显得自然;同时,准确刻画了人物的心理和精神世界,为故事的结局做好了铺垫。
3、塑造人物形象———《g小调叙事曲》
在危机四伏中寻找一线生机所要面对的压力是超乎所有人想象的,影片中钢琴家为摆脱死亡,日夜奔走与荒无人烟的废墟,长时间缺衣少食,这样悲苦、凄凉的生活强烈地震撼着观众的内心。终于在一个有淡淡月光的夜晚,钢琴家坐在一座黑暗破旧的建筑里,接受着那一点点月光的洗礼,周围寂静无声。在那样一个残酷动乱的环境下,能寻求到这片刻的宁静对钢琴家来说就是莫大的享受。饥饿难耐的钢琴家费尽千辛万苦,终于在一堆废墟中找到了一个罐头,激动而又饥饿的钢琴家握不住罐头,打翻在地。钢琴家难过地盯住地上的罐头,这时一双光亮的皮靴出现在钢琴家眼前。电影镜头集中到德国军官身上,观众不由得为钢琴家捏了一把冷汗,气氛突然凝固,似乎男主人公的牺牲就在眼前。而导演就是要在这个时候反转故事情节,让它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以此增加电影的感染力。德国军官并没有处死钢琴家,而是让他为大家弹奏一首曲子。钢琴家依旧上下翻飞地舞动起手指,只是此时的他已经衣不蔽体、又饿又冷,并且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应德国军官要求,主人公为其弹奏了肖邦的《g小调叙事曲》。《g小调叙事曲》于1831年创作成功,当时的肖邦同影片中的主人公一样面临着家破人亡的困境,乐曲的创作背景与影片中讲述的故事高度一致。乐曲以自由奏鸣曲的结构展开,曲调舒缓凝重,风格沉郁肃静,将观众带入了叙事的情境中。乐曲采用富有跳跃性的音符节奏,从a到g再到a,表现了内心的不安和悲愤。之后开始E大调演奏,音乐变得柔美,仿佛人们在历经苦难之后内心变得更加坚毅。后面迎来了电影的高潮部分,音乐中加入了高音成分,调性升高,如同战争时的呐喊,喊出必胜的信念,震撼所有人的内心。从一开始哀转久绝、如泣如诉、低沉舒缓的琴音中,我们看到了一个饱经沧桑、深受战争折磨的主人公形象,他惶恐不安,内心充满了对敌人的恐惧和憎恨。但是随着节奏的跳跃舒展,主人公变得从容自信,恐惧和痛苦消失不见,我们看到了主人公对未来的美好憧憬,看到他将心中的痛苦和仇恨都化为了继续生活的勇气和信念,看到了他勇于直面苦难的伟岸身躯。
4、诠释主题———《降E大调华丽的大型波罗乃兹舞曲》
影片最后奏响的是《降E大调华丽的大型波罗乃兹舞曲》,第二小节分析过这首曲子坚毅刚劲,富有活力,开朗向上,豪情满怀,庄重和肃穆。故事的结局是战争结束,德国军队战败,犹太人民终于在历经磨难后终于重新获得自由。这时钢琴家释放完痛苦的情绪后重新振作了起来。影片中,钢琴家在逃亡过程中遇到种种磨难,作出的种种求生的努力,可以说到达了人生的最低谷。就在此时,激情壮志取代了前面悲伤暗淡的情绪,主人公不禁回忆起逃生过程中遇到的种种人和事,并感受到其中折射出的生命的力量。所有人都亲眼目睹美好被无情地打破、被黑暗恐怖所压抑,由此深刻地体会到和平生活的宝贵。历经磨难的主人公终于走出战争的阴霾,他选择用华美的乐章演奏出他对未来生活的信心,用激昂地乐章对民族不屈的精神表示赞扬,用多彩的旋律诠释历经磨难后的光辉人生。
二、结语
选取肖邦的音乐作品作为《钢琴师》的背景音乐有着明确的现实意义。电影选取的背景音乐的创作者肖邦是波兰人,电影中惨遭入侵的民族是波兰,命途多舛的主人公是波兰人,且和肖邦一样同是钢琴家,电影讲述的故事正是发生在肖邦那个年代。他们遭遇了同样地命运和劫难却无能为力,只能将自己的呐喊和希望都投入到音乐中。肖邦的作品内涵深刻,饱含民族思想,与《钢琴家》的主题十分契合。可以说,肖邦的音乐在推动故事情节的展开、人物形象的塑造和电影主题的深化上都有重要作用。
一、审美观的内涵
(一)审美观的含义
审美观是指人们运用自己独特的审美态度和审美方法对自然景观等多个领域(其中也包括人生)进行的审美活动的总称,是一个人审美情趣和审美感受的集中体现,是人们随着经验阅历的丰富而形成对美的感悟和评价。审美观是世界观的一个组成部分,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审美观。审美观让人们从审美的角度看世界。审美观形成于人类的社会实践,受到政治、道德等其他意识形态的制约和影响。不同的社会背景、不同的文化地域和不同时代的人具有不同的审美观。时代性、民族性、人类共同性作为审美观的特征存在于审美的现实维度中。
(二)大学生审美观的特点
当代大学生是社会重要的审美主体,在年龄上意义上,已经处于具有基本成熟生理机能的青年期,认识上已走进更深层次,知识面更加宽阔,思维方式也得到有机的完善。这些对于大学生的审美观产生了重要影响,大学生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明确的道德观念,强烈的独立意识,并相对稳定的审美观。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分析和整理,我们得出大学生审美观的特点具体如下。首先,大学生审美的功利性、娱乐性更加突出。情感是审美观中最活跃的因素,情感愉悦是审美感受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调查问卷显示:一部分大学生认为“理想、信念、信仰”之类的词遥不可及,取而代之的是享乐主义、游戏人生、休闲风气和唯美时尚,最重要的是满足自身娱乐的需求。因此,网络游戏、网络电视剧、卡通漫画、FLASH动画、追星等形式是大学生休闲娱乐方式的首选。其次,大学生的审美活动更加直观。美是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的一种特殊的心理反应,人们的审美活动离不开具体的对象,因而审美对象应该具备生动直观的形象性。调查问卷显示:大学生更加易于接受最新出现的直观性强、浅显直白的音乐、图片、图像———这类形象简单、直观、新颖,因而更加受到大学生追捧和欢迎。如:新出炉的明星、流行音乐榜上的歌曲、爆炸性的娱乐新闻等等。
二、电影艺术对当代大学生审美观的积极影响
(一)电影艺术对大学生审美感知能力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
电影的诞生与发展受到了社会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影响,如果没有了科学技术的支持,我们今天看到的电影也不会具有如此强大的感染力和趋于完美的特技效果。电影的造型艺术、空间表现、特技效果、意境处理以及画面的动态美和意境美,均为大学生审美能力发展提供了可能性。电影艺术的综合性表现为多种感觉的融合。在信息量上,电影艺术的影像涵盖了各种各样范畴的信息流。在空间的层面上,它把音乐、文学、戏剧以及舞蹈有机地整合在同一场景中,赋予时间领域一种空间化的呈现效果;在时间的层面上,它把雕塑、绘画和建筑融入同一套程序中,又使得空间艺术具有了时间的展现力。在电影的赏析过程中,大学生能够从电影中感受到宏大的场景、动听的音乐以及感的对白———这些元素的加入使电影的故事情节更加跌宕起伏,大学生可以从故事中体验其离奇的故事情节所带来的感官刺激,进而获得情感的本能性感动,达到心理和精神上的满足,进而提高审美水平,促进审美感知能力的发展。
(二)电影艺术有助于大学生审美价值观的正确树立
优秀的电影作品能够以情感人,使大学生在娱乐中接受影片传达的内涵和精神。这种内涵往往能够使大学生的思想、情感、理想和目标发生深刻的变化,促进他们心灵美和行为美的发展,使大学生向美的方向发展。同时电影艺术中蕴含着的丰富的艺术美也有助于陶冶大学生的情操,增强他们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促进他们的品德健康向上的发展。在这个读图时代里,电影艺术的视觉特点更易提高大学生的审美能力。艺术类电影中演绎的经典艺术不仅让人沉醉,其中也蕴含着丰富的艺术美,大学生通过观看电影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地受到了电影艺术中自然美和社会美的影响———这会提高大学生的艺术鉴赏力和创造力。同时,它具有形式美和内容美,使大学生的精神境界得到美化,向善的本性发展,他们就会自觉地以美的标准和行为来规范自己,使自己达到真善美的统一。并且,电影可以在银幕上构建出一个充满鲜明的艺术形象、画面组合的意境美去感染人、陶冶人、教育人,从而引导广大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寻求到审美的价值意义,形成健康的独立人格,树立正确的审美观。优秀电影作品能够对大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让其审美意识空间得到合理地、有机地、逻辑地重建,进一步达到影响和重塑他们精神世界的艺术效果,对广大学生的视觉审美价值观产生积极有益的影响。
三、电影艺术对当代大学生审美观的消极影响
(一)审美趣味的媚俗化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影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伴生物,其商业化的特征决定了电影艺术必须要倚重市场,通过媚俗的方式讨好大众以谋取利润,“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是当代电影制作的根本价值目标,而媚俗则确保了这一目标的如期实现。电影艺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常常会采取一种过于理想的方式表现现实,例如:华丽的服饰、豪华的游艇等,用一种大学生们所向往的生活方式来展现现实,这在客观上给大学生的认知层面上描绘出了一幅幅梦幻般的图景。它一方面给人某些心理安慰———因为在现实中无法实现,因而更加陶醉于此;另一方面很容易让大学生混淆现实和梦境,以梦幻般的图景代替对人生意义的思考,并放任自己,且以不能自拔为乐趣。由于电影艺术追求娱乐而一味媚俗化,幽默成了“搞笑”,悲哀成了“煽情”,感情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投入自己的感情。这样的情感培养出的审美趣味是媚俗化了的审美趣味,对于大学生的危害甚大。通过本次问卷调查,可以得出,在大学生所喜欢的校园活动中,十佳歌手大赛和街舞大赛位居前两名,深受大学生的喜爱。而相对于二者来说更加高雅、艺术成分更高的交响音乐会、话剧以及艺术作品展等却很少得到大学生的青睐。这种对美感的偏执以及肆意的放纵心态,不利于大学生对艺术审美标准的建立,使他们无法对美的事物进行正确的评价,进而影响了大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观的建立,同时也破坏了大学校园里健康的学习氛围。
(二)审美观念的消费性
在当今时代,消费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不可否认,消费在满足人们物质需求和心理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弊端。例如:它可以用世俗化的方式消解经典艺术,使其纳入市场的范畴,变成消费的对象和创造利益的手段。电影自身所带有的商业性决定它以消费为主,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就必须最大限度地满足大众的心理需求,电影作品也就不可避免地要包含着色情和暴力等片段,从而使精神生产商业化,艺术纯粹成为一种消费品。通过大众传媒,电影对大学生审美观念渗透了消费性的影响。对于今天的大学生,审美已经被华丽的服饰、漂亮的外表、奢侈品的使用所充斥,而变得极端表象了。同时,传媒通过“炒作”和无所不在的广告使某一产品甚至消费方式、消费观念进入大学生的心中。使当代大学生逐渐地适应这种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渐渐养成在审美中通过消费来彰显、炫耀自己的个性以立异于其他社会大众的习惯,同时,也使大学生把该类消费看作较高生活质量的标志和幸福生活的象征,从而导致享乐消费行为的盛行,助长了炫耀消费的恶习。由此可见,虽然电影艺术有利于大学生提高审美感知能力,但由于它自身无法规避的商业性,导致了大学生审美能力弱化、审美趣味低俗化以及带来了审美观念的消费性,但我们依旧有理由相信,随着学校审美教育的开展以及大学生审美经验的积累、审美实践的增多,他们的审美情趣一定会得到提升,审美观也会越来越健康,一定会成为创造美的人。
四、结论
本文在明确了电影艺术与审美的理论含义的基础上研究电影艺术对当代大学生的影响。通过研究,我们可以看到电影艺术对当代大学生的影响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在培养当代大学生的艺术审美心理功能方面,电影艺术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够给大学生平淡的生活增添色彩,使大学生得到赏心怡神的艺术美和精神上的满足。优秀的电影作品寓教于乐,以情感让大学生在轻松愉快地环境中学到人生的道理,潜移默化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电影艺术也存在着一些消极影响,如会导致审美趣味的媚俗化,审美能力的弱化以及增加审美的消费性和盲目性。但随着学校审美教育的开展以及大学生审美经验的积累、审美实践的增多,我们有理由相信大学生的审美情趣一定会得到提升,审美观也会越来越健康,一定会成为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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