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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维度;人文理念
论文摘要:审视和评价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维度可以是多元的。应当注意历史文化遗产的初始价值与衍生价值、核心价值与附属价值之间的关联与区别。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历史文化遗产陷入可能同时被简单处理与被过度消费的双重险境。因此,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中,必须确立人文价值优先的理念,实现历史文化遗产与现代生活的和谐共处,最终有利于人类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文化遗产在让人们了解自己是谁,来自何方以及生活的意义等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无论是物质文化遗产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都以其特定的时空形态渗透于当代人的生活中,进而跨越当代对未来产生持久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历史文化遗产是一种“鲜活”的文化资源,内含着现实社会中个人都难以比拟的精神生命。在现代社会中,研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与消费,已成为世界各国的一项共同任务,而开展这项工作的前提是确立正确的历史文化遗产价值观,因为“价值观和评价过程是整个遗产概念以及遗产保护实践的基础”。
一、初始价值与衍生价值: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衍生现象
一般而言,人们都不会提出历史文化遗产是否有价值的疑问,因为凡是被列入各级各类文化遗产名单的,都已经符合某种价值标准。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公约》中对世界遗产的界定是:“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成份或结构、铭文、窟洞以及联合体;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很显然,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是成为世界遗产的的核心标准。至于这种“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具体内涵,《公约》中并没有进一步阐明。笔者认为,所谓历史文化遗产的普遍性价值,实际上就是一种普世价值,即为全体人类所共同信守的基本价值追求,如真善美、自由平等正义等。当然,每一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取向,无不又带有鲜明的民族个性,甚至正是这种独一无二、不可模仿的民族文化特征,才使之成为一种历史文化遗产。
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的创造物和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表征,历史文化遗产从被创造出来之日开始就被赋予某种特定的价值。这也符合人们对于文化本质的理解。梁启超先生认为:“文化者,人类心智所开启的有价值的共业也”。不仅如此,而且“遗产的文化价值本身是无形的、多面的,它包括审美历史、精神、社会和符号等因素。文化遗产的初始价值在于它能够满足和实现创造者的某种目的或需要,如建造长城旨在抵御外族进犯,开凿龙门石窟旨在阐释佛教义理,建造紫禁城则旨在彰显皇权规制。当然,严格意义上说,长城或紫禁城在它最初被建造、并按照建造者的需求发挥作用的时期,还不是“历史文化遗产”,“遗产”者,“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当某种物质的或非物质的文化存在被称为“遗产”时,它已经被纳人历史的视野,具有了初始价值以外的“历史价值”——衍生价值,诸如唤醒历史记忆、启迪创造心智、激发生命激情、感悟信仰超越、体验审美愉悦等等。显然,历史文化遗产所能够体现出来的这些价值功能,并不一定是它的初始价值,而是随着历史发展和情境变迁,不同时代的人们与历史文化遗产之间构建的新的价值关系。例如今日人们登临长城,多以感怀历史、观览风光为主,重在感受长城形态气势之俊伟磅礴。当然,这种衍生价值依然离不开其初始价值的支撑,正是二者之间存在着的时空重叠现象,又进一步化生出历史文化遗产特有的精神魅力。
历史文化遗产之所以能够具有价值衍生功能,根本原因在于文化遗产与人类之间存在的主客体相互建构关系。一方面,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一种“已在”的客体,对人类的思想情感产生着持久的影响,塑造着人们的文化心理结构,另一方面,人类作为能动的认识和实践主体,总是不断调整和更新着自身与对象之间的价值关系,依据当下的主体需求,重新定位和阐释历史文化遗产对于自身的价值内涵。在这一双向建构的过程中,历史文化遗产空间形态上的改变(或保持)固然是重要因素,但更为关键的乃是时间因素,时间长度本身对于文化遗产就是一个重要的价值要素,是构成历史文化遗产衍生价值的重要变量,换言之,文化遗产的年代愈久远,其衍生的历史价值就会愈增加,反之亦然。更为实质的意义还在于,文化遗产的时间变量还在于它意味着人类主体的自我变迁,在这种变迁过程中,人类会将自己身处其中的时代精神投射到历史文化遗产上去,从而在历史文化遗产中发现前所未有的新的意义和价值。正如传统的儒家经典——六经——同样也是文化遗产,在传统宗法制社会中,人们视其为“修齐治平”的圭臬,而进入近代社会以来,受到西方价值体系影响的中国近代知识分子则认为六经是禁锢人民精神的枷锁,而进入新的世纪以来,当下人们在言及六经时,就会更多地发现其作为中华文化元典的原创价值和历史影响。特别是在面临全球化时代可能导致民族认同危机、市场化趋向引发伦理失范等现实问题的时候,人们通过重新解读儒家经典,会发现六经中还具有维系民族命脉、彰显人文精神、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价值。不久前的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其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遗产为题材与主题(击缶、读经、汉字、书法、丝绸之路、京剧昆曲等)的创意赢得了巨大成功,也昭示了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开放性与衍生性,仍然能给当今人类提供广阔的想象空间和强烈的精神愉悦。
二、核心价值与附属价值: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结构形态
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实体存在具有惟一性和确定性,但作为一种价值符号则具有多义性和模糊性,因为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对文化遗产进行多种阐释和解读。比如秦始皇陵兵马俑,不仅具有体现秦代科技水平、军事思想的认识价值,而且具有展示生命力量、体态造型的美学价值;不仅具有历史文化传统层面的人文价值,而且具有价值连城的经济价值。历史文化遗产这种从不同层面和视角所呈现出来的价值维度,共同构成了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结构形态。而且这一结构形态愈复杂,价值维度愈多样,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价值就愈高。
但是,在这种多维度的价值结构中,每一种价值之间并非是互相并列或可以简单相加的,其中有一些是决定历史文化遗产基本性质与功能的要素,属于历史文化遗产自身具有的核心性价值,而有些则是人们围绕历史文化遗产核心功能所逐渐附加于其上的价值意义。例如著名的都江堰水利工程,以其历史悠久、规模宏大、布局合理、运行科学,与环境和谐结合,在历史和科学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于2000年联合国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4届大会上被确定为世界文化遗产。这一历史文化遗产的首要价值是什么?毫无疑问,还是在于它能够防洪和灌溉,造福于成都平原。没有都江堰在水利灌溉方面的独特功能,整个都江堰文化遗产的价值就失去了依托。至于与之相连的“二王庙”、安澜桥与飞沙堰等等景观,其文化历史价值也都源于都江堰的核心价值的存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同样,孔府孔庙孔林的核心价值在于向历史和未来昭示着孔子思想和儒家文化的不朽。这是“三孔”文化遗产不同于故宫或其他古代纪念性建筑群的最重要的方面,其中历史文物的观赏性、教育性,作为文化遗产的附属价值,都是与其核心价值相联系的,而且也是它的初始价值。
不过,历史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与初始价值,既有关联又并不完全等同。有些历史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就是其初始价值,如上述都江堰水利工程即是一例;但许多时候,由于文化遗产价值的历时性变迁和主客体之间的双向建构,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更多地表现为主体的主动建构,即适应历史条件的变化和主体的当下需求,赋予或发现文化遗产具有某种新的价值特征,并逐渐把这种新的价值特征视作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如万里长城,其军事价值是它的初始价值,也曾经是它存在的核心价值,但是进入当代社会,其军事价值已经成为一种历史记忆,今天的人们更看重长城在激发民族自豪感、培养爱国主义情感以及艺术审美方面所具有的教育价值。这样,万里长城的当下核心价值乃是其综合性教育价值,而不是其原初的军事价值。当然,这种教育价值并不是抽象的、孤立的存在的,而是作为初始价值的现代衍生价值,与历史上长城的初始价值是密不可分的。
三、共存与冲突:历史文化遗产的现代困境
如果从人类社会历史河流的不可切割性角度来思考,“当代”一词的含义本身就是值得反思的,因为历史文化传统始终与当代人共生共存于同一个时空中.共同构成了“当代”的文化系统与景观。但是,在实际生活之中,出于种种原因,人们往往有意或无意地把“历史”与“现代”割裂开来,甚至认为二者之间是一种矛盾对立的关系,使得历史文化遗产与当代社会之间始终存在着内在紧张,并时常陷入一种“存在或毁灭”的困境中。这可以从两个层面加以考察。
首先从精神文化层面看,在某些特定的社会思潮变革时期,由于新旧价值观念之间存在着激烈的冲突,文化遗产很可能被作为旧的历史传统的象征而受到质疑、否定和批判。例如,雷峰塔曾是杭州西湖的著名文物古迹,《西湖志》中这样赞美“雷峰夕照”:“孤塔岿然独存,砖皆赤色,藤萝牵引,苍翠可爱,日光西照,亭台金碧,与山光倒映,如金镜初开,火珠将附。虽赤城枉霞不是过也。”但是鲁迅先生从反对封建专制的民主主义价值观出发,曾把雷峰塔视作封建专制、扼杀自由的文化象征物,对塔的倒掉的态度是:“普天之下的人民,其欣喜为何如?”基于同样的价值取向,鲁迅先生对于长城、京剧、中医等中华民族文化遗产都表示了某种的否定和批判。毋庸讳言,思想文化界精神领袖的这种态度,影响波及蔓延到政治、经济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特别是在建国以后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取向后,对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造成了很大的消极影响。“破四旧、立四新”成为““””期间的普遍现象,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遭受了一次史无前例的浩劫。我们当然理解鲁迅先生等现代中国知识分子对于传统文化遗产的激烈态度的理由,也许这是近代中国历史特定时期文化变革与进步的必然选择。这里只是以此说明,历史文化遗产并不总是能够与当下社会的主导价值和谐共存,长相共处的。
其次从现实功利层面看,历史文化遗产与社会经济建设之间似乎也存在着某些冲突。在许多时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往往被消极地理解成“为过去付费”,特别是政府的决策者往往认为,不应当让历史文化遗产阻碍社会经济建设规划的实施,而在二者之间出现某种冲突时,就会牺牲历史文化遗产。典型的例子是,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为改善北京市交通和加快城市建设,决定拆除北京旧城墙,尽管这一决定受到梁思成等专家的反对,但北京老城最终还是难逃被拆除的厄运。至今一些人士提到此事还是痛心疾首。特别是到了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今天,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报道更是屡见不鲜,所谓“市长”与“专家”之间的矛盾,实际上就是“城市建设”与“遗产保护”之间的价值冲突问题。例如在举世闻名的三峡大坝建设工程中,尽管对三峡库区大量的历史文物进行了抢救性发掘或保护,但对于具有不可复原性的某些历史文物来说,即使在发掘后进行了迁徙或重建,其遗产价值都已经受到了严重破坏。
但是,与此同时,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人们也开始发现历史文化遗产潜在的巨大经济价值或市场价值。目前,一门旨在研究历史文化遗产的经济学价值的学科——文化遗产经济学一已经悄然兴起。这种理论强调,审视和评价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除了美学或精神的维度外,还具有经济维度,特别是在旅游产业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历史文化遗产表现出与其他产品相似的可消费性,并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收益。于是,文化遗产就成了一种可以增值或升值的文化资产、或文化资本。基于这种市场化的消费拉动与利益诱致,维护、开发文化遗产成为当今许多地方政府愿意为之乐此不疲的大事,在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名义下,他们积极组织规划、筹集资金,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必要的维修保护,有的甚至不惜进行商业化包装,千方百计申报各级历史文化遗产,以吸引国内外的游客来此进行“文化消费”。于是,历史文化遗产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一下子从“包袱”变成“财富”,从老古董变成摇钱树,称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阳光产业”。这种基于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开发与保护,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存在与延续来说,其祸福利弊已经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但是,历史文化遗产的内在价值与现代社会消费文化之间的紧张关系并未因此消失,相反,可能潜藏着严重的因被过度消费导致文化遗产资源更加稀缺的危机。这就需要认真思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指导思想或基本理念问题。
四、人文本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基本理念
概而言之,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可以区分为人文价值和经济价值两大方面。正如文化遗产经济学者所说的,我们不否认文化遗产可以产生的经济收益,但是我们更关注文化遗产的人文属性。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人类的创造物,凝结和体现着人的目的与意志,代表着人的类本质力量,广义地说,它是一种与“天文”相对的“人文”现象。特别是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中。历史文化遗产见证了人类从蒙昧走向文明的艰辛历程,表达着人类追求真善美的足迹与成就,作为文化遗产.它们犹如一滴滴水珠.汇聚形成了人类人文主义的历史传统之河,更为重要的是,在近代社会里,它做为人类保持历史记忆与生命延续、体现文化多样性的主要方式,被视作“和基本人权相关联”,“对一个社会的长久健康是绝对必要的’”。这就是本文所说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人文价值属性,而且这种人文价值属性正是历史文化遗产的本质属性。
基于此,在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实践中,就应当确立人文价值本位的基本理念,即无论是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维修、保护、抢救,还是进行旅游开发或市场消费,都要以是否有利于尊重历史文化遗产的人文属性为根本出发点和主要评价标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类的人文需求,包括历史、宗教、美学、伦理等方面的多维需求。具体而言,这种人文价值本位理念体现以下几点:
1.人文优先原则。对历史文化遗产人文价值的追求与关照,是人文价值理念的优先体现。即首先用合乎人性的思想原则。保护开发历史文化遗产的人文内涵,满足人对真、善、美的追求。特别是当追求历史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可能影响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人文价值时,应毫不犹豫地舍弃其经济价值的实现而维护其人文价值。即使是为了开发历史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也要着眼于其人文价值的展示,使人生活环境向更加人道、更加和谐的状态发展。比如,对祭祖、庙会等民俗,是几千年来民族传袭下来的生活风习,在人们的心目中已经形成了强烈的认同感。在现代社会中,对这些习俗优先从人性的角度理解并满足人的需求,就是对人的生活原则的最高尊重。
2.人文生态原则。历史文化遗产的创造与传承都与特定的人文环境休戚相关,是民众生存发展的一个点或一个载体,集历史与现实、物质与精神、艺术与审美等于一体,形成自主互动的人文生态系统,构成人赖以立足的生命家园。人文生态的保护开发原则,是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开发过程中不能只看历史文化遗产的单一事项或代表事项,忽视与其相关的其他事项的保护与开发。比如,我国第一座生态博物馆——梭嘎生态博物馆,是以苗族中的独角苗的生活内容建起的保护独角苗历史文化遗产的生态博物馆。在这个博物馆里,可以看见他们的茅草顶居民住房,老年妇女坐在门口的织机前织布,背上还背着孩子;走崎岖的路,还可以看见苗族姑娘背水的情景等完整的苗族人的生活历史与场面。这是人文生态保护原则的具体实践体现。正如博物馆专家马克·摩尔所谈到的:“生态博物馆是一面镜子,当地的民众可以在这面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文化、认识自己的文化、接纳自己的文化,并为自己的文化骄傲和自豪。作为游客来说,游览以人文生态原则保护开发的历史文化遗产,也能真切地感受到真实完整丰富的人文意义和浓郁的人文风情,而非历史文化遗产的碎片。
3.人文秩序原则。“人群秩序、国家秩序、自然秩序,这些哲学上的重要课题在世界遗产中会频繁出现”。可以断言,历史文化遗产的形成渗透着被创造、传承到创新的人文秩序。比如,中国的皇宫,以南北为中轴线,座北朝南;宫外有城,城城包围;整个建筑分为前朝和后廷两部分,前朝与后殿的建筑规制上,表现了一种方正均衡空间秩序观、等级分明的政治秩序观及内外有别的伦理观。再如北京的天坛、地坛的建制与位置等反映了天圆地方、天人合一的宇宙秩序观。我们今天保护与开发历史文化遗产坚持的人文秩序原则,一方面让人们充分了解我们历史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既定人文秩序,把握既定人文秩序的在实践中的运用;另一方面满足人们不断地从物质生活到精神生活追求的生存发展的秩序需要。历史文化遗产形成与保留不是盲目的、无序的,而是人有目的、有秩序地创造与传承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也应遵循这一人文秩序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对现存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与开发,满足人的不同层次的生存秩序发展需要,而不是机械地为保护而保护,为开发而开发。
4.人文持续原则。历史文化遗产包含着人持续发展的基因、要素、结构、能量和生命链,蕴涵着人生存发展的全部秘码。“人类的进化也是以物化的方式才得以巩固、保存、积累和延续的”,这种物化的方式,既“表现为人自身自然的人化印迹,如直立行走、手的形成、脑的发育、发音器官的改变等”,也表现为人类创造、传承的客体历史文化遗产,即便“人的天赋、才能、情感、个性也大多与一定的物质形态有对应关系,并通过遗传稳定延续下来”“。这些物质形态也不乏历史文化遗产的展示,如敦煌壁画,“壁画的内容大多数是佛教题材。也有不少壁画描绘中国占代的各种社会生活,如帝王出行、官员礼佛、弹琴奏乐、歌舞百戏、农耕捕鱼、冶铁酿酒、摔跤射箭、比武竞技、结婚送殡等等”””,生动形象地表达了人的天赋、才能、情感、个性,展示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风貌。“壁画中所描绘的建筑。内容更为丰富。有以‘极乐世界’形式出现的大量宫殿楼阁,还有寺院坛塔、城池关口、宅院草庐、梯架桥梁等。结构真实,描绘精细,与窟檐和石窟结合起来,便是一部自成体系的建筑资料史圳,是现代建筑设计的灵感源泉。坚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人文持续原则,就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在人的持续发展上的生命基因和精神动力,以及历时性的人文状态在现实与未来中共时性展开;以人文的视角关心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现实与未来,守住人类持续发展的生命之根,而不是把历史文化遗产作为现代人私有独享的急功近利的工具。
需要说明的是,强调在历史文化遗产开发与保护中人文理性应当高于技术理性,并不是用人文理性简单地否定或代替技术理性,也不是否定科学技术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中的重要作用,而是通过对人文理性的张扬,从人的道德性及思维自由的本质出发,确立一种能指导和驾驭科学技术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应用的人文理性。这样,才能使技术理性的应用和发展纳入人文主义的轨道,而不失去历史文化遗产对于人的真正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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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意义上的文化遗产保护思想和活动起源于欧洲,通过百年的保护实践经验积累和理论探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保护观念和方法,尤其是保护意识比较发达的欧洲国家。他们通过一系列的国际性宪章和保护文件将他们的保护思想和修复哲学向世界范围进行传播,率先影响到了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此后,逐渐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吸收各国研究成果,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形成了世界性的对于遗产价值的普遍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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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代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构成
论文关键词:普适性价值;文化多样性价值;战略性价值;边缘文化价值
论文摘要:针对当前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矛盾和问题,提出混乱的价值认识是保护观念不能得到统一的根本原因。以历史与现代,西方与东方多维度探讨当代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构成。提出以目前西方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真实性价值,情感价值,文化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总体认识为核心,以代表我国文化多样性的“中国传统和现实社会对遗产价值内涵的发展”为两极,形成当代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完整格局。
论文正文:
当前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矛盾和问题比较多,最主要表现为“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以及保什么,如何保”的问题。不同的观点实质上代表了看问题的不同角度,观点的冲突反映出利益与价值观的冲突。这些问题集中在中与西,传统与现代两个维度,彼此交织,产生出当前比较混乱的价值观。尝试以价值判断的方法对当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价值取向的多元化现象进行发现并做出深入思考,能够帮助我们深刻地理解人类生活中的“多元化”,理解做出价值选择的重要性,从而确立起应对遗产保护多元化现实的健全心态,以更加科学严谨、宽容、求实的态度对待遗产保护中的困惑与矛盾。
长期以来,理论界从价值论层面探讨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构成结构并不普及,谈及历史遗产的价值,人们比较熟悉的就是它的艺术美学价值,科学教育价值等客观性本体价值,基本回避了从人的角度,文化的角度以及社会、经济等外部环境对遗产价值取向的影响角度探讨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因此,对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价值体系还缺乏一个完整的建构,在需要自觉运用价值判断以决策保护行为,平衡方法措施的“度”的时候,我们并没有真正理解或接受遗产价值的概念。这成为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基础理论研究中的缺憾。
在2002年《世界文化报告》中与会者普遍谈到,“在遗产保护领域的项目计划中,运用以价值观念为核心的方法正在不断地赢得支持。”以价值评价为基础的保护观正是支持西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观念和方法不断发展的基础。所以从剖析人类对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理解人手,探讨保护观念的发展与变化,对于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变得十分必要。
1保持我国传统遗产价值认识中的文化多样性特点
1.1以“普适的多元化主义”取代单一价值的普适性保护观念
当代,承认和尊重不同文化,要求保持文化多样性的呼声越来越高。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就表达了这样的共识:“人类的共同遗产文化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方具有各种不同的独特的表现形式,呈现出文化的多样性”。各地区,各民族对自身文化不同的理解和价值认识也是文化多样性的直接反映。
但是在普适性与多样性的关系方面,我们还需要“文化的综合创新”。要超越‘排斥外来文化的传统主义’和‘抛弃传统的西化主义’两极性、单向度立场,理性诠释、多向度评价”。在对传统价值观的取舍方面,既不能盲目自大过高的评判中国传统文化,所谓“广谷大川自风气,岂能八表之外皆六经”;(引自l9世纪魏源的《海国图志》)也不可全盘西化,以西方价值观代替中国传统价值体系;而应该保留那些代表了传统文化价值观中优秀的、合理的、可发展的价值观。在理解和尊重各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基础上,继而保留本民族地区传统保护观念和保护技术方面独特的内容,尊重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对于历史遗产的情感需要,尊重不同历史,审美,民族及宗教背景人们的习俗。以“普适的多元化主义”以取代单一价值的普适性保护观念。这样才有可能实现我国保护理论的推陈出新,一方面,摆脱对西方保护修复哲学体系的片面依傍和简单比附,构成自己独特的保护观念,在对西方保护观念的引进中做到“以中释西”;另一方面,弘扬中国传统保护观念的本土化、个性化特色,“以中释中”。
1.2传统文化体系影响下建筑价值观的主要特点
1.2.1“重道抑器”的实用主义建筑价值观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建筑属于“器”的范畴。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并不十分重视建筑物质实体,转而强调内部空间的功用性,它才是建筑的“大道”。重视实用功效的营造理念因而也成为我国工艺思想形成初期最重要的价值追求,战国技艺家墨子谓公输子日:所为功,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与建筑的器相联系的整个建造行为也就是“奇技”,它们不是人们追求的根本目标。在这种文化认知的指引下,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人们对于建筑价值取向一直是“实用主义占上锋”,保护、维修旧建筑的行为也多是实用主义的态度。
1.2.2“借物咏志”中历史古迹的审美与历史价值重叠再则,中国建筑的审美多与依附建筑所发生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结合产生,体现出特有的美学价值与历史价值的重叠辉映。人文历史的积淀,一方面丰富了历史古迹蕴涵的历史信息,无形中高大了它们的艺术形象。这和西方以“真实”为美的基本价值观差异较大,可以说,西方社会崇尚通过实证获得对对象知性认识的“真”,而中国社会追求“道德、修养、心性”和谐的“真”。
1.2.3“体用二分”思想注重建筑文化价值的传承相比较西方建筑潮流的多变和建筑文化的“否定性思辩”,我们表现出文化价值取向的稳定性,建筑形态上的一贯性,也可以说是一种延续性保护方法。这样的特征来源于中国传统建筑文化中“体用二分”的思想。中国人对待器物之“用”,往往是“喜新厌旧、除旧迎新或革故鼎新”;但是在文化方面,人们却“厚古薄今”,讲究文化思想体系的传承关系。
因此,建筑本身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更换,而建筑的体系,与社会宗法礼仪制度的关系却通过“法式”,“则例”等不断传承下来。也就是说,中国人更加珍视建筑本身的文化价值。
1.2.4东方的物质观认同建筑自然更迭中的“生命价值”梁思成先生在《中国建筑史》中谈到,“中国建筑有不求原物长存之观念。”从最初,中国并没有产生出象古埃及金字塔一样刻意求永存不灭的工程。并不想以人工建造物与自然比久长,而是以“新陈代谢”的自然主义物质观,看待物质的生与死。
在东方人看来,物质本身的意义就体现在“生生不息的循环”之中,而不是本身物质形态的留存。作为建筑的物就如同时常生活中的用具,并不担心原物是否永存,也无“使其永不残破之野心”。恰如国人心目中对自然生命的重视,“它要求为生命、生存、生活而积极活动,要求在这活动中保持人际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
2吸收西方遗产价值体系的普适性成果
2.1普适价值:是人类的基本价值共识
无论人类个体或群体之间,都是差异和一致性并存。一方面,彼此间特性和追求千差万别,呈现出天然的多样性,但又在基本特性和需求上有着一致性,在面临的基本生存问题上有着天然的共通性。文化作为人的生存方式的表现,同样是差异与共性并存。文化差异背后的共性建立在基本的人类共性上,这是人类不同群体以及文化间实现沟通的基础。这种共通性同样表现在一些基本的价值观、道德观方面,它们都是具普适性的人类价值,给人类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共同目标和评价尺度。多种文化和价值观并存的前提是要尊重那些代表人类基本价值共识的公约。正是这种认同和尊重才使各种相异的文化独特性得以保持,并可能成为现代地球文化村的一部分。脱离普适性价值原则去追求独特性表现是无意义的,甚至是破坏性的。
自近代以来,西方文明率世界之先就人类诸多价值认识展开了深入探索。其他地区、民族的古老文明结合自身特点逐渐有与西方现代文明结合趋势,比如在对待西方文明的问题上,我国近代即开始了学习过程,魏源的《海国图志》中说,“岂天地气运自西北而东南,将中外一家”,提出了中西一体的思想。当代,我国加入WTO,认同《世界人权宣言》,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都代表了对人类普适价值观的认同。
2.2吸收普适性价值为建设本民族遗产价值体系提供基准
现代意义上的文化遗产保护思想和活动起源于欧洲,通过百年的保护实践经验积累和理论探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保护观念和方法,尤其是保护意识比较发达的欧洲国家。他们通过一系列的国际性宪章和保护文件将他们的保护思想和修复哲学向世界范围进行传播,率先影响到了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此后,逐渐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吸收各国研究成果,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形成了世界性的对于遗产价值的普遍共识。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核心也是在学习和借鉴西方各国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上个世纪的二、三十年代,通过专家学者的交往,不断的引进了当时西方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主要成就,从而摆脱了传统保护观念的局限,超越了传统价值观。但是在后来的40余年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交流中断了,从20世纪40年代到80年代期间,国际社会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资源价值以及历史价值的思考并没有被我们了解接受。我国的文物保护观念一直主要停留在对历史遗迹本身的艺术价值和教育作用,甚至政治作用的理解上。当代,随着交流的恢复和加强,加快学习吸收西方成熟的遗产价值体系成果,有利于我们加深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全面理解。但是仍然需要注意的就是,要分清哪些成分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值得其他民族学习和汲取;哪些是属于西方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并不具有普遍意义;这才是我们在了解和审视西方遗产价值认识成果时应当抱有的正确态度。
3从发展生产力角度看遗产在国家可持续发展中的战略价值
在当代全球化进程中,我们还要关注并发扬全球文化与地区与民族的多样性文化相结合所产生的时代价值观。张岱年先生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关于“文化选择论”的思想,即“肯定文化的可折取性和不同地区民族的文化,通过彼此之间的广泛交流,产生文化的杂交,进而获得新的文化类型,这也是文化多样性的表现形式。”结合我国国情,从促进国家建设角度思考我国历史遗产的社会价值十分重要。
国务院温家宝指出:“国家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传统的继承和保护之间,不是相互割裂、更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有机关联、相得益彰的。”只有积极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才能有效促进城市现代化进程,历史文化遗产是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生产力因素,是城市发展和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3.1发展文化产业,优化城市经济结构要挖掘遗产的文化产业价值
现代城市的经济构成,已从传统的以工业生产为主的模式逐步转变为多元构成的新经济形态。第三产业和新兴的文化产业在城市经济发展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大城市的指标评价体系中,第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是反映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变化的重要指标,同时也反映城市经济结构的优化程度。其中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龙头产业是遗产价值市场化的最直接途径。
在国外,遗产大国无一例外都是旅游大国。例如:法国依靠其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每年吸引7000万旅游者,旅游收入达299亿美元,是世界第一旅游大国。目前为什么“世界遗产”的品牌含金景越来越高,对这一品牌的竞争从国际到国内也日趋激烈,实际上反映出各个国家对遗产价值的探求“愈发具有一种资源博弈的性质”,“凯恩斯”决议背后是资源和利益的争夺。
到2020年以后,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旅游大国。其中,人文景观无论从构成旅游卖点,还是从保持持续强劲吸引力来讲,自然景观都是无法与其比拟和抗衡的。随着旅游业逐步从走马观花式的观赏旅游过度到体验、品味和参与型旅游,文化旅游正在成为旅游业的主体。而文化旅游的主要内容就是寻觅地方历史遗产踪迹。
不仅如此,以旅游业带动的相关服务业以及地区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对于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它表现在: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地区经济的整体发展;文化产业是增加就业的重要渠道;是偏远地区传统产业结构整体调整的重要依托等等。
3.2城市形象营造与开发遗产的文化品牌价值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不是保护落后,完整地保护“昨天的文明”恰恰是现代文明高度发达的标志。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3.2.1它是构建现代城市良好人文环境的重要基础文化历史遗产是千百年来人类文化创造的精华,有其浓厚的不可再生的特定文化内涵,有其无法替代的美学情趣和韵味,是现代城市中最能引人人胜的文化景观,因而是构筑现代城市良好人文环境的宝贵遗产。城市公众素质的提高,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历史文化遗产对于城市公众有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它可以使城市公众产生潜在的历史责任感,激发醉心城市发展的热情,净化他们的心灵空间,从而自觉地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城市不断发展的新形势。
3.2.2它是城市综合实力的构成要素城市综合实力包括经济实力和文化实力,城市强大的辐射和影响力来源于城市的这两大基础。目前我国大城市的综合实力还比较弱,即便是上海,2000年GDP总量只达567.5亿美元,是伦敦1987年的1/2,是东京1991年的1/9。对城市而言,历史文化遗产对于营造城市特色、提高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加强文化实力,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都会起到重要作用。2l世纪的城市面临竞争,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文化资本”,就是指城市的“文化传统、习俗,以及与人类社会发展相一致的城市文化精神”。它是构成现代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就象城市的名片,勾勒出它给予人们的第一印象。文化品牌经营得好,可能会带来许多无形的有利影响。
4反思全球化社会背景下历史文化遗产的“边缘文化”价值
在2004年6月的《经济观察报》中有这样一篇报道“新天地——青砖和玻璃的双重神话”其中谈到“新天地的青砖意象和玻璃意象的交织性书写产生出两种事物——中产阶级的西方神话和海外游客的东方神话,它们在那个地点被双重地书写,这是它受到消费者广泛欢迎的原因”。文章强烈的传递出人们对于这样的历史遗产保护方式既困惑又充满兴趣的现实状况。而且伴随着类似“新天地”这种再利用式保护项目的不断推出,国内专家们的讨论和质疑声令我们必须面对现代建筑意念对历史遗产的“干预”。它们给我们的启示是无法回避的,那就是——在文化全球化的时代,历史文化遗产这个维护民族文化最直接,最稳固的领域,成了民族文化向外传播的“急先锋”,同时可能成为东西方建筑文化最直接碰撞的“实验田”。它仿佛就是张岱年先生所说“文化杂交”的现实版本,历史遗产文化价值的多元性在这个层面也需要我们做出解释。
由此,以目前各国基本达成共识的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真实性价值,情感价值,文化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普适性价值认识为核心,以代表我国文化多样性的中国传统和现实社会对遗产价值内涵的发展为两极,将形成当代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完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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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月历史学相关的论文:
上海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概述
论文摘要:城市遗产保护工作是上海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近20年的探索实践中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律与管理制度。文章对这一制度做了全面概述,并对其运作特点和利弊进行了分析。
论文关键词:上海 遗产保护 法律制度 管理制度
论文正文:
上海长期以来十分重视历史建筑和历史地区的保护工作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严格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保护了城市历史风貌提升了城市品位弘扬了都市文化塑造了城市精神进一步凸现了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互交融的独特魅力。
上海市现有1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于1989, 1994, 1999, 2005年先后分四批确定了663处共2154幢.总面积约400万m=的建筑为优秀历史建筑(其中6}处为文物保护单位)
2003年上海确定了中心城区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包括外滩、老城厢、人民广场衡山路复兴路、南京西路.愚园路.新华路、山阴路.提篮桥.江湾、龙华、虹桥路历史文化风貌区总面积为27km’占上海市老城区的I/3e2。。5年上海又确定了郊区及浦东新区3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总面积约14km’。上海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和管理机制。
.上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逐步完兽的历程…学术研究为先导
早在20世纪5。年代上海就开始着手进行有关城市建筑历史的三史(古代史.近代史和现代史)调查工作对上海建筑历史特别是近代建筑历史有了初步的归纳为后来的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打下了初步的基础。改革开放后出版的《上海近代建筑史稿》(陈从周.章明编著)和《上海近代城市建筑》(王绍周著)即为这一工作的记录。
自80年代起学术界对上海近代城市和建筑的研工作逐步展开并不断深入。}993年罗小未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伍江完成博士论文《上海百年建筑史(I 840.1949)并于1997年正式出版。1999年郑时龄教授的专著《上海近代建筑风格》出版。这些成果使上海城市建筑文化遗产的基础研究工作走上一个新的台阶。还有阮仪三教授及其领导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以及同济大学一批教师和研究生对上海外滩.老城厢、提篮桥等历史风貌地区和大量历史建筑所做的长期调查与研究为上海城市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打下了重要的学术基础。与此同时有关上海的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学术研究工作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高潮涌现出一大批学术研究成果并在国内外掀起一场上海热一。上海学俨然成为一门显学。所有这些都有力地支持了上海历史遗产保护工作
1.2率先提出保护名单.颁布保护法规
上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真正全面开始是20世纪80年代。1986年上海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a 1989年在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的推动下上海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首次提出了优秀近代建筑保护名单。199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公布了上海市第一批共59处优秀近代建筑(后来又增补至61幢)。由于当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这6}处保护建筑只能被列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并参照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保护与管理。1991年}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上海初步形成了由规划局.房地资源局和文管委共同负责的管理机制。此后按照《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1993年、1999年和2005年上海又陆续公布了第二批175处.第三批}62处.第四批230处优秀历史建筑一批近代产业建筑和解放以后建成的建筑也名列其中:并由规划局负责编制保护建筑的规划控制要求(技术规定)。
除单体建筑保护工作的有序推进之外上海市还较早地开展了历史风貌特色区域成片保护工作。1991年上海市规划局开始着手组织编制上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外滩等日片区域被列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1999年上海市规划局又组织编制了《上海市中心区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历史建筑与街区)))对199}年划定的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明确了保护范围和要求确定了234个街坊.440处历史建筑群共计1000余万平方米的保护保留建筑
1.3进一步健全法制,强化风貌区整体保护
2002年上海又在原保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通过市人大立法正式颁布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进一步提高了历史建筑保护的法律地位并正式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同时还将保护建筑的刘像由一94,年以前建成的近代建筑扩大到包括产业建筑在内的具有30年以上的历史建筑。根据这一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03年正式公布了中心城区一2片共27km’历史文化风貌区。上海市规划局随即组织编制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0 2004年《上海市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并得到市政府正式批准为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的编制作了富有开创性的探索0 2005年上海市中心城区一2片历史文化风貌区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并得到市政府的批准同年上海市规划局又开始着手郊区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划定工作。32片共141an}的郊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在经过专家反复讨论和公共媒体公示后正式划定。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也随即开展
2003年一0月上海市召开城市规划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建立最严格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制度将上海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工作提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05年上海市政府正式成立一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并下设由规划局房地资源局和文管会组成的办公室上海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又迈入一个新时期。
2上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与机制
1992年一月l日起开始施行的《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近代建筑保护的地方性政府法令。在其颁布实施后的整整「年时间里一直规范和指导着上海近代建筑的保护工作对于上海历史建筑的保护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上海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其中最重要者如分类保护原则).制度框架(其中最重要者如规划、房地.文管三个政府部门共同管理.各司其职的管理模式)自此基本形成
作为一部政府行政法令其法律地位有一定的局限性。同时该管理办法仅涉及近代建筑的保护对于城市大规模改造中成片历史文化风貌的保护难以约束。经过两年多的酝酿和和各方面专家的反复讨论zooz年初上海市人大会第36次会议正式开始审议由市规划局等政府部门和有关专家起草的《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2。。2年7月上海市人大会第4一次会议通过该条例并正式公布于2003年一月l日起施行。自此上海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了一部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地方性法规这部条例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上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法律制度.管理体制与运作机制
2:保护原则
该条例不仅是对原管理办法法律地位的提升也更加完善了原有的管理内容与管理制度条例明确了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一的原则
2.2保护对象
根据该条例上海的保护工作由单体建筑的保护扩展到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并明确要求规划管理部门应组织编制风貌区保护规划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区域保护的要求
条例也扩展了保护对象由原先对建于一949年以前的优秀近代建筑的保护扩展到对建成30年以上的一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条例所确定的保护对象为l建筑样式.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2反映上海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3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斗在我国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5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优秀历史建筑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在国内首次提出了产业建筑的保护
2.3分级保护
在历史建筑保护管理上延续并进一步强调了分类保护原则即根据保护对象的价值及完好程度分为四个保护等级第一类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内部装饰均不得改变第二类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第三类建筑的立面和结构体系不得改变建筑内部允许改变第四类建筑的主要立面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
2.4仍存在的问题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为上海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设定了基本法律框架为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与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也留下了一些管理上难以处理的矛盾目前上海市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保护管理是采用由规划.房地文物三个部门分工.协同管理的体制n文物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房地部门负责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规划部门负责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上述保护建筑的规划管理但由于文物管理执行的是文物法文物法中的一些规定难以适用于还处在使用状态中的历史建筑而条例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规定又与文物法的个别条款不尽一致这样对于那些已被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建筑就面临着适用法律上的矛盾。为加强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上海市政府在原有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的基础上专门设立了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使三个政府部门能够有一个常设的协调机制
3上海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制度的实施与操作
3.」规划管理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为上海的保护工作制定了一个总体框架但在具体管理中还必须有细化了的规定与要求。首先是必须针对历史文化风貌区编制具有法律地位的保护规划对各保护建筑制定明确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每一幢保护建筑提出明确的保护要求
在规划管理上上海逐步形成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总体规划).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详细规划)单体保护建筑规划与建设管理及风貌区建设项目管理等不同层面规划管理内容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它既是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要求的具体体现又是具体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直接依据。
2004年上海市规划局以《衡山路一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为试点组织开展了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全面开展中心城区的风貌区保护规划提供了范本目前上海中心城区一2片历史文化风貌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毕并获得市政府的正式批准
同时上海市规划局还会同市房地部门和文管部门编制完成了文物保护单位和各优秀历史建筑的技术管理规定和规划控制要求为单体保护建筑的保护与规划管理提供了依据
3.2建筑管理
根据《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为此市房地资源局组织制定了各保护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并负责将保护要求和保护义务书面告知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有关物业管理单位「保护建筑若发生转让.出租行为转让人出租人有义务将保护要求书面告知受让人.承租人受让人.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保护义务。若需对保护建筑进行修缮或有任何改扩建等改变保护建筑现状的行为必须得到有关部门审核批准。若仅涉及建筑内部使用性质和室内布局由市房地部门负责审核批准若涉及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内容(如改变建筑的平面布局立面形式.主体结构.面积.层数高度等)则必须得到市规划局的审核批准。对于擅自拆除.迁移或不符合保护要求进行修缮的行为房地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对擅自拆除者处以相当于被拆建筑重置价三到五倍的罚款对擅自迁移者处以相当子被迁移建筑重置价一到三倍的罚款对违反保护要求修缮者处以该建筑重置价犯%以下的罚款
由于条例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因此保护建筑属文物保护单位的其保护管理由市文物管理部门根据文物法并参照《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负责管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若涉及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内容的也必须得到市规划局的审核批准4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
根据《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从2003年起开始着手组织编制并于2005年完成了各风貌保护区的保护规划这一规划的编制完成并得到市政府的及时批准为上海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严格.规范并具有很强操作性的依据
4:创新编制模式,强调整体保护,细化控制指标
该规划属于控制性详细规}}l层面但又希望超出一般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它不仅要包括一般控详规划的内容(如用地性质与建设容量控制.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绿化景观.公共设施配套等)同时更突出保护的要求(如保护要素的认定.保护对象的分类风貌街道与空间的保护等)建筑尺度适宜且密度适中是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一大特点因此规划明确风貌区内严格控制建筑总量核心保护区内坚持原拆原建即严格保持现有建筑总量并严格控制风貌区内新建建筑的高度
城市历史文化风貌的保护不等于最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单体的保护真正意义的城市保护是整体意义的保护。它不仅包括那些重要建筑物的保护也包括那些重要建筑物所在整体环境的保护特别是完整历史街区的保护。除建筑物外道路和街巷格局街道尺度.街廓景观.城市空间肌理.地块尺度与形状、绿化环境.墙面装饰.地面铺砌.典型材料和色彩等等都是保护的要素「
在建设控制方面规划首先将风貌区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范围。核心保护区内的建设行为受到更为严格的控制一般不允许大规模建设且坚持原(面积.高度)拆原建原则。在建设控制范围内明确只有允许建造的范围需要整体规划的范围和一般历史建筑.‘其他建筑拆除后的空地内才有可能允许新建.改建和扩建行为在建筑高度控制万面按沿街建筑高度一非沿街建筑高度.相邻建筑高度和住宅建筑高度来控制。在建筑密度方面更多考虑地块原有密度.周边地区平均密度等因素进行控制且规划建筑密度不得超过本街坊现状建筑密度的ioi以确保原有城市肌理得到延续.为保证原有街道尺度和界面得到延续允许在建筑退界.后退红线.绿化覆盖率等方面适当突破一般规划技术规定。
毛2通过规划控制,保证整体风貌达到.大程度保护
该规划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对风貌区内所有建筑进行分类用历史的眼光细致地对规划区域内的每一座建筑进行分类在认真的甄别与鉴定的基础上明确每一座建筑的留.改牛fit生质。事实上法定保护建筑只能保护非常有限的一部分优秀建筑。而仅有少量保护建筑是不可能真正保护和延续城市的整体历史文化环境的。因此必须在更大范围内保留那些有历史文化特色构成风貌特征的大量背景建筑一并通过规划审批程序确保其法律地位同时使其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这次规划除法定的保护建筑外对其他所有建筑是保留还是允许拆除都予以明确。充分考虑规划及房屋土地管理的操作性将风貌区内所有的建筑划分为保护建筑.保留历史建筑.一般历史建筑.应当拆除的建筑和其他建筑五类。具体地说就是所有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都属于保护建筑其他具有较高保护价值或风貌特征明显的历史建筑在本规划中被列为“保留历史建筑规划要求予以保留.一般不得拆除。其他历史建筑(主要指建于一949年以前房屋质量较差但却是整个区域历史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称为一般历史建筑允许拆除重建但重建建筑一般要求原面积原高度且必须与原有风貌相协调第四类建筑为一应当拆除建筑-即那些与历史文化风貌不协调的各类违章搭建.危棚简屋。第五类称之为其他建筑即各类合法建造的多.高层建筑虽与历史文化风貌不协调但暂时没有条件拆除或不可能拆除的。这种分类使得风貌区内每一幢建筑留.改拆的整治措施都得到了明确的落实」
4.3确立分街坊图则.确保规划落地
在规划文本上的最突出之处是分街坊图则。风貌区内所有街坊均设单页。规划的所有控制要求和控制指标都在每一幅街坊单页上明确表示每一幢建筑.每一条街巷每一个空间.每一片空地和每一处庭院的规划控制要求都在图上清楚标识。尤其是对建筑保护分类(留改.拆性质).可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容量要求具体的建筑高度控制等图上都应有明确规定这种图则表达方式非常便于日常规划管理已在目前的规划管理中发挥了非常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4.4建立特别论证制度.杜绝抽自改变规划
制定好的城市规划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规划的实施是一个动态的实现过程。问题是如何保证规划变更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合法性为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同时也为能使规划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而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规划中特别设计了专家特别论证制度一。也就是说任何一个需要改变规划的决定都必须经过专家组的专门论证后方可做出而对该专家组的组成成员有明确的规定其一半以上的成员必须来自市政府批准的保护专家委员会。将规划变更纳入合法程序这对于改变目前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随意更改规划的现象将是一个有效的探索。
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艰巨性和迫切性。 建设是发展保护也是发展一这一观念已在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得到越来越多的共识。而健全法律制度完善政府管理机制是做好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随着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卜海的城市遗产保护工作一定会越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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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复杂的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下,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出现种种问题,其身心发展表现出不平衡,其价值观念呈现出多元化倾向。如何针对大学生思想道德的内在矛盾和种种问题有效开展工作以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课题。而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人文关怀,是解决这一课题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的重要措施。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论人文关怀在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价值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近年来,各高校在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过程中,不断地注入了人文关怀的教育理念,其目的是要为大学生提供人文关照,赋予他们有限的个体生命以无限的人文意义本文从思想道德教育人文关怀的内涵入手,强调了人文关怀在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价值,并根据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人文关怀的发展现状,提出了加强人文关怀的相应对策,其研究内容对各高校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思想道德教育 人文关怀 大学生
新形势下,高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从大学生的实际状况出发,尊重和理解受教育者,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高校思想道德教育中渗透的人文关怀,值得各高校有关人员广泛关注和进一步的探讨。
思想道德教育可以塑造大学生的道德情操,完善其基本素质。实现高校思想道德教育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则有利于促进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实现全面的发展。
1.人文关怀是思想道德教育向前发展的必然要求
人文关怀是对人的生存状况、生命意义的关注,它源于西方的人文主义传统。其核心是强调人的理性、人的尊严和人的价值。
在思想道德教育中有诸多观念都体现了人文关怀。例如:注重培养教育对象的自主性、独立性;尊重其个性差异;帮助其塑造自身、发展自身、完善自身等。思想道德教育中加强人文关怀是对思想道德教育的内涵和外延的丰富和发展,是思想道德教育发展的内在需要。
2.人文关怀是社会环境变迁的必然趋势
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全面转型的新时期,社会不仅在经济、政治和文化方面发生了空前的变化,而且在价值观上也正在发生深刻的变迁。为了避免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落于下风,教育工作者们应将人文关怀注入思想道德教育中,尊重大学生的主体地位,发展学生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这对各高校的教育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网络背景下对思想道德教育人文关怀的需求
随着科技的不断向前发展,网络对大学生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大学生们可以通过网络获取各种有价值的信息。由于各种信息的“狂轰乱炸”,很多大学生患上了心理疾病。信息“绑架了”某些大学生的意识,使他们往往热衷于与虚拟世界交流,忽视了现实生活,在学习的时候缺乏实践性。因此,高校在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时要以人文关怀关注学生,要引导大学生注重内在的反思和体验,让他们积极地进行自我构建,实现高层次的发展目标。
近年来,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高校思想道德教育中人文关怀得到了关注。人文关怀理念的贯彻实施也取得了相应的成绩。但由于传统教育观念和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人文关怀在得到提高的同时,仍然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在教育内容上,重视知识教育,忽视情感教育
传统的思想道德教育在教育内容上侧重理论知识,忽视情感教育。高校的思想道德教育往往用统一的标准要求每一个学生,导致学生千篇一律,缺乏个性。从而导致一部分同学因存在情感方面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而患有严重的心理疾病,做出极端事件。例如马加爵事件、复旦大学生投毒事件等,无一不表明大学生人文精神状况不容乐观。因此,各高校在道德教育内容上要更多的关注大学生的情感方面的教育。
2.在教育过程中,教育工作者缺乏人文观念
目前,高校教育工作者承担着教育和管理的双重角色。由于工作量大,往往在管理中缺乏人文精神,对学生的感化也转变到了行为的规范和约束。随着就业压力的不断加重,教育者在思想道德教育过程中,没有结合高校大学生素质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一味地强调社会价值。“从培养什么样的人方面来看,教育者也存在着缺失‘人文’观念的问题。在教育过程中,过分重视社会的整体利益,忽视学生自身的需要和发展。”这种忽视大学生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的做法,显然是缺乏人文观念的。
3.在教育方法上,重灌输,轻交流
在传统的教育中,教育者总是把自身所掌握的信息向受教育者单方向的灌输。在接受完整的知识体系的过程中,受教育者或多或少受到教育者价值观念的熏陶和影响。但是,这种教育方法忽视了受教育者的心理需求、观念价值诉求。这种单方面的灌输、强制性的传播等教育方法违背了教学概念的内涵。
4.在教育实践上,各种教育力量尚未形成合力
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对象,每个大学生都有自己特定的学习和生活的实践范围,并同时受多个教育环境的影响。其中主要包括学校环境、家庭环境、社会环境。要想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人文关怀的发展,就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力量的配合,共同作用于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实践中。目前,这些教育力量相互脱节、缺乏有效地配合,未能充分地发挥思想道德教育作用。
通过研究高校思想道德教育人文关怀的现状,我们可以从教育内容、方法、途径等方面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人文关怀进行全面构建。以期实现思想道德教育人文关怀的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
1.构建充满人文关怀的内容体系
高校思想道德教育构建人文关怀要遵循教育的内在规律,以“人”为核心,尊重、关心大学生的需要,完善教学内容,坚持理论灌输与实践养成相结合。要回归大学生的现实生活,从他们的现状出发丰富教育内容,要注重关心大学生的实际需求,满足他们的需要;唤醒主体意识,塑造独立人格;构建精神家园,引导终极关怀。以培养大学生的自律、自决能力,树立自己的理想。
2.提升教育者的人文关怀素养
“德育人文关怀的精神性价值功能的实现,要求德育实践能够充分地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展现德育的人文关怀理念,使德育的实践过程真正地成为充分肯定人、尊重人、关怀人、帮助人、建设人、发展人、完善人的教育过程,从而更好地服务人、影响人、引导人。”教师在思想道德教育实践中居主导地位,是大学生的领航员。为了使教师全面关怀大学生的身心发展,各高校应在道德教育过程中全面提高教师的人文素质。
3.转变传统教学方式,倡导平等对话式教育
在传统的教学中,教育者是教育实践活动的操纵者,受教育者是教育实践活动的被改造者。因此,在传统教育看来,教育者的和受教育者的这种不平等关系是合情合理的。事实上,“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作为德育主体,在德育实践活动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参与德育活动的机会也是均等的。并且,无论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作为一个完整的、平等的主体在从事德育实践活动。”因此,在思想道德教育中应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倡导平等对话式教育。
4.优化教育环境、整合人文关怀力量
作为思想道德教育对象的人,其生存、发展离不开环境的影响。大学生生活环境不仅局限于学校,也受家庭、社区、社会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在思想道德教育中,应该使各个方面形成合力,营造一个全方位的教育氛围。除此之外,同辈群体在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形成和发展中起着其他环境起不到的作用。比如,能对同辈群体加以正确引导,就能在大学生思想道德中发挥重大作用。只有优化教育、整合人文关怀力量,才能更好地激发大学生的德性人格,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才会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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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树理原名赵树礼,山西沁水县尉迟村人,现代小说家、人民艺术家,山药蛋派创始人。曾任《曲艺》《人民文学》编委、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二、三届代表。他的小说多以华北农村为背景,反映农村社会的变迁和存在其间的矛盾斗争,塑造农村各式人物的形象,开创的文学“山药蛋派”,成为新中国文学史上最重要、最有影响的文学流派之一。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重论赵树理小说模式的历史意义及当代价值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无论是赞美抑或贬低,是承认抑或否定,总之,在短暂却不失灿烂辉煌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赵树理都是一个躲不开、绕不过,非正视不可的富有个性特色的作家。在上一世纪40年代的解放区文坛上,赵树理横空出世,以其独树一帜的文学作品称雄文坛,独领风骚,高举起一面民族文学的大旗,其创作模式“对整个解放区乃至五、六十年代的文学,都影响巨大”[1](P475),甚而逐渐形成了一个颇具阵容的“山药蛋”派作家群。物换星移,大浪淘沙,历经半个世纪的沧海桑田,从文学观念到表现手法,从审美对象到欣赏趣味,有关文学的一切都发生了巨变。相对于昔日的轰动与风流,今日之文坛,赵树理“显然是个陌生人,至多,模模糊糊有个土里土气象山药蛋似的印象……足以使放眼世界的人们微笑着敬而远之”[2](P452)。往昔名重一时的赵树理,在当今之文坛,难道真已成了“隔日黄花”了吗?赵树理的小说果真如某些新潮评论家所言,既无高雅之艺术品位,亦无宏深之思想涵蕴,充其量只不过因其创作上的大众化成就而在当年那特殊的历史环境中侥幸获一时之殊荣吗?窃以为,赵树理的出现,乃是中国现代文学发展的必然结果。赵树理的小说模式,不仅在当年有其不容抹杀的历史意义,即便在当下及日后之文坛,仍有其不可忽视的重要价值。本文旨在拔开当前赵树理研究的迷雾,解构、颠覆对赵树理及其作品的不公之论,还之以本来面目,站在历史的了望台,锁定赵树理小说的历史意义,用发展的眼光,预见赵树理小说模式之于当下及日后文坛的重要借鉴意义。
名不正则言不顺。要界定赵树理小说模式的历史意义及当代价值,首先必须弄清究竟什么是赵树理小说模式。在此,必须把赵树理小说和赵树理小说模式这两个密切相关但又不容混为一谈的概念区分开来,正如马克思著作不等于马克思主义一样,赵树理小说也不等于赵树理小说模式。
赵树理小说独树一帜,概言之,主要有两大特色:一是从文本内容看,赵树理小说是典型的“问题小说”,其小说十有八九是为问题开药方。“我在作群众工作的过程中,遇到了非解决不可而又不是轻易能解决了的问题,往往就变成我要写的主题”[3],“感到那个问题不解决会妨碍我们工作的进度,应该把它提出来”[4](P30)。由此可见,提出问题并试图解决问题,不仅是赵树理小说创作的出发点,同时也是其小说创作的归宿点,为问题而创作成了赵树理小说内容上的一大显著特点。二是从艺术形式看,赵树理“把中国传统的评书改造成为现代小说,创造了一种评书体的小说形式,推进了‘五四’白话小说的民族化”[5](P519)。赵树理的小说故事情节完整,有头有尾,单线发展,环环相扣;人物塑造主要运用传统手法,通过人物自身的言行来展示其性格特点,栩栩如生;文本语言去粉饰,勿卖弄,善用白描手法,清水出夫蓉,“熔大众化和艺术化于一炉”[6](P259),“一方面从人民群众的语言中汲取丰富的营养,予以充分地加工,一方面借鉴中国古典小说、民间文学或戏曲的语言及表达方式,加以创造性地运用,从而成功地将农民群众的口头语言提炼为准确、鲜明、生动的文学语言”[6](P259)。此外,在“绰号”艺术的运用、民情风俗的描绘等方面,赵树理的小说均颇具民族风味。总之,“赵树理的创作把文艺的民族化、群众化推进到新的阶段,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7](P379)。
与赵树理小说的特点相适应,赵树理小说模式的核心内容也有两个方面,就内容而言,文学作品应在不损害其审美功能前提下,积极张扬文学的认识功能、教育功能,充分发挥文学“干预生活”的职能。作家应义无反顾地走出象牙塔,成为时代生活的弄潮儿,而不是做一个远离尘世的冷漠的生活旁观者,无关时代气息的风花雪月,与赵树理小说模式是绝缘的;就艺术形式而言,赵树理小说模式具有“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即应适合中国大众的审美习惯,欣赏趣味,能为大多数中国人所接受。过于“洋化”的,仅为极少数“知识贵族”所欣赏的艺术形式与赵树理小说模式同样是无缘的。简言之,内容上的“干预生活”,艺术上的本土风味,构成了赵树理小说模式的经纬之网。
赵树理的登场是中国现代文学发展的必然之果。一代大师鲁迅先生曾痛心疾首作如是言:“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8](P80)。正是基于这样的远见卓识,新文学的倡导者们才高举起文学革命的大旗,一面向载封建之道的旧文学猛然开火,一面窃得外国文学的圣火,着力创建全然有别于传统文学的中国现代文学,致力于中国文学与世界文学的接轨。遗憾的是,在长期闭关自守状态下,本来就对西方文化知之甚少,文学革命的发展又极迅猛,人们无暇对西方各种思潮进行消化,鉴别,再加上文学革命中的主干分子多为小资产阶级的激进派,多为年轻气盛的“新青年”,思想方法上难免有偏激和走极端的弊病,这就使文学革命不可避免地带有这样的特点:“在否定传统时,就往往否定一切,而在学习西方新思潮时,又容易肯定一切”[5](P42)。新文学的缔造者们救国心切,矫枉过正,几乎是在全盘否定中国传统文学,全盘接受西方文学的情况下来建设中国新文学的,“从中国古代文学方面,几乎一点遗产也没摄取”[9](P980)。这就使得刚呱呱坠地的新文学一开始诞生就带有了严重的“西化”倾向,而这种严重“西化”现象的存在,又势必导致新文学与本邦民众的疏离,致使本属进步的、先进的新文学,只是停留在少数知识分子中间,与广大群众,特别是与占人口百分之九十的农民群众相脱离,这种脱离甚至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当年在长冶省立第四师范求学的赵树理,深深为新文学所陶醉,迫切想把新文学介绍给他的农民兄弟,然而,令他惊诧的是,当他满怀激情地给自己的父亲——当地颇有声望的说书能手朗读鲁迅先生的不朽之作《阿Q正传》时,“刚念到阿Q与小D在钱府的照壁前展开‘龙虎斗’,父亲就失去了恭听的兴趣”[2](P44),扛上锄头下地去了去,临走还顺手揣了本《秦香梅吊孝》,“赵树理不甘心,又向别的农民兄弟宣读了一些新文学的优秀作品,“但是同样遭到冷遇,无论他怎样吹嘘,农民就是听不进去,却拿来《七侠五义》、《笑林广记》之类的书请他念,一个个听得茶饭不思”[2](P88)。
一种新诞生的文学样式,能否得到本民族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接受,这是至关重要的。倘若不被大众所欣赏,那么,无论其思想怎样宏深,形式如何新颖,也会因缺乏适宜的生长土壤而夭折。在现代文学史上,别开生面的现代派文学之所以始终只是以涓涓细流的形式出现于中国文坛,终究难以形成万马奔腾之浩荡之势,根本原因即在于此。以西方文学为参照系,对西方文学生吞活剥始建而成的中国新文学,一开始就面临一个严峻使命——民族化、大众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新文学的历史,就是一部新文学如何走向民族化、大众化的历史,新文学的民族化、大众化问题贯穿着整个现代文学的始终,新文学界的有识之士,从来就未曾松懈过这方面的努力。早在“五四”时期,就有人高举起“平民文学”的大旗,“左联”成立伊始,就设立了文艺大众化研究会,并以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文艺大众化运动,掀起了三次大规模的文艺大众化讨论,左联的文艺大众化运动,“是对‘五四’文学革命以来‘欧化’倾向及革命文学创作中存在的某些‘左’的倾向的纠偏,目的在于缩短文学与群众的距离”[1](P199)。
因历史条件的限制,文学大众化的理论探讨比较肤浅,创作中也未能真正成功地加以贯彻,“左联”对文学大众化的努力是心有余而力不足。1940年前后,再次掀起了民族形式的大讨论,这是“左联”时期文艺大众化讨论在新历史条件下的继续和发展,“对新文艺向民族化大众化方向发展,起了积极影响”[7](P31)。令人扼腕的是,文学前辈们筚路蓝缕的艰辛努力,仍未能真正彻底解决新文学民族化大众化的问题,直至1942年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发表,旗帜鲜明地提出文艺为人民大众服务,首先是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并号召作家们“必须长期地无条件地全心全意地到工农兵群众中”去,才真正从理论上为新文学的民族化、大众化指明了正确方向,真正促成了文学创作实践从“贵族化”向“平民化”,从“西化”向“民族化”的根本性转变。正是在《讲话》精神哺育下,新一代作家在解放区破土而出,茁壮成长,名副其实的大众文学,民族文学之花在解放区争奇斗艳,形成了一派“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壮观局面。
文学大众化、民族化问题是新文学建设中一个根本性问题,若不能实现新文学从“欧化”到“民族化”、“大众化”的根本性转变,就不仅不能使新文学在中国大地开花结果,而且也难以实现新文学开拓者们借文学改变国民之灵魂,借启蒙以救国强民的一片苦衷,正因如此,民族化、大众化才成了窃得西方文学圣火创建起来的新文学的必由之路。历经20余年的不屈努力。这一富有历史意义的根本性转变,终于在上一世纪40年代解放区作家的手中得以圆满实现了。鹤立鸡群,赵树理正是实现这一根本性转变中最为杰出的代表性作家,其小说“不光为普通农民读者所欢迎,而且也让整个文坛包括知识分子圈子中的读者耳目一新”[1](P478),他“成功地开创了大众化的创作风尚,代表了40年代解放区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1](P475)。也正鉴于此,晋冀鲁豫边区文联才向文艺工作者发出了“向赵树理的方向大踏步前进”[10]的庄严号召。就艺术品位而言,赵树理的小说因其民族化、大众化方面的杰出成就而永具审美价值,就其思想涵蕴而论,“赵树理是继鲁迅之后最了解农民的作家”[1](P479),在表现中国农民在政治、经济翻身过程中实现的思想翻身时,其作品不乏精深宏富之处,从而使“赵树理的作品具有了同类农村题材小说所难达到的思想高度与深度”[1](P480)。
从中国新文学民族化、大众化的必然趋势这个意义上说,赵树理的出现绝不是历史的偶然,乃是时代的必然,世上即使没有“这一个”赵树理,也必定还会有“另一个”赵树理来实现这一必然趋势的。仅此而言,赵树理英名不朽,赵树理小说百世流芳,赵树理无疑是当年解放区文坛的一面灿烂大旗而令人眩目。
楚人和氏,得荆山之玉,奉而献之厉王、武王,皆被目为石块。世人一方面责怪厉王,武王太过草率,致有遗珠之憾,另一方面,不知不觉间,自己又常常步其后尘,重蹈覆辙。赵树理的小说在当年解放区的文坛是独领风骚,名动天下,但在当今文苑,却显得格外的沉寂与落漠,放眼天下,试问尚有几人识得赵树理?甚至连研究赵树理的人也被嗤之以鼻,看低三分,被目为不识时务!有果必有因,无风不起浪,赵树理由当年的辉煌而落魄为今日之沉寂,自有其深刻缘由。
其一,文学由工具复归自我。中国新文学自诞生之日起,即浸染了庄严而崇高的使命色彩,中国现代文学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显示出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同步发展的趋向,显示出新文学是以人的解放、阶级的解放与民族的解放为其主要任务并使之不断强化的历史发展轨迹”[11](P8)。第一个十年的文学,尽管呈现出以开放性的眼光接纳世界文学新潮,在创作方法上也形成了多元探索的风气,但就其主导方面而言,新文学把反帝反封建作为自己肩负的重大使命,并表现出对于人性解放的执着探索和强烈的忧国忧民精神,显示了新文学一开始就在人性解放和民族解放的旗帜下不断前进的趋向;第二个十年的文学基本上沿着第一个十年文学开启的方向前进,弘扬人的解放依然是这一时期文学的主调之一,但本时期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强化了阶级解放和民族解放的意识,甚至在相当程度上超过了对于人的解放的要求,左翼文艺运动乃是30年代最重要的文艺运动,其作品表现出强烈的阶级意识和鲜明的政治色彩,第三个十年的文学处在民族解放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两次大规模的战争环境里,时代对文学提出的使命要求远比过去更为迫切崇高,作家们的使命意识也愈加自觉强烈,抗战文学是对此前民族解放主题的延伸与发展,每个有良知的中国作家均以笔为武器为抗日尽力,接踵而至的三年解放战争,使文学的主体依然沿着承负社会的历史使命的道路前进,为推翻黑暗的旧中国而不懈奋斗。与上述文学态势相一致,党对新文学的领导也呈现出逐步深入、不断强化趋势
。第一个十年中,主要是对新文学实现思想意识上的领导和影响,努力拓展马克思主义的文艺阵地,在各思潮流派的自由竞争中,使马克思文艺思想渐趋主导地位;第二个十年中,“左联”的成立,标志着党对文学实现了从到组织上的领导,而在第三个十年中,毛泽东同志《讲话》的发表,则显示了党对文学不仅实现了思想组织上的领导,而且实现了党对文学方向的规约,文艺与政治的关系得以进一步密切。总观30余年的中国现代文学,一个显而易见的特点是文学与政治联姻,文学紧紧依附政治,忠实地为政治服务,甚至出现了为参加30年代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而创作《子夜》这样的极端个例。文学忠实地为政治服务这一现代文学的传统,在建国后的十七年文学中得到承续,而在“”十年中则更是被推向极端,致使文学完全丧失了其个性特点而彻头彻尾地沦为政治的工具、奴仆,中国文学陷进了十年黑暗期,塑造工农家兵英雄人物成了社会主义文艺的“根本任务”,“三突出”成了最高创作原则,八个“样板戏”包打天下。““””结束后,十一届三中全会拔乱反正,“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被确定为新时期文艺的总口号,文学真正从工具论的樊篱中解放出来,复归其文学本位,再次焕发出勃勃生机,迎来了又一个文学的春天。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历史上文学与政治的过分亲和,政治对文学的过分规约干预,一度使作家与读者产生了逆反心理,一时间,政治成了令人讨厌的东西,无论是作家,抑或是读者,唯恐避不及,从而导致了文学与政治的不正常的疏离与规避,从这一极端倒向了另一极端,作家的创作纷纷远离政治,弱化政治;读者的欣赏、审美也千方百计地拒绝政治,排斥政治;批评界的评论也力贬政治色彩较浓的作品,力捧无政治色彩的作品,在这样一种汹涌澎湃的创作背景、阅读背景、批评背景之下,当时名重一时的政治色彩较浓的作家、作品诸如茅盾、郭沫若这些现代文学大师及其作品普遍失去光环效应,显得“门前冷落鞍马稀”,与此相反,沈从文、穆时英及张爱玲此类远离时代风月的作家、作品倒是身价倍增,门庭若市,颇受青睐。此等现象,不唯一般的读者、评论家趋之若鹜,就连一些资深人士,也作如是观。曾风闻当代的一名教授,为20世纪中国作家重排座次,在前十把交椅中,茅盾、郭沫若均被逐出,而沈从文、张爱玲倒是榜上有名。在这样一种文学大气候下,赵树理创作的旨在“干预生活”的问题小说遭受冷遇,这是理所当然了。
其二,文学审美观念的巨变,由向往、追求崇高转向消解、亵渎崇高。如前文所论,中国现代文学从呱呱坠地之日起,即负载着庄严崇高的使命意识,这种视文学为“经国之大业”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感和忧国忧民的忧患意识一直延续至建国后十七年的文学,甚而到新时期的伤痕文学、反思文学、改革文学,仍可见其流风遗韵,直至上一世纪80年代中后期,特别是到了90年代初期,当代文坛的文学审美观念才出现了深刻而巨大的嬗变,创作的关注点由为人生蜕变成为生存,由写人生理想和集体(阶级、民族)的历史命运转而写一地鸡毛式的普通人的烦恼人生,用原生态的琐碎生活与充满折磨的生存处境来消解崇高,视文学创作如“玩”,如“游戏”,用戏谑与调侃去亵渎崇高,《子夜》、《保卫延安》、《创业史》、《红旗谱》等高雅严肃之文学被束之高阁,而《顽主》、《过把瘾就死》、《玩的就是心跳》等以玩和侃为旨的消遣文学则风靡全国,韩东、朱文、陈染等90年代登上文坛的青年作家名噪一时,其作品所表现的内容,均是“个人的生活经验和生命体验……远离具有公共性的事物和意识形态性的话题,社会问题、民族问题、文化问题等这些在80年代具有社会公共性的大问题已经不是个人化写作关注的重心,它所观注的只是与个人的生活经验和生命体验密切相关的小问题,具有‘私人性’、‘隐密性’、‘世俗性’和‘自我暴露性’……专注于个人隐私的展露和欲望化叙事。”[12](P136)总之,80年代中后期之后的文学审美观念与现代文学及建国后十七年文学的审美观念大异其趣,崇高被彻底的消解和亵渎,在此情形之下,赵树理创作的那些充满崇高意识,热切关注社会现实、积极融入主流意识形态的小说失去往昔的轰动效应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三,文学由一元独尊走向多元共存。从五四开始的将近大半个世纪的文学行程所形成的文学格局,基本上是从多元走向一元的文学格局。现代文学创建伊始,总的来说是多元并存的,它全方位地接纳世界文学新潮,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现代主义等重要文学思潮都在中国找到了其知音,形成了一个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自由天地,但因内忧外患的政治环境,民族解放与阶级解放的迫切需要,使得现实主义文学思潮始终处于中国现代文学主潮的地位,并逐渐形成一元独尊,独霸天下的局面,浪漫主义思潮虽曾在五四时期盛极一时,蔚为壮观,但不久即被现实主义思潮所淹没;现代主义思潮因在现代文坛缺乏适宜的生存土壤,更是难与现实主义思潮一决高低。毛泽东同志《讲话》的发表,更使本应多姿多彩的文学走向模式化。在此一元独尊的文学背景下,当年的赵树理红遍整个解放区也就不难理解了,因为,读者根本没有选择的可能。进入新时期的当代文坛,由于文学挣脱了政治的樊篱,复归了文学自身,致使“我国文学的总体格局筑成了一个吸纳多元、展示多元、标准多元、互补多元、发展多元的开放体系”[13](P4),在这样一个姹紫嫣红的文学百花园里,读者、评论家有了充分的选择余地,一枝独秀的历史已是一去不复返了。当此背景,赵树理的小说不能说完全没有市场,但要再现当年之风流,实比登天还难。当今之文坛,只能是“各领风骚三五年”,谁也别想独霸文坛,谁也没有那种振臂一呼而应者云集的魅力与魄力,因此,赵树理在今日的落魄与沉寂,倒也算得上是不正常中的正常。
“各领风骚三五年”,有论者以此来描述新时期文坛之文学现象,细思量,确有一语中的之深刻与尖锐。新时期文学伊始,各种五花八门的文学现象便纷至沓来,先是伤痕文学一鸣惊人,再是反思文学、改革文学紧跟其后,紧接着又是寻根文学、先锋派文学、新写实文学、女性主义文学等粉墨登场。异彩纷呈的各文学现象一方面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另一方面则又是昙花一现,即生即灭,缺乏顽强的生命力,表面的繁荣与热闹之下,显现的却是极度的虚弱与贫血。“各领风骚三五年”的冷酷现实昭示人们,这是一个缺乏经典的文学时代,是一个需要伟人并呼唤伟人的文学时代。文学从工具论的枷锁下解放出来之后,按理更易产生传世之作,更应有文学大家的脱颖而出,竟何以反步入了文学发展的一个相对低谷时期,出现了90年代初文学整体的、大面积的滑坡?文学反失却了往昔的轰动与辉煌?探其缘由,自是纷繁复杂,但笔者认为,如下两条原因是十分关键的。
其一是在“写什么”问题上,新时期文学与政治的过分疏离,文学由往昔崇高之云端一头栽进了现实之庸俗泥淖。如前文所论,出于对往昔文学与政治一鼻孔出气的逆反与叛离,自80年代末以降,文坛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即文学对政治的有意疏离与躲避,文学对崇高的刻意消解与亵渎。正因为这种有意的疏离与躲避,刻意的消解与亵渎,使得转型期的中国当代文学“充满理想和崇高精神的撼人之作迅速减少,虚无迷茫的情绪在文坛大行其道”[14](P73),题材上有意弃“大”就“小”,刻意用“私人性”取代“公共性”,将史诗丰富多彩的宏伟叙事变成了“一地鸡毛”的大拼贴,一度沉迷于展现那赤裸裸的欲望,堆砌那些寻欢作乐或偷鸡摸狗的具有观赏价值的欲望化表现,“对表象的书写和表象式的书写”[15](P163)成了创作的基本法则,文学所关注的只是与个人的生活经验和生命体验密切相关的小问题,专注于个人隐私的展露和欲望化叙事,“作家不再把自己作为民众的代言人和思想的启蒙者……
作为代言人的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大‘我’退场了,走到前台的是对于金钱和肉体有着浓郁兴趣的小‘我’”[12](P137)。更有一些作家甚至“以及时行乐的态度描绘生活……对于传统的伦理道德,理想价值弃之如敝屣,而让欲望的宣泄与满足置于人生追求的峰巅”[16],总之,转型期的文学创作“都将欲望的宣泄作为作品叙写的主要内容,而缺乏对于精神世界的探索与追求”[16],因而显得“有肉而无灵,有欲而无神”。显然,这种刻意脱离政治,有意消解崇高的文学作品是难以持久的,因为,人毕竟生活在社会之中,毕竟不能离群索居,而社会中的人就不能不与政治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实,疏离政治行为的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行为,一个健全的人,除了吃喝拉撒之外,必定还会有所精神追求。因此,完全脱离政治的作品,完全流于欲望化表现而缺乏精神上的审美提升的作品永远都成不了经典之作。
其实,在“文学的边缘化、文学的庸俗化,文学的快餐化、文学的颓唐化”[17]笼罩20世纪最后一些年头的中国当代文坛时,倔强生存着的讴歌时代主旋律,甘为群众鼓与呼、颇带几分政治味的作品依然博得了亿万读者的热烈欢呼,现实主义依然是当今文坛之主潮,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当代山西籍著名作家张平。张平把自己的创作定位为:“站在人民的立场,坚持现实主义创作道路,面向时代,深刻地揭示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尖锐复杂矛盾与问题,反映老百姓的心声,做普通群众的代言人”[18]。张平的作品以“反腐败”称誉文坛,他们创作的《天网》、《抉择》、《十面埋伏》等作品赢得了读者和论者的普遍好评,遂有了文坛上的“张平热”。反腐败不正是当前我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吗?可见,一部作品成功与否,并不取决于它是否与政治密切相关。把文学当成政治的工具,这自然是错误的,但要使文学与政治完全相脱离这也是不可能的,文学与政治的关系是剪不断,理还乱,关键是看你怎样通过文学去表现政治。
鲁迅是世人公认的20世纪中国最伟大的作家,但鲁迅曾明确坦言自己的文学是“遵命文学”,是“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可见,鲁迅的作品是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的!为什么新时期的中国当代文坛长期在低谷中徘徊,为什么难以产生不朽之杰作,文学对政治的刻意疏离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依法治国是对人的素质的基本要求,而以德治国则提升到更高的层次,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好比鸟之双翼,有此双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方能成真,江泽民曾屡屡强调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概括出四项主要任务: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此可见,在今日之中国,文学依然肩负着神圣而庄严的使命意识,文学依然不能与政治分道扬镳,因此,无论是当下还是日后之文坛,赵树理那直面现实,勇于干预生活的文学精神仍然是我们珍贵的思想财富,在“写什么”这一点上赵树理的创作实践仍值得今日作家的认真借鉴!
其二是在“怎样写”问题上,当代文坛仍面临着外来创作思潮,创作方法的本土化考验,新时期作家勇于探索,大胆创新,积极“从异域吸取养料,象征主义、意识流、超现实主义,荒诞派,魔幻现实主义、黑色幽默等等,世界近一百年的文学思潮、流派,创作方法、形式、手法,在新时期文学创作中,几乎都有所表现”[7](P440),80年代是我国20世纪文学发展史上的一个活跃期,激变期,正如有的论者所断言的,我国这十年的文学道路大致走过了西方文学一百年的演进历程。以马原、莫言、残雪、格非、孙甘露、余华为代表的先锋派小说的崛起,曾是80年代文坛一道格外亮丽眩目的风景线,先锋小说在叙事革命、语言实验、生存探索三个层面上所作的努力在文学史上写下了极为厚重的一笔。“1987年被认为是中国当代文学跌入低谷的时间标志”[19](P395),然而,也正是在1987年,先锋派崭露了头角,独领风骚。且不说这究竟是一种巧合,抑或是一种讽刺?事实是,先锋文学恰如一颗流星划过文坛上空,虽灿烂夺目,却转瞬即逝,曾经那么耀眼的文学奇观,却是如此的短暂,原因之一就在于先锋派远离现实而在艺术探索的道路铤而走险,而这种铤而走险的艺术探索又很大程度上流于对外来文学手法的生吞活剥,缺乏咀嚼消化,没能实现外来形式的民族化、大众化,从而失却了其生存发展的适宜土壤,夭折的命运也就势所难免了。
90年代的转型期文坛,精英文学、大众文学、主流意识形态文学三足鼎立的格局发生了显著倾斜。以思想上的异质性和艺术上的前卫性为显著特征的精英文学开始了悲壮的衰落,尽管仍有少许知识精英仍然坚守着精英文学的立场,抵抗着世俗文化的侵蚀,但已有不少精英作家却从原先精英文学的格局中分离出来,迎合大众社会的需要,开始倒向大众文学之阵营,还有一部分精英作家则是退入象牙之塔,“告别革命”,埋首于比较规范、精致的文学创作或学术研究,从原先的政治文化激进主义变成了文化守成主义。带有强烈的中心意识形态色彩,作为国家权威意志和利益、国家正统意识形态在文学上之代表的主流意识形态文学,总以一副不苟言笑的严肃面孔出现在大众面前,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这种以政治宣谕为职能的主流文学也是步履维艰,难与汹涌而至的大众文学分庭抗礼。为大众消费而制造出来的,以实现娱乐性功能为主旨的大众文学以“试看天下谁能敌”的锐不可挡之势,迅速抢占了文坛,占据了主流文学的地位,堂而皇之地充当了文坛的“一代天骄”,使90年代成了“大众文学年代”。
赵树理高举起大众文学、民族文学的大旗,立志做一名文坛文学家,誓为广大民众而写作,创作了大量富有中国本土特色,深为中国百姓所喜闻乐见的文学作品,较好地实现了传统形式的现代化以及外来形式的民族化,在“怎样写”这点上,赵树理的创作实践在日后文坛仍大有可鉴之处!
五、结语
“尔曹身与名俱裂,不废江河万古流”。早在一千多年前,杜甫即以此诗高度评价了“初唐四杰”的文学伟绩,今日,笔者聊借此诗以赞颂赵树理在小说创作上所取得的杰出成就。历史上,赵树理为解放区文坛树起了一面光辉的旗帜,为现代文学的民族化、大众化立起了一座丰碑,今天,赵树理的作品恰如尚未被雕琢的荆山之玉,因不被凡人所识而一时蒙尘,但笔者坚信,在不久的将来,赵树理的价值必定重被世人所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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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即人性文化,“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性为本。人文价值即只尊重人性为本的价值理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科技哲学相关论文:科学与人文价值。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科学与人文价值全文如下:
自从C.P. 斯诺、萨顿诸人倡言科学与人文已形成两种文化以来,几十年倏尔过去,论者自论之,科学与人文的歧异,却似乎有增无已。1986年的《威尼斯宣言》称:“研究自然体系而形成的世界观,与人文学术和社会生活中的价值观之间,呈现重大歧异,对人类生存已构成威胁。”
此种分歧与危机,不仅表现在外部,即科学共同体与人文共同体之间难以交流,而且更深刻地表现在内部,即科学作为求知体系,其客观基础与主观的人文历史因素之间的张力已经表面化,而使科学的理性基础受到质疑。尽管近年来人类的技术力量呈空前的膨胀式发展,然而科学的自信,科学在学术中的尊严,却已空前低落。十八世纪诗人颇普所谓“上帝说要有牛顿,于是有了光。”的那种对科学的崇敬,十九世纪对科学文明进步的信念,以及本世纪中期以前对科学可靠基础的信心,皆已受到种种批判而发生动摇。
虽然对基础主义的批判发韧于科学哲学家如卡尔·波帕,然而科学内部的理论概念发生重大更迭,则属先行。1905年爱因斯坦已完成狭义相对论。1915年他发表的数学理论已将相对论推广到引力加速运动。量子力学的基本完成时期约在1900至1927年之间。哥德尔定理发表于三十年代初期。诸如此类的理论所提出的新观念,已足以扰乱既有的科学秩序。
本来,就物理科学而言,新理论所更迭的只是古典的物理学概念,如:绝对时空、以太、引力即时效应、欧几里德空间普遍有效、光按直线投向空间、物体无最大限度速度,诸如此类。而且新理论并不能取代古典力学在一般领域里的应用。比如海森伯格测不准原理的方程为:
其中 D c 为一电子位置测定误差,D r 为其动量测定误差,h为普朗克常数。电子位置测定越准确,则动量测定越不准确。由于直线动量为质量乘速度,故不可能同时测定电子的位置与速度。同理,亦不可能同时测定电子的能量与具有此能量的时间。然而由于普朗克常数的值极低,约为6.625×10 尔格/秒,故这个原理仅适用于原子以下的微观领域,对牛顿力学领域的计算并无实际意义。但是在哲学观念上,其意义则远不只此。传统上认为,逻辑的普遍性在于,逻辑的基本原理、公理、定理适用于一切可能世界。如果在一个领域里某基本原理已不适用,则逻辑的普遍性便已成为问题。海森伯格方程、薛定鄂方程、玻尔理论对同一律、排中律提出挑战。因而对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这个概念,以及非此即彼的传统分类法,甚至对物质及其客观性,也提出质疑。而这一切又与相对论扬弃绝对时空有关。
传统分类法以排中律为基础,事物非此即彼。但粒子的位置与速度不能这样简单分类。传统所谓整体包涵局部,指一实体在空间或时间上包涵之。相对论和海森伯格方程则认为,一实体处于另一实体的时空域之内,为包涵关系。玻尔认为,电子既是粒子又是波,在逻辑上矛盾,但在经验中是事实。海森伯格的测不准原理可以理解为,粒子仅有统计性的位置;但也可以理解为,仅当有人观察它的时候才有位置。相对论的质量依据在运动中的速度相对于观察者,也说明物质的形态依赖于观察者。对原子结构的认识,无论汤姆逊、卢瑟福、玻尔模型,皆是理论建构,而非原子本身。粒子是适合薛定鄂方程之物。物质的外延不清,客观性模糊。
更有兴味的是,纯数学理论也得出类似结果。非欧几里德几何的出现,使几个几何体系适用于同一人类空间经验。汉密尔敦的四元数理论证明a×b ¹ b×a。略文海姆-斯寇姆理论证明,一个公理的集合可以导出本质上不同的解释理论。哥德尔定理认为:一,在任何一个数论的形式体系中,皆有一个真公式,即不可确定性公式,其本身不可证明,其否定式亦不可证明;二,在数论的形式体系中,其一致性不可能在该体系中证明。如果推而广之,彷佛可以说,一个理论体系,求其一致则不完整,求其完整则不一致;一个理论体系的一致性只能在体系以外得到证明。也就是对矛盾律的普遍性提出质疑。亚里士多德的科学理想,便是在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词项定义不变的基础上,根据自明的理性前提推导出知识体系。直到现代逻辑经验论亦认为,理性与直觉经验是知识的可靠保证,而理性便是逻辑性。如果逻辑性受到质疑,则作为求知可靠基础的理性便已发生动摇。
科学内部既已发生重大变革,对于此种变革的哲学反思,加上其他社会条件,也就顺势形成一股对于科学的可靠基础,乃至对理性,甚至对西方文化的所谓现代性,进行批判的思潮。远在四十年代,卡尔·波帕已提出证伪理论,以批判当时公认的方法论。他否定归纳法,认为归纳根本不存在。知识的获得只是通过错误假说的被否定。“从变形虫到爱因斯坦,知识的增长从来相同。”“动物的知识,前科学的知识,其增长以消灭持有错误假说者为代价;而科学的批判,则常以理论代人受难,在错误信念将吾人引向毁灭之前先行消灭它们。”(Karl Popper, Objective Knowledge, Oxford, 1972, p.261)既然归纳性的因果被否定,科学也就难有确定的基础。波帕把科学家比作给自己房间画地图的人。他必须把他正在画的地图也包括在这张地图之内。“他的任务不可能完成,因为他必须把他画地图的最后一笔也画在地图里面。”(The Open Universe, London,1982, p.109.) 这是对逻辑经验论那种充满自信的证明理论的讽刺性写照。然而归纳法作为一种方法策略,不仅是科学求知中历来行之有效的手段,而且也蕴涵于证伪方法之中。“一切天鹅皆为白色”这个判断,只要发现一只黑天鹅便可以证伪。然而若要确立这个全称判断,以及在黑色鸟类中确认一只黑天鹅,皆离不开归纳方法。后来,波帕的学生莱卡托斯试图用“研究纲领”来说明科学知识的内容增长,然而亦未能提出统一的知识标准。
六十年代初期,库恩提出“范式”理论。科学的发展据称是由于“科学范式”的更迭。科学共同体从同一模式中学习专业知识,根据同一模式从事科学研究,接受相同的实践规则的制约。建构理论和设计证明,不再是依据逻辑经验论所谓的统一方法,而是科学共同体在一定历史社会条件下共同遵循的“范式”。科学范式中有若干社会心理因素,不在理性方法控制之内,故科学知识的增长没有确切的理性基础。不同时代的范式之间不可通约,彷佛科学发展没有连续性。然而历史事实并非如此。比如牛顿体系的“质量”不变,相对论的“质量”根据运动的速度而变化,二者并不同义。然而两个术语指称的却是同一物理现象,只是相对论的“质量”从属于一个更为确切的解释理论,其说明域超过牛顿力学的低速领域。又如,吉尔伯特、弗兰克林、麦克斯韦理论中的“电”概念十分不同,但三个术语的外延指向同一物理现象。于此可知,不同时代的理论之间并非没有共同的理性基础。
蒯因的“翻译不确定论”既欲说明不同文化语言之间的翻译不可能,又欲说明不同理论之间的不可通译。蒯因最终诉诸外在的行为主义标准,彷佛在语言逻辑的用法中没有共同的理性基础。然而对外在行为的观察、判断、陈述、验证皆必须通过本己的语言。可见不同语言之间仍有共同的理性基础。蒯因则认为理论之间没有相通的理性基础,知识的来源只是感觉。“不存在外在的基点和第一哲学。”(W.V.Quine, Ontological Relativity, New York, 1969, p.127.)“自然科学说世界是什么,就是什么。只要自然科学是正确的,而我们判断其是否正确大体取决于预测的经验检验,便是如此。”(“Structure and Nature”, Journal of Philosophy[89],1992, p.9) “不论自然科学的可错性如何,自然科学的一个发现是:吾人关于世界的知识只是感觉接受器所受的影响。”( The Pursuit of Truth, Cambridge, 1990, p.19) 在早期的《经验论的两大教条》中,蒯因认为,吾人所谓的知识,乃是一个人为构造物。科学理论的中心是形上学陈述和数学逻辑陈述,其外一层为物理学陈述,更外层为经验陈述,最外层与经验相接。其中任何陈述皆不与具体经验一一对应。原则上可对任何部分的陈述作出足够的调整以适应相反的经验。彷佛知识的结构与实在的结构之间没有确切的关系。然而事实上,新的理论成功地代替旧理论,正是新理论的结构更确切地说明实在结构的缘故。牛顿三定律可以导出150多个命题,解释大量地球和天体现象。凡是可用相对论代替这些解释的地方,皆是新理论更确切解释实在的地方。
费耶阿本则反对一切方法。他认为不可能有预设的合理性标准。科学真理只是一种修词,并无客观内容。但他又承认科学的成功。不过,这种成功只是由于科学家长期不懈地研究某一问题的结果。他们的过分之举,总会被其他学派的过分之举所抵消。费耶阿本称,他可以否定科学真理,而把这个判断当作真理提出来,犹如他可以用德语来宣称德语不如拉丁语。他忘了,真值不是一种语言,而是使各种语言得以通译的理性标准。正因为客观上存在这种标准,他才能够把“反对方法”当作一组真陈述提出来。他却主张科学不需要任何理性标准,All goes!所以库恩称之为vaguely obscene。
晚近的方法论研究,多探寻如何重建理性标准。厦皮尔、劳丹等人便是如此。劳丹批评库恩、费耶阿本对历史连续性的忽略。他提出“研究传统”,其中既包涵科学理论,又涵容本体论体系。然而他忽略统一的逻辑和对应规则,故在科学术语的陈述与本体论陈述构成真问题的作用中,未能提供统一标准。比如数学证明和历史解释之间如何对比,便成为问题。近年语义派的科学哲学家如萨普斯、斯尼德、范弗拉森、史泰格缪勒等以集合论方式进行公理化,似尚未取得公认结果。
总之,由坎贝尔、赖欣巴赫、卡纳普等人代表的逻辑经验论“标准方法论”,在六十年代已受到彻底的批判。批判的重点大抵在:科学术语区分为观察语言和理论语言,在语义学上没有根据;理论术语无需语义规则定义,并无根据;对应规则的特殊语义功能没有根据;观察语言由对应规则定义,不可能不受到理论的渗透;科学理论被当作完成的科学报告,而非历史中科学共同体的建构物,与史实不合;公理化的必要性受到质疑。这些批评多半可以解释为,被“标准方法”排斥于科学理论之外的人文价值,实际上在科学理论之内。
人文价值不仅在科学的理论构成之内,而且可以说,科学本身原是一种人文理想。科学不是自然的产物。在自然演化中,不可能自发产生科学。科学是文化,而且是特定文化的产物。所谓人文,humanitas,原指人类;引申为人性,人的情感;转为人的文化、教养、教育。汉语“人文”,指礼乐教化,如《易·贲》:“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孔颖达疏:“言圣人观察人文,则诗书礼乐之谓,当法此教而化成也。”乃是更狭义,专指儒家教化。广义的人文则指人类文化的内涵,以及相关的学术艺文。
人类科学产生在古代希腊,有一些明显的必要条件。人要系统地揭开自然之谜,必对自然有一种对象化的好奇之感。如果只把自然视为与人一体,则必流于感悟冥思,不会视为研究对象(在结构上可以分解清晰的“物”)。这便需要一种主客二分的语境。古希腊恰有这种发达的语境。其次,必有一种信念,确信人是理性动物,而自然有着内在的理性结构,故人可以系统地揭示自然。古希腊恰有这种哲学。此外,古希腊人恰有一种以数学方式揭示最深刻的真理和世界结构的信仰,而又恰有欧几里德几何这一发达的公理化体系。亚里士多德科学,便是从理性前提出发,以公理系统演绎方式,全面揭示有着内在理性秩序的自然的一种价值理想。这样的科学,必出自这样的文化语境,和这样的人文理想。科学的发生,出自对自然的好奇与理性求知的态度,与利用自然和生产力无关。科学与利用自然的态度结合起来,此事发生相当晚,乃是出于另一种价值理想,即____信仰。
基督信仰对科学发展的影响,约有三个方面。一,世界是上帝的受造物,故世界本身是一种contingent(偶性的,可存在可不存在的)存在。二,世界虽为偶性存在,却不是任意紊乱的存在。理性的上帝创造了具有内在理性的世界,并按上帝形象创造了人类,故理性的人类可以全面揭开世界之谜。三,人类是上帝救赎计划的中心,自然是人类利用的对象,“你们要生养许多儿女,使你们的后代遍满全世界,控制大地。”(现代中文译本《旧约·创世纪》1)
此种观念,显然与希腊思想不同。希腊人对于自然的兴趣在于求知,而____文化对自然的态度则是利用控制。希腊人认为自然为必然存在,故可以通过公理系统演绎方式推导出关于自然的知识;而基督____则认为世界是偶性存在,故必须通过经验的方式一点一滴地揭开自然之谜。惟其希腊的科学理想是演绎推导,故希腊人没有兴趣作实验。欧洲最早的实验科学,产生于中世纪的修道院。亚里士多德关于落体的速度取决于重量的错误理论,上下一千年,竟没有人费神去验证一下。直到伽利略的时代(也就是基督____的科学理想上升的时代),才被实验证伪。
然而古希腊的科学理想,却并未因为实验科学的产生和发展而整体上消逝。自此而往,科学作为一种人文理想,始终处于西方文化两大渊源的交互影响之下。亚里士多德关于求知的确切理性基础,关于“欧几里德支点”的信念,公理化体系中蕴涵的简单性原则(以最少前提建构理论),以及柏拉图和多数希腊哲学家关于几何形式和谐完美的理想,这些理念的生命非常悠久,可以说直抵今日。不仅希腊和希腊化时代,而且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代的科学理论,也大抵(并非仅仅)是此种科学理想的产物。只是不同理论在构成时,对这种理念的理解和诠释不同。哥白尼正是深感托罗密体系在数学上不和谐,才着手对之改造,而他也正是受着圆形这个完美几何形式的限制而未能建立椭圆形天体轨道模型。开普勒的行星运动定律揭示出宇宙在数方面的和谐比率:行星矢径在相等相间扫过相等面积、行星公转周期的平方正比于与太阳距离的立方、行星远日点和近日点之间角速度的变化用乐谱形式标出。牛顿正是继承此种思路,从行星运动定律中导出具有数的和谐的万有引力定律。现代科学理论,如电磁场结构理论,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引力场方程乃至未成功的统一场论,巴尔末公式,量子力学矩阵方程,分子生物学大分子立体结构理论等,皆与上述人文理想或本体论理念有关。科学家往往认为,数学上美的形式在描述世界方面有价值。迪拉克正是在对称和谐的美学理想推动下,预设反粒子的必然存在。
不仅科学本身原是一种人文理想,而且科学理论的建构,亦必以基本的形上学前设(如自然规律性、齐一性等)为必要条件。此外,科学理论的建构,往往以美学理想或本体论理念为出发点或启发动力。再者,科学共同体所遵守的规范体现某些伦理价值,以及诸如此类,也是科学中的人文理想,此处不遑多论。人文价值对于科学理论的关系,有二特点:既开拓又限制理论的视野,既可有益又可有害;常以潜前提或背景知识的形式影响理论,鲜有作为公理或辅助假说而纳入公理体系者。
将科学中的价值原则与事实原则分开,并且力图将价值原则排除出科学之外而否认之,此事发生颇晚。早期的自然哲学或科学,并不排除价值。柏拉图的知识论,以理念为基础,而最高理念则是善的理念。求知与求善相统一。亚里士多德以科学为探求世界必然真理的公理体系,而求知本身便是最高幸福。中世纪的科学家为修道士。文艺复兴时代的科学家,既援引希腊的人文理念,又是虔诚的教徒。十六七世纪的科学家如笛卡尔,其体系多援引教义。大概十八世纪是将价值原则与事实原则分开的决定性时代。然而始作俑者,似是十三世纪的阿奎那。在《神学大全》中,他详细论证自然知识靠理性之光,不靠启示,也就赋予科学求知以独立于价值的性质。十三四世纪的经验论者和唯名论者也多有类似的见解。经验论的传统在英国不绝如缕。十八世纪的休谟乃起而在逻辑上证明价值陈述不可能从事实陈述中推导出来。康德将科学与伦理、文艺、宗教分开。十九世纪以来,价值与事实的分离,受到两方面的推动。非理性论者如尼采,强调这种分离,而实证论者也多重视这种分离。直至逻辑经验论派,则认为形上学陈述没有意义,价值只是主观情感或态度,科学为价值中立的知识体系。石里克认为,伦理学也是科学,伦理学家的最大危险便是成为道德家。0訋0g?/p>
六十年代以来,科学中价值原则与事实原则的分离,已受到所谓历史主义,乃至所谓后现代思潮的彻底批判,至于达到矫枉过正的程度。不久前,一位著名科学哲学家在普林斯顿演讲,听众中有人提问:你的口气彷佛说科学和理性及实在有关?目前在西方的一般意见,大抵认为科学陈述为工具性,也就是对科学中的事实原则十分怀疑。此与实用主义传统有关。皮尔斯主张,真理的界定最终是协议的产物。杜威则称,一切知识皆为工具性。此外,与后现代思潮有关。R.罗蒂称:“科学根本不是人类理性的典范,而是‘人们协议’的典范。”(R. Rorty, Objectivity, Relativism and Truth, Philosophical Papers, vol. I, Cambridge, 1991, p. 39.) 费耶阿本宣称,科学真理只是修词,并无客观内容。以及诸如此类。
实际情况是否如此?科学理论构成中,确实有价值因素,科学有隐含的或自觉的价值原则,已如上述。科学的所谓观察语言,并非中立。观察术语由理论定义。例如按照所谓标准方法论,气体分子运动理论的一个公设是:(x)(Gx É Qx) ,读为“凡气体皆为分子组成”。其中观察术语G被该理论的语义规则定义为“一个气体标本的属性”,这样,对应规则语句中的观察术语也就不是独立于理论的中立语言了。然而尽管如此,成功的科学理论,总是与日常语言中的实在有着操作性的对应关系。这种操作,在不同社会,不同文化语境中,可以同样实现。一个科学实验,不论其程序设计、仪器制造、观察条件受到如何的理论影响,也不论其结果中包涵如何的理论诠释,然而同一实验既然可以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重复,也就说明该实验不是一个社会学的过程。理论“渗透”观察,也不必然影响观察的有效。著名的实例是太阳中子接收实验。这里,“弱互作用理论”既是设计接收器的观察理论,又是待验证理论。按照“循环验证”的假设,实验结果应与理论的预测一致。然而实验结果却并不一致。一个科学理论往往是一个复杂的公理系统。一个实验不可能验证全系统,而是验证其未知部分。只要观察理论没有影响这未知部分,便不会影响实验的有效。
价值原则与事实原则是科学的两大原则,不可偏废。价值原则体现于本体论或基本前提。事实原则虽然也是一种价值理想,却贯彻于理论和观察的全过程。无论解释理论、观察理论或观察操作,皆必贯彻事实原则,科学方能与日常语言中的实在发生可操作的对应关系。勿论问题的提出、理论的建构、逻辑的推导中涵有如何的价值因素,也勿论观察与证据中涵有如何的诠释成份,在理性批评精神和事实原则的引导下,科学家总有可能在一定时空条件下诉诸最可信的理由和证据,在理论和经验的不断扩展中发现和纠正错误,对发展中被人理解的实在之结构获得越来越深刻的认识。
事实原则使科学诉诸理性、逻辑和经验证据。理性作为秩序原则,其内涵在历史中有所发展,但迄今并未能废弃秩序原则。一切所谓非理性的力图废弃秩序原则的论证或语句,只要能让人明白,必诉诸秩序原则,而秩序原则的核心便是逻辑性。
逻辑性是蕴涵于语言中的基本约定。逻辑理论在历史中发展,人对逻辑规律的理解不断深化,但只要语言尚在,逻辑性亦不可废弃。笔者曾做过一个非实验室条件下的简单实验。对象是一岁半到两岁、正在学会说话、智力发展良好的儿童。方法:一,以纸板做成一个圆形、一个正方形。二,以圆形出示一个儿童,教他(她)说“这是圆的。”重复几遍,直到问他(她):“这是什么?”他(她)能立即说出:“这是圆的。”三,以同样方式教会他(她)认出正方形。四,出示圆形,问:“这是不是又是圆的又是方的?”他(她)回答:“不是又是圆的又是方的,是圆的!”然后出示方形,结果大抵相同。上述实验或者有助于说明,逻辑性乃是与语言同时学会的一种基本约定。语言在,逻辑性便在。逻辑规律和理论,是对逻辑性的体系化。正如其他理论,逻辑理论也可错,可发展,可纠正。有人或者认为,哥德尔定理之类的数学理论已经证明矛盾律无效。其实哥德尔正是严格遵循矛盾律而推导出其定理。否定矛盾律,也就否定其定理的基本前提。
哥德尔定理仅仅否定在一个数论体系内部证明该体系一致性的可能性。当代对逻辑性已有前所未闻的深刻理解,这对于科学理论的意义,不在于放弃逻辑性,而在于:不可将逻辑视为在一切可能世界中求得可靠因果性的先验保证。人所知道的逻辑,是人类语言约定的最基本秩序原则及其体系化,却未必是世界结构本身的秩序原理。目前人类对世界的认识是否处于初级蒙昧阶段,这个问题,由于缺乏整个世界的资料,根本无法回答。以人类语言约定的秩序原理来规定世界的必然性,是对世界的一种无理强制。此种倨傲是欧洲理性主义的致命弱点,其渊源既出自宗教信仰又出自更古老的本体论。所幸者,现代人类智慧对此已有较为清醒的认识。在科学研究中,我们必须遵循现有的逻辑规则,来进行一切思维和操作,同时又不能以此来预设一切必然性。在研究的一定阶段,凡依据充足理由和证据而成功地得出的因果系列,不论与当时逻辑信念是否一致,亦应接受其必然性。量子理论修订分配律,便是一个实例。正如我们不可能为信念提供证明,却必须接受价值原则一样,我们也必须接受逻辑原则,因为若没有这些原则我们连一步也迈不出去。这便是人类理性的两难处境。
那么科学知识有没有真理性?如果科学理论有价值前设,观察受理论影响,而逻辑是语言约定,那么如何保证科学知识不是循环论证和验证,而是对客观实在的结构之认识?这已经涉及认识论及真理标准问题。自本文目的而言,仅能最扼要地陈明笔者的理论。
人与世界的接触,仅能通过感觉接受器,而感觉接受器所接受的是简单的印象。即使简单的印象,也已经加工组织过。世上没有纯粹的感觉。感觉中涵有预期,而人的预期受语言中的观念影响。连什么是“正常”的感觉,也由不同的理论规定。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康德的先天综合原则,马赫的感觉要素,牛顿的绝对时空,董仲舒的“以类合之,天人一也”,王阳明的“夫物理不外于吾心”,凡此皆影响人的感觉。同理,科学通过观察与世界的接触,无论感觉的范围倾向,仪器的构造,抑观察的方法,皆受理论的规定。建构理论必须通过秩序原则、价值原则、事实原则等等,以及特定历史中的知识构成、科学规范,加以个人的灵感创造,其中有若干非理性控制之内的因素。“从经验到基本假说没有逻辑通路。”最后验证必须通过证明理论。归根结蒂,科学并未与实在本身发生任何接触。科学的一切活动,皆在人的理性、价值、语言之内。“我的语言的界限,便是我的世界的界限。”然而一种理论可以通过不止一种逻辑来公理化,理论不等于理论的陈述。一个实验可以在不同社会条件下重复。科学的应用普遍于任何文化语境。凡此皆说明,科学知识并不绝对囿于语言之内,而与“人的”以外的世界有一种操作性的对应关系。科学知识的这种客观性,不是“协议”、“工具性”、“循环验证”所能够解释。某些哲学家否定这种知识的真理性,似是受制于理性主义的传统,彷佛不符合“必然”原则的便不可能是真知。
科学知识的获得,便是人类本身的秩序原则,加上种种辅助原则,与理论指导下观察到的世界的秩序之间,反复对比验证的结果。换句话说,便是人与世界之间主客互动的理性求知活动之结果。世界的实在性,天人之间主客互动,理性求知、知行不离、动态综合的真理标准,这些观念皆来自中国的文化理想。真理的标准并非单一静止的“符合”、“一贯”、“工具”,而是主客互动无穷往返的系统性对比。真理不是静止的“上帝之眼”所获得的必然性,而是主客互动无穷往返过程中的必然联系。没有实在客体,便不可能有这种互动,也就没有真理。故真理不可能是协议或工具。然而实在并非物自体的自我呈现,而是主体根据自身的秩序原则和理论设计而观察到的实在,这实在已经包涵主客互动。故真理不可能是符合。真理是无穷过程中的必然性,故不可能是静止的一贯。这无穷互动包涵可错和自我纠错,主体的认识恒常指向实在,益趋真切,故具真理性。这种互动又并非改造世界。因改造必在认识之后,犹如必先做好衣服才能修改。这种互动便是认识本身。
如果希腊的人文理想和____信仰曾经启发出如此辉煌的科学创造,我们中国的伟大文化为什么不能启发出同样伟大的科学?诸如惠施十事之类的精微思辩,较之古希腊的形上思辩,并无逊色。墨经逻辑之缜密,亦不逮于古希腊逻辑。老子的本体论足以睥睨欧洲。儒者的求实精神,亦应有利于科学的建树。中国古代不具备发达的公理化系统。然而明朝已经引入欧几里德几何,亦未见科学之出现。大概总体语境不利于认识主体的成熟,似是一大问题。古汉语结构不用系词,难以运用逻辑常词,也是大问题。此外缺乏相对独立的知识共同体,以及社会权力结构难以作出明智的抉择,也是问题。
至今高唱不休的所谓天人合一,如果辨析不清,对我国的科学教育,弊端甚大。董仲舒的天人比附之说姑且不论,所谓天人合一,大概有天人一物和天人一理两派旧说。天人一物,似源于庄子的所谓与万物为一体的神秘体验。程颢颇发挥之,如:“人与天地一物也。”“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知性便知天。”(《语录》十一、二上)陆王不必论矣。此种神秘体验,作为个人体验固无可非之,作为美学意境更是灵感的一大源泉。然而若是成为国民意识的一般语境,始终处于主客不分的囫囵状态,则不利于主体意识之成长,对于科学理性、契约精神、民权思想之养成,皆有阻碍。
所谓天人一理,则邵雍、张载、程伊、朱熹诸理学家皆发挥之,实为理学的一大理想。本义乃是指超越性的天理与人心的本性相通。如邵雍称:“能循天理动者,造化在我也。”(《皇极经世·观物外篇》)张载:“天大无外,故有外之心,不足以合天心。”(《正蒙·大心》)此种理想,作为个人信仰亦佳。惟其中所已蕴涵的主客之分,以及天人之分,往往被人忽略,而此种忽略在舆论中的弊害则甚大。中国文化中主客二分的思想,对于养成主体意识及科学理性十分有利,亦十分必要。天人一理的天,乃义理之天。既言天人,则天人已分。朱熹《仁说》:“泛言同体者,使人含糊昏缓,而无警切之功,其弊至于认物为己者有之。”又,《答江德功》:“知者吾心之知,理者事物之理。以此知彼,自有主宾之辨。”这主宾之分,十分要紧。
将自然视为可以分解的物待之,才有科学。如果成日家泛言同体,惟有含糊昏缓而已,何时方能全面揭示自然之奥秘?古人论主客二分的地方极多。比如老子论为道,则主直觉,反用智,但是论及观察万物,则明显主物我之分,以及分门别类用心观察的科学精神。如:“万物并作,吾以观复。”“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哉?以此。”《墨经》论及主客及求知甚明白,如:“知,接也。”“智,智也者,以其知论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荀子·解蔽》:“凡观物有疑,中心不定,则外物不清。吾虑不清,则未可定然否。”《天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故明于天人之分。”《韩非子·显学》:“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王冲《论衡·薄葬》:“事莫明于有效,论莫定于有证。”程颐:“致知在格物……须是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语录》十八)王夫之《尚书引义》:“天与人异形离质,而所继者惟道也。”《读四书大全说·大学》:“大抵格物之功,心官与耳目均用,学问为主,而思辩辅之,所思所辨者,皆其所学问之事。致知之功,则唯在心官思辩为主,而学问辅之,所学问者,乃以决其思辩之疑。”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事物之理,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后理得。”总之,以主体立场详细观察研究自然的精神,在中国文化中有着悠久传统,只是没有独立于人文学术而自成严密的逻辑体系而已。
自然与人的关系,既有对立紧张的一面,又有一体和谐的一面,必须全面领悟,不得偏废。西方自中世纪以后,乃全倾向于对立与利用自然,于是视科学为对自然之权力。F.培根的名言最为代表:Ipsa scientia potestas est.(科学本身便是权力。) 中国传统则几乎顷全力于一体和谐之说,几只有老子指出自然的严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而古代几乎只有荀子讲制天,亦即利用自然。实际上,人类的行为便蕴涵着天人二分与利用自然。人只要有消化管道,便不得不消耗自然资源。人只要有美化生活方式的要求,便不得不加剧消耗自然资源。由于西方的科学与价值脱节,对自然的片面领悟,以及自我和消费主体的畸形膨胀,已经造成滥戕滥用自然,不顾人类整体利益,毁坏人类生存环境的灾难性后果。
也恰恰在这里,有着中国文化理想的机遇。我国文化传统有着恢弘深邃的内涵。文化的发展固然有着许多未知乃至非理性的因素,不可能简单地按照自觉意志的指引而进行。然而只要摆脱半殖民地文化自卑心理,不墨守冬烘式的国学陈规,而从人类历史趋向和当代人类需要的广阔视野去体认之,也就可能发现中国文化新生的机缘。科学,市场,法治,乃是现代人类社会具有普世性的体制,也许是人类历史不可抗拒的潮流。中国的文化理想,只要经过正确的诠解,可以提供现代人类需要的自然观、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原理。中国文化观念,既涵有主客二分、主体意识的思想,亦涵有天人和谐兼有人可制天的理念。中国人既把天视为可宰制可利用的对象,又视为自主的生命沃源。如《易·系辞》:“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庄子·知北游》:“天不得不高,地不得不广, 日月不得不行,万物不得不昌。”董仲舒《春秋繁露·王道通》:“天覆育万物,既化而生之,有养而成之。”不胜枚举。这便蕴涵着人与自然的主客互动的关系。
同时,也认为自然有着内在的理性性质,人可以认识而预期之。如荀子云:“天行有常。”“所志于天者,已其见象之可以期者矣。”“夫此有常以至其诚者也。”有常而诚,实即内在理性。《说文·言部》:“诚,信也。”而 《人部》:“信,诚也。”这里《说文》犯了循环定义的错误。《字汇·人部》:“信,不差爽也。”《广韵·震韵》:“信,验也。”不差爽而可验的常行,即秩序原则。实在之内的有常以至其诚,即世界内在理性也。对自然的认识,既要以经验的方法格一物复格一物地无穷反复进行,而最终理想又是类似统一场论式的全面揭示:“惟圣人能属万物于一而系之元也。”真理的标准,便是人的理性原则与人所可能发现的自然秩序之间,无穷主客互动的对比。
不同于技术,科学是精神创造活动。创造需要灵感,而灵感要求那生我养我的文化沃土为源泉。譬诸音乐,如果中国的作曲家恒常依据西洋的音乐动机去谱曲,能作出伟大音乐否?科学创造,其理一也。欧洲的人文理想曾孕育出一个时代的伟大科学。如今,那个时代的精神,也就是所谓现代性,已经显示出其局限性。而中国的文化精神却恰可补其不足,而取其所长。这里便涵有中国文化的机遇。曾有人放言高论,称二十一世纪为中国的世纪。此语应作何解?“中国的”总不是possessive的意思吧。“中国的”似应指中国的贡献。贡献又在何处?仅仅亦步亦趋,可乎?仅仅“强大”,而无精神创造,可乎?没有科学的伟大创造,可乎?于此可知中国的文化新生之重大意义矣。
中国的科学哲学家,不必斤斤于复述西方的理论,亦应以严格的形式化方式,创建新式的科学方法系统。中国的科学家,亦应汲取中国文化理念,创造新的科学理论。一二西方科学家已经在如此尝试。将人文理念,以自觉前提方式纳入科学理论的尝试尚属少见,然而也不是绝对没有。如玻姆的量子力学理论便是。(见David Bohm, The Undivided Universe: An Ontological Interpretation of Quantum Theory, London,1993.)
这里便回到本文开头提到的人文与科学分离的问题。不论外部抑科学内部,对此种分裂现象,提供解决的途径,皆离不开教育的改进。中国的科学家,在其教育培养中,应接受中国文化的陶冶。其实,一般受教育的人,皆应接受此种陶冶,同时接受科学的洗礼。中学,至少高中,应设逻辑演算课程,以及初步的科学思想概论。其语文课中的文言文比例可增至六七成,以思想为主,力避浮泛模糊之辞,以使少年早日窥见中国的宝贵思想,不致处处低伏于外来的无根思潮。大学低年级应设文理科共读的,与科学史相结合的科学方法论,以及以中国为重点的世界思想简史。加之舆论的正确倡导,或可培养出一代新人。二十一世纪中国如何之类的高论,或者稍有实践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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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治是中国古代的治国理论,是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道德规范,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儒家学说是由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创立,最初指的是司仪,后来逐步发展为以尊卑等级的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儒家的学说简称儒学,是中国影响最大的流派,也是中国古代的主流意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与历史价值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论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与历史价值全文如下:
那么,什么是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呢?为了使问题更加明晰和易于集中讨论,本文在此把讨论的范围确定在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特别是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
任何一种有生命力的理论的产生,都是基于解决现实中某种问题的需要。孔、孟、荀生当春秋战国之乱世,运用自己的学说帮助明君圣主结束各国纷争、建立有序社会,是他们共同的目标,也是先秦儒家德治思想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动因和基础。这样,便有了先秦儒家德治思想内在逻辑的一个最初的、也是最基本的元素:建立一个符合理想的社会。
孔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一个类似周朝制度的社会:“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孟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王治:“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仁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荀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可以称之为“政教之极”:“臣下百吏至于庶人,莫不修己而后敢安正,诚能而后敢受职。百姓易俗,小人变心,奸怪之属,莫不反悫。夫是之谓政教之极。”(《荀子·君道》)
从上可见,孔、孟、荀对理想社会的具体描述虽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这就是社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教化盛行,人人道德高尚。正是从这个角度,我们也可以把孔、孟、荀追求的理想社会称之为道德社会。
那么,这种理想的道德社会如何才能成为现实呢?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由此往下推衍。对于这个问题,孔、孟、荀的共同回答是:实行德治!
孔子率先提出了他的德治主张:“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孟子亦在其《孟子》一书的开篇中亮明自己的德治主张:“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并在《公孙丑上》中继续阐发这一主张:“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荀子把德治进一步发展为礼治:“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正错之而莫之能诬也”。(《荀子·王霸》)以礼治国是荀子的治国之道的一大特色,但在先秦儒学那里,礼是德的外在表现,所以,礼治的实质仍是德治。
为什么要把德治作为实现理想社会的根本手段呢?从基本的方面说,孔、孟、荀心目中西周时期特别是周公时期成功的德治实践、农耕社会的经济特点、血缘宗法的家庭关系等等,都是他们提倡德治的重要原因。而从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的角度说,孔、孟、荀之所以提倡德治,主要基于这样两条理由:一是德治是实现理想的道德社会的捷径,二是依靠其他手段无法实现他们心目中的理想社会。
关于第一条理由,孔、孟、荀的论述如出一辙,即只要最高统治者愿意实行德治,并以身作则,德治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孟子·高离上》):“君者,仪也,仪正而景正;君者,盘也,盘圆而水圆;君者,孟也,孟方而水方”(《荀子·君道》)。
关于第二条理由,希望能引起读者的充分关注,因为在这条理由中,孔、孟、荀提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观点:理想的道德社会只能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道德手段去建立,而不能靠非道德手段如政令、刑罚去建立。需要说明的是,在此提出“道德手段”的概念,是相对于“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等而言的,指的是用一定的道德规范进行教化和约束,并具有非强制的特点。
首先来看看孔子对这个问题的著名论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孟子也接着认为:“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是民财,善教得民心。”(《孟子·尽心上》)“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孟子·公孙丑上》)荀子则在《议兵》中对孔、孟的上述观点作了充分的展开和发挥:“凡人之动也,为赏庆为之,则见害伤焉止矣。故,赏庆、刑罚、势诈,不足以尽人之力,致人之死……故,厚德音以先之,明礼义以道之,致忠信以爱之,尚贤使能以次之,爵服庆赏以申之,时其事,轻其任,以调齐之,长养子,如保赤子,政令以定,风俗以一。”上述言论充分说明,孔、孟、荀之所以推崇德治,是因为他们认为非道德手段如刑罚、赏庆、势诈等充其量只能获取民财、民力,而无法获取民心,当然也就无法靠它们去建立理想的道德社会了。
需要说明的是,先秦儒家虽然认为不能依靠刑法等非道德手段去建立理想的道德社会,但并没有因此否定刑法等在治国时的作用。如孔子就曾说过:“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左传·昭公二十年》)孟子也说过“国家闲暇,及是时,明其政刑”(《孟子·公孙丑上》)的话。因此,后人常以德主刑辅来理解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但德主刑辅只是说明先秦儒家没有否定法律的作用,并不能因此证明他们重视法律。事实上,先秦儒家对法律是极为轻视的,如荀子就明确认为,在治国手段上,道德为本,法律为末:“故械数者,治之流也,非治之原也……故上好礼义,尚贤使能……赏不用而民劝,罚不用而民服,有司不劳而事治,政令不烦而俗美。”(《荀子·君道》)因此,在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具体实践中,枉法从德、以德代法是极为普遍的现象。
既然德治是实现理想的道德社会的根本途径,那么如何实施德治呢?这便推进到了先秦儒家德治思想内在逻辑的最后一个环节。纵观先秦儒家的德治之道,概括而言便是注重每个人的道德修养,正如《礼记·大学》所说:“自天子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具体而言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统治者首先注重自己的道德修养,并以此影响天下;二是实施教化,即把德、礼的具体内容教给老百姓,让他们自觉遵守。在这个问题上,孟子的论述较具代表性:“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较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有王者起,必来取法,是为王者师也。”(《孟子·滕文公上》)
结合以上论述,可以把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概述如下:道德社会是先秦儒家德治思想追求的理想目标,德治是实现理想的道德社会的根本途径,具体的德治手段是教化和统治者的表率作用。
就个体言,修德造成“人禽之别”,就邦国而言,成就“夷夏之别”;或者可以从承担历史使命的知识分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路径见出个体成长的缩影,从“有德者有天下”窥见贤君明主的正面结果。总之,是建立一个以凸显德性为特征的理想社会,反映了农耕社会人身依附的原始圆满的理想图景。从这个角度来看,很多众说纷纭的疑难问题可以被廓清。例如,为什么儒家老提“人性”问题,为什么一直争论不休?尽管孟子主张“人性善”而荀子却主张“人性恶”有尖锐的冲突,但实际上仍是为了这个“人禽之别”,不过孟子从“先天”禀赋立足荀子从“后天”教育入手罢了。两者殊途同归,同归于“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延续到后代依然如此,无论是汉的“天命之谓性”把人性扩展到自然宇宙,还是宋的“存天理灭人欲”收敛到内心,都是先秦儒家路向的特定时空下的延伸和变型。从而,“夷夏之别”也就有了普遍的经验基地和群体筑成的“文明”支撑。这种平行位移——由个体到国家的扩充,二者的平行建构同时完成。孟子的“推己及人”、孔子的“以孝移忠”等便是其功能结构的金科玉律。至于知识分子的使命,入仕参政、讲学授徒,便体现为“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的人身依附、教化百姓的不二法门。在国君即“天之子”虽由上天授命还得成事在人,尤其是能德泽天下者才能长治久安。如同“天子”的“天”“事”有二重性,“德”也有上下梯级的二重性:“人皆可以为尧舜”,是包括民、君在内的所有人的道德境界的可能性,而君临天下的理想承担者即尧舜这样的帝王则是这种道德境界的现实性的“仁主”。换句话说,有德者不必为王,为王者必有美德。这样,一座权力的金字塔就在“德”的砖瓦中矗立起来,延续下去,虽改朝换代,其基于农业经济结构上的德的主导形式未有质的变化。这就是本文的主题叙说,讲的是“德治的内在逻辑”是什么。下面要详细讲一下其“合理性”何在即“为什么”的问题。
从上述论述可以看出,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是一个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它有明确的目标,有实现目标的具体手段,在目标与手段的关系上又有充分的论证。因此,等待的只是明君圣主的采纳和具体实施。但是,正是在这个看似严整的体系中,我们可以发现它存在的问题,这个问题就在于它关于目标和手段关系的论述上,即先秦儒家认为理想的道德社会只有靠德治来建立,这一观点是存在理论上的严重缺陷的。
理想的道德社会只有靠德治来建立,这一观点包含这样两层意思:一是没有德治就建立不了理想的道德社会,二是依靠德治肯定能建立理想的道德社会。因形式逻辑的语言来表述,就是德治是建立理想的道德社会的充分必要条件。
为了证明上述理解不是对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的误解,我们有必要对孔子“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著名论述作详细剖析。上语中的“政”是指政令,“刑”是指刑罚,亦可泛指为法律;“免而无耻”,指老百姓可以不犯罪,但没有羞耻心;“有耻且格”,指既有羞耻心,又顺从统治,而羞耻心则完全是属于道德领域的概念。这样,孔子的话可以理解为:用政令来引导,用刑罚来规范,老百姓可以免于犯罪,但不会有羞耻心;用道德来引导,用礼义来规范,老百姓既有羞耻心,又容易顺从统治。换言之,在孔子看来,光用政和刑不能培养人们的道德;要培养人们的道德,只有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孔子提出上述观点后,千百年来,很少有人对孔子的这一提法表示过怀疑,相反,对之服膺、发挥者甚众。如西汉的陆贾在《新语·无为》中说:“夫法令者所以诛恶,非所以劝善。”贾谊在《陈政事疏》中说:“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礼义积而民和亲。”桓宽在《盐铁论·申韩》中说:“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即使是众多的现代学者,在涉及孔子的上述论述时,亦是把它看作一种经典式的表述,而很少有人对此作深入的探究。
那么,孔子的上述观点是否真的无懈可击呢?我认为,至少有两种思想对孔子的这种说法持否定的态度。
一种是中国的法家理论。先秦时期的法家已明确指出,依靠法律手段也可以培养人们的道德品质。在《商君书·画策》中就有这样的论述:“故善治者,刑不善而不赏善,故不刑而民善。不刑而民善,刑重也。刑重者,民不敢犯,故无刑也;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故不赏善而民善……故善治者,使跖可信,而况伯夷乎?”这说明,在商鞅看来,法治可以把全体国民培养成有道德的人,即所谓“一国皆善”。韩非也有类似的论述:“圣王之立法也,其赏足以劝善,其威足以胜暴,其备足以必完法……善之生如春,恶之死如秋”。(《韩非子·守道》)
另一种是西方思想界对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有关论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早就认为,法律应该用来保障道德的推行和实施:“法的实际意义却应该是促进全邦人民都能进于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亚里士多德,第138页)而在这个问题上,最有说服力的还是现代西方法学界关于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有关论述。西方法学界对这一问题的具体认识虽不尽相同,但至少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认为通过法律手段可以培养人们的道德。如美国现代法哲学家博登海默就曾指出:“那些被视为是社会交往的基本而必要的道德正义原则,在一切社会中都被赋予了具有强大力量的强制性质。这些道德原则的约束力的增强,是通过将它们转化为法律规则而实现的。”(博登海默,第361页)另外,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将道德区分为“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两个部分:义务的道德是对人类固有秩序的社会生活的基本要求,愿望的道德则是人们对至善的追求;而其中义务的道德可直接转化为法律,由法律来保障它的实施。(参见崔永东)
其实,法律手段可以培养人们的道德素质,这一观点不仅在理论上是成立的,而且也为古今中外的历史实践所证明。既然法律可以培养人们的道德素质,那么,孔子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的观点就是极为片面的。而作为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的一个极为关键的环节出现如此致命的缺陷,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大家知道,在西方文明中,并没有德治的传统,把德治作为最根本的治国方略,是中华文明特别是儒家所独有的,而儒家之所以把德治作为根本的治国之道,与它认为只有依靠道德手段才能培养人的道德素质这一观点是密不可分的。这样,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对于中华民族的功过是非似乎都可以以此为基础来加以评判。
此处关于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历史价值的论述,是基于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的缺陷这样一个角度的,或再进一步说,此处只是从其内在逻辑的缺陷的角度,来看它对中华文明的三个方面的负面影响:一是对中国法治精神的影响,二是对中华民族竞争力的影响,三是对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影响。
1.中华民族的传统法治精神集中体现在法家思想中,如《商君书·赏刑》中说:“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虽然比起严格意义上的现代法治精神来,法家思想的缺陷是极为明显的,因为它把君主作为制定法令并可以不受法令约束的人,而从逻辑上来说,只要有一个人可以超越于法律之外,那么所有人都有可能不受法律的制约。但是,法家的法治精神无论如何比儒家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要彻底和进步。然而,自从秦王朝灭亡后,法家的法治精神便退居幕后,代之而起的是以德治为核心的儒家法律思想。
儒家法律思想的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道德法律化。道德法律化的实质,就是在法律领域,把儒家的道德规范看作高于一切的标准,法律条文只是儒家道德的外在表现,当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以道德作为最后裁定的标准。
道德法律化的过程始于西汉,但其萌芽在先秦儒学中即已存在。如据《论语·子路》:“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根据现代法律精神,儿子证明自己的父亲偷羊,这一行为并没有错,而孔子则根据儒家“亲亲”的道德原则,认为子不为父隐瞒是错误的。道德法律化在西汉时的一个重要表现便是“《春秋》决狱”,即按照《春秋》的经义来判决案件。董仲舒对“《春秋》决狱”有这样的解释:“《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春秋繁露·精华》)“本其事而原其志”,这是“《春秋》决狱”的一个基本原则,亦被称为“原心定罪”,即根据犯罪者的主观动机来确定其是否犯罪或罪责的大小。对于“原心定罪”的流弊,学者们有这样的评述:“过分强调动机意图,致使法律有时会依附经义而存在,法律的公平、公正功能流于空泛,对法律的解释也易于陷入主观主义的怪圈。”(徐世虹主编,第224页)
“《春秋》决狱”的做法虽然流弊很多,但因为它符合儒家的德治精神,所以得到封建统治者的大力推行,并逐渐以固定的法律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至唐代,基于“《春秋》决狱”的“援礼入律”工程宣告完成。此后,“一准于礼”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法律思想的根本原则。对于这一过程的实质,陈寅恪有精辟论述:“遗传至晋以后,法律与礼经并称,儒家周官之学说悉入法典。夫政治社会一切公私行为,莫不与法典相关,而法典实为儒家学说具体之实现。故两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第511页)
从现代观点来看,儒家道德法律化的做法无疑是极为荒.唐的,它既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又因为其法律条文的过分严苛和所定标准的不切实际而使道德规范本身流于空疏,无法得到切实遵行。那么,儒家的道德法律化为什么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呢?我认为,除了其内在逻辑中重德轻法的原因,亦与其对道德认识的笼统和模糊有极大的关系。
众所周知,先秦儒家道德论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明于君子小人之分,并以君子人格作为人们道德修养的目标。儒家的道德原则确立后,因其标准过高、不切实际而遭到当时不少学者特别是法家学者的抨击,如韩非子就曾明确指出:“仲尼,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游海内,海内说其仁、美其义而为服役者七十人。盖贵仁者寡,能义者难也。故以天下之大,而为服役者七十人,而仁义者一人。”(《韩非子·五蠹》)而儒家的道德法律化,恰恰是把大量一般人无法做到的道德准则转化为法律条文,这样产生的流弊之多就不难理解了。
其实,道德法律化并不是儒家特有的做法,如上所述,西方社会也存在把道德法律化的做法。但西方的道德法律化无疑比儒家要高明。它们先是把道德分为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两个部分,义务的道德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的基本要求和规范,愿望的道德则是那些提升人的生存层次和生命境界、代表社会的理想、并不要求人人都必须遵行的道德。西方法学家认为,义务的道德可以转化为法律,愿望的道德则不应转化为法律。这样做,既保证了社会基本的道德水准,又不会因为不切实际的过高道德要求而造成社会的虚伪。而儒家则对道德不作这样的区分,它把一切超越性的道德规定为人人必须做到的,这样,最终只能造成社会道德准则的混乱和虚伪成风。
2.如果说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的缺陷导致了中国人道德状况的混乱和法治精神的缺失,严重影响了中华民族的进步,那么,这一缺陷造成中华民族竞争力的缺失,则是其更为严重的后果。
先秦儒家德治理论的实质是把道德置于高于一切的地位,它既是人们追求的最终目标,又是评价一个社会好坏的根本标准。而最容易对道德的崇高地位提出挑战的莫过于对物质财富的追求和享受。因为物质财富总是有限的,对物质财富的追求,既容易导致竞争,又容易影响人们专门致力于道德修养,所以先秦儒家虽然也承认老百姓的物质欲望,希望老百姓能富起来,但是希望老百姓严于义利之辨,要求老百姓见利思义甚至舍利取义,则是其更为根本的观点。因此,当一些国家的统治者致力于提高本国的军事经济实力时,就会遭到他们的强烈谴责。如孟子就曾说过:“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孟子·离娄上》)战国时期是各国实力大比拼的时代,而在这样的时代,孟子居然说要对那些擅长打仗、善于开垦土地的人用刑罚严惩。这种观点,即便不说它荒.唐,至少也是十分迂腐的。而孔子也有类似的观点:“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论语·季氏》)“不患寡而患不均”,典型地反映了先秦儒家重道德轻财富的观点,它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长期而深刻的影响,在此略举两例。
一是北宋神宗年间的王安石变法。王安石希望通过变法使国富民强,造成对辽和西夏明显的军事、经济优势,但是他的变法主张却遭到朝中一些著名大臣如司马光、苏轼等人的激烈反对。反对的理由除了认为祖宗之法不可变,一个很重要的理由,便是认为王安石变法追逐物质利益,会毁坏世道人心。在这一点上,苏轼的观点最有代表性:“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深浅,不在乎强与弱……道德诚深,风俗诚厚,且贫且弱,不害于存而长;道德诚浅,风俗诚薄,且强且富,不救于短而亡。”(苏轼)苏轼的这个观点,颇有点“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味道,其荒.唐是不言而喻的。但追其思想源头,不过是孔子“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翻版。而王安石变法的失败与随后北宋的灭亡,与儒家的这种迂腐思想有极大的关系。
二是晚清的洋务运动。光绪年间,由于西方列强在中华大地上肆虐,中国已逐渐变成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面对危局,一些有识之士如李鸿章、张之洞等主张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修铁路、设电报局,让中国尽快富强起来。然而,这一做法却在一些朝中大臣的激烈反对下举步维艰。那些守旧的大臣认为,西方的先进技术不过是奇技淫巧,无益于人的道德修养和社会风气的淳朴,因此要求最高统治者对此加以禁绝。在一片反对声浪中,中国的洋务运动一直未能形成大的气候。
类似的事件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上不知上演了多少次、多少年。在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影响下,重德轻法、重德轻利、重道轻器、重本(农)轻末(商)成为传统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价值观念,这样,中国科技发展的动力从何而来?中华民族的竞争力又从何而来?
3.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严重地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进步。衡量一种政治制度的好坏,有两个重要的标准:一是是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以保证政治运作的合理性;二是能否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官吏及民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注重的是后者,它认为德治的好处在于既能得民力,又能得民心。而对于前者,即如何制约君主权力的问题,先秦儒家很少涉及。当统治者不愿实施德治甚至荒淫无道时,孔子的主张是“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泰伯》)。孟子也采取了与孔子相似的方式:“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孟子·万章下)至于如何从制度上来保证德治的实施,如何防止无道昏君的肆虐,先秦儒家并没有提出什么有效的措施。
事实上,先秦儒家在这个问题上也不可能提出什么具体的措施。因为根据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道德素质只能靠道德手段来培养,理想的道德社会也只有靠道德的途径才能实现。而道德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不确定性:一个人的道德素质的高下,无法作出定量的把握;一个人对某一事件的处理是否符合道德,往往会有不同的争论;一个人在此时有道德,很难保证他在彼时也肯定有道德。因此,要把这包含诸多不确定因素的道德变成一种在实际政治运作过程中制度化的、可用来操作的东西,确实是存在很大难度的。先秦儒家曾试图根据一个人道德素质的高低把人分为圣人、君子、士、小人等不同的层次,并根据这一层次来确定人的社会地位和职务,但这种游戏规则的幼稚和拙劣是显而易见的。
由于在如何保障德治的有效实施的制度建设上的阙如,使得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更多地带有一种充满随意性的、甚至是听天由命的成分。而在这个问题上,先秦法家无疑比儒家要高明得多,韩非子早就看出先秦儒家靠圣明君主来实行德治的主张是靠不住的:“且夫以身为苦而后化民者,尧、舜之所难也……将治天下,释庸主之所易,道尧、舜之所难,未可与为政也。”(《韩非子·难一》)但是法家同样走上了矫枉过正的道路,在看到法治在治国之道中的价值的同时,忽视了道德在治国中的不可或缺的作用,从而使中国封建社会的法治走上了惨刻、少恩的道路,大大影响了它在中国传统治国之道中的地位。
因此,我认为,要建立理想的道德社会,当然缺少不了道德教化,这是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价值所在。但是光靠道德教化是不够的,把道德教化放在治国之道的首位也是失之偏颇的。所以,至少就中国封建社会而言,理想的治国之道不应是德主刑辅,而应是法主德辅。
由于对道德的重视,由于片面地认为人的道德品质只能靠道德手段来培养,使先秦儒家走上了过分重视道德而轻视社会生活中的其它方面如法律、科技、商业等的德治之路,尤其是因为这种德治思想被汉及以后的封建统治者奉为正统的治国之道,因此,我们把中华文化中存在的诸多弊端归咎于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是理所当然的,虽然在先秦儒家的原典和作为统治思想的儒学和统治者具体实行的德治思想这三者之间往往存在巨大的差别。当然,我们把中华文化中的许多优秀品质如以和为贵、豁达宽容、重视礼义等归功于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也是顺理成章的,但这不是本文所要论述的重点。
1博登海默,1987年:《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
2陈寅恪,1992年:《陈寅恪史学论文选集》,上海古籍出版社。
3崔永东,2000年:《儒家道德法思想及其现代价值》,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第1期。
4苏轼,1997年:《上海宗皇帝书》,见《苏东坡全集》(下),黄山书社。
5徐世虹主编,1999年:《中国法制通史》第2卷,法律出版社。
6亚里士多德,1963年:《政治学》,商务印书馆。
7中国古籍(部分):《论语》,《孟子》,《荀子》,《左传》,《礼记》,《新语》,《陈政事疏》,《盐铁论》,《商君书》,《韩非子》,《春秋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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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哲学,亦称“价值论”,是关于价值的性质、构成、标准和评价的哲学学说。主要从主体的需要和客体能否满足主体的需要以及如何满足主体需要的角度,考察和评价各种物质的、精神的现象及主体的行为对个人、阶级、社会的意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西方价值哲学的历史沿革和主要派别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价值问题自古以来就是哲学家研究和争论的重点问题,不同学者的研究结构和研究视野具有一定的差别。具体来说,生活中的美丑与好坏问题就属于价值哲学的研究范畴。古希腊哲学和近代西方哲学视野下,哲学家多在美学和伦理学的名义下进行研究与分析,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但这种研究视角具有较大的局限性,没有一个相对稳定和完善的研究范畴,研究范式相对模糊,研究结果的准确度和可信度不高。随着近代伦理学和美学的不断发展成熟,价值论的研究也上升到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其研究方法更为先进,研究过程更为严密,研究思路更为清晰明确,价值论已经初现端倪。
到了十八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以经验论知识为基础,就事实与价值的标准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区分,他认为“是”与“应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知识概念,其本质风格也存在差异,同时在进行认知研究时,研究者无法根据前者的合理性去推导后者。休谟的这种价值区分标准得到了包括康德在内的哲学家的一致肯定。同时,康德在进行价值研究时,立足于二元认识论和道德哲学的具体理论,提出了“事实的知识”和“价值的事实”两个概念。在他看来,事实的知识属于经验世界范畴,而价值的知识则属于先验世界的范畴,同时价值的知识是出于先验的理性领域发展起来的,是一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知识。而德国哲学家洛采继承了这种划分理论,并将其扩展至世界的划分当中,划分了世界的具体领域。他认为世界是由事实的领域、普遍规律的领域以及价值的领域组成。
其中,普遍规律的领域又主要表现为普遍的因果规律,即一些规律都是因果作用的产物;价值的领域包括善、美、神圣思想以及其各自体现的意义。在这三个构成领域当中,价值的领域居于首要地位,直接决定着其他两个领域的发展。同时,其他两个领域所包含的内容是价值领域实现其最终发展目标的基本方法和手段。洛采首次将价值论研究提升到哲学研究的首位,这是价值论发展的一次里程碑,具有标志性意义,对后世的研究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因此,洛采在西方被称为价值哲学之父,他直接影响了西方价值哲学的产生和发展。
价值哲学作为一种全新哲学被人们认识和了解则起源于新康德主义哲学家文德尔班的新价值哲学。文德尔班在继承和发展前人价值哲学的基础上,立足具体的研究实际,逐步建立起自己独具特色的价值论框架。它将传统伦理学、美学、哲学的研究视角进行了有机融合,提出了具有包含性的统一范畴,有利于价值研究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和完善。同时,价值哲学的产生也是哲学在面对危机所采取的自救行动。到了十九世纪后期,西方哲学由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转变,其研究方法、研究理念、研究视角都有了相应的变化,呈现出过渡期的不稳定性和冲突性。在这一时期,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哲学体系已经逐渐解体,传统的启蒙思想和形而上学的理性思辨被人们逐渐抛弃,取而代之的是新兴的科学主义和实证主义。自然科学在这一阶段大行其道,受到了人们的一致认可和推崇。
同时,伴随着传统理性主义哲学体系的瓦解,哲学研究变得杂乱无章,其研究对象和研究方向无法有效明确。文德尔班认为哲学研究陷入了一种绝望的境地,需要优秀的哲学家去拯救。此外,哲学家在研究时,忽略了哲学本身的中心任务,而将研究重点放在一些细枝末节上,造成了研究资源的极大浪费。为了有效整顿哲学研究,保证哲学研究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文德尔班对世界进行了重新划分与归类,它将世界划分为事实世界和价值世界。其中,事实世界是科学研究和其他门类科学研究的对象和重点,而价值世界则是哲学研究的重点领域,必须予以足够重视。只有这样,哲学才能重新焕发出其生机和活力,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其学生李凯尔德在继承其哲学理论学说的基础上,将价值范畴作为其哲学研究的根本范畴进行分析与研究,这标志着价值哲学的创立与形成。
随着西方价值哲学的不断发展成熟,各派哲学家立足于其哲学理论的发展实际,提出了各自的主要观点,并形成了较为系统完善的理论研究体系。各派别虽然研究的领域和方法各有不同,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价值论,即主观价值论、客观价值论、过程价值论。
其中,主观价值论的代表人物有文德尔班、美国的培里、奥地利的迈农、实用主义理论的先驱詹姆斯等。他们在进行价值论研究时,以主体需求为出发点,要求其研究必须符合主体的情感意志和道德追求,并根据其兴趣所在去理解和阐释价值的本质构成。
美国的培里是新实在哲学的代表者,他同样认可主观价值论观点,要求将价值或善作为伦理学研究的出发点和目标,进行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研究。他还认为价值是欲望依附性的一种本质表现与外在特征。在他看来,价值是兴趣的集中反映,判断一个事物是否具有价值,只要看它能够引起人的兴趣即可。一般地,越是有价值的东西就越能引起人的兴趣,而无法引起人兴趣的事物自然也就不具有价值。
杜威是实用主义价值论的代表,他认为价值是必然存在的,但要想对其直接定义则具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对价值定义的过程也是一个反省的过程,反省就必然会进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缺乏经验的研究者常常会将评价与定义混为一谈,从而无法准确定义价值。因此,为进一步明确价值的基本内涵,做到科学准确地定义,研究者必须根据事情的最终结果和内在性质进行定义和研究,更加注重研究的实际效果,这是一种实用主义真理观的体现。 萨特是存在主义价值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要求在进行价值论研究时应该将价值与存在联系起来,进行对比性研究,深入研究和把握价值与存在的内在关系,认识即存在。他认为自我存在是不完整的、有缺陷的,必须不断完善和整合,更好地追求其意识存在。他的存在主义价值论是由人的价值选择所决定的,特别强调人的主观性在价值发展中的作用。
现象学的价值论是由胡塞尔提出并发展起来的,是一种追求哲学科学性和绝对性的唯心主义学说。这一学说的形成和发展与欧洲的大陆哲学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它要求采用现象学的基本方法进行分析研究,以便将更好地解决价值论中的一些中心问题。舍勒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现象学的价值论,他承认价值研究的科学性,要求将这种客观性提升到超验性层面上来,学说带有明显的神秘主义和唯心主义痕迹。
西方价值论虽然就价值研究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科学详尽的研究,较为全面地涵盖了价值论哲学的方方面面,但其研究视野和研究方法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不利于价值研究的进一步开展。自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来,西方价值研究就一直以缓慢的速度发展,后代研究者的研究也只是在先人的基础上进行整理和改造。对西方价值论研究而言,主观价值论一直是其主流发展趋势,他更强调对主体情感、兴趣、欲望的分析与研究。在王玉教授看来,西方的价值论实质上是对价值问题的自发性看法,缺乏有效整理和科学引导,他在其《百年价值哲学的反思》中提出“产生这种困境的原因,从根本上说在于崇拜自发性。
自发是相对于自觉而言。所谓价值自发,就是受本能支配,受非理性支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不认识价值的本质,在理论上陷于混乱,缺乏远大的价值追求。”西方这种研究的自发性来源于其哲学研究的传统,它过分强调人在研究中的作用,而忽略了研究实际的重要性,没有实现理论与实际的有机统一。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人的主体作用和主观能动性被人为地放大了,不利于其研究的深入发展。
在进行价值观研究时,人的主体作用固然可以有效地推动研究活动的发展,但绝不是决定其研究结果的主因。在进行价值论研究时,研究者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从客观研究实际出发,严格遵守研究规则,减少人为因素对研究的影响。我国在进行价值论研究时,可以借鉴和学习西方的一些先进研究成果,同时也必须坚持实证主义研究原则,保证其研究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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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主义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精神支柱,奥林匹克运动赛场的竞技是国家民族精神的竞技;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浅谈奥林匹克精神人文价值对当代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启示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
论文关键词:奥林匹克精神 人文价值 人文素质教育 大学生
论文摘要:从人文价值的角度,探讨奥林匹克精神对人类社会的贡献,包括:促进世界和平,人们在竞争中实现自我超越,追求“真?善?美”的统一?奥林匹克的人文精神是现代社会“以人为本”?民族和爱国主义精神?理想主义精神?公平竞争意识等方面的集体体现?奥林匹克的人文价值对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有重要的启示,奥林匹克精神树立了大学生爱国奉献和集体主义观念,重在参与?积极进取的精神,公德意识和公平精神,激励当代大学生拥有健全的人格,充实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推动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
浅谈奥林匹克精神人文价值对当代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启示
《奥林匹克宪章》中指出,奥林匹克精神就是互相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是通过开展没有任何形式的歧视,并按照奥林匹克精神指导下的体育活动来教育青年,从而为建立一个和平而美好的世界做出贡献?从奥林匹克思想体系的整体结构来看,奥林匹克精神是这一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了互相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奥林匹克思想就不可能得到贯彻,奥林匹克运动也就无法实现其促进世界和平和建立美好世界的目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迅速推进,不仅给我国经济领域带来了深刻的改变,社会的大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当代大学生是备受社会关注的群体,他们思想活跃,很容易接受新观念?然而,在价值取向多元化的今天,对大学生的教育过程中,如何建设好大学生的精神家园,利用当前大学生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契机,开发对人类文明与进步具有重大影响的奥林匹克思想,探索大学生教育的有效方法与途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1促进世界和平,建立更加美好的世界
和平的实现,离不开政治?经济?军事等一系列复杂因素的影响?但是向往和平?追求美好生活却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奥林匹克运动试图通过体育运动竞赛沟通各国人民之间的互相了解,在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人们之间建立起友谊,促进世界和平,减少国际间争端和战争威胁?因为奥林匹克运动的精神与人类社会进步的正义事业的追求目标相一致?目前促使奥林匹克运动成为世界和平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体育外交成为国际关系交流的重要手段?
1.2重在参与,永不言败,在竞争中实现自我超越
“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格言,充分表达了奥林匹克运动不断进取?顽强拼搏?永不满足的奋斗精神?它也是对奥林匹克精神的高度概括,在奥林匹克赛场,它永远激励着运动员去攀登体育运动的高峰,不断地超越自我?超越他人?运动健儿靠的正是这种精神,在顽强拼搏的体育赛场不断创造着一个又一个的世界纪录,或是在日复一日地刻苦训练和顽强拼搏中,努力实现着对美好目标的追求,甚至绝大多数运动员明知希望渺茫,仍在付出辛勤的汗水实现着自我极限的超越?
1.3体现了人类社会对“真?善?美”追求的统一
“友谊?团结和互相了解”的奥林匹克精神,是在公平竞争的精神原则下,让世界人民通过奥林匹克运动来寻求一种互相了解?友善待人?平等交流?团结共进的文化方式?奥林匹克运动寓意人类的团结?友谊与和平,她的产生与发展带给人类的是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奥林匹克运动精神体现了人类对“真?善?美”追求的统一,是人性本质的反映?奥林匹克运动的“真”,是对人类本质的特有表现,它表现为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体育运动禁止“兴奋剂”,统一规则,维护裁判公正,就是体育运动追求“真”的体现;“善”表现为体育文化的国际性与无国界化,它不受国籍?种族?民族的影响,远离政治的奥运创始原则,并通过奥林匹克运动为世界人民,提供了一个平等交流?友善待人?增进友谊?追求和平的理想环境,其表现为人类向往和追求“善”意的终极关怀;“美”不仅表现为集体竞技的和谐美?个人竞技的竞技美,而且表现了人类对完美的精神的追求?奥运赛场重在参与?永不言败,只有强者?没有弱者的拼搏精神,正是人类对“美”的永恒追求?
2.1奥林匹克精神是现代社会以人为本的集中体现
百年奥运,风云变幻,不变的是始终如一的人文精神?为了生存,人必须具有强壮的体魄?健全的心智和钢铁般的意志?奥运人文精神强调以人为本,人是作为目的,而非工具出现在这一活动过程中,是人类的自我实现与自我肯定?奥林匹克主义给竞技运动设置了一个理想主义的目标和方向,它强调体育的人文价值,强调体育应为人的和谐发展服务,进而促进一个维护人的尊严的?和平的社会的建立?
2.2奥林匹克精神是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的体现
爱国主义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精神支柱,奥林匹克运动赛场的竞技是国家民族精神的竞技,它与一个民族的政治?经济变迁?国力的增强或民族复兴密切相关?国运盛,体育兴,一个国家在奥林匹克运动实力的强弱是其经济实力和民族精神的重要反映之一?正是从这个窗口,全世界的人们看到了一个国家国力的强弱?在那里,国旗的升起?国歌的奏响,代表了国家的荣誉,体现了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和健儿强烈的爱
国主义精神?每当此时,唤起的是整个国家民族精神的振奋和强烈的爱国主义热情?此时,在人们的心中,祖国的利益和荣誉高于一切?这种精神不仅在体育赛场激励着运动健儿的顽强拼搏,而且提高了国家全民族的凝聚力?奥林匹克运动精神,既是推动奥林匹克运动蓬勃发展的精神动力,更是促进人类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精神动力?
2.3奥林匹克运动精神之魂反映理想主义精神
“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格言,是奥林匹克运动的思想,也是运动健儿不断进取?顽强拼搏和永不满足的奋斗理想?这种理想主义精神不仅是体育赛场的精神动力,更是人类社会进步的精神动力?“更快?更高?更强”奥林匹克思想的精义是超越?是创新,它要求人们不断进取?不断创新去追求新的完美?正是源于这种理想主义精神,人类社会才能不断向前发展?
2.4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运动精神反映出人类的道德与追求
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是奥林匹克运动竞赛的理想准则?奥林匹克运动倡导的“费厄泼赖”(fair play),是一种人道礼让的平等精神?其意义之一,是寻求一种奥林匹克赛场在条件相同状态下公正?公平的竞赛;其二,是通过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来实现无种族差异的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虽然,今天的奥林匹克赛场存在着许多违背体育道德的不公正因素,但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运动精神,却是人类对体育道德的永远追求?
人文素质包括文化素养?艺术修养?思想道德素质等诸多因素?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主要体现在文化素养?审美情趣?理想追求?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而奥运精神人文价值对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有多方面的启示?
3.1引导大学生树立爱国奉献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
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主题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奉公守法,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多做贡献?作为社会栋梁的当代大学生,应该通过对奥林匹克精神的了解和学习,更加热爱祖国,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克服和抑制与社会伦理准则和法规制度相悖的不正当的个人利益和狭隘的小团体利益?把个人理想追求与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在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鼓励他们挖掘自己的最大潜力,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从而主动地提高社会责任意识?
3.2培养学生重在参与,积极进取的顽强拼搏精神
“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格言号召人们在思想上要达到一个新境界,不断追求进步,不断克服障碍去争取更大的胜利,体现奥林匹克的教育价值?而高校体育教学课程改革,主要是培养学生3个方面的能力,即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因此,借用奥林匹克“格言”的理念,是培养学生进取精神的有效途径?
高校体育教学也应对学生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学生探究式的学习方法,形成终身学习和终身体育的习惯?因此,应从“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出发,科学?合理地制定教学目标?教学目标既要考虑到学生当前的实际情况,可以分为几个不同的层次,又一定要有“超前”意识,使学生在体育教学中始终能保持一种不断进取的精神?这种精神是人类的一种内在力量,是人类社会自强不息?发达昌盛不可缺少的高贵品质?并把这种高贵的品质迁移到今天的学习生活和以后的工作中去,不论有多少艰难困苦,遇到什么阻力?障碍?艰险,都要拥有“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的英雄气概?
3.3提高大学生公德意识和公平竞争精神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竞争精神在不断增强,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唯利是图思想作祟?缺乏诚信友爱?公平竞争意识淡化,甚至丧失民主与法制观念,不利于和谐社会发展?因此,矫正大学生的这些思想偏差,可利用奥林匹克运动的“公平竞争精神”教育大学生?在奥运会上,运动员是在一套被国际社会共同承认的“规则”下进行实力对抗,不论种族?国籍和宗教信仰,参赛者在比赛场上都是公平的,谁也无法享受特权,任何人都不能逾越和凌驾在规则之上?奥运会的这种精神在向社会传达公平竞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为人类社会树立一套公平竞争和规范竞争的模式,对引导大学生提高公德意识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3.4激励当代大学生拥有健全的人格
人性的完满?身心的和谐发展一直是奥林匹克精神人文价值的集中体现?在教学中要特别注重学生的人格教育,教师要认真贯彻“利他取向”的教育原则?这种教育原则是使学生学会换位思维,能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体验他人的内心感受,从而产生助人行为,最终形成具有良好道德品行的人格特征?高校体育教学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活动,激烈的对抗竞争,频繁的人际交往和多种形式的身体活动,都为实施“全人格教育”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教师要给学生提供多种社会角色的尝试机会,要使学生的个人行为适应群体的需要,与同伴建立协调一致的关系,学会主动关心他人,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也就是要教育学生如何做人,既要使学生能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又要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责任心,这样才能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才?
高校的体育教
学活动不仅要给学生传授竞技运动知识,更要注重现代奥林匹克精神文化的解读,充分发辉奥林匹克精神中的人文价值?这样不仅可以纠正长期困扰高校体育教育中的种种误区,又推动中国体育教育的革新,推动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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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珠三角地区;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文化旅游
【论文摘要】历史文化遗产是前人创造的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及人类实践活动有密切联系的自然景观之历史文化遗存和传统文化载体(或表现形式)。如何保护这些遗产,使旅游与保护不冲突,已经成为珠三角地区历史文化旅游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只有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解决当前的问题,珠三角地区的历史文化旅游才能走出目前窘境,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一、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在旅游开发中的作用
历史文化遗产是前人创造的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及人类实践活动有密切联系的自然景观之历史文化遗存和传统文化载体(或表现形式)。…历史文化遗产足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它深深地打上了人类活动的历史印记。历史文化遗产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具有推动事物发展的作用,表现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历史地位和所包含的文化内涵。
人类足有记忆的,并需要不断地通过符种不同形式的“怀旧”手段,籍以抚慰心灵和抒发情性。人类还将自己的记忆能力“移植”到某些文化载体上,假借与先辈对话、沟通,满足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自我实现的需要”最高层次的心理诉求。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对于生活在水泥森林巾现代都市人而言,更是一种精神的慰藉和一种“审美”的渴望。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已逝历史的残留物,而一个遥远的历史时代能够成为人们憧憬和崇敬的对象,并能够示范和评断当前将会流行的行为范型、艺术品范型和信仰范型。旅游行为究其本质米看,属于一种精神文化消费。旅游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本身也是一种文化活动,人们之所以热爱旅游,足因为旅游是一种独特的经历,可以领略不同地域之问自然和文化状态的差异。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今天人们外出旅游更加注意寻找自己所向往的,与日常生活环境不同的境遇和感受,以满足自己了解1睦界,修养身心的愿望。因此不同地域的自然景观和风土人情,以其特有的魅力,成为吸引游客前往的主要因素。现今,珠三角浓郁的岭南地方特色历史文化积淀已成为珠三角旅游业发展的有力支撑。
当从历史文化遗产中发展旅游获益的时候,我们更多的是强调其经济价值,即以直观的经济收益多少来评价其利用价值与存在价值:也就是说,当对某种历史文化故迹评估的时候,我们更多的是从其是否具有眼前的或潜在经济价值来判断。在经济利益与文物保护面前,更多的部门和更多的相关人士更注意前者(也许有种观点足有了钱可以米保护文物),这不仅是某个地方独的问题,而是一种普遍现象,是人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利的驱使使使人们急功近利,忽略了原本更重要的文化价值所在,而盲目追求其所谓的利用价值。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在开发旅游资源的时候,历史文化遗产是可以给我们带来一定的收益,但是如何保护这些遗产?如何让旅游与保护不冲突?这些问题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的问题,我们试从珠三角历史文化旅游的发展,来探讨如何解决发展旅游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之问的辨正关系。
二、珠三角地区历史文化旅游发展的状况与问题
“珠三角”概念首次正式提出足1994年10月8日,广东省委在七届三次全会上提出建设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珠三角位于我国南大门,以J州为中心,包括珠江流域下游的佛山、南海、顺德、中山、江门、肇庆、珠海、深圳、尔莞等十多个大巾小城市,面积为24437方公里。珠江三角洲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之物质文化遗存极其丰富,类型多样。据统计有“3座历史文化名城,12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456处县级文物保护位以及120多万件馆藏文物”。其中有一部分已经成为文物景在旅游巾成为人文景观的主体,也成为我省文物优势的集中体现,并发挥着明显的现代功利价值和资源效应。历史文化遗产之非物质文化遗存,对中华民族发腱产生巨大影响如林则徐、康有为、孙中山、剧恩米等历史人物及其学说,重大的J力史事件,重要历史文献,以及辛亥革命、厂‘州起义的革命史迹、传统文化及风俗等等。珠三角地区相对于国内外其他旅游区域,其旅游资源颇有地方特色,旅游区位条件优越。随着“珠三角都市”概念的提出,对区位旅游的重新定位与规划,将有助于新旅游区域条件的成熟。在珠三角地区旅游规划巾,我们对历史文化遗产应持的态度和科学的发展观,将极大地左右旅游发腱的进,如何形成一个良性互动的发展态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
(一)历史文化遗产本身在现代化建设浪潮中,受到破坏,导致对旅游客源吸引力的下降。历史文化遗产“原真性、整体性、可读性和可持续性”的保护四性要求。,在眼前功利的挤压下,得不到切实的落实。或修建仿古建筑,或仅剩文物“孤岛”,个别地区甚至整个历史文化街区强行拆除,破坏了历史文化遗产与其柏倚互存的环境风貌。所有遗产地都足个整休,而任何历史文化遗产又都与其所处的剧环境同时存在。脱离了它的环境,也就火去或降低了遗产价值。以“历史文化名城”佛山为例,近20年的城市建设中没有树立“历史文化名城”的品牌意识,相反弱化了佛山应有的文化旅游地位。在老城区的改造中,没有按照保留古城的建筑特色和建新如旧的保护原则,大面积拆除极具岭南风格的历史文化街区,仪剩下廖廖数处文物“孤岛”。在多方呼吁下,仍竭力跻身“千城一面”的现代城市队伍,使得作为旅游吸引物之一古城风貌已基本荡然无存。加之本身缺乏自然旅游资源,佛山的旅游吸引力便复存在。另一方面,旅游产品问题。珠三角符地的原生历史文化旅游资源较为分敞。如南越国宫遗址、南海神庙、清晖同、陈家祠、六祖慧能等具有一定吸引力的资源十分有限,这些原生资源分别散落在各个城市当巾,小而.溥,欠缺必须的集巾度,作为个产品的吸引力不够。旅游内容构成一,缺乏层7久感,尚未形成区域旅游资源的整体性。旅游业六要素巾的“购”,对于历史文化旅游而言大有文章可做。目前,具有浓郁岭南文化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不多,精品更少。肇庆的端砚是岭南文化的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理应把这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打造为重要的旅游纪念精品,转化为文化旅游产品,但由于缺乏精品和品牌弱化,未能打开市场。柏反安徽的歙县,依靠良好的策划和运作,打造成为中国名砚,塑造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吸引了大量的旅游者包括海外华侨、韩国人和日本人购买。珠三角大多历史文化旅游项目仍停留在陈列展览等基础层次,动感表演提高层和可参与体验发展层等高层次旅游项目几乎空白,雉以适应现代大众旅游的消费要求。
(二)管理中的割据性、片面性、暂时性、非持续性影响文化旅游业持续发展的要求。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J泛性与产业综合性决定了旅游业管理职能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大多属于国家所有,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部门利益等问题依然突山,行政上的分立妨碍了旅游系统的形成。旅游规划中忽视整体规划和全面管理。管理上缺乏创新观念,项目管理上主要以维持为主,缺乏创新的内容。推广投资方向明确,促销费用高但效果差。由于缺乏对市场的J泛调查,缺少对市场开发方向的研究,使得促销费用区域投放比例,带有相当的主观性,加之各地从各自利益出发,各自为战,资金分散,不可能实现规模化的轰动效应。
(三)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误解严重妨碍文化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误解表现形式是:一足造假古董。个别地方为了增加历史文化遗产类型和已有遗产的历史厚重感,在没有认真考证前提下,修复或重建仿古建筑或传统民居,并选用现代建筑材料和施工技艺。用现代人们的臆想代替历史建筑本来面目,只能起到弄巧成拙、适得其反的作用。二是忽视遗产本身精神内涵的挖掘。历史文化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对于这个问题,尽管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所关注,但是,人们往往对于有形的自然资源和物化型的历史文化资源(如人文景观等)比较重视,认为那才是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财富,而对于精神型的历史文化也是一种能创造效益的资源则认识不足,存在着盲目性和偏见。这种认识上的偏颇就影响到历史文化资源的深层次开发利用,也必然影响到历史文化旅游业可持续性发展。三是在着力发展历史文化旅游时,不能因发展旅游,促进经济发展而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这个观点具有较大的潜在危害性。真正地传承其文化精髓和汲取其先进文化,才能光大发展岭南文化。以旅游经济发展带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原真岭南文化促进旅游经济发展,才能实现双赢的互动良好态势。
三、解决当前问题的策略
当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想使珠三角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的旅游资源开发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相关部门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一)完善法律法规,鼓励
非国有资本参与历史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非国有资本也已经开始通过参与或组建景点类旅游企业的方式,进入到对我国景点类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中,对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起到推动的作用,非国有资本进入地区的景点开发,结果使得当地经济与企业取得“双赢”的局面。实践证明,非国有资本经营的景点景区大多经济效益好。当然,在实践中,由于非国有资本片面追求企业的短期利益,对风景区的人为破坏性开发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人们的质疑。究其原因,是对非国有资本参与景点类旅游资源经营性开发缺乏法律规范和界定,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历史文化旅游景点景区建设需要大量的物力、人力和财力长期持续投入,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大多为国家所有,依赖财政投入只能勉强维持。珠三角的非国有经济极其活跃,我们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非国有资本进入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积极探索历史文化遗产景点景区经营新路子。
(二)在保持与创新中重塑
珠三角文化旅游形象。旅游形象是旅游地的生命,鲜明、富有感召力的旅游目的地旅游形象和高质量的旅游产品是形成竞争优势的关键。如何重塑对潜在旅游者构成强烈感官刺激、诱发其出行欲望的旅游形象,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问题。公众对旅游目的地形象的认知和市场需求是形象塑造的根本依据。珠三角文化旅游形象策划以历史文化遗产为依托,以岭南文化、古越文化为主题,“古、人、文、江、湖、花”为主线,将岭南传统民居区、历史文化遗产汇集区等景点有机结合,不同地区以不同物质载体表现其地域文化特色。如选取佛山“龙”民俗文化、肇庆“包公”府衙文化、广州“百越人”文化、中山“伟人”故乡文化、顺德“瓷窑”遗迹文化等不同侧面,做好创意策划及包装宣传,同时要着力打造“动态旅游文化”项目,增加游客的参与性,塑造珠三角现代文明与历史文化并重的文化旅游区域形象。
(三)以互补效应带动加强
珠三角旅游合作。合作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流,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客观趋势。现代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区域合作,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是旅游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亦是区域旅游发展的新动力。现代旅游产业发展观认为,旅游业的深层次发展是基于产业性联合、与区域旅游协调合作为前提。旅游区域合作的诉求达到协同效应与互补效应。协同效应是指合作各方具有一定的共性,相互组合产生叠加作用,提高整体价值和效益。这一共性或是地缘上的,或文化上的。互补效应是指合作各方具有独特的难以替代的个性,组合在一起可以产生鲜明的特色。旅游合作,是指旅游产品合作、客源合作、投资合作、管理合作及人才合作等领域的合作,要实现上述诸多领域合作,需制定珠三角统一的旅游管理法规和旅游产业发展政策,确定珠三角旅游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重点做好旅游资源重组配置共享政策、旅游产品开发鼓励政策,用制度和政策保障珠三角旅游一体化的进程,为区域旅游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同时组建区域旅游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各项功能和作用,实行珠三角区域旅游协会联合例会制度,加强联系和协调,促进珠三角地区的旅游业共同发展。
(四)从内涵入手挖掘历史
文化旅游资源价值。严格按照古建筑施工要求,修复部分历史建筑物,维护传统名胜风光,营造具有地区代表性的旅游景点景观。文物古迹不应仅以个体的形式存在,只有在一定的空间环境中才能构成合适的文化气氛。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一广州应着力恢复古城墙,使其园林化:整修明清羊城八景之一“镇海层楼”;修建广州“五十先贤蜡像馆”等积极举措,将文物古迹重新整合、迁建、扩建,形成适当规模的新兴旅游景观群。红色旅游在全国和珠三角区域方兴未艾。珠三角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红色旅游资源极其丰富。岭南都会广州曾为近代革命的策源地之一,以广州为中心的珠三角红色旅游市场资源品位高,不乏在国内极具价值的红色旅游景点,如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广州起义纪念馆和烈士陵园已入选全国百家红色经典景点名单。中国共产党三大会址、广州公社旧址(广州起义纪念馆)等,其他地区如惠州东江纵队抗日纪念馆、叶挺故居及纪念馆和肇庆的阅江楼叶挺独立团史迹陈列馆等历史文化遗产也极具有知名度。挖掘历史文化遗产时要注意开发利用的广度,更要注意开发利用的深度。依靠学者和学术队伍,使历史文化研究从静态、抽象、务虚的研究中走向应用研究阵地,借助经济科学活力和自然科学的方法,站在时代高峰,与时俱进,对岭南文化进行全方位的再认识,对历史文化资源给予科学的扬弃。建立有效益的学术科研活动,协助文化部门进行对外文化交流,有计划地对重要历史人物或事件进行系统多形式的应用研究。精心规划、扎实推进,这对珠三角文化旅游业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四、结语
现代旅游地理集中性日益增强,在世界旅游业中造成区域性旅游发展的原因首先是地区知名度高与综合吸引力大,其次是旅游吸引物距离近、交通方便、节时节支等。珠三角旅游业一体化发展已具备上述各种有利的条件,区内经济发展带动了第三产业发展,从而使区域性的旅游业发展有了稳固基础。珠江三角洲区域十多个大中小城市近二十年冈其经济发展速度迅速而闻名海内外,经济为主导的发展模式带动了笫三产业的繁荣:港澳回归,极大地推动区内的经济一体化发展,为城市密集型的旅游业发展提供支持性条件。珠三角为我国南部重要口岸,客流量大。一直以米珠三角都是港澳台和外国游客进入内地的关口,珠三角经济起飞之后来往客商大量更是增加。国家旅游局为了方便到港澳的外国游客进入内地旅游,推出一个突破性的特殊政策,外国游客进入珠三角地区的免签证时问从以前的3天延长为6天。这使珠三角吸引港澳旅游的外国客人带来更大的方便。
充分认识历史文化资源的现代价值,拓展旅游视野的基础,并要突出区域旅游资源的整体性,不同种类、众多单体的旅游资源互为条件、相互依存、彼此影响,共同组合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这就是旅游资源的整体性。游客需求的多样性和资源形成基础的广泛性使区域旅游资源具有多种单一的吸引功能。它们相加、组合、融合成区域旅游资源的整体吸引功能。区域旅游资源的整体吸引功能所具有的作用力和由此产生的效益将远远大于各单一吸引功能的相加之和。我们旅游规划一定要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等人文旅游资源,与当地自然旅游资源结合,形成一个风格迥异、组合性强的旅游目的地。开发珠三角地区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需要新的思路,从新的视角出发,重新审视回顾过去在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从其他国家和地区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经验中汲取经验,对当前的不良问题加以纠正,使历史文化旅游走出单纯的经济误区,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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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科学技术的价值在于真善美的和谐统一,追求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由和完善是科学技术的终极目标。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科学技术的本质、价值基准及其人文价值目标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
摘 要: 科学技术的本质是展现人的存在本质的一种方式, 是人类本质力量的一种体现。从科学技术的本质出发,科学技术的价值基准就应当是以人为本,以人为尺度,为人类造福。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基准,要求科学技术的发展与人的发展协调;关注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的平衡;综合协调人、自然和科技的关系;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 科学技术 价值基准 以人为本
科学技术的本质、价值基准及其人文价值目标
关于科学技术的价值,人们有不同的看法。产生差异的根源在于对科学技术本质的不同认识。马克思、萨尔顿、海德格尔关于科学技术与人的关系的论述表明,科学技术的本质是展现人的存在本质的一种方式, 是人类本质力量的一种体现,人与自然之和谐统一正是人的本质的存在方式的表现。
科学技术的本质决定科学技术的价值基准。从科学技术的本质出发,以人为中心,从人的立场和视域出发,科学技术才有价值和意义。所以,以人为本,以人为尺度,为人类造福,应当成为科学技术的价值基准。这个价值基准既体现了发展科学技术的主体目的性,又表明了科学技术不断发展与完善的内在要求与价值方向。只有正确认识和展示科学技术的本质, 重构以人为尺度的科学技术价值观,才能规范科学技术向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本质展现的方向发展。
1.1 以人为本的价值基准,体现了科学技术人文价值的理性回归
科技作为人类的一种重要社会活动,其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人在自然中的生存地位。发展科技正是为人类解放而创造物质条件。科技的任何现实运用,必然与人有关,因而,科技在现实中应用价值的人文属性是显而易见的。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基准,体现了科学技术的人文属性要求,要求人类在进行科学探索、科学实验、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当中,一定要对人类社会问题予以高度关注,把人文精神始终贯穿于科学活动的全部过程,要注重从人性和人文关怀的角度, 对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实行社会控制,避免科技活动中负面影响的产生,以保证人类社会和科学技术自身的健康发展。人文关怀的实质是以人为本,强调要尊重人,充分肯定人的价值, 人类自身的存在与发展应是决定科学技术取舍选择、发展方向的最终依据。要力求把科技发展控制在有利于人文关怀的范围内,以尽量减少其对社会利益的损害。
1.2 以人为本的价值基准,承袭了科学技术的本质
科学技术的本质决定了科技在追求知识和真理的同时也在追求着人类自身的进步与发展,科技不仅要力求还原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更重要的是依据发现的客观规律去实现人的意志,把自然对象从“自在存在”改变成为符合人的需要的“属人存在”,科技活动的全过程始终应贯穿着人文精神。爱因斯坦在1931年对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的学生说:“如果想使你们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类,那么,你们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
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关心怎样组织人的劳动和产品分配这样一些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用以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于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他的话对人们应该有重要的启发,科学的兴衰与人类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必须要突出人文关怀,在科学的视野中重视科技活动及其成就对于人的利弊、对人类命运的影响,将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统一起来,由科学技术所带来的危机才会被科学技术所克服,科学技术才能真正成为人类克服各种危机的可靠保证。
1.3 以人为本的价值基准,符合科技与人之间互渗互促关系的要求
科技与人之间本来存在着互渗互促的关系,一方面,人类正是借助于科学技术,使自己从动物界中走了出来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另一方面,科技作为人类的认识成果,由人类创造和应用,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回顾历史,社会的每一个进步,都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前提;人的解放与社会进步同步,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前提,而归根结底要以科技的革命性进展为前提。科技革命引发的知识革命,极大地提升了人的理性力量、认识水平和思想境界,从而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最根本的源泉和动力。
尤其是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和高科技的兴起, 科技对人类社会的作用力越来越大,人类对它的依赖性就会增强,科技的负面效应也会突出,因此,强调科技与人之间互渗互促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技术价值基准,对科技的发展和应用进行人文价值的引导, 对科技的功用和发展方向做出合乎人文精神的规定, 使得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达成和谐统一,对真善美的追求实现有效的沟通,有利于科学技术的健康、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实现科学技术最大限度的服务于人类生存的终极价值目标。
1.4 以人为本的价值基准,坚持了人在实践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人是社会的主体,在社会活动实践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是永恒的主题。所以,在高科技时代更应以人为本,提倡科技人文精神,在崇尚、尊重科学,积极研究开发利用先进技术的同时,更应该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重视满足人的需要,追求人的发展, 实现人的价值,使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与人的幸福和人的价值的实现相一致。科技的发展与人的发展相协调,这应该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要求,也应该成为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2 、科学技术的人文价值目标
2.1 实现科技发展与人的协调
康德在其目的论哲学中明确提出:“人就是现世上创造的最终目的”。因为,“人乃是世上独一无二的能够形成目的概念的存在者,能够从一大堆有目的而形成的东西,借助于他的理性,而构成目的的一个体系”。康德提出的人不依赖于他物而成为目的的思想,对于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科技与人的关系,是有启发意义的。科学技术价值的实现主体是人类自身,科学技术是在人类认识和改造客观自然界的过程中产生的,这也是人类有别于其他的生物的地方。科技作为人类的一种重要社会活动,其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人在自然中的生存地位,发展科技正是为人类解放而创造物质条件。树立发展科技以人为本的理念,把科技发展同人的生存、发展、自由和解放这一崇高目标联系起来,严格把握科技运用的伦理尺度和伦理范围,避免科学技术的滥用、误用和恶用。要把科学技术发展的目的归结到人的生活本身,从人们的“美好生活”的高度来审视科技进步,科技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人们幸福地生活,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要发展以人为中心的科技, 科技应该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应关注人的生存处境和人的精神生活的提升,在科学技术发展的目标中应包含与人类最佳结合的内容,使得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达成和谐统一,使科技发展与人的发展保持协调。
2.2 关注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的平衡
发展科学技术的价值在于真善美的和谐统一,追求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由和完善是科学技术的终极目标。社会的发展应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科技进步应与社会协调发展相平衡。现代科学技术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迅猛发展,一方面扩大了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领域,提高了人与自然作斗争的能力,从而把人类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推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另一方面也给人类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近几十年来人口的过快增长、粮食供应短缺、生态环境恶化、资源枯竭等问题使作为科学技术发展主体的人类的生存受到了威胁。只有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保证科学技术实现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主体在发展和应用科学技术时,关注科技进步与人类社会的和谐统一。从科技与社会的互动关系考察,衡量科技进步与否的标准,无疑在于科技是否朝着对人类终极关怀的方向发展,是否有利于推动社会的整体进步。
2.3 综合协调人、自然和科技的关系
人类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要改造自然界,但同时应积极地适应自然界,把改造和适应自然界有机地统一起来,使自然环境可以承受人类的改造活动,从而将改造活动限制在对生态环境危害最小的合理范围内。人类通过科学来认识自然,但人类不能成为科学技术及其丰硕物质成果的奴隶;科学研究和技术的应用理应更多地服务于恢复人的价值、人格、尊严、个性和自信心。科学技术是调节人和自然关系的重要手段,因此,人类在自觉地建立人类与自然的平衡关系时,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而要做到这一点,在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中必须要树立生态文明意识,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据,注意科技进步的生态化趋势,实现工业化与生态文明的有机结合。从而为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2.4 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作为主体的活动,必定会受到人们自身的信仰、观念、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及身处的时空条件的影响,必定渗透着某种价值判断与选择,也就是说必定带有主体性。科学技术的危机实质上是一种人类价值观念的危机。现代技术之所以成为威胁人类的恶魔,其实是对技术本质的误解,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错误的科学技术观和对科学技术的误用。如果回到根基上来看问题,科学技术的危机归根到底还是人的问题,特别是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如果人与人的关系利益化、金钱化、客观化,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就会盛行,就会造成人性的扭曲和异化。人们为了满足自身日益膨胀的欲望, 不可避免地会向人所生存于其中的自然环境大肆攫取,在经济活动中就会丧失人文理性, 造成文明的畸型。
爱因斯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指出:“我们认为今天人们的伦理道德之所以沦丧到如此令人恐惧的地步,主要是因为我们的生活的机械化和非人性化,这是科学技术思想发展的一个灾难性的副产品” 。如果人的行为是合理的,人们能够合理地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科学技术的危机和负面价值也就会降低到最小的程度。所以,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创造物质文明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创造精神文明,唤醒其内在的人性觉悟,使人们能更理性地看待自然,看待社会,看待人类自己,更科学地揭示客观规律,更合理地改造世界。依赖科学和理性,对客观规律和人性有正确的认识,促使人的行为合理化,既合乎规律又合乎人的需要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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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源远流长的珍贵历史遗产。它的产生可以追溯到早期国家形成的肇始,它的内涵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丰富并有所衍变。近代以来,民本思想从封建统治阶级治国安邦的官方意识形态转变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重要思想武器,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批判地继承历史遗产,赋予民本思想以全新的理论内容。今天,梳理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文化内涵及其发展衍变的历史脉络,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文化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先秦文献中提到“民”的地方很多。尽管学者迄今对“民”早先的身份地位尚有不同理解,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民”在先秦时代是城邦国家的被统治阶级,也是当时社会的主要劳动者。“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见于传世伪《古文尚书·五子之歌》。我们虽然无法判断《五子之歌》已佚原文是否存在“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这句话,但根据可靠的先秦文献,完全可以认为民本思想在商周时代已见端倪。
贾谊《新书》和董仲舒《春秋繁露》等书释“民”为“盲”、“瞑”、“懵懵无知”,意为没有文化和愚昧,这种含有轻蔑意思的训诂不能说完全没有根据,但它是否是“民”字所以得声取义之由,还是大可怀疑的。因为在先秦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民”的另一种叙述。《尚书·盘庚》:“朕及笃敬,恭录民命,用永地于新邑。”同书《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左传》桓公六年:“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可见在先秦时代,在统治阶级心目中,“民”是很受尊重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把“民”提升到统治阶级的行列。
在国家尚未产生之前的原始社会,包括氏族和部落首领在内,每个人都是氏族和部落的成员,他们的身份是平等的。进入文明社会以后,有了国家,有了阶级,也有了君主、贵族、平民和奴隶之别,但是氏族制度的古老传统并没有迅速消亡。一般的氏族和部落成员虽然变为君主和贵族所治理的“民”,但先辈所曾拥有的尊严和荣誉还遗留在他们的记忆中。正是氏族制度的这种古老传统,成为文明社会“民惟邦本”的思想渊源。
“民惟邦本”的另一层意思,是承认“民”是社会和国家物质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如果离开了他们,国计民生都无从谈起。《国语·周语》说,周宣王即位之后,不籍千亩,虢文公曰:“不可。夫民之大事在农,上帝之粢盛于是乎出,民之蕃蔗于是乎生,事之供给于是乎在,和协辑睦于是乎兴,财用蓄殖于是乎始。”天子带领群臣和庶民籍田,表示重视农业生产和与民共劳,“若是,乃能媚于神而和于民矣。”
“民惟邦本”的观念在早期国家的一个显著体现,就是原始民主的传统在城邦政治生活中还起着重要作用。《尚书·洪范》说周武王问政于箕子,箕子建议他除了“谋及卿士”、“谋及卜筮”外,还要“谋及庶人”。《周礼·秋官·小司寇》职文说:“掌朝外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二曰询国迁,三曰询立君。”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指出:“《尚书》言治之意者,则惟言庶民。《康诰》以下九篇,周之经纶天下之道胥在焉。”《国语·周语》说,厉王暴虐,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厉王把有怨言的民众都加以杀害,召公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厉王不听,终于引起国人暴动,把厉王赶跑。这个例子说明,民众在不堪忍受统治者的残酷压迫时,会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使统治者遭受灭顶之灾。
春秋时代,王室衰微,诸侯争霸。各国的公室和卿大夫之间,以及卿大夫互相之间,经常发生争夺权位和财富的斗争。在这些斗争中,民众的向背起着重要的作用。《左传》昭公三年说,齐国的田桓子把粮食贷给民众,用大斗借出,小斗收进,民众十分感激,“归之如流水”,齐国的政权终于落入陈氏(即田氏)手中。晋国的公室腐败,“庶民罢敝而宫室滋侈,道?相望而女福溢尤。民闻公命,如逃寇雠”,晋国的政权于是也被六卿所把持。鲁昭公被季孙氏驱逐出国。赵简子问史墨,为什么“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诸侯与之,君死于外,而莫之或罪也。”史墨说:“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虽死于外,其谁矜之?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左传》昭公三十年)国君失德,置民于不顾,就难免为民所弃。所以《孟子·尽心》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其实孟子所说的“民”、“社稷”和“君”的关系,乃是早期国家形成时“民为邦本”的政治文化概念,到了战国时代已经成为历史的陈迹了。
秦汉以后,二千多年封建社会并没有把民本思想排除在官方意识之外。不仅一些儒学思想家、政论家经常宣扬民本思想,不少皇帝也公开承认“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理念。这是因为,稍微明智一些的封建统治者都深知人民在国家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而都要把自己打扮成民众的保护者。如果他们公开否定民本思想,就等于抛弃自己的子民,也就会毁坏统治的合法地位。假托记录孔子言行的《孔子家语·五仪》说:“夫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历史实际也确实如此。尽管专制主义皇权对民众可以予取予求,残酷剥削和压迫,但是一旦民众奋起反抗,任何煊赫的王朝都可能顷刻瓦解。中国历史上农民战争的次数之多和规模之大,足以使许多封建统治者引为警戒。这一点,唐太宗体会最为深刻。他曾经对大臣说:“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又说:“可爱非君,可畏非民。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诚可畏也。”(《贞观政要·君道、政体》)封建统治者把民众视为邦国之本,把自己和民众的关系比喻为舟和水的关系,希望民众能够安居乐业,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能够和睦相处,这并不是一种虚伪的道德说教,而是基于期望封建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需要。但封建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是以阶级剥削为前提,民本思想与这种剥削制度有着天然的矛盾,这就决定了民本思想必然由于“二律背反”而受到种种限制,并且最终变成一种根本无法实现的政治空话。二千多年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生态,实际上是对民本思想的无情嘲弄和践踏。
农业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生产部门。以一家一户为一个生产单位并以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为特色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封建社会民本思想的核心,可以说就是要保护小农经济这个广阔基础。春秋战国以前,土地属于以血缘或地缘为纽带的共同体所有,农民家庭需要定期“换土易居”,当时并不存在农民丧失土地的问题。但随着私有制因素的增长,这种以“井田制”为特征的共同体土地所有制逐渐瓦解。战国时期各国变法,加速了土地私有化的进程。自耕农的小土地所有制虽然获得了广泛发展,但由于其固有的弱点,经不起天灾人祸的摧残,自秦汉以后很快出现了“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局面。丧失土地的农民不是成为地主豪强的劳动力,就是外出逃荒成为流民。自耕农数量的减少不仅使得封建国家征发赋税徭役的源泉日趋枯竭,而且大规模的流民浪潮还往往会引发严重的社会危机,威胁封建国家的统治。因此,历代王朝都要想方设法维护小农经济,减少国家版籍上农民户口的流失,因而劝课农桑就成为封建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职能。西汉渤海太守龚遂,“劝民务农桑,令口种一树榆、百本薤、五十本葱、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鸡”;东汉桂阳太守茨充“教民种植桑柘麻?之属,劝令养蚕织履,民得利益焉”,就是地方官吏劝课农桑的典型(《汉书》与《后汉书》《循吏传》)。对无地少地的农民,封建国家还实行“授田”、“假田”、“赋田”以及移民实边等政策措施,把国有土地分配给他们耕种。在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和战乱之后,往往出现大量的无主荒地,这就为封建国家调整土地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北魏孝文帝太和年间,为了解决“地有遗利,民无余财,或争亩畔以亡身,或因饥谨以弃业”(《魏书·高祖纪》)的严重社会问题,下令推行均田制。从北魏经北齐、北周至隋唐,均田制基本上一直沿袭下来,只是授田的标准和实施的情况有所变化。安史之乱后,由于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封建国家手中已无多余土地可供分配,均田制终于宣告废弛。明末清初的几十年战乱,使全国各地又出现了大量荒芜的田土。康熙帝下令禁止满族王公贵族圈地之后,鼓励农民垦荒,“永准为业”。与此同时又实行“更名田”,把明朝藩王散在各地的田产交给原来承佃的农民耕种,“改入民名”,使自耕农的人数得以大幅度增加。
促使农民破产流亡的主要原因是频繁的自然灾害、繁重的封建赋税徭役和地主阶级的土地兼并。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忽视饱经战乱的人民迫切要求休养生息的愿望,“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造成“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以至“海内愁怨,遂用溃畔”的后果(《汉书·食货志》)。贾谊在《过秦论》中,曾以秦亡的历史教训,指出“牧民之道,务在安之而已”。汉初崇尚黄老“无为”的学说,轻徭薄赋,减省刑罚,使残破的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自汉迄清,历代赋役制度屡有变化,但大体上可以看出,所谓“盛世”和“乱世”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当封建国家的赋税徭役稍有节制时,广大农民就有一个比较安定和宽松的环境从事生产,全家老小得以糊口;而当封建国家的赋税徭役异常繁重时,农民不仅饥寒交迫,还不得不卖田宅鬻子孙,四处流亡。一般说来,对于制度内的赋税徭役,农民尚能勉强忍受。但封建统治阶级并不会满足于这种制度内的剥削。一些无道昏君和贪官污吏往往不顾农民死活,在定制之外肆意横征暴敛,从而把农民驱向破产和死亡的深渊。隋朝初建时,赋役较轻,农民在籍户口数量增多,但隋炀帝即位后,穷奢极侈,又多次对高丽用兵,农民赋役负担空前加重,以至许多地区耕稼失时,田畴多荒,“天下死于役而家伤于财”(《隋书·食货志》)。清初整顿赋役,康熙诏令“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推行“摊丁入亩”,对明末以来备受摧残的小农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吏治腐败,农民的负担仍然很重。雍正为了遏制官吏对农民的非法盘剥,对官吏实行发放“养廉银”制度。但在封建制度下,提高俸禄并不能杜绝官吏的贪污。许多官吏在领取“养廉银”之后,照样对农民“横派滥征”,以饱私囊。
反对地主豪强对农民的土地兼并,是封建社会民本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但这并不意味着持这种主张的士大夫反对封建的剥削制度。它实际上只是封建统治阶级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存在矛盾的一种反映。晁错说,商人地主“亡农夫之苦,有仟伯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董仲舒则主张“限民名田,以澹不足”,指责地主豪强“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汉书·食货志》)他们都是从封建国家整体和长远的利益出发而反对地主兼并农民的。东汉末年,士大夫中有人主张恢复井田制,“限夫田以断兼并”(仲长统:《昌言·损益》)。但即使是这种“限田”的主张,其实也根本无法付诸实现。西汉末年封建国家曾一度颁布限制诸侯王、列侯和吏民名田的方案,结果就因为遭到朝中权贵的反对而束之高阁。
民本思想在封建社会“二律背反”的条件下没有能够实现维护小农经济的目的,但它对于中国历史的发展却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民惟邦本”这个思想命题在近代中国被注入了新的理论内容,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思想武器。
传统的民本思想是在承认专制君主权威至上的前提下,来观照“民”之为“邦本”的。这种内在矛盾是注定它无法实现其政治理念的根本症结。但是,“民惟邦本”的思想既然成为历代士大夫精英的政治信条,它不但哺育了一批关心人民疾苦的思想家、文学家和政治家,而且随着封建制度的衰落腐朽,它必然会促使其中一些人利用民本思想来反对皇权至上的专制主义统治。早在明末清初,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就猛烈抨击封建君主“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他还批评君主****制度下的臣僚所以“不得不讲治之牧之之术”,只是因为“四方之劳扰,民生之憔悴,足以危吾君也”。黄宗羲对封建****制度的这种批判,已经触及了传统民本思想的要害,透露了近代民主启蒙的气息。梁启超曾谈到,《明夷待访录》对他那一代青年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鸦片战争以后,西方近代社会政治学说传入中国,对传统民本思想向近代化的演变起了催生作用。主张君主立宪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在宣传西方资产阶级的“民权”思想时,巧妙地援引了传统民本思想作为变法的理论依据。康有为在给光绪帝的奏折中,就引《洪范》、《孟子》、《周礼》的有关记载,证明自己主张“君民同体”,符合“先王之治天下,与民共之”的古训。这种比附虽然牵强甚至荒诞,但认为“君民同体”,主张“君民同治”,这与传统民本思想把君与民比喻成舟与水的关系,显然是有区别的。严复和谭嗣同在这个问题上走得更远。严复在《辟韩》中把君主和臣民的关系看作是历史早期阶段社会分工的一种需要:“君也臣也刑也兵也,皆缘卫民之事而后有也。”“斯民也,固斯天下之真主也”;“秦以来之为君,正所谓大盗窃国者耳。”谭嗣同在《仁学》中说:“生民之初,本无所谓君臣,则皆民也。民不能相治,亦不暇治,于是共举一民为君。……夫曰共举之,则因有民而后有君,君末也,民本也。……夫曰共举之,则且必可共废之。”认为君臣皆因“卫民”的需要而设,民才是“天下之真主”,“君末也,民本也”,民可举君,也可废君。这些观点已经带有浓厚的近代民主色彩,可以说是突破传统民本思想内涵的一大进步。
资产阶级改良派承认人民是国家之“真主”,但又主张君主立宪,反对民主共和,这在理论上显然是有矛盾的。他们对此的解释是因为中国的国民素质太差,由****而达共和需要经过立宪这一阶段。康有为说:“欲速变法以救危亡,非先得圣主当阳不为功;欲定良法而保长久,非改为立宪民权不为治。”(《康有为政论集》卷上)梁启超则宣称:“共和的国民心理,必非久惯****之民能以一二十年之岁月而善成”,“今日中国国民未有可以为共和国民之资格”(《饮冰室文集》第二册)。这就暴露了他们主张民权的不彻底性和虚伪性。
辛亥革命前后,资产阶级革命派和改良派在要民主共和还是要君主立宪问题上展开了激烈的论战。孙中山明确指出:“中国数千年来都是****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接受的”;“我们定要由平民革命,建国民政府,这不止是我们革命之目的,并且是我们革命的时候所万不可少的”。他指出改良派诬蔑中国国民不够资格实行共和这种谬论,“是将自己连檀香山的土民、南美的黑奴都看作不如了”(《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但由于中国资产阶级先天的软弱性,革命派阵营对于如何伸张民权的思想认识是比较混乱的。如章太炎因为看到西方资产阶级的代议制民主政治容易被少数政客豪富所把持,竟然提出:“与效立宪而使民有贵族黎庶之分,不如王者一人秉权于上,规模廓落,则苛察不遍行,民犹得纾其死。”(《代议然否论》)
资产阶级改良派和革命派对于如何实现“民权”虽然主张不同,但他们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不了解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不相信人民群众才有当家作主的能力。只有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后,中国共产党人才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解决了这个问题。李大钊在建党初期撰写的《平民主义》一文中说:“‘平民主义’是democracy译语,有译为‘民本主义’的,有译为‘民主主义’的,……纯正的‘平民主义’,就是把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一切特权阶级,完全打破;使人民全体,都是为社会国家作有益的工作的人;不须用政治机关以统治人身,政治机关只是为全体人民属于全体人民而由全体人民执行的事务管理的工具。”毛泽东在《湖南农****动考察报告》中以极大的热情歌颂了农民革命运动的兴起,“其势如暴风骤雨,迅猛异常,无论什么大的力量都将压抑不住。他们将冲决一切束缚他们的罗网,朝着解放的路上迅跑”。在《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和《论联合政府》等一系列论着中,毛泽东多次强调:“中国的事情是一定要由中国的大多数人做主”,“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毛泽东还指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
思想文化演进的历史表明,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有价值的思想文化遗产,在传承过程中会被扬弃而不会完全消失。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需要我们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对古代和近代的民本思想加以批判地继承,吸取治国安邦的历史经验教训。“以民为本”的思想,将在社会主义中国真正焕发出其历史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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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文化历遗产必不可少的部分。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城市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也开始重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发展与保护。为此,笔者通过深入研究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间的关系,得出历史文化是现代城市的基础与重要内容,进而分析了当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试图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以促进两者之间更好的发展。
关键字:城市发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为了顺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求,构建现代化的文明城市已成为城市建设的最终目标。但在城市建设和更新的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城市文化的地方特色,使城市的历史文化能够得到持续的发展和保存。这不仅是建设和发展现代化文明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一个城市走向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根基,更是其内在品质和内涵的体现。
1历史文化为特色城市的基本
由于城市特色是指该城市为区别于其他城市,而表现出的外在特征与内在气质,因此,贯穿于城市发展始终的历史文化,是展现城市特色魅力的有力法宝,更是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的依据。同时,历史文化也集中表现了城市的内涵,如:历史文化遗产可展现该城市独特的民俗风情,以及其超越民族、超越国界的精神财富,从而增强国际吸引力。此外,一定程度上,文化遗产也是一座城市的财富,是一座城市的品牌与个性,是建设、创造现代城市的基础[1]。如:著名的绍兴沈园,虽是一座小园林,且亭台等建筑亦十分普通,然而绍兴沈园正是依靠它自身的文化浓郁气息,将近半个世纪以来,吸引了无数骚客、文人,至今游人不断。
笔者经研究发现,城市特色是构成该城市物质环境与社会文化的总特征,能够充分反映出城市的社会现实。同时,一个城市的长期存在,说明了它对社会、自然的适应能力获得了社会各方面的肯定。因此,城市的独特之处,标志着它的社会水平与能力。而部分历史城市出现了衰落现象,根本原因在于城市的外部条件发生了根本变化,且社会水平也无法满足变化需求,从而丧失了存在优势,例如:过去比较发达的古河沿边城镇,无法适应河道、运输方式等因素的变化,而变成了荒芜的小村庄。
2历史文化为现代城市的重要组成
2.1经济水平与历史保护
一座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与该城市的文明程度,以及历史文化保护措施的实施效果密不可分。同时,由于城市不仅是文明的起源地,还是文化的产物,且城市经济的繁荣、科技的进步与人文创新息息相关。因此,现代城市是发达经济与现代文明的聚集地,而不具备文化水平的城市无法得到可持续性发展。此外,对人类而言,通过长期的积累,历史文化逐渐成为了遗留至今的宝贵财富,所以城市的一片瓦、一块砖都有可能蕴含着极为丰富的内涵,反映着城市本身的思想、社会与历史的变迁[2]。这也表明,历史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载体,是象征特定时期文化特色的活化石,具有十分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
2.2精神需求与历史保护
当今社会,有许多游客仍热衷于参观中世纪城镇,仍喜欢看古遗址、古城堡,以了解历史时期的文化,满足自身精神需求。中世纪的城镇展现着平淡、古朴的生活情趣,充分显示了那个年代独有的文化与城市生活。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城市的作用与贡献在于,它能留传、保存并发展历史文化,为后人了解文化发展史提供依据。此外,中华民族有着独具魅力的历史、灿烂丰富的文化,在历史长河中,保持着强有力的感召力与生命力,有助于提高我国各民族的自尊心,有助于激发国民的爱国主义情感[3],因此,弘扬民族文化,保护历史遗产,成为了构建社会主义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3城市历史文化面临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3.1面临的问题
我国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引发的历史文化破坏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①建设性破坏。即相关部门在改造旧城的过程中,打着开发城市建设的幌子,肆意破坏城市历史遗产,并用推土机等设备大面积铲除历史建筑物,使历史文化受到致命损害,并失去了其原有的历史文化韵味;②不能妥善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改善居民居住环境间的矛盾。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历史文化保护与改善居民居住环境间的矛盾,如:在北京市,胡同的存留问题倍受争议,为改善胡同居民的居住条件,相关部门决定完全拆除胡同、老四合院等建筑,然而千城一面的高楼大厦,却使北京城失去了原有的文化与个性[4]。
3.2解决方案
为构建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间的和谐关系,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应分层做到以下三点:①保护文物古迹。这就要求在发展城市的过程中,需特别注重保护历史环境,从而体现该城市的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②保护特定历史街区。即在城市改建时,对于具有完整历史风貌的个别街区,需尽量保存原真历史文化遗产,以维护该城市的典型特色,维护居民生活环境的延续性;③保护历史名城。由于我国的历史名城承载着优秀的民族文化与地域文化,且历史名城的风貌、现状格局,具有历史特色,存在占地面积较大的历史街区[5]。因此,不仅要保护古城的实体历史遗产,还要保护其原生态的、无形的文化,从而发扬特色区域中的民族精神。
4结论
综上所述,保护我国城市中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各市各级政府及所有市民的职责与义务。其中,政府应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投入力度,并积极发动群众,从而让市民自觉提高珍爱历史文物的意识。此外,政府还需加大舆论监督力度,以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任务落到实处,避免为后代人留下历史遗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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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蒙雪琴.“城市与文化、文学”全国学术研讨会会议纪要[J].外国文学.2012(1):155-155
[3]周健.提升城市文明的内在动力:市民归属感和幸福感[J].宁波通讯.2012(19):40
[4]康红梅,徐苏宁.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与城市规模的互馈研究[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12(5):325-328
[5]许文娟.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发展的适应性研究[J].价值工程.2012(29):10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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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古迹大体上可分为古建筑物、遗址及非建筑物三类;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与历史学相关的论文:
近期内太原市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论文关键词:历史沿革 地下文物 历史街区 文物古迹
论文摘要:介绍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指导原则以及层次,从地下文物、历史文化村落、旧城整体格局、历史街区等方面论述了近期内太原市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对城市的发展建设以及历史文脉的延续具有重要的意义。
论文正文:
当前,各城市已组织编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为了配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编制,保持城市总体规划与“十一五”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的控制和引导作用,特开展2006年一2010年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近期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延续的重要手段,现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太原市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进行研究。
1历史沿革与价值评价
1.1历史沿革
据考古发掘证明,在旧石器时期和新石器时期,先民已在太原一带繁衍生息。太原城建于公元前497年的春秋时代,称晋阳城。后相继为赵国都城、秦汉重镇、北齐别都、盛唐北京,以及后唐、后汉、北汉的宫网之地,素有“龙城”之称,太原有史可考的历史已有2 500年。
1.2价值评价
1)古文化遗址—黄河文明的摇篮。与此相关的文物古迹有义井、许坦、光社等新石器文化遗址。
2)九朝古都—称雄天下的龙城。与此相关的文物古迹有晋阳古城遗址、晋祠、天龙山石窟、金胜村春秋大墓、晋源王郭娄睿墓及晋源区的众多唐代墓葬。
3)晋祠—中华文化的瑰宝。晋祠以极其珍贵的古建群、自然山水,雕塑石刻及其有机结合,积淀着2 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在中国建筑史、雕塑史、园林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4)石窟艺术—蜚声中外的珍品。天龙山石窟以其“天龙山样式”的佛教造像模式在世界石窟艺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龙山石窟为国内罕见的道教石窟。这两处石窟群均位于风景优美的国家森林公园内,与山间众多的历史遗迹形成集林、泉、洞、寺于一体的历史文化名山。
5)古寺坛庙—传统文化的繁荣。市区内现存的地上文物古迹中,宗教及文化建筑占了最大的比例。其分布之集中、规模之宏大、技术与艺术精湛足以反映出古代太原市宗教文化繁荣的盛况。
6)近代建筑—近代历史的缩影。太原不仅是历史悠久的古城,也是近代较早的工商业城市之一。在现代革命史上,太原有着重要的一页。现存的近代建筑如孙中山纪念馆、山西省国民师范旧址、山西省立一中旧址、山西大学堂、山西银行、督军府旧址、山西省咨议局、阎氏家族住宅、徐永昌公馆及晋祠别墅等就是这段历史的见证。
2保护的框架
2. 1保护的指导思想
1)保护历史遗产是弘扬传统文化,促进民族振兴的大事;
2)保护历史遗产是改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魅力、提高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3)保护历史遗产是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旅游产业的必然要求。
2.2保护的指导原则
1)整体性原则。单个文物古迹的保护绝对离不开城市整体历史文化特色的营造,应从城市整体的角度考虑保护策略和手段,力求从整体上营造城市的历史文化氛围。
2)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将文物古迹组织到城市的社会生活中,发挥其特有的作用,这是最好的保护手段,而不只是简单的划定保护区。
3)保护和发展相协调的原则。通过城市规划手段,使文物古迹保护成为城市发展更新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其带来不可替代的效益。
4)可操作性原则。达到引导和控制城市详细规划、建筑单体设计以及城市土地开发、旧城改造等建设活动的目的。
2. 3保护的层次
太原文化遗存承载着典型而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保护层次应该逐层深人:1)市域历史文化保护区:太原行政区划范围,总用地为6 988 kmz o 2 )市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太原市六行政区范围,总用地1 460 kmz o 3 )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明清城墙以内范围,总用地9.32 kmZo 4)历史文化街区:共有三片,即文庙街区、钟楼街街区、坝陵桥街区。5)文物古迹保护区:主要是市区范围内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的统称。
3近期保护的重点
3. 1地下文物的保护
1)地下文物分布状况。
根据史料记载及考古发掘资料证明,地下文物分为三区。a.北区:南起化学材料厂,北至河底村、西堰村,东靠铁路,西至上兰村。这一区域有古化石地点、新石器时代遗址以及汉、宋、明古墓和古城址关隘。b.西区:南起晋祠镇,北至呼延村,东临汾河,西沿西山一带。有大面积新石器时代遗址以及春秋战国至明清的墓葬群。其中的晋阳古城遗址范围根据有关史料记载和目前掌握的资料可定在北起风峪沟,南至南城角村,东起东城角村,西至古城墙遗址。c.东区:南起武宿,北至新华化工厂,东靠东山,西到南坞城村。这一区域又分为两个小区,北区汉、宋、明、清墓分布较多;南区主要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商周两汉墓葬。
2)地下文物的保护。
a.在本轮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中,对城市建设的重点区域和重要拓展方向的确定应避开地下文物分布三区。b.根据地下文物的不同使用性质和历史价值,将保护区域分为一般控制区和重点控制区。在这些区域内进行基本建设时要特别注意严格报批制度。c.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对晋阳古城实施保护和试挖掘,新建太原博物馆。
3.2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
历史文化遗存富集的古城镇,包括晋祠镇、晋源镇、赤桥村等应划定为全市历史文化遗存重点保护区,控制建设,保留特色,发扬光大。近期要根据村落的现状用地规模、地形、地貌及周围环境影响因素,确定它们的保护范围、层次、界线和面积;根据保护范围内建筑的现状风貌、规模年限、考古价值等情况,对建筑进行保护整治;根据村落的街巷现状格局形态,在保持原有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对街巷的空间尺度、街巷立面和铺地形式提出保护整治要求;针对核心保护区内重点地段和空间节点采取具体保护整治措施;基于保护角度,对村落建设规划中与历史环境保护有影响的规划内容进行适当深化调整。
3.3旧城整体格局的保护
1)城市传统格局。太原旧城始建于北宋太平兴国七年(公元982年),于明洪武九年扩建直至现在的规模。城周二十四里,共开八门。旧城范围约为现在的迎泽大街、建设路、新建路、北大街范围。城内道路呈“井”字形格局。
2)保护对策。a.疏解旧城居住人口,提升旧城文化品位。禁止成片的房地产开发,降低开发强度,缓解历史城区保护的压力。b.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充分利用保护区内的建筑和设施,使保护区与城市功能发展相适应。c.进行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街区内房屋产权制度的改革,明确保护与利用的合理关系。d.调整历史城区的用地结构,减少居住用地,增加三产用地。e.保护空间视廊。f.太原的历史文化风貌和历史名城魅力主要靠迎泽区和杏花岭区来展现,这两个区要独立定位,把两区建成历史文化区、中心商务区和休闲旅游区。9.加强对双合成、六味斋等老字号和古树、名木的保护。
3. 4历史街区的保护
近期重点保护的历史街区分别为文庙街区、钟楼街街区和坝陵桥街区三个街区。文庙街区范围为东到崇善寺街东侧,西到太原师范学院西侧及省公安厅,南起侯家巷南侧,北到上马街。钟楼街街区范围为北起察院后,南到姑姑庵和中校尉营,西起食品街,东到柳巷北路。坝陵桥街区范围为北起坝陵北街,南至新民北街,西起裕德东路、三墙路,东至坝陵路、同成路。按照((太原市紫线控制规划》要求进行保护。
3.5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
文物古迹大体上可分为古建筑物、遗址及非建筑物三类,其中文物建筑属于历史建筑的范畴。全市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76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2处,文物保护单位46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87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太原市紫线控制规划》要求进行保护。
3. 6历史建筑的保护
1)历史建筑的确定。历史建筑包括两种类别: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单位中的文物建筑和优秀近现代建筑。在主城区范围除29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还有文物单位24处,优秀近现代历史建筑20处。
2)保护的层次。历史建筑紫线划定包括绝对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绝对保护区指历史建筑本身,包括历史建筑本体及其围合的院落和必要的通道。风貌协调区是考虑历史建筑的外部环境,控制一定范围内的新建建筑与历史建筑的协调,保证历史建筑景观不受破坏而划定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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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古镇是民族历史的“活字典”,也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古镇历史文化遗产却遭到了大量的损毁和破坏。做好古镇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必须做到以下三点: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多学科介入保护;积极申请加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论文关键词: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近年来,古镇旅游由于适应了城市居民寻幽访古及休闲体验的需求而成为发展极为迅猛的旅游形态,其参与性与体验性十分突出,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是我国的旅游热点之一。与古镇“旅游热”接踵而至的古镇“开发热”、“申遗热”也日渐升温。而随着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作为“东方聚居文化的瑰宝”的古镇正面临着以城市化和工业化为特征的现代化的强力冲击。因此,我们应该冷静思考的是:古镇本身就是历史文化遗产,是古镇旅游、开发的“根本”,而消失的文化是不可复制的,若这些历史文化遗产遭到破坏,甚至在我们这代人手中消失,不仅使古镇旅游、开发成为无本之末,更是我们这代人对祖先遗留给我们的珍贵历史文化的一种罪过。由此,如何科学、合理、有效地保护古镇历史文化遗产,就成为我们必须重视的重大课题。
一古镇释义
(一)概念提出
镇,从现代释义看,是介于村与县之间的人类聚落形态。从历史角度看,镇的发展经历了比较漫长的过程,唐初,“兵之戍边者,大日军,小日守捉,日城,日镇,而总之者日道”,…因军事需要,才设立了镇;北宋后,随着封建商品经济的发展,市镇逐渐融合,“民聚不成县而有税课者,则为镇,或以官监之”。从此,镇便成为在一定的地域形成并完善的、以一定文化特征为中心的地缘组织。“所以,现代意义上的镇应该追溯到十世纪前后的宋代,是在唐末农村出现的大量草市的基础上形成的日常交换商品和社交的场所,是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自发形成的经济社会空间。镇是乡村都市化的结果,镇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而古镇,就是在当代社会环境中,始终延续并保持原有村镇的地理环境、建筑风格、风俗特色与文化内涵的具有历史文化遗产性质的现代人类生活聚落。
为了更好地保护散布于我国广阔大地上的珍贵的民族文化载体——古镇,2002年我国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历史文化村镇做出了较为明确的定义,即“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村庄”。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历史文化名镇应具备以下内涵:遗产、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文化、历史风貌、地方特色或民族风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2003年10月,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命名公布了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名单,标志着我国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正式建立,而这些历史文化名镇正是目前散落在我国现代化城市边缘的众多古镇的杰出代表。
(二)古镇的价值
古镇既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人文内涵,又有优美和谐的自然生态。我国古镇数量多,分布广,这也为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古镇旅游打下了良好基础,“而古镇的价值不仅仅只在旅游,更在于她的历史功能,她的文化功能,她的建筑功能,甚至可以说古镇是一个人、一个民族回归自我的精神寄托”,-4其历史文化价值、科学研究价值、旅游经济价值十分重大,“或誉为‘民间艺术的摇篮’,或比作‘东方聚居文化的瑰宝…。
1.文化价值。古镇作为历史传统与现代化文明交融的文化形态,承载着不同地域、不同时期的当地居民的传统风俗、宗教信仰、价值取向、建筑理念、审美观念等多种文化内涵。
2.科研价值。古镇拥有独特的历史进程与丰富的民风民俗,经过千百年的沉淀与传承,比较完整地保留着原汁原味的民间传统,加之古朴的环境、优美的风光,为考古学家、历史学家、建筑学家、民俗学家以及摄影、绘画、影视界的专业人员提供了良好的科学研究范本。
3.旅游价值。人们到古镇休闲旅游,可以切身体会到在喧嚣都市所欠缺的舒缓与平和,可以体会历史的沧桑之美,可以放松心情,其满足了游人追求“精神家园”、怀念传统、返朴归真的精神需求;同时,通过旅游开发,也可以拉动当地经济发展。
二保护的内容与问题
(一)保护的内容
1.土著居民。土著居民及其文化是古镇的灵魂。由于不适当的旅游开发,目前我国古镇内土著居民的老龄化与年轻人外迁现象比较严重,同时大量外地民众涌人古村镇旅游观光或商业开发,由此,人口置换现象出现,外来人口增多并成为古镇的主体。人口置换势必带来文化变迁,“历史文化村镇的灵魂,小在小桥流水,大在乡土人家,以及存在于土著居民中的民俗文化”。-6没有文化和历史底蕴的古镇将徒有其表,因此,土著居民应是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对象。
2.民间文化。“如民风民俗、名人诗文、民间艺术等,它们和文物古迹、传统民居相互依存衬托,共同反映出古村镇的历史文化积淀”。民间文化包括:在古镇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最具地方和民间特色的语言、音乐、舞蹈、戏曲、传统工艺美术,以及装饰服饰、地方特产、风味饮食等物质和非物质的历史文化遗产。
3.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是古镇的山水风景和自然风貌,是古镇人文环境的物质基础,它与历史文化交融,共同构成了古镇的全貌,体现着古镇的和谐之美。这包括:古镇中的山水风景、花草树木、农田土地等。
4.文物古迹。我国文化古迹众多,而其中的绝大部分并未分布在城市,而是在城市边缘的或交通不畅的古镇。文物古迹作为记载历史信息的实物,具有极高的考古学意义和历史科学价值。而在古镇的文化古迹中,古建筑是古镇格局与风貌的重要外部载体,是古镇历史文化的结晶。因此,必须保护古镇中的古宅、古桥等建筑,还包括古镇老街的格局旧貌及整体布局方式等。
(二)保护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科归属不明。有关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系统研究,在我国的学科归属上是一个盲区。著名学者冯骥才认为,“由于民间文化是一种自发的文化创造,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在面临商业化、全球化的冲击时,它们显得异常脆弱。可以说,每一分钟都有民间文化在消亡,每一天都有一个古村落在进行现代化改造。”目前,在中国由于很难划分有关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学科归属,因此,古镇始终难以进人学术界的一线视野,有关研究主要由以建筑学、旅游学等为主力的边缘学者所从事。正是因为学术分科的盲区,使得专业保护工作开展的进度远远落后于旅游开发的速度,使得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
2.旅游开发导致双重破坏。生态污染与破坏和文化污染与破坏,是当前古镇旅游开发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关于中国古村古镇保护与发展的《碛口宣言》中指出:“各地政府应编制和完善保护规划,提出保护目标和具体措施,作为古村镇保护的行动指南,还应把古村镇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安排专项保护资金,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古村镇保护,开展最广泛、最有效的保护工作。”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受到经济利益驱动,旅游开发的部分措施失当,导致了古镇在生态与文化两方面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在对江苏省同里镇旅游者旅游感知调查分析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旅游资源开发给古镇带来的不良影响。
(1)生态破坏严重。首先,水质遭到破坏。目前,水污染已成为几乎所有古镇共同面临的环境难题。企业排污、生活排污,加之部分素质欠佳的游客造成的垃圾污染,使得许多昔日草绿水清、群鱼嬉戏的清澈河道,逐渐变成令人窒息的脏水沟。其次,卫生环境质量下降。“垃圾是旅游古镇的主要污染源。据统计,周庄古镇游客人均留下垃圾0.8kg,那么每年180万人留下的垃圾就可想而知了。”垃圾污染不仅影响了古镇的旅游质量,影响了公共卫生环境,更严重的是破坏了古镇良好的生态环境与舒适的生活环境。
(2)文化异化严重。一是物质文化受到毁坏。这主要表现为以古建筑为代表的文物古迹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一方面,20世纪90年代以来,“旧城改造”政策在细节与导向上欠合理,有“一刀切”之嫌,对决策者与民众均产生了误导。另一方面,部分决策者文化素质欠缺,尚未符合城市规划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决策者所必需的职业素养要求,同时,其迫于政绩考核的指标压力,急于取得“市容市貌建设新成果”与立竿见影的“经济增长指数”故而乱搞开发项目,导致一些古镇的古建筑或被拆毁,或被人为“仿古”、“复古”,使得古建筑变得不伦不类,基本成为千人一面的现代居民社区,而徒有文化古镇虚名。此外,自然原因、部分游客的人为破坏,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古镇物质文化受到损毁。二是非物质文化遭到破坏。一方面,民风改变。古镇原本拥有热情、质朴、勤俭的民风,但在旅游开发过程中,部分居民拉客宰客、制假售劣、偷工减料、服务意识下降等现象层出不穷。同时,土著居民商业化导致了古镇行业布局失衡,由此出现的当地社会风气的变化也令游人颇感失望。另一方面,文化流失。商业化竞争入侵当地人的思想意识,由于缺乏保护当地文化的制度安排,居民尤其是年轻人不愿主动传承当地文化,导致当地传统文化逐渐流失。受现代化文明的强烈冲击,因“文化同化”而导致的文化流失也比较严重,这尤其出现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古镇中间。他们独具特色的传统服饰被大众化的西装、牛仔裤、高跟鞋等取代;他们的传统民居也渐渐被砖瓦房替代。是文化雷同。因现代化本身所具有的强烈的同一性的冲击,加之经济利益的直接刺激,提高服务质量的意愿在转化为行动时,出现了令人遗憾的文化雷同。其结果是高档餐饮、宾馆、娱乐场所充斥着小小古镇,有的古镇的正街已演变成“酒吧一条街”,这种对古镇自身文化的主动抛弃与对现代城市文化的主动移植,共同作用而衍生了许多古镇如今的文化雷同。同时,由于古镇的商业气息过于浓厚,导致古镇犹如旅游商品千篇一律的“集贸市场”。以周庄为例,“在周庄古镇目前有900多处房产,其中80%为镇集体所有,全部被租出用于开店或居住。在周庄古镇开发之前,这里的饭店、商店为800多家,而现在饭店超过150家、商店1800多家。可谓户户开店,家家经商,进入古镇,仿佛进入一个购物步行街,就连游人慕名前往的旅游景点也淹没在这个巨大的商海之中。而且在当地经营的商品中,地方特色产品较少,而稍有名气的地方特产‘万三蹄’则因满街都是所谓的‘正宗’,让人真假难辨,使部分游人对其失去了兴趣。”
三、保护的对策
要做好古镇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就必须做到:加强政府监管,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扩大宣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与人文环境,加强相关立法与执法等。除此之外,还应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政府加大资金投入
对古镇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来说,加大资金投入是关键。长期以来,在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政府为主导,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遗憾地看到,各级政府部门均以“资金缺乏”为由,将转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完全等同于招商、出让经营权,引入社会资金与民间资金来进行旅游开发。“同时由于各开发实体在开发过程中思想上的不一致性和不协调性,也对古镇的后续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坚持政府为主导的原则,并不排除创新古镇开发的投融资体制,只是在资本运营过程中,政府要加强其管理职能,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实施统一规划、有效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做法坚决予以取缔和废除。”…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投资者应该是政府。政府不应该只充当“管理者”与“惩罚者”,更不能只满足于“税收”。政府部门应每年拨出一笔专款用于古镇的修缮和维护,以解决古镇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
(二)多学科介入保护
首先,要明晰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学科归属,这会使保护工作更具专业性,使科研任务得以明确到专业机构与人员,防止出现科研方面的推诿扯皮现象。
其次,在明确了学科归属的基础上,应鼓励多学科共同支撑,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的积极介入。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古建筑学者的独立任务,“不但要发挥建筑界主力军的作用,还须经济、旅游、地理、历史、生态文艺、民俗、司法等各个领域学者的共同参与通力合作。其中人文学者与建筑学家同样不可或缺。”¨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涉及到的学科较多,“因此就需要相关多种学科的参与和努力,运用不同的方法进行保护,这就包括历史学、地理学、建筑学、社会学以及景观生态学等多学科的方法”。其中,历史学研究方法的介入尤其重要。通过历史学的介入,深入挖掘、整理、研究古镇的历史进程,阐述古镇独特的文化内涵及其发展脉络,从而增强古镇文化主体——土著居民特别是年轻人的“文化认同”,唤醒并激发起他们的更深层次的“文化自觉”,引导他们主动地热爱古镇历史文化,并积极投入到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日常工作中去。
(三)积极申请加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首先,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可以获得一笔固定的保护资金。其次,可以扩大古镇的知名度,加快创立民族品牌。通过这种更高层次的宣传,古镇的知名度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可以使古镇持续保持对游客的吸引力,从而延续古镇的生命周期,有利于促进古镇旅游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四、结语
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正大步行进在“进入现代化”的光明大道上。在现代化文明的强势推进下,我国古镇正面临着城市化的步步紧逼,而古镇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也难以避免地出现了诸多危机。同时,部分西方国家已经或正在“走出现代化”。追寻传统的精神家园,正在成为其社会中的一种精神时尚。建筑可以重塑,文化却不能复原。我们不希望看到:随着古屋老宅的纷纷倒下,其中的历史与文化也默默消亡。中国的古镇历史文化遗产是属于全人类的文化财富,让我们共携手、同努力,做好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共同守卫这静谧的心灵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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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中国传统文化时,儒学人文思想是一个引人注目的话题。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往往根据儒学人文思想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特点,更多地看到其强调人的群体性和塑造理想人格的方面,却忽略了它维护和发展个体的理性及人格尊严的一面。实际上,儒学既重人文,又尊理性,是高扬人文理性的哲学。儒学的这种品格是儒学思想长期发展的产物,它已经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和社会生活中积淀下来形成了中国特有的文化传统。而今,正确看待这一传统,发掘儒学的这种文化内涵、道德伦理,对于推动现代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鉴此,本文试从政治哲学的视阈对儒学的人文理性及其当代价值进行解读,并请教于方家。
如上所述,儒学对宇宙人生的洞察,对主体自觉精神的强调,对人类理性的反省,对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视,都有其独到之处。固然,儒学在历史上曾经被赋予了神学形式并不断得到政治上的强化,因而使得它的一些主要内容被异化为强制人们接受与遵守的道德戒命和外在规范,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儒学主体的理性自觉和自由选择,禁锢了人们的思想,维护了封建统治,扭曲了儒学注重人文的哲学形象。但是,由于儒学的形成深深植根于宗法血缘关系的伦理思想,其基本信仰是“仁”、“礼”、“孝悌”。更何况,儒学士大夫们不惜经受风险与磨难,在千锤百炼中极力寻求适合现世的儒学本身的发展途径与形式,这一过程实际又进一步弘扬了儒学人文主义的道德气质和理性精神。直到封建社会末期,儒学随着封建社会的解体而解体。现代社会已经改变了传统儒学赖以存在与生长的社会土壤,其存在形态与社会地位都随之发生了变化。此后,儒学则是作为历史文化遗产被研究、改造与利用。今天我们研究儒学,就是为了从传统儒学遗产中批判地吸收可取的、有益的思想资料,以重建人类新的精神文明。
特别应当指出,现代化作为一个历史过程,具有二重性质,它既体现了进步与发展的历史趋势,又往往蕴含着负面的文化后果,后者在西方的工业社会已越来越严重地显露出来。由于科学技术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人被物化,道德失衡的现象十分严重。一些发展中国家在蹈袭西方产业化道路之后,盲目地追求物质利益,因之导致了利益关系上的个体化趋向,个体原则空前突出。个体原则的注重诚然为主体创造性的发挥、个性的多样化,及竞争机制的引入等提供了活动空间,但由此而过分地划定个人权利界线,并以无情的竞争作为实现个体权力的方式,却很容易导向个人主义乃至利己主义。个人主义与普遍的商品化交互作用,使人与人之间只有契约、业务及竞争的关系,而缺乏超功利的、情感的联系纽带,其结果即是人际关系的疏离、淡漠,乃至紧张、冲突。上个世纪80年代的一项调查表明:当代欧洲“十分之六的人认为,就他们所经历的十多年的经验而言,人们很少愿意彼此帮助。这是人们不相信他人的原因。一半以上的欧洲人表示,当他们同他人打交道时,从来都相当谨慎。”[2]125这种心态,正是植根于冷淡、紧张的现实人伦。相对于此,中国传统儒学偏重于道德人伦范围,即使是作为政治化儒学所倡导的带有封建性的“三纲五常”,也多少体现出对道德作用和协调人际关系的重视。儒学这种重视人伦以及追求崇高人生境界的价值取向,正有助于引导人体认自身的内在价值,避免一味向外逐利,并进而拒斥人的商品化。现代社会,科技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使人类的利益越来越趋向于一致性,一利俱利,一毁俱毁。人类越来越多地面临着个体利益和群体利益的矛盾、小集团利益和人类共同利益的矛盾。如果只追求个体利益、小集团利益的满足,那么,人类将有可能走向自我的毁灭。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儒学以伦理为本位的价值理念,弘扬儒学的人文理性精神,从我做起,修身养性,立人、达人,推己及人、推恩及人,积极有效地防止异化,克服异化,使人们在理性情感上走出自我封闭的樊篱,走向宽容、和谐,使人们真正生活在仁爱的环境氛围和理性情感之中。
但是,在现在乃至未来,人类所赖以生存的地球的生态环境并不容乐观。现代文明的基本进路是征服与利用自然,它不断地打破人与自然的原始平衡,不断实现对自然的支配。这种原则虽然拒斥了对自然的宿命态度,为改造、利用自然奠定了价值观的基础,然而,它同时也引发了对自然的片面占有,由此造成了天人之间的紧张和随之而来的生态危机:资源的日益枯竭,环境的污染,土地沙漠化,某些物种的灭绝等等。这种全球性的问题使人类面临严重困境。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曾忧心忡忡地指出:“一种不停顿的杀戮生机勃勃事物的行为最终将导致全面性的破坏。”[3]121这并非危言耸听。事实上,天人之间的失衡,在今天确实使人类的存在受到了威胁。为此,人类必须以理性的自觉控制自己的活动,做到既合理地开发与利用自然资源,又能够积极地保护和建设人类生存环境。
儒学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保持天人之间的平衡与和谐,其人文精神也以自觉追求人的天性到德性的完满为归宿,这种道德理性主义无疑有助于抑制对自然对象的支配和征服意识,特别是宋明理学那种万物一体的天人观,确乎表现了一种博大的胸怀,超越了实际造成现代生存危机的狭隘的人类中心论。这既不同于西方文化传统注重人与自然的区分与对抗的思想,又不同于道家“无为”的自然观和佛教“一切皆空”、“无我”出世的虚幻主张,它坚持“尽性知天”、“生物成物”、“为天地立心”等,流露出强烈的宇宙意识、生态情感、人类责任心和积极入世的精神,对于合理地调整天人之间的平衡,同时又在总体上不断重建天与人的统一,确实可以成为一种内在的范导原则。
人类文明是全人类自古以来共同创造的文化成果,当今整合与重建人类文明仍是全人类所共同面对的时代课题。东西方各种不同的文化、信仰各异的多种宗教等等都会在整合与重建人类文明中做出自己的贡献。由于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宗教在共创人类文明的进程中,既表现出惊人相似的共同价值、共同理想,又各有自己对人生终极关怀的不同理解、不同追求,因而应该创造条件使不同文化展开对话,相互协调,以讨论发展一种“普世伦理”, “这种伦理必须是全球性的,只有某种西方人的共同伦理,或非洲人的共同伦理,或亚洲人的共同伦理等等,那肯定是不够的”[4]141-142。这是全人类的创新性文化活动,是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时代需要,是人类为解决生态环境危机的生命呼唤,也是为了实现社会现代化或后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道德危机所凸显出来的历史重任。历史在革新中运动,文化在创造中发展。中国儒学的优秀文化遗产,必然在参与解决全球性的伦理问题上,在人类智慧的创造与积累中被更新的文化所吸取和弘扬,因为它有浓厚的人文理性追求,鲜明的道德伦理价值,易于沟通东西方文化,因而有更多的普世性和超越性,必将在人类未来的文化发展过程中做出特殊的历史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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