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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几千年辉煌灿烂的法律文明史,曾经创造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虽然用现代的眼光去审视,它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其中也不乏糟粕性的东西,但这并不意味着传统司法制度就一无是处,应该全盘否定,相反其中有许多我们可以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论中国传统司法制度的现代价值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一百年来,传统司法制度几乎被视为落后和守旧的代名词而被束之高阁,移植西方法律以实现中国法制的现代化成为法学界的主流思想。反思历史,正视现实,我们会蓦然发现传统司法制度依然具有推动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的不可忽视的价值,即文化认同、补充国家制定法与司法改革的借鉴价值。
[关键词]传统司法制度司法改革法律移植
论中国传统司法制度的现代价值
肇始于20世纪初的清末修律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起点,一百年来,我们沉迷于法律移植的喜悦之中,认为移植西方法就可以解决中国的一切问题。但自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本土资源”学者大声疾呼之后,学仁开始反思我们移植的西方法律是否契合于中国本土文化?是否会产生水土不服问题?为此中国的传统司法制度对建设法治国家而进行的司法改革到底有无价值?若有,又有哪些价值?回答这些问题可能会对当代中国的法制现代化进程不无裨益。
时下存在一种悖论,即过度强调现存司法制度各种问题形成的历史成因,忽视了现实中各种外在社会制度和观念对司法制度的消极影响,从而把现实中的一切司法问题推卸于古人,而忽略对现有制度和观念的批判和改造;二元对立的理解东西方司法制度和法律文明,凡是西方的司法制度就是先进的、文明的、合理的,只要是传统的司法制度就必然是落后的、黑暗的、不合理的,从而在实践上盲目移植西方司法制度,否定传统司法制度,忽视对传统司法资源的创造性改造和对移植过来的司法制度的本土转化。基于此,探讨传统司法制度对当代司法改革的价值就有其必要性。
法律就其功能而言是用来解决诸多社会问题和调节各种社会矛盾的,但其自身的变革却往往更依赖于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环境的培育和改造。这一点对于后发国家的法律现代化而言尤为重要。清末修律、国民政府的法律改革之所以最终失败或流于形式,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囿于当时的历史条件的限制,法律改革者们往往倾向于关注法律自身的变革,而忽视了与之相配套的外在社会环境的改造和培育。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法律变革之所以成功,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成功地处理好了这一问题。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反思历史,联系现实。窃以为当代中国的司法改革应该从司法制度自身的变革和外部社会环境的培育和改造两个方面着手并使之有机结合起来。
任何司法制度都不是孤立的存在于社会当中,而是与其外部社会环境处于经常的互动之中。司法制度变革的根本动力在于社会现实的发展变化,它对司法变革的推动往往比学理上的争论和道理上的说教来得更为根本、持久与现实。因此基于中国的社会现实,要彻底实现司法改革,必须重视与之相匹配的外部社会环境的培育。具体而言应该着手于以下几个方面:经济方面,继续深入健全和发展自由平等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培育发达的、自治的“市民社会”,逐步建立起能真正表达并切实维护不同阶层利益的群众自治团体和社团组织;政治方面,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动中国的宪政进程,从体制上解决行政权、党委及其他拥有权力的集团和个人对具体司法审判直接或间接的干预,真正实现司法独立和依法审判;思想文化方面,大力培育人民的自由、平等、权利和法治观念。同时我们还应该意识到中国的司法变革是一个复杂的、渐进的综合性社会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通过仅仅抓住某一方面的变革而毕其功于一役。
除此之外,我们还应注重司法制度本身的变革,使之符合并更好的地服务于社会的发展。众所周知,西方现代司法制度已经运行了数百年并在逐步演进中日臻成熟,与世界发展的一般趋势相吻合。而中国属于后发型国家,对于这一人类文明成果我们当然可以有鉴别的拿来为我所用。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是否可以完全忽视自己民族的传统司法制度呢?答案是否定的。从法律移植和法律融合的角度讲,吸收西方先进司法制度的同时不应忽视中国传统司法制度。孟德斯鸠说过:“为某一国人民而制定的法律,应该是非常适合于该国的人民的;所以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竟能适合于另外一个国家的话,那只是非常凑巧的事” 。
威尔逊也曾说过:“凡法律非能通万国而使同一,各国皆有其固有法律,与其国民的性质同时发达,而反映国民的生存状态于其中……” 这倒不是要否认法律移植的可行性,而是说如果想使法律移植尽可能的达到预期效果,移植时必须考虑移体和受体之间的相似性。如果移体和受体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外部社会环境方面越相似;两者之间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越相似,功能越互补,法律移植的成效就越明显。另一方面,法律移植的关键在于本土化(即法律融合)。移植过来的法律制度必须融入受体的法律文化和社会生活之中,才能发挥出其应有的社会功效。史记中有一段记载恰好可以形象地说明这一问题:“鲁公伯禽之初受封之鲁,三年而后报政周公。周公曰:“何迟也”?伯禽曰:“变其俗,革其礼,丧三年然后除之,故迟”。太公亦封于齐,五月而报政周公。周公曰:“何疾也”?曰:“吾简其君臣礼,从其俗为也”。及后闻伯禽报政迟,乃叹曰:“呜呼,鲁后世其北面事齐矣!夫政不简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
从中国传统司法制度自身而言,在当今社会仍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有些学者认为传统司法制度的很多内容与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截然相反,即便有一些表面上看似合理的规定,但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却并不执行。有学者曾说:“有规则是一回事,怎么实行又是另一回事”,这样的论断很有代表性。当然这些学者得出这样的观点有其合理之处,但是他们忽视了一个问题。传统司法本身的制度规定与其实际运作不是同一概念。传统司法制度为什么在实行过程中变成“另一回事”,除了司法制度本身的缺陷和漏洞之外,恐怕更应该批判阻碍甚至扭曲制度发挥作用的一些法外因素,诸如社会政治体制、传统社会文化,以及一些学者所讲的“社会潜规则”。基于这样的认识,笔者以为在今天的司法改革过程中传统司法制度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传统司法制度容易得到人民大众的普遍心理认同。
毋庸质疑,我国司法变革的一个重要资源是西方运作成熟的先进的司法制度,因此在这一过程中法律移植是不可避免的必然途径,但移植过来的司法制度能否成活,能否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功效,关键在于移植过来的司法制度能否实现本土转化,能否将其融入中国社会的制度和文化之中,为人民大众所认同并自觉遵守。而在这一过程中传统司法制度恰恰可以提供一些有益功用和价值。
首先,一个人、一个团体、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都存在于自己所熟悉的传统和习俗之中并以此为基础发展的。传统和习俗不是保守的代名词,它向人们提供了某种身份与认同,提供了一种归宿感和安全感。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他们对传统和习俗的认同和依赖远远超过新生事物,并且他们对新生事物的理解很大程度上是站在传统和习俗的角度和立场上的。其次,中西方司法制度虽然风格迥异,但它们最初是对不同社会所面临的相同问题所做出的解决方式,因此它们存在许多暗合与相似之处。
诸如死刑复核制度、告诉制度、自首制度、军民分诉制度、诉讼时效制度、证据制度、回避制度、鞫谳分司制度、翻异别推制度、录囚复察制度、诉讼代理制度和诉讼强制措施等等。这些制度在当代有没有借鉴价值另当别论。至少通过研究、分析这些制度上的暗合与相似之处,通过立足于我们传统的法律文化和司法制度来学习和理解西方的司法制度;运用西方先进的司法制度,结合本国实际,重新阐释和改造我们传统的司法制度。这样可以使我们对移植过来的陌生的西方司法制度有一种认同感和亲和力,使移植过来的司法制度能更好地融入我们的社会生活之中,并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功效。
第二,传统司法制度与移植的西方法可以起到互相补充作用。
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民族独特的法律资源优势,西方司法制度也并非就尽善尽美、完美无缺。实际上基于天人相分、个人本位、权利至上等观念建立起来的西方对抗式司法正面临着“诉讼爆炸”的窘境,同时中西方司法实践证明诉讼并不能解决所有社会争议,有些案件用审判方式解决也不一定最好。而被西方人誉为“东方经验”的中国传统司法制度中的调解和调停制度,一方面既照顾到当事人要求明辨是非的心态,同时又一定程度上避免当事人之间撇开面子,甚至反目成仇的现象发生。这对西方司法制度恰好是一个有益的补充。
此外,传统司法审判中国家制定法与成例、断例(典型司法案件汇编)相结合;官方成文法和民间习惯相结合的“混合法”模式 也为世人所称道。实践证明这种模式在社会生活中有其相当的合理性。人类的社会生活是复杂多变的,人们的行为也是多层次的,因此想要制订一部囊括调处某种社会关系所有社会行为的法典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传统司法的“混合法”模式则较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这一模式强调在司法过程中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依法判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法官可比照适用类似的成例、断例;在民间风俗和习惯不违背国家制定法的前提下承认其相对的法律效力。这样的模式一方面可以“以例补律”,使现有法律体系尽可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
另一方面成文法与民间习惯相结合,既维护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又使当事人真心接受判决,易于执行,可以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司法过程中把民间习惯、成例、国家制定法有机联系起来,既有利于补法之不足,又为新的法典编纂和法令制订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从西方司法实践来看,很多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也都承认习惯的相对效力;大陆法系吸收判例法的经验,英美法系借鉴成文法的立法模式,两大法系在法律渊源上日渐趋同,这些都从侧面反映了中国传统司法中“混合法”模式的合理性。
第三,传统司法制度可以为当代司法改革提供借鉴。
中国有几千年辉煌灿烂的法律文明史,曾经创造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虽然用现代的眼光去审视,它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其中也不乏糟粕性的东西,但这并不意味着传统司法制度就一无是处,应该全盘否定,相反其中有许多我们可以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譬如,古代法官责任制度、调解制度和法官审判可以参照成例、断例等制度在当代有其值得借鉴的地方。简易灵活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对今天的司法实践,尤其是在法治各项配套机构和制度严重滞后和不健全的广大老少边穷地区有着及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然更多的传统司法制度的当代借鉴价值还需要我们在实践和研究中进一步发掘。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毋庸置疑由于历史和时代的原因,传统司法制度中能借鉴的东西远无法与西方司法制度相比,但也不能对其全盘否定,一竿子打死。这是因为任何的制度问题和社会问题都有其产生的历史依据,我国现有的司法制度存在的很多问题,与传统司法制度和法律文化不能说不无关系。因此通过对传统司法制度的产生、发展、运行及其背后的各种制度和文化因素进行深刻的研究和反思,这样我们就能更全面准确地把握现有司法制度及其外部社会环境的缺陷,明确司法改革的重点和方向,从而有选择的向西方学习,而不是盲目照搬,使移植过来的司法制度更符合中国的实际,更好地发挥出它的社会功效。这一点对我国的司法改革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继承与创新是时代永恒的主题,对待中国传统司法制度如此,对待今天的司法改革依然如此!我们今天进行的司法改革和法律变革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社会工程。正如一位美国学者在回顾西方数千年法律历史时所做出的评述:“(法律的)演变和改革是缓慢的,循序渐进的。……保留几百年前的某些标准,遵循祖先的某些习俗和传统,是理智的,也是必须的。” 面对这一宏大的社会工程及改革过程中所涉及的诸多错综盘结的复杂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应对,方能逐步推进中国法制的现代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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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传统商业道德伦理中也有很多值得现代商业伦理建设积极吸取和学习的亮点,本文将略加叙述。中国现代商业伦理建设是极为紧迫和重要的任务,从传统文化中梳理精华,结合西方主流文化的共同之处,更能将现代商业伦理深入人心。我们必须寻找切实可行的操作模式,不能丢弃如此宝贵的资源。
关键词:传统 商业 伦理道德 现代
这几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建设的大力推进和入世后市场经济主体及行为的复杂化,新闻媒体中有一个话题日见趋热:市场要不要讲道德?什么样的商业行为才是我们应该提倡和遵行的?中国现在正处于转型时期,由于市场经济的时间比较短,大量问题涌现,商业诚信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经济的一大问题。中国商业伦理的建设值得我们去思考和关注。很多学者对此发表意见时均源从西方主流管理学和经济学相关领域中寻找理论,动辄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等等,本文拟略换思路,讨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是否可寻找些重建现代商业伦理的契机。也许国人于传统文化中能接受和汲取的会更多更深。
传统的企业理念体现在企业道德行为上就是“价实”、“货真”、“量足”、“守义”,这既是企业的伦理道德观念,也是企业的行为准则;价实,是说的商品价格,历代把“口不二价”作为经营者的美德;货真这是说商品质量。《礼记·王制》云:“布帛精细,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就是说经营者必须对消费者负责,保证商品质量;量足,是说商品计量,这里不仅是说商品绝对数量的足量,还指计量单位的统一;守义,是谈经商作风,也是一种企业风尚。中国传统道德观是“见利思义”、“义然后取”、“信义不欺,一诺千金”。从这个角度来看,现代商业伦理发展中所提倡的4P理论(产品、价格、渠道、促销)其实也和这些思想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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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企业文化管理部门和工作者只是规划者、组织者、辅导者和督促者,但由于直接推动组织变革,所以企业文化管理工作会赢得公司的高度重视并成为企业管理的职能机构。即使没有专门的机构,企业文化工作者的价值也会充分得到体现。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借鉴中国传统文化精髓打造现代企业文化相关论文。内容进行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借鉴中国传统文化精髓打造现代企业文化全文如下:
企业文化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是伴随着人类的共同劳动而产生的。但作为一种管理理论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才出现的。关于企业文化的定义有很多,但核心内涵大同小异。我国著名经济学家魏杰先生在其所著《企业文化塑造――企业生命常青藤》一书中给企业文化的一个定义是:所谓企业文化,就是企业信奉并付诸于实践的价值理念。
1、中国传统文化的涵义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具体地说,中国传统文化就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干、儒释道互补、其他诸子百家为辅为基础形成的一种人伦文化。
2、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与现代企业管理思想不谋而合
我国传统文化中的诸子百家及佛家文化在许多方面与现代企业管理中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原则是相通的。如儒家尊仁德,道家讲无为而治,法家严赏罚,兵家重谋略,佛家信因果等,都可以给现代企业管理提供借鉴。如儒家的“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仁爱和平”等思想,可以指导企业家和员工更好地做人做事。互敬互爱,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诚实守信,竞争合作。
经济大国日本,其企业文化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是儒家思想与日本传统文化和民族心理相结合的产物。日本企业文化的精粹――“大和精神”,就源于儒家的人本文化。西方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在给北京光华德鲁克研究会上讲到,“管理者不能依赖进口。即便是引进,也只是权宜之计,而且也不能大批引进。中国的管理者应该是中国自己培养的,他们深深植根于中国的文化,熟悉并了解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只有中国人才能建设中国。”
可见,传统文化是现代企业文化的根基。吸收中华传统文化精粹,建设现代企业文化为现代企业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我国企业已逐渐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就整体而言我国企业文化建设仍不尽人意。主要体现在:
1、企业文化建设处于低层次,表现出急功近利的趋势
企业及企业家的“小我”观念,短视行为,使其企业文化的建设处于低层次、追求单一经济效益的状态。缺乏“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为民族振兴而做企业的“大我”境界。企业价值观的形成、传播处于被动状态。一切以经济为中心,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阻碍了企业文化向更高层次的飞跃。靠智慧赚得“小赢”。
2、企业文化建设重形式轻内涵,收效甚微
有些企业对于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和关键理解片面。一方面表现为,认为搞文体活动、贴标语、出版报,搞精神文明建设就是企业文化了。当然,这些活动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员工压力,增强了凝聚力,但是并没与深入人心,没有根本上解决问题,比如员工和企业家的道德问题,重情疏法、见利忘义、腐败堕落的现象依然严峻。另一方面表现为,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管理脱节,其结果是各搞各的,企业文化建设成为无的放矢,意义不大。
3、盲目引进国外先进经验,消化不良
企业文化是美国人在研究日本经济取得巨大成功之后提出的,之后相关理论研究不断深入,成为指导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企业文化建设实践的“圣经”,造就了一大批世界一流企业。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一些企业界的有识之士,大胆引进西方及日本的管理经验。盲目的崇洋媚外,认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舶来品”未经改造,导致消化不良。
4、古为今用,脱离实际
如今,国内弘扬传统文化热情高涨,重新认识到圣贤文化的教化作用原本是好事,但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就是忽略了企业文化建设具有的时代性。有一些企业家,一厢情愿地在企业推行传统文化教育,完全复古,显然是与现代企业、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
1、弘扬创新文化,谋求企业长远发展
《易经》开篇就提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意思是君子处世,应该像天一样,坚强刚毅,奋发有为,永不停息;《易经》还说“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指事物处于穷尽局面则必须变革,变革后才会通达,通达就能长久。这句话强调事物的动态的、发展的,重视事物的新生、更新,主张积极变革;《礼记》中提出的“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则从动态的角度来强调不断革新,加强思想革命化。这些思想成为历朝历代人们变法图强、力主创新的理论依据。
创新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和动力源泉。企业要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一言以蔽之,就是要培育有利于创造型人才成长的企业文化。首先,企业必须构建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给创新者以物质和精神上的鼓励;其次,要营造民主宽容的氛围,鼓励探索,接纳挑战,宽容失败。让创新意识成为员工的价值取向,让创新行为成为习惯。
2、弘扬仁爱精神,打造战无不胜的企业团队
儒家文化的核心就是“仁”,“以人为本”是儒家管理思想的基本特征,重视人的现实生活状况和心灵的慰藉。对于企业,可以借鉴儒家的“仁爱”思想作为企业领导和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通过提高他们的道德修养,实现对内强化团队凝聚力。领导与员工之间要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不能单纯把员工当作赚钱的工具。领导者实行仁爱管理,从物质和精神等多方面调动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爱护员工、尊重员工,激发员工的责任心和自豪感,让员工对企业产生归属感,这样才能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员工与员工之间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员工之间相互关心,才能精诚合作。“兄弟同心其利断金”、“人心齐,泰山移”,团结就是力量,企业战无不胜。 3、弘扬传统诚信文化,让企业流淌道德的血液
中国传统文化中伦理的诚信,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到了儒家那里,“信”成为经世致用的道德规范。治国做人,都离不开“信”:“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民无信不立”、“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孟子继承了孔子关于“信”的基本思想,并进一步把“朋友有信”与“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并列为“五伦”,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道德评价的基本标准和伦常规范。荀子也把是否有“信”作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重要道德标准。先秦时期百家争鸣,在许多方面都各有主张。但不论是那一个学派,对诚信都是持肯定态度的。我国历代商人都尊崇“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以义求财”、“欲而不贪”的基本道德。
以传统诚信为本的伦理规范与当代市场经济中信誉至上的原则是相通的。市场经济就是诚信经济,讲信用,重信誉,是其根本要求。在商品经济时代,有些商人见利忘义,道德沦丧。做假账、夸大宣传、“地沟油”、“毒奶粉”等让那些黑心的企业名誉扫地,永难翻身。诚信,就是要让企业流淌道德的血液。
诚实守信价值观的弘扬,有利于培养和形成人们的信用意识,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良性运转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4、弘扬传统“和合”文化,追求和谐发展
中华和合文化源远流长。在先秦时期,和合文化得以产生和发展。到了春秋末年,孔子更是把它作为人文精神的核心。强调“和为贵。”、“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思想等,中国古代先哲们通过对天地自然、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和合现象作大量观察和探索,提出了和合的概念,对和合现象作本质的概括。所谓和合的和,指和谐、和平;合,指融合、合作。二者连起来是指在承认“不同”事物之矛盾、差异的前提下,把彼此不同的事物统一于一个相互依存的和合体中,各个事物取长补短,达到最佳组合,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西方国家在市场经济初期的“大鱼吃小鱼”似的残酷竞争中碰壁了,意识到合作的重要性,于是“竞争合作”、“合作竞争”等概念应运而生。其实,我们的祖先早就提出了“和气生财,合作制胜”的企业和合文化思想。
和合文化是调节人的内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良药”,是构建和谐企业的文化源泉。现代企业要弘扬和合精神,选择“和气生财,合作制胜,和谐共生”道路,才能真正做到“双赢”,并成为“环境友好”型企业。内部员工之间要和睦、企业与客户之间要和气、企业与企业之间要合作、企业与环境之间要和谐。在具体管理活动中,采取“多元化”、“差异化”战略,避免你死我活的竞争,力求把蛋糕做大,实现“双赢”;牢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恩并回馈消费者;敬畏自然,保护生态环境。
1、对传统文化应采取“扬弃”态度
中国传统文化经过了千百年的发展演化,在历史长河中巨浪淘沙,不可避免有陈旧过时,甚至是文化糟粕。在建设现代企业文化时,首先要区分其中的积极和消极的因素,不能全盘复古;其次,中国的传统文化多为哲理,在指导现代企业管理实践时,必须将其化为具体的行为准则;再次,在建设现代企业文化时,还要引进西方先进的企业文化的理论和方法。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古今中外兼收并蓄,有机融合,形成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
2、企业家应该率先垂范
美国麻省理工大学斯隆商学院教授沙因认为,企业领导者所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创建和管理文化,最重要的才能就是影响文化的能力。现代企业文化的建设,首先要造就一批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让他们在企业文化中起组织、示范和推动的作用。企业家的思想、行为与企业文化建设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因此,企业家们应该用优秀的传统文化滋养自己,培育自身高尚的道德、远大的理想、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率先垂范。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要很好地掌握它绝非易事,而要将它应用于现代企业文化建设的实践中,更是不易。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躇而就,它需要企业家们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并从企业的高层领导到中层领导再到基层员工逐级的传递,在实践中潜移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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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社会中的商品交换行为不应当是无序的,必须有一整套商业伦理原则和规范进行制约。我国商业伦理产生最早,其中最重要的规范就是“勤”、“俭”、“察”。我国古代商业企业优良传统正是通过商人的行为而表现出来。乐施于民成为商人的美德。正确处理国家、社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是商人的道德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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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传统商业道德伦理中也有很多值得现代商业伦理建设积极吸取和学习的亮点,本文将略加叙述。中国现代商业伦理建设是极为紧迫和重要的任务,从传统文化中梳理精华,结合西方主流文化的共同之处,更能将现代商业伦理深入人心。我们必须寻找切实可行的操作模式,不能丢弃如此宝贵的资源。
关键词:传统 商业 伦理道德 现代
论文正文:
从中国传统商业伦理道德中寻找重建现代商业伦理的契机
这几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建设的大力推进和入世后市场经济主体及行为的复杂化,新闻媒体中有一个话题日见趋热:市场要不要讲道德?什么样的商业行为才是我们应该提倡和遵行的?中国现在正处于转型时期,由于市场经济的时间比较短,大量问题涌现,商业诚信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经济的一大问题。中国商业伦理的建设值得我们去思考和关注。很多学者对此发表意见时均源从西方主流管理学和经济学相关领域中寻找理论,动辄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等等,本文拟略换思路,讨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是否可寻找些重建现代商业伦理的契机。也许国人于传统文化中能接受和汲取的会更多更深。
经济伦理指的是直接调节和规范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一系列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是和人们的经济活动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并内在于人们经济活动中的伦理道德规范。商业伦理规范的领域其实很广泛,商业伦理对财务数据的准确、合同的遵守、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是很显然的。此外,产品质量、环境影响、知识产权、雇用关系也都是商业伦理规范的领域。如果一个公司始终坚持商业伦理,那么其员工会有自豪感,从而会激发出更多的热情与创造性;如果产品始终是可信赖的,最终会获得客户的信任;与供应商的交往也是如此,供应合同不可能是面面俱到的,如果能获得对方的信任,那么合同不完备的问题就能很容易得到解决。当然,有些时候,坚持商业伦理是有代价的,尽管最终会有收益,但长期收益可能是当时无法预见的,这就需要一种勇气。
尽管我国历代君王都有重农抑商的思想,因此我国商业产生的历史非常久远,发展却十分缓慢。甚至长期把商人视为社会底层人物,但正是这样一个阶层在与社会其他人交往过程中发展出了很多充满商业智慧的好的商业伦理。略举如下:
1、“诚信为本”、“薄利多销”的企业理念
贱买贵卖,获取利润是商人的基本目标或经营手法。中国古代商人不乏奸商,但是廉贾如陶朱者也不少。“诚”是儒家伦理中具有积极意义的德目,也是中国交换伦理德重要典范。宋儒周敦颐在《通书》中写道:“诚者,圣人之本”;“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诚”可以赢来商业信誉,引来更多的顾客。司马迁说“贪贾三之,廉贾五之”。他们的经营方针是“诚信为本”、“薄利多销”即通过树立“诚信无欺”的经营信誉赢得顾客。以“薄利多销”来增加利润。“诚信为本”的企业理念也可以被视为中国传统企业道德的核心。现在所推崇的诚信经济,与合作者、消费者共赢多赢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2、价实、货真、量足、守义的企业伦理道德
传统的企业理念体现在企业道德行为上就是“价实”、“货真”、“量足”、“守义”,这既是企业的伦理道德观念,也是企业的行为准则;价实,是说的商品价格,历代把“口不二价”作为经营者的美德;货真这是说商品质量。《礼记·王制》云:“布帛精细,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就是说经营者必须对消费者负责,保证商品质量;量足,是说商品计量,这里不仅是说商品绝对数量的足量,还指计量单位的统一;守义,是谈经商作风,也是一种企业风尚。中国传统道德观是“见利思义”、“义然后取”、“信义不欺,一诺千金”。从这个角度来看,现代商业伦理发展中所提倡的4P理论(产品、价格、渠道、促销)其实也和这些思想息息相关。
3、富好行德,周济贫民,捐赠国家的企业传统行为
商业社会中的商品交换行为不应当是无序的,必须有一整套商业伦理原则和规范进行制约。我国商业伦理产生最早,其中最重要的规范就是“勤”、“俭”、“察”。我国古代商业企业优良传统正是通过商人的行为而表现出来。乐施于民成为商人的美德。正确处理国家、社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是商人的道德行为准则。
4、体现着强烈的民族爱国意识,观念文化起主要作用
这一点在中国近现代体现尤为强烈。近代中国的经济及历史现状,决定着强烈的民族爱国意识是中国近代和现代企业文化的主导意识。爱国民族意识主要表现在“实业救国论”、“主人翁精神”,近代民族资本家荣氏兄弟、新中国成立后鞍钢的孟泰、大庆油田的王进喜等就是典型代表。在中国传统企业文化中,不是制度文化起主导作用,而是观念文化即意识形态起主导作用。民族资本家兴办企业其经营往往不单纯为了经济目的,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受意识形态的影响,如荣氏兄弟、张元济等把“实业救国”作为其兴办企业的最高目标。 现代商业伦理中当然不能一味强调为国奉献,但涉及到幼稚产业发展,出口遭遇贸易壁垒,国内价格战烧到国外市场时,是不是可以考虑一下前人更为高远的一些看法呢?
当前西方商业书籍流行极广,中国悠久的商业文化和伦理道德几乎已成被遗忘的对象,甚至完全没有话语权。相关学界和企业界人士应该认识到:加强我国现代商业伦理建设是一个必经阶段。国外的很多管理思想和方法未必一定能完全为我所用。当前最应考虑的一个话题显然应该是如何在现有国际化大背景下,勿忘现有历史资源。不仅是把优秀的传统商业伦理封存在记忆中,或者仅作为讨论谈资。重要的是应考虑如何从可操作层面上探索建立完整现代商业伦理体系的方法和模式。比如政府、企业、社区甚至整个社会如何引导互动,相关理念的宣传贯彻,文化表达权和话语权应如何树立等等。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一个宝贵资源,经过去粗存精,结合现代思想,必将大放异彩。不要忘了我国的传统商业思想也经历了一个个大循环,当我们在埋头拜读西方相关著时,西方也在认真学习我们的论语和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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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精神是指民族传统文化中维系、协调、指导、推动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精粹思想,是一个民族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的集中体现,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共同生活、共同发展的核心和灵魂。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全球化语境下中国现代民族精神的建构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核心价值之一。在现时代,每个民族特有的民族精神都必须迎接全球化的挑战,参与全球化时代的文化建构。中国现代民族精神的建构,离不开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扬弃,也离不开对西方文明的借取。只有破除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利于现代社会生活的弊端,同时充分吸收、发扬中西文明两方面的优点,互相磨砺、融合,才能建构新型的现代的中国的民族精神。
[关键词] 民族精神全球化传统文化基督
__人类已进入21世纪,以现代性扩张为其本质的全球化(globalization)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资本不断扩张,全球范围内的生产力社会化达到空前的高度,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资源在全球化得到优化配置,并且推动着技术进步、制度创新,开辟了信息和网络经济的新时代,极大地促进了世界贸易世界经济的发展;各国通过全球化的交往,加强了彼此的交流和合作,为解决危及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问题提供了可能的途径;不同民族和不同国家作为不同的文化主体,正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为建构个性与共性统一的文化和价值体系作着自己的努力;人类交往活动在时间和空间维度不断延伸和拓展,由以血缘和种族关系为基础的封闭地域向开放和社会化的世界转变,进入“世界历史”的新时期。全球化不再是模糊的推理,而是人们可以感受到的活生生的事实。
全球化作为一种以经济为先导、以价值观为核心、以政治为辅成、以广义文化为主体的社会合理化与一体化浪潮[1],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带来市场经济、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人们生活、生产、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极大改变,整个世界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地球村”;另一方面也带来许多困惑和危机,异化与冲突日益突显。中国人民大学张立文曾概括出全球化背景下的“五大冲突”和“五大危机”,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的心灵、各文明的冲突以及生态危机、社会危机、道德危机、精神危机和价值危机[2]。全球化背景下的冲突与危机,冲击着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但其对人类精神领域的冲击最为明显与强烈,因此文化领域的价值观与精神理念的冲突与危机可是看作是其最高层次与核心。“
从文化上看,人类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不同的种族、传统、习俗、宗教、语言、哲学和价值观念也是制衡文化全球化的一种巨大的力量。亨廷顿认为,冷战以后,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在意识形态上的对立已经让位给区域化的、八大文明之间的冲突。这八大文明是:中华文明、日本文明、印度文明、伊斯兰文明、西方文明、东正教文明、拉美文明和非洲文明。他甚至这样写道:‘我们只有在了解我们不是谁、并常常只有在了解我们反对谁时,才了解我们是谁。’要言之,在当今世界上,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区域化与全球化一样,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就告诉我们,在当前的生活世界中,全球化和区域化形成了一对矛盾:一方面,它们相互依赖、相互渗透;另一方面,它们又相互对立、相互制衡。
在观念上,我们既不能撇开全球化来思考区域化,也不能撇开区域化来思考全球化;在行为方式上,我们既不能脱离区域化的现实去捕捉全球化的幻影,也不能脱离全球化的背景去营造区域化的堡垒[3]。全球化这一事实,无论赞同与否,我们都必须正视它。全球化作为政治、经济、文化的转换和重建,将形成一种全新的价值依托和全新的文化经验。
全球化的不可阻挡,要求我们从全球化的视域、世界史的角度来考量一切文化价值。全球化下的文化策略,不是分裂和对抗的,而应该是对话和融合的。每个地域、民族的文化都应该保持一种开放的态度,在保持其文化个性的同时积极地参与全球化的文化重构,都应该为新型的全球伦理和普世价值作出积极的努力。
中国文明历几千年,几遭外族入侵和外来文化挑战而不坠,其原因就在于中国文化的包容性和开放性,它能吸收不同质的文化而为己用,丰富和扩大自己的文化内涵。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时期,中国境内各地域、各民族的文化互相交融,产生了“百家争鸣”的文化局面,创造了中国文化上的“核心时代”,同时也奠定了中国文化对待异质文化的基本态度。因此,在3世纪到7世纪,中国文化才能面对佛学这一异域文化挑战,一变而形成了中国佛学,进而在10世纪后诞生“理学”这一新型的儒学形态。从中国历史的经验看,中国文化的演进,始终没有脱离开文化的交融。一个文化,只有经历不断的磨砺和融合,才能有生命力。
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的核心和灵魂,也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民族个性的张显就在于拥有自己独特的传统文化,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民族精神作为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在全球化的语境下建构中国现代民族精神,需要文明间的文化交流与文化吸引。在当今社会,这一文化的交流无疑是最大规模和全球范围内的,它是以平等的姿态与最强势的文明对话,从而再创一个新型的中国文化。中国现代民族精神的建构应该加强与西方的对话与交流,尤其应该在全球化背景下解决好“中国化”与“现代化”相结合的问题,即中国民族自身的民族精神与人类文明的关系,与其他民族文化的关系,借鉴吸收西方民族文化的精华,使其他民族文化精神中国化;并且反思中国文化精神,解决好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关系,使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现代化。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核心价值之一,在极大的程度上表现了这个民族文化的全貌。中国传统民族精神存在着很多优点,如民族团结、崇尚和平、自强不息等,时贤高论颇多。但是,随着人类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传统民族精神甚至民族文化与现代化进程开始出现大的隔阂。
首先,中国传统民族精神的集体主义主张对个体的压抑。集体主义主张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价值观。它在维护族群团结与国家统一方面起着很大的历史作用。
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是中国精英文化的主题之一,比如儒学。儒学对中国政治结构影响至深,其所推崇的家族观念,以及“移孝作忠”而形成的家国一体观,使得中国文化重视家族、民族和国家的整体性,所以,在中国的传统中,对统一性和整体意识的诉求是非常突出的。中国政治文化的另一起源――法家思想也是如此。以《商君书》为例,《商君书》中“尚公”的思想,在政治思想上表现出一种整体主义。其将民众个体所属的社会组织作为一个完全的整体,并将这个整体赋予共同的立场和利益,加强民众对整体的归属和依赖,使他们戮力同心维护整体的利益。但同时,它在强调整体益的基础上,崇贵重君,以君主为该整体的利益代表,视民众为政治统治工具。民众没有个体的权利和自由,必须服从于统一的意志,服从所属集体的整体利益要求。因为这个整体社会组织的意志代表是高高在上的君主,所以君主自上而下地专权不可避免,自上而下地组织政权同样也不可避免,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由此而创设,其行政集权、君主专制的色彩自然难以消除。因此,《商君书》中的“公”,并非天下之“公”,实为逞君主一家之私利,而害天下之公益[4]。
但是,不能不明确指出的是,对集体主义的过分强调,忽视了个体的权利及对个体的尊重。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最大的不同,就是社会不再是自上而下组织,而是自下而上的组织,以社区、族群的自治为核心,充分尊重个体的主张和权利。
其次,正是因为中国传统中对家族和民族的尊崇,就形成了一种民族/国家至上的心态。自汉族前身华夏族诞生,由于文化上的强势,即对周边民族就形成一种优越感。“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5],以王畿为中心,人为造成一个不同级别的对待等级,这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并要求严格区分界限的天下观。虽然这种区分不是以种族而是以文化着眼,但是,这种民族优越的心态对后世人们审视世界产生了极大的不良影响。
实际上,中国传统民族精神中国家/民族至上的观念是对普世价值的反动。基于集体主义的主张,传统中国强调民族/国家本位,本民族/国家的利益至上以及本民族/国家的优越感的观念十分强烈。从“华夷之辨”到有清一代“天朝中国”自居,无不反映了这下观念。这种思想观念极易产生狭隘的民族主义,不利于以开放的全球的视野认知世界。而且,极易萌生以私利的角度而不是以人性、民主、自由等普世价值的角度来关照世界。
第三,过分对人的关怀削弱了对环境的关注。中国哲学是人的哲学,其关注点是人,是人如何自处,人如何与他人处的学问。儒学所提倡的“仁、义、礼、智、信”,立意点就是人与人的道德情感、协作关系和约束机制,法家所主张的“法、术、势”,着眼点虽不同于儒学,但其探讨的却是如何“治人”,同样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当然,中国先哲也讲“自然”,如老子、庄子,但这里的“自然”,只是一种“自然”的状态,一种寄情怡性的环境,其关注点同样是人。中国先哲同样也讲“物我”关系,如孟子,其言“仁民而爱物”,但是,孟子的“爱物”思想,是基于“物我一体”的思路,强调物与我的并存和并立,使之更好为人所用,更好地维持人民的生计,如此,若君主能更好地制民之产,即可达到行“王道”,施“仁政”的目的。
因此,今人所论其中之环保意识或环保主义,多为附会之谈。在孟子的时代,不存在环保问题,孟子也不可能超前地产生环保意识。他提倡“爱物”、“养物”,是为“人”,进而为政治现实服务的,仍不脱人类中心意识。当然,不能否认,孟子的“养物”、“爱物”思想确实与现在的环保主义的某些主张暗合,但这些思想不是从孟子那里推导出来的,而是从西方舶来的,从这个角度上看,所谓发掘孟子“爱物”思想的现代意义,其实是以西方现代的环保思想去证孟子的思想,属于以今证古,其思想价值不大[6]。所以,中国传统核心价值观是人优于自然。这与现代社会强调人是自然的产物,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相悖。
正是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隔阂,要求我们在全球化的语境下,以自己的优良传统示人,而变通自己弊病。这需要我们对西方文明,应该以辩证的眼光来对待,进而汲取有利构建新型文化的因素。
文化与民族精神的培育、建构与弘扬密不可分。一个民族的存在、发展,除了物质方面提供的保障外,还需要靠在此基础上孕育出来的精神方面维系和充实。民族精神是随着文化的发展发展而来,它是民族精神的灵魂与核心,也是其深层次的内涵与特质的集中体现。西方文化主要是以希腊的科学精神和宗教精神为两大支柱;东方文化则以儒、道两家为支柱。中西方文化虽然有很大的差异,但也存在着许多共同点,这使得两种文化之间的融通与对话成为可能。而在全球化语境这个特殊背景下,建构中国现代民族精神尤其应该从一个新的角度审视自己的文化,即把西方文化当作一面镜子,在比较与对话中审视和反思自己。
首先,自然生存条件。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在世界上必须首先解决的基础性的问题。伴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带给我们经济的持续增长、社会财富的日益丰富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诸如环境、生态危机的问题,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类也日益认识到,解决环境污染生态危机问题,不能仅仅依靠物质技术手段,还必然使人类意识提升到自觉层面。从价值观上正视自然,在人类与自然界之间建立起新的伦理情谊关系,这样人类才会热爱、尊重和敬畏自然,从而为解决危及地球自身以及人类生存的环境问题和生态问题提供可能途径。西方传统的主客二分式和强调主体性的哲学在现代已被超越,在人与自然关系、生态问题上颇具影响的诸如敬畏生命的伦理学、大地伦理、森林伦理等绿色哲学、绿色伦理,还有后期的海德格尔哲学(当然比生态哲学要深刻得多),都认为人并不是世界的中心和万物存在的目的,人类仅仅是世界的成员之一。
建设性的后现代主义认为人是宇宙中的存在者,人应该以感恩之心对待宇宙,包括宇宙中的其它生命,生态体系就是人和其它生命共同的家园。正如人对人的奴隶制必须废除一样,人对物的奴隶制也必须废除。由此我们看到,人与万物之间的关系不是占有、征服、改造与利用的关系,而是不同世界成员的关系,他们之间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平等。因此人不仅要关心人,还要关心动物和植物,关心所有生命,关心生态整体,把尊重自然看作一种责任,使我们的功利性生存转化为诗意的栖居。这种思想应被借鉴到中国现代民族精神的建构中。自然生存环境和条件对民族的性格、社会心理及整个民族文化精神起着非常重要的决定作用。一个民族的民族精神固然表现其民族的精神状态,也现实化到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情感方式中,但民族精神中不能不包含对自然的理解和态度。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在其文化进程中既受自然的束缚,又能超越束缚。人类利益只是整个生态系统的一个小部分,因此人类应该主张人与自然合一(不是中国传统哲学最初的天人合一,而是更高级意义上的合一),在改造和顺应、尊重和保护自然中保持张力与平衡,从内心升华出热爱、认同、尊重自然的精神。
其次,法律道德体系。西方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宗教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作为西方人信仰的__,对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演化及其实在法的制定有着巨大的影响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没有基督__有西方法律制度。它的影响不仅在表层意义上,比如有些仪式来自宗教,更是在内在精神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与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有着内在的历史关联和思想关联。这也是西方法律制度的文化基础。美国现代法学家庞德指出:“宗教观念在美国法律的形成时期常常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果不考虑清教,我们就难以得到美国法制史的完整图画,也就无法理解上个世纪的美国法律。”[7]宗教和法律都是社会价值观的表现形态,都对人的行为起到规范和制约作用,所不同的是,前者控制人的内心,后者制约人的行为。西方法律制定中所倡导的“人性升华”、“良心自由”的原则,体现了对个人主义、个体的尊重和重视,并且能使外在的法律规则内化为人们的内心自觉。宗教和道德作为调整社会关系行为规范,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宗教在一定程度上支撑着西方的道德。
西方的道德核心是个人主义,西方的法律核心也是个体本位,法律、道德和宗教是协调一致发展,构成了一个相对系统和稳定的体系,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大体是一致的。这一史实对我们现代民族精神的建构有一定启发意义:正确处理法律、道德与民族精神之间的协调关系。这三者在价值取向上是一致的,民族精神是最终目的,法律是手段,道德是核心,它们指向共同的价值目标,因此必须在这三者间保持平衡。
民族精神作为一个民族的内在灵魂,它的建构固然离不开每个社会个体对它的认同和接受与个体的文化创造活动,但同时也需要法律为之提供必要的保障,需要人们的道德自觉为之提供一定的支撑,法律与道德应该在现代民族精神的建构中各司其责,两者既要相互分离,又要相互作用。民族精神激发道德力量,推动道德建设,道德力量支撑民族精神。既要把民族精神外化为人们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实践,道德原则规范内化为人们道德自觉,又要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作用,使每一个社会个体都承担一定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社会主体必须具备高度的自我意识和自觉的参与意识,在文化和道德实践中把握民族精神的真正内涵。
第三,主导价值取向。价值观念作为社会意识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它根植于不同的经济、文化、政治等社会基础,同时又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核心精神的体现。中西两个不同地域缔造了两种不同的文明,也衍生了两种不同的价值观念。当前全球化浪潮对各国传统价值观念产生了强烈的影响和冲击,价值取向呈现多元化与多样化的趋势。建立在古希腊理性主义基础上的西方文化中的价值取向是重个体,重物质价值,由此形成个体本位崇尚个人主义的价值观,以社会个体利益作为价值评判的标准和依据。
从古希腊苏格拉底的“认识你自己”,普罗泰戈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到亚里士多的“理性”认识论,但丁的“人性即理性”,都表明了西方价值观中重个体和个体理性的特征。价值观的呈显与价值取向的维度对我国现代民族精神的建构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任何民族的文化都要倡导某种价值体系,这种价值体系将对这个民族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精神导向作用。不同民族有不同的价值体系和与之相对应的价值体系的建构方式,一个民族的睿智和发展潜力就体现在建构价值体系的方式中。
一个民族的价值应该是体系性的组合,而不是处在绝对的两个极端,如认为中国的集体主义就应该只讲社会国家的整体利益而西方的个体主义就应该只强调一切从个体出发。西方的个体主义价值并不是一味强调个体,否定社会和整体的利益,他们也强调公众利益、社团利益和集体利益;中国的集体主义价值观也并非只强调社会集体利益,同时也应该强调个人利益和需要的满足。正是由于人们普遍认为价值体系非此即彼的表征形式,使得中国传统价值观注重集体、社会的整体利益,而忽视人的个性张扬、自由创造能力的发挥。
如果我们以体系性的组合来看身待民族价值,从不同的价值组合中我们就可以看到中西方的价值差异以及由此折射出的民族及民族精神的差异,从而能够在差异中正视自己的问题所在。中国的民族精神中没有自由的因素或少有自由的因素,往往抑制或扼杀了人的创新精神,漠视人的主体性,当下的中国缺乏的也正是对个性自由的重视。自由是理性的内在原则(黑格尔),也是自我责任的承担。因此要关注人的自主性、独立性及选择性,倡导在民族价值体系组合中群体价值共识基础上的个体价值的张扬,尊重人的个性及追求,从而使个性摆脱内在及外在的束缚与压制,个人的智慧与能力得到充分展现,人个自由意识得到普遍认同。
[1]王四达.《全球化:一个逻辑与历史的进程》[J].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00,(3).
[2]张立文.和合学概论[M]. 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6.
[3]俞吾金.向生活世界的辩证法复归.探索与争鸣[J].2000,(11).
[4] 夏增民.《商君书的“尚公”思想与整体主义政治观[J].西安:第六届秦俑学国际学术讨论会交流论文(未刊稿).
[5]国语·周语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6]夏增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对“物我关系”的探讨[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
[7] 庞德.法律史解释[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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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对于企业实现可持续性发展来说非常的重要,其主要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当中,通过实践活动长期的累积形成的特有的价值观念或者是行为准则,使员工的素质能够得到有效地提升。具体而言,首先企业文化必定是产生于一个企业的生产管理过程当中,企业文化的产生也是为企业经营运作服务的。其次,企业文化是一种企业内部所共同形成的一个统一的价值观,是存在于精神文明范畴的。但是其又不等同于精神文明,确切来讲是精神文明的升华,它需要全体员工的遵守与服从。企业文化之所以得到越来越多群体的重视,不仅仅在于可以提升企业的对外形象,更重要的是其能够增强员工的凝聚力,从而实现对企业的高效管理,最终提升市场竞争力。
在儒家文化当中,“仁”、“义”都是非常核心的内容,它们极为的强调重义轻利的思想,这对优秀员工的人生价值观的形成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其中“仁”对于人本管理的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能够将人本主义的内涵展现的更为透彻;其二,能够增强企业员工之间的内部凝聚力;其三,能够提升员工的自觉性。孔子强调仁者爱人,坚持人的伦理以及以人为本的思想,不断的顺应了人性的管理,这同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相互契合。现代企业活动除了要实现经济目的,还需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企业的内部管理除了要让员工真正的成为一个具有文化的社会人,还要让员工产生情感,给予员工自尊心,逐渐的帮助员工实现自我的控制与指导。
儒家的文化一直便强调以集体的利益为重,在出现利益纠纷需要权衡的时候,都要考虑到大的利益。另外其还强调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消除别人对自己所产生的怨恨,尽可能的帮助到别人。当自己的利益同别人的利益相互冲突的时候,即便是牺牲掉自己的,也要保障整体的利益。儒家对于“公”、“私”之间的关系处理的认识非常的全面,如果运用到现代企业的管理层面则主要表现为,员工为了保障企业的整体利益而尽忠尽责,同时为了能够获取民心,企业的管理者也要多为员工考虑。中国传统文化坚持“得人心者得天下”,要使得企业在当前严峻的市场环境中生存下去,实现发展,就要获得员工的“人心”。
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存在很多内容都能够被用于促进企业的文化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古人非常的重视气节与情操,他们追求的是刚正不阿,浩然正气的理想人格。对于今天的企业来讲,尤其是在创业阶段,显得尤为的重要。“自强不息”、“发愤图强”等信念都会不断的推动企业的发展。其二,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极强的人文色彩,这同现代管理当中的“以人为中心”相互的呼应。所以企业不仅要对其进行继承,还需要进一步的强化。人力资源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企业在管理的过程当中一定要重视人的能动性,激励人的创造热情。另外,贵和持中的中和精神以及厚德载物的兼容精神、用智尚谋的谋略思想都可以被用于现代企业文化建设的内容当中。
尽管中国的传统文化非常的丰富,具有内涵。但是任何一种文化都是存在优点和缺点的,不能够全部的肯定,也不能够一味的否定。上文分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现代企业文化的积极影响,接下来将会辩证的分析其消极的影响。首先“义”、“利”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企业的发展。在当前的社会,企业既需要追求社会效益,也需要追求经济效益。而两种效益相互比较,对于企业来说后者更为重要。所有企业生存的基础条件便是获得利益,其后才能够谈论社会利益的促进问题。其次,过于追求群体意识,忽视对于个人的培养。并且非常的崇尚中庸之道,平均主义将会不断地压抑人们的进取之心。
现代企业文化在建设的过程当中经常出现误区,例如企业文化建设照搬照抄,“崇洋”现象非常的严重。过于追求“浪漫”,务虚不务实,利用文化来演绎企业的文化。企业领导素质低下,缺乏正确认识,文化建设过于“庸俗”等等,这些误区都需要被正确的对待。具体而言,从以下几个方面走出误区,首先整合传统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建立现代的企业价值观;其次,树立起牢固的制度规范,切忌将制度作为形式摆设来对待,要具有权威性,能够灵活的运用于企业管理当中;最后,重视“修己安人”的重要性,所有的管理者要身体力行。
企业的成长发展是非常持久的,它会经历不同的时期,受不同管理者的管理。因此,其价值取向也会随之发生改变,为了能够形成一个共同的价值观念,就要充分的听取员工的意见,集思广益。从而不断的整合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选择最适合本企业发展的,最具有价值的精神。
当确立了企业的价值观和精神之后,就需要员工予以接受。此时企业便需要透过各种宣传的工具、途径、方式来达到目的。要真正的将企业文化所提倡的观念和意识灌输到员工的头脑中去,深入人心,常用的方式主要包括标语式、活动式以及广告式。
企业精神不仅仅是在口头上强调的,要发挥其价值就需要企业上上下下,从管理层到普通的员工都要遵照执行。尤其是管理者们需要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带头起到榜样的作用。只有自己首先做到,才能够要求员工按照要求做到。
企业的价值观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形成的,其是一个心理的累积过程,需要很长的时间,并且在这段时间内还需要不断的进行强化。当人们的合理行为被不断的激励与强化之后才能够在其头脑中形成正确的观念,并且会在以后的工作当中再现该正确的行为。
我国传统文化经过数千年的积淀,其内容丰富多彩、博大精深。对于现代企业文化制度的建设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现代企业在发展的过程当中一定要重视文化的建设,重视同传统文化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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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历史的积淀和文化的传承造就了中华民族的灿烂和辉煌。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是无穷的,影响力是超乎想象的。现实社会中的每一个领域,每一个行业,每一个角落都渗透着传统文化的智慧和力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中,传统文化所带来的作用更是处处可见。作为室内设计师们,总想在设计自己的作品时推陈出新,打破所谓“中国传统文化”的束缚,搞前卫设计。但实际情况都是无论设计者的作品多么的新颖别致,都还是能够在传统文化中得到解释,始终具有传统文化的种种特性。
因为现代室内设计起源于西方的原因,中国现今的室内设计总是偏向于西方化,当然中式(明清为主)设计除外。但很多中国室内设计师渐渐意识到,中国人出于对西方传统文化的不了解,不能真正体会其设计内涵和寓意,一味的模仿和照搬西方,只会使作品失去其民族性,变得不伦不类。所以要想创造中国室内设计的辉煌,必须要建立在中国传统文化之上,将传统文化融入其中。
什么是传统文化呢?传统文化就是从古到今人类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我们今天创造的文化,到了一定的时间后也就成为了传统文化。室内设计在各个方面始终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一件室内设计作品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外形(表面特征)、意念、神韵。
设计学是一个十分宽泛的学科范畴,包括装潢设计,装饰设计,景观设计,工业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等等。设计学中有一句话叫做“添一笔容易,减一笔难”,其中的含义是指无论是何种类型的设计也包括绘画书法,都秉承“从简不从繁”的创作准则。崇尚运用最少的设计语言或者设计元素,来表达最丰富最精彩的意境,就像是服装设计并不是以服饰上的装饰物的多少来判断优劣; 平面海报的成功与否也不会由线条、图形或者色彩的数量来决定;同样室内设计讲究空间分割合理,空气流通顺畅,反对过多堆砌,过分装修。
“从简不从繁”的创作准则绝不是对细节表现的完全抛弃,相反它是对细节的高度概括和统一,甚至达到了“增一分则肥,减一分则瘦”的地步,对细节的要求惊人地苛刻。其中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髓“此处无声胜有声”以及“惜字如金”,早在几千年前《道德经》中就有说明:“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可见“由繁入简”受到了中国传统老话“冗繁削尽留空瘦”的影响。
社会在不断进步,文化科技更是发展迅速,室内设计也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传统文化的影响始终存在于其中,无论室内设计的未来将如何发展,传统文化将永远相伴,也必将发挥其强大支撑和源泉作用,为室内设计的发展提供原动力。我相信,传统文化对室内设计的影响会始终存在,并且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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