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措施和意义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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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公信力,是政府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可的能力,它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是政府的执政基础、体现着政府的执政能力。有了公信力,政府从政治上来说,就拥有了足够的合法性资源;从道德上来说,就有了很好的道德基础;从经济上来说,相当于有了社会资本,可以节约政府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成本。稳固的公信力体现着政府产生与存在的合法性。稳固的公信力也是一种执政资源。当前我国政府公信力建设存在着地方政府的权威流失、公共政策的执行乏力、腐败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及政府信息缺少透明度等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应从理念转变、制度完善、职能转变、政策制定、流程优化五个层面着力。从而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关键词:公信力 服务型政府 论文代写
政府公信力,是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通过合理、有效地履行其功能和职责,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可的能力,它是政府影响力与号召力。政府公信力,是政府的执政基础、体现着政府的执政能力。政府的公信力与政府职能的履行具有密切关系。政府职能目标的适当及政府职能的践行程度,与政府的公信力呈正比关系,即政府府越是高效地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就越容易赢得公众和社会的信任。
腐败导致的政府“公信力”日渐遭遇质疑。反映在社会管理上,当前我国的社会管理局面中出现了一个“公信力怪圈”,即老百姓已经习惯于怀疑政府,甚至是对政府出现了“有罪推定”:官民冲突时,错肯定在政府;官员有错时,肯定是贪赃枉法;政府出台政策时,总是与民争利; 政策评价时,大都将信将疑……诸如此类,使得政府很多良苦用心不被理解,好心办不成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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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信力,是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通过合理、有效地履行其功能和职责,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可的能力,它是政府影响力与号召力。政府公信力,是政府的执政基础、体现着政府的执政能力。政府的公信力与政府职能的履行具有密切关系。政府职能目标的适当及政府职能的践行程度,与政府的公信力呈正比关系,即政府府越是高效地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就越容易赢得公众和社会的信任。
要牢固确立权为民所用的执政理念。政府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政府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因此,恪守执政为民的理念就是政府的最大诚信。政党是公民控制政府之手,是民意表达的工具,执政党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程度高低、公民政治权利实现的程度,进而影响政府信任的程度。只有执政党从执政理念、制度供给、执政体制、干部输送等各个方面都体现着为民服务的精神,规范政府的内部管理以及外部关系,提高行政道德和行政管理水平, 才能使政府更好地赢得公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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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和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互联网及无线网络为传播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其他无线设备为终端的新媒体发展迅速。2010年被称为微博元年,2011年更被称为政务微博元年。作为新媒体的一种,政务微博已经成为政府与网民沟通、倾听民众呼声的平台和重要渠道。但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也给我国政府公信力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政府与公众交流互动、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基础。但一些政府没有切实做到信息的阳光、透明,往往对自己有利的信息才公开,不利的信息则刻意隐瞒或者伪报。当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往往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的是广大公众,通过新媒体,这些事件会第一时间播报出来,政府的回应却往往要等到事件已引起热议后才进行。这种信息公开的不充分以及回应的效率低下不但会导致事件的负面影响及事态严重性扩大,而且会导致公众对政府公信力的普遍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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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公信力,是政府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可的能力,它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是政府的执政基础、体现着政府的执政能力。有了公信力,政府从政治上来说,就拥有了足够的合法性资源;从道德上来说,就有了很好的道德基础;从经济上来说,相当于有了社会资本,可以节约政府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成本。稳固的公信力体现着政府产生与存在的合法性。稳固的公信力也是一种执政资源。当前我国政府公信力建设存在着地方政府的权威流失、公共政策的执行乏力、腐败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及政府信息缺少透明度等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应从理念转变、制度完善、职能转变、政策制定、流程优化五个层面着力。从而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关键词:公信力 服务型政府 论文代写
政府公信力,是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通过合理、有效地履行其功能和职责,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可的能力,它是政府影响力与号召力。政府公信力,是政府的执政基础、体现着政府的执政能力。政府的公信力与政府职能的履行具有密切关系。政府职能目标的适当及政府职能的践行程度,与政府的公信力呈正比关系,即政府府越是高效地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就越容易赢得公众和社会的信任。
其实,对于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党和国家都早有论述。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了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问题,党的十七大又明确强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更是把提高政府公信力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落脚点。这充分说明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公信力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在党的报告中,也有“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论述。社会诚信和政府公信力影响整个社会进步,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稳固的公信力体现着政府产生与存在的合法性。持续而稳固的政府公信力更多的是依靠政府在施政过程中的主动性作为争取来的,而不是强制力。政府获得公众信任、拥护和支持的能力越强,公信力就越高,执行力也就越强。稳固的公信力是一种执政资源。政府公信力反映了公众对政府治理行为的接受程度,稳固的公信力可以转化为政府治理过程中的一种执政资源。政府公信力具有极强的示范效应,它的稳步提升对整个社会信任体系的建设及运行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服务型政府是指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实现服务职能,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在社会主义社会,服务型政府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就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中,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并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政府。服务型政府作为新时期行政改革的一个目标,呈现出丰富的内涵。服务型政府应该是法治、服务、效能、廉洁的政府。服务型政府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制定的每一个举措,都应该尊重人民意愿,体现人民要求,为人民利益服务;政府透明的行政保障了人民知情权,人民才会积极参政议政,政府官员才接受监督,不敢懈怠。这样的政府才能增强民众对政府的信心,真正赢得民众的信任。“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执政依靠人民,执政成果由人民共享,打造服务型政府,也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取信于民,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的根本途径。
总体而言,中国政府的公信力保持在稳中有升的状态,但政府在某些方面获得公众信任的能力还存在问题,呈现出“两个递减”的特征。从横向看,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成为影响政府整体公信度的“短板”。根据《中国居民生活质量指数报告》(2001-2010) 的调查表明:城乡居民对政府管理经济事务的信心度较高,而对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信心度则较低。从纵向看,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随着政府层级的降低依次递减。根据《小康》杂志发布的《2005-2011中国信用小康指数》报告,绝大多数受访者表示很相信中央政府,很多受访者则表示不信任地方政府,2008年认为政府公布的数据掺假的比例高达91.1%。
政府公共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政府政策没有连续性,普遍的问题是“新官不理旧事”,一届政府一朝政策,常常是重打锣鼓再开张,一些地方政府形成“一个班子一套思路,一届政府一个政策”的局面,影响政府的形象,对整个社会信用问题的负面影响极大。公共政策变更的随意性很大,导致公众无法对政府的行为做出合理的预期。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推动工作开展,草率出台政策,之后又久久不能向群众兑现承诺,使政府失信于民,导致政府公信力受损。
腐败导致的政府“公信力”日渐遭遇质疑。反映在社会管理上,当前我国的社会管理局面中出现了一个“公信力怪圈”,即老百姓已经习惯于怀疑政府,甚至是对政府出现了“有罪推定”:官民冲突时,错肯定在政府;官员有错时,肯定是贪赃枉法;政府出台政策时,总是与民争利; 政策评价时,大都将信将疑……诸如此类,使得政府很多良苦用心不被理解,好心办不成好事。
信息是公民了解、参与、监督政府管理的基石,没有透明的信息,公众无法有序参与,政府无法获得真实信息,就会产生政府的“刁民思维定势”与百姓的“贪官思维定势”,即政府总是不信任百姓能够自我管理,而百姓总不相信政府会以民为本。目前政府政策的议题设定、方案选择、执行和评估,都还远未达到开放的程度。民众的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都缺少制度保障。信息的不够透明,限制着政府内部决策、执行、监督之间的有效制约,政府制度中的权力和权利难以达到平衡,政府的公信力也就越难提高。
要牢固确立权为民所用的执政理念。政府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政府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因此,恪守执政为民的理念就是政府的最大诚信。政党是公民控制政府之手,是民意表达的工具,执政党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程度高低、公民政治权利实现的程度,进而影响政府信任的程度。只有执政党从执政理念、制度供给、执政体制、干部输送等各个方面都体现着为民服务的精神,规范政府的内部管理以及外部关系,提高行政道德和行政管理水平, 才能使政府更好地赢得公众的信任。
制度建设对政府公信力具有根本性的影响。改革开放30 多年来,社会构成发生巨大变迁,通过强化“三个代表”、“政治文明”、“服务型政府”、“和谐社会”等概念,人们的政治理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完善党内民主,选出素质高、政治影响力大、民意基础好的主要负责人,对于增强公民对制度、机构和主要负责人的信任度无疑是很重要的。通过人大在决定重大事项、预算、监督方面发挥更多作用,与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作为,分散国家行政机关的压力。
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地方政府管理创新,是政府提升公信力的症结所在。一是合理定位政府职能。政府是“有限”的,政府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能和作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其经济职能的行使,必须以不破坏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为前提,任何与市场竞争机制相冲突的政府行为必然导致其行为有失信用的本质要求。二是合理定位各级政府的不同职能。针对越是基层政府越应侧重公共产品提供者的目标,将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公共服务的任务就要重一些,合理配置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政府在政策的实施、操作上,要把握好适度原则,保证经济发展和人民利益的实现,以取信于民。
完善决策程序,运用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公众参与,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使自觉接受法律和制度的约束、社会和公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切实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
政府工作流程的改进,是影响公众对政府服务水平评价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对政府行为过程的控制与管理,综合运用多种现代管理手段,提高政府行政绩效。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是引导政府及其公务员树立正确导向、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实行行政问责制的前提和基础。绩效评估体现了是公众对政府政策、行为结果的认同情况,政府多大程度上满足了公众的需求,是社会公众审视政府能力与表现,乃至政府公信力的一个主要度与标杆。
总之,人无诚信不立,业无诚信不兴,国无诚信不强。政府公信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形象、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就是要贯彻落实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创新和改进政府各方面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把各项职责履行好、各项事业发展好,以为民赢公信、以公正建公信、以高效树公信、以公开促公信、以廉洁保公信,以良好的执政形象和工作业绩赢得人民群众的普遍信任和真心支持。
[1]朱光磊、周望,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提高政府公信力.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3
[2]吴晓峰,近年来政府公信力研究综述.中国行政管理,2008.05.
[3]刘雪华,谈我国政府公信力提升与政府职能转变,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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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司法权的客观表现,是裁判过程和裁判结果得到民众充分信赖、尊重与认同的高度反映。质言之,司法公信力一方面体现为民众对司法的充分信任与尊重,包括对司法主体的充分信任与尊敬,对司法过程的充分信赖与认同,对司法裁判的自觉服从与执行;另一方面则体现为法律在整个社会的权威与尊严已经树立,广大民众对法律持有十足的信心,公民的法律信仰包括司法信仰得到空前的加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探寻提高中国司法公信力的路径探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社会公正是永葆法治活力的生命线。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保证公正司法, 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系列司法体制改革重大举措,为中国法治建设绘就了宏伟蓝图,指明了依法治国的发展方向,增添了依法治国的前进动力,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法治建设,我国在推进法治国家建设中,既取得了一系列的法治建设成就,像基本法律体系的建立、司法体制的不断完善、“普法工程”的实施等,也存在法治建设的一些不足,如司法领域中仍存在的一些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严重破坏了司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社会公正的基本理念是“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从社会公正的视阈来看,我国在“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道路上,仍任重道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从社会公正视阈来看,有了“良法”,更重要的是保证“良法”公正的实施,通过“司法活动的公正性”来提升中国司法的公信力,才能使得社会公众相信法律,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的“制度自信”。事实上,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只有全面推进司法活动民主化,才能强化公众对司法程序的参与和信赖。全面推进司法活动民主化,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范围。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科学、有序、合理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范围,特别是在涉及民生问题的司法听证、司法调解、司法拆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更加开放、透明、动态、便民、高效的“阳光司法机制”。
2.提高司法活动透明度。提高中国司法公信力,要通过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程序,加强对涉及民生利益的司法活动的行政监督,不断提高司法活动的透明度。同时,要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对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权色案。
3.强化司法裁判结果公开,积极探索健全裁判文书和典型案例公开制度。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常态下,提高中国司法公信力,需要强化对司法裁判结果的公开,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健全裁判文书和典型案例公开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强化司法执行公开,防止司法执行的随意性。提高中国司法公信力,需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执法问题,组织开展执法巡视、执法评议、执法检查等活动,针对司法执法中不文明、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剖析原因,找准症结,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制定加强司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措施,让司法执行在公开中更好地让人民群众监督,防止司法执行的随意性。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从社会公正视阈来看,人民维护法律的责任和义务,必须同人民享有的“法律保护人民权益”相平衡,这才是符合社会公正基本理念的“平等”。“法律保护人民权益”,必须做到司法公正,让司法更具公信力。
一般而言,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司法权的客观表现就是司法具有公信力,它集中表现为司法权所具有的、能够赢得社会公众信任和信赖的能力。而既定形成的司法公信力的高低,则直接影响着社会公众对司法裁判过程和司法裁判结果的信赖、尊重和认同。澳大利亚著名法官马丁曾说:“在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公信力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提高中国司法公信力,要科学推进司法制度规范化,强化公众对司法结果的信任。这可从以下几点入手:
1.完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中国的一些司法领域腐败案件,多与“领导滥用权力”有关,治理“司法腐败”,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让司法人员依法履职行为得到社会尊重和信赖;同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司法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让“滥用权力干预司法之手”受制于“管住权力的制度笼子”。
2.推进司法机关内部严格司法。
从社会公正视阈来看,提高司法公信力,关键在于司法机关内部对于司法案件“公正判”的问题。科学推进司法制度规范化,强化公众对司法结果的信任,需要推进司法机关内部严格司法,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不断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保障司法审判的公正性。
3.加强我国人权司法保障。
作为一种能够引起社会公众普遍尊重的公共力量,提高司法公信力,必须从保证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公正性开始。英国哲学家培根在《论法律》一文中指出,“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 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不让安徽“现实版肖申克”武钦元案、河南“赵作海案”、湖北“佘祥林案”等“中国式”冤假错案一再发生,保证司法公正性,必须加强我国人权司法保障,通过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侦查手段和司法措施的司法监督等举措,健全落实罪刑法定、无罪推论、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证人保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切实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不能只写在纸上,而是要写在人民的心里”。从社会公正的视阈来看,以法治方式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关键的是推进司法案件的公正化,强化人民群众对于依靠司法行为来解决自身利益问题的路径选择,解决更多的涉法涉诉信访的“中国式”问题,进而从根基上提高中国司法公信力。
近年来,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努力“以打铁还需自身硬”和“老虎和苍蝇一起打”全力推进反腐工作,查处了一大批受公职人员关注度最高的重案和要案,像__案、徐才厚案、周永康案、令计划案等,可谓“窃国者,大盗也,固然可耻”,但是“千里之提,溃于蚁穴”,破坏中国司法公信力的根基,却存在于一些与民众关系密切的民生案件的不公正性处理上,比如征地拆迁利益分配的不公正,被征地群众向当地法院提起“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得不到立案或立案久拖不判等。类似的直接关系群众直接利益的具体性案件,得不到司法的公正性对待,而且持续性发生、恶性循环,是真正的“透支法律的权威性”和“破坏中国司法公信力”的核心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依法治国”重在“依法治权”,管住权力,就是为了实现强调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并“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维护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积极推进司法案件公正化,强化公众对司法行为的信赖,提高中国司法公信力,需要做到:
1.完善司法案件的立案和庭审程序机制。
正如美国政治社会学家罗素·哈丁在《我们要信任政府吗? 》一书中所言,“人们对于任何一件事情的处理,基于信任的前提是——这件事情的处理暗含着双方共同的利益”[5]。提高中国司法公信力,要让人民群众相信自己可以通过有效的司法程序来保护自己合法的权益,这样,人民群众才会选择司法路径来解决自己所面临的维权问题,而不是通过制度外的信访,甚至“闹事”行为来解决问题。只有完善司法案件的立案和庭审程序机制,特别是处理复杂的“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的“公开受理”和“排期公开庭审”程序,才有可能推进司法案件公正化,强化公众对司法行为的信赖。
2.落实司法案件“渎职”和“滥权”责任追究制。
“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每个司法行为都要通过人来实现,只有让用权的人担当“司法公正性”职责,依法保护一切当事人享有法律程序正当性和实体判决公正性的权益,既使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受到制裁和惩罚,也要使受到侵害的权利依法得到保护和救济,司法公信力才能“廉政生威”。严格落实司法案件“渎职”和“滥权”责任追究制,让各级领导干部都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始终保持对宪法和法律敬畏之心,社会公众才能相信法律,人民群众在“摊上事、摊上大事的时候”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官只言片语显修养,断案依法办事出公正”。从社会公正视阈来看,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法治建设事业的成败,唯在用人,即司法主体的好坏,直接决定法律利器实施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司法主体,主要还是审判机关执行司法权力的法官。当前,作为我国司法主体核心的法官的职业,仍存在法官职业行政化、法官职业地方化、法官职业大众化的“三化”特征,提高中国司法公信力,必须加快实施司法主体职业化,保证司法主体政治性的前提下,去行政化、地方化、大众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法官职业化是指为了更好地行使国家审判权,法官在享有司法职业地位时,不仅应该具备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应具有的一般职业素质,而且还应该具备从事法官所应具备的独特法律职业技能、法律职业意识、司法职业道德。在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新常态下,作为司法主体的法官,应不断强化自身的法治意识,不断学习、实践、巩固和深化对于法律的认识和理解,并在司法工作中自觉学习和正确运用法律,保证运用法律不出现偏差,以此树立司法公信力,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尊重、认同。提高中国司法公信力,要加快实施司法主体职业化,强化公众
对司法主体的监督,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严把司法主体准入“门槛”。
司法主体职业的大众化,特别是选用一些法律素质不高的法官,使法官职业缺少了自身独特的品质,也使广大民众缺少了对法官职业应有的敬畏。因此,要严把司法主体的法官职业准入“门槛”,完善与司法考试制度相衔接的法官职业化遴选制度,推进司法主体职业化建设。
2.提升司法主体职业“素养”。
加快实施司法主体职业化,要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着力提升法官自身的修养,做到遵守司法礼仪,约束业外活动,加强自身修养,保持清正廉洁,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司法公正。同时,作为职业法官,还要不断学习和实践,提升自身法学理论水平,强化自身从事法官职业的审判技能,提高自身驾驭司法审判活动的能力。
3.强化公众对司法主体的职业监督。
一方面,建立和完善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依照法定程序让法官都接受法律监督,充分发挥诉讼体制本身的监督制约作用;另一方面,司法主体更要主动、认真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积极接受公众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零容忍”惩治腐败的强度和力度,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监督权进行“寻租”贪赃枉法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纯洁法官队伍,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从而提升我国司法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
“法治声和则响清,司法形正则影直。”从社会公正的视阈来看,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守法行为,需要在一个建构得“良好的司法文化”环境里才能形成。正如邓小平所言,“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执行好的制度,需要一个好的司法文化环境,坏的司法文化氛围,会使得“守法的良民”得不到符合社会公正的“权利保护”。
因此,提高中国司法公信力,需要合力建构良好的“立体型”司法文化环境。司法文化的建构,主要是依靠司法权力主体的“司法精神和司法行为”,这种文化,既是法官对法律的信仰、对职业的忠诚和敬畏、对司法权价值目标的确信;也是有形的活动,即法官的自我历练、自我塑造、自我约束、自我升华的活动,在司法实践中的有所坚守、有所扬弃,把职业理想、职业尊荣内化于心和将聪明智慧外化于行的活动。合力建构司法立体化文化,强化公众对司法权威的认同,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发挥司法文化的引领方向作用。
司法权是判断与裁决权,而法官的判断与裁决,决定对当事人的生杀予夺,因此,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发挥司法文化的引领方向作用,引领法官作出正确的职业判断和裁决,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可见,只有发挥司法文化的引领方向作用,让司法活动“形正则影直”,才能强化公众对司法权威的认同。
2.培育“公平正义”的司法文化“制度”环境。
“公平正义”的司法文化“制度”环境,离不开法官及其他司法个体的修行,但更需要的是司法集体和团队的共同信仰及公正执法。松散、零碎、曲高和寡的司法文化碎片,无法支撑司法公信力的大厦,培育“公平正义”的司法文化“制度”环境,需要法院院长首要推动,需要法院法官凝心聚力,形成全体法官共同支撑的“公平正义”的司法文化“制度”环境。
3.利用新媒体有效传播司法正面案件的“正能量”。
长期以来,我国司法机关都在为实现中国司法公正而努力。全国法院每年审理1300 余万件案件,对于法院来讲即便是千分之一乃至万分之一的错误,但对于案件当事人来说都是百分之百的伤害。以往我国司法界、理论界更多强调的是总体公正,但社会公众往往是以个案作为评价标准的,特别是社会对于河南“赵作海案”、湖北“佘祥林案”、浙江“张氏叔侄”案等冤错案件的批评,使整个司法系统陷入了非常被动的局面。从社会公正视阈来看,建构司法立体化的文化,强化公众对司法权威的认同,需要司法部门利用网络新媒体,包括司法网站、司法微博、司法论坛等多种渠道,有理、有力、有节地传播司法正面案件的“正能量”。
4.合力建构“官民互信”的立体司法文化。司
法文化从来不是一维的、单向的“官对民”文化,而是多维的、立体的“官民互信”文化。干部和群众要合力建构“官民互信”的立体司法文化,让官员“法无授权不可为”、让公民“学法、守法、护法、信法”,强化公众对司法权威的认同,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依法治国,就是要敢于在步履维艰中攻坚克难。指出,“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实现党和国家上述法治建设宏愿,离不开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政治信任。由此,巩固和提高司法公信力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灵魂和根本。在全面深化改革新常态下,一方面,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制度,加强公正司法,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另一方面,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规范司法行为,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提高司法公信力,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力保护人民利益的社会根基。惟愿司法公正之阳光,普撒中国基层之大地。
【探寻提高中国司法公信力的路径探究论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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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司法公信力的状况往往要受该国法律文化传统的巨大影响,先进的法律文化无疑会极大地促进司法公信力的增强。中国目前司法公信力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是受到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诸多消极因素的影响。司法公信力不仅与司法权的行使密切相关,而且与整个社会的法律信仰密不可分。除此之外,司法公信力还与宗教信仰、法律文化等因素也有着“剪不断”的联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网络环境下司法公信力的制度的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互联网越来越多地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时,“网络舆论是公民参与司法的新形式,是民意进入司法的新渠道,是科学技术推动司法进步的新发展。”公民通过网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行使监督权、表达权来监督司法的进展,增加司法透明度,保证司法公正。但在另一方面,网络舆论的虚拟性不可避免地造成偏差,导致近些年来网络参与对司法公信力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在网络环境下司法公信力动摇的今天,如何有效应对与引导网民的司法监督,重构司法公信力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司法公信力”一词由“司法”及“公信力”构成。对于司法的含义,广义说认为: “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司法组织在办理诉讼及非讼案件过程中适用或执行法律活动。”狭义说认为: “司法是法院依法裁判纠纷的活动。”本文采狭义说,因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肩负着更加重大的使命。而“公信力”的含义包括公共权力属性、信任和信用。司法公信力是一个具有双重维度的概念。从权力运行角度分析,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权在其自在运行的过程中以其主体、制度、组织、结构、功能、程序、公正结果承载的公众信任的资格和能力; 从受众心理角度分析,司法公信力是社会组织、民众对司法行为的一种主观评价或价值判断,它是司法行为所产生的信誉和形象在民众中所形成的一种心理反映,包括民众对司法整体形象的认识、情感、态度、情绪、兴趣、期望和信念等,也体现为民众自愿配合司法行为,用较少司法的运行成本,以提高司法效率。总之,“司法公信力是司法与公众之间的动态、均衡的信任交往与相互评价。”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一种相互行为,是社会公众的信任与司法机关的被信任。
1. 司法的民主参与度高。一般来讲,一个国家的发达程度与它的民主程度成正比,随着国家的发展,政治民主化的提高,人们的司法参与度也在持续提高。尤其是通过渗透到人们生活各个角落的直接、便捷的传媒方式网络,人们更多的了解到司法,参与到司法。
2. 网络环境下的高效、公正司法。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效的司法不仅仅依靠司法的国家工作人员,热心的网民及公众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网民们利用网络的便捷、信息量大等特点对其关注和热议的案件进行现实的关注,甚至持续的跟进,为司法机关提供线索,以便司法机关能够更加快速高效的查获犯罪者,使其接受法律的制裁。同时也能够监督司法机关,使其更加透明,使司法更加公正、可信,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网络舆论与公众价值观对司法起导向作用。法律对人们的制约和司法裁判对罪犯的惩罚都存在着对情与法的兼容。尽管原则上司法裁判都需要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在网络舆论力量日益强大的今天,网民们的舆论导向和公众的价值观对司法裁判的影响越来越大。而多数网民又存在一些对法律不甚了解而情绪化严重的现象。“相对于司法而言,网络传媒在表达某种认识和见解时,更缺乏事实基础、程序性制约、技术性证实或证伪手段。”人们在一种盲目的不问缘由,只看结果的片面专断的心理作用下,网络舆论引导司法的这种情况则会带来消极影响。由此可见,网络舆论就像一把双刃剑,对司法公信力既会产生积极影响,又会产生消极影响。
1. 网络舆情会监督司法保证自律。当前,我国司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有些人员专业素质欠缺、业务能力不足。有些人员无视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规范,搞特权主义,大办人情案、关系案,导致无法正确认定事实,也无法正确适用法律,造成了一个个冤假错案,如“赵作海案”等悲剧案。另外,公检法之间缺乏相互制衡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公民通过网络参与司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便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监督司法的作用,促使司法人员谨慎办案,认真行使司法权,严格依法自律。网络舆情的司法监督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是很有必要的。
2. 网络舆情会影响司法权的独立性。司法权的独立性是司法公信力的内在构成,司法人员独立判案是形成司法公信力的应有之意。然而,当公民通过网络参与到司法之中时,对某一具体的案件形成自己的判断,个人情绪高涨到主张某一观点时便会带动其他网民一起,此时大众化的情绪汹涌激荡,必然会使司法人员照顾大众情绪,关注社会影响,进而对司法人员的公正审判造成一定影响,丧失了司法权应有的独立性。尤其是当法官审理一个已经上升为社会热点的案件时,就更要考虑案件处理的政治影响与社会影响,而不仅仅是关注其法律效果了。例如,曾经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案”,网络舆论表现出惊人的一致性,使得药家鑫在未审判之前便已被公众处以“极刑”。公众铺天盖地的声讨和义愤完全掩埋了作为刑事司法领域重要原则的无罪推定理念和正当程序理念。由此看来,网络环境下公民的司法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的独立性,对司法公信力也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3. 网络舆情会影响司法的约束力。2011 年3月12 日,曹建明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指出,“现在全国法院系统每年要办1000 多万件案子,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案件达89. 73%,一、二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服判息诉案件达98. 26% 。还有将近2% 有意见,这里面可能有一些案件裁判不正确、适用法律不正确、事实不清楚或者个别案件存在司法不公,但这个比例是很小的。”诚然,经过我国两审终审的诉讼程序后,仍会有一些案件存在错误,为了维护司法的公信力,必须慎用审判监督程序。然而不能否认公民通过网络会对本来并无错误的案件广加声讨,司法人员顶不住压力便会无奈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按照民众意愿加以更改判决,以平民愤。这样,司法约束力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弱。倘若真是错案,公民则通过网络会强化对错案的积怨,同样会造成司法约束力的减弱。事实上,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并不排斥公民通过网络参与司法监督纠正错误,因为司法公信力在民众心中的最终确立还是要靠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只不过,我们必须“正确对待并妥当安排舆论纠错与判决效力的动态关系”。
在司法领域,若不合理使用互联网,反而会阻碍司法公信力的塑造。现如今公民网络参与司法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司法机关对网民的公正诉求缺乏有效的回应,自由无序且非理性的网络参与迅速扩张,缺乏制度、程序保障的参与和制度化的参与并存。对这些问题,可尝试通过以下方面进行解决。
( 一) 回归司法权的本质属性
司法权作为一种国家权力,有其不同于其他国家权力的制度设计和特点。明确司法权的定位与运作程序等特点,有助于明确司法权的界限,帮助回归司法权的本质属性,从内在提升司法权的公信力。下面就相关属性加以说明。
1. 保证司法的中立性。司法者必须保持中立的立场,保持被动性,正如托克维尔所说: “从性质上来说,司法权自身不是主动的。要使它行动,就得推动它。”司法权的行使要有司法人员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介入案件,保证司法权力的不偏不倚。只有这样,才能契合司法的公平、正义的理念。“司法中立性的丧失将导致诉讼机制结构失衡、运转失灵,无法正常履行其定纷止争的功能。”确保司法权的中立,不受网络舆情的影响,也不受其他机关的干涉,是形成司法公信力的前提。
2. 明确司法的有限性。目前我国公民对司法的期望过高是导致司法公信力受影响的因素之一。法律不是万能的,故作为执行法律的司法的作用更是有限的。司法的确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但它无法在所有层面上化解矛盾,毕竟司法无法承担调整社会价值失衡与提升社会道德准则的作用。因此,有必要让公众理解司法的功能有限性,避免对司法的期望过高。同时,也应重视司法的裁判功能,通过合理裁判,发挥“定纷止争”的作用,提升公信力。
( 二) 提高办案人员的职业道德,加强法官能力建设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会形同虚设”,作为司法人员的法官更应该信仰法律,培养高尚的法律人格,保持廉洁的法律操守,真正享有职业尊荣感,使法治信仰、法治理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自身的人格魅力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感,让司法树立公信力。另外,较强的司法能力也是法官必不可少的素质,直接关乎到案件的审判质量与司法水平。法官应在审判实践中不断积累庭审经验,把握案件的焦点,洞察当事人的心态,加大释明力度,从容应对庭审中的突发状况,完善庭审规则,提升驾驭庭审的能力。法官良好的庭审风范可以赢得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这样就会减少网民负面舆论的压力。
( 三) 完善网络环境下司法信息的公开化
不少事例都已说明压制网络舆论只会导致事态的恶化,为保证网络舆论对司法的正面效应,应加大司法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摒弃网络事件发生后瞒、盖、骗、堵的做法。当前,大部分法院与网络媒体的交流不足,使得网络媒体不了解司法。故加强司法与网络媒体的交流有助于及时解决双方误会。在网络环境下的司法公开方面,法院系统可以根据网络的交互性、开放性等特点,在立案、审理及执行等环节逐步公开化。对于网络舆情热点案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使社会公众了解最新司法动态,以达到职业法律人通过基本知识就几乎能预测到司法结果的状态。2009 年,上海市法院深入推进网上案件进度查询、判决书后附录法律条文、裁判文书上网,目前已有13. 1 万余篇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基本实现网络庭审直播的常态化,全年共网络直播195 件案件,网上点击达900 余万次。尝试庭审直播,或在网络上公开裁判文书,或召开网友恳谈会,使网友与法官团队面对面交流,都是公众通过网络监督司法的好方式。
( 四) 建立常态机制引导网络监督
为保障案件审理的公正,现实生活中我国已经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但在网络环境中,似乎并没有监督案件的专业人员。因此,司法机关有必要建立网络评论员制度,实现网络司法监督的合理引导与规制。这种做法不仅能一改以往的网络司法监督的滞后性弊端,将外部监督的关口前移,还能减少网络传播中的“意见权威”( 如论坛版主、技术级别高网民) 对于公民情绪的负面影响,改变网络舆论监督有失偏颇的局面。通过网络评论员对一些社会性案件的评论,合理引导舆论,对一些疑难新型社会性案件,在一定场合还可以主动引进专家学者的意见,对网络舆论进行合理的引导。
( 五) 通过网络加大对公众的法治宣传
“司法公信力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司法对公众的信用和公众对司法的信任,这是一个双方互动的过程。”从本质上说,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机关与人们之间的信任关系和交互评价。因此,加大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使公众具有一定的法治意识和判断能力,让公众在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活动中提高对法律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这样能从根本上提高人们对法院的尊重程度,改变人们对司法的怀疑。如果大多数公民都确信权威的合法性,法律就能比较容易和有效地实施,而且为实施法律所需的人力和物力耗费也将有效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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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纠正措施各企业都不陌生,其定义就是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质量体系管理水平的提升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改进总体业绩的目标。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以“8D”方法为抓手,提升质量纠正措施的管理水平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纠正措施是我们日常工作中解决问题时经常使用的一个工具,其目的是消除不合格产品或质量体系文件的不符合性。鉴于多数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并没有将其真正作为一个质量改进工具使用,不论是问题的确认、原因的分析,还是纠正措施的落实等过程常常流于形式,没能真正有效地发挥纠正措施的作用。文章以空客推行的”8D”方法为主,兼顾了5W、双五归零等方法对纠正措施管理的要求作了探讨。
关键词:“8D“方法 质量 纠正措施
有效地确定纠正措施计划的基本要素既简单也不难以理解,但是要把这些基本要素与纠正措施计划结合起来并非易事。常常会出现因遗漏基本要素或是基本要素不完整而导致确定的问题解决方案不得力,或是针对了错误的对象而采取了措施。在没有程序的情况下,可能会解决问题,但如果建立并遵循一个可靠的纠正措施管理流程,就一定会有一个一致有效的解决方案。
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可以相应地采取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纠正是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纠正措施是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它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预防措施是为消除潜在的不合格或其它潜在不希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纠正措施是一系列积极更改或变更体系的行动。它是一种过程改进的文件化方法,根据具体项目的目标不同,纠正措施可能是短期或长期的。任何希望改进某一具体状况或过程的人都可以要求纠正措施。
无效纠正措施表现如下:只针对个人失误和缺点的纠正措施很少能对体系的运行产生深远的影响,改进结果一般不会长久保持,或者只对少数人产生影响,这类纠正措施会引起抱怨并且会长期起着负面影响。无记录体系的纠正措施是短命的。人员变动可能会导致纠正措施的依据越来越不清楚以至于最终丢失。基于过程改进的纠正措施,如果没有详尽的实施计划则很难成功,拙劣的计划经常是导致项目失败的主要原因。纠正措施方案必须被实施部门加以控制,或在实施部门的能力范围内进行,如果落实解决方案所需要的资源超出了负责单位的能力范围,也注定会失败。
我们可以通过多个渠道获得信息以确定是否需要采取纠正措施,通常的信息来源是产品拒收报告、内部及外部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报告、来自体系内部工作人员的反馈等。多数情况下,纠正措施的提出都是针对那些必须立即解决的问题。此外,质量信息的分析结果、顾客抱怨等信息也是提出纠正措施的输入。
纠正措施计划的组织确定和落实必须交给那些能独立行使职权,且能与有关管理层一起解决问题的那些曾经受训过的人员去完成。常见的错误是将纠正措施计划指派给不合适的人员执行。通常纠正措施会被分配给出现问题的部门领导,如果这些人员恰好同时要应付多个发现的问题,自然的自卫反应便会引起互相指责,推卸责任。其结果是将问题原因归咎于人员的粗心或失误。只基于改变员工工作业绩的纠正措施不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8D”最早是福特公司使用的分析原因和解决问题的经典方法,后经空客公司引入我国的航空制造业。“8D”又称团队导向问题解决办法,它提供了一套符合逻辑的问题解决办法,引用DOE、SPC、FEMA、检查单、鱼刺图等管理工具。“8D”主要用于解决一直没有解决的重复发生问题、比较重大的质量问题、顾客抱怨或要求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8个步骤:D1建立小组、D2问题描述、D3临时对策、D4原因分析、D5长期对策、D6预防再发生、D7效果确认和标准化、D8小组祝贺。D1建立小组阶段:召集了解产品和工艺知识,并具备解决问题和实施纠正措施能力的人员成立小组,这些人有时间并得到授权。D2问题描述阶段:用量化的术语详细说明与问题有关的信息,如发生了什么、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频次等。D3临时对策阶段:评价紧急响应措施,选择最佳遏制措施限制或隔离问题,并做好记录。D4原因分析阶段:解决问题起因的所有原因,包括直接原因、有贡献的原因和根本原因。将问题描述中提到的导致偏差的一系列事件、环境或原因相互隔离和测试,并确定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D5长期对策阶段:在纠正措施实施前评审方案以确保所选择的整改措施能够有效解决问题,并对其它过程不会有不良影响。如需要应重新确定整改方案。D6预防再发生)阶段:验证长期对策执行的有效性,通过各项措施有效性的验证结果来确定最终执行的长期措施。D7(效果确认和标准化)阶段:以数据等客观证据证明措施有效,确定整改后的过程控制方法并纳入到相关的文件中加以固化。D8(小组祝贺)阶段:承认小组的集体努力成果,对小组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奖。
通过完成“8D”报告可以清楚地知道不合格/不符合项是否被识别、根本原因是否已确定、纠正措施计划是否针对根本原因、是否确定了纠正措施的验证等问题的答案。合理地完成8D的流程后,除了能够确定问题的根本原因并确定适当有效的纠正措施,防止相同或类似问题的再发生外,还可以通过小组训练内部团队成员合作的技巧、摸索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顾客满意度。
1.D0(0问题初步了解阶段。这是“8D”过程启动的准备阶段,对问题进行初步的调查和了解,并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以确定“8D”工具是否适用于此问题解决。这一阶段可以使用趋势图、柏拉图、检查单等质量工具。在此阶段必须分析所怀疑的不符合项的有效性。此步骤只是确认所述状态是否是不符合项。
在此阶段可以询问以下问题:问题是否是因省略要求导致的?是否是零件或标准件被置于错误的位置?尺寸是否超出公差?要求的程序是否完全或是一个或多个错误数据超出规范?是否没有遵循书面程序?是否是由于问题经常出现而不能将其分类为独立事件?在解决问题前,必须确定已记录的故障的有效性。如果证实故障存在,在此步骤中收集的信息才可被视为对随后的调查工作是重要的。保存此信息的最佳方式是将其记录在此阶段还应采取紧急反应措施,例如立即停止产品交付或生产,制止问题继续发生或蔓延。应将问题通报给所有相关方。 2.D1建立小组阶段。只要有可能,就应成立小组,集思广益,每个人从不同的角度和经验分析和解决问题更能保证所有可能的情况/状态都能被考虑到。小组是由不同职责部门的人员组成的团队,一般应包括工艺员、检验员、质量工程师、操作者、相关主管领导、项目负责人。与问题直接相关的人员必须加入到小组内。小组中应有具有权利的领导人员参加,能够协调、调动各方资源并对关键问题决策。它不应过于庞大。否则对小组的管理将无法控制。一个合适的工作小组是3至5人,最多不超过8人。交叉职能工作组的纠正方案比个人更能够成功解决问题。团队成员应集体协作,群策群力为问题的解决提供知识、技术、事实等支持,避免主观臆断、单兵作战。
3.D2问题描述阶段。问题描述时尽量用数据、图片等方式来清晰地描述问题,例如正确、错误的图片对比、正确要求与实际错误情况的对比等。确定问题是突发问题还是一直以来就存在的说清楚。应说明问题发生的地点以及影响范围,这将决定我们采取措施的力度大小,团队成员等。对于复杂问题可增加更为明确的说明,如用表,或博拉图,将问题描述得更清楚。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必须包含总数,不合格数,不合格比例,必要时,需要说明是什么条件下产生或发现的。
这一阶段可以使用是/否分析、柏拉图、流程图、因果图等质量工具。在此阶段可以询问以下问题:问题描述是否使用了顾客可移植性理解的术语?是否说明了故障率?是否说明了应符合的规范?问题的范围是什么(时间和地点)?问题影响了哪些方面(结果)?对公司的实际影响是什么(影响)?多长时间问题发生一次(频率)?
4.D3临时对策阶段。立即纠正不只是使问题恢复到可接受或符合的状态,而且要指出直接原因,从而预防问题再现。此阶段应保证问题的影响不会再扩大,如不继续流到下道工序或客户,增加更多损失。一般需要立即采取不合格品隔离,向客户发出质量逃逸通知,如果在公司内部,应发出内部通知隔离或召回不合格品。当问题没有在根本上解决时,如果临时措施得当,允许在短时间内继续生产。但这项措施必须有强有力的证据能够保证问题不会继续发生或流入下到工序或客户。如果问题涉及到客户,应事先与客户做好沟通。在客户允许的情况下继续生产、交付。这一阶段可以使用PPM、控制图、DOE等质量工具。
5.D4原因分析)阶段。该阶段顺着问题找根本原因,从不理想的状态或影响作用开始,倒回去查看已经发生的事件或影响作用,直到最终查明根本原因。其中一个最有用的分析系统的工具是程序流程图。这期间,数据是有效解决问题的核心,问题报告中的信息将指导原因调查沿着引起问题的事件的前后顺序进行调查。
在此阶段的调查中可使用许多不同的方法,但最简单的和最有效的是“5个为什么”。这个方法是问为什么一个影响作用或事件会发生并将结果答案放入原因链中。询问为什么可使原因与已知结果联系起来,并最终将不合格状况或问题同根本原因事件或影响作用联系起来。在每一个原因事件或影响作用被确定之后,应询问以下问题:“为什么这件事或影响作用会发生?”,连续询问,直至答复成为多余的,循环的或无价值的。该方法可使原因调查最终反查到可被称为问题根本原因的事件或影响作用。根本原因分析的基本原理是确定事件链中最早出现的事件或影响作用。
初始原因调查确定了潜在根本原因事件或影响作用后,结论必须要验证。验证所确定的根本原因的一种方法是重复分析。重点放在对链中每个影响作用或事件的其它可能的原因进行评定,这可能会发现一个新的根本原因或提供一个独立的线索找到真正的根本原因。若发现有第二根本原因,必须第三次重复此调查过程,以确定哪个根本原因是最有可能的。如果不能把根本原因缩小范围到单一事件上,有可能会有多个根本原因和解决方案,每个都必须独立制订。在原因分析过程中可能会分析出多个原因,但我们需要从多个原因当中找出真正的原因。一般需要用实际模拟+数据图表验证来完成真因的确定。
这一阶段可以使用5W、是/否分析、直方图、分布图、关联图、层别法、集思广益、柏拉图、流程图、因果图等质量工具。
6.D5长期对策阶段。在确定根本原因之后,小组必须制订可行且有效的长期对策。对于发现的问题通常不止有一个正确的解决方案。有可能有多个不同的解决方案,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是如何在公司有限的资源中找到最有效,最可靠的解决方案。制定解决方案时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可行性、有效性、预算、员工参与、着重于体系、应急计划。
要想纠正措施计划有价值就必须要赋予实施。实施计划应明确地说明如何将解决方案纳入公司程序的行动项目,并确定对有关人员所需的培训。它必须是综合的和及时的,任务分配给那些具有为完成任务所需的责任和权力的人员。为确保成功实施,实施进度必须包含足够的检查节点以便跟踪实施的进展状况。 在计划被有效和封闭之前,必须定期进行监控。
永久性措施一定是针对根本原因来确定的,注意针对一个原因可以有多条解决措施。制定的措施必须具体、有输出物并限定完成期限、验证要求等。整改方案是由团队成员共同制定的,可能会出现多条不同方向的方案,这个时候需要团队对所有方案进行整理,并详细的考虑各方案的优缺点,通过过滤评价,团队成员达成共识以确定最佳方案。
这一阶段可以使用集思广益、流程图、FEMA、因果图等质量工具。
7.D6预防再发生阶段。在此阶段要取消临时措施,执行长期对策。这一阶段可以使用FEMA、控制图、流程图等质量工具。
在此阶段可以询问以下问题:工艺规程/管理文件更改了吗?进行了风险分析吗?纠正措施经过了评审吗?
8.D7效果确认和标准化阶段。纠正措施程序中的最后一步是验证方案实施的有效性。结束8D之前,一定有一些能与问题的表面特征相关联的可定量定度的结果。新验证过程所确定的度量方法应有目标,可用它与实际结果作比较。对验证的结果必须按事先规定的时间进行收集和评估。
此阶段应确认每项措施实施结果。实事求是、以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措施有效,例如改善前后对比分析等。举一反三,将问题整改过程中积累的技术、经验、最佳实践分享到其他领域并按需完善到公司相应的流程中。
这一阶段可以使用防错、SPC等质量工具。在此阶段可以询问以下问题:纠正措施是否按要求执行完毕?纠正措施是否按时完成?纠正措施是否有效?纠正措施引发的文件更改是否落实?
9.D8小组祝贺阶段。完成“8D”报告和工作总结,并将工作进展通报给相关方。感谢团队成员的努力工作,对问题成功解决一同祝贺。
在此阶段可以询问以下问题:“8D”报告更新了吗?所有需要通知的部门/管理层是否都知道报告的状态?所有未完成的业务是否已有计划跟踪?相关人员是否得到了肯定/表扬与奖励?
[1] 武振林(导师:白恩俊).民用飞机供应商质量保证和制造能力评价与控制.西北工业大学硕士论文,2002.7
[2] 蒋坛军.ISO55001资产管理体系的应用简述.企业家时报,201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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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企业管理部门有全面预算职能、财务分析和反馈职能和财务风险管理职能。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财务管理提升经济效益论文,供大家参考。
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摘要:财务是每个企业的生命,财务管理也就成为每个企业存在的重中之重,是企业一切管理的核心。因此想要做到提高企业效率,就必须加强对企业的财务管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改革发展,传统的企业财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节奏,因此本文调研了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现状,并总结了我国企业财务管理所出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了加强财务管理的深刻意义,并对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企业效益的途径做了进一步分析。
关键词:财务管理
经济效益 措施
引言
财务管理贯穿在企业生产经营的始末,是企业管理的重要部分,企业的发展、改革都围绕着利润的最大化,这就需要对财务进行深入的管理改革,使得利润达到最大化的同时风险最小化,实施措施进行资金的筹集以及财务的流动。企业财务的管理水平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地位以及信誉,在企业的发展中具有优先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改革,特别是加入WTO后,国际类的大型跨国公司对我国企业的冲击,不仅带来了产品的改革,更是引进了先进的管理模式,从中对比可以发现,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相当落后,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公司的发展要求,从而对公司的发展有着掣肘作用,因此深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增强企业的资金预算投资能力,对增加企业的效益有着深远的意义。
一、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意义
企业财产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是当代企业的制度特点,企业所有者的目的就是盈利,而企业经营者需要使用各种途径增加企业的盈利。而很多经营者们往往会不顾企业的长远利益,利用各种手段急功近利,增加现有营业额。因此必须采取相关措施,如不相容的职务进行分离、对企业进行授权管理或者改为轮换等措施。开拓企业财务管理的新模式,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间接地增加企业效益,保障企业的健康长远稳定发展。财务管理部门是企业的核心部门,因为它可以与任何一个部门发生利益关系,每个部门的效益要以财务管理部门的效益最大化为准则,并受到财务管理的监督,进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所以说,对财务管理的实践可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企业效率,实现企业的长久健康发展。
二、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分析
(一)企业内部账务管理较差
很多企业在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和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粗心大意,导致财务信息和企业实际状况不符,对信息使用者产生了误导的作用。很多企业的财务报表已经反映出企业财务管理和企业管理已经出现了问题,但是管理者并不重视,他们缺乏利用财务工具为企业管理服务的能力。
(二)企业缺乏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
某些企业认为自身只有投资项目多、项目金额大,才能显示企业正在蒸蒸日上的发展。这些企业对于投资风险和收益的关系研究不足,不能客观的评价自身的实力、市场的状况、企业面临的政策环境和主要竞争者,在投资之后又对项目的实施情况监督不足,缺乏有效的控制,最终导致了承受了较大的财务风险。
(三)投资决策科学性欠缺
部分企业只注重上项目,多投人,在投资前对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依存关系研究不够,对自身的财务实力、市场发展、政策变化估计不充分,投资后对项目又忽视了控制和管理,从而导致投资风险大大增加。
(四)财务管理分工不够明确,管理理念落后管理人员管理理念落后,对现代投资管理方法和资本增值方法了解不多,使得企业管理方面存在明显漏洞。
三、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
(一)做好企业的财务预算
企业的生产经营表明,财务管理的前提是财务预算,做好财务预算,可以提高办事效率,达到事半功倍。分析企业的目标效益与财务现状,做好财务预算,通过预算来约束现实生产中的企业运营情况,并可以达到降耗增效、寻找挖掘潜力的目的。另外要对企业的财务加强监督,按照预算进行预订的生产,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基本的把握,精明的预算也可以反应企业的生产现状及企业运营现状,做好预算,有利于企业的效益提高。
(二)财务参与企业的决策
在信息化、智能化的市场经济中,企业如何做好决策,要面对着大量的经济数据信息,如何利用现有数据做出最有利于企业改革发展的决策,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正确认识资金风险,运用财务原理降低成产成本,如何实现企业的盈利最大化等问题,都需要财务管理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加强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权利,才能保证其执行力,才能获得更合理的生存管理方法与决策。更应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使财务管理部门参与研究公司的信息经济,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献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的运营是企业管理经济的核心,企业具有自主的理财权与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其资金运营的成熟性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投资方向与利益。因此,企业的运营决策有必要使财务管理参与,参与投资决策,可以获得资金的投入与产出盈利,在增加利润和降低成本中找到平衡,使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三)加强资金的运转效率
首先是物资的供应机构,一定要在事先制定合理的物资供应计划,确保计划合理之后才能签订合同,在最后的时候对资金的管理制度进行安排二采购涉及到大量的资金运用,在不影响采购事物质和量的基础上要遵循节约的原则和理念,不要使采购的量过多的超出实际使用量,对采购业务进行结算的时候一定要遵守收货在先付款在后的原则,严重杜绝人情结算象的发生与出现,如果能够保证自己的信誉不受影响,要尽量将货款的支付期限往后推迟,对供货方提供的信用优惠进行大幅度的利用。
(四)完善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组织,并建立一套适合自己的管理财务制度,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的只能和权利,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合理使用企业资金。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会计财务制度,分人管理,严格执行,避免资金的无谓流动。实施严格的财产管理制度、报销制度、先进存款与银行管理制度、成本分析制度与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五)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与队伍建设,第一,加强对专业知识的要求,并建立严格的岗前培训与继续教育制度,使财务管理人员获得最新的只是,扩展知识面,提高其业务水平及业务技能;第二,增加考核,完善用人制度,不断增加财务管理人员的政治素养与业务技能,加强对其职业道德的考察,将考核结果与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行政职务任免、奖金发放等挂钩,形成完善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
结论
增加企业财务管理能力,赋予财务管理部门更大的执行空间,使之做到监督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协调好企业的产品与资金的关系。所以说,财务管理是企业的运行核心,所有部门都要围着财务管理来开展。企业管理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获得了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和企业经营者认同,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必定会增加企业的竞争能力,提高企业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扩大企业盈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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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当今经济时代,企业管理基本以财务管理为重要核心,这已成为企业家和经济界人士的共识。本文明确提出了企业管理中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指出财务管理的各项价值指标参数是企业经营决策中的重要参考依据。做好财务管理对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财务管理 资金 管理目标 建立现代企业管制度,实现企业可持续地发展,保障企业价值最大化,离不开现代的财务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必须认清财务管理的地位,明确财务管理的目标,理清财务管理的关系,加强财务管理,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因此,财务管理不仅是企业管理中相对独立的方面,而且也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一、财务管理在现代企业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规模不断的扩大,国家将企业推向市场,企业财务管理在经济活动时的财务风险和复杂性也迫切要求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所以,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一切活动的基础,也是企业管理的核心部分。财务管理在整个企业组织机构中属于最高层次,是企业的生存的根源。因此,财务管理在资源分配、管理控制、业绩评价中起主导作用,能够对与决策有关的诸多要素进行评判,从而在经营决策中起重要作用。
二、经营中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再生产过程不仅是使用价值的生产和交换过程,也是价值的形成和实现过程。在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将生产中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然后通过实物商品的出售,使转移价值和新创造的价值得以实现,实物商品不断转动,实物商品的价值形态也不断发展为品牌商品。在经济市场条件下,一个企业经营的所有方面,都需要通过资金的形式来反映,作为企业管理核心的财务管理。资本运作是通过一系列的财务活动来实现的,包括资金筹集、资金投资、融资。
2.1 资金筹集
资金筹集是企业投资和用资的关键过程。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无论是在新企业还是经营中的企业,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数量。由于资金的缺少和生产之间的矛盾,企业不得不广泛开展筹资活动,,筹集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并且加强筹资管理,准确预算资金需要量,努力降低资金成本,合理安排资金结构,并且加强筹资活动管理,合理利用资金需要量,正确运用财务杠杆效应。以取得筹资的最佳效果。
2.2资金投资
在投资过程中,必须先掌握好投资规模,选择投资方式,掌握投资方向,在确定投资,并保持资金流转顺畅,提高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通过投资,企业应将取得的一定收入在利益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另外,经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如果想获得更高的投资报酬就须努力降低投资成本。在企业投资的过程变化中,我们更要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搞高企业投资的决策。
2.3融资
企业市场和销售业绩不断提升,融资可以使企业在资本收益方向面将低成本,并增强企业的财务会计有利性。在融资过程中企业财务会计也由现金平衡转向损益平衡,按照保持与公司资产收益,维持合理的企业资本管理和财务会计融资决策基本准则,制定合理的资本政策结构使资本结构处于最佳状态,使融资成本达到最低。另外在企业不同发展阶段选择有效的融资策略,并以企业的发展战略、财务战略的特点相结合,使企业融资过程中更加增强财务管理,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更好地把融资成本降到最低。
三、现代企业以财务管理为中心
目前,企业要成立财务会计管理中心,应实行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统一收款,统一调度,减少资金的流动环节。避免资金沉淀和周转缓解,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行,拓宽销售思路。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为中心的实现,需要财务会计中心选择相应的财务会计战略加以配合。财务会计管理中心的设立,有利于企业财务会计战略的实施,企业财务会计战略的选择,决定着企业财务会计资源配置的取向和模式,影响着企业理财活动的行为与效率,是企业实现发展的有力保障。
3.1资金效率
提高企业的资本运行意识,有效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率。把企业成员的时闲置和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统一管理,财务会计中心通过协助企业成员的资金调度,使企业财务会计中心及时了解企业成员的财务状况,同时促使各企业成员提高对资金时间价值和成本的认识。并加强了财务管理中心与企业成的联系,发挥了有效整体优势。
3.2降低财务费用
企业财务会计中心可以通过内部企业成员之间的资金,融通存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会计中心与企业各成员之间的资金可以相互有偿使用,减少对银行的借贷资金,降低了贷款要支付的利息,并降低了企业高负债的风险,而且增强了企业的活力,提高了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核心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作为一种管理活动,通过运用价值形式,对企业资本活动进行管理,并通过价值形式的桥梁,把企业的相关管理工作有机地协调起来,从财务方面看,保证企业管理
目标的实现。因此,要使企业发展壮大,不仅要发挥好企业管理各方面的管理职能,还要发挥好财务管理的职能,不断增强企业的经济实力,充分调动好各方面的积极性,这样企业就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成为最终的赢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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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浅析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企业管理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国务院领导提出“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这是对企业管理观念的更新,是在市场经济
条件下,企业如何走向市场加强管理而适应市场的创新,是长期以来企业管理的实践总结。这在根本上改革了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管理以计划生产管理为重点的一整套管理模式。
一、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对国营企业的管理是通过采取行政性的高度集中方式来进行的。具体表现在,计划由国家下达,材料由国家分配,产品由国家调拨,价格由国家制订,资金由国家拨给,工资由国家保证,最终的经营成果是由国家既保盈又保亏。在这样一种管理模式下,企业只能单纯地执行国家指令,从而决定了企业管理要围绕国家下达的计划来组织生产、来进行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由政府的附属物变为自主经营、自我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实体。企业所处的周边环境及经营的条件,已转移到面对市场。原材料要到市场采购,产品参与市场竞争,价格随市场波动,资金靠自身筹集,技改贷款由利润解决,每个企业都面临着市场的考验,都承担着重组、倒闭或破产的风险,企业的生存靠市场,企业的发展也靠市场,企业成了市场竞争的主体,既是市场的供方,又是市场的需方。显而易见,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企业管理仍然围绕生产运转是不适时宜的。必须对原有的企业管理的框架模式进行调整或重塑。这就要以市场经济为模型,来重新构思、设计和塑造与市场经济相关联匹配的企业管理新体制。经济工作与财务管理,两者的共同属性使他们天生的自然联系在一起。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决定了企业财务管理的性质、作用和它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财务管理是内涵广泛的综合性管理。既包括资金管理,又包括成本管理。企业中的各项工作与它都有着密切的必然联系。比如:劳动生产率的高低,产品质量的好坏,产品产量的多少,材料消耗是否节约,费用开支是否节省,技术是否先进,劳动组织是否合理,企业管理是否科学乃至设备利用率、资金周转率、资产负债率等等,所有这些都会在财务指标中直接或间接地全部反映出来,集中表现为成本的高低。可见,财务管理的综合性是其他各项专业管理无法达到的。所以,只要抓住财务管理这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主神经,就可以带动其他各项管理工作,从而推动企业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将存在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全过程,是时期性的;而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是为解决目标矛盾焦点所提出的,是阶段性的;当市场经济发育成熟,运行有序时,企业的财务管理则要以成本管理为中心。随着经济形势和环境条件的变化,不同时期的工作重心不是一成不变的,要随之进行动态调整。目前从整个市场经济角度看,市场竞争实质上是相同质量前提下的成本竞争,成本低,竞争力就强,成本高,竞争力就弱。毫无疑问,成本是一项综合性最强的技术经济指标,成本核算又是会计核算的核心。如成本高于价格,则意味着企业亏损,资金运动就会受阻,部分资金就会退出或消失;反之则会流畅并增值。可见,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
二、要树立财务管理统帅各专业管理的观念
以财务管理为中心,首先必须体现在财务管理在观念上统帅各项专业管理,换句话说,各项专业管理要树立效益观念、成本观念和资金观念。
1.经营管理要树立财务观念
经营管理包括计划管理、销售管理与物资管理,在这些专业管理中,都要树立财务观念。
1)计划管理
过去,企业管理在严格执行计划的前提下,以生产管理为中心,元帅升帐,各方听候调派,不讲效益、不讲资金约束,一切围绕计划目标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根本行不通的。一方面,如果发展规划不考虑资金约束,不进行效益分析,盲目决策,则要么规划半途而废,浪费资源;要么规划虽然实现了,但企业却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另一方面,如果年度经营计划以产量为目标,不讲效益,则产量可能上去了,利润却下来了,造成产品积压,企业得不偿失。所以,计划管理一定要树立效益观念和资金观念。
2)销售管理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销售工作较单一,不论产品如何一律采取包销,一切按计划调拨。步入市场经济后,企业感到销售工作难做、产品难卖、贷款难收。于是,一些企业在销售工作中出现了只管产品发运、不考虑成本、售价和货款回收的情况。其结果是产品虽然销售出去了,但企业效益却滑下来了,资金也难以周转。另外,没有事前对市场进行了解,并对产品的生产成本进行测算,盲目生产,造成企业亏损。因此,在销售工作中一定要把销货与收款结合起来,把市场价格与企业生产成本测算结合起来,树立资金观念和效益观念。
3)物资管理
在物资管理中要破除只讲满足需要,不讲采购成本和资金占用的观念。由于我国物资供求调控能力较差,供货周期长,较多时间物资供应处于紧缺状态,再加上交通运输困难,这就造成了企业的物资供应部门只管多储备,满足生产需要,而忽视了货比三家,也忽视了超量储备所占用的资金。目前,我
国的大部分产品已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因此,在物资管理上一定要树立低价少储的观念。
2.生产技术管理要树立财务管理观念 生产技术管理包括产品开发、生产组织、质量管理和设备管理等。这些部门容易出现重技术、轻效益的现象,也应树立财务观念。
1)产品开发
在产品开发上不能为开发而开发,而要树立开发产品是为了满足消费、占领市场、增加收入,所以,一定要作广泛的市场调查,不能闭门造车。另一方面,在产品的功能和质量设计上要树立效益最大化观念,不能贪大求洋,要充分考虑制造成本。
2)生产组织
在生产组织上要在三方面树立成本观念和资金观念:一是在品种安排上要注重适销对路,不能只讲产量,不讲效益;二是在工艺安排和原料配比上要树立成本观念,不能只讲质量,不讲成本;三是在各工序的配合上要做到均衡协调,不能只讲各工序开足马力生产,不讲半成品资金占用。
3)质量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质量是很重要的,但不能走极端,一定要树立效益观念,质量收入要大于质量成本。否则,就失去了质量工作的意义。要认识到提高质量的目的是增加收入,而不是为质量而质量。
4)设备管理
设备在企业资产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在设备管理中要力戒贪大求洋、万事不求人的观念,要树立成本观念和资金观念,在设备的购置和更新改造中,一定要进行财务分析,坚持效益原则。总之,各项专业管理都要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陈腐观念,树立以财务观念为统帅的思想。
三、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作用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把财务管理推到了企业管理的中心地位,但发挥这一作用在目前还存在着很大难度。从大形势上看,市场经济发育尚不成熟,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配套的基本系列改革还需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刚刚起步,存在着外部条件欠佳,机制运行不顺的缺陷。再从企业内部状态上讲,长期形成的原管理模式所产生的惯性需要扭转克服,人们头脑中遗留的思想意识还存在着转变和换脑筋的过程,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的划分需重新调整,财务部门要有一段进入角色的过渡期等等。诸多不利因素都需要克服和解决,在目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树立财务部门的权威性。权威是靠自身的位势和工作形成的。企业的主要领导者不仅需要重视财会工作,应当熟悉懂得,要直接参与财务管理,尊重财会人员,支持财务部门工作,真正把财务工作放在首位。同时,财会人员要成为强者,要有真知灼见,要有领导管理意识,要当好家理好财,要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工作性质的变化。
2.提高财务部门的地位。既然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则必须相应地将财务部门的份量加重,赋予它相应的权力,摆正它所需的位置,以保证它顺利履行职责。这需要向职工群众讲清道理,是先算后干,边干边算。比如说,由职代会确定的企业生产经营目标,要先交由财会部门进行测算,利用专业特有的核算加工功能,得出为完成目标所需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达到的水平,将企业的兴衰同经济效益好坏相联系,将经济责任同职工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把全部成本按项目纵横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头上,明确每一个人所应担当的经济责任。同时,建立技术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制度及指标体系考核制度,以财会部门为主,按责任按各部门指标完成情况公布、曝光,并以此作为奖罚依据,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措施,促使责任部门加快落实进度。把指标作为具体分解落实的奋斗目标,来拉动各种经济行为。其结果必然使财务部门的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
3.拓宽财务部门工作范围。各部门工作质量高低,如定量的评价,主要是以价值作尺度,是通过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来反映的。而将各项指标综合起来用价值量表现,要依靠财会部门来完成。所以,财务部门要注重发挥综合性的特长,主动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凡是与经济有关联的事就要积极介入,使财会工作有机地渗透到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去,把业务的触角延伸到企业管理的各个领域。
4.加大财务部门的责任。“中心”代表着一定权力,那么,企业管理的好坏,财会部门则要担当主要责任。各项专业管理环节的衔接点应将他们自然、有序地贯穿起来,围绕中心高效运转,这是财会部门的责任。所以财会部门要自觉地协调、平衡各部门的关系,主动参与配合他们的工作,互相支持与合作。注意在制定各项经济指标时,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广泛的协商说服,使指标建立在科学先进、合理可行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避免不切实际的空谈或态度专横凌架于人。财会部门要起表率示范作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必须做到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真正负起“中心”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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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学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体育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全面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从而培养出具有综合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体育课在教育中的意义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体育隐蔽课程对体育教育质量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将显露课程与隐蔽课程加以协调整合的高校体育课程体系,有利于切实发挥体育课程在培养人格健全、体质健康的高素质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本文对隐蔽课程的定义、内涵和作用做了简要陈述,并就隐蔽课程在高校体育教育中的发展策略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隐蔽课程 高校体育 教育 发展 策略
传统体育课程的研究重点多集中于显露课程而忽略了隐蔽课程的相关研究,这削弱了体育课程教育效果方面的整体功效[1]。事实上,体育隐蔽课程对体育教育质量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可于无形中营造出和谐随意的体育文化氛围,使置身于其中的教育对象获得宽松的学习环境进而提高学习热情和效果,上述作用的发挥主要是基于隐蔽课程敢于打破无生命类教育工具(如教室、教材等)对教育效果的限制[2],将显露课程与隐蔽课程加以协调整合的高校体育课程体系,有利于切实发挥体育课程在培养人格健全、体质健康的高素质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其符合了当下教育改革对教育理念和教学方式的创新化、人性化、个性化的要求,对其发展策略加以探讨和研究意义重大[3]。
1相关定义、内涵解析
1.1隐蔽课程以及体育隐蔽课程的定义和内涵
目前对隐蔽课程的定义存在着许多观点,但至今未能形成统一的意见,但这些观点在以下方面存在一致性:①隐蔽课程类属于教育影响因素的范畴。②隐蔽课程是一种非学术性的学识。③隐蔽课程的存在范围包括学校内部和学校外部。④隐蔽课程的作用过程是非计划性的。⑤隐蔽课程对教育对象的影响是潜在的、无意识的。由此衍伸出体育隐蔽课程的定义:以已经确定的体育教育目标为依据,在学校这一特定的应用范围中,以隐蔽的方式且经过规范设计的体育文化要素的总和。
1.2高校体育隐蔽课程的特点
体育隐蔽课程具备着许多与其它课程不同的特点,包括多样性和持久性,隐蔽性和依附性,愉悦性和难以量化性等。
2体育隐蔽课程的功能
体育隐蔽课程具有两大功能:①理性因素的发展功能。这方面的发展功能主要作用于教育对象的情感和意识等非理性因素,体育隐蔽课程通过对教育对象的上述理性因素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而实现其发展功能。②非理性因素的发展功能。这种发展功能涵盖广泛,主要包括对教育对象感性功能的开发,对受教育者情感的陶冶,激发高校学生的体育兴趣,磨练学生的坚强意志,拓展教育对象的想象力,对教育对象艺术审美和情趣的开发等。
3隐蔽课程在高校体育教育中的发展策略
3.1注重对高校体育物质文化的开发建设
高校体育物质文化是体育隐蔽课程开发建设的重要影响因子,甚至直接影响着高校体育教育整体目标的最终实现。高校体育隐蔽课程能否获得顺利实施,受限于高校体育场馆、场地的面积、开放时间、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体育设施和器械的数量与种类的多寡、质量与完整性等多种物质文化因素。高校体育物质文化在体育文化体系中居于核心和基础位置,体育场地以及器材、设施等是否符合合理、科学、完善的标准会对学校体育教育最终目标的实现产生巨大影响。因而,在当下高校体育教育经费普遍紧张的背景下,各高校管理层应广开思路,创造条件来改善学校体育物质文化开发建设方面的不足。
3.2重视并加强高校体育隐蔽课程的精神文化建设工作
高校体育文化做为一种特色鲜明的文化现象,是高校校园文化群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而我们在体育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过程中均需加强体育文化的建设力度,这样有利于让高校师生群体对校园体育文化的作用产生更为充分直观的认识,为高校体育隐蔽课程的高效实施提供文化平台。体育精神文化要素虽然是无体无形的,但其对高校师生群体的道德认知和行为甚至于高校整体体育教育目标的实现都存在着不容忽视的潜在影响,故而我们必须对其加以充分利用,使其成为高校体育隐蔽课程的灵魂和支柱。
3.3鼓励和提倡成立课外体育社团,并大力加强社团的建设
校方应鼓励和提倡成立课外体育社团,并大力加强社团的建设,在此基础上,校方应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各课外体育社团所组织的各种类型的有益的体育活动,通过这种举措来帮助高校师生群体提高对体育隐蔽课程的正确认知度和认可度。本着走出去、引进来的理念,成立具备高水准竞技能力的运动队并承办高水平的体育赛事,以便拓展体育运动在师生群体中的综合影响力;组织成立体育协会和俱乐部,通过协会与俱乐部的活动将体育理论与实践进行有机的融合,有利于对体育课程功能、内容的外延,培养高校生树立起终身体育的健康理念。
3.4高校体育教师做出良好的示范
体育教育执教者做为教学过程中的引导者,肩负着培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接班人的重担。高校体育执教者具备着显著的职业示范性特征,体育执教者的举手投足、仪表装饰、人格特性、知识水平、教育理念和方式等都会做为个体的文化组成通过内隐方式向教育对象传递。高校体育教育执教者通过对自我高水准的道德情操以及渊博知识的运用,向教育对象实施相关的教育,其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所展现的语言和行为魅力均会潜移默化地作用于高校学生。高校体育教师应该依照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注意在教学活动中对教育对象非智力因素的引导和发展,从而使教育对象获得健全人格、良好品德的全面发展。
4结语
高校体育隐蔽课程中客观存在着重要的文化底蕴,该课程的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资源的传递与共享过程,可在我国社会主流价值观、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过程中发挥对学生的正确引导作用,进而帮助教育对象在大学学习生活中确立起科学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高校体育隐蔽课程做为体育文化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建设过程是一项结构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希望通过对高校体育隐蔽课程的定义、内涵、作用以及发展策略的阐述,为各位高校体育教育同仁们提供点有益的建议,力图通过对体育隐蔽课程的合理应用,实现对高校体育课程的优化组合并进而促进高校体育教育的完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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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校体育教学改革概述
高校体育教学改革的推进,对我国高校的体育教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教学内容不断丰富,既重视体育基本技术技能的学习,也重视体育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重视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体育教学的氛围越来越浓厚;(2)教学模式不断完善,旧的教学模式中仅是教师一个人的舞台,学生没有参与的机会,新的教学模式中,重视教学方法的多样化以及学生在体育课上的参与度,极大地调动了学生体育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3)在体育教学改革的推动下,体育教学评价,教学的场地设施等方面都得以改善和提高。体育教学改革也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体育教学改革的消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1)体育教学内容的层次性低,教学方式“训练化”。我国体育教学长期以来都是以培养学生的竞技能力为目标,强调教学内容的一致性、动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忽视学生的差异性。课堂教学只重视教学内容的练习,忽视学生的需求和兴趣,以及学生体育意识的培养;(2)过分强调提高学生体质,忽视了体育教学的教育功能。
2高校体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2.1对体育教学的重视程度较低,相关制度不健全
尽管我国一直倡导素质教育,体育教学改革也已经在很多高校开展,但现实中,多数高校领导对体育教学依然存在偏见,不重视体育教学,体育教学改革的推进也就无从谈起了。与此同时,高校体育教学改革制度的不健全也是阻碍体育教学改革推进的一个重要原因。
2.2体育教学经费不足,场地设施难以满足
完善体育场地设施是体育教学改革中重要的一环。据了解,目前多数高校体育教学环境较差,场地设施不健全,很多教学内容无法开展,很难满足学生的体育需求。经费与场地是体育教学活动开展的物质基础和基本条件,没有充足的资金和场馆设施,体育课根本无法正常开展。在场地问题成为大众体育开展的主要问题的同时,基金与场地问题也同样成为大学体育教育开展的主要障碍。
2.3理论与实际的差距较大
随着高校体育教学改革的逐步推进,在理论层面上获得了一些成果,但是在实践中却将改革的理论抛之脑后,很多体育教学实践还是延续原来的模式,教什么,怎么教,怎么考核,都是以教师为主,忽视学生的需求。而教师在理论方面的储备也有所欠缺,目前我国高校体育教师的学历大都达到了硕士研究生的标准,但体育教学理论的发展日新月异,原有的理论知识在不断的更新与升级,因此教师要不断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以提升自己的解决问题能力和教学能力。
2.4体育课程评价体系不完善
教学评价方式的选择体现着高校对待体育课程的态度,影响着教师的教学观以及学生的学习态度和效果,传统的评价体系重视学习结果的评价,忽视学生在学习中的努力程度以及学生之间的个别差异,严重打击了部分同学对体育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
2.5体育教学师资较弱
据调查,目前很多高校体育教师的学历层次较低,具有博士及硕士学位的教师所占比例较少,且其中多数是集中在“三大球”等传统项目,专业主要是运动训练方向。其次,在很多高校,体育教师仍然受传统的体育教学观念的影响,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片面地强调体育技术技能的传授,而忽视学生的健康意识和终身体育意识以及体育兴趣的培养,忽略体育的教育功能。
3高校体育教学改革对策
3.1高校体育教学目标的改革与创新
高校体育教学是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最后阶段和最高层次,也是学校体育与社会体育衔接的关键所在。高校体育教学应该以培养学生终身体育意识和能力为主要目标。这就要求高校体育教学中应注重体育教学方法的选择,在传授学生体育技术技能的同时,重视锻炼方法的教授,以及引导学生养成终身体育锻炼意识、终身体育锻炼的能力,从而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
3.2高校体育教学内容的改革与创新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休闲体育和娱乐体育项目受到越来越多的学生的喜爱,为普通高校体育教学改革提供了很多可选择的教学内容,在这种有利的趋势下,高校体育应围绕教学大纲、课程类型和内容等,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切实可行的娱乐休闲项目,不断地更新体育教学内容,使课程组合形式多样化,以此推进高校体育教学内容改革。目前,很多高校利用自然环境优势,开展起来了很多学生喜爱的运动项目,比如在寒冷的北方地区,适当地选择了一些滑冰、滑雪项目,而在南方温暖的地方开展了划船、水球等,另外一些高校正在逐渐将拉丁舞、瑜伽、跆拳道、气排球、软式网球等纳入体育选修课程。
3.3高校体育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改革的基础上,高校体育教学改革还应逐步构建一套完善的教学模式,以适应不同单元、不同类型的教学。引导高校体育教学向多元化发展,使得传统内容与新兴内容结合;主教材与辅助教材相结合;课内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结合。总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激发学生的竞争意识,培养学生的运动兴趣,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和终身体育意识的形式。
3.4高校体育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教学不仅教授学生体育基本技术技能,还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高校体育教学目标的实现以及教学质量的提高,改进教学方法是关键。在教学实践中,教师要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改变以往教师主导,偏重讲授的形式,倡导快乐体育,积极采用启发式、发现式、互动式、探讨式等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教学效果。
3.5高校体育教学评价体系的改革与创新
当前,由于体育教学评价体系的不健全,直接影响了体育教学的效果以及体育教学功能的发挥。根据体育教学的目标和原则,应该对体育教学的“教”和“学”的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评价。高校体育教学成绩的考核评定,不能仅仅注重学生对体育教学内容的掌握情况,还应考虑学生体育教学的参与程度和进步程度,考虑学生的个别差异。从体育态度、体育知识、运动参与、运动素质、身心健康、适应能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此评定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此外,评价的主体也不能仅仅局限于体育教师,应采用多种评价方式,如学生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通过自省、自评、取长补短,帮助学生更有效、更积极地自主学习。
3.6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改革与创新
高校体育教学改革必须加强体育教学设施的建设和完善。这不仅是为了配合完成正常的体育教学活动,也能在适当地面向学生开放中,给学生的课余体育训练和锻炼提供充足的场地和设施。此外,为了提高场馆的利用率,支持全民健身,学校也应选择合适的途径将学校体育场地对社会成员开放。这样既满足了社会大众的体育需求,也可以增加一些收入,以此支持场馆的运营和维护。为学生营造良好的体育学习氛围也是高校体育教学环境改革的重点。在教学中教师应精心设计教学情境,选择教学方法,建立和谐友好的师生关系,营造一种学生积极参与的课堂氛围,这样才能够促进学生的主动性和创新思维的发展。学校体育活动及体育社团的建设也是高校体育教学环境改革的一部分,定期举办多种多样的体育竞赛、表演、培训,营造浓厚的体育氛围,这样的环境更利于学生的体育学习和课外体育锻炼。为体育教学配备必要的科技产品也是体育教学环境改革的一个方面。在体育教学中,很多技术动作学习起来很困难,学生的感知较差,需要教师手把手地教,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适当的使用一些高科技产品,比如在电脑上安装一些软件,学生就可以通过电脑进行动作的模拟,去感知动作,进而掌握动作要领,教师进行及时的点评和指导,不仅大大节约了教学时间和资源,也是的课堂教学更加新颖有吸引力。尤其是对于高尔夫、射击这样的项目来说,既省去了学校配备相应场地和设备的投入,也使学生通过模拟掌握了动作。
3.7高校体育教学师资的改革与创新
高校体育教学改革的推进,还需要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不仅要具备高学历、熟练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运动技能,还应具备广博的知识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做到这一点,不仅仅是在引进新人才时提高标准,同时也应该提升现有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比如对教师进行定期的业务学习培训,培训的内容可以包括教法研究、公开课、业务技能竞赛等,对于承担课余体育训练和运动竞赛的教师还应进行运动技术技能和训练方法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同时,加强体育常规教学如教学情况、科研成果等的考核和评价。教师本身也要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师德,树立终身体育的教育思想,和“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地总结、创新体育教学的方法和手段,提升自身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进而提高学生体育参与的积极性和体育教学的质量与效果。
参考文献:
[1]甄子会.影响我国高校体育教学发展的因索及对策分析[J].体育与科学,2010(1):109-112.
[2]唐春芳.高校体育与健康教育存在的问题及课程改革方向[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5(1):122-124.
[3]吴忠义,高彩云.我国高校体育教育改革30年回顾与思考[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0(1):87-90.
[4]杨栋.2000-2009年十年间我国高校公共体育教学改革研究述评[J].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10,26(3):12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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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信息一体化、利益多元化的形势下,独立的、公正的司法已成为市场经济发展最为迫切的要求和最基本的制度性保障。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1]。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新构建大学与政府、大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理顺大学内部的治理结构,逐步消除大学“官本位”现象,推进大学“去行政化”。因此,引入司法领域常用的审查制度,加强对高校管理权力运行的司法审查,就显得十分必要和重要。其是有效遏制高校管理权力无端、无度、无序膨胀的一剂良方。
一、对高校管理进行司法审查的现实诉求
1.理论困境
①高校管理主体法律地位模糊。大学是一种特殊的、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社会组织。它不仅是进行教学与科研活动、授权颁发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高等教育机关,还被赋予了公平正义和民主自由的理想和责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五十周年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指出,教育是现代社会必要的“乌托邦”,是使人类朝着和平、自由和社会正义迈进的一张必不可少的王牌。[2]这里的“乌托邦”不仅体现在大学精神、学术自由等领域之上,还反映在大学的法律规范、管理结构、纠纷化解机制等制度之中。高校的行政管理行为不仅处于法治和自治、公法与私法的伯仲之间,还位于世俗和理想的斗争之中。也就是说,高校既不同于政府的行政部门,也不等同于普通民事单位。法国史学家雅克勒戈夫在论及中世纪欧洲大学时,甚至觉得大学是“无法归类的”,但也有学者将其称之为“准政府组织”[3]。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其中对我国高校尤其是公立高校的法律性质界定含糊不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立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那么,在这种法律背景下高校自行颁布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等,究竟是一种契约性的民事法律关系,还是公共管理主体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对此学界一直争论不休。②高校管理公共行政色彩浓厚。事业单位的属性已经给我国公立高校的性质及法律地位打上了深深的“烙印”。通常来讲,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由政府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性组织。[4]但同时,公立高校的日常管理活动又带有明显的行政意图。例如,统一的考试与招生制度、刚性的教师职务评审和人事管理制度、强制性的学生日常管理规定等,都由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或直接纳入教育行政体系。特别是高校在执行某些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时,不可能仅被看作是一个非政府的教育管理机构,如其有权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或教师进行处理,这时它毫无疑问地扮演着执法者的角色,行使着执法者的职权。由此可见,一方面高校肩负着为国家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根本任务和使命,体现了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另一方面,高校权力运行带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能行使关于学生身份或有关教师聘用及职称评定等行政权利。二者在高校管理中发生功能性同构。③学术自由与司法审查关系失衡。现代大学自治溯源于西欧的中世纪大学,当时的大学效仿工商业者行会,由教师和学生组成自己的社团,共同抵抗来自强大的封建社会与教会势力的干扰。当前,大学自治是高等教育管理中的一种特殊组织形式,即大学作为法人团体,可自由地治理学校、自主地处理内部事务,以及最小限度地接受来自外界的操纵。[5]目前,在高校管理法治化的视域下,大学生、教师群体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高涨,如何平衡学术自由与司法权力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因为假如动辄将与学校之间的纠纷诉诸司法机关,不仅会严重影响高校的办学自主权,而且还会使高校的司法成本不断增加。从现实情形来看,在某种程度上,司法审查的触角已经伸入到招生、学位、科研、职评等大学内部管理运行内核中了。合理调处两者的关系,找到尊重高校学术自由和发挥司法审查功能的最佳平衡点迫在眉睫。
2.实践难题
①实现平等受教育权的诉求。大学生的受教育权从根本上讲是大学生的学籍权不可侵犯,比较明显的体现在入学与退学两个方面。入学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不公平问题,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高校招生部门每年按地域制订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计划,将招生指标分配到不同省、市、区,无形之中将考生分隔成了高低不同的等级,极易引发“高考移民”潮,这从一个侧面暴露出我国高校招生过程中学生权利遭到侵犯。退学方面也存在着一些合法性缺失的现象。因为退学或开除学籍是对大学生身份的变更,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所以学校在行使改变大学生身份的处分权时,应该采用法律保留原则和法律优先原则,充分尊重法律的权威性。类似因恋爱同居、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校纪校规行为而被勒令退学等性质的案件,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常常被法院以“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为由,驳回起诉。教育部2005年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涉及学生婚恋的强制性规定,但在学生作弊与取消受教育权的方面仍未松动。关于这个规定是否合适的争论还在继续。②保障教职工合法权利的需求。与大学生的维权案例相比,高校教师群体的权益维护显得异常薄弱。1999年,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在该校人事管理聘任制度改革中不幸“落榜”,曾一度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官本位”、行政集权式管理的环境下,所谓聘任制改革,势必将高校行政权力越来越推向“金字塔”的顶端。作为弱势群体的教师,他们的学术自由与人格独立无法真正得到保障。例如,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院讲师王晓华,因不满学校的职称评审结果,认为学校的评审工作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而教育部又对其提出的行政复议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因而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状告教育部行政不作为。当时,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高等教育法》第37条的规定,评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是高等学校的自主权,评聘委员会审定王晓华不符合副教授任职资格的行为并非具体行政行为,教育部据此对王晓华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是正确的,因而判其败诉。可见,目前教职工的合法权利与大学管理行政化导向之间的矛盾无法得到合法调解。③破除高校权力规避司法审查的要求。由于学术权力对行政权力依附性强,高校权力拥有者会借助学术权力躲避司法审查,因而相对人很难实现彻底的司法救济。从当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凡是高校与相对人的纠纷,最终的结果基本上都是相对人处于弱势。经过司法审查之后,没有获得学位的相对人依然不能拿到学位,校方规定的“残疾”不能入学的学生依然不能就读,校方不愿聘任的教师依然不被聘用,等等。面对这种借助学术权力“主动规避”司法审查的困境,在现实条件和环境下当事人难以实质性的实现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如北京大学甘怀德和朱苏力之间的博士研究生考试纠纷、北京外国语大学女博士临近毕业遭开除学籍纠纷等。
二、对高校管理进行司法审查的路径选择
1.确立对高校管理进行司法审查的原则
①程序性审查原则。所谓程序性审查,是指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6]这就是说,在司法审查过程中,一旦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不论其是否影响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都是不合法的。如果缺乏程序性规定,或者不符合程序性规定,行政机关不能据此认定不受任何限制,更不能认为连公正程序都可以不遵守。在高校行政诉讼案件中,由于教育立法的相对滞后,高校在作出涉及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时无法定程序可循,因此法院在受理高校司法纠纷的时候,应着重检视高校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遵守了法定程序。如果未遵循程序性原则,那么学校作出的退学处理决定,以及类似拒绝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行为,都是有问题和容易引发纠纷的。②禁止权力滥用原则。权力滥用是构成行政违法的重要原因。在学校与学生这对关系中,作为权力主体的学校拥有高度的自由裁量权。因为学校在实现教育目的时,享有依据特定教育方针,在斟酌一切与其管理事项相关的情况,衡量所有的观点后自行决定自身行为的自由。而为了达到管理目的,学校又赋予教师对学生行使广泛的管理权。如果这种管理权被管理者无限滥用,无疑会对学生的权利造成莫大的侵害。因此,在依法治校的大环境和背景下,学校的这种自由裁量权同样应该受到限制,特别需要制止权力滥用的现象。③有限的实体审查原则。由于法官仅仅只是司法领域的行家,其并不一定熟悉教育系统的运行规律,因此司法嵌入高校权力管理体系是有限度的。尽管司法救济对于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很重要,但法院如果过度干预高校的学术自由,不仅妨碍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也会造成司法成本过高等问题。例如,审查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水平、能否授予学位等专业领域判定的问题,就属于高校自主权的范畴,而不应对其进行司法审查。[7]④复议前置原则。由于我国高校与学生、教师群体之间的特别权力关系体现出相当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而在这方面司法机关缺乏专业知识与判断能力,所以有必要确立复议前置的原则,即将涉及专业性强的纠纷纳入行政复议的范畴,相对人可以首先在行政系统内部寻求解决方法,提起行政复议。在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时,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与一般的民事司法审查倒置过来。这样既保证了高校行政管理的效率,实现其治理的专业化,也避免了司法不合时宜地干预高校正常和正当的行政活动,同时也保护了学生、教师的合法权益。
2.审视高校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高等教育法》规定,高校自批准之日起即获得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在民事活动中高校是民事诉讼的主体,可以承担民事责任。这样的界定使得高校对学生有特殊的管理权限,高校具有民事主体的地位,又兼具类似行政权力的法律地位。因此,若被授权的高校在行使行政管理权时与相对人发生的纠纷,则属于行政主体关系,而不是民事主体关系。司法实践上一般把高校等同于行政主体来看待,只要是由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负担有特定的公共管理职能,且面向社会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机构,其行使的就应该是一种公权力。因而,应该审视高校主体资格的法律地位,把以公共利益为运行核心,拥有一定的行政职权的高校确定为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明确高校行政管理主体的准公务法人地位。
3.勘定高校权力运行司法审查的“合理域”
首先,要强调高校权力运行的程序合法性。高校行使管理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司法审查将会以程序不合法为由对高校行政侵权行为提请诉讼。高校权力运行司法审查的重点在于高校作出涉及到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决定时,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包括事先告知,向相对人说明根据与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以及为相对人提供适当救济途径等程序均应合法到位。其次,要凸显行政权力运行的实体合法性。为实现高校内部管理的合法性,有学者提出了“社团罚”[8]的概念,意在统一社团的纪律和维护现有的秩序。社团常需对社员采取一定的制裁,诸如开除、停权、罚款、严禁使用相关设施等。如果引入“社团罚”概念,我们就能在大学自治的框架下,接受和阐释高校内部处罚的合理所在。判定高校“社团罚”的正当与否,就应把高校校规置于大学自治的传统体制中,对其正当程序进行比较和权衡,包括成员普遍认同的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对其成员法律权利的伤害程度的把握,成员获得知情和申辩的机会,等等。借鉴西方“社团罚”的正当性判定规则,在我国尤其是在大学自治所产生的特殊“团体罚”实践中,应该注重高校作为知识团体自行化解内部发生的与知识有关的“斯文纠纷”的能力,而无需事事诉诸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最后,尽可能不影响高校的学术自由。高校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以从事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为主要任务的公共服务机构,其必须享有学术自由和自主权。法院在对高校的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时,应当考虑这种特殊性,使司法审查的范围控制在一定的领域,使学术自由不受司法权的影响。但就我国现实状况来说,目前要防止高校以捍卫学术自由为藉口,无视或排斥司法审查,甚至肆无忌惮地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把握好司法审查介入高校权力运行的“合理域”,是兼顾司法审查和学术自由的关键限度。
伴随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法律制度贯穿到我们生活的各个层面。法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多学科综合运用体现十分广,本文主要介绍司法会计的概念以及相关运用。司法会计是将会计学和司法学结合在一起的综合性学科。正是因为二者学科的综合性,可以完美融合二者的优点。所以,司法会计在市场经济当中的适用性是十分普遍的。
一、司法会计及其有关概念
1.司法会计的概念。
司法会计指的是运用和司法会计原理有关的方法,在和财务有关的案件中,为了查明真相,对案件当中设计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有关的检查。司法会计在以司法实践作为目的的同时,还可以给侦查工作提供有关的线索。根据司法会计的内容和目的,其被分为司法会计鉴定,审查以及检查。司法会计审查是为了表现司法会计的监督工作,确定监控制度是否完善,以及有关的资料信息是否具备可信性。司法会计检查则体现的就是调查的效果。司法会计检查在工作中主要查询诉讼的账目,可以让侦查人员快速分析线索,给检察机关提供可靠地证据。通过运用相关的司法会计知识,对各种的资料进行分析,为诉讼活动提供有关资料。司法会计是司法工作和会计工作的综合体,主要结合二者工作的优缺点,在另一个角度上,对检查结果予以一个合理性的评价,此项工作也可以基本真实财务资料的真实与否。
2.司法会计与会计学的联系和区别。
会计主要是和货币打交道,采用科学的方式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有关的计算,然后进行经济决策。会计的工作就是提供一个企业的经济数据,从而为制定企业的经济决策服务。司法会计是现代会计学和司法学的综合体,但是二者也有区别。二者的服务对象,以及操作方法,实践领域都是不同的。会计学的计量方式就是货币,会计的工作也就是监督企业的经济活动,通过分析有关的数据,为经济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而司法会计是诉讼活动的一部分,司法会计是强化司法工作的一个步骤,通过利用经济学和司法学手段,对司法工作进行审核。会计学的目的就是研究怎样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怎样的运作才能使企业经济效益最佳,而司法会计则是采用会计的知识对司法工作当中涉及的财产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因为采用的手段更加综合化,司法工作也更加合理。
二、司法会计在市场经济中的适用
正是因为市场经济的调节体制,以及经营手段的不同,在配置资源方面,和计划经济有着很大的区别。从理性的角度来说,资源的数量是有限定值的,但是,每个个体都在追求经济利润的最大化。正是因为这个矛盾,生产,经营究竟归于谁手,这决定了企业财务合理的真实与否。基于市场经济体制下,本质上是要求每个主体要采用公平,公开的竞争手段,采用会计的手段,对司法会计工作对象进行审核,对工作的真实性做出评价。现代企业基本上都是股份合作制,因此,有的人只是股东,只是出资,但是不经营企业,而那些经营企业的人向不经营企业的人证实了合伙的契约,也认真履行了上述的内容,在分配利益方面,合理,公正,这样才能保证合伙人继续合作下去。但是,在这个工作中,需要一个和企业的任何一个方面都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者来监督企业的工作。这也是保证企业账目不出差错,基于对财产安全性的考虑。市场经济需要考虑是竞争下的信用经济,因此,这也是产生法制经济的一个必要条件。正是因为市场经济包含内容之广,因此,一些股份制工作会发放一些虚假信息,以此来吸引投资者。当很多股东不知道企业真实情况就投资的情况下,势必会诱发损失。因此,一些受骗者损失惨重的案件层出不穷。市场经济需要讲求信用,因此,想要维护各个主体间的利益平衡,就需要颁发一些法律,类似民商法,经济法等等,这都是保证市场经济能否运转的条件。而这些法律也是规定股份制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需要体现其合理性以及合法性。从而也给司法诉讼活动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
三、市场经济完善法律制度从而确定司法会计
在上个世纪初,我国才开始不断建立法律结构。而法律也是社会生活的规范,法律通过规定社会中成员的工作,影响人们的行为,从而调整社会关系。在现代社会,法律也是控制社会行为不可缺少的一个工作。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知识能够宏观,大体上确定社会行为,也就是控制个人生活中的实施工作。而在追究一个人的刑事责任的时候,就需要考虑客观的事实。而这些事实是否成立,就需要借助其他手段来进行数据的量化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竞争是肯定的,但是,由垄断过度到自由,这其中必然会出现自由竞争的弊端。为了克服这些弊端,就需要借助国家强行干预的手段,例如调整市场竞争关系,以及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等等。正是因为这些内容没有办法渗透到传统的法律当中,就需要产生新的法律来适应现在的时局。也就是经济法。经济法则是将自由竞争和调控结合在一起,以求弥补市场经济的不断,更加完善市场经济的优点。市场竞争是经济法的一个原则,是因为竞争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决定的。只有不断竞争,迫于生存的要求,人才可能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因为竞争是一个企业进步的灵魂,也是进步的手段;竞争也是刺激经济的手段。在一定角度上来说,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没有竞争的话,就不会有经济;市场竞争也是社会不断前进的动力。只有竞争,才能让人不断进步,不断学习,创造自身价值,创造财富,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动力因子。但是,市场的竞争又是有秩序的,市场竞争是在一定范围内的竞争,不违反个人权利的一种竞争;市场竞争又是有条件限制的,因此避免了盲目竞争;市场竞争也是有节制的,过于激烈的竞争环境,会浪费资源,不利于低碳经济的发展。所以,需要加强市场经济下的竞争关系的法律。宏观调控之所以在经济法当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是因为宏观调控可以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这是因为,市场经济不能自我保持稳定,而且,市场调节是没有办法克服个体竞争所存在的盲目性的。正是因为市场经济是以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因此,难以实现社会公平。所以,市场经济的产生下,是需要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的。市场经济当中的市场竞争也是有秩序的,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宏观调控。经济法的法律部和民商法的法律部,也是司法会计需要的立法依据。经济法的法律部门只要在调整市场的同时,将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做好统一,就可以让市场经济更好的发展。
四、结语
市场经济是存在竞争的,因此,法律制度是否完善对于规范市场经济方面,是很重要的。法律当中应该普及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以此来体现法律的价值。司法部门是追究是否有违法行为的一个步骤,因此,要有事实证据。所以,司法会计工作需要迎合市场经济的需要,以民商法,经济法等法律作为主要依据,为一些诉讼案件提供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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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开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以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是新时期司法改革的重点内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公开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媒介素养的含义,及其对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意义
媒体与司法公开存在着既统一又相互制约的关系,要推进司法公开,就对司法工作人员的媒介素养提出了较高要求,要加强司法人员的媒介素养教育有助于推动司法公开。媒介素养教育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防疫(inoculate)、释放(liberate)、赋予(em-power)。第一个阶段提倡以批判的角度使受众对粗俗文化产生免疫力。第二个阶段开始提倡独立思考与批判能力相融合。第三个阶段则开始注重媒介素养教育要能够赋予受众解读和运用媒介的能力。司法工作人员是司法公开的主体,是信息的传播者,从媒介素养教育的角度分析,属于第三个阶段,即赋予,不仅要求司法工作人员能够准确解读媒体传递的信息,还要学会运用媒体主动传递信息。
二、司法人员媒介素养的现实状况
司法人员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素养,但是与中国受众目前媒介素养普遍不高的现状相似,司法工作人员在对待媒体的态度与方式还处于防疫的初级阶段,大致可以分为消费型、对抗型、互动型三种。
(一)消费型
这类司法工作者以消极的态度对待媒体,对他们而言,媒体仅仅是获取信息、参与娱乐的媒介,他们是传播的对象,也是传播的终点,大众媒体传播的信息无法通过他们进行再次传播。持有消费性媒介观的受众,只接受他们认可的信息,也许会进行思考和批判,但这种思考和批判不会向其他受众进行反馈。持有这种媒介观的司法工作者,不会主动参与司法公开,在他们看来,信息传播是单向的点对点传播,而不是由点及面的多向传播,但从传播效果看,他们往往能保证信息的正确传播,因为消费性受众一般不会对信息内容进行转换。
(二)对抗型
持有对抗型媒介观的司法工作人员,对待媒体的态度比较积极,他们会第一时间对媒体传递的信息进行分析与评判,但这种评判往往带有一定的偏见。这类司法工作人员通常认为司法公开,特别是通过大众传媒进行公开必然会导致媒体审批,从而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因此,他们排斥媒体,并对自己固有的认知结构(观点和立场),有一种维护、加强的倾向。持有这种媒介观的司法工作人员,不会主动参与司法公开,对于被要求公开的内容也会持比较抵触的心态,在他们看来,对于媒体的信息,可以进行适度的过滤,或者说对信息进行修正后再次进行反馈,使之与他们的固有认识一致。
(三)互动型
这类司法工作人员对媒体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在他们看来,受众不应仅仅是媒介信息的接收器,而应成为传播的中转站,不仅将从被动地接受信息变为主动地获取信息,还将进而发展成为主动地报道甚至发布信息。一方面,他们从媒体获得信息,在对信息进行梳理后向下一级受众进行传播,另一方面,他们会主动借助媒体传播信息。持有这种媒介观的司法工作人员,在司法公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能够很好地找到媒体与司法公开的结合点,扬长避短地传递信息,既准确传递司法公开的信息,又避免媒介审判情况的发生。
三、加强司法人员媒介素养的主要途径
媒介素养是指人们正确地判断和估价媒介信息的意义和作用,有效地创造和传播信息的素养,是一个涉及社会学、心理学等多方面内容的综合能力,要提升司法人员媒介素养,更好地推动司法公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转变媒介观念,提高媒介认知为
提高媒介素养的关键在于转变媒介观念,不管是消费型的媒介观还是对抗型的媒介观,问题的关键还是对于媒体没有正确的认识。一是要转变逃避的观念,做到积极主动。媒体与司法有着共同的目标,媒体是司法公开的重要载体,对于媒体反馈的问题,要勇敢面对。二是要转变隐瞒的观念,做到坦诚相对。接受媒体监督是司法公开的内容之一,通过媒体公开信息一定要做到真实,不真实的公开不如不公开。三是要转变封堵观念,做到沟通疏导。在新媒体蓬勃发展的今天,他媒体逐渐向自媒体转变,传播的速度更加迅速,要树立主动与媒体沟通的意识,抓好传播的第一时间。
(二)加强学习,提高对媒介信息的分析能力
媒介信息的多样性要求加强对综合知识的学习。一是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司法公开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熟悉哪个能公开,哪个不能公开,不然即使能熟练使用媒体也不能确保司法公开准确到位。二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政治认知的成熟度是媒介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认知影响着一个人对于信息的认识与判断。加强学习能够提升个人政治认识的成熟度,从而提升对于媒介信息的判断力。三是要注重个人道德修养的锤炼。在自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把关人职能削弱,如何发布信息,发布何种信息,如何解读信息更多依靠信息发布者和接受者本人,这就对信息发布者的个人道德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积极参与司法公开,在实践中提升媒介素养
媒介素养不仅仅是一种思想意识,同时是使用媒体的实际操作能力,这种能力需要在实践中加以磨练和提升。对于司法工作者来说,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是司法公开的一次实际演练,每一次普法宣传,每一次舆情应对,同样都是媒介素养的一次锻炼。
一、媒介素养的含义,及其对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意义
媒体与司法公开存在着既统一又相互制约的关系,要推进司法公开,就对司法工作人员的媒介素养提出了较高要求,要加强司法人员的媒介素养教育有助于推动司法公开。媒介素养教育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防疫(inoculate)、释放(liberate)、赋予(em-power)。第一个阶段提倡以批判的角度使受众对粗俗文化产生免疫力。第二个阶段开始提倡独立思考与批判能力相融合。第三个阶段则开始注重媒介素养教育要能够赋予受众解读和运用媒介的能力。司法工作人员是司法公开的主体,是信息的传播者,从媒介素养教育的角度分析,属于第三个阶段,即赋予,不仅要求司法工作人员能够准确解读媒体传递的信息,还要学会运用媒体主动传递信息。
二、司法人员媒介素养的现实状况
司法人员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素养,但是与中国受众目前媒介素养普遍不高的现状相似,司法工作人员在对待媒体的态度与方式还处于防疫的初级阶段,大致可以分为消费型、对抗型、互动型三种。
(一)消费型
这类司法工作者以消极的态度对待媒体,对他们而言,媒体仅仅是获取信息、参与娱乐的媒介,他们是传播的对象,也是传播的终点,大众媒体传播的信息无法通过他们进行再次传播。持有消费性媒介观的受众,只接受他们认可的信息,也许会进行思考和批判,但这种思考和批判不会向其他受众进行反馈。持有这种媒介观的司法工作者,不会主动参与司法公开,在他们看来,信息传播是单向的点对点传播,而不是由点及面的多向传播,但从传播效果看,他们往往能保证信息的正确传播,因为消费性受众一般不会对信息内容进行转换。
(二)对抗型
持有对抗型媒介观的司法工作人员,对待媒体的态度比较积极,他们会第一时间对媒体传递的信息进行分析与评判,但这种评判往往带有一定的偏见。这类司法工作人员通常认为司法公开,特别是通过大众传媒进行公开必然会导致媒体审批,从而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因此,他们排斥媒体,并对自己固有的认知结构(观点和立场),有一种维护、加强的倾向。持有这种媒介观的司法工作人员,不会主动参与司法公开,对于被要求公开的内容也会持比较抵触的心态,在他们看来,对于媒体的信息,可以进行适度的过滤,或者说对信息进行修正后再次进行反馈,使之与他们的固有认识一致。
(三)互动型
这类司法工作人员对媒体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在他们看来,受众不应仅仅是媒介信息的接收器,而应成为传播的中转站,不仅将从被动地接受信息变为主动地获取信息,还将进而发展成为主动地报道甚至发布信息。一方面,他们从媒体获得信息,在对信息进行梳理后向下一级受众进行传播,另一方面,他们会主动借助媒体传播信息。持有这种媒介观的司法工作人员,在司法公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能够很好地找到媒体与司法公开的结合点,扬长避短地传递信息,既准确传递司法公开的信息,又避免媒介审判情况的发生。
三、加强司法人员媒介素养的主要途径
媒介素养是指人们正确地判断和估价媒介信息的意义和作用,有效地创造和传播信息的素养,是一个涉及社会学、心理学等多方面内容的综合能力,要提升司法人员媒介素养,更好地推动司法公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转变媒介观念,提高媒介认知
为提高媒介素养的关键在于转变媒介观念,不管是消费型的媒介观还是对抗型的媒介观,问题的关键还是对于媒体没有正确的认识。一是要转变逃避的观念,做到积极主动。媒体与司法有着共同的目标,媒体是司法公开的重要载体,对于媒体反馈的问题,要勇敢面对。二是要转变隐瞒的观念,做到坦诚相对。接受媒体监督是司法公开的内容之一,通过媒体公开信息一定要做到真实,不真实的公开不如不公开。三是要转变封堵观念,做到沟通疏导。在新媒体蓬勃发展的今天,他媒体逐渐向自媒体转变,传播的速度更加迅速,要树立主动与媒体沟通的意识,抓好传播的第一时间。
(二)加强学习,提高对媒介信息的分析能力
媒介信息的多样性要求加强对综合知识的学习。一是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司法公开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熟悉哪个能公开,哪个不能公开,不然即使能熟练使用媒体也不能确保司法公开准确到位。二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政治认知的成熟度是媒介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认知影响着一个人对于信息的认识与判断。加强学习能够提升个人政治认识的成熟度,从而提升对于媒介信息的判断力。三是要注重个人道德修养的锤炼。在自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把关人职能削弱,如何发布信息,发布何种信息,如何解读信息更多依靠信息发布者和接受者本人,这就对信息发布者的个人道德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积极参与司法公开,在实践中提升媒介素养
媒介素养不仅仅是一种思想意识,同时是使用媒体的实际操作能力,这种能力需要在实践中加以磨练和提升。对于司法工作者来说,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是司法公开的一次实际演练,每一次普法宣传,每一次舆情应对,同样都是媒介素养的一次锻炼。
四、结语
综上所述,媒介素质作为公民素质在媒介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强化司法公开的今天更加受到关注。媒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司法工作人员的媒介控制能力和媒介信息解读能力,以及媒介信息发布能力,进而影响着司法公开的效果。而当前我们司法工作者的媒介素养还不能适应司法公开的需要,基于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媒介素养的研究和培养,以更好地适应司法公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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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车辆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车辆安全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安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辆安全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公安部预防特大交通事故汇报会议上,刘金国同志指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减少和降低重特大交通事故这一核心,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措施,根本实现"三下降"目标,以机动车辆规范化、正规化管理为突破口,强化驾驶员源头管理,进一步促进运输业健康、有序、正常发展,努力开创道路交通事业发展新局面。
20多年来,我国的交通事业呈现出了日新月异的好局面,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安全问题日益极化。无牌车、假牌车、克隆车的出现,给交通行业的管理及交通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机,不法分子绞尽脑汁,纷纷使出各种办法、利用各种渠道,他们置国家法律而不顾,为了自己的私有利益唯利是图。使得一部分原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营运户和车主不得不效仿那些违法分子,造成了道路交通运输业市场的混乱局面,特别是西部地区的偏远山区和边缘县区,已经成了违法车辆和淘汰、克隆车辆的集散地,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重大威胁。去年,全国就有1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经济损失达19亿元,这中间有相当一部分损失是由上述因素造成的,我们不得不加以思考,必须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尽快建立机动车辆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本遏制非法机动车和违法驾驶员合法上路、合法运营的怪现象。
回顾10年前的客运交通市场,就存在着涣散、管理不统一、协调不到位的现象,任意拉客、站内无车、个体商贩随意挂靠、运营企业无序竞争现象就很猖撅,而且有的车站出现了关门谢客,无人光顾的现象;反之,大街上到处有车主拉客、揽客、宰客、霸客现象,还有的车主超员超载,为了更多地招揽生意,竟对旅客大打出手,要么把客人和行李拉到这辆车上,要么把小孩和家属装到那辆车上,总之,达到独揽市场的目的方可摆休;甚至有的车主雇用打手强行拉客,旅客如入雷场,稍有不慎,便会招之拳脚相加。
近年,各级政府部门先后出台了相应的各项管理政策和施,公安交通部门从多方面进行严查重罚后,才有了目前这种局面。就交通客运方面来讲,相对的市场秩序和规范化运作有了可以遵循的章程,但是,距离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目前,客运出租方面又出现了市场混乱的新现象。办了营运手续的车辆无生意做或生意很淡,而一部分没有办理或根本不办理营运手续的自用车辆抢生意或霸市场现象十分严重,并且火爆,他们的观点就是一旦被抓住后,罚几个小钱放出来还可运行,问题的关键就是一旦被抓着后都说车上拉的是自家人或是亲属,这样一来,交通运管部门也就无法取证和进行查扣了,因此,取缔那些自用车的投机营运资格,使那些办了营运手续的车主能真正感受到政策的公正而满怀希望的进行运输业生产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不但客运出租市场混乱,而且货运车辆也比较混乱,国家的政策是不允许私营车辆在各单位进行挂靠,也是为了防止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后,挂靠单位要承担响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连带责任。所以只准以公司和私人的名义进行登记入户,这样一来除公司以外就缺少了统一管理机制,使那些以城市居民为主的经营户和家在农村的私营户都呈现出了一盘散沙的局面。如出租公司,原本就是广揽社会闲散车辆的正式公司,但是,相当一部分车主无视公司的存在,竞然通过各种非法渠道完善各种手续而私自上路运营,结果出现问题后要么逃之夭夭,要么耍横耍赖,最终还是消费者自认倒霉。这些人,除了交警上路对其进行安全检查以外,其余就是自己说了算。什么上级的有关政策、安全措施等与己无关,这种无政府状态和无人督促检查的情况最终造成市场混乱和各行其事的现象,因此,还得靠政府的统一管理政策和全社会的力量来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但是统一管理面临着一个制约性的问题,就是要弄清楚什么是统一管理?什么是挂靠管理?二者应该有所区别。应该说:统一管理就是让所有单位的个体营运户有一个统一管理的
组织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管理的优点是能够将各级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时的宣传到位,并且能够随时检查安全情况或者进行制约性的查处,如果车辆管理部门每年对那些不进行年检或者自行报废到农村里跑黑车的行为,只要到管理单位调查就能及时的得到查处,如果管理单位的管理不到位就应该对管理单位进行查处,这样就能杜绝那些违法行为的存在,也还能督促各种规费的收缴工作,监督保险费的购买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和国家的利益不受或者少受损失。
统一管理应该区别于挂靠管理,挂靠管理的行为应该是非交通专业管理部门的各行政和事业单位的代管。过去就有类似的管理,实际成了代而不管,但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得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这样的管理就会给政府造成不必要的社会影响和一定的经济损失,实际还是达不到统一管理的目的。
统一管理有两种办法可以参考:第一种办法就应该发挥公司的作用,在车主自愿的基础上,公司要和车主签订协议,车主应该在公司的统一管理下,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检查和保养车辆。按时缴纳公司核定的属于自购车辆加入公司的管理费用,全年平均每年每日不低于10元的管理费。如果租用公司购买的车辆就要根据公司车辆的进价标准而决定,公司应该为车主提供一切响应的服务,签订公司协议的车主要和公司共同承担除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其它交通事故中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付责任,减轻车主在营运中交通事故的风险。 为了达到统一管理的目标在以后的登记入户时,应该以自购车办理入户手续为最佳选择,租用公司的车辆仍然会给社会治安带来不安定因素。租用公司的车辆本身就得向公司上缴80%的现金,才能给用户办理租用手续,一旦手续办好以后,每月要给公司上缴的管理费很高。使一部分没有货源的驾驶员无法按时承缴,只能托欠,最后变的公司找不到车主。也有一部分车主发生了恶性事故后,弃车而逃的。如果以个人自身的经济能力所购买回来加入公司统一管理的车辆就可以避免以上的情况发生。
第二种办法应该是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所有个体车辆应该在协会的统一管理下,在自愿的基础上和协会签订协议,车主和驾驶员应该按照协会的规定按时检查和保养车辆,按时缴纳协会的全年平均每车每日不低于1元的管理费用,以保证协会的正常运行,又不会给车主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协会的任务应该是为车主代办各种费用的收缴工作和事故处理的协调工作,不承担交通事故中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加入公司和加入协会都应该在自愿的基础上自由选择进行,因为公司和协会的责任各有不同,如果都不加入者应不予办理一切手续,以达到统一的目标。成立协会应该以辖区为管理单位比较符合管理基层化的需要,最关键的总是还得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出台统一性的管理政策,才能真正达到统一管理的作用和目标。
采用以上两各办法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既能减轻交警部门警力不足的矛盾,又能提高交通安全的效果,限制和减少报废车、无牌车、克隆车的营运市场,防止和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运输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车辆的统一管理应该是对交通安全运行的一项很关键的措施,过去10年前就曾经对该交通行业协会的途径上运行过多年,可是后来一度的运行没有能够坚持运行,除了有少一部分还在运作外,有很大一批已经不复存在,其原因就是群众性的社会团体,未能加强深化管理。根据现在的交通发展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实质性的问题,应该重新加以考虑,如果不加以重视统一管理的作用,那些以个人名义入户的自用车就无法达到统一管理。农村也就变成了黑车,报废车辆的大本营。现在已经发现了这样的问题,虽然交警和交通部门也下大力进行打击和清查,可还是只能治面不能治本,给得大交通事故埋下了一棵棵的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发生重大的交通人生伤亡事故。
多年来,交通安全工作一直是一个全社会比较关注、复杂、而又棘手的大问题。怎样管
理?用什么样的办法管理更有效,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在和谐的社会环境下,交通安全畅通更为重要。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要让更多的人关心交通事业的发展和交通安全工作,使我国的交通安全工作在新的历史进程中,再创新的管理水平。
中学生交通安全知识
名人与车祸--触目惊心,令人扼腕!
1945年12月9日,美国的巴顿将军乘车外出,被迎面驶来的大货车撞成重伤死亡。 1948年8月16日,美国享誉世界的著名小说《飘》的女作家码格丽特、米切尔被一辆高速行驶的摩托车撞死。
1991年11月29日,吉尔吉斯共和国伊萨诺夫被一辆货车撞成重伤后死亡。 1995年10月2日,著名曲艺新星洛桑尼玛出车祸身亡。
著名科学家居里,中共一大代表刘仁静等都是在车辆中身亡的……
交通事故--频繁不断!惨痛残酷!
在当今所谓的人类的四大死亡原因中,交通事故名列车员其中,交通事故不仅在政治上造成严重影响,经济上也造成巨大损失,还给人们造成巨大的痛苦,故人们称交通事故为交通战争,称汽车为滚动的杀人武器。
中小学生道路安全教育--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由于中小学生活泼好动,自控能力差,时间和空间观念较模糊,遇意外情况易惊惶失措,再加上近年来中小学生出行人数逐年上升,乘坐的交通工具也日益增多。交通事故上升,在全国近2亿中小学生中,近年来包括交通事故在内的各种伤亡事故中,非正常死亡率高达万分之一!孩子们以风华正茂的生命为代价,向人们敲响了交通安全的警钟!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一).不良的交通习惯
1. 不走人行横道,不靠路右边走。
2. 不走人行横道、天桥,随意横穿马路。
3. 不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不服从交通管理。
4. 在车行道、桥梁、隧道上追逐、玩耍、打闹。
5. 穿越、攀登、跨越道路隔离栏。
6. 在铁路道轨上行走,玩耍。
7. 横穿铁路和钻火车。
8. 不听从铁道口管理和信号管理。
(二)中学生骑自行车的问题
1.未满12岁的儿童独自骑车。
2.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骑车,逆行骑车。
3.骑车横冲直闯、争道强行,与机动车抢道。
4.转弯不减速,不打手势。
5.在路口闯信号。
6.骑车双手离把。
7.追逐打闹,三五并行。
8.手攀机动车行驶,紧跟机动车行驶。
(三)中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1.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2.缺乏交通安全知识。
3.缺乏交通安全责任感。
4.存在麻痹思想。
5.存在侥幸心理。
(四)正常的行路常识
1.走人行道,靠路右边走。
2.横过车行道,要走斑马线,或走天桥。
3.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红绿灯、人行横道信号灯)
4.上下汽车要避让过往车辆。
5.不在马路上逗留、玩耍、打闹。
(五)正常的骑自行车常识
1.不要骑有故障的车。
2.不在人行道上骑车,非机动车靠右行驶。
3.横穿马路最好推车行驶。
4.转弯时减速慢行,观察并打手势。
5.不要双手离把,不并肩行驶。
6.骑车不打闹,追逐。
交通安全三字经
好同学,正年轻,
交通法,要记牢
走路时,靠右行
过马路,斑马线
人行道,看分明
红灯亮,脚步停
绿灯亮,抬脚行
马路上,不打闹
别玩耍,慢慢行
转弯前,手示意
不猛拐,不强行
人让车,车让人
守法规,讲文明
一、上学路上的安全
1.行走的安全常识
每位同学必须牢记如下行走安全常识:
指挥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行走时,哪些情况最危险呢?
(1)横穿马路很容易出危险。
(2)三五成群横着走在非人行道上,这样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峰过后,马路上车辆稀少,因为路中车少人稀思想麻痹。麻痹加麻痹就等于危险。
(4)行走时一心两用,边走边看书,或边走边想问题,或边走边聊天,边走边玩……这样做,可能车子不来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车子,因此也十分危险。
2.骑车安全
(1)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这是交通规则规定的。
(2)不打伞骑车。
(3)不脱手骑车。
(4)不骑车带人。
(5)不骑"病"车。
(6)不骑快车。
(7)不与机动车抢道。
(8)不平行骑车。
最后还要注意,在恶劣的天气如雷雨、台风、下雪、或积雪未化、道路结冰等情况下,也不要骑车。
3.乘车安全
(1)上车前先看清公共汽车是哪一路,因为公共汽车停靠站,往往是几路公共汽车同一个站台,慌忙上车,容易乘错车。
(2)待车子停稳后再上车或下车,上车时将书包置于胸前,以免书包被挤掉,或被车门轧住。
(3)上车后不要挤在车门边,往里边走,见空处站稳,并抓住扶手,头、手、身体不能伸向窗外,否则容易发生伤害事故。
(4)乘车要尊老爱幼讲礼貌,见老弱病残及孕妇要主动让座。
(5)乘车时不要看书,否则会损害眼睛。
中小学将推广交通安全帽
一种高科技含量的交通安全标志帽将在中小学推广。这种交通安全标志帽颜色为黄色,帽圈为红、蓝彩边装饰,四周配有反光图案。反光标识白天夜晚均十分醒目,司机在 200米以外就能发现目标。
一、公务车辆管理存在的问题
1.加油卡出现短时间内多次加油现象,其因素无外乎两种:其一油卡故障弹出,重新插卡;其二为绑定外车辆加油。形成油耗管理漏洞。
2.维修费发生具有滞后性,如2月份发生的加油费在登记或保障时已经是3月份,造成数据统计时间误差。
3.公车私用现象已成为当今社会一大热点问题,为公众所诟病。
4.车辆驾驶人员消极怠工,本该2个小时往返的车程,3个小时才完成,不仅浪费了时间,更降低了工作效率。
5.车辆的寿命周期缩短。由于驾驶技术、驾驶习惯、车辆保护意识差、使用频率大等因素影响,车况往往较同期、同里程车辆差,导致车辆行驶6-8年就提前退役。
二、公务车辆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1.管理态度落后。大多数单位公务车辆管理的管理态度为消极地保安全、不出事,未真正形成实时可控在控的科学的车辆管理体系。
2.驾驶员监管工作乏力。有制度、有要求、有计划、不检查、不落实是一些单位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有制度落实不到驾驶员,落实不到车辆,放纵不管早晚会出事。引用网上最近流行的一句话:管理中可以有不信任的控制,但绝不能存在没有控制的信任,公务车辆管理更是如此。
3.驾驶员评价机制不够健全和科学。当前大多单位将车辆管理责刘娟大唐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030032任笼统地归集到某个车辆管理人员,而个人的能力有限,要实时监管调配几十上百辆车的车队几乎是天方夜谭。车辆管理过程中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派车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谁带车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把车辆驾驶员的评估指标细化到实际用车流程中,才可形成车辆管理工作有人抓、每个环节有人管的有效管理机制。
三、公务车辆管理问题的对策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应根据单位自身实际制定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车辆管理制度,在此不做赘述。
2..统一调度,集中管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各种信息的交换共享,建立车辆调度平台,对车辆的出车、行驶、停放实行实时精细化管理,避免车辆、人员闲置,有效提高车辆工作效率。
3.通过培训提高驾驶员业务素养。加强驾驶员驾驶技术培训,养成良好的驾车习惯。每项出车任务应包含以下三个环节:出车检查、行车检查、存车检查。检查项目应包括车辆的外观、仪表、电路、机油、刹车、轮胎气压、安全设施、冷却系统等,及时掌握车辆状况,杜绝车辆带病行驶。
4.安装GPS车载定位系统。车辆管控重点在于车辆的行驶过程,亦是车辆管控的难点所在。目前,许多国有企业的车辆管理部门都已经开始借助汽车定位系统对车辆行驶状况进行监控。通过汽车定位系统,车辆管理部门可以随时获取车辆现在位置和相应的行驶数据信息,例如行驶速度、行驶轨迹等。如果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也可以通过汽车定位系统的报警功能向车辆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或者请求援助。
5.乘客监督,实现过程控制。通过乘客和驾驶员的相互监督和制约,扩大车辆行驶安全的责任主体,将车辆管理部门由一人负责向全员负责转变。提高全员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的积极性。充分利用“职位越高,责任越大”的社会规则,将安全责任分级到人。驾驶员为第一责任人,根据职位高低,划分第二责任人、第三责任人等。作为汽车行驶安全的核心人物,驾驶员除要遵守驾驶员的基本规章制度和单位的特殊规定之外,还要做好对乘客的监督工作。对于不服从安全行为规定的乘客,驾驶员有权拒载,对于不合理的要求,驾驶员有权拒绝。
6.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从车辆购进到整车报废,建立记载车辆基本情况、性能、运行、维护、保养、事故等内容的档案资料,及时安排车辆的保养和维护。
7.固定车辆驾驶人员。由于驾驶习惯的不同,驾驶员与车辆之间有一段时间的磨合匹配过程。固定驾驶员可以减少磨合过程中车辆硬件的损耗,方便车辆的违章、油耗、维修费用等的考核计算,同时也可培养人车感情,使驾驶员爱护车辆,增加车辆使用寿命。结束语公务车辆管理是一个大课题。
四、总结
随着当前社会情况的变化,车辆管理也将日趋复杂,国家对公务用车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公务车辆的管理将面临更大的挑战,不仅要在制度上下功夫,还应寻求创新,突破管理瓶颈,以实现公务用车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
摘要:作为科学发展观在的重要体现,安全管理能够为相关行业、企业提供更加有效的管理,从长远上看可以有效促进更好地发展。作为安全管理在车辆行业的表现之一,是一个具有系统化特征的管理工作。由于在车辆管理中常常会出现安全事故,对整个管理工作造成了消极的影响。因此,我们应当重视企业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本文就对车辆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供相关专业人员参考。
关键词:企业 车辆 安全管理 问题
车辆安全管理不仅仅涉及到了企业车辆的安全,还关系到了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环境安全。再加上车辆安全管理环节较多,设计的范围比较广,在其中的任何地方出现问题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企业车辆安全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结合实际车辆安全管理中的经验进行研究。
1 车辆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车辆管理的安全意识
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都需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而车辆管理工作绝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实现的,这项工作具有长期性的特点,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疏忽。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部分工作人员没有提起对车辆安全管理的意识,也仅仅是在会议上才会有所强调,并不能从思想上认识到车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由于安全意识的缺乏,会对车辆的管理十分松懈,也没能及时地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缺少对于车辆安全重点的把握。这些问题都是由对车辆安全管理没有提起足够的重视造成的,因此需要尤其注意。
1.2 车辆维护不到位
车辆在日常的使用中,磨损和损坏十分严重。而在实际的安全管理中,往往缺乏对于车辆的及时维护或是管理。一些企业由于受到了资金的限制,只能将车辆的维护安排到装备换季之前。但是鉴于车辆在日常工作中使用的频率很高,如果不能及时保养、维护,很有可能将本来的小问题演化成大问题,长此以往会对车辆自身造成严重的损伤,不利于车辆的长时间使用。而驾驶员没有注意对车辆的维护,在使用的过程中也会对车辆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不利于车辆的安全管理。
1.3 车辆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车辆管理需要协调各个方面才能实现有效的管理。因此,首先应当做的就是建立起合适的车辆管理制度。但是在实际的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往往缺乏相关的车辆管理制度。需要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使用等方面都进行详细的规定,也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车辆安全管理的有序进行。有的企业虽然制定了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但是却没有将其应用到实际的工作中,这样一来车辆管理制度就成了纸上谈兵,不能真正起到应有的对车辆管理的作用。
1.4 缺乏对于车辆的监督
在车辆的使用过程中,往往是车辆安全管理最薄弱的环节。因为车辆在运行过程中,管理人员很难对其进行实时监控,并且还会出现一些难以预料的突发事件,车辆安全管理人员不能直接参与到行车中,一旦出现安全隐患也不能及时处理,这是车辆缺乏监督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车辆管理的相关部门或是人员并没有积极对车辆的安全进行检查。车辆安全管理人员松散,许多甚至处于兼职的状态,没有良好的责任意识。再加上这些安全管理人员并没有掌握相关的知识,仅仅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甚至没有正规的培训就开始工作,不能将车辆存在的隐患及时找出,影响了车辆的安全管理。
2 增强车辆安全管理的方法
2.1 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
驾驶员与车辆相处的时间最长,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车辆的性能。拥有较高素质和安全意识的驾驶员,能够在驾驶途中有效地规避可能造成车辆不安全的风险。因此需要积极开展相关的培训,一方面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另一方面也提高驾驶员对车辆安全管理的认识。驾驶员在上岗之前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并参加最终的考核,合格的才可以工作。而培训中除了驾驶技能之外还有相关的安全规定以及法律法规介绍。在驾驶员上岗之后,也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时刻提醒驾驶员注意车辆安全。如果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或是企业对安全管理规定的变更,应当组织学习班让驾驶员参与,保证驾驶员时刻了解相关规定。同时落实责任到人制度,一旦出现了质量安全问题,就要追查到责任人,并对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让所有驾驶员都能相互借鉴。
2.2 重视检查监督环节
车辆上路后就不能时刻处于安全管理人员掌控的范围内,因此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应当对检查监督车辆提起应有的重视。在设备上,企业可以在每辆车上都安装上GPS定位设备,对车辆的行程、路线甚至驾驶的速度进行实时监控。这样一来,就加强了对行驶中的车辆的安全管理,能够帮助司机制定决策,减少行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监督不仅仅需要安全管理人员的关注,要想在日常的使用中实现实时监控,还需要驾驶员提高车辆的安全管理意识。只有认识到车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才能够在日常的过程中及时注意对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为了鼓励驾驶员积极监督车辆的安全,可以开设奖惩制度,奖励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的驾驶员,惩罚没有及时注意车辆安全状况的驾驶员。
2.3 注意对车辆的维修保养
汽车的寿命长短与维护保养的程度有很大的关系,要想让车辆在较长时间内安全地行驶,就应当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以保证其性能。只有定期或是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的车辆,才能保证其运作处于优良的状态,大大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这里可以借助信息化管理系统,对车辆的购买信息、实用信息以及各个零件的使用时间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为每一辆车都建立专属的电子档案,实行一对一管理。在信息录入完成后,通过信息处理技术,对每辆车的状况进行评估。随着日常的使用,每辆车的相关数据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通过这种变化就可以分析出车辆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或是是否需要进行维护、包养。这样就可以针对不同的车辆进行维修管理,不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也不会由于人工的疏忽导致某些车辆缺乏保养。
2.4 车辆排遣严把关
在现实的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一些安全隐患是由于没有落实派车审批手续以及出车限制等政策,导致了用车混乱疏于管理。因此,要想从根源上减少车辆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就应当对出车进行相关的限制。一方面,需要完善出车的流程,哪一项事情的处理需要批准出车,哪些事情不予批准都要有严格的规范。这样一来就减少了出车混乱情况的出现,也有效地实现了对车辆的控制。另一方面,要对出车情况进行登记,尤其是时间、车辆出车时的状况。登记可以依靠电子信息处理系统,不仅使得出车、验收的程序大大简化,也能更加准确地对车辆的安全进行控制。等到回来之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以便发现有无异常状况。如果车辆出现了安全问题,就要详细调查出现的原因,并对出车的申请人进行追究。
3 结束语
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企业的车辆能否安全行驶,能否在较长时间内正常行驶十分关键。虽然我国的车辆安全管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实际的运作所中仍然出现了管理不到位、管理人员缺乏责任心、忽视了对车辆的监督以及缺乏车辆维护等问题的出现。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就会影响到企业的车辆安全。因此,企业应当积极开展驾驶员培训,重视对车辆安全的监督以及维护保养,同时从根源上规范车辆的派遣行为。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得企业车辆安全管理不断完善,使得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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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振民.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提高措施[J].科技致富向导,20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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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的意义有哪些_有什么来历
端午节是全世界华人的节日,通过纪念屈原等一系列活动可以培养人们对中国文化的价值认同,增强人们的敬祖意识、亲情意识、家庭观念、爱国精神,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 端午节的意义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端午从字面上还有“端五”、“重五”、“重午”等名称。“端”古汉语有开头、初始的意思,称“端五”也就如称“初五”。端午节,代表着人们对中国华夏民族几千年祖国传统文化的追怀,有吃粽子,赛龙舟,挂菖蒲、蒿草、艾叶,薰苍术、白芷,喝雄黄酒、吃大蒜、儿童戴荷包、五毒兜兜等的习俗,也是人们品味生活,热爱生命,发展文明,抑恶扬善的不懈追求。
古人认为端午节是五毒月,天气炎热,瘟疫流行,人易生病,需要驱毒避邪,夫妇要克制夫妻房事生活,以保持身体有足够的抵抗力。在这个节日里,一般成年人喝雄黄酒、菖蒲酒,小孩佩戴香荷包,采草药,所以端午实在可算是传统的医药卫生节,是人民群众与疾病、毒虫做斗争的节日,应当继续发扬和传承。
1.纪念历史上伟大的民族诗人屈原。
2.伍子胥的忌辰。
3.为纪念东汉孝女曹娥救父投江而死。
4.纪念现代革命女诗人秋瑾。
5.纪念屈原之说,影响最广最深,占据主流地位。
6.中国民众把端午节的龙舟竞渡和吃粽子等,都与纪念屈原联系在一起。
7.最初是中国古代南方吴越民族举行图腾祭的节日,后来成了纪念屈原的节日。
8.端午节的名称叫法达二十多个,如有端五节、端阳节、重五节、重午节、当五汛、天中节、夏节、五月节、菖节、蒲节、龙舟节、浴兰节、屈原日、午日节、女儿节、地腊节、诗人节、龙日、午日、灯节、五蛋节等等。
端午节,本是南方吴越先民创立用于拜祭龙祖的节日。因传说战国时期的楚国诗人屈原在五月五日跳汨罗江自尽,后来人们亦将端午节作为纪念屈原的节日;也有纪念伍子胥、曹娥及介子推等说法。
总的来说,端午节起源于上古先民择“龙升天”吉日祭龙祖,注入夏季时令“祛病防疫"风尚,把端午视为“恶月恶日”起于北方中原,附会纪念屈原等历史人物纪念内容。端午风俗形成可以说是南北风俗融合的产物。
1、扒龙舟
扒龙舟是多人集体划桨竞赛,是端午节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古代龙图腾祭祀的节仪,乃遗俗也。是端午节的一项重要活动,至今在我国南方沿海一带仍十分流行,传出国外后,深受各国人民的喜爱并形成了国际比赛。
端午有龙舟也有凤舟,凤舟是源于远古的乌舟,有的地方还有龙凤船。扒龙舟是民间信仰中龙崇拜的一种形式,即要借龙之神威,祈福、辟邪。
2、挂艾草与菖蒲
在端午节,人们把插艾草和菖蒲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家家都洒扫庭除,以菖蒲、艾条插于门眉,悬于堂中。民间认为艾草还有辟邪、招百福的作用,端午期间挂艾草于门上,相沿成习,遂成端午风俗。
南北各地均有端午挂艾草习俗。南方视为天地纯阳正气吉日进行驱邪祛病,北方一些地方视为恶月恶日进行避恶避毒。
3、洗草药水
洗草药水,端午习俗之一,端午这天是草木一年中药性最强的一天,端午日遍地皆药。端午日洗草药水可治皮肤病、去邪气。端午期间,我国不少地方有采草药煮草药水沐浴的习俗,端午草药的药性在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端午习俗内容丰富多彩,这些节俗围绕着祭龙、祈福、攘灾等形式展开,寄托了人们迎祥纳福、辟邪除灾的愿望。端午习俗甚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热闹喜庆。端午节在历史发展演变中杂揉了多种民俗为一体,全国各地因地域文化不同而又存在着习俗内容或细节上的差异。端午习俗主要有扒龙舟、祭龙、采草药、挂艾草与菖蒲、拜神祭祖、洗草药水、打午时水、浸龙舟水、食粽、放纸鸢、睇龙船、拴五色丝线、薰苍术、佩香囊等等。扒龙舟活动在中国南方沿海一带十分盛行,传出国外后深受各国人民喜爱并形成了国际比赛。端午食粽之习俗,自古以来在中国各地盛行不衰,已成了中华民族影响最大、覆盖面最广的民间饮食习俗之一。端午节期间通过传统民俗活动展演,既能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又能很好的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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