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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资本弱化固定比例法正常交易法公平
论文摘要:资本弱化已成为跨国公司乃至国内公司避税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国际税收领域面临的新课题。考察美、英、德、日等国的税收制度及相关状况可以发现,发达国家多已制定了相应的反避税措施。我国也应该借鉴相关的国际经验,以促进公平贸易和我国税制的规范化。
一、资本弱化的概念
从形式上看,资本弱化就是指公司的资本结构中负债资本远远大于权益资本的资本结构安排。但如果投资者不是有意识的通过操纵债务和股权比例失调来追求一定税务利益的话,企业融资时尽量利用借贷融资,而较少利用股份融资这一现象不应成为各国税务当局关注的问题,也不会成为税法学研究的对象。只有当投资者是为了逃避其本应承担的税收负担,而有意识地过多选择负债筹资而非股本筹资时,这一现象才会为税务当局和税法学界所关注,因此税法学(特别是是国际税法学)是把资本弱化作为一种避税方式加以研究的。与税收学更多关注税收资金的运动过程,研究如何提高税收经济活动效率相比,税法学更多的着眼于税收关系中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税法学对资本弱化这一种避税方式进行研究主要是防止纳税人逃避其应承担的税负,维护国家作为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从法理上讲,资本弱化这种损害国家法定税收利益的行为显然是无效的,国家有权对其进行纠正,从而对受损害的国家税收利益进行救济。从这一角度出发,资本弱化是指公司投资者投资于公司的资本中,不恰当的提高负债比例从而相应的降低股本的比重,增加利息获得更多的税前扣除,以减少应纳所得税[2]。与之相对应,资本弱化税制可以定义为关于资本弱化的基本原则、方法、措施以及有关协调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则的总称。
二、各国资本弱化税制的比较
(一)美国
作为世界上税收制度最复杂的国家,美国在1976年就制定了资本弱化税制(IRC第385条),1989年增加163条J条款后,使其更加完善。其基本内容包括:1、税收署可制定补充规定,以企业双方关系的实质为准,严格界定适用税法的关联企业;2、国内收入署有权对关联企业间往来款是债务还是投资的性质进行审查认定;3、按照债务与资本净值1.5;1的法定比率来核定,凡认定的债务总额与资产净额之比超过这一标准的即属资本弱化,其债务超额部分的利息支出便不予扣除,并要依法扣缴预提税。美国在《收入调和法案》中对资本弱化问题作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不符合规定的利息”。这里“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是指下述情况下美国公司向国外关联公司支付的利息:1、当国外关联公司得到这笔利息后由于该所得不属于与美国的生产经营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所以国外关联公司不必就该所得向美国政府缴纳所得税;2、根据美国与其他国家的税收协定,该利息可以不缴或少缴美国的预提所得税。此外。“不符合规定的利息”还包括美国公司向美国的免税单位支付的利息。在此基础上,“不符合规定的利息”,还应该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美国公司的净利息费用超过了当年的利息扣除限额,这部分超额利息不能扣除,利息的扣除限额等于公司当年调整后应税所得的5O加上上一年结转下来的余额;2、公司在纳税年末的债务一股本比率超过1.5:1,在计算居民企业的债务股权比例时,与大多数国家针对单个非居民股东,债权和股权都是特定非居民股东对居民企业享有不同,美国并不要求接受股息分配的关联方必须是非居民。此外,美国税法还规定,如果非关联企业之间在相同或相似情况下不可能提供的贷款,而关联企业之间(要求股权控制在50以上)发生了这样的贷款,税务当局则应当认定该贷款为“非正常交易”,关联企业内部的贷款就应当视为股权,贷款利息不允许税前扣除[3]。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美国资本弱化制度是同时采取了固定比例法和正常交易法,从而避免只采取一种方法带来的弊端,这也是各国资本弱化制度发展的趋势。
(二)英国.
作为崇尚判例的普通法系国家,英国没有制定专门的资本弱化条款。英国税务部门在确定资本弱化税务稽查对象时,并没有严格而确定的标准,主要采取正常交易法进行判断,不过债务股本比例超过1:1的企业通常会备受关注。英国国内税务局曾明确表示,在审查资本弱化问题时,主要是考察在公平独立的环境下会产生什么样的安排,以及其他相关的因素。在检查中,英国国内税务局会从银行和无关联第三方角度来考虑被检查公司的情况,如会考虑英国公司普遍的债务水平,借款人所在产业特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现金流量以及资产状况,该企业的其他特殊因素,进而会确定如果没有关联关系是否能取得该项贷款,贷款是否符合市场利率水平,最后会确定其正常贷款规模和利息水平以及超额利息数额,这部分超额利息会被推定为股息分配,按照25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当然,在此之前要判断双方是否为关联公司,判断的标准是:1、提供贷款的公司对英国公司的贷款占该公司贷款总额的75以上;2、英国公司被一非居民公司持股75%以上,或者双方被另一非居民公司持股75以上;3、英国公司和国外关联公司同被另一英国公司持股75以上,但英国的借款公司其股权90或以上直接由一个英国公司所持有的除外。英国资本弱化规则的另外一个特点是:不区别对待居民和非居民关联企业,即给英国居民公司提供贷款的企业无论是在英国境内的公司,还是设在英国境外的公司,只要符合上述标准,都要受有关法规的限制。
(三)德国
德国资本弱化制度采取固定比例法,对按单个股东计算的负债股权比例超过1.5:1部分的利息不允许扣除,将被认定为股息按25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4]。与英国相同,德国资本弱化条款不区分居民公司与非居民公司,适用于所有企业,而且如果贷款人在借款公司拥有很大的股权(没有具体比例)或者与拥有借款公司大量股权的公司关系密切,税务当局就要加以特殊审查。但是德国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能证明贷款符合独立企业间的“正常交易原则”,即如果公司能够证明,超过固定比率的债务按相同条件可以从与公司无关联的第三者(即非股东)那里获得,或者通过典型银行交易方式获得,则其支付的利息不作为股息分配。可以从税前扣除。根据这一规定,负债和股权只包括可以分摊到股东的数量,股权包括已发行股本储备金前一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负债包括无息贷款和背对背贷款。
(四)日本
日本资本弱化条款的适用对象包括国内外资法人、外国法人在日本的分公司、内资法人(主要指从国外关联企业借款数额较大的法人)。日本对关联方关系的确定标准为:1、直接或间接持有国内法人已经发行的股票或股权总数的5O%以上(含5O9,5);2、非日本居民或者外国法人对该国内法人拥有全部或者部分实质性经营决策权;3、国内法人大部分经营活动或者所需大部分资金依赖于该非日本居民或该外国法人;4、国内法人经营是从该非日本居民或特定的外国企业借款或者得到担保。日本的资本弱化条款的最大特点在于同时规定了国外控股股东的债务股本比例和固定的法人债务股本比例两大标准,只有当这两个比例均超过3倍时,利息的扣除才受限制。因此,如果某企业的国外控股股东的债务股本比例达到3:1,只要日本企业总的付息债务(包括关联和非关联方负债)等于或者少于该企业在本营业年度资本净值的3倍,则其利息抵扣时就不受资本弱化条款的限制。日本税务当局允许还外资企业以其他类似日本外资企业的总债务和净资产的比率为参照物来取代3:1的债务资产比例,如果该企业采用可比比率法,则可比比率将取代上述比例中的3。但是参照的企业应符合:1、该企业从事类似的商业活动;2、按日本内阁法案中规定条款的计算,该企业的商业规和其他情况应该与这家外资企业相仿。此外,日本税法也规定了正常交易原则,即不允许外资企业或者外国法人在日本的分支机构向关联方以超过正常交易的市场利息率支付利息。而且外国法人在日本分支机构的债务利息支付行为也类似地受到资本弱化条款的限制。因此,该分支机构向国外控股股东支付的可列支的利息数量受到限制。但是对于外国银行在日分支机构向其总部进行支付债务利息行为有特殊规则加以处理。
三、资本弱化的危害及对我国的借鉴
(一)资本弱化的危害
受资本弱化危害最大的应屑接受跨国企业投资的国家,资本弱化增加了跨国企业的债务资本和利息,从而增加了公司税前扣除费用,减少该公司的应税所得,逃避了部分本应在该国缴纳的所得税,侵蚀了该国的税收收入,并影响了税收调节作用的有效发挥。此外,资本弱化还扰乱了接受跨国投资国家的经济秩序,对该国的外汇收支平衡状况产生消极影响,由于转移利润可能造成公司投资亏损的假象,还可能造成该国投资环境差的假象。
对通过资本弱化避税的跨国企业来说,虽然少缴了部分所得税,但过分依靠负债筹资造成资本结构不合理,高比例的负债资本导致跨国投资者在获取高比例的债权收益的同时,却以低比例的股本承担着经济及社会责任。跨国投资者通过资本弱化可以先行收回投资,只留下接受投资国家股东和企业承担风险,这对东道国股东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
此外,如果公司的债务资本比重过大,公司账面上的经营业绩将不能如实反映其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时候甚至使公司看起来处于亏损状态,将容易导致公众及其他债权人失去信心,如果该公司为上市公司,有可能导致公司股价大幅下跌。
(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我国作为世界上吸收外国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每年因跨国公司避税损失的税收收入达300亿元人民币,国际避税问题日益突出,但我国一直没有全面统一的反避税立法,有关避税港避税、滥用国际税收协定、资本弱化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还有待建立完善,现有比较成熟的立法也仅限于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制度,部分已有法规还存在立法级别低、条款相对原则而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无法为有效打击各种避税行为提供法律依据。令人欣慰的是,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并已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反避税问题进行了专门规定,特别是在避免资本弱化和反避税地方面首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规制各种避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强化税收调控作用,实现公平竞争将起到重要作用。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各国防范资本弱化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固定比例法和正常交易法。固定比例法的优点在于简单易行,便于纳税人执行和税务当局管理,可以有效减少实务中的不确定因素和税务纠纷,缺点在于弹性差、易僵化。正常交易法因其在具体应用时会考虑独立方之间类似条件下可能发生的情况,更接近公平交易原则。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情况和税务机关的执法水平,以及我国制定法的历史传统,固定比例法显然更为合适。可以采取从宽政策,将固定比率设为在3:1。至于金融机构,除了应满足相关金融法规规定的资本充足要求之外,我国税务当局也应当设定一个科学的固定比率,如lO:1,以应对入世后日益增多的外资和合资金融机构及随之可能产生的资本弱化避税问题。另外资本弱化规则的目的是避免居民企业的特定股东通过以贷款方式替代股权出资方式,虚增居民公司利息从而规避来源地国的税收管辖。所以我国的固定比率应以单个股东为对象来计算,以遵循“责任自负”原则。
明确关联控制者的条件也有利于规制资本弱化行为。我国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采用《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规定,但是将25的“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关系或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作为认定关联控制者的标准显然过于严厉,这对资本的流动造成了限制,有悖于引进外资的要求。所以,可将控制比例提高到5O,即我国的一个公司如果5O的股权由股东(可以是居民也可以是非居民)直接或间接掌握,后者是前者的控制方,前者向后者支付的利息适用资本弱化规则。这也使得我国公司法和税法的控制标准一致。此外,还要明确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的范围,明确超额利息的计算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这些都将有利于维护我国的税收权益,规制各种避税行为,强化税收调控,促进公平竞争。
在新税法环境下,加强对跨国公司资本弱化实践的研究,分析国外已采用的相关法规、借鉴其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构建出我国严密应对资本弱化行为的规则,以严格规范将会日益突出的资本弱化行为以维护国家的税收权益,同时避免过多地干预投资人和企业在融资、经营过程中的自主权,是我们政府工作的新挑战,也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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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资本弱化已成为跨国公司乃至国内公司避税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国际税收领域面临的新课题。考察美、英、德、日等国的税收制度及相关状况可以发现,发达国家多已制定了相应的反避税措施。我国也应该借鉴相关的国际经验,以促进公平贸易和我国税制的规范化。
关键词:资本弱化 固定比例法 正常交易法 公平
从形式上看,资本弱化就是指公司的资本结构中负债资本远远大于权益资本的资本结构安排。但如果投资者不是有意识的通过操纵债务和股权比例失调来追求一定税务利益的话,企业融资时尽量利用借贷融资,而较少利用股份融资这一现象不应成为各国税务当局关注的问题,也不会成为税法学研究的对象。只有当投资者是为了逃避其本应承担的税收负担,而有意识地过多选择负债筹资而非股本筹资时,这一现象才会为税务当局和税法学界所关注,因此税法学(特别是是国际税法学)是把资本弱化作为一种避税方式加以研究的。与税收学更多关注税收资金的运动过程,研究如何提高税收经济活动效率相比,税法学更多的着眼于税收关系中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税法学对资本弱化这一种避税方式进行研究主要是防止纳税人逃避其应承担的税负,维护国家作为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从法理上讲,资本弱化这种损害国家法定税收利益的行为显然是无效的,国家有权对其进行纠正,从而对受损害的国家税收利益进行救济。从这一角度出发,资本弱化是指公司投资者投资于公司的资本中,不恰当的提高负债比例从而相应的降低股本的比重,增加利息获得更多的税前扣除,以减少应纳所得税[2]。与之相对应,资本弱化税制可以定义为关于资本弱化的基本原则、方法、措施以及有关协调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则的总称。
作为世界上税收制度最复杂的国家,美国在1976年就制定了资本弱化税制(IRC第385条),1989年增加163条J条款后,使其更加完善。其基本内容包括:1、税收署可制定补充规定,以企业双方关系的实质为准,严格界定适用税法的关联企业;2、国内收入署有权对关联企业间往来款是债务还是投资的性质进行审查认定;3、按照债务与资本净值1.5;1的法定比率来核定,凡认定的债务总额与资产净额之比超过这一标准的即属资本弱化,其债务超额部分的利息支出便不予扣除,并要依法扣缴预提税。美国在《收入调和法案》中对资本弱化问题作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不符合规定的利息”。这里“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是指下述情况下美国公司向国外关联公司支付的利息:1、当国外关联公司得到这笔利息后由于该所得不属于与美国的生产经营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所以国外关联公司不必就该所得向美国政府缴纳所得税;2、根据美国与其他国家的税收协定,该利息可以不缴或少缴美国的预提所得税。此外。“不符合规定的利息”还包括美国公司向美国的免税单位支付的利息。在此基础上,“不符合规定的利息”,还应该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美国公司的净利息费用超过了当年的利息扣除限额,这部分超额利息不能扣除,利息的扣除限额等于公司当年调整后应税所得的5O加上上一年结转下来的余额;2、公司在纳税年末的债务一股本比率超过1.5:1,在计算居民企业的债务股权比例时,与大多数国家针对单个非居民股东,债权和股权都是特定非居民股东对居民企业享有不同,美国并不要求接受股息分配的关联方必须是非居民。此外,美国税法还规定,如果非关联企业之间在相同或相似情况下不可能提供的贷款,而关联企业之间(要求股权控制在50以上)发生了这样的贷款,税务当局则应当认定该贷款为“非正常交易”,关联企业内部的贷款就应当视为股权,贷款利息不允许税前扣除[3]。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美国资本弱化制度是同时采取了固定比例法和正常交易法,从而避免只采取一种方法带来的弊端,这也是各国资本弱化制度发展的趋势。
作为崇尚判例的普通法系国家,英国没有制定专门的资本弱化条款。英国税务部门在确定资本弱化税务稽查对象时,并没有严格而确定的标准,主要采取正常交易法进行判断,不过债务股本比例超过1:1的企业通常会备受关注。英国国内税务局曾明确表示,在审查资本弱化问题时,主要是考察在公平独立的环境下会产生什么样的安排,以及其他相关的因素。在检查中,英国国内税务局会从银行和无关联第三方角度来考虑被检查公司的情况,如会考虑英国公司普遍的债务水平,借款人所在产业特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现金流量以及资产状况,该企业的其他特殊因素,进而会确定如果没有关联关系是否能取得该项贷款,贷款是否符合市场利率水平,最后会确定其正常贷款规模和利息水平以及超额利息数额,这部分超额利息会被推定为股息分配,按照25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当然,在此之前要判断双方是否为关联公司,判断的标准是:1、提供贷款的公司对英国公司的贷款占该公司贷款总额的75以上;2、英国公司被一非居民公司持股75%以上,或者双方被另一非居民公司持股75以上;3、英国公司和国外关联公司同被另一英国公司持股75以上,但英国的借款公司其股权90或以上直接由一个英国公司所持有的除外。英国资本弱化规则的另外一个特点是:不区别对待居民和非居民关联企业,即给英国居民公司提供贷款的企业无论是在英国境内的公司,还是设在英国境外的公司,只要符合上述标准,都要受有关法规的限制。
德国资本弱化制度采取固定比例法,对按单个股东计算的负债股权比例超过1.5:1部分的利息不允许扣除,将被认定为股息按25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4]。与英国相同,德国资本弱化条款不区分居民公司与非居民公司,适用于所有企业,而且如果贷款人在借款公司拥有很大的股权(没有具体比例)或者与拥有借款公司大量股权的公司关系密切,税务当局就要加以特殊审查。但是德国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能证明贷款符合独立企业间的“正常交易原则”,即如果公司能够证明,超过固定比率的债务按相同条件可以从与公司无关联的第三者(即非股东)那里获得,或者通过典型银行交易方式获得,则其支付的利息不作为股息分配。可以从税前扣除。根据这一规定,负债和股权只包括可以分摊到股东的数量,股权包括已发行股本储备金前一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负债包括无息贷款和背对背贷款。
日本资本弱化条款的适用对象包括国内外资法人、外国法人在日本的分公司、内资法人(主要指从国外关联企业借款数额较大的法人)。日本对关联方关系的确定标准为:1、直接或间接持有国内法人已经发行的股票或股权总数的5O%以上(含5O9,5);2、非日本居民或者外国法人对该国内法人拥有全部或者部分实质性经营决策权;3、国内法人大部分经营活动或者所需大部分资金依赖于该非日本居民或该外国法人;4、国内法人经营是从该非日本居民或特定的外国企业借款或者得到担保。日本的资本弱化条款的最大特点在于同时规定了国外控股股东的债务股本比例和固定的法人债务股本比例两大标准,只有当这两个比例均超过3倍时,利息的扣除才受限制。因此,如果某企业的国外控股股东的债务股本比例达到3:1,只要日本企业总的付息债务(包括关联和非关联方负债)等于或者少于该企业在本营业年度资本净值的3倍,则其利息抵扣时就不受资本弱化条款的限制。日本税务当局允许还外资企业以其他类似日本外资企业的总债务和净资产的比率为参照物来取代3:1的债务资产比例,如果该企业采用可比比率法,则可比比率将取代上述比例中的3。但是参照的企业应符合:1、该企业从事类似的商业活动;2、按日本内阁法案中规定条款的计算,该企业的商业规和其他情况应该与这家外资企业相仿。此外,日本税法也规定了正常交易原则,即不允许外资企业或者外国法人在日本的分支机构向关联方以超过正常交易的市场利息率支付利息。而且外国法人在日本分支机构的债务利息支付行为也类似地受到资本弱化条款的限制。因此,该分支机构向国外控股股东支付的可列支的利息数量受到限制。但是对于外国银行在日分支机构向其总部进行支付债务利息行为有特殊规则加以处理。
受资本弱化危害最大的应屑接受跨国企业投资的国家,资本弱化增加了跨国企业的债务资本和利息,从而增加了公司税前扣除费用,减少该公司的应税所得,逃避了部分本应在该国缴纳的所得税,侵蚀了该国的税收收入,并影响了税收调节作用的有效发挥。此外,资本弱化还扰乱了接受跨国投资国家的经济秩序,对该国的外汇收支平衡状况产生消极影响,由于转移利润可能造成公司投资亏损的假象,还可能造成该国投资环境差的假象。
对通过资本弱化避税的跨国企业来说,虽然少缴了部分所得税,但过分依靠负债筹资造成资本结构不合理,高比例的负债资本导致跨国投资者在获取高比例的债权收益的同时,却以低比例的股本承担着经济及社会责任。跨国投资者通过资本弱化可以先行收回投资,只留下接受投资国家股东和企业承担风险,这对东道国股东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
此外,如果公司的债务资本比重过大,公司账面上的经营业绩将不能如实反映其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时候甚至使公司看起来处于亏损状态,将容易导致公众及其他债权人失去信心,如果该公司为上市公司,有可能导致公司股价大幅下跌。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我国作为世界上吸收外国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每年因跨国公司避税损失的税收收入达300亿元人民币,国际避税问题日益突出,但我国一直没有全面统一的反避税立法,有关避税港避税、滥用国际税收协定、资本弱化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还有待建立完善,现有比较成熟的立法也仅限于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制度,部分已有法规还存在立法级别低、条款相对原则而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无法为有效打击各种避税行为提供法律依据。令人欣慰的是,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并已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反避税问题进行了专门规定,特别是在避免资本弱化和反避税地方面首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规制各种避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强化税收调控作用,实现公平竞争将起到重要作用。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各国防范资本弱化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固定比例法和正常交易法。固定比例法的优点在于简单易行,便于纳税人执行和税务当局管理,可以有效减少实务中的不确定因素和税务纠纷,缺点在于弹性差、易僵化。正常交易法因其在具体应用时会考虑独立方之间类似条件下可能发生的情况,更接近公平交易原则。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情况和税务机关的执法水平,以及我国制定法的历史传统,固定比例法显然更为合适。可以采取从宽政策,将固定比率设为在3:1。至于金融机构,除了应满足相关金融法规规定的资本充足要求之外,我国税务当局也应当设定一个科学的固定比率,如lO:1,以应对入世后日益增多的外资和合资金融机构及随之可能产生的资本弱化避税问题。另外资本弱化规则的目的是避免居民企业的特定股东通过以贷款方式替代股权出资方式,虚增居民公司利息从而规避来源地国的税收管辖。所以我国的固定比率应以单个股东为对象来计算,以遵循“责任自负”原则。
明确关联控制者的条件也有利于规制资本弱化行为。我国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采用《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规定,但是将25的“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关系或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作为认定关联控制者的标准显然过于严厉,这对资本的流动造成了限制,有悖于引进外资的要求。所以,可将控制比例提高到5O,即我国的一个公司如果5O的股权由股东(可以是居民也可以是非居民)直接或间接掌握,后者是前者的控制方,前者向后者支付的利息适用资本弱化规则。这也使得我国公司法和税法的控制标准一致。此外,还要明确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的范围,明确超额利息的计算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这些都将有利于维护我国的税收权益,规制各种避税行为,强化税收调控,促进公平竞争。
在新税法环境下,加强对跨国公司资本弱化实践的研究,分析国外已采用的相关法规、借鉴其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构建出我国严密应对资本弱化行为的规则,以严格规范将会日益突出的资本弱化行为以维护国家的税收权益,同时避免过多地干预投资人和企业在融资、经营过程中的自主权,是我们政府工作的新挑战,也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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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涉及两个培训主体一企业和员工。由这两者的性质决定了其参加培训的目的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要想提高培训的效率就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培训制度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和责任,理顺双方的利益关系使双方的目标和利益尽量相容。今天读文网小编将与大家分享:浅析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回报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
浅析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回报
投资回报是资本市场的基本准则。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已经日渐受到企业管理者的重视。虽然在不同的行业和历史的不同阶段人力资本都会有着不同的特质,而且在对人力资本的投入上每家企业的做法不一,但是企业家的共性力图达到人力资本投资的最高收益率。
人力资本是与物质资本相对而存在的一种资本形式,作用于人的身上,提供未来的收人。教育是人力资本形成的最重要的途径,教育通过人力资本的形成而对经济增长产生连续的作用。虽然人力资源管理专家与管理者对于人力资本的定义不同,但有一点认识是一致的,那就是人力资本代表组织在员工身上所做的投资与随后获得的回报之间的关系。企业对人的知识、才能、工作、自身身体状况等人力资本方面的投资收益率大大超出一切其他形态资本的投资收益率。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经济100多个月持续增长主要得益于人力资本投资。
然而,人力资本有着其自身的特点,如人力资本的能动性、人力资本的投资连续性、人力资本的不可转让性及人力资本的异质性使得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增大,投资的回收期增长,这都预示着人力资本投资的风险增大。一旦人力资本投资失败,企业所损失的除了投资的成本(物质与时间成本),而且还有人力资本所能创造价值的机会成本。尤其对于企业价值来源于员工的纯服务性行业,人力资本的投资风险防范是尤为重要的。
了解人力资本投资回报路径有利于企业在日常管理中推动人力资本的生成,从而完善激励机制,发挥人力资本的潜能。企业追求利润增长必须储备作为战略性资源的人力资源,其主要途经是增加对人力资本的投资。目前,企业在人力资源方面的投人已经逐渐成为企业支出的最大部分之一。西方发达国家的平均人力资本支出占企业业务总收入的29%左右。企业为培养各种高管人才和技术人才付出了庞大的人工成本,但同时也从中获取了丰厚的利润。总体来说,人力资本的投资回报路径是员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投人劳动而后取得薪酬等收人。
人力资本的投资回报大量涉及到个人的切身利益,同时个人的劳动贡献又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壮大。激励机制是人力资本取得投资回报的重要路径,其具体形式包括:薪酬方式、福利方式、工作待遇与环境、提供学习机会、提供股权方式等内容。
(一)完善企业工作分析
工作分析是确定完成各项工作所需技能、能力、如识、任务、责任和职责的系统过程,是一种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工作分析的结果提供了与工作本身的要求有关的信息,而工作要求又是编写工作说明书和工作规范的基础。企业将工作分析规范化、系统化有利于避免因聘用不合适员工而造成人职不匹配的无效人力资本投资。
(二)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
企业培训涉及两个培训主体一企业和员工。由这两者的性质决定了其参加培训的目的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要想提高培训的效率就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培训制度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和责任,理顺双方的利益关系使双方的目标和利益尽量相容。培训制度主要包括:培训服务制度、人职培训制度、培训激励制度、培训考核评估制度、培训奖惩制度、培训风险管理制度以及培训实施管理制度、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培训资金管理制度等等。由于培训制度是由企业制定的所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调动员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提高员工队伍的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使培训真正满足企业生产发展需要并为企业创造未来效益。
(三)完善人力资本投资回报的测评体系
目前,人力资本投资的定量分析还没有完全确立,但是在很多方面已经有了一些研究成果。运用可靠的方法计算人力资本投资回报率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其中四个重要因素包括:
1、系统性的评估体系。确定评估的不同程度、数据类型、获取数据的方法。
2、精准的流程模型。提供计算投资回报率的步骤,包括如何将人力资源项目为业务带来的经济影响从其他因素中分离出来。
3、规范性的操作标准。作为指导原则,这些标准可以确保评估过程的一致性,同时可以建立公司的关键利益相关者对评估的信任度。
4、为评估的实施准备足够的资源,确保计算项目投资回报率方法的可操作性,并使评估成为企业的例行工作。实施项目涉及的工作包括确定工作职责、政策、目标和技能培养等。
这四个因素构成了建立一个评估措施全面均衡、各方利益相关者高度信任、便于多次执行的综合评估体系的必要条件。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者应当从战略上综合考量,利用经济学的方法,进行核算、效益评估等,降低人力资本投资的风险,不断完善和规范人力资本投资的定量分析,使企业得到最大的人力资本投资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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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的日益发展,资本主义的发展矛盾也会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深化。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当代资本主义发展趋势分析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在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中,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直至灭亡都是符合社会发展的科学规律的。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其自身矛盾相互作用相互运动的结果。故而,在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变化的趋势中我们要从客观的事实和情况出发,运用科学的分析和认识实物的方法来对当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趋势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认识,最终找出其发展的根本性原因和影响因素,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理想,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
一、 当代资本主义发展状况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资本主义各国迅猛发展,在经济和科技的迅速进步下各国的发展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1、当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崛起为西方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并为其今后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这一系列的进步和发展促进了全球的经济联系使得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传播。
2、由于生产技术的进步,生产效率逐渐提高,资本的大量集中使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和控制逐渐加强。
3、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新的科学技术迅速进步,资产阶级的国家出现了许多变化,主要表现在跨国资本的出现并且迅速发展壮大、失业现象持续增加,资本主义向外扩张的意识逐渐强烈。
4、在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基础之上,资产阶级的政治地位和各方面的权益越发的不平衡主要表现在社会各种矛盾日益激化。由于资本主义的本质和社会制度的不断巩固和扩张,大大加剧了世界范围内的贫富差距,在两极分化严重的资本主义矛盾不断加深和激化,为此造成全球范围内的各个经济组织或利益集团的矛盾扩大。因此资本主义在全球范围内的生产无限扩大,这就造成了消费市场的秩序混乱,对经济危机的发生具有很大的影响。这也就不可避免的引发社会动荡。
二、现阶段资本主义发展的新形势
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变化是研究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趋势的必要步骤,对于当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要深入地把握其科学发展的依据和规律,这对正确的认识资本主义的实质和当今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势具有重要的作用。
1、科学技术迅猛发展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新的科技革命的推动下,当代科学技术不断进步,迅猛发展,这从根本上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进步。使得资本主义生产的劳动效率不断提高,社会财富也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增加,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繁荣稳定的面貌,在市场条件的催生下又出现了产业结构的明确分化。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调整,但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也推进了垄断集团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使得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垄断资本制的矛盾不断加剧。
2、当代资本主义对生产资料的相关问题做了一些调整
当代资本主义根据当今的社会生产条件和技术进步的现实,对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生产资料的相关问题做出了进一步的调整。把生产力当作社会生产力来看待,使得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也社会化,这样就在资本主义制度的范围内对生产关系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就这些措施来看,对于促进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3、经济全球化使得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在深度和广度上进行了延伸
随着世界经济的日益发展,资本主义的矛盾也会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深化。由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的生产关系日益趋向社会化,资本主义经济在发展上也更具深度,这就会推动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和配置,对全球的资源配制具有重要的影响。
三、当代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的实质
当代资本主义在不断地变化发展,对此我们要深入把握住这种变化的实质和趋势,这对认清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势具有重要的意义。
1、资本主义的性质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是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无论如何资本主义的本质不会从根本上改变,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实施的股份制等各种措施,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实质性问题。他们只是从一定程度上调整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的性质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2、工人阶级的地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虽然西方的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实施高福利的社会政策,但从根本上来说这些措施都是为了维护资本主义制度而实施的。但从客观上来讲,这些措施对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一定时期内经济的繁荣发展都具有重大的作用。但是,资本主义的劳资关系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工人阶级的利益还是得不到应有的维护。所以从根本上来说资本主义的种种做法只是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对于真正提高劳动阶级的社会地位,改变资产阶级的剥削制度还是不可能的。
四、当代经济条件下资本主义发展的新趋势
现代化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在物质方面对社会进步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并且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还一度出现各种各样的经济合作形式,这种种经济发展形式,或者是经济发展的组织机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矛盾的缓和做出了贡献,使得人们在短期内取得了经济上的富裕或者是就业等各方面的暂时性的保障。但是就长远来看,这些经济形式根本上还是资本主义经济,无论采取何种措施都不会同社会主义的经济性质相提并论。在资本主义阶段的发展时期,只有通过各种有效的手段,将资本主义性质的各种经济组织或者是经济机构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共有,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的胜利。在这个过程中,部分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确实在经济实力和科学技术方面占有比较明显地优势,根据这些特点又对社会主义社会的长期的稳定发展构成了一定的压力。因此我们从各种角度来讲,都必须发展经济和科技壮大社会主义力量。
五、结语
在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就要用新时期的眼光来看待和解决问题。就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势来讲,还需要在现实发展的实际过程中把握发展变化,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进行研究分析。在现阶段全球经济联系日益紧密时代主题不断变化的新时期,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变化也是会不断变化的。资本主义由于其本身内部矛盾的发展,它终将走向自己生命的终点,并为新的更先进、更合理的社会主义制度所取代。
一、希法亭以金融资本为核心阐述资本主义发展新阶段
希法亭在《金融资本》一书中开宗明义“本书试图科学地阐明资本主义最新发展的经济现象。也就是说,试图将这些现象纳入始于配第而至马克思达到其最高形式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之中。‘现代’资本主义的特点是集中过程,这些过程一方面表现为由于卡特尔和托拉斯的形成导致‘扬弃自由竞争’,另一方面表现为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之间越来越密切的关系。我们后面讲详细说明,由于这种关系,资本便采取自己最高的和最抽象的表现形式,即金融资本形式”从这里我们看到,希法亭把垄断取代自由竞争和金融资本的形成看作资本主义的新特征。他通过对信用、股份公司以及两者相互关系的分析,得出了“银行资本和产业资本日益结合”的结论,垄断的出现则加速了这一过程,从而也使资本变成金融资本,成为整个资本主义的统治因素。
信用使得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希法亭指出,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银行由主要是支付中介向主要是将闲置货币转化为货币资本的中介演变,信用则由流通信用想资本信用倾斜,以及在资本信用内部,由流动资本信用向固定资本信用倾斜。由此,它与企业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当银行仅仅是信用中介时,他只关心企业的暂时状况和支付能力,而当银行转到为产业资本家提供生产资本时,它们之间“就由暂时的利害关系变为长远的利害关系;信用越大,特别是转化为固定资本的比重越大,这种利害关系也就越大和越持久。”企业越来越依赖于银行,银行也为了自身的利益不得不顺应企业的要求。
作为金融资本得以产生的重要杠杆之一的股份制度,在全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希法亭继承了马克思关于虚拟资本的观点,并加以发展,提出了“创业利润”的概念,对股份制度理论作出了重大贡献。他指出,股票在发行时通常标有一定的票面额,即股票的票面值,而票面值的总数一般表明投入股份公司生产活动的实际资本量。但是,股票在市场上出售时,它的价格总是围绕着票面值波动,而且往往是高于票面值。希法亭认为,那种高于票面值的股票价格部分不是“欺诈”,而是一种“独特的经济范畴”,即创业利润。创业利润是股票两次资本化的产物,即股票继产业资本化之后又借贷资本化的结果。股票本来是没有价值的,但由于它是获得股息的凭证,所以便成为虚拟资本,也具有价值。假设交易所不存在,那么股票只是代表并等于实际投入的企业资本,是带来相当于平均利润的股息的虚拟产业资本,但由于交易所的存在,股票进一步成为可以通过出售而收回的虚拟借贷资本。
作为借贷资本,股票必须按平均利息率规律运动,即成为带来利息的资本。于是,原先按平均利润率规律运动时,股息中的企业主收入部分,便进一步按照利息率资本化为超过股票票面值的股票价格部分,即由带来利润的资本向带来利息的资本的转化所形成的差额,由于这个差额通常由股份公司的创业者在发行股票时占有,表现为创业活动的盈利,所以叫作创业利润。但实际上,创业利润并不是剩余价值的具体形态,既不是利润,也不是利息,而是资本化的企业主收入这样一种特殊的虚拟资本。
希法亭进一步提出,巨额创业利润的诱惑使得银行产生对产业进一步渗透和控制的强烈冲动,银行资本更积极地渗入工业企业,以占有企业股票的方式与产业资本发生资本的结合,而它的不断积聚和集中所造成的强大实力,又使得它与产业在创业利润的争夺中占优势地位,往往不仅掌握了股票发行权,还垄断了新股份公司的创业活动。因此可以说,“金融资本是随着股份公司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
第三,希法亭认为垄断的出现,加速了银行资本和产业资本融合的进程。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资本主义产业的发展引起了银行的集中,卡特尔化的本身也助长了银行的联合;卡特尔化也在银行和产业之间造成更密切的关系。因此,由于卡特尔化,银行和产业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密切,投于产业的资本的支配权也同时越来越落入银行之手。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分析,他论述了金融资本的形成:“产业对银行的依赖,是财产关系的结果。产业资本的一个不断增长的部分不属于使用它的企业家了。他们只有通过代表同他们相对立的所有者的银行,才能获得对资本的支配权。另一方面,银行也不得不把它们资本的一个不断增长的部分固定在产业之中。因此,银行在越来越大的度上成为产业资本家。我把通过这种途径实际转化为产业资本的银行资本,即货币形式的资本,称为金融资本。”这个规定为后来列宁制订科学的金融资本范畴提供了一个起点。但是,希法亭没有把垄断看作资本主义新阶段最基本的特征,对金融资本的阐述和定义也没有把垄断摆在首要地位。
摘 要: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经济社会制度,从16世纪产生以来到现在已经经历了五个世纪之久。尤其二战以后,尽管世界上一些国家已脱离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但是资本主义世界的中心部分,即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但生存而且空前发展,表现出较高水平的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甚至占据全球发展的主导地位。但是,由于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和本质,资本主义终究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我们在肯定其积极历史作用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其固有的矛盾和弊端始终存在的客观现实。
关键词:资本主义;矛盾;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一、“两个必然”的坚定认识
资本主义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形态,所以对资本主义的认识也要不断深化。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资本主义是私有制基础上的雇佣劳动剥削制度,是以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即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而正是这种矛盾导致了越来越严重的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
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使资本主义生产无限扩大的趋势和广大劳动人民日益贫困的趋势同时增长。恩格斯在《反社林论中》指出:“机器的改进就造成人的劳动的过剩。如果说,机器的采用和增加意味着成百万的手工劳动者为少数机器劳动者所排挤,那么,机器的改进就意味着越来越多的机器劳动者本身受到排挤,而归根到底就意味着造成一批超过资本在经营上的平均需要的、可供支配的雇佣劳动者,一支真正的产业后备军。”[1]随着资本积累的发展,私有规模不断壮大,社会化程度提高,他们的矛盾也会加深。这就预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必然为新的生产关系所代替。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清楚地表明:“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剥夺了。”[2]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也曾指出:“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的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3]在很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社会主义将处于一种量的积累或量变中的部分质变的发展状态,这表明与之相关的资本主义的灭亡也是一个演进的过程。所以,按照生产力发展水平等社会指标,社会主义在很大程度上还不能跟当今资本主义国家相比,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二、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私有制基础上的剥削制度
马克思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在资本主义社会,两者的结合是少数具有组织大规模生产的物质条件而又不依靠自身劳动来满足生产的资本家,以等价交换的方式从市场上找到那些丧失了一切生产资料、一无所有的无产者,并把它们的劳动力作为商品购买回来,投入到生产中而实现的。所以,资本主义是生产资料归资本家私人占有基础上的雇佣劳动制度,它是资本主义的剥削基础。
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雇佣劳动制度下,资本和雇佣劳动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它却被资本与雇佣劳动之间的等价交换关系所掩盖。资本家与工人之间进行的等价交换只是一种形式,这种形式的掩盖下的内容和结果则是不平等交换。工人并不是属于某一个资本家而是属于整个资本家阶级。马克思一针见血的指出:“罗马的奴隶是由锁链,雇佣工人则由看不见的线系在自己的所有者手里的。”[4]
三、正确认识资本主义在历史上的进步作用
虽然资本主义有其本质的弊端,但其在历史发展中是具有进步作用的。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特别强调,工业资本家战胜封建大土地所有者以及工业战胜农业是历史的进步。由封建土地所有制向资本主义所有制过渡是不可抗拒的必然历史过程,任何阻止资本主义发展的行动,都是徒劳的。
资本主义在促进人类社会文明进步上曾发挥的历史作用也具有不可替代性:第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适应了生产力的性质,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会蕴藏着这样的生产力呢。”[5]第二,资产阶级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的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消除了一切固定的古老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传统观念和见解,确立了以“自由、平等、博爱”为核心的人本主义的新观念,科学文化的光明冲破了中世纪宗教统治黑暗时代。第三,资产阶级创立并开拓了国际市场,它迫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马克思恩格斯对于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以及为了开拓世界商品销售市场和获得原料基地所进行的侵略战争,进行了深刻的揭露、抨击和谴责。但同时又辩证的看到这种侵略在客观上又给被侵略国家带来了西方进步文明,尽管这对于被侵略国家和人民来说是极其痛苦和耻辱的。第四,资产阶级日甚一日的消灭生产资料。财产和人口的分散状态,造成了经济的集中,进而又带来了政治的集中。它摧毁了封建割据的壁垒,使各自独立的、几乎只有同盟关系、各自有着不同利益、不同法律、不同政府、不同关税的各个地区,结合为一个统一的政府、统一的法律、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和统一的关税的民族,实现了民族和国家的统一。
四、社会主义应该理性继承和发展资本主义文明成果
从历史发展的逻辑历程来看,人类社会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过程。各个社会形态都依据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发挥了自己的历史作用,创造了有利于社会前进的文明成果。这些成就必然为下一个社会形态所继承和借鉴,成为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基础因素。社会主义革命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制度后,要采取多种方式继承和运用资本主义社会遗留下来的物化的生产力,充分吸取和借鉴资本主义生产,经营的现代化管理经验和先进的科学技术。这反映了生产发展和经济繁荣的一般规律,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不能一昧祛除。其中,资产阶级思想家培根提出了“知识就是力量”的口号,资产阶级用科学反对封建的迷信,并第一次引起了人类科学观念的更新,人类对客观世界产生了飞跃性的认识。资产阶级在科学上的革命也引起了技术上的革命。另外,资本主义在反封建的斗争中建立了民主共和国形式,虽然这种民主共和形式带有明显的阶级性质,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但它确实比封建专制度进步很多。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后都要保留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成熟形式。
虽然当时的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在最后的一百年中,生产力具有明显加速度的发展的趋势。可见,生产力的资本主义社会内部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资本主义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还没有彻底用尽,那么我们认为的资本主义很快灭亡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但是,正如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的资本主义是一种历史的暂时的社会形态。它将不可避免地被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所取代。因此,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会过快过慢的发生着变化,正如量变引起质变,这种改变最终会达到极限,旧的社会形态灭亡,新的社会形态会随之产生,资本主义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断调整着生产关系,即当代资本主义正一步一步迈向社会形态的高级阶段,为更先进更合理的社会主义制度所取代。(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48.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69.
[3]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82.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32.
[5]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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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纯谋求利润出发,公司治理机制由两个主体组成: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从谋求长期发展目标出发,除了所有者向企业投入资本之外,其他的利益相关者也以不同的资源对企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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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资本主义需要经济民主
对一向标榜民主的资本主义制度说需要民主,似乎不好理解。继2001年出现美国安然公司营私舞弊案,公司财务丑闻是西方媒体报道出现频率很高的关键词。岁末年初,意大利最大的食品加工企业帕玛拉特公司财务丑闻成为热点新闻。有媒体警告,大公司高层管理人士巧取豪夺公司财产的事件仍有蔓延之势。用“天马行空,独往独来”形容他们滥用权力,并不为过;以民主制约权势,便是题中应有之意。
富豪暴富总是与贫富差距联系在一起。如何认识贫富差距,却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
从生存意义上理解,对不断扩大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贫富差距,人们主要关注后者的贫困问题。发达国家政府每天为饲养的牛提供的补贴为2美元。在世界范围内,每天生活开支不足1美元的穷人却有11亿之多,他们的基本生存条件难以得到保障。
在发达国家,人的生存几乎不是问题,但贫富差距远未解决。
从工资分配意义上理解,大公司高层管理人士(以下简称“高管”)与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差距扩大。有西方经济学家提出,差距的合理范围是20-30倍。1970年,美国最大的100家大公司的“高管”的是普通劳动者的39倍。到20世纪90年代末,扩大到1000倍。
从财富占有意义上理解,“高管”中饱私囊,肥了自己,害了他人。他们利用手中获得的公司股票和股票期权,从事非法交易,利用其他股东的损失,为自己谋取暴利。同时,通过做假帐,他们把大笔公司财产据为己有,例证俯首即得。美国通用电器公司前执行总裁韦尔奇在任期间,曾使用通用公司的飞机和在曼哈顿的豪华公寓干私事。阿德尔菲亚电话电报公司的主管里加斯和他的两个儿子挪用了公司高达1280万美元的资金。他们每人拥有一架私人飞机,费用由公司支付。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生存意义上的贫富差距,工资分配意义上的“高管”与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差距,都是由资本主义私有制造成的。它们是在私有制原则允许的范围内出现的。
大公司高层主管占用公司财产却让人费解。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原则是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我的,就是我的”是对这个原则的通俗说法。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的股份公司的股东结构出现了大众化趋势,普通劳动者把子女教育费、医疗费和退休费等用于未来消费的资金投资到股票市场,公众持股人数迅速增长。1983年,美国持股家庭只占家庭总数的19%;1999年,这一比例已迅速增长到52%。在这个大背景下,高层主管私自占用公司财产,包括了对劳动者投资于公司的资产的无偿占有。
大公司高层主管所作所为明确无误地表明,不但“我的,就是我的”,而且“你的,也是我的”。这就从根本上违反了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则。本来,拥有巨额私有资产的富豪最主张维护私有制,但他们却毫不犹豫地侵吞了劳动者的私有财产。于是,资本主义出现了新的制度矛盾:主张私有制的人践踏了私有制。
针对大公司财务丑闻,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说:“20世纪90年代,人的贪婪本性没有增加,但谋求贪婪行为的机会增加了。”作为道德,贪婪是公司“高管”窃取公司财产的动机,它能够得逞则有更深刻的经济根源。
20世纪初,自由资本主义转向管理资本主义,企业实行垂直一体化经营,包揽了生产的全过程:从设计开发、零部件加工、成品装配、一直到产品包装、营销和售后服务,并实行多种经营,公司成为多种行为和多个单位组成的企业。这种生产组织方式以大规模生产为基础,对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经济增长,做出了贡献。
但是,它也有弊病,即经营管理具有专制性。垂直一体化经营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管理。大型企业由一些不同的经营单位组成,由专职的高级经理组成的等级制管理班子负责。每一个职能,由一个部门来管理;总经理统领部门经理,中层管理人员协调并监督低一层的管理人员的活动。以权威和指令完成整个生产过程。处于最下层的是劳动者。一位中国经济学者非常赞许这种企业制度的专制性。他说:“企业的参与人属于不同的群体,其偏好相差很大,通过民主化程序解决他们的分歧会非常没有效率。”在他看来,企业只能搞独裁,万万不可民主化。然而,垂直一体化企业的专制性一旦被放大,“高管”就能够利用手中的权力胡作非为,资本主义新的制度矛盾就由此激化了。面对“高管”的自私行为,美国著名管理大师德鲁克指出:“这不是个人的失败,而是制度失败。”
20世纪80年代以来,标榜产权明晰的企业制度出现了所有者缺位现象,垂直一体化企业的专制性弊病有了放大的机会,使“高管”手中的权利得以滥用,暴利唾手可得。
由于公司向“高管”赠与股权,在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的100家传统产业的企业中,“高管”掌握的股权比例平均高达14%。成为企业的大股东,造成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混淆不清。普通劳动者作为小股东,直接参与公司决策的成本太高,难以起到监督管理者的作用。他们没有理财的能力和经验,于是把投入到股票市场的资金,委托共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管理,从而无法直接监督公司管理者。投资机构的管理者与公司“高管”勾结,从事股票非法交易;行使监督职能的会计公司和咨询公司放纵舞弊行为。因为所有者缺位,对专制性的大企业经营管理缺乏监管,“高管”更加为所欲为,作为股东的普通劳动者成为挨宰的对象。
经济上的专制需要政治支持。金钱与权力结合,政客与“高管”勾结,确立了“高管”窃取公司财产的合法性。
1968年,美国国会通过的联邦威廉姆斯法提高了外部人士购买企业的成本,加强了“高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力。20世纪80年代,美国一些州的法律削弱了公司董事会的权力。近年来,美国与公司有关的法律逐渐从侧重保护股东利益转向保护“高管”。最典型的是,美国参议院通过法案,规定送给“高管”的股票期权不计入公司成本,“高管”用股票期权获利得到法律保障。游说国会通过该法案的主谋就是现任财长斯诺。他曾担任美国一家铁路公司的“高管”,1997-2001年的薪水共达3740万美元;离职后,仍享用公司提供的飞机、汽车和乡村俱乐部。
1994年,他担任由大企业“高管”组成的美国企业圆桌会议的主席。该组织促使参议院以88票对9票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的法案。一贯维护公司“高管”利益的斯诺当上财长,自然要变本加厉地为富豪服务。小布什政府通过优惠富人的减税政策,斯诺功不可没。副总统切尼曾管理过一家能源公司,上台后制定了有利于能源企业的政策;美国海空军司令都曾任职大型军火企业“高管”,于是实行了有倾向性的军火采购政策。在其他发达国家,曾经担任大公司“高管”的人从政,并竭力维护富豪利益的现象,也并不鲜见。
针对大公司财务丑闻,发达国家政府加强了对大企业监管力度。但是,上层建筑的改变必须具有经济基础;制约“高管”手中的权力,解决资本主义的制度矛盾,取决于生产组织方式的变化。
在技术进步推动和竞争压力之下,20世纪80年代,发达国家出现了新型生产组织方式:从设计开发、零部件加工、成品装配,一直到产品包装、营销、售后服务等生产阶段,被分解到不同企业。例如,大型汽车企业把零部件包给不同的供应商生产,自己专注于技术开发和整车装配。名牌电子企业把零部件设计和产品加工制造完全包给其他企业,成为“没有工厂的工业企业”。最著名的例子是戴尔电脑公司。在服装业和鞋业,世界著名的品牌企业把加工生产转包给发展中国家的企业。美国耐克公司作为品牌营销商并不制造运动鞋。美国的沃尔玛商店作为零售商,不仅从事零售业,而且组织和管理分布在全球范围内的产品生产。以垂直一体化企业为主导的生产组织方式,正在逐步让位于企业之间实行水平一体化合作的全球生产网络。
在这个网络中,多个企业共同完成一个产品的生产经营过程。企业之间合作的基础是各自生产经营能力的互补性,并不涉及资产所有权。股份公司治理的委托-代理关系变为全球生产网络的共同参与关系,单个企业的等级制结构必然要向扁平结构转化。有人对300家美国大公司1986-1999年的变化做了调查,结果表明它们的结构层次减少,“高管”的权力被削弱,对企业的支配作用也在弱化。
利润是每个参与全球生产网络的企业各自谋求的目标。但是,企业之间合作的目标是共同生产出符合市场要求的产品,而不是利润。衡量合作业绩的标准是产品的性能、质量、交货期、市场占有率和消费者满意度等非财务指标。企业不再单纯追求利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管”以赢利为借口的短期行为。
通过全球生产价值网络,供应商取得了进入市场的便利;生产商把加工生产分散到众多的供应商,不必大量投资于固定资本,避免了市场波动的损失。基于能力互补和稳定市场的需要,企业之间的合作是连续的,从而削弱了企业追求短期目标的动力,促使“高管”正视企业长期经营的必要性:
消费者决策对生产的影响力加强。经营者更加注重消费者主权,把吸收消费者反馈作为改善经营管理的重要方法。消费者信息成为企业的一种生产投入。
由于知识成为生产手段,人力资本的作用增大。劳动者不但拥有所在企业的股份,还参与产品开发设计和生产经营管理,成为治理的主体。
可持续发展要求企业保护生态环境,企业与它所在地区的利益关系更密切。企业所在地区居民对企业的资源配置具有影响力,成为公司治理的参与者。
从单纯谋求利润出发,公司治理机制由两个主体组成: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从谋求长期发展目标出发,除了所有者向企业投入资本之外,其他的利益相关者也以不同的资源对企业做出贡献。企业的投资者、劳动者、消费者、其他的相关企业和社区居民共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者模式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纳。利益相关者,即民众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无疑是经济活动民主化的进步;对制约“高管”的独裁和金钱政治,缩小由“高管侵吞公众财产造成的贫富差距,具有积极作用。
发达国家的生产组织方式处于转折期,企业生产组织方式从垂直一体化企业转向水平一体化网络,公司治理方式从专制走向民主,不会一帆风顺。发达国家大公司的财务丑闻就是旧势力顽强挣扎的体现。一些学者也在为他们辩护。前面提及的经济学者就说,让经理对所有利益相关者负责,结果将导致他对任何人都不负责。
这段话说明,坚持陈旧生产组织方式仍大有人在,新旧势力的较量不会轻易结束。主张私有制的人在实践中践踏私有制,说明资本主义私有制进一步陷入困境。要摆脱困境,就要实行经济民主。在标榜民主的发达资本主义制度中,实现经济民主并非易事。如果说资本主义还有一定程度的自我调节能力,可行的出路已经摆在任命面前:发展有利于经济民主的全球生产网络,实行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公司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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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外资产证券化税收政策的一般处理来看,根据资产转让过程中的转让人所保留的控制资产的极力大小以及所承担的风险的程度,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在所有权真实转移,受让人承担风险的情形下,认定为“销售”;二是在所有权未真实转移时,转让人保留了实质风险的情形下,整个交易被认定为“担保融资”,因此,转让基础资产的行为被确认为担保融资下的“提供担保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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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产证券化交易中发起人转让资产的所得税问题初探
资产证券化交易的第一个环节就是借款人(通常也是整个证券化交易的发起人)把特定资产转移给一个特殊目的载体(SPV),以便后者以该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进行融资。在这个环节产生的税法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发起人转移资产行为在税法上的性质,属于“销售”还是“担保融资”?二者的税负后果完全不同。
第二,由于所转移的资产通常是能够带来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如银行贷款、长期租赁合同或者特许权合同,这些资产都属于应收账款,可以统一简称为“带息债权”。转让带息债权在确认转让收入或者计税成本时会产生一些特殊的问题,如转让收入是否需要分解为利息收入和债权本金收入,已产生、但尚未支付的利息是否计入计税成本等等。
第三,资产证券化交易通常安排有一些特殊的对价方式,如发起人保留在所转让资产中的次级权益,其功能是发起人为交易提供的信用增级或者担保。税法上如何认定这一特殊的对价?是否影响到对转让行为的定性?如何进行计量?
上述问题,有些(如一、三)是资产证券化特有的问题,有些(如二)则是金融债权的典型特征。由于我国现行税法对应收账款、特别是金融债权的转让缺乏明确而细致的规定,因此上述问题都在资产证券化交易中集中反映出来。相应地,探讨资产证券化交易的税务处理,不仅有助于交易当事人确定资产证券化交易的税负成本,同时也能够逐步廓清金融产品的税务规则。同时,它也提供了一个观察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税收政策是否能够实现税收中性、公平、效率等目标的视角。为此,笔者将结合我国当前进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方案对交易中发起人转让资产环节的税法问题作一探讨。
从国外资产证券化税收政策的一般处理来看,根据资产转让过程中的转让人所保留的控制资产的极力大小以及所承担的风险的程度,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在所有权真实转移,受让人承担风险的情形下,认定为“销售”;二是在所有权未真实转移时,转让人保留了实质风险的情形下,整个交易被认定为“担保融资”,因此,转让基础资产的行为被确认为担保融资下的“提供担保物”处理。
从理论上说,这两种认定方式所引起的税法上的后果完全不同:“销售”是一种典型的应税行为,可能发生流转税、所得税、印花税等一系列纳税义务;“提供担保物”不是一种典型的应税行为,通常不发生流转税或所得税问题,至多因为担保物或者相关权利证书的转移占有而发生印花税或者契税问题。
在我国目前进行的资产证券化试点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5号,以下简称《通知》)将发起人的资产转移行为确认为“销售”,而非“担保融资”,并且规定:“发起机构转让信贷资产取得的收益应按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转让信贷资产所发生的损失可按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规定扣除”。
上述规定非常简单,没有考虑资产转让环节可能存在的各种技术上的、细节上的差异。例如,转让人可能保留次级权益,从而承担所转让资产上的大多数风险。此外,《通知》似乎也没有关注到我国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采取的是“信托”方式,以“信托”方式进行的资产转移与一般意义上的“转让”是有区别的。也就是说,在资产证券化交易中,采用信托SPV作为融资载体时,发起人是把资产“信托”给受托人;相反,如果采用特殊目的公司(SPC)作为载体,发起人通常是把基础资产“出售”SPC。这两种不同形态下的资产转移行为是否应适用同样的规则,颇值得深入研究。
在美国,税务机关和法院在判断一项交易到底是出售还是担保融资时,坚持的是实质主义而非形式主义的标准,即根据具体交易中双方权利义务分配的实际情况来认定,而不是根据交易声称的法律形式。借助于判例的积累,美国税法上明确了一系列需要考虑的因素供税务机关判断,如应收账款的购买价格是否固定,被转让的应收账款是否能被明确辨认,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是否收到了转让通知,与所有权相联系的利益和风险由哪方享有和承担,买方是否具备处置应收账款的权力,收取债权的成本和税收负担是否由买方承担,等等。这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在明确了“转让行为”作为“销售”确认的前提下,按照我国现行税法规则,“应收账款转让”似乎不涉及流转税,因为它既非营业税的应税税目,也非增值税或消费税的应税税目。因此,《通知》中就贷款资产转让没有提到营业税。同时,为扶持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通知》又豁免了证券化交易所有环节(包括发起人转让资产环节)的印花税。这样,发起人转让信贷资产就只剩下所得税问题,需要确定转让收入与计税成本。
应收账款的转让收入一般比较直观,即转让方收取的全部对价。不过,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转让收入确认有一个特殊的问题:转让方保留的次级权益如何确认?以建设银行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以下简称“建元信托”)为例,建行通过转让信贷资产共获得30.2亿元的对价。其中,29.3亿元属于受托机构对公众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获得的收入,9000万元为受托机构对转让方(即建设银行)定向发行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标价。基于该次级权益,建设银行一方面可以享有被转让信贷资产在偿付了公众投资人后剩余的权益,另一方面,如果被信贷资产因为原始借款人不能足额还款而发生损失,这些损失也由建行银行的次级权益来吸收。
由此在税法上提出的问题是:对于转让方建设银行而言,究竟是以30.2还是29.3亿元确认转让收入?这里实际上涉及到另一个问题:转让方保留被转让资产中的次级权益究竟是取得的一笔转让收入,还是表明其中一部分资产没有转让?
从会计处理的角度看,保留被转让资产中的次级权益意味着转让方在一定程度上继续承受该资产上存在的风险,这将产生非常复杂的“真实销售”问题。简言之,按照财政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转让方需要根据其承担风险的实质性程度来决定有多少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果次级权益意味着几乎保留了全部的风险,则资产不得终止确认,收到的全部款项也只能作为负债,不作为收入。如果属于“持续涉入”,转让方必须按照持续涉入的程度持续确认一部分资产。因此,在会计处理上,次级权益的存在可能导致相关款项不能完全计入转让收入,或者,在确认收入的同时,还需要确认相关的负债。
笔者以为,从效率目标考虑,税法在转让收入的确认问题上宜简化处理。理由在于:第一,如果发起人的“转让”行为在税法上已经被界定为“销售”,则基于次级权益的存在而重新争论“真实销售”问题是没有意义的。这个问题更适合在交易的税收定性层面来综合考虑,而不是在收入的计量环节上来争论。第二,资产支持证券通常被视为对基础资产的不可分的权益,次级权益证券与A、B、C这些优先级证券之间的差异只是受偿顺序有先后之分,没有与具体资产组成部分的对应关系。也就是说,我们可能无法明确划分出哪部分资产没有转让,哪部分资产已经转让,只能认为所有资产都转让出去,而所收到的全部利益(包括次级权益)都作为转让的对价,构成转让收入的一部分。这种情形与公司转让资产时获得部分现金对价、部分股票对价的情形类似。因此,笔者建议,在确认转让收入时,宜将次级权益对价直接计入转让收入。
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所转让的基础资产都是能带来现金流的资产,性质上属于带息债权。在转让日,该债权可能已经孳生出一部分利息,由于尚未到计息日,因此转让方尚未实际确认利息收入,原始债务人更没有实际支付利息。在证券化交易中,由于该部分应计而未计的利息金额比较大,因此在确定转让收入和计税成本时都需要考虑是否对该利息进行确认。
依然以建元信托为例,建设银行转让抵押贷款30.2亿元,贷款合同的加权平均利率约为5.3%,每月产生利息约为1325万元。假定原始贷款合同规定的计息日为当月30日,支付日(或扣款日)为次月5日。进一步假定证券化交易下贷款的交割日为2005年12月20日,因此,当该批贷款转移给受托机构时,其已经产生了(但尚未确认)20天的利息约850万元(即1325万元的三分之二)。那么,建设银行在12月20日收到的转让收入中,是否需要分解出应计利息的对价以及贷款本金的对价两个部分?另一方面,建设银行在确定所转让贷款的计税成本时,是否需要把这部分应计利息考虑在内?
1.转让收入的分解与利息确认
如果把转让收入分解为利息对价和本金对价,两种对价收入在税法上的定性有所不同。转让收入中的利息收入部分通常属于一般利息所得,但债权本金转让的收入则属于资产处置所得,即资本利得。在实务处理中,《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国税发[1997]71号)以及《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国税发[1998]97号)规定对股权转让收入进行分解,分别确认“股权转让收益”与“股权持有收益”。
从理论上说,利息是资金的时间价值,是提供融资者的一项应计收入。当转移应收账款时,如果转让日该应收账款已经孳生了一部分利息,该利息属于转让方对应收账款债务人提供信用所应取得的收入,尽管转让方在财务上尚未确认,原始债务人更没有支付。该利息的存在提升了应收账款的价值,它通常也会反映到受让方支付的对价上。因此,从理论上说,应收账款的转让方从受让方获得的对价可以分解为对应收账款中所含利息的支付和对债权本金的支付两个部分。
尽管如此,笔者以为,从我国目前的征管实践出发,为实现税收公平与效率的目标,不宜进行收入的分解或单独确认利息收入。
理由如下:
第一,如果一国税法区别一般所得与资本利得(特别是长期资本利得)而适用不同的所得税率,就需要对带息债权的转让收入进行分解。反之则没有必要。鉴于我国目前企业所得税制度并不区分一般所得与资本利得,区分利息收入与资产转让收入没有实际意义。
第二,在市场交易条件下,人为地分解转让收入很难做到合理分配。
虽然从理论上说,受让方支付对价时会考虑到债权中已经孳生的利息这一因素,但其对价中究竞多少是对利息的支付并不容易确定。带息债权如同债券类金融工具,其价值由市场平均收益率来决定,并反映特定时点的供求关系。受让方支付的对价通常并不等于“债权本金十已孳生的利息”之和。此外,还要考虑到原始债务人不能偿还的风险。
一般来说,考虑到利息与本金在数额与支付时间上的差异,其偿还风险可能是不一样的。诸如此类的因素,将导致分解转让收入、单独确认利息的税务处理非常复杂,还不能够保证得出合理的结果。在这个方面,我国股权转让所得区分“转让收益”与“持有收益”的实践已经有深刻的教训。这也说明,一项制度设计可能理论上很完美,但在实践中并不具有可操作性,结果只是徒增纳税人的负担。
第三,在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两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中,为了简化利息问题,相关的法律文件都明确规定,所转让的标的是贷款资产在指定交割目的本金部分,不涉及这些贷款已经孳生的利息。对于购买了该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投资人来说,其获得的是交割日之后抵押贷款新产生的利息。因此,交易合同直接对带息债权的利息进行了剥离,这样,转让方所取得的全部收入都是转让债权本金的收入,从而避免了分解收入的困难。
当然,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分解带息债权的转让收入尽管从所得税的角度看没有意义,但它对于营业税纳税义务的确定是有意义的。这是因为,尽管“应收账款”转让不是营业税的应税税目,但利息收入却是金融业的营业税应税项目。一旦进行收入分解,就产生相关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的问题。目前《通知》对资产转让环节没有提到营业税问题,这是否意味着免除转让环节的营业税?这里显然存在着政策上的疏漏需要弥补。
2.计税成本与利息确认
根据上文的分析,如果所转让的是带息债权,且不单独确认利息收入,则在确定所转让资产的计税成本时也不考虑已孳生的利息问题,而是以债权的账面价值(本金)作为计税成本。这样,转让债权获得的全部对价与债权本金之间的差额构成转让所得,其中虽然包括利息所得与债权转让所得两个方面的成分,但为操作便利,不进行分解确认。
实践中,当资产证券化试点交易借助合同对带息债权的利息进行剥离后,这个问题就更清楚了,被转让债权的计税成本就是债权的本金额。
与一般的债权转让相比,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应收账款转让还有一个特殊的问题,就是如何确认转让方因保留次级权益而在未来可能获得的利益。
转让方保留应收账款的次级权益,意味着转让方对该部分资产在本息的偿付上后位于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人。但是,这种后位受偿对转让方也可能是有利的。由于优先级证券的利息率一般都会显著低于基础资产的收益率,基础资产下的收益在偿付了投资人的本息后,最后剩余的部分都归于次级权益的持有者,它通常会大于次级权益持有人按照自己的权益份额在整个资产支持证券中的比例应享有的收益部分。在这种情形下,是否应当把这些未来可能获得的超额收益贴现到当前,从而增加转让方的转让收入呢?
笔者以为,不应当将这部分或有收益贴现计入转让收入。理由有三。
第一,如前所述,利息是货币的时间价值。这意味着它只能在其未来发生时确认,而不应提前确认,否则,就会产生理论上的悖论。对此可以用一个最极端的例子来说明:如果我们用贷款合同的利率作为贴现率,那么未来本息收益贴现到当前就是贷款本金额,因此根本不会产生收益。另外,从实践操作来看,税务部门并不要求银行贷款下的利息收入在发放贷款时就进行确认,而是在各计息期间逐一加以确认。
第二,从纳税人实际负担的角度考虑,税收课征原则上采取的是现金制或者收付实现制。为未来收入纳税不符合税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在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次级权益最终能否获得足额偿付并不是确定的。次级权益作为借款人(它同时也是发起人和资产转让方)提供给投资人的一种担保,蕴涵着风险。如果基础资产未来的偿付状态不理想,现金流不足支付投资人所持证券的本息,次级证券持有人可能颗粒无收。风险与收益是对等的。税法上既然不会允许转让方将或有损失在当期扣除,自然也不能要求纳税人将或有收益计入应税所得。
依照前面对应收账款转让税务处理一般原则的分析径路,计算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两个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发起人转让资产的所得税纳税义务如下:
1.建元信托项目
建行转让的抵押贷款本金余额为30.2亿元,通过转让信贷资产共获得30.2亿元。其中,对公众发行的A、B、C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得收入29.3亿元,建行另获得转让资产中的次级权益标价为9000万元。这些对价全部作为转让收入。因此,建行转让贷款资产的收入为30.2亿元,计税成本为30.2亿元,二者相等。建行转让该批信贷资产的应税所得为零。
2.开元信托项目
国家开发银行转让公司贷款本金为41.7亿元,发行开元证券A级:29.2亿元;B级:10亿元;次级证券2.5亿元,合计41.7亿元,全部作为转让收入。因此,国家开发银行转让贷款资产收入为41.7亿元,计税成本为41.7亿元,二者相等。国家开发银行转让该批信贷资产的应税所得为零。
上述计算结果给我们一些很有益的启示。
如前所述,在资产支持融资交易中,发起人转让资产的行为在税法上定性为“销售”还是“担保融资”,在理论上税负可能有很大差异。如果借款人被认定为用该应收账款进行担保融资,即以该批抵押贷款为担保向投资者发行债券,基本上是一个无税交易。但一旦被认定为“销售”,则将产生一定的纳税问题,这就导致证券化融资的税收成本高于担保融资,可能造成融资行为的扭曲。因此,《通知》把发起人转让信贷资产认定为“销售”曾引起人们的担忧。
但是,本文的分析与计算表明,在澄清了应收账款转让的所得税规则之后,以资产进行担保融资与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对于借款人来说税收成本是一样的。由于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豁免了交易环节的印花税,同时规定受托人承接贷款资产项下利息收入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因此,即便将资产证券化交易下的基础资产转移认定为“出售”,课以所得税纳税义务,也未必会给实际的借款人(即转让方)带来更高的税负。交易当事人可以通过交易结构的设计,特别是资产转让对价的合理安排,让资产的“真实销售”达到与“担保融资”同样的效果。
由此引申出的另一点启示是,只要税收规则明确,给人以合理的预期,当事人就可以通过交易行为,自主地实现“税收中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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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是政府、企业、个人筹措长期资金的市场,包括长期借贷市场和长期证券市场。在长期借贷中,一般是银行对个人提供的消费信贷;在长期证券市场中,主要是股票市场和长期债券市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预期与资本市场投资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预期与资本市场投资分析全文如下:
摘 要:预期作为一种经济行为和心理现象,是人们在进行经济行为活动之前对经济变量的一种估计和主观判断。中国资本市场是_个充满预期因素作用和影响的市场。从本质上来说,投资者投资于资本市场,就是投资于这个市场的未来收益预期。预期作用于资本市场投资需求的传导机制是通过影响各经济行为主体的预期作用于投资需求的。资本市场投资供求均衡点是否稳定,取决于经济运行在受到使它离开均衡位置的冲击后将会如何变化的预期。预期的合理引导,对于投资者进行资本市场投资、防止经济的剧烈振荡,保持国民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有着特殊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重视投资者预期因素比重视和规划货币供应量增长的若干个百分点更为重要。
预期作为一种经济行为和心理现象,是人们在进行经济行为活动之前对经济变量的﹁种估计和主观判断。它普遍地存在于人们的经济活动中,与经济活动和经济利益密切相关。预期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预期收益,预期收益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利益。资本市场投资是一种重要的经济活动,它是投资者资本的投资和交易,是普遍地存在着预期因素作用和影响的。预期作用于资本市场投资需求的传导机制是通过影响各经济行为主体的预期作用于投资需求的。投资者预期对资本市场投资需求的影响是宏观经济政策决策者必须考虑的微观因素。正是投资者预期的变化莫测,导致了资本市场投资供求变动,从而影响经济波动。所以,有资本市场,就有预期;有预期的作用和影响,就自然地包括资本市场的预期问题。资本市场与预期之间存在着密切相联、不可分割的关系。
经济人必须作出的多数决策都涉及对未来不确定性、风险和收益的一定预期。例如,一个人在作冰箱、彩电等耐用消费品的购买决策时,要对这些商品未来的价格走势和自己的收入前景进行一定的预期;企业在制订和实施投资计划时,对产品的市场需求和收益也进行一定的预期。又如,某一资本市场投资者现在购买股票,以期望将来获得丰厚的股息和资本投资预期收益;国家在调整一项宏观经济政策时,决策者往往分析其实施效应和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个人、企业和国家的经济活动无不受到预期的作用和影响。因此,对预期的理解无论在描述个体行为、解释宏观经济波动还是在研究资本市场投资等方面都是十分必要的。资本市场投资是高风险投资行为,因为资本市场充满了不确定因素,而不确定性越大,就越有风险,就越需要事前的预期。资本市场上所有的投资行为决策,实质上都包含着对未来不确定性结果的预期。例如,投资于一项资本资产的决策,涉及到今天做出的财务支出能够预期在未来获得可观的收入,在完全实现之后,这个收入能够证明最初的投资行为是值得的。希望实现资本收益而购买政府债券的决策,包含着对未来利率走向的预期。可以引据的例子还很多。诸如以上这些活动,都需要如下一些预测或估计、判断:第一,在当前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时,有可能发生什么,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第二,如果现在采取一定的行动,又将可能发生什么,发生的可能性又有多大;第三,今后采取行动,可能性会怎样,即发生什么,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
在资本市场投资过程中,预期自始至终存在着并发挥它的作用和影响。投资者在投资之前,要进行风险预期,进行预期收益和投资不确定性的考虑;在投资过程中,随着投资不确定性的变化,投资者要调整投资行为;投资以后,投资者要总结预期与实际发生结果的偏差,为今后投资作参考依据。“投资者既要分析事实的变化,又要思考其他投资者和自己对这些变化可能的反应,从而投资者和市场之间形成了一个自我反馈的循环机制。”投资者进行的预期,往往以相互之间的行为选择作为基础,参考他们的投资行为,形成自己的投资预期,做出自己的投资决策。“投资者之间的决策以相互之间的行为选择为基础,预期行为贯穿于整个投资过程中。”
这里强调了资本市场中预期的普遍性,并不是说预期是资本市场投资中决定一切的变量,更不是说资本市场投资多少完全是由预期惟一决定的。我认为,预期是影响资本市场投资的重要因素和变量之一。它的作用和影响,是通过其他变量的变动体现出来的,脱离了资本市场这一客观载体,也就不存在预期这一主观因素。反之,脱离了预期这一主观因素,也不能全面地解释资本市场上的许多问题。例如,股市的波动。“当人们从增加的收人中正常地按边际消费倾向分配收入时,按正常心理去进行投资时,预期因素将不对人们的行动产生积极和消极的作用。然而,预期因素是不可避免的……”将普遍存在于资本市场中的预期问题与资本市场结合起来进行分析,更能揭示资本市场的运行规律和解决资本市场中存在的消极预期、发挥积极预期作用问题。如果一部分人对政治经济形势的信息不准,依着自己对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了解,预期它经营状况良好,涨势明显,继续买进;另一部分人则认为上市公司虽有实力基础,但有许多未来不利的政治经济事件将影响整个股市,预期股市将整个下跌,决定卖出。所以,买者、卖者基于不同信息的不同预期,会增加资本市场供求。
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进行预期的目的就是获得预期的收益或利润。这一目的往往是随资本边际效率即预期的利润率下降而改变的。在利息率不变的情况下,资本市场投资需求的高低则完全取决于资本边际效率的高低,而这个问题说到底是一个心理问题,是对未来的信心问题和预期问题。信心对于资本市场的走向关系重大,特别是在股市的走向发生转折时,信心显得更重要。所谓信心(Confidence),就是资本市场投资者对市场走向趋好的预期。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数以万计,各有各的预期,但各个投资者的预期相互影响,会形成在市场上能影响其走向的、起导向作用的预期,这就是资本市场中投资者的信心。
可见,作为一种心理现象和心理行为的预期普遍地存在于资本市场之中。有资本市场,就有预期行为。资本市场预期具有普遍性。
预期可以在不同的个人之间传递,以形成一个绝对优势的预期主流,这就是预期的传导机制。预期的传导机制可用下图描述:
由图1可以看出,预期最初由个体形成,从而影响其微观决策。个体预期经传播逐渐形成大多数人的社会预期。社会预期影响宏观经济的运行,从而增加或降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效应。预期在传导过程中有放大、缩小从而使信息失真的可能,因而很容易对经济波动产生推波助澜的作用。在经济的扩张阶段,预期的放大可能导致经济更急剧地扩张;萧条时期,悲观预期的放大将加剧经济的萧条。反过来,预期的收缩有利于抑制经济的过热,或促使经济尽快复苏。
在预期的传导过程中,可能会滤掉一些信息,修正原来的预期,这就是预期的调整(Adjustment)。如果在预期的传导过程中,加进了某些新的重要消息时,这些消息在传播过程中会广为流传,从而也可能导致预期突变。例如,20世纪30年代经济出现大萧条时,攻击性事件形成的预期突变对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严重地影响了资本供给和预期收益等,进而影响投资总量和消费总量。经济大萧条是经济活动中预期突变的一个典型例子。预期突变实际上也是一种预期的调整。
影响资本市场投资需求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银行利息率、投资成本、投资不确定性和风险,尤其是投资的预期收益。投资决策实际上取决于净收益率,即预期收益和投资成本之差。一般的理论分析都是假定在预期收益一定的基础上层开的。在这种情况下,利率的下降降低了投资的成本,投资者可以获取更多的预期收益,投资需求增加。投资者对未来经济前景的判断和估计会影响到预期收益水平,如果投资者对未来经济前景看淡,会导致其对投资所能获得的收益预期降低,投资需求减少。只有当投资前景预期看好时,资本市场投资需求才会增加,资本市场才会繁荣发展。
预期作用于资本市场投资需求的传导机制是通过影响各经济行为主体的预期作用于投资需求的。资本市场预期的好坏会影响经济行为主体的收入预期,进而影响甚至改变他们既有的边际消费倾向 (Marginal Propensity to Consume,MPC)。MPC的改变,会直接影响到投资乘数K,因为K=1/(1-MPC)。MPC的提高,会导致K的增加,△Y=K△I,进而会导致GDP的增加。相反,MPC的降低,会导致K的减少,而GDP也跟随减少。所以,MPC、K和GDP是呈同方向变动的。经济行为主体对未来经济前景的良好预期会增加他们的投资信心,直接引发投资者投资需求的增加。
资本市场是充满不确定性的要素市场,信息、资本的快速流动使资本市场价格频繁变化。预期变化莫测,导致了资本市场投资供求变动,从而影响经济波动。反过来,经济的波动,会影响到资本市场投资的波动,进而又会影响到投资者预期的形成和调整。这就形成了预期与资本市场投资供求变动的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是资本市场预期问题存在的表现。预期既可以使资本市场投资供求两旺,也可以使之供给不足、需求不旺。不仅如此,资本市场投资供求的平衡可以使投资者充分掌握和利用信息,正确进行不确定性和风险的预期,形成适当的、与实际收益相差不大的预期收益;它的不平衡也可以使投资者掌握和利用信息效率不高,错误地进行不确定性和风险的预期,从而形成不适当的、与实际收益相差较大的预期收益。
在投资者对证券前景的预期为一定的条件下,某种证券的价格越低,这种证券的价格转向上升的可能性就越大,预期收益就越多,投资者愿意进行这种证券的投资就越多;反之,某种证券的价格越高,这种证券的价格转向下降的可能性就越大,预期收益就越少,投资者愿意进行这种证券的投资就越少。如图2所示。
在图2中,以横轴表示资本市场上某种证券的投资量,纵轴表示投资这种证券的预期收益,如果把证券投资曲线I表示为平滑的曲线,那么它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
在投资者对证券投资前景的预期为一定的条件下,存在一定的证券投资曲线。如果投资者对证券投资前景的预期发生变化,证券投资曲线将会发生移动。也就是说,如果投资者对证券投资前景变得更乐观,那么投资该种证券的数量将增加,证券投资曲线将向右上方移动,如图3中的I曲线移向I‘曲线;反之,证券投资曲线将向左下方移动。由I曲线移向I’‘曲线。
资本市场投资供求是如何受预期影响的呢?可用这样的例子来说明:第一位投资者说:“最近股票可能会上涨。”第二位投资者说:“最近股票可能平均上涨20%.”两位投资者虽然都描述同一件事,但所进行的预期不同,第一位投资者只预期“股票上涨”这件事,而第二:位则预期股票可能会上涨多少。也就是说,两位投资者预期股票上涨的确定性程度不一样。前者确定性程度低,不确定性程度高,因而预期不完整;而后者确定程度多,不确定程度少,他所进行的预期较为完整。因此可以说,预期就是使投资者减少对未来经济活动了解的不确定程度。当投资者预期进行某项投资时,一些大的投机者,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实力,大量买进或抛出,形成对资本市场供求的巨大冲击,导致资本市场供求的剧烈波动。
投资于资本市场使股票及其他证券的价格远离实体经济的发展,甚至与实体经济的发展毫不相关,它的变动基本上依赖于在对资本市场价格变动的预期基础上形成的供给和需求,由此形成的各种市场信息必然也仅仅是资本市场投资者对证券本身预期的供给和需求的反映,对于实体经济的反映来说是一种人为的扭曲。因此,在资本市场上,更多的是预期心里与投机活动相结合,对于供求的波动推波助澜。预期使投资者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由此使资本市场投资发生供求变动。
例如,如果投资者预期A种股票收益超过B种股票,那么他就会抛出B种股票,购买A种股票,这样对A种股票的需求就增加了,对B种股票的需求就减少了。投资者会相信,在长期中,他们的预期是正确的,因而采取了抛B购A的投资决策行为。资本市场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使得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不完全性成为一种常态,导致资本市场的非均衡(Non—equilibrium)状态,并使均衡成为一种特例,引起资本市场的经常性波动。
在完全信息条件下,每个投资者所拥有的信息都是对称的,即理性的投资者无法利用内幕消息和意外冲击来获得额外的预期收益,这就意味着资本市场在任何情况下都将处于均衡状态,投资者预期不会出现任何非理性变动导致资本市场陷于非均衡状态,更不会出现投机冲击引起资本市场投资的失衡。尽管理性预期是运用一切可用信息而作出的最佳预测(Best Prediction),但以理性预期为据而作出的预测并不总是完全正确的。一方面是因为投资者的惰性;另一方面是因为投资者不可能得到全部可供利用的各种经济信息以形成准确的预期。
资本市场上的投资基于投资者对未来的不同预期,受投资者心理因素影响很大,有时资本市场的大动荡正是大众强烈的追随心理作用的结果。资本市场供求价格变动还经常受到各种消息的影响,这些消息往往是未经证实的传闻、有关新闻报道、机构大户的行踪等,这些因素常常使之短期内出现异常波动,从而使资本市场投资供求处于不平衡状态。要改变这种状况,除了实行强有力的宏观经济政策外,还可以从预期的角度考虑,引导投资者改变预期从而增加或减少投资,促使资本市场投资供求处于平衡状态。
1.中国资本市场是一个充满预期因素作用和影响的市场。投资者在投资之前,要进行风险预期,考虑预期收益和投资的不确定性;在投资过程中,随着投资不确定性的变化,投资者要调整其投资行为;投资以后,投资者要总结预期与实际发生结果的偏差,为今后投资作参考依据。预期行为贯穿于整个投资过程中。从本质上来说,投资者投资于资本市场,就是投资于这个市场的未来收益预期。
2.资本市场投资供求均衡点是否稳定,取决于经济运行在受到冲击后将会如何变化的预期。预期的合理引导,对于投资者进行资本市场投资、防止经济的剧烈振荡,保持国民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有着特殊的作用和功效。
3.在资本市场投资中,外界因素的偶然变化有可能改变投资者的预期,从而对其产生作用和影响,预期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的重要性必然会大大提高,因此在某种意义上重视投资者预期因素比重视和规划货币供应量增长的若干个百分点更为重要。
特别是在资本市场上,要重视投资者的各种预期,除有关部门已有的民意调查和测验可作参考外,应建立和完善现有的投资者市场预期调查,要参考国家统计局的企业家信心指数和消费者信心指数等相关预期指标。所以,重视资本市场中投资者的预期已是当今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和实施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如果不考虑预期,那么对惯性的调控将要花较长的时间,要付出更高的代价。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调控市场运行惯性的政策操作要注意预调节,要注意在进行宏观调控时打提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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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或代理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自觉地运用税收、会计、法律、财务等综合知识来降低税收成本,以服务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济行为。尽管税收筹划(Taxation planning)在西文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在中国的兴起却是近十几年的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企业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更加重视和渴望进行税收筹划,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国外公司和咨询业的大量涌入,为我国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提出了更紧迫的要求。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针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经济社会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编辑工作的现代化趋势也成为了必然。编辑工作的现代化主要指的是编辑主体的现代化、编辑技术的现代化以及编辑管理的现代化。该文首先详细分析了编辑工作现代化发展的必要性,编辑工作的现代化发展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一个优化的整体结构、是社会竞争发展的必然选择;随后是对编辑工作现代化实现途径的分析,主要分析了编辑理念的现代化、编辑手段的现代化与编辑管理的现代化。
现如今,随着经济社会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编辑工作的现代化趋势也成为了必然。编辑工作的现代化主要指的是编辑主体的现代化、编辑技术的现代化以及编辑管理的现代化。在现代社会当中,作为一名编辑,首先必须具备现代意义,要有创新精神,要顺应时代发展的步伐,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思维方式等多个方面进行调整,要跳出传统的编辑工作框架,使得编辑理念、编辑技术、编辑管理等多个方面全面实现现代化。
1.1 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我国,编辑工作很早之前便已存在,在商朝时期便已经有了利用文字来记录的典著。随着社会的发展,编辑工作也在不断地延伸与拓展。在现代化进程不断前进的环境下,编辑工作也需要顺应时代的步伐,走上现代化道路,更好地实现其价值。例如,如何增加刊物的信息容量、如何加快出版频率、如何增强出版物的美感以吸引更多读者,等等,都需依靠编辑工作的现代化来达成。因此,编辑工作现代化发展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
1.2 是一个优化的整体结构
编辑工作,其自身便是一个系统,它是一个需要通过人类创造性的思维劳动而进行精神产品生产的系统结构。所谓编辑工作现代化,主要指的是组成这一系统的多种基本要素的不断优化的现象以及优化过程的总和。可将这一系统分为两大组成部分:内系统与外系统。内系统主要是由编辑人员、稿件以及编辑手段组成,内系统是其系统的核心以及物质基础;外系统主要是由方针政策、管理制度以及领导体制组合而成,它是其系统的外部条件以及组织保证。内系统与外系统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要真正实现编辑工作的现代化,就需使得编辑工作系统处于一个优化的状态之下,使各个要素协调有效地发挥出最大功效,让编辑工作能够适应时代的特点和需求,以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1.3 是社会竞争发展的必然选择
总的来讲,要全面实现编辑工作的现代化,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实现方式上来讲,不但受到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同时也需要物质的积累以及资金的保障,因而它是一个无止境的、有序的、不断提高的动态发展过程。我国的编辑事业与我国的学术文化一样具有悠久的历史,也正是因为有了编辑活动,才能够使得学术文化得以保存。现代化的编辑理念讲究的是创新、要做到与时俱进,它鼓励编辑工作者具有开阔的思路与创新性的思维方式。当前,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之下,竞争日趋激烈,要想不在竞争中被淘汰就需要融入竞争当中,走现代化发展道路,不断改革创新。由此可见,编辑工作现代化也是社会竞争发展的必然选择。
2.1 编辑理念的现代化分析
从编辑主体的角度来看,编辑理念主要指的是编辑理论、编辑程序、编辑技术、编辑管理、编辑经营等一系列同编辑工作息息相关的多项因素所形成的综合理念。要实现编辑工作的现代化,不但要强调质量、关注读者、注重效益,更应该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在选题方面要具有超前意识、价值意识、竞争意识以及经营意识等。一个具有创新意识的编辑,必须做到与时俱进,其思想观念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而改变。总而言之,作为一名优秀的编辑,必须更新编辑理念,摒弃那些不适应现代化需求以及出版物发展的理念,以树立新型的编辑理念,真正实现编辑理念的现代化。
2.2 编辑手段的现代化分析
编辑手段的现代化,它是编辑工作现代化的标志与前提。现如今,随着计算机技术在编辑工作当中的广泛应用,编辑手段也产生了较大的改变,它帮助编辑人员逐渐从事务性劳动中解放出来,为其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转向创造性劳动提供了条件。首先,编辑能够有效地运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文献检索,能够在巨大的信息资源库当中查询检索有效信息并且掌握学术动态以及学科发展趋势。这种自动化的检索方式能够有效地提高编辑的工作效率,这为编辑搜集信息提供了便利,使其组稿、编稿有了更加充分的选择余地,对提高书稿的学术质量具有积极作用。除此之外,利用计算机进行文字编辑与手写相比,修改更加直观方便,这对激发编辑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也有着积极作用。
2.3 编辑管理的现代化分析
编辑管理的现代化,它是编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因此,做好编辑管理工作,促进其现代化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文章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编辑管理的现代化进行分析。
2.3.1 编辑管理组织的现代化分析
编辑管理组织的现代化主要指的是办公的电脑化与自动化。当前,现代化的编辑工作与传统的编辑工作相比,无论是在内容还是在工作方式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与传统的笔录书稿形式相比,现在更多的是以电子书稿的形式呈现,作者将电子文稿发送给编辑,然后编辑能够在计算机上对书稿进行处理,可提高工作效率。并且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普及,编辑还可随时随地通过网络与作者进行交流沟通,方便快捷。
2.3.2 编辑管理制度的现代化分析
科学的管理都必须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许多出版社成功的关键就在于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首先在财务管理方面,需要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要严格核算;其次在用人制度以及分配制度方面也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在这样的管理制度之下,才能够充分调动编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提高其创造性与责任感,进而为出版物的质量与出版效率提供保障。
2.3.3 民主管理的科学化分析
毋庸置疑,民主的发展与法制的完善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主要标志。要做到民主管理,首先,管理人员要做到公平公正,要做到平等待人、不谋私利;其次,应该让群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要听取群众的意见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再次,还需树立团队合作精神,提倡团队合作,发挥出团队的作用。总而言之,作为一名管理者,必须做到以身作则,要紧跟时代的步伐,甚至具备超前意识,要做到广纳贤才、群策群力,以更好地实现编辑工作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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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896年游泳这项运动被列为奥运会正式项目至今,游泳运动已经发展了一百余年。在这一百多年中,游泳运动从第一届奥运会只允许男子参加的三个单项,已经发展成为如今奥运会的金牌大户(男、女共计三十二项)。游泳训练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的技术改进,到各种训练方法和手段的运用;从单纯的追求运动量到注重运动强度与运动量的结合及合理分配:从注重发展运动员的体能到强调技术和专项能力并生发展阶段以后,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随着人们对于游泳运动本质的更深入的研究和认识,游泳技术的发展也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温州市民营资本投资少儿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文章采用文献资料法、个案调查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温州市民营资本投资少儿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认为民营资本投资是温州市政府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温州独特的市场环境的具体表现,是对“体教结合”模式的灵活运用,“有偿训练”政策的实施更是充分调动了众多家长的积极性,社会力量办体育已经成为我国今后体育改革的总体方向。
后备人才培养是促进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的重要动力源泉,是我国群众体育事业繁荣发展的基础,更是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保证。随着世界全球化进程的逐渐加快,现代竞技体育的竞争及国际化趋势越来越强烈,这使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竞技体育竞争的关键是人才的竞争。本文以民营资本比较丰富的温州地区为例,来探讨分析民营资本投资少儿游泳后备人才的培养。
(一)研究对象
以温州市民营资本投资少儿游泳后备人才培养为研究对象。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查阅了有关民营投资相关著作以及通过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截止到2015年4月,与“少儿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相关的文献有4111篇,与“民营资本投资”相关的文献有896篇,这为本文的研究、设计提供前期文献基础。
2.个案调查法。本文以温州市龙湾区家景花园游泳馆、温州市城南卓越游泳馆的负责人、教练员、家长,以及温州市体育局主管竞技游泳项目的负责人为个案进行了调研。
3.逻辑分析法。在进行温州市民营资本投资少儿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研究时,充分参考以往的研究成果,并将收集的资料和信息在修改基础上进行详细推敲论证,确立了逻辑和学理上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一)运动员基本结构分析
据调查,这两所民营资本投资少儿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男女运动员比例为1:1.1。自这两所少儿游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被温州市体育局正式挂牌之后,都扩大了运动员的招生规模,目前温州市龙湾区家景花园游泳馆在训运动员200名左右,城南卓越游泳馆在训运动员100名左右,并且城南卓越游泳馆已经向市体校输送了四名优秀游泳运动员。
(二)教练员基本结构分析
由于这两所游泳运动学校性质是民办非企业,所以教练员没有编制名额,他们所采用的是全民健身过程中兴起的新名词“教员”,教员虽然也有等级,但是毕竟和有编制的教练员在待遇方面具有一定的差异,导致许多优秀的游泳教练员趋向于公办体校,由于资深教练员的长期缺乏,必然影响民办非企业投资少儿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率。
(三)运动员训练现状
据调查,这两所游泳运动学校在运动员训练方式上采用的是“走训式”,也即运动员的学习和训练由不同的教育体系负责。主要是在满足运动员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通过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训练。运动员平均每周训练6次,每次训练2―2.5个小时,也就是说保证了运动员平均每周训练13个小时。从训练的量度和强度上面来看,基本满足了运动员训练的需求。
(四)运动员选材现状
游泳运动员的选材主要有身体形态指标、身体素质指标的测量与评价,专项技术、生理机能指标的测定与评价,少儿身体发育程度的鉴定和心理选材、水感选材等方法。据了解,这两所民营资本投资少儿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的选材目标主要是附近的网点幼儿园,受自身硬件设施条件的限制,教练员选材主要采用的是经验选材。
(五)运动员有偿训练的现状
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不断改革,体育向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有偿训练作为政府、社会、个人多元化投资体育事业的重要形式,在这两所民办非企业投资少儿游泳后备人才培养上运用得非常明显。据负责人介绍,目前在训运动员每人每年学费是2400元,每周6节课,每节课1.5个小时,平均每节课才8元钱。然而仅就运动员参加比赛所支出的服装费、车旅费、比赛成本的费用就已经达到了2500元/人,更何况教练员工资、工作人员工资以及水电等所产生的费用,所以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进行游泳运动训练还是比较支持的。
1.温州市在训少儿游泳运动员性别比例协调,运动员参与训练的积极性比较高。教练员数量不足,专业的游泳教练员更是微乎其微,成为制约温州市少儿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应该充实教练员队伍,提高教练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技术能力,加大对教练员的培训力度,并且为教练员进修和培训提供更多的机会。
2.温州市少儿游泳后备人才的培养正在由过去单一的体委独自办,逐渐向多元、开放、灵活的市场来培养模式转变,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办体育的积极性,并且为民营资本投资体育事业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保障了温州市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发展。
3.民营资本投资少儿游泳后备人才培养,选材的科学性有待提高,大部分教练员主要采用的是经验选材,主观性比较强,不利于游泳后备人才的挖掘。
4.温州市民营资本投资少儿游泳后备人才培养“有偿训练”政策的实施,得到了众多家长的支持和热捧,吸引了大量的运动员进行游泳训练,对充实、壮大游泳竞技后备人才队伍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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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无疑是最近十多年来中国经济领域的明星。它虽然在我国发展历史不长,但由于它独特、有效的机制,正在中国经济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资本市场论文,供大家参考。
所谓“本质”,指的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根本性质,而其处于一定环境下存在的表现便是所谓的“目标”。财务会计的根本性质是“财务价值信息系统”,在资本市场的框架下,财务会计存在的表现便是财务会计的目标。因此,想要深入讨论财务会计的本质与边界,就需要以资本市场框架为基础,从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的要求这一角度看,财务会计目标所追求的便是信息相关性,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对其边界进行了划分。
一、现代财务会计
财务会计的特征可以从其定义上反应出来,“财务价值信息系统”便是其与其他系统相区别的重要本质,无论预测性还是历史性,都是其具体特点。财务会计本质会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而目标是其发展过程中的外在表现,能够在决策过程中为使用者提供相应的会计信息。但从历史角度与逻辑角度看,想要真正深入讨论财务会计信息的本质与边界,便需要将其置于资本市场的框架下。在财务会计长期以来的演进历史中,其始终具有内在逻辑性,为决策者提供更有效的决策信息一直是历史进程中的关键问题。以经济学为基础进行分析,会计信息能够帮助决策者合理配置资本与其他资源,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也对合同中事后解决机制的形成非常有利。这都是有效市场假说这一理论中体现出来的。
二、财务会计的信息品质
有用的会计信息需要满足相关性与可靠性两个最基本的品质。进入到二十一世纪以来,财务丑闻的频频发生使得人们对财务信息的信赖也逐渐丧失,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也遭到了质疑。但纵观历史,财务丑闻事件并不罕见。每一次会计危机的出现,人们都会自然旧话重提,但正是在这种情况的催化下,无论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提出在资本主义框架下,相关性才是最大的财务会计追求目标。建立财务会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合理配置资本市场中的有效资源,而会计准则是用于规范会计信息的,它并不是一种单纯的技术手段,其实施会产生相应的经济后果。资本市场的变化与发展使得会计信息拥有更多的使用者,其身份也各不相同,这就衍生出了众多利益集团,以经济后果为原则分析,会计准则是为了使各种利益关系实现协调发展。会计准则实施的目的便是要使财务会计更加规范化,能够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更有价值的决策信息。在资本市场框架下,为了确保决策者得到的会计信息是有价值的,相关性与可靠性是会计信息必须具备的两个要素,很多时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统一的,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相关性强、可靠性差;另一些情况下,也有可能出现可靠性强、相关性差。如果两者相矛盾,那么相关性便是其第一质量特征,会计信息的主要服务对象为投资者,与可靠性相比,会计信息相关性所处的位置更加重要。
三、财务会计的边界
财务会计的边界主要体现在财务报表信息上,在资本市场框架下,财务会计更加追求财务信息的相关性,这也就表示财务会计是一个以历史为基础、以未来为发展的信息系统,且具有很强的开放性。资本市场是现代财务会计得以建立起来的重要依托,但财务会计在管理层面中的功能却会受到会计准则制度化的制约,因此,管理会计应运而生,能够完成对财务会计信息的加工与改进,更能够对未来提出有效预估,迎合了现代企业的管理需求。而公司财务针对于公司制企业,基本上只应用于上市公司,研究资本市场对企业的相关财务问题,以资本市场为基础,对公司价值与资本进行计量。财务会计边界的渗透性和模糊性取决于财务会计的目标。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前,财务会计的边界比较清晰,也相对固定,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日渐激烈,信息使用者想要得到的会计信息也不只局限于传统内容,信息包含量越来越大,在资本市场框架下,需要将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以及公司财务相结合来提供相应信息,财务会计的边界也因此出现了模糊。股份公司中出现的管理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使得公司财务、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产生了分离,而资本市场的发展又带动了三者之间的相互融合。在资本主义框架下,财务信息的作用也充分体现在公司财务与管理会计中,尤其在企业价值评估与企业财务预测方面。财务会计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公司财务与管理会计的相关内容,在资本市场框架下,信息的快速发展使得财务会计逐渐成为一个将财务报告作为基础,不仅融合了管理会计,还包含了财务管理的开放性系统。当前,我们无法对财务会计发展的细节进行预测,但可以明确的是:传统会计模式不会淹没在历史长河中,其作用仍然不可替代;公司财务与管理会计中的相关信息也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体现的越来越多;企业在资本市场框架下所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信息披露的增加已经成为未来趋势;物极必反,盲目的增加财务会计信息量很有可能会造成信息超载。
四、结论
综上所述,对财务会计本质与边界的讨论需要以资本市场的实际需求为基点,在这种形势下,财务信息的作用是为投资者提供有效决策信息,可以抛弃一些可靠性来换取更大的相关性,这也是财务会计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财务会计边界的扩张与变化在所难免,如何为投资者提供更有效的信息仍然是以后研究的主要方向。
一、江西资本市场发展取得一定成效
期货服务实体经济取得一定进步一是推动期货市场服务三农基地建设,现有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点基地3个,2014年新增1个;早籼稻交割库7家,占全国总数的39%。二是积极推动在鹰潭设立铜期货交割库,为我省铜产业链企业提供更为便利的期货市场服务。三是支持江西洪门实业集团申请鸡蛋交割库。四是鼓励期货经营机构加大服务三农力度,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建立“期货+农业企业+农村合作社”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高效的风险管理服务。五是与交易所合作举办粮食期货规则、晚籼稻期货和豆粕期权培训,加大针对三农宣教力度,促进企业正确认识农产品期货。
二、持续推进监管转型,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一)适应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加快推进首发上市
抓好改革方案出台前4家在审企业的上市推进工作,力争6家辅导备案企业年内上报IPO申请材料。积极推动辅导备案企业和后备企业尽快完成规范工作,做好对接新的股票发行制度的准备。支持非上市公众公司在“新三板”市场挂牌,拓宽融资渠道。
(二)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加快推进全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切实满足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差异化的融资需求。支持上市公司用好并购重组再融资平台,大力整合优质资源,促进转型升级,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积极支持全省新一轮的国企改革,做好对接。加快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私募平台市场等场外市场发展,积极协助全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设立机构间私募平台,支持股权众筹融资在我省试点。贯彻执行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引导支持省内中小微企业,紧抓债券市场大发展机遇,充分利用债券融资。
(三)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加快发展
支持3家法人机构采取IPO、发行证券公司债、短融、回购等方式增资扩股。支持有实力的民营资本、专业人士在江西发起设立或参股证券期货机构。积极争取专门服务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小微证券公司试点。支持证券期货公司开展业务创新,丰富产品结构与业务条线,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2家证券公司开展互联网金融试点和公募基金管理、基金托管等业务。
(四)提高证券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引导和支持2家证券公司开展柜台市场、私募市场等场外市场业务,对接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发挥专业优势,做好股权文化宣传与普及,积极参与江西资本市场发展。加强期货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抚州设立鸡蛋期货交割库,支持南昌设立铝期货交割库,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鼓励期货经营机构加大服务实体企业力度,支持实体企业参与利用期货市场。支持具有服务实体经济特色的期货公司来赣设立分支机构,优化期货经营机构网点分布,完善服务实体经济网络。
(五)有效防范市场风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风险防范,着力维护市场稳定。一是以信息披露监管为中心,强化对上市公司风险的监控监测,坚决、稳妥、有序实施新的退市制度,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合法合规借助资本市场谋求发展。二是以落实合规与风险管理为重点,坚守合规经营底线,健全风险管理体制,严防证券期货行业创新潜在风险。三是强化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和私募基金风险监测监控,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及时启动现场检查,依法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立案稽查。四是坚决遏制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以及市场操作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对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活动的高压态势,全力打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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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企业社会资本的研究受到经济学领域的广泛关注,越来越多研究证明社会资本是关乎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资本论文,供大家参考。
尽管国际贸易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依然没有达到经济学家所预期的理想水平,根据标准的新古典贸易理论模型计算的国际贸易量应该比实际贸易量更高。基于此,经济学家们开始寻求传统经济学理论之外的其他因素考察国际贸易。金融危机后,贸易保护主义甚嚣尘上,国际贸易摩擦增多,国际贸易的交易成本越来越大。贸易中的交易成本不仅仅包括传统的运输成本、贸易壁垒和关税等,而且包括产品搜寻成本、关于产品质量和贸易伙伴可信度的信息采集成本、法律成本、控制成本和汇兑成本等。贸易壁垒的存在以及交易成本过高,必然会阻碍国际贸易增长。然而,社会资本是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因素。所以,金融危机后一些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开始关注国际贸易中的社会资本,力求弄清社会资本是怎样影响国际贸易增长的。
一、社会资本的内涵及功能
社会资本的定义和内涵还存在争议,有的学者将社会资本视为功能性的生产要素,有的学者将社会资本视为结构性的制度要素。如果将社会资本视为功能性的生产要素,那么它就可以取得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并列的地位;而如果将社会资本视为结构性的制度要素,那么它只能是改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使用效率的润滑剂而已。而实际上,在各种社会资本的界定中,都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自相矛盾,即既将社会资本视为功能性的生产要素,同时又强调它的结构性特征。但是,从现有的研究文献中,可以看出一些共同的特征,即定义中使用的术语广泛地包括合作规范、信任和使人们得以集体行动的网络。在国际贸易学领域中,社会资本中的社会网络和信任尤其受到关注(杨宇、沈坤荣,2010)。社会资本之所以能够改善国际贸易增长源于社会资本的积极功能。社会资本的积极功能主要包括:①社会资本能够促进信息分享,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②社会资本能够改变个人偏好,提高代理人交易的概率。交易的概率越高,双方未来合作的概率就越高,未来的合作可以补偿今天合作中的损失,合作均衡能持续存在;③社会资本能够形成共同的道德规范和良性的模仿行为。共同的道德规范可以弥补缺失的正式制度,促进市场机制有效运行;模仿好的行为可以促进合作,提高经济活动效率。④社会资本能够解决外部性问题,降低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现象,减少利益冲突,提供部分公共物品。社会资本的这些积极功能意味着社会资本可以降低国际贸易中的交易成本,促进国际贸易增长。
二、社会网络与国际贸易
许多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认为社会网络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有效克服非正式贸易壁垒,产生净贸易创造效应。其解释如下:①在法律和正式制度不能发挥作用或效力较弱的环境中,社会网络可以通过道德、习俗和规范来维持彼此间的信任,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②社会网络所有参与人对违反道德、习俗和规范的人的合作惩罚机制发挥作用。在重复博弈均衡中,参与合作的每一个人的最优策略就是永远拒绝与曾经欺骗网络内任一成员的代理人打交道。③社会网络具有信息传递优势,能够让买方更容易找到卖方,能为买卖双方提供充分的价格信息,提高交易效率,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社会网络对国际贸易除了具有净贸易创造效应外,也会有动态效应,包括动态无效性和动态经济有效性。社会网络的动态无效性的原因如下:①由于交易商必须向代理人支付高额工资,所以长此以往,交易商不愿再维持或遵循“集体主义策略”,从而就会阻碍社会网络带来的静态贸易增长。②现有的社会网络阻碍了相应的制度创新。在社会网络过于发达和强大的地区,社会网络可能会使得本来可以确保合同执行的法律等正式制度的作用减弱,甚至完全替代正式制度的作用。社会网络具有动态有效性的原因如下:①对于遵循“集体主义策略”的交易商来说,如果厉行节约,减少对代理人的工资支付,那么将在不完全的金融市场上获得更多的融资,进而促进贸易的发展;②社会网络本身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吸纳更多的外部交易商,其成本比支付高额工资成本要低。显然,社会网络对国际贸易的动态经济有效性,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网络对于新成员的开放程度(刘庆林、綦建红,2004)。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的提高以及制度的不断发展与创新,国际贸易对社会网络的未来需求就趋于减少,这有可能导致社会网络在国际贸易中的有效性萎缩。例如,国际商业仲裁机构的出现,提供了争端解决的私人方式;而信用证交易方式的普遍运用,既能将部分商业信贷风险转嫁给银行,减少了买方违约的风险;又允许买方在货物质量检验之前延迟支付,减少了卖方违约的风险。可以说,社会网络被法律和制度取而代之,对社会网络自身的需求因此而降低。但是,另一方面,移民人数的增长和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使社会网络的供给却持续增加,有可能提高社会网络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移民人数的增长,以及接踵而来的社会网络扩大化,不仅可以促进移民国家与移民来源国之间双边贸易的发展,而且此类供给可以拉动需求,由此增加对社会网络的需求。只要社会网络的供求处于不断变化中,社会网络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就值得关注。
三、信任与国际贸易
信任是社会资本的重要维度,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是通过改变交易成本实现的。国际贸易领域中的交易成本可以定义成为了获得贸易收益而出现的摩擦成本。尽管人们难以给出交易成本的可操作性定义,但是,研究表明,交易成本非常之大。VanDalen&VanVuuren(2003)研究显示1997年荷兰29%的工作人员聚集在贸易部门。国际贸易可以分成三个阶段:寻找潜在贸易机会、签订合约以及合约执行和控制,每个阶段都会带来交易成本。在第一个阶段,买方寻找关于偏好产品、潜在供应商的信息,如果产品没有生产出来,买方还必须要求生产商进行生产性投资。卖方通过市场活动寻找买方。由于信息不是免费的,也不是完善的,更不容易获得,所以这些活动都会产生交易成本。贸易商必须进行投资以寻找相关信息。显然,在国际环境下,由于语言、文化差异以及信息分布不同,交流更为困难,这就产生了较高的交易成本。降低这个阶段的交易成本涉及到两个必要的特征:第一,关于商业机会的信息必须能够传递到商业团体内所有感兴趣的成员;第二,必须保证这个信息是高质量的,也就是信息必须是真实可用的。传递可靠信息是网络的特有功能,网络成员间的共同信任增加了信息质量。Rauch(2001)和RauchandTrindade(2002)研究了共同的商业伦理网络在解决关于商业机会的信息失灵中的作用,为这一观点提供了实证支持。Combesetal.(2002)的实证研究也发现,商业网络和社会网络滋生信任,有助于减少法国的信息贸易壁垒。在合约签订阶段,交易成本就是合约条款讨价还价成本。双方必须确定如何获得合理回报,如何确定合约内容。双方不可能在合约中确定所有细节问题,因为这样做不仅代价高昂,而且有些安排也难以被第三方证实。由于存在不确定性,有些问题也难以预见。在国际背景下,合约签订更为困难。贸易双方必须了解对方所在国的法律制度和文化传统。商业规范在不同文化背景下是不同的。例如,在英国,人们惯于记录每一个细节,而在其它文化环境中,如荷兰,人们却只记录合约的大致框架,细节留待以后合约履行时再补充。这些差异常常带来一些误解,因为记录所有细节问题常常让对方觉得自己不被信任。为了解决文化差异所带来的认知问题,贸易双方常常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以获取相关信息,这就使得交易成本过高。然而,高水平的信任可以使贸易双方求助于贸易中介及其他专业的咨询机构来签订合约,也可以增进不同文化价值背景的贸易双方的相互理解和适应,建立长期的交易合作关系,节省交易成本。在合约执行及监控合约执行阶段,都存在较高的交易成本,尤其涉及到远距离贸易。监控意味着贸易双方检查另一方是否按照合约承诺的内容行事,如果没有,则下一步就意味着强制执行合约。最普遍的强制执行方法就是启动法律程序,尤其在国际贸易关系中,极其麻烦。贸易双方在法律程序中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外国人常常感觉在法庭上受到不公正待遇。因为存在取证问题,第三方诸如法官通常难以确定商品和服务的数量和价值,所以,诉讼程序的结果相当不确定。但是,高水平的信任使得贸易双方都相信对方会按照合约承诺条款履行合约,不需要严格的监控程序,这样就降低了合约执行成本。另一方面,即使一方违约,合约需要强制执行,高水平信任也会使合约一方相信违约方在司法程序下能够强制执行合约。不少研究也证明了高水平信任在减轻贸易壁垒、提高贸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从而促进国际贸易增长方面的作用。如,DenButter&Mosch(2003)运用贸易引力模型采用跨国数据进行研究,发现在信任水平较高的地方,贸易规模的确较大。Nupia(2009)提供了一个博弈模型研究了信任如何影响贸易增长,他发现,为了实现贸易,社会需要最低水平的信任,但是,一旦这个最低条件达到,只有信任水平足够高,才能实现更大的贸易量。这一结论为上述实证分析中信任和贸易量之间的正相关关系提供了解释。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在信任水平低的地方,贸易量就一定低,因为Nupia(2009)的研究还发现,制度能够弥补信任水平低的缺憾。这意味着,在低信任社会,可以通过提高制度水平来增加贸易。这一研究结论为一国如何促进贸易增长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四、结论及建议
显然,社会资本,不管是社会网络还是信任,都可以通过降低交易成本而促进国际贸易增长。因此,在其他禀赋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改善社会资本达到促进国际贸易增长的目的。具体地说,政府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政府通过做一些积极的事情以维护现有的社会资本及促进社会资本的生成。事实上,社会资本需要正式的国家制度去培养与呵护,政府与社会自发团体是一种共生的、协同的关系,有效的政府制度为公民参与提供更有利的环境,公共机构的参与推动了普通公民的信任规范和网络的稳定与发展,促进这些规范和网络运用于贸易增长目标。二是政府通过阻止一些事情来减少社会资本储备的消耗。社会资本常常是宗教、传统、共享历史经验及其他超出政府控制范围之外的因素的副产品。当政府开始从事那些本该由民间组织或公民社会来承担的活动时,政府将会给社会资本带来严重的消极影响。如果政府阻止对这些领域的过度干预,或者主动退出本该由民间组织承担的活动领域,则可以减少社会资本储备的消耗。
一、江西资本市场发展取得一定成效
期货服务实体经济取得一定进步一是推动期货市场服务三农基地建设,现有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点基地3个,2014年新增1个;早籼稻交割库7家,占全国总数的39%。二是积极推动在鹰潭设立铜期货交割库,为我省铜产业链企业提供更为便利的期货市场服务。三是支持江西洪门实业集团申请鸡蛋交割库。四是鼓励期货经营机构加大服务三农力度,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建立“期货+农业企业+农村合作社”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高效的风险管理服务。五是与交易所合作举办粮食期货规则、晚籼稻期货和豆粕期权培训,加大针对三农宣教力度,促进企业正确认识农产品期货。
二、持续推进监管转型,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一)适应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加快推进首发上市
抓好改革方案出台前4家在审企业的上市推进工作,力争6家辅导备案企业年内上报IPO申请材料。积极推动辅导备案企业和后备企业尽快完成规范工作,做好对接新的股票发行制度的准备。支持非上市公众公司在“新三板”市场挂牌,拓宽融资渠道。
(二)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加快推进全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切实满足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差异化的融资需求。支持上市公司用好并购重组再融资平台,大力整合优质资源,促进转型升级,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积极支持全省新一轮的国企改革,做好对接。加快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私募平台市场等场外市场发展,积极协助全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设立机构间私募平台,支持股权众筹融资在我省试点。贯彻执行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引导支持省内中小微企业,紧抓债券市场大发展机遇,充分利用债券融资。
(三)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加快发展
支持3家法人机构采取IPO、发行证券公司债、短融、回购等方式增资扩股。支持有实力的民营资本、专业人士在江西发起设立或参股证券期货机构。积极争取专门服务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小微证券公司试点。支持证券期货公司开展业务创新,丰富产品结构与业务条线,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2家证券公司开展互联网金融试点和公募基金管理、基金托管等业务。
(四)提高证券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引导和支持2家证券公司开展柜台市场、私募市场等场外市场业务,对接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发挥专业优势,做好股权文化宣传与普及,积极参与江西资本市场发展。加强期货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抚州设立鸡蛋期货交割库,支持南昌设立铝期货交割库,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鼓励期货经营机构加大服务实体企业力度,支持实体企业参与利用期货市场。支持具有服务实体经济特色的期货公司来赣设立分支机构,优化期货经营机构网点分布,完善服务实体经济网络。
(五)有效防范市场风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风险防范,着力维护市场稳定。一是以信息披露监管为中心,强化对上市公司风险的监控监测,坚决、稳妥、有序实施新的退市制度,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合法合规借助资本市场谋求发展。二是以落实合规与风险管理为重点,坚守合规经营底线,健全风险管理体制,严防证券期货行业创新潜在风险。三是强化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和私募基金风险监测监控,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及时启动现场检查,依法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立案稽查。四是坚决遏制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以及市场操作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对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活动的高压态势,全力打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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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收以不同的征税对象为分类标准划分出的一个税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所得税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经济增速开始放缓,税收上房地产税收贡献率下降,"营改增"的同时增值税也不断转型调整,这些都对我国的税收增长以及结构调整有着深刻的影响,稳定税负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同时新常态下我国居民收入持续增加,来源也越来越广泛,所要缴纳的税项也随之变多,在法律的范围内,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筹划使其更加的科学有效,变的越来越重要.本文运用相关理论,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筹划中的一些弊端进行分析,然后从技术层面利用计税依据提出了纳税筹划的具体实现,并提出了不断提高我国纳税筹划水平的相关策略.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税收政策
随着我国的国民收入不断的提高,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群也越来越大,已经逐渐成为我国财政收入最为重要的部分,所以怎样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筹划也变得日益重要.当前,我国对此的认识还不充分,经常有很多地方不被理解,很多时候甚至被认为是非法的行为,归咎到偷税、漏税的范畴中.近几年,纳税筹划才渐渐的获得人们的理解,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设计自己的规划税收来获得最大的收益.尤其是在新常态的背景下,居民也面临着如何能最大限度的提高自己的收入问题.故从新常态的背景出发,其目的是为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减轻纳税者身上的负担,研究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具有深刻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1“新常态”下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提出
我国根据个人收入的来源不同规定了不同的税率:个人的工资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从3%到45%分为不同的等级,起征点为3500元;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经营者的承包经营,也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共分为5级,从5%到35%不等;劳动报酬所得,税率为20%;薪酬所得,税率也为20%;特许权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等的税率都是20%.纳税筹划指的是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安排,达到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目的的行为.纳税筹划有三个主要特征:
(1)纳税筹划的合法性:
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即纳税筹划不应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进行其他违法行为.应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合法避税.
(2)纳税筹划的筹划性:
在履行纳税义务时考虑财务管理活动中税收影响的情况下,应制定相应的纳税计划和安排规划,即要有一个合理的规划.
(3)纳税筹划的目的性:
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个人收入不断提高,个人收入来源越来越广泛,纳税人数不断增加.但是近年来,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居民家庭和个人面临着收入增长难的问题,同时税收负担也成为“新常态”下提高消费水平,带动经济发展的重要阻力.所以,有必要在新常态背景下系统研究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费水平,这对于经济结构优化以及驱动经济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纳税筹划作为一个顺应社会发展的新生事物,将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寻找企业纳税筹划的规律和方法,要灵活、因地制宜地制定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达到合理避税的效果,积极推进我国纳税筹划工作的发展.
2在个人所得税筹划上的问题
2.1纳税筹划理论基础薄弱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多,不仅纳税的群体在增多,纳税的额度也越来越多,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已经到了不得不实行的地步.但是,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筹划理论和研究都非常少,急需更多的理论探索和研究实践.
2.2负责人的认识局限
在我国,国有企业的负责人采用绩效评判制度,这就造成了负责人认为企业是国家的,纳税筹划并不能给自己产生收益,同时也担心会威胁到自己的升迁等,从而影响了纳税筹划的拓展.对于私营的企业主来说,都将主要的精力放在扩大经营上面,认为纳税筹划是偷税、漏税的行为,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2.3相关的法制规定不稳定,易变化
在我国,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筹划方案,今年适用,明年就可能因为违背相关的法律,这样的话就很难根据以往的经验来进行筹划.当然,国家的税收制度总是在不断的完善发展中的,但是我国对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相对滞后,在很大程度上就成为了进行个人所得税筹划的一个最大的障碍,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
3计税依据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实现
3.1计税依据最小化
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最重要的就是尽量减少缴纳的税额,避免重复缴税和多缴税.
(1)费用列支例如可以对工资、薪金进行筹划,通过福利将其费用化.例如:组织员工旅游度假,为员工提供福利住房,报销其个人的发票等.这样虽然使员工的名义工资有所降低,但是并没有削减其工作的福利,只是改变了收入的形式等.对于企业来说,也可以通过其他的费用开支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举例说明:某讲师应邀为外地财政局讲课,交通住宿共计2000元,得到的报酬为3000元,这样的话该教师应交的所得税为(3000-800)×20%=440元,但是,可以将自己支付的费用向财政局进行报销,这样一来,所缴纳的所得税额就变为3000-2000-800=200元.
(2)收入均衡
收入均衡是指在某一个时间获得了较高的收入,应该缴纳高税收,但是可以采用均衡来实现低税率的方法,从而减少每个月的税额.举例说明:甲乙同为两个生产性的企业的员工,甲为行政管理人员,每月工资2500元,乙为车间的工人,一年只工作4个月,每月工资7500元.两人的年薪大约都在30000元左右.但是缴税上却差别很大,甲因为每月的薪资都低于征收额度的下限,所以不用缴税.但是乙工作的四个月中,每个月都需要搅闹300元左右的税收,全年缴纳的税达到了1200元左右.如果进行纳税筹划的话,可以将乙的工资分摊到12月中发放,则乙就与甲一样,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了,一年可以节省1200元左右.
3.2对计税依据进行分解
(1)对支付次数进行分解
根据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都是按次征收,每月的收入征收一次.如果收入在4000元以下,扣除800元费用;如果超过4000元,扣除20%的费用,剩下的为应纳税额.分为20000元以下、20000元到50000元、50000元以上三个等级,税率分别为20%、30%、40%,采用的是三级超额累进税.所以,每个月的劳动报酬数额越大,应纳的税额就越大,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通过拆分税额,分解为小额然后进行分次支付,可以尽量使每次的小额收入靠近税前的临界点,使之使用与次低的税率,从而达到缩减税额的目的.
(2)分项的劳动收入
对于工资和薪金来说,大部分都是一次性取得的.但是有些是属于同一事项的,一个月中可以取得多次收入.同一事项是指取得工资的某个具体的项目.即,个人可以与企业签订多个合同,为企业一次提供多种服务,从而将劳动收入进行分解,使得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动报酬,减出必要的费用,使得各项的收入落到较低的税率中,以此达到消减税率的目的.
4“新常态”下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的解决策略
4.1不断推进纳税筹划理念普及
纳税筹划在帮助纳税人合法避税的同时,也必然会使其学习各种财政税收方面的知识,同时还要研究各种财税政策和法规,可以极大的促进纳税人学习财税政策的意愿,从而增强其纳税的意识,可以有效的减少其偷税、漏税的行为.纳税筹划其本质就是建立一些可行的纳税方案,然后再对这些方案进行比较,在这之中挑出最为合适的一个,最终达到减少纳税金额,增加可支配资金的目的,使其有更多的使用资金.可以有效的减轻纳税人当期的税款,增加现金流.我国的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相关的体系也在不断地完善,相应事务的处理也变得更加复杂,对税法进行透彻的研究,不仅可以有效的避免偷税和漏税的行为,同时也可以通过减少税收来提高纳税人的生活水平.
4.2要注意规避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风险
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很容易忽视筹划本身所存在的风险,也抱着无论是怎样筹划都会增加可支配资金的想法.但是,纳税筹划只是一个个人税收计划和决策的方法,并没有真正的进行执行,也不是一个结果,所以其本身还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
4.2.1从纳税筹划的方法来进行合理规避
第一,将收入合理的分解,均匀的发放来降低税率.这些对那些每月的工资波动很大的纳税人非常的适用,可以大大的降低其缴纳的税额.第二,将受益转化为对企业的投资.我国为促进企业和个人的投资,不对企业的留存未分配收益征收所得税,所以居民个人可以通过购买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方式实现自己的投资目的,有价证券收益如利息、股息等需按照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在这样的情况下,居民个人如果想避免投资收益被征税,那么可以把投资所获得的收益暂时保留在企业账上,成为对该企业的再投资,企业把投资者留存的投资收益以债券或配股的方式记入到投资者名下,这样,既能实现投资者资产的保值增值,又能够合理避税.但是,这种做法必须以居民个人对企业的发展前景比较乐观为前提,同时对企业制度也有比较高的要求.
4.2.2从纳税筹划的时间范围界定来进行合理规避
居民收入的年终奖适用于此种方法,年终奖作为企业的一种重要的激励手段,数额都比较大,所以人们对这一部分的纳税筹划也越来越重视.如果要合理的分配奖金数额,就要实行时间的界定,可以将全年的奖金数额在一个整年中进行均摊,就可以减少所缴纳的税收金额.在剔除工资收入的情形下,可以采取以下做法:首先合理预算员工每人的整年奖金总数;然后要确定出该奖金总中会在年末一次性发放的奖金数;在减去该年末一次性奖金后的余额,平均到12个中作为每个员工的每个月的奖金数,在这种情况下奖金纳税的数额是最少的.
4.2.3政策上的合理规避
在政策上,我们可以调整个人的级次和税率.我国以前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最高的已经达到了45%,属于较高的税率水平.2011年后,我国修改为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的依然是45%.我国应该依据自身的收入状况,重新制定适合我国自身的税率结构,采用“少档次、低税率”的累进税率模式.另外,要实行监督企业对员工的个人保障福利的发放.例如“:五险一金”,有些单位并没有进行发放,从而使得原本扣除的收入项目没有进行有效的扣除,从而导致员工缴纳的税收增多.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
〔2〕凌栗.浅谈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J].财会研究,2014(5).
〔3〕刘志耕,帅晓建.税务筹划谈何容易[J].财务与会计,2013(2).
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大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逐渐扩大。高校教师作为国家“科教兴国”的主力军,其收入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的通知》将高等学校的教师列入了重点监管的高收入行业之一,因此,高校教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合理地运用税收筹划减轻税收负担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高校教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筹划的现状
税收筹划,又被称为纳税筹划,盖地教授在其书中将税收筹划定义为“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国际公认准则的的前提下,为实现企业财务目标而进行的旨在减轻税收负担的一种税务谋划或者安排”。高校教师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指的是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教师运用纳税人的权利,通过对不同名目的个人所得在发放时间、金额和方式等方面进行规划,尽可能降低教师的税收负担、提高其实际收入水平的管理活动。
按照最新的规定,国务院于2011年公布了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个人取得的月工资收入按照七级超额累计税率计税,最低税率和最高税率分别为3%和45%。针对全年一次性奖金,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量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将该奖金的全部数额按照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额;如果雇员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可以先将奖金补足月工资不足3500的差额,用余数按照上述方法执行。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该计税方法只允许使用一次。至于雇员在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取得的其他奖金,如月度奖、季度奖、半年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合并计算并纳税。
与别的行业相比,高校教师的收入有着显著的不同之处:一方面,作为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教师的工资名目繁多,诸如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校内工资以及其他的各种补贴津贴;另一方面,教师的收入部分取决于教师的工作量,由于每个学期的教学任务量的不同,教师的收入水平也会发生变化,从而造成每个月的收入波动较大。针对以上的特点,本文首先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将教师的所有工资薪金收入依照计税方法的不同划分为两类,即月收入和全年一次性奖金,因为税法在计算税额时针对应税收入是无需考虑工资名目,仅仅区分月收入和全年一次性奖金分别核算应纳税额;其次,由于高校的教学安排一般都是提前设计安排好的,这样高校教师第二年的工作量在之前一年一般都是可以衡量的,因此高校教师的总收入水平一般在之前一年的年末均已确定。另外,已经有很多文献均已证明,由于超额累进税率的特点,在总数固定的条件下,每月收入相等的税负比不均等的情况税负小。这样,高校教师工资薪金所得的税收筹划就可以简单概括为在总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如何将教师的收入在相等的每月收入与全年一次性奖金之间合理分配,使得教师承担的税负最轻。
二、高校教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筹划模型的构建
根据上文的介绍,高校教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筹划的问题可以归结为满足一定条件下的求线性优化最优解问题。在分析的过程中,为了计算简便,本文不考虑高校教师缴纳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可税前扣除项目,即假设高校教师每年的年收入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余额是相对固定的,并用变量R来表示,同时鉴于国家将高校教师列为高收入群体,假设高校教师的月收入不存在3500元以下的情况,因为即使存在低于3500元月收入的情况,由于其收入水平较低,本身纳税金额较小,这样税收筹划也就失去了操作的意义,另外设定变量x为教师的月收入数额,y为教师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函数f(x)计算月收入的应纳税额,g(y)代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
以上结果即为在高校教师年总收入固定的情况下,教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模型。这样,该筹划问题就彻底转换为运筹学上的线性规划问题,我们就可以使用Lingo软件进行计算求出最优解。
三、验证分析
对于上文建立的线性规划模型,本文使用Lingo软件进行分析,检验该模型的有效性。假设某高校一位教授年初预计的年收入总额为15万,我们将其应用到模型中,经计算可得到x=8000元,y=54000元,T=9435元,即若年收入为15万元,税收筹划的最佳方案是每个月发放工资8000元,同时在年底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54000元,该方法下全年共计纳税9435元。
从表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在最优解上下,无论是轻微浮动±10元,或是浮动±1000元,最终得到的T值均是明显大于最优解情况下的值。说明该方法能够达到使高校教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的,按照此方法合理安排教师的工资发放,能够降低教师的税收负担。
四、结论
本文采用运筹学中线性规划的方法对高校教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进行了纳税筹划,计算得到了教师每月的工资收入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分配方法,使得教师负担的税收最轻。从中,我们得出以下结论:(1)税收筹划在教师个人所得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由于高等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迅速,高校教师收入不断提高,税负不断增加,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显著降低高校教师的税负,提高教师的实际收入。(2)每月收入与年末一次性奖金应合理组合发放。从前面可以看出,每个月的收入和年末一次性奖励的组合方式不同,其纳税税额也不同,有的甚至相差很大,因此,高等学校在考虑给教师发放工资的时候,应将全年总的收入合并进行考虑,采用合理的组合进行发放,这样才能真正地为教师着想,提高教师的福利。(3)该研究模型可以有效推广。本文仅仅建立在高校教师的基础上分析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筹划,事实上,该模型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它不仅适用于高校,对其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也同样适用。
五、研究不足与展望
鉴于本人自身能力和客观原因的限制,本研究还有以下的不足之处:(1)高校教师的收入来源除了工资薪金所得以外,还有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其他的收入,这些收入的税收同样影响着教师的实际收入水平。(2)当实际发放教师工资的时候,遇到教师工资变化的问题,该模型需要重新设置相关参数,重新计算最优解,无形之中增加了相关操作人员的工作量。
关于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这一研究,看似浅显,实则意义重大,深入研究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不仅可以降低教师的税负、提高教师的收入,更加可以促进我国税收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对未来个人所得税的制定和实行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未来的研究中,本人还需要改进本文的不足之处,进一步考虑研究范围的全面性和模型的适用性。
#p#副标题#e#
[摘要]文章以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未来改革方向作为核心研究问题,通过对比以个人和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各自具有的优缺点,寻找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个税纳税单位。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及对国内外已有先进经验和成熟税制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文章认为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改革的最佳选择。
[关键词]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
1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选择与比较:个人与家庭
1.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单位
随着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不断演变与发展以及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单位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个人、家庭及可供纳税人选择的纳税单位。
1.1.1以个人为纳税单位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就是把单独的个体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仅就纳税人本身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税法允许扣除项目后的所得进行纳税申报。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只允许以个人为课税单位。此外,国际上采用这种制度的还有日本、丹麦、芬兰、新西兰和加拿大等国家。其中,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发展较为成熟,在税制设计和税收征管方面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日本以个人为课税单位的综合所得税制并不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综合,它同时以分类征收为补充,即对纳税人取得的大部分收入进行综合课征,对特殊项目实行分类课征。在费用扣除方面设计了成本扣除和生计扣除,不仅充分考虑了取得各项收入耗费的直接成本,同时也考虑到了不同家庭的生活负担差异。综合为主、分类为辅的课税原则和完善的税前扣除机制不仅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降低了征纳成本,同时也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和量能负担原则。
1.1.2以家庭为纳税单位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就是将家庭所有成员取得的全部收入作为应税收入,减除税法允许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申报纳税。目前,国际上坚持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有法国、菲律宾等国家。以法国为例,法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必须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联合申报纳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法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引入了家庭系数制,即给家庭中每个成员设置一个合理的系数值,一般成年人的系数为1,孩子的系数为0.5,然后用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总额除以家庭系数得到应税收入。例如,在法国一对夫妇和1个孩子的三口之家月收入总额为45000元,该家庭中夫妇的家庭系数都为1,孩子的家庭系数为0.5,故该三口之家的家庭系数为2.5。因此,可计算出该家庭本月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额为18000(45000÷2.5=18000)元。由此可以看出,纳税人的婚姻状态和所抚养的子女数直接影响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高低。家庭人口数越多则家庭系数越大,在家庭总收入相同的情况下计算出来的应税收入越小,应纳税额也越少,这充分体现了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
1.1.3可供选择的纳税单位
可供纳税人选择的纳税单位,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范围内可以自主选择一种纳税单位进行申报纳税,每种纳税单位都设计了与之相适应的税率。这种制度的优点是,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的生活婚姻状态选择一种最优的纳税单位。目前,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的就是这种申报制度。在美国,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可从户主申报、已婚联合申报、已婚单独申报、丧偶申报和单身申报这五种类型中选择一种与自身家庭状态相适应的课税单位。例如,同样是已婚夫妻,他们既可以选择分别独自申报纳税,也可以选择合并收入后进行联合申报纳税。这种可供选择纳税单位的申报制度给纳税人提供了充分的筹划空间,从而激发纳税人的自主纳税意识。当然,多种课税单位的税制设计使得美国税制变得愈加复杂,大大提高了税收征管成本和纳税人的遵从成本。从本质上来看,美国实行的可供选择的课税单位是以个人为课税单位和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综合,而且这种税制设计过于复杂,征管成本较高,我国尚且没有实施这种税收征管模式的环境和条件,因此下文主要研究以个人为课税单位和以家庭为课税单位这两种税收制度。
1.2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优缺点
1.2.1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优点
(1)符合婚姻中性原则。
婚姻中性原则是指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选择不会对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产生影响,即课税单位的确定不能给婚姻状态不同的纳税人带来额外的税负。以个人为课税单位意味着每个人都只对自己取得的收入单独进行申报纳税,即配偶中一方取得收入的高低并不会影响到另一方的应纳税额。这种税收制度充分体现了个人主义原则,具有良好的婚姻中性。
(2)征管简便,便于税源监控。
以个人为课税单位只涉及独立个体的经济行为,即在税收征管时,对家庭某一成员课税不用考虑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便宜征纳双方。同时,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源监控时,更容易获取个人的收入信息,从而便于对纳税人取得的各项所得进行源泉扣缴,防止税源流失。
1.2.2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缺点
(1)未考虑家庭成员收入构成差异,造成横向不公平。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虽然具有简便、透明的特点,但没有考虑到纳税人家庭成员收入构成差异,从而造成个税征收的横向不公平。下文将以工资薪金为例,用实例说明当家庭总收入相同,而家庭成员收入构成不同时,各个家庭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有什么不同。从上表可直观看出,在采用以个人为课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下,当家庭总收入相同时,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越大家庭税负越重;相反,夫妻收入差距越小,家庭税负越轻。这是因为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进税率,收入悬殊的家庭收入较高那方面临的边际税率较高,税收负担较重。因此,这种征收管理办法可能会导致纳税人为了逃避税款而改变自身的经济行为,违背了税收中性原则。
(2)无差别的宽免扣除制度,未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的差异。
我国现行采用的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分类所得税制未考虑到纳税人家庭负担的差异情况,很难体现纳税人的整体负担水平。一个家庭的纳税能力除了与家庭收入总额直接相关外,还间接受到家庭构成因素的影响。如,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家庭成员的身体状态、赡养人口的数量、生活支出情况等因素。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分类扣除,分类适用税率的方式征收税款,并未设定对特殊项目的扣除与豁免,因此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尤其是对过高收入的调节、缩小贫富差距的效果得不到很好发挥,有时甚至起着“逆调节”的作用。例如,甲乙两人均为普通工薪阶层,每月收入都为7000元,甲单身,几乎没有家庭责任;而乙为五口之家的一家之主,上有父母需要奉养,下有子女需要养育。在这种情况下,乙的生活负担明显比甲重得多,因此两人的纳税能力必然也是不同的。但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甲乙两人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相同的,均为(7000-3500)×10%-105=245元。以小见大,我国现行以个人为课税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制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不公平现象。
(3)夫妻双方通过转移收入逃避税收。
前文所述已经阐明在实行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下,当家庭总收入相同时,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越大家庭税负越重。这样一来,收入悬殊家庭的夫妻双方就会想方设法对应纳税所得进行转移和分散,拉近夫妻双方的收入差距,以寻求较低的边际税率,从而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而我国现行的个人单独纳税制度刚好给这类家庭提供了可乘之机。
1.3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优缺点
1.3.1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优点
(1)富有横向公平。
家庭是一个基础的经济单元,家庭经济负担严重制约着纳税人的负税能力。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能够充分考虑到各个家庭的经济负担差异,公平地衡量纳税人的负税能力。此外,只要一个家庭的收入总额不变,不管收入在夫妻之间怎样进行分配,整个家庭的税收负担就保持不变。这不仅充分考虑了家庭成员的收入构成和家庭负担差异,还可以避免家庭成员之间通过资产或收入的分割转移进行避税,从而防止税源流失。
(2)符合税收经济效率原则。
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是指政府征税应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当个人所得税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时,为了达到家庭经济效率的最大化,夫妻双方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对家庭最有利的一种工作组合方式:夫妻双方同时外出工作或一方工作一方留家照料。由此可以看出,家庭联合纳税相对于个人纳税能更好地使一个家庭的福利实现最大化,并且能达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1.3.2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缺点
(1)不符合婚姻中性原则。
前文已经说明,当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较大时,家庭联合纳税有利于减轻税负;当夫妻收入差距较小时,家庭联合纳税反而会加重税负。这样一来,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选择会给不同婚姻状态的纳税人带来额外税负,从而影响纳税人对待婚姻的态度,不符合婚姻中性原则。
(2)流动人口过多造成按家庭课税成本太高。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及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和选择异地工作的都市白领越来越多,这使得我国劳动力、人口和家庭的流动性越来越大。据统计,目前我国流动人口超过两亿人,这改变了我国传统的家庭结构类型,使得社会上产生了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夫妻分离等许多跨越空间地理位置的新型家庭类型。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异地家庭每个成员的经济状况,不能及时获取异地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信息,不便于税务机关对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综合统计。倘若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会使税务人员的工作负担加重,同时也将大大增加税收征管成本。
(3)难以掌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
怎样对异地同一家庭人员的收入状况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一直是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由个人向家庭变革的最大技术问题。我国目前存在大量的“人户分离”、“异地收入”现象,在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下,怎样获取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信息并对其进行合并课税,成为了最难跨越的技术障碍。此外,税务机关目前尚未与银行、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建立起信息互通渠道,难以掌握纳税人真实的家庭财产记录,特别是股息、利息、红利等游离于监控之外的收入,造成监督上的疏漏和税源的大量流失。
(4)现行分类税制难以确定费用扣除总额。
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课税就意味着将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汇总在一起,然后扣除整个家庭必要的生计费用总额后对其统一课税。然而,我国目前实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度是将纳税人的所有应纳税所得,按其各自的性质和特点划分为不同类型,每一类的扣除标准都不尽相同。可以看出,在分类征收模式下,难以综合考虑整个家庭的费用扣除总额。并且,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的不断变迁,我国的家庭结构也在不断随之变化,逐渐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实行家庭联合纳税就意味着要对不同结构的家庭加以分类,并制定出全新的与之相适应的费用扣除标准,这无疑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2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改革的建议
一方面,我国当前实行的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具有诸多弊端,在新一轮的税制改革背景下迫切需要改革;另一方面,最近备受青睐的家庭联合纳税申报制度虽然富有横向公平,且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现行个税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但因其不具有婚姻中性,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纳税人的经济行为造成“扭曲”,因此单纯的以家庭为纳税单位也不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最优选择。综上所述,实行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未来改革的主要方向。
2.1采取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
以家庭为课税单位意味着夫妻之间的收入要合并纳税,夫妻收入合并纳税后的总体税负相对于夫妻双方独自纳税的税负水平或升或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为了使家庭联合纳税符合婚姻中性原则,我国台湾地区实行了夫妻薪酬所得单独纳税的合并申报制度,即夫妻的薪酬所得可单独计算征税,其他所得仍需汇总计算征税。台湾所得税法第十五条合并申报第三项规定,“不论夫妻采用何种财产制度,其所得均应依法合并申报。”在合并申报制度实施初期,所得税法要求夫妻的全部所得都应进行联合申报纳税,然而在税收实践中逐渐发现联合申报会产生较高的累进税率,从而使夫妻合并纳税后的税负水平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婚姻中性。因此台湾当局对所得税法进行修改,决定采用夫妻薪酬所得单独纳税的合并申报制度。夫妻薪酬所得单独纳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既具有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合并课税的优点,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配偶间薪酬的累进税负,尽量降低对婚姻的干预程度。
2.2建立完善的综合信息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交流
我国目前还缺乏一个能将纳税人家庭相关信息有效地综合起来的信息平台,也缺乏与金融机构、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合作交流及信息共享。据证实,为了给家庭联合纳税征管模式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已于2012年在我国政府部门的大力推进下全面启动。此外,自1994年开始,历经金税一期、金税二期和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我国金税工程已取得巨大成就。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类系统”,最终将建成一个实现信息互享、覆盖范围广泛的现代化税收管理信息化系统。这种现代化的税收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一个统一的网络平台,将税务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实现互通,从而促进政府各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共同协作。在这种信息共享的管理环境下,税务部门能全面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时了解纳税人家庭情况的变动,从而有利于税制设计,加强税源监控,简化税收征管工作。
2.3简化家庭的概念,引入家庭系数制
家庭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在税收征管时如何明确界定家庭的范围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例如,家庭联合纳税中的“家庭”究竟是指一对夫妇和子女的两代之家还是多对夫妇和子女的几世同堂大家庭。家庭范围的界定不清晰使得按家庭课征个人所得税变得愈加难以操作和复杂化。根据《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4》,我国目前一共大概有4.3亿户家庭,家庭规模平均为3.02人。对比往年数据可知,我国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家庭规模日益小型化为我们选择家庭作为纳税单位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这种趋势下,税务机关可选择核心家庭作为根本课税单位,即不是以共同生活而是以婚姻关系作为家庭的划分标准。这样,税务部门在制定税率时就以核心家庭为根本出发点,对于一个两对夫妇的三代之家或人口更多的家庭可采取拆分方式。在简化家庭概念的同时,我国还可引入法国的家庭系数制,即对家庭每个成员设置一个合理的系数值,然后用家庭系数去除家庭联合申报纳税的那部分收入得到应税收入。
2.4建立混合计税模式
混合所得税制又称分类综合所得税制,顾名思义,是指对纳税人的一部分收入分类分项课税,其余部分收入加总合计课税。混合所得税制兼具了分类与综合两种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优点,未来会受到更多国家的推崇与采用。我国目前实行的分类所得税模式具有便宜征纳双方的优点,但同时也存在很多弊端,主要体现在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方面。分类分项扣除使得应税类别越多的纳税人被允许的费用扣除总额越多,从而难以准确反映纳税人的实际综合负税能力,不符合量能负担原则。而综合所得税制虽然最能反映纳税人的整体负税能力,但其管理成本高、难度大。因此,结合当前国情,我国可借鉴日本个人所得税的先进制度与经验,对纳税人的大部分所得采用综合征收,对特殊项目所得实行单独计税,如资本利得。在费用扣除方面,对取得的各项收入进行必要的成本扣除及根据家庭负担状况进行生计扣除。这种税前扣除机制不仅充分考虑到了纳税人取得各项应税收入耗费的必要成本,同时还考虑到了不同家庭生活负担的差异,符合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和公平税负原则。
3结论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不仅具有家庭联合纳税的优点,同时也具有良好的婚姻中性。从理论上而言符合我国当前实际国情;从情感上而言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从操作上来看,不可否认目前尚存在着难以跨越的技术障碍,但我们不能以此为借口,一再推托。当前国情下,我国尚不具备实行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的必要技术条件,但这不能成为我们止步不前的理由。个税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使其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政策效果,即达到“有钱人多纳税,穷人少纳税”的目的,同时又不影响婚姻中性,而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恰好能满足这一设想。因此,我们应主动创造条件,顺应民意,使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早日落实,成为民众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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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既是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又是公平社会财富分配、保持经济稳定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工具 ,还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所得税论文,供大家参考。
个人所得税的收取人群包括本国民众、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目前的财政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在经过多次调整之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所采取的征收模式为分类制。
1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以及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个人所得税模式
造成的原因:一部分是由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尚且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另一部分原因则是由于贫富差距逐渐扩大而引起的民众心理失衡。
1.2现有税制对费用扣除的规定不科学
目前我国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制度是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对于居民所得税的免征额也是完全统一的,这样的规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居民缴纳费用的公平公正性,但是却并没有实际考虑到纳税居民的个人实际情况以及不同地区之间消费水平的差异。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情况及实际负担能力如赡养老人、养育子女、房贷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1.3现有税制实现分类制征收模式不够合理
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对于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收入难以区分,可能造成收入相同而纳税不同的现象发生。例如王某是企业的设计人员每月工资、薪金所得8000元,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000-3500)×10%-105=345元。而李某个人从事设计工资,每月劳务报酬所得8000元,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000*(1-20%)]×20%=1280元。两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相差935元。同样的一个月劳动所得,却由于我国费用扣除制度对工资、薪金收入和劳务报酬收入课征办法不同使李某多缴935元的税款。
1.4现有税制无法充分贯彻立法原则
我国个人所得税所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要缓解收入差距,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近几年来,我国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现行税制已经无法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反而造成了综合收入多税负轻,而经济来源平均较低但是收入相对集中的人税负重的现象。此外,现行税制还在一定程度上为税收管理带来了困难。
1.5纳税制度存在不公平现象
纳税不公平主要体现在纳税主体之间,按照现有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以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按年计征的主要纳税对象有个体工商户、企业事业单位、特定的某些行业和薪资来源,这样的征税制度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某些特定行业或者个体经营者与普通企业员工的纳税差异,其次,税务部门虽然对应缴纳税资的企业项目有着统一规定,但是在税收的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很大差别。
2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对策
2.1改革课税模式
将综合税制与分类税制进行融合,将两者进行统一应用,实现对不同性质税款的合理收取。在当前的经济转型阶段,个人所得税制度会不断随着经济发展进行调整,应用综合税与分类税的混合制度进行管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杜绝偷税漏税、税收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实现税收管理水平与税收环境的和谐统一。
2.2合理制定费用扣除标准
扣除标准不能仅仅根据薪资水平与资金性质进行评价。众所周知,我国地广人多,因此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与不同家庭的生活负担都各不相同。除去统一规定的免征额,对于其他减免政策需要进行严谨系统的分析。
2.3将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制向综合制改进
首先就需要采用不同税率对纳税人的分项所得的征收分类税进行预先扣除,当纳税年度结束后,再由纳税人对全年各项综合所得税进行合并申报,同时通过多退少补的方式对年度内已纳税金额进行清缴汇算。
2.4加强公民纳税意识
完善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以推广,强化税法宣传,让每个公民懂法、知法,增强公民自觉依法纳税的意识。
2.5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首先可以借助先进的现代电子科学技术,通过与银行合作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资源共享,避免由于信息错误而造成税收管理的负面影响。信息管理系统需要对个人的收入来源、收入数量进行详细的监控与核查,此外,还要对个人持有的不动产与流动资金进行定期登记核实,以实现对纳税人的财产监管。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开始实施于1980年,在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时将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进行合并,形成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基本结构。随后经历了6次修正了个人所得税法,3次修正了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政策和征管的规范性文件。虽然个人所得税具有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作用,但是根据目前的状况来看,个人所得税对调节居民收入差距并未产生很大的作用。一方面,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较小,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整体税制结构中的地位较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发挥力量有限。1994年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1.42%,随后逐年比重增加至2005年的7.28%,但是2006年开始比重开始下降,至2013年比重降至5.91%。另一方面,现行的分类制课税模式存在很多的问题,使得个人所得税不能很好地发挥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作用。
二、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是源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在我国居民的收入来源较为单一,征管水平不高基础上实行的。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了居民的收入水平,同时居民的收入来源也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分类制的个税征收模式并不能衡量纳税人的真实水平,不能区别纳税人的负担状况,容易出现实际收入水平高的人比实际收入水平低的人的税收负担低的情况,加剧居民收入分配不均的情况。
(一)分类所得税制下税目划分不合理
我国目前采取的分类所得税制,即对纳税人各项所得,根据其来源不同或性质不同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11项,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这种划分方式存在着明显不合理的地方:分类税制难以体现税负公平。在这种模式下收入渠道单一且应纳税所得额少的纳税人税负重,反而那些收入渠道多元化、应纳税所得额高但分属不同应税项目下的纳税人的税负较轻。由于不同来源所得按不同的税率征收,收入高的纳税人往往由于其收入来源广泛而导致他们可以通过多份收入进行多次费用扣除,从而实现不缴税或少缴税的目的。这并不能全面完整的反映纳税人真实的纳税能力,而且这种变相的合理避税方式造成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
(二)费用扣除制度不合理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采取定额与定率相结合的方式,费用扣除按照居民的个人收入分别确定,没有考虑居民的家庭实际情况,也没有考虑物价因素、缺乏弹性,影响了调节居民收入的合理性。目前工资薪金的扣除标准全国统一为3500元/月,这一扣除标准没有考虑纳税人实际情况。由于各个家庭在教育、养老、住房、抚养子女方面的支出各不相同,占到纳税人总支出的比例也是不同的。此外,居民的婚姻状况、赡养及抚养人口对不同家庭的消费能力造成很大的影响,由此相应产生的医疗、教育等费用会实质上造成家庭税收负担不公平。对国内居民统一适用3500元/月,而外籍人员适用扣除4800元/月,这项政策制定之初是为了鼓励外籍人员来华工作,有利于我国的对外形象,然而这种超国民待遇已经不适合我国的经济形势,也不利于社会公平。
(三)税基较窄、税率设计不合理。
我国现行的分类税制包含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等11项征税内容。但是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税款比例占到个人所得税税收的50%以上。实际上目前我国个人除了获取工资收入以外,还存在非货币性的附加福利,收入呈现多元化和复杂化的发展的态势,个人的账面工资不能完全反应个人的实际纳税能力。很多企事业单位存在低工资、高福利的现象,附加福利包括住房、医疗、各类补贴等,高收入群体还有“灰色收入”,这些收入难以用货币衡量,带有一定的隐蔽性。对这些非货币性收入征管的缺失也使得税基较窄,影响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征纳。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复杂,既有超额累进税率,又有比例税率;在比例税率中又设有减免征收和加成征收,这既造成纳税人对税法难于掌握和理解,也不便于税务机关的征管。我国工资薪金所得最高边际税率是45%,劳务报酬所得最高边际税率是40%,生产经营所得最高边际税率是35%,稿酬所得减征后实际税率14%。这一税率结构存在明显的不公平:如果某一纳税人的收入完全是靠工资获得,那么其应纳税的最高税率是45%,个人所得税对其调节力度是最大的;如果纳税人是企业老板,则其应纳税最高税率是35%,如果纳税人是作家,则其最高税率是14%;同样多的收入,由于来源渠道不同,其所要交纳的税额就不同。这影响了个人所得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四)个人申报制度的不合理,税收征管存在难题
我国目前主要采取以代扣代缴为主、自行申报为辅的纳税申报方式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从2007年起要求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进行主动申报纳税,但是目前我国居民的纳税意识淡薄的,让其从被动纳税到主动申报纳税的转变存在困难,外加对于条款众多的税法难于让纳税人理解,这些都会阻碍自行申报纳税的实施。税收征管的执法力度不够,我国的《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以罚款。但是在实际执法中遇到已离职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对其追缴税款的难度很大。此外,税务部门需要的纳税信息难以共享,缺乏法定协作机制。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难以达成协作,纳税人的收入、财产及日常消费数据难以实现共享。
三、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路径选择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早在2003年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就已经确定将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制走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混合所得税制,但是十多年已经过去,仍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在上我国明确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但是根据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环境来看,目前可以实行的路径可以有:
(一)费用扣除的调整
自2006年以来的费用扣除标准经历了从1600元、2000元到3500元的三次调整。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的提高不仅是每次个税改革呼声最高的关注点,也是学术界长期关注的问题。但是提高费用扣除标准的意义到底效果如何?假如将此标准提高到5000元,税率和级距都不变,那么对于月工资6000元的人来说在扣除标准3500元时需要纳税145元,扣除标准5000元时需要纳税30元,减税115元;对于月薪20000元的人来说扣除标准3500元时需要纳税3120元,扣除标准5000元时需要纳税2745元,减税375元。这就造成了个人所得税所起到的“逆向调节”作用,即工资薪金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情况下,只是单纯的提高费用扣除标准会使得工资越高的人获益越多,工资越少的人获益越少,同时还会降低个人所得税的有效税率。费用扣除标准提高的越多,这种“逆向调节”的作用会发挥的更大,这与个人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对于费用扣除的确定,我们常常关注扣除标准,对于费用扣除的内容关注较少。结合目前我国的国情,征税要考虑纳税人的实际生活负担及相关因素,如配偶的收入水平、赡养老人、子女数量、基本的医疗教育支出以及购买首套房子的房贷利息支出等。对此设定必要的扣除限额或者比例,这样做的目的是对不同的纳税人实施差别化的扣除规定,实现负担重的人多扣除,负担轻的人少扣除。
(二)扩大税基,规范税收优惠
我国的居民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在工资薪金的收入之外员工还会获得公司奖励的非货币性福利,例如员工获得公司的出国旅游、奢侈品奖励等。公司为了给员工增加福利,种类繁多,税务机关难以进行监管以及核算,但是继续将这类收入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会使得税收公平难以实现。但根据目前情况来看,附加福利正在慢慢地从非货币性向货币性转变,例如原有的福利分房变为住房补贴、公务用车也逐渐采取货币化和社会化的方式进行。因此,税务征管应当考虑附加福利逐步纳入到应税范围,扩大税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的是对低收入群体及弱势群体的照顾,体现公平原则。但是目前实行的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被一些中高收入人群利用,造成了税基的侵蚀,应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规范。首先,目前外籍人员的费用扣除标准本就比我国居民的扣除标准高,取消对外籍人员的各种补贴、费用的税收优惠规定。其次是取消获得津贴和奖金的国内外高收入者的税收优惠,对超过标准的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进行征税。附加福利和税收优惠是目的是改善人民生活生平,但也成为一些高收入人员提供了避税的途径,为了加强国家在个税政策上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效果,对高收入群体以及对附加福利和税收优惠的有效监管,能增加财政收入,是扩大税源、加强个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有效途径之一。
(三)加强税收征管
个人所得税的征管问题也是影响其发挥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作用的因素之一。目前我国的个税改革没有出现实质进展与税收征管水平低也有很大关联。即便是将来要实施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对纳税人的信息传递和监管要求也会更高。但是目前由于征管水平有限,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和传递纳税人的信息,这也就导致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申报项目无法核实其真实性。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征管系统对纳税人信息实现共享,设立纳税人识别号,将纳税人的信息、财产登记实名制、建立信用档案,这样一来税务机关通过公安、银行、工商等部门的信息联网,监控纳税人识别号下纳税人的收入情况,贷款、子女入学、买房、投资等日常活动等以此对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进行分析、监督其纳税情况,也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对已偷逃税款的纳税人加大处罚力度,增加偷逃税款的成本和风险从而可以起到警示的作用,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收中的重要税种,但在长期实践过程中,个人所得税的弊端不断显露。本文联系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状况,分析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所存在的问题,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分类税制、税率设计模式、费用扣除方式、征收制度以及公民个人纳税意识等方面进行分析,为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提出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个税存在问题;个税发展建议
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基本含义。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分为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性
1、自我国个人所得税开征以来,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对国民收入进行二次调整,保证中低收入者的利益,抑制高收入者的利益,从而缩小个人收入差异,实现社会公平。
2、个人所得税是一个重要的经济调节杠杆。所得税的收入弹性较大,即能根据国民经济盛衰发挥自动调节作用,也易于根据政策需要相机调整税率和税收,借税收政策的调整促使国民经济稳定增长。
3、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培养全体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和法制观念。征收个人所得税还具有培养公民纳税意识,加强对个人经济行为的监督管理,促进居民个人消费,调节社会供需关系等重要作用。
4、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便于通过国民收入做相关统计,为来年财政政策的改进作参考。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一)分类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税负
1、分类税制不能充分体现公平、合理原则。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采用分类税制模式,对不同来源的所得,采取不同税率和扣除办法,存在较多的逃税避税漏洞,会造成所得来源多且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反而不用交税或交较少的税,而所得来源少且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交税的现象。
2、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取得工资薪金的个人,而未考虑个人赡养家庭的实际情况。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分类分项征税办法没有直接设计教育、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专项扣除。
3、现行按月、按次分项计征,容易造成税负的不公。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纳税人各月获得收入可能是不均衡的,而依照现行的税法规定,实行按月、按次分项计征,必然造成对每月收入平均的纳税人征税轻,对收入相对集中的纳税人征税重。
(二)税率模式复杂繁琐,边际税率过高。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是按照应税所得的性质来确定税率,采取比例税率与累进税率并行的结构,并设计了两套超额累进税率。这种税率模式不仅复杂繁琐,而且在一定程度造成了税负不公,这是与国际上减少税率档次的趋势不相吻合的。
(三)费用扣除不合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分别按不同的征税项目采用定额和定率两种扣除方法。这一方面造成计算上的繁琐,给征纳双方都带来计算上的困难;另一方面也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的因素。表现在既没有考虑通货膨胀与价格水平的因素,更没有考虑赡养老人及抚养子女的不同情况。规定所有纳税人都从所得中扣除相同数额或相同比率的费用显然不合理,违背了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则,即公平原则。
(四)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完善。目前,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直接影响到税收收入的多少,因而对一国财政收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由于征管方面的不力,使得个人所得税的流失规模大大超过个人所得税的增长速度,是我国不可小觑的问题。
(五)个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时间短,公民的纳税意识比较淡薄,加之个人所得税以自然人为纳税义务人,直接影响个人的实际收入,并且由于计算困难,扣除复杂,税源透明度低,涉及面广等原因,使得个人所得税成为我国征收管理难度最大、偷逃税面最宽的税种。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问题解决对策
(一)分类综合税制
1、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选择存在很多争论,但支持用分类所得税制的人很少,因为分类所得税制不能从整体上衡量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能力。近几年,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的主张逐渐占了上风。这种税制,是由分类所得税制和综合所得税制合并应用而成,亦称为混合所得税制。
2、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针对个人的收入,没有计算家庭人口,没有考虑赡养系数,这样一来,人均税收负担差异就很大,税制调节贫富差距的功能已经失效,开始偏离公平。因此,考虑家庭负担的综合税制则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3、以家庭为纳税单位,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再汇算清缴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制度,这样可以避免纳税人“肢解收入”,分散所得,分次或分项扣除等办法来达到逃税和避税的目的。同时,积极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实行居民身份证号码和纳税号码固定终身化制度,有效监控纳税人收入来源,降低征管成本。
(二)简化税率模式,适当降低边际税率。根据我国国情,建议对综合征收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以达到公平税负的目的,对分项征税可采用比例税率,对超过一定数额的部分采用加成征收,以达到既组织收入,又公平税负的目的。在现行税率模式的基础上应将税率级次减少,级距加大。超额累进税率可减少,并适当降低低档税率,提高高档税率,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收入,实行大幅度的再调节,使之与工资、薪金所得税负持平。
(三)调整合理、公平的费用扣除。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后,应该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有关费用扣除内容。在综合所得合并纳税时,实行基本生计扣除加专项扣除的办法,主要考虑赡养人口数量、年龄和健康状况等因素加以确定,并可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实行物价指数调整,使其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
(四)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的完善
1、加强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针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特点,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制定下发了演出市场、广告市场、个人投资者、建筑安装业等十几个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和办法,为强化高收入者征管提供了制度保证,促进了对高收入者的征收管理。
2、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全员全额是我国新《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提出的一个亮点,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方向。税务机关要通过全员全额管理全面掌控个人收入信息,实现对高收入者重点管理。
3、提高税务征管人员素质,改善征管手段。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公民个人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数会越来越多,要求税务机关充实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量,培养一批忠于职守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征管人员,进一步健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代扣代缴制度,加大税法的宣传、辅导和培训的力度,使纳税意识深入人心,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四、结束语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任重而道远,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随着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发展,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中的比例会越来越大,国家的财政能力会越来越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作用会越来越好,我国的国民收入差距也会越来越小,最终实现平等、公平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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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营是企业管理的重要部分,是企业实现资本有效配置和提高资本运行效率的重要渠道。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本运营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如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由过去的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通过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在改革试点期,企业的诸多管理制度也同时面临着巨大的转变[1]。本文在讲解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性质及治理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内部审计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分析,最后结合工作阐述了自己对于内部审计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公司治理;内部审计
一、绪论
1.研究背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适应经济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管体制指明了方向。经过多年改革探索,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国企改革“十项改革试点”,确定了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其主要职责是进行资本经营,而资产经营则由他们所投资的企业进行,这些企业要尽可能的进行公司化改造,对于自由竞争的行业主要向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制企业转变。这一变化对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内部审计提出了新的课题。
2.研究意义在当前国有经济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的大背景下,如何推动实现监管国有资本,强化资本管理和资本运营,实现资本聚焦和保值增值成为了下一步国企改革的重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内部审计作用成为了实现国企改革目标的关键因素。基于以上问题,本文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及公司治理及内部审计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介绍,并对如何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运作模式下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概念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通过划拨现有国有企业股权组建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即以资本营运为主、不投资实业的公司形式,营运的对象是持有的国有资本(股本),包括国有企业的产权和公司制企业中国有股权,运作主要在资本市场,既可以在资本市场融资(发股票),又可通过股权产权买卖来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公司运营强调资金的周转循环、追求资本在运动中增值,运作的形式多种多样,通过资本的运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的市场化专业化平台。以市场化手段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主要目标是提升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核心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本市场化运营的专业平台,依据授权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以财务性持股为主,提高流动性和运营效率,实现保值增值。
三、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1.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其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主要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内部管理。其本质是解决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而产生的代理问题,而解决代理问题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所有者对经营者进行监督。
2.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建立的独立的审计部门,基于内部管理的需要,以公司内部控制为对象,日常业务流程为内容,按照董事会的要求,站在管理层的高度,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企业日常管理和其他相关方面做出评价和判断,从而有效降低内部经营风险,保证企业良性运转,并促进企业管理的高效与透明,是公司管理权限的延伸。内部审计是一个组织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的评价活动,并作为对该组织的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的一种服务。内部审计对企业管理起制约、防护、鉴证、促进、建设性和参谋作用。
3.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相互影响的关系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委托责任理论及契约理论等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共同理论基础,决定了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一致的,他们密不可分、相辅相成。一方面,合理有效的内部审计是良好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它既可以维系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制衡关系,促进企业内部形成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的合力,又可以确保企业的信息披露真实、有效,最大限度的保护相关利益主体的权利;另一方面,公司治理是实施内部审计的制度环境,是促使内部审计有效开展,保证内部审计功能发挥的前提和基础。
四、构建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治理结构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是基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本目的,有效界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制度性安排。国家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唯一股东,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控制手段应以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任免权为主。因此,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治理结构必须在国家所有者代表即政府的主导下,依据现代企业制度以及经济规律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合理配置,建立以董事会为决策核心和以监事会为内部监督核心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国有资本的所有者代表,也是衔接国家利益与公司利益的重要环节,代表国家选择经营管理者并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行使公司内部监督职责,监督公司董事和执行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确保公司有序运转,对发现的问题直接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五、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内部审计的几点思考
1.高度重视内部审计的作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应规范审计制度,建立专门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进行管理,从机制上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公正性。使审计委员会真正成为超脱于企业本身之外的代表政府、投资主体等各方利益的,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的权利组织[2]。
2.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双负责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同时对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及总经理负责,一方面直接向总经理报告工作,另一方面受审计委员会管理,定期向其报告工作情况。既有责任为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供监督、评价公司高级管理层以及决策咨询服务,同时也承担为公司高级管理层监督、评价各业务部门活动、鉴证信息以及咨询服务等义务。从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利用内部审计成果的速度和效益,更好的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3.明确内部审计功能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内部审计应以促进管理、提高效益为目标,实现从差错纠弊向管理效益审计的转变。其内部审计功能应该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有无漏洞和风险,公司制定的政策有无得到兑现;公司计算机系统是否安全、可靠;二是关注公司直接投资的项目的情况。
4.划分内部审计范围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特殊的运作模式,决定了其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应该是公司内部所有部门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公司高级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决策,但不应包括对下属企业的审计或其内部审计部门的管理,仅承担对下属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技术指导工作。下属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只需向本公司的总经理和审计委员会报告。
5.完善内部审计人才队伍支撑一是改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提高专业化水平,在具备财务、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要熟悉法律、计算机、金融等方面的知识;二是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道德修养,在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品质;三是加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国有企业改革的最新动态和要求,及时开展最新的财经、法规专业培训,增强理论知识,更好的满足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治理模式下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结语
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更应抓住变革的契机,积极主动地适应新的运作模式,充分发挥自身管理咨询、风险监管的作用,寻找自己新的定位和均衡,以为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来实现自我价值。充分做好在转型期间迎接各项挑战的准备,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提升管控能力以及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等方面逐步改进、持续完善,根据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战略规划不断进行适应性调整,争取实现自身价值和公司价值的协同提升[3]。
参考文献:
[1]谢志华,胡鹰.国有资产管理:从管资产到管资本[J].财务与会计,2014(7).
[2]张治强.新加坡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的内部审计[J].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2(2).
[3]张鹏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综合转型期内部审计发展挑战与对策——以中国长城资产公司为例[J].中国内部审计,2014(9).
一、中小企业资本运营问题的原因分析
1.资本市场因素
资本市场是影响中小企业资本运营效果的主要因素,虽然近些年我国资本市场制度日益完善,但是其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资本市场的结构不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主要是依靠主板市场为企业提供融资平台,虽然二板市场也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平台,但是其要求条件比较高,企业很难从中获得融资;二是我国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缺乏规范性管理。针对对当前中介结构的调查发现,中介机构真正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数量非常少,而且他们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多半是参杂为企业提供虚假包装的服务,其主要目的就是促进企业的上市,最终结果是不利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
2.金融体制因素
首先我国金融信贷政策不利于中小企业资本运营。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比较倾向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虽然我国近些年出台了系列关于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但是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相比,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还是不够;其次金融管理机制的影响。一般企业要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就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可抵押物,而且进行融资的程序时间也比较长,这样对急需用钱的中小企业而言具有很大的难度,另外我国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导致中小企业利用信用担保的实际案例还不成熟。
3.中小企业自身的因素
首先中小企业的诚信状况不理想。在资本市场环境下,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更加困难,因此金融机构在与中小企业合作时不得不考虑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盈利能力等因素;其次中小企业的经营模式比较落后。由于中小企业采取的家族史管理模式,因此中小企业的管理制度以及风险防范意识都不健全,这样对资本运营而言具有很高的危险性。
二、促进我国中小企业资本运营的具体对策
1.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我国要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首先我国要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我国政府部门要积极跟进中小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一方面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领导作用,引导中小企业朝着正确的道路发展,另一方面政府要制定富有“含金量”的政策,解决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其次我国要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政府要放宽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放松对中小经济内生性金融创新的限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到金融机构改革中,组建有中小企业形成的金融机构,以此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最后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国要深化信用担保体系,以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所遇到的无担保物的现实问题。
2.加强中介机构建设,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中小企业的资本运营必须要重视中介机构的作用,因为中介机构具有专业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其能够将企业资本经营中的风险降低到最低,因此:企业在资本运营中要广泛的借鉴中介机构的意见,让中介机构参与到企业的资产重组等活动中,以此提高资产运营的效率;另外中介部门应该加大创新力度,从事企业并购、重组等相关业务,为中小企业资本运营提供有力的保障。要培育专门的资信评估机构,积极开展对中小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的评级活动。
3.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与管理能力
首先中小企业管理者要树立正确的资本运营管理意识,理顺资本运营的本质概念,强化资本运营与经营生产之间的关系,避免出现为了资本运营而进行资本运营的现象。另外中小企业也要加强人力资源的投入,培育核心竞争力。中小企业要想完善与提高资本运营的效果就必须要从人力资本投入方面入手,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使得员工积极投入到具体的工作中;其次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减少资本运营风险。中小企业在资本运营中要时刻保持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运用科学的方法把握企业内外环境风险因素,以此及时将资本运营风险降低到最小;最后中小企业要创新管理模式,积极引入现代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等结构强化企业内部权力制约。总之,中小企业资本运营的成功与否关系到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是中小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途径,因此中小企业应逐步自我完善,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强化自身改造,激发资本运营综合优势价值。
[摘 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运营是企业经营战略的根本性变革,而资本运营的关键是对资本运营模式的战略性选择 ,使资本得到迅速扩张、有效积聚和最优配置。
[关键词] 企业集团 资本运营 模式
当今世界经济格局已进入以大公司、大集团为中心的时代。我国已经明确以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作为今后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中国企业正面临以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基础的战略转型期。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史蒂格勒曾说过:纵观世界上著名的大企业、大公司,没有一家不是在某个时候以某种方式通过资本运营发展起来的,也没有哪一家是单纯依靠企业自身利润的积累发展起来的。随着国内市场的进一步成熟,以及竞争的进一步加剧,传统的企业增长方式已无法跟上发展的步伐。只有把企业的各种要素,包括产品、技术、设备、厂房、商标、战略、服务、文化、管理团队等等,以资本的形式,进行流动、整合和重构,进一步优化配置,形成合力,才能实现新的突破。一些在改革开放中发展壮大的企业集团,为应对WTO的挑战, 提升国际竞争力,把公司做大做强,借鉴一些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发展经验,采取了与众不同的资本运营模式,增强核心竞争力,以谋求拥有独特的战略地位。所谓资本运营,就是对集团公司所拥有的一切有形与无形的存量资产,通过流动、裂变、组合、优化配置等各种方式进行有效运营,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增值。从这层意义上来说,我们可以把企业的资本运营分为资本扩张与资本收缩两种运营模式。
一、 扩张型资本运营模式
1.横向型资本扩张
横向型资本扩张是指交易双方属于同一产业或部门,产品相同或相似,为了实现规模经营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横向型资本扩张不仅减少了竞争者的数量,增强了企业的市场支配能力,而且改善了行业的结构,解决了市场有限性与行业整体生产能力不断扩大的矛盾。青岛啤酒集团的扩张就是横向型资本扩张的典型例子。近年来,青啤集团公司抓住国内啤酒行业竞争加剧,一批地方啤酒生产企业效益下滑,地方政府积极帮助企业寻找“大树”求生的有利时机,按照集团公司总体战略和规划布局,以开发潜在和区域市场为目标,实施了以兼并收购为主要方式的低成本扩张。2003年,青啤产销量达260万吨,跻身世界啤酒十强,利税总额也上升到全国行业首位,初步实现了做“大”做“强”的目标。
2.纵向型资本扩张
处于生产经营不同阶段的企业或者不同行业部门之间,有直接投入产出关系的企业之间的交易称为纵向资本扩张。纵向资本扩张将关键性的投入产出关系纳入自身控制范围,通过对原料和销售渠道及对用户的控制来提高企业对市场的控制力。
3.混合型资本扩张
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之间没有直接投入产出关系和技术经济联系的企业之间进行的产权交易称之为混合资本扩张。混合资本扩张适应了现代企业集团多元化经营战略的要求,跨越技术经济联系密切的部门之间的交易。它的优点在于分散风险,提高企业的经营环境适应能力。
二、收缩型资本运营模式
1.资产剥离
资产剥离是指把企业所属的一部分不适合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资产出售给第三方,这些资产可以是固定资产、流动资产 ,也可以是整个子公司或分公司。资产剥离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不良资产的存在恶化了公司财务状况:(2)某些资产明显干扰了其它业务组合的运行;(3)行业竞争激烈,公司急需收缩产业战线。中国人寿在上市之前,就进行了大量的资产剥离。2003年8月,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一分为三: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资产剥离,母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担了1700多亿元的利差损失,但这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在美国和香港两地同时上市铺平了道路。
2.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是指公司将其拥有的某一子公司的全部股份 ,按比例分配给母公司的股东 ,从而在法律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通过这种资本运营方式 ,形成一个与母公司有着相同股东和股权结构的新公司。在分立过程中 ,不存在股权和控制权向第三方转移的情况 ,母公司的价值实际上没有改变 ,但子公司却有机会单独面对市场 ,有了自己的独立的价值判断。公司分立通常可分为标准式分立、换股式分立和解散式分立。
3.分拆上市
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
4.股份回购
股份回购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一定途径购买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适时、合理地进行股本收缩的内部资产重组行为。通过股份回购,股份有限公司达到缩小股本规模或改变资本结构的目的。股份公司进行股份回购,一般基于以下原因:一是保持公司的控制权;二是提高股票市价,改善公司形象;三是提高股票内在价值;四是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股制度的实施;五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股份回购与股份扩张一样,都是股份公司在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环境下采取的经营战略。因此,股份回购取决于股份公司对自身经营环境的判断。一般来说,一个处于成熟或衰退期的、已超过一定的规模经营要求的公司,可以选择股份回购的方式收缩经营战线或转移投资重点,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 资本运营创新模式的探索
1.TCL集团―整体上市模式
2004年1月,TCL集团的“阿波罗计划”正式得以实施。即TCL集团吸收合并其旗下上市公司TCL通讯,实现整体上市。原TCL通讯注销法人资格并退市, TCL集团向TCL通讯全体流通股股东换股并同时发行TCL集团人民币普通股,TCL通讯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并入TCL集团。整体上市为TCL集团筹资25.13亿元,这将给公司带来产业扩张的新契机,也为其带来一个新的资本运作平台。这是企业集团资本运营的一个里程碑。集团整体上市将给集团以更大的运作平台。企业要面对全球化竞争,要做大做强,这都需要资金,金融资本集资是最有效的方式,集团上市后无疑可以让集团更加有效地通过集资发展。而在行业整合、产业重组方面,让大集团完全靠现金收购来进行产业重组显然不大现实,整体上市可以让大集团通过股权收购实现更有效的扩张,这对蓝筹大集团来讲极具意义。
2.德隆集团―行业整合模式
一个产业规模很大、很分散,怎么整合?德隆的选择是,把资本经营作为产业整合的手段。通过资本经营,收购同行业中最优秀的企业,然后通过这个最优秀的企业去整合和提升整个行业。德隆把资本经营与产业整合相结合、二级市场与一级市场相结合。德隆现在控股5家上市公司,他们的做法是,把证券市场作为企业整合的一个手段。德隆一般不孤立投资一个项目,其投资某个项目,是为了整合整个行业。例如为了整合新疆水泥行业,首先控股屯河70%以上,然后把屯河的水泥生产能力卖给天山,用所卖得的钱买天山集团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权,从而控股天山,通过天山整合整个新疆的水泥业。而屯河做红色产业,在国外与亨氏合作,进入欧洲的蕃茄酱市场,变成亚洲最大番茄酱生产和出口企业;在国内控股汇源果汁公司,迅速打开国内饮料市场。
3.海尔集团――产融资本结合模式
当产业资本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由于对资本需求的不断扩大,就会开始不断向金融资本�透;而金融资本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也必须要寻找产业资本支持,以此作为金融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于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就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2002年9月,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海尔集团全面吹响了进军金融业的号角。同年12月,海尔集团与全球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美国纽约人寿保险公司携手,成立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而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海尔已先后控股青岛商业银行、鞍山信托、长江证券。如此,海尔在金融领域已经涵盖了银行、保险、证券、信托、财务公司等业务。海尔投资金融业是真正地开始搭建一个跨国公司的框架,由于金融业本身良好的资金流动性,产融结合将为海尔的资金链加入润滑油,加速其资金融通,为海尔冲击世界500强提供强劲的资金动力。
资本运营形成的原因即有企业内部的动因,也有企业外部环境的支持。重视资本运营的战略地位,借鉴成功的运营模式,并在现实的运作中不断地探索和创新,这对我国企业集团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范恒山:资本运营・理论脉络.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2]李彩云 胡国松:资本运营与核心竞争力构建.四川经济研究,7~8/2003
[3]姜 雷 刘夫毅:国有企业资本运营策略选择.投资决策,1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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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经营是企业经营战略的根本性变革,资本经营的关键是选择那些能使资本得到迅速扩张、有效积聚和最优配置的资本经营模式。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本经营论文,供大家参考。
1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又可以称之为现金制,将现金的收入或者是付出作为界定,对费用与收入的发生进行详细记录。如果按照收付实现制来看,在现今收支的发生期间,就将其全部计入费用与收入,而忽略了是否有实质上的发生行为,虽然说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基础具有较为客观的计算损益结果,但其缺点就在于无法将经营结果客观、公正的表达出来。权责发生制则是将应收、应付作为界定点,对本期的收入与费用进行盈亏计算,应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的优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可以较为精准的对企业收入予以核算。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其收入的实现不是以实收款项而是以发生作为评价标准,只要发生了,就被自动划归为收入。其次,可以准确、全面的将应当担负的资本费用反映出来,并实现与本期收入相匹配。再次,对各期的收益都可以有效确定,将当期利润明确的反映出来。最后,可以为决策者提供过去已经发生的现金收付内容以及未来将要发生的现金信息。虽然说权责发生制的会计记录方法较为系统、复杂,但是它能够弥补收付实现制的缺点,客观、公正的将各期费用及盈利等方面的情况反映出来,也已经成为当前被大多数私营企业公认的一项原则。从其未来发展的动态来看,将权责发生制选定为会计基础,正在向着公营及政府企业拓展。
2收付实现制应用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缺点
2.1混乱了收益性与资本性的支出
就资本性支出方面来说,收付实现制在现付日即将其记录为费用核销,那么在预算报表中,其支出的使用及年限等信息就不会被体现出来,这就直接导致收益性与资本性支出的混淆,危及国有资产规模与数量信息的真实性,失去对其有效的监管,另外也为不法分子私自挪用预算经费提供了可钻漏洞。
2.2各项内容的处理方法不恰当
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基础,其预算收入只是将当年的实现数表达出来,而对于历年的收益结余情况并没有表达;对涉及的巨大产权转让或者是收入进行分期支付的,也只是将当前实际收回的数目予以反映,而缺乏对历年情况的反映;所涉及的国有资产运营支出方面,无法将资产的减值情况或者是折旧费用等如实反映出来,缺乏科学、合理的核算。
2.3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相违背
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基础的收付实现制,会使国资委与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发生不对称的问题,直接导致会计信息失去了可比性的原则,不易于操作及控制。同时,选择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基础,无法将收支配比的情况客观的反映出来,无法将国有企业的运营情况及资金效益等情况通过会计信息展现出来,使国有资本所有者无法实现其应行使的监管职能。另外,由于国外发达国家已经在使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如若我国还是继续使用收付实现制,将无法实现与其他国家财务报告的公平比较。
2.4缺乏内容与结果的全面反映
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基础构建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其各个收支项目所表现出来的内容或者是结果都不够全面。就从报表方面的内容来看,它只是将出资企业的资金流量预算进行简单的总汇。但是在一个预算年度中,出资企业不可避免的还会发生很多非货币性的交易,比如说资产置换、收取抵债资产等,如果这些内容没有纳入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内容中来,那么也就无法全面的反映出国有资本营运的真实情况。
2.5负债反映情况不真实
收付实现制只是将当年的融资收入及还本付息支出反映出来,而出资企业以担保等形式形成的债务问题却未能全面反映,这也就致使无法从根本上掌握出资企业当前的债务水平,债务问题反映的不全面、不真实,会直接阻碍到出资人制定各项决策,担负起较大的债务风险。
3权责发生制应用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优点
3.1降低债务风险
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可进一步实现对国有资产的监管,避免由于资产的构建完成而脱离监管范围。就当前的地方政府来说,是不具有发债权的,通常都是将出资企业的资产换取银行贷款,完成政府下达的目标。在这其中地方政府就会发生隐性债务的问题。通过权责发生制,则能够将企业当前的债务水平、有无发生抵押担保等情况全面的反映出来,明确债务风险,杜绝问题发生。
3.2切实落实政府出资人职能
政府将对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权力赋予国资委,这也要求国资委必须严格依据企业的规则办事。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不仅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出企业损益情况,而且能够起到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作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选择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能够满足政府出资人职能的实际要求,最终实现以绩效为导向目的的根本管理。
3.3有效对接出资企业会计基础
当下,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大部分施行的都是企业会计制度,以会计报表体系为基础,进行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编订。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基础,选择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可以有效实现企业财务预算报表与经营预算报表两者之间的有效对接,且在各项处理程序中都会保持高度的一致,既可以满足预算有关科目信息的取得,也方便了对预算的会计处理。
3.4全面反映运营绩效信息权责发生制所体现的信息将国有资本经营运营等各方面的数据信息都囊括其中,比如说主体控制的经济资源信息、评价经济主体财务情况的信息等,将各方面的综合信息汇集,不仅可以为评价国有资本经营绩效提供有利依据,而且可以为决策者提供最优的配置决策。
3.5全面、真实反映出资人所有的经济资源
对于出资企业来说,权责发生制不仅可以将其经济资源的存量如实的表达出来,另外对于预算年度形成的增量资产也可以做出全面、真实的记录。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其成本与费用之间的比较可以为各项预算支出提供更为客观的评价,对政府的各项决策提供可参考依据,引导政府做出客观评价,实现经营收益的有效提高。
4选择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的必要性
4.1有利于政府绩效的提高
收付实现制预算无法将计量与考核绩效的信息表达出来,无法对政府的服务质量加以评判;而权责发生制则将投入的重点转变为结果,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基础,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可以使政府业绩更清楚、明确的展现出来,有利于相关监督部门对其予以客观评价,提高其工作效率。
4.2基于政府职能转型的需求
随着我国进一步深入经济体制改革,在社会经济的运行过程中,政府与市场各自的分工也愈加清楚,政府职能更偏重于提供公共品,财政转为综合管理类型,这也就需要提供全面的信息作为决策依据,最为重要的一点则是能够将财政资金活动反映出来。与收付实现制比较来看,选择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可以加速这种转型,使政府的资金变得透明、公开,使人民群众更好的实现监督职能;同时将政府部门的各项资产全面的反映出来,使其公共资源得到高效配置。
5结论
当前我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基础存在诸多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其问题也愈加凸显,重新探讨并选择会计基础具有重要意义。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比具有相当多的应用优势,且有其选择应用的必要性,可以更进一步促进我国国有资产的有序运转。
当前,建筑市场竞争傲烈,大部分施工企业生产经蓄活动已处在举步为艰的地步。面对这种情况,施工企业实施资本经营战略是求得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举措。会计报表是反映施工企业经济资源的书面报告,利用报表反映的各种信息,实施资本经营战略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资本经,与资本经曹
资本的本质不是物,而是在特定的生产方式条件下,表示着一种生产关系.资本最初的表现形式是货币,并不是资本.用货币购买商品时,它只是一般的流通手段,当货币通过流通过程,取得新的货币增值倾时,货币、生产资料等,才能转化为资本.由于迫求资本增值的目的没有止境,所以,资本运动的规律也是经常存在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子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法人制度和资本金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对资本的定义又增添了新的内涵。《企业财务通则》规定: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资本经营是指投资者在利润最大化的原则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对资本的投出、转让、筹集等方式,围绕着市场变化.制定经营目标,并委托经营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者除依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外,还要确保资本金的合理使用,实现资本金的快速增值。经营者征得投资者同意后,也可以用资金、生产资料等资产对外投资。这时,经营者同时又具备了投资者的身分。经营者仍然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投资关系仍然存在。经曹者从事的经营活动还是属于资本经营的范围。资产是经营者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t的经济资砚,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它权利。资产经营是指经营者在任期内,为实现经营目标最大化,围绕着市场变化,以资产为中心而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由此可见,资本经营与资产经营在本质上没有区别,经营的目的都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实现资本的快速增值.所不同的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资本经营区分了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界限,做到产权清晰。二是资本经营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一旦经营失败,投资者只承担注册资本金以内的有限责任。三是经营者在经营期间内只享有经营权,可以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受法律保护。四是投资者的资本金不可抽回,为经营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五是资本经营的经营期限较长,资产经营的经营期限较短。六是增值的方式不同,资本经营的资本增值额是通过资本运动形成的.
二、施工企业资本经曹的实施
改革开放以来,施工企业为求得生存和发展,一直尝试着新的经营模式.有的企业为了占领建筑市场,组建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抢占设计市场。有的企业为加大市场占有率,投资兴办第三产业,开展多种经营。还有的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推行项目法施工、减员增效等,这些改革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压标压价现象严重,建筑产品施工周期长、资金占用t大、货币资金不能及时回收等特点,再加上企业内部缺乏适应市场经济变化的经营机制和约束机制.有的施工企业已经名存实亡,甚至亏损。所以,资产闲置、结构失调、资源浪费、流失严重、效益不佳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资本运动的规律决定着资本的方式.最初,资本表现为货币资本.投资者投入资本,用货币购买生产资料、支付劳动报酬,货币资本变为生产资本,生产有增值的商品。生产资本转化为商品资本,通过市场交换,商品成本又转化为货币资本.这时,货币资本的价值量发生了变化,产生了资本的增值.在经营过程中,资本的形态由各自的出发点,经过运动,又回到原来的出发点。形成了资本三种不同形式的运动。周而复始,构成了资本的循环。这种循环在空间上是并存的,在时间上是继起的。资本不断地变换形态的过程就是资本运动的过程.资本在不停地运动中实现着资本价值量的增值.如果任何一个环节受到限制,资本的运动就会停止,投入的货币将会受到损失。发现和解决资本运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正确选择资本经营方式的前提。资本经营的方式有以主业为主、优化存量资本,扩充增量资本、资本重组、资本联合、资本集中、资本分散、资本流动等方式。
三、完巷企业内部会计报衰、及时提供资本经曹信息
内部会计报表是选择资本经营方式的首选调查资料。现有的会计报表只是满足投资人、债权人、有关政府部门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的报告.反映的基本是滞后的静态指标。不能反映经营期间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债权、债务和各项权益的变动情况和资本运动的全过程。比如:应收殊款明细表反映建设单位期末欠款余额,不能反映欠款的时期。欠款时期超过两年后,失去了诉讼时效,将得不到法律保护,加大了企业经营风险。因此,制定反映与资本运动相适应的动态指标体系和内部报表制度是实施资本经营战略的根本保证。内部报表有存量资本状况表、长期投资与投资收益表、长期借款与短期借款表、应收账款明细表、工程结算利润表、费用报表等.
(一)存量资本状况表的构成和运用
存量资本状况表是反映各种资产的存量资本,在某一时点的使用情况、占用情况和构成比例关系的报表.该表可分两种形式:一种是反映某一时点的全部资本构成比例情况的报表;另一种是反映货币资本、生产资产、商品资本在一定期间的使用情况、占用情况的报表。经营者提供某项资本在运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填报的内容有: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它资产六项。流动资产由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备用金、预付货款、其它应收款、待摊费用、存货等项组成。填恨的数据来源于总账的期末余额数。填报后计算资本约均成比例,资本构成比例表示每项资产的占用量与资产总量的比值。反映某项资本在一定期间的使用情况、占用情况的报表,如存货、固定资产报表。其中存货又由主要材料、其它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材料成本差异、在建工程等项组成.固定资产由生产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两类组成。填报存货、固定资产明细表的数据也来源于会计报表。按月填制,按月上报.资本增值的速度取决于资本运动的速度和资本构成比例。如果大量的资本停留在生产阶段、销售阶段,不但会造成资本浪费,而且也会造成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构成比例失调。因此,减少生产资本、商品资本的占用盆,提高生产资本、商品资本的运动速度,就可以取得更大的资本增值。增值后的资本又全部投入到生产过程中,又会得到资本增值。以生产资本为例,生产资本按价值转移的方式不同,分为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固定资产的价值是一部分、一部分地转移到商品资本中去,存货的价值是一次性转移到商品资本中去,这样,前者转移的速度慢,后者转移的速度快。因此,资本运动的速度也有快有慢.如果固定资产构成比例大,资本运动的速度慢.反之,就快。因此,即使资本总量相同,资本运动的速度不同,资本增值的速度也不同.
(二)长期投资与投资收益表的构成和运用
长期投资与投资收益表是反映经营者在经营期间的二次投资情况及投资收益回收情况的报表.使经营者及时掌握投资效益的回收情况,及时发现间题,便于适当选择资本重组、资本集中、资本分散等经营方式。便于在资本经营的过程中,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减少投资风险。该表填报的主要内容有投资日期、投资金额、预计年回收倾、经营期限、投资收益的计算方法、投资收益累计回收额、被投资单位的注册资本金、被投资单位的实收资本情况等.填报的数据来撅于会计核算资料,按投资项目逐项填列,按季上报。该表反映投资过程中投资收益的回收情况和影响投资收益的关键环节。为经营者选择资本投资方式提供依据。确保资本投资环节,资本增值目标的实现。进行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它投资活动,总要尽快收回投资,并取得最大的投资回报。由于股票投资风险大,债券投资周期长,其它投资受市场经济变化因素影响,所以,预期的投资效果往往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存在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就是投资风险。因此,减少和预防投资风险是进行投资活动的重要内容。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用货币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若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基本相同,或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的,这种投资活动是可以继续进行。若小于银行贷款利息的,投资的风险就会逐渐增大,必须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或转让投资,及时收回货币资本,避免货币资本沉淀,减少投资风险。或加大投资倾进行收购,并重新例定经营方向,促使资本尽快增值。用闲置的存t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权益投资时取得的投资收益,如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只要没有较大的投资风险,应尽t维持经营.但是,要及时寻找合适的项目,!新调整投资方向。
(三)长期借款与短期借款表的构成和运用
该表反映经营者在经营期间内为保证正常经营活动而临时借款的情况。该表填报的内容有借款合同、借款日期、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借款利息、抵押物、抵押金撅等等。该表按借款合同逐项填报,按季上报.过度的负债经营,不便加大了成本、费用的负担,也使企业的增量资本大量地流入金融机构,而且也加大了企业资本经营的风险。通过该表可以反映企业的贷歌和还贷情况。便于经营者及时调整借款金额,及时偿还,达到盈利水平大于还贷水平的目的。
(四)应收帐欲明细表的构成和运用
应收账款明细表是反映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情况的报表,主要反映应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欠款。由于欠款原因很多,涉及收款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所以填报的内容有合同额、竣工日期、结算日期、统计进度、结算金颊、收款金倾、欠款金额等,填报的数据来源于会计报表和承包合同。按建设单位逐项填列,按月上报.由于该表要求时伺性强,收款工作的每个环节必须抓紧.从工程竣工15日内提供结算依据、送交建设单位开始,到15日内确认完毕,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收取欠歌为止,每个环节不能脱节,其中签订工程合同和确认结算的环节是关键的环节.它是及时收取工程欠款、促使商品资本尽快转化的关键,是实现资本增值的关键。近几年大量的工程欠款,不但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而且使企业的货币资本长期地被建设单位占用,造成了增值资本的流失。随着企业欠款的增加,货币资本得不到及时补偿,资本运动的速度逐渐减慢,企业经营的风险在不断增加。
(五)工程结算利润表的构成和运用
工程结算利润表是反映每个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资本占用情况和资本增值情况的报表.揭示生产资本在资本增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便于经营者采取预测。预控措施,达到生产资本增值的目的;有利于进行项目成本考核。报表的内容有工程结算收入,实际成本支出和工程结算利润三个项目。每个项目又设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它直接费、间接费、期间费用、计划利润、和税金八个子项。分别反映每个成本项目的盈利水平。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它直接费四个项目组成直接费成本。直接费成本和间接费组成制造成本。期间费用、计划利润、税金是计算工程结算利润的组成部分,不列入实际成本中。填报的资料来镶于统计进度或竣工工程结算书、工程施工明细帐。填报时要做到统计进度、工程耗料、劳务结算与实际完成的施工部位相一致.按月上报。为项目成本考核提供依据。
(六)费用报表的构成和运用
费用报表由间接费用表、管理费用表和财务费用表组成。间接费用的支出水平关系到制造成本水平的高低。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支出不属于成本的范围.这部分支出越少,生产资本战胜的也越少。因此,‘生制费用的各项支出也是保证资本增值的重要环节。填报的内容按费用的用途进行分类,由管理部门分口控制。报表反映各项控制指标的计划情况、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按月上报,按月考评。四、提离内部报表质t,促使经!方式的转变报表的质量,不但影响经营者对市场信息的判断,也影响一经营者对资本经营方式的选择。报表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客观性、及时性、连续性是区分报表质量的重要标准。利用报表还可以连续反映企业资本运动、资本增值情况。市场供求关系、价值规律、资本运动规律等因素交织在一起,制约着资本增值的实现.利用报表,不但可以发现和解决影响资本增值的主要间题,还可以积累一些历史资料,为预测经营方向提供借鉴。报表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资本经营过程中解决问题,标本兼治。防止静止的、短期的、片面的经营行为.盘活资本的目的在于有效地利用、提高资本经营的效果,实现资本的增值.否则,只能是变换资本存在的形式,造成了资本结构比例失调。只要正确选择资本经营模式,不断发现资本经营过程中的问题、不断解决问题,才能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的目的。才能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施工企业才能走出困境,才能在困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才能成为面向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主体和经济实体,建筑业才能成为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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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无疑是最近十多年来中国经济领域的明星。它虽然在我国发展历史不长,但由于它独特、有效的机制,正在中国经济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本市场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所谓“本质”,指的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根本性质,而其处于一定环境下存在的表现便是所谓的“目标”。财务会计的根本性质是“财务价值信息系统”,在资本市场的框架下,财务会计存在的表现便是财务会计的目标。因此,想要深入讨论财务会计的本质与边界,就需要以资本市场框架为基础,从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的要求这一角度看,财务会计目标所追求的便是信息相关性,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对其边界进行了划分。
一、现代财务会计
财务会计的特征可以从其定义上反应出来,“财务价值信息系统”便是其与其他系统相区别的重要本质,无论预测性还是历史性,都是其具体特点。财务会计本质会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而目标是其发展过程中的外在表现,能够在决策过程中为使用者提供相应的会计信息。但从历史角度与逻辑角度看,想要真正深入讨论财务会计信息的本质与边界,便需要将其置于资本市场的框架下。在财务会计长期以来的演进历史中,其始终具有内在逻辑性,为决策者提供更有效的决策信息一直是历史进程中的关键问题。以经济学为基础进行分析,会计信息能够帮助决策者合理配置资本与其他资源,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也对合同中事后解决机制的形成非常有利。这都是有效市场假说这一理论中体现出来的。
二、财务会计的信息品质
有用的会计信息需要满足相关性与可靠性两个最基本的品质。进入到二十一世纪以来,财务丑闻的频频发生使得人们对财务信息的信赖也逐渐丧失,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也遭到了质疑。但纵观历史,财务丑闻事件并不罕见。每一次会计危机的出现,人们都会自然旧话重提,但正是在这种情况的催化下,无论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提出在资本主义框架下,相关性才是最大的财务会计追求目标。建立财务会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合理配置资本市场中的有效资源,而会计准则是用于规范会计信息的,它并不是一种单纯的技术手段,其实施会产生相应的经济后果。资本市场的变化与发展使得会计信息拥有更多的使用者,其身份也各不相同,这就衍生出了众多利益集团,以经济后果为原则分析,会计准则是为了使各种利益关系实现协调发展。会计准则实施的目的便是要使财务会计更加规范化,能够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更有价值的决策信息。在资本市场框架下,为了确保决策者得到的会计信息是有价值的,相关性与可靠性是会计信息必须具备的两个要素,很多时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统一的,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相关性强、可靠性差;另一些情况下,也有可能出现可靠性强、相关性差。如果两者相矛盾,那么相关性便是其第一质量特征,会计信息的主要服务对象为投资者,与可靠性相比,会计信息相关性所处的位置更加重要。
三、财务会计的边界
财务会计的边界主要体现在财务报表信息上,在资本市场框架下,财务会计更加追求财务信息的相关性,这也就表示财务会计是一个以历史为基础、以未来为发展的信息系统,且具有很强的开放性。资本市场是现代财务会计得以建立起来的重要依托,但财务会计在管理层面中的功能却会受到会计准则制度化的制约,因此,管理会计应运而生,能够完成对财务会计信息的加工与改进,更能够对未来提出有效预估,迎合了现代企业的管理需求。而公司财务针对于公司制企业,基本上只应用于上市公司,研究资本市场对企业的相关财务问题,以资本市场为基础,对公司价值与资本进行计量。财务会计边界的渗透性和模糊性取决于财务会计的目标。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前,财务会计的边界比较清晰,也相对固定,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日渐激烈,信息使用者想要得到的会计信息也不只局限于传统内容,信息包含量越来越大,在资本市场框架下,需要将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以及公司财务相结合来提供相应信息,财务会计的边界也因此出现了模糊。股份公司中出现的管理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使得公司财务、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产生了分离,而资本市场的发展又带动了三者之间的相互融合。在资本主义框架下,财务信息的作用也充分体现在公司财务与管理会计中,尤其在企业价值评估与企业财务预测方面。财务会计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公司财务与管理会计的相关内容,在资本市场框架下,信息的快速发展使得财务会计逐渐成为一个将财务报告作为基础,不仅融合了管理会计,还包含了财务管理的开放性系统。当前,我们无法对财务会计发展的细节进行预测,但可以明确的是:传统会计模式不会淹没在历史长河中,其作用仍然不可替代;公司财务与管理会计中的相关信息也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体现的越来越多;企业在资本市场框架下所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信息披露的增加已经成为未来趋势;物极必反,盲目的增加财务会计信息量很有可能会造成信息超载。
四、结论
综上所述,对财务会计本质与边界的讨论需要以资本市场的实际需求为基点,在这种形势下,财务信息的作用是为投资者提供有效决策信息,可以抛弃一些可靠性来换取更大的相关性,这也是财务会计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财务会计边界的扩张与变化在所难免,如何为投资者提供更有效的信息仍然是以后研究的主要方向。
一、江西资本市场发展取得一定成效
期货服务实体经济取得一定进步一是推动期货市场服务三农基地建设,现有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点基地3个,2014年新增1个;早籼稻交割库7家,占全国总数的39%。二是积极推动在鹰潭设立铜期货交割库,为我省铜产业链企业提供更为便利的期货市场服务。三是支持江西洪门实业集团申请鸡蛋交割库。四是鼓励期货经营机构加大服务三农力度,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建立“期货+农业企业+农村合作社”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高效的风险管理服务。五是与交易所合作举办粮食期货规则、晚籼稻期货和豆粕期权培训,加大针对三农宣教力度,促进企业正确认识农产品期货。
二、持续推进监管转型,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一)适应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加快推进首发上市
抓好改革方案出台前4家在审企业的上市推进工作,力争6家辅导备案企业年内上报IPO申请材料。积极推动辅导备案企业和后备企业尽快完成规范工作,做好对接新的股票发行制度的准备。支持非上市公众公司在“新三板”市场挂牌,拓宽融资渠道。
(二)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加快推进全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切实满足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差异化的融资需求。支持上市公司用好并购重组再融资平台,大力整合优质资源,促进转型升级,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积极支持全省新一轮的国企改革,做好对接。加快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私募平台市场等场外市场发展,积极协助全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设立机构间私募平台,支持股权众筹融资在我省试点。贯彻执行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引导支持省内中小微企业,紧抓债券市场大发展机遇,充分利用债券融资。
(三)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加快发展
支持3家法人机构采取IPO、发行证券公司债、短融、回购等方式增资扩股。支持有实力的民营资本、专业人士在江西发起设立或参股证券期货机构。积极争取专门服务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小微证券公司试点。支持证券期货公司开展业务创新,丰富产品结构与业务条线,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2家证券公司开展互联网金融试点和公募基金管理、基金托管等业务。
(四)提高证券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引导和支持2家证券公司开展柜台市场、私募市场等场外市场业务,对接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发挥专业优势,做好股权文化宣传与普及,积极参与江西资本市场发展。加强期货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抚州设立鸡蛋期货交割库,支持南昌设立铝期货交割库,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鼓励期货经营机构加大服务实体企业力度,支持实体企业参与利用期货市场。支持具有服务实体经济特色的期货公司来赣设立分支机构,优化期货经营机构网点分布,完善服务实体经济网络。
(五)有效防范市场风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风险防范,着力维护市场稳定。一是以信息披露监管为中心,强化对上市公司风险的监控监测,坚决、稳妥、有序实施新的退市制度,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合法合规借助资本市场谋求发展。二是以落实合规与风险管理为重点,坚守合规经营底线,健全风险管理体制,严防证券期货行业创新潜在风险。三是强化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和私募基金风险监测监控,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及时启动现场检查,依法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立案稽查。四是坚决遏制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以及市场操作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对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活动的高压态势,全力打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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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无疑是最近十多年来中国经济领域的明星。它虽然在我国发展历史不长,但由于它独特、有效的机制,正在中国经济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本市场论文,供大家参考。
所谓“本质”,指的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根本性质,而其处于一定环境下存在的表现便是所谓的“目标”。财务会计的根本性质是“财务价值信息系统”,在资本市场的框架下,财务会计存在的表现便是财务会计的目标。因此,想要深入讨论财务会计的本质与边界,就需要以资本市场框架为基础,从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的要求这一角度看,财务会计目标所追求的便是信息相关性,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对其边界进行了划分。
一、现代财务会计
财务会计的特征可以从其定义上反应出来,“财务价值信息系统”便是其与其他系统相区别的重要本质,无论预测性还是历史性,都是其具体特点。财务会计本质会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而目标是其发展过程中的外在表现,能够在决策过程中为使用者提供相应的会计信息。但从历史角度与逻辑角度看,想要真正深入讨论财务会计信息的本质与边界,便需要将其置于资本市场的框架下。在财务会计长期以来的演进历史中,其始终具有内在逻辑性,为决策者提供更有效的决策信息一直是历史进程中的关键问题。以经济学为基础进行分析,会计信息能够帮助决策者合理配置资本与其他资源,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也对合同中事后解决机制的形成非常有利。这都是有效市场假说这一理论中体现出来的。
二、财务会计的信息品质
有用的会计信息需要满足相关性与可靠性两个最基本的品质。进入到二十一世纪以来,财务丑闻的频频发生使得人们对财务信息的信赖也逐渐丧失,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也遭到了质疑。但纵观历史,财务丑闻事件并不罕见。每一次会计危机的出现,人们都会自然旧话重提,但正是在这种情况的催化下,无论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提出在资本主义框架下,相关性才是最大的财务会计追求目标。建立财务会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合理配置资本市场中的有效资源,而会计准则是用于规范会计信息的,它并不是一种单纯的技术手段,其实施会产生相应的经济后果。资本市场的变化与发展使得会计信息拥有更多的使用者,其身份也各不相同,这就衍生出了众多利益集团,以经济后果为原则分析,会计准则是为了使各种利益关系实现协调发展。会计准则实施的目的便是要使财务会计更加规范化,能够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更有价值的决策信息。在资本市场框架下,为了确保决策者得到的会计信息是有价值的,相关性与可靠性是会计信息必须具备的两个要素,很多时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统一的,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相关性强、可靠性差;另一些情况下,也有可能出现可靠性强、相关性差。如果两者相矛盾,那么相关性便是其第一质量特征,会计信息的主要服务对象为投资者,与可靠性相比,会计信息相关性所处的位置更加重要。
三、财务会计的边界
财务会计的边界主要体现在财务报表信息上,在资本市场框架下,财务会计更加追求财务信息的相关性,这也就表示财务会计是一个以历史为基础、以未来为发展的信息系统,且具有很强的开放性。资本市场是现代财务会计得以建立起来的重要依托,但财务会计在管理层面中的功能却会受到会计准则制度化的制约,因此,管理会计应运而生,能够完成对财务会计信息的加工与改进,更能够对未来提出有效预估,迎合了现代企业的管理需求。而公司财务针对于公司制企业,基本上只应用于上市公司,研究资本市场对企业的相关财务问题,以资本市场为基础,对公司价值与资本进行计量。财务会计边界的渗透性和模糊性取决于财务会计的目标。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前,财务会计的边界比较清晰,也相对固定,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日渐激烈,信息使用者想要得到的会计信息也不只局限于传统内容,信息包含量越来越大,在资本市场框架下,需要将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以及公司财务相结合来提供相应信息,财务会计的边界也因此出现了模糊。股份公司中出现的管理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使得公司财务、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产生了分离,而资本市场的发展又带动了三者之间的相互融合。在资本主义框架下,财务信息的作用也充分体现在公司财务与管理会计中,尤其在企业价值评估与企业财务预测方面。财务会计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公司财务与管理会计的相关内容,在资本市场框架下,信息的快速发展使得财务会计逐渐成为一个将财务报告作为基础,不仅融合了管理会计,还包含了财务管理的开放性系统。当前,我们无法对财务会计发展的细节进行预测,但可以明确的是:传统会计模式不会淹没在历史长河中,其作用仍然不可替代;公司财务与管理会计中的相关信息也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体现的越来越多;企业在资本市场框架下所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信息披露的增加已经成为未来趋势;物极必反,盲目的增加财务会计信息量很有可能会造成信息超载。
四、结论
综上所述,对财务会计本质与边界的讨论需要以资本市场的实际需求为基点,在这种形势下,财务信息的作用是为投资者提供有效决策信息,可以抛弃一些可靠性来换取更大的相关性,这也是财务会计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财务会计边界的扩张与变化在所难免,如何为投资者提供更有效的信息仍然是以后研究的主要方向。
一、江西资本市场发展取得一定成效
期货服务实体经济取得一定进步一是推动期货市场服务三农基地建设,现有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点基地3个,2014年新增1个;早籼稻交割库7家,占全国总数的39%。二是积极推动在鹰潭设立铜期货交割库,为我省铜产业链企业提供更为便利的期货市场服务。三是支持江西洪门实业集团申请鸡蛋交割库。四是鼓励期货经营机构加大服务三农力度,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建立“期货+农业企业+农村合作社”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高效的风险管理服务。五是与交易所合作举办粮食期货规则、晚籼稻期货和豆粕期权培训,加大针对三农宣教力度,促进企业正确认识农产品期货。
二、持续推进监管转型,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一)适应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加快推进首发上市
抓好改革方案出台前4家在审企业的上市推进工作,力争6家辅导备案企业年内上报IPO申请材料。积极推动辅导备案企业和后备企业尽快完成规范工作,做好对接新的股票发行制度的准备。支持非上市公众公司在“新三板”市场挂牌,拓宽融资渠道。
(二)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加快推进全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切实满足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差异化的融资需求。支持上市公司用好并购重组再融资平台,大力整合优质资源,促进转型升级,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积极支持全省新一轮的国企改革,做好对接。加快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私募平台市场等场外市场发展,积极协助全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设立机构间私募平台,支持股权众筹融资在我省试点。贯彻执行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引导支持省内中小微企业,紧抓债券市场大发展机遇,充分利用债券融资。
(三)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加快发展
支持3家法人机构采取IPO、发行证券公司债、短融、回购等方式增资扩股。支持有实力的民营资本、专业人士在江西发起设立或参股证券期货机构。积极争取专门服务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小微证券公司试点。支持证券期货公司开展业务创新,丰富产品结构与业务条线,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2家证券公司开展互联网金融试点和公募基金管理、基金托管等业务。
(四)提高证券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引导和支持2家证券公司开展柜台市场、私募市场等场外市场业务,对接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发挥专业优势,做好股权文化宣传与普及,积极参与江西资本市场发展。加强期货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抚州设立鸡蛋期货交割库,支持南昌设立铝期货交割库,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鼓励期货经营机构加大服务实体企业力度,支持实体企业参与利用期货市场。支持具有服务实体经济特色的期货公司来赣设立分支机构,优化期货经营机构网点分布,完善服务实体经济网络。
(五)有效防范市场风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风险防范,着力维护市场稳定。一是以信息披露监管为中心,强化对上市公司风险的监控监测,坚决、稳妥、有序实施新的退市制度,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合法合规借助资本市场谋求发展。二是以落实合规与风险管理为重点,坚守合规经营底线,健全风险管理体制,严防证券期货行业创新潜在风险。三是强化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和私募基金风险监测监控,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及时启动现场检查,依法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立案稽查。四是坚决遏制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以及市场操作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对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活动的高压态势,全力打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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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税收以不同的征税对象为分类标准划分出的一个税种。它对自然人的所得课税。个人所得税法,是指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文章以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未来改革方向作为核心研究问题,通过对比以个人和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各自具有的优缺点,寻找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个税纳税单位。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及对国内外已有先进经验和成熟税制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文章认为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改革的最佳选择。
[关键词]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
1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选择与比较:个人与家庭
1.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单位
随着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不断演变与发展以及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单位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个人、家庭及可供纳税人选择的纳税单位。
1.1.1以个人为纳税单位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就是把单独的个体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仅就纳税人本身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税法允许扣除项目后的所得进行纳税申报。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只允许以个人为课税单位。此外,国际上采用这种制度的还有日本、丹麦、芬兰、新西兰和加拿大等国家。其中,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发展较为成熟,在税制设计和税收征管方面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日本以个人为课税单位的综合所得税制并不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综合,它同时以分类征收为补充,即对纳税人取得的大部分收入进行综合课征,对特殊项目实行分类课征。在费用扣除方面设计了成本扣除和生计扣除,不仅充分考虑了取得各项收入耗费的直接成本,同时也考虑到了不同家庭的生活负担差异。综合为主、分类为辅的课税原则和完善的税前扣除机制不仅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降低了征纳成本,同时也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和量能负担原则。
1.1.2以家庭为纳税单位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就是将家庭所有成员取得的全部收入作为应税收入,减除税法允许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申报纳税。目前,国际上坚持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有法国、菲律宾等国家。以法国为例,法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必须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联合申报纳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法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引入了家庭系数制,即给家庭中每个成员设置一个合理的系数值,一般成年人的系数为1,孩子的系数为0.5,然后用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总额除以家庭系数得到应税收入。例如,在法国一对夫妇和1个孩子的三口之家月收入总额为45000元,该家庭中夫妇的家庭系数都为1,孩子的家庭系数为0.5,故该三口之家的家庭系数为2.5。因此,可计算出该家庭本月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额为18000(45000÷2.5=18000)元。由此可以看出,纳税人的婚姻状态和所抚养的子女数直接影响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高低。家庭人口数越多则家庭系数越大,在家庭总收入相同的情况下计算出来的应税收入越小,应纳税额也越少,这充分体现了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
1.1.3可供选择的纳税单位
可供纳税人选择的纳税单位,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范围内可以自主选择一种纳税单位进行申报纳税,每种纳税单位都设计了与之相适应的税率。这种制度的优点是,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的生活婚姻状态选择一种最优的纳税单位。目前,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的就是这种申报制度。在美国,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可从户主申报、已婚联合申报、已婚单独申报、丧偶申报和单身申报这五种类型中选择一种与自身家庭状态相适应的课税单位。例如,同样是已婚夫妻,他们既可以选择分别独自申报纳税,也可以选择合并收入后进行联合申报纳税。这种可供选择纳税单位的申报制度给纳税人提供了充分的筹划空间,从而激发纳税人的自主纳税意识。当然,多种课税单位的税制设计使得美国税制变得愈加复杂,大大提高了税收征管成本和纳税人的遵从成本。从本质上来看,美国实行的可供选择的课税单位是以个人为课税单位和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综合,而且这种税制设计过于复杂,征管成本较高,我国尚且没有实施这种税收征管模式的环境和条件,因此下文主要研究以个人为课税单位和以家庭为课税单位这两种税收制度。
1.2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优缺点
1.2.1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优点
(1)符合婚姻中性原则。
婚姻中性原则是指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选择不会对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产生影响,即课税单位的确定不能给婚姻状态不同的纳税人带来额外的税负。以个人为课税单位意味着每个人都只对自己取得的收入单独进行申报纳税,即配偶中一方取得收入的高低并不会影响到另一方的应纳税额。这种税收制度充分体现了个人主义原则,具有良好的婚姻中性。
(2)征管简便,便于税源监控。
以个人为课税单位只涉及独立个体的经济行为,即在税收征管时,对家庭某一成员课税不用考虑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便宜征纳双方。同时,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源监控时,更容易获取个人的收入信息,从而便于对纳税人取得的各项所得进行源泉扣缴,防止税源流失。
1.2.2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缺点
(1)未考虑家庭成员收入构成差异,造成横向不公平。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虽然具有简便、透明的特点,但没有考虑到纳税人家庭成员收入构成差异,从而造成个税征收的横向不公平。下文将以工资薪金为例,用实例说明当家庭总收入相同,而家庭成员收入构成不同时,各个家庭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有什么不同。从上表可直观看出,在采用以个人为课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下,当家庭总收入相同时,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越大家庭税负越重;相反,夫妻收入差距越小,家庭税负越轻。这是因为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进税率,收入悬殊的家庭收入较高那方面临的边际税率较高,税收负担较重。因此,这种征收管理办法可能会导致纳税人为了逃避税款而改变自身的经济行为,违背了税收中性原则。
(2)无差别的宽免扣除制度,未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的差异。
我国现行采用的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分类所得税制未考虑到纳税人家庭负担的差异情况,很难体现纳税人的整体负担水平。一个家庭的纳税能力除了与家庭收入总额直接相关外,还间接受到家庭构成因素的影响。如,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家庭成员的身体状态、赡养人口的数量、生活支出情况等因素。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分类扣除,分类适用税率的方式征收税款,并未设定对特殊项目的扣除与豁免,因此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尤其是对过高收入的调节、缩小贫富差距的效果得不到很好发挥,有时甚至起着“逆调节”的作用。例如,甲乙两人均为普通工薪阶层,每月收入都为7000元,甲单身,几乎没有家庭责任;而乙为五口之家的一家之主,上有父母需要奉养,下有子女需要养育。在这种情况下,乙的生活负担明显比甲重得多,因此两人的纳税能力必然也是不同的。但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甲乙两人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相同的,均为(7000-3500)×10%-105=245元。以小见大,我国现行以个人为课税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制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不公平现象。
(3)夫妻双方通过转移收入逃避税收。
前文所述已经阐明在实行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下,当家庭总收入相同时,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越大家庭税负越重。这样一来,收入悬殊家庭的夫妻双方就会想方设法对应纳税所得进行转移和分散,拉近夫妻双方的收入差距,以寻求较低的边际税率,从而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而我国现行的个人单独纳税制度刚好给这类家庭提供了可乘之机。
1.3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优缺点
1.3.1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优点
(1)富有横向公平。
家庭是一个基础的经济单元,家庭经济负担严重制约着纳税人的负税能力。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能够充分考虑到各个家庭的经济负担差异,公平地衡量纳税人的负税能力。此外,只要一个家庭的收入总额不变,不管收入在夫妻之间怎样进行分配,整个家庭的税收负担就保持不变。这不仅充分考虑了家庭成员的收入构成和家庭负担差异,还可以避免家庭成员之间通过资产或收入的分割转移进行避税,从而防止税源流失。
(2)符合税收经济效率原则。
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是指政府征税应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当个人所得税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时,为了达到家庭经济效率的最大化,夫妻双方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对家庭最有利的一种工作组合方式:夫妻双方同时外出工作或一方工作一方留家照料。由此可以看出,家庭联合纳税相对于个人纳税能更好地使一个家庭的福利实现最大化,并且能达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1.3.2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缺点
(1)不符合婚姻中性原则。
前文已经说明,当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较大时,家庭联合纳税有利于减轻税负;当夫妻收入差距较小时,家庭联合纳税反而会加重税负。这样一来,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选择会给不同婚姻状态的纳税人带来额外税负,从而影响纳税人对待婚姻的态度,不符合婚姻中性原则。
(2)流动人口过多造成按家庭课税成本太高。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及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和选择异地工作的都市白领越来越多,这使得我国劳动力、人口和家庭的流动性越来越大。据统计,目前我国流动人口超过两亿人,这改变了我国传统的家庭结构类型,使得社会上产生了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夫妻分离等许多跨越空间地理位置的新型家庭类型。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异地家庭每个成员的经济状况,不能及时获取异地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信息,不便于税务机关对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综合统计。倘若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会使税务人员的工作负担加重,同时也将大大增加税收征管成本。
(3)难以掌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
怎样对异地同一家庭人员的收入状况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一直是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由个人向家庭变革的最大技术问题。我国目前存在大量的“人户分离”、“异地收入”现象,在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下,怎样获取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信息并对其进行合并课税,成为了最难跨越的技术障碍。此外,税务机关目前尚未与银行、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建立起信息互通渠道,难以掌握纳税人真实的家庭财产记录,特别是股息、利息、红利等游离于监控之外的收入,造成监督上的疏漏和税源的大量流失。
(4)现行分类税制难以确定费用扣除总额。
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课税就意味着将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汇总在一起,然后扣除整个家庭必要的生计费用总额后对其统一课税。然而,我国目前实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度是将纳税人的所有应纳税所得,按其各自的性质和特点划分为不同类型,每一类的扣除标准都不尽相同。可以看出,在分类征收模式下,难以综合考虑整个家庭的费用扣除总额。并且,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的不断变迁,我国的家庭结构也在不断随之变化,逐渐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实行家庭联合纳税就意味着要对不同结构的家庭加以分类,并制定出全新的与之相适应的费用扣除标准,这无疑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2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改革的建议
一方面,我国当前实行的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具有诸多弊端,在新一轮的税制改革背景下迫切需要改革;另一方面,最近备受青睐的家庭联合纳税申报制度虽然富有横向公平,且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现行个税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但因其不具有婚姻中性,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纳税人的经济行为造成“扭曲”,因此单纯的以家庭为纳税单位也不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最优选择。综上所述,实行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未来改革的主要方向。
2.1采取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
以家庭为课税单位意味着夫妻之间的收入要合并纳税,夫妻收入合并纳税后的总体税负相对于夫妻双方独自纳税的税负水平或升或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为了使家庭联合纳税符合婚姻中性原则,我国台湾地区实行了夫妻薪酬所得单独纳税的合并申报制度,即夫妻的薪酬所得可单独计算征税,其他所得仍需汇总计算征税。台湾所得税法第十五条合并申报第三项规定,“不论夫妻采用何种财产制度,其所得均应依法合并申报。”在合并申报制度实施初期,所得税法要求夫妻的全部所得都应进行联合申报纳税,然而在税收实践中逐渐发现联合申报会产生较高的累进税率,从而使夫妻合并纳税后的税负水平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婚姻中性。因此台湾当局对所得税法进行修改,决定采用夫妻薪酬所得单独纳税的合并申报制度。夫妻薪酬所得单独纳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既具有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合并课税的优点,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配偶间薪酬的累进税负,尽量降低对婚姻的干预程度。
2.2建立完善的综合信息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交流
我国目前还缺乏一个能将纳税人家庭相关信息有效地综合起来的信息平台,也缺乏与金融机构、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合作交流及信息共享。据证实,为了给家庭联合纳税征管模式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已于2012年在我国政府部门的大力推进下全面启动。此外,自1994年开始,历经金税一期、金税二期和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我国金税工程已取得巨大成就。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类系统”,最终将建成一个实现信息互享、覆盖范围广泛的现代化税收管理信息化系统。这种现代化的税收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一个统一的网络平台,将税务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实现互通,从而促进政府各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共同协作。在这种信息共享的管理环境下,税务部门能全面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时了解纳税人家庭情况的变动,从而有利于税制设计,加强税源监控,简化税收征管工作。
2.3简化家庭的概念,引入家庭系数制
家庭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在税收征管时如何明确界定家庭的范围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例如,家庭联合纳税中的“家庭”究竟是指一对夫妇和子女的两代之家还是多对夫妇和子女的几世同堂大家庭。家庭范围的界定不清晰使得按家庭课征个人所得税变得愈加难以操作和复杂化。根据《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4》,我国目前一共大概有4.3亿户家庭,家庭规模平均为3.02人。对比往年数据可知,我国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家庭规模日益小型化为我们选择家庭作为纳税单位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这种趋势下,税务机关可选择核心家庭作为根本课税单位,即不是以共同生活而是以婚姻关系作为家庭的划分标准。这样,税务部门在制定税率时就以核心家庭为根本出发点,对于一个两对夫妇的三代之家或人口更多的家庭可采取拆分方式。在简化家庭概念的同时,我国还可引入法国的家庭系数制,即对家庭每个成员设置一个合理的系数值,然后用家庭系数去除家庭联合申报纳税的那部分收入得到应税收入。
2.4建立混合计税模式
混合所得税制又称分类综合所得税制,顾名思义,是指对纳税人的一部分收入分类分项课税,其余部分收入加总合计课税。混合所得税制兼具了分类与综合两种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优点,未来会受到更多国家的推崇与采用。我国目前实行的分类所得税模式具有便宜征纳双方的优点,但同时也存在很多弊端,主要体现在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方面。分类分项扣除使得应税类别越多的纳税人被允许的费用扣除总额越多,从而难以准确反映纳税人的实际综合负税能力,不符合量能负担原则。而综合所得税制虽然最能反映纳税人的整体负税能力,但其管理成本高、难度大。因此,结合当前国情,我国可借鉴日本个人所得税的先进制度与经验,对纳税人的大部分所得采用综合征收,对特殊项目所得实行单独计税,如资本利得。在费用扣除方面,对取得的各项收入进行必要的成本扣除及根据家庭负担状况进行生计扣除。这种税前扣除机制不仅充分考虑到了纳税人取得各项应税收入耗费的必要成本,同时还考虑到了不同家庭生活负担的差异,符合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和公平税负原则。
3结论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不仅具有家庭联合纳税的优点,同时也具有良好的婚姻中性。从理论上而言符合我国当前实际国情;从情感上而言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从操作上来看,不可否认目前尚存在着难以跨越的技术障碍,但我们不能以此为借口,一再推托。当前国情下,我国尚不具备实行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的必要技术条件,但这不能成为我们止步不前的理由。个税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使其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政策效果,即达到“有钱人多纳税,穷人少纳税”的目的,同时又不影响婚姻中性,而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恰好能满足这一设想。因此,我们应主动创造条件,顺应民意,使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早日落实,成为民众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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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收取人群包括本国民众、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目前的财政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在经过多次调整之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所采取的征收模式为分类制。
1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以及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个人所得税模式
造成的原因:一部分是由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尚且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另一部分原因则是由于贫富差距逐渐扩大而引起的民众心理失衡。
1.2现有税制对费用扣除的规定不科学
目前我国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制度是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对于居民所得税的免征额也是完全统一的,这样的规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居民缴纳费用的公平公正性,但是却并没有实际考虑到纳税居民的个人实际情况以及不同地区之间消费水平的差异。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情况及实际负担能力如赡养老人、养育子女、房贷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1.3现有税制实现分类制征收模式不够合理
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对于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收入难以区分,可能造成收入相同而纳税不同的现象发生。例如王某是企业的设计人员每月工资、薪金所得8000元,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000-3500)×10%-105=345元。而李某个人从事设计工资,每月劳务报酬所得8000元,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000*(1-20%)]×20%=1280元。两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相差935元。同样的一个月劳动所得,却由于我国费用扣除制度对工资、薪金收入和劳务报酬收入课征办法不同使李某多缴935元的税款。
1.4现有税制无法充分贯彻立法原则
我国个人所得税所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要缓解收入差距,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近几年来,我国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现行税制已经无法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反而造成了综合收入多税负轻,而经济来源平均较低但是收入相对集中的人税负重的现象。此外,现行税制还在一定程度上为税收管理带来了困难。
1.5纳税制度存在不公平现象
纳税不公平主要体现在纳税主体之间,按照现有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以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按年计征的主要纳税对象有个体工商户、企业事业单位、特定的某些行业和薪资来源,这样的征税制度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某些特定行业或者个体经营者与普通企业员工的纳税差异,其次,税务部门虽然对应缴纳税资的企业项目有着统一规定,但是在税收的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很大差别。
2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对策
2.1改革课税模式
将综合税制与分类税制进行融合,将两者进行统一应用,实现对不同性质税款的合理收取。在当前的经济转型阶段,个人所得税制度会不断随着经济发展进行调整,应用综合税与分类税的混合制度进行管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杜绝偷税漏税、税收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实现税收管理水平与税收环境的和谐统一。
2.2合理制定费用扣除标准
扣除标准不能仅仅根据薪资水平与资金性质进行评价。众所周知,我国地广人多,因此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与不同家庭的生活负担都各不相同。除去统一规定的免征额,对于其他减免政策需要进行严谨系统的分析。
2.3将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制向综合制改进
首先就需要采用不同税率对纳税人的分项所得的征收分类税进行预先扣除,当纳税年度结束后,再由纳税人对全年各项综合所得税进行合并申报,同时通过多退少补的方式对年度内已纳税金额进行清缴汇算。
2.4加强公民纳税意识
完善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以推广,强化税法宣传,让每个公民懂法、知法,增强公民自觉依法纳税的意识。
2.5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首先可以借助先进的现代电子科学技术,通过与银行合作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资源共享,避免由于信息错误而造成税收管理的负面影响。信息管理系统需要对个人的收入来源、收入数量进行详细的监控与核查,此外,还要对个人持有的不动产与流动资金进行定期登记核实,以实现对纳税人的财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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