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民国初期军阀产生的原因相关的共186个结果:
会计差错是指在会计核算时,由于计量、确认、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 经济事项或交易进入会计系统后,经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输出对信息使用者有用的会计信息。在确认、计量、记录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会产生差错。会计差错特别是重大差错若不及时、正确地更正,不仅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且可能误导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信息使用者,使其作出错误的决策或判断。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会计差错产生原因及更正技巧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经济事项或交易进入会计系统后,经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输出对信息使用者有用的会计信息。在确认、计量、记录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会产生差错。会计差错特别是重大差错若不及时、正确地更正,不仅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且可能误导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信息使用者,使其作出错误的决策或判断。
会计差错是指在会计核算时,由于计量、确认、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会计差错的产生有诸多原因,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原因。
(1)采用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所不允许的会计政策。例如,按照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应予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企业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价值,予以资本化,则属于此类错误。
(2)账户分类以及计算错误。例如,企业购入的五年期国债,意图长期持有,但在记账时记入了短期投资,导致账户分类上的错误,并导致在资产负债表上流动资产和长期投资的分类也有误,即少计提累计折旧,从而虚增当期利润。
(3)会计估计错误。例如,企业在估计某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时,多估计或少估计了预计使用年限,从而造成会计估计错误。
(4)在期本应计项目与递延项目末予调整。例如,企业应在本期核销的费用在期末时未予摊销。
(5)漏记已完成的交易或事项。例如,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商品已经发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条件均已满足,但企业在期末时未将已实现的销售收入入账。
(6)对事实的忽视和误用。例如,企业对某项建造合同应按建造合同规定的方法确认营业收入,但该企业按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原则确认收入。
(7)提前确认尚未实现的收入或不确认己实现的收入。例如,在采用委托代销销售方式下,应以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如企业在发出委托代销商品时即确认为收入,则为提前确认尚未实现的收入。
(8)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划分差错。例如,工业企业发生的管理人员的工资一般作为收益性支出,而发生的工程人员工资一般作为资本性支出。如果企业将发生的工程人员工资计入了当期损益,则属于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差错。
(9)滥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例如,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为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采用不当方法,或确定不当比例。滥用此两项变更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会计处理。
(l0)其他原因导致的差错。例如,错记借贷方向、错记账户等。
会计差错产生的原因尽管很多,但差错的更正即账务处理可以从3个标准来考虑。一是差错的发现时间,可以分为日后期间(年度资产负债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差错和当期(当年年度内日后期间之外的其他时间)发现的差错。二是差错的所属期间,可以分为属于当年的差错和属于以前年度的差错。三是重要性,可以分为重大会计差错和非重大会计差错。重大会计差错即企业发现的使公布的会计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一般是指金额比较大的差错,通常某项交易或事项的金额占该类交易或事项的金额10%以上,则认为金额比较大。非重大会计差错,是指不足以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标准一决定了应遵循及时性原则,发现了会计差错立即进行更正处理。标准二、三则决定了应更正哪一会计期间的相关科目。
依据上述3个标准,可以形成7种具体的会计差错,其更正方法有同有异。
(1)当期发现的当年度的会计差错(无论重大还是非重大),应当立即调整当期相关项目。这样处理的原因在于:当年度的会计报表尚未编制,无论会计差错是否重大,均可直接调整当期有关出错科目。例如,2001年12月,发现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漏提折旧10000元,则发现时应做如下分录,并调整相关项目:
借:管理费用10,000
贷:累计折旧 10,000
(2)当期发现的以前年度非重大会计差错,其更正方法也是直接调整当期相关项目。对于该类会计差错尽管与以前年度相关,但根据重要性原则,可直接调整发现当年的相关科目,而不必调整发现当年的期初数,所以处理方法同(l)。
(3)当期发现的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涉及损益的,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过渡,调整发现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或上年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则调整发现年度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因为是以前年度的重大差错,涉及损益的与本期利润无关,不涉及损益的也只影响本期期初数,这样处理可及时反映真实的会计信息,符合重要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同时也不妨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例如,A公司2001年9月发现2000年一项已完工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未结转到管理用固定资产,金额为600万元,2000年应提折旧100万元,2001年应提折旧75万元(公司所得税率为33%,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提取法定公益金)。经分析,上述事项属重大会计差错,其中2001年末计提折旧75万元为当期发现的当年度的会计差错。两年的差错要求作出调整,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6,000,000
贷:在建工程6,00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00
贷:累计折旧 1,000,000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33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30,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7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70,000
借:盈余公积一法定盈余公积67,000
盈余公积一法定公益金33,500
贷:利润分配一本分配利润100,500
借:管理费用750,000
贷:累计折旧750,000
(4)日后期间发现的当年度的会计差错(无论重大还是非重大),应当视同当期发现的当年度的会计差错,因此更正方法同(1)。
(5)日后期间发现的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重大或是非重大)。报告年度是指当年的上一年,由于上一年会计报表尚未报出,故称上一年为报告年度。由于该会计差错发生于报告年度,无论是重大差错还是非重大差错,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进行处理。
(6)日后期间发现的报告年度以前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其处理方法同(5)。因为根据重要性原则,可以将属于报告年度以前的非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这样不影响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可比性。
(7)日后期间发现的报告年度以前的重大会计差错。对于该类会计差错,由于不是发生在报告年度,故不能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而是将差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发现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调整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因此其处理方法同。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全体学生的发展。在学生成长的过程中,由于环境和个体的一些消极因素的影响,一些学生成了所谓的 问题学生 。分析问题学生产生的根源,找出问题的症结,选取恰当的策略,促进学生的发展是教育应该承担的责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问题学生产生的心理原因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13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观看了湖南卫视的一个教育类节目《变形记》。这个节目让我感受颇深,节目中的一些主人公大多是一些不爱学习,喜欢吃喝玩乐,沉迷于网络,甚至欺负同学,打骂父母的学生。我们通常把出现这些问题的学生叫做"问题少年",这些学生如果不进行教育,任由发展,不仅会毁了他们的人生,甚至会给学校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一边看节目,我一边思考和反思,为什么生活富裕了,我们的孩子却出现了这么多问题了造成孩子出现问题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下面我谈一些浅薄看法。
中国家长的心态就是不能让孩子吃一点苦,受一点罪。所以孩子成了家长的掌上明珠,他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长期的生活模式让他们养成了不良习惯,他们对父母产生了依赖,失去了对生活的责任心和独立性,同时在心里也产生了一种不合理思想,他们认为父母为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当父母稍微做的不合他们的心意,他们就开始埋怨,与父母对立,甚至打骂父母,更不用提什么感恩父母了。
节目中的易×就是这样一个孩子,父母的溺爱让他形成了很多坏习惯,因为妈妈不小心把他的裤子弄湿了,他就对妈妈大吼大叫,甚至还要打妈妈。而生活在偏远山村的李×却和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于家境贫寒,自己从未穿过新衣服,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只有爸爸,每天爸爸为了生活走三个小时的山路去耕田,李×每天照顾自己的起居,正是因为这样,李×知道爸爸为了养活自己的辛苦,所以李×很懂事也知道感恩,知道自己有责任为这个家和爸爸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当她和易×互换来到城里,易妈妈要给她买新衣服的时候,她却自己偷偷地跑到男装区,用乡亲们给的、仅有的30元零钱给自己的爸爸买了一件衣服。李×的懂事给了城市爸妈很多感动,我想他们在感动之余也应该思考一下自己的问题所在。
中国的家长对孩子都有一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他们通过各种方式来教育孩子,给孩子报各种补习班,但是大家往往忽略了孩子自己本身的感受,总是一味地追求大人心中孩子的成长方向。而当孩子达不到他们的要求时,很多家长采取粗暴的方式对孩子进行他们所谓的教育。青春期的孩子正处于叛逆期,家长的打骂教育让孩子失去了家庭的温暖,同时也通过模仿,从父母身上学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所以当他们不满意的时候,就会打架或者乱摔东西,来发泄心中的不满。
节目中的姚×是一位公子哥,每天除了打游戏就是睡觉,爸爸看到他这副模样很是生气,一天晚上喝酒回家看见姚×正在打游戏,二话不说就打了起来,当然姚×很不服气,最后连电脑也摔碎了。而当姚×来到一个山区住在农村的爸妈家的时候,由于顽皮,弄丢了邻居王奶奶的一件衣服时,农村爸爸安慰他说:"没事,就一件衣服而已。"而农村妈妈却在孩子睡午觉的时候,偷偷地拿走家里仅有的40块钱,走了2个小时的山路到镇上买了一件和王奶奶一样的衣服,还给了王奶奶。后来姚×知道了非常感动,知道了自己犯错误给妈妈带来了什么。同样是孩子犯错,后者的无声教育却让孩子懂得担当和责任。
需要是人的活动积极性的源泉,也是人生活和学习的动力。马斯洛的层次理论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需要,即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而这些孩子从小就生活在蜜罐里,富裕的生活让他们衣食无忧,而一些家长又不懂得让孩子接受挫折教育和吃苦教育,他们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穿的衣服是名牌,用的是苹果手机,带的手表也是好几千元的。他们的物质需要父母都可以满足,那还要自己奋斗干嘛?孩子们失去了自我实现的需要,当然也就没有了学习动机和向上的动力,厌学也就产生了。
节目中有两个城市"公子哥",他们在山区里看到一个残疾的小女孩,她双脚不能走路,却依然快乐地生活和学习,当他们问道小女孩的梦想的时候,小女孩问答说:"自己要努力学习,长大做一名医生,治好像她一样生病的孩子。"这两位"公子哥"开始反思,作为一名残疾人都有自己的梦想,而作为手脚健全的他们却每天碌碌无为。他们的反思说明他们已经成长了,至少他们有了自己的梦想,有了自己学习和奋斗的动机。
归属感是指个人感觉被别人或被团体认可与接纳的一种感受。认同感是指人对自己及自我周围环境有用或有价值的判断。人无论怎样都需要被肯定,如果一个人长期处于得不到被人承认的境地,就会出现很多我没用、我没价值的判断。青少年随着自我意识的发展和自尊心的需要,他们渴望得到同伴的接纳。而一部分孩子由于学习成绩不好,加上老师的批评指责、父母的打骂,让他们觉得自己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和没用的人,在班集体中他们得不到尊重和认同,慢慢地他们就把自己边缘化,开始厌学、逃课、打骂同学、顶撞老师。更有甚者,和社会上的一些小流氓在一起,做一些违法行为。
周×是一个一到学校就睡觉的学生,他讨厌老师,讨厌同学,刚来到农村的一个小学校的第一节课就开始了睡觉。正好碰到第二天就考试,可是他一个初一的学生考六年级的数学试卷仍然是不及格。这让老师非常头疼,一个偶然的机会,老师听到他在打饭的时候在哼英语歌曲,而且发音非常标准,于是老师就在音乐课上,让他教同学们唱英文歌。周×从来没有当小老师的机会,他教得非常认真,山区的孩子学得也特别认真,下课后,大家也都围着他身边,一副崇拜的样子。就是这次机会让周×感觉自己还是有价值的,同学们是这么喜欢他,而他也开始一点一点地改变,变得爱学习了。其实,孩子的改变就是一瞬间的事。
当我们的家庭或班级中出现问题学生时,我们家长或者老师大多数觉得是孩子的问题,其实我们不知道一个问题孩子背后肯定有一个问题家庭或者老师。希望我们的家长和老师多关心一下孩子的心理,让他们能够健康成长。请相信没有教育不好的孩子,只有不会教育的家长和老师。
洋子。走进孩子的心[J].家庭与教育,2003(05)。
浅谈问题学生产生的心理原因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借阅超期是高校图书馆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结合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实际工作,从读者和图书馆两方面剖析超期现象产生的原因,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改进措施,以期减少超期滞还现象的发生,更好地为读者服务。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高校图书馆借阅超期现象的产生原因及改进策略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借阅超期是目前高校图书馆存在的普遍问题,对图书馆的图书管理造成麻烦,也影响了其他读者的利益。为了有效控制借阅超期的现象,本文通过对高校图书馆借阅超期的现状进行分析,深入了解了造成超期的原因,为图书馆的图书管理方式提出了一定的改进策略。
【关键词】: 高校图书馆 借阅超期 原因 改进策略
(一)读者借阅超期的现状
图书馆本身有相关制度敦促读者还书,许多图书馆图书借阅超期一天将被罚款0.1元/册,为了保证部分读者的需要,也制定了续借的相关制度。尽管制度十分完善,但是处罚力度不够大,随着物价上涨,有时书本价格远远超过读者超期一年的罚款。
(二)读者借阅超期所造成的影响
首先,读者借阅超期对图书馆的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借阅超期是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对这部分图书进行处理,这使得本就工作量繁重的图书馆加重了负担,图书馆需要耗费更多的运行成本和人力资源。其次,借阅超期对读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失。一方面,借阅超期的读者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不仅给读者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又使读者产生抵触情绪,影响了读者与图书馆的和谐关系;另一方面,借阅超期使得需要这本书的读者不能及时获取资源,影响了其他读者的阅读权益。
读者借阅超期有可能是故意超期,也可能是过失超期。故意超期是指读者明知归期以至却仍不办理还书手续,造成此种现象的情境有三:其一,书籍对该读者十分重要,借阅时间已到期但图书馆并无复本,又不能续借,只好违章推迟还书;其二,对每天0.1元的罚款并不在乎,未考虑到超期归还对其他读者的影响;其三,有的书在市场上很难买到,读者为了长期占有图书故意谎报丢失。过失超期不同于故意超期,首先读者本身是无意于故意拖欠的。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有记错归还日期,或者因学习工作忙碌忘记归期所致。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意外情况,如图书被盗或是不慎遗失,无法如期归还图书。
(一)制定有效的超期处罚的规章制度
第一,制定有效的超期罚款制度。超期罚款作为一种手段在广大图书馆中得到普遍的运用,在长期的实践来看,这种方法确实行之有效,因此,科学地制定逾期不还的制度十分重要。由于目前超期借阅的罚款并不高,即使是超期一年,罚款金额也不及文献的价格,由此造成读者为自身学习方便故意长期不归还。可见,适度上调罚款标准十分必要。第二, 限制违规读者的借阅权利。适当限制超期不还的读者的借阅权益可有效减少逾期不还的现象。对于逾期不还情节严重的读者,暂停其外借权力,让读者为了以后的借书权益得以实现不得不及时归还图书。第三,坚决执行借阅超期的处罚制度。制度制定以后不执行就等于一纸空文,认真执行借阅超期的处罚制度,不仅是对工作的认真,也是保证其他按规定还书的读者的公平。严格执行处罚制度不仅可以避免图书的私自占用,也维护了广大读者的权益。
(二)完善硬件基础设施的建设
图书馆是以服务大众为首要任务的,因此图书馆有义务为读者创建良好的借阅环境,完善硬件设施。例如设置双屏,借阅窗口一面面向工作人员,另一面让读者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借阅信息,尤其是还书日期,避免过失超期的现象。现阶段网络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也给图书管理带来便利,读者只需下载某APP即可收到借书到期提醒,还可以从中阅读新闻、图书馆通告、新书推荐、预约到书通知等,这些服务不仅能够减少超期不还的现象,还极大地给予了读者方便。
(三)做好读者入馆教育的工作
高校图书馆的借阅对象主要是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对读者进行教育,如发放读者手册,开学期间对学生进行上机教育,积极宣传图书馆的各种规章制度,教育读者形成良好的品德,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让读者自觉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当然,这种教育是不能够一劳永逸的,在日常管理的过程中要始终强调制度规定,对于超期不还的读者在履行罚款制度以后还要接受教育,让其真正了解到超期不还给工作人员和其他读者造成的种种影响。教育工作在解决图书超期不还的问题上很有意义,不能只是走过场,形式主义,只有将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减少图书超期不还的现象。
(四)开展友情提示图书应还日期的服务
由于部分读者是因为忘记图书的应还日期而导致过失超期,图书馆本就是以服务为第一要义,应该与读者之间友善沟通,因此为了帮助读者及时还书,在各个服务窗口开通友情提示的服务对读者还书很有帮助。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电子公告提醒读者,某些资料借阅紧张,督促其及时还书,以保证图书的利用率。
借阅超期是图书馆普遍存在的问题,为了有效控制该现象,管理者不能仅仅通过罚款制度督促读者还书,还要透过现象分析本质,从根源入手,以友好的方式提醒读者还书,鼓励读者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得到广大读者的认可和支持,保证图书馆健康良好地发展,更好地为读者服务。
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1993年,在全国十四届三中全会上相关代表提出,中国要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个人账户制度由此确立。然而已退休的职工(即所谓的“老人”)和在实施个人账户制度以前较早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即所谓的“中人”),在过去的工作年限里并没有个人账户的积累,但养老金需要支付。2012年,中国养老金空账达到24859亿元。空账的规模有多大,怎么解决个人账户空账等问题成为了人们讨论的焦点,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资源枯竭型城市养老保险“断保”现象产生的原因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我国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劳动力的流动性加大,企业中出现了参保职工“断保”问题。本文主要对造成企业参保人员“断保”问题的成因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制定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此为阜新市养老保险改革提供依据。
【关键词】资源枯竭型城市;养老保险;断保;成因
所谓“断保”,就是指已参保职工在与企业关系发生变动后中断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断保”人群的主体是由于国有企业改制等原因卜岗、失业,并因再就业困难而无法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随着传统的国企职工参保群体受国家开展国企“减员增效”改革的影响,中断缴费群体的规模也呈上升趋势。阜新市作为煤炭资源枯竭的城市,经济转型是其唯一出路,如果无法妥善解决企业职工“断保”问题,无疑会阻碍阜新市的经济转型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一)收入水平偏低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资料显示:2010、2011、2012年辽宁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35057元/人、38713元/人、42503元/人;沈阳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41525元/人 、41525元/人、48835元/人;大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44617元/人、49730元/人、54820元/人,而阜新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25354元/人、33110元/人、33110元/人,(表一)阜新市职工收入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更远远低于大连、沈阳等较发达地区,在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比中处于较低层次。(图一)阜新市企业职工的收入水平难以长期供给养老保险费用。
图一:2010-2012辽宁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图 来源:辽宁统计年鉴
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用人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随着CPI不断上涨,市民实际生活水平呈现下降趋势,在有效调查者296人中只有122人认为养老保险缴纳对齐消费支出无影响,而超过55%的人受养老保险缴纳的影响,(图二)。阜新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消费压力相对比较大。此外,对于那些以前是企业职工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其进行补缴时,需要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他们一方面收入低,另一方面收入不稳定,滞纳金加大了其续保的难度。
图二: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对消费支出的影响 来源(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专题调研)
(二)对政策了解不够
在理想状态下,养老保险理应受到最广大市民的关注。但是,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在所调查的296位企业职工里,超过60%的人对其一般了解,而仅有1%对养老保险非常了解(图三)。此外,部分企业职工在养老保险政策方面存在认识误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只要缴费满15年并且达到退休年龄即可领取养老金。这条规定使阜新市很多年轻人产生了“自己还年轻,无需着急投保,只要日后缴费满15年就可以拿到养老金”的错误观点。还有很多企业的下岗职工片面的认为“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以不用缴费”。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已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都应按规定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不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属中断缴费,中断缴费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按“去中间,接两头”的办法去掉中断缴费时间,把前后缴费年限累加,并以此计发养老金。因此,累计缴费年限减少,会降低养老保险待遇,影响到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这些均反映出阜新市企业职工对未来养老保险待遇的忽视,在养老保险政策方面存在认识的误区而“断保”。
图三:对社会养老保险的断保、续保的了解程度 来源(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专题调研)
(三)用人单位不履行缴费义务
一是用工单位规避缴费义务和责任不愿为重新就业职工续保,这一现象特别针对流动就业群体。据调查部分中小规模私营企业普遍存在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拒绝向员工缴纳保险费用的非法行为。因此,用人单位的规避责任,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养老保险的良性运作。
(四)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影响
外地参保人员断保后大部分养老关系仍保留在我市。他们中一部分是由于不了解养老保险转移政策,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办理相应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另一部分人员是少部分省市没有完全执行养老保险转移规定,不接受本地户籍在外地打工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使得来我市务工的外来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或返回原籍后,养老关系无法随同转移。在中断缴费人员且缴费年限不满3年的断保人员中,有l,3是因无法转移和不实行一次性结算,被动将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我市的。
(五)阜新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不到位,续保的手续不够简化
经调查发现,66.8%的调查对象更换过工作,并有59.4%的调查对象因为更换工作对继续投保产生影响。就目前而言,异地缴纳保费这一行为还未能实现,部分职工放弃本地的工作到外地发展,由于缴费时间与地点尚不能因人制宜,迫使他们放弃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继而产生“断保”的现象。
面对阜新市“断保”问题的不断多样化、规模化,政府必须深入分析企业职工“断保”现象的成因,并就阜新市企业职工“断保”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以及法律政策,才能有效遏制“断保”问题带来的危害并提高阜新市人民生活水平。
相关文章: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日本经济的迅猛发展,赶上甚至超过了欧美诸强成为超级经济强国,日本国内的民族主义情绪开始滋长,国内政治力量更加试图把国民意志转移到新国家主义轨道上来,在国际上重新装扮日本的国际形象。于是在国内舆论方面,右翼和保守政治势力开始极尽所能美化日本,否认日本近代以来发动侵略战争的罪行,急于在历史问题上翻案。从而出现了自80年代初以来三次对历史教科书的攻击和对侵略战争进行美化的日本教科书事件,尤其以2001年日本文部科学省通过的新历史教科书编纂会编写的右翼新历史教科书为标志,掀起了第三次攻击历史教科书的高潮。
三次教科书事件所反映的否认日本近代以来发动侵略战争的历史,回避和淡化战争责任,美化侵略战争的极右翼观点和言论,既有其军国主义思想、皇国史观的历史渊源也有其赖以滋生的现实国内土壤,尤其是战后一代极端民族主义的思潮是其肇发的原始动因。现就日本三次教科书事件中的极端民族主义的表现、产生原因、舆论引导及其危害作一逻辑分析。
从历史根源上去分析,极端民族主义思潮起源于日本民族的神国史观和天皇崇拜思想。日本是神国的皇国史观思想和天皇崇拜观念源于古代神话传说。古代4-8世纪的《万叶集》中载有王公贵族公开宣扬“天皇是神”的和歌。在日本最古老的两部典籍《古事记》、《日本书纪》中,进一步渲染“皇权神授”和日本国土由神创造说,后来的学者进一步提出了天皇是现人神,是神国的中心,提出了日本的优越地位观念和尊崇天皇的思想,他们还宣扬神话中的神武天皇所发敕诏的“八纮一宇”的对外扩张思想,声称“世界万国之中最优秀之国惟我天皇统治之日本国”。后来这些尊崇天皇和日本优越的思想被日本军国主义者称为“日本国民的基本”,变为“大和民族优越论”,鼓吹日本要为完成天皇的使命而进行圣战,成为日本对外侵略扩张的舆论工具。
这种神国观念和天皇崇拜思想,是一种类似宗教感召的观念意识,它比一般的政治学说具有更大的煽动性和迷惑力,对日本民族的形成和日本历史的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其表现为直接规定了日本国民的心理归向,造成民族群体向某一特定目标趋近的心态,进而派生出日本民族特有的岛国集团性和盲目服从心理。只要是天皇的,或冠以天皇的名义,日本人便视为召唤“举国一致”予以响应。这种根植于日本民族心理土壤中的思想意识经历代统治阶级人为强化而根深蒂固。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社会的道德状况一直都是社会各阶层关注的要点,教师的道德情况也是不容忽视的。当前小学教师是否已经认识到信息伦理道德的重要地位;如何唤起小学教师的信息伦理道德意识;如何提高小学教师的信息伦理道德水平,这些都是应该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小学教师伦理调查现状及原因浅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该文通过对江苏省内南通、苏州等城市小学学生及学生家长的问卷调差,分析当今小学教师伦理发展现状,比如目前的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整体状况良好,教师们对学生的人文关怀较好,教师们跟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较好以及师生之间的关系比较融洽等等,但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比如教师们对学生的校外情况关注度还不够,“家长”型教师还普遍存在,学生对教师的信任度还不够等。最终为探讨小学教师伦理发展受限制的原因,从而寻求发展,促进教师伦理发展和推动视角伦理建设提供重要的依据。
伦理一般是指一系列指导行为的观念,是从概念角度上对道德现象的哲学思考。它不仅包含着对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处理中的行为规范,而且也深刻地蕴涵着依照一定原则来规范行为的深刻道理。而教师伦理,社会普遍认同它是“专门研究教师、学生、社会成员之间各种关系及如何正确处理这种关系的学问”。中国教育的先祖孔子开了教师伦理道德研究的先河,总结和概括出了以“仁”为最高准则的教师伦理道德。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社会教师伦理已发生改变。就目前形势看来,教师伦理道德的高低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对教师的评价以及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的综合发展,基于此,我们做了关于小学教师伦理调查。
该项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运用自编问卷调查来自南通、苏州等地的小学学生及学生家长,调查结果用spss等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共计发放并回收学生问卷135份,家长问卷78份。
2.1.1 教师职业道德整体状况良好
该项调查,发现我们调查的城市小学教师伦理的发展状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绝大多数家长对当今教师职业道德状况表示满意,而且也重点关心孩子的品德修养;90%以上的家长坦言与老师平时并无礼尚往来的情况,除却平时逢年过节的短信问候。
2.1.2 教师对学生的人文关怀较好
从我们调查结果来看,大多数老师能够对学生做到不偏不袒、一视同仁;老师们基本上能够做到经常关心学生的睡眠、闲暇等情况,87%的家长反映孩子的老师经常关心学生的性格、脾气等心理健康状况;老师基本能够做到很少公开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排名,教师们做到尊重学生,给予学生更多的人文关怀。
2.1.3 教师与学生家长沟通良好
调查发现,80%以上的家长表示自己愿意帮助老师做一些事情;同时,老师也重视学生家长的意见,经常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时的表现状况;对于教学课堂上的伦理状况,超过70%的学生表示满意;78%的学生表示老师在策划班级集体活动时能够以自己的意见为主,适当参考学生积极有效的意见;67%的学生表示老师们较少拖堂。
2.1.4 师生关系融洽
超过70%的同学表示自己所在班级的同学关系是比较融洽的;89%的学生认为老师还是很喜欢自己。我们对学生成绩的好坏、学生担任班干部以及不担任班干部老师是否能够做到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及觉得老师对自己喜爱与否进行spss分析,分析结果显示并无太大差异。60%以上的学生在学校遇到困难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老师,其次是班级同学。
2.2.1 对学生在校外的情况关注不够
在调查中,当问及“孩子的老师主动与自己沟通主要是因为哪种情况”时,89%的家长均表示老师是为了告知学生在学校的情况,仅有11%的老师是为了了解学生在家的情况,而家长的教育方式是否恰当,几乎没有老师告知。
2.2.2 “家长”型教师大量存在
66%的学生觉得自己的老师像家长,只有17%左右的学生把老师当成自己的朋友和兄弟姐妹;甚至还有10%学生认为自己的老师像领导。
2.2.3 学生对教师的信任度不够
超过50%的同学表示在学校遇到困难时会向老师以及班级好友同学求助,但是还有比部分同学选择谁都不说,体现出对教师的信任度还不够。
2.2.4 不能稳妥帮处理业余爱好与学习的关系
在分析担任班干部学生与普通学生对“老师是否支持你的业余爱好”这一问题的结果时发现:成绩一般或者不好的学生基本上是“不确定”,而担任班干部的同学对此回答则是“完全支持”或者是“比较支持”。
2.3.1 缺乏合理的教师伦理规范
中国传统的教师伦理规范由于受到封建经济、政治、文化的影响,推崇的一直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教育伦理规范。作为一种非理性的存在,他要求学生对教师有一种说一不二的服从,这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也缺乏一定的教师伦理规范。
2.3.2 缺乏清晰的教师伦理知识
很多老师认为“为了学生的发展”是自己教育教学的终极目标之一,但显然,老师仅仅用这样的价值观来规范自己的教学活动是不够的。这些老师仅仅是关注到功利价值观层面的东西,他们想当然的认为,只要动机是好的,那么一切都是有道德,都是符合教师伦理的。显然这种观念是不对的,教育学生是需要讲究方式方法的,经常听到某某学校的学生被教师打伤了,某某学校学生自杀了之类的负面教育新闻,在这些事例中均体现了教师伦理确实有很大的问题。
2.3.3 “功利主义”社会期望的深远影响
社会对学校教育的评价以及人们对教师教育的期望,关注的大多是教师指导学生的应试能力以及教师教学能力,分数第一,智育第一的功利主义评价标准日益成为主流,严重影响教师伦理道德的发展。在此基础上,教师很难不得不考虑将自己的绝大部分精力放到学生的文化素质发展上。
相关文章: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对于大学生来说,学术论文写作是一个不断学习和不断积累的过程,只要敢于尝试,通过实践、总结、再实践、再总结,就能逐步提高学术论文写作水平,写出令人满意的好文章。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学生学术论文的写作现状及原因剖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通过对大学生学术论文写作现状的审视,发现其在选题、材料运用、学术规范、创新意识、方法运用等方面存在着较多问题,其原因是学术训练不足、学术道德不强、主体意识不强、个体惰性膨胀等。对此,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应当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革,通过针对性的课程设置等措施以提高学生的学术写作能力。
关键词:学术写作能力;现状;原因;剖析
大学的教学目的主要在于培养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将其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开拓型人才。而对于大学生而言,所谓综合素质,其核心乃是学术研究能力,无论是大学毕业后继续深造还是直接进入社会就业,拓宽其学术研究视野、增强学术研究能力并转化为各种适应能力都是必由之路。而学术研究能力最集中的表现乃是学术论文的写作,学校和教师必须通过有计划的训练课程,让学生的学术论文写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1.选题方面的问题。
就笔者数年来对学生的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的辅导情况来看,学生进行学术论文选题大多是通过模仿相关研究刊物进行的,但是,在模仿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偏差。一是选题过大,比如有学生将“论沈从文的语言艺术”作为论文选题,教师认为,这是要用许多本专著才能研究得过来的课题,只能选取其中某一个特色进行研究与写作。二是选题过偏,有的学生有些特殊爱好,在选题时明显偏离了主体价值观,虽然学术无禁区,但是对于大学生来说,非常投入地去写作一篇论文对其知识和道德观塑造都会有较深入的影响,比如有的学生选择“鬼神意识”、“同性恋”作为其论文题目,教师会指出,学术论文的写作是一项要投入时间、精力甚至毕生奉献的事情,容不得半点马虎,在大学阶段,还处在学术塑形阶段,要选择有利于学术观点和学术能力形成的题材。
2.材料选择方面的问题。
学术论文的灵魂当然是学术观点,但是,对于大学生来说,往往是通过阅读、选取材料来渐渐形成观点的,对于他们来说,在写作前要阅读大量由教师提供的参考文献,写作中要引用相关文句、运用相关论点及论据甚至论证方式,而体现在文本中的材料则需要与文本总体一致,材料“写作前是形成科研论文观点的基础,写作中材料又是表现观点的支柱。作者要反映自己对某一项研究的认识、看法,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只能通过对大量的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其特殊性,发现其自身的规律,或者是相互间的联系,从而形成科研论文所要表达的观点。而且,作者的这种认识、看法、观点,又必须通过材料来表现。如果没有充分的材料来证实自己的观点,那么,轻则单调呆板,缺乏说服力;重则词不达意,引起误解”[1]。但是,在大学生的学术论文写作中,于材料运用方面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其一是为间接引述多,直接引述少。亦即将所阅读文献的文句稍加改动即写入自己的论文,在该直接引用的地方没有直接引用。其二是为引用而引用,不顾原文的整体观点与自己论文在观点、构架上的差别。其三是所用材料驳杂,没有观点和学术理路上的一致性。
3.学术规范方面的问题。
学术规范是一个历久而常新的话题,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论文写作的技术性规范,二是学术道德。前一方面关乎学术能力,只有遵循既定的学术写作规范,才可能写成一篇论点清晰、论据明确、论证有理的文章。在笔者所辅导的大学生中,曾经出现一种论调,即强调所谓“思想”,认为有观点有想法的文章,怎么写都行,结果写出来的文章东拉西扯,根本不成篇章。而实际上一篇论文的各个部分都有其规范,比如摘要,要讲明研究的目的、方法、过程及结论等[2],但学生往往要经过多次重写才能基本达标。就学术道德而言,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相继有许多学者学术论文造假被披露出来,其中甚至不乏知名学者,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出学术道德的现状不容乐观,另一方面也给年轻学生以极坏的影响和示范作用。许多学生阅读文献时不认真去体会其精神内核与学术脉络,而热衷于将其中的文句录入电脑,在写作论文的适当时机直接运用,有的是不加引用直接照抄,有的是略加改写照用,有的则是使用了别人的观点和论证方法而不注明,总之,各种各样的剽窃行为层出不穷。现在开发了网上识别系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论文的重合度进行辨别,但也只是文句基本相同的才能区分出来,而对于观点和论证方法则难以进行区分。
4.创新意识不足的问题。
笔者执教的学科为中国语言文学,所辅导的论文也大多集中在文学、文秘、理论等领域,就这些内容而言,无论是历史的研究还是逻辑的研究,学术论文的生命都在于创新点的存在。在文学史的研究中,新的研究方法之运用、新材料的发掘、新观点的提炼,无一不贯穿一个“新”字,在对文学进行逻辑性研究中,新的观点体系、创新的文学体系等,也以“新”字为其核心。“学术论文是对某种发现或研究成果的表述,应是在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之后,所发表的有创见性的论说,而不只是对某种理论的复述或随想,也不只是将问题和现象陈述出来完事”[3]。但是,大学生学术论文里最缺乏、最难训练与提高的部分也就是创新意识,它不是一个技术性问题,没有太多的操作性规范可以遵循,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高,所涉及的是整体学校教育的设置、长期学术训练的熏陶。从最低的层面来讲,创新意识的培养也是一个策略性的问题,教育体系如何配置是关键因素,从小学到大学,我们对学生的要求就是接受知识,从来没有过创造知识的教育,因此,到大学要进行创新、创造的时候,学生们的知识、能力、意识储备就远远不能达到这一要求了。笔者给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开设Seminar课程,希望用这种方式引导他们学会独立思考并养成批判意识与能力,学生们普遍反映不错。
5.方法论方面的问题。
学术方法是通向学术观点、学术成果的必由之路,在学术论文的写作中,面对特定的题目、特定的研究对象,不是所有的学术方法都可以通用的,或者说,不同的学术研究方法会通向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就方法论体系而言,有唯物辩证方法、社会学方法、实证主义方法、朴学方法、考证方法、文献研究方法、义理阐释方法、比较研究方法、怀疑方法、观测方法、调查研究、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心理学方法等,虽然新的研究方法在不断地出现,但以上方法仍然是日常研究中常用的方法。笔者发现,在日常教学中,许多教师除了比较原本地呈现教学材料中的内容外,并没有对学生进行研究方法方面的特别点明。
以文学史为例,在讲授《诗经》时,有《蒹葭》一章: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蒹葭萋萋,白露未■。所谓伊人,在水之湄(méi)。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一般在教学中,教师都着重于将文句进行翻译,最多进行一番文义的引申。我在查阅文献的过程中,发现前人对这一章的研究特别多,包括有气候学、植物学等内容,不同作家对其亦有各种发挥,于是我把这些内容取其有特色者引入课堂,并且告诉学生:对于一个课题内容,其实有许多角度可以研究。比如《蒹葭》一章,甚至可以从医理等方面研究,在英文的文献里也有类似材料。但是,学术方法的训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在论文写作期间进行指导虽然也有效果,但效果差一些,而且,要根据学生不同的学术兴趣、个性气质来鼓励其选择相应的学术方法,则对其研究有更多的助益。
大学生的学术论文写作中之所以存在以上这些问题,有些问题还表现得特别严重,究其原因,归根结底还是我们的学校教育造成的,教学大纲、课程设置都是围绕着知识的传授与传承进行的,对于学生的创造能力重视、培养不足,但具体说来,则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学术训练不足。从大学生写作学术论文过程中体现出来的问题看,最基础的原因是学术训练严重不足,从小学开始的“作文”课,参照的是文学体系进行教学,引导学生进行描写、抒情、感叹,而没有循说理路径对学生进行教学,从而导致学生既不能在日常生活中进行有效的说理,也无法进行说理性的文章写作。在大学教学中,笔者所在学院要求学生进行一百篇文章的写作,所写体裁不限,学生则把许多日记抄录上来,并没有进行认真的准备和研究。事实上,学生只要从大学一年级开始,每年进行至少一篇学术论文的写作,通过四年的训练,在研究水平上就能符合基本要求。但是,现在大学教育里普遍对于学术能力的培养缺乏重视。
2.学术道德不强。一般认为,随着商品经济的兴起,社会上出现了一种严重的道德失范现象,“从社会实践看,道德失范突破了社会行为底线,人们的自私本能和欲望发挥的空间扩大,在某种程度上造成多种道德恶行与新的道德败坏,发生诸如官员腐败、学术造假、地沟油泛滥、毒奶粉蔓延等性质恶劣的事件,让人们对道德生活产生极大失望,并深陷一种‘道德无力’中”[4],这些失范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处于思想、观念形成过程中的大学生造成了影响,从而使得其在生活中投机取巧、学习中心不在焉、研究中进行各种学术剽窃。道德观念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虽然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反复提醒,但屡教不改的现象普遍存在。
3.主体意识不强。在现行的教育安排下,大学生的学术论文写作一般只有一次机会,那就是毕业论文写作,在大学三年级第二学期开始布置与准备,但往往这个时候是学生全心全意准备考研的时段,学生们基本没有花多少精力在论文的文献阅读上。等到考研结束,许多学生又要准备找工作了。因此,在时间安排上很不妥当。也正因为这样,学生在写作学术论文的时候严重依赖指导教师,没有自己主动工作的积极性,草草成文就交给了老师。另外一方面也严重依赖各种文献,有许多人是将已有的研究成果东拼西凑而成文。学生在写作过程中没有发挥其主体意识与批判精神,故而文章质量一般不高。
4.个体惰性膨胀。与主体意识不强相应的是学生的个体惰性膨胀,在大学四年级,许多学生心思无法集中在学习上,有的学生甚至跟我说:“老师,我已经找到一个不错的工作了,你就随便给我一个能毕业的分数就行。”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花费在非学习事务上。个体惰性的另外一种表现是浮躁情绪,许多学生根本无法坐下来思考学术问题,甚至有人在网上找人代写毕业论文。
针对大学生在学术论文写作中表现出来的以上问题,教育界应当进行深入的思考与研究,在教学理念、课程设置、教学资源配备、教师培训等方面应当进行改革,朝着能加强学生基础学术训练的方向努力,应当开设有针对性的学术训练课程并提供配套的其他指导,以期使学生的学术能力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
[1]刘洁民.论学术论文写作中材料的鉴别取舍[J].江汉大学学报,2008(12):128.
[2]曹进克.科技期刊学术论文写作与规范化[J].河南大学学报,1999(3):85.
[3]郭杏芳.简析学术论文写作中的几个共性问题[J].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12):85.
[4]周宁远.关于道德失范的思考[EB/OL].(2013-12-25)[20
相关
浏览量:6
下载量:0
时间:
商业环境是传统商业形式化的主要载体,市场形象体现着商品的应用属性和价值属性,是制造购买的重要手段。一个好的商业环境应该是对商品与需求的恰当诠释,是对购买的正确引导。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国际品牌危机产生的商业环境因素剖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容摘要:日新月异的商业环境使得企业的所有策略都要随之而变。对于企业的危机管理更是如此。企业应随时根据其所处商业环境的变化而采取相应的公共关系危机管理策略,与外环境进行积极、及时、有效的沟通,预防并有效处理危机。
关键词:危机 策略 环境系统 “七力” 危机模式
商业环境日新月异,包括顾客、竞争者、供求、政府、法律、文化……国际品牌企业在中国大陆市场对其产品、价格、渠道、营业推广等营销策略上尽其所能地变换手法,力求吸引公众眼球,但在危机管理中却依然固守多年陈旧的做法,致使发生一系列公共关系危机,并大多以惨败收场。但细究其危机发生的前因后果却令人觉得这是必然中的事。
综观国际品牌出现的一系列危机事件,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共同点:这些著名的跨国企业都缺乏对现代中国的政治、经济、法律、消费者群体、媒体等所构成的环境正确的认识和把握,并且缺乏与环境的有效沟通,致使在由于环境因素引发的危机发生时,手足无措,或反应迟钝或反应僵硬,使企业在经济效益和形象等方面都遭受了重挫。这些反映出当今企业在危机管理中的重要缺失——危机系统建构不完善,在危机管理中注重危机的技术性处理而忽视危机的环境因素尤其是外环境。
危机系统论是系统论在危机管理中的运用,其基本思想是:整个企业的经营系统(内、外环境)是多层次、多面向、不断进行复杂互动的。企业外环境的危机是企业重要的威胁,企业究竟有没有能力处理,完全依赖于内部组织结构的健全,以及综合企业内部情报与资源的决策体系是否能做出正确决定。
外在环境变化多端,是企业危机最主要的来源,所以常被称为企业不可控制的变数。这里的环境主要是指企业的外部环境。美国哈佛大学教授麦可•波特(Michael Porter)在其《竞争战略》一书中提到五力模式(Five Forces Models),是许多产业为应对不同外在竞争强度,广泛用来发展其战略的方法。其五力结构为:新竞争者的进入;替代品的威胁;购买者的谈判能力;同业竞争;供应者的谈判能力。笔者认为企业所面临外部环境的危机威胁不仅来自产业环境而是来自各方面。企业外部危机环境系统的构成要素为:政治变化、经济发展、产业竞争、文化转换、公众变化、媒介导向,它们共同构成企业外环境危机结构的七力模式。
政府作为国家公众利益的代表行使着对国家事务的最高管理权,是危机环境系统中的重要因素。具体包括:政府类型和政府稳定性。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政府政策变化。分析政府机构的政策变化对公司十分重要。对外国投资的态度。行政管理程序。与母公司所在国政府之间的关系。东道国与母公司国家政府的关系将直接或间接影响跨国公司。政治模式。每一种政治模式给商业带来的风险是不同的,应及时进行分析。
国家的宏观经济和由产品市场组成的微观环境构成重要的经济因素。一国的经济概况就是该国的宏观经济环境,包括经济所有制、人口、收入、资源、消费结构、经济增长及其他。微观环境是指涉及某种特定的产品和市场的环境。经济因素是一切因素的基础,经济发生变化会引发一系列因素包括社会、消费心理、人际关系、文化等的变化。在近十年中,中国的经济尤其是城市经济(这些危机事件都是发生在城市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给社会、政府、个人经济状况、需求、心理意识等带来一系列的变化。
产业因素除麦可•波特教授提出的包括同业竞争的威胁、潜在竞争者的挑战、替代品的压力、购买者的谈判能力、供应者的谈判能力等以外,笔者认为还应加上一个重要的因素:行业景象。同行业企业生产同一产品,各企业间会有连带的互相影响,行业是同行企业共同生存的小环境,行业的景象也是企业发展的风向标,需要密切关注和监视,以确保企业在一个良好的行业环境中发展。古井贡酒厂在山西溯州发生了“1.26”假酒中毒案后立即意识到近邻的不法行为将会殃及池鱼,因此主动出击,在全国大媒体上刊登了《致全国消费者公开信》,对假酒制造厂商进行严厉批评,同时决定无偿向死难家属捐助抚恤金20万元。成功制止了古井贡酒的消费者受到假酒案的困扰;树立了企业良好的形象,又吸引了一大批的潜在顾客,可谓一石三鸟,防御型危机公关取得很好的效应。
文化是指人类从生活实践中建立起来的信仰、价值观、道德、理想和其他有意义的象征的综合体。包括物质生活、教育水平、社会交往、语言、艺术、宗教信仰、荣誉感、伦理道德等。文化影响着公众的生活方式、行为模式和他们对事件所采取的行动,从而影响公司的决策。对于企业需要对文化进行文化评价、文化分析、从而使自己达到文化适应和文化转变。所谓的文化转变就是在文化背景下某段时期能被接受公众的产品和服务,在经过一段时期后不再被接受的变化。三月发生危机事件的国际品牌企业没有做好文化转变,是造成危机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在改革开放的20多年里,中国经济发生了巨变,中国的文化也随着发生了变化,中国人民特别是城市居民很多已告别了生存经济步入小康经济,生活的品质有了很大的提升,他们在消费商品时对商品提出了品质、安全性等更高层次的需求。而国际品牌没有或者无视这些变化,依然高傲地俯视中国公众,因此发生了不协调,发生了危机冲突。
媒介作为“无冕之王”的作用日益增强。与此同时,中国传媒业的基础设施也在不断改善。危机事件的进展状况通过媒介特别是网络媒体快速在全国传播,是造成危机事件影响巨大的原因。另外媒介不仅是危机事件的传播者,还是危机事件的引发者。高露洁事件就是由北京某晚报的记者翻译并转载英国报纸《牙膏癌症警告》而引发的,这里媒体成了“牙膏致癌”的议题设置者。
公众因素是企业外环境中的重要因素。对于公众的研究不仅要有静态的了解更要有动态的把握。中国的公众发生了哪些变化呢?公众的商品知识、法律知识、维权知识都在提高,一旦利益受到侵犯,他们将会用知识去辨别、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公众的消费要求随着体验的积累而在提升。公众对国际品牌已从盲目的崇拜回复到应有的理智判断了,一旦发现产品有问题,他们一样“毫不留情”。公众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商品的安全性要求大大提高了,而大部分国际品牌的危机都是安全问题危机。公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消费者对商品所给他们带来的精神感受更为关注了,所以商品纠纷发生后他们对“讨说法”的需求超过了对赔偿的需求。公众的群体意识、社会责任感、民族意识也在加强,他们向国际著名企业挑战不仅为自己还为了广大的消费者。在国际品牌的危机中容易引起公众的民族情结也是这次危机愈演愈烈的因素。公众的环保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不仅要求企业生产合格产品而且要求企业的一切行为符合环保要求。
每一次危机既包含导致失败的根源,也孕育着成功的种子。发现、培育以便收获这个潜在的成功机会,就是危机管理的精髓,而习惯于错误地估计形势,并令事态进一步恶化,则是不良危机管理的典型特征(诺曼•R•奥古斯丁)。企业外环境危机的应对策略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建立企业外环境危机结构“七力”模式,构筑企业危机系统,随时对企业外环境的政府信息、经济信息、产业信息、法律信息、文化信息、公众信息、媒介信息等进行即时监控,一旦有变化应随时告知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信息的处理。变化有两种情形:阶段性的变化信息和即时性的变化信息。如中国经济发展层次和公众的变化,是在近十年、五年等较长时期的变化,称之为阶段性的变化信息。即时性的变化信息,如肯德基、苏丹红的事件信息,是突如其来的信息,属于即时性的变化信息。对于企业,应及时重构企业外环境的危机系统,设置危机环境预警方案及应对方案,告知最高决策部门,有必要的话要进行危机的预演,以便在危机发生时能从容、高效应对。
沟通是解决一切不协调、冲突的有效方法。“在现代社会里,人们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的期望越来越高。若一个企业在发生危机时,不能与公众进行沟通,不能很好地告诉公众他的态度、他正在尽力做什么,就无疑会给组织的信誉带来致命的打击,甚至有可能导致组织的消亡”(迈克尔•里杰斯特)。在沟通方式上应充分发挥整合营销沟通的方式方法,与环境进行有效沟通。
与环境进行沟通的基本要则是:沟通的态度要真诚,一切以公众利益为重,要把公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这是有效沟通的首要前提。在危机发生后,如果企业还是死守企业利益,往往不能达到沟通的成功,因而不能很好地解决危机。沟通时间上要及时,时间是解决危机的关键因素,因为在同一时间上媒体在大量地复制信息,公众在焦急地等待企业信息,同时也在传递着各种真实与不真实的消息,小道消息也在不断地涌出。沟通方式上要新颖,新颖的方式能达到更好的沟通效果。
“善战者,求之于势”(《孙子兵法》)。环境既是企业危机发生的原因也是企业可以借助克服危机的力量。政府、媒介、公众、法律等都是企业在危机事件中可以借助的外部力量。
1.[美]迈克尔•波特著.竞争优势.夏忠华译.中国财政出版社,1988
2.刘刚.危机管理.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生态学(Ecology),是德国生物学家恩斯特·海克尔于1866年定义的一个概念: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体与其周围环境(包括非生物环境和生物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目前已经发展为“研究生物与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科学”。有自己的研究对象、任务和方法的比较完整和独立的学科。它们的研究方法经过描述——实验——物质定量三个过程。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概念和方法的引入,促进了生态学理论的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福斯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产生背景剖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成为现代生态哲学界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美国的约翰·贝拉米·福斯特代表了这股西方思潮的最新和最高水平。通过对其理论背景的分析,为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提供借鉴。
【关键词】福斯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生态危机;和谐社会
自人类诞生之日起,自然界就有了对立面,它不再是一个按照缓慢节奏进行演化的自在世界,而是逐步变成了人化自然,但人们改造自然的同时也造成了对自然的损害。工业革命以前,人类干涉自然界的能力较低,规模较小,其消极作用不易察觉。工业革命以后,资本主义经济的空前繁荣就一直伴随着严重的生态问题,特别是当今时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大大增强了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然而,由于人类对生态重要性和生态资源的无知,不顾自然规律的要求,狂妄地“向自然宣战”,粗暴的“战胜自然”,使人类赖以存活的自然生态失去了平衡。当人类还在为控制自然沾沾自喜时,自然已经向人类展开疯狂报复:资源短缺、生态失衡、环境污染、人口爆炸等,这一系列问题已对人类的生存构成严重威胁。
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说明,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严重脱钩,我们正处在人类与地球关系的历史拐点上,人类必须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这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各个国家、各个阶层的人们都为此殚精竭虑、出谋划策,力图扼制自然生态的进一步恶化。马克思主义由于其理论的开放性,对于生态学的思考成为其理论的增长点。一些学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生态环境问题做出了理论回应,由此出现了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潮。
(一)国外研究概况
国外对福斯特的思想研究主要是美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既有批评其理论的,还有肯定其理论的。批评的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民国初年行政诉讼体制的确立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确立一个国家的行政诉讼体制,实质上是确立行政审判权的归属。一方面,由于行政诉讼具有监督性,决定了被诉行政行为的最终效力,因此为保障审判独立与公平,掌握行政审判权的机关应独立于整个行政权力体系;另一方面——同样因为行政审判的审查对象是行政行为——因此若由立法机关或司法机关掌握行政审判权,则又有侵犯权力的独立性与专属性之虞。是以在行政诉讼发展史上,形成了两类行政诉讼体制,即以英美两国为代表的司法审查体制和以法国、近代日本为代表的行政裁判体制。前者以普通法院掌握行政审判权,一方面符合英国的议会主权原则、普通法传统及美国所强调的权力制衡的宪法精神,并且法院审判具有被动性,受当事人主义和严格的程序规则约束,不至于使司法权凌驾于行政权之上。
后者则以专门机关独掌行政审判权,因为近代法国重视权力的专属性,长期以来以行政复议为唯一的行政救济渠道。直到1872年议会才立法授予“国家参事院”(Le Conceil d’Etat)行使行政审判权,从而形成行政审判与普通司法审判相分离的体制。近代日本亦仿照法国设立“行政裁判所”,其直属于天皇,独立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这一体制较行政复议更能保证审判独立,同时也避免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权限问题。
1906 年,清廷曾拟具《行政裁判院官制草案》。但当时的立法者对行政诉讼的认识尚不成熟,认为“(行政诉讼)公开裁判许庶众旁听,扶助私益许吏民对质,实与中国都察院大略相等”,“用以尊国法,防吏,似于国家整饬纪纲、勤恤民隐之至意不无裨益”。在制度的功能、效果层面上将行政诉讼与传统御史监察制度混为一谈。观察《草案》中行政裁判院的职权,其亦是一个直属于君主,兼具行政审判与传统监察职能的机构(第9、10、13 条)。辛亥革命后,君主集权不复存在,但在接下来的一系列制宪、立法活动中,受政治形势迅速变迁及行政诉讼理论深入传播等因素影响,行政诉讼体制的确立亦经历了曲折历程,具有鲜明的“时代印记”。本文以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国会制宪时期以及北洋政府统治初期的制宪、立法活动为中心,探讨立法者选择行政诉讼体制的深层原因。
武昌起义后,1911 年11 月9 日湖北军政府颁布了由宋教仁、汤化龙等起草的《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虽非全国性的宪法文件,但《鄂州约法》不仅首次确立了立法(议会)、行政(都督与政务员)与司法(法司)三权分立的体制。同时也首次将针对违法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列为民众的基本权利之一:“人民⋯⋯对于行政官所为违法损害权利之行为,则诉讼于行政审判院。”(第14 条)。第57 条复规定:“法司⋯⋯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但行政诉讼及其他特别诉讼,不在此例。” 可见《鄂州约法》确立了行政诉讼与刑事、民事诉讼相分离的制度。
虽然湖北军政府嗣后未制定行政审判院组织法以确定行政审判院的法律地位与职权,但一方面其颁布的《政务省管辖各官署官职令草案》与《各部官职令通则草案》中均无行政审判院这一机关, 另一方面,《鄂州约法》第三十条规定:“都督除典试院、官吏惩戒院、审计院、行政审判院官职及考试惩戒事项外,得制定文武官制官规。”而与行政审判院相同的是,典试院等机构亦都不在上述两份官制草案当中。可见行政审判院等机构当不属于“都督”所执掌的行政权范围之内,而具有高度的独立性。《鄂州约法》拟建立的行政诉讼体制实类似于与法国、日本的行政裁判体制。
《鄂州约法》之后,江西、浙江等省约法亦确立了相同的行政裁判体制。民国元年(1912)年初宋教仁在《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法草案》中,除以“平政院”一词代替“行政审判院”外,其余文字表述与《鄂州约法》相同。2 月,福建省法制局亦向省府提出在省内设立行政裁判所的建议,其理由有“三权分立之国,司法与行政绝不统属。若以行政裁判委于司法官厅,是司法权侵入行政权,则行政权之活动,必萎靡不振”等语。可见在当时人的眼中,法国、日本式的行政裁判体制是首选的参考对象。
与此同时,南京临时参议院也展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工作,并在3 月11 日正式颁布《临时约法》。在行政诉讼体制上,《临时约法》亦选择了行政裁判体制,即《临时约法》第10 条和第49 条规定之内容:“人民对于官吏违法损害之行为,有陈诉于平政院之权。”“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但关于行政诉讼及其他特别诉讼,别以法律定之。”
3 月28 日,已辞任但未正式解职的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在《致各省都督》电中,亦要求各省都督“出示晓谕人民,有受前项疾苦者,许其按照《临时约法》来中央平政院陈诉”。但与先前各地军政府相同的是,南京临时政府在其存续期间亦未制定平政院组织法或行政诉讼法以确定平政院的性质、地位与职权,平政院亦未实际设立。并且由于现存《参议院议事录》过于简略,仅逐日记录会议议程与表决结果,未记录《临时约法》制定期间各参议员发表的意见,因此难以直接断定当时立法者选择行政裁判体制并将行政审判机关定名为“平政院”的理由。
但笔者认为,可以从一些间接因素看出端倪:例如首先从《临时约法》的文本上看,《临时约法》第10 条使用“陈诉于平政院”一语,与第8 条“人民有陈诉于行政官署之权”用词一致,而与第9 条“人民有诉讼于法院受其审判之权”形成对比。而“陈诉”一词的含义,则为民对官、下级对上级提出的陈情、控告。可见当时立法者对行政诉讼性质的认识尚有在“民”与“官”地位不平等的前提下“为民伸冤”的倾向,与普通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诉讼存在差异。
再者,笔者认为,凡自上而下的法制建设,在移植外部法律时难免受到相关法律理论在本土的传播与立法者知识背景的影响。而行政诉讼理论在当时国内的传播尚处在起步阶段,有限的译著均为日本学者著作,重在阐述日本如何效仿法国确立行政裁判体制,对司法审查体制仅有简单介绍。因此,日本行政诉讼理论中对行政裁判体制的认同,对当时国人有着难以替代的影响力。
如1907 年译介至中国的日本法学博士清水澄所著《行政法泛论》一书,第三章第二节“行政裁判之机关”中,称英美等国的司法审查体制:“以司法裁判所监督行政,是以司法权拘束行政权也,终将使行政权陷于萎靡不振之地。”与前述福建省法制局向省政府提出的建议基本相同。又该书误以法国为“使行政厅为行政裁判之制度”,与前述清廷《行政裁判院官制草案》序言部分称“意、法两国以行政衙门自行裁断(行政案件),其弊在于专断”亦相一致。
从立法者的知识背景上看,则无论是《鄂州约法》《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法草案》的起草者宋教仁,还是南京临时参议院指定的《临时约法》文本起草者张一鹏、马君武、王有兰、景耀月、吕志伊等人,其知识背景均为留学日本,无留学英美者,亦无专注于行政诉讼之比较法研究者。宋教仁在1911 年8月发表的《论都察院宜改为惩戒裁判所》一文中,即根据大陆法系公法、私法两分的理念,将行政诉讼的性质认定为“公法上责任之裁判”,且为“人民向国家(请求)责任之裁判”,在于使“国家负其责任”而非使某个个人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行政诉讼相对于民事、刑事诉讼为“特别裁判”,故应“提出诉讼于特别机关”。理论传播的不足与立法者知识结构的相对单一,难免影响到法律移植过程中对外部法律制度的选择。
武昌起义后,章士钊、王宠惠等具有英美法学教育背景的人士陆续返国。他们虽未参与《临时约法》的制定及此后的国会制宪活动,但在行政诉讼体制问题上,则不遗余力地提倡司法审查体制。1912 年,美国学者古德诺的《比较行政法》等介绍欧美国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的专著也在国内翻译出版。在新思潮传入的背景下,民国二年(1913)七月,由第一届国会(民元国会)参众两院各选出30 名议员组成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在天坛祈年殿开始宪法起草工作,十月完成《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天坛宪草》。在这一时期,围绕着行政诉讼体制的选择,各方人士展开激烈争论。
(一)章士钊、王宠惠对司法审查体制的提倡
民国元年二月,时任同盟会机关报《民立报》主笔的章士钊,就前文所述福建省法制局呈请省府设立行政裁判所一事,发表《论行政裁判所之不当设》一文。
章士钊引用英国学者甄克思(E·Jenks)的学说,认为英美法系国家司法审查体制的正当性与优越性有两条。一是平等:“盖英夙取法律平等主义,自内阁以至贩夫走卒,一律受审判于普通法庭,毫无等差行政裁判与民事裁判之分,为英律所不解。”二是保障民众权利:“在法兰西以及大陆政家视之,分权云者,乃行政大臣独立不受法庭之制裁(因是之故)政府之官吏,实享有一种特权寻常法庭(对政府官吏)全然失其效力,不足为人民权利之保障,而私权之受侵乃益甚。”因此,章士钊批评行政裁判体制:“于此而言卫护私权,直欺人耳!要之,平等之国,行政审判制度不应发生。”
不久章士钊又发表《论特设平政院与自由原理不相容》一文,首先批评当时法政界盲从日本的风气:“迩来贩卖宪政者流,八九取日本成规而盲从之。其事之果于原理当否?国情当否?不暇问也。”继而引述英国宪法学大家戴雪(Albert.V. Dicey)的观点,同样指出在法国人的权力分立理念下,“何以所谓审判机关者,不属之普通审判院,而必属之平政院,则其答案,亦惟曰行政官较之平民,当得一种特待之权而已。易词言之,则行政官如或违法,须有特别机关保护之而已”。
行政官吏享有不受普通法院审判的特权,那么,“宪法上所许之自由,其意味安在?”可见,章士钊所反复强调者,正是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自由,实现“民”与“官”站在平等的地位上接受司法机关的审判。司法审查体制在这一点上具有行政裁判体制所不具有的正当性与优越性。嗣后,章士钊又发表《覆汪君叔贤书》等一系列文章,继续提倡自己的观点。
次年,王宠惠发表长文《中华民国宪法刍议》。在第五章《非行政法》中,王宠惠首先指出行政法本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从广义上看,“凡法律中之关乎行政事项者,即可成为行政法⋯⋯在英美二国,皆杂乎普通法律中”;从狭义上看,即从古罗马公法、私法两分的角度出发,行政法仅是对“官吏以官吏之资格而为之行为”所制定的“特种法律”。因此,在法国公法学理论中,基于公法而发生的行政行为,自“应于特别机关审判之”。但至20 世纪初,随着行政事务的日渐繁杂与法国式的行政审判在实践中已趋近司法审判,法国行政法本身已不再强调上述区别而有“与普通法律合而为一”的趋势。因此,中国需要什么样的行政诉讼体制,只需考察两种体制在实践中的利弊即可。王宠惠指出,行政裁判体制具有以下弊端:
一是当普通法院与行政法院产生管辖权争议时,必须像法国那样再增设“权限裁定法院”以裁定有争议的个案究竟归谁审理,“法院之复杂,莫此为甚。国家因而增多无益之繁费,人民亦苦于诉讼手续之繁难”。
二是与章士钊相同,行政裁判体制实为赋予官吏“享有行政上之特权,而不绳之以普通法律”。因此,“行政法院既为行政便利而设,则其审判已有偏袒行政之虞”。
三是从法社会学的角度看,“行政诉讼普通法院无权审理是以人民对于普通法院既有轻视之心,对于行政法院又怀疑惧之态,殊非所以尊重司法之道”。
四是行政裁判体制使“官吏既有特别之保护,国民势难与之抵抗,而国民权利致有被蹂躏之虞”。综上所述,“实行民权之国,其人民与官吏于法律上为平等,即应受同一法律之支配,乃宪法上之一原则行政法者,即官吏与人民于法律上为不平等也”。
因此,中国不应当选择行政裁判体制。可见,王宠惠对行政裁判体制的批评与章士钊具有一致的价值取向,即行政裁判体制是赋予行政官吏的特权,是不平等的表现,不利于保障自由。尤其对于刚刚走出两千多年君主专制体制的中国,这一体制实不足取。
诚然,章士钊、王宠惠的观点有站在英国学者的立场上审视行政裁判体制的倾向,未尽客观。如行政裁判体制赋予行政官吏以“特权”而违反平等原则说即难以成立。因为诚如上文所述,在秉承公法、私法两分理念的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属于公法,而“一类专门的案件对应一个专门的法官是顺理成章的,尤其是⋯⋯这个专门的法官代表权限的保障”,因此应当由专门机关依照公法规则来审理行政案件。同时也实现了行政权与司法权的互不相涉,并非赋予官吏特权的表现。
而英美两国乃基于不区分公法与私法的普通法传统,“凡人皆受治于普通法律,而普通法律复执行于普通法院”,故不区分普通法院与行政法院。再者,就行政裁判体制而言,掌握行政审判权的机关本身具有独立地位,立法者亦可以制定严格的程序规则来保证“民”与“官”地位平等。因此,笔者认为,司法审查体制与行政裁判体制的差异,是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法律传统上的差异,也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王宠惠所述的“普通法”与“行政法”渐有合一之趋势。故不能简单地说司法审查体制意味着平等,行政审判体制意味着特权。
但不可否认的是,章士钊、王宠惠以实现平等作为确立行政诉讼体制的首要价值,并以此论证司法审查体制相对于行政裁判体制的正当性和优越性,不仅实现了国人对行政诉讼制度价值认识的一大进步,并且对刚刚走出君主专制、民权勃兴的民初社会也具有现实意义。在宪法起草委员会的会议发言中,议员伍朝枢、王绍鳌等即持章士钊、王宠惠等人的观点力主建立司法审查体制,反对设立平政院。如伍朝枢主张建立司法审查体制的三大理由即为保护人民之自由、保障司法独立之精神、避免行政裁判机关与普通法院的权限争议等。
(二)行政裁判体制支持者的辩驳
虽然章士钊、王宠惠的主张在当时产生了较大影响,但亦有不少人士主张建立行政裁判体制。论其理由,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如前文所述的“公法”“私法”两分说,即公法(行政法)的适用与私法(民法、商法)的适用应有区别。
如时任国史馆顾问的朱青长(署名“天顽”)撰文指出:“司法审判,其目的在乎救济私权,凡一私人与一私人间之争讼,应根据私法以救济之。其法律关系为私法上之关系。行政审判,其目的在乎救济公权,凡公共团体与其团体员之一私人(即行政官与一私人)间之争讼,应根据公法以救济之,其法律关系为公法上之关系,此行政审判与司法审判法律关系之不同一也。因法律关系之不同,故其适用之法律亦异,司法审判所适用之法律为民法商法,行政审判所适用之法律为行政法规,此行政审判与司法审判适用法律之不同二也。有此根本上不同之点二,故行政审判必当离司法审判,而独立特设平政院以为匡救官吏违法行政处分之机关。”
二是确立行政裁判体制重在确保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分立,以及行政官员的自由裁量免受司法机关的干涉。
如国会议员陶保霖指出:“行政诉讼之被告为行政官厅,若以民刑诉讼程序行之,实有司法侵入行政之嫌,为破坏三权分立之原则。”日本学者有贺长雄则从行政自由裁量的角度分析:“自由裁量为行政官不可少之职权。然因自由裁量之故,违背根本之法律,亦非法治国所宜。故于司法审判之外,另设行政审判制度⋯⋯新宪法案第八十七条则以行政诉讼与民事刑事相提并论,均为法院内之一部事业,若此可决,则各部及各省之行政事务,均被束缚于独立不可干涉之法官,而行政官原有之自由裁量之权,所谓察时势之所宜,考地方之情况,便宜行事以求达法律之目的者,强半归于消灭矣。”
三是行政事务的复杂性、专业性使普通法院法官不宜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如黄云鹏在宪法起草委员会上的发言指出,设立平政院一是“分权上之必要”,其二即是“技术上之必要”。“行政管辖事务,性质复杂⋯⋯如以此等事件概付诸普通裁判,则裁判官既无各项专门知识,必不能审慎周详,处理尽善也。若强为行之,技术不精,难保无有拘文牵义,昧于事实之武断。” 有贺长雄亦认为:“审判民事、刑事适用之法律与为各部行政事业施行之法律,其间大有差异夫法官之征用民法刑法,乃须依据法律文字谨守而行,不得以己之私意左右其间。而为各部行政施行之法律则不然,其所定范围较大,行政官于其规定之范围内有自由裁量之权。” 相比之下,行政裁判体制下的平政院就可以由对行政事务较为熟稔的人士组织之,就算“或虑官吏左袒,则慎其选任,严定法律,其弊亦易剔也”。
通观以上论述可以看出,这三点主要理由亦正是大陆法系国家对行政诉讼体制的认识。正如伊藤博文在《日本帝国宪法义解》中指出:“因正如司法权独立之必要一般,行政权亦同样有必要保持独立。如行政权之实施受司法权之监督⋯⋯则将不免出现行政官隶属法官之情况。”“行政之事宜,通常非法官所熟知也。其判决则不免陷入危道。故行政之诉讼,必须要由密切熟知行政事务之人来加以断定。”
但总体上看,笔者认为,行政裁判体制支持者的理由相较于章士钊、王宠惠等高举“平等”大旗,站在权利保障的角度论证司法审查制度的正当性与优越性而言,在共和肇建、民权勃兴的民初社会便显得相对缺乏说服力。更何况王宠惠已论述了两类行政诉讼体制渐有融合的趋势,更凸显了当时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确立应重在考察两种体制各自的利弊以及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而非纠结于“公法”“私法”之分。
再者,行政事务的复杂性、专业性也并不构成支持行政裁判体制的理由。因为一方面法官毕竟扮演的是居中的“裁决者”角色,对其要求应当是对宪法、行政法原理和行政法律、法规的精深理解,而不是对行政事务的样样精通;另一方面,亦可以通过在普通法院内部组织行政审判庭,或在司法权力体系内单独设立行政法院,任用专业化的法官来审理行政案件,并可建立专家征询制度,从而解决这一问题。不过,通观前文所述章士钊、王宠惠等的观点,他们虽力倡平等与权利保障的理念,但亦未曾深入分析行政裁判体制支持者所主张的司法权与行政权的权限界分,以及行政审判的专业性等问题。是亦未能有效地说服对方。
(三)《天坛宪草》对司法审查体制的确立
民国二年(1913)九月七日,宪法起草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行政诉讼体制问题。根据现存《宪法起草委员会会议录》记载,当日到会者47 人,有伍朝枢、黄云鹏、王绍鳌、黄璋4 位委员对这一问题发表了意见,伍、王反对设立平政院而黄云鹏、黄璋主张设立平政院。最后表决,主张设立平政院者12 人,反对设立平政院者35 人。
《天坛宪草》第87 条遂规定:“法院依法律受理民事、刑事、行政及其他一切诉讼,但宪法及法律有特别规定者,不在此限。”从整体上看,《天坛宪草》确立司法审查体制,也与其权力制衡的精神相一致。如大总统由国会议员组织总统选举会选举产生(第57 条),国务的任命须经众议院同意(第80 条),当众议院对国务员通过不信任决议时,大总统要么解散众议院,要么就须免去国务员之职(第82 条),大总统发布紧急命令须经国会的常设机构国会委员会的同意(第65 条),等等。上述一系列规则使大总统的权力和中央行政部门的权力均受到国会的有力制约。是以有贺长雄戏称《天坛宪草》确立的体制为“二权分立”体制,行政权居于立法权之下,还要受司法审查制度的制约,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行政机关凭借强大的力量侵犯民众权利的可能性。
《天坛宪草》在民国二年十月出台后,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政府统治阶层对各项权力制约规则大为不满。10 月25 日,袁世凯发出《为宪法草案事致各督》通电,指责《天坛宪草》确立的各项权力制约规则“必使各部行政,事事仰承(国会)意旨”。“国务员随时可以推翻,行政权全在众议院少数人之手,直成为国会专制矣!”司法审查体制亦未能幸免:“各部各省行政之务,范围甚广,行政官依其施行之法,均得有适当之处分。
今草案第八十七条,法院依法律受理民事、刑事、行政,又其他一切诉讼云云。不按遵《约法》,另设平政院,使行政诉讼亦隶属法院。行政官无行政处分之权,法院得掣行政官之肘。”通电发出后,各地督军、民政长的回电亦一边倒地认同袁氏主张。如直隶都督冯国璋在回电中指出:“要使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各有权限,各尽职务,不偏不倚,悉协中庸。”山东都督靳云鹏称:“行政范围,千端万绪,行政官吏施行法律,体察各方面情况,得有适当之裁量。设因处分行政,引起诉讼事项,自应设特别机关受理⋯⋯今草案第八十七条混入普通裁判之范围,不惟三权鼎立之原则因以破坏,而行政方面,将尽失括动,更何有运用之可言。”
临时副总统兼湖北都督黎元洪电云:“行政裁判为行政监督之作用,即使存而不用,亦足以使下级官吏有所严惮。若属于法院是以司法干涉行政官吏,其不可者一;行政上之自由裁量权,较司法上之自由裁量权不同自非娴于行政法规且具有行政上之特别智识者,其判决难以允当,而国与民交受其病,其不可者二。”南京民政长韩国钧,河南都督张镇芳等人的电文亦极力反对司法审查体制,主张建立行政裁判体制即设立平政院。
分析以上观点可以看出,笔者认为,袁世凯等所持行政审判权应归属平政院的理由,除黎元洪将行政审判与行政监察混淆外,与前文列举的陶保霖、黄云鹏、有贺长雄等人所持的理由基本相同,即强调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纯粹分立,互不干涉,行政官员在其职务行为中享有的自由裁量权应当得到尊重与保障等。然而,除黎元洪提出的行政审判专业性要求外,尚未站在保护行政相对人权利的角度来思考行政诉讼体制问题,而仅仅从一个角度即强调行政权力运行不受干涉从而证明行政裁判体制的合理性与优越性。
前文已述,保护相对人权利这一角度,正是章士钊、王宠惠、伍朝枢等人力倡司法审查体制、认为司法审查体制不仅具有正当性,更较行政裁判体制具有优越性的出发点。可见这一时期北洋政府统治阶层对行政诉讼体制的认识,是以自身的地位——掌握中央及各地方行政权力——为出发点,以既实现自身权力范围最大化,确保政令畅通无阻、不受制约;同时也在形式上、外观上建立包括行政诉讼体制在内的各项宪政体制为目的来认识并选择行政诉讼体制。这同样也是他们在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上极力反对《天坛宪草》确立的国会对大总统和中央行政机关的各项制约规则的根本原因。
1913 年11 月4 日,袁世凯以“叛乱”罪名下令解散国民党,并驱逐国民党籍的国会议员,导致国会由于人数不足无法运作而休会。次年初,袁世凯正式解散国会,由其与各部总长、各省督军指定的代表组成“政治会议”起草《中华民国约法》,从而使《天坛宪草》成为具文,使自南京临时政府以来确立的权力分立体制分崩离析,亦以政治上的强力打破了原有的法制建设进程,将民国初年法制建设的主导权转移到自己手中。
三月,袁世凯颁布《平政院编制令》,设立平政院。《编制令》第一条将平政院的地位确定为直隶于大总统的机关:“平政院直隶于大总统,察理行政官吏之违法不正行为。”反而未指出其所承担的行政裁判职能。平政院下又设有肃政厅,与平政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审判庭并列。根据《平政院编制令》,肃政厅的职权包括三方面,一是发现“人民未陈诉之事件”,可向平政院起诉;二是“依《纠弹条例》,纠弹行政官吏之违反宪法、行贿受贿、滥用职权、玩视民瘼事件”。三是监督平政院判决之执行。在组织上,平政院院长、肃政厅长官“都肃政史”均由大总统直接任命,平政院的评事和肃政厅的肃政史亦由平政院院长、各部总长、大理院院长等向大总统“密荐”,由大总统任命。
同年,北洋政府又制定了《平政院裁决执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行政诉讼事件经评事审理裁决后,由平政院长呈报大总统批令主管官署按照执行。”第四条规定:“纠弹事件之执行,涉于刑律者,由平政院长呈请大总统令交司法官署执行;涉于惩戒法令者,由平政院长呈请大总统以命令行之。”可见平政院的裁决和肃政厅的决定最终还要通过大总统命令的形式产生效力。并且,平政院虽有权审理行政案件,但一方面平政院无权审查行政法令的合法性,亦无权像大理院那样针对法令的适用问题作出解释例,从而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对行政行为的审查。
另一方面,根据同年七月颁布的《行政诉讼法》第一条,行政诉讼实行诉愿(即行政复议)前置原则,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有异议者,必须依次诉愿至省、部一级,对诉愿决定仍不服方可向平政院起诉。既增加当事人讼累,亦因时间拖延而有证据灭失之虞,极不利于平政院的审判工作。
因此,从总体上看,北洋政府建立的行政诉讼体制,实为法国、日本式的行政裁判体制和传统中国监察体制的混合物,与前述直隶于君主,兼理行政审判与御史监察职能的行政裁判院大同小异,只不过在内部区分了两种职能。正如台湾学者指出:“就平政院之结构加以分析,则系中西合璧、古今混杂之设计。平政院掌理‘百姓告官’,其下又设肃政厅,负责整肃官箴,有明清都察院或御史台之遗迹存在。”民国三年(1914)五月颁布的《中华民国约法》则将上述体制在宪法典上确认。《约法》第8 条虽然仍将行政诉权确立为基本权利之一(人民依法律所定,有请愿于行政官署及陈诉于平政院之权),但第39 条规定:“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襄之。”
第43 条规定:“国务卿、各部总长有违法行为时,受肃政厅之纠弹及平政院之审理。”可见平政院尤其是肃政厅实已成为大总统用以控制国务卿、各部总长乃至各级行政部门官员的机构。同年七月,《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至此,行政诉讼制度正式确立,平政院亦开始行使行政审判职能。应当指出的是,平政院体制虽有为大总统集权服务的色彩,但一方面承担行政审判职能的审判庭与承担行政监察职能的肃政厅实现了分立,较之清末官制改革过程中拟设立的行政裁判院有所进步;另一方面,就平政院从1914 年到1927 年的实际运作效果看,虽然每年审理案件不过数十件,但亦判决撤销了许多违法的被诉行政行为,有效地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维护了法制的统一。肃政厅亦参与查办了八厘公债案等民初贪腐案件,在当时政坛产生了一定影响力。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辛亥革命后,面对着同样不稳定的政局与权力分立体制,行政诉讼体制的确立走过了一段不平坦的道路。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由于西方行政诉讼理论传播尚未深入、立法者总体上的知识背景以日本行政诉讼理论为主等因素,从《鄂州约法》至《临时约法》均选择了行政裁判体制。与此同时,伴随着章士钊、王宠惠等人士对英美法系国家司法审查体制的引入和大力提倡,经过激烈的论争和宪法起草委员会的表决,司法审查体制“后来居上”,服务于整个《天坛宪草》旨在制衡行政权力的目的。但随着袁世凯解散国会,将法制建设的主导权转移到北洋政府统治集团手中,原有的法制建设进程亦遭断裂。
最终以北洋政府统治集团确立了由大总统直接掌握、服务于大总统集权要求的,兼具行政审判和行政监察职能的行政诉讼体制。可见,在自上而下推动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掌握着法制建设主导权的“上位者”的身份背景、知识背景和法治理念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移植外部法律时的选择。尤其是当“上位者”难以受到制约时,则在法律移植和法制建设过程中难免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既能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又能在形式上与外部先进法律制度接轨的道路。
当前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已成热点问题,有不少学者主张设立行政法院专司行政审判,2013 年12 月31 日全国人大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业已开始探索行政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域分离的制度。反思民国初年确立行政诉讼体制的历史,笔者认为,当下更应当以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为出发点,审视并借鉴域外先进的行政诉讼制度,使行政诉讼真正成为民众维权最有权威、最具公正性与民众最信任的制度。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针对群众中普遍存在“问题向上反映更容易获得解决”的心理,基层反贪部门要加大案件管辖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工作。可以定期组织专门的宣传队伍,深入社区、关企业、机、学校等场所,开展案件管辖法律知识宣传,让群众了解案件管辖的有关规定,从而使群众在举报时选择正确部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层反贪线索匮乏的原因及对策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基层反贪线索匮乏的原因及对策分析全文如下:
【摘要】案件线索是开展反贪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当前的基层反贪工作中,普遍存在着线索少,发现难,成案率低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解析当前基层反贪线索匮乏的原因,并立足基层反贪工作的实际,从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角度提出对策,从而为解决基层反贪线索匮乏这一突出问题建言献策。
【关键词】基层反贪;线索匮乏;原因;对策。
找出原因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结合基层反贪工作实践,笔者认为造成当前基层反贪线索匮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贪污贿赂案件本身具有隐蔽性特点。
贪污贿赂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为谋取一己私利而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其本身具有隐蔽性的特点,主要体现以下在两个方面:
一是犯罪手段的隐蔽性。贪污贿赂犯罪的实施者大多是具有一定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他们本身具有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职责,这就为其实施犯罪创造了便利条件。同时,他们在实施犯罪前都会经过精心的预谋和策划,通常会对犯罪手法进行精心设计,对犯罪后果进行伪装、掩盖,以逃避侦查打击。
二是侵害对象的隐蔽性。贪污贿赂犯罪侵害的对象是国家或单位而不是具体的个人,这是其与一般刑事犯罪以个体为侵害对象的显著不同。在一般人的观念中,很少人能意识到贪污贿赂犯罪侵害的是自身权益。因此也就很难积极主动的来检举、揭发这类犯罪。上述这些无疑都增加了贪污贿赂犯罪被发现的难度,从而在客观上影响了基层反贪线索的获取。
(二)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较为单一。
在当前的基层反贪工作中,群众来信举报仍然是反贪部门获取线索的主要来源和渠道。反贪部门缺少和公安、信访、银行、税务、审计等部门的信息联动,造成案件线索移送渠道不畅,反贪线索流失的情况。
此外,在当前网络信息化背景下,反贪线索还是主要依靠群众来信举报的方式,没有充分运用网络信息化中如电子邮件、微博、微信等在反腐宣传和线索收集中的作用,导致线索获取渠道较为单一。
(三)就案办案,缺乏深挖窝、串案意识。
反贪实践中,很多办案人员在获得一个案件线索后,便急迫地启动案件的初查工作。待初查结束后,为尽快突破嫌疑对象,办案人员往往仅针已经获得的线索和嫌疑对象本身问题而采取审问和相应侦查措施。这样的一种办案思维和办案方式完全停留在就案办案的层面,缺乏对案件线索系统性、整体性、长远性的经营。殊不知当前腐败案件的发生具有群体性、行业性等特点。在案件查办中缺乏深挖窝、串案意识,已经与当前的反贪工作形势不相适应了。其结果必然导致案件线索匮乏,办案效率低下。
(四)办案人员“等、靠、要”思想严重。
在基层反贪工作中,“等、靠、要”的情况非常普遍。案件线索很少是由办案人员去主动收集、获得的。其原因一方面是主观上我们的办案人员缺乏从日常工作、生活中收集案件线索的意识;另一方面是客观上我们的基层办案人员缺少必要的、系统有效的业务培训,收集、整理、分析线索的能力较为欠缺,因此也就难以从日常生活、新闻媒体、其他部门等的海量信息中获取对反贪办案有用的案件线索。这一“等、靠、要”的被动收集线索的模式是造成基层反贪线索匮乏的重要原因。
(五)举报人更倾向于向上级反映问题。
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往往考虑更多的是向哪个部门反映更容易解决问题,而很少从违法犯罪管辖的角度考虑。受传统的“越往上,越重视,问题越容易解决”认识的影响,举报人在掌握到一些贪污贿赂犯罪线索后,更倾向于向上级机关反映问题。每年基层反贪部门办理的相当数量的案件,都是上级纪检检察机关移送交办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反贪部门线索的获取。
线索是案件的生命线。如何解决当前基层反贪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线索少,发现难,成案率低这一突出问题,已经成为我们提高办案成效,推动反贪工作发展首要解决的问题。
(一)加大反腐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
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于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人民群众有着最直接的感受。因此,人民群众是我们反贪工作的力量源泉。依靠人民群众,打一场反腐的人民战争是我们开展反贪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同时也是反贪工作取得胜利的根本保障。对此,基层反贪部门要加大反腐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认识到腐败不仅是对国家利益的损害,同时也是对每个个体自身权益的侵犯,从而增强群众在反腐倡廉运动中的主人翁意识,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检举、同时办案人员要对群众的检举、揭发做出积极回应,用实际工作取得群众对反贪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二)加强部门联动,发挥网络作用,多来源、多渠道收集线索。
当前,腐败案件已经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更好的揭露和打击腐败,基层反贪部门需要加强同公安、信访、税务、工商、银行、审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联动,搭建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可以通过设立专线、派专人走访、举办座谈会等方式,定期与其他部门就案件信息进行联系、沟通,畅通案件信息移送渠道,确保有关部门发现案件线索后能够及时、有效地移送反贪部门。同时,网络监督已经成为当前发现和打击腐败的新利器。近些年,不少腐败分子都是首先被网络曝光,然后纪检、检察机关介入而被查处的。因此,作为基层反贪部门要充分发挥网络在收集案件线索中的作用,畅通网络举报渠道,如设立专门的举报网站,利用QQ、微博、微信等现代交流通信技术,多渠道收集案件线索。
(三)转变办案思路,深挖窝案串案。
当前,腐败案件已经向纵深发展。对腐败案件的查处,也已经由过去的对个案的查办发展到深挖窝案串案。为适应这一新形势的要求,解决当前基层反贪线索匮乏的问题,办案人员必须摒弃以往就案办案的思路。要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方法,掌握不同行业系统腐败案件发生的规律,对每一线索深挖细查,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由个案向类案扩展,力争查办一案、挖出一窝、带出一串。这样不仅能够扩大办案成效,而且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基层反贪工作中突出存在的线索匮乏问题。
以我院查处的一起国企老总受贿案为例,在该案件基本事实查清以后,办案人员并未鸣金收兵,而是深入分析案件线索,同时结合以往办理过的同类型案件,认为有关行贿人必然存在向该企业其他人员行贿的犯罪事实。为抓住战机,扩大战果,办案人员加大办案力量,乘胜追击,最终牵出了其他八人共七件的行受贿窝案串案。实践证明,深挖窝案串案是扩大案件线索,开辟反贪办案新战场的有效途径。
(四)提升业务素质,增强自行发现线索能力。
过去那种“等、靠、要”是一种被动的线索收集方式。它过分依赖外部,在外部线索不充足的情况下,往往使我们的反贪工作陷入被动。基层反贪部门应从提升办案人员业务素质出发,使他们树立起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现案件线索的意识,增强反贪部门自行发现线索的能力,使反贪部门牢牢把握住反贪工作的主动权。为此,基层反贪部门要定期对有关办案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搜查取证技巧、财务会计知识、审计知识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增强办案人员自行发现线索的职业敏感性和业务能力。作为办案人员,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也要做一个有心人,能够积极主动的同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进行接触,多关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从人们的街谈巷议中,从新闻媒体海量的信息中发现案件线索。
(五)普及举报知识,加大办案力度,以实际成绩取信于群众。
针对群众中普遍存在“问题向上反映更容易获得解决”的心理,基层反贪部门要加大案件管辖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工作。可以定期组织专门的宣传队伍,深入社区、关企业、机、学校等场所,开展案件管辖法律知识宣传,让群众了解案件管辖的有关规定,从而使群众在举报时选择正确部门。此外,基层反贪部门要加大反贪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同时要加大向群众宣传我们的反贪成果,扩大基层反贪部门在群众中的影响力,以实际成绩取信于群众,获得群众对基层反贪的信任和支持。
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工程。基层反贪部门一直处于反贪的前线,是反贪工作的排头兵,其地位举足轻重。实践证明,基层反贪工作开展的好,我国反贪工作就能取得较大的成绩。反之就会影响到我国反贪工作的成效。
但我们应该看到,我国基层反贪工作在发展中还面临着诸多问题。本文所探讨的反贪线索匮乏问题是其中一个比较突出和棘手的问题。它已经影响到基层反贪工作的持续开展。作为办案人员要高度重视,从基层反贪工作实际出发,采取相应的对策,解决当前存在的这一问题,从而开创基层反贪工作的新局面。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威廉·沃尔弗 (1809~1864),Wolff,Wilhelm,德国 和国际工人运动早期活动家、政论家、共产主义者同盟领导人。1846年4 月在布鲁塞尔与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建立诚挚的战斗友谊,加入布鲁塞尔共产主义通讯委员会,参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创建。曾任同盟机关刊物《共产主义杂志》主编。1876年恩格斯在《新世界》杂志上为沃尔弗写了传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扉页上的题词中称威廉·沃尔弗死于1864年5月9日。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威廉·沃尔弗在马克思主义创立初期的作用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威廉·沃尔弗,19世纪40至60年代德国和国际工人运动的著名活动家,马克思主义政论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忠实战友。马克思在他的科学巨著《资本论》(第一卷)的题词中这样写道:献给我的不能忘记的朋友,无产阶级勇敢的、忠实的、高尚的先锋战士威廉·沃尔弗。在他活着的55年时间里,威廉·沃尔弗由服徭役的小农儿子成长为革命的共产主义者,其中遭遇了许多危机及折磨,他为无产阶级的革命做出了巨大贡献。
看过《资本论》的人都应该知道一个名字,那就是威廉?沃尔弗。“献给我的不能忘记的朋友,无产阶级勇敢的、忠实的、高尚的先锋战士威廉?沃尔弗”,这是马克思为纪念威廉?沃尔弗而在《资本论》第一卷扉页上的题词。扉页上威廉?沃尔弗的名字下面有一行小字:1809年6月21日生于塔尔瑙,1864年9月5日死于曼彻斯特流亡生活中,他仅活了55岁。这个值得马克思把倾注了毕生心血的巨著献出的威廉?沃尔弗究竟是谁?
弗里德里希?威廉?沃尔弗,于1809年6月21日生于德国西里西亚施韦德尼县纱塔尔瑙村一个世袭依附农民家庭。他是德国和国际工人运动的早期活动家、政治家以及共产主义者同盟的领导人。由于出身的原因,威廉?沃尔弗从小对普鲁士农奴的悲苦命运有切身体会。他于1829年进入布勒斯劳大学学习,因参加革命活动而于1834年至1839年间入狱,出狱后做过几年的私人教师。他经常为《西里西亚记事报》和《布勒斯劳日报》撰稿。1844年因著文支持西里西亚工人起义遭到追缉,次年年底流亡国外,在伦敦参加德意志工人共产主义教育协会的活动。1846年4 月在布鲁塞尔加入布鲁塞尔共产主义通讯委员会,与马克思及恩格斯一起参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创建。曾任同盟机关刊物《共产主义杂志》主编。
1848年3月在巴黎成为以马克思为首的共产主义者同盟新的中央委员会成员,与马克思、恩格斯一道签署同盟中央文件《共产党在德国的要求》。4月回到德国,先在西里西亚进行革命活动,后到科隆参加马克思主持的《新莱茵报》编辑部。他撰写了许多文章,主要的是关于布勒斯劳地堡情况的文章和《西里西亚的十亿》,特别是以《西里西亚的十亿》为题的一组文章,尖锐揭露了封建反动势力对广大农民的剥削,他在文章中严厉谴责了普鲁士政府对农民的残酷压迫和封建领主对农民的掠夺。西里西亚农民协会大量翻印该文,并广泛散发,在当时影响极大。1849年沃尔弗作为布勒斯劳选出的议员参加美因河畔法兰克福的全德国民议会,做了要求宣布帝国摄政王和大臣为人民叛徒的发言,引起震动。革命失败后流亡瑞士。1854年移居英国的曼彻斯特继续做私人教师。1864年5月14日因脑出血逝世。
“如果我没有记错,这大约是1846年4月底的事情。当时马克思和我住在布鲁塞尔的一个郊区,我们正好一起在写一本书,有人告诉我们说,一位德国来的先生想同我们谈话。我们看到了一个身材矮小、但很健壮的人;他的面容说明他既善良而又沉着坚定;一副德国东部农民的样子,穿着一身德国东部小城市市民的衣服。这就是威廉?沃尔弗。”上述这段话记载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第一次与威廉?沃尔弗见面时的情形,当时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正在合写《德意志意识形态》。
此后,步入中年的马克思,在英国伦敦全身心地投入创作《资本论》。正因为如此,在沃尔弗逝世的前几年,马克思在经济上陷入了巨大的困境。其实,自1850年开始,马克思就处于贫困潦倒之中,他常为缺少买纸或买报纸的几个便士而苦恼,甚至于写好的手稿因为没钱付邮资和保险金而无法寄出。
在这样的环境中马克思还能继续创作《资本论》,恩格斯和沃尔弗起到了极大的作用。1861年开始,马克思一家已经举步维艰,马克思不得不实现他那考虑已久,但为了女儿们的前途又不断放弃的想法:变卖自己的全部家具,用来偿还房东的房租,并向所有其他的债主宣告破产,将两个女儿安排去做教师,自己则同妻子和小女儿住到贫民窟中去。当时是恩格斯弄到了一百英镑暂时为马克思的窘境解了围。
而后,威廉?沃尔弗在去世前,把从父亲那继承来的一笔遗产和自己毕生的积蓄赠送给了马克思,大约有八九百英镑,这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财产。这个决定对当时的马克思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极大减轻了马克思的经济压力,他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资本论》的写作中去。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没有沃尔弗,就不可能有《资本论》的问世。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马克思要在《资本论》的扉页上写下那么一段文字。
1843年到1846年是威廉?沃尔弗人生中的重要转变时期,他从一个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变成了一个无产阶级共产主义者。
1843年夏,沃尔弗在布勒斯劳定居,看到了那里无产者的苦难及随之而来的诸如酗酒、卖淫和乞讨的现象。为此,他在《布勒斯劳报》和《西里西亚省报》等报纸上发表了多篇关于纺织工人、纱织工人和农业工人境况的文章和通讯。
1843年11月18日,沃尔弗在《布勒斯劳报》上发表了一篇关于布勒斯劳地堡情况的文章,这篇文章使沃尔弗在西里西亚内外一举成名。这篇文章的发表把关于无产阶级的问题从关于别国情况的不着边际的理论讨论变成就在西里西亚存在的现实,在当时引起了巨大反响。因为这篇文章的发表,沃尔弗和自由资产阶级展开了一场名为“地堡运动”的辩论。这是一场围绕地堡文章所产生的尖锐的政治辩论,事实上标志的是威廉?沃尔弗的思想和政治发展的新阶段。在这场辩论中,沃尔弗第一次公开地以社会被压迫阶级即无产阶级利益的坚决维护者的面目出现。
在社会主义思想的强烈影响下,他在地堡文章和围绕这篇文章所展开的辩论中公开倒向工人阶级一边。作为“工人阶级的代表”,沃尔弗在当时的政治实践中总是全心全意地站在正在形成的无产阶级一边并开始代表他们的利益。这一决定性的进步使他真正冲破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局限性,开始向无产阶级共产主义过渡,当然,他的这种过渡直至1846年春季接受马克思主义才最后得以完成。
在沃尔弗的推动下,西里西亚成立了一个独立的空想社会主义小组,这个小组从1844年初开始广泛地进行社会主义宣传,并使社会主义知识分子同布勒斯劳工人和手工业者建立了联系。从沃尔弗后来以布鲁塞尔共产主义通讯委员会代表的身份同西里西亚许多城市的社会主义小组之间的通信中可以看出,为了把西里西亚的社会主义思想信仰者组织起来,他做出了多么巨大的努力,也正是他的这些努力,使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广大人民群众中去,为以后马克思主义在西里西亚的传播奠定了基础。
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847年6月在伦敦举行,沃尔弗协助马克思和恩格斯为筹备这次大会做了许多工作。沃尔弗是作为布鲁塞尔支部的代表参加这次大会的,同时,他还担任本次大会的秘书。这次大会的中心议题是讨论通过由恩格斯和沃尔弗起草的新章程草案。该草案涉及了修改名称、战斗口号等问题,同时还规定:“同盟的目的:通过传播财产公有的理论并尽快地求其实现,使人类得到解放”;同盟的各级领导人都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的任期,同时还可以随时撤换;各级组织的一切行动要对同盟的最高机关代表大会负责。这一章程正式确定民主集中制原则,取消了旧章程中关于组织上的宗派主义和密谋活动的内容。
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马克思和恩格斯建立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斗争取得的巨大胜利。会议决定马克思和恩格斯等人为同盟中央委员会委员,同时创办一个名为《共产主义杂志》的中央机关刊物,沃尔弗被委派为该刊物的主编。同年8月,共产主义者同盟在布鲁塞尔建立了支部和委员会,沃尔弗等人被选为委员。因为沃尔弗本人本身革命者的魅力以及他对政局简明精辟的分析,吸引了大量的工人群众来听他每周例行的政局评论。同时也传播了马克思主义及社会主义思想,培养和吸收了一批优秀人员加入布鲁塞尔支部,极大地壮大了革命的力量。
威廉?沃尔弗的一生是短暂的,却又是极其丰富的,他为革命几乎奉献了他的一生。他从一个依附农民家庭的儿子成长为一个共产主义者,这种过程是极其艰辛和充满危险的。他一生遭受过很多折磨,但他临死时却把一生辛苦积攒的钱赠给了马克思,这是一种多么高尚的人格!尽管沃尔弗在走向科学共产主义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几步,但他终究未能独立地对共产主义科学取得决定性的理论认识,这与当时他所处的环境是有关的。
沃尔弗未能像马克思和恩格斯一样见识到英国和法国的无产阶级斗争最先进的表现形式,他见到的只是这种阶级斗争的初期表现形式。这种情况使沃尔弗的整个政治思想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客观限制。此外,沃尔弗虽然可以迅速并正确地领悟知识理论,但他并不是同马克思、恩格斯一样的真正的理论家,他是一位直接从事革命活动的革命者,这就使他的思想在一段时期内还留有小资产阶级空想社会主义的观点。在沃尔弗见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后,在他们的直接指导下,沃尔弗的观点有了质的转变,成为一名彻头彻尾的共产主义者。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包含两部分内容,科学社会主义革命理论(即政权理论部分),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当代青年马克思主义信仰缺失原因浅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青年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国家乃至社会发展的积蓄力。信仰是人们心中的信念,当人都信仰时,人会根据自身的信仰而不断的努力,向着信仰的要求不断的前进,当人缺少信仰时,人的意志容易消沉,这时的人的心理是非常容易动摇的,也是极易受到不法思想迷惑的。信仰对于青年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青年时期拥有良好的信仰能够使人们在接下来的人生中走的更远,更易实现自身的理想。
人的信念是指导人的行动的关键,正确的、坚定的信念能够指导人们走正确的人生道路,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错误的信念则也会催生出恶性的事件,并且容易受到不法分子与国外分离反叛势力的利用,所以人们必须要拥有并且坚守自己的信仰。青年人作为我国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接班人与中坚力量,这代人的信仰则显得尤为重要。在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我国的指导性理论,同时,实现共产主义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信念,而每一个愿意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的人都应该有自己的信仰,共产主义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是我国的青年人应当拥有的信仰。我国的青年人拥有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键,也是中国建设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需要,青年一代的人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接班人,必须拥有马克思主义信仰的人才能够自觉的为实现社会主义而奋斗,才能够自觉的抵制西方的不良思想的蛊惑。拥有信仰的青年人也能狗自觉的抵制西方的不良思潮,这也是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的切实需要。
(一)国家主导信仰淡化。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所有的生产资料与生活、生产等人的相关活动都是通过特定程序的。人的思想信念也是由国家主导的民主信仰,人人信仰马克思主义,建设社会主义,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是每个中国人的心中之想。这种条件下,不论男女老少,都对马克思主义有着深深的信念与信仰,人们会自发性的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努力,也会自发的抵制西方的侵蚀。但是在改革开放时候,我国逐步实行了市场化机制,人们的生活生产项目大幅度丰富,生产生活多样化、多元化给人们的思想信念也带来了冲击,多样化的思潮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而逐步扩大,人们的信仰也不在仅仅局限于马克思主义信仰,这是由于缺少了国家主导并且缺少教育中的渗透的信仰是难以自然的被所有国民所接受的。而突然其来的经济增长也使得人们放弃了原本占据主导地位的马克思主义信仰,人们更愿意去接受更多的财富。
(二)道德信仰日益弱化。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开放程度逐步增大,而对于我国建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了解不深的青年一代过多地接受了西方的意识形态与价值观念,形成了近似于西方观念的崇尚自由,崇尚自我的思维模式,这与马克思主义信仰的观念有所冲入,而西方主导的思维更加突出的是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无政府主义与充分自由主义的价值观念,殊不知,西方的这些思潮是与其超度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与高福利相联系的。我国的青年人由于出生于信仰的真空期并且受到西方的以上思潮的影响,导致了道德滑坡,缺乏道德的基本准则。
(三)信仰呈现多元化态势。人的信仰是根据人的所见与所闻所改变的,青年人的一代所经历的是信息化网络化高度发达的时代,这一时期的大量信息涌入到网络之中,新的观念、新的事物都不断的呈现在人们的面前,手机、无线网络的普及则使得青年人的信仰朝着更加多元化的方向发展着。信息渠道的充分丰富也使得大众的信仰更加多元化与分散化,而中国社会的转型时期与的困难一西方势力所传达的享乐、个人崇拜的思潮都影响着青年一代人,由于从心理、物质与精神上更能够符合青年人的胃口,这些驳杂的思潮能够慰藉青年一代的人,许多人选择了无所事事的自由,许多人选择了消极,许多人都走向网络,这都充分反映出了信仰多元化后,青年人自身信仰的混乱与矛盾。
(一)腐败现象的影响。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青年对于党和国家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任,作为国家建设的执行者的内部腐败将会使得越来越多的青年人对于党的信任,进而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程度减弱甚至消失。在中国,人们对于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实际上就是对于中国共产党的信任,腐败则会严重影响青年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
(二)多元文化冲击马克思主义信仰。文化的多元化必然会对青年产生深刻的影响,青年是学习的时代,是创造的时代,同时也是接受能力最强的时期。国家的开放与网络的发达带来了丰富的思想,但是西方发达国家带来的文化却深深吸引着青年人,向往追捧,向往明星向往奢靡的生活,这些文化思潮都会逐步淡化青年一代的马克思主义信仰。
(三)苏联解体影响马克思主义信仰理念。但是随着1991年末,苏联突然宣布解体,对社会主义阵营影响巨大,它的解体导致东欧各国都放弃社会主义,采用资本主义,国际社会主义运动陷入低潮,社会主义阵营势力大大缩小,这是社会主义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重大挫折。
(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存在问题。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