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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筹集资,是指企业做为筹资主体根据其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和调整资本结构等需要,通过筹资渠道和金融市场,运用筹资方式,经济有效地筹措和集中资本的活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房地产企业筹资方式的税收筹划及其风险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改变企业经营活动和个人事务,使税负最低。资金是任何一个企业进行经营活动的必要前提,房地产企业也是如此,并且因为其生产开发的楼房产品的特殊性,所需资金量很大,在筹建期间会面临筹资问题。多种多样的企业筹资方式和所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同,导致了筹划空间很大。房地产企业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借款、股票、债款、预售房款、关联企业拆借、企业留存收益、企业内部筹资等,可分为负债型筹资和债券型筹资。
(一)负债性筹资
负债性筹资是指企业通过增加负债来筹集资金,具有资金成本低,不改变股东结构,成本可以冲抵税负的优点,其主要方式有银行借款筹资、发行债券筹资、关联企业拆解资金、预售房款等。
企业进行银行借款筹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并且企业还本付息后,企业利润下降,导致所得税税负下降。企业发行债券筹资,其利息支出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其溢价和折价发行对企业税负的影响是有差异的。企业通过预售房款筹资,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取得的资金,不直接计入收入,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月或分季计算出的毛利润征收所得额,企业可以通过对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降低预计毛利率来降低税负。
(二)权益性筹资
权益性筹资是企业最基本的筹资方式,资金来源于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与负债行筹资相比不需要支出利息费用,但是所支付的股息,红利不可税前扣除。企业通过内部筹集资金方式进行筹资,股东用资本公积转投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新增股本数,不作个人所得来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发行股票筹集,企业发行股票所支付的股息不能税前扣除,但是股东会分摊企业的利润导致所得税计税依据减少,从而减轻税负。企业通过留存收益进行筹资,资金积累缓慢,且留存收益为税后利润形成,具有双重征税问题,会导致企业税负很重,不建议采用。
(一)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企业对筹资方式所进行的税收筹划方案与国家政策相违背,造成其纳税行为与国家政策不符,或者达不到预期的筹划效果。造成这种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策划筹划方案的人员对其所涉及的国家政策理解得不够透彻,没有深入了解税收政策,没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就会造成政策风险。另一个是国家政策是不断变化的,而税收筹划是一个事前筹划,这就可能会与变化的政策相冲突,从而造成政策风险。房地产是一个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较大的一个行业,关于企业的税收政策也正在不断的发展和改进,但是房地产的开发项目制作周期很长,这就意味着我们的筹划方案有着很大的迟滞性,就可能会造成我们的筹划方案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达不到预期效果。例如商业银行信贷紧缩,中小型的房地产商获得银行的资金难度加大,对于其筹划方案中资金来源中银行借款占大比例的企业来说,其筹划方案肯定没有预计的效果。
(二)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是指企业对其筹资活动的筹划方案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不能达到筹划效果。房地产企业的经营风险同样产生于两个方面:一是经营活动需要大量的资金,而且它的每个项目建设时间长会导致资金周转率低,所以通常其自有资金是无法满足它的经营需求,筹资活动是它开展经营活动的一个必要前提,如果没有筹集到充足的资金,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没办法开始;二是企业的经营活动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企业的税收筹划又是一个事前的方案,具有很强的计划性,如果筹划方案没有考虑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会发生的一些无法预测的事情,企业很有可能没有充分的资金去应对,那么企业可能会发生经营危机。例如企业制定了将房屋预收款作为其资金来源的一部分的筹划方案,但是它开发的项目由于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预售形势没有像预估的那么好,无法筹集到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那个项目可能就会停工。
(三)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是指一味地去追求低的税收负担而制定出的筹划方案会造成企业利润的流出,企业无法实现利润最大化。企业的利润来源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在企业经营活动中通过增加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成本来创造利润,另一种是通过合理避税减少税收负担来增加利润。但是最低的税收负担方案未必会使营业成本降低,达到利润的最大化。比如负债的利息允许税前扣除,所以负债筹资可以实现筹划目的,降低税收负担,但是负债比重过大,就会造成严重的资本结构不合理,会导致企业资金成本增大,我们可以通过资产负债率来分析会发生的结果:企业的负债越多,资产负债率越大,这就表示企业的债务负担越重,期末还本付息数额也越来多,意味着成本也越来越高。而且资产负债率越高,表明企业的偿债能力越低,债权人就会质疑企业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其提供借款或购买其债券,甚至这一比例如果超过100%,被视为破产的警戒线。
(一)制定专业的税收筹划方案
税收筹划可以产生于企业任何一个生产经营阶段,并且筹划方案中包含了税法、财政、会计、法律等专业知识,所以税收筹划已经转变成为一项专业的服务项目,需要准确并有深度的理解税法知识,把握好相关法律政策以及熟知财政、会计等具有一定职业素养的专业人士来制定其筹划方案。目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有了关于税收筹划的专业咨询服务,如果企业内部没有这种专业化的人才,可以向事务所咨询。
(二)制定合法的税收筹划方案
税收筹划和偷税漏税行为最本质的区别就是税收筹划是合法的,而偷税漏税是违法的。我国关于房地产企业的宏观调控正处于摸索阶段,许多的法律法规还尚未成熟,这就带来了很大的筹划空间,但一定要正确掌握好两者之间的界限,保证筹划方案的合法。
(三)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
税负最低的筹划方案不一定是成本最低的筹划方案,在制定筹划方案时要合理考虑税负和成本这两者的综合情况;每个房地产公司的发展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不同,而且由于所在地域不同,其所受到的政策约束也不尽相同,企业在制定筹划方案要把这些都考虑进去,还要尽可能的联系企业的综合的财务目标、实际经营方向、规模大小等,制定出一个合理的筹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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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并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然而由于房地产市场机制的不完善,以及房地产投资研究中存在的种种误区,加上房地产本身具有投入高、周期长、收益性大等特点,近年来,房地产业持续出现了投资过热的迹象,部分地区还出现了泡沫,给房地产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风险损失。因此对当前房地产投资风险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风险在房地产投资项目中的防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笔者结合房地产项目的特点,对房地产项目的投资风险进行了初步的研究,提出房地产投资风险的防范具体措施,意在为房地产企业的投资风险管理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项目 风险管理 防范措施
近几年,房地产业高速发展,对国民经济和企业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土地资源浪费、投资迅猛增长、商品房空置率等一系列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出台相关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房地产投资宏观环境不容乐观,市场竞争日益激励,房地产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等房地产业的基本经济活动中,以期将来获得不确定的收益。在这个投资活动过程中,收益与风险是同时存在的,特别是处在经济转轨时期的中国房地产投资,风险更是在所难免。基于这一现实考虑,作者对房地产项目的投资风险进行了初步的研究,结合房地产项目的特点,提出房地产投资风险的防范具体措施,意在为房地产企业的投资风险管理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
风险是指在一定约束条件下和一定的时段内可能发生的各种结果的变动成都。房地产投资以其预期回报率高、抵抗通货膨胀能力等优点成为重要的投资工具。然而,由于房地产投资项目投资额大、周期长等特点,使风险贯穿于房地产开发的整个经营周期,不同的时期风险的表现形式不同、内容不同。
房地产投资风险有多种分类方法,按风险的性质可分为市场体控制性风险和项目特异性风险:按风险的来源可分为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自然风险、经营风险、社会风险有经济体制改革风险、金融政策改革风险、城市规划风险,经济风险包括市场供求风险、筹资风险等;按投资周期可分为投资前期、开发建设期、经营期和管理期风险,投资前期有市场定位风险、投资方案决策风险,开发建设期间有成本控制风险、工程质量风险、经营期有融资风险、按揭风险、市场定位及定价风险,管理期有物业管理风险,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纸漏,都可能影响全局。因此,房地产投资者应对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有深刻的额理解,实施全面、动态、全时段的风险防范。
结合房地产开发活动的实际,针对房地产投资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制定具体的防范与控制措施来规避和降低风险。
1、设立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部门
随着房地产产业的发展越来越成熟、规范,投资风险虽然越来越被关注,但在行业内部的开发企业很少会专门设立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部门,对投资风险的分析往往仅限于某一个具体项目,缺少贯穿于真个投资过程的风险管理,导致投资决策的局限性和短暂性。随着进一步完善、规范的市场控制,加强和管理房地产投资风险,控制和防范房地产投资风险,更应从机制上、制度上加以落实,设立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部门显得十分必要。
2、建立完善的房地产风险预警系统
为了及时掌握中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加强宏观调控和重点地区房地产市场的监控和指导,建设部已在全国35个大中型城市全面启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信息系统。这个系统包含数据采集、预警预报系统和市场监控三部分,通过整合房地产交易数据、土地开发用地数据、房地产价格数据等7种数据的基础上,定时发布县官信息。
3、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
可行性研究室房地产开发整个过程中的关键步骤,是指投资者在投资决策前,在政府政策法规、城市规划条件等约束条件下,根据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现状及发展趋势,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证和评价,从而判断投资项目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并对开发成本、需求量、售价或租金等做出预测,预测的结果大多是概率性估计,存在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可行性研究阶段对风险的估计和分析真实与否,是十分必要的,是房地产投资项目开发成功的关键环节。
4、制定周密应急计划
投资额大、周期长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特点,周期短则两年,长则五年,在这期间,国家金融政策、产业投资政策等宏观政策的调整。以及企业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变动,都可能导致房地产风险增加。项目管理者必须对现在和未来做出有效的计划,计划包括项目具体实施计划,同时还应包括面临应急情况的应急计划,主要包括风险的描述、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完成计划的假设、风险的影响及应对的反应。
5、加强项目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是企业根据一定时期预先建立的成本管理目标,有效的控制能减少由于开发成本支出增多的风险,对于房地产项目而言,可以采用一下做法,进行有效的控制成本:逐步建立科学的工程造价分析系统,为阶级阶段工程造价管理提供准确的相关依据和标准;加大招标力度,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重视工程项目“质量成本”和“工期成本”的管理和控制;提高概预算的编制质量,加强结算把关工作。
6、密切关注市场动态
在房地产投资的各个环节中,营销是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关键环节之一。房地产商需要全面了解和关注市场供需情况,掌握市场发展动态,采取灵活而合理的定价方案,来避免和降低因价格带来的风险。企业为规避自身营销经验不足、营销手段不当的风险,可采用灵活多变的营销方式,拓宽营销渠道,降低营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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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形势下我国房地产财务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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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管理充分动员和组织企业全体人员,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力求以最少生产耗费取得最大的生产成果。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房地产成本管理问题及其对策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房地产和人们日常生活联系比较密切,属于国家经济发展中的支柱型产业。前几年我国房价涨势迅猛,导致许多工薪阶级的人都买不起房、住不起房,针对这一情况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对房价进行调控,这些政策虽然控制了房价上涨的势头,但是也压缩了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空间。想要在这一前提下继续保持一个良好的发展态势,就必须要严格控制成本,找出房地产成本管理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制订一系列针对性的管理对策,从根源上提升成本管理的能力以及工作中的实效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房地产市场也在不断的改革完善,同时,房地产企业彼此之间的竞争也在不断加剧。在客观经济条件不断运转的状态之下,所有对房地产行业发展产生制约因素的问题都逐渐凸显出来,其中成本管理中的弊端比较明显。
(一)房地产行业的成本管理水平比较滞后,管理体系不够明确
国内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都没有设置专门的成本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主要还是由财务部门或预算部门进行负责。成本管理体系也不清晰,不存在管理流程,根本没有“目标成本”以及“动态成本”的概念。
(二)缺乏成本管理经验、成本管理意识淡薄
成本管理岗位人员需要具备预决算、工程、财务等综合性专业知识的全能型人才,目前这样的人才在该行业还是比较稀缺,一般房地产企业都是由预算部门或财务部门兼任,所以导致成本管理水平更不上。另外,有些企业认为成本管理就是成本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的事情,与其他人或其他部门无关,表现出该企业成本管理意识淡薄,没有体会成本管理的精髓所在。
(三)合同管理不规范,变更、签证无法控制
合同签订内容不科学合理,企业在合同签订方面没有设立合同分类审批权限,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对工程进度以及工程质量没有及时跟进和评估,导致成本管理水平得不到提高;在变更、签证发生前,无法准确计算其成本,只能在变更后才能确认,以及变更、签证是否有必要发生,企业往往无法进行判断,只能被施工企业牵着鼻子走,甚至还有企业出现倒签情况。这样在成本控制过程中就会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四)资金管理不科学
房地产企业特征之一资金需求量大,所以说资金对房地产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但很多企业只有成本测算,却没有资金预算。整个项目需要投入多少资金以及自有资金比例,需要项目融资比例,资金在某个时点是否会有缺口,项目贷款何时借入与归还比较合理都不清楚。另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涉及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应付应扣款项也很多,导致工程付款比较混乱,甚至出现多付以及超付现象,对后续工作带来很大影响,甚至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如果不能妥善的解决这些纠纷,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以及工期。
房地产成本管理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论文
(一)单独设立成本管理部门
不惜重金引进房地产综合性专业人才来进行管理,更要定期进行培训,以及部门之间建立交流平台,培养整个公司人员的成本管理意识;建立科学合理的成本管理体系,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制定合理的目标成本
目标成本也就是预算成本,一般项目在启动前先根据相关指标以及经验值对项目的成本以及盈利能力进行测算,来决定是否值得投资,在项目施工图出来后,再根据施工图制定预算成本,一般情况下,没有其他变化,一旦预算成本确定也就是成本管理目标已经确定,不能随便更改。这样做的意义在于目标成本是以市场为导向,可确保项目的利润实现;目标成本贯穿项目的全过程,是事前控制的基础。同时动态成本需及时同目标成本进行对比,纠偏,以保证项目总成本不突破目标成本。
(三)合同管理必须规范
合同订立必须采用招投标、议标以及协商等多种方式进行,合同在签订前必须要按照合同种类进行分类授权审批,合同订立后,成本管理部门要记录备案,并报送财务部门进行台账登记管理,以备付款使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涉及设计变更以及工程签证的,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以各责任部门负责人为主成立评审小组,制定合理的评分标准,通过评审来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设计变更以及工程签证。
(四)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资金管理体系
想要保证资金管理体系的健全,就必须要从资金预算以及资金的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对资金的日常管理进行完善。在进行资金预算以及信息化管理中这两方面工作的时候,可以将企业所有的资金都归纳到常规的预算管理工作当中,按年度以及月份制定详细的资金计划,资金计划必须要全员参与,由财务部门牵头组织并监督执行,资金计划下达前必须要经过分类审批流程同意。资金计划一旦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并每月对资金完成情况进行分析,纳入公司业绩考核中去。
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时间比较短,各项管理工作还处于粗放型状态,房地产成本管理更是一项全面、深入、细致的工作,不但需要企业管理层的重视和支持,而且需要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需要建立完善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保证这些制度的贯彻与执行,只有这样才能把成本管理工作做好,才能实现房地产企业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本文从房地产成本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入手,从多方面、多角度的视角下提出了解决方式,希望可以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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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区域经济发展速度、程度不一,经济环境大相径庭,消费水平、物价水平有异这使得不同区域的房地产项目开发面临着不同的问题,伴随着不同的风险。由于经济环境不同,同一风险因素在不同区域的影响程度也有着很大的差距,及风险因素具有一定的区域性或地域性。今天读文网小编将与大家分享解析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投资决策风险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
解析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投资决策风险
房地产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据社会财富的半数之上。其本身作为一种新兴的热门投资理财产品,为大众追捧。但房地产作为一种投资大,开发周期较长的产品,自身具有较大的风险,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企业和其他人的利益。因此,我们必须对行业中存在的风险有相应的认识以及时对其进行规避。
1.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简要介绍
房地产开发分为四个阶段:投资研究决策阶段、前期工作阶段、项目建设阶段、租售管理。房地产投资决策阶段是房地产整个项目开发过程中,不确定性最大、风险性最高的阶段,因此,它的成功与否关系到整个项目的成败。
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实现相应的预期目标,通过相应的方法,运用一定的理论分析、数据分析,通对政策法规、开发区域的经济环境、地理环境进行相应研究,考虑市场供求提出开发策略,并正式通过相应的程序,进行项目可行性的研究论证,最终分析出最佳的投资方案的过程。
想做出一个正确的决策,就要求决策者了解其中存在的风险,并依照风险的程度对项目进行筛选和调整,来得到最佳方案。
2.投资决策过程中的风险及相应要点
2.1重视项目区位风险
由于各区域经济发展速度、程度不一,经济环境大相径庭,消费水平、物价水平有异这使得不同区域的房地产项目开发面临着不同的问题,伴随着不同的风险。由于经济环境不同,同一风险因素在不同区域的影响程度也有着很大的差距,及风险因素具有一定的区域性或地域性。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地理位置相对固定以及其不可逆性,对于开发房地产项目所选区域的风险研究是十分重要的。
项目区位风险主要包括政治政策、地理位置、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交通环境等因素带来的风险。无论哪种因素进行了调动,都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到地产的开发及销售,并给开发商带来相应的经济损失。
其中政治因素带来的风险包括新政策的制定、区域土地价格的影响、社会环境、社会安全性。等因素衣食住行,房地产占了其中的住,自然与国民生活和国民经济息息相关,政府必然会对其进行监管和调控。其调控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是全面的,土地政策、公积金政策、住房补贴政策,税收政策、城市规划政策、环境环保政策以及影响原材料价格的相应政策,都会较大程度地影响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相应层面。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未完善的今天,政策风险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可见十分巨大。
其中地理位置因素带来的风险主要是所要进行投资地区相应的法律法规、社会安全稳定因素、经济状况、周边的自然条件、土质的条件以及人民的文化教育程度等因素带来的。具体来讲,我们要考虑目标地区的交通环境,人口密集度,城市规划,土地价格,地质条件等。这些影响了该项目的收益,决定了是否能给开发商带来高额回报。
2.2加强项目可行性的论证
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的研究主要是指,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认真调查拟建房地产项目的经济、社会、技术等因素,并结合项目区位风险进行分析,认真地分析和比较不同方案,以其带来的经济效益为基础对拟建房地产项目进行动态的、系统的、全方位的、多角度的综合分析和论证,并以此来判断决定采用相应的方案并对相应方案进行改进或将探究结果作为决策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其中,要注意,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分析调查是一切分析的前提,错误的信息或者信息不对称将会对研究结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使其与真实的结果大相径庭,一定要保证可行性研究的依据是准确的,否则将会使公司效益大大折损,甚至造成相应的损失。
2.3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投资决策风险管理
房地产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它有着开发周期长、投资金额较大这两种非常明显的高风险的特点,这些特点也决定了巨大的风险将贯穿在整个房地产项目投资中。但是,高风险带来高利润,这也是为什么房地产投资日渐增多的原因。因此,我们不能因风险大而不投资,放弃其中高额的利润。为此,我们要做到相应的风险管理。
合理的降低风险需要进行合理的安排,在相应的风险管理中,我们可以用接下来的方法来有效地降低相应的风险:
进行合理的风险规避,这是一种相对保守稳健的投资方法,通过分析相应的项目区位风险后,放弃一些风险巨大的投资项目,来选择相对稳健的方案。这样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稳中求胜,虽然没有超高额的利润但是胜在稳妥。
采用投资组合的方式,在证券市场上投资者采用证券投资组合的方式规避风险,我们也可以将它运用到房地产项目开发上。按照风险的不同程度以及利润要素,对一些合理的项目进行筛选,并进行合理的搭配,从而使风险大大降低。这样可以相应地降低风险并带来较高的利润,只是对于人员需求较大,要做的相应决策也相对较多。
3.结语
综上所述,各类风险伴随着房地产投资开发的全过程,因此正确认识并面对风险是十分重要的。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全过程中必须要做好全面的监测,进行系统的、全方位的、贯穿全过程的相应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其中必须要做好项目区位风险和项目可行性等要点的监测和论证以及加强对风险的管理,来增强该项目的抗风险能力给企业带来高效益,并促进企业良好、快速并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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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由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证券交易称为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资金买证券叫融资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卖出为融券交易。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商品融资业务的特性分析及其防范风险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商品融资业务的特性分析及其防范风险对策全文如下:
商品融资贷款作为一项新兴的业务,近年来已经被市场上不少客户所接受,各家商业银行都将其作为国内贸易融资系列产品之一在大中小型企业中大力推广,适用的质押商品种类也在逐步扩大,目前全国性的质押商品物资已涵盖有七个大类20多个子类。这项业务的开展,在支持企业扩大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增长方面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对于丰富信贷产品、满足客户融资需求、调整银行信贷结构都产生出积极的效应。随着业务规模的日益扩大,涉及行业及质押商品的逐步增多以及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也开始显现出一些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部分地区还出现了一些风险贷款。为了促使这项业务更加稳健快速的发展,针对工作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商品融资业务的技术特性及其防范风险对策加以分析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商品融资是银行对企业发放的以商品作为动产质押担保的短期贷款。从贷款性质上讲,它属于一种特定担保形式的贷款,担保形式是银行认可的商品物资的质押担保,是用商品物资的物权作质押来保证银行贷款债权的实现。从还款来源上来看,它是以企业生产经营综合现金流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从贷款用途上来看,它是一种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短期贷款,用途较为灵活,与传统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相似,属于一种短期的生产经营性贷款,颇受企业欢迎。在整个贷款期限内由于商品生命周期以及企业经营的要求,所质押的商品物资往往具有很强的流动性,不断地出仓、补仓,这是其最显著的特征。
按照质押商品监管场所划分,主要采用物流公司监管――在正规物流公司仓库内由物流公司监管人员实施专业化监管和派出监管――由物流公司派出监管人员在借款企业仓库内实施监管两种方式。
随着外部经济环境和市场需求的变化、业务量的逐渐扩大以及涉及行业及质押商品物资种类的不断增加,业务发展运行中也开始逐步显现出一些薄弱环节及易发的风险隐患。
一是在急于追求业务发展上规模的过程中,调查审查决策环节上对“先看经营,后看押品”选户原则坚持的不到位,对一些成立经营时间不长、经营风格管理水平尚存有较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决策进入偏早,使后期的第一还款来源风险加大难以掌控。
二是选择监管合作方时偏重于对方的资质、规模,而对监管合作协议条款的慎密性缺乏经验,存有风险敞口。与物流公司的监管合作协议里对物流公司在质押商品的监管责任、义务、出险后损失赔偿条款等方面的约定比较笼统,不够明晰。一旦发生损失对方的赔偿责任不好界定,往往产生纠纷,延缓了押品处置速度。
三是围绕押品自身存在易发风险隐患。
一是质押商品的数量是否足够,尤其是一些大批量的捆包式的金属材料,其直径、长度的差异都会导致总重量的变化。二是质押商品的品种是否属实。如大型煤炭料垛、粮库里的粮垛、金属堆垛,其芯部是否被移花接木以次充好,大型料垛里面是否存在“外实内空”或者掺入其他杂质,外形相似的商品中是否混存混放如银锭堆里面是否摆着铝锭等等。三是质押商品的权属是否存在争议。
(一)重视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技能。
商品融资是一项技术操作管理难度较大的新兴贷款业务,相应对银行从业人员有着较高的要求。应当结合辖区实际状况,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人力,保证工作精力集中,并通过经常性的培训交流、案例分析、技术比赛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锻炼出一支爱岗敬业、业务娴熟、技术精炼的专业队伍,在贷前调查、审查决策、贷后跟踪检查管理、风险防范处置各个环节能够尽职履责,通过业务的开展实现银企双赢。
(二)坚持“先看经营,后看押品”选户原则。
在客户营销、融资方案策划论证、贷款决策发放的各个环节,都要强调把第一还款来源的可靠性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好“先看经营,后看押品”选户原则。注重在有一定商品经营经验积累和管理水平、良好经营记录的客户群体里择优筛选出投放对象。在满足上述条件之后,再开始对客户的第二还款来源进行评判。对那些所处区位、行业较佳,成立时间较短但预测具备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客户,不宜于立即办理业务,可以建立新客户储备库跟踪观察一段时间后再作决策。
(三)完善同物流公司的监管合作协议。
目前在监管合作方准入、制定监管合作协议条款方面,基层行基本没有决策权。因此二级及以上分行应结合辖内实际,对现有的监管合作协议进行全面的梳理,并充分征求行内法律专业部门的意见,尤其是对双方各自承担的监管责任、义务、押品数量质量品种差错、出险损失后的处置赔偿条款等关键内容予以细化完善,努力做到既合理又具操作性,尽可能从制度层面避免出险后的纠纷,加快出险后的押品处置效率,力争实现贷款不受损失。
(四)采取有效措施把好质押商品真实性的关口。
一是质押商品数量质量的真实性。目前可用于质押的商品种类繁多,其物理形态各异、质量参数复杂、品种数量巨大,按照贷款行现有的机构设置、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要想独立承担起这方面的鉴定、识别、计量、真实性把关任务是力不能及的。应深化银企合作,紧紧依靠具有专业能力的物流公司和相关的技术质检部门,才能把好这道关口,保证入库质押的商品质量合格、数量充足、防止质量掺假数量缩水。
二是质押商品权属的真实性。在现有查看企业交易合同、增值税票、入库单据的传统验单方式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的审核,证明确保该批次质押商品的权属是真实无异议的,从而彻底消除因权属不真实造成的后期处置隐患。
(五)调整到期还款刚性规定,适度增加还款期弹性。
现行产品管理办法在商品融资贷款还款规定上是完全刚性化的,贷款到期后不得展期,一旦发生临时性逾期超过30天,系统就自动把质量等级调降成次级,从有助于银企双方互惠互利长期合作角度出发,建议对现行的还款政策作些微调。对于那些自身生产经营正常、银企配合良好、企业负责人素质较佳、能按规定在银行往来结算、仅因外部原因导致暂时不能按期如数还贷的客户,允许办理一次展期。办理展期时应压缩收回不低于20%左右的本金,这样既给客户提供了一段克服困难催收货款筹集还贷资金的缓冲期,帮助企业化险为夷,也有利于银行化解初级风险控制不良比率,稳定客户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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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企业并购财务可行性因素财务问题对策
论文摘要:并购作为企业资本运营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企业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企业并购过程中涉及到许多财务问题.而财务问题的解决是企业并购成功的关键因此.必须对目标企业价值进行合理评估、对并购的主要融资渠道及财务支付方式进行研究
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曾经出现所谓“并购风”.在90年代形成愈演愈烈之势1990年.全球企业并购案所涉及的金额超过4640亿美元:1998年这个数字猛增到25.000亿美元,而在2004年,该数字更达到创纪录的10万亿美元。美国著名企业管理机构科尔尼公司多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只有2O%的并购案例能够实现最初的设想.大部分的并购都以失败告终。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一些顶尖企业却能够冒着巨大的风险知难而上.例如海尔集团并购案例、联想集团收购IBM的PC业务等。并购作为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行为.在西方国家已经有100多年的发展史.并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企业并购的浪潮正向全球化推进.对我国经济造成巨大的冲击和影响。
一、企业并购的概念、动因和目的
企业并购是企业兼并与收购活动的总称兼并是指两个或更多的企业组合在一起,其中一个企业保持其原有名称.而其他企业不再以法律实体形式存在收购是指一个企业以购买全部或部分股票(或称为股份收购)的方式购买了另一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或者以购买全部或部分资产(或称资产收购)的方式购买另一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企业并购最直接的动因和目的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为了扩大资产。抢占市场份额:二是取得廉价原料和劳动力,进行低成本竞争;三是通过收购转产.跨人新的行业。当然并购有时也与以上目的无关,如可能仅仅为当龙头老大或是盲目追求企业扩张等等。
二、企业并购的财务可行性因素
企业成功并购需要从目标选择.到对目标公司的评价.再到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全面的规划.并加以有效的控制对企业并购的财务可行性因素进行准确而又具体的分析.就会为并购的成功奠定稳固的基石。
(一)目标企业的选择及其价值评估
在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要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分别对待。对于目标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可以采用:1.收益分析法。就是以市盈率和每股收益为基础,是一种短期分析。2.市场模型。这种模型把一种股票的收益与综合市场指数联系起来,在一定时期内.某种股票收益可能随着市场收益线形变化。3.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是描述包括上市股票在内的各种证券的风险与收益之间关系的模型。
对于目标非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可以采用:1.资产价值基础法。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资产评估价值标准主要有:帐面价值;市场价值;清算价值;公平价值;续营价值。以上五种资产评估价值标准的侧重点各有差异.因而其使用范围也不尽相同。2.收益法。就是根据目标企业的收益和市盈率确定其价值的方法。3.贴现现金流量法。这种方法对于目标上市公司和目标非上市公司同时适用。
(二)并购的资金筹措
并购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少则百万.多则上亿美元.并购使得企业产生规模巨大的现金流出.不同于正常的经营资金需求,靠企业自身的力量也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能否筹集到并购所需要的大量资金成为企业并购的重要前提.也是并购能否实施的关键。并购资金的筹措主要有内部和外部两大渠道,主要有债券支付、杠杆收购支付、股票支付或交换等方式。
(三)并购的成本因素
企业并购的成本主要包括:1.并购完成成本.指在并购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2.并购整合成本.指并购后为使并购企业和被并购企业整合在一起.而需要支付的长期营运成本。3.并购退出成本.指在并购时应该考虑到,并购并不一定成功.一个企业在实施并购外部扩张时,还必须考虑到一旦扩张不成功如何以最低代价撤退的成本问题。4.并购机会成本,指并购活动占用的资金.投入到其他用途所可能获得的收益如果并购活动的机会成本很高.就意味着并购获得的相对收益很小.甚至是相对损失。在对企业并购进行成本分析时.要围绕企业降低成本的要求进行。还要考虑全面、详细.以免在分析时有所疏漏.造成具体实施时成本过高.进而不能达到企业并购的目的。
(四)企业并购的风险因素
企业并购是一项风险很大的活动.投资就必然有风险.如果风险在企业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那么投资并购行为就可以进行:相反,就应该适时放弃。
企业并购可能带来的潜在危机和风险如下主要体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是营运风险。即企业并购完成后,可能无法使整个企业集团产生生产经营协同效应、财务协同效应、市场份额效应.难以实现规模经济和经验共享二是信息风险。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信息的充分与否决定着企业并购成本的大小及时与真实的信息可以降低企业的并购成本,从而大大提高企业并购的成功率三是融资风险。与并购相关的融资风险具体包括资金是否在数量上和时间上保证需求、融资方式是否适合并购动机、现金支付是否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杠杆收购的偿债风险等四是反收购风险。目标企业不愿意被并购时.可能会不惜一切代价实施反并购策略.其反并购活动就会对并购企业构成相当大的风险五是法律风险各国关于并购的法律法规一般都通过增加并购成本而提高并购难度六是体制风险在我国.国有企业资本运营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企业并购行为.都是由政府撮合而实现的尽管大规模的企业并购活动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但是并购行为毕竟是一种市场行为.如果政府依靠行政手段对企业并购大包大揽.不仅背离市场原则.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而且往往还会给并购企业带来风险.使企业偏离资产最优组合目标。
(五)企业并购的收益因素
企业并购的最终目的是取得收益在成功的企业并购活动中。相对于其并购前的市场价值而言.被并购企业的股东增加了可观的财富其财富的增加来源于并购企业支付的溢价.溢价的幅度平均为30%.甚至还出现过80%的溢价。对并购企业来讲.其价值变化的影响不是如此明显收益的实现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并购所产生的协同效应来实现.二是通过税收上的纳税优惠来实现。并购协同效应是使得两个企业组成一个企业之后.其产出比两个企业的产出之和还要大的情形.通常认为是“1+1大于2”的效应税收上的纳税优惠在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中可能是无法得到的.但有时通过并购活动.可以将这些鼓励性措施转化为企业的具体利益。
三、我国企业并购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对企业并购进行干预
在我国.政府干预企业并购的目的.主要是帮助企业摆脱亏损局面,使企业走出经营困境.但是收效却不明显。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造成并购方资产负债率过高
由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水分较多.并购双方的信息严重不对称.使得并购方很难准确判断目标企业资产价值和盈利能力.在定价中可能接受高于目标企业价值的收购价格,由此导致并购方资产负债率过高.目标企业不能产生预期盈利而陷入财务困境。
(三)中介机构在企业并购支付方式选择上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在我国.投资银行的行业操作能力低.影响了我国企业并购的发展。
(四)流动性资源过多
我国企业并购大多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如果企业本身没有大量闲置资金。就需要对外筹集资金。以保证并购的顺利进行。大量的长期负债会大大改变企业的资本结构.或令企业被迫接受一系列限制性条款.限制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和资金的正常运作。因此.企业应根据并购目的、自身资本结构等多方面因素选择适当的融资渠道,避免因融资渠道、还款方式选择不当增加企业资本成本.令企业陷入财务危机
四、我国企业并购财务问题的相应对策
(一)实行政企分开
只有有效地实现政企分开,理顺产权关系.改革企业产权制度.才能规范政府和企业的行为.避免两者相互“越位”:只有实行政企分开.政府与企业才能更好地在市场经济中进行角色定位。
(二)合理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
企业在并购前.应对目标企业进行详细的审查和评价.并聘请投资银行对目标企业的行业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全面分析.进而对目标企业的未来自由现金流量做出合理预测.并在此基础上对目标企业进行合理估价。
(三)洽理安排资金支付
并购双方协商好收购价格.并购方就应根据并购支付方式着手筹措资金一是现金方式并购现金方式并购是最简单迅速的一种支付方式。对目标公司而言。不必承担证券风险,交割简单明了。缺点是目标企业不能享受税收上的优惠,而且也不能拥有新公司的股东权益.对于并购企业而言。要求有足够的现金头寸和筹资能力.交易规模也常常受到获利能力的制约。二是换股并购。即并购企业将目标企业的股权按一定比例换成本企业的股权视具体情况可分为增资换股、库存股换股等。换股并购对于目标企业股东而言.可以推迟收益时间.达到合理避税或延迟交税的目标.亦可分享并购企业价值增值的好处对并购方而言.比现金支付成本要小许多.但换股并购稀释了原有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三是综合证券并购方式即并购企业的出资不仅有现金、股票,还有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和公司债券等多种混合形式选择好各种融资工具的种类结构、期限结构以及价格结构.可以避免上述两种方式的缺点.可防止并购方企业原有股东的股权稀释.从而控制股权转移四是杠杆收购方式杠杆收购是指收购者主要通过借债来取得所需资金并获得收购企业的股权.然后通过经营被收购企业取得的现金流量来偿还所借债务的一种收购方法。
(四)发展资本市场.促使金融工具多样化
在发展资本市场的同时.还应注重中介机构的培育应给我国投资银行、证券公司这些中介机构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利用它们的资本实力、信用优势和信息资源,为企业并购开创多种多样的筹资渠道。
五、结语
从理论上讲,企业并购行为是经济学、管理学、财务学、金融学等共同作用的产物。从实践角度看.企业并购行为受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等多个因素的共同影响.必须全方位地看待这个问题作为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士.在从财务上对企业并购行为进行合理的分析和选择的同时,还应考虑到市场、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因素,从而为企业经营者提供全方位的最有效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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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的生命在于流动,风险投资的活力就是资金的循环流动,一旦高收益难以变现,资金就无法继续流动,风险投资就失去了其能够赖以生存发展的动力,也就无法继续发展。 风险投资退出在风险投资体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与风险投资活动的各个环节都有着密切的联系。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及其影响因素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风险投资的成功退出是其获得投资收益,持续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前提。文章重点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角度出发,在分析我国首次公开发行、股权转让、清算三种退出方式现状的基础上,剖析了影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选择的各种因素,最终结合我国国情,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促进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关键词:风险投资 创业企业 IPO 股权转让 清算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 Investment)又可以称为创业投资,是指对高科技创业企业的资本支持,同时为其提供相应的非金融服务,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从而获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风险投资的发展带来了活跃的资金,为中小创新型企业注入生命力,有利于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实现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两轮驱动”促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风险投资的运作经历融资、投资、管理、退出四个阶段,退出是此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决定风险投资是否成功,能否获得高额风险收益决定性的一步。据估计,风险投资的20%-30%是完全失败的,60%是受挫的,只有5%~10%是可能成功的(张树中,2001)。而成功的风险投资能够促进我国的风险投资行业快速发展,孙少青(2002)对不同国家发展风险投资行业的经验进行了国际比较,认为完善的退出机制和畅通的退出渠道是推动风险投资业不断发展的基础。
本文从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现状入手,先后探讨了三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优劣,并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着手分析影响风险投资退出决策的因素,最终对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作出评价和建议。
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一般可以分为四种: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并购、回购和清算。本文为方便研究,依据其性质将并购和回购统一称为股权转让方式。
(一)首次公开发行
首次公开发行(IPO)是指通过创业企业股份公开上市,风险投资机构将其拥有的私人股权转换为公共股权,交易后实现资本增值。股份公开上市一致被认为是风险投资最理想的退出方式,通过良好的证券市场,风险资本家可以获得高额的投资回报。但风险投资经验表明,风险投资机构所投资的创业企业中,只有少数企业能够成功上市并获取巨额利润,大约有1/3的创业企业是亏损甚至无法收回投资的,而另外1/3只能收回初始投资额。(黄大柯,2015)
图1给出了2006年~2013年具有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上市概况,从中可以直观地看出具有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实现首次公开上市(IPO)的数量和融资额大体呈上升趋势,2007年和2010年分别出现了快速增长的转折点,但在2008年和2011年却大幅回落。IPO个数和融资额在2007年的大涨幅是受当时大牛市的影响,IPO个数较2006年增加了250%,融资额增加了1264.23%。而2010年的大涨幅是受IPO重启和创业板的带动,IPO个数增幅为380.30%,融资额增幅为595.34%。2008年和2011年IPO个数和融资额骤跌分别是受到金融危机股市震荡下调和IPO市场低迷的影响,可见股市的活跃度以及金融危机均会影响风险投资选择IPO方式退出。
(二)股权转让方式
股权转让方式有两种形式,分别是股份出售和回购。股份出售最常见的形态是企业并购(M&A)。风险投资并购方式退出可以实现双方获益,一方面风险投资可以取得现金或可流通证券,从创业企业中迅速撤出,只需要付出搜寻买方和谈判的成本;另一方面战略并购者能快速有效控制相关领域的新技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并消除潜在的竞争对手。同时由于并购者希望独享被并购企业的企业价值,通常愿意高价全部并购,风险投资能以一个较高的价格实现退出。但对创业企业而言,并购后就失去了独立性,受限于并购方的战略计划,难以维持自身的发展目标,这是创业企业家不愿意接受的退出方式。
除了企业并购,股权还可以转让给其他投资机构,多为另一家风险投资公司,即第二期收购。第二期收购是风险投资机构被迫采用的一种退出方式,是投资失败的一种表现。风险投资周期长,投资到产出需要较长时间,同时还会面临未知的风险及障碍,因此当风险投资机构错误预测投资周期时,会面对投资基金到期要退出的压力。这迫使风险投资机构将自己持有的创业企业股份转让给其他风险投资公司,由其他风险投资公司接手二期投资。此时风险投资公司议价能力弱,并不能获得一个很好的退出价格,是较劣势的一种退出方式。
回购则是指创业企业家本人或管理层出资购买风险投资机构手中的股份,可细分为原股东(创业者)回购和管理者收购。回购退出方式一方面可以使创业者或管理者获得创业企业的全部股份,有利于发挥其自主性,避免风险投资机构干涉创业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战略;另一方面它是风险投资机构为防止创业企业在后期发展受限,资金被无效占用,无法收回投资回报而签订的一种保障性措施,保障其仍能收回全部或部分投资。
图2列示了我国2006~2013年风险资本股权转让退出方式的细分结构,从图中可以看出原股东回购是主要的股权转让形式,占比30%-60%,尤其是2009年从41.38%上升到62.28%,增幅为51.51%,这与2008年的金融危机有关。金融危机导致创业企业发展受限,同时风险投资者很难从其他渠道收回投资,故采取回购方式。这进而表明回购是风险投资企业的备用退出方式。管理层收购占比在2009年骤降到3.51%后于2011年再度回升到17.31%,但2013年又有所回落。企业并购占比在2008年、2009年和2012年均处于8%的低位,其余则处于20%左右的占比,并不是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转让给其他投资机构即第二期收购的占比较高,2010年最高占比达到33.04%,仅次于原股东回购方式,可见我国风险投资机构投资效率不高,以较为不利的方式退出。我国暂时还没有形成多层次完善的资本市场,风险投资通过IPO退出障碍颇多,故股权转让尤其是原股东回购是我国占绝对性主导地位的退出方式。
(三)清算
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创业企业经营不善,受到市场和大环境的不利影响或无法顺利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时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此种方式将带来部分损失,但可视其为沉没成本,为避免更大的损失,风险投资应从不成功的创业企业中撤离。通过破产清算,风险投资还能收回部分初始投资,再将其投入到下一个有潜力的项目中去,实现资本增值,弥补亏损。
图3反映了我国2006~2013年风险资本退出方式分布,从中可以看出清算方式退出的比例极低,仅占6%以下,不是我国风险投资主要的退出方式。
(一)内部因素
1.创业企业的发展阶段。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对于资金的需求量、需求结构、运作效益都是不同的,因此作风险投资决策时必须考虑创业企业处于何种发展阶段,相应地选择合适的退出方式。若企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则外界会看好创业企业未来发展前景,因此市场会追捧从而促使其股价上涨,此时最有效的退出方式便是IPO。若企业处于成熟期,发展稳定,股权转让将是有效地退出的方式,尤其是股份回购。由于内部人之间的信息是对称的,股份回购不仅能降低谈判成本,还能使双方达成满意的价格,不仅使创业企业收回控制权,还能使风险投资机构收回资金流的同时获得高额利润回报。
2.风险基金存续期。风险投资机构一般是基金的组织形态,同时管理几只风险投资基金,因此为了保持资金的流动性,需要合理选择投资项目,错配基金到期时间。当一只基金的存续期届满清算时,资金将会注入到新的基金中继续进行投资循环。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受到基金时间长短的影响,若基金将终止,即使风险投资运行良好,将来会带来持续收益,还是需要考虑退出。此时为了比较快速高效地实现退出,风险投资机构会选择股权转让方式退出。
3.风险投资机构的独立性。我国的风险投资业主要由政府支持和推进,风险投资机构大致可划分为政府、民营、外资及混合型四种形式,其中政府主导型风险投资机构所占比重较大。政府出资,直接介入资本市场成立风险投资机构,成为主要的投资人,此时会面临一系列问题:一方面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没有分开,没有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难以实施高效的投资计划;另一方面缺乏独立性,投资决策受到政策的制约,需要兼顾各方利益,往往缺乏效率,影响风险资本退出的效益。
4.风险投资机构的声誉。良好的声誉对风险投资机构而言是一项重要的资本,拥有良好声誉的风险投资机构容易吸引高质量的创业企业,从而降低投资的风险。在风险投资退出时,良好的声誉可以使其投资的创业企业得到市场认可,不仅退出渠道畅通而且可以以较高的价格退出,获得更高的投资溢价。IPO是风险投资最优的退出方式,高声誉的风险投资机构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关系网络,熟悉IPO的退出流程,能以最有效的方式通过审查,实现上市目的。而且高声誉会带来投资者的追随,从而可以减轻IPO折价,以较高的股价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
(二)外部因素
1.经济景气程度。经济景气程度会影响资本市场的活跃性从而影响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经济处于繁荣时期时,资本市场活跃,资金充裕且投资者信心增强,此时风险投资选择IPO退出成功率高,而且能获得较高投资收益;当经济不景气时,资本市场低迷,投资者会持观望态度,此时风险投资以IPO方式退出风险较大,因此大部分风险投资会选择股权转让形式退出。部分创业企业受到经济不景气影响会使得其产品滞销,发展受阻前景暗淡,此时风险投资只能选择以清算方式退出,宣告投资失败。
2.资本市场制度限制。IPO退出方式对企业的资质限制较多,尤其是主板市场的上市条件比较严苛,一般的风险企业大多属于中小型高科技企业,难以达到上市要求,只能寻求条件相对宽松的创业板的支持。而股权转让方式所依赖的产权交易市场没有诸多限制条件,只需有明确规范的产权界定规则,企业间的并购就可以在投资银行等中介组织的协助下完成。当企业的资质达不到主板和创业板的上市条件时,只能以股权转让这一次优方式退出。所以有必要建立一个多层次完善的资本市场,使更多的风险投资能够以IPO的方式退出。
3.信息不对称。由于创业企业没有和上市公司一样严格的信息披露机制,故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外部投资者由于缺乏对创业企业产品和市场的认识会低估企业价值,从而产生IPO折价问题。股权转让退出方式中,由于交易双方对创业企业的了解深入,能够真实评估创业企业的价值,故能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和风险投资企业达成一个合理的转让价格。如战略收购者和创业企业同属一个行业或同一个产业链,管理层和创业者属于内部人,充分掌握创业企业的真实信息,所以都能以专业的眼光评判创业企业价值。因此,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取决于购买者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否能够很好地解决。
4.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没有针对风险投资形成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通过《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约束,且对股权转让退出和清算退出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如《公司法》相关条例禁止公司回购自身股票,堵住了风险投资回购退出方式的口子。《证券法》针对上市公司的收购也有相关限制条例,增加了风险资本通过并购来实现退出的成本。另外目前《破产法》不适用于大部分企业,众多创业企业只能采用民事诉讼来解决破产问题,阻碍了风险投资通过破产清算来实现退出。
本文对我国风险投资三种退出方式分别作了分析,从现状入手研究风险投资退出决策的影响因素,为增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的畅通和多样化,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
我国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为风险投资的退出提供多样化的退出渠道。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主板市场、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新三板市场和地方股权交易市场。虽然创业板上市门槛较主板低,但大部分创业企业仍然无法达到上市条件,IPO退出渠道不通畅。针对这一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在筹备战略新兴板,拟实行差异化上市条件和制度,为暂时达不到要求的新兴产业企业、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降低门槛,为风险投资退出拓宽渠道。同时,证券市场现行股票发行核准制也将改革,转变为注册制,减少监管机构的种种限制,为风险投资实现IPO退出减少障碍。我国应在现行改革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上市门槛,加强监督,根据创业企业的需求设计资本市场,使得更多的风险投资能通过IPO这一有效方式退出。同时应大力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降低股权转让的成本,提高效率,促进股权转让方式的进一步发展。
(二)建立良好的制度环境
我国缺少对风险投资的法律保障,为使风险投资更好地运作,应尽快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使风险投资业务有法可依。如完善《公司法》对创业企业股权回购的限制条款,以及《证券法》中对风险投资股份限售的条例。同时对创业企业的破产清算,应制定相应法律措施,保障各方的利益,尽可能为风险投资创建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保障风险投资机构的利益。
(三)增强风险投资机构独立性
政府应减少对资本市场的干预,以确保风险投资机构的独立性。政府投资基金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应分开,由专业的投资管理人来市场化运作风险投资基金。同时政府作为引导者,不应将大量财政资金投入风险投资基金中,而应最大限度地集合公众投资人,集合社会资金来发展风险投资业。
(四)风险投资机构自身建设
风险投资机构应提高声誉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增加所投创业企业的市场估值,提升投资回报率。同时风险投资机构应提高合理安排基金存续期的能力,以减少投资失败的几率,尽量避免以第二期收购方式退出。在投资决策方面,风险投资机构要完善甄别和挑选创业企业时所用的评估体系,确保所投创业企业有较高市场潜力,从而在将来能有更多的退出渠道选择及较高议价能力。
[基金项目:杭州市软科学重点项目“杭州市‘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编制研究”(20140834M-203)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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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师对此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关键在于怎样才能使其内容严密,不致于形同虚设。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浅议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增大趋势及其对策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浅议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增大趋势及其对策
1.审计报告的公开化,使关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群体增加;而公众对审计的期望过大,依赖程度过高,无形中增加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风险。
到目前为此,我国的上市公司达1000多家,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每年均应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年审,并将审计报告在报刊上公布。审计报告的公开化,使越来越多的利益群体开始关注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他们的工作。同时,由于公众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为的性质、审计报告的意义存在着误解,混淆了被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或者公众对审计的期望值与审计实际所起的作用之间存在着差距。因此,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自然而然地、不或避免地将所有的过错者推到注册会计师身上,进而又使更多的群体不能满意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或对他们的审计工作更为挑剔,这些无形中增加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风险。
2.法律界和会计界对审计责任的界定标准未能达成共识、法庭多次出于保护"弱小群体"的目的而运用"深口袋"理论造成对注册会计师的不利判决,进一步加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
会计界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审计人员严格遵守专业标准的要求,保持职业上应有的认真和谨慎,通过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是能够将会计重大的错报事项揭示出来的。但是,由于审计的固有限制,并不能保证将所有的错报事项都提示出来,所以并不能苛求审计人员发现和揭示会计报表中的所有错报事项,因而也不能要求他们对于所有未查出的错报事项都负责任,关键在于未能查出的原因是否源于审计人员本身的过失。
如果由于审计人员的过失未能发现和揭示会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从而给委托单位和第三者造成了经济损失,注册会计师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法律界与公众则认为只要审计报告意见与被审单位的实际情况不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实际上法庭在受理对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时,较倾向于保护所谓的"弱小群体",强调均衡损失,运用了"深口袋"理论(注:认为受伤害的一方可向有能力提供补偿的另一方提出诉讼而不问过错为谁)。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盈利丰厚,完全有理由从其丰厚的收入中拿出一小部分来稳定受损方的情绪,以安定团结,稳定经济。法庭的这种判决,使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无法摆脱不合理的风险困扰。
3.知识经济时代将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提出不同于工业经济时代的要求,这也必然会加大其审计风险。
当前,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地涌现出来,高新技术企业一方面由于知识技术的创新而增加了企业的收益,但与此同时也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另外,知识经济时代的审计目标将不再象工业经济时代那样仅仅局限于对企业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借助于各种信息来预测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对高风险企业的审计必然为注册会计师带来更大风险。
4.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与电算化审计的研究开发的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为审计人员在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审计工作带来了不同于传统手工环境下的审计风险。
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企业的经济业务具有数据处理过程自动化、数据存储磁性化、内部控制程序化等特点,会计信息的生成方式发生了改变。因此,利用传统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对在计算机系统环境下生成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已经远远不够。审计人员除了对传统的诸如会计报表、账册凭证等审计对象进行审计外,还应对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本身进行审计,即审查计算机内的程序和文件。只有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才能对被审计的会计电算化系统作出客观的、公正的评价。但是,目前审计电算化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相对滞后于会计电算化。另外,由于审计工作本身的不规范,或者规范性的要求因未能得到重视而没有很好地执行,这也为开发研究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和应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带来了难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对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经济业务的企业进行审计时缺少计算机辅助审计环节,将为他们的审计结论意见带来难以预测的风险。
1.分清被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对于注册会计师审计日趋增大的风险,笔者认为注册会计师除了严格遵守专业标准和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保持职业上应有的认真和谨慎之外,还应注意通过分清企业会计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来转移本不属于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会计责任。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在与客户签订约定书时,须写明委托方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等内容,并对全部审计业务均要求管理当局提交一份声明书,以防止委托方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在委托方提供虚假证据,而由于其舞弊技术的高明并加以精心的掩饰,审计人员即便采取了标准的审计程序和也没能查出的情况下,作为委托方应承担会计责任的依据。
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师对此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关键在于怎样才能使其内容严密,不致于形同虚设。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应从保护注册会计师利益出发,不断地完善有关权利义务的法规,不断地与法律界沟通,使法律界能够认同审计责任的界定标准,帮助注册会计师反击那些毫无根据地扩大注册会计师责任的诉讼,进而影响公众对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理解和认同。
2.建立保障制度,增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承受能力。
审计风险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也没有必要对风险"谈虎色变",而是应从保障制度上寻求帮助,提高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时至今日,我国对会计师事务所已建立了审计风险基金制度,在某种意义上缓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压力,但是由于各事务所的风险基金积累存在差异,因而完全有可能出现实际承担的赔偿大于积累的情况。为此,我国应尽快参照国外建立风险责任保险制度,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另外,毕竟我们无法要求所有的注册会计师都是精通法律的全才,因此,在执业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应聘请熟悉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有经验的律师共同参与商讨所有潜在的危险情况,争取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法律诉讼,有律师的参与也将使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甚至反败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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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在我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本。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风险投资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异质性
(一)高风险性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投入是研发投入。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其研究是否能为企业获取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开发是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或产品等,也具有不确定性。市场环境瞬息万变,根据市场调研开发的产品,可能遭遇市场失败。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层出不穷,产品成本可能显著下降,新产品可能没有推广就遭到市场的淘汰。高技术产品的研发周期长、投资规模大、融资渠道不畅,极有可能遭遇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二)高知识型员工比例较大
创新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是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包括组织方式创新、原材料创新、产品创新、生产方式创新、市场创新等。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涉及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和环保等新兴产业。新兴产业的产品技术含量较高,需要在研究、开发、试制和质量检验等方面投入大量的智力资本。基础研究和开发团队的形成需要一批专业造诣深邃、占领技术高点、深谙技术应用的知识型员工。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员工队伍中,高学历、高技术、高职称的知识型员工所占的比例较大。知识型员工专有投资较多,人力资源的专用性程度较高,有利于专门创新。
(三)重技术轻管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者通常是拥有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科研技术人员,其对企业拥有绝对控制权。技术、人才、资金和管理等要素投入中,技术是核心要素。在股权结构中,拥有技术的人才处于控股股东的位置。因此,企业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治理结构的设计必然造成“重技术轻管理”。即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精于管理善于经营,如果科技人才掌握绝对控制权,其管理才能也难以有效发挥。
二、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影响
风险投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是高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微软、苹果、英特尔等著名的高科技公司,在其产生和发展中,风险投资功不可没。风险投资在优化融资结构、激励知识型员工、完善内部治理和降低上市成本等方面有利于增强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
(一)优化融资结构
企业资金来源于债权人或所有者的投入。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合理匹配可以降低成本、控制风险,有利于企业的价值创造。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者通常拥有雄厚的技术,但缺乏企业发展必需的资金。初创期,基础建设、研发投入、新产品的试制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产品销售等主营业务收入尚未形成规模效益,企业内部积累杯水车薪。企业内部管理尚不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尚未形成、内部治理结构尚不完善,导致决策随意性强、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信息不透明、缺乏信誉积累等。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较多,有形资产较少,可抵押财产较少。高科技企业初创阶段通常面临技术、管理、市场等风险。这些因素均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结构不合理。由于信息不透明、缺乏信誉积累、长期资产较少、高风险等原因,导致外部资金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受限,优化融资结构的空间缩小。政府投资的风险基金或政府扶持风险投资公司,可以给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与此同时参与管理与监督,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增加企业有形资产,促使企业规范管理,增加信息透明度,可以减少金融机构的甄别成本等,从而为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了条件。因此,风险投资可以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
(二)激励知识型员工
创新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创立与发展的动力,知识资本的形成是创新的根本。知识的有效获取和知识资本转化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重点和难点。无论是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外部获取知识,还是内部研发形成知识,其关键因素是拥有知识型员工。知识型员工具有追求自主创新与团队意识的融合、挑战风险与把握机遇并重、需求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忠诚度低流动性强等特点。因此,激励知识型员工既需要显性的“劳动契约”又需要隐性的“心理契约”。风险投资利用员工持股、股票期权、相机控制权、对赌协议和离职限制等方法激励知识型员工。规定员工持股比例是采用“劳动契约”激励知识型员工。股票期权、离职限制等是利用“心理契约”激励知识型员工。知识型员工具有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对风险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可以通过相机控制权、对赌协议等改变风险分担,调节知识型员工的风险偏好,增加知识型员工的收入。
(三)完善内部治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是创业者一股独大,享有绝对控制权,缺乏经营管理人才,导致内部控制不规范、内部管理混乱、决策随意性强、缺乏监督机制。风险投资企业拥有成功的创业者和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专家,有能力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风险投资企业参与管理对风险企业的业务经营、公司战略、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有全面的促进作用。风险资本家通过委派财务总监等高管、财务报告等重要信息的知情权、重大决策的参与权与表决权等参与风险企业的管理,有效地行使对风险企业的监督权。风险资本家如果拥有控制权,那么就有动力聘请业绩优良的职业经理人来提升企业的价值。风险资本家持有优先股或可转换证券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企业家的机会主义行为。分阶段投资中,采用可转换债券可以遏制风险企业家偏向短期业绩的行为。
(四)推动企业上市
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有管理层回购、股权转让、收购与兼并、清算、首次公开发行(简称IPO)等。2012年,风险资本市场中风险投资共有177笔退出案例,其中:IPO方式退出124笔,股权转让退出30笔,并购退出9笔,管理层收购退出8笔,股东回购退出6笔。①IPO退出方式占总退出比例约为70%,是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风险投资家为了高质量尽快收回投资,通常采用筛选、分阶段投资、参与管理、监督等方式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风险投资,由于风险投资具有筛选、认证功能,向市场传递被投资企业优质的价值信号,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使被投资企业迅速壮大。风险投资机构通过帮助企业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团队管理专业化水平、建立战略运营等来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完成企业价值增值,培育和扶持企业发展,使被投资企业首次公开上市。
三、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
力的制约我国风险资本市场建立时间不长,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创造还存在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风险投资与企业融资错位、参与企业治理不积极、上市渠道不畅等问题。
(一)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
政府财政、国有投资公司和未上市公司的投资是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政府财政投资的重心是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但资本量有限,国有投资公司的投资缺乏效率,未上市公司的投资是为了利润最大化而较少关心企业的科技创新,而个人、上市公司、外资、各类金融机构等投入占比较低,风险投资来源渠道狭窄。由于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高、资金量大、回收周期长,这就需要风险资本的来源广泛、资本雄厚、可用周期较长。显然,我国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
(二)风险投资与企业融资错位
中小科技型企业由于高投入性需要大量的资金,而风险资本家拥有大量的资金需要优质的投资资源,风险资本如果能与高技术融合,既有利于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又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然而,风险资本家在追逐“暴利”与规避风险的原则指导下,往往把资金投入具有优秀的管理团队、核心竞争力、高成长性、投资回报率高、产权明晰和内部控制规范的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需要大量资金的初创阶段,通常产权不明晰、内部控制不规范。这就造成风险资本大量配置个别优质企业,大量需要资金的中小科技型企业得不到发展急需资金的尴尬局面。风险资本与企业融资的错位阻碍了风险投资和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三)参与企业治理不积极
风险资本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是资本、技术、管理和人才融合为一体的金融创新。风险资本家通过实施对被投资企业知识型员工的激励与约束、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管理与控制风险、构建并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等措施,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这就需要创业成功、懂技术精通管理的人才进入风险投资领域。而我国风险资本市场建立的时间较短,缺少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人才,风险资本家参与企业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政府部门对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投资,主要解决创新型企业的资金问题,它们无能力也没有意愿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国有投资公司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具有很大的代理成本,规避风险意愿强烈,不愿意投资于创业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更不用说参与其治理。未上市公司的投资目的是获取利润,投资对象通常选择成长快、风险小、回收周期短的企业,参与企业治理的积极性也不强。
(四)上市渠道不畅
中小科技型企业大部分是民营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风险规避等因素造成这部分企业可供选择的融资渠道有限。企业上市可以筹措企业发展新的资金。企业上市后,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管,需要披露企业的内部控制、内部治理和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增加企业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被投资企业IPO是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退出渠道畅通有利于风险资本家的发展、壮大。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历史短、发展快、收益波动大等,很难获得上市资格。发起人股东的股份在股改前不能全流通、禁售期长,风险资本难以及时退出。
四、完善风险投资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路径选择
(一)拓宽风险资本融资渠道和优化资本结构
政府资金和国有资本的投入是风险资本的重要来源,在风险资本市场建立初期,这种模式对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所需风险投资不断增加,融资渠道狭窄、资本结构不合理越来越阻碍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居民个人储蓄居高不下,存入银行收益低,投资于股票风险大,投资于房地产滋生泡沫经济,可以尝试引导个人投资者投入风险投资基金,然后投资于风险投资公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大型上市民营公司可以建立专门的风险投资部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科技创新是富民强国的根本,应引导各类捐赠基金参与风险投资。社保基金、保险基金面临保值、增值的压力,应借鉴美国等风险资本市场比较完善的国家的经验,适时、分阶段、渐进引入风险资本市场,以拓宽风险资本融资渠道和优化风险资本结构。
(二)政府引导风险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
2007年,财政部与科技部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家政策的引导和税收的优惠客观上推动风险投资的发展,激励风险资本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但法规的规定没有细化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不同生命周期。初创期,研发投入大,收益少,风险大,政府创业投资应引导基金大力扶持,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发展期,高成长、高投入、高回报,政府应引导民营风险资本投资,为风险投资提供一定担保,逐渐减少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辅以适当的税收优惠;成熟期,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全部退出,取消全部税收优惠。此外,政府应为PE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担保,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与管理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或规定政府采购中采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的比例等。
(三)建立风险投资评价体系
建立风险投资评价体系,可以甄别不同风险投资企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贡献度,从而引导社会资本的合理配置,以及为税收优惠、政府引导等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清科公司与投中集团分别从募资、投资、退出、业绩等方面建立指标评价体系,其指标通常是数据易于获取的静态指标,没有针对风险投资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设计的详细指标。借鉴福布斯等成熟风险投资评价机构对风险投资机构的排名指标,风险投资评价的指标体系应包括:最近5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的投资数量、投资总额、参与治理度、贡献度等指标;最近5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投资的成功率,成功的标志是进一步引进较多的风险投资;被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上市情况等指标。
(四)完善风险资本市场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是资金短缺,尤其是股权与长期债权资本的短缺。与股权市场相比,我国的长期债权市场的发展尤为滞后。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有形资产占比较低和缺乏信誉积累,很难在债权市场上获得资金。企业可以采用政府信用担保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既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又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吸引民间资本注入。风险资本与高科技的融合需要顺畅的退出机制。借鉴美国的纳斯达克证券市场的经验,创业板市场可以细分为全面市场和特殊市场。特殊市场要求上市企业拥有核心竞争力,内部控制规范,治理完善,财务指标适当降低,向特定地域或特定人群发行。全国市场要求上市企业的财务指标较高,公开发行。建立风险投资政策性银行,对风险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后期发展采用信用贷款。
风险投资在我国文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投资,不论是从投资金额还是从投资项目上来看都是不均衡的。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创新支持力度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研发阶段的支持作用小。从投资金额来看,风险资本在成长期的文化企业中占比最高,其次是成熟期,种子期的占比最少,仅为1.7%;从投资项目来看,风险投资机构更关注起步期的文化企业,其次是成长期的。将投资金额结合投资项目一起分析,可以看到,投资金额在文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占比与投资项目在文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占比严重不匹配:种子期的风险投资项目占比为13.6%,但投入的风险资本仅仅为1.7%,起步期的风险投资项目占比为40.9%,投入的金额也仅为18.8%。虽然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文化企业的项目数较多,但是给予这些企业的风险资本却严重不足。而对于重建阶段的文化企业,风险投资机构迄今为止尚无一例。根据文化产业的特点,文化企业最渴求风险投资支持的是研发阶段,而风险投资机构为规避投资风险仅在成长期和成熟期给予大力支持,这与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相违背。二是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不同行业的投资分布不均衡。2004-2010年期间,中国文化产业主要细分行业的风险融资事件主要集中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产业领域,特别是网络游戏和户外传媒,已披露的融资事件数分别为99项、88项。户外传媒获得风险投资的项目数是传统传媒的3倍多(户外传媒88项,传统传媒28项)。此外是网络社区和网络交友,融资事件数分别为62项、61项。但对于我国基础比较薄弱、需要进行技术创新的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惠顾较少。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风险投资发展所处的环境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仍远远不能满足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需要,促进风险投资发展的市场环境还没有真正培育成熟。影响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的主要外部因素体现在多层次市场不完善和外部政策环境因素缺失两个方面。根据《2010年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披露的数据看,多层次市场不完善在影响创业风险投资经营的外部因素中占到27.9%的比重。虽然“中小企业板”(2004年)、“中关村非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代办转让系统”(2006年)、“创业板”(2009年)等市场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有效促进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完善,但是真正能够通过中小板、创业板实现退出的风险投资仍然较少,“股权代办转让系统”市场有待进一步激活。同时,已上市的文化企业数量仍相对较少,未来几年能够挤进创业板的中小型文化企业恐怕也寥寥无几,这不符合风险投资机构青睐易上市产业的投资偏好。另外一个外部影响因素是“缺乏创业投资行业法律法规”、“政策不明朗”,二者所占的比例分别达到19.3%和19.0%②。分析个中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我国的风险投资发展刚起步,实践历程还不长,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二,政府一方面鼓励发展,另一方面又干涉太多,设置过多的行政权力限制了风险投资企业对文化产业的投资。文化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大部分产业门类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和政治属性,并涉及国家的文化安全,大量非公有资本只能进入部分文化产业,或者通过与拥有垄断性刊号资源的国有文化单位进行合作经营来开展业务。这种市场准入的限制和非规范的合作形式,使得合作双方既无法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稳定的合作关系,也造成在合作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短期行为、行政干预和各种摩擦。同时,这也使得风险投资的进出很难被定义为完全的市场化行为。虽风险投资机构对于文化产业的关注由来已久,但害怕触及政策底线而没有找到最合适的路径。第三,政府对风险投资支持的政策力度不够。为支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我国有关产业政策虽然采取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鼓励措施,但是现有政策体系缺乏系统性,作用效果不够明显,力度也不到位,并且从深度和广度上看,也远远比不上风险投资发达国家。同时,由于缺乏政策法规的指导、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很难进入风险投资行业,造成政府风险资本比例长期过高,违背了风险资本市场的基本原则。
风险投资机构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是导致风险资本介入我国文化产业领域较浅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我国的风险投资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投资机制。这种不成熟性具体表现在:我国的风险投资规模小;风险投资还未真正市场化,投资主体多为政府财政或银行;风险投资的产业领域还相对局限,风险投资关注的多是低风险的传统项目;风险投资家缺乏对创意产业的认知和创意产业成长的判断经验;社会上也缺乏规范稳定的评判标准和监督机制。二是风险投资机构对文化企业的要求高。由于风险投资机构对文化产业仍然比较陌生,过往缺少成功的案例,出于风险和回报周期的考虑,大多数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重点普遍是在资本市场上实现上市路径比较明确的企业。看好那些具备良好商业模式、有创造力以及有品牌附加值的内容、平台和团队,这就对文化企业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三是为了规避行业陌生带来的风险,投资文化产业领域经验较少的风险投资机构或者未有投资文化产业经验的风险投资机构选择跟投方式为主。此外,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外资风险投资机构普遍采取收缩策略。
风险投资要与中国文化产业实现更好的融合,需要政府、风险投资机构、文化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需要从政策引导、制度完善、环境优化等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一)政府应为实现文化产业内生性增长、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创造条件
针对文化产业自身存在的问题,首先政府应创造政策条件。一是鼓励文化企业收购兼并,提升文化产业整体竞争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一个突出问题是散、滥、差,产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重复建设频繁、市场分割严重,制约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收购兼并是通过转移企业所有权或控制权的方式实现资本扩张和业务发展,是文化产业不可忽视的发展思路。纵观国际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几乎都是以某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应用了兼并、收购而发展起来的。我国应该鼓励文化企业到国际市场上组建专业的海外发行公司,收购或参股国外现有的发行公司,也可以借助同业中有实力的文化公司的力量,尤其是对中小型文化公司而言。二是优化中小型文化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文化企业的真正成长,离不开由小企业组织管理模式向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转变的发展过程。未来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决定风险投资者最终收益的要素,中小型文化企业必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创业企业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完善其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降低公司经营风险,让投资者看到公司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诚意。三是催动文化产业业态的创新,包括内容创新、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内容创新指用现代意识和现代审美眼光挖掘和整合传统文化资源,在创意设计、主体开发、内容创作等方面实现文化内容的再创造。科技创新指随着网络、数码等高科技领域的飞速发展和不断创新,要加强科技和文化的结合,催生更多的新型文化业态。我国文化产业界要敏感地抓住这一时代特征,既要想法设法占领已有的文化市场,又要千方百计挖掘潜在的文化消费模式,创造新的文化消费需求。文化企业经营运作模式不同于传统模式,其更强调“创意”,强调新的营销运营模式。同时,商业模式成熟的领域或商业模式明确的企业,其发展轨迹相对比较明确,市场前景明朗;特别是企业将其他领域成功的商业模式复制到自身企业当中,风险资本对此相当青睐,因为风险投资机构在投资前将可清楚地预计到企业发展的趋势,从而最大限度减少资金风险。其次,应加大优惠力度,发挥政府培育引导风险投资的功能。政府应继续提供风险资本,引导社会资金进入风险投资。在美国,凡是资本金超过1000万美元的私营风险投资公司均可以向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申请对其进行投资,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审查后按1∶3的比例对风险投资公司进行资本投资,然后选择适当的时候在金融市场公开出售所持股份,及时收回投资①。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在2000年至2001年两年期间,成功运作“投资组合”17项,共融资2073亿韩元,其中政府350亿,民间1723亿②。另外,可对各种风险投资机构经营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风险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公司等用税后利润进行增资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府还可给予风险投资公司风险补偿金,用于弥补亏损,降低其风险。再者,在保证国家文化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非公有文化单位的市场准入限制,正确引导企业投资趋向,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和更多行业外企业投资文化产业。政府还要鼓励组建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机构和知识产权专利评估机构,解决文化企业可供抵押的实物较少、无形资产评估难、抵押变现难、抵押担保信用程度低等问题。总之,对于市场失灵的环节,政府要充当“第一位天使”;对风险投资可以顺利进入的环节,政府要营造环境,加大激励;对于风险投资“过热”的环节,政府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加强引导;要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和落实力度。通过政府和市场的有效结合,切实打通风险投资介入文化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
(二)风险投资企业内部应构建多元化的风险投资体系
对于有资金实力并希望多元化发展的企业集团,风险投资应是一种很有吸引力的扩张方式。鼓励民间兴办风险投资共同基金,既有助于集中社会闲散资金,发展风险投资业,又有利于社会资金的有效配置。允许一定比例的养老金和保险金进入风险投资。这样不仅可以满足养老金和保险金保值增值的要求,又可拓宽风险资金来源。积极引进国外风险资金。国外风险投资机构资金实力雄厚、投资经验丰富,将是充足的资金源泉。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公司制风险投资机构、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及信托基金制的风险投资机构,是发展我国风险投资市场,拓宽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重要组织形式。拓宽多元化的风险资本退出渠道也是多元化风险投资体系必备的要素。风险投资通过投资实现价值增值后,必须寻找退出渠道,将收益变现并投入到下一个项目,如此循环往复,才能实现良性循环。实现风险资本退出渠道和退出方式多元化,是保障风险投资良性循环的重要前提。因此,要大力发展创业板,支持文化企业上市。我国创业板才刚刚设立,还是个新生事物,要成长为类似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成熟创业板市场,成为风险投资和中小型文化企业有效对接的高效平台,还需要市场各方主体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国共有140多个地方性产权交易所,彼此孤立,未形成适应市场需要的全国性交易平台,产权流动范围受到很多限制。因此,有必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淡化行政区划色彩,促进风险资本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有效配置。此外还应发展柜台交易市场。柜台交易虽然很难形成统一的价格,且交易者的询价和谈判成本较高,市场效率相对较低,但十分灵活,既没有上市标准,也不需要严格的交易监管,仍是一种比较适合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状况的产权交易方式。加快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正常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目前我国因公司上市条件苛刻,使文化企业上市难度较大,不利于风险资本的流动和再投资。因此,适当放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条件或建立第二股票市场是促进风险投资和发展创业基金的重要条件。
(三)文化企业应联合社会力量,催生相应的法律法规,推动建立风险中介机制
由于风险投资的融资过程及项目成长过程的复杂性和风险投资的新生性,决定了其适用的法律体系必然要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就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有关风险投资行业的法律规范散见于《公司法》、《证券法》、《税法》等法律中,1999年国务院相关部委发布的《关于建立风险投资的若干意见》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风险投资法规。之后关于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如《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2004)、《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仅涉及风险投资的某个方面,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风险投资体系。因此,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呼吁修订现有的法律法规,建立比较系统、完善的风险投资体系,为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从促进风险投资主体培育的角度出发,允许鼓励风险投资主体从事风险投资的各种形式存在,消除主体遭遇的问题,保障他们的合法利益,加紧研究和制定完善相关风险投资法律法规,规范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增强可信度与透明度,保护风险投资各方的合法权益。对于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当前,没有现成的国际法规可援引,监管经验也不足,应尽快制定和出台以《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文件中与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条文,目前可考虑制定和出台《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使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有法可依。《办法》即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的运作经验,又要考虑我国的自身特点和国情,应充分赋予《办法》对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基金的发行、募集、设立、运作全过程进行监管的法律权威。风险资本之所以没有充分的动机投资于初创期的文化企业,其原因之一是此类投资存在过高的评价与监控成本。为解决文化产业风险投资体系中存在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问题,文化企业和社会各界应呼吁逐步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及其网络。建设包括文化创意无形资产的评估、认证、担保、法律服务等一系列中介机制,同时加强文化行业与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丰富和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的金融工具,增强投资人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避免腐败现象发生,应鼓励个人和相关机构成立相应的中介机构,展开竞争。
综上,现阶段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表现出高度的偏好,文化产业领域也频频出现风险投资的身影,但由于文化产业领域壁垒障碍、风险资本本身运作过程中的阻力及两者结合后出现的新问题等原因,致使目前我国文化产业与风险资本的姻缘还不深入,并且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创新支持力度仍然较小。但是,通过政府、风险投资机构、文化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政策引导、制度完善、环境优化等各方面的有力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风险投资与我国文化产业的高效融合将快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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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资本是投入到具有高成长性风险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获得高额投资收益。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风险投资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异质性
(一)高风险性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投入是研发投入。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其研究是否能为企业获取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开发是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或产品等,也具有不确定性。市场环境瞬息万变,根据市场调研开发的产品,可能遭遇市场失败。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层出不穷,产品成本可能显著下降,新产品可能没有推广就遭到市场的淘汰。高技术产品的研发周期长、投资规模大、融资渠道不畅,极有可能遭遇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二)高知识型员工比例较大
创新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是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包括组织方式创新、原材料创新、产品创新、生产方式创新、市场创新等。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涉及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和环保等新兴产业。新兴产业的产品技术含量较高,需要在研究、开发、试制和质量检验等方面投入大量的智力资本。基础研究和开发团队的形成需要一批专业造诣深邃、占领技术高点、深谙技术应用的知识型员工。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员工队伍中,高学历、高技术、高职称的知识型员工所占的比例较大。知识型员工专有投资较多,人力资源的专用性程度较高,有利于专门创新。
(三)重技术轻管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者通常是拥有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科研技术人员,其对企业拥有绝对控制权。技术、人才、资金和管理等要素投入中,技术是核心要素。在股权结构中,拥有技术的人才处于控股股东的位置。因此,企业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治理结构的设计必然造成“重技术轻管理”。即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精于管理善于经营,如果科技人才掌握绝对控制权,其管理才能也难以有效发挥。
二、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影响
风险投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是高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微软、苹果、英特尔等著名的高科技公司,在其产生和发展中,风险投资功不可没。风险投资在优化融资结构、激励知识型员工、完善内部治理和降低上市成本等方面有利于增强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
(一)优化融资结构
企业资金来源于债权人或所有者的投入。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合理匹配可以降低成本、控制风险,有利于企业的价值创造。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者通常拥有雄厚的技术,但缺乏企业发展必需的资金。初创期,基础建设、研发投入、新产品的试制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产品销售等主营业务收入尚未形成规模效益,企业内部积累杯水车薪。企业内部管理尚不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尚未形成、内部治理结构尚不完善,导致决策随意性强、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信息不透明、缺乏信誉积累等。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较多,有形资产较少,可抵押财产较少。高科技企业初创阶段通常面临技术、管理、市场等风险。这些因素均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结构不合理。由于信息不透明、缺乏信誉积累、长期资产较少、高风险等原因,导致外部资金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受限,优化融资结构的空间缩小。政府投资的风险基金或政府扶持风险投资公司,可以给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与此同时参与管理与监督,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增加企业有形资产,促使企业规范管理,增加信息透明度,可以减少金融机构的甄别成本等,从而为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了条件。因此,风险投资可以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
(二)激励知识型员工
创新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创立与发展的动力,知识资本的形成是创新的根本。知识的有效获取和知识资本转化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重点和难点。无论是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外部获取知识,还是内部研发形成知识,其关键因素是拥有知识型员工。知识型员工具有追求自主创新与团队意识的融合、挑战风险与把握机遇并重、需求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忠诚度低流动性强等特点。因此,激励知识型员工既需要显性的“劳动契约”又需要隐性的“心理契约”。风险投资利用员工持股、股票期权、相机控制权、对赌协议和离职限制等方法激励知识型员工。规定员工持股比例是采用“劳动契约”激励知识型员工。股票期权、离职限制等是利用“心理契约”激励知识型员工。知识型员工具有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对风险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可以通过相机控制权、对赌协议等改变风险分担,调节知识型员工的风险偏好,增加知识型员工的收入。
(三)完善内部治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是创业者一股独大,享有绝对控制权,缺乏经营管理人才,导致内部控制不规范、内部管理混乱、决策随意性强、缺乏监督机制。风险投资企业拥有成功的创业者和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专家,有能力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风险投资企业参与管理对风险企业的业务经营、公司战略、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有全面的促进作用。风险资本家通过委派财务总监等高管、财务报告等重要信息的知情权、重大决策的参与权与表决权等参与风险企业的管理,有效地行使对风险企业的监督权。风险资本家如果拥有控制权,那么就有动力聘请业绩优良的职业经理人来提升企业的价值。风险资本家持有优先股或可转换证券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企业家的机会主义行为。分阶段投资中,采用可转换债券可以遏制风险企业家偏向短期业绩的行为。
(四)推动企业上市
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有管理层回购、股权转让、收购与兼并、清算、首次公开发行(简称IPO)等。2012年,风险资本市场中风险投资共有177笔退出案例,其中:IPO方式退出124笔,股权转让退出30笔,并购退出9笔,管理层收购退出8笔,股东回购退出6笔。①IPO退出方式占总退出比例约为70%,是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风险投资家为了高质量尽快收回投资,通常采用筛选、分阶段投资、参与管理、监督等方式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风险投资,由于风险投资具有筛选、认证功能,向市场传递被投资企业优质的价值信号,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使被投资企业迅速壮大。风险投资机构通过帮助企业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团队管理专业化水平、建立战略运营等来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完成企业价值增值,培育和扶持企业发展,使被投资企业首次公开上市。
三、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
力的制约我国风险资本市场建立时间不长,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创造还存在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风险投资与企业融资错位、参与企业治理不积极、上市渠道不畅等问题。
(一)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
政府财政、国有投资公司和未上市公司的投资是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政府财政投资的重心是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但资本量有限,国有投资公司的投资缺乏效率,未上市公司的投资是为了利润最大化而较少关心企业的科技创新,而个人、上市公司、外资、各类金融机构等投入占比较低,风险投资来源渠道狭窄。由于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高、资金量大、回收周期长,这就需要风险资本的来源广泛、资本雄厚、可用周期较长。显然,我国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
(二)风险投资与企业融资错位
中小科技型企业由于高投入性需要大量的资金,而风险资本家拥有大量的资金需要优质的投资资源,风险资本如果能与高技术融合,既有利于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又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然而,风险资本家在追逐“暴利”与规避风险的原则指导下,往往把资金投入具有优秀的管理团队、核心竞争力、高成长性、投资回报率高、产权明晰和内部控制规范的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需要大量资金的初创阶段,通常产权不明晰、内部控制不规范。这就造成风险资本大量配置个别优质企业,大量需要资金的中小科技型企业得不到发展急需资金的尴尬局面。风险资本与企业融资的错位阻碍了风险投资和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三)参与企业治理不积极
风险资本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是资本、技术、管理和人才融合为一体的金融创新。风险资本家通过实施对被投资企业知识型员工的激励与约束、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管理与控制风险、构建并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等措施,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这就需要创业成功、懂技术精通管理的人才进入风险投资领域。而我国风险资本市场建立的时间较短,缺少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人才,风险资本家参与企业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政府部门对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投资,主要解决创新型企业的资金问题,它们无能力也没有意愿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国有投资公司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具有很大的代理成本,规避风险意愿强烈,不愿意投资于创业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更不用说参与其治理。未上市公司的投资目的是获取利润,投资对象通常选择成长快、风险小、回收周期短的企业,参与企业治理的积极性也不强。
(四)上市渠道不畅
中小科技型企业大部分是民营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风险规避等因素造成这部分企业可供选择的融资渠道有限。企业上市可以筹措企业发展新的资金。企业上市后,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管,需要披露企业的内部控制、内部治理和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增加企业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被投资企业IPO是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退出渠道畅通有利于风险资本家的发展、壮大。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历史短、发展快、收益波动大等,很难获得上市资格。发起人股东的股份在股改前不能全流通、禁售期长,风险资本难以及时退出。
四、完善风险投资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路径选择
(一)拓宽风险资本融资渠道和优化资本结构
政府资金和国有资本的投入是风险资本的重要来源,在风险资本市场建立初期,这种模式对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所需风险投资不断增加,融资渠道狭窄、资本结构不合理越来越阻碍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居民个人储蓄居高不下,存入银行收益低,投资于股票风险大,投资于房地产滋生泡沫经济,可以尝试引导个人投资者投入风险投资基金,然后投资于风险投资公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大型上市民营公司可以建立专门的风险投资部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科技创新是富民强国的根本,应引导各类捐赠基金参与风险投资。社保基金、保险基金面临保值、增值的压力,应借鉴美国等风险资本市场比较完善的国家的经验,适时、分阶段、渐进引入风险资本市场,以拓宽风险资本融资渠道和优化风险资本结构。
(二)政府引导风险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
2007年,财政部与科技部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家政策的引导和税收的优惠客观上推动风险投资的发展,激励风险资本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但法规的规定没有细化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不同生命周期。初创期,研发投入大,收益少,风险大,政府创业投资应引导基金大力扶持,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发展期,高成长、高投入、高回报,政府应引导民营风险资本投资,为风险投资提供一定担保,逐渐减少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辅以适当的税收优惠;成熟期,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全部退出,取消全部税收优惠。此外,政府应为PE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担保,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与管理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或规定政府采购中采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的比例等。
(三)建立风险投资评价体系
建立风险投资评价体系,可以甄别不同风险投资企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贡献度,从而引导社会资本的合理配置,以及为税收优惠、政府引导等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清科公司与投中集团分别从募资、投资、退出、业绩等方面建立指标评价体系,其指标通常是数据易于获取的静态指标,没有针对风险投资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设计的详细指标。借鉴福布斯等成熟风险投资评价机构对风险投资机构的排名指标,风险投资评价的指标体系应包括:最近5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的投资数量、投资总额、参与治理度、贡献度等指标;最近5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投资的成功率,成功的标志是进一步引进较多的风险投资;被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上市情况等指标。
(四)完善风险资本市场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是资金短缺,尤其是股权与长期债权资本的短缺。与股权市场相比,我国的长期债权市场的发展尤为滞后。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有形资产占比较低和缺乏信誉积累,很难在债权市场上获得资金。企业可以采用政府信用担保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既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又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吸引民间资本注入。风险资本与高科技的融合需要顺畅的退出机制。借鉴美国的纳斯达克证券市场的经验,创业板市场可以细分为全面市场和特殊市场。特殊市场要求上市企业拥有核心竞争力,内部控制规范,治理完善,财务指标适当降低,向特定地域或特定人群发行。全国市场要求上市企业的财务指标较高,公开发行。建立风险投资政策性银行,对风险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后期发展采用信用贷款。
风险投资在我国文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投资,不论是从投资金额还是从投资项目上来看都是不均衡的。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创新支持力度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研发阶段的支持作用小。从投资金额来看,风险资本在成长期的文化企业中占比最高,其次是成熟期,种子期的占比最少,仅为1.7%;从投资项目来看,风险投资机构更关注起步期的文化企业,其次是成长期的。将投资金额结合投资项目一起分析,可以看到,投资金额在文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占比与投资项目在文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占比严重不匹配:种子期的风险投资项目占比为13.6%,但投入的风险资本仅仅为1.7%,起步期的风险投资项目占比为40.9%,投入的金额也仅为18.8%。虽然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文化企业的项目数较多,但是给予这些企业的风险资本却严重不足。而对于重建阶段的文化企业,风险投资机构迄今为止尚无一例。根据文化产业的特点,文化企业最渴求风险投资支持的是研发阶段,而风险投资机构为规避投资风险仅在成长期和成熟期给予大力支持,这与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相违背。二是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不同行业的投资分布不均衡。2004-2010年期间,中国文化产业主要细分行业的风险融资事件主要集中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产业领域,特别是网络游戏和户外传媒,已披露的融资事件数分别为99项、88项。户外传媒获得风险投资的项目数是传统传媒的3倍多(户外传媒88项,传统传媒28项)。此外是网络社区和网络交友,融资事件数分别为62项、61项。但对于我国基础比较薄弱、需要进行技术创新的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惠顾较少。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风险投资发展所处的环境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仍远远不能满足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需要,促进风险投资发展的市场环境还没有真正培育成熟。影响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的主要外部因素体现在多层次市场不完善和外部政策环境因素缺失两个方面。根据《2010年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披露的数据看,多层次市场不完善在影响创业风险投资经营的外部因素中占到27.9%的比重。虽然“中小企业板”(2004年)、“中关村非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代办转让系统”(2006年)、“创业板”(2009年)等市场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有效促进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完善,但是真正能够通过中小板、创业板实现退出的风险投资仍然较少,“股权代办转让系统”市场有待进一步激活。同时,已上市的文化企业数量仍相对较少,未来几年能够挤进创业板的中小型文化企业恐怕也寥寥无几,这不符合风险投资机构青睐易上市产业的投资偏好。另外一个外部影响因素是“缺乏创业投资行业法律法规”、“政策不明朗”,二者所占的比例分别达到19.3%和19.0%②。分析个中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我国的风险投资发展刚起步,实践历程还不长,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二,政府一方面鼓励发展,另一方面又干涉太多,设置过多的行政权力限制了风险投资企业对文化产业的投资。文化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大部分产业门类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和政治属性,并涉及国家的文化安全,大量非公有资本只能进入部分文化产业,或者通过与拥有垄断性刊号资源的国有文化单位进行合作经营来开展业务。这种市场准入的限制和非规范的合作形式,使得合作双方既无法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稳定的合作关系,也造成在合作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短期行为、行政干预和各种摩擦。同时,这也使得风险投资的进出很难被定义为完全的市场化行为。虽风险投资机构对于文化产业的关注由来已久,但害怕触及政策底线而没有找到最合适的路径。第三,政府对风险投资支持的政策力度不够。为支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我国有关产业政策虽然采取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鼓励措施,但是现有政策体系缺乏系统性,作用效果不够明显,力度也不到位,并且从深度和广度上看,也远远比不上风险投资发达国家。同时,由于缺乏政策法规的指导、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很难进入风险投资行业,造成政府风险资本比例长期过高,违背了风险资本市场的基本原则。
风险投资机构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是导致风险资本介入我国文化产业领域较浅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我国的风险投资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投资机制。这种不成熟性具体表现在:我国的风险投资规模小;风险投资还未真正市场化,投资主体多为政府财政或银行;风险投资的产业领域还相对局限,风险投资关注的多是低风险的传统项目;风险投资家缺乏对创意产业的认知和创意产业成长的判断经验;社会上也缺乏规范稳定的评判标准和监督机制。二是风险投资机构对文化企业的要求高。由于风险投资机构对文化产业仍然比较陌生,过往缺少成功的案例,出于风险和回报周期的考虑,大多数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重点普遍是在资本市场上实现上市路径比较明确的企业。看好那些具备良好商业模式、有创造力以及有品牌附加值的内容、平台和团队,这就对文化企业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三是为了规避行业陌生带来的风险,投资文化产业领域经验较少的风险投资机构或者未有投资文化产业经验的风险投资机构选择跟投方式为主。此外,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外资风险投资机构普遍采取收缩策略。
风险投资要与中国文化产业实现更好的融合,需要政府、风险投资机构、文化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需要从政策引导、制度完善、环境优化等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一)政府应为实现文化产业内生性增长、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创造条件
针对文化产业自身存在的问题,首先政府应创造政策条件。一是鼓励文化企业收购兼并,提升文化产业整体竞争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一个突出问题是散、滥、差,产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重复建设频繁、市场分割严重,制约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收购兼并是通过转移企业所有权或控制权的方式实现资本扩张和业务发展,是文化产业不可忽视的发展思路。纵观国际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几乎都是以某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应用了兼并、收购而发展起来的。我国应该鼓励文化企业到国际市场上组建专业的海外发行公司,收购或参股国外现有的发行公司,也可以借助同业中有实力的文化公司的力量,尤其是对中小型文化公司而言。二是优化中小型文化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文化企业的真正成长,离不开由小企业组织管理模式向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转变的发展过程。未来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决定风险投资者最终收益的要素,中小型文化企业必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创业企业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完善其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降低公司经营风险,让投资者看到公司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诚意。三是催动文化产业业态的创新,包括内容创新、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内容创新指用现代意识和现代审美眼光挖掘和整合传统文化资源,在创意设计、主体开发、内容创作等方面实现文化内容的再创造。科技创新指随着网络、数码等高科技领域的飞速发展和不断创新,要加强科技和文化的结合,催生更多的新型文化业态。我国文化产业界要敏感地抓住这一时代特征,既要想法设法占领已有的文化市场,又要千方百计挖掘潜在的文化消费模式,创造新的文化消费需求。文化企业经营运作模式不同于传统模式,其更强调“创意”,强调新的营销运营模式。同时,商业模式成熟的领域或商业模式明确的企业,其发展轨迹相对比较明确,市场前景明朗;特别是企业将其他领域成功的商业模式复制到自身企业当中,风险资本对此相当青睐,因为风险投资机构在投资前将可清楚地预计到企业发展的趋势,从而最大限度减少资金风险。其次,应加大优惠力度,发挥政府培育引导风险投资的功能。政府应继续提供风险资本,引导社会资金进入风险投资。在美国,凡是资本金超过1000万美元的私营风险投资公司均可以向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申请对其进行投资,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审查后按1∶3的比例对风险投资公司进行资本投资,然后选择适当的时候在金融市场公开出售所持股份,及时收回投资①。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在2000年至2001年两年期间,成功运作“投资组合”17项,共融资2073亿韩元,其中政府350亿,民间1723亿②。另外,可对各种风险投资机构经营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风险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公司等用税后利润进行增资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府还可给予风险投资公司风险补偿金,用于弥补亏损,降低其风险。再者,在保证国家文化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非公有文化单位的市场准入限制,正确引导企业投资趋向,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和更多行业外企业投资文化产业。政府还要鼓励组建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机构和知识产权专利评估机构,解决文化企业可供抵押的实物较少、无形资产评估难、抵押变现难、抵押担保信用程度低等问题。总之,对于市场失灵的环节,政府要充当“第一位天使”;对风险投资可以顺利进入的环节,政府要营造环境,加大激励;对于风险投资“过热”的环节,政府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加强引导;要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和落实力度。通过政府和市场的有效结合,切实打通风险投资介入文化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
(二)风险投资企业内部应构建多元化的风险投资体系
对于有资金实力并希望多元化发展的企业集团,风险投资应是一种很有吸引力的扩张方式。鼓励民间兴办风险投资共同基金,既有助于集中社会闲散资金,发展风险投资业,又有利于社会资金的有效配置。允许一定比例的养老金和保险金进入风险投资。这样不仅可以满足养老金和保险金保值增值的要求,又可拓宽风险资金来源。积极引进国外风险资金。国外风险投资机构资金实力雄厚、投资经验丰富,将是充足的资金源泉。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公司制风险投资机构、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及信托基金制的风险投资机构,是发展我国风险投资市场,拓宽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重要组织形式。拓宽多元化的风险资本退出渠道也是多元化风险投资体系必备的要素。风险投资通过投资实现价值增值后,必须寻找退出渠道,将收益变现并投入到下一个项目,如此循环往复,才能实现良性循环。实现风险资本退出渠道和退出方式多元化,是保障风险投资良性循环的重要前提。因此,要大力发展创业板,支持文化企业上市。我国创业板才刚刚设立,还是个新生事物,要成长为类似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成熟创业板市场,成为风险投资和中小型文化企业有效对接的高效平台,还需要市场各方主体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国共有140多个地方性产权交易所,彼此孤立,未形成适应市场需要的全国性交易平台,产权流动范围受到很多限制。因此,有必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淡化行政区划色彩,促进风险资本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有效配置。此外还应发展柜台交易市场。柜台交易虽然很难形成统一的价格,且交易者的询价和谈判成本较高,市场效率相对较低,但十分灵活,既没有上市标准,也不需要严格的交易监管,仍是一种比较适合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状况的产权交易方式。加快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正常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目前我国因公司上市条件苛刻,使文化企业上市难度较大,不利于风险资本的流动和再投资。因此,适当放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条件或建立第二股票市场是促进风险投资和发展创业基金的重要条件。
(三)文化企业应联合社会力量,催生相应的法律法规,推动建立风险中介机制
由于风险投资的融资过程及项目成长过程的复杂性和风险投资的新生性,决定了其适用的法律体系必然要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就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有关风险投资行业的法律规范散见于《公司法》、《证券法》、《税法》等法律中,1999年国务院相关部委发布的《关于建立风险投资的若干意见》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风险投资法规。之后关于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如《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2004)、《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仅涉及风险投资的某个方面,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风险投资体系。因此,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呼吁修订现有的法律法规,建立比较系统、完善的风险投资体系,为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从促进风险投资主体培育的角度出发,允许鼓励风险投资主体从事风险投资的各种形式存在,消除主体遭遇的问题,保障他们的合法利益,加紧研究和制定完善相关风险投资法律法规,规范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增强可信度与透明度,保护风险投资各方的合法权益。对于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当前,没有现成的国际法规可援引,监管经验也不足,应尽快制定和出台以《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文件中与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条文,目前可考虑制定和出台《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使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有法可依。《办法》即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的运作经验,又要考虑我国的自身特点和国情,应充分赋予《办法》对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基金的发行、募集、设立、运作全过程进行监管的法律权威。风险资本之所以没有充分的动机投资于初创期的文化企业,其原因之一是此类投资存在过高的评价与监控成本。为解决文化产业风险投资体系中存在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问题,文化企业和社会各界应呼吁逐步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及其网络。建设包括文化创意无形资产的评估、认证、担保、法律服务等一系列中介机制,同时加强文化行业与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丰富和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的金融工具,增强投资人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避免腐败现象发生,应鼓励个人和相关机构成立相应的中介机构,展开竞争。
综上,现阶段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表现出高度的偏好,文化产业领域也频频出现风险投资的身影,但由于文化产业领域壁垒障碍、风险资本本身运作过程中的阻力及两者结合后出现的新问题等原因,致使目前我国文化产业与风险资本的姻缘还不深入,并且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创新支持力度仍然较小。但是,通过政府、风险投资机构、文化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政策引导、制度完善、环境优化等各方面的有力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风险投资与我国文化产业的高效融合将快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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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并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投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作为国家的刚需消费项目,房地产各方面的政策都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百姓的广泛关注,如何对房地产投资项目进行开发,房地产投资项目经济评价问题使得深入探讨。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项目;经济评价
本文对目前的房地产投资项目在经济评价中出现的过于主观、缺乏专业人员的经济评估、缺乏市场分析、忽视分析房地产项目中的不确定因素及经费不足等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建议作为参考。
一、我国房地产项目经济评价中的问题
(一)经济评价具有主观性在开发项目中,开发商将之前失败的项目归咎于不可控外界因素,在经济评价中,带着主观上的假设,忽略人为的负面因素进行可行性方案的实施,有些施工项目没有做好相应的经济评价和周密的分析工作就开展建设,导致不可逆转的决策失误在房地产项目中,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及土地资源。
(二)缺乏专业人员的经济评估经济评价中最重要的是数据的准确性,需要专业的机构进行评估工作,要求使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可信度较高且客观的评估观点,同时评估人员必须是专业人士,例如经过一段时间市场调研的经济专家、有过投资预算的工程师或财务人员,实行过市场推广的营销专家。但是在当今的房地产经济评价中却不是以上那些人在主持开展,评价人员不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在专业技能上显得不够专业,缺乏学习经验的能力。甚至以没有经过市场分析、财务分析、资本运作等专业配备的方案执行项目,对项目资金的运作造成一定风险[1]。
(三)缺乏市场分析房地产项目的经济评价分析方法要始终贯彻定量为主,以定性为辅的中心思想。以客观的角度进行评价,要通过大量的实际调研分析数据,有些开发商只是将经济评价理解为财务数据,忽略了要以市场为前提进行调研的重要,要在项目实施前对市场的状况有一定的了解,包括交通环境、社会环境以及人文环境,还有商业环境与发展前景等市场环境的问题进行分析。
(四)忽视分析房地产项目中的不确定因素大多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都将眼光瞄准投资回报率和盈利能力,在其进行细致的分析,而在项目中的不确定因素却没有筛选和分析,由于多种难以控制的不确定因素发生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导致项目被搁浅的情况频频发生,增加了投资风险。
(五)经费不足我国房地产过于依靠经验主义,在决策中植入大量的主观意识,对经济评价的认识不够充分,在实际项目的开展中时常由于经费不足而不得不缩减财力,在一定层度上抑制了评价方案的科学性与高效性。
二、对策与建议
(一)改变观念,增强对经济评价的重视经济评价在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与实行中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决策报告。要在意识形态上充分的承认经济评价的重要,如果想在评估报告中获得公正、科学、客观的数据支持项目的进行就必须加强对经济评价的重视,无论是业内人士还是管理人员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落实经济评价的工作进程。同时,还要投入一定的资金保证经济评价的正常运行[2]。
(二)完善评价体系使评价体系走向规范化,对经济评价指标作出规范,合理利用财务手段分析评价指标,在财务的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及收支水平的房地产项目中进行明确清晰,对财务风险和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完善其评价体系,使用综合的评价方法将运营角度建立在区域的发展上,对成本有效评估,通过合理控制成本,使区域效应最大化,以经济角度衡量项目对区域的贡献,使得到完善的评价体系使经济评价更具有合理有效性。
(三)规范经济评价市场国家对建设部门要加强管理与引导,通过可行性的研究工作实现经济评价专业市场的培育,优化市场环境,还可以号召各大高校与房地产企业实行联合发展,可以利用高校特有的资源,例如经济学专家,营销学专家以及高校中大量的工程师,这些专业人才都可以为经济评价工作作出相关指导,国家可以充分挖掘这种合作模式,使经济评价得到应有的客观准确性[3]。(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适应时代的高速发展,从业人员必须与时俱进,在不断的学习与进步中对经济评价作出一份贡献,通过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使经济评价的结果更加准确、更加高效,从业人员要时刻拥有使命感,要时刻重视责任感适应变化迅速的形势。
(五)市场调查的作用经济评价是重要的投资依据,所以这就对经济评价有了更高的要求,必须进行科学的分析、在系统的论证过后才能作出项目的决策依据,在科学分析之前要经过实践,要进行大量的调查通过走访的形式,通过实践获得可靠的第一手数据,利用准确的信息进行周密的分析,再加之对分析后的真实数据进行处理才可以实现经济评价具有较高的准确性,才能从根源上对投资项目的拟建有实现力指导,控制财务风险。
(六)加大再评估力度要将经济评价与经济评估相结合,通过专家对经济评价实行验证,将专业的技术与经验丰富的评估意见共同权衡,要对专家的评论总结不断反思,除去过程中各种不合理的因素,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三、结束语
房地产项目的经济评价工作,对提高其经济效益有着重要作用。不仅是决策依据,也是政府部门对房地产进行审批的依据,同时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批工作也起到支持作用,在国家的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参考文献:
[1]姚荷婷.房地产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研究[D].安徽建筑大学,2015.
[2]吴雪峰.我国房地产项目经济评价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商,2013(15):23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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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对房地产投资的反作用
房地产投资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组成部分,整个国民经济对其影响势必存在。一方面房地产投资对整个经济的增长和发展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整个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又会反过来制约房地产投资的水平和规模。确切的说,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与房地产投资的规模和大小有着千丝万缕且相辅相成的内在联系,在某些条件下,二者可以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在另外的条件下,其中一方的发展情况则会严重制约另一方的发展。这样来看,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对于房地产投资的作用就主要表现为带动与制约。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经济增长还可以通过下面的方式作用于房地产投资。经济一旦增长势必能够积累房地产投资所需的资金,而因为房地产投资的对象价值巨大,往往就需要大额的资金投入才行,宏观经济增长能够增加整个国民收入,同时也会增加总投资的规模,从而为房地产投资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此外,经济增长的同时人们的收入水平也会增加,导致消费水平也随之增加,这样就从整体上带动房地产投资的发展。
房地产投资的投入产出分析
投入是指各部门提供服务或生产产品时需投入的原材料;产出是指各行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总量以及该产品或服务的分配去向。投入产出模型与投入产出表共同构成了投入产出分析法。投入产出表也称产业关联表或部门联系平衡表,它能够把整个国民经济部分中不同的部门,不同部门间的不同产品的相互依存关系表明出来,能够用分配去向和投入来源这两个标准来编制一张矩阵式流量平衡表。通过观察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从生产和使用的双重角度来研究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将会十分清晰,得出的规律也更有效。《中国2010年投入产出表》是本文的数据来源,该表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整个经济生产活动划分为132个部门,本文比较分析的数据来源之一是该表中42个部门的投入产出表。
(一)直接消耗系数
直接消耗系数(又称为投入系数),表示为aij(i,j=1,2,….n),它指生产过程中第i部门的产品被第j部门的单位总产出所直接消耗的数量,它不仅反映了两部门依赖关系的基础参数并且可以反映任意两部门之间的直接依赖关系。aij数值的大小可以反映出i,j两部门在技术联系的强弱程度。当aij较大时,表现为i,j两部门的技术联系相对紧密;反之就相对疏远。很显然直接消耗系数是投入产出模型的关键系数也是建立模型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系数。假如在房地产业中的直接消耗系数较大也就表明它们之间具有明显的关联效应,即房地产业对其他行业有相对较大的直接需求。通过对10年投入产出表中42个部门的直接消耗系数表进行量化处理,我们可以得到在这42个部门当中,直接与房地产行业有关联关系的行业一共有36个,而在上述关联行业中,近有10多个行业与房地产业的关系体现为后向关联密切(表1),其中金属产品制造业、建筑业是房地产行业的直接消耗产业,这些数据表明房地产业对与其关联密切的产业依存度非常大;此外,由于房地产业自身的性质需要大量融资额度,所以金融服务业的景气与否必然对房地产业的兴衰产生直接影响作用,于此同时,房地产业的发展态势对金融保险业也会带来显著作用,所以两者的关系十分密切。
(二)完全消耗系数
1.完全消耗系数bij
完全消耗系数bij指当第j部门每生产出一个单位产品对第i部门直接或间接投入的服务和产品加总求和,故第j部门对第i部门的依存关系可被bij较为整体的反映出来。由此可见完全消耗系数更能深刻地将一个部门的生产和其他部门发生的经济数量关系刻画出来,故在投入产出分析中完全消耗系数发挥着重要作用。
2.完全消耗系数矩阵β
完全消耗系数矩阵β的第i(i=1,2,…,m)行的含义为第i部门向各列部门提供一个单位产品时的完全投入量;或假设各列部门均提供一个单位产品时需要对第i部门服务与产品的完全消耗量。完全消耗系数矩阵的第j(j=1,2,…,n)列,表示第j部门提供一个单位产品时对各行部门的完全消耗量。通过直接消耗系数矩阵A得到完全消耗系数矩阵β的公式为:β=(I-A)-1-I③用完全消耗系数分析产业间的关联程,结果可以更为全面,所以运用的价值较大。针对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42个产业,在使用直接消耗系数矩A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公式③结合10年投入产出表的数据就可以得到完全消耗系数。由表2得到的完全消耗系数可以看到,房地产业带动最为明显的行业是机械设备制造业、建筑材料、批发零售贸易业、建筑业、金属产品制造业以及房地产服务业这几大行业,累计完全消耗系数为1.6712即每1亿元在房地产业中的投资可引起相关部门产出1.6712亿元。其中我们可以看到房地产业与金属产品制造业的关联度最高:对金属产品制造业的带动产出为0.3508亿元。建筑材料制造业与建筑业是紧随其后,表明这两个行业与房地产业关联程度较高。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国家政府部门在制定房地产业相关政策时,房地产业和整体经济多部门的关联程度是必须要考虑的因素之一,这样才能确保房地产业和国民经济二者都能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
结论
由上面的投入产出表我们可以看出,金融保险业是环向关联产业中与房地产业关联关系最为密切的产业,它们不管是后向关联度还是前向关联度都比较大,该数据表明两个产业本质上是一种“唇齿相依”的高关联度行业,相互间的影响作用极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强有力支持,反过来说,金融业的健康稳步发展也同样需要房地产业的发展相配合相协调。两个行业应该是互为动力,互为支持的。同时,我们可以看到,房地产的大力发展对于发展其他商业经济也有显著作用,进而可以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由于推行改革开放实现了近30年的经济高速增长,目前已由过去的“短缺经济”发展成为“过剩经济”,但因为房地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地位已经十分凸显,同时它的变动也会影响其他相传产业的发展,所以其重要的作用不可抹杀更不能抵消,即使目前存在个别问题,也不能为此就对房地产业采取过激政策,迫使房价下行。因此,从总体上来看,调控房地产业的重点决不能采取简单的“压制”或“一刀切”的策略,而应该是循序渐进,有理有据的改善,争取把负面的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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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已成为全社会越来越关注的焦点 ,青少年有心理障碍者逐年呈上升趋势。研究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 ,就要掌握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科学标准 ,找准青少年心理健康存在的问题 ,进而探索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青少年常见心理问题探析与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青少年的思想和心理也在发生着变化。由于他们对事物的认识还存在着主观性和片面性,再加上外界因素影响,容易形成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文章从青少年常见的心理问题出发,并对青少年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最后指出解决青少年心理问题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青少年心理问题
当前,社会关系日益复杂,社会节奏不断加快,社会竞争逐渐加剧。青少年处于这样的环境中,由于对现实生活缺乏足够认识,往往会迷失自我,他们的心理和精神问题日益突出。常见的心理问题有以下几种:
(一)不适应型心理问题。(1)情绪方面。常见表现有抑郁、厌烦、焦虑、强迫、恐怖、退缩等,具体表现为害怕学习、逃避学习,有些学生上课注意力涣散、思考乏力,不能好好听课和做作业,但又想把学习搞上去,会产生焦虑;有些学生害怕或回避上学,每到要返校上课的时候,或有恐惧反应,或呈萎靡状态。(2)行为方面。适应不良的学生均有行为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能力抑制。以往学习能力良好,成绩不错,有适应障碍后学习能力受到抑制,产生学习困难,上课无法做笔记,记忆力下降,写不出作文,无法解决稍复杂的题目等;因注意力不集中常常不能持续做一件事,莫名其妙终止写作业或看书,无目的地摆弄小物件或发呆等;第二,自我封闭。与同学交往减少,学习活动、课外活动减少,不愿发言,不想运动,游离于群体之外;第三,品行絮乱。常见的表现有说谎、逃学、偷窃、斗殴、抽烟、离家出走等;第四,行为倒退。行为举止像个小孩儿,学习无目标,活动无计划,喜欢儿童游戏,整日沉浸在游戏玩具、动漫动画之中,和同学玩不到一块,谈不到一起。(3)生理方面。表现为上课头昏脑胀,晚上难以入睡,以及腰酸背痛、心悸、乏力等,但经过身体检查后却没有特定的身体问题。
(二)强迫型心理问题。(1)强迫思维。(2)强迫行为。如在临近考试时或正在考试时,总觉得想要大小便,但其实并不需要去上厕所;反复检查自己任何一次作业或试卷;总是在路上数石块数或步数。
(三)抑郁型心理问题。(1)兴趣活动减退。这类同学对生活的兴趣明显减退,不仅对学校、社会中各种新鲜事物不感兴趣,而且自己以前的兴趣爱好也基本丢失。(2)信心不足。自我评价过低、妄自菲薄,并有内疚后悔等自责倾向。(3)精力衰退。记忆力下降,注意力障碍,反应时间延长,自感疲惫无力,不能进行复杂思考和较强运动。(4)自我封闭。不想做事,也不愿和周围人接触交往,情绪苦闷且封闭,不诉说也不写日记,找不到发泄的渠道。(5)躯体不适。主要有乏力、睡眠障碍、食欲减退、体重下降、便秘、身体任何部位的疼痛等。(6)悲观失望。觉得生活中一切都没什么意义,感到前途渺茫;想前进、想成功,但看不到光明和目标;有时下决心改变自己,但没有付诸行动的勇气;无望、无助感强烈。
(四)焦虑型心理问题。(1)急性焦虑。又称惊恐发作。在正常的生活环境中,并没有恐惧性情境时,却有大祸临头之感,并伴有心跳加快、呼吸困难、头晕目眩等,还可能有出汗、发抖、腹痛等。急性焦虑的发作急剧,很难预料,但持续时间不长。发作后虚弱无力,但焦虑体验不明显,数日后恢复。(2)慢性焦虑。又称广泛性焦虑。在焦虑型中较为常见。表现为持续性的紧张和不安;学习、活动时心烦意乱,记忆和思维受阻;交往中紧张、易激惹;遇事时惊慌失措,总往坏处想。明知客观上并不存在威胁、危险和失败结局,但无法控制,惶惶不可终日。同时出现心悸、口干、出汗、脸色苍白、震颤、发抖、肉跳、紧张性疼痛和睡眠障碍、梦惊等现象。
(一)家庭根源。青少年心理上存在问题,与家庭有着很大关系。研究表明:成人的心理问题,50%源头在儿童时期。其中,家庭环境和父母的教育方式对孩子心理的影响最为重要。
在家庭教育中,父母采取何种教养方式,对孩子心理健康的成长影响也很大。从现实情况来看,家长的过分溺爱和严厉粗暴的教养方式对孩子的心理健康危害最大。对孩子过分溺爱,无条件地满足孩子的要求,他们在家中称王称霸,说一不二,以自我为中心,任性骄纵;对孩子严厉粗暴、苛刻,不顾忌孩子的自尊心,动辄打骂,这对于孩子确立积极的自我形象是极为不利的,同时,还会使孩子形成有缺陷的个性,如冲动、冷酷、好斗、自卑等。
(二)学校教育的偏颇。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归根到底是素质教育问题。目前我国的教育不是以学生为主体,而是以教学大纲为主体,以分数和升学率来衡量学生、老师和学校,忽视了对学生道德品质和人生观的教育,这是一种“功利主义”的教育。
(三)不良的社会和文化因素。一定社会环境、社会经济地位、社会文化背景、风俗习惯等都会对学生的心理健康产生影响。青少年阶段正是个体的理想、信念、价值观等心理品质的形成时期,物质条件的改善及外来文化的影响,使青少年不知不觉增强了对金钱、权势、物质享乐的崇拜,这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仔细想想,现实社会中有这么多的不和谐因素,必然会对青少年的人格形成造成很大冲击。
(一)采取正确的自我疏导方式。
(二)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化水平和民主化水平。
(三)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
近年来心理科学蓬勃发展,世界各国都非常注重青少年心理素质培养,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在国外,许多父母都会避免在孩子面前提起自己在社会上遭遇的不愉快。但在国内,许多父母缺乏对孩子的基本保护意识,直接就在孩子面前谈论当前社会上的种种负面,让成长中的青少年预先就感知到了社会竞争的残酷,妨碍了他们的正常成长。
青少年常见心理问题探析与对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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