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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国债期货的合约设计和普通的期货合约存在差异,传统的期货定价方法无法覆盖国债期货合约隐含的各类交割期权的价值。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国债期货交割期权定价及实证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2013年9月6日,在国债期货被叫停18年后,5年期国债期货在中金所挂牌上市交易,为债券投资者提供了有力的避险工具。国债期货由于特殊的交割制度,对空方存在隐含交割选择权。本文引入了Margrabe二元资产交换期权定价模型对国债期货交割期权定价,并实证分析了我国国债期货上市后交割期权的大小,进而分析了其应用。
【关键词】国债期货 交割期权 质量期权 Margrabe二元资产交换期权定价
国债期货作为国债的一种衍生品,若使用得当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有效规避国债面临的利率波动风险。国际经验表明,国债期货是全球范围内使用最广泛、效果最显著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之一,能满足各类金融机构的避险需求。我国债券市场规模增速远远快于全球平均增速,同时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正在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给债券市场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体现在利率骤然上升、波动幅度和频率加剧等方面,这加剧了债券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的紧迫性。使用国债期货进行基差套利和套期保值都需要考虑交割期权的影响,因为可以提高套利和保值的效果。国外许多学者对美国国债期货的交割期权进行了大量理论和实证方面的研究。本文使用Margrabe二元资产交换期权定价模型,通过实证分析了我国国债期货上市后交割期权价值的大小。
国债期货的空方具有选择使用何种国债以及选择在何日进行交割的权利,这个权利具有价值。空头交割期权分三种:转换期权(质量期权)、月末期权、时机期权。转换期权指在最后交易日之前,空方在可交割券中选择任意一种进行交割的权利,通常选择最便宜可交割券(CTD)。月末期权指在合约到期日到最后交割日之间执行的,空方将一只较昂贵的交割券转换为更便宜的交割券的权利。时机期权是滚动交割制度下,空方可以选择在交割月份的任一交割日进行交割的权利,又以百搭牌期权最为重要,百搭牌期权指在交割月份国债期货交易结束后,空方在交割申请之前根据国债的波动情况决定当日是否申请交割。
根据我国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交割细则,在最后交易日后的交割流程中,空方必须在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11:30之前申报要交割券的品种,因此空方调整交割券的时间很短,月末期权价值可以忽略不计。由于空方决定提前交割的时间需要多方同意,且在滚动交割期间空方提出交割意向的截止时间是14:00前,早于国债期货交易结束的时间,所以空方没有在期货结算价确定后根据现货市场波动决定当日是否交割的权利,时机期权也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本文对国债期货交割期权的定价研究指的即是转换期权的定价。
二元资产交换期权定价模型是以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为基础推导出来的,因此其满足Black-Scholes模型的假设。假设有资产1和资产2,价格分别为x1和x2,一个只能在时间t'执行的欧式期权,如果执行时获得的收益是x1-x2,不执行收益为0,那么该期权相当于执行价为x2的资产1的看涨期权和执行价为 的资产2的看跌期权的组合,用公式表示如下:
w(x1,x2,t')=max(0,x1-x2)(1)
且其满足:0?燮w(x1,x2,t)?燮x1 (2)
该期权的买方可通过做空w1=?坠w/?坠x1的资产1,同时买入 w2=?坠w/?坠x2的资产2对冲其持有的头寸。因为w的定价公式是线性齐次的,根据欧拉定理下式成立:
w-w1x1-w2x2=0 (3)
通过这样的对冲,资产组合成为零投资组合,短期内的回报为0:
dw-w1dx1-w2dx2=0 (4)
Black和Scholes将一个股票多头和一个相应的期权空头组成无风险的组合,其回报为:
dw=w1dx1+w2dx2+w3dt+
其中 w3=?坠w/?坠t
通过公式(3)和公式(5),可以得出:
在约束条件(1)和(2)下,微分方程(6)的解是交换期权的价值w(x1,x2,t):
w(x1,x2,t)=x1N(d1)-x2N(d2)
该等式也适用美式期权的定价。考虑两个组合:组合A为买入用资产1交换资产2的欧式期权,组合B为买入资产1同时做空资产2。在任意时间t,A的价值是w(x1,x2,t),B的价值是x1-x2,在到期日t?鄢组合A的回报为max(0,x),组合B的回报为x,由上可知A的回报优于B的回报,即:w(x1,x2,t)?叟x1-x2。因此,即使是美式期权,其价值等于对应的欧式期权的价值。
国债期货空方具有的交割券选择权是交换期权的一种。国债期货空方交割券i能够获得的交割收益为F(t,T)×CFt+AIt(T),交出了价值为Pt(T)+(T)的券,净收益是F(t,T)×CFt+Pt(T)。因为空方可以选择CTD券进行交割,所以到期时空方实现的净收益是max1≤j≤nF(t,T)×CFj-Pj(T)。
假定有两个可交割券i和j,其中i是当前的CTD券,j在期货到期时可能成为新的CTD(竞争券),如果到期时j成为CTD券,则空方会用j进行交割,所以可以用二元资产交换期权定价公式。
以5年期国债期货TF1312为例,对其交割期权的价值进行实证。使用2013年9月6日到2013年12月13日共计64个交易日的数据,可交割券使用对应的银行间的可交割券,数据来源为万德资讯,CTD券取隐含回购利率IRR最大的。根据前述的二元资产交换期权定价模型计算得到的国债期货交割期权的理论定价如表1所示。
从结果可以看出,TF1403合约存在交割期权,交割期权价值约占面值的0.132%。
本文以我国国债期货交割期权为研究对象,根据国债期货交割制度,分析了交割期权的分类,并使用二元资产交换期权定价模型对交割期权大小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表明,我国国债期货交割期权价值平均为0.132元,占面值的0.132%,这说明交割期权具有一定的价值。
国债期货的交割期权主要应用在基差套利和套期保值中,考虑交割期权的期货理论价格要低于不考虑的期货理论价格,如果使用交割期权调整后的期货理论价格,会提高基差套利和套期保值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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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机制是指通过特定的方法与管理体系,将员工对组织及工作的承诺最大化的过程。“激励机制”是在组织系统中,激励主体系统运用多种激励手段并使之规范化和相对固定化,而与激励客体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结构、方式、关系及演变规律的总和。激励机制是企业将远大理想转化为具体事实的连接手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机制的应用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激励具体是指对人的行动激发的一种心理活动,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激励机制同时也是开发人力资源的关键手段,激励机制执行情况的好坏,对企业未来发展发挥了推动作用。本文主要分析了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的含义,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的原则,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方法,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机制的构建。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 激励 构建。
激励是对人实行的一种刺激,是对人的行为进行改变与促进的一种有力措施。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激励机制则是将人力资源特点作为重要基础,利用合理激励理论,进而获得员工最大的利用价值并且最大限度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一) 可持续的激励原则。
员工始终保持积极性是确保强大组织生命力的重要基础,要想令员工长期处于积极投入工作的状态之中,就需要保证激励机制的可持续性。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一些管理人员会设置吸引人的一些目标,员工会有比较高的期望,开始能够迅速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可是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以后,管理人员不能完全落实激励机制,员工就会渐渐失去对企业的信任,进一步丧失了激励的可持续性。
(二) 公平原则。
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自然而然就会发生人与人之间的比较,每个人会选择不同的参考对象,心理具有的公平感也会不同。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的公平理论认为,个人对自己收支情况进行关心的同时也会对其他人的收支关系产生关心。该理论认为个人能够获得奖励不仅仅涉及了自己能够得到多少还关系着别人能够获取多少。
人们往往将自己所作的贡献和所得的报酬,与一个和自己条件相当的人进行比较,并在此基础上感受自己是否享受公平的待遇。如果人们的内心感受是公平的,其工作积极性即激励水平就高,反之,激励水平就低。任何激励措施的制订和执行都必须做到尽量公平。企业的激励措施如果不公平,不仅达不到激励员工的效果,反而可能引起员工对企业的不信任,产生消极的工作态度和行为。公平对人来说属于一种主观感觉,每个人也会产生不同的认识,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引导工作,只有合理公平才能够确保员工的积极性。企业也只有秉承公平的原则去激励员工,领导者和管理者做到身先士卒,才能最大效果的发挥激励作用,实现组织目标。
(三) 多样性原则。
每个人都会有各种需求,激励的本质就是对个人需求进行满足,人的需求是不断变化并且具有多样性的,人的不同需求也是不同的,相同的人在不同阶段的需求也是各异的。
(一) 信任激励方法。
信任是令人获得自信的催化剂,信任激励法是激励最基本的方式之一。管理者对员工的信任主要表现为信任员工、尊重员工、表扬员工的自主创新精神;对于员工的激励表现为平等对待员工、尊重员工的工作成果。只有在信任的基础之上才能够放手使用,才能最大程度的发挥人才具有的创造性。
(二) 知识激励方法。
伴随着不断加快的更新知识速度,企业人员中出现了不合理的知识结构以及日益老化的知识。要建立终身教育的思想,企业对一般员工可以鼓励其自学并且加强员工培训的力度。奖励企业员工进行的脱产学习、进入高等院校继续深造等。
(三) 情感激励的方法。
情感是对人行为造成影响的最直接因素。所谓情感激励,就是通过建立良好的情感关系,激发员工的士气,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人不仅仅是自然人,而是具有心理需要的社会人,所以在管理中采用一些人性化的激励措施能够有效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与献身精神。企业管理人员应对员工的生活多加关心,在满足员工物质需求的同时,积极关注员工的精神心理需求,提升员工控制情绪的能力和调节心理能力以便构建良好、健康的员工关系,营造一种相互信任与关心的气氛,增加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一) 激励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具体是指经营过程中的企业所创造的企业特色并且获得所有员工认同的群体意识以及行为表现、环境服务等。企业文化可以对员工的精神需求进行满足,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精神,促使他们产生成就感,进一步挖掘员工的工作潜力。
(二) 重视情感激励。
情感因素发挥了很大的激励作用,是最直接的一种激励条件。因此,管理人员学会利用情感激励,对员工真正进行体贴和关心,站在员工的角度分析问题,理解员工的需求,培养员工团结协作的精神,增加了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
(三) 因人而异激励员工。
管理人员需要根据不同层次的员工需求,考虑为每个层次的员工设置对应的激励方式。对于基础比较差、较低教育程度的企业员工,应当将物质激励作为基础,精神奖励为辅,逐渐指导他们追求更高的需求,令精神激励成为中心内容。对较高学历、较高素质的企业员工,由于他们具有的多样化需求,他们不仅需要物质上的满足,同时也想要在精神上获得满足,因此,企业管理者重点激发高层次员工的工作动机。
(四) 注重员工职业规划。
注重员工的职业成长规划,为员工提供发展成长的机会。
对企业知识类型的员工实行成长激励具有关键意义。首先是工作上的激励,企业要扩大和丰富员工工作的内容,并且为其打造一个优良的环境。其次是员工培训的激励,企业应当最大限度的满足不同发展阶段的员工不同的工作培训需要,提升员工的技术水平,提升企业整体工作的效率。最后为员工制定职业发展目标,促使企业与个人发展互相匹配,加强员工对企业的忠诚程度。
企业不管在怎样的发展情况下都不能脱离员工的积极创造能力,人属于社会人,员工所做的努力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企业需要对员工实行一定的激励机制,按照实际状况,综合应用各种激励方法,有效结合激励的目标和原则,转变思维方式,构建起适合企业发展特点的激励机制。
[1] 张翼翔。 浅议中小企业的激励机制[J]. 经济师,2009.
[2] 黎羊。 我国企业人力资源机制建设的问题研究[J]. 商场现代化,2010 .
【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机制的应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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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及其调整作为国际税法的基本问题,是当今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跨国公司和税务当局面临的最重要的国际税收问题;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伴随着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价值中的比重和作用不断增加的同时,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特殊性和困难性也成为了越来越多国家税务机关关注的焦点和难点。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完善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收政策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进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是我国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适应各种复杂繁琐的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收政策就变成了税收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其管理的规范性、全面性、合理性等等变得尤为重要。根据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自身的特点、问题和定义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将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收政策的完善能够有效的建立我国无形资产交易反避税系统,能够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提高我国的综合实力。
随着经济全球化,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了最好的发展机遇,促进了经济水平的提高。同时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涌现于市场,由于我国对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存在一定的漏洞跟缺陷,同时无形资产的不确定性和无形性,让更多的跨国公司为了扩大本公司利益最大化,实行无形资产转让定价,将高税负税转为低税负税,虽然这种做法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但是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我国所得税税基,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水平的进步。对此,我国针对于这种跨国公司的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行为予以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治理是我国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
所谓无形资产转让定价,就是跨国公司或者是国内的相关企业通过对本企业的商誉、技术秘密、商标、专利、版权等等各方面的无形资产进行企业内部或者关联企业之间进行的交易,最终达成交易价格,促进交易成功。无形资产交易与传统有形资产交易有着很大的区别。首先,无形资产在交易的过程中存在着垄断性,针对于交易价格和交易趋势并没有相关可以参照考虑的标准,从而想要在无形资产交易找到可比交易异常困难。其次,无形资产交易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与有形资产之间相互联系,拆分进行交易比较困难,往往无形资产交易都会与有形资产相互捆绑进行交易,从而促进企业利益最大化,达成最高的交易价格。最后,无形资产交易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由于无形资产具有无形性从而它也就有了一定的经济寿命,随着市场经济和交易条件的不断变化,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也会随着变化,造成无形资产交易的不确定性。
2.1、国家政策不够规范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进步,虽然出现了跨国公司的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行为,但是我国税收管理局针对于这种现象进行了反避税的全面管理,目前,就全世界而言定价制度严格管理的国家排名中,我国仅次于日本和印度,排名第三。虽然我国排名比较靠前,但是从图表一种可以看出,我国对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并没有具体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不够规范、不够全面。
2.2、无形资产的定义不明确
我国对于无形资产的定义不够明确,无形资产的规定范围没有统一的规定标准。虽然我国2011年提出“营销型无形资产”的概念,但是我国对于无形资的定义与外国存在着很大差异,我国对无形资产采取列举的方式规范无形资产的范围。针对于跨国公司的营销活动,如何判断营销型无形资产的提升,如何提高其价值等各方面存在着不足。同时对于我国的土地使用权,规定其使用权为无形资产,在国际上却被规定为固定资产,我国国内和国外针对于无形资产的定义存在一定差别,无法与国际达成相同的规定标准,在资产交易中必然会造成税务的纠纷问题。
2.3、无形资产转让后的制度匮乏
由于无形资产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和垄断性,针对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后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部门对其进行调整以便达到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合理化和规范化。无形资产转让价格由两部分组成,即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和无形资产日后的经济效益。但是对于无形资产的日后经济效益仅仅只是企业对于无形资产的估值,估值往往会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偏差,这就需要国家的相关部门根据确定的法律法规进行调节,这既维护了我国的财政利益、保障了市场经济,更促进了关联企业与无关联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公平化合理化,促进我国经济市场的稳步发展。
3.1、独立管理无形资产转让定价
由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与我国别的纳税资产存在一定的差异,融合一体的管理达不到有效的管理措施,然而无形资产转让定价已经成为我国税收管理工作最重要的一部分,针对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我国要对其进行独立有效的管理,维护我国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提高我国经济发展水平。
3.2、明确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定义
针对于我国传统的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定义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我国要改变这一现象,对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有着明确的定义和界定,应在掌握其共性进行规定,以往通过列举的方式界定无形资产是不正确的,使我国对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管理存在不规范、不系统的漏洞,不易于管理,严重的阻碍了我国经济发展。
3.3、无形资产转让定价事后制度的规定
我国无形资产交易的价格是由开发成本和价值估算组成,价值估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往往估值与实际的价值存在一定的差异,我国要根据这些差异进行无形资产转让定价事后调整,可以规定几年为一周期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核定进行调整,或者税务局根据实际的情况也可以进行具体调整,从而促进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达成有关企业与无关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本文通过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基本定义、存在普遍问题和解决策略进行了简单的分析阐述,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收政策的完善有利于我国税收管理的规范化,更好的促进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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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中迫切需要教育激励,正确运用教育激励方法可以引导学生健康发展,营造一个积极、上进、和谐的育人环境。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应从以下方面着力: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进行目标激励、开展与学生谈心交心活动进行情感激励、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进行公平激励、积极树立典型模范进行榜样激励。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以高职院校学生为研究对象分析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在高职院校中的正强化功能,使其能够有效激励学生并促进高职院校的发展。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在高职院校中的重要性分析,研究在思想政治教育激励过程中构建与之相应的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的方法,以达到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目的。
【关键词】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
高职院校在国家高等教育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新时期如何结合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高职院校学生的特点以及由此而决定的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具有的特殊性,探索高职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的突破口、新规律和新途径,真正发挥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在高职院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是当前高等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重要课题。高职院校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激励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肩负着重要的作用。如何在高职院校中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激励原则,建立与学校相适应的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是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促进学校稳健发展思想基础。
高职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为国家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方而发挥着重要作用,高职院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是指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职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运用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影响和教育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广大青年学生,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要求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在日常学生管理及教学实践中适当的运用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原则,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和自我修养的积极性,以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从高职院校的角度来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就是教师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为根本指导,遵循学校的特点,依托学校的发展背景、学校文化和学生构成等情况,设计适当的学习环境和多层次的奖惩激励形式,对学生的学习和实践给予肯定和鼓励,以提高他们对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学校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正确认识,提高对学生学习的责任感,加强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使命感,从而激发和鼓励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活动。
在高职院校中,确立思想政治激励机制,运用激励手段对学校学生的思想行为及其动机进行调节.对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合理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的深入开展,把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与学生的学习实践活动相结合,促使学生的思想认识达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把思想层而的激励精神实实在在地表现在实践的激励层而上来。
二、现阶段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缺乏创新意识
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缺乏创新主要表现在:一些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不能适应学生、学校、社会的发展;学生的个人发展和思想政治文化都表现出了明显的滞后性。突出的表现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观念落后,不能与时俱进,缺乏创新精神。高职院校学生的思想伴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化而变得较为复杂的矛盾日益凸显,而对出现的新形势、新任务所导致的问题许多高职院校并不能很好的解决。
(二)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没有科学的评价反馈系统
建立一个科学而合理的评价反馈系统,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的需要也是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评价反馈系统是考核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的运用手段和方法是否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学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是否与该学校发展的方向目标相一致;是否发挥了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为学校的发展带来经济效益。建立评价反馈系统必须兼顾学校、教师、学生三者的利益,还要形成科学的监督机制,让领导、教师和学生都要有发言权,并根据情况接受和采纳意见,以促进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又好又快在学校中健康发展。
(一)情感激励机制
情感激励,就是从关心、理解、尊重、信任的角度,去启迪人的心灵,激发人的主人翁责任感及其无穷的进取精神和创造力。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运用好情感激励机制,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重视的一个问题。就是指学校和教师通过对学生感情上的交流和沟通,形成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以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情感激励要求思想学校和教师要时时刻刻心系学生,对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给予关怀和鞭策,实实在在为学生着想,真真切切以满足最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学生产生归属感。情感激励在运用同时也要求把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等激励手段结合起来,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物助人、以荣励人”。
(二)目标激励机制
目标激励就是通过目标的设置来激发人的动机,指导人的行为,把学生的切身利益同学校的奋斗目标联系起来,变成行为的努力目标,使学生的个人目标与集体目标相一致,以激励学生学习及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目标的设定表达了教师和学生共同的理想和前进方向,是增强学校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可靠保证。目标的设定要从定性到定量,从量到质,从而到点,细化到每一个步骤;不可过大也不能过小,不可过高也不能过低。让学生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人翁精神,为学校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奋斗。例如,在某个班级制定详细而明确的学期目标,任务细化到每一个人,让每位学生深刻了解自己担负的责任和荣誉。总之,目标的激励要根据学校自身发展的特点和学生具体情况而定。
(三)精神和物质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中,友爱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求知的需要、求美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些都属于精神激励的范畴,人作为精神性的主体,无时无刻不受物质、环境、文化等的制约,物质的满足感只能带来一时的快乐而精神的空缺往往是长期存在的,所以,人们对精神需要的诉求也表现的尤为强烈。满足学校学生的精神需要,可以更持久更有效地激发他们追求更高需要的动力,这也是学校旺盛发展的不竭动力。随着社会活水平的提高,精神激励已经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物质激励应当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在有些高职院校中,很多优秀的学生干部表现出类拔萃,为学校和班级赢得了荣誉,若学院内部发放一些物质或者是奖金奖励,这样的优秀学生更会产生强大的学习动力和热情,将会在今后的学习和实践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在学校的学习和实践过程中,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可以运用每一个实处,给学生带来看得见、听得到的积极向上的风貌。
(四)典型激励机制
典型激励法就是用先进的人物和榜样的力量去激发学生积极前进,用有血有肉,看得见、摸得着的鲜活的典型事例和典型人物去激励学生,形成热火朝天,积极向上,生动活泼的学习氛围。在高职院校中,最好的典型激励力量就是树立学校中的优秀学生、先进班级等作为广大学生群体学习和效仿的典范,充分发挥典型正而的力量。使人在受到激发和鼓励的情况下,能够充分发挥内在的潜力,改造主观,积极工作,表现出较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比如在学校年终通过树楷模、立标兵、评先进等激励方法在年终大会上表彰等方法,促使学生产生心理激励效应,来提高他们积极向上的学习风貌。与此同时,教师和校领导绝不能忽视反而人物反而典型的负强化功能,通过反而典型的舆论宣传,使学生形成明辨是非的能力,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教育改革深化的浪潮下,深入研究和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机制方法,是新世纪新阶段高职院校教师的首要任务之一。只有充分运用激励机制,才能更好地促进学校有效地运转,提高竞争能力,才能做到奖勤罚懒挖掘内在潜力;只有充分运用激励机制,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学校学生素质不断提高,从而保持良好的学习风貌及强劲的竞争力,才能使学校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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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型员工”是美国学者彼得·德鲁克发明的,指的是“那些掌握和运用符号和概念,利用知识或信息工作的人。”其实当时他指的是某个经理或执行经理。在今天,知识型员工实际上已经被扩大到大多数白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知识型员工激励机制的构建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崛起,知识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新模式。知识型员工激励机制的构建是知识管理项下人力资源的重要内容。因此,企业管理者必须根据知识型员工的特点和需求,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运用多种激励机制,激发知识型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
关键词:知识型员工 激励机制 构建
随着知识经济的形成和发展,高素质员工在企业中的比例越来越大。企业间的竞争,知识的创造、利用和增值,资源的合理配置,都要靠知识的载体——知识型员工来实现。知识型员工不同于普通员工的本质特征是拥有知识资本这一生产资料“剩余价值”的索取权,从而改变了知识型员工与企业之间的传统关系。如何对他们进行有效地激励,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应引起企业普遍的关注。
1.1 知识型员工
国际国内的学者对知识型员工的研究和表述很多,一般可概括为掌握和运用符号和概念、利用知识或信息工作的人。他们在一个组织中从事知识性工作,利用智慧所创造的价值高于其用手所创造的价值,他们具有智力输入、创造力和权威,通过自己的创意、分析、判断、综合、设计给产品带来附加值。他们具有知识资本和知识创新能力,从事更高的专业化、更快的创新、更高的入门学历以及更高质量的工作。
知识型员工主要包括以下人员:专业人士;具有深度专业技能的辅助型专业人员;中高级经理。他们通常从事研究开发、产品开发、工程设计、市场营销、广告、销售、资产管理、会计计划、法律事务和金融、管理咨询等工作。
1.2 知识型员工的特点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知识型员工拥有企业相对稀缺宝贵的资源——知识资本和知识创新能力。他们一般都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他们具有不断学习的意识以及较强的学习能力,注重不断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水平及自身的修养。与传统员工相比,他们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即自主性强、较强的成就欲望、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与终身可持续发展、流动性大。
1.3 知识型员工的需求
需要从心理学上讲是一种生理或心理的缺乏状态,需要会产生动机,动机是人们进行活动的直接推动力,所以需要是人们活动的内在动力,是人的积极性的源泉。知识型员工的特点,导致了其具有的相应的需求,对于知识型员工来讲,需求主要集中在尊重和自我实现这两个高层次的需求上。我国知识型员工的需求与国外的知识型员工的需求是存在一定差异的。在我国物质财富还比较匮乏的知识型员工中,工作报酬与奖励还占有比较大的比重,但他们一旦拥有一定的金钱财富,他们的需求结构就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这是由他们自身的特点决定的。他们的需求也会主要集中在尊重和自我实现这两个高层次的需要上。
2.1 知识型员工激励机制的特点
(1)强调以人为本。机制体现人性化的理念,确立了工作本身激励的意识,尽量把知识型员工放在他所适合的位置上,培养对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对工作环境的设计适合现代知识型员工的品位,工作环境比较宽松,对工作场所、时间、规则等制定出比较适用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对象对激励的需求不同,采用不同的激励方法,如以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不同职务等因素为标准将员工分类,根据每类员工的需求不同,激励方法也不同。
(2)突出参与性激励。鼓励知识型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给予其足够的关爱;让他们介入对自己的运作和工作目标有影响的决策。职工参股也是一种新型的激励方式,通过参与,形成对企业的归属感、认同感,进一步满足自尊和自我实现的需要。
(3)多种激励方式相结合。激励机制不但有物质激励,还包括工作及发展激励、企业文化激励等。激励方式的结合主要是指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以及外在激励和内在激励相结合。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就是指企业在对知识型员工进行激励时,除了使用物质激励手段激励之外,还应配合使用精神激励,通过建立强大的企业文化对知识型员工进行激励。在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激励下,知识型员工的积极性必将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所谓外在激励和内在激励相结合就是指,企业应在充分重视外在激励,即通过保健因素消除知识型员工的不满意感的同时,更加强调内在激励,即通过激励因素提高知识型员工的满意度。建立在外在激励基础上的内在激励,才能更好地提高知识型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激励机制具有长期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以前的激励方式都是对过去所做工作的肯定以及奖励,对员工后续工作影响不大,表现为短期的激励方式,缺乏挽留人才的机制。建构知识型员工的激励机制应该采取长效激励方式,使员工激励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与时间、绩效等成正比。并制定相关制度,保证所订立的激励机制能公正、公平、持续、有效地开展。以保持其实施的长期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因领导层的变动而中断。
2.2 激励机制的原则
(1)符合组织目标。激励机制主要是调动知识型员工的积极性,使他们能够按照企业的需要,为企业创造劳动价值。所以在设计激励机制之前,一定要明确企业的目标是什么,包括长期目标和各阶段目标。在设计激励机制时要重视知识型员工的个体成长和职业生涯设计,把个人发展和企业的发展、个人理想和企业长远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即不断满足企业和个人二元发展需要相结合,只有同时满足企业和个人的双重发展的激励机制,才是真正有生命力的激励机制。
(2)激励机制的设计要基于员工是“复杂人”的假设。员工既是“社会人”、“经济人”,又是“文化人”,具有各方面的需求,不仅仅包括物质需求,还具有精神需求。因此,激励知识员工的动力并不单单在于表面报酬,更多地来自工作的内在报酬。激励的方式不仅有物质激励,还有精神激励、企业文化激励、培养和发展机会激励等。
(3)满足知识型员工的需求。激励的对象是知识型员工,要让他们贡献出自己的知识,就要以满足他们的需求作为交换条件,所以首先应该明确的是知识型员工的需求是什么,知识型员工的需求应该主要集中在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两个高层次的需要上。他们追求个人的成长与发展的良好工作环境,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人们的尊重和社会的认可及公平合理的工资报酬与奖励。激励机制的参与激励、工作和发展激励、企业文化激励都是围绕知识型员工高层次需求制定的。
2.3 激励机制的内容
(1)物质激励。物质激励主要指薪酬激励,包括工资激励、奖金激励和福利激励。①工资激励。工资也称基本薪资,是薪酬中相对固定和稳定的成分,它主要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劳动熟练程度、工作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②奖金激励也称奖励薪资。它是根据知识员工超额完成任务或取得的业绩而计付的薪资。奖励薪资可与个人绩效挂钩,也可与群体乃至企业效益结合。③福利激励。福利是为了吸引知识型员工到企业工作或维持企业骨干人员的稳定而支付的薪资的补充。企业要最大限度留住和吸引人才,光靠工资显然不够,还得把福利方案排上日程,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和更好的福利措施。虽然薪酬是用来满足员工较低层次需要的,为员工提供基本的物质生活保障,是员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
(2)参与激励。一是管理参与,要想让员工对工作充满热情、有高昂的积极性,可以有多种激励方式,比如高薪、优厚的福利、提拔晋升、表扬等,但是员工参与管理却有可能是最经济、成本最低的方式。知识员工都有参与管理的要求和愿望,企业要创造和提供一切机会让知识员工参与管理。让职工恰当地参与管理,既能激励职工,又能为企业的成功获得有价值的知识。通过参与,形成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认同感,可以进一步满足自尊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二是股权参与,企业采用分发企业股权的方式,使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直接相关,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员工股权可以有员工持股、股票期权和利润共享三种形式。
(3)工作及发展激励。
一是工作激励,即从工作本身入手对知识型员工进行激励。企业应该为他们安排恰当的工作,并尽可能地丰富工作内容,增加工作的挑战性,同时要授予他们与其职责相适宜的决策权和行动权,并及时对他们的工作效果进行反馈,让他们感觉到自己的工作是重要的,是有发展前途的,这样,他们在工作时会乐在其中,热爱自己的工作,千方百计地把工作做得完美出色。
二是培训激励,知识型员工对高层次的需要比较迫切,在工作中对自我成长的要求很强,企业可以通过培训满足他们自身成长的需要。培训可以提高知识型员工的知识和技能,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在培训时,应充分考虑知识型员工的特点,提高其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并注意把知识型员工强烈的成就感和自豪感与企业或组织的目标联系在一起,使员工在自我发展的同时不至于偏离企业的发展方向,通过全方位的培训,使知识型员工的知识技能得到更新,创新能力显著提高。
三是职业发展激励,职业发展作为内在激励因素,对知识型员工具有很大的激励作用,因为很少有哪种需要会像实现自己的梦想、实现自身价值这种需要更为强烈。知识型员工十分关注自身的发展,有着发挥自己的专长、成就事业的追求,企业要对知识员工实施科学的职业生涯管理,重视知识型员工的个体成长和职业生涯设计。企业如不能为知识型员工提供个人发展的机会,就难以激发其工作热情,甚至有可能导致优秀人才外流。四是精神激励,企业文化激励是精神激励中主要部分。企业文化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创造的具有本企业特色的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环境形象、产品服务等。其中蕴涵的价值观和企业精神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企业文化是无形的,但其激励作用是巨大的。企业要有凝聚力和精神动力,要在众多企业竞争中取胜,就必须创立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知识型员工要成长、发展和自我实现,都需要一个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和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所以,为了企业的持续发展,为了确保企业目标的顺利实现,为了更好地激励知识型员工,企业要努力建立公正公平、自由和谐、肯定个人价值、鼓励创新、信息通畅、知识分享的企业文化氛围,形成强大的企业文化。
知识型员工是企业最为宝贵的资源,企业应采取有效手段对其进行激励,充分开发他们的潜在能力,调动知识型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使知识型员工对企业产生归属感,产生一种情感上的依赖,使他们更愿意为企业发展出智出力,与企业同进同退,而不至于发生对企业危害十分严重的人才流失问题。
1 张瑞玲,丁韫聪.知识型员工激励机制研究综述[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5(11)
2 刘颖丽.知识管理中员工激励的新特点[J].商业经济,2005(6)
3 潘琦华.企业员工激励的有效措施[J].经济师,2005(7)
4 王春茹.知识型员工激励的管理心理学分析[J].天津商学院学报,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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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期保值(Hedge或Hedging),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消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一种交易活动。为了在货币折算或兑换过程中保障收益锁定成本,通过外汇衍生交易规避汇率变动风险的做法叫套期保值。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期权问题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基于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期权问题研究全文如下:
1.1 套期保值的基本理念。套期保值,是现代企业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外汇风险、利率风险,指定一项或者一项以上的期货、期权等衍生工具作为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者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消被套期项目全部或者部分公允价值变动或者现金流量变动,其本质是“风险对冲”或“风险转移”。
1.2 套期保值的工具与策略。
①企业可以选择的套期保值衍生工具主要有以下几种:(见表1)。
②套期保值的基本策略可以分为买入套期保值策略和卖出套期保值策略。(见表2)对于企业来说,套期保值策略的选择至关重要。常见的套期保值形式是以规避现货价格风险为目的的期货、期权交易行为,基本策略是买入或者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期权合约。
③境内企业可以实际利用的套保工具。目前我国存在四大期货交易市场,可以提供如农产品、金属、油类、化工产品等期货产品,但是还不能提供商品期权产品。各市场可以提供的主要期货种类如下表3。
企业也可以通过境外成熟的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可以提供农产品期货、期权,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可以提供金属产品期货、期权等。
针对企业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投行项目组在工作中,企业及其他金融工作者要做好如下风险控制工作:
2.1 套期保值操作是服务于企业的实际经营的,要与企业的经营业务密切相关,但由于其固有的风险,不能过量操作,故套期保值不应该成为规避风险的主要措施,可以作为补充操作。
2.2 套期保值内部控制的完善至关重要,不仅为了控制风险,而且是适用于套期保值会计处理的必要条件,所以套保内控制度的建设是重中之重:
①企业要建立以三会决议、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等文件为基础的套保控制制度,详细规定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并载明对套期工具有效性评价方法。同时,在实际操作中,要关注每一笔套期关系开始时,对套期关系是否有正式指定,这种指定系企业专设的投资决策机构对套期交易方案的制定与执行指令。
②企业管理层、金融服务人员要需企业的实际套期操作,判断其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对套期保值的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进行核查,对于超额度、超范围、超权限、内部审批控制不严格的衍生品交易,建议企业进行处理。如果因衍生工具价格剧烈波动等因素,造成套期操作已明显不符合套期保值及有效性的认定,应建议企业及早交割清仓。
2.3 企业管理者、金融服务人员要随时关注套保操作的交易记录,关注交易的方向、数量、操作时间,是否符合其制度规定的套保的交易实质,辨别企业是否存在套期保值业务名义下的投机,对于投机性衍生品投资,要建议企业尽快进行平仓。
2.4 金融服务人员要协助企业选用适当的套保工具。对于采取组合策略进行套保的行为要重点分析其潜在风险,避免出现如卖出看跌期权等风险无限的衍生品操作,以防止在出现价格不利变化时造成巨大损失。
以下我们重点分析套期保值会计处理与一般会计处理的差异,并总结套期保值会计处理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3.1 套期保值会计处理与传统会计处理核算差异。以公允价值套期为例,将套期保值准则与传统会计准则的核算差异比较如下。
2011年1月1日,A公司为规避所持有存货X公允价值变动风险,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了一项衍生工具合同(即衍生工具Y),并将其指定为2011年上半年存货X价格变化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套期。
2011年1月1日,衍生工具Y的公允价值为零,被套期项目(存货X)的账面价值和成本均为1,000,000元,公允价值是1,100,000元。2011年12月31日,衍生工具Y的公允价值上涨了15,000元,存货X的公允价值下降了15,000元。
2012年6月30日,衍生工具Y的公允价值上涨了10,000元,存货X的公允价值下降了10,000元。当日,A公司将存货X出售,并将衍生工具Y结算。
下列账务处理分别按照公允价值套期准则与金融工具准则进行核算以区分两者之间的差异。为简化比较,不考虑税收影响。
从上述比较可以看出:
3.1.1 不同的会计核算方式对企业的整个报告期最终的实际盈亏没有影响,即最终公司盈利为100,000元,不同的是采用套期保值准则改变了企业盈亏期间的分布和毛利率水平。①2011年采用套期保值会计进行核算,现货损益和期货损益相抵,对净利润的影响为零,而采用非套保准则核算则增加企业净利润15,000元。2011年采用套期保值会计企业增加利润100,000万元。采用非套保准则企业增加的净利润为85,000元。②采用2012年存货出售时,由于将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了成本,所以采用套保准则核算的存货出售毛利率为9.3%,而采用一般准则核算的存货出售毛利率为7%。
3.1.2 财务信息披露不一致。对于采用套保会计准则处理,其最终100,000元的收益可全部作为经常性损益进行列报披露,而采用非套保会计准则核算,只有85,000元可以计入经常性损益,衍生工具产生的15,000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3.2 套期保值会计处理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①对套期关系是否有效需要逐笔指定、逐笔分析,对于不符合准则规定的套期关系,不可运用套期保值会计处理。但实务中,对套期业务比较频繁的企业,在逐笔分析后,出现了极少数不符合高度有效的和其他适用条件的套期业务,但对财务报表整体影响很小,则基于重要性原则,也可对这部分非高度有效的交易适用于套期保值会计。
②实际中买入期货进行套期保值是存在交割的,对于开仓后改变了初始的对冲交易原则而进行实物交割的衍生品交易,由于此时的期货合同不能再作为金融工具核算,因此就不能作为套期工具,也就不能再适用于套期保值会计处理,需要在交割时调整会计处理方式。
③衍生品价格由于在单独的市场交易,与现货市场的价格往往会出现背离,甚至是剧烈的波动,如2008年下半年铜期货的暴跌,为了防止风险,套保投资者必须将期货平仓,由此便破坏了套期关系,所以这种情况下也不能再适用于套期保值会计。
④针对产品或者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会计处理旨在现货价格出现波动的时候对现货价值的核算更加准确,由此会对现货出售的毛利率产生影响。所以项目组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率变化时,要充分考虑套期保值操作的影响,使毛利率的分析更加符合实际和具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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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阐述农村职教培训的现状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的基础上,通过调研案例,总结成功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效推进农村职教培训的资源配置机制、投入选择机制、评价反馈机制和供需对接机制。
关键词:农村职教;农民培训;机制研究
近年来,国家对三农问题非常重视,不仅出台了多个文件和政策,如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2004年开始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2006年底实施的旨在帮助贫困地区青壮年农民解决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的“雨露计划”以及旨在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等,不仅从政策层面上予以支持,而且实践上更是加大支农资金的投入,并逐年增加,2005年为2945亿元,到2009年已达7161亿元。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支农资金用于农民技能培训的数额也突破了100亿。总体看,国家的惠农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农村人均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2008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4761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8.0%,而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2253元。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农村职业技能培训无论在培训形式上还是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上都存在一些问题。
2006年4月国务院研究室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培训或教育的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占0.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高达76.4%。
经过这几年的大力宣传、加大政策实施的力度(主要是“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计划”、“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以及企业招工门槛的提高和就业准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力有所增加,但还是不够理想。统计显示,2009年1.45亿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6.5%,高中文化程度占13.1%,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0.4%,51.1%从未接受过任何职业技能培训。
职教培训机构在课程设置、培训实践等方面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受教育者不能从培训中获得稳定的职位和较高收入,参加过职业培训的农民工普遍感觉培训内容“用不上”,既与实践相脱节又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所以农民对培训缺乏兴趣。其具体表现是:如想学的技术、市场迫切需要的技术(如专门的汽车修理、机械加工等)由于对培训设施要求高,难以找到合适的培训学校和机构,而那些提供普通电脑学习的机构,由于设备简陋,提供学习方便,大家争相举办,而学员就业却难。结果是能用的学不到,学到的难用上。所以,学者没有兴趣,也无从选择。
目前从表象上看,农村职校教育尤其是对农民的培训搞得红红火火,各部门和中介都参与其中。事实上,职教培训与社会对职场的需求并不挂钩,针对性不强,培训质量不高,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对受训者就业的帮助也不大。另外,培训内容单一、重复、针对性不强,且多集中在制造业和第三产业上。表现在:一方面有岗无人,许多技术要求相对高、工资待遇好的岗位缺乏应征者;另一方面,一些职教培训甚至免费培训机构却招不到人,实际参与职教和培训者与计划完成的目标相差甚远。
目前,对农民工的免费短期培训时间在2~3个月,像厨师、缝纫、车工、焊工这类的培训,两三个月的时间内确实难以熟练掌握,导致部分农民工不愿参加培训。另一方面,培训时间过长,参训人员难以保证学时,农民工又担心耽误找工作,从而影响了培训效果。此外,培训时间不合理,一些农民有参加培训的意愿和需求,而不能灵活自主选择培训时间,错过培训机会。
现有的职校和培训机构,实施的职教培训不是以农民“学有所用”为主要目的,而是想方设法实现收益最大化,如什么专业投入少培训机构就设什么专业,不管农民是不是需要,缺乏针对性。
另一方面,职教培训机构要么投入有限,要么双师型教师缺乏,要么实训基地不足,教材陈旧,总体来看培训质量低、效果有限,受教育培训者的就业竞争力不强。
还有,同一培训科目因为所培训的项目不同,可能出现几种不同的补贴额度,导致培训机构收取的培训费用难以确定。更有甚者,部分培训机构培训后不仅没有及时、足额获得应有的补贴,反而贴进去不少资金,也影响了培训机构参与的积极性。
中国现有5亿多农村劳动力,而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不到5%。近年来国家用于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的资金在100亿元以上,一些县多达1000多万元,但分配到十多个部门,资金优势不能显现,资金投入分散,形成九龙治水的格局。其直接后果是,各个部门各自掌管一笔资金,使用有各自的规则和要求,也有各自的标准、工作方式和考核办法,由此造成职教培训的资金分配没有统一的标准,对培训效果也缺乏统一的评价指标,管理上各行其是,职教培训市场紊乱和无序竞争在所难免。
第一,职校学生和农民——受教(训)者获益不大,观念难以转变。培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职校学生和农民就业创业,实现脱贫致富。低层次的培训在初始阶段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果,但由于所学的是简单劳动技能,缺乏市场竞争力,受训者收入不高,难以确保长期稳定就业,一遇波动就遭失业,甚至重新返贫。原有的方式必须通过改革来提升。受教(训)者获益不多,轻视职教的观念难以转变。
第二,职教培训机构——缺乏准入制度,考核体系不健全。由于长期对职教的轻视、对农民培训的忽视,职教培训机构无法适应当前实际的迫切需要,当国家明确重视的导向之后,面对突如其来的社会需求,一些不符合资质的机构纷纷“寻利”进入,缺乏对职教培训的严格评估和考核,过低的门槛使得一些不合格的机构占用了有限的资源,由此,扰乱了职教培训工作,出现不当竞争抢生源、套取资金等情况。
第三,政府部门——多头管理,目标多重。除了经费投入总量不足外,还存在着投入资金的分散使用、资源的整合力度不大、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现实中承担农民职教培训的是多个部门。资金来源的多渠道虽然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农村职教培训,但由于各部门相互协调不够,有限资金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社会力量和多部门的无序参与又导致培训市场的多头管理,实则无人管理,缺乏有效监管。而且由于各自目标的差异,为完成任务各争其功,创造政绩,其做法不尽相同,又导致管理混乱。
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源在于,缺乏资源整合与合理配置的制度供给、操作平台和运行机制。为此,国务院在2010年9月27日召开会,明确职业培训要“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整合各项财政补贴资金,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投入”。
通过对安徽省几个贫困县职教培训的调研,其中Y县的做法有参考价值。Y县对农民培训设置了“四道屏障”,即实行培训对象登记制、补贴资金确认制、培训结果公示制、培训输出问效制。
(1)培训对象登记制。年初,县组织乡镇扶贫办和乡镇劳务站会同乡镇中心学校对全县新增劳动力进行全面摸底,并登记造册,形成农民培训信息库。其好处有,确保国家培训政策的进村入户,工作人员入户登记,调查摸底的过程就是宣传培训政策的过程;确保培训对象的真实性,利于后期对培训对象的审核;确保培训内容有针对性,根据登记的信息引导农民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培训种类和专业,明确职业定位,避免盲目性和职业定位的模糊性。
(2)补贴资金确认制。县里要求培训基地分门别类地注明每名学员的培训费用。培训结束时要求每位学员逐项签字确认,让学员明白国家的惠农举措,增强了学员培训、就业和致富的动力。
(3)培训结果公示制。每期培训班结束实行报账后,以培训基地为单位,将学员名单和投诉热线在市级媒体上公布,接受监督。
(4)培训输出问效制。“富教一体化”的核心是培训后的转移,包括地域的转移和职业的转移以及转移后的效果。Y县为此特别设立了培训转移问效制度,除了规定要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转移率和稳定就业率外,还规定基地必须建立学员的就业档案,档案建立期限为一年。在一年内,必须跟踪了解学员转移的地点、工作性质、收入、待遇等;如果学员不满意,必须协助解决二次甚至三次、四次就业,同时协助解决学员的维权等问题。
Y县的做法从制度上解决了农村职教培训存在的问题,而C县则从整合资源角度入手,从体制上确保农民培训有实际效果。
针对农民在各种各样的培训项目面前无从选择、定位模糊、“教”而不“富”的现象以及培训基地的“寻租”、恶性竞争、培训市场混乱等,C县对各种培训资源进行了分步整合和统筹。
首先是把涉及某个领域的培训项目进行“紧密型”整合。包括财政资金的项目和社会捐赠的项目,实行资金集中使用、一并实施。如对扶贫项目的整合,将来自“阳光工程”、“雨露计划”、企业捐助、国际援助等所有涉及扶贫的项目进行整合。
其次,通过“紧密型”整合运作,取得一定经验后把所有的培训项目进行“松散型”整合。按照“统一培训基地、统一培训专业、统一补贴标准”的原则对农民培训统一要求;根据“让农民当好农民、让农民兼当农民、让农民不当农民”的原则,对各项培训进行分类统筹;根据“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达到“各炒各的菜,共做一桌席”的目的。
最后的目标是成立以某个单位牵头的统一协调机构,负责整个县所有涉及农民培训的项目,并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和运作,以达到提高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农民培训质量、有效管理培训市场的目的。
综合上述两个贫困县的做法,说明只要重视农民职教培训工作,切实把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认真落实好,把解决农民关心的问题放在首位,关心农民长远利益,农村职教培训市场会有序发展。
本着“资金渠道不变、统筹规划,各司其责、各记其功,标准统一、严格考核,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对现有政策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从而形成利于职教培训发展的制度安排。即在县域内成立统筹协调机构,对县域内各项财政资金进行集中使用,有资质的职校和培训机构实际执行,统筹安排培训内容,避免重复培训,同时建立规范的档案,各培训机构在专业设置上有所侧重和主攻,而财政来源资金的渠道不变,从而使资金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益,同时可以更好地避免虚报、作假现象。
实行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参与模式。政府通过资质认定、资金投入、委托培训等方式,培训机构则可通过异地合作、校企联办、订单培训等形式参加招投标。各机构可根据培训内容设置专业、安排培训时间、选择培训课程等,但考核标准必须统一,职教培训费用与培训质量紧密挂钩。政府以市场为导向,以用工信息为指南,开展订单式培训。对学校来说,能够确保培训、就业有效链接;对农民工来说,针对性较强,学有所用,而且不用为找工作发愁。
就考试考核通过率、证书拥有率、就业及收入、资金运用效益、社会认可度、创业情况等内容,结合受训者意见、同行评价、用人单位满意度、社会认可度、主管部门的鉴定意见等建立监测网络,对培训质量进行科学评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扩大社会影响,促进社会成才观念转变,保障受教(训)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通过对市场需求和培训机构拥有资源的调查,建立信息平台,通过供需见面、信息发布的方式进行技能培训或学历教育,目的是促进用人单位和培训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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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治理定义为:“国家、私营企业和公民社会各自按照自己的角色制定和应用互联网的发展和使用过程中的原则、标准、规范、决策步骤和共同规划” 。这个定义既包含了互联网的“技术治理”(网络的发展),也包含了对于网络的治理(网络的使用)。这个定义规定任何一类参与者都不能独自解决互联网及其使用所带来的问题。它同样也肯定了不同类别的参与者——政府、私营企业和公民社会应该共同承担责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网络社会治理的逻辑起点、运作机制和界域指向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随着人们网络社会生活实践的越发普遍和深入,呈现在电子网络空间内的网络社会生活正不断增加它对现实社会的影响。可以说,网络社会生活已经逐步开始在现实社会生活世界当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但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当下的网络社会生活中同样出现了大量行为失范、利益侵害、关系失调、矛盾冲突以及秩序紊乱等现象,这就将网络社会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凸显了出来。在这样的时代背景条件下,思考和探索网络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机制建构和内容要求等理论和实践问题,以推动和实现网络社会生活的有序运行和网络社会文明的健康发展,就成为当前学界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研究者急需承担起来的一大职责。
电脑和互联网络,是当代信息化发展进程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标志符号。就我国互联网络发展的情况而言,可以说,在短短的几十年时间里,我国互联网络就已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影响甚微到影响巨大的快速转变。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统计报告中提供的相关数据,可以较为直观地感知到我国互联网络快速发展的态势,以及它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日益增强的影响。2014 年7 月发布的第34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 年6 月,中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6. 32亿,互联网络的普及率为46. 9%,网站总数为273万, CN 下的网站数为127 万。同时,我国手机作为第一大上网终端设备的地位也得到进一步巩固,手机网民的规模已达到5. 27 亿,手机上网者占总网民比例的83. 4%,首次超越传统PC ( 个人电脑)80. 9%的整体使用率。
从根本上来看,互联网络所蕴涵的革命性意义在于,它在解决了人类信息之高效快速和即时瞬时传播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为人类社会生活铺陈了一个构建于电子网络世界里的跨域平台。人们不仅可以自由进出,而且还能够即时互动和实时在场,这也进一步实现了人类行为活动空间的网络拓展、地理跨越和共时呈现。身处世界各地的人们,依托于互联网络,不但可以传递、交流和分享各类信息、知识与观点,而且还可以在交流互动的过程中凝聚并整合起来,在社会生活中形成影响和改变个人、群体乃至社会公共生活的现实推动力量。最为突出的是,在行为主体层面,人们已经开始逐渐享有和践行自主、平等、多元、包容、互动、共享等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而这样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同样也会进一步贯穿和融汇进人们网络社会生活以及网下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侧面。并且,这样的社会巨变过程,仍旧处在一个持续发展的进程之中。“网络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技术进步,更是人类社会全面而深远的变革,它正在导致包括生存方式、交往方式、组织方式、思维方式在内的人类整个存在方式的全面变革。对于网络这一综合性现象必须进行综合性研究。……信息网络时代的现实发展呼唤着全面而深入的理论思考。”
当代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使互联网络越来越普遍地走进人类社会生活,并且全面而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类其他重大技术发明成果不同,互联网络作为当代信息技术革命和信息化发展的直接产物,对人类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所产生的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各类“技术手段”的“工具性意蕴”。一种全新的社会生活形态——网络社会生活,悄然展现在当今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历程之中,“网络社会”就此开启了人类社会生活新的篇章。美国计算机网络专家尼葛洛庞帝在其那本名为《数字化生存》的论著中,曾经富于前瞻性地断言说,“计算机不再只和计算有关,它决定我们的生存。庞大的中央计算机——所谓‘主机’( mainframe) ——几乎在全球各地,都向个人电脑俯首称臣。我们看到计算机离开了有空调的大房子,挪进了书房,放到了办公桌上,现在又跑到了我们的膝盖上和衣兜里。不过,还没完。”事实上,即便是在该书面世接近20 年后的当下来看,其当初针对计算机和互联网络之社会影响所阐述的这段话,依然可以显现出这一断言的预见性、精准性和确当性。
要而言之,当代信息化与互联网络发展之所以能对当今人类社会发展产生巨大而深远的现实促进作用,最终还是要归结于互联网络为人类社会生活拓展出了一片前所未有的“自主性空间”,而藉由网络空间这片“新的天地”,人类社会生活诸多活动领域中的秩序、架构和行动规则,都开始经历了一个全新的“结构化”甚或“再结构化”的过程。在此社会条件和文化背景下,“网络社会”这样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开始逐步得以生成。“互联网不仅是技术、是媒体,更关系到政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类能够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活动,其所带来的,不仅仅是一场科学技术革命以及对生产力发展的极大促进; 更重要的是,“它为人类存在和开展其他活动提供了新的空间,形成了一种新的人类生存方式和社会存在形式。”而“虚拟社会”这个概念,则“从纵横两个方面把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的发展,把人类新的社会存在形式和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联结在一起”,既突出了互联网的技术特点,也揭示了互联网带来的人文意义,“成为我们从社会哲学视角研究在计算机网络科学技术发展基础上形成的人类社会新的存在形式的基本范畴。”可以说,在现代人类历史上,互联网的出现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那么,网络社会又是如何得以形构的呢? 本文认为,分析网络社会的形成,主要应讨论两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物质层面的外在条件因素; 二是社会层面的内在生成因素。前者成为网络社会形成的物质技术条件,后者则是网络社会形成的社会文化条件。就物质技术条件而言,互联网络的建构,首先要依赖于一台台个人电脑与各种大型服务器以及数据库的连接和贯通这一基础条件,是个人电脑同各类服务器和数据库等网络设备一道共同成为互联网络的有机组成部分。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则为它们之间的连接和贯通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技术保障条件。互联网络在得到充分普及和广泛应用的过程中,人类日常的许多行为活动,包括经济活动、政治活动、文化活动、社会交往活动以至于休闲娱乐活动等等,都可以顺利地“移师其上”。依托于互联网络而建构起来的虚拟电子空间,已成为人类展开其行为活动时可以自由出入的一个新的、特殊的“场域”或“平台”。显然,没有互联网络所营造的虚拟电子空间,人类的行为活动场域就无法得以扩展,自然也就无从提及依托于其上的“网络社会的形成”问题。由此,可以认为,互联网络作为“网络社会”借以立足的物质基础元素对于“网络社会的形成”而言,堪称最为直接的外在促成因素。
就网络社会的内在生成因素来看,则有必要回溯并分析一下“社会”一词的本质内涵。我们知道,“社会”这一范畴所蕴含和呈现的,是人类行为活动共同体的一种状态。社会作为人们交往互动的产物和结果,其本质在于,它是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一种群体性的内在关联。就此而言,在当下的信息网络时代,人类依托于互联网络和电子网络空间所建构的社会生活样态,其实同人类在电脑和互联网络没有诞生面世的“前网络时代”里所展开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来讲并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差异。静态意义上的网络社会,其实就是指一种实时在线的人类生活共同体的特定形态。而从动态上来看,网络社会呈现出的是,作为网络行为主体的人们置身于电子网络空间,操控数字化电子信号的传输、交换和不停流转,来实现彼此之间的传播沟通和交往互动,并由此而凝聚社会群体、形成社会关系和造就社会文化现象的行为活动过程。可见,网络社会之所以能够形成,最根本的因素就在于人的行为活动在电子网络空间的普遍展开。正是经由人的行为活动,并且恰恰是在人的行为活动过程之中,人们彼此之间才会因为频繁的交往互动而产生复杂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也才会进一步凝结和沉淀下来各类社会关系状态,从而在形态虚拟的电子网络空间内生成网络群体、网络社区等规模不一、类型各异的人的行为活动共同体。同样,也正是依赖于人的网络行为活动,缤纷多姿的网络社会文化现象才得以创造出来。
网络社会的正常运行,离不开一定秩序状态的维系,离不开各类网络行为活动合乎规范地展开。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包括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方面力量在内的行为主体,共同参与进来并展开协同努力,共同实施网络社会治理的各项行动。所谓网络社会治理,其实也就是针对网络社会共同体生活而实施的一种社会性治理,它指的是以互联网络和网络社会为目标对象,在借鉴并适当沿用现代社会治理的价值理念、制度设计、体制建构和手段方式等的基础上,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多方主体和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彼此通过协同努力来实施的一种社会治理的实践类型。实施网络社会治理,其根本目的在于形成网络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状态和群体生活秩序,促进网络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
网络社会治理,是基于互联网络及网络社会正常运行的需要而实施的,其在运作中必然涉及网络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同时,由网络社会生活与网下社会生活之间存在的密切关联的客观状态所决定,网络社会治理还必然要涉及网下现实社会生活中诸多领域和诸多方面的社会因素。一句话,网络社会治理,无疑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有研究者在讨论“互联网规制”( Internet Regulation)问题时,将其区分为“互联网国内规制”( InternetManagement or Regulation) 和“互联网国际规制”( Internet Governance) 两种基本类型。前者由政府、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共同参与和实施,后者( 即互联网国内规制) 则是由各国主管部门在其主权管辖范围内,依法对其互联网进行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
其中,经济性规制具体指的是,“对于涉及网络传输有关的技术、市场层面的规制,包括业务运营商的接入、互联、市场准入及业务资费等方面的规制。”与传统的电信规制类似,互联网的经济性规制一般由各国电信主管部门负责。社会性规制则是指,“对于涉及互联网内容传输所带来的社会影响方面的规制,包括对互联网媒体属性的内容及网络交易的规则、网络欺诈、网络色情、网络犯罪以及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的规制。”社会性规制一般由各国意识形态、文化、安全等部门负责。也有论者提出,不同于既往“管理型政府”的职能模式,源自于现代社会治理实践的“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可以导向一种“合作治理的格局”,这种模式下的服务型政府,可以充分发挥“引导者和服务者的角色”,培育其他社会治理主体与之一道来共同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另外,“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还具有一种“自觉的属性”,能够着重实现“对人类的主观空间的完善”,在应对社会的复杂性时能够充分发挥其“主动积极性”。因此,这种政府职能模式及其所建构的服务型政府,“完全符合网络世界治理的实践准则”,能够胜任“网络世界有效治理的重任”。
其进一步在理论层面上分析认为,就网络社会治理而言,在“前互联网时期”,人类需要面对的是自然界和社会这“两个世界”,在改造“自然空间”为“社会空间”的过程中,人类并未单独创造出“适应于改造自然界的政府职能及其模式”和“适应于社会进步的政府职能及其模式”。进入互联网络时代以后,人类需要“穿梭于自然界、社会和虚拟界三个世界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其所运用的政府公共职能及相应模式,将依然是一种“总体性的存在”,在人类实现由“客观空间”向“主观空间”的转化过程中,“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将会在不断完善中发挥作用。在实践层面,中国政府运用“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来治理网络世界的实践,已经给出了某种“清晰的回答”,这主要表现在: 注重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网络世界治理,注重引导网络舆论走向,以及注重合理运用网络媒介以加强信息公开和增强回应性等几个方面。
此外,还有论者提出,由于网络社会的治理“是一个还远未形成共识的领域”,因此,只能勾勒出“大的治理格局与框架”,建立一种“引导—协商—立法—自治”的网络社会综合治理体系。这种“四位一体”的综合体系,“既是一个完整的治理体系,也是逐步完善网络社会治理体系的过程。”
本文认为,网络社会治理,指的是在借鉴并适当沿用现代社会治理的价值理念、制度设计、体制建构和手段方式等的基础上,以互联网络和网络社会为主要指涉对象,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多方主体和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彼此通过协同努力来实施的社会治理的一种现实实践类型。网络社会治理的目的,在于形成网络社会生活的群体生活秩序和正常运行状态,促进网络社会文明的健康持续发展。基于这种理解,本文在此提出建构和完善网络社会治理运行机制的框架性思路。我们认为,理想形态且相对完整的网络社会治理的运行机制,是一种基于“主体——方式( 手段) ——客体”之整体框架的动态调适结构,其要充分发挥各类网络行为主体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和社会因素的影响与作用,借助多种不同的治理方式和具体手段,实现互联网络内外的有效联动,以促进和实现网络行为活动的合法合规与有序良性展开。
网络社会治理的主体、客体和方式与手段,共同构成了网络社会治理运行机制中的“三大要素”。网络社会治理的主体,既包括作为网络行为活动主体的网络组织机构和个人,也包括承担网络公共秩序维护和网络公共安全保障的公共职能部门,还包括参与网络社会生活的一些社会组织和团体机构。网络社会治理的客体,尽管要涵盖那些支撑互联网络运行的网络基础设施和软硬件设备,但在这些“物的因素”的背后,真正起作用的还是人或组织机构的网络行为活动,因此,各类网络行为主体的网络行为活动,也就理所当然地要列为网络社会治理的客体和目标对象,而整个网络社会治理的运行机制,就要针对并围绕各类网络行为活动加以建构和不断完善。网络社会治理的方式和手段,是连接和贯通治理主体与治理客体的中介要素。行政监管、行业规约、社会自治和主体自律,构成网络社会治理的四大基本运行方式,其可依托的具体手段则包括法律、道德、行政和技术等不同领域的社会因素。
应当说,在上述分析中,我们着重是从理论概括和学理分析的角度,在整体意义上就网络社会治理所呈现出来的基本行动框架来展开讨论的。在具体的实践运作层面,即要真正使网络社会治理得以推展和实施,则还需要实现三大基本要素之间的紧密贯通和持续互动,需要在借助并通过一定的方式手段,实现主体和对象客体之“有效对接”的前提下,将网络社会治理的目标要求转化成为网络社会治理的行动内容,最终达成网络行为主体之网络行为活动的有益改变和网络社会生活状态的质量提升。
这里所谓的“网络社会治理的界域指向”指的是,假如我们从最为根本的意义上来分析的话,网络社会治理究竟要针对和围绕哪些对象内容来具体展开。
应当说,在实际运作层面,网络社会治理的推行和实施,要针对的是网络组织机构和个人的网络行为活动,这即是说,网络社会治理的终极指涉对象,不是虚拟电子网络空间内的“物的要素”和“技术的要素”,而是使用和操控“物”或“技术”的那些作为网络行为活动主体的人,尤其是其所展开的网络行为活动。
但如果我们再将问题讨论向前深入一步,就不难发现,在本质上讲,对于各类网络行为活动主体之网络行为活动所实施的网络社会治理,其最为核心的对象内容和目标要求,则是将这种社会治理过程具体贯穿和落实在不同层面的“界域指向”上面,它们构成了网络社会治理直接指涉的“对象物”。概括而言,网络社会治理的“界域指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身份审核备案,就是要确证联网电脑或移动终端设备的“网络户口”,网络使用者的真实身份及其“网络身份”,以及各类网络行为主体从事网络行为活动的资格与权限。其内容主要包括: 对各类网络设备和连接互联网络的电脑及上网终端设备进行“身份登记”,并将它们的“身份信息”列入数据库信息保存的范围;
对各类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进行登记备案,比如人们要在网上申请网络购物和网络支付服务,开通个人博客或微博,创办网络虚拟机构等,均需要服务提供者进行严格的身份核查,对用户的实名信息等做后台保管备案; 各类正式的网络机构,包括那些没有实体性存在而纯粹隐身于电子网络空间的“虚拟组织机构”,也包括将自己的某些运作内容转移到互联网络之上的那些“实体组织”,都应按照合法的程序进行注册和身份登记,以此来确认其从事网络经营服务和展开各类网络行为活动的主体身份与法定资格。
依托于网络行为主体的身份备案,就可以建立起身份验证、信息流监控以及证据保存与追踪的机制,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证“虚拟身份”行为人与“真实身份”行为人的身份一致性,同时也可以将网络行为主体的行为活动、自由权利,同其对于网络行为活动之结果的责任承担结合起来。
不同机构或个人,其在电子网络空间里的行为活动,其实都有不同的行为活动权限。对于一般的网络行为活动而言,其行为活动的权限范围都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上。而对于一些特定的网络行为活动而言,其要得以展开,就必须获得合法的正式授权,在符合约定条件的前提下再经过法定的程序,在相应的权限范围内展开网络行为活动。
通俗言之就是,不同类型的网络行为活动在得以展开之前,都不能离开必要的主体资格审查和身份密码验证。这种以主体资格审查和身份密码验证为主要内容的行为授权管理,必须借助于成熟而可靠的网络加密技术手段才能得以推行。以网络金融服务为例,在金融机构的网络页面上,一般的互联网络用户可以浏览一些服务介绍、业务流程之类的“外围信息”,如果要想进入更为核心的操作层次,比如进行账目查询甚至是划拨款项,则必定需要操作者输入自己已获授权的账户及密码信息。
在人们使用智能手机,通过移动互联网络平台进行支付时,有时还会通过手机短信来获取动态的密码信息,以此来强化对操作主体的身份确认,提高安全系数。即便在网络社区讨论等较为一般的网络服务活动中,网站运营亦有明确的管理权限划分: 网站管理者或某一网络论坛的“坛主”,会拥有删帖乃至封号的权限; 一般的注册用户,可以拥有发帖、回帖的权限;而偶尔造访的非注册用户,则只能进行一般的信息浏览而无从发言和讨论了。网络社会生活中的行为权限配置,是管理和调控不同网络行为主体之网络行为活动的有效方式。获得了合法授权的网络行为活动,才属于正当的网络行为活动; 否则,其就不具备行为的正当性而应当予以约制或禁止。
由互联网络这一富含海量信息的数据资源库和信息便捷传播平台的性质所决定,网络信息内容管理无疑构成了网络社会治理最为常态和最为基础的工作事项。网络社会治理范畴中的网络信息管理,主要涉及常态信息数据管理和异态信息内容监管两个层面的内容。常态信息数据管理,指的是各类网络行为活动主体,都需要对其网络信息资源进行日常的“打理”,这包括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加工制作、传播发布、保管存储和垃圾清理等。
对网络空间中存在的大量虚假信息、重复性信息和失去时效性的冗余信息的妥当处置,尤其值得关注。尽管互联网络作为一个信息资源库可以不断地实现“扩容”,但虚假信息、重复信息以及冗余信息等的存在,毕竟会增加人们正常获取信息时的时间与精力方面的“成本”,同时也是一种网络资源占用上的浪费。异态信息内容的监管,则是指要对那些不良的甚至是有害的网络信息内容,施以必要的审查、隔离和钳制,以防止其肆意传播和扩散,进而净化互联网络上的社会文化空间。这一点是所有网络组织机构和个人的责任,更是监管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在监管手段的运用上,技术封杀和屏蔽是必要的,但必须依法而行,不可滥用。
更为重要的是,网络信息的管理需要激活各类网络行为主体的行动自觉,使其能够理性地和有意识地远离和抵制各类不良的和有害的网络信息,减轻其可能造成的负面社会影响。当然,相关职能部门的依法监管需要加以强化,其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的不同,按照法定的授权范围和运作程序,对互联网络上流通和呈现的信息内容实施动态监管。
在内容上,网络安全保障主要涉及网络信息数据的安全管理,网络硬件设备、应用软件的安全管理及其运行的安全管理,网络机构尤其是“纯粹虚拟的”网络机构之存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等。所有这些,都需要强大的技术手段予以支撑。依托于互联网络的大量信息数据,其安全性得以保障的表现主要在于存在的稳定与可靠,传输( 以及保存和提取) 的私密与真实,数据变动的权限设定与不可否认等方面。相应地,这一领域的安全管理,就要落实在网络信息数据的不被损毁,以及在正常传输和更改时的不受非法干预等上面。
网络硬件设备、应用软件本身及其运行的安全,首先需要依赖于硬件设备本身性能的稳定,这是对其物理性能的要求,但也的确是一种最为基本的支撑。其次需要依赖于各种应用软件在其运行中保持较高的稳定性,而这就要求这些应用软件在设计时应当尽可能地避免出现漏洞和瑕疵。因为以物理方式相连接的各种硬件设备,需要各种应用软件对其施以驱动、协调和控制,应用软件的漏洞和瑕疵会更容易给各种有益或无意的非法操作留下“钻空子”的可能。
与此相应,这方面的安全监管,就应体现在硬件设备的维护与更新以及应用软件的检测与升级上面。而包括“纯粹虚拟的”网络机构在内的各类网络机构,其在网上之存在和运营的安全需要,则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支撑其存在和运营的主机和服务器等硬件设备的不受损坏,以及标志其“虚拟存在”的网站或网页和大量数据信息的安全性得到保障; 二是网络机构展开的正常的“网上行为活动”,能够顺畅地且不受干扰地进行。在这些方面,技术的和非技术的管理手段都是必要的。
网络安全保障的主要力量来源,是专门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的职能部门,以及那些接受委托而从事此类网络服务的企业机构。网络安全保障的实施,需要依赖于强大的专业技术力量和更为成熟的网络技术手段。只有不断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监管的专业队伍建设,才能更加有效地防范和侦破那些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活动和危害性事件,才能有效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也才能有效发挥其对于网络信息安全的支撑作用,从而在整体上基本实现和有效维护互联网络的正常运行。
各类互联网络用户都应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网络安全管理措施,做好必要的网络安全防护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在更广泛的社会层面,则可以考虑建立互联网络信息安全的“公共预警机制”,即由公安系统的网络安全监察部门与网络信息安全的权威技术部门合作,对网络病毒疫情和潜在网络风险实施有效的侦测和防控,同时向全社会通报网络安全情况的权威信息,提请社会各界及时予以关注和了解,事先采取必要的防范应对措施,减少和避免病毒发作或网络攻击等可能带来的危害和灾难。
电子印迹留存主要是指互联网络的接入服务机构以及信息服务机构,要对各类网络行为主体在网上的“电子活动踪迹”( 即电子信号的流通与信息数据的存留) 进行必要的记录和保存,以便于以后的追踪与核查。有了电子印迹的留存,相关的职能部门与监管监测机构,就可以对各类网络行为主体的“网上虚拟行为”依法进行监测和监控,以便及时发现不良的网络行为活动,并对恶意的攻击和破坏行为给予警告或实施管制。当然,这在物理意义上,实际上是表现为对数字化的电子信号及其流通流转的实时的监测或事后的追踪。
承担网络安全保障职责的公安部门的网络警察,可在其法定的权限以内有针对性地监测一些网络行为活动的运作过程,及时发现一些非法网站的不当运营行为以及个人的不良网络行为,为更加有效地防范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铺垫基础。通过法定的授权和履行法定的程序,有关监管职能部门和受托机构也可以借助于网络监测技术,对电子网络空间内电子数据信息的传输和流转,实施必要的审查审核,过滤或拦截那些具有社会危害或存在潜在危害的网络信息数据,以更好地维护各类网络行为主体的网络信息权益,在整体上保障网络信息的安全。
应当说,网络社会治理所关涉的上述五个方面的“界域指向”,非常紧密地将“物”、“技术”和“人”这三个方面的因素关联在一起,是网络社会运行和网络生活得以正常展开的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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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最早萌芽于欧洲。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出现过中央交易场所、大宗易货交易,以及带有期货贸易性质的交易活动。最初的期货交易是从现货远期交易发展而来。第一家现代意义的期货交易所1848年成立于美国芝加哥,该所在1865年确立了标准合约的模式。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现代期货交易所应运而生。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外期货机制比较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中外期货机制比较研究全文如下:
(一)问题提出
2010年,中国上海、大连和郑州三个期货交易所全年成交量达到136389万手,成交额为71.914万亿元,分别比2009年增长87.24%和75.52%,成交额继2009年后再次大幅度超过全国GDP总额。中国商品期货交易量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但是,从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的以来,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并不顺利,一些涉及面广、参与者众、影响大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从327国债到708天然胶,从105绿豆到209大豆,几乎每年都会发生程度不同的风险事件。业界人士从期货市场体系、期货市场效率、期货投资环境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与分析,试图破解风险事件接踵而至之迷,但迄今为止仍未找到准确答案。事实上,导致我国期货市场风险事件频发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市场体系、市场效率、投资环境方面,而存在于期货市场的机制性缺陷。
(二)研究意义
理论上,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制度安排,期货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离不开制度经济学理论的指导,对于处于制度创新阶段的中国期货市场,该方面的理论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首先,新制度经济学对中国期货市场的产生和发展有更深刻和更广泛的解释力。在中国期货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国家意识、社会习惯、文化等因素都发挥过作用,特别是国家意志导致了中国期货市场强制性变迁的发展路径。主流经济学排除了政府意志在市场形成中的作用,无法解释中国期货市场形成和发展。其次,规范和发展是今后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两大主题,制度建设是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和规范的关键。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构成和制度变迁的研究,无疑对于加强中国期货市场建设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实践中,期货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部分。期货市场功能的充分发挥依赖其市场机制的合理性,完善的期货市场机制,有助于中国培育一大批成熟的市场主体,有助于政府对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前瞻性预测和及时调控,有助于中国经济融入国际经济体系,并争取大宗商品的全球定价权。
因此,研究中国期货市场制度问题具有基础性的理论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1.基本思路
本文首先采用系统性规范性研究框架,通过与美国期货市场、香港期货市场的产生与发展进行比较制度分析,指出中国期货市场存在的种种制度性缺陷,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对策。
2.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了以下分析方法:(l)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范式;这是最基本的、贯穿本文整体的分析方法。(2)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将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范式与中国转轨经济结合,对中国的经济现实进行解释。 (3)比较研究与归纳法相结合。将中国、美国期货市场发展进行对比,总结出中国期货市场制度创新的新方案。
3.本文的创新之处
在充分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试图在以下方面进行创新:以比较制度分析的视角,从制度环境、制度变迁的需求与供给、制度变迁的方式、制度成本-收益、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非正式制度因素、基于博弈论的演化风险等多角度详细分析我国期货市场的制度性缺陷,从理论上寻找中国期货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在制度层面针对期货市场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展开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诺思认为,制度环境是一个社会最基础的制度规则,是决定制度安排的基础制度。一个制度的产生离不开它所处的制度环境,也可认为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是内生于该国的经济政治环境,而不是外生于该国的经济政治环境,因此作为金融体系中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期货管理体系必然也带着这一特征。
(一)中外期货市场制度的比较
1.宏观经济状况的比较
在开办期货交易时,中国内地与美国、香港存在较大的差异,美国、香港比内地的条件更成熟。主要表现在:首先,宏观经济环境存在较大差异。美国和我国香港都处于自由市场经济时期,市场条件包括私人企业制度、统一的大市场、市场价格机制。没有私人企业制度,制度创新过程就会缺乏强烈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创新主体;没有统一的大市场和市场价格机制,一方面,价格信号失真,另一方面期货价格无法正常形成,其结果是期货市场的功能无法正常发挥;19世纪中期的美国经济和20世纪70年代的香港经济的市场化程度都已经很高。而20世纪80年代末期的中国总体上仍然处于计划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状态,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初期,期货市场具有“新兴”和“转轨”双重特征;其次,农业发展和交通发达程度等开办基础存在较大差异。虽然中国内地和美国一样首先推出的都是农产品期货,但是开办条件不同直接导致后来不同的发展模式。美国农业的商品化程度、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农业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主要农产品产量水平都大大高于中国开展期货交易时的水平,粮食运营条件也比中国更加优越。香港地区首先推出的是工业产品,这与70年代的香港作为亚洲贸易转运港和制造业发达的现货大环境是紧密相连的。
2.微观产权基础的比较
美国和香港期货市场制度创新的环境都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时的私人企业制度确保谷物商和财团是独立产权主体,在激烈的现货竞争中,存在规避价格风险以寻求利润最大化的内在要求。在美国和香港模式中,其企业是作为独立的产权主体存在。即企业无论是私人业主制的私有产权,还是公司制的法人产权制均为产权明晰的交易主体,其在现货交易中才可能有规避价格风险的需求,才能成为期货市场的直接需求者一一套期保值者。这样,确保期货市场拥有众多参与者。
在试点当初,我国内地多数国企仍为国营体制,且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制度改革尚未推开,国企为政府的附属物,产权不明晰,使其在现货交易中既无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要求,也无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益的内在动力,所以当时许多大中型国企不能成为期货市场真正的套期保值者,更不可能主动成为制度创新的供给者。因当时国企在总数及规模上均占我国企业总数的大头,国企不能成为套期保值者,我们可以认为我国当时是在缺乏期货市场运行的重要主体一一套期保值者的条件下进行制度创新的,基本的期货理论表明:期货市场重要的运行主体是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足够的套期保值交易是期货市场顺利运行的保证,如套期保值交易不足,投机交易规模过大,期货市场就会混乱无序,产生泡沫经济。
(二)制度变迁需求与供给的比较
需求供给分析不仅是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分析工具,也是制度分析的主要工具。当制度变迁的需求因为相对产品和要素价格、宪法秩序、技术和市场规模等因素的变化而出现时,制度设计的成本、现有知识的积累、实施新安排的预期成本、宪法秩序、现存制度安排、非正式制度等影响供给的诸多因素对制度变迁起重要作用。
1.需求比较
在美国和香港模式中,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和技术进步,出现制度不均衡的因素,制度不均衡诱发了制度变迁。农产品期货市场上,小麦价格季节性的巨大波动,使深受其害的市场交易主体一一谷物商和农民意识到“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香港财团也同样地在经营活动中深受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所害,开始寻找规避价格风险的方法,萌发了制度创新的需求。美国期货市场制度创新供给者一一谷物商正是迫于自身现货交易风险的规避才实施创新,交易所是作为盈利性的会员组织成立,宗旨是提供交易服务。香港期货市场创新供给者是香港政府,香港的期货市场是在借鉴原发型期货市场如美国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先立法、后建市”的思路创立,香港期货市场是迫于制度需求者的强烈要求应运而生的。
在我国内地模式中,市场制度创新的需求者是政府,主要是中央政府;期货市场制度创新的供给者也是政府,确切地讲是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制度创新的需求者逐步由政府转向投资者,但到目前为止,制度创新的需求者仍然是政府,政府替代厂商成为期货市场制度创新的主体,使期货市场的制度安排成为了一种可资厂商利用的“公共服务措施”.中国期货市场是在既无法规又无条例的情况下,首先从部门和地方开始并用行政审批的办法搞起来的。郑州市场制度供给者是政府机构,而不是最基本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一一农户和厂商。政府之所以要进行制度创新,其目标在于希望通过期货市场的制度安排来回避粮食价格大起大落的风险。政府目标同时就构成了政府偏好,直接关系到后来期货市场具体制度安排。
2.供给比较
在美国模式中,谷物商和农户形成了制度变迁的行动集团,建立了制度创新的组织一一商业协会,由此推动着制度创新。行动集团在制度创新过程中进行了“菜单选择”,先从谷物现货市场逐步诱生出谷物的远期合约市场,并沿此轨迹,最终发展成期货市场。在美国期货市场创新过程中,当时谷物交易市场上的所有行为主体都是与改变制度有直接利益的个人,他们共同发动、参与和实施了这场制度变迁,是美国期货市场变迁的供给者。而在香港模式中,香港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供给主体在当地财团的推动下统一主导制度创新,在期货市场运行之前就先立法,推出两个在后来看来有些“过细”的《条例》,提供充分的法律供给。
在美国期货市场发展过程中,拥有独立产权的企业以会员身份创立交易所,提供交易制度服务,提供自律管理,随后政府则供给期货法律规范及外部监管,提供他律,而香港期货市场则是在外部的他律规范下提供内部的自律,最终目的确保交易所真正成为提供交易服务的非盈利性组织,切实维护“三公”原则,这是交易所规范运作,发挥基本功能的组织基础。
我国模式说明,与美国和香港模式不同,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唯一的需求者和供给者,且供给行为不规范。
(1)未及时提供期货法律规范。从试点到目前为止十多年时间里尚未颁布统一的《期货交易法》等最基本的期货法律法规,因缺乏期货交易的基本法律规范的有效供给,使我国期货市场一开始便无规可循,交易所盲目设立也顺理成章。
(2)我国期货市场试点未由中央政府统一规划实施试点,而由地方政府和部门取而代之,其盲目争设众多宗旨为盈利的交易所。在缺乏套期保值者的现实条件下,交易所为增加交易量获利,只有设法吸引投机者加盟,引致严重的过度投机。
(3)制度供给主体不统一。美国设立独立的政府监管机构一一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进行专业的统一监管,而我国期货市场迄今依然处于不同监管部门分割监管的格局中,证监会、税务局、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都想通过对期货市场的影响来满足自身的权力欲望或经济利益,使市场经常处于剧烈波动的无序状态。对一个有机整体分而治之的监管方式是缺乏系统性思维的体现,它以原始思维的简单方式把局部等同于整体。
(4)制度供给者在期货市场中具有多重身份。期货参与的主体大部分是国家控股,期货商大多数是国家所有,流入市场的资金,除了中小散户的投资外几乎都是国有资金。于是政府监管的重点必然偏向维护国有经济的利益,对国有机构违法的处理力度不够,非国家经济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中国传统文化中原始思维“容许同一实体在同一时间存在于多个地方”的特征则为这一现象提供了合理的解释。
(三)变迁方式的比较
芝加哥期货市场的制度供给者一一从事制度创新的利益集团,与制度需求者一一要求制度创新的利益集团,基本上是同一行动团体。芝加哥期货市场的制度创新模式可以概括为“全体主体主动性创新”,是谷物商和农户在个人利益最大化驱使下的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和期货市场的产生一样,美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是由个人或利益集团发现潜在利润,自发倡导、组织和实施的诱致型制度变迁,不断进行交易制度和规则创新的结果。美国期货市场制度创新经历漫长的演化进程,许多交易制度和规则是自然演化的过程,是逐渐创立完善的。
初期,交易所靠谷物商组成的会员组织的自律维持营运,但随后会员专司代理甚至完全脱离现货市场,使交易所有偏离服务宗旨、单纯追求盈利倾向,特别是投机违规事件频频发生后,政府开始制定期货法规及加强监管。美国国会于1916年颁布《谷物期货法》,开始政府对期货业的法律供给和监管。
而在我国内地和香港期货市场制度创新中,期货市场的建立是行动集团对西方期货市场制度加以创新后大胆引进的结果,但是,和香港政府的“民促官办”模式不同,中国内地政府实行的是一次供给主导性制度变迁,而不是自然演化性的诱致型制度变迁。在期货市场发展的初期,尤其是在中国内地特定的新兴市场下,政府在期货市场中的制度安排中,起着决定性的推动作用,它完全是在满足政府偏好的前提下进行的强制性制度创新的结果。这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使得政府在中国内地期货市场发展初期的制度安排上存在着支持期货市场发展的意向。但因为政府在安排制度变迁时仅从节约组织和实施成本出发,不考虑期货市场参与各方的得失,人们在遵守这种制度安排时的净收益若小于违规操作的预期收益,就使得期货市场的某些风险屡禁不止。
同时,中国内地期货市场的制度选择,不是完全打破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所形成的既得利益,从而建立完全市场化的期货市场,而是在保留部分原来的既得利益和建立新的制度安排之间做出一种均衡的选择,以减少旧体制惯性的巨大阻力,中国内地期货市场的基本制度框架也得以迅速建立,在较短时间内弥补了有缺陷的市场结构,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性问题。但是,中国内地期货市场创设和发展的过程正是中国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存在着制度性的刚性,它必然与市场经济中的高级形式的期货市场的制度安排产生巨大的摩擦,这是由旧的经济体制的巨大惯性所致。嵌入式的制度变迁仍然造成了比诱致型制度变迁更多问题。
(四)制度成本与收益的比较
樊纲从成本发生原因及特点的角度,将改革的成本区分为实施成本和摩擦成本。期货制度创新的实施成本包括组织成本和运行成本,组织成本主要是期货市场硬件建立成本,相对可以度量。而运行成本却是一个不断累积的过程。期货市场要维护运作,需要不断学习、调查,进行期货市场交易规则制度和组织体系建设等等。
以芝加哥交易所来看,当时的各个利益集团(谷物商和农户)在进行制度选择与创新时,依据成本-收益分析进行了权衡。美国期货市场创新成本包括:制度设计成本:设计体制创新方案所需的费用;组织实施成本:对可能发生的制度创新做组织准备和具体实施所需的费用;游说成本:传播通过体制创新获取潜在额外收益的信息所需的费用。创新收益表现为期货市场的运行效益,可从微观和宏观来体现。
微观上,是交易所有效运行,为会员及交易者降低了交易成本,发挥了基本功能。宏观上,政府利用两大功能有效实现宏观调控,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理论和实践表明,期货市场能有效运行,取决于诸多因素,但最基本的因素:一是交易所必须众商云集,拥有规模相当的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二是交易所规范运作。芝加哥作为当时美国重要的谷物集散地,上述两个基本条件具备,谷物商预期创立芝加哥交易所的创新收益大于创设成本,才实施了创新。
在中国内地期货市场的产生过程中,政府通过推行强制性制度变迁,节省了组织成本,节约了学习成本与实施成本,更主要的是节省了制度变迁的时间,中国内地期货市场和香港市场一样利用后发优势,在10来年中走完了美国期货市场100多年的发展道路。论文格式但是,根据上述模型,过快的制度变迁导致巨大的摩擦成本。郑州市场隐含的制度缺陷是它与中国发育不成熟的市场经济之间的制度协调问题。两种制度安排之间若想达到制度运行的适调态,就必须通过市场经济的制度创新,为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创造必需的前提条件。
但是,政府作为中国内地期货市场创新的供给者,相比于香港政府在正式运行前做的详细的论证和立法而言,试点当初进行了有关必要性和重要性研究,而关于创新成本和收益结合的可行性分析严重缺乏。由于中国内地期货市场缺乏有效发挥功能的基本条件,制度创新的收益不可能高。当然,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情况下,政府可能并不过分考虑成本,更多的是从经济体制改革的政治角度考虑问题。同时,中国内地期货市场创设成本巨大,表现在期货交易所重复建设、交易品种重复、交易规模有限,各交易所普遍存在软硬件设施不能有效利用、资源浪费的情况。也就是说,中国内地政府事实上是在预期收益不确定,或收益不可能有效实现的背景下创设成本巨大的期货市场,在成本大于收益的巨大风险条件下,实施期货市场制度创新的。
(五) “路径依赖”的比较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制度变迁中存在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了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而难以扭转,即形成所谓的“路径依赖”.美国在期货市场的不断变化发展,面对期货市场出现的新问题,美国国会对期货法律进行不断修订,是期货市场正常运作、发挥经济功能的基础,为美国期货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美国改变最初的政府不监管状态,专门设立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对期货市场进行高度集中统一管理;而在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又建立美国期货业协会,以及与期货交易所相结合的自律机制,行使期货市场的许多具体管理职权。
完善的期货交易制度、交割制度、结算制度和正常运行的组织架构,是期货业界人士经过长期摸索和实践确立的。美国期货市场在一百多年的发展中基本克服了锁定效应,不断优化,呈现诺斯路径依赖的特征。在这方面,香港市场在引进国外制度后注意与本地环境的适应性,虽然遇到了诸多困难,也使制度变迁进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
在中国内地市场最初发展的3年中,政府从中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现实出发,对期货市场制度作出某些适时而有必要的调整和符合国情的创新,因而是制度安排与制度环境基本达到协调一致,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好景不长,在利益的驱动下,中国内地期货市场在发展进程中出现了初始选择偏差。
主要表现在未能在制度上保证期货交易所的非营利性;期货市场定位出现了偏差;期货市场品种选择上出现偏差;企业的需求与政府的初衷产生了偏差;由于初始选择的偏差,使得自我强化机制发挥作用,中国期货市场没有走上良性循环的路径依赖轨迹,逐步陷入了低效率的状态和“锁定”的困境。宏观上的整顿规范使得这种虚假的“繁荣”受到扼制,反向的正反馈机制又迅速地使市场陷入萧条的境地,造成了“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
中国内地的期货制度表现为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这种制度变迁形式一方面,可以节省组织成本、学习成本和实施成本,降低交易成本;通过政府的作用,中国内地期货市场的基本制度框架得以迅速建立,在较短时间内完善了市场结构。
另一方面,原有体制必然与期货市场这种市场经济中的高级形态产生巨大的摩擦成本,这是由旧的经济体制的巨大惯性所致。强制性制度变迁隐含了今后市场化进程中对原有体制的“路径依赖”,即制度的效应会随着制度的实施而递增并呈现自我强化的机制。目前我国内地期货市场的监管中政府的地位过重,管理过细,这源于期货市场从建立的时候,政府就在起绝对性的主导作用,在制度上明显带有路径依赖。尽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一个制度的变迁需要一定的时间,具有时滞性,而且我国的政府主导的经济政治环境决定了我国的制度变迁方式主要以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以诱致性制度变迁为辅。由于政府的价值取向与市场经济价值取向的偏差,进一步发展,就会使得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低效因素成为制度创新的阻力。
另外,目前我国期货管理体系在制度设计上主要以约束为主,制度的其他功能,像激励功能等体现不够,这主要由于我国期货市场建立初期出现很多投机事件,机会主义严重,所以加强了约束功能,但我国的期货市场的发展己经有了变化。综观美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我们发现其期货市场经历了“规制建立-放松规制-适度监管”这样一个过程,其间,伴随着从规制到规制的放松,期货交易所日益拥有了更大的权利,市场的监管力度和有效性大大提高。
近年来,随着世界期货市场国际化、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各国期货市场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进一步增强本国期货市场的竞争力,美国期货监管部门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期货市场的规制他们遵循市场化管理思维。路径依赖性来自于报酬递增机制,它能巩固曾经给出的路径方向;路径的逆转往往要借助于外部效应,或引入外生变量,或依靠政权的力量。若不能及时逆转这种状况,也将使中国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偏离良性循环的轨道。
由于正式制度可能由于政治或司法决定的影响而一夜之间发生变化,但是,在考虑政策时,内含习俗、传统和行为准则的非正式规则则可能更多地是不受影响。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非常复杂的相互依赖,促成了路径依赖的报酬递增特征。“历史是重要的”,正因为路径依赖,所以制度具有延续性和稳定性。尤其是期货市场所要求的非正式制度环境和中国固有的环境相去甚远,20世纪90年代初,生长在中国土壤上的期货交易行业,从一开始就与传统的其他传统行业不同,注重制度、程序、严慎、法制,一般不调和的特征贯穿着整个交易活动和行为中。
中国内地期货市场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是不争的事实,学者们普遍将其归因于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代背景、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方式及期货市场短暂的发展历史,而对于制度变迁中的非正式制度因素却鲜有关注。一些在国外行之有效的正式制度安排一旦离开其土生土长的非正式约束环境就毫无用武之地,这或许是我国目前内地期货市场制度变迁过程中制度绩效与制度目标偏离甚至是南辕北辙的深层制度性原因。关于非正式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下面另立一节进行分析。
(六)非正式制度因素的比较
美国非正式制度中的逻辑思维习惯、法治文化、人本思想和和诚信意识是期货市场赖于产生并繁荣的制度基础。期货市场的交易对象是标准化合约,不符合普通大众的一般形象思维习惯,需要树立新的逻辑思维;期货交易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门类繁多而复杂,这些规则的严格履行是期货市场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期货市场由于保证金制度的存在,投资者的风险和收益都被放大了,相对应的是,投资者保护问题显得格外重要,期货市场对期货行业文化的核心一一保证履约的“诚实信用”要求也比现货市场更高。
相对而言,我国各交易所为增加交易量,不惜放松监管,不严格实施交易制度和规则,重人治不重法治,以刺激投机大户加盟,制造行情,使期货市场过度投机风日盛,期货价格严重偏离现货价格,人为加大了交易风险和成本。主要表现在保证金比例制定偏低以及交纳不足,每日结算无负债制度未被严格执行,例如,在几次国债期货交易风波中,制度均未严格执行,成为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限额持仓和大户报告制度未被认真执行。没有实行每日涨跌停板制度。交割制度的缺陷,目前国内期货交易所都对实物交割总量规模进行限制,制定了交割总量规模,对超出交割总量范围的部分不允许进行实物交割,这就极大地阻碍了期货市场价格的正常形成,导致我国期货市场经常发生恶性逼仓事件。
我国的传统文化影响制度体系的系统性缺陷和期货市场功能定位问题。我国期货市场的制度缺陷不仅存在于具体的制度内容上,更是涉及到整个制度体系框架、各项制度内在联系和设计思路的系统性缺陷,影响着制度建设的总体方向和质量。期货市场是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启动的,成立之初没有系统成文的规则,甚至连专门的监管机构都没有,行政监管似乎总赶不上市场的变化,围绕层出不穷的问题制定亡羊补牢的制度。制度之间缺乏内在逻辑联系,不能反映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使得为解决问题而制定的制度本身又成为产生问题的源头。
这种制度缺陷的深处正体现了形象思维的文化特征,即停留于问题表面“观物取相”的、不善于采用演绎方法提取各种问题内在逻辑联系的思维方式。不能从本质上把握市场规律、不能对市场发展有正确的预测,势必造成制度供给与市场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此外,中国传统文化中抹杀个体价值的特征也在功能定位问题上得到体现。相比证券市场,期货市场风险更大,期货行业的投资者即便在规范的市场条件下、经纪商合规经营的条件下,仍然存在自救无助和无辜损失的可能,忽略投资者保护使期货市场不断萎缩。
另外,制度变迁中非正式制度因素的反声誉功能凸显。经过十余年的风雨洗礼,目前的国内期货市场在法律建设、品种开发、风险管理的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毋庸讳言,现阶段期货市场行业文化一一诚信意识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大户操纵市场、期货公司欺诈客户、客户亏钱赖账等事件时有发生。而有的投资者“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非但自已一走不回头,还会现身说法,使社会公众(包括潜在投资者)视期货为“欺货”,打消投资念头。制度变迁中非正式制度因素的反声誉功能凸显,不利于提高期货市场的市场声誉,不利于扩大市场空间,长此下去,期货市场功能难以发挥,稳步发展更无从谈起。
最后,美国的商品上市、期货公司的注册登记、保护投资者与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甚至期货交易均由自律组织管理,而我国期货市场从发展之初就被纳入了行政管理的轨道。这在当时市场发育程度不高、市场体系不完善情况下,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选择。然而,行政力不仅没有随着市场的发展逐步退出市场,其管制的内容和范围反而不断扩张,日益成为阻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力量。我国监管部门对期货市场的干预是直接的、全面的,凡涉及期货活动的事情证监会都深度介入,可以说证监会掌握着中国期货业生杀予夺的大权。我国期货市场制度供给的不平衡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有意无意对规范的法制化管理的回避和对不规范的人治化管理的偏好,其深层的根源是我国非正式制度中基于伦理的人治思想。
(七)内部契约关系变迁的比较
就内部契约关系这一本质属性而言,现代企业的存在表现为一系列契约的组合,同时契约安排(制度框架)也是企业治理的基础,其核心内容是如何在契约当事人之间配置要素,从而实现企业治理的制度效率。要素通过契约关系的结合创造了企业剩余,同时也就产生了如何在企业诸要素之间分配剩余索取权,即所谓的企业治理问题。然而,有限的剩余和无限的剩余索取欲望之间的矛盾是固有的,这些都要求企业契约应具有消除要素结合和相互关系中的不确定性,并且是不断变迁的。
美国期货市场企业契约关系变迁过程中,在商品期货初期,具有现货背景的期货企业是市场的主流契约形式;19世纪80年代以来,电子化交易推动了期货交易的全球化进程,也带来了成交量的大幅提高;上世纪70年代金融期货推出后带动金融背景的期货企业契约形式开始快速发展;90年代,美国政府对期货交易所设立权的放开加剧了市场竞争,期货交易所相互并购,对于期货企业的控制力明显增强,且试图绕过期货企业开展期货交易,面对外部压力,一些期货企业再次寻求与其他企业缔结新的契约,通过合并或上市来进一步扩大规模。目前,美国《商品交易法》将其期货市场中的期货企业划分为代理业务型、客户开发型以及管理服务型三大类。
香港期货市场上也有四类期货企业,一是自营商,二是经纪商,三是期货商,四是商品自营商。无论是美国期货市场还是香港期货市场均具有多层次多样化契约关系,如实施多级代理制度,会员有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之分,期货业中介企业类型多样,各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多级代理体系中进行自我定位,相互分工协作,共同发挥中介职能。许多期货企业都是全能金融企业,具有经纪、结算、代客理财、基金管理、顾问服务、融资等多种职能,每个企业可以各具特色。美国和香港期货市场大型期货企业在内部股权治理结构上表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一类企业股权结构相当集中,甚至仅有单一股东,另一类企业则股权高度分散或成为公众企业,这两种模式的共同特点是均存在主要的控制人,这种股权结构虽然会面临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但有助于高风险的期货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及时做出经营决策。
内地期货交易所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初,它的性质是按企业化方式治理,以赢利为目的非会员制期货交易所。1995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期货交易所进行会员制改造的意见》规定:要把期货交易所改造成非赢利、自律管理的会员制机构。但会员制契约形式并没有实现交易所控制权向会员转移,而是实现期货交易所监管权、控制权由地方政府、各部委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转移。
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央政府旨在强化其对期货交易所控制权而缔结了“会员制”契约形式使交易所变成了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直属事业单位或行政附属机构。同样,在发展初期,内地期货经纪企业也出现了一拥而上,发展过多过乱,运作不规范等问题,在经过严控境外交易、建立经纪企业许可制度,加强年检等一系列措施的治理整顿后,进一步规范了经纪企业的发展,但是目前内地期货经纪企业规模小,人才少,是国内发展最弱的金融企业之一。
内地期货经纪企业实行一级代理制度,且只能从事代理业务,造成期货企业收入来源狭窄,渠道单一,同质化发展,形成恶性竞争。内地期货市场既缺乏像美国介绍经纪商这样的客户开发型期货中介,也没有法律意义上商品基金经理等正规的管理服务型期货中介,造成了期货经纪企业长期以来在客户开发与代理服务这两个业务领域顾此失彼、难以两全;也由于得不到专业、安全的资产管理服务,使得大量潜在的客户因为专业知识匾乏而无法投资于期货市场。成立职能多样的大期货企业,实行纵向一体化策略可以使交易内部化,使各方利益协调一致,更能体现契约完备性。
从股权结构上来看,内地期货企业正在经历单一股东向股权分散化变迁,但是在股权高度分散化的结构下要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需要高效的外部治理机制和市场约束,然而从内地期货市场的监管体系来看,并不具备上述条件,契约签订过程中出现不经济现象,理性的做法是留待将来相机决定。中外期货企业都设立了“三会一经理”模式,但具体形式、功能和相互关系却有很大的差异。如在不完全契约情况下,解决争端和评价绩效时如有必要独立董事作为第三方可以介入,但在引入上,美国和香港期货市场期货企业独立董事是脱离企业关系,不受到大股东意志的支配,且在董事会成员所占比例较高;而内地期货企业董事成员大都在本企业高层任职,即使存在外部董事人数也极低。
从以上分析,我国期货市场不规范发展的诸多问题,源至我国期货市场制度创新的制度性缺陷,实质上反映了我国理论界和政府决策部门对期货市场制度创新理论及实践认识的欠缺,导致政府创新行为的不规范。因此,深刻认识这种缺陷,对于政府进行期货市场的整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完善契约关系,培育供需主体
随着宏观经济条件的逐步改善,从微观上,进一步推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制度改革进程,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培育大量的拥有独立产权的套期保值者和企业会员。同时,期货市场作为金融衍生品市场,源源不断的新品种的推出和产品创新要求投资者和从业人员都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需要建设学习型市场。这就要求形成一个持续的投资者教育机制。
最后,吸取美国次级债危机教训,加强期货业的“信用评级”管理,进一步完善期货企业契约关系,改进期货企业的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扶持大型期货企业,培育期货市场可持续发展的主力军,全面提高期货业素质,加大行业内部培养期货专业人才的力度,更好地进行期货市场分析,为现有投资者提供优质专业服务指导,以及设计更多的创新品种,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
(二)创新供求模式
作为政府监管,转变政府不规范的制度创新行为,需要不断增强诱致型制度变迁,形成较大的外部收益,促使自愿性的制度创新。因为政府在安排制度变迁时仅从节约组织和实施成本出发,不考虑期货市场参与各方的得失,人们在遵守这种制度安排时的净收益若小于违规操作的预期收益,就会使得期货市场的某些风险屡禁不止。反之,诱致型制度变迁安排虽然可能会在达成一致同意的方面花费较多成本,但只要市场参与各方的预期利益是稳定而又可期的,现今各方的利益又可兼顾,那么,这样的制度安排也是可以达到降低成本之目的的。
具体措施有:我国期货业的管理部门只是在证监会中设立期货部,根据美国和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设立全国统一的期货管理机构一一国家期货交易委员会;文化的变迁是个缓慢的过程,但借助强制的制度力量可以促使其加速。有必要制订关于制度的制度,以提高监管效率;理顺各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实现统一监管,以避免由“政出多门”所造成的种种摩擦。
(三)摆脱政府监管中的“路径依赖”
随着期货市场的发展,以《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四个管理办法的期货市场法规框架基本确立,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3个层次的市场监管体系已初步形成。由于期货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期货行业的自律管理和期货交易所的自我管理还比较薄弱,因而更多的是依靠政府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干预。但是政府监管具有被动性、滞后性、突然性和不可逆性,行政干预容易给市场带来硬伤和后遗症。
所以以政府监管为主只能是在期货市场出现混乱、偏差和风险时采取的阶段性政策,一旦市场有序发展,政府监管应摆脱“路径依赖”,扭转既有方向,及时向法律监管和自律监管转型。因此,进一步修改现行《条例》,改变其中过多的限制性条款,从长远来看,加快《期货交易法》立法进度,争取《期货交易法》早日出台;同时,改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自律体系的作用,逐步加强自律管理的比重,才是保障我国期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一项根本大计。
(四)创新期货文化
良好的市场文化能够提供一个诚信的市场环境,减少机会主义投机,这是市场的软环境,是期货市场建立、运行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诚信关系犹如一条基本的红线,贯通于期货市场交易、运行和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优良的期货市场文化建设可以通过对人进行培训教育,包含对管理者的培训教育和投资者的教育,培养一种健康的期货市场投资和管理的价值观念。同时,新型监管体制必须将期货市场诚信建设纳入法制建设中,加大对失信及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失信及欺诈的法律成本。
最后,要以人为本,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只有培育和调动广大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和热情,真正地做到以人为本,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一一风险转移才有承担者,如果法律对期货投资者保护不利,投资者就会对期货市场失去信心,期货市场也就丧失了存在的墓础。监管当局应当从保护投资者合理利益的角度出发,建立各种有效的、公正的、反欺诈、反操纵、反内幕交易的制度。如进一步完善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成功运作,提升期货公司网上期货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加大对期货经纪公司的现场检查力度,以提前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对检查出有问题和正在处理的公司,要实行问责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对外开放
协作效应是制度变迁中自我强化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通过适应制度而产生的组织与其他组织缔约,产生了具有互利性的组织协作,他们又会对此制度进一步投资,实现协调效应;而且制度框架中正式规则的确立将会导致大量的与之相适应的非正式规则的产生。因此,中国期货市场首先应进一步加大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力度,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法律法规,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机构和人员到境外从事与资本市场相关的服务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另一方面,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发展起来的中国期货市场,某些制度设计难免具有阶段性过渡特征,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应加强各个经济领域的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如期货市场与现货专业市场的配套发展等,促使期货市场更多更好地参与到市场经济中去,才能在不断完善中发挥更有力的经济功能。当我们已经具备充分的经济条件、体制条件、交易条件、监管条件时,要敢于积极进取,开辟区域性市场乃至全球性市场,利用比较优势,实现超常规发展,发挥我国在全球性期货市场中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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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工具和反洗钱业务范围的逐步扩大。作为期货公司,应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提高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和针对性。
期货公司在人民银行的监督指导下,内控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可疑交易的分析能力,反洗钱宣传培训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
(1)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和加强身份识别方面的监控相结合的方法,是反洗钱工作的基础。期货公司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细化业务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在期货业务办理过程中,把反洗钱工作的责任落实在每一个员工身上,如办理银期转账业务、密码重置业务、客户回访等方面都按照规程进行客户身份的识别和再次识别,为后续的可疑交易的判断做好基础排查工作。
(2)加强反洗钱工作宣传与业务拓展相结合的方法,寻求投资者对期货公司的了解、信任和支持。期货行业是新兴的行业,对于期货公司的监管情况和法律责任,很多投资者不清楚。只有在让投资者了解到期货公司作为一个正规的金融机构,期货公司的社会责任,期货公司的法律义务,才能得到投资者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在系统内主动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手段, 扩大社会效应,不断扩大反洗钱工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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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都能直接影响我国CPI的走势,农产品期货价格能够提前大约半年时间预期出CPI的基本走势,但是农产品现价几乎与CPI走势同步,无法形成价格预期。因此我们应把农产品期货价格作为CPI的先行指标,提前做好相应的调控政策,避免CPI的剧烈波动。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以农产品期货价格发现建立CPI预警机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 要]笔者认为不仅农产品现货价格影响CPI,而且期货价格也影响CPI。为此本文通过实证模型检验了农产品期货价格与CPI的关系,结果表明,农产品期货价格可以提前5个月预期CPI的基本走势。同时认为作为先行性指标的农产品期货市场并不是脱离于现货市场的一个单纯金融市场,而是对农产品现货市场产生重要影响的金融衍生市场。最后提出应该利用农产品价格发现这一预警机制,通过稳定农产品现货市场价格以缩小CPI波动。
[关键词]农产品期货 价格发现 预警机制
以农产品期货价格发现建立CPI预警机制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主要反映消费者支付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变化情况,是观察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分析和预测CPI的走势对宏观经济决策意义重大,但CPI数据的公布具有滞后性,因此如何有效增强CPI预期功能倍受国内学者关注。其中,王劲松(2008)认为股票价格虽无法列入货币政策调控目标,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股票价格必将融入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之中。石森昌(2010)通过将股票价格变化纳入影响CPI因素分析后认为,股票价格对CPI的变化存在正相关。胡春田(2010)研究得出我国股票价格对CPI没有预期作用,中央银行对股市的态度只能是关注而非盯住,股票价格变动不应纳入央行反应函数。刘德伟(2011)指出随着期货市场各参与主体的不懈努力以及期货市场品种体系逐步完善,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日益明显,为国民经济服务的能力逐步增强。
上述学术争论表明,如果建立一个合理的价格预警机制,可以有效消除CPI的滞后性,使其对未来经济走势发挥一个明显的导向功能。针对这一问题,国内有学者通过CPI构造一个混合预期因子(包括工业增加值、货币供应量、利率及汇率的变化等),或从股票价格指数出发来研究对CPI的预期,但是还很少有学者对期货价格变动对CPI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然而CPI价格篮子中食品类所占的比重最大,占到CPI总量的31.29%,其他各类商品也与消费者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价格上具有很大的联动反应。因此能够有效地了解某一类商品的价格发现功能对CPI的预期也会有很大的帮助。基于此,本文拟从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入手,通过确定影响CPI指标的先行因素来探寻影响其波动规律,找出CPI前瞻性指标,在此基础上建立CPI预警机制,并根据分析结论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金融指标有很多种,但作为CPI的预期因子应必须具备: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居民消费的价格水平;所选因子应具有一定宏观代表性;与CPI有一定程度相关;所选因子能够直观地反应当前经济状况。众所周知,农产品价格变化能够影响未来CPI的走势,而且CPI对其波动反应灵敏。本人认为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农产品价格变化预期保持相对稳定,还具有时序性和可得性等特点,对CPI有价格发现功能。所以,本文主要从影响CPI所占比重最大的食品类入手,把农产品价格作为CPI的预期因子, 来检验二者的关系。设计指标包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QD)、农产品现货价格指数(XD)。 为了消除经济变量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引起的不利影响,并且考虑在分析中取各变量的自然对数后不会改变变量之间关系,本文首先对数据取自然对数化进行平滑处理,分别记为lnCPI、lnQD和lnXD。然后对其进行平稳性检验,检验结果见表1。
表1表明,三组检验结果D-W值都在无自相关区域,且在10%的置信度水平下都是平稳序列。利用AIC-SC原则和循环检验方法确定滞后期数。从检验结果来看,三者都存在滞后性,滞后期数选取为5期。接下来我们进一步检验CPI与XD和QD因果关系。格兰杰因果检验方法可以确定CPI的变动究竟是由期货价格或是现货价格变动所导致,还是CPI引导期货价格或现货价格的变化。在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前,我们已经知道他们都是平稳的时间序列,因此可以直接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检验结果见表2。
从表2中可以看出,lnQD和lnXD不是lnCPI原因的概率都显著低于lnCPI不是lnQD和lnXD原因的概率,因此我们可以将lnQD和lnXD看作引起lnCPI的原因,也就是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受动方,其变化受到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的传导影响。表中还表明,lnQD不是lnCPI原因的假设,在滞后1—6期的概率均小于10%,假设被否定,说明lnQD对lnCPI具有直接的影响,其中滞后5—6期的假设概率接近于0,可见lnQD对lnCPI的传导期大体上在5—6期,也就是说lnQD能够在提前大约半年的时间预期出lnCPI的走势,并可以依此提前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控制宏观经济走势,起到稳定CPI剧烈波动的作用。
而表2中lnXD不是lnCPI原因的假设在滞后1—6期的概率显著地小于10%,并且从滞后第一期开始就都小于1%,接近于0,假设被否定,说明lnXD对lnCPI具有直接的影响,lnXD也可以作为lnCPI的传导因子,但是lnXD和lnCPI的走势基本同步,不存在明显的先导效应,所以lnXD不能作为lnCPI的预测因子。因此我们可以把农产品期货价格变化的先行5期和6期看做居民消费价格水平的直接影响因素。
为了进一步探究CPI与QD的数量关系,下面我们选定lnQD的滞后5期和6期作为解释变量,lnCPI为被解释变量构造如下模型,模型计量结果见表3。
从表3模型参数估计结果来看,各系数都能通过t检验,证明系数估计值显著,模型通过F检验,表明整个模型是显著的,R2在50%左右,模型拟合度还行。因为考虑的是CPI先行5期的预测,在此没有对CPI与QD进行协整分析,找出长期的均衡关系。模型选用的是QD滞后5期和6期数据,下面我们可以利用模型估计之外的最新5期中QD的数据来验证2011年1月至4月CPI值,了解CPI模型预测值与真实值的吻合度,检验结果见表4。
从表4的数据来看,吻合度达到99.56%,因此我们可以用模型对未来CPI进行预测。目前还有2010年11月、12月和2011年1月至5月的期货价格指数可以来预测2011年5月至10月的CPI走势。预测结果见表5。
从模型预测结果来看未来6个月CPI的增幅还将维持在5%的高水平,最低也在104.69,最高将达到105.29,按照惯例超过5%的通货膨胀水平属于严重通货膨胀,因此政府部门对控制物价迅猛上升和稳定物价的相关政策还不能松懈,防通胀至少要实施到今年年底。
1.结论
(1)农产品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都能直接影响我国CPI的走势,农产品期货价格能够提前大约半年时间预期出CPI的基本走势,但是农产品现价几乎与CPI走势同步,无法形成价格预期。因此我们应把农产品期货价格作为CPI的先行指标,提前做好相应的调控政策,避免CPI的剧烈波动。
(2)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不是脱离现货市场存在的一个单纯金融市场,它与现货市场联系十分紧密,这也进一步表明它能有效抵抗金融市场的剧烈变动所造成的风险。符合CPI预期因子稳定性和现实性的原理。
(3)由农产品期货价格预期的未来5个月我国CPI的增幅还将持续在5%附近,最高将达到105.29,将继续创历史新高。因此相关部门对物价稳定的政策监控还不能松懈,需要加强力度来维持物价的稳定。自去年十月份以来,半年内央行已经连续五次加息,说明政府在抗击通货膨胀、稳定物价的力度和决心,但还不能松懈。
2.相关对策建议
(1)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我国期货市场还刚发展不久,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鉴于其在价格发现和规避风险上的功能发挥得越来越好,需要进一步引导和发展我国期货市场,建立科学、合理的期货价格指数体系。同时还需加强证监会与农业部的合作,共同对农产品期货市场进行监管,完善信息纰漏机制,做到及时、公开公正的信息公布。
(2)利用农产品价格与CPI的双向关系,实现双向调节功能。农产品期货价格可以作为CPI的预警机制,反过来,我们也可以利用宏观经济走势来开发和分析新的期货品种上市交易,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因此,我们可以适当增加农产品期货市场套期保值者的比重,从市场上、交易量上和价格上去规范期货市场的发展。
(3)继续稳定农产品价格,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导向功能,减低农业市场风险,确保农民收益。进一步提升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与农村发展、农业高效和农民增收的相互关系,让农民切切实实享受到农产品期货市场给他们带来的便利,让集约生产,订单交易成为有效抵抗菜农和粮农因为价格的剧烈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有效避免“谷贱伤农”和“农民卖菜难,居民买菜贵”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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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是市场营销学里面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研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制定和变更的策略,以求得营销效果和收益的最佳。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期权思想的新产品滞销返回权定价的仿真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基于期权思想的新产品滞销返回权定价的仿真研究全文如下:
摘 要:利用期权思想构建一份经销合同,对合同中包含的返回权定价,为企业和经销商共同承担风险提供了参考依据。
关键词:新产品 滞销风险 实物期权 返回权
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由卖方市场转向了买方市场,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企业为了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必须不断创新,开发新产品。我国市场调查的结果显示,成功上市的新产品不足5%,在这样一种新产品销售如此重要,而滞销风险又频繁发生的情况下,研究用于抵御新产品滞销风险的成本与效益问题就显得相当重要。在传统的经销制度下,经销商因可原价返回所购新产品而免于承受滞销损失,新产品滞销风险完全由企业承担,这对调动企业和经销商的积极性,实现双赢的局面是不利的,为此,构建一种有利于双方的经销合同是有必要的。本文利用实物期权的研究方法,设计了一种新产品滞销返回权,并讨论了该返回权的价格取值区间。借鉴国外电力市场发电厂与电网公司签订的远期合同的思想,为企业和经销商构建一份有利于双方的合同。
1.1 构建经销合同
假设经销商只会因市场因素而返回产品,即忽略掉人为因素的影响,那么企业可以和经销商这样签订经销合同,合同规定由经销商为企业代销产品,在合同规定的销售期间,经销商按合同规定的价格销售合同规定的一定数量的产品,在销售期间销售完合同规定的一定数量的产品,那么双方可以续签合同,即增加销售量,如果市场形势发生不利变化,经销商可以把滞销产品在期末以出厂价返回给企业,为此经销商必须付给企业一定费用,也就是返回权的价格。由于企业在选择经销商的过程中并不是完全被动的,所以构建这种合同是完全可能的。根据期权理论,在市场形势发生不利变化时经销商拥有的在经销期末以出厂价返回滞销产品的权力可以看作是经销商在签订合同时购买了一份看跌期权,这个看跌期权以实际销售量为标的资产,以合同规定的一定数量的产品为执行价格,经销商在合同规定期限末决定是否执行期权,所以这样的一份期权实际上是一份欧式看跌期权。
1.2 合同定价
设合同规定的经销期为从时刻0到时刻T,合同规定的经销数量为I,出厂价为P,合同规定的销售价格为S,在经销期间实际销售量为Kt,若在时刻T,KT≥I,双方续签合同,增加销售量,由于没有执行期权,由期权带来的收益为0,若在时刻T,KT
设mt为g时刻的瞬时销售量,则经销期间实际销售量Kt有Kt=■mtdt,由于销量的波动反映了市场风险,可以用扩散过程描述。假设mt的运动路径为几何布朗运动,则有:
dmt=αmmt+σmmtdW(t)(1)
其中,α为mt的预期增长率,σm为mt的波动率,W(t)为标准维纳过程,它表示影响销售的风险因素。由于企业在决定出厂价P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为简单起见,认为出厂价P与经销期间实际销售量无关,不妨设为常数,那么:
f=e-rTPE[max((I-KT),0)](2)
由于在合同签订时,没有发生产品的销售,返回权的标的实际销售量Kt为0,即不存在标的,这与欧式期权不同,所以本文采用数值近似方法对返回权定价。
利用随机分析的知识,解式(1)得到:
mT=m0exp[am-■T+σm△WT](3)
式(3)中,△WT~N(0,T)。
无套利定价方法要求期权的价格等于期权的期望价值,基于蒙特卡洛模拟的无套利定价公式为:
■=■■f(i)(4)
其中,N为模拟次数。在给定初始条件后,蒙特卡洛法的计算步骤如下:产生服从参数为0,和T的正态分布的随机数;按式⑶求解实际销售量;按式⑵求解本次模拟的返回权价值;重复步骤1~3,N次;按⑷式计算返回权价值的平均值即为期权的近似价格。
通常用方差系数表示蒙特卡洛模拟的误差,新产品返回权的方差系数为:
β=■(5)
考虑这样一种情况:企业与经销商签订合同,出厂价格为10元/件,即P=10,经销期T=1年,经销产品20 000件,假设这时,行业折现率为r=0.05,αm=0.16, σm=0.3,新产品初始销量为m0=60件。用Matlab进行仿真计算可以得到f=12 914.51元(见图2。
从以上算例可以看到,随着模拟次数的增大,返回权的价格趋向稳定,而方差系数趋向于0,因而得到的返回权的价格是合理的。事实上,还可以修改合同把返回权的价格体现在产品的出厂价格上,而不用在签订合同时另外支付返回权的价格。
根据国外电力市场远期合同思想,构造了一份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的新产品经销合同,并利用计算机仿真技术计算出返回权的价格,为企业与经销商如何合理地对新产品返回权进行定价,签订对己有利的协议提供了参考依据。当然,还可以利用其他金融期权的思想构造合同,比如关卡期权等,这些合同的构造要视企业和经销商之间实力的对比,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1 邓超,刘红芳.基于期权思想的新产品滞销返回权定量研究[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报,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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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Fima C Klebaner. Introduction to Stochastic Calculus with Applications[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8
4 王恕立,曾令军.基于期权理论的资本投资决策分析[J].科技创业月刊,2005(11)
5 朱晓海.实物期权在风险投资决策中的应用[J].科技创业月刊,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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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带来的“三高”现象,即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资金及新股破发,不仅损害了二级市场投资者利益,更违背了市场价值规律,破坏了股票的内在价格秩序。本文通过对新股定价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得出了现阶段我国新股频频破发主要是新股定价机制不合理造成的,并针对此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新股破发 新股定价方法 影响因素。
从根本上来说,国家经济发展的状况和对国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一些因素都将对新股的定价发生显著作用。因此,分析宏观经济面对其的影响,其意义十分重大。宏观经济周期的变动,或称景气的变动。经济周期包括衰退、危机、复苏和繁荣四个阶段。一般说来,在经济衰退时期,投资者的投资心理会比较谨慎,认购的股票的积极性不高,上市公司为了吸引投资者,获得大量筹集资金,就会低价发行;到危机时期,股价跌至最低点;而经济复苏开始时,投资者认购的积极性很高,这时高价发行也能筹集到大量资金;到繁荣时,股价则上涨至最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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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有助于完善企业管理,而且有助于推动企业发展。结合企业实际,从教育、内控、责任、监督和奖惩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构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常态机制的建议举措,以防范廉政风险,加强反腐倡廉力度,强化惩防体系建设。
论文关键词:党风廉政;常态机制;廉政风险;反腐倡廉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惩防体系,突出反腐倡廉教育实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构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常态机制作出了如下思考。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助于加强企业管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可以减少廉政风险,但绝不能以抓党风廉政建设替代日常企业管理,两者既有内在联系又有本质区别。企业管理的对象是单位人,内容涉及企业的各个方面,不仅包括企业人、财、物,还包括党建、企业文化、人的行为等。相反,党风廉政的对象是自然人,通过教育、监督、惩治人的行为,提高人的思想道德水准,做到自觉遵法、守法、不违法。企业管理水平高的单位也不能保证不会发生违纪违法的事件,但企业管理混乱、薄弱的单位必定会常出事、多出事、早晚出大事。所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切实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之间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企业管理的不足,在加强企业管理中弄清廉政建设重点。
发展是企业的核心工作,员工队伍的稳定、工作条件的改善、企业文化的建设等都有赖于企业发展。针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如果抓的太多,会影响企业发展的观点,笔者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不仅不会影响到企业发展,反而会对企业发展起到保驾护航、排忧解难的作用,可以进一步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地发展;如果抓党风廉政建设真的会影响到企业发展,那不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本意,不顾企业发展而片面追求的“廉政”,是没有意义的党风廉政。因此,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可以使企业发展中的一些“常规”做法更加规范、更加公平、更加透明,从而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常态机制的构建一般应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综合考虑,根据电力企业特点,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构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常态机制。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德教为先”、“修身为本”,因此,首先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常态机制的重要内容。一是制订教育计划。每年定期制订反腐倡廉教育计划,大教育计划下再细分领导干部和普通员工两个不同的教育层面。二是提高教育针对性。立足岗位实际,区分不同类型、不同群体,有的放矢,把教育重点和反腐败重点结合起来,教育方法上因人而异,教育形式上灵活多样,可以是单向传统教育,也可以是互动、自律教育,还可以围绕专题开展讨论。三是丰富教育内容。以思想道德教育为主线,对领导干部要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教育,对普通员工的教育则以党纪政纪、典型案例为主。四是实现教育面全覆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要尽可能地扩大教育面,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是教育重点,务必实行会议签到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覆盖。
党风廉政必须依靠制度建设,才能健康而平稳地开展下去,党风廉政中出现了新问题、新情况,需要制度建设不断进行调整和创新。一是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局长办公会的决策范围,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前期经济技术论证、法律把关及过程控制、执行监督、失误追究等相关制度或流程。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招投标、物资采购等组织机制,强化权力集中领域的集体决策,使之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补充,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建立和完善重点岗位轮换交流制度。特别注重建立资金进出的把关程序。三是健全相关专业制度。要加强财务内控制度,尤其要实行财务稽查、年报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队伍选择、大宗物资采购等方面制度,治理商业贿赂,防范廉政风险。
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仅依靠主管部门几个人的力量是不行的,必须将这种压力传递到各层各级。只有各部门、班组看好了自己的门、管好了自己的人,企业党风廉政工作才算有了基本保障。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考核。部门、中心无论大小,均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党风廉政工作与部门、中心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二是建立、修订“管用、能用、实用”的企业惩防体系,落实“一岗双职”,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各项管理制度,树立“廉政不分领导干部和普通员工”的工作理念,自觉对号入座。三是按“分层实现,分级负责”的原则,从重要岗位和重点领域入手,将廉政风险管控逐步纳入领导干部、普通员工岗位职责和绩效评价,在工作流程中形成“上一环节对下一环节负责,下一环节对上一环节监督”的廉政风险监督责任机制。四是把党风廉政执行情况作为干部使用和培养的重点内容,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建立素质全面的企业管理者队伍。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绝对权力产生绝对腐败,这是被无数事实证明了多次的真理。根据电力企业特点,监督可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一是会议监督。根据上一年度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财务年报、年度审计和当年企业发展规划,定期召开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风险分析会,找出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确定廉政建设的“危险点”,制订“监督”预案。二是集中监督。组织开展反腐倡廉的“反违章”活动,集中人力、时间“查隐患、反违章”,特别是对资金管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物资管理等方面,可进行地毯式自查,制订整改计划,排除廉政风险。三是项目监督。针对企业发展规划,对新上项目、新建工程、新购物资设备等等,必须建立项目效能监察,全过程进行监督、预防。
法律和制度都有限定人的行为的作用,企业建立党风廉政奖惩机制,对大多数人的违纪违法行为会起到制约作用。企业奖惩机制应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制订“企业党风廉政事故(或异常)奖惩办法”,借鉴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明确规定发生哪一类党风廉政的违纪违法事件,哪一级领导干部、责任人应接受具体处罚,使大家不想为、不敢为。二是制订“企业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办法”,一旦发生违纪事件,要立即召开“事故分析会”,责成违纪事件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主管部门“说清楚”,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追究其部门或中心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三是重视来信来访查处,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企业内部。认真对待群众信访,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把企业损失降到最低,努力挽救失足干部、员工。
构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常态机制,不仅可以加强企业管理,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不流失,而且可以确保干部、员工队伍的廉政安全,推动企业健康、有序、规范、持续发展。惟有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继续加强监督,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强化惩防体系建设,才能为助推企业健康和谐发展保驾护航、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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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市场中新股定价的主要方式包括固定价格机制、拍卖机制、累计订单投标机制及以上各种组合形成的混合方式。
2.1.1 在固定价格发行方法中,投资者事先知道证券发行的固定价格。投资者在招股说明书指定的时间内,填写申购表并签名,然后把它们提交给承销商。投资者提交了申购表后,必须把与股票需求数量相对应的资金存入承销商账户。在申购托收期结束之后,股票就会在投资者之间按比例地进行分配。发行的股票总量按照投资者的数量进行分配,直到所有的股票被分配完。
2.1.2 拍卖机制是允许个人投资者进行拍卖确定股价。基本原则是出价最高者得标、全部得标者都用最低的得标价买进。
2.1.3 累计投标定价是指在新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中不确定发行价格,新股发行价格最终根据网上和网下累计投票的数量和申购人数,由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 IPO 发行价和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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