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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旅游伦理消费行为竞争行为生态伦理
论文摘要:旅游业是新兴的高速发展的产业,目前国内外兴起旅游热,但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出现了很多社会、伦理问题,分析了目前旅游发展带来的一些旅游伦理问题,提出加强文化建设,注重生态旅游,合理规划以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旅游业作为一种新兴产业,涉及到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是涉及到多个行业的综合性产业,对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有较大的推动作用,它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大加快了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然而随着旅游发展,由于受到外因以及内因等的影响,旅游业带来了对资源、环境、经济、道德伦理、文化等方面的破坏,对人类社会带来了我们不可忽视的消极作用,我们不得不对其予以重视。
一、旅游伦理与旅游可持续发展
1980年世界游乐组织把旅游定义为,“人们小于非移民及和平目的或m于导致实现经济、社会文化精神等方面的个人发展及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了解与合作等目的而作的旅行。”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外出旅游。在旅游活动中。人们必须处理一系列复杂的关系,如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文物古迹的关系、旅伴之间的关系、人的身心关系等等,道德规范是协调这些关系不可或缺的重要规范。人们在旅游活动中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的总和称为“旅游伦理”。旅游伦理基本规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按其所协调的基本关系,它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尊重爱护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凿;(2)尊重保护文物古迹,实现人与历史的和谐;(3)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4)认真对待自我,实现身心和谐。
旅游可持续发展是指在不损害环境持续性的基础上,既满足当代人高质量的旅游需求,又不妨害满足后代人高质量的旅游需求;既保证旅游者的利益、旅游地居民的利益,又保证旅游经营者的利益,实现旅游业的长期稳定和良性发展。它的实质是指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互利共生、协同进化和发展,包括自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i个基本的方面,强调社会的发展是复杂系统的整体推论、不断优化的过程。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
二、建设旅游伦理的重大意义
建设旅游伦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首先,有助于游客旅游目的的实现。旅游伦理可以为游客的旅游行为指示道德方向,并内化为旅游行为习惯,提升游客的人格,从而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与人和谐相处,在宽松的氛用中达到旅游的目的;其次,有助于生态文明建设。人类是生物圈中的一环,人们在旅游活动中自觉地把自身置于整个生物圈相互依存的网络中,用旅游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积极而主动地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从而创造高度的生态文明;第,有助于精神文明建设。旅游伦理首先规范调节的人际关系主要是陌生人之间的关系,“生人有助”是其重要规范。这种道德规范有助于升华旅游者的人格,进而自觉创造熟人之间和谐的人际关系,从而使整个社会呈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旅游伦理对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1.对旅游目的地社会文化的影响。戴尼逊·纳什(DennisonNash)从“帝国主义”的概念开始分析,指出今天的帝国主义与以往已有所不同,提出了旅游具有帝国主义的侵略特点。他超越了对具体的旅游过程的研究,把旅游活动看做一种文化接触和交往的方式,注重分析它对接触双方带来的影响。旅游开发特别是民族旅游资源的开发中十分重视对当地民族文化资源的挖掘,给当地社会带来民族文化的破坏,社会秩序的破坏等方面的影响。现在我们开发原汁原味的民族旅游产品,旅游者去民族旅游区旅游都希望能够真正体会到原汁原味的风土人情,于是出现了讲民族旅游资源的本来面貌不加修饰地呈现在旅游者面前的情况。在实际的旅游产品的开发中,往往存在“涸泽而渔、焚林而猎”的现象,对旅游资源的过度开发,为了满足游客的“猎奇”心理,对本地区本民族的文化进行扭曲和“舞台真实”,都给旅游的持续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随着旅游开发的进程,旅游者的大量涌入,旅游者把自己的生活方式,意识形态,价值观等带到旅游目的地,渐渐地使旅游目的地的社会文化情况发生变化。弱势族群的文化传统所面临的生存危机,是历史、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多重外力综合作用的必然结果;当代民族一国家对边缘地域和非主流群体的“同质化”或“经济一体化”战略是此危机形成的主要原因,而旅游产业向“弱势族群”聚居地的拓展也只不过是构成这一战略的一个子环节而已。
2.对旅游者消费行为的影响。有的人类学家把旅游称之为“现代朝圣”。但是有的认为也是世俗的,因为旅游本身包含了很多世俗的成分,如娱乐、游玩、享乐,即他们所谓的四个S:太阳(Slln)、沙滩(sand)、冲浪(surf)、性(s)。因为这些问题涉及到了许多具体问题,如文化认同问题,文化整合问题,经济一体化与文化多元化的关系问题,文化的重构与真实性问题,文化的生产和保护问题等等。旅游业带来的很多社会问题,如旅游业的发展带来的人口流动及由于色情服务而带来的疾病,如性病及艾滋病等等。这些问题如不加以解决,也将会阻碍社会的健康发展,甚至反过来影响旅游业的发展。旅游的世俗性特点带来很多社会问题,使人们的消费行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文化优越感强加于旅游目的地。旅游使离开原居住地的,非定居性的活动,旅游者的活动受原居住的道德约束较小,会出现文化优越感,旅游者就想把自己的消费观念强加到旅游目的地。其次,正常道德行为约束程度下降。由于离开了原来的熟悉环境,不再受到原有的道德法规的约束,很容易做出违反道德道义的行为,出现赌、黄等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再次,出现奢侈浪费消费情况。人们在旅游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夸大消费行为,出现攀比心理,从而出现铺张浪费,浪费社会资源。最后,旅游消费层次降低,消费质量不高。特别是娱乐消遣文化,它偏重感官享受,刺激受众的直接需要。
3.对旅游企业的竞争行为的影响。旅游业作为一个非传统行业,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使其是一个赢利性较高的行业,但是在利益驱使下使旅游企业的竞争行为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人类社会经历了农业革命和工业革命之后。正进入服务业革命时代。旅游服务是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前的旅游企业存在缺乏旅游服务诚信观念,从而导致经营组织者和旅游者的利益纠纷不断。中国现有的旅游服务质量却不尽人意。旅游秩序混乱,不合理的行程安排,不规范的旅游服务等,导致了旅游利益纠纷和大量旅游者投诉,严重败坏了中国旅游业的声誉。由于旅游服务者的诚信服务意识不够,缺乏旅游服务道德约束和法律监督机制,导致我们旅游企业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出现恶意削价,损人同时害己;以贿赂的手段拉拢顾客;为旅游者提供虚假的旅游服务信息;制造和散布有损其他旅游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的虚假信息。盗用别的企业的名牌或开发成果等等现象。
4.过度不合理开发对旅游资源、环境的破坏。对于旅游开发,就全球大多数国家而言,都经历了先建设,后环保;先过度开发,后治理污染的曲折道路。中国旅游开发中存在旅游资源破坏严重的问题,挥霍旅游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中国旅游资源相对丰富而独特,但是,面对旅游业飞速发展、旅游者数量倍增的压力,旅游资源稀缺性表现越来越明显,出现了从旅游资源开发者、经营组织者到游客挥霍旅游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由于一些开发项目缺少科学的规划和管理,出现了旅游开发到哪里,污染与破坏就带到哪里的“旅游摧毁旅游”的现象。
四、基于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伦理发展
我们应该遵守遵循自然、整体优化的原则,用生态伦理学的观点来开发旅游。“遵循自然”是指生态伦理思想和基本原则,它指出了自然过程和自然规律的丰富性,以及人类利用自然规律的能动性和可选择性。遵循自然,也就是顺应自然、师法自然,其标准是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稳定与和谐。生态伦理学要求人类与自然建立一种良好的和谐关系,维持一种合作的道德准则,用生态伦理观来对待大自然、开发自然资源,与自然万物共存共荣。节约资源,合理开发资源,为子孙后代留下可贵的旅游资源,有规划有秩序的开发,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破坏,使旅游资源得以可持续发展。旅游开发时,必须注重文化因素的开发,增加文化含量,使旅游活动能够进一步提高人们的文化素养,使旅游过程成为一种人普遍的学习交流过程。应当充分发挥相关的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对违反旅游伦理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充分利用社会舆论的作用对违反伦理的行为进行有效的引导,引导旅游者、旅游企业进行诚信旅游、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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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可持续消费作为一种新的消费观念,是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态危机。人类对传统的发展观和消费观进行反思而产生的。为了寻求人类的共同繁荣和未来的持续发展,我们必须树立新的消费伦理观——可持续消费观。
关键词:可持续消费伦理;伦理内涵;伦理缺失;对策
1可持续消费伦理的提出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可持续性消费作为可持发展战略的实现机制之一,其对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同时不健康的消费之风也开始滋生。比如:攀比消费,不管需要不需要都要有,而且必须是名牌,尤其体现在青少年身上尤为明显;公款旅游,每年都有一些企事业单位,在名胜风景区开各种名目的会议。而会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旅游—·这一现象已见怪不怪。据了解,去年底一行政机关为“写好”年终总结,就把相关人员组织到一风景区“封闭”了几天;迷信消费,不少人喜欢求神拜佛,以为这样可以消灾祈福。更多的时候,是看面相、算命,搬迁、买房看风水、选吉日;滥食野生动物,国家林业局的一项调查表明,在一些大中城市,有46%以上的人吃过野生动物,这其中“出于好奇”的占38.3%,而相信“能增加营养或滋补作用”的占45.8%。结果表明,正是我们的这些不健康消费行为,给社会带来众多负面影响,时代呼唤一种新的消费模式——可持续性消费伦理。
2可持续消费伦理的内涵
2.1适度性
消费是社会大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动力。如:增加物质资料消费,可以推动物质产品生产规模扩大;增加劳务服务消费,可以促使社会分工发展,增加工作岗位,并进一步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因而,在环境和支付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应鼓励增加合理消费。
“适度消费”既反对“消费不足”,又反对“过度消费”。前者无法提供人类正常生活所必需的消费品,抑制了人的体魄和智力的发展,最后阻碍和影响生产的发展,导致生产停滞,影响经济的发展,最终危及人类社会;后者将消费作为人生活的唯一目的,永无节制的消费常常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2.2公正性
公正消费从内容上说包括代内公平消费与代际公平消费两方面。
可持续发展的代内公平消费,要求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与消费不能以损害别的国家和地区为代价。在国与国之间,代内公平消费的关键是要在全球范围内防止和消灭贫富分化。以改善富裕者因为自身的利益滥用资源,贫困者因为生存而掠夺性利用资源。在一国内部,代内公平消费应该体现在一部分地区在保持自己发展的同时,不损害另一部分地区的发展。以免造成一部分地区享有的权利过多,而另一部分地区承担的义务过多。
所谓代际消费公正,是指当代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消费不能危及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消费能力。可持续发展的代际公平消费,要求当代人自觉承担起在不同代际之间合理分配与消费资源的责任。代际消费公正强调人类在资源消费上要公正地对待下一代。因为每个人都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当代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消费不能以损害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消费能力为代价。我们要考虑代际消费的合理安排,要公平分享自然资源和无污染的自然空间,我们决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粮。当代人为后代人应该提供至少自己从前人那里继承的一样多甚至更多的财富。
2.3科学性
消费的科学性是指人们用科学只是来指导消费的一种消费模式。这种生活方式既满足了社会成员的生理、心理的需要。又不至于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对自然资源的浪费的一种消费方式。比如:在吃上,不去追求精细、珍稀,而是追求营养均衡,绿色健康;在住上,不去注重富丽堂皇的装修,而是重视建筑材料的环保,住房的通风采光。在行上,更多的选择节能型或者无公害的绿色交通工具等。
3我国当前消费领域存在的伦理缺失
3.1浪费性消费
所谓浪费性消费是指耗资源较多,却无益于人的身心健康,使消费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大降低的消费行为。市场开放后日常消费模式中的无序行为和浪费现象以惊人的速度铺开:以饮食文化传扬世界的中华民族正面临另一个窘境—每年大吃大喝掉的财产约达300亿,成为世界上“食量”最大的民族;城市建设则以“摊饼”的形式蚕食着农业耕地,正演绎着新一轮的“圈地运动”;以轿车、摩托车为主的家庭机动车尾气夜以继日地污损着地球的外衣;更为严重的是大“一次性”现象,一次性卫生筷成为森林杀手,便利型的易拉罐回收利用寥寥无几。
3.2失衡性消费
失衡性消费表现在物质消费超前,精神文化消费滞后。当人们从计划经济体制凭票限量消费的“短缺经济”时代走出来,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长期受压抑的物质欲望被极大地释放出来。因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收入的增加,人们的物质消费水平大大地提高了,轿车、住房已经成为新的消费热点。但在人们拼命追求着物质享受的同时,精神文化的消费并没有同步跟上,在消费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偏低。而且在精神文化消费支出中用于娱乐服务的支出大大超过用于提高科学文化水平的支出,这表明精神文化消费的层次不高。
3.3腐败性消费
腐败性消费主要体现我国国家公职人员在衣、食、住、行方面的过度消费。诸如,乘公车要新的、豪华的,吃饭要进星级饭店,住的要别墅式的……郑州市惠济区集中兴建了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四大班子的办公新址,占地33.5 hm2,有庞大的人工湖、园林、喷泉、假山、气派的6座办公大楼、容纳千人的巨型会议中心,共耗资7亿元。安徽黄山屯溪区新潭镇博村村民不到1 000人,村干部只有8人,却投资近400万元修建了4 500多m0的“村部大楼”,人均办公面积562.5 m2。据了解,屯溪区类似的“村部大楼”近20幢,而且办公室明亮宽敞,老板桌、立式空调等办公设备一应俱全。
4造成我国消费伦理缺失的原因
当前我国消费领域存在的种种伦理缺失现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4.1消费主义的影响
在消费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下,人们把追求物质财富作为生活目的。目前,受这种思潮的影响,在中国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人们依据消费能力和消费内容去评价他人的社会地位,个人成功。
4.2传统观念的影响
受传统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人们在吃上,追求精益求精,追求材料的珍稀。在穿上,注重绫罗绸缎,珍惜皮毛以显示自己的尊贵。在住上,重视面积要大,装修豪华。为此,人们费尽心思,竭尽所能,从自然界那里肆意略取植物、动物以及他们能享用的任何自然资源无一能幸免。
4.3政府的引导、支持力度不够
人们普遍对可持续消费的观念意识都比较薄弱,这就需要政府加以宣传和正确的引导,然而,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人们在消费中做何种选择时主要都是受广告的影响或亲朋好友的推荐,可见,政府对消费者的正确引导力度是非常不够的,这就使得消费者在消费时具有很大盲目性,这也是现行消费模式产生的原因之一。
5可持续消费伦理的实现途径
当前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全民的消费状态和国家的宏观目标存在着差距,特别是种种畸形的消费,更是社会道德滑坡的一个重要方面。要纠正消费领域的道德失范,使之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除了借助于社会舆论的力量之外,.也要建立相关政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使消费行为得到全面的规范。一般说来可以从生产者、消费者和政府几个方面着手:
(1)对于生产者来说,要尽快提高绿色产品质量和加大绿色市场开发。目前的形势却使人们大跌眼镜。由于对“绿色”概念不切实际的商业宣传,再加上一小伙不法分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使得绿色产品仅仅成了一个徒有其名的概念。可持续消费已经为企业竞争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代理董事曾经说过:“如果谁想在市场竞争中抓住当前这个至关重要的机会的话,那么他就必须全面的评估由新的消费模型(指可持续性消费)带来的深刻的变化。”例如,绿色食品的价格一般来说比市场上同类的非绿色食品要贵。尽管如此,大多数品牌的绿色食物还是供不应求。所以,商品生产者应在他们的发展策略中提出相关的绿色产品的发展计划,然后积极有效的追赶市场龙头,以此来赢得显著的竞争优势,快速的占领预期的市场份额。
(2)对于消费者来说,首先必须转变消费观念。消费观念是消费者世界观、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消费者关于消费生活的比较系统的稳定的见解和看法。这种见解和看法一旦形成,会对消费行为产生稳定而又持久的影响。“在构成生活消费模式1基础的生理需求、消费观念、消费习惯等因素中,当基本生存问题解决后消费观念则起着主导的作用,因此消费观念是当代转变消费模式的核心要素。”可持续消费要求消费者在选择消费品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消费品对自身的有用性和必要性,避免不必要的消费和过度消费:注重消费品的环保性和安全性,尽可能的选择具有绿色环保标志的产品;充分利用消费品的有用性,结合消费品的性质和自身需求尽可能的延长消费品的使用周期。避免消费过程中的盲目性和短期行为:对达到寿命周期的消费品,按规定进行分类,以利于相关部门的再回收。可持续消费观和可持续消费行为将导致消费结构发生重大变革,消费结构的改变必将导致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形成可持续消费需求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良性循环,从而推动可持续消费的发展。
(3)对于政府来讲,应当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加强对公众可持续消费的宣传和教育,强化、规范公众的可持续消费意识和可持续消费行为,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绿色消费运动。使循环经济的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总是在一定的消费价值观念支配下进行消费决策的。所以要转变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建立与可持续消费相适应的价值观念,关键有赖于消费教育。所谓消费教育,是指针对消费者所进行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以传播消费知识、传授消费经验、培养消费技能、倡导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素质为主要内容的系统的社会教育活动。消费者教育,可以影响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改变消费模式的形成基础,促成向可持续消费模式转变。如果人们能以适度消费、绿色消费的理念指导其消费行为,则可自觉实现可持续消费。
总之,可持续消费是一种新的消费模式,可持续消费要求当代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消费不能损害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消费能力。它不仅符合人的本性和人的需要,有助于人的个性全面自由的发展,同时也符合自然的本性,符合保护生态的要求。可持续消费的开展将有利于世界各国建立可持续生产模式,减缓生态环境破坏速率,把经济发展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控制在地球承载力范围之内,实现整个世界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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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问题,研究,保护,消费者权益,金融,加强,
后危机时代,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成为各国金融监管改革的重点。不过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境金融机构将发达国家大量的金融创新产品传导到全球,国际金融关系日益复杂。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已经不仅是一个国家可以解决的问题,它还依赖于国际监管合作。因此,有必要从全球化的视野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进行研究。
国内金融业的发展主要以银行为主导,且银行业的集中程度较高。我国的征信系统倾向以公共征信系统建设为主,私营征信机构少且规模较小。因此,对金融机构信用信息的提供难以依靠私营征信机构的信用评级提供。可考虑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消费者协会牵头建立一个专门针对金融机构信用的信息数据库。对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主要侧重于是否采用相应措施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采信范围应该至少包括:一是在境内经营的金融机构(包括跨国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过往销售产品的情况,包括金融机构销售环节的市场行为是否符合监管要求,金融机构是否有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加强售前阶段、销售过程中及售后的信息披露。关于产品的说明要求简洁、易懂,要说明在市场双向波动的情况下可能的损益。同时在销售产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可能出现的损益、产品条款的变更等情况是否提前通知投资者,尽到告知义务。二是境内经营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投诉的信息披露及处理方式。金融机构是否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对消费者投诉信息及投诉处理进展进行及时的披露,并且对于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比如修正错误,加强说明以及及时赔偿,等等。建立一个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库,为今后监管规则的制定、改革提供参考。三是境内经营金融机构是否曾经出现过对消费者的欺诈案件及其监管机构和法院对其的处罚与判决以及最终赔偿情况。四是境内经营金融机构是否对消费者进行必要的教育。这个数据库要较全面地反映金融机构在信息披露方面是否尽职,业务操作是否规范、对消费者教育是否到位等信用信息,从而可以疏通我国金融消费者获取提供服务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降低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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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继报刊、广播和电视之后发展起来的第四媒体,并逐渐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人类工作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之一。随着高校校园网络化的迅速发展,网络在其积极意义上作为大学生们学习和娱乐的平台的同时,也如一把双刃剑,日益暴露出他们的伦理道德问题。
网络快速发展的趋势不可阻挡,我们只能顺应这一趋势,但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这一途径,使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用生动快捷的方式把科学的正确的思想观念传播出去,积极开展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只有方法正确,开展教育才会有成果,大学生才会接受,才会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去改造社会,从而展现自己新一代的精神风貌。
第一,高校要大学生的网络准则,加强对大学生伦理道德的培养。网络伦理是现实伦理的延伸和拓展,要想使大学生有一个正确的网络伦理观念,必须在现实中加强对大学生伦理道德观念的培养。对大学生的上网行为必须有所规范,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让他们心里要明白,让他们懂得自律,同时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学校应当多开展学生乐于参加的德育教育活动,减少学生上网时间。同时,加强道德纪律教育,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样做的目的是使他们能够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避免伦理道德失范,以防受到伤害,同时要让他们明白网络世界并不是真正虚拟的,可以随心所欲的,同样要受到伦理道德的规范和制约。
学生伦理道德教育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网络的普及和推广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也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和德育教育工作者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和崭新的工作阵地。我们要大力挖掘网络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它的优越性,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使网络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的有利途径,使整个网络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构建完美的社会主义网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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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是根据现实社会为了维护人们日常经济关系所产生法律,属于为实现特定社会目标而采取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法律层面的制度设计,合同法在维护正常的经济交往秩序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其法条设计也呈现出许多社会伦理方面的问题,能够有效折射出社会主流伦理的价值取向,这也是合同法长久不衰的法宝,进而充分发挥合同法的客观作用。
法学界认为,合同法是以规范、调整、约束现实生活的契约等各种形式为目的的一种法律,可以说是将现实生活中的因合同产生的相关利益关系转变成内在的价值。伟大的学者康德曾经说过,在自然界中,万事万物都是按照自身的规律进行运动,而只有有理性的事物可以按照原则进行行动。正是因为所有人都因着一定的目的和价值,自主的改变自己的行为,处理自己的财产,这样的行为都是由个人的内在价值所影响的。正因如此,法律法规是一种专门的关系科学,是不能纯粹的追求理论研究的,必须更加注重兼顾经验和经营等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和存在,重点考虑到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内在伦理价值以及之间的关系。在履行当前合同法中,必须要求合同订立和各条款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志,履行法律的行为必须是遵循一定价值的正确伦理价值,存在本质上的行为控制要求,这样的伦理分析来解释合同法的内在价值更容易得到当事人的内心认可。合同法的效力受相关规定的限制和要求,不能忽略合同法的内在价值构造,要建立在各项规章制度已经渐趋完善和理性的坚实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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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危机时代,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成为各国金融监管改革的重点。不过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境金融机构将发达国家大量的金融创新产品传导到全球,国际金融关系日益复杂。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已经不仅是一个国家可以解决的问题,它还依赖于国际监管合作。因此,有必要从全球化的视野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进行研究。
国内金融业的发展主要以银行为主导,且银行业的集中程度较高。我国的征信系统倾向以公共征信系统建设为主,私营征信机构少且规模较小。因此,对金融机构信用信息的提供难以依靠私营征信机构的信用评级提供。可考虑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消费者协会牵头建立一个专门针对金融机构信用的信息数据库。对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主要侧重于是否采用相应措施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采信范围应该至少包括:一是在境内经营的金融机构(包括跨国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过往销售产品的情况,包括金融机构销售环节的市场行为是否符合监管要求,金融机构是否有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加强售前阶段、销售过程中及售后的信息披露。关于产品的说明要求简洁、易懂,要说明在市场双向波动的情况下可能的损益。同时在销售产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可能出现的损益、产品条款的变更等情况是否提前通知投资者,尽到告知义务。二是境内经营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投诉的信息披露及处理方式。金融机构是否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对消费者投诉信息及投诉处理进展进行及时的披露,并且对于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比如修正错误,加强说明以及及时赔偿,等等。建立一个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库,为今后监管规则的制定、改革提供参考。三是境内经营金融机构是否曾经出现过对消费者的欺诈案件及其监管机构和法院对其的处罚与判决以及最终赔偿情况。四是境内经营金融机构是否对消费者进行必要的教育。这个数据库要较全面地反映金融机构在信息披露方面是否尽职,业务操作是否规范、对消费者教育是否到位等信用信息,从而可以疏通我国金融消费者获取提供服务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降低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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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口规模一定的前提下,社会总消费规模是有限的,无论社会生产多么发达,社会总消费力都是有限的,维持人口规模就是维持市场潜力。在达到丰裕社会、购买力不成问题以后,人口基数就成为消费需求的基本决定因素,我国的人口战略一定要从这样一个高度来规划,而不能缺乏这一视角。人口消费的最大潜力=人口总数×平均个人最大消费潜力。因为每一个个人的消费能力是有限的,所以一个国家的消费能力也是有限的。而最大消费潜力就决定了内需经济总规模的潜力,它决定着内需经济的总回旋余地。一个国家的消费潜力与人口数息息相关。人口规模虽然不等于经济规模,但人口规模对生活必需品和必须服务的总规模起决定性作用,并对发展用品和享受用品形成潜在需求,一旦其具备了购买力,就容易形成现实的消费能力和市场规模,人口就意味着消费,所以我们说规模人口是一个等待开发的规模市场和规模经济,由此角度看:人口是经济的基础和前提。
人口因素是决定消费能力的必要条件,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在一个人口规模大、收入水平高的地方,消费规模也大,中国、印度、巴西等之所以被商家看好,就在于其人口规模和快速发展的经济。人口的经济效果在当今人口负增长的国家表现得相当明显。从欧、日、俄等国的情况来看,人口减少都不利于其经济发展。内需不足、劳动力不足、老龄化和养老负担加重往往是人口减少的表现。日本2005年人口出现负增长,如今人口严重老化,经济发展受限。俄国人口负增长,也严重拖累了其经济发展,其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的石油、天然气、木材等领域劳动力严重短缺。放眼世界,纵观历史,人口增长过快或萎缩都不利于其经济发展。
本次金融危机要求我们增强“内需拉动”,特别要突出消费拉动。生产和消费都可以作为再生产的起点,但现在更应看重消费的起点。这就要在适当时候对人口政策做出微调,使消费能力与生产能力相协调相适应。依照“生产与消费守恒定律”:生产与消费要守恒,生产力和消费力应平衡。维持合理的人口规模就是维持消费与生产的平衡。
“过剩经济”的人口学与“短缺经济”的人口学是不同的,因为“短缺经济”要抑制消费,而“过剩经济“则要刺激消费、鼓励消费,相应的人口政策应有所改变。扩大内需、增加消费、维持合理的人口规模成为经济发展的一种内在需要。在“过剩经济”时代,经济发展对人口的依赖性较强,减少人口不符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从两种生产的关系和再生产的规律来看,人口再生产要同物质再生产相适应。在物质匮乏时代,物质生产较落后,人口生产要适应物质生产的状况,控制人口是必要的:在物质生产较发达时,“生产过剩”,以后的过剩可能更严重,这时人口再生产就应做适当调整,以适应物质再生产,使整个社会的再生产能够顺利进行。匮乏时代与丰盈时代的人口政策应有所区别。
除开两种再生产的关系外,还要考虑三种再生产的关系,即物质再生产、人口再生产和环境再生产的关系,要考虑环境资源容量等因素,如气候变化。目前的再生产,瓶颈主要在环境再生产。目前的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与工业化有关,与不当的生产生活方式有关,与生态建设的地位和投入不足有关,环境再生产没有和物质再生产取得一样重要的战略地位。环境可以消费,更应该生产和建设,人们在不断地利用和支取环境,却没有及时地给予补充,环境再生产没有及时跟上,出现了严重的生态赤字,因而产生了气候变化。环境污染带有很强的工业化阶段性特征,到后工业社会,随着第三产业比例的增长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特别是随着人们对环境治理力度的空前加大,对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强化,对环境再生产的战略地位和战略布局的空前重视,环境将有改善。人可以成为环境的消费者和破坏者,也可以成为环境的建设者和改造者甚至创造者,“事在人为”,人是具有高度能动性的,人在环境面前不仅仅是一个被动的适应者,更应该是一个积极主动的建设者和改造者,人口不应成为环境污染的罪魁祸首。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必须资源是可再生或可替代的。生态是可再生、环境也是应该再生产的,这是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环境基础,人类的发展必须控制在资源环境的承受力和再生速度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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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的应用与普及,我们的现实生活发生了根本的变革,基于网络的消费方式——网上购物的出现及逐渐流行,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人们在网上轻点鼠标就可以实现购物,购买生活、工作和学习用品。网上消费给人们带来的快捷、便利、节约成本等优越条件,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网上消费,但在看到网上消费有利的一面,同时也应该看到它不利的一面,网上购物本身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如安全性差、质量无保障等。研究网上消费的缺陷和存在的问题,对消费者而言,首先更能从实际情况出发,有选择性地选择消费方式,理性消费,已达到节约成本;其次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资金安全,更有保障的完成网上消费。对企业而言,更能针对消费者的需求进行网络营销,并且采取积极的措施保护资金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对整个社会而言,有利于网上消费更安全可靠、积极地发展下去。
(一)经营行为缺乏规制。一是隐瞒真实情况,制造虚假广告。网上商店展示的商品往往是一些图片和文字。而许多网上经营者展示商品时,没有一定的展示标准,向消费者提供的大多是不完整的信息,使消费者不能全面判断商品质量,从而造成损失。网络广告作为消费者网上购物的主要依据,而消费者却又很难判别广告信息的真实性,许多经营者故意向消费者提供虚假的商品信息,欺骗消费者;二是网络欺诈。一些经营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未经工商登记的企业,编造虚假的企业信用信息和经营情况,以及获奖材料,宣称子虚乌有商品和服务信息,骗取消费者。
(二)网上消费存在安全隐患。一是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得不到保障。消费者在网上消费的同时需要登记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电话号码、身份证号、银行账号、通讯地址等等,这样就将消费者的个人保密信息暴露给网络这个开放的平台,导致一些不法分子盗取消费者信息,进行电话、网络等营销活动,骗取消费者信息进行欺骗、榨取等不法行为;二是消费者个人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消费者进行网上交易,首先需要申请个人账户,开通网上银行,存入资金给第三方平台,但是电脑网络系统自己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导致不法分子利用木马等病毒侵入电脑系统,篡改、盗取消费者账号,使消费者个人财产受到损失。
(三)网上消费法制不完善。任何一个健康有序的环境都离不开法制规范,在网络世界里也是一样。但现实社会中的法律不能简单移植到网络虚拟社会中。目前,国内在网络的运行、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立法都还是空白。虽然立法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有了一些规定,但基本上是简单、片面和应急性质的,而且执行起来有难度。如,现在网络著作权纠纷层出不穷,但在《著作权法》诞生的1990年,还没有“网络”这个概念,因此现行《著作权法》难以有效地处理好现在的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又如,现行《刑法》基本没有涉及到网络犯罪问题,只规定了两个计算机犯罪罪名,远不能涵盖现有的各种计算机网络犯罪。由于对许多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无法可依,致使不少违法分子长期逍遥法外。全世界的媒体每天都在传达大量计算机违法犯罪的消息,但最后真正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则是屈指可数。在国外有的违法分子在其网上作案被发现后反倒受到重用。网络社会中的法治建设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建设一样重要,不可忽视。但网络立法的滞后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即使是发达国家的网络立法也很不完善。因为网络一方面在普及之中,另一方面又仍在发展之中,难以制定出针对网络成熟状态的稳定法律。因此,网络立法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总是滞后的,操之过急也不行。
(一)设立网络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网上消费欺诈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市场主体的真实身份不明确,建议参照现行有形商品交易市场上企业、个体户登记规则,取缔网络无照经营活动,对在因特网从事商品经营的市场主体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凡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申请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对于新设互联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同时发给电子营业执照;已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增在网络经营业务的,要进行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经核准变更登记注册的同时核发电子执照。电子执照除了记载营业执照通常内容外,还要记明网站域名、IP地址、可以从事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前置审批许可证及其有效期、电子执照有效期等事项。从事网络商品经营的商家必须在店铺的显著位置公示其电子执照,做到与在有形市场一样的亮照经营。通过实施对电子商务主体亮照经营制度,可以保证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使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交易环境得到净化。
(二)加强电子支付安全保障。商业银行应完善网上银行运行机制,制定正确的电子银行技术风险管理策略,对建设电子银行的技术方案进行科学论证,确保信息技术安全可靠,做到电子银行系统设计严密、功能完善、运行稳定。一是明确银行的责任。因客户有意泄漏交易密码,或者未按照服务协议尽到应尽的安全防范与保密义务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可以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免于承担相应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对金融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或者未经批准增加或变更需要审批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造成客户损失的金融机构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应加大电子银行安全技术投入,提高通信网络带宽,建立灾难备份与恢复系统,增强电子银行抵御灾难和意外事故的能力;三是应积极引进一些高效的安全产品和安全技术,如将指纹识别技术与银行卡结合起来,以指纹密码代替数字密码,提高客户取款的安全性。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病毒和黑客的攻击,及时更新、升级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提高计算机系统抵御外部网络攻击和抗病毒侵扰的能力,增强电子银行系统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三)把网上消费立法纳入整个法制体系建设。网上消费立法是整个国家法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法制体系的建设必须考虑国际网上消费立法的协调。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广泛应用,国民经济的各种活动都无不涉及网上消费。这种情况下,传统的法律法规需要根据网上消费的需要进行修改,同时也需要制定适应网上消费的新的法律法规,以规范网上消费的市场,促进网上消费的发展,国家的法制体系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只有把网上消费立法纳入整个国家的法制体系建设,才能形成完整的国家的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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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合同法伦理问题分析历来是中外法学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并且在合同法各项规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逻辑内在联系,共同构成比较完善的价值体系。价值体系的不断完善,验证了合同法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赋予合同法以更加强大的生命力和内在逻辑,甚至外化为某种程序和形式。本文试图通过简要分析合同法若干问题,进行有关伦理分析,并提出建议,以期指正其伦理偏离或者缺失。
关键词:合同法 诚信理论 伦理道德
合同法是根据现实社会为了维护人们日常经济关系所产生法律,属于为实现特定社会目标而采取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法律层面的制度设计,合同法在维护正常的经济交往秩序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其法条设计也呈现出许多社会伦理方面的问题,能够有效折射出社会主流伦理的价值取向,这也是合同法长久不衰的法宝,进而充分发挥合同法的客观作用。
社会目标问题属于合同法伦理有关问题分析的最重要的方面,关于合同法社会目标的伦理分析通常是将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探讨问题。从这两者关于伦理问题的分析,可以更进一步认清私人与私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法律责任和关系。将合同法与社会学问题比较研究,在确保不侵害其他社会人的利益的前提下,确保合同法有关规定快速坚决执行,充分发挥其信守诺言的道德准则和法律效用。合同法并不仅仅是关于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而是确保实现保障个人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的意思自治,在此种基础之上促使社会人更加自由自愿的追求个人认为正确的社会目标和人生方向。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合同法作为经济法类别的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合同法主要的践行目的仍然是以较小的自愿价值,换取更大的价值,实现社会各种经济活动的有序高效进行。
从合同法的法理学的角度来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重点体现出当事人双方的法律意志,共同体现合同的本质特征即双方法律意思表示必须符合规定和法律法规,不论是合同的订立、合同的生效、合同的履行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自愿的共同意愿来进行,必须随时接受法律的价值考量,对于合同条款进行动态更新,及时将公正的合同条款补充进来。这种合同履行模式可以有助于保护十分重要的社会价值。合同法会根据合同订立双方当事人的言语和行为的合理意思表示,进而确认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意的合理性。这种说法可能在某些经典案例中体现的尤为明显,但是当前社会随着法制化进程的逐渐加快,为实现合同订立双方之间的权利和利益,必须进行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组织体系,并且时刻将诚实守信作为该组织体系有效、高效运转的坚实基础。更加重视合同法履行行为的恰当性,因为恰当性在合同法履行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重要,必须及时根据合同订立双方当事人的具体行动来判断影响他人的合理行为,纳入考虑的范畴。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诚实守信越来越被我国的相关法律所重视,成为众多法律法规制定执行时所必须追随的基本原则。然而我国现行经济体制和条件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还存在许多需要进一步弥补的漏洞,这些都迫切的需要诚实守信这一伦理道德去加强约束和营造。因此,作为合同法同样需要社会给予诚实守信的伦理分析,顺应合理合法的发展潮流。在合同法的规定中涉及到合同的制定、变更、完善、执行、终止等环节,诚实守信在整个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保护作用,体现了当前合同法对合同当事人的精心保护。具体表现在:一是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体现的诚实守信。合同当事人在缔结合同之前没有任何关系和义务,只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从新的合同关系中认识到,这是一种建立在互相信任和依赖的基础之上而发生的关系。二是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体现的诚实守信。按照《合同法》第60条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合同的目的、性质等重要的信息,要积极履行保密、执行、协助等职责和义务。三是在合同的终止之后的诚实守信。在合同所产生的民事关系停止之后,合同当事人就可以脱离合同的制约,停止对合同义务的履行,不再对合同、对彼此有责任关系。但是正是由于这种没有后合同关系的存在和约束,致使合同的有关内容、效力等在合同关系终止后被泄密、流失等,产生一系列意想不到的不良后果。《合同法》第92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关系终止之后,仍然也要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保密、协助等相关义务。四是,在合同的解释过程中的诚实守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合同进行内容、效力等方面的解释,不但可以忠诚于合同本身,同时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正确的起到解释和帮助作用。
法学界认为,合同法是以规范、调整、约束现实生活的契约等各种形式为目的的一种法律,可以说是将现实生活中的因合同产生的相关利益关系转变成内在的价值。伟大的学者康德曾经说过,在自然界中,万事万物都是按照自身的规律进行运动,而只有有理性的事物可以按照原则进行行动。正是因为所有人都因着一定的目的和价值,自主的改变自己的行为,处理自己的财产,这样的行为都是由个人的内在价值所影响的。正因如此,法律法规是一种专门的关系科学,是不能纯粹的追求理论研究的,必须更加注重兼顾经验和经营等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和存在,重点考虑到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内在伦理价值以及之间的关系。在履行当前合同法中,必须要求合同订立和各条款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志,履行法律的行为必须是遵循一定价值的正确伦理价值,存在本质上的行为控制要求,这样的伦理分析来解释合同法的内在价值更容易得到当事人的内心认可。合同法的效力受相关规定的限制和要求,不能忽略合同法的内在价值构造,要建立在各项规章制度已经渐趋完善和理性的坚实基础上。
总而言之,在我国现行的合同法实行过程中,存在若干问题亟待通过伦理分析的手段帮助完善及解决。比如,正确对合同法的价值理念进行修订,完善针对此项缺陷而修订现行的合同内容和原则立法;实现合同制定过程中的相关法理的确定,表现在制定合同时,在一定的社会范围之内进行社会关系和伦理关系的调节和规范。具体来说,合同法对于若干问题的伦理分析,应该着力建立健全由自由、正义、效率和美德多种因素包含进去的新型的机制和制度,以便于实现共同的社会价值目标,达到伦理和社会价值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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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网络的发展在对人类进步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着负面的影响。网络影响着大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我们的教育方法应该随着现代传播手段的改变而改变,以适应现代科技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网络伦理道德 大学生 道德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互联网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继报刊、广播和电视之后发展起来的第四媒体,并逐渐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人类工作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之一。随着高校校园网络化的迅速发展,网络在其积极意义上作为大学生们学习和娱乐的平台的同时,也如一把双刃剑,日益暴露出他们的伦理道德问题。
网络覆盖范围广、内容生动直观、传播速度迅速的特点为大学生学习知识、思想政治教育开拓了崭新的空间,也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网络的隐蔽性和自由性以及“他人在场”的缺失性,使得大学生伦理道德责任感弱化,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现实中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对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干扰。据调查显示,在校大学生的伦理道德观念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扭曲,思想道德水平发生了不同程度的下滑,这确实是件令人担忧的事情。下面笔者就网络对大学生带来的消极影响进行浅显的概括。
网络以虚拟实在和虚拟空间作为基本的技术支撑,人们可以借助于网络的虚拟性特点隐匿和篡改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处境来掩饰自己在网络上的各种行为。比尔盖茨曾在《未来之路》中引用了一副有意思的漫画:一只正在操作网络的狗对另外一只狗说:“在Internet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只狗。”这形象地表现了网络的虚拟特征。青年大学生作为网络的主体,因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形成,容易让自己沉溺于虚拟的网络中被一些虚假的现象所迷惑,而做出些与自己身份不合的举动。“追星族”在大学生中是一个很普遍的群体,很多大学生甚至放弃学业去碰自己的“偶像”。但是这些所谓的偶像在网络上光鲜亮丽的背后是否存在一个真的自我呢?这就不得而知了。
网络的娱乐性使得大学生不再以学习为重心,他们上网大部分是为了娱乐,网络世界的多变性让他们目不暇接,以至逐渐迷失了方向。不断发展的网络游戏,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投身于华美绝伦的近于现实的网络游戏画面中。在这种虚拟的网络游戏环境中,很多大学生因其心智还不成熟而导致迷失自己,造成其价值观的扭曲,引发青少年犯罪。
网络的这种隐蔽性使得网络信息真假难辨,导致种种弄虚作假、尔虞我诈的现象出现,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伦理道德观念。个别同学甚至萌生了某种不良的念头,觉得“作假可以获得成功,老实只会导致失败”。这种思想观念,使得大学生不讲诚信的现象在大学里随处可见,作弊现象屡见不鲜。更有甚者为了奖学金或是评优在考试过后找老师要求加分等等。这些不诚信的举动随着互联网前进的步伐越来越普遍,这告诉人们这种失衡现象应该尽快加以控制,否则将会对大学生伦理道德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
网络快速发展的趋势不可阻挡,我们只能顺应这一趋势,但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这一途径,使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用生动快捷的方式把科学的正确的思想观念传播出去,积极开展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只有方法正确,开展教育才会有成果,大学生才会接受,才会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去改造社会,从而展现自己新一代的精神风貌。
第一,高校要大学生的网络准则,加强对大学生伦理道德的培养。网络伦理是现实伦理的延伸和拓展,要想使大学生有一个正确的网络伦理观念,必须在现实中加强对大学生伦理道德观念的培养。对大学生的上网行为必须有所规范,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让他们心里要明白,让他们懂得自律,同时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学校应当多开展学生乐于参加的德育教育活动,减少学生上网时间。同时,加强道德纪律教育,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样做的目的是使他们能够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避免伦理道德失范,以防受到伤害,同时要让他们明白网络世界并不是真正虚拟的,可以随心所欲的,同样要受到伦理道德的规范和制约。
学生伦理道德教育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网络的普及和推广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也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和德育教育工作者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和崭新的工作阵地。我们要大力挖掘网络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它的优越性,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使网络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的有利途径,使整个网络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构建完美的社会主义网络文化。
[1]网络伦理的若干视点.中国报刊杂志大全
[2]陆俊,严耕.国外网络伦理问题研究综述 [J]. 国外社会科学,1997,(2) : 14~18
[3]万峰.网络文化对大学生伦理道德影响的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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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谐、和一个民族永久不衰。温家宝曾说:“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救赎道德,势在必行,时不我待。
行政伦理,主要指的是公共行政领域的道德理论体系。正如遵守社会公德对于保持社会秩序稳定不可或缺,一切涉及公共管理与服务的机关、团体或组织,其日常活动,尤其是政府公共行政的有序和高效,都离不开公共行政伦理建设。良好的公共行政伦理建设,在公共行政理念方面表现为良好的理想、信念、宗旨与价值观念,并具体化为“为民”、“责任”、“服务”等;社会道德作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一直以来都被人们广泛关注。随着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我国的道德建设整体都得到了发展,但也面临着转型,随着转型压力的递增,社会道德失范现象屡见不鲜,社会道德失范问题也逐渐为人们所关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社会失范状态是社会转型变迁过程中必然存在的现象,而社会道德失范现象作为社会失范状态的一个方面,充斥在社会的各个角落中。
尽管文明的趋势是上升的,但是,社会道德良心已经进入了它的休眠状态。以2006年的“彭宇案”为起点,到相继发生的“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从苏丹红到三氯氰胺,从瘦肉精到染色馒头等关系到人民最基本吃饭的问题;再到老人倒地无人敢扶,到2010年的冷漠人心的“小悦悦事件”等关系生命道德的问题;再到2013年的复旦大学“投毒事件”,这些都是国人道德上的缺失,没能坚守住自己诚信、良心的阵地,为了一己私利,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置之不理的结果。至此,几乎每天网络上都会爆出让人担忧的违背道德常理的相关事件,许多学者也进入了深入分析和研究,得出主要的两种观点:一是道德信仰危机;二是道德行为失范。它降低了中国人的整体素质,损害了我们民族在世界大家庭中的形象,成为今后国家发展进步的障碍。
1.教育滞后的影响。教育滞后主要表现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在学校,教育过于功利性,关注的重点更多的在学校的升学率和学生就业率,而忽视了学校的育人功能。家庭方面,很多家长忙于工作和事业忽视对孩子的德育教育,忽略了对孩子品德教育的重要性。社会方面,德育教育空白无力,没有形成主流,而且在对优良的道德行为、典型道德模范宣传不足。
2.功利主义的驱使和社会风气的败坏。在利益的驱使下,人们可以昧着良心踩在别人的身上追逐名利、践踏道德。社会正在形成一种不良的风气,由此导致人们责任心的丧失。我们已经在道德滑坡的环境里越走越深,不能正确的分析具体的情况,已经处于道德规范的迷茫期和困惑期,不知道到底该不该坚持自己原有的价值观。
3.舆论导向的影响。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发展变幻时期,市场经济的法则是价值规律,而自由而平等的交换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基础。西方资本主义的自由观日渐深入人心,人们通过交流平台自由的发表言论,在这种情况下,对某些道德行为和道德观念批判的声音也越来越大,致使舆论导向也随之发生改变。
4.自身文化素质因素的影响。中国人长久以来受到传统文化中的糟粕思想的禁锢。在这种氛围中,中国的传统文化生长生为一种“服从”文化。人们在这种几千年的熏染中,逐渐成为老实本分、安分守己的价值观念成为了人们的处世之道,而“家”文化使中国人“重私德、轻公德”的思想根深蒂固。
5.社会评价体系的影响。社会评价是社会的行为主体根据已有的、为大众所接受的标准,对社会某一现象或者社会事实进行评判,然后为其定义一个积极或者消极的意义。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向现代市场经济体系转变的过程中,社会大众的价值取向逐渐走向多元化的阶段,人们就会根据不同的标准,对这种行为进行评价,出现相应的利弊权衡。
6.世俗化和多元文化的冲击。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在最大限度地释放了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同时,对物质和金钱、欲望的满足超越了道德伦理的价值。西方思潮在向我们不断袭来,我们在追求个性解放,自由至上的同时,忽略了传统道德的要求,在接受西方思潮的时候,并不能把我们中国传统文化全盘否定。
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既要吸取各国社会道德建设的有益经验,让中华民族优秀的道德文化传承下来,也要积极利用社会道德舆论的力量引导与完善各项制度,填补转型中制度设计的漏洞。
1.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和道德氛围。社会上发生的很多的有关违背道德良心的事情,由此导致了人们的冷漠性。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可以从“学雷锋”做起,不吝啬我们的每一滴爱心,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需要帮助的人伸手双手。各行各业应在自己的岗位上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2.道德教育宣传,树立正确社会向导。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等传播工具,树立典型,加强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学校应该改变传统的理论教育方法,通过隐性教育法把德育内容潜移默化渗透到学生身上,并使其内化为其良好的道德素质。社会上应加大宣传力度,把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社会向导,自觉净化心灵。
3.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良好社会道德意识。社会道德问题根源于社会现实问题,现实问题的解决要依赖于各种制度、法律的完善。
4.道德教育至公民生活的各个方面。爱国主义教育、法制观教育、价值观教育、伦理道德教育、健康人格教育等都应成为道德教育的基本内容,要把道德教育推及公民生活的各个方面。
5.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中积淀着我们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一个传统文化代表着一种民族精神,我们要学会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用传统的力量从源泉上净化社会不良的风气。
6.政治文明建设并完善相关的法令法规制度。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两手抓。逐渐扩大社会的自由度和自主性。还权于社会,形成自律性的公共道德规范管理约束自己。允许舆论的批评监督,逐渐扭转社会舆论和风气对违背德行为的价值颠倒的判断。
在以经济发展为主体的背景下,我们不能忽视社会伦理道德的规范和强化。我国社会道德失范和滑坡现象实属自然,我们只有将构建新的道德体系的任务放在时代背景下,结合全体社会成员的力量,运用科学的手段,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会走出道德失范和滑坡的困境,实现人类自由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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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的教学既包括经济理论和分析工具的教育,又包括经济伦理的教育。伴随着数学逻辑方法在西方经济学研究中的应用日益成熟,如何在教学过程中加强经济伦理教育逐渐受到经济学者的关注。经济伦理指直接调节和规范人们从事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的一系列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现代西方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一书中从同情心出发,论述了利他主义的伦理观;在《国富论》一书中从物质利益和个人私利出发,论述了利己主义的经济观。他从经济理性和伦理道德的内在统一的角度论述“经济人”假说,一方面,人们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对得失和盈亏计算精密;另一方面,利他心理阻止人们使用卑鄙行径和不公正手段获得财富。随后,马歇尔、弗里德曼、阿马蒂亚·森等众多经济学家都在经济伦理方面展开了论述。马歇尔指出经济人的完全利己主义假设在道德面前是不成功的;弗里德曼主张在法律和基本的道德规则下追求利润;阿马蒂亚·森通过经济学和哲学手段的综合运用,把伦理因素重新纳入投票悖论、个人选择、不可能定理等至关重要的经济学问题的讨论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总之,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中包含有丰富深厚的经济伦理元素。
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进行经济伦理教育有助于学生认识和了解西方经济学的哲学基础和价值观。西方主流经济学说一直将功利主义作为其哲学基础,而从伦理的角度出发,功利主义的积极和消极方面势必会直接影响西方经济学的科学性和局限性。经济学家罗尔斯指出了功利主义的三个错误:没有认真考虑社会如何分配利益和福利,没有认真考虑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没有考虑欲望满足方面的特性。熊彼特进一步指出,功利主义的假设对于解释经济史,解释经济的推动力,解释涉及实施动机的问题都毫无价值,它只对福利经济学具有根本性的意义。而且,在最狭义的经济领域里,功利主义的假设是多余的。在西方经济学中加强经济伦理教育,有助于形成对功利主义的科学认识,能使学生从辩证法的高度认清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优势和先天不足。
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进行经济伦理教育有助于学生了解当前西方经济学及其政策导向中蕴含的价值取向。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说,特别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在其理论假设和核心主张方面都体现出了非常鲜明的价值取向。理论的中心思想指出:以私有制为基础组织起来的市场社会是人类自然的状态,在没有外部干预的情况下这样的社会将通过看不见的手走向繁荣;资本主义从来就存在;人类历史是市场逐步自由化的过程,社会唯一需要的是消除国家束缚和干预。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加强经济伦理教育,客观地研究和分析当代西方经济学及其政策导向中的价值取向,是正确认识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建树及其应用价值的必然要求。
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进行经济伦理教育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经济伦理观。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是“经济人”假设,即认为自利是最基础的人性。这一假设是经济分析的逻辑起点,具有分析工具的价值,但不具有人生目的和理想人格的价值。作为经济学者,一方面,在研究动机上不能将自己定位为一个追逐私利的“经济人”,而应是为公众利益服务,具有高尚的道德信仰和人格追求的人;另一方面,在经济研究中不能脱离正确的伦理价值观的引导,应利用伦理常识将经济学知识进行整理与应用。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加强经济伦理教育,无论是对增强学生以正确的经济伦理立场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素质和能力,还是对提升学生的人生理想和抱负,都具有重要作用。
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进行经济伦理教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教师在讲授西方主流经济学说或代表人物思想观点时,增加对其哲学渊源和伦理特色进行介绍。在西方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时期,绝大部分经济学家都是出生于资产阶级家庭,哲学、伦理学不可避免地对其研究立场、观点和方法有所影响。而经济学家将经济研究的结论抽象到哲学理论层面时,又必然会烙上当时某种哲学或伦理学的印记。正因如此,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将18世纪到19世纪经济学说的哲学渊源和伦理特色抽象归纳为功利主义。亨特将20世纪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哲学渊源和伦理特色归纳为个人主义和伦理上的功利性享乐主义结合起来的产物。第二,教师在讲解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模型建设与推导时,增加对其价值判断进行伦理评述。当代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虽以模型化和实证化为主要特征,但理论模型建设与选择上却总是以一定的伦理特色的价值判断为基础和前提的。以经济学家约翰·贝茨·克拉克的边际生产率分配模型为例,该模型提出的边际生产力分配论指出:劳动和资本各自的边际生产力决定它们各自的产品价值,同时也就决定了它们各自所取得的收入。经济学家施蒂格勒将该模型称为“边际生产率伦理学”,获得了公众和经济学家广泛的支持。第三,教师在归纳主流经济学家提出的政策主张时,增加对其伦理价值导向的道德分析。经济学家在适当考虑了某一经济现象背后的经济因素与非经济因素后,其所提出的政策建议是从广泛的社会科学(包括伦理学、哲学的知识)中得出的结论,不仅仅局限于经济分析。完整的解读经济学家的政策内涵,既要分析和介绍经济方面,也要分析和介绍非经济方面,特别是伦理方面。更何况,任何的经济政策主张都会影响到社会秩序中每个人的幸福和福利,而利益的追逐是道德问题产生的基础。以最大产出的经济政策为例,美国和俄国都以最大限度的产出和财富的增长为经济政策的基本目标之一,但是,美国的最大产出量由消费者决定,而由于受到经济体制的影响,俄国的最大产出量基本由中央集权的领导机构来确定。两个国家经济政策的基本目标完全一样,而其中所隐含的伦理意义却完全不同。由此可见,各国的经济政策是各个国家根本制度和意识形态中核心价值观的产物,无论引导还是跟随某种政策主张,都需要某种伦理体系来指导他们提出建议。因此,弄清楚西方经济学家政策主张中蕴含的伦理价值导向,对于我们认清西方市场经济各种政策的实质及其对我国的适用范围,是极为有益的。
此外,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进行经济伦理教育,对从事西方经济教学和研究的高校教师也提出了挑战。教师不仅需要具备良好的西方经济学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还需要提升自身的哲学伦理素养。一方面,应注重总结西方经济理论内部隐含的道德判断及其作用;另一方面,应关注西方经济学对于伦理或道德的解释性内容的研究。道德和经济学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问题之一,高校经济学教育工作者,要达到经济学素质与哲学素质俱佳,才能精准地解读前人的在经济伦理方面的深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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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以虚拟实在和虚拟空间作为基本的技术支撑,人们可以借助于网络的虚拟性特点隐匿和篡改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处境来掩饰自己在网络上的各种行为。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浅谈大学生的网络伦理道德问题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摘要:网络的发展在对人类进步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着负面的影响。网络影响着大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我们的教育方法应该随着现代传播手段的改变而改变,以适应现代科技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网络伦理道德 大学生 道德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论文正文:
浅谈大学生的网络伦理道德问题
互联网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继报刊、广播和电视之后发展起来的第四媒体,并逐渐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人类工作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之一。随着高校校园网络化的迅速发展,网络在其积极意义上作为大学生们学习和娱乐的平台的同时,也如一把双刃剑,日益暴露出他们的伦理道德问题。
网络覆盖范围广、内容生动直观、传播速度迅速的特点为大学生学习知识、思想政治教育开拓了崭新的空间,也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网络的隐蔽性和自由性以及“他人在场”的缺失性,使得大学生伦理道德责任感弱化,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现实中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对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干扰。据调查显示,在校大学生的伦理道德观念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扭曲,思想道德水平发生了不同程度的下滑,这确实是件令人担忧的事情。下面笔者就网络对大学生带来的消极影响进行浅显的概括。
第一, 网络的虚拟性特点容易让人迷失真我
网络以虚拟实在和虚拟空间作为基本的技术支撑,人们可以借助于网络的虚拟性特点隐匿和篡改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处境来掩饰自己在网络上的各种行为。比尔盖茨曾在《未来之路》中引用了一副有意思的漫画:一只正在操作网络的狗对另外一只狗说:“在Internet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只狗。”这形象地表现了网络的虚拟特征。青年大学生作为网络的主体,因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形成,容易让自己沉溺于虚拟的网络中被一些虚假的现象所迷惑,而做出些与自己身份不合的举动。“追星族”在大学生中是一个很普遍的群体,很多大学生甚至放弃学业去碰自己的“偶像”。但是这些所谓的偶像在网络上光鲜亮丽的背后是否存在一个真的自我呢?这就不得而知了。
第二,网络娱乐性的特点使人沉迷其中,扭曲了人性的正常发展
网络的娱乐性使得大学生不再以学习为重心,他们上网大部分是为了娱乐,网络世界的多变性让他们目不暇接,以至逐渐迷失了方向。不断发展的网络游戏,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投身于华美绝伦的近于现实的网络游戏画面中。在这种虚拟的网络游戏环境中,很多大学生因其心智还不成熟而导致迷失自己,造成其价值观的扭曲,引发青少年犯罪。
第三,网络的隐蔽性造成网络信息的虚假难辨,
网络的这种隐蔽性使得网络信息真假难辨,导致种种弄虚作假、尔虞我诈的现象出现,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伦理道德观念。个别同学甚至萌生了某种不良的念头,觉得“作假可以获得成功,老实只会导致失败”。这种思想观念,使得大学生不讲诚信的现象在大学里随处可见,作弊现象屡见不鲜。更有甚者为了奖学金或是评优在考试过后找老师要求加分等等。这些不诚信的举动随着互联网前进的步伐越来越普遍,这告诉人们这种失衡现象应该尽快加以控制,否则将会对大学生伦理道德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
网络快速发展的趋势不可阻挡,我们只能顺应这一趋势,但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这一途径,使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用生动快捷的方式把科学的正确的思想观念传播出去,积极开展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只有方法正确,开展教育才会有成果,大学生才会接受,才会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去改造社会,从而展现自己新一代的精神风貌。
第一,高校要大学生的网络准则,加强对大学生伦理道德的培养。网络伦理是现实伦理的延伸和拓展,要想使大学生有一个正确的网络伦理观念,必须在现实中加强对大学生伦理道德观念的培养。对大学生的上网行为必须有所规范,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让他们心里要明白,让他们懂得自律,同时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学校应当多开展学生乐于参加的德育教育活动,减少学生上网时间。同时,加强道德纪律教育,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样做的目的是使他们能够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避免伦理道德失范,以防受到伤害,同时要让他们明白网络世界并不是真正虚拟的,可以随心所欲的,同样要受到伦理道德的规范和制约。
学生伦理道德教育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网络的普及和推广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也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和德育教育工作者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和崭新的工作阵地。我们要大力挖掘网络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它的优越性,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使网络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的有利途径,使整个网络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构建完美的社会主义网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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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活动,保护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检举和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行政机关有依法接受并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的义务和责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在网络的有效辅助下,世界联系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信息网络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商务交易的方式也呈现出多样化特征,网上商务交易逐渐盛行起来,信息网络为商家与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虚拟的教育环境,成为商务教育的舞台。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逐渐走入人们的视线,与传统的现场交易相比,电子商务交易为人们的生产生活节省了时间、精力,已经逐渐为人们所接受,网上购物成为现代人们炙手可热的购物方式。据阿里巴巴的的数据统计,截止 2012 年 11 月 30 日,淘宝和天猫的销售额突破万亿,这从侧面预示着电子商务真正的走进了千家万户。但是,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等,给消费者的效益保护带来了新的问题,为此,本文对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电子商务简单说就是网上购物,网上成交生意,买家与卖价通过信息网络,本着各自的需求进行交易与交流,在网络提供的虚拟平台中,获取自己的利用。与传统的真实的现场交易行为方式对比,网络交易具有自身的特点。
首先,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更加快捷,而且网络商品信息往往能够波及更多的人,覆盖更大的消费人群,而且网上交易往往在形式上更加单一,缺少复杂的交易制度或者行为规范的制约。
其次,网上交易是一种虚拟交易行为,交易双方没有真实地看到对方,消费者无法真切地触及到商品的质量与模式,而是通过网页或者网页图片上的说明,或者宣传海报来选取产品,签订交易协议书,在这一过程中,客户缺乏的是直接的感官认识,与实际产品的验证。
再次,网上交易对于消费者来说具有很大的优势,节省了消费者的时间与精力,但是主要的优势特征还是更加倾向于经营者。因为经营者往往掌握了商品、资金以及货源的主动权,并在网络技术方面也拥有更多的优势,这样的交易性质,决定了消费者一方处于劣势地位。因为经营者有随意掌控商品信息的公开程度的权利,这样就会使消费者对与一些交易方面的具体规则与商品的实际情况发生疑虑,往往在这个时候,消费者会上当受骗。
最后,网上交易属于事后交易。经营者从自身的利益角度考虑,对消费者采取极大的防御措施,一般都是消费者先付款,然后才能收到商品,这样消费者收到商品以后,往往会发生实际商品与网络图片差距甚远,或者不相一致的状况,而且多数情况下,一旦交易行为达成,货物就不予退回,这就对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了侵害。所以,同传统的现场交易方式想对比,网上交易往往使消费者面临着更大的交易风险。
电子商务交易是科技发展,经济进步的产物,它的持续发展需要建立在一系列公平与公正的规范与制度的基础上,使交易双方都能够在行为规范的限制下约束自身行为。从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来看,缺乏法律制度方面的规范,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对消费者的权益给予保护。
确保电子商务长远发展的最根本的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交易安全。交易安全是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这其中涵盖了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网络交易过程的安全以及消费者生命财产方面的安全。
另一方面:交易公平。公平是市场交易行为最重要的灵魂。
交易双方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不随意侵犯对方的利益,确保交易双方的平等与互惠、互利,只有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才能保证电子商务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旦电子商务交易失去了诚实信用,对消费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就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与支持,这种交易方式就会逐渐被人们所遗弃,影响其长远发展。
电子商务交易具有自身的特点与特征,在整个的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属于弱势群体,一方面是由于网络信息技术的欠缺,以及消费者网上购物经验的匮乏,另一方面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这些弱点来采取措施进行不正当交易,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大肆宣传商品,用虚假图片诱惑消费者,实际商品与图片大相径庭,以次充好的现象时有发生,消费者在经验不足的情况下,很容易上当受骗,买去劣质产品,自身的利益受到极大损害。
第二,拒绝履行许下的承诺,一些不法商家一旦收到了客户的货款就以为获得了利益,对于消费者的服务十分滞后,不按时送货上门,货品质量低下,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利益,这是对市场交易公平与城市信用原则的极大破坏。
第三,商品质量与价格不符,损害消费者利益。一些不法商家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以次充好,开展非法的传销活动,以此骗取巨额钱款。
第四,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计算机技术骗取消费者与其计算机相连接,利用匿名与消费者用昂贵的国际长途电话系统,骗取消费者高额的电话消费。
第五,利用网络交易合同中的不科学因素来损害消费群体利益。具体表现在:利用合同格式方面的漏洞来限制或者剥夺消费者的利益,将合同风险责任转嫁给消费者,缩短法定瑕疵担保期限,故意扭曲与模糊合同上面的文字,或者隐藏一些条款等等,这样一旦出现问题,主动权仍然掌握在经营者手中,消费者处于劣势地位。
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探讨论文
以上是经营者行为的综合评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电子商务也存在一系列问题:
首先,电子商务本身是建立在一个开放性的网络平台环境下,这样就为经营者犯罪提供了温床,客观上增加了消费者财产受到侵害的风险。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网上银行支付,同传统的现场钱物交换行为相比较具有更大的风险性。消费者在网上货币交易过程中往往要成承受下面的风险:在没有获得授权的前提下,启用信用卡形成损失,电子货币被盗取或者丢失,电子货币系统被病毒侵害———目前在这一环节出现问题,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损害的例子屡见不鲜。
其次,电子商务交易中,对于所有货品的质量、价格以及使用、送货等环节,消费者都无法深入了解,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很难确保自身的利益。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始终处于被动地位,互联网是一个巨大的数据存储设备,商品信息的更新速度异常之快,相关的监管部门不能够对这些信息进行有效地监管与审查,没有对使用网络发布信息的企业权限进行限制,这在客观上就加剧了经营者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一些企业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随意在网上发布信息,不顾及所发布的信息是否合法。
一些商家随意向消费者的邮箱内发布广告邮件,这些非法邮件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一些广告由于无法从表面信息辨认出来,使得一些消费者主动打开邮箱,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
再次,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无法获得赔偿。在传统的面对面实物消费中,消费者的财产安全一旦受到侵害能够直接找到经营者请求赔偿,然而,电子商务交易本身就是一种虚拟的交易行为,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很难找寻到对应的经营者。
最后,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受到侵害,一些不法经营者在交易过程中,会以各种理由向消费者索要信息资料,在未经消费者允许的情况下,随意向他人传播这些资料,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二、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法。
第一,严格控制网络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要想进入网络世界进行商品销售,从事电子商务,就要接受相关部门的资格登记审查,无论是经营团体还是个人都要向相关部门申请资格认证,获得审批条件以后才能正式进入电子商务经营,而且要具体细化审批条件与登记内容,防止出现问题时找不到明确的负责人。
第二,确保消费者在网络交易过程中享有知情权。电子商务的经营者要负责保护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对于一些涉及到消费者自身利益的情况有提醒与告知的义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经营者的详细信息,例如:注册名字,责任人的名字,经营生意的网站以及具体的地理位置,联系方式等等。2.和交易有联系的信息。这些信息体现在:商品以及服务的类型、价格以及方式,送货方式以及售后服务等等。3.经营者要向客户说明网络通讯所采用的方式、每一笔费用都要清清楚楚地向客户列出,以此确保客户对信息享有知情权。4.向客户提供争议的解决方法并指出对应的法律依据等等。5.经营者的经营信用情况,具体涵盖了:认证机构以及社会团体,通过一些社会服务性机构对自身的服务质量做出承诺与保证。对于以上信息,经营者没有提供给消费者的行为,完全由经营者承担责任。
第二,建立健全统一的退货与换货制度与规则。为了有效保证消费者的利益,要在互利公平的基础上建立为消费者提供换货的服务,保证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经营者还要负责保护消费者的隐私,包括消费者的银行卡号,身份证号以及个人信息等等。
第三,建立健全网上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行政法律制度。
要想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可以将电子商务交易列入工商行政监管与检查的范围内,由相关的执法部门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消费者是支持一项新的消费形式得以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电子商务的经营者要从长远利益出发,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促进交易行为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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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人类的价值观、道德观也随之产生了新的变革。网络技术造就了全新的社会形态—网络社会,它是现实社会生活的延伸。现实社会中的时空界限被打破,现实社会所具有的特性在这里被扩大,网络社会的开放、自由、互动等特性使人自身的文化特质,如主体性、多元性等进一步突显出来,对于人的全面发展、自由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是文化发散功效是一把双刃剑,文化与网络技术的联结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负面影响,它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网络道德建设迫在眉睫。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道德认知角度的我国网络伦理问题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还对人类的道德观、价值观及人生观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而形成了网络社会。网络社会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形态,具有互动、自由和开放的特点,突破了现实社会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使人们的文化特质向着多元化和主体化的方向发展。网络技术和社会文化结合形成的网络文化,能够促进人的身心自由和全面的发展,同时也存在一些网络伦理问题,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一项任务。
随着社会发展,网络伦理问题也呈现出新的类型和特点,由于网络伦理自身的特性,导致其与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认知存在很大的差异,出现双重标准,引发一系列的网络伦理问题,导致网络道德失范。网络环境及网络主体对网络道德认知有很大的影响,本文主要基于道德认知角度,对网络伦理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了网络道德认知在解决网络伦理问题、规范网络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以期提高网络主体的道德修养,净化网络环境,构建网络伦理规范体系。
(一)道德认知是网络伦理形成的基础
网络技术、人与网络社会、人与人间的关系是构成网络伦理道德的三大要素,人们主动加入到网络交往活动中,在网络技术的作用下,这些交往活动将不同地区的人们联系起来,从而形成网络社会。现实伦理和网络伦理的主体都是人,网络只是一种载体,伦理道德的主体并不是网络。在网络环境中,人们通过网络技术进行交流,网络道德的本质就是人在网络活动中的具备的道德规范,网络主体道德观念的形成、发展都建立在道德认知的基础上形成的,只有做好道德认知培养工作,才能形成健康的网络伦理道德观。
(二)网络伦理影响着道德认知的形成
网络社会作为现实社会的延伸,管理模式比较松散,缺乏监管机制,自由性强,仅依靠道德自律来规范人们的言行,因此必须要重视人们道德认知能力的培养,提高人们的道德自律能力。在网络社会中如果缺失道德自律能力和道德责任感,必然会导致网络社会混乱。网络伦理的自律性要求人们必须加强对自身道德能力的培养,根据道德自律原则来约束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思想。
网络虚拟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在这个自由、平等的社会中,各地文化和多种道德观相并存,多源性的网络道德必然会引发道德冲突,改变甚至同化了传统理论观念,网络社会陷入失范、混乱无序的状态。此外还会影响人们的网络道德观,对道德主体认知产生种种影响而造成的矛盾冲突,导致人们的道德感受和行为产生偏差,因此必须要正确的引导人们道德认知,不要因为网络道德多样性而导致人们道德认识混乱,避免网络伦理问题的出现。
(一)道德意识的冲突与裂变
1.道德虚无主义和个人主义盛行
人们在网络虚拟空间中能够相对自由的发表言论,充分释放内心的想法,强调自我,展现个性,人们在网络空间的表现在更大程度上接近于真实的自己。但是由于网络社会的自由无政府和无中心特点明显,网络行为主体将自己作为网络道德行为的判断者,不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忽视法律和社会传统规范,使得道德虚无主义和个人主义盛行。
2.缺失道德责任感
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认知在网络社会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网络社会环境中,人们通过网络信息技术进行一系列的虚拟交往。隐匿性、虚拟性和互动性是网络空间最大的特点,从而使得传统伦理对人们交往活动的约束力减弱。人们在网络社会释放自己在现实生活中隐藏的本性,降低对自身道德的要求,沉迷与网络中虚拟的身份,道德认知能力下降,从而导致网络主体丧失道德责任感。
3.主体情绪浮躁及文化霸权主义蔓延
网络社会对多种信息的监控力度较弱,缺乏对信息发布者的限制,不断产生大量的网络信息,让人们眼花缭乱,网络行为主体长期受网络资讯的影响,很容易产生精神上的焦虑、疲乏,最终使人们迷失自我,导致主体情绪浮躁。另一方面,由于发达国家在网络信息交流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占据大多数的信息资源,西方国家的信息输出量较大,便于向其他国家传递本国的意识形态及价值观,从而导致文化扩张,形成文化霸权主义。
(二)道德行为的脱轨和失范
1.网络犯罪现象猖獗
信息技术是网络社会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在社会科学技术不断改革更新的飞速变化中网络技术也不断经历着飞跃式的变化,然而网络安全管理和防护功能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步伐,进而导致网络漏洞的出现,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不良的犯罪平台,网络信息安全问题频频出现,屡治不止。不法分子根据网络特点和缺陷借助一定的网络工具和先进技术对他人的网络系统进行破坏和侵犯,诸如病毒传播,盗取和篡改信息等,造成个人或者政府等部门重要信息的泄露和破坏,带来不良影响和巨大的损失。还有一部分网络犯罪组织借助网络平台利用论坛,贴吧,邮件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传播电脑病毒、发送垃圾邮件破坏系统或散播谣言等举动,由此来达到这些组织既定的商业或政治目的,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巨大不便,也阻碍了社会的和谐顺利的发展和繁荣,是值得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
2.网络言行随意放纵
网络社会同现实社会不同的是,其不存在真实的主体,人们的言行不会受到社会舆论和监督的影响,主体间的约束力降低,人们不必担心是否符合传统伦理道德的标准,使人们长期压制的欲望、本能和冲动得到释放,追求快乐最大。人们的外在行为规范及社会道德的不受限制,网络行为主体就会出现为所欲为、不负责任的不道德行为。
(一)传承和发展传统伦理内涵,将网络伦理和实现传统伦理结合起来
网络社会依靠网络伦理制定一系列的规范措施,其在传统理论体系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和传统伦理而形成了网络伦理体系,同传统伦理体系有着紧密的联系。在信息化和网络化时代,并不意味着完全摒弃传统理论体系,其在构建网络伦理体系的过程中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们必须恪守传统伦理道德,在继承中扬弃,在扬弃中发展。要基于网络伦理的基本特征,对传统伦理道德的传承中要注意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吸收原有的运行机制,整合传统伦理资源,不断探究和创新,发现新的网络伦理元素,使网络伦理体系的建设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促进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侧重人的全面发展,调整网络技术和人的关系
传统伦理道德指的是指导人们行为的观念,是处理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过程中应遵循的准则,能够维持社会秩序,是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基础,体现出定型化、体系化和制度化的特点。同传统伦理不同,网络主体的道德认知水平直接影响着网络伦理规范的发挥,具有非定型化和非制度化的特点。解决网络伦理问题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要以人为本,将网络主体作为重点,重视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科技发展与人的发展的有机结合,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从而保证信息与网络安全的网络伦理规范体系的构建,有效的解决网络伦理问题。具备了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水平的网络主体能够约束自己的言行,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网络社会,维护网络用户的合法利益。
(三)坚守人文道德,体现人文情怀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的到来,作为网络的主体,人们要严格遵守和发扬人类社会所普遍推崇的人文操守及其基本规范,传承人文凝聚精神,提升人文道德涵养和道德认知水平,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人文涵养,有效的避免人性在数字化和符号化的虚拟网络社会中被扭曲和异化的情况。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客观的评判各种道德现象,形成正确的道德态度和意识,提高道德自律能力,坚守自己的准则,抵制各种侵蚀和诱惑,鄙视不洁、不善、不义、不道德的行径,不接触不道德、不合理的事物,不随波逐流,发扬人的尊严价值,不断提高自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彰显人文关怀。
(四)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定制符合我国国情的针对性对策
国外一些网络技术发达的国家很早就对网络伦理进行了研究,有着丰富的经验,形成了比较成熟理论体系。美国学者罗伯特?维纳早在1948年就提出了计算机伦理问题,经过不断发展,成立很多网络伦理道德研究组织,并专门颁布了四部法律,采取限制成人网站、公布黑名单、明确分级等措施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此外,德国也创建了信息和通信技术服务中心,方便了警察进行网络调查,有效预防网络犯罪。而我国网络伦理研究起步较晚,在解决网络伦理问题的过程中,还需要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并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现状,制定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不能盲目的套用,还要加强同其他国家的交流合作,共同努力,各国联手打击网络犯罪活动。
综上所述,网络伦理问题产生原因主要是网络文化和道德结构的多元化,改变了人的道德认知取向,这就要求人们提高道德自律能力,认识到网络道德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树立正确的网络伦理意识,创建并维护良好的道德氛围。还要完善和健全网络伦理规范体系,对网络主体的行为进行引导和约束,将网络伦理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了解民意,做好网络调控工作,保障网络规范、健康、有序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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