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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中,中华民族对伦理道德的传统高度重视,而“和谐”是中国伦理思想的主要范畴,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特征。先哲认为,人生活在社会中,不管是治国、做人、持家、人士、人文、从教、经商,都要把伦理道德放在第一位,自觉接受伦理道德规范的约束,以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关键词】和谐社会;伦理道德;市场经济
从古至今,伦理道德已成为人们价值观形成的思想道德基础,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着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今天,中国共产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离不开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扬弃。
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礼仪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上至治国安邦的举措,下至个人的行为活动,无不受到礼的指导和约束。“礼”作为“法”的必要补充,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调节人际关系的重要职能。从广义上说,我国古代的“礼”是泛指典章制度、社会规范以及相应的仪式节文规矩。荀子说:“礼者,法之大分,类这纲纪也。”(《荀子·劝学》)此外,北宋著名理学家程颢和程颐也曾说:“礼者,人之规范。”(《河南程氏粹言》)这些都是指广义的礼,涵盖当时的社会生活方式。
市场经济是一种诚信经济,和谐社会是一种诚信社会。诚信成为融洽现代社会的最基本的元素。明礼诚信是处理人与人、人与集体、人与社会乃至国家与国家关系的道德准则,缺乏诚信,无论是国家、集体还是个人,都无立身之处。《孟子·离娄上》中讲:“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韩愈在《原道》中讲:“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曾国藩在《复贺耦庚中丞》中说:“窃以业地之所以不息,国之所以立,贤人之德业之所以可大可久,皆诚为之也。”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要求,是每个公民不可或缺的个人无形资产,诚信的约束不仅来自外界,更来自我们的自律心态和自身的道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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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中,中华民族对伦理道德的传统高度重视,而“和谐”是中国伦理思想的主要范畴,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特征。先哲认为,人生活在社会中,不管是治国、做人、持家、人士、人文、从教、经商,都要把伦理道德放在第一位,自觉接受伦理道德规范的约束,以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关键词】和谐社会;伦理道德;市场经济
从古至今,伦理道德已成为人们价值观形成的思想道德基础,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着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今天,中国共产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离不开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扬弃。
市场经济是有规则的经济,每个人必须在遵守信用和法律的条件下行事;每个企业必须在遵守信用和法律的条件下生产、经营,自由选择合作、买卖、转让,经营亏损企业依法破产赔偿;政府行为也必须在法律约束下进行。要建立和谐的经济秩序就要促进市场经济的制度建设,用制度创新促进和谐伦理构建,这是市场经济秩序的伦理构建的重要途径。
首先要通过信用制度创新,强化信用约束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伦理构建。信用制度包括个人信用制度和社会信用制度。完善信用制度必须建立个人通过信用方式获得支付能力而进行消费、投资和经营的制度,建立资信评估、资信调查、信息咨询的中介机构,建立社会信用管理监督系统。其次是强化信用的法律保障,维护信用秩序。要从立法上明确法律责任,从司法和执行上落实法律责仟,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就可以通过制度的约束实现道德约束的硬化,使个体的道德意志上升到群体道德意志,使人们在遵守制度中,实现从他律到自律、从必然到自由的超越。显见,制度创新是伦理建构的前提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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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将传统伦理思想中克己复礼、德治仁政、中庸平和等观念应用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十分必要。这不仅有助于社会个体的修身养性,而且可以成为执政者兴国安邦之道。
社会和谐是中国传统伦理追寻的重要价值目标,“以人为本”政治理念贯穿其中,它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存在共性。而前者从多个角度提供了和谐社会构建的伦理思想基础和方法论指导,它和现阶段的和谐社会建设也存在一致性。因此,综合一体、有机统一的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精华将对这种政治价值观的形成从心理和制度两个层面起到了基础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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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中,中华民族对伦理道德的传统高度重视,而“和谐”是中国伦理思想的主要范畴,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特征。先哲认为,人生活在社会中,不管是治国、做人、持家、人士、人文、从教、经商,都要把伦理道德放在第一位,自觉接受伦理道德规范的约束,以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关键词】和谐社会;伦理道德;市场经济
从古至今,伦理道德已成为人们价值观形成的思想道德基础,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着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今天,中国共产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离不开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扬弃。
针对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和不公平的社会制度,追求公平正义一直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理念的核心内容。《管子·形势解》中记载:“天公平而无私,故美恶莫不覆;地公平而无私,故小大莫不载。”《管子·牧民篇》:“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老子》称:“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对于“公”的解释就是“平分之,从八从厶。八犹背也”。上述这些观点,带有强烈的平等色彩。历代农民起义,所喊出的口号也是追求平等,如“均贫富”、“等贵贱”等。在特殊的历史时期,这种狭隘的平等观念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没有上升到法权意义上的权利平等来认识,肯定具有无法弥补的缺陷。古人之所以对公平正义如此重视,一方面说明公平正义对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作为一种伦理道德理想,公平正义是社会和个人的普遍追求。任何社会时代,只有公平得到体现,正义得到伸张,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繁荣进步。
在当代,公平正义观念要求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它要求党和政府在制定各项方针政策时,逻辑起点必须恪守公平正义的原则,必须使公平正义在社会每个阶层、每个群体甚至每个人身上得到充分的体现。因此,公平正义成为今天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追求和努力实现的价值取向。这里我们必须清楚,今天我们所倡导的公平不是平均主义,不是均贫富,公平体现的是人的基本权利的平等,公平是公民的社会回报与付出相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生产力总体水平的限制,社会的公平程度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这是一种客观存在,是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越是这样,越应该尽量做到公平正义,因为公平与正义是人民的希望。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核心。社会的文明进步,来自于社会自身创建的公平正义的架构,以及生活在这一架构下的社会公民伦理道德意识中对公平正义的主张和实践。现实中,每个人都需要公平正义,希望自己获得公平正义,但是公平正义作为一种伦理道德准则.,需要每个人共同遵守,我们不能仅仅希望自己享受公平或者正义只降临在自己身上而不做公平正义的实践者,只有每个公民都为公平正义不懈努力的时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理想才能变为现实。
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礼仪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上至治国安邦的举措,下至个人的行为活动,无不受到礼的指导和约束。“礼”作为“法”的必要补充,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调节人际关系的重要职能。从广义上说,我国古代的“礼”是泛指典章制度、社会规范以及相应的仪式节文规矩。荀子说:“礼者,法之大分,类这纲纪也。”(《荀子·劝学》)此外,北宋著名理学家程颢和程颐也曾说:“礼者,人之规范。”(《河南程氏粹言》)这些都是指广义的礼,涵盖当时的社会生活方式。
市场经济是一种诚信经济,和谐社会是一种诚信社会。诚信成为融洽现代社会的最基本的元素。明礼诚信是处理人与人、人与集体、人与社会乃至国家与国家关系的道德准则,缺乏诚信,无论是国家、集体还是个人,都无立身之处。《孟子·离娄上》中讲:“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韩愈在《原道》中讲:“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曾国藩在《复贺耦庚中丞》中说:“窃以业地之所以不息,国之所以立,贤人之德业之所以可大可久,皆诚为之也。”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要求,是每个公民不可或缺的个人无形资产,诚信的约束不仅来自外界,更来自我们的自律心态和自身的道德力量。
和谐,追溯其词源,意即和睦协调。和者,睦也,即和衷共济、内通外顺;谐者,合也,含顺畅协调、相辅相成之意。作为伦理道德的范畴,“和谐”一词源远流长,从孔子的“和而不同”到孟子的“天人合一”无不包含着“和”与“合”的文化伦理精华。
中国传统和谐伦理思想丰富而深刻,老子、庄子、孔子等不仅对人类生命形态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着透辟的论述,而且在极为明晰的哲理思辨中还包含着人与自然关系的一般原理,指出了人对自然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及如何践履这些准则的方法,提出了崇尚自然、尊重天地、无以人灭天、天人不相胜等环境伦理思想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德规范,开创了和谐伦理思想的先河。中国传统文化所提倡的人际关系的“和谐”理论是十分深刻的,它能够调节社会矛盾,使之达到适度、适时、适当的和谐状态,并为中华民族带来稳定与祥和。将“和谐”用于人际关系,则能“宽则得众”,以宽和的态度待人,就会取得众人的信任。他们所提倡的人与自然的和谐思想对于我们今天都极有启发意义。只有与自然界保持和谐,合理地利用自然界,人类社会才能维持和发展人类所创造的文明,才能既满足代内需求、实现代际公平,又能与自然界共生共荣、协调发展。但是,中国古代关于和谐的思想有着它的历史局限性,它的伦理思想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思想,有很多糟粕的成分,也必须进行扬弃和改造,使之成为我们构建新型的、和谐的伦理道德的一部分。
市场经济是有规则的经济,每个人必须在遵守信用和法律的条件下行事;每个企业必须在遵守信用和法律的条件下生产、经营,自由选择合作、买卖、转让,经营亏损企业依法破产赔偿;政府行为也必须在法律约束下进行。要建立和谐的经济秩序就要促进市场经济的制度建设,用制度创新促进和谐伦理构建,这是市场经济秩序的伦理构建的重要途径。
首先要通过信用制度创新,强化信用约束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伦理构建。信用制度包括个人信用制度和社会信用制度。完善信用制度必须建立个人通过信用方式获得支付能力而进行消费、投资和经营的制度,建立资信评估、资信调查、信息咨询的中介机构,建立社会信用管理监督系统。其次是强化信用的法律保障,维护信用秩序。要从立法上明确法律责任,从司法和执行上落实法律责仟,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就可以通过制度的约束实现道德约束的硬化,使个体的道德意志上升到群体道德意志,使人们在遵守制度中,实现从他律到自律、从必然到自由的超越。显见,制度创新是伦理建构的前提和保证。
建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道德体系,推进道德建设的现代化,是伦理建构的内容和基础。首先,市场经济的伦理建构必须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其发展规律为基础。不仅要树立利益导向、等价交换、社会需求决定生产等市场经济的基本伦理观念,而且要继续进行集体主义、为人民服务等社会主义道德的教育宣传。其次,市场经济的伦理建构必须体现市场主体的基本特征及主体间的伦理关系。要促使血缘伦理、地缘伦理、亲戚朋友伦理向适合于整个市场、社会的普遍伦理发展,实行普遍尊重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的主体责任伦理,强调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此外,市场经济的伦理建构必须把伦理体系的选择、继承、创新结合起来。我们需要继承传统的儒家伦理,因为它是以善为价值取向、以人的群体为价值主体的;继续发扬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强调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公而忘私、集体协作;对西方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伦理观进行有选择地创新,吸收以功利为价值取向、以个体作为道德主体的伦理道德的合理因素。
市场经济秩序的伦理建构关键在于实施和运作,因此,离不开社会组织结构的道德协调。首先是通过政府进行道德调控,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不偏离市场的目标,保证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其次是加强社会结构包括消费者、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的道德监督管理。此外,还要营造公众舆论环境,通过教育和宣传进行道德评价、道德教育,提倡规范的伦理观念,制约和约束不守伦理的行为。
人类社会包括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两个方面,伦理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固然反映并服务于社会存在,但它同时又作用于社会意识本身。这不仅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需要,也是人类充实和完善自身的需要。当政治、法律思想借助强制的力量与手段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和调整社会的秩序时,伦理道德可以采用和风细雨的方式,强化人们遵纪守法的内心信念。
[1]祝成生著.和谐文化与伦理秩序的当代重建[M].群众出版社,2008.
[2]王铎.略论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的相互支撑与和谐发展[J].商业文化(上半月),2011,(3).
[3]牟永泉.崇尚伦理道德 促进人际和谐[J].经济师,2010,(7).
[4]赵志浩.扬弃传统伦理道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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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和谐新农村建设则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农村传统伦理道德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能够为和谐社会构建尤其是和谐新农村构建提供正确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导向。如果没有良好的道德理念和行为规范,和谐社会的构建将会面临重重压力,甚至会偏离正确方向。因此,加强农村传统伦理道德建设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和谐新农村建设作为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和理想目标,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客观要求。对于广大农村而言,它不可能游离于和谐社会之外,因此,要构建和谐社会,一定要构建和谐新农村。从内涵上来讲,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和谐社会中,它要求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协同一致,农村传统伦理道德就是和谐社会的有力支撑。和谐新农村的内涵就是“生产发展、管理民主、乡风文明、生活富裕、村容整洁”,这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的工程,不仅包括农村经济物质文明建设,同时还包括精神文明建设,乡风文明的含义就是指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和道德理论水平。这必然要求农村要有积极正确的伦理规范,从而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首先,农村伦理建设是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助推器。和谐新农村的重要特征就是实现民主法治,这是建设农村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农村民主建设是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环节,必须将民主意识转化为一种内在的信念,转化为道德层面的民主。人们依靠善恶观念和传统道德舆论来维系民主,将民主转变为道德问题,所以必须加强农村的传统伦理道德建设,提高农民群众的民主素养和道德素养,把民主看作是一种责任和信仰,民主意识深入人心, 推动农村民主建设。
其次,和谐新农村法治建设也离不开传统伦理道德的约束。伦理与法律之间关系密切,道德的底线就是法律。法律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的道德的内涵,各民族的习惯法体现出的是各民族价值观念和精神追求,法律无外乎人情。农村的法治建设与伦理道德观念密切相关。因为广大农村有自己的习惯法,有自己的一套控制工程,往往对习惯法的认可程度更高。这些习惯法在很大程度上维持着农村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几千年相传的伦理道德就是这些习惯法的内容,这些伦理道德的合理内涵很多已经成为法律的一部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传统的伦理道德在农村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再次,农村传统伦理道德为构建和谐新农村提供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新农村建设需要“新伦理”与之相匹配,这就需要对传统理论体系进行更新与重构,从当代农民的实际出发,建设符合当代社会发展的伦理道德观念。而新的伦理道德观念都是以传统伦理道德为基础的,在传统道德基础上衍生而来。
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形成于中国传统农业经济基础之上,其中包含着丰富的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这对古代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大作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和谐的状况,影响了市场经济秩序的运行。所以我们应该充分借鉴农村传统伦理道德的优秀成分,用以解决当前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人与人、人与自然的矛盾和冲突。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和”的观念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和谐的人际交往原则。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强调人与人之间应该“以和为贵”,在商业方面主张“和气生财”,“和”的观念深入人心,维持社会的稳定和谐。传统伦理道德中的和谐思想,能够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有效缓解经济活动中各利益主体的矛盾,从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市场经济发展中,企业竞争十分激烈,为了更多的追求利益,难免会产生各种矛盾和问题,有些企业甚至会越过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影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市场经济发展追求公平正义,市场的分割和垄断将被取消,这样垄断集团的利益就是受损,这就需要协调好各阶层的关系。传统伦理道德中的和谐思想可以用来协调利益集团的关系,成为协调利益主体的润滑剂,形成互利共赢的经营理念,减少交易摩擦,企业之间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和谐的观念也有利于企业内部形成凝聚力,减少内部人员间的冲突,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竞争力。
传统伦理道德思想强调“诚信”观念,认为诚信是立身之本,人应该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中国古代形成了“诚信为本”的商业道德。今天市场经济发展也关注“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也是在强调诚信的重要作用。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所以我们应该继续发扬诚信观念,让市场经济在诚信基础上运行。诚信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本,良好的企业信誉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企业必须以诚信为经营之本,才能够在市场经济中站稳脚跟。市场经济中的个人也需要具备诚信意识,人的高度道德自觉,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传统伦理思想强调天人合一,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人应该遵守自然法则,顺应自然,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状态。天人合一思想对于天人关系以及自然与社会的关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需要伦理精神规范个人道德意志,创造充满生机、可持续发展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伦理精神使人在协作互助的意志支配下走向和谐统一。随着农业与工业的发展,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关系已经凸现出来,出现了代际公平、环境问题等现象,破坏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类为了自身发展破坏了自然的和谐统一,只顾眼前利益和现实利益,忽视了长远利益和未来未来利益。如果抛弃了可持续发展理念,自然也就会抛弃人类、报复人类。所以必须加强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关系,与自然和谐相处。加强农村伦理建设势在必行,以高标准的道德要求为准则,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破坏日益严重,许多人在利益驱使下,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违背自然规律,过分开采自然资源,造成了资源枯竭、环境污染,制约了中国经济发展。所以我们必须关注传统伦理道德中的“天人合一”观念,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否则最终也会威胁人类的生存。把传统伦理中的“天人合一”思想作为当代的价值观念,用来指导当前的人与自然关系,缓解“天人矛盾”,尊重规律、合理开发,保持生态平衡,这样才能够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早日实现。
随着现代化教育事业的不断深入,人们越来越关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当代价值。传统伦理道德产生于古代农业社会,所以必须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传统文化理论,挖掘传统伦理道德文化中的优秀内容,构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让农业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为中国和谐社会的实现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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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谐、和一个民族永久不衰。温家宝曾说:“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救赎道德,势在必行,时不我待。
行政伦理,主要指的是公共行政领域的道德理论体系。正如遵守社会公德对于保持社会秩序稳定不可或缺,一切涉及公共管理与服务的机关、团体或组织,其日常活动,尤其是政府公共行政的有序和高效,都离不开公共行政伦理建设。良好的公共行政伦理建设,在公共行政理念方面表现为良好的理想、信念、宗旨与价值观念,并具体化为“为民”、“责任”、“服务”等;社会道德作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一直以来都被人们广泛关注。随着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我国的道德建设整体都得到了发展,但也面临着转型,随着转型压力的递增,社会道德失范现象屡见不鲜,社会道德失范问题也逐渐为人们所关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社会失范状态是社会转型变迁过程中必然存在的现象,而社会道德失范现象作为社会失范状态的一个方面,充斥在社会的各个角落中。
尽管文明的趋势是上升的,但是,社会道德良心已经进入了它的休眠状态。以2006年的“彭宇案”为起点,到相继发生的“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从苏丹红到三氯氰胺,从瘦肉精到染色馒头等关系到人民最基本吃饭的问题;再到老人倒地无人敢扶,到2010年的冷漠人心的“小悦悦事件”等关系生命道德的问题;再到2013年的复旦大学“投毒事件”,这些都是国人道德上的缺失,没能坚守住自己诚信、良心的阵地,为了一己私利,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置之不理的结果。至此,几乎每天网络上都会爆出让人担忧的违背道德常理的相关事件,许多学者也进入了深入分析和研究,得出主要的两种观点:一是道德信仰危机;二是道德行为失范。它降低了中国人的整体素质,损害了我们民族在世界大家庭中的形象,成为今后国家发展进步的障碍。
1.教育滞后的影响。教育滞后主要表现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在学校,教育过于功利性,关注的重点更多的在学校的升学率和学生就业率,而忽视了学校的育人功能。家庭方面,很多家长忙于工作和事业忽视对孩子的德育教育,忽略了对孩子品德教育的重要性。社会方面,德育教育空白无力,没有形成主流,而且在对优良的道德行为、典型道德模范宣传不足。
2.功利主义的驱使和社会风气的败坏。在利益的驱使下,人们可以昧着良心踩在别人的身上追逐名利、践踏道德。社会正在形成一种不良的风气,由此导致人们责任心的丧失。我们已经在道德滑坡的环境里越走越深,不能正确的分析具体的情况,已经处于道德规范的迷茫期和困惑期,不知道到底该不该坚持自己原有的价值观。
3.舆论导向的影响。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发展变幻时期,市场经济的法则是价值规律,而自由而平等的交换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基础。西方资本主义的自由观日渐深入人心,人们通过交流平台自由的发表言论,在这种情况下,对某些道德行为和道德观念批判的声音也越来越大,致使舆论导向也随之发生改变。
4.自身文化素质因素的影响。中国人长久以来受到传统文化中的糟粕思想的禁锢。在这种氛围中,中国的传统文化生长生为一种“服从”文化。人们在这种几千年的熏染中,逐渐成为老实本分、安分守己的价值观念成为了人们的处世之道,而“家”文化使中国人“重私德、轻公德”的思想根深蒂固。
5.社会评价体系的影响。社会评价是社会的行为主体根据已有的、为大众所接受的标准,对社会某一现象或者社会事实进行评判,然后为其定义一个积极或者消极的意义。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向现代市场经济体系转变的过程中,社会大众的价值取向逐渐走向多元化的阶段,人们就会根据不同的标准,对这种行为进行评价,出现相应的利弊权衡。
6.世俗化和多元文化的冲击。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在最大限度地释放了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同时,对物质和金钱、欲望的满足超越了道德伦理的价值。西方思潮在向我们不断袭来,我们在追求个性解放,自由至上的同时,忽略了传统道德的要求,在接受西方思潮的时候,并不能把我们中国传统文化全盘否定。
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既要吸取各国社会道德建设的有益经验,让中华民族优秀的道德文化传承下来,也要积极利用社会道德舆论的力量引导与完善各项制度,填补转型中制度设计的漏洞。
1.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和道德氛围。社会上发生的很多的有关违背道德良心的事情,由此导致了人们的冷漠性。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可以从“学雷锋”做起,不吝啬我们的每一滴爱心,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需要帮助的人伸手双手。各行各业应在自己的岗位上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2.道德教育宣传,树立正确社会向导。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等传播工具,树立典型,加强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学校应该改变传统的理论教育方法,通过隐性教育法把德育内容潜移默化渗透到学生身上,并使其内化为其良好的道德素质。社会上应加大宣传力度,把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社会向导,自觉净化心灵。
3.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良好社会道德意识。社会道德问题根源于社会现实问题,现实问题的解决要依赖于各种制度、法律的完善。
4.道德教育至公民生活的各个方面。爱国主义教育、法制观教育、价值观教育、伦理道德教育、健康人格教育等都应成为道德教育的基本内容,要把道德教育推及公民生活的各个方面。
5.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中积淀着我们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一个传统文化代表着一种民族精神,我们要学会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用传统的力量从源泉上净化社会不良的风气。
6.政治文明建设并完善相关的法令法规制度。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两手抓。逐渐扩大社会的自由度和自主性。还权于社会,形成自律性的公共道德规范管理约束自己。允许舆论的批评监督,逐渐扭转社会舆论和风气对违背德行为的价值颠倒的判断。
在以经济发展为主体的背景下,我们不能忽视社会伦理道德的规范和强化。我国社会道德失范和滑坡现象实属自然,我们只有将构建新的道德体系的任务放在时代背景下,结合全体社会成员的力量,运用科学的手段,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会走出道德失范和滑坡的困境,实现人类自由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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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活动的主体是传播者,它处于信息传播链条的首要环节,不仅是传播活动的发动者,也是传播内容的源头。所以传播者决定的不仅是传播活动的发生和发展,并且决定着信息内容的质量与数量、流向与流量。纵观当今社会新闻传播者的种种表现,新闻传播伦理道德问题日益突出,加强新闻伦理道德建设已迫在眉睫,这对社会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新闻传播者,从广义上来说指的是:凡是和新闻生产有关的机构和人群都可以被称为新闻传播者;从狭义上来说是指:新闻机构中以采写或者采制新闻为本职工作的专业人士。每一种社会职业都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那么对于作为职业的新闻传播者的记者具有以下几点特殊的职业特征:
首先是容易对客观实际的认识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表面性。恩格斯曾说:从事新闻这个行业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锻炼的平台。通过从事新闻行业,会让人在各个方面都得到锻炼,可以充分了解和估计自己的力量,可以让自己习惯于在一定期限内做一定的工作,但是新闻事业因为是注重时效性的行业,所以会让人产生工作的片面性。记者是一个时效性很强的职业,每天都必须面对大量的零零碎碎的信息,而这些零碎的信息又时刻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这就非常考验职业的新闻传播者们对信息的判断、分析和报道能力,稍不注意,就很容易产生片面性和表面性。
其次,记者的工作具有鲜明的阶级立场和政治倾向。媒介历来都是受某种权势控制的工具。在现代社会中,记者所服务的单位一般都是隶属于一定的团体、集团、政党、阶级,所以他们更需要遵守和维护他们所隶属的部门所制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政治利益以及政治原则等,因此,我们不难发现,职业的新闻传播者的新闻活动,往往带有一定的阶级性和倾向性。
最后,职业的新闻传播着也存在着职业和社会的双重压力。为了适应行业竞争的需要,新闻媒体内部也必然存在着不同的竞争机制,这也是导致新闻从业人员之间出现的恶性竞争的间接原因;此外,新闻从业人员同样需要满足自身的各个方面的需求,特别是改善自身的物质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赢得竞争得到生存,传播者在传播过程中的双重压力导致了其心理状态的复杂性,这些压力使得他们在进行传播活动时会产生特殊的心理状态,从而影响着他们在新闻采访报道中的行为举止。
新闻传播伦理是新闻的传播过程或传播行为所涉及的道德关系,这里所说的传播道德指的是人类传播行为的道德以及与传播行为有关的道德,是人类传播活动中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时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它不仅包括了新闻传播者的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同时还包括新闻传播中关于道德的观念、行为等。
从新闻媒体所具有的职业属性方面来看,新闻传播伦理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作为社会道德的一个重要方面,新闻的传播伦理既有一般社会道德的属性,也有自己的特点。
大众传播媒介进行信息的传播常常需要集体合作,一篇新闻的报道往往是众多新闻传播者共同合作的产物,所以新闻传播伦理的传播行为是十分复杂的,它不仅包括了单个个体新闻传播者的传播伦理,还集合了台前幕后所有职业传播者对于道德价值的判断。新闻传播伦理的另一大特点是具有自觉性。新闻传播伦理对新闻传播活动的制约,主要通过内心信念实施道德的自律而不是他律,法律是对新闻传播者行为的最基本的要求,但是新闻道德伦理则是相对比较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新闻传播者在进行传播活动的时候不仅不能触犯法律,而且需要自觉实施符合社会道德要求的传播行为,遵守社会道德规范。
新闻传播伦理是人类在传播领域中的伦理问题,而不是人类其他生活领域或方面的伦理。新闻传播伦理都是关于传播行为的,而人类其他行为的伦理与新闻传播伦理不相通。
新闻传播伦理缺失现象的产生,既是由人的利己属性决定的,也是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闻媒体的价值取向由取得社会效益为首要目标,逐渐转变为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的状态所决定的。趋利避害,攫取利益导致的新闻伦理的失范和社会利益的分化,必然会导致新闻传播中的价值取向的倾斜,也就导致出现了各种新闻传播伦理的失范现象。
笔者认为,要解决当今社会新闻传播伦理缺失的现象要从三方面入手。
首先,需要加强法制建设,通过强制手段遏止新闻传播伦理缺失现象的孳生。法制是道德的延伸和保障,是道德自律、他律的有力补充。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因为社会是指以物质生产为基础而结成的人们的总体,法律的调整是指向人们的行为,是对人们行为所设立的标准,即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惩治新闻领域的失德现象,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关键之举和行之有效的长远的方略是完善我国的新闻传播法律体系。目前,我国虽然有适用的相关法律来界定新闻传播的传播权力和义务,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专门的新闻法或传播法,所以迫切的需要一套专门约束新闻传播行为的法律规范,对新闻传播中的失德和违法行为进行强制性制约和规范,维护整个社会的新闻传播秩序。
其次,加强媒体以及媒体从业者们的道德建设。在新闻伦理研究中,新闻传播者的职业道德准则往往被视为重中之重,因为新闻伦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职业道德的教化,所以加强新闻传播者的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就显得尤其突出了。新闻媒体虽然不具有绝对一致的道德规范,但是并不缺乏共同的伦理取向,所以,要想解决当今社会新闻传播失德的现象,需要切实加强相关媒体和其媒体从业者们的道德建设,新闻传播理念是支撑整个新闻媒体传播行为的灵魂,它决定新闻媒体的传播动机,制约新闻传播的信息性质,影像新闻媒体对社会价值观念、社会风气、社会文化的塑造,只有有了正确的新闻传播理念,才能够使竞争机制得到完善,从而形成积极健康、合理合法的竞争环境。
最后,提高新闻传播者的待遇,也是解决新闻传播伦理缺失现象的手段之一。虽然新闻媒体以社会公众利益作为存在的基础,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新闻媒体同时也是一种经济的实体,因此,新闻媒体在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在以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出现新闻传播伦理缺失现象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当前新闻工作者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待遇普遍较为堪忧,正如前段时间热播的韩剧《匹诺曹》中所呈现一样,一些新闻工作者常年奔波在外、生活作息时间颠倒、为抢到独家新闻而不眠不休,在这样的条件下,为了取得更大的自身利益,新闻工作者们能否落实职业道德,是值得人们仔细考量的。所以,只有合理的提高新闻工作者的薪资待遇,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达到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这样才能推动新闻伦理道德建设。
当前,我国新闻失德现象极其严重,各种新闻腐败现象层出不穷,新闻传播伦理的缺失,严重影响了新闻在社会上的公信力,使得大众对新闻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所以加强新闻传播伦理建设,不仅可以重塑新闻传播的公信力,还可以带来新闻传播效果以及效律的最大化,这也是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的必要条件。本文从新闻传播者的职业特征入手,剖析新闻失德的现象及其形成的原因,探究社会转型时期的新闻传播伦理道德建构的相关对策,以期引起大众对新闻传播伦理的重视,为整个社会的新闻伦理秩序的形成提供一点有用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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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20年代至80年代在英美和西欧国度盛行的情感主义实证主义伦理学中,许多哲学家转向对伦理道德语言语境的重新审视,伦理语词的基本概念遭到了质疑,诸如“善”、“美德”、“义务”、“良知”等。这些作为基本伦理道德术语的概念无法论证其合理性,我们无法判定其是否具有可行的道德原则假设,道德初衷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无法判断其真伪,以至深受现代性环境影响下的个体不能根据道德的基本假设来确认其行为的正当性。A.J.艾耶尔曾明确的提出“基本的伦理概念是不能分析的,因为没有一个标准可以用来检验那些基本的伦理概念出现于其中判断的校准”①。在对事实的陈述中,伦理语词扮演的角色是价值判定的层面,也就是说更多源于作为个体人的认知结构。如果不能通过人性先天道德至善做为道德立论的根据,我们就必须寻找一种中间媒介来铺设伦理道德桥梁。A.J.艾耶尔认为,“伦理的词不仅用作表达情感,这些词也可以用来唤起情感,并由于唤起情感而刺激行动”②。在通过对基本道德术语考察的认知中,个体的情感动因对道德动机影响颇为突出。无论作为目的的人或手段的人在面临价值判定抉择时,往往除了理性审视之外更多夹杂了情感动因,甚至有些情境中,我们的个人抉择和判定包含绝对的情感因素。在对情感的考察中,多数哲学家习惯以基本的“同情”、“同感”、“移情”现象作为人的认知标准。
大卫·休谟对同情的认知更多关注在其对怜悯的解读上,他把人的内在怜悯之心提高到人性的建构上,通过对心灵中的知觉种属进行区分(印象与观念)、经验事实和感官体验的证实,人性的情感特征就经验直观上更趋向于为善,在人与人的交集中,自身所具有的怜悯之心让人能够对他人苦难产生一种关怀,这种关怀因人的某种互相类似的观念关系能激发同感,从而通过更连续的接近关系,要么感同深受或者因双方的不对等关系而产生情感判断分歧。当然大多数人可能认为同情或许与怜悯具有同样的表征意义,就单纯的字面解释而言,同情比怜悯具有更多的表征意义,同情除了包含怜悯的成分,也可能涉及到更多的外延。亚当·斯密继承休谟对同情的看法,并认为人的本性中具有某种天赋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在某种程度上同情依赖于非直接经验的个人想象,社会生活中同情可能对任何一种激情的同感而产生快乐得到满足,同情也因任何一种激情的转移而产生情感偏移。人的价值判定在于其内在的激情诱导,激情调节的机制需要同情的内在合宜性,道德情感的同情诱因直接为社会情感建立其庞大的支撑体系。
假设伦理语词的情感倾向是基于人的同情,即人的认知机制中包含足够多的情感因素,这些情感因素通过特殊的组合或者单一的呈现来推动人的行为或进行道德判定,那么作为个体人的感情特征将会直接影响到其道德抉择和价值判定。而在道德抉择和价值判定过程中,同情只能内化于自身的感情特征之内不能直接作用于价值判定和道德认同,必须存在一个外在的推动力来保证情感诉求得到释放,移情现象变成为了同情的很好力证。个体的情感特征能够传递给他人,通过同情同感的嫁接方式,我们很容易理解和判定一个人的情感特征。也能相应的根据自己的同情机制进行回应。威廉·麦独孤从心理学角度对此进行了很好阐明,“感情即一种以关于某客体的观念为中心的,有组织的情绪意向体系”③。
个体人的内在情感通过感知客体反应到自身,并通过个体内部的基本情绪的组合或单一呈现来建立认知机制。虽然这种认知机制必须先承认人的本能亦即人的先天属性,并且就其区分本能的种类来看,人的基本本能中未包含道德成分,但至少可以确证情感在社会中具有一种指向性作用。构成情感的基本情绪通过相应的本能重叠组合能够构成适当的社会道德情感认同机制。正如在分析群居动物的共同特征中人与动物的群居性依附于同情感应。趋利避害的本能为道德社会提供借鉴,好斗本能也能因情绪意动组合形成勇敢的道德品质而不是鲁莽。
社会道德体系的建立因其外延的多元时境特征,我们不能否认健全的社会道德体系中包含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与技术在引导良性道德社会具有积极作用,同时道德社会因个体参与者的价值认同与情感诉求在维护社会机制稳定起到协调作用。伦理语词按照逻辑实证主义的原则不能证明伦理学具有科学意义,伦理语词只具有表意倾向,或者只是反应了对事实的认知态度和情感诉求,这并不能说明社会的建构可以脱离道德而独立良性运作。情感的表意倾向基于同情的立论基础,在论及个人的价值判定中具有极强的指向作用。社会建构的基本规约必须有一定的动因来推动作为个体人的社会性,通过人的理性精神也许我们可以对社会建构制订出完善的规约,然而单个个体的理性机制差异性无法直接作用于社会规约的建立,正如我们曾经始终期望哲学王的存在来建立理性的社会规约,但基本从未真正实现过。
人所具有的功利的、利己的、享乐的动机机制在科学实证的心理学得到验证,通过对人性的本能的分析。在理解人的基本本能中,这种先验的本能必须依附于各种基本情绪得到论证,基本情绪的诱发需要特殊的条件催化。情感便成为了其连接本能和情绪的粘合剂,而这本身就是情感的,因为情感意动需要同情移情的调节机制。道德社会的规范层面在结合个体心理的基本特性的同时,同样需要保留伦理道德语词的适用性,伦理语词通过情感意向的经验直观具有塑造规范的内在体系,能够阐明规范的目的及动机具有其自身的情感内涵。
社会道德体系的建构离不开对主体人的分析,伦理语境下,道德语词感念在实证主义的体系不能真伪,不能按照科学定义伦理道德体系,伦理的道德语词应该包含更多的外延性特征。建立在以情感为基础的情感主义伦理学通过对人的情感的深入分析建立起一套新的伦理道德运转机制。在社会生活中,这种以情感的同情与移情现象的经验直观更容易表达人的情感诉求,或者说建立在情感机制的道德体系中作为个体的自身能更清楚的在价值判定中达成一种认同感。我们不能确证个体人的理性因素和情感因素在其先天构成中倾向于何方,但是基本我们不可否认作为个体的人同时具有理性和情感,社会奠基的道德体系中,道德两难问题是必然的,但这并不能否认道德内涵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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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伊斯兰教伦理准则是以《》和“圣训”为依据的,对协调社会关系起了重要作用。其主要包括: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协调穆斯林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担负起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构成了穆斯林生存的心理定力等。
关 键 词:伊斯兰文化;伦理道德;宗教与国际关系;中东社会
伊斯兰社会秩序不仅依靠法律治理,诸多问题还需由伊斯兰伦理道德来调节。伊斯兰思想作为伊斯兰社会的主流文化,“伊斯兰教的伦理观着重阐述在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应遵循的行为准则,这些准则是以《》和‘圣训’的训诫为依据的”[1]46,对协调社会关系起了重要作用。虽然伊斯兰伦理因为穆斯林平日耳熟能详而不难理解,但实践起来却很不易。
伊斯兰倡导严格的伦理道德标准,“道德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具体形式,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2]120伊斯兰伦理道德发挥的社会作用是规范和协调各种社会关系及处理矛盾,通常包括人们彼此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与社会的关系。伊斯兰社会的协调是在法律、教律与自律的约束下,在社会行为准则的规范下进行,道德原则作为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法宝已成为伊斯兰社会的共识。社会协调是通过协调工作,解决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各种组织之间存在的问题或矛盾。“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说到底就是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个人对自己利益的追求有所节制,对他人利益有所尊重,以便使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协调一致。”[3]44伊斯兰教认为,营造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是营造人与安拉之间和谐关系的一种延伸。伊斯兰教充分重视伦理道德修养的内涵,通过穆斯林完成伦理道德实践,致力于把人的思想和宗教修养推向至善至美的境界,从而达到自我人格的完善。从伊斯兰伦理道德的形成到人们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原则,其主体都是人。“道德也是存在秩序的,道德秩序不仅可以使个人完美化,同时也有助于整肃社会风范。”[4]126一般来说,只要人与人、人与社会间的关系协调理顺了,社会稳定就有了相对的保障和基础。
伊斯兰伦理道德属于特殊的社会价值形态,向善的宗教道德控制机制的本质是约束,它是人们以善恶评价方式进行社会调节的一种手段,也是自我完善的一种实践。无论是道德规范还是法律规范,都必须发挥其社会导向和调节功能,而这最终取决于人们是否愿意遵守和无条件服从。法律在形式上可借助国家权力得以制定和实施,但若不是以人们的意志和服从为前提,其强制程度可能十分有限,甚至会软弱无力。只有把“强制”当作一种自觉和责任,并内化为义务,法律实施才能奏效。伦理道德通过舆论压力及其制度措施给予个体以道德强制,能促使外在的他律转化为人们的内心信念和自我约束,从而强化人们对自己承担的各种社会责任和义务的认识,提高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能力。因此,伊斯兰伦理道德准则是社会稳定、富有活力的黏合剂。
伊斯兰教义反复要求穆斯林心中须有坚定的宗教信仰,这会促使人们自觉保持良好的伦理道德素养,并规范自身的行为。伊斯兰伦理道德思维模式首先要维护伊斯兰教的和谐,维护伊斯兰大家庭和穆斯林兄弟间的和谐,从道德的基本理论、规范和活动等三方面做起,达到和谐的社会道德水平。伊斯兰伦理道德在处理人与人以及社会成员之间的问题时起整合作用,人们生活的每个细节都受到宗教思想的指导和制约,总是在一定的道德关系中表现自己的道德行为,并不断调整个人行为。道德作为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规范原则,离不开行为规范的调节,伊斯兰伦理道德具有协调和调整一切社会关系的功效,譬如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工作关系、上下级关系、集体与个人、个人与社会关系,等等。法律则不然,它没有义务负责调整这些关系,法律的特点是强制性和他律,伦理道德的特点是教育、自律和协调性的道德价值取向,他律与自律属于外表与内里的关系,二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当然,法律也是保障伦理道德有效实践的有效手段。
与伊斯兰教产生之前蒙昧时代人们奉行的价值观相比,伊斯兰教倡导的文明生活有明显的进步意义。蒙昧时代人们敬拜偶像、恃勇好斗、炫耀高贵,而伊斯兰教向社会注入一些高尚的新价值观,主要反映了宗教与伦理道德的价值。伊斯兰伦理道德是个动态系统,它来自现实生活,又高于现实生活,在调整和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时具有非凡作用,其协调性和功能性十分突出,如穆斯林团结互助、平等、自由、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仁慈心等。“道德是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的调节体系,它通过观念、习惯系统、行为和品质规范系统,理想和信念系统调整人们的行为和社会活动,使其趋向一定的利益目的。”[2]146体现伊斯兰伦理道德调节功能的有两点:一是道德水准的普遍尺度;二是道德的内容规范。
规范的伊斯兰伦理道德文化有一套对人们社会行动起指导和限制作用的规约,凡是合乎道德规范的行为就会逐步形成为一种社会原则,被民众广泛接受并实践,其目的在于保障社会形成良好秩序和有效运转。从广义上说,道德规范首先是评价和衡量社会事务的标准,其次是人们行动的指南。人们从一出生便在家庭、学校或社会中学习规范,并逐步社会化。正是在社会化过程中,一个人逐渐成长为社会人并积累道德素养,即学会把规范要求内化为自觉的个人行动,做到行动自律。所谓社会化,也就是学会如何做人,掌握社会规范,时时规范、约束和校正自己的社会行动,正确处理和调适人际关系,使个人融入社会之中。作为规范的伊斯兰伦理道德文化,具有支配和控制人们行动的特征,它表现在:事先有能力规范、禁止预期发生的不良行为。
伊斯兰伦理道德学说在塑造个人品德方面担负着重要使命,它甚至具体规制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宗教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的关系、心灵的关系,过去这种关系是在现实的虚幻映像中(借助于一个神或许多神,即人类特性的虚幻映像)寻找自己的真理,现在却直接地而不是间接地在我和你之间的爱中寻找自己的真理了。”[5]233日常生活离不开语言,伊斯兰教倡导说话和气,对语气、音调和言语都有明确的具体指导,要求穆斯林说话语言温和、音调平缓,《》指出:“有人问敬畏者说:‘你们的主曾降示什么?’他们说:‘他降示善言。’”[6]14:16:30“你应凭智慧和善言而劝人遵循主道,你应当以最优美的态度与人辩论。”[6]14:16:125善言能够代表一个人的道德修养程度,在与人交谈时首先以平等与平和的态度,出口善言,每个人都是安拉的奴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人人都必须相互尊重,尽关爱之责,尤其是对身份低微的人,更要注意谦虚和善,不能呵斥与粗暴。《古兰别强调对孤儿、贫民等弱势群体说话态度要和蔼,《古兰出:“析产的时候,如有亲戚、孤儿、贫民在场,你们当以一部分遗产周济他们,并对他们说温和的言语。” [6]4:4:8“假若自己遗下幼弱的后裔,自己就会为他们而忧虑;这等人,应当也为别人的孤儿而忧虑,应当敬畏真主,应当对临终的病人说正当的话。”[6]4:4:9据文献记载,穆圣平日说话声音平和,词句真切,他的贤明、仁慈、公正和爱民等高尚品行感染着周围人,于是道德模仿、暗示和服从等其他道德影响方式潜移默化地成为穆斯林竞相效仿的对象,在促进伊斯兰社会和谐与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伊斯兰道德的社会功能通过调整人的行动得以体现,或提倡,或劝诫。伊斯兰教禁止相互嘲笑,要求相互见面应主动向他人问安或祝安,不失礼节风范。据圣门弟子讲,穆圣曾告诫人们:“人要慎言,不慎之言将使言者陷于火狱,其深度如天地东西之间的距离。言语在你说出之前由你控制,一旦说出,你被它控制,所以要看守好你的舌头。或许一句话夺去你的幸福,招致灾祸。”通读《》,明显感觉到穆圣大量使用劝导句和警世句,他告诫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行事,要注意培养积德行善的道德品质,还要远离骄奢淫逸、以强凌弱和损人利己等恶习;他赋予道德极高的社会意义,认为道德是伊斯兰民族存在、发展和延续的基础,是人道之本质,更是人生价值所在。只有当社会道德得以加强、道德水准达到一定高度时,穆斯林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才能得到改善。因此,每个人都务必独善其身,不断充实、完善自身,这样人与人才会和睦相处,个人与社会才会融洽,社会才会变得和谐有序。穆圣处理人际关系和道德修养方面的原则和教诲,对穆斯林始终具有示范和教育意义,对于社会稳定有所裨益。#p#副标题#e#
个人与社会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关系,个人是社会中的一分子,社会由个人组成。因此,个人与社会息息相关,受社会制约,承担其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并在社会中活动。个人一旦脱离社会和集体,就丧失了作为社会成员的资格,虽无需承担义务,但也无权享有作为社会成员的各种权利。社会对于个人的制约力量成为一种必然,很多时候个人需要无条件服从社会道德。道德的社会与道德的个人所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它们之间如产生矛盾是可协调的,个人的道德生命只有借助于社会舞台才具生命力。换言之,社会与个体的关系表现为:社会“既制约个人又驱动个人,既超越于个人之上又蕴含于个人之中”[7]295。
伊斯兰伦理道德的运行是社会调控与个体自省、他律与自律的统一,社会的良治不只限于权利的保障和义务的实践,正确的人际关系还需维护人的尊严,关爱他人。伊斯兰教历来重视宗教的社会性,制定了规范信徒行为和互相间关系的法律,《》便是最权威的立法经典。伊斯兰道德理念在社会中的充分展现,表明信仰的个体性与社会性两者关系的不断整合。就宗教社会性而言,由于宗教制度化的设置,往往保证并维系个人信念得以具体化和制度化,从而构成一个稳定的体系。以____为例,尽管在基督____发展史中,宗教个体性和社会性之间的张力无时无刻存在,二者互相纠缠、补充和争斗,教会法的起源和发展是基督____性的要求,但同时又与此种紧张关系相伴随。[8]105针对基督____中的经验教训,伊斯兰教恰到好处地处理了个体性与社会性之间的关系。人们可以看到,个体与社会之间较协调地相互发展,呈彼此互动的制度化关系,在其社会性层面上促使社会的神圣使命落实在历史和社会行动之中,同时也能够以其严格的宗教制度保证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协调与互动。
伊斯兰伦理道德教化的作用对协调社会成员间的关系至关重要。道德是构成人内在本质的精神,在人的心理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人的意志、理智和情感的有机结合。伊斯兰伦理学的研究重点之一是关于“善与恶”的问题,世界思想史上的经典作家对伦理学或善理论往往在不同层次、领域和意义上使用。“概言之,一类是在世界本体意义上定位善或善理念,如柏拉图、神命论等;第二类是在人类社会秩序本体领域定位善或道德律令,如康德、黑格尔、儒家学说等;第三类是在人性品德意义定位善本质,或许这可算作人性美德本体论,如亚里士多德(在双重意义上使用伦理学)、麦金泰尔等。”[9]第三类伦理学重点关注的是人性美德,本文所阐述的伊斯兰伦理道德大都属于此类。穆圣引导的伊斯兰伦理道德,不仅覆盖社会、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领域,重要的是还关系到成就人性品德,同时也成就社会和国家的善治。“道德及包含于其中的价值观念、人格理想、规范准则、选择和判断机制,则是这个有机系统中特别重要的组成因素”[2]146,它是构成社会教化的重要因素。
伊斯兰社会追求人类道德和公正,为维护社会的整体而约束个体的行为规则。社会道德是人们实践的产物,一旦形成,其后又成为制约人们进一步活动的客观条件,成为社会环境的组成部分。很多时候,个人需要服从社会道德,道德的强弱与否完全取决于社会教育与个人约束程度,在不同的社会里,人类具有某些共同的基本价值观,如把谋杀、自杀、贪污、行贿、受贿、强奸和堕胎等行为看作是罪恶;再如家庭形式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大多数社会的大多数人民具有类似的‘道德感’,即‘浅层’的关于什么是正确和谬误的基本概念的最低限度道德。如果这就是普世文明的含义,那么它既是基本的又是根本重要的。”[10]43人类具有的那些相通的基本价值观,恰恰证明普世性价值属于人类永恒的价值。人们需要建立一种人道主义道德关系,建立一种获得内心和谐的社会环境,要求得到更多关心和浓厚的人情氛围,以自我完善的心态对待他人,并从他人那里得到同样礼遇。
伊斯兰社会伦理道德所具有的良好社会教化作用,提升了伊斯兰教的声誉。在社会实践中,宗教信念、伦理和道德最终内化为穆斯林个人的行为规范准则,从而使其社会协调功能具有实用价值。“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关于善恶、是非的观念、情感和行为习惯,并依靠社会舆论和良心指导的人格完善与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规范体系。”[3]32-33道德的定义规范了道德的本质、方面、特征、评价的手段、职能和作用。道德是社会现象中的一个系统,包括道德意识、关系和实践活动等三方面,三者互为因果,互相联系、渗透和促进,使全部道德现象显现出有机关联、不断变化的结果。伊斯兰伦理道德体系具有权威性、稳定性、合理性和群体性特点,社会道德与个人道德之间具有互补性,从而使社会保持一种长期稳定发展的状态。社会道德的实践归根结底有赖于群体中个人道德的实践,这就要求社会道德原则上必须与个体需求和有可能达到的道德水平相符合,任何个人的道德实践总要受到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及道德状况的影响,人的社会属性要求个人必须遵循社会道德的要求。每个穆斯林生来就处于一种既成的伦理道德关系之中,这表现在个人、集体、社会利益之间的活动中,显示人们的动机、观念和良心,道德的行为将受到赞赏,而不道德的行为则受到谴责。
伊斯兰伦理道德秩序不但表现为自由、平等、正义等形式,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穆斯林的价值追求。他们渴望生活在有秩序的环境之中,而伦理道德规范即是这种价值追求的产物。因此,伦理道德一经产生便具有秩序理念,它作为一般的、普遍的社会调控手段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之中,以促使社会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的状态。
穆斯林十分重视“两世观”,他们将在末日审判中看到自己生前的所作所为,所以他们对伦理道德秩序十分崇尚和偏爱。“道德—秩序—拯救”在社会中形成了一个内在逻辑,个人的道德实践尤受重视,在伊斯兰文化中,伦理道德通过宗教信仰获得较高的社会意义。在认知心理范畴中,由于对安拉的敬畏,人们怀着十分复杂的心理暗示,无条件地服从安拉的安排,相信安拉对敬畏者的安排:“信道而且敬畏,我必为他们而开辟天地的福利,但他们否认先知,故我因他们所作的罪恶而惩治他们了。”[6]9:7:96对不敬畏者和不行善者则惩之灾害、穷困和患难。即使是在个人独处的非道德场合,人们的一举一动也无时不在伦理道德的约束与评价之中,能够免于道德约束与评价而构成私人生活空间的场合几乎不存在。
道德修养是穆斯林既改造外部客观环境、又改造自身心性的活动过程,道德修养的境界是一个涉及广泛内容的问题。“境界实际指的就是道德主体在道德的阶梯上所处的位置,即具备的道德觉悟程度,等等。达到理想的道德境界,就是道德规范内化为道德良心的标志,就是道德修养实现最终目的的标志。因此,讲道德修养,必须讲道德境界。”[11]309遵守社会公德和惩恶扬善的观念,时刻警诫人们要恪守教规是教化穆斯林民众的一项宗教功课,它能协调社会矛盾、缓解人际关系和改善社会风气。如果一个人专心做好事,不做坏事,关心和善待他人,以信仰和道德为基础担负起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致力于做力所能及的善事,那么这个社会一定会被营造成和谐的、人际关系融洽的社会。在良好的伦理道德环境中,人们的生活秩序井然有序,友好往来,氛围轻松,安居乐业,尽享和平与快乐。宗教的伦理道德功能尽显优势,既能调节社会矛盾,又成为养育穆斯林精神素质的摇篮。
穆斯林信徒在社会生活中进行道德实践,既要完成个人思想修养的内在超越,又要完成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塑造,因为社会生活从来都以人际关系为纽带,而个人处于社会关系网络的中心地位。每个人不仅要对个人负责,还要对社会负责,这就是伦理道德实践具有极大社会性的表现。穆斯林的道德行为,由其内在的道德素养、情感和意识所控制的,伦理道德风气的形成由社会所决定,受到生活实践的影响,如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和社会心理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伦理道德很大程度上是在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当然,伊斯兰伦理道德并非永恒不变,其概念、范畴、体系结构和内容等随着时代和需求变化而不断变化。#p#副标题#e#
理想是道德的灵魂,道德秩序总是把社会引向理想的层次,具体包括生活幸福、人际关系和谐、社会秩序稳定等,同时也包括人类追求崇高精神价值的超越性。尽管在不同历史时代有着不同的道德秩序,但是道德发展的历史继承性以及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的需求决定了共同的精神理念存在,如正义、秩序、利益等。[7]7良好的伦理道德体系是论证伊斯兰教理论的佐证,可以证明伊斯兰教是崇高的、高尚的,是有益于人类生存的宗教。在一定程度上,道德秩序属于利益关系的产物,利益是道德的基础,利益关系的处理表现为一种道德秩序。“伊斯兰教的伦理观是以行善为中心的宗教伦理观,伦理道德问题在伊斯兰教中具有重要地位,它起着维护穆斯林的纯正信仰的作用。”[12]140生存概念应该是人的本质价值所构成,但是它存在着两难:一方面它必须面对社会生活的世俗性,另一方面它要相信宗教理论所描绘的美好的虚幻性,而这些基本信仰和价值判断不可避免地出现自相矛盾。但伊斯兰教所倡导的伦理道德观作为巨大的社会和精神财富,确实赢得了人心,早已内化为穆斯林的思想意识和品质、思维和习惯,滋养着穆斯林的心田和情感,纯洁优化了伊斯兰社会的生存环境,成为穆斯林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和获得美好幸福生活的希望,具有精神调节的重要作用。倘若伊斯兰社会缺少伦理道德,便是一个巨大缺失,也不能构成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通过上述道德尺度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道德作为价值评判标准,就其社会性而言,它对于穆斯林的日常生活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进程中,伊斯兰伦理道德之所以能够顽强地延续下来,并在不断更新的基础上呈现出与时俱进的时代特性,凸现了它与社会秩序的趋同性。由于它与现代法律的特性有着共同的社会对位基础,因而两者存在相当多的一致性,这恰好激发了伦理道德在现代社会与法律的融合与渗透,从而也呈现出道德法律化的倾向和社会现实意义。在社会生活中,每个穆斯林既要守法,更要遵守道德,守德必须先守法,守德与守法二者并重。道德心理是道德存在的深层次决定因素,是社会道德要求在人的心理上的反映和积淀。道德心理在存在形式上包括道德的认知、情感、意志、信念、思维和习惯等因素,但在实质内容上则表现为义务感、责任感、荣誉感、正义感和幸福感等。[7]183在社会伦理道德运行机制中,蕴含于伊斯兰道德内涵中诸如平等、公平、正义、自由、秩序等核心价值,昭示人类在进行社会治理时的理想追求和目标,成为穆斯林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重要标准,同时也制约着他们的行为取向乃至整个社会文化的生成。
伊斯兰社是以伊斯兰文化为轴心的社会,伦理道德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信主独一”是伊斯兰伦理道德的定力,这种定力既是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个人文化素养定力的宗旨。伊斯兰教把伦理道德纳入信仰中加以强化和实践,这种价值标准使道德观和道德行为有了特定的意义和范畴。对穆斯林而言,现世生活都须围绕宗教信仰而生存和发展,敬畏安拉构成了穆斯林生存的心理定力。
伊斯兰文化最为突出的特点体现在认主独一方面。伊斯兰伦理道德首先具有神圣性原则,即敬畏安拉,这是规范人的行为之准绳。穆斯林将这一原则规范奉为道德义务和纲纪,成为伊斯兰伦理道德中最重要的内容和精神支柱。通过日常对安拉敬畏感的培养,促成穆斯林对伊斯兰伦理道德的敬畏感,两者相辅相成。穆圣在创建伊斯兰社会时给予伊斯兰伦理道德极高的社会地位,他说:人类的幸福在于良好的道德,人类的不幸在于道德破坏。我被安拉派遣就是为了完善人类的道德。伦理道德的完善有两条路,一条是信主独一,另一条是加强自身道德修养。
道德意识是指在道德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个人社会心理要素和伦理意识。道德意识首先是信念,信念突出体现在坚持维系社会规范体系和习俗。伊斯兰伦理道德与宗教理论紧密结合,伊斯兰神学理论为建构社会规范和秩序的思想理论资源,穆斯林的宗教生活和行为必须规范在神学体系范畴之内。在伊斯兰教早期,宗教对整个社会都有较强支配作用,其社会功能和作用相当大程度上以伦理道德为基石。宗教信仰体制、礼仪制度、禁戒和惩罚都须以伊斯兰伦理道德为准绳。
伊斯兰伦理道德包括三个基本原则:一是扬善抑恶;二是平等慈悲;三是自我觉悟并在道德上提升的同时帮助他人提升道德。伊斯兰社会之所以建立伦理道德行为规范,其动因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一般情况下,社会成员必须接受伦理道德的普遍准则,伦理道德目的之一在于发挥其主体性功能,以应然的方式能动安排、协调及规范穆斯林日常生活的秩序。由于道德在日常生活中大众化的广泛实践,当人们在能动地安排并规范自身行为时,这种主观自觉的道德行为就成为一种客观的社会规范性力量,它为社会提供了一个广泛应用的有序的行为模式框架。
在社会生活中,诸如立法的依据、法的伦理蕴含、司法的道德要求、守法的基础,皆与伊斯兰道德紧密关联。换言之,法律已经延伸到更加宽泛的文化背景之下,它必须接受伦理道德的审视、评价和批判。伊斯兰道德只有在与人的社会活动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人的道德行为才具有社会意义。在道德生活中,一切社会价值观念都需根据道德准则指导人们应该如何行为,很大程度上,穆斯林的伦理道德实践、思考或思想行为与法律规定之间的界限早已发生互动或转换,实际上已经难以割裂。
伊斯兰神学思想对社会最大的贡献之一是为现实社会生活服务,它把原本世俗的伦理道德行为与神学理论紧密结合,将人的世俗行为及其举止纳入到宗教规范下,使之具神圣的约束力。伦理道德本用来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一旦将其纳入宗教神学体系范畴,便上升为调整人与神关系的高度,它所达到的目的便是伊斯兰伦理道德应用于社会的高明之处,其奥秘全部涵盖在具有威慑力的神学体系之中。
任何社会若要创造和谐的人文环境都需借助某种协调力量,伊斯兰伦理道德就扮演了这种重要的社会角色。平等、公正、道德、向善、仁慈、济贫、忠诚和关爱他人等伊斯兰思想,都是协调社会关系及矛盾的杠杆,伊斯兰信念、观念、情感亦是协调剂。良好的道德品质作为个人的心理财富,化为个体德行远远不够,必须作用于社会才具实用性价值,具有创造社会和谐的意义。由个体德行作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能促使整个社会道德生活方式发生变化,形成一个相对有道德秩序的生存环境。
伊斯兰伦理道德对规范现实社会秩序具纲领性和指导性作用。作为一种客观化的社会要素,它不仅要求社会成员践履,而且还是统治者用来规范民众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道德规范及其原则是社会物质条件的产物,拥有共同的道德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社会才能正常运转,人与人之间才能顺利交往。若要保持社会生活的动态平衡,维持其正常运转,必须制定一些伦理道德来约束、规范人们的行为。伊斯兰伦理道德不仅是一种他律,同时更是一种自律,它由外在的他律转化为内在的自律,为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由于群体共存的需要,伦理规范必须要解决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个体之间多重关系,适时调整社会结构内部各种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伊斯兰伦理道德规范要求人们行善抑恶,伊斯兰教功修就是一个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过程,贯穿于人的生命始终,它所产生的信念和能量对稳定社会秩序明显有益。客观地说,伊斯兰教对穆斯林而言,是一个强化民族自律且约束力很强的宗教。伊斯兰伦理道德作为社会主流思想意识被广泛运用于社会生活之中,以造就和谐的人文环境,同时被赋予文化精神内涵,其价值观被穆斯林广泛推崇。
人的道德优劣与否能够进行社会评价,固定化的道德规范便体现了具体尺度,并以善恶、对错、合理与否作为评价标准。一般来说,善恶之间有明确的分界,道德判断是应然的判断,道德尺度的内涵能够清楚把握,道德品质和思想境界意识也能够培养和塑造,道德实践活动就是培养和塑造的必要过程。于是,道德的意识、理想、判断和品质势必带有强烈的伊斯兰道德标准和指导性,道德关系和道德实践便体现在了社会习俗规范体系中,依靠社会舆论、习俗和内心信念的力量调节人们的行为,成为颇有裨益的社会风尚。个人道德和社会道德同样重要,个体道德水平的提高能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而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又会促使个体道德水平的提高,二者相得益彰,相济(意为相互有益处)提升。
整个伊斯兰社会体系建筑在伊斯兰教教义基础之上:政教合一、宗教与社会伦理道德合一、神权与世俗合一、教俗不分,于是世俗的伦理道德与宗教伦理道德并用不分,世俗中含有宗教,宗教种涵盖世俗。由此,伊斯兰伦理道德涵盖在社会生活中则是必然的了。伊斯兰伦理道德的传统思维影响着人们判断大部分事物,在现实生活中,伊斯兰伦理道德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但却具有舆论强制性,这种舆论所带来的心理压力对于规范人的行为具有无比的力量。
在伊斯兰伦理道德为社会主流意识的社会里,道德是法的精神支柱,法是道德的权力支柱。法是社会基本道德准则的强制化、条文化及制度化的产物,而道德则是人们的自觉行动。很大程度上,穆斯林内在意志的磨练基于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层面,也基于法律和道德二者的约束力。“伦理是人类在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旨在协调各种关系的行为规范,它是群体共生存所必需的。”[13]67稳定的伊斯兰伦理道德秩序在协调各种社会关系中始终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有助于维持政治和社会体系的安全。伊斯兰伦理道德属于一种持续稳定的社会构成要素,它很大程度上维系并强化了宗教的生命力并作为穆斯林生存的心理定力存在,无疑有助于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因素,能够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对社会所起到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p#副标题#e#
通过对伊斯兰伦理道德社会协调关系的梳理,我们发现它不仅在历史上对中东伊斯兰国家协调社会关系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在当今依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价值,它对协调当代社会各种矛盾提供了理论支持。无论这种比较是否恰当,但有一点是没有疑义的,此次事件波及的中东国家众多,产生的政治震动极大,影响极为广泛,持续的时间较长,由于事件还在不断变化和发展中,如何进行客观和恰如其分的评估尚需时间。
当前西亚北非国家发生的政治剧变离不开本地区历史、宗教、文化和社会的影响,爆发的原因有内因,也有外因。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归根到底,西亚北非国家发生的政治剧变主要是内部问题,内因是主要的。西亚北非社会严重存在一些不和谐的问题,如政治上需要改革和调整;经济上需要改善人民生活状况;民众迫切需要解决诸如高失业率、高通货膨胀率、收入分配不均和高官腐败等具体问题。值得指出的是,面对西亚北非国家存在的上述不和谐局面,伊斯兰伦理道德倡导的和谐观是始终不变的,它对稳定社会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没有发生改变。中东国家在社会转型中需要伦理道德观的推动力,伊斯兰精神对于凝聚民众的向心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东社会无论如何变化,伊斯兰价值观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
民众诉求始于改善民生,症结在于政治和社会系统需要进行改革,这是一场因一系列国内民生问题而引发的综合性政治危机。
伴随着利比亚局势持续动荡和战火纷飞,中东地区战争与和平问题的严峻性摆到了世人面前,美国和北约作为外部力量打着联合国安理会的旗号,将利比亚的内政问题演变为一场利比亚战争,它们以推翻卡扎菲政权为目标,并在利比亚作战,值得中东各国深刻反省。“要和平、不要战争”是西亚北非人民的呼声,对此,只能遗憾地说,如果没有外部军事势力的干预,或许中东地区会更和平。
在国际关系中,国家不论大小应一律相互平等,各国内政问题应该由各国人民自己解决,这一国际关系原则早已是国际共识,而不能由外部力量动用军事行动手段加以解决。美国和北约发动推翻卡扎菲政权的战争,支持扶植利比亚反政府武装,这是公然干涉他国内政,不尊重利比亚的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独立,超出了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授权范围,属于典型的强权政治行径。
西亚北非阿拉伯国家的政治和社会发展已进入到新的十字路口,其未来发展趋势取决于新一代领导人的政治智慧。虽然西亚北非国家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但是民众尚未做好政治和经济改革的充分准备。
[1] 王志远. 伊斯兰教百问[M]. 北京: 今日中国出版社,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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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伊斯兰伦理道德文化有一套对人们社会行动起指导和限制作用的规约,凡是合乎道德规范的行为就会逐步形成为一种社会原则,被民众广泛接受并实践,其目的在于保障社会形成良好秩序和有效运转。从广义上说,道德规范首先是评价和衡量社会事务的标准,其次是人们行动的指南。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论社会转型中伊斯兰伦理道德的社会协调作用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摘要:伊斯兰教伦理准则是以《》和“圣训”为依据的,对协调社会关系起了重要作用。其主要包括: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协调穆斯林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担负起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构成了穆斯林生存的心理定力等。
关 键 词:伊斯兰文化;伦理道德;宗教与国际关系;中东社会
论文正文:
论社会转型中伊斯兰伦理道德的社会协调作用
伊斯兰社会秩序不仅依靠法律治理,诸多问题还需由伊斯兰伦理道德来调节。伊斯兰思想作为伊斯兰社会的主流文化,“伊斯兰教的伦理观着重阐述在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应遵循的行为准则,这些准则是以《》和‘圣训’的训诫为依据的”[1]46,对协调社会关系起了重要作用。虽然伊斯兰伦理因为穆斯林平日耳熟能详而不难理解,但实践起来却很不易。
伊斯兰倡导严格的伦理道德标准,“道德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具体形式,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2]120伊斯兰伦理道德发挥的社会作用是规范和协调各种社会关系及处理矛盾,通常包括人们彼此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与社会的关系。伊斯兰社会的协调是在法律、教律与自律的约束下,在社会行为准则的规范下进行,道德原则作为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法宝已成为伊斯兰社会的共识。社会协调是通过协调工作,解决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各种组织之间存在的问题或矛盾。“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说到底就是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个人对自己利益的追求有所节制,对他人利益有所尊重,以便使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协调一致。”[3]44伊斯兰教认为,营造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是营造人与安拉之间和谐关系的一种延伸。伊斯兰教充分重视伦理道德修养的内涵,通过穆斯林完成伦理道德实践,致力于把人的思想和宗教修养推向至善至美的境界,从而达到自我人格的完善。从伊斯兰伦理道德的形成到人们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原则,其主体都是人。“道德也是存在秩序的,道德秩序不仅可以使个人完美化,同时也有助于整肃社会风范。”[4]126一般来说,只要人与人、人与社会间的关系协调理顺了,社会稳定就有了相对的保障和基础。
伊斯兰伦理道德属于特殊的社会价值形态,向善的宗教道德控制机制的本质是约束,它是人们以善恶评价方式进行社会调节的一种手段,也是自我完善的一种实践。无论是道德规范还是法律规范,都必须发挥其社会导向和调节功能,而这最终取决于人们是否愿意遵守和无条件服从。法律在形式上可借助国家权力得以制定和实施,但若不是以人们的意志和服从为前提,其强制程度可能十分有限,甚至会软弱无力。只有把“强制”当作一种自觉和责任,并内化为义务,法律实施才能奏效。伦理道德通过舆论压力及其制度措施给予个体以道德强制,能促使外在的他律转化为人们的内心信念和自我约束,从而强化人们对自己承担的各种社会责任和义务的认识,提高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能力。因此,伊斯兰伦理道德准则是社会稳定、富有活力的黏合剂。
伊斯兰教义反复要求穆斯林心中须有坚定的宗教信仰,这会促使人们自觉保持良好的伦理道德素养,并规范自身的行为。伊斯兰伦理道德思维模式首先要维护伊斯兰教的和谐,维护伊斯兰大家庭和穆斯林兄弟间的和谐,从道德的基本理论、规范和活动等三方面做起,达到和谐的社会道德水平。伊斯兰伦理道德在处理人与人以及社会成员之间的问题时起整合作用,人们生活的每个细节都受到宗教思想的指导和制约,总是在一定的道德关系中表现自己的道德行为,并不断调整个人行为。道德作为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规范原则,离不开行为规范的调节,伊斯兰伦理道德具有协调和调整一切社会关系的功效,譬如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工作关系、上下级关系、集体与个人、个人与社会关系,等等。法律则不然,它没有义务负责调整这些关系,法律的特点是强制性和他律,伦理道德的特点是教育、自律和协调性的道德价值取向,他律与自律属于外表与内里的关系,二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当然,法律也是保障伦理道德有效实践的有效手段。
与伊斯兰教产生之前蒙昧时代人们奉行的价值观相比,伊斯兰教倡导的文明生活有明显的进步意义。蒙昧时代人们敬拜偶像、恃勇好斗、炫耀高贵,而伊斯兰教向社会注入一些高尚的新价值观,主要反映了宗教与伦理道德的价值。伊斯兰伦理道德是个动态系统,它来自现实生活,又高于现实生活,在调整和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时具有非凡作用,其协调性和功能性十分突出,如穆斯林团结互助、平等、自由、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仁慈心等。“道德是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的调节体系,它通过观念、习惯系统、行为和品质规范系统,理想和信念系统调整人们的行为和社会活动,使其趋向一定的利益目的。”[2]146体现伊斯兰伦理道德调节功能的有两点:一是道德水准的普遍尺度;二是道德的内容规范。
规范的伊斯兰伦理道德文化有一套对人们社会行动起指导和限制作用的规约,凡是合乎道德规范的行为就会逐步形成为一种社会原则,被民众广泛接受并实践,其目的在于保障社会形成良好秩序和有效运转。从广义上说,道德规范首先是评价和衡量社会事务的标准,其次是人们行动的指南。人们从一出生便在家庭、学校或社会中学习规范,并逐步社会化。正是在社会化过程中,一个人逐渐成长为社会人并积累道德素养,即学会把规范要求内化为自觉的个人行动,做到行动自律。所谓社会化,也就是学会如何做人,掌握社会规范,时时规范、约束和校正自己的社会行动,正确处理和调适人际关系,使个人融入社会之中。作为规范的伊斯兰伦理道德文化,具有支配和控制人们行动的特征,它表现在:事先有能力规范、禁止预期发生的不良行为。
伊斯兰伦理道德学说在塑造个人品德方面担负着重要使命,它甚至具体规制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宗教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的关系、心灵的关系,过去这种关系是在现实的虚幻映像中(借助于一个神或许多神,即人类特性的虚幻映像)寻找自己的真理,现在却直接地而不是间接地在我和你之间的爱中寻找自己的真理了。”[5]233日常生活离不开语言,伊斯兰教倡导说话和气,对语气、音调和言语都有明确的具体指导,要求穆斯林说话语言温和、音调平缓,《》指出:“有人问敬畏者说:‘你们的主曾降示什么?’他们说:‘他降示善言。’”[6]14:16:30“你应凭智慧和善言而劝人遵循主道,你应当以最优美的态度与人辩论。”[6]14:16:125善言能够代表一个人的道德修养程度,在与人交谈时首先以平等与平和的态度,出口善言,每个人都是安拉的奴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人人都必须相互尊重,尽关爱之责,尤其是对身份低微的人,更要注意谦虚和善,不能呵斥与粗暴。《古兰别强调对孤儿、贫民等弱势群体说话态度要和蔼,《古兰出:“析产的时候,如有亲戚、孤儿、贫民在场,你们当以一部分遗产周济他们,并对他们说温和的言语。” [6]4:4:8“假若自己遗下幼弱的后裔,自己就会为他们而忧虑;这等人,应当也为别人的孤儿而忧虑,应当敬畏真主,应当对临终的病人说正当的话。”[6]4:4:9据文献记载,穆圣平日说话声音平和,词句真切,他的贤明、仁慈、公正和爱民等高尚品行感染着周围人,于是道德模仿、暗示和服从等其他道德影响方式潜移默化地成为穆斯林竞相效仿的对象,在促进伊斯兰社会和谐与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伊斯兰道德的社会功能通过调整人的行动得以体现,或提倡,或劝诫。伊斯兰教禁止相互嘲笑,要求相互见面应主动向他人问安或祝安,不失礼节风范。据圣门弟子讲,穆圣曾告诫人们:“人要慎言,不慎之言将使言者陷于火狱,其深度如天地东西之间的距离。言语在你说出之前由你控制,一旦说出,你被它控制,所以要看守好你的舌头。或许一句话夺去你的幸福,招致灾祸。”通读《》,明显感觉到穆圣大量使用劝导句和警世句,他告诫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行事,要注意培养积德行善的道德品质,还要远离骄奢淫逸、以强凌弱和损人利己等恶习;他赋予道德极高的社会意义,认为道德是伊斯兰民族存在、发展和延续的基础,是人道之本质,更是人生价值所在。只有当社会道德得以加强、道德水准达到一定高度时,穆斯林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才能得到改善。因此,每个人都务必独善其身,不断充实、完善自身,这样人与人才会和睦相处,个人与社会才会融洽,社会才会变得和谐有序。穆圣处理人际关系和道德修养方面的原则和教诲,对穆斯林始终具有示范和教育意义,对于社会稳定有所裨益。
个人与社会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关系,个人是社会中的一分子,社会由个人组成。因此,个人与社会息息相关,受社会制约,承担其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并在社会中活动。个人一旦脱离社会和集体,就丧失了作为社会成员的资格,虽无需承担义务,但也无权享有作为社会成员的各种权利。社会对于个人的制约力量成为一种必然,很多时候个人需要无条件服从社会道德。道德的社会与道德的个人所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它们之间如产生矛盾是可协调的,个人的道德生命只有借助于社会舞台才具生命力。换言之,社会与个体的关系表现为:社会“既制约个人又驱动个人,既超越于个人之上又蕴含于个人之中”[7]295。
伊斯兰伦理道德的运行是社会调控与个体自省、他律与自律的统一,社会的良治不只限于权利的保障和义务的实践,正确的人际关系还需维护人的尊严,关爱他人。伊斯兰教历来重视宗教的社会性,制定了规范信徒行为和互相间关系的法律,《》便是最权威的立法经典。伊斯兰道德理念在社会中的充分展现,表明信仰的个体性与社会性两者关系的不断整合。就宗教社会性而言,由于宗教制度化的设置,往往保证并维系个人信念得以具体化和制度化,从而构成一个稳定的体系。以____为例,尽管在基督____发展史中,宗教个体性和社会性之间的张力无时无刻存在,二者互相纠缠、补充和争斗,教会法的起源和发展是基督____性的要求,但同时又与此种紧张关系相伴随。[8]105针对基督____中的经验教训,伊斯兰教恰到好处地处理了个体性与社会性之间的关系。人们可以看到,个体与社会之间较协调地相互发展,呈彼此互动的制度化关系,在其社会性层面上促使社会的神圣使命落实在历史和社会行动之中,同时也能够以其严格的宗教制度保证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协调与互动。
伊斯兰伦理道德教化的作用对协调社会成员间的关系至关重要。道德是构成人内在本质的精神,在人的心理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人的意志、理智和情感的有机结合。伊斯兰伦理学的研究重点之一是关于“善与恶”的问题,世界思想史上的经典作家对伦理学或善理论往往在不同层次、领域和意义上使用。“概言之,一类是在世界本体意义上定位善或善理念,如柏拉图、神命论等;第二类是在人类社会秩序本体领域定位善或道德律令,如康德、黑格尔、儒家学说等;第三类是在人性品德意义定位善本质,或许这可算作人性美德本体论,如亚里士多德(在双重意义上使用伦理学)、麦金泰尔等。”[9]第三类伦理学重点关注的是人性美德,本文所阐述的伊斯兰伦理道德大都属于此类。穆圣引导的伊斯兰伦理道德,不仅覆盖社会、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领域,重要的是还关系到成就人性品德,同时也成就社会和国家的善治。“道德及包含于其中的价值观念、人格理想、规范准则、选择和判断机制,则是这个有机系统中特别重要的组成因素”[2]146,它是构成社会教化的重要因素。
伊斯兰社会追求人类道德和公正,为维护社会的整体而约束个体的行为规则。社会道德是人们实践的产物,一旦形成,其后又成为制约人们进一步活动的客观条件,成为社会环境的组成部分。很多时候,个人需要服从社会道德,道德的强弱与否完全取决于社会教育与个人约束程度,在不同的社会里,人类具有某些共同的基本价值观,如把谋杀、自杀、贪污、行贿、受贿、强奸和堕胎等行为看作是罪恶;再如家庭形式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大多数社会的大多数人民具有类似的‘道德感’,即‘浅层’的关于什么是正确和谬误的基本概念的最低限度道德。如果这就是普世文明的含义,那么它既是基本的又是根本重要的。”[10]43人类具有的那些相通的基本价值观,恰恰证明普世性价值属于人类永恒的价值。人们需要建立一种人道主义道德关系,建立一种获得内心和谐的社会环境,要求得到更多关心和浓厚的人情氛围,以自我完善的心态对待他人,并从他人那里得到同样礼遇。
伊斯兰社会伦理道德所具有的良好社会教化作用,提升了伊斯兰教的声誉。在社会实践中,宗教信念、伦理和道德最终内化为穆斯林个人的行为规范准则,从而使其社会协调功能具有实用价值。“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关于善恶、是非的观念、情感和行为习惯,并依靠社会舆论和良心指导的人格完善与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规范体系。”[3]32-33道德的定义规范了道德的本质、方面、特征、评价的手段、职能和作用。道德是社会现象中的一个系统,包括道德意识、关系和实践活动等三方面,三者互为因果,互相联系、渗透和促进,使全部道德现象显现出有机关联、不断变化的结果。伊斯兰伦理道德体系具有权威性、稳定性、合理性和群体性特点,社会道德与个人道德之间具有互补性,从而使社会保持一种长期稳定发展的状态。社会道德的实践归根结底有赖于群体中个人道德的实践,这就要求社会道德原则上必须与个体需求和有可能达到的道德水平相符合,任何个人的道德实践总要受到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及道德状况的影响,人的社会属性要求个人必须遵循社会道德的要求。每个穆斯林生来就处于一种既成的伦理道德关系之中,这表现在个人、集体、社会利益之间的活动中,显示人们的动机、观念和良心,道德的行为将受到赞赏,而不道德的行为则受到谴责。
伊斯兰伦理道德秩序不但表现为自由、平等、正义等形式,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穆斯林的价值追求。他们渴望生活在有秩序的环境之中,而伦理道德规范即是这种价值追求的产物。因此,伦理道德一经产生便具有秩序理念,它作为一般的、普遍的社会调控手段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之中,以促使社会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的状态。
穆斯林十分重视“两世观”,他们将在末日审判中看到自己生前的所作所为,所以他们对伦理道德秩序十分崇尚和偏爱。“道德—秩序—拯救”在社会中形成了一个内在逻辑,个人的道德实践尤受重视,在伊斯兰文化中,伦理道德通过宗教信仰获得较高的社会意义。在认知心理范畴中,由于对安拉的敬畏,人们怀着十分复杂的心理暗示,无条件地服从安拉的安排,相信安拉对敬畏者的安排:“信道而且敬畏,我必为他们而开辟天地的福利,但他们否认先知,故我因他们所作的罪恶而惩治他们了。”[6]9:7:96对不敬畏者和不行善者则惩之灾害、穷困和患难。即使是在个人独处的非道德场合,人们的一举一动也无时不在伦理道德的约束与评价之中,能够免于道德约束与评价而构成私人生活空间的场合几乎不存在。
道德修养是穆斯林既改造外部客观环境、又改造自身心性的活动过程,道德修养的境界是一个涉及广泛内容的问题。“境界实际指的就是道德主体在道德的阶梯上所处的位置,即具备的道德觉悟程度,等等。达到理想的道德境界,就是道德规范内化为道德良心的标志,就是道德修养实现最终目的的标志。因此,讲道德修养,必须讲道德境界。”[11]309遵守社会公德和惩恶扬善的观念,时刻警诫人们要恪守教规是教化穆斯林民众的一项宗教功课,它能协调社会矛盾、缓解人际关系和改善社会风气。如果一个人专心做好事,不做坏事,关心和善待他人,以信仰和道德为基础担负起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致力于做力所能及的善事,那么这个社会一定会被营造成和谐的、人际关系融洽的社会。在良好的伦理道德环境中,人们的生活秩序井然有序,友好往来,氛围轻松,安居乐业,尽享和平与快乐。宗教的伦理道德功能尽显优势,既能调节社会矛盾,又成为养育穆斯林精神素质的摇篮。
穆斯林信徒在社会生活中进行道德实践,既要完成个人思想修养的内在超越,又要完成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塑造,因为社会生活从来都以人际关系为纽带,而个人处于社会关系网络的中心地位。每个人不仅要对个人负责,还要对社会负责,这就是伦理道德实践具有极大社会性的表现。穆斯林的道德行为,由其内在的道德素养、情感和意识所控制的,伦理道德风气的形成由社会所决定,受到生活实践的影响,如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和社会心理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伦理道德很大程度上是在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当然,伊斯兰伦理道德并非永恒不变,其概念、范畴、体系结构和内容等随着时代和需求变化而不断变化。
理想是道德的灵魂,道德秩序总是把社会引向理想的层次,具体包括生活幸福、人际关系和谐、社会秩序稳定等,同时也包括人类追求崇高精神价值的超越性。尽管在不同历史时代有着不同的道德秩序,但是道德发展的历史继承性以及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的需求决定了共同的精神理念存在,如正义、秩序、利益等。[7]7良好的伦理道德体系是论证伊斯兰教理论的佐证,可以证明伊斯兰教是崇高的、高尚的,是有益于人类生存的宗教。在一定程度上,道德秩序属于利益关系的产物,利益是道德的基础,利益关系的处理表现为一种道德秩序。“伊斯兰教的伦理观是以行善为中心的宗教伦理观,伦理道德问题在伊斯兰教中具有重要地位,它起着维护穆斯林的纯正信仰的作用。”[12]140生存概念应该是人的本质价值所构成,但是它存在着两难:一方面它必须面对社会生活的世俗性,另一方面它要相信宗教理论所描绘的美好的虚幻性,而这些基本信仰和价值判断不可避免地出现自相矛盾。但伊斯兰教所倡导的伦理道德观作为巨大的社会和精神财富,确实赢得了人心,早已内化为穆斯林的思想意识和品质、思维和习惯,滋养着穆斯林的心田和情感,纯洁优化了伊斯兰社会的生存环境,成为穆斯林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和获得美好幸福生活的希望,具有精神调节的重要作用。倘若伊斯兰社会缺少伦理道德,便是一个巨大缺失,也不能构成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通过上述道德尺度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道德作为价值评判标准,就其社会性而言,它对于穆斯林的日常生活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进程中,伊斯兰伦理道德之所以能够顽强地延续下来,并在不断更新的基础上呈现出与时俱进的时代特性,凸现了它与社会秩序的趋同性。由于它与现代法律的特性有着共同的社会对位基础,因而两者存在相当多的一致性,这恰好激发了伦理道德在现代社会与法律的融合与渗透,从而也呈现出道德法律化的倾向和社会现实意义。在社会生活中,每个穆斯林既要守法,更要遵守道德,守德必须先守法,守德与守法二者并重。道德心理是道德存在的深层次决定因素,是社会道德要求在人的心理上的反映和积淀。道德心理在存在形式上包括道德的认知、情感、意志、信念、思维和习惯等因素,但在实质内容上则表现为义务感、责任感、荣誉感、正义感和幸福感等。[7]183在社会伦理道德运行机制中,蕴含于伊斯兰道德内涵中诸如平等、公平、正义、自由、秩序等核心价值,昭示人类在进行社会治理时的理想追求和目标,成为穆斯林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重要标准,同时也制约着他们的行为取向乃至整个社会文化的生成。
伊斯兰社是以伊斯兰文化为轴心的社会,伦理道德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信主独一”是伊斯兰伦理道德的定力,这种定力既是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个人文化素养定力的宗旨。伊斯兰教把伦理道德纳入信仰中加以强化和实践,这种价值标准使道德观和道德行为有了特定的意义和范畴。对穆斯林而言,现世生活都须围绕宗教信仰而生存和发展,敬畏安拉构成了穆斯林生存的心理定力。
(一)伊斯兰伦理道德认知基于敬畏安拉
伊斯兰文化最为突出的特点体现在认主独一方面。伊斯兰伦理道德首先具有神圣性原则,即敬畏安拉,这是规范人的行为之准绳。穆斯林将这一原则规范奉为道德义务和纲纪,成为伊斯兰伦理道德中最重要的内容和精神支柱。通过日常对安拉敬畏感的培养,促成穆斯林对伊斯兰伦理道德的敬畏感,两者相辅相成。穆圣在创建伊斯兰社会时给予伊斯兰伦理道德极高的社会地位,他说:人类的幸福在于良好的道德,人类的不幸在于道德破坏。我被安拉派遣就是为了完善人类的道德。伦理道德的完善有两条路,一条是信主独一,另一条是加强自身道德修养。
道德意识是指在道德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个人社会心理要素和伦理意识。道德意识首先是信念,信念突出体现在坚持维系社会规范体系和习俗。伊斯兰伦理道德与宗教理论紧密结合,伊斯兰神学理论为建构社会规范和秩序的思想理论资源,穆斯林的宗教生活和行为必须规范在神学体系范畴之内。在伊斯兰教早期,宗教对整个社会都有较强支配作用,其社会功能和作用相当大程度上以伦理道德为基石。宗教信仰体制、礼仪制度、禁戒和惩罚都须以伊斯兰伦理道德为准绳。
伊斯兰伦理道德包括三个基本原则:一是扬善抑恶;二是平等慈悲;三是自我觉悟并在道德上提升的同时帮助他人提升道德。伊斯兰社会之所以建立伦理道德行为规范,其动因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一般情况下,社会成员必须接受伦理道德的普遍准则,伦理道德目的之一在于发挥其主体性功能,以应然的方式能动安排、协调及规范穆斯林日常生活的秩序。由于道德在日常生活中大众化的广泛实践,当人们在能动地安排并规范自身行为时,这种主观自觉的道德行为就成为一种客观的社会规范性力量,它为社会提供了一个广泛应用的有序的行为模式框架。
在社会生活中,诸如立法的依据、法的伦理蕴含、司法的道德要求、守法的基础,皆与伊斯兰道德紧密关联。换言之,法律已经延伸到更加宽泛的文化背景之下,它必须接受伦理道德的审视、评价和批判。伊斯兰道德只有在与人的社会活动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人的道德行为才具有社会意义。在道德生活中,一切社会价值观念都需根据道德准则指导人们应该如何行为,很大程度上,穆斯林的伦理道德实践、思考或思想行为与法律规定之间的界限早已发生互动或转换,实际上已经难以割裂。
伊斯兰神学思想对社会最大的贡献之一是为现实社会生活服务,它把原本世俗的伦理道德行为与神学理论紧密结合,将人的世俗行为及其举止纳入到宗教规范下,使之具神圣的约束力。伦理道德本用来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一旦将其纳入宗教神学体系范畴,便上升为调整人与神关系的高度,它所达到的目的便是伊斯兰伦理道德应用于社会的高明之处,其奥秘全部涵盖在具有威慑力的神学体系之中。
(二)伊斯兰伦理道德是社会主流意识
任何社会若要创造和谐的人文环境都需借助某种协调力量,伊斯兰伦理道德就扮演了这种重要的社会角色。平等、公正、道德、向善、仁慈、济贫、忠诚和关爱他人等伊斯兰思想,都是协调社会关系及矛盾的杠杆,伊斯兰信念、观念、情感亦是协调剂。良好的道德品质作为个人的心理财富,化为个体德行远远不够,必须作用于社会才具实用性价值,具有创造社会和谐的意义。由个体德行作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能促使整个社会道德生活方式发生变化,形成一个相对有道德秩序的生存环境。
伊斯兰伦理道德对规范现实社会秩序具纲领性和指导性作用。作为一种客观化的社会要素,它不仅要求社会成员践履,而且还是统治者用来规范民众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道德规范及其原则是社会物质条件的产物,拥有共同的道德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社会才能正常运转,人与人之间才能顺利交往。若要保持社会生活的动态平衡,维持其正常运转,必须制定一些伦理道德来约束、规范人们的行为。伊斯兰伦理道德不仅是一种他律,同时更是一种自律,它由外在的他律转化为内在的自律,为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由于群体共存的需要,伦理规范必须要解决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个体之间多重关系,适时调整社会结构内部各种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伊斯兰伦理道德规范要求人们行善抑恶,伊斯兰教功修就是一个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过程,贯穿于人的生命始终,它所产生的信念和能量对稳定社会秩序明显有益。客观地说,伊斯兰教对穆斯林而言,是一个强化民族自律且约束力很强的宗教。伊斯兰伦理道德作为社会主流思想意识被广泛运用于社会生活之中,以造就和谐的人文环境,同时被赋予文化精神内涵,其价值观被穆斯林广泛推崇。
人的道德优劣与否能够进行社会评价,固定化的道德规范便体现了具体尺度,并以善恶、对错、合理与否作为评价标准。一般来说,善恶之间有明确的分界,道德判断是应然的判断,道德尺度的内涵能够清楚把握,道德品质和思想境界意识也能够培养和塑造,道德实践活动就是培养和塑造的必要过程。于是,道德的意识、理想、判断和品质势必带有强烈的伊斯兰道德标准和指导性,道德关系和道德实践便体现在了社会习俗规范体系中,依靠社会舆论、习俗和内心信念的力量调节人们的行为,成为颇有裨益的社会风尚。个人道德和社会道德同样重要,个体道德水平的提高能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而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又会促使个体道德水平的提高,二者相得益彰,相济(意为相互有益处)提升。
整个伊斯兰社会体系建筑在伊斯兰教教义基础之上:政教合一、宗教与社会伦理道德合一、神权与世俗合一、教俗不分,于是世俗的伦理道德与宗教伦理道德并用不分,世俗中含有宗教,宗教种涵盖世俗。由此,伊斯兰伦理道德涵盖在社会生活中则是必然的了。伊斯兰伦理道德的传统思维影响着人们判断大部分事物,在现实生活中,伊斯兰伦理道德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但却具有舆论强制性,这种舆论所带来的心理压力对于规范人的行为具有无比的力量。
在伊斯兰伦理道德为社会主流意识的社会里,道德是法的精神支柱,法是道德的权力支柱。法是社会基本道德准则的强制化、条文化及制度化的产物,而道德则是人们的自觉行动。很大程度上,穆斯林内在意志的磨练基于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层面,也基于法律和道德二者的约束力。“伦理是人类在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旨在协调各种关系的行为规范,它是群体共生存所必需的。”[13]67稳定的伊斯兰伦理道德秩序在协调各种社会关系中始终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有助于维持政治和社会体系的安全。伊斯兰伦理道德属于一种持续稳定的社会构成要素,它很大程度上维系并强化了宗教的生命力并作为穆斯林生存的心理定力存在,无疑有助于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因素,能够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对社会所起到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
通过对伊斯兰伦理道德社会协调关系的梳理,我们发现它不仅在历史上对中东伊斯兰国家协调社会关系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在当今依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价值,它对协调当代社会各种矛盾提供了理论支持。无论这种比较是否恰当,但有一点是没有疑义的,此次事件波及的中东国家众多,产生的政治震动极大,影响极为广泛,持续的时间较长,由于事件还在不断变化和发展中,如何进行客观和恰如其分的评估尚需时间。
当前西亚北非国家发生的政治剧变离不开本地区历史、宗教、文化和社会的影响,爆发的原因有内因,也有外因。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归根到底,西亚北非国家发生的政治剧变主要是内部问题,内因是主要的。西亚北非社会严重存在一些不和谐的问题,如政治上需要改革和调整;经济上需要改善人民生活状况;民众迫切需要解决诸如高失业率、高通货膨胀率、收入分配不均和高官腐败等具体问题。值得指出的是,面对西亚北非国家存在的上述不和谐局面,伊斯兰伦理道德倡导的和谐观是始终不变的,它对稳定社会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没有发生改变。中东国家在社会转型中需要伦理道德观的推动力,伊斯兰精神对于凝聚民众的向心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东社会无论如何变化,伊斯兰价值观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
民众诉求始于改善民生,症结在于政治和社会系统需要进行改革,这是一场因一系列国内民生问题而引发的综合性政治危机。
伴随着利比亚局势持续动荡和战火纷飞,中东地区战争与和平问题的严峻性摆到了世人面前,美国和北约作为外部力量打着联合国安理会的旗号,将利比亚的内政问题演变为一场利比亚战争,它们以推翻卡扎菲政权为目标,并在利比亚作战,值得中东各国深刻反省。“要和平、不要战争”是西亚北非人民的呼声,对此,只能遗憾地说,如果没有外部军事势力的干预,或许中东地区会更和平。
在国际关系中,国家不论大小应一律相互平等,各国内政问题应该由各国人民自己解决,这一国际关系原则早已是国际共识,而不能由外部力量动用军事行动手段加以解决。美国和北约发动推翻卡扎菲政权的战争,支持扶植利比亚反政府武装,这是公然干涉他国内政,不尊重利比亚的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独立,超出了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授权范围,属于典型的强权政治行径。
西亚北非阿拉伯国家的政治和社会发展已进入到新的十字路口,其未来发展趋势取决于新一代领导人的政治智慧。虽然西亚北非国家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但是民众尚未做好政治和经济改革的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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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和谐伦理思想丰富而深刻,老子、庄子、孔子等不仅对人类生命形态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着透辟的论述,而且在极为明晰的哲理思辨中还包含着人与自然关系的一般原理,指出了人对自然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及如何践履这些准则的方法,提出了崇尚自然、尊重天地、无以人灭天、天人不相胜等环境伦理思想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德规范,开创了和谐伦理思想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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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中,中华民族对伦理道德的传统高度重视,而“和谐”是中国伦理思想的主要范畴,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特征。先哲认为,人生活在社会中,不管是治国、做人、持家、人士、人文、从教、经商,都要把伦理道德放在第一位,自觉接受伦理道德规范的约束,以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关键词】和谐社会;伦理道德;市场经济
【论文正文】
论和谐社会视野下伦理道德建设的意义
从古至今,伦理道德已成为人们价值观形成的思想道德基础,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着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今天,中国共产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离不开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扬弃。
(一)传统和谐精神的公平正义观
针对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和不公平的社会制度,追求公平正义一直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理念的核心内容。《管子·形势解》中记载:“天公平而无私,故美恶莫不覆;地公平而无私,故小大莫不载。”《管子·牧民篇》:“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老子》称:“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对于“公”的解释就是“平分之,从八从厶。八犹背也”。上述这些观点,带有强烈的平等色彩。历代农民起义,所喊出的口号也是追求平等,如“均贫富”、“等贵贱”等。在特殊的历史时期,这种狭隘的平等观念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没有上升到法权意义上的权利平等来认识,肯定具有无法弥补的缺陷。古人之所以对公平正义如此重视,一方面说明公平正义对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作为一种伦理道德理想,公平正义是社会和个人的普遍追求。任何社会时代,只有公平得到体现,正义得到伸张,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繁荣进步。
在当代,公平正义观念要求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它要求党和政府在制定各项方针政策时,逻辑起点必须恪守公平正义的原则,必须使公平正义在社会每个阶层、每个群体甚至每个人身上得到充分的体现。因此,公平正义成为今天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追求和努力实现的价值取向。这里我们必须清楚,今天我们所倡导的公平不是平均主义,不是均贫富,公平体现的是人的基本权利的平等,公平是公民的社会回报与付出相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生产力总体水平的限制,社会的公平程度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这是一种客观存在,是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越是这样,越应该尽量做到公平正义,因为公平与正义是人民的希望。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核心。社会的文明进步,来自于社会自身创建的公平正义的架构,以及生活在这一架构下的社会公民伦理道德意识中对公平正义的主张和实践。现实中,每个人都需要公平正义,希望自己获得公平正义,但是公平正义作为一种伦理道德准则.,需要每个人共同遵守,我们不能仅仅希望自己享受公平或者正义只降临在自己身上而不做公平正义的实践者,只有每个公民都为公平正义不懈努力的时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理想才能变为现实。
(二)传统和谐精神的明礼诚信观
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礼仪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上至治国安邦的举措,下至个人的行为活动,无不受到礼的指导和约束。“礼”作为“法”的必要补充,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调节人际关系的重要职能。从广义上说,我国古代的“礼”是泛指典章制度、社会规范以及相应的仪式节文规矩。荀子说:“礼者,法之大分,类这纲纪也。”(《荀子·劝学》)此外,北宋著名理学家程颢和程颐也曾说:“礼者,人之规范。”(《河南程氏粹言》)这些都是指广义的礼,涵盖当时的社会生活方式。
市场经济是一种诚信经济,和谐社会是一种诚信社会。诚信成为融洽现代社会的最基本的元素。明礼诚信是处理人与人、人与集体、人与社会乃至国家与国家关系的道德准则,缺乏诚信,无论是国家、集体还是个人,都无立身之处。《孟子·离娄上》中讲:“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韩愈在《原道》中讲:“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曾国藩在《复贺耦庚中丞》中说:“窃以业地之所以不息,国之所以立,贤人之德业之所以可大可久,皆诚为之也。”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要求,是每个公民不可或缺的个人无形资产,诚信的约束不仅来自外界,更来自我们的自律心态和自身的道德力量。
和谐,追溯其词源,意即和睦协调。和者,睦也,即和衷共济、内通外顺;谐者,合也,含顺畅协调、相辅相成之意。作为伦理道德的范畴,“和谐”一词源远流长,从孔子的“和而不同”到孟子的“天人合一”无不包含着“和”与“合”的文化伦理精华。
中国传统和谐伦理思想丰富而深刻,老子、庄子、孔子等不仅对人类生命形态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着透辟的论述,而且在极为明晰的哲理思辨中还包含着人与自然关系的一般原理,指出了人对自然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及如何践履这些准则的方法,提出了崇尚自然、尊重天地、无以人灭天、天人不相胜等环境伦理思想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德规范,开创了和谐伦理思想的先河。
中国传统文化所提倡的人际关系的“和谐”理论是十分深刻的,它能够调节社会矛盾,使之达到适度、适时、适当的和谐状态,并为中华民族带来稳定与祥和。将“和谐”用于人际关系,则能“宽则得众”,以宽和的态度待人,就会取得众人的信任。他们所提倡的人与自然的和谐思想对于我们今天都极有启发意义。只有与自然界保持和谐,合理地利用自然界,人类社会才能维持和发展人类所创造的文明,才能既满足代内需求、实现代际公平,又能与自然界共生共荣、协调发展。但是,中国古代关于和谐的思想有着它的历史局限性,它的伦理思想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思想,有很多糟粕的成分,也必须进行扬弃和改造,使之成为我们构建新型的、和谐的伦理道德的一部分。
(一)通过制度创新促进和谐伦理构建
市场经济是有规则的经济,每个人必须在遵守信用和法律的条件下行事;每个企业必须在遵守信用和法律的条件下生产、经营,自由选择合作、买卖、转让,经营亏损企业依法破产赔偿;政府行为也必须在法律约束下进行。要建立和谐的经济秩序就要促进市场经济的制度建设,用制度创新促进和谐伦理构建,这是市场经济秩序的伦理构建的重要途径。
首先要通过信用制度创新,强化信用约束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伦理构建。信用制度包括个人信用制度和社会信用制度。完善信用制度必须建立个人通过信用方式获得支付能力而进行消费、投资和经营的制度,建立资信评估、资信调查、信息咨询的中介机构,建立社会信用管理监督系统。其次是强化信用的法律保障,维护信用秩序。要从立法上明确法律责任,从司法和执行上落实法律责仟,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就可以通过制度的约束实现道德约束的硬化,使个体的道德意志上升到群体道德意志,使人们在遵守制度中,实现从他律到自律、从必然到自由的超越。显见,制度创新是伦理建构的前提和保证。
(二)完善与市场经济秩序相适应的伦理约束体系
建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道德体系,推进道德建设的现代化,是伦理建构的内容和基础。首先,市场经济的伦理建构必须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其发展规律为基础。不仅要树立利益导向、等价交换、社会需求决定生产等市场经济的基本伦理观念,而且要继续进行集体主义、为人民服务等社会主义道德的教育宣传。其次,市场经济的伦理建构必须体现市场主体的基本特征及主体间的伦理关系。要促使血缘伦理、地缘伦理、亲戚朋友伦理向适合于整个市场、社会的普遍伦理发展,实行普遍尊重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的主体责任伦理,强调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此外,市场经济的伦理建构必须把伦理体系的选择、继承、创新结合起来。我们需要继承传统的儒家伦理,因为它是以善为价值取向、以人的群体为价值主体的;继续发扬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强调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公而忘私、集体协作;对西方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伦理观进行有选择地创新,吸收以功利为价值取向、以个体作为道德主体的伦理道德的合理因素。
(三)加强社会各行为主体的道德协调
市场经济秩序的伦理建构关键在于实施和运作,因此,离不开社会组织结构的道德协调。首先是通过政府进行道德调控,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不偏离市场的目标,保证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其次是加强社会结构包括消费者、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的道德监督管理。此外,还要营造公众舆论环境,通过教育和宣传进行道德评价、道德教育,提倡规范的伦理观念,制约和约束不守伦理的行为。
人类社会包括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两个方面,伦理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固然反映并服务于社会存在,但它同时又作用于社会意识本身。这不仅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需要,也是人类充实和完善自身的需要。当政治、法律思想借助强制的力量与手段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和调整社会的秩序时,伦理道德可以采用和风细雨的方式,强化人们遵纪守法的内心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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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社会道德危机,社会道德危机问题是现代社会所面临的比较令人担忧的问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道德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进入新世纪,我国“经济体量”已跃居世界第一,走向富强的中国,在社会公德、道德底线上却屡屡遭到外人的诟病,使我们也越来越意识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同步的重要和艰难,社会道德问题已成为当下广大群众关心和热议的话题。高校作为“引领““开蒙”者,理所应当承担起这份社会责任,同时高校师德建设也是社会道德建设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针对普遍存在的社会道德和高校师德的现状,立足保定人文状况,深入探讨造成目前现状差强人意的原因,并结合最新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要求,对高校师德建设对社会道德建设的提升提出建议,以期提升整个辖区的公共道德上水平。
关键词:新常态;社会道德;高校师德建设
保定素有“京畿重地”、“首都南大门”之称,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京津冀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战略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作为著名的文化古城,目前拥有16所高等院校,是名副其实的“大学城”,如何发挥高校的优势,将师德建设和社会道德建设有机结合,促使保定在建设文明之市、道德之师上走在全国前面,早日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目前社会道德与高校师德现状及原因分析
1.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盛行。从“5.12”汶川地震中不顾学生安危自己先逃离的“范跑跑”,到如今不时见诸于各大网络媒体、报端的教师猥亵、殴打学生或以各种理由借口向学生及其家长索要财物等事件,这些无一不说明教师道德水准滑坡的严重程度。这些问题在没有升学压力、师生关系相对疏远的高校中更为突出。高校教师由于普遍受过更高层次的教育,对自身价值的实现有较高的追求,对社会信息的接受能力、适应能力普遍强于普通大众,对社会经济变革也极为敏感,因而他们更容易受社会各种思潮的诱惑和影响。在我国对教育事业建设投入明显不足的情况下,高校教师看起来社会地位高、公众形象好,实际上福利待遇低、缺失话语权,以致很多高校教师不得不将主要精力放在个人及家庭的经济收入增加上,以维持日常生活的各种开销,而难以将全部注意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2.社会性欺诈、学术欺诈、弄虚作假泛滥。几乎所有的成年中国人都有遭遇诈骗的经历,电话、手机信息、Email等等。这些诈骗活动几乎天天发生,肆无忌惮。中国制造品的造假范围和程度绝对世界第一,而且大面积涉及食品、药品等生活必需品,突破安全底线。不仅有假公司、假警察、假军官、假高干,甚至有假学校、假军队。这些概括说明发生在中国的欺诈行为具有一种“社会性”。中国的社会性欺诈可谓无孔不入,难以想象,防不胜防。每个人在生活中稍不留神就会上当受骗,造成不同物质和精神损失。社会性的欺诈给人们带来巨大的不安全感。社会性欺诈表明进行这些欺诈行为的人对于道德的淡漠和蔑视,更从广度上表明道德感缺失的社会普遍性、整体性。作为高校重要工作的科研,对每一个教师而言,无论在个人声望还是经济收益上都更有吸引力,这就导致有的高校教师不惜弄虚作假、铤而走险、虚报成果。另一方面,我国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制度也严重阻碍了教师个人研究兴趣的拓展、研究深度的加深和对教学工作的投入,投机取巧、论文抄袭等学术欺诈行为比比皆是,为的不过是尽快晋升,以获得更高的待遇、更多的机会。
3.教学态度不端正,对学生敷衍了事。教学质量不高,教学态度不端正是部分高校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中存在的较为普遍的现象。具体表现为:在课堂上讲一些与课程无关的内容以掩盖自己知识体系上的缺陷;在课堂上以让学生自学从网上抄袭来的多媒体课件代替讲授等等。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严重不足,不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谈不上“因材施教”了。这固然与部分教师个人的素质素养和价值观念有关,但是更重要的是高校对新进教师把关不严、对在职教师管理松散,监督、奖惩机制也不够健全有关。高校教师是高等学校教学的主体,直接决定了我们国家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与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的人才储备和发展潜力密切相关,很难想象教学态度不端正、对学生敷衍的老师会培养出治学严谨、有创造力的优秀人才。我国公民在道德领域里最核心的、最可怕的问题是什么?我们认为三点很关键,第一是缺乏法律观念,第二是缺乏诚信,第三是文明人的引领。人们把法律看得很轻,把势力、权力和关系看得很重。民众缺乏公德、法治和诚信意识,是因为法治和诚信的制度不健全;至于文明人的引领,则是我们需要下大力气弥补回来的一种风尚。
二、新常态对社会道德和高校师德建设的新要求
党的以来,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已经进入新常态,从严治党作为执政党已列为我们党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新常态经济以价值机制为市场核心机制,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惠民幸福经济,旨在提升国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完善民生保障体系。显然这与高等教育的本质和培养目标不谋而合。新时期新经济形态也对社会道德和高校的师德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1.以可贵的平常心坚守道德的底线。在纷繁复杂、诱惑众多的社会中,每一位普通人都应该始终保持一颗对人对事的平常心并坚守做人的道德底线。这就要求我们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对工作高度负责,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始终牢记习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指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忠诚于人民的事业,将自己的思想境界化身为实际行动,坚决抵制社会上的一切不良思潮和行为,还整个社会一块净土,为我们的百姓撑起一片纯净的天空。
2.以不变的恒心提升业务素质。“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无数成功先例表明,教育先行、人才储备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腾飞至关重要的因素。高校教师更应该秉承爱国守法、教书育人的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教学指导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并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更新已有的知识结构,拓宽自己的知识视野,潜心钻研教学方法,努力探索创新,持续提高专业素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3.以博大的爱心引领学生成长。是师德的核心要求。爱护学生,尊重学生,聆听学生的需求,因材施教,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是我们高校育人始终要坚持的方向,也是高校教师为人师表的根基所在。
三、新常态下高校师德建设对社会道德提升渠道
高校师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国家社会的大力支持、教师个人的不断努力、以及高校配套相应的跟进措施,同时需要结合新常态经济对社会发展的要求,依据高校所在地区的特色、社会道德风尚和各个高校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开展。
1.建立健全高校教育模式。从高校做起,把育人放在第一位,针对学习优秀的大学生们,建立多元的教育模式,改变把从小学中学灌输的学习成绩被当作衡量一个学生全部素质和能力的唯一标准,学习好的学生,如有任性、自私、懒惰等缺点同样需要补修。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即使有节俭、勤劳、乐于助人等很多优点,同样可以弥补学习成绩的不足。
1.1夯实师德建设领导责任主体。高校的党委书记是师德建设的直接负责人,高校师德建设必须要在校党委的带领下,确定师德建设的带头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可由校长担任,组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二级党组织相应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师德建设工作,各部门间加强组织协调,切实使师德建设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1.2建立有效的师德培训教育机制。高校教师的师德培训教育机制必须建立在终身教育理念上。河北金融学院在实践中探索的师德培训机制包括对新入职教师的培训,对在岗教师的培训,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由浅入深,明确高校教师的工作要求和师德要求,同时把师德建设与业务培训相结合,有效促进教师行为规范和教书育人观念的形成。先后制订实施了《河北金融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河北金融学院师德建设两年规划》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1.3积极构建先进典型正面宣传引导机制。以河北金融学院为例,2008起,每两年一届开展“河北金融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及表彰活动,活动以树立高尚师德为基准,从教育教学、科研管理、行政后勤等不同方面,选拔师德典型,营造“严谨笃学、潜心钻研”的学术氛围,通过校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对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加强教师的师德修养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使教师在实践中接受教育。
1.4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师德行为的监督包括学校党委监督、行政监督、教师监督、学生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等多方面多层次监督。这些监督工作可通过学校的纪检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教学主管部门、学术委员会等对教师行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记录档案,作为教师师德奖惩的重要依据。在监督工作中,除了要发挥各个部门的监督职能以外,最主要的是要让广大的学生及教师直接参与到监督的过程中,建立教学督导员制度、领导听课制度及学生信息反馈制度等。此外,对监督结果应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反馈出来的师德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并且要将反馈的结果和教师的评奖评优、晋升、聘任及奖惩等方面结合起来,为社会道德的规范提供最佳的示范蓝本。
1.5鼓励高校教师自我完善自我提升。唯物辩证法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归结为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也就是说,完善高校师德建设仅有外部的良好氛围是远远不够的,根本上是要从教师自身抓起,通过政治理论的强化学习、丰富多彩的形势政策教育,切实加强对高校教师的思想教育引导;通过德高望重的老教师的传帮带以及不断树立爱岗敬业的师德典范,来激发高校教师自我对职业的认同、对学生的热爱、对师德的敬畏、对信念的坚持;通过对教师思想观念的不断塑造,培养高校教师“要求学生先要求自己”的敬业精神,“改变学生先改变自己”的创新意识,以不断提高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2.为高校师德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高校师德建设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物质经济基础,我们不能要求高校教师在食不果腹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因此,高校师德建设首先要求国家加大对教育投入的倾斜力度,保证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政策确保教师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无后顾之忧,安心于教学、科研工作。其次,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完善现有的高校职称评定和奖励机制,鼓励教师扎根基层,专注于教学方法的改进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致力于需要耐得住寂寞长期坚持才能出成果的科研项目上。再次,通过网络等各种新媒体宣传的优势,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营造“水涨船高”的良性道德建设局面,为高校师德建设打造一个积极的社会氛围。2016年开年,河北省各市开展的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公民活动,提出了“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口号。把市民文明素质体现在一个城市的‘精神长相’上,持续不断地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就是为了引导人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讲文明成为社会风尚。这样社会道德与高校师德相互促进,良性的道德建设机制会越来越健全。高校师德建设是个任重道远的工程,南开大学原校长毋国光曾说,办大学最重要的就是办一个氛围,让社会看起来,你真的是一个纯洁的学术殿堂。有了纯洁的氛围,社会就会效仿你,只要我们坚守大学使命,而且坚持几代人的话,就会不一样。反复地强调,不断地坚持,多年后就会看出效果,我们得有这个理想和信念。
参考文献:
[1]郭明俊.当前我国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思路探索[J].科教文汇,2015(07).
[2]方婷.对构建当前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思考[J].吉林化学工学院学报,2015(05).
[3]张超.浅析新时期高校师德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索[J].科教文汇,2015(06).
[4]蒋茁.高校院系师德师风建设途径探析[J].理论观察,2015(07).
【摘要】新闻记者作为现代信息社会重要的社会角色,肩负着向社会及时报告事件进展及因果的重要责任。但是记者常常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突发事件,在及时客观地进行新闻报道与友爱、互助的人类道德之间,在报道与被报道者之间,在报道者与广大接受媒体信息的受众之间,蕴含着复杂的伦理关系和道德冲突。
【关键词】新闻职业道德;社会道德;统一
1新闻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
道德是调整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新闻职业道德是新闻工作者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自律性道德准则和规范,它是社会公德在新闻实践中的体现。新闻职业道德建立在普遍的社会伦理规范、道德基础之上。因此,社会道德与新闻职业道德的要求是一致的。
1.1新闻职业道德
新闻职业道德是用于调整新闻行业内外的矛盾关系,规范新闻传播职业行为的一种道德。它是以新闻职业责任为核心的一个综合价值体系,是新闻传媒及其从业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和道德规范。一般而言,新闻职业道德有两类,一类是个人提出的,一类是由某一新闻单位、某一新闻组织或团体提出的[1]。前者是存在于新闻工作者心中,是其自身所认同的内在的职业道德约束,后者是在权利体系和意识形态的框架下,媒体机构对新闻工作者提出的要求,是一种外在的道德要求。
1.2社会道德
如果说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那么记者无疑也应该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无记者作为个人,也许没有什么了不起,一旦代表人民,力量就显得强大,说话也有了份量。《南方周末》作为一张崇尚“理性,正义,爱心,良知”的报纸,一纸风行天下,曾旗帜鲜明扛起舆论监督的大旗,在舆论监督上声名显赫,其报道之严厉、批评之尖锐,人所共知。《南方周末》在受众中有很高的可信度。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其身后,支撑起风骨的精髓也就必然归于那些乐于、敢于深入百姓中间,反映百姓风雨疾苦的有崇高社会道德意识的新闻记者们。新闻界有句话:“先做人,再作文。”新闻工作者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给予的,因此,新闻工作者必须以人民利益为重,把社会道德放在首位,坚持和发扬优良传统。以上如以新闻工作本身而言,是敬业;如果在道德上讲,它体现的就是记者的一种情怀民生的情结,是记者的良知本能的社会道德体现。
2新闻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的现实冲突
当人们在社会活动过程中,同时扮演两种或多种角色,或在执行专业任务时,面临个人利益、组织利益、社会利益与专业责任间的冲突,便会产生利益冲突问题,陷入角色忠诚度的困境,也就是“角色冲突”。从职业化的角度来看,记者的基本职责是发现新闻,捕捉信息,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真相,向公众传播有用的信息。改革开放后,新闻媒体不再仅仅是政治控制的工具,而开始具有了提供信息、普及知识、传达思想、凝聚公众意识、表达公众利益、甚至有限度地评判政府政策、制约政治权力的功能。同时,中国传媒行使监督、制约功能也具有自身的特点:既是政治治理结构的一部分,又承担了国家与社会“中间领域”的角色,开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反映社会的要求,表达和整合社会的呼声。由此看来,新时期新闻从业人员在社会中担当着多种角色,其中最重要的是———作为“耳目”、“喉舌”的意识形态角色、市场竞争主体的角色和作为“社会公共信息传播者”的角色。当这三种不同“角色”对媒体从业人员的行为有不同的期待时,就构成了大众传媒最常见的角色冲突。无论是利益冲突还是角色冲突,都是个人或组织的专业角色和其他角色间冲突的细化。造成传媒组织及个人角色这种冲突的根本原因,是多种角色所追求和维护的利益之间的冲突——个人/商业利益和公众/社会利益。这已成为现代社会新闻从业人员必须面对的角色冲突与道德失范问题。随之而来的社会良知与人文关怀方面的缺失已成为“四大公害”之外的另一重要问题,危及传媒的社会公信力和新闻记者的整体形象。佛山小月月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对记者职业道德的批判和思考。女童被碾压,18路人见死不救。在冷漠蔓延的同时,新闻媒体为了追求时效性和收视率,无视人文关怀,袖手旁观。人们发问:究竟记者是应当以职业活动为中心,不顾一切地抢新闻,还是应当以社会良知为行为的先导,维护新闻采访客体的人格尊严与个体利益?当天灾人祸正在发生时,记者是应该迅速报警,或者作为社会成员参与救援,尽力避免灾难的蔓延,还是端起相机等着灾难发生,以便完成自己的职业任务,甚至不顾及周围人的感觉和被采访者是否受到伤害,把镜头对准血腥和恐怖,追求报道的感官刺激?社会的关注与思考已经远远超出了事件本身的意义,同时也折射出了新闻从业者的社会道德的缺失和新闻价值取向的偏颇。上述事件都可以看作是记者职业角色与社会角色发生冲突的典型例证。这些事例反映出同一个问题:记者在职业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对于新闻人物、新闻事件的态度与处理方式,不被社会公众所认可、所接受。长此以往,其结果将必然导致媒介伦理与公信力的渐渐丧失。
3新闻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必须和谐统一
3.1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的共同价值观
对于记者而言,忠于事实、忠于真理,真实报道是崇高的职责要求。但是作为一名记者,他首先是一名社会人,其次才是一名新闻人。应该自觉遵循通行的伦理道德原则,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只有具备了社会责任感,他才会在一些所谓的很难做出合理的价值判断的冲突中,舍弃片面的新闻专业理念、改变对周围的一切尤其是生命麻木不仁的态度,从而寻找和参照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社会价值观来指导自己的选择。社会主义的新闻价值观[6]是一种和谐的新闻价值观,这种新闻价值观在技术层面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第一,既重视正面新闻,同时也重视负面新闻,强调新闻的平衡性,重视新闻的正面效果;第二,既强调新闻监督政府的作用,同时又强调新闻配合政府的功能,在社会转型时期,求同存异,努力营造和谐的新闻舆论氛围;第三,既关注成功人士,同时又关心弱势群体,强调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不能把版面让给那些成功人士,而忘记了劳苦大众;第四,既重视社会新闻现象,同时也重视社会新闻观点,强调事件新闻与观点新闻并重,努力发掘新闻背后深层次的东西,充分体现新闻的引导价值;第五,既宣传政府的施政方针,同时也关注实施的效果,尽可能地做到广纳善言,为政府献计献策;第六,既尊重司法独立,同时也强调司法监督,恪守新闻报道的分寸,在司法判决尚未生效之前,努力克制自己的报道欲望;在司法判决生效之后,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第七,既关注政府的宏观政策,也关注民生新闻,努力在政府与公众之间架起沟通和理解的桥梁,积极增加社会信息的供应量;第八,既强调权利与权力之间的紧张关系,同时也提供舒缓权利与权力之间紧张关系的渠道,努力化解分歧,尽可能地避免激化社会矛盾;第九,既强调新闻媒体的市场主体地位,同时也强调新闻媒体的意识形态功能,在鼓励竞争的同时,防止不正当竞争;第十,既强调新闻信息的丰富多样性,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同时又尽可能地防止信息市场驳杂混乱,从而引起不必要的纷争。
3.2如何促进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的和谐统一
新闻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是新闻记者的左膀右臂,我们应该努力促进两者的和谐统一:
3.2.1加强自身修养,坚持实事求是
只有传播者、新闻工作者对自身素质坚持更高要求,才能不断地进步,加强自律。另外,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仔细核实新闻,许多假新闻还是可以避免的。
3.2.2加强记者的职业素养和社会公德意识
素质高的记者应有敏锐的洞察力,把最有价值的新闻传播给受众,记者要把真实性放在首位,这是对新闻职业的尊重和负责。但是作为记者,还一定要以正当合理的手段获取新闻,要坚持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不唯上,不唯书,不唯钱,只唯真。在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出现冲突时,作为记者一定要有人本精神,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3.2.3加强媒介的道德建设和社会监督
加强媒体的道德建设,就需要各种社会力量协调配合。首先要提高媒体的道德自觉意识,加强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培养;构筑当代中国传播伦理学学科体系;加强媒体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加强媒体与社会的相互监督,加强大众传播立法,这也是媒体道德建设的前提和保证。
3.2.4加强政治和业务教育
要加强政治、业务素质教育,使新闻工作者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掌握正确的方法论,进行自我约束,自觉地遵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参考文献】
[1]藤竹晓.现代大众传播理论[M].东京:日本放送出版社,1968.
[2]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3]郑保卫.新闻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建设[J].新闻战线,2004,5.
[4]曹陇生.新闻职业道德评议[J].新闻知识,2005,7.
[5]任庆,吴朝瑛.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个人操守[J].青海社会科学,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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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感是高级道德情感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对人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要求越来越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责任感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供应链与中小企业社会责任
供应链通过准入管理、绩效考评与监督、相互信任以及沟通协商等机制影响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能力。
(1)供应链准入管理。按照供应链核心企业确定的CSR准则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是中小企业进入供应链体系并成为其中节点的必要条件。
(2)相互信任机制。供应链信任是基于个体相互信任基础上的群体信任,具有群体传递性,信任的利益与风险并存。
(3)CSR绩效考评与监督机制。一方面,核心企业通过CSR审计,监督上下游企业的行为,使之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另一方面,成员企业也可以监督核心企业的行为,监督核心企业的规则制定。
(4)沟通与协商机制。供应链成员企业之间,特别是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形成主动、互动、联动的社会责任沟通与协调机制,是促进社会责任目标实现的重要条件。
二、产业集群与中小企业社会责任
产业集群是指在某一特定产业领域中,大量相互关联或竞争的企业及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并形成强劲、持续的竞争优势的现象。产业集群治理机制及其对中小企业CSR的影响根据各种机制在产业集群中发挥作用的不同,可以将产业集群的治理机制分为利益分配机制、竞争与合作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沟通协调机制等。
(1)利益分配机制。企业利益分配通常遵循几个原则:差异性、互生共存以及公平互惠原则。
(2)竞争与合作机制。竞争机制是指通过适度竞争,实现集群企业的活力和效率。合作机制是指集群企业之间通过共享资源、设施、政策,加强彼此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更好地实现互利共赢。
(3)激励约束机制。政府通过制定可行的激励措施来刺激集群内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激励机制通常包括价格、订单、声誉和信息激励。
(4)沟通协调机制。集群企业产业分工不明确、信息不对称和企业本身的自利性使得集群企业间需要在交易和合作方面进行沟通与协调。总之,通过利益分配、竞争合作、激励约束、沟通协调等治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不仅推动中小企业CSR行为规范和共同CSR议题的形成,而且还有助于增强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三、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及比较
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是为了确保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良性发展而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组织建设。CSR行为准则的制定、CSR推进和监管、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一)四种典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
1.地方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同时发挥政府行政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金融和财政优惠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以一定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倡导,推动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行业协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行业协会不仅是联系行业内企业、企业与市场的中介,还是联系行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既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主要制定者,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推动者和监督者。此外,行业协会还通过组织中小企业CSR培训及经验交流,增强中小企业CSR意识和履责能力。
3.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供应链核心企业负责制定供应链所需遵循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和外部守则,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从整体管理层面看,关键是建立一种整体的社会责任认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致的CSR守则和规范,然后严格地去执行。在该模式下,政府、社会可以通过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引导、监督和评价,进而推动整个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4.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相关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较弱,缺乏相应的监管;另外,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绩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等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相应的资源等等,唯有经营者做到了这些,才能够真正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
(二)管理模式比较
1.在不同模式下CSR参与主体扮演角色及所发挥作用不同
(1)CSR行为准则由谁制定的,该准则会体现谁的意图或需要。
(2)在不同模式下,推动并监督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及措施手段会有所不同。
(3)在不同模式下,中小企业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考评机制也不同。例如在行业协会主导型管理模式下,各个企业之间必须遵守行业标准来对各自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披露。
2.四种模式各有其管理困境
(1)GDP主导的政绩观、地方保护主义及政府职能转型等与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存在矛盾。
(2)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而非政府的推动、监督作用,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实现机制的重要任务。
(3)CSR利益和贡献的非对称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供应链中中小企业CSR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4)目前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受制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绩效,仍把生存问题放在首位,因此只是选择那些不得不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四、结论和建议
1.各地应根据当地行业协会成熟度、供应链发展水平、政策法规完善性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等选择适合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
2.各地政府首先应该从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来强化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可行性研究。
3.随着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在引导、监督、协调、服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对利益和责任的不对称性给予补偿。首先,发挥核心企业的组织、引导、监督作用,并与成员企业共同协商制定供应链CSR战略目标。第二,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将社会责任标准与价格、供货时效等传统准则有机结合,建立合理的供应链CSR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核心企业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和考评体系,规范各成员企业的CSR行为,打造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一、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及比较
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是为了确保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良性发展而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组织建设。CSR行为准则的制定、CSR推进和监管、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一)四种典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
1.地方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同时发挥政府行政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金融和财政优惠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以一定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倡导,推动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行业协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行业协会不仅是联系行业内企业、企业与市场的中介,还是联系行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既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主要制定者,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推动者和监督者。此外,行业协会还通过组织中小企业CSR培训及经验交流,增强中小企业CSR意识和履责能力。
3.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供应链核心企业负责制定供应链所需遵循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和外部守则,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从整体管理层面看,关键是建立一种整体的社会责任认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致的CSR守则和规范,然后严格地去执行。在该模式下,政府、社会可以通过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引导、监督和评价,进而推动整个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4.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相关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较弱,缺乏相应的监管;另外,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绩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等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相应的资源等等,唯有经营者做到了这些,才能够真正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
(二)管理模式比较
1.在不同模式下CSR参与主体扮演角色及所发挥作用不同
(1)CSR行为准则由谁制定的,该准则会体现谁的意图或需要。
(2)在不同模式下,推动并监督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及措施手段会有所不同。
(3)在不同模式下,中小企业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考评机制也不同。例如在行业协会主导型管理模式下,各个企业之间必须遵守行业标准来对各自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披露。2.四种模式各有其管理困境(1)GDP主导的政绩观、地方保护主义及政府职能转型等与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存在矛盾。
(2)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而非政府的推动、监督作用,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实现机制的重要任务。
(3)CSR利益和贡献的非对称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供应链中中小企业CSR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4)目前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受制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绩效,仍把生存问题放在首位,因此只是选择那些不得不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二、结论和建议
1.各地应根据当地行业协会成熟度、供应链发展水平、政策法规完善性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等选择适合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
2.各地政府首先应该从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来强化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可行性研究。
3.随着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在引导、监督、协调、服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对利益和责任的不对称性给予补偿。首先,发挥核心企业的组织、引导、监督作用,并与成员企业共同协商制定供应链CSR战略目标。第二,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将社会责任标准与价格、供货时效等传统准则有机结合,建立合理的供应链CSR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核心企业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和考评体系,规范各成员企业的CSR行为,打造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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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道德向个体道德转化具有必然性。这种转化过程就是个体道德的生成过程,它通过道德内化来实现。但由于社会道德与个体道德之间存在着差异,社会道德转化为个体道德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道德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进入新世纪,我国“经济体量”已跃居世界第一,走向富强的中国,在社会公德、道德底线上却屡屡遭到外人的诟病,使我们也越来越意识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同步的重要和艰难,社会道德问题已成为当下广大群众关心和热议的话题。高校作为“引领““开蒙”者,理所应当承担起这份社会责任,同时高校师德建设也是社会道德建设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针对普遍存在的社会道德和高校师德的现状,立足保定人文状况,深入探讨造成目前现状差强人意的原因,并结合最新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要求,对高校师德建设对社会道德建设的提升提出建议,以期提升整个辖区的公共道德上水平。
关键词:新常态;社会道德;高校师德建设
保定素有“京畿重地”、“首都南大门”之称,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京津冀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战略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作为著名的文化古城,目前拥有16所高等院校,是名副其实的“大学城”,如何发挥高校的优势,将师德建设和社会道德建设有机结合,促使保定在建设文明之市、道德之师上走在全国前面,早日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目前社会道德与高校师德现状及原因分析
1.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盛行。从“5.12”汶川地震中不顾学生安危自己先逃离的“范跑跑”,到如今不时见诸于各大网络媒体、报端的教师猥亵、殴打学生或以各种理由借口向学生及其家长索要财物等事件,这些无一不说明教师道德水准滑坡的严重程度。这些问题在没有升学压力、师生关系相对疏远的高校中更为突出。高校教师由于普遍受过更高层次的教育,对自身价值的实现有较高的追求,对社会信息的接受能力、适应能力普遍强于普通大众,对社会经济变革也极为敏感,因而他们更容易受社会各种思潮的诱惑和影响。在我国对教育事业建设投入明显不足的情况下,高校教师看起来社会地位高、公众形象好,实际上福利待遇低、缺失话语权,以致很多高校教师不得不将主要精力放在个人及家庭的经济收入增加上,以维持日常生活的各种开销,而难以将全部注意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2.社会性欺诈、学术欺诈、弄虚作假泛滥。几乎所有的成年中国人都有遭遇诈骗的经历,电话、手机信息、Email等等。这些诈骗活动几乎天天发生,肆无忌惮。中国制造品的造假范围和程度绝对世界第一,而且大面积涉及食品、药品等生活必需品,突破安全底线。不仅有假公司、假警察、假军官、假高干,甚至有假学校、假军队。这些概括说明发生在中国的欺诈行为具有一种“社会性”。中国的社会性欺诈可谓无孔不入,难以想象,防不胜防。每个人在生活中稍不留神就会上当受骗,造成不同物质和精神损失。社会性的欺诈给人们带来巨大的不安全感。社会性欺诈表明进行这些欺诈行为的人对于道德的淡漠和蔑视,更从广度上表明道德感缺失的社会普遍性、整体性。作为高校重要工作的科研,对每一个教师而言,无论在个人声望还是经济收益上都更有吸引力,这就导致有的高校教师不惜弄虚作假、铤而走险、虚报成果。另一方面,我国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制度也严重阻碍了教师个人研究兴趣的拓展、研究深度的加深和对教学工作的投入,投机取巧、论文抄袭等学术欺诈行为比比皆是,为的不过是尽快晋升,以获得更高的待遇、更多的机会。
3.教学态度不端正,对学生敷衍了事。教学质量不高,教学态度不端正是部分高校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中存在的较为普遍的现象。具体表现为:在课堂上讲一些与课程无关的内容以掩盖自己知识体系上的缺陷;在课堂上以让学生自学从网上抄袭来的多媒体课件代替讲授等等。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严重不足,不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谈不上“因材施教”了。这固然与部分教师个人的素质素养和价值观念有关,但是更重要的是高校对新进教师把关不严、对在职教师管理松散,监督、奖惩机制也不够健全有关。高校教师是高等学校教学的主体,直接决定了我们国家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与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的人才储备和发展潜力密切相关,很难想象教学态度不端正、对学生敷衍的老师会培养出治学严谨、有创造力的优秀人才。我国公民在道德领域里最核心的、最可怕的问题是什么?我们认为三点很关键,第一是缺乏法律观念,第二是缺乏诚信,第三是文明人的引领。人们把法律看得很轻,把势力、权力和关系看得很重。民众缺乏公德、法治和诚信意识,是因为法治和诚信的制度不健全;至于文明人的引领,则是我们需要下大力气弥补回来的一种风尚。
二、新常态对社会道德和高校师德建设的新要求
党的以来,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已经进入新常态,从严治党作为执政党已列为我们党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新常态经济以价值机制为市场核心机制,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惠民幸福经济,旨在提升国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完善民生保障体系。显然这与高等教育的本质和培养目标不谋而合。新时期新经济形态也对社会道德和高校的师德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1.以可贵的平常心坚守道德的底线。在纷繁复杂、诱惑众多的社会中,每一位普通人都应该始终保持一颗对人对事的平常心并坚守做人的道德底线。这就要求我们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对工作高度负责,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始终牢记习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指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忠诚于人民的事业,将自己的思想境界化身为实际行动,坚决抵制社会上的一切不良思潮和行为,还整个社会一块净土,为我们的百姓撑起一片纯净的天空。
2.以不变的恒心提升业务素质。“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无数成功先例表明,教育先行、人才储备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腾飞至关重要的因素。高校教师更应该秉承爱国守法、教书育人的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教学指导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并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更新已有的知识结构,拓宽自己的知识视野,潜心钻研教学方法,努力探索创新,持续提高专业素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3.以博大的爱心引领学生成长。是师德的核心要求。爱护学生,尊重学生,聆听学生的需求,因材施教,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是我们高校育人始终要坚持的方向,也是高校教师为人师表的根基所在。
三、新常态下高校师德建设对社会道德提升渠道
高校师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国家社会的大力支持、教师个人的不断努力、以及高校配套相应的跟进措施,同时需要结合新常态经济对社会发展的要求,依据高校所在地区的特色、社会道德风尚和各个高校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开展。
1.建立健全高校教育模式。从高校做起,把育人放在第一位,针对学习优秀的大学生们,建立多元的教育模式,改变把从小学中学灌输的学习成绩被当作衡量一个学生全部素质和能力的唯一标准,学习好的学生,如有任性、自私、懒惰等缺点同样需要补修。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即使有节俭、勤劳、乐于助人等很多优点,同样可以弥补学习成绩的不足。
1.1夯实师德建设领导责任主体。高校的党委书记是师德建设的直接负责人,高校师德建设必须要在校党委的带领下,确定师德建设的带头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可由校长担任,组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二级党组织相应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师德建设工作,各部门间加强组织协调,切实使师德建设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1.2建立有效的师德培训教育机制。高校教师的师德培训教育机制必须建立在终身教育理念上。河北金融学院在实践中探索的师德培训机制包括对新入职教师的培训,对在岗教师的培训,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由浅入深,明确高校教师的工作要求和师德要求,同时把师德建设与业务培训相结合,有效促进教师行为规范和教书育人观念的形成。先后制订实施了《河北金融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河北金融学院师德建设两年规划》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1.3积极构建先进典型正面宣传引导机制。以河北金融学院为例,2008起,每两年一届开展“河北金融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及表彰活动,活动以树立高尚师德为基准,从教育教学、科研管理、行政后勤等不同方面,选拔师德典型,营造“严谨笃学、潜心钻研”的学术氛围,通过校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对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加强教师的师德修养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使教师在实践中接受教育。
1.4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师德行为的监督包括学校党委监督、行政监督、教师监督、学生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等多方面多层次监督。这些监督工作可通过学校的纪检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教学主管部门、学术委员会等对教师行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记录档案,作为教师师德奖惩的重要依据。在监督工作中,除了要发挥各个部门的监督职能以外,最主要的是要让广大的学生及教师直接参与到监督的过程中,建立教学督导员制度、领导听课制度及学生信息反馈制度等。此外,对监督结果应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反馈出来的师德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并且要将反馈的结果和教师的评奖评优、晋升、聘任及奖惩等方面结合起来,为社会道德的规范提供最佳的示范蓝本。
1.5鼓励高校教师自我完善自我提升。唯物辩证法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归结为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也就是说,完善高校师德建设仅有外部的良好氛围是远远不够的,根本上是要从教师自身抓起,通过政治理论的强化学习、丰富多彩的形势政策教育,切实加强对高校教师的思想教育引导;通过德高望重的老教师的传帮带以及不断树立爱岗敬业的师德典范,来激发高校教师自我对职业的认同、对学生的热爱、对师德的敬畏、对信念的坚持;通过对教师思想观念的不断塑造,培养高校教师“要求学生先要求自己”的敬业精神,“改变学生先改变自己”的创新意识,以不断提高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2.为高校师德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高校师德建设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物质经济基础,我们不能要求高校教师在食不果腹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因此,高校师德建设首先要求国家加大对教育投入的倾斜力度,保证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政策确保教师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无后顾之忧,安心于教学、科研工作。其次,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完善现有的高校职称评定和奖励机制,鼓励教师扎根基层,专注于教学方法的改进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致力于需要耐得住寂寞长期坚持才能出成果的科研项目上。再次,通过网络等各种新媒体宣传的优势,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营造“水涨船高”的良性道德建设局面,为高校师德建设打造一个积极的社会氛围。2016年开年,河北省各市开展的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公民活动,提出了“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口号。把市民文明素质体现在一个城市的‘精神长相’上,持续不断地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就是为了引导人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讲文明成为社会风尚。这样社会道德与高校师德相互促进,良性的道德建设机制会越来越健全。高校师德建设是个任重道远的工程,南开大学原校长毋国光曾说,办大学最重要的就是办一个氛围,让社会看起来,你真的是一个纯洁的学术殿堂。有了纯洁的氛围,社会就会效仿你,只要我们坚守大学使命,而且坚持几代人的话,就会不一样。反复地强调,不断地坚持,多年后就会看出效果,我们得有这个理想和信念。
参考文献:
[1]郭明俊.当前我国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思路探索[J].科教文汇,2015(07).
[2]方婷.对构建当前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思考[J].吉林化学工学院学报,2015(05).
[3]张超.浅析新时期高校师德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索[J].科教文汇,2015(06).
[4]蒋茁.高校院系师德师风建设途径探析[J].理论观察,2015(07).
【摘要】新闻记者作为现代信息社会重要的社会角色,肩负着向社会及时报告事件进展及因果的重要责任。但是记者常常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突发事件,在及时客观地进行新闻报道与友爱、互助的人类道德之间,在报道与被报道者之间,在报道者与广大接受媒体信息的受众之间,蕴含着复杂的伦理关系和道德冲突。
【关键词】新闻职业道德;社会道德;统一
1新闻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
道德是调整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新闻职业道德是新闻工作者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自律性道德准则和规范,它是社会公德在新闻实践中的体现。新闻职业道德建立在普遍的社会伦理规范、道德基础之上。因此,社会道德与新闻职业道德的要求是一致的。
1.1新闻职业道德
新闻职业道德是用于调整新闻行业内外的矛盾关系,规范新闻传播职业行为的一种道德。它是以新闻职业责任为核心的一个综合价值体系,是新闻传媒及其从业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和道德规范。一般而言,新闻职业道德有两类,一类是个人提出的,一类是由某一新闻单位、某一新闻组织或团体提出的[1]。前者是存在于新闻工作者心中,是其自身所认同的内在的职业道德约束,后者是在权利体系和意识形态的框架下,媒体机构对新闻工作者提出的要求,是一种外在的道德要求。
1.2社会道德
如果说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那么记者无疑也应该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无记者作为个人,也许没有什么了不起,一旦代表人民,力量就显得强大,说话也有了份量。《南方周末》作为一张崇尚“理性,正义,爱心,良知”的报纸,一纸风行天下,曾旗帜鲜明扛起舆论监督的大旗,在舆论监督上声名显赫,其报道之严厉、批评之尖锐,人所共知。《南方周末》在受众中有很高的可信度。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其身后,支撑起风骨的精髓也就必然归于那些乐于、敢于深入百姓中间,反映百姓风雨疾苦的有崇高社会道德意识的新闻记者们。新闻界有句话:“先做人,再作文。”新闻工作者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给予的,因此,新闻工作者必须以人民利益为重,把社会道德放在首位,坚持和发扬优良传统。以上如以新闻工作本身而言,是敬业;如果在道德上讲,它体现的就是记者的一种情怀民生的情结,是记者的良知本能的社会道德体现。
2新闻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的现实冲突
当人们在社会活动过程中,同时扮演两种或多种角色,或在执行专业任务时,面临个人利益、组织利益、社会利益与专业责任间的冲突,便会产生利益冲突问题,陷入角色忠诚度的困境,也就是“角色冲突”。从职业化的角度来看,记者的基本职责是发现新闻,捕捉信息,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真相,向公众传播有用的信息。改革开放后,新闻媒体不再仅仅是政治控制的工具,而开始具有了提供信息、普及知识、传达思想、凝聚公众意识、表达公众利益、甚至有限度地评判政府政策、制约政治权力的功能。同时,中国传媒行使监督、制约功能也具有自身的特点:既是政治治理结构的一部分,又承担了国家与社会“中间领域”的角色,开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反映社会的要求,表达和整合社会的呼声。由此看来,新时期新闻从业人员在社会中担当着多种角色,其中最重要的是———作为“耳目”、“喉舌”的意识形态角色、市场竞争主体的角色和作为“社会公共信息传播者”的角色。当这三种不同“角色”对媒体从业人员的行为有不同的期待时,就构成了大众传媒最常见的角色冲突。无论是利益冲突还是角色冲突,都是个人或组织的专业角色和其他角色间冲突的细化。造成传媒组织及个人角色这种冲突的根本原因,是多种角色所追求和维护的利益之间的冲突——个人/商业利益和公众/社会利益。这已成为现代社会新闻从业人员必须面对的角色冲突与道德失范问题。随之而来的社会良知与人文关怀方面的缺失已成为“四大公害”之外的另一重要问题,危及传媒的社会公信力和新闻记者的整体形象。佛山小月月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对记者职业道德的批判和思考。女童被碾压,18路人见死不救。在冷漠蔓延的同时,新闻媒体为了追求时效性和收视率,无视人文关怀,袖手旁观。人们发问:究竟记者是应当以职业活动为中心,不顾一切地抢新闻,还是应当以社会良知为行为的先导,维护新闻采访客体的人格尊严与个体利益?当天灾人祸正在发生时,记者是应该迅速报警,或者作为社会成员参与救援,尽力避免灾难的蔓延,还是端起相机等着灾难发生,以便完成自己的职业任务,甚至不顾及周围人的感觉和被采访者是否受到伤害,把镜头对准血腥和恐怖,追求报道的感官刺激?社会的关注与思考已经远远超出了事件本身的意义,同时也折射出了新闻从业者的社会道德的缺失和新闻价值取向的偏颇。上述事件都可以看作是记者职业角色与社会角色发生冲突的典型例证。这些事例反映出同一个问题:记者在职业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对于新闻人物、新闻事件的态度与处理方式,不被社会公众所认可、所接受。长此以往,其结果将必然导致媒介伦理与公信力的渐渐丧失。
3新闻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必须和谐统一
3.1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的共同价值观
对于记者而言,忠于事实、忠于真理,真实报道是崇高的职责要求。但是作为一名记者,他首先是一名社会人,其次才是一名新闻人。应该自觉遵循通行的伦理道德原则,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只有具备了社会责任感,他才会在一些所谓的很难做出合理的价值判断的冲突中,舍弃片面的新闻专业理念、改变对周围的一切尤其是生命麻木不仁的态度,从而寻找和参照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社会价值观来指导自己的选择。社会主义的新闻价值观[6]是一种和谐的新闻价值观,这种新闻价值观在技术层面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第一,既重视正面新闻,同时也重视负面新闻,强调新闻的平衡性,重视新闻的正面效果;第二,既强调新闻监督政府的作用,同时又强调新闻配合政府的功能,在社会转型时期,求同存异,努力营造和谐的新闻舆论氛围;第三,既关注成功人士,同时又关心弱势群体,强调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不能把版面让给那些成功人士,而忘记了劳苦大众;第四,既重视社会新闻现象,同时也重视社会新闻观点,强调事件新闻与观点新闻并重,努力发掘新闻背后深层次的东西,充分体现新闻的引导价值;第五,既宣传政府的施政方针,同时也关注实施的效果,尽可能地做到广纳善言,为政府献计献策;第六,既尊重司法独立,同时也强调司法监督,恪守新闻报道的分寸,在司法判决尚未生效之前,努力克制自己的报道欲望;在司法判决生效之后,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第七,既关注政府的宏观政策,也关注民生新闻,努力在政府与公众之间架起沟通和理解的桥梁,积极增加社会信息的供应量;第八,既强调权利与权力之间的紧张关系,同时也提供舒缓权利与权力之间紧张关系的渠道,努力化解分歧,尽可能地避免激化社会矛盾;第九,既强调新闻媒体的市场主体地位,同时也强调新闻媒体的意识形态功能,在鼓励竞争的同时,防止不正当竞争;第十,既强调新闻信息的丰富多样性,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同时又尽可能地防止信息市场驳杂混乱,从而引起不必要的纷争。
3.2如何促进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的和谐统一
新闻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是新闻记者的左膀右臂,我们应该努力促进两者的和谐统一:
3.2.1加强自身修养,坚持实事求是
只有传播者、新闻工作者对自身素质坚持更高要求,才能不断地进步,加强自律。另外,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仔细核实新闻,许多假新闻还是可以避免的。
3.2.2加强记者的职业素养和社会公德意识
素质高的记者应有敏锐的洞察力,把最有价值的新闻传播给受众,记者要把真实性放在首位,这是对新闻职业的尊重和负责。但是作为记者,还一定要以正当合理的手段获取新闻,要坚持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不唯上,不唯书,不唯钱,只唯真。在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出现冲突时,作为记者一定要有人本精神,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3.2.3加强媒介的道德建设和社会监督
加强媒体的道德建设,就需要各种社会力量协调配合。首先要提高媒体的道德自觉意识,加强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培养;构筑当代中国传播伦理学学科体系;加强媒体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加强媒体与社会的相互监督,加强大众传播立法,这也是媒体道德建设的前提和保证。
3.2.4加强政治和业务教育
要加强政治、业务素质教育,使新闻工作者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掌握正确的方法论,进行自我约束,自觉地遵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参考文献】
[1]藤竹晓.现代大众传播理论[M].东京:日本放送出版社,1968.
[2]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3]郑保卫.新闻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建设[J].新闻战线,2004,5.
[4]曹陇生.新闻职业道德评议[J].新闻知识,2005,7.
[5]任庆,吴朝瑛.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个人操守[J].青海社会科学,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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