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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严峻,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在重污染企业或工业密集区、工矿开采区及周边地区、城市和城郊地区出现了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解决土壤污染这一问题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热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我国土壤污染现状及治理措施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试谈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及治理
【摘 要】由于现代工业的发展,“工业三废”的排放量明显增加,致使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这些重金属通过作物进入食物链,威胁人畜的健康。因此,本文将对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现状、治理方法等进行简单的总结、归纳,希望对土壤重金属问题的治理有参考价值。
【关键词】土壤污染;重金属;治理方法
土壤,为人类提供生存所需的自然环境,为农业生产提供必要的资源。我们所面临的许多问题,诸如环境问题、粮食问题、资源问题等等,都和土壤息息相关。自上世纪20年代以来,工业发展,导致金属产量急剧增加,进而导致重金属环境污染问题。含有重金属的污染物通过多种方式进入土壤,导致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现在,很多发展中甚至发达国家,都面临着土壤污染问题。这一问题的日益严重,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因此,本文将围绕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现状、治理方法等方面展开。
1.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现状
目前,我国大陆受到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约为2000万公顷,大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5。其中,受矿区污染的耕地面积约200万公顷,受石油污染的耕地面积约500万公顷,受固体废弃物堆放污染的耕地面积约5万公顷,受“工业三废”污染的耕地面积约1000万公顷,受污水灌溉的耕地面积约330万公顷。由于土壤污染,我国农业粮食产量每年减少约1300万吨,更为严重的是,因为受到污染,土壤的多种功能,如营养功能、净化功能、缓冲功能、有机体的支持功能等功能正在逐渐丧失。
2.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后果
第一、土壤污染导致耕地资源短缺。
第二、土壤污染威胁人、畜的身体健康。
第三、土壤污染阻碍农业生产的发展。
第四、土壤污染会导致其他的环境污染问题。
第五、土壤污染危及子孙后代的利益,阻碍农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治理
3.1物理防治
物理防治主要采取排土、换土、去表土、客土和深耕翻土等措施。不同地区应采取不同的措施:
(1)污染严重的地区,适合采取排土、换土、去表土、客土等措施。这些措施可以从根本上去除土壤中的重金属污染物。具体方法:将重金属重污染地区的土壤放到高温、高压的条件下,使之变成的玻璃态物质,然后将重金属固定在玻璃态物质中,进而达到去除重金属污染物的目的。这种方法可以在根本上去除土壤中的重金属污染物,而且见效迅速,但这种方法工作量大、费用高。因此,这种方法常被用在重金属重污染地区的抢救性修复工作中。
(2)污染较轻的地区,适合使用深耕翻土这种方法。这一方法可以降低土壤表层的重金属含量。
3.2化学防治
化学防治的方法很多,如:
3.2.1添加重金属改良剂
在土壤中添加一些处理重金属污染时的常用到的改良剂改良剂,诸如磷酸盐、石灰以及硅酸盐等。它们可以和土壤中的重金属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进而生成难溶化合物,从而减少土壤和植被对重金属污染物的吸收。
3.2.2施加重金属螯合剂
土壤中的重金属大都吸附于土壤固体表层,因而土壤溶液中的重金属含量相对较少,所以,我们可以在土壤中施加重金属螯合剂。这样做可以提高土壤中重金属的有效态,更易于流动、吸收。
3.2.3施用重金属拮抗剂
在土壤中,重金属元素之间有拮抗作用。我们可以利用一些对人体没危害甚至是有益的金属元素的拮抗作用,减少土壤中重金属的有效态。所以,在轻度污染的土壤中、施加少量的有拮抗性的金属元素,将能起到很好的防治作用。
3.3生物防治
生物防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3.3.1植物吸收
可以通过植物的吸收作用来减少土壤中的重金属污染物含量。这类植物很多,如羊蕨属植物、笕科植物等,这些植物对土壤中的重金属的吸收率可达到100%。
3.3.2微生物降解
使用清洗剂将土壤表层附着的重金属解吸到土壤溶液中,然后随着清洗液一起流入预定的水体中,并和微生物发生作用,从而实现消除土壤中重金属的目的。
3.3.3生物防治很多优点,如效果好、没有二次污染、费用低、易管理、易操作等,因此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
3.4农业生态防治
农业生态防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3.4.1控制土壤的氧化―还原条件
在浸水的土壤中,重金属常常以难溶态的硫化物的形式存在。所以,控制土壤中的水分和氧化―还原电位,在作物壮籽期间,保证土壤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水淹期,就可以减少植物吸入的重金属含量,进而减少果实和籽中的重金属含量。
3.4.2改变作物品种
改变作物品种,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如:在受污染较严重的地区,种植花卉和经济林目等;而在受污染较轻的地区,种植耐重金属性较强强的作物,如改旱地为水田,或者旱地、水田进行轮作,以调整PH、EH,从而降低土壤中重金属的有效性。
目前,以上列举的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的技术还不能被广泛地应用,其原因有成本过高、实地应用的经验不足、处理效果不稳定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开发、研究工作的深入与完善,这些治理方法一定可以日趋完善,并被广泛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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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贵阳市为例,我们对贵阳市某小学去年九月份入学的36个农民工子女以及其他在校的农民工子女进行了调查,去年九月份入学的36个农民工子女是主要的调查对象。从这里,我们从入学年限入手对农民工子女进行分类,让调查更具代表性。
我们从调查中得知,农民工子女在入城后受教育情况普遍得到改善,但在家庭教育及监护人管理方面,却仍有待解决。农民工子女的监护人往往疲于奔命,在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仍未得到显著改善、教育成本对农民工来说仍是巨大负担的今天,农民工在为子女挣钱上学的过程中往往忽略了对子女的管理。同时,由于农村的计划生育落实的情况并不理想,农民工由于仍未能够完全摆脱长久以来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的影响,又往往有“重男轻女”的倾向,一个家庭往往有三四个小孩却只让一两个男孩子去上学。这归根到底,仍旧是对农民工子女的保障体系不够完善所引发的后果。
同时,通过调查,我们也得知了在农民工子女入学后,往往也有一系列的问题困扰着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过程,下面我们进行举例分析:
例1:
小张是去年九月份入学的三年级学生,他是典型的转学生,在转学过后的半年里,他并不习惯于城里的教育现状,他的同学们往往也不愿意和他玩,在他主动与同学交流的过程中,同学们常常带有不屑的语气,这让他深受困扰。而父母常常不在家,即使在家也没有过问过他在学校的事情,一味只看重他的学习成绩,一旦出现下滑的现象,轻则责备,重则打骂,这也给他的童年带来了不小的阴影。但是,他同时也表示城市的教学质量和配套设施确实比农村的好得多,很羡慕城里的孩子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
这都是现今农民工受教育的普遍性问题,在现今城市节奏不断加快的现状底下,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诸如上述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小张一个人的问题,更是全社会发展教育、感恩农民工对国家贡献、缩短贫富差距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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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2008年成功举办奥运会后,于2009年正式提出建设世界城市的战略目标,这是北京在新的起点上,谋求更高层次发展的战略抉择。北京建设世界城市必须认真面对人口增长问题,应以建设世界城市的胸襟正确对待和科学处理流动人口问题,拿出符合建设世界城市要求的流动人口调控管理对策。
北京流动人口构成中低端人口比例过大确实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但其根源主要是由于北京的传统的城市建设模式和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所导致的。未来北京要实现发展的可持续性,建设宜居城市、绿色城市、低碳城市、健康城市、智慧城市都有赖于北京城市建设模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大转型。只有实现了这种大转型,才能使北京流动人口的低端化有根本性的转变。建议北京采取向外转移一般性的制造加工业,将占地多、高耗能、高耗水的产业转移出北京,可以与周边的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地开展产业转移协作,发展北京在外地的“飞地经济”,减少这些产业对流动人口的需求。北京的一般性的低端的产业项目转移走了,在这些产业行业就业的外来人口也就跟着走了。首钢搬迁到唐山曹妃甸,就是成功的范例。城市建设方面也要大量采用先进的建设方式,减少对低端劳务人口的需求。建设发展方式的转型才能使北京流动人口实现高端化,当然这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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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主要是指那些离开自己的户籍所在地而在其他地区长期工作生活的成年人,国内一般称为人口流动,国际上,类似的群体被称为“国内移民”。流动与迁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流动一般是在某地工作,生活一段时间后,还是要回到出发地,而迁徙是在另外的地方定居。
我国人口流动的大趋势,主要是从农村流向城市,呈现一种“农村包围城市”的形势,从中西部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流向东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
流动人口,虽然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但是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从流动人口自身的特点来说,流动人口中绝大多数外来人口文化层次较低,缺乏社会保障,刑事案件居髙不下。而流动人口面临问题中子女就学问题尤为严重,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出现多种情况:(1) 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公立学校的比例较低,根据相关调查正在上学的流动人口子女在公立学校就读的比例为69%。(2)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比例也明显低于本地人子女,虽然国家实行义务教育,但是作为流动人口子女往往需要交纳很高的赞助费。(3)民工子弟学校的建立也是对流动人口子女的一种歧视性教育。(4)地方政府支持不足和法律的不健全,以及户籍的问题,造成了流动人口子女就学与本地人子女就学还是存在一定差距。
虽然在国外没有像中国一样的户籍制度,但是也存在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问题。通过调查其他各国采取的政策,可以作为我国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的参考。
美国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主要体现在三级政府的体系化供给,表现在联邦政府联合州政府和学区政府对教育进行管控和资助,其办理教育的理念是服务于社会每一个成员,因此,在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教育问题上,其处理模式主要为:
1. 公平给予受教育的机会。美国实行适龄学生的义务教育制度,公办学校对于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不存在歧视和差别对待,接受教育的机会向任何人开放,具体而言,体现在州与州之间无条件接收外来学生、公立学校无条件接收外国人子女就学以及对待移民人口的子女就学也是一视同仁,不存在区别性的对待,保证适龄学生公平充足的受教育权。
2.美国的特许学校。美国的特许学校有着自身的办学特色,与我国的农民工学校相比较而言不可同日而语。首先,学校成立后,管理层和教师都不是政府指派或派遣的,都是自己任命校长,雇佣教师,选择教材;其次,美国的特许学校虽然管理方面是自己管理,但是在性质上也是属于公立学校,具有公立学校的特点不收取学费,不得有选择的拒绝学生;最后,学校通过合同的形式,对学生负责,有利于教学质量的保证。
3. 美国的教育管理公司。美国人在教育方面的要求很高,教育管理公司的出现就是由于美国国民对公立教育的不满。通过教育管理公司聘请一流的教育管理专家来提高教学质量,对教育负责。
4.具体的运作方式。美国在处理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上的很多方法值得我国参考。第一,政府的大力支持,采取了很多有效的措施,在具体流程环节上都有明确的规定,资金和技术上都有很大的投入。政府还雇佣部分人员去发掘流动人口子女,通过心理疏导等方式,让学生和家长意识到受教育的重要性。第二,在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问题上,不光单单依靠政府,还发动了很多非政府人员。通过民间办学和发动志愿者完善了美国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第三,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问题上,采取方法灵活,一切为了营造公平的受教育环境。
5.教育凭证制度。教育凭证制度是美国教育制度中的一大特色,一方面呢,通过实行教育凭证制度可增强学校之间的相互竞争以提升学校的办学能力,另一方面也方便学生凭借教育凭证向教育管理机构申请教育经费和拨款,甚至凭借教育凭证可以搭乘学校校车,换言之,在此公平教育的制度前提之下,任何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都没有身份的差异。
法国政府是十分重视教育问题的。在长期以来的教育实践中,确立了以教育优先的政治方针。任何公民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平等的。在中小学实行学校,家长,学生三方的合同制。建立了专门机构“国家教学大纲委员会”,主要负责教学改革,考试制度,加强教师水平,进行教师再学习等。在受教育方面消除了等级制度和不进行区别对待。
在学校对学生的选拔方面,十分重视学生自身的能力,不以地域为选择标准。学生从小学到高中的学习安排是:小学为五年制,初中为四年制,高中为三年制。初中分为适应阶段、中间阶段和专业定向三个阶段。高中阶段分为确定阶段和最后阶段。还重视培养职业教育,对在职业学校学习的学生不但提供多个就业途径,同时让优秀学生可以进入高等学校学习。
法国立法明确规定,凡是年龄在十六岁以下的儿童都有接受法国教育的权利,没有地区限制和国籍限制。这就意味着法国教育制度中,对于适龄学生就学的身份差异性安排完全不存在,这也体现法国教育观念和理念中,其教育理念更加注重对于就学学生的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而不是对其进行身份性区别对待,这也是外来人员融入本地社会风俗的最好方式。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吸引了一大批流动人口涌入北京。流动人口的管理,一直是北京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北京政府通过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来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这些操作方式具体如下:首先,对户口的管理采取控制安置而不是防范;其次,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便获得居住的权利而无需提供户籍地证明等材料;第三,树立服务教育的理念,从管理理念转向服务理念;第四,取消之前的就业条件限制和门槛要求。通过这几个方面政策制定方针的改变,从而将流动人口与城市原住民的区别拉小。对其子女进行同样对待,解决了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问题。
上海作为改革开放的最前沿的城市不仅在发展初期需要吸纳大量的廉价劳动力而且还需要扩大城市建设的规模,因此,就流动人口的流动而言可谓相当频繁。而作为这样一个发达的现代化都市,面对流动人口甚至超过常住人口这样的局面,在处理流动人口子女接受教育的问题上显得尤为紧迫,问题也尤为突出,有必要研究上海市的具体解决措施为全国各地的实践提供经验和借鉴。
发达的经济,需要大量的流动人口为上海市服务,良好的就业环境和相对高额的报酬是吸引大量流动人口进入的重要原因。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上海,也带来了很多问题。所以上海市政府在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上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方法:
1.上海市对外来人才户口实行《居住证》制度。通过建立完善的保障制度和机制,让外来人才的子女九年义务教育采取无差别对待。
2.上海市对一般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就业证》和《综合保险》。在一般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问题上,加强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普及程度,使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率达到当地水平。
3.外地人进入上海工作的门槛在抬高。通过抬高门槛,减少部分流动人口进入上海,这样的政策就可以在有限的教育资源的情况下,满足可以满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最大限度。不会因为教学资源的不够,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差别对待。
通过上述国外和国内其他各省份关于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问题的调查,不难发现:对于其他国家而言,首先,没有存在中国的户籍制度,所以在流动人口的子女就学问题上,往往可以采取与当地子女拥有相同的入学待遇;其次,其他国家不像我国一样疆土广阔,区域与区域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差距不大。流动人口本身的数量没有中国多,当地教学资源在政府的调节下,基本可以满足全部的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需求;最后,在流动人口的教育问题上,其他国家政府采取了很多积极的措施,通过政府的管理,保证了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质量。
对于我国而言,首先,流动人口子女一般就学于教学条件等各个方面较差的学校;其次,流动人口的子女受教育程度低,成绩往往也不稳定,没有系统的学习过程,学习环境也不稳定;最后,流动人口子女在心理健康方面,表现出的心理疾病往往高于其他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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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人口普查结果反映出很多问题,其中流动人口的问题到了不得不解决的时候。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流动人口大量增加,超过2.6亿人,比2000年增长81.03%。而这2.6亿流动人口中,绝大部分是农民工及其家属。
产生所谓的“农民工”,本来是个权宜之计,是不得已而为之的,现在却成为一种常态。从历史上看,一个国家要实现由传统的农业、农村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必须实现工业化、城市化。在工业化过程中,大量的农业劳动力转到工厂成为工人,工厂的集中形成了城市,所以通常工业化和城市化应该是同步的,农民进了工厂,也就自然成为城市居民。中国在50年代进行国家工业化的时期,也是这样的,一面是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一面是大量的农民进城,成为城市居民。那时,城市化率每年提高一个多百分点。但是,自从60年代初出了三年经济困难,国家为了应对当时的短缺经济,严格实行城乡分治的户口制度,严格限制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当时工业建设仍在继续进行,但城市化却停滞了。直到1978年,全国的城市化率只有17.9%,82.1%的人口还是农民。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率先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连年大幅度增长,粮食和农产品的供给状况大有改善。与此同时,农业剩余劳动力也大量出现,这正是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建设的好时机。上世纪80年代中期,经济体制改革扩展到城市,城里的二、三产业大发展,需要劳动力,于是“进厂又进城,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工就大量出现了。按说,这部分劳动力从农村进入工厂,从企业取得工资收入,成为生活的主要来源,理应是工人了,理应是工厂、企业所在地的居民了。但是由于中国特有的户籍制度限制(全世界除中国只有北朝鲜、贝宁等极少数国家实行),他们的户口不能迁,农业户口、农民的身份不能变,他们在城市里,在工厂里干了5年、10年、15年了,他们还是农民工。
我们这么大的国家,有五六千万的流动人口是正常的,而现在我国的流动人口达到2.6亿。因此这个问题不解决好,不光是影响社会稳定,更会影响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当前,我们国家各种犯罪案件多发,社会治安不好,跟人口的大规模流动和流动人口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息息相关。据调查,2.6亿流动人口中有接近9000万人是80后90后。这些新生代农民工跟60后、70后不一样,但是我们还是用老办法来管理他们,这与我们的科学发展观是不相符的。
实际上,所谓的流动人口问题从理论上来说,就是把城乡二元结构搬到城市里来了。一个国家,一个政府,一个市场,有两种身份,两种人。这些人是没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社会肯定不能安定和谐。
解决流动人口问题的思路其实很简单:改革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摘掉农民工的“农民”这两个字的帽子。农民就是农民,工人就是工人。所有现代化国家,都有一个大部分、绝大部分农民转变为工人、市民的过程,并没有搞农民工这一套。我国是在当时的国情条件下,农村容不了这么多劳动力,农民要发展,城市也需要用工,但户籍制度等没有改革,不得已,只好当农民工。应该说,农民进城当工人,这是符合历史规律的;但搞成农民工这一套,这是计划经济体制后遗症的表现,也是我们改革不及时,不到位的恶果,所以给农民工带来了许多的苦难,给社会给政府造成了这么多的“麻烦”。客观地说:这都是计划经济体制、户籍制度惹的祸,本来可以不是这样的。因此,要解决农民工问题,不能就事论事,就农民工问题解决农民工问题,那是永远也解决不好的,而是应该从根本上改革现在已经形成的农民工这套体制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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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在城市化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大批的流动人口涌入了城市。仅到2012年我国的流动人口数量就达到了2.361亿人,相当于每六个人中就有一个流动人口。由于我国经济水平等因素的限制,流动人口无法享受和城市人同等的待遇,而他们自身工资水平也并不高,为了尽可能地压低在城市生活的成本,他们中的大多数选择居住到都市村庄即所谓的“城中村”,尽管城中村居住的环境脏乱,条件简陋,但作为流动人口在城市逐梦的第一站,城中村承载了太多人的希望和梦想,成为流动人口的居住地。目前,城中村存在的问题的确很多,如管理体制落后、社会治安混乱、人居环境恶劣、配套设施欠缺等。因此,有人甚至把城中村比喻成城市发展中的“毒瘤”。从21世纪初开始,全国各地掀起了城中村改造的大潮。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也对城中村的拆迁改造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提出来许多宝贵的建议,在具体实践中,政府在对村民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标准做出了比较合理的规定,城中村改造政策也在不断完善,但对于在城中村居住的流动人口这个庞大群体的研究与关注则显得相对不足,对于城中村改造后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生存和发展的问题也很少有人关注,更谈不上对他们有何补偿安置,城中村拆迁改造对他们有何影响,流动人口在城中村拆迁改造中面临哪些问题目前亟须我们关注。基于此,州市为例,在实地调查走访了郑州北区的高皇寨村、沙门村、柳林村、刘庄等正在或将要改造的城中村,采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个案研究分析方法,并查阅了郑州市城中村改造相关资料,在汇总的的基础上做了以下相关论述和分析。希望引起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注,对“城中村”改造中的流动人口问题的解决提供帮助。
郑州市城中村拆迁改造从2003年出台政策至今已走过12年的历程,2005年西关虎屯成功爆破拉开了郑州市城中村改造的序幕。十年间,城中村改造取得了丰硕成果,小李庄、燕庄、西关虎屯,一跃成为郑州商业新地标;十年间,西史赵、燕庄华丽转身为郑州华丽高档小区典范,形成了风靡全国的“郑州模式”;十年间,陈寨、庙李、刘庄构成郑州最大的流动人口集聚地。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郑州城区228个自然村,如今已有170个获批改造。截至目前郑州市三环以内最后一个城中村西韩砦村改造计划已正式公布,郑州三环以内将再无城中村,而针对三环以外的城中村也将陆续启动拆迁改造。但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但始终存在这样一个问题一直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即流动人口问题。稍作观察即可发现,随着城中村拆迁改造的步伐,流动人口越来越向还未被拆迁改造的为数不多的城中村集中且规模越来越大,在沙门村,和一位年轻小伙交谈中得知,他来郑州两年了,刚到郑州时是关虎屯(郑州市二环以内城中村)的租客,没多久关虎屯就要拆了,现在搬到沙门村(郑州市三环以外城中村)。流动人口越来越集中将使流动人口问题越来越严重,越来越难以解决,这也将是城市城中村后期改造中面临的首要难题,因此,不可能再像城中村改造之初那样忽略居住在城中村的这些流动人口了。在制定政策时必须考虑这以特定群体的安置问题,在城中村改造后期如果处理不好这一问题的话,将造成城市人才外流,城市住房危机,城市不和谐等一系列不利于城市发展的社会问题。
1.从外观上规划欠缺,布局凌乱,存在各种安全隐患。走进郑州的城中村,给人一种窒息的感觉,由于城中村土地资源珍贵,加个房租收益可观,村民自己建的到处是握手楼、接吻楼,并且在走访中了解到城中村房屋出现过坍塌的事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道路方面,村中除了几条主干道,其他的根本称不上道路,最多可称为“小巷”,拥堵严重;城中村没有什么配套的设施,环境脏乱,随处可见的垃圾且可用的垃圾桶很少;消防安全方面,城中村房屋居住人口多且缺少逃生通道,每家也没有配备消防栓等应急设备,况且道路狭窄,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
2.城中村流动人口远远超过本村村民。从高皇寨村委会了解到,本村现居住人口十三万多人,但本村村民仅一千八百余口,外来租户却有十几万人。这十几万外来人口人绝大多数都是流动人口。
3.城中村租金相对便宜,但“见风长”现象严重。廉价的租金是流动人口集聚城中村的主要原因,他们租不起小区房,只有在城中村居住。但是城中村房租“见风长”现象严重。随着郑州市城中村拆迁改造的不断进行,流动人口向没有拆迁的城中村集中,城中村房租也在疯长。在沙门村调查中,一位被调查的外来人口说:“一间四十多平方米的房子两个月前的租金是350元左右,现在涨到每月600多”,村民的房租收益非常可观,每户每年房租收入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这些村民大多没有工作,坐等收租,他们的后代也大多没有稳定的工作。
4.城中村街道小商铺林立,小商贩集中。通过调查发现,他们绝大多数为外来流动人口,靠城中村摆摊收入维持生计,但城中村改造不可避免的导致这部分人大量失业。
1.流动人口的构成、特点。流动人口是指来自非郑州地区的、非郑州户籍的、在郑州生活和工作的人员。他们主要由刚毕业的大学生、农民工构成,这些人员几乎都是青年人和中年人。目前,郑州市流动人口具有以下两个突出特点:第一,人数多,增长速度快。截至2013年9月,郑州市区流动人口达340万,且每年以25%的速度递增,城区人口密度仅次于广州,居全国第二位。第二,流动人口集中在城中村,生活压力大。流动人口工资相对较低,他们买不起房,只有在城中村租房居住,很多拖家带口,精神和物质上承受较大的压力。并且随着城中村的拆迁改造而不断搬迁,越来越集中在为数不多的城中村里。
2.流动人口对郑州城市发展的作用。流动人口提供了城市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劳动力资源。城市建筑方面最为明显,城市建筑行业绝大多数为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用辛勤劳动换来了城市发展的日新月异。流动人口拉动了城市消费,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需求动力。流动人口带来了不同的思想观念,与当地人口相互交流和沟通,丰富了城市的文化内涵,有助于建立开放的城市文化。流动人口中有着许多高技能或一技之长的人才,比如每年都有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通过创业或就业,实现了自己的价值,为城市的发展不断注入新鲜活力。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和现在,城中村成为郑州市流动人口的集聚地,城中村为流动人口提供了居住,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1.城中村暂时解决了外来人口的居住问题。以高皇寨为例,我们从高皇寨村委会了解到,本村现居住人口13万多。其中,本村村民1 800余口,外来租户十几万,这些租户主要是毕业大学生、农民工等一些低收入人群,他们在此居住的原因主要是城中村租金相对较低。如柳林村不远的二十一世纪社区居易国际一间40多平方米的房子租金每月1 800元。而在柳林村同样面积的房子每月房租仅为560元,低廉的房租解决了流动人口的居住问题。
2.城中村解决了一部分流动人口的就业问题。城中村的个体户绝大多数为外来流动人口。他们以在城中村摆摊为生,因城中村人流量大,这些外来人口年收入颇丰。当问及对是否赞同城中村拆迁改造时,他们明显反对,因为对他们来说拆迁就等于失业。
3.城中村起着“中转站”的作用。“郑漂族”中的多数青年人是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往往具有一定学历或较高的文化素养、知识技能,他们主要寻求在文化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一展抱负,为了能在城市生存和发展下去,他们很多人选择暂时在城中村中立足。城中村也为农民提供了逐渐适应城市生活模式和价值观念的场所,为进城农民融入城市起着桥梁纽带作用。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城中村也为中国城镇化的推进起着“中转站”的作用。
流动人口本身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无法享有和城市同等的待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郑州市的城中村与城市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改造城中村就必然涉及在此生活的大量外来流动人口。现实情况是现行的城中村改造政策忽略了在此生活的流动人口的利益,甚至把城中村存在的矛盾全部归结为外来流动人口,简单地采取一律轰走的粗暴方式,这是没有道理的。政府和社会各界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了对村民的拆迁补偿安置上,城中村的拆迁改造使生活在城中村的流动人口面临窘境。第一,住房难问题将更加突出,生活成本将大幅度的提高。城中村的改造使在此居住的大量流动人口不得不另找住所,住房难问题将更加突出。一方面,在城市闲置房有限,供给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大批流动人口租房带来的需求增加必然会导致房屋租金上涨;另一方面,在流动人口收入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投入过高的租金来租小区房,生活成本必然增加,这将导致一部分流动人口将难以在城市立足,不得不“用脚投票”,选择离开。第二,大量流动人口将面临失业。城中村人流量大,在城中村做小生意的流动人口较多,城中村的拆迁改造,使这些商贩无法继续其生意,相当一部分的人口将面临失业的困境。第三,一部分大学毕业生将面临失业的恐慌。城中村中不免有外来的大学生,这些群体工资有限,如果城中村被拆迁,他们难以找到住所,公司如果无法解决其住宿,他们则可能陷入失业的恐慌。第四,社会保障可望而不可即,一部分人可能会流落街头。目前,政府住房保障政策还不能照顾到所有需要的人群。由于流动人口过多,而优惠政策只有一部分人可以享受到,大部分人难以“排上号”。一些以打零工为生的人群可能会流落街头,无家可归。总之,在城中村拆迁改造中流动人口是利益受损群体,如果政府不能做出合理的政策安排,社会不加以与关注与帮扶,流动人口问题将越来越多,越来越难解决,最终将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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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介绍了碳纳米管的结构和性能,综述了碳纳米管/聚合物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及其聚合物结构复合材料和聚合物功能复合材料中的应用研究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碳纳米管在复合材料制备过程中的纯化、分散、损伤和界面等问题,并展望了今后碳纳米管/聚合物复合材料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碳纳米管;复合材料;结构;性能
自从 1991 年日本筑波 NEC 实验室的物理学家饭岛澄男(Sumio Iijima)[1]首次报道了碳纳米管以来,其独特的原子结构与性能引起了科学工作者的极大兴趣。按石墨层数的不同碳纳米管可以 分 为单壁碳 纳 米管(SWNTs) 和多壁碳 纳 米管(MWNTs)。碳纳米管具有极高的比表面积、力学性能(碳纳米管理论上的轴向弹性模量与抗张强度分别为 1~2 TPa 和 200Gpa)、卓越的热性能与电性能(碳纳米管在真空下的耐热温度可达 2800 ℃,导热率是金刚石的 2 倍,电子载流容量是铜导线的 1000 倍)[2-7]。碳纳米管的这些特性使其在复合材料领域成为理想的填料。聚合物容易加工并可制造成结构复杂的构件,采用传统的加工方法即可将聚合物/碳纳米管复合材料加工及制造成结构复杂的构件,并且在加工过程中不会破坏碳纳米管的结构,从而降低生产成本。因此,聚合物/碳纳米管复合材料被广泛地研究。
根据不同的应用目的,聚合物/碳纳米管复合材料可相应地分为结构复合材料和功能复合材料两大类。近几年,人们已经制备了各种各样的聚合物/碳纳米管复合材料,并对所制备的复合材料的力学性能、电性能、热性能、光性能等其它各种性能进行了广泛地研究,对这些研究结果分析表明:聚合物/碳纳米管复合材料的性能取决于多种因素,如碳纳米管的类型(单壁碳纳米管或多壁碳纳米管),形态和结构(直径、长度和手性)等。文章主要对聚合物/碳纳米管复合材料的研究现状进行综述,并对其所面临的挑战进行讨论。
聚合物/碳纳米管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主要有三种:液相共混、固相共融和原位聚合方法,其中以共混法较为普遍。
溶液法是利用机械搅拌、磁力搅拌或高能超声将团聚的碳纳米管剥离开来,均匀分散在聚合物溶液中,再将多余的溶剂除去后即可获得聚合物/碳纳米管复合材料。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操作简单、方便快捷,主要用来制备膜材料。Xu et al[8]和Lau et al.[9]采用这种方法制备了CNT/环氧树脂复合材料,并报道了复合材料的性能。除了环氧树脂,其它聚合物(如聚苯乙烯、聚乙烯醇和聚氯乙烯等)也可采用这种方法制备复合材料。
熔融共混法是通过转子施加的剪切力将碳纳米管分散在聚合物熔体中。这种方法尤其适用于制备热塑性聚合物/碳纳米管复合材料。该方法的优点主要是可以避免溶剂或表面活性剂对复合材料的污染,复合物没有发现断裂和破损,但仅适用于耐高温、不易分解的聚合物中。Jin et al.[10]采用这种方法制备了 PMMA/ MWNT 复合材料,并研究其性能。结果表明碳纳米管均匀分散在聚合物基体中,没有明显的损坏。复合材料的储能模量显著提高。
将碳纳米管分散在聚合物单体,加入引发剂,引发单体原位聚合生成高分子,得到聚合物/碳纳米管复合材料。这种方法被认为是提高碳纳米管分散及加强其与聚合物基体相互作用的最行之有效的方法。Jia et al.[11]采用原位聚合法制备了PMMA/SWNT 复合材料。结果表明碳纳米管与聚合物基体间存在强烈代写论文的黏结作用。这主要是因为 AIBN 在引发过程中打开碳纳米管的 π 键使之参与到 PMMA 的聚合反应中。采用经表面修饰的碳纳米管制备 PMMA/碳纳米管复合材料,不但可以提高碳纳米管在聚合物基体中的分散比例,复合材料的机械力学性能也可得到巨大的提高。
碳纳米管因其超乎寻常的强度和刚度而被认为是制备新一代高性能结构复合材料的理想填料。近几年,科研人员针对聚合物/碳纳米管复合材料的机械力学性能展开了多方面的研究,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随着碳纳米管的加入,复合材料的弹性模量、抗张强度及断裂韧性的提高。
提高聚合物机械性能的主要问题是它们在聚合物基体内必须有良好的分散和分布,并增加它们与聚合物链的相互作用。通过优化加工条件和碳纳米管的表面化学性质,少许的添加量已经能够使性能获得显著的提升。预计在定向结构(如薄膜和纤维)中的效率最高,足以让其轴向性能发挥到极致。在连续纤维中的添加量,单壁碳纳米管已经达到 60 %以上,而且测定出的韧度相当突出。另外,只添加了少量多壁或单壁纳米管的工程纤维,其强度呈现出了较大的提升。普通纤维的直径仅有几微米,因此只能用纳米尺度的添加剂来对其进行增强。孙艳妮等[12]将碳纳米管羧化处理后再与高密度聚乙烯(HDPE)复合,采用熔融共混法制备了碳纳米管/高密度聚乙烯复合材料,并对其力学性能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碳纳米管的加入,提高了复合材料的屈服强度和拉伸模量,但同时却降低了材料的断裂强度和断裂伸长率。Liu 等[13]采用熔融混合法制得了 MWNT/PA6(尼龙 6)复合材料,结果表明,CNTs 在 PA6基体中得到了非常均匀的分散,且 CNTs 和聚合物基体间有非常强的界面粘接作用,加入 2 wt%(质量分数)的 MWNTs 时,PA6 的弹性模量和屈服强度分别提高了 214 %和 162 %。总之,碳纳米管对复合材料的机械性能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质量分数、分散状况以及碳纳米管与基质之间的相互作用。其他因素,比如碳纳米管在复合材料中的取向,纤维在片层中的取向,以及官能团对碳纳米管表面改性的不均匀性,也可能有助于改善复合材料的最终机械性能。
聚合物/碳纳米管导电复合材料是静电喷涂、静电消除、磁盘制造及洁净空间等领域的理想材料。GE 公司[14]用碳纳米管制备导电复合材料,碳纳米管质量分数为 10 %的各种工程塑料如聚碳酸酯、聚酰胺和聚苯醚等的导电率均比用炭黑和金属纤维作填料时高,这种导电复合材料既有抗冲击的韧性,又方便操作,在汽车车体上得到广泛应用。LNP 公司成功制备了静电消散材料,即在 PEEK 和 PEI 中添加碳纳米管,用以生产晶片盒和磁盘驱动元件。它的离子污染比碳纤维材料要低65 %~90 %。日本三菱化学公司也成功地用直接分散法生产出了含少量碳纳米管的 PC 复合材料,其表面极光洁,物理性能优异,是理想的抗静电材料[15]。另外,聚合物/碳纳米管导电复合材料的电阻可以随外力的变化而实现通-断动作,可用于压力传感器以及触摸控制开关[16];利用该材料的电阻对各种化学气体的性质和浓度的敏感性,可制成各种气敏探测器,对各种气体及其混合物进行分类,或定量化检测和监控[17];利用该材料的正温度效应,即当温度升至结晶聚合物熔点附近时,电阻迅速增大几个数量级,而当温度降回室温后,电阻值又回复至初始值,可应用于电路中自动调节输出功率,实现温度自控开关[18]。
许多研究工作证明,碳纳米管是迄今为止人们所知的最好的导热材料。科学工作者预测,单壁碳纳米管在室温下的导热系数可高达 6600 W/mK[19],而经分离后的多壁碳纳米管在室温下的导热系数是 3000~6600 W/mK。由此可以想象,碳纳米管可显著提高复合材料的导热系数及在高温下的热稳定性[20]。Wu 等[21]制 备 了 多 壁 碳 纳 米 管 / 高 密 度 聚 乙 烯(MWNTs/HDPE)复合材料,并对其热性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实验结果表明:导热系数随着 MWNTs 含量的增加而升高。当MWNTs 的质量分数达到 38 h,混合材料的导热系数比纯HDPE 的高三倍多。徐化明等[22]采用原位聚合法制备的阵列碳纳米管/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纳米复合材料,在氮气和空气气氛下,复合材料的热分解温度比基体材料分别提高了约 100 和60 ℃。在导热性能上,阵列碳纳米管的加人使得复合材料的导热系数达到 3.0 W/mK,比纯 PMMA 提高了将近 13 倍。
在碳纳米管/聚合物功能复合材料方面最近有南昌大学纳米技术工程研究中心[23]研制的一种多壁碳纳米管/环氧树脂吸波隐身复合材料。通过对多壁碳纳米管进行高温 NaOH 处理,使碳管在其表面产生较多的孔洞,提高碳纳米管的表面活性;制备的吸波隐身复合材料具有良好的雷达吸波效果和可控吸收频段,这种吸波复合材料的体积电阻率在 106~107 ·cm 数量级,具有优良的抗静电能力,这对于调整雷达吸波材料的吸波频段和拓宽吸波频宽有着重要意义。美国克莱姆森大学Rajoriat[24]用多壁碳纳米管对环氧树脂的阻尼性能进行了研究,发现碳纳米管树脂基复合材料比纯环氧树脂的阻尼比增加了大约 140 %。
碳纳米管的长径比大,表面能高,容易发生团聚,使它在聚合物中难以均匀分散。如何让碳纳米管在聚合物基体中实现均匀分散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难题。经表面改性的碳纳米管可均匀分散在聚合物基体中,可以利用化学试剂或高能量放电、紫外线照射等方法处理碳纳米管,引入某些特定的官能团。Liu J 等[25]首先采用体积比为 3∶1 的浓硫酸和浓硝酸对単壁碳纳米管进行氧化处理,得到了端部含羧基的碳纳米管,提高其在多种溶剂中的分散性。ChenQD[26]将碳纳米管用等离子射线处理后引入了多糖链。还可运用机械应力激活碳纳米管表面进行改性,通过粉碎、摩擦、超声等手段实现。
碳纳米管在聚合物中的取向应符合材料受力的要求,研究表明,通过一定的加工例如机械共混剪切可以改善碳纳米管在聚合物中的取向,从而进一步改善复合材料的性能。Jin L[27]将多壁碳纳米管溶解于一种热塑性聚合物溶液中,蒸发干燥制备出碳纳米管呈无序分散状态的薄膜,然后在其软化温度之上加热并用恒定负荷进行机械拉伸,使其在负荷下冷却至室温,发现通过机械拉伸复合物可以实现碳纳米管在复合物中的定向排列。
当前碳纳米管/聚合物复合材料的成型一般采取模压、溶液浇铸等手段,模压操作简单、易于工业化,但在降温过程中,样品由于内外温差较大会发生表面开裂等问题;溶液浇铸形成的样品不受外界应力等因素的影响,但除去溶剂过程较长,碳纳米管易发生团聚。
此外,聚合物进行增强改性所用的填料由原来微米级的玻璃纤维、有机纤维等发展到如今的碳纳米管,填料尺寸上的变化使复合物材料原有的加工技术和表征手段都面临着新的挑战,需要在今后大力发展原子水平的新型加工技术和表征手段,以适应碳纳米管聚合物复合材料发展的需要。
碳纳米管以其独特的性能正在越来越多领域得到应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当前碳纳米管复合材料制备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会逐渐得到解决,总有一天纳米技术会真正走到人们的现实生活当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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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电网建设是电力部门的重要规划,城市配电网的规划是否合理直接关系着城市电网的建设和改造,更是保证供电质量和供电效率的依据。站在城市配电设置的宏观角度阐述配电网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配电网;规划;问题
随着我国电力系统整体配置的不断发展,国家对城乡配电网建设日益重视,如何科学地设置城市配电网的规划显得尤为重要。在传统的电力建设中,我国总是将发电摆在第一位,输送配电摆在第二位,认为只要有充足的电能资源就可以做好电力系统的建设。但是,输送配电也在无形中影响着城市供电的能力和供电的可靠性。因此,合理适当的城市配电网规划在逐渐彰显着自己独特的优势,为电网建设的改造提供了合理性、科学性的指导经验。
如今,我国有意识地改变原先的“重发电、轻输送配电”的现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使得整体上配电网的设置都趋向了正规、合理。但是由于我国在配电网规划上发展较晚,依旧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因素。
基础差、底子薄是我国配电网建设的真实写照。在过去的电网建设中,由于缺乏早期的勘测、考察和规划,导致我国配电网的设置分布不合理,供电线路较长,损坏较严重。一些城市出现了市中心电源丰富,周边村落电源稀少的现状,这种情况致使一些周边农村长期处于没有电用的状态。
我国在电网建设中呈现出电路复杂、互相交错、难以移动等现象。近电远送、电网接线复杂、迂回供电、专用线路占有主线路过多等不合理的安排也为之后重新建设新电路结构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也增大了电路维修的困难。
由于基础差、底子薄,加上线路设置的不合理,就必然会影响供电的质量和效率,降低了供电的可靠性。直到现在还有很多地区都在采用架空线输送电能的方式,这也直接影响着供电的可靠性。同时,采用这种架空线路的方式,故障出现的频率较高,容易引发电路漏电、触电等事故的发生,增加了危险性。
由于一直倾向于对发电能源的开发,很少关注于基础的配电网的建设,致使我国电力事业建设出现偏颇。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信息产业的出现,高速度、高质量、安全、可靠成为了人们对电力发展的新要求。这也迫使专家和相关的工作人员对配电网规划作出了重新的审视,对城市配电网的规划进行了新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基于各方面的因素,我国城市配电网规划还面临着一些问题。
国家建设部2003年提出“以人为本,以安全舒适为基础,重新调整修改城市建设规划”。该规划指出,各个城市应根据自身特色和现代化建设的需求,重现对出现的不合理的城市规划进行修改,将城市规划的重点放在危房改造、处理城市垃圾、缓解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的目标上来,同时建设相应的市政基础设施和文化设施,努力改善城市综合服务和人居环境。这个规划的提出对于城市电网建设来说既是好事,也是难题。城市规划标准的提高必然影响着城市电网建设的提升,但是由于每个城市的发展状况都不一致,而且也在不断改进和变化,这给城市电网配电网的规划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城市电网规划的衔接问题一般分为两方面,城市电网规划和城市规划衔接存在问题,城市电网建设和城市建设衔接存在问题。这两者相辅相成,互相影响。城市规划包含电网规划,电网规划又对城市规划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据规划进行建设,所以也导致城市建设与电网建设之间有着很深的摩擦。城市在规划中一般是同一时间编制,所以在面临突发问题时不能及时快速地进行修改和协调,导致了城市规划与电网建设规划之间出现问题。另一方面,城市建设和电网建设有时候不能同时建设,这样也导致了资源的极大浪费。
配电网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海量数据进行考证和收集,以保障能做出合理有效的电网规划,同时还要注意各方面的因素。如前期考证、收集数据时耗费大量的人力资源,花费大量成本等,这都需要我们事先做好规划。但是这样的复杂大工程,其实施难度可想而知,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巨大难题。
配电网规划的审批要经过各种复杂的程序,而且审批难度较大,需要结合城市自身的情况和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的条件进行综合考虑。同时,电力部门是我国的核心能源部门,承担着巨大的社会责任。所以,国家和城市在考虑配电网建设规划时更要三思而后行。但这也意味着配电网规划的实行需要经历一段长久的等待。
城市配电网规划牵扯着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更对整个电力系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所以我们要排除万难,将城市配电网的规划落实到实处,真正为电网建设的可靠性和经济性、安全性做好先驱保障工作。结合笔者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分析当前解决城市配电网规划问题的措施,为在以后配电网建设中指明一些方向。
第一,针对城市在规划过程中发展不稳定、不平衡的状况,我们要加大事先对城市不同区域用电量和用电指标的调查,针对各类区域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配电网架结构,从整体上做好布局,更好地融入到城市建设中来,满足广大用户对于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另外,要加强与城市主要决策人员的沟通,了解城市的进一步规划详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避免与城市规划发生冲突。
第二,对于城市规划建设与电网规划建设之间的衔接问题,电网规划工作人员要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分析其中的利弊关系。城市规划建设一般倾向于城市总体布局的规划,它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既要有利于城市建设的发展,又要满足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一个综合性的规划。而配电网的规划建设是针对城市规划建设中的一个部分,对城市空间内电网的分布进行合理的布局,改变之前的电路结构不合理,转换复杂、供电质量下降、故障多等现状,做到科学合理的修改和完善。为了保证资源的不必要浪费和人力、物力的有效利用,在进行规划时,争取做到城市规划与配电网规划同步,即同步编制、同步审批、同步执行,二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第三,收集数据难。收集数据复杂是现阶段所面临的问题。针对这种现象我们要广泛地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科学有效的数据平台,收集整合各种电网规划建设所需要的各类数据,并通过计算机网络查找关于电网历史发展过程、电量使用状况、社会经济发展指标等历史性的数据。同时,要注重高科技统计人才的培养,将人才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四,配电网的规划建设毕竟是一个关乎着城市总体发展的大工程,所以,我们在规划过程中要争取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事先预期的目标,完成整体电网规划的实际建设。例如,对于电网规划中的城市土地征用、拆迁、线路建设等都要和政府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协商,避免出现一些因拆迁、土地征用等产生的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对于城市建设中需要重点使用电力的位置,电力系统也要加大规划的力度,遵循合理、科学、实用的原则。严格控制电网中电缆的分布范围,对重点的电网建设项目,争取到政府部门的鼎力支持。政府部门需要配合配电网的建设,反过来,配电网在建设过程中也要时刻考虑到城市建设中的需要和困难,做到相应的配合与帮助,二者共同为城市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五,配电网规划中除了要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建设,也要将电力系统的社会形象考虑其中。在电力系统中设置宣传机构,加强自身的宣传和报道,对于新的城市配电网规划要有重点、有事例地突出报道,使广大政府部门和群众都关注到这个项目上来,为项目献计献策。这样不仅增强了广大群众对电力事业的关注,也为配电网规划实施的过程做好铺垫,消除市民对电力建设的抵触心理,努力推进配电网建设的有效实施。
上述几点主要阐述了配电网规划建设之前应该做出的相应准备。针对这些准备,为了保证配电网规划的正常实施,我们要开展城市电网的负荷预测计划。经过预测,判断配电网规划实施的有效性,并针对不足之处,立即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在确定电网负荷状况的基础上,要合理配置配电变压器,建设变电站,从下到上依次完成配电网的建设。
城市配电网规划的优劣,对城市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也是未来国家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面对城市配电网规划中所面临的问题,作为电力工作人员更应该勇敢面对,积极解决,将城市配电网建设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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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具有极大发展潜力的大市场,但为什么在当前为实现工业化,在经济起飞关键的时刻会出现需求不足,除了经济政策和外部金融危机影响外,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可以说是更重要的原因。今天读文网小编将与大家分享:中国就业问题的现状及就业增长战略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
中国就业问题的现状及就业增长战略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进入了大规模产业结构调整期,与此伴生出高失业这一极难解决的负面现象。在“九五”期间,我国城镇在职职工人数由1.4908亿人减少到1.1773亿人,净减少3135万人,下降幅度为21.0%,其中国有单位净减少2689万人,集体单位净减少1435万人,合计净减少4124万人。尽管同期全国城镇私人企业就业增长了117.1%,个体经济就业人数增长了54.7%,三资企就业人数增长了19.5%(注:胡鞍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人民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载《改革》2001年1期。)。 但大部分新增就业岗位吸纳的是新生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民工,城镇下岗职工通过这一渠道实现再就业的数量十分有限,城镇失业人数仍然居高不下,据国家劳动部信息中心的统计测算,1995年仅国有企业的过剩就业便已达到相当大的数量,全国范围内大约有3000多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0~30%(注:赵建国:《国有企业过剩就业的释放及再就业转移》,载《经济学动态》2000年2期。)。
我国从1993年开始,非农产业部门的就业增长速度便呈回落态势,到1996年已经低于80年代的平均水平。从产业部门看,就业增长的回落首先在第二产业中出现,后来扩大到第三产业,而且第三产业回落的幅度要更大一些。从所有制部门看,我国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己成为劳动力净流出部门,加上近年来乡镇企业整体效益下降,吸纳劳动力的能力也在不断下降。同时,农业部门还在不断产生新的剩余劳动力,加上机关事业单位等的精简不可避免,这些都会加大我国的就业压力。有学者综合了理论界关于我国劳动力总供求的预测和估计结果,“九五”期间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左右,农村剩余劳动力保守估计是1.2亿人,最高估计是2亿人,城镇目前企业富余人员有3000万人左右, “八五”期间城镇结转的剩余劳动力有500万人。
五项相加, “九五”期间约有2—2.5亿劳动力需要工作岗位。有学者利用数学模型对中国长期劳动力就业形势进行了预测,这一预测将城乡隐性失业者计入就业者范围,结果显示:2000、2010和2020年我国劳动力供给分别为7.14亿、7.28亿和7.76亿(注:余恩海,刘德中:《中国就业问题研究综述》,载《经济学动态》1999年4期。)。尽管这些预测存在一定的误差, 但从如此大的绝对数字看,我国今后面临的就业形势将十分严峻。
此外,由于我国对失业的统计口径与国外不同,用失业率表示的我国失业水平比美、日、欧要低,我国1998年公布的失业率为3.1%, 低于同期美国的4.6%、日本的4.1%和欧盟的10.2%。但比较之后便会发现,我国的实际失业率要高于美、日,大体与欧洲相当,可能还会高于欧洲。首先,我国在“失业人数”与“劳动力资源总数”上的指标口径不一致。我国目前对失业人员年龄限定过窄,劳动年龄的下限规定为16周岁,上限为男子为50,女子为45岁,而我国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子为60岁,女子为55岁。而男子大于50岁,女子大于45岁的有劳动能力并仍在积极寻找就业机会的人并没有被统计在失业人口中。其次,我国失业人口的定义以是否在当地就业机构登记为标准,登记的劳动力才被统计在失业指标内,而可以肯定的是有相当多的失业人员没有登记,这就在统计上出现了漏洞;第三,我国对失业率的统计是以城镇职工为对象的,对农村中的过剩劳动力,特别是涌入城市的“民工”则不包括在统计范围内。这反映了国家公布的失业统计还不完整,不能准确的反映我国失业状况的实际。更重要的是,这种比较表明我国失业问题可能比统计数字反映出的更要严重。
目前,由于经济持续不景气,多数西方发达国家也面临相当严重的失业问题,但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在失业问题上有其自身特有的特征。
首先,菲利蒲斯理论认为,失业率与工资增长率,或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存在此消彼涨的反比关系,这也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政府治理失业和通货膨胀的一个理论依据。但我国的实践却并没有证实这一理论。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当经济增长率和物价都呈上升趋势时期,城镇失业率却并没有降低,而在经济波动的回落期,在经济增长率和物价上涨率降低时,城镇失业率依然在上升。由于我国城镇失业主要来自国有部门和集体部门,这表明,固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处境艰难的主要原因是体制原因,单纯运用货币扩张政策、扩大需求政策缓解国有和集体企业困难的效果是不会太显着的。要解决这种困境取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力度和深度。
其次,失业的市场化特征越来越明显,“下岗分流、实施再就业”强调的是失业和下岗人员“自谋职业”,过去那种把国家统一安排、截流进城民工作为解决失业的主要措施的做法已完全抛弃,用市场手段解决下岗和失业问题已成为目前的主要措施。但“单位制”的约束依然存在,下岗不表现为失业,是传统“单位制”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表现。
第三,隐性失业问题。
隐性失业是我国一个独特形式。长期以来,我国只注重经济增长速度,采取的是忽视投资效率的高投入与粗放经营,许多部门积淀了大量的富裕人员,这等于国家用大量的投资资本把失业者养起来。另外,错误理解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关系,没有制定消化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城市化发展的长期政策,尽管目前国有和集体部门中大量富裕人员因效益不佳而大量下岗或失业,却依然有大量的富裕人员存在于国有和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加上没有被列入失业率统计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这一数字是非常可观的。据有关资料分析,我国目前现有就业人口中的隐性失业率仍可能高达27%。
第四,“所有制偏好”与“超预期偏好”现象。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又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就业现象:拥有大量下岗职工的企业却雇佣大量的临时工,而临时工主要来自农村或中小城镇,因此出现了很多大城市中外来务工者远比下岗工人多的现象。这是一种典型的“所有制偏好”或“超预期偏好”,为等待有保障和高工资的工作而宁愿放弃已经出现的低工资工作机会,使许多下岗人员长时期处于失业状态。
就业和再就业是近年来我国的一个工作重点,虽然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就业工作十分重视,并探索出许多有益的经验,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并没有缓解,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更加日渐突出。
(一)发展的因素。尽管我国还没有完成工业化的进程,但在世界经济一体化、信息化浪潮的推动下,我国市场的需求结构不断深化,需求倾向高级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这就是“后工业化”和“市场化”的新特征。信息产品逐渐成为市场上的宠儿,这种带有某种“后工业化”特征的现象使一些国有和集体部门的企业陷入经营危机,有的破产倒闭,有的停业,造成大批职工失业或下岗。同时,“后工业化”现象的出现意味着过去那种依靠工业扩张实现高增长和高就业的时期已经结束,仅依靠降低工资来增加就业已难上加难;同时,这一现象还意味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将可能是一个长期的局面。
(二)结构调整的因素。
在资本和技术的推动下,许多产业的产业结构开始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在这一过程中,一些传统产业开始萎缩,雇佣的职工人数也出现了大量减少的状况。此外,当前就业增长缓慢的另一个原因是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市场容量不足。有学者研究了我国就业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认为80年代初和90年代初,劳动密集型产业由于先后开拓了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而迅速发展。带动了非农产业的就业并达到了7%左右的高增长速度。但到90年代后半期, 国内外劳动密集型产品市场先后饱和恶化,立即导致了非农产业就业增长率的陡降。这里,中国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发展滞后是制约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原园。在均衡的工业化过程中,就业的主要增长部门是服务业,但服务业的发展取决于制造业对它的带动。中国制造业发展的滞后影响了服务业的发展。发达国家将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给发展中国家的同时将附加值高、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链条留给了自己,而如果发展中国家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同时不能带动服务业的发展,也就不可能解决工业化过程中的就业问题。当前我国就业问题的实质是经济结构调整滞后,当劳动密集型产业因市场和技术因素失去发展势头后,没有及时发展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来带动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开拓新的就业空间,致使总就业增长趋缓。
(三)城市化进程长期滞后的因素。
大量的农村人口带来了大量的农业过剩劳动力,主要是我国城市化过程长期滞后,城镇的就业岗位难以满足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需求,而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更加大了就业压力,带来新的就业问题。造成这一状况的根本原因是我国对工业化与城市化关系的认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有误,存在理论上的误区,实践上就不可能促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当前这一问题依然很严重,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并应能在提高理论认识的基础上制定促进城市化的具体目标和政策。
尽管失业问题是当前世界许多国家面临的难题,但我国所面临的是数以数千万计的失业大军,如果加上农村剩余劳动力,解决的难度之大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相比的。解决就业问题,我国政府和许多专家不仅提出了许多积极的建议、对策,而且各级政府在实践中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尽管“再就业工程”的作用是明显的,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就业(失业)问题。为此,我们必须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这一点出发,遵照市场经济规律,选择能够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国民经济同步增长的就业发展战略。
(一)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市场经济是在自由竞争的前提下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就业人口还是失业人口都是市场经济作用的结果,失业问题在市场经济中发生,也只能在市场经济中解决。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市场经济体制的培养和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才可能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中国是一个具有极大发展潜力的大市场,但为什么在当前为实现工业化,在经济起飞关键的时刻会出现需求不足,除了经济政策和外部金融危机影响外,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可以说是更重要的原因。我国目前的现状是,地区和部门保护主义将市场严重分割成区域性的小市场,形成理念上的大市场实际中的小市场。分割的市场限制了要素流动,加上政府对投资配置的干预过度和不断的技术变革使市场力量难以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市场分割导致了价格机制的扭曲,无法形成竞争机制,这一状况反映的是体制问题,改变这一现状需要体制创新。从某种意义上说,从1992年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后已经历了10个年头,但我们仍然没有完成这一过程。但当前我们将迎来一个好的机遇,那就是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将遵照WTO的相关规则,在一定的时间表内,按照通行的国际经济惯例完成从政府到企业,也可以说是到市场的一系列改革,对此,有学者称这是中国的第二次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将逐步步入一个良性循环阶段,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
(二)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
我们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是“富民为本”。因此,我们制定经济发展战略时首先要考虑如何能促进就业增长的战略。实施充分就业发展战略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的总目标并不矛盾,但需要我们对经济政策的某些部分做些调整。如我国一直比较重视大工程、大项目的投资,这在地方政府中也比较流行,但我们忽视了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发展工作。近年来,国际劳工组织在促进全球就业活动中提出了就业密集工作计划的设想。这一设想认为,在任何情况下尽可能考虑用人力代替机器。它的含义是人力要与机器适当结合,以适应当地投资与就业的实际情况。在投资建设大项目时,要同时建设与其关联的其他基础设施、生活设施和文化教育设施等,要考虑如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在城镇发展中,要积极促进城市生活、文化教育、环卫、建筑维修等劳动密集型就业岗位的增长:在农村,要积极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基本建设,建立农村电网、农村通信网、农村医疗机构网,建立农村商业网络和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供应网,建立农业技术支持网,并通过这些增加就业岗位。在制定就业优先战略时,要处理如何发展好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重新装备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并带动第三产业发展的关系问题。
(三)制定城市化发展战略,改变就业结构变动长期滞后于产业结构变动的现状。
我国从1952到1978年的26 年间, 第一产业产出比例从50.5%下降到28.1%,下降了22.4个百分点,但第一产业劳动力的比重只从83.5%下降到73.8%,与此同时第二产业的产出比例却从1952年21%上升到1978年的48.2%,增长了27.3个百分点,这说明我国的产业结构变动明显而就业结构却变动缓慢,同时也说明我国的工业化并没有明显地带动城市化进程,也没有促进劳动就业结构的同步变化,因此就业结构严重滞后于产业结构的变动。
1978—1997年,我国就业结构的变动较大,第一产业在1997年的就业人口比例从73.8%下降到49.9%,下降了23.8个百分点,但该年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与产业比重的差距仍然高达31.2个百分点,这说明我国第一产业就业结构严重滞后的现象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转变。这将使我们在就业政策和经济发展战略上,必须面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长期巨大压力。我国在制定经济发展战略时,必须考虑如何在工业化的进程中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完成农村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工业部门的转移问题,制定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战略。
(四)制定中企业发展战略和私营经济发展战略。
发展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般的讲,中小企业占一个国家企业总数的比例都在95%以上,此外,吸收大量的劳动力被认为是中小企业最重要的经济作用之一,多数中小企业用同样的成本可吸收比大企业多的劳动力,起到了劳动力蓄水池的重要作用,特别在吸收失业劳动力方面起到了稳定社会的重要作用。据相关资料,美国1993年以来新增就业机会中的2/3来自中小企业;1988~1995年,欧盟每年平均新增25.9万个就业岗位,其中绝大部分是由职工100 人以下的中小企业创造的:日本1986年中小企业的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76.5%。从另一方面看,中小企业基本是私营企业,这里即有合伙制公司,也有有限股份公司。因此,积极发展中小企业也就是要积极发展私营经济,私营经济发展了,中小企业也就发展了,就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为此,我国应学习国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尽快制定有关中小企业相关法规,在优惠政策、金融支持和技术支持等方面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五)尽快实现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全国统一的竞争的流动的劳动力市场形成。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社会保障省级统筹,还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但省级统筹并没有能够解决日益深化的全国性保障金支付危机问题,主要原因是多数省区收不抵支,而省级统筹又使中央政府无力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配,这说明我国的省级统筹仍然是“快快专政”,同时,省级统筹限制了劳动力在省际之间的流动,不利于建立有序流动的全国性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为此,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的实施经验,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应使中国的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纳入正确的轨道,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中国改革开放的顺利实施,才能实现中国经济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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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是国家为维护土地制度,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所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的综合措施。一般而言,国家把土地管理权授予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因此,土地管理也是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和运用法定职权,对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利用土地的过程或者行为所进行的组织和管理活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现状及问题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土地管理制度是国家为了使土地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科学合理的调整土地管理而制定管理制度,是一个国家合理使用土地资源的准则与规范。土地管理是政府机构通过行政手段、法律等方式对单位、社会团体的土地资源进行管理的一个过程。
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主要有占地补偿制度、土地登记制度、保护耕地制度、用途管理制度等。现阶段,我国土地方面的主要法律有《土地管理法》,是规范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基础性法律,为国内建立土地管理制度起到很大的支撑作用。但目前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和城市两个方面。
2.1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方面
2.1.1土地管理制度中的执法问题执法问题是目前国内土地管制度中十分关键性的问题,目前,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政府为了发展市场经济,提升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对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不够,对行政方面的执法力度不够严格,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标准行使相应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以至于造成执法混乱的局面[1]。
2.1.2制度立法方面的问题突出近年来,在国内的土地管理制度方面,各个地方的政府有权对土地实行征收管理,进而制定相对应的征地补偿机制。但在真正的土地管理工作中,各个地方政府即是土地政策的制定者,同时又是政策的协调者与执行者[2]。尽管很多地方政府的土地所有权归村小组所有,但在实际的土地工作中,村小组已经没有对土地管理的权限,最终难以保障土地被征收者的经济利益。
2.2城市土地管理制度方面
2.2.1缺乏相应的地价机制随着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土地市场逐渐被政府垄断,并且国内的地价制度没有得到足够的完善,缺乏动态的土地调整机制,很难准确的调整基准地价,造成土地制度管理难以适应经济市场的价格波动,导致相关的土地征收部门征收的地价比市场价格要低的多。
2.2.2缺乏完善的土地产权制度《土地管理法》只明确指出,土地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占有,土地资源的使用权由国务院代为行使,地方政府没有权利进行干涉。但是,在实际的土地管理过程中,地方政府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并从中获取相应的利润,掌握着真正的土地权使用职能。
2.2.3土地征地制度不合理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土地归国家所有,直接由国家实施管理,政府想要征用土地时,国家会给被征收地者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在“公共利益”没有明确的情况之下,部分地方政府滥用自己的职权,在征地时,完全没有考虑到经济市场的发展情况,并且地方征收的土地补偿非常低,这就造成在各个地方征收土地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钉子户”的情况,导致土地征地制度出现不合理。
3.1完善土地的管理制度
我国要想加强土地管理措施,就必须要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合理土地管理制度,政府部门要以土地市场为核心,增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并制定相应的土地管理法。我国的土地转让是通过土地协议来开展实施,各个地方的土地交易中心将交易中心的流程简化,这样开发商能够依靠土地合同直接向政府部门领取相应的审批手续,方便了交易商与政府部门的土地管理工作,同时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构建良好的土地管理制度。
3.2优化我国的土地规划体系
政府部门在构建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时,必须先优化土地规划体系,加大对土地执法监督的力度,要学会科学、有效的规划土地,并加强土地规划制度的约束性,在满足社会对土地需求的同时,结合经济市场的发展规律,严格的执行监管机制。同时,要考虑到群众的经济利益,土地管理制度同时要结合国内经济发展的状况,规划合理、科学的土地使用方法[3]。此外,国家要加大对土地规划体系的执法力度,增强执法者的监督工作,使土地执法能够高效的实施,进一步建健全、完善土地规划系统。
3.3完善土地权利体系
相应的部门在进行土地管理过程中,要不断健全土地权利体系,进而约束地方政府的征地行为。国家要保证群众的土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必须要保障国家的土地财产权益。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土地管理体制中,对农村土地产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一些实际的土地管理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都一直征占农民的土地,导致很多土地滥用、浪费的现象出现,对农民的经济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国家要不断健全土地权利体系,合理规划土地资源。
3.4改革土地财政税收
我国应该对相应的税收管理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监督政府部门在保护人们的土地资源的同时,也能够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进而保障人们的经济利益,建立全新的土地财政制度,保障土地财政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避免出现闲置的土地。
总而言之,土地作为人们生存的基本保障,是人类宝贵的资产,土地资源必须要有权威的法律进行保护,因此,我国必须要不断改进并完善土地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保障土地所有制的权益,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但要想构建完善的土地监管体制,必须发挥其中心价值,需要结合目前经济市场的发展情况,有效实现土地管理制度的功能性。相关的政府部门要以灵活的政策来建立土地管理体系,为我国构建有效的土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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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各民族不断打破封闭,由相互闭塞到逐渐交流,由彼此隔离到密切联系,各民族人口空前流动,民族散居化越来越广泛。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更加频繁,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现象日趋明显。城市作为不同民族和各种文化的主要交汇点,是民族关系问题的主要引发区。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与城市民族关系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对城市的发展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加深了各民族文化的广泛交流和联系,促进了城市民族关系的发展。然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加入也使得城市民族工作复杂化,对城市民族关系造成了很大影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城市民族关系的突出矛盾与焦点。文章通过对广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民族关系的调研,阐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民族关系的影响,并对如何构建和谐城市民族关系进行探讨。
关键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民族关系;民族工作
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使生活于边远闭塞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向较发达地区与城市流动,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现象日渐突出,城市里民族成分和少数民族人口数量迅猛增长。广东省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我国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其开放的发展观念与发达的经济水平,对各地域、各民族人民都有着较强的吸引力,因此,广东成为一个典型的外来少数民族接收大省是必然的。据统计,到2012年底,广东56个民族成分齐全,少数民族人口约310万,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达250万,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地区和各大中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入,必然对城市社会产生影响,如民族关系主体多元化、需求和诉求多元化,民族间交流交往频繁化等,最终给城市民族关系带来新的内涵与挑战。本文以广东省为例,阐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民族关系的具体影响,探讨应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城市民族关系问题的有效机制。
取百度百科的定义,民族关系,即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各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等方面的相互关系。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是由民族关系的性质决定的,是受时代发展和社会性质制约的,也是与当时要解决的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及解决的方式途径联系着的。[1]城市民族关系,即发生在城市区域范围内的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各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等方面的相互关系。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必将改变城市民族关系的内涵。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成为城市民族关系的新增主体甚至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多逐渐成为引发民族关系的重要主体。有研究者指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处在引发城市民族关系问题的最活跃、最敏感的位置上。”[2]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民族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积极与消极两个层面。
一方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加入,使民族之间的接触和交往日益频繁,加速了各民族之间相互交流与学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把各族文化带入城市,极大丰富了城市的文化内涵,加深了各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作为劳动力与消费者进入城市,亦为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贡献着自己的智慧与力量,并扩大了城市消费市场。总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加速了城市的多民族化进程,丰富了城市文化,繁荣了城市经济,加快了城市发展,有益于推动与巩固团结友好的民族关系。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加入,也导致引发民族问题的触点增多、燃点变低,给城市民族关系带来新的挑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作为城乡、异地、跨民族三重流动的主体,迅速成为影响民族关系的重要因素,导致城市民族关系进一步复杂化。“不同民族的不同文化、不同传统在相互碰撞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矛盾和隔阂,有可能造就民族间关系的不和谐以致紧张。城市多民族化趋势和少数民族流迁人口的增多,使城市民族关系在我国整个民族关系中具有越来越突出的位置。”[3]
据统计,至2012年底,广东省有少数民族人口约310万,比2000年增加190万,12年间增长了3倍,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在310万少数民族人口中,80%是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80%分布在城市,80%分布在珠三角地区各大中城市。三个80%对广东省的城市民族关系造成极大的冲击,使广东省城市民族关系日益繁杂化,主要特点呈现如下:
(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促进了广东城市与民族地区的双向发展与改善
各族人民进入广东各大城市,使得广东城市文化多样性得以加强。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在城市里汇集,各民族之间在语言、服饰、饮食、娱乐等方面进行着有形无形的交流与碰撞,极大丰富了广东城市文化面貌,为广东城市文化的繁荣注入了生机与活力。据调查,广东省各大城市,随处可见各民族特色的食品、农牧产品、工艺品等,一些以少数民族特色风味为主的餐饮业在广东已经形成了相当规模。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广州,就有 “清真拉面店” 约1500家,过去回族同胞在城里找不到饭馆的情况已不复存在。
还有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穿着民族服装,摆卖制作精美的民族饰品,深受市民喜爱。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更有一些城市大力开发民族文化旅游项目,把灿烂的民族文化搬进城市,进行表演与展示。如深圳市的民族村、锦绣中华等旅游景点,便是典型的民族文化荟萃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广东城市劳动、生活,与广东世居人民一起,共同建设幸福广东,促进了广东城市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而通过学习与交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也从广东城市学到了先进技术与科学理念,改善了自身生活,开阔了眼界,反过来促进民族地区的发展与进步,形成城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存在的“双向不适应”,使其迅速成为广东城市民族关系的突出矛盾与焦点
“双向不适应”,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适应城市化生活与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和汉族群众不适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民族地区文化与广东城市文化直接而又频繁的接触、摩擦、碰撞,难免造成矛盾与问题,终至于影响民族关系的和谐。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多来自偏远落后的民族地区,又存在文化与价值观等多方面的差异,他们在适应城市问题上比一般流动人口面临更多的困难与挑战。而由于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原本由粤地文化占绝对主导地位的广东又未做好迎接大规模民族文化冲击的充分准备,当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短期内骤然增加,一些少数民族的民族特点与生活习惯未必能得到广东城市居民的理解与尊重。在广东,因为汉族居民把猪肉带入清真食店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另有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把家乡比较随意的生活习惯带入城市,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聚谈喧哗等。这些背离现代城市文明的生活、处事方式很容易引起城市居民的反感以至于发生摩擦纠纷。而城市居民的偏见与抵触,反过来又伤害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情感,由此造成城市民族关系的紧张。
二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适应城市管理规定,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在粤经商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因其本身的不稳定性,大多没有固定门面,以流动摊贩为主。为了增加销售,他们多选择繁华路段进行摆卖,乱设摊点,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另外,由于在粤经商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事的多是小本生意,没有长期目标,也就不愿办理经营执照,给城市管理增加了难度。更有甚者,在交易过程中实行强买强卖,严重损害了少数民族的形象,破坏了民族之间的团结。据统计,2012以来,广东发生的二百多起涉少数民族矛盾纠纷中,因流动商贩引起的,超过总数的30%,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管发生冲突的几率居高不下。
三是一些在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过分强调民族身份并以此寻求特殊待遇。由于社会历史等诸多原因,少数民族地区与城市存在着经济文化教育发展水平等各方面的差距,再加上自身条件的限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广东一般从事较为辛苦低薪的工作,与城市居民之间的落差越发明显,从而产生失衡心理。而与城市居民在语言、生活习俗、宗教信仰方面的差异,又影响了他们与城市居民的沟通与交往,增加了他们融入城市生活的困难。刚来到广东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民族认同”成为他们在他乡找到依靠最佳的途径,族群分界与认同意识由此得到极度强化。加上对法制法规与民族政策的一知半解,遇事则往往以民族认同为纽带,抱成一团,相互声援与支持,甚至以民族身份进行非理性抗争。“部分民族成员为个体利益或小群体利益,如在城市拆迁、商业竞争、私人恩怨这些问题上,利用自己的民族身份,通过民族意识动员引发民族矛盾和民族冲突。
在城市化进程中利用民族身份谋取利益、利用民族冲突为个人寻求好处。”[4]在广东,遇事“情绪激动――聚众声援――上升为民族问题”成为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矛盾纠纷的固有程序。加上城市具有信息传播快,辐射性强等特点,当某一城市发生涉少数民族问题时,会很快传播到其它城市和地区,使问题更加敏感和复杂。2011年12月,佛山市发生一起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纠纷。起因是约10位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佛山市区违规摆卖烧烤,不满当地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的管理而产生对抗,他们拟采取的对抗方式是:联合珠海、东莞等地的同籍同族人员到佛山进行谈判,并故意违规摆卖,促使城管动手,进而以此作为导火索闹事,引发冲突后再组织游行与上访。此事经佛山市各有关部门的稳控措施得以调解平息,但由此可见,“民族身份”确实成为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寻求特殊待遇的“招牌”。
(三)城市民族关系渐趋和谐,但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应对方式未尽完善
广东历来重视民族工作,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日益增多,城市民族工作更是成为广东民族工作的重点。粤各级政府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对城市民族关系进行有效调控。比如颁布相关条例和法规,以规范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树立民族团结的意识;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体系,以切实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排忧解难等。在政府和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加上城市强大的融合作用,广东日渐形成并不断巩固以民族平等互助、团结和谐为主流的城市民族关系。但是,民族关系本身并非一个永恒稳定的系统,尤其在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大、增长快,时刻影响着城市民族关系的动向。广东的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着极大的挑战,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上的未尽完善也逐渐显现:
其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易遭不公平待遇,其正当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我国正经历着一个高速的城市化进程,这同时也是城市民族多元化的过程,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少量到极大规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构成复杂、居住分散、随时流动,必然会给城市管理带来很大困难。因此,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城市管理人员,都会关注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给城市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认为他们破坏了城市的和谐有序。部分执法人员为保障城市的正常秩序,常常忽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导致管理过程中存在简单粗暴、侵害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现象。这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管之间矛盾的高发几率可见一斑。“来自城市社会的偏见与歧视问题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常遇到的问题。
城市居民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固有的偏见以及来自城市的制度性歧视与非制度性歧视等等在很大程度上会引起群体性摩擦甚至冲突,将会严重影响到城市居民与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之间的相互认可程度,影响到少数民族人口之间的相对认可程度,影响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社会的认同,势必会产生民族关系问题。”[5]事实上,城市并不仅属于城市居民,它是开放与公平的,进入城市的人,就应该得到城市管理机制的保障。而且,矛盾的引发是双向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引发城市问题的同时,必然也处于被动引发的位置。城乡平等、各民族人民平等,是处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的前提。唯有妥善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中遇到的问题,城市民族关系才会达到真正和谐。
其二,在处理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矛盾纠纷时,为避免引发“民族问题”而不能坚持原则。前文提到,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面对矛盾纠纷时,往往以民族身份进行非理性抗争,把民事事件演化为民族问题,以此取得特殊待遇。与此相对,部分执法人员由于对国家民族政策缺乏了解,一旦遇到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矛盾纠纷,便不能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而往往采取无原则退让、“花钱买平安”的处理方式息事宁人。近年来,在全国多个城市多次上演的“切糕”事件就是典型例子。广东也常常发生以高额赔偿为最终解决方式的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矛盾纠纷。事实上,这样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一方面纵容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自我约束能力,另一方面损坏了大多数遵纪守法的少数民族人员的形象,最终只会导致恶性循环。因此,在处理任何事案件时,法律都应该是基本原则。准确定性,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与少数民族有关的事都看作民族问题。有了法制法规的约束,各民族人民的权益才能得到真正有效的保障。
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城市民族关系进一步复杂化的背景下,分析有利于城市民族关系健康发展的因素,消除阻碍城市民族关系发展的不利因素,建立良好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机制,探讨构建城市和谐民族关系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笔者的一些思考:
(一)政府行为与民间行为真诚合作,共同构建和谐民族关系
城市民族工作涉及面广,涉及人员构成复杂分散,若依靠政府单方面努力,很难使团结和睦的民族意识渗入每一个角落,形成一种社会风尚;若缺乏政府所搭建的良好平台,单纯的民间行为也难以形成榜样,得到推广。因此,促进政府行为与民间行为的真诚合作,有利于营造和谐的民族氛围。一是通过政府引导,建立少数民族自我管理机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到城市,急切寻找认同感,归属感,少数民族团体比单纯的城市管理部门能更好地为之排忧解难。因此,引导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会,能充分发挥这些社团桥梁纽带的作用,促进民族互助,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尽快适应城市并参与到社团中来,推动自我管理机制的健全。
广东省近年来建立的异地务工少数民族服务协会、少数民族商会、少数民族企业家协会等,对协调城市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和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区管理机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分散居住于城市各个区域,且如前文所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常被认为是引发城市民族问题的主体,因此,城市管理一般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侧重采用防范机制。事实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也是城市的一员,也应在城市得到应有的服务,并参与到城市的管理中。若能通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的社区进行管理,为其提供服务与保障,并或吸纳为社区管理者的一份子,通过培养社区意识来培养归属感,能在心理上与实际行为上增强其安稳性,以此增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
2012年,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出台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积极推进各社区进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创建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搭建和谐民族关系桥梁。少数民族干部与本民族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熟悉本民族的历史和现状,通晓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了解本民族人民的思想感情和愿望要求,他们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政府沟通的桥梁。且少数民族干部多为各个民族的优秀代表,在其民族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与亲和力,可以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中起到很好的引导、教育作用。在广东,少数民族干部经常参与涉少数民族矛盾纠纷的处置,往往可以起到很好的调处作用。
(二)建立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出地的联络协调机制
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成为一个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主体之后,城市民族工作的涉及范围有了很大的扩展。“一个城市的民族工作的涉及范围不再限于本城市,还与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出地紧密相关。”[3](P57)很多少数民族人口流入地的管理部门对各少数民族文化缺乏了解,对民族工作也缺乏经验,因而在处理与少数民族有关的事务时常常陷入困境。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出地政府则对本地区民族文化与社会风俗比较熟悉,对相关问题的处理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因此,流出地与流入地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对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广东省民族宗教委与新疆等十余个少数民族输出大省区驻粤机构举行定期座谈,共同探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方法。广州、深圳、佛山等城市也与少数民族输出地政府之间建立协作机制,通过两地的有效合作与探索,妥善解决了不少疑难事件,提升了城市民族工作水平,有效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发展。
总之,在城市民族工作内容发生巨大变化的形势下,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城市民族关系是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必然要求。广东省在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剧增、城市民族工作任务极其繁重的情况下,扎实做好协调民族关系工作,努力营造城市各族人民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睦共处的环境,虽仍有未尽完善之处,但和谐稳定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正在不断巩固和发展,树立了广东作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接收大省的良好形象。
[2] 郑信哲.浅谈我国城市民族关系的现状与发展趋势[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6(3):10.
[3] 郑信哲,周竞红.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与城市民族关系研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4):54.
[4] 郝亚明.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民族意识探析[J].广西民族研究,2008(3):18.
[5] 汤夺先.试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与城市民族关系[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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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常常被老师和家长所忽视,但并不表示他们没有心理问题,事实上,优秀大学生也是心理问题高发群体。因此,对探究优秀大学生的心理问题表现、寻找解决优秀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有效途径及教育策略显得尤为重要。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现状及应对策略探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当今社会,竞争日趋激烈,人们所承受的压力也随之剧增,与此同时会产生不同的程度的心理问题。而大学生这个特殊的群体更会在这种压力下出现诸多的心理问题,所以如何引导大学生正确解决心理问题成了一个至关紧要的话题。
【关键词】大学生;心理健康;应对策略
(一)学业问题。迈入大学校门,一切都是陌生的,陌生的环境、同学、老师……如何迅速的融入环境、结交新的朋友、处理好与老师的关系、给自己重新定位,就成了每一个大一新生必须面对的难题。没有了中学时代老师的督促,没有了父母陪身边的呵护,也没有了高考前夕的紧张氛围,一切都显得那么孤单。所以直接导致许多大一新生没有学习动力,缺乏奋斗目标,整天浑噩度日,荒废大好青春。因此,就要求每一位同学面对现实,迎接挑战,用最精神的一面赢在大学的起跑线上。
(二)人际交往问题。人际交往能力是一种在活动中长期培养、形成的技能。高中时期,地域相对封闭,人际交往的圈子相对较小,交往对象简单、多为熟悉的同学等;进入大学,同学们都来自四面八方,地域的差异造成交往对象的文化背景、家庭教育方式、兴趣特长和人生价值观等的不同。现代大学生大多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受到各方面的过多关注,逐渐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缺少集体意识、较为敏感的人格特征,他们不愿主动与人交往,却渴望获得一份纯洁的友谊,总把希望寄托于他人身上,缺乏自信,甚至有些自卑。所以在遇到人际摩擦、冲突时,因缺乏经验而显得无所适从,处理不当就有可能破坏与人的正常关系,严重时更会走向极端,造成无法弥补的错误。
(三)情绪问题。第一,自卑心理。自卑是人际交往的大敌。当听到背后有人笑或低声议论什么时,你会觉得他(她)们是在议论自己吗?自卑者往往性格内向,不喜欢与人交往,他们把自己封闭起来,觉得自己事事不如人,总觉得别人看不起自己。引起这种心理的主要原因有:过多的自我否定、消极的自我暗示、挫折的影响和心理或生理等方面的不足。第二,孤独心理。孤独者缺乏与人的交流,会有一些怪异的行为举止,经常沉默不语,兴趣爱好比较少。孤独者往往表现出萎靡不振,并产生不合群的悲哀,从而影响正常的学习、交际和生活。
(一)家庭因素。家是孩子成长的温床,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一生有着巨大的影响,家庭德育是完善孩子人格的根本,父母的人生观、价值观直接影响着孩子世界观的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正确的教育态度、合理的教育方式对孩子性格的塑造、个性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外,父母还应保持教育理念基本一致,避免双方教育方式方法的激烈冲突。如果父母双方的教育理念、教育态度差别太大,就会让孩子无所适从,很容易养成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作风,极不利于孩子良好品行的培养形成。
(二)社会因素。近年来,国内外局势瞬息万变,世界格局重新形成,给我国带来了新的挑战。随之改变的是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大学生作为新世纪的主人,要能在巨变之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调整心态,面对挑战,努力把自己打造成一个身心健康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三)环境因素。环境的变化可引起心理的不适。大学之前,老师、父母对生活的干预较大,没有形成较强的独立性;进入大学,远离父母,许多事需要自己做主,但因前期没有独立生活过,缺乏基本的生存技能,所以在获得久违的自由时另一方面有患得患失,容易对新生活产生迷茫。虽然大学生渴望独立,但当真正独立生活的时候,又表现的像个小孩子,不知如何处理问题,很容易出现心理问题。大学与中学的课程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课程难度的加大、教学方式的改变,容易使许多学生产生厌学心理,从而出现心理负担。
(一)做好心理咨询和辅导。高校要面向全体大学生,做好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通过电话、网络、谈话等不同形式为大学生提供及时、有效、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加强对新生、应届毕业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帮助他们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心理健康问题较为严重的学生,尽快交给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要不排挤、不排斥,防止心理健康问题反复。
(二)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高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广播、电视、校刊、校报、橱窗、板报以及校园网络的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要积极组织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日或宣传周、心理剧场、心理沙龙、心理知识竞赛等活动,努力开办网上心理健康栏目,经常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对于《意见》的要求,高校应着力做好,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三)主动和家人保持沟通。家是心灵的港湾。也只有在家里,人才能放下戒备,敞开心扉。所以家长或监护人在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展开中要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孩子身心健康的成长。进入大学,大多数同学远离父母,往往几个月才能见上一面。因此,家长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孩子的心理变化。学校也要利用资料、个别交流或家长学校机会,指导家长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使家长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营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以家长的理想、追求和行为影响孩子。
(四)自己主动调控 。除家庭、学校帮助协调心理健康问题,大学生还应该主动适应调解,如:倾诉、宣泄、转移等。找到适合自己的放松途径,减轻压力;积极参加校内各种社团活动;敞开心扉走出去,寻找一份属于自己的友谊;正确看待恋爱问题等。
总而言之,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是需要社会、家庭、学校等多方配合共同关注的。大学生个人也应保持良好的心态,塑造健康的人格,书写美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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