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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村旅游越来越受人青睐。我国乡村旅游虽然起步较晚,发展却非常迅速,近年来更是处于快速增长的高峰期。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乡村旅游是近年来在国内外都有着蓬勃发展的一种旅游形式。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系列问题。如何使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值得探讨。文章以贵州省乡村旅游为例,论述了贵州省乡村旅游存在的几个问题,也为贵州省的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及建议
乡村旅游是近年来在国内外都有着蓬勃发展的一种旅游形式。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则是以少数民族乡村社区作为旅游目的地,以少数民族地区独特的生产形态、民俗风情、生活形式、自然风光、乡村居所和乡村文化为旅游吸引物,利用城乡差异和民族差异来规划设计和组合旅游产品,以满足旅游者观光、休闲、度假、娱乐、求知和购物等各种旅游需求的旅游形式。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和旅游扶贫政策的实施,以及现代旅游需求的多样化发展,贵州少数民族地区以其悠久的民族文化及淳朴洁净的乡村自然风光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旅游者。
乡村旅游是指发生在乡村地区,以乡村空间环境为依托,以乡村独特的生产形态、民俗风情、生活形式、乡村风光、乡村居所和乡村文化等为旅游吸引物,以都市居民为主体目标市场,利用城乡差异来规划设计和组合产品,集观光、游览、娱乐、休闲、体验、度假和购物为一体的旅游形式。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要求在为旅游者提供高质量旅游环境的同时,改善旅游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在开发过程中维持旅游供给地区生态环境的协调性、文化的完整性和旅游业经济目标的可获得性;保持和增强环境、社会和经济未来的发展机会。以乡村空间环境为依托,以乡村独特的自然风光和人文特色(生产形态、生活方式、民俗风情、乡村文化等)为对象的乡村旅游,其可持续发展至少应有如下内涵:
第一,旅游资源供需双方需求的持续性满足。乡村旅游发展必须与当地经济社会结合,充分利用乡村旅游开发带来的各种机遇,不断满足乡村旅游开发地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也为乡村旅游的继续发展提供动力和物质文化基础。同时,乡村旅游要为旅游者提供高质量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以乡村旅游的独特魅力吸引旅游者,满足旅游者亲近自然、娱乐身心的需求。
第二,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环境效益并重的原则。乡村旅游具有强烈的经济性,但若把经济效益当成惟一追求,在趋利性的驱使下,乡村旅游所依赖的自然环境和乡村生活风貌将会遭到破坏。因此,乡村旅游发展必须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环境效益并重的原则,秉承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与方法,保证乡村旅游发展不超过乡村环境的承受能力,妥善处理旅游开发与保护乡村旅游资源、环境和乡村文化特色的关系,与乡村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相协调,借以保障乡村旅游资源利用的持续性。
第三,乡村旅游资源要共享、公享。一方面,同代人之间要共享、公享乡村旅游资源,避免一部分人受益,一部分人却要承担旅游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当代人与未来各代人要共享、公享乡村旅游资源,避免以旅游区环境的恶化为代价满足当代人旅游需要,剥夺后代人的社会发展能力和生活需求。其可持续发展要实现代际共享。
近年来贵州少数民族乡村旅游持续发展,取得不少成绩。少数民族旅游特色村和旅游示范镇的建设,农家乐的发展,乡村旅游度假区建设等,都推进了乡村旅游的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已成为市民和游客的重要休闲方式,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但是,贵州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制约其发展的因素。
(一)发展理念落后
许多乡村旅游经营者和地方政府对乡村旅游的内涵、特点等理解不够全面,对本地乡村旅游资源的优势认识不清,对城市游客的个性化需求把握不准,没有形成系统科学的乡村旅游发展观。项目上马一窝蜂,项目功能、特色雷同。
开发项目城市化倾向明显,在展示乡村差异、挖掘乡村内涵、突出乡村特色上有很大欠缺。旅游活动的内容较为单一。乡村旅游特色化不明显,乡村旅游活动单一,缺乏高层次的,多元化的文化内涵。农家乐在景观、经营与活动方面,大多未能拉开档次,同质性远大于差异性。
(二)保护与开发矛盾突出
生态环境是贵州地区发展旅游的最大资源,保护好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了民族地区的旅游资源,保住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后续动力。部分旅游经营者诸如饭店宾馆乃至游船等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产生并排出大量废水,致使周边水质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部分游客在参与乘船、划船等旅游项目时,随意往水里乱扔废弃物等,同样对水体造成了污染加之部分地区相继推出各种农家乐旅游项目,虽然部分增加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经济收入,但也为当地水资源的污染埋下了隐患。贵州地区旅游资源丰富,但经济欠发达,各族群众收入较低,生活质量相对较差,地方政府迫切希望通过加快发展,以改变当地经济的落后面貌。受此因素影响,部分政府官员对旅游资源存在重开发、轻保护或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等短视现象,决策过程缺乏应有的调查研究和全面科学的论证、评估与规划,出现了盲目开发、无序开发或重复建设等不良行为,造成许多不可再生的贵重旅游资源的损害浪费,直至出现资源退化现象。
旅游开发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先污染、再治理”的思想在乡村旅游发展中也有体现,这种思想与可持续发展的精神背道而驰,容易滋生追求经济效益而无视环境保护的不良思想,并疏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旅游资源开发方式不合理,影响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致使一些旅游地的生态环境状况恶化,旅游环境受到严重污染。近年来,旅游开发和管理经营方在景区内大兴土木,修建各类旅游设施,如宾馆、饭店、农家乐将会造成噪声、固体垃圾等污染。另外,短时间过多游客聚集,并形成人声鼎沸的现象频繁出现是造成这些污染的另一重要原因。各种因素产生的环境污染已成为生态旅游发展的严重障碍,制约着乡村旅游的进一步发展。
宣传工作不到位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关键之一就是必须解决人才问题,建设一支具有专业水平的乡村旅游管理人才队伍。贵州乡村旅游发展中专业人才短缺现象严重,因为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主要都来自当地农民,其自身文化素质偏低,又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大多数都未从事过旅游开发经营活动,对旅游的认识不够,对与旅游相关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不了解,在旅游规划、管理、经营等方面没有丰富的经验,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致使管理水平低和服务质量不高,严重制约了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也直接影响了贵州乡村旅游形象的树立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教育宣传工作主要针对以下两个对象群体:第一是要加强对生态旅游从业人员环境意识的教育,努力对其传授生态科学知识,用可持续发展思想武装其头脑,这一方面目前做得不够;第二表现为并未找到对广大成年旅游者进行环境意识宣传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旅游者的环境保护意识主要依靠其自身素质进行自我约束,这是造成广大生态旅游从业人员和生态旅游者环境意识较差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
科学的发展理念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先导。要不断提高开发乡村旅游的认识,在贵州省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对农村产业布局和乡村旅游发展目标进行科学论证,在对生态环境、文化资源、客源市场等方面进行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乡村旅游的发展做出科学规划,确保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贵州乡村旅游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形成特色,打造自己的品牌。发展乡村旅游,根据自身的地理优势与区位优势,在产品开发中着重保持乡村原有的特色。乡土风情是发展乡村旅游、形成品牌竞争力的要素。因此,发展乡村旅游必须注重农业特色资源和农村风俗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发掘乡村旅游资源的闪光点,把农业文化景观、农耕生态环境、农事生产活动、传统的习俗等有机结合,引导和鼓励农户不断丰富乡村旅游内涵,开发形式多样、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乡村旅游项目,突出地方特色,营造出具有地区比较优势的乡村旅游品牌。
(二)加强环保意识教育
加强环保意识的教育,首先体现在树立生态旅游资源的忧患意识。现在乡村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开发利用与管理不足,在这一点上要教育好作为旅游主要推动者的市民,使他们意识到发展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其次,加强对旅游区的环境保护,对游人给予正确的宣传教育,号召市民科学旅游、绿色旅游。再次,对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强的专业技能培训,举办必要的学习班,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大众生态环境意识。
(三)注重环境建设
”制度,把空气质量、水环境、森林覆盖率、水土流失治理等指标作为考核官员政绩、评价当地政府绩效的重要指标。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使那些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的管理者、监督者乃至责任人,同步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三是构建保护与开发协调机制。应结合贵州地区保护开发实际,构建“以保护为前提、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协调机制。通过实行保护性开发,既要使贵州地区的自然或人文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又要使相应的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既要注重民族地区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的协调,又要维护景区的自然风貌,更要提高景点的科技含量,使旅游由单一型变为符合型项目,由自然之旅上升到文化之旅,由外延式发展转向内涵式扩张,最终实现人与自然、产业与环境、旅游与文化的和谐统一。
(四)加强对农民的培训
加强对农民的培训,重视对农民的引导。农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乡村旅游发展壮大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作为农民素质普遍偏低的贵州,要使乡村旅游永葆青春,就必须加强对农民的培训,重视对农民的引导。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根据各地的特色以及农民自身的条件,开展灵活多样、不同形式的专业培训,主要是指经营管理、产品加工、接待服务、环境卫生、旅游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其次要引导农民合理利用与开发乡村旅游资源。贵州的乡村旅游资源有很多是文物古迹、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资源。
因此这就要求引导农民在开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坚持“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最后要引导农民正确地开展乡村旅游,要从市场需求的实际情况出发,依托当地的旅游资源,立足旅游市场,不要盲目进行开发。另外,定期请相关专家对农民或从业人员实施从宣传、接待到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全方位的培训,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农民或部分从业人员代表到乡村旅游发展较好的地方参观学习。逐步提高乡村旅游地农民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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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属于第一产业,研究农业的科学是农学。农业的劳动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获得的产品是动植物本身。农业提供支撑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产品。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现状与对策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我国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现状与对策思考全文如下:
保障农产品的安全、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必须加速现代农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这已经变为全社会的共识。造就新型农民,培养技能型人才已经成为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面临的新任务和挑战。
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目前还没有比较明确的相关概念,与之相关的论述也只是提到了农民的职业教育、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等概念。笔者认为,农业职业教育指的就是以教育为基础,培养新型农民和现代农业技术型人才、研究并推广现代化的农业管理方法和技术、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1、目前,中国的农业科研人才主要由高等教育的涉农院校和专业来进行培养。农业技能人才则是由政府组织的培训班或者中高等职业院校来进行培养,但是这些院校普遍存在办学观念陈旧,办学的思想不能够跟上三农和社会发展的步伐,招生就业等面没有和市场经济接轨,同时,缺乏就业形势发展变化的办学理念转变和洞察力,从而根本上影响了涉农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就业环境形势也引发了生源困难。
2、一些院校在办学形式上只是注重课堂,造成了与实际脱轨的现象。农业传统专业的改造调整广度、力度和速度都不够,学生缺乏技术应用向具体操作能力和技术开发能力方向的拓展,能力培养过于单一。同时,实际的专业设置没有使用社会市场的需求,农职院校的毕业生素质和实际需求相比,职业道德、协调能力、基本文化素质和开拓精神等非专业的能力存在不足。
3、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农学专业也从热门变为冷门。其原因主要存在于四个方面。
3.1很多涉农专业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只想走学科设置农业化的捷径。
3.2专业设置、办学思想和教育教学的方式都落后于社会需求,造成就业率不高的现象。
3.3涉农专业的社会地位不被重视,同时还存在一些社会偏见,让许多的青年人认为学农和理想相差太远。
3.4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发展潜力不够大。农业院校毕业的学生很多不愿意到基层农技部门和农业企业就业。
以上这些原因都是农业职业教育生源不足的原因。大多数的家长和学生都不愿意选择农业院校,造成学校生源普遍质量差、数量少的结果。
4、师资队伍是影响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因素。农业职业教育一线的专职教师大多是普通农业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生,刚刚走出校门又重新进入校门,所以在时间技能方面存在缺陷和不足。现在很多职业院校推崇实践教学法和项目教学法的教育教学方式,造成理论只是不能够顺利融入实践教学。加之具有实践经验的农业科研人员不多,而且这些科研人员大多不愿意到农业职业院校当专职教师,所以造成师资不足的现象。现有的师资不能够满足农民和学生对于实用技能的需求,所以无法很好地获得相关知识和实践的学习。
1、技术竞争是国际竞争的实质,但是技术竞争的实质是人才的竞争。无论怎样的农业技术,最终发挥作用都是要依靠农业劳动者,所以,农业劳动者在科技进步和国际竞争中占主导地位。所以,劳动者在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和促进农业发展进步方面存在重要的意义与价值。但是,目前的客观事实是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明显低于发达国家,其中人才差距和知识差距是农业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的主要影响因素。所以,提高农业职业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
2、农业收入增加的途径有很多种,但是农民的内部条件因素同样应该引起重视,而且农民内在素质的提高是真正意义上的质变,也是挖掘出农民增收潜力的根本。过去主要依靠勤劳致富的方式,已经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科技的进步逐渐向知识致富和科技致富转变。所以,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是增加农业收入的关键。
3、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建立现代化的职业教育体系。所以,应该把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院校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作为现代农业在事业教育的主要阵营,以高等农业院校、农业科研机构和涉农行业的内部培训作为主要辅导教育体系,作为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途径。把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认为是现代化农业职业教育的观点是很片面的。推动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的动力是市场对于农业职业教育的需求。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应该借助市场需求的拉动力,尽快建立完善相关的体系,认清自身定位,使之成为带动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强劲动力。
1、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必要的政策和法规,构建农业职业教育的体系,是的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可以编委职业教育体系中的一个类别,允许部分国际示范农业职业院校同时增设本科专业进行招生,使不同层次的农业职业教育都为农业的发展提供教学服务,以求满足农村的经济发展对于人才多样性的需求。与此同时,应该改变社会对于农业职业教育的传统偏见,确立农业在事业教育在社会上应该享有的地位,应该建立农业从业准入制度,逐步提升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2、 应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于农业职业教育的资金投入,重视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督促职业院校的承办者拨付足额的职业教育经费,以便给予农业职业教育足够的经费保障;应该逐渐的实施涉农类高职生助学金按月补助制度,农职免费培训制度,以便减轻在校学习的涉农学生的经济负担,提高全社会对于涉农类专业的报考积极性,扩大生源;对扎根农村建设的大学生给予政策上的倾斜,明确涉农专业学生毕业后的待遇政策。
3、教育职业教学改革需要提出创新要求:
3.1培养内容和培养模式和的创新。农业职业院校要坚持走工学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教学方法、课程体系和评价制度的改革,使教学内容能够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要。
3.2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的创新。要采取订单培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等方式,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全面提升现代农业企业人才队伍素质和基层农技服务机构,培养善于生产经营管理,掌握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新型农民。
3.3培养方法和培养理念和的创新。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需要培养农民创新精神,关键是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形成集、实践技能、现代农业专业理论和创新精神于一身的高素质教育师资队伍,推动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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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除广西壮族自治区外,都位于我国内陆地区,西南地区主要为青藏高原,云贵高原,横断山脉所占据,土地资源缺乏,水资源匹配欠佳;西北地区水资源稀缺,多属于干旱、半干旱地区,荒漠和半荒漠。除成都平原和陕西关中地区外,绝大部分地区自然环境恶劣,阻碍了经济发展。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试论西部地区对外贸易依存度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摘 要:中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西部地区对外贸易有了长足的发展,外贸依存度有所提高,但是改革开放以来,西部地区(主要指陕、甘、青、宁、新、藏等)的对外贸易一直在低水平、低层次上徘徊,对外贸易依存度长期偏低。本文从对西部地区对外贸易依存度的发展状况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提高对外贸易依存度,促进地区对外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西部地区 对外贸易依存度 对策研究。
试论西部地区对外贸易依存度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从表1数据可以看出西部地区对外贸易依存度水平是不断提高的,从2000年出口、进口、外贸依存度分别为4.81%、3.51%、8.32%到2008年分别达到7.66%、4.85%、12.51%,呈现出上升状态,说明西部地区的对外贸易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和作用逐渐加强,同时对外开放程度也在不断增强。然而,西部地区对外贸易依存度水平与我国东、中地区相比仍然很低。从表2可以看出,2000~2008年,每年西部地区外贸依存度只占全国外贸依存度的17%~21%,东部地区外贸依存度的11%~14%,最高年份只占了全国外贸依存度的21.49%,东部地区外贸依存度的14.71%。同时,在2007~2008年国际经济危机的影响全国平均外贸依存度和东部地区外贸依存度而下降时,西部地区对外贸易依存度不降反升,从侧面反映了西部地区受外界环境影响不大,对外开放程度不高。
2 制约西部地区外贸依存度提高的主要因素。
2.1 经济基础薄弱。
2000~2008年,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在逐年增加,地区经济增长率从2001年9.60%上升到2008年21.71%,相比东部地区从2001年的10.57%到2008年的17.10%和全国经济平均增长率从2001年的10.52%到2008年的16.85%,上升速度要快很多,这说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潜力很大。从绝对数来说,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很低,从2000年到2008年,西部地区的生产总值一直不超过东部地区生产总值的30%,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0%,即使是最高年份,西部地区生产总值也只占东部地区的28.31%,全国平均水平的19.38%。
西部地区包括12个省、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生产总值少,根据加速数原理,会导致该地区投资不足,企业没有足够资金扩大规模、改进技术、改善管理,政府投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能力也受到限制,削弱了本地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影响本地区产品出口,导致出口依存度低。同时,地区生产总值少,人们收入水平低,又会引起西部地区对国外产品或服务的需求不足,从而影响地区进口,导致进口依存度低。
2.2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不合理。
对外贸易中进出口商品结构分析,西部地区这种在贸易结构上以一般贸易为主、加工贸易为辅的方式,说明西部地区外向型经济还比较落后,还存在加工产品初级化、附加值低以及高科技产品规模小等诸多不利因素。以青海为例,初级产品出口比重逐年下降,从1985年的71.6%下降到2009年的6.2%。相反,工业制成品出口比重持续上升,自1985年的28.4%上升到2009年的93.8%,从根本上扭转了青海大量出口初级产品来换取工业品进口的被动局面。青海出口的初级产品主要是食品及食用活动物和非食用原料。食品及食用活动物所占比重逐年呈下降趋势,从2001年的2.4%下降到2006年的0.5%,2007年后有所回升;非食用原料基本表现为上升趋势,从2001年的1.4%上升到2009年的4.5%。工业制成品在青海出口贸易中占据绝对的垄断地位,比重平均在95%以上。在出口的工业制成品中,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所占的比重最大并保持主导地位,一直是青海最大的出口商品;化学品及制品所占出口比重逐年下降,从2001年的12.7%下降到2009年的7.0%;而杂项制品则呈上升趋势,从2001年的2.9%增长到2009年的25.1%,目前是第二大出口商品;机械及运输设备所占份额最低,基本保持在2.4%左右。就进出口商品结构来说,以初级产品出口为主。
2.3 地理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差。
西部地区除广西壮族自治区外,都位于我国内陆地区,西南地区主要为青藏高原,云贵高原,横断山脉所占据,土地资源缺乏,水资源匹配欠佳;西北地区水资源稀缺,多属于干旱、半干旱地区,荒漠和半荒漠。除成都平原和陕西关中地区外,绝大部分地区自然环境恶劣,阻碍了经济发展。从区位优势上分析,西部地区没有有利的海洋运输条件,没有四通八达的道路系统;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所需配套的基础设施不健全,交通不便、信息不灵,产品若要出口则必须穿过中部地区到达东部地区港口,使对外贸易成本大幅度增加,贸易量下降,从而影响对外贸易依存度。
2.4 周边环境辐射和带动作用弱。
西部地区位于我国内陆,同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印度、阿富汗、尼泊尔、不丹、巴基斯坦、越南、老挝、缅甸等周边十三个国家接壤,这本应成为西部地区发展对外贸易的有利因素,然而,我们发现,同我国接壤的国家除俄罗斯外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收入水平低,对西部地区产品需求量少,导致西部地区外贸依存度低。 5 苛刻的贸易壁垒。
贸易壁垒一直是西方国家采取的实现本国贸易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数量或是价格采取的贸易保护已经被绿色壁垒、技术壁垒所代替,而技术落后正是西部地区的发展的“瓶颈”。各种技术标准,绿色标准已成为制约西部地区农产品和制成品出口的重要因素。对外贸易依存度是一把“双刃剑”,在一定范围之内,对外贸易依存度越大,表明该地区对外贸易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越大,经济外向程度越深,也就是该地区能够充分利用区内和区外资源,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但当对外贸易依存度超过这个范围时,它对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即增大了地区经济发展受到别国经济环境波动而波动的可能性,一旦国际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必然使地区经济出现一些困难。权威观点之一,外贸依存度的合理值为地区GDP的1/3,按此观点,西部地区的对外贸易依存度显然还很低,西部地区参与国际竞争、利用国内外资源发展对外贸易,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能力还很弱,由此可见西部地区在尚未达到这个值之前,外贸依存度应越高越好。
3 西部地区提高对外贸易依存度的对策建议。
3.1 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国际贸易中,制成品和高新技术、信息、智能等“软件贸易”占的比重必将不断上升,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作为促进落后地区经济跳跃性发展的支撑点,将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充分用够用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条件下给西部地区的优惠政策,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充分利用国内外一切有利因素,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鼓励技术创新,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为主的太阳能光伏产业的扶持,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
3.2 调整贸易进出口结构,改善贸易条件。
在出口贸易中,改变以初级产品和粗加工产品为主的出口结构,大力发展深加工、高科技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加工贸易。坚持以质取胜,从优化产业结构入手调整出口结构,加快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和附加值,努力扩大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出口。在进口贸易中,要结合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本,进口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所需的大型高精尖设备,做好技术引进工作。这样,通过改善贸易进出口结构,也可大大减少西部地区对外贸易过程中因为不能达到所要求的技术和绿色标准等贸易壁垒而造成的损失。
3. 3 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地区经济发展。
加大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和经营公共设施建设,可采用BOT模式;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法规和制度保障,并在市场准入和土地政策、法制建设、金融政策、税收政策、和行政效率提高等方面,鼓励西部地区进行创造性的探索。通过改善西部地区投资环境,吸引国外投资者,引进外国资金、技术和人才,改善本地区产业结构、贸易进出口结构调整与优化,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4 加强周边国家贸易合作,发挥比较优势。
目前,西部地区面临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收入水平较低,对我国产品需求量不大,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地区经济发展,市场多元化战略成为各地区发展对外贸易,降低经济风险的战略之一。同时,发展边境贸易,比起经由中部地区到达东部地区出海绕行,有靠近市场减少运费的优势。另外,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与一些中东、中亚、南亚、东南亚等地的居民在宗教信仰、生活习俗甚至语言文化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容易沟通,更易发现市场需求和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减少市场进入障碍。 5 提高会展经济档次,促进对外贸易水平。
会展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存在形式,它对城市经济发展和人们的生活起着越来越大的影响作用,受到了来自政府、企业的高度重视。正成为西部各省市区实现大开发、进行大开放的有效载体和手段。不仅能够带动人才流、信息流、资金流、商品流流向西部,最重要的是,会展经济产生扩大开放、招商引资、拉动内需、展示形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给国内外进出口商提供了一个相互了解,相互贸易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实现地区对外贸易发展,提高对外贸易水平。譬如2011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300多家大型企业参会,12个省市区组团参加,签约124个项目,签约金额高达1200多亿元。
总之,在当前全球化进一步深入、各国各地区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的情况下,通过提高西部地区对外贸易依存度,促进西部地区外贸发展,进而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已经成为西部地区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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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74.5%的农户认为民间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有点作用,认为“作用重大”和“没有作用”的比例相当,均为6%左右,认为“有负面作用”的占12.2%。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发展规模较小,规范性较差,对农村经济的发展的作用不是很显著。在所调查的农户中很多人在当地都没见过私人钱庄和典当行等民间金融机构,更谈不上把民间金融作为融资渠道之一。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的现状及发展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 要]本文通过对湖北省27个主要地区131家农户进行调查访谈,对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的基本情况做了了解。在此基础上,结合湖北省的地域经济特点,对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发展存在的障碍进行分析。针对分析结果,对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湖北省 农村 民间金融
【论文正文】
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的现状及发展研究
湖北是农业大省和国家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至今仍有“湖广熟,天下足”的说法。“三农”问题是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农村金融又是当前农村工作面临的突出难题之一,积极探索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有效办法,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当务之急。但湖北省作为中西部的结合地带,同浙江等沿海地带相比民间金融的发展规模,发展速度都要逊色很多,民间金融对湖北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较小。本文通过对湖北省民间金融发展的现状,湖北省民间金融的优劣和劣势进行分析,基于湖北省农村特点,湖北地域特色提出相关建议。旨在能探求出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的途径,为湖北农村发展提供更有利的金融支持。
1.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发展概况
《2007年湖北省金融运行报告》显示,2006年湖北省民间融资活跃,融资额度逐渐扩大,主要方式仍为直接借贷,借贷利率总体上扬;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民间借贷样本监测中,中小企业民间借贷规模呈加快增长趋势,借贷利率明显高于正规金融贷款利率,尤其是下半年以来二者利差略呈扩大趋势,而农户民间借贷规模基本稳定,借贷利率水平差异较大。
目前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的形式呈现多样化,既有民间借贷、合会、私人钱庄和典当行等传统的民间金融形式,也出现了一些具有新时代特征的民间金融机构如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互助储金会等。
2.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的抽样调查统计
本文对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的现状进行了调查,以问卷调查为主,交流访谈为辅,以户(家庭)为调查单位走访了湖北省武汉、荆州、黄石、仙桃等27个主要地区。发放调查问卷131份,筛选确认回收的有效问卷103份。
(1)农户对民间金融的接受程度
在接受调查的103户农户中,绝大部分以务农和外出打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共占调查总人数的79.4%。其余农户主要以做生意或以固定职业如教师为生。调查显示,在103个样本中只有14户有过向民间金融组织借贷的经历,仅占13.6%。当问及“当您缺乏资金时,您一般会向谁借款?”时, 77.67%的农户选择“亲戚朋友”,24.27%选择“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选择“民间金融组织”的只有1.9%,如图1所示。
图2 农户不选择民间金融组织的原因
由图2可见,在湖北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的接受程度并不高。农户需要资金时除了向亲戚朋友借贷以外大多会向正规金融机构借贷,尽量避免向民间金融组织如私人钱庄、合会等。究其原因,对于民间金融组织农户最大的顾虑是“不受法律保护”和“利率过高”,其中,“不受法律保护”一项占占38%,“利率过高”一项占 37%,“资金来源不安全”占22%。
(2)农村民间金融的规范程度
湖北省民间金融组织较少,不仅不具规模效应而且规范性较差。问卷对民间金融的服务种类、借贷利率、借贷过程中是否需要抵押做了调查。
民间金融的服务种类一般涉及到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结算、信托、金融租赁、融资担保等。调查结果显示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的服务种类主要以发放贷款为主,所占比例为41%。其他的服务主要有吸收存款和金融租赁,各占17%和13%,结算也占有10%的份额。如图3所示。
民间借贷的利率向来是人们关注的重点。由于样本中实际发生民间借贷的农户较少,所调查的利率为农户所了解的当地的民间借贷利率。结果如表1所示。利率区间主要集中在银行贷款基准率的1-4倍之间。
对于民间借贷中是否需要抵押品或担保,对有过民间借贷经历或接触过民间借贷的农户进行调查显示,54.8%的交易没有抵押或担保。
(3)农村民间金融的贡献程度
调查显示,74.5%的农户认为民间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有点作用,认为“作用重大”和“没有作用”的比例相当,均为6%左右,认为“有负面作用”的占12.2%。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发展规模较小,规范性较差,对农村经济的发展的作用不是很显著。在所调查的农户中很多人在当地都没见过私人钱庄和典当行等民间金融机构,更谈不上把民间金融作为融资渠道之一。
1.民营经济不够发达
在2007年末,在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浙江省有179家民营企业挤入其中,而湖北省仅有12家,在2008年末,浙江省有174家民营经济挤身于民营企业500强,而湖北省仅有12家。从注册资金上来看,2001年,湖北省私营企业中,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户有850户,而浙江省私营企业中,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户有2050家。中国人民银行温州支行2002年1月进行的调查显示,按2001年末中小企业贷款余额400亿元计算,中小企业的民间借贷约为170亿元,企业以业主个人名义借入的民间借贷约为125亿元。可见,民营企业的发展情况对民间金融的发展有着重要贡献。民营经济的发展缓慢势必会导致民间金融资金需求的减少,对民间金融的需求市场的影响很大。这也是湖北民间金融总体规模较小的重要原因之一。
2.民间资金不够充裕
民间资金是农村民间金融资金的主要供给。民间闲散资金与浙江、江苏等民间金融发展较快的地区相比明显较少。而且由于湖北省民间融资程度不高,传统思想观念、中介机构不发达等不利因素制约着我省民间资金向民间资本的转化。2008年据湖北省统计部门测算,湖北省民间资本总计达2800亿上,而浙江省民间资本的规模2003年就已经突破万亿元。民间资本不充裕,民间金融的资金来源较少,直接影响着民间金融供给市场的发展壮大。
3.民间金融风险较大
风险性的主要表现有,其一,湖北省民间金融监管配套制度不完善,必将导致农村金融秩序混乱。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农户排斥民间金融的原因中选择“不受法律保护”一项的占37.5%,高居榜首。农户对民间金融法律地位的疑虑影响着农户对民间金融的信任程度。民间金融监管制度不配套,如民间金融监管缺位、民间金融监管法律滞后、民间金融监管规范混乱等,是我国民间金融广泛存在的问题,同样是制约湖北省民间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二,农村民间金融固有的局部性风险。作为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产物,民间金融大多缺乏正规的组织形式、良好的运作机制、有效的约束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具有不规范、高风险等特点。随着交易规模的扩大、参与人数的增加,民间金融原有的血缘、业缘、地缘关系逐渐被突破,相应风险不断积累,从而难以避免关联贷款等道德风险的发生。
1.确定合法的法律地位
我国应该尽快出台《合作金融法》来给民间金融正名,《合作金融法》至少应该包括两大方面:一是从法律上明确民间金融组织的合法地位,根据法律规定的职格条件,依法成立的民间金融组织,其组织、成员的权利义务是受法律保护的。二是规范的利益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合作金融法》的出台,将不仅从法律上承认民间金融组织的合法地位,同时也明确利益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使司法机关在处理该类案件时有法可依,从而达到弥补民间信义机制约束不足的缺憾。
2.设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湖北省农村金融发展面临的威胁主要是金融监管配套制度缺失,需完善监管体系。首先是内部监管。内部监管主要是指民间金融内部经营管理的规范性、标准化,能够在民间金融内部形成合规化经营的内在要求,以期达到风险因素内部消化、解决的目标。内部监管是一种成本较低的选择。其次是外部监管。在内部约束治理机制缺乏的情况下,有效的外部监管是降低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
3.构建双向诚信体系
湖北省民间金融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诚信体系,农户信任度不高。从民间金融市场卖方的角度,诚信体系主要指登记产品出售方认证状况和信用登记的信用平台,使得信用申请人在交易中能够查询卖方的资信状况。从买方的角度,应该在湖北省农村地区建立个人征信系统,为农户普遍建立信用档案,信用档案不仅包括正规金融的交易而且包括民间金融。这将提高农户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加大对“三农”信贷投入,支持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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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高层次的管理人才,人才的培养则需要我们大力发展管理教育。 现代意义下的中国管理教育是顺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短短二十余年的时间内,中国的管理教育实现了史无前例的跨越式发展。在当前新时代的特征下,管理教育的发展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管理教育现状及发展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中国管理教育是为提高我国教育管理研究水平而搭建的学术平台。本书旨在呈现本领域的重要研究成果和最新研究进展,传播教育管理的新理论、新思想、新方法,倡导健康向上的思想趋向和学术风气,尤其注重教育管理研究方法的突破,以引导我国的管理教育研究不断前进,为理论研究和实践变革提供最有价值的认识,从而改善中国管理教育的知识状况,提升中国教育的实践水准。
中国管理教育历史悠久,由来已久。我国自古以来特别重视管理教学,在千百年的历史长河中,在前人经验的日积月累,教育工作者的开拓进取,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中国管理教育起源于古人修身养性的理论,古人特别注重对道德品质的培养,传统的私塾教育注重对《论语》等名著的学习理解,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治国齐家,管理教育由此而生。我国的管理教育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现如今存在着许多问题,文章从我国管理教育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了管理教育现状,分析了如何透过现状看本质,以促进其发展。
建国初期,由于我国之前经历了抗日抗争,推翻了三座大山,国民经济基础薄弱,社会体制还不健全,所以我国的现代管理教育发展刚刚起步。随着国民经济如火如荼地建设,社会体制的逐渐健全,我国现代管理教育逐步完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提出了以经济为中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提出了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逐渐恢复了高考制度,我国管理教育又迎来发展的复苏时代。随后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管理教育事业迎来发展的大机遇,党和国家制定了管理教育的大纲,实行积极的政策加大对管理教育的投入。
(一)现状。
知识的教育是人才的根本,是科技发展的基础。然而光有知识是不够的,要成为有能力的才人,还必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我们的人才结构出现严重失衡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现代教育体制思想问题。因为我们的社会价值取向决定的教育价值取向,而我们的教育取向,就决定了我们的人才结构。如今我们关注的是把教育和将来的工作、生活、居住、收入以及名声等紧密联系在一起,都认为读了大学,而且是要上名牌大学才是好事,只在乎形式和结果,并不在乎现在的大学教育的实际效果是否理想。从中国国情考虑,中国要想建立一个庞大的管理教育体系,是要付出巨大惊人的成本费用的。我国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教育经费的分配不公平。教师在我国地位不高,得不到社会的重视与尊重,对于教师队伍建设往往出现资金短缺的现象。
(二)解决措施。
首先进行教育观念的改变,树立传承中华文明之教育思想,吸纳西方教学经验,逐步确立新时代中国教育思想理念。读书和做人是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文化知识的教育是一方面,而思想道德却是重点。教育的目的不是“升官发财”,而是服务社会,造福苍生。其次对于教育机构进行深刻的改革,清正廉洁的教学机构方能教化出清正廉洁的学子。制定出科学合理并符合中国国情的教育教学体系,使传统的科举教育逐步过度到全民素质教育的正确轨道上来,而不是为了升学考试。提倡“有教无类”,因人而异,重智育,更重德育,同时加强体、美、劳的教育;对于教师,师风、师德应当成为首选,而教学灵活多变应成为现代教学的特色,并能走出课堂,进入社会生活,寓教于乐,寓教于生活。
三是改革教育制度,整顿社会教学秩序。现代社会教学秩序十分混乱,公办与私立并存,而教学质量和教学环境却差别很大。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原则上应该不主张民办学校,即便是民办学校,也应纳入中国教育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而在另一方面,中国教育制度缺乏灵活性和教条,行政化的管理严重影响了教学思想的自由发展,同时也制约了中国教育对社会需要的适应性和变革发展。四是重视传统文化思想,吸纳外部文化思想,展开学术争鸣和交流,从而在辩驳中找到适合或正确的思想或方法。过去历史是如此,现在也是如此,将来也不会改变西方人这种本质属性,这是源自于西方人的思想文化内核所决定的。
五是逐步改革中国吏政制度,完全实现公务员制度。中国吏政是一个不可触摸的敏感问题,2000多年来的政治精髓也在于此,因此要改革,也是十分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前期引入“公务员制度”,虽然效果不好,但也是一种尝试。在权力面前,除非是权力者本身愿意改革,否则一切改革都是妄言。公务员制度无疑是较为民主的制度,只是在中国,我们依旧缺少这种制度存在的土壤和环境,现在的公招,而那些相对优秀的“平民”,则需要有某种被“赏识”或“推荐”或其它的关系,方可渐进入政。
1992年党的十四大做出决策:到本世纪末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两基”作为当代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这是我国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是贯彻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措施。新时期我国的国情,决定我国实行新型的管理教育模式,管理教育对于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绝不能忽视,需要全体教育工作者高度重视,并肩作战。
中国管理教育现状及发展研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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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企业所得税制规定,对利润较低的企业可实行优惠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下的减按27%优惠税率征收,在3万元以下的减按18%优惠税率征收。这一优惠税率仍然过高,而适用优惠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标准则定得太低,使得应予扶持的中小企业得不到照顾。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不仅成为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且在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为社会化大生产提供必需的协作服务、创新技术、带动中小城镇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同时中小企业还成为了国家税收新的增长点。但是,由于目前中小企业存在融资难度大、社会负担重、政策支持力度小及其自身缺陷等问题,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本文欲从政策层面进行分析,以便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现行税收政策尤其是优惠政策已不能适应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存在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窄、优惠手段单一、优惠目标不明确等一系列问题,突出地表现在增值税、所得税和税收管理服务等方面,阻碍了中小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现行增值税税制对中小企业存在的歧视和限制
现行增值税税制把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且规定从1998年7月1日起,凡达不到销售额标准(工业企业年销售额100万元,商业企业年销售额180万元)的纳税人,不管企业会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划为小规模纳税人征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规定是: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营上必须开具专用发票的,要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而且只能按“征收率”填开应纳税额。这些政策不但加重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而且使购货方因不能足额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愿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使占总纳税户80%甚至90%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阻断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正常经济交往。增值税两类纳税人的界定标准不合理,把中小企业大量地划为小规模纳税人,再加上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偏高(工业企业6%,商业企业4%),其税负远远超过一般纳税人。同时,现行“生产型”增值税制,使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得不到抵扣,又加重了其税收负担,降低了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这些都对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极为不利。
(二)现行所得税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制约
现行企业所得税制仍实行内外两套税法,对外资企业优惠多,税负轻;对内资企业优惠少,税负重;同属内资企业,又是对大型企业优惠多,对中小企业优惠少。现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税负率约1 2%左右,内资企业的实际税负率约为25%左右,其中中小企业实际税负率则更高。这主要是以下税收政策规定造成的:
1.优惠税率仍然过高。现行企业所得税制规定,对利润较低的企业可实行优惠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下的减按27%优惠税率征收,在3万元以下的减按18%优惠税率征收。这一优惠税率仍然过高,而适用优惠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标准则定得太低,使得应予扶持的中小企业得不到照顾。
2.折旧年限规定不切实际。外资企业多是实行加速折旧,内资企业则限定过严,特别是很多中小企业机器设备超负荷运转,磨损很快,折旧计算不予照顾,加重了税收负担。
3.扩大投资税负过重。外资企业获得的利润用于再投资,可返还已缴纳的部分企业所得税,而内资企业股东权益转增资本金还要再缴纳一道个人所得税,税负过重。
(三)现行税收征管政策中存在有碍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不设置账簿或账目混乱或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核定征收”的办法。但有些基层税务机关往往对中小企业不管是否设置账簿,不管财务核算是否健全,都采用“核定征收”办法,扩大了“核定征收”的范围。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第038号)中制定的“应税所得率”标准(工业,商业为7%~20%,建筑安装为10%~20%),也不符合中小企业薄利多销、利润率低的实际;有的甚至不管有无利润,一律按核定的征收率征所得税,加重了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还有些基层税务机关甚至对税法已明确的“对乡镇企业征收所得税可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等优惠政策规定,也未能落实。这都加重了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有碍中小企业的发展。
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除了在建立管理机构、加强政策指导、放宽金融政策、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扶持外,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一)美国
美国有众多的中小企业.创造了近,50%的国内生产总值,提供了50%以上的劳动就业机会。联邦政府为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采用了多种税收优惠措施:1.公司所得税最高税率已从46%降为33%,最低税率降为15%;2.美国《经济复苏税法》规定,与中小企业密切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降低到25%,资本收益税税率下调到20%;3.雇员在25人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实现的利润,可选择一般的公司所得税法纳税,也可选择“合伙企业”办法将利润并入股东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4.购买新的设备.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的,购入价格的10%可抵扣当年的应纳税额;5.对中小企业实行特别的科技税收优惠,企业可按科研经费增长额抵免税收;6.地方政府对新兴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一定比例地方税。
(二)法国
法国是发达国家中中小企业较多的国家,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1.中小企业缴纳的公司所得税的附加税2003年起已全部取消;2.中小企业用一部分所得再投资,这部分所得可减按19%的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3.新办小企业在经营的前4年非故意所犯错误,可减轻税收处罚,并可适当放宽缴纳的时间。
(三)日本
1963年日本制定的《中小企业基本法》规定,对研究开发型中小企业给予特别的税收优惠。日本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1.降低中小企业的法人所得税税率,对资本额在1亿日元以下,而年度应税所得额在800万日元以下的,税率降为28%(大企业的税率为37.5%);2.对试验研究费用超出销售额3%的中小企业和创业未满5年的中小企业,实行设备投资减税;3.对中小企业机器、设备给予特别折旧,对工业用自动机械、数控制造机械等,可就购置成本的7%抵免所得税(但抵免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当年应纳税额的20%),或采用初期折旧32%;4.准予中小企业设置“改善结构准备金”,不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四)英国
英国为了给利润少的小企业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从2000年4月起,年利润不足1万英镑的公司,所得税适用10%的优惠税率。
(五)韩国
韩国于1996年颁布《中小企业创业支援法》,明确规定了若干促进中小业发展的税收减免政策:1.新创办的中小企业所得税实行“三免二减半”(前3年免税,后2年减半征税);2.农村地区中小企业的创业者,减免所得税、财产税及注册税;3.中小企业购进机器设备按购进额的30%抵免所得税;4.中小企业因债务人的欠款而陷入困境的,政府为其提供一定的税收减免。
各国对中小企业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虽不相同,但经过比较分析可总结出其具有的共同特点:
1.通过立法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世界各国都有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创造了可观的生产总值。多数国家都通过立法来制定税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将税收优惠提高到法律层次,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2.税收优惠政策内容比较系统。多数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贯穿了中小企业创办、发展、再投资、科技开发、甚至联合改组等各个环节,也涉及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等多个税种,内容比较系统。
3.税收优惠手段灵活多样。多数国家采用定期减免、降低税率、加速折旧、增加费用扣除、投资抵免、亏损抵补等多种税收优惠措施,大力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对新创办企业,对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企业,税收优惠很多很细,使不同类型的各种企业都能得到税收政策的支持和鼓励。
税收政策是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政策的制定,应充分重视和发挥中小企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仅应定位于保护中小企业的生存,而且应定位于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同时通过完善税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和改进税收征管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向“小而专,小而优”的方向发展,生产出更多的“新、精、特、优”产品;激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环境保护,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增加投资、扩大经营,安排更多的社会就业人员;指导中小企业搞好社会化分工协作,实现市场功能互补、产业结构合理,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一)完善现行增值税税制,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完善现行增值税税制,改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规定和管理办法,是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健全增值税运行机制急待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1.扩大一般纳税人征收范围的比重。
从事工业生产加工和经营生产资料的中小企业,处于商品流转的中间环节,为保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凡生产场所比较固定、产销环节便于控制、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都可核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中小企业从事商业经营年销售额未达到180万元标准的,如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批准也可核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型企业对会计核算暂不健全的,也应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税务部门组织培训等方式,帮助提高其会计核算水平。还可借鉴国外的通常做法,小型企业在达到一定条件后,允许其自行选择纳税办法,可改按一般纳税人计算纳税。扩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征收比重,适当缩小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范围,拓宽增值税抵扣链条的覆盖面,才能真正革除增值税税制对中小企业的歧视和限制。
2.进一步调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国家税务总局已采纳各地的调研建议,从2003年1月1日起提高了销售货物和服务业务的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体现了国家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照顾;但现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仍然显得过高。对部分确无记账能力仍需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的小型企业,也应该进一步调低增值税征收率,贯彻公平税负的原则,减轻他们的税收负担。工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可以调低为4%;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可以调低为3%;调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有利于缩小增值税两类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差距,促进小规模纳税人生产经营正常健康发展。
(二)改革现行所得税税制,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
目前建立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或法人所得税法的条件已成熟,必须加快改革步伐。在建立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时,应充分体现税收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
1.降低中小企业的优惠税率。
顺应国际上多数国家相继调低所得税税负的趋势,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也应适度调低,可以降低到24%或25%,其中对困难较多、利润较少的中小企业,应继续制定优惠税率,并提高适用优惠税率的所得额限额标准。具体建议是:年应税所得额未满10万元的中小企业,可适用10%的优惠税率;年应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未满20万元的中小企业,可适用15%的优惠税率,以扶持中小企业中积累较少、扩大生产经营困难较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2.放宽税前费用列支标准。
两税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法税前费用列支标准,原则上应向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税前费用列支标准靠拢,彻底消除对内资企业的限制,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改革的重点是:
(1)取消“计税工资”的不合理规定,改按企业实际支付的工资全额税前列支;
(2)取消对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的限额,准予税前列支;
(3)取消只准按国家银行贷款利率标准列支利息的限制,对不违反现行法规的融资利息支出,都应准予据实税前列支;
(4)取消技术开发费税前列支只限于国有、集体企业的限制,民营中小企业也应同样享受,以贯彻公平税负的原则,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3.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中小企业也必须不断更新设备,不断开发新产品,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机器设备,允许实行加速折旧,缩短折旧年限,提高折旧率,以促进中小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4.扩大中小企业税收优惠范围。
税收优惠应改变现行的以地区优惠、经济性质优惠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改为以产业倾斜为导向的优惠;优惠形式也要多样化,由单一的直接减免税,改为直接减免、降低税率、加速折旧、放宽费用列支、设备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等多种优惠形式,并应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优惠范围。重点是采取以下税收优惠措施:
(1)继续保留对安置待业人员、安置下岗职工、安置残疾人和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适当扩大新办企业定期减免税的适用范围,不要仅限于部分第三产业可以减免,对生产领域新办的中小企业也可给予定期减免税扶持;
(3)给予用税后利润进行再投资的中小企业按一定比例抵退税的支持;(4)准许企业投资的净资产损失,从应税所得额中抵扣;
(5)准许个人独资和合伙经营的小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选择一个税种纳税。选择按企业所得税纳税的,对其按规定支付给股东的股息,允许税前列支;选择按个人所得税纳税的,股东应得的股息、红利,并入股东个人所得征税,避免重复征税,以体现对小企业的关怀照顾;(6)对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创办的中小企业,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给予定期减免税照顾。
(三)改进税收管理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
优化服务主要体现在执法公平、方便纳税、节约中小企业纳税成本方面,必须做到:
1.广泛开展税法宣传,借鉴西方国家做法,在办税大厅免费提供纳税指南,利用媒体广泛开展税法宣传,提供优质的税务咨询服务,使中小企业能及时获得税收法规变动的可靠信息,以利其依法遵章纳税;
2.大力加强中小企业税法知识和建账建制等的辅导培训,以利扩大中小企业建账面;
3.简化中小企业纳税申报程序和纳税申报时附送的资料,以利节省其纳税时间和纳税成本;
4.积极推广税务代理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税务咨询、税务代理,尽量减少因不了解税收法规而造成的纳税差错;
5.改进对中小企业的征收方法,积极扩大查账征收范围,尽量缩小核定征收的比重,同时对核定征收的“应税所得率”和“纳税定额”,一定要调查核定准确,以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6.对少数中小企业纳税上的非故意差错,只要其依法补缴税款,可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
7.适度下放地方各税的减免权,对那些税源固定、税收收入较少的地方税种,均可授权地方政府自行掌握,以利于各地有针对性地中小企业给予必要的减免税扶持,促使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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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物业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试谈我国物业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日渐成熟,以从事房地产业管理为基础的物业管理,蓬勃发展起来,并逐步成为我国市场中最具竞争活力、最有投资潜力的行业。分析我国目前的物业管理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对于完善我国的物业管理以及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均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物业管理;现状;对策;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蓬勃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在我国的一些大、中、小城市相继开发建设了大量的生活小区、写字楼等。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物业服务企业应运而生,并逐步发展成为一个新兴的行业。物业管理作为现代房屋管理的一种管理模式,是随着房地产经济市场化和住房商品化的发展而产生的,它是房地产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延续,也是房地产产业的一个重要分支。物业管理实行的是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的运行机制,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物业管理是新生事物,受地域经济发展水平、政策规范、城市规划、设计环境和建筑质量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其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仍需一个艰难的探索过程。本文试就目前物业管理的现状及应采取的对策进行分析。
一、我国物业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物业管理是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的住房管理模式,我国从1981年3月起在深圳试点开始到现在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在这20多年的时间里,物业管理这个行业一直奏响发展的主旋律,在发展的道路上不断前行,行业自身不断发展壮大,日益受到社会的认同和业主的接受与欢迎。目前我国物业管理行业无论是企业数量、从业人数、人员素质、覆盖范围,还是经营能力、服务水平、服务内涵都在不断提高和增强,中国物业管理行业积极探索和创建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中国国情和社会特点的物业管理模式,同时我国物业管理仍存在许多问题。
(一)物业管理立法滞后,理论体系不够健全。
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我国相关的法规建设十分滞后,这种法律上的缺位容易引发各种利益冲突,也不利于社会的安宁和稳定。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住房自有化和住区社会化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在物业由开发商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的过程中,开发商、施工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四方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他们各自对物业的质量、养护、使用负有什么样的责任,这些都需要在法律上予以界定。并且,规范和约束业主与业主之间,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仅靠公约也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有一个具有强制性、权威性更强的物业管理的法规体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将各自的责、权、利明确下来,确保物业内的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因此,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已成为物业管理发展的一个很重要问题。
(二)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形成。
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基本是谁开发谁管理,未形成市场竞争机制,主要表现在:小区竣工交房阶段业主入住较少,基本是开发商自行选聘物业,在业主入住达到一定规模后,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难度较大,业主很难选聘自己满意的物业公司。
(三)物业管理收费难且不规范。
物业管理直接涉及到业主、使用者和物业公司的切身利益。目前,物业管理表现比较突出的两个问题是:―是收费难度大。少数业主和使用者不愿交管理费。还有一些业主经常外出或由于购房仅仅为了增值而长期闲置,也造成收费困难。二是收费行为不规范。国家计委、建设部早于1996年2月就颁发了《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作了明确规定。但是各地物价主管部门没有严格实施,有些物业管理企业忽视业主的合法权益,多收费,乱收费。
(四)物业管理发展的区域性不平衡。
我国沿海地区、发达地区物业管理服务发展较快,运作也比较正常;而在边远落后地区,物业管理服务的体系还没有建立,有的地方甚至还没有实行物业管理服务。这就造成了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的严重不平衡,不利于我国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
(五)物业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并缺乏专业人才。
目前,我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层次不高,物业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有限,物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物业管理人才对物管企业来说至关重要,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不仅影响到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水平,而且关系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的若干对策。
1、要求政府部门尽快建立统一的物业管理法规,完善物业管理的法律体系,使物业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够依法运行。明确区分开发商、业主、物业公司之间的责、权,以减少纠纷,更好地维护各方利益,从而促进物业管理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
2、政府加大监管力度,推行物业管理的市场化进度,严格实施招投标制度,由业主来选择信得过、能够提供质价相符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各物业公司之间的良性竟争来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
3、着重加强边远落后地区的物业管理建设,广泛宣传物业管理的相关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的认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作用和意义。只有提高了人们对物业管理的认识,才能更好地促进物业管理产业的蓬勃发展。
4、提升人员素质,做好人才储备。物业管理不仅涉及面广,而且专业性强,需要多方面的专业人才,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现代化管理手段。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动脉血,要适应市场的需要,就必须在人员培训上下功夫,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定向培训、专业培养,提升队伍素质,以适应物业管理市场的需求。
三、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趋势。
针对目前我国物业管理的现状,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未来的物业管理企业必将向着社会化、专业化以及智能化和信息化的方向发展。
(一)物业管理的社会化。
物业管理涉及面比较广,业务也比较繁杂,物业服务公司既可以承担全部业务,也可以把专业性比较强的部分服务项目分离出去,委托专业公司来完成。物业服务公司主要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物业管理社会化是以物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以及社会分工发达为前提的。物业管理职能的社会化大大方便了业主和使用人,使广大业主和使用人能集中精力投入到他们自己的工作中去,从而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二)物业管理的专业化。
物业管理是由专业的管理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实施对物业的统一管理,除了物业管理公司从事专业服务外,绿化公司、保安公司、清洁公司、清洁公司等专业化公司提供专业服务已逐步成为一种趋势。物业管理公司仅仅是一个管理机构,而将一些专业管理以经济合同的方式交予相应的专业经营服务公司,这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的专业化和社会化程序,并能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向现代化管理方式转换。
(三)物业管理的智能化与信息化。
物业管理的智能化与信息化是物业管理的必然趋势。在沿海城市、大城市的一些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中,运用现代控制技术、自动控制技术、通信技术等高新技术和相关的设备系统实现对物业及物业设施设备、物业环境、物业消防、安保等的自动控制和集中管理,全面提升企业水平,打造了自己的服务品牌,实现了规模化、节约化经营模式,把竞争对手远远抛到后面,抢占了市场先机。因此其已成为当前物业管理企业竞争制胜的关键筹码。
总之,随着我国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行业的迅速发展,物业管理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物业管理行业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但也存在诸多问题急待解决,服务质量急需提升,否则难以适应社会对物业管理专业化、综合化的要求。
参考文献:
[1]胡伯龙,杨韬。物业管理理论与实务[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2]郭世民,周建华。物业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3]姜早龙,张涑贤。物业管理概论[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
[4]张瑞敏,吕晓娟。我国物业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市场论坛,2008,(5):34-35.
[5]余东萍。我国物业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洪都科技,2001,(1):49-54.
《物业管理公司应收账款的控制与管理》
所谓的应收账款主要是指企业对外出售产品、材料以及提供服务等应该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这一款项是企业非常重要的流动资产,能否做好对应收账款的控制和管理工作直接影响企业经营质量和经济效益。如果应收账款控制和管理不到位,则有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使企业难以继续经营,严重的话还会使企业破产倒闭。物业管理公司在应收账款控制和管理方面既有和一般企业相同的特点,同时也具有自己的特性。物业管理公司应收账款对象主要分为地产开发商与分散的业主两种,尤其是后者应收账款的控制和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做好对应收账款的控制和管理工作,提高应收账款的回收率,已经成为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的重要问题。鉴于此,本文笔者将着重解决这一问题。
一、应收账款控制和管理的成本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赊销和赊购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物业管理公司因为赊销的对象为众多分散的业主而产生应收账款,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扩大销售,增强公司的竞争力,进而获取更大的利益。由此可知,应收账款是公司的一项重要的投资行为,而投资一定会产生成本,在对应收账款控制和管理之前一定要全面了解应收账款成本的构成[1]。
应收账款成本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即管理成本、资金占用成本以及发生坏账的成本。管理成本顾名思义就是由于应收账款管理而消耗的公司开支,主要包括对业主资信状况调查产生的费用、管理人员费用、记录以及监督等费用。资金占用成本主要是指公司将资金放在应收账款上而导致公司失去的机会成本。坏账成本主要是指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正确分析应收账款成本的构成,可以帮助公司正确权衡这种政策实施增加的盈利以及成本之间的关系。只有在盈利大于成本时才能实行赊销制度,而当账款赊销制度有良好经济效益时,公司可以考虑将信用条件放宽,从而增加赊销量,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2]。
二、对应收账款控制和管理的策略分析
(一)真实全面的收集关于业主的资料,对业主的信用进行评估,做好业主信用管理
对于企业来说,赊销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为了将这种风险最小化,关键就是要做好对业主的信用管理,只为信用状况良好的业主提供赊销服务。首先,加强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对业主的信息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在办理业主的入伙手续时一定要将业主的详细信息填写清楚,并核实业主信息的真实性。同时,物业管理公司还需要定期对业主的资料进行更新,以便在发生相关事件时可以及时和业主取得联系。其次,需要对业主的经济能力以及信用进行评估,不断优化业主资料,建立业主信用档案,对于信用较差的业主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公司的利益[3]。
(二)采用科学的信用政策
物业管理公司采取的信用政策直接影响应收账款回收质量的好坏,因此物业管理公司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制定科学的信用政策。信用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政策,即现金折扣政策、信用期间政策以及信用标准政策。其中比较重要的是信用期间的选择,所谓的信用期间就是指公司允许业主从享受服务到付款的时间,信用时间过短或者过长都会对公司不利,时间过短不能吸引业主,而时间过长会导致公司产生的费用增多,甚至有可能会大于收益。物业管理公司在和业主签订付款合同时就需要明确信用期限,不同的业主可以有不同的信用期限,可以根据业主的意愿以及信用情况进行调整。
一年收费一次可以减少业主缴费的次数,给业主带来方便,减少物业管理公司收费的工作量。但是如果业主不能按时缴费,则会对企业造成严重不利的影响,使企业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同时也会增加业主一次性缴费的资金压力。本文笔者建议物业管理公司每个月收费一次,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坏账风险。这种缴费方式虽然增加了业主缴费的次数,但是由于银行代扣、微信、支付宝等电子银行技术的发展,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对业主造成的麻烦,因此每个月缴费一次切实可行[4]。
(三)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控制和管理机制
应收账款管理和控制的状况直接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量,进而影响公司的运营。因此,物业管理公司的领导人员需要提高对应收账款控制和管理问题的重视程度,明确各个相关部门责任、义务和权利,重点提高对财务部门的要求,要求财务部门定期对每笔应收账款的账龄以及增减变动情况进行核算,分析每笔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以及准时回收的概率,并整理成系统的报告,反馈给公司的领导以及其他各个相关的部门。同时,物业管理公司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收账款控制和管理规章制度,将应收账款回收的情况和相关部门以及员工个人的绩效薪资相挂钩。另外,还需要加强对应收账款余额的控制,将其控制在物业服务总收入的2%-10%之间。为了提高应收账款的回收率,还需要将具体的回收责任分配到具体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身上,在年终需要对项目负责人以及员工个人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对于工作不到位的人员需要调整岗位,优化工作队伍,提高应收账款的回收率[5]。
三、提高应收账款回收率,防范和降低坏账发生的策略分析
(一)加强对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由于物业管理公司面对的是广大的业主,收费工作比较繁重,并且应收账款的时间长短也不一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在现实中,费用拖欠时间越长,回收的难度越大,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越大,因此一定要加强对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尽量缩短业主逾期的时间,降低坏账的发生率。 (二)调整应收账款回收的政策
科学的收款政策是提高应收账款回收率的重要保障
。因此,物业管理公司需要根据不同的业主制定不同的收款政策。对于逾期为缴费的业主需要在合适的时间催款。对于逾期较长时间的业主,业务人员上门催款时改善可以给予业务人员一定的折扣,以便更好的和业主进行协商。另外,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还需要给予工作人员一定的奖励。
(三)对收账策略进行调整
对于拖欠时间不同和信用品质不同的客户需要采用不同的收账办法,这样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切勿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催款。一般情况下,催款都是循序渐进的,首先是通过信函、电话联系等方式,然后是上门面谈、协商,最后是仲裁和诉诸法律。对于超时较短的业主,不要进行过多的打扰,以免引起业主反感,对于时间比较长的业主也需要用婉转的态度通知,在通知无效时可以上门面谈甚至诉诸法律[6]。对于通过法律途径催收的,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获得最有利于企业的诉讼判决。另外,要注意避免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
(四)建立应收账款坏账制度
在商业信用行为当中,坏账行为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但是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首先,公司需要坚持谨慎性原则,提前对坏账发生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健全坏账准备制度。其次,需要根据业主的财务状况评估坏账的风险,然后选择最恰当的会计政策,根据现行的准则,采用备抵法对坏账进行有效的处理,尽量减少公司的损伤。最后,公司还需要真实的反映管理费用收支状况,维护公司以及广大业主的利益。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来说,做好应收账款控制和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降低财务管理的风险,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和经济效益。因此,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领导人员应该进一步提高对应收账款管理和控制的重视程度,优化财务管理的政策,改变收账的方法,做好对业主的信用管理,并加强对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应收账款的控制和管理工作,将企业存在的应收账款风险降到最低,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经营发展的质量。
《物业管理企业的设备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物业管理伴随中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已经逐步成为一个主要的行业,经管在中国出现只有仅仅30多年,但是已经呈现出了技术含量越来越高、设备更新和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的发展趋势。当前,在物业管理中,现代化物业设备对物业企业的作用日益突出,物业企业对其依赖和需求日益增长,而对与物业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则是实现物业良好管理的基础。
一、当前物业管理企业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的物业企业设别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缺乏专业人员、技术力量薄弱。对人才培养和引进的不中和缺乏稳定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对物业设备管理造成了巨大的阻碍。当前,物业设别的日益技术化、现代化,这就要求物业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充分掌握物业设备的原理、结构、技术性能、用途、维护方法以及故障排除等一个或者多个方面的知识。换言之,实施现代物业设备管理的人员,必须是拥有丰富的物业设别管护经验、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特别是“一专多能”的高素质人才。但是,在目前,除了极少数几个规模较大的的知名物业企业之外,其他大部分物业企业的设备管理人员都无法符合这样的要求。
第二,缺乏足够资金。实施物业管理的资金使用的目的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但是对于大部分物业企业而言,却面临收费困难、经费开支紧张的问题。由于社会公众没能够充分理解和支持物业管理,加之政府的税务部门仍然是对物业管理企业依照建筑行业的税收标准征收房产税、所得税、营业税及车船使用税及“两金”等多种因素,导致了大多数物业管理企业自建立以来就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有能力维修、改造物业设备,造成水电等故障多发,从而导致居民满意度下降,管理费的收缴更加困难,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同时,由于物业设备的管护并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属于投入行为,因而一些物业企业往往错误认为将资金投入设备的管理不划算、亏了,这是是造成物业设备无法得到及时维修管理而积劳成疾、带病运行。
第三,管理成本高。随着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越来越多的建筑将以大型、高层与智能建筑为主,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更是向自动化的建筑设备和计算机智能控制一体技术方向发展。当前,建筑工程基本建设投资中建筑设备工程所占的比重增长迅速,一些大型高层建筑中,设备工程占工程总投资比例甚至占到40-50%,比如广州的标志建筑中信广场,总投资近60亿,各种设备的投资就将近20亿。而至于住宅的物业设备,其投入虽然比写字楼少,但也不能被忽视。而和建筑本身相比较,物业设备的使用年限要短的多,并且随着使用年限增加,必然产生有形损耗;此外,由于新技术、新设备的出现,也会引起物业设备在使用价值等的无形损耗。这些有形和无形损耗,都会引起房屋设备维修更新间隔期的缩短,从而使设备管理成本增加。加之新型设备的投资也较大,维修更新这种设备的成本就更高。
二、完善物业管理企业设备管理的对策建议
首先,物业企业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努力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通过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实现企业效益的有效增长。企业对员工进行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对企业员工的物业设备管理的标准化培训,使企业员工重视设备的标准化操作及保养,保障物业设备的安全运行,同时,通过学习加深员工对设备的了解,加强企业内部员工的沟通,调动员工的思维,通过不断的学习优化高管的管理方案,提高企业的设备管理水平。
其次,政府部门要完善行业行规,并及时制定相关的补贴政策支持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为物业的规范化发展创造有利的宏观环境。物业企业应从业主处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中提取相应的经费,形成基础设备公共维修基础或基础设施专用维护经费,确保小区的物业设备能及时得到维护。
最后,要形成委托加监管考核的设备管理模式。通过对当前物业设备管理的模式的分析来看,当前如果要求物业企业对所管理小区的相关设备进行维护或保养,这无论从经济技术层面上来分析都是不可行的,因此,笔者认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改革:首先,对小区的物业设备进行重新分析,将企业设备分为自行管理设备,一类为委托管理设备。对于一些综合性要求不强的设备可由本企业的技术员自行进行维护,对一些综合性、技术性较强的设备可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必须的管理维护。
随着技术的发展,物业设备也逐渐呈现出了智能化、复杂化。这就要求物业企业要不断的优化企业的设备管理水平,加大对本企业员工的培训,同时,吸收外部优秀人才,使企业在激励的竞争环境中,化挑战为机遇,使企业得到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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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核心竞争力是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而小微企业往往因为自身经济实力原因,无法承担起专业人才的薪酬费用,所以很多企业的网络营销和推广工作,大多由原有销售人员或管理人员从事。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我国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的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我国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的研究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占据我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在各个行业、供应链的销售终端、商圈和各类专业市场都存在大量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普遍生产规模较小,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种类比较单一,在特定区域有一定的市场份额,而且带有鲜明的地域特征。
2.1小微企业的电子商务意识不强
在我国,由于小微企业的资源和业务能力有限,其精力主要集中在其主营业务方面,而且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电子商务的理解比较片面,认为电子商务就是将企业网站放在网上展示而已。在面对当前互联网经济的来临,没有一点准备,甚至觉得与自身无关,这些思想都阻碍了企业与电子商务实现对接,利用电子商务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2.2 小微企业缺乏电子商务的长远规划
通过对我国部分小微企业的调查可知,目前约有三分之一的小微企业应用了电子商务。有的企业建设了企业网站,但是不重视网站推广,后期维护跟不上,网站利用率极低,最后网站就变为了一个空壳。电子商务的发展应该是一个长远规划,从建设网站到网站推广,再到实现网络交易、网上采购,最终通过网络完善自己的供应链系统,在规划的基础上分步实施,才能带来持久的发展动力和回报率。
2.3政府政策倾斜力度不够
小微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的过程中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在许多方面都需要政府进行合理的规划与引导。如果政府仅仅把电子商务作为一个产业来理解和扶持是不够的,需要政府把电子商务和地区的产业结构发展,外贸经济发展、物流园区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方面战略结合起来,出台政策引导,创新本地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2.4 缺乏电子商务专业人才
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核心竞争力是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而小微企业往往因为自身经济实力原因,无法承担起专业人才的薪酬费用,所以很多企业的网络营销和推广工作,大多由原有销售人员或管理人员从事。专业人员的不足直接导致电子商务模式缺乏创新,电子商务的优越性表现不出来,许多小微企业涉足电子商务心有余而力不足。
3.1由实体经营向网络经营发展
很多传统小微企业开设的网上商城,其运营都基于线下实体商城,早期来说,传统企业开设的网上商城更像是在互联网上开设的一家分店,是线下业务在网络里的延伸。目前正在向网络经营模式发展,减少固定资产的投入,充分利用第三方物流、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仓储等资源,以最低的固定资产投入和运营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和经营成本。
3.2由标准化产品向个性化产品发展
满足消费者个性化信息需求和商品需求将成为电子商务发展方向。小微企业也将转变经营重点,走精品零售和专业零售道路,通过特殊产品的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取得竞争优势,占据专业市场份额。小微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往往是不同于大型企业的主流产品,而是提供一些新颖和差异化的小众化产品,提供一些基于用户体验的消费内容,例如视觉体验、互动体验、产品体验、服务体验、功能体验等,以满足年轻人个性化需求以及商务人士的定制化需求。电子商务能够更好地支撑“多品种、小批量”的范围经济,基于云平台的亚马逊和淘宝网是信息时代的零售基础设施。通过电子商务,消费者将把个人的偏好参与到商品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去。大量分散的个性化需求,推动企业甚至整条供应链在生产方式上具备更强的柔性化能力。
3.3由以厂商为中心的模式向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模式发展
电子商务的本质,不仅是把商务行为从线下搬到线上,而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未来的电子商务应该是消费者驱动的企业,商务的重心正在从厂商向消费者转移,而互联网则加速了这种重心的转移。简单来说,工业时代以厂商为中心的模式,正在逐步被信息时代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模式所取代,通过搜索和社交网络营销平台,开展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精准互动的个性化营销。这种电子商务模式不仅适用于商品买卖,还可应用于一些信息服务。
3.4由独立分散的网站向电子商务整合联盟发展
电子商务将由最初小微企业的全面开花走向新的整合。一是同类网站之间的兼并。目前大量的小微企业网店货品相同、定位相近、业务内容趋同,激烈竞争的结果只能是少数企业最终胜出。二是不同类别网站之间互补性的兼并。国内那些处于领先地位的电子商务企业将利用资源、品牌、客户规模诸方面的优势,在未来扩张过程中采取收购兼并若干同业小微企业的策略,达到规模扩张、资源整合、提高集中度的目的。三是战略联盟。每个小微企业网店在资源方面总是有限的,客户的需求又是全方位的,所以不同类型的小微企业网站以战略联盟的形式进行相互协作也势在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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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广泛使用的“公益诉讼”术语并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概念,虽然通常人们把本文第一章中介绍的案件都归入公益诉讼的范畴,但是迄今为止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公益诉讼在我国的建制和发展前景及展望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有学者认为,公益诉讼的起源可以追溯于罗马法。其主要依据是周楠先生主编的《罗马法原论》,其中可以发现在古罗马共和国的诉讼活动中,存在着公诉和私诉之分。
那么,什么是公益诉讼?
我国较早研究公益诉讼的学者韩志红教授认为公益诉讼是指“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依据法律授权,就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益的行为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处理违法之活动”。
公益诉讼根据原告身份的不同,可以分为公益公诉、公益私诉和公益团体诉讼。
1.公益公诉是指国家机关作为公益诉讼的原告,借用司法审判活动保护公共利益。
2.公益私诉是指公民(直接受害人或者非直接受害人)代表所有受害人向侵害人提起的诉讼。
3.团体诉讼是指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依照法律的授权代表特定群体作为原告,为维护群体利益或者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诉讼。
公益诉讼的涵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公益诉讼”仅指第一种情况,即“公益公诉”,是国家机关代表国家提起的公益诉讼,其根据被诉对象(客体)或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的差异又分为民事公益公诉和行政公益公诉;而对“广义的公益诉讼”而言,既涵盖公益公诉,同时又将公益私诉和团体诉讼囊入其中(公民或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以本身的名义提起的公益私诉和团体诉讼)。而所谓的一般公益诉讼,是指公益私诉和团体诉讼,也就是人们最常说的“公益诉讼”。由此可见,公益诉讼并不等于公诉,它还包括由利害关系人或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以自己的名义或授权代表特定群体的名义提起的诉讼。
不论在何种层面理解公益诉讼,公益诉讼的对象往往源于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或错误的法律又或国家权利的滥用等社会结构性问题,而且大部分当事人往往没有能力直接提起诉讼以救济自己的权利。因此,公益诉讼的目的不能仅仅局限于个案的救济,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设应该以促进公益为关键,并督促国家政府机关或者危害社会公益者积极改进,作出维护社会公益的法定行为,且判决的效力应该适当扩张,不能仅仅及于诉讼当事人。公益诉讼应具有以下特征:
1.公益诉讼以促进公共利益为建制目的,因此只有诉讼事由涉及公共利益时,才可以视为公益诉讼。
2.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具有广泛性。可以使法律规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而不局限于某一具体损害的受害人,且原告与本案不一定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这是公益诉讼不同于民诉、行政诉讼的根本点,没有这一规定,公益诉讼的目的将无法实现。
3.公益诉讼中法院作出的判决有扩张的效力,除了适用于起诉时的原告和登记的权利人之外,还扩张是适用于没有参加诉讼但与原告具有相同或类似受害情形的人。
我国的公益诉讼是在20 世纪90 年代中后期开始兴起,但却是在进入新世纪以后才真正达到规模化程度的。目前,我国公益诉讼类型的主要有:环境保护案件、平等权与反歧视案件、消费者权利案件,和教育权案件。然而,公益诉讼在我国是一种新兴事物,方兴未艾,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面临众多操作技术上的阻碍,纵览近几年带有公益性质案件的诉讼结果,大多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主要表现为:
首先,法院以各种理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或判决原告败诉。一方面,在民事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认定上,一般要求是与案件有关联的利害关系人,法院以传统的诉讼程序来处理公益诉讼,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另一方面,公益诉讼在我国的立法上仍然处于理论宣示阶段,并未转化为具体的操作方式和手段,缺少细节性的法律规定。
其次,即使受害者胜诉,但是预期的促进公益的效果并未实现。公益诉讼的当事人虽然胜诉,但是判决效力并没有扩张至相同侵权行为的受害者,赔偿也仅仅针对起诉人的直接损失。所以说,虽然赢了官司,却没有实现对公共利益的维护。
再次,在中国公益诉讼领域普遍存在着“厌诉”的现象,即使是直接受害者也不愿提起诉讼,这都是公民维权意识薄弱的体现。一方面,有的公民不知道应该如何提起诉讼,缺少维权的通道;另一方面,公益诉讼给原告带来的较高的成本负担和较低的赔偿标准,产生了巨大的落差,使得公益诉讼主体不愿花费时间、精力和物质去“打官司”。
最后,社会公共利益的多元性给公益诉讼过的具体操作过程带来了一些麻烦。由于对公共利益范畴的认识差异,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所体现的社会公益目标并不能代表所有社会公众或组织的意图追求,公益诉讼的司法活动进而转化为司法主体对“公共利益”的能动性界定。这对于法院和法官的角色定位,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在我国不仅具有诉讼理论基础,而且其还为防范和化解公益性纠纷提供了良好的纠纷解决机制。
第一,确立公益诉讼是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我国,公益性违法事件主要表现在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急剧增加,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侵害环境利益的违法行为也一再上演,每每损失惨重才被重视。国家环保部门虽然一直在努力,但是公民参与环保、防污制度的缺失,使国家有关部门疲于奔命。消费者群体利益易腐现状没有明显改善,经营者弄虚作假的胆量依然不减。虽然不能说有了公益诉讼就可以消除上述现象,但是只要制度设计得当,它不仅可以激发公民及公益团体诉讼的热情,还可以形成对经营者及其他侵权人的压力,从而较快收到成效。
第二,现有的诉讼体系和类型存在较大问题,必须加以改变。有损害必有救济,法治国家的天然使命,就是为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提供法律救济。但是现有的诉讼体系和类型却难以承担该使命。行政诉讼的主要缺憾在于抽象行政行为无法进入诉讼、对受害个人赔偿不足等;刑法适用则因为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主义,使得一部分案件难以通过刑事诉讼制度得到处理;而民事诉讼制度对原告诉讼资格的限制,使得在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情况下往往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人,所以找寻不到适格的原告。即便存在直接厉害关系人,又因能力、经济条件、害怕麻烦或者报复等原因,难以被指望。总之,我国为公益提供法律救济存在着多重困难。面对司法实践的需要,受害人的痛苦,公众的不满和对改进的期待,公益诉讼制度的设立已经迫在眉睫。
(一)赋予一般公民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民诉法第五十五条和新消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都体现出我国在公益诉讼立法上的突破和跨越,使我国的公益诉讼师出有名,有法可依,但同时不尽如人意的是,其都没有赋予公民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笔者认为:一方面,排除一般公民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是违法宪法规定的。每个公民都有参加国家管理的权利,提起公益诉讼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一个重要途径,国家在立法上不能排除公民的这项权利。至于有些学者提出的,赋予公民公益诉讼的诉权可能会引起诉讼爆炸的观点是完全没有科学依据的。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很多社会团体的资金支持都来源于政府,具有很强的政府背景,而其他社会团体难以在资金等方面与其抗衡,如果把公益诉讼的希望只寄托于政府机关或某些社会团体,很可能造成公益诉讼资源被垄断的局面,严重扼杀公益诉讼的活力,失去了公益诉讼原始的建制意义。
(二)构建检察机关民事公诉制度
借鉴国外一些国家,如英、美、德、日、法等国在公益诉讼制度上的先进立法经验,可以得知,检察机关享有对民事诉讼的抗诉权,可以弥补私法主体(自然人和社会组织)之间的民事诉讼在化解一部分社会矛盾之余,不能充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缺失。所以我国《民事诉讼法》应该赋予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的抗诉权,完善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的体系,完备相关的执行制度。
(三)适度扩张公益诉讼的判决效力
公益诉讼的目的是超越个案救济,尽可能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完整,如果公益诉讼的判决效力仅仅局限于参与公益诉讼的原告或特地受害人,根本无法实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预期目标。我国虽然是大陆法系国家,诉讼活动要依赖于成文法的规定,但是在公益诉讼这一特殊的公共领域的存在,应当适当扩张公益诉讼的判决效力至公共范畴。只有这样,公益诉讼在我国的建制才能有更好的改进和发展。
(四)细化公益诉讼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
公益诉讼在我国的立法中,仍然处于理论宣示阶段,有关概念的定义和范畴的界定具有强烈的模糊性,司法主体在司法活动中处于尴尬的地位。为了公益诉讼活动更好的进行,我国应加快细化公益诉讼立法的步伐,让法院和法官有法可依,让公民有法可用。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通过公益诉讼这种非暴力的方式来化解和调和社会矛盾,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公益诉讼还可以为社会理性地与权力和资本进行斗争提供良好的典型示范。之所以采取诉讼的形式来实现社会公益,是有原因的:首先,国家权利保障法院判决的执行,因此是最行之有效的权利救济方式;其次,法院判决能够确立先例,对其后的相同或类似的案件产生深远的影响;再次,判决能够促进制度、政府政策的修改和指定;最后,诉讼的提起及过程、最后的判决有助于唤起民众意识,起到启蒙作用。而此类诉讼往往在以该问题为目标的社会大背景下,通过富有使命感的律师或公益诉讼组织有计划、有组织的介入。
在利益多元的历史大背景下,我们尊重价值差异,但是我们并没有以此否定公共领域存在的必然性。公益诉讼,是公共领域的一种特殊存在,最终是要走向法院的,需要在程序法则的引导下,向公众展示公平与正义,与此同时也要接受来自公共的审视、讨论乃至质疑。在这个意义上,公益诉讼案件的最终裁决者是公众,而不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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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及存在问题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最重要的金融创新工具之一,它的诞生对商业银行完善自身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增强流动性有着重大的意义,同时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方式。2005年,随着国家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法规的颁布,这种金融工具纷纷被各家商业银行青睐,并进行尝试。本文介绍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涵义及中国的发展历程,分析其对我国资本市场产生的作用及存在的不足,并得出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一个分类,特指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为信贷资产,是指把欠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账款等)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从广义上来讲,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以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包括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消费信贷、信用卡账款、企业贷款等信贷资产的证券化。
2.1、探索阶段:1990-2005
1992年,海南省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发行“三亚地产投资券”。
2000年3月,荷兰银行以中集集团3年内的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在国际商业票据市场上多次公开发行商业票据。
2003年1月,德意志银行将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高风险项目组成的20亿元资产包进行证券化。
2003年6月,中信信托投资公司以华融资产管理公司132.5亿元的不良债权资产设立财产信托,其中的优先级受益权被转让给投资者。
2003年10月,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对工行宁波分行约26亿元的不良资产进行证券化,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第一个资产证券化项目。
2.2、试点阶段:2005-至今
200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颁布实施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资产证券化序幕正式拉开。
2005年12月,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分别成功发行了第一期贷款支持证券―“开元2005”、“建元2005”。这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总规模超过130亿元。
2007年4月,国务院下达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试点的批复,扩大试点正式开始。其后,浦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工元一期”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
2008年1月,中国建设银行成功发行了首支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同期,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发行了首支汽车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2008年底,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监管机构出于风险担忧和审慎原则暂停了资产证券化的审批。
2012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
3.1、疏导商业银行风险
资产证券化能够降低银行体系风险,形成外部监督。在我国目前由银行中长期贷款替代资本市场融资的情况下,风险大量积聚于银行体系。资产证券化可以将银行风险分散、转移给数目众多、愿意和能够承担风险的社会个体,从而降低整体金融风险。
3.2、增强资产的流动性
我国银行资金“短存长贷”、资产负债结构不配问题已成为造成流动性风险和削弱资产流动性的主要原因。通过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可以将存量长期信贷资产转变为可流动的证券,降低商业银行长期信贷资产存量;商业银行还可以设计标准化的贷款合同,向资金需求者发放贷款并短期持有之后,通过证券化方式将贷款分销给资本市场投资者,减少自身持有的增量长期信贷资产,进而增强了资产流动性。
3.3、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
资产证券化可以有效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贷资产证券化多数采用表外模式的处理方法,银行通过将信贷资产真实销售的形式把用于证券化的信贷资产转移到资产负债表外,从而有效提高资本充足率,并相应减少由于高负债所必须缴纳的法定存款准备金,通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资产扩张能力。
3.4、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银行的信贷资产是具有一定数额的独立价值并具有生息特性的货币资产,因此也具备了转化为证券化金融工具的可能性。信贷资产证券化提供了标准化、流动性高的投资品种,可丰富资本市场产品,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实现资金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双向流通,降低系统性风险,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4.1、基础资产范围小
信贷资产包括个人住宅抵押贷款、银行不良资产、汽车销售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学生贷款、工商企业贷款、信用卡应收款、转账卡应收款等。而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微不足道的发行数量和规模与银行业庞大的资产规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经济的快速增长使信贷资产不断增加,银行资本金收益的增长难以跟上信贷资产规模的扩张,这为信贷资产证券化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
4.2、产品运行方式不成熟
自2005年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国内许多学者从法律、税收、会计等角度对会计处理方式、SPV 组织形式进行了研究,普遍认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和金融体制下,可以通过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并且经过表外处理达到风险隔离要求。信托型 SPV 是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所采用的主要结构模式。但是至今仍未建立起完善、系统的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体系,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下,信托型 SPV 是我国资产证券化成本最小、障碍最少的模式选择,但其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有赖于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市场的进一步成熟。
4.3、缺乏优质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
资产证券化涉及到多家中介服务机构,其中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信评估机构是最重要的中介机构。目前我国资产评估业和资信评估业还远远不能满足资产证券化对它们的要求,必然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接受程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资产证券化的顺利进行。
4.4、法律法规环境不配套
由于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因此缺乏配套的法律和法规。我国法律上没有像美国的《破产法》那样有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带有追索权和权益保留的转让在证券化中都是比较重要而常见的安排,这在我国的现有法律中尚不存在对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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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议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研究现状及司法实践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随着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发展,对刑事司法领域的改革也在加紧进行。而证据规则的建立是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关键,只有做好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和实践研究,能更好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关键词】非法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理论研究一、我国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研究现状。
一、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选择
对我国是否应当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目前诉讼法学界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但普遍持肯定的观点,只有少数学者持反对意见,理由是排除非法证据的适用会使犯罪分子漏网;非法证据的排除会损害社会整体利益,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我国的侦查技术和设备落后,现阶段性不具备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条件。并认为应当尽快确立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对在我国应采用什么样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众说纷纭,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五种:
1、全部排除说。该说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既然已经明确规定了严禁采用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自然违反法律规定获得的证据就失去证据效力,即使查证属实也不能作为证据采用,从而认为应立法予以严格排除。
2、区别对待说。该说认为应该将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区别对待: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无论其真实性如何,若作为证据就等于承认刑讯逼供、威胁取证、诱骗取证等活动,从而直接背离刑事诉讼法第43条的规定,因而应将其排除;而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则不会因收集程序和方法的违法而改变其性质,就可以采信。
3、真实肯定说。该说认为应当重视证据的客观性,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应把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与非法证据区别开来,不因收集证据的方法、程序的非法而否认证据的客观真实性的法律效力,如果非法证据经过调查属实,并对证明案件事实确有必要,则可予以采信。对其违法行为可视情节轻重予以追究处理。此说实际上肯定了非法取得的证据的效力,真实地反映了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有关非法证据的状况。但此说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只看到了证据的真实性,却无视证据的合法性,这实际上否定了有关收集证据的程序规定,也忽略了刑事诉讼中保护人权的价值取向。
4、线索转化说。此说认为,应以补证方式即重新合法地取证,使非法证据合法化,或以非法证据为“证据线索”,靠它获得定案依据。此说认为,这样既是通过重新而合法地取证来对非法取证行为彻底否定,又是灵活运用非法证据。
5、排除加例外说。该说认为,对非法取得的证据原则上应予排除,但可保留一定的例外情形。这些情形主要可以考虑以下两方面因素:“一是案件的危害程度,二是司法官员的违法程度”。“设定例外的情形可以从犯罪性质分,也可以从法定刑方面分,还可以考虑被告之主观恶性等方面。”笔者认为,在刑事非法证据的采证问题上,具体实践过程中必须兼顾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以最大限度地兼顾两者是最佳选择。对于非法证据的取舍,我们应该以“公平”作为价值观,按照“均衡价值论”对非法证据进行考察,在利弊得失的选择上,使得大于失。非法证据应当禁用,但也不宜绝对化,应该设立若干例外情形。因此,笔者赞同排除加例外说。
浅议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研究现状及司法实践论文
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现象屡屡发生,不时侵犯公民的权利或使公民的权利面临侵害的威胁。湖北佘祥林故意杀人案、云南杜培武故意杀人案、河北李久明故意杀人案、河南李作海故意杀人案等冤案、错案就是最好的实例,造成这些冤案、错案关键原因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的刑讯逼供,刑讯逼供产生了非法证据,而这些非法证据又被法庭采纳。
最高法院建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实施状况究竟如何呢?要对这一问题做出令人信服的回答,就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不过,根据中国的司法惯例,官方很少进行有关诉讼程序实施问题的司法统计,即便一些零散的数据存在,也经常不对外公布。而研究者由于经费、精力、条件等多方面的限制,也很难从事大规模的调查。
“非法证据”及其应否被排除的问题,近年来已经大量出现在中国的法庭上。尤其是被告人、辩护人,对于检控方提交给法庭的证据,一旦发现在收集的程序上存在明显的违法问题,经常会要求法庭认定该证据为“非法证据”,并申请法庭予以排除。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辩护方极少申请法庭对非法搜查、扣押、窃听得来的证据加以排除,也几乎没有因为侦查人员剥夺嫌疑人会见律师的机会而要求法庭排除被告人的有罪供述。申请排除的“非法证据”
最多的还是侦查人员以刑讯逼供的手段获取的被告人供述。尤其在被告人当庭翻供、法官质疑其为什么向侦查人员做出有罪供述的情况下,被告人、辩护人通常会辩解说原来受到了刑讯逼供,并请求法庭将原来的非法供述加以排除。至于对那些侦查人员以“威胁”、“引诱”、“欺骗”等其他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辩护方也很少会提出要求排除的申请。
那么,面对辩护方提出的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刑事法庭对此问题的处理大体上有两种情况:一是置之不理,不对“非法证据”是否存在以及应否加以排除的问题做出任何结论,甚至就连专门的调查,审核程序都不举行;二是受理申请,并要求检控方加以调查,做出说明。即便将刑讯逼供的问题纳入调查的范围,侦查机关也几乎从不派侦查人员(尤其是被指控实施刑讯逼供行为的讯问人员)出庭作证,从而使审讯人员与被告人没有当庭对质的机会。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似乎被用来反驳一切有关侦查人员刑讯逼供的指控。而对这种“情况说明”,刑事法庭基本上当庭予以采纳,并将其作为驳回辩护方申请的依据。于是,有关排除非法证据的问题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就以辩护方的申请驳回而告“解决”。
综上,我国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研究和适用上还有很多不足,随着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发展,我国急需建立和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1]甄贞:《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综述》,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65-266页。
[2]徐益初:《论口供的审查和判断》,载《北京政法学院学报》1982年第3期。
[3]戴福康:《对刑事诉讼证据质和量的探讨》,载《法学研究》1988年第4期。
[4]孙广三,孙世岗:“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及其证明力辨析”载《烟台大学学报》1998年第4期。
[5]徐鹤南:《论非法取得的证据材料的排》,载《政法论坛》199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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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在美国诞生了第一台电子计算机,1953年便在会计中得到初步应用,其后迅速发展,至20世纪70年代,发达国家就已经出现了电子计算机软件方面数据库的应用,并建立了电子计算机的全面管理系统。从系统的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的“管理会计”这一术语在1952年的世界会计学会上获得正式通过。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环境会计发展现状及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国环境会计发展现状及对策全文如下:
环境会计又称绿色会计,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计量、记录环境污染、环境防治、环境开发的成本费用,同时对环境的维护和开发形成的效益进行合理计量与报告,从而综合评估环境绩效及环境活动对企业财务成果影响的一门新兴学科。
2.1 我国实施环境会计具有必要性
2.1.1 实施环境会计是发展现代企业的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强烈的冲击过去传统的资源破坏式的经济发展模式。要想经济得到可持续的发展,发挥企业的优势,在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必须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融合在一起,不可单方面的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增强保护环境资源的责任感。
2.1.2 实施环境会计是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需要
由于无节制的开采以及不注重环境的恢复,乱采乱伐造成水土资源的破坏,破坏大自然的平衡和和谐,环境的恶化给人类带来的自然灾害是显而易见的,不仅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更是对未来的挑战。因此需要必须采取各项措施保护我们的资源环境。实施环境会计核算有助于企业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在环境资源的基础上核算企业的成本、费用、利润,不断在发展中增强企业使命感感、危机感、重视环保、重视未来。
2.1.3 实施环境会计体现全球经济一体化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经济是每个国家的重中之重。发达国家很早就开始对环境进行了保护并不断寻求环境与经济的平衡点。甚至发达国家将一部分对本国环境有影响的企业搬入发展中国家生产。因此发展中国家应该把实施环境会计放在重要位置,针对外资引入的项目实行环境会计核算,通过法律法规制约发达国家把污染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行为。强调在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往来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导权、话语权、分享权。
2.2 环境会计在我国的研究起步较晚
我国开展环境会计的研究起步较晚,葛家澍教授等在1992年第5期《会计研究》上发表的《九十年代西方会计理论的一个新思潮――绿色会计理论》一文,是我国开始进行环境会计研究的重要标志。直到1994年我国政府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资源与发展白皮书》,将可持续发展确定为我国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基本战略目标,真正意义上建立我国环境会计体系,确保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2.3 我国环境会计研究方向不明确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取得了前所未有成果,但是辉煌的背后留下的却是很多企业单纯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却给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所以寻求环境与和谐发展,建立并研究环境会计已经迫在眉睫。相对而言,我国环境会计发展起步较晚,研究还不够成熟,只是将环境会计单纯的理解为环境财务会计。造成概念上的混淆,所以我国应加大并完善环境会计的研究工作。
2.4 环境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不符合中国国情
目前,我国环境会计的研究依然停留在理论层次,虽然在引进国外的先进经验及做法,但从国家实情出发,环保意识薄弱,生产技术落后,理论与实际脱节,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科学的定量方法及切实可行的指标体系,造成披露环境与资产、成本与收益中没有可操作性。所以要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会计理论及方法体系,构建环境会计体系。
3.1 环境会计研究缺乏系统性
目前,我国环境会计的研究还处于理论探讨之中,在环境会计核算和与环境会计有关的专业标准建设方面基本上还处于空白。而在研究方法上,我国环境会计研究比较集中在具体的定量分析方法上,较多采用归纳法和演绎法等传统会计研究方法。
3.2 环境法律法规亟待健全与完善
因为我国环境会计发展较晚,根基薄弱,生产方式的不同,企业和公众环境保护意识不强。一直以来我国都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相关环境会计法律法规,在企业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中也很少涉及环境问题。在会计实务中操作中没有建立系统的环境会计和信息披露的制度和规范。致使环境保护力度不够,资源与发展的资源与发展冲突日益严重,健全法律发挥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3.3 没有真正确定环境会计计量方法
所谓计量,就是涉及环境因素的经济业务的货币表现。尽管目前有不少学者在借鉴环境经济学估价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之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但就整个学术界对计量方法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看法,我国在这方面也没有制定出具体的规定及规章,因而在实际操作时缺乏可靠的理论依据。同时企业的不同造成企业之间在环境问题上不具有相互可比性,这在客观上又为环境会计的推广制造了障碍。
4.1 树立企业环境责任的道德理念
树立企业环境责任道德意识,从意识形态上加强环境会计建立的理念基础。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单位,只有企业增强环境责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环境破坏,更新传统观念,树立起生态环境无害化的绿色文明理念。在加大企业责任的力度同时国家环保职能部门也应加大环境保护、推进环境会计核算的宣传力度,促进环境会计的研究和发展。
4.2 加强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
由于我国的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内容及理论缺乏系统性和实践操作性。至今仍无法确定是采用单一的货币计量还是采用货币与非货币计量结合的计量方法。同时,环境会计是涉及会计、环境、经济等多学科的理论,不可能单一进行,需要各个部门的协调与控制。因此我国应组织各学科的领军人物进行多方位全面的交流,保证环境会计体系的科学性和实际运行中的可行性。
4.3 完善会计准则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为有效地建立和开展环境会计,必须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法律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企业环境问题的范围与责任,使各企业的报告标准、程度、范围、内容、标准,统一规范环境会计核算对象及报告形式,增强可操作性。
4.4 培养环境会计全方位人才
环境会计会计学、经济学及生态学等学科相互交叉形成的应用学科,它的多样性决定了传统会计人员要达到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要培养出复合型人才首先要对会计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增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体现环境与经济的双重发展;其次,要对会计人员进行技能更新,完善环境会计的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锻炼实际操作能力。再次,营造环境会计的发展基础,号召国内高校增设环境会计方向及相关专业课题,为未来环境专业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会计人才队伍。
通过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理论与实务的不断完善,应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会计制度。不断创新,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会计理论及体系,促进企业处理好发展生产与环保的关系,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自我利益与全局利益,创造环境资源的损耗与补偿的良性循环,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融合,实现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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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核心竞争力是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而小微企业往往因为自身经济实力原因,无法承担起专业人才的薪酬费用,所以很多企业的网络营销和推广工作,大多由原有销售人员或管理人员从事。专业人员的不足直接导致电子商务模式缺乏创新,电子商务的优越性表现不出来,许多小微企业涉足电子商务心有余而力不足。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我国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我国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研究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占据我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在各个行业、供应链的销售终端、商圈和各类专业市场都存在大量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普遍生产规模较小,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种类比较单一,在特定区域有一定的市场份额,而且带有鲜明的地域特征。
2.1小微企业的电子商务意识不强
在我国,由于小微企业的资源和业务能力有限,其精力主要集中在其主营业务方面,而且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电子商务的理解比较片面,认为电子商务就是将企业网站放在网上展示而已。在面对当前互联网经济的来临,没有一点准备,甚至觉得与自身无关,这些思想都阻碍了企业与电子商务实现对接,利用电子商务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2.2 小微企业缺乏电子商务的长远规划
通过对我国部分小微企业的调查可知,目前约有三分之一的小微企业应用了电子商务。有的企业建设了企业网站,但是不重视网站推广,后期维护跟不上,网站利用率极低,最后网站就变为了一个空壳。电子商务的发展应该是一个长远规划,从建设网站到网站推广,再到实现网络交易、网上采购,最终通过网络完善自己的供应链系统,在规划的基础上分步实施,才能带来持久的发展动力和回报率。
2.3政府政策倾斜力度不够
小微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的过程中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在许多方面都需要政府进行合理的规划与引导。如果政府仅仅把电子商务作为一个产业来理解和扶持是不够的,需要政府把电子商务和地区的产业结构发展,外贸经济发展、物流园区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方面战略结合起来,出台政策引导,创新本地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2.4 缺乏电子商务专业人才
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核心竞争力是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而小微企业往往因为自身经济实力原因,无法承担起专业人才的薪酬费用,所以很多企业的网络营销和推广工作,大多由原有销售人员或管理人员从事。专业人员的不足直接导致电子商务模式缺乏创新,电子商务的优越性表现不出来,许多小微企业涉足电子商务心有余而力不足。
3.1由实体经营向网络经营发展
很多传统小微企业开设的网上商城,其运营都基于线下实体商城,早期来说,传统企业开设的网上商城更像是在互联网上开设的一家分店,是线下业务在网络里的延伸。目前正在向网络经营模式发展,减少固定资产的投入,充分利用第三方物流、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仓储等资源,以最低的固定资产投入和运营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和经营成本。
3.2由标准化产品向个性化产品发展
满足消费者个性化信息需求和商品需求将成为电子商务发展方向。小微企业也将转变经营重点,走精品零售和专业零售道路,通过特殊产品的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取得竞争优势,占据专业市场份额。小微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往往是不同于大型企业的主流产品,而是提供一些新颖和差异化的小众化产品,提供一些基于用户体验的消费内容,例如视觉体验、互动体验、产品体验、服务体验、功能体验等,以满足年轻人个性化需求以及商务人士的定制化需求。
电子商务能够更好地支撑“多品种、小批量”的范围经济,基于云平台的亚马逊和淘宝网是信息时代的零售基础设施。通过电子商务,消费者将把个人的偏好参与到商品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去。大量分散的个性化需求,推动企业甚至整条供应链在生产方式上具备更强的柔性化能力。
3.3由以厂商为中心的模式向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模式发展
电子商务的本质,不仅是把商务行为从线下搬到线上,而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未来的电子商务应该是消费者驱动的企业,商务的重心正在从厂商向消费者转移,而互联网则加速了这种重心的转移。简单来说,工业时代以厂商为中心的模式,正在逐步被信息时代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模式所取代,通过搜索和社交网络营销平台,开展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精准互动的个性化营销。这种电子商务模式不仅适用于商品买卖,还可应用于一些信息服务。
3.4由独立分散的网站向电子商务整合联盟发展
电子商务将由最初小微企业的全面开花走向新的整合。
一是同类网站之间的兼并。目前大量的小微企业网店货品相同、定位相近、业务内容趋同,激烈竞争的结果只能是少数企业最终胜出。
二是不同类别网站之间互补性的兼并。国内那些处于领先地位的电子商务企业将利用资源、品牌、客户规模诸方面的优势,在未来扩张过程中采取收购兼并若干同业小微企业的策略,达到规模扩张、资源整合、提高集中度的目的。
三是战略联盟。每个小微企业网店在资源方面总是有限的,客户的需求又是全方位的,所以不同类型的小微企业网站以战略联盟的形式进行相互协作也势在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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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是指某种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现效益为目标,依靠专业服务和质量管理,形成的系列化和品牌化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产业化”的概念是从“产业”的概念发展而来的。“产业”这个概念是属居于微观经济的细胞与宏观经济的单位之间的一个“集合概念”,它是具有某种同一属性的企业或组织的集合,又是国民经济以某一标准划分的部分的总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水禽产业化的发展历程、趋势与对策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我国水禽产业化的发展历程、趋势与对策研究全文如下:
摘 要:水禽产业在我国畜牧业经济中的重要地位逐渐凸显。从水禽产业规模持续快速发展、水禽生产呈现区域分布和多元化发展趋势、水禽产业化健康养殖模式形成、水禽产业化组织模式基本建立等4个方面回顾了水禽产业化发展历程,认为水禽产业化发展面临5个方面的问题:水禽产业化链环发展呈现不平衡现象、水禽品种资源保护力度不够、水禽饲养环境堪忧、水禽深加工能力不突出、水禽产业信息化水平较低。论述未来水禽产业化发展的趋势:发展中国特色的水禽经营方式;改良水禽品种,加大水禽地方种质资源的保护;建立水禽产业质量控制体系,开展行业自律,重视食品安全;加强水禽产业组织的紧密联系,分享产业利润;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扶持,引导产业标准化、产业化发展。
关键词:水禽产业;产业化;发展历程;资源保护;品种资源。
中国是世界第一大水禽生产区域,水禽饲养量占世界75%以上,我国水禽无论是存栏量还是肉产量均稳居世界第一。截止2010年,我国水禽总产值已经占家禽业总产值的30%以上,水禽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畜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水禽产业的快速发展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改善人类膳食结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加工业和运输业的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水禽产业化已进入较为成熟的发展阶段:产量稳定、质量稳步提升、深加工处理能力有所提高,逐步从家庭小规模养殖向产业化规模养殖转变。
但是,多年来我国水禽产业发展中出现的产业发展模式问题,产业链延伸问题,环境治理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等一系列问题一直困扰着产业的健康与稳定;而日益凸显的种质资源问题、生产效益问题、养殖模式问题、生态效益问题等也不同程度地制约了产业的发展。如何充分发挥水禽产业特点,把握产业发展的趋势,发展中国特色的水禽产业发展模式,促进我国水禽产 业 的 可 持 续 发 展,是 一 项 值 得 研 究 的 重大课题。
1、水禽产业规模持续快速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水禽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年均饲养量以5%~8%的速度增长。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最新统计,2009年我国鸭存栏7。71亿只,占世界总存栏数的65。73%,比2008年增加了1。41%,鸭出栏20。21亿只,占世界鸭出栏的76。64%,比2008年增加了5。65%,鸭肉产量565。81万t,占世界鸭肉产量的69。12%,比2008年增长5。56%;2009年我国鹅存栏3。17亿只,占 世 界 鹅 存 栏 的88。78%,比2008年 增长1。60%,鹅 出 栏5。83亿 只,占 世 界 鹅 出 栏的93。27%,比2008年增长4。11%,鹅肉产量233。06万t,占世界鹅肉产量的94。14%,比2008年增长4。16%。我国水禽产业发展迅猛,养殖量逐步增大,2000-2010年中国大陆与世界鸭出栏量对比如图1。据国家水禽产业技术体系2011年水禽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统计,截至2011年,全国鸭的存栏量14。49亿只,鹅的存栏量1。52亿只,全年鸭的出栏量37。93亿只,鹅的出栏量4。19亿只;蛋鸭存栏2。4亿只,产蛋601。26亿枚,水禽生产的产值达元以上。我国水禽产业呈现出养殖规模持续快速发展的势头[1]。
2、水禽生产呈现区域分布和多元化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水禽产业的发展逐渐呈现出由资源优势向技术优势、资本优势转变的趋势。水禽养殖区域也逐步由南向北,由东向西呈现出北移西进的发展态势。我国水禽养殖区域已经基本覆盖全国大部地区,其中水禽主产区达到21个。水禽养殖逐步呈现区域分布多元化发展趋势。
(1)我国水禽饲养主要分布在长江、黄河流域及其以南地区。据统计,山东、广东、四川、湖南、湖北、江西、浙江、广西、江苏、重庆、福建、河南、安徽13个省市2011年水禽出栏量约占我国出栏总量的90%左右。仅山东省块大型肉鸭的年出栏量就已经超过6亿只,约占全国肉鸭出栏量的34%。福建省是番鸭和半番鸭的主产区,年出栏半番鸭6000万只,对其他地区供应鸭苗1亿只左右。浙江、福建和湖北是蛋鸭生产、加工的主要产区,存栏超过2。6亿只,约占全国蛋鸭存栏量的75%。
(2)受消费习惯和地方特色资源的影响,以及地方特色水禽加工业发展的带动,我国水禽产业发展多元化和生产专门化趋势已经形成。第一,以地方特色品种养殖为中心形成区域性的“北京鸭”“浙东白鹅”“皖西白鹅”“广东四大灰鹅”“湖南临武鸭”“江苏高邮鸭”“豁眼鹅”等的集中养殖区。第二,以鹅肥肝生产为中心,形成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周边的朗德鹅养殖带、东北豁眼鹅养殖带。第三,以水禽肉、蛋、羽绒加工企业为中心的“长三角”区域型养殖区也在不断发展。
3。水禽产业化健康养殖模式形成。
传统鸭、鹅的养殖模式,对水源的依赖性较强。随着水禽养殖规模的膨胀,以及面源污染的日益加剧,我国水禽养殖逐渐放弃传统的河川放养的散养模式,由笼养,网上平养,半网上平养,生态循环立体健康养殖等适宜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的健康养殖模式替代。肉鸭旱养、蛋鸭笼养、番鸭圈养等一系列新型设施养殖模式在水禽养殖户中成功推广。采用设施养殖这种节水、洁净的养殖模式在省水、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环境、减少疾病传播和节约饲料等各方面的优势十分明显[2]。到目前为止,除蛋鸭养殖在我国部分省份(如江西、湖北、湖南、浙江、广西、广东等省份的部分地区)依然保留产蛋期河川放养、稻田养殖的养殖习惯外,我国水禽养殖区域健康安全的养殖模式已经形成。
4。水禽产业化组织模式基本建立。
水禽养殖的产品,必须经过企业加工,才能转化为消费者可以接受的产品,如白条鸭、咸蛋、皮蛋等。因此,水禽养殖必须和产品加工结合形成产业化生产,才能有市场。我国水禽养殖逐渐告别了个体散养的形式,或依托合作社、或依托大型的水禽加工生产企业,通过专业合作组织,链接生产和市场,逐步实现水禽养殖家庭经营的协作化和专业化[3]。
一般,养殖户和企业之间通过契约的形式,约定饲养日龄,出售时依约收购;而饲养水禽所需的资材等则由企业支付,或是通过合作社预付等形式解决。养殖户自身拿出的生产资金则十分有限。养殖户养殖收益也逐渐形成2种计算方式:其一依据育成只数计算,一般能按合同保证最低收益;其二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市场行情计算养殖总收益。我国水禽养殖产业化发展已经形成了“龙头企业+养殖小区+养殖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养殖户”“龙头企业+经销大户+养殖户”“龙头企业+养殖户”等4种不同的产业化发展模式。
1、水禽产业化市场准入门槛低、波动大。
我国水禽产业的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产业波动大,一直是困扰我国水禽产业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般农户投入3~5万左右资本,在湖边、河岸搭建一个简易的鸭棚,占地667m2以上的面积就可以投入养殖了,且养殖周期不长。门槛低导致养殖户进入和退出水禽养殖的随意性很大。同时,水禽产业提供给市场的产品主要是鸭蛋以及淘汰蛋鸭和鸭肉,属于需求弹性小、供给弹性大的商品,供给和需求之间不大的缺口极易导致产品价格的大幅度变化,并最终放大了市场信号,扩大市场供求矛盾。农户无序的市场进入和退出行为造成我国水禽产业以3~5年为周期的市场波动,严重威胁了产业的健康。
2011年10月份以来,我国水禽产业再次进入新一轮的产业低谷期,以蛋鸭养殖为例,依据在江汉平原的调查,截止2012年8月持续10个月以上的亏损,养殖户每月平均亏损额在5000~10000元左右。农户损失巨大,超过6成以上的农户退出了蛋鸭养殖业[1]。这种现象对整个水禽产业的打击是巨大的,既延缓了产业回暖期,也在无形中再次放大了下一轮的产业波动。
“零成本”的市场进出入门槛,在我国水禽产业发展初期,对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当市场进入成熟期,产业需要通过结构调整和升级,技术进步和规模效益等谋求更大的市场空间,获得更合理的产业利润时,这种没有代价的市场准入就会干扰产业的稳定,成为产业发展的瓶颈,不利于产业稳定和产业水平提升。
2、水禽产业化发展链呈现不平衡现象。
水禽产业的发展需要各产业环节的密切配合和协调发展,也离不开物流、信息流、政府等多部门的协助。但是,综观整个水禽产业链,我国水禽产业链的建设与发展是不平衡的。我国水禽产业链环不平衡发展的现象主要体现在:水禽产业发展的地区不平衡,即呈现中部地区发达,其它地区相对滞后的现象。例如:长江流域一直是我国传统的水禽养殖区域,这一区域水禽产业链建设与发展也是最完整的。
而北方地区及西北地区由于水禽养殖的自然条件欠缺,水禽产业的发展一直相对落后。南方大部地区则随着科技的进步,水禽生产呈现出初步繁荣发展的态势。不仅如此,不同的区域水禽产业链生产的优势也是有差别的。其中,华东地区的产业链优势主要体现在水禽育种环节,华中地区则表现为水禽养殖的优势,在西南地区的产业优势则是饲料生产加工,在华南地区又表现为水禽疫苗生产、机械制造的发展优势。
我国水禽产业链区域间的不平衡发展,使得水禽生产养殖的原材料等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的调动,客观上给我国水禽产业的物流、信息流及部门协调等带来巨大的压力。产业链生产优势的不均衡,也影响了水禽产业产前、产中及产后各生产环节的顺畅协调发展,严重影响了产业的市场扩张,也不利于产业的健康、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3。水禽品种资源保护力度不够。
我国拥有十分丰富的地方水禽品种资源和悠久的水禽饲养历史,是最早驯化野鸭、鸿雁、灰雁为家养的国家之一,是全球水禽资源遗传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目前已列入《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名录》中的水禽品种(配套系)就有68个。在肉用型鸭方面,我国的北京鸭驰名世界。国际上几乎所有知名的肉用型鸭品种如樱桃谷鸭、狄高鸭、枫叶鸭等在其选育过程中都曾引用北京鸭的血液,有的品种在其本土就直称为北京鸭。在蛋用型鸭、鹅方面,我国著名的绍兴鸭、金定鸭、豁眼鹅的产蛋量居世界鸭、鹅产蛋之冠;另外像肥肝型的建昌鸭和药用滋补型的连城白鸭都是极珍贵的品种资源[4]。
然而,目前我国水禽品种存在2个方面的问题。
(1)肉鸭品种几乎全被国外品种占领。我国目前95%以上的肉鸭养殖为樱桃谷鸭、枫叶鸭等国外品种。我国每年都需要付出大量的资金用于樱桃谷鸭祖代、父母代配套系的引进。樱桃谷鸭生产的利润绝大部分被外商拿走,肉鸭养殖的大部分利润用于支付昂贵的种质资源费用了,养殖户的养殖利益极其微薄。(2)蛋鸭品种杂乱,血统不纯正,严重影响养殖效益。我国蛋鸭养殖户受制于养殖习惯等原因,养殖中留种,保种,和当地品系杂交等现象十分普遍,因无法保证纯正的品质资源,使得蛋鸭的生产效率持续下滑,严重影响了蛋鸭养殖户的养殖收益。
4。水禽饲养环境堪忧。
我国水禽产业养殖模式虽然已经形成,传统的散养方式也逐渐为产业化饲养管理方法所取代。但是目前的“小规模、大群体”的产业模式不能保证现代产业化生产和消费的需要[4]。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的产业养殖基地比例仍较小。受制于我国农村现状,传统的以家庭为单元的饲养模式仍占较大的比重,极不利于疫病防控和产品质量的管理。依据产业调查显示,我国90%以上的水禽养殖是以单个的家庭养殖生产的形式完成的。而家庭养殖的养殖设施、设备简陋,饲养环境脏、乱、差;养殖技术落后,疾病种类增多,交叉感染、滥用药物严重;动物福利条件差、饲养密度大、条件性疾病反复发作,产品卫生、安全不能得到保障。
其中蛋鸭养殖活动的水域受到不同程度的工业或民用水污染,同时鸭活动也污染了周边水域。因为无法保证鸭饮水和采食安全,更不利于疫病预防和控制,容易造成疫病扩散和蔓延[5]。单个养殖户的生产供给弹性非常小,也不利于市场的发展和养殖利润的增加。大群体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和小规模家庭式养殖的现实,使得我国水禽养殖的饲养环境问题,成为埋在水禽产业化生产周边的“炸弹”,随时威胁着产业的安全,并最终成为阻碍水禽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5。水禽深加工能力不突出。
当前,我国水禽产品加工中,初级的屠宰加工比重大,深加工比重低;加工企业较多,规模普遍较小;屠宰加工工艺、技术和设备相对滞后;加工产品雷同,带动力弱。产品附加值不高,市场开拓能力不强,遏制了产业化发展速度[5]。水禽产业产后加工问题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1)产品的品牌形象推广力度不够。目前,为广大消费者熟悉的水禽加工产品依然是“北京鸭”系列,“南京桂花鸭”系列,“精武鸭”系列等一批老的品牌和产品。(2)满足市场需要,适应不同消费者人群的水禽熟食深加工产品的市场群和市场定位没有形成。目前市场上主要的水禽加工产品仍然是以“白条鸭”系列等分割产品、加工型的熟食产品为主的初级水禽加工为主。适宜现代生活需要的方便性食品和迎合不同消费者的时尚型深加工产品的市场份额不足10%,这是禽肉深加工环节上的严重缺失。(3)水禽产品加工设备的研制和开发重视程度不够,客观上也阻碍了水禽产品深加工能力的提高和突破。
6。水禽产业信息化水平较低。
随着水禽产业的大发展,我国水禽产业信息化能力的不足逐渐凸显出来。我国水禽产业目前的供求信息、生产信息、市场价格信息、技术信息、预防防疫信息、产业链发展信息等信息都是欠缺和严重不足的。水禽产业化数据库,产业化基本信息,产业化整体规模等信息的不健全,客观上造成了一些企业和养殖户随意的进入和退出水禽产业市场,加剧了水禽产业的市场波动。因不能及时地对产业的发展进行预测和预警,水禽产业呈现出“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市场稍有变化,养殖量就会急剧变动,并连带影响整个行业的大幅波动,这种境况是不利于水禽产业化的持续稳定发展的。
按照“十二·五”规划对畜牧业发展的要求,到2015年我国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将提高10%~15%,这将会进一步推进我国水禽产业化大发展,为我国水禽产业实现结构性调整带来新的发展契机。为此,我国水禽产业应该更新传统理念,实施科学布局和设计、夯实水禽健康养殖的基础,营造一个洁净、优美、和谐的水禽生态环境。同时积极开展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升级改造,提升我国水禽产业综合生产能力与国际竞争力。我国未来水禽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应该是:依靠我国水禽产业业已形成的产业链优势,积极寻求解决不利于水禽产业化发展的产业效益问题、市场波动问题、环境污染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等一系列影响产业稳定发展的重大问题;遵循市场发展的需求,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水禽产业化发展路径;充分发挥政府在市场竞争中对产业发展进行宏观控制和扶持的功能,促我国水禽产业化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1。发展中国特色的水禽经营方式。
我国水禽养殖家庭式“小规模”和水禽生产产业化“大群体”的情景将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存在。在我国水禽产业化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的有利条件下,积极推进饲养方式的根本转变,带动“小规模养殖”与“大市场生产”的有效对接、发展中国特色的水禽经营,将是我国水禽产业化发展的路径。我国水禽养殖的绝对优势,决定了水禽产业是不惧怕入世后国外产品可能带来的竞争压力的。国家和各级政府要鼓励和扶持养殖业向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现代化养殖方向发展。
(1)技术资源、资本资源丰厚的地区要逐步向产业化规模养殖过度。利用产业资源优势,建立标准化养殖小区,发展适度的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2)环境条件适宜的地区,发展地理标识的水禽养殖业,将产业和旅游,生态,环保等结合起来,延伸产业价值。
(3)自然资源禀赋,产业资源禀赋均不具备的地区,要坚决限制甚至禁止养殖。总之,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技术服务,提高水禽的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水禽养殖经营模式。
2。改 良 水 禽 品 种,加 大 水 禽 地 方 种 质 资 源的保护。
(1)扶植、发挥育种企业的力量,提高育种企业在水禽产业化中的作用和地位。利用我国现有的优质种质资源,大力发展我国特有的品种资源。建立和完善我国水禽良种繁育体系,发展中国自有知识产权的良种繁育推广体系。我国水禽养殖面积广阔,养殖区域从南到北,覆盖中国25个省市,从事水禽生产的从业人员在不断壮大。必须尽快建立与畜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和不同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水禽良种繁育体系,以提高生产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为适应各地不同的气候环境条件,在水禽品种资源的改良过程中,应加入当地的品种基因,以适应我国南北跨度广、东西海拔差异大等不同地域、气候条件下的水禽养殖。
(2)水禽产业化发展中重视“民族意识”,提高自有水禽品种的养殖份额,大力发展中国的、民族的水禽产业。及时保种,开发适应不同区域气候和生产环境的自有水禽品种。鼓励和扶持自有水禽品种的繁育、推广。特别是肉鸭市场,要尽快找到适应我国水禽产业发展的种质资源,逐步取代樱桃谷鸭市场,优质的种源费用不应该继续为外商赚走[6-7]。水禽产业化发展的各个环节和部门也要积极的配合、尽量使用中国人自己的水禽品种。
3。建立水禽产业质量控制体系,开展行业自律,重视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水禽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保证。水禽产品深加工是刺激水禽产品消费增长的重要措施,也是水禽产业化发展的源动力。完善建立水禽产品深加工质量控制体系,水禽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开展行业自律的相关法律等政策的制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通过产业化的全行业的控制,对从原料收购、加工、包装、运输、流通、销售全程进行质量监控。做到安全养殖,安全生产,安全销售,使得水禽产品 成 为 市 场 竞 争 力 极 强 的 禽 肉 制 品,引 领 市场消费。
4。加强水禽产业化组织的紧密联系,分享产业利润。
水禽产业化发展过程中,要积极培育合作社、协会等行业组织,要使行业组织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当前我国大多数水禽饲养和加工企业无法实现信息和资源的共享、和有效利用。因此,加强水禽产业化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定期发布的行业预报,正确引导企业和农民发展水禽生产,减少生产的盲目性,提高养殖效益,使得水禽产业化各环节之间有效的互动起来,共享水禽产业信息资源,服务生产。同时,完善产业利润分配体系,使得参加产业化经营的各利益主体能够分享产业链各环节总增值利润的平均值,通过合理回流下游加工利润,紧密链接各产业单元,形成牢固的产业合作关系。
5。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扶持,引导产业标准化、产业化发展。
我国水禽产业化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支持。政府应宏观调控,把握蛋鸭产业发展的宏观方向。应从制度保障、补贴政策、信用体系、环境评估等方面,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为产业发展护航。
第一,相关部门宜出台专门针对水禽产业发展的政策与扶持计划,因地制宜的探讨适宜水禽产业的养殖补贴与扶持措施。
第二,政府提供公共信息平台和信息流通及市场流通场所,为产业发展提供顺畅、便利的经营性信息服务,实现有效生产及效用最大化。
第三,鼓励社会各种力量以创新的方式,解决产业发展中的用地问题、融资问题、养殖风险保障问题、养殖补贴问题、产业链调整问题等产业发展的问题,并为这些社会资本的介入提供完整的产权制度、法律法规制度等方面的制度保证。
第四,建立全国性的价格、市场规模预测与决策体系,提前预警、规避突发性的产业波动。
第五,严格实行有关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建立从上至下畅通的安全检验和监督机制,制定行业性的市场应急管理预案,应对市场突发事件,确保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六,制定发布行业性的生产标准、达标规范、污染排放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等行业性的权威管理规范。强制实施行业性的达标生产,提升行业竞争优势,实现产业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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