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案解析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浏览量:6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会计理论即关于对现实世界中会计现象的逻辑推论、概括和解释的系列。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对会计理论及模式的影响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浅谈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对会计理论及模式的影响全文如下:
1、对会计对象带来的挑战
会计对象是指企事业单位在经营过程中流动的资金现象,这些流动的资金就是会计需要计算和控制的内容。主要是反映会计要素的冲击,其具体表现就是会计要素根据社会形势的变化来做出不断调整。因为,要更好的适应经济的变化发展,就必须要及时修改会计要素,由此才能够为会计目的做出相应的准备。
2、对会计报表目标带来的挑战
会计报表目标就是指为会计的核查对象安排的会计信息以及对会计报表使用者到来的需要,会计目标是发展会计实务和理论的根本事项和条件,也是会计理论基本结构的最顶层。
会计目标的冲击造成了理论学家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个是受委托责任观点,它是针对过去并且强调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另一个是决策有用观点,主要是针对将来着重讲了信息质量的相关性。未来的会计信息发展方向应该是要向使用的人不仅要提供质量效果好的信息,同时也要注意受委托的责任信息,这才是会计发展的正确目标。
3、对会计计量带来的挑战
会计计量就是用货币等不同的计量单位来计算各种经济业务发生的过程,用明确的数字计量来确定事物发生之间关系。以前会计在计量方面上就是用成本计算、折旧、损益类等方面的实务来表现的,这种计量成本的模式是过去传统的方法。而在经济社会,人们讲究的是无形资产代替有形资产。由此可见,传统的计量模式将被公允价值计量的模式取代,但是公允价值模式的计量法带有主观判断性,缺乏可靠性,而历史的成本计量模式具有可依据性,比较客观。所以,面临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经济环境,在推行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计量模式要依据传统的成本计量模式,这也是未来会计发展的趋势。
1、会计管理体制与经济环境
一国会计管理体制类型是由一国的经济体制来决定的,经济体制方面强调的是政府干预,一般会采取集中与立法型会计管理体制,经济体制不强调政府干预,采取的是自我管理型会计管理体制。在前一种管理体制下,大多是政府部门制定会计规范,后一种体制下,主要是民间会计职业团体制定会计规范。
2、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与经济环境
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质就是在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间配置会计信息的一个政策问题,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被分为公开、核准和混合制度。会计信息披露包括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注释、补充信息及其他会计信息等。对于会计信息问题,日本和法国对信息披露是十分具体的,并且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有很多。这是在两国经济体制下政府力量的表现。而相比较这两国来说,美国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定则就比较笼统,但是在实务中,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很多,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的要求也十分严格,这样充分体现出美国经济中政府力量较小。会计信息披露的时间要求和披露的频率不同,反映了各国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重视不同,同时也表现了各国对吸收外资的政策不同。由此可见,在既定的经济环境下,既要充分考虑到本国证券发展的阶段及投资者的心态,也要考虑到本国经济体制等诸多因素,这样才能建立并完善本国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3、会计准则与经济环境
在各国会计中,会计准则都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但是会计准则的产生是经济环境变化的结果,会计准则的存在、发展则需要适应既定的经济环境。为了更深刻地认识到会计准则,还要深入的研究会计准则与经济环境的相互联系。随着股份公司的发展,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公司的投资者越来越多,投资者种类也越来越多样化,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成为需要,随之也产生了会计准则的需要。
1、会计电算化从低级向高级发展,会计工作的重点发生转移。传统的会计工作集中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在经济环境下,因会计电算化被广泛应用,所以会计人员将从繁杂的日常会计事务转向参与决策和经营分析等方面。
2、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着重强调科学性和合理性。简化核算不应当再成为评价会计方法是否应当选用的标准,而是将科学性和合理性当作是选择会计核算方法时唯一需要考虑的因素。
3、增强会计信息的时效性和多样性,导致财务报告体系的改革。在社会经济大环境下,会计要消灭信息孤岛,实现信息集成。由于不同用户对会计信息有不同的需要,所以会计应当建立多元化的会计频道,提供不同的会计信息来满足不同用户对会计信息的要求。
4、对国际会计准则的需要更加迫切。社会经济环境在客观上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应予协调和统一。
1、借助于政府的有效手段对经济环境进行有效规范
从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来看,它是在本国市场体制的基础上,再借助于国外市场的特点建设起来的,经济的主体单位是市场。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有很多缺陷和不足,这就要求政府采用适当的法律或其他手段来正确的规划经济体制,干预市场的发展形势,从而为会计工作的正常发展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
2、改变会计计算的计量模式
在社会无形资产的不断增多的状况下,也应该对会计计算的范围作出调整,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到来后,更决定了传统的成本计量模式已经出现了许多不足,无法适应社会发展。因此,改进会计核算和计量模式就成了必然。首先,要增加会计信息的容量,充分考虑到非货币形式的模式。其次,还要采用货币计量和非货币形式的计量模式,结合着传统的成本模式和多种计量模式来改变会计核算的计量模式。通过这种方式的结合才能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全面性。
3、跟上国际会计的步伐,健全会计制定标准
会计作为一门国际化的管理学课程,我国必须跟上国际会计的步伐,严格依据国际会计的变化形势,降低会计准则中的多项会计方法和标准。同时,也要避免主观性的控制出现会计信息不准确的问题。
综上所述,在社会经济大发展背景下,如何确保会计在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下稳定的发展就成了一个主要研究课题。所以,会计专业的人员就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在今后的事业发展过程中找到经济环境与会计融洽互动的有效解决方法。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环境公益诉讼即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公益性诉讼,是指由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即将遭受侵害时,法律允许其他的法人、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就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行政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经济学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行政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经济学分析全文如下:
【摘要】新《民事诉讼法》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针对污染环境的行为提起诉讼。在实践中,环境公益诉讼遭遇重重障碍,步履维艰。在我国,行政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更具优越性,可以提高司法效率,有效保障环境公益。文章运用经济学分析行政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合理性以及面临的困境。行政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对于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 民事诉讼 行政机关 经济学。
引言。
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民事诉讼法》中新增了关于公益诉讼的条文,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文明确了两类诉讼主体可以就污染环境的行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为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制度的保障。
2011年,自然之友等民间环保组织,针对云南曲靖铬渣倾倒事件向曲靖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其后该诉讼进入调解程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13年4月,被告云南省陆良化工有限公司和云南省和平科技有限公司拒绝签署调解书,案件由此再次启动庭审程序及鉴定评估。在诉讼鉴定过程中,环保组织面临寻找适格机构进行鉴定以及负担高额的鉴定费用等困难。
在司法实践中,公益诉讼主体需根据实施的情况应适度扩张,以达到法律的实效。诉讼主体范围过窄,不利于实现公益诉讼设立之目的。
环境是最具代表性的公共产品,污染环境的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社会的组成部分作为利益攸关方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新民事诉讼法将诉讼主体限定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而对于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明确界定范围,且现行法中只有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得到明确授权。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存在不同的观点,对行政机关、公民等主体的诉讼资格存在争议。不赞同行政机关作为诉讼主体的观点认为,行政机关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可能导致行政机关不作为,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各类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重点分析行政机关作为诉讼主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合理性以及存在的弊端。通过与其他主体比较凸显行政机关的诉讼经济性,以论证赋予行政机关诉讼主体资格的必要性。
环境公益诉讼是指任何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共权力机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个人的行为有使环境遭受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任何公民、法人、公众团体或国家机关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1]根据环境公益诉讼适用的诉讼法和调整的法律关系不同,环境公益诉讼可分为三类:民事环境公益诉讼、行政环境公益诉讼、刑事环境公益诉讼。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经济大幅增长,但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环境污染不仅制约着经济发展,而且给公众生活各方面都带来负面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环境是一种典型的共有产权。环境具有公共物品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从内部关系来看,个体可以独立自由使用,不排斥其他人从环境中获取利益。一定程度上,每个人都是“经济人”,通过消耗公共利益而降低成本,通过“搭便车”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环境污染带来的负面影响难以确定和计量,由此产生的费用并不在生产者的成本范围内。基于此社会生产者可以将部分成本外化,以获得更多的收益。从外部来看,环境利益属于共同体,个体无权主张环境资源的专属财产权。产权制度的目的就是界定利益的得失。柯斯认为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在于产权制度的设立。而环境是公共产权,其中的损失承担无法具体到个体。总之,环境污染是“公地悲剧”的表现。
现实中,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往往存在局限,对环境保护不力。当这两种手段不足以保护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的时候,就需要相关主体诉诸法律解决环境污染。环境公益诉讼保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有助于事后弥补共有产权权利主体模糊的不足。环境是共有物,任何人不可能单独占有使用。从经济理性角度出发个体自愿为公共物品损害买单的可能性极小。由于环境污染损害的是公共的利益,虽然会对特定主体造成损害,但是各自提起诉讼的交易成本高,另一方面容易造成司法资源浪费。环境公益诉讼可以有效利用司法资源和最大化社会福利,是解决环境污染的一个有效途径。
从法律上来看,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理论上,环境是公共产权,属于共同体的每一个个体。因此,社会每个个体均享有提起诉讼的权利。但是环境诉讼不同于其他诉讼,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环境公益诉讼需要以坚实的经济为后盾和专业人员为支撑。不同主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成本不同,所产生的诉讼收益亦不相同。
与其他诉讼主体相比,行政机关在民事环境公益诉讼中有着更多的有利条件。
1、 行政机关是社会公共利益的捍卫者。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行政机关设置的目的是为了人民的利益,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捍卫者。行政机关以维护公共利益为行为目标,主要在公共领域内进行行政活动。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最终都会归于社会共同体,而非个体。环境的负外部性使某一个体的成本转嫁到其他人或者社会之上。个体可免费获得收益,即通过付出等于零边际成本即而获得大于零的边际收益。公共物品的性质决定了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公共部门。行政机关代表了公共利益,是公共选择的结果。行政机关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是公共物品的提供者。
[2]所以,行政机关是公共利益的最理想的捍卫者,行政机关应有提起损害公共利益的民事诉讼的资格。
2、 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是行政机关执法缺陷的弥补,也有助于司法裁判的有效执行。
从行政执行上来看看,行政机关虽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但是并非意味着行政手段是万能的。对于行政机关,法无授权即禁止,法律明确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力的授权毕竟有限,不利于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其行政职能,不利于有效制止环境污染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对于环境污染的行为,行政机关可采用的手段一般有罚款、警告、限期整顿、补交排污费等。
环境污染是典型的负外部性表现,解决之道是将环境污染的外部性内部化。波斯纳认为公益损害赔偿最为重要的是要使违法者承担违法成本。从违法成本上来看,行政处罚中对污染者的处罚力度小,与其造成的损害后果不相称。污染者的违法成本小于违法所获的利益。既然生产者以营利为目的,那么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必然会趋于选择违法,承担处罚。此时,诉讼中损害赔偿的救济弥补了行政手段力度不足的缺陷。民事环境公益诉讼使生产者赔偿因其污染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最终达到增加生产者违法成本的目的。企业造成环境污染,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可以要求其限期停产,进行整改。但是对于逾期没有整改的企业,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没有被授予相应的执行手段。在此情况之下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方面,行政行为的开展需要通过法院,有赖于司法赋予行政的合法正当性。另一方面,司法活动离不开行政机关的配合,行政机关为司法救济提供行政支持。其一,行政机关占有的资源丰富,能够较早发现损害环境公益的行为。其二,提起诉讼后行政机关可快捷掌握污染者的实时信息,提供诉讼所需材料,节省其他主体所耗费的成本。其三,行政机关对污染者实行严密监控污,避免损害扩大,以降低边际成本。其四,行政机关保障司法文书的有效执行,使边际成本与边际效用得以平衡。[3]3、 行政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成本较低。
污染的产生及损害往往比较隐蔽,导致污染者与受害人间地位非对等,包括信息非对称、经济实力悬殊。在证据的搜集上,行政机关有着其他诉讼主体所没有的专业信息资源和人才优势。行政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不仅能够利用本身的专业信息,而且可以与其他部门协调调取相关的资料。诉讼中对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和损害后果的证明需要相关的专业机构做出评估或鉴定。受害者需要找到有相关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
我国现阶段,环境监测机构一般都是为环境行政部门服务的。虽然公民个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委托监测机构进行鉴定,但是面临委托不被接受以及鉴定费用高昂等难题。个人提起环境诉讼存在“搭便车”的现象,即避免承担集体行动的成本,从他人提供的集体收益中获取利益。环境公益诉讼需要专业人员辅助和专业机构鉴定,诉讼成本高昂,个人提起诉讼的积极性不高。组织提起诉讼,主要为环保组织亦无力承担高额鉴定费用和缺乏专业人员。
1、寻租现象阻碍行政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并非完全“公益人”,不会仅以公共利益作为其追求。不可否认工作人员作为“经济人”的存在,其追求机关利益或个人利益最大化。寻租是指利益集团利用政治过程获得超过他们机会成本的经济报酬。[4]负外部性的存在使得生产者的边际成本转移至社会,而这一部分收益可以作为寻租产生的费用。寻租有悖于效率和公平,不利于实现环境福利。
行政机关对生产者不采取干预政策,包括不对其提起民事诉讼,从而生产者避免承担违法成本。污染者将转嫁的部分成本作为寻租成本,去租金外其还能获得收益。寻租不仅能够导致行政效率低下,影响行政决策、执行,也会妨碍行政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2、行政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可能导致行政执法不力,依赖诉讼。
赋予行政机关诉讼主体资格,有可能使行政机关怠于行使职权,将行政职责转移至司法机关。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之前,行政机关应该充分有效行使职权。行政机关采取相应行政手段后无法达到行政目的,此时行政机关便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环境公益诉讼,为环境公共利益而诉。[5]结尾。
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社会福利。波斯纳主张任何法律条款的正当性都必须以经济上的合理性为基础[。6]在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威胁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背景下,其他手段又不足以有效解决环境问题,环境公益诉讼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工具而产生。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完善应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考虑司法现状和行政管理体制。与其他诉讼主体相比,行政机关有着职能优势,在经济后盾、信息获取、专业人才、诉讼效率、执行等方面优越于公民、组织。
行政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成本较低,能够提高解决环境污染的效率,保护环境公共利益。但是,行政机关的体制容易产生污染者“寻租”和行政不作为的现象。这将阻碍环境公益诉讼,是行政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亟待解决的问题。行政机关被赋予公益诉讼资格,公益诉讼将面临的难题:如何监督行政机关,使环境公益诉讼远离寻租?如何督促行政机关积极维护环境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行政手段或提起公益诉讼?寻租和不作为的症结在于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限制行政机关权力,监督规范其自由裁量是落实行政机关诉讼职权的的下一个重要课题。
[1] 别涛。环境公益诉讼[A]。吕忠梅 吴勇。环境公益实现之诉讼制度构想[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20-40页。
[2] 梁小民。徽观经济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512页。
[3] 齐树洁 苏婷婷。公益诉讼与当事人适格之扩张[J]现代法学,200(55)。
[4] 卢现祥 朱巧玲。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315页。
[5] 王灿发。 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及其争议[J].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0,1(83):3-6.
[6] 卢现祥 朱巧玲。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222页。
相关推荐:
1.
2.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在中国广泛使用的“公益诉讼”术语并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概念,虽然通常人们把本文第一章中介绍的案件都归入公益诉讼的范畴,但是迄今为止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公益诉讼在我国的建制和发展前景及展望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有学者认为,公益诉讼的起源可以追溯于罗马法。其主要依据是周楠先生主编的《罗马法原论》,其中可以发现在古罗马共和国的诉讼活动中,存在着公诉和私诉之分。
那么,什么是公益诉讼?
我国较早研究公益诉讼的学者韩志红教授认为公益诉讼是指“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依据法律授权,就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益的行为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处理违法之活动”。
公益诉讼根据原告身份的不同,可以分为公益公诉、公益私诉和公益团体诉讼。
1.公益公诉是指国家机关作为公益诉讼的原告,借用司法审判活动保护公共利益。
2.公益私诉是指公民(直接受害人或者非直接受害人)代表所有受害人向侵害人提起的诉讼。
3.团体诉讼是指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依照法律的授权代表特定群体作为原告,为维护群体利益或者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诉讼。
公益诉讼的涵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公益诉讼”仅指第一种情况,即“公益公诉”,是国家机关代表国家提起的公益诉讼,其根据被诉对象(客体)或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的差异又分为民事公益公诉和行政公益公诉;而对“广义的公益诉讼”而言,既涵盖公益公诉,同时又将公益私诉和团体诉讼囊入其中(公民或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以本身的名义提起的公益私诉和团体诉讼)。而所谓的一般公益诉讼,是指公益私诉和团体诉讼,也就是人们最常说的“公益诉讼”。由此可见,公益诉讼并不等于公诉,它还包括由利害关系人或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以自己的名义或授权代表特定群体的名义提起的诉讼。
不论在何种层面理解公益诉讼,公益诉讼的对象往往源于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或错误的法律又或国家权利的滥用等社会结构性问题,而且大部分当事人往往没有能力直接提起诉讼以救济自己的权利。因此,公益诉讼的目的不能仅仅局限于个案的救济,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设应该以促进公益为关键,并督促国家政府机关或者危害社会公益者积极改进,作出维护社会公益的法定行为,且判决的效力应该适当扩张,不能仅仅及于诉讼当事人。公益诉讼应具有以下特征:
1.公益诉讼以促进公共利益为建制目的,因此只有诉讼事由涉及公共利益时,才可以视为公益诉讼。
2.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具有广泛性。可以使法律规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而不局限于某一具体损害的受害人,且原告与本案不一定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这是公益诉讼不同于民诉、行政诉讼的根本点,没有这一规定,公益诉讼的目的将无法实现。
3.公益诉讼中法院作出的判决有扩张的效力,除了适用于起诉时的原告和登记的权利人之外,还扩张是适用于没有参加诉讼但与原告具有相同或类似受害情形的人。
我国的公益诉讼是在20 世纪90 年代中后期开始兴起,但却是在进入新世纪以后才真正达到规模化程度的。目前,我国公益诉讼类型的主要有:环境保护案件、平等权与反歧视案件、消费者权利案件,和教育权案件。然而,公益诉讼在我国是一种新兴事物,方兴未艾,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面临众多操作技术上的阻碍,纵览近几年带有公益性质案件的诉讼结果,大多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主要表现为:
首先,法院以各种理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或判决原告败诉。一方面,在民事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认定上,一般要求是与案件有关联的利害关系人,法院以传统的诉讼程序来处理公益诉讼,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另一方面,公益诉讼在我国的立法上仍然处于理论宣示阶段,并未转化为具体的操作方式和手段,缺少细节性的法律规定。
其次,即使受害者胜诉,但是预期的促进公益的效果并未实现。公益诉讼的当事人虽然胜诉,但是判决效力并没有扩张至相同侵权行为的受害者,赔偿也仅仅针对起诉人的直接损失。所以说,虽然赢了官司,却没有实现对公共利益的维护。
再次,在中国公益诉讼领域普遍存在着“厌诉”的现象,即使是直接受害者也不愿提起诉讼,这都是公民维权意识薄弱的体现。一方面,有的公民不知道应该如何提起诉讼,缺少维权的通道;另一方面,公益诉讼给原告带来的较高的成本负担和较低的赔偿标准,产生了巨大的落差,使得公益诉讼主体不愿花费时间、精力和物质去“打官司”。
最后,社会公共利益的多元性给公益诉讼过的具体操作过程带来了一些麻烦。由于对公共利益范畴的认识差异,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所体现的社会公益目标并不能代表所有社会公众或组织的意图追求,公益诉讼的司法活动进而转化为司法主体对“公共利益”的能动性界定。这对于法院和法官的角色定位,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在我国不仅具有诉讼理论基础,而且其还为防范和化解公益性纠纷提供了良好的纠纷解决机制。
第一,确立公益诉讼是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我国,公益性违法事件主要表现在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急剧增加,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侵害环境利益的违法行为也一再上演,每每损失惨重才被重视。国家环保部门虽然一直在努力,但是公民参与环保、防污制度的缺失,使国家有关部门疲于奔命。消费者群体利益易腐现状没有明显改善,经营者弄虚作假的胆量依然不减。虽然不能说有了公益诉讼就可以消除上述现象,但是只要制度设计得当,它不仅可以激发公民及公益团体诉讼的热情,还可以形成对经营者及其他侵权人的压力,从而较快收到成效。
第二,现有的诉讼体系和类型存在较大问题,必须加以改变。有损害必有救济,法治国家的天然使命,就是为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提供法律救济。但是现有的诉讼体系和类型却难以承担该使命。行政诉讼的主要缺憾在于抽象行政行为无法进入诉讼、对受害个人赔偿不足等;刑法适用则因为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主义,使得一部分案件难以通过刑事诉讼制度得到处理;而民事诉讼制度对原告诉讼资格的限制,使得在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情况下往往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人,所以找寻不到适格的原告。即便存在直接厉害关系人,又因能力、经济条件、害怕麻烦或者报复等原因,难以被指望。总之,我国为公益提供法律救济存在着多重困难。面对司法实践的需要,受害人的痛苦,公众的不满和对改进的期待,公益诉讼制度的设立已经迫在眉睫。
(一)赋予一般公民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民诉法第五十五条和新消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都体现出我国在公益诉讼立法上的突破和跨越,使我国的公益诉讼师出有名,有法可依,但同时不尽如人意的是,其都没有赋予公民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笔者认为:一方面,排除一般公民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是违法宪法规定的。每个公民都有参加国家管理的权利,提起公益诉讼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一个重要途径,国家在立法上不能排除公民的这项权利。至于有些学者提出的,赋予公民公益诉讼的诉权可能会引起诉讼爆炸的观点是完全没有科学依据的。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很多社会团体的资金支持都来源于政府,具有很强的政府背景,而其他社会团体难以在资金等方面与其抗衡,如果把公益诉讼的希望只寄托于政府机关或某些社会团体,很可能造成公益诉讼资源被垄断的局面,严重扼杀公益诉讼的活力,失去了公益诉讼原始的建制意义。
(二)构建检察机关民事公诉制度
借鉴国外一些国家,如英、美、德、日、法等国在公益诉讼制度上的先进立法经验,可以得知,检察机关享有对民事诉讼的抗诉权,可以弥补私法主体(自然人和社会组织)之间的民事诉讼在化解一部分社会矛盾之余,不能充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缺失。所以我国《民事诉讼法》应该赋予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的抗诉权,完善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的体系,完备相关的执行制度。
(三)适度扩张公益诉讼的判决效力
公益诉讼的目的是超越个案救济,尽可能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完整,如果公益诉讼的判决效力仅仅局限于参与公益诉讼的原告或特地受害人,根本无法实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预期目标。我国虽然是大陆法系国家,诉讼活动要依赖于成文法的规定,但是在公益诉讼这一特殊的公共领域的存在,应当适当扩张公益诉讼的判决效力至公共范畴。只有这样,公益诉讼在我国的建制才能有更好的改进和发展。
(四)细化公益诉讼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
公益诉讼在我国的立法中,仍然处于理论宣示阶段,有关概念的定义和范畴的界定具有强烈的模糊性,司法主体在司法活动中处于尴尬的地位。为了公益诉讼活动更好的进行,我国应加快细化公益诉讼立法的步伐,让法院和法官有法可依,让公民有法可用。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通过公益诉讼这种非暴力的方式来化解和调和社会矛盾,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公益诉讼还可以为社会理性地与权力和资本进行斗争提供良好的典型示范。之所以采取诉讼的形式来实现社会公益,是有原因的:首先,国家权利保障法院判决的执行,因此是最行之有效的权利救济方式;其次,法院判决能够确立先例,对其后的相同或类似的案件产生深远的影响;再次,判决能够促进制度、政府政策的修改和指定;最后,诉讼的提起及过程、最后的判决有助于唤起民众意识,起到启蒙作用。而此类诉讼往往在以该问题为目标的社会大背景下,通过富有使命感的律师或公益诉讼组织有计划、有组织的介入。
在利益多元的历史大背景下,我们尊重价值差异,但是我们并没有以此否定公共领域存在的必然性。公益诉讼,是公共领域的一种特殊存在,最终是要走向法院的,需要在程序法则的引导下,向公众展示公平与正义,与此同时也要接受来自公共的审视、讨论乃至质疑。在这个意义上,公益诉讼案件的最终裁决者是公众,而不是法官。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诉讼是一种三方组合,其最一般的含义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现代社会,诉讼是国家司法活动的重要内容,国家司法权通过诉讼活动得以实现,从而达到解决社会纠纷、实现法律正义的目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刑事诉讼中涉案财物的认定与处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我国刑事诉讼领域中,理论界与司法实务部门对涉案财物称谓不统一,认定不一致,处理结果也不一样,总是存在诸多争议。尽管《刑事诉讼法》刚修改不久,但其相关规定仍然比较模糊,问题较多。有鉴于此,本文拟对目前立法、理论与司法实务中关于涉案财物的认定与处理问题厘清思路,以飨读者。
财物是指拥有的金钱、物资、房屋、土地等物质财富,包括国家财产、私人财产。涉案财物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依法扣押、调取、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提取的与案件有关联的财物,主要包括: 取保候审保证金,扣押或查缴的现金和其他财物,提取、查扣的作案工具或违禁品。
关于涉案财物的规定,主要体现在部门法规中。最早的是1965 年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最新的是最高检2010 年制定的《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2013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试行) 》,以及现行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涉案财物的处理也做出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除了依法确需返还被害人的财物以及需要销毁的违禁品外,赃款赃物必须如实上缴国库,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对于冻结在金融机构的赃款,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后,需要上缴国库的,通知金融机构上缴国库;
3、作为证据的物品,应当列出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一起随案移送;
4、被指控人死亡的,追诉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发出通知,将其被冻结的存款、汇款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
5、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 赃款赃物
在民法上,作为赃款的货币,属于物的一种,具有高度的替代性,又是典型的消费物,因此是一种特殊的物,所以一般将赃款赃物并列使用。赃款是赃物的一种特殊形式,有时亦简称为赃物。所谓赃款赃物,是指犯罪分子用非法手段获取的金钱,以及用非法手段获取的物资称作赃物。赃款赃物包含两种含义,一种含义是在违法的意义上使用,另一种含义是在犯罪的意义上使用。
笔者认为,赃款赃物无论在哪种意义上使用,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构成标的须是民法上的有体物。2、赃款赃物的取得是由于行为人采取了违法或者犯罪手段。3、赃款赃物的定性只能由人民法院生效的有罪判决来认定,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都无权认定。因为犯罪分子的赃款赃物构成条件是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刑事诉讼法》第12 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此,在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前,对于查封、扣押、冻结被指控人的财物,还不能称之为赃款赃物,笔者建议称之为“疑赃财物”或“嫌疑款物”。
( 二) 犯罪工具
众所周知,犯罪工具是一种证据之物,是指与案件有关联并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财物,主要包括传统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毫无疑问,作为犯罪的绝大部分证据都能够成为证明涉嫌犯罪的证据,如违法所得、犯罪工具都应作为证据之物。如果违禁品同时也被作为犯罪工具使用时,也应作为证据之物,这些财物在各国法律中都有明文规定。不过,理论界对犯罪工具的定义存有争议: 第一种观点认为,犯罪工具应理解为因实行犯罪而利用的各种物品,如杀人用的刀枪、毒药以及贩毒使用的小轿车,伪造货币用的机器、纸张、颜料,盗窃用的万能钥匙等。
总之,凡是能够便利于为人实施犯罪的东西,都是犯罪工具。第二种观点认为,所谓犯罪工具,泛指供实行犯罪所使用的各种物品。犯罪工具的范围相当广泛,可能是一般用具,也可能是特定物品,还可能是违禁品。第三种观点认为,犯罪工具是指犯罪人为实行犯罪而利用的物或人。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其理由是: 1)犯罪工具泛指各种物品; 2) 犯罪工具不仅包括自己合法与非法所有的财物,也包括他人合法与非法所有权的财物。
( 三) 保全之物
保全之物是指为确保将来有关财产判决的顺利执行,司法人员在侦查阶段对涉案财物进行控制,限制义务人处分其财物,同时防止因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物而导致判决流于形式。这种财物既可为财产保全之物、犯罪所得之物,又可作为证据之物,并且这种保全之物既有重合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例如,被指控人的合法财物、被指控人或亲属以合法财物主动退赔的部分以及用来担保的部分财物,就不是以证据或者作为犯罪所得之物出现的,但也应列入涉案财物的范畴加以规范。涉案财物是未经法院生效判决的财物,其仍然具有财产权的一切属性。在侦查过程中,涉案财物无论是作为证据之物、犯罪之物,还是作为保全之物,都难免被控制。确定涉案财物的内容,其意义在于将此纳入刑事诉讼制度中予以规范,保障公民合法财物免受侵害。
( 一) 无限制地扩大疑赃财物的范围
关于赃款赃物,《现代法学词典》中解释得明确具体: 赃款赃物系指贪污、受贿或者盗窃得来的钱或物,是指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认为犯罪分子通过犯罪行为取得的财物,具有定性的意义,是以被指控人的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因此,在案件尚未经过人民法院审结就对涉案财物冠以“赃款赃物”的名义,实际上是对被指控人的有罪推定。涉案财物除了包括有可能构成违法或者犯罪的赃款赃物,还包括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以及被指控人的合法财产。故此,在被指控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查封、扣押、冻结、收缴的各类财物并不能叫做赃款赃物。
( 二) 司法机关截留、挪用、非法使用、不移交、少移交涉案财物的现象较为严重
虽然刑事诉讼法明文禁止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被扣押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违法的将追究法律责任。但在实践中,侦控机关截留、挪用、非法使用、不移交、少移交涉案财物的现象仍然较为严重,有的地方甚至在法院终审判决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仍然以赃款赃物的名义继续扣押当事人财物而拒不退还。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笔者认为,从法律规定上来说,由于处理涉案财物的规定较多,各规定之间不统一,难免会出现冲突。警检机关在决定涉案财物是否应当移送时,总能找到有利于本机关的规定加以适用。
从部门利益来说,由于办案经费紧张问题较为突出,在一般情况下入库的罚没收入都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办案机关,由办案机关作为办案经费统一安排使用。因此,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罚没收入越多,所得的办案经费也就相应的增多,办案机关为了保证本部门的办案经费充足,就可能受利益的驱使,尽可能少的移送涉案财物,将涉案财物擅自处分。
( 三) 涉案财物的认定与处理的主体混乱
由于立法并没有明确涉案财物的认定主体,导致在司法实践中的追诉机关认为,只要查封、扣押、冻结了涉案财物,并且有证据证明这应该是被指控人的违法所得或犯罪工具,就可以进行实体处理。其缺陷也是不容忽视的,表现在:
首先,在人民法院审判之前,这些涉案财物的身份尚无定论的情况下,追诉机关就予以实质性的处理,这有违司法最终裁决原则。根据司法最终裁决原则,“所有涉及个人自由、财产、隐私甚至生命的事项,不论是属于程序性的还是实体性的,都必须由司法机关通过亲自听审或者聆讯作出裁判”。追诉机关的职能是侦查、起诉,揭露、证实犯罪事实,并无权对涉案财物在审判之前进行实质性处理。
其次,追诉机关自行处理涉案财物的过程缺乏必要的审查监督,同时被指控人不能参与其中,不能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提出主张,追诉机关单方面的行政化决定会使被指控人及社会对该决定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这也是“利益司法”存在的主要原因。再次,在法院判决作出之前处理被指控人的涉案财物,当法院判决被指控人无罪后,先前处分的财物很难追回,即使通过国家赔偿,也只能充其量得到与损失财物价值相当的款物,对财产的其他权能是无法补救的。最后,这种做法还可能损害被害人的利益,例如,在非法集资案中,被害人可能有很多,而追缴回来的涉案财物的价值远不及被害人的损失总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审判之前追诉机关就应某个被害人的请求予以返还,这就必然导致其他被害人的损失难以得到弥补,从而造成司法不公。
( 四) 被指控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追诉机关对涉案财物的处理程序随意性较大,缺乏法律规制
对于被指控人在判决作出前死亡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 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但是没有规定如何处置被指控人的涉案财物。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六部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中都只规定了在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被指控人死亡的情形下,对其被冻结的存款、汇款应当予以没收或返还被害人的,追诉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通知冻结该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上缴国库或返还被害人; 而对于审判过程中被指控人死亡的,对其涉案财物的处理,以及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被告人死亡的案件中被冻结以外的其他财物的处理并无规定。从而导致追诉机关对被指控人死亡案件的涉案财物有较随意的处置权,除了侦查、审查起诉案件中对冻结款项的处理要申请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外,对于其他被指控人的涉案财物,追诉机关可以自己决定如何处置。
( 五) 被指控人缺乏参与涉案财物处理程序的有效途径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都有权处理涉案财物,这极易导致侵害被指控人的财产权。由此引发以下几点缺陷: 第一,违背了非经公开、公正审讯,不得确定任何人在诉讼案件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第二,在被指控人无法行使任何诉讼权利的情况下对其财物进行处置,明显违背了控辩平衡原则。第三,剥夺了被指控人的参与权、申诉权,甚至上诉权等救济权利。此外,我国《刑法》第314 条规定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犯罪主体仅指个人,并不包括单位。当司法实践中出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集体非法处置涉案财物时,该条文不适用,他们可以轻易地逃脱法律的制裁。
( 一) 设立各级人民法院刑事监督法庭
1、确立司法令状主义。
纵观发达国家的立法,刑事扣押几乎都无一例外的采取令状主义。即扣押前由侦查机关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进行审查批准并最终决定是否准许,事后侦查机关应当将扣押执行情况向法官报告并向法官提交扣押清单以供法官审查。即使是紧急情况下的无证扣押,也必须接受法官的事后审查,以确定扣押行为是否合法。“司法审查的确立取决于接受这样一种观点,即制约平衡是防止权力不当行使所不可缺少的。”
2、落实涉案财物均由刑事监督法庭处理。
首先,这是由人民法院天然的中立地位所决定的。基于司法制度设计的基本目的和司法公正理念的要求,在诉讼过程中,需要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来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冲突。法院在这一过程中恰恰充当了这一角色,满足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要求。与处于被指控人对立面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相比,由人民法院作为处理涉案财物的主体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将涉案财物移送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加以处理,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减少被侵害的危险性。
其次,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在人民法院未对被指控人的行为定性之前,是不能对涉案财物予以处理的,因为对涉案财物的处理是以对犯罪行为的定性为前提,否则就是背离了无罪推定原则。
再次,是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案件之必须。涉案财物在刑事诉讼中主要在两个方面发挥作用: 一是作为证据使用,供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定罪量刑。二是作为执行标的,保证法院判决的有效执行。因此,涉案财物应当统一移送至各级人民法院保管,在人民法庭审判时出示实实在在的涉案财物,经过控辩双方的质证、认证后,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二) 成立各级人民法院涉案财物保管中心
1、避免追诉机关随意处置涉案财物。因为公民个人财产被扣押后,该扣押物原则上仍然为被扣押人所有,并不因为扣押行为而丧失对物的所有权。故此,侦查机关的扣押仅是对涉案财物的临时性限制,并负有在扣押后妥善保管的义务和职责,不得随意处置。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管理规定》中第七条规定: “实行扣押、冻结款物与保管款物相分离的原则,账册与款物必须相符。”但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检察机关办案,公安机关侦查办案并不受其约束,而国家的刑事案件大多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主,所以还需要其他最高执行机关与司法机关出台相关规定。
2、充分保障刑事当事人的财产权,维护司法机关的权威性。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9 条与140 条规定,对扣押的财物与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但在实践中,侦查人员对收集证据后的审查与管理不够重视,有的随意使用,有的对贵重物品与违禁品没有密封,有的对容易遗失、损毁、变质或者附着犯罪痕迹的物证未采取特殊保管措施。这些情况不仅严重侵犯了相对方合法财产权利,而且也影响了后续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由此笔者建议: 第一,实行扣押权与保管权相分离的做法,执行扣押的侦查人员不能充当扣押财物的保管人; 第二,在各级法院建立统一的涉案财物保管中心,并制定涉案财物的具体保管办法; 第三,明确扣押涉案财物的保管流程。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涉案财物,各级保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拆封与查阅。对于鲜活易腐烂及其他不宜保管的物品,允许在特定情况下拍照与紧急拍卖,用价款代替财物,同时细化拍卖程序。总之,我们一定要提高保管的透明度。
( 三) 涉案财物的裁决权归属法院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 条规定: “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为有罪。”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不重视对物的认定,无罪推定似乎只适用于对被指控人行为的认定上,对涉案财物的认定主体并不是法院,而是由追诉机关来处理,这等于是由追诉机关作了自己案件的法官,有违司法公正,不利于保障被指控人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对涉案财物的裁决权应作如下改革:
首先,应当把涉案财物的处分权统一交由法院来行使。因为,根据司法公正的理念和我国诉讼结构的设计,法院的职责是以中立的第三者身份对对立的冲突和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判,涉案财物涉及被指控人的实体权利义务,理应由一个中立的第三者行使裁判权加以解决。由法院来统一认定疑赃财物,有利于保障被指控人的涉案财物在案件审理终结之前不被随意处分,防止被指控人被宣告无罪后先前被处分的财物难以追回,也有利于落实追缴、责令退赔和没收等责任,避免职责不明、相互推诿的现象,实行错案终身追责制。
其次,对于在侦查、起诉阶段被撤销、不起诉的案件,被指控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违法的,追诉机关对被指控人涉案财物的处理也应由追诉机关向法院提出处理意见,以刑事立案为前提。再次,在法院对涉案财物进行裁决时,要允许被指控人参与到该程序中,并给其就处分涉案财物进行辩护的权利,相关证据,经过法院认定后再进行实体处理。最后,对涉案财物实行扣押与保管相分离,使被指控人有机会就涉案财物的处分提出主张,从而防止追诉机关单方面的行政化决定使被指控人及社会对该决定的公正性产生怀疑,杜绝“利益司法”的发生。
( 四) 完善涉案财物的认定和处理程序
对涉案财物的认定,笔者认为应依据无罪推定原则,即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为赃款赃物的,对被指控人的财产不能认为是赃款赃物。笔者建议最高司法机关尽快出台司法解释,被指控人的涉案财物在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为赃款赃物之前,属于被指控人所有。同时,在“无罪推定”原则的基础上,完善疑赃财物的认定和处理程序:
首先,在法院依法判决确认为赃款赃物之前,原则上不应将涉案财物“返还”被害人。如果确实属于被害人财物且不立即返还可能会给被害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由被害人向法院申请,由法院裁定是否允许先行返还,必要时可以要求被害人提供担保,同时制定担保规则。其次,对在侦查、起诉阶段终结的案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涉案财物的认定不具有终局性,赋予被指控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
( 五) 完善关于非法处置涉案财物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结合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不移送涉案财物的情况,除了强调移送涉案财物的重要性,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审前处理规定严格的限制条件外,还应该明确规定其的法律责任,以不利后果督促两机关依法移送涉案财物。因为,如果缺乏惩戒后果的威慑,权力的行使就会肆无忌惮,就会任意践踏权利。我们不能单纯地寄希望于权力的行使者会自觉地行使不受制约的权力。而应该将追究责任的权力赋予人民法院行使,将更有助于人民法院对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制约。同时,应当扩大非法处置涉案财物的法律责任的主体范围。
比如《刑法》第314 条规定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犯罪主体。当单位非法处置涉案财物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此外,建议修改现行《刑事诉讼法》第234 条第四款中“司法工作人员”的规定,使得追究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处置涉案财物的刑事责任时也可以适用该条文。
总之,为使《刑事诉讼法》在司法实践中健康有序的施行,我们有必要合理地规范和调整国家对被指控人涉案财物的干预权,依据《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对涉案财物的认定与处理的程序,赋予被指控人相应的防御手段,这样,被指控人的财产权才能得到彻底的保护,司法公正才能得以真正的实现。
【关于刑事诉讼中涉案财物的认定与处理】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环保产业是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全面技术支撑的重要产业。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产业环境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环境成本管理的发展趋势与碳税开征的必然性
污染因子的治理。
(三)排污收费覆盖面不够宽。如招商引资的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甚至在各方面都受惠于政府部门的政策倾斜。
(四)排污收费政出多门。收费政策最终演变为“乱收费”,各种收费和摊派挤压了国家税收,严重侵蚀国家税基,削弱了政府的财政统筹职能。
(五)不利于指导投资方向,鼓励科技创新,及支持绿色工业产业政策。
三、开征碳税的必然性
世界经济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盟国家,为了解决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相继开征了环境保护税。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环保税受到各个国家的高度重视,进入到一个从零散、个别
20世纪90的环保税种开征,到逐渐形成环保税收体系的过程。
年代中期以来,是环境税迅速发展的时期,西方国家不仅普遍建立了环境税制,而且环境税在许多国家已成为环境管理经济政策中的主要手段。主要是对污染物或污染行为进行征税,具体的大致分为五大类:一是废气排放,二是污水排放;三是垃圾排放;四是噪音污染;五是农业污染物。
加拿大规定从2008年7月起开征碳税,法国表示:“希望
;MichelRocard则声称:碳税是我们在碳税问题上走在最前面”
一次税收革命,其重要性堪比1917年开始设立的所得税[4]。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早已经开始征收碳税,为全球环境保护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当然,由于部分国家不实施碳税也会导致不公平竞争,甚至有些发展中国家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生产高耗高污染半成品的生产国。能、
环保部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和战略研究会2008年底曾联合发布《中国碳平衡交易框架研究》报告,首次提出以“碳”这一硬性指标,对经济活动加以监测、识别和调控。中国的碳税政策制定可能会参照欧盟国家的相关政策。2008年年底开展的“哥本哈根会议”使中国成为矛盾的中心,因为目前中国CO2排放量在2007年左右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排放国[5],目前每年的排放量约为70亿吨。而碳减排项目几乎涉及到所有的行业。
鉴于我国现行排污收费制度的不公平和国外的环境税的征收情况,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开征燃油税,从而体现了在能源和环境利用上的公平性。近日,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苏明称[6],我国正在研究推出环境税、能源税和碳税。并在2009中国能源可持续发展高层论坛上也表示,我们的初步想法是对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工业废水排放征税,这将是这一领域的基本框架。并且首先推出碳税。
新碳税应该能够反映生产及运输过程中的CO2的排放量。但是,由于计算方式过于复杂,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针对能源消耗量进行计算。世界自然基金会全球气候变化应对计划主任杨
能源税富强[6]也在中国洁净煤战略研究报告会上向记者表示,
主要针对煤炭行业,因为石油产品已经征收了消费税。据其介绍,如果要征收碳税,每吨CO2至少要征收40元以上的环境税。
Tullock于1967年提出环境税来替代其他税收的观点,Terkla在1984年发展了其观点,Pearce和Repettoeral分别在1991年和1992年对此又做了进一步的发展,首次提出了“双重[7]
红利”这一观点。“双重红利”效应的基本解释是:基于一个收入中性的环境税改革可以使政府实现双重目标。在不同定义
实现环境目标作为第一红利的观点基本一致,主中,改善环境、
要的分歧在于对第二红利的定义,即对环境收益的解释。Ma-jocchi于1996年提出就业双重红利效应的观点[8],利用宏观经
“双重红利”的实证分析表明征收碳税与削济模型所作的有关
减劳动税相结合的方式会产生环境与就业双重收益。
1为RoberoPatuelli在2005年收集到的一些数据,并选取CO2排放量、就业、GDP、企业投资及消费物价指数作为分析
(一)在环境改善方面,CO2的变量。由此可看出碳税存在影响:
排放量的削减效果非常显著;(二)在就业方面,政府把从环境税中取得的收入部分用来降低和劳动力相关的税收,由此一定会带来实际工资的提高,提高大众的购买力,从而有益于服务业和商品零售业的发展,加大就业岗位的供给。这就是所说的“双重
中第二红利的体现;(三)在企业投资方面,环境税改革减红利”少了投资;(四)在消费方面,增加了家庭开支,尤其是对最贫困家庭的冲击,政府必须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以稳定民生。
CO2排放量
平均变化欧洲国家其他国家地中海地区北欧地区短期、中期长期环境税其他税种
-9.709.40-12.86-2.85-11.03-6.02-13.08-6.39-11.22
就业0.440.710.310.301.070.440.970.330.851.040.05
GDP-0.05-0.070.240.15-0.030.06-0.050.01-0.070.15-0.17
企业投资-0.23-0.140.95-0.58-0.02-0.420.48-0.850.380.24-0.16
消费物价指数1.181.42n,a.2.701.231.231.171.69
THEORYDISCUSSION0.971.201.72
社会保障税返还方式-7.99其他方式-12.10
注:表中数据均为平均值,n,a.代表数据空缺。数据根据RoberoPatuelli(2005)整理。
四、开征碳税的意义
[参考资料]
[1]TheWorldCommisaononEnvironmenta,OurCommon
UNWCED,1987Futrure(TheBrundtlandreport),
[2]李莉,去年我省征收15.5亿元排污费,山西商报第2版,2007-4-24
[3]李爱年,胡春东.加入WTO后我国排污收费制度重构资源与环境[J],2003,13(2):39~43.探讨,中国人口、
[4]碳税是绿色革命之税,www.lesechos.fr法《回声报》,2009-07-01
引言
地球是人类惟一的家园,在茫茫的宇宙中,除了地球之外,目前尚未发现其他适合人类生存的星球.地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惟一家园.
在地球上,人类植物和动物,实际上是一个互相依赖的"生物圈"、"朋友圈",谁也离不开谁.人类之所以能在地球上生存是因为生态平衡的缘故.地球给我们人类乃至所有生命的形式,提供了一个生命支持系统--空气、水、适当的光和热、以及能源等等.事实上,这种原始的生态平衡从全球范围来看是极其难得的,我们今天或许只能在人类未曾涉足的地方才得以看到.自然环境提供人类生存发展的环境资源的同时,遭到了人类机大的破坏.只有当自然环境处与一种生态平衡的和谐状况时,人类的前景才是乐观的。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得不把环境问题作为重要而紧迫的问题加以认真研究。防治污染,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己成为世界各国普遍追求的一个基本目标。因此,如何在城市规划初期就解决城市中的环境问题,成为了城市环境保护的重点。
(一)盘锦资源概况: 盘锦市位于辽宁省西南部,辽河三角洲的中心地带,东、东北邻鞍山市,东南隔大辽河与营口市相望,西、西北邻锦州市,南临渤海辽东湾,地理坐标位于北纬40°39′~41°27′,东经121°25′~122°31′之间。市区距省会沈阳市155千米;西距锦州市102千米;南距营口市65千米,鲅鱼圈港146千米,大连港302千米;东距鞍山市98千米。总面积4084平方千米,占辽宁省总面积的2.75%。辖兴隆台区、双台子区两个市辖区,大洼县、盘山县两个县。人口144万,有汉、
朝鲜、满、回、蒙古等民族。沟海、沈山铁路贯境,公路有庄林、大盘、沈盘、盘营等干线。
1:土地资源
盘锦市土地面积共407 100公顷。2009年耕地面积13.1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32%。其中:水田10.96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85%);旱田1.92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4.10%)。平均每人占有耕地0.10公顷;全年粮食总产量99.2万吨,其中水稻产量
2:矿产资源
盘锦市地下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井盐、煤、硫等矿藏。2000年底,辽河油田累计探明石油储量21亿吨,天然气1 784亿立方米。中国陆地大油田之一的辽河油田坐落于此,已开发建设32个油气田,已建成兴隆台、曙光、欢喜岭、锦州、高升、沈阳、茨榆坨等12个油气生产单位。原油稳定装置处理能力600万吨/年。2002年生产原油1 351万吨,天然气11.31亿立方米。原油品类有稀油、稠油和高凝油。年处理天然气5.62亿立方米,为石化工业提供了可靠的原料资源。
三、芦苇资源:
盘锦市苇田收割面积55 608公顷,年产芦苇50万吨左右,列世界之先。主要分布于大辽河口至大凌河口海岸线以北地段的辽滨、赵圈河、羊圈子、东郭4个苇场和新生农场苇田大队。主要用于造纸原料,占辽宁省芦苇总产量的50%以上。自1960年始,加强对芦苇生产的管理,变芦苇的自然生长为人工科学培育。仍有近万公顷的沼泽荒滩可开垦成苇田。
四、水产资源:
盘锦市南部沿海,15米等深线以内浅海水域约20万公顷,鱼、虾、蟹资源蕴藏量约4万吨~5万吨,占辽东湾蕴藏总量的70%。其中3米等深线以内沿岸浅海水域约1.9万公顷,海贝类蕴藏量约2.7万吨。滩涂面积3.92万公顷,天然饵料丰富,适宜发展对虾、贝类。其中,可用于养殖对虾的面积1.34万公顷,可用于贝类养殖的面积1万余公顷。素有“盘锦文蛤库”、“渤海金滩”之誉的大洼县二界沟蛤蜊岗资源面积0.77万公顷,号称“天下第一鲜”——文蛤的产量在1.5万吨以上,是辽宁省著名的文蛤出口基地。淡水水域15.3万公顷,水中浮生物、水生植物丰富,有利于发展淡水养殖。近年稻田养殖独具特色。2005年,水产品产量22.08万吨,其中海水产品产量12.41万吨。
五、草原资源:
盘锦市有优质草场0.4万公顷,分布于石山种畜场和盘山县大荒农场。主要饲用植物40余种,载畜能力可达2.7万头混合牛。在0.8万公顷河滩地中,大部分可改造成季节性草场,另有0.47万公顷水面可放养水生植物,大量的稻草和农副产物可供牲畜饲用。
(二)空气问题
盘锦市地处渤海湾,是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北方沿海城市。城市经济一室友化工,冶金,造船和发电等重工业为主体,历史上曾是东北重工业污染城市。近几年来,随着海滨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不断加强,盘锦市的工业污染已得到有效控制,城市面貌大为改观,空气质量逐年好转。但酸雨污染现象仍时有发生。
一.酸雨问题
1.酸雨监测结果分析
根据盘锦市酸雨监测数据来看,盘锦市降水离子组分含量以硫酸根离子为最高,其年平均值范围为14.29-36.64mg/L,说明二氧化硫污染对盘锦市酸雨有很大影响,即酸雨类型为硫酸型。年度间比较,阴离子硫酸根含量有下降趋势,而阳离子钙,镁含量有上升趋势。,盘锦市酸雨主要出现在夏、秋两季,春、冬两季出现酸雨频率相对较小。根据当地气象台提供的气象监测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风速越大,酸雨出现频率越小,反之,风速越小,酸雨出现频率越大。
从地域分布来看,位于工业区的盘锦西山坡点位酸雨出现频率最高,为14.7%;生活、办公中心的新区公园点位酸雨出现频率为10.7%;酸雨出现频率最小的是位于市郊的塔山烈士陵园监测位点,酸雨频率为5.9%。见图2.
2004-2010年,盘锦市城区均出现酸雨,其中2004年酸雨出现频率最高,为18.0%;2007年酸雨频率最小,为3.8%。酸雨频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2.酸雨成因分析
(1)工业污染源排放的影响
大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是形成酸雨的主要物质,主要来源于煤和石油天然气的燃烧,它们在空气中缓慢氧化,分别形成硫酸和硝酸。盘锦市作为以石油化工、冶炼为主的重工业城市,工业污染源二氧化硫排放是本地酸雨形成的重要因素。首先盘锦市能源就够以煤为主,由工业生产燃煤生产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占比较大。如2007年盘锦市二氧化硫总排放量约为9.82万t,其中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9.24万t,占比为94.1%。其次从酸雨监测数据可以看出,盘锦市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均出现酸雨,且夏秋两季酸雨出现频率较高,说明我是酸雨类型非冬季燃煤造成的“煤烟型”污染。另外,所检测的点位中以工业区“盘锦西山坡”点位酸雨频率最高,且降水离子组分分析酸雨为硫酸型,所以工业污染源污染是盘锦市酸雨形成的主要原因。
(2)气象因素的影响
盘锦市地处渤海湾,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冬两季风速较大,夏秋两季风速较小,经常出现静风天气。对比盘锦市酸雨监测数据和气候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酸雨呈现季节性分布,特别是酸雨频率与风速相关。春冬两季出现酸雨频率较小,夏秋两季出现酸雨频率较高。这主要是由于,风速大利于近地大气污染物快速平移开本地区;而风速小、气温较高时,空气水平运动缓慢,主要以垂直运动为主,近地大气污染物扩散至高空,在多雨的夏秋两季极易随降水回到地面而形成酸雨。
二.让滨城空气更新鲜——市人大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综述 日前,市人大会组织我市部分人大代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以进一步推动我市防治大气污染监督管理。检查组一行通过听汇报和实地检查,了解了全市“十一五”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人大会常务副主任赵树田强调指出,全市要明确防治目标,强化防治措施,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强城乡环境建设,确保经济发展与环境整治相得益彰。 大气污染现状令人振聋发聩
几组数据触目惊心——
中国每年因城市大气污染而造成的呼吸系统门诊病例35万人,急诊病例680万人,大气污染造成的环境与健康损失占中国GDP的7%。2004年,中国城市由于大气污染,共造成近35.8万人死亡。
有关报道这样阐述:我们无辜的两叶肺,终于也开始反抗糟糕的空气了,灰霾与肺癌有了“七年之痒”。气象科学家吴兑研究出这二者的如影随形:出现灰霾严重的年份后,相隔七年就会出现肺癌高发期。广东的钟南山院士说,灰霾天气致肺癌率猛于尼古丁!在城市中,我们肉眼所及的朦胧,十之八九都是灰霾!气象科学家的声音振聋发聩。我们肉眼无法所及之处,空气早就脏得不像话了。
层层灰色,早就融合了几重的复合污染物,灰霾是温柔的杀手,它的本质是“细粒子污染”,主要来自汽车尾气排放的气体污染物经过一系列光化学反应所形成的“二次污染物”,具备强烈毒性。这种高浓度的大气污染可在数天之内吞噬很多人的生命。这是一个轮回的因果:人类的为所欲为造成空气污染,空气污染造就灰霾,而灰霾又反过来吞噬人类的健康与生命„„对自然的不敬,让我们正在付出代价。
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市人大会高度重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人大会主要监督工作之一。
市人大代表从汇报了解到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感到很欣慰。自2000年9月1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通过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努力,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空气质量优良率逐年上升。根据监测数据,2006年至2010年(前10月),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达到 87.1%、90.5%、96.4%、95.8%、97.6%,在全省排名都在前5位。
注重从源头上减少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积极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源头减排。通过关、停、并、转等多种途径,淘汰、关闭了38家废气排放企业。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好准入关。积极推进生物质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并推广清洁生产审核。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电力、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减排明显。绥中发电有限公司投资4.1亿元建脱硫工程,可减排二氧化硫3.1万吨。企业还新建了脱硝工程,这在国内同类企业中也不多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从2007年开始,陆续完成了石灰石添加系统、电除尘系统改造,二氧化硫减排明显。盘锦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资9.3亿元,用于东铜工艺技术改造等工程,关闭了西区二焙烧工艺,共减排二氧化硫7400吨。对坐落在城区污染严重的水泥厂实施了关闭、搬迁或改造。二氧化硫是大气主要污染物之一,这三大行业企业为我市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任务作出了贡献。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扬尘等污染治理工作,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整体推进。市区更换了1、3路破旧公交车,新购置了100辆新公交车,提高新公交车环保标准。完成了全市“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站建设,提升了对汽车尾气的检测能力,并加大抽检和查处力度。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细化了建设施工、道路运输、堆场码头等领域的扬尘污染控制要求,加强了现场监管。
中肯建议 力促滨城空气更新鲜
人大会针对作为老工业基地,工业污染仍较严重、机动车尾气、扬尘、餐饮油烟气防治仍存在薄弱环节、综合治理机制不健全,法规意识、执法力度有待提高的现状,提出中肯建议。
要通过土地置换、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创造条件把居住区现有的企业搬迁到工业园区,将居住商业区和工业生产区分开,实现功能分区。做好引企入园工作,新上的建设项目原则上都要落在工业园区。要以“一线八区”为载体,大力引进和发展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把旅游业作为发展重点。旅游业污染小、投资少、受益长,我市旅游业大发展的条件和机遇已经具备,要举全市之力,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我市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 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要按照“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和“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之前,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法律要求,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使所有建设项目符合要求。加快建立起重点行业的环保红线,绝不能让那些危害健康的项目落地。环境准入要覆盖农村,防止大气污染向农村和山区转移。要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未落实“三同时”措施等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并实行挂牌督办和媒体曝光。全面推行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制度,督促建设单位依法落实包括大气污染在内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完善建设项目环保跟踪检查制度,对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和污染嫌疑企业实行全天候的在线监控。建立以联席会议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协调机制,实行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联动的检查机制,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查处和纠正。
加大工业污染源和机动车、餐饮油烟气污染防治力度,努力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推进工业企业工程减排。严格执行“排放二氧化硫的火电厂和其他大中型企业必须建设配套脱硫、除尘装置”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的法律规定,监督企业配备脱硫除尘和其他防污装置,并正常运转,确保达标排放。推动结构减排。加快推进大气重污染行业的整治力度,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清洁生产推广力度。加大不合标准锅炉淘汰治理力度。要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淘汰不合标准的工业锅炉。要按照“城市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在燃煤供热地区,统一解决热源,发展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地区,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的法律规定,列出分散供热锅炉拆小建大时间表,加快取消分散供热锅炉。四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零排放”为原则,把工业“三废”治理与利用结合起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加强对现有车辆排气的监管。对所有机动车辆进行尾气检测,并把检测结果作为机动车年检的前置条件,对应报废车辆采取强制措施。制定新购汽车的环保标准,鼓励购买耗能少、污染小的节能环保车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交客流分担率。采取措施尽快取缔机动三轮车。
要加强对餐饮业检查巡查,使油烟气不致影响周围居民,坚决取缔城区路边烧烤。
(三)水资源问题
近年来,辽宁省盘锦市把开展辽河水污染治理工作作为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和为群众营造良好生存空间的有效手段,采取3项强有力措施,治理"四条河流"。先后实施了污染企业治理、城镇污水处理、河道清淤、景观绿化等全方位的"整治工程",对饶阳河、螃蟹沟、一统河、清水河4条辽河支流河全面开展污染整治。目前,辽河盘锦段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化学需氧量考核,治理后的4条辽河支流河全部达到Ⅴ类水质标准。
曾有一段时间,盘锦市辖区内的饶阳河、螃蟹沟、一统河、清水河4条辽河支流水污染比较严重。针对性这种情况,盘锦市采取了"三项强制措施",实施"整治工程",治理"四条河流"。
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完善治理工作机制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几大班子高度重视,把做好辽河水污染整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提升水环境质量,保障城乡群众环境权益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突出重点,综合治理。 市人大会多次对螃蟹沟两岸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情况开展调研,确定螃蟹沟水污染整治问题为2011年市人大重要议案之一,围绕治理保护辽河的重大问
题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系列活动。
市政府专门召开支流河整治专题会议和现场办公会,部署螃蟹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责成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等相关单位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实行责任制考核制度,明确了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人。针对支流河水质情况,盘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做到一河一策。对未完成任务的县区,停止境内排放水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并通报批评,限期治理。实行河流治理和河流水质河长负责制„„全市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推进支流河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盘锦市环保局积极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加大沿河重点污染源企业环境监察、监测和监管工作力度,确保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分公司、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润化工有限公司等沿河涉水企业保持稳定达标排放。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坚决取缔违法排污企业,杜绝企业乱排乱放、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现象发生,防止关停企业和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线死灰复燃。
市环保局对辖区内排入支流河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查清各入河污染源排污现状,查找水质超标原因。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坚决查处运行负荷不达标、不能稳定运行的污水处理厂。
市环境监测部门定期发布全市水质监测公报,盘锦提高沿河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认真执行《盘锦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特别是对4条辽河支流河之一的螃蟹沟,由于流经兴隆台区和辽河油田管辖范围,周边居民生活垃圾、养殖业粪便随意堆放,行政管理又存在部门交叉、职能不明晰的现状,周边环境差、异味扰民等问题一直是市民环境投诉的热点问题。市环保局主动牵头,就螃蟹沟环境污染问题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多次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螃蟹沟水环境整治和沿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污染治理设施
盘锦市环保局联合市住建委和油田公共事业部,加强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截流干管、泵站建设和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各工业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监管工作,保证了兴隆台区的污水处理和螃蟹沟水质质量。目前,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之间正在进行管线联网,确保超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兴隆
台区生活污水转到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清水河田家段河道清淤拓宽工程已完工,沿岸生态护坡建设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中,建设9247米污水截流管网和两个泵站。绕阳河沿线点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绕阳河太平段综合整治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环评等前期准备工作。一统河综合整治项目河道清淤、景观绿化等水利工程及道路工程正在紧张进行中。
虽然企业经济效益第一,但应注意生产不善带来的负面影响。为了子孙后代,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加生产后的污染处理投资。
对于地方政府也应该加大管理力度,适当给予经济技术上的支持。并且对辽河进行全面治理,拓宽河道,挖蓄水池,减慢水流速度,加强污水沉降,减慢入海速度。
(四)土地污染问题
盘锦市作为辽宁省的重要工业基地之一,是以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船舶和机械设备制造加工、火力发电四大支柱产业为龙头的新兴工业城市。工业发展历史悠久,工业企业分布广泛,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量大,污染方式复杂多样,环境污染严重。 近年来,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人口的急剧增长,农业集约化的迅猛发展,人们生活方式的迅速变更和资源高强度的开发利用,大量未经妥善处理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向土壤表面堆放和倾倒,有害废水向土壤中渗透,大气中的有害气体自然沉降到土壤,农用化学物质种类、数量不断增加,导致土壤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土壤污染、质量退化、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1 样品采集与测试
1. 1 采样
结合本地区工业企业现状,选取3 种典型区类型:重污染企业及周边地区,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周边地区,采矿区及周边地区。共布设点位140 个,其中重污染行业企业及周边地区91 个,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周边地区10个,采矿区及周边地区39 个。采集0~20 cm 土壤样品,用四分法弃取,保留相当于3 kg 风干土壤的土样(大约重5 kg) 。采样结束后,将样品及时送至实验室,存放在阴凉、避光、通风、无污染处,经自然风干和研磨后,通过孔径0. 15 mm 分样筛装瓶备用。
1. 2 分析测试
以湿法消化作预处理后,对土壤中的10 种重金属元素(镉、汞、砷、铅、铬、铜、锌、镍、锰、钒) 的含量和p H 值进行了分析测试。其中p H 值采用玻璃电极法, 汞、砷采用原子光法,镉、铅、铬、铜、锌、镍、锰、钒采用原子吸收法测定。
2 结果与评价
2. 1 土壤重金属分析结果
2. 1. 1 土壤重金属测试结果
对调查区内140 个采样点位的土壤样品进行分析测试,按照数理统计方法,计算全部样品测试结果的最大值、最小值,算术、几何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偏度系数、峰态系数。详细结果见表1.
由表1 可以看出,采集的140 个样品之间,重金属元素汞、铬、铜、锌、镍等含量差异较大,镉、砷、铅、锰、钒等元素含量差异相对较小,含量范围更集中。
2. 1. 2 重金属在不同典型区土壤的分布特征
将重污染企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采矿区及周边地区的土壤样品重金属含量分布进行比较分析,结果见表2 。
总的说来,不同典型区土壤重金属分布是存在差别的,总趋势为重污染企业及周边地区金属污染物含量高于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和采矿区及周边地区。其原因是典型区域不同,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不同,因而对周围土壤的污染程度不同,带进土壤的重金属种类和数量也千差万别。重污染企业规模大、排污多、影响广,对周围环境污染严重,因此,重污染企业及周边地区的土壤金属含量相对较高。
(五)污染防治对策及建议与体会
一.空气中的粉尘污染
1.盘锦市各部门做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辽宁盘锦日报消息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盘锦市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活动”。
据介绍,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使全市大气质量明显好转,盘锦市准备建立专门组织,广范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整治活动的具体安排及举报电话。此外,环保部门将采取日查夜查相结合及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逐户检查,彻底查清污染企业及个体业主的违法行为。据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查处并取缔无证及燃煤茶浴炉;查处锅炉、茶浴炉冒黑烟问题;查处焦炭炉燃用原煤问题;查处锅炉、工业锅炉(窑炉)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和脱硫设施不加碱的问题;查处工业企业二氧化硫、烟尘、粉尘超标排放问题;查处机动车尾气超标问题;查处煤堆、渣堆、灰堆等未采取防尘措施造成的污染问题。
2.对空气中的粉尘污染我的建议
(1).调整和改善能源结构
近年来全省燃料油、燃气以及电等清洁能源的用量逐年增加,但能源消费结构以媒为主的格局并未发生变化。据统计,辽宁省每年煤炭消耗量近1亿吨,有近一半集中在采暖期使用,大量燃煤造成城市煤烟型污染特征,冬季污染尤为严重。因此,改善能源结构,减少采暖期大量煤炭的集中使用,增加清洁能源比例,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从根本上解决空气污染问题。有效控制煤烟型污染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减少采暖期大量煤炭的集中使用,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代替煤炭。
(2).大力发展城市集中供热
发展城市集中供热,联片取暖,取代分散的小锅炉是现阶段以煤炭为主要燃料条件下,最大限度提高锅炉燃烧效率、节约能源、减少大气及其颗粒物污染的有效途径。同时在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选址中,要禁止在市中心以及城市主导上风向新建火电厂及其它污染项目,限制市中心安装污染严重的煤粉锅炉。
(3).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①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②开展绿色住宅小区建设
③建设城市的绿色通道
④消灭市中心区内的裸土地面,强化市中心区绿化的生态效益
⑤建设市中心区城乡结合部的绿带防护圈
3.酸雨问题
(1)对有色金属企业其废弃污染物排放进行集中整治
(2)为适应清洁生产需求,应增加无污染或轻污染的能源比例。盘锦市地处渤海湾,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阴雨天较少,阳光资源充沛,有发展太阳能、风能的潜力。
(3)在生产中使用低硫煤、脱硫煤,采取煤气脱硫,脱氮等技术来减少二氧化硫等工业废气的排放。
(4)将强盘锦市绿化建设,在工业密集区有针对性的栽种一些对二氧化硫有吸收能力的植物,以发挥植物净化作用。
(5)在老城区加监测点位,加大酸雨监测力度。
(6)建立环境空气质量公示制度和渠道,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提高公众参与防治酸雨污染意识。
4.汞对河流和土壤污染
(1)土壤汞污染治理①②③
土壤汞污染除与土壤母质有关,还与大气沉降汞、土壤施用含汞肥料和农药及用含汞水灌溉有直接关系。
①改进农耕技术。采用深耕、客土或排土法,降低小范围污染较轻的耕地土壤表层汞含量;通过施用有机肥料、过磷酸钙和碳酸钙等抑制剂,使土壤中汞转化成难溶性的化合物,固定于土壤中而不易被作物吸收。喷腐殖酸复合硒肥。用喷腐殖酸复合硒肥的方法生产富硒农作物,防治植物汞污染对人体造成的危害。硒的抗氧化作用,具有膜稳定及对甲基汞毒性的保护作用,从而减少了汞中毒的可能。
②生物修复。蚯蚓能使下水污染泥中汞含量从0.97mg/kg降至0.29mg/kg;纸皮桦、红树等植物对土壤中汞的吸收储存能力较强;稻田改种苎麻,可使土壤中的汞净化率较种水稻提高8倍;添加含巯基物质,使汞的生物甲基化能力增强,有利于植物的吸收;用新近研究出来的具有明显食汞效果的转基因烟草“吃”汞,不仅效率高,而且本身不留残毒,食汞效果比常规烟草提高了5-8倍,一块汞污染严重的土壤,在生长了三四茬转基因烟草后,汞含量即可明显降低。
③电解法。利用电场去除土壤中的汞和甲基汞,是当前新兴的治理方法,用缓冲液或阳离子交换膜处理都只需60天,汞的去除率为88%以上,甲基汞达94%以上。
(2)河流底泥污染治理
①用荧石尾矿覆盖的沉积物样品中汞的甲基化作用明显减弱,含汞总量最多减少了82%,采用用不同厚度荧石尾矿复盖的沉积物的覆盖法是治理含汞底泥的一个途径。
②辽河是一条季节性河流,很多时间底质曝露在空气中,使汞自然蒸发到空气中,又可能造成大气汞污染。因此把河床中被污染底泥挖出,埋在安全的地方也不失为良计。
③增加底泥中的硫化物,使汞形成难以甲基化的硫化汞。
④设法降低沉积物中的微生物数量和活性,以限制甲基化作用的速度。 ⑤提高水体碱性,避免产生可在水生生物中积聚的单甲基汞。
5.重金属对土壤污染
土壤重金属污染,直接影响土壤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导致土壤生产力下降,从而对农产品
品质产生严重影响。土壤重金属具有多源性、累积性、不易迁移性、不能降解性,能够长期存在土壤中,在现有的治理水平下,随着原有污染源的排放和新生污染源的增加,必将导致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加重。
盘锦市土壤污染物的来源以工矿企业生产产生的烟尘、粉尘为主,工业废水排放为补充。因而,建议首先针对区域内土壤重金属的主要来源,通过改善生产工艺和综合利用技术,加大工业“三废”处理力度;加强环境监督、监察、监测管理方式,严格防范各种人为的环境污染行为,杜绝污染事故发生;改善区域内大气和水质环境质量,从源头上控制进入土壤的重金属。其次,利用物理工程措施、化学修复、生物修复、农业生态修复等切实可行的方法,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降低或消除土壤中重金属含量,有效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体健康。对污染严重的土壤,建议改变土地利用类型。
6.体会
随着“十五”期间及“十一五”初期盘锦市政府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不断加强,企业j近年来也采取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措施,酸雨出现频率有明显下降趋势。但同时也要看到盘锦市老工业企业较多,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造成的“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情况较重,,,城市环境是城市居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城市经济得以持续稳定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标志城市社会文明的象征。在实际的城市规划各种污染上,我们需要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对城市污染中的大气污染、水资源污染、固体污染、土壤污染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与解决。运用现代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和掌握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根源和危害,有计划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质量的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
环境规划是我们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和依据,是起指导作用的,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我们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我国目前的环境规划体系中还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影响了环保工作的进程,同时也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加强环境规划体系建设,建立一个科学的、健全的环境规划体系是必然的发展趋势。未来的环境规划体系应包括环境规划法规体系、环境规划行政体系、环境规划技术体系、环境规划管理体系、环境规划理论体系和环境规划教育体系等多个方面,将是一个比较系统和完善的体系,能使环境规划真正起到促进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作用。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我国的城市环境管理问题在城市化过程中变得越来越突出。如果解决好这些问题,成为加快城市化发展,建立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市重要前提条件。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城市环境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引起了各级政府的越来越强烈的关注。解决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不仅仅是垃圾的最终出路问题,而是生活垃圾源头的减量化、过程资源化和末端无害化的综合管理问题。
关键字:环境保护,生活垃圾,垃圾管理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and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ving standard, the garbage deal with problems caused by the increasingly strong concern of the government at all levels. Waste disposal problem to solve life, not just the ultimate way out of the garbage, but garbage source reduction, process resources and the end of the sound of the integrated management.
Keyword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arbage waste management
正文:
一、生活垃圾的概念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作为人们生产生活活动过程的副产物,具有产生来源广泛、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庞大等特点。生活垃圾也随地区不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同、季节不同、民用燃料结构不同有着较大的变化。各城市的垃圾都有着各自的特点,同一城市不同行政区,其垃圾组成也有不同区别。
二、生活垃圾的危害
2.1对环境的破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总量的增加,生活垃圾成为环境的重要污染源。城市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对洗衣粉、塑料制品的依赖性高,环保意识也不够强,平时日常用品产生的大量污染得不到有效处理和排放,加之对废弃物的回收率极低。残留地膜和塑料废弃物因其自然条件下降解时间长,对环境产生长久影响,尤其是对水源的污染。据我们学校周边的居民反映,近年来桶装水的价格越来越高,自来水也有股味道,他们煮饭烧菜的水都不敢用自来水。如
杭州生活废水污染占城市环境污染比重达1/3,这些废水排入河流和小溪,造成水资源严重破坏,形成恶性循环。
2.2疾病的传播与变异
城市生活垃圾,使井水变绿,使河水变臭,使近年来城市患病人数猛增。现在有更多的老人不是死于自然,而是死于疾病,这大大缩短了人们的寿命。即使转移到垃圾场地,由于现在的生活垃圾成分相当复杂,既没有分类,也没有任何处理,甚至没有掩埋,所散发的废气和造成的污染,无论给运输沿线的居民,还是给垃圾场地附近的居民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不容低估的伤害。
2.3影响人与自然的和谐
例如某小区周边的居民反映小区外原来的河水清澈见底,以前人们可以经常到河沟里洗澡、摸鱼,河里的水清澈见底;现在的河沟里虽然有水,但漂满了各种生活垃圾、玻璃瓶、动物死尸等,每到夏季或阴天,散发着刺鼻的恶臭,每当雨后总会飘来阵阵恶臭,人们避而远之。同时,由于臭水沟、露天垃圾场增多,城市的苍蝇、蚊子等害虫也越来越多,甚至是仍然有人在墙角“方便”,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和人们的生活。
三、国内城市垃圾处理方法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对垃圾的处理仍然是比较落后的,对垃圾的处置主要有3种方法,一是焚烧,虽然焚烧可以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减少占地面积,但是它在烧的同时又会放出有害气体,因为当前的焚化技术都无法达到无污染的程度,如何处理灰烬中危险浓度的铅、镉等重金属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这是焚烧法的一道难题。二是填埋,通常指的是卫生填埋,一个垃圾卫生填埋场不仅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垃圾填下后将对周围的环境造成长远的影响,包括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各个方面,并且垃圾填下后,需要长达几十年的维护控制,才能达到封场状态,这期间维护不良,很有可能发生各种问题。最后一种是堆肥法,即产生有机物的方法,对于不可回收的有定的人工条件下,有控制的促进可被生物降解的有机物想稳定的腐殖质转化的生物化学过程。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
4.1技术水平相对落后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水平一直很低,无害化处理设施缺乏。垃圾处理产业总规模偏小,企业缺乏规模效益,技术含量低。多年来不少地区绝大部分采用露天堆放、自然填沟和填坑的简单方式消纳城市生活垃圾,河流沿岸甚至成了天然城市垃圾堆放场,这种处理方式对土壤、河流、地下水、大气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潜在的危害。虽然也有一些企业开发研究国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和堆肥技术,但基本上都处于开发探索阶段,工艺和设备都很不成熟,二次污染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也没有很好地实现资源的回收利用。
4.2政府建设资金不足,建设规模受限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制已不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长期以来,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一直被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由政府包揽。由于政府资金不足,造成多数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已建成的设施也因运行费用的不足而勉强运行或停止运行,每年依然需要财政拨款维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形成了双重负担,特别是建厂所需要的巨额投资给政府的财政计划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政府进行城市基础设施资金分配的限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速度远远滞后于城市环境发展的现代化要求,建设标准低,建成后的环境排放指标提前量明显不足。
4.3缺乏环保监督力度,各自为阵
现行体制下环保、城管部门的监督职能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自身的运行管理职能没有彻底分开,彼此处于“一家人”状态,导致责任不到位,考核不力。虽然许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环保排放指标不能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环保部门也无法采取有效的措施,导致政府投入的资金收不到预期的环保效果。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行政手段与道德意识来联结表现为隐形的经济关系。每个利益主体度在潜在地追求利益最大化,因而形成了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的局面。例如,当遇到一个利益的项目时,各个机构争项目、抢项目的积极性很高,均认为这是自己管理管辖范围内的事;当出现问题时,各个管理机构则会推脱,说不是自己的责任。
4.4缺乏自我更新,自我完善的动力。
由于人们过于依赖性,对公共事务觉得就是政府的事情与我无关,实现实业化管理体制,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费用全额依赖财政拨款,使滨江政府很为被动,在工作质量、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及保证各项运行指标符合环保要求等问题上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大家都各扫门前雪的态度,难以产生自我更新、自我完善的动力,从而制约了环保技术和管理制度的创新。
4.5政企不分
政府机构既负责管理,又负责服务,其结果是既不能有效地实施管理,又不能很好地进行服务。
五、采取的对策
5.1 变废为宝,可持续发展理念
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垃圾处理产业既是具有可观前景的新兴产业,又是新的经济增长点,更是城市化进程中和现代文明建设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因此,改变传统的观念,对垃圾进行微生物的发酵分解,产生有机肥,创可持续发展新理念。
我国加入WTO以后,所有会员国的优质农产品均可进入我国市场,这对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大挑战。而有机农业是国际上农业发展的必然,势在必行。有机农业技术方面是必须经过生稀罕绿色食品、无公害化食品,然后再成为纯有机产品的过程,其基础是施用有机肥。目前农业有机肥十分缺乏,尤其是高效的有机复合肥。在全国设置实验点,建立有机肥研究基地,通过微生物发酵使垃圾变废为宝,既可以供大学生学习研究,又可以有助于大家能够注重环保。
目前也有部分小厂能小批量生产有机肥,但产量很少。传统使用的有机肥主要是人和动物的排泄物等,但其有诸多缺点,如存在不卫生、气味刺鼻、会造成环境污染、运输不方便等问题,农民不喜欢使用。只有把有机肥产业化才有可能解决有机肥短缺问题,如美国、欧洲早已限制使用化肥,1993年世界肥料大会在美国亚特兰大召开,美国在河流两岸数公里及水源保护区均禁止化学肥料,当今年世界上农业使用化肥独占的时代已经结束。据有关资料介绍,这些国家和地区已有60%~70%使用有机肥,在加拿大用垃圾生产生物有机肥已有10多年的历史,目前加拿大有300多家这样的工厂。
垃圾中可转化的有机物经生物分解生产有机肥是取之不尽的有机肥来源,它能做到生态平衡,决绝环境污染,同时也产生极可观的经济效益。因此,有机肥有着极为广阔的应用前景。
5.2垃圾收费政策
垃圾收费是管理城市垃圾最有效的经济手段,促进多元化、社会化环保投入融资体制建立所需要的政策,实质上是一系列经济政策,虽然社会收费面临许多困难,但它是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融资的一个瓶颈。
社会收费最重要的是生活垃圾处理费,其次是生态环境补偿费、危险废物处理费、一般工业废弃物处理费等。应以维持设施运转费用为基础,通过成本核算,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通过收费政策确立“排污者付费、治污者收费”的原则,调整两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使治污者有利可图。制定收费政策要注意理顺收费价格关系,改变目前收费中的价格扭曲现象,使价格能反映实际成本,使之真正发挥其作为经济杠杆的调控作用;此外,还要根据不同收费对象的承受能力区别对待,对不同的对象,收费价格应有所不同;从管理上还要对收费、收费的使用、污染治理服务的规范等进行严格的界定和管理,增强收费使用的透明度,建立政府和公众监督机制。
5.3拓宽资金渠道
坚持实行环卫基础设施投资开放政策,新建环卫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国家从政策上应允垃圾管理的融资活动,它是一项带动公益性质的经济活动,允许建立开放式的环境保护基金;优先让有实力的环保企业进入证券市场发行股票;或者允许建立滨江生活垃圾管理的投融资公司,可以考虑建立专门的基础设施或环境基础设施融资机制,一方面融通私人资金,另一方面为从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城市政府和私人获得商业银行资金提供风险和信用保障。在促进环境基础设施长期资本市场发展上,要尽快研究国外已广泛应用的债券投资和利用社会公共基金如保险投资等融资手段的可行性,这样就可以建立起多渠道、多形式的社会化融资渠道、制定融资政策要注意防止不规范操作,坚强对环保的和会融资活动及其融资机构的监督,防止其社会融资挪作他用或融资活动的不规范运作。
5.4环保意识,从“我”做起
每个市民都应按照政府提出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三化原则,充分认识垃圾处理的意义,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意识,自觉地、积极地承担起垃圾减量化和分类的责任。现在的人们的环保意识也有逐渐的提升,知道环境的重要性,并提倡大家要低碳生活,要改变“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生活模式,要做到不乱扔垃圾,还要做到少扔垃圾,养成良好的投弃垃圾的好习惯。垃圾的分装、投放和收集是垃圾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居民思想认识、生活习惯的一场变革。学生是垃圾街的消费主体,首先对学生进行宣传,也是重点,在垃圾街设立环卫队来提醒乱扔垃圾的人们。垃圾管理的变革,不仅有利于资源的回收,垃圾处理厂的运作,更是保持城市生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所必须的措施。
5.5加强监管力度
要严格立法,建立治理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的有效法律法规,特别是减少或禁止一次性使用商品的流通,在监管和惩罚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措施,避免出现监管法律上的真空。在现有监管体系下,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切实负起责任,提高监管水平,对不按要求故意倾倒垃圾污染城市环境的行为以及违法使一次性使用商品流通的行为进行严惩,使违法收益小于违法成本,促进人们行为自觉。同时,针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作为公共品的属性这一特点,需要从制度安排上下功夫,建立生活垃圾的处理系统,加快各级环保机构的设置,增强环境检测站的监控能力。要探索相应的机制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的顺利进行,努力克服环境保护中可能出现的“搭便车”行为和可能出现的相关困境。
参考文献
【1】王立新,环境管理创新与可持续发展[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年
【2】读者聚焦,关注农村环境问题,人民日报 ,2010年5月
【3】商井远,王明杰等 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探讨 [C],2005年
【4】曾伟,钟本和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堆肥的现状和发展前景,湖北植保,2004
【5】张锦瑞,牛福生 城市垃圾回收与资源化的研究及对策,2005年
【6】刘辉,黄涛 环境污染与治理[J],2010年
摘要:在国家主席胡锦涛所作的报告中,不但重申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而且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位一体改为五位一体,新增了一个“建设生态文明”,说明了国家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并将其提到层面上来,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突出环境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同时提出了要建设美丽中国。
建设生态文明,突出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建设生态文明,就需要进行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规划与管理涉及到诸多方面,本文就是城市生态规划与管理进行简单的介绍。
城市生态规划与管理对城市的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但长期以来,由于城市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局限性,致使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环境问题。本文在我国部分城市环境污染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指出了城市大气、水体、固体废物和城市声环境发展的远景目标,阐明了城市规划中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作用。城市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目标和计划,是城市建设的综合间署,也是城市建设的管理依据,它与很多学科密切相关。
近年来,由于环境保护规划没有与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同步落实,使城市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城市环境不能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因此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规划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
关键词:城市生态;规划与管理;生态文明;美丽中国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由此产生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特别是城市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这些环境问题广泛复杂,其处置也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而环境管理作为运用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等手段,为达到预期环境目标而进行的一项综合性活动,可以很好的预防环境问题的发生并对已有环境问题进行处理,在环境保护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完善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2城市的环境问题
城市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它的产生和发展决定于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受上层建筑的影响,近几十年来,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和经济的高速发展引起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
2.1水体污染严重
由于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和工业的飞速发展,大量的污水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而直接排入水体,致使水环境遭到严重的破球。我国的水体污染近期呈上升趋势,全国有监测资料的1200多条河流中,850多条受到污染,在七大水系中,以辽河、海河、淮河污染严重,在统计的138年城市河段中,有133个河段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国范围内78%的河段不适宜作饮用水水源,50%的地下水受到污染,西安、北京等许多城市也出现了供水危机。据估计,我国每年因污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达400亿元。
2.2大气质量恶化
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以及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将粉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臭氧等物质排入大气层,使大气质量严重恶化。我国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全国城市空气中总悬浮微粒浓度普遍超标,平均浓度达30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水平较高,部分城市污染相当严重,北方城市平均值达到83微克/立方米。我国的本溪市也曾经因烟雾弥漫而被称为“卫星上看不到的城市”;而大气中
硫化物、氮氧化物业重超标导致了全国大部分地区出现酸雨,宜宾、长沙等城市酸雨出现频率大于90%,长沙降雨的平均PH值已达到3.54,酸雨的降落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加剧建筑物,铁道、桥梁的腐蚀与破损,给工农业带来巨大的损失。而由大气污染引起的温室效应和臭氧层破坏更是直接地威胁到人类的生存。
2.3固体废物污染严重
人类的生活和生产产生了大量的固体废物,目前我国每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为6.6亿吨,其中有害废物为3000-4000万吨,累积量超过64亿吨,侵占5亿多平方米土地;每年的生活垃圾量为1吨并以每年7-8%的速度增长。由于我国的固体废物露天堆积,全国有三分之二的城市处于垃圾的包围之中。固体废物到处堆放,不仅有碍观瞻、侵占土地、传染疾病,而且在自身严重污染环境的同时加剧了水体、大气土壤的污染。
2.4噪声污染扰民
目前随着我国城市工业、交通运输和文化娱乐事业的快速发展,噪声扰民的现象愈发突出,据44个国控网络城市监测,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城市居民生活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中,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分布在51.5-65.8d B(A),其中洛阳、大同、开封、海口和兰州五座城市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超过60d B(A);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68.0-76.3d B(A)。
3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主要内容
正是基于上述的环境危机,近几十年来人们逐渐认识到了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并开始运用科学的规划指导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的提出克服了以往城市发展的无序性、盲目性与随意性,为城市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技术保证和法律保障。城市环境保护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的基础上,依据对城市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分析所制定的以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减少污染、节约资源为目标的规划体系。按照我国环境保护应“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的总方针和总战略,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应主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前期准备
这些准备工作是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它包括城市的自然环境资料,例如地理位置、生态环境、气象、水文等;城市的社会与经济状况,如人口、国民生产总值等;环境状况的调查分析,如大气、水体、噪声的监测资料、固体废物的来源与历年累计量,对污染的治理状况等;城市生态环境现状分析与功能区划等。
3.2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根据城市大气质量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功能区划并按拟定的环境目标计算各功能区最大允许排放量和削减量,从而制定污染治理方案。大气污染的治理应根据城市的能源结构与交通状况确定首要污染物即浓度高、范围广、危害大的污染物,便于治理时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大气污染主要是由采用落后燃烧方式燃煤和汽车尾气引起,由此而来的首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总悬浮颗粒,因此规划的远景目标应该是改进落后的烯煤方式,提高燃烧效率,尽量使用气体燃料、型煤、太阳能、地热等无污染或少污染的能源,实行区域集中供热、消灭千家万户的小烟囱,提高道路硬化率,通过强化污染源治理和提高污染控制技术等手段创建无烟控制区。调整工业布局,根据大气自净规律科学便理的利用大气环境容量;强化污染源的治理,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通过技术和行政的手段减少汽车尾气的污染;提高城市绿化率、选择抗污染性好的树种,大力发展植物净化。
3.3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在对水污染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计算最大允许排放量并确定最佳治理方案。当前我国七大水系的水质污染程度在加剧,范围在扩大,长江、黄河、淮河、松花江的污染水1996年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02.9亿吨,含化学需氧量704万吨、重金属1514吨,氰化物2457吨以及砷、酚类、油类等污染物数万吨;生活污水约占年排放总量24%,主要污染物是有机物。根据我国水污染的具体情况,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应该通过改革落后的生产方式,采用少废、无废工艺实现清洁生产,是高污水处理效果和资源化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修建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最终达到有效保护水资源的目的。
3.4城市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
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是根据环境目标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与处理、处置指标体系并制定最终治理对策。目前我国许多城市者处于固体废物包围之中,解决固体废物问题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的目的是依据城市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城市固体。
4城市规划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城市是人类在几千年的演变过程中改变赖以生存的环境,创造着高度的物质文明的集中地,是一个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生命有机体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制约和依赖构成的统一体,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它包括社会结构、人工结构、资源结构、生态环境结构四个方面的内容。要实现这一多元、多介质、多层次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要做好城市规划就要做到如下几点:
4.1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节约用水和水污染防治
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节水和水污染治理的各项政策,运用市场规则,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优化配置,完善城市各类用水的区别水价和超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要加大节水技术和设施的普及推广力度。以污水资源化为目标,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加强中水回用技术与设备的开发应用,处理好设施布局集中与分散的关系,注重污水处理的安全性和生态效应,努力建设节水防污型城市。
4.2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大力改善人居环境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城市绿化水平。要制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严格划定绿化用地面积,科学安排绿化布局,加强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形成乔、灌、花、草相结合,点、线、面、环相衔接的绿地系统。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城市绿化要鼓励采用节水技术和废水利用,尽可能减少绿地养护的水消耗。要结合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旧城有机更新,增加城市中心区的绿地面积。要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坚决查处各种挤占城市绿地的行为。要鼓励农民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城郊绿化,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增加城市绿化建设用地和资金投入,尽快把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4.3以供热收费制度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
计划经济和福利分房旧体制下形成的福利供热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新体制的需要,也是造成采暖能源浪费严重的重要经济根源。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变暗补为明补,逐步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传统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家庭(用热户)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采暖,实行采暖用热商品化,采暖补贴货币化。采暖地区的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都必须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现有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也要按照分户计量、室温可控的要求逐步进行改造。积极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办法,逐步取消按面积计收热费,更好地保证消费者的权益,提高采暖舒适度和热能利用效率。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关系广大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低收入居民家庭的冬季取暖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
4.4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力度
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旧城有机更新,重点解决城市建成区特别是中心区开发强度过大、人口密度过高、公共设施短缺、交通拥挤、环境脏乱等问题,坚决关停或迁移城区内污染严重的项目,清除违法违章建筑。要促进建筑节能技术的普及推广,改善城市民用燃料结构,减少和控制城市大气污染。以通达、低污染、低能耗为目标,实行公共交通优先的城市交通政策,推进现代通讯技术在城市公共交通调度管理中的应用,积极促进城市交通组织和管理的现代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与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直接相关,必须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密切合作,共同促进。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不仅是物质条件的建设和改善,还包括文化精神、道德意识的建设和改善,要将这两个方面很好地结合起来,使二者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4.5围绕改善人居环境的关键领域,加强科技创新
城镇是人口和经济活动的集聚地,也是各类污染集中的地区。建设科技工作必须围绕人居环境质量的改善,研究气象环境与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关系,努力控制城乡建设活动可能造成的污染。在污水资源化、建筑节能、化学建材、建筑用钢、智能交通、住宅产业现代化等影响和制约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的几个关键领域,加强科研攻关,加强技术集成,加大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全面启动污水回用示范工程。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城镇,要率先实现污水回用与污水处理能力的同步增长;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要直接瞄准回用目标,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力争实现跨越式发展。完善配套技术经济政策,推动建筑节能由局部试点转向大规模推广应用。强化先进适用技术在住宅建设中的应用,将经试点和示范工程实践检验的成熟技术和部品,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参考文献
[1] 邹振扬.城市生态与城市环境[M],重庆大学出版社 2002
[2] 刘贵利. 城市生态规划编制内容浅析,规划师论坛[J]. 2001
[3]黄肇义,杨东援.未来城市理论比较研究,城市规划汇刊[J]. 2001
[4]欧阳志云, 王如松.寻求区域持续发展的途径,生态学和持续发展,1993
[5]王建国. 城市设计生态理念初探,规划师论坛[J]. 2002
[6]Hough M. Formed by Natural Process. A Definition of the Green City. In D. Gordon. 1990
[7]王样荣.城市生态规划的概念、内涵与实证研究[J].规划师, 2002
[8]邹德慈. 城市规划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2
[9]汤茂林. 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原则,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J]. 1999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近年来,我国小城镇快速发展。实施积极的小城镇发展策略,既是城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发展农村经济和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城镇环境规划与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在国家主席胡锦涛所作的报告中,不但重申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而且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位一体改为五位一体,新增了一个“建设生态文明”,说明了国家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并将其提到层面上来,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突出环境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同时提出了要建设美丽中国。
建设生态文明,突出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建设生态文明,就需要进行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规划与管理涉及到诸多方面,本文就是城市生态规划与管理进行简单的介绍。城市生态规划与管理对城市的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但长期以来,由于城市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局限性,致使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环境问题。
本文在我国部分城市环境污染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指出了城市大气、水体、固体废物和城市声环境发展的远景目标,阐明了城市规划中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作用。城市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目标和计划,是城市建设的综合间署,也是城市建设的管理依据,它与很多学科密切相关。近年来,由于环境保护规划没有与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同步落实,使城市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城市环境不能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因此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规划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
关键词:城市生态;规划与管理;生态文明;美丽中国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由此产生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特别是城市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这些环境问题广泛复杂,其处置也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而环境管理作为运用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等手段,为达到预期环境目标而进行的一项综合性活动,可以很好的预防环境问题的发生并对已有环境问题进行处理,在环境保护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完善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2城市的环境问题
城市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它的产生和发展决定于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受上层建筑的影响,近几十年来,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和经济的高速发展引起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
2.1水体污染严重
由于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和工业的飞速发展,大量的污水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而直接排入水体,致使水环境遭到严重的破球。我国的水体污染近期呈上升趋势,全国有监测资料的1200多条河流中,850多条受到污染,在七大水系中,以辽河、海河、淮河污染严重,在统计的138年城市河段中,有133个河段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国范围内78%的河段不适宜作饮用水水源,50%的地下水受到污染,西安、北京等许多城市也出现了供水危机。据估计,我国每年因污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达400亿元。
2.2大气质量恶化
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以及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将粉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臭氧等物质排入大气层,使大气质量严重恶化。我国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全国城市空气中总悬浮微粒浓度普遍超标,平均浓度达30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水平较高,部分城市污染相当严重,北方城市平均值达到83微克/立方米。我国的本溪市也曾经因烟雾弥漫而被称为“卫星上看不到的城市”;而大气中硫化物、氮氧化物业重超标导致了全国大部分地区出现酸雨,宜宾、长沙等城市酸雨出现频率大于90%,长沙降雨的平均PH值已达到3.54,酸雨的降落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加剧建筑物,铁道、桥梁的腐蚀与破损,给工农业带来巨大的损失。而由大气污染引起的温室效应和臭氧层破坏更是直接地威胁到人类的生存。
2.3固体废物污染严重
人类的生活和生产产生了大量的固体废物,目前我国每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为6.6亿吨,其中有害废物为3000-4000万吨,累积量超过64亿吨,侵占5亿多平方米土地;每年的生活垃圾量为1吨并以每年7-8%的速度增长。由于我国的固体废物露天堆积,全国有三分之二的城市处于垃圾的包围之中。固体废物到处堆放,不仅有碍观瞻、侵占土地、传染疾病,而且在自身严重污染环境的同时加剧了水体、大气土壤的污染。
2.4噪声污染扰民
目前随着我国城市工业、交通运输和文化娱乐事业的快速发展,噪声扰民的现象愈发突出,据44个国控网络城市监测,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城市居民生活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中,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分布在51.5-65.8d B(A),其中洛阳、大同、开封、海口和兰州五座城市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超过60d B(A);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68.0-76.3d B(A)。
3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主要内容
正是基于上述的环境危机,近几十年来人们逐渐认识到了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并开始运用科学的规划指导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的提出克服了以往城市发展的无序性、盲目性与随意性,为城市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技术保证和法律保障。城市环境保护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的基础上,依据对城市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分析所制定的以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减少污染、节约资源为目标的规划体系。按照我国环境保护应“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的总方针和总战略,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应主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前期准备
这些准备工作是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它包括城市的自然环境资料,例如地理位置、生态环境、气象、水文等;城市的社会与经济状况,如人口、国民生产总值等;环境状况的调查分析,如大气、水体、噪声的监测资料、固体废物的来源与历年累计量,对污染的治理状况等;城市生态环境现状分析与功能区划等。
3.2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根据城市大气质量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功能区划并按拟定的环境目标计算各功能区最大允许排放量和削减量,从而制定污染治理方案。大气污染的治理应根据城市的能源结构与交通状况确定首要污染物即浓度高、范围广、危害大的污染物,便于治理时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大气污染主要是由采用落后燃烧方式燃煤和汽车尾气引起,由此而来的首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总悬浮颗粒,因此规划的远景目标应该是改进落后的烯煤方式,提高燃烧效率,尽量使用气体燃料、型煤、太阳能、地热等无污染或少污染的能源,实行区域集中供热、消灭千家万户的小烟囱,提高道路硬化率,通过强化污染源治理和提高污染控制技术等手段创建无烟控制区。调整工业布局,根据大气自净规律科学便理的利用大气环境容量;强化污染源的治理,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通过技术和行政的手段减少汽车尾气的污染;提高城市绿化率、选择抗污染性好的树种,大力发展植物净化。
3.3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在对水污染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计算最大允许排放量并确定最佳治理方案。当前我国七大水系的水质污染程度在加剧,范围在扩大,长江、黄河、淮河、松花江的污染水1996年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02.9亿吨,含化学需氧量704万吨、重金属1514吨,氰化物2457吨以及砷、酚类、油类等污染物数万吨;生活污水约占年排放总量24%,主要污染物是有机物。根据我国水污染的具体情况,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应该通过改革落后的生产方式,采用少废、无废工艺实现清洁生产,是高污水处理效果和资源化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修建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最终达到有效保护水资源的目的。
3.4城市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
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是根据环境目标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与处理、处置指标体系并制定最终治理对策。目前我国许多城市者处于固体废物包围之中,解决固体废物问题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的目的是依据城市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城市固体。
4城市规划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城市是人类在几千年的演变过程中改变赖以生存的环境,创造着高度的物质文明的集中地,是一个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生命有机体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制约和依赖构成的统一体,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它包括社会结构、人工结构、资源结构、生态环境结构四个方面的内容。要实现这一多元、多介质、多层次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要做好城市规划就要做到如下几点:
4.1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节约用水和水污染防治
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节水和水污染治理的各项政策,运用市场规则,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优化配置,完善城市各类用水的区别水价和超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要加大节水技术和设施的普及推广力度。以污水资源化为目标,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加强中水回用技术与设备的开发应用,处理好设施布局集中与分散的关系,注重污水处理的安全性和生态效应,努力建设节水防污型城市。
4.2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大力改善人居环境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城市绿化水平。要制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严格划定绿化用地面积,科学安排绿化布局,加强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形成乔、灌、花、草相结合,点、线、面、环相衔接的绿地系统。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城市绿化要鼓励采用节水技术和废水利用,尽可能减少绿地养护的水消耗。要结合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旧城有机更新,增加城市中心区的绿地面积。要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坚决查处各种挤占城市绿地的行为。要鼓励农民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城郊绿化,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增加城市绿化建设用地和资金投入,尽快把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4.3以供热收费制度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
计划经济和福利分房旧体制下形成的福利供热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新体制的需要,也是造成采暖能源浪费严重的重要经济根源。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变暗补为明补,逐步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传统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家庭(用热户)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采暖,实行采暖用热商品化,采暖补贴货币化。采暖地区的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都必须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现有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也要按照分户计量、室温可控的要求逐步进行改造。积极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办法,逐步取消按面积计收热费,更好地保证消费者的权益,提高采暖舒适度和热能利用效率。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关系广大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低收入居民家庭的冬季取暖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
4.4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力度
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旧城有机更新,重点解决城市建成区特别是中心区开发强度过大、人口密度过高、公共设施短缺、交通拥挤、环境脏乱等问题,坚决关停或迁移城区内污染严重的项目,清除违法违章建筑。要促进建筑节能技术的普及推广,改善城市民用燃料结构,减少和控制城市大气污染。以通达、低污染、低能耗为目标,实行公共交通优先的城市交通政策,推进现代通讯技术在城市公共交通调度管理中的应用,积极促进城市交通组织和管理的现代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与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直接相关,必须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密切合作,共同促进。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不仅是物质条件的建设和改善,还包括文化精神、道德意识的建设和改善,要将这两个方面很好地结合起来,使二者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4.5围绕改善人居环境的关键领域,加强科技创新
城镇是人口和经济活动的集聚地,也是各类污染集中的地区。建设科技工作必须围绕人居环境质量的改善,研究气象环境与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关系,努力控制城乡建设活动可能造成的污染。在污水资源化、建筑节能、化学建材、建筑用钢、智能交通、住宅产业现代化等影响和制约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的几个关键领域,加强科研攻关,加强技术集成,加大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全面启动污水回用示范工程。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城镇,要率先实现污水回用与污水处理能力的同步增长;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要直接瞄准回用目标,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力争实现跨越式发展。完善配套技术经济政策,推动建筑节能由局部试点转向大规模推广应用。强化先进适用技术在住宅建设中的应用,将经试点和示范工程实践检验的成熟技术和部品,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参考文献
[1] 邹振扬.城市生态与城市环境[M],重庆大学出版社 2002
[2] 刘贵利. 城市生态规划编制内容浅析,规划师论坛[J]. 2001
[3]黄肇义,杨东援.未来城市理论比较研究,城市规划汇刊[J]. 2001
[4]欧阳志云, 王如松.寻求区域持续发展的途径,生态学和持续发展,1993
[5]王建国. 城市设计生态理念初探,规划师论坛[J]. 2002
[6]Hough M. Formed by Natural Process. A Definition of the Green City. In D. Gordon. 1990
[7]王样荣.城市生态规划的概念、内涵与实证研究[J].规划师, 2002
[8]邹德慈. 城市规划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2
[9]汤茂林. 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原则,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J]. 1999
摘要
在小城镇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这与目前小城镇规划的理论与内容不适应小城镇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有必要深入幵展小城镇规划的研究。将生态理论引小城镇规划,幵展小城镇生态环境规划的研究有助于协调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关系,推动小城镇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本文对我国小城镇规划的理论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小城镇规划的核心是生态环境规划,生态必须优先发展,只有加强生态规划,保护生态环境,才能实现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小城镇;生态环境;规划
前言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定》明确指出:“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有利于乡镇企业相对集中,更大规模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避免向大中城市盲目流动,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改善生活质量,也有利于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更快增长”小城镇的发展,是目前农村经济走向市场化的必然要求。从改革开放至今三十多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城镇化不断提速,小城镇建设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是我国建国以来城镇发展和建设最快的时期这个过程比发达国家平均快了一倍,由此可见我国的城镇化建设的速度是相当惊人的。建制镇数量从1981年的2173个增加到2009年的19322个,在短短28年的时间里,数量增加了近8陪[3]。然而在小城镇迅速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小城镇环境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城镇居民生活质量的高低,而且关系到小城镇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5]。针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国家环保总部先后提出了 “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提出了小城镇建设必须遵循经济、环境以及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和同步发展的政策方针,以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协调。当前保护小城镇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己成为时代的紧迫要求、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人们的强烈愿望。2选题目的及意义2.1理论意义小城镇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制约了自身的发展,影响了我国城镇化战略的顺利实施,进而制约了整个区域的可持续发展[7]。当前,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针对小城镇的生态规划的理论研究与实践都相对较少,生态规划的理论和实践工作一般在市县及其以上城镇、区域等比较大区域范围内展幵。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当前加强小城镇的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已是刻不容缓的现实要求[8]。因此,基于循环经济续发展理论及生态学理论,开展小城镇生态规划研究具有其重要的理论意义。
1 . 城镇规划
何为小城镇规划,就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在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阶段,即应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结构和布局。市域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分析区域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确定资源开发、产业配置和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目标;预测区域城镇化水平,调整现有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确定重点发展的城镇;原则确定区域交通、通信、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设施的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的建议。
我国已经形成一套由国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城市详细规划等组成的空间规划系列。城镇体系规划处在衔接国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地位。城镇体系规划既是城市规划的组成部分,又是区域国土规划的组成部分。
城镇体系规划要达到的目标:通过合理组织体系内各城镇之间、城镇与体系之间以及体系与其外部环境之间的各种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相互联系,运用现代系统理论与方法探究整个体系的整体效益
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外就把小城镇土地规划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对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研究逐步开展起来。在世界各国的城市化进程中,都十分重视小城镇发展模式,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由发达国家发起的“反城市化”浪潮直接推动小城镇生态规划的迅速发展。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国外发达国家在小城镇生态规划与建设方面己经积累了相当多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
国外的小城镇的生态规划有以下几个特点:
①针对不同地区,规划方法有着区别;
②加强公众的参与意识;
③具体实施规划方案,加大工程实施,确保生态保护目标的实现;
④加强各方面的协调工作,使规划有效实施。
国内研究进展
80年代中期,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就写出了《小城镇——大问题》等有关小城镇建设与发展的文章,并提出了对小城镇“类别、层次、兴衰、分布、发展”的十字研究题目[18】。国内幵始对小城镇生态环境规划的研究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相对于国外来说较晚。
2 . 现行小城镇规划分析
2.1 小城镇规划步驟的研究
小城镇规划是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小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对规划区各项建的综合部署,是建设和管理小城镇的依据。小城镇规划一般采用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规划范围
小城镇规划是以镇域规划为依据的,因此规划范围应与其相一致。
(2)收集有关的基础资料
收集村镇区域规划的资料,包括:规划区村镇体系布局规划资料;工业发展布局规划资料;农业发展布局规划资料;基础设施布局规划资料;土地利用规划资料寸0
(3)研究资料的整理与分析
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和修正,为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数据基础。
(4)规划方案的编制
规划方案是规划的具体落实,针对小城镇建设的需要,提出各项专项规划,达到小城镇建设的目标。
(5)汇报方案,广泛征集各方面的意见,确定最终方案。
(6)绘制相关规划图纸。
2.2 小城镇规划的内容
当前我国小城镇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小城镇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要搞好小城镇规划以来,小城镇规划受到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前所未有的重视,如今小城镇规划在全国范围内正如火如荼地进行。
(1)小城镇规划的任务。
综合确定与研究小城镇性质、规模、功能定位、容量、发展方向及空间布局,确定区域会经济发展目标,统筹安排小城镇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小城镇各项基础设施,综合部署小城镇经济、文化、公用事业、防灾等各项建设;统筹解决各项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保证小城镇每个阶段发展目标、发展途径、发展程序的优化和布局结构的科学性,引导小城镇合理发展。
(2)小城镇规划的内容。
小城镇主要针对以下各项进行相应的规划:小城镇用地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公共设施规划、小城镇工业区规划、小城镇中心区规划、交通道路规划等。主要涉及到城镇用地布局、人居环境、产业结构、基础设施,以大力发展经济,重视乡镇企业发展,繁荣小城镇经济为目标。
2.3 小城镇规划存在的弊端
从小城镇规划的内容中,不难看出,小城镇采取经济第一的发展策略,不重视生态规划,没有把生态规划看成是小城镇规划的“龙头”。片面追求经济快速发展,却不考虑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具体规划中普遍存在着重经济、轻环保,重开发、轻环境的现象,没有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就连必备的公厕亦极少列入规划,特别是引资项目,随着近年来招商浪潮,政府为迎合投资商的需求,不惜牺牲公共利益,忽视生态效益,各种污染物排放量随之急剧增加,侵占绿地,由于规划不当,绿地的环境效能低下,生态规划明显滞后于经济规划,忽视环境保护设施的同步规划,使小城镇环境状况日益恶化,生态环境问题己经是影响小城镇形象和阻碍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城镇化水平作为衡量某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成为政府追求的重要目标,在小城镇规划中,过分追求高城镇化率,小城镇工业区规划、小城镇中心区规划作为小城镇规划的重点,随着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存在乱占滥用林地与草地现象,与此同时,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生态环境规划的缺位,导致小城镇生态环境恶化,最终将阻碍小城镇的发展和农村现代化进程。
2.4 进行小城镇生态环境规划的迫切需求
小城镇规划的核心内容必须是生态环境规划,应把生态环境规划作为小城镇规划的重中之重。保证生态优先发展,合理地编制生态环境规划,是实现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任务。
(1)小城镇的功能定位决定了应优先发展生态,小城镇主要功能是从事农业生产,主要区域是农村,主要居民是农民,以生产农产品为首要任务,其生态环境的幵放度明显高于城市,自然性的一面更强,农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辅相成,互为条件,保护生态环境是实现农业发展目标的保证,在发展农业的过程中,实现生态保护的目标。因此,只有生态环境规划是实现小城镇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有力保障。
(2)小城镇可持续发展目标要求小城镇规划必须把生态环境规划放在首位,由于城镇化加速,经济发展带来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如:工业污染,水环境恶化,资源浪费,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排放加剧等等,这些现象不仅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影响,严重破坏了小城镇的健康发展。只有通过小城镇的生态环境规划,才可以缓解环境保护的压力,因此,优先进行生态环境规划是保障小城镇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
3 . 小城镇规划建设的必要因素
3.1 循环经济
规划城镇建设那么循环经济是十分重要环节也是一个必要因素,循环经济的建立依赖“3R”原则,是普通公认的社会与资源协调的可持续经济增长模式,它分别从输入端、过程和输出端对生产提出了要求。循环经济“3R”原则要求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的物质量,延长产品和服务的时间强度,废物再次变成资源以减少其最终处理量。减量化原则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的物质量,以尽量少的资源和能源的投入达到给定的生产目的和消费目标,即是尽可能减少废弃物的产生,而不是在废弃物产生后再进行治理,从而在经济活动的源头就注意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371。同时要求产品体积小型化和产品质量轻型化,在包装上要求简单、朴实;在消费中,要求人们减少对物品的过度需求,选择包装物较少和可循环的物品等[38】。再使用原则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能够以初始的形式被多次使用,防止物品过早地成为垃圾,从而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在生活中,应该对物品进行维修而不是简单地更换,对于可利用的物品要送入到循环利用的渠道而不是简单的抛弃。在小城镇生态经济规划中,在工业、农业以及其它区域等各层面上以循环经济理论指导小城镇生态环境规划,生态农业规划中,将某些农业废弃物作为新的资源重新利用,如稻秆资源化,粪便资源化等,在工业发展中,要求生产出来的物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作为新的资源再加以利用,幵展循环经济建设是实现小城镇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
3.2 生态承载力
生物是地球环境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自从地球上出现了生物,就逐步形成了各种类型的群落,生物群落与其生存环境组成了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在生10态学中,承载力被定义为在不破坏资源的条件下,一块栖息地能维持的生物个体的数量,是指承载基体所能维系的承载对象的数量阈值[39]。随着土地退化,环境污染和人口膨胀等生态问题的出现,承载力的概念逐步引入到人类生态学研究中,其内涵也不断丰富、演化和发展,成为了一个具有广泛应用基础的、综合的概念[4G]。在小城镇生态环境规划中,生态承载的对象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类,承载基体是人工化的生态环境,承载对象有能力改变承载基体的结构,在具体生态规划中,人类通过自身的活动,如提高资源利用率、开发利用新能源、改善土壤、保护水资源、减少污染等手段来减少对生态系统的压力,加大生态的承载能力,从而促进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同时,在小城镇生态规划中引入生态承载力理论,对规划区域进行生态适宜性分析,从而有利于确定小城镇发展的方向、规模及其最佳发展途径。
3.3 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同时兼顾各方面利益,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既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求,同时也不威胁满足后代人基本需求的发展模式,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的最佳综合效益,达到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协调统一。可持续发展这一新的发展观,为小城镇生态环境的发展和规划提供了新的理念,它从小城镇的经济、资源、社会与生态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小城镇经济的发展以不牺牲生态
效益为代价,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生产率、节能降耗,走提高经济效益的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道路;要求降低规划区的资源消耗,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实现小城镇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4 . 小城镇生态环境规划的步骤与创新
4.1 小城镇生态环境规划的步骤
4.1.1 确定任务及目标
明确编制规划的具体要求,包括规划范围、规划重点等。小城镇生态环境规划是小城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活动形式,以富农强镇、全面建设富裕的现代城镇为主题[42],为实现小城镇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政府保障实施为手段。小城镇生态环境规划应满足以下基本目标:
(1)基于生态服务功能,通过生态的集中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土地利用设计,形
11成一个有序的生态系统。
(2)形成适宜的人居生态环境,建立完整的小城镇生态系统,形成良好的卫生环境以及美化、绿化、净化的绿色环境与生态空间。
(3)通过生态环境的规划,保持、恢复、创造小城镇的风貌及个性。
4.1.2 调查、收集资料
收集规划区的生态社会、经济、环境的现状资料,主要是收集与生态相关的自然状况资料和农、林、牧、水、工等行业发展规划有关资料。重点调查相关的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地区、生态敏感地区[⑷。具体来说,调查、收集资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自然资源状况,气象气候因素和地形特征因素,社会结构情况,如:人口数量及密度,经济结构与经济增长方式,农业生态系统。调查、收集资源除以数据库的形式存储外,还需要图件的方式表示:地形图、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环境质量现状图、土壤侵烛图、植被图等。
4.1.3 生态评价
小城镇生态评价应用生态足迹法,20世纪90年代,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生态经济学家Wiliam Rees教授和Mathis Wackernagel教授共同创造了一套生态足迹的理论方法来定量表征生态承载力,将其定义为:任何己知人口(某个人、某城市或某国家)的生态足迹是生产这些人口所消费的所有资源和吸纳这些人口所产生的所有废弃物所需要的生态生产总面积。其中生态生产也称生物生产,是指生态系统中的生物从外界环境中吸收物质和能量转化为新的物质能量,从而实现物和能量的积累。小城镇的生态足迹如果超过了它所能提供的生态承载力,就出现生态赤字;如果小于城镇的生态承载力,则表现为生态盈余。小城镇的生态赤字或盈余,反映了该区域人口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状况和计划该区域的可持续性。
4.1.4 生态功能分区
生态功能分区是根据复合生态系统的结构特点及其功能,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生态功能单元,研究各单元的特点、结构、环境负荷及承载力、生态服务功能等,为各生态区提供管理对策,它是进行生态规划的一项基础工作。其主要作用是为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和生态资源信息的配置提供一个地理空间上的框架[46]。生态功能分区应综合考虑系统各生态环境要素的现状、问题与敏感程度、发展趋势、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适宜度,合理划分生态功能区,为规划方案的制定奠定基础。
4.1.5 制定小城镇生态环境规划方案
生态环境规划是小城镇规划的核心部分,而规划方案的制定是生态环境规划的中心环节,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条件和特点以及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研究为实现规划目标采取的措施和可以考虑的方案, ,Z 、经过充分分析、比较,确定规划方案[48],主要从生态伦理、生态产业、生态环境三个规大方向进行规划。小城镇生态环境规划。
4.1.5.1 生态伦應划
(1)生态意识规划。
生态意识是一种反映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小城镇规划方案发展的新的价值观,是现代社会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生态意识基于环境保护的观点,体现着人类与其周边环境、大自然及动物共同和谐生存的实现理念。
(2)适度人口规划
适度人口规划是生态伦理中人类自身调节的目的之一。适度人口,是在规划区内,保障自然生态结构与功能不被破坏的前提下,能够与自然资源供应能力相匹配;与物质生产相适应,能够产出最大综合效益的人口总量。人是小城镇生态系统的主体,人口的发展从社会、自然、经济三个方面来考虑,应以自然环境的支撑能力为基础,人口对生态系统的干扰应与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相互适应,人口的发展不可超越生态空间的承受能力。生态环境的变化对人口数量的增加及质量的提高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人口研究在重视人的社会性的同时,越加重视人口与生态环境关系的研究。
4.1.5.2 生态产业规划
(1)生态农业规划
生态农业规划,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形成一种类似于“食物网”的循环型生态农业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将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和食品加工业有机地整合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多功能整体。生态农业是生态经济复合系统,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以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为手段;以“整体、协调、循环、再生”为原则;以传统农业的有效经验为基础,实现农产品高产、高效和优质的持续性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49]。
(2)生态工业规划
构建生态工业园,实现工业污染的全面治理,以做强、做大、做优为目标,不断地完善、优化和提升现有园区的结构与功能,大力培育和发展生态工业经济,为加快传统工业的转型速度,推动小城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1.5.3环境防治规划
(1)水环境综合规划
在对影响水环境质量的工业、农业与生活污染源的分布、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强度等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措施,对镇区内可能造成水环境(包括地表水及地下水)污染的各种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加强湖泊、水库与饮用水源地的水资源保护,在农田与水体之间设立植物、湿地等生态防护隔离带,科学地使用农药和化肥,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充分按照种养平衡的原则,合理地确定畜禽养殖的规模,加强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的综合利用,建设必要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备设施,防治水体富营养化。有条件的小城镇,应建设污水收集与集中处理设施,提倡处理后的污水重复利用。重点水源泉保护区划定后,应提出具体保护及管理措施。如果小城镇是位于沿海地区,同时也应制定相应的保护海洋环境的规划与措施。
(2)大气环境综合规划
结合产业结构与工业布局调整,大力推广利用煤气、液化气、天然气、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实行集中供热。进行炉灶改造,切实提高能源利用率。结合规划区当地实际,积极采用经济适用的农作物稻杆综合利用措施,提高稻秆的综合利用率,控制焚烧結秆所造成的大气污染。
(3)固体废物的综合规划
坚持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原则。工业有害废物、医疗垃圾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对于一般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应考虑釆取各种有效措施,实现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可考虑通过堆肥、生产沼气等途径加以利用。建设必要的垃圾收集与处置设施,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垃圾卫生填埋场。制定残膜回收、利用与可降解农膜推广方案。
(4)环境保护规划
根据地区各自的不同情况,提出保护和改善当地环境的具体措施。按照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提出自然保护方案。加强对小城镇周边地区的生态保护,搞好天然植被的保护及恢复加强对滩涂、沼泽等湿地的保护;制定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等旅游资源的环境管理措施。
4.1.6 保障措施
为实现循环型生态小城镇,应提出政策、法律、认知、技术等保障方案。小城镇生态环境规划是否能发挥效用,需要通过规划的实施,而一个规划能否有效地实施,需要有各方面条件的保障。这些保障措施包括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资金等方面。
4.2 创新研究
(1)生态评价方法的选择
生态评价为生态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重要依据。在制定具体生态规划方案之前,首先必须进行生态评价这一基础性工作,现阶段,生态评价没有统一的评价方法。生态足迹法从需求面计算生态足迹的大小,从供给面计算生态承载力的,通过两者的比较来评价研究对象的生态状况,生态赤字或生态盈余。推荐使用生态足迹法来进行生态评价,它能直观、比较准确地反映规划区的生态状况。
(2)规划方案的完善
规划方案是生态规划最核心的部分,规划方案的合理制定关系到生态保护目标能否真正实现,本文提出生态伦理规划是小城镇生态环境规划的必要组成部分。人是小城镇生态系统的主体,人的意识和行为主宰着生态系统的。从人的意识上来讲,生态伦理表现为合理指导自然生态活动、保护生态平衡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合理使用自然资源、以及人们保护自然生态的道德品质与道德责任。从行为上来说,人口的发展不能超越生态空间的承受能力,生态学家告诫人们,生态系统所能维持人口数量是有一定限度的,这个限度就是生态系统的人口承载力,应有计划地控制人口数量,使其增长与自然环境相协调,才能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目的,因此,生态伦理规划应做为生态规划方案的有机组成部分。
5 . 结论与展望
讨论
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中明确要求,生态环境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选取小城镇做为生态环境规划的对象,因为城镇化发展与小城镇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大的战略问题,本论文基于小城镇规划理论对小城镇生态环境规划进行研究:小城镇最初作为农村居住区,为人们提供良好的生存空间和生态环境,随着小 城镇经济的发展与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工业经济突飞猛进,随之产生了一系列地环境污染问题,通过对现行小城镇规划的研究发现,传统的小城镇规划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在规划建设中缺乏对生态环境的有效规划。尽管目前小城镇环境曰益恶化的现象已经引起了专家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已经开展了相关环境研究,但是研究主要是针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上,并没有将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统一起来,因此本论文针对小城镇发展中产生的环境问题,从生态伦理、生态产业与环境防治三个方面来对小城镇生态环境进行规划,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发展小城镇经济。
结论
生态环境规划是社会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有机构成组分,本论文选择处于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小城镇作为生态规划的研究对象,是环境保护目标在空间上的具体安排。本文分析了当前小城镇规划存在的弊端,提出生态环境规划是小城镇规划的核心环节,探讨了相关基础理论在小城镇生态规划的应用,确定了小城镇生态规划步骤与内容,并以新市镇为例展开实证研究。
(1)小城镇是一个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要制定出最佳的生态环境规划方案,只有在城镇环境规划遵守基本的原则、原理和方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自身的特点的情况下方有可能[73。
(2)在小城镇环境规划中,更好地贯彻生态伦理的概念与意义,使人们从根本上接受生态优先的理念,控制人口增长,使人口增长与地球的人口生态容量相适应。
(3)通过分析研究小城镇规划的内容,突出了小城镇生态规划是小城镇规划的核心的问题,并对生态规划步骤和方案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分析。在充分调研、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归纳出了适合小城镇为对象的生态环境规划步骤和方案。
(4)城镇环境规划的编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摸清“家底”,对环境的破坏程度、环境的承载力、环境污染的根源等要详细掌握;同时也要从城镇的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生态自然等多方面因素,确立合理的规划目标与方案,研究与制定出可行的方略。
(5)实证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
① 通过生态足迹法计算,新市镇生态现状表现为生态赤字,生态规划的内容包括生态伦理规划、生产产业规划与环境防治规划,总体目标是要建设生态型小城镇。
② 在生态现状分析与生态功能定位基础上,根据区划的依据,新市镇划分为政治经济文化综合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农田区、生态林业区、生态工业区五个功能区。
③ 新市镇生态伦理规划的重点是高度统一的生态意识、计算适度的人口数量;生态产业系统主要是对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的规划,主要是应用循环经济理念来指导规划;环境防治规划主要是针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的再循环利用与环境保护来编制相关方案,最后形成新市镇生态环境规划图。
展望
建设和发展生态小城镇乃是我国城镇发展的努力方向,只有搞好了小城镇的生态环境,才能从根本上的解决城镇环境、经济、人口与资源协调发展的问题,达到促进小城镇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当前,小城镇环境规划的研究尚处于前科学阶段,小城镇环境规划还没有一个很健全的理论体系,进行规划的技术手段有待加强,因此,有关小城镇环境规划的理论和方法体系等方面研究今后依旧是城镇环境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有待我们进一步地进行研究探讨。
(1)加大生态伦理规划的力度,创造优良的生态氛围与社会环境,在意识形态的高度保障生态规划的正常运行。
(2)小城镇生态规划要按照在保护中幵发,在开发中保护来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74]。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高效地利用各种资源,使小城镇的综合功能得以提高。同时,小城镇生态规划应同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长期规划相衔接,特别要注意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与各个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协调,力求达到一种动态的平衡。
(3)小城镇生态环境规划的实施是环境建设的有效保证,如何确保规划实施的有序进行,也应该是小城镇环境规划开展研究的方向之一。
(4)目前,我国对小城镇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统计工作还没有全面展幵,因此在研究过程中,相关资料比较难获取。在今后有必要大力幵展小城镇有关环境方面的统计工作。
(5)目前,小城镇生态规划的理论方法还处于不断发展、争论、创新、完善的过程中,缺少明确的指导内容,因此研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学习过程中,需要时时注意借鉴总结,甄别思考和实践创新。
参考文献
[1] 泾阳.坚持与时俱进加快城镇化进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21-27.
[3]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中国城市发展报告
[4] 李小燕,张明.在可持续发展中推进我国生态型小城镇建设[J].云南环境科学,2005,24:96-98.
[5] 郭新天.德国城市规划和小城镇建设的经验与启示[J].小城镇建设,2001,(6):74-76
[6] 葛建辉.浅谈生态小城镇的规划与发展[J].城乡建设,2010,(8): 35.
[7] 张思逢,张颖.对我国循环经济研究若干观点的述评[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2002,22(3):18-21.
[8] 刘黎明.乡村景观的发展历史及其在我国的发展前景[J].农村生态环境,2001,17(1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人的一生要经历无数次的环境变化,需要进行经常性的身心调整。环境适应涉及生理适应与心理适应、积极情绪与消极情绪、想象与现实、需要与条件、目标与自我实现、自我与他人、规律的共性与能力的差异等多种因素,形成了复杂的心理机制。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大学生环境适应心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 引言
当走进大学校园之前,我们可能憧憬着自由、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和自由、远大的前程。但是经过三个月的自由的假期后,我们踏入大学的校园,面对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每个人都会有一种从来没有的不适应的感觉。然而适应是我们的选择,我们应该尽快地去适应大学生活。
许多大学生在大学生活中都经过了不适应到适应的过程,适应是心理健康的一项基本标志,是大学生必备的心理素质。与其说大学塑造人,不如说真正改变我们的是通过自身努力来适应大学环境、生活和学习变化的勇气和毅力。总的来讲,适应大学是大学新生发展的起点。
二、 大学生活的适应
在心理学中,适应首先是个体终生维护心理平衡的持续过程;其次,适应是个体与环境的互动,是一个双向的过程;第三,适应是个体成熟与发展中非常重要的标志。
大学生活对每个人都很陌生,需要我们的一个适应过程。我们从中学时代进入大学时代,有很多转变,例如:中学时代的生活都是我们父母代替管理,进入大学后完全是自我管理;我们在中学都是在学校中出类拔萃的人,进入了大学后成了普通的一员;我们在中学时代有为高考而学的明确目的,进入了大学为未来的选择很困惑;中学时代的学习和生活是在家长和老师的指导和安排下进行的,进入了大学后我们的所有都由自己安排„„大学生活需要我们从各个方面进行适应、转变,在适应过程中渐渐的转变,进而才能有更好地发展。整体来说,大学生活需要从日常生活、学习生活、学会管理生活等三方面来适应。
(一)适应生活,学会自立
大学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个过渡阶段。一个成功的大学生,应该在大学完成从“依赖人”到“独立人”的转变。
在大学里我们要学会独立处理各种生活、学习、人际关系等各种问题。我们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短时间内去熟悉周围的自然环境和人际环境;同时要发现自己在大学生活中所能拥有的优势与资源和建立自己的社会支持系统。我在高中是上的寄宿学校,自立的生活对我来说没有问题。但是来到了大学发现自立生活不仅仅局限于学习,还有自己面对社会的能力和态度、自己独挡一面的能力,这就需要我去适应这种自立生活的改变。我已经是成年人了,需要摆脱对父母的依赖感,我也认识到了只有适应大学这个转变型的小社会的生活,才能之作为跳板来适应以后进入社会真正独立的生活。
改变自己的态度才能更好地帮助我们适应大学生活。“山不过来,我就过去”,当任何尝试都改变不了对方时,我们不妨改变自己,随着外在环境的变化而调整适应能力,比空等环境适应自己要来的智慧的很多。我们不能改变现实,但可以改变的是自己的态度。来到了大学,在我身边有很多同学发现学校环境和设施不好、自习室的环境也不好,同时对大学对学生的要求感到不适应。但这些都是我们现在无法改变的,如果我们不能把这些东西变成我们想象中的,为何不尝试着改变自己的态度呢?“山不过来,我就过去”就很好的解释了我们面对自己无法改变的事物时的做法——改变自己的态度,走到山前。
选择积极的行为也是我们适应生活的过程中一步。同样是面对复杂而繁多的课程,有些同学就会合理分配时间去完成课程作业。而有些同学却显得很慌乱,结果什么也做不好。往往,积极的行为需要积极的态度作为基础。
(二)适应学习,学会自强
在大学,适应学习首先要正确认识大学学习的特点——专业性、自主性、实践性。高中时期我们学习的都是一些很宽泛的东西,仅仅需要我们去应用理论去做题。但进入了大学,学习就变成了专业性的学习,需要我们在广泛的了解的基础上对我们的专业有很透彻的学习、思考和掌握。同时我们对自己的学习时间、内容和途径有了自主的选择。而且我们还需要利用大学的平台,在社团、实践中运用知识,而不仅仅是考试主导。只有认识了大学学习的特点,我们才能更加合理的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和目标。
第二、要正确的认识自己的位置,摆脱中学的“光环”。进入北京交通大学的同学都是高考时在本省里面前1%的学生,我们都是中学里的出类拔萃的人,而在大学中处于同一起跑线,所以正确认识自己的位置是适应学习的基础。而我在刚刚入学的时候没有完成这种思想上的转变,在学习生活中有些懒散,思想上有些浮漂。但是经过一个月的生活,我渐渐的意识到了自己不再是高中时期中的自己,我们在一起学习的同学都一样的优秀,只有在大学中努力学习才能掌握主动。摆正自己的位置,把自己放低一点,脱离中学的“光环”,才能使我们更快的适应大学的学习生活。
第三、要为自己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培养自己的学习主动性。大学的班级不再像高中时有固定的教室和学习时间,大学的学习也更强调自学。如果没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主动性,大学的学习是很难适应的。如果不适应大学的学习方式,我们很难在大学学习上立足。
第四、培养实践能力。大学的学习不仅仅局限于课本,还要求我们的实践能力。我们的专业学习和工作求职都要求我们有实践能力和经验。所以我们需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而且进行实践后的反思,不断地增强自己的实践能力。经过我对电子科学与技术导论的学习,我了解了我们专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是微电子技术和集成电路设计等方面,这更加需要我多多参加社会实践、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基础。
(三)适应自由,学会管理
进入了大学,我们拥有了自由的时间、自由的生活和自由的未来选择,这就要求我们去适应自由和管理自由。
(1)时间管理
“谁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胜利”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一句话,这句话强调了时间的重要。时间是一种特殊的、不可取代的、无法失而复得的资源。从心理角度讲,时间管理行为可以有效缓解大学生的时间压力,提高学习成绩,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满意度。另外,有效的时间管理还发挥调节作用,降低了压力带来的焦虑和抑郁程度。
(2)目标管理
“前进的方向比前进的速度更重要”这句话强调了目标的重要性,有了目标就有了前进的方向。高中时我们的目标是掺杂一些被动因素的,而到了大学,没有人为我们制定目标,以后的发展方向、未来的选择„„这一切都要我们自己去选择,此时,目标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而当我们制定好目标时,目标不一定正确,需要我们去分析目标,完后去实施目标,最后还需要不断地调整我们的目标。有了目标后就需要我们去行动,最后我们会体会到目标的力量。总之,一句话:目标+计划+实施=成功。
(3)财务管理
进入大学后,我们不仅仅要学会管理时间、目标,还要学会管理自己的财务。我们对财务管理都很陌生,而这正是需要我们去适应、学习的地方。进行财务管理,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拒绝如攀比消费等一些不合理的消费。第二、我们需要掌握理财技巧,比如学会积蓄、做好开支计划、把握消费时机、建立自己的记账本。我在进入大学之后就形成了做好记账的习惯,我认为这不仅仅是记账的问题,这样会帮助我们做好未来一段时间的消费计划,更能提高我们的一些如管理方面的能力。我身边还有一些人喜欢反季和换季时购买衣物等生活品,我也渐渐加入了这一行列,这样可以使我们可以购买一些物美价廉的东西。网购同样也是一个减少多余消费的途径。在大学生活中的财务管理不仅能使我们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而且对我们的未来更加有帮助。
三、 总结
正确的认识大学生活,在正确的认识上尽快的适应大学生活,是我们进入大学后的首要任务,适应大学生活则是我们把握这宝贵的大学四年的基础。
适应大学是大学新生发展的起点,我们只有在适应的基础上完成转变,才能有更好的发展。
摘要:进入21世纪,八零后逐渐退出我们的视野,而作为九零后的我们已经走进大学的校门,在社会家庭等的影响下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越来越暴漏出越来越严重的问题。现今的大学生具有开阔的视野,活跃的思维,追求个性化的生活方式,充滿着色彩浪漫的情感,但同时也面临着新的心理问题和冲突。大学生心理健康这一门课对我们显得越来越重要,我们学会了解决生活中的各种矛盾,更加坚信自己可以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这些知识能够帮助我们建立正确的健康观、人生观,能掌握正确理解社会、文化与自我的方法,学会有效筹划自已的大学生活,尽快适应环境,接受新的挑战,以清醒的认识、积极的心态、顽强的意志走上成才之路。
关键字:新环境 心理健康 做自己
当代的大学生们思维敏捷,充满活力,作为未来社会的领导者和建设者,理所当然成为处于这一时代风口浪尖上的弄潮儿。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大学生探索真理,追求人生价值,实现理想,发出时代的最强音;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学生从充满幻想的象牙塔走向社会的时候,显得步履蹒跚,究其主要原因就是心理问题,而大学生心理问题的产生是由于目前大学生人数增加,独生子女人数增多,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等等。而这些问题使高等学校的教育较以前具有艰难性,因此,重视大学生心理问题及心理健康教育的探讨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第一部分是通过对心理、心理问题、心理健康教育的含义逐步解析,明确本文所涉及的主要研究内容,以及上述三者在大学生心理问题分析与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为大学生心理问题与健康教育的探究奠定了基础。第二部分是分析当代大学生存在的主要心理问题:1、与大学校园环境适应有关的心理问题,主要是通过与中学阶段的生活习惯、环境差异的比较等;2、与学习有关的心理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学习动机缺乏,学习动机过强,学习疲劳,习得性无助等;3、与人际交往有关的心理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认知,情感,人格,能力等;4、与家庭贫困有关的心理问题,主要是通过目前国家收费标准的提高和物价上涨,以及贫困大学生与富裕大学生的对比讨论等;5、与恋爱和性有关的心理问题;主要是通过目前大学生恋爱的现状和特点进行相关研究等;6、与就业有关的心理问题;主要通过大学生择业过程中的焦虑、自卑、自负、嫉妒、从众、依赖心理等方面进行研究。第三部分是探讨当代大学生心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主要涉及社会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自身原因。放眼整个社会,大学生必然是一个既突出又相对特殊的群体,在这个群体中不乏社会未来的精英人士,他们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和民族的未来。正因为这样,大学生能否健康的成长成为了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在高校中进行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可以采用课内外相结合的教育方式的心理健康教育,这不仅能够促进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而且也能够妥善地解决大学生的心理问题,为大学校园以及整个社会创造出健康、和谐的环境氛围。
大学生一方面要客观、全面地认识自我,既要看到自己的优点长处,也要看到自己的缺点短处;既要看到别人的优点长处,也要看到别人的缺点短处。另一方面要悦纳自己,优点长处、缺点短处都要接受,一个人的长相、出生是无法选择的,只有悦纳自己,才是最实际明智的态度。大学生一方面要客观、全面地认识自我,既要看到自己的优点长处,也要看到自己的缺点短处;既要看到别人的优点长处,也要看到别人的缺点短处。另一方面要悦纳自己,优点长处、缺点短处都要接受,一个人的长相、出生是无法选择的,只有悦纳自己,才是最实际明智的态度。大学生的心理也需要释放,他们在学业、情感、经济等方面受着困扰,压力也可能失衡,我们应正确释放自己的压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也是解决压力的正确途径,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免要发生不愉快的事情,我们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遇到不愉快的事情要想开些,不要钻牛角尖,为了一些不值得的事情,生闷气,抽闷烟,甚至喝闷酒,这都是不应该的。现在的大学已经不是某些人想象的那样了,太平凡了,但是同时,由于在现在的大学里,已经形成了一个不好的环境,我们要适应他们,就自己要用一种积极的心态去面对他,这是一个过程。总之,有一个好的心态去面对,要学会,自己快乐,同时要做一粒快乐的分子,去调动你周围的积极因素,使你总可以在一种积极地环境中,去最大限度发挥你自己的潜力。
我们应该培养良好的人格品质。良好的人格品质首先应该正确认识自我,培养悦纳自我的态度,扬长避短,不断完善自己。其次应该提高对挫折的承受能力,对挫折有正确的认识,在挫折面前不惊慌失措,采取理智的应对方法,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挫折承受能力的高低与个人的思想境界、对挫折的主观判断、挫折体验等有关。提高挫折承受能力应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树立科学的人生观,积极参加各类实践活动,丰富人生经验。大学生在学生过程中应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做到心理健康: 1、保持浓厚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学习是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有了学习兴趣就能够自觉地跃入浩瀚的知识海洋里邀游,拼命地吸取新知识,发展多方面的能力,以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2、保持乐观的情绪和良好的心境,大学生应保持积极乐观的情绪、愉快开朗的心境,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希望,当遇到悲伤和忧愁的事情要学会自我调节,适度地表达和控制情绪,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喜不狂、忧不绝。优良的心理素质在青年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必将对二十一世纪人才的质量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健康的心理是一个人全面发展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基础。加强对大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与培养,全面提高跨世纪人才质量已成为高等学校所面临的迫切任务。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思想文化激荡、价值观念多元、新闻舆论冲击、社会瞬息万变、的世纪,面对如此纷繁复杂的世界,未来人才都可能在某一时刻出现心理危机。二十一世纪人才的心理承受能力将经受更为严峻的考验。
大学生心理素质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一方面是与他们自身所处的心理发展阶段有关,同时也与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分不开。大学生一般年龄在十七、八岁至二十二、三岁,正处在青年中期,青年期是人的一生中心理变化最激烈的时期。由于心理发展不成熟,情绪不稳定,面临一系列生理、心理、社会适应的课题时,心理冲突矛盾时有发生,如理想与现实的冲突、理智与情感的冲突、独立与依赖的冲突、自尊与自卑的冲突、求知与辨别能力差的冲突、竟争与求稳的冲突等等。这些冲突和矛盾若得不到有效疏导、合理解决,久而久之会形成心理障碍,特别是当代大学生,为了在激烈的高考竟争中取胜,几乎是全身心投人学习,家长的过度保护、学校的应试教育、生活经历的缺乏使这些学生心理脆弱、意志薄弱、缺乏挫折承受力,在学习、生活、交友、恋爱、择业等方面小小的挫折足以使他们中的一些人难以承受,以致出现心理疾病,甚至离校出走、自杀等。从环境因素看,竟争的加剧、生活节奏的加速,使人产生了时间的紧迫感和压力感;个人对生活目标的选择机会增多,难以兼顾的矛盾加剧了内心的冲突,产生了无所适从的焦虑感。凡此种种,对变化的环境适应不良而出现的各种困惑、迷惘、不安、紧张在明显增加,社会的变革给正在成长着的大学生带来的心理冲击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更强烈、更复杂。各种生理因素、心理因紊、社会因素交织在一起,极易造成大学生心理发展中的失衡状态。心理素质低劣的人自然不能适应高速度、高科技、高竞争的环境,心理负荷沉重便容易导致各种心理疾病。
作为世界未来的主宰者的我们,现在我们必须学会让自己变得强大,在面对外界的各种压力面前我们要学会及时调整自己,在学习我们要掌握的知识的同时我们也要处理好我们的私人生活,因为我再也不会回到从前,再也不能让父母来给我们打点一切,以后的路始终还是需要我们自己去探索,所以不要伤心不要难过,我们要勇敢起来,不能把我们这一代人看扁了,我们要充分的去证明我们每个人都是最优秀的。培养良好的人格品质。良好的人格品质首先应该正确认识自我,培养悦纳自我的态度,扬长避短,不断完善自己。其次应该提高对挫折的承受能力,对挫折有正确的认识,在挫折面前不惊慌失措,采取理智的应付方法,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挫折承受能力的高低与个人的思想境界、对挫折的主观判断、挫折体验等有关。提高挫折承受能力应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境界,树立科学的人生观,积极参加各类实践活动,丰富人生经验。
总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大学里重要的一课。解决了心理健康问题,大学生才能更好地成长成才。让我们去大胆的去面对一切,勇敢的做自己,做最强的自己。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道路交通管理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世界上许多经济社会发达的地区和城市都在致力于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研究,通过对道路交通依法管理和科学管理,从而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便捷、环保的总体目标。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交通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1.我国旅居车道路通行管理问题解析
1.1旅居车注册登记问题
旅居车注册登记问题我国机动车注册登记是以《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为依据,在2008年之前,该标准并未明确旅居车注册登记的类型,各地公安机关注册登记的旅居车出现了“专用客车”、“专项作业车”等不同类型的登记属性。此外,《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的1997至2004多个版本中均未有“旅居车核定人数不超过9人”的规定,根据GA802-2008中的分类,自行式旅居车在注册登记还出现了“中型专用客车”。旅居车注册登记的混乱导致了后续的驾驶资格和道路通行难题,同一类型的车由于注册登记属性的不同,在道路上通行的权利不同,需要具备的驾驶资格也不同。如同属于小于6米的自行式旅居车,在机动车公告中不注明核定载客人数,在公安机关注册登记时有可能注册为“小型专用客车”,只需具备C1及以上驾照即可驾驶,也有可能注册为“中型专用客车”,需要具备BI及以上驾照。GB7258-2012、GA802-2014两项新标准的出台有效解决了旅居车注册登记混乱的问题,但在新标准出台之前的历史遗留车辆仍存在管理难题。
1.2旅居车驾驶资格问题
根据旅居车分类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规定,对两类旅居车驾驶资格有相应的规定。自行式旅居车注册为“大型专用客车”的旅居车,需要持A1驾照;注册为“小型专用客车”的旅居车,持CI及以上驾照即可。拖挂式旅居车需要牵引车才可以在道路上行驶,驾驶拖挂式旅居车需具备牵引车驾驶资格,即A2驾照。对自行式旅居车而言,目前最为典型的问题是车辆长度大于等于6米的注册为大型专用客车的自行式旅居车,需要A1驾照资格,申请人需具备年龄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且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5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2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即驾驶车长大于等于6米的自行式旅居车需要具备严格的驾驶资格,申请驾照周期相对较长、难度较大,也使得旅居车设计时经常限制在6米以内,或者使得超过6米的旅居车使用群体集中在中年范围,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旅居车发展。对于拖挂式旅居车,申请A2驾照需要24岁以上、50岁以下,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3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1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即拖挂式旅居车同样面临申请驾照周期相对较长、难度较大的问题。
1.3旅居车道路通行问题
1.3.1牵引车违法改装和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6条: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我国目前大部分小型客车在车辆出厂公告中并未有后拖钩,注册登记时不会注明车辆具备拖车功能,车辆改装不允许改变此项性质,因此国内上道路行驶的由小型客车拖挂旅居车很有可能存在私自改装的违法行为。《实施条例》第56条也规定’大型载客汽车不得牵引挂车’则目前在道路上行驶的由车长超过6米的旅居车牵引旅居挂车也属于违法行为。此外,道路上行驶的旅居挂车还存在灯光信号、制动、安全防护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甚至有私自焊接拖挂车和拖挂旅居车无牌无证的现象。
1.3.2公路通行限制在普通公路上通行时,部分道路由于设计、管理等原因,桥梁、隧道、局部路段等不具备超过一定高度、载重、宽度的车辆行驶的条件,故采取了限制某类车辆通行的措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全挂拖斗车类型的旅居挂车不允许在高速公路行驶。但国内高速公路管理存在分段管理、公司运营的现象,不同管理区段可能存在对旅居半挂车、中置轴旅居挂车限制通行的现象,导致拖挂式旅居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不畅。
1.3.3城市道路通行限制由于旅居车类型、尺寸存在巨大差舁,道路通行特点也各舁,且具备居住的功能,在当前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形势日益严峻、停车问题逐渐突出的前提下,旅居车在城市道路的通行与停放必然对道路交通运行产生重要影响。一是城区道路通行问题。自行式旅居车其道路交通运行特征与普通客车类似,对道路交通运行相对较小,目前除采取尾号限行的城市外,并不属于各城市机动车限行范围。拖挂式旅居车道路通行特征与拖挂车相似,不仅需要更高的驾驶资格水平,其在道路上通行时会严重降低道路通行效率,更会对道路安全产生负面影响。二是城区停放问题。目前我国的城市停车问题已然十分突出,停车供需矛盾急剧爆发,违法停车现象十分严重。尤其是对拖挂式旅居车而言,根据现有的停车资源、停车泊位设计情况,无论是路内停车泊位还是路外公共停车场,均难以找到合适的停车泊位。且旅居车具备居住功能,其获得生活补给、实现居住功能等情况不可避免对所停放地点周边产生影响。
2.国外旅居车道路交通管理经验总结
2.1注册登记及驾驶证管理
国外对旅居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证管理有着严格的规定。英国限制超过12米长和2.55米宽(测量范围不包括驾驶镜,保险杠,灯具)的旅居车注册登记。针对不同类型旅居车,英国采取分级驾驶证管理制度’旅居车驾驶证取决于驾驶人年龄和旅居车的尺寸大小’3.5-7.5吨的旅居车需要取得C1型驾驶证,超过7.5吨的旅居车,需要取得C型驾驶证。澳大利亚针对不同旅居车类型规定不同的注册登记程序,注册登记类型分为轻型旅居车和重型拖挂旅居车两大类五个小类。驾驶资格管理方面,根据货车重量和客车人数规定驾驶资格级别,旅居车一般使用C级别驾照和LR(轻型车驾照)即可。C级驾照可以驾驶4.5吨以下的汽车,不超过12人的汽车(含司机);LR(轻型货车驾照)可以驾驶4.5到8吨的货车和12人以上的客车,所拖挂车不能超过9吨。
2.2道路通行管理
2.2.1全方位的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欧洲大多数国家根据自身地理、气候、道路交通等条件,规定了旅居车的安全设施装备标准。德国、法国、意大利等诸多欧美国家要求旅居车必须配备反光背心,在发生事故或车辆故障时,所有乘客和驾驶员离开车辆必须穿戴反光背心;车辆轮胎花纹夏季不低于1.6mm,冬季一般不低于4mm,个别国家要求车辆配备冬季轮胎;随车携带防滑链,仅允许恶劣天气使用,但不得破坏道路。此外,还有对牵引绳、备胎等要求。
2.22严格的通行和停放规定欧洲国家规定了不同类型旅居车在不同类型道路上行驶速度。针对旅居车在城市道路通行问题,欧洲国家主要采取限制性措施,严格限制拖挂式旅居车进城通行,德国、法国、西班牙、英国、意大利等诸多国家规定旅居车通过桥隧、城市道路时需缴纳特别通行费用,其中德国还根据车辆排放等级限制其可通行的区域和道路。对于旅居车停放问题,欧美国家一般规定旅居车允许车辆在露营地以外的野外露营,且需要遵循指定的道路、停车泊位上停放,不允许车辆停放在国家公园或自然保护区内。同时,各国根据本国道路情况、车辆情况制定了双车道公路、其它道路等不同限速规定。建成区道路上’大部分国家对拖挂式旅居车、自行式旅居午最高限速普遍定为50km/h,以保持安全的运行条件。在市郊道路上,拖挂式旅居车限速一般为70km/h,小于3.5吨的自行式旅居车限速一般在90km/h,大于3.5吨的自行式旅居车限速一般在80km/h。
3.关建议
目前,旅居车在我国发展尚属起步阶段,对旅居车生产制造、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和执行相对较为滞后,引发了旅居车在购买使用方面的问题,既不利于旅居车市场乃至旅游业的发展,也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的提高,亟需研究解决。围绕旅居车居住和交通两个核心功能,借鉴欧美国家对旅居车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道路交通运行特点,建议对旅居车采取分类管理的基本对策,分别针对自行式旅居车和拖挂式旅居车制定安全驾驶、车辆安全、道路通行和停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3.1规范旅居车注册登记
旅居车在注册登记中的属性是对其进行道路交通管理的先决条件。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的最新版本,对旅居车的车辆类型进行明确的规定。因此,在旅居车注册登记时,一方面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登记,避免出现“专用客车”、“专项作业车”等不同的登记属性;另一方面,为更加准确旅居车在注册登记属性,推动工信部门严格、规范按照标准要求发布机动车产品公告,明确旅居车的登记性质。同时,对于我国目前存在的登记为其它类型车辆的旅居车,应逐步换领新行驶证等措施,将其纳入统一管理。
3.2强化驾驶人资质管理
旅居车的道路交通运行特性有别于一般的客车,特别是驾驶旅居拖挂车,对驾驶人要求更为严格。拖挂式旅居车与普通挂车列车相比,牵引方式基本一致,对驾驶安全意识和技能要求基本类似,因此应当要求持有A2驾驶证方可驾驶“拖挂式旅居车”,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同时’深入研究优化驾驶证管理,探索不同准驾车型驾照可以牵引车辆类型及驾驶培训、考试等要求。
3.3提升旅居车安全性能
旅居车具备交通运输和居住两大功能,因此旅居车辆的安全管理不仅包括车辆本身安全性能的管理,还包括车辆安全设施的配备。一方面,加快修订我国已有的旅居车相关标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安全要求,科学制定旅居车车身、底盘、挂车等安全技术要求,制定旅居车车辆载质量、挂车牵引等方面技术规范,确保车辆自身安全性能符合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要求。另一方面,根据居住功能和道路交通通行安全要求,制定旅居车消防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等随车安全设施的配备标准,提高旅居车运行和停放的安全性。
3.4严格旅居车通行执法
在当前我国对旅居车辆管理较为严格的前提下,部分旅居车上道路行驶存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如持有A1以下驾照的驾驶人驾驶注册为大型专用客车的旅居车上路行驶,注册登记时未注明具备后脱钩的小型客车或小型自行式旅居车拖挂旅居挂车,旅居挂车无牌无证,驾驶车辆牵引拖挂旅居车时不具备A2驾照,均为现实中多发的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在道路交通执法中,应根据旅居车注册登记属性,严格査处不具备上路条件、违法通行的现象,规范旅居车驾驶人出行行为。
3.5细化城区道路通行政策
不同类型旅居车对城区道路交通运行影响差舁较大,建议根据旅居车类型制定其在城区道路的通行政策。对于自行式旅居车,其对正常道路交通运行影响较小,可根据车型参照小型客车或大型客车的通行政策进行管理。旅居挂车在城区道路的通行管理政策中需予以细化,明确将旅居全挂车、旅居半挂车、中置轴旅居挂车等纳入通行管理范围,参照大型货车或拖挂车通行政策管理,限制其在高峰时段使用城区道路,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和排放,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此外,也可借鉴国外经验,采取收取特别通行费的措施,为其占用道路资源付出一定的经济成本。
3.6加强旅居车停放管理
欧美国家对旅居车停放基本要求其在指定地点停放,禁止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停故,严格限制其在道路、停车泊位上停放的时间。目前,国内也在积极建设自驾游营地,为旅居车的停放提供便利的条件。由于旅居车的停放不仅是车辆停放的效果,更会产生居住消耗垃圾,因此,需要严格限制旅居车辆停放地点和停放时间,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中,旅居车的停放与通行政策需协调制定,城区道路上及路外公共停车场应禁止旅居挂车在城区道路停车泊位上停放,限制专用客车类型的旅居车的停放时间,并与城市停车收费政策相一致,对旅居车停车收取一定的停车费。同时,严格道路交通执法,严厉打击旅居车辆通行和停放违法行为。
4、结语
旅居车兼具交通运输和居住的功能决定了其有别于一般交通工具设计制造要求和使用待性,具备了客、货两类车型的道路交通运行特征,需对其进行有别于一般车辆的道路交通管理对策。为此,本文针对我国旅居车注册登记、驾驶资格和道路通行管理方面问题,借鉴发达国家旅居车道路交通管理经验,提出了旅居车注册登记、驾驶人管理、车辆安全改善、路面执法、城区道路通行和停放管理六个方面的管理建议,为旅居车道路交通管理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一、认清形势任务,把握规律特征
执法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亟待提高。当前,作为交通安全执法部门,面临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转型、执法必须规范,群众法律意识增强、监督群体增多,内部教育培训乏力、思考破解能力不强、管理监督机制不力、队伍整体素质适应不了当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任务需要的“责任危机”和“本领恐慌”。新形势、新任务迫使交管工作不得不爬坡追赶。目前,存在执法理念不强的问题、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执法方式简单的问题和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问题,以及该公开而不公开、公开了而又不公正、办事效率低等问题。严重影响交警的执法公平公正度,降低执法公信力,群众有抱怨、有意见,不信任、不满意。
二、创新工作举措
积极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推进交通管理社会化、信息化、规范化、服务化不仅是形势所迫、大势所趋,更是使命要求、责任担当。
(一)推进交通管理社会化
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创新社会管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这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交通管理各项措施能真正落实的治本之策。只有这样才能破除长期遗留和形成的源头职责不清、行业自律不力、部门联动乏力、社会公众教育弱化,以及就管理抓管理的工作理念和现实工作中的应急式、被动式、疲劳式等管理运行模式。
(二)加快交通管理信息化
科技是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近几年,随着各级政府在科技投入方面的不断加大,宁夏的道路交通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有力促进和保障了各项交通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当前和今后的建设使用工作中,必须突出建设的功能性与共享性、先进性与实用性、规模化与应用化的有机结合。要积极围绕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强化信息采集功能,拓宽信息采集渠道,注重从车辆的销售、入户、办证,到驾驶人的报名、考试、发证,再到二手车的流通,直到最后的注销报废等源头性、基础性信息采集做起,确保驾驶人员和机动车辆底数清、情况实。同时,加强信息分析研判,提高应用科技的决策、指挥能力,提高在信息化、动态化条件下的预防控制能力。
(三)狠抓交通管理规范化
交管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艰辛,而群众的意见依然很大,这固然有客观因素,但躬身自问、反思检点,一些问题还是出在自身,没有在执法中把最基本的规范要求执行好、落实好。首先,要着力加强法治理念、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使民警对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能达到熟知熟用的程度,提高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能力,并形成规范执法的自觉意识。第二,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制度,坚决抓好执法记录仪“四必要求”,建立出警处警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的刚性问责制度。第三,要加快推进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对硬件建设达标的,扎实解决办事大厅、监控设备、工作流程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对硬件建设不达标的,下大力气加快工程的改造改建,从基础上解决不规范的问题。
(四)提升交通管理服务化
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当前,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公众,已成为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能和核心内容。可以说,服务不再仅仅是一种美德和额外负担,而是一种法定的职责。随着发展需要、群众需求,交管部门应以“服务”为导向,建成集监督、管理、教育、服务于一体的,具有多元化职责的“复合型”部门。首先,擦亮服务窗口。公安交管部门履职尽责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是窗口,都要以“窗口单位”的要求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勇于“亮窗”、敢于“亮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改进规范,提升服务质量。第二,创新便民措施。对公安厅2013年出台实施的涉及交管的3项硬性规定和7项便民利民措施,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固化便民服务举措。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推出便民利民新措施。2014年,按照公安厅确责的“驾驶证考试下放到县一级公安机关、增加自助缴费机和违法处理岗点、纠正收取暂扣车辆停车费”等重点工作,必须落地有声、抓实抓好,方便群众办事、减轻群众负担。第三,做到公开透明。能公开、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从各项接处警程序、受理办理事项、办理程序及时限、监督措施及办法,拓展执法公开范围,深化执法公开层次,全程阳光作业,坚决杜绝随意性、隐蔽性,有力挤压发生不正当行为的弹性空间。与此同时,公安交管部门还要维护法律尊严,保障交通安全。一要强化源头监管。加强与交通运管、安检、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重点对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源头监管,督促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教育部门及学校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到从严从重处理,倒逼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二要强化动态监管。加强与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适时抽查、集中检查客运车辆安装和使用动态监控系统情况,督促客运企业充分发挥卫星定位汽车动态行驶记录仪的监管作用。对不按规定进行实时跟踪监管运营车辆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一律停业整顿。
三、厘清职责定位,扎实务实工作
在当前和今后的交通管理工作中,应着力增强“三个方面的意识”,提升“六个方面的能力”。
(一)增强“三个方面的意识”
一是增强信息汇报意识。积极主动地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汇报交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争取重视支持。力争每年自治区政府能专题听取一次有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汇报,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有关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力争每年自治区人大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督查检查内容,以督促解决制约公安交管工作发展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汇报政法机关车辆管理使用情况、向自治区区直机关工委汇报区直各部门车辆管理使用情况,争取将区直各单位的车辆管理使用情况纳入相应的综合考评、绩效考核、创建文明单位的内容之中。二是增强协调联动意识。积极主动地与交通运管、安检、经信委、环保、财政、教育及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加强联系沟通,争取支持帮助。采取上门主动汇报工作情况,听取对交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同时,汇报工作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进一步明晰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建立完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合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厅指挥部、纪检、宣传、法制、督察、治安等处室的沟通联系,做实做好信息报送、问题反馈、舆情引导、法律培训、协作配合等工作。三是增强服务基层意识。积极主动地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多一些换位思考,多一些办法举措,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在工作部署上,突出前瞻性、现实性、针对性、科学性,因路因时、因车因人制宜,突出侧重点,强化针对性,力戒形式主义的运动战、人海战。在勤务保障上,突出办公办案场所滞后影响规范执法、民警路面执法执勤防护装备不足影响人身安全等基层无力解决的重点困难,突出高温严寒天气下及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争取财政划拨相应的津贴补贴。
(二)提升“六个方面的能力”
一是提升学习思考能力。学政策理论,做到入脑入心,坚定理想信念;学法律法规,做到应知应会,自觉遵照执行;学业务技能,做行家里手,熟练掌握运用,真正达到学有所思、学以致用,警钟长鸣、守住底线。二是提升教育培训能力。当前,应以解决执法办案水平不高、执法执勤技能不强、做群众工作能力不足、应对媒体方法不当等诸多薄弱环节为切入点、着力点,分层次、有侧重地加强教育培训。比如,邀请厅法制总队民警就年度执法考核中发现的交警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指导,组织全区交管系统的业务精兵上门实地培训,选派交管骨干到外省市跟班作业、学习取经等方式,以及有针对性地集中、分片组织开展实用法律、工作技能、信息化应用等培训,着力解决实践实战需求。三是提升破解问题能力。切实加强对当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进行科学规划、加大投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分担率,提高农村客运的安全系数。对容易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环节,对已经作出的道路交通安全的部署要求,要紧抓不放。对城市现有的十字路口、丁字路口的交通安全设施不全、路口渠化不合理、红绿灯配时不科学的问题,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综合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加大督导指导力度,明确相关责任,督促问题解决。四是提升廉洁从警能力。坚持不懈地加强日常教育、监督和警示,督促民警严格自我约束、严于律己,自觉遵守纪律规定,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要建立健全各项规范工作运行的制度规定、规范涉及人财物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办法,坚决把公权力放在桌面上、置于监督下,做到阳光公开。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时时检点自己的言行举止,时时处处管好自己,切实把好党性关、纪律关、权力关、法律关、廉政关。五是提升安全宣传教育能力。加强公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法,加大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及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案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要不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六进”活动的经验做法,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及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短信、电子显示屏、公路沿线可变信息板等媒介,发布道路通行信息,加大温馨提示。要拓宽社会信息交流渠道,办好公安微信、微博,把交管部门的执法事项、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全部公开,增加交管工作透明度,增进群众理解认同感。六是提升督察检查能力。要针对路面执法执勤、事故处理等执法活动,加大对接处警“、四个一律”制度和执法记录仪“四必要求”具体执行情况的督察检查力度。要针对驾驶人培训和考试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对驾驶人培训,考试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督察检查力度。要针对下放的审批事项、便民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加大实地跟踪督促检查和采取技术手段实施后台监管的力度,解决公权力、便民措施私用滥用问题。要针对群众投诉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问题的调研思考,建立健全相应的解决及制约措施,及时解决回应群众的诉求问题,以执法活动的规范、透明、公开、公正,不断提升群众对公安交管工作的信任度、满意度。
关于道路交通管理论文相关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文明的进步,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家也提出了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在此背景下,环境工程管理应运而生。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工程项目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全球性问题,国际社会对环境问题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各国都在积极探索环境保护与治理经验。环境保护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发展工程,环境保护需要全社会普遍关注、共同努力才能够收到成效,本文根据作者的工作经验简要分析了环境工程的目标和管理手段,同时针对环境问题,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环境工程;管理;对策
当代社会,环境问题逐步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积极努力地进行着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工作。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口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其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就也为严峻。因此,在我国在环境日益受到污染的情况下人们已经渐渐开始意识到环境污染对可持续发展的危害性,从而树立其环境保护的意识,继而建立起环境工程管理。
一、环境工程概述
所谓的环境工程就是研究以及从事防治环境污染与提高环境质量的科学技术。环境工程同生物学之中的医学、生态学之中的环境医学与环境卫生学,以及环境化学与环境物理学有关。因为环境工程处在初创阶段,学科的领域还在发展,但其核心是环境污染源的治理。而环境工程学是在人类同环境污染作斗争、保护和改善生存环境的过程中形成的。
二、环境工程管理现状及问题
(一)重大环境因素的评估非常不充分
目前,对于重大环境因素的评估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评估指标不全面、未成系统的缺陷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样在制定大环境因素目标与指标时存在较大的困难和不足,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为指标不够“坚挺”导致资金、方法、职责、机构、监控手段及相关程序文件方面无法配合实施细则,相应地配套措施也无法落实。
(二)环境工程管理优秀人才缺乏
在我国,虽然公众环境意识有所提高,但公众对环境工程管理的认识仍然一知半解,即使各地出现了一些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但运行效果依然是个疑问。公众看法尚且如此,整个社会的认识也好不到哪里去,以各大高校环境工程专业设置为例,环境工程管理还没有形成独立的学科,这对环境工程管理人才的培养十分不利,因此缺乏优秀人才是环境工程管理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三)环境工程管理体系的不完善
我国还未能够对重大环境因素进行全面、系统以及科学的评估,这就直接导致在后期制定大环境因素的目标及指标的时候存在着一定的困难,继而在实施的过程中会形成较多的软指标。没有完善的环境工程管理体系作为保证,就很难从资金、方法、职责、机构、监督检测手段及必要程序文件等方面同实施细则做有效配合,同时也无法落实配套相关措施,从而不能确保它的统一性。
三、加强环境工程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环境工程管理体系
体系化是使环境工程管理工作纳入正常轨道的关键步骤,应通过落实以下措施加以完善(:1)所有涉及环境保护的宏观决策,都必须有环境保护部门参与,环境管理工作应渗透到社会经济的各个角落,在所有与环境相关的领域中都应体现环境意识。(2)在进行区域开发、重大经济技术决定、产业结构调整等重要决策之前,必须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试点工作。(3)建立由党政领导、人大政协、环保部门共同参与的统一监管制度,完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集合全社会的力量管好环境工程建设。(4)建立环境工程多渠道投资机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通过排污收费制度的改革,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5)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问题举报、听证会等公众参与制度,鼓励公众、媒体的监督与批评,创造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高度重视环境人才培养,利用多种途径促进成才
提高环境工程管理水平,需要有优秀的人才。人才的培养模式应该不拘一格,应创造有利条件促进成才。可以通过高等院校培养环境工程管理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也可以通过在职培训的方式提高在职人员理论水平;更鼓励职工教育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正规化方向发展,使在岗人员能够不断获得理论的补充和知识的更新。
(三)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整合环境工程资源
在我国从事环境工程的企业数量并不少,仅广州市环保设计公司最少400家以上,竞争也挺激烈的,但水平却不怎么样,其主要原因是市场准入门槛低,以致鱼目混珠。要改变这种不利局面,一是要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并加强监管,相关管理部门应制定管理规范制度;二是放开市场,现在各地仍遗留计划时代的影子,当地政府往往将工程任务交给当地公司;三是引入外资,提高环境工程的建设水平。
参考文献:
[1]赵安娜.解析中国环境工程设计现状及其新发展[J].才智,2013,(14).
[2]王开亮,程万秋.浅谈环境工程管理[J].能源与节能,2013,(3).
[3]周根华.关于环境工程管理体系的研究[J].价值工程,2010,(09).
一、我国在环境工程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环境监测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和全面性。由于缺乏相应依据,使得制定相应的目标过于空洞。从而在执行过程中,理论性太强,而硬性指标过少。从而缺少相关管理细则,相关机构、资金、职责与方法等相关环节无法很好的落实。
1.2在我国,环境的负面影响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由于该学科在我国起步晚,因而优秀的专业人员匮乏。国内的各大院校所培养的专业技术人才很少,真正在这方面的骨干人员更是凤毛麟角。另外,资金相对缺乏,技术不完善,设备相对陈旧等对该学科的发展也有很大的制约性。在职人员的岗位再培训机会也是少之又少。所有上述问题都限制了环境工程专业的发展与提高。
1.3宣传缺乏力度,直接或者间接的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1.4缺乏环境管理和保护意识,相关站点和自动化程度较低。人们缺乏危机意识,政府在监督制约上的管理不够。相关制度过于形式化,系统化程度不够。有些制度与实际情况相距甚远,并且可操作性很差。
二、环境工程的管理目标与相应的手段
2.1环境工程的管理目标。环境工程不能违背环境管理系统中的其他要求,并且要满足当前的具体需要。这是环境工程工作的前提。提升环境管理系统的层次,实现环境的最佳合理状态。在实现相关目标的同时,要考虑到相关成本,用最少的投资获得最佳投资效果。最大限度挖掘既有设备、技术使其最大限度的为环境治理做出最大贡献。目标的实现要与其他要求尽量兼容,避免产生更多矛盾。遇到相关矛盾要有具体解决办法来提高整体系统的工作效能。
2.2环境工程的主要管理手段。第一,相关工作制度化。如:在城市将垃圾分类制度化,按照可回收与不可回收进行分类,并对废旧电池、电子元器件等产生污染的废旧产品分类。为后期的垃圾处理带来极大方便。减少了对土壤、水源的污染。第二,管理机构的设置。为了保证环境工程管理的有序发展,需要有相对应的机构进行管理,从而保证环境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第三,在相应管理工作中要做到:职责明确化、管理的科学化与标准化,确保环境工程工作得以实施。
三、环境管理工作的主要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环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我们采取必要、有效的管理手段,对相关环境工程管理系统进行不断的完善。第一,各级政府及相应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将其作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将环保工作的管理、监督纳入重要的工作范畴之内。第二,环境保护部门要参与到相关决策当中,要积极宣传环保的意义。并将该理念贯穿于人们的工作生活当中,贯穿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第三,一些地方重大经济技术决策的落实,区域开发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当地重大经济决策、区域开发、产业调整等工作做出下供应的环境测评,并将指标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通过这种人为的方式控制和调整经济发展方向。第三,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监督部门要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提高环保组织与个人的积极性,对环保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并采用他们的合理化建议。第四,针对环境工程中资金相对匮乏的现状,需要我们建立相应的机制,保证多渠道投资的可行性。各地方政府的相关产业政策的前提要有利于环境保护。依据这个前提制定环保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环境工程管理控制的具体措施如下:
3.1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最大限度的调动各方面的资金。当前环境保护思想意识还未能深入人心,未能为大家广泛认识。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宣传等方法引导大家在思维关键的变化。工作从小处着手,才能真正保证环境工程工作更好的落实。调动各方面的投资,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投资的力度。为了让人民更好的享受环境,从而保障人民更高层次的生活标准,需要我们立足实际,通过科学的方法去分析实际问题的症结所在,并提出相应对策,为制定标准高,质量过硬的体系做出贡献。
3.2要对环保模范企业进行物质与精神上的奖励,将模范企业和模范城市的环境治理措施和办法加以推广。依据成功经验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模式和依据,从而寻求更好的环境治理方案,并制定相应的管理体系加以规范。
3.3建立并规范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环境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需要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去制定。保证法律法规的具体可行,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一旦有法可依,相关人员要依据法规、计划有步骤的加以实施。并需要有监督机制所谓保证,及时对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最终做出科学的评审。工作的计划性要求整个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在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相关问题,在执行计划是要分阶段、分步骤的加以实施。之后做好相关记录与分析工作,作为最终决策的有力依据。
3.4要将环境管理体系和建设项目、相关规划以及项目改造目标有机的结合起来。环境的建设、规划和改造目标属于环境管理的基础重要依据。这些具有科学性的依据是环境保护的基石,左右着环境保护的方向。
3.5改变我国目前相关人才匮乏的情况。需要依据国情,不断加大师资力量的投入,大力培养本科以及研究生等高技术人才。与此同时,还要加强较差学科的融会贯通,因为环境工程不是独立的学科,它涉及到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这就需要我们有针对性地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并使其成为综合素质很高的人才力量。随着环境管理学科的发展,需要我们逐步储备更过的专业技术力量,才可以满足市场需求,促进社会的不断发展。在社会上,我们积极开展环境工程培训、讲座,逐步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从每个人入手,使每个人自觉成为环境管理中的一员。对环境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需要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与正规化。通过责权利的分工,运用奖惩制度来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与综合素养。
3.6与时俱进,有效的利用信息手段进行宣传。当今属于网络时代,可以有针对性的建设环境类的官方网站,对政策法规、相关动态随时有效的传递给受众人群。建立协会形式的网站,在进行公益宣传的同时,可以将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进行推广,淘汰不符合产能的技术,对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项目进行有效的推广。并且,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可以利用资源优势对扩大投资渠道。对有志于投资环保的企业和相关认识进行有效的疏导。只有结合具体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才能将环境工程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第一,机构设置上的不断完善。环境管理离不开合理的组织机构,这是发挥组织机构最大的效能,才能真正做好环境管理工作。第二,环境工程管理的实施要与相关制度有机结合,因此要科学合理的对环保制度进行评估。对既有不符合标准的制度进行废除和修改。第三,环境管理需要和建设、规划、产业调整有机的结合。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企业,并有效的控制这些企业的重复建设。
四、结束语
随着国家对环境治理不断增加力度,许多地方政府已经逐步认识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离不开环境因素。环境因素是人们健康生活的重要保证,也是企业立足的根本。这就需要人人具有环保观念。同时,环境工程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不断刻苦的工作,真正研究出与实地情况相吻合的环境管理方案,推动这个学科健康稳定的发展。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