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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人的实践根源于物质,又推动物质世界的发展,物质、意识、时间、空间、实践等等都对立统一于物质这一根本的“存在”。当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物质”不是旧唯物主义所指的某些具体物质形态和物质结构,而是各种具体事物抽象出来的共同本质,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而独立存在的东西。列宁从物质与意识对立统一的关系角度,对物质下了科学的定义,即“物质是标志着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并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1]。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本体论”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在世界本原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相对于意识、精神、思想等主观性的东西具有第一性、先在性、根源性,世界的本原是物质,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其物质性。第二,在世界的存在和发展的方式和规律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坚持辩证发展思想,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客观世界,物质的变化发展是有规律的,人们可以认识、遵循和利用其规律来改造世界、造福人类。第三,在世界的可知性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和意识、精神等具有同一性,人们的意识可以正确反映和认识客观世界及其发展规律。世界上没有不可认识的事物,只有尚未被认识的事物。虽然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个体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但是人类的意识具有可以正确反映客观世界的特定功能,就整个人类而言认识能力是无限的、无穷的,人们最终会最大限度地把握客观世界的真实面貌。随着人们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实践对象的深度和广度日益扩大,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将得到深化,将获得对客观世界的无限接近正确的认识。世界就其本性而言是可知的,但就现实性而言,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只能是接近正确的,人们永远无法穷尽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因为一方面客观世界本身也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主观要达到和客观的统一,就必须不断根据变化了的实际调整自己的认识甚至对客观对象进行重新认识、反复认识。因此,人们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永远处于一个不断接近正确的过程中。
马克思主义从“实践”的角度去分析、认识物质世界的发展规律,实现了人类思想史上的伟大变革。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以前一切旧唯物主义哲学的根本区别就是,旧唯物主义哲学不理解“实践”的重要意义,不理解“实践”对于解开客观世界尤其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迷误的极端重要性。“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
“实践”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范畴具有“本体论”的意义。马克思在考察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时,是从人类的物质资料生产活动出发,揭示人们的思想动机背后深刻的物质根源。这就把唯物主义贯彻到了人类社会领域,创立了科学的唯物史观,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高度统一,实现了人类思想史上的真正变革。可以这么说,没有确立“实践”的观点,人们不可能科学地认识和揭示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而陷入“思想历史理论”和“精神历史理论”等唯心史观的泥潭中。
“实践本体论”既是人们在深化对实践活动重要意义的理解中产生的,又是把实践地位片面化、扩大化、绝对化的结果,也是对马克思所阐述的实践的革命性与批判性的歪曲和误解。一些“实践本体论”者片面地超越了在认识论范围内理解实践的界限,将实践提升到哲学本体论的高度,试图用实践取代物质而作为世界的本原。他们主张存在的本质是实践本体,只有实践中的存在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存在”。这种理论和主张,试图从根本上颠覆、歪曲和抹杀“物质本体论”的真理性,它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从理论到实践都是不科学的、不成立的。
第一,从实践的含义看,实践不是世界的本原。马克思主义哲学赋予了实践的科学含义:实践是人们能动地探索和改造世界(包括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第二,“实践本体论”颠倒和混淆了物质与实践的关系,曲解了实践的革命性和批判性的意义。第三,“实践本体论”误解了“实践的本体论意义”。“实践本体论”者认为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由人的实践创造的,都根源于实践。诚然,在“属人世界”和“人化自然”里,实践具有本体的意义,没有人的实践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历史,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是“物质本体论”,不是“实践本体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在自然观上坚持“物质本体论”,而且通过阐述实践的革命性和批判性意义,找到了理解人类社会历史的“钥匙”,将唯物主义贯彻到社会历史领域,创立了唯物史观,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历史观的辩证统一,形成了彻底的“物质本体论”。我们要防止“实践本体论”的错误,正确认识实践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基础性和总体性作用,正确处理物质与实践的关系,坚持“物质本体论”的理论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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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立足于中国革命的伟大实践。继承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等革命前辈的思想成果,对形式逻辑和唯物辩证法提出了独特的见解,进行了创造性的阐述。
毛泽东认为形式逻辑只管形式,不管内容,因而没有阶级性。1961年,毛泽东指出:“形式逻辑只管形式,不管内容,从错误的前提推出错误的结论,在形式上也可以是正确的。”“形式”是对思维结构的要求和规范,它确保人们在思维中从结构上不犯错误。思维内容的真假却靠具体科学去解决。毛泽东还认为形式逻辑不应包括充足理由律。1965年12月,他说:“什么充足理由律?我看没有什么充足理由律。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理由。哪一个阶级有充足理由?”无论什么人,不管他是哪个阶级、哪个民族在进行思维活动时,都要运用概念、判断、推理,都要遵循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否则,就不能正确地进行思维、表达和交流。1957年,毛泽东接见周谷城,周谷城说:“形式逻辑这个东西是敌我共同的武器,我方可用,敌也可用,它没有阶级性。”毛泽东问:“何以见得?”周谷城举例说:“资产阶级说,凡生产资料应该私有,所有大工厂是生产资料,所以,大工厂应该私有;无产阶级说,凡生产资料应该公有,所有大工厂是生产资料,所以,大工厂应该公有。”毛泽东笑着说:“言之成理,也有力。”
毛泽东认为形式逻辑不同于形而上学方法、唯物辩证法。1938年3月25日,毛泽东写道:“潘梓年同志寄来了他所作一册《逻辑与逻辑学》,本日看至93页,颇为新鲜。”对于潘梓年在“方法论”和“技术论”下把形式逻辑与形而上学、辩证法区分开来,并把形式逻辑与辩证法结合起来,各司其职,共同作用于思维实际,毛泽东认为是可取的。党中央编辑整理出版《毛泽东选集》时,毛泽东于1951年3月8日给田家英等人写信,指出《矛盾论》中“论形式逻辑的后面几段,词意不达,还须修改”。在《矛盾论》正式发表时,按照毛泽东的建议,把“形式论理的同一律与辩证的矛盾律”一节删去。周谷城发表《形式逻辑和辩证法》一文,反对把形式逻辑混同于形而上学加以批判,认为形式逻辑既可为寻求真理的人们服务,又可为形而上学和进行诡辩的人服务。有一次,周谷城当面对毛泽东说:“我意见很少人赞成,我很孤立,成了众矢之的。”毛泽东答曰,“你的意见有人赞成,并不孤立”,“不要害怕,要积极地写”。他又说:“formalLogic本来就是formal的,要把它同辩证法混同,甚至改成辩证法,是不可能的。它是一门独立学问,大家都要学一点。……就自然科学本身来说,是没有阶级性,但是谁人去研究和利用自然科学,是有阶级性的。”
毛泽东还认为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关系不同于低级数学与高级数学的关系。1965年12月,毛泽东说:“说形式逻辑好比低级数学,辩证逻辑好比高等数学,我看不对。形式逻辑是讲思维形式的,讲前后不相矛盾的。它是一门专门科学,同辩证法不是什么初等数学和高等数学的关系。数学有算术、代数、几何、微分积分,它包括许多部分。形式逻辑却是一门专门科学。任何著作都要用形式逻辑,《资本论》也要用。”
毛泽东很注重逻辑理论的应用,他主张写文章和文件都应具有逻辑性。1955年10月,毛泽东指出:“写文章要讲逻辑。就是要注意整篇文章、整篇说话的结构,开头、中间、尾巴要有一种关系,要有一种内部的联系,不要互相冲突”。1958年2月,毛泽东指出:“文章和文件都应当具有三种性质:准确性、鲜明性、生动性。准确性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问题,这些都是逻辑问题。鲜明性和生动性,除了逻辑问题以外,还有词章问题。现在许多文件的缺点是:第一,概念不明确;第二,判断不恰当;第三,使用概念和判断进行推理的时候又缺乏逻辑性;第四,不讲究词章。”毛泽东还指出:“概念、判断的形成过程,推理的过程,就是调查和研究的过程,就是思维的过程。……就是‘从群众中来’的过程;把自己的观点和思想传达给别人的过程,就是‘到群众中去’的过程。”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力推形式逻辑文集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1957年,他邀见周谷城、金岳霖和王方名,谈论了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的著译等有关问题。1958年,他收到周谷城的信,得知其新的逻辑著作出版,很高兴,回信说:“大著出版,可资快读。”在毛泽东授意下中央政治研究室编辑出版《逻辑丛书》时,打算收入章士钊旧作《逻辑指要》。毛泽东征求作者意见时,章士钊曾因此书“印于重庆,与叛党有关”而有所顾虑。毛泽东笑曰:“此学问之事,庸何伤!”后来毛泽东看完《逻辑指要》,又对章士钊说:“吾意此足为今日参考资料,宜于印行。”在《逻辑指要》校改完毕后,毛泽东于1959年6月7日给章士钊的回信中说:“既有颇多删补,宜为几句说明。即借先生之著,为之筹策。”随之把其代拟的序言写出。毛泽东作出“宜于印行”的决策,有助于解决当时逻辑资料奇缺的问题。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首先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阐述,恩格斯最早从中抽象和总结出来的。列宁把唯物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学说,并写下了《谈谈辩证法问题》,对辩证法进行了说明。毛泽东在1936年读《辩证唯物论教程》时说“辩证法的本质即对立的统一法则”。1937年,毛泽东在延安讲述唯物辩证法时,结合北伐战争和土地革命战争的历史经验。特别是1927年和1934年两次严重失败的教训,阐述和发挥了列宁的关于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实质和核心的思想。此后,毛泽东多次指出辩证法就是对立统一性或互相渗透。他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什么是矛盾呢?毛泽东解释说:“没有什么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毛泽东认为,人们的思想要正确地反映现实矛盾,就要全面地反映客观对象中矛盾双方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的关系。
毛泽东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同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联系起来。他说:“在人类的认识史上,从来就有关于宇宙发展法则的两种见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见解,一种是辩证法的见解,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种宇宙观”。两种宇宙观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承认“事物因内部矛盾引起发展”。毛泽东从唯物辩证法的总体着眼,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同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联系起来,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大发展。
毛泽东系统论述了内外因相互作用规律。他认为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及其诸方面关系,内部矛盾是事物自己运动的源泉;外因是一事物与周围其他事物的相互关系,推动事物发展变化,进而把发展观理解为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毛泽东指出“新陈代谢是宇宙间普遍的永远不可抵抗的规律”、“任何事物的内部都有其新旧两个方面的矛盾,形成为一系列曲折的斗争。斗争的结果,新的方面由小变大,上升为支配的东西;旧的方面则由大变小,变成逐步归于灭亡的东西”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实质性概括。
毛泽东从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相互联系上发掘出矛盾“精髓”思想,对矛盾特殊性作了独到深入的研究。列宁认为:“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都是一般。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如此等等。”列宁并未把个别和一般的范畴同矛盾范畴联系起来,毛泽东全面地分析了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同整个矛盾体系的紧密联系,进而提出矛盾“精髓”思想,并强调“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他指出:“对于物质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的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就是说,注意它和其它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
毛泽东提出复杂过程中的部分质变思想以及发展具有阶段性问题,使量变质变规律变得更加完善。他认为,所谓部分质变,就是指“事物发展过程的根本矛盾及为此根本矛盾所规定的过程的本质”还没有消灭,即是说在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未变之前,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所发生的部分的、局部的性质上的某些变化。1959年毛泽东在读苏联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明确提出:“量变和质变是对立的统一。量变中有部分的质变,不能说量变的时候没有质变,质变是通过量变完成的,不能说质变中没有量变。质变是飞跃,在这个时候,旧的量变中断了,让位于新的量变。在新的量变中,又有新的部分质变。”部分质变思想是毛泽东对量变质变规律认识深化的结晶,揭示了事物发展阶段性的内在根据,并联系中国革命的实践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思想。
毛泽东明确提出了肯定否定规律,在事物“螺旋式”发展过程中演绎出波浪式发展规律。他根据恩格斯和列宁的思想,结合中国社会、中国革命发展的不平衡状况,提出任何事物都在矛盾运动的平衡与不平衡的交替变化中向前发展,且“它们的运动、发展,都是波浪式的”。波浪式规律是毛泽东所发展的唯物辩证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毛泽东的形式逻辑思想,对于充分发挥逻辑学的实际效用有重要的意义。毛泽东对唯物辩证法的理论创新,对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毛泽东的形式逻辑与唯物辩证法思想是为党的思想、政治路线服务的方法论科学,为建构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理论提供了一个科学的起始概念,使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体系获得了坚实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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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数学家华罗庚说过:“人之可贵之处在于能创造性地思维。”而创造性思维并不是某种单一的思维形式,它主要包括发散思维和集中思维、直觉思维和逻辑思维、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高中物理知识纷杂且难度较初中更大,要学好高中物理除了努力外还要注意方法,而所有方法的基础就是思维能力的培养,没有逻辑思维能力什么方法都无从谈起,因此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就成为高中物理教学的重中之重。
在教学中,把握好物理模型的思维,是学生学习物理的困难之一。然而,在物理教学中,模型占有重要的地位。物理教师应引导学生步入模型思维的大门,适应并掌握这种思维形式,提高学生对物理模型的思维能力。物理学作为科学技术的基础、现代科学技术的支柱,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教学一线的物理教师,应该如何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抽象逻辑思维呢?
在教学中,教师要把抽象问题现实化,尽量用学生可以直观观察和想象的事例和图标来说明问题,重视实例和图象,教会学生简化问题和画图。在理论上就思维发展来说,学生“在活动中产生的新需要和原有思维结构之间的矛盾,是思维活动的内因或内部矛盾,也就是思维发展的动力”。 环境和教育只是学生思维发展的外因。教师的责任就是要以学习的难度为依据,安排适当教材,选好教法,以适合学生原有的心理水平,并能引起学生的学习需要,促使学生积极思考和主动思维,从而创造条件促进学生思维发展的“量变”和“质变”。
传统的物理教学实验,往往是教师讲授给学生实验方法、实验思路,甚至摆放好实验器材,学生只需机械地操作,失去了独立思考的空间,这严重抑制了学生逻辑思维的发展。新课程改革要求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探究,勇于实验,在实验中发展思维能力。教师应改变以往的教学模式,让学生自己设计实验思路、确定实验方法、选用实验器材,给学生留下自己的思考空间,学生的逻辑思维将会得到极大的发展。
在教学中,教师应重视读题断句和分析题目,要有目的性,从每句话中提炼所能得到的信息,从信息联系知识点,并把读题观念渗透到学生的学习中,内化为习惯,从而引起质的变化。在理论上就思维结构来说,皮亚杰提出了“发生认识论”,强调“图式”概念。他的心理学思想中有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他认为“图式”即心理或思维结构,“图式”经过“同化”、“顺应”和“平衡”,构成了新的“图式”,不断发展变化,不仅有量变,也有质变。这样思想是可取的,其中“同化”是图式的量的变化,“顺应”是图式的质的变化。
生活即教育,要激发认知冲突,启发积极思维,体现意义建构原则。学生的认知冲突往往产生于实际的物理问题与已有的生活经验之间的矛盾,因此问题的提出要力求始于真实和接近学生所处的真实环境(自然、社会、生活环境),贴近学生生活。这样有利于激发学生的认知冲突,让学生从多种探究问题的方案中寻找和优化组合成能体现事物本质的探究方案,进行进一步的探究,最后对探究过程中所呈现出的事物内在的本质的联系进行深入的分析、总结和归纳,从而建构起事物的概念和有关规律。
总之,抽象思维能力是高中物理的必要内容,是提高学习效率的重要途径,也是物理教师教学的重中之重,教学中教师应强化和提高学生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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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目标的“中国梦”理论有着自身的内在逻辑,即基本内涵(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现实行动和关键路径(中国道路、中国精神、中国力量)。要正确认识和实现“中国梦”必须处理好它们内在的三种辩证关系:国家的梦、民族的梦和人民的梦辩证统一;中国梦的伟大理想和现实行动的辩证统一;坚持中国道路、中国精神、中国力量与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辩证统一。
没有唯物辩证法,就没有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的本源、根本理论基础和活的灵魂。
恩格斯曾说,只有真正懂得唯物辩证法的人,才有资格称为马克思主义者。他认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书中体现出来的唯物辩证法是“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1],他也在1882年《〈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德文本初版序言》中指出:“唯物主义历史观及其在现代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上的特别应用,只有借助于辩证法才有可能”[2]。正是借助于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把它运用到观察和研究人类社会历史当中去,最终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唯物史观和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剩余价值学说,社会主义才从空想变成科学。
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定义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3],他认为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中有决定意义的东西、真正的革命灵魂和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精神武器。他一生都忠实地遵循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观点,并始终如一地坚持将唯物主义辩证法与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
毛泽东在长期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也认为唯物辩证法是马列主义最根本的理论基础。他在与吴黎平对话中就谈到马列主义顶重要的是辩证唯物主义。在1937年7月所写的《实践论》和《矛盾论》两篇哲学著作中,他结合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初步阐述了辩证唯物主义实践学说以及唯物辩证法矛盾学说;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也强调要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总结照搬照抄苏联模式带来的局限,不断探索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规律,提出“应当更加强调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强调开动脑筋,强调创造性,在结合上下功夫,努力找出在中国这块大地上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道路。”[4]
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按照辩证法办事,达到了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统一,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开拓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新局面。党的以来,站在时代的高度,把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思想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现实充分结合起来,提出以实现民族复兴为目标的“中国梦”,这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一脉相承,是马列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建设相结合的又一典范,承载着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向往,引领各族人民朝着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目标奋勇前进。
什么是“中国梦”或者说“中国梦”的基本内涵是什么?表示,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就是实现国家的梦、民族的梦和人民的梦。国家富强就是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实现伟大复兴的基础;而民族振兴就是要彻底改变鸦片战争以来,中华民族因落后而挨打和受到凌辱的局面,把我们民族发展好,这是实现伟大复兴的要旨;人民幸福就是要实现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精神文化需求极大满足和更加富裕,更有尊严地生活,这是实现伟大复兴的终极目标和根本目的。
国家梦、民族梦和人民梦三者之间是整体和部分、系统和要素的关系,它们相互促进、相辅相成,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整体。国家富强是梦想实现的重要保障,民族振兴是梦想实现的强力支撑,人民幸福是梦想实现的根本要求。2012年12月在广州战区考察工作时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可以说,这个梦想是强国梦。”[5]4中国梦首先是国家的梦,是强国梦,没有国家的富强,所有的梦想都将是噩梦,都像是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一样没有根基,而旧中国积贫积弱、任人欺凌的梦魇至今仍让我们心有余悸。但国家并非抽象之物,政治上来说,“国家是一定范围内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体形式,是拥有共同的语言、文化、种族、血统、领土、政府或者历史的社会群体”,(引自维基百科“国家”条)它一般都是以特定的民族及其民众作为基本要素。“中国梦”是主权国家与其组成的基本要素—民族以及人民大众共同的梦,它是强国梦、兴族梦和富民梦的有机结合,是亿万人民的共同期盼;它不但体现着人民群众的主体性,而且也体现着它追求的进步性和人民性。因此,“中国梦是国家的、民族的,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5]16,它既是大家共同的梦想和夙愿,又是每一个个体梦的集成和升华——你的梦、我的梦、他的梦,但不能简单地把“中国梦”理解成为:只要我们每一个人的梦想都实现了,“中国梦”就实现了,从而忽略其更为远大的理想和追求——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以至于只关心自身梦想的实现,而不愿意为实现全体人民的梦想付出努力。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梦想是指意识形态下对未来的选择性期待,是人类对于美好事物的一种憧憬和渴望,有时梦想是不切实际的,但毫无疑问,梦想是人类最美好的愿望。中国梦是梦想,也是理想,绝不是空想,也不能成为空想。当我们每个人说起中国梦,可能都激动不已,因为它为我们描绘了美好的前景,然而我们都知道,任何梦想的实现,不仅需要树立远大的理想,更需要我们付出实际的、踏实的行动,特别是中国梦这种叙事宏大的国家梦、民族梦、人民梦,更是需要千千万万的中国人共同朝着目标努力奋斗。
我们认识世界的目的就是要改变世界。可能性与现实性这对矛盾就反映了人类与客观世界的关系——改造和被改造。可能性即事物可能的发展趋势,现实性是实际存在的事物和过程,即实现了的可能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依存、辩证统一,可能性存在于现实性之中,而现实性也由可能性发展而来,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可相互转化。而中国梦作为可能性和现实性的集合体,就是可能性在现实中的反映,在现实中孕育,与现实不可分割;从另一个层面来说,它又不仅仅是现实,而是对现实的超越和升华,就像文学来源于现实但高于现实一样,但这种主观的美好愿景并不能与真正的现实画等号,也不能自动转化,要让梦想照进现实,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还必须达成一定的条件,那就是不能在原地等待,否则就是空想,因此必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大量的脚踏实地的努力,在梦想和现实之间架起桥梁,最终达成可能性向现实性的飞跃。
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就明确提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也是千百年以来我们先贤大德以及英明统治者从历史经验教训中总结出的重要结论。实干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更是一种优良传统。当今国际局势风云变幻,国内形势也十分严峻,发展关键期,矛盾凸显期,尤其需要真抓实干,“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6];事业不是谈出来的,是干出来的,嫦娥飞天、蛟龙入海、航母启程、丝路开拓,一切的一切都得靠实干。要实现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将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各个环节相协调”[5]7,“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搞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勇于担当,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5]79这是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上对怎样实干做出的精彩诠释。只要把远大理想和真抓实干的现实行动紧密结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坚定前行,中国梦就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共性和个性是唯物辩证法矛盾论的核心问题,即个性和共性,或说个别和一般、特殊和普遍,是整体和部分范畴的深化。个性即指个别的东西的属性,它具有自身独具的属性,也有与其他同类个体所共有的属性,而共性是一类事物共有的属性,由部分个性组成。个性和共性是辩证统一关系,它们之间互相包含,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也受共性的制约,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个性和共性的辩证范畴是理解对立统一规律问题以及认识辩证运动的钥匙,我们通过对个别东西的认识,从其归纳和概括出具有普遍性的认识,这才更有利于我们大规模地指导现实活动。
中国道路、中国精神、中国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构成,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必然诉求和关键路径,它本身更是中国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的一部分。从世界发展版图来看,中国道路、精神和力量有着与世界各国相同的理念: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但也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即共性之外的个性,而发展的个性不仅仅是中国才有,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发展个性,有着不同于别国的历史、文化以及思维方式等等,每个国家都应当走适合本国国情的道路,而不是照搬照抄、机械运用别国模式,那样只会导致水土不服,使自己国家越来越糟,越来越落后。即便同样是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德国、美国、加拿大等等都有属于自己的道路,它们都不一样。“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5]24梦不同,圆梦的道路亦不同,需要的精神支撑也不同,依靠的建设力量更不同,实现中国梦的道路就是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走别的路不行,更不能走老路、邪路,而是要依靠自己的精神,运用自身的力量,走适合自己的道路,只有这样,才能走得好、走得远。
当今世界并不太平,中国的和平崛起引起了一些霸权主义国家的恐惧,鼓吹“中国威胁论”,它们固执地认为一个大国的崛起必然会引起地缘政治的巨大变化,他们的这一经验是从葡萄牙、西班牙、英国、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崛起,都进行了血腥的殖民扩张得出来的,因此他们用自身的发展历史和经验来观察别人,以一种怀疑甚至警惕的眼光来看待我们所走的道路,他们先入为主的印象是:中国的崛起也是伴随着挤压别国生存空间来实现自己的主张。历史可能会有相似之处,但并不必然重演。中国依靠自己的精神和力量,走适合自己的道路,不是为了独立于世界之外甚至称霸世界,而是为了更好地融入世界大家庭,为人类的整体繁荣做贡献,“中国过去不会、现在不会、将来也绝不会把自己的意志以及不平等的做法强加于其他国家”[7],况且,一个国家的崛起是走和平发展道路还是非和平发展道路,不是靠经验来判断的,而是从它的历史、当下的内外条件以及现实的表现来判断。中国历来崇尚“和为贵”、“和而不同”,近代以来,饱受欺凌,深知和平的珍贵,中国取得今天的辉煌成就就是依靠国际和平环境,顺应历史发展趋势,力促改革开放,致力于求同存异、和平共赢,走出一条适合自身国情的道路。“不管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我们都要始终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要和平不要战争,要合作不要对抗,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别国合理关切。”[5]69因此中国梦是具有中国风格的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之梦,有着自己鲜明的特色,但也有与世界各国和谐发展的共同之处,中国梦不仅属于中国人民,也属于世界人民。
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一路走来,中国与世界的联系从未像今天一样如此紧密,中国同外部世界相互交融和依存的程度前所未有。国家在开放中实现了自身的发展,同时又以自身的发展促进整个世界的繁荣进步,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总体和平和稳定的大环境,世界的发展也需要中国广阔的市场。在这新的历史时期,高瞻远瞩,以辩证的精神构筑“中国梦”,进一步凝聚党心、民心,不断推进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合作共赢,推动人类最终实现“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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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今2000到2500年前,东西方文化思想同时出现了一次大繁荣,并深刻的影响了各自随后的发展历程。今天,就逻辑学历史而言,古希腊被视为其发源地和圣地,而古中国是否曾有过逻辑学尚在争论中。本文将以古希腊逻辑思想的背景、起源、发展为主线,在总结其逻辑学成就的基础上,与中国古代的逻辑研究进行对比,力求找出东西方思想、文明的差异,并获得启发。
逻辑学作为一门关注语形和语义的思维科学,其直接的来源是论辩。语言表达思维,思维规律包含逻辑。故此对语言的丰富运用首先产生了逻辑研究的需要,这一点,古希腊与古中国是一致的。古希腊时期,出于民主城邦制的需要,雄辩之风在各个城邦盛行,对民主的关注,世界观的见解,天文地理的研究,都可能成为论辩的焦点,相应的,人们自然注重论辩中的一些规律,即一些思维方式正确与否的判定法则(今天我们称其为有效性)。公元前390年,苏格拉底在雅典开设了第一所修辞学校,并明确提出了人的语言和思维相关联的观点。这个伟大的观点虽不甚具体,却正确揭示了逻辑学的产生离不开对语言的应用这一真理。其后传弟子柏拉图丰富了他的思想,而到亚里士多德时,逻辑学正式诞生。而同一时期的中国,同样处于各个思想激烈交锋的时期,不同流派在百家争鸣中为取得一席之地,需要一番唇枪舌剑,而辩论的繁荣同样为中国逻辑的发展提供了基础。由孔子最先提出儒家的“正名”思想,诸子百家围绕名与实的关系展开了一系列论战,道家的“无名”,墨家的“取实予名”,名家的“反正名”等,诸多论题将研究思路一步步带到抽象化的程度,从而形成了中国早期的逻辑学——名辩学。
另外,逻辑学产生和发展中,往往以哲学为天然的载体。因为同样是思维科学,哲学命题的研究需要逻辑工具来提供必要的证明和方法。古希腊有众多的哲学流派,泰勒斯、赫拉克利特、毕达哥拉斯、巴门尼德等,从各自的角度对世界的本源和存在方式等进行解释。其中的命题的内涵,相互关联,甚至于描述方式本身,都需要准确无误,而自然的,这就要求关注语形和语义,也就自然促使逻辑学与这些哲学研究结合起来。而在古中国,儒家、道家、墨家等,提出各自的哲学观点时,无不需要大篇的论述,尤其是道家,其相对出世的思想,具有更高的抽象性,对逻辑的需求更直接,如《道德经》中,大量运用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同时又有排中律和二律背反的内容。总之,东西方的逻辑学,和其哲学相伴发展的。
由此,我们应该看到,古中国和古希腊产生逻辑学的基础大体是一致的。但是,与我们的名辩学松散的存在不同,西方逻辑学的发展走上了一条系统化专业化的道路,并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下面我们将总结这些成就并稍作分析。
严格的逻辑学,公认的产生于亚里士多德。不过此前的一些逻辑学萌芽也在此稍作介绍。亚氏之前,古希腊曾有过著名的“智者运动”,即一些有诡辩倾向的专职辩者进行论战,教授,或帮人打官司。不难看出,古希腊的智者同古中国的名家很相似,他们都在一些离经叛道的观点上提出了自己的学说主张。然而无论是智者的“芝诺悖论”还是名家的“邓析两可”,都不能算作是直接的逻辑学成果,但它们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来思考和认识这个世界,从而为更深刻的探索思维规律创造了前提(正如大多数悖论一样),而这,正是其逻辑学意义所在。之后的苏格拉底,提出了人的语言和思维相关的伟大观点,这实际上揭示了逻辑学研究关注语形语义的必然性,而其后传弟子亚里士多德,最终总结并发展了前人的思想,正式创立了逻辑学。
古希腊的逻辑学成就,集中于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和斯多葛学派的命题逻辑学说。《工具论》中包含《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辩篇》,《辩谬篇》六篇内容。在这些著作中,亚里士多德阐述了他的逻辑学体系:首先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将事物分成十类范畴,包括实体、数量、活动等;进而关于命题,根据主词和谓词进行划分,并给出了不同命题间的逻辑关系(不包括今天的差等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逻辑方阵;同时对谓词分类,提出包含定义,固有属性,属,偶性的四谓词理论;创立三段论,分析其中的三种格,并将其作为推理有效性的重要判别式;最后对具体的命题研究给出科学证明方法,即有效前提和三段论结合。
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所做的工作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将语言内容抽象成形式(即形式化),并做逻辑学上基本的规定,二是建立以三段论为主要内容的有效性的判别体系,并作出应用性研究。亚里士多德之所以被称为逻辑学之父,很大程度上因为其得以令一个抽象性的研究系统的形成,而古中国的诸子百家中,这方面的成就,只有墨家的《墨经》——包含诸多定义和方法论的著作可以相比。
古希腊另一个重要的逻辑学成就是斯多葛学派在命题方面的贡献。斯多葛学派从“意谓”概念入手,将逻辑研究对象上升到抽象层面,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命题的性质和结构:首先依据是否能进行分解,将命题分为原子命题和分子命题,原子命题又包含“确定的”“不定的”“中间的”三类,分子命题分为条件命题,合取命题,析取命题,否定命题等。虽然与今天的表述并不完全一致,但依照命题间关系和联结词进行划分的思路和现代逻辑学是一致的;斯多葛学派又分别谈论了命题、命题形式、表象、论证做主词的情况,指出命题形式做主词时才是逻辑学研究的对象;对于蕴含命题、析取命题和合取命题的研究,斯多葛学派与今天的描述几乎一致,这也是该学派最显著的成就之一;而在论证的分类与方法方面,斯多葛学派也有相应的涉足。
可以说,斯多葛学派在某些领域的研究思路和方法,今天依然未被超越。而如此系统且完备的建立一种学科体系,是同时期中国的古人所没有做到的。实际上,斯多葛学派和亚里士多德的成就并不仅是个人的成果,很大程度上是古希腊逻辑学体系的一种结晶。相较之下,百家争鸣中的儒家、道家、名家等,做的更多的是芝诺、苏格拉底等前逻辑时代的工作,只有墨家真正走上了逻辑研究的道路。而在这差异背后,是思想文化、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等方面的不同,针对这点下面我将就此进行说明。
古希腊的逻辑学和古中国的名辩学各自的特点,归结起来如下:古希腊的逻辑学在形式化方面做的更好,无论是亚氏的三段论和逻辑方阵,还是斯多葛学派建立在“意谓”上的命题逻辑,都体现了这点,相较而言,古中国只有《墨经》试图在这方面做出努力,但定义过于冗杂,仍然没有实现脱离语言内容的抽象化;还在系统化方面,古希腊的成就亦更为明显,《工具论》就给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包含范畴、定义、三段论、应用准则的逻辑体系,从而能实现对一个命题的完整判定方法,斯多葛学派则是继承苏格拉底、麦加拉学派等的基础上,形成包含形式化、命题分类、有效性的完整理论,而同时期中国的百家争鸣,则是各自为营,围绕名实关系,儒家的“正名”、道家的“无名”、墨家的“取实予名”等,借助具体的论题进行论战,却较少涉及关于“名”和“实”本体体系的建立,导致看起来有些像自说自话,未成一统,虽然墨家亦曾做出过系统化工作,但仍然处于辩论层面,而不是深入知识体系本身。这些特点,是由包括区位、历史、地理、生产方式、语言、思维传统等多种因素造就,下面我们将依次做出分析。
从区位来看,古希腊处于古埃及和两河流域的交际处,直接受这两大地域文明的影响。自由便利的文明交流使得古希腊能够积累相当的文化成果,便于系统化的建立知识体系。而古中国的位置则颇为偏僻,大多数思想由本土产生,百家争鸣时各派的观点、思路、方法大都处于萌芽阶段,尚未来得及系统化便草草以独尊儒术来结束。所以,我们的名辩学看起来松散,并且形式化的程度较低。
同时,历史、地理和生产方式上的因素影响了古希腊和古中国对理论研究上的热情。希腊人是移民,具有更多的探索动力,同时地处海滨,眼界开阔,海洋文明本身为其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物质条件。这一切,让古希腊人有更深入的求知欲,其研究成果往往亦足以形成较完备的体系。而古代中原文明则是本土产生,且居于内陆,这形成了一种较为保守的性格,由于农耕文明的缘故,更加注重眼前的利益,而缺少深入探索的热情。所以我们的名辩学,更多的是呈现不同的名实观点,而较少有名实体系的建立。只有墨家在这方面有开创性的工作,但不足以让整个名辩学的研究发生质变。相对于古希腊,我们的文化缺少了完备而思辨的理论,使得其价值难以被承认。
语言方面,古希腊人的语言习惯较为直接,容易按照主词、谓词等进行划分,从而进行逻辑学上的研究,而且所使用的字母文字,因字母本身的符号功能,更容易实现抽象化。反观古汉语,大量使用缩略、一语多义等表达方式,本身较难展开,同时汉字是一种表意文字,很难单纯脱离具体意义而纯粹作为符号。由此观之,语言上的差异使得古代中国在形式化方面较难实现。
思维传统也是古希腊的逻辑学与古中国名辩学差异的重要原因。古希腊有严格系统化的传统,比如希腊神话,即便故事各不相同,但总是建立在同一个确定的世界观之上,即由奥林匹斯山上的十二主神为首的世界中。而古中国的思维相对发散性更强,神话中的神灵大多出处不一,各说典故。研究方法上,古希腊人更喜欢借助数学和论辩来获得精确的结果,古中国则讲求“悟”,而显然前者更自然的符合逻辑学发展的要求。
总之,比较不同的逻辑学文明,可以让我们更深入的认识不同的思维,从而了解这门科学本身,而更好的发展逻辑学,恰恰应该对其有更深入的理解。这也是这篇论文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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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与教学关系的研究是欧美国家哲学研究的新兴热门问题之一。逻辑学是合理思维的工具,它能使人在思维过程中概念准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乎逻辑;使人更准确,更严密地表达思想,反驳谬误。随着教育及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化,素质教育要求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高分”不再是教学的唯一目标。学生良好的思维能力、思维习惯以及思维方法的培养成为教学的重点目标之一,这无疑对一线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中阶段是学生的形象思维向抽象思维转化的重要阶段,是逻辑思维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有效地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教师必须有系统的逻辑学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本文从实际高考试题的逻辑学分析着手,从习题教学的视角分析逻辑学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习题教学能够帮助学生牢固地掌握物理概念,深刻地理解物理规律。但是,很多时候,学生看似理解了所学的物理内容,习题中也能够准确地给出答案。但是,对物理知识的理解未必真的到了实质。而从逻辑学视角分析问题的时候,会有新的体会思考。如下例所示:
例1 (2014年高考北京卷13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物体温度降低,其分子热运动的平均动能增大
B.物体温度升高,其分子热运动的平均动能增大
C.物体温度降低,其内能一定增大
D.物体温度不变,其内能一定不变
第一步:
根据热力学第一定律:温度是分子平均动能的标志。
温度升高,分子热运动的平均动能增大。
温度升高 温度降低
————————————————————
分子热运动的平均 分子热运动的平均
动能增大 动能减小
(充要条件假言推理)A项错误;B项正确。
第二步:
物体的内能包括所有分子的动能和势能之和。
物体内能增大,要么分子动能总和增大(温度升高),要么分子间势能增大温度降低。
————————————————————
结论:若分子间势能的增量大于分子动能总和的减少量,分子内能增加;
若分子间势能的增量小于分子动能总和的减少量,分子内能减少;
若分子间势能的增量等于分子动能总和的减少量,分子内能不变。
(相容选言推理否定肯定式,两个选言肢均未被排除,结论为选言判断) C、D选项错误。
分析 乍一看本题,A、B选项像是假言判断,实则为假言推理。假言判断与假言推理看似无大的差异,但是,对物理知识的理解却大相径庭。假言判断中,前件与后件是因果关系,前件的真导致后件真。假言推理则是推理导出的含义。温度变化与分子平均动能的变化构不成因果关系,温度升高只是分子平均动能的外在表现形式。作为高考题本题选项并未采用“当且仅当……则……”或“若……则”的形式来表述,极其严密。因此,从逻辑学角度重新审视物理知识的时候,会使认识更为透彻、深刻、严谨。
物理习题教学担任着培养学生逻辑推理能力的重要任务。学生学习的过程中,在学生对物理概念和规律掌握到一定程度以后,可以通过对一些推理性较强的习题的练习,来充分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推理能力。此时,习题要有深度,要求推理过程复杂,脉络多样,如此才能更好地培养学生能力,使其思维更加缜密、灵活。如下例所示:
例2 (2014高考天津卷4题) 如图1所示,平行金属板A、B水平正对放置,分别带等量异号电荷。一带电微粒水平射入板间,在重力和电场力共同作用下运动,轨迹如图1中的虚线所示,那么( )
图1 带电粒子运行轨迹图(图略)
A.若微粒带正电荷,则A板一定带正电荷
B.微粒从M点运动到N点电势能一定增加
C.微粒从M点运动到N点动能一定增加
D.微粒从M点运动到N点机械能一定增加
第一步:
类平抛运动的物体动能增加,因为类平抛运动在水平方向匀速,在竖直方向做初速度为零的匀加速运动。
微粒在极板间做类平抛运动。
—————————————————
结论:微粒从M点运动到N点动能一定增加(带证式直言三段论推理,肯定前件式)。
C正确。
第二步:
根据能量守恒定律:微粒的重力势能、电势能、动能三者之和不变。动能是增加的,要么重力势能减少,要么电势能减少。
重力势能减少。
———————————————————
结论:如果重力势能的减少量小于动能的增加量,电势能减少。
如果重力势能的减少量大于动能的增加量,电势能增加。
(相容选言推理否定肯定式,两个选言肢均未被排除,结论为选言判断) D选项错误。
第三步:
电势能增加,电场力做负功。(充要条件假言判断)
电势能无法判断,因此,电场力做功无从判断。A、B选项错误。
以上实例的推理过程较为复杂,脉络并不十分简单。这就要求学生能够找到合理的着手点,结合扎实的物理知识,以正确的思维方式进行推理。类似的习题编制有很多,但教师们在出题时未必考虑了相应的逻辑学知识,如果能够以逻辑学为理论基础来指导实践,定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通过习题教学和练习,教师可以随时得到学生学习情况的反馈信息,借以调整教学内容、方法和进程。在习题训练过程中,学生在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时候,难以把高度概括性和抽象性的物理知识与逻辑思维相联系。对于物理习题教学中的易错题,教师需从逻辑学角度系统科学地分析学生的逻辑思维障碍,对症下药,这样才能更好地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同时培养学生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和辩证逻辑思维能力。
例3 (2014高考海南卷9题) 如图2(a),直线MN表示某电场中一条电场线,a、b是线上的两点。将一带负电荷的粒子从a点处由静止释放,粒子从a运动到b过程中的v-t图线如图2(b)所示。设a、b两点的电势分别为φa、φb,场强大小分别为Ea、Eb,粒子在a、b两点的电势能分别为Wa、Wb,不计重力,则有( )
(a)某电场中一条电场线 (b)粒子运动v-t图
图2(图略)
A.φa>φb
B.Ea>Eb
C.Ea
D.Wa>Wb
第一步:
由牛顿第二定律F=ma知,物体合外力与加速度成正比,若加速度减小,则合外力减小。
从a到b的过程中,加速度减小。
————————————————————
结论:从a到b的过程中,粒子所受合外力减小(充要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
第二步:
由电场强度定义E=F/q知,若电场力减小,则场强减小。
从a到b的过程中电场力减小,因为粒子只受到电场力的作用。(带证式前件)
————————————————————
结论:从a到b的过程中,电场强度减小(充要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
第三步:
由能量守恒定律可知:粒子电势能与动能之和不变。
粒子动能增大则电势能减小。
粒子动能增大,因为粒子速度在增大(带证式前件)。
————————————————————
结论:粒子电势能减小(充要条件假言判断,肯定前件式)。
第四步:
沿着电场线方向,电势逐渐降低。
受力方向由a指向b。
正电荷受力方向沿着电场线方向。
分析 本题之前三步逻辑推理对于学生来说并不难,但是第四步中,一些学生由于错误地使用了同一律的思维规律,潜意识地把粒子当做正电荷,因此得出了错误结论。找出了学生的逻辑思维障碍以后,教师就要注意强调,在静电场部分知识的学习的时候,要时刻注意粒子电性的正负,不能随便就把粒子当做带正电荷处理。
本文从三个角度阐述了逻辑学在物理习题教学中的重要作用,望能够引起广大同行的注意。没有逻辑学作为基础固然也可以做一名物理教师,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亦可得到提高。但是,如果有逻辑学作为指导实践的基础,相信一定能够更好地培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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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无产阶级思想体系,是一场最伟大的思想革命。马克思主义出现后,该思想的革命家就将着眼于实际作为基本原则,根据历史条件的变化,选择用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来正视该理论,将其视为是一种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着的系统理论。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品质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党建研讨会上强调,中国共产党在过去的九十年中逐渐强大、不断发展进步、不断带领人民创造令人瞩目的伟业,其根本原因是我国始终贯彻科学理论为指导,并合理地将马克思主义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逐渐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在中国社会发展中,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要进一步中国化?我国领导人及共产党又要怎样进一步实现中国化?针对上述问题,需要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品质去全面分析其产生该现象的原因。马克思曾经表明:“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1]在19世纪中期的欧洲资本主义发展的黄金时期,其欧洲资本主义发展具有以下特征:
(1)在资本主义大机器生产时期,工业快速发展带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突出。在该时代背景下,为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提供了成熟的社会条件。
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无产阶级思想体系,是一场最伟大的思想革命。马克思主义出现后,该思想的革命家就将着眼于实际作为基本原则,根据历史条件的变化,选择用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来正视该理论,将其视为是一种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着的系统理论。恩格斯曾经表明:“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2]284在该理论基础上,恩格斯又提出:“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2]337-338他提出忠告来启示人们说:“我必须说明:如果不把唯物主义方法当作研究历史的指南,而把它当作现成的公式,按照它来剪裁各种历史事实,那它就会转变为自己的对立物。”
[2]688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实际上就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科学理论,随着时代进步与具体实践而不断深化、创新、拓展、完善为其主要理论品质,从而促进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可以说是时代发展的需要,而且马克思主义也实现了与时俱进,完全满足了时代发展的需要。“马克思主义是什么”“我们应该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这些问题是马克思主义诞生后,尤其是在马克思、恩格斯等人逝世后,在工人阶级及社会主义运动范围内人们广泛关注的问题,焦点问题就是人们对“以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还是“以教条式的形而上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3]17-26马克思认为他的主义奠定了一种科学的基础,社会主义者若想要跟上时代的脚步就必须把这门科学推广在各个方面。
马克思紧跟时代的步伐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我国应用的具体体现。毛泽东是我国共产党的第一批领导核心,也正是毛泽东率先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人,毛泽东早先在党内就反对教条主义,把教条主义称作“假马克思主义”,把紧跟时代的马克思主义称为“创造性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是我国共产党的第二代领导核心,他提出了“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这一科学理论。实事求是就是紧跟时代的步伐;如果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就不能做到实事求是。江泽民是中国共产党的第三代领导核心,更是清楚地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紧跟时代步伐的这一理论”这一科学理论观点突出地强调了我国应该按照具体发展情况实践马克思主义。
首先,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多位国家领导人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推进的历史进程中,也都坚持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这一理论品质,都有着共同的思路,这也是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理论成熟的重要体现。他们都正确地理解并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应紧跟时代步伐的这一问题。从他们的角度来看,每一种理论都必然是历史的经验总结,都应该随着社会发展与变化不断地摄取其中的优良特点,摒弃不符合时代的特性,使理论得到更好的发展。事实证明,每一个国家的革命和发展都是具有各自特色的道路的,都是在当时特定的情况时代背景下决定的适合自己国家且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发展道路。
中国曾经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马克思主义并没有讲过对于我们中国究竟该走怎样的道路,如果过于刻板地坚持没有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的马克思主义,那就意味着不考虑时代性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必然会失败。也正是因为如此,邓小平说“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根据现在的情况,认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4]291因此根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历程可知,中国顺应时代的发展,在实践中运用马克思主义,并随之不断的使其更加丰富。
其次,三位领导都发现了一个共同问题,并且都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这个问题就是我们所说的“老祖宗”问题,具体是指马克思主义原著及其基本理论。就如本文之前所说的马克思主义不能进行一味地按部就班,而是应该顺着时代的发展来决定适合属于自己国情的马克思主义,像面对有一定特色的国家或者是一个国家的不同时代背景下马克思主义的实际内容也不应该完全相同[5]109。邓小平也说过,我们必须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但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同时,又要有自己的创新和新的理念,他还指出“不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4]292马克思主义要始终坚持在这一前提下又要对其不断进行内容上的丰富,使其不断发展,谱写新篇章。
再次,三位国家领导人也都正确提出并解决了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这一问题。马克思主义内容简述如下:(1)马克思主义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具有明显的普遍性、规律性这一研究理论;(2)马克思主义包括了针对特定时空给出了完整的结论。这一理论要求中国共产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这一理论的科学体系、科学精神,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正确运用,但是并不局限于其基础理论;在此基础上,毛泽东曾指出:“恩格斯、马克思、斯大林、列宁等人的理论‘放之四海而皆准’,不能将他们的理论作为具体的教条理论来看,应将其作为行动指南,不能只机械地学习马列主义的书面词句,应将其当作革命的科学学习,在了解马克思、恩格斯、斯大林、列宁等人思想所涉及的真实生活及革命经验同时,还要了解他们看待问题角度,以及学习他们看待问题的立场、解决问题的方法。”[6]533因此,当处在时代不断变化、社会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之下时,马克思主义中反映特定的时代的结论都应随具体变化而变化,以此满足社会发展的大需求。
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特征为实践性,这是这一理论原理的科学性基础,因此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实践的科学,其实践是无限发展着的,因此在实践基础上的科学理论需要随着实践变化而不断变化、发展。事实证明,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一个封闭体系,它主张人们要具有批判性地对待人类文明史上出现的所有成果,在实践发展下持续发展与完善这一理论。各国共产党人需根据实践进一步探索新内容,创新理论,最大限度地为实践提出更加符合实际的理论指导。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践的有机结合最终产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应用的具体体现。其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的最终动力始终是实践,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实践中毛泽东思想的理论基础,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问题的真实反映,回答了上述“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等问题,江泽民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提出了“三个代表”,这一思想为我国改革与建设阶段解决新问题、新情况提供了理论典范。
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一直在不断进步、不断发展、与时俱进,党中央根据国内外形势不断变化的实际,切实发扬开拓进取的精神,坚持将理论和实践创新进行结合,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使党和国家迈出了新步伐。
根据历史发展经验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建设中指导作用显著,是共产党人进一步改造世界的锐利武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就是将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实际有机结合的实践成果,真正做到了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引领新一代领导人及共产党人继续前进、继续进步。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始终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我国具体国情相结合,以不断推进包括毛泽东思想和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从而不断指引党和国家事业得到更大、更辉煌的发展。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将中国实际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有机结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为中国未来的发展道路进一步指明方向,新一代领导人带领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完善和发展马克思理论的具体内容,使其更好地为中国的良好发展服务,指引中国共产党走向更美好的社会主义道路,为人民创造出更多更大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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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想问题、做事情的时候应该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就像当代社会,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已经与我国的实际国情紧紧结合,中国共产党已经开拓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路线,在新的时期运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用理论指导实践,并且通过实践反馈,不断完善新的理论,从而推动新农村的建设,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新农村建设发展战略中的指导作用相关论文。仅供大家参考!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新农村建设发展战略中的指导作用全文如下: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告诉我们要正确处理规律客观性和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既不能创造规律,也不能消灭规律,自然界,人的思维以及人类社会都在遵循着各自的规律发展,那么也就要求我们遵循客观规律去办事,一旦违反规律就会受到惩罚。但是,规律是可以被人认识和利用的。人们可以根据规律发生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人类。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发展到现在是历史的必然结果,在其建设的过程中应当做到遵循客观规律和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将已经有的优越条件和待开发的良好条件相结合,有力的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在整个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农民这个主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人是社会的主要构成部分,也是最主要的的部分,那么,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主力军自然而然是农民本身。
所以,国家应当给予他们足够的方针政策的指导,以及物质和基础设施的安排,从而引导、激发农民的创造力。这种创造力主要体现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鼓励农民发挥创新精神、鼓舞农民树立创业意识、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实现自我价值。那么,如何让更多农民自觉主动的参与到新农村的建设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呢?国家要切实落实相应的政策,让农民们真实详细的了解新农村建设带给他们的好处,让他们切身体会到这是与他们自身利益和生活幸福紧密相连的方针政策。只有这样才可以最大限度的调动农民们的热情和积极性,从而参与其中。
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相互转化。我们在解决问题时要抓住主要矛盾,同时也不能忽略次要矛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因为我国特殊的国情,人口众多,农民人口占大多数。所以遇到的矛盾和困难肯定是较多的。例如:农村的基础设施较差、农业支柱贫乏、农民收入较低等等,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主要矛盾,国家应当给予高度的重视,及时解决。我们在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也时刻不能忘记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力量发展农业经济,为农民创收,只有这样才能增加农民的收入,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同时,高度重视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存在的种种矛盾、困难和问题,重视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的发展,着力解决“读书难、读书贵”、“看病难、看病贵”、“出门难、车费贵”等突出问题,不失时机地把握政策,科学调整工作思路,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除此之外,新农村的建设要遵循发展的客观规律,发展的本质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发展也有客观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存在着量质变的问题,量变是引起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历史的足迹告诉我们,经济建设不能“一口吃个胖子”。尤其因为长期以来,农村一直受着传统的思想观念所束缚,加上其地理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薄弱等因素导致新农村的建设必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我们要避免任何操之过急的思想及行为。通过一步步的积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只要国家坚持不懈的给予农村扶持与帮助就一定能够实现量的积累,从而实现质的飞跃。
自然界、人类社会都是物质的,意识是物质的派生,所以世界真正的统一性在于他的物质性。因此,我们在想问题、做事情的时候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一个实践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以农村具体的情况开展工作,我们不能忽略农村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而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目前,虽然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开始了新农村的建设,但是各个地方进行的程度和改革的力度还不相同,并且各个农村的情况也不相同,所以,我们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例如:基础设施薄弱就应当首先解决基础设施的问题,而不是急于投入大规模的机械化生产。各个农村要在充分认识自己实力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实事求是得进行建设,切不可盲目跟风。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我们还要坚持将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内外因的相互作用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在我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要注重内因所起的决定作用,同时也不能忽视外因的影响作用。坚持内外因相结合。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农民本身想要提高生活水平,坚强奋斗,自强不息是内因,他们起着关键性的决定作用;而国家政策的扶持和物质的帮助是外因。如何将这两者结合起来成为领导者考虑的关键所在。
首先我们应当做到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做到积极的投身于建设当中,发扬他们艰苦奋斗,创新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立足于本身所具有的的优势,突出发展重点,积累发展经验,促进发展进程。同时,还要紧紧的把握住国家发展的各个机遇,并且抓住国家给予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人才、技术、经验、理念等等因素,借着国家吹来的这股强有力的东风,将新农村建设推向成功的浪潮。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新时期的一次大的社会变革,所以需要他的主体推动变革。农村和农业的主体都是农民,农民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参与者,新农村建设的成功是农民艰苦创业和奋斗的结果,我们一定要激发农民发扬大胆作为、敢为人先、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奋斗精神,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坚不可摧的毅力,战胜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挫折,抛弃禁锢农民思想的旧传统,坚持引导人们使用科学的理论,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加强科学技术投入比例,对可以使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集群加大关注和建设。
这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奋斗目标。同时,还应当落实好群众路线,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们群众的根本利益。他们是收益的主要团体。
但是,国家在进行建设的时候,决不能将他们仅仅作为扶持和帮助的对象,而是应该引导他们成为建设新农村的主干力量,无论是从思想上还是从工作中,都要让农民感受到他们是这个建设中的主导力量,是建设自己家园的主人,这样才可以使他们尽可能的发挥自己的智慧,主动的参与其中,从而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的实施。
当代社会,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已经与我国的实际国情紧紧结合,中国共产党已经开拓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路线,在新的时期运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用理论指导实践,并且通过实践反馈,不断完善新的理论,从而推动新农村的建设,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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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历史,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在20世纪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而在新世纪视域下,为了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发展进程,应当坚持沿着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哲学思路,并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社会实践进行有机结合,以哲学方法论为立足点,对改革过程中的各种经验教训做出相应的总结、概括,借此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
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新世纪视域下初探马克思主义哲学相关论文。仅供大家参考!
基于新世纪视域下初探马克思主义哲学全文如下:
马克思主义哲学吸收了人类文明的一切成果,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英国的政治经济学、德国的古典哲学、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以及西方的人类学等,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重要基础。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过程中,其在不同路径得以丰富和发展,如第二国际和苏俄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等,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完善和发展。为此,在新世纪视域下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研究时,必须从思想上具有宽容精神和时代精神,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地研究新变化和新问题。
首先,新世纪下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者要相互沟通、相互吸收,通过争论获取新见解,进而达成对马克思主义哲学问题的共识。纵观历史发展进程,一种哲学要想始终保持强大的生命力就必须不断丰富其他哲学思想,所以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应当运用发展的眼观,吸收和消化其他哲学理论。
其次,新世纪下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要重点关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取得的成就。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要不断扩展新的理论资源,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既要时刻关注当代哲学领域研究的最新进展,包括现象学、实用主义、存在主义哲学、过程哲学、解释学等方面,又要关注政治学、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法学等领域的重大突破,从而拓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视野,使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够解释当今新问题的实质。
再次,新世纪下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要关注当代自然科学的最新成就,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自然科学的相互渗透。从西方哲学史上来看,诸如泰勒斯、毕达哥拉斯、德谟克利特、莱布尼斯、笛卡尔等哲学大师,也是著名的科学家,这充分说明了哲学与自然科学不可分割的关系。为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应当将自然科学的最新进展作为最佳切入点,积极吸收新鲜血液,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保持先进性。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社会实践相结合
纵观历史,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在20世纪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而在新世纪视域下,为了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发展进程,应当坚持沿着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哲学思路,并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社会实践进行有机结合,以哲学方法论为立足点,对改革过程中的各种经验教训做出相应的总结、概括,借此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我国而言,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仍在进行之中,民族复兴这一大业尚未完成,各种困难和问题仍然摆在国人眼前。
此外,随着时代的发展,国际形势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我们要不断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社会实践相结合,由此可见,这两者之间的结合并非朝夕能够实现的,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依旧任重而道远。所以,在当前的新时期,要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进程。
(二)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政治功能
一直以来,中国的学者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性的研究上存在片面性,由此造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庸俗化,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过于强调其政治功能,致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某一部分人用于政治辩解的工具;
其二,它的一些原理被某些人用作对具体方针、政策进行辩论的根据,由此使其搞阶级的“武器”。正是因为这种错误的理解,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声誉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同时,也阻碍了人们对其科学价值的挖掘。从本质的角度上讲,马克思主义哲学属于实践唯物主义,它的出现为哲学发展开辟了新的路径。
为此,在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过程中,绝对不能忽视其学术价值。但是,从近些年来的研究中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识形态价值逐步被人们所淡化,若是继续任由其淡化下去,则很可能使它失去存在的价值。
(三)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维方式进行实践
在新世纪视域下,想要进一步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必须以其内在精神作为立足点,但需要着重阐明的一点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并且对时代的实践也可以有不同的把握。具体而言,每个人都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有自己的理解,对于这种理解正确性的判断依据并非是权威的,而是需要实践来进行验证的。故此,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形态及其结构进行深入探讨时,不应当构建一个单一且封闭的体系,因为这样与马克思主义本身的精神严重不符,由此可见,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和阐释具有多样性的特征,以这种方式进行探讨,能够使彼此之间互相启发、相互补充,由此可以得出更加完整且具有建设性的结论,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够适应生活实践的充分表现。就我国而言,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在新形势下坚持及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一种尝试,其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上,都打破了以往的传统模式,它的可行性也在不断地实践过程中获得了验证。
(四)吸取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成果,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现代化
从本质的角度上讲,哲学应当与其所处的时代紧密相连,基于这一观点,在新世纪视域下,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发展方向应当紧紧围绕时代的发展脉搏,并对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成果予以足够的重视,借助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中的合理成分,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
就马克思主义哲学而言,其想要在当代获得进一步发展,就必须对人类的科学文化以及思维进行吸取,从而构建起一套具有当代中国化特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同时,还应从哲学理论的视角,对现代和当代的新科学技术及其规律进行深入探索,尤其是要注意从当代哲学发展的关系之中,提炼并总结出一般的哲学方法论原则,并将之与辩证法进行有机结合,使两者融会贯通,以此来完善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
在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应当对西方哲学发展的新成果及其合理的因素进行吸收,并且还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中的有些部分进行必要的丰富和发展,如对辩证唯物主义的对象进行明确、对其内容进行适当补充、对其结构进行完善等等,以此来满足时代的发展要求。
(五)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改造普通大众的人生观、价值观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和宣传都是从宏观的角度进行,由此产生出了这样一种观点,即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基本没有任何关联。虽然其在大众中获得了普及,但由于它并未与个人的生活紧密结合,从而没能起到改变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作用。换个角度讲,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并未成为大众的哲学,可见,它的中国化之路还很漫长。为此,可从以下两个方面促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个人生活之间的有机结合,这样有助于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一方面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予以充分地认识,使其能够在个人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中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思维、行为等方式相结合的途径。
总而言之,新世纪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发展路径,必须立足于中国国情,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精神与中国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合理吸收消化西方哲学以及相关领域的发展成果,从当前形势下发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理论资源,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进而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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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治是中国古代的治国理论,是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道德规范,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儒家学说是由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创立,最初指的是司仪,后来逐步发展为以尊卑等级的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儒家的学说简称儒学,是中国影响最大的流派,也是中国古代的主流意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与历史价值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论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与历史价值全文如下:
那么,什么是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呢?为了使问题更加明晰和易于集中讨论,本文在此把讨论的范围确定在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特别是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
任何一种有生命力的理论的产生,都是基于解决现实中某种问题的需要。孔、孟、荀生当春秋战国之乱世,运用自己的学说帮助明君圣主结束各国纷争、建立有序社会,是他们共同的目标,也是先秦儒家德治思想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动因和基础。这样,便有了先秦儒家德治思想内在逻辑的一个最初的、也是最基本的元素:建立一个符合理想的社会。
孔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一个类似周朝制度的社会:“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孟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王治:“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仁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荀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可以称之为“政教之极”:“臣下百吏至于庶人,莫不修己而后敢安正,诚能而后敢受职。百姓易俗,小人变心,奸怪之属,莫不反悫。夫是之谓政教之极。”(《荀子·君道》)
从上可见,孔、孟、荀对理想社会的具体描述虽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这就是社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教化盛行,人人道德高尚。正是从这个角度,我们也可以把孔、孟、荀追求的理想社会称之为道德社会。
那么,这种理想的道德社会如何才能成为现实呢?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由此往下推衍。对于这个问题,孔、孟、荀的共同回答是:实行德治!
孔子率先提出了他的德治主张:“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孟子亦在其《孟子》一书的开篇中亮明自己的德治主张:“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并在《公孙丑上》中继续阐发这一主张:“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荀子把德治进一步发展为礼治:“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正错之而莫之能诬也”。(《荀子·王霸》)以礼治国是荀子的治国之道的一大特色,但在先秦儒学那里,礼是德的外在表现,所以,礼治的实质仍是德治。
为什么要把德治作为实现理想社会的根本手段呢?从基本的方面说,孔、孟、荀心目中西周时期特别是周公时期成功的德治实践、农耕社会的经济特点、血缘宗法的家庭关系等等,都是他们提倡德治的重要原因。而从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的角度说,孔、孟、荀之所以提倡德治,主要基于这样两条理由:一是德治是实现理想的道德社会的捷径,二是依靠其他手段无法实现他们心目中的理想社会。
关于第一条理由,孔、孟、荀的论述如出一辙,即只要最高统治者愿意实行德治,并以身作则,德治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孟子·高离上》):“君者,仪也,仪正而景正;君者,盘也,盘圆而水圆;君者,孟也,孟方而水方”(《荀子·君道》)。
关于第二条理由,希望能引起读者的充分关注,因为在这条理由中,孔、孟、荀提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观点:理想的道德社会只能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道德手段去建立,而不能靠非道德手段如政令、刑罚去建立。需要说明的是,在此提出“道德手段”的概念,是相对于“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等而言的,指的是用一定的道德规范进行教化和约束,并具有非强制的特点。
首先来看看孔子对这个问题的著名论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孟子也接着认为:“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是民财,善教得民心。”(《孟子·尽心上》)“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孟子·公孙丑上》)荀子则在《议兵》中对孔、孟的上述观点作了充分的展开和发挥:“凡人之动也,为赏庆为之,则见害伤焉止矣。故,赏庆、刑罚、势诈,不足以尽人之力,致人之死……故,厚德音以先之,明礼义以道之,致忠信以爱之,尚贤使能以次之,爵服庆赏以申之,时其事,轻其任,以调齐之,长养子,如保赤子,政令以定,风俗以一。”上述言论充分说明,孔、孟、荀之所以推崇德治,是因为他们认为非道德手段如刑罚、赏庆、势诈等充其量只能获取民财、民力,而无法获取民心,当然也就无法靠它们去建立理想的道德社会了。
需要说明的是,先秦儒家虽然认为不能依靠刑法等非道德手段去建立理想的道德社会,但并没有因此否定刑法等在治国时的作用。如孔子就曾说过:“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左传·昭公二十年》)孟子也说过“国家闲暇,及是时,明其政刑”(《孟子·公孙丑上》)的话。因此,后人常以德主刑辅来理解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但德主刑辅只是说明先秦儒家没有否定法律的作用,并不能因此证明他们重视法律。事实上,先秦儒家对法律是极为轻视的,如荀子就明确认为,在治国手段上,道德为本,法律为末:“故械数者,治之流也,非治之原也……故上好礼义,尚贤使能……赏不用而民劝,罚不用而民服,有司不劳而事治,政令不烦而俗美。”(《荀子·君道》)因此,在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具体实践中,枉法从德、以德代法是极为普遍的现象。
既然德治是实现理想的道德社会的根本途径,那么如何实施德治呢?这便推进到了先秦儒家德治思想内在逻辑的最后一个环节。纵观先秦儒家的德治之道,概括而言便是注重每个人的道德修养,正如《礼记·大学》所说:“自天子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具体而言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统治者首先注重自己的道德修养,并以此影响天下;二是实施教化,即把德、礼的具体内容教给老百姓,让他们自觉遵守。在这个问题上,孟子的论述较具代表性:“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较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有王者起,必来取法,是为王者师也。”(《孟子·滕文公上》)
结合以上论述,可以把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概述如下:道德社会是先秦儒家德治思想追求的理想目标,德治是实现理想的道德社会的根本途径,具体的德治手段是教化和统治者的表率作用。
就个体言,修德造成“人禽之别”,就邦国而言,成就“夷夏之别”;或者可以从承担历史使命的知识分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路径见出个体成长的缩影,从“有德者有天下”窥见贤君明主的正面结果。总之,是建立一个以凸显德性为特征的理想社会,反映了农耕社会人身依附的原始圆满的理想图景。从这个角度来看,很多众说纷纭的疑难问题可以被廓清。例如,为什么儒家老提“人性”问题,为什么一直争论不休?尽管孟子主张“人性善”而荀子却主张“人性恶”有尖锐的冲突,但实际上仍是为了这个“人禽之别”,不过孟子从“先天”禀赋立足荀子从“后天”教育入手罢了。两者殊途同归,同归于“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延续到后代依然如此,无论是汉的“天命之谓性”把人性扩展到自然宇宙,还是宋的“存天理灭人欲”收敛到内心,都是先秦儒家路向的特定时空下的延伸和变型。从而,“夷夏之别”也就有了普遍的经验基地和群体筑成的“文明”支撑。这种平行位移——由个体到国家的扩充,二者的平行建构同时完成。孟子的“推己及人”、孔子的“以孝移忠”等便是其功能结构的金科玉律。至于知识分子的使命,入仕参政、讲学授徒,便体现为“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的人身依附、教化百姓的不二法门。在国君即“天之子”虽由上天授命还得成事在人,尤其是能德泽天下者才能长治久安。如同“天子”的“天”“事”有二重性,“德”也有上下梯级的二重性:“人皆可以为尧舜”,是包括民、君在内的所有人的道德境界的可能性,而君临天下的理想承担者即尧舜这样的帝王则是这种道德境界的现实性的“仁主”。换句话说,有德者不必为王,为王者必有美德。这样,一座权力的金字塔就在“德”的砖瓦中矗立起来,延续下去,虽改朝换代,其基于农业经济结构上的德的主导形式未有质的变化。这就是本文的主题叙说,讲的是“德治的内在逻辑”是什么。下面要详细讲一下其“合理性”何在即“为什么”的问题。
从上述论述可以看出,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是一个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它有明确的目标,有实现目标的具体手段,在目标与手段的关系上又有充分的论证。因此,等待的只是明君圣主的采纳和具体实施。但是,正是在这个看似严整的体系中,我们可以发现它存在的问题,这个问题就在于它关于目标和手段关系的论述上,即先秦儒家认为理想的道德社会只有靠德治来建立,这一观点是存在理论上的严重缺陷的。
理想的道德社会只有靠德治来建立,这一观点包含这样两层意思:一是没有德治就建立不了理想的道德社会,二是依靠德治肯定能建立理想的道德社会。因形式逻辑的语言来表述,就是德治是建立理想的道德社会的充分必要条件。
为了证明上述理解不是对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的误解,我们有必要对孔子“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著名论述作详细剖析。上语中的“政”是指政令,“刑”是指刑罚,亦可泛指为法律;“免而无耻”,指老百姓可以不犯罪,但没有羞耻心;“有耻且格”,指既有羞耻心,又顺从统治,而羞耻心则完全是属于道德领域的概念。这样,孔子的话可以理解为:用政令来引导,用刑罚来规范,老百姓可以免于犯罪,但不会有羞耻心;用道德来引导,用礼义来规范,老百姓既有羞耻心,又容易顺从统治。换言之,在孔子看来,光用政和刑不能培养人们的道德;要培养人们的道德,只有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孔子提出上述观点后,千百年来,很少有人对孔子的这一提法表示过怀疑,相反,对之服膺、发挥者甚众。如西汉的陆贾在《新语·无为》中说:“夫法令者所以诛恶,非所以劝善。”贾谊在《陈政事疏》中说:“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礼义积而民和亲。”桓宽在《盐铁论·申韩》中说:“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即使是众多的现代学者,在涉及孔子的上述论述时,亦是把它看作一种经典式的表述,而很少有人对此作深入的探究。
那么,孔子的上述观点是否真的无懈可击呢?我认为,至少有两种思想对孔子的这种说法持否定的态度。
一种是中国的法家理论。先秦时期的法家已明确指出,依靠法律手段也可以培养人们的道德品质。在《商君书·画策》中就有这样的论述:“故善治者,刑不善而不赏善,故不刑而民善。不刑而民善,刑重也。刑重者,民不敢犯,故无刑也;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故不赏善而民善……故善治者,使跖可信,而况伯夷乎?”这说明,在商鞅看来,法治可以把全体国民培养成有道德的人,即所谓“一国皆善”。韩非也有类似的论述:“圣王之立法也,其赏足以劝善,其威足以胜暴,其备足以必完法……善之生如春,恶之死如秋”。(《韩非子·守道》)
另一种是西方思想界对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有关论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早就认为,法律应该用来保障道德的推行和实施:“法的实际意义却应该是促进全邦人民都能进于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亚里士多德,第138页)而在这个问题上,最有说服力的还是现代西方法学界关于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有关论述。西方法学界对这一问题的具体认识虽不尽相同,但至少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认为通过法律手段可以培养人们的道德。如美国现代法哲学家博登海默就曾指出:“那些被视为是社会交往的基本而必要的道德正义原则,在一切社会中都被赋予了具有强大力量的强制性质。这些道德原则的约束力的增强,是通过将它们转化为法律规则而实现的。”(博登海默,第361页)另外,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将道德区分为“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两个部分:义务的道德是对人类固有秩序的社会生活的基本要求,愿望的道德则是人们对至善的追求;而其中义务的道德可直接转化为法律,由法律来保障它的实施。(参见崔永东)
其实,法律手段可以培养人们的道德素质,这一观点不仅在理论上是成立的,而且也为古今中外的历史实践所证明。既然法律可以培养人们的道德素质,那么,孔子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的观点就是极为片面的。而作为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的一个极为关键的环节出现如此致命的缺陷,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大家知道,在西方文明中,并没有德治的传统,把德治作为最根本的治国方略,是中华文明特别是儒家所独有的,而儒家之所以把德治作为根本的治国之道,与它认为只有依靠道德手段才能培养人的道德素质这一观点是密不可分的。这样,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对于中华民族的功过是非似乎都可以以此为基础来加以评判。
此处关于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历史价值的论述,是基于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的缺陷这样一个角度的,或再进一步说,此处只是从其内在逻辑的缺陷的角度,来看它对中华文明的三个方面的负面影响:一是对中国法治精神的影响,二是对中华民族竞争力的影响,三是对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影响。
1.中华民族的传统法治精神集中体现在法家思想中,如《商君书·赏刑》中说:“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虽然比起严格意义上的现代法治精神来,法家思想的缺陷是极为明显的,因为它把君主作为制定法令并可以不受法令约束的人,而从逻辑上来说,只要有一个人可以超越于法律之外,那么所有人都有可能不受法律的制约。但是,法家的法治精神无论如何比儒家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要彻底和进步。然而,自从秦王朝灭亡后,法家的法治精神便退居幕后,代之而起的是以德治为核心的儒家法律思想。
儒家法律思想的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道德法律化。道德法律化的实质,就是在法律领域,把儒家的道德规范看作高于一切的标准,法律条文只是儒家道德的外在表现,当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以道德作为最后裁定的标准。
道德法律化的过程始于西汉,但其萌芽在先秦儒学中即已存在。如据《论语·子路》:“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根据现代法律精神,儿子证明自己的父亲偷羊,这一行为并没有错,而孔子则根据儒家“亲亲”的道德原则,认为子不为父隐瞒是错误的。道德法律化在西汉时的一个重要表现便是“《春秋》决狱”,即按照《春秋》的经义来判决案件。董仲舒对“《春秋》决狱”有这样的解释:“《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春秋繁露·精华》)“本其事而原其志”,这是“《春秋》决狱”的一个基本原则,亦被称为“原心定罪”,即根据犯罪者的主观动机来确定其是否犯罪或罪责的大小。对于“原心定罪”的流弊,学者们有这样的评述:“过分强调动机意图,致使法律有时会依附经义而存在,法律的公平、公正功能流于空泛,对法律的解释也易于陷入主观主义的怪圈。”(徐世虹主编,第224页)
“《春秋》决狱”的做法虽然流弊很多,但因为它符合儒家的德治精神,所以得到封建统治者的大力推行,并逐渐以固定的法律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至唐代,基于“《春秋》决狱”的“援礼入律”工程宣告完成。此后,“一准于礼”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法律思想的根本原则。对于这一过程的实质,陈寅恪有精辟论述:“遗传至晋以后,法律与礼经并称,儒家周官之学说悉入法典。夫政治社会一切公私行为,莫不与法典相关,而法典实为儒家学说具体之实现。故两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第511页)
从现代观点来看,儒家道德法律化的做法无疑是极为荒.唐的,它既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又因为其法律条文的过分严苛和所定标准的不切实际而使道德规范本身流于空疏,无法得到切实遵行。那么,儒家的道德法律化为什么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呢?我认为,除了其内在逻辑中重德轻法的原因,亦与其对道德认识的笼统和模糊有极大的关系。
众所周知,先秦儒家道德论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明于君子小人之分,并以君子人格作为人们道德修养的目标。儒家的道德原则确立后,因其标准过高、不切实际而遭到当时不少学者特别是法家学者的抨击,如韩非子就曾明确指出:“仲尼,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游海内,海内说其仁、美其义而为服役者七十人。盖贵仁者寡,能义者难也。故以天下之大,而为服役者七十人,而仁义者一人。”(《韩非子·五蠹》)而儒家的道德法律化,恰恰是把大量一般人无法做到的道德准则转化为法律条文,这样产生的流弊之多就不难理解了。
其实,道德法律化并不是儒家特有的做法,如上所述,西方社会也存在把道德法律化的做法。但西方的道德法律化无疑比儒家要高明。它们先是把道德分为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两个部分,义务的道德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的基本要求和规范,愿望的道德则是那些提升人的生存层次和生命境界、代表社会的理想、并不要求人人都必须遵行的道德。西方法学家认为,义务的道德可以转化为法律,愿望的道德则不应转化为法律。这样做,既保证了社会基本的道德水准,又不会因为不切实际的过高道德要求而造成社会的虚伪。而儒家则对道德不作这样的区分,它把一切超越性的道德规定为人人必须做到的,这样,最终只能造成社会道德准则的混乱和虚伪成风。
2.如果说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的缺陷导致了中国人道德状况的混乱和法治精神的缺失,严重影响了中华民族的进步,那么,这一缺陷造成中华民族竞争力的缺失,则是其更为严重的后果。
先秦儒家德治理论的实质是把道德置于高于一切的地位,它既是人们追求的最终目标,又是评价一个社会好坏的根本标准。而最容易对道德的崇高地位提出挑战的莫过于对物质财富的追求和享受。因为物质财富总是有限的,对物质财富的追求,既容易导致竞争,又容易影响人们专门致力于道德修养,所以先秦儒家虽然也承认老百姓的物质欲望,希望老百姓能富起来,但是希望老百姓严于义利之辨,要求老百姓见利思义甚至舍利取义,则是其更为根本的观点。因此,当一些国家的统治者致力于提高本国的军事经济实力时,就会遭到他们的强烈谴责。如孟子就曾说过:“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孟子·离娄上》)战国时期是各国实力大比拼的时代,而在这样的时代,孟子居然说要对那些擅长打仗、善于开垦土地的人用刑罚严惩。这种观点,即便不说它荒.唐,至少也是十分迂腐的。而孔子也有类似的观点:“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论语·季氏》)“不患寡而患不均”,典型地反映了先秦儒家重道德轻财富的观点,它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长期而深刻的影响,在此略举两例。
一是北宋神宗年间的王安石变法。王安石希望通过变法使国富民强,造成对辽和西夏明显的军事、经济优势,但是他的变法主张却遭到朝中一些著名大臣如司马光、苏轼等人的激烈反对。反对的理由除了认为祖宗之法不可变,一个很重要的理由,便是认为王安石变法追逐物质利益,会毁坏世道人心。在这一点上,苏轼的观点最有代表性:“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深浅,不在乎强与弱……道德诚深,风俗诚厚,且贫且弱,不害于存而长;道德诚浅,风俗诚薄,且强且富,不救于短而亡。”(苏轼)苏轼的这个观点,颇有点“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味道,其荒.唐是不言而喻的。但追其思想源头,不过是孔子“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翻版。而王安石变法的失败与随后北宋的灭亡,与儒家的这种迂腐思想有极大的关系。
二是晚清的洋务运动。光绪年间,由于西方列强在中华大地上肆虐,中国已逐渐变成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面对危局,一些有识之士如李鸿章、张之洞等主张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修铁路、设电报局,让中国尽快富强起来。然而,这一做法却在一些朝中大臣的激烈反对下举步维艰。那些守旧的大臣认为,西方的先进技术不过是奇技淫巧,无益于人的道德修养和社会风气的淳朴,因此要求最高统治者对此加以禁绝。在一片反对声浪中,中国的洋务运动一直未能形成大的气候。
类似的事件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上不知上演了多少次、多少年。在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影响下,重德轻法、重德轻利、重道轻器、重本(农)轻末(商)成为传统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价值观念,这样,中国科技发展的动力从何而来?中华民族的竞争力又从何而来?
3.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严重地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进步。衡量一种政治制度的好坏,有两个重要的标准:一是是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以保证政治运作的合理性;二是能否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官吏及民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注重的是后者,它认为德治的好处在于既能得民力,又能得民心。而对于前者,即如何制约君主权力的问题,先秦儒家很少涉及。当统治者不愿实施德治甚至荒淫无道时,孔子的主张是“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泰伯》)。孟子也采取了与孔子相似的方式:“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孟子·万章下)至于如何从制度上来保证德治的实施,如何防止无道昏君的肆虐,先秦儒家并没有提出什么有效的措施。
事实上,先秦儒家在这个问题上也不可能提出什么具体的措施。因为根据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道德素质只能靠道德手段来培养,理想的道德社会也只有靠道德的途径才能实现。而道德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不确定性:一个人的道德素质的高下,无法作出定量的把握;一个人对某一事件的处理是否符合道德,往往会有不同的争论;一个人在此时有道德,很难保证他在彼时也肯定有道德。因此,要把这包含诸多不确定因素的道德变成一种在实际政治运作过程中制度化的、可用来操作的东西,确实是存在很大难度的。先秦儒家曾试图根据一个人道德素质的高低把人分为圣人、君子、士、小人等不同的层次,并根据这一层次来确定人的社会地位和职务,但这种游戏规则的幼稚和拙劣是显而易见的。
由于在如何保障德治的有效实施的制度建设上的阙如,使得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更多地带有一种充满随意性的、甚至是听天由命的成分。而在这个问题上,先秦法家无疑比儒家要高明得多,韩非子早就看出先秦儒家靠圣明君主来实行德治的主张是靠不住的:“且夫以身为苦而后化民者,尧、舜之所难也……将治天下,释庸主之所易,道尧、舜之所难,未可与为政也。”(《韩非子·难一》)但是法家同样走上了矫枉过正的道路,在看到法治在治国之道中的价值的同时,忽视了道德在治国中的不可或缺的作用,从而使中国封建社会的法治走上了惨刻、少恩的道路,大大影响了它在中国传统治国之道中的地位。
因此,我认为,要建立理想的道德社会,当然缺少不了道德教化,这是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价值所在。但是光靠道德教化是不够的,把道德教化放在治国之道的首位也是失之偏颇的。所以,至少就中国封建社会而言,理想的治国之道不应是德主刑辅,而应是法主德辅。
由于对道德的重视,由于片面地认为人的道德品质只能靠道德手段来培养,使先秦儒家走上了过分重视道德而轻视社会生活中的其它方面如法律、科技、商业等的德治之路,尤其是因为这种德治思想被汉及以后的封建统治者奉为正统的治国之道,因此,我们把中华文化中存在的诸多弊端归咎于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是理所当然的,虽然在先秦儒家的原典和作为统治思想的儒学和统治者具体实行的德治思想这三者之间往往存在巨大的差别。当然,我们把中华文化中的许多优秀品质如以和为贵、豁达宽容、重视礼义等归功于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也是顺理成章的,但这不是本文所要论述的重点。
1博登海默,1987年:《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
2陈寅恪,1992年:《陈寅恪史学论文选集》,上海古籍出版社。
3崔永东,2000年:《儒家道德法思想及其现代价值》,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第1期。
4苏轼,1997年:《上海宗皇帝书》,见《苏东坡全集》(下),黄山书社。
5徐世虹主编,1999年:《中国法制通史》第2卷,法律出版社。
6亚里士多德,1963年:《政治学》,商务印书馆。
7中国古籍(部分):《论语》,《孟子》,《荀子》,《左传》,《礼记》,《新语》,《陈政事疏》,《盐铁论》,《商君书》,《韩非子》,《春秋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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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渊雷解放前曾任上海世界书局编辑所编辑、中央政治学校教员、立信会计专科学校国文讲席、中国红十字总会秘书兼第一处长等职。1995年去世前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浅析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苏渊雷史学研究的影响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苏渊雷是近现代温州著名的文史学者,因其出身贫苦、受到乡贤宋恕思想影响,胸怀救国救民的大抱负。遂一接触马克思主义便深以为信,投身近代中国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中。新中国成立以后,积极运用马克思主义去指导学术研究,其史学研究的主要特点是将中国古代历史文化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进行全面再研究,具有鲜明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特色。
关键词:苏渊雷;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研究
苏渊雷(1908-1995),字仲翔,号钵翁,温州平阳人。他生于时局动荡的清末民初,成长于旧学与新知激烈碰撞融合的民国时代,活动几乎贯穿于20世纪始终,其学问贯通古今中西,被称为“诗书画三绝兼擅,文史哲一以贯之”“能‘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通人’”,是20世纪不可多得的著名文史学者、诗人。其著作文、史、哲及佛学诸方面均有杰出建树。其著作面广博深刻,为我们研究20世纪中国学术、思想变迁提供丰富的素材。
马克思主义对苏渊雷的成长、革命以及学术研究产生巨大影响,最终成为他思想的灵魂。
苏渊雷与马克思主义思想结缘于清末至民国这一历史时期。随着西方列强对中国侵略的加深,广大中国知识分子积极探寻强国富国之思想,复古、托古改制、中体西用、欧洲文明、美国文明以及日本政治改革思想被不同文化群体发掘、引进并运用于国家改制。多种思想的碰撞导致的直接结果便是社会思想的混乱,再加上诸多思想基本集中于对社会上层体制的改制,忽略了对广大基层民众的生活关怀,因此民众对于这些思想以及相关改制、革命并无太大兴趣,其举措施行难度高、效果差。苏渊雷青少年阶段正值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这种全新的思维模式非常注重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肯定劳动人民的地位、功劳及其价值,很快被部分关怀下层人民利益的知识分子以及广大劳动人民的接受并迅速掀起了风起云涌的革命运动。但是苏渊雷能够迅速接受马克思主义思想因于其早年生活经历、更受到同乡先贤宋恕思想的影响,在长期的革命岁月里不断坚定他的信仰。苏渊雷出身贫寒,早年经历坎坷,目睹阶级压迫下穷苦百姓生存之艰难,内心饱含怜悯。其自传中叙道:
母亲徐氏,年二十来归先君,五年后,先君见背。孤儿寡母,时见欺凌……儿时,每见地主催租逼债,闯入佃户家翻箱倒笼,仗势欺人,总不胜愤懑,对被侮辱者和被损害者每寄同情;推而至于闻书掉泪,替古人担忧而不能自已[1]。
自身之遭受、榜样的鼓舞使在近代时局下的苏渊雷自觉地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思想并积极投身于救国救民革命大潮中。作为新时代一个平凡的真正的中国人,多年来,从关心世局起,投入爱国民主运动的行列,憧憬共产主义社会的伟大理想。
(一)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研究、评价历史人物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人物不仅是历史事件的当事人,而且往往也是重大历史事件的直接参与者、策划者和指挥者,所以他们总要在历史事件上打上自己的烙印。而在阶级社会中,历史人物都具有阶级的制约性。因此,“评价历史人物要坚持两条基本原则:即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和阶级分析的方法。”所以,苏渊雷更是强调,我们“不能以今日政治标准,衡量古人,苛求先哲;也不能漫无原则,原谅古人。要把特定的历史事件和人物,放在当时特定的历史范围,给予恰如其分的评价。”
鉴于此,苏渊雷对于曹操做了客观评价,认为“就其统一北中国,结束军阀混战,解除乌桓威胁,巩固北边安全,因而促进社会发展,使人民生活趋于安定各方面来看,他的功绩是应该肯定的。不论怎么说,曹操都是我国封建社会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对中国社会的发展起过巨大的作用。而他的个人成就,正是当时社会政治经济种种矛盾错综复杂激烈斗争下的产物。”[2]
对于司马迁的评价,苏渊雷认为他“不仅仅是一个现实主义者,而且还是一个积极的浪漫主义者。由于他生长在封建社会上升的时代,生活于广大人民群众中间,从而他笔下挟有强烈的人民感情和正义感;又因为他是太史,所以得以有条件的搜罗古代文献、民间传说以及他所见所闻的可歌可泣的故事,通过一定的艺术形式,集中概括地记录下三千年来我国人民种种斗争和活动事迹而给以鲜明、生动、深刻和完整的表现;同时又因为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民对生活理想的不断追求和展望,因此使他的作品更具有“多爱好奇”的浪漫特征。”[2]
关于孔子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及其作用,苏渊雷做了不同的分析,他认为一方面孔子和儒家都讲“仁义”,这在客观上是有利于封建制的建立的;儒家之所以要保存“礼”,是代表一批由贵族转化为封建地主的阶层,还不愿放弃世袭的土地制度,所以由此看出孔子的思想应是基本上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另一方面他又认为孔子反对晋国的铸刑鼎,这一点说明孔子是维护旧礼教的;而且孔子提出“仁”来,是不是看到奴隶制有了危机才来设法补救的呢?由此他也觉得孔子的思想是代表奴隶主贵族的利益,因为孔子很注重“礼”和“正名”。也正是春秋战国正处在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的时代,所以对孔子的评价更要全面地看待[2]。
(二)用唯物辩证法观点研究中国历史
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在传承古代文化的过程中要求我们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基于此,苏渊雷指出“不必以‘博闻强记’为目的,要在了解历史发展规律,总结阶级斗争经验,能够通过史籍的阅读,提供必要的具体事实来证实通史所做出的结论,使历史科学真能尽到‘藏往知来’、‘疏通知远’的能事。”
《史记》和《汉书》同为我国历史上最优秀的古典著作,是研究古代文史学的基本读物。作为两本古籍的作者司马迁和班固都是生活在两千多年之前的,所以受着当时社会条件和个人条件的限制,不可能不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为那个封建社会制度服务。但是由于他们有的世任史官,有的家学渊源,熟悉历史掌故,并亲历当时政治活动,从不同的生活环境和经历中,身受激烈的阶级斗争的影响和冲击,使得他们对于广大劳动人民具有一定程度的同情,所以他们会通过具体史实的叙述,来揭露统治阶级对于人民所施行的暴政以及剥削劳动达于残酷非人的程度。尤其是司马迁通过某些重大历史事件,大胆地揭露实际情况如实地加以反映,更是一种客观的评价与陈述。
苏渊雷认为像这样的文化典籍就为我们后来人的研究工作提供了确实可靠的经济史料[2]。 对于另一部古籍《资治通鉴》的研究,苏渊雷更是一分为二地看待。苏渊雷认为《资治通鉴》虽然是帝王资治的教科书,取材有所局限,内容偏于主观偏于政治,立场观点不得不从统治者利益出发,但该书在历史教育和生活教育上的价值依旧很高。尽管司马光的主观意图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但《通鉴》敢于揭露历史上反动统治者的罪行,或多或少地同情人民的反抗斗争,并把民族存亡的斗争提高到重要的地位,着重政治战略的历史观点,尤足供我们研究政治得失的考镜之用。即使在今天,《通鉴》还是一部合纪传表志为一编,合独断考索为一手,具备才学识,兼文学和史学之长的中国古代通史。所以作为我们的文化典籍,无论从政问学,我们都应细心地加以阅读、研究[2]。
(三)鲜明的阶级分析法贯穿始终
自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之后,苏渊雷就积极吸收其思想,很早就接受了社会发展的五种意识形态,因此他在研究历史的时候,经常采用阶级分析法,即使是历史典籍也不例外。
苏渊雷在分析司马迁和班固风格异同的时候提出,司马迁的《史记》有意以社会全体为写作中心,较近于人民立场,热爱并熟悉祖国的历史,积有丰富的资料,加上辛勤的访问,所以无论在写作方法还是对历史的看法上,能够使他多少能摆脱封建史学家的正统观点,采取比较接近人民的立场;而班固的《汉书》在为谁服务的这方面,显然是站在封建正统的立场上,主要是为刘氏一家“润色鸿业”,开后世帝王家谱之风,这种以帝王将相为中心的断代史,最能符合封建统治者的要求,所以《汉书》也就成为两千年来所谓“正史”的典范。由此可见,服务的对象不同,阶级立场固然不同,描述出的话语就更加不会相同。
在《关于史料学上的若干问题》一文中,苏渊雷认为“错综复杂丰富生动的史料只是提供历史研究以必要的物质基础,而那体现着无产阶级立场、观点和方法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是运用和分析史料来解释历史事实的一柄钥匙。”他首先提出的就是史料的类别具有阶级性,因为“那些文献本身,无论从记录、编纂、保存、传布各方面,都是把持在统治阶级及其代理人的手里;就其思想内容和倾向性说来,不管官书或私著,正史和野史,或多或少有意无意都要打上某些阶级的烙印。”苏渊雷认为“一部二十四史从头到尾,总是歌颂以帝王为首的封建地主阶级,污蔑农民与劳动人民”、“历史上通过民族矛盾的阶级压迫既史不绝书,而与之相应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种族偏见,也就不胜枚举”、“统治阶级内部摄于威权或互相回护的结果,遂使历史上的重大事实,失却庐山真面目了。”以上这几点,都是一般正史的通病。至于私人记载,每掺杂主观成见,很少能够正确报道史实;溢美溢恶之辞,到处都是。我们运用这些史料时,必须加以选择和批判[3]。
苏渊雷与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结合、运用马克思主义去指导革命和学术研究,是中国近代思想史发展的一个缩影。在欧风美雨的冲击下,中国知识分子从学习欧美、日本转而学习苏联,是中国广大人民的选择,是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趋势。
苏渊雷的史学研究成果多产生于新中国成立以后,是“革命党理论”即“革命意识形态”在中国占主流地位之时,认为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的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史等信条,形成了这种占主流地位的“革命意识形态”的基本预设。”而为了证明其合理性,知识分子们将中国古代历史文化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进行全面再研究,这也成为苏渊雷史学研究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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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Marxism)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简称,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覆盖了马克思本人关于未来社会形态——科学社会主义的全部观点和全部学说。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浅析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下认识选择中的价值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中,认识是主体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在改造世界的同时主体能获得一定的自由。但是,认识本身并不是自由,它只是通向自由的一个途径。那么,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由表现为两个方面:一个是认识活动中的认识选择,一个是实践活动中的认识选择。文章着重谈谈人们在认识选择中体现的价值,提出了在我们的认识选择中存在两种价值关系即事实关系和价值关系,以及两者的关系。
认识本身是一种具有主观性的东西,它的产生与发展是既离不开主体也离不开客体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主体是认识的主体,也是实践的主体。认识主体必须是肉体的人,即某种实体,而且,主体必须具有社会属性。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另外,主体还必须具有自觉能动性,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有意识有目的、能动性的活动。马克思曾说: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所以说,只有有目的的能动的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社会的历史的人才能称作为是认识的主体。
我们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改造世界则是为了使人获得越来越大的自由,可见,认识和自由不可分割。但是认识本身并不等同于自由,认识世界仅仅是人类通向自由的阶梯,只有在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去改变对象从而取得主体对于对象的支配能力,才是真正的自由。正如同恩格斯所说:自由是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世界。
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由表现为认识选择性。认识选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认识活动中的认识选择,二是实践活动中的认识选择。认识活动中的认识选择表现为主体在认识中对客体的属性或者关系的选择;实践活动中的认识选择表现为人们在从事实践活动时对认识成果以及有关的工具、手段、途径等的选择。
价值论在很多人看来似乎是一种高深莫测、远离尘世的“经院哲学”,价值问题似乎只有哲学家才去探索和思考的问题。事实上,价值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人的一切行为、思想、情感和意志都以一定的利益或价值为原动力,不同的价值思维和价值取向将对人的思想和行为产生巨大的影响。在人们的实际生活中,价值是一个非常普通的概念,人们的一切行为都需要考虑其实际意义在进行任何一项工作时,总是在不断的权衡,某项工作是否有价值,是否有意义,是否值得,是否合算,是否等等都是价值论意义的。这说明价值是一个与人们的实际非常密切的字眼。价值关系可以说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核心内容。
在认识事物的活动中,会表现出一些既与认识对象相关联又与人的生存和发展相关联的属性,这类属性就是价值属性。因为人在与物打交道时,必须要出于自身的需要和利益去评价、衡量和利用物的自身属性。主体与外物打交道时,会同时出现两种关系:事实关系和价值关系.前者不依赖主体对客观事物的判定及价值取向。因为事实是客观物质世界联系、运动和变化的现实状态,其根本特征是客观性。后者有所不同,它是在事实关系的基础上,由主体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利益对客体进行评价和判定时所形成的一种关系,没有主体也不会有这样的一层关系。可见,价值关系不同于事实关系的地方在于具有主体性,是一种客体对于主体的实际效用关系,它不仅受到客体状况的制约,还受到主体状况的制约,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体的认识和实践水平。
在人类认识活动中,事实关系和价值关系同时存在,不仅事实关系不是人任意所为的,价值关系的产生也是有客观依据的,不是人任意所为的。因为人、主体的存在也是事实。然而,事实关系更根本的,没有事实关系就不会有价值关系,价值关系是从事实关系中派生出来的。价值关系不能脱离事实关系独立存在,它必须以事实关系为基础和前提。价值关系不能决定事实关系,而只能被事实关系所决定。
在现实的复杂认识过程中,事实与价值却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一个事物一旦成为认识对象即同认识主体发生关系,那么这一事物就不仅具备客观存在性,同时也具备了由主体所规定的价值属性.就是说,任何事实一经作为认识对象,就已打上了主体的印记,使认识对象成为价值与事实的统一体。
人的认识总有一定的范围,一方面是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包括人体本身的生理条件,另一方面也受到人的需求和利益的制约,那些同人的现实需求和利益关系不大的事物,人们一般也不会去考虑。再者,人们对事实的考虑总有一个观察角度的选择,这也是主观方面的限制。就自然科学而言,它无疑是人类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取得的知识成果,它的内容反映了客观世界的状态和运动规律。
在认识论上,我们没有理由否认价值关系的合法性。价值不等于主观偏见。价值事实作为―种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在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形成的,受到主客体两个方面的限制,根本不存在主观随意性。如果不承认认识对象的价值属性,不承认价值关系的存在,顽固地将价值与事实截然分开,就是不懂得认识是主体能动地反映客体,就是一种僵化的机械唯物主义。
马克思对这种形而上学实在论的批判切中了要害,他指出:“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观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那些把价值与事实分开的人 不理解人与社会作为认识的主体本身就是一种客观存在,他们把主体性的客观意义加以主观化,把主体片面地理解为纯主观的东西。在价值与事实的问题上,他们错误地以为主体的介入即是主观性的介入;另一方面,他们还片面地理解事物与事实的客观性,把属于人的、主体的事实全部排除在客观事实的范围之外,不懂得主体性不等于主观随意性,不懂得主体性具有同客观事物一样的客观意义。
三、认识选择中价值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人类主体之间所建立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但最根本的关系是利益关系,尤其是经济利益关系,其它社会关系都是利益关系所派生出来的,并在本质上都是为利益关系服务的。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实际上就是一种价值关系,因此,价值关系是人类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和核心。
价值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动力源,人的一切活动都可归结为价值的生产与消费过程,所有形式的社会关系在本质上都是一种价值关系,价值运动是一切社会运动的核心内容,因此价值论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观察各种价值现象,认为价值的一般本质在于:它是现实的人同满足其某种需要的客体的属性之间的一种关系。价值同人的需要有关,但它不是由人的需要决定的,价值有其客观基础,这种客观基础就是各种物质的、精神的现象所固有的属性,但价值不单纯是这种属性的反映,而是标志着这种属性对于个人、阶级和社会的一定的积极意义,即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成为人们的兴趣、目的所追求的对象。人们的需要是多方面的,各种物质的和精神的现象的属性也是多方面的,因而可以满足人们各种不同的需要,具有不同的价值。就客体的属性满足主体的不同需要而言,价值可分为物质的、经济的、科学的、道德的、美学的、法律的、政治的、文化的和历史的价值等等。
价值虽然不由人的需要来决定,但离开人的需要和如何满足这种需要,就不可能有价值判断。价值虽然不单纯是客体属性的反映,但它又是对客体属性的一种评价和应用;离开客体属性,价值就失去了客观基础和源泉。价值本身正是人的某种需要同满足这种需要的客体属性的特定方面的交接点。人不仅有物质生活方面的需要,而且有精神生活方面的需要,因而作为价值关系的客体相应地包括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但是,作为价值关系的客体的这些精神现象,也要通过一定的物质的形式,如书籍、绘画、雕塑和人的各种感性行为等等,才能表现出来。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任何价值都有其客观的基础和源泉,都具有客观性。
客观事物所固有的属性多种多样,可以在不同的方面对人有用。但这些有用的属性,往往不会自动地暴露出来,更不会自动地满足人。即使这些属性是直接地呈现在人们的感觉面前,而人们未能意识到它们对自己有用;或者即使意识到它们有用,但未能掌握它们的使用方式,那么,它们也不作为人们所追求的价值对象而存在。人和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是在现实的人同客体的实际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即在社会实践中确立的。只有通过社会实践,人们才能发现客观事物及其属性对自己的实际意义,并自觉地建立起同客观事物之间现实的价值关系。同时,只有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人们才能实际地发现和掌握关于客观事物的属性的使用方式,使客观事物有益于人的那些方面,以为人所需要的形式为人们所占有,亦即使它们的价值得以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价值观,是建立在科学的实践观的基础之上的,认为实践的观点乃是理解各种价值现象的钥匙。
价值是客观的,但它又与人们受一定社会历史条件所制约的需要、利益、兴趣、愿望密切相关。特别是在阶级社会中,人们的价值标准或价值规范受其阶级地位的规定或影响。不同阶级的需要、利益、兴趣、愿望往往不同,甚至彼此对立。因此,不同的阶级对利害、是非、善恶、美丑等等往往有不同的评价标准。但一般地说,一定时代的人们的价值标准,总是植根于当时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必然受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总要打上相应时代的历史印记。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变化了,发展了,人们的价值标准和所追求的价值及其构成或早或晚要发生相应的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价值在本质上是一个社会历史的范畴,根本不存在永恒不变的价值标准和价值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价值问题上反对任何超历史的观点,认为对任何社会现象的评价都不能离开当时的历史条件;是否有利于当时人们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是衡量社会现象的价值尺度。对于共产主义者来说,实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即共产主义,则是他们的全部社会活动所追求的最高价值。
价值作为主体性范畴,在认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实践意义。我们认识客观世界的真正目的在于为实践服务,为了改造客观世界。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也是价值的基础,因为离开实践就没有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就不会产生价值关系。而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反过来又受到价值的制约。实践的目的是满足主体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实现主体的一定目的和愿望,争取主体的一定利益,在一定意义上也追求新的价值。正是这种追求,推动着实践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价值需要是实践的推动力,人们的价值需要又是无止境的,从而使人们的实践活动永久向前发展。
实践又是认识的动力,实践的不断发展必然推动认识不断发展。在实践活动中,那些对人们的利益关系越大的事物,实现它的价值也就越高,实践的动力也就越大。实践是检验认识的标准,价值是认识的合理性依据。一个理论是否为人们所接受,首先看它是否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符合,下一步就是要看它是否具有合理性,能否用于实践。所谓合理性,就是能否满足主体的物质和精神需要,是否有价值,有多大价值。
人的认识不局限于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还涉及事实对主体的意义,客体能满足主体的性质,即对于主体的价值关系。认识不可能停留在对客体属性和发展规律的认识,认识的目的在于实践。而认识要为实践服务,就必须认识客体对主体能提供何种效用。在认识活动中,对于事物作出真假判断还只是认识的第一步,第二步是在许多真判断的范围内作出价值判断。再实践中,要从价值观点出发,在诸多的真判断中选择价值较大的一个。这第二步就是价值认识,也是过渡到实践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对客体的价值认识是人类认识的重要方面,在实际认识过程中,价值认识与事实认识是交织在一起的,因此,人类的认识是事实认识与价值认识的统一,其结果必然是真理性与合理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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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学说,它坚持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坚持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它是吸收了几千年来人类思想和文化发展中的优秀成果,尤其是在批判的继承、吸收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英国的空想社会主义合理成分的基础上,在深刻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趋势和科学总结工人阶级斗争实践的基础上,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学毛概论文范文:走向新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走向21世纪的人类社会,正经历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世界的发展、中国的发展都处于一个关键时期,相应地,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也处于一个关键时期。马克思主义诞生后的一个半世纪的历史表明,每当社会发生重大变革,往往孕育着马克思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新的发展的可能性。在新世纪即将到来的时代条件下,这种可能性无疑是大大地增强了。马克思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新发展的可能性在多大程度上成为现实,将直接决定着马克思主义以何种姿态走向机遇与挑战并存的21世纪。
马克思主义包括它的基础和核心——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不断发展着的理论,这并不是什么新观点,而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常识。恩格斯在1887年致友人的一封信中说:“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1页。)按照这种观点,恩格斯曾告诫说:“以为人们可以到马克思的著作中去找一些不变的、现成的、永远适用的定义”是一种“误解”(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7页。)。
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以是发展的理论,这是由其本性所决定的:其一,它的实践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实践,特别是千百万人民群众的实践是它的一切理论观点形成和发展的最深刻源泉和动力,正确的理论必须能够如实、及时地反映实践的发展变化,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另一方面,哲学诚然要解释世界,但更根本的是改造世界,为此,它坚持理论必须不断地被运用于实践,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接受实践的最终检验。离开无限丰富、不断变化的社会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会走向自身的反面。其二,它的科学性。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总结、概括和吸收近现代科学的一切成就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又是一种科学的理论,不是什么宗教教义,它严格地从“最顽强的事实”出发,而不是从某种先验的概念、原则、公式出发来看待自己的一切理论观点。其三,它的开放性。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一切旧哲学不同,也有别于现代西方一些自命不凡的哲学,它从来都不主张自己已经结束了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诚然有它的体系,但这个体系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它为后人不断地丰富它、发展它留下了无限广阔的空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上述特性,决定了它可能而且必然要求随着实际生活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
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发展的理论,当然不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是不稳定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中叶及其后期,站在最先进的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所创立的哲学理论的基本观点是科学发展和人类历史经验包括以往人们在哲学思想上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并在后来的社会实践中被证明是正确的。这些基本观点包括:辩证而又唯物的世界观、方法论;辩证而又唯物的认识论;辩证而又唯物的历史观等等。
这些基本原理之所以有价值,因为它们可以被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在后人掌握、运用这些原理的时候,当然必须从他们所处的具体实际出发。因此,即使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也必须不断地以科学发展的新成果、人类社会的新经验和新认识来充实和丰富它的内容,否则它就会成为僵死的教条。这已为中国和其他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国家和无产阶级政党在20世纪的发展实际所证明。
马克思主义在20世纪初传入中国以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曾经必须反对这样一种错误观点,即认为中国的国情是如此的“特殊”,以致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阶级斗争学说、社会主义理论是完全不适用的。马克思主义者通过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的科学分析证明,这种“中国特殊论”是站不住脚的,马克思主义能够运用于中国的具体实际,指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但是,中国的国情又的确有自己的特点。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来观察中国历史和现实时,必须充分注意这种特点,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只有这样,马克思主义才能在中国生根,才能正确地指导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也才能彻底驳倒那种认为马克思主义不合乎中国国情的论调。
为了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正确地指导中国革命事业,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曾经在党内坚决反对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公式化的教条主义。30年代初,此种教条主义使中国革命遭受了巨大挫折。为了从哲学的高度克服教条主义,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毛泽东带头研究哲学,写下了诸如《实践论》、《矛盾论》等一系列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杰出著作。他把对教条主义的批判特别地提升到哲学方法论、认识论的高度。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不仅使我们取得了民主革命的完全胜利,在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东方大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而且党在这个过程中也形成了毛泽东思想——中国共产党的第一大理论成果。
问题在于,革命胜利后,在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是否仍然要考虑到中国的具体国情、中国社会发展的具体特点?在这方面,中国共产党做出了艰苦的探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沉痛的历史教训。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左”倾思潮,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不顾中国的具体国情,从某种“本本”出发,从抽象的公式、概念出发,超阶段地提出建设所谓“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的主张。为了克服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教条主义,邓小平积极支持并引导了1978年在全国范围内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他特别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页。)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结合,使我们党不仅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而且形成了第二大理论成果——邓小平理论。
马克思曾经说过,每个时代总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准确地把握并解决这些问题,就会把理论、思想,把人类社会大大地向前推进一步。而所谓问题,“就是公开的、无畏的、左右一切个人的时代声音。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第289~290页。)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理论上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强大生命力,从根本上说,决定于它把握、理解和解决时代重大课题的程度和水平。走向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紧紧抓住世纪之交乃至下个世纪人类社会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在对时代重大问题的灵敏反映、准确把握和科学解答中,开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境界。列宁说:“正因为马克思主义不是死的教条,不是什么一成不变的学说,而是活的行动指南,它就不能不反映出社会生活条件的异常剧烈的变化。”(注:《列宁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5页。)那么,当代“社会生活条件”出现了哪些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所不得不格外重视的异常剧烈的变化,向人们提出了哪些必须研究或探索的重大时代课题呢?
人们列举了资本的“全球化”的种种表现:跨国公司、跨国资本、跨国经济组织的急剧增加,使世界经济的联系日益紧密,出现了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态势;出现了国际化的劳动分工,国际信贷经济得到发展,资本调控进入跨国公司结构,生产系统和劳动过程日趋灵活,非中心化经济逐渐形成,标准化的市场和消费模式的指数不断增长,社会综合保障的信贷制度日益扩展,新价值体系开始创立并得到实际运用。经济全球化还造成了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在这种社会秩序中,由于取消了社会和资本之间的界限,资本自身变成社会性,从而一切用于社会再生产的条件都已直接被资本吸收,资本的控制呈现出普遍化和迅速扩散的态势,而不再像19世纪那样,集中封闭在一个地区;金融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流动,对地区乃至世界经济都产生了重大影响;而在经济全球化中承担着重要角色的跨国公司其职能也已发生变化,它不再为一个国家服务,而是有它自己的联盟,为它自己的公司服务,为全球资本主义服务,一切都以它的资本增值和再生产为转移。总之,经济全球化表明,资本的控制真正达到了国际化的程度。有鉴于此,一些人士断言:在21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民族与国家将成为历史的“陈迹”。
应该区别三种意义上的“全球化”:一是作为当代资本主义客观发展状况或趋势的全球化;二是对现实的全球化现象所作的理论探讨;三是一些大国传媒与资本共谋而进行的“炒作”。对于第一种意义上的“全球化”,当代马克思主义者必须深入地研究,揭示全球化的实质及其可能的发展趋势;对于第二种意义上的“全球化”,即作为观念形态的东西存在于一些严肃认真的理论探讨之中的“全球化”理论、思潮,马克思主义者要认真对待,将其中所提出的问题加以批判地分析,转化为自身的研究课题,尽可能说出一些新的道理来;对于第三种意义上的所谓“全球化”,马克思主义者必须给以足够的警觉。
人们注意到,经济全球化并没有消解掉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的下面这段话是许多讨论全球化现象的学者(甚至包括那些并不赞成马克思主义的人士)经常加以引用的:“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资产阶级挖掉了工业脚下的民族基础。古老的民族工业被消灭了,并且每天都还在被消灭。它们被新的工业排挤掉了。新的工业的建立已经成为一切文明民族的生命攸关的问题;……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的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6页。)国外一些学者如阿里夫·德里克甚至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中期能够写下对我们这个时代的极其恰当的描述文字,对于他们那个时代而言是显得奇怪的。
其实,马克思在上述文字里所表述的思想在稍早一些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已清楚地阐发过。马克思所以能在资本主义尚处在幼年的时候就对其做出了今天还令世人惊奇的预测,归根到底,源于他所创立的唯物史观,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的客观发展规律,源于他对资本的本质的科学把握。在马克思看来,资本,按其本性来说,是天生的国际派,由于它活跃在世界舞台上,造成了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造成了交往的普遍化,个人的狭隘地域性的存在愈益被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所代替。人们在惊讶于马克思的天才预测的同时,可能会感到,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许多重要思想长期以来并未得到足够的注意,这是造成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某种简单化、庸俗化和片面化理解的重要原因,因而,当代马克思主义者有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思想再认识再研究的必要;另一方面,当代资本主义毕竟出现了一些马克思、恩格斯当年那个时代所不曾具有的变化,毕竟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新的变化、新的问题需要当代马克思主义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加以研究,而不能简单复述经典作家的原有见解。
譬如,经济全球化是否将导致民族、国家的消失呢?这个问题是值得认真考虑的。应该看到,整体化是以分化为各自利益不同甚至对立的民族为前提的。在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过程中,各民族之间的普遍交往、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的不断加深并未消融各民族不同的特征、价值追求的差别,毋宁说是以这种差别为前提的。因此,各民族在普遍交往过程中所呈现并发展起来的民族性、民族特色本身就是世界历史的规定。因此,至少在可预见的将来,民族、国家是不可能消亡的。取消了各民族独立自主地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的一体化“同质世界”本身是一个单调的世界,是不会得到大家认同的。事实上,在主要由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唱主角的全球化浪潮中,国家在推动资本的扩张,在维护本民族利益方面始终承担着重要角色。更重要的是,还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同,存在着不同民族、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在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中的民族、国家间的不平等现象。当然,民族、国家的职能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会发生变化,研究这些变化的发展趋向,特别是造成这些变化的社会物质条件,我们能够进一步丰富唯物史观关于社会有机体、社会共同体,关于民族、阶级和国家的理论。
再如,经济全球化使得对现代化问题的反思格外地突出出来。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学术界就兴起一股对现代化的批判浪潮,后现代主义是其中的重要一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这种反思批判进一步加强了,后殖民理论等思潮进而取代后现代主义成为“显学”。西方现代化理论包含着合理的因素,但也存在着明显的误导。对现代化的反思、批判并不构成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人民拒绝追求现代化的美好生活、加速现代化建设的理由。现代化是发展中国家全面复兴的必由之路。因而,在这里,问题只可能转化为对西方式现代化发展道路的批判性反思:这种现代化发展道路真的具有普适性吗?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民族怎样独立自主地选择适
合本国国情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发展问题能否归结为单纯的经济总量的增加,如果不能,怎样科学地认识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本身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关系?等等。对于这些问题的深入思考,将会促使我们深化对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理解。
还有,经济全球化是否消除了资本主义固有的基本矛盾呢?笔者认为,全球化并没有消除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而是使这一矛盾具有了新的更加普遍化的形式。全球化既然从本质上是资本的国际化,那么它就必然地是一种充满矛盾的异化形式。
当代马克思主义者所担负的一个重大历史使命,是深入研究、把握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新特征、新趋势,并在这种研究过程中丰富、深化科学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是与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紧密相联的。马克思、恩格斯逝世后100年间,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想, 在世界上广大的地域内成为现实。但是有三个必须引起注意的历史现象。其一是社会主义并不像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所设想的那样,首先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中诞生。它诞生的地方倒是在资本主义欠发达的国家,甚至是很不发达的国家。其二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一些国家建立起来以后没有能长期保持。其三是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并仍然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的一些国家程度不同地面临着进行社会主义改革的繁重任务。
社会主义社会是否首先在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产生的问题,当然也就是资本主义制度是否首先在那里崩溃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明白无误地指出:革命之所以必须,资本主义制度所以要否定,是因为资本主义制度已经成为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而一种社会制度,在它还能容纳生产力的发展的时候,是不会立即被否定的;另一方面,革命的实际发生,除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急剧尖锐化以外,还有赖于现实的革命条件,而这些条件并不是人们事先所能完全预料、设计的。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生前多次拒绝了对一些国家是否或者什么时候爆发革命进行预测的请求。
恩格斯逝世后相继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和震撼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即使被认为是处于稳定发展的战后阶段,资本主义造成的地区冲突、经济危机特别是金融危机也是接连不断。所有的历史事实一方面表明,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是经得起考验的;另一方面又表明,资本主义的大厦并不是到处都很容易被冲塌的。
由于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诞生在原来资本主义不发达或很不发达的国家,因而,这些国家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不能不遇到一些特殊的困难。虽然不同国家的情况有别,困难的程度各异,但造成困难的原因多少都与这些国家原有的资本主义不发达而导致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有关。可惜,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天真地以为,只要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就能自动地带来生产力水平的迅速提高,如果不能这样,那就把这种制度搞得更“纯”一些。这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精神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世纪后半期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普遍发生的改革,特别是中国的改革,其历史意义不容低估。它使人们开始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社会主义没有也不可能有固定不变的模式;一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归根到底要能适合该国的实际,要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须努力探索使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政治制度优越性得以充分发挥的中间制度层次,而这就需要改革。人们有理由相信,也有理由希望,随着改革实践的深化,社会主义国家的这种改革经验能够被提升到更加系统、成熟的理论形态,从而大大丰富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视域。
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所遭遇到的最大的挫折。只要不抱偏见,就会承认,这一挫折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的“失败”,但这一重大挫折也的确表明,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认识,远未达到成熟的形态。历史经验表明,社会主义运动中的挫折,往往孕育着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的新突破、新发展的契机,能否把握好这种契机,关键在于是否科学地总结和消化历史经验。应该说,人类在20世纪确实积累了丰富的有关社会主义的实践经验,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经验宝库中的最新内容。
当代马克思主义者不可推卸的一个重大责任,就是总结20世纪社会主义实践中成功和失败的经验,用以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丰富科学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这对于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十分重视自然科学研究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其所以重视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辩证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必须以对自然界的科学认识为其坚实的基础;其二,生产力的发展对社会进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在人类发展历史上,科学技术在生产力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从科学技术的进步来说,20世纪的面貌是大大地改观了。本世纪初的物理学革命,标志着科学新时代的到来。40年代以后,原子能、电子计算机、自动化、宇宙航行、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工程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的蓬勃发展;70年代以来,以微电子学、网络技术、新的生物技术和生命复制技术、航天技术、海洋技术、新能源技术和新材料技术为主体的高科技群的迅猛发展及广泛应用,开辟了许多新的生产领域,为生产力的飞跃发展创造了以往不能想象的宽广的可能性。知识经济的兴起更是大大缩短了科学革命、技术革命与产业革命之间的“时间差”,科学研究本身,知识的生产、传播和运用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的贡献率越来越高,科学技术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一生产力。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大大拓宽和深化了人们的世界图景,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劳动组织方式、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使人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的认识跃升到一个新的层次。研究这些新的变化、新的影响,利用人类对自然界、社会和自身的新认识来丰富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世界观,是当代马克思主义者的重要任务。可以说,脱离当代科学技术所取得的一切成就,要发展马克思主义是不可想象的。
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造成了社会生产力迅猛发展的可能性,同时也给即将走向新世纪的人类社会带来了新的问题。例如,由就业、资源、生态和环境保护等构成的全球性问题;由科学技术发展及其广泛应用中出现的负面影响而产生的科学合理性与技术合理性问题;由社会的信息化所导致的文明危机与文化冲突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是科学技术发展本身不能完全解决的。毫无疑问,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面对这些问题,并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向前发展。
社会生活条件异常剧烈的变化,当代社会实践中涌现出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不能不在人们的头脑中反映出来,从而,出现各式各样的哲学文化思潮是毫不奇怪的。我们看到,与现实生活的复杂多变交相辉映,诸如后现代主义、后殖民思潮、新文化保守主义、新自由主义等等,不一而足。如何科学地对待这些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思潮,也是在当代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方面。
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一个半世纪以前只是少数先进的人们所遵循的世界观成长为今天世界性的哲学思潮,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它不是那种狭隘的宗派哲学,而是始终对人类文明的发展抱着一种博大的开放胸襟。当然,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上的开放性并不意味着它在本质上持一种折衷主义的立场,它在批判谬误、捍卫和发展真理上的原则立场是有目共睹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同各种错误思潮、错误倾向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
问题在于,要斗争就必须讲究斗争的艺术,要批判错误的东西,就必须有正确的方法。恩格斯在评论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时深刻地指出:“费尔巴哈打破了黑格尔的体系,简单地把它抛在一旁。但是简单地宣布一种哲学是错误的,还制服不了这种哲学。像对民族的精神发展有过如此巨大影响的黑格尔哲学这样的伟大创作,是不能用干脆置之不理的办法来消除的。必须从它的本来意义上‘扬弃’它,就是说,要批判地消灭它的形式,但是要救出通过这个形式获得的新内容。”(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3页。)恩格斯在这里所揭示的方法,是我们对待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潮的唯一正确的方法。
按照这种方法,马克思主义者在批判各种错误思潮时,必须把批判、探索与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把错误思潮颠倒化地处理的问题转化为正面研究的对象,做出真正有说服力的分析和解答,同时,批判地吸收其中可能具有的合理成分。应该看到,当代西方各种哲学思潮,即使是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潮,其所以产生并得以传播开来,总是表明它所提出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阵营内部以往不曾熟悉,或不曾重视的问题,将这些问题真正梳理清楚,不仅可以消除错误思潮的影响,而且是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宝库所必不可少的。马克思主义者要勇于参加世界范围内的百家争鸣,以传播马克思主义,同时也开阔自己的眼界。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意义是通过数代马克思主义者的艰苦努力才获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在21世纪的新发展同样要靠几代马克思主义者的扎实工作才能达到。马克思主义哲学应该而且能够在21世纪拥有更加光辉灿烂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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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自洽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固有的一种理论特质和把握现实的逻辑方式,它源于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从理论谱系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化、时代化的具体实践形式;从发展原则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从逻辑自洽性看“四个全面”战略相关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逻辑自洽性是“四个全面”战略所固有的一种理论特质和把握现实的逻辑方式,它源于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从理论谱系上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发展,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化、时代化的具体实践形式;从发展原则看,“四个全面”战略坚持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从基本特质看,“四个全面”战略符合中国国情;从历史地位看,“四个全面”战略是我们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历史实践的基本结论。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四个全面”具有本原合法性、实践可能性、体系合理性与制度规范性,是旗帜引领、社会运动、理论武装和制度建设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四个全面” 逻辑自洽 战略布局
2015年2月2日在在中央党校开班仪式讲话中指出:“党的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这段论述在捍卫“四个全面”科学性、进步性的同时,也对我们进一步提出了探究“四个全面”战略逻辑自洽性的重要课题。我们只有深刻认识和理解“四个全面”战略的逻辑自洽性,才能正确把握其根本要求,才能深刻领悟每个“全面”的有机联系,坚持和贯彻“四个全面”战略精神。
逻辑自洽性通常是指“建构一个科学理论的若干基本假设之间、基本假设和由这些基本假设逻辑地导出的结论之间以及各个结论之间的相容性、非矛盾性。”它既体现了理论体系的“内在紧张性”,也包含着构成理论体系的各个要素及其分支体系的相容性与一脉相承性,并通过假设、推理、结论、实践验证等基本步骤凸显理论本身的与时俱进品格。简单地说,一种理论体系是否具有逻辑自洽性,重点是看该理论体系能否根据社会进步要求与人的发展需要不断实现自我建构和自我完善。
“从静态意义上看,自洽性意味着理论在实现自身的过程中把握了实践的需要,与实践相互作用,相互改造的特殊状态,回答了理论体系具有科学性与价值引导性的动力源泉;从动态意义上看,它反映了理论体系同化其他理论信息和实现自我超越的基本过程,即在外部环境与价值理念作用下,科学地吸收新因素、不断克服不合理因素进而不断发展和超越自身的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过程。”可以说,自洽性体现了理论体系自我反省、自我超越的内在根据,其“内在紧张”的运动关系构成了理论体系的主要生长机制。
“四个全面”概念一经提出,立刻引起了理论界乃至全国人民的关注。人们关注的不仅仅是这个词本身,而是它所暗含的话语旨趣、指向功能以及能否引起人们的价值认同,并使之成为一种历史的选择。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概念是意义的聚集,这种意义是历史过程中人们的认知、思想和观念的体现和凝聚,并在一定的语境中为了特定的目的而使用。”这一个概念的产生和运用,至少引起人们四个方面的思考和追问:
第一,作为战略布局的“四个全面”与马克思主义尤其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之间是否具有逻辑一致性?关于这一问题的回答涉及到“举什么旗”的问题,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原合法性问题;
第二,作为实践形式的“四个全面”战略在当代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否具有逻辑一致性?关于这一问题的回答涉及到“走什么路”的问题,即“四个全面”战略的实践可能性问题,换句话说,“四个全面”战略在实践中能否被人们理解、认同和践行;第三,作为理论体系的“四个全面”战略,其内部各要素之间是否具有逻辑一致性?关于这一问题的回答涉及到“四个全面”理论界限与理论彻底性问题,说到底,这一问题主要研究“四个全面”理论体系的合理性;第四,作为系统理念的“四个全面”在现实社会中能否以一定的程序组织建构起来?关于这一问题的回答涉及到“四个全面”战略优点与优势的持续彰显问题,即“四个全面”的制度规范性问题。
实际上,人们关于“四个全面”战略是否具有逻辑自洽性的种种分析,也主要源于以上四个方面的问题。只有科学解答以上问题,才能引导人们正确认识科学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与“四个全面”的客观现实之间存在巨大发展张力,才能消除一些人思想上存在的所谓“自洽性困扰”现象。
“四个全面”的本原合法性问题,主要是研究其对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脉相承性问题。换句话说,就是看我们是否有资格举马克思主义的旗帜问题,“四个全面”是否承接了科学社会主义之“脉”。明确指出:“必须时刻牢记,我们的改革是有方向、有原则、有立场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改弦更张。必须增强政治定力,把握正确方向,决不能在根本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四个全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和发展,也是对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而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这点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承认。因此,从理论谱系上说,“四个全面”是根正苗红的马克思主义,其本原合法性是不容置疑的,在当代中国,高举“四个全面”精神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进的旗帜,就是真正地坚持马克思主义。
列宁曾经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世界各国社会主义者所具有的不可遏制的吸引力,就在于它把严格的和高度的科学性(它是社会科学的最高成就)同革命性结合起来,并且不仅仅是因为学说的创始人兼有学者与革命家的品质而偶然地结合起来,而是把二者内在地不可分割地结合在这个理论本身。”从理论上讲,“四个全面”战略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科学社会主义的现实具体形态,与科学社会主义在理论渊源上具有逻辑一致性。无论人们从主观愿望上如何解读“四个全面”,都不能割断它与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之间的内在一致性,颠覆不了其本原合法性。
“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是一个完整的逻辑体系,既然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就必须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坚持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就是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那么,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呢?党报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在当代中国,要解决一些人的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逻辑自洽性困扰,就必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推进,高举“四个全面”战略精神旗帜,以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程度的持续提升来验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性及其与科学社会主义的逻辑一致性。
“四个全面”战略的体系合理性,主要研究“四个全面”战略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科学论断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否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问题。同时,还应探寻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理论阐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发展提供了哪些理论“生长点”。
“四个全面”内部各要素是否具有逻辑自洽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理论边界的匡正与理论彻底性。正如马克思所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的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的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
马克思的这段话,一是强调理论的重要性在于说服群众、掌握群众、武装群众,也就是说,理论一定要满足群众的实际需要并能指导群众的实践,才能实现理论的价值。否则,理论就成了空洞的教条和无用的概念。
二是强调理论要彻底,要反映事物的本质,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也就是理论是一种真理。如果理论不彻底,或似是而非,这样的理论是不能说服群众的。“四个全面”战略科学地回答了当前发展阶段所面临的新问题和新矛盾,是与时俱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发展,其体系合理性与逻辑自洽性最终都通过掌握群众与群众的实践而得以检验。
坚持“四个全面”战略的伟大旗帜,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制度建设意味着社会主义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的制度建设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符合客观规律则意味着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遵循了逻辑自洽的精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基本制度建设和具体制度建设两方面的内容。基本制度建设是与我们“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要求相一致的,在一定意义上说,它是理论形态规范化、程序化的结果。邓小平曾经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具体制度建设主要涉及到体制、机制建设。可以说,无论是基本制度建设与完善,还是具体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始终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四个全面”战略的制度建设必须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规律,符合科学社会主义的逻辑自洽精神。邓小平曾经指出:“马克思主义要发展,社会主义理论要发展,要随着人类社会实践的发展和科学的发展而向前发展。”“四个全面”战略是一种全新的社会主义实践,它要求其制度建设必须遵循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必须符合当代中国的基本国情,把“四个全面”战略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方针政策不断加以概括、提炼和理论化,并不断在实践中进行检验,只有经得住实践检验而且能够彰显社会主义优越性的理论与实践成果才能逐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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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时期是中国近代史上极其重要的年代,对于中国思想文化的嬗变尤其如此。在五四时期兴起的评孔思潮,上承近代社会思想文化变迁的历史轨迹,下启新民主主义文化萌动的时代方向。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小议五四时期社会主义论战的内在逻辑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五四运动后,中国社会的改造问题成为当务之急。西方的各种社会主义思潮蜂拥而入,关于欧洲各国社会党状况及其政治主张的介绍不一而足,社会问题、劳动问题及其解决方案的讯息纷至沓来,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引导了思想界的论争。其间,马克思派和改良派、无政府派的论战尤为突出,史称“社会主义论战”。1922 年9 月,马克思派主持的广州新青年社编辑出版《社会主义讨论集》,收录了社会主义论战期间的25 篇重要文章。该文集在集中体现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的思想面貌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论战各方的社会形象,并且,在转喻的意义上定型了其时社会主义思潮的原初镜像。质言之,《社会主义讨论集》表面上看是文献编纂,实则是一种历史的叙事。90 多年后的今天我们重读这个讨论集,拓展其语义空间当是一个基本的旨趣,为此,就需要探求其基本线索,从而为把握社会主义论战的内在逻辑提供基础性的示范。
《社会主义讨论集》以陈独秀的《谈政治》为开篇。陈独秀所谓的政治,就是国家、政治和法律等事项,《新青年》杂志起初不谈政治,自然有各种原因,其中之一,就是不屑于以老套的方式谈政治,不屑于和老套的人谈政治。但政治是无可回避的,“你谈政治也罢,不谈政治也罢,除非逃在深山人迹绝对不到的地方,政治总会寻着你的”[1]2。
按照陈独秀的概括,主张不谈政治的有三派人:一是学界,以张东荪和胡适为代表; 二是商界,上海总商会等可谓其代表; 三是无政府党人。前两派并非从根本上不谈政治,只是受到争权夺利的冒牌政治的刺激,才一时反对政治,与之相对,无政府党人则是反对古往今来的一切政治组织。因而,陈独秀就着重分析无政府党人的主张,认为国家、政治、法律是“一种改良社会的工具”,若是觉得工具不好,可以改造,不能简单地“抛弃不用”[1]11。
同样是陈独秀的概括,不反对政治的人也有两派: 一是旧派,他们极力维护现有的国家,维护所谓“王法”“大清律”; 另一派是新派,亦即德国社会民主党思想的信奉者。在陈独秀看来,虽然中国暂时还没有这派人,但颇有这种倾向,他们必将成为“我们唯一的敌人”,因而就着重予以批驳,强调“德谟克拉西”是资产阶级的护身符,只有经过劳动阶级专政,“用革命的手段建设劳动阶级( 即生产阶级) 的国家,创造那禁止对内对外一切掠夺的政治法律”,为现代社会的“第一需要”[1]16。
无论政治是好是坏,人不能脱离政治。“强权、国家、政治、法律是一件东西底四个名目”,讨论社会主义,就是谈政治,这表明社会主义是作为一个政治问题( 而非单纯的学术问题、思想问题) 来讨论的。因而,社会主义论战也就是一场政治论战。
马克思派和改良派的分歧起于“人的生活”。应该说,救中国是讨论各方共同的旨趣。所谓救中国,包括救国和救民两重意思。
1920 年,张东荪到内地旅行,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 中国人除了在通商口岸与都会的少数外,大概都未曾得着“人的生活”。由此,“人的生活”成为张东荪论说的出发点和中心。一则,如果不能使大多数人过上“人的生活”,空谈“主义”只能是夸夸其谈; 二则,如果说有那么一个“主义”,那就是使中国人“从来未过过人的生活的都得着人的生活”,这样,欧美流行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等就都被张东荪排除。以人的生活为旨归,就只有“增加富力”一条路,“而增加富力就是开发实业,因为中国的唯一病症就是贫乏,中国真穷到极点了”[2]32。
围绕“人的生活”,马克思派和张东荪代表的改良派展开了争论。正报记者爱世承认中国人多数未曾得着人的生活,也承认只有从增进物质文明入手才能改变这一状况,但他进而指出,既要增进物质文明,也要按照适当方法分配物质文明,才能使多数人过上人的生活。并且,即便是开发物质文明,也要用有益于多数人的“主义”去开发。爱世和张东荪针锋相对,他强调: “其实所谓不讲主义只讲发达实业,结局自然要归到资本主义上面去。”[2]35资本主义绝不能使多数人得着人的生活,只有“明明白白的”提倡社会主义,才能使多数人得着人的生活。
陈望道借用张东荪之前的一篇文章《我们为什么讲社会主义》予以反诘。在这篇文章中,张东荪明确写道: “社会主义是改造人的全体生活———从个人生活到全体生活,从精神生活到物质生活,都要改造。”既然认为社会主义包括改造人生的一切态度和方法,那么,要得着人的生活,只有“高唱”社会主义。陈望道批评张东荪转而把资本主义作为“开发实业”唯一的路,揣测他的意图是先造成“文明”,再改造“文明”,是其先前观点的退步乃至变向。
邵力子认为,社会主义者和资本主义者的不同在于用什么方法增加富力、开发实业,他深信只有通过社会主义开发实业,才能使一般人都得着人的生活。况且,人的生活要兼顾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张东荪似乎只注重物质的方面,其实,那些“饱暖思淫欲”的人也不曾得着人的生活。在邵力子看来,若不用社会主义开发实业,无论是内地还是都市,得着张东荪所谓“人的生活”的人会愈来愈少,并且,掠夺者因为精神上的“放恣”,也会成为“逸居无教的禽兽”。因此,要使中国人得着“人的生活”,一定非先有一种“主义”不可[2]43。
马克思派和改良派从“人的生活”入手,围绕发展实业是否一定要用资本主义展开了争论。陈独秀说:“如果说中国贫穷极了,非增加富力不可,我们不反对这话; 如果说增加富力非开发实业不可,我们也不反对这话; 如果说开发实业非资本不可,且非资本集中不可,我们不但不反对这话而且极端赞成; 但如果说开发实业非资本主义不可,集中资本非资本家不可,我们便未免发笑。”[2]66
在梁启超看来,中国现在没有劳动阶级,不能行社会主义运动,若要行社会主义运动,唯有奖励资本家生产,“有资本阶级然后有劳动阶级,有劳动阶级然后社会主义运动有所凭借”。李达提出批评: “若照这样说,简直是为实行社会主义,才造劳动阶级; 为造劳动阶级,才奖励资本主义,梁先生就有故意制造社会革命的嫌疑了。”社会主义运动就是要实现消除阶级的国家,中国既无阶级,又何须制造阶级。“譬如一个天然足的女子,就用不着我们说缠足的解放,若是因为要解放伊,故意为伊缠足,使伊得着有被解放的资格,然后再替伊解放,岂不是限于‘循环定理’吗?”[3]208
陈独秀认为,欧美和日本通过资本主义发展教育和工业,弊害已非常明显,“幸而我们中国此时才创造教育工业,在资本制度还未发达的时候,正好用社会主义来发展教育及工业,免得走欧美日本的错路”[2]45。针对中国到底有没有大资本家这一问题,李季认为不仅存在“两重式”的资本家,“完全中国的”资本家也一样可怕。“我国当着这个时候,小资本主义已经根深蒂固,大资本主义正在勃然兴起”,谈社会主义已是“缓不济急”[4]326。何况在李季看来,实行社会主义并不一定要经过资本主义的发达阶段。
在《谈政治》一文中,陈独秀指出,中国不反对政治的人有旧派和新派之别。新派依据所谓“马格斯修正派”,也就是“Babel 死后德国底社会民主党”,把政治、法律和国家当作工具,但却“不取革命的手段改造这工具”,而是主张议会主义。陈独秀把这种人视作马克思派的根本对手,认为应当特别提防,而在施存统看来,“主张基尔特社会主义”就是“主张资本主义”的别名,因为主张基尔特社会主义的结果,势必要去“赞助”资本主义,延长资本主义的寿命。持有这种主张的人不是懦弱就是伪善,因此,施存统“老是不承认”这种人是马克思派的朋友[5]。
在与改良派的讨论中,马克思派逐渐深化并统一了认识。以李达为例,他起初还比较踌躇,中国何时能够发生社会革命? 中国社会革命究竟采用何种范畴的社会主义,大概也是由国情和国民性决定的。“未到实行的时候,我们也不能预先见到,所以不敢说中国应实行多数主义,却又不敢说中国一定不适宜多数主义”[6]。但两年之后,对于中国是否可以应用马克思学说来改造,李达的态度非常明确,并设想了无产阶级应该为此做什么准备,亦即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之后应当采取何种政策[7]。
马克思派和无政府派的分歧则起于“人性”。几乎所有的政治信条和信念都建立在某种人性论基础上。人是自私的还是合群的,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本质上是道德的还是邪恶的? 人是政治的动物还是私人性的存在? 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影响着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认识。还有,人类行为在多大程度上是由自然的、内在固有的力量所引导,又在多大程度上由社会环境所决定? 人在本质上是独立的个体,还是由其所属群体塑造的社会性存在? 在马克思派和无政府派的论战中,这些基本的哲学和政治议题都无可回避。
陈独秀在《谈政治》中说,“人类本性的确有很恶的部分,决不单是改造社会制度可以根本铲除的”; 况且,私有制造成了人的第二恶性,也不是制度改变了就可以马上跟着消灭的。若没有强迫,以前不劳动的人不会忽然高高兴兴地去做工; 以前习惯了经济刺激才去劳动的人,没有刺激之后,又加上以前疲劳的“反动”,势必变得懒惰。虽然说艺术活动和创造性劳动不是强迫所能造成的,但是私有制造成了人类“专己自私”的野心,一时难以消灭,于是,“不洁的”“很苦的”劳动没有了经济的刺激和法律的强迫,就没有人情愿去做。无政府派则以为,人类有劳动的天性,这是陈独秀也承认的,至于艰苦的、恶劣的劳动方式,可以通过技术改进和劳动时间减少来解决。问题还在于,若是制定法律来强迫劳动,这样的法律如何制定?关键还在于,“法律只能束缚人的自由,不能禁止罪恶的发生!”[8]22
陈独秀在《社会主义批评》中说: “无政府主义乃建立在先天的人性皆善和后天的教育普及上面,政治经济制度正因为人性不皆善、教育未普及而起,我们只应该渐渐改良政治经济制度,使人性渐趋于善、教育渐能普及; 此时离教育普及还远得很,就是将来教育普及了,人性能否改变得皆善还是一个大大的疑问,哪能够病还未好,便早早地把药废了,并且要起来和强健人赛跑呢?”[9]对人性不大乐观,是马克思派的共识,如李达所说: “一切无政府主义,对于人性的研究太乐观了,对于政治太悲观了。”[10]
对人性的认识不同,特别是对人性与劳动、人性与法律等社会制度的认识不同,使得无政府派和马克思派虽然都主张用“强力”破坏旧社会,但在破坏之后,马克思派如陈独秀主张无产者“独裁”,有两个理由: 一是担心资本家死灰复燃,有复辟的运动; 二是担心将来渐渐又生出资本家。无政府派如郑贤宗从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出发,认为资产阶级既已失去了私有财产,也就变作无产阶级了,何来复辟之说? 并且,新的社会不但“生产机关”公有,“消费机关”也属公有,不可能产生资本[8]20。
从区声白和陈独秀往返的六封书信可以看出,马克思派和无政府派的争论集中在“自由与联合”及“契约与法律”两个问题上。针对无政府派一面主张绝对自由,一面又主张联合,陈独秀提出,要绝对自由,就不能联合,要联合,就不能绝对自由。区声白则认为,联合与自由不但没有冲突,而且“唯联合才能有自由,唯自由方能联合”。就“契约与法律”问题而论,区声白主张废除法律,代之以自由契约。在无政府时代,固定的事用自由契约来维持,一时的事由公众意见来解决。陈独秀对公众的构成质疑,对群众心理表示疑虑,认为区声白所谓的“信约”可能是个别人利用群众的盲目心理造成的。用盲目的群众心理所造成之随时变更的公意来代替法律,将会造成一个“恐怖的社会”[11]。
这两个焦点,最终指向的是无产阶级专政。区声白等无政府派从极端的个人主义出发,主张个人的“绝对自由”,反抗一切威权,反对国家,反对专政,反对组织和纪律,反对集中和领导,批评马克思派的主张既束缚个人的自由生活,也束缚了自由思想的发展。对此,马克思派从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关系出发予以回应。施存统坚持,自由、平等、正义、幸福不是凭空“筑起”的,是先有共产主义的经济组织,然后有自由、平等、正义、幸福,还是先有自由、平等、正义、幸福,然后有共产主义的经济组织,这是一个很大的“差别”[12]381。这实际上是把手段和目的割裂起来,乃至对立了起来。在具体的运作中,就可能为了建立所谓共产主义的经济组织,扼杀自由、平等、正义、幸福的追求。
按照马克思派的观点,无产阶级革命胜利获得政权后,地位是不稳固的,倘不实行专政,政权容易落到资产阶级之手。为保障共产主义的实现,不能不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这是通往消灭阶级的必由之路。经过若干时期之后,没有了阶级,当然就无所谓阶级专政了。施存统把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分为过渡期、半熟期、完成期等三个阶段,他强调,任何正义、人道、自由、平等都要建筑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找不到那种经济基础,空谈自由、平等,就是讲一万年,也是不会实现的。我们并不是不要自由、平等,只不过是先筑成能够得到自由平等的经济基础。社会是进化的,由较不完善近于较完善的,要想一步跳过,那完全是梦想。“我们对于社会进化必须经过的阶段,是避免不来的。所以我们必须实行阶级斗争,必须采用劳工专政。拿什么‘彻底不彻底’的话反对马克思主义,我看是一钱不值”[12]383。施存统认为,不能拿俄国现状来批判共产主义。俄国并不是已经实现了共产主义,而只不过是向着共产主义进行罢了。施存统还说,俄国是一部分劳动者压迫另一部分劳动者,但英国却是资本阶级压迫劳动阶级,若说前者是不正当的,难道后者是正当的吗? 不然,为什么反对暴力革命? 为什么反对无产阶级专政?
许新凯用列宁和布哈林的话来论证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无产阶级专政的初期,是少数人的专政,并且这专政的少数人也要“服一二个人的意志”才好。这是“为自由而专政”,因而完全不同于以前的“君主专制”。革命是必须的,激进的、全部的、彻底的改造就是“革命”。许新凯认为,因为政治势力的强大,主张社会主义要先解决政治问题[13]。不先把政治问题解决了,不把社会上最有力的机关打倒了,部分的、零碎的操练是不可能的。政治问题解决之后,再振兴工业办好学校,促使劳动者的知识增加、经济条件满足,才能达到真正的共产主义。
社会主义论战各方在阐述自己的思想时,每每用到比喻。马克思派的比喻尤其有趣。“要治致命的病,有时必须用毒药,甚至于须用点必然发生副作用的毒药,都是不可避免的”[8]24。“譬如国家、法律、政治是个人身,他到了自然死底时候,那是进化历程上当然的现象,若只是疾病便当医治,用‘人死病断根’底方法来解决病底问题,未免有点笑话”[8]26。“譬如我们要建造新建筑物,只好按照我们的理想去造,不必仿照他人旧式不合理想的式样暂时造出不合理想的建筑物,准备将来改造”[3]205。“所以打破资本制度没有十分发达的社会,不能拿着打破雏未成的卵来比喻的”[14]。这些比喻和修辞,与其说是强化印象的需要,不如说是逻辑自身的需要。逻辑离不开修辞,一切对于未来的想象都离不开对既有现象的借用,借用常常也不过是挪用而已。一方面是形象地说明,另一方面,在借用和挪用的过程中,未来意象的乌托邦色彩栩栩如生。
在《社会主义讨论集》中,“乌托邦”一词只出现过一次。李季在《社会主义与中国》一文中说: “现代所谓社会主义,不但和古代教义不同,并且和马克思以前的乌托邦社会主义不同。”[4]319 它发现了现代经济制度的破绽,非改造无以救济,改造的方法是采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废除现今资本制度的生产和交换方法,建立一种土地和资本公有的经济制度,使一阶级掠夺他阶级的事实以及工银劳动等等归于消灭。显然,这里的乌托邦意思不外乎空想。现代社会主义发现了现代经济制度的“破绽”所在,也找到了正确的解决办法和出路。
马克思派强调马克思是一个科学的社会主义者,在马克思之前的社会主义者只能在头脑中“描写”理想,却未能“发现”实现理想的物质基础,所以只能是空想家。施存统认为,基尔特社会主义本想把国家社会主义和工团主义结合起来,说起来很好听,但实行起来,会变成一种空想,不要说在中国是空想,就是在英国也恐怕不免是一种空想。张东荪似乎是为了避免这种空想,提出“我们的努力,当在另一个地方”。这“另一个地方”也很有些乌托邦的意味。在陈独秀、李达等马克思派看来,这无非蛊惑人们不要讲社会主义,而把注意力放在发展实业上。发展实业固然必要乃至重要,但如何发展,依据什么“主义”来发展,也需要认真考量。
对无政府主义倡导的根本原理———自由组织,自主联合,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共产党人相信有实行的可能,也是向这方面努力的。问题在于: “这几种原理,绝不是一时可能达到的,只是渐渐与彼接近的。那些要想从现社会一跳跳到理想社会的人,只是一种妄想,事实上是断断做不到的。”[15]这样,相对于无政府派,马克思派表现出渐进的特点。陈独秀认为,改造社会,实际上是要将其“弊病一点一滴一桩一件一层一层渐渐的消减去”,不可能采用根本改造的方法,将其“_煨媉立时消灭”; 更不是单单在理论上否认弊病的存在,弊病便“自然消灭”。他批评无政府派“空谈什么无国界,什么世界同胞,什么大同,都太笼统了,离问题远得很”[8]25。而在无政府派看来,马克思派缺乏想象力,“以现世的头脑去考虑进化的无政府社会,以现世的眼光去观察无政府社会”。双方相互指责对方以一偏之见来构思未来的理想社会,以其一偏之见来拟定改造社会的方法。无政府派批评马克思派不彻底,陈独秀回应道: 第一,世界上的事理本来没有“底”,从何“彻”起? 只要懂得进化论,就不会有所谓彻底的观念。第二,强权所谓可恶,是因为有人拿它来拥护强者与无道,压迫弱者与正义,若是倒转过来,拿它来救护弱者与正义,排除强者与无道,就不见得可恶了。
众所周知,乌托邦( Utopia) 既是“没有的地方”,又是“好地方”。“乌”是没有,“托”是寄托,“邦”是国家,三个字合起来即为“空想的国家”,但正是这个“空想的国家”让人念兹在兹。晚清以来,西学东渐,乌托邦情结开始萦绕中国思想界,无政府主义就是这种情结的突出表现。直到五四运动开始,无政府主义都具有强有力的感召力,陈独秀、李大钊等中国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在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之前,都曾有过或长或短的无政府主义“阶段”[16]。社会主义论战表明,陈独秀等人和无政府主义断然划清界限,完全服膺马克思列宁主义。在此一过程中,他们一方面摆脱了无政府主义的乌托邦思想; 另一方面,一般性的乌托邦情结依然萦绕挥之不去。马克思派批评无政府派是乌托邦,无政府派则预料马克思派势必沦为“恶托邦”。
如果说无政府派的乌托邦情结表现在对人性的信任,那么,马克思派的乌托邦情结则表现在对意志的信任。“俗话说得好,‘事在人为’,又说,‘有志竟成’。我们中国虽事事落在人家的后面,然只要认定目标,急起直追,未见得不能和各先进国并驾齐驱,也未见得不能出乎他们之上”[4]315。这显然有“意志万能”[17]的意味。陈独秀提到“开明专制”,也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柏拉图的《理想国》,该书提供了最早的政治乌托邦主义构想。马克思派起初对无政府派比较友好,正是由于二者分享了共同的终极目标: 建立一个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派批评无政府派,则是因为后者把这种终极目标置放到即将到来的现在,因而“子虚乌有”。就此而言,马克思派比无政府派具有更大的乌托邦情结。
马克思派的乌托邦情结,还特别体现在李汉俊对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创造性阐释上。李汉俊认为: “中国底乱源,一是因为中国这社会底各局部间的进化程度太不一致而发生的激烈的调和作用; 一是因为中国在全体上与世界底进化程度悬隔太远而发生的剧烈的调和作用; 一是世界底资本阶级与中国底资本阶级在中国这市场上的争夺战; 而这混乱就是中国进化急速的表现,要中国进化到了社会主义,才能终止。”[18]李汉俊进而指出: “现在中国要进化到社会主义,没有要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阶段的必要,可以直接向社会主义的路上走去,并且资本主义在现在的中国没有充分发展的可能,以中国现在的环境又有直接向社会主义路上走去的必要。”[19]对此,张东荪提出了“伪社会主义”的警告: “在此贫乏与知识幼稚之时代,纵有事件发生,必为假借名义此不可不预知者也。我辈不主张社会主义则已,若主张之,则当有极长期之耐性。在此种具有不能产生真社会主义而又易于产生伪社会主义之条件之时代中,止可冷静研究,并宣传事业亦可少做。”所谓“伪社会主义”,也就是一种“恶托邦”。
政治始终是我们的现实处境,人的生活始终是我们的现实关切,人性的是与非也一再被提上讨论议程,所有这些,都离不开乌托邦的情结与反思。生活在当下,总会有“生活在别处”的念想,然而,20 世纪的历史告诉我们,“别处”可能是乌托邦,也可能是“恶托邦”。90 多年后重温五四时期的社会主义论战,重读《社会主义讨论集》,我们可以有一种历史的眼光,从容而淡定,由此,社会主义论战的意义愈加凸显,《社会主义讨论集》的语义空间获得更大的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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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国内哲学界面临的重要任务。从战略角度思考这一问题,或者制定一个相对完整的重建战略,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打击精心准备的: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的写作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研究生来说,写好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的论文是一件既迫切又必要的事情,因为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的学生的我们,需要面对考试和毕业的问题。在我们学习怎样写作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之前,我们需要理清一个概念,那就是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以及加强一个认识,即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与其它论文的异同。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写作;唯物主义;实践
马克思哲学专业论文就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域内,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观点、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是唯物主义的立场,即世界是物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此论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世界是物质的统一体,这个物质世界是以时间和空间为存在形式,按自身固有的规律运动、变化、发展。而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对物质的反映,它依赖于物质。只有坚持唯物主义的立场,我们才能正确的解决哲学的基本问题,为人们从实际出发,真实的认识世界和实事求是的有效的改造世界提供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此外,坚持唯物主义立场也是我们写好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的基本前提。
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的观点是实践的观点,正是以实践为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才能解决许多物质世界客观存在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构成实践的诸要素都是客观实在的,实践的主体、实践的客体和实践的手段都是客观的物质存在;实践活动的过程,是实践各要素之间的现实的客观的相互作用的过程,并且其相互作用的状况也是受客观条件和客观规律的制约,另外实践的结果也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在实践的基础上,客观事物都在发展变化,因此人们改造自然使之更加适合人们需要的活动——实践,也在历史的发展着,每一代人的实践都以前代人的实践为起点,只要人类延续下去,人们的实践活动就不会停止。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方法是唯物辩证法,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唯物辩证法是揭示物质世界运动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方法,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是一个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包括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完整的科学方法体系。唯物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同时又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唯物辩证法从事物的普遍联系来把握事物的运动发展,认为物质世界就是新事物不断战胜和代替旧事物的永恒发展过程。唯物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占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因此一篇合格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必然是一篇包含唯物辩证法的论文。
综上所述,所谓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就是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观点、方法来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而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应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内,或者起码在哲学视阈内。
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在范畴上属于一般论文,但它由于发展因素、起源因素和趋势的特殊性,故又不同于一般论文,这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与一般论文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我们先谈一下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与一般论文相同的地方:首先,格式要求相同,这包括论文的组成部分、字数等;其次,字数要求相同,一篇合格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专业论文和一篇严格意义上的一般论文字数都应该在三千字以上,只有不低于三千字,才能完成一篇标准的论文所提出的要求。最后,写作态度一样,写作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和一般论文一样,都要具有科学的态度,即求真、务实、严谨的态度。
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与一般论文的不同点有三个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是一门专业性很突出的论文,即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与一般论文相比,具有鲜明的独特性:首先,立场、观点、方法不同,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必须坚持唯物主义立场,坚持实践这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运用唯物辩证法这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的也是根本性的方法。其次,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的话语系统和环境与一般论文不同。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使用的话语尤其论文根本性质决定。再次,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所站立的高度与一般论文不同。哲学是时代的精华,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则是精华里的精华。是系统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高于其他学科,并指导其它学科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站在时代的制高点,俯视众生,俯视整个物质世界,从高度、从大局出发给出人们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向和方法。因此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所站立的位置比其它论文更高。
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与一般论文的关系是矛盾的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是个性与共性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与一般论文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深入的科学的把握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与一般论文的这种关系,我们就能准确的认识两者之间的这种异同。
作为一名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研究生,应该具备写好一篇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的基本能力和素养,不然就不是一名合格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研究生,是不能毕业的。写好本专业论文如此重要。我认为做到这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即坚持运用唯物主义立场、实践的观点和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去确立论文的论点并加以论证和证明。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也是我们做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经常犯错误的问题,犯了这样的弊病,我们所做的论文将失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灵魂、本质和特色,其将不再是一篇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
2.培养扎实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基础,形成淳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文素养和气息,只有这样,我们在做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是才能挥发自如、举重若轻,才能做出一篇优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要做到这一点,我们需要多读、深读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作品和其他优秀的哲学著作。
3.哲学是时代的精华,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精华里的精华,我们做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一定要有强烈的创新意识,与时代同步,研究解决现时代的人们生存发展所遇到的问题,而不是过时的问题。着眼于现在和将来,我们所做的论文才会更有价值,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添砖加瓦。
4.要有严密的思维逻辑,做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是在建筑思维的大楼,是一件极其认真严肃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有负责任的态度,要有缜密的思维逻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圆满的完成这项伟大的工程。
以上是个人关于做好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的一点看法和探讨。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的写作,我们需要继续深入的学习和思考,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事物是不断发展的,所以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的写作,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一立场和方法,我们才有可能写好一篇合格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论文。
[1] 张奎良.哲学的希望之光〔J〕.哲学原理(人大复印资料),1995
[2] 韩秋红、胡长栓.关于哲学发展的时代性沉思〔J〕.哲学原理1997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作者简介: 李在庆(1985-),河南新乡人,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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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质与现实批判之间的价值关系,将为我们全面而系统地理解当代哲学自我革命的理论背景、根本旨趣和当代意义,提供一个十分重要的考察视角。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简析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性质及对其研究方法的反思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质不仅在于它对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超越,而且更在于它有一种否定自身的革命精神包含在其理论体系中。也正是由于这一革命性质,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够不断的紧跟时代步伐,做到自我创新;也正因如此,马克思主义哲学才能够和具体的科学不断的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方法却没能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马克思主义产生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它的产生为全世界的无产阶级革命带来了胜利的曙光。它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思想,通过深入考察资本主义的发展面貌以及其内部存在的根本矛盾,从而创立了科学的社会主义。在这里,构成马克思主义内容三方面都对世界的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时至今日,马克思主义仍然焕发生机,但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前进,马克思主义也应与时俱进。在跟进时代步伐的节奏时,值得提到的是作为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要想与时俱进,首先应是从哲学这里开始。因为哲学是马克思主义通观全局的指导思想,只有作为指导思想的哲学与时俱进,马克思主义其他方面的理论思想才能不断创新与超越。而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够做到与时俱进就是因为其自身所具有的革命性质。正因如此,马克思主义哲学才能对世界产生前所未有的影响和变革,也正是由于自身所具有的革命性质,不断的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紧跟时代的脚步,汲取其他学科的优秀成分,促使自身不断的创新与发展。而在当下各个学科相互渗透相互交融的时代背景下,加快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其他学科相互融合也成为当下促使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发展的重大趋势。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思想变革和理性再造的实践活动
历史上的任何一场社会变革都会产生一种新的思想,而一切有积极意义的思想又都会引起一场划时代的社会革命。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背景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19世纪40年代的时代精神的精华和文明的活的灵魂, 它的创立是人类思维运动走进一个崭新时代的重要标志。不仅如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是一场具有划时代意义哲学革命的完成者。这场具有非凡意义的思想革命, 实现了人类认识史和思想发展史上的一次质的飞跃, 使之无论在理论体系的内在结构上抑或在研究主题与基本对象上、无论在其本质特征与价值取向上抑或在其现实功能与根本使命上, 处处都张扬着有别于以往任何旧哲学、旧思想的一种革命性姿态。从其精神指向上看, 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不是像以往哲学那样,一味单一地、死板地描述世界和解释世界, 而是倡导人们去改变世界和创造世界。它强调:现实生活的人们需要用一种革命性的态度和精神去面对各种理性前提和现实生活世界, 反对只在纯粹的思想领域进行的所谓改变意识或是变革。“认为那些满口讲的都是震撼世界的革命词句, 实质上连现存世界的一根毫毛都不曾触动, 相反, 而只是用另一种方式来解释存在的东西, 也就是说, 借助于另外的解释来承认它。”诚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讲到:以往的哲学家都只是在探讨怎样认识世界,但重要的改变世界。”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否定性的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以往旧哲学的颠覆具有彻底性与毁灭性。 不仅终结了它的理性前提和现实基础,而且还在方法论上完成了一次革命性的断裂。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对现存世界不能从心灵出发进行抽象,因为从心灵出发解释虽然是对人类自觉能动性的高扬,但是却不能正确的揭示世界原本的面貌; 也不能从客体出发进行纯直观式的理解,不能只停留在感性直观,而要对现象进行理性沉淀。它认为对于世界,更重要的是从人的感性活动出发进行实践性的理解。换言之,就是要从人与外在世界的否定性关系上去进行革命性的理解。现存的感性世界不是一开始就是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这个样子,它既是我们人类世世代代劳动的结果,也永恒地处在革命性的变革实践中。这就要求我们对它在肯定性的理解中又作否定性的理解, 实质上就是将之置放于整个人类实践活动的历史进程中作暂时性的理解, 这种理解才真正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本性和革命立场。正如马克思所说:“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 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 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 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 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 按其本质来说, 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正如前文所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质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不断的创新与发展,而当下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方法仍然存在某些不当之处。基于以上对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性内涵的分析,对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方法问题的重新反思仍是有必要的。本人认为,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必须符合其自身特质的要求,而其内在的革命性要求我们对其研究的方法应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跨学科的对话与整合,即马克思哲学的研究必须与其它学科展开充分的交叉融合,从而推动自身的发展。与其他学科的渗透与融合必将成为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其他各类学科发展的不可逆的整体趋势。例如:代表学者衣俊卿认为有必要“建立起哲学和历史学、社会学、文化学、经济学等学科的同盟和有机联系” [3];而孙麾则认为“把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学说和哲学完整的结合在一起,是我们把握马克思思想实质的基本框架”。因此,我们应该探究马克思主义哲学需要跨学科整合和对话的原因,明白其原因,我们就可以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与可行的方法。
(一) 跨学科研究的原因
本人认为应从以下两方面来找寻答案。第一,从马克思哲学革命的根本性质出发。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时代的精华对以往传统哲学的超越,主要是把具体科学及人类的时代精华包含了自身体系之中。而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会引发一场哲学革命是因为自身所包含的“文化逻辑”。即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不是纯粹哲学,而是时代文化精神的精华。正因为其自身拥有一种文化逻辑,因此,对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就不完全是“纯哲学”的( 特别是在哲学的传统意义上),而应该是跨学科。就现实状况而言,按照学科分类的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不能被划入到任何一门“一级学科”里面。它自身不仅包括哲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历史学等相关学科也自身也包含其中,然而,这些所谓的“一级学科”并不能涵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更为遗憾地是,无法被“一级学科”包含旗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却划入了哲学、法学等“二级学科”的门下。直到2005 年,教育部决定“增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一个合理的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学科才得以成立。因此,就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所具有的跨学科的特质而言,对其研究就应该也是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并且此方法应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根本性方法。
第二,就学术界的研究现状来看,对于上述研究方法并未给予重视。比如“回到文本”、“以西解马”等研究方法,这样的思路仍然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局限于某个具体的区域进行研究,并不能达到对马克思主义研究跨学科融合的目的。不仅如此,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也遭受到各个具体学科领域的阻碍。我们可以先不讨论产生这种阻碍的原因是什么,但如果任由这种矛盾长期存在,那么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必然是不利的,甚至会产生严重后果。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方法的跨学科整合是历史发展的重大趋势,那我们究竟怎么样做才能对马克思主义进行跨学科的理论研究呢?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二)展开跨学科的研究方法
第一,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具体学科的和谐关系,对当代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应该更加注重吸收和借鉴具体学科的研究方法和重大优秀理论成果。具体说来,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实现人文学科领域的跨学科整合,同时更要必须汲取和吸收自然科学领域的重大理论成果。早期的马克思和恩格斯也都对当时的自然科学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并将其加入到了自己的学术理论中,这样才实现了自己的理论体系的创造。然而,当下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却忽视了这样的一个研究过程,学者们都局限于自己的学科领域,对当下自然学科的重大成果并未给予过多的关注,这样的现状,使得要保持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时俱进的精神难上加难。因此,当下我们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行式进行相应革新,就应该在不断强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人文科学领域的融合,更重要的是不断增强吸收和借鉴在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方法和重大优秀理论成果。
第二,对于当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应该跳出中国哲学的藩篱站在中国以外的角度去审视和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方法。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中,学术界已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中心论进行了批判和改造。但是正如有些专家学者指出的那样,我国在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的过程中却出现了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倾向:过多的注重中国的传统文化,使其成为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主要的学科力量,甚至把中国文化放置在世界文化的中心位置。
诚然,中国传统文化对于我国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中国化的途径中是必不可缺少的文化根基和土壤,但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过程中过多的倚重中国传统文化,必然会使得对其的研究所吸收的学科仅限于中国传统哲学一家。西方中心论和中国中心论都将导致马克思哲学研究所借助的学科领域基本上限于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并不能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扩展到更广泛的文化思想领域和具体的自然科学。因此,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就应该先实现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与身处全球化的中国当代现实紧密结合。当然,这样的结合并不是以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为中心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二者不能混淆。
对于跨学科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大意义,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讲述。
第一,跨学科整合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够保持与时俱进的内在精神,使其成为当下时代的精神精华。对于当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必须以当下日趋扩大化的全球化作为时代语境,对于当今时代所提出的问题作出积极的回应和解答。因为,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不能牢牢抓住所处时代的问题主题,这样的哲学早晚会被历史的洪流所带走。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的革命性质赋予了其自身能紧跟时代步伐。当然,要做到这一点,仅仅依靠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具体科学的现实成果,对其成果加以扬弃,才能真正的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与时俱进,永葆时代精神的精华。
第二,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有利于对我国已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范式的提升和创新。在我国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方式有很多,比如“问题式研究”,其主张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立场,对当今时代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进行解答和攻克,重新建立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当下现实的关系。而当代知识文化的积淀和具体科学的重大突破,也为在二者之间的联系搭起了一个重要的桥梁。我们期待在不久的将来,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能在学术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方法中全面渗透,从而真正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全面发展”,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名副其实地时代精神的精华。
综上所述,在时代的变迁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需要不断汲取其他学科的优秀成果,各个学科相互整合,这样才能使马克思主义不断创新和发展,诚如恩格斯所讲:“唯物主义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变换自己的存在形式。”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方针,更应做到与时俱进,因此,我们在这里探讨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方法的跨学科,必然会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整个哲学山峰上永远屹立在最高处,散发着最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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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地界定内涵是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因此,准确厘定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内涵,是有效推进相关理论研究和学术对话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需要。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内涵解读的新视角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对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判定研究学术界分歧较大,根本原因在于没有真正厘清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内涵,未能深入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实质,从而在源头上影响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科学标准的生成,进而导致学界对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判定各执一词,造成了差异性较大的研究现状。
进程及其理论成果的源头,正确界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是理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各自的内在逻辑关系、结构层次,并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精神实质的基本前提。近年来针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研究逐步深入,成果不断推陈出新,形成诸多观点,可谓见仁见智,争论一直不断,近期尤甚。本文拟从逻辑起点内涵的解读到典型观点的评析,再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理性判定三个方面展开,以期通过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内涵的合理解读、标准的科学判定及逻辑起点典型观点的评析借鉴,试图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做出合乎理性的判定。
厘清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内涵,是正确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基本前提。而要正确解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的内涵,就需要首先弄清逻辑起点的内涵。在正确理解逻辑起点内涵的基础上,结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历史进程及内在逻辑关系,才能更正确地解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科学内涵,进而在此基础上得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科学合理的判定标准。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内涵解读
逻辑起点内涵的正确解读是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一把钥匙,逻辑起点是逻辑学的概念,因此,首先要从逻辑学的角度来阐释。对于逻辑起点的研究成果不多,为能够正确理解把握逻辑起点的内涵,有必要对目前哲学界对逻辑起点研究有代表性的成果做一简单介绍。
学者冯振广、荣今兴根据黑格尔关于逻辑起点问题的思想,认为逻辑起点的特点有以下几点:其一,起点范畴一定是整个体系得以展开、赖以建立起来的客观根据和基础;其二,起点范畴应该是一个最初的、最直接的和最简单的规定;其三,起点范畴必须是绝对的、抽象的;其四,逻辑起点与历史起点相一致;其五,起点和终点是辩证统一的;其六,起点范畴与理论体系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1]。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逻辑起点是一个理论的起始范畴,往往以起始概念的形式来表现。它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其一,有一个最基本、最简单的质之规定;其二,此逻辑起点是构成该理论的研究对象之基本单位;其三,其内涵贯穿于理论发展全过程;其四,其范畴有助于形成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2]。以上这些对于逻辑起点的概念内涵论述和特点界定,可为我们正确界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提供重要的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标准判定
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4]由此可以看出,按照毛泽东的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本质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解决中国问题,创造出新的东西――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并形成创新性的成果。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源头判定也同样需要兼顾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此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其突出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把马克思主义不断和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以及在这个过程中把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为指导而产生的中国革命经验上升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高度,从而形成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过程,这是一个具有双向度的系统性整体过程。因此,还要以系统的视角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历程的起始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形成的肇始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中标志基点开始生成的历史现象。而具有这些特征的历史现象(历史时期)才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
同时,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内涵界定,应强调和突出的原则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历史和逻辑相统一,既要强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起点,又要兼顾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始点和理论基点的开始形成。故此,笔者认为,判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的标准有三个基本方面:标准之一,必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的始点(起点范畴应该是一个最基本的、最初的、最直接的和最简单的规定);标准之二,必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起点(逻辑起点与历史起点相一致);标准之三,必须开始形成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点(构成研究对象的基本单位)。并且,以这种标准判定马克思主义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才能更加符合逻辑起点的内涵和马克思中国化的精神实质。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几种典型观点及评析
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拓展和逐步深入,对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界定已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新的成果不断涌现,笔者根据自己所掌握的资料,现列举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几类观点并做简要评析。
(一)经典马克思主义民族化思想起点说及评析
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是王国敏教授等,王教授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是一个内含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过程中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的思维反映,属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范畴内的问题。具体来讲,它是在把握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这一过程中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的渊源性追寻,其理论源头就是经典马克思主义蕴含的民族化思想。”[5]此外,王国敏教授在深刻解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深层内涵的基础上,还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起点分解为逻辑起点、理论起点、实践起点、历史起点、理论创新起点等五个起点,并对这些起点逐一展开论述并进行判定。
笔者认为这样划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起点,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可以厘清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起点问题,更有助于全面深层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所形成的理论成果之间的逻辑关系。但也存在相应的问题:问题一,很难体现逻辑起点要求的逻辑与历史统一的思想;问题二,如果把经典马克思主义民族化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成立,那么,这个逻辑起点同样适用于马克思主义苏俄化(马克思主义朝鲜化、古巴化、越南化等)。因此,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判定为经典马克思主义民族化思想值得商榷。
(二)过程起点说及评析
有些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是一个阶段性的过程,从党的二大到党的六届六中全会这一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关键点,处于这一过程中的这些“点”连贯起来,共同构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有张俊、沈艳荣等专家学者[6]。把从党的二大到六届六中全会期间的关键节点连贯起来作为逻辑起点,能够清晰凸显毛泽东在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概念的历史脉络,但仅仅符合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点开始形成的标准,根本没有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和实践的起始点,况且也太宽泛。因此,把从党的二大到六届六中全会期间的关键节点连贯起来作为逻辑起点不准确。
(三)起点动态转化说及评析
学者张允金认为:“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过程看,实际上存在着一个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逻辑出发点,转变为以中国的具体国情和发展需要作为逻辑出发点,再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实际作为一个统一体,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作为进一步探索的逻辑出发点,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的问题。”[7]可以说动态转化是这种逻辑起点判定的特点,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是随着具体国情和发展需要而改变的。此观点合理之处是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和终点辩证统一的特点,但却不能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起始性和一贯性。
(四)理论和实践相互结合的历史现象起点说及评析
持此观点的徐光寿教授认为:“秋收起义和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开辟的伟大实践,以及1928-1930年间以《反对本本主义》为代表的一系列重要文献的发表和重大理论的阐述,是两个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重大历史现象,其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直接成果则是中国革命新道路的开辟。而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共同构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起点。”[8]笔者很赞同徐教授对马克思主义起点界定的思维角度,但对于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起点界定为井冈山时期系列历史现象则有不同的看法。因为按照这样一个起点,很难体现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起点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最原始的肇始点。
(五)单个历史事件起点说及评析
者是从单个历史现象作为起点的角度探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的。尽管在逻辑思维角度和出发点是类似的,但在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起点的判定结果上,却出现了很大的差异性。比较有代表性的学说有:第一种观点认为“十月革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起点,提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如果从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算起,已经有八十多年的历史。这个历史过程,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9]第二种观点认为马克思开始传入中国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起点。持此种观点的何一成教授认为:“作为一个实践过程,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从马克思传入中国时就开始了,尽管那时并不是真正自觉地‘中国化’,而且理解和表述都不完全标准、科学。”[10]
叶险明教授也认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过程也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11]第三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始于李大钊,认为李大钊在宣传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提出,要把理论和中国的国情结合,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有赵付科、李安增[12],李彦林、王素莉[13]等。第四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肇始于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持这种观点的有梅荣政[14]、涂小雨[15]等学者。第五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始于中共二大,持这种观点的有马乙玉[16]等学者。第六种观点认为1920年前后中国共产主义知识分子群体的形成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起点[17]。此外,还有秋收起义说,井冈山时期说,《反对本本主义》说,遵义会议说,六届六中全会说等等。这类把单个历史现象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起点的观点,是学术界判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主流观点,虽然各自都有合理之处,但是如果用马克思主义逻辑起点科学内涵、判定标准考量,感觉都有点厚此薄彼,缺乏全面性。
的理论知识(本文主要借鉴逻辑学逻辑起点内涵界定),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标准,才能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理论实质,做出合理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判定。笔者在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内涵三个特点解读的基础上,借鉴了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质的阐释,得出判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三个标准:标准之一,必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的始点;标准之二,必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起点;标准之三,必须开始形成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点。这三个标准既兼顾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同时又综合了哲学逻辑起点概念内涵的三个核心特点,符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精神实质。因此,笔者认为以这三个判定标准判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是比较理性的。
用标准之一判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应该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形成的肇始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中形成的理论成果也应该以此为原始起点。同时,既然是理论起点,就应该是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并且已经发生适应中国具体国情的理论变化,就像有的学者所说要“化”出东西,而且这个东西之一必然是创新的思想理论,这个思想理论必须是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本质的思想,必须是贯穿于马克思中国化的历程的始终的思想。而符合这一要求的就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的起始阶段一些初步具有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就马克思主义具体运用时要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的思想火花,而明确提出这一思想的是李大钊。他于1919年8月在《再论问题与主义》一文中提出“一个
用标准之二判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应该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党的革命实践的起始点。按照这个标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就是各地共产主义小组的纷纷建立,因为早期共产主义小组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建立的,建立共产主义小组的目有两方面实践内容:一是宣传马克思主义思想。二是为共产党正式的成立做准备。中国共产党从共产主义小组建立开始,就正式开始了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不断地致力于探索中国革命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推进,更加突出的是其马克思主义指导之下的革命实践的发端。自此以后,革命实践过程虽然历经曲折,但从总体趋势上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革命实践是在逐步走向成功和胜利的,并最终取得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成绩。
用标准之三判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应该是最先开始形成毛泽东思想理论基点的历史事件――中共二大。学者汤兆云认为:“既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领导人成功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那么以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内涵阐述作为判别标准是比较科学的。根据毛泽东的论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判别标准有两个:一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解决中国问题’;二是开始‘创造些新的东西’。照此标准,中共二大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真正肇始:二大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结合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情况,从理论上解决了当时许多亟须解决的问题,如厘清中国社会的性质、提出党的最低纲领、指出中国革命的前途等,也形成了一些适合中国国情的“新的东西”,包括指明中国革命的对象与动力、中国社会各阶级的革命地位及作用、中国革命分“两步走”的奋斗路径和目标等[20]。笔者认为这些“新的东西”正是毛泽东思想基点形成的开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点由此开始萌发。
综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的三个判定标准,结合对典型观点的评析,可以判定党的成立时期――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开始传播到中共二大,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无论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的分析,还是从两者的相互交织和结合的角度,以及参考逻辑起点的三个特点,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既不应该简单从理论上判定,也不应该单纯从实践层面判定;既不应该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简单化,也不应该使之过于复杂化。而应该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统一,逻辑和历史的结合,从系统整体的角度进行把握,方能理性、科学、合理。
而能够做到最先开始融理论和实践于一体,达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的具体实践真正结合起来,体现逻辑与历史统一、普遍性和特殊性统一的历史现象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时期,众所周知,党的正式成立是由马克思主义开始传播到党的二大的系列紧密联系的历史现象(既包括理论也包括实践)所承载。因此,笔者同样认为能够承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逻辑起点这一重大理论、历史和实践问题的,也应该是党的成立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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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科学,作为高校的重要基础学科之一,它对于训练学生的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思维素养具有重要作用。随着近几年高校教学改革的深化,逻辑学教学改革也面临着一些新的困境。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地方高校逻辑教学改革的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高校逻辑教学改革一直都是学术界讨论的话题,地方高校逻辑教学又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文章基于地方高校逻辑教学的现状,指出了地方高校开设逻辑课程的价值,最后根据自己的逻辑教学实际提出了地方高校逻辑教学改革的策略。
【关键词】地方高校;逻辑教学;改革
长期以来,学界关于高校逻辑教学改革讨论的焦点问题就是教学内容,即逻辑学应该讲授什么?是讲传统逻辑还是讲现代逻辑?对此,学界的看法不一,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笔者目前查到的文献来看,大部分人的观点还是认为,高校逻辑教学不能一味地只要求讲授现代逻辑,但也不能一味地只要求讲授传统逻辑,而应当依据逻辑课的课程类别、学生和学校的不同层次以及学生的不同科类,将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结合起来,但要各有侧重。从这些讨论中,我们更要看到,逻辑教学改革这一话题之所以提了这么多年,至今人们还在热议,其背后是逻辑学界的各位同仁们对高校逻辑课现状的忧虑、不满以及想要改变这一现状的迫切心情。下面,笔者根据自己这几年的逻辑教学实际,谈谈自己的一些想法。
(一)课程设置不合理
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的科学,它对训练学生的思维能力,提高思维素质,培养创新思维能力方面具有尤为关键的作用。自20世纪50年代,逻辑学进入高等院校的课堂以来,有过辉煌期,也有过低潮期。在1978―1992年期间,所有高等院校的文科类专业,如法学、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初等教育等,都将逻辑学作为基础课开设,课时一般都在70学时左右。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逻辑教育逐渐呈现萎缩趋势,许多地方高校的课程设置中已经不易见到逻辑学课程了,如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就已经不再开设逻辑学课程;即使有些地方高校的部分专业开设了逻辑课,却大都已经把逻辑学由原来的必修课改为了通识课,逻辑通识课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逻辑思维素养,以便他们更好的学习其它专业课程,其教学时数一般都不超过30学时;而部分专业虽然把逻辑学作为必修课,但教学学时相比以前也明显减少。
(二)教材体系不合理
我国的逻辑教材体系几十年来都是以传统的直言三段论为主要内容的,内容单一而落后,缺少新鲜的、现代化的内容,教材体系不够合理。虽然当前市面上看到的逻辑教材种类很多,但各教材之间的沟通很少,呈散沙状,再加上教材的针对性不强,所以很难发挥其作用,也达不到预期的教学目的。
(三)教学方式单一
笔者在这几年的逻辑学教学中发现,学生在接触逻辑学之前对逻辑学的印象就是:难懂、深奥;在刚刚接触逻辑学(比如学习概念、命题)的时候,他们认为这是很有意思的一门学科;当讲到推理、现代逻辑的时候,更多的符号、人工语言被引进,地方高校文科类的学生由于其数学基础普遍不好,对此就有一种畏惧心理。对于初学逻辑的这些学生来说,精确的人工语言远远没有自然语言生动、有趣,天天看着枯燥的符号也就失去了学习逻辑学的兴趣,对课程的学习也变成了应付,慢慢地就发现这门课程学不懂了。这样的逻辑教学就失败了,更不用去谈逻辑教学预期达到的效果。
(一)逻辑学是一门基础性学科,为科学研究提供必要的方法指引
人们不论从哪种角度研究事物,不论构建什么学科理论,也不论用何种语言表述理论,都离不开对共同的思维类型即概念、命题、推理的运用,都不能违反逻辑的规则、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逻辑学是其他任何学科的基础,任何学科都是应用逻辑。197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逻辑学与数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列为七大基础学科,逻辑学位列七大基础学科的第二位。1977年版的英国大百科全书列出了知识的五大科类,即逻辑学、数学、科学历史学和人文学,其中逻辑学位列五大分科之首。由此可以看出逻辑学的地位和重要性。这一点,我们也能从当前国内外一些大型的考试都很注重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可以看出来。逻辑是研究思维的,思维和逻辑密不可分,良好的思维素质离不开逻辑,而思维素质又是人最重要的素质之一,这就决定了地方高校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培养主要是通过讲授逻辑课进行的。逻辑思维能力是一种能力,不是一种具体的知识,这种能力是通过学习逻辑可以训练的。可见,逻辑学是基础科学。在我国高等教育的课程体系中,它作为一门基础科学,应当是每个大学生的必修课程。
(二)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学科,其功能是训练思维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但它研究的不是思维的内容而是思维的形式。逻辑学提供的关于概念、命题、推理、论证、逻辑方法的理论,不仅为人们学习、理解掌握和研究其他科学提供了有力工具,也为人们正确地表述思想、驳斥谬误提供了有力工具,同时还对人们参加各类考试有直接帮助。就像黑格尔所指出的,逻辑学就像生理学不能教给人正确地消化一样,逻辑学也不能教给人如何正确地思考思维,只能教给人认识思维的形式和规律性。可见,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方法性的科学。作为一种工具,应用性就是其生命之所在。
(一)根据学生的专业、科类合理设置课程
学校有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之分,而本科院校中又有重点本科、一般本科等不同层次。针对不同的层次,开设的逻辑课程理应有不同的侧重点。绝大多数的地方高校都是一般本科(包含专科),所以在课程设置的时候只需考虑学生的层次,是研究生、本科生还是专科生?地方类高校一般没有逻辑学的研究生,主要是本科生和专科生(统称为大学生)这两个层次。所以给地方高校的大学生开设逻辑课的时候主要就是根据学生的专业来考虑逻辑课的课程类别,是作为专业必修课出现还是作为通识课出现。但不管是作为专业必修课出现还是作为通识课出现,普遍增加逻辑学的课时是必要的。此外,逻辑课的开设还应该根据学生的科类,比如对理科生,就以讲现代逻辑为主;对文科生,应当以传统逻辑为主,结合现代逻辑讲授。
(二)根据学生的层次编写教材
杨树森教授在中国逻辑学会第六次代表大会暨学术会议上曾明确提出高等院校的逻辑教学应该区分:逻辑学研究和逻辑学教学;理科逻辑教学和文科逻辑教学;哲学专业的逻辑教学和非哲学专业的逻辑教学;本科的逻辑教学和专科的逻辑教学;全日制高校的逻辑教学和自学考试、继续教育的逻辑教学。这一理论提醒我们,在编写教材的时候应该将高校逻辑教学对象考虑得尽可能全面些。这样才能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要,编写出各具特色的教材,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地方高校的大学生学习逻辑,大多不是为了以后专门从事逻辑理论研究,而是为了提高运用逻辑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逻辑学“应试能力”。市面上的逻辑学教材虽然种类繁多,但是没有一本能够真正满足地方高校学生的这种需要。一本好的教材,一方面要求教材内容精练、结构合理,适合受教育对象,另一方面要求其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趣味性。而完成这一重任需要我们逻辑工作者多费心血,可喜的是,我们已经看到一些逻辑学界的同仁们正在向这个方向努力。
(三)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当前国内外一些大型的考试都涉及逻辑学,比如美国大学研究生院的三大标准化考试:GRE(研究生入学考试)、GMAT(经管企业研究生入学考试)和LAST(法学院入学考试)都很注重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要求考生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阅读材料,摆脱冗余信息的干扰,准确理解题意,并迅速解决问题;我国近年来也借鉴国外这一做法,在MBA(在职工商硕士管理)、MPA(公共管理硕士)、GCT(工程硕士)以及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的科目中,也注重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但是同时我们发现,很多学生能在学校的逻辑学课程考试中得高分,但参加这类考试的时候结果却不尽然。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地方高校逻辑学教材对这方面欠缺关注,但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地方高校逻辑学教师重理论轻应用、与社会考试脱节,没有深入研究这些大型考试的逻辑学命题倾向,从而也就无法从这方面引导学生。所以地方高校逻辑学教改的一个方向就是优化教学内容,推进逻辑学在现实中的应用性,提升逻辑学“应试能力”。
教学是一门艺术,课堂教学很考验老师的基本功。对于地方高校这个层次的学生而言,逻辑学教师除了要有更多的耐心之外,还要特别注意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决定课堂教学成功的关键因素。正如前面提到的学生在学习逻辑之初,他们的兴趣还是很大的,当慢慢引进符号后,他们就开始觉得逻辑枯燥乏味了,所以这个时候老师要特别注意方式方法,案例式、启发式、讨论式、互动式……的教学形式都可以尝试。一定要保持学生学习逻辑的兴趣,才能让学生从心里喜欢逻辑,让他们感到逻辑是有用的。如何用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语言将抽象的理论传授给学生,在训练思维的同时提高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方法很重要。这是我们要在逻辑学教学实践中进一步摸索的,只有做到灵活变通,才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综上所述,地方高校逻辑教学存在的问题不是单方面的,而是多方面的,因此,地方高校逻辑教学改革也应该从多方面着手,形成合力,才能改变这种现状。这种改变是需要过程的,我们期待不会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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