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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会计》是工商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管理会计是为强化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运用一系列专门的方式方法,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各种经济信息,借以进行预测和决策,制定计划,对经营业务进行控制,并对业绩进行评价,以保证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本课程是学生在掌握会计核算能力的基础上,提升扩展能力,将来在工作上参与企业管理应具备的知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管理会计》案例教学的尝试与收获相关论文。文章仅供参考阅读。
《管理会计》案例教学的尝试与收获全文如下:
在会计教育中,我们希望学生能够在未来的工作中把理论方法应用到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当中去,实现“学以致用”的根本目标。但是,由书本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却是会计教育中容易缺失的环节。《管理会计》作为一门决策导向型的课程,涉及的学科面广,要求实战能力强。传统的教学方法仅注重课堂上教师对于理论和方法的讲解,大量的数字运算占用了课堂的大部分时间,而忽视了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
世界著名的哈佛商学院在管理会计教学中广泛应用了案例教学法,这是因为案例教学具有无可替代的优点:它自然模拟了现实世界的复杂情况,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创造性思维在不断解决案例的过程中得以提高。案例教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管理会计》教学中应用它是非常必要的。笔者在《管理会计》教学过程中,获得了进行案例教学实践的机会,并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为今后的教学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案例教学要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能应用于管理会计教学的案例非常丰富,但是需要仔细选择,使得教学案例能充分服务于所要教授的教学内容,既要有较强的目的性、典型性,又要有一定的开放性和发散性。在案例选择上,笔者采取了分阶段分层级的案例编排。
第一个层级:对于每一章,以一个针对性很强的案例开篇,使学生直接面对实际中的问题,并产生要解决它的愿望。而后,以这个案例中的问题为出发点,讲解有什么样的技术和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把应掌握的管理会计原理和方法讲授给学生,同时把开篇案例中的问题予以解决。比如作业成本法一章,开篇先列示了一个传统成本方法计算的产品成本表,而后根据这个计算结果进行产品选择的生产决策,看后续的销售和盈利情况,实际结果违背了决策预期,明明“正确”的成本计算和“明智”的选择却带来了亏损,那么问题出在哪里了?就此案例的数据,可以分析一下传统成本法中的几个不足,以及适用范围,然后引出本章所要讲授的作业成本法,基本原理和计算方法讲授完之后,让学生用这些方法去解决前面案例中的问题,看看有什么不同。这一个层级的案例选择和使用上,针对性和典型性是最重要的案例特征。
第二个层级:基本原理讲授完成之后,归纳综合所学内容,使用案例来帮助学生学会分析和解决复杂问题。这个层次的案例要考虑典型性、目的性、综合性、发散性。为了突出重点,同时避免重复,笔者采取了主题式案例编排,如表1所列示。
在这些综合的主题案例中,所使用的管理会计技术方法不再是孤立的、分散的,因而难度比第一层级的案例要大,必须给予学生相应的文献帮助和支持,通过支持的文献阅读材料,使他们提炼自己解决问题所需要的信息和线索,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为此,对于每一个案例,要配备相关的阅读文献,这也是第二层级案例使用时必须要做的准备工作,不然,学生会因为资料的缺乏导致思路的狭窄,影响他们的案例分析。
在案例资料准备充分的基础上,适当的分析方法传授,对于案例教学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如果不进行必要的分析方法辅导,只是将案例分配给学生来做,那么很多学生无从下手,会影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案例使用的效果。那么如何辅导学生掌握一定的分析思路,以普遍适用的分析方法来应对千变万化的案例呢?笔者认为,必须要教会学生以一定的思考方式和策略来面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考虑到管理会计在单位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要求学生在每次拿到案例时,首先要用下面几个视角来审视问题:
(1)组织所处的外部环境是怎样的。
(2)目前问题可能牵扯到的各方有哪些。
(3)可以获得的相关信息来源有哪些。
(4)可能有助于问题解决的管理会计方法有哪些。
(5)确立打算使用的管理会计方法,以及备用的方法。
(6)讨论有无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法。针对以上每个方面再列示出小的思考方面和步骤,以帮助学生逐步形成解决问题的有效思考习惯。在课程开始阶段,教师按以上步骤进行案例分析示范,在学期末时,学生一般都能掌握相应的思考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大提高。
如前文所述,在每一章的基础知识传授过程中,第一层级的案例较为单纯,它们是在课堂上提出、分析并解决的,而案例教学的难点和重点在于第二层级案例的使用和安排上。这些综合性强、能开阔学生视野的案例,需要学生课前大量的准备工作。一般在布置第二层级案例时,教师会提前一周将案例材料合并相关的支撑阅读材料发放给学生,一个案例需要的课前资料阅读时间在5-10个小时左右,阅读的材料和链接为中英文混合资料,为了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并帮助能力较差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作业,可将学生按《中级财务会计》期末成绩编排成3-5人的小组来共同准备一个案例方案。
案例的分析准备过程由学生在课前集体完成。在上课时,每个小组选派代表来陈述他们对于案例的认识、分析的方法、解决的方案,以及选择这样做的原因。当陈述讲解完毕之后,要求学生针对其他小组的案例分析解决方案进行评价和比较,希望通过这一环节帮助学生进行总结和提高。在案例教学实施过程中,笔者发现学生的定向思维还是比较严重,大多数小组提出的方案严重雷同,此外团队组织分工不合理,能力较强的学生承担了过多的工作,因为小组的总体成绩很大程度影响到个人成绩,因而期末总成绩有欠公平。这些在今后的教学中要设法避免。
教师在管理会计案例教学中所处的地位和角色与传统教学有很大的差异。在传统教学过程中,教师无疑要起到引领和主导的作用。而对于旨在培养学生独立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的案例教学中,教师则要仔细平衡自己和学生的位置。除了对于一级案例的使用采取教师为主的方式外,第二级案例则要求学生自主完成,一般在案例后没有任何提示和讲解,所需要的线索必须由学生从所参考阅读资料中自行提炼,形成想法。在学生课堂陈述分析完成后,由教师做以简要的点评和分析。可以说,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的作用既有“主”也有“次”。
为了较为客观地比较和衡量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我们在期末对于《管理会计》课程中使用案例教学的八个班和未使用案例教学的三个班学生的会计综合能力进行了测量和比较。测试所使用的KSA表来自于美国管理会计从业者所公认的对成功至关重要的19种知识技能和能力(KSA)。在KSA测试当中,要求学生指出自己认为自己已经达到的程度,未使用案例教学的学生测试的程度平均为3.76(2.97-4.95)。而在该课程中使用了案例教学的学生组平均值为3.92(2.74-4.95),KSA的均值差异为0.18。可见教学效果提升是比较明显的。
虽然案例教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显现的问题也不容小觑:案例教学所需课时量明显增加,而现有课时量明显不足;需要的网络资源配套更多;教学案例库编写的紧迫性突出;任课教师相关培训也必须进行。希望随着本课程的不断建设,能够解决上述问题,将《管理会计》案例教学更好、更广泛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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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专业是随着我国旅游经济的发展、旅游产业的发育而建立的一个新型学科。在我国,这门学科的产生只有二十年的时间,但已成为管理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学科部门。旅游管理已与工商管理并列,是管理学下的一级学科。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旅游管理专业案例教学与研究性教学应用研究相关论文。文章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旅游管理专业案例教学与研究性教学应用研究全文如下:
旅游管理案例教学结合研究性学习教学能够较好帮助学生掌握旅游管理专业知识,通过案例教学并培养学生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研究性学习提高其研究创新能力,从而为社会提供复合型专业人才。而这两种教学方法的关键都是设置合理的问题,引导学生参与进行探索解决。
在教学中,这两种教学方式应该很好的结合适用。可以先以研究性学习方式进行知识点的学习,然后用案例进行综合训练应用;以案例引入分析得到相应的知识点,然后用研究性课题对知识点进行训练应用。从案例中抽象出研究性的课题,也可以为研究性的课题寻求案例的验证。
另外,案例教学和研究性教学将打破学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被动听课习惯,需要学生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生从被动到主动需要一个转变的过程,需要老师通过课堂去引导学生做好准备工作,引导他们去改变以前被动的学习方法。
针对目前高校到课率和听课率不好的现实情况,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的田玲副教授指出“学生不爱上课,教师应该反省,传统僵化的教学方式是否应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而有所改变?”。作为旅游管理专业教师,我也做了比较认真的分析,发现旅游管理教学中确实还有很多需要改革的地方:
(1)旅游管理教育理念滞后。据调查,90%的旅游管理教育依然沿袭着传统的教育理念:注重课本纯理论知识的讲解与灌输,忽略了实践能力的培养,呈现出纸上谈兵的旅游管理教育状况,从而导致了在旅游管理教育领域注重理论轻视实践的现状。
(2)旅游管理教材滞后。国内绝大数的教育培训材料都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对国外旅游管理资料的翻译与借鉴,由于国家、地区、发展水平的差异,使旅游管理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偏离国内旅游管理发展的实际状况,由于培养素材的单一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的偏差,使得我国的旅游管理教育走上了好高鹜远的道路,片面强调理论上的高度,而无意中摈弃了实际问题的探讨与解决。
(3)旅游管理教学方法滞后。我国目前的旅游管理教学方法或多或少地受传统教学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一种课堂上教师填鸭式地灌输理论知识,学生被动充当知识接受器,课后学生对所学知识漠然的情况,缺乏管理学科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改革,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旅游管理教育的发展,如何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创一种新的教学模式,让学生在寓教于乐的氛围里主动参与学习,应是当前旅游管理教育者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旅游管理专业教学中案例教学有特定的内涵,一般是基于旅游管理教学的需要和一定的教学目标,由旅游实践中所收集或者撰写的典型人物、旅游事件或人物和事件的有机结合体。所谓典型是指它有丰富的教育价值,通过分析这种旅游案例能够揭示出旅游发展的规律、旅游服务和旅游管理的方法。案例教学比较耗费时间和精力,如果案例庞杂,教师和学生就会为案例数量的细节所拖累,造成事倍功半。如果是教师信手拈来的几个旅游管理案例,则教学意义就十分有限。例如,教师提供一篇完整的文章,或者书籍的长篇摘录,让学生在阅读的基础上进行讨论,这种方式也不是案例教学。旅游管理教学案例必须典型、简练、精致。具体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把握教学过程中的知识点
案例教学前,教师要预先制定好案例教学计划――案例的主要知识点、提出的问题、时间安排、讨论的形式等。尽量在每一次案例教学之前对案例讨论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测并提出相应地解决方案。
一切创新都源于问题,问题是创新的起点。而问题的解决要以问题的发现、提出为前提。可以说,问题是学生有效学习的前提。充分关注学生问题意识,积极培养参与意识是案例教学法成功的要指所在。
另外,还可以以多种形式安排班里的学生扮演案例中的角色,这种安排既可以是正式计划好的,也可以是即兴的。如果案例适合于角色扮演,并且选派的学生角色也合理,那么这一活动论旅游管理课程案例教学法的特点与优化会有助于将案例人格化,激发起学生浓厚的兴趣。
2.收集真实的、典型的案例
收集真实、典型的案例是旅游管理教学的难点。笔者为此结合旅游管理案例教学的特点,进行了一些初步尝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可收集到相关案例资料:
(1)从旅游企业或科研单位获取有关信息。比如旅行社、旅游景点景区、旅游饭店等获取关于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的信息,并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归类,分析等。
(2)从对外公布的财务统计类报表获取相关信息。比如财务数据、《中国统计年鉴》和《旅游统计年鉴》、旅游刊物或者旅游网站等获取相关信息。可借用图表,用于说明或阐明重要的观点,提高学生的兴趣。
(3)查阅期刊、书籍资料收集相关信息。如《旅游经济运行蓝皮书》、《旅游学刊》、《现代旅游管理管理案例与实训》、《旅游论坛》、《旅游科学》及WTTC/WTO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报告等等。
(4)媒体收集资料。如中央电视台旅游卫视节目、上海东方卫视的旅游管理节目、四川卫视的旅游管理节目等。
(5)可从专业网站或企业网站上收集案例。如:旅游管理网、全国旅游管理信息网、旅游管理在线等。
3.分析案例
案例教学重在“导”,导的过程不可过于简单,也不可过分牵制学生思路。设计案例过程,教师要把教材中的相关内容及背景知识按照学生的认知特点,模拟问题的发现过程。为使讨论的问题集中,课堂气氛活跃,达到一定理论深度,教师必须进行适当的引导,既鼓励学生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又要注意讨论的情况,发现讨论偏离中心时要及时纠正,把讨论逐步引向深入。对讨论中提出的各种观点不能采取简单否定或肯定的作法,而应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各种观点,善于发现其思维的闪光点,多鼓励,少批评。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可以不必在意是否有一个统一的答案,重在通过讨论过程让学生提出解决问题的理由、依据、逻辑推理和判断。
根据不同的案例,可采用以下方式:多媒体教学(比如用幻灯课件演示制造性企业生产工艺旅游管理流程,运输工具,立体仓库、货架等等)、观后感(以所看的现场或节目为案例),读后感(以阅读方案材料为案例),体会(以挂图设计讲述的内容为案例),还有讨论等方式。教师还可以要求学生把事先准备的旅游管理方面的案例分析材料向全班同学进行宣讲,其间应提醒学生对课堂尚未讨论到的案例进行分析,并且宣讲的结果可以记入学生的平时成绩中。
4.案例分析的总结
老师在讨论结束后,争取对学生的分析观点汇总作一个简短的点评和总结,及时肯定在讨论过程中的优点。对不够深入、不够确切的主要问题,加以分析并重新讲解,帮助学生加强记忆,把握要旨。在讲解过程中,还要结合教学大纲突出教学重点。
研究性教学是将研究性贯穿于教学活动的过程之中,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美国“国家科学教育标准”对研究的定义是:“研究是多层而的活动,包括:观察、提出问题,通过浏览书籍和其他信息资源发现什么是已经知道的结论,制定调查研究计划;根据实验证据对已有的结论作出评价;用工具收集、分析、解释数据;提出解答、解释和预测;以及交流结果。研究要求确定假设,进行批判的和逻辑的思考,并且考虑其他可以替代的解释。”
在美国国家科学教育标准中,研究有几种用法:科学研究;基于研究的教学/以研究为本的教学;以研究为本的学习。根据美国国家科学教育标准对研究的界定,我们这里所说的研究性教学是基于研究的教学,因此,研究性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山教师创造有利于创新思维的学习环境,激活学生探究问题的热情,引导学生创造性地运用知识去自主发现和解决问题,从而培育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由此可见,研究性教学的目的在于倡导学生主动参与探究、知识的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收集和处理消息的能力、乐于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具体到旅游管理教学中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超越教材创设情境、提出问题
研究性学习具有实践性。学生毕业要走向社会, 因此教师也要走向社会, 与社会接轨。教师由教材内容的搬用者、沿袭者转变为开发者、设计者。因为教材总是比新的教学思想、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慢一拍, 所以需要教师对教材在内容上进行更新和设计。
因为研究性学习“以学生为主体”, 所以教学内容选择必需建立在充分了解学生的基础上, 采取师生平等交流方式, 选择社会热点、学生感兴趣的、乐于探讨的问题。同时, 作为教学资源的开发者, 教师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挖掘研究性课题: 一是校内, 主要充分利用校内的图书资料、视听材料、多媒体教学软件、实验室、校园环境和校内有专长的教师。二是校外,社区教育科技文化中心,科技馆、图书馆等。三是网络资源。
2.对学生研究的指导
研究性学习注重学习过程而非学习结果,教师应主要在资料信息来源、思路点拨、研究方法等方面起着引导者的作用。他们给学生以启发, 而不是提供“标准答案”。研究性学习中学生的活动是分散的、自主管理的。教师应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学生的课题研究,了解学生的需求,倾听学生的心声,拉近教师和学生的距离。在和谐的师生关系中, 教师随时掌握学生的发展动态, 适时给予指导。
3.对研究性学习进行过程监控和评价
为了保证研究性学习实施的质量,对实施途径必须进行过程监控,传统的课程重视的是课程的结果,而研究性课程中过程与结果一样重要,因为研究性课程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许多无形的问题可能是课程实施最重要的成果。中期监控的主要目的是保证研究过程的完整性与最后结果的高质量。目前,中期监控的方法主要是要求学习研究小组的每次活动前都必须向指导教师提交一份活动申请报告。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进度、可能遇到的困难、预期的结果等,指导教师对方案进行认真研究,适当的进行指导。在活动结束后研究小组还必须提交研究报告,指导教师在接到报告后应给予批示,提出本次研究中的优点与缺点,并给予建设性意见,这样可以基本保证研究小组按照科学、高质量的研究方式进行课题的研究和学习。
旅游管理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专业,传统的重知识、轻能力,重结果、轻过程的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案例教学与研究性学习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是一种提高学习者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有效的教学模式。由于以问题为主线的的学习内容是开放的、学习目标是多元化的,所以产生的学习效果也是多元化的,它符合大学生学习的特征和规律,特别适合于多元化背景下大学生的学习需求,是有开发、利用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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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宏观市场营销是反映社会的经济活动,其目的是满足社会需要,实现社会目标。微观市场营销是一种企业的经济活动过程,它是根据目标顾客的要求,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从生产者流转到目标顾客,其目的在于满足目标顾客的需要,实现企业的目标。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市场营销课程中的新“三步式”教学案例实践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市场营销课程中的新“三步式”教学案例实践全文如下:
近年来,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江苏省教育厅在最新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中,再次强调了提升教学质量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也是职业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的迫切需求。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是提高教学质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有效手段,本文以市场营销专业基础课的教学为例,从课前、课中、课后三个环节将教学实践的做法总结如下:
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课前预习如同运动比赛前的热身一样,不仅可以有效地帮助学生减轻课中学习的陌生感,提高学习效率,还可以帮助学生顺利回答教师的启发性问题,增强自信心。然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虽然很多职校教师也意识到课前预习的重要性,但是未给学生安排合适的预习任务,通常只是将预习环节降为“学生自愿阅读”,严重浪费了课前初记忆的黄金期。
其实,教师可以将布置的预习任务具体化,安排学生制作有特色的预习卡片,帮助理解,加深记忆。以市场营销专业基础课为例,教师可以在卡片的正面设计“我读到了什么”的预习主题,要求学生将每课出现的新名词梳理摘录。该任务不仅有利于促使学生养成“将理论名词摘录成学习卡片”这一良好的预习习惯,还有利于激发其自信心、提高课堂参与度。卡片的反面则设计成“你想到了什么”和“你记住了什么”的主题,让学生联系生活实例对名词术语进行注释,培养其观察意识和发散思维。还可以通过画图或编口诀等方式形象记忆名词概念的核心要义。
这张自制的学习卡片将在课堂中展示并择优选用,由学生口头阐述,进一步培养营销专业的学生在就业时必备的口头表达能力。如在预习“产品组合策略”时,学生不仅顺利找出了产品组合、产品线、产品项目和广度、长度、深度、关联性等专业术语,还将某一品牌旗下的多个产品项目与理论对应,生动诠释。更用“算盘”这一实物图形和“广度看线数、长度看项和、深度看差异、关联性看相依”这套自编口诀来形象记忆产品组合的相关概念。
在以往的专业基础课中,常用的方式是“讲练”,尽管教师详细讲述理论知识后能辅以练习巩固授课内容,但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状态的学习效果仍然不佳。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我们以为传授的是知识,其实常常传授的只是‘知道’”。为了教学生不做“只知道很多事实却不知道吸收消化为方法”的人,教师应遵循“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理念,探索“淡化说教、启发引导;重视学生体验、强调师生互动”的育人方式,力求营造出轻松的学习氛围。
在市场营销专业基础课中,教师可以采用小组合作、角色扮演、辩论阐述、案例分析、亲历策划、头脑风暴、框架归纳等多种方法让学生边做边学。如在学习“产品寿命周期理论”的时候,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让学生分析“某品牌牛奶的市场兴衰”,巧妙地将产品寿命的介绍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等诸多特征以及企业应采取的营销策略等知识点融于其中。
案例教学法大体可分为两种模式:一是理论讲解中联系案例;二是案例分析中提炼理论。实践证明,后者效果优于前者。通过教师设定的问题,从学生的口中说出知识点,既顺利化解了学习障碍,又提升了其用营销理论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
此外,还可以采用情境教学法,如围绕苏州这一著名的旅游城市布置学习任务:请就苏州知名产品如何延长寿命周期展开策划。让学生在亲历策划的过程中体会到“学有所用”,进一步增强学习兴趣。又如,在学习“营销调研方法”时,可以采用角色扮演法,将学生分组,分别扮演调查者和被调查者,通过3分钟的情景再现体验“个人或小组访问法、电话调查法、邮寄调查法、询问表留置法”等不同的调查方式下人们的行为和心理感受,从而总结出每种调研方法的“优缺点”。
总之,教学方法的改革必须实现教师从“主讲者”到“主持人”的转变,本着“动起来、能学会、用得上、不易忘”的原则让学生有更多思考、畅谈、提问和感悟的机会。
课后作业是巩固学习效果的有效途径,但是传统的抄写背诵式作业所取得的收效显然是有限的。在营销专业基础课的教学中,教师可以借助校园超市、知名企业网站、营销协会社团等活动场景,结合教学内容巧妙设置“体验式实践作业”,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理论认知。如在学习“消费者市场特征”时,可以布置作业“以学校师生为调查对象,展开关于日用消费品、选购品、特殊消费品购买习惯的问卷调查”;在学习“品牌策略”时,可以布置作业“选取校园超市中的任一产品,分析其使用的品牌策略,并谈谈你的创新计策”;在学习“新产品推广策略”时,可以布置作业“借助网络了解某品牌手机的信息,为其新产品的校园市场推广进行策划”;在学习“包装策略”时,可以布置作业“利用两种以上的包装策略为苏州檀香扇提高市场销量”;在学习“促销策略”时,可以布置作业“以营销协会的名义,组织一次学习用品校园促销活动”,从选择厂商到组织进货、从市场调研到促销策划都由学生合作分工完成。
此外,对学生实践作业的批阅方式也可以革新,改进以往的优良中差或百分制评分制度,参照淘宝网店计分法授予星级,满五次表现优秀授予一颗星,满五颗星晋级皇冠,满五个皇冠晋级金冠,这种分级奖励的做法能极大地调动学生力争出色完成作业的积极性。
我国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教导我们“教师之为教,不在全盘授予,而在相机诱导”。英国教育家斯宾塞也告诫我们“硬塞知识的办法经常引起人对书籍的厌恶,这样就无法使人得到合理的教育所培养的那种自学能力,反而会使这种能力不断地退步”。因此,我们在教学中要坚持突破常规思维,积极尝试用多种方法激发学生自我学习的动力,不断创新“三步式”教学,真正让职校生爱上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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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教育专业培养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一定创新精神,能担任中等职业教育市场营销类课程教学、科研方面的工作以及能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的高级应用人才。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市场营销教学与案例教学法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谈市场营销教学与案例教学法全文如下:
随着中国教育不断地向前发展,职校教育也上升到了一个全新的、系统的阶段,并取得了各方面宝贵的经验。但是和普教相比,职校的教学更加注重实践,课堂中经验和事例的传授在某种程度上比理论要来得重要。而市场营销恰恰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长期的企业实践为营销学理论的产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营销学的理论又指导着营销实践。在学习营销理论的过程中,如果缺乏实际应用,就不能很好地了解有关专业理论知识,更难于掌握和运用这些理论知识。而本文提到的案例教学法则是偏向于这个领域,下面就案例教学法在市场营销教学中的运用浅谈几点看法。
现在的课堂教学大多沿用传统的教学方式,“教师教,学生学”即“教―学”这一单一的,封闭的模式,老师讲什么,学生就学什么,即使举例也只是蜻蜓点水。当然,不可否认,这种传统教学法能使教师在有限时间内将一门完整的专业理论知识传授给学生,具有特定的优越性。但我们也应看到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完全处于被动地位,教学内容过于强调教科书中知识的传授,理论与实际相脱节,使课堂教学显得空洞、呆板,造成学生死记硬背,缺乏学习兴趣,束缚了学生的思维发展且不能考核出学生的实际操作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及创新能力。而这一切对于职校学生来说是极其不利的,因为学生在校期间最重要的是要掌握实际业务水平,将来才能更好地适应自己的工作岗位,而案例教学法的提出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这种教学目的。
案例教学法发端于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一直被作为商业、法律和医学领域职业培训的基本教学模式,尤其是广泛地被运用于MBA的教学之中。后来,案例教学逐渐地被运用到教育中来。教师教育领域中的案例教学,是指教育者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以案例为基本教学材料,将学习者引入教育实践的情境中。通过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多向互动、平等对话和积极研讨等形式,提高学习者面对复杂教育情境的决策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一系列教学方式的总和。它不仅仅强调教师的“教”(引导),更强调学生的“学”(研讨),要求教师和学生的角色都要有相当大程度的转变。其意义主要表现在:
第一,通俗易懂,便于知识的掌握。人们对于事物的认识过程一般都遵循从感性到理性的规律,采用案例教学,就是从生动具体的感性直观开始,再到对理性知识的认知过程,这与唯物主义的认识规律是一致的,使学生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通俗易懂,有助于更深刻地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
第二,紧密联系实际,能提高学生实际工作能力。案例教学所采用的案例,大都是在实际工作当中遇到的典型事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学生们掌握了这样一件“个例”,通过举一反三,就能了解和把握这一类事情的规律性。同时,也使学生比较容易地掌握学科的基本操作技能,提高了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三,形象生动,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从理论到理论的教学,一般比较枯燥,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兴趣又是学生学习的最好老师。案例教学形象具体,再加上老师适时恰当地引导,课堂上气氛活跃,学生们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就能极大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收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第四,适应不同的对象,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差异性是职业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年龄、学习基础等都有很大差异,这给老师的备课教学带来不小的难度。无论老师怎样尽心尽力,也很难使学生都满意。而采用案例教学时,学生们都表现出了少有的兴趣,积极参与和配合老师授课,老师从中也受益匪浅,真正做到了教学相长。
联系:两者都要通过一定的事例来说明一定的道理,都是为一定的教学目的服务的。
区别:1.在教学中地位不同。案例在案例教学中占中心地位,如运用知识、培养能力、进行品德教育等教学任务;而举例在一般教学活动中则居次要地位。2.两者的进行主体不同。案例教学是组织学生进行自我学习、锻炼能力的一种手段,学生属于主要地位;而举例则是辅助教师说明问题的一种手段,教师属于主要地位。3.目的不同。案例教学是把学生放在实际的环境中,让其通过对周围环境和事件本身的分析、讨论、交流,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举例使一个较难理解的理论通俗易懂。4.涵盖的范围不同。前者涵盖面更为广泛,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典型性、启发性;后者不一定有这些特点。
我们认为,案例教学确实是一种好的教学方式,如果能够成功地运用,会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我们要为此努力,力争熟练掌握这种方法,用好这种方法。但是,任何一种教学方法,如果将其模式化的加以滥用,可能会带来负效用。所以,什么内容采用案例教学,什么班次采用案例教学,都要视实际情况而定,不可一概而论,盲目进行。
(一)案例教学方法要与其他方法交叉运用
案例是为教学目标服务的,应与所对应的理论知识有直接联系,即案例教学一定要在理论基础上进行。只有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理解透彻,才能充分开展案例讨论,取得实效。
(二)案例教学应当围绕实训目标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启发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并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在进一步消化所学知识的基础上,锻炼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教学法。它是一种启发人们思维,开发人们智慧,活跃学习气氛的教学方法。因此,进行案例教学是一种由注入式转向启发式教学方法的改革。当然,这种方法首先要围绕实训目标,有明确的主题,如果偏离了教学的主题,那将是案例教学的失败。
(三)尽可能地创设案例教学坏境
进行案例分析与讨论的实训活动。一般不同于课堂讲课的教学形式,它是以假设的企业经营活动来探讨营销中的问题。因此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最好将面向黑板、讲台的课桌,围成马蹄形或会议办公形,教师位置不要在讲台上而要在学生之中。这种形式上的改变有利于消除心理障碍,创造一种以学生为主体的良好环境气氛。
(四)注意教师与学生在案例教学中的位置
在一般的教学活动中,教师起主导作用,但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应起指导作用,主要“角色”让学生去扮演,教师要注意用启发式教学进行引导,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因此不要形成教师包办代替。
(五)教学案例要区别于一般的课堂讨论
一般的课堂讨论是围绕教师课堂讲的内容和提出的问题来进行,通过讨论加深对讲述内容和问题的理解。案例教学则是以描述的企业经营环境和营销过程中的问题为背景,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综合性或专题性分析和讨论,不仅可以起到活跃思想、开发智力的作用,而且有着很强的实践性。因此,不要把案例教学搞成以教师为中心的一般性的课堂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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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例教学中,所使用的案例既不是编出来讲道理的故事,也不是写出来阐明事实的事例,而是为了达成明确的教学目的,基于一定的事实而编写的故事,它在用于课堂讨论和分析之后会使学生有所收获,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案例教学在高校市场营销教学中的应用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案例教学在高校市场营销教学中的应用思考全文如下:
1.1 教师的主导作用分析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并没有发挥其该有的主导作用,没能贯彻案例教学中要求的民主讨论,过于强调自身的角色,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沟通比较少,没有对学生们进行足够的行为激励,没有能够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将学生们的潜能挖掘出来并且进行充分发挥。在案例教学中,注重的是讨论,其答案并不唯一或者固定,即案例教学问题的答案并没有对错之分,教师们应该多些鼓励学生,给予充分肯定,在尊重学生的同时,可以提升他们的自信心。
1.2 教师营销实践问题分析
在市场营销的案例教学中,教师们应该具备比较丰富的营销专业理论知识,而且营销实践比较丰富,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只是到目前为止,高校教师经常出现调动等情况,也没有积累到一线营销工作的相关工作经验,其自身营销理论知识与营销实践之间没有能够进行有效的对接,使得营销案例教学的课堂不够生动。一些高校虽然对教师营销实践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鼓励教师与企业或者社会等相结合进行营销实践,但是往往都由于教师们的自身角色定位问题,无法真正深入到营销实践中去,使得教师营销实践只限于形式。部分高校采用先进的市场营销模拟软件来弥补其中的不足,不利于教师们积极主动地去积累营销实践的经验。
1.3 学生参与合作的主动性分析
学生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有利于案例教学实现其教学目标,教师们应该引导学生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从而使得师生之间形成合作关系。但是有些学生对营销教学产生了比较消极的认识,即认为营销教学的案例已经不符合未来营销实践工作的要求。也有部分学生认为营销工作并不需要学习营销理论知识,而且教师没有采取合理的方法讲授营销案例,课堂氛围并没有被调动起来,无法激发学生们的学习兴趣,没能积极主动参与到案例教学活动中去,也没能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
1.4 教学目标分析
市场营销学具有较强的理论性与实践性,也有比较严密的理论章节结构,并且和营销实际有着很紧密的联系。但是部分教师讲授的案例并没有和市场营销学的教学目标一致,无法将案例与课堂所讲知识进行有机结合。因此,在学生们对章节理论进行理解与掌握时,教师们所采用的案例并不会发挥多大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引导学生们运用所学的营销理论对案例进行分析,并且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很难有效提高教学效果。同时,学生们也无法通过案例教学来培养营销技能。
1.5 案例教学程序化分析
当案例教学被广泛应用于市场营销教学中,教师们往往都会结合案例来讲课,使得案例教学趋向程序化。一些案例已经不符合现代营销的发展,其教学方法在营销教学中的应用比较单一机械,使得案例教学法在应用时的程序化更加突出。有些学生虽然了解营销知识理论的重要性,但是其学习积极性受到程序化比较严重的案例教学的影响,无法被充分调动起来。
2.1 教师主导作用的充分发挥分析
首先,在课堂的案例讨论过程中,教师应该尽可能对案例材料的问题本质与营销教学目标进行掌握,从而可以准确地对讨论方向进行引导,并且鼓励学生们对案例的问题提出不一样的见解。讨论结束之后,应该布置任务让学生们针对案例进行思考以及总结,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让学生们写总结报告,从而加深学生们的认识。其次,教师应该善于将案例中的资源价值挖掘出来,并且对其反映出来的营销理念及其方法进行准确理解。最后,教师应该加强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应该善于对学生们的真实反应进行观察,再有针对性地激发学生们的探究心理。
2.2 教师的营销实践经验分析
高校应该为教师们创造更好的条件以丰富教师们的营销实践经验,比如采用校企合作新模式。根据实际需要,还可以让营销教师在社会企业中兼职以获得营销实践经验。也可以制定教师脱产计划,让教师们直接在企业中从事为期一年至两年的营销实践工作。另外,高校也可以建立营销咨询机构,并且面向社会服务,或者建立一个教师和企业合作的平台。因此,可以让教师们在营销实践中积累了经验与营销素材,也可以深化教师的营销认识,从而更好地进行营销案例教学。
2.3 学生主体作用分析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应该激发学生们的积极主动性,让他们参与到案例教学的讨论中去。教师应该在上课之前对学生们进行调查,以了解他们对哪一范围内的案例材料感兴趣,从而针对性地寻找相关案例材料,以激发案例教学课堂中学生们的兴趣。其次,教师可以根据学生们感兴趣的案例材料范围布置任务,让学生们自己寻找相关案例,并且收集相关资料。最后,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教师应该鼓励学生们多些交流与合作,还可以鼓励他们进行角色扮演或者组织辩论赛,将学生们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
2.4 案例与教学目标的统一分析
教师们在选择案例时,应该先根据教学大纲制定比较全面的案例教学总计划以及具体实施计划。计划中应该包括所选择的案例类型以及来源,并且将案例讨论的具体步骤都设计好,在引导时应该注意问题导向。除此之外,教师们还应该实现案例材料对学生的启发意义与教学目标进行有机统一,从而培养学生们对问题的分析与解决能力。
2.5 案例教学的灵活运用分析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根据教学内容的实际需要对营销案例教学形式进行灵活运用。另外,在保证实现教学目标的前提下,教师应该实现教学形式的多样化,对具有程序化特点的案例教学方法进行改变,从而提高学生们对学习的兴趣,提高学习效率,并且获得较佳的教学效果,以达到营销教学目的。
案例教学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应用问题,必须加强相关探索与研究工作。而实践证明,营销案例教学的效果比较理想,在高校教学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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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是指雇主所承担的对雇员的责任,包括雇主自身的故意行为、过失行为、无过失行为所致的雇员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构成雇主责任的前提条件是雇主与雇员之间有着直接的雇佣关系,即只有雇主才有解雇该雇员的权利,雇员有听从雇主的管理从事业务工作的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均通过书面形式的雇佣或劳动合同来进行规范。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法律案例相关论文范文:论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雇主代责任,即雇主就其雇员的职务行为对他人造成的损害所应负担赔偿的责任,是现代法律发展的共同趋势。然而对于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各国规定各不相同,我国理论界也有很大的争议。从比较法上的考察以及对我国理论界两种代表性主张的评析,可以得出我国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应为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并且需要对过错推定原则进行评析。
关键词:雇主责任;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
雇主与雇员关系是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的社会关系。雇主对雇员发生两种法律责任关系:一为雇主对雇员的内部责任,如工伤损害赔偿等;一为雇主对雇员对第三人侵权责任的承担。前者发生在雇主和雇员之间,即雇主向雇员承担的源于其对后者的人身保护义务而生的责任形式。后者为“雇主对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1](P293),即雇主代责任。本文研究雇主对第三人承担的代责任问题。
雇主责任附着于雇用制度之中,严格的说是现代社会才有的一个问题:雇主代替雇员担负责任,本质上是一个责任的转移问题,其成立前提要求雇员有承担责任的独立性,即雇员本身是能够成为责任主体的,不过因为某种法律的衡量对其责任进行了转承。古罗马时期,法律和生活中虽有雇用关系,但受雇人不具法律上的人格,不能成为独立的责任主体,自然不可能出现不同主体间责任的转移。到了近代,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公民权及人格平等确立,且雇用关系日益重要和普遍,作为独立的责任主体的雇员开始和作为独立责任主体的雇主在责任人格上发生竞合,如何确定和分配雇员对第三人的职务侵害责任方才成为法律需要解决的问题。
雇主责任在各国立法中均已确立,但各自对其范围、成立条件、证明方式等都有很大区别。尤其是各国对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在规定上不同,法律上的归责原则是指对雇员职务侵权行为,雇主应依法承担责任的条件和标准的诸原则、规范[2](P18)。合理的归责原则的设定是雇主责任的基础和核心部件,“决定着侵权行为的分类,也决定着责任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条件、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方法、减轻责任的根据,等等”[3](P250-260)。
《民法通则》第43条和第121条确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国家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雇主责任,虽然其适用范围有所限制,但可以进行扩大解释,推出更为一般的雇主责任的法理。
2003年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9条,首次确立了适用于一般的雇主责任规则,规定了雇主连带责任及雇主追偿权。这种雇主连带责任的形式与各国通行的立法有很大差异,其合理性需要进一步的论证,而且雇主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也很受限制,不是一条可规范一般雇主责任的规则。
为认识各种可行的归责原则的类型,寻找合理的分配雇员责任的形式,以下考察几种通行的雇主责任归责原则的立法类型。
大体上说,通行的雇主责任的归责,分为无过错责任、严格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三类,我国台湾地区实行的公平责任归责制度具有代表性,另列为一类。
(一)无过错责任———法国法中的雇主责任归责原则。
《法国民法典》第1384条规定了雇主责任。对这种责任的性质,法国有不同认识,通说趋于危险责任论,认为雇主责任并“不是建立在雇主……的某种过错的基础上,……仅仅是一种危险责任。”[4](P188)危险责任,按张民安的见解,等同于英美法中的严格责任,张新宝则认为近于无过错责任。
这种危险责任不以雇主有选任或监督雇员上的过失为成立要件,即使雇主尽到相当的注意义务,仍不免责,可见法国关于雇主责任的规定之严格程度。
(二)严格责任———英美法中的雇主责任归责原则。
普通法中,雇主代替雇员承担的因于后者的职务的损害责任,一般适用判例法中的转承债务(VicariousLiability)规则。所谓转承债务,依史尚宽教授观点,是雇用人的代理责任形式[1](P297)。与史尚宽一致,王泽鉴教授视之为代负责任,“Vicarious Liability,论其性质,系属一种无过失责任,雇用人不得主张选任或监督受雇人已尽相当注意而免责;雇用人本身虽无任何过失,仍应就受雇人之行为负责”。对这种严格责任,美国学者Vincent R.Johnson认为仅在产品缺陷责任及雇主责任两种情形适用[5](P162)。这种观点也受到了张新宝教授的肯定[2](P156)。
然而,对此另有不同的认识。王利明教授认为“代负责任仍没有超出过错责任的范围,即完全可以用过错责任来解释。在代负责任中,原告要证明被告的雇用人在雇用期间因过错的行为造成了损害,然而,被告(雇用人)之所以要对受雇人的行为负责,根本在于其过错。”[6](P9)英国教授Prosser的观点吸收了两方面的认识:一方面雇主对第三人承担的责任是一种严格责任形式,因其本身并无道德上的应受责难性;但在另一方面,这种责任从发生的起始处看,是由雇员的过错行为产生的,因此也不能说完全没有过错的因素在内。
以上两种解释,笔者认为并非是相互冲突的。史、王两位台湾学者是对雇主本身承担责任的形式特征进行归纳;而后一种观点的学说则将雇主责任方置于受害者—受雇用人—雇用人的责任传导的结构之中,看到了严格责任是过错责任的转化形式,并不脱于过错责任范畴。总之,英美法对雇主责任的归责采取严格责任,虽然具有无过错的形式,但仍以过错为基础。这种规则下的雇主,仅能在不可抗力、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等方面提出抗辩。
(三)过错推定责任———德、日法中的雇主责任归责原则。
除前两种外,最重要的归责方式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德国、日本等大陆法国家采取此种法例,以《德国民法典》第831条及《日本民法》第715条的规定最为典型。过错推定责任要求:雇主应对受其雇员职务行为后果承担责任;当其尽到相当注意及监督之责任时,则可免责。过错推定责任,实质是强调雇主在选任及监督上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举证责任归属雇主,当发生雇员损害时,法律推定雇主在选任及监督上存在过错,从而应担责。这种归责原则明显严于过错归责,减轻了受害人的举证负担,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及不特定的社会利益。
这种立法例有以下三个特点:(1)过错推定。雇主依法负有选任或监督义务;当发生雇员职务侵害时,推定雇主过错,承担责任。受害人无须举证,即举证责任倒置;(2)抗辩的法定化。法律直接规定抗辩事由;(3)强调雇主有无过错,对雇员则无明确要求。
(四)公平责任———以台湾地区法律中雇主责任归责原则为例。
针对前述几类雇主责任归责方式对雇主过于严格的弊端,一些法域,如我国台湾地区,纷纷采取过错推定与衡平责任相结合的立法体例,以更为公平的分配责任和利益,防治对雇主责任的滥用。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如果因雇主行使法定抗辩权,证明其无过错,而无人承担损害责任时,经当事人申请,审理法院可依公平原则根据当事人间的经济状况,对损害进行共同分担。
对这种公平责任的方式,王泽鉴教授认为因有该规定,则受害人可以不论雇主有无过失,都可以申请法院判决雇主承担一定之责任,从而实质上具有无过错责任的意味:“假若雇用人举证不能使法院确信,或法院基于政策上的考虑,对举证责任特别严格要求,则雇用人虽无过失,仍应负责。又依第188条第2款规定,雇用人纵能免责,法院亦得受害人之声请,另其为全部或者一部之损害赔偿,由是现之,本条规定与无过失责任,已甚接近。”[7](P74)但如果将第188条的规定与法国无过错责任及英美严格责任相比较的话,不难发现,台湾地区立法对雇主赋予了较大的抗辩空间,从而一定意义上减轻了雇主承担的责任,更有利于雇主在选用和监督雇员,以及雇员在与第三人进行职务行为时,更为谨慎,从而减少侵权及损害性结果的发生,体现出了对雇员侵害行为引发的责任后果在雇主、雇员间的公平担负,是一种公平责任原则的体现。
总之,各国的立法都体现了对雇主严格要求其承担责任的倾向,体现了保护受害人的利益的立场,这是其基本面;另一方面,各国根据其自身情况,分别对雇主责任的严格性进行了一些限制,表现在雇主责任抗辩等规定上。
法律案例论文范文:论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
从以上四类雇主责任归责原则看,雇主都应对外承担责任;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抗辩情事的种类等,则有不同,但都与我国《解释》中雇主连带责任相去甚远。
《解释》中的雇主连带责任原则,虽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由于设定了连带责任,使得责任主体较为复杂。同时,雇主责任的法理基础在于民事法律人格的理论,模糊了雇员作为独立自然人与其作为雇主使用人的两种人格或地位,实际上反映了对雇员法律地位和性质的不清晰的认识。
对此种之不足,学者普遍要求立法完善。但由于分歧,还未有统一的认识:
(一)无过错责任原则。有学者主张无过错责任原则,雇主应对雇员职务侵权承担责任,不得以已尽相当之选任和监督义务为由抗辩[8](P259)。这体现在《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简称“社科版草案”)第五十三条规定中:“使用人对被使用人在执行职务活动中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行为之构成以过错为要件而被使用人在执行职务活动中没有过错的,使用人不承担民事责任。”[9](P23)此规定有两层意思:第一,使用人对被使用人,即雇主对雇员的职务行为对外承担责任;第二,对外承担责任的条件是被使用人具有过错。前者体现雇主无过错责任;后者是对雇主责任的限制。
(二)过错推定原则。一些学者,如王利明、杨立新等,主张以过错推定原则为主兼采公平原则;认为雇主可以进行无过失抗辩,即尽到相当的选任及监督义务,否则,仍应承担责任[10](P21)。集中体现在《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简称“人大版草案”)之第六十三条规定:“雇员因执行雇用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雇主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选任、监督上的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11](P403)虽然过错推定原则赋予雇主一定的抗辩空间,但过错推定的设定,并未放松对雇主责任严格性,有利于加强雇主选任及监督责任,使其保留证据,有利于廓清最终责任的归属。此外,雇主过失的法律推定,使受害人不需为此举证,减轻了负担,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同时,以民事法律公平责任的一般原则为补充,责任视当事人各方经济状况及实际损失公平分担,可补充过错推定责任的具体适用的不足。对国内不同主张和国外不同的立法路径选择,笔者认为我国更宜采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为归责原则:
第一,法律正当性,即司法解释的立法基础的缺失。现有的规范,只是一条司法解释的规则,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只能对已有之立法规范进行解释、说明及界定,但对未立法的事项进行的司法解释,无疑在合法性上是有瑕疵的,超越了司法机关的权限。我国当前在立法中并无有关雇主责任的明文规定,所以该司法解释需要转化为立法。此外,针对学者认为的《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的依据,即无过错责任的立法依据,笔者认为也存在不足:无过错责任是一种特殊责任形式,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方能成立,无明文则不成立特殊责任,仍为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的形式;从我国相关民事法规范看,并无明文规定雇主责任是特殊的无过错责任形式,因此仍应适用过错责任的基本原则。
第二,采用无过失责任原则,不利于雇主积极履行选任及监督义务。如果适用无过错责任,有可能雇主会因不论是否积极行使选任及监督权,都面临责任承担的境地,那么其将没有动力加强这方面的行为,从而不利于减少侵权和损害结果的发生[12](P104)。这即是说,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能反应立法者希望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者利益的立法目的。然而如果我们一概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给雇用人任何申辩的机会,就会导致对雇用人利益的侵犯,使得因为保护一方利益导致对另一方的不公平。限制雇主经营权利自由,对其施以重责,都不利于经济的正常发展。反之,采用过错推定归责原则,赋予其抗辩权利,从而激励其积极履行选任及监督义务,将会有利于提升企业管理及运营效果,也同时能够减少和预防社会侵害的发生,从而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第三,无过错责任原则不符合世界法律发展及趋同的趋势。从前文考察各国立法例的情况看,无论英美法的严格责任形态,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的过错推定责任形态,抑或是台湾地区公平责任形态,都是以过错责任为其基础的。责任之所以产生,归根结底在于责任主体违反法定及法律承认的义务,在雇主责任方面,极为适当进行选任、监督和管理法定义务,违反这些法定义务,当然会导致法律上的责任的产生。可以说,一方面雇员的损害有其自身的原因,更有雇主在管理上的不作为的原因。正是基于此,世界各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纷纷抛弃法国式的无过错(严格)责任形式,转而采用过错推定责任模式。
第四,从法律体系化的角度看,不应在公平原则之外,另行对雇主公平责任问题进行重复规定。事实上,《民法通则》第132条已然有公平责任原则之规定的前提下,如需衡平各方法益,平衡当事人及社会公共利益,径直援用公平原则的规范即可,不需另行设定专门规则条款。可参看借鉴的立法例即前述之台湾地区的规定,赋予法院行使公平责任分配权能,由各方当事人对损害进行公平分担。但实务中衡平责任因雇主几乎不能通过举证来免责而名存实亡。这样使得归责原则趋向于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本无法达到立法的目的,从而不能有效地平衡受害任何雇用人的利益。
综上可知,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体现了较高的规范价值和制度发展前景,具有较广泛的全球化制度应用背景,建议我国在未来立法时选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为雇主责任的归责方式。一方面推定雇主承担责任,一方面赋予其一定的抗辩免责权利。这样更有利于平衡雇用人和受害人之间的利益,并且可以更好地在实践中运用。
四、在我国适用过错推定原则需注意的几个问题在提出过错推定原则的制度优先之后,需要对过错推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进行一些详细界定。
第一,雇主责任抗辩的法定事由。雇主承担责任的基础,即雇主选任及监督义务。前者如某运输公司承包一项运输合同后,因司机不够,随便找了一个驾驶经验不足的人充数,结果途中撞伤第三人;后者体现在雇主对雇员的监督和管理之中。因此,雇主应积极行使其选任和监督权利和义务,规范雇员职务行为,预防和减少雇员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发生;如果雇主怠于履行此等义务,致使他人因其雇员业务行为受损,则雇主不履行义务的过失与损害性后果间因果成立,应当承担责任。事实上,设定雇主严格责任及无过错责任的国家,往往普遍实行雇主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最终都并非由雇主单独承担,所以对雇主的影响是有限的。我国目前并未普遍实行强制雇主责任保险制度,因此,如果将责任全部加之雇主一方,则显失公平。因此,我国应选择过错推定归责原则,规定雇主在选任及监督等方面的抗辩权。
第二,雇主责任的前提,即雇员过错。雇主责任是对雇员的过错行为引发的责任的担负,是一种替代责任。这种替代责任是特殊侵权责任的一种形式。雇主责任归责原则的成立和确定,应以雇主—雇员的雇用人身及合同关系为基点。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雇用关系是雇主责任产生的前提。一方面,雇员领受雇主意思和指示,完成一定之职务行为,其主观上体现的意思是雇主本人的意思,实现的利益是雇主的利益。反之,雇员从事职务时必须受到雇主的监督和管理,体现为雇主实现其自身目的和利益的工具。因此,无论依据那种理路,诸如收益与风险一致说、雇主和雇员整体说还是风险转嫁说,雇员在主观意思及客观利益两方面,都体现为雇主的人格某种延伸。正是在这种基础上,我们说雇主应对雇员的职务损害行为承担责任。这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体现,也是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公平原则的结果———雇主因雇员职务行为带来的利益与雇员行为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的公平性。
第三,举证责任倒置。过错责任原则之下,受害人须举证证明雇主和雇员的主观过错。受害人证明加害人的过错极为平常,但如果让其举证与其毫无交往的雇主的过错,则极为不易,使受害人面临法律上不平等的地位,加大了其举证困难和成本,不利于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反之,如果设立了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则只要能够证明加害人是雇主的雇员,且在雇主没有证明抗辩存在的话,即可依据该规则推定雇主在选任、监督上的过错,从而由雇主承担责任。在过错推定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下,雇主若想摆脱责任,就必须证明适当履行了选任及监督的义务,或者即使履行也不免发生该损害结果的理由,否则,即构成法律上的举证责任不能,从而败诉承担责任。这样更有利于受害人,使其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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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案例本质上是提出一种教育的两难情境,没有特定的解决之道,而教师于教学中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不像是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师是一位很有学问的人,扮演着传授知识者角色。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对高职市场营销案例教学法的应用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 市场营销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案例教学是实现市场营销课程实践性教学的重要途径。从高职市场营销教学的特点出发,论述高职市场营销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作用、具体应用及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 高职教育; 市场营销; 案例教学
高等职业教育的任务是培养面向生产、经营、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
因此,高职教育应把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作为根本。市场营销课程是一门建立在经济科学、行为科学、现代管理理论基础之上的综合性的应用科学,研究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的企业营销活动过程及其规律性,具有全过程、综合性、实践性的特点。简单而言,市场营销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综合上述高职教育的任务及人才培养要求,结合市场营销的学科特点,高职市场营销教学具有如下特点:
(一)突出实践性。
高职市场营销教学总的原则是:理论够用、强化应用、培养技能。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传授学生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掌握方法和技能。如分析市场机会的方法、市场定位的策略、价格制定的方法技巧等,要求学生在学习后,都可在实践中参照操作加以运用。
(二)大量运用案例。
结合课程的实践性特点,为开展针对性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大量采用案例。通过大量鲜活的案例,穿插在各个理论点上,努力使学生摆脱过去枯燥的纯理论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
(三)注重课堂互动。
课堂以学生为中心,加强教学过程中的互动,有利于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扩展知识能力,引导学生进行创造性多元化思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一)有助于实现优势互动。
案例教学法是在学生掌握了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 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模拟现场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或集体协作,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的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作为一种启发式教学方法,在高职市场营销学中采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现实中,营销案例本身很丰富,跟人们的消费实践联系很密切,这为营销案例教学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另一方面,教学中,科学、合理、生动的案例运用为学生准确地理解所学的知识点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大大提高了营销课堂教学的效果。
(二)有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深化。
有人认为,案例的运用与理论知识的学习是相悖的。因为案例总是具体的、特殊的,并且其表现形式是发生在某时、某地的真实情况,所以有人主张案例不能也不必用来传递理论知识。其实不然,案例教学在19 世纪70 年代运用之初,真正的目的就在于一些研究者认为案例可以成为传递理论概念、原理的最强有力的方式。当时哈佛法学院的一位研究者认为,虽然研究案例肯定会使学生对先前的判例有更深的认识,但是它也会促使学生对理论运用的方式、原因等作更深入的思考。
案例教学有助于理论知识通过生动且典型的案例内化为学生原有知识框架的有机组成部分,理论知识借助案例的运用能够更快,并更透彻地为学生所掌握。
(三)有助于学生多种能力的培养。
案例的着眼点在于学生创造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逻辑思辨能力的发展,它不仅仅是对那些固定的理论知识、原理和规则的获取和掌握。借助于案例,可以提高学生的表达和讨论技能,提升学生将思想准确、及时地对外描述的能力。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有着较大的自主权,他们参与讲座与交流是其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教师实际上更多地从讲台前站到了学生的背后,这样既可调动学生学习和参与的积极性,也可使学生有展示自己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机会,达到培养学生多种能力的效果。
(四)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
案例教学的讨论环节一般分小组进行,小组成员之间各有分工,而案例分析成果评定是以小组为单位,因而要求各小组成员之间要有团队合作精神。这种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是营销人员的必备素质,也是学生工作后在任何工作岗位上不可缺少的。这样的能力培养在理论教学中无法实现。案例教学作为一项群体活动,通过组内合作、组间竞争的方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合作中互相沟通,在沟通中增进合作,在这过程中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教会学生相互沟通、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同时也增强了他们说服别人以及聆听他人的能力。
(一)案例应用方式的选择。
1、导入案例应用。学院市场营销所选用的教材就采用这种方式,在讲解每一节新的内容或理论点时,都先给出一个引导案例,通过案例的学习,引导学生进行思考进而总结得出本节所要学习的新知识点。
2、注解型案例应用。知识点学习后,通过案例加以解释,深化学生对知识的认识和理解。
3、综合型案例应用。当需要对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内容进行全面讲解时,就可以采用综合分析型案例。综合型案例应用对教师和学生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二)案例教学的实施步骤。
1、案例的选取。
案例的选取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效果,结合高职市场营销的教学特点,教师在选取案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案例内容与教学知识点相匹配。案例教学是围绕理论教学展开的,这要求教师在讲课之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把握教学知识点的同时全面了解案例的主题,做到案例内容与理论知识的高度一致性,两者相辅相成,互相支持。第二、遵循案例的选取原则。营销案例的选取要做到时效性好、针对性强、具有典型性,并尽量做到题材广泛。具有上述特点的案例能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兴趣,有助于学生对案例的理解和把握。
2、任务的设计。
选取适当案例后,教师应在充分熟悉案例的基础上,根据对理论知识的掌握要求,精心设计案例讨论任务。设计任务时,教师要结合高职学生的特点,任务设计由易到难,不求过于复杂;任务一定要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使学生分析时有针对性,避免泛泛而谈。同时,任务设计要与案例内容所反映的理论相一致,不可牵强附会,往往一个案例可以用来说明多个理论,教师需对此进行把握。
3、案例的讨论。
通常情况下,案例分析是采取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小组讨论能调动每一位同学的积极性,集中群体的智慧,使得案例分析角度多样化、观点全面化和方法周全化。教师在这一环节中,要根据学生的气质、性格、能力和知识经验等进行合理分组,既要防止“一人操办”,还要防止“搭便车”。一般来说,小组成员不宜过多,以5 人左右为宜,可由学生自愿组成,并可给小组取一个富有个性的名字,每组选一名组长,负责小组内部分工协调与组织。
4、观点的陈述。
在此环节,教师扮演组织者的角色,应通过各种方法促进学生进行思考,组织发动好课堂讨论,引发学生积极阐发自己的观点。本环节中,教师应重点引导学生将营销实践与营销原理进行有机结合,以对所学过的阶段性知识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从而达到案例教学的初衷。为此,教师可把学生的参与性及陈述情况进行打分记录学生的平时成绩,列入课程过程性考核的内容。
5、总结评价。
在本环节中,教师对案例教学全过程进行归纳、总结和评价。主要包括:对案例体现的营销原理进行再次强调,使学生加深记忆、重点掌握,对学生讨论中不够深入、不够确切的问题,进行再次讲解;对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状况进行评价,并以正面激励为主,表扬发言积极的学生,并鼓励不参加发言的学生增强信心,争取发言的机会。当然案例的答案有时并不唯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要发挥好案例教学法在高职营销教学中的作用,还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一)正确处理好教师和学生的关系。
在案例分析和讨论中,教师是导演、教练,学生是演员、选手。教师一定要尊重学生参与讨论的主体性地位,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学生对案例的参与性,引导学生分析案例并阐述自己的观点。
(二)鼓励创新。
案例教学与传统教学相比,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在学生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可能产生不同的观点和答案,这是好事,对于教师要加以鼓励,而不应对学生设定框框,更不能否定学生加以批评。
(三)案例教学法的局限性。
案例教学法作为高职市场营销教学的主要教学法之一,也存在着自身适用上的局限性,比如对教师的要求较高,案例教学的效率有时较低等,而且一门课程从头至尾使用一种教学方法也是困难的。
[1]张家军,等。论案例教学的本质与特点[J]. 中国教育学刊,2004,(01)。
[2]张改娥。案例教学初探[J].成人高教学刊,2005,(06)。
[3]刘桂清。对高职高专案例教学法的探析[J].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08)。
[4]李千本。市场营销教学中如何运用案例教学[J]. 文教资料,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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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快速发展,让传统企业纷纷把目光瞄向了庞大的网络市场,企业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网络营销模式是摆在企业面前的一个大难题,针对不同的企业,国际品牌网分析认为企业应该选择不同的网络营销方式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案例教学法在高职市场营销教学中的实施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市场营销案例教学具有实战性、启发性和参与性的特征,能够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已经成为高职市场营销教学中主要教学方法。本文结合自己在高职院校教学的实际经验,从市场营销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的必要性、案例教学的组织实施及应该重视的问题等方面,探讨了案例教学法在高职院校市场营销教学中的应用。
〔关键词〕高职教育市场营销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法就是指依据教学目的及内容的要求,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以案例为基本教学材料,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情境中,通过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多向互动、平等对话和积极探讨等形式,来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通过运用案例教学,可以较好地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培养应用性人才的教学目标。
1 . 1 能够满足高职院校培养营销类高技能人才的教学要求
市场营销是一门应用性非常强的学科,许多技巧性的操作若不通过案例形式就难于清楚地表达出来。市场营销案例教学的整个过程,要求将学生置于模拟的商业环境中,并且担任一定角色,分析企业内外部环境,针对所面临的问题,做出一系列的决策。通过参与辩论,学生能获得大量的知识和信息,使学生将他们的所持观点变得更趋完整,且使之能与企业的经营目标、竞争状况、消费者特点以及企业资源联系起来,有效地培养了学生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符合高职教育的“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理念。
1. 2 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实现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
高职院校市场营销教学不仅需要学生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还应具备一定的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这些综合素质都能在案例教学中得到培养和锻炼。案例教学通常是以小组形式进行,在案例讨论前,小组分工合作,搜集资料并制定方案;在案例讨论中,要求学生学会聆听、劝说及与人打交道的技巧;在案例讨论完后,写出案例分析报告。整个教学过程是一种群体活动,大家一起讨论,集思广益,正确看待别人及正确评价自己,树立理解和包容的意识,提高了与人合作共事的综合能力。
1 . 3 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活跃课堂气氛
案例教学能够最大限度的调动每一个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课堂上,教师将更多地作为支持人而不是授课人,引导讨论并且让学生就他们的观点畅所欲言,学生充满自信地发言,并且提出独到的见解。在讨论、辩论和解决问题中,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活跃了课堂气氛,实现从“要我说”到“我要说”的转变。
1 . 4 有利于拓宽学生思维
案例教学摆脱了“唯一标准答案”对学生思维的束缚。针对同一个案例,不同学生都会提出不同见解,通过学生之间的充分交流,通过思想上的碰撞,使学生对问题的理解更清楚,识别出现象背后隐藏的规律。让学生懂得,由于营销环境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为解决问题,可能会有多种方案,面对两难困境时,并无绝对完美的解决之道,也无绝对的“标准答案”,可能“合适的”就是“有效的”。这种多元化的答案选择,开拓了学生思路,调动了专业学习的兴趣。
案例教学的组织安排恰当与否,既是案例教学的难点和重点,也是案例教学成败的关键所在。在教学活动中,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以及教学进度,设计合理的案例教学的组织程序,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培养其协调配合能力和团队精神。
2 . 1 教学组织形式和内容安排
2 . 1 . 1 学生分组
以小组为单位共同完成案例分析,可以拓宽学生思维,弥补独立分析问题能力不足的缺陷,有利于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考虑到讨论效果,每个小组大约每5 人一组比较合适,多了会缩短小组成员发言或交流的时间,达不到沟通思想观点的效果;太少了则不利于相互讨论启发,集思广益。分组方式最好由学生自由组合,然后共同推选出小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全体成员分工负责、齐心协力完成。为了便于讨论和互相提问,各小组在教室里按顺序就坐,这样做也方便平时过程性考核的记录。
2. 1. 2 案例选择
教师应根据自己的教学内容选择合适的案例,好的案例在教学中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选案例既要与教学目标相吻合,又要是教师自己能把握的,学生易于接受和认同的。案例选择还应兼顾典型示范、现实新颖、适合国情,同时,要从教学目的出发,设置一些难易不同的决策点或值得探究的问题。
2. 1. 3 讨论形式
在课堂讨论案例时,为了使讨论具有针对性和竞争性,每次以两个小组的发言为主,其他小组成员就发言小组的讨论内容进行提问或发表个人观点,然后对两组的表现进行评比。这样既可以达到全班交流的目的,又可以形成良好的案例教学氛围。
2. 1. 4 案例分析思路
案例可以从两个思路进行讨论,一是对案例中体现的知识和技能进行分析,展开讨论,进而评价或提出改进建议,该思路注重对理论知识的消化和理解;二是根据案例所提供的背景,自行设计一套营销策划方案,通过课堂讨论,总结出优缺点,该思路注重知识的运用,强化技能,培养创新精神。
2. 2 案例教学过程
2. 2. 1 课前准备
课前的准备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教师,教师选择好案例后,应充分分析案例所涉及的知识点,并想象在讨论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提前查阅相关资料,进而准备解决方案;教师还应提前给学生分发案例资料,并把讨论的问题、基本要求告诉学生。二是学生,学生根据老师预先布置的案例,搜集资料,结合所学知识点,以小组形式进行讨论,提出小组主要观点,特别是课堂发言的小组,还要对发言的方式、内容进行准备,其他小组还要准备对发言小组提出问题。
2 . 2 . 2 课堂讨论
课中的分析和讨论是案例教学的核心环节。通过这个教学过程,训练学生系统思考问题的方法和采取行动的勇气与决心。也许学生来学习时只有几个问题,学习后会变成更多个问题。但是,学生解决问题的方法会增多,思路会开阔,处理问题的自信心会增强,决策能力也会提高。这一环节的教学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两个发言小组到讲台上陈述小组观点或现场展示策划方案。每个小组选择代表主讲,其他成员补充,配合其它方式,展示本小组的讨论结果。第二,双方辩论。双方就对方观点进行辩论,哪些是一致的,哪些有不同意见,并进行提问,被提问方根据本小组搜集的资料和小组讨论的结果进行解释,表达己方观点和理由。第三,班上其他同学就两个小组表达的观点进行点评或提问,同时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并说明理由。被提问方根据本小组的观点及掌握的资料进行解答,若不能解答,可请求其他同学或老师帮助。
2 . 2 . 3 点评与总结
学生发言时,教师一定要注意倾听,表示对学生劳动的尊重,重视其见解和观点。在学生发言结束后,要对学生的发言进行简要点评,同时归纳学生发言的主要观点,以利于其他学生进行评价,或挑起争论的“事端”,来调动学生的兴趣和课堂气氛。教师点评时,话不在多,而在于巧妙、适时、到位。可以表达观点但不进行简单判断,通常是以提问的方式表达出来以便讨论能够继续,比如“还有什么可替代的方案吗?”“应该采取什么行动?”等。
案例讨论结束后,由教师进行总结,或者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讨论评议,让学生尝试总结辩论,进而明确方案是否可行,哪些方案具有独到之处,是否还存需要改进的环节等。总结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第一,简单归纳一下同学们的发言主要观点,使学生对案例所涉及的内容有一个科学、清晰的整体了解。第二,对学生容易忽视、遗漏或挖掘不深的问题,结合案例中的情况再进行比较细致的分析。第三,对学生的表现加以评价,尽量不要放过每个学生的创新和精彩之处,以激励学生下次更好地参与讨论。
2. 2. 4 撰写报告
课堂讨论结束后,要求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这又是一次综合性、创造性的学习。学生根据案例讨论的情况,在综合分析各种观点的基础上,通过理性的思考,可提炼出全面、深刻和具有独到见解的分析报告。同时,也可以总结自己的体会,回答诸如“我从案例中学到了什么?”等问题。另外,撰写案例报告过程中还可以提高学生的文字表达能力。
3. 1 教师要明确自己的地位,注意角色转换
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真正让学生自主地研究、学习和锻炼能力。在课堂上教师的角色首先是主持人,说明教学目标和要求、学习程序和操作方法,维持课堂秩序,控制发言顺序及学习进度,创设良好的学习氛围。其次,教师是总结者,对学生发言作必要的点评、总结和归类,这要求教师有很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另外,教师也是启发者,通过教师一个又一个提问,推动学生思考,将问题引向纵深,一步步朝着解决问题的方向发展。
3. 2 提高学生对案例教学方法的认可度
长期以来,学生习惯了教师站在讲台上传授知识,而当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时,他们或表现得不积极,或表现得很拘谨,总认为只有听老师讲课收获最大,其他同学的发言不值得听。因此,教师在采用案例教学前,一方面要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对案例教学方法的认识进行疏导,明确案例教学对于培养学生综合技能的重要性,提高学生对案例教学方法的认可度;另一方面,教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走到学生中间,主动营造一种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氛围,引导学生独立思考、交流讨论,开拓他们的视野,克服他们的依赖心理。
3. 3 对课堂讨论实施科学地引导与控制
3. 3. 1 合理掌握课堂节奏
案例课堂教学中强调和重视学生的参与程度,教师不得直接操纵课堂进度,但对课堂教学节奏进行有效地把握和控制却是必要的。若节奏过快,会使思维速度较慢的学生产生惶惑,若节奏过于缓慢,又会降低学生的学习兴趣,产生懈怠情绪,若节奏“等速”又可能成为一首“催眠曲”。教师要根据课堂的具体教学进程情况和学生的情绪及时地调节课堂节奏,使案例教学课堂紧凑而又有吸引力。
3 . 3 . 2 有效掌控课堂的发言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努力创造良好的讨论氛围,使学生成为课堂的主角。对于那些腼腆、内向、发言较少的学生,给以鼓励,帮助改掉怯场的弱点;对于少数态度不认真、不积极的学生,则必须进行适当地教育。由于课时所限,对于发言时间过长的学生,教师要采取适当措施加以限制,以平衡发言机会。教师尤其要注意对现场的把握,避免讨论偏离主题,作到热烈而不混乱,有序而不死板。
3 . 4 制定有效的考核制度
制定并执行合理的评分标准既是促进学生认真准备的动力,也是对学生努力所得结果尽可能客观的肯定。教师通常可以从三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
第一,小组各个成员准备情况
一般要求小组长汇报其成员分工和配合情况,然后教师再根据成员预先讨论的表现给予初步的评分。这做法能够促使学生支持小组长的工作,积极预习案例,认真思考,为全面细致地分析案例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课堂现场讨论情况
教师从外表姿势、课件质量、分析条理、口头表达等几个方面对学生综合考虑并记录其得分。案例本身没有惟一的答案,重要的是在论述问题时能够做到:逻辑性,就是符合企业营销理论的内在逻辑,不能本末倒置或自相矛盾;理由充分性,不管观点是否与别人一致,都应该有充分的论据支持,让人感到合情合理;创新性,就是对问题有自己系统的看法和理解,不是随波逐流,人云亦云。
第三,课后撰写案例报告
要求学生在课堂讨论结束后进行再思考,一周内将全部案例材料上交,包括具体案例及其补充材料、小组分析内容、问题及其回答、演讲稿、尚需继续探讨的问题等等,教师根据报告质量评分。
综合上面考核内容,对学生在案例教学过程中表现进行评价,一般分为“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并在教学日志上进行记录,作为平时成绩,学期末根据教学日志上的各等级的记录次数,结合期末考核情况,最后评定学生的课程总成绩。
[1 ] 于秀芝. 案例教学在高职教学中的运用[J ] .辽宁高职学报,2005 , (6) :95 - 97.
[ 2 ] [美]约翰·A ·昆奇,罗伯特·J ·多兰,托马斯·J ·科斯尼克著. 市场营销管理:教程和案例[M] .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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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非常适合于开发分析、综合及评估能力等高级智力技能。这些技能通常是管理者、医生和其他的专业人员所必需的案例还可使受训者在个人对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高承担具有不确定结果风险的能力。为使案例教学更有效。学习环境必须能为受训者提供案例准备及讨论案例分析结果的机会,必须安排受训者面对面地讨论或通过电子通讯设施进行沟通。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案例教学法在市场营销教学中的实施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案例教学的实战性、启发性能够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使之成为中职市场营销教学中热门教学方法。本文从市场营销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的必要性谈起,探讨了案例教学法在中职院校市场营销教学中的应用。
关键词:中职教育市场营销应用案例教学
1.1 能够满足中职院校培养学生的营销技能
市场营销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现实中,营销案例本身很丰富,跟人们的消费实践联系很密切,这为营销案例教学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另一方面,市场营销案例教学的整个过程,要求将学生置于模拟的商业环境中,并且担任一定角色,分析企业内外部环境,针对所面临的问题,做出一系列的决策,有效地培养了学生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符合中职教育的“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理念。
1.2 有利于提高学生参与度
案例教学能够最大限度的调动每一个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课堂上,教师将更多地作为支持人而不是授课人引导讨论,并且让学生就他们的观点畅所欲言,学生充满自信地发言,并且提出独到的见解。在讨论、辩论和解决问题中,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活跃了课堂气氛,实现从“要我说”到“我要说”的转变。
1.3 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案例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要将学生的知识转化为技能。案例教学通常是以小组形式进行,在讨论前,小组分工合作,搜集资料并制定方案;在讨论中,要求学生学会聆听、劝说及与人打交道的技巧;在案例讨论完后,写出案例分析报告。整个教学过程是一种群体活动,大家一起讨论,集思广益,正确看待别人及正确评价自己,树立理解和包容的意识,提高了与人合作共事的综合能力。
2.1 收集真实典型案例,正确把握教学重点
在课前,教师要做好充分准备,全面了解案例主题,把握教学知识点。案例选择要尽量紧密联系现实企业营销实践,收集真实的、典型的案例来进行分析和运用,理论联系实际。这样既可以让学生提高分析和理解能力,又可以了解社会营销实践,为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2.2 明确教师角色定位,联系实际更新案例
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真正让学生自主地研究、学习和锻炼能力。在课堂上,教师的角色首先是主持人,说明教学目标和要求、学习程序和操作方法,然后引领案例讨论过程。在这里,教师既不能无所事事,任课堂讨论自流;也不能严格控制讨论过程,不让学生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其次,教师是启发者,通过教师一个又一个提问,推动学生思考,将问题引向纵深,一步步朝着解决问题的方向发展。针对学生的案例讨论明确告诉他们应用到了哪些理论及知识点,如何进行创新和改进。最后,教师是案例更新者,要使案例教学跟上时代的要求和反映当前的教育实际。
2.3 提高学生认可度,引导学生积极参与
长期以来,学生习惯了教师站在讲台上传授知识,而当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时,他们或表现得不积极,或表现得很拘谨,总认为只有听老师讲课收获最大,其他同学的发言不值得听。因此,教师在采用案例教学前,一方面要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对案例教学方法的认识进行疏导,明确案例教学对于培养学生综合技能的重要性,提高学生对案例教学方法的认可度。另一方面,引导学生的积极参与配合是必须的。学生课前必须仔细阅读教师指定的案例材料,进行认真分析和思考,据以做出自己对真实生活的决策和选择,并得出现实而有用的结论。在课堂上,积极发言,讲出自己的思考和结论,并与他人展开争辩。这样,学生学到的知识就是活的知识以及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
3.1 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完善继续培训制度
教师的案例教学能力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案例教学的效果和质量。针对目前情况,需要对教师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案例教学水平和能力。设立中职高专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提高专业课教师的专业技能,更新教师知识结构,以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师提出的新要求。鼓励教师走出校门到企业锻炼,增强感性认识,增强动手能力,提高案例教学的水平。
3.2 建立本土化案例库,匹配中职教学特点
中国的市场经济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我们在现实中遇到的许多问题都与国外的不尽相同,本土化的案例能很好地表现当前中国企业的文化、机制和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更具有现实意义。市场营销案例教学需要解决案例建设问题,建立本土化案例库是当务之急。
结合中职高专学生具有的特点,只有选择与他们现在或将来密切相关的案例才能真正引起他们的兴趣和思考,才能达到教学目的。在选择案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案例的选择要难易结合,与中职高专学生的特点及教学目的相匹配。第二,案例的选择要具有时效性,使营销理论能与实践相结合,最大限度地贴近实际,以减少理论的滞后性。第三,案例的选择应具有典型性、趣味性,激发学生对案例教学的兴趣,加深学生对营销理论价值和实践的认识。
3.3 建立学生实习基地,提供实践教学场所
案例教学以讨论为主,靠教师、学生的想象来进行教学,缺乏真实感。要让学生更好地掌握营销知识,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实习实训基地,让学生去了解、熟悉营销实践,因此,实习基地的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学校要鼓励建立固定的专业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教学的场所。虽然案例教学应用已经比较普遍,但因中职院校的地位、特点及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中职案例教学也存在一定的困难。随着生源、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的改善及政策、机制的完善,案例教学在中职高专教育中会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值得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
[1]徐国伟.市场营销案例教学的体会与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6,(21).
[2]武文珍.案例教学在中职市场营销教学中的应用与探索[J].沙洲职业工学院学报,2007,(1).
[3]杨明刚.市场营销100 个案与点析[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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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实践教学过程与目标在于人生命价值的创造和完善,其整个过程是一种人格与精神的升华。因此,其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科学理论的应用,更重要的是思想道德和法制观的塑造。教育者首先应起到人生导师的作用,建构好实践教学的模式,以引导学生在实践中使正确的立场、观点逐渐内化成意识,并指导人生实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工学结合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探索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对高职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工学结合”背景下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研究尤为关键,要探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与工学结合的实践教学,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关键词:工学结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实践教学
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指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作为大学思想政治理论的首始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基础”课)的性质、目的和任务决定了它既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又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工学结合”背景下“基础”课实践教学与专业实习有机结合的探索成为必然,要围绕“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这一高职教育培养目标,达到推动教学资源和教育力量的互补。
1.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高职院校教学活动中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设计和教学环节中占到1/3以上,与企业、行业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专业实训,同时也开拓了“基础”课实践教育资源,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基础”课实践教学也得到了加强。
2.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对高职人才综合素质的要求与企业员工素质的要求是相类似的,如职业信念、职业操守、职业道德及职业综合素质等,要改革和拓展“基础”课实践教学内容,针对行业、企业及学生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意识的培养。
3.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学生在实习中产生了思想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因为两者的结合可及时、有针对性地得到引导,学生所学知识在实践中得到了增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提升,也解决了“基础”课实践教学在时间、资金等方面的教学资源不足。
1.工学结合模式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内容选择
在实践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应注重两个结合:
第一,紧密结合教材内容和学生的实际。要考虑“基础”课知识的系统性,突出教学重点、难点,以实践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补充和深化,充分考虑学生的思想实际,就他们关心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
第二,紧密结合专业、职业发展的实际。特别是在专业调查研究、专业见习、专业实践时期,要把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等方面的培养与教育融入其中,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如第一学期,根据教学计划2013级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要到志愿者驿站、救助站等合作单位进行4周的认知、专业调研,在此期间思政老师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方面的职业道德、岗位的职责规定等方面的调查,最终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活动可增强学生对所学专业及未来所从事职业的认识,提高职业素养。与此同时,可通过与实习班级挂钩的方式,与相关专业教师、实习单位指导人员共同配合,适时地通过恰当的方式渗透到各种形式的实习、实训之中并发挥其作用,在实习前召开动员会,实习后结束后组织专门分享会,对工学结合期间的成果进行分享,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积极反思,并巩固取得的成果。
2.实施有效的“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考核
工学结合模式下“基础”课实践教学在考核方式上应当突出多元、开放的特点。一方面,设计考核内容要注重学生在平时的整体表现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教学的考核成绩应由书面成绩和平时的整体表现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平时的整体表现成绩的比重占实践教学成绩的70%,书面成绩占30%。另一方面,书面考核侧重于比如与专业实习、企业有关的调查报告、专业实践心得、企业文化心得体会、职场热点评价等。平时的整体表现考核评价分值中,本班同学评价分值占20%,班主任的评价分值占10%,思政课教师的评价权限为30%,实习单位指导人员评价分值占40%。考核评价重要的是让学生在自评和他评中实现自身日常行为的恪尽职守、笃行慎独。
3.“基础”课实践教学运行的保障
保障包括必要的组织保障、条件保障、经费保障等,其中经费保障尤为重要。顶层设计和整体协调,要从上到下形成网络化的工作机制,在实践教学实施前做好各项准备,包括过程、师资与教学资源等各项安排,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现资源互补和利益双赢,
综上所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为“基础”课实践教学的针对性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基础”课应积极适应工学结合模式发展的客观需要, 在内容、方法、考核及运行的保障上构建出与之相适应的新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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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有效教学方法,不仅符合课程的性质和特征,而且有助于调动学生积极性,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课程的实效性。它分为精选案例,编辑加工案例,组织讨论和教学总结四个环节。在实施案例教学时,要注意把握案例教学与讲授教学关系,案例介绍与案例评价关系,精心设计教学环节等问题。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打击精心准备的:浅谈法学案例教学法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运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19世纪末,出任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的克里斯托弗哥伦布郎得尔教授在讲授法律课程时,直接以法院判例书籍为教材,通过问答的方式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展开双向讨论,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教学方法,即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英美法系国家如美国和加拿大等国法学院最主要的教学方法,但在大陆法系国家则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一定的忽视。在我国,长期以来,课堂讲授一直是法学教育中的主要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可以使学生通过课堂学习,全面、系统地掌握课程的基本知识,但也往往使学生仅仅处于被动接受知识和记忆知识的地位。2O世纪末,案例教学法开始被介绍到我国。这种教学方法大大弥补了我国法学教育中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法的不足,因此,我国的法学教育工作者们开始认真思考其合理成分,并将其运用到我国的法学教育实践之中,以形成符合中国法学教育实际的法学案例教学法。
所谓法学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在宣讲解释某一法律制度理论时,结合较为典型的法律实务案例加以剖析,从而加深学生对该法律制度理论认识与掌握的一种教学方法。目前,我国许多法律院系都日益重视法学案例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并在具体的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对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由于其内容多、课时少、实践性强的特点,如果单单按照传统的满堂灌讲授式教学法进行教学,定会使学生感到抽象、乏味、反感,以致其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效果不好。因此,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科学地使用法学案例教学法十分必要。
(一)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达到良好教学效果首先,在《法律基础》课程的讲授过程中,运用法学案例教学法,结合图片、文字资料、视频等多媒体教学手段,避免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产生枯燥感、乏味感,以真实、生动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法学案例教学法实现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交流,使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真正充分地得到了体现,其参与性、互动性培养了学生的参与意识,每位学生都能积极地思考问题、回答问题,主动地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认真地讨论问题、解决问题。这种积极主动的学习热情必然会大大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从而使教学达到更好的效果。
(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法律基础》课程的讲授过程中,运用法学案例教学法,由教师挑选典型案例让学生进行讨论,学生通过讨论或者得出结论,或者提出新的问题,从而在教师的带领下继续展开新一轮的讨论。这种教学方法所追求的,并不是急于要求学生找到问题的答案,而是要求学生缜密分析案情,认真进行思考,寻找解决问题的关键及有效途径,并探寻如何才能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有效地运用其中从而正确地解决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不仅更加牢固地掌握了所学的知识内容,而且锻炼了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用知识的实践能力,学会了如何正确、有效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三)缩小教学与实际生活的差距,有利于学生学以致用
教学中展示的书本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单单通过对书本上理论知识的学习,学生仍然无法很好地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不能有效地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大大拉近了教学与实际生活的距离。教师将真实、典型的案例展现在学生面前,引导学生进入案情,认真思考,在有限的空间内为学生提供了认识并处理大量实际问题的机会。学生在解答案例的同时,也是对实际生活中曾经发生过或经常发生的法律问题的解决。教学与实际生活之间的代沟得到了良好解决,学生在应用所学法律知识处理实际问题时就定会感到游刃有余。
(四)为学生提供展示自己的机会,增强学生的自信心法学案例教学法的运用,鼓励学生对教师提出的问题积极进行讨论,认真听取他人的观点,有力阐述自己的观点,努力使他人赞同自己的观点。在这一过程中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人际交往能力都得到了很好的锻炼。法学案例教学法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可以自由展现个人观点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学生从怯于发言到习惯发言,再由习惯发言到争相发言,在增强自信心的同时尽情展现自己的风采。
(一)讨论模式讨论模式分为两种方式:一是讲授新的知识点之前将案例交由学生讨论。这种方式便于教师事先调查学生对某一法律知识点的认知情况,及时掌握普遍存在的问题和认识误区,从而在之后的讲授过程中更具针对性。二是在讲授完某一知识点后交由学生讨论。这种方式使学生运用刚学过的理论分析案例,及时巩固所学知识,强化运用所学知识处理现实问题的能力。目前,各高校《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普遍采用大班授课的形式。为了避免讨论时只有少数学生能够参与的局面,教师可将全班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先进行小组讨论,再由小组推荐代表在全班讨论。讨论过程中,教师应引导学生抓住主要问题,多角度进行思考,培养学生的创新与批判精神。讨论结束后,教师要及时做出点评。
(二)列举模式列举模式,是指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列举一个或多个案例来解释某一法律理论、某一法律条款或某一实践问题。这种模式有利于学生对所学知识更直观的理解,便于学生记忆。列举案例既可以是真实的案例,也可以是为教学需要而虚拟的案例;既可以是严肃的案例,也可以是轻松自由的生活小事;既可以将案例全部呈现,也可以只讲与本节课内容相关的部分内容。对于具体列举何种类型的案例,列举多少案例,可以由教师灵活自主地掌握。
(三)模拟模式模拟模式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模拟法庭模式。在这一模式中,由学生扮演各种诉讼角色,亲自当法官审理案件或参加庭审,全面模拟诉讼活动。这种模式使学生在模拟过程中自行探索和体会运用实体法和程序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从而更好地掌握实体法的运用方法,了解程序法的重要性。第二种是模拟案情模式。这一模式可将全班学生分为若干小组,轮流由每个小组自编、自演涉及法律问题的小品,再由其他小组对小品反映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这种模式形式轻松,极易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参与意识,更能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
(四)媒体模式现代化媒体教学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生动的优点。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媒体手段进行案例教学。如教师可以将《今日说法》、《法律讲堂》、《庭审现场》等优秀法治节目录制下来,在课堂上组织学生观看。这一模式以其新颖性、活跃性大大弥补了《法律基础》课理论性强,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的缺陷。
(五)观摩模式观念是行为的先导。《法律基础》课应把培养学生的法情感,对法律的认同、尊重、热爱和信仰作为自己的核心任务。而要培养学生对法律的积极情感,就应该让学生亲身感受法律的神圣。观摩模式就是让学生走出课堂,到法庭旁听审判,对诉讼有一个直观的、感性的认识,体会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完美结合。
(一)案例的选择案例是法学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案例的选择是否恰当,直接影响着教学的效果与质量。因此,案例的选择十分关键。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应注意以下四点:
1.贴近性。教师应尽可能多的选取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案例进行教学,以学生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引起其共鸣,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
2.结合性。挑选的案例必须与教学内容密切结合,离开教学内容,缺乏教学目的,讲授案例就没有意义。
3.针对性。教师应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实践中意义重大的问题、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和认识误区选择案例,帮助学生解决思想问题,树立正确的观点。
4.可操作性。案例的难度应当适当。有一定的难度,才有挑战性,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激发学生的思维。但如果选择的案例太难,则会打压学生学习的热情,使其丧失学习的信心。
(二)问题的设计一个好的案例必须蕴涵一个好的问题。问题要引人思考,能诱人深入,要通过讨论、互相帮助、互相启发才能得到最佳的答案。教师应考虑学生的知识、阅历设计问题,引导学生多层次、多角度思考。对于一些疑难案件,可把多种处理意见提供给学生思考,鼓励学生对其进行评析,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
(三)学生参与情况的掌控法学案例教学法实现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交流。在课堂上,只有参与者,没有旁观者。教师应注意调动所有学生的积极性,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参与讨论,使法学案例教学法达到预期的目的。
(四)成绩测评机制的完善法学教育并不是要传授一成不变的真理,而是要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虽然法学案例教学法是一种灵活生动的教学方法,但如果仅仅改变教学方法而考核方式不变,就仍会导致学生为追求分数而死记硬背的局面。因此,在考核时学生的平时表现应占相当分量,把学生平时课堂上的表现与卷面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评定成绩,促进学生更加积极主动的学习,保障法学案例教学法的良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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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一直以来受到该课教师与相关专家学者所关注。要想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则实践教学是必不可少。实践教学最近被广泛的应用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过程中。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高职高专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探索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特点的课程,通过开展实践教学,既可以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结合起来,又可以课堂教学与校园活动、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还可以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实践教学 探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05方案”规定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和主干课程,也是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一入校就接触的政治课,该课程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为重点,依据大学生成才的基本规律,教育引导大学生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的一门课程。《基础》课不仅仅是在传授道德知识和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要规范学生的行为。在对学生进行道德修养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同时,帮助他们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因此实践教学的开展将成为提高《基础》课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有效途径。高职高专院校以培养从事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课程教学必须以基本素质和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知识、能力、素质同步提升。公共政治课也不能例外,因此《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开展将有利于培养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虽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但并非所有高职高专院校都能有效的开展了实践教学,部分院校并没认识到开设实践教学课程的重要性,部分学生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不高,这些因素影响了高职高专《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开展。
第一,部分院校没有认识到《基础》课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因为相对于高职高专院校开设的专业课而言,其实践教学内容主要是实践技能的操作,其操作性较强,学校较重视,学生也易掌握;而《基础》课所要求的道德规范及法律素养相对较难操作,学生的品德提升和法律意识的塑造相对时间较长。因此部分师生对《基础》课实践教学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
第二,部分院校实践教学流于形式而缺乏实质性内容
由于部分高职高专院校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基础》课)实践教学目标认识较为肤浅,没有认识到其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的重要性,导致实践教学在开展过程中往往流于形式,有的院校尽管将实践教学纳入到教学计划中,并制定了教学大纲,明确了教学学时、学分、内容、目标和考核方法,但并未付诸实施,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
第三,部分院校实践教学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开展必须强调针对性和实效性,高职高专院校的实践教学与本科院校的实践教学不能同日而语,各有各的侧重点,但总的来讲,必须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不能太抽象,更不能犯教条主义错误。有的院校实践教学往往是“抄袭”本科院校的内容和形式,生搬硬套,不注重发掘校本资源和利用本土资源,更脱离了高职高专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的实际,因此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部分院校实践教学内容较为单一,而且不够系统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理论教学内容非常丰富,教学案例也应该讲求鲜活,实践教学活动也不应例外。但部分高职高专院校《基础》课的实践教学内容较为单一,千篇一律的演讲、辩论、观看电影、模拟法庭等,缺乏当代气息,也不注重学生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的养成,不注重和校园文化建设、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有机结合。
第一、根据教育部规定的专科学校《基础》课教学学时,把48个总学时分为理论学时36和实践学时12,理论学时为2个学分,实践为1学分,以保证实践教学的落实。
第二,依据《基础》课的课程内容和高职高专院校的现实,进行实践教学内容的设计和教学要求的部署,设计实践教学方案,实施项目教学法,设定每一个章节的实践教学内容和要求。
第三,以人为本,因材施教,从学生本身的实际出发,区别对待,提出不同的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第四,因地制宜,注重校本资源和当地文化资源的利用,从现有能够进行实践活动的实际条件出发,设计出具体的实践活动范围,努力做到物尽其用。
第一,凸显系统性的“三四”模式
在实践教学的路径和方法选取上的“三四”模式,即三个课堂、四个步骤。“三个课堂”是指教室为第一课堂,校园活动为第二课堂,校外实践活动为第三课堂。三个课堂构成了“课堂、校内、校外”三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三个课堂”的实践教学内容和形式各不相同,分别将起到不同的作用。在第一课堂中,主要形式有辩论、案例讨论、演讲、观看影片等。在第二课堂中,主要结合学生处、团委和各社团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及相关专题讲座、报告等。在第三课堂中,主要开展“三下乡”活动、假期社会调查、志愿者活动、参观访问、法庭观摩等。三个课堂侧重点不同,更有利于形成实践教学的有机整体。
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凸显教师的主体地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依据《基础》课程教学目的、内容拟定适当的主题,然后布置任务给学生,并进行实践方法的指导;第二步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要求学生自主选择合作伙伴,形成学生任务小组;第三步以学生小组为主体,选择感兴趣的实践课题,策划活动方案、分工,开展活动。第四步为师生互动环节,在此环节中,学习任务小组要向全班汇报实践教学活动情况,教师进行点评、总结,师生共同评定成绩。每个步骤环环相扣,任务明确,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实践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基础》课实践教学评价模式
教学评价是教学活动的必要环节,《基础》课实践教学也必须要有相应的评价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评价模式,对于促进学生的学习,教师的教学都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实践教学的评价应该坚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主导地位,同时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实践教学效果的评价需要由学生和教师共同完成,根据实践项目内容的不同,教师和学生所赋予的权重有所不同。总的来说,学生和教师的成绩评定分别占40%和60%,以此可以保障教学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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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素质培养与提高的教学方法,从其诞生开始便受到世界众多知名高校的重视和应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商法案例教学的困境与出路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商法案例教学中存在着教学思维的偏差与运用方法的不明确以及商法典型案例资源较为匮乏的现实困境,这已经严重制约着商法案例教学的水平与质量的提升。在商法案例教学过程当中采用多种教学思维模式可以训练和培养学生商事思维,正确运用教学方法能够提升学生在甄别、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建设高效案例库资源有助于推进案例教学法的实行,最终完成商法案例教学由学术教育向职业教育转向的目标。
在1870年前后,美国的Harvard University法学院的院长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第一次创造出了案例教学法,在学生们能充分地熟知并能运用课程的基础知识与技术分析方法之后,教师按照课程的教学目标及其内容的要求,运用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引领学生对某一具体案例予以分析,通过学生们的单独思索或者是团体合作,从而培养和提升其对某一方面的问题的甄别、分析与处理能力,此外,他还编写了《合同法案例》,其成为了历史上介绍案例教学方法的首本教科书。
如今,案例教学方法在被使用过程中证实是一种既能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与质量,又能培养学生分析和处理问题以及团队协作等能力的一种富有效率的优秀教学方法,我国法学教育也逐渐认识到了案例教学方法的重要性。商法是实践性极强的法学部门,它以商事法律事实为基础又以其为研究对象,大量的商事案例丰富了商法教学的内容。然而,如何通过使用典型案例来提高商法学科教学水平与质量?案例教学中应注意哪些主要问题?如何引导学生独立分析案例从而培养与提升甄别、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呢?这些疑问一直都是对商法案例教学进行探讨的主要内容。
(一)商法案例教学思维偏差
法律思维,即通过对法律概念与特征、评判、推理的采用去阐述法律制度与现象的一种错综繁杂的心理过程。而商法思维更主要的是必须严格地遵循商事活动的习惯与惯例,并不是简单地采用法律判断替代商业判断,它是一种在裁判商事活动案例、化解商事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风险时运用的特殊思维方式。商法思维方式需要依靠长期专业的锻炼和实践才能形成,不仅是商法教学工作者应该拥有的思维方式与思维能力,也是法律职业能力组成中的关键性因素。商法案例教学过程中,无论是案例客观事实的阐述还是案例事实中蕴藏的法律问题的分析,都应该具备极强的抉择能力与综合分析的思维能力,商法案例教学除了应该为学生讲解案例蕴含的商法理论外,更主要的是要加强对学生甄别能力、推理能力与逻辑思维能力的锻炼与培养。加强对商事活动和法律的思维能力的锻炼与培养,需要强化学生的效率、协作与责任意识。
但是,在目前的商法案例教学中,教师在讲述、剖析案例之时通常会指引学生根据法律关系的发生时间的顺序去进行分析,以便能够确定适用的商法规则;在商法无具体的条款进行明确规定的情形下,解析出案例中所涉及的商法原则或理念。而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或者是讨论之时,一般知晓案情,接着是考虑现行商法中是否有具体的条文涉及到该问题,如果有具体的规定,则直接依据该规定予以解决。这样的商法案例教学,学生理所当然地会认为法律规定和教师所讲理论是先验正确的,一般不会主动思考案例引用的法律规则或者理论是否存在不足与缺陷,教师在讲述和分析案例时过于积极以及讲授的方法的单调性,这就是商法案例分析结果变得固定化,既磨灭学生参与商法案例教学过程中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同时也制约了其思维创造性,商法创造性思维能力的锻炼与培养便举步维艰。
(二)商法案例教学方法不明
商法教学活动运用案例到底应该采用怎样的方法呢?
方法一为案例例证法,即将案例作为一种证明例子予以引入,教师在对商法理论知识进行体系化的讲解后进行例证说明,用已讲授过的商法理论知识对案例予以分析,或者是通过案例来检验与解释理论。例证法采用的实际是演绎法,从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推演下出案例结果。这种方法主要是学生听取教师的知识讲授,然后能从所举的教学案例中甄别并发现问题,掌握并巩固所学知识。案例例证法教学并没能从传统式的教学方式上摆脱出来,教学形式依旧维持着教师主动讲解与学生被动接受的特点,案例仅仅是对某一商法理论知识的呈现,其目的是体现该理论知识的实际状态而被采用。
方法二为案例导入法,即教师在讲授商法理论知识之前将案例作为引导,从而导出将要讲述的某一商法概念与制度。教师在进行商法案例教学的过程之中必须借助具体商法案例而展开,运用教学行为所希冀达到的教学水平与质量是凭借采用具体商法案例来呈现某种商法原则、商法规则或商法思维。从本质上讲,案例导入法实为归纳法,在开始时使学生接触到具体的商法案例,并让其从中总结出一些抽象的原理与规则,进而使学生探究证实出商法具有普遍规律性的东西。在判例法的国家中,案例导入法常常被用来展开教学活动,案例被融入到制度与原理的讲解中,但是缺少严密细致的逻辑分析过程,商法制度表现非常不全面与体系化,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商法知识体系。
我国重视理论完备的讲授体制与具有个案特征的案例教学有着难以调和的并不相兼容性,因此,在商法教学中案例一直以理论辅助品的角色出场,商法案例教学“先天不足”似乎成为定局。
(三)商法教学案例库资源相对匮乏
案例库能够为案例教学提供一个充分展示的平台,因而案例教学的进行应该围绕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开展而来,所以,案例教学涉及到资源库建设问题。商法案例是对法律最具体生动的解释,是沟通课堂与商事活动的桥梁,对商法教学案例资源的收集是案例教学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只有高质量的案例才能保证商法教学效果。英美法系的国家的法学教育与生俱来就是案例教学,判例的公开化及其系统整理化能够使其案例教学匹配到最新而又全面的案例资源。在美国和英国的法学院的图书馆中,能过很轻松的搜索到曾经的一个偏僻的案例,而其判决书内容不加修辞即可成为案例教学的鲜活资源。
然而,我国并不是一个实施判例法的国家,不能实现判例的公开化及其系统整理化,不存在一个系统化整理并提供案例资源的实施者,法律教育工作者要想完整而又体系化地得到案例资源相当困难。因此,现在案例教学唯一能依靠的是法学教育工作者的个人案例资源。对于商法教学案例而言,教学案例库不应该仅仅只是我国法院的司法裁判案例,更为重要的是能够反映商事活动的商事活动案例,也就是商事非诉案例,只有商事裁判案例与商事活动案例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商事法律制度,有利于学生商事法律思维的训练与培养。目前来看,国内有条件对商事活动案例进行收集的高校并不常见,有报道称,江西财经大学的法学院采用多种不同的方式收集来源于法律实务中的 400 多份商事审判案例的案卷,建立了一个能为商法教学活动服务的案卷库,从而防止了商事案例匮乏问题的出现。事实上,商事教学案例库资源匮乏已经成为我国商法案例教学亟待解决的问题。
案例教学通过对具有代表性案例的解析来呈现商法规则的发展历程以及其目前状况,并运用商法案例的剖析与讨论来锻炼和培养学生的思维模式,此种教学方式因此也被认为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创造性的独特方法,而且已得到了广泛运用。商事思维对商法案例教学思维影响很大,这意味着,商法案例教学需要完成从传统案例教学思维向商事思维的转换。
(一)参与式思维
教师完成商法案例选择、信息提供、课堂组织,引导讨论、结论评判等一系列内容,学生参与讨论或辩论而进入案例情景。教师在学生参与分析、讨论、表达、辩论,思考过程中帮助学生认识问题、分析与解决问题,加深对商法理论和基本制度的理解。参与式商法案例教学的宗旨是通过学生们的单独思索与团体合作,培养学生商法思维能力、训练学生的表达能力和协作能力、提高学生综合采用理论处理商法问题能力。
(二)观摩式思维
教师搜集网络视频案例资料,运用多媒体设备将商法案例引入课堂并组织学生观摩讨论,或者组织学生旁听商事法庭审判和商事交易过程,指引学生体味法官是怎样演绎、援引与解释法律。经由对商事审判文书与商事合同文书的解读,使学生能够关注商法的阐述方式与逻辑表达。通过形象、生动、直观的商法案例素材,使学生能够独立思索并且能拓宽其商法思维能力。观摩结束后,组织学生充分地进行分析与讨论,教师及时点评并作出总结,通过观摩商法案例提升学生甄别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模拟式思维
教师组织学生模拟案例角色,模拟商法案件发生、审理的全过程,再现案例情境,使学生能够把所学的商法理论综合运用于模拟案例。通过案例再现,提高学生法律演绎与推理、解答咨询、商务洽谈技能、进行诉讼与商事仲裁中所必备的技巧,同时检验和巩固案例所反映的商法理论知识。模拟式思维能实现商法理论知识和商法实践的有机结合、理性思维与感性所知的统一、商法科学与实践艺术的有机统一,寻求模拟案件商法上的最佳解决办法。
(四)实践式思维
教师安排学生担任个案的法律角色参与案例实践,比如接待当事人、对相关商法问题进行解答、实际经办案件、作为辩护人出庭等等。这能够使学生以法律服务者的角度去思考案例本身,将商法理论、实践、技巧、信念以及价值有机统一起来,充实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应用法律的能力,帮助学生训练与培养实践式案例学习能力以及通过运用经验能够积极反思的逻辑能力。实践式思维不但包括对商法理论的认识与理解,而且包括对法律工作者工作的环境的知晓。最为主要的是,这种实践式思维还能引发法律工作者对其个人价值的更深层次的了解。
商法案例教学本身就是教学方法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是商法案例教学进行过程中仍然出现了效果不佳的问题。难有成效的运用案例教学的原因在于,教学中并未深入地探讨商法案例教学方法的具体运用,使得案例教学法仍为一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讲授教学,听商法案例上课和听商事理论上课并没有实质的区别,难以激发学生认真听课的热情和积极参与的兴趣。因此,学生真正需要的是商法案例教学活动中的进行思维的过程,是如何理解商法案例映射商法理论的方法,并不是商法案例本身的解析。
(一)分析综合循环法
分析即为把欲要分析的对象在整体上拆分为几个部分、环节或者要素,并对此进行分别的探究,是只能从本质上了解事物的方法或者过程。综合是指基于分析的基础上,将对象的各个部分、环节或者要素的认识有机联结,厘定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全面知悉对象的本质与规律,从而形成全面认识的方法或过程。商法案例分析就是把商法案例分解拆分为各个部分,对各部分的商法原理、商事法律条款分别加以了解,商法案例综合要求教师引导学生通过分析商法案件素材,得出能普遍适用的结论,思索商法作出该规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商法案例分析和综合互相联系渗透,通过分析综合的循环往复过程锻炼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与抽象性思维。
(二)类似案例比较法
在商法案例教学中对类似商法案例进行多角度、多维度比较,包括适用商法理论的比较、相似法律事实的比较、不同时期商法案例的比较、同一时期不同国家和地区商法案例的比较。通过类似商法案例比较法可以使学生准确界定商事法律关系,深入商法理论分析,拓展商事思维,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运用类似商法案例比较法对培养学生的商事法律制度创新思维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商法规则网络法
在商法案例教学中,往往一个商事案例涉及若干个商事法律关系,不同的商事法律关系所映射的商事法律制度不同,若干个商事法律制度之间存在立法逻辑上的内在联系,商法理念相互影响,相互制约。通过引导学生商法案例分析和综合之后,将会为学生呈现出该商法案例所涉及的商法规则网络,通过对规则网络的再分析,可以清楚的看到现行商法制度的不足与缺陷,学生可以通过以往学习的知识,构建出自认为合理的商法规则体系,再通过商法案例的反复验证,能够基本演绎出商法案例教学所要教给学生的知识结构,真正达到商法理论知识的融汇贯通,有助于培养其知识迁移能力。
案例库的建设是商法案例教学基础,人民法院运用商字类案号为商事案件的识别提供了有利条件,使得现在我们进行商法案例的系统化汇编与整理显得符合实际。教师应当对案例信息进行科学合理地整合,并使案例库资源不断的更新,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教学案例库资源。
(一)案例类型建设
目前在商法案例教学活动中所采用的案例多数是法院予以裁判的案例,不能反映商事法律生活的全貌。从事商事活动的理性者不可能仅依赖提起诉讼来维护商事合法权益,控制活动的风险,而会在进行商事活动之前与过程之中,会对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风险防范的对策,利用专业团队的服务在交易活动尚未结束时防范法律风险。因此在商法案件素材的抉择上由判例到转变到商事活动案例,使商法案例教学回归重新回到商事活动的最初形态,为学生提供一个逼真的模拟环境,使之在课堂教学中就能领略到客观存在的问题,知悉商法的运行现状,对学生培养控制法律风险的思维有着很大的帮助。
(二)案例来源建设
商法案例教学所使用的诉讼案例主要导源于各级法院,能够从法院对外公布或者是公开发行的网站和案例集刊中查找,也可通过内部资料的交换获取仅在法院内部发行的案例汇编。商法案例教学所使用的商事活动案例主要来自教师所服务的律师事务所、顾问单位等机构,在不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以汇编整理交易案例以便用于商法教学。
(三)案例要素建设
案例要素一般要由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法院判决、相关知识、基本分析等要素构成,介绍案件所发生的背景、核心问题、解释法律适用的困惑、链接相关理论知识引导学生展开分析。教师应在要素建设中注意教学效果分析,通过布置思考题等方式检测学生对案例内容的理解,进而不断地调整案例要素的组成。
(四)案例选编建设
商法案例教学中对案例的选编至关重要,教师应当依照教学宗旨有目的性地查找典型案例,不断更新补充最新案例,保证案例的时效性;所选案例不仅真实存在,案例所提供的信息基本能够满足学生分析和理解的需要;所选案例难度适中,符合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尽可能使学生运用已经掌握的知识分析解决案例内容,避免跨度太大的案例出现,影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商法案例教学侧重于对学生思考分析能力的培养,它带给学生的不是完整的商法知识体系,而是商法思维以及运用商法的艺术。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学习与理解能够契合商事实践的需要,用商法理论来思索经济市场问题、规制商事活动、处理并解决商事活动中的纠纷,真正实现从学术理论教学向职业技能教学的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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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式法律实践教学模式旨在以引导学生为现实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形式,训练学生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文章立足于《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改革实践,将该模式演化为基础性实践教学与真实当事人实践教学两个模块,目的是改革传统教学方式、激发学生探索潜质以及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法律诊所实践教学优化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起源于美国的法律诊所教育被引入到中国后,推动了我国法学实践教育的改革和创新。结合我校法律诊所实践教学的经验和教训,优化法律诊所实践教学,需要建设固定的法律诊所教学基地,并完善相关的法律诊所制度;同时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选择合适的教材,并适时自己编写教材;最后要大力进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多种形式的法律诊所教学方式的应用,最终提高法律诊所实践教学的水平。
法律诊所教育肇始于20世纪中叶的美国,原本是普通法系国家为了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借鉴医学院诊所教育的模式,推动法学教育改革的创举。这种新型的法学教育模式自21世纪初引入中国以来,便被广泛应用于我国的法学专业教学活动中,该教育模式通过指导或带领学生参与真实案例的处理,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及独立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但是,由于我国和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法律制度存在着很大不同、法学专业学生的招生制度也存在着根本差异,导致我国当前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诊所教育出现了许多问题。我院从2008年就开始探讨并实施法律诊所教育,经过多年的实践教学,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法律诊所实践教学的优化,希望对当前我国的法律诊所教育有所裨益。
法律诊所教育既包括传统的法学教学课堂,也需要真实的社会案件代理与处理。首先,前者所追求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各个发表自己看法,以培养独立法律见解,鼓励独立思考,使学生头脑与行动紧密结合的学习方式。它与其他课程教学方式的最大区别是由老师引导学生,使学生逐步对法律实务产生浓厚兴趣的舞台,是一个师生面对面平等探讨交流、互动的平台。从教学基地的建设角度看,就必须要有固定的法律诊所教育教室,在这个教室里,应该桌椅可以活动,以便大家在课程教学过程中,既可以将桌椅围成椭圆形,便于师生交流;也可以模拟律师事务所或法院办案的设置场景。同时,因为在法律诊所课程教学中,需要真实案例的说明和证据展示,也需要传授大量的法律规定和具体理论,需要播放大量的视频资料和文本资料,因此,法律诊所教育的校内基地最好要配置多媒体播放设备。
其次,对于真实案件的代理与处理,法律诊所教育的基地建设也应考虑。比如在学校内或者校外租赁门面设立法律诊所“门诊室”或接待室,在诊室内要安排学生或者专职人员定期坐班,为社会公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涉及到复杂法律问题如需要收集证据、撰写诉讼文书或者出庭辩护的,“接诊”人员要及时反馈给诊所负责老师,由负责老师将案件分给学生代理并进行指导;同时,在“诊室”内要设置法律服务热线,安排专职坐班人员或者诊所内的学生接听电话,解答法律咨询,并认真填写《法律诊所受理记录表》,并落实好答复、回访和归档等具体制度。最后,法律诊所实践教学基地的完善,需要一系列诊所工作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因此,要科学制定如下诊所管理制度:诊所工作计划制度,对诊所每一年(或者一个学期)的工作进行计划安排,使其诊所教育质量逐步得到提高;会议记录制度,主要包括法律诊所校内课堂案例的会议研讨记录,社会真实案例的研判讨论记录等;一案一卷等制度,主要是社会案例的接待、咨询、调查取证、案件代理及结果等资料的收集和归档,这些具体制度的制定和严格执行是培养法律职业素养的必经程序。
法学传统教育受限于教学环境,注重法学理论的传授,忽视了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法律职业技能的训练,这对于培养应用性、复合性的法律人才十分不利。法律诊所教育在教学内容上可以进行突破,如指导学生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包括法律义务咨询与法律文书写作、参与调解或诉讼等法律程序运作,这些教学内容已经明显区别于传统法学的教学内容。结合我院《法律诊所》教学与实践运行的具体情况,教学内容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教学案例要选择典型性,具备可实践性等。在具体的校内法律诊所课堂操作过程中,可以考虑收集以往本校法律诊所学生代理或参与的真实典型案例,同时要记录学生在具体案件代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如当事人利益的冲突与诉求、学生与当事人、法官的沟通过程与经验总结等,将这些典型案例汇集成库,作为法律诊所课程的教学资料,有助于该课程的实战性。
另外,为了更贴近现实生活,找到最新的案例作为法律诊所课程的内容,我校法学院依托桂林市司法局成立了的“桂林法律援助中心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工作站”,同时加强与妇联、农民工团体、所在社区的合作联系,为社会弱者提供最急迫的法律援助活动。对于教材方面,既可以选择最新的法律诊所教学教材,如李傲的《互动教学法:诊所式法律教育》、章武生主编的《模拟法律诊所实验教程》等,也可以根据本院老师代理的典型案例、法律诊所中学生代理或参与的典型案例进行内部教材的编撰,当然教材的编撰要本院高水平的诊所教育教师进行总体把握。
课堂教授一直是法学传统的教学方法,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往往缺乏积极主动性,有限的讨论和交流只能是辅助性的教学方法。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学理论不断推陈出新,法律条文以爆炸式的速度增加,且处于不断修改和完善中,如果法学教师想把基于现行法律条文的理论知识全部传授给学生,这不仅是难以完成的教学任务,也是没有必要的。法学专业教育的根本目标是要培养学生对法律的信仰,掌握法律运行的内在规律,具备良好的法律修养和意识,而不在于掌握凝固的、既定的法律知识。法律诊所教育的宗旨就是在法律实践操作过程中注重学生的参与,在具体的法律诊所教育过程中,让学生代理或参与具体真实案例,自然处于主导地位,授课老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扮演指导角色,培养学生一系列的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如与当事人、法官等群体的交流能力,与对方诉讼代理人的谈判、辩论能力,自己书写法律文书、辩论的逻辑思维能力,以及法庭辩论环节中的随机应变等能力。
因此,在诊所式法律教育过程中,指导老师要发挥学生的主导作用,要鼓励学生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真正参与到不同的法律程序运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问题时首先要主动查阅文献资料自己解决,其次再寻求老师指导予以解决。课程教学采用多媒体授课与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真实案例代理等结合的方式进行。此外,要积极拓展学院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实务部门联系,积极探索“双导师制”,聘请以上法律部门的业务骨干担任法律诊所课程的兼职教师,主要担任实践性较强环节的课程设计与指导。同时,积极探讨“双师同堂”、“教学场所开放式”等法律诊所教育教学改革,在学校或者社区举行法律诊所教育的宣传活动,举办大型法律义务咨询等方式,适时开设网上“法律诊所”,努力将法学院的法律诊所打造成为学校和所在社区的法制教育基地,这样既可以推动普法教育的开展,也可以有效发布信息,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增加法律诊所的案例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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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教学强调以教材为中心,讲述的方式以灌输知识为主,因而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近年来,案例教学在物流管理教学中得到了普遍的运用,其优越性得到了教师和学生的一致认可。案例教学是扩展知识面的重要途径,能创作出一个真实的学习情境,为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水平提供了条件。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从物流案例教材浅探改进物流案例教学的途径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中国案例教学已广泛应用于各种管理学科的教学活动中,物流学在这一方面的尝试并不早,但是它的出现能促进中国物流教育的快速发展。本文通过对物流案例教学中教材编写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分析,探讨物流案例教学适合的途径。
关键词:物流案例教材 案例教学 途径
随着物流业在我国的迅速崛起,人才的匮乏成为物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这几年,很多高校开设了物流专业,培养了一些专业物流人才,解决了燃眉之急。但是,真正了解物流业的实际情况,系统地运用案例教学的方法进行物流人才培养的还不多。
案例教学是一种非常好的实用教学方法,它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深入角色,引导学生自主地、探究性地学习,调动自身的潜能去解决问题。对于案例教学来说,其最大的优点主要表现为:团队学习、分享经验和解决问题,一方面帮助学生提高能力和改变行为,另一方面借助该教学模式可以将学习与实践进行结合。
首先,学生能通过物流案例教学熟悉并掌握之前各门相关物流课程的知识点和理论,起着复习、强化相关知识的作用。物流案例分析课是通过向学生提供相应的背景资料,并提出相应的问题,学生根据问题要求对给定的资料进行阅读分析,结合已有的理论知识,做出相应的决策或评价,或者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或意见等。物流案例分析课程属于综合性较强的教学课程,考察的是最高层次的认知目标。它不仅能考察学生了解知识的程度,而且能考察学生理解、运用知识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它能考察学生综合、分析、评价方面的能力。因此,案例分析课程可以帮助学生重拾未学习好的知识及巩固已学习到手的知识,提高中国物流教学质量。
其次,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物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突显,学生物流理论与实践脱节,成为物流教育业亟需解决的难题,也是中国物流用人单位急迫的需求,物流企业普遍关心的重点。之所以出现以上问题,就是因为中国物流教育模式思路不明,物流学科体系模糊导致的。目前国内已有两百多所高校开展物流专业,但无论物流管理,还是物流工程,都应该有核心课程。这个核心课程的设置成为了决定物流专业学生是否能将所学理论知识转化成实践真本领的有效途径。其中能够实现这个途径的最好的一门课程就是物流案例分析课程。因为物流案例分析课程一方面包含物流历史、企业物流经营运作、物流人才结构和物流教育现状等内容,另一方面更多突出案例教学的设计思想、课程安排和按物流功能、业务流程、供应链管理而设计的案例教学方法。教师通过案例教学注重教学的启发性、应用性、直观性和操作性,让学生将物流理论知识联系实际,真正培养出适合物流行业发展的有用之才。
物流专业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特别是从物流学,物流专业涉及的各环节学科,比如:运输管理、仓储管理、装卸搬运管理、配送管理、流通加工管理、包装管理及物流信息管理等体系庞大,相关相联、融会贯通。因而,物流案例分析课程在师资、教案、课程设计等方面,要做好充分准备,将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转化为课堂的内容,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物流案例教材的选择上。
与其它教材不同,物流案例教材的内容全部是案例,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2.1 鲜明的教学目的性
所谓物流案例通常情况下是适应教学需要而编写和采用的,有些物流案例教材属于配套案例教材。它的特点是与课程教学内容结合紧密,教学实用性较强,通过对案例进行研究分析,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学生更好的掌握物流理论知识,同时帮助学生培养、开发自学的能力。
2.2 案例分析与理论知识相互融合
在教学过程中,有的物流教材以理论知识见长,同时也将一些案例分析穿插在相关内容中;有的物流教材以案例分析见长, 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也对相关的理论知识进行了阐述。通过对案例进行分析,在一定程度上使学生能够对相关理论知识有个充分的理解和掌握,进一步巩固和强化辨析市场、环境的能力。
2.3 高度临摹性
案例教材的编著者通过调查研究企事业单位物流管理实际状况,进一步编写相应的物流管理案例,这些编著者通常情况下是实际部门的从业人员或相关案例的当事人,因此案例的内容具有较强的真实性、客观性。
为了保密,同时提升案例的效果,案例中的企业名称、数据等带有虚拟性、掩饰性,甚至做了必要的处理,但是,案例的内容来源于真实的管理实践。
通过对案例进行分析,对案例中的疑问、缺陷和问题等进行摹真,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透过物流管理的现象,迫使学生学会观察、分析等,进一步培养学生加工信息和判断决策的能力。
3 物流案例教材对物流案例教学的影响
①对于物流案例教材来说,本身就是描述物流企业运作或企业物流运作,教材中选用的案例往往来源于国内外真实的企业,而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受研究的角度不同,以及知识结构存在一定的差异,进而使得每位分析者做出的分析结果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性,所以在对案例进行分析时,根本不存在标准答案,这就对学生提出挑战,希望他们结合自己掌握的知识来得出答案。
②在物流案例教材中,选择的案例往往具有较强的综合性,所以,在教材学习前、学习中,要求学生要全面、系统的了解、认识和掌握有关物流方面的知识、理念与理论。
③物流案例教材的类型不同,对学生分析能力也有不同的要求。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物流案例分为不同的类型,例如,根据篇幅长短,可以分为短篇、中篇、长篇和大型物流案例,这就考察学生的阅读能力和对知识掌握的熟练程度;以传载形式为标准,可分为书写物流案例、情景仿真物流案例等,这可以帮助学生将来实践能力的提升,但是需要学校提供很好的教学设施、设备;根据物流活动内容和性质为标准,可分为物流规划案例、物流运作案例、物流决策案例、物流评价案例等,这就考察学生的具体管理知识怎样更好的应用于专业领域,这就要求学生对所学的每个物流环节微观知识的把握程度。
④物流案例教材中使用方法不同,对学生最终判断、决策影响也不同。
实际上,案例教学方法详细介绍了教师、学生都应该怎样运用这些案例进行课堂学习。对有关分析工具能够熟练地掌握,在对案例进行分析时,由于每种分析工具的使用存在差异性,同时需要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在这种情况下,灵活运用工具很关键,这些工具对学生的案例分析结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对案例撰写标准如何进行统一,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例如有些案例在编写过程中,侧重“问题意识”,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所有的案例在面临方案抉择时,需要予以强调和讨论,而对于事件过程的叙述,则没有对其格式进行详细的规定。这一点值得我们吸收和借鉴,在制作物流案例的过程中,对于自身教学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需要予以重点考虑,以核心问题为线索和准绳,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将不同的案例进行串连,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身案例教学特色。
其次,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考虑如何充分利用这些物流案例,在未来的工作中需要我们对这些内容进行认真的考虑。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积极鼓励教师使用案例教学法,一方面根据课堂内容的需要制作合适的案例,同时要求案例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并且满足课堂教学的需要,更重要的是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针对案例教学法对教师进行培训,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案例教学思想,掌握引导学生课堂讨论的技巧,让案例教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更为广泛的运用。
4 物流案例教学结合物流案例教材改进的思路
通过对物流案例教材对教学方面的观察和思考,教师应该总结我国物流案例教学方法,思考如何进一步明确案例撰写标准、如何提高案例的有效使用率,真正使案例变成事半功倍的有效课堂工具。但无论物流案例教材的编写形式和内容上怎样变换,我们把握住案例教学法的基本步骤,再结合具体的教材内容来分析案例,对于学生综合知识的掌握会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具体思路如下:
第一,掌握每个案例基本知识点。介绍每个案例时,应先叙述一下有关基本理论和知识点。
第二,介绍案例中的企业背景。对企业所处行业背景及产品特点的分析。因为行业背景与产品特点涉及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供应链类型,行业发展水平也影响企业供应链管理的水平。
第三,介绍整个案例的背景。应尽量地用多媒体的形式来介绍案情,因为传播学的调查表明,人通过视觉器官接受的信息高度达65%,这样容易使学生对案例产生关注和兴趣。
第四,对案例进行概括性的总结,使考生能从总体上把握案例的主体思路与主要脉络。
第五,主要问题分析。教材中有的案例对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作者分析的思路与过程,有的案例没有详细分析,仅给出了一个分析问题的思路。通过分析这些问题,使学生能更深入和清晰地理解案例。我们还可以提出与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及案例内容相一致的具有启发性的问题。
第六,对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针对学习者的回答,给予相应的引导,或回答后再进行提问,环环相扣,积极鼓励学生多思考、多提问。
第七,总结、评析。对案例中涉及的物流知识、案例内容和分析所用的工具进行总结。针对学生的讨论给予科学的分析和评价,对于教师来说,其侧重点应该放在分析方面,而不是一味地注重结论。
最后,对每个案例后部分思考题的解答,给出一个解答的思路。
案例教学的目的之一在于开拓思路,所以希望学生们学习物流案例的同时,能更好的把握每个物流案例教材编写的特点,根据每种案例不同编写的模式,结合物流学所有的知识点来学习案例,这样才能将理论深入到实践,真正的掌握好物流学的所有知识和理论,为促进我国物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解决目前物流人才不足的矛盾,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加快复合实用型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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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数学教育担负着培养学生数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的双重重担,高中数学在教学实践中过分注重数学知识的掌握,忽略了教师素养的提高,因此降低了高中数学人文教育价值的时效性。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数学教育教学案例论文,供大家参考。
突出教学重点与教学难点
数学课程是一门连贯性极强的学科,每一堂课之间的知识点环环相扣,且每一堂课的重点与难点又紧密联系。高中数学作为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衔接的课程,其连贯性更为明显。高中数学教学中教师需要将教学重点与教学难点突出出来,这不仅是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也是数学学科层层学习的必然要求。所以,为保障与提高高中数学教学水平,高中数学教师需要将教学的重点与教学的难点突出出来,并且做到将知识点系统化,主次分明。下面以椭圆与椭圆标准方程为例讲述:在学习椭圆与椭圆标准方程章节时,教师首先明确教学目标,然后确定教学的重点与难点。具体内容如表一所示。通过这种教学目标、教学重点与教学难点具体化以及明确化,来设计教学方案,精心设计教学过程,在课堂上有重点、有目的的开展教学。
坚持直观化教学原则
与其他学科教学内容相比,高中数学学科最大的特点即是较强逻辑性、较高的抽象性。对高中数学知识的教与学,一方面需要学生思维逐渐的由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转变、发展,另一方面需要教师尽可能的将所授知识形象化、直观化。通过教师与学生两方面的努力,不断地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提高教学的质量与效率。在讲授一些抽象的数学概念时,教师多多列举具体的例子是比较好的讲课方式;或者,在讲授某些知识点时,教师采用“数学结合”的方式将抽象符号具体化,也是比较好的讲课方法。例如,在讲授指数函数知识时,为使学生深入而直观的了解指数函数的性质,教师可以以函数y=2x为例,利用描特殊点的方法,得出如图1的图形;然后,以函数为例,同样也利用描特殊点的方法,得出相应的图像。最终将两个函数的图形绘到一个坐标图上,如图2所示,使学生进一步了解此类函数具体的分布态势。最终可以使学生直观的得出“代数角度与几何角度”两个方向的与指数函数有关的性质。
基于直观化的要求,高中教师在应该渐进性的改善教学方法或教学模式,更多且更好的将抽象的数学问题直观化、形象化,逐步的实现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空间的开放化,从而在教与学的过程中逐步的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高中数学课程的教学水平提高应该是一个螺旋上升的态势,它需要广大的教师们不断的尝试、实验、改变、完善,以及不断的努力,并且需要通过很长时间实践才能达到预期效果。在具体的数学教学实践中,作为一名合格的高中数学教师我们应不断的尝试努力,按学生发展的需要,以及学科发展的要求积极地改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等内容,有效快速地达到优化教学的目标。
一、素质教育要坚持“一个也不能少”的原则
1、客观看待学生存在的个体差异。教师应该客观的看待每一位学生,无论是优等生还是差等生,只要他们的智力没有问题,就都有能学好数学的机会,差等生并不意味着他的智商不够,多数原因是由于教学条件、学习方法等非智力因素,所以,教师应该对学生抱以信心,坚信能够提高全体同学的学习水平。然而,教学过程中由于学生的学习方法、学习兴趣以及学习气质等原因,避免不了的出现学习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对此,教师要敢于面对这种差异,并根据这些存在的差异,有针对性的计划教学。
2、统一教学与因材施教的有机结合。学生之间学习水平和学习效果的差异会很大程度的影响我们的教学计划,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又要求我们必须实行因材施教,所以教师必须要将统一教学与因材施教有效的结合在一起,才能在满足素质教育的要求下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落实。首先,教师应该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对学生整体教学,使学生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提高大体的教学质量。然后,教师就应该具体实行因材施教的教学策略,对于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教师要给与鼓励,帮助学生树立学好数学的信心,克服灰心、丧气的心理,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弥补学生学习中的不足,不仅要帮助学生补充缺乏的知识,还要帮助学生找到最佳的学习方法,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使这些学生逐渐的提高、不断的进步,最后赶上同学们的学习步伐;对于优等生,同样不能忽略,要避免他们产生骄傲、自满的心理,要对他们提出更高的学习要求,使他们时刻保持积极学习的状态,教师可以为他们安排适当难度的拓展题,提高他们的思考能力和数学才能。通过两种措施的有效结合,使学生的学习水平能够实现“上不封顶、下要保底”的目标,使每位同学都获得最大程度的提高,以满足素质教育提出的全体学生共同发展的目标要求。
二、数学教学中渗透思想品德教育
1、结合教材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学习习惯。教师要理解到教书育人的内在含义,时刻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使学生养成认真的学习态度、独立思考的能力以及勇于面对困难的精神,养成仔细计算、书写工整、认真检查、专心听课、积极回答的学习习惯,养成课前主动预习、课堂上积极参与、课后按时复习的学习流程。
2、将辩证唯物主义渗透于教学内容中。数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科,很多理论、概念都是由于人们在实践过程中测量、计量和度量得出的,所以在为学生讲解各种理论概念的时候要充分结合实际,向学生渗透“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的观念,例如教师可以把加减、乘除、积商等一些相互联系的形象提示出来或引导学生自己去发现,使学生意识到矛盾的对立和统一的观点,通过指导学生观察量与量之间、概念之间、公式之间的内在联系,渗透事物间相互联系的观点,通过“控制定量解决变量”、“一题多解及多题一解”等的训练,使学生增强事物发展、运动、变化的观念。
三、使学生由学习的被动者转化为主动者
1、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小学生由于年龄较小,自控能力较差,努力学习的意识较单薄,还有的过于惧怕教师,即便有不懂的问题也不敢问出来,这些都不利于学生学习水平的提高,小学教师作为教育的启蒙者、组织者和引导着,应该主动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对学生尊重、理解、信任,把学生当做自己的一群小朋友,善于用亲切的话语、真诚的眼神、细心的动作拉近与学生之间的距离,鼓励学生勇敢的说出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耐心的为学生讲解,为学生构建一个民主、和谐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在教师的和蔼态度中逐渐喜欢上学习,积极、主动的与教师合作,逐渐提高学习的兴趣。
2、促进学生主动投身于学习。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采取各种创新的教学手段,使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敢于表达自己的见解、勇于提出自己的疑问,不断培养学生们独立思考和探索研究的能力。在此过程中,教师要及时、准确的发现学生学习中存在不足,并指导学生掌握正确合适的学习方法,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学生操作、推理、概括、整理的能力。素质教育背景下的数学教学,不只看重学生的考试分数,最重要的是培养学生思考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理论与实际结合的意识。
四、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考核与评价
1、阶段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阶段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不仅可以反映学生学习水平的进展状况,还能使教师客观的掌握学生在哪个阶段学习中存在不足,并及时根据反馈的信息提出有效的解决策略,并且这两种评价方式同时开展还能激烈学生学习的热情,增强数学教学的整体教学效果。
2、各种测试方式相结合。教师在验收学生学习效果的时候,可以采用课堂提问、课后笔试、实践操作等相互结合的方式,有的学生可能回答问题的时候井井有条,可一旦落笔就会写错,还有的学生考试成绩很高,可是自己却表达不清解题的具体思路和方法,因此教师应该全面的考核评价学生的实际学习水平,以此作为改进教学策略的依据。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基础教育越来越重视素质教育的实施,小学数学是学生的启蒙教学,在小学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不仅能培养学生的文化素质还能影响他们的思想品德及心理素质,在学生刚接触数学的阶段就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学习积累知识和技能,因此,小学数学教师应该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学策略,在教学中注重素质教育目标的体现,使学生获得知识、技能以及思想道德素质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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