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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电子商务早已是不可避免的时代潮流,它为消费者带来了巨大便利。但网上购物具有相对间接性,消费者遭遇问题时不能直接找商家索赔。我国现有的法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主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但它已经跟不上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是以,加强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迫在眉睫。
论文关键词:电子商务网络消费权益保护
二十一世纪是电子商务的时代。2003年,诞生不久的“淘宝网”对人们来说还是新鲜的事物。2006年,它已成为了亚洲最大购物网站。同年,中国网民突破1亿。2011年11月11日,阿里巴巴集团主席和首席执行官马云巡视“淘宝商城”时,曾兴奋地表示“我现在已经开始对明年的这个时候感兴趣,明年我们可能突破100亿。”目前除了“淘宝网”,“当当网”、“京东商城”、“拍拍网”等众多国内知名购物网站亦发展迅速,在国内网络销售中均有一席之地。网上购物涉及到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小到衣服、日常百货、书籍、飞机票,大到珠宝、汽车、房子,更有商家出售时间等,真是“只有想不到,没有买不到”。
近年来,“团购”作为一种薄利多销的销售方式,得到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共同青睐,商家看重它的聚少成多、增加人气,而消费者看重的是它的价廉物美。“坐在家中购物,货物自动送上门”早已不再是奢侈的想象,它随着网络销售的出现而成为生活现实。很多大型网站郑重承诺“正品保障”、“7天无条件退货”、“上门退货”、“货到付款”,这让网民们放心地进行网络购物。
然而,网络购物最大的缺点是不能消费者直观地触摸和鉴别商品,而仅仅是通过电脑屏幕上的文字和图片,这就决定了网上购物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笔者认为,网购有以下几种缺陷。
由于无法直接看见和碰触商品,消费者只能通过网站的内容来判断商品的优劣,他们很容易受到商家给出的文字和图片的影响。这使得帮助网络店铺包装文字和图片迅速成为需求广泛的商业行为,商家借此可以用好的网页来吸引顾客。可见,网上商品的广告跟其实际质量并不能等同。有的商品质量很好,却没有上佳的包装,这制约了它的销售量;有的商品质量平平,却受益于好的包装,得以狂卖热销。部分商家的这种过度宣传这对于网络消费者来说等于欺骗。
网络拉近了整个世界,家在中国南方小镇,可以买到美国纽约刚上市的奢侈品;坐在北京的四合院,可以买到台湾高雄的小笼包。只需要轻动鼠标,人们便能通过网上银行购买任何网店正在出售的商品。然而,网络购物并不能让人们在付款的第一时间内享受到商品,消费者得等待物流公司运送商品。因此,网络购物在推动物流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使得了网络消费者需要等待一定的时间。
网络并非绝对安全,钓鱼网站看似同正规网站一样,实则窃取受害者的账号信息,诱导消费者在网页中不断将自己的钱存入犯罪者的账户中,让消费者认为这些钱已经购买了商品。虽然钓鱼网站是可识别且可防御的,但每天还是有数量众多的消费者陷入钓鱼网站的陷阱中,被骗金额少则数元,多则无上限。网络欺诈行为无孔不入,手段五花八门,让网络消费者防不胜防。
我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主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然而对于网络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还不能非常到位。
前述钓鱼网站是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仿冒真实网站的地址以及页面内容,或者利用真实网站服务器程序上的漏洞,在站点的某些网页中插入危险的网页代码,以此来骗取用户银行或信用卡账号、密码等私人资料。不法分子往往通过窃取真实的网店账号来跟消费者交流,当钱到账后就在网上的世界里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种情况在虚拟商品的交易中更为常见。
笔者看到一些相关报道,例如南昌的王女士在网上订购到乌鲁木齐市的飞机票时,误入钓鱼网站,银行卡账号信息被窃取,因此损失了上万元。然而,当她想要讨回公道时,却无奈地发现不知道该投诉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可是,在网络漏洞的情况下,消费者面临着找不到经营者投诉的尴尬局面,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消费者不能跟经营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更加无法在第一时间对商品有直观的了解,在消费时具有时效性差的特点,很多商品在几天后才能寄到,如果不满意退货,还得再寄回商家,虽然很多商家承诺包退货邮费,但宝贵时间就在来来回回的邮寄中浪费了,一些无形中的损失更是无法量化的。
据笔者所了解,网络消费者在网购时如果权益遭到损害,一般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维权:一,通过该购物网站的第三方中介,例如淘宝网的“投诉维权”功能,当消费者跟店老板发生纠纷时,通过向淘宝店小二投诉,便会由淘宝公司来调节,并对店老板有一定的牵制作用。二,通过该购物网站自身,例如目前国内的B2C网站,它们都是自产自销,或者是有自己独特的进货渠道,承诺“正品保障”等,如果跟顾客发生争端,它们会以客服的方式跟消费者进行沟通。三,通过315网上投诉中心,利用国家法律法规和媒体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然而,此种方式对大型的经营者较为有用。
总之,网络消费因为其便利性和超越性,已成为无法抗拒的时代潮流,然而,随之带来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将是国法学界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毕竟,这几乎涉及到每一个网民。
[1]高在敏.商法[M].法律出版社,2010年02月版
[2]柳彦君.如何保护网上购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J].承德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3]官国权.网络消费者法律维权问题[J].法制与社会,2008第10期
[4]刘琼.我国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探讨[J].消费导刊,2010年第8期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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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活动,保护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依法享有的权益。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小议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正日益成为世界性的热门话题,对消费者权益进行法律保护的程度如何也已成为衡量现代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为此,本文着重论述了我国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专门立法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现行有关立法的不足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有关立法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 法律保护; 立法
消费者,几乎是我们每人每天都要扮演的社会角色。随着社会化大生产在世界范围广泛的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益成为世界性引人注目的话题,而消费者权益在多大程度上能为国家的法制所保障则成为现代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消费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从消费的目的看,可以分为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两类;从消费主体看,可以分为个人消费和单位消费。法学界一般从消费目的对消费进行分类,并以此分类为基础对消费者权益进行研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部以规范生活消费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因此,本文论述仅限于生活消费一个方面。在近代社会,随着资本主义法制的不断完善,人权意识的发展,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意识的觉醒,产生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和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最早可追溯于消费者运动,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先驱,产生于发达资本主义垄断阶段,而后波及世界各国成为全球性运动。
1898年美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全国性的消费者组织———全国消费者同盟; 1960年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简称IOW)成立 ,它是由世界各国、各地区消费者组织参加的国际消费者问题议事中心,其宗旨为在全世界范围内做好消费者权益的一系列保护工作,在国际机构代表消费者说话。现代消费者保护立法最早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进入垄断阶段以后开始的,它的兴起与世界性的消费者保护运动紧密联系在一起。迄今,世界发达国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都很细致全面,它已成为一个国家社会文明发展程度和法制建设完善程度的重要标志。
(一)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规定
出于对消费者这一市场弱势群体的特别保护,我国建立了一些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就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制度。《消法》中规定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5种解决途径, 其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审判程序来解决,相对于其他几种消费纠纷的解决方式而言是最强有力的。
《消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诉讼制度, 但是消费者权益争议是一种民事权益争议,消费者因权益纠纷所进行的民事诉讼,就必须遵循民事诉讼的制度。例如消费纠纷诉讼程序要遵循《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等;同时,还要坚持《民事诉讼法》中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消费的活动中,消费者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就必须举出足够关于产品技术、性能等方面的证据。《消法》第49 条中明确地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该条被称之为“1 + 1”惩罚性赔偿制度, 基本含义是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时, 首先应退还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此费用也就是引号中的第一个1;其次还要增加赔偿,金额同样是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这也就是所谓的第二个1 。
一般而言该制度的惩罚性功能也就体现在这里。以上这两条法规已经明确地将诉权赋予了那些权利受侵害的消费者,并同时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予以惩罚, 鼓励消费者积极行使诉权, 以争取自己合法权利的实现。但是这两条法规却存在着缺陷,制约着消费者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行为的实现。因为与“其他几种消费纠纷解决方式相比,诉讼无疑具有终局性、强制性以及权利实现的相对完整性等几大优势” 。但是复杂的诉讼程序和高昂的诉讼成本等诉讼制度所存在的一些缺陷往往使得一些小额侵权纠纷的消费者对法院大门望而却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但由于它给予违法经营者的惩罚过轻, 给予消费者的补偿过少,不能对违法的经营者产生足够的威慑,大量的消费者因为各种原因放弃了自己获得赔偿的权利,它的激励功能得不到充分的发挥。
(二)我国消费者投诉特点和变化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的多元化发展,我国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投诉也呈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1、投诉范围扩大
发展型和享受型,尤其含服务类的消费投诉比重继续上升;生存型消费投诉比例下降。曾经在消费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老三件”、服装鞋帽等已经基本退出占据投诉“关注点”的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手机、汽车、计算机、互联网、短信等产品和留学中介、教育培训等的投诉增幅较大。相关含服务类的投诉继续呈上升趋势,主要体现在:
①服务业行业投诉增加。如:浙江省为此加大了对公交、水、电等行业的投诉处理力度;贵州省处理了当地的电表计量失准的问题;北京市解决了自来水集团公司与消费者签订的《供用水合同》显失公平的问题;天津市处理了对当地的蜂窝煤质量及价格的集中投诉。
②垄断行业投诉高居不下。电信、邮政服务在某些地区仍引起较大投诉。如:江苏省、大连市反映有的寻听台在转网兼并过程中,收取费用后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甚至在收费后逃匿。另外,对邮政服务投诉的问题主要有邮寄包裹时间长,快递物品没有按时送达目的地。
③中介服务投诉多。摄影冲印、洗染、美容、服务投诉问题多。最为突出的是所谓“免费服务”和中介服务中欺诈情况比较集中。
④网络交易投诉增长。例如:上海市消费者反映通过网络购买的实际物品与网上的宣传不符,预先付款后不能按时得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退换货难。再如:2001年,my8848网站倒闭的消息曾引起多方投诉。
⑤汽车行业投诉增长迅猛。2003年全国消协共受理汽车投诉多达5651件,比2002年的3919件增长了44.2%,使汽车成为2003年投诉增幅最大的商品之一。
2、 总体投诉增长平缓
自1985年以来,历年投诉几乎都呈上升态势,尤以1990、1997年上升幅度最大;而近几年以来呈下降趋势最明显的是2003年,其投诉总量共计690062件,比2002年度减少了31099件,下降幅度达4.3%。2004年投诉总件数基本处于小幅波动的态势,只比2003年上升了0.7%。
3、 新兴的消费类型从而带来一些非传统类型投诉热点。如:转基因食品悄然走进了每一个中国人的生活。现在,国际上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尚无定论,国内科学家的观点也存在分歧。不过,从国际到国内有一点是共同的,公众有权利了解转基因食品和进行选择。虽然各个方面对此看法不统一,但对转基因食品是否需要标注说明却多趋向肯定。
(三)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不足
由于我国颁布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在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初期,所以本身存在着不少亟待修改和完善之处。
第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采取的立法模式是一般法律式,这种模式固然可以使权利义务关系具体,法律责任明确,但它不利于形成以基本法为核心的其他受制约的一系列直接的、间接的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为补充的有机法律体系。而这恰恰是政策性立法模式的优点。由于政策式立法模式的特点在于它只是一般性地规定国家、地方团体和企业应当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它的目的就是为了综合性地推进消费者保护及促进消费者利益政策的执行,这样,如配套法律跟不上或行政执法不力,则只能是满纸空言。所以政策式立法模式就必然要求在基本立法的指导下,迅速制定出符合其要求的许多单项消费者保护法律。
第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由于适用范围的不确定,导致了实际操作中的争议。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消费者定义为“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规定的,受其他法律法规保护”。这个定义首先“为生活消费需要”的限定似乎过窄,如某商人为其办公室购买办公用品,他是不是消费者呢?以索取双倍赔偿为目的知假买假的“王海们”是不是消费者呢? 尤其是后者引发了有关“王海现象”的争议。如果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定义“王海们”买假并非为生活消费,应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范围,如果按当前现实,为调动广大消费者打假积极性,“王海们”又应当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这显然是立法宗旨与法律条文之间的冲突。其次该定义未明确消费者是否包括单位。所以有人建议将其改为“任何购买商品的目的不是直接和他的贸易、商业、生产和职业有关的自然人”,笔者认为不无道理。
第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采用经营者这一概念界定不清,因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是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但生产者的含义是什么? 销售者的范围又包括哪些? 没有明确规定。这就给消费者依法索赔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因为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之间要经过诸多环节,涉及很多主体,到底谁应该对消费者负责,直接决定着消费者向谁提出索赔。因而,建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采用生产者、供应者、销售者的概念,并对此分别作出明确的界定。
第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 条应当作有利于消费者的修改,提高惩罚性损害赔偿的倍数,扩大适用范围,缓和适用条件。提高惩罚性损害赔偿的倍数,因为按目前49 条之规定,消费者对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仅能获得双倍的赔偿,而合同法第50 条则规定行政罚款的数额为侵权行为人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消费者所得到认可的加倍赔偿与行政罚款的一至五倍形成了鲜明的反差,由此会造成消费者心理上的不平衡,从而对参与打假持消极麻木的态度。这表明我国仍然偏重于行政措施,而忽略侵权行为受害者(消费者) 的切身利益,这正是法律的实施难以收到预期效果的原因之一。
扩大适用范围,因为按现行49 条之规定,消费者仅能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欺诈行为主张惩罚性损害赔偿,这就给那些并非欺诈而以恶意或因重大过失实施侵权行为的人网开一面,这又如何体现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呢?如果将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产品责任和不正当竞争领域的话,那么,对恶意制假者所给予的惩罚金额将更大,而他们的制假元气就会丧失殆尽。缓和适用条件,因为按现行49 条之规定,消费者必须证明经营者有欺诈行为。
在实践中,经营者对于前来索赔的消费者总是百般刁难,设置种种障碍,例如要求消费者对其欺诈的故意进行取证,要求消费者提供证明及其他事实的证据,而这对于本来已处于弱势的消费者有时会显得极为不合理。因而要适当地缓和适用条件,免除消费者某些不适当的举证责任和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从而真正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商品经济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各种生活消费品的数量和品种日益增加,人们的生活消费主要依赖市场的途径而获得满足,消费的范围与层次进一步拓展和深入。但由于经营者追求利益最大化,消费市场复杂化及其发展、营销手段的多样化导致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层出不穷,并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虚假广告满天飞扬;乱搞所谓“降价销售”;不失时机地牟取暴利;故意制造内在缺陷,加速产品的更新换代;故意将本来可以融于一体的功能分开,制造所谓系列产品;内销产品有意取洋名,使用英文说明书和专业性极强的名词、术语,故意不让消费者弄清其产品的“庐山真面目”;名牌商品的认定混乱,使消费者无所适从。更不要说公用企业滥用垄断地位的市场优势向消费者索取不合理费用和进行强行的交易,这些都严重地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别是近年来,有关消费者保护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急剧增加,据统计,仅1998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的消费者诉讼案件总计达425088 件。我国从80 年代初开始了对消费者权利的认识。
198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其章程中提出消费者拥有六项权利:
①了解知悉权; ②选择权; ③安全权; ④监督价格权; ⑤提出意见权; ⑥索取赔偿权。从此以后,消费者权益逐渐被引入到地方立法中,尤其是近十几年来我国进行了大量专门的消费者保护立法,使消费者保护立法已初成体系。我国在消费品安全、卫生、商品质量、商品标示宣传、物价、市场管理、竞争规则方面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计量法》、《商标法》、《广告法》等等。
而1993 年10 月31 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使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和保障,标志着我国消费者保护的法制建设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此部为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与利益应运而生的《消法》,重新确立了“消费者主权”的观点,从法律上确认并保护了消费者的各项基本权利,同时又规定了生产经营者的义务以及损害救济的途径和方式。《消法》具有显著的不同于传统民法的社会经济法的特色,而这些特别之处又无时无处不充分体现着保护消费者权益,加重经营者的义务(以削弱其强者的地位) ,赋予消费者特殊的权利(以加强其在交易中的地位) ,从而谋求与经营者在实际中的平等的立法价值取向,充分体现着消费者的弱处
由法律予以强行弥补的实质。这些特点正是该法进步性之所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消法》不仅明文确定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而且还在第五条、第六条专门规定了“国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原则,这说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引入国家公力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在与生产经营者进行交易时的地位。
第二、《消法》专章规定了作为个人的消费者建立在生存权基础上的各项基本权利及安全权、知悉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结社权、依法求偿权、求教获知权、维护尊严权等九项权利以确保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同时它又加重了生产者、销售者的义务和责任,即依法订货约定履行义务、听取意见接受监督、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做虚假宣传、出具相应凭证和单据、提供合乎要求的商品和服务、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
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权,从而维护作为不平等主体的个人消费者与生产者、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尤其是它规定了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的严格义务,但没有规定经营者相应的权利;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和接受服务时的权利,却没有规定消费者的义务。(论文 Www.LunWenData.Com)
第三、《消法》适应当代立法的新潮流,专章规定了消费者组织的性质和职能,将该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社会团体的权利”加以具体化规定。特别是对消费者协会职能的规定具体、详细,贴近消费者的生活,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由于《消法》调整的是不平等主体间相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它在“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一章中详尽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者等有关行政部门以及司法机关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的职责,以便国家直接介入并行使公力扶持经济上弱者的消费者,对经济上强者地位的生产者、经营者加以必要的限制,协调两者间的利益冲突。
第五、《消法》第六章“争议的解决”中详尽地规定了因产品不合格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后获得赔偿的具体途径,从而使广大消费者更加明确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后,应当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具体向谁索赔,如何索赔。
第六、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消法》第49条关于对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增加赔偿的民事责任的规定,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更是国家运用强制力保护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的有力证明。在此之前,我国民事法律中的赔偿损失实行的是实际赔偿原则,侵害人所给予的赔偿数额与受害人实际受到的损失基本一致。而《消法》第49 条是对原有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一次重大突破,它也正是经济法中存在国家强制性规范的体现。其所反映的法学原理就是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它是损害赔偿机能和惩罚机能的结合,早已在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所谓惩罚性损害赔偿,就是侵犯行为人恶意实施该行为或对行为有重大过失时,以对行为人实施惩罚和追求一般抑制效果为目的,法院在判令行为人支付通常赔偿金的同时,还可以判令行为人支付高于受害人实际损失的赔偿金。它的目的一是削弱侵犯行为人的经济实力,防止他们东山再起,防止社会上其他人效仿;二是鼓励受害人对不守法的侵权行为人提起诉讼,激发他们同不法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三是对受害人遭受侵害的精神进行情感方面的损害赔偿。目前,我国现实生活中假货屡打不绝,泛滥成灾,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在这种情况下,借鉴英美国家所采用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将打假的主动权赋予消费者,调动广大消费者参与打假的积极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我国尊重消费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体现,是法制建设上的一大进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基本法或者说是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在众多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中,只有该法是以消费者为本位,以规定消费者利益和保护措施两大内容为核心的,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全面协调、补充和制度化,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诸法中,处于综合性法律地位。然而,对广大消费者的法律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仅仅一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一系列法律制度的配合。在我国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制度是很不健全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加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深度和广度。
虽然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更有效地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大力加强了经济立法,尤其是《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的出台,可以说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已经日趋完备,但较之美日等发达国家仍有相当的距离。因而,我们应当尽快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扩展到信用卡、环境保护等新的领域;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要逐渐具体化,同时应当加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规定对消费者有利的民事制度,如无过错责任制度、举证责任倒置制度、惩罚性赔偿金制度。
特别应当强调的是,我国对公用企业市场行为的规制问题应当得到足够的重视。目前,我国公用企业凭借其“自然垄断”的市场优势,滥用市场优势向消费者索取不合理价格或进行强迫不公平交易行为,有时甚至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公用企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性质已从过去服务于社会大众的非盈利性事业转变为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企业法人,出于盈利的本能就会滥用市场垄断地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这靠其自身道德的约束是很难克服的,所以必须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有关行业立法规制公用企业的滥用行为,而《反垄断法》的出台也势在必行。
(二)必须尽快完善消费者保护机构
世界各国一般都有消费者保护常设机构,甚至一些国家还为保护消费者权利设置专门机构,如美国的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日本的消费者保护会议等。我国消费者保护的各个方面,都是由相应的政府机构开展工作,而没有代表国家政府统一专门地承担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工作机构,这样会使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不负责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不能得到完全及时地制止。
(三)必须确保消费者维护自己权利的渠道畅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 条规定为消费者列明了五条维权途径:与经营者协商调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提起诉讼应当是效率最高、权威性最强的方式。而事实上,消费者真的进行民事诉讼是屈指可数的。
因为消费者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实现权利满足可谓困难重重:
(一) 耗费时间、金钱、精力。消费者个人受到损害往往金额不大,有时甚至是精神上的损害,而一旦提出诉讼,就面临着诸多费用:诉讼费、调查费、文书资料费、律师费,这些加起来可能会数倍于实际所受的损失,更不要提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针对于此,笔者认为英国的做法很值得借鉴,即在其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的小额法庭,处理争议标的金额不大的案件,由于法庭采用简单的表格,简单的审理程序,诉讼费用低廉,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二) 从经济效益上看,诉讼当事人会从诉讼成本和预期判决价值之间的比值关系来决定自己的行为选择,两者之间的关系体现和反映着诉讼的基本价值。因此提高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和诉讼意识、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益就成为当务之急。
① 适应消费侵权纠纷的特点, 简化诉讼程序,设置小额纠纷处理程序。许多国家都建立了适合消费诉讼特点的诉讼程序和机构, 我们可以借鉴。例如,美国有专门的小额诉讼法庭, 澳大利亚有消费者申诉委员会, 专门处理涉及消费利益方面的1500美元以下的消费争议。我国的各级人民法院应当设立审理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专门机构,专门处理消费者小额纠纷,从起诉、受理、法庭调查、辩论一直到裁判的作出等一系列的环节上都予以适当的简化,并且缩短相应案件处理时限, 从而尽可能地做到及早立案、及时审理、及时裁判,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
② 建议在消费纠纷中对举证责任进行重新配置,即可以在消费者诉讼程序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或者相对减轻消费者举证责任的原则。在外国的消费纠纷案件处理中, 有关侵权的发生、因果关系等均是无须证明的事实。因而在侵权诉讼中配置举证责任时应向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倾斜,即消费者只需负责举证受损害的事实证据, 其他举证责任则应由商品生产经营者负责。
(四)市场竞争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途径
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需要综合采取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社会的手段,而其中最根本的是大力加强市场经济建设,通过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市场竞争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促进是多方面的:市场竞争推动了新技术的采用和扩散,导致生产扩大,从而扩大了消费者的选择范围,增加了市场可替代品的种类和数量,使得消费者的“货币选票”相对稀缺,消费者在购买力市场上日益享有生产者在短缺条件下曾享有的地位,卖方市场逐渐被买方市场取代;市场竞争增加了市场压力,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增加了某个生产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机会成本,消费者“用脚投票”的惩罚机制约束了生产者的机会主义倾向,迫使生产者致力于声誉建设和诚信行为,从而加深了生产者对消费者的依赖,
提高了消费公共化、内部信息外在化,更有效地发送“信号”以区别于其他企业。和生产者相比,消费者的信息搜寻既存在知识体系方面的障碍,也存在费用方面的问题,许多信息搜寻活动对单个消费者而言是“不经济”的,因此生产者的信息供给相对消费者的个体搜寻有社会效率。同时,随着消费者信息利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消费者购买决策质量的提高,逐渐实现生产者的优胜劣汰,这正是资源优化配置在市场机制中得以实现的关键。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消费者权益的核心在于通过调整生产者和消费者二者关系,规范生产者行为,从而维持正常的市场秩序。在西方发达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与维护正常的竞争格局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就负责这两方面的事物,其他国家也大抵如此。
目前,我国处于从传统计划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过渡的转阶段,推动市场竞争体制建设尤为必要。一方面,积极开展反不正当竞争行动,当前一个重点是地区间以行政权力为背景的不正当、甚至非法竞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地区间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许多地方政府往往从当前利益出发,为了局部利益甚至极少数人的私利,对于当地企业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不力,对于各种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姑息、纵容,严重阻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实际上也危害其自身的长远发展。浙江温州地区经济的发展就是一个例子,目前温州正在实施“质量兴市”实现经济转型,这可以作为那些目前仍在进行假冒伪劣的“机会主义者”予以借鉴和深思的。
有些地方设关立卡,阻止竞争产品进入本地市场,人为制造市场分裂,这是一种封建割据行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发展条件下的死灰复燃,它一方面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范围,一方面人为抬高产品价格,直接损害本地消费者的利益,而且保护了落后的生产行为。更为严重的是,各种地方保护主义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破坏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完整,妨碍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阻碍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其危害之大是不言自明的。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保护消费者权益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事业的组成部分,决不是权宜之计。只有从市场经济建设的高度来分析消费者权益,才能进一步认识各种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危害,从而把保护消费者权益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改革,大力发展市场经济,推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加强监督工作完,保护消费者权益
发挥媒体的新闻监督功能。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定期对产品质量抽检结果进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威慑力量。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发动社会组织和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市场监督检查。加强社会监督作用。利用社会传播媒介和消费者运动,广泛宣传消费者主权意识,形成“讲诚信、反欺诈”、自我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自我保护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风气,通过社会舆论,使假冒伪劣商品退出历史舞台。
政府是监督市场的主体力量,套充分发挥政府的市场调节功能。一方面加强专业执照管理。政府对某些服务质量关系重大、而一般消费者又缺乏足够专业知识的服务业(如医疗、家电维修、美容、农机、农资等)即易产生信息不对称的行业实行专业执照管理,甄选合格人员,严格把关;同时强化产品安全标准。单个消费者对诸如食品、药品、交通工具等产品的消费安全程度难以凭个人知识、经验加以鉴定,而一旦鉴定错误,其后果往往是以生命或健康为代价。因此,政府必须制订并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行安全标准检验;另外要严厉制止、打击具有外部负效应的消费行为,如市场欺诈、制售黄赌毒等。
综上所述,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符合时代精神,是新时期实践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是切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正如中国消费者协会制订的在2004年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年主题“诚信•维权”:我们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需要的是认真实干,诚实守信;而完善具体的细节,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努力发展经济则是我们更远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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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蓬勃发展,一方面给社会带来极大经济效益、给消费者购物带来极大便捷。另一方面由于其自身存在的虚拟性、高科技性、开放性等特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也非常严重。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当前电子商务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保护电子商务(EC)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加电子商务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是电子商务得以长足发展重要保证。而近年来我国3月15日的“消费者权益日” 中频频爆出电子商务网站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国家近期也对一些不规范的电子商务网站进行了整治。本文对当前电子商务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形式进行分析,对消费者起到预防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1l条分别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的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选择权损害赔偿权。而相对于传统交易,电子商务具有交易主体虚拟化、交易过程无纸化、支付手段电子化、交易空间泛地域化等特点,这些特点使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力量对比更加悬殊,以上权益更容易受到损害。
电子商务的活动是在一个开放、虚拟的场所进行的,容易受到黑客的攻击,普遍存在以下几种隐患:
(1)信息泄露。攻击者可能通过截收装置,截获机密信息,推断出有用信息,如消费的银行帐号、密码等。交易双方的内容被第三方窃取,交易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文件被第三方使用。
(2)信息破坏。交易信息在网络上进行传输的过程中,被他人非法修改、删除或伪造,使信息失去了真实性和完整性。
(3)身份的识别。如果不进行身份的识别,第三方就有可能假冒交易一方的身份介入交易过程,以破坏交易、破坏一方的信誉或盗取交易成果等。
(4)黑客。黑客利用自己在计算机方面的高超技能,对网络中的一些重要信息进行修改或伪造,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极为恶劣的影响。
安全问题是制约个人网络购物发展的最主要的因素,也是在网购发展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安全问题包括:账号安全问题和隐私安全问题。
1.1账号安全问题
互联网的开放性在吸引大量网民加入的同时,也给不法份子予可乘之机,盗窃用户的账号和密码,使用户遭受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失。仅2010年上半年,就有59.2%的网民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遇到过病毒或木马攻击;30.9%的网民账号或密码被盗过;86.9%的人表示如果无法获得该网站进一步的确认信息,将会选择退出交易。担心自己账号被窃是许多网民不敢涉足网购的重要原因。所以,加大用户安全意识的培养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的账号安全,如密码保护、数字签名等。
1.2隐私安全问题
我们在享受网络便捷的同时,也提供了大量的个人信息,如个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地址甚至是像身份证号这样的重要信息。在网购过程中还必须提供银行账号等这样的敏感信息。有些不法商户就将这些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打包,公开在网络上进行销售。或是有些人通过一些不法途径收集了大量的个人信息进行打包出售,牟取利益。而给用户带来的却是大量的广告、垃圾邮件,甚至是金钱上的损失,更严重的还会给用户的现实生活带来一定的困扰(如家庭接到各类骚扰电话)。个人的隐私得不到相应的保护,同样是制约网络购物发展的因素之一。隐私的保护还需要用户加强对其个人资料的保护,同时,加强行业自律。
在电子商务中,对消费者知情权侵害的具体形式主要包括:
(1)虚假信息。许多经营者有意向消费者提供虚假的商品信息,欺骗消费者。如夸大产品性能和功效、以次充好、虚报价格、虚假服务承诺、漫无边际的夸大产品用途等。
(2)商品信息不全。许多经营者在网上商店展示商品时,有意或无意地向消费者提供不完整的信息。比较常见的遗漏信息有产品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有效期、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
(3)网上欺诈。互联网技术使得某些商家可通过匿名的方式躲避调查,利用监管难度大、隐蔽性强、传播快、发布易的特点大行欺诈之道,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4)虚假广告。网上广告因其特殊性,难以进行审查和控制致使虚假不实的广告大行其道。
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侵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延迟履行。网络购物的物流配送缓慢是消费者经常遭遇的问题之一,出于某些原因,经营者向消费者承诺的交货日期难以兑现。
(2)瑕疵履行。网络消费者在认购商品并发出货款后,经常出现实际交付商品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与物品介绍不一致的情况。
(3)售后服务无法保证。网络交易的最大特点就是打破了地域的限制,《消法》虽然规定了经营者承担“包修、包换、包退”的义务,但因为跨地域交易、经营者真实身份难以认定等因素,消费者很难实现其享受售后服务的权利。
电子商务中对消费者选择权侵害的具体形式有:
①网络消费合同中的格式条款问题。在网上交易,为了节省时间,格式合同被大量使用。经营者会利用其优越的经济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当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时,商家就会以此来对抗消费者的投诉。
②强制链接、浏览。经营者为了开展业务,往往与多个网站建立友好链接。其中也不乏一些不法经营者将这种友好链接变为强制链接,消费者只要上了一个网站,就必须上其他相关网站浏览,否则难以退出。
③强制接受付款方式。与传统交易方式任意选择付款方式不同,在电子商务中,经营者往往强制要求消费者采用电子支付方式,从而侵害消费者的选择权。
(1)找不到侵权方。经营者为了交易方便或其他原因,有时会提供多个网站和网络名称,而且这些网站往往没有进行注册登记,这就导致经营者在实施侵权行为后,消费者和监管部门难以找到现实中的经营者,使消费者的求偿权难以实现。
(2)侵权证据难以掌握。由于电子数据易于修改,在电子商务中经营者在发现侵权行为被追查时,往往利用技术手段修改或毁灭侵权证据,使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对数据的真实可靠性难以确定,甚至根本就无从取证。
(3)侵权责任难以认定。电子商务涉及多个环节,消费者权益被侵害,往往不是某一个环节造成的,各个环节之间的扯皮使侵权责任认定难度增加,影响消费者求偿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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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活动,保护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检举和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行政机关有依法接受并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的义务和责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在网络的有效辅助下,世界联系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信息网络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商务交易的方式也呈现出多样化特征,网上商务交易逐渐盛行起来,信息网络为商家与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虚拟的教育环境,成为商务教育的舞台。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逐渐走入人们的视线,与传统的现场交易相比,电子商务交易为人们的生产生活节省了时间、精力,已经逐渐为人们所接受,网上购物成为现代人们炙手可热的购物方式。据阿里巴巴的的数据统计,截止 2012 年 11 月 30 日,淘宝和天猫的销售额突破万亿,这从侧面预示着电子商务真正的走进了千家万户。但是,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等,给消费者的效益保护带来了新的问题,为此,本文对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电子商务简单说就是网上购物,网上成交生意,买家与卖价通过信息网络,本着各自的需求进行交易与交流,在网络提供的虚拟平台中,获取自己的利用。与传统的真实的现场交易行为方式对比,网络交易具有自身的特点。
首先,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更加快捷,而且网络商品信息往往能够波及更多的人,覆盖更大的消费人群,而且网上交易往往在形式上更加单一,缺少复杂的交易制度或者行为规范的制约。
其次,网上交易是一种虚拟交易行为,交易双方没有真实地看到对方,消费者无法真切地触及到商品的质量与模式,而是通过网页或者网页图片上的说明,或者宣传海报来选取产品,签订交易协议书,在这一过程中,客户缺乏的是直接的感官认识,与实际产品的验证。
再次,网上交易对于消费者来说具有很大的优势,节省了消费者的时间与精力,但是主要的优势特征还是更加倾向于经营者。因为经营者往往掌握了商品、资金以及货源的主动权,并在网络技术方面也拥有更多的优势,这样的交易性质,决定了消费者一方处于劣势地位。因为经营者有随意掌控商品信息的公开程度的权利,这样就会使消费者对与一些交易方面的具体规则与商品的实际情况发生疑虑,往往在这个时候,消费者会上当受骗。
最后,网上交易属于事后交易。经营者从自身的利益角度考虑,对消费者采取极大的防御措施,一般都是消费者先付款,然后才能收到商品,这样消费者收到商品以后,往往会发生实际商品与网络图片差距甚远,或者不相一致的状况,而且多数情况下,一旦交易行为达成,货物就不予退回,这就对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了侵害。所以,同传统的现场交易方式想对比,网上交易往往使消费者面临着更大的交易风险。
电子商务交易是科技发展,经济进步的产物,它的持续发展需要建立在一系列公平与公正的规范与制度的基础上,使交易双方都能够在行为规范的限制下约束自身行为。从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来看,缺乏法律制度方面的规范,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对消费者的权益给予保护。
确保电子商务长远发展的最根本的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交易安全。交易安全是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这其中涵盖了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网络交易过程的安全以及消费者生命财产方面的安全。
另一方面:交易公平。公平是市场交易行为最重要的灵魂。
交易双方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不随意侵犯对方的利益,确保交易双方的平等与互惠、互利,只有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才能保证电子商务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旦电子商务交易失去了诚实信用,对消费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就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与支持,这种交易方式就会逐渐被人们所遗弃,影响其长远发展。
电子商务交易具有自身的特点与特征,在整个的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属于弱势群体,一方面是由于网络信息技术的欠缺,以及消费者网上购物经验的匮乏,另一方面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这些弱点来采取措施进行不正当交易,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大肆宣传商品,用虚假图片诱惑消费者,实际商品与图片大相径庭,以次充好的现象时有发生,消费者在经验不足的情况下,很容易上当受骗,买去劣质产品,自身的利益受到极大损害。
第二,拒绝履行许下的承诺,一些不法商家一旦收到了客户的货款就以为获得了利益,对于消费者的服务十分滞后,不按时送货上门,货品质量低下,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利益,这是对市场交易公平与城市信用原则的极大破坏。
第三,商品质量与价格不符,损害消费者利益。一些不法商家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以次充好,开展非法的传销活动,以此骗取巨额钱款。
第四,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计算机技术骗取消费者与其计算机相连接,利用匿名与消费者用昂贵的国际长途电话系统,骗取消费者高额的电话消费。
第五,利用网络交易合同中的不科学因素来损害消费群体利益。具体表现在:利用合同格式方面的漏洞来限制或者剥夺消费者的利益,将合同风险责任转嫁给消费者,缩短法定瑕疵担保期限,故意扭曲与模糊合同上面的文字,或者隐藏一些条款等等,这样一旦出现问题,主动权仍然掌握在经营者手中,消费者处于劣势地位。
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探讨论文
以上是经营者行为的综合评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电子商务也存在一系列问题:
首先,电子商务本身是建立在一个开放性的网络平台环境下,这样就为经营者犯罪提供了温床,客观上增加了消费者财产受到侵害的风险。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网上银行支付,同传统的现场钱物交换行为相比较具有更大的风险性。消费者在网上货币交易过程中往往要成承受下面的风险:在没有获得授权的前提下,启用信用卡形成损失,电子货币被盗取或者丢失,电子货币系统被病毒侵害———目前在这一环节出现问题,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损害的例子屡见不鲜。
其次,电子商务交易中,对于所有货品的质量、价格以及使用、送货等环节,消费者都无法深入了解,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很难确保自身的利益。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始终处于被动地位,互联网是一个巨大的数据存储设备,商品信息的更新速度异常之快,相关的监管部门不能够对这些信息进行有效地监管与审查,没有对使用网络发布信息的企业权限进行限制,这在客观上就加剧了经营者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一些企业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随意在网上发布信息,不顾及所发布的信息是否合法。
一些商家随意向消费者的邮箱内发布广告邮件,这些非法邮件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一些广告由于无法从表面信息辨认出来,使得一些消费者主动打开邮箱,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
再次,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无法获得赔偿。在传统的面对面实物消费中,消费者的财产安全一旦受到侵害能够直接找到经营者请求赔偿,然而,电子商务交易本身就是一种虚拟的交易行为,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很难找寻到对应的经营者。
最后,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受到侵害,一些不法经营者在交易过程中,会以各种理由向消费者索要信息资料,在未经消费者允许的情况下,随意向他人传播这些资料,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二、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法。
第一,严格控制网络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要想进入网络世界进行商品销售,从事电子商务,就要接受相关部门的资格登记审查,无论是经营团体还是个人都要向相关部门申请资格认证,获得审批条件以后才能正式进入电子商务经营,而且要具体细化审批条件与登记内容,防止出现问题时找不到明确的负责人。
第二,确保消费者在网络交易过程中享有知情权。电子商务的经营者要负责保护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对于一些涉及到消费者自身利益的情况有提醒与告知的义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经营者的详细信息,例如:注册名字,责任人的名字,经营生意的网站以及具体的地理位置,联系方式等等。2.和交易有联系的信息。这些信息体现在:商品以及服务的类型、价格以及方式,送货方式以及售后服务等等。3.经营者要向客户说明网络通讯所采用的方式、每一笔费用都要清清楚楚地向客户列出,以此确保客户对信息享有知情权。4.向客户提供争议的解决方法并指出对应的法律依据等等。5.经营者的经营信用情况,具体涵盖了:认证机构以及社会团体,通过一些社会服务性机构对自身的服务质量做出承诺与保证。对于以上信息,经营者没有提供给消费者的行为,完全由经营者承担责任。
第二,建立健全统一的退货与换货制度与规则。为了有效保证消费者的利益,要在互利公平的基础上建立为消费者提供换货的服务,保证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经营者还要负责保护消费者的隐私,包括消费者的银行卡号,身份证号以及个人信息等等。
第三,建立健全网上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行政法律制度。
要想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可以将电子商务交易列入工商行政监管与检查的范围内,由相关的执法部门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消费者是支持一项新的消费形式得以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电子商务的经营者要从长远利益出发,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促进交易行为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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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问题是消费者的具体权利。在我国目前的研究中,没有对《消费者权益法护法》中的权益的具体含义进行清晰的表述,同时对消费者权益的具体保障在实施上也存在漏洞。本文将以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对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角色进行分析,对消费者的法定权利和实际权力进行深入探究,并以此为切入点,厘清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消费者权益方面起到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了吗?这一方面取决于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另一方面,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也存在消费者权益受侵害取证难的事实;另外,在现实中消费者维权途径模糊,即使权益被侵害消费者本人也有维权意识,也因没有相应的机构处理或者程序繁琐而致放弃维权的事实大量存在;最后,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消费者处于不利的弱势地位,在维护自己权益方面不能及时有力,就像各种商场的搜身检查时有发生,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只能坐以待毙,只能采取事后补救。在这些方面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底应该扮演什么角色,才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最后补救措施,应该具备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震慑犯罪,明晰法律应用程序,在制度上完善等作用以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及受侵害后的即使维权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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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是电子商务的时代。2003年,诞生不久的“淘宝网”对人们来说还是新鲜的事物。2006年,它已成为了亚洲最大购物网站。同年,中国网民突破1亿。2011年11月11日,阿里巴巴集团主席和首席执行官马云巡视“淘宝商城”时,曾兴奋地表示“我现在已经开始对明年的这个时候感兴趣,明年我们可能突破100亿。”目前除了“淘宝网”,“当当网”、“京东商城”、“拍拍网”等众多国内知名购物网站亦发展迅速,在国内网络销售中均有一席之地。网上购物涉及到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小到衣服、日常百货、书籍、飞机票,大到珠宝、汽车、房子,更有商家出售时间等,真是“只有想不到,没有买不到”。
近年来,“团购”作为一种薄利多销的销售方式,得到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共同青睐,商家看重它的聚少成多、增加人气,而消费者看重的是它的价廉物美。“坐在家中购物,货物自动送上门”早已不再是奢侈的想象,它随着网络销售的出现而成为生活现实。很多大型网站郑重承诺“正品保障”、“7天无条件退货”、“上门退货”、“货到付款”,这让网民们放心地进行网络购物。
然而,网络购物最大的缺点是不能消费者直观地触摸和鉴别商品,而仅仅是通过电脑屏幕上的文字和图片,这就决定了网上购物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小编认为,网购有以下几种缺陷。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消费者不能跟经营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更加无法在第一时间对商品有直观的了解,在消费时具有时效性差的特点,很多商品在几天后才能寄到,如果不满意退货,还得再寄回商家,虽然很多商家承诺包退货邮费,但宝贵时间就在来来回回的邮寄中浪费了,一些无形中的损失更是无法量化的。
据小编所了解,网络消费者在网购时如果权益遭到损害,一般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维权:一,通过该购物网站的第三方中介,例如淘宝网的“投诉维权”功能,当消费者跟店老板发生纠纷时,通过向淘宝店小二投诉,便会由淘宝公司来调节,并对店老板有一定的牵制作用。二,通过该购物网站自身,例如目前国内的B2C网站,它们都是自产自销,或者是有自己独特的进货渠道,承诺“正品保障”等,如果跟顾客发生争端,它们会以客服的方式跟消费者进行沟通。三,通过315网上投诉中心,利用国家法律法规和媒体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然而,此种方式对大型的经营者较为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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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危机时代,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成为各国金融监管改革的重点。不过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境金融机构将发达国家大量的金融创新产品传导到全球,国际金融关系日益复杂。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已经不仅是一个国家可以解决的问题,它还依赖于国际监管合作。因此,有必要从全球化的视野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进行研究。
国内金融业的发展主要以银行为主导,且银行业的集中程度较高。我国的征信系统倾向以公共征信系统建设为主,私营征信机构少且规模较小。因此,对金融机构信用信息的提供难以依靠私营征信机构的信用评级提供。可考虑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消费者协会牵头建立一个专门针对金融机构信用的信息数据库。对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主要侧重于是否采用相应措施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采信范围应该至少包括:一是在境内经营的金融机构(包括跨国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过往销售产品的情况,包括金融机构销售环节的市场行为是否符合监管要求,金融机构是否有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加强售前阶段、销售过程中及售后的信息披露。关于产品的说明要求简洁、易懂,要说明在市场双向波动的情况下可能的损益。同时在销售产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可能出现的损益、产品条款的变更等情况是否提前通知投资者,尽到告知义务。二是境内经营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投诉的信息披露及处理方式。金融机构是否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对消费者投诉信息及投诉处理进展进行及时的披露,并且对于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比如修正错误,加强说明以及及时赔偿,等等。建立一个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库,为今后监管规则的制定、改革提供参考。三是境内经营金融机构是否曾经出现过对消费者的欺诈案件及其监管机构和法院对其的处罚与判决以及最终赔偿情况。四是境内经营金融机构是否对消费者进行必要的教育。这个数据库要较全面地反映金融机构在信息披露方面是否尽职,业务操作是否规范、对消费者教育是否到位等信用信息,从而可以疏通我国金融消费者获取提供服务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降低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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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问题,研究,保护,消费者权益,金融,加强,
后危机时代,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成为各国金融监管改革的重点。不过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境金融机构将发达国家大量的金融创新产品传导到全球,国际金融关系日益复杂。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已经不仅是一个国家可以解决的问题,它还依赖于国际监管合作。因此,有必要从全球化的视野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进行研究。
国内金融业的发展主要以银行为主导,且银行业的集中程度较高。我国的征信系统倾向以公共征信系统建设为主,私营征信机构少且规模较小。因此,对金融机构信用信息的提供难以依靠私营征信机构的信用评级提供。可考虑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消费者协会牵头建立一个专门针对金融机构信用的信息数据库。对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主要侧重于是否采用相应措施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采信范围应该至少包括:一是在境内经营的金融机构(包括跨国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过往销售产品的情况,包括金融机构销售环节的市场行为是否符合监管要求,金融机构是否有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加强售前阶段、销售过程中及售后的信息披露。关于产品的说明要求简洁、易懂,要说明在市场双向波动的情况下可能的损益。同时在销售产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可能出现的损益、产品条款的变更等情况是否提前通知投资者,尽到告知义务。二是境内经营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投诉的信息披露及处理方式。金融机构是否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对消费者投诉信息及投诉处理进展进行及时的披露,并且对于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比如修正错误,加强说明以及及时赔偿,等等。建立一个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库,为今后监管规则的制定、改革提供参考。三是境内经营金融机构是否曾经出现过对消费者的欺诈案件及其监管机构和法院对其的处罚与判决以及最终赔偿情况。四是境内经营金融机构是否对消费者进行必要的教育。这个数据库要较全面地反映金融机构在信息披露方面是否尽职,业务操作是否规范、对消费者教育是否到位等信用信息,从而可以疏通我国金融消费者获取提供服务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降低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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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发展脚步的不断加快,历史始终可以作为一个民族发展的鉴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近代史事件论文,供大家参考。
中国近代史事件论文
1840~1859年
鸦片战争 19世纪40年代,英国率先完成了工业革命,成为资本主义头号强国,法、美等国也相继完成了工业革命。资本主义的发展要求更多的商品销售市场和原料产地,此时的中国处于农耕文明的晚期,政治腐败,自然经济占据统治地位,思想闭塞,已呈现出衰败的迹象,于是成为资本主义国家的侵略目标。腐败的社会制度最终无法抵御新兴的资本主义,1840~1842年鸦片战争的失败,使中国“闭关锁国”的大门被打开,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鸦片战争成为中国历史的转折点,标志着中国近代史的开端。鸦片战争的失败惊醒了先进的中国人,以林则徐、魏源为代表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提出了向西方学习的新思想。 第二次鸦片战争 19世纪50年代是世界资本主义迅速发展的时代,扩大国外市场和掠夺殖民地,成为当时资本主义国家的共同愿望。由于中国自然经济的抵制,资本主义的商品倾销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为了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英法联合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使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加深了,中国丧失了更多的领土和主权,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更加深入,中国逐步沦为外国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产地。
太平天国运动 中国国内阶级矛盾的激化,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最终引发了太平天国运动。太平天国运动是中国农民战争的最高峰,它担负起反封建反侵略的双重任务,加速了清王朝和封建制度的衰落与崩溃。由于农民阶级自身的局限性和中外反动势力的联合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走向失败。太平天国运动给清政府以沉重的打击,同时也阻止了中国的殖民地化。
1860~1879年
洋务运动 19世纪60年代,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继续发展,为掠取更多的侵略利益,在经济上加紧侵略中国,使中国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中国国内人民起义不断,边疆危机四起。面对内忧外患,地主阶级洋务派掀起了洋务运动。洋务运动没有使中国走上富强的道路,但是它引进了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培养了一批新式人才。洋务运动开始了中国的工业化,并对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1880~1899年
中法战争 19世纪末期,世界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向垄断阶段过渡。为了适应垄断资产阶级的要求,资本主义列强加紧争夺商品市场、原料产地、资本输出场所和殖民地。地域辽阔的中国成为它们争夺的主要目标,中国边疆危机四起,法国发动了中法战争。清政府以胜求和,与法国签订了《中法新约》,法国夺取了越南,打开了中国西南的门户。中法战争充分暴露了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刺激了列强进一步侵略中国的野心。
甲午中日战争 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资本主义得到发展。由于国内市场狭小,国内阶级矛盾尖锐,日本急需从侵略扩张中寻找出路,为此制定了以侵略中国为中心的“大陆政策”,并发动了甲午中日战争。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在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都带有现代意义的对外战争,主要标志就是海军的出场和角逐。中国在甲午中日战争中的惨败,宣告了洋务运动的破产。《马关条约》的签订,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中国社会半殖民化的程度大大加深。
戊戌变法 甲午中日战争后,列强对中国的侵略,已从商品输出为主转为资本输出为主。它们不仅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而且加强了对中国的政治侵略,企图瓜分中国的领土,中国的民族危机空前严重。19世纪末,中国民族资本主义有了初步发展,民族资产阶级作为新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资产阶级维新派掀起救亡图存的维新变法运动。这是资产阶级维新派进行的一次爱国救亡的运动,也是一次资产阶级性质的改良运动。虽然变法最后失败了,但是它宣传了资产阶级维新思想,形成了中国近代第一次思想解放潮流,促进了中国人民的觉醒。 义和团运动 19世纪末,帝国主义掀起瓜分中国的浪潮,中国民族危机严重,外国传教势力活动猖獗,农民阶级发动了义和团运动。义和团同帝国主义进行顽强的斗争,体现了中华民族不畏强暴,英勇斗争的精神,粉碎了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计划。但是,由于农民阶级的时代局限性和中外反动势力的联合镇压,义和团运动归于失败。这是一次旗帜鲜明的反帝爱国运动,是甲午中日战争以后中国人民反侵略、反瓜分的最高峰。
1900~1919年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帝国主义阶段以后,对外侵略的要求变为资本输出和分割世界。中国人民为反对外国侵略,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义和团运动,清政府企图利用义和团抵制外国侵略。为了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斗争和迫使清政府屈服,英、俄、日、法、德、美、奥、意联合发动了侵华战争。这次战争镇压了中国人民的反抗斗争,迫使清政府彻底屈服并与西方十一国签订了《辛丑条约》,中国完全沦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深渊。从此,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
《辛丑条约》 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后,资本输出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外侵略的共同要求。在侵略中国的过程中,遇到了中国人民强烈的反抗。因此,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意识到,要想保证在中国的侵略利益,必需加强对清政府的控制。所以,1900年八国联军攻占北京后,8个侵略国和西、比、荷共11国迫使清政府签订了《辛丑条约》。这个条约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统治,并表明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也标志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
中国同盟会的成立 20世纪初,清政府完全变为帝国主义国家侵略中国的工具,中国的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队伍进一步扩大。这一切促使了民主革命思想的广泛传播和革命团体的广泛建立。为了统一革命力量和进一步明确目标,在孙中山的倡导下,以兴中会、华兴会为基础,联合光复会等,于1905年8月20日在日本东京成立了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政党——中国同盟会。它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的民主革命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从此革命风潮一日千丈,其进步之速,有出人意表者矣。”
清末“新政” 1900年后,帝国主义国家对中国的侵略加剧,全国各地反压迫、反侵略武装起义风起云涌,资产阶级革命运动迅猛发展,清政府统治危在旦夕。为了维护自身统治,清政府从1901年起陆续推行“新政”。“新政”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但面对着日益高涨的革命形式,“新政”并不能帮助统治者度过危机。
黄花岗起义 同盟会成立以后,陆续发动了一系列武装起义,推动了全国革命形势的发展。清政府的“新政”和预备立宪的破产,进一步暴露了其腐朽的本质。在孙中山、黄兴等人的策划下,1910年4月27日,由黄兴直接领导的大规模反清起义——黄花岗起义,在广州爆发。这次起义虽然失败,但它推动了全国革命形式的发展,加速了清政府的灭亡。
武昌起义 见前
辛亥革命 19世纪末20世纪初,帝国主义加紧对中国的侵略,中国的民族危机日益严重,“新政”的破产进一步暴露了清政府腐朽的本质。这一时期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得到了迅速发展,资产阶级强烈要求摆脱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封建主义的压迫。人民的反帝反封建斗争风起云涌。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为挽救民族危机,发展资本主义,掀起了一场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史称“辛亥革命”。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采取一系列革命措施,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成立了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临时约法》,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
洪宪帝制 袁世凯在镇压二次革命后,加紧复辟帝制。为取得帝国主义的支持,他大肆出卖国家主权,接受“二十一条”。帝国主义为扩大侵略利益,也积极支持袁世凯。1916年,袁世凯做上“中华帝国”的皇帝,改元“洪宪”。袁世凯称帝不得人心,遭到举国上下的一致反对。革命党人掀起了护国运动,袁世凯调兵镇压无效,被迫于1916年3月22日宣布取消帝制。6月6日,袁世凯忧郁而死。 新文化运动 辛亥革命失败后,帝国主义通过扶植北洋军阀,加深对中国的侵略,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继续深化。一战期间,中国资本主义有了进一步发展,资产阶级强烈要求在中国实行民主政治,以更好地发展资本主义。西方启蒙思想在中国进一步传播,辛亥革命又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但袁世凯又在文化领域推行尊孔复古逆流。以陈独秀等人为代表,深受西方自由、平等、博爱思想影响的进步知识分子,1915年在上海创办《新青年》,提出了民主和科学的口号,开始了一场思想文化领域的反封建斗争——新文化运动。它动摇了封建思想的统治地位,人们的思想得到了空前的解放,推动了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对五四运动的爆发起了宣传动员作用。后期传播的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所接受,作为拯救国家、改造社会的思想武器。
1920~1929年
中国共产党的诞生 十月革命以后,马克思主义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进一步的传播;一战期间,中国民族工业出现了短暂春天,工人阶级队伍壮大;五四运动中,中国工人阶级登上了政治舞台,工人运动有了较大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得到了广泛传播;共产国际对中国给予大力的帮助;1920年秋开始,共产主义小组在中国各地纷纷建立,这一切都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准备了条件。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秘密举行,后转到浙江嘉兴。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党纲,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它不仅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还代表中国广大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利益。从此,它开始领导中国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并为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而奋斗。它的诞生给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带来光明和希望,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貌就焕然一新了。
中共“二大”的召开 一战结束后,帝国主义国家为了分割在远东和太平洋地区的利益,特别是在中国的侵略利益,1921~1922年,美、英、日等国在华盛顿开会。华盛顿会议上,帝国主义国家达成了共同宰割中国的《九国公约》,这样,中国仍然处于帝国主义列强共同统治的局面。在列强操纵下,中国各派军阀展开更为激烈的争夺,军阀混战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为了更好地领导人民进行民主革命,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制定了民主革命纲领,第一次在中国人民面前明确地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革命指明了方向。
革命统一战线的建立 华盛顿会议以后,帝国主义既各自扶植依附于自己的封建军阀,争权夺利,又联合干涉和镇压中国革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帝国主义国家卷土重来,加紧对中国进行掠夺,使一战期间有所发展的中国民族工业,重新受到列强的压迫。国内军阀混战不断,战火弥漫大半个中国。这一切导致国内经济萧条,人民生活痛苦不堪。中国共产党在二七罢工失败后意识到,要战胜强大的敌人,必须争取一切可能的同盟者,建立革命统一战线,于是,积极倡导和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合作。孙中山在第二次护法运动失败后,也意识到以前单靠国民党一党领导,依靠一派军阀打另一派军阀的方法,不可能取得民主革命的胜利,“国民党需要新鲜的血液”。在中国共产党和共产国际的帮助下,1924年初,中国国民党在广州召开了旨在改组国民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孙中山在会上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并同意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这就使得国共两党实现了在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合作。这次大会的召开标志着国共两党合作的实现和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统一战线正式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建立,为民主革命奠定了基础,推动了国民革命运动在全国迅速开展起来。
北伐战争 革命统一战线建立以后,全国的革命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工农运动迅速发展;以五卅运动为核心的反帝爱国运动日益高涨;经过两次东征,广东革命根据地得到巩固;而这一时期,在帝国主义的指使下,各派军阀之间混战不休,激起了人民的强烈反对。为了推翻军阀统治,打倒帝国主义,1926年7月,国民政府出师北伐。北伐军在不到半年时间里,就从珠江流域打到长江流域,直指黄河流域。北伐战争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在华势力,动摇了北洋军阀的统治,有力地推动了全国革命形势的发展。
南昌起义 见前
八七会议 陈独秀的右倾投降主义,给中国革命造成了巨大损失。为了纠正陈独秀的“右”倾错误,并为中国革命的发展指明方向,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秘密召开紧急会议,即“八七会议”。会议给正处于思想混乱和组织涣散的中国共产党,指明了新的出路,为挽救党和革命做出了巨大贡献。
1930~1939年
土地革命 1927年三大武装起义失败后,中国革命从城市转向农村。为了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解除农民身上沉重的封建压迫,充分调动农民的革命积极性,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的土地革命。在中国共产党制定的土地革命路线的指导下,各根据地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土地革命使广大贫雇农在政治上翻了身,经济上分到了土地,生活上得到保证。它巩固了工农联盟,为中国革命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阶级上和经济上的保证。 九一八事变 日本对中国领土垂涎已久,早就确立了侵略中国的方针。1929~1933年,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波及日本,日本陷入极端困难的境地。日本政府急于发动一场侵略中国东北的战争,借以转移国内人民的视线,缓和阶级矛盾,并依靠掠夺中国的财富,来医治经济危机造成的创伤。当时中国国民党政府正竭力“围剿”红军,给日本以可乘之机。1931年9月8日,日本关东军制造了九一八事变。事变发生后,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采取不抵抗政策,不到半年时间东北三省全部沦陷。第二年,日本扶植清废帝溥仪做傀儡,建立伪满洲国,中国东三省沦为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
红军的长征 由于王明左倾错误的影响,导致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中国工农红军中南方革命根据地无法立足,1934年10月,被迫实行战略转移,开始长征。经过两年的长途跋涉,历经千辛万苦,1936年10月,红军三大主力在甘肃会宁地区会师,宣告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胜利结束。长征粉碎了国民党反动派“围剿”红军的企图,使中国革命转危为安;长征保留了中国共产党和红军的基干力量,构成了以后领导抗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的主干;在长征途中,中国共产党宣传了自己的政治主张,广泛播下革命的种子。总之,长征一结束,中国革命的新局面就开始了。
遵义会议 见教材108页
一二九运动 华北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严重威胁到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派,继续进行_反人民的内战。中国共产党主张“停止内战,一致对外”,号召中国人民起来反对内战,共同抗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北平学生率先开展抗日救亡斗争,掀起了一二九运动。学生的爱国行为,打击了国民党的卖国政策,揭露了日本的阴谋,宣传了中国共产党抗日救亡的正确主张,促进了中华民族的新觉醒。它使学生开始走上了同工农相结合的道路,掀起了全国抗日救亡运动的新高潮。
西安事变 在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感召下,在全国人民“停止内战,一致抗日”要求的压力下,爱国将领张学良、杨虎城于1936年12月12日,扣押了到西安督促“剿共”的蒋介石,实行“兵谏”,逼蒋抗日,这就是“西安事变”。事变发生后,中国共产党从有利于抗日的大局出发,经过多方努力促使西安事变和平解决。西安事变显示出中国各个阶层要求实现团结抗日的强烈愿望。中国共产党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主张,在全国人民面前表明团结抗日的诚意。它的和平解决,揭开了国共两党由内战到和平,由分裂对峙到合作抗日的序幕,成为扭转时局的关键。
七七事变 1936年,德、日、意法西斯在共同_的幌子下,勾结起来,同英法美帝国主义争夺世界霸权。英法美对此采取纵容侵略的“绥靖”政策,助长了法西斯的侵略气焰。日本帝国主义为实现它蓄谋已久的吞并中国、独霸亚洲、称雄世界的既定方针,1937年7月7日,悍然发动了七七事变,实施全面侵华的计划。中国军队奋起抵抗,抗日战争由此开始。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 1935年,日本帝国主义为侵占中国华北而蓄意制造了一系列事件,总称“华北事变”,中华民族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在民族生死存亡的关头,中国共产党正确分析了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并接受了共产国际的建议,在瓦窑堡会议上,确定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方针。在中国共产党的努力和全国人民的支持下,蒋介石被迫接受了停止内战、联共抗日的主张。1937年,七七事变的爆发,暴露了日本帝国主义要变中国为殖民地的野心,同时也威胁到国民党的统治和英美帝国主义的在华利益。1937年9月,国民党公布了中共中央提交的国共合作宣言,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成为中国人民最终获得抗日战争胜利的根本保证。
1940~1949年
中共七大 1945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形势已发生根本变化,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也开始了局部反攻。为了迎接抗战的胜利和为中国革命的最终胜利指明方向,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召开了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次大会为争取抗战的最后胜利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作了重要准备。
延安整风运动 为了肃清王明“左”倾错误在党内的影响,加强党的作风建设,1942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进行了整风运动。通过整风,党从思想上清算了“左”的和“右”的错误,达到空前的团结和统一,为争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奠定了思想基础。
重庆谈判 抗战胜利后,蒋介石集团在美国的支持下,早已决定了内战的方针,但为欺骗国内舆论,并为发动内战做准备,采取了“假和平、真内战”的反革命策略。1945年8月,先后三次电邀毛泽东去重庆,“共同商讨”国内和平问题。为了尽力争取和平,揭露美蒋反动派假和平的阴谋,以利于团结和教育广大人民,中共中央派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到重庆同国民党当局举行和平谈判。10月10日,国共双方代表签署了《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重庆谈判的举行,在全国人民面前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争取和平的诚意,它虽然不能制止美蒋反动派发动内战,但为国内赢得了短暂的和平局面。
三大战役 1948年秋,敌我力量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共中央经过分析,认为解放军与国民党军队进行主力决战的时机已经到来,于是连续发动了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三大战役基本上消灭了国民党赖以发动内战的主力,为解放全中国奠定了基础。
七届二中全会 1949年春,在民主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前夕,中国共产党在河北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了七届二中全会。这次会议解决了革命胜利以后,中国由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重大问题,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摘要]:当今社会,对各个国家来说,最主要问题还是和平与发展的问题,没有一个相对和平的外交关系,各国不能正常的发展自己的经济。中日关系一直以来都是国际政治讨论的热点。从近代到当今,中国和日本的关系都是很复杂的。
日本和中国是两个一衣带水的国家,近年来,中日关系问题是一个敏感话题。两国的关系关系对世界各国与中日两国之间有着很大的影响。很多人谈到日本时就愤愤不平,所以我觉得,中国应该记住历史和耻辱,再去和平发展。
[关键字]:近代 当今 症结 中日关系未来
1 提出问题
国与国之间,合作的前提是互相收益,在整个中日关系中,经济合作占主导地位,对中日的整体发展具有特别的重要的意义,从现状看,中日两国互为最重要的经济合作伙伴之一。在贸易方面,日本已连续十多年保持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对日本来说,中国也是位居前列的重要贸易伙伴之一。回顾战后以来中日关系发展的历史,人们可以看到,经济合作推动了整个中日关系改善。在漫长的历史年代,贸易合作通过民间渠道不断得到加强,促进了政治和文化领域关系的发展,最终经过了长期积累得到了加强,促进了政治和文化领域关系的发展,并最终促成了中日关系的正常化。七十年代两国关系正常化以后,在第一个关键时期,经济关系,尤其是其中的贸易往来都起到巨大作用,推动中日关系健康发展。即使在中日两国之间出现政治方面的交涉,甚至面临十分严峻的局面时,经济合作也在不断发展,并且成为改善两国关系的重要因素。
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也都是世界上有重要影响的国家。就近代史中日关系与当今中日关系之间有什么呢?
2 近代史中日关系的变化
中国近代史发生了许多事件。而许多事件也使中日关系发生着变化。
1871年9月,清朝和日本在天津签订《中日修好条规》和《中日通商章程》,正式确立了对等的国家关系,中日关系也从此进入近代新阶段1872年,日本宣布琉球群岛是日本的领土,不承认中国自1372年起对琉球的宗主国地位,宣布废除琉球国,设置琉球藩,封琉球国王尚泰为藩王,正式合并琉球。1874年,以台湾原住民杀害琉球人的牡丹社事件为由,日本出兵入侵台湾。1879年4月4日,日本废琉球藩,改为冲绳县,完全吞并了琉球。
1877年,以何如璋为首任公使的清外交使团赴日,1882年9月正式开设驻日公使馆。
1894年春,朝鲜爆发东学党农民起义。6月2日,日本内阁作出出兵朝鲜的决定。6月3日,朝鲜政府请求清政府协助镇压。1894年7月19日,日本驻朝公使大鸟圭介逼令朝鲜政府废除《中朝通商条约》,并驱逐清军出境。1894年8月1日,清政府对日宣战。同一天,明治天皇发布宣战诏书,中日甲午战争爆发。1895年4月17日,清朝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和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春帆楼签署了《中日马关条约》,条约规定:中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的“自主独立”,中国不再是朝鲜之宗主国; 中国割让其东南的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岛屿、澎湖群岛和东北部的辽东半岛给日本;中国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
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康有为梁启超流亡日本。清政府派出知府衔道员刘学洵与员外郎庆宽以“考察商务”为名赴日,相互密商结盟,并引渡康梁回国。但刘学洵与庆宽办事不力,逐告吹。
1905年12月12日,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了《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接受日、俄《朴次茅斯和约》中的所有规定,还额外给日本以某些权益。
1911年,辛亥革命时期,日本既支持革命党也支持清王朝,图谋分裂中国。武昌起义爆发之后的10月28日日本驻华公使伊集院彦吉致密电给内田康哉外务大臣:“帝国政府亟须当机立断,下定决心??趁此绝好时机,亟应在华中、华南建立两个独立国家,而使满清朝廷偏安华北??维持满清朝廷于华北一隅,而使其与南方汉人长期对峙,乃属对帝国有利之上策。”
1914年8月23日,一战爆发不久,日本对德宣战,却把矛头指向了中国。1928年5月3日,中国国民党北伐军过境山东时,在济南跟日军发生冲突,并杀害了一些日本侨民。国军战地政务委员兼外交处主任蔡公时及随行17人在交涉公署被日军杀害,史称“济南惨案”。之后,日军继续增兵并占领济南全境,对平民进行了屠杀,北伐军被迫绕道北进。1928年6月3日,被北伐军击败的奉系军阀张作霖乘火车由北京回奉天。之前,日本政府特使要求张宣布东北独立,被张拒绝。6月4日清晨,张作霖所乘专列途经沈阳南满路与京奉路交叉路“三孔桥”时,被日本关东军预埋炸药炸成重伤不治而死,史称“皇姑屯事件”。
1930年5月6日,《中日关税协定》在南京签字。期限3年,日本承认中国关税自主,但又规定对110种进口的日货暂不加税。1934年国民政府在《中日关税协定》期满之际,再次提高进口税税率。中国进口关税从1929年的4%增至1930年的10%,1934年又达25%。
1931年9月18日,日军借柳条湖事件向中国东北驻军发起进攻,因中国守军奉行蒋介石和张学良的“不抵抗政策”,日军很快占领东三省,史称“九一八事变”。 2 1937年7月7日,发生卢沟桥事变,抗日战争全面爆发。
3 当今中日关系
当今中日关系面临着各种低谷近期,而回头看近代史中日关系的变化,中日之间的关系能完全解决吗?能有好相处吗?这有许多问号。就当今中日之间因为钓鱼岛等事件使中日关系降至低谷。
3.1钓鱼岛事件
在钓鱼岛的归属这一问题上,中日两国存在分歧。多年来,日本时常有一些右翼分子在钓鱼岛问题上进行挑衅。日本政府曾决定,如果外国人无视日本政府的警告登上钓鱼岛,将被认为是非法入境,日本将用武力予以驱逐。
自9月7日一艘中国渔船在钓鱼岛海域同两艘日本巡逻船相撞以来,日本方面非法抓扣中国渔民渔船,并不顾中方十余次的严正交涉,继续非法扣押渔船船长的行径,对中日双边关系造成了严重损害。钓鱼岛领土归属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在这次撞船事件上,日本政府一意孤行,任由事态恶化,也是基于所谓“钓鱼岛历史上是日本的固有领土”的立场。要想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客观而公正的认识,首先必须正视和尊重历史的客观事实。
3.2日本篡改历史并参拜晋国神社
晋国神社是日本侵略中国的象征靖国神社是位于日本东京千代田区九段北的一个神社,供奉自明治维新以来为日本帝国战死的军人或军属,其中绝大多数是在中日战争及太平洋战争中阵亡的日兵及殖民地募集兵,并包括14名甲级战犯,使得神社备具争议性,所以被视为日本军国主义的象征。
日本历史教科书争议,指围绕日本国内历史教科书而衍生的争议。争论主要围绕书中近代、现代史等课题,也涉及日本文部科学省教科书检定与采纳等议题。 日本历史教科书问题不止引起日本国内关注。周边的国家例如中国、韩国及其他东南亚国家,尤其关注日本的历史教科书如何记载、评价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所做的事。因此,此事对中日关系影响很大。
以上两事件说明中日当今关系处在低谷,联想近代史中日关系说明中日关系处在利刃上,有点风就可能断。
4 中日关系的症结
4.1 我对这种关系的总结
中日的这种关系到底是因为什么呢?在我想,在亚洲,中日两国的综合国力都在上升过程中,是未来世界多极化格局中不可忽视的力量。日本迟早要成为政治大国,这与中国成为经济大国同样是不可避免的趋势。中日两国在告别了"一强一弱"3 的时代后必须适应相互容忍和接受对方。要是彼此把对方看做是威胁自己的对手,试图联合其它力量牵制对方,那就势必会导致危险的对抗,从而危害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而如果认为对方是与自己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相互与促进的伙伴,就有可能构筑起新型的双边关系的格局,进而为亚太地区乃至于整个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作出贡献。中日经济关系正处于重大转折,即日本经济从占绝对优势正转变到相对优势。这一过渡将维持一个时期,两国间矛盾也就会不断地冒出来。日本的宽容度会相对地缩小,中国的应对能力还有限,这样,容易使矛盾不必要地激化。 中日两国间政治磨擦因素和大众传媒的片面报道,不仅阻碍着两国增进相互理解,而且不断制造出新的相互误解乃至相互敌对的情绪。体制与意识形态的差异以及西方文化影响的不对称性也将对中日共同文化基础产生抵消作用。近年来中日两国国民之间出现了所谓"感情摩擦",以致围绕对华政策的日本国内政治形势十分微妙,甚至连经济界也不便将希望发展日中经济关系的"心里话"痛快地说出来。这种为政治的、情绪的因素而牺牲两国利益乃至整个东亚地区合作利益的倾向是十分可悲的。
4.2 日本认识问题的方面
日本的认识问题。日本目前的心理是复杂的,昔日煌达的经济如今深陷低迷,日本应该坦然承认和接受地区国家按照优势互补的原则在同一平台上进行竞争与合作的事实。日本要摆脱以下观念:1.追求全球自由贸易,不参加地区歧视性经贸组织;2.继续追求在东亚领头羊角色,维护东亚的垂直分工体系;3.迫于国内政治的压力,为保选票,不敢开放国内某些脆弱领域;4.回避历史,认为如果认罪有损日本形象。日本要勇敢于面对历史和现实,要成为一个正常的大国首先要以一个正常大国的姿态和度量行事,无论遇到什么阻障和困难,依然故我。只有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周边国家才能对你这种身份认同。
5 中日关系展望
由于日本既是中国的历史宿敌,又是中国的心腹大患,既是世界经济大国,又是中国的近邻,既是美国封堵中国的第一帮凶和制衡中国的重要筹码,又是企图挑起争端妄图永久霸占我国领海的罪恶国家。因此,我们有必要站在亚太地缘战略的高度分析一下中日关系。
5.1 日本所处的的地理位置
日本是一个与地震共生的国家,日本地处环太平洋的地震带上,地震在日本人的四最怕中位居第一,地震就像梦魇一样缠绕着这个樱花盛开的国家。日本有一个古老的传说:在日本海深处,有一条巨大的鲇鱼,倘若太阳女神不满人间的统治者4 的话,鲇鱼就会翻身,地震就会爆发。由于恶劣的生存环境和这个古老的传说, 地震改变着日本的历史和未来:
5.2 中日两争的前景展望
中日两争的前景展望,中日钓鱼岛主权之争与东海专属经济区划界之争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不可分割的。中日两争既有巨大的经济价值—海底石油相当于中东的储油量,又有巨大贡献的战略价值—钓鱼岛既处在日本的海外生命线上,也处在中国海军出入太平洋的航道上;同时还与美国的全球战略—保持自身的长期霸主地位而扶日制华—紧密相联。因此,在美国的霸权还没有一定程度之前,中日两争和台湾问题都解决不了。只有当美国的霸权衰落到顾不了那么多或横加干涉得到的比失去的多得多时,中日两争和台湾问题方可一并解决。
5.3我对这个事件的看法
中日不会太平的,日本民族的劣根性及其军国主义也不会让中国太平的。在与日本的交往中,我们应时刻记住历史,以史为鉴,汲取教训。不管时势怎么变化,我们要先做应对之法,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更何况是对日本。 并不是中国人民不想友好,只是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这个世界并不太平,我们的国家也尚未足够的强大,我们仍需要和平的环境发展,但是我们必须警醒,这个世界没有谁对谁有多好,利益才是一切。今天是朋友,明天就可能是敌人,况且是日本。纵观古今,我们必须时刻提防日本,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做好一切应对,适当的强硬才是硬道理!中国的路只能靠自己走!
参考文献
【1】日本驻华使馆编:《日本简讯》,第110期.
【2】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现代国际关系》,1997年第8期.
【3】中国近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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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叶的近代中国,辛亥革命打碎了旧的封建统治秩序,但新的秩序没有有效建立起来。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近代中国革命史论文,供大家参考。
[内容摘要]近代中国在几千年的封建主义思想的影响下,社会弊端积重难返,人民的思想严重落后于西方列强民众的思想,而且,我认为暴力革命对旧制度的打扫更为彻底。近代中国想要得以进一步的发展,必须从根本上尽可能的排除旧制度的影响,所以,暴力革命对于中国更有利。另外,如何评价革命和改良,是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中一个值得注意和重视的问题,对于革命,改良的得与失,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分析!
关键词:近代中国;革命;改良;论战;民主革命;封建清王朝
1905年至1907年间,围绕中国究竟是采取革命手段还是改良方式走资本主义道路,革命派与改良派分别以《民报》、《新民丛报》为主要阵地,展开了一场大论战。革命派在论战中论述了革命的必要性、正义性、进步性。 这次论战涉及的范围很广,但主要有三个方面。
要不要“反满”和用暴力推翻清王朝,是这次论战的中心。为了论证“反满”与暴力革命的必要,革命派揭露了满族贵族实行民族统治政策的罪行,旗帜鲜明地提出只有用暴力推翻这个反动卖国的政府,中国才能独立富强走向进步。改良派争辩说,“反满”与政治变革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应当以政治变革为目标,而不应以“反满”为目标;并认为暴力革命势必引发内乱和招致帝国主义瓜分,最后导致亡国。对此,革命派指出革命虽不免流血,但可“救人救世”;他们正确地宣布,推翻清王朝后将以民主原则对待满人;并强调民主革命是有纲领、有组织的运动,认为革命可以有秩序的进行,而不会发生内乱和招致瓜分。
政治革命的目标是君主立宪还是民主共和,是这次论战的又一重点。 改良派反对共和革命论,鼓吹“渐进论”,说封建专制必须经过君主立宪阶段才能实行民主共和;借口“民智未开”,诬蔑中国人民“既乏自治之习惯,又不识团体之公益”, 根本没有享受民主权利、当“共和国民之资格”,宣扬这种资格只有在开明专制时代和君主立宪时代才能养成。革命派进行了有力的驳斥, 用“取法乎上”批判改良派的“循序渐进”,认为自由、平等是人的本性,一旦破除禁锢,就会沛然而出。他们指出,那些 说“中国之民族,贱民族也,只能受压制,不能与以自由”、“吾民族万古不能有能力,惟宜永世为牛马为奴为隶者”等言论,是帝国主义和民贼的语言,是对中国人民的极大诬蔑 ;并认为中华民族有实行民主共和的能力,革命后的中国一定能成为世界上最完善的“共和政体”。
双方对封建土地制度是否应当改革的问题也展开了争论。 改良派为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反对“平均地权”,认为地主占有大量土地,都是由“劳动”或“节约”而来,私有财产制度的存在,在历史上有其必然性,是“现社会一
切文明之源泉”。实行“平均地权”、“土地国有”,就是“掠夺人民勤劳之结果”,打击人们从事生产的积极性。革命派鲜明有力地予以回击,指出虽然从中国的具体状况来看,马上“绝灭竞争废去私有财产制”是不现实的,但“加之制限与为相对的承认”则是必要的。 革命派认为土地应由全民所享有,少数地主垄断土地,不仅陷亿万贫民于苦难深渊,而且是工商业发展的一大障碍。认为为了国家的繁荣昌盛,必须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实行“平均地权”或“土地国有”,以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
论战使民主革命思想得到广泛传播。经过这场大论战,进一步划清了革命派和改良派的界限,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实行民主革命的必要性。革命派批判了封建文化思想,使西方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思想得到了更广泛的传播,促进了革命力量的壮大。但是由于阶级的和历史的局限性,革命派对中国民主革命一系列根本问题却未能作出完全正确的回答。他们轻信列强不会干涉中国革命;他们并不想发动群众从根本上废除广大农村的封建土地制度。革命派的这些严重弱点,反映了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表明他们无力把民主革命引向彻底胜利。
首先,我认为,不管是革命与改良,都是近代中国社会的时代要求。也就是说,革命与改良,不是某一部分人主观地造成的,而是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造成的。近代开启以来,中国遭受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侵略,本身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经济文化遭到西方先进的资本主义文明的冲击。在这种冲击下,国内的腐朽势力愈益抬头,并与侵略势力结成联盟,阻碍中国的发展壮大。中国只有改变现状,奋发自强,才能自立于世界。那么革命与改良就成了改变现状的两条不同的道路。
改良应该是首选之法。因为改良可以在不流血的情况下,通过逐步的、有序的制度改革,使一个国家和平地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成为强国。改良可以使传统与现代不完全脱节,也可以使变革更持久有效。相反,革命要流血,要带来民众的苦难,还可能造成国家民族的分裂。革命后,可以实施较大规模的变革,但是变革的效果却往往因为传统的阻碍势力、因为革命的不彻底而变得微不足道。当然,改良也有它的不利之处,但从长期来看,改良是比较可取的。
但是,近代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却使它偏向了革命的道路。首先,是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太紧太深,它们不希望中国走向富强的道路。所以它们也不会真正希望中国通过改良而改变现状;其次,统治阶级中的顽固势力太强大,不甘心在改革过程中丧失其原有的利益。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阻挠或延缓改革的步伐;再次,改良者本身的弱点及改革过程中的失误,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改良的流产。因此,革命形势不是天然的,也不是革命者人为造成的,而是由中国近代各种主客观条件造成的。
维新变法与洋务运动相比是一次比较完全意义上的改革运动,但是它的妥协性与软弱性使之必然会失败。经过前后两次的改革,说明改良在中国行不通,不适合中国的国情,或许可能比较的勉强。但后来的清统治者实行的“新政”也是以失败告终的。变法的失败,中国失去了一批倾向在原有体制内下实行改革的精英和支持者;代之而起的是主张激烈变革,推翻原有制度和政府的革命者,最后造成了清朝的覆亡,中国两千年的帝制亦画上句号。纵使是清王朝为挽救自己的统治所做的无用改革,依旧不能改变清朝的统治结束的结局。
康有为的改良没有成功、梁启超的改良也没成功。其实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们没有看到和了解到,当时的根本病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能相适应。改良已经无法满足生产力的与生产关系的适应。他只能做到在一定范围内调解,但是当时社会,在调和的作用下也不可能改变现状的。
所以,只有革命!才能达到这一目的。但是,改良也有它积极的意义。在那个时期,有很多新的思维渗透到当时的社会当中。为后期的革命奠定了很好的思想基础。而革命则是彻底的打碎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体制和部分封建文化,但不是全部的,很多封建残留的腐朽文化至今还有。但是革命也是有弊的。就是在跟命中我国丧失了很多优良的文化传统和净化文化,使之没有很好的传承。以至于中国像在国美的思想根基的混乱。以至受外来文化腐蚀的程度如此之大,都是与此息息相关的。
其实看待两者的地位作用,都不能太片面的否定全部或肯定全部。要实事求是且辩证的看待。改良造成了一种思想解放运动,更新了人们的思想,动摇了封建思想的根基.革命是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也让民主思想更深入人心,没有改良就不可能革命,要革命就应先改良,改良为革命做了思想上的准备!
历史证明,在旧的中国社会里,改良道路是走不通的.因为,那时的国家从根本上是腐朽的,尤其是在其统治阶级中的腐败最为严重!康有为的改良没有成功、梁启超的改良同样不会成功,因为他们都试图保护腐朽的清王朝统治,这对当时倍受压迫、但已经接触到西方先进文化的中国人民来讲,是不可能被接受的,同时,清王朝为其自身考虑,也不会接受其他阶级浸透于他的统治之中;在和平的方式下,洋人们同样不会接受一个“不听话”的统治阶级!所以,那时中国人需要的不是改良,而是革命!历史告诉我们,妥协是没有用的,相信腐朽的清王朝和一心想要把整个中国做为他们众多殖民地之一的列强们是可笑的.所以,真正为我们带来现在美好生活的,正是溶入中国人血脉里的革命精神!
这说明,近代中国在几千年的封建主义思想的影响下,社会弊端积重难返,人民的思想严重落后于西方列强民众的思想,而且,我认为暴力革命对旧制度的打扫更为彻底。近代中国想要得以进一步的发展,必须从根本上尽可能的派出旧制度的影响,所以,暴力革命对于中国更有利。
另外一点,伟人曾经说过: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的真正动力,尊重人民的选择和现状。近代中国是需要革命的,试想当年,饿殍千里,人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中,和平改良已经无力改变社会现状,历史的实践也向我们指出,只有暴力革命的道路才会创建一个崭新的中国。
所以,只有革命!才能达到从实质上改变生产关系、推动当时的社会向前发展的目的。
太平天国运动 民主革命 农民战争
民主革命,即“以反封建为目的的资产阶级革命”。那么,太平天国运动是以反封建为目的的革命吗?纵观太平天国的历史,恐怕不然。在太平天国运动初期,它可以看作是农民阶级反抗清政府压迫的起义,但在定都天京后,其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与其说太平天国运动是反封建的民主革命,倒不如说它是在构建一个新的封建王朝。
一、太平天国运动没有废除封建经济关系
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于1853年冬颁布了—个以解决土地问题为中心的《天朝田亩制度》 ,提出了按人口的多寡平均分配土地的方案,试图建立一个“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首先,这种类似于井田制的改革方案,背离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废除商业,取消城市只是把生产力禁锢在封建时代的水平上”,它违背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其次,“绝对平均主义的来源,和政治上的极端民主化一样,是手工业和小农经济的产物”,可见,《天朝田亩制度》的经济根源与其经济主张是相悖的。因此,《天朝田亩制度》只能是农民阶级脱离实际的空想,根本无法实施。不久,为了解决财政问题,洪秀全宣布农民必须照旧交粮纳税,事实上承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天京事变后,洪仁玕辗转来到天京,提出了具有资本主义色彩的改革方案《资政新篇》,主张发展近代工业,引进西方科学技术,提出开办学校、报纸等效仿西方的改革措施。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可惜困于当时的条件,也未能付诸实施。
二、太平天国的政治体制突显了封建等级关系
太平天国自永安建制开始封王拜相,直至这个农民政权的灭亡,册封的王达到2700多个。“它为了维护王和家族的既得利益,还非常讲究王爵的等级制,所以即使后期广封王爵,裂土分疆,仍是据家族宗族血缘圈、准血缘圈来划定尊卑高下的”。太平天国不仅王爵是世袭的,所有的职官也是父子世袭,这实际上就是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的翻版。
“每年颁布的《太平礼制》,就是强化世袭制、等级制的天国法律,它再现了嫡长子的合法继承地位。”太平天国政权为强化等级制度,从玺印、朝仪、衣冠、仪卫舆马、称呼等方面着手,设计出了一套严格的礼仪制度。如“天王轿夫六十四人,东王轿夫四十八人,以次递减,至两司马轿夫四人而止。”对称呼的规定更是细致具体、繁琐无聊,如:“贵岳母与贵岳母两相称,自因其等职,譬如,七千岁贵岳母见九千岁贵岳母,则称东贵亲嫂;又譬如,七千岁贵岳母会六千岁五千岁贵岳终,则称北贵亲婶、翼贵亲婶,如此则为嫂婶相称也。国岳母与九千岁七千岁六千岁五千岁贵岳母会见八千岁贵岳母两相称,自因其长次,同称亲家嫂、亲家婶也。”看上去虽眼花缭乱,但体现的是等级差别。
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以后,农民领袖们穷奢极欲的生活,比之清廷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了网罗人才,太平天国起义不久就开始了开科取士,并且对传统的科举制度进行了改革。或许是自身多次应举不中的原因,洪秀全将3年一次的乡试改为一年4次京试,此举可谓惊人。考试的内容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四书五经变为上帝教教义。“太平天国科举考试内容的改革最为失策,它几乎拒绝了所有知识分子”,考试内容的改革成为太平天国覆灭的重要原因。虽然是对科举制的改革,但这种“新科举”完全是参照封建科举取士;即使体现了“参考权平等”的原则,那也只不过是政治的点缀而已。太平天国宣扬“盖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帘一家”“尔等官民人等,亦皆是天父之子女”的平等思想。但事实上,官员上下级之间是不平等的,男女之间也是不可能平等的。在强调男权的中国传统社会,女性只是男性的附庸,“太平天国家族宗族圈里的政治女性,也只是天王和诸王等高级官员的属员,如东王府的女丞相,女营的女军帅、女师帅,在官阶前冠以女字,本身就是一种性别不平等,何况,天国女官没有独立的主体人格。”平等对太平天国而言,只是自欺欺人的幻局。
三、拜上帝会只是太平天国的工具
洪秀全起义的动机,据说是源于马礼逊所著的《新约圣书》 。在接触了____思想之后,洪秀全加入了朱九畴创立的上帝会,而上帝会是一个图谋反清复明的组织。后来,洪秀全就以拜上帝教的名义来组织农民。“太平天国的宗教,既不是纯粹的天主教,也不是纯粹的耶稣教,各取其所长,更羼以中国的宗教仪式,成为一种新的宗教”。然而,这个新宗教是能为洪秀全所用的宗教。
太平天国的领袖们主要是利用宗教来树立自己的权威。洪秀全称耶和华为天父,称耶稣为天兄,诡称自己为上帝的次子,从而确立了洪秀全领导地位的合法性。同时,拜上帝会也沦为天平天国领袖之间权力斗争的工具,杨秀清和洪秀全之间就多次上演“借尸还魂”的闹剧。
为了维护自己所炮制的宗教,他们甚至对中国的一些民俗加以否定。曾国藩在《讨粤匪檄》中指责洪秀全“嗣是所过郡县,先毁庙宇,即忠臣义士如关帝岳王之凛凛,亦皆污其宫室,残其身首。以至佛寺、道院、城隍、社坛,无朝不焚,无像不灭”。洪秀全之所以横扫一切的“神”,无非是为了抬高自己的“神”。洪秀全在宗教问题上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对孔子以及儒家文化的否定。后期,洪秀全看到拜上帝教不足以支撑其政权,于是则要求“孔孟之书不必废,其中有合于天情道理者亦多。即蒙真圣主御钦定,皆属开卷有益者”。可见,拜上帝教实在只是个牢笼愚民的工具罢了,而蕴含其中的西方民主精神早已被舍弃。
总之,太平天国运动是中国农民起义的最高峰,虽然提出了一些反封建的主张,但较多的是对封建制度的延续。因此,太平天国运动的性质更趋向于旧式农民战争。
参考文献:
[1]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0.884.
[2]天朝田亩制度.
[3]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下).人民出版社.
[4]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
[5]盛巽昌.太平天国职官志.广西人民出版社.
[6]罗尔纲.太平天国史卷三十一?礼制.中华书局.
[7]华强.太平天国科举制是太平天国覆灭的原因之一.探索与争鸣,2007,(9).
[8]盛巽昌.太平天国职官志.广西人民出版社.
[9]王治心.中国宗教思想史大纲.东方出版社.
[10]太平天国印书(下).江苏人民出版社.
【摘要】近代中国革命历史人物选择的道路、革命策略决定了他的立场、成就和历史功业,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历史命运。近代中国革命的历史命运的归宿只能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使中国这个备受欺凌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成为了一个完全独立、自主的新中国。
【关键词】近代中国 历史命运 革命策略 社会主义
近代中国革命的历史命运从鸦片战争开始,就由其性质决定了,那就是要反帝反封建,实现国家和民族的独立、自主和富强。对此,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各个阶级、阶层的仁人志士似乎都没有异议。尽管他们都怀抱着这样的理想,但基于其世界观和方法论的不同,所选择实现理想的道路、方法和谋略也是大大不同。
不同的救国道路
林则徐在封建皇帝的支持下开始了反对帝国主义的轰轰烈烈的禁烟运动,又在失去封建皇帝支持的情况下无奈承认其失败。洪秀全则继承了林则徐反对帝国主义的光荣传统,以其伟大的太平天国革命,宣告了中国人口最多的农民阶级是不甘于近代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历史命运的。但不同于林则徐的是,洪秀全完全和封建皇帝站在了对立面,在反对封建皇帝的同时反对帝国主义,洪秀全和他领导的太平天国农民革命是近代中国第一次既反帝又反封的革命,对以后的革命开启了极大的可能性和现实的道路。孙中山就称自己为洪秀全第二。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实践在方式方法上、在谋略方略上也很明显受到过太平天国农民革命的影响。太平天国农民革命之所以失败,并不是其反帝反封建的目标错了,而是其用来反帝反封建的路线、方法、谋略方略还不能够把这一历史任务更加彻底、全面地完成。而从戊戌变法开始,带有资产阶级性质的康有为、梁启超等所进行的维新、变法,在反帝反封建这两个方面都显得畏首畏尾得多,甚至中国革命伟大的先行者孙中山也是反封建有力,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不敢明确反帝的目标。到了孙中山的后继者蒋介石则更是沦落为帝国主义的附庸。虽然蒋介石也想靠一种力量来摆脱这种附庸地位,但由于其政权的性质是反人民的,是建立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基础之上的,他始终不敢,也不愿发动人民起来反帝反封建。
蒋介石缘何失败
德国哲学家曼海姆曾说,“法西斯主义有它自己对理论和实践关系的看法。总的说来,它是行动主义的和非理性的。”蒋介石政权的失败,还在于它有如意大利的墨索里尼、德国的希特勒及其法西斯纳粹党同样的极端非理性。对照来看,中国的蒋介石在反对孙中山的“知难行易”,在坚持自己的“知易行难”时,在热心地用权谋周旋于军阀混战时,在高叫一个政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时,与法西斯的以上特点极为相似。蒋介石甚至在1931年的“国民会议”的开幕词中公然宣称,当今世界所有的三种理论――法西斯蒂、共产主义、自由民治主义中,“唯有法西斯蒂之政治理论本超象主义之精神,依国家机体学说为依据,以工农组织为运用,认定国家为至高无上之实体,国家得要求国民任何之牺牲,为民族生命之绵延,非以目前福利为准则。统治权乃与社会并存,而无后先,操之者即系进化阶段中统治最有效能者”①,而共产主义则“不适合中国产业落后的情形,及中国固有的道德”,至于自由民治主义更是“各据议席”,“众难塞胸”,“今岁不征,明岁不战,使共产主义军阀坐大于中原也”②。言词之间对自由民治主义充满了不满。
由于蒋介石毕竟是主要投靠英美势力的,尽管他倾慕法西斯主义,也还不得不有所顾忌,所以,他在鼓吹了一番法西斯主义后,并没有忘记为自己粉饰。他首先拉出国民党最大的权威、国父孙中山来为自己掩饰说:“总之,每各国各有其客观环境,世间决无可以完全移植之政治,此总理之必须融汇中外学说,研究国内实况,而后可以定医国之不易良剂也。主权属于全体人民,系总理所亲定,最后之目的在于民治,而所以致民之道,则必经过训政阶段,挽救迫不及待之国家危难”③。接着又贼喊捉贼地说:“领导素无政治之民族,自非藉经过较有效能的统治权之行施不可,况既明定为过渡阶段,自与法西斯蒂理论有别。至民族主义必与民权民生相提互证,则绝无流于国际侵略的危险,而以大同为鹄的可知矣”④。这样,蒋介石就自以为得计地把自己的法西斯主义偷梁换柱为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了。
蒋介石从根本上不懂得法西斯主义不仅是最非理性的,而且还是侵略性最强的一种帝国主义,法西斯主义不仅仅是一种国内制度,还和世界范围的侵略扩张同步,二者不可单独存在。蒋想在国内实行此制度,如果没有对外扩张,是绝没有可能成功的,即使世界上的其他法西斯在国内一时成功了,也还要面临在世界上和其他帝国主义大国的较量,他们只有在这一场帝国主义的大战中取胜,才有可能延续其寿命,而如果战败,则一定彻底破产。蒋在国内实行法西斯主义,在国际上依附更强大的帝国主义集团,虽然能在国际帝国主义战争中生存下来,但由于其不能采取对外扩张之策略,则中国人民所受的压迫必定非常沉重,这就使得蒋的政权面临国内外的强大压力,非常脆弱。事实也正是如此,蒋在抗日战争后由于坚持独裁、坚持法西斯,很快遭到了中国人民的唾弃。
近代中国革命的历史命运的归宿只能是社会主义
因此,近代中国革命的历史命运的归宿只能是社会主义,这既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也是资本主义和法西斯主义不被历史选择的结果。法西斯主义不被历史选择,前已阐述,资本主义不被历史选择,则在于其是一种对内实行民主,对外进行侵略扩张的主义,对此,马克思早就深刻地揭露过,马克思认为:“当我们把自己的目光从资产阶级文明的故乡转向殖民地的时候,资产阶级文明的极端伪善和它的野蛮性就赤裸裸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因为它在故乡还装出一副很有体面的样子,而一到殖民地它就毫不掩饰了。资产阶级自命为财产的捍卫者,但是难道曾经有什么革命党发动过孟加拉、马德拉斯和孟买那样的土地革命吗?当资产阶级在印度单纯用贪污不能满足自己掠夺欲望的时候,难道不是都象大强盗克莱夫勋爵本人所说的那样,采取凶恶的勒索手段吗?当他们在欧洲大谈国家公债神圣不可侵犯的时候,难道不是同时就在印度没收了那些把私人积蓄投给东印度公司作股本的拉甲所应得的股息吗?当它们以保护‘我们神圣的宗教’为口实反对法国革命的时候,难道不是同时就在印度禁止宣传____吗?他们为了从朝拜奥里萨和孟加拉的神庙香客身上榨取钱财,难道不是把扎格纳特庙里的惨杀和卖淫变成了一种职业吗?这就是维护‘财产、秩序、家庭和宗教’的人面目!”⑤
因此,中国唯一选择只能是社会主义。现在,我们的任务是发展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对出现的各类弊端进行改革甚至变革的问题。也许现在我们仍有许多方面不如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但这不是社会主义造成的,而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遗产,需要一个清除过程,这个过程比较漫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是允许资本主义发展,并且认识到资本主义的发展对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有好处,对中国实现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也有好处。这正如毛泽东所指出:“有些人不了解共产党人为什么不但不怕资本主义,反而在一定的条件下提倡它的发展。我们的回答是这样简单:拿资本主义的某种发展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它不但有利于资产阶级,同时也有利于无产阶级,或者说更有利于无产阶级。现在的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的帝国主义和一个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相反地,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虽然我们走了弯路,但改革开放以后,经过这样的一段约三十年的发展,目前,中国的经济实力已跃居世界前列,世界上也开始有很多人在热烈讨论中国的崛起问题,这都有力地证明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最终选择社会主义的救国方略的正确性。但尽管如此,仍可能会有许多国人不满足于这个成就,不满足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程度。不过,如果我们放弃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和乌托邦,采取历史主义、现实主义的态度,我们就会认识到,社会主义毕竟使我们这个备受欺凌的将要亡国甚至灭种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成为了一个完全独立、自主的新中国,成为了一个崛起中的世界性大国。更何况,社会主义为中国带来的政治和社会制度,即使和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帝国主义国家相比,也有其独特的价值和优势,这就为中华民族实现进一步的伟大崛起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当然,要彻底、充分发挥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潜力,还需要我们以极大的智慧、勇气和毅力去探讨、去思考、去发现。(作者分别为线状书局第一编辑部主任,克莱姆森大学访问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博士后)
注释
①②③④蒋介石:“致国民会议开幕词”,见《国民会议实录》正编《纪事》转引自高军等编:《中国现代政治思想史资料选辑》上册,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572、573页。
⑤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74页。
⑥毛泽东:“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1083~10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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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借力电商赢得消费者?
企业如何借力电商赢得消费者?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提供,希望对您有所作用
作为全球最大的数字市场,中国的在线零售一片欣欣向荣,年涨幅达到25%。根据贝恩公司的分析,中国在线B2C零售的增速将高出整体零售达三倍之多。到 2018年,所有在线零售的一半收入将来自于三线及以下城市。在线购物中,核心品类的渗透率将继续上升。例如,消费电子产品已经达到20%的渗透率,服饰的渗透率也已经上升至18%。作为增长最快的品类之一,食杂品类的渗透率目前为3%。这些数字增长的背后是广大中国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巨大热情,以及先进而经济有效的支付与交付基础设施的支持。
2013年“双十一”(11月11日)大幅促销的24小时,在在线零售商大力度商品折扣的力顶下不断刷新着销售记录。去年,中国电商的领导者阿里巴巴集团“双十一”的销售额达到了571亿元,创造了新的销售记录。作为中国零售行业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双十一”还反映了电子零售行业的某些变化,比如,2014年的总体交易额较前一年上升60%,移动端交易额上升约300%。同时,中国的电商平台还进行了大幅的海外扩张,吸引了来自于约200 个国家的买家和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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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变化发展的中国电商市场里,品牌商和零售商是不能惧怕变革的。在我们看来,公司必须建立可以依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的商业模式,而不是持观望态度,默默等待最佳解决方案的出现。成功企业的共同点在于能够依靠具备专业技能的合作伙伴快速在电商市场进入角色,因为最传统的品牌商和零售商自身缺少相关能力。此外,成功企业应该从小做起,通过发布新版本来推动持续创新。
我们发现有许多公司投掷重金却仍未能触及目标客户。相比而言,海尔公司堪称是运用定向广告技术实现卓越数字营销的先锋。它将所有业务流程和部门收集的客户数据整合入一个数据库中并对数据进行定时更新(甚至对有些数据进行实时更新)。比如在某客户访问了网易新闻等新闻网站之后,联网广告交易平台(一项帮助品牌商和零售商在正确时机向准确定位的目标客户发布广告的服务)会立即提醒海尔抓住机会,在该客户浏览该网站期间向其展示广告。与此同时,海尔会从自有数据库中检索客户的相关信息,通过确认其购买行为之后将其视为目标客户。之后,海尔会通过电子竞价投放在线广告。
可口可乐公司投资推出了让客户可以在1号店等定制个性昵称瓶的活动。订购之后,客户可以通过新浪微博和其他社交平台与好友分享其个性化瓶身的图片。可口可乐公司则通过跟踪社交网络流量来测量营销潜力。该项活动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在活动高峰期,5分钟内客户平均登陆定制昵称瓶的数量达到 900个。有了这一活动的助力,可口可乐的微博活跃粉丝数量也从5,000增至15万。最重要的是,超过98%的受访用户均对此次营销活动予以了肯定评价。
很多品牌商和零售商却不太了解哪些是有助于他们接触客户、推动消费者购买历程中决定与交易阶段的最佳渠道。在实体世界中,品牌商面临三个基本选择:自营零售店、与分销商下属零售网络合作,或者通过传统零售商销售产品。但是在数字世界里,他们面临的选择更多,有时也更为复杂:传统零售商的数字渠道、品牌自营电商网站、天猫和京东等电商平台(以及平台内的旗舰店或者商家店铺等)或者买手推荐网站。
赢家采用全渠道战略,即将实体店渠道结合支持电脑和移动设备访问的网站,以双管齐下的方式最大化自身接触客户的能力。最杰出的公司通过线上线下始终一致的定价和产品分类营造无缝式客户体验。例如休闲服饰品牌优衣库整合多个渠道,为协调线上线下零售设立了清晰的标准。它通过在电商平台上投放视频和广告、在互动媒体上投放定向广告,以及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起营销活动来吸引网购客户。优衣库为线上和线下购物者打造了始终如一的购物体验—线上线下以同等价位销售同款产品、推出同类促销活动。借助这种方式,优衣库不仅实现了线上和线下渠道双赢,同时避免了在低价位渠道抢走高价位渠道客流量时发生的蚕食效应。
最一流的零售商目前正对其CRM系统进行根本性改造,设计以更精准定向的产品和服务提升客户忠诚度的互动数字平台,促进重复购买。借助新数字能力,品牌商和零售商如今可以管理更大规模的数据,并且有能力捕捉不同类型的数据,帮助其转变线上或者线下销售方式。正如网站可以为正在查看页面的客户即时提供定制化服务一样,实体店的一线销售人员也可以同样迅速地获取信息,以指导他们与每位客户进行差异化互动并针对性地推荐产品或服务。
作为一家婴幼儿营养品及护理用品提供商,合生元运用社交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与客户互动、为一线人员提供了更强的支持,在这一领域取得了新的突破。合生元妈妈100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将会员计划参与者的数据与公司总部的客户关系管理能力结合在一起。购买数据和客户信息可以被快速收集并传播至整个系统,再以此为基础在购买历程的各个阶段为客户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激励。比如会员常女士每次购买产品时,合生元都会记录下她购物的详情和时间。基于收集到的数据,合生元为常女士制定了针对性的营销计划。例如在她此前购买的一种产品即将用完之前的三天,系统就会向她发出再次购买的提醒。所取得的回报是,合生元在2013年实现了50%的年销售额增长,远远超过品类平均水平,其大部分增长源自于重复购买产品的老客户。
健康的销售额增长表明合生元在2014年步入中国电商市场的正轨,并正在探索决定与交易阶段以外的创新可能性。随着网络零售销售继续超越实体店、网络零售朝着新方向发展,那些将客户体验视为数字化购买历程的品牌商和零售商将最终赢得胜利。诚然,为客户提供网上购物的便捷方式很重要。但是,在满足客户购买前的研究需求或者为客户反馈提供更多便利(或使反馈过程更具趣味性)方面超越竞争对手也同样重要。最成功的公司不仅可以在整个消费历程服务于客户,而且还将运用他们在历程中各个阶段总结的经验不断创新并颠覆其数字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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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讲,金融衍生产品并不会增加市场风险,若能恰当地运用,比如利用它套期保值,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有效的降低风险的对冲方法。但在其具有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有其致命的危险,即在特定的交易过程中,投资者纯粹以买卖图利为目的,垫付少量的保证金炒买炒卖大额合约来获得丰厚的利润,而往往无视交易潜在的风险,如果控制不当,那么这种投机行为就会招致不可估量的损失。 新加坡巴林公司的里森,正是对衍生产品操作无度才毁灭了巴林集团。里森在整 个交易过程中一味盼望赚钱,在已遭受重大亏损时仍孤注一掷,增加购买量,对于交易中潜在的风险熟视无睹,结果使巴林银行成为衍生金融产品的牺牲品。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巴林银行倒闭事件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本文基于1995年的巴林银行倒闭事件,就其事件发生的背景,从投资金融衍生品的风险评估和银行管理体制两个方面分析了造成这个英国老牌皇家银行走向倒闭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对此事情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思考。
【关键词】巴林银行;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体制;原因
1995年2月27日,英国经营了233年的老牌皇家银行―巴林银行的倒闭事件给国际金融界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创建于1793年的巴林银行,是世界最古老的银行之一,就连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也信赖它的理财水准,是它的长期客户。
尼克里森,是国际金融界年轻的“天才交易员”,他于1989年7月10日正式到巴林银行工作,出任驻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的总经理及首席交易员。为了掩饰手下一名交易员把富士银行的买进指令误作为卖出的失误,在种种考虑下,里森决定于是大量买进日经225指数期货合约和看涨期权,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就在1995年1月18日,日本神户大地震爆发,股市暴跌,里森所持多头头寸遭受重创,损失高达上亿英镑。
为了扭转局面进而反败为胜,里森凭其经验再次大量买入日经225期货合约和利率期货合约,头寸总量已达十多万手。2月24日,日经225指数再次暴跌,里森所在的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的头寸损失已接近整个巴林银行集团资本和储备之和,面对这种局面,里森畏罪潜逃,巴林银行面临覆灭之灾,然而这时的损失已达十多亿美元,并且随着日经225指数的继续下跌,损失还将进一步扩大,因此,任何一家金融机构都爱莫能助,巴林银行从此倒闭。
尽管时间已过去很多年,但巴林银行倒闭事件所折射出的来自投资金融衍生品的风险评估问题和银行管理体制上的问题,对当下仍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1.1金融衍生品
指由标的资产(如股票、利率、外汇、实物等)派生出来的金融产品,其价值依赖于标的资产的价值。常见的金融衍生品有远期合约、期货、期权和互换等。既可以有场内交易,也可以是场外交易。由于金融衍生品的价值依赖于标的资产的价值,因此投资者的损益情况就取决于其对标的资产未来市场走势预测的准确程度。其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资金只需满足标的资产价值的某个百分比,因此具有很高的杠杆性。投资者一方面可以通过金融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对冲来规避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可能造成巨大的亏损。巴林银行倒闭事件就是由于尼克里森对日本股市未来走向错误的分析和预测,大量投资金融衍生品,使巴林银行走向倒闭。
1.2管理机制
是指管理系统的结构及其运行机理。巴林银行的管理机制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其管理层在很多层面和步骤上都存在失职现象,内、外部审计机构和监管者对此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造成这家英国老牌皇家银行走向倒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结如下:
2.1管理层方面
巴林银行内部的管理体制上存在很大的问题。银行内部管理不善,控制不力,银行管理部没有做好督察督各部门的工作,致使在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发生了投资交易的巨大亏损事件,银行高级管理层对巴林银行所从事的业务缺乏足够的了解,与业务操作人员的信息沟通渠道严重脱节,缺乏对一些危险的信号的足够重视。而且银行在绩效管理方案的制定和考核指标的审核上也存在着严重的漏洞,没有严格控制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规模,过度从事这种投机交易,完善内部监控制约机制。没有对业务人员的职责有明确的限制和划分,里森的权力过于集中,作为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的总经理及首席交易员,他除了负责交易外,还监督行政财务管理,负责把关新加坡国际货币交易所的交易活动以及银行的交易活动对账调节,负责签发银行支票,可见业务人员的行为超出了管理层的控制范围。
2.2审计监管方面
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是指专业审核,涉核实公司的会计文件及相关凭证,以便就公司账目的公正性、一致性和符合一般认可的会计原则上表达意见。巴林银行缺乏强势的内部审计机构,进而无法及时将发生在新加坡分行的重大亏损事件反馈给最高管理层,使其对分支机构和交易员的具体业务情况有足够的了解。内部审计功能的效果不明显,没有做到定期巡视从事相关交易的海外分支机构以及进入交易所进行实地调查,其审计功能是独立存在的,与外部审计机构没有很密切的沟通,与管理层之间也没有畅通的联络渠道。
2.3风险管理方面
风险管理一般通过风险因素敏感的察觉和缜密的调查,来及早发现危机隐患,尽可能降低成本,有计划地处理风险,达到预防和控制风险的效果,同时获得企业安全生产的经济保障。里森能够顺利从事越权交易的主要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在于巴林银行内部缺乏专门的风险管理机制。银行高级管理层并不了解金融衍生品的高杠杆性,以及投资金融衍生品所带来的巨大风险。风险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银行的各项业务设定限定风险值来反映了各个业务部门所能承担的风险极限,并负责监督业务部门是否遵守限定风险的相关政策,审查收益和损失的帐实相符情况,根据不同的风险采取不同的风险管理策略等。
2.4金融衍生品交易方面
基于金融衍生品的高杠杆特性,在其投资交易时应该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特点,对其未来的市场价格走向进行准确的预测,才能保证不至于有巨大亏损现象的发生。巴林银行机构内部缺乏一个具有专业投资金融衍生品经验和知识的团体对其投资交易进行风险评估,应该分工明确,相互制约,不能出现既让里森负责前台交易又让他掌管后线结算的现象。缺乏对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业务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里森业务熟练而且有着过人的专业知识,所以被委以重任,但却疏于对他进行考核管理,甚至问题初露时,银行管理层也未予以足够重视,使事态逐步扩大,最终导致银行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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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文件(Log files)是包含系统消息的文件,包括内核、服务、在系统上运行的应用程序等。不同的日志文件记载不同的信息。日志文件系统比传统的文件系统安全,因为它用独立的日志文件跟踪磁盘内容的变化。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键盘事件的挂钩监控原理及其应用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WINDOWS的消息处理机制为了能在应用程序中监控系统的各种事件消息,提供了挂接 各种反调函数(HOOK)的功能。这种挂钩函数(HOOK)类似扩充中断驱动程序,挂钩上 可以挂接多个反调函数构成一个挂接函数链。系统产生的各种消息首先被送到各种 挂接函数,挂接函数根据各自的功能对消息进行监视、修改和控制等,然后交还控 制权或将消息传递给下一个挂接函数以致最终达到窗口函数。WINDOW系统的这种反 调函数挂接方法虽然会略加影响到系统的运行效率,但在很多场合下是非常有用 的,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键盘事件的挂钩函数监控机制可以达到预想不到的良好效 果。
WINDOW下可进行挂接的过滤函数包括11种:
WH_CALLWNDPROC 窗口函数的过滤函数
WH_CBT 计算机培训过滤函数
WH_DEBUG 调试过滤函数
WH_GETMESSAGE 获取消息过滤函数
WH_HARDWARE 硬件消息过滤函数
WH_JOURNALPLAYBACK 消息重放过滤函数
WH_JOURNALRECORD 消息记录过滤函数
WH_MOUSE 鼠标过滤函数
WH_MSGFILTER 消息过滤函数
WH_SYSMSGFILTER 系统消息过滤函数
WH_KEYBOARD 键盘过滤函数
其中键盘过滤函数是最常用最有用的过滤函数类型,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过滤函 数,其挂接的基本方法都是相同的。 WINDOW调用挂接的反调函数时总是先调用挂接链首的那个函数,因此必须将键盘挂 钩函数利用函数SetWindowsHookEx()将其挂接在函数链首。至于消息是否传递给函 数链的下一个函数是由每个具体函数功能确定的,如果消息需要传统给下一个函 数,可调用API函数的CallNextHookEx()来实现,如果不传递直接返回即可。 挂接函数可以是用来监控所有线程消息的全局性函数,也可以是单独监控某一线程 的局部性函数。如果挂接函数是局部函数,可以将它放到一个.DLL动态链接库中, 也可以放在一个局部模块中;如果挂接函数是全局的,那么必须将其放在一个.DLL 动态链接库中。挂接函数必须严格按照下述格式进行声明,以键盘挂钩函数为例:
int FAR PASCAL KeyboardProc( int nCode,WORD wParam,DWORD lParam) 其中KeyboardProc为定义挂接函数名,该函数必须在模块定义文件中利用EXPORTS命 令进行说明;nCode决定挂接函数是否对当前消息进行处理;wParam和lParam为具体 的消息内容。
二、键盘事件挂接函数的安装与下载
在程序中可以利用函数SetWindowsHookEx()来挂接过滤函数,在挂接函数时必须指 出该挂接函数的类型、函数的入口地址以及函数是全局性的还是局部性的,挂接函 数的具体调用格式如下:
SetWindowsHookEx(iType,iProc,hInst,iCode) 其中iType为挂接函数类型,键盘类型为WH_KEYBOARD,iProc为挂接函数地址,hInst 为挂接函数链接库实例句柄,iCode为监控代码-0表示全局性函数。 如果挂接函数需要将消息传递给下一个过滤函数,则在该挂接函数返回前还需要调 用一次CallNextHookEx()函数,当需要下载挂接函数时,只要调用一次 UnhookWindowsHookEx(iProc)函数即可实现。 如果函数是全局性的,那么它必须放在一个.DLL动态链接库中,这时该函数调用方 法可以和其它普通.DLL函数一样有三种:
1.在DEF定义文件中直接用函数名或序号说明: EXPORTS WEP @1 RESIDENTNAME InitHooksDll @2 InstallFilter @3 KeyboardProc @4 用序号说明格式为:链接库名.函数名(如本例中说明方法为KEYDLL.KeyboardProc)。
2.在应用程序中利用函数直接调用: 首先在应用程序中利用LoadLibrary(LPSTR "链接库名")将动态链接库装入,并取得 装载库模块句柄hInst,然后直接利用GetProcAddress(HINSTANCE hInst,LPSTR "函 数过程名")获取函数地址,然后直接调用该地址即可,程序结束前利用函数 FreeLibrary( )释放装入的动态链接库即可。
3.利用输入库.LIB方法 利用IMPLIB.EXE程序在建立动态链接库的同时建立相应的输入库.LIB,然后直接在 项目文件中增加该输入库。
三、WINDOWS挂钩监控函数的实现步骤
WINDOWS挂钩函数只有放在动态链接库DLL中才能实现所有事件的监控功能。在.DLL 中形成挂钩监控函数基本方法及其基本结构如下:
1、首先声明DLL中的变量和过程;
2、然后编制DLL主模块LibMain(),建立模块实例;
3、建立系统退出DLL机制WEP()函数;
4、完成DLL初始化函数InitHooksDll(),传递主窗口程序句柄;
5、编制挂钩安装和下载函数InstallFilter();
6、编制挂钩函数KeyboardProc(),在其中设置监控功能,并确定继续调下一个钩 子函数还是直接返回WINDOWS应用程序。
7、在WINDOWS主程序中需要初始化DLL并安装相应挂钩函数,由挂接的钩子函数负 责与主程序通信;
8、在不需要监控时由下载功能卸掉挂接函数。
键盘事件的挂钩监控原理及其应用探讨论文
四、WINDOWS下键盘挂钩监控函数的应用技术
目前标准的104 键盘上都有两个特殊的按键,其上分别用WINDOW程序徽标和鼠标下 拉列表标识,本文暂且分别称为Micro左键和Micro右键,前者用来模拟鼠标左键激 活开始菜单,后者用来模拟鼠标右键激活属性菜单。这两个特殊按键只有在按下后 立即抬起即完成 CLICK过程才能实现其功能,并且没有和其它按键进行组合使用。 由于WINDOWS 系统中将按键划分得更加详细,使应用程序中很难灵活定义自己的专 用快捷键,比如在开发.IME等应用程序时很难找到不与WORD8.0等其它应用程序冲突 的功能按键。如果将标准104键盘中的这两个特殊按键作为模拟CTRL和ALT 等专用按 键,使其和其它按键组合,就可以在自己的应用程序中自由地设置专用功能键,为 应用程序实现各种功能快捷键提供灵活性。正常情况下WINDOWS 键盘事件驱动程序 并不将这两个按键的消息进行正常解释,这就必须利用键盘事件的挂钩监控函数来 实现其特定的功能。其方法如下:
1、首先编制如下一个简单动态链接库程序,并编译成DLL文件。 #include "windows.h"
int FAR PASCAL LibMain(HANDLE hModule,UINT wDataSeg, UINT cbHeapSize,LPSTR lpszCmdLine);
int WINAPI WEP(int bSystemExit);
int WINAPI InitHooksDll(HWND hwndMainWindow);
int WINAPI InstallFilter(BOOL nCode);
LRESULT CALLBACK KeyHook(int nCode,WORD wParam,DWORD lParam);
static HANDLE hInstance; // 全局句柄
static HWND hWndMain; // 主窗口句柄
static int InitCalled=0; // 初始化标志
static HHOOK hKeyHook;
FARPROC lpfnKeyHook=(FARPROC)KeyHook;
BOOL HookStates=FALSE;
int FAR PASCAL LibMain( HANDLE hModule, UINT wDataSeg, UINT cbHeapSize, LPSTR lpszCmdLine)
{
if (cbHeapSize!=0)
UnlockData(0);
hInstance = hModule;
return 1;
}
int WINAPI WEP (int bSystemExit)
{ return 1;}
int WINAPI InitHooksDll(HWND hwndMainWindow)
{
hWndMain = hwndMainWindow;
InitCalled = 1;
return (0);
}
int WINAPI InstallFilter(BOOL nCode)
{ if (InitCalled==0)
return (-1);
if (nCode==TRUE)
{
hKeyHook=SetWindowsHookEx(WH_KEYBOARD, (HOOKPROC)lpfnKeyHook,hInstance,0);
HookStates=TRUE;
}
else
{
UnhookWindowsHookEx(hKeyHook);
HookStates=FALSE;
}
return(0);
}
LRESULT CALLBACK KeyHook(int nCode,WORD wParam,DWORD lParam)
{
static BOOL msflag=FALSE;
if(nCode>=0)
{
if(HookStates==TRUE)
{
if((wParam==0xff)|| //WIN3.X下按键值
(wParam==0x5b)||(wParam==0x5c)){//WIN95下按键值
if((i==0x15b)||(i==0x15c)){ //按键按下处理
msflag=TRUE;
PostMessage(hWndMain,0x7fff,0x1,0x3L);
}
else if((i==0xc15b)||(i==0xc15c)){//按键抬起处理 msflag=FALSE;
PostMessage(hWndMain,0x7fff,0x2,0x3L);
}
}
}
}
return((int)CallNextHookEx
(hKeyHook,nCode,wParam,lParam));
}
该程序的主要功能是监控键盘按键消息,将两个特殊按键Micro按下和抬起消息转换 成自定义类型的消息,并将自定义消息发送给应用程序主窗口函数。
2、在应用程序主函数中建立窗口后,调用InitHooksDll()函数来初始化动态链接 库,并将应用程序主窗口句柄传递给链接库,然后调用InstallFilter()函数挂接键 盘事件监控回调函数。
InitHooksDll(hIMEWnd); //初始化DLL
InstallFilter(TRUE); //安装键盘回调函数
3、在应用程序主窗口函数处理自定义消息时,保存Micro按键的状态,供组合按键 处理时判断使用。
switch (iMessage)
{
case 0x7fff: //自定义消息类型
if(lParam==0x3L)
{//设置Micro键的状态
if(wParam==0x1)
MicroFlag=TRUE;
else if(wParam==0x2)
MicroFlag=FALSE;
}
break;
4、在进行按键组合处理时,首先判断Micro键是否按下,然后再进行其它按键的判 断处理。
case WM_KEYDOWN: // 按键按下处理
if(MicroFlag==TRUE)
{
//Micro键按下
if((BYTE)HIBYTE(wParam)==0x5b)
{
//Micro+"["组合键 ......//按键功能处理 }
else if((BYTE)HIBYTE(wParam)==0x5d)
{
//Micro+"]"组合键 ......//按键功能处理 } } break;
5、当应用程序退出时应注意下载键盘监控函数,即调用InstallFilter(FALSE)函 数一次。
6、利用本文提供的方法设置自己的应用程序功能按键,在保证程序功能按键不会 与其它系统发生冲突的同时,有效地利用了系统中现有资源,而且在实现应用程序 功能的同时灵活应用了系统中提供的各种功能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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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市场化运作以来,对争议性新闻资源的占有与开发是媒体获取受众注意力、占有传媒市场的重要构成。找问题、找矛盾、找争议成为衡量新闻工作者素质高低、新闻媒体市场敏感度、运作力和影响力大小的重要标尺。市场化运作使受众备受关注,服务受众和广告客户的水平成为媒介生存与发展的不二法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舆论影响视角对新闻事件报道的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新闻事件报道与社会舆论是紧密联系、互相影响的,从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看,一方面,新闻事件报道的途径和形式都日益多样化,对于社会舆论的影响作用越来越明显;另一方面,社会舆论也对新闻事件的报道产生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舆论;新闻事件;报道
事件在报道过程中,往往传达有某种思想、行为引导倾向,人们在接受这一新闻事件报道的同时,总会产生或赞美、或憎恶、或高兴、或惋惜等种种情绪,这种大多数的社会公众对社会中的各种问题和现象以及社会本身所表达的较为一致、有一定持续性和强度的意见和态度以及情绪,会对社会和有关事务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这就是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大多数人的意愿。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政府也明确规定要充分利用好社会舆论对权利的监督功能,实现国家的安全
要求的意识形态、价值观、生活方式相一致的。总之,新闻事件报道或传递正确的社会行为方式,或引导人们对主流价值观的选择,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着大众的生活。其次,新闻事件报道对于社会的舆论作用采取的是间接的手段、以间接软性的引导方式来实现的。所谓软引导,是指媒介在充分相信公众判断能力的前提下,通过提供多种客观、真实、准确的新闻事实和若干大众关注、充分说理、平易近人的意见,让受众自己去比较、鉴别、总结,去选择。新闻事件的报道是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进行的,通过对社会现实开展客观叙述,在说理的基础上向人们传达一种正确的舆论价值,改变传统媒体要求人们必须做什么的硬性方式,新闻事件报道的软性舆论引导更容易让人们接受。因为人们自身具备一定的价值判断能力,更容易对那些与自己联系紧密、观点相似的事物产生亲近感,同时也很容易受到身边人价值取向的影响,如果生活中有部分人接受新闻报道所传达的舆论导向,那么他们的身边人也有可能被同化。
第一,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能传达政府明确的政治目的。在当前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我国融入国际社会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国家面临的竞争威胁亦加剧了不小。因此,国家要通过大众传媒向民众传达国家的政治立场。新闻舆论具有受众广、影响深等特点,以其独特的方式影响着人们的社会生活,新闻事件报道所传达的正确舆论能够使人们保持正确的政治倾向,积极拥护党的领导,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面对国际新闻报道不至于作出盲目的评判,而是根据新闻报道的说理性加以分析,进而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比如,针对争议颇多的历史遗留问题“钓鱼岛事件”,中国的新闻媒体工作者始终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进行正确的报道,向我国人们甚至世界宣布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坚定政治立场。
第二,正确的新闻事件报道的舆论导向可以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在科学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21世纪,越来越多的商家通过广告新闻来进行商品品牌推销,借助新闻报道的广泛受众、真实性等特点对商品进行高质量的宣传,提高商品在市场上的知名度,进而扩大商品的市场营销额。事实证明,商家通过新闻广告传播自己的商品品牌,能够带给人们正确的消费舆论,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带动整个企业的发展。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可以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新闻事件舆论价值还会影响到市场经济政策的制定,正确的新闻报道,能够向社会传达当下经济发展的详细情况,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作出相应的经济政策调整,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三,正确的新闻报道的舆论导向能够促进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新闻是国家政府与社会民众进行信息交流的重要桥梁,新闻事件来源于人们的社会生活,具有极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种类型的新闻报道向人们展示了不同的地区文化、社会百态,加深人们对于社会文化的了解。除此之外,新闻对于社会事件的报道能反映出人民群众的内心呼声,反射出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纠纷,对于政府了解社会发展、民生动态具有非常重要的导向作用,便于政府开展有效的疏导工作,进而解决在改革开放的市场经济下由于利益产生的矛盾问题,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新闻事件的报道,不仅为社会舆论提供了重要的传播载体,同时产生的舆论效应对于社会政治、经济、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发挥着不了替代的重要作用。新闻事件报道与舆论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关系,在实际社会生活中,要加强对新闻事件报道的监督审核,确保新闻事件报道传达正确得到社会舆论导向,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作出应有的贡献。
基于舆论影响视角对新闻事件报道的研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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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买行为是指消费者为满足其个人或家庭生活而发生的购买商品的决策过程。消费者购买行为是复杂的,其购买行为的产生是受到其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的相互促进交互影响的。企业营销通过对消费者购买的研究,来掌握其购买行为的规律,从而制定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实现企业营销目标。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不安全心理对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影响及对策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容摘要:在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中,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是人类的基本需要,对人的行为发生有着重要影响。当前,在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的诸多因素中,作为基本需要的消费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本文通过对造成消费者不安全心理成因的研究,探讨消费决策过程中不安全心理对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影响,为消费者规避消费风险,以及为企业消除消费者心理不安全的顾虑、赢得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同和信任提供对策。
关键词:安全需要 不安全心理 购买行为
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主要包括认知需要、搜集信息、选择评价方案、做出购买决策、购后评价等几个环节。消费者在做出购买决策时,都会因购买行为不同程度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感,从而产生不安全心理,不安全心理就成为制约其消费行为的重要因素。当前消费品市场中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的不安全心理因素主要表现在:
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不安全感
信息不对称是指在交易活动中,交易双方中有一方拥有另一方所不知道的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所掌握的与交易行为和交易结果有关的信息可分为公开信息与隐蔽信息两种。所谓公开信息是指参与交易的双方都能拥有和掌握的信息,它具有对称分布的特征;而隐蔽信息是一方拥有而另一方无法拥有的信息,它是以分散、不对称的形式存在的。企业生产商品的生产环境、操作规程、所用原料、技术含量、定价依据等,对于消费者而言都是一种隐蔽信息。消费者靠已有的知识水平、购买经验对此类不透明的信息无法准确把握,故在决策时容易犹豫不决。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厂商为了获得交易中的主动地位,具有强烈的“说假话”动机,即隐瞒自己的真实信息,向消费者传递对自己最有利的信息,以此提高消费者对自己的信任程度。在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情况下,消费者得不到准确的信息,安全风险就难以防范。一般来说,某种商品和服务信息透明度越高,消费者知觉到的安全风险越小,不安全心理程度也就越低,反之则反。
因商业信用缺失而引发的不安全感
近几年来,我国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对市场经营者不良行为进行必要的法律与道德的约束,致使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成灾、商业欺诈行为涉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只要与经济利益相关的商品与服务,都与虚假分不开。商业信用的缺失,引起了严重的商业信任危机,造成消费者对商品生产者和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产生极度不信任感。这种不信任感进而形成消费者的不安全心理。
有关测算表明,每年我国假冒伪劣商品总值高达1300多亿元,几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4%。一些疯狂的造假者甚至不顾基本的人伦道德,所制售的伪劣商品对消费者人身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和伤害,假药、瘦肉精、注水肉、毒大米四处流动,特别是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震动,消费者对国产产品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消费品市场中的不安全心理通过各类媒体的传播而不断被强化。
因名牌产品频曝安全事件而引发的不安全感
名牌产品在消费者心目当中是质量和信誉的象征。近年来,从媒体曝出南京冠生园用陈馅做月饼导致全国冠生园品牌的损毁开始,光明加工回收奶再销售、雀巢碘超标、高露洁牙膏和强生婴儿化妆品致癌、肯德基和亨氏涉“红”、联合利华公司的立顿速溶茶中所含氟化物超标等等诸多知名品牌集中爆发一系列的产品安全事件,强烈冲击着消费者的消费心理。连知名品牌的产品都不可信,那么还有哪些产品可让人放心呢?
据最新消费安全调查显示:有超过九成的消费者将因为产品安全危机而改变消费习惯,在经历过多的产品安全事件后,68%的消费者对当前的消费环境没有安全感而缺乏信心。当国内媒体“高露洁牙膏可能含致癌成份”的报道公开后,高露洁在中国消费者中的品牌信任度来了一个大转弯,据新浪网2005年4月19日的网上调查表明,产品危机事件后,选择继续使用该品牌牙膏的消费者不到10%。
为什么消费安全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会如此突出?经研究发现,造成消费者在购买行为中的不安全心理加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缺失,造成不诚信行为所付出的成本过低而收益过高,致使假冒伪劣屡禁不止;二是由于随着生活由温饱转向富足,安全和健康因素正在人们消费观念中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在解决基本生理需要之后,在消费者心中将生命安全看的更加重要,消费安全无小事;三是随着买方市场的逐渐形成,厂商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促使消费者的主权意识增强,他们不断争取在交易活动中至少与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平等的、能够讨价还价的地位;四是传媒报道大众化,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产品和企业的曝光影响越来越大;五是反映了管理上还存在着许多漏洞,如我国在产品检测方面的漏洞、消费安全法律法规和质量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滞后、体制上监管不到位和企业缺乏公众安全意识等,都是安全隐患产品得以上市流通的主要原因。
不安全的消费心理对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和信心造成严重的打击,对其购买行为造成了一系列的消极影响,表现在越来越多的产品安全危机事件将使消费者消费行为更加慎重。
调查显示,在经历了一连串的产品安全危机事件以后,只有6%的消费者表示“不会改变消费习惯,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四成消费者明确表示“今后会慎重选择”,另有接近四成的消费者表示“越来越失去安全感和信任感”。消费者在对某些产品失去安全感以后,最基本的反映是持币观望、或拒绝消费该产品、或选择竞争对手的产品。消费者为确保在消费过程中各方面利益不受损害,就要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这种安全风险,保障安全消费。可以通过以下办法:
广泛收集信息,增加知识。消费者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越多,掌握的知识越多,消费者判断能力越强,选择决策方案的自信心就越强,知觉到的安全风险就越低,安全心理也就越强。因此消费者在安全心理驱使下会通过多渠道来收集信息,尤其是个人信息,以便对产品内在的质量、价格与功能做出识别与区分,以便做出正确的购买决策,降低安全风险。当消费者知觉到的安全风险高且难以获得准确的外部信息来源或是信息搜寻的成本过高时,消费者就往往会选择多数人购买的牌子商品。
寻求较高价格商品。在消费品市场上,许多消费者都相信“一分钱一分货”。因为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缺乏对产品和服务的实际了解,便倾向于用价格高低来衡量产品质量的好坏和服务的优劣,尤其对某些产品或服务知觉的安全风险较高而又无法消除时,消费者便容易采用高价格这一简便易行的方法。使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是要谨防有人利用这一点对消费者实施新的侵害。
选择良好的销售渠道和销售场所。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和服务尤其是与自身健康和安全紧密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时,往往会通过安全度高、有信誉的销售渠道购买以寻求安全保证,如企业提供的退货制度、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保险公司的质量保险或免费试用等。大部分消费者宁愿花更多的钱从一家值得信任的商家购买商品,也不愿从一家不了解的商家购买便宜货。
增强消费者权益的维权意识。消费者的利益要靠自己来保护,维权意识觉醒能形成一种强大的社会力量,迫使企业自律,推动政府有所作为。健全的法制将逼着企业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而挑剔的消费者主张自身的权利也将使消费环境更加安全,使企业更加重视社会的公众形象。
企业构建消费者心理安全的对策
消费者在消费中感知到的安全风险是购买商品或服务能否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由于消费者知觉的安全风险直接关系到他们对商品的接受程度,因此,企业应该采取多种策略降低消费者所感知到的安全风险,满足他们安全心理的需求。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来构建消费者的心理安全:
使消费者建立对品牌的信赖
对于构建消费者的心理安全,品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品牌最根本的作用就是帮助消费者降低搜索信息的成本并降低感知风险,而消费者对任何一个品牌的信赖都是建立在良好体验基础上的。当消费者购买了某种商品或享受了某种服务后,如果他感到满意,就不仅可以产生重复购买的行为,还可以把这种满意感传给他人,这样就可能建立对品牌的信赖。一旦消费者信赖或忠实于某一品牌时,他们的安全心理就会大大加强。
在现实生活中,当人们对其购买的服务或产品存在不安全心理时,往往依据对品牌的声誉和对名牌产品的认可做出购买决策,而不轻易购买不熟悉或是从没听说过的产品,以此来规避安全风险,满足其安全心理的需要。因此,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良好的形象,是打消其顾虑的根本办法。
只有使消费者建立对品牌的信赖,才能够获得消费者的高度认同、信赖和忠诚,让消费者感觉到安全。为此,一是要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选择与产品特点相适应的多种媒体进行全方位的广告投放,如电视、路牌、网络等,不但可以展示品牌形象,还可以扩大与潜在消费者的接触,但企业要注意各种渠道广告传递信息的一致性;二是注重诚信营销,有些企业为达到促销的目的,在广告宣传方面播放欺骗性广告推销产品,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或为了诱惑消费者购买自己产品而制作夸大其词或隐瞒缺陷的广告,或是采用含糊其辞、模棱两可的语言和文字作广告宣传,从而引起消费者对广告内容真实含义的误解,或是广告宣传的欺诈性承诺,这都是违背诚信营销的原则,并会损害企业的品牌形象。
在宣传产品信息方面突出安全性
由于消费者收集信息阶段是其决策的基础,因此企业在营销过程中应注重安全性的诉求,达到消费者对产品安全性的认知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是在营销中适当运用实像传播。对于消费者心存安全疑虑的产品,适当的实像传播可以在较大程度上消除消费者的安全风险。实像传播引导消费者通过自己的感知去了解商品的安全性,比平面广告具有更强的说服力。二是产品的试用和权威机构的鉴定。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亲身体验是其收集信息的重要来源,因此企业可通过试用产品的方式来帮助消费者收集最直观的信息,有助于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认同。
对许多产品和服务,消费者并不能直观地对质量和安全性做出正确的判断,消费者往往依靠外部因素来评价产品质量,如通过权威机构的质量认证、专家推荐等来介绍产品的优良性能来弱化消费者的不安全心理。企业在产品的广告宣传中也应突出产品的品质、卫生、环保等方面所获得的机构认证,强调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并提供详尽的商品说明书,以较高的可信度来赢得广大消费者的认可,以消除消费者的安全风险。
选择有信誉的渠道来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
对于企业来讲,产品的质量再好,没有通畅的销售渠道必然会影响到产品的销量。企业在设计销售渠道和选择具体的销售场所等方面要考虑消费者安全心理的特点。选择有信誉的销售渠道和良好的销售场所来销售产品和服务,使消费者买得放心。销售渠道因消费品的种类而异,如对于服装和家电可以采用设立专柜或专卖店的方式。销售人员的态度和专业知识水平也会影响到消费者的安全心理,如果销售人员的态度不当,不能有效传递消费者利益至上的信息,消费者便很难放心购买;销售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越高,越能有效强化消费者决策时的安全心理。因此,企业营销过程中同时要注重销售人员素质的提高。
积极应对危机事件
虽然企业并不希望危害事件的发生,但即使是信誉卓著的企业有时也难免发生这类事件。危害事件发生后,企业如何应对,直接影响到品牌资产和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态发展的企业采取明确承担责任的做法,不一定造成品牌资产的损失,但采用模棱两可或明确推卸责任的做法,则会损害品牌资产。
企业有很高预期的情况下,出现产品危害时不一定必然带来品牌资产的损失,如果反应得当,还可能将危机变契机,提升品牌资产。事前的严格检测和事后的主动召回应是企业处理隐患产品的根本措施。
20世纪70年代雀巢公司的奶粉安全事件中,雀巢公司采取“死不认罪”的态度,导致美国对雀巢产品的抵制达10年之久,仅婴儿乳制品损失就达4000万美元,颠覆了雀巢公司花费重金在消费者心里树立的“可靠、亲情”形象,品牌损失难以估算。反观雀巢的中国奶粉“碘超标”危机,似乎雀巢并没有吸取教训。
而肯德基应对“苏丹红”事件则是积极完成“苏丹红事件”的所有检测、处理工作,并负责任地向全国消费者保证:肯德基所有产品都不含苏丹红成份,完全可以放心食用 。百胜集团还表示将成立一个现代化的食品安全检测研究中心,对所有产品及使用原料进行安全抽检。这些积极措施的采取并没有损害肯德基的品牌形象,产品的危机事件也没有影响到消费者对它的品牌信任。
事实说明,积极地应对危机事件能进一步培育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提升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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