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政府的债务形成原因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据国家审计署最新审计公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55.7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93.72亿元。根据近年来地方政府性债务在举债主体和融资方式上出现的新情况,在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中,包括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383.52亿元;在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中,包括了地方政府通过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新的举债主体和通过BT(建设-移交)、融资租赁、垫资施工等新的举债方式为公益性项目举借,且由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19730.13亿元[1]。
根据表中统计数据分析可得,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60.85%;而政府或有债务占39.15%,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占14.9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占
24.25%。不难看出,地方政府债务中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大部分,并将产生深远影响。
1、体制因素。随着科技经济的发展,在工业化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加快的进程中,由于管理体制还比较滞后,于是不得已必须增加地方政府的权力,导致地方政府权力和原来的财政收入不相匹配,原来的财政收入不足以适应的权力发展的需要,因而导致了政府事权与财权不适应的现状。
(1) 政府间事权划分不清。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界限不明确,交叉、缺位以及越位的现象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普遍存在,致使二者不能更好地各司其职。有些本应由中央政府承办的事情却推诿给地方政府负责,而应由地方政府负责的事情却被中央政府包揽,各级政府的事权界定不严格。
(2) 政府间财权划分不明确。各级政府间的财权划分,是分级财政的核心内容,也是财政体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财权划分应该做好如何在各级政府间划分财政权限,而不仅仅是是分割财政收入。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不确定,导致地方政府在投资上倾向于进行短期投资,更有甚者出于投机性动机牺牲掉有限的资源。地方政府出现了财权日益与事权相脱节的现象,各级政府承担本级的事务和责任,而且下级政府必须执行上级政府的决策和命令,这就为上级政府事权下移提供了可能,最终使地方政府负担过重,远远无法实现财权与事权的匹配[2]。财政权利的大小决定了事权的执行情况,而财权有又在一定程度上以事权为依据,二者统一协调才能保证政府职能的高效执行。
2、公共品的提供不合理导致事权划分上下不公。公共品指一种商品,其效用不可分割地影响整个公众,而不管其中任何个人是否愿意消费。由于公共品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不可分割性,使市场机制在公共品的供给上存在市场失灵,价格机制不能引导资源的合理有效地配置,因而公共品必须通过财政机制向社会提供,满足作为群体的社会成员的公共管理需要。然而,我国公共品提供的划分上存在着不合理的情况。最基本的公共产品,例如,基础教育和公共卫生这类区域性外溢效应较强的公共品以及对农村的扶持等往往由供应能力相对较低的地方政府承担。
3、事权与转移支付的匹配。中央为了确保的宏观调控能力,在税收的划分上就会偏重于对中央税收的提高,然而地方税收的不足致使地方的财力不能与其事权相适应,这就必然要求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在财力上给予一定的补助,从而使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但是目前的转移支付制度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一是转移支付形式不规范、随意性很大,导致补助力度不够;二是转移支付中很大一部分是税收返还,即这部分转移支付与该地方政府的收入成相关,这样一来就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转移支付的作用;三是转移支付中专项款占的比例比较大,而专项款是已经明确规定了用途的款项,地方政府只能专款专用而不能有很好的自主支配。转移支付并不是根据事权大小来分配,转移支付制度和事权尚不能很好的匹配。
根据我国干部任用的现行体制,上级政府对地方政府委任或罢免行政长官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在上级政府和当地政府官员之间就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从理论上说,当地政府官员是该地区的人民的代表,人民赋予其享有公共事务管理的实施的权利。实际上,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都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居民。因此,事实上形成了上级政府与地方政府官员及地方政府官员与辖区内的企业和居民的双向委托代理关系,使地方政府官员就成了上级政府和辖区内的企业和居民的双重代理人,这种双重代理人的身份安排一开始便使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的路径模糊,不便于界定代理者的责任。这样,地方政府官员的经济人身份,使他们在政治活动中效用最大化倾向在所难免。[3]
1、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是普遍存在的。所谓的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交易的各方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等,买卖双方所掌握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等信息不相同,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更多的相关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另一方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在地方政府与上级政府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地方政府作为代理人,完成由作为委托人的上级政府指派的各种任务,包括经济增长、保护环境、计划生育、社保医疗等,上级政府根据上述任务的完成情况评价下级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虽然上级政府拥有法律所赋予的监督等职权,但由于信息成本或监督成本都较高,上级政府难以控制地方官员的行为,从而导致地方政府既脱离当地居民,也远离中央或上级政府的局面,结果便产生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内部人控制其实就是代理人通过其信息优势和权力侵犯委托人的利益,地方政府所掌握的信息比上级政府多,上级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因此,上级政府对于地方政府提出的预算请求,往往没有充分的信息来判别其真伪和提出异议。
2、内生放大机制。下级官员为了显示政绩而有扩大预算规模的内在激励,上级官员也不例外。因为地方政府的扩大支出行为,客观上也能为其上级的政绩增光添彩,只要其预算规模不足以大到引发社会动乱和经济动荡的上限,上级政府或官员是不会采取严厉的控制措施的,反过来往往还会采取默许式的鼓励,基于上级政府或官员的这种心理,下属更加肆意扩大预算规模,于是再进一步加大支出和举债规模。这样,在利益的驱使下各级政府与官员都会产生进一步的投机与短期的支出扩张行为,预算支出规模的扩张通过上下级不断传递,于是产生强烈的放大作用,最终将导致不堪设想的后果,现实中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严重性已经给出了很好的证明。
强烈的投资动机是导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又一重要原因。在现行的体制中,地方官员的激励主要是地方经济发展中蕴藏的政治晋升,地方官员都处在一种政治晋升的博弈中,基于这种激励,他们会以理性经济人的姿态而采取相应的行动。具体来说,地方政府之所以有强烈的动机进行投资,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官员的政绩考核机制。由于我国政府官员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是经济参与者,即像市场上的经济主体关注经济利益;同时另一方面也是政治参与者,关注政治晋升和政治利益[4]。
我国现有的这种政绩考核体制最终会导致了三种结果:第一,激烈的晋升竞争机制诱使地方官员过多地关注任期内的“政绩工程”;第二,上下级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地方官员以“资源密集型”工程发出有关自己政绩的信号,以求得职务上的晋升;第三,上述行为又由于同级政府官员之间的职场竞赛而被强化和延续。上述三个方面的因素交互作用,强化了地方官员进行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的动机[5]。
对于政府来说,上级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的预算资金未能执行约定,使地方政府的资金运用超过了它的当期收益的范围。这当然也与分税制改革有关,上级政府将大税种收入囊中,同时由于事权层层下放,地方政府收入与支出相差甚远,致使地方政府不得已超越预算约束,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我国的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会屈服于政治压力,导致“金融机构财政化”,积极地为地方政府提供信贷支持,在预算软约束和金融机构各种优惠条件的双重激励下,地方政府将贷款当作是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必然选择,而金融机构由于不承担经营亏损和储户存款损失的责任,容易被权力制约,而且由于在资金使用方面缺乏监督甚至攀比浪费,最终形成巨额债务。
中国政府预算软约束主要体现为:政府预算先执行后审批;预留政府预算资金,或随意调剂使用,或截留、挤占、挪用预算资金,导致部分预算资金不能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项目,并使政府预算达不到有效约束有关政府部门的行为;大量财政性资金没有纳入政府预算;任意突破政府预算约束,增加支出项目,扩大预算支出,酿成巨额财政赤字,这导致各级政府公共财政支出陷入困境,各级政府积累起了巨额赤字与债务,从而威胁到国家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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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审计署最新审计公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55.7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93.72亿元。根据近年来地方政府性债务在举债主体和融资方式上出现的新情况,在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中,包括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383.52亿元;在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中,包括了地方政府通过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新的举债主体和通过BT(建设-移交)、融资租赁、垫资施工等新的举债方式为公益性项目举借,且由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19730.13亿元[1]。
根据表中统计数据分析可得,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60.85%;而政府或有债务占39.15%,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占14.9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占
24.25%。不难看出,地方政府债务中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大部分,并将产生深远影响。
1、体制因素。随着科技经济的发展,在工业化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加快的进程中,由于管理体制还比较滞后,于是不得已必须增加地方政府的权力,导致地方政府权力和原来的财政收入不相匹配,原来的财政收入不足以适应的权力发展的需要,因而导致了政府事权与财权不适应的现状。(1) 政府间事权划分不清。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界限不明确,交叉、缺位以及越位的现象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普遍存在,致使二者不能更好地各司其职。有些本应由中央政府承办的事情却推诿给地方政府负责,而应由地方政府负责的事情却被中央政府包揽,各级政府的事权界定不严格。(2) 政府间财权划分不明确。各级政府间的财权划分,是分级财政的核心内容,也是财政体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财权划分应该做好如何在各级政府间划分财政权限,而不仅仅是是分割财政收入。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不确定,导致地方政府在投资上倾向于进行短期投资,更有甚者出于投机性动机牺牲掉有限的资源。地方政府出现了财权日益与事权相脱节的现象,各级政府承担本级的事务和责任,而且下级政府必须执行上级政府的决策和命令,这就为上级政府事权下移提供了可能,最终使地方政府负担过重,远远无法实现财权与事权的匹配[2]。财政权利的大小决定了事权的执行情况,而财权有又在一定程度上以事权为依据,二者统一协调才能保证政府职能的高效执行。
2、公共品的提供不合理导致事权划分上下不公。公共品指一种商品,其效用不可分割地影响整个公众,而不管其中任何个人是否愿意消费。由于公共品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不可分割性,使市场机制在公共品的供给上存在市场失灵,价格机制不能引导资源的合理有效地配置,因而公共品必须通过财政机制向社会提供,满足作为群体的社会成员的公共管理需要。然而,我国公共品提供的划分上存在着不合理的情况。最基本的公共产品,例如,基础教育和公共卫生这类区域性外溢效应较强的公共品以及对农村的扶持等往往由供应能力相对较低的地方政府承担。
3、事权与转移支付的匹配。中央为了确保的宏观调控能力,在税收的划分上就会偏重于对中央税收的提高,然而地方税收的不足致使地方的财力不能与其事权相适应,这就必然要求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在财力上给予一定的补助,从而使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但是目前的转移支付制度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一是转移支付形式不规范、随意性很大,导致补助力度不够;二是转移支付中很大一部分是税收返还,即这部分转移支付与该地方政府的收入成相关,这样一来就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转移支付的作用;三是转移支付中专项款占的比例比较大,而专项款是已经明确规定了用途的款项,地方政府只能专款专用而不能有很好的自主支配。转移支付并不是根据事权大小来分配,转移支付制度和事权尚不能很好的匹配。
根据我国干部任用的现行体制,上级政府对地方政府委任或罢免行政长官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在上级政府和当地政府官员之间就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从理论上说,当地政府官员是该地区的人民的代表,人民赋予其享有公共事务管理的实施的权利。实际上,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都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居民。因此,事实上形成了上级政府与地方政府官员及地方政府官员与辖区内的企业和居民的双向委托代理关系,使地方政府官员就成了上级政府和辖区内的企业和居民的双重代理人,这种双重代理人的身份安排一开始便使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的路径模糊,不便于界定代理者的责任。这样,地方政府官员的经济人身份,使他们在政治活动中效用最大化倾向在所难免。[3]
1、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是普遍存在的。所谓的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交易的各方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等,买卖双方所掌握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等信息不相同,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更多的相关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另一方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在地方政府与上级政府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地方政府作为代理人,完成由作为委托人的上级政府指派的各种任务,包括经济增长、保护环境、计划生育、社保医疗等,上级政府根据上述任务的完成情况评价下级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虽然上级政府拥有法律所赋予的监督等职权,但由于信息成本或监督成本都较高,上级政府难以控制地方官员的行为,从而导致地方政府既脱离当地居民,也远离中央或上级政府的局面,结果便产生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内部人控制其实就是代理人通过其信息优势和权力侵犯委托人的利益,地方政府所掌握的信息比上级政府多,上级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因此,上级政府对于地方政府提出的预算请求,往往没有充分的信息来判别其真伪和提出异议。
2、内生放大机制。下级官员为了显示政绩而有扩大预算规模的内在激励,上级官员也不例外。因为地方政府的扩大支出行为,客观上也能为其上级的政绩增光添彩,只要其预算规模不足以大到引发社会动乱和经济动荡的上限,上级政府或官员是不会采取严厉的控制措施的,反过来往往还会采取默许式的鼓励,基于上级政府或官员的这种心理,下属更加肆意扩大预算规模,于是再进一步加大支出和举债规模。这样,在利益的驱使下各级政府与官员都会产生进一步的投机与短期的支出扩张行为,预算支出规模的扩张通过上下级不断传递,于是产生强烈的放大作用,最终将导致不堪设想的后果,现实中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严重性已经给出了很好的证明。
强烈的投资动机是导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又一重要原因。在现行的体制中,地方官员的激励主要是地方经济发展中蕴藏的政治晋升,地方官员都处在一种政治晋升的博弈中,基于这种激励,他们会以理性经济人的姿态而采取相应的行动。具体来说,地方政府之所以有强烈的动机进行投资,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官员的政绩考核机制。由于我国政府官员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是经济参与者,即像市场上的经济主体关注经济利益;同时另一方面也是政治参与者,关注政治晋升和政治利益[4]。
我国现有的这种政绩考核体制最终会导致了三种结果:第一,激烈的晋升竞争机制诱使地方官员过多地关注任期内的“政绩工程”;第二,上下级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地方官员以“资源密集型”工程发出有关自己政绩的信号,以求得职务上的晋升;第三,上述行为又由于同级政府官员之间的职场竞赛而被强化和延续。上述三个方面的因素交互作用,强化了地方官员进行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的动机[5]。
对于政府来说,上级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的预算资金未能执行约定,使地方政府的资金运用超过了它的当期收益的范围。这当然也与分税制改革有关,上级政府将大税种收入囊中,同时由于事权层层下放,地方政府收入与支出相差甚远,致使地方政府不得已超越预算约束,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我国的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会屈服于政治压力,导致“金融机构财政化”,积极地为地方政府提供信贷支持,在预算软约束和金融机构各种优惠条件的双重激励下,地方政府将贷款当作是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必然选择,而金融机构由于不承担经营亏损和储户存款损失的责任,容易被权力制约,而且由于在资金使用方面缺乏监督甚至攀比浪费,最终形成巨额债务。
中国政府预算软约束主要体现为:政府预算先执行后审批;预留政府预算资金,或随意调剂使用,或截留、挤占、挪用预算资金,导致部分预算资金不能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项目,并使政府预算达不到有效约束有关政府部门的行为;大量财政性资金没有纳入政府预算;任意突破政府预算约束,增加支出项目,扩大预算支出,酿成巨额财政赤字,这导致各级政府公共财政支出陷入困境,各级政府积累起了巨额赤字与债务,从而威胁到国家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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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政的界定来讲,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主要就是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其二者的所属单位以直接介入和提供担保等方式所形成的债务,它主要涉及到直接债务和担保债务两个方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经济视角下的湖南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及风险管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基于经济视角下的湖南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及风险管理 全文如下: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最近这几年,我国地方政府性质的债务规模正在不断地增长,而因此所导致的债务风险和债务隐患也开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改革和适度宽容的货币政策,在这种背景下,信贷投放的增长速度与日俱增。在高速信贷投放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融资最为活跃,它也是最为引人注目和最值得关注的一个融资主体,本研究将对湖南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相关情况做出分析,希望能够为相关领域提供可行的参考依据。
从财政的界定来讲,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主要就是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其二者的所属单位以直接介入和提供担保等方式所形成的债务,它主要涉及到直接债务和担保债务两个方面。首先是直接债务,它又可以划分为一般债务和转向债务,所谓一般债务就是没有一般财政收入来源的债务,而转向债务则指的是具有相关的制度性收入或者是经营性收入来源为举借的债务。举例来说,湖南交通部门统借统还建设的高速公路,还有其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是将土地出让金作为还款来源,此外以高等院校以及医院等事业单位所质押的收费权来举借的债务也在其范围之内。
到2008年年底和2009年年初的时候,湖南省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为2670亿,同比上一年增长了386个亿,增长了16.91%,到了2014年年初,湖南地方政府已经面临着一个偿还债务的高峰期,需要马上偿还的债务达到了1182.44亿元,这是一个庞大的数据。总体分析来看,在湖南省的债务当中,其省本级债务融资金额为865.23亿人民币,占总债务的32.41%。与往年相比,增长了144.84亿,增长幅度为2011%。其市级债务余额有933.73亿元,占到总债额的34.97%,与上一年相比,增长了186.85亿元,增长了25.02个百分点。此外,县乡级别的债务融资金额达到了870.83个亿,占总融资金额的32.62%,同上一年相比,增加了54.45亿人民币,增长了6.67个百分点。乡镇债务融资金额为262.39亿人民币,所占比例为9.83%。
通过以上数据情况可以分析出,湖南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主要存在三个特征。①其负债面比较广而且债务的增速比较迅速;②其举债的形式比较多,债务的用途相当混乱;③其债务的源头较为集中,潜在的金融风险相当突出。
(一)强化银企合作,对举债行为进行规范
湖南省地方政府的融资负债主要集中在银行贷款方面,所以对举债行为需要进行规范,而且应该将其集中在怎样对银行的风险控制手段进行利用方面,以此来强化银行和融资平台企业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合作,也方便融资平台企业对银行控制信贷风险的协助。一般来说,对举债行为进行规范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做起,首先是对举债行为当中的信息披露和政府融资平台的财务状况做到透明化,另外是对举债行为当中的土地抵押和收费权质押行为进行规范[1]。
对于前者来说,目前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呈现出不透明或者半透明性质,其主要的原因是融资平台的数目多,形成了多头举债的情况,而且监管部门和融资平台之间也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协同,这也导致其总体的负债情况不容易做到精确的统计。也有一方面的原因是因为融资平台内部的风险控制体系还有待于完善[2]。对于后者来说,以湖南的土地储备中心为例,将收储的土地当作抵押物,在法律上是存在瑕疵的,加入是平整的规划好的土地,一般地方政府都会采用立即挂牌出售的方式来处理,而不是将其抵押给银行。所以,银行在这一过程当中承担了较多的风险,为了将这种风险降低到最小,银行应该加强自身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以此来对政府性质的融资平台的建设做出规划,对政府性质的债务风险做出最为直接的防范。
(二)实施项目管理,对举债责任进行落实
这也是从两个方面来进行的。首先是实施项目管理,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身上。因此需要对地方政府的债务性融资行为进行项目管理,假如政府性的融资平台有相对独立的负债行为,那么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就能够将项目管理的责任有效地落实到主体上,可以更好地将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起来,进而有效德尔防范信贷风险。对于有收益型的项目,可以对商业银行贷款行长的责任制进行参考,将谁贷款谁负责的制度和原则落实到实处。其次也要实行举债责任,要确保用人的独立性[3]。
对政府性债务融资平台的责任制度进行进一步的落实,要求地方政府在进行融资贷款的时候需要通过融资平台的债务规模和贷款行为来进行,并要做到和其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相匹配,不可擅自妄为。此外,根据以往的政府性的负债研究结果来看,地方政府官员一般为了顾及其任期内的政绩而不顾及当地的财政实力等情况而大举进行负债建设,最终造成了政府性的负债规模加大,所以,政府债务融资平台的负责人应该通过地方政府来进行直接委派,保证其行政关系依然隶属于原单位,其工资也从原来单位进行领取,这样能够有效地避免集中还款情况的发生。
(三)项目保压共存,对风险意识进行普及
强化对政府官员的教育工作,普及相关的风险意识。很多的地方政府都将经济刺激计划当作是千载难逢的融资机遇,虽然说在这一轮的经济刺激计划当中,湖南省地方政府所表现的还不算太激进,但是和以往的融资规模相比较,这一次的增长规模也仍然和相关部门的预期规模存在很大的出入。从湖南省的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实力来分析,这一轮的经济刺激计划当中包含着较大的风险,而因此所造成的隐患也是十分巨大的。因此在地方政府进行债务融资的时候需要做到有保有压,这样才能够在更大程度上保证项目的必要延续。
自从2009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国家相关部门就开始屡次提示相关政府性质的融资平台要注意负债风险。所以在2010年的时候,湖南省政府在信贷规模的预测和相关项目的建设现状等方面,为了防止负债融资的风险,对相关的减少项目的融资开始实行有保有压的方法。为此,首先需要对在建和续建的项目进行必要的维持,这些项目是以前局已经参与或者被安排授信额度的项目。然后严格要求申请建设的项目,对于一些重复修建和高耗能的项目,还有一些对当地的经济拉动效应不是很明显的项目等都做出了暂缓建设和停止建设的批示。
在本研究当中,笔者主要针对经济视角下的湖南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简要的分析,文中笔者也根据自身的调查和理解,谈到了一些主观看法。笔者认为,在当前环境下,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的相关风险问题需要引起格外的重视,只有合理有效地处理好这方面的问题,才能够更好地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最终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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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财政体制还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尤其是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严重制约了地方政府充分行使其职能权力。地方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以及社会保障方面往往存在大量的资金缺口,导致需要通过大量举债来筹集资金。因此,要解决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就要从源头入手,进一步深化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为地方政府创造更多的收入来源。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投融资平台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问题及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基于投融资平台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问题及对策全文如下: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很多地方政府以及相关机构通过借债、融资等手段筹集大量的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其他一些经济发展项目,尤其是作为地方政府进行融资借债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在地方经济的发展过程起到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增速的放缓以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累积,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已经日益浮出水面,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问题比较严重,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转型过程中的一个隐患。
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由来已久,其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90年代的分税制改革时期。由于中央政府将财权上收,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不匹配的现象比较严重,导致地方政府需要通过借债的方式来行使政府职能,逐渐形成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地方政府性债务是相对中央债务而言的,主要指的是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或者债务担保人直接借入、欠账、担保等形成的,最终需要由地方政府来偿还的债务。
地方政府性债务可以分为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两种,或者可以分为直接债务和担保负债。地方政府的显性债务一般包括向外国政府或金融机构的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地方发展专项借款等;隐性债务主要包括地方政府担保的债务、由地方政府担保的外债、地方金融机构的坏账呆账、社保基金缺口等,这些债务在清算时需要由地方政府来承担。
直接债务主要是指由地方政府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外借贷的债务,包括一般公共服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负债。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以及城投公司债务都被划分为地方政府的直接债务。担保负债主要是指由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融资平台公司为其他单位所提供担保的债务。
1、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增长较快,总量庞大
近些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投资力度也在不断扩大,在各级地方政府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地方政府通过各种形式的借债来为投资和建设融资。尤其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中央实施了四万亿的投资刺激计划,地方政府在投资中面临大量的资金缺口,地方投融资公司成为地方政府向外借债的主要平台。根据相关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地方各级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数量已经达到一万家的规模,其中主要为区县级平台公司。
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根据审计署2013年发布的数据,截止到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规模已经达到了108859.17亿元,而由地方政府提供担保的债务达到了26655.77亿元,另外还有四万多亿的地方政府可能会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统计数据还显示,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在近三年的年均增长达到了19.97%,债务增长的速度非常快。地方政府性债务庞大的总量和较快的增长速度,不仅对地方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也加大了中央的财政风险。尽管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在出现债务违约等信用危机时中央政府需要承担还债义务,但是出于社会稳定以及政府行政考虑,一旦爆发债务危机,中央财政将是最后的兜底者。
2、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存在缺陷,具有很大风险隐患
由于我国地方政府没有直接发债的权力,因此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成为地方政府向外借贷和融资的最重要渠道,其在推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增长、提升城镇化水平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数量的不断上升以及融资规模的上涨,投融资平台公司在管理中逐渐暴露出很多缺陷,具有极大的风险隐患。很多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缺乏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公司的责任主体不清晰,在具体的管理操作过程中存在很多不规范的情况,逐渐形成了“多头融资、多头授信”的格局。
很多地方政府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监督和管理不力,甚至不了解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负债情况,政府直接负债以及担保负债交织在一起,债务管理非常混乱。同时,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担保人都是地方政府,在借债时由地方财政或者人大出具担保函,这种担保方式最终兜底人属于地方财政,一旦投资项目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偿还本息,地方财政将承担还债义务。近两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违约的概率越来越大,一旦爆发大规模债务违约,将给我国经济带来巨大的冲击。
3、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借债与融资缺乏规范性
由于管理机制不健全,地方政府在借债和融资方面缺乏规范性,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在举债的过程中没有进行科学的规划,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和主观性。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收支计划没有被纳入到同级预算中,大多数债务项目处于预算的管理范围之外,尚没有科学的制度以及机构来对地方债务进行统筹管理和约束。根据相关的审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6月,地方政府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违规提供担保3359.15亿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等违规发行债券423.54亿元;另外,尽管国家下达了相关管理规范文件,仍然有533家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的平台公司仍然存在违规融资行为;部门地方甚至将资金违规投入房地产市场、资本市场以及其他高风险项目。
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地方政府财政能力
我国现行的财政体制还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尤其是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严重制约了地方政府充分行使其职能权力。地方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以及社会保障方面往往存在大量的资金缺口,导致需要通过大量举债来筹集资金。因此,要解决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就要从源头入手,进一步深化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为地方政府创造更多的收入来源。首先,要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逐步使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能够相匹配。要稳步推进增值税改革,在适当时期开征房产税和财产税,将更多的税收收入向地方政府倾斜,从而为其创造更多的税收来源。
对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中央政府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通过财政体制改革,可逐步使地方政府摆脱对债务的依赖。其次,要逐渐赋予省级地方政府发行公债的权力。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将逐步提上日程,国家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对地方政府发行公债的主体、条件、步骤以及相关监督体系都要予以明确。通过发行公债,进一步充实了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为债务问题的逐步解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推动地方投融资行为市场化
目前,我国地方投融资平台筹资渠道比较狭窄,大多数筹资来源于政府信用担保的银行贷款,造成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资金结构不合理,来源单一,缺乏抗风险能力。因此,各级地方政府要不断推动地方投融资行为的市场化,逐步将投融资平台推向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投融资行为中的作用,从而降低投融资平台的风险。首先,地方投融资平台要不断拓展融资渠道,可以引入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股权融资、公司债、产权交易等多渠道资金,并通过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产权交易平台等来对投融资平台进行整合,从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其次,要不断降低信贷融资在投融资平台中的融资比重,优化平台的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分散资金风险。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经验,逐步赋予地方政府发行公债的权力,如发行用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市政债。最后,要逐步完善风险定价机制以及信用评级体系,对投融资平台公司进行严格的信用评级和风险分类,鼓励资产结构合理、信用等级程度较高的公司发行公司债、中期票据等来进行融资。
3、加强地方投融资平台的监管力度
地方政府要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监管力度,抓紧对平台债务进行清理、核实以及处理。要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尚未偿还的债务以及在建项目的后续债务问题分别进行处理。首先,要对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业务性质予以区分,将其划分为经营性业务、准经营性业务以及非经营性业务,并根据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制定合理的财务制度,将平台公司的融资来源和投资责任对应起来,从而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将服务重心向具有良好偿债能力的项目转移。
对于一些具备经营性业务的平台公司,要进一步推进其市场化改革,促使公司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转变。其次,要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以及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不断完善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健全其管理信息系统。
4、逐步将政府性债务纳入到预算管理体制中
地方政府是投融资平台债务的最终兜底人,因此,应该进一步将财政部门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予以落实,建立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体制,将目前政府性债务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权责不清的局面予以扭转,防范因债务问题带来的财政风险。要逐步建立以地方政府财政部门为主导,各类地方职能部门参与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
各级地方政府应该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财政收支状况,确定科学合理的债务融资方案,并制定债务偿还的计划,加强对已有债务的监督,逐步解决债务问题;要将政府性债务纳入到预算管理的范围中来,从而以预算的方式统一管理和约束地方性政府债务,对政府性债务进行预算编制、监控债务动态以及统一举债还债规范等,从而提高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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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伴随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而迅速增长,近年来其发展规模开始引起各方关注。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列为首要工作任务之一,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2013年12月30日,国家审计署发布公告《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简称《结果》),这项自2013年8月便开始的摸底工作意味着政府债务向透明化管理又迈进了一步。
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整体可控,个别风险,增长过快。《结果》表明,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55.7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93.72亿元;简单加总值为178908.66亿元,与未公布前各机构估计的16-20万亿元大抵相符。就其相对值而言,截至2012年底,全国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合计额为190658.59亿元(中央94376.72亿元;地方96281.87亿元),占GDP比重约为36.74%,低于国际通常使用的60%控制标准。因此,中国地方政府总体规模仍然在可控范围内。
但是,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有两个突出特征。其一,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增长过快。截至2013年6月底,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05789.05亿元,较2010年增长38679.54亿元,年均增长19.97%,这一增速显然不可持续。其二,局部地区和部分行业债务规模过大。截至2012年底,有3个省级、99个市级、195个县级、3465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超过100%。从增长和局部角度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仍需严控。
地方政府债务的过快膨胀,究其原因,分税制改革造成了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分配的不对称,逐渐出现了“财权向上集中”和“事权向下转移”的局面。
长期以来,我国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融资一直持谨慎态度,仅在宏观经济因遭受外部冲击而陷入低迷增长的特殊时期才会放松对地方政府的融资管制。
我国现行《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为规避政策约束,融资平台成为地方政府主要融资途径:一方面是借助融资平台发行城投债,另一方面也经由融资平台进行贷款。《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融资平台公司仍旧是地方性政府债务的最大举债主体,其债务余额为40755.54亿元,占当期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37.4%。融资平台包含各种名目的公司,贷款项目名目也众多。此外,为避开传统的商业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渠道受到的限制,地方政府又转向城投债、信托、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其他融资工具。《结果》指出,部分地方违规通过BT、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2457.95亿元;地方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违规提供担保3359.15亿元;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违规发行债券423.54亿元。
地方债务资金投向:政府定位偏差,投资目标模糊。中国的经济体制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改革的过程中,政府定位的偏差却难以立即纠正。政府代替市场主体进行大量投资可以被形象地成为“公司化”,然而其职能公司化必然导致其目标的多重和错位。这首先体现在政府对微观经济直接的干预和参与,必然引起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的不公平竞争上:对于一些可以引入社会资金的公益事业建设,地方政府却因为不愿放开公用事业、国有企业的经营权而很少引入,甚至阻碍社会资金去参与这些公用事业的建设。
其次,行政目标和市场目标并不一致,甚至在很多地方存在冲突。市场以收益为标准,但是行政却以政绩为标准。长期以来,地方领导干部考核机制以GDP增速为主要指标。投资是GDP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因此地方政府必然倚重财政投资。当政府财力不够支撑经济的发展时,地方政府就会通过举债来获取资金。
就《结果》来看,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中,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土地收储整理、科教文卫及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建设等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的支出占84.81%;剩余12155.57亿元被纳入“其他项目”,占地方债务资金总额12.01%。审计署并未通报“其他项目”的具体内容,但却指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将债务资金违规投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甚至修建楼堂馆所。还有一部分债务资金,投向了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以及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此前,对36个地区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报告特意指出一些地方政府“挪用”债务资金,共有378.16亿元债务资金被用于非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或用来归还到期债务。
债务偿还:隐性负债下的软约束。首先,地方政府债务相应偿还机制并不健全。以融资平台为例,融资平台作为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负债主体,主要承担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产品投资。与国有企业相似,地方融资平台既承担经济责任又承担政策责任,当发生亏损或者债务偿还不起时,地方融资平台必然要求地方政府出面来解决问题。软预算约束产生了道德风险,也鼓舞了地方政府融资。
其次,对于不能偿还债务或举债明显超过偿债能力的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官员,中国目前缺乏相应的惩罚机制。比如,地方政府债务既和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无关,又与其工资收入不相关。此外,官员的流动使偿债成为下一任政府官员的责任。对地方政府官员来说,偿债基本没有约束力,负债则成为集百利而无一弊的事情,于是,借新债还旧债也成为地方政府解决偿债能力不足的办法。上述因素直接导致了地方政府“重举债而轻偿债,能借则必借”。
由于财政收入实际上为负债提供了隐性担保,地方政府债务首先带来了财政风险。其一,在地方政府进行被动式大规模投资的情况下,许多经济效应甚微的项目上马,银行普遍认为政府信用度高,进而在发放贷款时审查不严,地方政府负债规模的扩张趋势明显。与此同时,财政收入并没有以相应的趋势增长,财政风险加大。其二,改革背景下政策开始转向,例如,中央政府对产能过剩领域、房地产领域都加大了调控力度。一方面,这对融资平台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另一方面,土地财政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源泉,将很可能受到较大政策限制。
其次,地方政府债务可能引起金融风险。《结果》显示,地方政府负有偿还义务的负债中有50%以上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若将其他金融机构包括进来,地方政府债务对中国金融业的影响将更甚。同时,《结果》指出,2013年和2014年到期债务分别为22.9%、21.9%,两年需偿还到期债务超过40%,这种集中兑付的情况使违约风险大大增加。集中兑付所反映的另一个侧面即政府借款的期限错配风险较高。政府借款往往用于大型项目,需要很长期限才能形成资产,产生收益,这与其较短的借款匹配程度较低,同样意味着债务违约可能性的增加。另外,地方债务透明度低,相关法规不健全,贷款机构往往难以了解掌握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的一些重要信息,无法监控政府借款资金流向,极易产生大量债务还款来源不清晰、风险难以量化的弊病。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一方面,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是长期积习而成,存在诸多问题,也蕴含一定风险;另一方面,当前中国仍处于城镇化过程中,地方政府资金紧缺仍将是常态,地方政府债务仍然具有必要性。合理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应该视其轻重缓急,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短期、中期和长期政策。
就短期而言,必须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控制和管理,对局部地区和重点项目应当给予足够重视。地方政府借债的审批制度并非一时可以改变,因此短期内必须完善审批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增长的控制,规范对各级政府性借债以及债务支出的审批和监管。从浅层次来说,就是要量入为出,在保证财政长期可持续的情况下进行借债,从而对地方经济形成适度支撑。从深层次来说,控制借债规模与债务资金投向直接相关,削减不必要的投资是控制债务规模的必然要求。因此应关注每一笔债务资金的用途和去向,使资金用在刀刃上。对于收益足以偿还债务的项目和基本无收益的项目需要严格划分,这样才能减少财政的隐性担保,从而减少浪费大量资金的形象工程。此外,根据债务资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及项目进度,分批次、分阶段进行融资也不失为加强债务管理的良好方法。
就中长期来说,使以行政手段为约束的审批制转变为市场约束是解决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根本途径。首先,这就要求中国政府去公司化,明确其政府职能和目标,这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政府和市场职能不谋而合。具体而言,就是要逐步完善干部考核制,加强偿债约束。目前,有关政策已经出台:去年12月10日,中组部发布《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通知》弱化了GDP的作用,并首次将政府负债纳入政绩考核重要指标,强调要“强化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防止急于求成,以及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这是一个较好的政策导向,但是相关的制度设计仍待出台。
其次,可以赋予地方政府一定发债权。2011年,我国在上海、广州、深圳、浙江进行了地方债试点,允许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债券。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不能超过国务院批准的发债限额,发债资金须列入预算管理,而本息由财政部代为偿还。因此,当前中国发行的市政债本质上与国债无异;既不能体现出不同地区发债主体的差异性,也不利于地方政府完善财政体系。此后的改革必须支持地方政府成为真正发债主体,这不仅有利于地方政府债务公开化,也利于让市场来对市政债券进行优胜劣汰的筛选,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的市场约束。当然,这是一个长期过程,首先需要建立地方政府资产负债核算制度,从而进一步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体系;其次还需要市政债债券市场等相关配套设施的配合。
最后,要逐渐改革现行财税体系。分税制造成的资金缺口是地方政府举债的重要动因,也是造成中央财政收入对地方政府债务兜底的主要原因。因此,一定程度上要匹配财权和事权,加大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相当于将地方政府的举债和偿债行为匹配起来,有利于改变隐性负债的情况,使地方政府成为真正的偿债主体。具体而言,一方面要培育一定地方政府征税税种,另一方面也要完善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转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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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国现行《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实际上存在各种形式的债务,且债务规模日益扩大,积累了巨大的债务风险,成为威胁我国财政和经济安全的重大隐患。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融资改革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容摘要:传统的“城投债”融资模式下,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财政重要的收入来源,导致了地方债务高企和“土地财政”问题。在“新常态”经济下,房地产低迷带来土地出让金收入下滑和财政收入减少,土地财政彻底终结。为解决地方债务问题,我国中央政府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开始对地方债务的规范化管理,采取了多项规范措施,力图解决存量债务,控制新增债务,规范举债机构,完善配套制度建设等。
2015年8月29日,《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确定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控制在1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是省级、市级、县级、乡镇政府举借的债务。过去许多年,地方政府进行了大规模的“造城”运动,产生了债务高企的问题。在经济新常态下,土地财政难以为继,中国经济去杠杆和结构调整仍将持续,创新机制驱动的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增长尚难以冲抵传统经济增长点的萎缩,地方政府面临着财政收入下滑,偿债困难的问题。我国投资驱动增长的格局决定了现阶段政府仍然需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定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对偿还存量债务和控制新增债务增加了难度。近年来,中央政府开始将地方债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进行融资模式的创新与改革,严格控制债务规模。
1.1形成原因
1994年以来,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财权和事权划分上存在着矛盾。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地方政府大规模兴建了经济开发区、工业产业园区等新型城区,配套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这些基础建设的投资金额巨大,回收期限长,大大超出了彼时当地的财政收入。地方政府为使项目提前“上马”,通过城投公司等融资平台进行大规模融资,以获得土地出让金收入和银行贷款资金为主要资金来源,弥补了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逐渐累积了高额的债务。
1.2债务负担
地方政府的隐形债务极大地增加了财政风险。审计署2013年对全国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全面审计,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20.7万亿元。其中,中央政府的债务金额约9.8万亿元;省级约1.78万亿元,市级约4.84万亿元,县级约3.96万亿元,乡镇约0.31万亿元,合计地方政府的债务金额约10.89万亿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作为主要的借债主体,其借债金额约为4.08万亿元,约占37.4%。近几年将是我国地方政府的偿债高峰,其中2015年需偿还债务约1.86万亿元,约占总偿债金额的17.06%;2016年需偿还债务约1.26万亿元,占11.58%;2017年需偿还债务为0.85万亿元,占7.79%;2018年及以后,需偿还债务约2.04万亿元,占18.76%。
《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中确认,截至2014年底,地方债约15.4万亿元,2015年新增债务6000亿元,即限制总额为16万亿元。
2.1“修明渠,堵暗道”,严控融资渠道
中央政府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开始规范地方举债机制。首先,严格限制借债主体的资格,赋予地方政府适度的举债权限。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需由上级政府代为举借债务。其次,划清政府债与企业债的界限。地方融资平台回归企业信用,银行对其资产质量、现金流状况进行评估。再次,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划清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责任。投资者或项目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项目收益债、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发债并偿债,政府承担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责任。
2.2“还旧债,限新债”,化解存量债务
中央政府颁布新预算法,在甄别政府债和企业债的基础上,将政府债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地方政府可以通过申请发行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偿债高峰对经济增长的压力和债务风险。采取注入优良资产等多种措施,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增强项目自身的偿债能力。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制度,严控债务增长速度。
2.3完善配套制度建设
首先,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按照各地区一般债务、专项债务、或有债务等情况,测算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指标,评估各地区债务风险状况,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议案》预计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6%,明确将“债务率不超过100%”作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整体风险警戒线。其次,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地方政府出现偿债困难时,要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经费、处置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自偿债务。再次,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统计报告公开制度,重大措施如棚户区改造的政府性债务单独统计报告。另外,建立问责考核机制,把政府性债务作为一个硬指标纳入政绩考核。
现阶段,地方政府需要多渠道地采取适当的融资方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危机,有必要考察各种融资方式化解地方债务的能力。
3.1置换地方政府存量债务
财政部在甄别存量债的基础上,将短期、高息债务置换成中长期、低成本的债券,有利于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债务的融资成本,化解集中偿债的风险。2015年,3月12日,财政部首次确认1万亿的地方债置换额度。6月12日,财政部再次确认1万亿的地方债置换额度。《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确认总额为3.2万亿的地方债置换额度。
3.2市场化政府举债机制
中央政府赋予地方政府适度发行债券的权限,同时,在全口径预算管理和严格发债程序的基础上,实施债务上限的限额管理,即地方政府每年新增债务需在考虑审计结果和当年财政赤字的基础上设定债务“天花板”。地方政府可以在每年的动态限额范围内自主发行地方政府债务。2009年,中央政府以“代发代还”方式帮助地方政府偿还债务,经过不断发展,到2014年其代发规模达到约4000亿元。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等10省市启动“自发自还”的地方债务总规模超过1000亿元。截至2015年8月底,地方政府共发行了约1.874万亿元的地方债,其中大部分为5-10年期的债券,对于缓解2015年的偿债压力具有重要作用。 3.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是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通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来生产、提供或经营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2014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积极推动PPP机制,发布了两部委的《通用合同指南》,建立了各自的PPP示范项目库,逐步实现特许经营立法,完善财政补贴和预算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等配套建设,为我国PPP项目投资发展创造了各种必备条件。我国尚处于PPP模式发展的初级阶段,目前PPP机制推行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短期内试图通过PPP模式来化解存量债务尚有难度。但是,通过新建项目和在建项目采购优先采用PPP机制,有利于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有利于控制债务增量。
3.4境外发债
境外发债的优势在于能够获得较低的资金成本,并且少受上级政府的约束。例如,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在海外成立2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但是境外发债程序复杂,融资平台公司难以获得较高的信用评级,获得海外投资者的认可具有难度。境外发债机制处于艰难探索之中,未来发展空间有限。
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仍然需要依赖于我国各项改革综合发挥作用,如财税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机制等。2015年为解决当前偿债问题,需要使用各种新的融资模式,例如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务,置换高息债务,采用PPP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探索境外发债等。虽然各种融资方式发挥作用均有局限,不能完全解决存量债务问题和满足新增投资需求,但是随着我国政府继续深化改革,规范债务管理,化解存量债务,严控新增债务,有利于解决地方债务问题。建议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从公司型变为公共服务型。建议转变投资建设思维模式,地方基础设施投资需要考虑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需要考虑资金层面的制约。建议继续完善“自发自还”的举债机制,完善PPP机制的配套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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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是雾和霾的组合词。雾霾常见于城市。中国不少地区将雾并入霾一起作为灾害性天气现象进行预警预报,统称为“雾霾天气”。以下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长沙雾霾天气形成的经济社会原因探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沙雾霾天气形成的经济社会原因探究全文如下:
摘要:“雾霾”一词,已成为当今公众最热门的话题,“雾霾”天气的爆发不仅是天灾,更是人为所造成的影响。雾霾天气的形成除受地形、气象条件影响外,粗放的生产生活方式则是雾霾天气持续发酵的深层次原因。文章从经济和社会两个方面对长沙雾霾形成的原因进行了探讨,以期对治理长沙雾霾有所启发。
关键词:雾霾;经济原因;社会因素。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雾霾污染成为危害市民健康的主要原因之一。2013年,全国平均雾霾天数达29.9天,创52年来之最。
2013年以来,长沙雾霾频发,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空气质量问题备受关注。据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9日期间环保部重点监测的74 个城市空气质量情况(“空气质量指数APP”),长沙空气质量为:207天优良,78天轻度污染,42天中度污染,35天重度污染,1天严重污染,超标天数比例为43.0%(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数)。
长沙作为我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级旅游城市,雾霾天数的增多不利于长沙生态城市的建设和社会整体形象的提升。因此,雾霾防治问题的研究已成为长沙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分析长沙雾霾天气形成的经济社会原因,对于雾霾治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1 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
长期以来,我国以“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为主,中国每创造1美元增加值所消耗的能源是美国的4.3倍、德国和法国的7.7倍、日本的11.5倍;每万元GDP消耗的钢材、铜、铝、铅、锌都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很多,万元工业总产值用水量是国外先进水平的数倍。
这些都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来的。中国是燃煤大国、化工生产大国、钢铁生产大国,中国还是汽车生产、消费大国,中国正在经历最大规模的城镇化过程。这些都是以资源的高消耗换来的发展,导致如今很多工业城市的上空经常出现雾霾天气。
2013年元旦过后,连续的雾霾天气不断席卷中国大部分地区,持续时间之长创造了历史之最。在环保部74个重点监测城市中有近半数为严重污染。而雾霾频发的地区,往往又是我国经济发达和最活跃的地区。严重的污染对中国式经济增长进一步发出了警钟。
近年来,长沙经济飞跃式发展,从图1可以看出,长沙人均GDP逐年增加,2012 年长沙的人均GDP大概是1990年的52倍。2012年长沙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2年长沙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 399.91亿元,排名位于广州、成都、武汉、杭州、南京、沈阳之后,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七位。从发展速度看,长沙增速最快,潜力较大。2008年~2012年的5年间,长沙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5%,高于其他城市。但长沙GDP的增长是以高能耗为代价的,尽管近几年单位GDP能耗在不断降低,但与国内发达城市人均GDP是反映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性指标。尽管长沙经济高速增长,但根据中国社科院《中国工业化进程报告》中人均收入水平变化所反映的工业化阶段标准判断,2012年长沙人均GDP为89 903元,按照2012年汇率1∶6.288计算,约合14 297美元,长沙正处于发达经济初级阶段的水平,未来的5~10年也将是长沙人均GDP快速增长时期,如果不改变粗放式增长模式,必将带来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1.2 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突飞猛进。
据2012年长沙统计年鉴,2012年,长沙一、二、三产业增加值之比为4.3∶56.1∶39.6,其中,第二产业的比重一直处于上升阶段,且是三次产业中比重最大的,长沙正处于工业化后期。因此,未来5~10年,长沙还将继续推进工业化进程,而工业对环境污染的影响甚于农业、服务业。
城镇化水平是体现一个地区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根据长沙市各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近年来,长沙城市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由2002年的46.2%上升到2012年的69.4%。而人口城镇化中人口大规模向城市中心集聚,会加重城镇环境污染,土地城镇化伴随的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会增加大气污染,加重环境负担。目前,长沙城市化还处在中级阶段,5年后将进入黄金时期,如果城市大气污染控制状况得不到全面改善,将无法实现治理雾霾的目标。
1.3 不合理的产业结构。
从产业结构来看,呈现出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比重持续降低,第二产业比重稳步提升的发展态势。根据2001年至2012年长沙统计年鉴,全市三次产业结构由2001年的9.7∶38.7∶51.6调整为2012年的4.3∶56.1∶39.6。产业结构排名由“三二一”转变为“二三一”发展格局。
长沙第二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由2004年的58.3%提升到2012年的61.5%,可见,第二产业是长沙经济增长的第一推动力。
1.4 偏重于重工业的工业结构。
根据2005年至2012年长沙统计年鉴,2005年~2012年的8年间,长沙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为:32.6%、35.6%、37.1%、41.6%、41.5%、44.4%、47.4%、47.7%,该比例呈现上升态势,表明长沙工业化正处在中期阶段,并呈现出向工业化后期过渡的态势。
2012年工业总产值3 051.94亿元,同比增长15.7%,占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的47.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2 309.62亿元,增长16.8%,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全市重工业实现增加值1 329.88亿元,比上年增长16.6%。
重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57.6%,对规模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57.1%。
工业在提供原料和产品的同时,消耗大量资源和能源,排放大量污染物。因此,为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的同步发展,我们必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工业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1.5 不合理的城市经济结构、能源结构。
表1显示,2005年~2010年间,长沙市经济发展迅速,GDP由2005年的1 520亿元提高到4 547亿元,翻了3倍,能源消耗总量由2005年的1 565万t标准煤提高到3 755万t标准煤,提高了2.4倍,说明能耗的增长幅度略低于经济的增长幅度,我们正在改变传统的“高能耗”生产方式。表1中单位GDP能耗逐年降低,正好验证了这一推测。但是,与国内发达城市相比,长沙的单位GDP能耗还比较高,能源利用效率较低。
2011年,长沙市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石油石化等八大高耗能行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占全市规模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74.97%,而全部工业增加值中,这八大行业只占22%左右。充分说明这八大高耗能企业生产效率低下,产业增值主要依靠消耗大量能源资源来实现,因此,控制高耗能行业能耗增长是当前节能降耗工作的紧迫任务。
由表2可以看出,煤炭、石油、电力是长沙市能源主要消费种类;煤炭消费所占比重最大,但呈下降趋势;电力消费仅次于煤炭,但呈上升趋势;石油消费所占比重也呈上升趋势,而天然气消费所占比重最少,但略有下降。说明煤炭仍是长沙市的主要能源,煤炭消费比重降低的同时,电力消耗和石油消耗比重呈上升趋势,部分煤炭资源被电力、石油资源所取代。天然气使用量偏低,今后要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
表3显示,长沙市三次产业中消耗能源最多的是第二产业,占总能耗的一半以上,2005~2010年,所占比例略有下降,但下降比例仅为1.13%;因此,工业企业是最大的耗能主体,能耗强度远高于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改变工业产业的生产方式是节能降耗的关键所在。此外,第三产业的能耗量占总能耗的30%左右,属于第二大耗能主体,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观念对节能降耗有着重要的意义。
2.1 汽车尾气的排放。
由于目前我国在用汽车排放性能差、车辆维护保养技术差,加上机动车所用油品质量差,燃油中硫的含量高等原因,机动车尾气成为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汽车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占到PM2.5的1/4至1/3的比例。汽车在加速或减速时的汽车尾气排放量更多。据报道,1辆轿车1年排放的污染物比其自身的重量大3倍多。
截至2012年底,长沙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136万辆,平均6个人就拥有1台机动车,且仍在以年均17%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15年将突破200万辆。
2.2 北方冬季烧煤(草)产生的废气。
每年进入秋收季节,长江中下游水稻主产区大面积秸秆焚烧,秸秆焚烧所产生的烟雾(CO2、CO、氮氧化物、苯等有害气体)输入长沙市,造成环境空气质量短时间恶化,进而影响人体健康。
随着冬季来临,北方取暖开通,由北方输入性污染将加重。而长沙的不利气象条件将进一步加剧,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空气污染的程度和污染天气出现的频率将大大增加,污染特征将以灰霾(局部雾霾)为主,主要超标因子是PM2.5。
2.3 工业源的废气排放。
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工业废气成了大气污染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如冶金、汽修喷漆、建材生产窑炉等燃烧排放的废气。根据2012年长沙统计年鉴,长沙工业废气排放量由1999年的2 405 157万标m3增加到2011年的10 219 789万标m3;工业粉尘的排放总量由1999年的为8.2万t增加到2010年的10.52万t,这种粗放式增长必然会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2010年,工业是煤炭消费的主要领域,达到91.8%,煤炭燃烧主要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粉尘等等。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粉尘恰恰是雾霾的化学组成部分。
在工业内部结构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建材、冶金、石油炼化、火力发电、化工等占工业总比重达70%,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工业污染占长沙总污染的60%以上。由于环保控制不当,这种“三高一低”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图2显示,长沙2001年~2011年的SO2和PM10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但NO2的浓度略趋于稳定。另外,长沙周边地区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粉尘随着空气的流动,也将造成长沙大气的污染。
PM2.5的一个特点就是它在空中停留的时间长,漂浮的距离远。长沙出现雾霾现象,也受周边地区如湘潭、株洲、岳阳、益阳的影响。当这些城市的PM2.5浓度比较高时,受风向的影响,气流经过这些地区后,长沙就会出现PM2.5浓度比较高的现象。因此,如果长沙周边地区不改变现状,那么长沙的空气质量整体上很难改变。
根据各市环境质量月报显示,2001年~2012年,长沙和周边城市监测的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但二氧化氮缓慢上升,上升的主因,是越来越多化石燃料被使用。据估算,燃烧1 t天然气,形成6.35 kg氮氧化物;燃烧1 t石油,形成9.1~12.3 kg;燃烧1 t煤,形成8~9 kg。
2.4 建筑工地和道路上产生的扬尘。
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增加了建筑扬尘、灰尘等悬浮物的沉积,导致城市空气质量下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长沙城区内有1 500多个建筑工地,这些建筑工地产生的扬尘也是形成霾的原因之一。
扬尘是雾霾污染的主要污染物之一。扬尘不光是指工地扬尘,还来源于石化燃料燃烧,一般居民家庭燃烧等。
可吸入颗粒物是雾霾污染的首要污染物,而扬尘占据了不可忽视的分量。机动车尾气、挥发性有机物等通过非机械作用产生的颗粒物均为细粒子,而这些细粒子沉降到道路、裸地、广场、屋顶、农田等下垫面后,还会通过次级扬尘过程再次被送入大气之中。进入深秋及冬季,由于气候干燥,二次扬尘污染将加重。
2.5 生活中产生的雾霾。
生活中形成霾的因素也很多,比如,烹饪油烟、烧烤和炉灶烟雾没有经过治理直排环境中;生活垃圾和城市园林绿化废物(落叶等)露天焚烧;燃放烟花爆竹和吸烟、宗教和祭祀礼仪活动(焚香、焚化祭品);为汽车、冰箱等喷涂油漆,家庭装修中使用黏合物等等,这些都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增加大气反应的活跃程度和大气氧化性,生成更多的二次颗粒物;而挥发性有机物本身也会形成二次颗粒物的前体物。
大规模“雾霾”天气的爆发绝不是偶然,它与我们在城镇化进程中工业不合理的发展、不合理的生活和消费模式息息相关。因此,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形成雾霾污染的关键性诱因,如果不尽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人们的生活观念和方式,减少雾霾、改善空气质量将更加困难。
[1] 钱诚,李跃森“。 雾霾经济”研究[J].现代商业,2013,(12):272.
[2] 韩文科,朱松丽,高翔,等。从大面积雾霾看改善城市能源环境的紧迫性[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3,(4):27-29.
[3] 胡名威。雾霾的经济学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3,(16):13-15.
[4] 孙华臣,卢华。中东部地区雾霾天气的成因及对策[J].宏观经济管理,2013,(6):48-50.
[5] 刘新静,张书成。城镇化背景下“雾都”陷阱的根源及其治理途径[J].中国名城,2013,(4):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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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贷款是指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向商业银行或者政策性银行举借债务,用以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国际上一些国家允许地方政府作为直接债务人向银行借款,例如法国,就有专门的“法国地方信用银行”作为地方政府最主要的债权人向其提供贷款。但是我国地方政府目前囿于《预算法》第28条的规定,在没有国务院批准的前提下,其必须保证收支平衡,不能列有赤字,也就不能作为直接债务人。但是举债融资的刚性需求又客观存在,因此地方政府通常通过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方式进行借款,并形成了地方政府性债务中的绝大部分——银行贷款。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近几年来中央逐步探索的一种国际上更为通行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方式。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在金融市场上作为直接融资者发行债券进行筹资。值得注意的是,《预算法》并未放松对于地方政府的约束(在2012年6月26日的人大会上,重申了《预算法》修正案还将继续沿用该禁令),这一部分地方政府债券尚在国务院批准的范围之内,这部分债务的占比很小。
银行贷款与债券融资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孰优孰劣,目前在国际上尚无定论,但是各方面均认可在金融市场发展到更为成熟的阶段时,债券融资将逐步作为主流的举债方式。在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方式氛围甚浓的欧洲,最近也出现了地方政府开始转向借助债券融资的趋势,这也足以说明一些问题。在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地方政府是否应当继续沿用贷款进行融资,抑或是应当转向全部发行债券,应当结合这两种融资方式本身的特点来进一步探究。
一是从债务存续时间来比较。一般来说,商业银行流动性要求很高,除了房屋抵押贷款这类特别优质的资产,银行基于风险控制以及流动性需求一般不会提供期限过长的贷款。这也就是为什么根据审计署的报告,2011年、2012年两年将会成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偿还高峰期——银行贷款大多为3年,超过5年的都很少。但是地方政府债券则不然,虽然近几年,中央代发以及地方政府试点自行发行的债券,期限只有3年到5年,但是随着探索的不断深入和机制的不断完善,债券的期限也应当更为多样化。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地方政府债券期限有1年、3年、5年、10年、15年、30年等,期限设置丰富,更能匹配举债双方的资金偏好。
二是从举债流程来比较。一般来说,贷款的门槛较低,对于债务人的要求也比较低,通常中小企业以及信用程度低、财务状况透明度不高的企业才偏向于通过贷款进行融资,而不应该是每年都披露预算与决算报告的地方政府。贷款的审批发放流程比较简易,但是对于资金供给方的银行来说,其出于风险控制的目的,对于贷款的后续资金使用必须监管到位,并且严格遵循“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限制。而发行债券则恰恰相反,对于资金需求方的要求较高,需要有详细且透明的资金项目用途,并及时披露账务信息以及对重大事件进行解释,一般大中型企业、政府及其代理机构比较偏向于使用债券进行融资。
三是从举债成本来比较。贷款的利率一般比发行债券要高,因为贷款为间接融资,银行需要在充当金融中介的同时从中获取自身的利润。虽然今年以来,我国已经调低了基准利率,但是就目前来看,3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仍为6.15%,5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为6.4%。2009、2010年中央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以及2011年四省市试点自行发行的3年期债券利率普遍在2%左右,5年期的债券利率普遍在3%左右,融资成本优势一目了然。
四是从流动性来比较。贷款相当于商业银行“持有至到期”的投资,在国外可能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ABS)的方式提升其资产流动性,但是我国金融市场在这一块的业务几乎是空白,因此银行所持的贷款流动性几乎没有,在其到期之前不能进行流通变现,只能等债务人到期还本付息时才可以收回。而地方政府债券则可以在交易所以及银行间交易市场上公开进行交易,其价格与收益率受市场波动影响,投资者可以自行选择购买或者卖出,流动性良好。
五是从监管层面来比较。上级主管部门能够通过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来控制发行债券的规模,并以此对地方政府举债行为进行监管。借助债务预警机制,地方政府应当举债多少,主管部门可以“了然于胸”。此外,第三方评级机构会根据地方政府的负债率、债务率等定量分析以及债务结构、政府治理能力等定性分析来定期发布地方债券的评级报告。上级监管与第三方监督,债券融资的监管非常严格。而贷款的形成则随意性较大,由融资平台公司与商业银行进行协商举借,财政部不可能完全了解其形成背景、资金投向、担保物情况以及偿还机制安排等,不利于深入监管地方政府举债,更不利于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六是从资金来源方面进行比较。贷款资金一般从银行获得,地方政府如果对于银行资金依赖过重的话,为了获得更多债务融资,可能会动用自身的行政权力干预银行的正常借贷行为,银行经营风险增加;而银行迫于政府压力,又可能由于押宝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中央兜底的态度,因此放弃审慎信贷的原则,盲目乱贷。与贷款相比,地方债券的资金来源更为多样化,除了银行,还有来自保险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公司、个人投资者的资金,能够分散化银行业的经营风险。
综上,可以看到对于地方政府来说,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的方法在众多方面存在着非常优越的特点。但是也应当注意到,债券对于金融市场以及法律法规监管方面的要求更高,财政透明度的要求更为苛刻。
目前来看,我国地方政府通过设立融资平台然后向银行贷款融资进行建设的路子已经被证明蕴含着极大风险。各地的融资平台债务无序扩张,并且直接导致了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突破了10.7万亿(在其中占比达到了5万亿之多)。因此,在地方政府具有融资刚性需求的前提下,对于其债务融资行为不能一禁了之(而且也已经被证明是没有效果的)。因此,应当在目前的环境下,探讨地方政府逐步转向债券融资的可行性。
从中国债券网的信息来看,目前我国债券市场的主要投资者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基金等。商业银行是债券市场最大的投资者,提供了该市场约67.73%的资金量。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最大的投资者仍然是商业银行,但是这跟贷款的本质是完全不同的。从银行的角度看,持有地方政府债券比持有融资平台贷款更为有利,也更加符合商业银行经营原则——“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首先,债券流动性更强,容易在金融市场上变现,可以缓解银行自身可能出现的流动性紧张;第二,地方政府债券的直接债务人由融资平台公司或机构转变为省级地方政府,债务的安全性有所提升;第三,债务人数量缩减,有助于银行进行更加深入的风险甄别,提高资产安全性;第四,银行摆脱了当地政府的政治压力,投资行为更加灵活和理性,有利于提高收益性。
保险机构是债券市场的第二大参与者,这与其投资偏好有关。因为保险公司的盈利主要是通过保费收入来进行再投资获取收益,其承受风险能力较差,但是时间跨度可以很长。近年来中国保险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形成了大量保费收入,这部分资金急需寻找到恰当的投资渠道,因此可以在将来适当配置地方政府债券进入其投资组合。
社保基金与个人投资者在将来也会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主要投资者。社保基金注重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政府债券通常是其投资的首选产品。但我国政府债券总体规模较小,无法满足其投资需求,大量社保资金被迫投向股票等高风险资产,违背了其稳健经营原则。因此,地方政府债券的扩容将有效满足社保基金的投资需求,优化我国社保资产的结构。而地方政府债券最吸引个人投资者的是其利息收入免税的特征,这对于高收入阶层的吸引力尤为明显。
一是证券市场监管不断完善。20多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发展过程中,证券监管主体(证监会)明晰化,证券市场监管的法律(《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不断完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业协会)逐步壮大。各方面的发展与进步表明我国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证券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债券置换的外部环境优良。
二是各级政府进行了财政管理机制改革,强化了管理政府债务的能力。通过分税制及其后续的一系列深化改革,使得地方政府逐渐向一级独立的财政主体靠拢,财政自主性增强。而政府预算以及部门预算改革强化了地方政府的预算主体地位,使其权利与义务更加对等,收入与支出更为透明,有利于构建良好的债务风险内控机制。
首先是可以分散银行业资金过于集中的风险。与贷款“一对一”的形式相比,地方政府债券是“一对多”,即投资者分布更为广泛,不仅限于银行,不会因为债务违约导致银行业风险集中爆发。其次是可以大幅降低政府债务融资的成本。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比,具有利率低的特点。以2009年财政部代发的五年期地方政府债券为例,其中标利率的平均值为3%左右,而相同期限的银行贷款利率为5.8%,相差2.8%每年可以节约财政支出1400亿左右。第三是更好匹配举债项目建设周期。目前地方政府性债务中的银行贷款主要是流动性贷款和项目贷款。流动性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项目贷款以3年、5年为主。而地方政府债券的期限则可以更为多样化,有1年、1-5年、5-10年、10年-20年以及20年以上,不会由于债务集中到期而引发财政风险。
因此,从目前来看,进一步发展地方政府债券的条件已经初备,应当在已有的近三年中央代发、地方试点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各项相关制度,逐步使地方政府性债务显性化、长期化、制度化与规范化,让地方政府能够自主运用债券工具进行举债来满足自身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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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是具有一定的风险,那么我们要怎么防范这些风险问题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防范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摘要] 今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快速增加,给国家和政府带来了相当的金融风险,本文就当前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及特征、生成原因展开分析,并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防范机理进行探索性地研究。
[关键词] 账务风险 地方政府
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呈快速膨胀趋势,债务风险凸显。有些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沉重,已经严重影响到本级财政的运转。这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化解并防范地方财政债务风险,以确保地方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现状
1.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特征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局部已经显现,未来潜在的风险很大,如不积极防范和化解,将会严重威胁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这势必会影响我们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以下特征:
(1)地方政府债务会产生“挤出效应”
地方债务资金并非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有相当大一部分被用于非生产性建设领域、发放拖欠工资以及借新债还旧债,地方政府负债“挤出”民间投资,直接损害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而且,地方政府债务会大大限制地方政府对基础设施、教育、科技等地方公共产品的投入,延缓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
(2)地方巨额债务势必会对宏观经济产生冲击
地方政府的大量债务,最终会通过特有的财政货币传导机制影响宏观经济稳定。在我国,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地方代理人,代表中央政府去造福一方,所以地方政府没有破产之犹,这实际上意味者中央政府是地方政府债务的最终责任人。
(3)地方政府债务危及政治文明建设
政府债务最终“埋单者”只能是广大老百姓,只能是每位纳税人。地方政府巨额债务影响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谐社会的构建。与此同时,巨额地方政府债务使得财政各种支付产生危机,造成的干部职工工资拖欠,国有企业破产财政兜底、下岗人员生活费和再就业、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等支出缺口,会严重影响政权运转、群众生活,从而会使老百姓对政府的执政能力产生怀疑。因此,可以说地方政府巨额债务考验着政府的诚信。
2.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的现状分析
(1)债务总量不清,规模巨大
其中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是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来源复杂,巨额的地方政府债务是多年积累、特别是在 20 多年的经济体制转轨中逐渐积累形成的,既有地方政府举借和担保而产生的直接债务,又有经济社会风险可能向政府转嫁而形成的或有债务。二是由于或有债务自身的特点,在技术上,我们不易准确把握其数量。同时,当前政绩考核机制不健全,地方政府往往从政绩出发,认为或有债务不需要本届政府偿还,因此也就无动力查清地方政府债务。但我们不能因此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大,从上一部分析来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已相当大。
(2)或有债务所占比重大,潜在的债务风险巨大
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构成中,有大量的债务属于或有债务。诚然,或有债务不是地方政府的直接债务,不需要地方政府现期偿还,但在一定条件下,或有债务会转化为直接或是显性债务。或有债务在借款人无法偿还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出于大局利益或公众压力的考虑,承担或有债务的最终偿还责任,这将会使政府或有债务转化为直接显性债务,这将会增加地方政府偿债压力。
(3)偿债能力低,违约率高
一些处于困境中的地方政府偿债能力低下,违约情况严重。负债运行的县乡基层政府一般经济基础薄弱,还债缺乏经济支撑。一方面,各种达标升级、形象工程导致债务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因为债务不能按期偿还,本息不断堆积,市场融资能力下降,还债能力日益恶化。地方债务资金使用与管理混乱,弱化了财政偿债能力。
(4)缺乏完善的应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机制
我国目前地方政府债务种类多,或有债务比重大,而政府债务统计主要是直接债务,未包括全部或有债务。这就使我们无法准确掌握地方政府债务的真实规模,这样,债务负担率、债务依存度、偿债率等衡量债务指标就无法得到有效的运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无法建立,大大削弱了决策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监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基本上处于失控状态。
二、防范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探索
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构建公共财政体制
目前,我国的财政体制离完善的公共财政体制还较远,在当前的财政体制下,过分强调在现行财政体制内有效化解地方巨额债务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为此,我们必须要改革和完善现行的财政体制,通过构建完善的公共财政体制来化解当前巨额的地方政府债务。具体来讲,就是科学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进一步深化“分税制”改革以、深化预算体制改革。
(1)科学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
首先,属于地方性质的公共品应由地方供应。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全国性的共享物品和服务(如国防、外交、全国性的基础设施)才由中央政府提供。其次,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主要由中央政府承担,但同时鼓励各地尽量克服本地内部不公平现象。再次,宏观经济稳定的功能应由中央政府承担,严禁地方政府干扰中央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实施。
(2)进一步深化“分税制”改革
公共财政体系要求地方政府应具有相对独立的税收立法权,拥有能取得稳固收入的主体税种,构建结构合理的地方税体系。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缔;对有继续保留必要的政府性基金和收费,要严格规制,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
(3)完善预算体制
首先,完善预算法,提高预算法的法律地位,维护预算法的权威,杜绝政府践踏预算法的行为。其次,完善预算体系,构建科学的社会保障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产出为导向的绩效预算能够提高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而也就缓解了地方发债冲动。
由以上论述可知,化解我国地方政府巨额债务风险,建立地方公共财政是长久之计和治本之策。构建完善的公共财政体制,我们可以:将我们大量的隐性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显性化;明确中央和地方之间事权、财权;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分税制,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所有这些都是抑制地方政府冲动、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内在要求。
2.建立健全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
建立较为完善的政府债务综合管理组织架构,应包括三个层次:
(1)风险管理决策机构
(2)风险管理执行机构
(3)第三方监督机构
3.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预警系统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形成,不仅涉及政府举借和担保的国内外债务,涉及经济、社会风险,而且涉及经济发展和财政的偿债能力,涉及财政的管理水平。结合财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指标,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及早预警,采取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4.充分利用外汇储蓄来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建议以外汇储备来缓解近期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在我国地方政府各级债务构成中,很大的一部分是由地方政府自身的行为造成的。按照“谁借谁还”的原则,地方政府理应承担还债的责任。
5.控制新增债务,建立偿债基金
地方各级政府要按责、权、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对政府债务进行总量控制。建立偿债基金是确保政府信誉和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需要,确定每年筹集还债准备金的数额,最少应保证偿付当年债务本息所需的风险准备。
参考文献:
[1]刘星:《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研究》2005年第三版
[2]刘尚希:《地方政府或有债务:隐匿的财政风险》2002年第一版
[摘要]20世纪80年代前后,巴西发生了三次地方政府债务危机。“负债式增长战略”以及债务约束和风险预警机制缺乏是导致危机发生的主要原因。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增加,表现为规模大、结构复杂、债务原因多样化和债务扩展机制动力较强等特点。债务问题正逐渐累积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如果没有形成债务约束机制、化解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地方债务规模超过“债务阈值”,就有可能引发债务危机,甚至是金融危机。为此,需要通过《财政法案》立法来规范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通过建立债务责任制来约束举债人的行为;通过债务披露制度将地方债务问题透明化;通过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来防范风险的发生;通过财税体制改革和发行市政债券来形成可持续的地方政府债务平衡模式。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务;债务危机;金融危机;债务阈值
一、引言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不仅关系到债务的偿还和政府信誉,而且关系到宏观经济能否安全运行。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类似于20世纪80年代前后巴西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剖析巴西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发生的原因、演化过程和后果,借鉴其债务治理方法,可以起到“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效果。另外,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日益严重,正逐渐积累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会不会演化为债务危机,甚至是金融危机?这是本文所要探寻的问题。
二、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与危机:巴西的教训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巴西经历了三次大的地方债务危机,其中第三次债务危机还诱发了金融市场的剧烈震荡,最终导致了一场金融危机。回顾巴西的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和由此导致的金融危机,总结和吸取经验教训,对分析和解决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背景
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巴西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GDP年均增长率达到了10%左右,创造了“巴西经济奇迹”。不过在伴随经济增长的同时,社会分化、收入不均等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为了解决经济和社会的主要矛盾,随后的盖泽尔政府在政治上实行民主化进程,经济上通过制定“第二个国家发展计划(1975—1979)”来保持经济的高速增长。由于巴西国内的储蓄率较低,为了实现经济增长计划,巴西政府仍然沿用了之前的“进口替代战略”,同时提出“负债增长战略”,即依靠向国内和国际上的金融机构举债来筹集资金,维持国内的高投资。虽然“负债增长战略”维持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但是其负效应也逐渐凸显出来:(1)累积了巨额的债务。其中1973—1978年的债务增长率为38.7%,1978年的外债净额为316亿美元…。为了维持在国际债务市场上的声誉,巴西政府在无力偿还旧债和债务利息时开始举借新债来偿还旧债。这样的结果是债务规模越来越大,远远超出了本国现在和未来财政能力所能偿还的限度。(2)国内利率被迫升高。由于巴西实行了盯住美元的爬行式外汇政策以及举债利率与欧洲和美国国际金融市场的利率挂钩,受到石油危机等外部因素影响,国际金融市场的利率上升,这进一步加剧了巴西政府还债的压力。在国内,由于受到资金短缺的影响,国内金融市场利率被迫升高。(3)国内通货膨胀率不断攀升。在取消对企业的出口补贴后,为了进一步刺激出口赚取外汇来偿还外债,政府对货币克鲁塞罗实行主动贬值,形成了货币性通货膨胀。同时,受自然灾害影响,粮食减产,进一步加剧了通货膨胀。与通货膨胀挂钩的指数工资增长也带动了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增加了政府的养老支付负担,这又迫使企业和政府进一步举债来维持运行。在这些债务中,一部分就是由地方政府举借的。
(二)债务危机演化为金融危机
20世纪80年代初,由于受到国际石油危机影响,伦敦和纽约等国际金融市场的利率开始攀升。受此影响,巴西政府举债的借贷成本升高,这导致巴西政府需要为此支付更高的贷款利息。由于无力支付高额的债务利息,巴西各州政府纷纷宣布停止对国外债权人债务的清偿,这引起了国际金融市场的恐慌,主要外国债权人纷纷要求巴西政府立即偿还债务。巴西联邦政府作为州政府债务的最终担保人,不得不与外国债权人谈判达成还款协议,接管了州政府约190亿美元的外部债务,偿还期限为20年。
1993年,由于巴西经济增速下滑,政府税收缩减,社保和工资支出刚性等原因,使得州政府无力偿还联邦金融机构的债务,纷纷宣布停止支付,又发生了债务违约行为,导致了又一次严重的地方债务危机。为了解决危机,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进行了谈判,谈判的最终结果是联邦政府为部分州政府债务进行偿还,债务总额约为280亿美元,偿还期限为20年。
1994年前后,由于巴西国内通货膨胀水平上升,以及债券实际利息率的大幅度上升,各州州政府的债务负担进一步加重,最终导致州政府拒绝履行对联邦政府的债务偿还义务。这一消息引起了金融市场的恐慌,投资人,尤其是外国投资人纷纷从股票市场撤资,股市大跌,资本外逃,外汇短缺导致外汇市场压力增大。尽管央行扩大了外汇管理幅度,放弃了钉住主要国际货币的汇率机制,实行自由汇率,但是巴西货币仍然贬值10%。与此同时,国内通胀压力增大,内需缩减,经济增速下滑,增长偏离潜在增长轨迹。因此,一场地方政府债务危机最终演化为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
(三)启示
总的来说,巴西地方政府债务危机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方面,“负债式增长战略”是导致其负债不断增加的主要原因。而联邦政府对地方政府的预算软约束,缺乏相关的法律制度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限制和规定,以及缺少债务的透明度和风险预警机制,也是债务危机形成和扩散的重要原因。外因方面则是国际市场利率等波动是诱发其债务危机发生的导火索。不过,内因才是巴西债务危机产生和蔓延的关键因素。 在巴西地方债务危机发生后,联邦政府通过制定《财政责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限制了地方政府举债规模等。同时,通过定期公布债务报告来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的透明度;对违反《财政责任法》的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等一些措施,使得巴西的地方债务问题越来越得到规范,其对地方债务问题的治理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三、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与危机风险的可能性审视
(一)地方政府债务的基本状况
1.债务规模大
近10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呈现了大幅度的增长。洪源和李礼的研究中测算出2003年全国地方政府直接和或有债务是3.29万亿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估计2004年全国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万亿元以上;时红秀测算出2005年全国县乡两级政府的债务余额不少于4000亿元;范伯乃、张建筑的研究指出2006年全国地方政府直接和或有债务6.64万亿元;财政部财科所课题组估计2007年全国地方债务余额是4万亿元以上;安邦咨询估计2009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7.43万亿元;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中披露2010年全国省市县三级的地方债务余额为10.72万亿元;徐婷婷的报道中引用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地方债务余额约为13.87万亿元;翁仕友的报道中则指出2013年我国四级政府的债务余额约为14万亿元。由此可见,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正呈现大幅度的增长态势,且债务余额存量已经非常庞大。
2.债务结构复杂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结构复杂,主要表现为:(1)直接债务和或有债务并存。直接债务是地方政府需要直接支付的债务,主要是各类的财政贷款和借款。或有债务则是未来需要政府偿付的和其提供担保的债务需要其最后承担偿付义务的债务,主要是指通过政府投融资平台或是下属单位等形成的各类债务。如果出现债务违约,这种债务最终也需要地方政府来偿付。为了规避财政规则的约束,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通过地方投融资平台来获取资金,地方债务隐性化问题也越来越突出。(2)债务种类繁多。有地方政府向国际金融机构的直接贷款,有以土地抵押向金融机构的担保贷款,有地方国有公司和投融资平台代为发行的企业债,有地方政府为下属单位和企业担保的各类借款和贷款,有社会基金缺口,拖欠职工工资和工程项目款等。(3)各级地方政府的债务比例不一致,其中市、县级政府的债务规模呈现不断扩张的态势。由于受制于地方财政等的约束,为了增加公共投资,提供基本的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一些县级政府不得不举债。
3.债务原因多样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形成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既有财政体制、投融资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等造成的体制性因素,也有政策性因素。(1)财政体制。1994年中央和地方的分税制改革后,实现了“财权向上,事权向下”的财政格局。由于没有清晰的事权划分,地方政府需要完成教育、医疗、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等各项支出,受制于税收的约束。为了完成这些刚性的支持,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借贷、地方投融资平台等筹集资金,地方政府渐渐地走上了一条负债式发展的道路。(2)投融资体制。由于受“政绩考核”和“经济利益”的驱动,地方政府偏好发展大项目,也偏好通过成立投融资平台涉足竞争性领域。大项目需要数额较大的资金来支持,地方政府为了达到投资目的,往往通过土地抵押融资等模式取得项目资金,而项目未来的收益却不能按期偿还债务。(3)行政管理体制。由于对地方政府的管理和监督体制不健全,地方政府热衷于“短、平、快”的项目,重视资金投入,而轻视经济和社会效益;重视建设规模和标准,而轻视实际财务负担能力。(4)政策性因素。在缺少中央相关支持资金的背景下,为了配合国家的政策性要求,如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粮食补贴等政策,地方政府不得不拿出相当大的财力来完成相关的规定任务。对于经济不发达、税收较少的地方,由于政策性因素导致的债务负担也是非常多见的。
4.债务扩展机制动力强劲
受制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以及政策负担性等刚性支出,在“政绩考核”的竞赛中,地方政府为了完成支出需求,往往通过土地抵押和地方性融资平台筹集所需资金。如果政策性刚性支出的规模越大,在税收等财政收入来源有限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就越有可能通过举债来完成筹资任务。如果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压力越大,那么为了显示比竞争者具有更强的能力,其越有可能通过举债来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以及形象工程的投资。如果可供抵押的土地价格越高,地方政府就越容易通过土地资本化来筹集更多的资金。如果控制的投融资平台越多,那么地方政府越有可能通过这些平台来筹集更多的资金,最终这些扩张机制会形成越来越多的地方债务。
(二)形成债务危机与危机风险的可能性分析
如前面提到的巴西州政府在拒绝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发生了债务危机。联邦政府为了国家的信誉,最终和州政府达成协议,帮助其偿还债务。在我国,地方债务问题会不会形成债务危机呢?
这里存在一个债务余额的阈值效应:如果地方债务余额累积到一定的度,就可能引发债务危机。这个阈值T应该是依据某一地方政府未来n年财政收入的现值之和与合理的负债率之间的一个函数关系,T=Po(1+r)n(1+d)。其中:Po为期初的财政收入,r为财政收入的年增长率,d为合理的负债率。如果一个地方政府的债务余额超过了阈值T,那么就存在潜在违约的可能性。
而最终违约与否,还依赖于几个条件:第一,经济的增长速度。如果经济增速超过预期的平均速度,那么税收会增加,阈值会变大,债务上限可以提高。如果经济增速持续下滑,且低于平均速度,那么税收会锐减,阈值会变小,债务上限会降低。第二,再融资能力。如果一个地方政府具有较强的再融资能力,通过地方债务平台将土地资本化、政府资产资本化、债务资本化,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并且可以举借新债还旧债,扩大债务规模,同时可以延长债务偿还时期。第三,债务中的谈判能力。如果地方政府的债务是向国际金融机构举借的,一般会按时偿还债务。如果地方政府是向国内银行或地方性商业银行举债,一般可能会通过谈判等将部分债务的偿还期限延长。如果地方政府向私人部门举债,则一般会出现拖欠等问题,尤其是大型工程款等问题。如果地方政府的债务上限达到了阈值,且经济增速下滑,税收锐减,再融资能力受限,债务中的谈判能力弱化,那么一个地方政府就可能发生债务违约。 地方政府会不会发生债务违约,还与中央和地方的博弈有关。对地方政府债务违约可能性的博弈论分析中发现,地方政府考虑到中央政府对债务的隐形担保人身份,一般会选择违约,债务由中央政府代为偿还。中央政府为了国家声誉,降低债务违约的社会成本,一般会在地方政府发生债务违约时承担起最后担保人的角色。在我国,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也具有隐形担保人的问题存在。不过,有所不同的是,地方政府官员的任选都是由上级部门或中央政府决定的,在这种人事直接控制的体制下,考虑到政治前途问题,在债务余额超过阈值后,也不会轻易出现债务违约,而是通过债务延期,债务资本化、债务谈判等方式延迟债务违约。不过,这样会积累很多的隐形债务,增加更多的债务风险。一旦爆发全面性的债务危机,危机的规模将是非常大的。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还与地方融资平台有关。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资本化来为城市的发展融资,也聚集了很多的债务风险。地方政府先将土地作为资本注入地方债务平台,然后依此为资产,依据土地的市场评估价来向银行抵押进行贷款。地段越好、公共基础设施越完善地区的土地,其市场估价就越高。土地的市场评估价越高,所能贷到的款项就越大。在一次次的土地价格评估与抵押贷款的过程中,土地价格被不断地估高,贷款数量不断增加,以土地为融资平台的隐形债务余额也越来越大。受到政策调控影响,以及经济下滑影响,作为标的物的土地价格有可能回落,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会转移给贷款银行。在我国,以土地融资而形成的银行贷款数据是非常巨大的,为此已经给银行累计了巨大的风险。如一些省份的政府融资平台的负债对象90%是银行,其中70%是通过土地抵押融资,而主要通过财政收入、地产开发收入和土地出让金来偿还。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财政收入增加,房地产繁荣且开发收入增加,土地出让金也会不断攀升。但越是在经济繁荣时期,越会累积巨大的债务风险。如果经济增长受到外部冲击或内部矛盾爆发,出现下滑或衰退,巨额的债务问题就会凸显出来,债务偿还链条可能会出现中断,进而出现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如果仅仅是少数和局部地区出现地方政府债务危机,那么危机还是可以控制的;如果大部分地方政府出现了债务偿还问题,就会演化为全国性债务危机。由于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模式在全国具有普遍性,如果发生地方政府债务危机,有可能是全国性的债务危机。又由于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大部分来自银行,如果地方政府发生债务危机,就会将债务危机传递给金融业,发生金融危机。大规模的地方债务危机和金融危机势必然对经济增长造成损害,使得经济增长下滑,甚至会出现经济衰退。前文提到的巴西地方政府债务危机演化为经济危机就是最好的例证。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负债式增长战略”以及债务约束和风险预警机制缺乏,是导致20世纪80年代前后巴西发生三次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主要原因。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巴西的例子值得我们反思。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较多,表现为规模大、结构复杂、债务原因多样化和债务扩展机制动力较强等特点。债务问题正逐渐累计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如果没有形成债务约束机制、化解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地方债务规模超过“债务阈值”,就有可能引发债务危机,甚至是金融危机。那么如何治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债务危机和由此引发的金融危机呢?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变迁,《预算法》中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且一些新出现的问题没有反映到法律中。例如,《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能发行地方债券,在现实中由中央政府代替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已经屡屡发生,或者由地方性融资平台等代替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进行融资也成为了新趋势。所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应该进一步完善《预算法》。
(二)建立债务责任人制度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的某些官员为了发展经济,通过大规模举债来完成投资任务,所造成的巨额债务问题是其任期内,甚至是以后几任接替者都无法用正常的财政收入偿还的。这种“举债式增长”模式为地方政府累计了财政风险。为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行为,应该颁布和实施《债务责任法》,明确规定举债人的责任和义务,实现“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规制地方政府官员的举债行为。
(三)建立债务披露制度
由于我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限制地方政府独自发行债券,为了应对日益扩大的政府开支,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土地财政和地方融资平台来筹集资金,这使得地方债务隐形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债务隐形化容易积累债务风险,最终会威胁经济安全。因此,建立债务披露制度,将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偿债措施等信息及时公开,以便接受监督,及时化解债务风险。
(四)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到底有多大?什么样的债务规模才是合适的?解决这两个问题不仅需要建立债务信息披露制度,而且需要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通过一定的监测机制及时发布债务信息,同时提醒过度负债的地方政府进行债务风险的化解。
(五)建立可持续的地方政府债务平衡模式
地方政府积累了巨额的债务,除了债务约束和监督机制缺乏的原因外,地方政府收入和筹资机制不顺畅也是重要的原因。一方面,在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事权增加了,而财权减少了,客观上造成了地方政府“缺钱”的现实。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没有市政债券发行权利,使其丧失了公开筹集资金的渠道,迫使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土地财政和地方融资平台来筹集资金。这样会形成债务的隐形化问题,逐渐积累债务风险。因此,需要进行财税体制改革,实现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的匹配。同时,应该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将其债务阳光化。
[摘要]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中,地方政府举债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尤其是我国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期以后,地方政府债务呈现了规模大、举债方式多样化、隐蔽性强的特点。同时,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也逐渐加大,严重影响了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因此,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来防范我国地方债务风险显得刻不容缓。
[关键词]地方债务;风险;对策
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已经成为改革和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中,地方政府举债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尤其是我国经济在长达30多年的高速发展中,地方经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资金缺口也越来越大,地方政府通过各种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导致各级地方政府都以不同形式存在着大量的债务。这些巨额债务风险逐渐增大,不仅影响了地方经济的正常运行与发展,而且也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因此,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迫在眉睫。
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
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以政府名义举借或者担保举借的债务,并由此承担的资金偿付义务。目前,我国政府权力层次分为五级。相应地,财政层次也分为五级。除中央财政以外,省、市、地、县以及乡级财政都是地方财政。因此,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主要包括省级政府、地级政府、县级政府和乡镇级政府四级政府债务。
从表面上看,我国似乎不存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因为我国对地方政府借债方面有十分严格的限制。我国《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同时,我国《担保法》规定,除国家规定的需地方政府、财政担保的向外借款外,社会经济活动中,地方政府不能向国内任何提供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担保。尽管有上述严格的规定,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地方政府在本地经济建设过程中为了解决资金缺口问题,以不同形式举借了大量的债务。
从性质上看,地方政府债务可分为直接债务、担保债务和政策性挂账三部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魏加宁博士指出,目前,中国各地区、各层级的地方政府大都在不同程度上举债度日或负债“经营”。另据中金公司研究报告预计,2009年末地方政府负债约为7.2万亿元,其中,2009年净新增约3万亿元。预计2010年和2011年后续贷款约为2-3万亿元,2011年底将达到约10万亿元。10万亿元的地方政府负债约占中国2009年GDP的三分之一,相当于中国外汇储备的70%。
从2009年的情况来看,地方政府举债基本有以下三个途径:一是中央政府代发的2000亿地方公债。这2000亿地方政府债券将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等涉及民生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安排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行为筹资的投资项目。这部分债务在地方政府债务的总规模里占比较小,加之中央政府设计了严密的偿还和风险控制制度,因而引发大规模坏账的可能性很小。二是中央要求地方政府跟进的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配套资金由地方政府来承担。根据中央检查组督查4万亿的最新情况来看,由于地方财政实力薄弱,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不高。对于不到位的资金,只能通过向银行举债的方式实现。三是地方政府充分利用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及宽松的投资政策的机遇,建立各种融资平台,以“城投债”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带动项目投资,负债规模急剧增长。据国家发改委统计,2009年前11个月各地城投债发行了106只,全年融资规模将超过2000亿元。根据以上三大路径估算,2009年全国地方政府形成的债务约为7.2万亿元,已远远超过了风险控制预警线。
二、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特点
1.债务规模庞大。根据上述分析得知,许多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增长过快,增长率居高不下,远远超过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的速度。
2.地方政府举债多头进行,形式多样。一是借债主体多元化。这些巨额债务有的是政府直接运作,有的是通过财政、发改委等部门运作,还有的是通过政府所属的投融资公司运作。二是债务种类具有多样性。各级地方政府不仅负有经中央政府特批发行的地方公债,还以开征各种基金、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转移土地出让金、高成本融资、拖欠民工工资等各种方式举债。
3.债务具有隐蔽性。一些地方政府在举债过程中,大都采取变相举债方式,使债务类型由显性负债转变为隐性负债。最为明显的是,地方政府通过为自己所管辖的单位或部门,以及政府所属投资公司的借债提供担保而形成负债,使得地方债务隐性化趋势明显,银行成为政府的最大债权人。这些债务分布范围广,隐蔽性强,不利于我们掌握目前地方政府债务的真实情况。
4.政府偿债能力低,债务风险大。长期以来,大量地方政府依靠举债度日已成为公开秘密,政府偿债能力较低,出现了债务逾期无力偿还、以贷还贷、以贷还息、拖欠工程款等现象。另外,由于地方债务没有统一的统计数据和统计口径,无法掌握我国目前地方债务全面、真实的数据,导致地方财政风险预警和控制体系无法建立,债务风险无法得到监控。
三、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原因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所付出的代价,既有地方政府发挥其经济职能、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时产生的,也有经济体制转轨尚未到位而形成的。
(一)体制原因
1.转轨时期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事权范围划分不够明确。地方政府过于庞大的事权与有限的财权之间的矛盾是形成地方债务风险最主要、也是最根本的原因。地方政府在发展本地区经济中承担的责任不断加强,如引进资本、促进产业升级、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等等,而地方财政资金满足程度较低,因此产生了有限的地方财政能力与不断增长的地方资金需求之间的矛盾。在这种财政压力下,地方政府通过各种融资渠道筹集资金来满足支出需求。
2.未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职能范围界定不清。一些可以由市场运作的领域财政还在越俎代庖,如大量的国有企业补贴及不规范的税收优惠,都导致财政负担加重。
3.投融资体制不健全。尽管目前我国正在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认为政府应基本退出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但地方政府在投融资活动中仍然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部分竞争性领域仍包含着相当大的政府干预成分。另外,目前融资渠道混乱,管理分散,融资的决策主体及偿还主体不明确,投资失误的责任由谁承担也不明确。
(二)管理原因
1.地方政府强烈的投资冲动与投资约束不足之间的矛盾导致其不断举债。为了发展地方经济,一些地方政府在片面的政绩观的指导下,以各种方式融资举债,造成大量的债务。但对于这些政府债务,却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管理,同时,债务管理的偿债责任不明,预算缺乏硬约束,也导致了地方政府不顾后果的举债投资,加重了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
2.政府债务管理的基础薄弱。目前,政府债务管理的基础仍十分薄弱,尚未建立起统一的政府债务统计、计量体系,无法掌握债务的整体情况。因此,在实际情况中,难以对政府债务进行实时监控,也无法使决策部门了解真实、全面的债务规模及数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对债务进行管理的难度。
四、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对策
当前,我国政府债务规模庞大,种类繁多,债务风险急剧上升,拖累了地方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来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
第一,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政府的举债行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地方政府借债行为是合法的,但这种借债行为又受到各种限制。但我国的《预算法》、《担保法》明令禁止地方政府负债,使得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更加复杂化。因此,必须不断修改和完善我国的法律规定,将修改《预算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的工作尽早列入国家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强化地方政府的举债约束和债务管理,使其与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相适应,并尽可能与国际接轨。
第二,建立完善的地方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其主要内容包括:政府担保的明细情况;政府对公共部门和非公共部门提供的各种财政支持的情况;政府所属投融资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和债务情况;重要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和债务情况;社会保障资金积累状况和资金缺口情况;下级政府的债务形式、拖欠财政资金等。这些信息应尽可能的量化和分类处理,以便相关部门能全面掌握情况。
第三,设立偿债基金,建立地方政府偿债机制。各级地方政府要集中力量全面清理和汇总现有债务,明确界定债务偿付责任,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按照“谁举债,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明确偿债责任单位,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并按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债务。各级地方政府要设立相应的偿债基金,并由财政部门实行专户管理,不得截留、挪用。
第四,建立财政风险信用预警和控制体系。政府应现实地评估当前债务状况,在各专家机构的配合下确定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线,将各地区的债务率及其他风险指标予以量化,从而测定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程度,以控制政府的举债行为。同时督促各地区、各级政府建立债务预警系统,运用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多项监控指标对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实现对债务风险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的管理。在对债务的监控中,应明确界定各级政府以及政府各部门之间的风险责任,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责任量化到地区、部门乃至个人,建立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考核责任制,加强对债务的管理。
第五,加快地方政府职能转换,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要加快推进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将地方政府的职能从大包大揽转换到有限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上来,将经济发展与建设的职能更多地让渡给市场、企业和中介组织,使其投资主要集中在公共产品、基础设施、科技进步、环境保护等能够对地方经济建设产生持续作用的公益性投资项目上来。在当前地方政府债务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当务之急就是要严格控制政府举债经营,规范政府的投资行为,遏制政府债务急剧增长的势头。一是严禁地方财政借钱开支。对预算不平衡的地方,要调整支出结构,压缩支出规模和支出标准,努力实现平衡。二是不准行政事业单位擅自举债,尤其要严禁地方政府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设。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也要依据实际情况开展,不能超越当地的财政承受能力。同时,改革政府投资公用事业的方式,推行公用事业市场化、民营化。改变过去财政包揽一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做法,将国有、公营的公用事业所有权或经营权全部或部分地向民间转移,引入市场机制,更多依靠民间机构,更少依赖政府来满足公众的需求,以减轻财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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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引起的将会导致经济资源外流的政府现有责任。政府性债务关系到政府信誉,影响到地方投资发展的软环境,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带来的财政风险,达到既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确保财政经济平稳运行,是实行政府性债务科学管理的更本目的。
政府应牢固树立综合财政理念,在切实加强政府财政资金管理的同时,统筹安排其他政府可利用资源以扩大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达到综合平衡的目的。彻底打破地方部门既得利益的障碍,把以部门所有制为基础的个别决策转变为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决策,提高政府决策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改善政府资源配置的效率。对竞争性项目,财政今后不应再对其进行担保;而对于确需财政担保的项目,为了减轻担保风险,地方政府可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建立健全分级担保、反担保和实物担保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担保制度。今后随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渠道的多样化和规范化,地方政府应不断缩小债务的担保规模和担保范围,而应尽量通过其他方式如财政补贴、财政贴息、参股、控股等方式实现融资目的。提高地方政府资信水平,建立完善的地方政府债务偿还机制。偿债基金具有偿付、减债、调节增殖和担保等优势,为了合理调整债务规模、加强地方财政的后备资金,地方政府应建立和规范对偿债基金的提取、存储、管理和运用等相关制度。地方政府偿债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应包括,地方政府的年度预算安排,财政结余调剂、债务项目效益提成等。在充分保证偿债基金建立、运转长期性、稳定性的前提条件下,偿债基金务必专项用于各种地方政府债务的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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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社会生产力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这就要求政府管理模式必然要进行适当改变,以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环境。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政府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内容提要】西方管理学中“新公共管理运动”极大地提高了政府管理效率,这一“运动”的核心就是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随着国家行政机构的日益庞大,公共事务日趋复杂,传统的以人事管理为核心的政府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已无法应对政府行政管理业务的专业化和复杂化,而我国现阶段进行的从人事管理到人力资源管理的思想还没有形成有效的体系。本文重点以公共行政管理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入手.借鉴国外的政府行政管理理论,提出了我国政府行政人力资源管理的管理思想、组织结构、配置模式及管理方法,以期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效率。
【关键词】公共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变革模式
自1998年我国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以来。一直在探索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公共行政管理所需要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这种以政府职能转变与公务员制度实施为特征的改革,至今已有了较为完善的框架与体系。虽然这种框架和体系与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的人事管理体系相比较,已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还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不能完全与社会整体发展相配套。政府行政管理的复杂性、专业性及高效率都对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嘲。因此,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中的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已成为现阶段政府改革最重要的课题。本文在研究我国现有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体系及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对比西方公共行政理论,提出了我国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中人力资源管理的变革模式。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面临的挑战建国初期,我国政府仿照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采用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管理对象包括党、政、军、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公有制企业、青、妇、教、科、文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面对如此庞杂的管理对象,根本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管理。更谈不上专业决策,只能采取以政治需求为主导,将政府行政权力与之匹配的管理方式,造成管理权限集中、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参与者众多、权力分配不科学、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和现代化进程。进而使政府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改变这种局面.经过长期酝酿、探索,1993年8月国务院正式公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标志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初步形成。经过多年的风风雨雨,在先后经历了“探索期”、“贯彻期”、“整顿期”、“调整期”四个阶段之后;我国公务员制度逐步推行和完善。并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展,对我国行政管理的科学化、高效化,对政治体制改革与市场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新问题的出现,如何实现从传统的人事管理向现代行政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成为公务员制度急需解决的新问题。由于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初的目的:
纪90年代才建立起来。十年来尽管经过了大量的补充和完善,但是架构、模式、制度设计、操作方法、管理理念等仍不能达到科学性、专业性要求.导致政府仍然按照原有的一套逻辑体系和方法进行公务员管理,政府公共行政管理没有像-K商管理那样。
随着市场化的推进而完成从传统的人事管理向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也没有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的系统要求在管理中全面引入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尤其从管理思想、组织架构、配置模式及管理方法上一直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由此造成的负面效应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政府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进而影响到行政人力资源管理能力。
我国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对行政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效的、科学的管理体系。专业的公务员队伍成了我国政府改革的重点,借鉴西方的政府改革思想。在行政管理中引ik,新方法、新观念,成为政府行政管理改革的新课题。 二、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实践
1.构建现代化的人力资源模式是新公共管理改革的基石。“新公共管理运动”可以划分为“维斯特敏斯特”和“重塑政府”两个阶段。前者指1991年到2000年以英国为代表的眄方国家政府主要围绕经济自由化和公营部门私有化而进行的改革。而后者是指在随后的十年里,以美国为代表的围绕政府核心服务职能的有效性而进行的改革嘲。这一新的行政管理革命,提出行政管理应从“保姆政府”、“最低纲领政府”发展到“有效政府”嘲。“有效政府”是《1997年世界银行报告》中提出的最新政府理念,该份报告明确提出:政府的最高使命是建立法律基础,维持有效的宏观环境。投资于社会服务和基础设施,并保护社会自然、经济诸环境的正常有序发展门。政府的行政管理成功与否取决于三个基本要素即效率、收益、及时反应能力三个方面。而人力资源管理是公共行政管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新公共管理虽是对政府发展的管理研究,但是几乎所有的这种改革。都将核心放在人力资源管理上。
构建现代:的人力资源模式是新公共管理改革的基石。是建立效能政府的根本所在。
2.按照新公共管理理论。政府人力资源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外最新公共行政管理思想最显着的特点是公共行政管理向工商管理靠拢。政府行政管理向企业管理学习。虽然公共行政管理与工商管理着眼点不同。
公共行政管理着眼于整体社会或国家。而工商管理体现的是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原则,一个强调政府管理。一个根植于企业管理,但是比较二者的发展现状。工商管理的理论更加完善。效率明显较高。而公共行政管理的理论发展相对滞后.其有效管理较之工商管理差距巨大。
从工商管理的实践和理论中探索行政管理的改革之路不仅是我国政府也是各国政府都在进行的尝试,所谓“新公共管理学理论”就是这一尝试带来的成果.它将政府行政管理的最终评价设定了三项基本指标:效率、收益、及时反应能力删。按照这一指标体系。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中人力资源应该解决如下问题: ①确定政府目标,并将整体目标在各政府层级之内进行分解,使各部门形成明确的目标体系;
②设计政府架构。原有的以权力分配为方案的政府职能设计。更多体现了监督功能,而忽视了责任体系。使政府对其应负责任不能形成快速反应机制; ③人力资本是基本的资本项目,资本是投入。更强调这一投入所带来的收益.人力资源管理转向人力资本管理就体现了收益性原则;
④形成领导变革及领导开发体系;
⑤强调管理手段和方法创新。方法创新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方向;
三、公共行政管理中人力资源管理变革模式
正是基于上述政府的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借鉴国外政府行政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本文尝试提出我国的政府人力资源管理变革的创新模式。
1.变革指导思想:形成以目标分解为核心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随着行政政府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从政治恩赐制度、公务员制度、集体评判制度到弱势群体保护制度的发展,政府体系也从“保姆政府”向“有效政府过渡”唧,不难看出,公共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核心价值的变化会带来政’冶制度变革的压力,并形成对应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长期以来,我国的行政人力资源管理也表现小明显的政治需求配置特征。政府部门及相关职能的设定是按照政治需求进行划分的。
按照有效政府的管理思想。我国的政治体系应向支持性政府政务管理过渡。政府的宗旨不再是政治权力分配,而应体现社会(国家)整体发展思想。政府人力资源配置也应体现社会整体发展导向。政府将整体发展目标逐层分解.逐级确定政府各部门的职能目标。并以此目标体系所形成的政府决策反应流程来进行人力资源配置。
2.组织结构变革:构建扁平化的组织架构。强调及时反应、有效提高效率、减少政府层级、缩短政府与公众的距离。扁平化的组织架构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可以及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反应,有效地降低内部流程过长所造成的效率低下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政府构架以权力分配为依据,每一个权力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分配,这种分配带来的直接结果是权力部门较多,监督部门较多。而相应的责任部门较少。这样的权力分配方式,极大地拉长了决策者与社会及大众的距离,使得政府不能体现服务功能。而过多的职位设置又极大地影响了决策效率。按照工商管理的思想,这一时期,我国政府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则更应强调从事务性政府向企业性政府的转变,强调政府决策的经济性原则,应按照扁平化结构,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下放权力,强调增加一线服务的质量和数量,改变控制幅度,缩短决策时间。
3.变革路径:从规章管理转向专业化管理,从简单的制定规章转向建立决策管理系统。我国目前的行政管理由于行政领导缺乏相关的专业化背景,更多的还停留在规章管理阶段,按文件办事,以法规文件为依据。
突发事件经逐级上报请示。这样的工作流程极大地限制了政府快速反应能力。这种模式强调上级对下级组织的绝对控制,强调监管。却使手段变成了目的。导致“一个基于规则的体制中,问题总是要靠制定更多的规则去解决。规则自然带有更多的应用条件和例外,直到我们陷入其中不能自拔。政府组织被迫集中精力发现和追随这些规则而不是忙于工作”。解决这一问题.从根本上就要求我们改变原来那种规章管理的方法,使政府管理方法转向专业化管理。这就要求政府从业人员要具有专业知识及技能。
由原来的政治权力分配转向专业化管理。并形成与之配套的决策体系。
4.变革核心:从人事管理转向人力资源管理。在政府管理中注重效率,引入成本与收益的管理思想。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不仅包含人事管理的内容,而且更强调其本身的作用。要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引入人力资源需求预测、规划、开发、配置、培训、绩效考核的现代管理体系.更要从人力资本的角度评价其投资与收益。传统人事管理将人力看成是一种成本,认为它是一种单纯的消费。 从而导致其管理过程将人力工具化。
人力的存在价值是满足组织发展要求,所以在传统行政管理中更强调管制、监督。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认为人力是可以创造价值的价值,是资本。组织对人力资源的投资开发,都将获取更高的目标,因此人力资源在组织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对人力资源进行的激励、保障、培训、引导都会为组织发展带来收益。
5.变革中应注意的其他问题:①强调绩效、允许流动。由于我国的政府行政人力资源管理,强调管制、监督。就使得不犯错误成为对从业者最大的要求,于是官僚主义横行。实行绩效考核可以从根本上提高从业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与个人能动性。同时与之相对应。应根据绩效考核形成全体公务员流动的制度与体系.从而解决公务员责权不协调问题;②利用先进技术,提高决策效率。虽然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政府行政人力资源管理从技术上有了保障,但由于社会发展带来部门越来越分散。而扁平化又使得管理宽度大大加强。由此先进的政务管理-T-段可以极大地提高效率,同时各种网络技术的运用也将使得社会大众更容易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从而政府部门的弹性工作制、绩效工作制在新技术条件下得以实现旧。
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中的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对我国现阶段政府体制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对新公共管理学思想的研究。参照国外先进的管理思想,结合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现状。我们提出了政府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基本设想,并以此为尝试,拟对我国政府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探索提供思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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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原有的地方政府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各级地方政府管理模式亟待创新,然而缺少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的经验,地方政府在管理创新过程上常常出现误差,因此如何推进地方政府科学高效的展开管理创新,成为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关键词:地方政府;管理;创新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处于蓬勃发展的历史时期,GDP平均保持在9%的增长水平。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各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的需求,原有的政府管理模式也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国内各级政府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改革创新的理念在地方政府管理中纷纷被提及,然而缺少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方面的经验,地方政府在创新方向常常陷入误区,导致创新举措的后果和最初的政策目标背离,最终管理创新行为失败。如何推进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方面采取新方式、新手段、新理念,使地方政府更好地为社会发展服务,是我国地方政府和学术界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当前政府管理创新的实践和理论研究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政府在推进政府管理改革和创新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修订了《国务院工作规则》,提出加强行政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政府依法管理的目标和要求;采取各项措施积极推进《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大力推进公务员制度的创新。中央政府在自身管理和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也为地方政府在加强自身和积极创新管理方式提供了许多可以借鉴的方向。温家宝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上也提出“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也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地方政府在管理创新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讨,如珠海的“万人评政府”、武义县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重庆市城口县镇长直选等案例。另外,理论界在围绕政府管理创新方面也取得了大量研究成果,李习斌(2002)的《政府管理创新与系统思维》,谢庆奎(2003)的《政治改革与政府创新》、《论政府创新》,王伟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研究综述》,贾凌民(2004)的《21世纪的公共管理:政府管理理念转变与创新》,郭小聪(2005)的《制度转型与创新过程中的三大约束》,刘靖华、蒋宪利(2004)的《中国政府管理创新》,权奇哲(2003)的《WTO市场经济与政府管理创新》,姚惠(2006)的《和谐社会构建背景下的政府管理模式创新探讨》等等,这些理论研究从各方面对政府管理创新的时代意义、理论依据和深刻内涵进行了探讨,对以后的政府管理创新研究具有很大的启发作用。
二、当前地方政府管理创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
地方政府是直接治理一个区域和管理该区域内居民最直接的政府,是基层的政府,也就是指除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以外的所有各级政府。地方政府在我国政府组织管理体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地方政府管理创新和改革对我国整个社会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然而各级地方政府和各地在实际情况存在这许多不同的地方,各级地方政府在推进管理创新的道路上势必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就目前情况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地方政府在管理创新方面缺乏动力,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其重要性。管理制度的创新是一项政治改革的重要措施,将会涉及到各方面利益和权力的调整,这不仅涉及到经济利益的调整,也牵扯到广大群众权利和价值以及文化观念的调整。近年来,各级党政机关出台了一些管理制度创新的方案,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其力度还是远远不够的。首先,任何管理制度创新的驱动力都来自各方面利益的博弈,地方政府领导者缺乏往往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考虑而非深入民众采纳民意,这决定了其对管理创新的认识不足。其次,由于对重要性认识不够,地方政府经常把握不住合理的变革时机并不能构建创新制度的多元分布,在创新过程中经常出现主观随意性或者只顾眼前利益。另外,创新也意味着存在这一定的风险,对于以求稳的当代地方政府的领导者,在实际行政过程中,往往只局限于按照中央政府制定的公共决策执行,却缺乏对自己地区特色的融入,为了规避风险,常以观望态度对待,从而错过了制度创新的最佳时机。
2、地方政府管理在技术创新层面存在缺陷。在现阶段,地方政府管理技术创新主要是指地方政府将现代通信和电子信息技术运用到实际政务中来,即所谓的电子政务。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开展的电子政务处理政府管理工作,是以用户为中心、以便民为目的的政务形式,可以使公众能快捷方便地了解政府管理和运作并参与其中,而有些地方政府工作人员由于各方面的顾虑和利益,把所掌握的公共信息视为其保护其利益的法宝,千方百计地阻挠电子政务的正常展开。另外,许多地方政府对管理技术创新存在认知性偏差,导致在实际投入中出现硬件建设强大,但软件建设明显薄弱的现象,现有的软件作者和地方政府缺乏足够的沟通,不能真正理解地方政府的实际需求,开发出的软件不能紧跟地方政府需求的变化,软件设计与地方政府先进的硬件不配套。其次,地方政府管理技术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政府部门甚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协调均衡发展来实现,而目前我国地方政府下面的各行政职能部门在建立网络系统的过程中缺少部门之间的资源信息整合,无法形成部门之间协同办公的环境,不同部门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因此目前地方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还停留在低水平重复浪费的基础之上。
3、地方政府管理创新从观念上讲还处于落后的阶段。管理观念是地方政府管理创新的理论基础,是最重要的因素,直接影响到决策的成果和意义。地方政府管理创新离不开先进的管理思想,但现实情况却不尽人意。如依法行政观念淡漠,人治氛围浓厚,政务公开的透明度不高,公开性不够,各地方政府执行标准及程序不一,政府公信度差;缺乏相应的责任意识,在管理过程中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涉及到利益就一哄而上,涉及到责任就相互推诿;缺乏科学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约束,在行政过程中工作人员以强政府姿态来处理问题较多,有时甚至不惜牺牲政府和人民的利益。同时政府工作效率较低,角色定位过于复杂。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政府包办式管理痕迹较重,虽然经过多年市场经济的成功转轨,但依然未能达到市场行业主体有效管理运行的目标。此外,地方政府的服务意识不强,深受传统官场文化的影响,地方政府内部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和“官本位”现象,在管理中把为人民服务的权力变成了特权,这些都造成了地方政府管理理念的落后。
(二)原因分析
对于以上地方政府存在的如多问题,可以对其进行深层次的原因分析,以此来发掘阻挠地方政府管理创新的因素。
1、地方政府管理创新推缺乏动力的原因。叶富春在《利益结构、行政发展及其相互关系》中指出“政府管理的任何创新都不可能单纯地根源于政府自身的觉悟,而必须有来自公民和社会的推动力。”目前我国行政管理往往缺乏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因此不能对地方政府管理创新形成外在的推动力。另外,地方政府作为地政治经济文化事务的管理者,在改革创新中难免把自身利益放到首位,在改变原有的管理方式过程中必然会对地方政府官员和各级政府部门的利益进行调整和再分配,因此会不同程度上对地方政府各方利益的分配方式和协调产生影响,甚至会直接损害某些要害部门及其人员的利益。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各项体制内的改革创新都难以突破条条框框的限制,政府在制度管理创新方面的动力不足。
2、地方政府管理在技术创新层面存在缺陷的原因。政府管理技术创新需要大量的财政投入,而地方政府受中央政府财政拨款的限制,加之地方政府本身财政收入有限,因此在面对需要高投入的技术创新层面明显呈现出投入不足的态势。另外,各地方政府、各行政机关对技术创新的认识层次高低不同,对其产生的目标和价值定位也比较模糊。而大部分地方政府部门只局限于自身的技术创新缺乏相互之间的沟通和资源共享,建设过程中重复和浪费现象严重。
3、地方政府管理创新从观念上落后的原因。几千年积淀的封建官僚思想和传统陈旧的思想观念阻碍了地方政府管理创新的前进步伐,某些行政主官固步自封,怀抱封建思想和强权思想,一旦管理创新触动到他们的利益,行政命令就会下达,甚至严重干扰地方政府管理创新的进程。官僚主义、特权主义、小团体主义,这些思想的存在将非常不利于地方政府管理创新。
三、地方政府如何进行管理创新
(一)加强地方政府管理制度创新建设,确保制度创新是一切管理创新的前提条件
地方政府管理创新活动离不开制度创新,制度建设是任何一项改革开展的前提。良好规范的制度创新体制有利于将地方政府管理创新引入一条正确明晰的发展道路,通过对现有制度的修改、补充、完善和废弃,从而建立一个适应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高效廉洁的制度体系,确保地方政府管理制度创新有章可循。地方政府在制定制度的时候要遵照中央政府文件精神要求,引入民众参与、专家听证的机制,最大程度发挥专家的作用,确保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出现重大失误。同时民众参与,有利于制度直面人民群众的利益,减少制度创新的阻力。
(二)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引入电子政务管理系统作为地方政府创新的技术保障
现代社会高速发展,任何一项创新活动都离不开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持。地方政府管理创新要求我们的政府必须是现代化的、高效能的、高科技的政府,在此意义上的技术创新其实就是电子政务的广泛开展。电子政务中政府部门或机构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和网络技术,实现高效、透明、规范的电子化内部办公。电子政务的开展首先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府公务员队伍,通过公开招考录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力引进人才特别是计算机专业的人才。其次加大资金投入,软硬件齐抓共管,提升电子政务的软硬件实力,搞好后勤物质保障。
(三)转变思想观念,将地方政府管理创新摆到一切创新的首位 树立法制观念,效率理念,建设法治性政府,需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这也是推动地方政府管理创新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完善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将地方政务置于阳光之下,提高地方政府工作效能。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建设管理型服务型地方政府,真正做到政府为人民服务,官员是人民的公仆。
地方政府管理创新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是当前全球各国范围内行政改革的趋势,地方政府必须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要求,吸收先进管理理念,将地方政府打造成富于时代气息的有社会主义特色的人民政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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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档案意识水平提高,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人们对信息资源的运用越来越多。而档案信息也作为一种资源,应得到开发,为社会服务。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档案信息资源的形成规律探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人们档案意识水平提高,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人们对信息资源的运用越来越多。而档案信息也作为一种资源,应得到开发,为社会服务。本文主要阐述档案信息资源的形成规律,并从结构、范围和来源三个方面来阐明档案信息资源的形成过程。
[关键词]档案信息资源;形成规律;探究
现阶段,对档案信息资源形成规律有多重解释,有侧重于目的来表述的,有强调过程来表述的,总的看来,比较全面的观点是从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三个基本要素,即档案开发者、档案利用者和档案信息资源三者出发来下定义的。代表性的表述有:其一,档案信息资源形成是“采集、加工、存贮档案馆藏信息,为利用者提供利用服务的准备性工作;其二,档案信息资源形成是指”主体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将课题更加系统化、有序化,以满足不同利用者的需求并从利用者对客体的利用中获得收益的过程。
档案信息资源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它是经过各个历史时期逐渐积累而形成的,同时也是经过若干工作程序的不断完善而形成的。其形成毫无疑问是具有一定的规律的。这一规律我们可以从档案信息资源的结构、范围、来源等方面来进行认识。
综合以上观点,我们认为,档案信息资源形成是根据社会的的导向和需求,对可获取的馆藏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加工、改造和充足,辅之以各种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开发文化产品,进一步拓展档案的易传播性和可利用性,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社会利用的活动。对其概念的理解要把握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开发与利用的结合,另一方面是该活动中存在的主客体关系。通常,人们将档案信息资源的形成于利用结合在一起来说,这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形成是为了利用,形成工作的价值是通过利用体现出来的,离开利用,开发就失去了实现价值的途径,且利用者的利用要求可以反过来指导形成,形成于利用是一个密切联系的整体,将二者结合在一起才能反映档案信息资源形成的完整意义。
档案信息资源的结构是指档案信息资源在其构成中的档案资源种类的分布状况。档案信息资源是一个泛指的动态性概念。古代档案有其本身内在的结构,近现代档案也具有符合新技术发展的结构层次。这些结构都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发展的。档案信息资源的逐渐形成过程,也就是档案信息资源结构的逐渐发展过程。
档案信息资原结构的逐渐发展过程,是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古代的“馆藏”从甲骨档案逐渐发展到纸质档案;近现代档案信息资源状况的结构,由各种传统型和非传统型档案信息资源组成。它们是从古代纸质档案信息资源逐步发展分化而来的。对档案信息资源来说,所有这些组成部分都是一种相互补充的关系,而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是在已有组成部分的基础上增加新的组成部分,而绝不是以新代旧。
传统型档案信息资源是机关或个人在活动中形成的管理性档案和个人档案,它以纸张为主要载体。而非传统型档案信息资源同样也是机关或个人在工作中形成的档案,只不过其载体是特种材料,并且是按事由(主题组成的档案信息资源综合体。这样,随着档案信息资源的结构逐渐由简单到复杂,档案信息资源也由种类单一逐渐过渡到种类繁多。
既然档案信息资源有自己的结构及其变化发展规律,档案工作者在熟悉馆藏的实践中,就应顺应这个规律并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及手段对其进行了解和熟悉。
馆藏档案信息资源的范围,实质上是指保存哪些方面的档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人类的物质活动和精神话动不断丰富,社会的分工越来越细,这样,档案信息资源的范围势必受到影响,即不断增加,不断扩展。这是档案信息资源的范围变化规律。
自古以来,任何国家和朝代及其部门保存档案都是为了利用。档案信息资源要能得到合理利用,关键的一点就是确定不同档案保管部门的保管范围,即给每个档案保留部门划定一个区别于其他档案保管部门的收藏范围(可以从时间、地区、内容等特点来区分其馆藏范围)。由于时代不同,社会面貌不同,人们的认识水平不一样等,这些都会使档案保管部门收藏档案信息资源的范围产生人为的变化。这是档案信息资源的范围变化规律之二。
馆藏档案信息资源的范围,其发展变化从纵向来说,不断拓展;从横向来说,各部分不断互相渗透交融。纵向发展是由于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新的分支不断出现,横向联系是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科学技术不断出现,不同科学方法及手段的运用促使相近的档案内容分别附着在不同载体之上。这是档案信息资源的范围变化规律之三。
档案信息资源来源于机关、团体、个人等所保存下来的资料。其具体表现为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交换、复制、接受转让、捐赠和寄存等几种形式。档案信息资源的来源也是变化发展的,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从纵向方面来说,最初,档案信息资源的来源只是表现为档案资料的接收形式。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档案信息资源的来源就逐步表现为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交换、复制、购买等几种形式共同存在。档案信息资源的来源由单一渠道逐步变化为多种渠道。另一方面.从横向方面来说,档案信息资源的种种来源形式,除接收形式比较稳定之外,其他形式非常不稳定,一是受客观条件制约,二是受档案工作者的主观努力程度制约。所以,档案信息资源的种种来源是经常变动的,不稳定的。
档案信息资源的各种来源,除按正规渠道接收各种档案资料外,其余如征集、交换、复制、购买等种种来源形式,都是对馆藏档案信息资源内容状况的补充。它们所网罗的档案资料,一般具有零散性。
档案信息资源来源的这种变化规律,要求档案工作者在熟悉馆藏档案信息资源状况的过程中,用动态的观点来对待档案信息资源的不同来源,并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和手段。
档案信息资源的形成规律探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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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公共服务以合作为基础,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强调政府的服务性,强调公民的权利。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旅游公共服务市场化与政府的作用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旅游公共服务是提升旅游业发展的基础,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其中良好地引入市场化机制能让当前相关设施应用适应民众和消费者的需求,从而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提升经济。政府部门在偏向民众需求下有效地完成自身供给者和监督者的角色职能将最终促进旅游公共服务的可行性发展,为人民谋取真正的福利。
关键词:旅游公共服务;市场化;政府职能;供给者;监督者;旅游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基本达到小康水平后,人们逐渐开始重视起精神文明的丰富。《泰?濉芬徊�电影就能�?起泰国旅游的大热足以说明,旅游对于中国人民来说已经是一件极其普遍的事情。在节奏越来越快的当前社会,每个人所承受的压力也与日俱增,适当的旅行计划能更好地完善精神世界并放松心情、调剂生活。因此,在旅游如此普及的情况下,良好的旅游公共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1.1 旅游公共服务的状况
旅游公共服务是主要由政府供给安排的,以满足公众旅游和消费需求为核心具有公共特性的服务总称,是一种公共服务在旅游中的具体实践。这是属于一个公共服务项目的,但目前由政府所承担的大部分职责的旅游公共服务供给,无论是从种类上还是从数量上都无法满足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而日益上涨的需求,旅游公共服务的供需就是当前所存在的主要矛盾。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市场中不断涌现了科技旅游、农业旅游、电子商务旅游等诸多全新的旅游业态,这使得支持这些新业态发展的信息平台以及相关公共硬件设施的建设都有了一个全新的更高的要求,而目前状况完全达不到大众所期望的状态。
旅游需求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重视精神文明提升的一项重要需求。精神文明的建设是当前十分重视的一个话题,这将有效地促进提升个人的整体素质,从而使得社会能更加和谐发展,良好的旅游公共服务是所应具有的基本行为。这是作为公民的权利与诉求,政府有职责承担起旅游公共服务的建设。
1.2 政府部门所起的作用
政府部门终究是为人民服务、替人民办实事的部门,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满足公民的合理需求是政府部门所应尽到的职责。旅游公共服务是属于政府职能,良好的建设与改善是政府部门应该做到的事情。但是面对上述现象足以说明当前许多地方的政府部门并未做好这一点。
良好地促进旅游的发展能极大地提高当地财政收入,合理的开发固然重要,但配套的旅游公共设施也一定要跟上进度。毕竟来旅游的人都是来享受生活,来放松心情的,相应的设施条件跟不上,又怎么能有一个良好的口碑来吸引游客呢?最后即便来了,没有一个好的体验感,又怎么能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来增加收入,改善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呢?旅游业的兴起是能全方位地带动整个城市经济的,完善的公共旅游设施是最为基础的部分,也是政府部门所应该承担的部分,做好这一点才能更为有效地将旅游业发展起来,这才是真正地为人民利益着想,替人民办实事。
2.1 市场化机制的引入有利于促进提升竞争力
对于公共服务决策问题其实就是对于公共物品均衡配置在公共服务领域内的具体体现。虽然公共物品供给配置问题绝不可能通过一个机制就能彻底解决,但市场化机制的引入能够良好地促进竞争力的形成和体现。
我国现有的旅游公共服务供给体制中,是以一种以政府为主导和控制,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也就是说,市民的需求、旅游公共设施的建设全都由政府部门来自行决策,这也就导致了大量地区出现了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单一落后、更新缓慢的现象,达不到旅游时游客的自身需求。在这样的情况下,公众永远都是一个被动接受的群体。特别是在资金条件的限制下,旅游公共服务所表现出来的往往更多地偏向于政绩的提升而非实际群众的真实需求偏好,这就导致了在经济的一定支出下却起到了反效果,让旅游公共服务并未达到具体的现实效果。因此,良好地引入市场化机制就是改革当前决策机制的根本方案,这样才能让旅游公共服务的相关建设能真实地体现消费者的需求偏好。
2.2 让旅游公共服务真正地适合当前消费者需求
在旅游公共服务中合理地应用市场化机制就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来组织旅游公共服务的生产方向和具体实施。通过在旅游公共服务部门的内部合理引进竞争机制,从而达到让公众有自由选择公共服务的机会,并提供了多元化的参考模板的效果,让公众作为监督,达到适应当前旅游消费的相应需求。
通过绩效的引入和评估对旅游公共服务部门进行一个良好的监督和促进,让具体建设和工程实施的真实效果反映在绩效中,能更好地了解到群众对于旅游公共服务的真实反响。良好的监督和合理的竞争机制的推进将更为有效地促进当前旅游公共服务适应消费者的需求,这样才能真正地帮助推广和发展当地的旅游业,从而提升经济水平,为人民真正谋取福利。
3.1 建设服务中的供给者
在结合了当前民众和消费者的一定综合需求之下,政务部门依然不能忘记自身的根本职责,就是旅游公共服务的最终供给者。旅游公共服务同样是属于公共设施范畴,也就属于了政府部门的建设管理范围之内。
即便引入了市场化机制后,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决策时更加偏向于公众和消费者的需求,对于决策的实施和管理,同样需要政府部门的负责完善和规范化操作。按照民众的最终需求偏向来进行相关建设将是政府部门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竞争机制此时也能起到一个良好的推进作用。合理的竞争将更好地推进整个旅游公共服务的进程。项目的完成度和与预期的符合度通过绩效加以显现,让政府内部的工作人员能够更加认真地对待当前工作,良好地以民众为需求的旅游公共服务实现才是最为符合消费者利益的,也才能更好地体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真正职能。
3.2 生产现实中的监督者
在完成了供给者角度的任务的同时,不要忘记自身的监督职责。公共设施是需要政府部门进行维护和管理监督的。在进行建设维护的同时,也需要良好的监督才能促进旅游公共服务的正常发展。放任自流或者仅以民众自行监督是难以将一个好的旅游公共服务流程一直走下去的。政府作为权威部门,也是建设实施的供给者,要更有效地监督和管理旅游公共服务的正常发展。不完善的监督最终只会导致旅游公共服务的虎头蛇尾,有了一个好的开端,在缺少完善的监管机制下,大都难以长期地维持下去,一段时间后又变回原样,使得经济的投入难以得到相应的回报率,这一点是非常不可取的。
公共设施属于公共和国家的财产。从维护国家和公民的利益来看,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督就是在公众财产安全的具体保障,这才是对人民、对国家真正负责。
政府部门只有结合民众和消费者的需求来制定旅游公共服务的相关决策,才能更好地贴近人民自身的生活利益,达到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最终目的。政府在了解人民的需求的基础上也要严格履行好自身供给者和监督者的建设监管任务,有效地让旅游公共服务运行下去,从而让人民利益得到真正的维护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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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道德状况一直都是社会各阶层关注的要点,教师的道德情况也是不容忽视的。当前小学教师是否已经认识到信息伦理道德的重要地位;如何唤起小学教师的信息伦理道德意识;如何提高小学教师的信息伦理道德水平,这些都是应该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小学教师伦理调查现状及原因浅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该文通过对江苏省内南通、苏州等城市小学学生及学生家长的问卷调差,分析当今小学教师伦理发展现状,比如目前的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整体状况良好,教师们对学生的人文关怀较好,教师们跟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较好以及师生之间的关系比较融洽等等,但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比如教师们对学生的校外情况关注度还不够,“家长”型教师还普遍存在,学生对教师的信任度还不够等。最终为探讨小学教师伦理发展受限制的原因,从而寻求发展,促进教师伦理发展和推动视角伦理建设提供重要的依据。
伦理一般是指一系列指导行为的观念,是从概念角度上对道德现象的哲学思考。它不仅包含着对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处理中的行为规范,而且也深刻地蕴涵着依照一定原则来规范行为的深刻道理。而教师伦理,社会普遍认同它是“专门研究教师、学生、社会成员之间各种关系及如何正确处理这种关系的学问”。中国教育的先祖孔子开了教师伦理道德研究的先河,总结和概括出了以“仁”为最高准则的教师伦理道德。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社会教师伦理已发生改变。就目前形势看来,教师伦理道德的高低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对教师的评价以及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的综合发展,基于此,我们做了关于小学教师伦理调查。
该项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运用自编问卷调查来自南通、苏州等地的小学学生及学生家长,调查结果用spss等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共计发放并回收学生问卷135份,家长问卷78份。
2.1.1 教师职业道德整体状况良好
该项调查,发现我们调查的城市小学教师伦理的发展状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绝大多数家长对当今教师职业道德状况表示满意,而且也重点关心孩子的品德修养;90%以上的家长坦言与老师平时并无礼尚往来的情况,除却平时逢年过节的短信问候。
2.1.2 教师对学生的人文关怀较好
从我们调查结果来看,大多数老师能够对学生做到不偏不袒、一视同仁;老师们基本上能够做到经常关心学生的睡眠、闲暇等情况,87%的家长反映孩子的老师经常关心学生的性格、脾气等心理健康状况;老师基本能够做到很少公开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排名,教师们做到尊重学生,给予学生更多的人文关怀。
2.1.3 教师与学生家长沟通良好
调查发现,80%以上的家长表示自己愿意帮助老师做一些事情;同时,老师也重视学生家长的意见,经常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时的表现状况;对于教学课堂上的伦理状况,超过70%的学生表示满意;78%的学生表示老师在策划班级集体活动时能够以自己的意见为主,适当参考学生积极有效的意见;67%的学生表示老师们较少拖堂。
2.1.4 师生关系融洽
超过70%的同学表示自己所在班级的同学关系是比较融洽的;89%的学生认为老师还是很喜欢自己。我们对学生成绩的好坏、学生担任班干部以及不担任班干部老师是否能够做到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及觉得老师对自己喜爱与否进行spss分析,分析结果显示并无太大差异。60%以上的学生在学校遇到困难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老师,其次是班级同学。
2.2.1 对学生在校外的情况关注不够
在调查中,当问及“孩子的老师主动与自己沟通主要是因为哪种情况”时,89%的家长均表示老师是为了告知学生在学校的情况,仅有11%的老师是为了了解学生在家的情况,而家长的教育方式是否恰当,几乎没有老师告知。
2.2.2 “家长”型教师大量存在
66%的学生觉得自己的老师像家长,只有17%左右的学生把老师当成自己的朋友和兄弟姐妹;甚至还有10%学生认为自己的老师像领导。
2.2.3 学生对教师的信任度不够
超过50%的同学表示在学校遇到困难时会向老师以及班级好友同学求助,但是还有比部分同学选择谁都不说,体现出对教师的信任度还不够。
2.2.4 不能稳妥帮处理业余爱好与学习的关系
在分析担任班干部学生与普通学生对“老师是否支持你的业余爱好”这一问题的结果时发现:成绩一般或者不好的学生基本上是“不确定”,而担任班干部的同学对此回答则是“完全支持”或者是“比较支持”。
2.3.1 缺乏合理的教师伦理规范
中国传统的教师伦理规范由于受到封建经济、政治、文化的影响,推崇的一直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教育伦理规范。作为一种非理性的存在,他要求学生对教师有一种说一不二的服从,这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也缺乏一定的教师伦理规范。
2.3.2 缺乏清晰的教师伦理知识
很多老师认为“为了学生的发展”是自己教育教学的终极目标之一,但显然,老师仅仅用这样的价值观来规范自己的教学活动是不够的。这些老师仅仅是关注到功利价值观层面的东西,他们想当然的认为,只要动机是好的,那么一切都是有道德,都是符合教师伦理的。显然这种观念是不对的,教育学生是需要讲究方式方法的,经常听到某某学校的学生被教师打伤了,某某学校学生自杀了之类的负面教育新闻,在这些事例中均体现了教师伦理确实有很大的问题。
2.3.3 “功利主义”社会期望的深远影响
社会对学校教育的评价以及人们对教师教育的期望,关注的大多是教师指导学生的应试能力以及教师教学能力,分数第一,智育第一的功利主义评价标准日益成为主流,严重影响教师伦理道德的发展。在此基础上,教师很难不得不考虑将自己的绝大部分精力放到学生的文化素质发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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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学生来说,学术论文写作是一个不断学习和不断积累的过程,只要敢于尝试,通过实践、总结、再实践、再总结,就能逐步提高学术论文写作水平,写出令人满意的好文章。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学生学术论文的写作现状及原因剖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通过对大学生学术论文写作现状的审视,发现其在选题、材料运用、学术规范、创新意识、方法运用等方面存在着较多问题,其原因是学术训练不足、学术道德不强、主体意识不强、个体惰性膨胀等。对此,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应当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革,通过针对性的课程设置等措施以提高学生的学术写作能力。
关键词:学术写作能力;现状;原因;剖析
大学的教学目的主要在于培养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将其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开拓型人才。而对于大学生而言,所谓综合素质,其核心乃是学术研究能力,无论是大学毕业后继续深造还是直接进入社会就业,拓宽其学术研究视野、增强学术研究能力并转化为各种适应能力都是必由之路。而学术研究能力最集中的表现乃是学术论文的写作,学校和教师必须通过有计划的训练课程,让学生的学术论文写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1.选题方面的问题。
就笔者数年来对学生的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的辅导情况来看,学生进行学术论文选题大多是通过模仿相关研究刊物进行的,但是,在模仿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偏差。一是选题过大,比如有学生将“论沈从文的语言艺术”作为论文选题,教师认为,这是要用许多本专著才能研究得过来的课题,只能选取其中某一个特色进行研究与写作。二是选题过偏,有的学生有些特殊爱好,在选题时明显偏离了主体价值观,虽然学术无禁区,但是对于大学生来说,非常投入地去写作一篇论文对其知识和道德观塑造都会有较深入的影响,比如有的学生选择“鬼神意识”、“同性恋”作为其论文题目,教师会指出,学术论文的写作是一项要投入时间、精力甚至毕生奉献的事情,容不得半点马虎,在大学阶段,还处在学术塑形阶段,要选择有利于学术观点和学术能力形成的题材。
2.材料选择方面的问题。
学术论文的灵魂当然是学术观点,但是,对于大学生来说,往往是通过阅读、选取材料来渐渐形成观点的,对于他们来说,在写作前要阅读大量由教师提供的参考文献,写作中要引用相关文句、运用相关论点及论据甚至论证方式,而体现在文本中的材料则需要与文本总体一致,材料“写作前是形成科研论文观点的基础,写作中材料又是表现观点的支柱。作者要反映自己对某一项研究的认识、看法,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只能通过对大量的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其特殊性,发现其自身的规律,或者是相互间的联系,从而形成科研论文所要表达的观点。而且,作者的这种认识、看法、观点,又必须通过材料来表现。如果没有充分的材料来证实自己的观点,那么,轻则单调呆板,缺乏说服力;重则词不达意,引起误解”[1]。但是,在大学生的学术论文写作中,于材料运用方面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其一是为间接引述多,直接引述少。亦即将所阅读文献的文句稍加改动即写入自己的论文,在该直接引用的地方没有直接引用。其二是为引用而引用,不顾原文的整体观点与自己论文在观点、构架上的差别。其三是所用材料驳杂,没有观点和学术理路上的一致性。
3.学术规范方面的问题。
学术规范是一个历久而常新的话题,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论文写作的技术性规范,二是学术道德。前一方面关乎学术能力,只有遵循既定的学术写作规范,才可能写成一篇论点清晰、论据明确、论证有理的文章。在笔者所辅导的大学生中,曾经出现一种论调,即强调所谓“思想”,认为有观点有想法的文章,怎么写都行,结果写出来的文章东拉西扯,根本不成篇章。而实际上一篇论文的各个部分都有其规范,比如摘要,要讲明研究的目的、方法、过程及结论等[2],但学生往往要经过多次重写才能基本达标。就学术道德而言,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相继有许多学者学术论文造假被披露出来,其中甚至不乏知名学者,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出学术道德的现状不容乐观,另一方面也给年轻学生以极坏的影响和示范作用。许多学生阅读文献时不认真去体会其精神内核与学术脉络,而热衷于将其中的文句录入电脑,在写作论文的适当时机直接运用,有的是不加引用直接照抄,有的是略加改写照用,有的则是使用了别人的观点和论证方法而不注明,总之,各种各样的剽窃行为层出不穷。现在开发了网上识别系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论文的重合度进行辨别,但也只是文句基本相同的才能区分出来,而对于观点和论证方法则难以进行区分。
4.创新意识不足的问题。
笔者执教的学科为中国语言文学,所辅导的论文也大多集中在文学、文秘、理论等领域,就这些内容而言,无论是历史的研究还是逻辑的研究,学术论文的生命都在于创新点的存在。在文学史的研究中,新的研究方法之运用、新材料的发掘、新观点的提炼,无一不贯穿一个“新”字,在对文学进行逻辑性研究中,新的观点体系、创新的文学体系等,也以“新”字为其核心。“学术论文是对某种发现或研究成果的表述,应是在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之后,所发表的有创见性的论说,而不只是对某种理论的复述或随想,也不只是将问题和现象陈述出来完事”[3]。但是,大学生学术论文里最缺乏、最难训练与提高的部分也就是创新意识,它不是一个技术性问题,没有太多的操作性规范可以遵循,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高,所涉及的是整体学校教育的设置、长期学术训练的熏陶。从最低的层面来讲,创新意识的培养也是一个策略性的问题,教育体系如何配置是关键因素,从小学到大学,我们对学生的要求就是接受知识,从来没有过创造知识的教育,因此,到大学要进行创新、创造的时候,学生们的知识、能力、意识储备就远远不能达到这一要求了。笔者给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开设Seminar课程,希望用这种方式引导他们学会独立思考并养成批判意识与能力,学生们普遍反映不错。
5.方法论方面的问题。
学术方法是通向学术观点、学术成果的必由之路,在学术论文的写作中,面对特定的题目、特定的研究对象,不是所有的学术方法都可以通用的,或者说,不同的学术研究方法会通向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就方法论体系而言,有唯物辩证方法、社会学方法、实证主义方法、朴学方法、考证方法、文献研究方法、义理阐释方法、比较研究方法、怀疑方法、观测方法、调查研究、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心理学方法等,虽然新的研究方法在不断地出现,但以上方法仍然是日常研究中常用的方法。笔者发现,在日常教学中,许多教师除了比较原本地呈现教学材料中的内容外,并没有对学生进行研究方法方面的特别点明。
以文学史为例,在讲授《诗经》时,有《蒹葭》一章: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蒹葭萋萋,白露未■。所谓伊人,在水之湄(méi)。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一般在教学中,教师都着重于将文句进行翻译,最多进行一番文义的引申。我在查阅文献的过程中,发现前人对这一章的研究特别多,包括有气候学、植物学等内容,不同作家对其亦有各种发挥,于是我把这些内容取其有特色者引入课堂,并且告诉学生:对于一个课题内容,其实有许多角度可以研究。比如《蒹葭》一章,甚至可以从医理等方面研究,在英文的文献里也有类似材料。但是,学术方法的训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在论文写作期间进行指导虽然也有效果,但效果差一些,而且,要根据学生不同的学术兴趣、个性气质来鼓励其选择相应的学术方法,则对其研究有更多的助益。
大学生的学术论文写作中之所以存在以上这些问题,有些问题还表现得特别严重,究其原因,归根结底还是我们的学校教育造成的,教学大纲、课程设置都是围绕着知识的传授与传承进行的,对于学生的创造能力重视、培养不足,但具体说来,则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学术训练不足。从大学生写作学术论文过程中体现出来的问题看,最基础的原因是学术训练严重不足,从小学开始的“作文”课,参照的是文学体系进行教学,引导学生进行描写、抒情、感叹,而没有循说理路径对学生进行教学,从而导致学生既不能在日常生活中进行有效的说理,也无法进行说理性的文章写作。在大学教学中,笔者所在学院要求学生进行一百篇文章的写作,所写体裁不限,学生则把许多日记抄录上来,并没有进行认真的准备和研究。事实上,学生只要从大学一年级开始,每年进行至少一篇学术论文的写作,通过四年的训练,在研究水平上就能符合基本要求。但是,现在大学教育里普遍对于学术能力的培养缺乏重视。
2.学术道德不强。一般认为,随着商品经济的兴起,社会上出现了一种严重的道德失范现象,“从社会实践看,道德失范突破了社会行为底线,人们的自私本能和欲望发挥的空间扩大,在某种程度上造成多种道德恶行与新的道德败坏,发生诸如官员腐败、学术造假、地沟油泛滥、毒奶粉蔓延等性质恶劣的事件,让人们对道德生活产生极大失望,并深陷一种‘道德无力’中”[4],这些失范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处于思想、观念形成过程中的大学生造成了影响,从而使得其在生活中投机取巧、学习中心不在焉、研究中进行各种学术剽窃。道德观念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虽然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反复提醒,但屡教不改的现象普遍存在。
3.主体意识不强。在现行的教育安排下,大学生的学术论文写作一般只有一次机会,那就是毕业论文写作,在大学三年级第二学期开始布置与准备,但往往这个时候是学生全心全意准备考研的时段,学生们基本没有花多少精力在论文的文献阅读上。等到考研结束,许多学生又要准备找工作了。因此,在时间安排上很不妥当。也正因为这样,学生在写作学术论文的时候严重依赖指导教师,没有自己主动工作的积极性,草草成文就交给了老师。另外一方面也严重依赖各种文献,有许多人是将已有的研究成果东拼西凑而成文。学生在写作过程中没有发挥其主体意识与批判精神,故而文章质量一般不高。
4.个体惰性膨胀。与主体意识不强相应的是学生的个体惰性膨胀,在大学四年级,许多学生心思无法集中在学习上,有的学生甚至跟我说:“老师,我已经找到一个不错的工作了,你就随便给我一个能毕业的分数就行。”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花费在非学习事务上。个体惰性的另外一种表现是浮躁情绪,许多学生根本无法坐下来思考学术问题,甚至有人在网上找人代写毕业论文。
针对大学生在学术论文写作中表现出来的以上问题,教育界应当进行深入的思考与研究,在教学理念、课程设置、教学资源配备、教师培训等方面应当进行改革,朝着能加强学生基础学术训练的方向努力,应当开设有针对性的学术训练课程并提供配套的其他指导,以期使学生的学术能力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
[1]刘洁民.论学术论文写作中材料的鉴别取舍[J].江汉大学学报,2008(12):128.
[2]曹进克.科技期刊学术论文写作与规范化[J].河南大学学报,1999(3):85.
[3]郭杏芳.简析学术论文写作中的几个共性问题[J].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12):85.
[4]周宁远.关于道德失范的思考[EB/OL].(2013-12-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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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电脑也叫便携式电脑。是一种小型、方便携带的个人电脑,以触摸屏作为基本的输入设备。它拥有的触摸屏(也称为数位板技术)允许用户通过触控笔或数字笔来进行作业而不是传统的键盘或鼠标。用户可以通过内建的手写识别、屏幕上的软键盘、语音识别或者一个真正的键盘(如果该机型配备的话)实现输入。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平板电脑在政府服务窗口的应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10 年,苹果公司继iPhone 成功之后,又推出了iPad,iPad的出现重新定义了平板电脑,培养了人们新的电子终端使用习惯,人们用iPad 上网、沟通、看电影、玩游戏、阅读; 继iPad 之后,苹果公司又于2011 年推出了第二代平板电脑iPad 2,同样获得了个人消费市场的追捧。在iPad 获得成功之后,其他硬件厂商也纷纷瞄准平板电脑市场,推出了基于Android 系统的平板电脑,市面上的平板电脑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平板电脑成为2010 年最热门的IT 产品, 2010 年因而被称为平板电脑元年。iPad 并非最早的平板电脑,早在1982 年,苹果公司就推出了平板电脑原型; 2007 年,比尔·盖茨预言平板电脑将会流行,但当时的技术和市场的条件并不成熟。2010 年iPad 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 产品会改变人们的使用习惯; 同时用户的使用习惯也会推动产品和技术的发展。事实上,平板电脑的出现已改变了人们的使用习惯,除了对个人消费领域的影响,平板电脑还将对行业产生冲击,正如我们所看到的,iPad 已经冲击了传统出版业,很多人从看纸质书转变为看电子书; 在其他行业,也有一些基于平板电脑的行业应用正崭露头角。本文主要讨论当下政府窗口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平板电脑运用在政府服务窗口后带来的影响。
1) 服务态度有待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在窗口工作量较大,有时候忙于应付申请人的问题,而表现出不耐烦和冷漠。比较空闲的时候多解释几句,比较忙的时候则敷衍几句。
2) 服务功底有待提高。窗口的工作人员涉及很多方面的咨询和很多专业知识的解答。在十多项专业知识中,每个人都精通某几项,导致不同的当班人员,服务上存在差异。
3) 服务方式效率不高。传统的语言解答是窗口服务的主要方式,但是语言比较抽象,且因不同文化层次的人在理解和运用上存有差异,导致服务效率不高。
4) 服务质量有待改善。政府窗口虽然近年来不断努力转型中,但是质量仍不尽人意。运用各种创新方式,寻求更高的服务质量仍是政府服务的目标。
本次主要尝试在公共场所的许可中,运用平板电脑展示照片的方式,辅助工作人员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主要采用了如下做法。
1) 在单位内召集工作人员进行讨论,确定平板电脑尝试运用在哪些服务方面。根据窗口同志的工作量统计表示,旅店、理发美容、足浴等场所是咨询工作的重点。
2) 在窗口发放问卷表。询问申请人对哪些设施的要求想要进一步了解。根据问卷表的结果,申请人对各类场所中的消毒专间的要求需求最为强烈,而后需求比较大的是储藏间、机房等。工作人员根据讨论结果,结合问卷表的结果,选定住宿、足浴、理发美容等公共场所行业,并制作了拍照清单。
3) 前往现场拍摄。前往选定种类的公共场所,挑选出各种场所比较符合要求的单位。根据拍照清单中列出的每个种类公共场所重点卫生设施,确定需要拍摄的画面。比如消毒间拍摄了墙面、地面、排水管道、清洗消毒水池、排风设施等画面。在拍摄全部完成后,对照片进行挑选、整理,请其他工作人员观看,将观看后仍然难以理解和效果不佳的照片删除。
4) 添加文字说明。拍摄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图片旁辅以文字说明。将编辑好的图文并茂的照片导入平板电脑中,放在服务窗口,供申请人自助点击观看。
1) 图文并茂,缩短咨询时间。目前,平板电脑的服务还在试用阶段,作为传统的咨询工作的补充,大部分申请人表示自助观看平板电脑,非常直观且生动。比起抽象的语言说明,申请人能更清楚自己应该在设计和装修中的注意事项,大大减少了电话和窗口咨询中花费的时间。这也减轻了窗口工作人员的压力,使得工作时更有耐心,更加热情。
2) 多种服务方式结合,起到了更加良好的解释功能。工作人员的讲解可以根据平板电脑的图片顺序和内容进行,使服务更加有调理、更加形象。同时减小了由于工作人员个人业务功底差异引起的服务质量差异。申请人也可以自助使用平板电脑,根据自己的需要反复观看。在使用平板电脑后的1 个月内,前来咨询的人满意度明显上升。
个人消费市场的平板电脑市场格局初步形成,在其他行业应用市场,未来几年平板电脑也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尽管平板电脑在政府窗口中的应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相关的成效已经让人欣慰。应用初期虽然有遇到不同的问题和阻力,但是相信在今后技术不断成熟,人们的使用习惯养成后,平板电脑将使政府窗口服务再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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