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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企业文化不仅能使员工产生使命感和责任感,而且能激励员工积极的工作,使员工对未来充满憧憬,反之,会使员工产生消极,悲观厌世,甚至自杀。象最近富士康公司的接二连三的跳楼事件,就证明了这一点。成功的企业文化对外具有一定的引力作用,对内要具有一定凝聚力,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武士道精神在日本企业文化中的价值相关论文。内容进行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浅析武士道精神在日本企业文化中的价值论文全文如下:
一般大企业的平均寿命为50年,然而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是6年。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在哪里?勿庸置疑,企业文化已成为现代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长期经营有着重大的作用,是决定现代企业竞争力强弱的重要因素。世界500强胜出其它公司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善于给他们的企业文化注入活力。
“忠”是武士所奉行的最高准则,武士道的下对上的绝对忠诚,是日本企业文化的重要来源之一。日本企业最注重对员工忠诚度的培养,无论是涩泽荣一还是松下幸之助都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他们将“为主人效忠,对家长绝对服从等传统武士道的观念演变为对企业效忠,员工即为企业的武士”,传统的文化与现代企业管理就这样的完美的融合,当二者结合之后,员工不会轻易的离开自己的岗位,他在工作中积累起来的技术和管理就可以越来越熟练,对自己企业的忠诚、热爱,就会转化为工作上的加倍努力,它可以产生巨大的生产效率。
“终身雇佣制”是日本企业成功的因素之一。它要求大部分的员工一辈子在一个公司里面工作,除非由于疾病、辞职等个人原因离开企业,企业也避免解雇员工。效忠的文化观念极为深入地渗透到日本的企业精神当中去。沃特曼和波得斯在《成功之路》一书中所指出的:“生产率这件事,并不在日本人有什么奥秘,而纯粹是在于人们的忠诚心,在于他们经过成效卓著的训练而产生的献身精神,他们个人对公司的认同感。”
武士道中的“和”精神造就了高效的团队精神。“和”最初是儒家的思想元素,其主要内涵是指仁慈、爱人、团结、和谐、合作等, 这些内容很早就被日本武士吸收了。在日本公司里,“和”是员工努力争取达到的境界。企业中的“和”是通过上级与下级一致,培养企业内部的“团结感”、“和谐感”, 从而形成一种团队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使员工自发地自觉地为公司作贡献。企业培养和谐气氛, 使职员感受到家庭般的呵护和温暖,即“以社为家”,是日本企业“和”文化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集团主义作为日本文化最重要的特征,是大和民族精神的核心。集团主义重视协调,强调个人在处理与集体之间的关系时,个人以集团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在企业中,企业的生存总是优先于个人,企业内的“和”超越了对个性、创造力的尊重。松下员工信条之一就是:唯有公司每一位成员亲和协力,至诚团结,才能促成进步与发展,每一个人都要记住这一信条,努力使本公司不断进步。
日本民族被称为大和民族,“和”是日本民族精神的重要元素。“和”保证了员工在企业中与他人和谐相处、团结合作,使人际关系的内耗最大程度的减少了,从而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和”成为了企业高效能团队的精神主导,是日本企业文化的基础之一。
武士道的“恩赏观”规定, 凡主家对从者施以“恩赏”, 从者必然对主家“尽忠奉公”, 全身心投入, 甚至不惜“以生死委君心”,这是“义理”之所在。日本企业在“恩赏观”观念的影响下,都很强调使命感与责任感。日本企业很重视社会责任,从社会整体利益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归宿点和出发点,承担社会责任,注意顾全大局,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松下七精神”中就有“工业报国”、“感恩戴德”等信条,用心经营企业被认为是对国家发展的贡献。
企业员工认为,企业发给的薪俸就是一种“恩赏”,因而,拿了薪水俸禄就要对工作尽忠职守。因此,整个民族养成了一种工作第一的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松下电器公司创业之初,员工都是积极主动地要求加班,后来甚至弄到得老板出面制止的地步。日本员工一年的劳动时间至少比欧美等国多出几百小时,日本人将自我发展与工作业绩联系起来,讲究奉献、追求高业绩和完美,甚至可以牺牲自己和家庭。就是因为这种积极工作的精神,使得其他国家的人惊讶地称日本人为工作狂。日本民族的使命感与敬业精神换来的“日本制造”代表着“质量与价值”,日本产品走向世界的原因也在这里。
综上所述,武士道精神是推动日本企业高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武士道作为日本文化的内核,现在及将来仍会发生其特定的影响和作用,今天的武士道在形式上没落了,但是武士道精神已经渗透到了每个日本人的灵魂深处,成为日本人思维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本经济在战后不到40年的时间里,从战争废墟上一跃成为世界排名第二的资本主义经济强国,日本企业能够在全球具有强劲的竞争力,这些成绩的取得,除有利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国际环境外,武士道精神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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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事业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是从广义上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它既包括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基本方法,也包括经列宁等对其继承和发展,推进到新的阶段,并由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其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即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精神内涵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马克思的真理观揭示了真理的实践特点,这种体现人的本原性、价值性的人文关怀,使得人们在对“真”的认识上增加了“美”的尺度,这种尺度的增加使得人们在对真理的追求上不仅仅合乎规律,同样的合乎目的。这种终极的道德关怀也是对人的自身价值和意义的确证。马克思走向社会生活和实践思维的真理观,相较于旧哲学,虽明确了自己真理观的全新视野,具有深刻性、真实性特点,但是,我们应将这种特性转化为社会生活的全面性及丰富性之中,从而从实践中掌握真知,确切的体悟马克思真理观的深刻内涵与光辉洞见,深化并升华其精神内涵,使其真理观走进更加广阔的社会空间。
德国古典哲学的真理观是在认识论意义上的真理观,它将真理局限在思维的本身,在普遍的意识和对象性的意识中间找寻一般与具体的联系,在这一时期的代表性是黑格尔的抽象的真理观。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黑格尔《精神现象学》所显现的哲学的抽象的结构单元,真理在黑格尔那里是抽象的自我意识,正像马克思所说:“在这里,不是人的本质以非人的方式同自身对立的对象化,而是人的本质以不同于抽象思维的方式并且同抽象思维对立的对象化,被当作异化的被设定的和应该扬弃的本质。”[1]
黑格尔的真理观是逻辑运动的结果,在辩证运动中主要包含异化和异化的扬弃两个阶段,在异化的环节自我意识异化成为财富等思想形式,而异化的扬弃则是表明这种对财富等思想形式的占有只不过是在抽象中发生的占有,马克思指出:“这种思想上的扬弃,在现实中没有触动自己的对象,却以为实际上克服了自己的对象。”[2]黑格尔认为人的本质仅仅是抽象的自我意识,从这点来说,它的扬弃也只是形式上的、不具有现实性特征的。
在黑格尔那里,自我对象化的运动也只是为了达到自我本质、人之为人的目的,但是当所有的目的或者说最终的考量是抽象的自我意识的时候,运动也变成了抽象的运动,一种精神的运动而已。马克思归结黑格尔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认识,其根源在于他将人的本质定位为抽象的自我意识,马克思把抽象的自我意识转化为具有社会性的现实的人,人的本质力量获得的社会性与人的现实力量的结合使得人成为了现实的人,这与黑格尔所说的“逻辑在先”是不一样的。现实的人并不是抽象出来的,它并非是逻辑的运演抑或某种概念的深化,而是某种社会和历史的个体,具有客观实在性,为人们的感觉所感知的客观存在。在这里,人不仅仅是自然的存在物,也是社会的存在物。
马克思的真理观较之之前的真理观来讲,其将“实践”概念的引入对真理观的发展来说具有很大意义。马克思的真理观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不仅仅是主体、客体之间的媒介,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理论问题的解决最终要靠实践来进行。
传统真理论对真理的探讨最大失误在于对社会实践的遗忘和误解,为克服这种狭隘片面的认识论视镜,我们应将真理问题结合到社会实践问题之中,以人类实践说明认识的真理性,以认识的真理性阐释社会的实践性。马克思对此所作出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一论断,既是一种世界观,同时也可视作一种方法论;既带领我们走出了传统狭隘的真理论视镜,为我们指明了方法基础和科学依据,同时又向我们展现了马克思在真理认识问题上的哲学新视野,即真理问题就是社会实践问题。“对立的解决绝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3]。该理论硬核体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新唯物主义的逻辑性展开过程中。
马克思在《提纲》首条便开宗明义的说明了自己在世界观、方法论上的鲜明立场,强调“事物、现实、感性”,并从主体层面、感性活动及实践中去理解。该结论实质上宣扬的正是新唯物主义的真理精神,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实践性与主体性的阐发。马克思突破了唯心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抽象对立,把握被忽略的社会实践的局限性,隐约提出“人类社会实践实质上有着扬弃主客体抽象对立的力量和现实性”。
马克思在《形态》中则更加深入的阐释了《提纲》中的哲学思想,始终将实践唯物主义视为人类认识和观察社会生活的方法,立足于“生活决定意识”原则,发现了其中的质朴真理,即社会生活是涵盖生活哲学在内的思想理论;只有从具体生活揭示人类社会矛盾根源,才可为人类的认识活动提供理论基础和依据。
总而言之,马克思在《形态》和《提纲》中所阐述的不仅仅局限于实践性和主体性的统一,以及改变世界和物质活动的宣言,而是世界与生活、活动与对象之间的不可分割性,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具体现实的主体生活实践,是基于一定物质生产的特定社会生活。这与马克思所提出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是相互契合的,同时也是对这一真理论断的逻辑展现。
基于此视角,马克思主义中的全新哲学真理观视野逐步显现,以实践唯物主义为其理论硬核,是对人类社会实践具体的、现实的、真实的、历史的界定。就实践唯物主义而言,将生活实践视作自己哲学理论的首要对象,就必须将人类社会实践中的现实对象、社会生活、理论本身纳入真理范畴。因此,实践唯物主义涵盖解决真理问题的研究方法和思想依据,其中昭示的是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精神内涵及其理论硬核,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真理观的现代哲学构建方案。
马克思在《提纲》中,就唯物主义中以直观、客体的形式去诠释思维方式的结论做了批判,提出从实践诠释思维方式的新唯物主义,并明确提出,人的思维的客观真理性,不是理论问题而是实践问题,强调过去的哲学家只是用各种方法理解解释世界,而没有改变世界,而马克思则是对人类思维的客观真理性的论断,是实践的问题,其创新价值与意义在于,明确了马克思主义基于实践思考真理的思维逻辑与方式。
马克思主义在《提纲》中对从主体、主观层面思考真理的唯心主义真理观的思维逻辑和思维方式进行了批判,因为,片面的从主客体或主客观角度都不能准确揭示真理属性及其本质。马克思主义基于实践理解真理,是对旧唯物主义“符合论”认识论的历史性超越,进而提升至马克思主义实践真理观。因此,从实践层面理解真理本质则是必不可少的。马克思主义中对真理的界定为主体在实践过程中的双重对象化活动,是主体在主体客体化及客体主体化过程中实现的与客体本质相统一的认识。
实际上,真理的本质与内涵,既不能从“客观符合主观”的唯心主义,亦或从脱离客观实际的“天赋观念”的唯理论和先验论去理解,也不可从“主观符合客观”的旧唯物主义,亦或是从脱离主观的真实性或背离外在事物规律及本质的客观性的经验论那样理解,而应立足于世界观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及其逻辑的统一高度上,将主客体、主客观、价值性与真理性的对立面相统一,从人类实践中去理解,这样才能获取对马克思真理观本质内涵的正确理解。
马克思说“感觉在自己的实践中直接成为理论家”[4]。马克思关于社会实践的观点,指明并提出了解决真理问题的理论依据及根本方向。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生活所揭示的是人类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域,并立足于实践唯物主义特征的逻辑起点,阐明实践在社会活动中的本质内容和现实基础,同时又从社会生活延伸到人类认识对现实物质的依赖性,最终落定于真理和实践问题的社会活动根基之上。这种社会实践的逻辑与维度定向,为马克思解决思维和认识的真理性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础。
因此,马克思真理观,以社会生活为其基本内容和价值导向有其必然性,理论是思想的现实社会生活,而实践则是完成着的现实社会生活。真理研究对象则只能为社会生活,其实质是人类的生存发展问题,再将生存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升华为哲学问题,并作出有深度有内涵的理论阐释。鉴于此,真理问题必须以社会实践生活为其界限,以社会生活为真理的出发点及落脚点。
归根究底,真理问题实质上就是社会实践问题,但是二者并不是完全等同的关系,只是表明社会生活维度的实践问题与真理问题在世界观及方法论的高度上存在一致性。针对社会生活维度而言,社会实践是促使人超越人的真理及本质的指向所在。换言之,它是真理问题上所运用的最本质思维方式和主要观点,但不是真理本身。犹如地基是房屋的基础,但房屋自身并不是地基。
真理实质上为思想创造活动,对人类命运进行最实际、切近的思考,对社会生活进行最合理、最完善的塑造,进而引导人类感受生命活力,营造生活自有。“生活的、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5]马克思真理观的实践唯物主义要求我们将真理的实践与探讨进行生动形象的统一结合,依照对社会的认识和理解改造社会本身。
真理问题是从社会生活主题中衍生出的理论问题。社会生活是实践的寓所和真理理解的界限,但是社会生活纷繁复杂,而个人正是在这繁杂的社会生活中。另外,个人生活又与一定的物质及精神相关联。这种状况使得人们的生活中一种行为的两难选择,如,要精神还是要物质?为社会还是为个人?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为人类提供对生活实践有深入把握的全新认识,使个体明确“身在何处”;同时向人类提供社会生活意义及个体与整体关系的意义,使个体明确“为何而生”。
由此,社会生活的两大理论问题就为知识与价值的问题,而这些也随之构成了真理的两项重要内容,即知识理性与价值理性。因此,真理问题是始终与社会生活紧密相连的,生活实践告诉我们怎样生活,理论观点告诉我们怎样思想。而思想的内容则要以社会生活维度为其价值维度,思想方式则要以实践思维方式为其理论支撑。“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行的。”[6]
马克思的真理观揭示了真理的实践特点,这种体现人的本原性、价值性的人文关怀,使得人们在对“真”的认识上增加了“美”的尺度,这种尺度的增加使得人们在对真理的追求上不仅仅合乎规律,同样的合乎目的。这种终极的道德关怀也是对人的自身价值和意义的确证。马克思走向社会生活和实践思维的真理观,相较于旧哲学,虽明确了自己真理观的全新视野,具有深刻性、真实性特点,但是,我们应将这种特性转化为社会生活的全面性及丰富性之中,从而从实践中掌握真知,确切的体悟马克思真理观的深刻内涵与光辉洞见,深化并升华其精神内涵,使其真理观走进更加广阔的社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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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有强烈的超越意识。超越是指一个人能够突破自身的局限性及时空的限制,与时俱进地正确认识客观 规律 、掌握规律,并在正确判断事物发展趋势后做出科学决策的一种思维方式。只有能实现自我超越的人才能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改造客观世界,才能在为社会造福的同时实现自我的价值。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论中国哲学精神的基本内涵》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要] 哲学 大家们用专业性很强的哲学语言对“ 中国 哲学精神”概括与诠释,对于广大群众来说是晦涩难懂的,甚至误以为“哲学知识的普及都是哲学家的事情”。这与党“繁荣 发展 哲学社会 科学 ”的要求是有出入的。文章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了中国哲学精神的基本内涵是“以人为本,内在超越,自强不息,实事求是”等内容。这对哲学知识的普及与大众化具有促进作用。
[关键词]基本内涵;哲学精神;中国哲学
【论文正文】
中国素有“哲学”之实但无“哲学”之名,“哲学”是日本学者西周1873年由希腊文“爱智”(Phi—losophia)翻译而来。哲学起源于文化没落,有志之士指点迷津,提出化解之道,哲学是文化的医生。马克思说:“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再加一句,哲学是民族精神的精华。准确表述“哲学是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的统一”。中国哲学精神是先哲们留下的精神基因、文化遗产;是我们对于先哲思想所做的一种领悟、对话、心灵的交契;是一个体悟性的话题。“中国哲学精神”有诸多答案,无论是冯友兰的“内圣外王之道”说、牟宗三的“生命哲学”说,还是张岱年的“六大特点”说、李泽厚的“实用理性”说,这些哲学大家都是用专业性很强的哲学语言进行概括与诠释的,对于哲学素质本来就不是很高的广大群众来说是晦涩难懂的,难于理解其真谛,导致不少人以为:哲学知识的普及都是哲学家的事情。这与党关于理论的“普及活动”、“大众化”、“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等要求是有出入的。本文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在与西方哲学、印度哲学的比较中论述中国哲学独特的内涵。
一、人生观:以人为本
中国哲学首先是一种人生哲学。哲学的理论形态可以概括为: 自然 哲学;宗教哲学;人生哲学。关怀人生实际、怎样做人,是中国哲学的独到韵味、独到精神。中国哲学就是教你“怎样做人、做什么样的人”的学问,它的理论关注点不是自然与彼岸,而是现实的人生,怎么样把人生过得更好、更有意义,无愧于祖宗、无愧于天地。“以人为本”的这个“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具体的、现实的、社会的人,是广大人民群众,包括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人的生命、人权和人的尊严等等;这个“人”,不是被动的客体,而是能动的主体,不能把人民群众仅仅看作是被同情、关爱和扶助救济的对象,更不能仅仅看作是需要别人从上面赐予雨水、甘露和阳光的被动客体,而应看作是推进社会发展的创造性主体,看作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 历史 前进的真正动力;这个“人”既是发展的主体也是被发展的客体,当今科学发展观所坚持的“以人为本”是主张一种具体性、有条件性和有限意义上的“人类相对中心论”。
“以人为本”的这个“本”不是事物的本原或本体而是发展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是力量的来源,以人为本就是把重视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把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作为我们推进新型 工业 化的动力,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我们长远奋斗的目标;这个“本”既是指人的理性世界也是指人的非理性世界,是坚持人的理性与非理性的统一。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坚持二者的内在和谐统一,要在二者之间保持一个必要的张力,在人的 现代 性日益提高的情况下尤其要重视人的欲望、情绪、情感、意志、激情、知觉、灵感、集体无意识等非理性因素的作用。
人生哲学具有积极性的功能,对社会群体来说也提供了渐进的原则。那就是:修身——个人独立性的完成;齐家——群体意识的温床;治国——群体生活实习之所;平天下——群体性最终目标的形成。中国哲学也谈天,是为了说明做人的道理,不是单纯地谈论天,也不是单纯谈论人,谈的是交天人之际,把天作为人生存的一个环境。中国哲学不关心纯粹的自然问题,也不关心纯粹的彼岸问题,而是非常重视人在现实人生中的意义、价值与地位。
二、价值观:内在超越
中国哲学有强烈的超越意识。超越是指一个人能够突破自身的局限性及时空的限制,与时俱进地正确认识客观 规律 、掌握规律,并在正确判断事物发展趋势后做出科学决策的一种思维方式。只有能实现自我超越的人才能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改造客观世界,才能在为社会造福的同时实现自我的价值。通俗地说,超越就是一种把现实提升到理想的层面,理想对于现实来说是超越。超越是对现状的否定,对于现状的不安是人的普遍特性,如果人总是满足现状就不求上进,求上进就是不满足现状,就要超越,所以超越就是对现状的提升。无论哪个民族的人都是有超越的追求,但中国哲学的超越跟别的民族有一个明显的不同,那就是“内在超越”,是人对人自己的一种超越,是一种价值观的提升,就是超凡圣人,要把一个普通的人、凡夫俗子提升到圣人的层面,做一个兼善天下的圣人,圣人对于凡人来说就是超越。希腊人、印度人也讲超越,但不是人自己对自己的超越,而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对于现实等待超越的人给予拯救、提升。西方的____、印度的佛教使人变成比人高一点的佛、天使,它是靠外力提升拯救,是一种“外在超越”,这种价值取向是自己没有信心、没有勇气,好像只能轮回、堕落,佛一提升就进入了极乐世界,那就是超越。它把超越的动力寄托于人性之外,一种神的力量。无论这个神是主,是安拉,还是什么释迦牟尼,反正有一个神来帮忙的“外在超越”。
按照中国哲学的理解,人的善根变成实际的善心还要不断修行。这种善是人靠着自己的努力在今生今世可以实现的目标,肯定了人生是可以自我完善的。孔子说,如果你不想学好,神圣也拿你没有办法,所以将超越的根据放在人性之内,所以人性善理论是中国哲学对于人是什么的一种独到判断。按照西方人的说法,人性是罪恶,人是天使的堕落,亚当与夏娃本来在天上活得好好的,干嘛偷那个禁果?印度佛教说人是苦的,所以没有一个孩子是笑着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声都是啼哭,所以超越寄托于人死之后。中国哲学使人更像人,最像人的那种人就是圣人。圣人思想境界比一般人更高,这是中国哲学的价值取向,与西方、印度不同的一种“内在超越”。
三、世界观:自强不息
“自强不息”是 中国 哲学 关于世界观的基本态度,出自于《易经》“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古人所说的天包括了地、包括了人,相当于世界总体概念。世界总体是什么呢?用一个字表述:“健”,意思是宇宙是不断运行、 发展 、产生、消灭、生生不息的一个流变的过程,所以叫“天行健”,“健”就是“动”的意思,天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变动。中国哲学所提出的第一个哲学问题与西方哲学的提法是不一样的。西方哲学的第一个问题是“世界是什么?”把世界看作一个判断的对象,好像世界是某种东西一样,这就是所说的第一原理,所以有它的本体。中国哲学家提出第一问题是“世界怎么样?”世界到底怎么样?世界是一个生生不息的运动、流变的过程,这是我们对世界总体的一种理解。西方哲学对“世界是什么”是采用分析的方法,世界肯定首先得由什么组成,要有一个形式,质料和形式结合在一起,接下来分析就是原子,完全是分析的路径。中国哲学提出的问题是“世界怎么样”是一种描述性的语言,是采用综合的路径。
中国哲学说的“天行健”属于世界观,对世界总体的理解,但接着一句“君子以自强不息”就是做人的准则了。天和人奉行一个共同的东西就是自强不息,就将宇宙观发展成人生价值,告诉你应当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做君子,独善其身的君子,最像人的人,而不是做“小人”。中国哲学将世界观与人生观紧密结合在一起,宇宙人生,就是关于宇宙人生的大道理,就是“自强不息”,这是中国哲学最基本的精神,是民族精神的一种必然,这种对世界未来的乐观主义态度对于我们的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自强不息就是要提升你的责任感、参与意识。
“不息”两字包含着对于未来的乐观主义精神。用毛主席的话说“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这就是自强不息的 现代 表达。“自强不息”支撑起我们民族乐观向上的精神境界,鼓励中国人自强、自立、好学、上进,所以,“天行健,自强不息”是我们民族经历了无数的艰难险阻、一再崛起的一种精神支撑。自强不息有不同的表达方式,中华民族的领袖级人物从这里面吸取了精神理念,如,孙中山“越挫越奋”是对自强不息哲学精神的近代理解,从1895年开始先后发动了十次起义,十次失败,但是第十一次成功了,就是辛亥革命。中国共产党也是从自强不息里获得精神动力,大家熟知的“与时俱进”哪里来的?就是自强不息这种古老的中国哲学精神的现代版,它不是一个过去时,而是现代时、未来时,是激励着我们民族乐观向上的动力支撑,是我们人生责任感、上进心的一种理论指导,对于打造当代中国人的精神世界有无尽的启迪。尤其是在倒霉的时候,想想中国哲学精神,恐怕会找到精神领袖、精神导师,精神的鼓舞、精神的力量。四、知行观: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在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前就有,它既是我们党的基本路线,又是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它表明了中国哲人如何看待知识的一种基本态度。毛泽东1941年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 规律 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实事求是的核心就是“是”,包含着智慧、知识、真理,“求是”就是最接近西方哲学的爱智慧。“求是”就是不断地“求”,中国哲学也求智慧、求知识、求真理,怎么求?前提是“实事”,通过实践活动来获取真知探求这个“是”,这个“是”是我们中国哲学的独到提法。
讲实话、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对待任何工作都要以 科学 态度来谋划,以务实的精神来对待,以实干的作风来落实,这也正是当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西方人讲世界观、宇宙观,接下来要进入知识论的层面,知识是哪里来的?西方人认为知识是人们起于一种好奇心,为什么要“求”知识,因为好奇,没有实事的前提,所以西方人为学术而学术,为知识而知识。中国的知行观就是:知识一定要跟行为相联系,知来自于行,反过来要指导行。中国哲学相当于西方的知识论,它的准确称谓就叫“知行观”。知行观是中国哲学精神的一个内涵。实事求是作为一种知行观,跟自强不息的世界观、以人为本的人生观是紧密相连的,表现出我们中国哲学重视实践、关怀现实问题的品格。在中国对于一个学人的要求就是德才兼备,光有德没有才不行,光有才没有德也不行。
西方人很重视逻辑的表述,大前提、小前提,然后推出结论。中国没有这样的三段论,形式逻辑的科目,应该说比古希腊人落后了,比印度也落后了。西方哲学原著抓住大前提、小前提就可以了,而中国哲学的书恐怕就不能这样读,没有一个现成的形式上的系统供你领悟和把握,用冯友兰的话来说,读中国哲学是通过先哲给我们留下的“鳞片”,你再把整体的“龙”重现。这需要你通过想象去领悟,领悟书中的道理。读中国哲学的原典比读西方哲学更难,因为需要想象,不是现成的“龙”放在那里,而是需要通过“鳞片”把“龙”重现出来。所以古代人读书的功力是力透纸背,这样才能把书读懂、读通。“实事求是”是中国哲学的一个精神瑰宝,获得了现实的生命,那就是毛泽东对它新的诠释。毛泽东的诠释把古老哲学精神变成了党的思想路线。它既是传统又是现代化,既是古人适用的也是现代中国人所适用的,这是我们领会中国哲学精神的一个要点。
中国哲学精神的基本内涵除了以上最基本的四点之外,还有辩证逻辑,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等方面。当希腊人和印度人仔细考虑形式逻辑的时候,中国则倾向于发展辩证逻辑。中国哲学的思维方式是以辩证逻辑为主的。当然中国哲学的辩证法还是停留在朴素辩证法,没有充分的理论化。中国哲学还显示出宽容的包容性: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在接受异族文化时没有文化上的障碍。佛教是从印度传来的,它对中国文化有很大的影响,包括现在的语言,中国语言原来发声是两声,古诗都是讲平仄,而印度念经是四声,比两声好听,所以我们就有了四声。中国接受马克思主义也是很顺畅的,几乎就是几年的时间,用毛主席的说法,十月革命一声炮声就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主义,送来的前提是没有阻碍马克思主义传播的障碍。中国文化传播史上经历了佛教的传人、____的传人,然后就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跟中国哲学有一种天生的亲和力。我们应该把这些哲学资源,包括西方与印度的哲学资源进行创新,打造一个当代中国人应有的精神世界,那就是:以人为本、内在超越、自强不息、实事求是以及辩证思维与有容乃大等丰富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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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创意产业是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首都产业结构调整、加强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实施过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动漫市场营销战略论文,供大家参考。
内容提要
现今动漫产业已不再是一个单独的行业,而是与邻接产业相融合,具有多样化、复合化特征的全新行业。作为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漫画,动画,网络动漫与周边产品,这几个环节是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的关系。虽然目前国内的动漫企业已经从最初的几百家发展到了5600多家,动漫产量也已超过13万分钟。而许多企业却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创作和制作方面,在宣传推广周边产品经营与开发方面还缺少许多的经验与认知。一部动漫作品的成功并不仅仅在于收视率上的成功,更在于将动漫中的卡通形象作为一个品牌进行开发和经营周边产品。因此动漫周边产品的开发与营销就显得由为重要。只有注重开发与宣传动漫周边产品,才可以创造出更多的产业价值。日本在这一方面可以说是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在日本,有40%的动漫产值是衍生产品创造的。日本动画几乎都改编自漫画,经由长年人气积累之后的TV动画化可以说是众望所归的结果,然后销售动漫周边产品,从而带动整个产业链。中国动漫周边产业可以借鉴日本的优秀经验,借助其成熟的产业链条,使中国的原创动画能够在国际市场上成功的进行播出和授权销售周边产品。
关键词:营销策略 动漫 周边产品
一、动漫周边产品市场状况
动漫周边产品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词汇,它既是动画、漫画的一种延伸,也是动画、漫画文化的一种延伸。是指以动画、漫画为载体,对其周边的潜在资源进行挖掘后开发出来的产品族。包括以动漫游戏为特色的扭蛋、模型公仔、食品、饰品、服装等实物产品,同时也包括音乐、图象、书籍等文化产品。这些不同形式的产品,在动漫周围构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链。周边产品将动漫形象定格,然后栩栩如生的制作出来,这给玩家带来的是惊喜;给厂家带来则是利润。这个产业链在为动漫厂商带来动漫以外丰厚利润的同时,也把动漫同制造业等传统行业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推动着整个产业共同向前发展。
目前的内地动漫市场99%以上被日本占据,据统计,在我国青少年最喜爱的动漫作品中,日本动漫占60%,欧美动漫占29%,而我国原创动漫,包括港澳台地区的所占比例只有11%。在国内,动漫爱好者大多是14岁至30岁的青年,青少年喜欢动漫的原因有很多,而14岁以上的青少年却很少有人喜爱国产动画,据调查显示有16.54%的学生表示喜欢国产的,其理由无非两个:一是爱国,二是国产的有教育意义。而占65.3%的学生都表示喜欢外国的。不同性别的人群对动漫产品的消费类型也不一样,据调查,男生买游戏的人占到了59.6%,而女生在购买动漫日用消费品的则占到了56.5%. 动漫产品已经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游戏,服装,文具再到食品,动漫无处不在。现今动漫市场的迅猛发展也是许多人始料不及的。根据有关部门对京、沪、穗三大城市有关动漫产品消费的调查表明,其14-30岁的青年每年的动漫周边消费额就可超过100亿元,整体来看整个动漫周边的消费市场是极为可观的。
二、日本动漫周边产品在我国的营销策略
日本是动漫产业大国,动漫产业已成为日本的第三大产业并在全球都享誉盛名,年营业额高达230万亿日元。日本动漫画可以说已经登上了中国动漫市场的首席。长期以来,它以其独特的魅力左右着中国不同年龄动漫迷们的视线。特别是动画片,不要说对亚洲的影响了,就连欧美也十分推崇。特别是近5年来,日本在动漫制作中所运用技术早已是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家。在世界动漫产业中,无论是在动画还是周边甚至是经济效益上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随着社会的发展,动漫产品在全世界的盈利和生产总值排名越来越靠前,在日美等国都成为支柱性产业。中国是一个庞大的动漫消费市场.约有4亿青少年,但是动漫产业才刚刚启动,自主创作动漫产品的能力很弱,因此借鉴日本动漫周边产品在我国的发展经验用来发展我国动漫周边具有重要意义。
(一)低价提供播放权到网上资源共享
周边产品作为动漫产业链比较末端的一条,常常仰赖于其原动漫形象的受欢迎程度。成熟、发达的日本漫画和动画产业也必然为后续周边产品市场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和潜力。当动画片走红后,不仅能收到来自各地的电影电视放映版权费、影像制品的出版费,动画片中的人物还可一一被商品化,制成各种玩具进行海外销售,而后者的收益最为可观。因此,大力发展动漫画产业就显得由为重要。
日本动漫十分重视向国外输出产品,我国早期的动漫市场竞争对手又非常少,因此日本动画才得以一举攻入我国内地市场。日本外务省先从动漫制作商手中购买到动画片的播放版权,再将这些购来的动画片无偿或以低廉的价格提供给发展中国家的电视台播放。
这一方面是为了维持日本国内电视台播出费所无法满足的制作费用,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打造日本的国际形象,弘扬民族精神。其低廉的价格曾一度使许多亚欧国家放弃自己制作动画,转而去购买日本动画,使其迅速占领了国际市场,目前,全球播放的动画约有60%是来自日本。中国已成为日本动漫产品的最大输出国。
1980年,日本经典动画《铁臂阿童木》以免费赠送的形式提供给中央电视台播出,从而开始了日本动画大规模进入国内的历史,这个由日本著名漫画大师手冢治虫创造了阿童木的形象,曾经一度使无数青少年立志投身智能机器化领域。20世纪八九十年代,日本又向我国输出一批包括《聪明的一休》、《圣斗士星矢》、《机器猫》等作品,从而大大提升了日本动漫在中国的竞争力,仅80年代我国进口并播出的日本动画就高达几十部之多,占进口动画片总数的50%之多。进口动画片通过在电视台的大量播出,扩大并加深了日本动画形象在国内的市场知名度,使许多日本动漫形象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明星人物。从而带动了进口漫画、音像制品,图书玩具等周边产品的市场营销。据统计日本每年从中国市场获取的收益要以亿元来计算。
到了今天,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人们有更多观看日本动画的渠道,例如网络、手机。随着动漫爱好者的不断增加,网络不失为一个很好的渠道,目前中国网民数量高达2.53亿人,跃居全球首位,而网上有关动漫的网站和论坛更是随处可见。2006年网络动漫市场规模达到1000万元,增长比重约为25%,07年达到2500万元,增长率高达150%,照此趋势2010年网络动漫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亿元。
图1 网络动漫的市场规模及增长速度
动漫爱好者可以在网络上自主为原创动漫加入字幕,上传提供免费共享,从《机器猫》、《忍者乱太郎》、《灌篮高手》、《足球小将》、《EVA》到今天的《火影忍者》《海贼王》这些经典动漫在网上随处可见,多到数不胜数。且上传时间与日本首播时间相差不到一天。动漫爱好者们再也不必拘泥于电视,极大的激发人们的观看兴趣,从而扩大了日本动漫的在国内的影响。从商业角度来看也加大了动漫迷对日本动漫及其周边产品所产生的需求欲望。由此开创一个全新的动漫时代 。
(二)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和方向销售周边产品
具统计,截止到07年底,我国动漫周边产品的直接消费者就高达6亿人,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动漫周边消费市场。可是现今中国动画的面向层却都是一些低龄儿童,在国内虽然给12岁以下儿童创作的动漫作品还是不错的,但是对于12岁以上的动漫创作却几乎为零,创作者普遍认为动漫是给小孩子看的,因此造成了对于12岁以上的动漫创作为零的局面. 动漫所必然带来的一些相关的周边,比如公仔,模型、文具等这些可以和动画或漫画联系起来的周边产品,消费面却窄的可怜,以为动漫周边产品的开发不外忽是一些图书、音像制品、钥匙链、手机链、服装等,没有进行市场考核,就将其所有商品全部生产,费时费力却收效甚微。除了一些很小的孩子,几乎不会有更多的人来选购。
这就与日本观念截然不同。日本的创作者认为:好的动漫作品不仅要注重社会效益,更应该重视商业效益。所以在作品创作之前,通常会对动画片进行准确定位,在进行准确定位后,要根据消费者的年龄、性别等特点确定销售方向,不仅要把握好观众的喜好,还要考虑这部作品在推向市场后能带来的收益有多大。甚至在动画播出后,也会根据市场和消费者的反应再进行相应的调整。以确定其周边产品所要开发的重点,而并非所有类别的周边产品都会在动画播放后推出。日本的动漫面向的是所有喜爱动漫的人,可以说每个年龄阶层的人都有合适自己的动画作品。而这其中又以青年人居多,因为这个群体不仅在思想上比较成熟,有明确的判断力,更为重要的是这一群体比较有购买能力,因此成为了动漫周边产品的主要消费群。漫画家们认为动漫不应只属于小学生,动漫爱好者也不应只局限于小学生,动漫应该是跨越国界跨越语言跨越年龄而存在着的。
因此,漫画家们在创作上会考虑到观众群的划分,哪些是给小孩子看的,那些是给青少年看的,哪些是给成年人看的,针对不同年龄层的观众创作出不同题材的作品。从而制作出适合不同年龄层次消费需求的周边产品。
(三)周边实体店及网上拍卖的发展
现今最常见的动漫周边销售方式就是周边实体店以及网上拍卖。
现在很多动漫产品店都非常火爆,在大型的周边店不但能购买到与动漫相关的书籍、海报、碟片、人物模型、游戏配件等,还能订制到COSPLAY所需要的服装道具。日本公司根据中国的现状,大规模推广并普及动漫实体店,使开店的投资成本尽量减少,进货渠道尽量稳定,货源尽量充足,并且紧跟动漫流行趋势。让动漫周边产品店可以尽可能的正规化。使更多的周边产品可以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销售。
而网上营销则解决了许多动漫迷的烦恼,许多动漫迷都不懂日语,想去日本购买周边又很费时费力,并且花销很大。网上订购周边产品就相当省事了,这样不仅省去了时间又解决了语言不通的烦恼,并且对日本公司而言,又可以节省成本何乐而不为,由此成为时下非常流行的购买方式。
(四)高品质限量版周边产品问世
动漫周边的发展给日本带来的,是每年上万亿日元的收入,而给世界带来的,则是人们对日本文化更多的认知。动漫产业已成为了日本主要的产业支柱,它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不可估量的。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好转,精神享受、娱乐休闲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大,娱乐市场和文化市场由此呈现一派繁荣。人们消费的品味不再局限于商品的使用价值,而升华为情感的渴求和心理上的认同。据统计04年有关部门宣布,未来几年中国动漫周边市场将具有1000亿的空间。但并不是所有动漫周边产品都是在日本生产的,通常做工简单、价格低廉的周边产品,即使是在日本国内销售也极有可能是在我国加工制造的;只有一些高品质、高技术含量的手办、电子产品,才多半是在日本国内生产的。
日本在动漫玩具开发方面是全世界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为了使周边销售的更好,日本推出了限量版高端周边产品,把一个动漫形象打造成生动活泼的造型,从材质到上色,从造型到神态,从整体到细部都是非常之完美。日本正版周边都比较精致,再加上打上限量版的招牌,尽管产品价格不菲,但仍有消费者疯狂购买。是许多动漫迷们趋之若鹜的产品。
(五) 形象授权
形象授权是一种全方位的动漫文化产品授权,不但给予被授权方以独家产品代理经营权,而且包括产品宣传权、电视播映权、音像出版权及其形象延伸的产品生产权等。动漫自身有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虽然原创作品是其中最核心的要素,但只有拥有高品质的动漫形象才能在周边产品的开发中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虽然日本的动画是以低廉的价格提供给我们播放,在网上也可以看到盗版的动画作品,而且很多人都是从看盗版漫画才开始接触、了解、喜爱日本漫画的,可以说中国的动漫画市场很大程度上是被盗版动漫打开的。所以对于中国的盗版动漫画,日本并非全然痛恨,也不想一味追究责任,但这并不等于动漫中的卡通形象可以被别人随意使用,日方就是依靠周边产品版权垄断这一点赚钱的。像皮卡丘、机器猫这样耳熟能详的卡通角色的形象版权,每年就能从中国动漫市场获得近6亿元的收入,超过了整个动画业的制作产值。据统计,日本每年以动画片形象制成的相关周边产品的授权收入有2万亿日元左右。
例如《四驱兄弟》是一部针对小学生的动画片,这个年纪的小孩大多活泼好动,并且热衷于自己动手。就动画片本身来说,算不上经典。但是就其周边产品的开发来说,绝对是一个成功的经典案例。为配合《四驱小子》的动画在中国的播放,日本相关企业授权给奥迪公司进行动画中出现过的相关四驱车的生产。奥迪公司通过买断其片中车体造型版权,大量生产四驱车玩具,宣传动手拼装模型,引导并鼓励家长和孩子一起动手拼装车模。在全国开展数家专营店销售动画中形似的车体,专用电池、马达、润滑油等利润及其丰厚。并模仿动画剧情在专营店开展全国性四驱车比赛。结果参赛人数异常火爆,使得国家体育总局也不得不加入其中。由此奥迪公司一跃成为拥有70%的赛车市场占有率龙头企业。
而国内漫画领军企业的漫友文化则是利用从众多日本知名漫画家手中购买了的数百个动漫形象版权进行相关周边产品的市场营销,探索动漫周边的运营之道。确立了以期刊带动图书、以图书带动周边产品开发的循环式产业运营模式,目前,通过品牌授权,漫有文化以开发并推出蕴含家居、服装、礼品、玩具、文具等五大类,共计上百个品种的产品。使漫友杂志逐渐成长为市场价值最高的漫画杂志。
(六) COSPLAY的推广
动漫爱好者进行的动漫角色扮演真人秀,又称Cosplay。它多数改编自日本的著名动漫画。来自日本的
cosplay原本是动漫爱好者自发组织的演出活动,融合了动漫、服装设计、舞台表演等众多元素。为大多数青少年所推崇。在日本cosplay的表演一般没有任何剧情,只是简单的服装展示,所重视的是服装道具台风动作等要素。
cosplay进入中国后,全国大部分高校都设有cosplay社团,随着国内喜爱cosplay的人越来越多,cosplay在国内也进行了不少的改善,拥有日本所有动漫产品授权的日本著名动漫服饰品牌costar也在中国发售了正版的日本动漫服饰。目前,许多社团开始转型为专业社团,并开始尝试走商业化路线,以成为形象代言的角色为发展方向。Cosplay不再是没有剧情的服装展示,而是大多拥有丰富的剧情,利用动漫人物本身众所周知的行为和性格特征进行全新的编排。
三、日本动漫周边营销给我们的启示
(一) 建立完整的产业链条
成熟的动漫产业链是动漫周边销售发展壮大的基础,经过多年的发展,日本已开拓出“漫画——电视——电玩——玩具”四层循环式销售互动系统,使四者同时收到广泛的商业效果。形成周边产品开发和营销都较为完善的动漫产业链。日本动画几乎都改编自漫画,经由长年人气积累之后的TV动画化可以说是众望所归的结果,动漫的人气积累后,又由动漫延生出OVA,真人版电影。然后再小说化,游戏化。紧接着销售其动漫周边产品,从而带动整个产业链。从漫画到动漫,然后再到动漫歌曲,小说,真人版电影,手办,抱枕,衣服,文具等各种不同的周边产品。已形成一个成熟的产业链条,拥有充足的融资渠道和稳定的市场。这一系列的产业链,正是我国动漫未来所应该借鉴的。
产业链开发是国际动漫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产业链还处于初步摸索阶段,经营模式尚不成熟,尚未形成完整成熟的产业链条,周边产品也尚未完全开发。再加上盗版的影响,使得很多动漫企业因此难以回收成本。本身的投入还没完全回收,因此不能给予动画制作组多少报酬。制作组的经济回收低,便会使制作人员的热情下降,甚至于放弃动画制作。因此使得动画产业发展缓慢。 今后应着力构建成熟完善的动漫产业链并重视动漫产业链的作用。
(二)培养优秀的原创人才
目前世界上的动漫产业已经开始与电影、电视、音像业互相渗透与融合,形成完整的动漫产业链。在这条长链上,需要大量化多样化的动漫业人才。如果没有优秀的人才作为保证,就不可能生产出优秀的原创动画以及原创动漫形象。
动漫产业的人才培养极为重要,日本政府在推动动漫人才培养方面可谓不遗余力,不但给予宽松的政策,而且在宣传政府政策时也尽量营造适合动漫业发展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我国动漫人才的需求正处于严重紧缺状态。目前原创动漫人才的匮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落后已成为制约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关键。据了解,目前,全国动漫从业者不到1万人,动漫人才严重缺乏。中国动漫缺少的不是制作人而是创作人才。动漫的创作离不开丰富的想象力,成功的漫画,自然是出自于思维广泛的漫画家之手。但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受传统教育和主流文化的影响,喜欢取材于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动漫创作一直停留在简单的故事叙述上,导致故事内容陈旧,与现代青少年的审美情趣和喜好相脱节,从某种程度上使人们形成了顺从、统一的传统心理。不但禁锢了人们的思想,而且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动漫人才的培养。而且国内现有的职业漫画家都普遍比较年轻、大多缺乏创作经验和丰富的想象,知识的积累程度又不高,更重要的是没有认真创作动漫的态度。作品一般比较幼稚,没有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偏好。即使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也会因为资金分配等的问题无法进行周边产品的开发与大规模营销。
(三)扩展周边产品的营销群体
据调查,现今成人动漫消费群正在成为动漫消费的中坚力量,中国每年仅玩具市场的成人消费需求就高达近500亿元。
目前中国的动画及周边面向的普遍是低龄儿童,低龄儿童这一消费群体的购买能力是很低的,他们一般都是由父母去购买,而由于现在社会的竞争激烈,很少有家长会去主动购买周边玩具,由此造成了周边产品的销售“赤字”。一但效益回收出现问题,就没有人愿意再制作更多的周边产品。因此我们应极力改变这种状况,努力试图打破把动漫消费群局限于儿童的这种传统观念。作出合适不同年龄阶层的人需求的动画作品及周边。
(四)设计深入人心的动漫形象
动漫周边产品的投资回收周期短且商业回报率极其高。如果一部影片受欢迎的话,这些周边产品就能为制作商带来丰厚的回报。因此在创作一部动漫作品前,必须考虑动漫作品的形象能否做成出色的动漫周边。
以《奥特曼》为例,《奥特曼》播出后,销售商便在此基础上,又创作出一系列的奥特曼动画,自进入中国市场以后,销售效果显著,《奥特曼》、《迪加.奥特曼》、《帝拿.奥特曼》、《赛文.奥特曼》等,这些动画每部都推出了不同的奥特曼的造型周边,小孩子们几乎人手一个,有的孩子更是每个系列都又收藏。是经销商赢得了丰厚的利润。由此可以看出,只有深入人心的动画形象和高质量的品牌其周边产品才能越发强壮。
四、结束语
从日本动漫周边的营销可以看出,动漫产业的创新与发展必须面向全体民众,让其参与进来。从实际出发,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模式,并且顺应市场规律,加快完善动漫产业链条的步伐,才是我国动漫周边发展的必由之路。而动漫周边则是动漫产业模式中的主要赢利部分,制造业又是我国的主要优势产业,我国拥有动漫周边的制作优势,加大动漫周边产品的生产与营销,既可以进一步增加就业,又可以增强动漫相关原创人员的创作能力与信心,进一步提高我国动漫产业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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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是在一个社会冲突激烈、矛盾变动急剧的时代背景下领导中国革命实践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想就是在这样的时代环境下孕育起来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毛泽东思想与民族创新精神论文,供大家参考。
内容摘要:毛泽东对创新问题的认识,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注重了中国革命的实际要求,这就使思想层面上的创新精神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上得到了统一,为在中国共产党内倡导创新精神奠定了极其深刻的理论基础。毛泽东思想是与中国共产党的创新实践紧密相联系的。离开创新,就谈不上毛泽东思想;研究毛泽东思想,不讲创新也就不可能深刻把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历史价值,当然也就不可能从毛泽东思想中汲取前进的力量。这种创新精神将凝结成为中华民族进步的灵魂,成为中国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精神在毛泽东思想中的地位也是极其重要的。
一、毛泽东思想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个重大理论成果是毛泽东思想,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和,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是毛泽东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中国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的一系列独创性经验作了理论概括而形成的适合中国情况的科学的指导思想。
二、民族创新精神
创新精神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现代人应该具备的素质。 创新精神属于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范畴,是进行创新活动必须具备的一些心理特征,包括创新意识、创新兴趣、创新胆量等。创新精神是一种勇于抛弃旧思想旧事物、创立新思想新事物的精神。
三、毛泽东关于创新问题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是在一个社会冲突激烈、矛盾变动急剧的时代背景下领导中国革命实践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想就是在这样的时代环境下孕育起来的。毛泽东曾描述说:“这个变化是如此巨大,以至使老一辈的人们完全不能设想的变革,都轰轰烈烈地出现了。”(注:《毛泽东选集》,2版,第4卷,135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急剧变动的时代必然就是一个呼唤创新的时代。毛泽东就是在这样一个大变动的时代树立了鲜明的创新精神。 从历史实践来看,促使毛泽东创新精神孕育和发展起来的因素大致有三个方面。第一是早年受到五四运动的洗礼。当时新思想的汹涌澎湃使青年毛泽东培育起创新的思想意识。如他所描述的那样:“近年欧潮东渐,学说日新。全国学界人士,靡不振臂奋起,顺应潮流,从事改革。”(注:《毛泽东早期文稿》,495页,湖南出版社,1990。)第二,大革命失败后被迫退到偏僻落后的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的实践,促使毛泽东不得不面对原先没有想到过的新情况、新问题。他意识到,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这样的事情就只是发生在中国,“不但全世界帝国主义国家没有一国有这种现象,就是帝国主义直接统治的殖民地也没有一处有这种现象”(注:《毛泽东选集》,2版,第1卷,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第三,一段时期里党内教条主义的盛行以及指导中国革命失败的惨痛教训,促使毛泽东在思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的过程中,注重树立创新精神。毛泽东还曾把教条主义者称为“思想上的懒汉”,就是指他们只会用现成的思想理论,用别人得出的观点结论,来代替自己的思考。总之,毛泽东的创新精神既是大变动时代孕育的结果,也是革命实践催化的结果。 毛泽东对创新问题的认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树立创新精神,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毛泽东指出:“运动在发展中,又有新的东西在前头,新东西是层出不穷的”(注:《毛泽东选集》,2版,第2卷,53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人类总是不断发展的,自然界也总是不断发展的,永远不会停止在一个水平上。因此,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注:《毛泽东文集》,第8卷,32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毛泽东曾把人的思维器官——脑比喻为“加工厂”,他说:“我们的脑子是个加工厂。工厂设备要更新,我们的脑子也要更新”(注:《毛泽东文集》,第8卷,39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这就把创新精神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统一起来了。
第二,勇于创新,才是党的正确的思想路线。1930年毛泽东针对党内主观主义的错误严肃地指出:如果以为什么事情都不用自己动脑筋,只要遵守既定的办法或者拿着书本上的知识照抄照搬,革命就可以取得胜利,这样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完全不是共产党人从斗争中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注:《毛泽东选集》,2版,第1卷,1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这里,毛泽东很明白地表示了这样一层意思:只有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共产党人才能在斗争中创造出新局面。毛泽东提倡的“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就是不唯书,不唯上,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
第三,有没有创新精神,是对党员干部工作能力和党员素质的基本要求。毛泽东认为,一个好的领导、好的党员,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关系到能不能有效地领导群众开展革命斗争。他指出,领导干部和党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时,必须“自己去用心思索,发扬自己的创造力”(注:《毛泽东选集》,2版,第3卷,9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因此,树立创新精神是毛泽东对党的干部以及党员的素质提出的明确要求。
第四,只有发扬创新精神,才能保障中国的胜利。在毛泽东看来,没有创新就没有进步,不思创造,不求发展,结果只能落后于形势,对革命不利。他指出,真正的革命的指导者,应当注意随时调整和更新。
第五,坚持创新精神,关系到对待革命理论的科学态度。在对待理论的态度上,毛泽东一再要求人们正确地对待马克思主义,要从具体的条件出发,不要把他们的理论当作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他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注:《毛泽东选集》,2版,第1卷,29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可见,科学地对待革命理论,也是一个创新问题。毛泽东对创新问题的认识,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注重了中国革命的实际要求,这就使思想层面上的创新精神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上得到了统一,为在中国共产党内倡导创新精神奠定了极其深刻的理论基础。
【摘要】
毛泽东对创新问题的认识,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注重了中国革命的实际要求,使思想层面上的创新精神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上得到了统一,为在中国共产党内倡导创新精神奠定了极其深刻的理论基础。
毛泽东思想是与中国共产党的创新实践紧密相联系的。这种创新精神将凝结成为中华民族进步的灵魂,成为中国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创新精神在毛泽东思想中的地位极其重要。
【关键词】毛泽东 创新 民族精神
【正文】
一、关于“创新”
创新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与功能:在微观层面,创新是一个企业发展的根本;在宏观方面,创新则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创新作为民族进步的灵魂,是生产力作为社会发展根本动力的深入阐发与时代表述。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就是说在影响民族进步的各种因素中,创新是决定性的因素,起着核心的作用,创新是使一个民族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源泉。
在党的中,“创新”是出现频率最高的概念,共出现55次:
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十年的基本总结:8次出现“创新”:创新型国家 创新社会管理 党的建设改革创新 科技创新能力 理论创新 创新发展理念 理论创新 勇于创新
②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9次出现“创新”:实践创新 理论创新 制度创新 改革创新精神 理论创新 科技创新 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 创新社会管理
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3次出现“创新”:创新型国家 创新人才 创新
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19次出现“创新”:创新驱动发展 管理创新驱动 金融创新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科技创新 自主创新 创新 原始创新 集成创新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协同创新 国家创新体系 技术创新体系 知识创新体系 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 科技创新 创新资源 创新发展 创新开放模式
⑤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1次出现“创新”: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1次出现“创新”: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
⑦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5次出现“创新”:创新社会管理 学生创新精神 创新社会管理 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
⑧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2次出现“创新”:以创新发展军事理论为先导 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创新能力
在党的十七大中,“创新”一词共出现56次:
从词性分析:既有名词的用语,如创新型国家、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改革创新、文化创新、科研方法创新、自主创新、创新活动、传播手段创新等;也有动词上的使用,如勇于创新、创新发展观念、创新对外投资体制、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等;同时,也有从形容词角度的作用,如创新的智慧、创新的环境等。
从战略层面分析:既有从创新型国家、国家创新体系等宏观战略层面,也有从组织制度创新、创新体制等中观层面,也有从自主创新能力、科研方法创新等战术层面。创新型国家是我国的最高战略目标。 从“创新”用语的广度与深度看,出现了一些新的创新用语,如传播手段创新、科研方法创新、创新文化生活方式等,都体现了时代精神。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的党中央重大理论创新和重大战略部署之一。
二、毛泽东思想
由以上总结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创新精神的高度重视,而早在多年以前,毛泽东就已经强调了创新的重要性。
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中国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的一系列独创性经验作了理论概括而形成的适合中国情况的科学的指导思想。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适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三、民族创新精神
民族创新精神是一个特定的文化概念,不同于一般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生成、发展演化过程中逐渐积淀下来的民族生存哲学,是一个民族得以存在、生存和延续的灵魂,亦称民族意识;而民族创新精神则专指民族精神中积极追求真理,不惧邪恶,求真、求善、求美、求新的精神气质。民族创新精神是民族精神中的最优秀品质,是表征民族文化活性的关键特征。
四、毛泽东关于创新问题的认识
1.产生
中国共产党是在一个社会冲突激烈、矛盾变动急剧的时代背景下领导中国革命实践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想就是在这样的时代环境下孕育起来的。毛泽东曾描述说:“这个变化是如此巨大,以至使老一辈的人们完全不能设想的变革,都轰轰烈烈地出现了。”[1]急剧变动的时代必然就是一个呼唤创新的时代。毛泽东就是在这样一个大变动的时代树立了鲜明的创新精神。
因此,毛泽东的创新精神既是大变动时代孕育的结果,也是革命实践催化的结果。
2.毛泽东对创新问题的认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树立创新精神,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
毛泽东指出:“运动在发展中,又有新的东西在前头,新东西是层出不穷的”[2],“人类总是不断发展的,自然界也总是不断发展的,永远不会停止在一个水平上。因此,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3]。
毛泽东曾把人的思维器官——脑比喻为“加工厂”,他说:“我们的脑子是个加工厂。工厂设备要更新,我们的脑子也要更新”[4]。这就把创新精神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统一起来了。
第二,勇于创新,才是党的正确的思想路线。
1930年毛泽东针对党内主观主义的错误严肃地指出:如果以为什么事情都不用自己动脑筋,只要遵守既定的办法或者拿着书本上的知识照抄照搬,革命就可以取得胜利,这样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完全不是共产党人从斗争中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5]。这里,毛泽东很明白地表示:只有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共产党人才能在斗争中创造出新局面。毛泽东提倡的“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就是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
第三,有没有创新精神,是对党员干部工作能力和党员素质的基本要求。
毛泽东认为,一个好的领导、好的党员,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关系到能不能有效地领导群众开展革命斗争。他指出,领导干部和党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时,必须“自己去用心思索,发扬自己的创造力”[6]。因此,树立创新精神是毛泽东对党的干部以及党员的素质提出的明确要求。
第四,只有发扬创新精神,才能保障中国的胜利。
在毛泽东看来,没有创新就没有进步,不思创造,不求发展,结果只能落后于形势,对革命不利。他指出,真正的革命的指导者,应当注意随时调整和更新。
第五,坚持创新精神,关系到对待革命理论的科学态度。
在对待理论的态度上,毛泽东一再要求人们正确地对待马克思主义,要从具体的条件出发,不要把他们的理论当作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他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7]。可见,科学地对待革命理论,也是一个创新问题。
毛泽东对创新问题的认识,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注重了中国革命的实际要求,这就使思想层面上的创新精神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上得到了统一,为在中国共产党内倡导创新精神奠定了极其深刻的理论基础。毛泽东思想是与中国共产党的创新实践紧密相联系的。可以说,离开创新就谈不上毛泽东思想,不讲创新也就不可能深刻把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历史价值,当然也就不可能从毛泽东思想中汲取前进的力量。这种创新精神将凝结成为中华民族进步的灵魂,成为中国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2版,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毛泽东选集》,2版,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毛泽东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4]《毛泽东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5]《毛泽东选集》,2版,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6]《毛泽东选集》,2版,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7]《毛泽东选集》2版,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毛泽东思想与民族创新精神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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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确立是外界影响、个人学习和生活经历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价值导向和教育实践的有机结合则是促使外在体验向内心体悟转化,确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元主导能够帮助大学生在价值观反思的迷茫、困惑中形成普遍接受的社会主流意识,最终外化为行动表现的重要环节。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研究生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科学精神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当代研究生弘扬科学精神是题中应有之意,其要旨是将科学精神发扬广大,更是历史所赋予的光荣使命。关键是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心境和动力,这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具体地说,也就是要以学习和生活为基础载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自觉加强人格品质修养,要把弘扬科学精神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起来。
虽然,从自然人的角度讲,研究生的本质属性还是学生。但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无论是硕士研究生还是博士研究生,都是通过研究创新的途径继续深造的社会人,在追求科学知识的同时,也是科学精神的传承者和传递者,扬科学精神是题中应有之意,其要旨是将科学精神发扬广大,更是历史所赋予的光荣使命。党的提出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赋予了研究生弘扬科学精神的强大的生命力。笔者认为,除了完成学业,顺利走向社会之外,作为新时代的研究生,更加重要的一个任务亦或是历史责任就是要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把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机融合,激发内在动力和活力,轻松愉快、全面健康发展,从而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示范引领作用,凝聚和创造正能量,为社会发展营造和贡献应有的时代作用。
首先,要以学习和生活为基础载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任何一个社会环境,都有其固有的核心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人们在长期共同生产活动所逐步凝聚的,是人们共同意愿的集中体现,更是人们凝心聚力的纽带和力量源泉。当今,我们所共同认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倡导了社会风尚,具有丰富内涵、历史渊源和实践要求,为我们在读硕士研究生提供了学习和生活准则的根本遵循。作为研究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引领社会风尚,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无旁贷的现代责任和历史使命。
具体地讲,在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的基础上,要有更加深刻的认知,并在从事学业研究的基础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切地融入自我的内心世界,融入到科学探索的全部过程,坚持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深入探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形成精神世界的强大动力。需要特殊强调的是,在读硕士研究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须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实践的载体要看得到、摸得着,禁忌唱高调、“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楼”。只有在学习和生活中,事事、时时、处处自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和行动,并以此作为自身建设的评价标志,才能不断完善自我,全面发展。
其次,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自觉加强人格品质修养。 这里所谓的人格品质,除了心理健康、遵守社会公德之外,主要倾重于优良的学风和严谨的科学精神。说到底,就是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不断修正人生的价值取向,加强学术自律,自觉维护科学的尊严,切实把个人的人生追求同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及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紧密结合起来,在完成学业和科学研究的过程中,传优汰劣,探索新知。特别是要树立刻苦专研的勤奋精神,经得住科学研究过程的寂寞考验,潜下心来,“走在路上”;要规避完成学业万事大吉的积弊,以探究科学奥秘和弘扬科学精神为动力源泉,坚决同浮躁的学习风气和不端的学术行为作斗争,敬畏科学、崇尚真理,做“真”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衡量个人发展的标准和思想、行为规范。所有这些,是一个统一的、有机的系统性整体,不能强行地予以分割,亦或是片面地强调某一个方面。既要着眼当下和自我,也要尊重客观和长远,更要瞄准党和国家的发展目标紧跟时代的步伐。只有这样,才能正在地把自己置身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路线之下,真切地融入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和政治生态中,形成的个性修养、人格品质才能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要求,并相得益彰,从而为社会发展进步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再次,要把弘扬科学精神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起来。作为研究生自觉弘扬科学精神是每一个人的底线思维,往往在不自觉的情况下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分离,或者是未思考、不在意。这种情况不利于自我发展,更与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相脱节,容易导致自身价值实现方式模糊,缺乏前进动力,产生迷茫。因此,始终保持严谨的求学求知态度和敢于创新的科学精神,需要有强大的精神支柱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只有将二者有机结合在一起,才能互为动力、相互促进,始终保持和激发创新的激情和创造的活力,也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作为一名在读硕士研究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应该有这样的思维,而且不可或缺。
否则,一味地强调科学研究的重要,甚至为了科研研究而孜孜不倦,但是长期的这种状态,很容易让人迷失方向,一旦自己的辛勤付出没有得到认可或自我感觉不理想的时候,也很容易造成自我思想的混沌。试想一个人在这样的情境中是一种怎样的状态,所谓的科学精神也只不过是自我寻求安慰的借口而已。因此,我们所讲的科学精神是要有更加丰富的内涵,不是简简单单的苦学和盲从,而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的具有时代内涵的一种高尚。这需要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研究中感悟并践行,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科学、全面发展,从而为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总之,一个人的不断进步需要强大的精神动力,也需要看得到、摸得着的客观上的物质载体,更需要知行的统一。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流的新时代,作为研究生只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才能把科学精神的光芒辐射的更加广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共同的幸福梦才能美梦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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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有意识形态上的、实践或方法论上的和社会发展理论上的三重意义。作为统一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过程的一部分,三种意义具有各自不同的作用和功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意识形态意义上的功能主要在于说服、教育,在实践意义上主要作为指导方法,在社会发展意义上主要承担理想和价值引领的功能。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重内涵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本质上应该是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不断学习、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进程及结果的统一体,它既是一种历史进程,也是一种理论体系,还是一种理性自觉的精神,三者统一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实践进程中。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内涵不是一次生成、一成不变的,而是递次生成、循环演进、具有多重内涵的概念。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全而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白身发展的理想状态。马克思对理想社会人的生存与发展状态的本质规定,主要是指每一个现实的人摆脱和超越各种限制,特别是摆脱对“人”和“物”的依赖,从而在关系、能力、素质与个性等方而所获得的普遍提高与协调发展的过程和境界。人的全而发展在马克思那里表现为人的活动的全而发展、社会关系的全而丰富、个性的白由发展等多方而规定性。他认为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理想性劳动是一种美的创造活动,在这个活动中人的德、智、体、美都将全而地和谐地发展起来,这才是人真正的自由。马克思基于生命实践的历史辩证法,提出人的全而发展的价值理想。主要从生产力、社会关系、社会分工等角度探讨人的全而发展的条件,同时从人的发展的视角去透视人类社会历史,揭示了人的发展的历史过程及其规律。
因此思想政治教育中应“以学生为本”,以思想启迪和人格塑造为教育目标,以受教育者的内心接受为诉求,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审美化。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忽视受教育者的审美活动的主体地位,遮蔽受教育者的审美视野和审美心境,导致受教育者原有的由各种经验、趣味、素养、理想等综合形成的鉴赏能力和欣赏水平,在单一、被动的思想政治教育中遭到消解或弱化,使受教育者在接受思想道德教育之前己形成的特定的“审美预期”落空或消逝。把握马克思“美的规律”观点与人的“类生命本性”观点的内在关系,审美人通过审美的心境,理性的白主性会在感性领域展现出来,按照自由的法则就能从白然的人发展成精神的人,实现从审美状态到逻辑状态和道德状态的过渡。
思想政治教育的终极目的是对真、善、美的追求。如何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目的,除了进一步运用原有较为完善的教育手段和有效的教育模式之外,还应将审美要素渗透于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与方式之中,力求把思想品德教育寓于美育之中,实现“以美引善”,使人在效法榜样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实现思想道德教育的目的。所以应实现思想道德教育和美育相结合,实现道德的审美化和审美的道德化。因此思想政治工作者在实施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时,应承担真理传播者、道德说教者和审美欣赏者三种角色。思想政治教育亦应是真、善、美二者的统一即实现人的白由而全而的发展。
1942年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出了以“人民大众为本位”的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审美观,强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思想政治教育理应融合审美教育。因此思想政治教育要在教育对象、过程、教育者身上都应实施审美教育。从这个意义上说,审美教育是一种关系教育,因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审美活动的展开,既要有一定审美对象的存在作为前提,又离不开具备一定审美条件的主体,审美关系的形成过程就是对象与主体之间相互照应、相互统一的过程,思想政治教育对象是既作为审美主体又作为教育对象的受教育者,同时作为主体的教育者本身又是具有审美意识的对象。由此可见,思想政治教育审美化实际上是主体与对象在特定的场景下相互沟通或者是通过审美意识的融合而达到的思想道德品质教育,进而超越道德自由而追求审美自由的最高的美的境界,这与当今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社会主义和谐价值取向相契合,是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发展与创新的时代表征。
马克思主义的美学思想是伴随整个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组成部分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视界看,马克思主义美学的主要任务是,一方而要阐明人把握世界方而、从事艺术活动的审美规律;另一方而是指导、积极促进和谐发展的新人的形成。马克思认为劳动在应然的意义上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进而提出“劳动创造美”,奠定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实践的唯物主义美学观基础。这一美学观在我国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体现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在于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社会主义新人,通过对人的主观世界的改造,提高人的精神文明美,培养对真、善、美的正确观念。
在审美活动中,人最终从实用功利和生存需要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不再为物欲所役,从而实现审美教育培养人走向这种审美境界。王国维的人生三境界中既有劳动之美的心酸和享受,又有最高审美境界的达成。冯友兰总结人生四境界中最高的“天地境界”是融自然、功利、道德在内的审美境界。这些境界说在不同程度上都表达了马克思主义美学思想所蕴含的“美在创造”的审美价值取向,即真、善、美的统一,而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的价值追求也是“真、善、美”的统一,可见马克思主义美学内含着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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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经济是以旅游活动为前提,以商品经济为基础,依托现代科学技术,反映旅游活动过程中,游者和旅游经营者之间,按照各种利益而发生经济交往所表现出来的各种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总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生态旅游经济开发内涵及管理对策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由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怎样开发生态旅游经济成为了一个重要课题。生态旅游经济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之目标,也是我国旅游业中最富发展潜力的行业之一。本文分析了生态旅游开发的内涵,分析了生态旅游开发兴起的原因和原则,并提出了推动我国生态旅游开发的对策。
关键词:生态旅游;开发;对策
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已经普遍从温饱需求转向追求精神享受上来,这就推动了我国旅游事业这一极富潜质行业的发展。在旅游业中,生态旅游业是我国诸多旅游子行业之中最能具体现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完美融合的行业之一。有鉴于此,在当前阶段的生态旅游行业发展进程中,应当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推动该行业实现新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旅游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一种风尚。随着绿色可持续发展时代的来临,现代人开始思考如何走出一条既推动经济发展又能保护环境的新型发展之路,而生态旅游开发正好是经济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完美统一。
何谓生态旅游开发?就广义而言,生态旅游开发是指对环境以及旅游目的地文化具有相对较小的影响,从而有助创造出更加多的就业机会,而且还能切实保持野生动植物的多元性,对于生态与文化具有非常特别感受而且具备责任感的旅游。就狭义而言,生态旅游主要是指现代人为融合到大自然新奇环境之中的的刺激性而实施的冒险性生态行为之一。与此同时,这对保护环境质量与维护当前的生态平衡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是由于旅游业的大发展对当前的旅游环境产生了很大的不利影响,这就十分需要运用一种更为负责任的旅行方式开保护今后旅游开发赖以维持生存的现实环境质量。生态旅游这种对于生态以及文化具有不一般感受的旅游项目,自然也就成为了推动生态旅游不断发展的一项战略性选择。
二是因为旅游者见识的不断增加,富裕起来的人们开始追求更具刺激性内容的旅游形式,而生态旅游正因其目的多元化而成为了众多旅游者都十分喜爱的旅游活动。
三是因为旅游是非常重要的社会经济活动之一,而生态旅游则将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从理论上推向实施行动,就消除贫困、环保工作、文化合作以及广泛动员社会成员参与等方面展示出推动环境发展问题的新路,从而凸显出旅游者、旅游业经营者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长期发展,以求更好地提升生态旅游活动的经济、环境以及社会效益。
在实施生态旅游开发的具体过程中,一定要切实遵循生态建设之原则来开展各项开发活动。大自然之中的一草一木均具有自身存在的重要意义。在实施生态旅游资源改造之时,一定要充分利用好旅游区内原有的自然资源。比如,可以沿用原来已有的景区内道路,对其稍加修整即可,而不需要实施大面积、大规模的景区环境改造,这样一来就能很好的控制生态旅游开发的资金规模,而且在景区的环境保护上也就有了相当数量的资金节约。
充分利用生态建设的自身资源,这可以说是我们坚持生态旅游开发的重要基本性开发原则之一。笔者觉得,该原则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可谓是异曲同工。生态旅游景区还应当全面运用天然的水文、地理等资源开展全面而深入的宣传,在确保坚持生态旅游开发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完成好旅游生态的建设,如此一来,就能够在长远规划与管理的基础上均能很好地实施好生态旅游建设项目任务。
一是要立足长远规划健全生态旅游经济开发的投资途径。
我国的生态旅游开发应当努力做到以各级政府部门的投入为主体,以生态旅游开发企业的投入为辅助,大力健全投资途径,在充足的资金保障下下实施合理规划与长远开发。在生态旅游开发工作开始以前,应当认真考虑与和评价本地的地理生态环境状况,形成各不相同的开发方式,经过详细的论证,对于开发的成本、成本的回收以及资源的消耗等实施整体评估。因为各个生态旅游景区有着不一样的特点,所以各地的生态旅游景区不可能有完全一致的开发模式,而是要紧密结合实际,创建出属于自身的独特开发模式。应当全面运用自身的各项优势,积极发展富有当地特色的生态旅游产业。对于生态旅游建设的目标、生态旅游建设的土地利用规划、生态旅游景区的发展规划图等,均要与生态旅游经济开发以及环境保护进行充分结合。
二是要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并大力实施生态旅游文明教育。
如今,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被列入到我国的全面规划之中,这就需要在全体居民中大力普及生态文明的各项知识,从而让旅游活动能够和教育同步开展,让我国的生态环境教育能够有效满足社会上各种不同类型需求,让生态教育能够走入到各类学校的课堂之中,并且进入到我国国民教育的计划之中,从而让每一个人均能形成生态环保意识,从小就珍惜自然、关爱自然,促进生态旅游经济的不断发展。
三是要健全生态旅游管理机制形成品牌效应。
要通过持续健全完善现有的生态旅游管理机制,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为合理地实施现代生态旅游管理。要依据自身发展之所需积极引入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生态旅游管理经验,从而制订出符合本地实际的生态旅游建设发展规划,体现出当地的鲜明特点。要认真制定符合本地景区实际发展状况的各项政策与制度,形成机制更加完善、制度更趋完备的机制,以此来保障我国生态旅游管理的强有力推进。
在此基础上,还应当不断强化对生态旅游景区的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借助于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类型媒体的积极宣传,更好地体现本地生态旅游的特色化品牌。可依据当地所特有的生态旅游资源,积极发展特色化的生态旅游项目。例如,可开发利用那些依山傍水的宝贵山水资源,因地制宜地创建水上乐园,全面开发特色化漂流项目;可运用当地的渔业以及养殖等资源优势,让各地的旅游者前来体验垂钓与养殖的乐趣;可以运用现代化手段来复原与重现当年的历史场景等。
四是要强化人才的培养并提升执法工作的力度。
要致力于培养与引进各类高层次的旅游专业人才、生态建设专门人才,并且让本地区的旅游行业员工能做到用最环保的方式操作生态景区内的各种设备,并且积极开展生态旅游理论方面的研究,制定出台科学的环保工作规划,进而实现本地生态旅游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同时,要积极强化本地生态旅游环保法律法规建设,认真贯彻目前已经出台的各项法律,真正做到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可,对违法者予以严肃追究。要针对生态旅游行业对于环境所具有的潜在影响力以及持续性,积极改进相关规定。要在生态旅游景区内设置宣传生态意识的相关法律宣传标语等,在强化生态旅游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切实强化法制教育,从而让人们能够既入耳、又入脑,切实规范广大游客的各项行为以及景区工作人员的各项行为。
总的来说,生态旅游开发作为当前我国旅游经济发展的全新增长点之一,其发展的势头极为迅猛,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但是,同时还要认识到生态旅游开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性工程,需要依据各生态旅游区的具体条件,全面考虑自然、经济、社会等各类因素,结合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制订出切实有效的保护举措,而且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进行及时地调整布局规划,以求推动我国旅游经济开发事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生态旅游经济开发内涵及管理对策探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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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指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以区别于国际私法或法律冲突,后者处理的是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的差异。国际法也与国内法截然不同,国内法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它调整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个人及其他法律实体的行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甲午战争时期日本对国际法的运用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甲午战争时期,全盘接受西方国际法的日本就已深谙国际法运用之道,操弄国际法,将对华侵略包装成“合法”与“文明”的战争。
明治维新后,日本走上军国主义对外扩张道路,其首先的战略意图就是以朝鲜为跳板,侵略中国。为割断中朝的藩属关系,推进征服朝鲜计划,胁迫朝鲜政府与其签订《朝日修好条约》(《江华条约》)、《利物浦条约》、《汉城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但这些只是日朝之间的条约,对中国并无约束力,也不能改变中国对朝鲜拥有宗主权的现实,为了突破对大陆侵略扩张的限制,制造发动战争的“正当性”和时机,与中国谈判签订了《天津条约》。1884 年,袁世凯率驻朝清军镇压了朝鲜“甲申政变”,日本借口日本公使受到攻击,使馆被焚烧,而与朝、中展开交涉。最后,伊藤博文来华谈判,签订《天津条约》,条约共3 款,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第3 款:“将来朝鲜若有变乱重大事件,中日两国或一国要兵,应先互行文知照,及其事定,仍即撤回,不再留防。”通过这一条约,日本不但改变了中国对朝鲜拥有宗主权的现实,进一步获得与中国同等出兵朝鲜的权力,而且成为九年后日本挑起甲午战争的借口。因为这一条协议看上去是平等的,其实只对中国有约束力。因为,在1882 年《利物浦条约》中,日朝约定日本保留如有必要不论何时出兵的特权,所以在执行中,日本可以或依据《利物浦条约》或依据《天津条约》出兵朝鲜。1894 年,清政府应朝鲜政府之请镇压东学党起义,日本立即以该条约为借口出兵朝鲜,粗暴干涉朝鲜内政,“擒王劫政”,点燃了甲午战争的导火索。所以戚其章先生在其论著中称《天津条约》为甲午战争的“预先约定”。
牛津大学的霍兰德教授在战争结束后不久,就发表了一篇演讲以专门阐述本次战争中的国际法问题。霍兰德的结论是:“日本,除了在亚瑟港的那次令人惋惜的野性爆发(注:旅顺大屠杀),已经符合战争法的要求,不论是在对待敌人方面还是在与中立国关系方面,其表现都可与西欧最文明国家的习惯相媲美。与此相反,中国则没有显示出试图接受文明战争惯例的迹象。” 侵略者晋级“文明”社会,受害者备受指责,这种怪相的形成除了西方社会所谓的“文明”标准的问题,更离不开日本对战争中的“遵纪守法”的宣扬。
一是鼓吹自卫,证明其用兵的“合法”。1894 年7 月25 日,日本突袭“济远”号发动丰岛海战,不宣而战违反了当时国际法关于宣战的规定。但是,之后日本政府经过反复修改炮制出一份致各国外交部的声明倒打一耙称:“中国军舰未向日舰致意,反做交战准备,态度极不友好……济远舰接近了浪速舰尾部,在距离约300 米处向浪速号发射了鱼雷,但未命中。浪速号遂向济远号开火,吉野号也一起开火。”日本把挑战者说成是正当防卫者,骗取了国内外舆论的支持。
二是用国际法包装侵略,标榜自己为“文明之师”。开战之时,明治天皇在开战诏书中明确提及日本将遵守国际法。战争中,日本刊行了陆军第二军法律顾问有贺长雄《万国战时公法》、原敬《陆战公法》、藤田隆三郎《海上万国公法》等手册指导日军作战,并随军配备法律顾问。有贺长雄就是当时陆军第二军随军法律顾问。如此用国际法进行包装的日军宣扬:滞留在日本的清国臣民及财产受到日本政府的保护;日本军队对战争中误伤的中国居民都予以救护,并提供饮食照料;日本军队对中国居民财产秋毫无犯;日本军队以合乎人道的方式处理了中国军人的尸体(先埋葬后又挖出火葬)……事实证明,这些“文明举动”也只是新闻策划,而这些新闻策划则通过随军的日本国内及欧美记者传播到全世界,以给西方国家造成日本军队完全遵守国际法的印象。但惨无人道的旅顺大屠杀、射杀落水人员、虐待战俘等违反战争法规的罪行就是日本“文明守法”的重大反证。
对战争中粗暴违背国际法的行为,日本往往一面进行掩饰歪曲,一面进行法律上的狡辩。下面就以“高升号事件”为例,看日本如何进行违法问题的公关。“高升”号是甲午战争前被清政府租作运兵之用的英国商船。蓄意已久的日本在丰岛海面不宣而战后,其“浪速”号拦下了误入战场的“高升”号,在随其航行的命令遭拒后,悍然开炮击沉了这艘无武装的商船,近900 名中国官兵遇难。日本击沉误入战场的“高升”号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万国公法》关于战时中立的规定。随后,清政府衙门照会各国,揭露日本破坏国际公法的行径,英国舆论也一致谴责日本的行为粗暴践踏国际公法。然而在国际观瞻上似乎处于下风的日本,很快扭转了被动局势,这要得益于日本成功的危机公关。
一是日本通过收买英国媒体和国际法权威制造有利于己的舆论。当时日本驻英公使青木周藏曾向外务大臣陆奥宗光报告贿赂成绩:“《每日电讯报》、友好的《泰晤士报》和其他主要报纸,由于审慎地雇佣,均就上述消息改变了腔调。除路透社外,几家主要报纸和电讯报社都保证了合作,英国权威人士韦斯特莱克公开表示:根据国际法,‘浪速’是对的。在德国,《科隆报》的政治通讯员、友好的《大陆报》也因此而受到影响。你要提供我约1000 英镑做特工经费。”偏袒日本的剑桥大学教授韦斯特莱克与牛津大学教授霍兰德都是当时英国的著名国际法权威,他们公开站出来表态起到了舆论引导的作用。
二是日本人之所以扭转被动局面,除英国政府“揣着明白装糊涂”外,日方对国际法作了深入的研究。“高升号”事件发生后,日方就在无中方人员参与的情况下,“完成”了证据准备工作,并单方面出炉了《关于“高升”号事件之报告书》。该报告完全遵照“国际惯例”制作而成,在随后英国政府召开的两次听证会上派上了大用场。该报告抓住“高升”号被击沉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细节大做文章,即利用“高升”号被袭击之前,日本军舰曾派出军官登上“高升”号,要求跟随日本军舰航行,而船上的中国陆军官兵拒绝投降,诡辩称“高升”号的英籍船长因此已经失去了对船只的控制,所以是中国军队控制“高升”号在前,日本袭击在后,事件的性质就变成了日本击沉一艘被中国军队武装控制的英国船。结果,英方几乎全盘接受了日本“无错”的观点,并裁定:“高升”号为交战国执行任务,日军有权扣留或击沉它,赔偿改由清政府承担。
甲午战争爆发第二年,清军节节溃退,败局已定,李鸿章赴马关议和,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日本通过条约把对中国的侵略、掠夺和殖民统治合法化。根据条约,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中国割让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与辽东半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 亿两白银,允许外国人在华投资开矿办厂。根据国际法,条约必须遵守,中国因履行《马关条约》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
此外,日本在《马关条约》中含糊表态,窃取了钓鱼岛。日本在外交中惯用模糊词语,以此赢得回旋余地,其就是采用此手法,利用《马关条约》暗窃了中国钓鱼岛。《马关条约》中日本割取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但在该条约及相关附件中,并未明确台湾附属各岛究竟包括那些岛屿,而在一般的领土问题的谈判中,对割让领土的明确列举及地图标识是不可或缺的文件。但《马关条约》只是一句笼统的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采用如此笼统而含糊的表述,可以说是日本政府一手造成的。清政府代表李经方在交接谈判中,曾经提请日方注意:“所谓台湾附属岛屿,其岛屿之名称,有无列举于目录中之必要?”此时,李经方尚未预想到其他问题,主要是担心含糊的表述会使日后中日有在福建沿海岛屿的归属问题上有发生纠纷的可能。但日方不赞成采取列举法,其代表水野遵则保证,以后日本政府绝不会将福建省附近的岛屿主张为台湾所属岛屿,并称李经方的担心“自属杞忧”。事实是日本利用清军战败之际,在马关条约订立之前悄悄将钓鱼岛编入冲绳;在公开的条约中,又采用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岛屿”的模糊表述,使清政府官员产生台湾所有附属岛屿已尽数割让的理解,使钓鱼岛的主权转移不引起任何人的关注。
甲午战争前,李鸿章认为:两国交涉全论理之曲直,非恃强所能了事。日虽竭力预备战守,我不先与开仗,彼谅不动手。谁先开仗谁先理诎,此万国公例。清政府不明白国际关系中“实力外交”的真谛而迷信国际法导致日本不宣而战后的处处被动。清政府也曾试图用国际法维护国家利益,但终因有“理”但无“力”,而使舆论战与武力战一样呈现向日本“一边倒”的态势。反观日本,则清醒意识到“强权即公理”,在甲午战争中表现出粗暴践踏国际法和“工具性”利用国际法的两面性。
当然,今天的国际社会已不是120 年前为少数国家把持的国际社会,国际法在国际事务中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但其“弱法”性质不能使其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关系中解决所有问题。因而,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国际法心态,过分迷信国际法和国际法无用论都是不可取的,而是要在强化中国国际法知识积淀的基础上增加自身的法律参与和应用能力。当前安倍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继续强硬立场,表现出明显的攻击性和冒险性。为此,我们一方面增强海上执法力量,用与现代国际法一致的方式强化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另一方面还要认清钓鱼岛和东海复杂的斗争形势,警惕日本军国主义势力的复辟,在大力增强自身综合实力的基础上做好充分的军事斗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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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地界定内涵是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因此,准确厘定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内涵,是有效推进相关理论研究和学术对话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需要。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内涵解读的新视角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对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判定研究学术界分歧较大,根本原因在于没有真正厘清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内涵,未能深入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实质,从而在源头上影响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科学标准的生成,进而导致学界对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判定各执一词,造成了差异性较大的研究现状。
进程及其理论成果的源头,正确界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是理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各自的内在逻辑关系、结构层次,并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精神实质的基本前提。近年来针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研究逐步深入,成果不断推陈出新,形成诸多观点,可谓见仁见智,争论一直不断,近期尤甚。本文拟从逻辑起点内涵的解读到典型观点的评析,再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理性判定三个方面展开,以期通过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内涵的合理解读、标准的科学判定及逻辑起点典型观点的评析借鉴,试图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做出合乎理性的判定。
厘清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内涵,是正确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基本前提。而要正确解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的内涵,就需要首先弄清逻辑起点的内涵。在正确理解逻辑起点内涵的基础上,结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历史进程及内在逻辑关系,才能更正确地解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科学内涵,进而在此基础上得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科学合理的判定标准。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内涵解读
逻辑起点内涵的正确解读是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一把钥匙,逻辑起点是逻辑学的概念,因此,首先要从逻辑学的角度来阐释。对于逻辑起点的研究成果不多,为能够正确理解把握逻辑起点的内涵,有必要对目前哲学界对逻辑起点研究有代表性的成果做一简单介绍。
学者冯振广、荣今兴根据黑格尔关于逻辑起点问题的思想,认为逻辑起点的特点有以下几点:其一,起点范畴一定是整个体系得以展开、赖以建立起来的客观根据和基础;其二,起点范畴应该是一个最初的、最直接的和最简单的规定;其三,起点范畴必须是绝对的、抽象的;其四,逻辑起点与历史起点相一致;其五,起点和终点是辩证统一的;其六,起点范畴与理论体系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1]。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逻辑起点是一个理论的起始范畴,往往以起始概念的形式来表现。它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其一,有一个最基本、最简单的质之规定;其二,此逻辑起点是构成该理论的研究对象之基本单位;其三,其内涵贯穿于理论发展全过程;其四,其范畴有助于形成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2]。以上这些对于逻辑起点的概念内涵论述和特点界定,可为我们正确界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提供重要的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标准判定
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4]由此可以看出,按照毛泽东的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本质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解决中国问题,创造出新的东西――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并形成创新性的成果。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源头判定也同样需要兼顾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此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其突出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把马克思主义不断和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以及在这个过程中把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为指导而产生的中国革命经验上升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高度,从而形成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过程,这是一个具有双向度的系统性整体过程。因此,还要以系统的视角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历程的起始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形成的肇始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中标志基点开始生成的历史现象。而具有这些特征的历史现象(历史时期)才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
同时,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内涵界定,应强调和突出的原则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历史和逻辑相统一,既要强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起点,又要兼顾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始点和理论基点的开始形成。故此,笔者认为,判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的标准有三个基本方面:标准之一,必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的始点(起点范畴应该是一个最基本的、最初的、最直接的和最简单的规定);标准之二,必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起点(逻辑起点与历史起点相一致);标准之三,必须开始形成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点(构成研究对象的基本单位)。并且,以这种标准判定马克思主义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才能更加符合逻辑起点的内涵和马克思中国化的精神实质。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几种典型观点及评析
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拓展和逐步深入,对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界定已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新的成果不断涌现,笔者根据自己所掌握的资料,现列举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几类观点并做简要评析。
(一)经典马克思主义民族化思想起点说及评析
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是王国敏教授等,王教授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是一个内含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过程中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的思维反映,属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范畴内的问题。具体来讲,它是在把握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这一过程中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的渊源性追寻,其理论源头就是经典马克思主义蕴含的民族化思想。”[5]此外,王国敏教授在深刻解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深层内涵的基础上,还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起点分解为逻辑起点、理论起点、实践起点、历史起点、理论创新起点等五个起点,并对这些起点逐一展开论述并进行判定。
笔者认为这样划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起点,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可以厘清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起点问题,更有助于全面深层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所形成的理论成果之间的逻辑关系。但也存在相应的问题:问题一,很难体现逻辑起点要求的逻辑与历史统一的思想;问题二,如果把经典马克思主义民族化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成立,那么,这个逻辑起点同样适用于马克思主义苏俄化(马克思主义朝鲜化、古巴化、越南化等)。因此,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判定为经典马克思主义民族化思想值得商榷。
(二)过程起点说及评析
有些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是一个阶段性的过程,从党的二大到党的六届六中全会这一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关键点,处于这一过程中的这些“点”连贯起来,共同构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有张俊、沈艳荣等专家学者[6]。把从党的二大到六届六中全会期间的关键节点连贯起来作为逻辑起点,能够清晰凸显毛泽东在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概念的历史脉络,但仅仅符合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点开始形成的标准,根本没有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和实践的起始点,况且也太宽泛。因此,把从党的二大到六届六中全会期间的关键节点连贯起来作为逻辑起点不准确。
(三)起点动态转化说及评析
学者张允金认为:“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过程看,实际上存在着一个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逻辑出发点,转变为以中国的具体国情和发展需要作为逻辑出发点,再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实际作为一个统一体,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作为进一步探索的逻辑出发点,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的问题。”[7]可以说动态转化是这种逻辑起点判定的特点,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是随着具体国情和发展需要而改变的。此观点合理之处是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和终点辩证统一的特点,但却不能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起始性和一贯性。
(四)理论和实践相互结合的历史现象起点说及评析
持此观点的徐光寿教授认为:“秋收起义和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开辟的伟大实践,以及1928-1930年间以《反对本本主义》为代表的一系列重要文献的发表和重大理论的阐述,是两个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重大历史现象,其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直接成果则是中国革命新道路的开辟。而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共同构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起点。”[8]笔者很赞同徐教授对马克思主义起点界定的思维角度,但对于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起点界定为井冈山时期系列历史现象则有不同的看法。因为按照这样一个起点,很难体现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起点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最原始的肇始点。
(五)单个历史事件起点说及评析
者是从单个历史现象作为起点的角度探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的。尽管在逻辑思维角度和出发点是类似的,但在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起点的判定结果上,却出现了很大的差异性。比较有代表性的学说有:第一种观点认为“十月革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起点,提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如果从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算起,已经有八十多年的历史。这个历史过程,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9]第二种观点认为马克思开始传入中国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起点。持此种观点的何一成教授认为:“作为一个实践过程,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从马克思传入中国时就开始了,尽管那时并不是真正自觉地‘中国化’,而且理解和表述都不完全标准、科学。”[10]
叶险明教授也认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过程也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11]第三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始于李大钊,认为李大钊在宣传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提出,要把理论和中国的国情结合,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有赵付科、李安增[12],李彦林、王素莉[13]等。第四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肇始于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持这种观点的有梅荣政[14]、涂小雨[15]等学者。第五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始于中共二大,持这种观点的有马乙玉[16]等学者。第六种观点认为1920年前后中国共产主义知识分子群体的形成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起点[17]。此外,还有秋收起义说,井冈山时期说,《反对本本主义》说,遵义会议说,六届六中全会说等等。这类把单个历史现象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起点的观点,是学术界判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主流观点,虽然各自都有合理之处,但是如果用马克思主义逻辑起点科学内涵、判定标准考量,感觉都有点厚此薄彼,缺乏全面性。
的理论知识(本文主要借鉴逻辑学逻辑起点内涵界定),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标准,才能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理论实质,做出合理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判定。笔者在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内涵三个特点解读的基础上,借鉴了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质的阐释,得出判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三个标准:标准之一,必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的始点;标准之二,必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起点;标准之三,必须开始形成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点。这三个标准既兼顾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同时又综合了哲学逻辑起点概念内涵的三个核心特点,符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精神实质。因此,笔者认为以这三个判定标准判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是比较理性的。
用标准之一判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应该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形成的肇始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中形成的理论成果也应该以此为原始起点。同时,既然是理论起点,就应该是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并且已经发生适应中国具体国情的理论变化,就像有的学者所说要“化”出东西,而且这个东西之一必然是创新的思想理论,这个思想理论必须是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本质的思想,必须是贯穿于马克思中国化的历程的始终的思想。而符合这一要求的就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的起始阶段一些初步具有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就马克思主义具体运用时要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的思想火花,而明确提出这一思想的是李大钊。他于1919年8月在《再论问题与主义》一文中提出“一个
用标准之二判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应该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党的革命实践的起始点。按照这个标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就是各地共产主义小组的纷纷建立,因为早期共产主义小组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建立的,建立共产主义小组的目有两方面实践内容:一是宣传马克思主义思想。二是为共产党正式的成立做准备。中国共产党从共产主义小组建立开始,就正式开始了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不断地致力于探索中国革命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推进,更加突出的是其马克思主义指导之下的革命实践的发端。自此以后,革命实践过程虽然历经曲折,但从总体趋势上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革命实践是在逐步走向成功和胜利的,并最终取得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成绩。
用标准之三判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应该是最先开始形成毛泽东思想理论基点的历史事件――中共二大。学者汤兆云认为:“既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领导人成功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那么以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内涵阐述作为判别标准是比较科学的。根据毛泽东的论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判别标准有两个:一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解决中国问题’;二是开始‘创造些新的东西’。照此标准,中共二大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真正肇始:二大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结合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情况,从理论上解决了当时许多亟须解决的问题,如厘清中国社会的性质、提出党的最低纲领、指出中国革命的前途等,也形成了一些适合中国国情的“新的东西”,包括指明中国革命的对象与动力、中国社会各阶级的革命地位及作用、中国革命分“两步走”的奋斗路径和目标等[20]。笔者认为这些“新的东西”正是毛泽东思想基点形成的开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点由此开始萌发。
综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三个判定标准,结合对典型观点的评析,可以判定党的成立时期――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开始传播到中共二大,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无论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的分析,还是从两者的相互交织和结合的角度,以及参考逻辑起点的三个特点,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既不应该简单从理论上判定,也不应该单纯从实践层面判定;既不应该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简单化,也不应该使之过于复杂化。而应该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统一,逻辑和历史的结合,从系统整体的角度进行把握,方能理性、科学、合理。
而能够做到最先开始融理论和实践于一体,达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的具体实践真正结合起来,体现逻辑与历史统一、普遍性和特殊性统一的历史现象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时期,众所周知,党的正式成立是由马克思主义开始传播到党的二大的系列紧密联系的历史现象(既包括理论也包括实践)所承载。因此,笔者同样认为能够承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这一重大理论、历史和实践问题的,也应该是党的成立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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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卫”的行为,作为主观性要件防卫意思是否必要,在学说上从来都存在激烈的对立;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日本正当防卫制度若干问题分析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摘要:正当防卫是一种法定的违法阻却事由,但是关于其阻却违法的根据在日本刑法学界存在不同的见解,这归根到底是一个如何理解“法”的根本性问题。从刑法教义学的视点出发,首先有必要剖析正当防卫的构造,这涉及到如何理解不正的侵害、防卫意思、不得已的行为、退避义务、防卫限度等一系列问题。从结果无价值论的立场出发,应该肯定对物防卫、否定防卫意思、例外地肯定退避义务。此外,如何解释正当防卫以适应陪审员审判制度是今后日本刑法学界长期面临的问题。
关键词:正当防卫;不正的侵害;防卫意思;不得已的行为;退避义务;自招侵害。
日本正当防卫制度若干问题分析
正当防卫是指在没有充足的时间请求国家机关救助的场合下,国家承认私人通过行使武力以保护权利的一种紧急行为。在权利的私力救济原则上被禁止的法治国家中,可以说正当防卫是例外的存在。
在怎样的范围内承认正当防卫当然是实定法的解释问题,但是,也可以说这一问题与法律制度的社会、政治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①。也就是说,正当防卫被认为是作为国家垄断(Gewaltmonopol)行使武力的例外,因此,出现怎样的状况才能认可通过正当防卫的武力行使这一问题,与对于国家和个人之关系的应有状态的理解是紧密相连的。例如,这种观点对于是否肯定针对国家或社会法益之侵害的正当防卫这一问题的确具有重要的影响。在什么程度上可以确实期待国家机关的权利保护这一事实认识,也与正当防卫的成立范围联系在一起。而且,应当将什么范围内的对抗行为作为正当防卫而正当化这一问题,是如何调整侵害人与被侵害人这一私人之间的对立关系的问题,同时也是在多大程度上重视“法对不法的优越性”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在怎样的限度内要求退避或回避不正当行为这一基本价值观也是很重要的。此外,这也对私人持有枪支是否被合法化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样,正当防卫论就不限于实定法的解释,而是一个与文化和社会的基本理念均有密切关系的问题。我认为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比较法研究的主题。在本文中,我想就日本的正当防卫论进行介绍,重点放在其具有特色的方面。
首先,我想说明一下日本刑法正当防卫规定的概要。日本刑法第36条第1项规定:“对于急迫的不正侵害,为了防卫自己或者他人的权利而实施不得已的行为,不受处罚。”该条第2项规定:“对于超过防卫程度的行为,根据情状,可以减轻或免除其刑。”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效果,在法条表述上虽然仅仅规定了“不受处罚”,但对于正当防卫是违法阻却事由这一点,在学说上基本没有异议。而且,关于“权利”这一文字表述,其权利性也没有必要是明确的利益,只要是为了保护值得保护的利益而实施的防卫行为,就可以被解释为符合正当防卫。此外,为了“他人的利益”的正当防卫是被承认的,因此,如果将国家和社会解释为包含于“他人”之中,那么,肯定为了国家或公共利益的正当防卫,至少在语义上是可能的。
但是,在判例上(最高裁判所昭和24年8月18日刑集第3卷第9号第1465页),一般而言,虽然也将可能成立针对国家、公共的法益的正当防卫作为前提,但是,既然防卫公共性利益是公共机关的任务,那么,判例指出:“应该把这种正当防卫理解为,只有在无法期待有效的国家机关活动这种极其急迫的场合下才能例外地允许。”从而在结论上否定了正当防卫的成立。实际上,至少在平常时期,应该认为没有承认为了国家利益的正当防卫的余地。在学说上,有学者也有力地主张这种观点,即除了可以同时想象个人的利益侵害的状况以外,应当全面否定为了公共利益的正当防卫。以下,我想依次对“不正的侵害”、“为了防卫的行为”、“不得已的行为”这几个要件的解释进行研究。
一不正的侵害。
因为“不正的侵害”意味着违法的利益侵害,因此,是否“不正”,就要在犯罪论中根据违法性概念来进行判断。例如,关于是否能够对无过失行为进行正当防卫,就要以“即使是无过失的法益侵害行为,是否也可以评价为违法行为”这一过失犯的基本理解为根据②。此外,从严格区分违法性与责任的立场出发,无责任能力人的行为也可以被评价为“不正的侵害”,因此通过正当防卫进行对抗是可能的。在学说上,受到德国通说的影响,有学者也主张以下见解:正当防卫权受到所谓社会伦理的限制,因此限制对无责任能力者的正当防卫③。但是,从被害人的法益保护这一观点出发,我认为缺乏限制正当防卫的必然性。
在学说上,受到活跃讨论的问题是围绕“对物防卫”的问题,即在宠物狗等人的所有物对第三人实施危害的场合,是否也可以被评为“不正的侵害”,从而可以通过正当防卫进行对抗。关于宠物狗的危害,在能够肯定饲养人存在故意或过失的场合,宠物狗的危害就可以评价为背后的饲养人的“不正的侵害”之延长,因此,被侵害人明显可以通过正当防卫进行对抗。成为问题的是在饲养人的过失都不能被肯定的场合。一直以来,这个问题都被理解为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之对立的反映。也就是说,结果无价值论认为动物和自然现象也可以违法地侵害法益,因此肯定对物防卫;但是,从行为无价值论出发,只有人的行为才能成为法评价的对象,因此,宠物狗的举动不能被评价为“不正的侵害”,对抗行为只能在紧急避险的限度内被正当化。但是,最近,学者们更多是在与正当防卫固有的基本原理的关系上讨论这个问题的。例如,从重视作为正当防卫基本原理的法确证之利益这一立场出发,因为欠缺确证对于动物的法秩序之必要性,因此正当防卫的成立就被否定了④。与此相对,从这一立场出发———将正当防卫理解为由于受到没有正当理由的侵害而为了保护被侵害人法益的手段,那么,无论危险源是人也好,是动物也罢,既然没有正当的理由让被侵害人去面对法益侵害的危险这一点是不变的,那么就应该承认正当防卫的成立可能性。因此,在结论上,对物防卫肯定说也应基本上得到支持。我认为,只允许因无法回避人的侵害而实施的防卫行为,而否定对于动物侵害的正当防卫以及仅仅能够在紧急避险的限度内进行对抗的结论是有失均衡的。
1.一个行为要被评价为“为了防卫”的行为,首先,防卫行为在客观上必须指向侵害者,更严密地说,是必须指向构成“不正侵害”的要素。因此,例如,当X使用第三人Y的球棒对A实施侵害行为之时,A为了排除侵害而损坏Y的球棒的行为可以被评价为“为了防卫”的行为。与此相对,对于X的侵害,A使用第三人的B的木刀实施防卫行为,结果将B的木刀损坏。在这种场合中,损坏B的木刀这一行为,因为并不是对于“不正侵害”的法益侵害,因此不成立正当防卫,仅仅在紧急避险的限度内被正当化。
最近的学说上集中关注的问题是,虽然指向侵害者实施防卫行为,但结果却侵害了侵害者以外的第三人法益之场合的处理⑤。例如,A面临着X的不正当侵害,向X扔石头,但该石头却砸到毫无关系的第三人B。在这个事例中,因为B并没有实施“不正的侵害”,所以对于B的法益侵害并不为正当防卫所涵盖。在学说上,因为A和B的利益对立可以说是“正”对“正”的关系,因此根据紧急避险阻却违法性的见解被有力地支持着。但是,为了肯定紧急避险的成立,必须存在为了避免危险而没有其他方法这一关系(补充性)。但是在本案中,(至少从事后看来)缺乏A为了避免危险而将石头砸向B的必然性,既然如此,我认为难以肯定补充性。当然,在扔石头的过程中,石头会砸向谁并不确定,因此,在这个阶段中,也许可以认为“不存在扔石头以外的其他有效防卫方法”,进而肯定补充性。但是,刑法的违法评价并不只是以行为样态为基准,也必须包含结果发生这一事后的状态,因此,我认为仅以行为当时的情状就轻易肯定补充性是不妥当的。最近,在下级法院判例中(大阪高等法院平成14年9月4日,《判例时报》1114号第293页),关于大致上同样的问题,在否定成立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基础上,法院判决指出:“作为所谓的假想防卫的一种,例外地可以追究过失责任,但不能肯定故意责任。”我认为这种观点在结论上是妥当的⑥。关于是否存在过失,虽然有必要研究各个具体的事例,但因为是在紧急状况下的行为,因此过失大多被否定。
2.“为了防卫”的行为,作为主观性要件防卫意思是否必要,在学说上从来都存在激烈的对立。具体而言,有争议的是,以下两种情形是否成立正当防卫:(1)没有认识到侵害者的不正侵害,单纯地以犯罪的意图实施行为的场合(偶然防卫);(2)以受到不正的侵害为借口,并非基于防卫的目的,而是基于利用此机会积极地加害对方的目的实施对抗行为(借口防卫)的场合[1]。
学说的对立基本上是以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的对立为根据的。从结果无价值论出发,有学者根据侵害者实施了不正当的侵害这一客观性事实,作出了应该优先保护被侵害者的判断,进而倾向于主张防卫意思不要说;与此相对,从行为无价值论出发,有学者认为,关于是否可以阻却违法性的判断,也有必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层面,因此主张防卫意思必要说。此外,在必要说的内部,存在围绕防卫意思的内容的讨论,对此,以下两种见解是对立的:
一种见解认为,作为防卫意思的内容,防卫的目的或动机是必要的;另一种见解认为,只要认识到正当防卫的状况就足够了。但是,即使是前一种见解,也认为在紧急状况中要求防卫行为人以纯粹的防卫目的实施对抗是不现实的,即使没有明确的动机或目的,但只有存在“对应侵害的意思”⑦、“意识到了侵害并想逃避这种单纯的心理状态”⑧就足够了。根据这种见解,在面临侵害时,激昂亢奋地实施了对抗行为,即使存在对侵害者的攻击意图,也不能就此否定防卫意思。但是对于借口防卫这样的事例,不能肯定其防卫意思,因此排除正当防卫的成立。在判例中,自大审院判例(大审院判例昭和11年13月7日刑集第15卷第1561页)以来就一贯地维持防卫意思必要说,即使是出于激昂亢奋,也不能仅仅因此而丧失防卫意思(最高裁判所昭和46年11月16日,刑集第25卷第8号第996页)。此外,即使防卫的意思和攻击的意思并存,也不能排除正当防卫成立的可能性。但是,最高法院判例指出,“借防卫之名而对侵害者积极地实施攻击之行为”纯粹是基于攻击意思的行为,欠缺防卫意思,因此不成立正当防卫(最高法院昭和50年11月28日,刑集第29卷第10号第983页)。这种判例的立场虽然有所缓和,但仍然要求意思的要素,可以将其评价为接近于上述学说的立场。
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无论具有怎样的目的,对于客观上具有法益保护效果的行为都应该肯定其违法性阻却,因此,我支持防卫意思不要说。因此,可以说在当前的讨论状况中,围绕防卫意思的问题已经相对地失去了重要性。首先,以偶然防卫为例,从防卫意识不要说的立场出发,一般认为,虽然没有着手实施不正的侵害,但存在侵害正当的法益主体的可能性,因此肯定成立未遂犯的可能性。此外,从防卫意思必要说出发,因为至少结果无价值是被否定的,所以在理论上否定既遂犯的成立,应该仅限于成立未遂犯。因此,这两种学说的对立就相对化了。
此外,以借口防卫为例,既然承认人的防卫本能,那么,在面临对生命、身体的重大侵害的场合,完全没有自我防卫的目的,而只是纯粹从其他动机出发实施对抗行为之类的情形,在现实中是无法想象的。
实际上,借口防卫之类的事例成问题的是,对于危险性比较低的侵害,意图实施危险性非常高的防卫行为的情形。这本来在客观上就没有充足正当防卫的要件,因此只存在能够成立防卫过当的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防卫意思必要说在现实中并不关乎正当防卫的成立与否,而只是具有对于有意图的过当行为的一定类型,否定其因过当防卫而减免刑罚的意义。再者,从防卫意思不要说的立场出发,关于过当防卫,因为在刑罚减免的判断中责任减少受到重视,因此一般会考虑对抗行为时的主观层面。因此,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说见解的对立失去了实际的意义[2]。
此外,根据一部分学说,关于打架斗殴和自招侵害的事例,有种观点认为,行为人是基于犯罪的意图实施对抗行为,因此主张否定防卫的意思⑧。但是,即使是在打架斗殴和自招侵害的过程中,行为人也当然认识到不正的侵害,并且为了避免这种不正侵害而实施对抗行为,因此,即使从防卫意思必要说的立场出发,也难以否定防卫意思。我认为,这样的见解最终可归结为是以“当存在犯罪意思时就否定防卫意思”这一理解为前提。既然问题说到底就是在自招侵害等状况下是否承认正当防卫,那么,从一开始就将自招侵害的状况下实施对抗行为的意思视为“犯罪的意思”,从而否定防卫意思,就只不过是单纯的结论先行而已。如后所述,关于这样的事例,判例也采用了不依据防卫意思的问题解决的方式。
1.即使是针对不正当侵害的防卫行为,也仅限于“不得已的行为”的场合,才能成立正当防卫。关于这个要件的意义,判例(最高裁判所昭和44年12月4日,刑集第23卷第12号第1573页)指出:“针对急迫、不正侵害的反击行为,作为防卫自己或他人之权利的手段,应该是必要的最小限度,也就是说,这意味着反击行为作为针对侵害的防卫手段应该具有相当性。”此外,在日本的正当防卫规定中,无论不正的侵害是多么危险的行为,都必须根据具体的状况,对于是否存在相当性进行个别的判断。日本并没有设置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第3款那样,对于某些重大的暴力犯罪承认无限防卫权的规定⑨。1930年(昭和5年)制定的《盗犯等防止法》规定了正当防卫的特别规则:“当想要防止盗犯或取回盗品时(第1条第1项第1号);当想要防止携带凶器,或者偷越、损坏门户墙壁,或者打开门锁侵入他人的住居或者有人看守的宅邸、建筑物或船舶的侵入者之时(同第2号);为了抵制无故侵入他人住居或者有人看守的宅邸、建筑物或船舶的侵入者,或者经要求退出这些场所的人之时(同第3号)。当出现以上情况时,为了排除正在进行的针对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贞操的危险,杀伤犯罪行为人就相当于刑法第36条第1项规定的防卫行为。因此,如果满足该项规定的要件,那么可以认为肯定了无限制正当防卫的成立。但是,通说和判例(最决平成6年6月30日,刑集第48卷第4号第21页)认为,即使是该项规定的正当防卫,仅满足形式规定上的要件是不够的,虽然可以比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更为缓和,但是防卫手段的相当性还是必要的。
2.在防卫行为的相当性判断中,这种见解是很有力的,即重视侵害行为与防卫行为的行为样态的危险性之间的比较衡量。根据这一见解,如果使用危险性高的防卫手段,即使是在没有发生重大法益侵害的场合也否定相当性;反之,如果使用危险性低的防卫手段,即使发生死亡结果或重大结果,也应承认其相当性。这样的理解被称为”武器对等原则“,一般认为,审判实务也基本上遵循这一原则。例如,在电车站台上被喝醉酒的男性纠缠的女性,为了躲避而撞了男性的身体,该男性摇摇晃晃地后退并从站台摔落到电车线路上,被开过来的电车车身轧死。
对于这一事例,判例(千叶地方裁判所昭和62年9月17日,《判例时报》1256号第3页)肯定了防卫行为的相当性。
这种通说性见解认为,即使发生了不均衡的结果,也不应该就此否定相当性,在这一点上是正当的。在正当防卫的状况中,原则上,被侵害者的利益应该比侵害者的利益得到更为优先的保护,因此,即使给侵害者造成了重大结果,也不应该就此否定违法性阻却。在法条的表述上,正当防卫的规定与紧急避险(第37条第1项)的规定不同,并不具有要求法益均衡的根据。但是,像通说的见解那样,仅仅比较衡量行为样态的危险性,即使防卫行为人不存在具有其他有效选择的状况,如果其所利用的手段具有高度危险性,就仅以此为由否定相当性,我认为是不妥当的。上述最高法院昭和44年的判决认为,作为防卫手段的相当性内容,要求”作为防卫手段必须是最小限度“,因此,即使是具有高度危险性的防卫手段,对于防卫行为人而言,如果不存在除此以外的其他具有防卫效果的防卫手段的话,那么就应该肯定防卫行为的相当性。此外,当防卫行为人存在多种有效的防卫手段时,那么必须选择对于对方的侵害性最轻微的防卫手段,只有这样才能认为具有相当性。在这个意义上,应该认为只有符合必要的最小限度的防卫行为才能充足相当性要件⑩。
3.在最近的学说中,防卫行为人是否存在退避义务被作为重要的议题而受到讨论。一直以来,通说认为,”正没有必要对不正让步“,因此,即使是在确实能够安全地退避的场合中,防卫行为人没有退避不正的侵害而实施了对抗行为,也应该被正当化。
与此相对,一部分学说表明了这样的问题意思:侵害者法益之需要保护性也不应该被全面地否定,因此,在一定的状况下,应该对防卫行为人课以退避义务,从而保护侵害者与被侵害者双方的利益瑏瑡?。
在确实可能安全退避的场合,即使对防卫行为人课以退避义务,生命、身体等法益也是明显受到保护的。因此,是否应该对防卫行为人课以退避义务这一问题,可以这样理解:正当的防卫行为人”没有退避不正的侵害,而积极地实施对抗行为“,从其本身还能看出怎样的积极价值(除了生命、身体等利益的价值之外)呢?如果正当防卫是重视以”正对不正“这一利益对立为前提的话,那么防卫行为人就没有必要退避这一理解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但是,考虑到自救行为原则上被禁止,认为只要是正当的利益,无论伴随怎样的牺牲也应该被贯彻到底的见解就是没有理由的。特别是防卫行为,如果考虑到在某些场合甚至有侵害侵害者生命的可能性,那么,一般性地承认只要滞留在现场就能实施对抗行为的绝对价值,我认为在结论上是不妥当的。毋宁说,虽然原则上防卫行为人不负有退避义务,但在例外的状况下,”在现场实施对抗行为“的价值,并没有超过侵害者的生命、身体等利益。因此,我认为,对防卫行为人课以退避义务也是可能的。我认为在以下这种场合下,具有例外地对被侵害者课以退避义务的余地,即虽然被侵害人并未面临急迫的重大危险,且具有容易退避的可能性,但如果停留在现场实施对抗行为,那么除了致命的防卫手段以外就没有其他有效的手段了。但是,关于具体的基准等问题,还有必要进一步积累讨论意见[3]。
在正当防卫的解释中重要的问题之一是,在打架斗殴的状况中是否成立正当防卫。例如,尽管充分预测到了对方的攻击,仍准备凶器赶赴现场,通过暴行、侮辱等行为招致对方的攻击,关于这样的情形是否成立正当防卫,成为审判实务重点关注的问题。
在学说上,问题的切入点稍有不同,然而,关于在自己招来不正侵害的场合正当防卫是否成立的问题,受到学界激烈的讨论,学者们有各种各样的见解:否定防卫意思的见解、限制防卫行为的相当性见解、将招致侵害的行为本身作为实行行为来处罚的见解(原因上的违法行为行为理论)等[3]213。
关于这个问题,判例(最决昭和52年7月21号,刑集第31卷第4号第747页)对于以下事件———准备召开政治集会的被告人等,预测到了反对派的袭击,且准备了凶器,从而应对反对派的袭击———指出:”即使侵害被准确预见,也不能由此而直接否定侵害的急迫性,单纯地不避开被预期的危险还不充分,只有当面临利用此机会、在积极地实施加害行为加害对方的意思支配下的侵害之时,才不能满足急迫性的要件。“从而表明了通过否定侵害的急迫性从而否定正当防卫的成立这一主旨。本决定是以以下构想为前提的,即面临已经预见的有积极加害意思之侵害的行为人,自己接受了打架斗殴的可能性,就已经不值得受到法的保护了。关于打架斗殴的问题,本判例关注防卫行为人的主观面,明确了否定侵害的急迫性这一结论。作为正当防卫的主观要件,虽然与防卫意思之间的关系可能成为问题,但是,防卫行为是在现实地实施对抗行为之时对于主观层面的判断;与此相对,这里所说的积极的加害意思是从预测侵害到实际侵害这一事前的主观层面的判断。因此,通过判断时点对这两者进行区别是可能的。
对于这种判例的立场,多数学说是持批判态度的。其批判的核心在于,判例强调积极的加害意思这一行为人的主观层面,进而全面地否定对防卫行为人的保护。防卫行为人的需要保护性,本来是应该从客观的利益状况进行判断的,虽然在同样的状况下面临不正的侵害,但却根据防卫行为人在此之际是否具有积极的加害意思而给予厚此薄彼的法律保护,我认为这种理解是没有充分根据的。此外,在预测到侵害的场合,防卫行为人当然存在对于对方的加害意思,因此,我认为判例理论是以严格区别”积极的加害意思“和”加害意思“为前提的。但是这种区别是极其不明确的。从这样的问题意思出发,在最近的学说中,也有学者(侵害回避义务论)认为积极的加害意思只不过是在本应避免预期的侵害却不回避的场合下事实上能够产生的意思,毋宁说,应当通过客观地明确事前应该避免的侵害的状况,来决定正当防卫的成立与否[3]305。根据这一见解,例如,事先被打架对手叫出,如果奔赴现场的话就确实会陷入打架斗殴的状态,除非有正当理由去现场,否则,本应该通过不去现场而避免侵害,却胆敢赶赴现场从而使侵害现实化,这种情形就成立正当防卫。
关于日本的”打架斗殴与正当防卫“的讨论,与德国围绕自招侵害的讨论相比较,可以发现以下的特征:在德国的讨论中,在明确招致侵害的先行行为的内容和性质的基础上,要求先行行为本身是违法行为,这是通说的见解。在以前的判例中,对于返回已有打架对手严阵以待的自己的家中,从而导致不正侵害的事例,认为被告人在打架对手退去之前不应该回家,从而否定正当防卫的成立(BGH NJW)。
但是,学说对此判例展开了激烈的批判,认为”回到自己家中是正当的行为,不能成为限制正当防卫的根据。“此后,判例也要求先行行为必须是违法行为,或者是与此相匹敌的社会伦理违反行为瑏瑢?。与此相对,在日本的讨论中,以打架的意思赶赴现场,或者严阵以待的行为,其本身并不能说是违法行为,以此为根据来限制正当防卫的观点是有力的。关于这样的结论,批判性见解当然是存在的,但没有像德国学说的批判那样激烈。如果用单纯的图式来表达的话,在日本的讨论中,”君子不涉险地“这一想法,至少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为正当防卫的解释所采用。但是,在比较法上应当如何定位这样的想法,是一个意味深长的问题。
此外,关于自招侵害,最近最高法院表明了值得关注的判断(最决平成20年5月20日,刑集第62卷第6号第1786页)。最高法院对于以下这一事件———被告人朝与之发生口角的对方A的脸部打了一拳之后逃走,之后被A追赶并被A打中背部,于是被告人用携带的特殊警棍殴打A,致其负伤———认为”可以说被告人是通过不正当的行为而自己引来侵害,因此,在A的攻击并没有在很大程度上超过被告人的先行暴行这一本案的事实关系下,被告人在本案的伤害行为,不能说是正当的反击行为。“因此否定正当防卫的成立。本决定终究是仅限于本案的具体事实关系的事例所作的判决,但对于在一定的状况中,以自己招来侵害为理由,从而排除正当防卫的成立,在实务上具有重要意义。本决定与上述昭和52年的判例具有以下两点明显的不同:第一,不考虑被告人的主观层面,而是从自己招来侵害这一客观的事实关系出发否定正当防卫;第二,不采用否定侵害的急迫性这一构成,而是否定”实施反击行为被认为是正当的状况“。但是,例如,在虽有积极的加害意思却自己招来侵害的场合,我认为两个判例的基准都具有适用可能性。因此,关于这两个判例处于怎样的关系或者应作如何的区分,今后,还有必要作进一步的讨论瑏瑣?。
五、今后的课题———陪审员审判与正当防卫
解释从2009年(平成21年)5月开始施行《关于陪审员参加刑事裁判的法律》。对于杀人、强盗致死伤、伤害致死等重大犯罪(参照陪审员法第2条第1项),通过由一般市民组成的合议体进行刑事审判。
即使在陪审员审判中,法令的解释也是由职业法官来进行的(第6条第1项),因此,虽然没有必要直接修改一直以来对法律概念的解释,但因法令的运用是由法官与陪审员的合议进行的(第6条第2项),因此,为了使陪审员审判有所成效,为了使没有法律学专业知识的陪审员也能理解,对法律概念作通俗易懂的解释成为不可或缺的前提。基于这种状况,在现在的刑事审判中,既不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一直以来通过判例产生的法令解释,又能通俗易懂地向陪审员说明这种解释的本质,使平易的法令适用成为可能,已经成为重要的课题。此外,对于刑法理论而言,作为对陪审员说明的应然状态,怎样的方法是合理的,可以说有必要进行建设性的批判和建议瑏?瑤。此外,关于正当防卫的成立与否成为问题的许多事件,今后都要通过陪审员审判进行审理。因此,可以说正当防卫的解释论也直接面对这一问题。
正当防卫的解释论,通过侵害的急迫性、防卫意思、防卫行为的相当性等要件,形成了复杂而精致的判例理论,即使将此内容原封不动地向陪审员说明,也难以得到正确的理解。因此,在今后的审判实务中,抽出判例理论的核心部分对裁判员进行解释的工作成为不可或缺的前提。关于这一点,在2007年(平成19年)公开发表的《司法研究报告书》中进行了这样的说明:对于陪审员,并不是向其说明正当防卫要件的各个具体内容,而是根据具体的案例,说明”是否处于能够肯定正当防卫的状况中“、”对于对方的攻击是否允许防御“等大的判断范围[4]。作为说明正当防卫解释的概要,应当肯定这种提案的妥当性,但是,对于是否成立正当防卫存在微妙界限的事例,为了使明确的判断成为可能,仅以这种粗陋的基准显然是不充分的。例如,对于肯定侵害的预期和自招性的事例,在判断”是否处于能够肯定正当防卫的状况中“这一点上,我认为进一步说明一定的下位基准是有必要的。但是,关于怎样的基准才能称得上适当的基准,还有必要关注今后的实务动向,以便进行更深入的讨论瑏?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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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治原则是现代法治精神的集中体现,是世界各国在长期的行政实践活动中总结出来的,也是我国行政法首要的基本原则。要正确运用这一原则就必须深刻了解它的内涵,并按照它的要求去做。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行政法治原则内涵及其适应性演进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行政法治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为适应社会发展之需要,该原则的内涵也在不断演进与转变。在我国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之下,如何充分发挥行政法治原则的作用,解决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难题,需要更宽广的视角来探索新的路径。
【关键词】行政法治原则 依法治国 市场经济 演进
【中图分类号】D912.1 【文献标识码】A
原则在拉丁文中有起源、基础、开始等含义,在英语中也有相近之意,原则相比于规则具有基础性、稳定性的特点,作为规则的来源和依据,它不仅贯穿于作为规则直接载体的具体规范中,而且指导着法的制定,规范着法的运行。它既高高在上,统领规则,又低入尘土,甘做基石。法律原则一定程度上是政治道德的体现,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者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依据或出发点”①。而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最大的区别在于,法律原则未设定特定的实施状态,不与具体的权利义务挂钩,它能够广泛地覆盖法律领域,在基础之上进行根本性地调节和规制,其抽象性也意味着需要与具体的法律规则相结合才能更好地起到规范和指引作用。基本原则又与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不同,主要区别在于,法的具体规则和原则的宣示和确立需要通过成文法,是有具体条文可寻的,而基本原则通常是以观念、法理性思想存在于立法者和国民的意识中,其外在表达则要借助于法律人的概括归纳和法律作品的承载阐释。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②,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属于“基础性规范”,行政法上的具体规则和更细的原则皆产生于此,是它的具体表现。此外,它还具有一个特性,即调整和指导整个行政领域,不仅包括执法活动,还包括立法活动。以基本原则的姿态立足于行政法之中,行政法治原则随着时间的演变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开放的、高涵盖体系,其内容不断充实和增加,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不断调整。
行政法治原则的内涵可以从公权力、行政职权的产生、运行和监督三个角度来概括:
首先,从公权力、行政职权的产生角度来看,行政法治原则要求职权法定,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行政主体管理行政事务、行使权力的来源必须是法,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法治的第一要求是行政必须处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之内,相应的,作为行政行为主要依据的法规和规章,必须牢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不得僭越。
其次,从公权力、行政职权的运行角度来看,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行政权的行使不可逾越法律,法律对公权力的运行具有绝对有效的拘束力;第二,行政权的行使应当正当合理,既要符合信赖保护原则,即行政主体应当保持诚信,不能随意变更自己的行为,背离先前的承诺,无论这一行为或承诺是负担性的,还是授益性的。要坚持比例原则,实施的行政行为需要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相对人的利益保护,将不利影响控制在最小的限度和范围之内;第三,行政权的行使要遵守正当的法律程序,即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时需要程序正当;第四,行政权的行使需要坚持权责一致,法律授予的职权不得放弃,否则就是失职、不履行义务、不作为,应当承担责任。
最后,从公权力、行政职权的监督角度来看,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法律监督,即对于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存在异议,认为损害相对人利益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利用法律手段进行监督、获得救济;第二,内部监督,即行政主体内部可以通过行政手段纠正下级行政主体的行为,也可以对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的各项行为予以监督和指导;第三,社会监督,包括媒体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社会团体监督等。
法律与经济之间的密切联系使得包括法学在内的诸多学科共同讨论与关注与公共领域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正如曼昆在《经济学原理》中提及的,政府所选择的公共政策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一个社会的兴衰③。
政府干预的理论起点在于,市场经济的公平自由竞争并不是万能的,当供求、商品与服务等要素出现异常或偏离时,市场的自我调节会十分无力,此时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加以干预,其所起的作用十分显著,尤其是在限制垄断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同时在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福利事业方面,更需要政府加以调节,以确保高效有力。
政府干预也不是万能的,权威有力的行政权力在提高效率、有力调控的同时,会产生滥用的可能,政府也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出现腐败、寻租、效率低下等问题。因此,为了保障政府干预的适度和稳定,必须将权力的运行限定在一定范围内,而为其指定范围的就是法律。“即由法律为政府行为确定规则、圈定尺度,政府行为必须依法而为,行政法治乃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必然要求;行政法治能为市场提供稳定的法律秩序,使市场经济成为一种体制化的可持续性创造活动。”④
要使市场运行与政府干预有效融为一体,必须更好地理解市场经济的内涵与特色。市场经济是从多个角度丰富和发展契约精神的制度,如能将契约理念引入到行政法之中,则会使行政法治原则的内涵得到更大的拓展,也为行政法治原则更好地适应转型社会的复杂性问题提供理论基础和新的思路。
契约精神可以从以下角度来理解:第一,独立与平等,即缔结契约的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不存在强制、逼迫或者服从的关系;第二,意思自治,即理性的双方在合意的基础上缔结契约,并有权利选择与谁、何时、何地签订与结束契约,就特定权利义务内容进行约定;第三,互利互惠,即契约是一种协作的产物,目的是解决双方各自需要,如果缺乏互利精神,契约就难以实现其预期的效果。
契约所体现的平等、自由的精神,既是市场经济良好运行所必需,又可以为行政法治原则的发展与演变提供动力,对契约精神的解读可以有效帮助我们寻找制度管理的新路径。在市场经济背景下,行政法治原则正在也应当向着以下几个方向演进,以更好地应对社会转型期的理论困境与实务难题: 第一,将平等之观念融入到行政合同之中。行政合同在目前转型期大量出现,但在理论上我国始终对其存在争议,为应对实际中不断发生的行政合同争议,应当更多的纳入契约精神,而非意味机械刻板地坚持行政机关的主导性地位。契约的平等意味着双方都有维护自身权益之权利,在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以诉讼的方式进行救济,然而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只接受行政主体作为被告,对于相对人在行政合同的签订、履行中违约的行为,不提供诉讼上的救济。从长远来看,行政诉讼对行政合同也将全面放开,不仅受案范围需要扩大,也急需解决只有行政主体能够成为被告的问题。在控制公权力的过程中,摒弃机械和死板,平等也意味着对行政主体的保护。
第二,将自由之理念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权力的良好运行离不开相对人的参与和配合,也离不开对相对人的考虑和尊重。双向的互动才能促成公众参与,过去流于形式的听证活动、大众用沉默而非质询表达失望等现象,需要通过行政法治原则的演进和转变进行调整,需要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改革的进程。
第三,将诚信之理念与信赖保护相结合。政府的权威和司法的公信首先需要尊重和保护公民已有之权益,法治国家的法律被视为政府与公众之间形成的契约,更强大的一方更需要加强和重视对契约的遵守。信任虽然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存在着有形的力量。转型社会时期,大量的政府部门无视相对人的权益、违法撤销相对人已有之利益的行为必须予以根除,才能保证法治的正常运行。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因此,发展行政法治原则需要进行更深入的思考。
第一,法治应该是一种全民追求和信仰。一个政府对于公共政策的选择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左右社会的兴衰。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整理和分析公众对某一公共政策的意见。因此,经济学与法学等社会科学都关注诸如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公共政策的制度等问题。我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由上层建筑启动,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有所涉及的经济体制改革,不仅给我国带来社会转型的尝试,更带来了政府管理理念的创新,行政法治原则作为一项行政权力运行的准则,由此被大众所关注。在现代文明社会,法治应该是一种全民信仰,人们以法律为行为准则。在社会运行的各领域,如政府管理、文化发展等,都迫切需要一种稳定可靠的价值理念与行为准则,这就是法治。党的把“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重要的要素,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要让法治充分地被人民信仰起来,化法治为国家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和强大动力。
法治的灵魂在于法的执行力,良法是善法的前提,而善法则在于有法必依。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全国各族人民几十年不懈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起来,我们已经可以做到“有法可依”,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则任重而道远。这既离不开激励、教导、惩戒和监督,也离不开人民对法治精神的追求和信仰。只有人民心目中信仰法治,社会规则中浸透法治,法治才能成为有本之木、有源之水,法治才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而一个社会形成法治精神,社会中的人民形成对法治的追求和信仰,并不需要作为成文法的法律条文多么的严格缜密,也不在于社会民众对法律条文有多么透彻深刻的理解领悟,而在于人民的观念和平时的行为有没有法治的意识、精神和观念指导。
第二,依法治国、保障人权,重在规范和限制公权力的行使。人民生活的幸福需要有物质和文化的充裕和富有,但更取决于国家对人权的保护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权,法律之于人权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它使人权从应然权利明确到法定权利,并赋予其国家意志的属性从而进行周全的保护。作为法治的基本价值,公平正义与法治是不可分离、唇齿相依的,公平正义得不到保障的法治是虚伪的法治,而没有法治作为基础的公平正义也是虚幻的假象。所以,要想保障人权,实现公正,唯有依靠依法治国。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重要的是规范和限制公权力的行使,因为这是法治精神的内在要求,而依法治官、依法治权更是其中的突出方面。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及法治观念的不断形成,政府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自觉依法办事的意识逐渐增强,但是以言代法和以权压法的现象还是不断出现。
如果要做到切实保障人民的人身、财产及基本政治权利不受到公权力或特权的非法侵害,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里是最重要甚至是唯一的途径。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国文化传统中缺乏对公权力进行制约的思想,缺少法治传统的历史积淀。传统的全能集权式的政府治理理念,直到现在也没有发生实质性的转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政府的行政法治理念转变即将面临挑战和机遇,行政法治原则在政府行政时的完全应用任重而道远。运用行政法治原则保障私权利不受公权力的非法侵害,需要一个完备且操作性强的理论作为指导。当前在我国,学界对行政法治原则的研究尚未完善和系统化,为了实现对行政权更规范的控制,我国的行政法治原则应该是系统的和立体的,应该同时在实体和程序上对行政权的行使进行控制。
第三,如何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合理控制。行政法治原则需要做到的一大突破是:将“法治”的界限予以扩大,实现从形式上的法治到实质上的法治之突破。法治的应有之义是政府的一切行为皆有法可依,但在当前,社会的渐进变革给法治带来许多难题,对于法律落后或超前于社会发展的情况下如何处理法律适用难题,不宜太过形式主义与机械化。法律作为一种被应用的制度,既要避免被束之高阁,又要避免被僵硬性地理解与适用。让法律使行政陷入瘫痪会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灾难,被视为基本原则的行政法治不应当走向极端。这就涉及到了如何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合理控制的问题。
依法治国并不意味着政府要消极适用法律,而是根据社会与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积极、适时、高效、合法的应对。自由裁量是现代社会所必须,防止自由裁量的滥用是法治的要求,如何促进自由裁量的充分行使又防止其滥用,就是依法治国语境下行政法治原则发展的重要问题。有学者认为,行政法的历史就是强化自由裁量权与控制自由裁量权两种此消彼长的历史。⑤此外,根据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现代社会中的风险结构实际上已然成为了一个‘风险网络体’,人类面对的风险呈现出日益增加而且愈加复杂等特点”。⑥在此种情况下,如何规避因行政主体享有自由裁量权范围的广泛以及对自由权滥用的可能而引发的风险,都成为了依法治国语境下发展行政法治原则需要考虑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需要对行政合理性进行更深入的探索,如何处理其中的“均衡”问题,需要智慧和胆识。
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谋划了崭新的篇章,只有把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机结合,坚定信念,深刻理解,积极投身依法治国的实践之中,才能让每一个公民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行政法治原则指引我们在通往法治的路上不断探索,法治的理想鼓励我们不断审视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和问题,这些问题要求我们既要从法律的品性、社会的阶段来讨论法治,更要从实际出发,探索我国法治自身的生长逻辑和建设方略。
(作者为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①向本阳:“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规则诉求”,《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0年第3期。
②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65页。
③曼昆:《经济学原理》(上册),梁小民译,三联书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页。
④胡肖华,徐靖:“创新与突破―社会转型期中国行政法治原则嬗变”,《政治与法律》,2006年第4期。
⑤袁曙宏:《行政处罚法的创设、实施和救济》,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年。
⑥朱茂磊:“行政法治原则的再审视―基于风险规制的要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1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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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其资源匮乏并极端依赖进口,高度发达的制造业是其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其科学研发能力十分强大,拥有大量的跨国公司和科研机构,每年科研经费约占全国GDP的3.1%,该比例位居发达国家榜首。此外,以动漫、游戏产业为首的文化产业和发达的旅游业也是其重要象征。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日本历史与文化相关论文范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从古代开始,日本和中国就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这一点是毋庸质疑的。从远古时期的旧石器时代就可以很清晰的看出来。日本本来就是和我们接壤的土地,只不过是由于地壳变迁等原因,日本才从亚洲大陆渐渐分离出去,一步一步形成了如今我们看到的岛国。而且,日本本来是没有人在那居住的,换句话说也就是日本没有它的本土居民。它岛上所有的人其实都是后来迁移过去的,其中相当多一部分还是由中国迁移过去的。如此说来,有相当多的日本人的祖先也就是我们中国人。可见,日本与我们的渊源不是一般的深了。
关键词:旧石器时代 绳文时代 弥生时代 飞鸟时代 奈良时代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直都和日本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从古代开始,日本都是和我们关系相当密切的国家了。从远古来看,日本岛本来就是和我们相连的陆地,只不过是后来地壳的运动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原因使其渐渐的分了出去,日本也由此渐渐的变成一个岛国,而与我们的大陆板块逐渐分离开了。但有史料记载,当时还有一个叫大陆桥的通道使人们可以相互往来,据说日本岛本来没有人,日本岛上的人都是从亚洲板块上过去的,由此形成了日本岛的原始居民。
到了绳文时代,日本才在真正意义上形成了一个岛国,真正与大陆板块完全分离,形成了自己的国度。到了日本的弥生时代,日本的经济开始飞速发展,这大都归功与中国秦汉时期的所谓的移民,这些移民将中国的知识和技术传到日本,使日本国的科技以及经济都飞速的发展。最重要的一次当属徐福东渡了。带走了大量的童男童女,以及许多的先进的技术,这对中国来说绝对是一个相当严重的损失,但对日本来说确是一个飞跃,一个转折点。这使日本一夜暴富,科技和经济大幅度发展,这都要归功于中国。
之后的飞鸟时代是日本和中国外交的频繁的时代,日本圣德太子改革的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和中国进行外交。到了之后的奈良及平安时
代,日本也在各个方面借鉴中国,使自己不断壮大。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的了解一下日本古代和中国在各个方面的联系。
(一)旧石器时代
在这个时代,日本还与我们接壤,在严格的意义上来讲,它还不是一个岛国,它还只是亚洲大陆板块的一部分。据史料记载1万3000年前由于的火山喷发造成地壳运动,日本的弧状列岛脱离亚洲大陆,成为现今的日本原貌。但在当时,还有一个叫做大陆桥的通道,使日本岛与大陆板块相连。
据史料记载,日本岛上本来并没有居民,日本岛上的居民全部都是由大陆板块上的人迁移过去的。换句话说也就是日本岛上的原始居民都是大陆上的人,根本不存在日本岛上土生土长的原始居民。关于日本民族的祖先从何处而来,考古学者樋口隆康指出,进入日本列岛的外来移民主要有五条途径:北路(来自桦太即库页岛、经北海道进入本州北部)、南洋路(来自南太平洋诸岛进入本州东部)、朝鲜路(来自北西伯利亚和中国华北、经朝鲜半岛仅进入本州中部)、东中国海路(来自中国长江流域直接东渡至九州北部)和冲绳路(来自中国华南及东南亚经台湾、冲绳至九州南部)。【1】
毋庸置疑,其中相当一部分都是中国人了。也就是中国和日本在早期都是相同的人。日本的旧石器时代就是日本岛形成的开
端,但实际上在这个时代中,日本并没有真正的岛国,因为有大陆桥的存在,日本岛上的人和大陆板块上的人还是可以相互来往。
(二)绳文时代
时间一点一滴,日本渐渐进入了绳文时代,绳文时代是日本旧石器时代后期,约一万年以前到公元前一世纪前后的时期。在这个时期,随着气候的变暖,大陆桥逐渐消失。日本才真正与大陆板块相分离,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岛国。绳纹人的生活是一个以聚落为中心的闭塞世界,居住竖穴和铺石洞穴,他们的生活用具有打制的石镞、石枪以及用鹿骨制作的骨镞,还有陶制或者木制的、涂有漆的腕饰以及玉石制作的耳饰、骨制的发饰等工艺品。 【2】人们驯养狗以捕获鹿和野猪,同时发明了弓箭,大大增加了猎物捕获量。除捕鱼外,人们也采集七叶树籽、橡实、核桃和植物的球根等。
人们努力获得足够的食物,并且有空闲时间来磨制石器和烧制陶器。又因为开始食用熟食而扩大了食物范围。绳纹时代的各种技术随着时代前进多少有些进步,但就制陶技术来说,不是直线发展的,绳纹文化的发展明显地带有“畸形性”。“尽管在陶器和石器加工上发挥了高度的艺术才能,但是生产力的停滞却使石器时代人的精神内容不能不停留在低级阶段。以物质为材料进行造型的能力之高涨,与组成社会的人类思想认识之低下,形成了原始社会文化奇特的不平衡。”【3】作为掘土工具的石斧和摘穗用的石刀,在近畿、九州、四国地区等遗迹中已广泛发现。近年来,一些绳纹后期的遗址中,陆续发现了炭化米、大麦粒等的压痕;北九州福冈市板村遗迹中,发
现了绳纹后期的水田遗址,水田置有调节水量的堰水栅、水沟、田间小道。这些发现生动地说明在绳纹后期已栽培栗、麦、稻等作物了,后期绳纹人耕作经验的积累,为后来弥生时代水稻的广泛耕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在这个时期日本在一步一步的发展。
同时,在这个时期,日本也开始盛行巫术,出现石棒、土偶,并有拔齿等习惯。人们开始信奉鬼神,而且相当尊崇鬼神。从后边的时代更可以看出这一点,人们相信鬼神都到了相当不一般的地步,甚至在弥生时代的邪马台国,人们推举卑弥呼作邪马台国的国王仅仅就是因为她“通鬼道”。由此可见一斑,日本人信奉巫术已经到了不一般的地步了。通晓巫术的都可以做国王,而且卑弥呼在做国王期间根本不理政事,整天只在宫殿中作法,干一些跳大神的事就行了,从来都不去过问朝政。所有的政事都是由她的弟弟代为受理的。但是,绳文时代确实有其有积极作用的一面。它为日本日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这个时期,是日本人在解决吃饭等基本问题的时期,正是因为能很好的解决这些基本的问题才能为日后日本的飞速发展奠定基础。
(三)弥生时代
弥生时代是日本在各方面都飞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原本发展相当缓慢的日本原始社会忽然一夜暴富,飞跃进入全新的农业社会。这一切毋庸置疑要归功于中国。弥生时代发生飞跃的根本原因就是中国秦汉时期的移民进入日本,他们将中国先进的农耕文明引入到了日本。这是日本的一个相当大的飞跃,为农耕基础相当薄弱的日本带去了中
国最先进的农耕技术,对日本人来说,这简直就是捡了一个相当大的便宜,就这么轻而易举的得到了中国最先进的农耕技术。只是可惜当时秦始皇的暴政,迫使人民到外面寻求生路。
而且当时地理环境也对中国向日本移民的人创造了相对来说有利的条件。人们当时其实只需要坐上一只小船,借助环流的力量就可以到达日本岛了,即使他并不知道方向是什么,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也可以相对安全的到达日本岛。就是这样,很多的人都通过这种途径到达了日本。从现代经济学的角度上来看,这对我们国家是一种人力资本的严重流失现象,这是相当大的一种损失。但是,从日本的角度来看,这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日本可以完全无成本的获得中国当时很先进的农耕技术。这也是日本为什么能在原本发展极其缓慢的条件下忽然之间一夜暴富。
但是,在这个时期,对中国损失最大的就是徐福东渡所带来的损失了。徐福本来就是一位修仙之士,是负责为秦始皇找长生不老药的人。也是因为秦始皇老年糊涂,又加上对长生不老的渴求,对徐福极度信任。徐福也正因为此才能成功的向秦始皇要到那数千的童男童女及各种徐福的所求。其实徐福本来相帮秦始皇找长生不老药的,但是又怕找不到会受到秦始皇的惩罚,所以就留了一手,可以自立为王。据说后来徐福爷再找长生不老药,他后来认为富士山上的一种植物就是长生不老药,并因此把富士山命名为“不死山”,后来因为读音比较像才逐渐改名为富士山。
到了弥生时代中、后期的日本,当时日本总称为“倭”,分
成许多小国,有“王”、“大夫”、“下户”、“生口”等不同的阶级和阶层。从那个时候起,日本和中国才开始了国与国之间的交往。对于3世纪来往于中日两国的使者来说,未必能以一个统一的称谓来称呼当时的神道教,他们拿当时中国人的价值标准,结合东汉末年诞生的符水道教(太平道和五斗米道)而称倭女王的祭祀场所为“楼观”、其所事的神道为“鬼道”。我们认为,从祭祀场所为固定的“宫室楼观”来看,卑弥呼所事的“鬼道”已隐约表现出神社神道的性质。当时日本有许多的国家,处于战乱,每个国家都希望被中国当时的汉朝所承认,把自己作为正统。其中最早向中国进行朝贡的是其中的邪马台国,当时的国王就是那个通鬼道的卑弥呼。邪马台国还建立了一套包括辅臣、“大率”、“大倭”、“大夫”等机构的国家机器,其应是日本列岛上第一个阶级统治的机关。他们希望借汉朝的威势巩固其地位。说明了当时中国的地位还是相当不一般的。日本的弥生时代可以说是和中国脱不了关系的,没有中国也就没有日本弥生时代的飞速发展。
(四)飞鸟时代 飞鸟时代日本最大的变化就是实行改革,而在改革中最重要的当属圣德太子的改革了。圣德太子改革中很多的内容是和中国有关的。例如推崇佛教、编写史书等等。圣德太子非常推崇中国的佛教,宗教方面,采取兴隆佛教和敬神的政策。提倡造寺、写经、念经;崇敬伊势神宫,创始祈年祭等,借以提高天皇的地位。他非常提倡佛教的众生平等,因果报应,生死轮回、涅槃等教义,并且要求民众安于现状,追求来世。推古朝通过振兴佛教以达到树立全国共同崇拜的宗教,来削弱氏姓贵族的势力,提高皇权。
其次,圣德太子改革的另一主要方面就是恢复中日邦交。中国在589年,由北周重臣杨坚建立隋朝。589年隋灭南朝陈,实现全中国的统一。隋朝对亚的外交是结交百济、新罗,征伐高句丽。隋炀帝继位后,从612年起,陆续发动3次对高句丽的战争。7世纪初,以圣德太子为首的推古朝决定派遣隋使,恢复与中国断绝一个多世纪的国交,并积极吸取别国文化,充实国力。
在此期间,出现了一位很有名的日本使臣——小野妹子,他多次来到中国,对两国的建交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圣德太子的改革,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压制了氏姓贵族的势力,提高皇室的地位,为后来建立中央集权制奠定了思想基础。圣德太子的改革是大化改新的准备和先声。但圣德太子的改革是极不彻底的。冠位制是在没有废除氏姓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且只在畿内及其周边地区的中下级贵族中实行。宪法17条作为训诫,只能起到教化作用,没有更大的约束力。更主要的是没有触动当时社会症结的部民制,所以削弱氏姓贵族势力,提高皇权是极为有限的,更不可能解决国内的阶级矛盾,挽救社会危机。由此可见,日本在飞鸟时期是和中国的关系是相当密切的。
(五)奈良时代
奈良时代是和中国交往甚密的时期。奈良朝与唐朝的交流主要是通过遣唐使来完成的。在这个时期,日本从多方面借鉴中国,但在这个时期,从中国借鉴最多的方面当属文化方面的借鉴了。首先,其中最重要的方面就是佛教文化了。奈良时代,随着起源于日本本土的佛教以及和从印度经中国和朝鲜传入的佛教宗派的不断传入,逐渐形成了六宗:三论宗、成实宗、法相宗、俱舍宗、华严宗、律宗。佛教史上称之为“奈良六宗”,相对于平安时代的京城(今京都),又称“南都六宗”。奈良六宗与平安时代以后出现的诸宗相比,更注重经典学问的研究。僧侣常兼数宗之学。佛教在日本所占的地位愈来愈高。同时奈良佛教的制度逐步完备,从僧官设置、僧位授予、僧尼的品行衣食住行等均有详细规定。
同时影响日本的还有我们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儒学。儒学从治政理念、官吏的选拔和考核、对人们道德生活的影响等三方面都在影响着日本。日本早期儒学曾影响当时日本社会各领域,而其最主要的影响则是为日本古代天皇制国家提供了政治理念。儒家政治的核心内容,其一是“政在养民”。把富国安民的基点,放在农村的安稳和农民们摆脱贫困上。奈良时代“农者天下之本”的思想,始终成为统治者治政的首要大事。其二是“简人任能”。对于各级官吏的选拔、政绩良劣都十分注意。其三是“俭约”。儒家认为,帝王崇尚俭约,则民心不乱,国可兴盛。奈良时代虽然大造佛像,用尽国库,但从全面来看,历代天皇均比较注意俭约。
同时,奈良时代的建筑风格也深深的受着隋唐时代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平城京的建设和佛寺的建造上。还有日本的绘画、雕刻、乐舞等多方面也在深深受着中国的影响。可以说,中国的文化在深深的影响着日本奈良时代文化的各个方面。
日本从远古就是从亚洲板块中分离出去的 ,日本岛的居民也是由欧亚大陆上过去的,说明日本从古代开始和中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之后的各个时代中,从旧石器时代到绳文时代到弥生时代到飞鸟时代再到奈良时代,中国从各个方面都在影响着日本,无论是旧石器时代人口的迁移,绳文时代日本的一点一滴进步,弥生时代中国帮助下的日本一夜暴富,还是飞鸟时代日本仿照中国进行的改革,奈良时代日本在文化上从各方面借鉴中国。
完全可以说,日本从古代就和中国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换句话说,中国从各个方面影响着日本,没有中国也就没有日本的今天。所以,日本的发展是和中国密切相关的。中国从遥远的古代开始便和日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点一点的影响着日本,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说古代日本和中国的关系实现当密切的。
【1】 樋口隆康著:《日本人来自何方》及《新选 日本史图表》(坂本赏三、福田丰彦监修,第一学习社, 1995 年改订 22 版,第 5 页)所绘图表
【2】 小林行雄:《日本考古学概论——连载之二》,《考古与文物》1996 年第 6 期。
【3】 家永三郎:《日本文化史》(第二版),岩波书店,1996年
【4】 王金林:《简明日本古代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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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来源于两个层面,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社会价值观。我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涵盖思想观念、礼仪制度、思维方式、价值取向、道德情操、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不同层面的内容。这些优秀文化遗产,数千年始终保持延续和发展,成为维系各民族成员的心灵纽带,对于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统一和稳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研究生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精神支柱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当代研究生的全面发展无论在客观上还是在自身发展上都需要牢靠的精神支柱,坚定科学的、正确的发展方向。笔者作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对此有着深刻的认知,认为关键在于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坚持科学武装头脑,弘扬大学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建设,不断强化自身的文化修养
无论是博士研究生还是硕士研究生,作为党和国家培养的高级专业人才,其发展的关键是需要牢靠的精神支柱,从而保证科学、正确的发展方向。笔者作为一名在读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学业过程中接受了系统的学校教育,特别是受到了喜闻乐见的思想政治教育,对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成长成才成功的标准有了更加明确的认知。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下,要坚持党的正确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为的党中央周围,把握新时期的新形势、新常态和新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动力,为终身发展和进步构建更加坚实的思想政治支柱。真正做到这一点,需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把自我的内心世界和社会的客观世界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成效。具体地讲,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入并准确把握。
一是要坚持科学武装头脑,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首先,要克服和纠正“政治思想理论与学业研究无关”的不正确认识,切身把自身的发展融入到社会的大熔炉中,把对党、对国家的热爱化作奋发进取的责任和使命。这是思想层面的基本要求,也是个人追求发展进步的不可或缺的动力源泉,更是党和国家的殷切期望。其次,就是要具体到个人的学习生活的实践层面,切身增强行动的自信和自觉,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科学的理论和思想引领自身进步和发展。同时,也要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丰富和改进对客观事物的认知,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和思维结构,提高善思的能力和水平,进而推进自我的发展和完善。再就是,要本着贴近客观实际、贴近学习生活的原则,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个字”的基本内容和内涵要素落实到实践层面,并不断地提高和升华。比如,要积极接受政治理论课主渠道的教育和培养,积极参加学校实施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建设,积极参与“三研社”集体学习活动,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认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实践课题,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培养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总之,要坚持自我修养、学校教育和社会影响紧密结合,通过师生联动、互动的方式,形成理论武装不同纬度互动的学习模式,增强对科学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和完善自身的思想政治素养和正确辩知客观世界的能力和水准。
二是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建设
首先,要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牢牢记在心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层面和社会层面的价值追求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切身用道德规范严于律己,并渗透到学习和生活全部过程中,从而转化为自觉行动,形成知全局、重大局、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心境。也就是要切实把个人的“个体”融入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整体”中,进而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检验和评价自己的思想和言行的社会符合度。其次,要以切实体验和实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载体,弘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切身增强勤奋学习和刻苦专研的学习动力,形成精诚团结和共同进步的人文氛围。只有在思想和行动两个层面彼此互动、互相促进,才能真正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长沃土。也只有真正尊重和模范遵守社会主流价值观,就是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并主动持续践行,才能规范和引领自身的道德行为和水准。因此,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框架下,对道德修养有了更高的要求,要向高尚看齐,要向社会主流看齐,更要向党和国家的要求看齐。只有这样,道德的完美才能成为促进我们成长成才成功的推进器和升华剂。
三是要弘扬大学精神,不断强化自身的文化修养
作为大学校园“象牙塔”里的在读硕士研究生,自觉坚守大学精神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大学精神,既是责任,更是使命使然。在各自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中,要以学校的校训精神为驱动,自觉接受学校优良的校园文化熏陶,在实践中磨练,在奉献中成长,为学校的校风建设添砖加瓦。这不仅仅局限于思想层面,更加要注重实践的外在修炼和体现,将思想的自觉转化为行动的自觉。比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热衷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等等,预先了解社会、积极服务社会、主动贡献社会,在这些活动中感知社会并培养创新意识、奉献意识,以走向社会的实际行动检验大学学习和生活的体验效果,以便更好地接受大学精神的灌输和熏陶,并在头脑中深深扎根,在思想和行动上成为持续的习惯。
此外,大学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的动力源和传声器,要学会用健康的心态和理性的方式对待社会矛盾和问题,正确认知一些不良现象,不断强化心理健康和心理“文明”,促进身心和谐,从而更好地以习系列讲话精神引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强化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要求的自身思想和文化建设。当然,除了自身加强建设外,也要充分依靠和紧跟学校上下联动的建设模式、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精神动力教育的有效路径,内外兼修,才能真正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之,一个人需要精神动力。坚强的、正确的精神支柱对一名在读硕士研究生的成长至关重要。正确的精神食粮来源于正确的思想,自觉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切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自己的精神支柱是永续发展、健康发展的基石。只有这样,才能不愧于时代,才能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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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你我做起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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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铣床是在一般铣床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自动加工设备,两者的加工工艺基本相同,结构也有些相似。数控铣床有分为不带刀库和带刀库两大类。其中带刀库的数控铣床又称为加工中心。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加工中心在日本中小制造企业的现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通过介绍加工中心在日本 中 小 制造 企业 里 的 普 及情况、设备利用率、人员素质及其购入和更新情况等,为正在管理和使用加工中心的企业及有关人员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日 本 中 小 企业 ;加 工 中 心 ;普 及 程 度 ;设 备 利用率;人员素质。
日本的企业结构有点儿像金字塔,处于塔顶的是索尼那样的知名大企业,而和它形成协作关系的则是若干个相对大的企业,再往下发展,则是数量巨大的中小型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左右)。日本的中小企业具有灵活性高、适应性强的特点,在日本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加工中心作为生产效率高、精度高、产品质量好的现代化设备,它在日本的中小企业里表现如何呢?笔者曾在日本从事该方面的技术工作,因而对中小企业里加工中心的状况有一定了解,特介绍如下。
笔者曾在日本静冈县走访了20多家中小型制造企业,结果发现所有企业都在使用加工中心。不要说看不到普通的车、铣、刨、磨,就连数控铣床也几乎难觅踪迹。为什么会是这样呢?应该有两方面的原因:
首先,日本是世界上加工中心产量最多的国家之一,供应充足,质量可靠,已把数控铣床等没有竞争优势的设备挤出市场。就购买价格来说,加工中心并不比数控铣床贵。
其次,日本企业在确定合作伙伴的时候,用户方通常都会考察对方是否拥有符合要求的技术支撑,关键是生产设备,以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这就在客观上要求企业不得不重视自己的设备,经常进行必要的更新,以确保竞争优势。
总的来说,几乎每个企业老板都非常在意如何提高设备利用率,如何尽量缩短设备的待机时间。生产管理也是以此为目标而展开的。根据生产类型的不同,具体的管理方法也不太一样。
(一) 批量生产的情况下。
日本的劳动力成本高,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日本的制造业没有价格优势,单件产品的利润很小,甚至微乎其微。
批量生产的情况下,虽然主要是以量取胜,但在数量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又该如何提高生产效率呢?
深挖内部潜力,几乎发挥到了极致。无论是夹具、刀具,还是程序,都力求简捷实用,缩短操作时间,以提高效率。比如加工过程中的提刀高度,高一点比低一点浪费的时间也许连一秒都没有,但老板还是会要求尽可能低一点,以缩短刀具空行程时间。
操作人员一般采用两班倒,轮换上班,而机床不休息,连续工作几天,甚至一周。为了降低成本,操作工是外国研修生的现象普遍存在。因语言不通,交流有困难,意外的麻烦绝对不少见。
(二)单件生产的情况下。
主要是模具制造业,由于加工准备工作比较耗时,而加工时间又比较长,常常是数小时,甚至于几天,或更长时间。因此,充分利用加工中心的自动化程度高的特点,合理分配人与机器的工作时间,就显得很重要。
一般采用白天进行安装、调试、测量和新工件的加工准备工作,夜间进行无人加工(即加工中心按照事先调好的程序和刀具自动加工)。所以,常常呈现这样一种景象:下班时加工中心开始运行,第二天上班来看的时候,工件已经加工完毕。
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实现人员与设备的合理搭配,提高了设备利用率。但由于是无人加工,对各个环节要求都很高,不能有半点疏漏。
一方面,在老龄化或者说少子化的影响下,年轻人所占比例在减少;另一方面,年轻人更喜欢到东京这样的大都市逐梦。环境相对艰苦的中小型制造企业不受青睐,能招来的新人的素质也不高,有的甚至很难留住日本年轻人。但进入企业后,鉴于终身雇佣的传统思想,他们一般会受到企业的耐心培养,有些人几年后往往会成为企业骨干。可以说,很多年轻人是在进入企业之后,才逐渐提高而变得专业化、职业化;然而专业基础知识的欠缺,常常会限制他们的技术水平。所以,和现在的中国相比,日本的中小型制造企业并不具有先天性的人才优势。
在用工方式上,为数不多的正式职工是核心成员,一般终身雇用;另外根据企业生产的需要,还有从派遣公司过来的临时工,以家庭主妇为主体的钟点工,以及外国研修生等。
这些企业怎么会买入那么多加工中心呢?他们的利润空间很大吗?也不一定大,但购买方法还是有的。一种办法是通过银行贷款买入,政府扶持小企业的政策比较健全;但也可以租借,每年支付一定的租金,社会上有这种出租设备的公司。这两种方式对我国如何促进小企业的设备更新都有借鉴意义。
在设备更新上,常常是结合产品发展方向而进行的,并不一定是因为设备寿命到期了。当然,省钱还是第一位的。近几年中国台湾产的加工中心因其物美价廉,已开始进入日本企业。
模具制造企业多选用通用性较强的立式加工中心。因其通用性较强,一些已经用了二三十年了,还在服役的加工中心也有。
结束语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德国和日本的国土面积和人口都不算大,但却是世界经济强国,而支撑起经济的是发达的制造业。据统计,我国的中小企业约占企业总数的99.8%,在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进程中,中小企业不能停留在普车普铣上,或者止步于简单的数车数铣,必须继续提高自身的制造技术水平,设备方面必须先进起来,向加工中心发展。介绍加工中心在日本中小企业里的有关情况,是为国内将要或正在管理和使用加工中心的人员提供些许参考和借鉴。
我国目前中小制造企业融资难,缺乏足够的资金购买境外的加工中心;而国产加工中心的质量,无论是精度还是稳定性,都还存在着差距。这些因素客观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同时在企业内部,目前还很缺乏该方面的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
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我们必须脚踏实地,积极对待并解决我国制造业目前遇到的各类问题,把国民经济的基础打好、做扎实。唯如此,美好的梦想才会转变为灿烂的现实,并长盛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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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精神作为促进世界历史进步的重要源泉,越来越受到高度重视,已然成为我国中学语文新课改中的重要内容。然而在应试教育的指挥下,我国中学语文教学缺乏人文追求,使得中学语文教学目标、教学方法、评价方式等与现代精神文明建设、民族文化复兴等背道而驰,严重违背了语文教学的初衷。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高中语文教学中人文精神的渗透策略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高中语文要重视对学生的人文精神培育,主要途径有:一是充分开发课文人文底蕴,培植高中生的人文精神;积极开展好语文课堂活动,大力培育高中生的人文精神。
关键词:高中语文;人文精神;培育策略
传统意义上的语文教育其实质是一种传统文化教育,注重对学生的人文知识和文化素养等方面的培养。在我国,“五四”以后的语文教育出现了工具化、政治化倾向,使语文教育僵化。高中语文应试教育的盛行又使语文教育缺少必要的人文精神教育,其教育结果难以适应当代社会精神文明建设需要,且与语文教育的人文教育初衷背道相驰。因此,在高中语文教育中有针对性地重建和弘扬人文精神就变得更为重要。
高中语文教材由一篇篇古今中外经典的课文组成,其中蕴含了丰富的人文精神底蕴,在语文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掘课文中的人文内涵,有效的设计教学环节对高中生进行人文精神渗透教育。例如在教学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三别》、《三吏》时,教师可以借机引导学生体验诗人对劳动人民的强烈的人文关怀,体验诗人“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高尚、博大的人文情怀。但也有某些课文内容较深奥,人文因素不明显,或者与现实生活联系不密切,这时高中语文教师就应该深度挖掘课文内容,挖掘课文中蕴含的深层次的人文思想。如教学屈原的《离骚》时,教师需要引导学生多角度理解这篇课文的
一是通过情感陶冶,引导学生理解课文之义。语文教师在课堂上对高中学生进行人文情感陶冶,主要可以通过创设各种有效的情境来充分调动高中学生旧有生活体验,在情感上引发高中学生的共鸣,以情感陶冶的方式有效地净化高中学生的心灵。在这个过程中师生会有不同的思想感情碰撞,教师要密切注意学生的情感变化,思想变化,做个积极的引导者,有效地丰富、修正学生思想和情感,最终获得文化认同,生成高尚人格。教师的影响需要是潜移默化地进行,让学生不知不觉地感受到人文熏陶。这需要做好课堂情景导入,如教学《大堪河――我的保姆》时,教师可以通过温情朗诵导入课文,让学生体验诗歌中的款款深情。教学《祝福》时配首如泣如诉的《二泉吟》,加之教师深情解读,以此能震撼学生心灵,激发学生对黑暗
作品中蕴含的人文气息,让学生通过联想,真切感受课文语句中流露出的真情实感。如教学《琵琶行》时,让学生反复体验“同是天涯论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引导学生以白居易的人生视角去感受诗人与琵琶女的相同之处,以此体验白居易“江州司马青衫湿”的原因,从而理解诗歌的意境、主题美。教学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时,引导组织学生以课文为剧本进行话剧表演,在反复揣摩、体验人物语言中,深刻理解哈姆雷特内心深处的的爱恨情仇,借此引导学生追求美好、善良的人性。内省体察重在学生主动、自觉参与,语文教师不能代办。如教师可以放手让学生体验《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对于爱情的忠贞不二;《陈情表》中李密面对忠孝选择时的兼顾情理。
三是重视平等对话,有效丰富学生人文精神世界。在对话教学中,师生地位平等,鼓励学生合作创新,促进生本对话、生生对话、师生对话、自我对话。在课堂上,教师通常可以组织学生对某些问题展开自由交流讨论。如教学蒙田的《热爱生命》时,可组织学生对身边的生命例子展开讨论,鼓励学生多方面、多角度讨论生命本质、意义等话题。
在高中语文教材文本资源丰富,每篇课文都是风格各异的人文盛宴。教师可对课文进行充分开发、重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堂活动,以此培育高中生的人文精神。例如教学《窦娥冤》、《雷雨》、《鸿门宴》等故事情节性比较强的课文时,教师可根据课文引导学生改编为可以表演的课堂小话剧,让同学们积极参与,研究文本内容,分析人物语言、心理、思想、性格。如教学《祝福》时,可组织学生通过辩论的方式谈论“祥林嫂捐了门滥之后,仍然被禁止参加‘祝福’,于是她一怒之下,跑到土地庙拆了门揽。”这一情节,引导学生通过辩论活动分析祥林嫂拆门槛的合理性,培养学生发散思维和创新精神。在教学《肯定自己》作文课时,引导学生开展一个评选活动,让学生充分发言,公选全班优秀之最。通过各种语文课堂实践活动,目的在于让学生灵活运用语文知识,在运用中认可其人文价值。如开展语文基础知识竞赛、办板报、诗歌朗诵会、演讲会、学习心得交流会、主题班会、读书报告会等,这些活动都能很好地促进在高中语文课堂内外提升学生的人文精神。
总之,在《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中明确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强调要大力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培植与发展高中学生的语文素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其核心实质就是要培养人文精神。在我们将人文精神渗透教育提高到较高的地位的同时,我们同样要重视语文的工具性功能,不能看轻语文基础能力的培养,对语文的基础字词、语法知识还是要重视,要学会将语文的工具性和人文性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不可顾此失彼,而是要相互促进、相互发展。
论高中语文教学中人文精神的渗透策略分析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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