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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公共事务是公共管理的起点,决定了公共行政走向公共管理的必然态势。近年来,国内学界对公共管理的一些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总体上看,公共管理对我们还是一个新课题,公共管理学科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议我国政府公共管理模式的构建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政府是国家为了保证国家人民与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经济财产安全为目标,保障人民民主和社会长治久安的一个管理组织。政府的主要职能从四个方面而言,包括政治职能,对内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对外保护国家安全,经济职能,发展国家经济,管理社会经济生活;文化职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依法管理文化事业。它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社会职能,社会职能是指除政治、经济、文化职能以外的政府必须承担的其他职能。这类事务一般具有社会公共性,无法完全由市场解决,应当由政府从全社会的角度加以引导、调节和管理。
人类的发展,从穴居起就是群居状态时就有与政府管理相似的管理模式。我国从古代的君主专制到现代的人民民主,毫无疑问社会是在不断发展进步的。政府如何有效的发挥出自身职能,是政府与人民共同关注的重点。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来临,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人民的经济、生活和文化水平也有所提升,政府的管理模式也应当有所改善,这样才能更充分有效的发挥出政府的职能。
1.对政府管理模式的理论认识较浅。
对公共管理模式认识较浅薄以及对国家管理理论认识的深刻,主要体现在在政府在行使公共管理的过程中依旧是以以往传统的统治型的政府的管理思想为中心。这就导致了一些政府的官员滥用职权而进行一些钻营经济利益的非法行为,对国家、社会以及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体系漏洞下苟延残喘的贪官污吏把手中的权力当成是谋取利益的工具。狭隘的角度去认识公共管理理论存有错误理解,会对政府管理产生失误。
2政府公共管理体系存在不足。
当前情况下,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的重要转型时期,但是显然易见的是经济建设和公共管理制度仍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由于政府的公共管理制度如果改革不完善,不能对症下药,对社会经济干预的太多,部分官员的道德与政治素质不够高,觉悟低,政府监察机构的制度的存在缺失,政府部门的管理也存在问题,社会公共服务意识不高,政府管理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下,存在部分管理人员滥用权力,贪赃枉法,对管理制度不管不顾。因此,深化政府公共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3.使用公共管理模式的方式不当。
公共管理模式使用方法的不恰当,体现在政府在对各项事务履行自身职能的时候,使用最多的具有强制性的行政手段而非依法行使的法律手段或是调节的经济手段。这导致了我国公共管理的空间严重不足,而正常的政府公共管理模式难以高效的,有序的的运行。
1.从理论高度提升对公共管理模式的认识。
正是由于对管理模式认识的浅薄和对管理理论认识的不深刻,才会致使部分素质和觉悟低下的政府官员利用自己职位的权利而做着贪污,受贿等诸多违法事情,这不仅是给我国政府形象产生了不良影响,更是对我国的经济造成重大损失。这种违法的行径已经践踏了政府的公共管理理论,严重破话了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民对政府公共管理失去信任。因此对公共管理理论做一个高层次得理论认识和了解是非常有必要的。重点是先要要建立起以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理论。公共管理理论的实质就是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把人民最迫切的需要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最终目标,树立一套完整的公共管理服务理论体系;第二是要提升公共管理服务的质量,让人民能够享受更加优质的政府公共服务,与此同时政府还要搞好经济建设,只有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国民经济发展的好,人民的物质生活才有了保障,人民才能过上真正的富足小康生活,安居乐业,共创和谐社会。进而得出,增强对公共管理模式和管理理论认识是政府做好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
2.强化对公共管理模式的改革。
由于对公共管理体制的轻视,造成了阻碍了我国经济发展的严重后果,甚至在某种相关程度上,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经济上的破坏。因此,不得不对公共管理模式加强重视,并且要对公共管理模式进行创新和改革。并且建立和维护公共管理体系的正常化,这建立和维护的目的不是为了个别人或少数人的利益,而顾全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作为国家政府管理职能应该尽量较低对经济的过多行政干预,增强对政府官员的道德素质和政治觉悟的教育,完善政府的监察制度,对政府职能部门的进行高效的管理,提升政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增强社会的公共服务意识。对于部分政府管理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一定要严惩不贷。
1.扩大行政监察机构的职权。
应该以合理的方式增多行政监察机构的权力。这样对增加监察机构的工作进行具有重大的意义。扩展监察机的职权第一步是要相应的扩展监察机构的权限处分。对于那些具有违法乱纪的政府公务员,监察机构有责任对其进行处理,必须依法进行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罚。第二步是要提供给监察机构有关经济的处罚权力。针对某些由于没有提前预估或是主要领导由于主观臆断决策而形成的重大经济损失的失误行为,监察机构有权力要求有关承担责任的人赔偿公务的经济损失。
2.建立纵向领导形式的监察机制。
为了增强监察管理工作的成效,有效保障行政命令的畅通,西方发达国家的垂直独立领导模式的监察制度对于我国目前政府行政的监察工作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首先,垂直独立领导模式有利于提升行政监督的办事效率以及行政地位,促使监察机构的权力和责任能够对等,其次,垂直独立领导模式的监察能够促使监督权力组织性的形成,有利于监察权力的高度统一,监督权力的行使,有利于政府行政公务人员规范自身行为,遵纪守法,也保证了监察执法人员自己能安公守法,公正执法。
自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来,我国监察体系的在理论和实践取得了重大进展,行政监察体系内外结合的状态已经在进展中,行政监察体系的理论也在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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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关于文化产业的研究较早,但缺乏新型文化业态特征、分类等方面的研究。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新型文化业态投融资机制、模式及“两型社会”研究新进展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新型文化业态投融资机制、模式及“两型社会”研究新进展全文如下:
新型文化业态是指凭借互联网和数字技术支持而衍生出来的、与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有关的文化业态,其产品附加值高,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运用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方式,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十七届五中全会及“十二五”规划均提出,要“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十七届六中全会的主要议程之一就是研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提出“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等。这种高层重视以及《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政策推动着文化产业尤其是新型文化业态及其投融资方面的相关研究与发展。“两型社会”建设是世界各国共同追求的发展目标,与新型文化业态及其投融资关系密切。本文拟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及其最新进展进行综述并得出相应启示。
国外关于文化产业的研究较早,但缺乏新型文化业态特征、分类等方面的研究。国内这方面的研究有:赵立志分析了新兴文化产业的特征以及四川的数字内容、文化旅游、版权等新兴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提出了克服体制障碍、加大政策扶持等对策。张君君以湖南省为例,对文化产业新业态的含义、分类、产业特征以及湖南省文业产业新业态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盈利模式及融资模式的问题。
王晓波、郭欣、杨帆以保定市为例进行分析指出,培育文化产业新业态需要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改革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赵瑞政根据山西新型文化业态的发展状况、培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相关体制机制、出台相关保障政策等对策。这些研究以局部区域为对象,对新型文化业态的特征、发展状况及对策等进行了分析,且涉及到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打下了一定基础,但不够系统、深入。杜丽芬、王国平和刘凌云对“新兴文化业态”的概念、分类及特征等进行了分析,但未涉及投融资等方面。
刘忠指出新兴文化业态所具有的“新”特点、作用、制约因素及其光明未来,提到了投融资渠道不畅的问题,但未深入进行分析。肖荣莲分析了新兴文化业态的产生背景、特点以及意义与发展路径。黄伟一提出了新型文化业态的发展需要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共同努力、其发展关键是要解决融资问题等建议。郭雁鸿从系统科学、产业经济学、传媒经济学角度分析了新型文化业态的发展机理。这些对我国新型文化业态的发展状况及机理等进行了研究,但未及其它。
叶朗对2012年动漫游戏、网络新媒体等新型文化业态的发展相关情况进行了归纳与分析,还涉及到电影投融资状况等的分析,对我们具有启发意义,但还不够全面。崔文贞对新型文化业态的概念、分类以及对策进行了分析,并指出要提高专业化发展水平、实施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等。这些研究涉及到新型文化业态的公共政策方面。杨宁对已有新兴文化产业的理论研究进行了综述,认为包括作为文化产业组成部分的新兴文化产业研究及作为独立研究对象的新兴文化产业研究两部分,并对其研究中的关注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了综述。上述研究为新型文化业态的研究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这些研究还可进一步深入,而且缺乏关于新型文化业态投融资体制、机制和模式等方面的研究。
Brinkman认为国外保险公司在文化产品不同阶段提供的完善保险服务为文化企业赢得信贷融资提供了重要保障。Robert and Merton、Riding and George认为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完善的中小文化企业担保、再担保体系为文化企业信贷融资问题提供了重要保障。这些研究指出了保险、担保的重要性,但未具体研究投融资体制及机制等。齐勇锋以山西省为例提出了构造区域文化投融资运营主体、放宽投资准入门槛等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策略。
李贵斌和宋晓丹分析了国外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及大庆市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的策略选择,以期总结经验并探讨大庆市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创新模式。吴少新、张立勇、张远为提出以突破种种束缚我国文化投融资方面的体制性障碍为突破口,通过综合配套改革推动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这些文献涉及到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体制的研究,但研究不够系统。
Phillip McCalma分析了外国直接投资在美国好莱坞电影投融资中的重要作用,并指出国际资本的介入丰富了美国文化产业的融资主体构成。余晓泓基于美国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的分析提出,当前解决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难题的首要办法是广泛吸收民间资金和国外资本。陈清华认为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创新的关键是要塑多元化投融资主体。
这些文献涉及投融资主体的研究,但分析得不够深入。关于文化产业投融资的政策支持等方面,Braedon Clark以澳大利亚电影产业为例指出,税后优惠政策较之直接补贴更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私人资本投入电影产业。Nantes Métropole认为,吸引投资的一个困难常常是因为投资者在评估风险和无形资产估价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共政策在鼓励投资者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且指出西方国家常见的工具主要有贷款及担保、股权融资、税收优惠和政府资助、非货币支持措施。该研究指出了吸引投资的困难、公共政策在鼓励投资方面的作用以及西方国家常见的投融资工具。
龙怒认为我国政府应出台更具吸引力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吸引企业投资文化产业,并通过有关政策引导,培育文化企业做大做强。魏鹏举指出国家政策激励及公共资金投入引导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建构公共资金引导的市场化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的思路和建议。李华成认为必须依靠政府对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制度加以完善。这些研究探讨了政府政策支持的重要性以及具体的支持方式,但研究不够全面。
总之,已有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与启发意义,但不够全面系统且可进一步深入,而且缺乏关于新型文化业态投融资体制及机制的研究。
三、文化产业投融资模式的研究
Robert C. DiGregorio and Jr.指出,美国电影业目前已形成了诸如制片公司提供资金、独立发行商融资、代理融资、终端客户融资、贷款、预售协议等多样化融资方式。Laura Clayton and Hugh Mason认为英国创意产业中的中小企业在资金需求和融资渠道方面主要有透支、设备租赁或租购、权益融资、银行长期贷款、票据贴现等方式且各占一定比例。Bin Zhang and Xiaoyan Du基于英国目前的投融资形式得出利用资本市场积极融资、吸引风险资本等启发。高颖认为,西方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主要投融资模式主要包括银行贷款、投资基金、并购重组、无形资本融资及跨国融资等。可见国外的投融资方式及模式是多样化的。
国内方面,罗华和方晓萍将创意产业投资模式分成国家与政府投资模式、民营投资模式、外资投资模式、基金投资模式四大类。周正兵和郑艳探讨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模式。欧培彬提出应构建不同于传统融资方式的新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高凌霁提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模式,并以华谊兄弟集团的融资模式为例进行个案分析。这些研究都分析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融资模式。刘丽和张焕波、胡晋芳和李莉、龙怒、李童、刘学华分别对北京市、西安市、云南、陕西、上海等区域的文化产业投融资模式、方式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杨靖吉提出我国文化产业初创期应以内源融资模式为主,成长期应以债权融资为主,成熟期应以股权融资为主,强调不同时期应采用不同的融资模式。
辛阳对中美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机制、方式以及投融资效率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的建议。可见,目前关于文化产业投融资模式、方式的研究中,国外文化产业投融资方式更加多样化,而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融资方式还比较单一,需要加快融资方式的创新等。简言之,这些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与借鉴意义,为进一步的研究打下了重要基础,但仍需深入,而且缺乏关于新型文化业态投融资模式方面的研究,更缺乏以“两型社会”为视角的研究。
王克修分析了“两型社会”与新文化业态的理论关系,并对推动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新的文化业态培育实践进行了分析。黄岑、邓向阳认为,“两型社会”和“文化产业新业态”两者之产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要充分发挥文化产业新业态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作用。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涉及两者之间的关系,未涉及新型文化业态的其它方面。
综上可知,目前国内外关于新型文化业态的概念、特征、发展以及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模式等方面有一定的研究。相对而言,国外相关文献涉及较少,而且多表现为对文化产业个别领域如对电影业等的研究,还未能系统地研究整个产业的投融资问题。而国内的相关研究相对丰富,包括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方式等以及新型文化业态的特点、分类等,个别的涉及其与“两型社会”之间的关系方面。
然而学术界这方面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不够全面、系统,未能深入的展开,更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分析框架,尤其缺乏新型文化业态投融资机制和模式方面的研究,更缺乏新的研究视角。而且在实践中,新型文化业态虽然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其发展远远不够,其投融资体制障碍依然明显、投融资机制尚不成熟、投融资模式仍然不完善。
因此,基于“两型社会”这个研究视角,以相关理论研究为基础,运用多种分析方法对新型文化业态发展中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和模式等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就是目前迫切需要开展的课题。
(注:基金项目: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文化产业经济研究中心资助重点研究项目(HBIR2013Z003);2012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青年项目(Q2012310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应用经济学学科建设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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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对于我国民办高校融资模式的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对于我国民办高校融资模式的探讨全文如下:
民办高等教育由于其区别于公办高等教育的特性,所以,民办高校在面对融资问题时是有很多问题的。随着高等院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民办院校学生数量也有显著的增加,这就相应带来了办学规模也要不断的扩大,新校区、新教学楼、师资力量等的建设与招录更是给民办院校的资金投入增加了很大的比例。如何构建民办高校的融资平台,建立民办高校融资渠道的创新模式,是民办院校摆在眼前的重要问题之一。
(一)企业主导模式
这种模式在民办高校办学过程中是资金的主要来源渠道,可以为民办学校提供大量资金,同时还可以为学生将来的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就业机会,对企业的生存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种模式在民办高校办学过程中往往是以某龙头企业牵头,学校从创办到发展都是借助于这些企业的资金投入。
(二)政府主导模式
这种模式可为民办高校提供财政资助与制度支持。在民办高校办学过程中,政府和民办高校的利益整体上是一致的。民办高校在办学过程中最缺的是资金;但从长远发展形势来看,制度支持将起到的作用更加至关重要。另外,政府可以通过免税、减税或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来支持民办高校的发展。
(三)民间主导模式
民间主体模式的资金来源比较广泛,虽然大多情况下筹集的资金不多,但是在民办高校筹资模式中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而且通过民间资助可以加强办学者的信心,给予精神上的支持。这种模式目前在很多地方民办高校中都有采用。
(四)大学生主导模式
这种办学模式主要是通过学生交纳学费来支持发展的。从一定程度上来说, 大学生招生人数的多少直接影响着很多民办高校发展的未来命运,民办学校资金来源有一半以上是来源于生源。因此,民办高校发展成功与否,与生源的关系非常密切。
(一)多元化融资模式优势分析
1、企业主导模式的优势分析
民办高校与企业是互利的。在这种模式下,企业为民办高校的发展提供资金和就业机会,民办高校为企业的发展提供高素质的人才;企业为民办?校专业设置起了导航作用,民办高校可以让企业更好的发展,其发展方向在一定程度上说就是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另外,企业注入的大量办学资金也保证了更多民办高校得以顺利的办学,民办院校招生收入也为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投资回报。
2、政府主导型的优势分析
第一、在我国,民办高校的外部管理由中央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管理,在很多方面和国家公办大学有共同之处。从整体上看,民办高校外部行政管理注意到了民办教育作为公共性产品所固有的特色,其管理内容与公立高校相似甚多。第二、在我国,政府是权力机关和人民利益的代表。尤其是教育的方向和目标是由政府来制定的。第三、由于要创办一所民办高校,其资金需要往往很大,政府在很多方面可以承担,又可以提高民办高校的地位。第四、我国普通高校基本上都是由政府创办和管理,其管理模式有可能会出现与市场经济不一致的情况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民办高校来弥补。
3、民间主导型的优势分析
民办高校和民间主体的个人投资利益一致,所有权和经营权属于民间个人或团体。这些民间主体主要包括来自社会的很多力量,比如,学生家长、本校教职员工和社会其他成员等。这些人投资到民办高校,更关注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和办学模式的改进,尤其是本校教职员工的参与,由于他们整天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所以他们可以为学校良性发展提供更多的合理建议与意见。
4、综合主导型的优势分析
这种模式的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广,是属于综合性的筹资模式。在学生缴费的前提下,根据合同规定,按资金比例相应获得利益和承担风险。这种模式有利于明确股东之间的责、权和义务;在管理方面,可以采取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形式,这样可以限制相关部门的权利,也有利于多种管理方式的采用。
(二)多元化融资模式的不足之处
1、企业主导模式存在的问题
由于很多企业最终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无论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还是创办大学,他们最终的目的是不可能改变的。在这种情况下就很容易产生企业为了获得收益,基本上会按照市场规律来管理学校,而不是为了社会和学生的终身发展而去办学。在办学过程中,很多企业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适合本企业发展的人员,而不是全面培养社会需要的各阶层、各专业的人才。有很多企业即使注意到这些问题,但是由于其在管理模式上的很多不适应、不专业,也会导致人才培养目标偏离实际的情况发生。
2、政府主导模式存在的问题
第一、政府对民办高校管理的随意性较大,在产权界定上不够明晰。民办高校与政府关系存在着不清晰情况,同时,双方在责任上也往往相互推诿。第二、政府对民办高校的管理整体偏严、过死,在面对社会发展对人才的不同需求时,民办?校的办学自主权显得极为有限。第三、在外部管理过程中,传统的公立高校管理模式惯性过大,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民办高校的特殊性,这就造成了民办高校在其发展过程中收到了很多不利限制,其结果自然不利于民办高校的发展。
3、民间主导模式存在的问题
第一、民办高校在获得民间资本的时候比较困难,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大额的投资人比较少,很难形成相当规模的投资群体;二是老百姓进行这样一项投资要承担的风险比把钱存人银行的风险大得多,所以,他们更喜欢将自己的前存入银行,而不是投入到未知的民办院校办学当中去。第二、关于利润的分配问题,在民办院校办学过程中,很多财务信息是不公开的,这种情况就降低了学校收入和使用资金的透明度,很容易存在分配不均和徇私舞弊的情况发生。第三、管理权问题。由于学校的创办与管理通常是由国家和政府举办的,但是民办院校在其发展过程中根据教育规律来管理还是由创办者自己来管理会存在一定的争执,很容易出现权责部分的情况。 4、综合主导模式存在的问题
第一、在办学过程中存在着具体制定产权方面没有规律可循、产权不清晰的情况。第二、因为学校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属于集体,很容易导致出了事情没有人管的局面。第三、由于投资主体的背景不同,导致处理事情的方式不同,从而引起投资主体的不和谐,甚至产生矛盾。
(一)增强规划意识
我国民办高校在发展过程中要做到统一规划,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各项项目进行科学性和优势分析,彻底摸清所需资源设备的建设与使用情况。把筹融资项目列入学校的科学发展计划中,保证所建即所需,尽可能地减少筹融资规模,减轻我国民办高校负担,保证能对各项目的效益有充分的理解和把握。
(二)增强法律意识
我国民办高校在发展过程中,要增强法制观念,坚决贯彻相关法律精神,遵循正规筹融资规定和程序办事,对于各种筹融资渠道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认真研究学校的财务状况和发展需要,确定科学、合理的融资规模。另外,在学校管理过程中,时刻谨记按照相关法律从事教育教学与相关工作的开展,避免出现违背我国相关法律与文件精神的情况发生。
(三)增强创新意识
我国民办高校在融资模式的改进过程中,要联系传统筹融资渠道,结合自身优势,选择更科学、更合理、更有效的筹融资渠道和方式,以此来促进民办高校健康顺利的向前发展。最大限度的组合最佳筹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完善传统融资模式所不能实现的新途径。
(四)增强效益意识
效益性是民办院校融资应遵循的根本原则,也是民办院校融资的主要目的之一。增强效益意识就要做到:第一、在保证完成国家对于大学生培养目标的前提下,兼顾办学效益;第二、在保证办学质量和办学特色的前提下,教学质量与效益兼顾;第三、经常性的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做出正确的评价,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第四、支持健康有效的筹资模式,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五)增强民主意识
我国民办高校的融资渠道多样化决定了它在融资的同时要注重自身对于融资资金的使用做到民主、公开、透明,使得投资人能够投的放心、使用者使用的安心。这种民主意识首先要在投资集团内部形成一定的共识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定向的公布资金的投入与使用情况,以此来稳定投资、稳定民办院校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融资租赁模式
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在租赁期间,承租单位可以拥有租赁物件的占有、使用、收益三项权益,以满足发展的需要。尽管承租企业在这项交易中没有得到资金,但是必须按照占用资金的时间偿还租金,所以,这种模式需要有长远的投资眼光,并且要辩证的分析这种投资模式。融资租赁在高校中的应用一般为后勤设施,这也属于后勤社会化引资的一种方式。它是在租赁期满以象征性价格转让给校方一种办学模式。
(二)通过学费保理融资
目前,我国民办高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学费,学费的收取每年非常集中,民办高校资金紧缺主要集中在每年上半年,部分民办高校可针对自身资金的情况,利用学费收费权质押的形式在短时间获得保理资金。民办高校应对自身合理定位,确定办学理念, 注重实际能力培养,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在把握国家和社会对于人才需求的形势下,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得到社会、家长和学生对于民办院校的认可,保证生源的持续性,确保学费保理融资渠道的畅通。
(三)以学校冠名权方式向社会融资
这种融资方式在很多民办高校,甚至是公办高校都存在,它主要是通过对于后勤管理的形式来实现的。比如,在教育后勤服务管理过程中,鼓励社会资金以市场化方式运作。对食堂、维修、商业零售、运输等组建专业化后勤服务集团,学校后勤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另外,建立以留存盈利增补资本金的制度,在净利润中留有一定比例的收益用于设备设施改造等。
(四)信托融资模式
信托公司在发展传统产品的同时,也逐步探索提出了“高等教育发展信托计划”,高校信托属于公益信托,属国家鼓励发展范畴,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将学校拥有的闲散资产,比如闲置设备、教学金基金、科研发展基金等委托给信托公司实现增值。第二、通过信托公司筹集社会资金,从而达到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目的。
(五)国家融资模式
第一、民办院校在通过国家融资的过程中可以以不同的形式来实现。比如,很多民办院校由于招生规模的扩大,所以需要建设新校区,在这种情况下,民办院校可以通过政府以不同的形式来节约新建校区的资金投入。第二、民办高等教育必须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借助政府的力量加大宣传力度, 间接获得政府对民办高校的融资。第三、借助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对于民办院校的认可与支持,扩大招生规模与办学知名度,以此来获得更多的融资与办学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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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行政法的变迁与行政模式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从1949年至今,我国的行政模式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专断—压制型(1949—1979)、压制—缓和型(1979—1990)和缓和—参与型(1990—)三个阶段。在专断—压制型下,具有控权功能的现代行政法没有生存空间;在压制—缓和型下,具有治理工具特征的"行政管理法"逐渐形成;在缓和—参与型下,"缓和"减少了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对抗,个人自由空间不断拓展;"参与"开放了行政过程,通过个人的参与提升了行政的合法性、合目的性。原有的"行政管理之法"逐渐嬗变为"管理行政之法",亦即在确保行政权有效率行使的同时,又对其实施必要之控制的现代行政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行政管理模式变迁的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我国行政管理模式和现代行政法变迁之间存在很大的联系。我国行政管理模式自1949年至今主要经历了三个不同阶段,现代行政法已经从原本的行政管理之法转变成管理行政法。本文主要介绍了我国行政管理模式的几种类型,重点阐述了缓和—参与型行政模式。
【关键词】:行政管理 现代 行政法 变迁
我国行政管理模式的转换对于经济体制改革成功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行政管理模式自1949年发展至今可分为三个阶段,1949-1979年的专断一压制型,1979一1990年的压制一缓和型,1990年至今的缓和一参与型。在第一阶段,行政法严重限制了个人的自由,而现代行政法具有较高的控制行政权,因此其没有立足之地和生存空间。在第二阶段,个人获得了一定的自由,社会逐渐需要控制行政权管理,自此慢慢生成了具有治理工具特征的现代行政管理法。在第三阶段,个人自由空间进一步扩大,使个人和国家的对抗逐渐“缓和”,个人也“参与”行政过程,使行政的目的性、合法性大大提高。现代行政法借鉴了很多先进的理念、制度,改造了原来的“行政管理之法”,“管理行政之法”取而代之。
(一)专断一压制型的基本特征
在1949-1979年间,由于政治斗争的需要,国家动员广大群众不断发起_运动,用暴力机器强行压制个人自由,个人也会由于压制而被动员起来成为国家特定政治目标实现的主要工具和力量。专断一压制型行政模式实际上是指将个人自由压制到极限,“态意”是这种行政模式的基本特征。具体表现,一是若某一决定对个人不利,并不会公布明确的理由,常常在官方发布中直接采用“经研究决定……”的句式;二是行政权的行使缺乏程序性规则和实体性规则,常常是通过上下级“命令一服从”的关系控制行政权力;三是行政权力的边界比较模糊,可以无限扩张,不管是多么纯粹的独立私人空间,也允许行政权力随意进出。
在专断一压制型行政模式下,个人没有民主和自由,个人自由与权利均是国家赐予的,国家可以随时收回。个人若想挑战行政权力,则国家必然会进一步加强对个人的压制,并不会“招安”个人挑战者,或者将这些挑战力量释放,绝不会协商。因此,在这种政治文化氛围下,只有国家的“批准”才可拥有个人行使的权利,才可享受自由,有了国家才有个人。L匕如户籍制度,国家制定法律把公民划分为“乡下人”和“城里人”,并且制定了相应的权利、义务体系,将“乡下人”局限在一块土地上,“城里人”局限在一个单位中,个人只有依靠土地或者单位才可以生存,国家就是利用这种无法摆脱的生存关系控制个人自由。因此,专断一压制型行政管理模式实际上体现的是一种层级制度,根据利益的不同制定出不同的等级保障制度。
(二)专断一压制型政府的行政与治理
自从20世纪50年代实现农业集体化后,农民个人只能借助集体经济组织才可获得生活资料,后来又制定了人民公社制度(生产大队、小队、家庭、个人),实施“叠床架屋”的治理方式,导致农民个人对于集体经济组织的依赖程度更高,也会服从支配。同样的,城镇居民属于国家机关、工厂或者学校等单位管辖,个人只有每个月领取布票、粮票等生活所需票证和工资维持生活。由此可见,国家权力已经渗透全社会,不管是农民还是城镇居民,都承受着国家制度的无限束缚和多重压力。
(一)压制一缓和型的基本特征
在1979-1990年间,国家为了满足对外经济开放、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需求,慢慢缓和了对个人自由的压制,适当扩宽了个人活动空间,个人对于集体、单位的依赖程度逐渐降低,虽仍然存在一定压制,但逐步形成压制一缓和型行政管理模式。其基本特征,一是仍然存在个人压制,但个人压制慢慢转变成国家管理社会有序性的一种管理、控制手段。二是国家承认个人拥有自身的权利,也承认个人自由,出台了一系列维护个人权利和自由的相关法律制度,但是要求个人权利及自由应在国家容忍的限度内。三是国家开始重视法律制度,不再依靠指示、政策行使行政权力,而是借助法律约束性。
(二)压制一缓和型政府的行政与治理
原来的行政管理主要是依靠运动、政策进行政治统治,压制一缓和型行政管理模式逐渐转变为采用程序、规则进行治理,实际上表明国家已转变政治统治策略。1985年,我国开展“全民普法”,民众已经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这给政治统治技术的策略转换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社会基础。“全民动员”在专断一压制型行政中常常被用作实现政治目标、贯彻落实政治任务的手段。高强度的压制行政慢慢弱化,“依法执政”的理念得到认可和重视。法律作为一种观念、一种规则,走进民众的日常生活中,人们学会从法律的角度评价他人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
国家在1986年修改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提出受到处罚的人若对处罚结果不满,可以继续向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这说明国家已经提供法律途径便于个人维护自身的权利。但是实际上,这不是指无条件支持,个人不可以向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实效性”发起挑战,导致民众常常不会在第一时间想到通过法院来维护个人权利和自由,而是向责任者的上级机关提出自己的诉求。这样会使民众认为法律是一种异己力量,怀疑依法执政的公正性、合法性。
(一)缓和一参与型的基本特征
国家在1990年开始实施的《行政诉讼法》,全面 改写了行政法上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关系。个人压制逐 渐淡出,国家行政通过吸收广大公众主动参与行政过 程,使行政权获得合法性、正当性,自此,缓和一参与型行政管理模式逐渐形成。这种模式的基本特征,一 是原本个人和行政之间的对立关系转化为合作关系,国家和个人都认识到合作可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种合作关系要求国家将其行政过程对广大民众开放,使民众能够主动参与行政过程,并且大胆表达自 己的意见,更容易接受行政决定。因此,在政治方面必须尊重个人的言论自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于言论自由导致的各种争议。二是虽然在形式上法律已经拥有一定的地位,国家也从以往的依靠政策行使行政权力转变为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但是依法行政中法律的“工具”色彩仍然比较浓重,并没有彰显其约束功能。
(二)缓和—参与型政府的行政与治理
解除了对个人的压制,公众会参与行政过程,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肯定,法律也在行政中获得应有的地位,我国已经开始走向“依法行政”。但是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并没有完全实现依法行政,实际上 地方政府是一级商业机构,利益的驱使决定地方政府不依法执政的本质。在缓和一参与型的行政管理模式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学会灵活运用正确的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应引起决策高层的重视。个人自由度对于社会发展及国家经济发展的高度、深度有直接影响,也是国家国际形象及地位的重要体现。只有自立、自由的主体才可以促进国家的长远发展,因此,现代行政法不仅需要政府依法行政,也需要公民能够理性、成熟地参与行政过程,能够和行政进行良性互动。
综上所述,行政管理模式转变是导致现代行政法变迁的重要影响因素,只有不断改革、创新国家行政管理模式,才可以摒弃旧的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的合理性、合法性,促进法治的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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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从承销商到投资者,参与债券发行环节的人,都将其视为是当地政府发债。伴随“打新债”的浪潮不断升温,企业债日前成为债市最“炙手可热”的投资品种。在当前收益率水平处在历史低位、债市整体尚未脱离盘整状况下,企业债借助其高利率优势,重现公司债鼎盛时期“开盘售罄、一票难求”的火爆发行场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中的城投债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中的城投债研究全文如下:
(一)中国城镇化需要大量资金
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2012年12月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从中国的城镇化率数据来看,1978年以前,城镇化率还比较低,维持在17%左右。1978年后,中国的城镇化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从1995年开始,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从1995年的29.04%到2011年的51.27%,平均每年的城镇化率增长为1.3%。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城镇化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地方政府也需要大量的资金以支持城镇化的发展。
数据来源: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
(二)分税制改革降低了地方政府收入
为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体制,1993年12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税收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的划分;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返还额的确定。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明显降低,而支出却持续升高。在1994年以前,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还比较高,高于支出的比重,地方财政和支出是相平衡的。而1994年之后,比重明显地下降至50%左右,财政支出却在持续的上升。这就使得地方政府的财政赤字一直存在,若没有其他的融资手段,财政赤字会不断的扩大。
(三)法律规定限制了政府的融资渠道
1994年3月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直接限制了地方政府的举债权。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和三十条也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报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这些法律上的规定都使得地方政府的融资途径少之又少。
上述三个原因就造成了地方政府目前的两难状态:一方面,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以支持,而另一方面地方财政的收入逐渐降低,相关法律的规定也限制了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于是,地方政府纷纷通过划拨土地、股权、国债等资产,成立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均可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以实现承接各路资金,进而将资金运用于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这些公司被称作“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主要表现形式为地方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简称“城投公司”)。地方政府利用城投公司发行的相关债权即为城投债。
中国的城投债首先诞生于上海。随后,各地政府纷纷效仿上海,城投公司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发行的城投债规模不断增加。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2005年之前的起步阶段。2005年以前,中国城投债的发债主体集中于直辖市和大型省会城市,发行量非常有限。
二是2005年-2008年的稳步发展阶段。2005年后,地方企业债的启动使城投债的发展不如一个新的阶段,城投债成为企业债的重要品种。2008年城投类企业债共发行720亿元,占企业债发行总额的30.4%。
三是2009年至今的快速发展阶段。在宽松货币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的大背景下,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带动企业债市场升温,城投债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快速发展。
城投债虽然缓解了地方政府的融资难问题,但是这个新兴的金融产品在发展过程中还是渐渐的暴露出来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就会是造成以后信用风险的原因。城投债作为准市政债,在发行过程中有地方政府作为隐形担保,虽然地方政府的信用等级要高于企业,但是随着城投债的不断扩张,还是有一些债务风险的。
(一)发行规模增长迅速,加大债务风险
我国城投债规模发展迅猛,从2002年的30亿元到2008年的502亿元,此阶段发展较为平稳。在2009年城投债有了井喷式的发展,迅速达到了2605亿元,在2010年国务院颁布了相关通知后,城投债的发展得到了相应的控制,2010年的发行总量稍显回落。但是到2012年又有了跨越式的增长,达到了8695亿元。在2009年之前,城投债占企业债的比例约为30%,在2009年之后,城投债所占比例迅速提高,达到70%。由于城投债的资金用途都为基础设施与公共建设,城投公司本身也无增值能力,这使得城投债的偿还压力都在地方政府身上,这样快速的发展无疑给相应的地方政府带来了偿债压力。
(二)发行主体信用级别逐渐降低
债券信用评级是指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发行债券融得的资金的使用合理性和偿还债务本息的能力及其风险程度所作的综合评价。城投债发行时信用评级在2008年之后逐渐降低。2007年之前,发行的城投债的信用评级都为100%。2008 年 1 月发改委下发了通知,对于企业债的发行申请,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月内,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采用“成熟一家,发行一家”的核准制,取消了每年对企业债的额度限制,发行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决定。这使得AAA级信用评级所占比重逐渐下降,AA+和AA级逐渐增多,在2013年AA级债券占了主要部分,城投债的信用风险逐渐增大。
(三)市场认可度不高,融资成本大
在市场中风险是与收益成正比的,风险越高收益则越高,按这个原理来说,城投债作为准市政债,有地方政府做隐性担保,其信用等级应高于一般的企业债,相应的风险和收益也会低于企业债。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从对2002年到2013年我国城投债和企业债中非城投债的票面利率的研究可以看出城投债的票面利率普遍高于非城投债的票面利率。这一方面说明城投债的市场认可度并不高,发行主体需要靠提高票面利率来进行融资,另一方面这也提高了融资成本,为地方政府造成还债压力。
我国的城投债发展了十年,在这十年中,城投债的规模迅速发展,融资额迅速增多,这给地方政府也提供了大量的资金。但是如此快速的发展也暴露出来很多问题,比如发展速度过快;融资成本高;信用评级逐渐降低等等。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地方政府还会利用城投债来融资,因此需要一些措施以使得城投债更加规范化,风险更低。
最近几年城投债的发行规模迅速扩大,而且城投公司的盈利能力又不强,这使得地方政府的还债压力陡增。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有3000家以上的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其中70%以上为县区级平台公司。县区级别的地方政府本身收入就不多,若大量发行债券就会使得风险加大。所以对于城投债的发行规模要予以控制,同时要规范发行主体。
对于发行主体的信用级别也要有改善措施,债券都有其增信方式,城投债也一样。目前城投债的增信方式都是地方政府的抵押担保方式。这种担保方式使得城投公司并没有亏损意识,应该加强城投公司的运营方式,使其自身也有盈利性,这样可以减轻政府的还债负担,降低债务风险。在债券交易的过程中要提高信息的透明度,要让债权人明确知道资金流向,城投债所筹集的资金都用于公共事业,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可以降低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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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经济格局日新月异,跨国并购与投资已经开始普及。 民营企业如果要获取不断发展的动力,在国际竞争中抢占先机,必须要“走出去”。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我国民营企业跨国并购的法律问题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摘要: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在全球化背景下,有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跨出国门,到国际上寻求更长远的发展。 其中,跨国并购是这一过程实现的重要方式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跨越腾飞,与经济全球化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民营企业的发展规模也在不断地壮大,参与跨国并购的企业逐年增多,但在整体上还处在起步的阶段,因此探讨民营企业的并购特点, 分析民营企业跨国并购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对提升民营企业规避风险的能力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民营企业;跨国并购;法律。
论文正文:
我国民营企业跨国并购的法律问题研究
当前, 海外并购已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国门的重要方式于捷径,这一活动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当时有首钢、中化等多家国有企业开始探索海外并购。 1988 年,中化公司成为政府正式批准的跨国并购试点企业,之后的二十多年里,我国的民营企业也进入海外并购的浪潮中。1999,政府确立了“走出去”战略,为民营企业的海外并购打上了强心剂。 2001 年, 民营巨头万向集团收购了NASDAQ 上市的 UAI 公司,成为第一家并购海外上市公司的民营企业。此后几年,民营企业跨国并购的浪潮越掀越高,在海外借壳上市的例子也越来越多。但民营企业的跨国并购尚处在初级阶段,牵涉到法律的问题还需要迫切得到解决。
当前在民营企业跨国并购领域,法律问题还比较多。 我国海外投资管理制度是由相关的部门规章组成的,在立法上促进企业进行海外投资发展。 这些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海外投资管理的法律内容不完善,主要针对国有企业,对于民营企业的海外发展不适应;审批体制不合理影响到民营企业跨国并购的效率;国内法和国际法不太协调等。
1.海外投资立法体系缺失。
由于我国的海外投资尚存在着立法体系的缺失,只有为数不多的关于对外投资行为的管理规定与办法, 在体系上还无法统一,缺少完善的内容。
①立法层次低,未形成系统性。
我国的涉外投资审批以及税收等内容,除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受国务院委托制定发布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其它的文件大多是各部委颁布的行政规章,还未到法律的高度。因此,这方面的规章制度缺乏一定的权威性,无法对海外投资起到充分的规范作用,这导致了诸多冒险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对后期监管以及投资的安全运行形成了隐患。
②立法的缺失。
当前,民营企业将实施海外并购作为进入国际市场的重要模式,缩短了开启企业的国际化之路的距离。 但是我国尚未有海外并购方面的立法。尽有的一些法律性文件只限于对国内并购行为进行规范,对海外并购的规定还是空白。 立法的缺失对民营企业的海外并购发展产生了较大的阻碍,法律风险较大,导致民营企业的海外并购难以获得理想的效果。
2.不合理的审批体制。
当前的海外投资审批依据不多,只有商务部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发改委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以及外汇管理局的《境内机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几个主要政策文件。
虽然这些政策提供了较为宽松的海外投资法律环境,但是核准程序多而复杂。
①繁琐的审批程序。
当民营企业想要进行海外投资时,首先要获得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以及外汇管理局的审批,每一个部门都设有市、省与国家三级,最终还要得到中国驻海外机构的核准,有着很复杂的审批手续。向发改委申请项目审批是企业迈出海外投资或并购的第一步,遇到重要问题时,还要进一步进行评估论证。 随后必须要到商务部审批网络进行登陆,获取属于自己的批准号。 整个审批程序花费的时间较长,就算提交的相关材料有所简化,但依然较为繁琐。
②审批规定有冲突。
其一,发改委与商务部的核准有重复。
商务部的《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核准企业海外投资的是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管理与监督对象是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 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并在完成法律程序之后的一个月内报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境内各类法人及其通过在境外控股的企业或机构 ” 在境外进行投资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项目由国家发改委与省级发改部门核准。 同样是海外投资,有两个核准部门,提交的文件、审查的内容上也有重复,如何实现一致的协调,还没有较为有效的解决方法。
其二,发改委与外管局前期费用不一致。
在海外投资的前期费用审批方面,根据外汇管理局的《境内机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规定,如果企业要向境外汇出前期费用,应带上规定材料到所在地的外汇局进行申请,并由外汇指定银行凭借该核准件为相关企业办理购付汇手续。 而发改委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海外投资企业如需投入必要的项目前期费用,应向国家发改委进行申请核准,只有通过核准的前期费用,才能计算到项目总投资金额中。
③审批内容简单。 海外投资的审批内容较为简单,主要是当前的海外投资审批立法未体现出行业的特性,对于控制风险的鼓励性不足等。 主管部门的审批条件不清晰细致,难以满足产业结构调整、先进技术吸收、相应的投资实力等内容,只给予原则性标准的规定,尚无定量化的实现。 导致一些官员拥有较高的自由裁量权,如果该权力使用不当,将导致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被干扰,影响到正常投资行为。
3.后 期 监 管 不足。
在对海外投资管理方面,国内有关部门经常轻监管、重审批。由于审批的环节太多,导致一些企业望而却步,为了避开审批而私自进行海外投资,造成了后期监管不力的情况发生。例如,美国纽约经领事馆登记的中国海外企业有 140 多家,中国驻纽约领事馆估计有 350 多家,但据美国政府估计,纽约地区有中资背景的公司超过了 1100 家。由于海外投资领域较为复杂,经常出现新问题,严重挑战着后续监管体制。
①外汇管理不健全。 我国一直在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然而改革方向主要集中于简化事前审批程序,事后监管方面的改革内容很少。
其一,缺乏自然人海外投资的管理细则。
从海外投资的发展趋势来看,将持续对直接投资的主体限制进行放宽,自然人被允许对外投资,如此可以进一步跟国际接轨、使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得以提高,还能提升海外投资的规模,均衡外汇资金的进出。 此外,允许个人用自有的合法外汇或者人民币购汇开展海外投资也成为一种趋势。 但是对自然人海外投资的外汇管理,当前的外汇管理制度尚未对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作相应规定,使外汇管理局的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甚至出现监管中的盲点。
其二,对海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不力。
对于长期住在国外的中国自然人,由于拥有不错的当地社会关系,能够经过居住国相关部门的许可,直接在当地注册公司,达到投资的目的,缴纳的注册资金是该自然人拥有的国外自有资金。 在这种情况下,该自然人海外设立的公司资金,并未经国内汇出,而直接于居住国进行运作,起注册的海外公司,并未在国内有关部门中留下记录,然而该自然人的投资行为已成实施。 虽然《境内机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中有明文规定,外汇管理局有权根据国际收支情况以及海外投资情况,调控海外投资外汇资金的来源、管理方式以及海外投资获取的利润截留等相关政策,然而该审查力度几乎是空白。
②对民营企业的监管缺位。
在跨国并购、海外投资的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长期占据着主导地位,无论是规章制度还是审批流程,以及外汇管理和海外资产的监管,主要针对国有企业而制定。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民营企业逐渐开始往海外发展,海外并购与投资的民营企业越来越多,投资步伐进一步加快,逐渐超过国有企业,成为海外投资并购市场的主力。 但是现有的海外投资管理制度,无法为民营企业在跨国并购与投资上提供更多的帮助。
首先,审批流程中对民营企业的开业核准或项目核准都比较严,难以信任民营企业的外汇管理。而在监管民营企业的海外投资上,还存在这另外一种观点,就是对民营企业可以放开不管,让他们自行发展,政府不需要监管过多,因此这方面的监管漏洞处处存在。 当前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尚未完善, 加之民营企业的企业制度建设存在一些问题,诚信度跟国有企业相比也有一定的差距,造成了政府对民营企业的不信任感。
而且根据以往案例证明,发展中国家的民营企业进行海外投资,通常还会发生投资移民问题,对于中国的民营企业来说,这问题同样存在。 另外,在项目可行性以及市场调查方面,民营企业的海外并购与投资经常考虑不周,留下了安全隐患。 所以对民营企业的跨国并购与海外直接投资, 应进行有效的监管,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监管体系,一方面,能够鼓励民营企业进行正常的海外投资;另一方面,能够有效地防止民营企业的资本出现非法外流。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经济格局日新月异,跨国并购与投资已经开始普及。 民营企业如果要获取不断发展的动力,在国际竞争中抢占先机,必须要“走出去”。 然而海外投资已不是单纯的企业行为,从海外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无论哪一个国家的跨国投资与并购经营,都离不开政府的管理与支持,尤其是一些体制尚未完备的发展中国家。 如今,对外进行直接投资已成为发达国家对世界经济新秩序进行建立的主要手段,而发展中国家想要提高在国际环境中的地位,依靠对外直接投资才能进一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提升自己在国际中的地位。在此背景下,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可以在跨国并购与海外投资中,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经济地位,实现我国互惠互利的开放性战略,促进共同发展。在法律层面上,有关政府部门应从战略的高度对民营企业的跨国并购与跨国经营等方面加以重视,实现指导到位、协调周全、监管有力、立法加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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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方式即企业融资的渠道。它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前者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债务性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按期偿还约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对资金的运用也没有决策权。权益性融资构成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有权获得企业的红利,但无权撤退资金。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融资模式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融资模式探讨全文如下: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投融资是指为了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相关活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相关投资主体通过各种方式获得投资资金的过程或行为。其投融资范围包括新建(在建)矿山项目地质环境污染防治投融资、老矿山地质环境污染治理投融资两个方面。景德镇是我国著名的高岭土资源矿业城市,拥有两千多年的资源开发和制瓷历史,该市2009年3月被列为全国第二批资源枯竭城市,是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重点城市,分析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投融资状况具有代表性。
景德镇市是依托高岭土资源发展起来的陶瓷工业城市,主要开采高岭土、陶岭土、石灰岩、砖瓦粘土和少量砂金以及煤矿,开采方式绝大部分为露天开采。矿山开采后,相继出现了土地及植被破坏、尾砂及(废)矸石堆放不当造成水土流失和崩滑流隐患、地下采空造成的地面变形或塌陷、矿山排水引起的水均衡破坏、水土污染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重影响了矿区周边及下游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产秩序。由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历史欠账过多,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堪忧。尤其是矿山停采以后,矿山疏于管理,地质环境有日益恶化的趋势。
作为老矿业城市和资源枯竭性城市,景德镇矿山企业在我国具有代表性,在计划经济时期矿山企业以生产为主要任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被忽视,而矿产资源开发的收益和税收都上缴到国家。随着大量老矿山和开采点关闭停产,日积月累造成的严重环境代价在当代凸显;现存矿山企业也难以独立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需要国家投资支持。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通知》,该市被列为我国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重点治理工程区。2004―2008年期间,景德镇市共有5个矿山7批次申请到中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扶助资金,总计金额2600万元(见表1)。
2010―2012年景德镇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投入经费由中央财政申请治理工程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以中央财政治理资金为主,具体如图1所示。
通过实地调研,与景德镇市部分矿山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座谈,发现该市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其治理的投融资环节中存在部分问题,这些问题也是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融资面临的突出问题,景德镇具有典型代表性。
1、投融资机制不健全,历史遗留治理任务重
景德镇市作为全国第二批资源枯竭型城市,其高岭土资源已开采数百年,即使从上世纪80年代算起,部分矿山开采至今也已近尾声,遗留下的是老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问题。目前,在国家政策层面针对新建、在建矿山实行“谁开发,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政策,治理与审批挂钩,治理投入有保证金保障。但是,对于景德镇历史上大量矿山开发资源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问题来说,仅仅依靠政府税收来推动,远远不能满足这项耗时长、投资大的事业的资金需要,亟需建立健全针对市场引导的矿山地质环境投融资机制。
2、投资主体单一,多渠道主体投资参与度不高
1988年《土地复垦规定》出台前已经闭坑的矿山由于责任主体已经缺失,当时又无相应的治理资金账户,本部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责任人为政府;《土地复垦规定》出台后,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主要是污染者。基于以上原因,我国现行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融资模式主要有三种:政府投资-管理模式;污染企业投资-管理模式;污染企业与政府共同投资-污染企业管理模式。
景德镇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投资资金和小部分地方配套资金,是典型的政府投资管理模式,即政府财政资金是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资金和管理主体。这种情况与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来源情况一致。根据2012年国土资源公报数据(见图2),我国投入矿山环境治理资金106.1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46.80亿元,地方财政投入35.43亿元。恢复治理矿山6112个,累计3.2万个;恢复治理面积10.18万公顷,累计62.52万公顷。
3、投融资渠道陈旧,资本市场筹资功能未显现
资源开发导致的地质环境治理的投入不仅需要政府的政策性引导资金,更重要的是吸纳社会资金,用于恢复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地质环境问题。传统意义上的投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基金、国债等。银行贷款是矿山企业环境治理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从事环境保护和治理污染项目有根据经济效益和还款能力给予择优扶持的规定。但对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中的中小型企业而言,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景德镇矿山企业主要是开采价值较低的高岭土的(问题最好能通过类似方式跟景德镇挂上钩)中小企业,其获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较难。
虽然近年来针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投资支出比例加大,但对大量历史存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问题和部分新产生的问题来说,国家财政投资的数量不能满足治理需要。为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融资机制,加快建设矿产开发领域的生态文明,提出如下投融资建议。
1、加大财政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激励政策
(1)设立专项财政基金。对于资源开发过程中,需要资金支持并且资金用于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有资质企业,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对于进行过资源开发,但是尚未治理(含历史遗留问题)对居民生活影响严重的地质环境问题,财政基金应该予以支持;对于未改制,并且承担较大社会责任的国有企业,缺乏保护和治理资金的,财政专项基金需支持。
(2)加大地方和中央政府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活化筹集财政性投入的方式,如财政信用方式,投资重点放在公益性较强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跨地区的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以及基础学科研究上。 (3)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数额。结合本地财政实际状况,各级政府每年从预算内支出部分资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此外,在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的各项预算外资金中,统筹部分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4)增强财政政策对企业投资的刚性约束力,加大企业不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压力。
2、拓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投融资渠道,政府主导与市场主导投融资模式并行
(1)设立资源开发企业参与地质环境治理的专项资金账户。资源开发企业应该是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主体,参与资源开发的企业必须在银行建立单独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专项账户,预留企业从事资源开发不低于10%的利润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2)发行矿山地质治理的专项国债、专项债券。利用国家信用和资源配置优势发行用于矿上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国债,使其成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长期、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对于治理后收益率较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国家政策适度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专项债券筹资。
(3)加强银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信贷融资力度。建立和完善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多元化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适当增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针对商业银行实行货币政策倾斜性,放宽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企业获取贷款的条件;政策性银行全力支持有利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投资项目和信贷融资,用低于社会的贷款利率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企业的积极性,存贷利差可由中央财政专项补贴。
(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ABS融资渠道。在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中合理利用资产证券化融资(简称ABS融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结束后会有一定的收益,可以以此为担保发行在国内市场通行的债券来筹集治理项目的资金。用可预见的收益来吸引投资,这种方式风险低、投资者积极性高,同时可以为如社保基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宽泛、安全的投资路径,进而拓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融资渠道。
(5)引进国际资本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外资注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融资路径虽然执行起来较为曲折,也更为困难,但是争取诸如世行、亚行贷款和国际地质环境治理的合作项目是利用国际资金、优惠贷款和技术援助的有效途径,应从改善具备吸引外资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增强项目承担企业还贷能力出发,积极争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国外投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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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村旅游越来越受人青睐。我国乡村旅游虽然起步较晚,发展却非常迅速,近年来更是处于快速增长的高峰期。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乡村旅游是近年来在国内外都有着蓬勃发展的一种旅游形式。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系列问题。如何使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值得探讨。文章以贵州省乡村旅游为例,论述了贵州省乡村旅游存在的几个问题,也为贵州省的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及建议
乡村旅游是近年来在国内外都有着蓬勃发展的一种旅游形式。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则是以少数民族乡村社区作为旅游目的地,以少数民族地区独特的生产形态、民俗风情、生活形式、自然风光、乡村居所和乡村文化为旅游吸引物,利用城乡差异和民族差异来规划设计和组合旅游产品,以满足旅游者观光、休闲、度假、娱乐、求知和购物等各种旅游需求的旅游形式。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和旅游扶贫政策的实施,以及现代旅游需求的多样化发展,贵州少数民族地区以其悠久的民族文化及淳朴洁净的乡村自然风光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旅游者。
乡村旅游是指发生在乡村地区,以乡村空间环境为依托,以乡村独特的生产形态、民俗风情、生活形式、乡村风光、乡村居所和乡村文化等为旅游吸引物,以都市居民为主体目标市场,利用城乡差异来规划设计和组合产品,集观光、游览、娱乐、休闲、体验、度假和购物为一体的旅游形式。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要求在为旅游者提供高质量旅游环境的同时,改善旅游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在开发过程中维持旅游供给地区生态环境的协调性、文化的完整性和旅游业经济目标的可获得性;保持和增强环境、社会和经济未来的发展机会。以乡村空间环境为依托,以乡村独特的自然风光和人文特色(生产形态、生活方式、民俗风情、乡村文化等)为对象的乡村旅游,其可持续发展至少应有如下内涵:
第一,旅游资源供需双方需求的持续性满足。乡村旅游发展必须与当地经济社会结合,充分利用乡村旅游开发带来的各种机遇,不断满足乡村旅游开发地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也为乡村旅游的继续发展提供动力和物质文化基础。同时,乡村旅游要为旅游者提供高质量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以乡村旅游的独特魅力吸引旅游者,满足旅游者亲近自然、娱乐身心的需求。
第二,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环境效益并重的原则。乡村旅游具有强烈的经济性,但若把经济效益当成惟一追求,在趋利性的驱使下,乡村旅游所依赖的自然环境和乡村生活风貌将会遭到破坏。因此,乡村旅游发展必须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环境效益并重的原则,秉承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与方法,保证乡村旅游发展不超过乡村环境的承受能力,妥善处理旅游开发与保护乡村旅游资源、环境和乡村文化特色的关系,与乡村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相协调,借以保障乡村旅游资源利用的持续性。
第三,乡村旅游资源要共享、公享。一方面,同代人之间要共享、公享乡村旅游资源,避免一部分人受益,一部分人却要承担旅游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当代人与未来各代人要共享、公享乡村旅游资源,避免以旅游区环境的恶化为代价满足当代人旅游需要,剥夺后代人的社会发展能力和生活需求。其可持续发展要实现代际共享。
近年来贵州少数民族乡村旅游持续发展,取得不少成绩。少数民族旅游特色村和旅游示范镇的建设,农家乐的发展,乡村旅游度假区建设等,都推进了乡村旅游的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已成为市民和游客的重要休闲方式,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但是,贵州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制约其发展的因素。
(一)发展理念落后
许多乡村旅游经营者和地方政府对乡村旅游的内涵、特点等理解不够全面,对本地乡村旅游资源的优势认识不清,对城市游客的个性化需求把握不准,没有形成系统科学的乡村旅游发展观。项目上马一窝蜂,项目功能、特色雷同。
开发项目城市化倾向明显,在展示乡村差异、挖掘乡村内涵、突出乡村特色上有很大欠缺。旅游活动的内容较为单一。乡村旅游特色化不明显,乡村旅游活动单一,缺乏高层次的,多元化的文化内涵。农家乐在景观、经营与活动方面,大多未能拉开档次,同质性远大于差异性。
(二)保护与开发矛盾突出
生态环境是贵州地区发展旅游的最大资源,保护好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了民族地区的旅游资源,保住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后续动力。部分旅游经营者诸如饭店宾馆乃至游船等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产生并排出大量废水,致使周边水质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部分游客在参与乘船、划船等旅游项目时,随意往水里乱扔废弃物等,同样对水体造成了污染加之部分地区相继推出各种农家乐旅游项目,虽然部分增加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经济收入,但也为当地水资源的污染埋下了隐患。贵州地区旅游资源丰富,但经济欠发达,各族群众收入较低,生活质量相对较差,地方政府迫切希望通过加快发展,以改变当地经济的落后面貌。受此因素影响,部分政府官员对旅游资源存在重开发、轻保护或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等短视现象,决策过程缺乏应有的调查研究和全面科学的论证、评估与规划,出现了盲目开发、无序开发或重复建设等不良行为,造成许多不可再生的贵重旅游资源的损害浪费,直至出现资源退化现象。
旅游开发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先污染、再治理”的思想在乡村旅游发展中也有体现,这种思想与可持续发展的精神背道而驰,容易滋生追求经济效益而无视环境保护的不良思想,并疏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旅游资源开发方式不合理,影响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致使一些旅游地的生态环境状况恶化,旅游环境受到严重污染。近年来,旅游开发和管理经营方在景区内大兴土木,修建各类旅游设施,如宾馆、饭店、农家乐将会造成噪声、固体垃圾等污染。另外,短时间过多游客聚集,并形成人声鼎沸的现象频繁出现是造成这些污染的另一重要原因。各种因素产生的环境污染已成为生态旅游发展的严重障碍,制约着乡村旅游的进一步发展。
宣传工作不到位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关键之一就是必须解决人才问题,建设一支具有专业水平的乡村旅游管理人才队伍。贵州乡村旅游发展中专业人才短缺现象严重,因为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主要都来自当地农民,其自身文化素质偏低,又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大多数都未从事过旅游开发经营活动,对旅游的认识不够,对与旅游相关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不了解,在旅游规划、管理、经营等方面没有丰富的经验,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致使管理水平低和服务质量不高,严重制约了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也直接影响了贵州乡村旅游形象的树立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教育宣传工作主要针对以下两个对象群体:第一是要加强对生态旅游从业人员环境意识的教育,努力对其传授生态科学知识,用可持续发展思想武装其头脑,这一方面目前做得不够;第二表现为并未找到对广大成年旅游者进行环境意识宣传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旅游者的环境保护意识主要依靠其自身素质进行自我约束,这是造成广大生态旅游从业人员和生态旅游者环境意识较差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
科学的发展理念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先导。要不断提高开发乡村旅游的认识,在贵州省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对农村产业布局和乡村旅游发展目标进行科学论证,在对生态环境、文化资源、客源市场等方面进行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乡村旅游的发展做出科学规划,确保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贵州乡村旅游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形成特色,打造自己的品牌。发展乡村旅游,根据自身的地理优势与区位优势,在产品开发中着重保持乡村原有的特色。乡土风情是发展乡村旅游、形成品牌竞争力的要素。因此,发展乡村旅游必须注重农业特色资源和农村风俗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发掘乡村旅游资源的闪光点,把农业文化景观、农耕生态环境、农事生产活动、传统的习俗等有机结合,引导和鼓励农户不断丰富乡村旅游内涵,开发形式多样、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乡村旅游项目,突出地方特色,营造出具有地区比较优势的乡村旅游品牌。
(二)加强环保意识教育
加强环保意识的教育,首先体现在树立生态旅游资源的忧患意识。现在乡村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开发利用与管理不足,在这一点上要教育好作为旅游主要推动者的市民,使他们意识到发展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其次,加强对旅游区的环境保护,对游人给予正确的宣传教育,号召市民科学旅游、绿色旅游。再次,对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强的专业技能培训,举办必要的学习班,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大众生态环境意识。
(三)注重环境建设
”制度,把空气质量、水环境、森林覆盖率、水土流失治理等指标作为考核官员政绩、评价当地政府绩效的重要指标。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使那些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的管理者、监督者乃至责任人,同步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三是构建保护与开发协调机制。应结合贵州地区保护开发实际,构建“以保护为前提、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协调机制。通过实行保护性开发,既要使贵州地区的自然或人文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又要使相应的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既要注重民族地区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的协调,又要维护景区的自然风貌,更要提高景点的科技含量,使旅游由单一型变为符合型项目,由自然之旅上升到文化之旅,由外延式发展转向内涵式扩张,最终实现人与自然、产业与环境、旅游与文化的和谐统一。
(四)加强对农民的培训
加强对农民的培训,重视对农民的引导。农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乡村旅游发展壮大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作为农民素质普遍偏低的贵州,要使乡村旅游永葆青春,就必须加强对农民的培训,重视对农民的引导。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根据各地的特色以及农民自身的条件,开展灵活多样、不同形式的专业培训,主要是指经营管理、产品加工、接待服务、环境卫生、旅游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其次要引导农民合理利用与开发乡村旅游资源。贵州的乡村旅游资源有很多是文物古迹、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资源。
因此这就要求引导农民在开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坚持“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最后要引导农民正确地开展乡村旅游,要从市场需求的实际情况出发,依托当地的旅游资源,立足旅游市场,不要盲目进行开发。另外,定期请相关专家对农民或从业人员实施从宣传、接待到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全方位的培训,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农民或部分从业人员代表到乡村旅游发展较好的地方参观学习。逐步提高乡村旅游地农民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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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的出厂价格与批发价格差距过大所引起的药价虚高一直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降低不合理医药费用,减轻病人的用药负担,自1996年国家恢复对药品价格管理以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降低药价。虽然这些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高药价的产生,但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低价药价格监测预警机制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在低价药价格改革的背景下,阐述了低价药价格监测预警的现状和内涵,从生产成本、供求关系、国家政策及其他因素等方面分析低价药价格异常波动警源,最终构建了以国际价格为警兆指标的低价药价格预警机制系统,并提出了可行的价格应急方案,以期为我国现阶段药品价格监测制度的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低价药;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国际价格
药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的稳健推进离不开成熟的监测预警机制做支撑,有效的监测机制是形成科学合理药品价格的研究重点之一。2014年4月,国家发布《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卫药政发〔2014〕14号),明确取消低价药品最高零售价,制定日均费用标准,让低价药生产企业能够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或调整零售价格。而目前我国低价药价格体系刚刚建立但尚不完善,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低价药价格在政策发布初期可能出现了一系列波动,如何及时发现低价药价格的不合理变动并进行有效处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正是从这点出发,在明确监测预警体系内涵的基础上,对影响低价药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并通过国际参考价格机制实现低价药价格警情评估,初步提出价格应急预案。
1.1 制度现状
除《价格监测规定》、《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制度》等适用于所有商品的规定外,还包括各省专门针对药品制定的监测报告制度。例如,2014年《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建立药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设立低价药价格监测品种目录,对公立医院和零售药店的销售价格进行监测。同年,《江西省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关于加强对非处方药品市场价格监测的通知》重点监测放开的非处方药品价格上下浮动超过10%的品规。以上作为低价药价格监测预警的制度依据,推进了价格监测预警的规范化。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各省药品价格监测大同小异,多停滞于定点调查分析价格走势上,且各省对于价格异常波动的标准不一,难以实现药品价格监测的横向对比,因此还应建立系统的监测流程。
1.2 系统内涵
所谓对低价药价格进行预警,就是为了建立药品异常变动的识别机制及异常预警处置机制,提高风险预测水平。因此,我们可借助经济预警的相关理论,建立一套药品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具体流程如图1。
按照预警流程,首先要分析影响低价药价格波动的重要因素,为剖析价格预警机制实现价格监测做好铺垫。
2.1 警源分析
警源是药品价格产生异常波动警情的根源,警源分析就是要对影响低价药价格的成本状况、供求关系、国家政策等因素进行阐述。
(1)生产成本。随着质量标准提升和原材料、人工等价格上涨、生产线要求提高,企业生产成本逐年上升,使低价药的利润空间不断被压缩,多数临床常用的优质传统药物的价格,停留在多年前的水平,企业无法应对增加的生产成本,最终因面临亏损而停产或减产,造成低价药品短缺。因此,取消最高零售价后,生产成本变化对低价药价格的影响将会明显显现出。
(2)供求关系。低价药价格改革前,部分低价药的生产原料有多重用途,既可用于低价药生产,也可以用于其他商品的生产。由于低价药市价较低,而其他需要使用此类多用途原料的商品价格较高,原料就会流向利润率更高的商品,加剧低价药的短缺。此外,医疗机构对低价药品的使用偏好较低,在“以药养医”的医院运营模式下,高价药先于低价药销售,表现出医疗机构对低价药的需求不高。价格改革后,生产企业利润空间增大可以促使低价药的生产原料回流;而医务人员低价药的使用量与薪酬挂钩的激励政策也促进了低价药的使用,即供求关系发生了变化,相应的也将影响低价药的价格变动。
(3)国家政策。对利润较低的低价药,国家进行定点生产将会缓解药品的短缺和价格;而不同采购方式也将对价格产生不同影响,双信封制度下的低价药价格可能会低于直接挂网议价方式下的价格,国家卫计委《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各省市采用挂网方式,因而也会使得药品价格有所上升。
(4)其他因素。此外,突发的自然灾害或疾病暴发、国际市场价格、投机因素等也将影响低价药价格。
2.2 以国际价格为警兆指标的预警机制分析
为保证价格预警的科学性、动态性和可操作性,必须要确定合理的价格预警指标,本文以国际价格为指标,对价格异常波动进行定量分析。一方面考虑到国际价格在境外药品价格监测中较常用,例如日本利用国际平均价格调整新药价格,当新药与国际价格差距在0.75~1.5倍时,进行提/降价调整;另一方面,改革后低价药的价格应更接近于市场化相对更成熟的国际药品价格水平。
2.2.1 预警线的计算
(1)参考国家的遴选。以国际价格为警兆指标,首先需要选定合适的参考国家。为了保证数据信息计算出的参考价格的参考价值更高,在尽量满足经济发展水平相当、药品价格市场化程度较高等遴选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对各国官方价格数据查询及对药品政策的掌握,在此选择的参考国家(地区)分别为:韩国、台湾、巴西、香港、法国、英国、美国。
(2)各国药品价格查询与标准化处理。通过官方数据查询获取参考国家的价格信息后,需要进一步做标准化处理,依次进行规格间调整、单位价格折算、无税化处理(剔除各国药品增值税)、货币转化、按我国税收调整参比价格等,然后计算各药品的预警线。
(3)计算方法的筛选。常用的国际价格计算方法包括最小值、算术平均值、中位数、调和平均值和四分位数等方法,考虑到最小值、调和平均数易受到一组数据中最小数值的影响,算术平均值易受到极端数值影响代表性差等因素,本文选取各国家(地区)药品价格的中位数作为预警线。 2.2.2 价格预警定量模型设计
本文采用指标预警模型,根据调控指标变动范围的大小来发出不同程度的调控信号,这里的调控指标是指国际比价指数。因此,需要先计算出各药品的比价指数,而后根据计算结果确定适宜的报警阈值。
(1)计算国际比价指数。为使价格预警指标有更好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将最小单体(片、粒、支)低价药在改革前的最高零售价与预警线(即国际中位价)进行比较。其中,最小单体的价格参照我国《药品差比价规则》计算。考虑到数据量大的原因,随机选择国家低价药清单中的20种药品(见表1),分别统计同通用名、同剂型的药品在七个国家(地区)的价格。经标准化处理,取最小单体国际中位价(MID)与我国最高零售价(MAX)的比值,作为国际比价指数λ,即:λ=MIDMAX。
(2)预警阈值划分及警情级别界定。根据表1列出的国际比价指数可以看出,指数λ大于20的有3种药品,占总数15%;介于10和20之间的有2种药品,占总数10%;介于5和10之间的有2种药品,占总数10%;介于1和5之间的有11种药品,占总数55%;小于1的有2种药品,占总数10%。本文设定四个预警阈值,即监测界限,以高于(低于)境内最高零售价的1倍、5倍、10倍、20倍描述不同预警区间,并设置“绿灯、黄灯、单红灯、双红灯、三红灯”五种信号灯,分别表示低价药价格运行状态处于“正常状态、亚风险状态、风险状态、危机状态、重度危机状态”(见表2)。每当监测指标的变化超出某一监测界限时,信号系统就会亮出相应的信号灯。
对于λ指数越大的药品,说明国际价格与我国药品价格差距水平越大,尤其是与药品市场竞争充分的美国相比。我国低价药在设定的日均费用前提下,经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的作用,低价药价格最终要趋向于市场化的国际价格。因此λ指数越大,价格差距越大,说明未来价格波动的幅度可能越大,越需要重点监测。相反,λ指数越趋近于1,说明国内外价格越相近,需投入的监测力度越小。
价格应急预案制定的原则是在坚持最大限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下,强调价格水平调控和价格行为监管并重,在健全法制的同时实行微观价格干预与
宏观价格管控,力争将价格异常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微观应急预案包括进行市场可竞争性调查、约谈和价格干预等紧急措施。(1)市场可竞争性是市场能够被潜在竞争者自由进入的程度,自由进入指没有任何影响企业进入的壁垒。当某种药品的价格,长期处于某一非正常状态且警情严重时,可以考虑对于该类药品市场的可竞争性进行调查分析,了解该低价药市场的进入壁垒以及是否形成了垄断现象。(2)约谈是针对部分独家品种,由于其垄断性及价格上的强势话语权,其价格短期上涨可能性极大,为防止独家品种的价格上浮,政府部门可采取企业约谈的形式,通过抓住有市场定价权的龙头医药企业,以有限的成本付出换来整个市场的价格稳定。此外,对价格异常波动时期的囤积居奇、哄抬药价的行为及时制止,通过对涨价药品的主要生产企业告诫、劝阻,引导形成规范合理的市场价格。(3)特殊情况下还可采取部分或者全面冻结药品价格的紧急措施。
宏观应急预案包括政府补贴和区域调剂等措施。对确因原材料涨价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合理疏导价格或由地方政府给予必要补贴,使过度上涨的价格降低下来。此外,各省供销部门可对重要药品因分配不均导致的局部价格暴涨警情通过区域调剂或紧急调运合理疏导价格。
低价药的价格监测是保证低价药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有利于低价药市场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引导形成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在放开最高零售价管制的同时,必须要结合经济预警理论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备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本文在明确低价药价格监测制度现状的基础之上,按照分析警源、确定警兆、启动应急预案的思路进行系统化研究,以期为现阶段低价药价格监测工作提供参考。当然,本文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因随机选择的低价药品种类有限,得到的国际比价指数并不全面,相信随着样本量的增加,预警阈值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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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是以网络为教学支撑环境,形成教师与学生 之间的稳定关系和活动进程的结构形式。网络教学模式突出网络在师生教学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结构合理的网络教学模式不仅可以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还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网络教学模式体现出自身的特征,这主要表现在:教师角色、学生地位、教学过程、媒体作用等几个方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材料科学基础实验课程的网络化教学模式与实践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随着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化教育已经发展为现代化教育的主要模式。无论是哪一层次的教育者都能够利用网络技术对各种教学资源进行很好的设计、组织和传播。通过网络来传授知识的教学手段更为学习者提供了非常有弹性而且很具创造性的学习环境。这样就能够实现以学习者为主体,通过他们对网络知识的感知和认知以及和教育者的及时互动的这种全新的教育手段得以实现。使得学习者在很好的获取知识的同时锻炼自己的交流能力和分析能力。因此探讨网络化教学方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许多高等学校的教师已经非常重视运用网络技术,无论是在教学中还是科研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也就是如何很好的把现代化教学手段与传统的教学手段结合起来,扬长避短,相互结合和补充。因而众多高校在教学改革中面临的全新问题是网络技术条件下的教学模式如何很好的搭建。
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材料科学基础实验课程长期以来主要采用教学模式是教师讲授为主,但随着近几年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 发现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仍然存在一些弊端。导致本门课程最终实验教学效果不理想,学生收获不大。总体上来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 部分演示实验效果不好
在材料科学基础实验中有些实验设备是大型仪器而且有的很娇贵,不可能让每一个学生去动手操作。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实验主要以教师演示为主,学生大多数是机械性的重复这些实验的内容。甚至有的学生只是看而不动手。所以就不可能真正起到对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验技能的培养。况且有些演示实验的直观性较差。在演示时不能很好的激发学生的求知欲。
1.2 理论与实践脱节
材料科学基础实验学时数较多,要求学生掌握的内容也就比较大。光凭借单纯的理论授课学生不容易接受,使得很多学生在实验完成后往往收获不大,不能很好的解决实际中遇到的问题。大多数学生在许多专业课程结束以后的综合实验和毕业论文中,就不能够联系书本知识,把所学内容和实践有机联系在一起。甚至相互间发生严重抄袭。分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实验课程学时的压缩以及实验场地和条件的限制,使得学生不能很好的分析所遇到的问题,最终导致理论与实践相脱节。
1.3 实验教学方法组织的不恰当
随着招生规模扩大, 金属材料专业专业学生人数教多,再加上由于受到实验室场地以及实验仪器数量的限制,通常需要将每个班学生进行分组实验。也就是说将一个班级的学生分批到相应的实验室做相应的实验内容。即使分组也不可能做到每人使用一套仪器设备,通常要多人使用一套仪器设备。因此就有一些学生浑水摸鱼,甚至有学生就不动手实验。实验教师为了保证学生实验的成功率,通常会再三地强调实验的注意事项和实验步骤等,这样就会占去一部分实验时间。从而使得学生真正动手实验和分析问题的时间相应的就变得少了。就会使得学生在实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讨论,和老师的交流也就相应的少了。也就说学生只能勉强按时完成有关实验项目。就谈不上学生实验操作技能的提高了。
传统的材料科学基础实验课程由于以上问题使得该课程的实验教学效果不如人意,这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实验课程的兴趣。学生对实验课程的学习兴趣的减少和实验效果的不理想,使得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也受到很大的影响。材料科学基础实验教学平台的构建能够很好的提高学生学习实验课程的兴趣,是对现场实验的补充,最终能达到很好的实验效果。
(1)在网络化教学模式中,教师通过情境设置、实验模拟以及动画演示,对学生学习起到外部刺激的作用。这样就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得他们能够能积极主动地同这些外部环境发生交互作用。学生可以在实验课前利用网络学习的平台进行预习,这样现场实验时就能够熟练操作,不至于在有限的时间内被动的完成有关实验项目。
(2)在网络化模式中还提供各种各样的学习资源库,方便学生利用这些资源库进行自主学习, 及时解决自己所遇到的问题。同时学生还可以利用资源库进行小组和作活动,在资源库中找到相关资料,最终得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3)与面授实验教学互为补充。可以弥补教师在有限实验时间传授知识不全面的缺点。对于不能面授的远程学生来说可以利用网络课程进行学习。他们可以自身的特点选择性的进行学习。
(4)网络化教学方式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学生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学习。所以凭借网上教学模式,一方面使得学生可以直接进行课堂教学,另一方面又可以对课堂教学进行补充。
总之,材料科学多媒体网络模式的建立为学习者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而且学习者能随时随地的进行调控。所以该模式的建立改变了传统实验教学中教师满堂灌传授知识的教学方法。通过材料科学基础网络教学模式的实践,我校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的学生在实验课程方面的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并能够做到课前提前上网预习,课后有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师。使得这门课程实验的学习效果有了明显的提高。
网络化教学模式的实践弥补了传统实验教学手段的缺陷,给学生提供了非常丰富且极具创意的学习的平台。由传统的老师单方面的教学方式变成学生积极主动参与的多方面的互动式的教学方法。但其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要求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能够利用现有的网络平台进行自主学习。其次,要求实验教师要及时上网关注学生的学习动态,及时和学生进行交流。最后,进一步优化现有网络资源,做好网络平台的安全防护, 使得实验教学网络平台更加贴近实际,能很好的被学习者所使用,同时安全性也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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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林业的逐渐发展,人们对林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也有了更多的关注,但是传统的杉木营林模式对自然和环境的破坏都比较严重,它对人工杉木营林的可持续性经营是十分不利的。而通化市作为杉木栽培的大市,更应该寻找新的营林技术以便更好的发展我市的人工杉木。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一问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林业少耕法栽培技术营林模式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随着我国的林业事业不断地向前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人们的自然环境保护的意识也逐渐提高,然而,传统的营林模式给自然环境带来了严重的伤害,给生态造成了严重的破坏,给营林的可持续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所以,应积极地寻找新的营林技术,从而促进我国营林事业的不断地发展。本文分析了少耕作法栽培技术的定义以及特征,并且深入地分析了营林模式的优势。
关键词:林业;少耕作法;栽培技术;营林模式
随着我国林业事业不断地发展,致力于建立起少耕法栽培技术的营林模式,采取生态林业营林模式,已经成为改变传统的林业的营林模式的重要措施。并且,结合化学杂草等营林技术,大大地降低了林地中的人为的干扰,从而实现了对物种多样性的维持。
(一)少耕法定义
少耕法所注重的是通过减少土地耕耘的次数以及缩小土地耕耘的面积,并且十分地强调建立在常规传统的耕作的基础上,从而尽量地减少土地耕耘的次数以及面积。因此,少耕作实际上属于一种处于免耕和常规耕耘之间的耕耘模式,能够有效地降低生产的成本,并且能够有效地保护土壤。
(二)少耕法特征
少耕法在栽培技术,强调的是在不炼山块状清杂的前提下,进行整地造林,强调在栽培树木时,最好采用化学方式进行除草,并且根据树木的长势以及走向进行块状除草松土。然而,少耕法的栽培技术是多种多样的,应当结合耕作的自然环境以及土壤的特征,以及所认为的创造的耕耘结构等合适地选择少耕的方式。
(一)少耕法栽培技术的产生
我国的农业发展过程中少不了土地的耕耘,然而,二十世纪开始,人们对土地耕耘产生了全新的看法。耕耘土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疏松土壤,增强土壤的透水和透气性,然而,过于频繁地进行土地的耕作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所以,少耕法便应运而生了。多数的实践表明,少耕作栽培技术具有多种的优点,可以实现节能、环保,低效能等。由此可见,少耕作栽培技术营林模式属于现代化的林业发展中的有效的途径之一。
(二)少耕法栽培技术的优点
首先,少耕法有效地提高了树苗的存活率。少耕法栽培技术能够降低能源的消耗,减少生产的成本,维持水土的平衡,促进营林行业高效益、可持续地发展。由此可以看出,少耕法栽培技术营林模式顺应了林业发展的潮流,并且少耕法未来在林业发展中的前景也非常的广阔。
少耕法目前已经成为了促进我国现代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然而,少耕法栽培技术营林模式在运用的过程中需要有一定的条件保障。实践表明,少耕法通常会在水土流失严重的丘陵地区使用,也经常在大量风沙干旱的地区得到使用。由于受到了自然条件的影响,这些地区的土壤中的水分以及养分会对树木的栽培造成严重的影响,然而,少耕法却能够较为有效地避免耕作所带来的水土流失以及水分的蒸发的现象。
(一)少耕法降低了树木栽培的各项投入
少耕法栽培树木营林模式相比于传统的栽培模式有着更多的优势。在栽培树木时,少耕法通常会采用化学的方式进行除草,会根据树木的长势以及走向采取块状除草的技术进行松土,能够明显地降低了人力、物力以及栽培资金的投入,大大地降低了土壤耕耘时所需要的投入,明显地减少了人力、物力以及资金等方面的投入。各项实践表明,少耕法与传统的栽培方法相比更加节省,并且少耕法拥有了更加长期有效的除草方式。
(二)提高树木的存活率
各项实践表明,少耕法与传统的树木栽培技术相比,少耕法栽培树木能够大大地提高树木的存活率,通过深入地分析研究发现原因是因为通过少耕法进行林地采伐过后的剩余物的带状的堆腐以及铺散,能够增加林地表面的覆盖的程度,从而提高土壤的温度,并且大大地减少了水分的蒸发,促进树林根部更好地吸收营养。另外,少耕法提高了林地以及其他植被恢复的速度,为幼苗的生长提供更加良好的环境。
(三)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在林地裸露时,传统的林木栽培模式会造成水土以及养分的大量流失,然而,采取少耕法栽培林木模式,林地中残留的采伐的剩余物,能够有效地促进土壤水分的保持。并且,林地存在的大量的采伐剩余物,能够有效地减少林地土壤表层的侵蚀。少耕法当中存在大量的残留的剩余物,有效地减少了雨水对林地的冲击,并且减少了地表的径流,从而为林木林地的表层土壤提供更加有效的保护。由此可见,少耕法栽培林木营林模式能够有效地保护林木、林地的自然环境,并且促进林木栽培的可持续地发展。
随着我国林业事业的不断的进步与发展,少耕法栽培林木营林模式的使用对促进我国的林业事业的发展有着越来越重要的意义。少耕法栽培林木营林模式有效地解决了林地表层的土壤的侵蚀的问题,并且保持了林地土壤中的水份的含量。所以,少耕法栽培林木营林模式与传统的栽培模式相比有着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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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做市商制度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中重要的交易机制,它从引入到现在虽然只有十余年的时间,但做市商制度在规范债券市场,活跃债券市场,以及提高整个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上起到了难以替代的作用。研究做市商制度对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的问题,对于今后如何更好地应用做市商制度是很有意义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做市商制度对我国债券市场的影响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中国的资本市场进入了新的转型期,需要进一步的调整与改革,而债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的改革与调整是不可避免的。做市商作为债券市场交易的重要金融中介,其制度的完善,将对债券市场的发展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中国的做市商制度面临着外部条件发展不足、自身能力不够等现状。针对这种现状,建议政府不断调整政策,为做市商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做市商也应不断完善自己,增强自身能力,从而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
中国债券市场从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开始至今,经历了曲折的探索。1996年末建立债券中央托管机构后,中国债券市场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中国债券市场形成了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三个子市场在内的统一分层的市场体系。近两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国际清算银行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3月底,全球债券存量规模为92.05万亿美元,中国债券存量规模3.43万亿美元,占比为3.73%。中国债券市场已经在国际市场开始占据一席之地。目前,中国债券市场的发行主体已经较为多样和完备,但是中国债券市场以低风险企业发债为主,高收益债券目前只有少量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集合票据、集合债等,年发行规模不足200亿元。
2011年,美国高收益债券发行规模达3248亿美元,占比当年债券发行总规模的1/5。与美国相比,中国目前的债券市场还未为做市商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2001年4月6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详细规定了申请成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的必要条件。同年8月,人民银行批准9家商业银行为双边报价商,构建了初步意义上的中国债券做市商制度。经过近年来的发展,中国的证券市场目前只有20家本国做市商,还批准了渣打银行、花旗银行和摩根大通3家外资银行做市商。而美国目前早已形成了纳斯达克市场等闻名世界的成熟的交易市场,早在2001 年12月,纳斯达克全国市场的股票平均有做市商16.8家,做市商之间竞争激烈。可以看出中国的债券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所差距,有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本文通过考察中国当今做市商的发展现状、做市商与市场流动性的相互关系,以及整个债券市场大环境与做市商制度之间的相互影响,探讨做市商制度的发展方向和其对债券市场应发挥的作用。
国家的经济发展,必须有活跃的资本市场作为内在支持。资本市场内部的活跃,金融中介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金融中介,各种资本得到了更为迅速直接的流通。而做市商作为金融中介的一份子,积极促进了金融产品的交易,加速了资本在市场上的流通。做市商制度则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度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主要的集中型的经纪商,不断向公众交易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并在所报价位上接受投资者买卖要求的交易制度,又叫报价驱动机制。当今世界上,美国的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市场以及欧洲的MTS市场都是做市商制度成功的典例。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了新的转型期,资本市场的改革也变得尤为重要。债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不可缺少的部分,对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债券市场近几年来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截至2012年3月底中国债券存量规模3.43万亿美元,可见发行债券逐渐成为非常重要的融资手段。但是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大背景,整个金融市场发展时间不长,基础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债券市场发展仍比较滞后,存在着众多问题:
2.1 债券市场的发展缺少适合的大环境,面临许多制度上的阻碍
从整个经济发展的大环境来看,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一直和政府管理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冲突,而表现在中国债券市场则是债券市场仍面临着政府管制过多、制度限制过多的问题,而市场的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从而债券市场也得不到足够的发展,这也是中国的整个债券市场发展程度较低的重要原因。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市场的基础作用抬升到市场的决定作用,本身即提出了这方面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2 债券市场发展程度不高,结构不合理,一级市场有所发展,二级市场没有完全成型,严重影响债券的流动性
目前,中国国债与金融债券的交易集中在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商业银行柜台交易市场刚刚起步,银行间债券市场主要作为一级发行市场采用场内交易方式。债券发行之后进入二级流通市场时,大多数债券在各子市场间是被限制自由流通的,因而二级市场发展很有限。二级市场发展不足,导致债券市场对资本的吸引力不足,反过来又影响了相应债券的发行。
2.3 债券市场发行主体、发行品种单一
中国债券市场虽然经过了很多年的发展,但由于政策和制度上的限制,中国的发行主体仍然比较单一,目前主要是财政部和两家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品种以国债和金融性债券为主,企业债券所占债券总数的比例很少。债券品种过于集中,限制了债券的流通,增加了市场的系统风险性,不利于债券市场发展。
2.4 债券市场信息不对称
由于目前债券市场发展不完善,相应的配套服务不足,因而债券市场信息获取渠道较少,信息提供平台发展规模小,投资者得不到实时有效的信息,从而影响整个债券市场的交易。
2.5 做市商制度不完善,交易市场不活跃
做市商作为证券经营法人,通过证券的连续买入卖出,来维持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因此做市商是活跃二级市场的主要力量。中国目前做市商数量仅为20家,还有3家外资银行做市商,做市商力量十分不足,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不利于整个市场的活跃。
中国债券市场的现状不利于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而要改变中国整个债券市场的现状,债券的交易程序必须不断完善,需要很好的中介将投资者与债券产品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交易程序,做市商则在这个交易程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做市商制度对债券市场的发展具有以下作用: 3.1 增强债券流动性
在报价驱动制度下,投资者可按做市商的报价立即进行交易,而不用等待交易对手的出现,尤其是在处理大额买卖指令方面的能力,能够促成交易的迅速形成,从而提高了债券的流通速度,增强了债券流动性。
3.2 保持债券价格稳定性
做市商制度本身有利于减少个股买卖之间的价差,具有缓和由于买卖指令不均衡而造成的价格波动的作用。
3.3 推动价值发现
做市商为了自身利益,会主动搜集债券的有关信息,并将其信息积极反映到债券价格上,推动债券的价值发现。
3.4 抑制证券操纵
做市商对某种证券持仓做市,使得证券操纵者有所顾忌,担心做市商会抛压,从而抑制对证券的操纵。
做市商对于促进整个市场交易、活跃市场有非常显著的作用。我国的做市商制度自2001年确立以来,也有了飞速的发展。从开始的8家做市商发展到现在的23家做市商。
从2009年和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做市商做市情况公告可以看出,。与2009年相比,2010年最优报价次数增长了19.53%,成交笔数增长了57.79%,做市债券总指数增长了42.07%,而做市不合规情况下降了98.58%。做市商的做市规模和质量都在不断提升很好的促进了整个债券市场的流动性的提高,推动了整个市场的完善。
表2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做市质量情况统计表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www.pbc.gov.cn
从整个做市商市场进行双边报价的券种类型看:2009年央票买卖报价量合计达36.74万亿元,占总报价量的74.27%;政策性金融债报价量8.37万亿元,占总报价量的16.92%;国债报价量1.99万亿元,占比2.46%;中期票据报价量1.01万亿元,占总报价量的2.04%;普通金融债、次级债和企业债等其他券种报价仍不活跃,合计仅为0.15万亿元。
表3 2009年各类型债券报价量表(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www.nafmii.org.cn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做市商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但是由于基础薄弱、发展时间有限的原因,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其主要表现为:
①做市商制度的发展缺乏良好的外部条件。做市商进行双向报价,通过对证券的买入卖出来获取利益。但是,目前中国的债券市场的发展还很有问题,面临许多政策限制,没有完全发挥到市场对其的调节作用,也就无法为做市商发展提供良好的大环境。就债券市场的具体现状来看,目前发行的债券品种单一,其中国债所占的比例较大,企业债等比例较低。而且由于各种制度和政策的缺陷,部分债券产品回报率不高,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兴趣。做市商作为中间环节,由于可供交易证券产品不足,投资者交易积极性不高,极大地影响了做市商功能的发挥,以至于中国目前的做市商发展很有限。
②做市商自身交易积极性不足。就目前来看,商业银行做市商有接近20家,而证券公司只有3家,商业银行投资债券主要是作为一种长期投资,交易动机并不强烈,所以并不是最适合成为做市商。而且由于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做市商的获利机制及优惠政策没有很好的保障,缺少良好的市场引导,导致做市商缺乏做市动力,而只是力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保证基本的利益,回避风险,顺势交易,没有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
③做市商的法规制度不够完善。对于做市商的双边报价行为及其表现,一方面缺乏具体的考核方法,没有可操作的考核指标,难以落到实处.。同时国家既没有提供更好的政策法规鼓励和维护做市商的发展,对其的规定也没有做到令行禁止,没有为做市商提供良好的做市环境。
与中国现行的做市商制度相比,发达国家在繁荣的金融市场背景下,有着非常完善先进的做市商制度。美国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与纳斯达克市场是世界上著名的交易所。美国对做市商制度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标准及做市义务,保证了做市商质量及其做市积极性。同时也不断降低做市商准入门槛,为做市商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发挥做市商活跃市场的功能。纳斯达克市场还将远程通讯技术、电子交易技术和网上交易技术与报价、交易结合起来,报价逐渐向电子报价、网上报价演化,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也就不断推动了整个交易市场的发展。
随着整个世界金融体系的发展,一个发达的资本市场能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中国也必须不断的完善资本市场,促进资本市场的多层次化。做市商制度作为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对活跃整个市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必须不断的完善做市商制度,构建一个完整的交易程序,从而加强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4.1 增加债券发行品种,提供良好做市空间
放宽对债券发行主体的限制,增加债券发行品种,完善相应的法规与机制,为做市商发展提供良好的大环境。政府应降低债券发行的门槛,给企业更多发行债券的机会,丰富债券品种,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债券市场,增大市场交易量,为做市商提供良好的做市空间。政府还应加强相应制度法规的健全,规范做市商制度,保证良好的做市环境。
4.2 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鼓励做市商发展
目前,中国的做市商制度发展不健全,且做市商自身的做市积极性不高。政府应该调整做市商准入机制,制定相应的措施,降低做市商准入门槛,给做市商更多的机会,并给予如税收优惠、手续费减免等鼓励措施,调动做市商的做市积极性,发挥其活跃市场的功能。
4.3 做市商发展专业化,做市具有针对性
在国外,每个做市商并非负责对所有的证券进行做市交易,而是负责一种或者几种特定的证券。虽然,现在国内的做市商也并非全面做市,但专业性仍然不够。做市商制度应该加强专业性,对整个做市商系统进行专业划分,让每个做市商都有专有的证券交易方向,这更有利于债券市场品种的丰富和市场的多层次化。做市商还可以进行针对性做市,通过对投资人证券投资意向的调查了解,对证券投资人进行归类分类,最后进行针对性的报价交易,可以大大的促进投资人与证券产品的衔接,提高交易效率,增强市场的流动性。
4.4 将做市商制度与当今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与管理制度相结合,提高整个做市商系统的运行效率
欧洲的MTS市场、美国的纽约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世界著名的交易市场积极采用当今世界先进的电子技术和网络技术,运用先进的组织管理制度,让交易更加迅速快捷且准确,大大提升了交易效率,推动市场的繁荣。中国虽然做市商制度发展时间较短,但也应积极采用当今世界先进的技术和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让中国的金融交易市场向国际靠拢,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
4.5 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积极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利用好市场进一步完善做市商制度
良好和自由的市场才能给做市商提供更好的发挥空间,政府应该在债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减少政府控制,更多的交予市场去管理,发挥市场的调配功能,根据市场的需要去完善做市商制度。这样不仅有利于做市商制度的本身发展,也可以更好的发展整个资本大市场,形成一个互利协调的关系,从而促进金融市场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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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是企业产品走向市场的重要途径与策略,随着企业间竞争的不断加剧,积极培养具有复合型技能的营销专业人才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础。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市场营销是企业产品走向市场的重要途径与策略,随着企业间竞争的不断加剧,积极培养具有复合型技能的营销专业人才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本文首先分析当前企业发展对营销人才综合素质的要求,探析当前高职院校营销人才培养的现状,最后提出高职院校培养复合型专业营销人才的模式策略。
关键词:高职院校 市场营销 人才 模式
市场营销专业是随着企业经营模式的改变以及竞争的不断加剧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市场营销专业具有很强的社会应用性,因此要求高职院校在培养市场营销专业人才时一定要突破传统教学模式,构建以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的高职教育培养模式。
1.1我国市场营销人才的供需现状
目前来看我国市场对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需求量是非常巨大的,尤其是复合型营销人才的缺口越来越大,通过笔者对人才市场招聘岗位结构分析,市场营销岗位招聘是最多的,由此可见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就业率是非常高的,细分企业设置的营销岗位结构,其主要包括销售、市场策划、客服以及网络营销等职能,基于市场营销岗位的多样性对营销人才的培养目标也要多样性;但是从企业管理者的调查中也会发现,营销人才的综合技能远远没有达到企业预订的期望值,比如营销人员不能完成企业的销售任务、营销人员跳槽现象比较明显等等,在侧面反映出高职院校所培养的市场营销人才不能适应市场岗位的要求。
1.2 营销人员岗位素质要求分析
营销人员岗位素质要求分析主要是从企业对营销人才的知识素质层面和企业对市场营销人才技能素质层面分析:一是企业对营销人才的知识层面要求。企业要求营销人员要掌握基本的营销知识、商品知识以及客户管理知识,同时还要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识、商务礼仪等;二是对营销人员的技能要求。根据市场调查,企业对营销人员的技能要求主要集中在市场调查与分析技能、口头表达技能、营销策划技能以及推销技能,其中口头表达技能和市场调查与分析技能是最重要的。
从当前高职院校所开展的市场营销教育模式现状分析:很多高职院校所采用的培养模式是借鉴或者参考本科院校的教育模式,而没有依靠高职教育的特色目标而开展,结果造成培养出来的学生不能满足市场岗位的要求,同时也没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结构,最终出现了“高不成、低不就”市场营销专业就业现状。为深化高职教育改革,笔者根据多年的实践教学经验,认为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2.1 目标定位不准确,人才培养缺乏特色
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应该仅仅围绕高职教育的特色为开展,但是分析当前高职市场营销人才培养目标发现,其存在着市场定位不准确的问题:
一是人才培养的教学理念定位不准确。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上注重对人才理论知识的培训,即强调全面掌握的教学理念,而忽视了高职教育的特色,即培养具有高素质的专业技能人才,因此高职营销人才培养理念存在着错误的定位:求全。高职院校认为随着学生就业市场竞争程度的不断加深,只有全面培养学生,让他们掌握更多的营销知识才能促进学生的就业,虽然这种想法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其获取的效果却是起到了制约作用,造成学生没有一门较强的专业技能;其次设定高标准的人才培养规格。高职院校为了突现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他们会在教学中设定过高的人才培养标准,比如要求学生必须要通过英语四、六级,并且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结果造成学生出现了为了考试而学习的现象,结果影响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最后重理论教学忽视实践教学。此种现象是高职院校所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影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主要因素。
二是教学内容设置不合理。市场营销专业课程应该本着实用、会用的原则进行教学内容设计,但是在具体的教学中,教师讲授的知识并不是依靠社会实践岗位的要求而进行的,同时教学的内容也没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而变化,比如汽车销售的教学内容要紧随社会汽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地调整,因为市场营销专业是与市场联系性比较紧密的专业学科,其内容要不断地变化与调整。
2.2 教学体系与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脱节
根据笔者对教学课堂学生的表现现象分析,学生存在着逃课现象而且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分析学生逃课的原因,主要是课堂对学生没有足够的吸引力,而造成课堂缺乏吸引力的主要原因就是教学体系与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出现脱节:一是教学模式的脱节。高职院校的课程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以及公共基础课程,但是基于高职院校是以培养学生实践技能为主的,因此高职院校在教学中会侧重对专业课程知识的学习,而忽视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甚至一些高职院校为了强化学生的实践技能,他们会将公共基础课时划分为专业技能课,专业课与公共课之间比例的失衡,会造成学生重专业轻素质的现象;二是高职院校所使用的教学与市场岗位要求之间存在着滞后性,导致学生学习到的知识已经落后于市场岗位的要求,不能达到企业所要求的零距离就业技能要求。
2.3 校企合作模式不完善
校企合作是提高学生实践技能的重要平台,但是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人才教育中对于校企合作模式的应用还不深入,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校企合作模式的认识还不全面。很多高职院校都热衷于构建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但是他们对于校企合作办学的基本理念还没有全面的认识,尤其是对校企合作模式所要实现的最终目的没有清晰的认识,结果导致校企合作平台的浪费;二是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企业之间竞争的不断加剧,导致企业不愿意承受更多的人力资源成本,同时出于保护企业核心机密的要求,校企合作企业不愿意承担培训市场营销人才的责任;三是企业为了短期的利益而从事校企合作模式,一些中小企业为了解决销售人员短缺的问题,他们利用校企合作平台,让高职院校为其培养能够在短期内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营销人才,对此高职院校则更加突出学生的专业技能教学,并且缩短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最终是不利于学生的长远发展的。
3.1 构建以市场需求的市场营销课程设置,培养适合社会岗位的营销人才
市场营销专业是一门实践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因此高职院校要结合高职教育的特点和市场营销的本质要求,从实践性和社会需求角度出发,对市场营销课程进行整合,通过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培养适合企业岗位的销售人才:首先市场营销课程设置要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课程设置应该紧紧围绕社会岗位对市场营销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角度出发,培养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人才;其次要以培养职业素质为核心。市场营销人才是以企业的产品为工作对象,向客户推销企业产品,因此要求市场营销人员必须要有基本的职业道德素质,良好的人际关系、良好的表达能力以及善于创新不惧苦难的精神;最后依据市场营销的发展现状整合高职院校的相关课程,高职院校要改变以往的以专业技能课程为主的单一模式,要将专业技能课程、人文道德课程以及公共基础课等进行整合,促使学生全面发展。
3.2 深化教学模式改革 一是要创新市场营销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教师的教学水平与学生的学习效果,传统的市场营销教学模式就是采取教师在课堂上广泛地进行理论教学,而学生则被动地学习的模式,可以说此种模式对于计划经济时代背景下的社会发展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而人才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因此要求高职院校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构架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在市场营销教学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提高学生参与教学过程中的热情。
二是优化市场营销教材,选择适合高职市场营销的专业教材。导致学生实践技能不高的众多原因中,教材的使用不当是很大的一部分,目前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选择的教材没有针对性,没有严格区分学生的专业学科,比如汽车营销、旅游专业营销以及电子商务营销等专业所选择的课程在内容上基本相同,没有突显出与本专业相关的营销策略知识,为此需要高职院校:一是要要针对本专业的具体要求合理地选择相应的教材,避免出现同质化的教材使用,尤其是不能借鉴本科学术型院校的教材;二是要保证高职院校教材使用的固定化、常规化、合理化。有的高职院校为了迎合某些领导,他们会选择某个领导编制的教材,而不会考虑其编制的成效如何,结果出现某个领导退休后,就选择另一领导编制的教材;三是所选择的教材内容一定要有实效化。既要突出营销知识的理论知识也要突出营销技能的实用性。
3.3 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为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职业技能教育提供保障
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完善高职市场营销人才教育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现代市场营销市场对学生能力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对高端市场营销人才的需求缺口的存在,要求高职院校要构建一支既懂专业知识,又懂实践技能的教师团队,通过“双师型”教师团队的教学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增强学生的市场营销应用能力。提高“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措施有:一是通过校内培训的方式,高职院校要积极为教师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比如高职院校要鼓励学生自学或者继续深造以此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二是通过校企合作,进行双向人才交流。高职院校要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平台,将本校的优秀教师派遣到合作企业一线岗位中进行实践锻炼,同时也要聘请企业优秀的市场营销人才到学校单位实践教学指导,提升高职的实践教学工作;三是高职院校要加大人才的引进力度,高职院校要制定人才引进战略,积极到高等院校招聘具有高等学历的优秀市场营销教师队伍。
3.4 强化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深化教学改革的主要发展趋势,也是培养社会实践型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因此高职院校要充分发挥校企合作模式,强化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一是高职院校要加强与校企合作企业的合作层次,争取合作企业的支持,尽最大程度利用企业的资金构建相应的校内实训基地,同时高职院校市场营销实训教学的内容与计划要充分考虑合作企业的意见,将企业纳入到实践教学体系中,以企业岗位的要求构建实训教学计划。二是要实现企业的基本需求,企业之所以积极参加校企合作就是希望通过高职院校的教育资源,为其培养优秀的市场营销人才,因此高职院校要从企业需求入手,提高教学质量,培养符合企业要求的市场营销专业人才。
总之,高职院校的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应该表现为“定向与某个职业的课程计划”,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某项职业技能,并且这种技能要具有实践应用性,因此高职院校要紧紧围绕市场岗位的要求,对高职院校市场营销教学体系进行改革,通过深化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教学手段、实施校企合作以及强化师资队伍等措施提高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实践技能。
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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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能够适应发展着的环境,具有完善的个性特征;且其认知,情绪反应,意志行为处于积极状态,并能保持正常的调控能力。在生活实践中,能够正确认识自我,自觉控制自己,正确对待外界影响,从而使心理保持平衡协调,就已具备了心理健康的基本特征。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对我国高校教师心理健康的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创新是21世纪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而人才是创新的关键。高校承担着人才培养的重大任务,高校教师的心理健康直接影响人才的成长,因此政府与社会应更加重视高校教师的心理健康。而我国对教师心理健康的研究相对滞后,20世纪90年代,中国学者才开始对高校教师心理健康进行比较系统的研究。从研究成果数量以及影响力来看,中国高校教师心理健康的相关研究仍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为了更好地开展相关问题的研究,需要进一步对研究问题进行反思,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分析现有的关于高校教师心理健康的研究成果,从“量”和“质”两方面探讨我国研究现状,为今后相关的研究提出建议,这也是我国这一相关领域研究亟待解决的问题。
经过对现有的文献进行分析与梳理,得出以下研究结论:
(一)研究问题不全面,探讨不深入
研究成果最为丰富的是高校教师心理健康的基本状况。例如:朱爱民、张虎祥等研究发现高校教师心理健康状况较差,而刘纯姣、王金道等则通过调查研究表明高校教师心理健康状况良好。由于研究现状与研究取样、时间等因素的差异,对高校教师心理健康水平的研究结果并不一致,因此,不能以偏概全。关于高校教师心理健康的影响因素,朱小茼等提出职业压力影响高校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欧朝辉等研究发现高校人际氛围可以正向预测教师心理健康。干预措施方面,黄辛隐等针对高校青年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提出了完善的团体心理训练计划。
此外,对高校教师心理健康的维护以及预防心理问题的探讨较少。在研究问题的选择上,较多是对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的探究,而对高校教师这一群体的创新性研究还存在不足。在已有的研究中,存在着文献涉及多个研究问题,但对各个方面的探讨都不够深入的现象。国内80%的研究都同时涉及了基本状况、影响因素、干预策略等问题,如:陆桂芝从心理健康现状、心理问题产生原因以及维护措施3个研究问题着手,但是并没有做到深入探讨其中任何一个研究问题;而潘孝富则选择了高校管理气氛与高校教师心理健康关系这一个问题进行深入讨论,这种集中精力对一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较少。总的来说,研究者并没有发掘新的研究问题,而且对现有问题的探讨也并不深入。所以近10年的研究成果普遍影响力较小,并没有出现深刻而精辟的观点。
(二)研究设计固定,研究工具单一
近10年的文献研究中有63.07%采用了定量实证的研究方法。这些实证研究多采用测量法和问卷法,形成了一种固定的研究设计,即“发放问卷--回收统计数据--描述基本状况--探讨影响因素--提出干预对策”。类似于罗小兰运用干预前后测试、吕雅英采用半结构式访谈等方法来研究教师心理健康的研究则很少。采用个案法、实验法等实证研究方法者更是几乎为零,这也限制了研究的发展,导致了研究成果的片面性。问卷法是一种横断收集数据的方式,已有的研究并没有采取纵向研究的方式来探讨相关问题。研究方法的局限性导致了研究几乎没有涉及高校教师心理健康的变迁、干预对策的有效性等问题。进一步分析,发现68.29%的文献实证研究都采用了症状自评量表。是目前使用比较广泛的测量心理健康水平的量表,但能否对正常群体的心理健康水平进行测量仍存在很大争议。此外,因为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应该编制针对教师的心理健康量表,提高研究信效度。在研究工具的编制中,俞国良等编制了教师心理健康评价量表并报告了其信效度,郑红渠等编制了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的量表。然而,国内尚未编制并公开发表针对高校教师的心理健康量表。
(三)基础研究不充分
在研究性质统计中,只有20%的文献是基础研究,15.38%的是综合研究。关于高校教师心理健康的标准几乎沿用了其他教师群体的心理健康标准,俞国良、兰卉、边玉芳等都提出了教师心理健康的标准。从中可以看出,研究者认为应从教师的职业特征来界定其心理健康,而且标准只反映了教师现在的心理状态,并未考虑到心理健康水平的未来发展。高校教师心理健康标准是否完全等同于教师群体的心理健康标准,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确认。在理论探索中,相关性研究较多,例如马雪玉研究发现高校教师心理健康影响其教学效能。然而,关于影响因素的作用机制等理论方面缺乏研究,其概念的界定也很模糊。理论指导实践。如果理论基础不扎实,研究者提出的干预对策等应用方面便容易变成空谈,从而容易导致高校教师心理健康问题干预对策等实践性研究的盲目性。
(四)研究发展停滞不前
从2010年开始,研究与课题数量呈现下降趋势。研究发现,高校教师心理健康的研究并非由于过于饱和导致研究数量下降,恰恰相反,由于研究问题不全面、研究方法单一、基本理论研究不足等原因造成了国内对高校教师心理健康的相关研究难以突破创新,研究成果停滞不前,从而进入了研究发展的“瓶颈期”。近10年针对高校教师心理健康的研究文献总体数量并不多,这也表明相对于中小学教师,国内高校教师的研究刚刚起步,遭遇困难是必然的。但是理论发展以及现实的需要又亟须加强对高校教师心理健康相关问题的研究。因此,应该正视研究的不足与缺陷,促进我国高校教师心理健康相关研究进一步发展。
第一,研究问题需要创新并且进一步深入。应该注重对理论方面的探讨,不仅要对核心概念、关键因素的作用机制等加强研究,而且对高校教师的心理健康的维护与预防措施也需要提出完善的对策。同时,需要编制相关研究工具,提高实证研究的信效度,进一步研究怎样建立综合全面的心理健康评价体系。由于现有研究与中小学教师的相关研究存在一定的联系,可在一定程度上利用并延伸其成果,但是不能一味模仿与验证研究,还需结合高校教师的实际状况与群体的特殊性,发现新的研究问题,使研究更加全面、更加深入。
第二,研究设计需要综合化。在研究思路上,心理健康本来就是一个跨学科的综合问题,在今后的研究中,多学科、多方法的综合研究是必然趋势。为了避免研究方法的简单化与单一性倾向,应该加强纵向研究,并积极使用实验法、个案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
第三,关注国外研究动态。国外研究在研究方法的运用、研究问题的关注点、研究思路的切入点等方面都有值得借鉴与学习的地方。研究的发展与创新不能闭门造车,在今后的研究中,更应该关注国外动态,并结合中国实际完善相关的研究领域。
第四,应该加强相关领域的课题立项以及支持力度,激励国内研究者对相关问题进行关注,充分调动社会资源。而课题立项应该侧重于研究基本理论、探索研究方法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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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C(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这个概念是由加州大学伯克分校的阿曼德.福克斯教授最早提出和使用的。当前的SPOC教学案例,主要是针对围墙内的大学生和在校学生两类学习者进行设置,前者是一种结合了课堂教学与在线教学的混合学习模式,是在大学校园课堂,采用MOOC的讲座视频(或同时采用其在线评价等功能),实施翻转课堂教学。其基本流程是,教师把这些视频材料当做家庭作业布置给学生,然后在实体课堂教学中回答学生的问题,了解学生已经吸收了哪些知识,哪些还没有被吸收,在课上与学生一起处理作业或其他任务。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SPOC模式在工程管理本科教学中的应用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工程管理是高等院校中新兴的快速发展的专业,针对目前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尝试将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POC引入工程管理本科专业的教学活动中,在SPOC教学模式中,学生是课堂的主体,教师则由讲授者转变为解惑者,不仅可以减少了教师在课堂中讲授知识点时间,而且还可以增加了学生的课外学习时间。这种基于SPOC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学模式改革,对信息技术下的教学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
工程管理是高等院校中新兴的快速发展的专业,工程管理本科专业的招生规模已成为管理学门类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中第一大本科专业,2013年全国高等学校中有406所设置了工程管理专业,在校学生总人数为15万人,毕业人数2.8万人,招生人数3.7万人[1]。工程管理融合了工程技术、管理、法律、经济多个领域的知识,并以工程技术(包括土木工程施工等工程技术)为基础,以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项目规划、项目组织,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为主体(一体),以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合同管理为两翼支撑(两翼)的“一体两翼”型核心能力结构,力求塑造学生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造价管理和合同管理三大核心能力[2]。
目前,学者们对工程管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了一些探索性的研究,如赵振宇和许克为适应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培养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必备知识和能力,对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课程案例教学进行探索研究[3]。严玲等针对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坊实践能力培养方案中教学内容安排不当,学生能力训练不足等问题。采用扎根理论构建了国内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能力模型[4],但是对教学模式的改革研究还很缺乏,尤其是在现代教育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而SPOC是传统课堂与MOOCs相融合的一种新的可持续性的在线课程教学模式,基于此,本文基于SPOC对工程管理本科教学模式进行研究。
工程管理专业主要是针对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地下建筑与隧道工程、铁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的管理[1]。由于各校的办学特色不同,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学中通常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是专业课的经典教材较少,比如我院针对工程管理专业大四所开设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课程,因其主要是针对公路工程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在选取教辅材料的时候,发现现有的关于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教材大多是针对建筑工程或者是高职院校的教科书,而缺乏针对工程管理本科专业的教辅书籍;
二是知识点的抽象性,工程管理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涉及的专业技术知识点较为抽象,而课时又相对有限,仅靠课堂的填鸭式教学已经难以满足工程管理专业的发展要求。
三是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不高,由于工程管理专业课的抽象性,学生仅靠课堂获取相关知识点,而缺乏课前的学习,会导致学生课堂上要么知识点面面俱到,但枯燥乏味,不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教学质量难以保证;要么知识点通过现代教育技术的呈现,直观形象,但由于课时有限,难以做到知识点的讲解面面俱到。
四是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交互性不够,主要还是以教师为主体,学生的参与度相对较低,通过案例式和多媒体主要是PPT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虽说改进了传统的教学模式,由于是对专业性较强而又抽象的工程管理专业课,但是课堂还是以教师的讲授知识点为主,学生缺乏课前的学习,造成课堂上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较少,不利于工程管理专业课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难以保证教学质量。
为克服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POC(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模式亟需引进到工程管理专业的本科教学活动中,SPOC是由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负责人Armando Fox提出的,目前加州伯克利、哈佛、MIT都在进行SPOC教学试验[5]。SPOC是继MOOCs之后更为精致的网络课堂类型,其中“Small”是指学生规模一般在几十人到几百人;“Private”是指对学生设置限制性准入条件,达到要求的申请者才能被纳入进来[6]。
与MOOCs相比,SPOC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是对MOOCs平台进行了改进,增加小班教学、小组学习等功能;二是增加数据分析模块的内容;三是提升对学生个性化学习的全过程在线辅导;四是探索潜在的可持续发展模式。SPOC是传统课堂与MOOCs相融合的教学模式,可以有效增加教师的指导作用,提高学生的通过率和掌握程度以及参与度。具体的基于SPOC的工程管理专业教学模式如图1所示:
在SPOC教学模式中,学生是课堂的主体,学生在课前、课后借助教材和网络资源对知识进行学习,带着问题在课堂中和教师进行讨论。教师由原来的讲授者转变为现在的知识解惑者,不仅可以减少了教师在课堂中讲授知识点时间,而且还可以增加了学生的课外学习时间,学生可以在任何有网络的地方随时随地进入到网络平台中进行学习。学生学习到的内容多少不再受到课时和环境的限制,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爱好选择相应的网络资源进行学习,对于求知欲望高的学生更能发挥其学习积极性。
工程管理是理论与实践性较强的专业,针对目前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尝试将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POC引入工程管理本科专业的教学活动中,在SPOC教学模式中,学生是课堂的主体,学生在课前、课后借助教材和网络资源对知识进行学习,带着问题在课堂中和教师进行讨论。教师由原来的讲授者转变为现在的知识解惑者,不仅可以减少了教师在课堂中讲授知识点时间,而且还可以增加了学生的课外学习时间。这种基于SPOC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学模式改革,对信息技术下的教学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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