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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育是近年来法学研究中最为热门的话题之一。主要是随着经济建设的转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目标的确定,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法律教育面临改革的趋势。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伯尔尼公约》本身并没有包含有关著作权成立的准据法的内容,但根据公约,在本国有效成立的著作权的效力在保护国应当被承认。如日本的三井哲夫教授就认为:“从《伯尔尼公约》第5条第2项的理解来看,并不需要履行本国著作权成立的程序手续,只要满足本国著作权成立的实质要件,依据《伯尔尼公约》中的准据法选择规定,就应该采用本源国法说。①同时,他还认为,如果著作权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一国的实质成立要件和形式成立要件的话,会造成在本国没有履行程序手续的作品在该国无法受到保护的事态发生,所以即使没有本国的形式要件,对于本国以外成员国的作品也应给予保护。这样做的最大目的就是尽可能地保证作品在不同国家能够受到同等的保护。但来源国法对发展中国家的要求使其需承担与发达国家相同的义务而显得不公平,因此这种法律选择方式受到广泛批判。世界上单纯采取来源国法说的国家和地区也相对较少,有法国、阿根廷等。
保护国法说,即根据《伯尔尼公约》第5条第2项的规定适用作品的著作权被侵害或被使用地的国家的法律(保护国法)。保护国法说是知识产权地域性的体现,即认为对于著作权也适用属地主义,著作权的效力只在侵害国国内被承认。保护国法说的初衷是为了避免由于来源地不同而使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在一个国家中受到不同的待遇,同时要求在一个国家中对著作权进行的保护必须按照本国法律进行。保护国主义的学说被广泛接受,而从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来看,我国对于涉外的著作权的保护基本采取的保护国主义。对于保护国法说中如何认定“保护国”也有着不同的学说。以下将对日本的保护国认定学说进行简要的阐述。
其一是将法庭地国作为保护国,如日本泽木敬郎教授认为根据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的《伯尔尼公约》的罗马改正条约第4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伯尔尼公约》采取保护国主义,同时保护国的内容为法庭地国。②但这种学说的采用容易加大被告进行财产转移等法律回避行为的可能性,同时是诉讼依据的法律在正式起诉之前无法预见,因而受到很多学者的批判。
其二是将权力赋予国作为保护国。如茶园成树教授认为,《伯尔尼公约》包含了准据法选择规定,《伯尔尼公约》第5条第2项承认了权利的属地主义的效力,“被要求给以保护的国家的法律”意味保护国法,保护国应理解为权力赋予国及利用行为地国。③同时他还认为,著作权侵害的请求权应当分为停止侵害行为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而分别理解;其中,停止侵害行为请求权在《伯尔尼公约》第5条第2项的适用范围内,而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为不在“保全著作者利益”的请求的范围内而不属于该条的适用范围。
其三是将利用行为地国或侵害行为地国作为保护国。道垣内正人教授认为根据《伯尔尼公约》第5条第2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救济方法应当根据保护国法的规定,也就是说,著作权权利的内容受到侵害时,应适用作品成为争议的地点(保护国)这一国家的法律。④这种学说受到较多的认可。其四是将最密切关系地作为保护国。松永诗乃美教授认为《伯尔尼公约》中的国民待遇原则是只对外国人适用的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采用保护国法学说,保护国是最密切关系地。⑤另外也有将著作权的成立和效力分开解释的学说,关于成立的法律适用使用来源国法主义,关于效力的法律适用使用保护国法的主义。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许多认为《伯尔尼公约》中不包含准据法选择规定的学说,这些学说认为《伯尔尼公约》中不包括与法律适用有关的规定而著作权保护的准据法应根据法庭地的国际私法决定法律的适用。日本石黑一宪教授就提出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应当依据属地主义由各国的国际私法决定法律的适用。⑥法例中著作权侵害的准据法不存在时应适用侵权行为的准据法,或依照物权的准据法类推适用。还有学者认为,《伯尔尼公约》不包含准据法选择的规定,而著作权的保护应在法庭地国国际私法决定的法律和作品所在国的法律中比较选择适用的法律。关于不包含准据法选择规定的《伯尔尼公约》下著作权保护法律的适用的理解也有以下不同的学说。
1.侵害行为准据法说
著作权侵害的行为可能不能与一般侵权行为同一视之,但总的来说著作权侵害行为也是侵权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具有相同的性质,所以适用作为不法行为的准据法的行为地法。同时还有学者表示了对在著作权这一特殊的没有登记要件的知识产权问题上属地主义是否应当适用的问题的怀疑,并将著作权侵害的侵害行为本身的有无和侵害的法律效果加以区分,对侵害行为本身的有无的认定适用著作权自体的准据法,对侵害行为的法律效果和法律关系适用不法行为的准据法。⑦
2.物权准据法说
物权准据法说认为准据法由法庭地的国际私法决定,而具体参照时由于欠缺关于著作权的具体规定,应当参照“对动产、不动产相关的物权以及其他需要登记的权利应适用目的物所在地法律”这一规定,将著作权这一建立在无体物基础上的权力依照物权的准据法类推适用。另外,也有学者倾向于将著作权的具体内容分成几个部分,对著作权的成立、范围、侵害的问题适用该著作权的最密切关系地法,对著作权侵害的损害赔偿的范围、赔偿额计算等问题适用不法行为地的法律。
由我国国际私法学者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第99条规定“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救济,使用请求保护地法。”对此“请求保护地法”的理解,我国学者大多持“作品被利用国法”,而不是“保护国法”或“法庭地法”。⑧2011年4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第47、48条也规定了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以及侵害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48条还规定,知识产权的侵害案件中侵害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合意选择法庭地法。
《伯尔尼公约》是国际私法规定和外国人法规定的结合,它包含了对全世界人通用的国际私法规范和像国民待遇这样之针对外国人适用的规范。在当今国际社会复杂的环境下,单一使用任何一种法律选择的学说都不能全面考虑著作权保护中会出现的复杂情况,对著作权保护的公平性带来不利影响。未来的国际立法关于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应该会是一个将各种法律选择方式组合起来,并更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趋势。
一、法律文化的内涵
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随着我国文化理论的发展,“法律文化”从西方引入我国,开始引起我国法理学、比较法学和法律史学领域学者的关注,“颇有言必称法律文化之势”。但由于学界对法律文化的内涵缺乏明确的界定和深入的研究,使得法律文化现在仍未形成系统的理论,更遑论一门独立的学科。“法律文化”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劳伦斯•弗里德曼在《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提出的,指的是“与法律体系密切关联的价值与态度,这种价值与态度决定法律体系在整个社会文化中的地位”。而法念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最先英国法学家科特雷尔则认为“法律文化”仅适用于观察法律与文化一体化的初民社会和小型社区以及特定职业人群的法律观念,与“法律意识形态”等同。也有学者把法律文化视为法律传统或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方法。概括而言,法律文化是指植根于一个民族或国家长期共同生活的历史文化过程中公认的、稳定的法律价值、观念以及学说的统称,是人们进行法律活动的行为模式和指导规范。
二、当前我国法律文化研究现状与问题
首先,我国法律文化侧重与其他法学学科结合来研究某一问题,而缺少对宏观理论的研究。从我国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来看,我国当前研究法律文化,主要集中在:(1)与法制史结合来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包括礼法、无讼、自然法、律等,这部分研究占绝大部分;(2)与比较法结合来研究法律文化;(3)进行地方性研究,来研究少数民族如藏族、彝族、瑶族等的法律文化。而对法律文化本身的理论基础、体系的研究却明显不足。其次,法律文化没有厘清与一些学科尤其是法学学科的关系,从而影响了自身学科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学科交叉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重要。这种跨学科的发展前提是相应学科之间的合作关系,而非简单的包含关系。而且我国法律文化的跨学科研究仅着眼于法社会学和法制史,对于其他学科不够重视。而当前世界中关于法与数据、数字时代、工程学、戏剧、数学、人工智能的研究已经变成一种新的发展趋势。最后,对我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路径这一理论基础问题,我国学者存在认识偏差。不少学者认为打破法律文化区分的制度性法律文化与观念性法律文化这种二元结构并进行整合,使观念性法律文化向制度性转变,是我国法律现代化的路径。然而,深入分析后我们可以发现这种观念背后体系的是一种法律的一元观,即“趋向于附和占据支配地位的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观点”,是“现代科学主义驱动下型构而成的以立法统合整个法律定义”,是“唯法律的”、“现代性的”、“宏大叙事型的”。但就转型期的我国现代化进程而言,我们更多的恰恰是对“现代性”的反思,更关注的是“后现代的”“地方性知识”这样多元格局的存在。我们的出发点不再是看“冲突”,而是看“存在”,不再是进行统一的“整合”,而是研究各自独立的前提下互动的融合来起作用,来满足转型的中国社会现实需要。
三、法律文化研究的理论基础——法律多元主义
马克•维恩•霍克在第23届世界法哲学大会的基调报告中曾讨论了欧洲统合过程中法文化的统一性和多样性,指出在全球化背景下,由于“在不同地域文化传统相互影响愈益强烈的过程中,强势的文化传统往往处于支配地位,并且时常会驱逐、消磨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的文化传统中的某些要素”,因此努力保护本地区部分的传统和经济,“提升后发国家的法律地位”,建立国家法和国家内部多元的、部分社会的法规范、以及欧盟法的三元法律构造这一多元体制至关重要。事实上,这种法律文化的多元化正如我们前文所述,是现代社会下,法律文化发展的必然选择。这种法律文化多元主义正是我国研究法律文化的理论基础。提倡法律文化多元主义的学者中,最有影响的一位是日本的千叶正士。其理论的核心观点就是对于作为国家法的正式法与非正式法之间具有复杂的交互关系,应当将包涵多元价值、理念的法前提予以概念化,并运用构成多元法体制的各种概念进行分析。千叶正士针对亚洲不同地域多元法体制下的国家法和移植法、固有法,进行法人类学、法社会学、以及法哲学上的分析论证,提出了法文化上的独创概念——“法文化的操作性定义”。其多元法体制的法文化理论内核可以概况为是三种二元区分下二项对立,具体是指“正式法•非正式法”,“移植法•固有法”,“法规则•法前提”这三方面的二项对立。
正式法与非正式法是以国家公共权威是否承认及是否以公权力制裁作作为标准来划分的,典型的非正式法就是由社会成员合意而获得正当性的习惯法。而以是否起源于区域的传统文化为标准,又可以将其划分为移植法与固有法二元类型。最后,通过语言是否明确表达以及语言背后是否具有潜在的理念和价值为标准,又可以划分出为法规则与法前提。千叶正士的这三种二元区分不仅包涵了各种变量的组合构造,而且能需要针对各个具体的法和法体系来进行多元的、动态的分析。正是在此基础上千叶正士又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研究东亚法文化时进一步提出一系列如“天道性多元主义”、“神意性正统主义”,“不确定性情况主义”等有影响的假说。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全面进入转型期,法律文化也随之经历了变迁。这是一个从法律的工具性到法律的价值认同过程,也是一个多元法律文化不断冲突与整合的过程。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是一个艰难而又复杂的长期工程,既要扬弃的继承传统法律文化,又要不断借鉴西方先进经验。中国法律文化现代化也注定是与中国社会法治进程相适应的历史必然趋势,这也正是本文试图构建法律文化理论基础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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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什么样的法律人才,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最关键的因素还是司法制度。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存款保险人法律保护机制基本模式
为确保存款保险人有效履行其法定职责,许多国家的存款保险法律和国际组织发布的相关指引中都规定了对存款保险人的特殊法律保护机制。分析相关规定可见,此种机制的构建主要可分为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仅对存款保险人及其职员履行职责时主观上为善意的职务行为给予司法豁免或费用补偿,其典型代表为加拿大。依据《加拿大存款保险公司法》第45.1条第(1)款的规定,(加拿大存款保险)公司、公司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雇员,以及以公司名义行事的其他任何人,不应为了其在依据本法规定,善意履行(DoneinGoodFaith)任何职责和行使权力、权限时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对任何成员机构、存款人、债权人、股东或任何其他人可能遭受或诉求的任何损害、给付、补偿或赔款承担责任。此外,阿尔巴尼亚、巴哈马、摩洛哥、印度、捷克、尼加拉瓜、哥伦比亚、秘鲁、萨尔瓦多、墨西哥、牙买加、匈牙利、尼日利亚、菲律宾、土耳其、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均在存款保险法或相关金融、银行法律中规定了对存款保险人的类似法律保护机制。此种模式也是现今各国所遵循的主流模式。从前述国家相关立法字面意义分析,此类保护模式似乎仍可再细分为两类,一为对存款保险人给予司法豁免权保护,禁止相关当事人对存款保险人及其职员的善意行为提起诉讼,如加拿大、巴哈马等。另一类为对存款保险人及其职员提供抗辩费用的补偿,其典型代表为土耳其、尼日利亚、菲律宾等。但实质上二者并无不同。因为相关当事人对存款保险人提起的诉讼总是声称存款保险人主观上存在恶意,而法院仅在审理之后才能确定前述诉求的合理性,因此,所谓“禁止相关当事人对存款保险人及其职员的善意行为提起诉讼”的规定,最后总会演化成对存款保险人抗辩成功后的费用补偿问题。第二种模式也是给予存款保险人部分司法豁免权,但其并非依据存款保险人的主观方面,而是依据存款保险人所行使职责范围的不同确定是否给予司法豁免权保护,其典型代表为美国。依据存款保险法理和各国相关实践,存款保险人的职责最多可包括监管职责、救助职责、担当破产管理人(接管人)职责以及保险金赔付职责四类。而依据美国《1989年金融机构改革、拯救与实施法》(TheFinancialInstitutionsReform,Recovery,andEnforce-mentActof1989,简称FIRREA)第1821(j)条的规定,“除非是(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董事会基于法规或命令提出请求,否则,法院不得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作为看护人或接管人行使权力或履行其职责的行动”。2010年7月通过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第210(e)条也基本延续了FIRREA的前述规定。这事实上是赋予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在履行看护人和接管人职责时的完全司法豁免权,而不论其对所实施的不当行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因此,存款保险人的法律保护机制事实上可分为美国式与非美国式两类模式。考虑到美国对存款保险人的法律保护机制构建较早,制度设计颇为独特,以及其存款保险法制在国际的巨大影响力,加之我国多数学者赞同应赋予未来的存款保险人复合职能①,而非仅承担保险理赔的单一职能。因而有必要对美国式的法律保护机制加以分析检讨,以利于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构建时相关问题的合理设计。
美国存款保险人法律保护机制构建历史背景与适用实践
上世纪70年末80年代初,为拯救陷入困境的储贷机构,美国国会通过了FIRREA。为帮助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清理信托公司(theResolutionTrustCorporation,即RTC)更迅捷和有效地对倒闭金融机构进行拯救与处理,该法第1821(j)条赋予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在履行接管人与看护人法定职责时的司法豁免权。该法通过不久,美国国会又在《住房所有者贷款法》(TheHomeOwners'LoanAct)中添加了类似条款,其1464(d)(2)(D)条同样规定,法院不得限制或影响联邦储蓄与贷款保险公司履行其接管职能。然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不久之后即在考特独立合资企业诉联邦储蓄与贷款保险公司(CoitInde-pendenceJointVenturev.FSLIC)②一案中对前述规定的适用范围作出了限制性解释。该案中,原告指称被告(一个储蓄与贷款金融机构)违反了贷款协议,在法院受理该案两个月之后,被告进入破产程序,FSLIC被任命为接管人,替代被告参加诉讼。FS-LIC辩称自己享有司法豁免权。然而,联邦最高法院却驳回了FSLIC的抗辩,其在判决中称,“对债权人索赔的正当性进行裁决的权力超出了FSLIC担当接管人职责时的权力范围……而且1464(d)(2)(D)条并没有剥夺法院审理债权人对那些已被FSLIC接管的金融机构提出索赔的权力”[1]。由于联邦最高法院对何为“FSLIC担当接管人职责时的权力范围”并未作出解释,对如何区分“针对破产金融机构本身的索赔与直接针对FSLIC作为接管人身份的索赔”也未作出回答,此种含糊性直接导致存款保险司法实践中,不同的美国法院对此一问题给出了不同的回答。
部分法院认为,存款保险人仅有有限的司法豁免权,当其行为违反既有立法,且原告并无其他替代性救济措施时,法院应当对存款保险人行为———包括其担当接管人或看护人时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在塞拉俱乐部案(SierraClub,LoneStarChap-terv.FDIC)①中,FDIC将被接管银行的一块湿地出售给第三方。原告因此声称,作为联邦政府机构的FDIC违反了《全国环境政策法》(TheNationalEnvi-ronmentalPolicyAct,简称NEPA),因此申请地区法院对此交易发出禁止令。FDIC以享有司法豁免权为由上诉到第五巡回上诉法院,但法院却驳回了FDIC的抗辩,其宣称,自己注意到了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对南加州政府诉里根案(SouthCarolinav.Regan)②,垂诺诉特内支案(Traynorv.Turnage)③,以及鲍勃•琼斯大学诉西蒙案(BobJonesUniv.v.Simon)④的审理,所确立的当事人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三项基本规则:(1)国会在立法中明确地授予其司法豁免权;(2)进行司法审判有害于立法目的的实现;(3)原告有其他替代性救济措施。法院认为,依据前述规则,除非国会通过立法清楚而毫不含糊地限制法院的衡平司法权,否则,地区法院可享有前述权力。而国会在1821(j)条中并未表明其将FDIC排除于衡平司法权管辖之外的意图。并且,FDIC审核通过对湿地的销售交易时是以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身份作出的决定,而非接管人身份。在罗萨案(Rosav.ResolutionTrustCorp)⑤中,美国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则称:“即便RTC是以看护人或接管人身份履行职责,只要原告并无其他救济途径,则1821(j)条的规定也不能阻止法院对其行为发布禁止令。”⑥
而另外一部分法院则坚持认为,FIRREA第1821(j)条已经明确无误地赋予了存款保险人行使接管人或看护人职责时完全的司法豁免权,即便其行为存在不妥之处,法院也无权对此进行司法审查。在全国历史遗迹保护信托基金案(NationalTrustforHistoricPreservationv.FDIC)⑦中,FDIC将破产银行的一栋建筑物出售给了道马克投资公司(DalMacIn-vestmentCorporation),并允许其拆除该建筑物。此间,得克萨斯州历史遗迹委员会与全国历史遗迹保护咨询委员会都曾向FDIC发出警告,称该建筑物有资格列入全国历史遗迹名录,但FDIC拒绝停止该项交易。1993年3月,原告向法院起诉FDIC,要求法院判令停止前述交易。但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却未支持原告的诉求。其称,FIRREA第1821(j)条已为FDIC提供了司法豁免权保护。
对美国存款保险人司法豁免权制度正当性的质疑
美国法院在就存款保险人得否享有司法豁免权问题作出判决时,时常将存款保险人的行为区分为以接管人(或看护人)身份所实施的行为,以及以公司身份所实施的行为,并因此赋予其不同的法律后果。然而,区分存款保险人基于公司身份所作出的行为与基于看护人、接管人身份所作出行为的标准为何,法院却未对此加以明晰。按照美国学者的解释,诸如清理问题金融机构财产的行为,应属于以接管人(看护人)身份实施的行为,而监管投保金融机构的健康状况则属于以公司身份实施的行为[2]。从包括前述判例在内的一些判决书中对相关内容的表述,以及美国学者的解释可见,法院理论上似乎是倾向于将存款保险人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即存款保险人作为联邦金融监管机关时所实施的行为)定性为“基于公司身份所实施的行为”(ActinginitsCor-porateCapacity)[3],而将存款保险人履行救助职责与承担破产管理人职责的行为定性为“基于看护人或接管人身份所实施的行为”(ActinginitsConservatororReceiverCapacities)①。但问题在于,存款保险实践中,存款保险人前述职责的履行时常是相互结合而难以区分的。例如,当存款保险人发现金融机构安全与健康程度不佳,而决定通过自己出资购买该金融机构资产的方式对其提供公共资金援助,特别是存款保险公司依据立即矫正措施的规定,对其发现的、不符合资本充足率规定金融机构的资产处理、股利分配等营业行为予以审批,随后依法对该金融机构实施接管,并执行前述自己参与决定行为时,该行为的性质就难以确定。事实上,迄今为止美国学者仍未就如何区分上述两类行为达成共识。而包括波斯纳在内的许多法官也对此一问题感到极为困惑,其彼此之间对区分标准的设定也存在显著分歧②,这直接导致司法实践中对类似问题的处理上表现出严重的不一致性。
除前述分类标准难以准确界定外,美国立法中存款保险人司法豁免权制度的确立还对个人私权利的保护造成了严重威胁,有害于其他法律,甚至包括宪法立法目的的实现,因而明显缺乏正当性。此种立法事实上是在相当程度上赋予了存款保险人不受任何约束的权力空间,因而势必导致其任意专断行为的发生,进而侵害到民众个人权利的实现。不仅如此,该制度对其他立法所确立的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也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例如,塞拉俱乐部案中凸显的环境保护政策与全国历史遗迹保护信托基金案中显现的历史文化遗迹保护政策。更为严重的是,该种立法的严格遵循将直接威胁到宪法性权利的实现。例如,依据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非经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公民的生命、自由、财产权利。而个人私权遭受存款保险人前述不受限制的权力滥用行为侵害,并且该受侵害之人并无其他替代性救济措施时,如仍赋予存款保险人司法豁免权,则无异于对个人享有的前述宪法性权利的剥夺与限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也正是基于此点才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作了限缩性解释。
最后,美国国会赋予存款保险人司法豁免权的决定在逻辑上也存在难以克服的冲突。如前所述,美国国会制定该项制度的目的是,希望帮助存款保险人有效实现对问题金融机构的拯救与资产处理,防止引发系统性风险。但存款保险人履行监管职责,特别是及时矫正措施的采取同样有助于前述目的的实现,却为何不赋予其履行此种职责时的司法豁免权?此种制度设计,更易被解读为是各方利益博弈的一种实用性的折衷方案,而非系统性思维指导下的、纯粹基于法律因素考量的结果。正如美国学者所言,国会总会定期给予联邦机构司法豁免权,其立法理由各不相同,因而需要逐一探究其立法背景③。这也迫使美国法院不得不对前述各种司法豁免权法律规定的适用持谨慎态度,利用其法律解释权(包括宪法解释权)对前述规定的适用设定范围与前提条件,以限制前述规定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
我国存款保险人法律保护机制路径选择
就我国而言,构建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已得到普遍认同。考虑到对存款保险人或其职员的法定保护可有效降低他们在履行职责时的自我保护动机,特别是在需要其及时决定对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何种破产处置策略时,此种保护机制的价值更为彰显。这种法定保护可消除行为人的后顾之忧,避免针对问题银行作出相关决策的迟延,以及采取策略上的保守性,减少银行倒闭造成的损失,预防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加之《有效存款保险制度核心原则》亦建议各国决策者应确立存款保险人法律保护机制,因此,我国亦可考虑构建此一机制。
分析各国现行存款保险人法律保护机制的运作模式可见,其主要可分为两种,一为依据存款保险人履行职责的性质不同而赋予其司法豁免权保护,二为以存款保险人履行职责行为时主观过错的有无,来确定是否给予其法律保护。如上所述,美国式法律保护机制中存在明显逻辑冲突,其区分标准难以准确界定,因而会导致司法实践中此类问题处理结果的不一致性。尤为重要的是,该制度的构建缺乏正当性基础,将会造成严重的法律冲突。由于美国系属普通法司法体制,而联邦法院又拥有宪法解释权,因而前述缺陷可在相当程度上通过判例法予以矫正,但对于可归属于大陆法系的我国而言,法官应严格遵守既定成文法的法律规定与传统;法律解释权归属于全国人大会的法律体制,以及法院司法审判水平与经验不足的客观事实都使得其无法对一旦采纳前述规定可能造成的巨大消极影响施加有效控制,因而我国应当采纳《有效存款保险制度核心原则》第十三条的建议,规定存款保险人以及就职于该机构的任何个人无须为其在履行职责时基于善意(GoodFaith)而作出的决策与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笔者认为,为实现鼓励存款保险人积极履行职责与防止其滥用职权之间的有效平衡,应当对“善意”的外延作一限定。考虑到存款保险人(包括其职员)在对金融机构的营业进行接管后,其职责首先类似于金融机构的董事与高管。而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和《证券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与高管对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为过错责任(包括故意、重大过失,以及一般过失),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的责任以重大过失与故意为限。其次,存款保险人此时的职责又属于履行破产管理人职责。其承担的责任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类似于专家责任,主要属于过错责任(包括故意、重大过失,以及一般过失)范畴。因此,宜将存款保险人的善意限定为非基于故意与不存在重大过失,此一标准既能体现为存款保险人及其职员提供法律保护的初衷,又与我国现行立法实现了有效对接。而所谓存款保险人及其职员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非故意的未能遵循适当的避免利益冲突规则,例如,存款保险机构高级职员在负责处理金融机构资产时,未经批准,自行购买该金融机构资产,或以其近亲属名义购买该资产。(2)非故意的未能遵循事先确定的存款保险机构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如保守秘密规定,泄露其履行职责中获悉的金融机构商业秘密。(3)存款保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但此种必备专业知识不应解释为作出特定决策所必需的全部专业知识。(4)存款保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能获取在当时情形下可以获取的信息而径行作出了事后被证明为不当的决定。
为有效实现此种保护机制的立法价值,我国应当在规范性法律文件中明确指明此种保护机制所针对的对象。作者认为,此种保护机制不应仅向存款保险机构的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还应扩展至存款保险机构的一切人员,包括存款保险机构本身、存款保险机构的现任与前任雇员、董事、高管以及代理人,只要这些人是由于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非故意或非重大过失行为与疏忽而遭受法律索赔。在该种机制的保护内容上,至少应包括受保护对象因遭受索赔而需承担的律师费用和其他专家服务费用、其他抗辩费用,以及受保护对象购买诸如忠诚保证保险之类的费用,但这些费用必须被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当前述受保护对象遭受索赔时,该机制所提供的前述法律抗辩费用保护应当不附加任何先决条件地自动适用于受索赔人。但如果事后证明,该受索赔人在做出遭受索赔的行为时,主观上是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则其应向提供补偿方返还前述补偿费用。依照IADI发布的《构建存款保险体系法律保护制度指引》提供的数据,已构建此种保护机制的国家中有90%是由存款保险人来承担前述费用的预付职责的,我国亦可采取此种做法。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后,由借款人作为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因借款人不履行贷款合同给贷款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该业务自1997年开办,在短时间内实现了蓬勃发展,并带动了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的繁荣。但是,由于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较长,不仅客观上风险要在经营中逐步释放,而且随着保险事故的不断发生和理赔调查的日趋深入,该业务在管理上遗留的问题和导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笔者将理论研究和业务实践相结合,就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可能涉及的三类纠纷进行法律分析。
一、购车人发生欠款后、保险人赔付银行损失之前,银行或者保险人以银行名义起诉购车人、担保人的案件
当购车人发生欠款并构成保险事故后,银行有权选择依据贷款合同向购车人、担保人主张权利,也有权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索赔。这种情况下,除非保险条款或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保险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否则保险人没有权利要求银行先起诉购车人、担保人。同时,在没有赋予保险人先诉抗辩权的情况下,为防止银行在购车人发生欠款后滥用诉权,即便银行自愿选择起诉购车人、担保人,在未经与保险人协商一致时,该诉讼费一般是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的。
因此,银行和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首先应关注共同利益、从实际出发,对于购车人恶意欠款或无力还款、确已无法通过催收或协议处分抵押物等方式收回欠款,并且购车人或担保人具有可执行财产能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尽快协商一致,由保险人承担诉讼等经费并以银行名义起诉购车人、担保人,以及尽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银行起诉保险人的案件
银行起诉保险人的案件是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争议焦点主要是保险人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实践中争议较大、较难处理的主要有以下二种类型:
(一)涉嫌诈骗的案件
涉嫌贷款诈骗的,一般是借款人、汽车经销商单独或串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提供虚假材料以虚构汽车买卖关系、同一车辆向多家银行贷款、非法提取贷款现金挪作他用等方式套取银行贷款。此类案件中,有的是购车人伪造、变造或收购、借用他人身份证购车,有的是提供虚假财产状况证明、虚增车价,有的则是虚拟购车主体、担保人或抵押财产等情况。因此,判断保险人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应根据实际,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利益问题。《保险法》第12条规定了“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对于涉嫌诈骗的业务,如果贷款人并未实施购车行为,保险人可根据新《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规定而拒绝赔偿。
2.银行审贷和投保人如实告知的义务。针对涉嫌诈骗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保险人通常基于《贷款通则》、《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保险条款的约定,以银行疏于履行审贷义务、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作为不承担责任的抗辩理由。笔者认为,尽管《贷款通则》和《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银行的审贷义务是独立的,并且银行有审慎地进行资信调查的义务,条款中也通常约定了保险人在因被保险人过错导致贷款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在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实务中,仍然应该根据银行疏于审贷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具体情形区别判断其法律后果。
如前所述,涉嫌诈骗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具体情形千差万别,但无论是空车套贷、虚增价款或者其他情形,其基本特征均是申请贷款的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既然存在虚假信息,则必然说明银行在审贷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疏忽、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隐瞒了真实情况。
针对保险人关于银行审贷疏忽的抗辩,保险人不承担责任的条件应以银行的过错为限,不宜包括轻微的疏忽、更不应以虚假信息推定银行存在过错。特别是购车人收购、借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情形,笔者认为应构成表见代理,贷款合同成立,保险人不能以银行未尽到资信调查义务或当事人之间没有一致意思表示为由而不承担保险责任。
针对保险人关于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抗辩,笔者认为尽管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对“最大诚信”的要求更高,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仍然应以“有限告知”为原则,同时应逐步确立书面询问的有限告知方式。在有限告知的前提下,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中,由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分离的,被保险人是进行保险索赔的权利人,因此,投保人告知义务的履行以及对投保人有关情况的调查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权益的风险。
根据《保险法》规定,对投保人的选择和有关情况的调查是保险人的法定义务,其该义务的履行也关系到保险合同的履行,因此有人提出要通过双方协议将保险人的审查义务和银行的信贷资产审查结合在一起,或者以银行的资信审查代替保险人的承保审查。笔者认为,银行的资信调查和保险人的承保审查义务的法律依据不同,前者是依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后者是依据《保险法》,其侧重的专业重点亦有所不同,因此不能混为一谈或相互替代,相反,应分别予以强化。
(二)由于银行未履行作为被保险人的催收、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未代投保人连续投保车辆险等而引发保险责任争议的案件
1.根据《贷款通则》第32条规定,“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保险条款通常约定被保险人有做好欠款的催收工作和催收记录的义务。
2.根据《保险法》关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的规定,保险条款通常也在被保险人义务中约定被保险人发现投保人有潜在的不还款风险或任何可能导致保险合同风险增加的情况,应通知保险人并协助减少或消除风险。
3.为避免投保人因贷款所购车辆自身发生事故损失而产生的不还款风险,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一般要求投保人一并投保贷款所购车辆的损失险、盗抢险等车辆保险,且保险条款通常约定投保人未按时续保上述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应代投保人投保。银行违反上述保险法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义务,保险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或减小赔偿责任。
三、保险人赔付银行损失后,向购车人、担保人进行追偿的案件
保险人在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向购车人、担保人进行追偿,但笔者认为该追偿不等同于保险代位求偿。保险代位求偿权,是“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转移制度”,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该制度设立的目的是既不能让被保险人因投保而取得额外的利益,也不能让有过错的第三者逃避其在法律上的赔偿责任。
新《保险法》第60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由此可见,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行使权利;因此有观点认为,由于保证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即是债务人,其是否还款、是否按约定履行义务直接决定了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与第三人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一般不存在第三人过错致使保险事故发生的情况,当然也不存在保险代位求偿权。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就是没有区分保险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将保险人的追偿权等同于代位求偿权的错误认识。
(一)投保人因主观意愿而发生恶意违约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承保的风险具有信用性,与投保人对债务履行的主观愿望具有一定的联系。对于保险人而言,其在依赖投保人的诚信态度的基础上为其信用承保,无法通过一般的询问和告知来了解投保人的主观世界,况且投保人的主观意愿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一旦因投保人主观恶意造成保险事故发生,即出现了保险人承保的不确定性危险的必然发生,保险人得为该射幸率的发生而给付保险金,并将因为缺乏第三方责任因素而不享有代位求偿权。但是,保险人不享有对第三方的代位求偿权,并不等于其不能向投保人(债务人)或担保人追偿;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被保险人对投保人不再享有赔偿金额范围内的债权,该债权及相应的担保权一并转移至保险人,实务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也会就权益转让问题签署权益转让书。
(二)因受第三方侵害影响履约能力而发生善意违约
投保人因第三方的侵权或合同违约行为而遭受侵害,降低或损害了投保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能力,造成保险事故发生,一般称为善意违约。这种情况下,由于投保人最终可以从第三方获得损失的救济,而保险代位权的本质是“一个为了防止被保险人获得超过全额补偿,有利于承保人或保险人的原则”(语出1883年Castellainv.Preston案中的布莱特法官),故笔者认为此时保险人既可以向投保人(债务人)、担保人追偿,也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向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三)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发生违约
除了主观因素以外,某些客观上的事件,例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以及战争、武装冲突等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以及非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而偶然发生的意外事件,也可能导致投保人(债务人)不履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清偿责任。对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合同从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角度出发,立足于减轻并合理分配风险,一般约定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且不向投保人追偿。同时,此类情形下因无特定第三方的过错,亦不存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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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权利意识的觉醒、现代社会的法制化和民主化,人们日益倾向于通过司法机构来解决纠纷,司法成为了保障民众权利、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大法律系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1)建设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不健全、立法范围狭窄尽管目前的法律法规确立了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法律地位,但这些法律法规仍然存在立法质量不高、范围狭窄以及与国际惯例有一定差距等问题。一方面,与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仅仅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宏观原则进行了规定,并没有深入建设工程监理实践的各个环节。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绝大部分限于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对质量问题的的负责问题的界定和规范,而缺乏工程建设设计阶段的监理规范,造成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无章可循、流于形式,不利于监理服务范围的扩展。
(2)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合同文本和条款不完备目前,国内各类建设工程合同文本和条款与国际上通用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的工程合同条款相比,差距仍然较大。许多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还没有形成定量化和定时化的标准,使得建设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开展具体的监理工作时,无法严格履行合同。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文本编制水平较低、条款不健全等问题,将直接影响到监理工作的执行。
(3)监理安全责任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协调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后,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作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一个责任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5]。尽管《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在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方面都有所规定,但由于各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时间和调整范围不同,导致现行法规制度的协调性存在一定问题,对建设监理单位应承担安全责任的深度没有具体、清晰的界定。
(4)防范风险的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制度不完善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风险无处不在,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失控的现象时常发生;而建设监理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三元主体”之一,其注册资金不高,固定资产又少,独立承担责任能力不强,面临各类风险也是必然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面临的风险大体有自然风险、监理企业自身原因产生的风险、建设单位引发的监理风险、承包商带来的风险。工程保险和担保是建设市场经济中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但目前在我国的一些利用外资或合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部分重点工程才进行工程保险,尚缺少能够防范风险的建设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二、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既是政府调控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有效手段,也是对外开放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应当遵循的法律依据。因此,在分析了我国现有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后,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按照社会经济发展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制度的要求,本文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议。
(1)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法律法规的立法层次、深度和范围国际上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任何建设工程监理活动都必须遵守的国家法律、用于规范监理者与被监理者的行为的行业行政法规、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作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直接和主要依据的合同文件。因此,我国应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立法工作,提高工程监理法律、法规的立法层次,尽快出台全国性的建设工程监理法律,主要调整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关系,明确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问题,弥补《建筑法》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规定过于简单的问题。同时,扩大立法深度和范围,在工程监理领域颁布专项法规,用以调整监理工作所涉及领域的法律关系,并拓展和完善工程监理在建设工程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设备采购、竣工验收、保修等各个阶段,尤其是设计阶段的法律制度。
(2)参照国际惯例和行业协会的合同文件,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范本合同文件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有各自的标准格式,国际建筑市场普遍采用FIDIC合同条件。为了国际工程领域的合作和开拓国际市场,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本也应参考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条件和相关行业规范,以便与国际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相接轨。首先,要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相一致,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质量责任和权利义务等内容写进合同,还应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责任和权利义务等内容添进合同;其次,要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增加建设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相关内容;最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应当参照新版FIDIC合同条件,进一步细化合同条款的内容(包括监理的范围、监理服务的内容和期限、监理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监理报酬等),使合同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3)协调和完善监理安全责任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了更有效地贯彻国家安全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也使监理单位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促进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繁荣发展,国家应该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保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协调性和一致性,完善监理安全责任的法理依据。同时,出台全国性的安全监理方面的实施细则,对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深度、工作标准等作出具体的规定。力争以监理工作事实为依据,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准绳,客观公正的处理监理责任问题,防止把监理责任无限扩大。
(4)建立与推行建设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所谓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是指承包监理人(即监理企业)对因自身工作的过失或疏忽,而给委托方(即业主)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部分进行投保的一种职业保险制度。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可以FIDIC白皮书为指导,结合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具体情况,将职业责任保险的思想渗透在监理工作中。基于我国现有的监理环境和社会风险防范意识,我国应采取国家强制性监理职业责任保险模式,通过在《保险法》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增加要求监理工程师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条款,大力推行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三、结语
本文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中国目前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制度现有不足的分析,以及借鉴国外在建设工程监理立法方面的成熟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制度的建议和构想。但由于法制建设和市场培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制度又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变化性,因此,本文的研究还比较浅显,希望今后能与各位同行交流切磋,以期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制度有更长远的发展。
一、司法考试对法律教育的促进
1.司法考试有利于学生加强法律学习,进而促进法律教育的发展。通过对司法考试的准备阶段的学习,也相应促进法律教学的实现,学生对并入司法考试的课程的学习相对变得轻松,理解得更加准确。而教学上,教师可以在原有的基础上加深对学科的讲解,更加有利于学生对法律科学的学习和研究。
2.司法考试促进高校加强对法学人才培养的不断改革。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紧密结合,促进法学教育的繁荣发展。更进一步促进高校针对国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而对法律教育进行适应性改革,这种改革是建立在基础法律教育的台阶上,面对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和职业素质的要求而调整法律教学。
二、司法考试对法律教育的阻碍
1.忽视对关联学科的学习和教学。现代法治需要的法律人才不再是只会法条的人才,它需要具有高深法学理论基础上的,具有卓越法律素养、法律智慧和人文精神的优秀法律工作者。要求法律人才能从法律的独特视角,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本身的运用能力,解决现实生活中纷繁复杂的问题和纠纷。但是随着法学学科体系的不断完备和细化,法学学科科目繁多,司法考试通过率的严要求,很多学校将司法考试视为法学教育的指挥棒,法学教育被变相为应试教育。导致很多高校会加大法学学科的教学,而忽视其他学科的学习。虽然我国法学本科学生在初级阶段也学习部分素质科目课程,但课程设置与实践脱轨,收效甚微。法学学科是一门包罗万象的学科,除了法学本身以外,相应的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有关知产的部分理工学科,甚至文学类学科、语言交流类学科都应有所涉及。
2.偏重理论教学,实践性教学严重匮乏。在司法考试通过率要求的重压下,我国法学教育往往缺乏实践性教学。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而法学教育是进入法律领域的基础,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经之路。所以法律教育不用只注重理论的教学,教学应为社会服务、为科学服务。单一的理论的教学,会令学生如在雾中,一时找不准出口。而实践性教育则可以为此拨开迷雾。
三、关于对司法考试与法律教育改革的设想
1.关于对司法考试的改革设想
(1)提高司法考试报考条件。我国目前司考考试的报考条件是: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所以从规定上可以看到,只要具有本科学历就可以报名参加司法考试,而无论是否有过法学的学习。从一定意义上讲,一旦通过司法考试,无论以前是学什么专业的都可以踏入法律门槛,可以作为法官、检察官、律师而成为名符其实的法律工作者。这导致办案人员专业水平、法律思维、法律素养差别较大。而法律的学习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它需要一个系统地不断强化和吸收过程,如果通过一次司法考试就进入法律职业,不利于我国法律系统的整体水平的提高。纵观世界各国,把不具有法律教育背景的人排除在法律职业之外是很多国家通行的做法。所以提高司法考试门槛是一种切实可行的道路。
(2)建立对通过司法考试者进行法律职业培训制度。根据我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但是此项规定已经名存实亡,形同虚设。为此,建议设立司法考试统一法律职业培训制度,由地方司法局或者律师协会组织进行法律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职业培训的师资,应以外聘为主,聘请有多年执业经验的杰出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传授司法实务性知识,还可邀请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前来讲学,讲解前沿法律问题,这样既能保障教师不脱离司法实践,与时俱进,又能节约成本,减少投入。
2.关于对法律教育的改革的设想
(1)加强法律渗透学科和实践课程的教学工作。法律教育是不仅是一种专业理论教育,也是一种素质教育。法学教育不仅要培养法律人才,更重要的是通过培养法律人才,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传播法治文化,推动法治发展,旨在培养适应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需要的法律人才。所以学生除了对法学理论知识和体系全面掌握外,还应具备相应的法律思维、法律素质及其他相关学科应用法律的能力。司法考试只是考察应试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司法实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并非能学到全部法律人才应具备的才能。为此法律教育在教授基础法学理论的基础上,增设法律实践课程,增设法律相关学科的学习,培养具有高素质的法律人才。
(2)整合法学教育层次。我国的法学教育有法学本科、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博士三个基本层次的学历和学位教育,而且还有法学大专、中专教育、法学成人教育,等等。我国法学教育处于一定程度的盲目和混乱阶段。各种类型的教育学校不断扩招法学学生,各种形式的法学培训,造成法律人到处都是,法学文凭含金量高低不齐。因此,应精简整合法学教育的层次。首先取消本科以下学历的法学教育,将法学学习的门槛提高到本科阶段,禁止各种夜大、函授、大中专设置法学课程。对法学法律硕士的入学要求提高,提高入学分数,减少录取人数。对在职法学类的教育加强管理。改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提高法学学生的质量。
四、结语
司法考试作为选拔合适的法律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有利于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提高学生的专业理论水平。司法考试制度建立至今,它的发展对我国法律教育既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也有对法律教育的阻碍之处。但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考试的作用,为了更好地进行法律教育,对司法考试进行提高考试资格及培训制度显得更加实际可行,更有利于提高未来法律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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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人类行为规则中重要的一种,哈耶克将人类行为规则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人类社会自生自发而产生的内部行为规则,二是人类理性建构的外部行为规则。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专科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法律教育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教材内容表述过于空洞,过于专业,不适于法学专业以外的学生学习
现行的法律基础课程教材,与其说是法律基础,倒不如说是法律术语与法律条文的集合体。例如,在论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中国地方政权问题时,全部转述了《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条文,但却没有对至关重要的“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这两个概念进行阐明。有人可能争辩这两个概念过于专业,可是在教材中却列出了“抽象行政行为”这一概念,并进行了相当专业且精简的阐述,笔者认为这一概念根本就没有必要在法律基础这门课中提出来,这一专业的术语即便是在法学专业内部也是少有提及的一个概念,可是涉及选举权———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这两个基本概念却不着一丝笔墨。这本是对学生进行公民权利教育的最有利机会,却被轻易放过。这一点也已经有文章指出,要“……力图改变过去压缩饼干式的内容体系框架,创建……以‘相关权利与义务’为重点的大学生法制教育教学内容体系”。
(二)缺乏针对中国的法律现实问题的关注,无视学生头脑中已具备的但不系统的法学理论,也没有在教材中对学生可能会出现的疑虑给予应有关注
我们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重要内容为例,在这一问题的阐述上,基本是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展开的。然而,最为微妙,最难以讲清楚的莫过于“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因为非但是学生,社会大众在理解“党的领导”这一论述时,也会不自觉的将其和“依法治国”联系起来,得出一个令人并不愉快的结论。在这里本应当讲清楚“党”与“政府”的关系,但教材没有给予关注。学生最为困惑的是“服务大局”与“公平正义”的关系,因为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已经成为一个彰显个人权利的时代,学生的困惑就在于:到底是要个人的公平正义,还是要以服务大局优先?现行的法律教育传授给学生的是一种理念,但却忽视学生大量接受并关注的是社会现实,这两者其实是有矛盾的,教材必须对这些类似的问题给予充分关注。
(三)缺乏恰当的批判立场
这实际上是我国分析法律问题时的一个通病,学生对中国当下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浅尝辄止的停留于“法治意识淡薄”、“陋习”、“亟需改进”、“人治残余”之类的负面评价上,不去分析背后的原因;或者对国外标榜的法治范例津津乐道,例如了解到“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时,仅作表面考查,没有完全掌握美国宪法的制度安排和该案的历史背景,就觉得这个制度新颖,中国也应该建立,这完全是用西方的法治标准来要求中国的法治实践,却忽视对西方法律的批判。
二、高校法律教育的转向
(一)将高校法学专业以外的法律教育定位为通识教育
中国的高等教育最初模仿前苏联的高等教育思想,强调以专业学习为主的教育,这明显的带着一种功利色彩。不可否认,在建国之初,百业待举之时,这种目的性极强的高等教育思想是非常合理的选择。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权威部门以及大批学者就已经强调单纯的专业教育并不是大学的唯一使命,呼吁大学更应当致力于培养一个知识体系全面的人才,在实践中让学生可以接触到跨学科的知识领域。而恰逢此时,“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等主流概念的提出,加速了作为独立课程的“法律基础课”朝向“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融合过程。但遗憾的是,接纳“法律基础课”的载体———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并没有真正的准备好,而是下意识的将原本是法学专业内容的知识体系浓缩后,变为“法律基础”,并没有认真的考虑如何切实有效的开展“法律基础”教育。将法律教育定位为通识教育,可以避免以功利性的思维来评判高校法律教育的成败的片面性。在功利性的评判标准的指引下,人们会追问“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了吗?”如果回答是否定的,就会引申出“法律素质、法治意识的培养和法治精神的培育还存在着相当薄弱的环节”这样一种论断。笔者认为这种论断过于武断,是经不起推敲的。首先,很难用一个客观的尺度来衡量一个人的法律素质是不是真的提高了。一个人依法而行,未必就是法律教育的结果使然;一个人任意妄为,也未必就是法律教育的缺失而致,“因为一个缺乏理性的法治观念的人,不仅不会认真地对待和遵守法律,还有可能以邪恶的方式运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所以,马加爵案、付成励案、郭力维案、药家鑫案等等牵涉高校学生的重大案件,笔者认为,恐怕公众不能单纯的指责这是由于他们法律素质不高、学校的法律教育缺失造成的。否则,按照这样的逻辑,三十年以来我国的普法岂不是也不怎么成功?只要以“犯罪率趋势是走高”这一理由就可以否定已开展的普法活动?再者,现行的法律教育,实际上在向学生讲授一部浓缩的法律法规大全,很少将这些知识与学生的本专业结合起来,去拓宽学生的思路。在法学领域,学者们已将法学与文学、法学与经济学、法学与历史学结合起来研究,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展现了更为广阔的天地。反倒是法学专业以外的学生把法律教育还停留在规则的记忆层面。这无论如何都不是开展法律教育的初衷。笔者并不是否定在高校开设法律教育课程的必要性,而是想强调,不能够赋予法律教育过多的功利性目标,而是应当把法律教育还原为一种通识教育,有利于我们更为科学的去展开法律教育。
(二)高校法律教育与意识形态教育要结合进行
“意识形态”是一个令人异常敏感的词汇,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受西方思潮的影响,有很多人从潜意识里以贬义的角度来看待“意识形态”,更遑论“意识形态教育”了。然而,法律本身就是意识形态的一个方面,通识教育也正是克服生硬的意识形态教育的渠道之一。笔者坚定不移的支持国家在高校开展法律教育,因为这就是要强化法律意识形态乃至整个国家意识形态的权威性,形成一种观念上的共同确信,从而对依法治国这一方略的外在运行和内在运行起到促进作用。而另一方面,实际上的法治实践与法律意识形态之间又包含着冲突,实践中的众多问题会对法律意识形态的权威和合理进行抵消,诸如法律制定的不科学、法律执行过程产生的有失公正、传统观念和本土资源对法治运行的阻却等。所以笔者认为,应当在高校开展法律教育的同时,应该把握法律意识形态的主导权,要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当下的、中国的基本立场,并以此为出发点,阐述中国的法律问题,而不只是进行简单的法律概念与法律条文的解说。要力争使中国自有的法律意识形态取得主流的地位。笔者一贯认为,在政治和法治问题上,中国犯不起错误,特别是中国正在崛起的当下。
(三)高校法律教育的教材编排要调整,不能仅从纯粹的法律知识教育展开
如前所述,不能将法律教育等同于法学教育,一方面追求大而全的知识体系,另一方面又要顾虑法律教育课程总学时的安排,如此一来,法律教育的教材无非就是一本浓缩的法学百科全书。我们在编写法律教育的教材时,要果断的舍弃一些专业性强的概念和理论,要尝试让学生用法律的方法去分析解释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焦点问题,比如在阐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时,可以引导学生从平等权的角度讨论异地高考政策、户籍迁移政策,并且抓住此类机会阐述政府的公共政策。再比如引导学生从法律的角度去阐述被无限拔高的道德争议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笔者不反对仍然将法律教育整合在德育课中,德育课专业教师尽管会受专业知识背景的牵引,但是当学生遭遇到法律与其他规范的冲突时,德育专业教师的引导也许比法学专业教师更为有效。西方刑事审判程序中的陪审团制度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范例,陪审团的成员也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但审判却要倚重这些非专业人士的判断。这当然很难,但必须要做,否则法律教育又会落入教条主义的俗套。对于学生而言,重要的不是牢记规则,而是领会精神,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一个普通人对法律的诉求只不过是寻求一种大方向的指引,具体的细节与他无关,细节是由专业的法律人去掌握的,在分工日益细化的今天,不能刻意培养一个百科全书式的人才。笔者对高校法律教育教材编排的初步设想为四大部分:西方法治理论及其批判、中国的法治之路、宪法常识、三大诉讼法常识。首先对学生饶有兴趣的西方理论进行简要但全面的梳理,更要着重指出西方法治之所以为西方社会所接受的历史原因、经济原因以及文化背景,应当客观的指出西方法治理论背后的荆棘;其次要简述近代以来中国的法治历程,应当从马克思主义以及一脉相承的思想体系中寻找理论依据来支撑,更应当从经济、政治、文化的角度讲透、讲清中国法治进程中的得与失,中国法治问题背后的中国思维,切忌简单武断的评判近代以来的中国法治实践,并指出完善中国法治需要完善的方面以及背后的阻力所在;第三,应该详细阐述中国的现行宪法,但是不应该局限于宪法条款本身,其中应当补充政治学常识、政党制度、各种组织法、选举法的知识,并且要选取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社会热点事件交由学生讨论;第四,应当详细的介绍三大诉讼法的基本知识,让学生对每一类型诉讼的基本程序有完整的了解。
(四)调整法律教育的教学计划
目前,高校的法律教育主要还是依赖以思想政治课为主导的课程,并且是安排在一个学期内完成,问题在于: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模式下,“法律基础”部分所占的学时总量是否足以满足法律教育的要求?要着重指出的是,笔者并不认为解决了这部分的学时总量就可以把法律教育的水平提上一个新台阶。我们必须首先要实事求是的综合考虑学生所在专业的培养计划、学校的教育资源配备、师资力量的充实与否等方面的因素。笔者的设想是将法律教育作为一门单独的课程列入选修课,并适当提高本门课程的学分,以吸引更多的学生学习。
三、结语
高校的法律教育,不要赋予其太多的功利性色彩,而将其设定为一种通识教育,在这样一种通识教育下,让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具备更开阔的视野,提升学生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赋予他们处理私人事务的技巧,远比给他们灌输汗牛充栋的法律条文要有益得多。高校的法律教育,应当被看作是造就合格公民的一个熔炉,学生通过接受法律教育,使其公民意识不断健全,能够非常清晰“法”、“法律”、“法治”的政治属性,能够理解在当代中国,可以而且必须首先用法律的方式来分析问题、表达自身的诉求。法律教育,最忌自负的认为可以担负起造就一名法律通才的重任,那毕竟是法学教育的任务。
一、高职院校工商管理专业在法律素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高职院校工商管理专业开设法律教育,旨在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逐渐强化学生法律知识,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体系,为社会工商管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专项的实用型人才。然而,在目前,高校工商管理专业法律素质教育中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法律教育的正常发展,不能够使高职院校的法律教育达到预期的目的。具体问题如下:
1.在法律教育的课程安排上,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不够合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大。
在高职院校的工商管理专业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不高,或存在着学习方法不对的问题。目前情况显示,工商管理专业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就是有着浓厚的兴趣,并且十分主动地学习,此类学生出于自己的爱好,并可以在以后的就业中多一项优势,因此对法律学习很是主动积极,但由于教材设置不尽合理,学生学习起来比较吃力,同时很多学生学习方法欠缺,导致学习效果不好。另一种就是对法律教学不感兴趣,只是迫于考试的压力,勉强学习,学习效果不好。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与高职院校工商管理专业学生在法律层面上基础薄弱,学习中会有较大的困难有关外,最重要的就是高职院校在法律教育的课程安排上存在问题。课程开设的内容是关于经济法,并且学生是在对法律不懂的前提下学习的,有对高职院校会出现法律基础和经济法在同一学期出现,这样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不是很合理,对学生在法律上的学习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此外,由于法律不是专业课程,因此,课时较少,教师只能根据教材蜻蜓点水地教授,一带而过,学生学习起来比较模糊和盲目。并且大多高职院校开设的法律教学课程与学生日后工作联系不够紧密,造成学生的热情不够,动力不足。
2.法律教学内容比较随意,与专业联系不够紧密。
目前,高职院校工商管理专业所使用的教科书,大多是源于经管类专业的教材,不能够凸显出工商管理专业的特色和水平。并且目前高校工商管理专业对法律的要求因学校不同,需求有很大的差异。但在高职院校中,法律教学内容多为经济法,经济法概论、商务法律实务、商务法律基础等。选择的教材内容随意性较大,不能有效地满足学生的需求,并且这些教材内容类似,即使稍有改变也是大同小异,内容混乱,章节不清,教材中重理论轻实践。教材中与现实接近的案例少,与生活工作有很大的距离。
3.传统的教学方法,缺乏实效性,跟不上教育的发展。
目前,高职院校的法律教育多是传统的教学方法,实行课堂教学,学生几乎都是在课堂中度过,缺少实践和训练。这样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学生的积极性,学生缺乏积极的主动意识,导致法律教学的实效性不高。在工商专业法律教学中,没有专业的法律教学模式,也没有务实的实践和培训,教学方法落后、传统,给法律教学带来了很大的困惑,对学生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的形成起不到良好的促进作用,法律教育属于素质教育,并且具有其特殊性,应用性比较强,工商管理专业在进行教学中,应该做到工学结合,有效地运用和提高。
二、高职院校工商管理专业法律素质教育实施的途径
高职院校工商管理专业进行法律素质教育应该实现其基本目标,其实施途径要以实现基本目标为方向。法律教育在工商管理专业中的目标可以分为两个:首先,培养学生在法治社会中的法治观念,以及正确合理的维权意识。具备该专业学习的基本法律素养,为以后的工作和学习奠定基础,高职院校的工商管理专业学生大多从事的是此专业的基层工作,所以法律观念和相关的维权意识十分重要,因为工商管理基层工作中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其次,通过法律专业的学习,完善和拓展学生的知识层面,达到工商管理专业的要求,做一个实用型的人才,逐渐养成现代社会的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完善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在工商管理工作中,能够有效地运用法律知识,成为有用的复合型人才。
1.法律教学的科学化,课程设置的合理化
在法律知识教育学习中,科学的教学计划和合理的课程设置是很有必要的,在法律教学中起着基础和指导作用。因此,工商专业在法律素质教育的学习中,应该按照法律教育的目标来安排具体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要体现出其合理性和科学性,最重要的是法律教学应该符合工商管理专业具体的情况,符合该专业学生的习惯和特点,有利于其学习需要。具体的教学计划应该考虑到法律课程的衔接和前后的联系,能够循序渐进,逐步提升。这样才会使学生的知识水平过度和提高。首先开设的课程应该是有关法律的基础课程,让学生具备法律的基础知识,为学生以后的学习和工作奠定基础,并且法律基础课要着重地介绍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不能脱离了实际,法律基础知识应该和工商管理具有一定的联系,不能没有丝毫的关联。法律专业课程在开始的时间上,要有明确的计划和安排,不能过早,只能在学生接触到基本法律知识后,才能有效地学生专业知识。也不能过晚,太晚的话就会与专业知识结合不到位,使预期的效果受到影响,学生考取的资格证很多都涉及到法律知识的考试。因此,应该适时地安排,减少学生的负担。总之,法律课程设置要合理化,能够考虑到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到科学计划,合理安排。最后要确保法律教学的课时,课时不能过少,如果过少法律教学就成为了形式,不能发挥其作用。
2.有效地与工商管理相结合,改革传统教学内容
高职院校的工商管理专业涉及的课程较多,范围广、知识面多。这就要求法律学习也要具备这些特征,此外还应该具备实用的特点。对传统的教学内容进行改革,改变简单地使用经济法教学的现状,应该降低法律知识的专业度,提高与工商管理的衔接,注重工商管理专业应用型综合人才的培养。在教材的选择上要注重实效和实用。法律教学内容不能按照专业的法律、专业的标准,而应该立足于工商管理专业的需求,将法律课程和专业课程有效地结合。高职院校工商管理专业在法律教学的课程选择上,应具备以下三点:(1)根据工商管理专业特色来确定具体的教学内容,要表现出实用性。摒弃千篇一律的经济法模式,制定符合具体需要的法律内容,最好是结合企业工作实务来确定,这样不仅增加了实用性,还会对学生的工作打下基础,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2)法律课程内容的选择要和学生相关资格证考试等职业发展相结合,提高学生学习的功用。(3)法学理论与专业实践相结合。高职院校工商管理专业是为社会培养此行业的基层人才,注重的是应用能力,所以法学理论不能太专业,要浅显明了,在工作中切实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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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逐渐提升,法治国家的建设也在逐步进行,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1我国现有的家庭教育法律
《婚姻法》对家庭关系中的父母教育职责做出了一系列规定。总则部分提出了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家庭关系一章中提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其中,抚养强调的是经济和物质上的义务,教育强调的是心理和精神上的义务。同时,该章还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离婚一章规定,即使“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综合以上法律规定,我国的家庭教育法律法规,主要强调的是父母的教育义务,是基于监护制度上的义务。这些法律法规,相对零散,并且多为引导性规定。我国自古便有家事内省的传统,这些方针性的法律规定符合我国法文化的发展规律,同时也对家庭教育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指引作用。但是,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缺乏健全的追责与救济制度的家庭教育法律越发显得苍白无力,大量儿童被伤害案件的调查分析结果印证了这一说法。
2我国家庭教育法律存在的问题
2.1家庭教育内容不科学
在不少儿童被伤害案件中,加害人心理扭曲和手段残忍使受害儿童受伤严重,不少受害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匮乏,使一些本可避免或伤害程度能减轻的情形没能出现。以安徽天明小学校长杨某性侵小学生的案件为例,杨某被指在12年间先后对9名四年级以下女学生实施性侵。12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受侵害的学生也不是少数,然而杨某的行为却没有及时被发现,年幼的女童大多不懂或不敢向家长反映,少数女童向父母透露的只言片语,也被大意的家长忽视。纵观当前我国的家庭教育,主要集中在学业教育上,其他生活和养成教育依旧是薄弱环节]。例如,性教育依旧像亚当和夏娃的禁果,被家长难于启齿,孩子不主动提及,鲜有家长会主动进行性教育,即使对于主动发问的孩子,很多家长也会选择用回避或者遮掩的方式回应。我国目前涉及家庭教育的法律,仅在原则上规定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至于如何教育,教育什么,教育的效果检测,没有更加详尽的法律规定。
2.2监护人时而出现实际缺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是父母,但是现实中,有很多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不能很好的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留守儿童就是典型的例子。尽管《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指出:“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但是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的挑选与考察,没有相应的补充说明。对留守儿童而言,法律意义上的监护人是父母,而实际监护留守儿童的是其他亲友,在外的父母教育无力,一旦实际监护人教育无心或教育无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便出现空档。
2.3教育缺失后的追责制度不完备
法律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义务,大体包括三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对子女在政治上、思想上、品质上加以正确的引导和教诲;二是积极地为子女提供接受学校教育的良好的条件和机会;三是对未成年子女的管教和保护义务。如果父母没能很好的履行这些义务会如何呢?对于受教育义务而言,我国的《义务教育法》提供了违反其的救济,即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根据《婚姻法》,如若父母未能很好的管教未成年子女,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父母未履行保护义务,致使未成年子女受到伤害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等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而父母对于子女的安全教育问题,和其他思想、品质教育一样,仅属于道德层面和家庭内部问题,未能做好安全教育的家长,也仅在事发后得到一声叹息,没有追责制度来约束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
3我国家庭教育的法律规制
对于家庭教育问题,如果说讨论是法律调整还是道德调整是方式问题,那么讨论由社会介入还是家庭自治便是维度的问题,儿童被伤害是一个需要多方式、多维度解决的问题。在各种方式和维度中,从法律层面着手,对当前零散的家庭教育法律进行规制,不仅是法治的题中之义,也是当前形势下完善家庭教育最有效率的方式。
3.1明晰家庭教育的内涵
我国法律虽明确指出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义务,但是对于家庭教育一词的内涵未作明晰规定,如何界定父母有没有教育孩子?如何界定父母是否教育好了孩子?这些问题不仅对于法律领域是个难以界定的难题,对于教育领域,也是个难以界定的问题。但是不能因为他难,我们就不去界定,以致于在道德自律效果不佳的情形下,作为道德最低限的法律也无章可循。《婚姻法》所指的父母的家庭教育义务,仅为原则性规定,有必要通过司法解释等明确家庭教育义务应该包括的具体内容,比如应该包括安全意识教育、性教育等等。尽管有观点认为,法律不能事无巨细的什么都规定,比如“常回家看看”入法引起广泛争议,但是法的引导作用,首先需要通过文字的法律条文公布于众,再潜移默化入人心,切实发挥作用。通过法律规定家庭教育的具体内涵,能有效引导家庭教育内容趋于科学化,也能令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家庭教育内容的合理性。
3.2改变对家文化的曲解
对于家的描述,如“家是温暖的港湾”、“家丑不可外扬”等,体现了社会对于家的理解,家是一个相对狭小的空间,很多家庭事务需要在家庭内部解决,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不愿意通过外部途径。这些观念的形成和沉淀已久的中国式家文化以及面子因素息息相关。在这种家的观念之下,儿童的抗伤害能力培养,成为家庭的主要职责,社会培养被弱化甚至被忽视,一旦家庭职责缺位,儿童受伤害的几率大大增加。一旦伤害发生,对于可能会影响家庭声誉的案件,一些家庭会选择隐瞒,而一些家庭成员间的伤害案件,往往被认为是家事而自行解决,并未递交到有关部门。就目前的社会状况而言,通过立法手段来强制要求受伤害儿童的家庭不得隐瞒受伤害事实并不合适,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问题,告发可能引发对儿童的二度伤害并对整个家庭造成不良影响,不告发则让犯罪嫌疑人可能逃避制裁,危害更多的儿童。目前法律能做到的是,通过规范社会组织的立法,让更多民间组织发挥作用,改变多数家庭对家文化的曲解,使其能够勇敢的站出来举报犯罪嫌疑人,避免更多的儿童受到伤害,法律的天平在家庭利益与社会正义间进行均衡,这种曲线手段会更加人性化与合理化。
3.3监护人缺位的补救
留守儿童是社会城市化的产物之一,它的出现可以用必然二字形容,这种现象带来的实际监护人的缺失,家庭教育的缺失,看似必然,实则是法制不健全的产物。当法定监护人不能实际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时,法律是否应该有所作为,对监护职责做出一个让渡或委托,让能真正履行它的人,作为法律意义和实际意义重合的监护人。同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受让法定监护的人以利相导,让其主动、积极地履行监护义务。法律顺势引导,而不是视而不见或强迫接受,对于留守儿童等类似监护人缺位的情形,是有效的补救方式之一。
3.4家庭教育缺失的追责
家庭教育的内涵明晰之后,也为家庭教育缺失的追责,提供了前提,但是光有前提是不够的,还需要更多细致的法律为追责提供依据。主要应该包括的内容有:第一,未教育或教育明显不足,未造成严重伤害的,由民法进行调整,追究有法定教育义务者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该情况的起诉人可以是未成年人本人,也可以是未成年人的其他至亲,甚至可以扩大范围,授权一定的组织和机构对该行为进行起诉,以保障家庭教育的充分实现。第二,未教育或教育明显不足,造成严重伤害的,由刑法进行调整,可以考虑纳入到现有的法律规定中,与遗弃罪进行合并,精神遗弃,同样也属于遗弃的一种。在追责过程中,尤其需要注意对未教育和教育明显不足进行明确界定,以防有法而难以适用的情形出现。同时,何谓因未教育或教育明显不足造成严重伤害,也是需要进一步探讨和深究的问题。每每有儿童被伤害案件曝光,都会引发一次民众愤慨与谩骂的大爆发,要求严惩加害者的意见不断出现,公众的积极发表意见体现了民众对社会事件的关注,这是民众权利意识提升的表现之一。但是,在民众把目光集中投向加害者和受害者的同时,是否可以拓宽视野,将目光也投向本原,投向我们的家庭,让家庭回归家庭,让家庭承担起其应有的教育职责,用法律规制家庭教育,补足道德自律的缺口,但愿今后儿童被伤害案件越来越少。
一信任危机的症结所在
1.原辅料、品控、环境、规程控制是决定食品品质的源头
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个人认为其根源在于企业自身诚信缺失,进而造成公众对企业信任度大大降低。而信任危机源于食品自身的品质,只要控制好食品使用的原辅料,控制好操作环境与操作规程,保证食品本身的品质过硬,就不必惧怕任何机构的检验,也就不会产生轰动媒体的任何信任危机。对原辅料的控制可以在上游源头上从根本解决食品的品质问题,从而使得食品的安全与品质得到根本的保障。原辅料的生产、运输、存储都应在合适的设备中与适合的环境温度下进行,原辅料的处理流程亦应避免任何污染的可能,在操作规程方面应严格实行保质期与标准食品处理操作规程,以保证食品质量的万全。食品的生产环境应该比药品的生产环境更加严格,我国的多起食品案件的产生都是因为环境因素引发的,因此,定期的严格、规范、安全的杀菌技术的使用是食品品质的必要保证。有报道说,目前应用物质的第四形态——等离子体全方位二十四小时的杀菌在我国的食品工业生产中被认为是较为可行且安全的环境保证措施。提高食品的品控人员对于食品的关注度,加强食品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检验,包括对于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配料过程、成品包装等现场过程以及实验室过程都要进行严格的品质控制与管理。
2.生产企业的道德底线是信任危机的症结所在
自从我国的食品工业出现全面的信任危机,包括媒体在内的我国监督、管控部门以及食品工业企业自身都在寻找破解信任危机与解决信任危机症结的钥匙。笔者认为,其实这把钥匙就是我国食品生产企业本身的道德底线。一家没有任何道德底线的食品生产企业爆发轰动媒体的食品案件是迟早的事情,而一家有道德底线的食品生产企业不仅会将精力不仅放在拓展市场、促进销售等方面,还会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抓食品安全生产方面,这样的企业出现负面事件显然几率很低。诚然,“利己”可以做为企业生产的目的,企业可以为“利己”而采取降低成本的措施,这一点天经地义。但是,任何食品企业都不能将“利己”做为企业生产的唯一目的,那些将“利己”当做企业生产唯一目的企业必然会在“利己”的基础上不择手段,当“利己”已经“损人”时,“利己”就变成了无道德底线的“利己”。任何食品生产企业都应在保证“不做恶”的基础上以道德标准约束企业自身的行为,进而才能在企业的整个食品产业链上全方位地以道德为保证,生产出符合健康标准的绿色食品。找到食品安全问题的症结容易,但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就需要我国各级部门形成全面的责任体系,在企业建设诚信生产的同时,对食品安全生产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监督与食品安全立法惩戒。
二、信任危机下的食品安全监督思考
1.食品安全监督势在必行——食以安为先
食品问题不仅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而且还会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也会给整个食品工业形成极难逆转的信任危机。所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是一条千古不易的铁律,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食品安全更应当做头等大事来抓。
2.食品监督机构监督职能得到落实
众所周知,对食品安全监管不仅是各级监管部门相应监管职能,也是保证国民健康安全的最基本的义务。一旦食品监管关卡失守,国民的健康将无法得到保障。我国虽然在中央以及各部委分设了诸多食品监督机构,并且省市县亦有相应延伸机构,但是,从近年来看监督工作未见显著成效,质量问题反而愈演愈烈,几成燎原之势。我国民众在健康受到严重损害之时,不由引发媒体对我国的各大监督职能机构的拷问,做为食品安全的监督机构是否尽到了应尽的监督职责,是否把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危时刻放在心,但是近年来此起彼伏、接连不断的恶性食品安全案件以严峻的事实给社会予以否定的回应。面对现今的食品安全,只有扎实食品监督机构监督职能改革,相应监管职责确实得到履行、落实,方能给予社会正能量的信心。
3.加大力度实现有序监管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是国家以纳税人的资金设立的为纳税人服务、代纳税人行使监督职能的机构,对于这些部门中的工作人员而言,尽职、认真、严格地执行对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的有序监督责无旁贷。然而,食品监督目前在我国却呈现出一种“无序”的状态,虽然号称各部门“齐抓共管”,但是,事实上,我们看到的是,各部门均未能真正做到尽职尽责、认真监管,多部门的责权不仅存在着相互交叉而且还存在着部分缺位的严重现象,这种监管现状必然使得我国的食品监督处于一种松散放任的态势之中。为避免这种现象的继续蔓延,作为食品监管的各部门必须严格划分监管权责,实行出现问题一票否则制,将食品安全与其自身岗位挂勾,一旦出现渎职、未认真监管的行为则一究到底,不但负责监管的直接责任人要下课,相关的直属领导者亦应承担责任。与目前食品安全出现问题后单纯曝光企业的做法略有不同的是,一定要将问题企业与监管机构的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者与无良企业一起进行曝光,唯其如此才能真正实现有序监管,大力提高食品监督工作效率。
三、信任危机下的食品立法思考
1.高发的食品安全问题
应尽快立法遏制毒害食品报道频现报端,在这样一个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发期,就必须尽快通过立法遏制食品安全的恶化趋势,否则必将积重难返。世界学者目前已将食品安全问题列为继人口、资源、环境之后的又一严峻的世界性问题。相对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食品立法软弱无力,对于食品的违法犯罪处罚整治力度偏轻,食品违法犯罪成本相对于其非法所得微乎其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在这种情况之下,我国非但食品违法屡禁不止,而且大有泛滥之势。面对食品违法犯罪的挑战,我国的有识之士纷纷呼吁国家立法,着重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日益猖獗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只有通过立法角度加强建设,提高违法成本,才能正在让执法者有法可依,让违规者有法可惩。
2.食品安全立法应全面覆盖源头与餐桌
食品从农作物的种植到变成原辅料,再从原辅料的采购到工业化过程,最后从工业包装到百姓的餐桌,整个过程从源头直到最终的餐桌都必须实行全面的严格的管控,对于源头违法的从源头就掐住,对于过程中违法的绝对不能再让其流向最终餐桌。食品安全立法只有全面覆盖源头、最终餐桌以及整个过程,才能最终将食品安全问题消弭于无形之中,才能最终还百姓一个真正健康、绿色、洁净的能够摆上餐桌的食品。
3.食品安全立法宜用重典
乱世用重典。我国的食品安全现在正面临着一个“乱世”,各种毒害原辅料五花八门、各种花样层出不穷,各种加工环境甚至小作坊生产的食品纷纷登场,各种危害健康的劣质食品集体亮相。针对种种乱象必须施以重典,对于违法现象必须提高执法与打击力度,使得食品违法犯罪者的违法犯罪成本提高到一个令罪犯们望而生畏的高度,唯其如此,方能有望遏制住我国目前的食品乱象。今年“两会”期间,多次谈到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立法问题,将食品安全形容为“天大的事”,“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他表示,政府应该坚决查处假冒伪劣和黑心食品,并让不法分子付出昂贵代价。强调“要实现食品安全,需要严格的法规,严格的标准,严厉地制裁违法行为的手段!”为此,我国食品安全立法只有坚持“乱世用重典”的从严、从重原则,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人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小而言之关乎十亿民众的生命安全,大而言之对于民族的存亡续绝亦有着重要的影响。食品安全仅靠食品企业的道德底线已经不能保障,我国近期高发的食品案件,无论是中小食品企业,还是曾经头顶光环的大型食品企业,在“不作恶”这一基本原则的要求上已经丧失了任何道德底线,受伤害的无辜的民众数以亿计,因此,必须对所有的食品企业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国家也应该推出更加严厉的制裁法案、赔偿细则与罚治措施,使食品企业不敢再越雷池一步,唯其如此,才能解除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方面的信任危机,还公众一个健康的食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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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大学生的规则意识是高等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任务。当前大学生规则意识现状不容乐观,知行分离,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基础课论文,供大家参考。
案例教学法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设计、将案例与法律知识相结合,提高教学质量的一种方法。它是法律基础课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方法,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真正让学生达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目的。当前,大学生犯罪案件逐年上升。一项调查显示:近几年,大学生犯罪占全社会刑事犯罪的17%。云南大学马加爵杀人案、浙江大学周一超杀人案等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例说明现行法制教育模式没有真正让大学生们懂法、守法。高校将一个无知的人送到社会,就会给社会增加一个危险分子。因此,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刻不容缓。法律基础课是高院校开设的一门必修课,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案例教学以案说法,使抽象的法理变得形象,枯燥的条文变得生动,深奥的法律知识变得通俗易懂,从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达到正确理解和准确运用法律知识的目的。
一、教学案例的选取
案例教学法是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案例教学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例的选取是否恰当。真实性。案例要真实准确、注重细节,让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不可由教师主观臆测。这样学员才会认真对待案例,仔细分析案情,才能学习知识、启迪智慧、训练能力。为此,教师要深入实践,采集真实案例,选择实际发生、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例。针对性。案例应该具有针对性,与所学理论知识直接相关,为教学目标服务。教材是法律教学的依据,而案例就是原材料。教材规定了案例的选择方向,吃透教材才能选准案例。案例选择不可脱离教材,否则就失去了理论支撑,讨论分析只能停留在表面,难以深入。典型性。教学案例要贴近学生实际,才能引起情感共鸣。对一些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进行分析,学生就会感同身受、印象深刻。要注意选用一些与大学生违法犯罪、大学生权利义务直接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讨论、思考。
二、案例教学的实施
案例导入。课前,教师先将精心选好的案例向学生展示,设置问题,让学生思考,引出法律知识点。在教学过程中,依照案情繁简,确定时间,让学生阅读案例,积极思索,形成自己的观点。教师也可以分小组,以小组形式组织活动。分析讨论。在课堂讨论时,各小组派出代表,发表本小组对于案例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回答其他小组成员的询问。允许不同观点的学生辩驳,展开探讨,在不同观点的撞击、不同角度的论证中,达到对知识的理解。在讨论中,教师要统筹规划,引导学生围绕教学内容展开讨论。教师在讨论中不要直接表露自己的观点,避免学生产生依赖情绪。如果学生分析有误,教师也不必立即纠正,通过针对性地提问,引导讨论继续下去,让学生作出判断,得出结论。归纳总结。在学生进行了充分的发言、讨论之后,教师要及时总结。总结要围绕教学目的,根据案例涉及的法律理念和法律规定,进行细致分析。同时,对学生认识有偏差或遗漏的方面,教师要重点讲解,解答疑问。力求用案例说明法理,用法理剖析案例,使法理与案例有机结合。总结不一定讲出标准答案,有些案例没有标准答案,关键是看讨论思路是否对头、分析方法是否恰当、解决问题的途径是否正确。
三、应注意的问题
转变教师角色。传统教学方式基本以灌输为主,教师在课堂上占据主动地位,即便在案例教学中,有些教师也不乏“主动”现象,从介绍案例、分析到得出结论,全部由教师包揽,束缚了学生的思维。案例教学中真正的主体是学生,教师要想方设法调动学生参与,适时引导,使自己从“讲授者”转变为“倾听者”、“引导者”。掌控课堂节奏。法律基础课是面向全校的公共课程,多是合班授课,学员众多。在实施过程中,教师要善于掌握讨论节奏,注重课堂的整体运作。如果对讨论环节控制过紧,学生发言不踊跃,做不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如果控制过松,又会出现讨论声不绝而话题却游离案例之外的现象。教师要根据课程进展,灵活处理课堂上出现的问题。出现“冷场”时,要及时“串场”;出现“顶牛”时,要引导同学辨析;出现偏题时,要及时拉回主题。做好准备工作。案例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主的教学方法,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学前,教师要大量收集资料,进行案例选择和教学设计。认真备课,分析讨论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在讨论案例时,教师要做到思路清晰、思维缜密、分析有力、论证充分。案例教学法通过展现真实、典型的案例,让学生充分参与,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作为教师,还应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驾驭案例教学法的能力。
一、教学案例的选取
案例教学法是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案例教学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例的选取是否恰当。真实性。案例要真实准确、注重细节,让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不可由教师主观臆测。这样学员才会认真对待案例,仔细分析案情,才能学习知识、启迪智慧、训练能力。为此,教师要深入实践,采集真实案例,选择实际发生、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例。针对性。案例应该具有针对性,与所学理论知识直接相关,为教学目标服务。法律基础课教材是法律教学的依据,而案例就是原材料。教材规定了案例的选择方向,吃透教材才能选准案例。案例选择不可脱离教材,否则就失去了理论支撑,讨论分析只能停留在表面,难以深入。典型性。教学案例要贴近学生实际,才能引起情感共鸣。对一些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进行分析,学生就会感同身受、印象深刻。要注意选用一些与大学生违法犯罪、大学生权利义务直接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讨论、思考。
二、案例教学的实施
案例导入。法律基础课前,教师先将精心选好的案例向学生展示,设置问题,让学生思考,引出法律知识点。在教学过程中,依照案情繁简,确定时间,让学生阅读案例,积极思索,形成自己的观点。教师也可以分小组,以小组形式组织活动。分析讨论。在课堂讨论时,各小组派出代表,发表本小组对于案例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回答其他小组成员的询问。允许不同观点的学生辩驳,展开探讨,在不同观点的撞击、不同角度的论证中,达到对知识的理解。在讨论中,教师要统筹规划,引导学生围绕教学内容展开讨论。教师在讨论中不要直接表露自己的观点,避免学生产生依赖情绪。如果学生分析有误,教师也不必立即纠正,通过针对性地提问,引导讨论继续下去,让学生作出判断,得出结论。归纳总结。在学生进行了充分的发言、讨论之后,教师要及时总结。总结要围绕教学目的,根据案例涉及的法律理念和法律规定,进行细致分析。同时,对学生认识有偏差或遗漏的方面,教师要重点讲解,解答疑问。力求用案例说明法理,用法理剖析案例,使法理与案例有机结合。总结不一定讲出标准答案,有些案例没有标准答案,关键是看讨论思路是否对头、分析方法是否恰当、解决问题的途径是否正确。转变教师角色。传统教学方式基本以灌输为主,教师在课堂上占据主动地位,即便在案例教学中,有些教师也不乏“主动”现象,从介绍案例、分析到得出结论,全部由教师包揽,束缚了学生的思维。案例教学中真正的主体是学生,教师要想方设法调动学生参与,适时引导,使自己从“讲授者”转变为“倾听者”、“引导者”。
掌控课堂节奏。法律基础课是面向全校的公共课程,多是合班授课,学员众多。在实施过程中,教师要善于掌握讨论节奏,注重课堂的整体运作。如果对讨论环节控制过紧,学生发言不踊跃,做不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如果控制过松,又会出现讨论声不绝而话题却游离案例之外的现象。教师要根据课程进展,灵活处理课堂上出现的问题。出现“冷场”时,要及时“串场”;出现“顶牛”时,要引导同学辨析;出现偏题时,要及时拉回主题。做好准备工作。案例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主的教学方法,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学前,教师要大量收集资料,进行案例选择和教学设计。认真备课,分析讨论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在讨论案例时,教师要做到思路清晰、思维缜密、分析有力、论证充分。案例教学法通过展现真实、典型的案例,让学生充分参与,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作为教师,还应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驾驭案例教学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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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和发展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历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基础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贯彻党和国家的各种政策和措施,从授课内容的专题化、专题的意识形态观点、专题内容的学科角度、专题的理论密切联系实际问题、专题的深度和广度、专题内容的连续性、专题反映的教育思想及专题与课本内容如何协调等方面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进行改革和创新。
关键词: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
专题化教学高校开设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近十年来,在教学的过程中,广大教育工作者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针对这门课的改革和创新显得越来越迫切。笔者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讨,愿与其他教育工作者磋商。
1授课内容的专题化
所谓专题,《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专门研究或讨论的题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行专题化教学是教学改革的一次尝试。如何实施?效果如何?这都有待于教学实践的继续探索和及时检验。笔者认为,这门课的专题应该宽泛化,即每一专题可以包含许多选题,并且以课本内容为依托重新规划,分出几个大的专题。这种划分的优点是授课内容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改变目前内容的零碎化。笔者认为,应该划出至少8个专题的内容:一,正确认识和对待大学新阶段;二,培养大学生远大理想和坚定的信念;三,坚持爱国主义的中国精神;四,培养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五,传承优良道德传统,注重道德实践;六,学习法律基础,树立宪法权威;七,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治国;八,遵守社会行为规范,塑造完善人格。这8个方面的内容,涉及到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政治学、伦理学、法学等基本的学科理论,为对大学生进行全面的思想教育提供了理论支持。这8个专题,无论研究的对象、研究的范围、研究的领域都与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关系密切。我们应尽力从多方位、多学科、多角度开展教育工作,保证教育工作的质量,实现教育目的。
2专题内容要体现主流意识形态观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意识形态领域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可动摇。信仰是人们的精神支柱,没有信仰就没有精神依托。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体系,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理。马克思主义已成为我党和我国人民的唯一信仰。随着国际交流的不断密切和加深,各种错误思潮正侵蚀青年学生们的头脑,腐蚀他们的灵魂,导致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对这一信仰持怀疑或否定的态度,甚至没有信仰或有错误信仰,或者正确信仰受到威胁。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面临许多挑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的主战场。教学内容中,每一专题都必须明确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而不应当存在模糊甚至错误的思想观念。那么,这门课的教学如何坚持和宣传马克思主义?首先,我们要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有些教育工作者本身就没有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这不得不引起足够的重视。其次,要与中国的社会实际相结合,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只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使科学的理论内化为人们的思想观念。同时,在宣传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我们要批判错误的社会思潮,人们正确的思想观念总是在同错误的思想观念的斗争中形成的。社会无非存在三种意识形态:旧的意识形态、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新的意识形态。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日趋复杂。虽然人们可以有不同的思想观念,但在意识形态领域,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主导地位。意识形态是思想的问题,也是政治的问题,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的指导思想,这是坚定不移的。
3专题内容要反映一定的学科角度
每一种社会存在都可以从不同的学科进行理论上的研究。比如,我们制定宪法,宪法的政治意义在于把人类社会的民主制度法律化,说明人类社会如何走向公民社会,阐述公民、国家、社会的建立,即国家与公民如何分配权利。宪法的法律意义,说明宪法具有国家强制力。它是治国的一种手段,是国家法治的基石。诸如此类。每一专题都会有多个选题,每一选题都可以选择不同的学科角度。哪个学科角度更符合我们的教学实际?这是我们必须认真加以研究、探索的。社会发展变化太快,教学必须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专题教学要有一定学科理论,不可漫无边际地理论拼凑。
4专题应体现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特征
理论联系实际,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一大特色。没有实际的思想教育是空洞的说教。在快速发展变化的时代,社会问题变化多样,人们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变化迅速。怎样联系实际才是我们的重点呢?笔者认为,必须紧密联系社会实际,最好是刚刚发生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要突出、典型,而且影响比较大。现实问题可能反映我们的工作在许多方面是错误的。比如,农民种植蔬菜,有时会供过于求,有时会供不应求。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一方面可能是我们农民的个人问题,另一方面反映出政府的工作存在失误———没有及时给农民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正确的指导,致使种植带有盲目性。当然,也可能由于自然灾害。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总有主要原因。总体看,政府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思想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求我们对现实的社会现象进行分析判断,通过现象找出事物本质,对以后的工作起到警示的作用。在此例中,我们使用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现象与本质的关系、原因与结果的关系、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关系等。我们找到了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为今后改进工作提供了依据。从政治学的角度看,这些社会问题还可以成为判断政府是否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评价政府政绩的一项指标。再如,社会道德问题。道德问题自古以来就存在,但现实社会存在的道德问题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这就要求我们选择和划分专题时要把一般的道德问题与现实突出的社会道德问题区别开来。当下中国政府采取的惩治腐败问题的一系列措施和手段就是我们需要迫切关注的社会问题。总之,关注具有一定代表性、时间性、影响深远、意义重大的社会问题是设计好专题的重要因素。
5专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专题教学的一大特点就是要掌握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以往课程的理论体系是讲理论、列举实例去说明理论的正确。但是,当前的专题教学就大不同。如何把握深度和广度呢?笔者认为,专题的内容既要符合课本内容的基本要求,又要抓住课程内容的主题思想,以此为基础来进行专题的深度和广度的扩展。比如,大学生的人生价值,我们可以从多方面选择专题:其一,人生价值与生命的意义;其二,大学生的就业与创业;其三,大学生参与环境保护,等等。这些问题都可能与人生价值关系密切,那么,选择哪些内容既符合我们的实际需要又理论结合实际最密切呢?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专题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其他方面的要求,比如,专题的内容涉及的理论渊源、学术争议的程度、现状、发展前景、意义等。专题的深度和广度是我们专题教学的核心内容,掌握它们,意义非凡。
6专题内容应有一定的连续性
思想修养本身就是思想意识和观念的一种修养过程。虽然,我们把这门课程分为几个专题,但是,我们一定不要孤立地对待每个专题。因为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法制意识的教育。无论哪个专题,我们都是希望每个学生要做对社会有用的人。虽然人生不平凡,但是,我们都要对社会、家庭、国家负起责任。遵守社会秩序,为国家和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每一专题阐述的内容不同,但目的都一样。所以,专题之间互相联系,有时互相贯通。第一专题的内容:青年学子进入大学,是人生里程的重要阶段,这个阶段是人生新的认识过程、实践过程、规划过程。第二专题的内容:大学是以培养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的信念为目标,没有理想信念的人生就会失去前进的动力和人生的航标,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第三专题的内容:坚持爱国主义的中国精神,爱国主义是一个人对祖国的一种情感,没有国,哪有家?没有家,哪有自己?祖国的存在和稳定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个人与祖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爱国主义在今天具有新的内容和含义。第四专题的内容: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人生观。祖国的繁荣昌盛需要每个人的努力,每个人的人生与祖国的命运相连。第五专题的内容:弘扬优良道德传统,注重道德实践。我们的祖国历史上崇尚以德治国,今天,我们虽然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的方略,但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以德治国仍然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第六专题的内容:学习法律基础,树立宪法权威。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第七专题的内容: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治国。法治理念应深入人心,依法治国单靠国家的强制执行不行,需要每个公民的自觉遵守才能实现。所以,完全以德治国行不通,依法治国需要国家与公民的共同努力。第八专题的内容:遵守社会行为规范,塑造完善人格。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就是把学生培养成有知识、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劳动者,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实现人格的逐步完善。整个课程的专题之间互相联系,印证着道德与法律是治国的两种重要手段,相辅相成,二者不可缺一。社会秩序的稳定,需要社会规范的约束,更依靠具有正确的思想观念的人们的自觉遵守。
7专题要反映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律教育等思想教育的内容
授课内容的专题化,并不是简单地将原课程内容分为法律和道德两个部分。课程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成为一个健康、有理想、有文化、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不是单纯掌握某种知识。当然,没有知识谈不上是有素质的国民。知识需要内化,才能达到学习知识的目的。之所以把本课程设计成几个专题,显然是因为这些专题涉及几乎所有的社会科学,希望学生通过社会科学相关知识的学习,并结合社会实际问题考察,坚定意识形态领域的马克思主义信仰,树立远大理想,做一个有道德、守纪律、对社会有用的人,从而达到思想教育的目的。专题化教学要全面反映思想教育的内容,不可偏颇[1]。
8专题与课本内容要协调进行
课本内容具有一定的理论性与系统性。专题的选题和内容一般是从课程内容中选择性地单列一个或几个内容。所以,专题必须是课本的内容,而不能离开课本的基本内容去选择其他内容。但专题有自己完整的设计体系,可以不受课本内容章节的限制。专题的教学方法与以往的教学方法可以相同。专题也可以使用课堂讲授、学生讨论、多媒体教学、课后实践、布置作业等诸多方法。毕竟,我们是开设一门课程。这些方式和方法也在探索中,如何协调这些内容,需要改革实践。专题化教学不能改变教学目的和任务。
总之,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改革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尝试专题教学具有现实意义,在实践过程中,要不断丰富和完善教育内容和方法,使得思想政治教育取得更好的实效。
参考文献:
[1]姜清明.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政治教育、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关系[J].中国林业教育,2008(4):51-53.
摘要: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担负着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任。为增强教学实效性,改变以往包班式教学、直线灌输、师生互动性不足等教学状况,从教学理念的倡导、教学内容的设计、教材方法的运用、教学材料的选取、教学语言的表达、教学环境的控制六个方面着手,增强该课程的教学实效性与科学性。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探索
一、教学理念的倡导
教学理念是教师对教学和学习活动内在规律认识的集中体现,也是教师从事教学活动的信念。教学理念指导着教师的全部教学活动。因此,倡导什么样的教学理念,直接影响着教学内容的设计与教学各个环节的实施效果。
(一)倡导平等对话的教学理念
传统的基础课教学是一种主导性的“独白”式教学,即通过老师个人直线式、单向式地传授课本知识,陈述理论条框给学生,以促进学生在政治、思想道德等方面的相应改变,而较少顾及学生的个体心理需求。“学生言语的主体逐渐演变为权威言语的纯粹接收者,学生的言语行为以及其中蕴含的探索与质疑精神也随之流失。学生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老师的‘真言’。”[1]这样的教学彰显不出学生的学习主体性、培养不了学生的创造性,甚至还会压抑学生反思和批判的人性意识,故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下简称“基础课”)教学倡导的教学过程不再是一种单向性的知识传递,而是在双向互动中师生精神相遇的过程,即师生作为独立的精神主体,在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前提下,围绕教学内容展开平等对话和交流的过程。彻底改变传统的教师和学生之间缺乏精神上的互动和交流的教学模式。而在此过程中,学生走进老师的精神世界,教师也在对话中走进学生的精神世界,两者达到精神共生相融的境界。
(二)倡导“以生为本”的教学理念
基础课归根到底是一门教育学生如何做人、做什么样的人的课程。在整个教学环节与教学过程中,“以生为本”是最根本的教学理念。“以生为本”就是要因材施教,在教学实践中将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教学开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基础课教师首先要转变观念,改变以往的教师威严至上的教学形象,实现师生互爱、平等对话,坚持以学生利益为本,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其次是转换角色。教师不仅仅是施教的主体,也是受教的客体,通过师生的相互学习,互相促进,达到角色互换的共生和谐。最后是转变行动。教师要真正做到“以生为本”就必须转变教学行为。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实践安排是否合理、科学,是否遵循学生认知与发展规律,都是教师在实施教学行为过程中要考虑的问题。“以学生为本”是素质教学的发展方向,体现了学生全面发展的时代要求,基础课教师应该学会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个体发展,学会倾听每一个学生的情感诉求,并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来安排课程的内容教学和实践活动。
二、教学内容的设计
教学内容设计是教学设计的一项重要内容。教学内容的设计过程也是教师认真分析教材、组织教学内容、合理选择并安排教学内容的表达或呈现的过程。教师必须重视教学内容的设计,教学内容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教学效果。因此,教学内容设计要遵循以下原则:
1.教学内容的设计要围绕教学目标来展开。任何教学设计都是为实现教学目标而服务,教学内容的设计更要体现教学目标,因为教学内容是教学目标的载体。教师在处理教材时要看哪些内容最能体现教学目标,选择它并围绕它进行教学设计;哪些内容与教学目标关系没有那么密切,在教学过程中可以不讲或少讲,在教学设计中可暂时搁置。只有这样,设计才能突出中心。如在理想信念的教学过程中,教学目标是帮助大学生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因此,教学内容就要围绕如何帮助大学生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进行教学设计,可通过相关概念或定义的讲解、典型案例的分析、理论依据的陈述、学生自我的反馈等内容来展开,形成一个紧紧围绕教学目标而设计的教学内容体系。
2.教学内容的设计要突出重点和难点。围绕教学目标进行的内容设计,一般来说都体现了教学重点。教学内容设计还可以专门针对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来进行。针对重点的设计突出了重点,针对难点的设计则可以解决难点,重点、难点的处理艺术是教学内容设计的技巧所在。一个科学合理的教学内容设计只有遵循重、难点设计,才能更好地实现短时间内教学效果的最优化。如在理想信念的教学内容设计中,把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作为整章内容的重、难点可运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大量经典论述,把马克思主义维护绝大多数人利益的立场和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讲清楚。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理论的升华。所以,要讲好、讲透教材,就必须突出重点、难点,只有这样,才能有的放矢,科学地安排教学进度。
3.教学内容的设计要以学生为主,遵循学生认知规律。教学内容的设计要体现以学生为主的思想,充分尊重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和认知的规律,处处围绕学生进行。此外,还要树立点拨和启迪观念,通过点拨去启迪学生思维,使其理解教学重点,化解教学难点,从而掌握教学内容。如在基础课理想信念的教学内容设计中,教师应遵循由浅入深、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认知规律,通过导入具有典型性的人物事例先给学生一个感性认识,再通过层层点拨和推进,上升到理想内涵的学习,最后提升为学生自我认知与自觉实践,即让学生在认知接受上不产生抵触心理的基础上,逐步推动教学的深入。
三、教学方法的运用
加强对高校基础课教学方法的研究,要运用集约化思维模式,进一步探索专题式教学及课程改革工作。一方面,重点解决了学生公平地共享本课程教学资源的问题,大幅度提高学生对本课程的认同度与综合评价;另一方面,则有效提升本课程教学团队的整体教学质量,推动教师对教学内容的深度把握和科研能力的提高,由“教书匠”向“学者”转型。
1.钻研教学方法,打造教学方法“十位一体”。“十位一体”的教学模式是指将课堂讲授法、启发式教学法、参与式教学法、探究式教学、专题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实践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基础课教学的心理学方法、基础课教学的艺术化方法等10种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方法,通过优化整合,灵活运用到每堂课中,运用生动的语言、鲜活的事例、新颖的形式活跃课堂教学气氛,启发学生深入思考。
2.采用新媒体技术推动教学手段现代化。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教学手段不断更新,教学方法也朝着现代化的趋势发展,主要体现在教学手段的不断现代化和教学模式的技术化。新媒体技术的发展给教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并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时空限制,微博、微信、网络论坛空间等一系列新媒体技术成了基础课教学过程中运用的新载体。将现代化媒体技术用于课堂教学,有助于将抽象的概念具体化、静止的理论动态化、复杂的问题形象化。新媒体建立的网络交流平台给学生提供了参与教学的互动机会和课后交流机会,学生的主动性被充分调动起来。但现代化技术也具有两面性,教师在用新媒体进行教学的过程中要把握分寸,避免新媒体教学的过度化(即机器取代教师),并在教学过程中警惕新媒体的负面影响,即“绑架思维”。新媒体是现代技术发展的产物,它革新了传统教学模式,但也容易导致课堂教学被“绑架”,过度的使用新媒体容易使教师的教学被多媒体操控,过度的偏好易导致教学“泛化”和“虚化”。而学生的思维一旦被多媒体束缚,探索能力就会降低。因此,在强化新媒体教学手段多样化的同时也要警惕新媒体过度化带来的教学危机。
四、教学材料的选取
为了丰富教学内涵,教师往往需要在备课的时候收集和教学内容相关的外围资料,如典型事例、语音视频、调查数据等。因此,基础课教学材料的选取必须和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密切相关,且具有鲜明的教育意义,并要慎重思考和反复论证其合理性。为此,教师在选取教学材料的时候,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应选取贴近学生情感需求、体现时代特征的典型材料。大学生思维活跃,具有鲜明的时代个性和丰富的情感诉求。因此,教学材料的选取首先要符合大学生的认知需求和时代发展的特征。个别老师往往习惯选取自己认为具有价值的教学素材,却忽视不同专业、不同类型学生的需求。这样,在大班教学时就难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教师在选取教学材料时,要结合课本知识,多关注学生的兴趣爱好和接受喜好,多关注社会近期的热点和焦点。这些具有鲜明时代感和贴近学生生活的材料既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延展课程内容。如在基础课教学过程中,可以选取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节目作为教学素材,这些节目文化性与科学性并重,政治教育性和社会时代性也很强,选取这类教学材料可以促使学生更多地关注社会动态和社会发展问题,并能培养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教学材料的选取应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首先,教学材料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选取的材料要有严谨的科学根据和明确的背景出处。少数教师选取的材料是网络随意传播的“三无材料”(即无发布时间、无发布机构、无发布认证),导致材料的说服力和权威性大打折扣。因此,在选取教学材料时,教师要对所选取的材料负责,尽量选取权威媒体发布的有官方认证的材料。其次,教学材料选取的合理性还体现在视频材料的时间长短、文字篇幅长短的截取。有些教师选取的视频材料或文字材料过于冗长,重点不突出,使整个教学过程复杂、刻板。故教师应尽量选取短小精悍、内容突出集中的影音材料。而对于大型影片及报告材料,节选其具有代表性的某个部分即可。总而言之,教师选取材料必需本着对学生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把材料关,做到不传谣、不造假、不歪曲。
3.教学材料选取应规避争议与敏感话题。大学生刚进入大学学习,各方面的价值判断能力和思辨能力尚未完全形成,容易受到教学内容的影响。因此,教师在选取课外教学材料时,应尽量避开目前学界和社会具有较大争议和政治敏感性的话题。究其原因,一是教师对于敏感话题的把控能力难以保证;二是学生的理解水平和辨别能力不足,难以理解和消化。
五、教学语言的表达
1.教学语言表达的艺术性。基础课的教学方法既要有科学性,也要有艺术性。在以往的教学过程中,部分教师往往忽视了基础课教学艺术方法的运用,其中较为突出的是缺乏语言表达的艺术性。德国著名教育家第斯多慧曾指出:“教育的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2]145教师上课时的语言魅力不仅仅是为了让学生获得一个愉悦的感受,而且要通过语言背后的力量把枯燥的知识通过富有艺术的语言表现出来。在基础课的教学改革中,教师的语言魅力被摆在一个极其重要的位置,而这也是今后基础课教师自我形象展示的一个重要环节。夸美纽斯说过:“一个教师,他的声音便像油一样浸入学生的心里,把知识一起带进去。”[3]156教师把人格魅力融入活的语言,带进教学课堂,本身就是一门艺术。但在表达语言艺术性的同时,还要兼顾理论知识的严谨性,防止情感的过度泛滥和语言的艺术夸张。在与学生的交流中,也要注意语言的分寸,多鼓励,少批评,禁止使用挖苦或讽刺的语言,以免挫伤学生的积极性。
2.教学语言表达的感染性。在基础课教学中,教师如果只采用生硬的说教方式,而缺乏语言表达的感染力,极易使学生产生乏味和枯燥感。如果学生体会不到知识讲解的激情和语言的生动,就难以对理论知识产生共鸣和认可,更谈不上接受这些知识。列宁曾说:“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4]117因此,教学语言的感染性会给学生带来真情实感的体验,会让外在的规范和观念变成学生内化的知识需要。鲁迅先生讲课的声音并不抑扬顿挫也不慷慨激昂,但他的每句话、每个字都充满感情,使学生觉得意味深长、引人入胜,每一个接近过他的学生都感到有一种信念的力量浸透在自己心里。基础课的老师在谈到人生理想、科学信念及马克思、恩格斯、毛泽东等伟人事迹的时候,更应该注重语言的感染性,让学生从教师的语言中真切地感受到伟人的光辉形象和历史的厚重感,哪怕是简单表述伟人的名字也要注意语言的轻重和情感的收放,通过语言的细微之处感染学生、打动学生,让学生从内心情感上产生共鸣。
3.教学语言表达的科学规范性。基础课教学是一个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学习过程。部分老师在授课过程中,不注重教学语言表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整个课堂教学过多地使用生活用语和网络用语等,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使生硬的理论知识变得通俗化,利于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也弱化了原著的经典论述,削弱了理论本身的科学规范性。因此,教师在进行经典原著教学时,必须注意教学语言表达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切勿走向“庸俗化”的表达误区,弱化经典原著的语言魅力和语言科学性。
六、课堂教学环境的控制
课堂教学环境是“教学环境的一部分,是课堂教学活动中,对师生认知、情感和行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和,是一种狭义的教学环境。具体地说就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集体的整体精神状态表现以及学生个体所感知到的班级人际关系、课堂规范、班级学风、课堂气氛和教师期望等方面影响其学习的精神表现”[5]256。积极的课堂教学环境有利于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不同专业混合的大班教学、基础课教学内容的多样性等问题,给基础课老师提出了一个挑战:如何科学化地把控和优化课堂的教学环境。
1.善于调节课堂气氛,营造和谐的教学氛围。课堂教学是一个双向性的互动过程,在基础课教学过程中,少数老师存在把控课堂教学环境的动力意识不强,课堂授课过程弱化,忽视学生的接受情绪,致使课堂气氛单调,学生注意力和学习热情减弱,从而影响了整个课堂教学效果。美国著名哲学家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说:“人性最本质的愿望就是希望等到赞美,赞赏能传递一种积极的信息。”[6]55-58因此,不吝赞赏是良好课堂环境建构的有效方式。通过观察发现,得到老师表扬的同学上课注意力和主动性都明显增强。因此,在基础课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综合利用各种教学方法,营造和谐的教学环境氛围。
2.掌握处理课堂突发问题的应对技巧。此处所讲的突发事件是指教学过程中产生的诸如课堂纪律、学生情绪、学生心理等一系列影响课堂教学环境的突发问题。不同专业学生的个人素质、学习自控能力、学习认知能力存在差异。通过课堂观察发现,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的学生课堂纪律、学生情绪掌控能力较弱,需要教师掌握一定的应对技巧,使影响教学质量的一切不良因素最小化,确保整个大班教学环境朝着积极方向发展。在教学实践中,面对上课不集中注意力的学生,教师可以通过改变教学节奏、增强互动提问等方式来控制。从个体出发,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对课堂环境突发事件的掌控,不仅需要教师从宏观层面关注大课堂问题,也需要从个体学生心理变化、情绪变化等微观层面加以考虑。
3.优化教学过程的心理环境。课堂教学环境是由教师和学生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可以促进学生和教师的共同发展,是一个相互作用、双向反馈的动态过程。一旦形成这种情绪、情感状态,便能形成一种心理压力,从而影响学生的态度、行为和学习效果。基础课教学重点解决大学生的认知问题,帮助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因此,关注大学生的心理需求和心理变化是做好这门课教学的重要方面。大学生正处于心理变化的矛盾期,会产生各种心理情绪问题,在课堂教学的管理中能看出学生的整体心理素质情况,因此,对基础课老师而言,更细致地关注学生的心理环境也是重要的教学环境控制能力之一。如在理想信念的课堂教学中,教师应更关注学生的接受心理和认知心理的变化,把宏观的知识体系通过心理暗示、心理激励、心理反馈等隐性教学融入学生的内心情感中,内化为自己的知识体系,以达到教学质量的最优化。
参考文献:
[1]姚本先,刘世清.教育交往中的语言困境探讨[J].课程.教学.教法,2004(2).
[2](德)第斯多惠.德国教师培养指南[M].袁一安,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3](捷克)夸美纽斯教育论著选[M].任宝祥,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
[4]列宁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5](美)威廉•詹姆斯集[M].王俊人,陈亚军,译.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
[6]田慧生.教学环境论[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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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教学是以法律基础知识为核心,也是高职思想政治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增强高职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目标为目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基础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基础”课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实际紧密相连,实践教学是其非常重要的环节。研究性实践教学以培养学生针对特定问题亲身实践探索并试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基本目标。这一模式由研究课题的提出、组织学生实施、学生具体实践、共同交流总结等环节构成。研究性实践教学的最后评价应注意全方位、综合性并贯穿全过程。
关键词:实践教学;研究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实施研究性实践教学的意义
2015年7月27日,中宣部、教育部发布《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计划》强调,要“努力强化实践教学,建设与课堂教学相互促进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第二课堂教学体系”,“注重总结实践教学成果,把优秀调研报告等作为课堂教学的补充材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简称“基础”课)一般在大学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开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导论篇”。这门课程的最大特点是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实际紧密相连,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息息相关,所以尤其应重视实践教学。就课程性质而言,“基础”课是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和重要环节,其教学目标是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素养、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习这门课程要求大学生必须做到知行结合,对各种规范要求不仅要“内化于心”,更要“外化于行”。因此,“基础”课的实践教学不应该只是对理论教学的说明和补充,更不能纯粹为了完成这一教学环节而流于形式,而应该实行更具挑战的研究性教学模式。“基础”课的研究性实践教学是指在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期间,教师根据一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坚持以人为本,力求贴近生活、贴近社会、贴近大学生学习生活实际,进而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以实例考查、问题探讨、社会调研等方式,对思想道德知识和法律问题进行自主探索和研究,使学生在实践当中受到更直接更深刻的教育。这是一种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并真正实现理论联系实际、促进知行统一的实践教学活动。总而言之,“基础”课的研究性实践教学不仅仅是一个教学环节或一种教学手段,而且更是一种教学理念和必须具有的重要教学内容,对实现教学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2实施研究性实践教学的目标
目前,在各高校具体实施方案中,“基础”课实践教学一般由课内、校内和校外的活动组成。就其具体教学形式来说,大多会采用课内的讨论、辩论、演讲以及观看视频等,课外的参观考察、访谈、社会调查、参加志愿者活动等。这些活动的开展是对传统的以课堂、教材、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的改革,有助于提高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教学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实践教学的目标不够清晰或目标层次偏低;只把实践教学当作点缀或任务在做,使得实践内容脱离教学目标或缺乏对实践内容的深度思考和挖掘等[1]。就其本质而言,实践教学的实质就是实践,也就是重在参与、体验、行动。但不能止于这个层次,而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或升华。因此,“基础”课实施研究性实践教学的目的应是为了更好地调动学生主动思考、勇于探索、努力参与社会生活的积极性,力求让学生在考察实践、调查研究、独立锻炼与相互合作的过程中亲身体会书本的理论,以更好地了解自身、认识社会,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素质、道德素养、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它以培养学生针对特定问题亲身实践探索并试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基本目标。这一教学模式,要求大学生至少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锻炼与收获:一是要学会用研究的方法主动思考并积极参与和课程内容相关的实践问题研究;二是要在研究过程中积极动脑、动手,亲身实践,主动设计、参与、搜集、分析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尝试对所研究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三是要联系所研究的问题,对比、反思自身的观念、态度及行为,切实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法律素养[2]。
3研究性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
“基础”课研究性实践教学要实现上述目标,真正成为与理论授课相互促进的“第二课堂”,最重要的是要把组织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3.1组织实施的主体在研究性实践教学中,组织实施的主体主要是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教研室和任课教师。对于整个教研室来说,在理论课程正式开始以前,就应组织全体授课教师集体讨论,详细制定并修改完善研究性实践教学的具体方案;承担教学任务的各位教师则负责具体组织学生严格按照教研室所制定的方案逐步实行。
3.2实践课题的提出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教研室应提前组织教师集体讨论,根据“基础”课的课程性质、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分门别类地归纳、编写相关实践课题供学生选择。为更好地实现本课程实践教学的目标,也可以让大学生亲自参与这一过程。如在某些教学单元中,教师可以先布置命题范围,然后引导学生去发现并提出问题,设计出有价值的研究课题,教学效果会更显著。总体而言,所设计的研究课题要从解决当代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出发,是大学生感兴趣又迫切需要进一步了解、思考、研究的,并且是本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和关注的主要方面,要做到有的放矢。以湖南大学为例,关于适应大学生活的问题,我们设计了“大学新生不适应新人际环境的典型案例分析”“关于大学生作息时间的调查与分析”“大学生逃课现象的调查与分析”等课题;在理想这个主题方面,则设计了“名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理想的调查与研究”“大学生理想现状的调查与研究”“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相结合的个案分析”等;在爱国主义方面,“我的爱国情、爱国心、爱国行”“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对青年大学生的影响调查研究”“大学生国家民族意识的调查研究”等都是不错的选题。此外,“大学闲暇生活调查”“校园法治面面观”“大学校园十大不文明行为调查”“校园网络文明调查”“大学生诚信现状的调查与研究”“大学生道德素养与法律素养调查”“长沙城市主要交通道路人、车违章统计调研分析”“两地书?母(父)子(女)情”“何为低碳生活”“大学生网络交友状况调查”“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大学生活中的法律现象剖析”“大学生消费现状的调查”等实践教学活动的设计也都很有特色。
3.3组织学生实施教师组织学生对研究课题进行研究,应尽量避免单个学生独立进行,而是要大力倡导和推广小组形式。湖南大学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通常是由学生自由组合形成研究小组,小组成员以4~5人为宜。在分组时须特别注意,一个小组的所有成员应是同一个专业班的同学,这就需要教师在学生自由组合的同时要及时宏观调控,以避免后期出现调研报告或研究论文在装订、存档以及成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具体的研究选题应由小组民主讨论确定,组长也须经民主推选产生。课题实践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内部应有明确分工和合作要求,每一项具体任务都应明确落实到个人。如谁负责资料收集、谁负责问卷或访谈主题的设计、谁负责撰写调研报告或研究论文、谁负责打印排版最终稿件等等。以小组形式开展研究性实践教学,不仅能使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得到很好的锻炼,也能使他们的研究能力、实践水平以及团队合作精神得以提升。
3.4学生具体实践各课题研究组成员在经过多次讨论协商后,拟定详尽合理的研究计划,选择确定恰当的方法,积极开展社会实践与课题研究。比如,有的研究小组走出象牙塔,深入社区或农村,面对面采访社区居民、村民或郊区新市民,亲身感受民情民风;有的研究小组穿梭于学校教学楼、食堂和宿舍之间开展问卷调查或深入网吧暗访,了解大学生如何利用网络;有的小组直接在校园论坛或社交网络上进行调查,收集数据资料;有的则走进福利院、养老院,为孤儿和老人们带去欢乐与慰藉的同时,思考着怎么样才能更好地为这些群体服务;有的走上街头,观察记录公共生活中人们的公德意识与不文明行为;有的召开班级讨论会,交流各自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会与思考;有的参观监狱、旁听法院庭审,感悟领会我国的法治精神……各课题组努力调动所有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大家的智慧和能力,为完成实践研究课题坚持不懈地努力行动。
3.5共同交流总结“基础”课理论授课结束之前,教师可利用课堂时间或另外安排课余时间,让各课题组汇报交流研究成果和实践体会。在集中汇报之前,各课题组应对实践过程进行集体讨论,认真总结,利用相关软件对问卷数据和其它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高质量地完成一篇调研报告。湖南大学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除要求学生提供调研报告作实践教学的成果外,还要求各小组的每位成员都要撰写和提交心得体会等。汇报时各课题组除了制作PPT讲解调研报告外,还可以制作电子相册或者微电影等,把实践过程中所拍摄的图片、视频、录音以及问卷调查结果等都通过多媒体设备生动形象地向大家展示出来。最后,由教师作总结与点评,指出各课题组的成绩与不足,并提出各组以后可更一进提高与完善的建议。
4研究性实践教学的评价
研究性实践教学的最后评价应注意全方位、综合性并贯穿全过程。既要综合考核大学生们对待研究性实践活动的态度和参与热情,又要考察他们能否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对具体问题的研究中去,并在问题提出和解决过程中主动获得新的体会和感悟。不但要评价学生们最后研究成果的质量,还要关注学生们在参与过程中的投入与表现,尤其是检查与评价学生在开展分工合作、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所获得的体验和感悟。评价者可以是研究性实践教学的组织者即教师,也可以是学生个人或课题研究小组等。在评价方式上则可多样化,如对调研报告和研究论文质量的评价与对研究小组的最后汇报、成果展示的综合表现评价要相联系;对整个研究小组的综合评价与对各个成员的独立考核要相结合;既要有定量考核,又要有定性评价;既要让学生集体互评,又要有教师综合考核等等。以湖南大学为例,对于“基础”课研究性实践教学的成绩评定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实践过程方面的分数,二是研究论文或调查报告方面的分数。实践过程方面的分数是评价学生对于研究性实践活动的参与态度和是否全身心投入、团队分工协作情况以及最后是否全部提交了研究论文或调查报告之外的所有其它材料(如实践计划、小组总结、个人心得等)。研究论文或调查报告方面的分数则是对研究论文或调查报告本身质量的评价。既包括对论文或报告这一最终成果的形式方面(如字体、字号、页面设置等格式)的考核,也包括内容方面(如课题论证的逻辑性、严谨性、创新性等)方面的评价。具体操作上,教师先对各研究小组的这两方面进行评分,然后在此基础上,根据各成员的具体表现以及在团队中的贡献来确定其成绩。
最后,教师还可将学生在研究性实践教学中的表现纳入课程考核内容,以此可以很好地弥补“基础”课考核单一的不足。跟以往单纯的卷面考试不同,此类考核更能锻炼和提高大学生的各项能力。无论是实践研究的选题、调研,还是研究论文、调查报告的写作、提交,自始至终,整个过程都能很好地锻炼提高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如资料收集和查阅的能力、社会实践和调查访谈的水平、人际交往和组织协调的能力、调研报告撰写的水平等,收获是很大的。此外,以小组形式进行研究性实践,对于提高和加强大学生的民主思想、竞争意识和团队精神不无裨益。而且,这一实践研究过程同时也是学生自我学习、自我反省、自我德育的过程,从而更好地实现了“基础”课的总体教学目标。
参考文献:
[1]马建青.“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整体改革的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2):82-84.
[2]贺俊燕.研究性学习教学模式的探索———以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例[J].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2010(5):143-145.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法律教育部分存在的问题
(1)教师教学方式。在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进行讲述的过程,往往以教师单方面的授课为主要方式,缺乏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课堂气氛不够活跃,加之学生对这门课程的认识不深,思想上不够重视,经常有逃课或不认真听讲的情况发生,课堂效率较低,学生们往往都是在老师的灌输下被动地接受法律知识,而不是自己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
(2)课程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在2006年课程改革之前是分开的两门课程——“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但是在两门课程合二为一之后,由于将“思想道德修养”的内容排在“法律基础”之前,教师在授课的过程往往习惯于把教学重点放在教材的前半部分“思想道德修养”上,而忽视了有关法律知识的教学,教师的不重视就导致学生对于这部分知识的忽视,甚至是无视。除此之外,教材中有关“法律基础”部分的知识编写不够精确、概念含糊不清,难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再者,整本教材通篇采用文字形式进行编写,理论概念性较强,知识分布过于紧密,会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容易产生疲劳感。
二、改善法律教育部分存在的问题的措施
1.教材改革
(1)保障教材编写的严肃性。
(2)增强法律部分教材的趣味性。
(3)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平衡性。
2.教学改革
(1)完善我国大学生法律素养教学的机制。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教育发展现状,建立起一个从小学开始至初中、高中、大学的完善而衔接有效地法律教学体系,从小就开始培养学生一种法律意识,真正地体会到法律学习的重要性,自觉地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提高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对授课老师进行培训。加强大学生法律素养教学的重中之重就是授课者的法律素养。目前,高校中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师可能会出现知识断层的现象,由于他们往往自身并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对于我国法律制度、法律变革也不甚了解,因此,高校就需要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随时更新他们的法律知识体系。
(3)活跃课堂气氛,改革授课方式。传统的法律授课方式往往以老师讲、学生听为主,难以调动学生进行积极思考,课堂效率较低。因此,授课老师应当在法律素养的课堂中充当引导者而不是决策者的形象,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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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作为工商管理实践的重要阵地,是对企业面临的经济形势进行分析并做出调整的过程,也影响到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管理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建立工商管理类专业教育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体系的基本原则是充分考虑工商管理教育的特点和外在需求,符合综合、简明和可行的原则。应从多角度进行测度评估。一般而言,有三个角度:①市场能力。主要测度工商管理教育在市场环境中的生存能力及市场化程度,具体从高校报考录取率及高校接受馈赠金额这两项指标来测度。②行为能力。主要测度工商管理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自身发展及持续发展能力,具体测度核心课程数目、教学方式(包括讲座授课、案例教学及其他的比例)、参与必修与选修课人数比、师资能力(包括全职教师、访问学者、终身教授与招生人数比例)以及技术投入比例。③绩效水平。主要测度工商管理教育在市场与教育本身的磨合中的发展能力(业绩),具体指标为就业水平(在就业前10名企业中就业总人数与招生人数比例)、首次就业率以及学生的个人投资回报率(就学投资/就业头年年薪)。
二、统计分析
项目组运用丰富的互联网资源,对国外知名大学网站、美国教育部网站、美国统计局网站、美国商业周刊网站、美国商学院联合会网站进行访问搜索。通过抽样对37家著名大学工商管理教育的以上指标进行调查,用得到的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1.管理教育绩效水平。为了保证分析的完整有效,本文选取了3个评价指标,并相应收集样本资料。这3个变量间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为此用因子分析法对原始资料矩阵进行处理,要求选择的主因子特征值均大于1,故通过SPSS语言实现主因子选择,为了进一步简化结构,进行方差极大旋转,旋转精度ε=10-5,主因子信息量达到总体信息量的73%。将生成的绩效水平指标记为fact1-1,用来反映市场因素与教育体系内生变量的交互作用,运算得到各高校该指标的计算结果,并注入到原始数据中,作为进一步分析的依据。
2.高校市场能力与绩效水平。市场能力通过市场信赖度和社会赠与来表示,其中市场信赖度选取2000年度报考该校学生的实际录取率。通过这两项指标与业绩综合指标F1的偏相关分析,来判断国外高校市场与业绩的关系。
3.工商管理高校自身行为能力与综合绩效水平。工商管理教育的自身行为能力主要反映高校的内驱力,用核心科目数、讲座授课、案例教学、其他教学、必修选修人数比、全职教师比例、访问学者比例、终身教授比例、技术投入比等指标来考核。
三、结果分析
在工商管理类学校的内生变量中,有以下一些主要特征。
1.技术投入因素与其绩效水平高度相关。技术投入因素主要代表高校每年在技术方面的投资占学校收入的比例(类似企业R&D值)。据资料显示,近年来工商管理类高校主要的技术投入为在线教育,如伦敦商学院已经开设了6门在线课程。同时注重“虚拟学习网络”的开发和完善,以及为适应现代信息化所组建的e-business、e-commerce课程实验室。
2.必修与选修课程的人数比与绩效水平不相关,核心课程的数目与绩效水平有一定的相关性,但并不显著。由此可知,国外的工商管理类教育已经淡化了必修和选修的界限,学生具有较大的自主选择空间,“按需求学”与“课程指导”相辅相成。
3.反映教学方式的三个主要变量:课堂讲座、案例教学和其他方式对于绩效水平有不同的相关性。其中案例教学的相关性较为显著,为58.32%,其次为其他教学方式和课堂教学。在上述37所工商管理类院校,课堂授课和案例教学仍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但其他教学方式也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如通常采用的公司企划(Companyprojects)、计算机仿真(com-putersimulations)、团队训练(groupexercises)、实习(experimental)等等。
4.反映师资力量的三个主要变量:全职教师与招生人数比、访问学者与招生人数比、终身教授与招生人数比对于绩效水平也具有不同的相关性。其中全职教师比与业绩表现为正相关,不相关的概率仅为6%以下,而其他两项指标均表现出不同程度的负相关,访问学者的负相关性较显著,这反映出国外工商管理教育在国际、校际交流方面存在一些弊端,如学者的访问时间有限,研究欠深入,对于管理教育的投入少等等;终身教授比例的负相关,同样反映出国外教育的弊端,各校工商管理类的教学任务主要由全职教师承担,而终身教授主要承担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反映出工商管理类专业“研究与教学”的严重割裂,无法以学术研究带动教学创新,以教学补充学术力量,实现二者的互动。
四、借鉴与思考
我国工商管理教育兴起于80年代末,起点不高,与国外的工商管理教育有一定的“时差”,再加上国内的经济环境仍有待改善,工商管理的着重点有异于国外。因此我们应该从国外的研究中吸取经验教训,趋利避害,寻求我国工商管理教育与市场经济的共同发展之路。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始终是工商管理专业的源动力,我国正处经济转轨时期,不少企业管理水平落后,仍需要中低层次的各类管理人才,不必像美国那样盲目压缩本科招生人数。应根据我国市场需求形成“宝塔型人才结构”的培养层次,明确知识分工,在培养目标、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建设方面下功夫。在当前,主要应明确工商管理类本科生、硕士生(MBA)和一般管理类硕士生以及博士生的培养目标定位。本专科生主要集中于基础管理(即所谓的主管级)或继续深造;一般管理硕士及MBA侧重于部门经理级及较高职位的管理者;博士则侧重于科研和教学。作为培养工商管理类学生的各类高校,也应进行结构性调整,即著名学校压缩本科生招生数,向较高层次人才培养方向转变,一般院校则应注重培养本科生。
管理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强调实际技能的运用。教师应正确引导,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并深入到企业第一线编写案例。但在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方面,不能一味地照搬哈佛模式,即以大量的案例培养和强化学生的管理技能。应增加“工具类课程模块”,通过建立管理学学科的理论框架,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论工具,对现实问题能够触类旁通,同时也要为学生创造尽可能多的实践机会。国外工商管理研究所暴露的“研究与教育”的割裂,反映出其教育被动适应市场因素的弊端,对我国工商管理教育颇具借鉴意义。由于管理教育往往滞后于管理实践,因而减少“滞后”、减少知识陈旧、使教学具有前瞻性尤为重要。这要求教师在具有实践经验的前提下,注重学术研究,通过学术研究来促进整体教育水平的提高,用具有“前瞻性”的研究带动教学创新,尤其要鼓励学术水平高的专家教授到教学第一线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
一、引言
特色是大学的立足之根,也是大学的竞争之本,如何培育学科特色和专业特色是现代大学发展的战略抉择(李枭鹰,2010)[1]。现代大学的主要职能之一在于培养人才,而现代管理教育主要体现在两大技能或能力的培养上,一是管理“硬技能”的培养,主要包括投融资、供应链管理以及会计等,这些基本技能的适用性非常广泛,因而也是管理者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二是管理“软技能”的培养,主要包括领导力、与其他人协作以及通过其他人执行任务的能力。具有这些技能的管理者,应当具有较强的批判性以及分析性思维的能力,能够担任组织的领导职责,真正推动组织的快速进步,并且是能够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适应变革的领导人(GarthSaloner,2010)[2]。因此,管理不同于工程技术和人文艺术学科的主要特征,其更加强调管理者对社会环境的适应性和管理团队的相互作用以及与组织外部人员相互交往的需要,因而管理是一种具有较强策略性的行为。财经类院校一般具有较好的经济管理学科基础,相应的工程技术学科、理科和人文科学学科的基础比较薄弱(夏寒,2009;杨学义,2003)[3][11],这给管理者的技能和能力的培养以及诚信品质、人文素养的培养带来不利的影响。此外,随着产业结构从传统制造业、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为主的新型经济结构转型,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逐渐成为社会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现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趋于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也朝着国际化、知识化、信息化和风险化的方向发展(黄国菊,2006)[4],这也对管理人才的培养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财经类院校工商管理专业的建设如何适应这种管理职能和管理对象的演变,结合地区社会经济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以加强管理人才的培养为核心,从而形成工商管理专业自身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值得进一步研究。
二、财经类院校工商管理专业特色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工商管理专业作为大学本科教育中开设最为广泛专业,许多高校在专业设置、培养方向、课程模块的设置、实验和实践性教学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极易形成相应的特色(王鲁捷,2003;胡永铨,2006;张进,2006)[5]-[18][13]。教育部2004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中对办学特色的解释是:“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淀形成的,本校特有的,优于其他学校的独特优质风貌。特色应当对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教学质量作用大,效果显著。特色有一定的稳定性并应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得到公认。”特色可体现在不同方面:如治学方略、办学观念、办学思路;科学先进的教学管理制度、运行机制;教育模式、人才特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以及解决教改中的重点问题等方面。因此,一个具有特色的专业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征:一是专业经过长期发展所积淀出来的稳定的特色优势;二是专业特色要对提高本专业的教学质量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三是专业特色最终要能够得到社会认可,符合社会需求。根据上述分析并结合目前财经类高校工商管理专业设置现状与特点,财经类高校专业特色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学科专业过于单一,并且不能很好的和管理实践相结合,因而不能够对专业建设形成有力的支撑(陈婕,2009)[9],学校的学科专业特色建设的成果不能够及时转化为专业培养方案以及专业教学内容,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作用不大,另外专业建设和地方社会经济以及行业的联系不够紧密,不能及时反映地方经济的发展需要。
1.学科综合化水平比较低
经过1998年教育部的专业学科目录的调整,财经类专业得到较大的压缩,学科专业比较单一,延续单一学科人才培养的思维定势,主要集中在管理学和经济学,尤其是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这两个一级学科及相关专业上,缺乏其他文、理、工等学科专业的有力支撑(韩玉志,2004)[10-11]。财经类院校往往具有比较完备的经济管理的专业教师队伍,并且在市场化以及综合管理职能和能力的培养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具有比较强的市场意识。而现代社会、经济、文化和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强调多学科的交叉和融合,强调“综合型、宽口径”的人才培养。在培养相关管理人才方面,财经类院校往往不具备相关科学理论、工程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由于缺乏这些学科、专业的支撑,使得工商管理专业很难形成比较稳定的专业特色和优势,这会对工商管理学科专业的发展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带来不利影响(杨学义,2003)[12-13]。
2.专业趋同化,缺乏专业特色
高校的专业设置和培养方案的制定更多地受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的影响。目前财经类高校的主要专业设置基本雷同,基本每一所财经类大学均设置工商管理专业,专业培养目标和方案基本以教育部的工商管理专业核心课程为基础,专业培养方案基本相同,专业特色不够明确。此外,培养方案不能够根据管理实践的变革和培养对象特质的变化及时调整更新,学校在培养方案和目标的制定中处于主导地位,缺乏对培养目标的有效落实和考核反馈;课程和课程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和深化,专业课程重理论轻应用能力的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比较落后,教师专业知识结构单一,缺乏对现代管理及其问题的了解,教师注重教学内容,对学生的学习结果是否符合专业课程的目标设计重视不够;实践教学环节或者缺乏或者与管理实际相脱节,起不到培养学生相关管理能力的作用[14]。
3.缺乏行业背景且和地方经济结合不够紧密
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企业的基层管理人才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以便指导和监督下属的工作[15],而财经类院校一般缺乏工科院校的行业背景和技术优势,因而在培养基层管理人才方面,并不具有核心竞争力。此外,工商管理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部分财经类高校原归属于不同的部委,以满足金融、财政、商业经济等行业的人才需要为主,因而对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管理人才的特征缺乏了解,因而这些院校下放地方之后,在工商管理专业特色建设和人才培养上就失去了方向。此外,地方性的财经院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主要是面对本地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不同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征并不完全一致,具有很大的差别,比如上海以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等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的产业结构,决定了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服务管理人才的特征。因此,地方财经类高校的工商管理专业需要根据地方经济和行业发展的需要,灵活设置相关专业特色和专业方向(陈婕,2009)[9]。
三、财经类院校工商管理专业特色分析
高等教育的目标是培养人才、科学研究以及服务社会,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企业经营的国际化,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人才也是现代大学的一个主要服务目标。良好的社会影响是办学特色的重要体现,而办学的社会影响和效果,主要体现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质量上。因此,在产业结构转型和企业管理模式演变条件下,其工商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和专业特色建设必须结合服务对象(地方经济的需要)以及学校的学科专业优势,以高等教育目标为核心,反映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市场特征的变化对其带来的挑战,形成相应的特色。
1.以服务管理为核心,体现“应用型”特色
随着市场分工的深化,企业内部职能的市场化和企业选择更多的服务外包,普通财经类院校工商管理专业的特色建设,也应该转变专业建设的思路,从传统的注重企业管理职能向面向市场的经营流程的管理的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从以生产管理为主向服务管理为主转变,以现代服务业为核心来确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此外,与行业背景较强的工科院校相比,对于财经类院校来说,由于缺乏必要的理、工、文等学科和专业的支持,在选择以现代制造业和工程技术行业为主的管理学科、专业建设方面上缺乏比较优势,因此,以培养满足现代服务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管理人才为核心来加强工商管理专业建设,是财经类院校的必然选择。对于部分财经类院校来说,经济和金融领域的学科专业优势可以和管理相结合,培养面向现代金融业、管理咨询业和商业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的管理人才。
2.以特色学科建设为基础,形成专业特色
“一所大学的优势学科,也是大学的特色所在,是大学形成办学特色的主要切入点”。不同层次的财经类院校在学科特色以及发展水平上存在不同,因而在人才培养层次、培养方案、目标、教学计划等方面存在差异(张玉利、陈忠卫,2003)[14]。一些高水平的财经类院校,以研究型大学作为其办学的主要目标,在学科建设上,关注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些基础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并在地方服务经济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一些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教学型或教学研究型的普通财经类院校,其重点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上,以实用作为相关专业的建设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并且这些院校往往会根据其所具有的专业特色优势来进行差别竞争,比如在商业服务、中介业务、金融服务等方面具有的不同学科特色来进行相应的工商管理专业特色的建设。以上海的四所地方财经类院校(上海外贸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金融学院、上海商学院)为例,这四所院校本科专业的设置基本一致,但是在学校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建设的主要方向来看,却存在非常大的差别,比如上海外贸学院更加强调国际化、立信会计学院以会计为核心、上海金融学院以金融为特色、商学院以商业服务业为主要特色,这些学校的定位不同程度上体现出了自身的服务管理导向的特点,并且相关特色学科的定位均围绕上海的四个中心建设来进行。在服务经济占社会经济比重越来越大的发达地区,对服务管理的需求也很大,并且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化和发展,不仅是服务业企业,一些传统的制造业企业对管理外包以及服务创新的需求也变得越来越大,形成独立的管理服务需求。因此,工商管理学科建设以服务管理为核心,在工商管理专业培养方案的设置和制定过程中,适当考虑企业的这些服务需求以及服务社会化的影响,在人力资源管理及职工培训、财务分析与统计、物流管理等“硬技能”的培养环节上,结合自身的学科特色,适当增加有关管理和服务的创业教育与培养,形成相应的工商管理专业特色(张克非,倪东生2009;夏维力,路艳,2008)[15-16]。
3.以人才培养为导向,服务地方经济,形成人才培养特色
现代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等新型服务业的发展,是社会分工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在不同的地区,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以及区域功能分工的差异,往往在发展服务业上存在非常大的差异,比如上海在发展服务业的定位上与其他城市的定位存在非常大的差异,其主要集中在国际金融和贸易以及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上,因此工商管理专业的建设及其特色必然反映出地区服务业的发展定位和对人才培养的需求,这也是工商管理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其教学设计中必须考虑的。当然,办学质量和特色最终体现在学校毕业生的质量上,毕业生的社会竞争优势以及为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也是专业特色建设成功与否的重要衡量标准(田恒平,2009)[17]。
四、财经类院校工商管理专业特色建设的对策分析
财经类院校工商管理专业特色建设必须以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国际化为根本,围绕服务管理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确定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科学研究方向,培养管理人才,在特色建设上必须考虑到学校的学科和专业特色,并且还需要进一步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来进行。而这些特色建设内容最终还必须落实到相关的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程以及实践和实验教学建设中来,通过专业教学最终实现工商管理专业的特色和内涵。
1.建设多学科、国际化的师资队伍
专业特色的建设,更多的取决于专业背后的教师团队,这些专业教师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以及其团队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特色的形成将决定专业特色的形成,一个没有相关专业教师队伍支撑的所谓特色是不存在的。经过长期积累形成的学科、专业特色也会对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形成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最终形成一所学校和专业所具有的社会竞争力。因此,在师资队伍的建设上,财经类高等院校工商管理专业应该结合自身的专业定位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按照有利于增强专业特色的角度来合理规划教师队伍和人才引进。一方面,在财经类学校学科比较单一的情形下,适当引进一些具有工程技术、理科以及人文学科专业背景的管理专业教师,实现对工商管理多学科知识交叉和融合的需要,形成工商管理多学科交叉与综合的学科特色,比如立信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的专业教师一半以上均具有多个学科的教育背景;另一方面,进一步创造条件,促进教师在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双向流动,加强教师的国际交流,吸收优秀的企业管理者加入工商管理教师队伍,使得教师不仅能够充分了解地方经济、行业发展的特点、企业管理发展方向和对管理人才的需求,而且能够具备国际化的视野和多元化的文化背景,从而有利于促进工商管理学科的综合发展,形成专业特色,为培养复合型的管理人才服务。
2.形成理论和实践并重的专业培养方案
工商管理专业培养方案制定过程中,在体现本学校学科专业特色的基础上,应该合理划分专业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强化基础理论和管理能力的培养。比如,立信会计学院的工商管理专业有关会计的基本知识模块是专业的核心模块之一,体现出学校优势学科的特色及影响。在基础理论知识部分,工商管理的管理教育要使得将来的管理者形成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理论基础。学生管理能力的培养,一方面,在培养方案中,强调实践和实验教学的作用,通过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和实验室的建设,有意识地进行教学实践设计,加强实践案例分析,通过校企联合,提高对学生管理实践能力的培养水平;另一方面,在一些主要城市(如上海、北京等),工商管理类的大学生在大学四年中几乎都会选择在课余或者假期参与社会实践和实习,通过实习,这些学生初步了解了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特征和面临的问题,这也会影响其对专业的理解,从而在专业学习中会形成某种导向性,因此,专业培养方案中,高年级学生管理能力训练,必须考虑到这种开放式的办学环境的影响。
3.加强管理问题导向和国际化的课程建设和教学设计
管理的问题导向和实践环境的千差万别,决定了工商管理专业的应用性和环境导向的特点,因此,在相关专业课程建设上,必须以专业培养目标为核心,合理的确定专业课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形成教学大纲,通过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理解、掌握并运用相关理论知识解决实际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加强案例教学和综合训练,打破传统的以课程为界、单一教师组织实施的课程教学组织模式,形成问题导向的多课程联合的教学和实践分析方法,加强不同课程和知识点之间的交叉和融合。在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设计上,传统上采取的是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内容设计和教学过程管理模式,但是随着学生专业学习和管理实践更加紧密地结合,教师设计相关教学内容时,不仅要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和训练,同时也可以增加一些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互动设计,将学生在管理实践过程中遇到的有价值的问题引入课堂,可以提高学习效果,形成教师和学生两个中心,理论教学、案例分析和现实管理问题三结合,有效的提升教学效果。经济全球化要求管理以及管理教育的国际化,管理教育需要为不断变化的国际市场提供高级管理人才,满足现代企业对全球性的管理人才的需求。管理教育的国际化是把跨国界和跨文化的观点和氛围与大学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社会服务等主要功能进行结合的过程。这种教学设计上的国际化,一方面可以通过对相关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引入国际化的课程和案例来实现,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学生培养的国际化(加强学生的国际交流、国际化思维训练以及多元文化的学习)来实现。
4.产学研相结合建立实验和实践教学基地
在专业实验教学过程中,强化以虚拟经营环境为主的实践教学,同时,将以实验中心为基础的模拟实习和企业实习基地的校外实践相结合,提倡体验式教学、情景式教学和开放式教学。一方面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工商管理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解决具体的问题时具有综合的管理知识和素质;另一方面,也可以培养学生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决策环境和管理行为的相互依赖性,从而在有关管理问题的决策分析过程中能够具有全局观。此外,通过与企业合作建立产学研基地,增强企业在实践教学中的作用,提高工商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实效性,一方面,可以在课程教学中引入企业实际管理和技术人员,增强学生对企业实践和相关工程技术的了解;另一方面,增强企业在实践教学中的地位,尤其是一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企业的引入,可以弥补财经类院校在学科建设和专业技术上的不足,提高学生的认知水平和综合能力。当然在实践教学过程中,还必须注意到管理教育和管理培训的区别,形成有特色的工商管理教育,而不仅仅是面向企业管理岗位的简单的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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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旅游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旅游已经成为国民休闲的重要方式与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酒店管理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校企合作”是企业和学校在兼顾双方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彼此的优势资源共同培养优秀人才的一种方式。这种产学研相结合的高校特色人才培养模式是以学校的理论知识为教育基地、企业为实训基地,对彼此而言,企业为学校提供模拟实践教学,学校为企业提供低成本劳动力,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合作基础上追求深层次的可持续的校企合作方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教育思想指导下,根据特定的人才要求和培养目标,以特定的课程和教学内容,配以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评估方式,来实施人才教育的过程总和。这其中主要包括专业的设置、课程教育模式、教学过程设计和教育方式等主要因素。通过校企合作来对高校人才进行培养,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而酒店管理专业作为应用性极强的专业,需要通过优化校企合作模式是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
1校企合作的层次
美国学者科尔顿(R.M.Colton)和安戴尔(G.Undell)在论述美国大学与产业的关系时指出,在大学与产业关系开始的最初阶段,二者是各自分开的独立系统;随着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大学和产业两个系统之间有了一些单方面的、偶然的联系,即初步合作;随着外部环境的进一步改变,大学和产业之间逐渐有了一些双向交流互动的合作计划,两者的合作关系更加密切;到最后,大学和产业之间形成了一种更加成熟的、部分职能重合的、深度合作关系。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是一个以市场为需求和社会为发展的目标下,以产、学、研结合为途径的学校和企业共同参与培养人才的长期发展并不断完善的过程。
1.1浅层次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浅层次的校企合作是最开始的校企合作模式,在这个层面上的校企合作只是仅仅停留在学校为酒店提供劳动力资源,酒店为学校学生提供实习就业场所。学校和企业签订协议,学校按时安排学生到企业的具体岗位上工作,这个过程中学生的权益有可能没有得到充分维护,学校和酒店有时无法考虑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问题。这种低层面的校企合作,学校也不会主动去参与酒店企业的发展经营,企业也不去参与学校的教学规划,三者难以统一于校企合作的过程中,这就导致了学校的教学得不到及时地更新和提高,企业的发展难以得到关键性的突破,学生也难得从实习过程中切实有所学、有所得。
1.2深层次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深层次的校企合作是指合作双方互相参与,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多元化的合作,高度信任彼此,共享彼此的优势资源。深层次的合作是在浅层次和中层次的合作基础上更加加深,注重对学生的培养,其模式主要有:“订单培养”模式、“学工交替式”、“2+1”式、“双定生”模式、校企联合共同体等。订单培养模式的校企合作是高等院校根据企业的需求,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一种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主要以就业为导向,学校根据用人单位用人的标准输送“订单班”企业负责接收。其特点是具有针对性、市场导向性、实用性等。学工交替的校企合作模式是将学习和工作相结合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学工交替式的形式有很多,如:“2+1”式是两年在校学习理论知识和一年在企业实习的一种模式。其特点是实践性强、形式多样化等,这种合作模式有利于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入化发展。“双定生”模式是企业与高校签订协议后定向培养,待毕业后定向就业的学生,这种模式中学生是双向定制的培养目标。“双定生”的独特之处是定向培养学生但不一定定向招收学生,其就业率极高。现在很多高校在酒店管理人才培养上努力寻求多种多样的合作模式并积极改善,但是由于很多因素的制约,如: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学校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资金上投资较小等,使我国酒店管理方面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上仍处于形式化、简单化、缺乏创新,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有待健全完善。
2酒店管理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实现条件
在酒店管理校企合作的过程中有各种各样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其中也涉及到多方面的主体,如学校、企业、学生、政府和社会等。这就需要多方的配合,协力促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入化发展。酒店管理是学生学习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校企合作是学校与企业双方的行为,促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需要从政府、企业、学校、学生多方面入手。
2.1政府参与校企合作宏观调控
英国佛里曼教授(1987)在《技术和经济运行:来自日本的经验》中提出“大学—产业—政府”关系的“三重螺旋体”理论,同时提出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重要性。政府作为国家的职能机构,权力象征,也需要积极参与到校企合作过程中来,通过出台相应的校企合作法规、制度来规范和完善市场经济下的校企合作。以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为前提,发挥国家的强制性去改善现有条件下校企合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良因素:对于校企双方利益不均、合作资金短缺、研究条件恶劣等一系列涉及财力、人力、物力的问题,政府可以参与调解,或者承担一部分资源输出,因为校企合作的良性结果可以为国家经济发展做贡献,不好的校企合作结果只能增加国家的经济负担。所以,政府要积极主动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来,为合作双方提供必要的政策,条件支持,技术扶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2.2企业参与学校合作教育办学管理
从德国双元制大学的办学模式中可以看出,企业管理层和学校老师一起组建领导层,共同管理学生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学校和企业是校企合作过程中的两个宏观主体,要想保证学校的教育过程和教学计划可以与企业的需求相符合,最好的办法是邀请企业一起参与教学管理。企业积极参与发挥其主导作用,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企业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对于时代和环境变化掌握着前沿资讯,这对于学校课程的开发和专业的设置有较强的目的性和实用性。
2.3学校教师参与企业的管理发展
学校作为校企合作过程的另一主体,不仅要“引进来”,还要“走出去”。学校只有派遣老师去企业学习,才了解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然后有针对性的设置教学课程,真正做到以“企业需求”为宗旨。教师进入企业担任管理层职位,帮助企业高管一起进行人员管理,解决问题,制定发展战略,可以使公司更加快速的运作,同时学校教师获得实战经验,也对学校的教学有帮助。
2.4学生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是校企合作顺利进展的润滑剂,只有学生本体愿意参与进来,校企合作才可能成为现实。学生作为学校培养的主体,企业工作的中坚力量,首先需要调动学生的兴趣,让学生自愿积极参与学校学习过程中,并从中获得必要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才能够有能力参与完成校企合作的活动。可以考虑通过让在校学生或者已经开展实习的学生参加酒店的各种小型科研项目,如改善某项服务流程的项目,如提高客户满意度的项目,项目的负责人可以是高校教师,也可以是酒店管理层员工,还可以是学生,通过各种项目来增加学生工作的挑战性,充分提高学生的兴趣度,增进学生对酒店的了解,使其主观能动性得以调动起来,让学生这个“主角”动起来。同时在项目的带动下,科研助力了行业企业发展。
3国外酒店管理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启发
各发达国家在实践中形成了适合本国发展、各具特色的多元化校企合作模式,例如1906年美国辛辛那提大学提出的第一个校企合作计划,随后又为加强后继教育的建设而颁布了《国防教育法案》(1958)。1903年英国桑德兰特技术学院提出的“三明治”校企合作教育模式,先后出现《教育法》(1944)、《就业与训练法》(1973)明确指出校企合作的关系。《职业教育法》(1969)的颁布更加推动和促进德国的教育发展,并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向高等教育校企合作模式扩张领域。自20世纪50年代后,各发达国家开始将校企合作模式纷纷运用到实践中去,并进一步完善自身的校企合作模式。国外的职业教育起步早,发展时间长,经过长时间的实践经验过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校企合作方面也都有着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才培养方式。德国采取的多为“双元制”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其主要是将学分别安排在学校和企业中进行测评,时间分配大约是学校占30%,企业占70%,由此以看出德国非常注重实践教学环节。与此同时,美国特别注重学生的兴趣爱好、个性化的培养发展,学校会根据每个学生不同的性格、爱好、特长、兴趣等有针对地安排学生的实习与工作。澳大利亚实行的是TAFE教育模式,国家会根据不同的专业制定出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并开发不同的课程体系,组织学生的学习与实践。其教育模式的特点是国家会制定一个统一的人才合格标准,企业和学校就以国家的标准作为人才培养的目标,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瑞士采取的“洛桑模式”是酒店管理专业的最为典型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洛桑酒店管理学校采取酒店企业和学校相互交替的模式培养酒店专业化人才,这种模式对学校、教师、酒店企业都有着非常严格要求,在校企合作的每个环节都特别注重,这也是洛桑模式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国外酒店管理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起源比较早,发展较快,现在基本处于成熟阶段。对于我国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发展有很多借鉴之处。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合作的企业知名度要高。高知名度的企业不管对于学校还是学生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如世界十大饭店集团中的高星级酒店。高知名度的企业不管是在硬件设施还是在软件设施上,有利于学生的学习现代化的管理知识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有利于学校的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第二,课程设置实用性强。美国康奈尔大学酒店管理专业在世界上享有盛名,尤其是在课程设置这方面做到独一无二。它的课程体系主要包括五个部分,分别是核心课程、选修课程、限选课程、自由选课和实践,充分体现了人性化的选择和注重实践学习。所以对于我国来说,学习国外开放式的教学,应抓住核心课程教学。邀请企业专家一起参与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教学制定,共同培养优秀的应用型人才,向企业输送高级管理人才。第三,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保障。完善校企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目标得以实现的保障。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因利益的主体不同,难免会有冲突和困难,法律法规是达到约束和限制的较好途径。
1当前酒店业发展的现状
我国酒店业最初的发展带有一定的政治性,在初步发展阶段,酒店的主要业务是接待外国来宾以及政府领导干部,在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酒店发展受政府控制,经营能力较低,还没有形成酒店服务意识。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酒店业开始对外开放,服务于任何需要住所的客户,并为其提供优质的住宿、休憩、娱乐及就餐等服务,随着旅游业的发展,酒店业越发蓬勃,进入了飞速发展阶段,当下我国酒店逐步开拓了票务、健身及购物等多项服务,不断提升硬件设施和服务质量。机遇往往伴随着风险与挑战,面对当下酒店行业的发展趋势,一部分酒店经过科学改革,借助市场经济的机遇不断发展壮大,提升了自己的竞争力量,而一部分酒店却因此而受到打击,由于管理不合理,在服务品质和硬件设施中被逐步排挤出酒店行业。这一部分受打击的酒店往往是由于管理制度不合理而退出酒店行业,其具体表现在:服务品质低下、硬件设施落后、服务项目不全面以及无法为入住客户提供优质、人性化和私人定制的服务。
2新形势下进行酒店管理融合创新的必要性分析
酒店要想在行业中屹立不倒,占据大量的市场份额,首要条件就是提升酒店的入住率和消费率,提升酒店入住率的方法包括:增加消费项目、增加服务项目、推行私人定制服务、开拓业务范围、提升服务品质以及优化硬件设施等,而要达到以上要求就必须进行酒店管理融合创新。酒店管理融合创新是对酒店管理的全面改革,包括服务、制度及硬件优化等,且一切项目的创新都与驻地的文化、风俗以及经济相互融合、紧密相连。融合酒店辐射区域内的人文和经济特征,顺应市场当中的酒店服务需求,在新形势下将酒店管理与市场需求、文化以及其他行业相融合,适应经济发展规律,满足酒店客户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3酒店管理融合创新的方向分析
3.1酒店服务的融合创新
新形势下人们对酒店服务的需求不断地提升和拓宽,酒店住户迫切希望酒店能为其提供出行的全套服务,并且希望在入住期间能享受到优越的服务和入住环境。从满足客户需求的角度来讲,酒店必须进行服务的融合创新。从行业发展来看,一些酒店迅速优化了酒店环境,并进行了服务改革,行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酒店管理必须进行服务融合创新,保障自身服务与同类酒店持平甚至超越同类酒店,才能使酒店经营不被淘汰。
3.2市场信息管理的融合创新
酒店进行管理的融合创新必须与当下的市场发展特性相吻合。很多酒店在进行服务改革时偏向于优化环境与服务,但这样优化并不具备针对性,很多拓展出来的服务项目、消费项目经常无人问津,无法与市场需求对口。酒店管理融合创新必须明确融合内容,对市场中的相关因素进行调查,并保障调查资料的真实性、时事性,以此拓展出来的酒店服务才能满足酒店用户的需求,才能吸引更多用户,提升酒店的入住率和消费率。
3.3与旅游文化融合
当下酒店的迅猛发展主要依赖于旅游业的发展,因此,酒店在管理融合创新时有必要与当下的旅游文化相融合。除了将酒店环境、服务与旅游文化相融合外,营造酒店入住文化氛围,提供旅游服务,融合旅游经营项目也是与旅游文化相融合的重要方式。将酒店管理与旅游文化相融合能够满足人们的出行心理和旅游需求,符合当下酒店业的发展规律。
4新形势下酒店管理进行融合创新的举措
4.1建立并完善人性化管理模式
在以往的酒店管理当中,酒店常常进行人员管理与培训以提高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但大多数情况下都事与愿违。新形势下酒店要进行服务融合创新,提高人员的服务意识首先应了解酒店员工的工作需求,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使员工能够全力以赴投入酒店工作。酒店通常是24小时服务,对于服务人员来说工作负荷和心理压力较大,容易产生懈怠、愤懑情绪。为提高人员的服务意识必须实施人性化的管理策略,首先,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就业服务,改善其工作状态和心理压力;其次,实施与酒店经营挂钩的人员管理模式,可以实施分红制度,让酒店员工成为酒店主人,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提升自身业务素质以提高酒店的运营效益。
4.2建设酒店文化
国外很多知名酒店都拥有自己的酒店文化,这也是吸引更多客户入住的重要因素,酒店也因此不断提升市场占有份额和经营效益。加速酒店管理与文化的融合,建立独具特色的酒店文化,感染入住客户以及酒店员工,抓住老客户,吸引新客户,提升酒店入住率和行业声誉,打造行业品牌。
4.3拓展服务项目全方位的服务
也是人们选择入住酒店的重要参考条件,只能为客户提供住宿服务的酒店很难在行业中立足。拓展酒店服务项目主要是根据酒店住户的群体性质决定的。例如,建设在旅游城市的酒店接待的基本是旅游者,酒店可开拓与旅游需求相关的连锁服务,为住户提供旅游指南、票务及美食指南等服务,而处在商业区的酒店接待的一般都是出差或者有商业需求的客户,酒店可为其提供票务、会议项目等服务。
5结语
酒店是经济发展催生出的服务行业,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出行住宿需求的不断提升,酒店管理也要不断进行革新,以改变酒店管理现状,迎合市场需求,拓展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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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自然法学派认为,道德与法律有本质的联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浅谈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毕竟二者属于不同的社会调整规范,有着各自的调整领域。对它们的调整范围界限不清的话,会导致社会评价标准不一,终将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产生方式上,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体系,道德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共同认识;
第二,在调整对象上,道德通过影响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调整外部行为,而法律则直接指向人的外部行为;
第三,在调整范围上,道德调整的范围几乎覆盖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相比较来说,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很有限了,法律调整的主要是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产生实在影响的行为和关系;
第四,在表现形式上,道德存在于观念中,缺乏明确的标准,而法律是确定且逻辑严密的规范的集合;
第五,在调整手段上,道德主要依靠人们内在信念和社会舆论的谴责来发挥作用,而法律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大多数情况下,道德与法律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实践中二者发生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道德与法律产生冲突的原因有哪些呢?
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不是对等的关系。违法行为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而违背道德的行为却不一定违反法律。究其原因,并不是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具有法律效力,统治阶级通过立法的形式把体现本阶级利益的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从而维护统治的社会价值观念基础。反之,若把所有的道德准则都变成法律,那么道德就取代了法律的地位,这与制定法律的初衷是相悖的。
其次,一方面,法律对道德变化的适应具有滞后性。道德观念随着物质条件的发展而变化,这种变化需要在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中完成,而法律通常产生于道德之后,加之法律的稳定性的要求,法律不能及时快速地作出相应地调整。另一方面,法律在制定时往往具有前瞻性,可能超越当时的主流社会道德。当道德与法律的步调出现不一致,二者之间的冲突就随之产生了。
再次,由于道德本身的范围是模糊的,当法律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概念阐述不清时,法律的强制力就容易与道德规则的约束力相冲撞,由此引发冲突。
对道德与法律冲突的选择
当道德的指向与法律的规定发生分离时,拥有裁判权的法官到底该如何选择,在社会上曾引发了无数争论。笔者认为,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大背景下,法律的至高无上性不容置疑,道德以及其他规范应当服从法律;而在法律规则模糊不清以及无法涵盖的领域,则是道德的用武之地。这是由道德本身缺乏客观性和可实际操作性等限制因素所决定的,在缺少法律约束的条件下,扩大道德的适用范围必然会引起评价标准的混乱。
结语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是亘古存在的一个问题,但是,二者之间的矛盾并非是不可调和的。立足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道德的法律化是解决法律与道德冲突的问题重要途径。我们可以尝试在现实中找到二者的契合点,将尽量多的合理化的道德纳入法律的调节体系,立法时应尽量追求与道德的统一。
浅谈道德与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通过善恶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准则。它是关于是非、荣辱、善恶、美丑等观念、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评价、风俗习惯和内心良知来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道德属于精神范畴,是社会意识中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
法律,是由一定政治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以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总和。较之道德,法律具有强制力,它的实施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迫使人们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其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法律的运行以道德为基础,道德的延续以法律为支撑。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指导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又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道德在中国现代化变迁中的具体表现
“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中孕育的治国安邦之道,这也是历代贤明的君主尊崇的座右铭。然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社会素来稳定的伦理道德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震荡,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的时代道德也具有不同的观念和评判标准。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道德伦理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与现代化相应的新的道德观念。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由苛求转向宽容和谅解,由感性转向了理性,伴随着道德价值的转向,道德不仅使社会个体层面实现了自我完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集体层面规范的作用。这极大的调动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乱世重典,治世隆礼”,在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整个社会的法治也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体,当我们在满怀喜悦地展示改革以来道德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时,又不能不理性的正视道德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病。当前中国社会处在大的变革和转型时期,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的道德价值也呈现出多极化的特点。被人们奉为民族血脉的道德文化,在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开始失重,人们似乎迫不及待的摆脱道德的种种束缚而去追求一种所谓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一种非理性价值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理性价值,致使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评价标准和威慑力;当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传统的义利观中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时,人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似乎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拜金主义又席卷而来,有很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视道德的约束,不择手段的谋取自身的利益。
权钱交易、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现象屡见不鲜,金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之下,党的一些干部被腐蚀,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法商人见利忘义,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及部分敌对势力的干涉,中国传统的美德也岌岌可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尊师重道”等传统的价值观念被逐步的弱化,例如当前社会老人过马路不敢搀扶、公交车上没人愿意给年迈的老人让座,一部分教师缺少师德向学生索要钱物,这些现象都显现了当前道德的缺失和冷漠。中国传统的美德是中国5000年灿烂文化得以延续的主要动力和源泉,道德的缺失和沦丧,必然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的伤痛,这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一直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道德信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过多的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变得拜金和冷漠;在社会领域,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社会和市场缺乏监督,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缺少民主法治、人民的诉求不能得到响应,权益得不到维护,这也直接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领域,利益的多元化,也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一些消极的文化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之中,而主流文化却处在弱化的状态,这也是当前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史上尚属首次。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需要法律和道德一起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都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容,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公民法律素质较低、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甚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浑然不知,更不知道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常采用聚众闹事、自焚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愿;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却不够完善,缺乏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法治实施的不彻底,因而导致法律在应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难以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是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法律将道德中的价值运用到法律实施过程当中,不仅能够维护道德风尚也能培养道德意识,法律和道德两者之间是高度统一的关系,法律实施的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道德发挥作用,道德的缺失会影响法治的建设,因此要想早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我们必须坚持法律与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首先,要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为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生存空间;
其次,要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道德的发展创造条件;第
三,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将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新风尚。
最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的考虑道德的因素,贴近人民实际生活,把相关的社会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而制定的制度保障,如果不能有效的实施,最终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国家必须强化法律实施、完善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全社会守法、维法的氛围,最后形成全社会讲道德、受法律的文明风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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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道德与法律的融合
道德和法律都可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道德侧重通过舆论、信念、习惯来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人们行为的合法性。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力,还需要道德的约束力。
一、中国道德和法律融合的必要性
道德和法是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历史前提的根源,它们最初是一体的,正像唯物史观所说:“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也就从哪里开始”。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主要手段,其产生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一)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逻辑起源。前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用大量史料证明:原始禁忌是社会规范的最早形式,属于某种最原始的社会规范。另一位前苏联学者、法学家雅维茨在其《法的一般理论―哲学和社会问题》一书中提出:“在遥远的过去,单纯依靠禁忌调整人们的关系,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初和最低级的形式。在当时,禁忌的作用是由恐惧和习惯保障的,被看成是统治整个共同的自然的、基本的力量。”因此,禁忌在原始社会具有同道德和法律相同的规范作用。
(二)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由于人类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需要,道德和法律便应运而生,另外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建立,法律从道德中独立出来。它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秩序、自由和公正。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和良好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的结构要素之一。社会秩序通过习惯、道德、制度、法律等四种形式实现。其中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任何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基础之上运行的。
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即自由。自由是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条件,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道德自由和法律自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公正是道德和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道德公正和法律公正既联系又有区别。法律公正的确立和生效根源于道德公正的规范功能。如果没有道德公正和它的规范功能,法律公正可能成为泡影,它的积极作用很难得到发挥,还会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
二、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客观性
中国道德和法律的融合需要深厚的理论作基础,还要符合我国现实的客观性。即具有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和生态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具有竞争性、法制性、自由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诚实信用的专门特征,而道德和法律融合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包括自由、平等、正义、秩序、信用等。
道德与法律的融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民主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法治是民主的有力保障。法治不仅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社会主义民主蕴藏着一定的道德内涵,民主问题是现代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普遍关心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道德与法律结合的文化基础。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范文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现道德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三、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路径
结合道德与法律本身的内在联系及当代中国现实情况可以看出,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现实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实现道德与法律的良性互动。道德与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可以作为调控人们行为的手段,但它们在基本内容、表现形式、调控方式、产生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
1.加强法律对道德的保障。道德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有时法律将道德规范制度化、模式化。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对促进社会大众的文明觉醒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显然,道德的制度化并不是将所有道德制度化为法律,而是将反映人民大众基本需求、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加以制度化、规范化。
2.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从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可以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第一,立法的道德条件。立法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人文主义因素,做到尽善尽美,因而立法主体应牢固树立人本主义的方针,将正义、平等、信用等价值理念体现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第二,司法的道德保障。司法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道德能力,如正义感、责任心和气节。
(二)要实现道德与法律作用的互补。道德和法律虽属不同属性的社会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上所用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它们在作用上却可以相互补充。通过建立相应的机制才能实现道德与法律的互补。
1.建立道德促进法律的机制。第一,要用道德来指引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活动,从参与主体、制定过程到制定内容都要用合乎理性的道德观念作指导。第二,要保证执法者的道德践行能力。法律能否得到公正地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者的道德能力。执法者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2.寻求法律促进道德的路径。第一,建立刚性约束机制。通过国家政权力量来推动社会主义主旋律的演进,通过法律强化公民行为的道德水准;第二,引进法律对道德的监督、评价和保障机制。法律可以惩恶扬善,引入此机制,保护文明道德行为,谴责不道德行为,激励人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教育犯罪分子、道德不端分子时时事事守法。
试谈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的教学对策
当前,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多种多样,很多教师都尝试着用新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创新性教育,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但是,在一些中职学校,依然存在着对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重视不够,教学模式陈旧,教学方法单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质量不高等现象,导致学生职业道德缺失,法律观念淡薄。那么,如何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的时效性,对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职业技术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升中职生职业道德水平
中职德育课教学应该引导学生,把爱国主义精神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起来,利用每周星期一国旗下的讲话活动,让学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动员学生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建立“以生为本”的德育观
创造各种条件和平台,使学生有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参与者,在互动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让学生懂得要求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对自己负责。如针对中职生普遍存在感恩意识浅薄、日常行为失范、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可以通过文艺晚会、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板报评比、橱窗专题展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感恩”、“爱国主义”、“法律知识讲座”或“法律知识问答”等主题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
3 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3.1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连接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桥梁。采用案例教学,既能充分体现课堂教学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又能发挥实践教学的形象性,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是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综合运用中,不断地提升自己,完善自己。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时性很强的学科,应紧跟当今法律形式的发展现状,结合当今立法发展的最新进程,将最新的法律精神和立法成果传达给学生,使学生的法制观念与时俱进,成为有道德有纪律的高素质毕业生。任课教师可以关注我国立法的新进展,“两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新提法,收集新案例,把它融入课堂教学中。如2015年震惊全广西的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原书记余远辉涉嫌受贿和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贪腐为焦点,讨论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严重后果,引起了学生极大的兴趣。
另外,学校多参与一些社会开展的大型的法律宣传活动,拓展知识面。同时,学校还可以定期举行法律知识问答竞赛;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参与对犯人进行的社会公开审判,对犯人罪行的判定对学生也起了警示作用,促使学生学法、懂法和守法,激发他们的正义感,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
3.2 角色扮演课堂的情景活动教学模式
为了提高职业道德教育课的时效性,在课堂中教师应该合理的进行训练任务情景教学,根据每一个专业的特点,将实际的生活情景引入课堂,让学生在情境中担任一个角色,并从这个角色出发,去完成各项虚拟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学习知识,掌握规律。角色扮演是实训教学中的重要部分,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通过组织幼儿园教学活动,自己扮演教师,小组其他成员扮演幼儿,进行幼儿模拟教学,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职业发展需要,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的顺利入职和职后的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奠定基础。汽车专业开展的为本校老师服务的“美容洗车”活动,让学生亲自参加了实践活动,获得成就感,增强了他们学习的动力。
最后,我们应该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教育结合起来。职业道德教育为法律教育服务的,而法律教育又可以促进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应该用正确职业道德观念来帮助学生树立严谨的法律意识,用严谨的法律意识来促进学生职业道德观念的深化。
总之,我们要从中职生的实际水平出发,设计符合他们的教学内容,探讨更多的教学方法,为国家培养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守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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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作为一种社会问题引起广泛关注,大学生的 个性化 与 社会化 不能保持应有的平衡,是当前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实质,社会学的视角提供了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的全新框架。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心理健康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近些年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有所增加,体质状况有所下降,该文通过查阅总结近几年有关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大学生体质关系的文章,研究发现:大多是单方面研究大学生体质状况或者是心理健康现状,表明大学生体质下降和心理健康存在问题;有关体质的研究,基本上以体质测试成绩来决定体质状况;研究体质与心理健康状况的关系文章,研究多数是先研究体质状况,再研究每个体质等级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明学生体质状况与心理健康联系密切。针对不足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心理健康体质研究综述
1背景分析
自20世纪80、90年代,大学生的心理问题使得一些学生在上学期间休学、退学、走上犯罪道路甚至自杀等[1];最近几年,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贫富差距加大,独生子女越来越多,高校不断的扩招。当代大学生处在大变革的社会环境中,他们通过网络等其他途径参入到社会中,致使心理健康受到社会各种消极的因素影响。有一项对全国12.6万名大学生的心理调查报告,其中20.23%的人显示有一定的心理障碍。偏执、抑郁、焦虑、孤僻、冲动、嫉妒、猜疑、自卑等现象已使得大学生们的心灵受到伤害,也影响到他们的生活习惯、生活乐趣、学习效率、身体健康等[2]。由于学习因素、宿舍矛盾、恋爱问题、经济状况、人际沟通、就业压力等各方面影响产生心理问题甚至精神问题,现在是日益增多。所以说,全国各个高校要重视并加强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心智健全的建设性人才。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在2002年6月共同颁布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于2004年新学年开始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广实施,并自2005年起,在全国逐步开始实施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的工作。通过近几年上报的数据统计来看,高校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分数下降,有多项不合格,整体状况有下降的趋势。而高校大学生是社会发展的新生力量,是未来社会发展的主体,高校大学生体质状况的变化会影响到未来社会发展的动力。客观的分析高校大学生体质下降的原因及影响因素,提出科学的改进措施与建议,让大学生拥有“健康第一位”的思想意识,养成天天参加锻炼的好习惯,带动身边的家人朋友共同提高国民身体素质。每位学生的体质状况与心理状况两者之间是否有关联,体质良好的学生是否有健全的心理,两者是否是正相关的;另外,是否还有其他的影响因素。通过查阅以往的研究资料,观察这几年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和体质状况的研究,提出笔者的建议。
2研究现状
(1)在心理健康研究方面,国外有关学生心理健康的研究集中在焦虑、抑郁等大量心理问题上,仅是揭示学生心理问题的主要表现和流行率,以及心理健康的标准和评价工具。国内的研究大部分是对大学生思想动态、心情、性格、学习成绩、人间交往等发现心理健康问题,指出高校要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是有必要的。还有部分是研究体育运动锻炼对心理健康的积极意义,提出建议与对策。2000年,段军钢运用心理症状自评量表SCL-90和维尔维克指数来测量青海省部分高校大学生的心理与身体形态及素质状况,研究心理健康与身体素质之间的关系,不同的心理健康状况对身体素质的影响。建议在体育教学中采用一些娱乐性的教学方法,对学生要区别对待,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等。2005年,__刚,王向晨用体质健康标准和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问卷来衡量评估部分大学生体质和心理健康的状况,研究指出:研究对象大一、大二学生体质测试的成绩与心理健康水平呈正相关,体测成绩高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要好于体测成绩低的。2005年,王虹采用专家访谈法、心理与体质测量法等研究方法,来调查分析河南理工大学2003级不同体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探讨大学生体质与心理健康的相关关系。建议:高校要重视对体质成绩差的大学生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并指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指标体系应进一步完善,以更好的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2006年孙立海采用体质测试法和心理SCL-90量表来研究不同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与体质状况的相互关系,得出:学生的体质好坏与心理障碍程度有一定的关系。2007年,韩晔运用《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和青少年主观幸福感问卷、简易应对方式问卷以及自尊量表,对433名大学生做了体质和心理状况的测试并进行相关分析。结果表明:大学生的身体速度灵敏性与个人的自尊水平正相关,身体柔韧和力量性与学业满意度呈正相关关系,大学生体质测试成绩高能预测心理健康状况好。2007年,郑小真、夏菲菲运用心理问卷测试、体质指标测试等研究方法,抽取一部分丽水学院的大学生做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来研究学生体质与心理健康相关状况,寻找影响他们体质与心理健康的相关因素,针对增强学生体质与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提出参考建议。2009年,蔡灿龙、陈秋斌通过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对闽南地区高校部分学生进行SCL-90的测量与因子分析来了解闽南地区高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现状。在掌握与分析数据、材料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加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策与建议。2010年,张伟,陈华卫运用文献资料、专家访谈、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对江苏地区高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心理症状发展的现状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随年龄递增,身体素质水平、体育锻炼程度呈先增后减趋势;苏中、苏南、苏北地区间学生体质水平有较大差异;并且不同年级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程度也有差异。2011年,刘根平采用UPI诊断量表和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问卷对江西省部分高校大学生的心理特征进行调查并研究分析,并根据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来评定研究对象的体质状况,综合分析江西省大学生心理健康与体质状况之间的关联,发挥高校体育课及活动特点来改善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完善体育教学的功能。
(2)根据查阅的文献资料发现,国内近些年对大学生体质状况的研究不少,主要是围绕大学生体质测试成绩得出体质下降,分析研究体育课和体育锻炼状况,提供一些建议。1999年,张传义、刘兆厚、吕琦采用数据统计法、资料分析对比法,对国内高等农业院校一年级学生的形态机能、身体素质及运动能力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把这些大学生们各项数据分别与全国同年龄组、日本东京农大学生的平均值进行了比较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国内农业院校一年级学生的身高、体重高于国内同年龄组大学生;与日本京农大学生相比,国内农大学生体质各项指标互有高低优势等。建议加强国内农大学生体育理论的学习与实践等。2004年,路静通过对河南省4所高校大学生体质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并把河南省当代大学生体质状与全国同龄学生的指标进行比较研究,以便于为新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方面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能有效的为教学与科研服务。2006—2009年,蔡陵江对厦门理工大学本科不同专业的部分女生的体格、体能测试成绩进行追踪分析研究,结果表明:除个别体质健康指标有所提高外,其他内容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均呈下降趋势,此校女生的体质发展水平不容乐观,反映出目前厦门理工大学体育教学普遍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增强学生体质提出对策。2008—2009年,孟庆光抽取内陆与港澳台男、女生各200名大学生作为研究对象,依据《国家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与评分办法,采用文献资料法和数理统计法,经测试统计后发现:港澳台籍学生正常体重人数比例优于内陆生,同时肥胖比例略高;内陆学生的总成绩与耐力项目成绩要高于港澳台籍学生,并且差异显著。2010年,田常军针对陕西省6所民办高校阳光体育开展的现状,运用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心理量表测验法和数理统计法,分析这几所民办学校的大学生参与阳光体育行为方式,得出了大学生心理健康与体质的相关关系,为民办高校如何开展阳光体育来提高心理水平和增强体质提出建议依据。
3研究的不足
(1)观察以往的有关研究,大多是单方面研究大学生体质状况或者是心理健康现状,发现大学生体质下降和心理健康存在问题。还有一部分是从体育锻炼对心理健康的积极影响方面研究,缺少体质状况分析。
(2)有关体质的研究,基本上以体质测试成绩来决定体质状况,没有从学生的遗传因素、营养健康现状、健康认知及健康行为现状、休闲活动现状等方面综合考虑研究。(3)研究体质与心理健康状况的关系文章,研究多数是先研究体质状况,再研究每个体质等级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找出两者的联系,学生体质状况与心理健康联系密切,体质优良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4建议
(1)在研究大学生体质水平时,首先要考虑学生遗产因素的影响,有的学生有天生性疾病,参加体育活动少,体质水平肯定差。其次还应该研究学生的营养条件、健康认知及健康行为现状、课外体育锻炼现状、休闲活动现状以及生活环境等来综合研究体质状况,研究效果会更好。(2)在研究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与体质两者密切关系之后,要从健康认知及健康行为、课外体育锻炼、休闲活动等方面为高校大学生体质和心理健康教育提出对策与建议,使体育教学和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提高大学生身心健康水平,真正的培养出身心健康的大学生,为社会持续发展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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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元价值观下的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1.1不成熟性与可塑性
现代的大学生理论知识比较丰富,但社会实践知识比较匮乏,对社会的复杂与生活的艰辛估计不足,其心理承受能力不强,对社会适应性差,常常表现出情绪化、极端化、人格障碍等不成熟的心理健康现象,这表现出大学生心理不成熟现象。但是大学生比较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在校期间我们高调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大学生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人生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思想,能使大学生更好的适应社会,在工作岗位上游刃有余,当面对挫折,能用一个正确的姿态去解决问题,表现其非常成熟的一面。
1.2多样性和复杂性
大学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但也有很多问题,比如对生活的适应性,情感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就业问题,每个问题处理不好,都会对大学生心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现在很多大学生毕业就失业,尤其对一些985高校的一些大学生,心理根本承受不了,必须加强正确的心理疏导,情感问题也是一个重要影响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由此可见,大学生心理健康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
1.3矛盾性与困惑性
适应社会市场经济和网络、视频等现代传媒而产生现代功利性的价值观和网络价值观,必将对大学生原有的价值观念产生较大的冲击,这就要求大学生有较深刻的辨析能力,否则大学生在心理抉择的过程中很可能迷失方向,产生矛盾和困惑的心理。是‘见义勇为’还是‘见死不救’,社会上道德价值观这种格外引人关注而又无休止的争论,存在于当代大学生中。”
1.4不稳定性和易变性
大学生的年龄是一个不成熟的年龄,这个年龄段的人具有很高的心气,一旦受到挫折,心理会产生很大影响,不能正确解决会影响这个人的一生。其心理健康具有不稳定性和易变性,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指导思想,会很快解决其问题,心理会更加阳光。
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互动
2.1国家与社会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和宣传
(1)加强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文艺作品等大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每个大学生都要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树立正面典型。对一些社会雷锋精神等要积极宣传,树立一批正面典型,比如最美女教师张丽莉等等。对这些正面典型案例,有条件让其宣讲团到学校给学生宣讲,在心灵深处理解。
2.2高校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心理健康教育的互动
(1)转变观念,高度重视两者的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中就包含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今后高校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把大学生心理健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共同教育学生。(2)创新两者结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大,传播媒体及互联网等为我们更新两者结合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以及提高教育效果提供了有利的条件。(3)注重培养两者结合的高素质教育人才。在培养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同时,要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让二者同等重要,培养出社会认可的高素质人才。
3总结
大学生的价值观多元化,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当代大学生价值观取向指明了方向,同时阐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含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使二者同等重要地位,现在社会也需要二者结合的高素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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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是人生历程的一个重要阶段,青年学生必须面对心理和生理以及角色的巨大转变,这就要求大学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心理适应能力,在此基础上储备足够的社会适应能力以面对大学生活和未来的社会生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心理健康参考论文,供大家参考。
网络,是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必然产物。网络具有开放性与虚拟性,更具有交互性与针对性。网络的出现,让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更加便利,也给社会发生带来了一些挑战。对于高职院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来讲也是一样,高职院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应当满足高职学生的心理特点与发展需求,做好传统教育模式与网络教育模式的结合。正确应用网络环境,才能让高职院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质量得到提升。
一、基于网络环境的高职院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原则
在网络环境的支持下开展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不仅要考虑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更要重视教育原则。
(一)学生主体原则。
在高职院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中,教师要充分肯定学生的主体地位。在网络环境下,调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参与积极性,让学生成为心理健康教育的主人。只有让学生成为心理健康教育的主人,才能推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有效结合现实与虚拟环境。
网络环境具有虚拟性,高职院校的心理健康教师需要考虑学生的生活与学习实际,将实际生活与网络世界结合为一体,建立一个完全健康与合理的心理健康教育环境。全面与准确地掌握高职学生的心理健康特点,在第一时间发现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才能让老师采取有效的策略去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性。
(三)重视教学中的互动。
互动,是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网络环境的支持下,做好心理健康教育,是发挥网络互动性特点的措施。充分利用网络环境的互动性,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引导学生提出问题,并对学生的问题进行全面精细的解答,能够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水平。教师要在帮助高职学生解决实际心理问题的同时,提供一些个性化与人性化的服务,让学生意识到网络环境的优势,认可网络环境下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
二、基于网络环境的高职院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方法
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给高职院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了更多的手段,也加大了心理健康教育空间的扩展。利用网络平台上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开展教学,会让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度快速提高,优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一)开展网络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有了突破传统教育模式的良好外部条件。目前,许多高职院校仍然利用传统说教式的方法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影响了学生心理健康学习的积极性。传承传统教学模式的精华,将传统教学模式与网络技术进行结合,能够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创新性。将网络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体现在多个方面。比如,高职院校可以让学生在网络平台上进行选课,利用网络平台收发学生的心理健康学习作业,制定电子学习计划。教师可以在公共网络平台上上传一些心理健康教育视频,与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资源的分享,提高教学成效。
(二)做好网络心理健康调查。
心理健康调查,是心理健康教师开展有效教学活动的重要基础。高职院校的心理健康教师应当是具有针对性的调查,教师只有了解了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需求与心理问题,才能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引导学生意识到自己的心理问题,并在第一时间进行改正。教师可以利用网络开展心理健康调查活动,让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访问某个网站,填写心理健康调查问卷并有效提交。教师要针对学生的答案进行有效统计,分析当代高职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一次完整的心理健康调查报告。了解了学生的心理特点,才能让教学内容选择更有真实性,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效率。
(三)开展网络心理健康测试。
心理测试,是让学生了解自身心理问题的一种有效方法。所谓心理测试,就是在一定的系统支持的基础上,对人们的心理特点进行数量化处理,通过人们对于某一个问题的处理方式并分析这些数量化的特征,并做出科学的心理分析的过程。网络心理健康测试,就是借助网络平台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进行测试与评价的活动。教师可以让学生在网络平台上进行自主测试,发挥学生的心理健康学习主动性,让学生了解自己的心理,促进学生自主寻求心理上的帮助,让学生自主解决一些微小的心理问题,促进心理健康教育的无形实施。
(四)落实网络心理咨询服务。
心理咨询,是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形式。让学生通过网络平台去倾诉自己在学习与生活中遇到的心理困惑或者精神上的痛苦,以匿名的形式向教师或者心理咨询师寻找帮助。心理健康教师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在网络平台上提出自己的意见,帮助学生快速解除不良情绪,意识到自己的优势与劣势,提高其社会竞争水平。网络心理咨询服务是具有完全保障的,有利于打破距离障碍,更具快捷性。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可以利用聊天室、在线心理健康服务、电子邮件或者QQ的形式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现代化程度。总结综上所述,计算机网络技术已经在社会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其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应用也有许多成功经验。当今社会的教育是以人为本,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逐渐突显出来,也得到了更多高职院校教育工作者的重视。利用网络条件,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方法,能够吸引高职学生的注意力,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的快速提升。
1.太极拳的放松安神作用
据国外报道,许多国家已将体育活动作为治疗心理疾病的一种方法。根据学者基恩(kyan)一项调查显示,在1750名心理医生中,又60﹪的人认为应将体育活动作为一种治疗手段来消除焦虑症;80﹪的则认为体育活动是治疗抑郁症的有效手段之一。临床研究也证明,慢跑、散步和太极拳等中低强度的有氧体育运动,对治疗抑郁症和抗抑郁效能十分明显,能减轻症状,增强自尊心和自信心;而中等强度的体育锻炼对调节情绪,保持良好的心境有着积极的作用。我国著名心理学家陈仲庚(1992)认为,在业已发现的可以降低个体生活中的心理压力的因素中,有两个因素最为突出:即社会支持和身体锻炼。而参加体育锻炼,增加了社会交往,从而易于获得社会支持。[6]太极拳是中华武术中一种独特的拳种,它的“松、静、柔、慢、圆、活、灵”和“连贯、绵绵不断、一气呵成”等特点,使太极拳具有安神、养心、调息、入定的精神状态,对人的心理构成良好的影响。
2.太极拳的移情怡心作用
专家研究发现,由于神经、肌肉的兴奋促进了大脑脑垂体释放出一种叫“内啡肽”的化学物质进入血液之中,“内啡肽”是一种能够使人产生快感的元素,使人在运动中产生快乐。太极拳之所以能够“怡情”,就因为太极拳能够增进周身的血液循环,而血液中“脑啡”又使人的神经出现了亢奋之态;它的“抻筋拔骨”动作还使人的肌肉得到从里到外的按摩,使人感到身心舒爽,出现了轻松、自在、满足的运动快感。太极拳就是人体美与运动美的对话,美对人具有愉悦功能,同时,美还具有“乐育”、“德育”和“美育”功能,尤其是太极拳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能够激发人的审美快感。而且,“体育的美学价值也是其它艺术形式所不能替代的”,“运动是人类精神活动之美的表达方式”,“美与娱乐互不可分,凡是能让人产生愉悦感的东西,必定是美的东西。体育美的源泉来自于体育的人和物以及多种形式对美的表现。”[7]所以,体育具有转移情感、愉悦精神、排除焦虑、化解挫折与增加自信的良好功能,为心中的压抑和生活的积怨提供了发泄的契机。体育的美已经超越了人体的自然美,而归向于运动美;并且,体育运动创造了人的肌肉美、线条美、造型美、举止美、气质美等,使人体的自然美锦上添花。[8]体育还创造了“内在美”,即人性的、道德的、精神的大美情怀,这是一种崇高美、壮美、极美。仅就中国武术而言,它讲求造型、气势、神韵,讲求结构美、动态美、和谐美、自然美。中国武术像中国书法艺术一样,比如太极拳像狂草;也像中国绘画,其中有线条美、神韵美、对称美、气势美等;也像音乐,包含着节奏感、韵律感、起伏感、流畅感等;也像舞蹈,有造型、姿态、神情、气质、装束等;还像文学,有诗一般的语言,如白鹤亮翅、青龙探海、霸王敬酒、玉女穿梭等。可以说,体育的艺术性越强,其观赏性就高;娱乐性越强,其参与者就越多。这正迎合了当代人的审美需求,随着生活的不断富裕,人们对娱乐文化有增无减,这也许是人类追求快乐的本性使然。太极拳也像艺术一样,它是一位引入愉悦的、令人动情的、给人减压的“心理医生”,它的医疗效果不仅毫不逊色于艺术,[8]甚至是远远超过了艺术本身。
3.太极拳的“以柔克刚”特点对大学生的意志培养和个性改善
太极拳的“以柔克刚”特点十分明显,它的动作柔慢、节节贯穿、一气呵成,必须历经长年累月的刻苦练习才能成功,这对人的意志磨练是效果显著的,同时,长期的练功对人的个性也有较大的影响。太极拳是综合了诸多的拳术之长,结合导引吐纳之术、经络之学,依据太极阴阳之理创编而成。它采用全身放松、用意不用力的锻炼原则,练习由松入柔、运柔成刚、刚复归柔,达到有柔有刚、刚柔相济,先慢后快,快后变慢,慢要慢到便人跟不上我,快要快到后发制人,因势利导,借力打力。[9]太极拳这种“看似慢实则快,看似柔实则刚,看似弱实则强”的终极效果,就是意志的胜利,也是个性的不断完善所致。一个个性急躁、粗枝大叶的人,经过长期的太极拳练习,就有可能把自己的个性转变成稳健老成、从容不迫的一种精神状态。而这样的心理状态就是一种健康的、成熟的、经得起挫折历练的完美的心理状态。
4.太极拳的“气功态”特点对大学生克服心态浮躁有积极影响
孙氏太极拳创始人孙禄堂曰:“拳道即天道,天道即人道。”正所谓“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二心”。所以,修拳即修道,修道即修心。儒家倡导:以仁义之心养我浩然正气;佛家提出:固守虚空而养神气;道家指明:虚其心,实其腹,神气交,长生药。可见,太极拳最讲求“炼心”,其目的是“炼精化气,炼气归神,炼神还虚,炼虚入道”,“道”在这里就是“把心放下,把压力放下,让精神放松”。太极拳具有“气功态”,因此它就具有“气功”的“健心”功能。有的体育专家说“太极拳就是气功。”的确,只要认认真真地习练太极拳,就能使身心达到练气功的效果。因为,太极拳本身就是“内家拳”,作为“内家拳”就是讲求“气的运用”,即所谓:“以意导气,以气运身,以心行气,意到气到”。相对于20年前来说我国高校的大门显得“好进好出”了,大学虽然好上了,但并不等于大学生就没有心理压力。调查发现,大学生的压力有以下几方面:学习、经济、就业、情感、家庭、交往、环境与竞争等方方面面。虽然适当的精神压力也是一种动力,但过大就会变成消极负面的东西。如何缓减大学生们心理的压力,当然有多中途径,但比较好的方法还是多从事体育活动,因为体育运动多在户外,同时又具集群性和竞争性,是释放情感、放松精神和平衡压力的良方,因为太极拳的“以意导气”就是一种极好的“心理训练”体操。太极拳讲求“气沉丹田”、“周身放松”,这些要求对于克服大学生的“浮躁心态”和“不良情绪”有着积极的作用。太极拳还要求注意力高度集中,排除“私心杂念”,这对于大学生能够进入“忘我”的境界是有帮助的。任何体育都不是心不在焉的活动,而是心理感受极强的、需要精神高度集中的、身心合一的运动体验过程。三心二意、优柔寡断、患得患失的矛盾心理,无法正常从事体育运动。大脑是人体的最高司令部,它指挥着人体的神经、肌肉的各部的运动,在运动的时候,人体的各个系统与功能协调配合、步调一致、内外合一,如果身心失调,不但无法完成体育运动中的动作,而且也达不到健康的目的。比如,拿练气功来说,在气功练习中,如果精神不能专注,身心就无法相合,久而久之就会出现“走火入魔”的“精神错乱”现象。习练太极拳能够集中大学生的精神,久而久之,就能使他们精神安舒、神清气爽与身心康强。
5.太极拳的“文化艺术与哲学内涵”对大学生是一种精神颐养品
太极拳不仅属于武术的范畴,而且属于传统文化的范畴。太极拳是中国传统哲学、传统养生学、传统医学以及传统美学等多种学科融会贯通的结晶,太极拳中所蕴含的博大精深的中国古老的传统文化,使它比任何一项体育运动都显得光彩夺目。[9]太极拳并非是一般的武术,拳术中蕴藏着民族文化内涵。就拳名而论,太极是古典哲学术语,指派生万物的本源。什么是太极?《易•系辞上》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太极是远古天地未分时一团浑纯清虚之气,是一个圆球体,是派生万物的本源,为天地万物的根本。宇宙大自然的一切事物,包括人本身都是源于太极。太极拳是中华民族文化独具特色的一拳种,它能流传国内外长盛不衰,与其深厚的哲学思想渊源有关。太极拳习练时连绵不断,行云流水,缓慢轻柔,这种风格是以老子的哲学思想为理论基础。《道德经》曰:“弱胜刚强。”“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者莫之胜。”太极拳把老子的贵柔思想巧妙地糅合于拳理拳术之中,一反外家拳的快速凌厉的风格,创造了缓慢柔匀的独特方法。[10]这种方法在长期的使用中,就能对人的心理、意志、精神等构成强大的影响。常言道:“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中国体育讲求用自然环境磨练人的精神意志,尤其是中国体育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儒释道精神的影响,讲求“天人合一”、“顺其自然”、“道法自然”等。“天人合一”就是我们与环境相和谐的思想,“顺其自然”就是人要顺从自然天赋去自我发展,“道法自然”就是把人看做自然的一分子,要遵从自然规律办事。毛泽东也曾指出:“野蛮其体魄,文明其精神。”中国历史上那些著名的武术大师和英雄人物,其实都是教育大师和精神大师。如岳飞、戚继光、黄飞鸿、霍元甲、李小龙等,后世人们铭记与缅怀他们不仅是因为他们的盖世武功,更是因为他们具有高尚的道德精神与民族气节。而他们的精神内涵又都历经千锤百炼,最终内化为人格。因此,经由肉体到达精神的修炼是一个不断战胜自我、战胜挫折的艰辛过程,不经历心灵的洗礼与思想的煎熬就不能感受到真正的精神超越。世界球王贝利曾被记者提问:“对于那些有意伤害你的人,你采取什么态度”?贝利回答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把球踢进对方的大门来回敬他的不礼貌”。我们敬佩贝利的不仅是他的球技超群,更是他的优良道德精神。[11]太极拳号称“哲拳”它包含了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有哲学、美学、兵学、医学、科学、文学艺术、伦理学、教育学与心理学等等诸多学说在内,是诸学交叉融合的集大成者。正因为如此,太极拳才能成为当代大学生身心健康的“营养品”,使他们在身心各个方面都得到健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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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新生刚入学后由于生活、学习、人际关系环境的变化,在适应性上存在诸多问题,对此,我们必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积极培养其多种兴趣和能力,增强其自信心,这对大学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标准论文,供大家参考。
1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产生原因
1.1外部因素
(1)社交网络的盛行。21世纪无疑已经变为网络的时代,互联网带来的便利和快捷已给人们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益和快乐。当代大学生多数都是90后,正是伴随互联网兴起一同成长的,无论相同的还是不同款的手机,每个人的客户端中可能都包括几种社交网络软件应用。显然当代大学生已然变为了低头族。课余、饭后、闲暇时只见他们总是拿着手机,柳a是棚醒、補人賊#小说。当然手机本身带来对健康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如:辐射,但在社交网络的普及和流行下,大学生所面临的心理健康问题已经在悄然的浮现了。
(2)生活环境变化。大学生,即迈入了社会且具有一定社会责任的青年群体。在以往不同的生活环境中锻炼了他们的独立自主,这需要学生自己来处理一切生活上的问题,包括衣食住行等基本问题和人际交往等复杂问题。环境的改变使学生心理发生了极大的改变,能否适应也取决于学生个人。
(3)教育模式改变。大学教育与以往教育方式不同,除必修课以外,学生还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自己想修的课程,也可按照自己意愿加人丰富课余生活的社团。大学生有了更多机会展示自己特长,这与以往寒窗苦读十余_?
1.2内部因素
一方面,当代大学生经历了奋战苦读,每一个学子都是自己中学年代中的佼佼者,他们进人了完全陌生的环境,发现周围充满着才华横溢能歌善舞的同龄人,这种心理上的落差使他们自卑,心理健康的大学生会选择接受这种变化,努力适应眼前这个与之前平淡学海生活截然不同的校园环境,他们将自己全身心投入到他们所热爱的活动,他们选择参加学术竞赛、参加社团活动、参与文艺汇演,门门成绩优异;相反,心理健康程度有所欠缺的同学则会选择逃避,他们将自己封闭在没有社交活动的世界里,他们甚至患有社交恐惧症、注意力不集中症等心理问题。另一方面,大学生满足于这种生活安逸的状态,选择停步不前;就业率的降低显然没有唤醒大部分学生,他们并没有形成一个成熟可实行的职业规划,认为大学毕业文凭是自己的保护伞,所以将自己沉浸在抽烟酗酒、网络游戏、社交网络等亚健康状态中,创新创业意识薄弱。、
2心理健康问题解决措施
2.1针对学校措施
(1)鼓励大学生参加自己感兴趣的活动。综合性大学常常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和社团活动,学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感兴趣的方向,进行学习实践等,这要求学校开展问卷调查,按照学生主流意愿方向开设相关选修课,做好前期宣讲工作,鼓励大学生在课余时投人到自己真正感兴趣又有意义的社会实践中,比如喜欢志愿者服务的同学为他们成立志愿者工作部,医学院校可以成立急救员小组。
(2)鼓励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目前许多高等院校相继开展了相关的心理健康专题讲座,据一些在校大学生反映,心理健康教育巳然成为学生校园生活的一部分,学校每年会开展相应的心理调查问卷,人们对心理健康的关注度与日俱增,心理亚健康状态的研究工作也进行得如火如荼,教育讲座旨在提醒大学生客观意识到自己心理存在的问题,并鼓励学生以乐观向上的态度应对心理亚健康的状态。由此可见,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是十分必要的,无论是专科院校还是本科院校。
(3)建议学校成立心理咨询和精神心理科。成立心理咨询是解决大学生心理问题最有效的途径,同时也为预防和治疗心理问题提供了方法。有关人际关系、亲情、爱情、学业、就业等方面的心理问题需要专业的心理咨询老师为学生提供一种好的办法和途径,解开学生的烦扰和困惑,免于学生陷入迷途。心理咨询不拘泥于一种模式,学生可以前往学校的心理咨询处咨询老师,有的学生不愿意泄露隐私,也可以采用互联网、书信的方式与专业老师沟通。
(4)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大学校园是为当代大学生提供学习、食宿、运动、娱乐、休闲等多功能的场所,在这里不仅需要容纳百人学术报告厅,还需要设备齐全的体育馆、干净卫生的食堂餐厅、多功能大学生活动室等设施去培养一代又一代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质大学生,这为当代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为大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埋下了良好的铺垫。
2.2针对大学生自身条件
(1)确定自己的奋斗目标与信仰。有了目标,便不再迷茫;有了信仰,便不再孤独。当代大学生有很少的人能够在早期就确定好自己终生奋斗的目标,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着变化,他们停步不前,原地彷徨。心理专家建议大学生早期树立人生规划,其中包括职业规划,只有前期工作准备好,学生才会有更坚韧的毅力与更饱满的热情把每一天过得充实而富有意义。
(2)培养优良的品质。面临毕业的本科生即将褪去大学青葱年代的稚嫩,迈人真正复杂的社会环境,第一个问题就是考研与就业的压力。这种压力连同期末考试、论文答辩等过程是富有极大挑战的,有的学生发挥失常,学业进行地不是十分顺利,此时需要学生自己心中给予自己心理暗示:“我可以;我能行;这次虽然没有成功,下次我多了一些经验,我的胜算更大!!”等。
(3)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当代大学生被称为“低头族”、“夜猫子”等,皆因不健康的作息方式造成。如之前所述,社交网络的盛行使学生花费了更多时间在电子产品等互联网产物上;学生偏向晚睡晚起的生活模式,早已打破“一日之计在于晨”的模式;课堂教室晨读的和操场上晨跑的身影更是少见;甚至很多大学生酗酒、抽烟、逃课、聚众赌博、考试作弊等恶劣行为。这些现象已经不算罕见,高等院校也采取了很多规章制度制止此类行为,但效果都不算好,学生应当从自己真实想法出发,唤醒自己心中被理想充实的地方,遏制贪图安逸的贪恋,保持一颗乐观向上的心,心怀梦想,脚踏实地,梦想彼岸才会到达。
1网络环境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
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期间,课题组对网络环境下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调查对象为江苏两所高校的学生,共发出调查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58份,回收率为91.60%。结合师生座谈和文献检索,对网络环境下大学生心理健康现状进行调查分析。
1.1网络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本次调查显示:在校大学生上网主要是听音乐、看视频、查资料、看新闻、有些女生偏重网购,有些男生偏重网络游戏。在长时间上网后,52.0%同学会感到闷闷不乐,心情低落;49.3%同学会觉得早晨不愿起床,心绪不宁;有40.4%同学懒得见人,出现厌烦心理;29.5%同学出现焦虑情绪,25.5%同学没有不良情绪。此外,72.2%同学遇到网络上散步虚假信息的现象;56.3%同学发现网络上攻击、侮辱或诽谤他人的做法;49.3%同学遇到网络诈骗事件。课题组调查分析认为:网络给学生的学习、交往、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和乐趣,给这些准社会化的成员开拓了广阔视野,但也可能引发大学生认识方式和思维方式的质变,一旦走向极端那就势必造成许多的负面影响,很有可能导致网络依赖、自我迷失、自我封闭、责任感下降、安全焦虑、人格障碍等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网络世界没有了传统意义上的道德观念,让很多大学生失去了判断是非的标准,迷失了前进方向,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有一定的影响。
1.2网络对大学生心理健康影响因素分析课题小组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影响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因素有很多方面,如社会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等,但主要原因在于学生自身,当代大学生虽然具备较强的个人学习能力,但往往缺少协作意识,不能充分发挥团队的力量。尤其是当他们独自面对生活中的棘手问题或困难时,往往缺乏主见,选择借助网络来解决问题,但却不能利用网络正确处理问题而走入误区。因此,网络心理健康教育对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着重要意义。
2网络环境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
网络让人们的活动范围开始从现实领域向虚拟空间扩展,人们的思想价值体系由于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导致大学生心理健康经受着考验。所以,我们就要充分正确认识网络技术信息,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性,增大影响力[1]。2.1网络心理健康教育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课题组调查发现:与传统的心理健康教育相比,73.8%同学表示支持、赞同开展网络心理健康教育。通过网络这个丰富快捷的媒介,学生可以摆脱客观拘束,大大提高自主学习能力,通过与网络的互动,提高大学生的自省意识,从而发现并解决自身存在的心理健康问题。在虚拟环境下,个人信息的私密性、平等性、自主性等特点,使大学生“网民”在网络中的角色自由、隐蔽,这样有利于使其敞开心扉,“毫无顾忌”地将现实无法表达的心声“吐”出来,从而使咨询和治疗更有效[2]。2.2网络心理健康教育是拓展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的需要课题组调查显示:35.4%同学觉得网络教育是自由的,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来选择课程;有25.8%同学认为网络教育相比传统教育来说,理念是创新的,方式是新颖的。网络世界具有丰富的科技知识、独特的传播方式、快捷的获得性等优点,利用网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具有自主、灵活、隐蔽以及资源共享等优势,呈现出开放程度高、覆盖面大的特点,使学生上网就能自主接受优质的心理健康教育。2.3网络心理健康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据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国网民总数达5.64亿,手机网民在总网民中的比例达74.5%,而大学生是网络使用的主力军。网络生活给大学生带来了便捷,但是也深深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所以为了使其健康成长,就需要正确引导大学生健康运用网络指导。
3加强网络心理健康教育的探索与应对策略
3.1改革传统教育,发展网络教育传统教育的文化氛围主要是教师的言传身教,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现在却与正在兴起的网络教育是一种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关系。我们要善于将传统教育与网络教育有机融合,以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实施;要充分利用网络对大学生的吸引力,然后对大学生进行网络心理教育和思想政治活动教育,让学生正确运用网络知识。3.2更新教学观念,开辟网络课堂网络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大大的提高了大学生在面对心理健康问题时的应对能力。通过网络心理课堂向大学生传播正能量,更新教学观念,发挥网络课堂教学作用,将心理知识的传授与心理教育活动有效结合,这样才能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发展规律,引导学生掌握必备的心理健康知识,使学生正确认识网络世界,提高识别信息的能力,为学业指导、就业心理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导航,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3.3开展网络调查,加强心理测试建立网络心里测验平台,就是以正确反映学生心理健康状态为目的。所以在新生入学时,可通过心理测试和谈话鉴别,建立学生档案和监控机制;开展网络心理健康调查,及时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避免减少校园危机事件。3.4运用网络平台,提高教育效果加强心理网站建设,在网站上设置“在线咨询”栏目、开设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专栏等,倡导正确网络行为,引导健康网络心理;成立网络心理咨询室,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形式,与学生进行心理沟通和交流,缓解学生心理压力;通过举办网络心理沙龙、开辟网络心理论坛,对学生心理困惑、情感困扰等问题提供有效帮助;建立专线QQ,进行个性辅导,使双方以一种朋友的心态展开交流,所获得的信息真实,更能反映学生的心理状况,有助于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总之,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我们要抓住机遇接受挑战,探索网络环境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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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的不断进步,计算机应用能力已经成为了社会判断人才的一个重要标准。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该文分析了《计算机应用基础》重要性的意义,详细概述了大学《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的内容,指出本课程教学改革的策略。
关键词: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策略
《计算机应用基础》是大学为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开设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也是大学生入学后开设的第一门计算机基础课程。其知识面涉及较广,影响较大,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课程,旨在培养学生使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本文针对目前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一点建议。
1教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学生计算机能力差别较大
现如今计算机应用逐渐普及与应用,部分中小学生已经接触计算机,甚至部分上幼儿园的小朋友也已经开始接触计算机,并且现在很多学校在中小学阶段就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学生们对计算机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并且具备了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但是由于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对信息技术课程重视程度不一样,造成踏入高职高专的学生计算机能力层次不同。大一学生中,学生来自五湖四海,有来自城市的,也有来自于偏僻落后的农村,因此在计算机应用能力天壤之别。有部分学生,在中学阶段就已经系统地学习了计算机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娴熟的操作计算机,甚至有些已经通过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但有部分同学,来自偏僻落后的农村,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技能薄弱。目前院校都是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教学,由于学生的水平能力层次有差异,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在教学中无法找到合适的切入点。基础扎实的学生,对于教师所讲解的知识,已经掌握了,不需要认真听课。基础薄弱的学生对教师所讲解的知识,听得云里雾里,逐渐失去学习计算机的兴趣。因此,教师非常有必要制定不同的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才能培养学生学习计算机的兴趣及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
1.2教学目标不能和各个专业的培养方案衔接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除了计算机专业学生外面,其余专业的学生都统一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该课程所涵盖的知识模块有:计算机基础知识、Windows7的使用、Word2010的使用、Excel2010的使用、Powerpoint2010的使用、Internet的使用、计算机安全与维护的基础知识等。学生普遍认为课程内容过于复杂,所涉及的知识面过于广泛。非专业的学生本身相对薄弱,学习起来十分费劲。并且该课程知识与学生所学的专业不能很好地衔接,这样学生缺乏学习兴趣,无法达到预期的学习效果。
1.3教学方式缺乏创新性
如今,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授课方式普遍是由教师先讲解基本概念和知识,接着操作演示,最后才是学生带着任务进行实践操作演练,教师对其进行辅导和帮助。但是在理论部分,教师在讲解知识点中,学生觉得枯燥无味,甚至不乐意学或厌学,很难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实践操作部分,E-learning教学系统陈列出详细的操作步骤及视频演示,所以,学生就根据操作步骤按部就班的操练,其操作结果近乎相同。这样,学生无法开发想象力,以及拓展与延伸学生的知识点。
1.4教学效果欠佳
目前,担任此课程的没有一线的教育教学经验,对中小学信息技术等课程不熟悉,更不掌握学生的计算机基础知识情况,这样无法做到“因材施教,因“人”施教“的原则。由于缺乏对学生的深入了解,教师很难准确地把握教学目标,很难准确的定位每堂课的教学重点,造成教学效果欠佳。
2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策略
2.1及时更新软硬件资源
软、硬件教学资源是计算机基础教学的先提条件,故为了顺利开展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务必要及时更新教学软、硬件资源。随着信息化的飞速发展,要求教师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以及及时改进教学方式,才能跟上信息化发展的步伐。除此之外,教师要善于把现代信息技术的基本内容融入到课堂中,体现出“立竿见影”的教学效果,力争让学生所学即所用。
2.2采取分级教学
新生入校之后,教务处组织全校计算机基础测试,依据测试成绩进行划分班级,依据不同的班级,教师所制定的教学目标与教学方式应略有不同。在教育教学课堂中,依据学生的计算机基础情况,进行分层次教学。对于基础薄弱的班级,授课进度尽量放慢些,要详细讲解知识模块,然后再让学生实践操练,巩固所学知识,另外,还要腾一些时间让学生消化所学内容。这样日积月累,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积极性,缩短与其他学生的差距。而对于基础扎实的班级,除了讲解课程的知识点之外,还要拓展及延伸知识点。总之,教师要做到因材施教,因“人”施教,才能达到教学目标,提高教学教学课堂效果。
2.3加强教师培训
针对担任此课程的教师要定时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网络信息最前沿的知识,十分有利于教师提高教学质量。除了传统的授课方式外,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今天,教师应该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平台的教学方式,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同时,还可以大大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2.4考核方式的改革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计算机基础课程在各个系部属于考查课,期末总评成绩由授课教师依据平时成绩及期末成绩按照相应的比例计算得出,目前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计算机基础课程虽然采用无纸化考核,但是没有及时更新试题库的知识,知识点比较陈旧。学校应该针对这一门课程设计开发出标准化考试系统,针对传统纸质考试的不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和智能化,设计开发基于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标准化考试系统,采用标准化考试系统,建立知识点试题库,对试题库进行科学、高效、经济、灵活的管理。同时,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考试系统操作练习,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学生操作计算机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结语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知识更新日益加快,计算机知识越来越受到青睐。大学计算机基础是各高校面向大一新生开设的一门计算机基础课程,目的是使学生获得进一步学习信息技术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操作技能和应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
参考文献:
[1]贾遂民,张玉.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郑州师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14(7):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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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计算机基础教学是高等教育中一项基础内容,要能非常熟悉心地掌握并操作计算机,已成为现代都市人生活的必备条件之一。而目前高校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新形势下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结合自己的教学经验对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的改革措施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高校;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问题;教学改革
一、引言
计算机作为现代化生活必需的一种通用工具,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上已广泛使用,与此同时,社会上的各种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计算机的实际动手能力也越来越高,学会使用计算机已成为一个当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而在我们的日常教学中,《计算机应用基础》的课程教学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研究与探索新形势下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因而为了提高我们的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提高学生与自己本专业的知识结构相结合的计算机应用水平,从而不断地提高大学生在信息化社会中的竞争能力,是一个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二、高校《计算机应用基础》教育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基础不同,大部分学生以应试为主
目前计算机等级一、二级证书仍然是许多高校作为发放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社会上一些企事业单位也把计算机等级证书作为选拔录用人才的硬件条件之一,这样必然会导致一部分在校学对学习计算机的目的盲目地变成了应付计算机等级考试,而且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学生,他们只是一味地操作和考试内容密切相关的知识,或者经常都是根据往年的考试习题库反复地做进行大量的重复操作练习,很多内容并没有完全真正地理解。因而相当大一部分学生在他们毕业后的实际工作中,仍然是连最最基本的计算机操作都不懂,都要重新再去摸索、学习,如果学生不能把在学校学到的操作技巧灵活地应用到实际工作中,那么即使他们拥有了计算机等级证书,其实也是没有多大的意义。这些说明了目前高校对计算机的基础教育还是远远不能达到实际社会的需求。
(二)教师的课堂教学方式比较单一
在高校中,这门课程的教学方式大都是采用结合多媒体的理论授课和机房上机操作实践相结合。近年来,教师们课堂上都是采用PPT来演示课堂教学,但也还只是处在"演示"阶段,仍然没有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并且在理论授课过程或上机实践中,有些教师也是一味地追求考试的及格率,而学生为了能拿到计算机等级证书,也只能是按部就班,使得教学只能围绕着考试转,虽然学生的过级率不低,学生的计算机成绩也很高,但学生实际的计算机水平却不高,一到毕业的时候,大家对毕业论文的基本格式设置或者是做份求职简历都头大,这种教学方式其实根本无法满足他们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学生的自主学习计算机的兴趣也不会得到相应地提高。
(三)教学效果评价方式
目前大多高校仍是采用省里统一的无纸化考试系统,由于考试系统本身也会存在有一定的局限性,只采用这种考核方式并不能真实地反映出学生的实际水平,不能培养出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也不能培养出学生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等。
三、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改革探索
(一)既要以考证为中心,又要因材施教,提高教学效果,将课堂教学变为"探究性"学习
探究性学习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们能主动得去获取、应用知识并能够解决实际学习问题的活动,重点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提高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我们可以借鉴最新的现代教育理论研究来指导教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根据不同专业的学生来讲授知识点,让学生在以后的专业课程中能学以致用,这样学生就可以通过自主学习来获得更多的知识,并且在探究性的学习过程中不断地完善知识体系结构。
(二)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灵活地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从不同的方面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课堂的学习气氛,提高学生的学习自主性。案例教学法,能比较好地发挥学生们的创新能力。案例教学在实际地教学过程中不是一味地进行理论知识点的讲解,而要从实际的例子入手,在讲解的过程中将相关的理论知识点结合进去。当然在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选择是至关重要的,案例要选择的合理,才能极大地发挥出案例教学的作用。通过收集大量的教学经验,分析认为案例的选择有以下几个条件:1.要密切地围绕教学目标,通过案例分析,能让学生快速地掌握基本知识,并能及时顺利地完成教学任务。2.最好要来源于实际生活,让学生们能在实际生活中用所学的知识来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问题,这样才能激发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并能达到积极主动的参与的学习效果。3.要有针对性,每学期末教师就要根据不同专业的教学内容和学生的接受能力来选择相应教学案例。4.所选的案例最好是要经过一定的思考、查阅才能找到的。因而我们教师在设计案例时,要仔细不断地推敲不同专业的知识点,为学生构造适合他们本专业的案例,这样学生就能通过案例来学习并掌握相关知识。任务驱动法,提高学生的自主探索和协作精神。任务驱动法是以任务为驱动的教学方式。它是通过几项任务,通过教师的引导,并在学生们强烈的求知欲望的驱动下,积极主动地进行自主探索和互动协作的学习的教学过程。为了提高他们对知识的掌握能力,教师可通过布置具体的任务,灵活地将学习的知识点隐含在每一个任务当中,学生为了完成任务就会通过各种途径、方法去完成,将会对教学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最好能鼓励大家能互相合作,一同来完成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这样就能更好地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突出专业特点,注重计算机基础教学与专业知识的整合
教师要根据不同的专业来设计不同的基础教学内容和目标,让各个非计算机专业都会有符合他们专业要求的计算机课程内容,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计算机基础教学课程体系。利用这种教学模式,不仅能克服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把不同专业的计算机基础教育同等对待的弊端,还能让不同的专业班级有着不同的教学内容,极大地将计算机基础教学和他们的专业课程能更好地有机结合在一起。
(四)要搭建一个交互式教学交流平台,实现教学资源共享
要搭建一个适合学生学习的网络平台,让学生能从被动式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的要求。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或者兴趣选择不同的内容来学习,可以与同学、教师共同探讨学习生活问题,逐步创建并形成传统教学与网络教学相结合的多元化教学模式,可形成多方面的交流、合作和学习的气氛。
(五)改革教学考核手段
当前省高校对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等级考核仍是以省里上机考试成绩作为学生这门课的最终成绩,这样教师为了学生的通过率,只能一味地应试教育,而学生也为了能够顺利地拿到等级证书也一味地死记硬背。因而为了进一步提高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基础教学质量和促进计算机教学的改革,对当前计算机的教学考核手段的改革也是至关重要,如果学生的期末成绩不再是由省统考的上机考试最终的成绩来决定计算机等级证书,能由上机成绩、平时成绩和笔试成绩三者间进行有机结合,其中笔试成绩侧重于对学生理论知识的考核,上机成绩则以省考的统一成绩为主,平时成绩是平常对学生的要求,比如出勤率、课堂的学习主动性及课后下达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来综合评定。这样可以大大地激励学生们进行大胆地创新和追求较全面的知识。
四、结束语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是培养学生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的重要工具,对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和思维方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教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我们需要进一步地深化教学改革,建立科学的课程体系,从而提高学生们的实际应用能力,使学生们毕业走上社会后能很快地适应社会的工作需要。总之,通过大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的改革,不仅能有效地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拓展并增强教师的知识面,也能激发学生们学习计算机的积极性、主动性,从而全面地提高学生们计算机的实际应用、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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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计算机的应用渗透到了社会的各行各业,计算机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了人们的生活中,在工作中人们也需要计算机方面的人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计算机应用基础在现在生活、学习、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但高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存在一些问题,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需求。本文深化高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意义作为切入点,分析了高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高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策略。
关键词:计算机应用;教学;改革
一、深化高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意义
伴随着信息化的发展,计算机已经成为了日常生活、工作的最基本的技能。但在高校高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中学校、教师对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不够重视,学时较少,教学模式和教学效果等方面都不尽如意,对于大学生计算机的应用能力的培养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深化高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是一项势在必行的工作,对于推进高校发展,培养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高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对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重视度不高。学校、教师、学生普遍认为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是一门公共课程,只要考试过关即可,教师和学生的重视度不高。一方面教师认为对于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对于计算机的要求要求不高,只要上课随便讲讲就可以了,因此对学生的要求也不高,导致学生的学习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积极性较低。另一方面,部分大学生认为学习计算机只要学会上网聊天、浏览网页、看电视电影、玩游戏等娱乐活动,就是掌握了计算机的基本知识。也有一部分学生认为自己在大学时已经掌握了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大学时没有必要再重复学习了,只要把自己的专业课学好就可以了。
(二)学生水平不一致,教学不能因材施教。在高校中,学生来自不同的地方,对于计算机基础的掌握程度也不尽相同。但反观高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设置,还在使用统一的教学大纲,统一的教学内容,这就导致了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对部分学生的吸引力不大。而基础较差的学生则无法掌握教师教授的内容。因此,高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教学计划很难完成。
(三)讲授时间与实践操作时间分配不合理。随着信息网络的不断进步与发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和范围不断增加,知识点也越来越细,这就要求教师的教学内容不断更新和扩充,计算机不断发展和应用范围的扩大,要求我们不断的更新和扩充教学内容,但是高校中计算机应用基础的课时基本在50到70个之间,这样教师为了完成教学内容,会压缩学生的“上机”实践操作时间,这样就导致学生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点,但是无法“上机”练习,易造成“纸上谈兵”的现象。
(四)教学方式较为落后。高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教学方式主要是采用教师操作计算机和投影仪的方式,教师将知识点一股脑的输入给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也较少,有的学生听的迷迷糊糊,但是又不敢打断老师。另外,教师先讲解知识点,等到下堂课才会组织学生“上机”操作,有时两堂课之间是一个星期有时甚至是两个星期,这样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已经很模糊了,这样就造成了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教学效果不佳。
(五)评价方式简单。高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对学生的评价方式较为简单,大部分高校主要采用试卷和上机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计算机这种应用型的科目,试卷很难反应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而且上机考核系统存在一些局限性,也不能很好的评价学生的实际水平。
三、高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策略研究
(一)各方应加大对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重视程度。目前,计算机已经成为了日常生活、工作中最普遍的应用工具。高校作为系统教授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的单位,学校各方应当重视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一是合理安排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增加关于计算机应用的最基础、最先进、最实用的知识点,增加学生的“上机”时间。培养学生的实践按操作能力。二是作为教师,要对教学计划、教学内容等做出合理的安排,保证学生既能掌握书本上的知识点,又具备熟练的操作能力。三是学生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重要性,保证出勤率,课下复习书本上的知识点,又注重去机房的实际操作。
(二)根据学生的层次,实施因材施教。高校中学生来“自四面八方、五湖四海”,对于计算机应用基础的掌握程度也不尽相同,为了保证所有学生都能“学有所成”,高校应当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因材施教。一是在大学生入学时,组织关于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的考试,大概掌握学生对于计算机知识的了解情况。根据考核情况将学生分为不同的班级,一个是拥有计算机基础的班级,另一个为较少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的班级。学校根据不同的班级制定不同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实施因材施教,保证所有的学生都能学到“新鲜、实用”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
(三)根据专业需求,安排教学内容。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的设计面十分广泛,教师不可能教授所有的知识点,学生也不可能掌握所有的知识点,因此,为了保证学生掌握更多实用的内容,教师可以根据专业需求,安排不同的教学内容。例如,土木建筑类专业的学生,走向工作岗位,要设计施工方案,CAD软件的应用十分广泛,因此,在安排土木建筑专业学生的教学内容时,可以适当地偏重此方面的教学。而对于英语、法学等文科专业的学生,对于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具体要求可以适当降低。这样既可以增加学生学习的兴趣,又可以保证学生“学有所用”。
(四)创新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教学。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是一门实用性、操作性很强的课程,教师应当创新教学方法,改变传统的“满堂灌”的方式。高校可以将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搬到“机房”,采用“一堂课,一个案例”的方式,通过教师采用多媒体教学方式讲解后,学生自己参见实践、研究案例的完成方案,这样可以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实践来带动整个教学内容,也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五)改革考核方式,采用无纸化考试。针对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操作性强的特性,“纸质考试”无法体现学生学习的实际状况,为了保证考试能够真实地放映出教学的效果,高校在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中应采用“无纸化”考核方式,具体而言,高校研发专门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在线考试平台,实现在线考试和在线自测的功能,并附有题库。同时,为突出计算机应用基础的实践学习的重要,还要增加实验报告,在考核中所占的比重。
四、结论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是高校中重要的公共基础课程之一,针对其存在的问题,高校应当高度重视,不断地改进教学理念、教学方式,重视计算机的应用性和实际操作性,保证学生能够学到更多、更实用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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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学习效果的评价中采取机试的形式,具有改卷效率高、改卷过程公平、防止舞弊等优点,已为很多高校所采用。但在使用过程中,在硬件、软件方面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果不加以注意,其优点也会转化为缺点,影响到大家使用的积极性。本文总结了我们在使用考试系统中遇到的问题及积累的经验教训,希望对大家今后的工作能有所帮助。
【关键词】计算机应用基础机试问题与对策
一、引言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是一门计算机入门级课程,教学目的主要是促进大学一年级学生了解计算机发展的历史、现在以及未来,帮助他们初步掌握在今后的学习中要经常使用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尤其是办公软件)等。该课程的考试形式,从最初的试卷考试,到现在的机试,经过不断变革,变化很大。然而我们在采用机试的过程中,从不熟悉到熟悉,走过弯路,有过教训,也积累了经验,我们在此把这些经验教训加以总结,列出我们遇见的问题,并给出了采用的对策,期望能帮助后续采用机试的兄弟院校。
二、问题及对策
机试中遇到的问题,总体上分为硬件的问题和软件的问题,我们分别进行介绍,并给出对应策略。
(一)硬件的问题及对策
考试系统软件运行在计算机硬件之上,硬件是基础,如果硬件中存在问题,势必影响到考试的顺利进行。首先需要考虑计算机的计算速度和并发能力,该指标决定了同时能支持多少学生进行考试,即需要考虑当有一个学生、十个学生、一百个学生、五百个学生、一千个学生同时考试时,其计算速度是否能够应付得了?其次要考虑计算机的存储能力,即硬盘能够存储多少份试卷。再者要考虑计算机的稳定性和突发事件对考试系统的影响,即要求计算机的稳定性要非常高,不能在考试期间发生死机现象,同时要考虑到停电对服务器的影响。对于硬件的性能问题,通常考试系统的开发者会在多次测试的基础上给出该系统需要的硬件参数。采用考试系统的单位只需要派技术人员按照这些参数去正规厂家采购,一般不会发生问题。
(二)软件的问题及对策
通常考试系统软件包括命题子系统、考生管理子系统、考试子系统、组卷子系统、改卷子系统等,在使用这些子系统时如果操作不当,也会带来不小的问题。
1、命题子系统的问题及对策
命题子系统中最难也是最容易发生问题的地方是知识点难度的区分,通常会把知识点分为简单、中等、困难等三类,在每一类中问题的难度应该相似,这样,不同的学生抽到的题目虽然不同,但难易程度相似,也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考试的公平。问题在于,如果命题教师有多个,可能各个老师对知识点的难易程度理解不同,这样就容易出现同一个类别中出现难度不同的题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由于这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可能有不同的方法,我们采取的是把不同的知识点分给不同的老师,对某个知识点,只有一个老师负责,让该老师来把握这个知识点的分类情况,如果该老师认真负责,以一个标准来命题,那么同一类里面的难度应该就最大限度的保持相似了。
2、考生管理子系统的问题及对策
在该系统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是考生的姓名问题,对于汉族学生来说,姓名一般不会太长,以三字姓名居多,也有个别复姓的,但通常不会超过20个字符,但是对于新疆少数民族的学生,其名字不仅长,其中还有其他字符,比如‘•’,如表2所示。表2中列出了两个维族学生的学号和姓名,跟汉族的有很大不同。在模拟考试时,刚开始时,让这两个学生按照表1的内容输入,其中一个学生在键盘输入法中竟然不能自主地找到‘•’,耽误了不少时间。所以在录入学生姓名的时候,要特别注意长名字学生的姓名,我们采取的措施是用学生的学号替代名字,由于学号是唯一的,因此可以用以区分学生。
3、考试子系统的问题及对策
在考试过程中,最容易发生问题的地方是学生对考试软件不太熟悉,因为通常情况下,一个学校部署一套考试系统,学生只有在选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时才会用到,而平时忙于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并不会过多的练习考试子系统的用法,所以会略显生疏。我们采取的对策是,在最后一次上机课,让学生专心练习使用考试子系统,同时在安排监考时,让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师去监考,能在学生遇到软件问题时给予操作方面的帮助。
4、组卷子系统的问题及对策
在组卷时,组卷老师不仅要熟悉考试大纲,也要熟悉试题库中题目的分布情况,尽量选取试题多的知识点命题,这样可以使得相邻座位学生抽取到的题目尽可能的不同。也能有效地减少作弊的发生。5、改卷子系统的问题及对策我们之所以采用当前使用的考试系统作为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考试平台,是因为该平台具有一个吸引人的特点,能够对操作类题目自动判分,比如word、excel、ppt,自动判分有下面的优点:*自动判分,采用统一尺度,对学生更公平*自动判分,拒绝教师参与,防止教师舞弊,为关系学生加分*自动判分,速度快,提高工作效率该子系统存在的问题是,每道题必须有明确的判分原则,每一步给多少分要合情合理,不能出现复杂操作给分少而简单操作给分多的现象。因此这一步其实是跟命题子系统密不可分的,在命题时就需要认真把握各步的评分标准。而人脑的思维有时跟计算机程序的运算过程不同,人们一个简单的想法,可能改卷子系统并不能实现,因此在给评分标准时,一定按照计算机改卷子子系统的思维来思考。
三、总结
本文,我们讨论了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机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并给出了解决的方法,希望后续采用机试的同行能够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少走弯路。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我们将进一步开发使用现有的考试系统,将平时作业、练习和最终考试三方面的成绩综合起来,以评定学生的最终成绩,在教授学生知识的同时,以保持教育过程中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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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技术的持续深入发展和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高,计算机的普及程度也在迅速扩展,计算机应用技术已经被广泛应用到各行各业中,并为这些行业的发展带了史无前例的推动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计算机应用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计算机应用基础不仅是技工院校计算机专业的核心课程,也是其他各个专业的基础课程。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可以有效地奠定技校生的计算机能力基础。因此,本文提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以培养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为出发点,采用项目驱动的教学模式,以实现教学目标。
关键词:计算机;基础;项目化
随着我国IT产业升级换代的步伐不断加快,企业对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一方面要求技工院校的毕业生必须具有扎实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基础,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学生还应具备一定的语言编程、网页设计、局域网组建与维护能力,这就给当前的技工院校的计算机教学提出了新的课题。从最近几年毕业生的就业跟踪调查反馈中可以发现,不少学生由于计算机基础薄弱,直接影响到其在企业的上岗能力,更是影响到其后续的职业发展。因此,改进目前技工院校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的教学已迫在眉睫。笔者学院经过几年的摸索与实践,逐步确立了项目化教学的模式。通过考核学生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合格率,以及学生的就业上岗情况,我们发现项目化模式达到了预期的教学目标,学生的计算机应用技能均能得到极大的提升。
一、项目化教学模式
作为技工院校课程体系中重要一环的计算机基础教育,在以往的教学模式中始终存在着一个“误区”,即技校生只要掌握简单的操作技能即可,这就导致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缺乏一个完整的体系,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无法得到全面的发展。而项目化教学则是在充分掌握技校生的实际能力综合素质的基础上,结合不同专业对学生必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将教学内容分成若干个项目,每个项目均以实用为目的,理论部分简单明了,应用部分详细实用,这样就使得整个教学体系完整、结构清晰,教学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教学,从而有利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采用项目化模式的现实意义
1.突出了计算机基础教学
技工院校由于其自身的人才培养定位,使学生掌握扎实的计算机应用技能成为其主要的教学目标。但受制于实际学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短,采用项目化教学模式,则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使学生掌握足够的应用技能。
2.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兴趣是技校生学好计算机以及专业知识的关键因素。但不少学生对计算机基础知识缺乏兴趣,将计算机基础的教学内容与学生的专业实际相结合,以一个个项目任务逐步地使学生体会到完成后的成就感,从而有效地激发了学生学习计算机基础的兴趣。
3.理实并举
近年来不少技工院校的计算机专业教师已经发现没有必需的计算机理论基础,那些“时髦”的专业技能终究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此,我们的每一个项目不仅要包括学生应该掌握的理论知识,同时还应配备相应的实训内容,这样既能便于教师的备课,还能便于学生巩固知识,更能便于学生课外自学。
三、技工院校计算机应用基础项目化教学实践
1.合理设置项目
在充分考虑当前技校生的实际学习需求以及将来就业需要的前提下,我们将计算机应用基础的教学内容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MSOffice考点相结合,分别设置了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应用中文WindowsXP操作系统、应用文字处理软件Word2003、应用电子表格软件Excel2003、应用演示文稿制作软件PowerPoint2003、掌握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等项目。每个项目都有重点提示和比较经典的习题,便于学生掌握所学内容。
2.任务驱动
根据技校生的兴趣点,我们在每个项目里又布置不同的任务,让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科学思维的方式以及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在“应用演示文稿制作软件PowerPoint2003”这一项目中,我们布置了认识PowerPoint2003、掌握演示文稿的基本操作、编辑幻灯片、添加幻灯片中的对象、修饰演示文稿、放映与打印演示文稿等任务,并以实例为主线,使学生在应用实例的制作过程中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
3.科学考核
以往计算机应用基础的考核主要采用理论考试的模式,有的则采用理论+实训的模式。由于技校生的生源素质参差不齐,考核方式采取“分层考核”,区别对待的方法。对基础薄弱的学生,考核他们掌握教师课堂所讲授内容的情况以及基本操作的正确步骤;对基础较好的学生则在此基础上,要有意识地扩展、提高,这样就能实现以考核促教学、以考核促实训的良好局面。
四、小结
总之,技工院校的计算机基础教学应遵循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灵活运用项目+任务驱动的理实一体化模式来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
【摘要】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日益更新,计算机的应用变得越来越广泛。大专教学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提升学生在社会中的适应力,那么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就要更加的注重对学对学生解决问题技巧的提升,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本文主要是对目前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教学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具体提升教学效率的策略和手段。
【关键词】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策略
计算机技术是适应时代发展和需要的一种新兴的技术手段,对于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价值意义[1]。大专计算机基础课程有助于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先进人才,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但是在目前的大专计算机教学中还存在一些缺失和弊端,影响着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效率的提升和学生实际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的提高。
一、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方法落后。
传统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的影响一直是影响教学成效提成的阻碍,在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教学中一些教师的教学方法太过于陈旧,还是一些简单的理论灌输,忽略了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和教学的最终目的。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更加注重于对学生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增强,但教师的这一教学方式不利于学生能力的提高和应用能力的增强。
2.学生的积极性不高。
大专学生由于本身的文化水平和一些本科的院校存在一些差距,自控能力不强,另外再加上教师在讲课的过程中方法过于陈旧,导致学生的兴趣不高[2]。在课堂上缺乏自主的学习能力和思考能力,创新意识不强,并且自身没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人生目标,从而导致了整体学习效率的低下。
3.课程内容缺乏系统的联系。
目前在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学习中各个知识模块之间的联系性不强,再加上学生本身自我能力水平的限制导致对一些知识无法做到自主的联系和整合,久而久之导致了各种知识过于分散,在对于知识的应用上面容易存在一些遗漏和忘记,在进行具体的操作时也无法将所学的知识合理的使用,从而降低了课堂教学的效率和知识的实用性。
二、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策略研究
1.不断的优化教学方法。
在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教学中应该根据学生和社会发展的特点来不断的优化教学的方法,以此来更好的迎合学生的需求。例如在教学的过程中改变单一的教学模式,在一项知识的学习之后教师可以在班级内设立小型的技术比赛,检验学生学习的成效,同时也提升学习对课程学习的积极性。另外还可以为学生创立更多的实践机会,多去参加一些校外的实践活动,以提升学生实际的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确定明确的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的明确有助于保障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的顺利开展。无目标的教学往往是比较被动和杂乱的,所以教师应该明确自己的教学目标,对每一项知识让学生掌握的程度和学生达到的效果进行严格的规定,尽量的将教学掌握在自己的计划之中。要以社会的需求为主要的教学目标,使学生在进入社会之后更加的具有优势。另外还要在教学的过程中鼓励学生自身树立明确的目标,使学生对自己进行一个合适的定位,以做好进入社会的准备,增强对计算机应用技术的掌握程度。
3.因材施教,提升教学效率。
教师在进行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的过程中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差异和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也是目前的有效教学策略之一。学生自我的差异导致对知识的接受能力上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果在计算机的教学中教师对于有着自身差异的学生还是采取相同的教学方式,那么对于班级内的一部分学生是不太适合的。所以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成绩、性格等选择适合学生的学习方式[3]。另外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师还要在课下的时候和学生多沟通、交流,以此来透视学生的内心,明白学生在学习的时候存在的一些缺失和不足,从而有助于在课堂上实施针对性的教学,提升教学的效率,优化教学策略。
4.提升教师的整体水平。
教师的整体素质直接影响着教学策略的有效开展和教学效率的提升,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教学中应该对该专业的教师进行整体素质的不断提升,完善教师队伍的建设。学校应该对一些在职的教师进行专业的提高和培养,根据社会技术的发展优化教师队伍,使教师在自身的知识内容上面迎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并扩宽教师的知识面。在高素质队伍的支持下,学生对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掌握才会更加的全面,学习效果更加的高效。
5.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良好的师生关系是保障教学顺利进行的基础。在教学活动中,学生某一门学科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完全取决于是否喜欢这门学科的老师,所以教师要根据学生的这个特点并对其进行有效的利用,用自己的幽默或者是人格魅力来吸引住学生,让学生喜欢上自己,以此来增强学生对于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兴趣和学习的积极性[4]。
结束语
由上文可知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学习对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有着积极的意义,它更加注重于对学生实际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针对目前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教师在今后不断的优化教学方法,明确教育目标针对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另外还要做到自身素质的不断提升,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优化教学的策略,提升教学的效率,促进大专学生对计算机的应用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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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郑康林.试论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改革[J].电子制作,2014,23:98+58.
[4]郑秀辉.中职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有效教学的研究[D].河北大学,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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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企业信息化进程的进一步发展,计算机应用系统的作用越发重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应用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提高,现代计算机应用软件得到广泛应用,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计算机应用软件作为计算机重要组成部分,强化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与维护非常重要。本文重点围绕该要点展开阐述。
关键词: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维护要点
计算机软件系统为连接人与计算机硬件并最终完成对计算机的有效控制。软件包括系统软件与应用软件两部分,而计算机软件在整个计算机正常运行中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计算机应用软件系统主要为满足计算机使用者多种需求而特别研发出的软件,计算机软件开发主要是以用户需求为主,根据某一种程序而展开的一项语言设计。软件种类并不单单为计算机内所应用的软件,还涉及与部分程序软件相关的文件。做好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维护工作,可提高计算机的社会时效性。
一、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
(一)需求分析。通常情况下,在计算机软件开发需求上,需参考三个特点标准。首先,一致性与准确性;其次,无二义性与清晰性;最后,容易修改,易读易懂性[1]。
(二)系统设计。我们常常提及的系统设计,实际上就是把所要开发的软件分作数量相同的版块。而版块的最大作用即是将部分功能相关数据与执行这些数据的系统分割出来。
(三)系统编码。在日常生活里,我们多次应用到的程序实现生成的该过程也就是所谓的系统编码。这对于系统软件来讲,即是压缩文档程序,将二者结合成一体。
(四)软件测试。软件测试即是在软件开发结束后,投入运行前,查看软件中各个功能是否正常,并能稳定运行的一项检测工作。属于找出措施而执行的过程,可提升软件质量。软件测试多包括单元测试与综合测试两种[2]。
二、计算机应用软件维护
(一)计算机软件维护方法
计算机应用软件投入使用后,若要保证用户在一定时间内正常运行,就应进行应用软件的维护。而常见的计算机软件维护方法较多,具体介绍如下:(1)改正性维护。此种维护主要为在外部环境产生变化的同时,不断增强系统软件运行适应力。如数据环境升级、规则变化,计算机硬件升级与相关标准改变等。(2)完善性维护。此种维护主要为强化与扩充软件功能,最终提升软件运行性能。在原软件出厂规格说明书中根本就未有设计此类新增功能,多数为用户使用软件一段时间后提出的需求,最终新增的此类功能。(3)预防性维护。此种维护主要是对有改进空间的软件实施预先修正,最终增强计算机应用团建的维护性与可靠性的维护工作。该维护多借助软件工程的方法,来重新设计、编写系统软件,最终找出能够改进空间的那部分软件,为今后的维护工作提供更多便利,此种方法多用于早期软件开发的维护中。(4)适应性维护。此种维护主要是在外部环境日益变化的背景下,尽可能的增强系统软件运行适应力,包括计算机硬件升级、数据环境升级、操作系统升级等均属于外部环境变化。
(二)计算机应用软件维护策略
(1)提升计算机软件可维护性。计算机系统软件研发过程中,需向大家宣传维护性理念,认真考虑软件运行实际环境与用户相关要求,认真分析易对软件维护性造成因素的所有因素,建构完善的软件维护性质量标准。计算机应用软件维护中,需减少改正性维护工作量,想象软件在未来可能会出现的改动,增强应用软件可修改性与扩充性。(2)对症下药。计算机运行过程中,如软件出现问题计算机极容易产生故障,若要确保计算机软件正常工作,需及时清理计算机不应用的程序,不断更新网络维护软件。如WindowsXP操作系统,部分垃圾文件能够轻而易举的被找出,但部分文件隐藏于系统文件内,需使用磁盘清理工具来进行清理,这些维护清理软件操作简单,方便好用。可用于应用软件维护的软件包括超级兔子、Windows优化大师等。同时,软件维护过程中,需根据操作流程进行,以免出现遗漏。
总之,随着现代化网络技术的发展,计算机技术已逐渐被应用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中。人民生产生活中,计算机技术无处不在,以软件技术为主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逐渐以结构广泛分布化、系统高度集成化等新型方向发展,并在实践过程中实现。软件开发整个过程中,做好应用软件维护工作也非常重要。因此,需以提升软件可维护性为主要目标,不断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软件维护方法,创新与改进现有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维护策略,最终推动我国计算机事业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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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姜顺清.信息安全环境下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J].信息技术与信息化,2014(06):117-118.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以及科技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使得计算机技术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而且计算机技术越来越广泛地被利用到人类社会生活中,对社会各行各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下文主要就计算机在水利基层单位中的应用问题展开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水利;计算机应用;现状;思考
前言
近年来,基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随着水利建设的不断扩大,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推广到水利行业的方方面面,同时对水利工程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计算机作为一种高效的管理工具,在水利工程管理中得到了广泛地的普及和应用。本文主要针对水利行业基层单位中计算机的应用展开研究。
一、水利计算机应用的发展过程
1、早期的应用
从1946年,美国为计算弹道轨迹而研制成功了世界第一台计算机,至今,其发展已经过了4个阶段,时间也跨过了60余年。20世纪80年代中期,PC-1500袖珍计算机开始进入各个行业,水利中一些基层单位利用其特点进行开发应用,如水文数据分析、工程预算、工程勘测设计中的大量复杂计算等。这些第一批计算机的拥有者在各类专业技术刊物上登出了大量解决实际问题的源程序,自发地形成了自由软件库。单位和个人的应用程序的交流也比较随便和自由,这对提高系统内计算机整体应用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可以这样说,20世纪80年代中期水利系统的袖珍计算机热,为系统内的计算机应用培养了人才,锻炼了队伍。
2、初步的发展
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期,随着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技术的发展,PC系列微机大量涌入中国市场,国内计算机处理汉字信息技术也进入了实用阶段,中国人应用计算机有了划时代的突破,尤其是一些大专院校引进计算机后,从科研的角度出发,把以前困扰水利行业多年的一些复杂计算、模型计算、工程设计等难题用计算机轻易地得到了解决。
3、逐步的深入
进入90年代后,随着计算机窗口化系统的相继问世,应用程序的逐步开发,更多源程序的广泛开放,Windows系统走向成熟,各类编程工具、制图平台、数据库平台等等,功能越来越强大。计算机在水利上的应用自然也有了新的发展,例如在水文数据的分析、整理,洪水的调洪演算,观测数据的成图,各种水利数据库的建立等,尤其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应用,有了长足进展。
4、基层应用现状
经过初步、深入发展阶段之后,迅速拉开档次就成为必然结果。主要表现在水平高的单位已经提早连接互联网,引进高端硬件设备,使用先进的软件成果,使得在办公、管理、勘测、设计等多个领域率先实现了飞速的提升。但在相对偏远、条件较差的水利基层单位,计算机的应用还是刚刚起步,连接互联网的时间短,技术力量薄弱,缺乏专业人员,根本无法享受现代化科技的成果,随着时代的进步,差距越来越大。
二、水利计算机应用的前景思考
分析现状产生的原因,自然有其深层次的内涵,社会发展阶段的局限性、经济体制改革的复杂性、眼前利益与长远发展的矛盾性、旧的管理制度与新的运作机制的协调性等,似乎越理越复杂,越分析越使人困惑无奈。当我们善于将复杂问题简单化的时候,问题就十分明显化了。为什么一些单位在同样的大环境下能够走在时代的前列,只要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都可以得出一个常识性的结论:人才。这个人才不单单是所有单位的技术骨干,工作中的能人,而往往是很大一部分单位缺乏具有战略眼光和超前思维的领导者。正所谓蛇无头不走,鸟无头不飞。如果一个单位的领导对科学技术的发展熟视无睹,不能够正确认识科学技术的先进性和创造性,不擅于把持此项工作,没有长期发展规划,软件与硬件系统运转不灵,不能发挥效益,让这些专业与计算机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无用武之地,让这些人才慢慢流失,最终造成缺人才。竞争的实质是人才的竞争,那些缺人才,或用不好人才的企业必将被市场经济所淘汰。针对水利行业基层计算机人才贫乏、应用落后的现状,可以考虑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应对:
1、领导重视。加强计算机应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首先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从当前效益和长远发展两个角度正视其重要性。用人单位要切实根据特点,采取多项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充分激发计算机应用人员的热情,深入挖掘潜力,强化指导,注重关怀,提供有利环境,为其才能的发挥搭建广阔平台。
2、合理配置计算机应用人才。合理配置人才是基层现实工作的需要,基层各个岗位的工作方式与职责不尽相同,对人员素质的要求标准也有所差别。在人员配备过程中,要围绕基层人才培养目标和方向,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标准以及对业务素质、业务技能的具体要求,做到不同人员在各工作系列的有机搭配和优化组合,避免出现人才浪费。另一方面,有计划地把引进人员培养对象配置到关键岗位,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从而做到人才培养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素质提高和岗位业绩的双促双赢。
3、营造良好的计算机学习氛围。充分认识计算机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计算机应用技术,上行下效;克服畏难情绪,静下心来学习和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激励干部职工自觉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
4、创造良好的计算机学习条件。加大投入、配齐设施。必要的计算机设备,是学好和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的关键所在。所以要把有限的资金用于购置设备上,这样不仅创造了有利条件,而且还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计算机应用技术有别于一般的理论知识,除了需要掌握一般性理论知识外,更注重于实践操作。
5、结合实际开展计算机应用。由于每个人从事的工作不同,所需要的计算机应用知识也不一样,这就要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制定有效、实用的学习计划,并且长期坚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开发相应的计算机应用系统,边学习、边实践,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使得学习与实战相结合,才能真正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
三、结语
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水利计算机应用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发展与完善,它是一项技术改革、管理改革。这就要求我们,摆脱传统管理模式的束缚,提升对计算机技术应用的认识,确保计算机技术和管理方法相结合的科学性、有效性,从而促进水利现代化得到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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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迅速带动了我国计算机的发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应用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产业也随之日益膨胀,因此,计算机人才的需求量也迅速增加。培养市场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计算机人才是高校不断探索的问题,也是构建科学的计算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问题。文章主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形式分析了计算机人才的大量需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计算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模式及实践,为计算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计算机;培养模式;应用型人才
0引言
自从国家大力扶植计算机产业和新型产业之后,互联网+的概念深入人心,也带动了计算机网络工程行业迅速发展。国家大力提倡以信息技术产业为基础的信息化工程,不仅带动经济快速发展,也使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成为带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但目前计算机专业教育体制发展落后,很难培养出符合新型互联网思维的计算机人才,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互联网及计算机产业的发展。首先是各高校计算机体制注重理论,缺乏实践,导致学生的实践工作能力低下。其次学校的教学理念和知识落后,不能适应快速发展变化的行业变化,导致学生学习的知识不能直接应用,需要在工作中重新学习,大大浪费了社会资源。如何培养符合企业需要的专业计算机人才,完善高校计算机教育体制,提高计算机专业人才的实践能力已经成为我国高校教育面临的首要问题。
1信息化社会对计算机人才的需要
计算机专业人才不仅可以在科研教育领域从事教学研究工作、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工作,还可以从事专业的软件工程方面的工作。几乎每个企业都需要有专门的计算机专业的人进行相关的技术工作,以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事实上目前我国大批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应届生都面临着找不到工作的窘境,归根结底就是我国当前计算机教育存在于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今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事业单位也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都希望能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随着每年应届生进入就业大军,人才供给增多,就业市场的“供大于求”的现象日益严重。这大大增加了企业招聘选择空间,同时企业也对应聘者提出了更高的能力要求,给就业者带来了很大的难题。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同一企业中不同部门的负责人所占立场不同,看待计算机人才的角度不同,就导致了他们对应聘者专业技能的要求不同。比如人力资源负责人看重应届毕业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比如编程实践能力等。然而IT项目负责人则对应届毕业生的知识结构要求更高,需要其整体计算机能力的提升,比如数据结构、算法知识等。尽管他们在对毕业生专业技能的侧重点上有所差异,但是他们共同对毕业生的实践能力要求很高。面临此种形式计算机专业毕业应该在学校期间就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实习,将学校学到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大约57%的IT项目主管表示不会直接对新招聘进来的员工进行培训,而是直接工作,在工作中根据项目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新型的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要求计算机毕业生具有极强的学习能力,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学习新知识以适应不断发展的信息化社会。
2计算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2.1引入全新的教育理念,注重能力与素质的培养
现阶段,将打造出理论型计算机人才视作是其培养目标的院校不在少数,而这类培养方式,使得人才更多擅长于研究,因而对于国内初期发展阶段来说其实是相对适宜的,毕竟在那一时期内,计算机技术正需要理论发展来做基础支撑,理论尚未达到完备的程度,并且存在着发展速度不够快速的情况,那么倾向于理论培养自然会促进这一方面在国内的建设进程。然而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计算机技术日益进步,并扩展到了更广的应用领域,那么对于应用方面的人才需求自然也就随之增长,相关企业寻求着有应用能力、可以胜任实务工作的人才,而这一需求又相对庞大,那么院校如果不改变其培养的倾向,还是选择以理论型作为主要的人才培养类型,就会令其无法迎合新的实践需求。因此作为院校,必须对过去的教育侧重点进行调整,同社会大环境在现阶段的发展情况、需求相协调,将市场作为导向,并侧重于培养人才的实践能力,主动研讨新型人才培养的优化方案。
2.2通过校企联手,打造以项目为主导的实践实习基地
关于专业课程的设计、学习,其目的无非是令学生能够进一步把握这一课程的内涵,并对专业涉及的技巧等进行熟练应用。而企业应用则更强调综合性,也就是要将各个相关专业课程的内容结合起来,共同作用于实务工作。那么要想培养出这方面的能力,不妨用校企联手的方式,通过这一途径实现对以项目为主导的实践实习基地的打造。而这确实能够令学生更加熟悉实践内容,在进入企业后更容易掌握到操作性的技巧,并认识到相关应用需求的大致方向,这样他们才能更好地学以致用,并在这一过程中巩固其理论所学。
2.3打造高素质师资队伍,加强科学化教育管理
一方面我们需要重视起教师本身的专业化程度,除此以外我们也需要针对教师进行“双师型”培训,令其能够更快提升“双师型”能力,更好掌握业界走势。并且,关于教学形式、内容也都需要教师们进行探讨,并做出尝试,这也有助于其教学水平的提升。说到教育管理,我们必须认识到它作为贯彻培养方案手段的重要性,它所涉及到的内容有管理的组织机制、制度、队伍等方面内容,而针对教学以及学生两方面的管理,其实可以对整个院校培养人才的结果形成很大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常常是以直接的方式展现出来。而具体到专业应用型这一类型的人才培养,相关的管理制度大致上有双学位、完全学分以及主辅修三种制度类型,而配套的其他制度也很重要,比如学籍管理制度,对此不仅要在制订阶段下功夫,也需重视起具体执行的效果,另外还需就学生意识形态方面进行培养,帮助其形成更有益的理念,拥有更优良的精神品质。
3计算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实践
计算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应该在注重学生理论知识学习的基础上加强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因此,需根据时代发展及时更新教学实践体系,改革教学实践模式。首先应根据时代发展的潮流,创新计算机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为适应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在对企业需求调研的基础上,修订计算机专业人才的培养计划,需增加反映学科前沿、科学研究及企业需要的内容,从课程设置及课程内容上满足学科发展和企业需求。强调实践,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其次应强调能力培养,建立校企联合。高校需要紧跟市场方向,满足企业需求,利用企业资源,积极寻求校企联合。建立实训基地,让学生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培养实际应用能力,与此同时,还能树立起能够迎合社会和市场要求,发挥出实际价值的奋斗目标;形成这一基地,还能够为学生赢得更多的参与机会,令其能够投入到项目流程之中,包括需求定义、项目的设计开发测试运行以及后续维护等各个环节。最后应提高培养质量,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开展课外科技活动,成立课外科技活动研究小组;举办计算机组装大赛、程序设计大赛等。通过积极引进或开发Web课件,支持学生的学习,建立支持产学结合教学模式的网络环境。
4结语
由于人才培养模式涉及的要素非常多,计算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也是如此,不仅跨越复杂的理论教育和实践等领域,并且还会随着教育形式的改革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生改变。因此本文对当前计算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展开研究,希望为计算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完善和改进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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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改革是提升学生职业能力的一个正确的方向。“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需要从任务载体的选择、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教学环境、考核环节的设计等五个方面开展学习领域设计,并以“教师计算机应用基础”学习情境为例实施课程教学。
关键词:工作过程系统化;教师计算机应用;学习情境
工作过程是“企业(或用人单位)为完成某一任务并获取工作成就而进行的一个完整活动过程”。而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形成直接经验,掌握融合于各项实践行动中的知识、技能和技巧。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以具有范例性的工作任务为内容,按照工作过程组织知识,学生在职业化的学习情境中通过完成工作任务进行学习,获得可迁移的工作过程性知识。
一、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学习情境的设计原则
1.任务载体选择
任务载体选择遵循工作过程完整性原则、职业成长性原则、区域经济适应性原则和前瞻性原则。职业教育课程内容的序化,应追求工作过程的完整性,要有资讯、决策、计划、实施、检查和评估的完整过程;对学生来讲,要满足学徒、中级、高级、专家的职业成长性原则;要以未来为导向,所选的学习型工作任务要随着专业领域的变化调整。
2.内容选择
学习内容的选择要满足认知规律及理论实践一体化原则。人们认知实物过程为从一般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学习内容的选择也应遵循此原则。高职教育的对象及特点决定了学习内容不应该只是学习理论或者单纯学习某种技能,因此学习内容和过程要将理论与实践融合为一体,这样才能提高高职学生的学习兴趣。
3.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方面要遵循行动导向原则和学生中心原则。在设计学习情境时要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设置不同的学习任务,混合使用角色扮演教学法、引导文教学法、实验教学法、模拟教学法、讲授法等多种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应将学生置于中心地位,在资讯、计划、决策、实施、检查、评估阶段,教师仅为学生独立的行动做出提示,激励学生自己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而不应该教授其具体操作。
4.教学环境
教学环境方面应遵循职业真实性原则与教学适应性原则。设计学习情境时通过建立模拟、仿真实训平台、实训模块和分组、轮班制等形式,让学生以“准员工”身份去体会企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过程。当然,教学与职业环境是有区别的,完成学习任务所要求的条件应是学校具备的。
5.考核模式
教学结果的考核不应仅仅局限于书面考核,而应注重整体性要求。实践与理论结合,既要有以考核动作技能为主的操作考试,又要有以测试认知水平的知识考试。仿真与现场结合,既要在模拟的职业环境中考试,又要在真实的职业活动中考试。结果与过程结合,既要有以尺寸合格、功能正常为目的考试,重视结果的正确性,又要有以发现故障、排除故障为目的考试,重视过程的完整性。动态与静态结合,既要有以测试知识的深度和存储为目的的笔试,又要有以了解测试知识的广度和运用为目的的口试。专业成绩与能力评估结合,既要有各门知识课程和技能课程的成绩单,也要有工作质量、个人素质和合作能力的评价表。在明确以上五个方面的基础上,依据“确定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选择合适载体,确定学习情境→制定学习情境描述表与课程实施计划→制定学习情境评价标准”四个流程,设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学习情境。
二、学习情境的设计与实施
1.明确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
教师深入索尼移动显示器(苏州)有限公司、甘肃润峰电力有限公司、武威职业学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就人才需求、岗位设置、员工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员工管理多方面进行调研,获取课程体系构建的第一手资料,确定“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应培养的职业能力为:具备计算机文件管理能力、较好的文字处理能力、电子表格处理能力、演示文稿应用能力。
2.选择合适载体,确定学习情境
不同的行业与岗位工作任务是不一样的。经过调研,文秘人员的工作任务是起草文件,同时需要对单位的材料进行整理;企划人员的工作任务是写分析报告、写产品说明、制作广告宣传册,做与财务相关的基础报表,向客户介绍产品;教师的工作任务是撰写学年工作计划,学期工作计划,成绩分析,学期、学年工作总结,备课、授课等;基层医护人员的工作任务是病历及药方的整理、药品管理、财务管理、医疗保健讲座等。以毕业后的工作岗位为依据,设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学习情境为文秘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师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务人员计算机应用基础、广告人员计算机应用基础四个学习情境。
3.制定学习情境描述表与课程实施计划
制定学习情境后,按照学生的学习任务制定学习情境目标、内容、课时、教学场地、教师安排计划,并编制学习情境描述表。
4.制定学习情境评价标准
完成“教师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任务后,对学生网络应用能力、文字处理能力、电子表格应用能力、演示文稿制作能力进行综合性考核,要求过程性、结果性兼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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