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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及存在问题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最重要的金融创新工具之一,它的诞生对商业银行完善自身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增强流动性有着重大的意义,同时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方式。2005年,随着国家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法规的颁布,这种金融工具纷纷被各家商业银行青睐,并进行尝试。本文介绍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涵义及中国的发展历程,分析其对我国资本市场产生的作用及存在的不足,并得出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一个分类,特指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为信贷资产,是指把欠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账款等)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从广义上来讲,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以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包括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消费信贷、信用卡账款、企业贷款等信贷资产的证券化。
2.1、探索阶段:1990-2005
1992年,海南省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发行“三亚地产投资券”。
2000年3月,荷兰银行以中集集团3年内的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在国际商业票据市场上多次公开发行商业票据。
2003年1月,德意志银行将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高风险项目组成的20亿元资产包进行证券化。
2003年6月,中信信托投资公司以华融资产管理公司132.5亿元的不良债权资产设立财产信托,其中的优先级受益权被转让给投资者。
2003年10月,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对工行宁波分行约26亿元的不良资产进行证券化,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第一个资产证券化项目。
2.2、试点阶段:2005-至今
200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颁布实施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资产证券化序幕正式拉开。
2005年12月,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分别成功发行了第一期贷款支持证券―“开元2005”、“建元2005”。这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总规模超过130亿元。
2007年4月,国务院下达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试点的批复,扩大试点正式开始。其后,浦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工元一期”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
2008年1月,中国建设银行成功发行了首支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同期,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发行了首支汽车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2008年底,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监管机构出于风险担忧和审慎原则暂停了资产证券化的审批。
2012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
3.1、疏导商业银行风险
资产证券化能够降低银行体系风险,形成外部监督。在我国目前由银行中长期贷款替代资本市场融资的情况下,风险大量积聚于银行体系。资产证券化可以将银行风险分散、转移给数目众多、愿意和能够承担风险的社会个体,从而降低整体金融风险。
3.2、增强资产的流动性
我国银行资金“短存长贷”、资产负债结构不配问题已成为造成流动性风险和削弱资产流动性的主要原因。通过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可以将存量长期信贷资产转变为可流动的证券,降低商业银行长期信贷资产存量;商业银行还可以设计标准化的贷款合同,向资金需求者发放贷款并短期持有之后,通过证券化方式将贷款分销给资本市场投资者,减少自身持有的增量长期信贷资产,进而增强了资产流动性。
3.3、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
资产证券化可以有效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贷资产证券化多数采用表外模式的处理方法,银行通过将信贷资产真实销售的形式把用于证券化的信贷资产转移到资产负债表外,从而有效提高资本充足率,并相应减少由于高负债所必须缴纳的法定存款准备金,通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资产扩张能力。
3.4、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银行的信贷资产是具有一定数额的独立价值并具有生息特性的货币资产,因此也具备了转化为证券化金融工具的可能性。信贷资产证券化提供了标准化、流动性高的投资品种,可丰富资本市场产品,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实现资金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双向流通,降低系统性风险,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4.1、基础资产范围小
信贷资产包括个人住宅抵押贷款、银行不良资产、汽车销售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学生贷款、工商企业贷款、信用卡应收款、转账卡应收款等。而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微不足道的发行数量和规模与银行业庞大的资产规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经济的快速增长使信贷资产不断增加,银行资本金收益的增长难以跟上信贷资产规模的扩张,这为信贷资产证券化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
4.2、产品运行方式不成熟
自2005年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国内许多学者从法律、税收、会计等角度对会计处理方式、SPV 组织形式进行了研究,普遍认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和金融体制下,可以通过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并且经过表外处理达到风险隔离要求。信托型 SPV 是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所采用的主要结构模式。但是至今仍未建立起完善、系统的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体系,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下,信托型 SPV 是我国资产证券化成本最小、障碍最少的模式选择,但其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有赖于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市场的进一步成熟。
4.3、缺乏优质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
资产证券化涉及到多家中介服务机构,其中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信评估机构是最重要的中介机构。目前我国资产评估业和资信评估业还远远不能满足资产证券化对它们的要求,必然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接受程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资产证券化的顺利进行。
4.4、法律法规环境不配套
由于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因此缺乏配套的法律和法规。我国法律上没有像美国的《破产法》那样有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带有追索权和权益保留的转让在证券化中都是比较重要而常见的安排,这在我国的现有法律中尚不存在对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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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所是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服务和交易规则的非盈利机构。交易所一般采用会员制。交易所的入会条件是很严格的,各交易所都有具体规定。首先要向交易所提出入会申请,由交易所调查申请者的财务的资信状况,通过考核,符合条件的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入会。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期货市场现状问题及发展方向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国期货市场现状问题及发展方向全文如下:
摘要:本文参照国外期货市场的发展历史与经验提出,我国期货市场虽然存在种种的问题,然而这些都是能够被克服和解决的。目前国内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功能已经大大加强,在社会经济运行中,其功能将进一步得到发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发展步伐的加快,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潜力不可估量。本文将就我国期货市场的现状、主要问题及发展方向做一个简要全面的分析。
关键词:市场现状 市场问题 发展方向
我国期货市场至今已经走过了十多年的风风雨雨,相较于国外市场而言国内市场还是一个新兴的市场。经历了超常规发展的初创期,也经历了问题迭出的整顿期,现在我国期货市场迎来了有史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经过数年的整顿,我国市场又开始了新的放量增长,而且是在一个更加规范更加理性的市场体系中。站在这个继往开来的十字路口,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我国的期货市场。
(一)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历程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推进,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重要阶段:期货市场的理论准备与初步试验阶段(1988-1991);期货市场的试点发展阶段(1992-1994);期货市场的规范与调整阶段(1994.5-2001);期货市场的恢复与发展阶段(2002-现在)。
我国期货市场演进历程表明:我国期货市场的成长具有明显的超常规发展特征。从时间跨度来看,在十余年的时间里,我国期货市场跨越西方期货市场百年发展历程,呈现出跳跃式发展态势;从期货市场成长的起始点考察,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与国际期货市场演进的一般规律有些背离,不是从传统的农产品,而是从非农产品的生产资料交易开始的。期货市场的超常规发展一方面迅速弥补了我国传统经济体制的缺陷,利用“后发优势”进行跳跃式发展;另一方面也为我国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带来了潜在的隐忧。
政府推动是我国期货市场成长的又一显著特征。与美国和其他国家由现货交易商和行业协会自发组织建立期货交易所的模式不同,我国期货市场的建立是国家高层管理机构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解决经济运行过程所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由上至下地推动期货市场的组建与发展。政府出面组建期货市场,有助于节约组织成本,但也极易助长政府对期货市场不应有的行政干预,从而使我国期货市场呈现较强的行政性特征。
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在许多方面均体现出自己的独特性,这是由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固然要认真借鉴国际期货市场成长与发展的成功经验,但是也要充分考虑我国的现实国情,否则,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必然会受到挫折,付出高昂的代价。
(二)我国期货市场的成就
我国期货市场经过近年来的治理与整顿;逐步进入规范、有序的发展阶段,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期货市场硬件设施实现了现代化,期货市场软件设施日趋完善。
形成了以期货交易所为核心的较为规范的市场组织体系。经过十余年的试点与发展,尤其是经过1994年以来的清理整顿,我国的期货市场由分散建设逐步趋向集中规范,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期货市场组织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期货交易所是核心,已上市期货品种的交易基本稳定,由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形成的代理网络基本可以覆盖整个市场。
培养和造就了一支期货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人才队伍。我国的期货市场作为新兴的行业,吸引了大批的年轻的人才。这批人才学历高,经过几年的实践锻炼,专业素质也有很大的提高。年轻的专业型人才是期货市场的财富。随着期货市场的不断规范,又有一批早期从事期货理论研究的中青年学者进入期货业的实践活动,使人们对期货行业有了较深的认识和理解。这样一批有相当知识水平和能力的群体,构成了期货行业的人才基础。
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初步显现和发挥。铜、铝、大豆、小麦等期货品种与国际市场的联系较为密切。国内有相当数量的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铜、铝、大豆、小麦等期货的交易,他们从期货交易中不仅免受三角债之苦,而且初步感受到了期货市场规避风险、发现价格、指导生产、调节供求的作用。经过1994年以来的清理整顿,尤其是1998年以来的进一步调整,我国的期货市场进入了规范有序快速的发展阶段,尤其是在2003年交易额达到了近11万个亿。
十年发展初步形成了有效的监管与自律体系。在我国期货市场组织机制日趋完善的基础上,我国期货市场的正向功能亦得以发挥。
(一)交易品种不足
我国现有的三家交易所真正交易的品种只有七个,分别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铝、天然橡胶,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豆粕,郑州商品交易所的硬麦和强麦。而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品种如线材、石油以及玉米、棉花到现在都还没有上市或者恢复上市。这就使我们的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缺少定价权,从而在国际贸易中经常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
(二)投机成分过重
期货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功能,是使各种生产者和工商业者能够通过套期保值规避价格风险,从而安心于现货市场的经营。期货市场要实现这种功能必须要有投机者的参与,投机者在寻求风险利润的同时,也承接了市场风险,因此一个正常的期货市场上投机者是必须和必要的。但如果一个市场投机者占了绝对支配地位,这时非但期货市场的积极功能不能很好发挥,反倒会对整个金融市场造成冲击,干扰经济的健康发展。
目前在我们的市场上,大部分的市场参与者在交易的过程中,投机的心理往往占了上风。甚至在需要参与市场进行套期保值的企业中,也有不少做投机交易的,比如有些粮油加工企业在期货市场上却成为了空方的大户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对价格的炒作便成了唯一的主题。根据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期货市场是属于“不完全市场”的范畴。在这种市场,商品价格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买卖双方对未来价格的预期,而远远脱离了这种商品的现时基础价值,从而可能导致了价格“越买越贵”或“越抛越跌”的正反馈循环。在这种情况下就很容易出现价格往极端发展的风险。
(三)市场参与者不够成熟
由于目前我国的专业投资管理公司和专业的经纪人队伍还没有建立和规范起来,所以实际的投资大部分还得依靠投资者自己来完成,其投资行为必然具有很大的盲目性。要想降低期货市场风险发生的可能,对投资者的教育和促进其走向成熟是一条必经之路。
(四)市场的弱有效性
技术分析的三个基本假定之一讲到:市场行为包容消化一切。即影响市场价格的所有因素最后必定要通过市场价格反映出来。但要实现这一点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整个市场要处于有效市场理论的情况下。而目前我们的市场还是一个弱有效的市场,由于信息的不透明,将使市场的参与者不得不支付更高的社会交易成本,这样就降低了期货市场这个经济体系的运行效率。
(一)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潜力
国内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功能已经大大加强,在社会经济运行中,其功能进一步得到发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发展步伐的加快,在国际市场的影响越来越重要,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潜力不可估量。
1.我国大规模发展商品期货市场的潜力与需求巨大。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许多大宗商品的集散地,在全球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由于目前国内期货市场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国内相关商品价格的发现功能是在国外相关期货市场的带动下完成的。当我们在购入大宗商品时,定价权却掌握在国外政府或卖方手里。这是非常不合理的,不仅损害了我国相关企业的利益,也使得我国在国际经济舞台的地位降低。从这点考虑,我国大规模发展商品期货市场的潜力与需求是巨大的。
2.我国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潜力与需求巨大。
期货市场的最终发展离不开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但在发生了类似“3•27国债”事件之后,金融衍生品在我国成为历史。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以及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单一的市场交易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控制风险的要求,越来越多的专业型投资机构呼唤对冲机制的形成。
3.维护国家利益要求大力发展我国期货市场。
由于期货市场与国家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在国际经贸往来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我国,尽管许多的商品在国际市场也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但由于我们期货市场的价格功能在国际市场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很多情况下必须参照美国以及其他国家的产品价格进行交易,每年不仅使国家损失大量外汇,也使得商品竞争能力下降。从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的需求考虑,我们也必须发展我国期货市场。
(二) 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方向
1.期货市场各个组成部分的创新功能将得到加强,进而形成一个功能完善的专业化市场。
期货市场的产生、发展与创新密不可分,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也必然在创新中不断前进。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新品种将不断被开发,各个交易所在自身核心品种的研究和创新方面也会不断努力,并设计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在此基础上,期货公司会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前提不断探索,以期能够提供新的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通过期货市场各个组成部分的共同努力,必将形成一个功能完善,注重理性投资的专业化市场。
2.随着我国市场化体系的完善,我国的商品期货市场将成为亚洲乃至世界商品市场的标价中心之一。
随着我国作为商品集散地功能的不断扩大,不仅是我国的企业,还有许多其他国家的相关企业,对于将我国的商品期货市场作为亚洲乃至世界商品市场标价中心功能的需求会越来越高。在我国市场化体系完善的基础上,我国期货市场作为全球商品市场标价中心的趋势将成为必然。
3.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金融改革进程的加快,以股票指数期货、利率期货和外汇期货为核心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将会使我国金融体系逐渐完善。
这是市场参与者和服务对象对风险管理的要求。资本市场的存在与发展必然要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在市场化程度加大的环境下,企业越来越明白期货市场对于企业发展壮大的作用,并迫切需要利用期货市场锁定风险,扩大投资规模来创造社会财富。另外,在快速发展的我国国际贸易中,企业也存在巨大的化解外汇波动风险的需求。这些都要求我们加快建设步伐,设计并提供有效的金融衍生服务,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另外,资本市场的发展新思路要求金融衍生品市场超常规发展。周小川关于证券市场发展的新思路中提到需要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伴随着机构投资者的壮大,对于证券市场风险管理的需求日益增长,股指期货的推出可以提高股票现货市场的效率、透明度与流通性。保险机构的发展需要通过市场来解决“利损差”问题,银行的改革进程中也直接面对利率风险,问题的长年堆积甚至会导致社会风险。这些也要求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超常规发展来逐渐化解日益扩大的风险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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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经济是以旅游活动为前提,以商品经济为基础,依托现代科学技术,反映旅游活动过程中,游者和旅游经营者之间,按照各种利益而发生经济交往所表现出来的各种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总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旅游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中国的旅游资源异常丰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与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化,我国旅游业也不可避免的会面对很多问题,如果可以对这些问题进行合理的处理,那么我国旅游业必将会得到顺利的发展,相反,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很好的处理,那么势必会阻碍我国旅游经济的发展。笔者结合自己多年来的实际工作经验,首先对旅游经济的基本特点进行了概述,然后对我国旅游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希望可以为相关人士的研究提供一些借鉴或者参考。
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国存在非常丰富的旅游资源。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旅游业已经逐渐成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产业,旅游业的高速发展还带动了文化娱乐、邮电通信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极大的促进了本地的经济发展。现代旅游经济是一种包括旅游者经营、消费、市场等活动的经济运行子系统,是我国国民经济系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现阶段我国旅游业中始终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基础设施落后、管理粗放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因此为了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一定要积极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治理。笔者针对自己多年来的实际工作经验进行了总结,并将其融入本文对我国旅游经济发展的分析与探讨之中,相信本文的分析一定可以为同行业人士的研究提供一些帮助。
(一)经济条件逐步宽松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财政收入得到了不断发展,同时人民收入也得到了增长,因此需要在旅游业上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上居民的旅游消费支持为旅游市场提供了巨大的增长空间,在这种条件下,我国旅游业未来的发展空间必然是越来越宽松的。
(二)旅游经济政策趋于成熟
国家近年来加大了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度,同时各地政府也开始积极参与到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队伍中。大西部开发策略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作为根本点,重视在生态环境上的方针政策的制定,这也为旅游经济发展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政策性指导方向。
(三)旅游生态建设步伐逐步加快
近年来国家将资源保护、结构调整结合在一起,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同时地方政府也进一步明确建设的重点,对天然林保护工程进行全面实施,坚持生态环境、资源开发以及水利水电的有机结合,从根本上对旅游业的发展进行保护。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旅游业的重视度也逐渐提升,很多都会利用自身娱乐的时间进行旅游,从而来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a旅游业属于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友好型产业。随着我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很多城市都利用自身的特点,来打造出旅游城市形象,从而来更好的吸引国内外客源,并且有效的提升了我国国民经济。并且在旅游业发展的同时,与旅游业相关的产业也会随之发展,这样将会有效缓解我国的就业紧张问题,目前,我国很多城市都开展了一些旅游活动,并且我国也建设了很多的旅游度假区,这样人们进行旅游时,不仅仅是对美丽风光的观赏,同时也能够进行一些娱乐活动,从而来充分的放松自身的心情。目前我国十分重视文化旅游,很多城市都根据独特的文化历史进行旅游主题的设置,从而来将自身地域独特的文化习俗展示给游客,这样不仅仅丰富了游客的精神世界,同时也促进了本地区优秀文化的传播与发展。
(一)设施建设落后
因为受到财政等因素的影响,国家在旅游设施上的投入非常有限,很多情况是花钱多的项目上不去,只能简化建设。我国中西部旅游景点的交通状况并不理想,甚至民航都不能达到,客运能力非常差,而铁路却经常处于一种超载运营的状态中,这些因素严重制约着旅游业的正常发展。“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观念在这里几乎是行不通的,如果连基本的服务设施都不完善,是很难吸引游客到这里参观的。
(二)市场竞争机制的缺乏
在国家的高度保护下,国有企业享有对国际旅游业的经营权,这种经营模式并不能将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同时在体制上也存在着政企不分的现象,旅游企业很难走入市场之中,企业的自我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制约。加上我国在财政制度上实施各地分灶吃饭的制度,在各地区之间进行市场分割,出现大量的重复建设,地方保护主义现象非常严重。在这种形势下,旅游业的竞争力非常分散,在强大的国际旅游市场竞争显得异常软弱无力。
四、我国旅游经济发展的策略
(一)积极引进国外的资本与技术设备
在很多西方发达国家,为了吸引游客到本地的旅游景点,并对与旅游经济相关的产业进行发展,在宾馆饭店、旅游设施、交通设施等方面都要做到尽善尽美,并突出一定的地方特色。而我国目前在财政上存在着严重的困难,在旅游业上的投资非常有限,并且这种现象在几年之内不会发生大的改变。在这种形势下,我国要想对旅游业以及相关设施进行发展,这必将会与投资短缺的现实情况形成非常尖锐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放眼到更大的范围中,对外扩大开放,并与旅游经济相关的产业一同发展,积极引进国外资本、技术设备、管理经验。这样我们才能在较短时间之内对我国目前的旅游环境进行改善。
(二)对市场竞争机制进行建立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旅游经济业中的国际旅游业务受到了国家的高度保护,因为国内旅游业务的缺乏以及设施、专业人员的缺乏,直接带来的结果就是服务质量每况愈下,服务素质非常差,为了对旅游业以及相关产业服务质量进行全面的提高,应该加大力度进行宏观管理,进而使旅游企业以及相关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尤其是对一些国有旅游企业,应该对其经营机制进行积极的转换,坚持政企分开,再将这些国有旅游企业推入竞争市场中,将这些企业的特权与保护取消,这样旅游企业就可以在市场机制下得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能力,促进自身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提高,并与相关国家管理以及市场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组织,最终不断推动我国旅游企业服务质量得到不断的提高。
综上所述,随着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必将成为世界第一旅游目的地。然而世界旅游业的竞争随着国际旅游产业的转移越来越激烈,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旅游产业也在经历着重大的挑战与变革。旅游业是否顺利发展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的发展。随着旅游业在我国的快速发展,我国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多种问题,在这种形势下,旅游业要想获得发展,就必须对合理的发展策略进行制定,从而更好的为我国社会经济增长做出相应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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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宗教旅游热空前高涨,宗教旅游成为旅游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宗教旅游又和宗教信仰以及文化体验活动密切相关。宗教信众的供香拜佛、朝圣等活动产生了巨大的旅游流,庙宇的建筑风格以及宁静祥和之气氛等也强烈吸引着许多非信众的普通游客,因此,把宗教旅游作为经济发展手段已经成为一种发展经济和借精神信仰以规范社会秩序的一箭双雕的好手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宗教旅游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宗教旅游产业肩负着继承和发扬宗教普度众生和教化万民的责任,然而我国在大力发展宗教旅游产业的同时,存在着许多值得我们警示和注意的问题:宗教旅游单位管理混乱,宗教旅游资源开发商的毁坏式开发,旅游景点商业氛围浓厚,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求我们必须端正宗教旅游文化观念,大力宣传宗教文化的积极面,大力培养具有相应专业素质的宗教旅游业从业者,建立新型的宗教旅游开发模式。
我国宗教文化历史悠久,资源丰富。据统计,我国现存的宗教文化遗产中,能被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性遗址近4000多所,其本身所具有的历史、人文、艺术以及宗教特色受到国内外专业学者的认可,更受到海内外游客的热烈追捧。大力发展我国宗教旅游产业,不仅能促进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而且能发挥其促进社会和谐向善的积极作用,体现经济社会发展大背景下宗教旅游的多重价值。
近年来,随着我国宗教旅游产业的迅猛发展,社会上参与宗教旅游项目的游客逐年增多,其间,游客们或抱着文化游览的休闲目的,或抱着朝圣祈祷的宗教信仰目的而参与到宗教旅游中来。因此,随着宗教旅游参与群体的不断壮大,其为我国社会作出的物质与文化贡献不容小视。
宗教旅游本身具备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宗教等多方面的人文价值和社会意义,其职能和功用涵盖广泛。
其一,宗教旅游可扩大国内外宗教文化交流,促进人们的宗教信仰自由,还可以加强国内外友好往来。
我国宗教旅游本着以宣传本国宗教信仰为宗旨,充分尊重和保护我国宗教信众的信仰自由。自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制度管理和发展宗教事务,并且通过科学的指导引领宗教文化与当今社会不断融合,逐步消除宗教迷信、偏见以及误解,全力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宗教文化环境。同时,在我国社会日益开放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国外游客及宗教信众到中国宗教目的地旅游观光、文化交流、传教受教,极大地增强了对彼此的了解和友谊。
其二,发展宗教旅游产业有利于国家及地方的经济发展。
据相关数据显示[1],全世界每年以宗教旅游为目的的游客数量超过3.7亿人,而近几年,世界宗教旅游的年产值不低于200亿美元,因此宗教旅游产业已逐步成为世界级高端经济产业。就我国而言,我国的宗教旅游产业主要依托观光、法事、捐资、门票、纪念品等方式获取经济收入,每年我国宗教旅游产业的净产值可达60亿人民币,这些经济收益无疑为各地的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助力。宗教旅游资源本身的维护与建设,在某种程度上为拉动经济也作出了突出贡献。众所周知,我国的房地产热持续不减,而相应的宗教旅游景点实体设施建设,为我国房地产业的新型种类开发和投入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三,宗教旅游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传统宗教文化的传播与发展。
宗教文化在我国已有数千年历史,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在我国都有广泛的传播,信众众多。由于宗教宣扬众生平等、仁爱向善等思想,因此宗教本身具有较强的人文教化意义;宗教与政治、道德、文学、艺术、建筑、民俗等关系也十分密切,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言行及日常生活。因此,积极推动宗教旅游产业的不断发展,会将宗教本身的积极文化要素以更加多元化、更深刻、更广泛的方式影响社会大众。
其四,宗教旅游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整体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
无论是佛家提出的善恶因果,还是道教提倡的清心寡欲,不管是基督教提出的因信称义、十诫,还是伊斯兰教提倡的善行,均是在引领人们向善去恶,互助友爱,其信仰中崇尚的真善美,无一不在提醒人们遵守社会群体的公认道德信念。因此通过发展宗教旅游产业来弘扬正确的伦理道德观念,是提高整体社会道德水平的一条重要途径。
其五,宗教旅游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建构与发展。
我国现今正在大力倡导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和谐社会无论是从个人还是社会整体的角度来看,均需要我们以共同的信念和行为加以实践。在宗教旅游过程中,宗教旅游开发者与从业者完全有责任、有能力向朝圣者与旅游者宣传人际和谐的理念和价值观,并且我国宗教团体本身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与社会号召力,并拥有社会道德的标杆作用。所以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我们应着力发展宗教旅游产业,将其融入到我们的和谐社会体系中来。
如今,宗教旅游项目在我国已经成为旅游产业的核心产品之一,无论是完全独立的宗教旅游项目开发还是将宗教旅游项目融入到其它类别的旅游项目之中,其本身所具有的宗教特性均不可小觑。
(一)我国宗教旅游产业的特点
首先,从宗教游客市场来看,其产业内部旅游人数多,游客构成广泛。近年来,虽然总体上我国宗教旅游的市场规模一时难以估计,但如今参加宗教旅游活动的游客数量大,人员构成广,人数增长快的现象却是不争的事实。目前在我国,宗教旅游游客构成既包括宗教信徒,也包括非宗教信徒,还涉及各个年龄段以及不同文化教育和职业背景的人群。这表明,我国宗教旅游市场的群体覆盖面也越来越大。
其次,从宗教项目开发投资来看,宗教开发模式多元化,项目投资来源多样化。在旅游界和宗教界(佛教界)的共同推动下,我国每每掀起寺庙改建、扩建以及新建风潮,其宗教旅游项目的多元化导致融资模式也随之不断翻新,越来越多的投资商抱着支持旅游事业和行善积德的目的而积极投身到宗教旅游产业的发展当中,而这样的趋势无疑会使宗教旅游投资的市场化运营力度进一步加大。
再次,从宗教旅游发展的市场规模来看,我国宗教旅游产业的发展热情持续不减,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我国宗教旅游产业的大规模开发和大规模投资已经成为市场发展的重要特点,其主要体现为占地规模扩大,巨型佛像修建热等。规模扩大化也为市场激起了广泛的产业热效应,其可以满足游客的商业享受以及猎奇心理,同时也体现了宗教的繁荣和社会的昌盛,因此其多方得利的局面使得投资热持续不减。
(二)我国宗教旅游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现如今,我国的宗教旅游产业发展呈现多元化趋势,其旅游内容包含广泛,如参观宗教建筑,参与宗教仪式活动,开展宗教修学养生活动,等等。从旅游产业本身的规模及形式上来说,虽然我国宗教旅游业已取得一定成果,但依然存在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其一,一些地方政府对宗教旅游项目缺乏应有的重视,管理能力存在欠缺。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其宗教历史源远流长,但文化体系中存在着封建迷信和文化陋习等突出问题,因此在处理宗教文化关系时,有时显得十分复杂。然而我国许多宗教单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缺乏科学管理宗教文化资源的知识与技能,尤其是许多地方政府在开发宗教旅游资源时,未能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违规开发甚至进行毁坏式开发。这就为后续的宗教旅游产业的发展与管理埋下了诸多潜在的隐患。
其二,宗教旅游项目形式单一且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我国宗教旅游产业现今仍停留在较为单一肤浅的层面,其宗教旅游项目本身未能完全地体现出宗教本身蕴含的智慧、人性、修养等内涵文化特点[2]。同时,行业内部不少从业人员尚未具备科学的从业知识及技能,致使众多旅游项目的发展滞后,如许多宗教旅游产业从业者仅负责为旅游者祝祷,发放经义,维持宗教现场秩序或者诵经法式等活动,缺乏为游客讲经并传播发展教义的责任意识。因此改善宗教旅游项目单一的现状及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迫在眉睫。
其三,宗教旅游项目本身充斥着商业气息,毁灭式开发现象较为普遍。宗教旅游产业开发的主体无论是宗教单位、社会投资企业还是政府,虽不排除部分投资主体的公益心,但大多数投资主体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根本上来说,以营利为目的的宗教旅游资源开发也基本属正常合理范畴,如旅游活动的举办、工作人员的聘请、旅游现场的开发与保护等等均需要巨大而持久的资金投入,如果光做公益而不赢利,那显然是不可能长久持续下去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现今一些地方过分浓厚的商业元素充斥了宗教旅游产业领域,越来越多的欺骗欺诈行为和混乱开发现象也愈加普遍。甚至有些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利益和创收,不惜违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社会的道德底线,仓促上马一些宗教旅游项目,不仅了造成对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而且对宗教本身的发展也造成诸多不良影响。所以,如何更好地保护我国的宗教旅游资源,摒弃商业气息浓厚的开发模式,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其四,宗教旅游项目本身的浅薄性、功利性现象明显。就旅游产业市场的供给需求而言,宗教本身正呈现世俗化、社会化、现代化倾向,这将使宗教旅游进一步地贴近市场。然而过分的商业气息和浅薄功利性也为宗教旅游市场的良性发展制造出了不小的难题。
宗教的世俗化是指宗教以更加通俗易懂的理论,直观明了的形式,平易近人的姿态溶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宗教的社会化是指宗教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的结合更加紧密。宗教的现代化指宗教场所的建设越来越多地注入现代科技元素,以及宗教越来越与现代的生活需求紧密相关,如养生、健康饮食、治疗城市综合症等等。然而我国一些宗教旅游项目开发单位,为了一味获取宗教旅游产业的经济效益,不惜将神圣的宗教项目功利化、浅薄化,设立多种不合理的或者重复性明显的收费项目和强制性消费项目,利用人们对宗教本身的虔诚心和谦卑心理,向宗教旅游人士巧取强要。因此如若不尽早杜绝此种浅薄、功利性的行为,其必将成为我国宗教旅游产业发展的心腹大患。
事实上,现代宗教旅游产业的发展仍然处于一个初级形成期和发展期,发展模式和开发手段均需要不断摸索和改进,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各种问题也会随之涌现。我们亟需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国国情发展的宗教旅游开发模式,而只有推广新型发展模式才可使我国宗教旅游产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针对以上我国宗教旅游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特提出以下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第一,端正宗教文化理念,深刻理解宗教文化内涵,大力提升宗教文化旅游品味。
宗教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其不仅具备独特的意识形态性,而且还包含哲学、文学、历史、音乐、美术、建筑、伦理等众多文化要素,作为人类精神智慧的结晶和文化的传承,需要受到我们应有的尊重及严肃对待,应将其正能量融入到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将其融入每一位虔诚信仰者的血液里[3]。而今,宗教元素已被提升为一门具有独特社会作用的人文艺术,正逐渐被人们所瞩目和追捧,其本身逐渐具有时尚特色,吸引着海内外众多爱好者的崇尚与研修,如藏传佛教艺术品,具有世界音乐特征的佛乐梵音,禅文化元素的建筑和园林,宗教意味的瑜伽,禅茶休闲生活艺术,等等。就连时下最流行的养生SPA也渲染上了一层神秘而又浓烈的宗教色彩。
第二,加强对宗教旅游项目的宣传,突显宗教旅游产品特色,提升宗教文化的吸引力。
我国佛教、道教以及伊斯兰教社会覆盖面之广,信徒之多,社会影响力之大,令我们均不可等闲视之。其建筑、音乐、雕刻、绘画、风俗节庆、养生修行等宗教元素也充满了独特的魅力和感染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将宗教文化以旅游产业的形式宣传推广到不同社会群体中,吸引更多的游客前往观赏朝圣,可获得物质及精神的双丰收。而今在数字传媒时代,只有有效地通过网络、报刊、电子媒体的多渠道发散性宣传模式,才能切实、具体、客观地向公众展示宗教旅游产业的优势和特色。为提升我国景观文化吸引力,我国各地各地逐步建立了规模庞大的旅游名胜地,许多寺庙建筑规模之宏大,气势之恢弘,格局之完整,令人叹为观止,其建筑具有较高的文化观赏性;同时其内部陈设也有许多文化价值和观赏价值都极高的文物,令人流连忘返。如今禅文化的流行,为其吸引的践行者开始成为宗教体系的新生代生力军。宗教禅文化吸引着人们积极参与其各种活动,如果在宗教旅游项目中提供参与者以体验禅文化的机会,最终使禅文化成为一种文化时尚。宗教旅游的文化品味的提升,会使整体的宗教旅游活动上升到较高层次,因而也更能促进宗教旅游与时俱进地健康发展。
第三,探索并建立完整的宗教旅游产业开发模式。
首先,在建立完整的宗教旅游开发模式之前,我们应对宗教文化资源、自然环境资源和其他相关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构成一体化的旅游区格局。加强对宗教旅游开发区域内的项目统筹,进而作出开发项目预算与核算,力求将宗教经济与旅游经济在某些宏观与微观层次上予以融合。在开发宗教旅游项目时,我们需要走出寺院,进行合理的产业延伸,发展壮大宗教经济;同时,宗教文化和宗教经济相结合,科学地保护与有效地利用文化影响力,大力发展旅游经济,形成富有特色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在宏观统筹和经济实力的支撑之下,尽力创造独立的宗教文化品牌,如着力打造禅文化品牌,搭起宗教与旅游之间的桥梁,做到宗教朝拜、文化感悟与旅游体验的完美结合。宗教旅游还需要不断挖掘宗教内涵,拓展外延,以达到雅俗共赏的目的。
第四,大力培养从事宗教旅游事业的专业工作者。
旅游产业现今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发展领域,而从业者的专业程度将直接制约着宗教旅游项目本身的发展,因此其对从业者的宗教基础知识、历史文化积累、旅游管理知识以及项目管理经验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在发展宗教旅游项目之前应预先作好人力资源规划,招聘相关专业人才并予以系统的岗前培训,实行轮岗制度从基层做起,制定相应的认证考核制度,进而建立整体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及工作人员素质考评机制。在适当条件下,甚至可以聘请行业内部的专家学者担任培训师或导游,直接让行业高端人才参与到宗教旅游的具体项目中来,使整个行业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4]。宗教旅游的从业者本身还应具有一定的宗教文化涵养,从业者应懂得如何以宗教文化作为主题,融入到旅游项目的设计之中,让旅游功能场所和自然山水环境都带上可感受可体验的文化品格,引导旅游者通过各种宗教活动进入宗教意境,以此营造独特的旅游情境,为游客提供身心俱佳的“感性之旅”。宗教旅游从业者应懂得以宗教观光和朝拜旅游为基础,科学地为旅游者提供文化体验、特色餐饮、康疗养生、时尚休闲等各式服务。
第五,建立与宗教本身特性相适应的旅游管理新模式。
现今众多旅游承办企业以及地方政府为创造旅游的高额利润,一直沿用旧的传统管理模式,其呈现出各自为政、管理松散、分工不明等缺点,且旅游产品开发模式单一,很难适应新形势下宗教旅游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因此,应积极规范宗教旅游管理单位的权责关系,在政府宏观政策调控下,明确企业的责任,互利协作,相互扶持,从全局利益出发构建宗教旅游管理的新模式。同时,要消除宗教旅游产品单一化的劣势,积极开发除宗教朝觐游和宗教场所历史文化观光游这两类“传统”产品外的其它新兴的热门旅游产品,如宗教文化学习体验游、宗教民俗娱乐休闲游、宗教修心养性度假游,等等。
综上所述,针对我国宗教旅游产业管理中存在的众多弊端,我们应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对策克服之。宗教旅游业在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同时,更要传承宗教本身的教化意义及所包含的人文精神和思想,将宗教旅游变为一种文化修炼及心灵净化的文化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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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会计指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并通过一系列专门方法,利用财务会计提供的资料及其他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和报告,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能据以对日常发生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规划与控制,并帮助决策者作出各种专门决策的一个会计分支。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管理会计理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相关论文。文章仅供参考阅读。
我国管理会计理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全文如下:
管理会计是从传统会计中分离出来与财务会计并列的、着重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的一个企业会计分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管理会计的要求越来越高,现阶段国内的管理会计理论和实践工作已经不能与瞬息万变的经济环境相适应。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迫切要求将管理会计理论建设作为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的重点;财政部在2014年初专门下达了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将管理会计面向企业内部管理活动,渗透到企业组织的各个部门和层面,为企业开展战略规划、经营决策、业务计划、过程控制、业绩评价等管理活动提供相关信息和科学方法,着力推进管理会计改革,可见我国对于管理会计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本文基于国内对于管理会计需求的迫切性,从其内涵出发,通过对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比较,深入探究我国管理会计理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管理会计”一词于1952年伦敦世界会计师联合会上正式提出,这标志着管理会计的正式形成。在管理会计的不断发展中,对其定义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同。美国会计学会(AAA)管理会计委员会于1958年将管理会计定义为“运用适当的技术与概念来处理某个主体的历史的与预期的经济数据,帮助管理当局制定符合合理的经济目标的计划,并为实现这些目标做出明智的决策”。这是对管理会计的首次明确定义。
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IMA)于1958年发布了首个管理会计公告(SMA),将管理会计定义为“确认、计量、积累、分析、提供、解释、沟通管理者在规划、考核与控制组织以及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与责任中所使用的财务信息的过程”。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于1988年将管理会计定义为“是对管理当局所应用的信息(财务的和经营的)进行鉴定、计量、积累、分析、处理、解释和传输的过程”。英国特许管理师协会(CIMA)于2005年将管理会计定义为“运用会计和财务管理的相关原则,用以创造、保护、增加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中营利及非营利企业利益相关者的价值”。
经过几十年来管理会计领域的巨大发展,管理会计目标由“交易和合规”为导向向“战略合作伙伴”转变,为适应这一变化,IMA于2008年提出了管理会计的新定义,即管理会计是一种深度参与管理决策、制定计划与绩效管理系统、提供财务报告与控制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帮助管理者制定并实施组织战略的职业。
中国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引进管理会计,国内学者对管理会计的研究在吸收了西方观点的基础上与国内经济现状相结合,体现了管理会计的本土化。李天民(1992)认为,管理会计是通过一系列专门方法,利用财务会计、统计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归纳、整理、计算、对比和分析,使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能据以对各责任单位和整个企业的日常和未来经济活动进行规划、控制、评价和考核,并帮助企业管理部门做出最优决策的一整套信息处理系统。孟焰(1997)指出,管理会计的本质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孙茂竹(2002)对管理会计本质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管理会计从属性上看属于管理学中会计学科的边缘学科,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最终目的的会计信息处理系统。潘飞(2010)认为管理会计是会计与管理的直接结合,它是利用财务会计及其他信息资料,采用一系列现代化管理的专门方法(其中包括会计、统计、数学等方法),对未来经济活动进行预测和决策,确定目标,编制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进行控制、考核和业绩评价。
从上述国内外关于管理会计的定义来看,绝大多数观点认为管理会计是一系列专门的技术和方法,或者是一种信息系统。在本质上,这两者是相通的,即通过管理会计的技术和方法,为管理决策提供支持,从而形成信息系统。基于前人研究的基础,本文从三个层面来理解管理会计的内涵。首先,管理会计是一种管理思想,即用会计思维来解决管理问题。不管是价值导向、数据量化还是成本效益的分析,都属于会计思维的具体体现。
其次,管理会计是一整套科学管理体系的汇总。企业的日常管理,面临各个层面、各个等级的问题,这需要管理会计提供相应的方法或工具进行解决。这些方法或工具,应当具有内在的逻辑性,形成一整套体系,保障企业的发展战略。最后,管理会计的熟练应用是一种素质和能力的体现。管理会计的使用者需要具有将业务问题与财务问题相融合的能力,通过管理会计工具的运用,解决企业现实问题。
在会计的整套体系中,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是两个重要的领域,两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相互渗透,相互影响,有着千丝万缕、不可分割的联系。管理会计作为企业的管理系统,是管理者对企业进行预测、决策的工具,侧重于服务企业内部使用者,为管理决策服务。财务会计起源于两权分离,反映了在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下,经营者对经营成果的列报和反映,更加侧重于对外部投资者的反馈。
我国财务会计理论与实践发展现状要明显优于管理会计,通过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比较分析,对其差异进行归纳研究,能够更加全面客观地认识管理会计的实质。本文着重针对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服务对象、工作重点、约束依据、时间跨度等十个方面进行比较(具体见表1)。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管理会计相对于财务会计有诸多方面的不同。究其原因,既跟两者本质的内涵相关,又受各自发展的外部客观环境的制约。
1.从两者本质的内涵来看,管理会计是一种决策、控制工具,它以实现组织最优经济效益为目标,通过对财务等各个方面资源的利用,强化企业内部运营管理,实现对经营成果的预测、规划、决策以及控制。而财务会计则主要针对已经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以财务会计报告的形式定期向外界传递企业或者组织的会计信息,外部信息使用者需要自己对企业或者组织的运行状况进行决策分析。从这个层面上来看,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实施路径是截然不同的。
2.从两者发展的外部客观环境来看,管理会计在国内引入时间较短,国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基础理论方面,具体表现为管理会计的内容、本质、职能以及对象等方面;在实践方面,并没有以管理会计应用理论为指导进行大规模的实施,在管理会计人才建设以及信息化方面仍然属于起步阶段。而对于财务会计而言,不管是理论研究还是实际应用,都有比较完善的体系和外部客观环境。国内的学者对于会计的研究,主要是针对财务会计或者以财务会计为基础进行;同时,财务会计在企业当中广泛应用,理论与实际结合紧密,促进了两者的良性发展。
由此可见,管理会计理论建设在国内的发展仍属于基础阶段,不管是在管理会计基础理论、管理会计基本结构,还是管理会计应用理论和人才建设理论都远远没有达到市场的要求。国内管理会计理论在不断发展的同时,更需要加强其在现实当中的实施应用。
完善系统学科的建设首先要建立完整的理论体系,本文认为管理会计理论包括了管理会计基本理论、管理会计基本结构、管理会计应用理论以及管理会计人才建设理论等各个方面。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企业的内部管理者在科学决策与内部管理控制中越来越迫切需要管理会计的支持;并且管理会计方法的应用状态与企业规模及经营状况有一定的相关性,管理会计的应用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与管理控制水平有显著的强化作用。因此,管理会计自从引入我国之后,国内学者通过将管理会计与中国现实相结合,其理论与方法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
例如,管理会计在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职能发挥,以及其预测功能、决策分析和责任会计等方面的应用,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但是,我国对管理会计的研究大多数还是停留在宏观层面,缺乏对管理会计理论体系的探讨。同时,管理会计对实践应用的指导更是不足,并未形成一套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理论体系,管理会计在我国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管理会计理论体系建设不完善
就目前我国国内学者对管理会计的研究现状而言,可以归结为两个方向:一种是关注管理会计在企业实践中的经验与教训,尤其是管理会计在外资企业和民营上市公司中的应用经验,从而总结实践经验以论证理论的正确性;另一种是基于欧美国家管理会计理论的研究成果,通过对欧美管理会计理论体系的引入,形成自己的系统评价,并以此对国内企业的实践过程进行应用指导。
总体而言,管理会计在中国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国内学者的研究层次主要集中在第二个方向,即通过对欧美管理会计理论的引入进行研究,但国内学者一直从事翻译文献或者介绍类的规范性研究,并没有形成自己的管理会计理论框架、理论模型或者实践工具,即没有形成自身的管理会计理论体系;即使对于管理会计实践应用的具体研究,也仅限于案例分析或特定行业、企业的试点研究,管理会计理论发展缺少外部客观环境的促进。正是因为我国管理会计现阶段研究的局限性,导致了我国管理会计并没有形成自身完整的理论体系,同时也不能对管理会计实践提供指导。
(二)并未形成统一的管理会计规范
财务会计具有完整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对会计账目核算、会计报告进行格式规范,把财务会计处理建立在公允、合理的基础之上,并使不同时期、不同主体之间会计结果的比较成为可能。我国自2007年开始对上市公司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对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进行了更为细致严格的规范以及约束,为财务会计理论的研究提供了合规性依据。但是,由于管理会计自身学科的边缘性特征,在国际范围内并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具体到国内,管理会计仅仅是为内部使用者提供决策信息的工具,因此并未形成统一的管理会计规范体系,这就使得管理会计理论的发展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从而使管理会计学科建设严重滞后于财务会计。
(三)管理会计学术研究薄弱
会计理论本应该包括财务会计理论与管理会计理论两大分支,两者共同作用,构成会计理论体系。但是由于管理会计引入时间较短,管理会计国际分歧,学科边缘性特征以及企业实践的不重视等原因所导致的国内学者对管理会计研究相对较少,在国内会计领域的期刊中,绝大部分被财务会计占据。孟焰(1999)指出,管理会计学术研究兴趣不高,在过去的八年,《会计研究》学术论文中,绝大部分是关于财务会计领域,占到85%,而管理会计只占15%左右。由此可见,我国会计理论研究对管理会计重视程度严重不足,整个学术界的重心并没有向管理会计靠拢,从而使得管理会计的学术研究水平极其薄弱。
(四)管理会计理论与实践脱节
正如上述所言,由于我国管理会计自身体系建设不完善,导致了我国管理会计理论与实践的巨大脱节。宏观基础层面上对于管理会计理论的简单引入,并不能与我国国情良好衔接,缺乏可操作性、实用性以及针对性。管理会计基本理论中对于其职能和对象研究,受客观环境影响较大,中外宏观经济环境以及企业文化特征的不同,管理会计职能和对象呈现很大的差异。
另外,国外管理会计应用理论中的管理会计工具不下十几种(其中包括经济增加值、平衡计分卡、全面预算管理、客户盈利能力管理、供应链管理、价值链管理、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全面质量管理等),通过国外的实践验证,管理会计工具的实际应用对企业价值的提高起到了显著的作用,但是我国管理会计工具在实践中并没有大规模的应用。当然,管理会计理论的发展与经济环境密切相关,管理会计工具的应用也是与特定的市场情景相适应,西方国家的经济背景与中国有很大的差别,直接引用西方的管理会计理论与工具,并不能很好地与国内企业实际相结合,管理会计理论对国内企业的实践指导作用不够显著、管理会计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状是不争的事实。
(一)建立符合中国特殊国情的管理会计体系
中国的经济背景、文化环境、政治制度等外部客观环境与西方国家都存在明显的不同,在“管理会计中国化”的过程中,应该注重与国内现实情境的结合。相关学者在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要加强对于理论的深入探讨并开展典型案例研究,在引入西方管理会计理论框架和理论体系时,应该把中国的具体国情考虑进去,增强管理会计运用的可操作性,并且要不断检验管理会计应用理论的指导作用,创立属于自己完整的管理会计体系。管理会计体系是包括了管理会计基本理论、管理会计基本结构、管理会计应用理论以及管理会计人才建设理论等各个方面的综合体系,建设管理会计体系,要注意厘清管理会计相关功能上述要素。
(二)建立服务于管理会计的统一规范
从前文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比较可以看出,管理会计的实际应用,不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约束,提供的会计信息、内部报告也不具有法律责任,由此可见与管理会计相关的准则的缺失和不健全。虽然管理会计侧重于服务企业内部使用者,但是管理会计要想作为一门专业学科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必须基于上层建立统一的规范体系。因此,要围绕管理会计理论框架,国家财政部门应该建立与其相关的一整套体系,规范企业管理会计的应用流程,使管理会计的实施标准化。在管理会计的实施上,将合规性作为管理会计实施的首要依据,统一管理会计准则指导规范,建立行业内统一的标准规范。同时,也应注意到,管理会计准则体系要注重与财务会计相关准则的协调性、一致性,保证管理会计在实践中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科研院校机构的系统整合
科研院校以及相关机构的专家、学者是理论研究的主体和带头人,要整合科研院校优势,形成管理会计产学研联盟,协同创新,支持管理会计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同时,加大科技投入,鼓励科研院校、国家会计学院建立管理会计研究基地,在系统整合、理论研究、研究开发管理会计课程和案例、宣传推广管理会计理论和先进做法等方面发挥综合示范作用。推动改进现代会计科研成果评价方法,切实加强管理会计理论和实务研究。另外,充分发挥会计团体在管理会计理论研究中的具体推动作用,及时宣传管理会计理论研究成果,提升我国管理会计理论研究的国际影响力。
(四)加强管理会计理论在实践中的检验
管理会计以整合企业信息、驱动经济价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标,它必须通过企业实际应用来实现其价值。管理会计人员通过设计以及评估企业流程,执行和监控企业内部控制,监控、反映、报告和预测企业经营成果,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依据。在建立自身完善的管理会计体系的基础上,应该加强实践,及时总结管理会计的实践经验,适用市场机制,提高企业的适应能力,推动管理会计的应用。尤其是在管理会计应用理论方面,应该加大管理会计应用范围和执行力度,对多样性的管理会计工具实施方法进行分类细化,使企业能够选择最优方案,以便真正落实管理会计在实践中的应用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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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的电子商务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和新的生活模式。尽管电子商务20年来给商务活动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但仍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如个人身份网上认证的手续复杂,每个网站都各自为政,只认可自己网站认证,不认可其他网站认证。第三方支付平台问题众多,监管法规不完善,备付金容易被挪用,导致风险高,影响客户资金结算的安全。电子商务App应用越来越广泛,其监管值得关注。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上认证;第三方支付平台;App
现在,国内的任何一家网站都需要我们自己一个一个的单独的去进行认证,时间的浪费,人力物力资源的耗费,成本非常的高。更重要的是,每一个需要认证的网站,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信息,也就是说每一个网站都拥有客户相应的个人信息,这样来看,谁能保护好我们的隐私?
其实,在我们国家很早就有电子商务认证中心(简称:CA认证中心),它是负责发放和管理数字证书的权威机构,并作为电子商务交易中受信任的第三方,承担公钥体系中公钥的合法性检验的责任。CA认证中心为每一个用户提供一个数字证书,这个证书是用来验证、识别用户身份,它提供的数字签名不能伪造和篡改,而且使用公钥和私钥进行加密,每一个证书都是唯一的,确保了证书的安全,而且能为每一个人,商户发放证书,也是我国目前电子商务认证授权的机构。从各方面来看,统一部分发放的数字证书发展到现在已经非常成熟了,那为什么我们还需要在每一个网站去认证呢?这个统一的认证中心应该作为我们电子商务第三方重要的认证平台。只要各实体机构认可它的数字证书,我们只要拥有它,就等于拥有网上身份证,再也不需要每个网站注册后还要认证,节省时间,节省资源,也减少现代人的忙碌的负担。当然,CA认证中心也必须负担起其相应的责任,定时升级证书,以确保不受网上不法分子的攻击,其发放的数字签名可以模仿我们身份证,收取工本费,使用期限到一定年限,或每两年年检一次等。希望政府方面也能为大众的方便提供公共资源的支持,例如,能把CA认证中心安排在每个地区的公安办证大厅等,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什么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当我们进行网上购物的时候,是货到付款还是先付款然后商家发货?两种方式我们都不信任,货到了,客户不付款怎么办,商家亏了;先把款付了,货不到怎么,客户亏了。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互相信任的中间人出现,客户把款打给中间人,中间人通知商家,货款已经到他那里了,让商家发货;客户收到货之后,检查没有问题,通知中间人,这时候中间人就把当初客户打给他的货款给商家。而在网络上进行交易,大家都觉得需要这个中间人的出现,这就是我们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它具有保障性的作用,而到目前为止,央行一共发放过六批第三方支付牌照,持牌的第三方支付单位已达到269家。现在,比较有名的支付平台有:银联商务,支付宝,财付通,快钱,汇付天下,易宝支付,环迅支付等,你真的信任持牌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吗?我们来分析一下,第三方支付平台,它就是一个担保作用,资金从商家发货到客户确认收货为止,一直存在第三方支付平台里,据艾瑞的报告显示,2014年国内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59924.7亿元,如果第三方支付平台把暂时存放的款项(下称“备付金”,是指等客户确认后给商家打款的金额),放在银行里一天的利息是6320.824521万元,正常的情况下备付金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存放不止一天的时间,通过这时间差平台就沉淀大量的资金,这么一大笔的资金沉淀很容易被挪用,进行线下投资理财、放高利贷以获取额外收益,更有甚者挪用还债等,这就存在风险,影响客户资金结算的安全,进而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而且第三方支付机构还存在卷款潜逃的风险,最终也会引发社会不安定。虽然我国出台了一些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2010年9月1日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服务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日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2013年6月7日施行的《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依据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占用、借用客户备付金,不得擅自以客户备付金为他人提供担保,备付金只能存放在托管银行并且由托管银行进行监管。管理看起来严厉,但是面对巨额备付金的诱惑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微薄的手续费收入的现实,步履维艰的小公司很难不对备付金动手脚。而且监管执行难度大,有获得虚假信息的风险,挪用备付金的情况难以遏制。从2014年12月开始,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畅购”属于央行持牌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倒闭”了,根据知情人士透露消息称,上海畅购的老板因为私自使用备付金进行对外投资,导致资金链出现问题,无法提现遭到挤兑后,最终跑路扔下公司。上海畅购很可能成为国内第一家倒闭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因为相关法规没有罚则,所以客户备付金的监管基本形同虚设。在这里,希望我国能尽快出台更为详细的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内容包括备付金的存放账户(由央行监管),保证金的缴纳,每月定期税务部门的查核,完善的退出机制等。
一开始电子商务的发展在家庭固定电脑里进行,后来科技发展到手提电脑,平板,直到现在的智能手机,这些都是进行电子商务的载体。智能手机只要安装第三方应用程序(APP)就能随时随地进行网上交易,电子商务APP就是指智能手机等客户端能实现在线交易功能。比方说像团购(网上的订单,网下去享受服务或者商品),滴滴打车(移动网络预订的士订单,线下享受服务),轻轻家教(网上预订家教老师,网下到家补习功课)等。随着智能手机和iPad等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人们逐渐习惯了使用应用客户端上网的方式,而目前国内各大电商,均拥有了自己的应用客户端,这标志着,应用客户端的商业使用,已经开始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APP的发展迅速,其应用将取代企业WAP网站成为手机主流移动应用,比以前任何一个电子软件运作得更快,普及更广,使用率更高。
在电商APP交易与在电脑进行电子商务交易并不一样安全。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政府部门对APP的运营者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检查,所以就出现APP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谣言、进行非法营销等违法不良现象。那么这么高使用率的电商APP,有谁来监管呢?答案是:没有!到目前为止,仍未有任何一个政府部门对这一发展遇到的问题出面解决,遇到电商APP出现问题,就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包括工商、消协等部门,但是谁也不牵头,只能靠行业自律,大家都盼望着相应的监管部门能尽快出现,去年10月20日,广东省消委会向国家工信部“上书”希望能加强智能手机应用软件的监管;于10月27日,国家网信办指将出台APP应用程序发展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指出我国将加强互联网立法,依靠严密的法律网来打造规范的互联网。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网信办将负责网上内容管理和网上执法。希望监管部门将电子商务APP的应用提高到更安全的级别,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让移动电子商务发展更上一层楼。
[1]欧阳峰.电子商务解决方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2]谢芳,胡泉.电子商务概论[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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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村旅游越来越受人青睐。我国乡村旅游虽然起步较晚,发展却非常迅速,近年来更是处于快速增长的高峰期。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乡村旅游是近年来在国内外都有着蓬勃发展的一种旅游形式。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系列问题。如何使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值得探讨。文章以贵州省乡村旅游为例,论述了贵州省乡村旅游存在的几个问题,也为贵州省的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及建议
乡村旅游是近年来在国内外都有着蓬勃发展的一种旅游形式。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则是以少数民族乡村社区作为旅游目的地,以少数民族地区独特的生产形态、民俗风情、生活形式、自然风光、乡村居所和乡村文化为旅游吸引物,利用城乡差异和民族差异来规划设计和组合旅游产品,以满足旅游者观光、休闲、度假、娱乐、求知和购物等各种旅游需求的旅游形式。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和旅游扶贫政策的实施,以及现代旅游需求的多样化发展,贵州少数民族地区以其悠久的民族文化及淳朴洁净的乡村自然风光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旅游者。
乡村旅游是指发生在乡村地区,以乡村空间环境为依托,以乡村独特的生产形态、民俗风情、生活形式、乡村风光、乡村居所和乡村文化等为旅游吸引物,以都市居民为主体目标市场,利用城乡差异来规划设计和组合产品,集观光、游览、娱乐、休闲、体验、度假和购物为一体的旅游形式。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要求在为旅游者提供高质量旅游环境的同时,改善旅游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在开发过程中维持旅游供给地区生态环境的协调性、文化的完整性和旅游业经济目标的可获得性;保持和增强环境、社会和经济未来的发展机会。以乡村空间环境为依托,以乡村独特的自然风光和人文特色(生产形态、生活方式、民俗风情、乡村文化等)为对象的乡村旅游,其可持续发展至少应有如下内涵:
第一,旅游资源供需双方需求的持续性满足。乡村旅游发展必须与当地经济社会结合,充分利用乡村旅游开发带来的各种机遇,不断满足乡村旅游开发地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也为乡村旅游的继续发展提供动力和物质文化基础。同时,乡村旅游要为旅游者提供高质量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以乡村旅游的独特魅力吸引旅游者,满足旅游者亲近自然、娱乐身心的需求。
第二,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环境效益并重的原则。乡村旅游具有强烈的经济性,但若把经济效益当成惟一追求,在趋利性的驱使下,乡村旅游所依赖的自然环境和乡村生活风貌将会遭到破坏。因此,乡村旅游发展必须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环境效益并重的原则,秉承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与方法,保证乡村旅游发展不超过乡村环境的承受能力,妥善处理旅游开发与保护乡村旅游资源、环境和乡村文化特色的关系,与乡村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相协调,借以保障乡村旅游资源利用的持续性。
第三,乡村旅游资源要共享、公享。一方面,同代人之间要共享、公享乡村旅游资源,避免一部分人受益,一部分人却要承担旅游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当代人与未来各代人要共享、公享乡村旅游资源,避免以旅游区环境的恶化为代价满足当代人旅游需要,剥夺后代人的社会发展能力和生活需求。其可持续发展要实现代际共享。
近年来贵州少数民族乡村旅游持续发展,取得不少成绩。少数民族旅游特色村和旅游示范镇的建设,农家乐的发展,乡村旅游度假区建设等,都推进了乡村旅游的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已成为市民和游客的重要休闲方式,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但是,贵州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制约其发展的因素。
(一)发展理念落后
许多乡村旅游经营者和地方政府对乡村旅游的内涵、特点等理解不够全面,对本地乡村旅游资源的优势认识不清,对城市游客的个性化需求把握不准,没有形成系统科学的乡村旅游发展观。项目上马一窝蜂,项目功能、特色雷同。
开发项目城市化倾向明显,在展示乡村差异、挖掘乡村内涵、突出乡村特色上有很大欠缺。旅游活动的内容较为单一。乡村旅游特色化不明显,乡村旅游活动单一,缺乏高层次的,多元化的文化内涵。农家乐在景观、经营与活动方面,大多未能拉开档次,同质性远大于差异性。
(二)保护与开发矛盾突出
生态环境是贵州地区发展旅游的最大资源,保护好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了民族地区的旅游资源,保住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后续动力。部分旅游经营者诸如饭店宾馆乃至游船等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产生并排出大量废水,致使周边水质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部分游客在参与乘船、划船等旅游项目时,随意往水里乱扔废弃物等,同样对水体造成了污染加之部分地区相继推出各种农家乐旅游项目,虽然部分增加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经济收入,但也为当地水资源的污染埋下了隐患。贵州地区旅游资源丰富,但经济欠发达,各族群众收入较低,生活质量相对较差,地方政府迫切希望通过加快发展,以改变当地经济的落后面貌。受此因素影响,部分政府官员对旅游资源存在重开发、轻保护或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等短视现象,决策过程缺乏应有的调查研究和全面科学的论证、评估与规划,出现了盲目开发、无序开发或重复建设等不良行为,造成许多不可再生的贵重旅游资源的损害浪费,直至出现资源退化现象。
旅游开发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先污染、再治理”的思想在乡村旅游发展中也有体现,这种思想与可持续发展的精神背道而驰,容易滋生追求经济效益而无视环境保护的不良思想,并疏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旅游资源开发方式不合理,影响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致使一些旅游地的生态环境状况恶化,旅游环境受到严重污染。近年来,旅游开发和管理经营方在景区内大兴土木,修建各类旅游设施,如宾馆、饭店、农家乐将会造成噪声、固体垃圾等污染。另外,短时间过多游客聚集,并形成人声鼎沸的现象频繁出现是造成这些污染的另一重要原因。各种因素产生的环境污染已成为生态旅游发展的严重障碍,制约着乡村旅游的进一步发展。
宣传工作不到位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关键之一就是必须解决人才问题,建设一支具有专业水平的乡村旅游管理人才队伍。贵州乡村旅游发展中专业人才短缺现象严重,因为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主要都来自当地农民,其自身文化素质偏低,又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大多数都未从事过旅游开发经营活动,对旅游的认识不够,对与旅游相关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不了解,在旅游规划、管理、经营等方面没有丰富的经验,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致使管理水平低和服务质量不高,严重制约了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也直接影响了贵州乡村旅游形象的树立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教育宣传工作主要针对以下两个对象群体:第一是要加强对生态旅游从业人员环境意识的教育,努力对其传授生态科学知识,用可持续发展思想武装其头脑,这一方面目前做得不够;第二表现为并未找到对广大成年旅游者进行环境意识宣传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旅游者的环境保护意识主要依靠其自身素质进行自我约束,这是造成广大生态旅游从业人员和生态旅游者环境意识较差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
科学的发展理念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先导。要不断提高开发乡村旅游的认识,在贵州省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对农村产业布局和乡村旅游发展目标进行科学论证,在对生态环境、文化资源、客源市场等方面进行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乡村旅游的发展做出科学规划,确保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贵州乡村旅游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形成特色,打造自己的品牌。发展乡村旅游,根据自身的地理优势与区位优势,在产品开发中着重保持乡村原有的特色。乡土风情是发展乡村旅游、形成品牌竞争力的要素。因此,发展乡村旅游必须注重农业特色资源和农村风俗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发掘乡村旅游资源的闪光点,把农业文化景观、农耕生态环境、农事生产活动、传统的习俗等有机结合,引导和鼓励农户不断丰富乡村旅游内涵,开发形式多样、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乡村旅游项目,突出地方特色,营造出具有地区比较优势的乡村旅游品牌。
(二)加强环保意识教育
加强环保意识的教育,首先体现在树立生态旅游资源的忧患意识。现在乡村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开发利用与管理不足,在这一点上要教育好作为旅游主要推动者的市民,使他们意识到发展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其次,加强对旅游区的环境保护,对游人给予正确的宣传教育,号召市民科学旅游、绿色旅游。再次,对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强的专业技能培训,举办必要的学习班,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大众生态环境意识。
(三)注重环境建设
”制度,把空气质量、水环境、森林覆盖率、水土流失治理等指标作为考核官员政绩、评价当地政府绩效的重要指标。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使那些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的管理者、监督者乃至责任人,同步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三是构建保护与开发协调机制。应结合贵州地区保护开发实际,构建“以保护为前提、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协调机制。通过实行保护性开发,既要使贵州地区的自然或人文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又要使相应的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既要注重民族地区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的协调,又要维护景区的自然风貌,更要提高景点的科技含量,使旅游由单一型变为符合型项目,由自然之旅上升到文化之旅,由外延式发展转向内涵式扩张,最终实现人与自然、产业与环境、旅游与文化的和谐统一。
(四)加强对农民的培训
加强对农民的培训,重视对农民的引导。农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乡村旅游发展壮大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作为农民素质普遍偏低的贵州,要使乡村旅游永葆青春,就必须加强对农民的培训,重视对农民的引导。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根据各地的特色以及农民自身的条件,开展灵活多样、不同形式的专业培训,主要是指经营管理、产品加工、接待服务、环境卫生、旅游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其次要引导农民合理利用与开发乡村旅游资源。贵州的乡村旅游资源有很多是文物古迹、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资源。
因此这就要求引导农民在开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坚持“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最后要引导农民正确地开展乡村旅游,要从市场需求的实际情况出发,依托当地的旅游资源,立足旅游市场,不要盲目进行开发。另外,定期请相关专家对农民或从业人员实施从宣传、接待到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全方位的培训,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农民或部分从业人员代表到乡村旅游发展较好的地方参观学习。逐步提高乡村旅游地农民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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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得到了飞速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收入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同时,我国居民总体收入、城乡居民之间、东中西部地区以及各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对我国的经济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涉农收入分配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多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涉农收入分配政策,目的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配合城镇化进程,加强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但任何一项政策制定目标的实现都有赖于政策的有效贯彻。现行的涉农收入分配政策种类形式多,的确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加之涉农收入分配政策本身制定的缺陷等等原因,使得政策在现实贯彻过程中突显出不少的问题,政策制定的初衷没有得到很好地实现。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国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并进入到了经济的新常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期,由高速向中低速发展,社会不同领域都面临着改革,改革环境也是阻碍重重。而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困难挑战更多。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对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更为紧迫,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矛盾日益尖锐,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对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提出了亟待解除的课题。中国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我们还必须清楚的认识到,“三农”问题仍然是制约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党中央对农业问题一直十分重视,在中全面部署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明确要求加大政策措施,提高支农惠农力度。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各级政府多年来都在致力于研究并出台一系列涉农收入分配政策,主要有财政支农政策、农业补贴政策、农业现代化政策等等,这些政策促进着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着农村社会全面建设,使农民能够增产增收,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而制定的政策措施要得到实现,则依赖于政策的有效贯彻执行。但是现行的涉农收入分配政策不论是政策问题还是执行问题都存在着不少问题,农民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国家扶持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初衷没有得到实现。因此,清楚的认识到涉农收入分配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对策,对促进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产增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改革开放前后对“三农”问题所制定的一系列收入分配政策,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都有明显的效果。但也得看到,相关政策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存在于收入分配政策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政策执行主体和政策目标群体这三个方面。
(一)涉农收入分配政策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存在的问题
政策合理性的欠缺。涉农收入分配政策虽然大体上制定的合理,但政策本身在制定的过程中仍存在着不足。譬如涉农税收政策中,国家对许多农业生产资料(饲料、化肥等)在生产和销售环节都实行免税或者减税政策,政策的初衷是让农业生产者减少购买生产资料的成本。但在流通环节,诸多商家会把价格抬高,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真正获利,农民并没有真正得到实惠;政策可操作性的欠缺。现行的涉农收入分配政策在实际的贯彻过程中会遇到了政策执行贯彻主体和受惠群体的阻碍,政策执行起来出现了困难和问题。
(二)政策执行主体存在的问题
政策目标的实现都要依赖执行机关的执行,涉农收入分配政策也是一样。政策执行人员素质、执行部门功能都对政策贯彻执行产生影响。主要表现为:政策贯彻部门人员内部培训不足。熟练掌握政策是政策得以贯彻的前提;政策执行机制不完善。主要有政策贯彻职权配置机制不完善、政策贯彻监督机制不健全、政策贯彻评估机制不完善、政策贯彻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政策贯彻主体素质欠缺。主要表现为:工作能力欠缺、管理水平欠缺、责任意识不强;政策缺乏宣传。农民由于平均受教育程度低,往往不善于利用互联网来进行信息的获取。尽管各级机关也会对政策进行宣传,但宣传的效果不明显。
(三)政策目标群体存在的问题
政策的受惠群体的受教育程度制约政策的贯彻,农民的教育程度必定会制约他们对政策的理解、对法律的认识以及对自身利益的诉求。一些农民甚至不知道一些涉农收入分配政策的存在。农民自身利益表达能力弱,使他们缺少了基本的话语权,不能参与到相关政策的修改当中,从另一方面制约了政策的贯彻,违背了国家制定政策的初衷。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国家制定涉农收入分配政策的初衷是为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建设,提高农业产量,增加农民收入。但是由于政策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何修复完善涉农收入分配相关政策对“三农”问题解决至关重要。
(一)提高涉农收入分配政策的质量
提高政策的合理性。在制定出台涉农收入分配相关政策时,不仅要充分论证该政策是否可以促使农业生产部门得到充足的资金和效益,让农民得到最大程度的受惠,还要具备相应的方式和方法,引导和促使政策的好处留给农业、农村和农民;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必须合理掌握涉农收入分配相关政策的执行弹性,尽量减少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使政策的优惠措施发挥出应有的效果。
(二)加强政策贯彻机构的执行力
完善涉农收入分配相关政策贯彻机制。第一,完善政策贯彻职权配置机制。就是要规范政策贯彻机关内部的职权配置。第二,完善政策执行监督机制。对政策执行实施监督是保证达成政策制定的预期目标。第三,完善政策贯彻评估机制。第四,制定科学的培训制度。第五,完善政策贯彻责任追究机制。政策的执行者在享有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应明确责任,建立岗位责任制,政策贯彻的每个环节都要落实到的相关的责任人。
(三)加强政策宣传
宣传对保证政策得到贯彻执行,实现政策制定预期目标是至关重要的。鉴于涉农收入分配相关政策的重要目标群体之―农民远离城市、受教育程度低、获取信息的途径较少的特点。一是加强法制思想宣传;二是加大涉农收入分配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开通服务热线、网上政策咨询、在服务厅开设宣传栏和政策咨询窗口,同时免费提供政策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涉农收入分配政策宣传,在宣传时要注意使用简明易懂的宣传用语,以保证它能被广大农民所接受。
对新出台的相关政策,要及时在网上、服务厅宣传栏进行公告,并对重要政策点进行及时解读,让新政策及时被正确理解。定期到农村举办相关政策讲习班、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辅导班,并派发宣传手册,宣传政策;三是鉴于涉农收入分配政策涉及政策多,出台的条例多的特点,要将不同时期出台的各种法规、条例和补充规定中的涉农收入分配政策进行整理、归纳、汇编成册,使政策清晰明了、易懂,让涉农经营者,特别是农民便于操作。
(四)加大政策贯彻资源的投入力度
政策贯彻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我国地域辽阔,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出门交通不便,农民到达相应的政策办理机关很不方便,政策宣传的效果受到影响,政策执行的工作也受到制约。这些客观现实说明要想在农村顺利推行涉农收入分配相关政策,必须要投入足够的政策资源。因此,要合理利用政策资源,适当加大对一些贫困山区的政策资源投入,从而确保政策贯彻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国涉农收入分配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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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虽是20 世纪的新生事物,但其发展速度却是惊人的。它改变了传统的商务模式,给人们带来了方便、快捷。近几年来,电子商务的发展给传统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传统企业既要看到电子商务带来的发展机遇,更应意识到蕴含于其中的风险。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问题与对策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网络、通信和信息技术的突破性进展,Intemet在全球爆炸性增长并迅速普及。在这一前提下,电子商务应运而生了。自1998年“电子商务年”以来,电子商务在全球发展迅猛,世界各国纷纷看好电子商务这块新大陆,普遍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将是未来25年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对经济的促进将远远超过200年前的工业革命。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各类电子商各网站风起云涌,律立一个电子商各网站并不难,难的是如何让电子商务网站有效益。要想有效益就必须能够吸引客户,增加客户忠诚度。电子商务业务的竞争比传统的业务竞争更加激烈,原因有很多方而,其中一个因素是客户从一个电子商务网站转换到竞争对手那边,只需点击几下鼠标即可。网站的内容和层次、用词、标题、奖励方案、服务等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可能成为吸引客户、同时也可能成为失去客户的因素。而同时电子商务网站每天都可能有上百万次的在线交易,生成大量的日志文件和登记表,如何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充分了解客户的喜好、购买模式,甚至是客户一时的冲动,设计出满足于不同客户群体需要的个性化网站,进而增加其竞争力,几乎变得势在必行。若想在竞争中生存进而获胜,就要比竞争对手更了解客户。
(一)电子商务的定义
电子商务源于英文ELECTRONIC COMMERCE,简写为EC。顾名思义,其内容包含两个方而,一是电子方式,二是商贸活动。电子商务的技术基础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以及以数据库为依托的信息技术;其商业运作的经济条件主要依靠以银行支付、结算为主的信用方式。因此,它是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专题报告的定义,电子商务就是指通过电信网络进行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活动。电子商务指的是利用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电子通讯方式,买卖双方不谋而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电子商务可以通过多种电子通讯方式来完成。尤其是随着INTERNET技术的日益成熟,电子商务真正的发展将是建立在INTERNET技术上的。所以也有人把电子商务简称为IC(INTERNET COM-MERCE)。
(二)电子商务的模式
总的来说,正如大家所熟知的那样,电子商务可以分为企业(Business)对终端客户(Customer)的电子商务(即B2C)和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B2B)两种主要模式。
B2C模式:提起B2C,大家可能更为熟悉一些,它是从企业到终端客户(包括个人消费者和组织消费者)的业务模式。今天所谈的电子商务时代的B2C是通过电子化、信息化的手段,尤其是互联网技术把本企业或其它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经任何渠道,直接传递给消费者的新型商务模式。因为它与大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所以被人们首先认识和接受。
B2B模式:谈完了B2C再来说说B2B,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业务模式被称作B2B,电子商务B2B的内涵是企业通过内部信息系统平台和外部网站将而向上游的供应商的采购业务和下游代理商的销售业务都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从而降低彼此之间的交易成本,提高满意度。实际上而向企业间交易的B2B,无论在交易额和交易领域的覆盖上,其规模比起B2C来都更为可观,其对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意义也更加深远。
(一)安全问题
目前,阻碍电子商务广泛应用的最大问题就是安全问题。计算机安全技术本身的发展就存在一个时滞的问题。病毒感染、黑客的侵袭更使人们对计算机的安全性,特别是网络上电子商务进行的安全性产生怀疑。
因此,要在现在的基础上增加一些安全技术措施,如防火墙、加密、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等技术,以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另一方而,需要通过标准的形式把这些技术手段确定下来,包括制定必要的网络接人标准,允许采用不同的信息技术的用户间进行电子商务活动;实现商业标准化环境,尽快改革中国传统商业的手工作业方式,适应数字化经济的社会;组织有关企业、研究单位进行电子商务的标准制定,这些标准应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并积极向目标通用标准靠拢。
(二)技术问题
这里所说的技术方而的障碍主要包括网络的可靠性、数据传送的速度等。Internet上存在多种不可靠的因素:软件不可靠、线路不可靠和系统不可靠等。电子商务的进行需要支付与结算,这就应有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及其电子化的配合。金融电子化是电子商务实施的保证,金融电子化要实现跨行、跨地区联网贸易结算、资金划拨,真正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实时的金融服务,中国的金融业亟须适应全球一体化进程而加快变革步伐。
要想实现真正实时的网上交易,需要网络有非常快的响应速度和较高的宽带,这必须由硬件提供对高速网络的支持,而现在大部分的网络速度都达不到实际的要求。www变成了“World wide Wait"。虽然千兆位网络技术开始走向成熟,但要全而铺开还有待时日;ATM是理想的技术,但价格昂贵;千兆以太网在可升级和成本上有优势,但不能提供多媒体应用所需的服务质量。
另外,中国信息终端设备普及率不高,信息产品如高性能计算机的核心元件得依靠进口等因素都将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因素。
因此应加强安全技术的研究和电子商务标准的制定,以确保全球商务的可靠性、互操作性包括电子付款方而的标准、安全方而的标准、安全服务方而的标准、电子拷贝管理系统方而的标准、高速网络技术方而的标准等。
(三)法律制度问题
目前,电子商务涉及的法律保障问题有:
a.从交易安全方而看,目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加强数据保护,保证用户的个人隐私权,保证用户具有对In-ternet上的信息进行控制的自主权,以解决电子商务上发生的各种纠纷,防止诈骗等案件的发生,保证消费者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b.从电子支付方而看,也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明确电子支付的当事人包括付款人、收款人和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制定相关的电子支付制度,认可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同时还应出台关于电子支付数据的伪造、更改、涂销问题的处理办法。
c. 还有一部分法律法规应根据电子商务的情况加以补充、修改和完善。
如票据法如何适用于电子商务凭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何保护网上购物的消费者权益,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如何保护网上知识产权,广告法如何管理控制网络广告等。
就以上商务活动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来看,必须构造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制环境。电子商务活动中,新数字化经济带来了一些问题,如保护消费者权益、纳税、版权保护以及对交易的责任,这些罚不是某一个国家独白就能解决的,要对智能卡的技术标准和公共平台、互联与互动、公开密钥的交插验证等同题达成一致,国际间的合作是非常重要的。网络法必须规定电子商务各方的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和隐私的问题必须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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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是国家为维护土地制度,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所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的综合措施。一般而言,国家把土地管理权授予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因此,土地管理也是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和运用法定职权,对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利用土地的过程或者行为所进行的组织和管理活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现状及问题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土地管理制度是国家为了使土地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科学合理的调整土地管理而制定管理制度,是一个国家合理使用土地资源的准则与规范。土地管理是政府机构通过行政手段、法律等方式对单位、社会团体的土地资源进行管理的一个过程。
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主要有占地补偿制度、土地登记制度、保护耕地制度、用途管理制度等。现阶段,我国土地方面的主要法律有《土地管理法》,是规范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基础性法律,为国内建立土地管理制度起到很大的支撑作用。但目前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和城市两个方面。
2.1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方面
2.1.1土地管理制度中的执法问题执法问题是目前国内土地管制度中十分关键性的问题,目前,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政府为了发展市场经济,提升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对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不够,对行政方面的执法力度不够严格,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标准行使相应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以至于造成执法混乱的局面[1]。
2.1.2制度立法方面的问题突出近年来,在国内的土地管理制度方面,各个地方的政府有权对土地实行征收管理,进而制定相对应的征地补偿机制。但在真正的土地管理工作中,各个地方政府即是土地政策的制定者,同时又是政策的协调者与执行者[2]。尽管很多地方政府的土地所有权归村小组所有,但在实际的土地工作中,村小组已经没有对土地管理的权限,最终难以保障土地被征收者的经济利益。
2.2城市土地管理制度方面
2.2.1缺乏相应的地价机制随着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土地市场逐渐被政府垄断,并且国内的地价制度没有得到足够的完善,缺乏动态的土地调整机制,很难准确的调整基准地价,造成土地制度管理难以适应经济市场的价格波动,导致相关的土地征收部门征收的地价比市场价格要低的多。
2.2.2缺乏完善的土地产权制度《土地管理法》只明确指出,土地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占有,土地资源的使用权由国务院代为行使,地方政府没有权利进行干涉。但是,在实际的土地管理过程中,地方政府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并从中获取相应的利润,掌握着真正的土地权使用职能。
2.2.3土地征地制度不合理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土地归国家所有,直接由国家实施管理,政府想要征用土地时,国家会给被征收地者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在“公共利益”没有明确的情况之下,部分地方政府滥用自己的职权,在征地时,完全没有考虑到经济市场的发展情况,并且地方征收的土地补偿非常低,这就造成在各个地方征收土地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钉子户”的情况,导致土地征地制度出现不合理。
3.1完善土地的管理制度
我国要想加强土地管理措施,就必须要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合理土地管理制度,政府部门要以土地市场为核心,增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并制定相应的土地管理法。我国的土地转让是通过土地协议来开展实施,各个地方的土地交易中心将交易中心的流程简化,这样开发商能够依靠土地合同直接向政府部门领取相应的审批手续,方便了交易商与政府部门的土地管理工作,同时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构建良好的土地管理制度。
3.2优化我国的土地规划体系
政府部门在构建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时,必须先优化土地规划体系,加大对土地执法监督的力度,要学会科学、有效的规划土地,并加强土地规划制度的约束性,在满足社会对土地需求的同时,结合经济市场的发展规律,严格的执行监管机制。同时,要考虑到群众的经济利益,土地管理制度同时要结合国内经济发展的状况,规划合理、科学的土地使用方法[3]。此外,国家要加大对土地规划体系的执法力度,增强执法者的监督工作,使土地执法能够高效的实施,进一步建健全、完善土地规划系统。
3.3完善土地权利体系
相应的部门在进行土地管理过程中,要不断健全土地权利体系,进而约束地方政府的征地行为。国家要保证群众的土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必须要保障国家的土地财产权益。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土地管理体制中,对农村土地产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一些实际的土地管理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都一直征占农民的土地,导致很多土地滥用、浪费的现象出现,对农民的经济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国家要不断健全土地权利体系,合理规划土地资源。
3.4改革土地财政税收
我国应该对相应的税收管理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监督政府部门在保护人们的土地资源的同时,也能够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进而保障人们的经济利益,建立全新的土地财政制度,保障土地财政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避免出现闲置的土地。
总而言之,土地作为人们生存的基本保障,是人类宝贵的资产,土地资源必须要有权威的法律进行保护,因此,我国必须要不断改进并完善土地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保障土地所有制的权益,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但要想构建完善的土地监管体制,必须发挥其中心价值,需要结合目前经济市场的发展情况,有效实现土地管理制度的功能性。相关的政府部门要以灵活的政策来建立土地管理体系,为我国构建有效的土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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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投资基金也属于投资基金范畴。广义上的期货投资基金在国外通常被称为管理期货,指的是由专业的基金经理所组成的一个行业,这些基金经理被称为商品交易顾问,他们使用全球期货和期权市场作为投资媒介,向那些想要参与“商品”市场的投资者提供专业的资金管理,交易对象包括实物商品和金融产品的期货、远期、期权合约。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期货投资基金与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期货投资基金与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全文如下:
摘要:期货投资基金(FuturesFund)是一种专家理财的期货投资方式。它不但可使投资者享受到专业化管理和规模经营的好处,而且可以有效防止期市风险波及到社会,有利于期市稳定和社会安定。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我国已实现了发展期货投资基金所需的市场容量条件、规范性条件和人才准备。后发优势、民间资金充足和投资者入市动机为现阶段发展我国期货投资基金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有利条件。发展我国期货投资基金对我国证券与期货市场的发展与完善有着突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期货投资基金;风险控制;金融创新
1868年,英国成立“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基金”,这是世界上第一只投资基金。在此之后,尤其是随着战后全球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投资基金在美国、西欧、日本等西方国家取得巨大成功,成为世界金融市场上最流行的投资工具之一。据统计,到1999年底,全球各类基金达23万亿美元,其中美国约有16000只投资基金,资产达13万亿美元,全美有47%的家庭,近8000万人持有基金股份。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基金、银行、保险三分天下,而早在1994年,基金的资产就已经超过了商业银行。在各种投资基金中,共同基金占很大一部分。有资料显示,截止2000年5月,全球共同基金10.4万亿美元,其中美国有共同基金7791个,434家基金管理公司,资产总额约6.9万亿美元。期货投资基金作为共同基金的一种,是基金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期货的蓬勃发展,随着现代投资组合理论和技术的进步,大型机构投资者和投资组合经理人开始运用期货投资基金,使期货投资基金得到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1988年,美国期货投资基金的规模为60亿美元,到1996年就增加到300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高达50%.从20世纪80年代起,EastmanKodak、Alcoa、Amoco等大公司就已经开始把部分养老金投资于期货投资基金,到1993年,美国200家最大的养老基金中约有一半涉足衍生品市场。这表明,期货投资基金受到机构投资者的普遍欢迎,有很好的发展前景。目前,期货投资基金主要集中在美国市场,但欧洲、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家与地区已步入快速发展轨道。
期货投资基金的出现是资本市场风险管理的需要,是推动期货市场进一步稳定发展的重要步骤之一。期货投资基金的顺利发展,除了要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之外(如法规制度健全),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基本要求:一是期货市场基础要好,期货市场无论从规模和规范性方面,均需符合一定要求;其二,市场投资者主观上要有利用基金回避风险的动机和需求。随着市场风险的不断增大,许多企业急需利用期货市场来套期保值和回避风险,但苦于企业缺乏专业人才,不敢贸然入市或因操作不当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很希望有一种专家理财的渠道来满足其套期保值和回避风险需要,这个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期货投资基金的组织创新,即通过设立套期保值基金来解决。
我国自1993年开始期货试点,经历了无序发展和清理整顿两个主要阶段,在经过了长达7年的清理整顿之后,期货业的规范程度大大提高了,期货业的规范形象已初步树立起来。无论内部条件,还是外部环境,我国期货市场都已经具备了发展期货投资基金的基本条件。
(一)清理整顿任务基本完成,期市规范程度大大提高。
从期货市场自身条件来看,经过清理整顿,期市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有了一套比较系统的法规体系。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证监会出台的四个管理办法已正式施行一年多,为期货市场的长期规范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是监管体系和市场结构逐步完整。我国期货市场的监管体制发生重大改变,初步建立了中国证监会垂直管理体系,监管思路符合市场规律,监管能力显著提高。期货交易所从14家撤并到3家,经纪公司从原来的300家压缩到170家,期货经纪公司充实了资本金,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培训和考核获得了从业资格,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规范运作的自觉性显著提高。
三是经过几次升级和改造,期货市场的交易和信息系统更加成熟,其容量、速度、安全等主要指标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四是投资者操作日趋理性。经过十年磨练,投资者对期货市场的功能特征、运行规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操作手段日趋成熟和理性,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总之,经过几年实践,期货市场已建成一套严密的交易、结算与风险控制制度,特别是经过一系列风险事件的洗礼,期货市场风险监控技术与能力得到大幅提高,目前已能有效遏制期货市场较大风险事件的发生。现有的市场基础和条件,非常有利于推出期货投资基金。
(二)实践造就了一批专业的期货管理与投资者队伍。
目前,我国专业期货经纪公司有170余家,期货经纪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由原来的一千万元提高到三千万元,大大增强了经济实力,一些大型期货经纪公司脱颖而出。另一方面,期货经纪公司不得从事自营业务的规定,使经纪公司的风险大大降低,自有资金显得比较充足,这就为发起成立期货投资基金创造了条件。同时,期货经纪公司不从事自营业务,也可以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打消投资者的顾虑,这从制度上保障了期货投资基金的公正性。此外,通过培训和长期实践,期货市场从业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造就了一支既懂期货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期货管理人员、经纪人与投资者队伍,为期货投资基金的试点成功奠定了人才基础。
(三)期货市场达到一定的规模。
在经过长期的低迷之后,目前我国期货市场恢复性增长势头良好。2003年中国期货市场在国内外大环境趋好的背景下,大连、上海和郑州国内三大期货市场全面活跃,交易规模已创历史最好水平。据统计,2003年,全年交易额累计达10.84万亿元,一举刷新了1995年创下的10.12万亿元的历史新纪录。这说明,我国期货市场经过几年规范整顿,正逐渐迎来新一轮发展空间,已经进入规范发展新阶段。权威部门预测,我国期货市场未来发展的环境继续看好,理由如下:
第一,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带来了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进而引起包括生产资料、农产品等一系列商品价格的剧烈波动,增加了生产、经营者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回避价格风险的需求;
第二,中国经济增长的增量,成为国际市场供求变化的主要变数,在铜、铝、大豆等主要期货品种上,中国期货价格对国际期货市场价格的影响不断增大,中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第三,党的十六大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决定》中明确指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确定了期货市场的重要地位,为期货市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因此,有理由相信,我国期货市场容量将继续扩大,交易规模将更加扩大。
(一)利用后发优势,有丰富的国际国内经验可资借鉴。
期货投资基金在国外已经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在组织、监理和运作等方面都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我们可以直接吸取这些经验教训,在设计和规划期货投资基金时免去摸索之苦,避免别人曾经走过的弯路。充分利用这种后发优势,可以使我国的期货投资基金从一开始就以规范的面貌出现。另外,我国虽然没有期货投资基金的直接经验,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经过几年的发展已达到相当的规模,取得了许多有关基金管理与运作的丰富经验,而期货与证券属于相关行业,两者间有许多相近的地方,期货投资基金在管理与运作上与证券投资基金是相似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中的大部分条款对期货投资基金实际上也是适用的,这就减少了期货投资基金监管和立法的难度。
(二)社会资金充裕,有进入期货市场的欲望。
当前,社会资金充裕,存款突破了11万亿,社会各界投资欲望强烈,希望资本市场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即使在股票市场不太景气的2003年,机构投资者的资金规模仍有大幅度增加。截至12月19日,2003年共发行25只股票型基金(债券与保本基金合计13只),首发规模为401.44亿元。截至2003年10月31日,保险公司基金的投资金额达到449.43亿元,占股票基金规模30%左右。目前国内股票基金中,三分之一的基金是保险公司持有的。这些机构投资者入市交易,必然需要风险管理工具,期货投资基金不失为一种工具创新的尝试。
(三)市场对期货投资基金有强烈的内在需求。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投资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投资手段已由过去单一的储蓄发展为债券投资、股票投资等多种手段,居民个人资产也开始由储蓄向投资转移。但作为个人,无法抽出大量的时间对投资工具进行研究,无暇亲身投入到投资市场进行具体交易,因此,他们对期货投资基金有极大的需求。期货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风险投资工具,将为大众投资者提供一种新的投资途径,把个人投资者的资金引向金融市场,可使居民个人和金融市场同时受益。目前,我国投资基金已有数十家,资产数百亿,但其投资结构非常单一,未能充分地利用金融工具进行组合投资,这不利于基金功能的发挥。当然,这和我国金融工具单一、金融市场不发达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发展期货投资基金,使其成为投资基金组合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与投资基金发展的必然结果。
期货投资基金是在法律的监管下,以专业投资机构为操作主体的期货投资活动。创造条件,促进期货投资基金的设立对我国证券与期货市场的发展与完善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有利于创造性地培育机构投资者。
目前,我国期货市场投资者以中小散户为主,缺乏机构投资者,而在美国的期货市场中,投资者则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因此,不改变投资者结构,不利于我国期货市场的长期和健康发展。据统计,美国期货市场的个人投资者亏损面越来越大,1969年的数字是62%,目前已达80-95%,这说明,个人投资者正逐步被现代期货市场所淘汰。截止2000年9月30日,在NFA登记注册的CPO和CTA分别有1416人和935人,正是这少数的专业人士管理着庞大的期市投资资金,促进了美国期市的繁荣。
同样,设立期货投资基金也有利于我国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的培育,有利于改变期货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从某种意义上讲,设立我国期货投资基金也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的培育与发展。因为,开放式基金和社保基金都已入市,庞大的资金带来同样庞大的风险。根据国外经验,这些大型基金都需要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作为避险或分散投资的工具,而期货投资基金极有可能成为它们进入金融期货的有效途径。
(二)有利于期货市场的稳定和社会安定。
期货市场的投资结构改变之后,机构投资者占到主要地位,有利于期货市场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因为,机构投资者操作比较理性,其决策是建立在对基本面和技术面的理性分析的基础上,可以有效避免市场的剧烈和非理性波动;另外,机构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对因自己投资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有一定心理准备,不会将自己投资决策的失误归罪于政府或交易所,也不会采取极端措施引起社会的动荡。因此,期货投资基金可以在期货市场和社会之间建立起一座“防火墙”,避免了期货市场风险波及到社会,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社会稳定。
(三)有利于保护期货市场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对绝大多数中小投资者来说,由于在知识、经验、资金规模、技术手段、信息、投资成本、交易渠道和心理素质等方面同投资大户相比处于劣势,所以在投资活动中往往失败多于成功,最终成为市场的牺牲品。而期货投资基金的投资交易活动是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的,较中小投资者有较大优势,期货投资基金可以集中众多中小投资者的资金为一体,统一调度、统一使用,这将能为期货投资争取到较好的条件,并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同时,由于资金充裕,基金可以分散操作,分别投资于不同的市场和品种,这将大大降低投资风险,实现规模投资效益。
另外,较之个人经纪人,期货投资基金也有明显的优点:首先,期货投资基金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一旦出现违法或违规,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次,在分配上,个人经纪人的报酬以获取佣金为主,这里面隐含着巨大的道德风险,而期货投资基金除了按规定收取正常的管理费用外,可以按预定的比例与客户分享赢利,这就从机制上迫使基金管理者将基金赢利放在首位;最后,在专业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上,基金更胜个人经纪人。所以,期货投资基金将给投资者提供一种新颖且可以放心的投资工具。
(四)有利于推动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
为应对WTO的挑战,我国金融创新的步伐必将大大加快,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股指期货、利率期货等一大批金融创新产品将会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上的主导力量,这些金融品种有些十分需要机构投资者,有些则本身就是机构投资者。期货投资基金则是大型机构投资者进行投资组合的一种很好的组合品种。根据“马可维兹分散”理论,用相关性低,甚至具有负相关性的投资工具作组合能有效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使投资组合做到充分的分散化。一般来说,相关性越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也越低。根据Lintner博士的研究,期货组合与股票、债券组合之间的相关性很弱,甚至为负值,如果一项组合投资中加入期货基金,即可减少组合的波动并提高收益。
(五)有利于期货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功能发挥。
投资者投资行为的规范是期货市场规范化运作的必要条件。期货投资基金的投资活动是通过专业性的期货投资机构进行的,在投资之前,投资者同受托的投资机构间将会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投资协议文件,文件将在资金管理、交易原则、投资政策等诸方面对投资机构的投资行为加以约束,以使投资活动科学化、理性化,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因而这种投资活动除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监督之外,还要受到与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投资者的监督。从而使投资行为符合规范运作的要求。通过期货投资基金的形式可使众多中小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由基金经理统一运作,也为政府对期货市场的管理创造了便利的手段。
此外,受法律严格监管的、规范化的期货投资基金,可以使大量存在的地下期货委托投资走上正途,避免由此引发的各种经济纠纷。专业的投资机构是靠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业绩而生存和发展的,因而必须在投资人才的培养和发现、投资技术的探索、投资管理的完善等方面做出不懈努力,这必将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投资人才,并相应提高期货投资服务水平,从而促进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和走向成熟。因此,期货投资基金费用低、专业操作,有利于吸收中小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扩大期货市场的资金量,增加期货市场的流动性,从而有利于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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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是学校安排在校学生实习的一种方式.非基础教育学校学生毕业前通常会安排学生进行实习,方式有集中实习、分散实习、顶岗实习等。顶岗实习不同于其他方式的地方在于它使学生完全履行其实习岗位的所有职责,独当一面,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对学生的能力锻炼起很大的作用;是《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的“2+1”教育模式,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职业教育顶岗实习存在的问题及保障措施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已成为当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国职业教育顶岗实习还存在着组织管理不规范、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实习教学功能弱化、参与主体权益受损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建立实施顶岗实习的保障体系,从政策层面保障职业教育顶岗实习的有效开展。
关键词:职业教育;顶岗实习;保障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社会对人才结构的需求相应发生变化,突出表现为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技术型人才的需求激增。在这样的背景下,承担着培养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服务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技术型人才任务的职业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2011年,我国有中等职业学校13177所,在校生2197万人;高等职业学校1280所,在校生744万人。分别占到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规模的半壁江山[1]。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上,旨在“培养有一定科学文化基础和较强综合职业能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在生产、技术、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的各级各类专门人才”[2];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以实践性学习为主要特征”[3],传授职业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可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关键,在于加强学生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实践中,顶岗实习作为加强学生实践技能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市场办学”目标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在职业教育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顶岗实习是指职业院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4]。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顶岗实习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相继推出了一些政策法规来引导、规范和推进职业院校开展顶岗实习。如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对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的时间、时限等做出了明确规定;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07〕4号),就实习场所、实习劳动强度、实习时间、实习待遇、实习考核、实习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政策的出台,为推进职业教育顶岗实习的有效开展提供了保障。但在实践中,顶岗实习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与困难,如实习组织管理不规范、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实习教学功能弱化、参与主体权益缺乏保障等,需要我们予以重视,找出问题根源,并提出解决措施。
1.学校联系与学生专业相关的实习单位困难
一直以来,在寻求自身发展的过程中,职业院校十分重视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尽力为学生联系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实习单位,以针对性地提升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进而促进学生的就业,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而对学生来说,大都希望通过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岗位实习,锻炼和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为就业打好基础。但在实践中,不少学校不但很难为学生联系到专业相关的实习单位,甚至连联系足够数量的单位都难,而学生自行联系专业相关单位更是难上加难。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其一,学校专业设置及人才培养质量与市场需求脱节。前教育部部长周济在2008年度职业教育会议上的讲话指出,职业院校要努力做到“学校围着市场转、专业围着产业转、人才培养围着需要转”,这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专业人才,应是职业教育设置专业时必须考虑的一个关键问题。但实际上,当前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滞后于市场需求变化的现象较为突出,致使某些过时专业的学生找不到对口实习和就业单位,而企业急需的新型专业找不到合适的人才。再者,目前不少职业院校存在专业实训设施陈旧、师资不足等问题,加之部分学生缺乏准确定位和努力,导致自身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都较欠缺,当然很难找到专业相关的实习单位。
其二,企业缺乏接收实习生的热情。这是当前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工作者认为开展学生顶岗实习的主要障碍。大多数企业,尤其是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企业,往往不愿意接收实习生。对于企业而言,“利润的最大化和利润追求的无限化”是其根本目标,企业是否招收实习生,取决于可获得效益的大小。正如一家生物科技产品制造企业的负责人说:“其实我们企业并不是不愿意提供岗位接收职校学生实习,主要是现在很多职业学校教授的内容与我们企业最新的技术标准脱节,导致很多学生到企业后完全无从下手,反倒成了企业的负担,影响企业效益。”[5]这充分表明:只有真正质量过硬并能为企业创造效益的人才才是受企业欢迎的,而当前职业院校培养的学生,离企业的这一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而真正用心去接纳和指导这些“不合格”的实习生,意味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包括提供培训、实践指导专家、机器设备成本,以及实习生管理的风险成本等。这种效益与成本的实际反差,导致企业接收实习生“无利可图”,自然“热情”不起来。
2.学校强制学生到指定企业实习现象突出
当前,关于职业院校“强制学生到指定企业实习”的事件频繁见诸报端,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笔者以“强制实习”为关键词在“百度”中检索,显示相关结果多达526万余条,足见此问题绝非个别现象。从学校的解释来看,要求学生集中实习是因为: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环节,但很多要求分散实习的学生并没有真正实习,而是托关系开假实习证明应付学校,学校集中安排实习是为搞好实践教学,加强管理,让学生真正学到技能、锻炼能力,是对学生负责任的体现。但学生认为,学校指定的实习企业多是生产流水线、服务岗等工作,与自己专业的关联度不大,甚至毫不相关,自己可以找到更好的实习岗位,学校强制学生集中实习有充当“劳动力中介”,有从中牟利的嫌疑。
学生实习造假现象的确存在,学校集中安排实习有其理由,但学生的“猜测”也绝非子虚乌有。实际上,在学校抱怨“企业缺乏接收学生实习热情”、“为了给学生寻找实习企业,学校四处求人”的同时,实习生似乎又是某些企业的“香馍馍”,成为这些企业主动联系学校、极力争取的对象[6]。这类企业主要是一些流水线生产、商业服务类等企业,对学生专业的对口度要求低、培训周期短、见效快,接收学生顶岗实习不但可以缓解劳动力不足,还可以节约大量人力成本,因而不惜给予学校一定的费用,希望吸纳到更多的实习生。在现实中,很多职业院校都在按一定标准以“管理费”的名义向这类企业收取费用。对于学校来说,无论集中实习的安排是多么的“用心良苦”,只要牟取了这种利益,就很难不让学生认为自己遭到了学校的“贱卖”,引起社会公众质疑也就在所难免。 3.顶岗实习应有的教学功能没有得到体现
“实习”一词,顾名思义,实践学习。因而顶岗实习,既有让学生顶替员工完成岗位任务、承担岗位职责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让学生通过岗位实践得到专业技能的学习和职业能力的锻炼。换句话说,顶岗实习的制度设计,本质上是“有效强化学生实践技能、提升学生专业素养和就业能力的一种教学活动”[7]。在这个过程中,学校和企业都是教学的主体,共同承担培养学生的任务。但在实践中,让学生“顶岗”似乎成了唯一的目的,具体表现为学生从事岗位与专业不相关、轮岗困难,校企双方培训、指导不足,顶岗实习应有的教学功能没有得到体现。其直接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部分职业院校没有制定规范的顶岗实习课程标准,对各专业实习应达到的目标、各实习环节、实习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分配、实习岗位、考核要求及方式方法等,没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缺乏实习教学的依据。
第二,企业接收实习生的态度取决于是否“有利可图”,招收实习生,根本目的在于使学生“遵照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要求从事生产性或服务性劳动,为企业创造效益,企业关注的重点是学生如何为企业所用,而不是如何提高学生技能和强化素质培养,更谈不上引入学校课程教学的相关要素和要求来改进实习过程”[8]。对此,学校亦无能为力,由于大多数企业愿意或能够提供给学生顶岗实习的有效岗位十分有限,导致学校在组织学生顶岗实习时,只能考虑如何把学生安排到企业去,至于实习岗位性质、工作内容和标准,学校方面的发言权很有限。即使对相对弱势的流水线生产、商业服务类企业,学校虽提出了实习岗位、内容的一些要求,但碍于双方的利益与合作关系,学校也只能对企业执行的不到位听之任之。
第三,囿于学校师资的缺乏,以及对实习指导老师激励机制的不足,很多学校无法派出相应的实习指导老师跟踪指导,即使派有指导老师,也更多在发挥监督考勤与日常照顾的作用,而对学生实习岗位、内容的安排,学校尚且“无能为力”,指导老师就更无话语权了。
4.顶岗实习利益相关者权益不同程度受损
顶岗实习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是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从利益目标上看,学校希望通过顶岗实习保障实践教学效果,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实习单位希望通过学生顶岗实习缓解人力资源不足,节省人力资源成本,发现和培养符合企业需要的人才;学生希望通过顶岗实习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为以后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方的利益目标具有契合点,这是合作的基础,有效地组织和实施顶岗实习可以实现多方共赢。但在实践中,在各自“利益最大化”原则的指导下,三方在利益博弈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侵权和权益受损问题。如对学校而言,“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是《教育法》赋予的基本权利,而学生的实习造假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干扰了学校教学活动的开展;对实习企业而言,学生的无故离岗,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但相对而言,在顶岗实习中,学生处于“弱势地位”,其权益受损最为严重。
一项涉及5296名高职大学生的调查显示,将近40%的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其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即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各种维权的也仅占13.9%,而选择忍气吞声的占81.6%”[9]。学生的权益受损主要来自于学校和实习企业两方面的侵权。来自学校的侵权包括:以完成教学计划为由,强制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严禁分散实习;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实习,学校指导和管理缺位,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以文凭或实习成绩作为威胁工具,强迫学生参加与专业不相关的实习工作;以“管理费”的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实则变相克扣学生实习劳动报酬。来自实习企业的侵权包括:以“实习生”的名义,向同样完成了和普通职工一样工作量的学生支付极少的报酬;无故延长加班时间,未支付加班费用;未提供适当的防护措施或安全条件,使得实习生面临不能回避的岗位风险,乃至发生人身伤害事件,但当学生遭到身体伤害时却难以索赔。
1.建立企业接收实习生的保障机制
首先,国家应通过政策、制度、立法制定优惠的经费、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鼓励企业接受实习生。现行的《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7〕42号),由于实习生报酬并不高,对于企业来说,减免力度不大,加之程序繁琐,对企业激励作用有限,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因此,有必要制定标准,给予接收实习生企业一定的经费补贴,使企业能从参与职业院校学生培养中得到更大的回报。
其次,建立接收实习生企业资格准入制度。职业教育顶岗实习的目的在于对学生专业技能、职业能力进行培养,因此对实习企业有一定的要求,如企业的规模、设备条件、企业技术和技能人员的素质、企业文化等,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具备接纳实习生的条件。所以,企业接收实习生,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为此,国家应制定资格准入认定标准:一是认定标准和主要内容,二是认定的流程,三是相关配套激励和优惠制度与措施。认定标准重点是企业管理者与技术技能人员的素质、企业设备条件、培训场所条件等;认定流程包括企业申请、对企业进行认定评审、发放认定资格证书、定期考察复审等程序。
再次,明确企业的责任。一是提供实习岗位,同时配备指导师傅;二是承担用工责任,企业应优先接受职业院校毕业的学生;三是承担培训实习生的责任;四是对学生实习进行评价考核。
2.制订专业教学指导标准
当前职业院校因人设课,重理论、轻实践教学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导致学生知识、技能与企业需求脱节,这固然有实训条件差和师资不足的原因,但缺乏专业教学指导标准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笔者认为,在当前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尚不高的情况下,对专业教学标准进行顶层设计有其必要性。尤其是完全依赖学校和企业共同商定顶岗实习标准的制度安排,会因双方基于不同的利益诉求产生分歧,很难真正“商定”出符合专业要求的顶岗实习标准。为此,教育主管部门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开发指导性的专业培养标准和课程体系,对不同专业的实习要求、实习内容、实习方式等应有明确的规定,为顶岗实习岗位安排提供参照标准,提升学生顶岗实习的专业针对性和实习效果。
3.健全顶岗实习组织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针对学生顶岗实习组织管理制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已出台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但其适用范围只限于中等职业学校,对高等职业学院没有约束力。而适用于各类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的《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从组织与计划、过程管理、考核与奖惩、安全与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目前还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尚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一国家层面上的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急需尽快落地并付诸实施,以规范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组织管理行为。
4.切实保障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切实保障实习生权益,是顶岗实习规范化管理的前提,也是践行“以人为本”理念的内在要求。为此,必须从立法、司法等方面综合考虑学校、实习生、用人单位及政府等行为主体的诉求,整治实习市场,规范顶岗实习行为,形成责任明确、协调统一的顶岗实习制度与实习权益法律保障机制。当前应尽快制定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法规,发挥法制的规范功能,对实习学生的最低报酬标准、工伤赔偿、社会保险、教育培训等明确规定。如果近期不能专门立法,至少在司法中应当扩大《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将顶岗实习学生纳入到《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使在处理实习纠纷、事故时有法律依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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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世纪90年代开展的一些全国性调查中,当被问到“谁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时,大多数人认为是私有企业主或演艺人员。但2002年底的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是党政干部。统计结果表明,在10个群体类别中,只有2个群体被半数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当前社会存在的潜在问题及其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国当前社会存在的潜在问题及其分析全文如下:
阶层认同决定人们的社会冲突意识和行为取向,共同的阶层认同容易形成共同的阶级意识和行为取向。在对社会冲突意识的所有解释变量中,认同阶层是最为显著的影响因素。人们自己的认同阶层更易于形成相对一致的对社会阶级阶层之间冲突严重程度的认识。调查表明,越是将自己认同为上层阶层的人,就越认为现在和将来阶级阶层之间的冲突较小;而越是将自己认同为最下层阶层的人,就越是认为现在和将来阶级阶层之间的冲突会严重。尤其是那些主观上把自己归结为社会最低层的人员,更容易出现极端行为。例如,当我们调查社会公众“在同事或邻居因特殊事情邀请其参加集体上访时”个人所持的态度,结果显示,处于认同阶层的最低层的被调查者有37.4%持参加态度,明显有别于其他阶层。说明这部分人群更容易引发各种突发事件,其行为潜藏着较大的社会风险。这意味着,在现代社会,并不是客观阶层中那些贫困的人更容易参与和支持社会冲突。
人们往往认为,客观指标所标定的贫困阶层最容易抱有对现存社会的不满和产生激烈的社会对抗行动。但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客观阶层中的底层在解释现在和未来“阶级阶层冲突的严重程度”这个变量时,并不具有统计推断意义;而更具有统计推断意义的解释变量是“认同阶层”。人们对贫富之间冲突程度、干群之间冲突程度、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之间冲突程度、劳资之间冲突程度的感知等,都与人们的认同阶层密切相关。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决定人们社会冲突意识的因素是不同的,在整个社会处于温饱线以下的时候,贫困人群是非常庞大的社会群体,贫困是非常普遍的社会感知,因而客观的贫困群体会对人们的社会冲突意识产生重要影响;但当基本温饱问题得到解决之后,人们普遍处于小康生活状态时,认同阶层就成为一个更加重要的解释人们态度和行为的指标。人们在现实生活当中,受社会价值观的影响,其认同于哪个社会阶层,就会从那个社会阶层的立场出发来思考整个社会阶级阶层之间的关系。因此,在目前国家快速工业化和市场化过程中,认同阶层应当是更为重要的一个考察社会阶级阶层冲突意识的指标。
通过主观阶层认同的国际比较可以看到,即便是将我国大城市市民的主观阶层认同与其他国家进行比较,我国城市公众的自我阶层认同也表现出一种明显的“向下偏移”倾向。而且,这种向下的“偏移”并不是一种整体结构的偏移,只是自认为处于社会中层的人偏少;自认为处于社会底层的人较多。例如,在美、法、德、意、澳、加、日等发达大国中,自认为处于社会“中层”的比例均在55%以上,连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大国也都在55%以上,较高的澳大利亚和新加坡均达到了70%以上,即便是较低的韩国亦达51%;而这一比例在我国的大城市却仅为46.9%。与此同时,国际比较中的另一个明显差异是,我国城市公众中认为自己处于社会“下层”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国家。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一般都低于5%,较低的澳大利亚和加拿大都低于3%,较高的韩国为9%,意大利为8%,印度为7.5%;但在我国的大城市,认为自己处于社会“下层”的人群比例达到了14.6%。
我国城市公众的自我阶层认同明显“向下偏移”的倾向表明,我国即便在城市社会中也还远未形成一个中间阶层占主体的社会。这个结果的产生可能主要是因为我国收入差距的变化趋势形成不同于一般国际发展经验的曲线,即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美元以后,收入差距没有向缩小的方向发展,而是在特殊因素和一些新因素的影响下,继续朝着差距扩大的方向发展。我国的特殊因素包括,非技术劳动力的无限供给、财富积累速度的加快等;新因素则包括,经济全球化趋势对快速提升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收入的影响,以及信息成本快速降低导致的组织结构网络化变化和中等管理阶层重新分化。
社会中间层通常被称为社会的“稳定器”,即认为庞大的中间阶层可以在社会高层与社会底层之间起到“缓冲层”的作用,使激烈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得到缓解。在社会结构以中间阶层为主的社会中,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更趋稳定,更不容易受较极端思潮的冲击。因此,我国城市公众中间阶层的阶层认同相对缺乏,以及自认为处于社会低层的人数相对偏高现象,潜藏着一种发生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的可能,对社会的稳定和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人们在利益格局变动中所处位置并没有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冲突倾向,从利益的损失到实际的冲突行动之间还需要一些中间环节。根据统计分析推论,利益格局变动本身尚不足以导致冲突行为的发生,由利益变动导致的不公正感和生活满意度下降才是导致冲突行为产生的直接根源。由“不公正感”导致的收入差距原因的价值认识,使得人们对收入差距的感受在心理上被“放大”。那些认为自己目前生活水平较低的人、认为自己未来生活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的人、认为当前收入分配不公的人、认为当前人们的财产占有不公的人,都普遍认为现在和将来阶级阶层之间的社会冲突会趋于严重。
因此,加大对各种非法收入的打击力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是保持社会稳定更为重要的政策举措。另外,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对改革中利益受损群体给予适当的补偿以提高其生活满意度,也是减少社会冲突、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
4、社会分化的两极具有更强的社会冲突意识。
调查中发现,“迅速致富”和“迅速致贫”者都认为现在和未来阶级阶层之间的冲突会趋于严重。过去人们较多地注意“迅速致贫”者的社会冲突心理,认为那些具有“相对剥夺感”者更易于形成阶级阶层之间的冲突意识。但通过深入研究可发现:“迅速致富”(“在过去5年生活水平提高很多”)者也认为,现在和将来“阶级阶层之间的冲突会趋于严重”。
造成生活快速富裕的人群也有较强社会冲突意识的原因,首先是由于在快速的社会结构变动中,尽管有近一半的被调查者同意或非常同意少数人先富起来对社会有好处这一观点,但多数人都对现有的收入分配格局不满,希望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秩序,使收入差距更加适度合理;在这种普遍的社会舆论中,富裕阶层也对自身财富的安全产生担忧。其次是因为人们对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存在着较大的意见分歧。调查结果显示,最高层人员中有35.4%的人不同意多征有钱人的税帮助穷人,还有13.6%持无所谓的态度,两者相加约有一半的社会高层人员不支持多交税以帮助穷人。
在上世纪90年代开展的一些全国性调查中,当被问到“谁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时,大多数人认为是私有企业主或演艺人员。但2002年底的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是党政干部。统计结果表明,在10个群体类别中,只有2个群体被半数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一是党政干部,二是私营企业主。其中,有59.2%的被调查者认为党政干部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排名第一;有55.4%的被调查者认为私营企业主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而且,不同社会阶层的人群,对这个问题基本形成共识。按照客观社会阶层和主观认同阶层这两种不同分层标准得出的调查结论基本一致:处于最高层和高层的人员约有一半左右认为党政干部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而处于最低层和低层的人员中,约有70%左右的人认为党政干部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
城市公众产生改革开放中干部获益最多这种看法,与不同职业群体实际收入状况的比较结果并不一致。公众之所以产生这种看法,主要由于两方面原因:一是近年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很多企业经营困难,而且市场风险越来越大,“下海”已不再是“发财”的代名词,相比之下,公务员成为收入比较稳定、收入可以不断提高、生活的社会保障(养老、医疗、就业)比较完备的职业;二是某些官员中严重的腐败问题以及一些腐败大案要案犯罪金额的曝光,在民众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影响了干部在公众中的形象。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当前城市面临着两个最棘手的社会问题:一是失业下岗问题,占被调查者的70.4%;二是腐败问题,占被调查者的54.7%。这项调查结果必须引起我们的深思和警惕。
多数城市公众都认为,当前我国劳资冲突的问题比较严重。其中有两个比较醒目的结果:一是对私营企业中的劳资冲突问题感受最强烈。调查者在对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四种类型的劳动关系进行比较时,认为私营企业中劳资冲突最为严重的人数最多,这与我国私营企业用工和管理制度不规范、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证等现实原因有关。二是对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判断对其社会冲突意识的影响最为显著。分析表明,对“国企管理者与劳动者”冲突的判断,是影响人们对整体社会冲突感受的最重要因素。这可能是因为国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而且人们对国企劳动关系冲突的心理承受程度比其它类型企业要低。
研究结果显示,影响人们对劳资冲突看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些符合常识判断的因素,如职业地位较低、收入水平较低、自我认同阶层较低的人群以及近年来生活水平有所下降的人群,都更倾向于认为当前劳资冲突问题比较严重;也有一些值得注意和容易忽略的新因素,如教育水平较高者、年龄较轻者和居住在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地区的人群,对劳资冲突问题更为敏感。
人们对劳资冲突强度的判断越高,工作满意度和生活满意度就越低,他们越可能认为社会是不公平的,并对整体社会冲突程度作出较高的判断,在实际的行为倾向上,他们也越可能采取比较激烈的冲突行为来处理矛盾和纠纷。随着人们教育素质和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公众对劳资冲突问题将更加关注;而在现实中,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一些私营企业的老板会为了降低劳动成本而损害劳工利益,从而导致劳资冲突的进一步加剧。因此,如何有效地调整劳资关系,解决劳资冲突,将是保持未来社会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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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尤其是中国的农业发展,更是经历了一个“牺牲农业支持工业发展”的特殊时期,利用农业剩余剥夺了农民的劳动和财富,为工业的发展提供支持。近年来,随着工业的发展,我国开始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的新的时期,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从农业产业政策的各个方面来支持农业的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探讨我国农业产业政策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农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其对经济发展也有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但是在我国农业发展的过程中还是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被这些问题如果不进行及时的解决就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法律是一种非常有约束力的制约方式,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农业产业政策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以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农业产业;政策;问题;法律的对策
农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并不是一个优势的产业,当前我国越来越重视工业生产,但是对农业生产还不是非常的重视,我国也逐渐开始进入了一个产业调整和经济发展的新时期,农业依然在当今的经济发展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所以一定要通过有效的措施来对其加以改进,其中,法律措施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
1.1 农业政策与农业立法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但是我国在农业上出现的问题却一直都存在,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的农业也面临着很大的困境,随着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我党越来越重视三农问题,同时也在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加强了宏观调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减少市场经济自身的缺陷为农业经济发展带来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在我国法律体系逐渐完善的情况下,我国的农业立法也在逐渐的完善和进步,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基本法、农业法律法令、农业法律规章、地方性的农业政策和相关的规定。
1.2 我国现行农业产业政策存在的问题
1.2.1 农业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粮食的直补资金多数情况下都是知道了种植面积之后才开始发放的,这和粮食直补扩大种植面积的目的是完全相背离的,这也使得其增加粮食种植面积的作用在不断的减小和弱化,再加上投入的资金也相对较小,所以在实际的作用上也就更小,各个省和各个地区粮食直补的政策和标准也有着非常显著的差别,如果补贴的数额比较小,就无法很好的起到增加农民自身收入的作用,而有些地区在粮食种植的政策上也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很多都是种多种少都是一样的补贴,所以对农民自身的生产积极性也有了很大的影响。
1.2.2 农业土地政策存在的问题。在土地政策的执行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农村和城市的土地制度明显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国家一直都对城市的土地有绝对的主导权强制性的补偿措施存在着明显的不公平特征,很多倍征地的农民都存在着无法得到自己想要的土地资源的情况,农民只是得到了非常少的一部分经济补偿,因此农民正常的权益也得不到很好的保证,在政策制定和土地保障机制方面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1.2.3 农业科技教育推广培训政策存在的问题。农村的科技推广工作也存在着非常多的问题,在资金投入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大支持的力度,农业技术推广比较薄弱,20世纪的80年代是我国农业科技推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很多农业科技人员业都是在这一时间段培养和发展的,但是人员的数量还是十分的有限,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也逐渐出现了有技术但是不能推广的情况,农民还是在依靠自身的经验来组织农业生产,所以这也使得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迟迟得不到提升。
1.2.4 农村税收政策存在问题。在我国经历了一个相对比较漫长的发展时间,我国也逐渐进行了税费改革,这也改变了以往农民必须要缴纳农业税的时代,我国的农业税收存在着滥收费的现象,这也给我国的农民造成了非常大的困扰,最近几年,这些现象在逐渐的减少,但是在征税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政府垫付,这也造成了一些拖欠现象。大体上来说,我国的农业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一个是中央财政税收对农业的投入不足,也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增加发展农业的资金和技术投入,一方面一些农业政策并没有充分的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差异和不同,对不同的地区使用一种政策,这样也使得其自身的实际效果得不到有效的保证。同时一些政策出台的时间相对较早,所以在当前这样一个社会,已经不能很好的满足当今时代的发展需求,因此也造成了很多方面的问题。
2.1 重新确定立法目的,制定《农民权益保护法》。我国的新农业法立法目的是: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2 注重农业立法的及时调整、完善。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和新形势的不断变化,需要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不断的调整、完善。美国的农业立法就分为“永久立法”和“临时立法”,临时立法保证根据形势的需要对永久立法进行修订,其效力在执行期内生效;但在临时立法到期后,新的法案没有获得通过或没有及时作出修改,永久性立法将自动生效。这一机制保证了美国农业法律法规根据形势的需要及时得到调整。我国的农业法律调整可以借鉴这一点,我们可根据每五年制定一次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五年调整一次,在调整的过程中,注重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在立法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的形式广范吸纳群众的意见,尤其是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
2.3 加大农业执法及对违法责任的追究、监督力度。完善立法,是为了让我们经济生活中“有法可依”,但经济本身更是法制经济,更重要的是在政策、法律执行中的过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政策法律的执行效果。农业法中虽然明确规定了农业执法监督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但是在农业执法过程中却存在着执法部门过多执法难的现象。如有些违法追究是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来执行,而有些是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来执行的,执法责任由多个部门来执行,就存在着执法力被弱化的现象。建议从中央到地方成立专门的农业执法监督部门,把农业执法权统一收归到这个部门,从而有效地解决执法过程中执法部门过多互相推i}的现象。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注重公开化、透明化,坚决杜绝野蛮执法。注重对执法队伍的培训教育,建立规范的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农业税收取消以后遗留下来的税收执法问题,建议相关部门仍旧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及欠税农户的实际情况,有条件地继续进行有序地征收。
2.4 加强农业司法体系的建设,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要改善我国的农业司法状况,应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加强农业司法体系的建设,各个地区基层都要建立起完备的法律服务部门,建立起和城市一样的法律援助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民的普法教育,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同时,也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支持农民发展农业合作社和相关行业协会,通过这些组织来代表农民的利益,来代表农民说话,增强农民的话语权,农民的话语权通过这种组织渠道得以表达。
农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它一直都是我国的一个基础产业,这一地位是任何其他产业都无法取代的,但是在农业产业发展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对我国的农业发展是十分不利的,所以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方法对其进行改进和处理,法律是最为有效的一种方式,所以在处理中一定要重视法律措施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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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稳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加大了对粮食、油料、生猪、奶牛生产的各项政策扶持,支持发展主要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分析农业政策情况,可以发现,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持续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长期国策,而农业保险作为其中的组成部分,正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时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益阳市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本文以益阳市农业保险的发展为切入点,进而分析了益阳市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以完善益阳市农业保险的发展。
关键词:益阳市;农业保险;问题及对策
益阳市是一个传统农业市,也是洪灾和旱灾频发的地区,频繁的自然灾害影响了农民收入的稳定与增长,其粮食对全省粮食的供应乃至对国家粮食战略安全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农业的重要性和自然灾害的频发性,需要农业保险来提供保障。农业保险作为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部分,是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利益的主要手段。因此,农业保险发展及高效率运行对湖南省乃至全国都显得尤为重要。
(一)保障水平低。
第一,承保面不广。当前政策型农业保险的承保对象只包含能够繁殖的母猪、水稻与棉花,渔业与林业保险处于空缺状态。因此,在受到严重冰冻灾害后,广大民众强烈要求增加农业保险种类。通过调查分析沅江市发现:最近几年蔬菜种植规模达到1万公顷、柑橘种植规模达到4700亩。二零零八年因受到冰灾气象灾害影响,蔬菜及油菜几乎绝产,三分之二的柑橘树被冻死,大约需要3年方可恢复,因此农民强烈希望柑橘和蔬菜能够在短时间内纳入农业保险体系。安化县东坪镇与桃江县大栗港镇亦希望如此。
第二,赔偿金不高。棉花、水稻种植险赔偿标准是严格根据国家统计部门颁布的此农作物处于生长状态时所花费的成本而定,人力成本不属于该范畴,水稻每一季的生产成本为四千五,棉花每一季的生产成本为三千六。不过大部分农户说,在不计人工成本的基础上,农药、地膜、化肥、种子成本都呈现上涨趋势,每公顷价格都会高于三千六,最低也要高于五千二百五元;能够繁殖的母猪赔偿数额最高是一千,不过其生长成本都会超过四千。并且,很多农户都指出农业保险赔偿数额过低;每公顷水稻因为受到水灾影响其损失按照七成计算,需要获得的赔偿金也要在四千五到六千之间。
第三,条款不合理,与实际状况不相符。安化县养猪农户指出,难产是造成繁殖母猪死亡的首要原因,不过此项却没有被纳入保险理赔体系;所有喂养母猪的农户都不希望母猪因为生病造成死亡,所以养猪农户基本上都具备一定的防治疾病技术,不希望保险公司将因病致死的母猪纳入保险理赔体系。
(二)勘灾定损难。
首先,农业保险在赔付方面具备三个显著特征:专业要求高、涉及领域多、受灾面积广,受地理位置、交通不便、信息传播度低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无法对灾情程度、损失状况进行科学评定。若是成千上万亩的稻田受到了不同程度上的伤害,对其进行一一评估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关于水稻赔付这一问题,保险公司规定损失超过百分之三十才能进行基本赔付,若是损失率高达百分之七十则需要保险公司赔付全款,不过如何科学划分百分之三十与百分之七十呢?这是一项难度较高的工作。其次,当前农业保险网络不是很发达,使得公司与农民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无法迅速、精确评估灾情损失。
(三)保费收取难。
根据国家政策指示,具有政策性的农业保险费用通常是由农户及各级财政共同担负,不过在实际运作期间,保险公司并没有向农民直接索取费用。沅江市与桃江县及安化县的保险费用是农业协会垫付,原因在于保险公司与各级政府认为向农民索取保险费用比较困难。首先农民农业风险意识比较差,很多农民还没有正确、客观的认识农业保险,大多数农民所持有的观点是农业保险可有可无,大部分农民对此基于农业保险来获取经济补偿这一方式并不了解。当前本市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是医疗报销问题,其中百分之四十一的农户最担心的问题是自然灾害;
农业生产过程中,广大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是:农资价格、农产品市场价格、自然灾害;若因自然灾害受到经济损失影响,百分之五十四的农户想通过政府补贴来减轻经济损失。其次在农业保险费用收取上农民存有很深的误解,有的农民认为上缴农业保险会加重家庭负担,因为多种不同因素的影响,各级政府不会轻易碰触农民负担底线,不会向农民索取农业保险费用。由此可看出,农民是利益享用者,无论上缴多少钱农民都会认为是不合理的,会增加家庭经济压力。
(一)加快扩大农业保险提标,提高保障水平。
(1)进一步探索扩大农业保险范围。根据农业产业结构特点,在险种开发的重点上,应包括五类:一类是粮食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高梁等;二类是经济作物,如棉花、芒麻、油菜、蔬菜、果树、茶叶、甘蔗等;三类是养殖畜禽,如育肥猪、鸡、鸭、牛、羊等;四类是水产养殖;五类是林业。在险种责任上,以频繁发生的火灾、雹灾、暴风、暴雨及其它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为基本险责任。在服务对象上,应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的农业科技企业及其原料生产基地、种养大户等为重点。
(2)适时提高赔付标准。一方面,现在与物化成本紧密关联的产品物价都在上升中,以物化成本为赔付标准的保障水平也应随之提升;另一方面,还应适当考虑人力成本的损失,相应给予一定的赔付,以提高农业的生产恢复能力,真正为农民解除后顾之忧。
(二)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农业保险规范运行。
(1)设立农业保险管理机构,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各省市县可以与财政局挂钩,从而构建起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机构,而该机构需要负责农业保险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农业保险准则的设定、对不同的市域做出费率分区以及风险区划、对商业保险公司新上市的险种条款进行审批等。此外,还要以农业保险机构为主体,联合农业局、农村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地方金融证券办等单位一起构建农业保险联席会议的联动机制,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地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
(2)规范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督促保险公司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相关业务规程办理农业保险,做到“三公开四到户”,即:承保内容公开、勘灾定损公开、赔款兑现公开,承保到户、保单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由区县(市)政府明确乡镇农技站、畜牧站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的职责,统一工作经费标准,引导保险公司依托“两站”加快建立镇、村农业保险网点,实现“乡乡镇镇有网点,村村都有保险员”的目标,在规范的制度约束下实现现场签单、收付保费。推动保险公司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农业保险专业队伍,加强与农民的沟通,全心全意为群众搞好农业保险服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深人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镇村干部、农村党员认真学习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营造浓厚的氛围,充分激发农户的参保热情。
(3)建立巨灾风险基金。按照国际通行作法,对大面积旱灾、洪涝灾害,建议在省、市、县财政设立巨灾风险基金。巨灾基金由以下渠道筹措:省财政每年安排农业保险专项资金;各市、县按照本地区当年保费实际发生额10%的比例提取农业巨灾风险基金;保险公司的盈余额按一定比例划入巨灾风险基金。巨灾基金的使用主要包括:弥补农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不足部分;预防巨灾。
(三)加大保费收缴力度。在上级财政保费补贴相对固定的政策框架下,建议省、市、县财政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率(可以尝试打破民政救灾救济资金的传统使用方法,从每年的民政救灾救济资金中提取一部分为农民代缴保费),同时在核定的保费标准之内,适当向农户收取少量保费(那怕是每亩只收1元钱),这样既可以不断提高农户的参保意识,还可以在发生灾害时更好地维护农民权益。
本文尽最大努力研究一套基于益阳农业的客观情况的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以此提高益阳农作物的抗灾抗风险能力,从而希望解决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实现农业的又好又快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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