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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借贷的现状与特点
(一)规模总量不断增长
据对湖南省益阳市50家企业、120户城镇居民和120户农村居民问卷抽样调查测算,至2008年末,全市民间借贷总量约为54亿元,比2004年增加9.52亿元,增幅为21.4%,分别占全市人民币存、贷款总额的8.6%、9.7%。样本企业民间借入资金余额户均规模122.4万元,比2004年增加38万元,年均增长11.25%;样本城镇居民2008年末通过民间借入资金余额户均3.94万元,比2004年增加1.33万元,年均增长9.8%;样本农村居民2008年末通过民间借入资金余额户均3.42万元,比2004年增加1.06万元,年均增长7.4%。根据相关数据,我们得出以下结论:全市中小企业民间借贷34.29亿元,约占民间借贷总额的63.5%,城乡居民约占36.5%;二是城市居民参与民间借贷的比例略高于农村居民;三是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参与民间借贷的比例远高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
(二)融资范围不断扩大
抽样调查显示:中小企业民间借贷约77%是用于解决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不足,约23%用于固定资产投产;农户得到民间借贷在生产及生活中的分配比例是58∶42;城镇居民民间借贷资金约74%用于投资经商。从益阳市民间借贷投向看,主要集中体现在三大领域。一是农业产业化领域的需求。据调查的100家龙头企业资金需求达83亿元,较上年增加24亿元,增长13%,银行贷款满足率仅为50%,有三成的企业得不到银行贷款,资金缺口约38亿元。二是房地产开发领域的需求。据调查,在自筹资金中房地产开发商向民间借贷的资金所占比重下降了约12%。2008年农民住房支出较2005年、2006年、2007年分别增长了20%、18%和22%,使民间借贷由过去的生活急用转为居住借贷。三是新型工业领域的需求。
(三)交易活动由暗转向公开或半公开化
民间借贷虽不具有合法地位,但民间借贷对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逐步演变成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缓解资金供需矛盾的重要手段,逐渐由“地下交易”变为半公开或公开化。
(四)借贷形式呈现多样化趋势
随着民间资本规模扩大,专业放债人和中介人应运而生。有的为借贷双方牵线搭桥,从中收取中介费;有的担保公司为民间借贷者提供担保,从中收取担保费;有的企业或个人一方面借入资金,另一方面从事放款活动,从中赚取利差,成为名副其实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或专业放债人。此外,随着人们市场意识的不断增强,相继出现了白条转借贷的形式。与此同时,在社会上涌现了一批食利群体。其中:包括在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
二、当前民间融资动向及发展趋势
近几年,随着民营经济体不同形式的蓬勃兴起,人们市场意识的不断提高,民间借贷出现了新的动向。
(一)民间融资替代化
据样本点监测显示:民间融资与正规金融互为替代的特征较明显。据监测的10户企业(主要是当地重点企业)数据显示,在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下,今年1-6月获得银行贷款7345万元,同比增加1350万元,企业民间融资总额2532万元,同比减少了560万元。
(二)融资性质股权化
据样本监测点显示,近几年,股权性融资在企业筹集资金的过程中被广泛的运用,在民间融资中所占比例逐年上升,2006-2008年分别上升了7.3%、10.2%、13.6%。如南县鑫欣渔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入股会员2358人,企业融资规模达680万元,比2006年增长26%,入股者不仅能保利分红,还得到了企业饲养技术和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带来的实惠。
(三)农村融资趋于产业化
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组织(协会)作为农业产业化的载体,近年来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据统计,益阳市现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756个,拥有资产39亿元,民间融资规模5.8亿元,入社会员26.5万人,带动农户39万户,占到了全市农户总数的39%。问卷调查显示,农信社基本上满足了农户小额信贷需求,资金供需矛盾主要集中于企业和专业大户的大额资金需求,有80%的企业和专业大户都有民间借贷,一些龙头企业或协会通过合股、入股和民间借贷的方式筹措资金,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紧密地连在一起,缓解了企业大额的相对稳定的长期性资金需求。
(四)借贷行为趋于理性化
随着民间融资市场逐渐趋于成熟,辖区民间融资行为更具市场性和公开性,理性化特征也愈加明显。首先是融资价格随行就市,并依据信用、风险、期限等进行定价。二是融资方式更趋规范。据监测数据显示,以书面协议方式发生的融资额占86%,以担保或抵押方式发生的融资额占14%,同比分别增加了7%和4%。三是付息基本上参照银行的结息方式来执行。
三、区域比较民间借贷风险分析
(一)部分资金流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益阳市是一个农业大市。长期以来,工业基础较薄弱,原计划经济下的许多小水泥、小钢铁、小纸厂以及高污染、高能耗企业,通过改制转为民营企业后,因长期得不到正规金融的支持,积累了大量的风险。以桃江县为例:全县16家立窖水泥生产企业,年产量普遍为8.8-16万吨,因不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而长期依赖于民间借贷维持经营;同样的情况还有桃江县金沙钢铁厂,长期在市场与国家宏观调控的狭缝中求生存,企业发展由小做大完全依赖于民间借贷,2008年末民间借贷余额达到5000多万元。
(二)进入成熟期后的民营企业仍达不到正规金融所需的信贷条件
据了解,为了适应民营企业贷款小、频、急的特点,缓解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近几年工总行、农总行都制定了一些政策措施,但基层行具体执行起来却十分困难。以益阳市为例:全市工业企业1986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764家,规模以下小企业2566家,个体经营户16811家。调查显示:目前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满足率度不到40%,通过民间融资方式筹资的企业高达77.3%,占到了企业融资规模的50%左右。
(三)规范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定义模糊
目前,在我国《刑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合法的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定义模糊。《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有期徒刑或罚金。1998年7月国务院第247号令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取缔办法》中有关规定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该办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1999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上述法律对合法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存款行为的定义并不明确,也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
(四)民间借贷趋利性极易导致经济结构性风险
民间借贷具有隐匿性,使得地方政府对本地资本市场供求状况和资金投向难以把握,使民间借贷往往集中于热点行业。微观经济实体投资的非理性极易导致热点行业内部企业林立,难以形成适度竞争和合理联合,导致行业生产规模过剩,造成社会整体投资边际效益下降,当社会投资边际效益为负时,民间借贷的风险就会加大。
四、防范和化解民间借贷风险的有效途径
(一)制定相关法律,在法律上明确区别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和非法性
目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等几条司法解释虽在某种程序上承认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但都是从民法的角度出发为官司纠纷而做的解释,仅有几条“判案解释”已难以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因此,国家有必要制定一部适合国情的《民间借贷法》和《民间融资中介机构和中介业务管理办法》,从法律上明确界定民间借贷的形式、运行方式,在制度设计上为民间借贷双方构建法律保障。
(二)加强政策舆论导向,规范民间融资行为
各级政府应尽快明确相应的管理部门,通过行政手段来规范民间融资行为,改变目前民间借贷放任自流的状况。一是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和风险教育,提高广大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二是根据民间借贷的性质,区别对待,加强管理。对于数额小、参与人员少、不跨地区、用于互助解困等合法用途的,应允许其存在,并加以引导和规范。三是严厉打击民间高利贷行为。对于脱离实体经济的各类非法集资和民间高利贷行为要严厉打击;对于擅自设立非法金融机构和违法从事银行存贷款业务的要坚决取缔。
(三)建立科学监测体系,跟踪民间借贷变化
一是建立民间借贷业务登记备案制度。民间借贷主管部门要以民间借贷借款方为监管对象,建立民间借贷交易行为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特别是对融资规模较大企业要实行强制性登记备案,未经登记的可视同为非法行为。二是建立科学的民间借贷监测指标体系。监测内容应包括民间借贷规模、融资方式、用途、期限、利率和借款偿还情况等。对融资规模较大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主管部门应时实定期跟踪调查,及时掌握其动态变化,并实施有效地风险控制和管理。三是依托各级民间借贷监测登记部门建立全国性民间借贷监测体系。区(县、市)一级负责收集辖内民间借贷信息,定期汇总上报省(市)有关部门,全国、省(市)监测部门通过整理分析,为相关部门加强民间借贷管理和制定宏观政策提供信息支持。
(四)加强产业引导,优化民间投资结构
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民间借贷的引导和服务,选择具有市场前景、成长性好的项目为依托,优化民间投资结构。严禁民间资本投向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的高能耗、高污染行业;鼓励中小企业以入股方式吸收民间闲散资金,加大对农业产业化资金投入,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惠互利的合作机制;有关部门要创造政策条件,帮助有发展潜力的龙头企业直接进入资本市场,逐步减少民间借贷比重。
(五)培育征信市场,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中小民营企业发展一般具有先民间资本、再银行贷款的顺序。进入成熟期后的企业要得到银行信贷支持,首先,要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的“瓶颈”。因此,各级政府要积极培育征信市场,规范中小企业经营行为,引导中小企业转变信用观念,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中小企业财务信息的可信度,为银行信用评级创造条件。
(六)加快金融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机构要从民间借贷的发展中看到自身的不足,创新金融服务,发挥融资主渠道作用。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符合贷款要求的中小企业简化贷款手续,尽量满足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的中小企业合理信贷需求;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更为贴近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引导民间信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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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著作权;保护
内容提要: 民间文学艺术是世界各民族的文化瑰宝,然而,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犹如法学领域的“哥德巴赫猜想”。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制度的构建是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最大障碍。为此,我们应在保存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前提下,明确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宗旨,完善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制度,充分保护传承人的合法权益,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传承活动可持续发展。同时,确立科学的民间文学艺术价值评估机制,构建民间文学艺术权利流转制度保障体系,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民间文学艺术被誉为人类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是世界各民族的文化瑰宝,是进行文学及科学技术创新的源泉。我国存在着丰富的民间文学艺术资源,然而,现实生活中对民间文艺作品存在一些不当使用的现象。一些发达国家的采风者也疯狂地掠夺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资源。例如,“木兰从军”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民间传统故事,却被美国影视公司无偿地掳去并被改编成好莱坞大片《花木兰》,获得20亿美元的票房收入,我国却不能从中取得任何收益。好莱坞大片受到著作权的保护,而其“原材料”却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如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以期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及市场经济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诚然,关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并不是一个新颖的课题,但却时时刻刻处于新颖状态,其原因就在于,它好像是法学领域的“哥德巴赫猜想”,尽管有不计其数的专家学者在为之奋斗,有的甚至倾注了毕生心血,但到目前为止尚未找到一个令人们满意的答案。[1](P24-25)本文将就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相关问题略陈管见。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及其本质特征
民间文学艺术(expressions of folklore)是我国《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的受著作权保护的特殊作品类型。它是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某个民族或地区的社会群体经过世代相传而逐渐创作出的、反映本民族或本地区的生活历史、自然环境、风俗习惯、心理特征等的文学艺术形式。一般分为民间文学和民间艺术两大类,其范围十分广泛,如民间流传的故事、诗歌、传说、歌谣、器乐、戏剧、造型艺术品、服饰、建筑艺术风格等。[2]与民间文学艺术相对应的是精英艺术或称做上层艺术、专家们的艺术。历史证明,正是民间文学艺术滋育了精英艺术,在欧洲,民间音乐是莫扎特、贝多芬等所有音乐大师创作灵感的的源泉;民族民间舞蹈赋予所有国家的专业舞蹈以永远的生命。总之,民间文学艺术是人类文化艺术的母体,是精英艺术的永不枯竭的生命之源,[3]而精英艺术恰恰是各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和客体。毋庸置疑,民间文学艺术与著作权法上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源”与“流”的关系。
与一般的知识产品相比,民间文学艺术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定性,从而使其与其他艺术区分开来。
首先,民族性。民间文学艺术的突出特征是其民族性,它是一种通过某个社会群体几代人甚或几十代人的不断模仿而进行的非个人的、连续的、缓慢的创造活动过程的结果。以我国的龙文化为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龙肇始于仰韶文化的鱼纹龙,而后演进到西周的蛇纹龙,历经两汉、明朝和清朝,龙的创作、表达及其造型经过几千年的历史沉淀而发展到今日的龙。[4]必须指出的是,民间文学艺术的历史并不是一部反映某个社会群体或民族的科学技术进步、发展的历史,而是一部反映这个社会群体或民族的思想、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演进、变化的历史。在人类悠久的历史中,民间文学艺术与民族、民俗生活相互依靠、休戚与共,与其生存的自然地理和人文环境相互依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环境和氛围。
其次,群体创作性。民间文学艺术从总体上讲属于集体创作,是社会群体智慧与贡献的结晶。这个社会群体既可能是一个民族,也可能是本民族的某个氏族或村落,还可能是几个民族。民间文学艺术的集体性创作具体体现为两种方式:一是由某个人完成民间文学艺术的雏形,然后在大众的流传中进行加工、修改,逐渐形成脍炙人口的文学和艺术表达。民间文学艺术一旦形成,就会成为一种集体的习惯,并在广泛的时空环境中流动。这种流动,不是机械的复制,而是集体再加工、集体再创作的过程。二是由某群体在长期集体劳动与生活中共同创作产生,如在远古时代,集体性创作体现在全民参与的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的民俗活动中。[5]进言之,作为民间文学艺术之基础的“传统”,虽然更多地属于人文要素,但它不是任何特定的人刻意安排而形成的结果,而是一定数量或规模的群体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活动与生活沉淀积累过程在基本无意识或潜移默化的情形下逐渐培养起来的。
再次,民间文学艺术就其资源价值实现预期在时间上也具有不确定性。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性是建立在对受保护客体可利用价值实现的时间预期基础之上的法律设计。[6]这正是导致工业产权与版权作品受保护时间长短不同的根本原因所在。就大多数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而言,保护期限的届满也就是意味着其自身生命的终结。然而,民间文学艺术则不同,它从某一人类群体起源后,并非静止不变,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继承并不断发展,代代相传,每一历史单元都是文化的传播时期,也是再创作时期,因此很难认定它的保护期起始点和终结点。[7]由此可见,对民间文学艺术设定任何的保护期间都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
二、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所存在的困境
(一)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立法方面所存在的问题
我国拥有56个特色各异的民族,地域辽阔,在几千年的发展史中创造和保有了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众所周知,民间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文化根基,而民间文学艺术则是民间文化的主体部分,它是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存亡关系到人类非物质文化是否可以传承并保持可持续性发展。[8]自建国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措施保护和弘扬民间文学艺术。然而,尽管我国各层级的法律法规均不同程度地涉及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问题,但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立法方面依然存在以下不足。表现在:其一,缺乏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全面而具体的法律。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只是确定了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基本原则,但缺乏相关专门法律的具体规定;其他法律如教育法、体育法等,只涉及民间文学艺术的一小部分内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只涉及民间文学艺术中的传统工艺美术部分,都不能全面地保护民间文学艺术。其二,现有立法的效力范围有限。虽然我国云南、贵州、福建、淮南等地制定了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地方性法规,但其只在一个区域或一个系统内实施,缺乏统一性和权威性,且效力层级较低,无法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不利于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9](P122)其三,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欠缺。我国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相关立法整体上属于行政法序列,缺乏知识产权方面的规定,这直接影响到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和利用。尽管《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民间文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正如郑成思先生所指出的,“‘民间文学’即使只限于‘作品’的保护,我国1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曾宣布的‘另定’,至今却也一直没有‘定’出来。”[10]具言之,虽然我国著作权法已明确将民间文学艺术列为著作权的保护客体,然而由于相关的配套措施迟迟没有出台,这无疑不利于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和可持续发展。
(二)民间文学艺术司法保护的理念问题
毋庸置疑,对民间文学艺术给予准确地定位和适当的保护,不仅有利于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挖掘和整理,更有利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播和弘扬。《乌苏里船歌》案被认为是中国司法部门就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诉讼进行审理的代表性案件。从《乌苏里船歌》案的判决中,我们虽然可以隐约看见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所营造的某种秩序和规则,但这还远不尽如人意。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乌苏里船歌》的官司无论结果怎样都是“双输”,因为如果原告胜诉,这首歌就可能不会有人再唱,人们就不会再听到郭颂对这首歌曲的演唱;如果原告败诉,那么,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将更加举步维艰。对此,本案当事人郭颂的无奈表白也是很好的印证,他说:“我从1962年开始唱《乌苏里船歌》,歌颂了40年的赫哲族人,没有想到今天却被赫哲族人告上了法庭。”[1](P17)由此可见,如果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过度或保护不当,不能协调、平衡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人与传承人之间的关系,都必将影响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与发展。
(三)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的界定问题
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讲,民间文艺只是一种表现形式或艺术风格,虽然它不完全具备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必备要件,但却具备了民间文艺的一般特征,是民间文艺创作和传承的源泉,它们是真正意义上的民间文艺作品。[11]具言之,民间文学艺术的表达形式就是通常所说的原生作品或艺术母体。从作品的创作层面来讲,民间文艺原生作品最初的创作者可能是某个群体中的个人,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长期的传承过程中,人们不断对这些艺术作品进行修改、增删,并揉合了无数后来表演者、唱述者的灵性感受和艺术才能,甚至包括观众在内的思想、观点和情趣,从而使民间文艺被赋予了新的历史内涵和时代气息,体现在原始作品中的创作者的个性特征逐渐被模糊化了。但不管是个人创作或是集体创作的结果,民间文学艺术自其产生这之日起就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尽管其传播范围可能远远超出曾经创造出它的民族和地区,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所独具的民族性、区域性和延续性的特点却一直十分鲜明,它深深地打上了产生它的那个民族或村落的历史烙印。正由于民间文学艺术是某个社会群体集体智慧的结晶,民间文学艺术原生作品的所有权和版权应该属于产生这些作品的氏族、村落或民族。
然而,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学者指出,尽管民间文学艺术原生作品事实上的权利主体是产生它的社会集体,但该社会集体不能成为法律上的权利主体并主张权利,他们提出由国家作为民间文艺原生作品法律上的所有权和版权的唯一主体。
三、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制度构想
(一)明确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宗旨,保存和保护文化的多样性
一项法律制度的设立无疑首先应该要解决其立法的宗旨问题,即其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将体现何种利益关系,实现何种目的的问题。就民间文学艺术而言,最初非洲和南美洲的一些不发达国家首先提出保护民间文学艺术,其立法的直接动因是对抗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任何不适当的利用,尤其对抗那些由域外人士实施的、通过民间文学艺术赚钱但却不给予其发源地人民任何回报的利用。[12]
不仅如此,有着历史、人文、社会、心理、经济、政治价值的民间文学艺术,以其丰富多样的表现形式为文化的多样性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民间文学艺术在其现代化过程中,逐渐被主流文化所冲击,成为次要的、不受重视的边缘文化,甚至在传统社区内部,民间文学艺术因缺乏时尚性、缺乏世界主流文化的认同而被年轻人冷落。因此,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的形势下,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首先是要保存。[9](P125)所谓保存,意指采取各种措施(如考古发掘、整理归档、收藏修复、展示利用等)有效地将其既有的物质形态保存下来,使之永续存在。所谓保护,是指采取措施,确保民间文学艺术的生命力,包括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宣传、弘扬、传承等工作。具言之,由于民间文学艺术内容繁杂,价值不一、良莠不齐,且又具有活态的传承性质,这些保护措施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整理建档(包括研究),二是保存展示,三就是传承弘扬。民间文学艺术惟有依靠多种保护措施,尤其是“弘扬、传承和振兴”方能有效保护。
(二)厘清两种保护的价值取向,完善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制度
针对前述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之争,笔者认为,国家不能作为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主体。因为如果国家被规定为权利主体,那么最直接的后果则是剥夺或削弱了发源地群体或民族相对独立的,也是民间文学艺术存在和发展的最重要原因的私权利益。尤其在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更不宜简单地以国家替代这些发源地群体或民族。主体之争揭示了学界对民间文学艺术公权保护与私权保护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毋庸置疑,公权保护强调的是国家在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上的职责或行政保护行为,如普查、建档、研究、保存等,以及为实现这些保护行为而提供的行政、财政及技术等措施。私权保护旨在规范和调整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人的民事权利或行为,保障相关权利人的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能得以实现。虽然二者在保护对象上重叠,但本质上存在差异,行政保护不能取代民事保护,反之亦然。简言之,行政保护是措施和手段,民事保护才具有终极目的性。
民间文学艺术来源群体民事行为能力的欠缺,是构建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大制度障碍,也是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之争的重要原因。版权法上,“作者”的身份定位经历了从普通工匠到创作天才、从个人主义到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相结合的嬗变过程。民间文学艺术的创作和传承规律,决定了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也是一种集体和个人并存的二元结构,与现代版权的二元主体结构具有契合性。集体主体和个人主体相结合的版权二元主体结构,为民间文学艺术版权保护提供了权利主体构建的适当路径。具言之,一方面,法律明确规定由民间文学艺术来源群体享有版权,另一方面,通过引进并适当改造民事代理制度中的法定代理制度就可以有效地解决权利主体的行为能力障碍问题,即由国家各级政府中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或版权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法定代理机构代表民间文学艺术群体具体行使有关民间文学艺术商业性使用许可合同的签订、履行、仲裁、诉讼等权利并承担相关义务。对于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的部分民间文学艺术来源群体,以及对于享有民间文学艺术权利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则由其自己或其授权的他人管理或行使版权,不实行法定代理制。[13]
(三)彰显传承人的人文价值,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传承活动可持续发展
对一个民族来说,无形文化遗产是本民族基本的识别标志,是维系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源动力,但如果没有民间文学艺术传承人的存在和坚持,它就会不可避免地消亡。民间文学艺术作为一种“活态”文化,除了需要收集整理保存那些物质性的载体、或通过记录等手段将其物质形态化外,更重要的是要对掌握、表现优秀民间文学艺术的人加以有效保护,使之通过个人、群体、民族之间的传承在现今以至未来社会中得以不断延续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就不仅仅是一种物质形态“保存”,而更体现为对那些作为传承载体的传承人的活态的保存。[14]
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分为自然性传承和社会性传承两种形式。所谓自然性传承,意指在无社会干预性力量的前提下,完全依赖个体行为的某种自然性的传承延续。许多民间文学艺术基本上是靠这种方式延续至今的,最典型的就是个体之间的“口传身授”。但这种方式往往因为社会、经济、文化以及个体的变迁而受到极大的制约。所谓社会性传承,是指在社会某些力量介入或干预下的传承,包括立法机构、行政部门、社会团体等的各种行为干预和支持。它是现今民间文学艺术传承的主要方式。
为赋予民间文学艺术鲜活和持久的生命力,也使得一些民间“绝技”后继有人,我们应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与弘扬。具体表现在:其一,通过社会干预性力量支持或保障自然传承活动的实现,包括采取法律、行政、财政、技术等措施,建立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制度和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重要和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的消失,为子孙后代留下文化的基因和血脉。其二,有效保护、维护传承活动所赖以生存的特定的传统文化生态环境和社区环境,使自然传承活动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和土壤。其三,通过大众传媒、舆论等工具大力宣传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营造有利于民间文学艺术传承的公众环境。同时,通过教育途径将传承活动纳入其中,使其成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教育活动、社会知识文化发展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四)确立科学的民间文学艺术价值评估机制,构建民间文学艺术权利流转制度保障体系
其一,确立科学的民间文学艺术价值评估机制。民间文学艺术价值评估的目的在于相对准确地确定民间文学艺术的价值,这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管理、贸易及侵权保护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比较流行的评估知识产权价值的方法有三种。其一,成本法。成本法主要是指依据开发一项知识产权所花费的成本或者是重置一项知识产权所需要花费的成本。这种方法不反映从资产的所有和使用中带来的经济利益,相反,它只反映资产的最小价值。申言之,成本法给与知识产权所能够带来的市场收益关注不够,即它未能反映资产潜在的收益。故成本法经常适用于技术使用的萌芽期或者没有适用市场或没有获得收益的资产。其二,市场法。市场法是指无形资产通过比较在相似的市场环境下,相似资产的近期销售或其他交易方式的差别而进行的价值评估。这种方法如果在一个活跃的市场环境中是最适宜的。但大多数无形资产的交易不够频繁,无法建立以市场为评估基础并可与其他资产比较的价值评估。由于缺乏充分竞争的知识产权市场,所以无法形成有效的价格机制。其三,收益法。收益法是根据知识产权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来进行估价的。这种方法应用最广,因为使用收益法进行价值评估所必需的信息通常相对精确并且很容易获取。根据收益法,一项资产的价值是指给资产所有者带来的未来经济收益的现有价值。这种方法要求对由于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未来收益流的预测,对未来收益流期限的估价预测,以及对收益流相关风险评估。虽然收益法由于包含多项评估,看起来没有成本法精确,但是评估需要的信息可以被精确地开发和确定。这种方法额外的好处是它具有通过参数调整进行的敏感性分析,这样可以更好地理解在特别情形下价值评估各种因素的重要性。[15]
由此可见,成本法和市场法都有较大的局限,成本法只适用于某些特殊的资产,市场法则依赖于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而收益法的应用范围更广,更为适合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16]自然也适合民间文学艺术的价值评估。但是,民间文学艺术的价值评估相对于专利权和商标权而言较为复杂。专利权和商标权一般涉及两种贸易形式,一是整体转让,二是许可使用,所以专利权和商标权的评估一般只涉及专利权和商标权整体价值评估或者许可使用权价值评估。而民间文学艺术权利的内容和交易形式都要丰富的多,它涉及权利人的精神权利和财产权的问题。以财产权为例。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人既可以进行著作财产权整体转让或许可使用,也可以选择财产权当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转让或许可使用。如果将每一项权利(或者与其他权利一起)的转让或许可使用作为一种交易形式,按照数学中排列组合的计算方法,著作财产权一共可以呈现中的交易形式将令人惊奇,这是商标权与专利权所无法比拟的。而每一种交易形式都涉及评估问题。由于著作权中不同权利的赢利模式不同,在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时,应根据不同的赢利特点进行计算。[17]
其二,引进集体管理制度。民间文学艺术集体管理制度,是指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集中管理著作权、邻接权的制度。民间文艺集体管理制度是实施版权法的重要手段。网络数字技术的发展引起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形式的载体形式、使用方式和传播手段的巨大变化,权利人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对其权利不能控制或难以控制的情形。多数情况下,权利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网络侵权事实的存在,即使知道侵权事实的存在,出于讼累及诉讼成本的考虑,也很难逐一去主张权利。采用集体管理组织的形式无疑可以弥补以上的不足。可以说,如果没有集体管理,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人的权利行使有一半以上将会落空。
从性质上讲,著作权集体管理是一种民事权利管理制度,是信托的一种具体形式,[18]即权利人将自己作品的版权一并转让给集体管理组织。采取信托方式的最大优越性在于,集体管理组织根据著作权人的授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所管理的权利;同时,集体管理组织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人进行包括诉讼、仲裁在内的法律交涉,这对于维护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人及其传承人的正当权益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
需要指出的是,前述的法定代理制度表面上似乎与集体管理制度相冲突。其实,法定代理制度所要解决的是权利主体民事行为能力欠缺的问题,集体管理制度则是权利的具体行使方式问题,两者的目的和价值取向不一样,但是二者结合起来,能相得益彰,充分保障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人权利的实现。
结 语
当前,我国学界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存在“综合保护模式与单一保护模式”、“直接保护模式与间接保护模式”、“著作权保护模式与特别权利保护模式”及“现行著作权模式和经有限修改的著作权模式”[19]等理论分歧,争议的焦点则集中在“特殊权利保护”与“著作权保护”这两种模式的选择上。从法理层面来分析,我国《著作权法》第6条回答了两个问题:其一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实行著作权保护;其二是授权立法的问题,即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办法或措施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据悉,我国《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条例》已纳入了国务院立法规划。诚然,即便将来有了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保护条例,但民间文学艺术毕竟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存在诸多不同。同时,民间文学艺术也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客体,它既包含有形资产,又包括无形资产,既包括个人财产利益,也牵涉到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还需要理论研究的更加深入和司法实践经验的进一步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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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民间借贷现状分析来看,我国刑法层面的监管存在很多问题。一直以来,我国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实行严格的监管政策,刑事打击上对民间借贷也采取“一刀切”严打政策。在一定的时间段以内,这种严格监管的政策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但在新的发展时期,由于政府监管的天平仍不能适应时代要求发生时代性偏移,导致国家机关对民间借贷产生政策性压制,使得正规金融始终处在一个垄断地位。对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过于严格的监管导致了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滞后性,阻碍了司法监管的进步和创新,也导致民间借贷专门立法迟缓和监管制度滞后,比如在司法程序中适用法律性文件的冲突:《合同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 。
刑法的过严厉规制也导致民间借贷的“异化”问题的加重。再当前状况下只能注意对相关证据进行严格排查,对疑似以民间借贷为名掩盖非法目的的,法院应加大职权调查力度,对非法集资等案件进行严格甄别,及时将涉及非法集资或者涉嫌诈骗犯罪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吴英案与季文华案两者的性质是不完全相同的,由于没有相关专门法律进行规范,所以同样是集资诈骗罪罪名,在笔者看来,两者是应该区别对待的 ,吴英有为数不多的特定放贷对象,只是这些放贷对象拥有较多下线。相比吴英,季文华一案更加符合我们所认为的非法集资。很多集资户在发现问题的时候,往往选择在观望一段时间,实在没有获得本息资金的情况下,才会需要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原因是就是,国家不加判别的追究集资者的刑事责任。而且在公安机关介入之后,集资户的资金不仅不能讨还,反而要被没收,自行承担后果。过强的刑事规范使得国家对集资盲目打击,对社会安定无法做出有力维护 。所以,在使用刑法对民间借贷进行规范可能会矫枉过正,要慎用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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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户外旅游探险活动的普及,各种陆地探险、水域探险和空中探险如:人迹罕至的山峦、峡谷、原始森林、潜水、漂流、跳伞运动、洞穴探险、沙漠探险等受到越来越多喜欢冒险驴友的青睐,一边是惊险刺激、“不走寻常路”的探险旅游,一边是接连出现的安全隐患。2006年13名前往鄂尔多斯库布其沙漠探险的天津大学生在沙漠被困;2008年广西23名“驴友”在南宁大明山突遇山洪,3人遇难;2009年重庆自助游团队35名“驴友”在穿越重庆潭獐峡时突遇山洪,17人遇难…。搜救“驴友”的行动每年有很多,产生的费用大多数由政府买单。2013年为营救太原小五台山探险游的两名驴友,当地政府出动搜救队员32人,出动车辆10部,先后历时十多个小时;2014年四川驴友违规穿越卧龙保护区,1000多人参与搜救,救援成本高达11万元,还有政府为搜救驴友曾出动直升飞机等先进装备。四姑娘山风景区管理局因“驴友”违规登山花费的搜救费用,仅去年一年就花了30多万元。驴友的盲目探险不仅将自身和他人宝贵的生命置于险境,而且救援活动还耗费大量公共资源。近年来户外探险事故的发生频率处于快速增长的状态,根据中国登山协会发布的《2013年中国大陆山难报告书》统计,1957年到2000年户外运动山难遇难33人,而2001年至2013年则增长至313人。
频发的探险旅游安全事故暴露出我国相应法律条款欠缺、问责机制及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在我国尚没有普遍的专业救援队伍和系统的应急救援体系,探险游发生意外事故之后,遇险者一般都是立即向110、120或公安、医院、交通等相关部门寻求帮助,所以承担主要救援任务的也就是这些部门。但针对沙漠、雪山、大海等户外遇险的情况来讲,他们并不是专业的、常设的救援机构。加上这些部门在各个地区的装备配置不同,救援能力也就不同。越是偏远的地区,越可能出现救援不及的情况。目前我国专业救援队毕竟有限,民间救援队又面临经费和培训方面的问题,发展举步维艰。而且不管是官方或民间,在预防探险游事故和针对意外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助方面均无系统方案,也没有形成系统的救助机构和组织,一旦发生意外,如果官方或民间救援队无法及时赶到,只能依靠游客自救或寻求临时救助,救助效果可想而知。
由于探险游市场风险大利润低,较少旅游公司愿意涉入,目前组织探险活动主要通过网络召集、户外探险俱乐部和个人参与三种途经:(1)网络。这些网站绝大多数是经营户外探险设备的店主或具有探险经验的旅游者个人主办的网站,网站总体水平低下,且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认识不充分。为了逃避责任,这些网站几乎都申明“由于此次组团并不是盈利性质,是旅游者自愿参加的,所以在探险旅游活动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伤亡事故,概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所有责任”。由此可见,通过网络组团的探险旅游者其生命财产安全很难得到有效保障。(2)俱乐部。户外探险俱乐部绝大多数,由私人承办,缺乏正规的具有探险资格的领队。同时由于我国对探险这一旅游市场的认识不足,目前还没有专项法规或机构专门领导管理这些户外探险俱乐部。因为没有严格的探险旅游审批机制,目前国内的户外探险俱乐部对探险旅游的风险认识不足,往往看不到潜在的危险,更谈不上对风险的全面把握。一些俱乐部只是在组织活动之前请一些曾经去过该旅游地的人进行简单讲解或举行几堂野外生存讲座,完全没有对旅游者进行正规的户外专业培训和阶段体能测试。有的俱乐部甚至没有任何培训,只要达到一定数额的消费者即开始组织探险旅游活动。(3)个人。通过个人途径参与到探险旅游活动中最常见的形式就是一些大学的学生鼓动自己的朋友一起参加探险。这些年轻的“背包族”往往对目的地所存在的风险缺乏科学的评估和安全感知。在旅游过程中他们凭借的更多是热情、勇敢和冒险精神。正是因为市场准入门槛低,没有专业的认证机构,组织的非规范性,造成探险旅游事故频发。
我国关于探险游的专项法律法规还较少,在原则设定、规范管理、应急救援、惩戒办法等方面的规定还不够明确和具体。比如按照国际惯例,在民间探险活动中,搜救产生的费用应由搜救活动的提出者,即被搜救者及其家属负担。但我国有关户外探险活动搜救费用的法律条款几乎空白,往往是由政府买单。还有如果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活动的发起者、旅伴以及当地的管理者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各自如何承担责任?应该承担什么性质的责任?是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依据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虽然2013年《旅游法》出台,但是关于探险游各方的责任与义务这些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也没有明确的问责机制,因此事故发生后,责任分担不明确引起的纠纷在现实生活中非常之普遍。虽然国内已开始对规范登山活动进行探索,相继出台了相应制度,但还缺乏贯彻执行力度。如《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规定,未经体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登山活动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多对违规登山者仅处以口头警告的处罚,因此,完善户外探险业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加强贯彻执行力度迫在眉睫。
我国关于保障探险游的专门险种非常少几乎空白。在国外,旅游业拥有非常完善的保险体系,可以提供从救援到救护到事后救济的全面保障,而我国的保险事业发展较慢,还很不健全,在意外险中保险公司还设置了除外责任。比如我们的旅游人身意外险的附加条款第九条规定,“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再加上探险游参与者往往对风险的危险程度认识不足,购买保险的意识淡薄。这些因素都直接导致了当探险游事故发生后,探险游客的权益得不到较好的保护。
针对上述探险游存在的问题,本人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本人认为建立健全探险游安全救援系统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普及专业救援队。国家和地方政府可以成立官方的救援公司。救援以救援公司为主,需求者可以在保险公司购买紧急救援的险种。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由救援公司最近的一个救援点实施就地救援,出动直升机或救护车,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但是,如果没有保险的话,则由游客自己承担费用。同时地方政府可以引导当地民众自发设立救援队,对救援队提供救援设备资金支持和免费专业培训;其次,健全救援系统。将官方和民间救援队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组织单位、医疗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公安机关、武警部队、消防部门)等等都协调在一起形成一个救援系统。一旦发生意外,各方联动,救援速度就会很快。发达国家在救援体系方面的建设相对比较成熟,值得我国借鉴学习。比如在美国,高山救援协会已成为和消防、公安、医疗等紧密联系的一部分,负责户外探险的救援工作。协会所有成员全是志愿者,受过专业的培训,并取得救援资质。在业务上,救援中心归地方警察局领导,求救的电话号码与报警电话一致,都是911。在接到野外遇险求救时,协会会派出至少10名志愿者到达现场参加救援。最后,相应的公共服务和配套的旅游设施也需完善。比如在美国许多景区都会设置一些登山小屋,屋内物资设施齐备,可用做登山者避险之用,有些景区还设置有专职的攀登巡守,为登山者提供及时的帮助。
建立探险旅游资源风险评级制度。可以派遣探险专家组分赴各地调查探险旅游资源的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的类别划分;然后根据一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探险旅游资源进行风险评估.由此划分出各自的风险等级,定期对外公布,让探险旅游爱好者有所参考.在选择相关活动时,可以视自身条件而定.减少一定的轻率性和盲目性。
探险游市场的准入实际上包含两个方面的准人:一是探险游机构的准入。探险游机构的准人实质上是对从事探险游行业的服务提供者诸如探险游俱乐部、户外运动俱乐部等机构实施资格认证制度,强调对经验、能力、职业道德等多方面的考核,通过颁发经营许可证的方式控制准入门槛。本人认为国家对户外探险组织的推广、运作、监管应采取以培训、教育和资质认定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政府给予政策规范和资金支持。比如新西兰每年对于各个户外探险培训组织,都会提供培训资金。二是人员的准入。当参与人员在身体素质、体能,专业知识和求生技能各方面都不达标的情况下严禁参与。在欧美一些国家,探险游培训被纳入休闲教育中,探险者在进行探险前,必须进行包括地理知识、危险环境下自救等在内的一系列专业训练,只有合格者方可参与探险游。通过控制探险游市场的准入门槛,可以降低参与者的盲目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国家应尽快出台《旅游法》的实施细则,地方利用立法权,可以出台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对目前越来越多的探险游做出专项规范。比如对组织者、参与者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做出明确界定;同时明确探险活动的主管部门制定探险者参与活动的准入门槛,并对救援中哪些情况下、哪些费用由政府、公益组织、保险公司、当事人来出作出明确规定。此外可以考虑出台和《旅游法》配套的其他法律法规比如《旅游合同法》、《旅游保险法》、《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来调整我国的探险旅游市场,在约束市民户外探险旅游行为,提高探险者的风险意识外同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由于探险旅游的独特性,很多旅游者对在探险旅游过程中有可能遇到的危险认识不足,这导致他们在探险活动前非常轻率和盲目,探险游往往变成冒险游,最后导致事故发生。因此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发生的探险旅游事故及其原因向社会公布,警示从事探险旅游的单位和人员吸取教训;要大力宣传安全第一的观念,介绍探险旅游常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认清冒险旅游的危害。另一方面尽快完善保险制度,丰富保险产品。政府应广泛宣传商业保险的作用,提高旅游者保险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引导探险旅游者购买保险。完善国家救援系统时将“保险”和“救援结合.以更好的保障探险游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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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民间借贷的扩大,风险也随之产生。2011年,一场巨大的金融风暴在温州爆发,民间信用岌岌可危。2012年,国内其他省市,包括曾经的几个经济活跃重地也出现了民间信用崩塌。这些都是本文分析问题的背景。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出适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民间借贷规制方案,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让民间借贷能早日规范化,让民间信用能早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间借贷问题的出现是多方面原因的综合反映。从商法视角看,民间借贷问题成因可大致归纳如下:
在立法上,过多强调了民间借贷的民事属性,而忽视其商事属性。客观来说,民间借贷具有民事和商事这两种性质,如果只是强调一方面性质的话,未免有失偏颇。借贷主体营利特性表明,民间借贷问题需要商法介入。我们不能被主流语境所囿,而忽视商法对民间借贷规制作用。“从民商分立到民商合一是一种法律的进步,反之,主张民商分立就带有某种倒退的痕迹”。[2]这种语境,过于重视体系逻辑,忽视现实需求,助涨了对民间借贷商事性质的弱化,带来的是一种非理性繁荣。
对民间借贷民事性质过分重视,恰恰反应出大多数人对民间借贷商事性质的漠视。一方面,缺少法律法规体现民间借贷的商事主体性,另一方面在实践中缺少相应的关注。据有关学者调查,“当前市场上出现的,处于监管范围边缘及监管范围之外的社会金融活动,如私人之间借贷等,已经发展成为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3]这种现象导致了商事性质民间借贷在实践中呈现出一种“无法可依”的局面。虽然我国《宪法》中有相关规定,但这只是一个宏观的规定。而遗憾的是这种趋势没有得到贯彻落实,没有通过小方面加以体现。反而将之放入到经济制度设计上去,认为是一种资源配置问题,忽视了民间借贷商事主体的诉求。
民间资本出现的一个较重要原因就是追逐利益,但是现有的商事法律能够提供的途径则很少。首先,在运作方式上,民间资本在很大程度上都不符合常规金融方式。在我国现有的金融体制下,民间资本被排除在主流金融体系之外。金融机构的设立与发行都较为严格,虽然银监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对民间资本的发展进行一定的鼓励,但这种“鼓励”是附有条件的,对持股比例有一定程度上的限制。不仅如此,在农村,民间资本也呈现出一种较为艰难的局面。其次,依据现有的商事法律法规,在投融资体制上,民间资本在一些领域面临着高门槛问题,尤其是在一些垄断行业中。虽然相关的规定对民间资本进入一般竞争性领域做出了引导,但在实施上并不尽如人意。民间借贷之所以那么繁荣,是因为民间企业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而出于对利益的追求,往往会寻求突破法律瓶颈,形成多种灰色地带。
首先,如果有了对民间借贷的法律监管,民间借贷活动的运行就是一种有序运转状态。对它的监管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国没有专门规范性的法律,对民间借贷进行监管。另一方面,现有法律规范有比较分散,没有系统化,而且相互之间有不协调甚至是冲突之处。其次,监管重点不明,没有设立专门机构。监管方式单一,而且存在着监管漏洞,预防监管的控制力不够。再次,监管重点不突出,相关部门分工不明,不具有凝聚力。最后,在信息获取上,民间借贷主客体双方的地位并不对称,而相应的共享机制也不健全,这既不利于形成行业自律,也增加了民间借贷的风险。
美国作为具有高度发达的金融市场的国家,虽然在其工业化进程中没有遭遇发展中国家的资金“瓶颈”,但其仍有很多的融资缺口是靠小额贷款公司、信用协会等民间借贷组织完成的。在美国对多种形式的民间借贷组织进行了详细划分。
民间借贷在新加坡法律上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放贷人领牌事宜。第二,放贷利率规定。第三,放贷人监管制度。放贷人监管制度内容翔实,包括放贷人的广告和营销事项、经营场所标识、借贷合同应注意事项以及放贷人提供账单、贷款文件和收据的义务。
在我国香港地区民间借贷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进行行政管理,发放相应的执照;第二,放债行为需要有书面协议,并由借款人亲笔签名且需要备案;第三,法律规定超出一定的利率则属于犯罪;第四,设置相应的管理人,规定其应有职能,以及处罚机制。
首先,有统一专门的立法模式。从各个国家对民间借贷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多数国家采用了统一的立法模式,采取这种模式的,既有发展中国家也有发达国家。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它能够使得作为正规金融补充的民间借贷行为有法可依,既加强了国家对民间金融秩序的监管也规范了民间借贷行为。其次,放贷人准入门槛低。只要能够通过一定形式表明自己从事的是一种放贷业务,就受相关法律调整,这种方式降低了放贷人准入门槛。其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个人、合伙或公司符合法案中放贷条件均可申请牌照从事放贷业务。再次,高利贷受到严格禁止。各国有关放贷人法案大都根据不同的贷款形式采取不同的贷款利率规定,且规定了适用的利率上限。并且对高利贷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如果放贷人行为构成高利贷将受到严格惩罚。最后,民间借贷具有非吸收公众存款性、准入门槛较低等特点,因此对其监管按照放贷人类型的不同由不同的监管机构履行职责。
民间借贷问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加以规制,在众多途径中,法律尤其是商法方面的规制是不可或缺的。这是一个新视角也是更贴近问题本质的规制方法。
从彰显民间借贷商事性质的角度上看,设立专门商行为法是必要的。在我国大体来说,民间借贷的模式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专门的民间借贷;二是民间借贷规模比较小。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热度和实际需求,在制定商行为法上“不管是个体还是专门的民间借贷活动,都应该进行规范,尤其是对经营的范围、资金的规范等”。[4]要充分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只要不涉及非法集资等事项就应当允许。商法的重要原则是效率,如果出台了一部商事法律,反而使得原来交易行为处处受到不应该有的限制,则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设立专门商行为法是为这种交易行为保驾护航,而不是将交易自由无限的缩小;其次,要明确立法目的,使民间借贷沿着应有轨迹进行。专门商行为法的出台,更贴近民间借贷的本质问题,从而有效减少民间借贷的风险,并且能够与原来的民事性质法律相互呼应。
“从国际经验来看,随着现代金融业的发展,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之外,基本上都允许放债人进行专业的放债活动。”[5]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把目前鱼龙混杂的民间借贷市场及机构加以规范,明确民间借贷活动的条件、权利义务和业务范围等,使市场主体能够在法律的保护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发展经济服务。另一方面,确认民间借贷的正当权利的还能够提高社会效率。”[6]明确商事性的意义在于,更好的对民间借贷行为进行管理,保持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是对宪法和十七大报告精神的贯彻。长期以来,在我国法律生活实践中,民间借贷主体的民事性始终被放在明显的位置,而商事性则只见其名,不闻其声。对民间借贷主体商事性的彰显,则是对这种格局的打破,也是对民间借贷问题更为全面的把握。
不仅要重视民间借贷市场准入,还要完善退出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给予民间借贷以更多发展空间。在参考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首先对商事民间借贷退出机制要有足够的重视;其次,要“松紧相间”,一方面要放松对民间借贷的金融抑制,民间借贷这种方式本身就较为自由,不应该过多的抑制其发展,但是要坚持最基本价值取向,保障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明确规定商事民间借贷的市场准入的具体操作程序,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创新。再次,考虑到个人破产的现实情况的存在,个人破产法律制度要尽快在我国确立,并使之符合我国国情与需要。只有在准入与退出机制上把好关,才能保障民间借贷活动顺利开展。
如果没有法律监管体系,很难想象民间借贷能够实现健康的运转。结合我国实际,建立健全我国商事民间借贷的法律监管体系,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首先,要从基础做起,把商事民间借贷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起来,只有如此才能给民间借贷商事属性以合法的名正言顺的定位,将分散的、非系统的法律统一协调起来。这样的基础建立起来后,才方便以后打击非法集资、对民间借贷行为进行非审慎性监管等行为的开展,同时使其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结合。其次,在监管主体上要明确,如果没有监管主体,再好的监管体制也无法实施。在确立监管主体后,要明确主体的职责与权限,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除了政府之外,还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加强自我约束,这较政府外部监督来说,不仅更易施行,而且更加有效。最后,不要忽视民间借贷监管的手段和方式。如果没有有效方式,相关规定就得不到落实。这种方式与手段可以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便于推行。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民间借贷也开始进入金融领域并逐渐繁荣起来。但是与此同时一些问题也相伴而生。总的来说,对民间借贷商事性质的忽略是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本文试图从商法的视角,在探讨民间借贷的含义与特征的基础上,结合各国立法例,提出完善民间借贷商法规制的办法,以求民间借贷能够更好的在经济领域发挥作用,进一步推动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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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中不存在否定非集体组织成员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渊源;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公证过程中,应当重点审查遗产是否确定无误、继承人之人数、集体组织对该继承的实施所持的意见等问题。在未来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法律制度的过程中,应当考虑对非集体组织成员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附加使用期限、使用费等合理的限制。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 继承 公证
当前,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着一些深刻的变化,其中的农转非现象可谓之典型代表,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市,传统的乡土社会经历着微妙的瓦解。在这一过程中,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时有发生,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合理性及其可行性直接关系着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稍有不慎,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因此,在这一时代背景下探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相关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对于肩负预防纠纷、增进和谐稳定等重任的公证机构而言,探索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公证的法理支撑及具体的操作程序更是其使命所在。
当前,我国法律理论界的主流观点以及实务部门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均持否定态度。这一观点的理论支撑主要包括:第一,《土地管理法》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有权申请宅基地;第二,《继承法》规定的作为遗产的房屋不包括宅基地。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变迁,这一观点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笔者认为,否定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及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公证事实上是一种误解。
继承不是法律科学专有的概念,在社会学的语境中,继承是一种社会机制。人类社会的进程已经证明,“没有一种社会能不经过生孩子、把孩子抚养成人、送入社会的分工体系,代替退休和死亡的人员,以完成社会新陈代谢的需要,这些方面可以说是永久的和普遍的,在他们自成体系的一点上说是独立的。” 由此可见,这种社会新陈代谢的需要既然是永久的和普遍的,那么必然存在一种自成体系的社会制度来满足这一需要。而继承则是这种自成体系的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另一个角度看,历史已经证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不可能在无休无止的纷争中进行。而“定分止争”之基本法则就在于“确定物之归属”,继承制度亦承担了此种功能。因此,继承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种客观存在,同时也可以说是社会进步的基本条件之一。而法律对于这种客观存在的规范必须满足社会群体在这方面的合理需求,否则,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本是无法想象的。
从上文的说明可以看到,继承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机制应当是毫无疑问的,关于这种基本的社会机制的法律规制之权限当属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换而言之,基本立法对于继承的核心问题应当作出规定,例如,继承的标的、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遗产的处理等;而下位法则只能就如何实施继承基本法中的相关规定作出进一步规定。由此看来,土地管理法及国务院近些年来发布的通知虽一再强调,农村村民不得向非本集体组织成员出卖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但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由非集体组织成员继承则从未提起。这绝非立法的疏漏,事实上,笔者相信,在当下的社会背景中,如果明文禁止城镇居民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无疑是挑战社会忍耐的极限。换而言之,人大会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及国务院的相关通知不能成为否定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法律渊源。进一步说,国家土地管理制度中明确禁止非本集体组织的成员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只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而当这种管理手段与作为社会基本需求的继承机制产生冲突的时候,无疑应当以后者为准,即公民合法取得的财产均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此一来,必将出现多数人所担忧的状况,即出现农村集体土地流失、导致农民无基本保障进而导致社会不稳的情况。笔者认为,这一问题不属于继承机制本身的问题,而只是一个技术设计的问题,如果因为这些形式上的问题而否定社会的基本需求,似乎是本末倒置了。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在假设这一定义基本科学、合理的前提下,考察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公证,可以看到,继承公证事实上并非单一的证明活动,而是各种证明活动的综合表现。在继承公证中,被证明的对象有事实(如被继承人的死亡)、某些单方或多方的行为(如放弃、接受继承、分割遗产等)。这些各不相同的证明活动共同追求的只有一个目标,即定纷止争。从这个角度考虑,真实性应占主导地位,例如,继承人不能遗漏,遗产必须确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但业内更多的是从合法性的角度去考虑是否进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公证活动。如果对合法性的理解机械到必须找到明文规定的话,那笔者只能以宪法“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规定为依据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否认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的观点是一种误解,产生这种误解,有历史的原因,但更多则可能要归咎我们的观念无法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更新;而当务之急,正确之道应当抓紧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继承实施的具体制度,而非争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成为继承标的。作为预防纠纷,创新社会管理的公证制度,则应当重点从程序规则方面对社会的这一需求作出回应。
继承公证作为公证行业的传统业务,相关的理论研究及程序规范虽不甚成熟,但已基本成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公证作为继承公证的一种,基本的程序规范自然应当与继承公证一致。但由于标的物的特殊性,其本身也带有一定的特殊性,笔者拟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公证的相关程序作一探讨。
在中国城市房地产法律制度中,登记成为认定归属的依据已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社会民众的共识。但在农村房屋的归属认定上,能否仅凭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权利人为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笔者认为这一问题颇值得思考。在农村,以“户”为单位获得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即所谓“一户一宅”。而所谓的户,从语义学上看,应当指“住户”。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户”或人员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一是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二是确实需要分居分家的农户,分出后无宅基地的;三是规划新村、镇需要安排宅基地的农户……”。由此可见,宅基地使用权这一用益物权的主体事实上是整户内的住户,而非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权利人。而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仅是一户之中的长者或父辈,由此造成公证机构在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公证中认定遗产的巨大困难。目前,以传统伦理观念作为支撑,凭借土地使用证认定遗产仅为一种权宜之策,从另一个方面也反映了社会对登记制度公示公信效力方面的需求;此外,仍需特别注意的是,因农村房屋基本上没有颁发产权证,未经过管理部门的测绘、验收等,因此,对遗产的物理特征应当进行合理的勘验、固定。
继承标的的特殊性决定了公证证明材料收集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因作为村民的被继承人基本上属于无工作单位、无人事档案人员,加之继承人中迁移户口的现象较为普遍,使得公证机构核实继承人的人数面临巨大的挑战。目前,暂时行之有效的办法则只能是向被继承人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邻居等进行核查,使之形成“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链,避免“孤证”;第二,因被继承人遗留的遗产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现场勘验所得的照片、录像等必须留存,具备实施条件的地方,可与专业房屋测绘人员共同到现场进行勘验;第三,在目前相关法律制度尚无法进一步明确的情况下,作为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公证机构需征询被继承人所在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的意见,确保相关继承人继承房屋后能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使用权。
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公证而言,应重点审核以下事项:第一,被继承人取得宅基地是否合法,例如,是否持有相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第二,宅基地上建筑物是否已经完成建造并可称之为房屋;第三,继承人的人数是否相对明确,并得以排除合理怀疑;第四,继承发生后,是否会导致利害关系人失去住所,例如,未出嫁的农村妇女(一般均会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可能仍需继续居住在发生继承的相关宅基地及其房屋内;第五、被继承人所在的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对于继承人继承该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的意见。
限于本文篇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法律制度及相关的公证制度,笔者在此所提仅仅是几点零星构想,其体系性、科学性、可行性均有待进一步论证。笔者认为,在将来修改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时,可考虑增加以下内容:
第一,应进一步明确可继承的只能是盖有房屋的宅基地,闲置的、尚未盖房的农村宅基地不可以继承。因为没有盖有房屋的宅基地由非集体组织成员继承的政策障碍太大,恐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均不能突破,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盖有房屋的宅基地绝对不能由非集体组织成员继承。另一方面,在目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如未盖有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继承,则有可能助长某些人千方百计、通过各种非法手段或者潜规则去获取宅基地,从而造成对耕地的蚕食。
第二,应进一步明确可继承的是被继承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此处的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是指被继承人宅基地的取得符合相关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
第三,合理设定继承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该期限可考虑以继承标的房屋的自然寿命为准,继承后的房屋不得翻新,更不得推倒重建。即房在地在,房屋灭失则宅基地使用权终止,土地归还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建立有偿使用继承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制度。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而这种福利性又与取得人的身份属性相关联。只有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才有资格向其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非集体组织成员一般均不具有这样的身份,因此也没有资格享受此待遇。于此,继承人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以获取继续使用宅基地的权利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则。另一方面,继承的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利于法律的实施,增加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如果继承人可以无偿使用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某种意义上,就是“肥水流入外人田”。这样的法律实施起来,肯定会遭到相当的阻力,因为它忽略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所以应当有偿使用。使用费标准应当由地方立法规定一个基本标准(各地土地价格大相径庭),允许当事人在一定范围内协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可以用这笔费用改善村民的福利,以此弥补宅基地福利功能受限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来的利益损失。
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后,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为法律各界的努力指明了方向,在不动产的归属及交易安全保障中,谁主沉浮,尚难明确;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继承领域,公证行业有望大有作为,其中的关键在于我们能否担此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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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是权利之学。然而由于对马克思法学的无知和对“义务本位”观念不自觉地偏爱,使许多人本末倒置、错误地认为“权利是法律赋予的”。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非法收入征税问题的法理学分析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非法收入征税问题的法理学分析
中国几千年来农业文明的发展,形成了根深蒂固的以强调“君(父)权”、“神权”、“夫权”为特征,而漠视个人权利尤其是社会底层和妇女权利的“义务本位”的法律传统和文化观念。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的观念又迅速占据了社会思想的制高点,在苏联法律工具主义的推波助澜下,个人权益一直是作为“资产阶级法权”而饱受批判的。它意味着,法律允许的,才是人们可以做的,在这一时期,“非法”和“违法”显然是同义词。
改革开放使这种法哲学发生了根本转变——商品经济的壮大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一次使中国人个体自由的张扬成为迫切的现实需要。从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的法学家们展开了对“权利”理论孜孜不倦的探索和对话,经过十余年与“义务重心论”和“权利义务一致论”的反复论辩,“权利本位论”终于成为学术界的主流观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要义是: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应当以权利为起点、核心和主导。
权利本位存在于两种关系中,一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二是权利与权力的关系。这种新兴的法哲学为权力和权利带来了颠覆传统的规则:对公权力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对私权利来说,法无禁止即许可。从而为人们的行为在合法方式与违法方式之间,划出了一个合法性问题未决的缓冲地带——对于该领域,我们可以称为“不合法”(不合乎法律确定的标准行为模式)或者“非法”(非法律确定的标淮行为模式)。换句话说,违法与“不合法”或者“非法”之间,是一个不等式。
违法行为的后果就是受法律制裁。而非法行为的后果则是不确定的,一般有三种情形:①该权利合乎社会发展的需要,则被法律确认并保护:②该行为经过有权部门依据生效法律最终认定为违法,则会受到追究。这两种情形都对合法性问题进行了明确。而第三种情形则是使合法性未决的状态延续下去,这是因为该权利虽然不违反公序良俗,但也属于时下不宜提倡的个人自由,例如不婚女性的生育权;或是属于现有的法律技术和社会思想难以解决的困惑,例如“安乐死”。
这就给国家的税收管理提出了一个新课题:非法收入要不要征税?如果再换个角度,这个问题就显得相当严重:征税是否意味着国家对被征税的收入或者行为合法性的背书?!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前几年地方税务部门对游离于色情服务边沿的娱乐场所“三陪”小姐征收个人所得税,引起了轩然大波,许多媒体义正词严地质疑:难道政府承认“三陪”合法啦?不打击、不取缔而改成征税啦?搞得税务机关灰溜溜大气不敢出,而公安等有关部门则正气凛然:“三陪”属于社会“黄赌毒”丑恶现象,应该继续打击、取缔。然而这场论战却没有赢家和输家:税务机关不吭声归不吭声,该项税收照征不误:有关部门也照样打击取缔“三陪”,逢年过节或者有什么大人物莅临,就扫荡一遍歌厅舞厅和发廊之类,过后又总是“野火烧不尽”:而“三陪”则不断地拓展“业务范围”,北方流行“陪聊”、“陪(旅)游”,南方则盛行“陪泳”、“陪看电影”,等等,虽然使法律怎么也跟不上喊禁止,却始终也上不了台面。
而论战的焦点依然没得到解决,争议在其他领域继续发生。例如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手段的“进场费”,在引发不正当竞争或争讼时,就有当事人以国家的征税行为作为其营销方式合乎法律的辩护理由一一厦门的新闻媒体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市工商局认为厦门吉马酒业有限公司(简称“吉马酒业”)在销售“华夏长城”萄萄酒中,以“专场费”、“赞助费”名义,进行不正当竞争,对其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决定。吉马酒业不服,告上了法院。其理由包括,“专场费”、“赞助费”是行内普遍存在的商业惯例,法律也没明确禁止该行为,税务局征收进场税表明了对该种行为的认可云云。吉马酒业所称“税务局征收进场税”,应该是指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而采取的税收管理。
既然这种争议是出现在“权利本位论”的法哲学里,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只能从现代法理学中去寻找。基于“违法”和“非法”性质的差异和法律后果的迥然不同,我们首先可以得出的结论就是税务机关应该,而且是必须对非法收入征税,因为:
现代法学是权利之学。然而由于对马克思法学的无知和对“义务本位”观念不自觉地偏爱,使许多人本末倒置、错误地认为“权利是法律赋予的”。
最早使用“权利”这个概念的是荷兰的神学家、法学家格劳秀斯,他把权利看作人作为理性动物所固有的,即与生俱来的“道德品质”或资格,而不是像后来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宣称的“天赋人权”。马克思则通过对社会经济关系尤其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形成和发展过程的分析,指出了权利及其观念实质上是商品经济生存和发展的客观过程的一种神圣化了的投射映像,从而使权利及其观念奠基在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之上。
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权利是个体自由的边界,是主张利益的资格。权利的内容不可能超越社会经济和文化的现实,而是随着其发展而变化的。所以“私权利无禁止即许可”成为现代法律的主要精神。我国民法中关于“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就是这一内涵的具体表现,而按照“义务本位论”,该条款的表述就是: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应该符合法律规定。刑法中“私权利无禁止即许可”法律精神的体现则更广为人知,即“罪行法定”、“罪疑从无”、“罪疑从轻”等等。
税务机关对非法收入进行税收管理,首先体现的就是对权利的一种敬畏一这是现代权力对权利应有的正确姿态——因为税务机关在难以判别某种行为、某项收入是否合法时,对其征税即立足于其合法的假定基础上,这是税收管理领域的“罪行法定”和“罪疑从无”。其次,税务机关对非法收入进行税收管理,还体现了税收权力的谨守本分,即税收权力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指税务机关在积极地进行税收管理,使经济社会生活在处于一种有序状态:不错位和不越位指税务机关不大包大揽、越庖代俎,而把人们的各种经济社会行为的合法性问题交由有权部门去判断和处理。这种在法定职权范围内的履行职责的态度,就是“公权力无授权即禁止”的正确表现。
任何人都不能从自己的违法行为中获益——这是另一条法学常识。也就是说,人们遵守法律的成本即牺牲的利益和自由,应该低于或者少于违反法律而必须付出的代价,否则法律凭什么要求人们服从其统治。所以,非法收入不能因为其合法性问题的悬而未决,就不纳税:第一,当非法收入最终被确认为合法时,它在未决阶段所缴纳的税收不但是及时有效的,并且避免了非法收入所有者因为收入合法性问题的迟延纳税而减少机会成本、从而获得额外的收益,这就是税收对合法收入的社会公正:第二,当非法收入最终被确认为违法时,违法者并不会因为已经承担了纳税义务而有额外的负担,因为违法收入依法应当没收、违法行为应当追究,这依然是对遵守法律者的一种社会公正:第三,当非法收入在法律上无法确定为违法时,即使法律依然不准备对这种权利作出宣示,它一样还有存在的正当性,对其征税,是在税法上给予它与合法收入一个平等的地位,这种平等对二者都是非常重要的社会公平。
同时,税收权力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权力。行政管理的价值目标,是在追求管理效率的同时兼顾公平。税务机关征错了税,纳税人还可以通过司法部门的裁判得到救济,因此司法权力才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税务机关在某项收入的合法性发生问题时,就先把税征上来,鲜明地体现出行政权力的效率特征。
得出“税务机关应该对非法收入征税”的结论解决了主观认识问题在如何具体操作的实践问题中,由于非法收入存在着被确认为违法的可能性,税务机关对非法收入的征税就还有两个问题值得重视:
其一,税务机关的注意义务。
税务机关应该对非法收入征税,不意味着税务机关也可以对违法收入征税,因为对违法行为而言,重要的是纠正、追究和制裁的问题,而非税收管理问题。税务机关对违法收入进行征税,是社会管理手段的重叠和行政管理资源的浪费。因此,税务机关对收入的合法性问题还是承担着一定的注意义务的,关键在于这种注意义务的界限在哪里:
一方面,税务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它对法律的掌握和熟悉程度应该高于普通人,亦即依照社会一般认识水平就可以判断出某项行为或者收入违反法律的,如赌博、卖淫等等,税务机关就不能以对相关法律不知晓为由推卸自己的判断责任;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分工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各种法律法规卷帙浩繁,即使专业人员也只能掌握其中的一部分,税务人员需要通晓的也主要是行政法和税法,对于行使职责没有太大关系的其他法律,税务机关的注意义务仅限于一般性了解。例如吉马酒业的“进场费”行为,工商局认为是不正当竞争,厦门市的法院一审认定是属于“商业贿赂”,而龙岩市的法院在类似案件中却判工商局败诉。同一行为牵涉了这么复杂的法律定性,“解铃人”既不应该是税务机关所必须承担的职责,税务部门通常也没有能力去解决这种问题。
其二,救济机制的完善。
既然非法收入可能被确认为违法,那么税务机关也就存在错征的可能性。违法者的制裁和违法收入的没收等处理问题,不属于税务部门的职权范围。但违法收入被没收了,已征的税收如何处理——其中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同样的违法行为受到的处理也应相同,违法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受到损害,不能因为税务机关对某些违法收入的征税而加重了这部分的违法成本。
所以,税务机关在某项收入被确认违法之后,不能以税收是入国库,其他执法、司法部门的罚款、没收也是入国库为由,要求直接抵消而拒不退还已征税款。即使其他执法、司法部门同意直接抵消,表面上看,违法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损害,但这种行为对程序公正和行政法治的潜在伤害却更大。因此,税务部门应该建立一个通畅的税收退出机制,保证错征的税收可以顺利地进入其他正确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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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美术是组成各民族美术传统的重要因素,为一切美术形式的源泉。新石器时代的彩陶艺术,中国战国秦汉的石雕、陶俑、画像砖石,其造型、风格均具鲜明的民间艺术特色;魏晋后,士大夫贵族成为画坛的主导人,但大量的版画、年画、雕塑、壁画则以民间匠师为主,而流行于普通人民之中的剪纸、农民画、刺绣、印染、服装缝制、风筝等更是直接来源于群众之手,并装饰、美化、丰富了社会生活,表达了人民群众的心理、愿望、信仰和道德观念,世代相沿且又不断创新、发展,成为富于民族乡土特色的优美艺术形式。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梵高奶奶”绘画作品的民间美术特征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常秀峰(1933―),女,河南省方城县拐河镇江家村一位普通农民,不识字,更没学过绘画,在2003年来到儿子在广州的家之前连县城都没去过,但她为孙女讲述农村风物而信手涂鸦的蜡笔画,竟有后印象派的风格,被儿子放到博客上并经网络传播而迅速走红。由于她的蜡笔画色彩鲜艳、形象生动,爱画向日葵(见图1),与梵高的向日葵作品风格相似,故而被网友称为“梵高奶奶”、“中国农村的梵高”。中国、新加坡、欧美等国的数十家报纸、电视台报道了她的作品。她在香港成功举办了画展,两次被请上《鲁豫有约》,出版了《梵高奶奶的世界》和《俺们农村》两本画册。赵瑜先生的散文随笔集《小忧伤》,所有插图全部选用她的绘画共计64幅。世界著名摄影师克劳迪?斯鲁本收藏了她的蜡笔画《石榴树》,台湾马英九先生也收藏了她的画作。斯鲁本说:“梵高奶奶和我一样,都不是在用机器和笔展示艺术,而是在用心。”著名画家陈丹青称赞常秀峰的画有“质朴的震撼和心灵纯净的体现,她用纯真无瑕的眼睛,去观察和感受生活的真谛”。
1.绘画题材
从绘画题材看,常秀峰画的最多的是各种花卉、树木以及自己的家庭生活,然后是乡村集体生活,包括春播秋收、斗地主、吃食堂、娶新媳和祭奠毛主席等场景。其作品所描绘的全部是农村人熟悉的题材,或者是作者经历的社会生活。如《玉米和豆角》的题材就是中原农村最常见的作物,玉米植株间距大,一般在玉米地里要插种各种豆类,因此更显得真实可信,浓郁的田园气息扑面而来。
常秀峰画了大量的花卉植物,尤其是牡丹、荷花、向日葵。为什么热衷于画这些题材呢?她说:“牡丹是幸福花,向日葵是向阳花、还能榨油,荷花干净、高尚。”
常秀峰不画世俗津津乐道的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等戏文、传说,基本上也不描龙画凤,也不画麒麟送子、鱼跃龙门等吉祥主题,她不说牡丹是富贵花,她没有“富贵”的概念,她只求世俗而质朴的幸福。常秀峰也不画民间迷信的阎王神佛,更不画土匪劫掠、刁民赌抢、媒婆欺蒙等民间常见的丑恶世事。她滤掉了几十年含辛茹苦的黄土地上的卑污和艰辛,只展示她质朴、博大的爱,她画那个正在或者已经逝去的农村,她画画的目的就是让孙女多了解农村,为孩子提供认识乡村的素材。
常秀峰也写生,在花园里捡树枝回家画,有时候还要回老家“充电”积累素材。常秀峰除了画自己熟悉的农村题材以外,偶尔还应孩子们的要求画一画她并不熟悉的长城、圆明园、桂林象鼻山与刘三姐以及她住了七八年的城市,但显得勉为其难,表现得柔弱陌生,显然是不够熟悉、不够了解的缘故。
图1 熟透的向日葵(常秀峰)
常秀峰的绘画,纯粹是发自内心的真情流露,无涉名利富贵,只是为了表达作者对乡间生活和劳动的热爱,具有一种质朴、纯净的精神,这是职业画家所不具备的。
2.绘画语言
常秀峰的绘画在造型、色彩、构图等绘画语言方面,带有强烈的主观性。
在造型方面,常秀峰的绘画突出主要特征,省略细枝末节,对有兴趣的形象和部位有意放大或夸张,其他地方则相对简单、概括,具有民间绘画大胆、直率、朴实、主观的特点。如《繁花似锦》《荷花》就是典型例子,因为重点表现花朵,所以画面上除了花朵绿叶、莲蓬之外,其他部分都忽略。又如《石榴树》重在表现“石榴”,所以作者就画了剖开一半露出石榴籽的情形,这种舍表求里、带有装饰趣味的造型手法,是民间美术常用的艺术手段,这在常秀峰的绘画中屡见不鲜。
在色彩方面,常秀峰喜欢用纯色,因为从未受到过专业训练,她没有原色和间色、复色的概念,而且蜡笔材料的特殊性也限制了单色混合成间色、复色的可能性,所以常秀峰喜欢使用主观意向强的色彩或彰显个人偏爱的喜庆色彩,一般是采用平涂的手法,画面效果具有对比强烈、色彩明确的特点。
常秀峰对色彩的认识是单纯的,在她的眼里,红就是红,绿就是绿,蓝就是蓝,不会将红色按色性分为冷红色和暖红色。在表现上,她尽量省略生活中丰富的多层次的灰色调,夸张色彩的纯粹程度,如用大红或朱红去表现太阳,用湖蓝表现海水,同时大胆地使用对比色和纯度较高的原色,以取得响亮的画面效果,形成粗犷、明快、朴实、热烈的色彩风格。
作为民间美术家,常秀峰喜欢用红黄绿蓝等颜色,她笔下的家乡总是鲜艳的:玉米是金黄色的,番薯是红紫色,蘑菇是赭红色,牡丹花是正红色的,葡萄则是浓烈的紫色。这些颜色纯度高,对比鲜明,画面效果明快爽朗、简单自然。如图1用色大胆,翠绿的叶子和明黄的向日葵花瓣奠定了整幅画面鲜活的基调,色彩感强,对比强烈,取得了很好的视觉效果;两个熟透的向日葵色彩浓重,又具有调节画面、协调色彩效果的作用,使整幅画艳而不俗。而在《老太太眼中的圆明园》中,常秀峰却一反常态,使用了忧郁的蓝色调,只有个别小花采用黄色,以调节画面。色彩在常秀峰的画中具有很强的表现性。
中国画所谓的疏密聚散、西方画所谓的正倒三角形构图,甚至气韵、节奏等形式美的规律,“梵高奶奶”也许根本不懂,更说不出个所以然,但她在绘画中不自觉地运用了这些形式美的法则,她是凭借个人对美的感受来作画的。在这一点上,常秀峰的情况完全符合民间艺术家实践先行的特点。
从构图看,常秀峰的绘画体现了民间美术的平面性、装饰性。有时为了把从各个方向看到的形象表现在一张画中,她常采用“鸟瞰式”的构图方法,把很多视点看到的形象画在一幅画中,画面构图很满,但又疏密有致。这样的平面构图画面容量较大,尤其是在画比较大的场面时,为了能够比较全面地表现对象,常采用这种“鸟瞰式”的构图方法。如《家乡的秋天》(见图2)就体现了民间美术这种自由、奔放、大胆的构图形式,作者将从不同角度看到的东西,及知道的、想到的或彼此无关的东西,都拼凑罗列到画面上,直到画满为止,从而解决了不同视点、不同时间、不同空间的结合问题。如荷塘、小径、 柿树、各种花草等,都可集中表现在一个画面上,具有很强的装饰效果。这种打破时空的造型方法,在民间美术中显得合情合理。 3.技法和风格
从常秀峰作画材料和工具上看,蜡笔用得最多,
图2 家乡的秋天(常秀峰)她也尝试过彩色铅笔、油画棒、水彩、水粉等,这些工具材料都具备易掌握、易得到、造价低的特点。常秀峰还敢于创新,如用牙签刮出线条,用装修涂料抿到画面上做雪景。而蜡笔线条粗放、不宜画细的特点虽然限制了画面细节表现,但也正体现了民间绘画追求整体感的要求。
从绘画技法看,表面上,常秀峰的画不讲什么技法,与其他的民间绘画一样不讲画理、画法,却能收到意外的效果。她的作品由点、线、面组成,多平面化,少立体感,大多数作品直接以蜡笔涂抹,偶尔有勾线填色,部分作品根据需要先平涂出底色,再勾画线条,如《生长的向日葵》;或者在底色基础上以牙签、油画刀或其他简单工具刮出所需线条,刻画成纹理或者叶脉,如《玉米与豆角》。
从个人风格上看,常秀峰的作品朴素自然、感情纯真炽烈,毫无矫揉造作与无病呻吟之感,澄净明澈的内心通过画面一览无余。常秀峰的画是阳光健康的,也是温暖人心的,她带了浓烈的情感去描述一个个正在逝去的乡村风物。那幅《熟透的向日葵》与梵高的名画《瓶中的向日葵》一样,用色亦是绚丽夺目,但梵高笔下的向日葵让人感觉焦灼、扭曲、疯狂和孤独,而“梵高奶奶”的向日葵却欣欣向荣,生机勃勃,无忧地生长,快乐地成熟。
常秀峰的作品属于写实主义,当然,由于民间艺术的影响,再加上其个人毫无美术训练基础,她的造型具有概括、适度夸张、抽象和美化的特点,恰好处于似与不似之间。著名画家曹新林说:“这属于原生态画作,朴实、漂亮,很有艺术灵气。”
《论语?为政第二》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常秀峰的画之所以能够感染那么多人,就是因为她能直抒胸臆,大雅若俗。
在常秀峰老家河南方城,可以见到的民间美术有绘画与刺绣(含手绘中堂、木版年画等)、神像雕刻(含本地特产方城石猴黄石砚、家具建筑雕饰)、服装鞋帽(含虎头鞋等)、实用编织(各类草编藤编)、各类金属制品(金银首饰及铜锡制品用具)五大类,常秀峰的绘画作品,与这些民间美术联系紧密。
1.功能相像
在豫西南,民间美术主要是为了表达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逝去时光的缅怀,以及对子孙后代的教育。常秀峰在广州描绘家乡风物,慰籍了其本人与家人的思乡之情,在其作品被放在网络上得到广泛传播之后,得到了无数网民的支持和热爱,其乡思扩大为漂泊者们的集体乡愁、工业化时代对原始乡村的怀旧。
2.题材相同
流传于河南方城的民间刺绣、家具浮雕与漆画,多以花卉等寓意祈福的事物为题材,常秀峰的画(见图3)也是如此。常秀峰作品和本地民间美术作品有相同的题材特征,多是与民间生活联系紧密、也深受百姓喜爱的花卉题材。
图3 幸福花开(常秀峰)3.手法相似
常秀峰的作品,写实的生机勃发、质朴热烈;抽象的简要概括,有明显的程序化特点。如图3《幸福花开》中夸大花头的处理手法,就与河南民间漆画牡丹的花叶处理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再看设色,常秀峰的绘画与河南民间刺绣绘画一样,用的都是纯色,艳丽、直接,这也是河南民间美术的特征。
常秀峰以前常被请去给人裁剪衣服,也曾给孙辈做过虎头鞋等,她一向是民间美术的参与者,后来她能在纸面上完成那么多绘画,也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由此可见,美术创作并不是知识阶层的专利,民间美术蕴含着强大的创造力与生命力,这是学院派画家们应虚心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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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环境日益复杂、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投资者、债权人、经营者要做出正确的决策离不开企业财务分析。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分析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财务分析是财会类专业开设的一门核心课程,就目前而言,高校开设的财务分析课程在教学中存在课程内容体系不完善、教学方法过于单一、考核过于片面以及教材选用陈旧等问题,导致学习本课程的学生理论与实践相脱节。基于此,本文通过研究财务分析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以及教材选用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改革措施,以期能够提升高校财务分析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更好地培养学生在进行财务分析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关键词:财务分析 存在问题 改革措施
一、引言
财务分析课程是针对高校财会类专业本科生开设的专业基础课和核心课,是一门集理论、实践与技能于一身的综合性学科。随着我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的理财意识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在理财活动中开始重视并学习财务分析这一专业知识和技能。但就目前高校开设财务分析课的现状而言,无论是课程内容设置,还是教学与考核方法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问题,难以满足人们想要“理好财”的这一目标。因此,作为在高校多年从事财务分析教学的一线教师,本文将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就财务分析教学现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深入而详细的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以期能够为从事相关工作的教育界同仁提供借鉴和指导。
二、财务分析课程教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内容体系不完善
目前高校财务分析课程内容体系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不同院校的内容体系存在较大的差异,而且很多情况下其课程内容体系较为片面,具有代表性的内容体系有以下两大类:一类是以张先治和陈友邦教授的财务分析为代表的内容体系,该体系主要由四大部分组成,分别是财务分析概论、财务报告分析、财务效率分析和财务综合分析与评价。具体来看,财务分析概论的内容又包括财务分析理论(财务分析是什么)、财务分析信息基础(分析什么)与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怎样分析);财务报告分析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四大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逐一单个分析;财务效率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分析;最后是财务综合分析与评价,其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杜邦分析和帕利普分析)与业绩评价、趋势与预测分析以及价值评估;另一类是以张新民和钱爱民教授的财务报表分析为代表的内容体系,该内容体系由财务报表分析概论(理论框架结构)、分析基础、项目质量分析(资产、资本、利润、现金流项目的质量)、合并报表分析以及综合分析方法等组成。以上两大类课程内容体系在不同的高校都有采用,虽然这两大类课程内容体系各有特点且不尽相同,但是它们却有着共同的不足:第一,过分强调对报表的分析,忽视报表附注以及对数据质量的分析;第二,过分关注财务信息,忽视非财务信息。上述缺陷的存在导致目前高校财务分析课程内容体系的不完善,使财务分析成为一种重形式、轻实质的“数字游戏”课程。
(二)教学方法单一,案例教学形同虚设
财务分析作为一门集理论、实践和技能于一身的综合性课程,其课堂教学必须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来引起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但就目前而言,国内许多高校在讲述该门课程时仍是采用传统的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只能是被动接受的“填鸭式”教学方法,导致学生参与财务分析的积极性不高,学习的财务分析知识很难运用于实践。并且很多高校在讲述财务分析的具体计算方法时,往往忽略对于相关财务软件(Excel、STATA等)以及财务函数应用的讲解,导致学生针对大数据进行财务分析时感到无从下手。即便是有些高校在讲授财务分析课程时引入案例教学,但是选取的案例大多过于陈旧,不具有代表性,学生虽然成立了研讨小组,但是在对案例进行分析时,小组成员中往往出现“搭便车”的现象,最终还是未能达到案例教学的目的,导致案例教学形同虚设。
(三)课程考核不合理
大部分高校财务分析课程的考核方式就是“期末闭卷考试+平时成绩”,其中平时成绩所占比例最多为30%,普遍都在20%左右,而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总成绩的比例往往在70%以上。一方面,就期末闭卷考试而言,其试卷的题型主要包括单选、多选、判断、简答和计算分析题,只是对一些财务分析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进行考核,很难从实质上考察学生将学到的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另一方面,平时成绩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出勤率、课堂表现和作业情况,就课堂表现而言,一般学生能够直接回答问题的机会并不多,所以通过课堂表现来获得较高的平时成绩对学生而言缺乏吸引力;财务分析的作业往往是让学生组成研讨小组对某个案例进行财务分析,而最终小组的成绩只占到总成绩的10%左右,导致学生花费较大的精力撰写的分析报告与获得的实际分数不匹配,导致整个研讨小组进行案例分析时的积极性不高,分析出来的研究报告质量较差,存在应付平时作业的问题,未能达到真正考核学生运用财务分析理论解决实务问题能力的目标。(四)教材内容滞后,更新不及时目前,一些高校自主编制的财务分析教材及配套资料内容严重滞后,对财务分析的前沿理论的发展缺乏了解,难以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大大降低了教学效果;同时,财务分析教材所选用的案例略显陈旧,与授课当前的市场环境相脱节,造成学生虽学却难以致用。举例来讲,近年来,由于互联网经济的高速发展,资本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电商企业,而国内的教材并没有及时跟进对电商企业应该如何进行财务分析进行讲解,所举的案例仍然是实体企业,由于这两类企业无论是经营业务还是财务状况等都存在较大的差异,从而导致学生在实践中对电商企业进行财务分析时很困惑,采用的分析方法得出的结论很可能与真实情况“南辕北辙”。
三、财务分析课程教学的改革措施
(一)完善课程内容体系
本文将基于哈佛大学提出的财务分析理论框架来完善该课程的内容体系,具体而言,财务分析的理论框架要素包括战略分析、会计分析(四大报表分析)、财务效率分析和前景分析,就目前而言,实务界已将战略分析纳入到财务分析的内容体系之中。而在设置财务分析课程的内容体系时,只将会计分析、财务效率分析和前景分析纳入到财务分析的内容体系中,同时考虑到战略分析本身包含的内容较为复杂和丰富,所以将战略分析作为一门单独的课程在财务分析课程之前开设。在具体的讲授过程中,将会计分析作为授课的重点,分配较多的课时,在重点讲授四大报表中各个构成项目的解读与质量分析的同时,也要向学生着重讲授财务报表附注中的相关重要信息,使学生在解读和分析过程中能够有效识别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的质量(真实性和可靠性)。财务效率分析的部分,主要包括针对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等指标的计算与分析,考虑到该部分内容相对简单,并且在财务管理课程中已经学习过相关指标的计算,因此对于该部分内容所分配的课时应该适当减少,授课的重点放在对于各个指标以及指标之间关系的深层次分析,同时分配一定的课时向学生们讲授一些非财务信息对于企业财务分析的重要性,从而丰富和完善财务效率的分析。前景分析的内容借鉴张先治教授的财务分析综合分析部分,具体包括综合评价、预测和企业价值评估等。
(二)教学方法多样化,案例教学贯穿始终
在设置高校财务分析课程的教学方法时,应采用“教师讲授+案例分析+学生小组讨论”的教学模式。教师讲授主要是指向学生讲解财务分析的基本理论以及分析方法的运用,同时包括相关财务软件和财务函数的应用及操作;案例分析主要是选取一些经典案例和新近发生的“热点”案例,教师通过深入的分析和讲解,引导学生进行分析讨论;为了培养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可以将学生们分成小组,要求每一小组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一家上市公司,对其进行财务分析,并且根据课程进度,分配一定的课时,让每个小组在课下对自己感兴趣的上市公司进行财务分析得出研究结论以PPT的形式,在课堂上进行展示。特别要强调的是,在展示环节中每个小组的发言人数不局限于1人,可以多人汇报,同时当某一小组展示研究成果时,其他小组的同学可以对其分析进行点评,主讲教师主要是对整个展示过程严格把控时间,并最终对每个小组的分析进行总结性点评并给予排名。这样做可以极大的调动学生们的参与积极性,并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学期末时要求每组同学针对其分析的上市公司提交最终的财务分析报告,并要求详细注明小组成员的项目分工,从而对于小组个别成员“搭便车”的行为进行有效杜绝。
(三)课程考核多元化
鉴于财务分析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和技术性较强的专业课,其课程考核方式就不能过于片面,应该采用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具体做法是采用“5+4+1”模式,即期末闭卷考试的成绩占总成绩的50%,学习小组分析报告占总成绩的40%,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10%。这种考核模式能够较为全面地考核学生将学到的财务分析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具体而言,期末闭卷考试的题型除了单选、多选和判断之外,应该加入案例分析题,即给出一个企业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让学生对其进行财务分析,并且将案例分析题的分值比例设定为占卷面成绩的50%,目的在于考核学生的灵活分析能力。学习小组分析报告的评分标准主要包括:报告格式的规范程度、分析内容的合理性、论述观点的充分性、小组分工及参与程度等,并且每个方面均赋予一定的权重,保证评分的客观公正性。之所以将小组分析报告的成绩比例提高到40%,其目的也是为了调动学生参与财务分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达到财务分析课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四)及时更新教材内容
对于学校自编的教材体系不能成不变,在吸收国内外先进理论与方法的基础上,应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的变化,及时更新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财务分析学科体系。教材所选取的案例应该选择最具有代表性的实际案例或者是具有热点效应的案例,通俗地讲,教材中选取的案例要“接地气”,所以这也要求学校自编的教材要及时更新,从而有助于学生学以致用。四、结束语本文结合自身在高校从事财务分析课程教学的一些工作经验,对目前该课程教学过程中在内容设置、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以及教材选取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而详细的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以期能够为从事相关工作的教育界同仁提供借鉴和指导,从而更好地达到财务分析课程人才培养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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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许秀梅,王秀华.基于分析能力培养的财务分析课程教学环节设计[J].财会通讯,2013,(6):42-43.
6.周良.财务分析理论的发展对课程教学模式优化的启示[J].商业会计,2011,(34):77-78.
一个企业的成功之路必然伴随着财务从无到有、从不规范到规范、从不重视到重视的过程。企业成功的关键在于财务与经营的协调与平衡,企业发展不理想,一个原因是销售不畅,产品卖不出去,没有收入,另一个原因就是管理不善,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没有很好地控制开支,开源节流。重业务、轻财务的企业随处可见,但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加大业务拓展,同时也需要财务时刻保驾护航。如何利用财务分析,发挥其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就显得尤其重要。财务分析一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对财务数据进行合理性分析
从整体上看数据是否合理,可根据日常经验来判断。财务分析大多是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离不开数据的支持,所以首先应保证数据来源正确无误,有些公司财务人员由于专业技能等方面原因,可能会使财务数据存在不准确的现象,建立在这样的数据上的财务分析只能起到误导效果。财务人员在提供财务数据时要弄清可通过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判断数据的正确与否。比如,在企业的固定资产金额确定的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也应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可通过估计一个综合折旧率来验证折旧计提额的合理性,如果相差不大,表明基本没问题,如果相差过大,就要找原因,是否存在多提或漏提折旧的情况。将当期数据与历史数据或同行业数据进行比较,并结合经验和实时变化,判断其合理性。任何一项项目的当期数据如与历史数据差异过大,这说明必然会有一定原因,这就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项目,发现可疑点,通过盘查、验证等方法来获知差异所在。比如,对一些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可通过将当期数据与历史数据或同行业的增值税的税负率对比来推算缴税的合理性。如从企业的角度来看,税负率过高意味着进项税票收到时间迟后,或取得进项票后没有及时认证不能抵扣,导致产生高税负,这时要加强进项票的催收及认证工作;如税负率过低则意味着可能存在采购过多,销售不畅的情况,这要促使企业加强销售。另外,还可运用有些指标来说明问题。比如,可用息税前利润/利息这个指标看公司有没有能力付息。一般情况下公司创造的利润要大于利息的支付,否则就没必要通过借款来经营。借款利息过高,对于企业当然不是好事。因为借款利息可有效利用税前扣除,起到财务杠杆的作用,资金成本过低或没有成本,这说明企业没有很好地利用财务杠杆。
2通过分类汇总,优化各类数据的分类
分类汇总是数据分析中最简单的分析,其实基本上就是统计。经采集的数据按照一定的方法分类列表,或加总求和,或求平均数,或照出最大最小值等。这主要是帮助对数据的性质和构成进行分析。比如,可将构成各种产品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分类汇总,得出各自的毛利润,企业以后的销售战略要有的放矢。分析者可自己创造一些指标、比率,作为分析比较的标准。比如,可计算生产电费与每件产品之间的比例,横向纵向比较一下,探索其中的规律。比如,可计算每人平均每月办公品的消耗费用,看看有没有办公品的浪费现象。再如,部门的差旅费、招待费可跟该部门的销售额挂钩,甚至可跟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挂钩。销售费用主要是为了销售发生的费用,一般是要和企业的销售额挂钩。着重看销售费用的增加能促进销售额的增长。
3实际和预算对比分析
3.1通过实际和预算对比,发现预算不合理
通过实际和预算对比,找出差异原因。一种情况是是预算时一些假设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或者说,是有些该设想的东西没有想到,或是原先认为不会发生的状况发生了。这就需要在比较分析时阐述清楚。
3.2通过实际数据和预算对比,发现实际情况和预算有出入
在做预算时,会考虑到这项费用开支涉及的具体内容,但也会出现中间变化的情况。比如,房租和物业管理费一般来说不会有变化。如遇企业因意外情况导致需要迁址,在预算的时候没有考虑到这些意外因素,改变了房租和管理费;或虽然知道会迁址,但没有对新地方的房租水平进行准确预算。如果没有搬迁办公室,水电费一般来说都是在同等范围内,前后相差很多的可能性很小,除非是公司人员忽然增多,或所在地区突然水电费调价,这种情况也是实际情况和预算发生不一致导致的。
3.3日常控制不到位,导致实际开支超预算
大多数情况下,实际开支超预算是由于日常管理控制不到位,导致实际开支超预算,这时就要加强管控措施。比如,客户招待费跟差旅费差不多,基本上都是活动越多,费用越高。对于办公费用来说,一般来说变化不会很大,如果超支,可从分析办公费用着手,找出一些节约费用的办法,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另外,成本的差异分析基本上也是同样道理,把相关金额由“预算”改成“标准”即可。
4充分利用财务报表提供的数据进行财务分析
财务分析主要是把各项数据加以分析,通过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转化成企业能使用的各项经济信息,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帮助。企业管理者通过这些真实、完整、系统的信息对现有的经营决策进行评价,以便于更好地为企业决策服务。通过分析利润表,对比各期收入形成,成本费用的构成分析发现生产、销售环节存在的问题,发现薄弱环节,制订相应的对策,改善经济效益;企业的财务状况可通过对资产负债表分析,主要反映企业资产的多少及结构,还有资产的来源情况;现金流不足易引起资金链断裂,严重时可使企业破产,通过对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可反映企业一定时期内的现金净流量,防止现金流不足影响企业发展。在利用财务报表分析应注意其固有的局限性,比如,资产负债表中提供的数据仅是某一特定日期的时点数,仅看这一期数据,不足以反映真实情况,这就需要进行对比分析。例如,一家企业在12月份从银行取得3个月的短期借款,这笔业务同时提高了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也提高了该公司在资产负债日的流动比率,3个月归还这笔短期借款后,公司的流动比率又可能会恢复到原状。在利用财务报表分析时还就注意数据取得的及时性,过去再好的信息也未必对未来起指导作用。财务分析为企业经营策略的制订提供可行性分析。企业经营策略在最终确定前一般都会制订几个策略备选方案,通过对备选方案的财务状况、投资回收期、现金流等进行分析,确保经营策略在实施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财务可行性,最终达到预期的实施效果。财务报表分析能协助企业管理者对经营策略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在企业经营策略实施的过程中,企业管理者必须及时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资金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详细的掌握,对经营策略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一旦发现经营策略不合理的地方,需要对其进行适当调整,才能保障这些经营策略在未来实施过程中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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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分析是对企业过去及现在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状况进行的分析活动,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内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分析论文,供大家参考。
【内容摘要】财务分析与业绩评价课程是财务管理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如何面向社会需求进行课程改革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针对社会岗位职业能力的要求,提出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以及考核评价方式方面的改革措施,以提高学生在财务分析方面的社会实践能力。
【关键词】财务分析;职业能力;情景教学
财务分析与业绩评价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而又注重实践的课程。这门课程不仅仅是要学习财务报表的理论知识和分析方法,更重要的是要学会综合运用会计知识和财务知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业绩进行分析和评价,发现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培养学生解决实际企业问题的能力。但在现实教学过程中,仍然采用传统的理论授课模式,在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上不尽完善,不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因此,迫切需要对本课程进行教学改革,增强学生发现、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适应社会岗位职业能力的需要。
一、财务分析与业绩评价课程的教学现状
(一)教材内容完整但财务案例缺乏。
现在适用于高职财务分析与业绩评价的各种教材,内容框架比较稳定,基本上都包括了三大对外公布报表的水平分析、垂直分析和项目分析;四大财务能力的专项分析以及财务的综合分析内容。但是,各个教材由于篇幅所限,每一项内容相对应的财务案例只有一个,这样不利于培养学生分析能力的灵活性。这时,教师就应该准备一些相关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数据,供学生们分析使用,更充分培养学生的分析应变能力。
(二)注重知识的讲解,忽视分析能力的培养。
许多教师用大部分精力来进行理论知识的传授,比如:三大报表的增减额和增减百分比的计算,内部结构的计算以及各项财务能力指标的计算。这些理论知识固然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如何利用这些理论知识,恰当地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分析、评价和预测。因此,教师应该把引导学生分析和培养学生自我分析能力作为授课的重点,注重能力的培养而非知识的传授。
(三)课程考核过于注重期末理论成绩。
该课程的考核仍然主要取决于期末试卷的成绩,注重基础理论知识与计算的考核,忽视了学生实践分析能力的考核,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尤其是高职学生动手能力强,理论知识的理解力相对比较差,因此,应注重过程性考核,并且注重实践分析能力的考核。这样,既适合高职学生善于动手能力的特点,又有利于调动学生平时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习效果。
二、财务分析与业绩评价课程改革措施
(一)以财务分析职业能力为导向,确定合理的课程目标。
随着市场的完善,我国企业对财务分析师的职业需求也越来越多。企业对这一职业最基本的要求是能够读懂企业的财务报告,做好财务报告的分析,发现企业存在问题并对其业绩进行分析和评价。因此,可以把课程目标分成两个层次:
1.能力目标。从最基础的财务报告分析入手,培养学生阅读、分析财务报告,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能力;培养学生根据财务报告的分析,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给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财务决策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撰写财务分析报告的能力。
2.素质目标。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独立分析问题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表达、沟通、协调以及团队合作的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以系统案例贯穿课程内容。
为了实现课程的目标,围绕财务分析职业能力的培养,先从认知财务报告开始,然后围绕财务报告资料进行分析,随后扩展到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分析,最后要运用综合分析方法对企业的整体状况作出分析,写出财务分析报告。因此,可以将财务报告分析工作流程整合为教学项目。本课程可以分为七大项目:财务分析认知;资产负债表分析;利润表分析;现金流量表分析;专项财务能力分析;综合财务分析和撰写财务分析报告。这七个教学项目相互联系,层次递进,形成完整的财务报告分析内容。由于每一个项目都是财务报告分析的一部分,所以该课程适合以一个完整系统的案例贯穿所有内容,开展七大教学项目,从而使教学项目的系统性更强,加强学生对企业财务报告的系统分析;增强知识的前后连贯性,便于学生整体上把握财务分析的过程。但是同学们仅仅分析一个企业的案例,只能了解该企业的情况,缺乏职业应变能力,还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近期财务报告资料作为辅助案例,进行引导性分析,培养学生财务分析能力的灵活性。同时在涉及到一些重点知识的讲授时,也可以加入一些相关的小案例进行讲解和分析。
(三)合理设计实践环节。
为了提高学生财务分析能力,以适应社会财务分析岗位的需求,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财务分析与业绩评价的实践教学环节。为了使学生能够了解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财务状况,适合采用分组的方式进行实践教学。
1.进行分组。根据实践班级人数进行分组,采用自由结合的方式,每8~12人分为一大组,每一大组又平均分成甲、乙两个小组。
2.学生自主选择企业。每一个大组中的甲乙两个小组,分别在老师所规定的行业内,通过网络、图书馆等各种途径,自主选择不同的上市公司作为财务分析对象。这样既可以使每一个大组对不同行业的企业财务报告进行了解,也可对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对比分析。
3.分析结果显示。任一小组针对所选的上市公司进行财务分析与业绩评价,并且要将分析结果制成PPT,进行班级演示和讨论。
4.撰写报告。任一小组最终的成果就是独立撰写的财务分析报告。
(四)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为了有效展开各项教学内容,积极地组织和引导学生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必须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性质,灵活地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本课程的基础认知和理论,适用于传统的讲授方式,但也要穿插一些情景教学法和角色扮演法。例如,在涉及到财务分析各利益主体的分析目的时,可以采用角色扮演的方式,让学生分别扮演投资者、债权人、经营管理者、政府等主体,进行现场辩论,可以使学生深刻体会到不同的利益主体,对财务分析侧重点的异同。而对于企业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以及发展能力分析主要以案例教学和分组讨论的方式来开展,强化学生财务分析职业技能的培养。
(五)考核评价方式的改革。
为了实现课程改革目标,需要对考核方式进一步改革。目前主要以期末考试为主,考试内容以理论为主,不利于培养学生财务分析的能力。因此,需要采用以过程性考核为主的评价方式,注重学生平时的表现,强调学生分析能力的培养。可以采用下面的方法进行考核:总成绩=到课率×15%+课内案例讨论×15%+课后作业×10%+课后案例分析×10%+期末考试分×50%。期末考试的内容可以是开放式的主观题为主,给出一家公司的财务数据或者案例,让学生运用知识进行综合财务分析,注重学生分析能力的考核。
三、结语
财务分析与业绩评价课程的改革必须从高职教育的目标和高职学生的特点出发,在教师不断地提高自身职业能力的同时,进行不断的创新和尝试,才能取得改革的效果,确保学生的实践能力得以提高。
【参考文献】
[1]张先治,陈友邦.财务分析[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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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卫红.财务分析在财务管中的应用[J].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6
【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实现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正成为企业新的目标。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企业的经营中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加强企业财务分析的能力对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主要通过对企业财务分析的意义和目前企业财务分析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针对性的制定一些加强企业财务分析的措施来探讨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以确保做好财务分析工作,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从而更好的实现企业长久的经营发展以及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关键词】财务分析;企业管理;指标;措施
一、财务分析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意义
(一)财务分析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首要条件
现代企业是一种契约式企业,牵连到很多个利益相关者,不仅关系着所有者和债权人,还有国家、员工和社会公众。企业财务信息的公开不仅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是满足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经营公开透明的要求。一方面,企业公开财务信息满足了国家税务部门的要求,另一方面还可以保护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因此说企业做好财务分析工作是企业合法化经营的首要条件。
(二)财务分析有助于企业经营者制定正确的决策
财务分析是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评价和分析,使企业经营者更好地了解目前企业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状况,可以发现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之处,分析比较是哪些因素影响的。正确地进行财务分析可以使企业做出正确的融资、投资和利润分配的决策。例如,通过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可以了解企业偿债能力,据此预测企业未来的融资方式,作出正确的融资决策。
(三)做好财务分析工作有利于企业合理的规避经营中的风险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因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迁或者是内部影响因素的变化而产生这样或者是那样的经营风险。比如,营运能力下降造成资本积压、现金周转不足,资金利用率下降导致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等等。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会因为债务融资规模过大和债务资本成本较高而产生财务风险。做好财务分析在有利于企业经营者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和市场融资情况,合理规避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二、财务分析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一)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财务分析的认识不足
现代化管理体系纳入到我国企业经营中的时间还比较短暂,目前我国的企业在经营管理中比较重视的还是经营利润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管理中也比较倾向于各种资源的管理,对财务管理、财务分析还缺乏一定程度的认识和重视,缺乏系统的学习财务知识以及财务管理。
(二)财务分析所使用数据存在的局限性
财务分析通过分析企业的财务数据来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财务数据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财务分析的结果。实际中,由于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人员素质不同,比如固定资产是采用平均折旧还是加速折旧,存货的发出计价是加权法还是先进先出法等,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等,这些都要依据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因此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对企业正确选用会计政策和处理方法至关重要。企业选择不同的处理方法,会计数据会有很大的差异。不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企业财务分析只是作为事后分析
真正意义上的财务分析应该做到事前分析、事中分析以及事后分析整体实施,即在会计期初就应该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收集与分析,对所要发生的财务事项进行评估和预测。在业务事项发生的过程中做好财务分析工作有助于对业务事项进行很好的管理与控制,以保证达到最佳的效果,实现最初经营管理者的目的。事后的财务分析只是有助于对各种业务事项进行经济上的评价以便于改正其中的缺点和不足之处。当前企业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往往采取事后分析的形式,这不利于企业更好的实现财务管理中的风险控制。
三、加强企业财务分析能力的建议与措施
通过探讨财务分析对于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的意义以及目前企业在财务分析中存在的不足,我们有针对性的制定了一些关于加强企业财务分析能力的建议与措施,以确保财务分析能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一)加强企业各级管理者的财务管理意识,提高企业财务分析的能力
提高企业财务分析能力应从三个方面着手:
1、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以保证财务工作的科学合理进行,从而保证财务分析资料来源的准确、可靠性;
2、提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的会计知识水平,确保财务分析能够在企业内部快速、流畅、准确的实施;
3、组建财务分析的高效团队:财务分析不仅需要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还需要有一个高效的团队来具体的实施操作。
(二)建立财务分析的指标评价体系,提高财务分析管理的水平
针对行业的不同特点,建立相适应的指标体系,有利于我们在财务分析工作中对财务分析工作进行良好的管理。财务分析的指标体系主要由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发展能力指标等构成,是以企业财务报表等核算资料作为依据,采用专门的会计技术和方法,对企业财务风险和经营状况进行分析的财务活动。
(三)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明确的组织结构,准确的部门职能,精细的工作流程,严格的考核体系。(四)构建高素质高水平的财务管理队伍构建高素质和高水平的财务管理队伍,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四高”政策。一是高标准进行“选才”,让我们的财务管理人员个个都是精英;二是高规格“育才”,旨在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修养和专业技术水平;三是高质量“训才”,让这些财务管理人员能在不断的工作实践中,训练出综合技能过关的管理人员;四是高要求“求才”,让我们的财务人员不但专业技术没话说,职业道德素养也绝对一流。
四、结束语
财务分析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做好财务分析工作可以为企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还可以挖掘企业增长的潜力,找出企业存在的问题。由于目前我国财务分析发展较晚,出现各种问题也在所难免,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重视财务分析,也期望越来越多的会计工作者可以加入到财务分析研究的队伍中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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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剧,市场环境变得越发多变而复杂,企业如何保持和增强自身的竞争优势也变得尤为重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财务分析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财务分析是当前实现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管理工作措施。但目前的企业财务分析普遍存在不够及时、不够科学、缺少预见性或改进措施、未能充分运用等问题,最终影响到财务分析效用。文章对如何提高财务分析效用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财务管理;财务分析效用;财务预测;财务决策
随着我国的经济改革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关键性发展阶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成为制定我国跨世纪改革开放总体目标和战略部署的基本出发点。而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充分活力和竞争力的企业是形成具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市场的必要条件。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方法之一,它是对企业一定期间的财务活动的总结,为企业进行下一步的财务预测和财务决策提供依据。
一、企业财务分析质量的作用
(一)促进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
企业财务分析主要是对企业经济活动和财务活动进行全面评价,主要是依据所掌握的资料,通过调查研究,对财务指标的实现情况进行检查分析来完成的。通过分析一系列的财务指标即可以反映出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情况,又可以检查企业的资金运用是否合理、企业的资产构成和资金来源结构是否适当、企业有无偿付债务本息的能力、企业是否达到盈利目标等。企业管理者还可以通过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找出影响财务目标实现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促进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财务分析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程度和管理者改进措施的实施。
(二)挖掘企业内部潜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企业进行财务分析不仅是对过去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总结,而且也是查找企业经营潜力的过程。通过查找潜力可以对这些潜力充分加以利用,从而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财务分析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对企业潜力发展的研究。
(三)协助企业管理人员做出经营决策
通过财务分析可以提供经营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企业的领导人从实际出发,抓住有利时机,避免可能遇到的风险,善于利用财务指标所提供的资料做出正确的决策,因此财务分析质量的高低决定决策的可用程度。
二、财务分析在企业中的应用现状
具体表现为:第一,重经营、轻管理的思想依然支配着部分企业的领导人和业务等部门,造成他们对财务分析的作用认识不足或者忽略其作用,这就谈不上利用财务分析来指导工作的问题;第二,部分财务人员素质较低,认为其职责就在于财务核算与管理,往往忽略了财务分析工作,错误地认为财务分析只是日常事务,编写财务分析也只是完成会计制度的规定而已。即使自己编写了财务分析报告,也提出了好的建议或措施,但实际上它只是停留在书面上,而并不主动积极地协助或配合领导及其他职能部门研究抓好所提建议、措施的落实,从而使财务分析的作用无法实现,因此造成较低的财务分析利用率。财务分析可用率不高。财务制度规定,会计期间终了时,财会部门既要编报会计报表,同时还要认真编写财务分析报告。虽然实际工作中不乏质量较高的财务分析报告,但从整体上看,目前财务分析工作重数量、轻质量是不容回避的事实。
三、强化财务分析效用的四个重点环节
(一)建立两个体系,推进财务分析工作制度化、系统化
1.建立起财务分析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由企业负责人牵头、财务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财务主管级别以上的专业人员共同组成的财务分析组织体系,制定具体的分析工作规程,对分析工作的时间与质量保证、财务分析的运用、相关资料的收集与保管等做出规范。
2.建立财务分析评价体系。结合企业历史数据、行业特征及现实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确定适合企业的财务分析与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
(1)财务分析与评价指标的选取;
(2)确定可用于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衡量评判的标准,即“值区间”,以确定各指标值对应的评价。比如在对总资产利润率确定评价标准时,可采用本企业历史水平数据及行业数据为标准值,并参考国外数据,给予一定的权重及评分,从而形成对总体情况的判断。为便利工作,应将评价体系纳入电算化内容,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取数、自动生成评价初步结果。
(二)遵循三个标准,收集所需资料
资料收集是财务分析的基础性环节,应当遵循三个基本标准,即真实性、可比性、全面性。“真实”即资料的真实性,虚假的资料只能导致错误的判断或误导,此为资料收集的最根本标准。“可比”即所收集的资料应当具备可比性,要确保相关资料的统计范围、内容及内涵具备相同口径,对于不可比的资料,应当进行修正。“全面”包括两层含义:(1)收集的资料应当覆盖本企业的每一个子系统(如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对于难以实现总体覆盖的资料获取,应当在选取样本子系统时考虑其代表性;(2)在需收集资料的设计方面,应当围绕“汇集所有与本企业相关的信息”的目标展开,确保“应到俱到”。
(三)抓住两个重点,撰写好财务分析报告
撰写财务分析报告是财务分析工作的深化环节,一份好的财务分析报告不仅是对财务分析工作质量的检验,更是对财务分析工作的提升。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应当抓住以下两个重点:
(1)提纲挈领,主次分明,清晰反映现状与问题。企业财务分析涉及面广、运用到的指标、资料通常比较多,如果撰写分析报告前不进行适当归纳提炼,则冗长且重点不突出的分析报告将影响到其最终运用。为避免这种缺憾,财务分析人员应当在撰写报告过程中注意做好归纳与提炼,使整篇分析报告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结论清晰明确;
(2)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达到这个要求,报告撰写人员不仅要把握本企业的情况,还要紧密联系经济政策、社会发展、行业发展等企业外部环境变化,善于学习研究并汲取国际上或本行业的先进经验、好的做法,充分吸收企业各个管理层面的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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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医院会计制度》于2012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新制度的应用不仅使医院的会计信息发生巨大的变化,同样给医院的财务分析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医院的管理者及财务人员可以在学习新制度的时候,借鉴企业综合分析方法,对财务分析的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这对建立适合医院发展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文章通过借鉴企业先进的财务分析方法:如杜邦分析法、平衡计分卡法来分析衡量医院的财务状况。
[关键词]医院;财务分析;指标
从新会计制度[1][2][3]规定来看,医院的财务制度已经越来越趋近于企业的财务制度,从收付实现制到权责发生制,从会计科目的改变到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等。因此,对于财务分析方法的改进,也可以通过借鉴企业先进的财务分析方法[4][5]对医院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衡量,这里具体包括杜邦分析法、平衡计分卡法两种综合方法。
1杜邦分析法
杜邦分析法作为现代企业较为流行的综合财务分析方法,主要是通过将净资产收益率这一指标进行分解,从而全面评价企业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的综合分析方法。杜邦分析法作为企业经营绩效考评体系的主要理论方法之一,所选取的考评指标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能够比较全面地衡量企业的经营绩效水平。同时,将单一指标层层分解,进而建立起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将各个指标之间的关系清晰呈现出来,便于管理者进行分析评价并发,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并加以改正。而将杜邦分析法应用于医院,具体而言:净资产收益率=医院收支剩余数/平均净资产×100%=总资产收支剩余率×权益乘数=业务收支剩余率×总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其中:权益乘数=1/(1-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周转率=业务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业务收支剩余率=医院收支剩余数/业务收入将杜邦分析法引入医院财务分析体系中来,可以有效地分析医院这个会计主体在经济获利中各个指标的相互联系,从而对各个指标层层分解,对指标变动的原因进行深入挖掘和详细阐述,最终形成一个综合全面的财务分析体系,对会计主体进行完整合理的评价,从而为会计人员提出医院财务状况改进建议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当然,杜邦分析法也有自身的不足,例如其忽略了无形资产、人力资源等要素,对于现金流量指标的考量也基本没有,难以全面把握医院所面临的财务风险。所以,在实际财务分析中,财务人员应结合杜邦分析法和其他方法,按照现实需要,全面衡量医院的财务状况。
2平衡计分卡
平衡计分卡法是由美国学者罗伯特卡普兰和大卫诺顿于1992年共同提出。平衡计分卡法是在原有财务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将无形资产、创新能力等内容考虑进来,从而将企业的使命和战略转化为可以进行考评的目标和绩效指标,是企业一种良好的管理方法和有效的沟通工具。作为一系列财务绩效指标和非财务绩效指标的综合体,平衡计分卡主要包括四个主要维度:财务维度、客户维度、内部经营维度、学习与成长维度。而医院所使用的平衡计分卡法首先整合医院的任务和决策,根据需要,从财务状况维度、病人维度、内部流程维度和学习与成长维度出发,通过选取一些关键指标,从而实现和评价战略目标的完成情况。与其他财务分析方法不同,平衡计分卡法不仅仅选取财务指标,而是以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作为考评依据,通过两者的结合,从而全面考评医院的财务状况以及战略实现情况。所以说,与其他财务分析方法相比,平衡计分卡法更能全面把握和描述企业的资金状况,因为它更强调分析动态指标,通过不断的测试、管理和修正,从而实现事中控制而非事后控制;同时,平衡计分卡法通过分析非财务指标,结合已有的财务指标的分析,可以保障数据分析的准确性,保障指标体系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此外,平衡计分卡法强调考评是为了医院未来更好的发展,因此其财务分析体系层次分明,对医院财务各个方面进行考评,从而查缺补漏,保证医院健康发展。当然,该方法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由于平衡计分卡法使用起来操作比较复杂,因此考评的工作量较大,成本较高。同时,考评需要大量的非财务指标,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在评价过程中也难以计算。在进行四个维度的综合考评时,不仅需要在不同层面之间分配权重,而且需要在同一层面的不同考评指标之间分配权重,所以考评结果的客观性还有待验证。因此该方法在医院绩效考评中的应用还在不断完善。
3案例分析
杜邦分析法可以解释指标变动的原因和变动的趋势,帮助管理者发现医疗运营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采取应对措施指明方向。现以省级某非营利性医院2008年度财务决算资料为例,介绍杜邦分析法在财务分析中应用的思路。从横向看上表数据显示:净资产收益率省级医院平均值较低,仅为4.05%。某医院报告期净资产结余率同比增长,且高于省级医院平均值,但与先进医院5.27%的净资产结余率比,存在较大差距。根据杜邦分析法的原理,将净资产结余率指标层层分解后发现:先进医院的资产收支结余率及权益乘数指标均高于某医院。其中,由于受业务收支结余率影响,资产收支结余率高出0.45个百分点;受资产负债率影响,权益乘数高出0.05。对先进医院的深入分析发现,业务收支结余率高于某医院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由于先进医院建院时间较短,没有离休人员,且退休人员少于某医院55人,若按医院每年承担离退休人员年平均费用3.6万元/人计算,先进医院少支出退休人员费用198万元;二是,兑现职工货币分房补贴,先进医院是从以前年度提取的福利基金中开支;而某医院福利基金早已用完,只能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占用当年的成本支出360万元。此外,先进医院资产负债率高于某医院3.19个百分点,与先进医院选择与贸易背景、卖方需求贴切的短期票据结算业务,减少医院自有资金占用,降低融资成本有关。杜邦分析法是财务分析方法中的一种,单独应用有其局限性。如能结合医院的其他信息加以分析,不仅能弥补原有的缺陷和不足,还能彰显自身独特的优势,使财务分析更完整、科学及合理。
4结论
新医院会计制度对公立医院财务分析在广度和深度上的拓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要成功应对这一变革,除了需良好地掌握新医院会计制度之外,还要通过借鉴企业财务分析方法等手段对财务分析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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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分析论文范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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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工作,而财务分析也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工作。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分析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常规的企业财务分析主要从财务报表信息分析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通过数据对比掌握公司偿债能力、营运能力、获利能力、得以评价企业经营状况并对未来做出相关决策,但往往忽略了燃气供应行业的特殊性对于企业各项数据指标的潜在影响,对于报告使用者,特别是经营决策层有时会影响其决策的方向性,其影响程度较大,研究并改进这些影响因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燃气;分析;思考
行业背景:随着社会的进步,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环境污染的重视,城市燃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需求越来越强烈。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作为城市燃气的品种之一,在能源供应品种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城市工业、商业和居民用户的生活、生产中提供优质气源,生活便利,减少环境污染,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环境、提高能源利用率发挥越来越大作用。如果燃气供应公司财务分析也仅使用通用财务分析体系,从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运用专门分析技术和方法,通过数据对比掌握公司偿债能力、营运能力、获利能力、得以评价企业经营状况并对未来做出相关决策,将掩盖其行业特征带来的企业隐性经营效益,社会效应,不利于经营管理层、决策层做出正确判断,不利于行业的大力发展,因此,探讨并改进财务分析存在的不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燃气供应公司在财务分析存在的不足
(一)重财务指标,轻非财务指标重财务指标,轻非财务指标是财务分析报告常见的不足。现行的财务分析体系以财务数据为主,通过各项指标对比分析,评价经营业绩,主要包括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增长能力分析,但是对于筹资能力、创新能力、服务及安全保障等的分析就比较缺乏,对于燃气行业,服务安全分析尤为重要,客户回访分析,安检频率、配件更换周期,这些都涉及到安全用气的保障问题,抢修的及时性、隐患整改的及时性等等这些都是消费者关心的,服务质量的好坏极大影响消费者对燃气供应企业的选择,进而影响燃气企业的行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缺少这方面分析,就无法全面对生产经营活动做出揭示。
(二)重历史数据分析,只检查过去,不指导未来企业往往习惯于用财务报表数据、资料,运用一定的财务专业方法,比率分析法和比较法,对企业过去的经济状况进行反映。这样对过去已完成、不变化、有结果的活动进行财务分析和检查,不能够基于过去,结合当前,着眼未来进行分析和沟通。只会发现过去的问题和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是无法服务于未来的。燃气企业提供的产品大都为能源替代产品,其未来的发展有长远战略意义,如果不揭示其替代产品的成本优势,减少环境污染的价值,仅分析企业经营数据就不能真实完整体现其企业价值,不利于企业战略制定。
(三)缺乏同行业水平间的比较,尤其是与国际优秀行业之间的比较由于企业财务数据的不透明、不公开,企业难以得到同行业乃至国际优秀行业的相关比较资料,财务分析往往只局限于自身各期相同比率的比较或与计划指标的比较,很难判断出企业在行业竞争者中的地位,特别是燃气公司,因其经营权限制,可供同行参考的范围更小,与同行水平的比较机会更少,企业往往只知道自身情况,难于形成对标管理。
(四)未考虑企业生命周期的阶段性特征与类似企业和同期行业标准相比是非常关键的,忽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应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一律都套用同一种或几种评价指标,这样的财务分析不客观。事实上,在企业寿命周期的每个阶段,不同财务业绩计量指标的重要程度会发生变化。为了弥补以上不足,如果采取以下措施,可以得到较大改善。
二、解决不足的措施
(一)引进更多的非财务指标,全面反应企业经营活动。大量的实证研究也表明,非财务指标是体现企业发展前景的更好的指示器。因此,在财务分析指标体系中需加入一些非财务指标,具体应包括以下几项:
1.市场占有率:市场占有率是指该产品在目标市场中的销售量占整个市场销售量的百分比。通常,高市场占有率较其他同业竞争者而言,该产品生产企业具有更好的业绩。
2.服务指标:对于燃气企业主要指用户安全检查周期、客户用气故障抢修率、配件更换周期等,服务指标可以通过安全检查户数进行统计。
3.客户满意度率:该指标是指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够不断地满足消费者日益变化的消费需求,不仅是在质量上,更重要的是在品种等其他方面的满足。它可以通过定期对顾客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测算出顾客满意度当中“高度满意”所占比重来进行度量。
4.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员工是否稳定,对企业文化是否认可,对企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特别燃气这种危险品经营企业,稳定的一线员工队伍,对于安全的保障这有其特殊意义。它可以通过员工绩效考核、适岗性评估、员工满意度调查、流失率等综合指标反映。
(二)引进环境会计管理理念。作为新兴的会计研究领域,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尺度,以有关环保法规为依据,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计量、记录环境污染、环境防治、开发、利用的成本费用,评估环境绩效及环境活动对企业财务成本影响的一门新兴会计分支。燃气企业就是清洁能源供应企业,对于煤改气、其他污染燃料替代项目,如果能货币计量出原污染燃料形成的企业财务成本,那也就是新能源企业创造的优化环境的社会价值体现,这将更加鼓励燃气企业战略发展,促进用户置换新型燃气,减少环境污染,共同承担社会责任。
(三)政府应创造条件为企业定期提供国内同行业乃至国际优秀行业的比较资料,使企业的财务分析在比较的基础上得到较可靠的结果。目前逐步推行的XBRL等措施,将有利于提供大型企业真实财务资料,让企业能寻找自我行业标杆,分析本企业优势及劣势,寻找发展机遇,规避行业威胁,确定企业发展方向。
(四)客观评价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制定与其相匹配的评价指标,真实反映企业业绩,根据企业不同寿命周期,设置不同权重的财务业绩计量指标,激励经营管理者。
三、结论
燃气企业的财务分析报告如果能加上以上内容,将会更真实完整体现企业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的发展价值,有其战略上的长远意义,值得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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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大数据时代正在不断的向我们走来,大数据技术能够更好的为企业进行精准的财务分析,有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更好的把握企业的经营状况,作出正确的决策,尤其对于施工企业,其内部事物非常繁杂,数据量非常的大,单纯依靠人工计算已经无法满足企业对财务分析质量和效率的要求。本文深入的分析了大数据技术对施工企业财务分析的好处,并提出一些具体能够更好的运用大数据技术的措施,希望能为提高施工企业财务分析水平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施工企业 大数据技术 财务分析
一、大数据技术的含义
大数据源于信息化的不断发展,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不断的兴盛,大数据也被称作巨量资料,他是一种需要新的处理模式才能够让企业拥有更加强大的决策能力和洞察能力的信息资产。大数据技术就是一种能够很好的处理这些庞大数据信息的技术,它并不是采用随机分析法这一捷径,而是把所有的数据信息都进行分析从而得出最真实的分析结果。大数据技术特别适用于大型公司与互联网公司,因为这样的企业他们的数据量非常的庞大,利用人工进行数据分析不能很好的保证其数据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同时还特别浪费人工费用。
二、施工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财务分析的原因
(一)大数据技术能够提高施工企业财务分析的工作效率
作为施工企业的财务部门,在进行财务分析的过程中,我们既要对每一项管理费用进行仔细的分析判断,同时还要把这些数据与前期的数据进行对比,从而发现其费用的发展变化情况。大家都知道,施工企业其现场情况非常复杂,各种支出项目也非常的多,不同情况下管理费用的差距非常的大,财务部门想要对这些数据进行精准的分析,就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施工企业想要单纯的依靠财务人员来完成这项工作,其付出的劳务成本很可能超过其正确的财务决策给企业带来的利润,同时采用人工进行财务分析的结果其质量也很难把握。如果施工企业能够采用大数据技术,那么企业将省去大量分析数据的时间成本,而且数据分析的结果具有非常强的可靠性,既省人力也省时间,同时提高了企业财务分析的工作效率。
(二)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财务分析的水平
大家都知道,财务数据是施工企业最重要的数据之一,它的积累量非常的大,财务分析的结果直接影响了企业财务管理的质量。因此,施工企业在进行财务决策分析的时候,必须要做到客观、公正。运用大数据技术,施工企业在进行财务分析的过程中能够避免人为分析中由于个人问题发生的一些对财务数据不客观、公正的问题的出现,保证财务分析的质量,提高施工企业财务分析的水平。比如施工企业在进行融资的过程中,大数据技术能够通过对以前企业的融资情况进行准确的数据分析,财务工作人员根据分析结果,选择最有利于施工企业发展的融资方案,从而节约企业融资成本,增加企业的经营效益。
(三)有利于建筑物的各种数据信息与决策的及时互动
作为施工企业,其现场的情况非常的复杂,而且施工状况多变,管理者的决策都是从以前的数据的分析结果中得出来的,这种决策对于企业而言可能现在是非常合理的,但是随着施工进度的进一步变化,这种施工方案可能就不再适用于施工企业了。利用大数据技术,企业财务人员能够随时根据现场情况,调整企业数据情况,让企业管理者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调整经营决策方案。对于施工企业的融资方案而言,大数据技术能够根据市场变化以及企业需求的改变,选择最适用企业的融资方案,从而保障施工企业的正常运转及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如何让施工企业更好的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企业的财务分析能力
(一)树立正确的财务分析理念
施工企业是我国的传统行业,想要大数据技术能够在施工企业中得到广泛的认可和运用,就必须从转变施工企业的财务分析理念入手。首先,要确定正确的财务分析理念,积极的宣传大数据技术在财务分析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让每个员工都能知道它的重要性,但是,我们也不能盲目的使用大数据技术,我们要清楚的知道这项技术也是有它自身的缺陷的,我们必须要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最适合企业的财务分析战略。其次,施工企业要把大数据的理念和企业的文化有效的融合在一起,让大数据理念能够深入人心,深入到每一个员工的行为当中去。
(二)建立标准的财务分析体系
大数据技术只是一项先进的数据分析技术,想要让这项技术发挥其最大的作用,施工企业需要建立标准的财务分析系统。首先,这一系统必须要与施工企业的核算系统形成很好的连接,让企业中的各种数据能够通过核算系统进行财务分析系统。其次,财务分析系统必须能够模拟经营企业的日常活动,预测财务决策可能产生的后果。再次,施工企业必须保证收集到的数据信息足够的广泛、全面,大数据技术只是对数据进行分析,如果数据本身就不准确或者数据范围狭窄,那么分析出来的数据信息质量也就无法得到保障。最后,施工企业的财务分析体系必须是从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企业的自身需要,只有这样,通过财务分析体系进行的大数据技术分析的结果才更适合企业发展的需要。
(三)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施工企业想要真正的运用好大数据技术,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财务分析水平,就必须要培养一支专业的财务人员队伍,他们必须拥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够熟练的运用大数据技术,对于网络信息技术也要有一定的了解,只有正确的运用了大数据技术才能让这项技术更好的为施工企业的财务分析服务,为企业进行正确的财务决策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此外,施工企业要重视对员工的培训,社会是不断发展的,技术也在不断的更新,企业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必须要能够紧跟时代发展的脚步,财务人员必须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永远走在时代的前沿,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发展更好的服务。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大数据技术在施工企业财务分析上的运用将会越来越广泛,因此,作为国内大型的施工企业,我们必须要抓准时机,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正确的运用大数据技术,更好的为企业的财务分析做出贡献,同时也有利于施工企业进一步的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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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及网络技术的日益完善,计算机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快捷地传送或取得各种信息,进而推动着企业的财务分析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分析硕士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财务分析是企业的相关利益者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和手段对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成果进行评价,以便充分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的潜力,进而做出自己最优的选择和决策。财务分析工作有利于财务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本文将对财务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给企业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提供一点建议。
关键词:财务分析;局限性;对策;研究
一、引言
财务分析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让财务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为企业内部信息使用者(管理者和员工等)和外部信息使用者(投资者和税务机关等等)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支持。企业开展财务分析工作通常会采用对比分析方法,对财务信息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从而了解企业的经营现状和未来的发展前景,通过比较以便做出自身最优的决策。企业财务分析工作虽然能够根据财务报告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实力。不同的财务指标的选取对财务分析工作得出的结论的是不同的,不同的财务信息分析也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一不小心企业的财务分析工作就会陷入信息陷阱之中。因此,企业要提高财务分析工作的质量,首先要清晰的认识到财务分析工作可能存在的局限性。
二、企业财务分析局限性的分析。
1、企业财务报告工作中存在的局限性。
财务报告的编制以遵循统一会计规范和会计假设为前提,一旦前提不存在那么财务分析工作质量也将无法得到保障。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受到会计确认原则、会计假设和报告信息来源的影响。会计确认原则主要有两大类: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会计确认原则要求企业的收入与费用之间的配比。在企业收入和费用的配比过程中,财务分析人员对企业资产价值进行认定和评估,在此过程中资产价值将会受到财务人员主观因素和职业判断的影响。其次,由于对企业资产进行确认采用历史成本入账,现期财务分析工作只是按照资产账面价值进行分析,没有充分考虑资产现期实际的市场价值,这导致财务报表反映的数据与现行的市场经济状况具有差异。会计假设认为币值稳定,假设在一定的时期内,货币的价值不会发生剧烈的变化。在通货膨胀率较高的时期,这一假设将不合理,会扭曲企业的财务信息和经营成果。货币计量也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前提之一,但是并非企业所有的资产都能够用货币来进行计量。比如企业的品牌形象、企业的供应链和企业的销售渠道等等,这类资产不能仅仅用货币进行计量,非货币计量的指标和因素会影响企业财务分析工作的质量。
2、财务分析方法和财务分析指标的选取不够科学合理。
财务分析方法主要有比率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因素分析方法和趋势分析方法,每种分析方法都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财务信息进行横向纵向比较,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每种财务分析方法都有自身的优势和劣势,比如在财务分析工作中比率分析方法应用最广,但是比率分析是静态比较分析,对于预测未来并非绝对合理可靠。比率分析所使用的数据为帐面价值,难以反映物价水准的影响。比率分析法能反映指标数据大小,但不能反映企业规模。因此在开展财务分析工作时要保证根据自身的需要来选取适当的财务分析方法。财务分析指标的选取主要来源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有关内容,对企业的现金流量分析和评价不足,没有重视企业现金流的增量,仅仅过分关注企业的存量,而企业资金的增量要比现有存量更加重要,增量可以反映企业的实际盈利和经营状况,代表企业未来发展的潜力。但是财务分析指标的选取忽略了企业整体价值,片面追求利润的总量变化,没有真正意识到利润增量的重要性。因此,分析企业某项能力不能单纯的看某项财务指标,比如说现金流,不能简单的看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在分析企业财务状况时要综合各项财务指标,需要多张报表结合来看,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需要统筹来看,不能割裂开来。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会计准则的不断修订,报表项目也在不断变化,通常用的一些财务指标已经不能准确反映企业问题,如净资产收益率,目前权益项目中其他综合收益包括很多方面内容,这个指标已经不能恰当全面反映企业综合盈利能力,需要分析企业收益来源哪里即收益构成。企业要根据经济发展要求不断优化财务指标结构,以便综合全面的反映企业的综合盈利能力。
3、企业的财务分析系统不够健全完善。
企业的现金流量表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生存经营能力,现在较多的企业为了显示其盈利能力,多是重视企业的利润报表,而不关注现金流量表的重要性,对现金流量表中的数据利用程度较低,使得信息使用者难以对企业的偿债能力做出客观的评价。部分企业的财务分析工作多只是重视静态分析,忽视了动态因素的影响,没有对企业外部经营环节、行业发展和竞争对手实力进行及时评估,没有关注行业市场的未来发展要求,没有动态管理思维来不断修正企业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企业要充分发挥财务状况说明书的作用,以对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方法、或有事项等进行详细说明;完善表外信息披露模式,全面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水准、长期拥有的市场份额等非货币性信息。同时,企业要重视动态因素的作用,要对市场和行业发展趋势进行了解,加强企业与社会各界、政府部门长期良好的沟通渠道。财务分析需要更多的从企业经营业务角度出发,通过业务活动在财务数据上的体现发现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更好的为企业经营提供决策支持。
参考文献
[1]徐义华:《财务报表的局限性》,《才智》2011年第17期
[2]葛家澍、刘峰:《论企业财务报告的性质及其信息的基本特征》,《会计研究》2011年第12期。
一、企业财务分析的作用及地位
财务分析,实际上是对系列组织财会工作实务、财务报表数据、会计信息及其他所涉及的系列情况的全面审视和评判。财务分析及其支撑起来的财务报告的作用主要有三个层面,一是对财务工作自身的评判及反思;二是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组织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的经营管理情况,为绩效评价及管理提供基础信息;三是可以让高级管理人员、治理层、外部投资者、上级管理机关、资本市场投资方等相关信息需求主体,看到比较真实而又深度的信息,以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对于财务分析或者财务评价,无论是企业还是行政事业单位方面均有一定的重视程度。在顶层设计方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均围绕财务分析及其支撑起来的财务报告事项设置专章说明,其定位及地位非常之重要。在企业方面,《企业财务通则》(2006)第十三条,将“组织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列为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责之一。相对而言,企业方面的规定内容篇幅少,定位较低。不过,在过去,曾陆续颁发《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993)、《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199)、《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2002)、《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2006)等专项文件。只是,2007年以后,企业方面对财务分析的重视程度方面逐渐式微,在评价指标设置等方面没有完善及修订的动态进展。
二、国有上市公司财务分析的现状及问题
(一)认知方面存在偏差
部分国企存在认知偏差的问题,其中最关键的表现就是,部分国有上市公司财务分析工作的推进基础并不是基于对自身组织价值提升及财务管理工作水准提高等方面的考虑,而是着眼于国家监管部门及资本市场平台的制度或程序要求,是为了完成应对任务而进行的。
(二)财务分析主体存在素质缺陷
部分国企上市公司的财会人员习惯于罗列及堆积系列财务数据,强化以特定方式展示而不是具体的分析。相当一部分财会人员虽然在会计核算角度上来看具备专业素质,但对企业其他方面的情况了解不足,又缺乏相应经验,在财务分析方法运用方面也缺乏相应的胜任能力。
(三)财务分析指标存在问题
即如上一部分所言,在1993-2006年之间,企业财务分析或者评价在顶层设计方面不断完善具体的指标体系构建及选择。不过,而后却停滞不前。在这种情况下,虽然部分国企在指标探索方面有一定的成果,不过大部分国企上市公司习惯沿袭过往文件层面的指标设计,不仅滞后,而且对具体企业所在地域、行业、规模特性等方面的情况结合不够。
(四)财务分析程序不够科学合理
部分国有上市公司在财务分析过程中,偏于闭门造车,只是在研究政府监督部门及资本市场平台系列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汇总、审核、根据特定格式及文件填写财务数据,但缺乏充分的调研及沟通,影响了财务分析的实现深度。
(五)财务分析实务缺乏深度
部分国有上市公司的财务分析,呆板地根据政府监管部门及资本市场平台的系列要求,列示对应数据,进行报表层面的数据分析,而没有比较深入的观察系列财务数据背后可能体现的经营管理情况。即便是部分国企的财务分析涉及到对能较好地以数据表达的经营成果的考量,但对于支撑经营的财务及资产状况缺乏到位的认知和审视。部分企业的财务分析都属于事后分析,即在特定月、季、年结束后进行的分析,而缺乏事中及事前等时段的分析。
三、提升国有上市公司财务分析的路径及要点
(一)提升精确的认知水准
应该抛却被动完成政府监管部门及资本市场平台要求任务的心理,应该着眼于企业本身的发展,或者说企业价值提升角度思考,籍此形成推动财务分析工作的动力。应该注意优化治理结构问题,克服因国有资本所有者虚置而导致动力缺失问题。对此,可以考虑顺应深化改革的趋势,吸纳社会资本进入,籍此在更深层面优化治理结构。
(二)优化相关顶层设计
应该效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在叙述方式及篇幅方面给予适当提升,以在制度层面提升财务分析的定位,引导系列国企上市公司强化这方面的重视度。应该继续修正具体分析或者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应该在过往基础上,根据各种情况进行细化分类,为每一类情况均设置指导价值更高的细分指标体系。
(三)强化与系列新理念的融合
在国有上市公司财务分析深度局限问题的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近年全面预算管理、风险管理、管理会计等理念不断被强化,而财务分析却和这些崭露头角的理念呈现一定的疏离状态,进而也影响了财务分析自身的与时俱进。所以,应该强化财务分析与系列新理念的融合,借助诸如管理会计体系构建等东风及预算管理之预算分析等事项,推动财务分析深度及质量的提升。
(四)提升执行主体的胜任能力
应该考虑优化国企上市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准,扬弃国企过往的体制负担,在岗位设置、职责说明、人员招聘、辞退方面突出市场化运作,避免外界干预过多导致庸人在位。应该适当采取轮岗等方式,开拓财会人员的视野,优化其内在的知识素质结构。另外就是,在人员培养方面适当和诸如管理会计及全面预算管理等的推进相结合。
(五)构建完善财务分析机制
应该扬弃过往仅为编制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而进行定期事后分析的习惯,注意提升财务分析的频率,扩大财务分析的时点,在条件运行的情况下形成全流程、事前中后兼具的财务分析推行制度。应该根据财务分析深度推进的需要,设计健全的分析工作机制,尤其是在程序设置方面尽量细化,并为程序或者机制的落实准备充分的对应措施。另外,在具体分析实务中,应该强化创新探索,不拘一格。比如在进行盈利能力分析的时候,在根据资本经营、资产经营、上市公司、能力质量等多个角度,分别确定具体指标取舍,推进执行具体分析的同时,还应该注意扬弃诸如证券买卖等非常规项目,通过非指标性的系列信息分析确定当期利润和当前盈利能力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内在关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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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分析作为反映经营管理业绩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手段,不仅为企业利益相关者所依赖,也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确立管理重点,加强内部管理所依赖的重要手段。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财务分析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财务分析是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和解析,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财务分析能够及时为企业管理者决策提供依据,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各项经营管理。财务分析不仅仅作为内部信息使用,也应第一时间将准确的财务信息传播给相关的使用者,且应满足不同使用者的使用目的。财务分析在企业财务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以下将针对现代企业财务分析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探讨解决对策,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一、现代企业财务分析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报告局限性和滞后性。
财务分析是以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分析结果随着财务报表数据变化而变化,对财务报告提出更高要求。财务报告常见的局限性为:
(1)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够及时;
(2)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够完备;
(3)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够可靠;
(4)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够前瞻;这些财务报告局限性将影响财务分析的准确性,使财务分析结果大打折扣,无法满足各种类型信息作用者。财务分析最终目的是指导未来如何更好地进行经营管理,而财务分析的数据是企业历史数据,存在滞后性,与未来相关性如何难以确定,财务分析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2.忽略了非财务指标的分析。
日常财务分析很多企业更侧重于财务指标分析,对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转化成各种指标进行分析,以便从中发现历史数据中不足的指标,从而未来加强对该方面的改进,很多企业忽略了非财务指标的分析,有时仅进行关注。财务指标更多的反映历史,而非财务指标更能代表未来,企业应历史与未来并重,才能真正分析企业的不足并加以改进。非财务指标主要指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涉及各个部门,如服务质量、产品质量、客户满意度、技术目标、市场前景、客户资源及人力资源等。这些非财务指标将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好的服务和产品会增加顾客的满意度,顾客的满意度将影响企业产品的销售量以及公司品牌。非财务指标作为财务指标的补充是必要的,通过历史数据与未来密切相关的因素两方面结合分析,更能了解企业未来发展态势以及存在的不足。
3.财务分析方法存在局限性。
现代企业财务分析人员习惯于应用财务基本分析法,即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分析方法比较单一。仅针对历史数据或同行业数据进行对比,历史数据具有局限性,分析的结果不一定有代表性,应综合考虑其他非指标性因素。使用同行业数据进行对比,与所选择的对象关系较大,是否具有代表性、可比性,若你选择的对象是行业的弱者或强者,与本企业所处的行业地位不匹配,则不具有可比性;若你将劳动密集型企业与资金密集型企业对比,则也不具有可比性。另外,就算同一个企业,由于不同时期所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政策不同,也不能单纯进行对比,不同时期数据的可比性将降低。财务分析时应考虑各种分析方法综合应用,从而为企业提供可比性数据和投资决策依据。
4.对财务分析的作用认识不足。
现代很多企业财务管理还只停留在财务核算层面,特别是中小企业,企业管理者对财务分析作用认识有限,能够对财务分析加以运用的更是少之。很多企业可能一年只出一次报告,只是简单的对报表一些数据进行说明,谈不上分析;有些企业虽然每月出具报表,但也只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相关说明,未进行深入分析;这些均无法为企业管理者下一步决策提供依据,为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方向和线索。很多企业管理者只重视生产管理、研究开发、营销管理等,管理者认为只有这些才是企业生存之本,而他们却忽略的财务分析对于指导企业未来经营管理的重要性,通过财务分析能够发现历史的不足,从而加以改正,使企业朝健康道路发展。
二、企业财务分析问题的解决对策
1.改进和完善财务报告体系。
传统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作为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无法满足现代企业的高速发展需要。应增加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未来相关信息的预测。不仅建立以财务指标为重点的财务分析体系,财务报告应全方位体现公司整体运营状况及未来的前景,使财务分析者能够更加及时、全面地分析企业经营情况,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需要。现代财务管理中,企业管理者往往更加重视公司现金流情况、重要事项的预警以及关系公司长远发展的因素分析,这就要求财务报告要更加全面,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提出更高要求,财务报表附注不再是单纯的事项说明,应覆盖全方位的信息,从而能够满足财务分析者使用。
2.重视非财务指标的分析。
单纯的财务指标分析仅从历史数据反映过去的不足,无法更深层次了解企业潜在的风险,非财务指标可从多方位更加全面的反映企业现状以及影响企业长远发展的因素,将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结合起来分析,可为企业管理者提供更加全面的财务分析报告,避免因非财务指标影响企业长远发展。非财务指标因素由于短期影响有时难以被发现,容易被企业管理者忽视,财务分析者更应重视非财务指标的分析,发现影响企业发展因素,做好长远打算。非财务指标因素对企业影响可谓深远,企业结合好非财务指标因素进行财务分析,这样将使企业财务分析工作更具权威性、更加有意义。3.运用更加全面的财务分析方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运用各种不同的财务分析方法,如动态与静态分析法、定量与定性分析法、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方法,全面分析企业经营状况,使分析结果具有实用性,能为企业管理者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4.增强企业财务分析意识。
企业财务分析质量如何,主要取决于两方面因素:
(1)企业管理者对财务分析的重视程度,以及日常企业管理过程中应用财务分析能力;
(2)财务分析人员的素质,这将直接影响财务分析报告的质量,得出分析结果是否具有实用性。现代企业管理过程中,企业管理者不但要重视财务分析,还应懂得加以运用。这要求企业管理者本身也要积极学习新的管理理念,了解相关财务知识,能更好地要求财务人员分析有关指标及非财务指标因素,为其管理提供依据,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使企业管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财务分析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撑握现代科学技术、现代信息整理技术等运用到财务分析中,使财务分析结果更加科学、有效,从而帮助企业管理者更好地运用财务分析结果进行决策。
三、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信息使用者也越来越多,如企业自身、投资人、债权人、银行、客户及其他利益体,对财务要求也越来越高,财务分析的重要性也突显出来,要求企业提供更有价值的财务报告及分析报告,财务报告涵盖面更广、包含的信息更多,对财务分析要求更高。财务分析要能够满足各种利益群体要求,能够为企业管理者决策提供依据,使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于广大企业职工的利益。
随着地方本科院校越来越重视应用型人才培养,财务分析课程逐渐成为了经管类的核心课程。该课程主要培养学生分析企业财务报告所提供信息的质量、财务活动的效率,进而对企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的能力。但是,目前高校财务分析课程仍主要沿袭传统的“满堂灌”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多为课堂讲授法,教师主导整个教学过程,学生多处于被动的听课、记忆状态,“学”与“用”相分离,不利于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1]。因此,积极改变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努力探索和构建师生互动的教学模式成为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教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鉴于财务分析课程的特点,我们认为引入PBL教学模式和合作学习模式,有助于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财务报表分析能力,对于实现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PBL教学模式在财务分析理论课程教学中的优势及应用
(一)PBL教学模式在财务分析理论课程教学中的优势
在PBL教学模式下,学生是创造知识的中心,即学生自己构建知识而不是由教师传输知识。PBL教学以问题作为学习过程的起点和参照点,推崇主动学习和以学习者为中心,它实现了课堂讲授内容全覆盖到问题参与的切换,教师由讲授角色到辅导角色的切换,学生由被动的学习者到主动解决问题的切换[1]。将PBL教学模式应用于财务分析理论课程教学有如下优势:第一,通过设置情景,培养学生的“报表分析”能力。在PBL教学模式下,理论课堂教学采用现实的企业案例,情景模拟过程使每位学生均参与其中,学生带着一连串的问题开展学习,问题的背后均涉及相关的财务分析知识,学生通过独立思考与讨论有效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培养其自主学习能力。一些要解决的问题及与现实生活贴近的案例可以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学习动机,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通过阅读案例、分析案例进而全面评价案例等步骤,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第三,动态掌握学生的学习效果。在PBL教学模式下,教师与学生实现角色互换,双方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从而使教师了解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进而调整教学进度与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二)PBL教学模式在财务分析理论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1.教学内容的优化。借鉴我国财务分析相关课程的教材,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可包括五部分,分别是财务分析概论、战略分析、会计分析、财务效率分析、综合分析与业绩评价。概论部分重点介绍财务分析的程序与方法;战略分析是会计分析与财务效率分析的导向;会计分析是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分析;财务效率分析要结合战略分析与会计分析,包括对企业财务活动的效率表现出的四大能力的分析;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对具体企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2.创设案例情境,设计教学问题。问题是课程的灵魂。教师以优化后的教学内容为基础选择案例,根据所选案例设计相关的教学问题。所选的案例和设计的“问题”构成教学的主要素材。在问题的设计方面,教师可以从学生需要掌握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导入现实案例,由此作为切入点来设计要掌握的知识点。“案例”和“问题”的设计需要精心筛选并不断改进和优化,使其能体现知识体系,以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3.学生学习方式的改革。教师根据适当原则把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讨论后选出代表进行发言,问题层层递进,小组内的其他成员也可以补充发言。
4.学生成绩评定方式的改进。PBL教学法下财务分析理论课程的期末成绩构成应增大平时成绩的比重,将课堂小组讨论的成果按照小组成员的实际贡献给予清晰的评判,这样做的目的是提高学生学好该课程的积极性。
二、合作学习模式在财务分析实践课程教学中的优势及应用
(一)合作学习模式在财务分析实践课程教学中的优势
合作学习教学是以人际关系为基础,以学习目标为先导,以小组活动为主要形式,以师生、生生合作为主要动力,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及潜能、促进学生之间在学习上互帮互助、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的的一种教学方法。合作学习模式应用于财务分析实践课程教学有如下优势:第一,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及潜能。在合作学习中,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完成一项任务,最终的学习成果以汇报的形式呈现给教师和学生,汇报成绩由教师和其他同学评判打分,评出不同等级,学习活动被赋予积极的意义,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及潜能。第二,促进学生之间在学习上的互帮互助。通过合作学习,同学们可以互相交流、讨论,一些在课堂上没有掌握理论知识的同学,经过讨论与交流会感觉受益匪浅,同时提高了学生们的语言表达能力与理解能力,有效促进了学生之间在学习上的互帮互助。第三,增强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合作学习完成某一具体企业的财务报表分析,学生们共同分析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在财务分析课程的实践中,既增强了学生对课堂上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又培养了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合作学习模式在财务分析实践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1.优化财务分析实践课程内容设计。鉴于学生就业去向多为中小企业,对其未来职业发展有帮助的是站在企业管理者的角度分析企业的财务活动,为企业管理者提出改进建议,所以相对于理论教学,财务分析实践课程内容增加了分析目标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的建议部分,学生在课程结束时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2.分组并确定研究对象。按班级人数进行分组,每组4人左右,可以按照学生宿舍进行配对安排。为了便于学生进行同行业间的比较,把握行业发展脉络与企业的经营战略,按班级选择行业,每个小组选择同一行业的不同上市公司作为分析对象。合作小组以所选的上市公司连续5年的年度报告为分析基础,按照实践课程内容完成5次合作任务,最终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根据课程内容布置合作任务。在优化课程内容设计的基础上,安排与实践课程内容相对应的5次合作任务,通过任务书的形式将合作任务下达到各组,要求各小组按照合作任务书的安排完成课程实践内容,强调每部分实习任务如何分工,如何对小组成员进行角色分工,他们各自承担的任务,成员之间如何交流,怎样汇报学习成果等内容。
4.展开小组合作学习。各小组根据实习任务的顺序分别展开小组合作学习,小组合作讨论每一任务单元的结果记录在团队会议讨论的相关表格中。教师在实习任务结束时安排实习成果报告会,每个小组要制作相关的材料进行汇报,由教师进行点评和指导,同时由其他小组成员对其提问和评价,教师和其他小组的评价意见汇总后形成该小组的成绩。课程结束后,由小组长组织全组学生进行讨论,综合分析报告,定稿后存档留存。
5.学生成绩的评定。学生成绩由小组内自评汇总成绩以及教师和其他小组对财务分析成果评价意见的汇总成绩构成,自评成绩占40%,教师和其他小组的评价意见成绩占60%。最终的总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进行评定,五级制与百分制的对应标准为:优(?90分)、良(89~80分)、中(79~70分)、及格(69~60分)、不及格(<60分)。
三、结语
在财务分析理论课程教学中采用PBL教学模式,可以将教、学、做集中在一起进行。通过真实案例情境的设置、问题的提出,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其学习热情。学生在课堂上通过对特定问题的讨论,既学到了财务分析的相关理论知识,又提高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财务分析实践课程教学中采用合作学习模式,学生以团队的形式共同完成具体企业的财务报表分析,经历分析对象的选定、分析资料的搜集、分析过程的讨论、分析成果的总结与汇报等阶段,小组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拓展了所学知识,提高了团队协作能力,增强了就业能力。实践证明,在财务分析课程教学中引入PBL教学模式与合作学习模式,有助于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财务报表分析能力,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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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自然法学派认为,道德与法律有本质的联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浅谈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毕竟二者属于不同的社会调整规范,有着各自的调整领域。对它们的调整范围界限不清的话,会导致社会评价标准不一,终将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产生方式上,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体系,道德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共同认识;
第二,在调整对象上,道德通过影响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调整外部行为,而法律则直接指向人的外部行为;
第三,在调整范围上,道德调整的范围几乎覆盖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相比较来说,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很有限了,法律调整的主要是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产生实在影响的行为和关系;
第四,在表现形式上,道德存在于观念中,缺乏明确的标准,而法律是确定且逻辑严密的规范的集合;
第五,在调整手段上,道德主要依靠人们内在信念和社会舆论的谴责来发挥作用,而法律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大多数情况下,道德与法律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实践中二者发生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道德与法律产生冲突的原因有哪些呢?
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不是对等的关系。违法行为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而违背道德的行为却不一定违反法律。究其原因,并不是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具有法律效力,统治阶级通过立法的形式把体现本阶级利益的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从而维护统治的社会价值观念基础。反之,若把所有的道德准则都变成法律,那么道德就取代了法律的地位,这与制定法律的初衷是相悖的。
其次,一方面,法律对道德变化的适应具有滞后性。道德观念随着物质条件的发展而变化,这种变化需要在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中完成,而法律通常产生于道德之后,加之法律的稳定性的要求,法律不能及时快速地作出相应地调整。另一方面,法律在制定时往往具有前瞻性,可能超越当时的主流社会道德。当道德与法律的步调出现不一致,二者之间的冲突就随之产生了。
再次,由于道德本身的范围是模糊的,当法律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概念阐述不清时,法律的强制力就容易与道德规则的约束力相冲撞,由此引发冲突。
对道德与法律冲突的选择
当道德的指向与法律的规定发生分离时,拥有裁判权的法官到底该如何选择,在社会上曾引发了无数争论。笔者认为,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大背景下,法律的至高无上性不容置疑,道德以及其他规范应当服从法律;而在法律规则模糊不清以及无法涵盖的领域,则是道德的用武之地。这是由道德本身缺乏客观性和可实际操作性等限制因素所决定的,在缺少法律约束的条件下,扩大道德的适用范围必然会引起评价标准的混乱。
结语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是亘古存在的一个问题,但是,二者之间的矛盾并非是不可调和的。立足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道德的法律化是解决法律与道德冲突的问题重要途径。我们可以尝试在现实中找到二者的契合点,将尽量多的合理化的道德纳入法律的调节体系,立法时应尽量追求与道德的统一。
浅谈道德与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通过善恶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准则。它是关于是非、荣辱、善恶、美丑等观念、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评价、风俗习惯和内心良知来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道德属于精神范畴,是社会意识中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
法律,是由一定政治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以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总和。较之道德,法律具有强制力,它的实施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迫使人们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其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法律的运行以道德为基础,道德的延续以法律为支撑。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指导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又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道德在中国现代化变迁中的具体表现
“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中孕育的治国安邦之道,这也是历代贤明的君主尊崇的座右铭。然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社会素来稳定的伦理道德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震荡,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的时代道德也具有不同的观念和评判标准。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道德伦理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与现代化相应的新的道德观念。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由苛求转向宽容和谅解,由感性转向了理性,伴随着道德价值的转向,道德不仅使社会个体层面实现了自我完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集体层面规范的作用。这极大的调动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乱世重典,治世隆礼”,在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整个社会的法治也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体,当我们在满怀喜悦地展示改革以来道德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时,又不能不理性的正视道德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病。当前中国社会处在大的变革和转型时期,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的道德价值也呈现出多极化的特点。被人们奉为民族血脉的道德文化,在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开始失重,人们似乎迫不及待的摆脱道德的种种束缚而去追求一种所谓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一种非理性价值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理性价值,致使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评价标准和威慑力;当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传统的义利观中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时,人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似乎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拜金主义又席卷而来,有很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视道德的约束,不择手段的谋取自身的利益。
权钱交易、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现象屡见不鲜,金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之下,党的一些干部被腐蚀,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法商人见利忘义,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及部分敌对势力的干涉,中国传统的美德也岌岌可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尊师重道”等传统的价值观念被逐步的弱化,例如当前社会老人过马路不敢搀扶、公交车上没人愿意给年迈的老人让座,一部分教师缺少师德向学生索要钱物,这些现象都显现了当前道德的缺失和冷漠。中国传统的美德是中国5000年灿烂文化得以延续的主要动力和源泉,道德的缺失和沦丧,必然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的伤痛,这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一直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道德信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过多的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变得拜金和冷漠;在社会领域,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社会和市场缺乏监督,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缺少民主法治、人民的诉求不能得到响应,权益得不到维护,这也直接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领域,利益的多元化,也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一些消极的文化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之中,而主流文化却处在弱化的状态,这也是当前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史上尚属首次。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需要法律和道德一起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都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容,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公民法律素质较低、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甚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浑然不知,更不知道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常采用聚众闹事、自焚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愿;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却不够完善,缺乏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法治实施的不彻底,因而导致法律在应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难以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是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法律将道德中的价值运用到法律实施过程当中,不仅能够维护道德风尚也能培养道德意识,法律和道德两者之间是高度统一的关系,法律实施的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道德发挥作用,道德的缺失会影响法治的建设,因此要想早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我们必须坚持法律与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首先,要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为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生存空间;
其次,要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道德的发展创造条件;第
三,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将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新风尚。
最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的考虑道德的因素,贴近人民实际生活,把相关的社会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而制定的制度保障,如果不能有效的实施,最终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国家必须强化法律实施、完善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全社会守法、维法的氛围,最后形成全社会讲道德、受法律的文明风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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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道德与法律的融合
道德和法律都可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道德侧重通过舆论、信念、习惯来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人们行为的合法性。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力,还需要道德的约束力。
一、中国道德和法律融合的必要性
道德和法是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历史前提的根源,它们最初是一体的,正像唯物史观所说:“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也就从哪里开始”。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主要手段,其产生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一)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逻辑起源。前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用大量史料证明:原始禁忌是社会规范的最早形式,属于某种最原始的社会规范。另一位前苏联学者、法学家雅维茨在其《法的一般理论―哲学和社会问题》一书中提出:“在遥远的过去,单纯依靠禁忌调整人们的关系,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初和最低级的形式。在当时,禁忌的作用是由恐惧和习惯保障的,被看成是统治整个共同的自然的、基本的力量。”因此,禁忌在原始社会具有同道德和法律相同的规范作用。
(二)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由于人类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需要,道德和法律便应运而生,另外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建立,法律从道德中独立出来。它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秩序、自由和公正。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和良好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的结构要素之一。社会秩序通过习惯、道德、制度、法律等四种形式实现。其中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任何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基础之上运行的。
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即自由。自由是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条件,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道德自由和法律自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公正是道德和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道德公正和法律公正既联系又有区别。法律公正的确立和生效根源于道德公正的规范功能。如果没有道德公正和它的规范功能,法律公正可能成为泡影,它的积极作用很难得到发挥,还会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
二、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客观性
中国道德和法律的融合需要深厚的理论作基础,还要符合我国现实的客观性。即具有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和生态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具有竞争性、法制性、自由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诚实信用的专门特征,而道德和法律融合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包括自由、平等、正义、秩序、信用等。
道德与法律的融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民主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法治是民主的有力保障。法治不仅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社会主义民主蕴藏着一定的道德内涵,民主问题是现代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普遍关心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道德与法律结合的文化基础。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范文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现道德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三、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路径
结合道德与法律本身的内在联系及当代中国现实情况可以看出,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现实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实现道德与法律的良性互动。道德与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可以作为调控人们行为的手段,但它们在基本内容、表现形式、调控方式、产生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
1.加强法律对道德的保障。道德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有时法律将道德规范制度化、模式化。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对促进社会大众的文明觉醒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显然,道德的制度化并不是将所有道德制度化为法律,而是将反映人民大众基本需求、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加以制度化、规范化。
2.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从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可以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第一,立法的道德条件。立法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人文主义因素,做到尽善尽美,因而立法主体应牢固树立人本主义的方针,将正义、平等、信用等价值理念体现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第二,司法的道德保障。司法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道德能力,如正义感、责任心和气节。
(二)要实现道德与法律作用的互补。道德和法律虽属不同属性的社会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上所用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它们在作用上却可以相互补充。通过建立相应的机制才能实现道德与法律的互补。
1.建立道德促进法律的机制。第一,要用道德来指引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活动,从参与主体、制定过程到制定内容都要用合乎理性的道德观念作指导。第二,要保证执法者的道德践行能力。法律能否得到公正地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者的道德能力。执法者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2.寻求法律促进道德的路径。第一,建立刚性约束机制。通过国家政权力量来推动社会主义主旋律的演进,通过法律强化公民行为的道德水准;第二,引进法律对道德的监督、评价和保障机制。法律可以惩恶扬善,引入此机制,保护文明道德行为,谴责不道德行为,激励人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教育犯罪分子、道德不端分子时时事事守法。
试谈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的教学对策
当前,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多种多样,很多教师都尝试着用新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创新性教育,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但是,在一些中职学校,依然存在着对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重视不够,教学模式陈旧,教学方法单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质量不高等现象,导致学生职业道德缺失,法律观念淡薄。那么,如何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的时效性,对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职业技术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升中职生职业道德水平
中职德育课教学应该引导学生,把爱国主义精神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起来,利用每周星期一国旗下的讲话活动,让学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动员学生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建立“以生为本”的德育观
创造各种条件和平台,使学生有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参与者,在互动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让学生懂得要求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对自己负责。如针对中职生普遍存在感恩意识浅薄、日常行为失范、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可以通过文艺晚会、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板报评比、橱窗专题展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感恩”、“爱国主义”、“法律知识讲座”或“法律知识问答”等主题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
3 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3.1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连接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桥梁。采用案例教学,既能充分体现课堂教学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又能发挥实践教学的形象性,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是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综合运用中,不断地提升自己,完善自己。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时性很强的学科,应紧跟当今法律形式的发展现状,结合当今立法发展的最新进程,将最新的法律精神和立法成果传达给学生,使学生的法制观念与时俱进,成为有道德有纪律的高素质毕业生。任课教师可以关注我国立法的新进展,“两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新提法,收集新案例,把它融入课堂教学中。如2015年震惊全广西的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原书记余远辉涉嫌受贿和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贪腐为焦点,讨论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严重后果,引起了学生极大的兴趣。
另外,学校多参与一些社会开展的大型的法律宣传活动,拓展知识面。同时,学校还可以定期举行法律知识问答竞赛;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参与对犯人进行的社会公开审判,对犯人罪行的判定对学生也起了警示作用,促使学生学法、懂法和守法,激发他们的正义感,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
3.2 角色扮演课堂的情景活动教学模式
为了提高职业道德教育课的时效性,在课堂中教师应该合理的进行训练任务情景教学,根据每一个专业的特点,将实际的生活情景引入课堂,让学生在情境中担任一个角色,并从这个角色出发,去完成各项虚拟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学习知识,掌握规律。角色扮演是实训教学中的重要部分,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通过组织幼儿园教学活动,自己扮演教师,小组其他成员扮演幼儿,进行幼儿模拟教学,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职业发展需要,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的顺利入职和职后的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奠定基础。汽车专业开展的为本校老师服务的“美容洗车”活动,让学生亲自参加了实践活动,获得成就感,增强了他们学习的动力。
最后,我们应该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教育结合起来。职业道德教育为法律教育服务的,而法律教育又可以促进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应该用正确职业道德观念来帮助学生树立严谨的法律意识,用严谨的法律意识来促进学生职业道德观念的深化。
总之,我们要从中职生的实际水平出发,设计符合他们的教学内容,探讨更多的教学方法,为国家培养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守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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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作为企业管理学科中成长性最快的一个分支,对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一种有力的组织形式,对管理实践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1项目管理的内涵
下面从项目管理的四个特性来对项目管理内涵进行简要分析。
1.1目的性
项目管理的核心就是要实现整个项目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通常来讲,管理的目标可有限制的也可是无限的。例如,把企业发展好作为管理的目标,那么这个目标就是没有终点的;而每个具体项目管理的目标,由于受项目范畴的限制,其表现形式也是明确的,当整个项目的目标实现后项目管理也就随之结束。
1.2行动性
所谓行动性就是要围绕着项目的目标而采取相应的行动。项目管理中最主要的行动就是要落实相关责任,确定整个项目的管理负责人,并由他负责组织、研究和分析整个项目的目标、任务安排、项目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1.3约束性
项目的约束包括广义上的约束和狭义上的约束两个方面,其中广义上的约束是指项目所存在的大环境中的环境要求、法律规定、民俗公约,以及各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类资源的约束;而第二类狭义上的约束是指随着项目的产生而产生的,针对这一特定项目的考核约束、责任约束、信息通报约束等项目约束。广义上的约束是每个项目都必须遵循的,而为了确保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要求项目的各部门尽量遵守第二类约束的相关规定。
1.4规律性
不同项目的项目管理都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例如,针对每一个项目的管理,其理论核心都是系统工程学;每一个项目管理都有严格的责任落实制度;每一个项目管理都具备全过程、全范畴管理的特色;每一个项目管理都应充分发挥团队的整体作用;每一个项目管理都离不开周密的计划等,这些都是每一个项目管理都必须遵循的规律,只有遵循这些规律,项目管理才能顺利完成,项目才能顺利实施。
2项目管理的最佳运行环境
2.1在量化的工作环境中充分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
项目管理的量化分析,可为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充足的事实依据和数据保障,是提高整个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的有效手段。在项目初期的策划阶段,项目管理者可通过总结以往项目中有关经费、周期、进度等方面的历史数据,对要实施的项目进行科学估算。事实证明,历史数据越丰富,在科学的统计方法的支持下,对当前项目的相关数据估算就会越客观、准确。在项目的实施初期,只有对项目的资源配备、工期等方面的数据进行量化分析才能做出合理的安排和计划。在项目的进行过程中,管理者只有在量化的环境中,才能顺利完成风险控制、净值法、资源负荷图等各种有关项目控制的图解工作。当项目面临收尾时,对整个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和保存,也是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资料归档既是对本项目的归纳和总结,也是为以后项目积累经验、提高决策科学性的过程。总之,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在量化的工作环境中才能科学、有效地进行。
2.2有效的计划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实施基础
计划是管理约束中的一个关键约束子集,只有对项目中的各个环节都做出详细的计划并要求在实施过程中按计划完成,才能确保整个项目在约束的范围内完成。具体来说,项目目标的数量、时间、完成形式,资源的分配、使用,经费、责任人、流程等因素都属于计划约束中重要的子集。在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设置多个计划约束子集可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对项目目标实现的具体途径进行优化和决策;对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控制;避免不必要的行动和资源使用,集中一切力量、优化配置资源,实现项目目标。因此,无论多优秀的项目管理者都离不开具体的项目计划约束子集。
2.3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激发项目人员的积极性
项目管理的顺利运行离不开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作为管理的一个重要导向和技巧,激励机制是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和管理特性的必然要求。为了充分激发项目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之时,要充分给予项目经理考核和奖惩项目工作人员完成项目目标的权利,让他们有权利对本项目工作人员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提出相应的奖惩意见。如果在一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只有职能部门才能对项目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那么项目经理就失去了一种充分激发和调动项目工作人员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手段,将不利于整个项目管理的顺利实施和进行。因此,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也是项目管理中既灵活又科学的一种方式。
3结语
每个单位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其项目管理都具有独特的形式和具体的实施制度。然而,概括来说,每一个项目管理的顺利实施都离不开量化的工作环境、有效的计划管理和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运行环境,整个项目管理才能更科学、有效地进行和完成。
一、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研究的内容
通过该系统地研究和实施,能及时、快捷地提供各类统计数据,通过对这些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和定期总结,完成科技项目的投入和产出、科技项目领域和行业分布情况等信息的研究报告,直接为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出台提供决策支持。
二、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总体设计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是在充分利用已有的数据资源、应用资源、硬件资源的基础上,形成一个设计科学、合理优化的集中业务中心数据库;建成全局统一的业务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在其基础上,建成全局统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的业务应用系统;建成一个全面灵活的综合查询统计分析系统;建成一个通用的数据应用支撑平台及一个与其他已有系统的数据互通、信息共享所需的标准外部接口支撑平台。
三、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功能研究
1、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员、文件、过程等方面的管理
1)文件管理主要指发布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项目的管理办法、通知和管理条例,申报企业、省级管理员、分类管理员、专家等能够对文件进行浏览、查询及下载。
2)通讯管理主要指系统中各角色之间可以进行站内信发送、手机短信发送及邮件往来,流程处理中重要操作步骤的提醒,建立各管理角色和企业之间的联系。
3)立项管理立项管理主要指项目立项时期的管理,包括两个工作流程,分别是立项申报的工作流及名称修改的工作流。专家在认为项目的名称宽泛或不合适的情况下,可以建议申报单位进行名称的修改。
4)中期管理主要是对跨年项目提交中期汇报的报告,并由负责该项目的管理者进行审核,监督企业申报的项目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相关变更,变更包括三部分内容:研究单位和合作单位的变更、项目的延期申请以及其他情况所需要的变更。企业提出申请中期变更申请后,由各级管理者进行审核。
5)验收管理验收管理主要包括验收申请和验收证书、成果登记。
6)专家管理专家管理主要包括对专家的用户名、密码、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和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管理及设置,并对专家的工作过程进行相应的管理。
7)用户管理主要是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管理,管理内容包括注册企业、注册企业的审核、注册单位的管理、各级管理者的管理,包括各级管理员身份内容的添加、列表的展示、密码重置、启用、禁用和删除等功能。
8)项目统计项目统计主要指对项目管理过程中涉及项目以及管理者的数据进行相应的统计。有立项统计、中期汇报统计、验收统计等。在统计功能的研究过程中能根据项目类别,项目的所属管理机构,所属年份,等三个维度进行不同的统计,并根据所处的列表生成图表和导出Excel文件。
2、科技项目管理应用支撑平台研究
科技项目管理应用支撑平台应满足的基本功能要求主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应用支撑平台位于整个系统的中间层,各类系统终端和公众用户不再与业务处理系统的服务端直接相联,而必须经过应用支撑平台服务端的认证与授权才能进入业务系统服务端。建立以数据交换为核心的体系,支持不同处理业务、不同软硬平台、不同结构数据的捕获、分类、整合、管理、传送等交互操作的协同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应用支撑平台具有不同业务信息共享和不同工作流程相配合的功能,能够将应用系统的基础结构改造、完善成为一个开放的系统,从而有效地整合已有的应用系统,并为接纳新的应用系统清除障碍。对于新的应用系统,直接在应用支撑平台上进行开发,同时,无需限制新应用系统的操作规则,无需限制新应用系统的数据库类型和结构,无需为实现数据互通而为新应用系统编写接口。应用支撑平台可以识别、抽取、输出多种文件格式的数据。通过预设业务规则,应用支撑平台可依据系统条件或相关数据库状态自动启动数据处理操作。应用支撑平台包含了统计分析、数据交换、日志管理等功能。
四、结语
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的研究和实施是对科技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也是对项目管理过程中纸质文档的电子化的一个过程。系统的研究和实施将是对科技项目管理所涉及的项目申报、立项评审、中期管理和验收等环节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加大了管理的透明度,保证了专家评审的公平公正性,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系统的研究和实施也将使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在科学决策中有一定的量化的数据作支撑,为解决管理部门对科技项目管控、学科领域专家搜索、人员科研状况分析问题提供辅助决策支持。是用信息化的手段对政府工作体制改革的一种创新,也是信息化规范行政体制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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