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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宏观的角度看,股权比例和法人形态等方面限制的取消,意味着中方将让 出汽车企业的主导权。因为即使在目前规定法人形态与股权比例的条件下,外方 仍始终控制着技术产品的主导权,对合资企业在技术方面的授权和转让极其少。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加入WTO对我国汽车工业的影响及对策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关键词:WTO汽车 影响
加入WTO对我国汽车工业的影响及对策
加入WTO对我国汽车工业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关税方面,在短期内 和局部领域会给我国汽车工业带来阵痛,但加入WTO将引起我国汽车产业政策、 规则方面的调整,对我国汽车工业的影响是深刻、长期和全面的。如果我们因势 利导,加大调整和改革力度,在有限的保护期内,尽快融入世界汽车市场的大格 局中去,可以使我国汽车工业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1、WTO有关汽车方面的主要条款
货物贸易方面的条款:国内税和其他费用在汽车销售、购买、运输、分配或 使用诸环节对国内产品和进口产品一视同仁;取消进口数量限制,以近三年实际 平均进口量作为过渡期,以第一年发放的配额量为基础,年增长15%,直至2005 年取消配额,汽车贸易量的进口基数是60亿美元;从2000年起关税每年下调10%, 2006年前整车进口关税平均降至25%,零部件进口关税平均降至10%。
贸易技术壁垒方面的条款:《贸易技术壁垒协议》(简称TBT)规定推行强制 性技术规格、非强制性技术规格和产品认证制度,但该协议在“在各方同意的国 际标准中,对旨在保护发展中国家使用的特有技术生产方法和生产过程中的技术 规定、标准和测试方法存在根本差异的,不应予以使用”。
投资与技术转让方面的条款:WTO从2001年开始执行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投资 措施协议(TRIMS),该协议规定:不得规定国产化比例;进口与出口不得挂钩; 不得限制进口部件总成装车;不得以外汇平衡为理由限制进口;不得规定出口数 量;可拒绝执行强加上述要求的合同。
服务贸易方面的条款:必须提供市场准入渠道,允许跨国资本自由流动;不 得采用数量配额和垄断专营方式限制国外供应商数量;不得进行服务贸易总额或 资产总额的限制;不得实施股比与投资总额的限制;不得对法人形态进行限制; 禁止向本国服务商提供补贴;必须实行国民待遇;必须给予最惠国待遇等。
2、我国汽车产业现行主要政策或规定
货物贸易方面:对进口汽车有数量限制,并征收10%的消费税,15%的车辆 购置费;整车进口平均关税为55%,其中,轿车、轻型车整车进口征收80~100% 的进口关税,零部件进口平均关税为35%。
进口车价主要由整车到岸价、消费税(5%至8%)、增值税(17%)、关税(80% 至100%)构成。
服务贸易方面:外资不得进入中国汽车服务领域,如进出口、融资、保险、 租赁等;生产汽车、摩托车和发动机产品的中外合资、合作的外方股权比例不得 高于50%;规定法人形态,在整车与发动机领域不得以独资形态出现;外商不得 独资在我国建立客运和货运运输公司。
投资与技术引进方面:规定国产化率,并根据国产化率制定进口关税的优惠 政策;鼓励出口政策;引进技术的审批必须考虑国产化要求,否则不予批准。 可以看出,WTO中的主要条款与我国现行汽车政策之间矛盾的焦点在于市场 准入方面,我国现行的汽车产业政策或规定在投资、技术、服务、贸易等领域限 制国外企业的进入,恰恰与WTO的基本原则相对立。
二、加入WTO对我国汽车工业的影响
1、关税调整的影响
关税调整包括整车和零部件两个方面。
整车方面:目前我国进口轿车价格是由到岸价、消费税(5%~8%)、增值 税(17%%)、关税(80%~L00%)所构成。以上综合税率按车辆档次(排气量) 的不同,从121.68%至154.35%不等。另外,还包括商检费用、运输费用、金融 费用以及选装件价格、经销商费用和诸如许可证转购等其他的费用。以进口一辆 排气量为2.2升、到岸价约为15万元人民币的丰田佳美轿车为例,其消费税为8%、 增值税为17%、关税为80%,那么综合税率应为129%。以15万元乘以129%等于 19.5万元。再加上金融、商检、经销等其他环节的费用约8至10万元,这辆车的 实际价格至少在42万元以上,至少比到岸价高出27万元人民币。
过渡期后汽车整体关税可能下降至25%,但不会所有车型税率都为25%。轿 车关税有可能会比其他车型高一些。加上增值税、消费税、正常的销售利润等, 轿车整车价格不会像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幅度下跌。 在一辆国内实际价为42万元的轿车中,关税只有12万元,约占30%。即使2006年中国进口车关税降至25%, 这辆车的国内实际价最多不过降低9万元。况且,我国的关税减让是分阶段实施的。 从价格角度看,目前我国轿车的价格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车型,加入WTO后价格对国 产轿车的冲击是有限的。
国家开发银行支持的天津夏利、长安奥拓等微型轿车,国外市场同档次轿车 的平均价格约为5000美元左右。而夏利、奥拓的部分车型1999年以来已降至5万元 人民币以内。从价格上相比,即使入世六年后,国产微型轿车也并不惧怕进口的 同类车。而国家开发银行支持的一汽大众捷达、神龙富康等中档轿车,国际上同 档次车的价格约8000美元,按照目前关税及汇率计算,报关后价格约合人民币15.1 万元,稍高于上述国产车型价格;按加入WTO六年后的关税及现有汇率计算,国际 上同档次车报关后的价格约合人民币10.5万元,低于上述两种中档国产轿车目前 的价格。可以这样说,加入WTO后轿车排量越大,级别越高,价格优势就越不明显。 国产与进口轿车在技术水平和质量水平方面差距很大,国外轿车品种、规格 之多,对消费需求不同层次的覆盖面之广,是目前国产轿车所不能比拟的。据有 关调查显示:国际同类产品价格即使高于国产车,20%左右的消费者仍将购买进 口车;进口车价格与国产车基本持平时,将有80%的消费者购买进口车。因此, 一旦“入世”,中国汽车市场将会受到价格与品质因素的双重影响,而不单单是 由价格来左右。这是进口汽车冲击国产汽车的最主要因素。
零部件方面:加入WTO以后,零部件进口平均关税将由目前的35%降至10%。随 着轿车整车市场的竞争日趋加剧,也会要求其配套件同步降价。在选择配套件时, 将逐步采用国际通行的竞争定点。比较采购原则, 配套价格一般仅比国际价格高 3~5%,原来配套零部件企业获得的较高额利润将不复存在, 许多企业已经出现 或即将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
我国汽车零部件工业总体滞后主机的发展,基础薄弱。其原因:
(1)投资严重不足,投资比例不合理,我国汽车工业对主机的投资远大于零 部件。“六五”、“七五”、“八五”期间对零部件的投资仅占汽车工业总投资的 30%左右。国际零部件企业一般都有几百万套(件)产量,为多家整车企业配套, 而国内零部件企业,即使是国产化搞的最早、规模最大的上汽集团,也不过是几十 万(件)产量。大多数零部件企业没有形成规模经济,普遍成本高,效益差,基本 不具备国际竞争力。
(2)结构极不合理,几十家企业生产同一类零部件产品,产品水平不高,生 产规模,许多企业铸、锻、冲、机加工、热处理、总装等
样样具备,“小而全”难 以形成经济规模。
(3)产品和工艺水平不高,引进车型国产化缓慢。许多工艺难点仍未突破。 一些高新技术产品尚属空白,关键件难以国产化。
(4)产品开发能力弱,难以适应整车更新换代要求。
2、投资与投资政策
加入WTO在投资与投资政策领域对我国汽车工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现有 投资的冲击,投资政策变动引起的中外合资企业中控股权的争夺,以及外国独资 企业与中资企业、合资企业的竞争。
在投资政策方面,目前我国《汽车工业产业政策》中对投资有严格的限制, 加入WTO以后,这些限制迟早要取消。
从宏观的角度看,股权比例和法人形态等方面限制的取消,意味着中方将让 出汽车企业的主导权。因为即使在目前规定法人形态与股权比例的条件下,外方 仍始终控制着技术产品的主导权,对合资企业在技术方面的授权和转让极其少。 股权比例限制的取消,使中方在合资企业中的发言权更小,而法人形态限制的取 消将使外方掌握除在市场、金融方面之外的全部权利。这样,我国汽车工业将可 能成为国际跨国汽车公司的生产、消费地。
从微观的角度看,投资政策调整的影响并非完全对我国汽车企业不利。原有 的投资政策实际上抑制了合资企业的技术创新,保护了外方投资者,用行政手段 规定股权比例或让出一定市场的方式直接强制要求外方输入技术,这在短期内是 有效的,但在极其有限的竞争空间内,技术的输入不仅是有限的,且输入技术的 “品质”大都是次优、甚至是已经淘汰的,技术转让费和技术引进费也是极其昂 贵的,产品更新周期大大长于跨国公司。投资政策的调整将使企业之间的竞争更 加充分,产品更新换代更快,真正形成技术创新机制。
零部件与整车不同,国家只是对关键零部件有股权比例与法人形态有限制, 目前我国零部件企业之间的竞争不充分主要不是来自外方,而是来自地方与汽车 集团对零部件市场的分割。因此,加入WTO以后,对我国现有零部件行业的“散 ”、“乱”、“差”进行“整合”在所难免。在现有市场份额下,不仅外资不愿 进入,而且己有的一批规模不经济、缺乏竞争力的外资企业,外方考虑的首先不 是发展,而是退出的问题。对于有实力的外资企业,将可能在市场整合的过程中 随着市场的集中逐步拓展。零部件的整合对我国零部件企业,特别是具有较高技 术水平、较强经济实力的企业是有利的。
3、产品与市场和技术
产品方面:我国现有轿车产品都是引进国外的车型,其中上海别克、广州本 田、一汽大众奥迪A6、神龙富康、上海大众帕萨特B陷等具有90年代水平,其余如 普通桑塔纳、捷达、夏利、奥拓等属80年代水平。具有90年代水平的轿车目前在 我国保有量很少,而保有量大的几种车型在发动机工况、节能、安全、环保、电 子技术应用等方面,与现代轿车相比存在许多不足。
技术方面:加入 WTO 以后,我国的汽车技术开发面临着艰难的抉择。一方 面,基础研究、基础储备特别是缺乏技术开发带头人,边际成本大大高于国际汽 车企业;即使产品开发出来了,又将面临市场问题,开发高成本形成的产品高价 格难以同国际产品相抗衡。目前一汽、东风公司等,虽然在国内汽车行业中属技 术力量较强的,但自主轿车开发能力与国际水平差距大。一汽多年来,只开发了 红旗轿车,而其他厂家尚无成熟的轿车产品上市。上汽总公司虽然建立起合资性 质的技术开发机构( 泛亚技术中心和大众技术中心),但其技术产权仍掌握在外 方,仍培育不了自己的技术开发能力。我国汽车行业的技术开发只有少数局部的 开发实践,没有完整的现代化的轿车整车开发技术,许多开发实质上还是仿制。 市场方面:加入 WTO 以后, 我国汽车产品的生命周期将大大缩短,像普通 桑塔纳那样近18年的产品生命周期将一去不复返。 产品生命周期缩短对我国新 产品将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对于缺乏规模经济的零部件项目。随着整车产 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每种产品数量将减少,如果仅为一种整车配套,那么零 部件厂家将效益不高甚至亏损。
以上分析说明:今后几年国产轿车市场占有率呈下降趋势是不可避免的,而 为了阻止市场占有率快速下降对我国轿车引起的负面影响,全面大幅度降低整车 价格从而向国际价格回归是今后几年的必然趋势,而大幅度的降价必然给轿车生 产企业带来利润较大幅度的减少。从产品的角度看,目前单车的利润水平是在竞 争不充分的条件下产生的,加入 WTO 以后, 市场竞争不充分逐渐为竞争充分的 市场所代替,从而降低整车单件的利润水平是一种必然趋势,但市场竞争充分条 件下的利润率水平将难以维系我国部分国有企业和合资企业的高成本运行。
4、零部件的国产化
零部件国产化政策的调整, 将是我国加入 WTO 以后对汽车零部件调整政策 的一个核心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讲,国产化政策调整对零部件企业的影响大大超 过关税调整对企业的影响。但政策的调整与经济变量的调整对企业的影响方式完 全不同。
1994年颁布的《中国汽车工业产业政策》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国产化政策, 该政策规定凡是达到一定国产化标准的,可享受不同的优惠税率:零部件100% 进口,国产化率为0时,关税为50%;国产化率达到40%,关税为30%;国产化 率60%,关税为24%;国产化率80%,关税为20%。
从这一政策的初衷看,国产化政策是为了培育我国的技术开发能力,增加就 业。在国产化政策的引导下,我国轿车生产企业将主要精力放在国产化方面,许 多企业以国产化代替了企业的自主开发。加入WTO以后,取消或者减弱国产化趋 势将加强。一是来源于WTO本身对国产化的否定;二是国际汽车产业是以市场为 评价标准,加入WTO后我国轿车生产企业对零件要遵循全球采购、全球供货的规 则;三是国产化政策不仅没有真正培育起我国零部件的技术开发能力,相反各集 团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建立起了通用性差、没有市场竞争力的小而全的零部件 体系,许多企业为国产化而国产化。取消或者减弱国产化的要求直接有利于我国 的轿车整车厂,使其在零部件采购方面具有重大的选择权,可以更多地从技术和 成本方面考虑零部件体系,在更大的空间优化配置资源。
取消或者减弱国产化的要求对我国零部件企业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其影响 程度完全取决于产品的成本和质量在国际上是否具有竞争力。
从产品本身的特点看:轿车零部件按其产品特征可以分为铸锻毛坯件、大型 结构件、高技术功能件和一般小件。铸锻毛坯件和一般小件属于低附加值产品, 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产品转移的对象,此类产品具有明显的生产地和消费地 指向,跨国零部件企业一般也要求当地化生产,因而对我国汽车工业影响不大。 大型结构件如车架、车身、车桥、内外饰件等因体积大,不易运输,进口成本高, 此类产品也具有生产地指向,因而也不是跨国公司出口的重点,但跨国公司可以 采用合资、独资等方式实行当地化生产。因此,只要零部件企业的量、价 格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在国内就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而高技术功
能件,如电 子控制系统、安全系统和尾气净化系统等高技术件,这些零部件的技术完全掌握 在跨国公司手中,我国零部件企业不具备竞争优势。
从零部件的国产化率看:由于汽车零部件的关税将进一步下调,因而依赖进 口材料越多的零部件企业,更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相反,生产零部件的国产化 率越高,对零件采购成本下降的空间就越小。
从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看:我国汽车工业的零部件企业所有制性质多种多样, 有国有、集体、民营和中外合资企业。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又有同汽车跨国零部 件公司的合资,同非汽车公司的合资,相比较而言,入关对它们的冲击较小,而 对于其它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则有较大程度的冲击。
5、汽车服务贸易
我国汽车服务贸易是比汽车生产更加幼稚的行业,其体制仍基本上沿袭计划 经济下的旧体制。目前除合资企业可以销售本企业的产品外,在经营范围方面限 制相当严。
加入WTO以后,我国在汽车服务贸易领域将逐步开放,开始可能在汽车销售、 售后服务等方面,然后涉及到汽车保险、融资和消费信贷等领域。
汽车服务贸易的开放,最直接的表现是汽车市场竞争格局将发生变化。一方 面汽车服务贸易的逐步开放,意味着我国将允许国外汽车公司或汽车贸易公司在 中国设立分公司。另一方面关税下降和配额不断增加,降低了国外汽车贸易的进 入成本和进入条件。这样,原来我国汽车市场以国内整车生产企业为主、国内汽 车进出口公司为辅的主体格局,将转变为国内整车企业( 包括合资企业)、国内 汽车贸易企业和以纯贸易方式进入我国的独资汽车贸易公司并存的格局,外商贸 易企业建立销售网络,以新的销售方式直接威胁我国汽车行业己有的销售网络。
我国现有轿车整车厂如上海大众、一汽大众、神龙公司、天津夏利等经过多 年的努力,在全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和维修体系,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这是竞争对手在短时期内无法做到的。但当初建立起来的营销体系,其盲目扩 张、装修豪华的车库和落后的管理与营销观念,在我国进入WTO以后将受到严峻 的挑战。
由于资料有限,在这里只能对加入WTO以后国内外汽车公司的调整作一些判 断性的分析。
1、国内企业
目前国内的主要汽车集团有一汽集团、东风集团、上汽集团、北汽集团、天 汽集团、重汽集团、中汽集团等七大集团,这七家汽车集团的主要经济指标差距 较大,面临的问题有的是共性问题,如没有形成技术开发能力、人员富余的等, 有的是个性问题。
因为轿车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冲击最大的汽车产品,从汽车产品构成看,由 于上汽集团的轿车几乎占该集团汽车产量的100%,因此它面临的冲击最大。其 次是天汽集团,轿车产品占汽车产品的64.5%,一汽集团、东风集团、北汽集团 的冲击相对小一些。这些企业集团轿车产品占汽车产品的比例分别为28%、18.8% 和9.6%;中汽集团和重汽集团则没有轿车产品,相对冲击更小一些。
但从主要财务指标看,上汽集团承受力最强,而其余六家企业集团相对小一 些。由于上汽集团有大幅下调价格的空间,而中国汽车工业仍有一定的保护期, 这样,上汽集团逐步调整价格的空间就更大,因此即使考虑汽车产品结构因素, 上汽集团对加入WTO的承受力在我国七大汽车集团中仍是最强的。若其他企业因 降价使总资产贡献率下降5%,则我国其他六大汽车集团将出现不同程度亏损,而 目前即使没有加入WTO,有些企业集团已经出现亏损。
在上述状态下,这些企业集团对加入WTO后拟采取的措施可能是:
(1)谋求与国际跨国公司全方位合作,重汽集团拟与世界著名的重型卡车 生产商——瑞典的VOLVO公司合作,在中国生产VOLVO公司98年推出的FM系列车型, 并利用VOLVO公司技术改进斯太尔车。项目立项已获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一汽集团 债转股后,德国大众公司拟回购一汽集团股份,与一汽集团全面合作,目前正在 谈判中。天汽集团正在与日本丰田公司谈判合作事宜。
(2)向政府要政策。这方面突出表现在一汽、东风和天汽集团。经企业积极 要求,国家今年批准一汽集团78亿元债转股方案,12月2日已签订了框架协议。东 风公司债转股也在紧锣密鼓中,其中神龙公司债转股已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框 架协议。国家批准天汽公司将其优良资产重组上市,上市后己筹措12.8亿元。
(3)转变经营机制,优化管理模式。一汽、东风汽车集团相继提拔了年富力 强的领导,对集团内部的机构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使得部室机构和人员大大 减少。同时,对企业内部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重组。一汽集团在1998年成立了富奥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其最终目的是仿效美国通用公司将一部分零部件企业从一 汽集团独立出去,让其独立面对市场。
2、跨国汽车公司
在跨国汽车公司中,已经与我国合资的公司与没有同我国合资的公司对我国 加入WTO的态度及其要求政府采取的措施是不同的。
已进入中国整车生产、销售的跨国公司将采取的措施是:
(1)进一步要求降低配套零部件价格,使整车的降价转移到零部件,以抵御 其他没有进入到中国整车市场的其他国外跨国公司企业产品的直接加入。
(2)要求全球采购。与我国合资的国外企业如美国通用公司、德国大众公司、 日本本田公司等都要求对国产化率的限制适当放低,对零部件实行全球采购。
(3)要求有一个合理的保护期。为了抵御进口产品快速进入中国市场,在入 关初期,它们要求进口配额不应放的太大,并且在配额限制上不应仅仅是轿车整车, 还可包括零部件。
(4)随着整车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跨国公司下属合资公司将进一步要求扩 大股权,以扩大其在合资企业中的经营权(因为50%的股权不能保证国际跨国企 业的知识产权,在其它权限方面也受到限制。)
(5)争取在汽车销售、维修和保险等汽车服务业方面从事经营活动。
没有进入中国整车生产的跨国公司将采取的措施是
(1)利用区域优势,整车产品直接进入中国市场,以质量、价格等优势同国 内整车企业竞争,韩国、日本的汽车企业最有可能采取这一策略。
(2)独资办企业,福特等公司可能采取这一策略,对于跨国公司来讲,合资 的成本太高,一旦允许,就采取独资形式,其实质同现有的合资企业竞争。
(3)要求中国政府扩大其产品直接进入中国市场的范围。
(4)以汽车销售、维修、保险等汽车服务领域为突破口,相继进入中国汽车 市场。
3、国际零部件企业
同整车企业对WTO的态度一样,没有进入中国零部件行业的跨国零部件企业, 与已经进入我国零部件行业的跨国零部件企业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是不同的。
已经进入中国零部件行业的跨国企业要求:
(1)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在保护时,应区别对待。对于技术含量低的零部 件企业应全方位的开放,而对于高科技术、高附加值的零部件生产企业,由于这类 企业的投资很大,应作为特别的对象加以适当保护。
(2)必须保持一定的国产化比率或称当地化生产的比例。
(3)逐步降低关税,使这些合资企业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
对于没有进入中国零部件行业的跨国企业,是通过合资方式还是贸易方式, 取决于近期的成本比较和远期对中国汽车市场规模的战略评价。在目前只有几十 万辆的规模下,难以对零部件跨国公司构成足够的吸引力,跨国零部件集团在华 投资更多的是一种长远的考虑,战略布局的考虑,而距离中国比较近的国家如韩 国、日本以贸易方式直接进入中国市场的可能性较大。
中国加入WTO后,关税的下调是一个过程,如何充分利用这一段保护期,将加 入WTO对我国汽车工业的不利影响在保护期内降至最低,减少可能的冲击,是政府 和汽车生产企业所必须考虑的。
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或有关规定的调整势在必行,如何调整,调整的程度,还 要看最终谈判的结果。但调整的指导思想将是在有限的保护期内,以保护民族工 业为目标,推动国内主要汽车集团快速成长。调整的重点从国产化转向培育企业 的自我技术开发能力;调整的手段转向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调整的领域从项目 ,生产领域转向技术、环保和汽车服务贸易等非生产领域。
据报道,目前国家机械工业局正在研究加紧扶植国内汽车企业的措施,将会 公布一系列调整和扶助国内汽车企业的方案,内容除了加快推动企业重组和兼并 步伐外,也会推出强化整个汽车行业的产品质量、减员增效、降低生产成本、调 整产业和产品结构等几方面内部环境的措施,并提供较佳的私人购车优惠政策等 外部环境。另外,为减轻部分主要汽车企业集团的债务包袱,政府将加快企业债 转股的速度。近期,我国政府可能会对汽车工业采取以下一些比较大的措施:
1、尽快取消以限制为主的消费政策,改善私人购车外部环境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部门为了防止乱花钱购买公车,实行了以限制为主的轿 车消费政策。据统计,各级政府部门规定的各种收费政策达200余种,占轿车实 际零售价的20~50%,由此导致车价高出国际市场价格一倍以上。当私人购车迅 速增加,轿车进入家庭成为国民经济增长重要动力以后,现有的消费政策就成为 障碍,其调整势在必行。在轿车进入家庭的起步阶段,高车价严重限制了消费和 市场容量。市场容量上不去,生产厂家达不到规模生产的水平,成本也难以下降。 目前几大轿车生产厂家除上海大众接近规模生产水平外,其他厂家差距尚大。打 破这种僵局的首要措施是调整政策,将限制为主改成鼓励为主,通过下调费用使 目前市场上的主力车型价格降至10万元左右,销售量可能有一个大的增长,几大 轿车生产厂家逐步接近规模生产水平,促进成本显著下降,并展开价格和服务竞 争,从而进入价格下调,产销量增加,成本降低,价格进一步下调,产销量进一 步扩大的良性循环。
与此同时还要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车改革,除少数高级公务人员外,其他 公车开支应当转变为私人购车的需求。
2、通过兼并重组进一步推动汽车工业改组,促进规模经济和专业化分工, 以此为基础降低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
加强国内主要汽车集团的合作、联系,通过资产重组尝试集团之间的零部件 产业交换,以扩大规模来降低零部件成本。国际汽车业之间的兼并成为国际汽车 工业的发展潮流。但目前我国的汽车工业仍存在着地区割据的局面,加入WTO以 后,将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同国际汽车企业相抗衡。因此,国内主要汽车 企业之间的联合将显得更为重要。在零部件方面,集团之间零部件的产业交换是 利用集团各自优势、扩大零部件批量的有效办法,只有这样,在局部范围内将竞 争对手变成合作伙伴,一致对付进入WTO以后面临的共同困难。
3、推动我国汽车工业积极参与全球汽车工业分工,寻求自身发展
汽车工业是要求规模经济、以全球为市场的工业。近年来汽车工业巨头之间 的合并接二连三。可以预见,在今后三年内,若干个最具实力的大跨国公司将占 有全球大部分汽车市场份额。不论中国加入WTO与否,汽车工业生产、贸易的全 球化是大势所趋,中国必须顺势而为。中国作为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最具市场潜 力、本国汽车工业有一定基础但总体上较为落后、经济开放度已经较高的国家, 应当以积极参与全球分工的角度看待和处理与跨国公司的关系。
国家目前正在筹划重点支持三至四家汽车集团调整政策,支持它们进一步与 国外大型汽车集团全面合资生产产品。这样可以使世界著名汽车集团与国内大型 制造商形成风险共担、股权投资的机制,入世后世界汽车集团不是想方设法排挤 合资企业,而是想方设法支持和发展合资企业。要力争在关税税率下调到位之前 ,使国内外汽车产品的价格差价大幅度缩小,这样才可能使加入WTO的冲击降至 最低,最终使得一汽大众、上海大众、二汽神龙、上海通用、天津夏利、广州本 田等合资公司以及中方控股的一汽、二汽、上汽等集团更加壮大,使得轿车工业 在中国汽车工业的实质地位越来越高,并使中国的某些汽车产品在国际上具有一 定的竞争力。从中国家电等产业发展过程看,只要政策到位,这种前景是完全可 以期待的。
4、要求企业加强自身的管理
入世后,要求企业在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减员增效等方面多下功夫,优化 资源配置,进行内部整合,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加大在科研开发上的投入, 提高技术水平;扩大自身的销售网络,强化服务手段。要从策略上充分利用自己 对国情的了解,避免同国外厂商的产品直接对抗,在车型选择方面,要针对广大 市场,发展真正适合我国国情的经济性车型,如发展车型小、附加功能少,价廉 的“准轿车”等,充分利用外国厂商对中国市场还相对陌生的时期,迅速占领市 场,使国外轿车短时间难以延伸和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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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我国经济将融入世界经济的大循环中,不仅要承担WTO协议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受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加大,还要承担国际市场的经营风险。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加入WTO后对我国CPA行业的影响及对策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加入WTO后,我国会计服务市场对外开放,面临着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涌入。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经营风险增加, CPA从业人员面临较大冲击,我国应该快速的转换观念,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实现会计制度的统一,实行财务会计管理机制再造,建立和发展国际化会计人才。经济全球化,我国将逐步开放会计服务市场。这对我国会计服务行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因此,我国会计服务行业必须遵守WTO的法律规定和其他国际惯例,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以适应知识经济迅速发展的要求。加入WTO后,我国将按照WTO框架下的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逐步开放国内会计市场,国际会计机构将进入我国会计服务业,为中国会计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我们必须适应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要求,加快我国会计业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加强与国外会计师事务所合作,提高我国会计行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关键词】会计信息;会计服务;会计市场;会计准则;会计国际趋同。
加入WTO后对我国CPA行业的影响及对策
我国已成为WTO的一员,全球经济一体化将成为未来会计环境中占主导地位的影响因素。对今后我国会计服务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我国会计服务行业必须遵守WTO的法律规定和其国际惯例,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以适应知识经济迅速发展的要求。加入WTO后,我国会计市场的开放加快了中国会计业与国际会计业接轨的步伐,为其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将对我国会计市场、会计规范以及会计人员培养产生重大的影响,使我国会计业的生存与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策迎接挑战。
加入WTO后,既为我国会计行业走向国际化提供了发展良机,也为我国会计行业在会计理念、会计市场及如何同国际化接轨带来了挑战。会计制度、准则以及会计行业真正实现与国际接轨,就应加强对资本市场发展的研究,使我国会计信息披露逐步达到规范化和法制化。2001年,是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第十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国会计改革的关键时期。
第九届全国人大会修改的《会计法》从1999年7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财政部发布的打破行业、所有制界限的《企业会计制度》从2001年1月1日实施。这都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加入WTO面临的新形势要求的重大举措。然而,随着我国加入WTO,人们越来越清楚的意识到,加入WTO对我国很不成熟的会计服务行业的影响是全面的、深刻的、长远的,仅靠上述几项国家的重大举措远远不能适应和满足保护、发展我国会计服务行业和会计服务市场的需要。
会计服务行业如何应对加入WTO所带来的影响,已成为经济界,特别是会计界讨论的热门话题。加入WTO后,我国将逐步开放会计服务市场,这意味着包括国际“五大”会计公司及其他中小会计公司都可以在我国从事会计、审计等业务,WTO的法律规定和其他国际惯例将在我国实施,这一方面会给会计服务行业带来有利的机遇和动力;另一方面又会给现行会计服务行业带来不利的影响,即挑战和压力。
加入WTO后,国外商家大规模涌入中国,将大大拓展中国会计市场领域,为我国的会计行业带来新的机会。WTO要求成员国允许外方进入会计服务业的各个领域,这必然促使管理当局也批准本国的会计机构进入相关领域开拓新业务,同国外会计机构竞争。
随着中国企业走向世界,国内的会计机构也将随其客户走出国门。市场准入原则减少了会计行业的垄断,为我国的会计行业参与国际会计市场的竞争创造了条件。如果说“入世”对于中国会计服务行业的不利影响更多的是来自短期的话,那么从长远来看,加入WTO将加快我国会计市场的改革进程,有利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水平的提高。
(一)有效改善中国会计服务业的国际环境。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由120多个缔约国共同签署的。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每一缔约方可以享受其他缔约方给予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这样,中国的会计服务贸易就有了在不低于别国待遇的前提下进入国际市场的机会,其中包括美、日、欧市场,也包括前景更为广阔的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市场。中国可以据此参与国际间的公平竞争,消除一些国家、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对中国会计服务输出的歧视性待遇,有利于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
(二)加快中国会计市场的发育和规范。
当GATS的原则和规定适用于中国的会计服务贸易时,中国也需要参照GATS的原则和规定,加快完善国内会计服务业的法律、法规,使国内会计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通过利用WTO的多边贸易体制和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促进我国会计市场按国际惯例有效运行。
(三)有助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提高。
国外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多年的发展,在事务所管理、客户开发、人员培训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在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的提高上有独到之处。国外会计师事务所进入中国市场不可避免地实行雇员本地化,其带来的先进的审计技术、培训机制、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方法有利于我国注册会计师队伍素质的提高,促进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尽快向国际水平靠拢。
(四)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和全球化。
企业发展的国际化,必然要求为其提供会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全球化,国内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同样需要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全球业务的开拓提供会计服务。货物贸易的发展对于会计专业服务贸易具有推动作用。事实上,紧跟货物贸易而发展服务贸易,是国际“五大”会计公司得以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策略。一些规模大、信誉好、执业水平高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利用加入国际事务所的机会,实现其服务的国际化。
(五)有利于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会计信息质量。
长期以来,会计信息失真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问题。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优势在于:为审计或会计问题提供全球性的解决方案;对职业道德有明确的指南;有严密的质量控制标准;有训练有素的员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入中国会计市场后,国内许多企业会成为他们的客户,会计信息的质量就会得到提高。
(六)有利于专业会计的研究、发展和应用。
长期以来,一些专业会计在我国的应用和发展相对比较缓慢,换一句话说专业会计理论以及会计方法在许多领域的功能和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应用,如管理会计、成本会计、无形资产会计等,这不仅影响了会计及其会计行业在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影响力,还影响了我国会计理论的研究和发展。
加入WTO,一方面国际成本管理会计的理念和成功方法会大量通过外资事务所的业务活动应用到我国的经济事务中,这对提高国内会计理论界的研究水平和学习国外会计公司先进的经营经验,增强国际市场竞争能力、避免“反倾销”等问题产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另一方面我国的无形资产法律认定的范围和会计核算的范围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 IPS)中包含的版权、商标、地理标志、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外观设计和未公开信息与商业秘密等7项范围相比小得多,同时TR IPS满足所有WTO协定原则,加入WTO以后,涉及知识产权的贸易活动必然要增加,我国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和会计核算范围必然要扩大。如何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外观设计、未公开信息与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对我国会计理论和实践是新的课题和任务,展开这些课题的研究,有利于推动我国会计理论的完善。
第三方面,随着国际贸易在我国的进一步扩大,大量国际规则、国际惯例在我国会计市场的广泛应用,国际会计、人力资源会计、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期货合约会计等专业会计将在我国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和发展,从而推动我国会计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及国际会计人才的培养和成长。
加入WTO,中国将对外开放会计服务市场,允许国外会计公司和人员到我国执业。这一点对我国会计职业界将产生巨大影响。到目前为止,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形成发展才不过十多年的历史,与国外(特别是美国和英国)百年历史的会计事务所相比是很幼小的。同时,事务所的规模、业务范围都较狭小,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低,提供服务的档次较低。
这些方面都无法与资金、人才、管理和从业经验等实力强大的国外会计公司相抗衡。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国内的会计机构将不可能享有特殊的政策保护。
因此,开放会计市场必将导致发达国家会计公司侵占我国会计市场,淹没我国幼小的会计服务行业。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将面临较大的冲击。
加入WTO后,按照市场准入原则,我国必须开放服务市场,这当然包括会计服务市场。虽然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通过市场体系建设和行业内部体系的改革,已成为第三产业中发展速度最快、最具吸引力、最有前途的新兴产业。但长期以来,由于相关法规的不完善,人们对该行业的作用认识不足,实际上并没有将其作为一个产业来重视,与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司相比,还显得很不成熟。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第一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制建设虽初具雏形,但与现实需要比较还相差很远,会计市场还有待于规范。第二注册会计师队伍虽不断壮大,但其内部管理水平不高,执业水平有待提高,人员素质与跨国公司竞争还有明显不足。第三我国的会计市场业务量很大,但注册会计师服务公司的规模和质量远远满足不了需要,资金条件和市场环境还不理想。第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市场信誉和形象有待改善等。
(二)国际会计公司抢占国内会计公司市场份额。
在加入WTO后,我国将逐步取消对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机构在业务范围、机构数量、国外从业人员、机构规模等方面的限制,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享有相同的“国民待遇”,那时,他们会凭着丰富的市场经验、先进的审计技术、雄厚的人力资源和强大的国际背景,与我国处于成长阶段的事务所进行市场的争夺,显然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劣势,即便它有一些自己的特色和比较优势。
(三)加入WTO增加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经营风险。
加入WTO,我国经济将融入世界经济的大循环中,不仅要承担WTO协议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受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加大,还要承担国际市场的经营风险。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高科技产业的崛起,区域经济的繁荣以及世界政治形势的变化等,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加之外资会计师事务所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相比,有规模庞大、资本实力强、管理经验丰富、服务范围广、信息灵、员工素质高、产品价格优势明显等竞争优势,他们进入我国会计市场,一方面必将导致国内会计师事务所部分客户的流失,从而使市场竞争能力弱的事务所经营困难,最后引发破产;另一方面如果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要开展跨国业务,更会增加其经营风险。
(四)会计从业人员面临冲击,部分人员可能失业。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广大民众的文化水平以及民众的收入水平等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都很大。会计这个行业是高智商的行业,人力资源是最重要的资源,行业发展水平、工作质量、工作方法和技术等直接受从业人员基本素质影响。我国虽然有庞大的会计人员队伍,但有很大一批人员文化素质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入WTO后,我国的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将有较大的提高,一部分会计人员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再学习和再就业的风险。与此同时,跨国的会计公司,为了在我国迅速扩大业务量,一般会以高薪、出国培训的机会、良好的工作环境等条件从国内的会计机构挖掘人才,致使国内会计机构,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人才流失,增加其经营风险。
从短期看,以上一些材料对我国会计行业的发展是不利的。但从长远来看,开放会计市场,中国从业会计人员会从国外同行那里学到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会计知识,从而尽快提高我国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中国会计公司也只有在与外国同业面对面的竞争中才能不断提高执业质量,这有助于整个会计行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国外会计公司和人员的进入,可以大大改善国内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投资,同时也为中国企业境外融资提供帮助。既然打开国门放外国会计公司进来是不容回避的,在中外会计服务行业的竞争中,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要加强与国外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学习外国会计师事物所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自己业务水平的综合的能力。
(一) 加快会计准则建设国际化步伐。
加入WTO后,会计准则国家化和国际化矛盾加剧。会计理论研究应当把国情和国际惯例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国际惯例与本土化研究的结合放在首位。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一条原则,作为市场中的个体应当是平等的,都应该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提供信息。
现行的不同行业的企业可以按照不同的行业会计制度提供会计信息,这显然会造成会计信息的混乱,不利于公平竞争。按照WTO国民待遇原则,外企进入国内后,应与国内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同样会面临这一问题,这显然是外企所不能接受的。因此,应尽快取消不同行业会计制度,推行《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应加快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参照WTO的要求,不断完善我国的会计管理政策,健全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
(二)切实转变观念,培育国内会计市场。
目前我们的欠缺之处,集中体现为会计市场供求主体缺位、竞争意识淡薄和会计商品质量低下。要培育我国的会计市场,必须切实转变观念:由消极排外、寻求政府庇护变为积极对外、主动参与竞争;由妄自菲薄转变为自立自强;由狭隘的民族观念转变为遵守国际惯例、游戏规则; 由单独行动、“肥水不流外人田”转变为集团作战、利益共享。另外,还需要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推动会计事务所走规模经营的道路,同时注重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
(三)要实行财务会计管理机制再造。
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实现经营目标,必须不断优化经营管理。为适应这一要求,会计除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核算信息外,更要充分发挥其对经营活动的预测、决策职能。
第一,财会管理职能必须从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变,从过去的记账、算账等繁琐的实务转到预测规划、监督控制的管理会计、决策会计上来。
第二,财会信息系统必须成为经营决策的基础,对重大筹资、融资、投资等进行决策,必须精确掌握本企业、本地区、国内外同行业的财会信息。
第三,建立内部投资决策支持系统、专家咨询辅佐系统,再造以财会管理机制为核心的重大投资失误追究制度。第四,培育信用体系,解开困扰国有企业的债务链。
(四)要建立和发展国际化会计人才体系。
与发达国家的财会队伍素质相比,国有企业财会人员数量过剩、质量不高问题相当突出。解决这些问题,要按照WTO的规则和知识经济对财会人才的要求,对国企财会人力资源进行整体再造,努力提高国企财会人员整体素质。要培养财会人员具备全面系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终生学习的能力,以使他们能够以自我独立的精神持续地学习新知识;
加入WTO后,企业的经营环境发生很大的变化,同时随着国际会计公司和会计人员的介入,要求国企财会人员不仅要掌握会计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而且要具备多元化的知识结构和相应的能力水平;要做好财会人员的在职培训工作,搞好继续职业教育,及时进行知识更新,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一支爱岗敬业、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服务优良的会计队伍。
综上所述,加入WTO加快了我国会计市场的改革进程,有利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水平的提高。但开放会计市场必将导致发达国家会计公司侵占我国会计市场,淹没我国幼小的会计服务行业。
我们所能采取的最有效的对策就是与国际会计公司合作,不仅是学习先进技术,更重要的是学习组织机构、运行模式、管理理念及方法。我们应虚心地学习并建立这些先进的管理体制,以保证我们以低成本向客户提供高质量、低风险的服务。如是已成现实,面对未来的挑战,我们的会计服务行业只有保持积极的姿态,抓住机遇,与“狼”共舞,在竞争中发展壮大自己,才能在国际会计行业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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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的国际性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发展到今天的规模,主要归功于无数次的合并。合并是迅速占领市场、获取有经验的雇员的最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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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及对策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将对众多行业带来不同程度、不同层面的影响,也将给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本文就加入WTO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的影响及对策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
1.对行业管理层的影响。
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规定,对会计服务市场的管理,必须按照国际惯例予以市场化和法制化,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并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
一是规范注册会计师职业行为的法律法规,例如关于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不良行为的道德惩戒等操作性法规和行业自律规范等均不十分完善。
二是管制注册会计师行业竞争的法律体系尚未建立,只有部分条文见于一些法律和规范当中。入世之后,国际会计公司将会采取联合、兼并的方式快速抢占市场,并可能在某些领域形成垄断局面。过去以行政审批方式来保护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免于被吞并的行为将被视为非法。因此,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必要的兼并管制应当提到议事日程。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法规是一个有机系统,在短时间内制定一系列前后衔接、内在贯通的规范体系,对管理部门将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入世不仅要求我国制定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而且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等原则也迫使我国对现行的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法规做出全面系统的修订。目前我国涉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法规主要有《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及财政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和会计审计准则等。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五项原则一一对照,我们不难发现存在许多违背上述五项原则的条款。
以市场准入原则为例,《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必须采取合伙或有限责任的组织形式,此条属于“限制或要求服务提供者通过特定类型的法律实体或合营企业提供服务的措施”,显然与市场准入原则有出入。此外,财政部先后颁布的《关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在中国境内发展多个成员所的通知》、《关于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定境外会计公司只能采取成员所、合作所和代表所三种方式,也属于“通过对外国持股的最高比例或单个或总体外国投资总额的限制”来限制外国资本参与的措施。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这些条款都有必要予以修订或废除。
入世之后,境外会计公司大量涌入中国会计市场也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提出了很大挑战。境外会计公司是否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物价部门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是否应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其实行什么样的管理等将成为现实而迫切的问题。
2.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
虽然外资会计公司尚未全面进入中国会计市场,但其对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冲击已经充分表现出来。如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除了垄断我国跨国公司、上市公司中的B股和H股以及海外上市公司的鉴证业务外,在国内业务中的比重也迅速上升。1998年,有六家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参与了8家A股上市公司的发行审计,比1997年增长了6%,而且这些公司的国内业务基本上属于风险小、回报高并有长期合作潜力的客户。如,普华永道公司的国内客户包括青岛海尔,小天鹅等。执业技术和职业道德水平相对较低的国内会计相关专业服务机构,能否与经过百年发展、从事跨国服务的国际会计公司竞争?加入WTO最大的冲击是什么?
首先,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很难与国际会计公司竞争。加入WTO,为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提供了广阔的国际会计服务市场,然而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一方面发达国家觊觎发展中国家广阔的会计服务市场,另一方面发达国家缺乏一个客观、公正的标准来评价发展中国家的会计职业,甚至采取歧视的态度,加之语言方面的障碍以及审计技术的落后使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很难与国际会计公司竞争,从而对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形成巨大压力。
其次,在发达国家执业很难。注册会计师跨国执业的主要原动力在于商业的全球化,也就是说中国注册会计师真正走向世界要依赖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加入WTO后,需要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能为其全球业务的开拓提供会计服务,为其发展提供信息。国际“四大”或其他一些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优势在于他们在全球各地有成员所或办事处,形成了服务的网络,可以满足客户的需求。显然,目前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无法提供全球性的服务,在海外设立办事处,可能会因成本等方面的因素难以成功。另外,我国目前真正能称之为跨国公司的企业为数不多,规模甚小。原有的一些国有企业的跨国发展也没有要求注册会计师为其提供审计咨询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没有跨国服务的机会。
再次,被迫让出部分会计市场。一方面,加入WTO后,我国将逐渐取消对国际会计机构在业务方面、机构数量方面、从业人员、规模方面的限制,使其享有与国内会计机构同等的竞争机会和权利;另一方面,WTO成员国跨国并购将迫使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让出部分国内会计服务市场。跨国企业在带来投资、技术、人才、管理方法的同时,也带来了国际会计公司,因此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被迫让出部分国内会计服务市场在所难免。
3.对注册会计师的影响。
首先,外国会计师事务所进入中国市场对会计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外国会计师事务所,早已看到了中国会计市场潜在的巨大需求。入世后,他们会大举进入我国会计市场,在中国市场开展业务,与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展开竞争。但由于语言、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差异,以及成本方面的考虑,他们必定会雇用大量的高素质的国内会计人才。这给综合素质较低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中国企业改革和发展要求注册会计师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入WTO后,我国企业将失去关税保护和出口补贴等,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完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并面对开放的国际市场,按照国际惯例和国际准则办事,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能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从而对注册会计师的服务范围、服务形式、服务层次、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再次,外国投资者对注册会计师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入WTO,会有更多的外国资本大量涌入中国。外国投资者以及其他利益主体为保护自己的利益,迫切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能够按照国际惯例和国际规则为他们提供诸如独立公正审计、管理咨询等规范的服务,以帮助其进行科学决策。因此,外国资本和外国投资增加,也对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1.管理层应当强化行业监管,吸纳优秀人才。完善监管工作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要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违法行为的界定和法律责任的承担进一步细化,提高其可操作性,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弄虚作假者要坚决清理出队伍;加强各级监管工作机制,提高监管工作水平,真正达到净化行业队伍、改善行业形象的目的。
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注册会计师行业。截至1998年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共有非执业会计人员6.9万人,他们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并对这一行业有高度的从业积极性,应当创造机会,吸纳其中的部分人才加入执业队伍;另外还要开通高级人才的引进渠道,对在国外知名会计公司工作并获得发达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中国公民,采取相关科目的免试政策,使其尽快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并鼓励、扶持其在国内兴办会计师事务所。
2.引导和促进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合并,走“强强联合”的道路,使之具备与国际同行竞争的能力和优势。境外的国际性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发展到今天的规模,主要归功于无数次的合并。合并是迅速占领市场、获取有经验的雇员的最佳方法。
①通过合并扩大规模,有利于实力的迅速提高。目前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普遍规模较小,单靠各自的实力,很难在短期内实现业务水平的迅速提高,也没有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科学系统的业务培训。而通过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合并,可以迅速解决这些难题,使会计师事务所充分发挥在某些业务领域内的优势,发展特色经营,实现科学管理。
②通过“强强联合”,培养一批可以与国际会计公司竞争的大型集团公司。当前国内虽有少量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但任何一家的实力和业务水平都无法与国际大型会计公司抗衡,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如果能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以执业质量高、信誉好、规模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为“龙头”组建的集团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则不但能进一步提高该类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能力,而且将对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带来划时代的飞跃。
③以合并为契机,培育分层竞争与协作相结合的市场结构。通过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合并,培育符合实际需求的分层竞争与协作相结合的市场结构,既能引导不同层次上的有序竞争,又能推动不同层面上的进步,使会计师事务所真正有能力与国际大型会计公司同场竞技。
3.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进一步扩大与国际会计界的合作,大胆“走出去、请进来”,尽快提升执业水平。加大我国注册会计师达到国际水平的步伐,鼓励国际知名会计公司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广泛开展项目合作、培训合作,加速培养一支具有国际水平的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
深入学习和借鉴国际知名会计公司的管理经验,创中国自己的“品牌”会计师事务所。充分利用国际知名会计公司的资源、技术和管理经验,使一批队伍素质好、执业质量高的会计师事务所“借船出海”,走向国际市场。建立外国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国外专家就开放政策、国际执业发展战略、会计与审计最新理论与技术等问题进行广泛磋商和交流,以指导国内行业的建设与发展。
4.注册会计师必须提高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注册会计师首先必须精通会计、审计以及相关法律及专业知识,具备实践技能,同时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树立和维护自身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良好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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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石化产品生产企业来说,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上扬,国际厂家生产成本上升,产品价格在今年4月份明显出现上扬趋势。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加入WTO对相关行业的影响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摘 要:加入WTO影响最大的石油炼制企业,目前国际炼油企业桶油炼制成本正在向每桶1美元靠拢,这与国内相比差距悬殊。
关键词:WTO 行业影响
论文正文:
由于我国石化工业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所以加入WTO将对我国石化工业形成极大的压力,但这种压力对不同子行业差异较大。据了解,加入WTO后,原油和石化产品将不再受保护,而成品油还将有5年的保护期。
自98年6月起,原油价格已与国际接轨,时值国际油价大跌,国内原油开采企业利润骤减,在困境中它们不断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由于目前石油采用的是定额关税,每吨关税仅16元,所以加入WTO组织对于该行业影响较小,相反如未来国际油价上涨,则该类企业可以迅速提高获利能力。不过加入WTO并不意味着国家会取消原油的进口限额,所以尽管未来可能存在价格下跌的可能,但限额的存在早已将低成本原油流入的大门关死。
加入WTO对石油化工行业的影响目前主要是关税的递减。目前我国平均关税是17%,如果按发展中国家进入WTO要减到9%的水平。现在化纤、化工市场已经丢了一半,再减关税竞争将更加激烈。
对于石化产品生产企业来说,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上扬,国际厂家生产成本上升,产品价格在今年4月份明显出现上扬趋势。目前主要石化产品的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逐渐缩小,一些主要品种已经基本没有了差距甚至出现价格倒挂。
目前国内石化产品的价格可以说是受国际价格的影响左右,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化,国内企业也初步具备了应对国际市场的能力。加入WTO,石化产品的进口关税率应下调到6-8%,在目前的情况下,对国内石化生产厂家中规模小、产品单一的企业有一定的影响,但对产品链较长的大型石化企业影响较小。
加入WTO影响最大的石油炼制企业,目前国际炼油企业桶油炼制成本正在向每桶1美元靠拢,这与国内相比差距悬殊。如果不实行5年的保护期,我国的炼油业可能会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即使如此,由于成品油市场将在5年后全部放开并且关税将相应下调,进口将不断增长,所以我国石油炼制企业的任务仍是非常艰巨的。目前国内炼厂规模较小,并且小炼厂数量众多,分流了国内紧张的原油资源,五年内炼油企业将努力改革挖潜、提高科技含量、降低生产成本,努力向国外同类先进企业靠拢。
销售环节主要由加油站组成,其利润也与加油站的数量、规模、位置、人员数量以及配套服务有关。随着国外大石油公司在华设立的加油站数量的不断增多,国内油品销售企业已经受到威胁。油品销售行业在加入WTO后给外国石油公司分销权,3年后给成品油零售权,5年后给成品油批发权,这对我国现有油品销售企业来说,真正到了摾菙来了的时候。
从目前国外大石油公司如TOTAL、BP-AMOCO在中国设立的加油站看,为了达到更高的盈利性,他们把服务与产品结合起来,如提供加油的同时附带洗车或者存车、换轮胎等服务,还可在加油站的旁边附设小型的超市。这种方法提高了加油站面积的使用率,具有很高的盈利性,并且吸引了大量的长、短期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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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原保险业务市场发育较快,但缺乏相匹配的转移风险的再保险市场。我国现在的情况是,保险公司应该分保(即再保险)的业务分不出去,不应该自留的不得不自留,某些业务因得不到分保支持而无法提供服务,导致外币业务过份依赖国外再保险市场。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加入WTO对我国保险业的挑战及对策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摘 要:面对加入WTO给我国保险业带来的巨大挑战,如何趋利避害,促进民族保险业质的飞跃,是一个重要课题:应做好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完善保险法规,强化市场监管;培育民族保险业的“航空母舰”;加强保险人才的培养;积极应对电子商务潮流。
关键词:WTO 保险业
加入WTO对我国保险业的挑战及对策
世纪之交,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谈判进程将逐步加快。对保险业而言,加入WTO就意味着我国保险业要逐步对外全面开放,要与国际保险市场全面接轨。从长远看,外资保险公司带来的先进的保险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不仅有利于深化我国保险体制改革,加快保险业结构调整和经营机制转换的步伐,而且有利于完善和发展我国保险市场体系,丰富我国的保险品种供给。但从短期看,面对着国际保险市场的激烈竞争,无论从哪方面说,都会给我国保险业带来巨大的挑战。
众所周知,与国外几百年的保险发展历史相比较,我国的保险业还十分幼稚,“尚处于一个拓荒时期”,保险业的真正发展也就是改革开放至今的20年的时间。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截至1998年底,我国的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75%,居世界第55位,保险密度(人均保费)为12美元,居世界第60位;就单个保险企业而言,我国现有的13家民族保险公司中,保费收入最高的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1998年其保费收入为530亿元人民币,最低的公司年保费收入还不过亿元。这充分说明我国当前保险业的整体水平、保险企业的整体实力尚无法与国外保险公司相抗衡。具体而言,加入WTO,我国保险业所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
(一)现有的保险市场格局将被打破。
随着外资保险公司的抢滩登陆,中国保险市场主体的竞争将具有国际性,中国原有的市场主体格局自然会被打破。目前全球大约有300多家保险公司制订了开发中国保险市场的计划。符合进入条件的外国保险机构将以分公司或合资形式进入,进入的主体可能有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顾问公司等。随着保险市场的扩容,尽管新兴的内资保险公司业务规模会逐步扩大,但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也会逐步提高,因而国内保险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会在一段时期内持续下降。
(二)现有的保险市场业务结构面临挑战。
保险市场业务结构由直接保险业务(即原保险业务)、再保险业务和保险中介业务构成。我国原保险业务市场发育较快,但缺乏相匹配的转移风险的再保险市场。我国现在的情况是,保险公司应该分保(即再保险)的业务分不出去,不应该自留的不得不自留,某些业务因得不到分保支持而无法提供服务,导致外币业务过份依赖国外再保险市场。
就中介业务而言,个人代理业务异军突起,但由于专业化经营的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尚未出现,中介业务结构单一化,从而导致整个保险市场的业务结构难以丰满,对不规范的市场行为也未起到应有的制约作用。因此,加入WTO后,境内再保险业务容量将面临考验;再保险和原保险未协调发展的状况一时难以改变;中介业务市场的结构性缺陷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民族保险业中介市场的发育和拓展,影响保险资源的深度开发和优化配置,影响保险业的经营效率,从而弱化我国保险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三)保险市场监管面临压力。
如何建立适合我国国情且又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监管体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自1995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对我国保险市场的监管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但由于与之相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出台或虽已出台但又不完备,因而从总46体上来说,我国保险市场监管的法制建设不健全,监管手段和监管水平相当落后。与此相适应,目前我国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管理仍执行1992年制定的《上海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暂行条例》,但事易时移,当今上海乃至全国的保险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条例》的局限性显而易见;且有些条文与《保险法》不相协调,造成对内外资保险公司监管法规的不统一。可以说,对国外保险公司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审批、监管,目前基本上无法可依。
(四)保险人才的流失将趋于频繁。
从已经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来看,除少数专业人员如核保、精算等人员外,一般都采取人才本土化策略。近几年来,急欲叩开中国保险大门的国外保险公司采取在高校设立奖学金等多种形式为我国培养专业人才,这一方面有利于培育中国的市场,另一方面也是为其在中国的开业作铺垫。而在外资保险公司面前,内资保险公司因体制和机制等原因对一些年轻的专业人才失去了吸引力。从整个保险市场来看,专业人才的流动属于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对市场的培育不无益处,但客观上会对本来就人才不足的内资保险公司造成影响。
(五)电子商务对我国传统保险业的挑战。
目前电子商务在美国、西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极为迅速。电子商务的广泛普及,不仅有利于推动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进程,而且也给作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保险业带来强大的冲击,使传统的保险服务方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保险电子化已成为各家保险公司关注的热点。据美国独立保险人协会预测,今后10年内商业保险交易的31%和个人险种的37%将通过全球互联网进行。由此可以看出,网上保险的市场是非常巨大的。目前世界各国的大保险公司都在采取各种积极措施,来顺应这种世界性的电子商务潮流,拓展各自的电子商务,以求在不久的将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这一切都给我国传统的保险业提出了严峻挑战。
(一)做好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长远规划。
为了推动我国民族保险业的长足发展,使之以更新的姿态积极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就必须明确目标,统筹安排,制定出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长远规划,以促使我国保险业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健康发展。所谓“有目标”,就是从战略的角度来考虑和制定旨在推动保险业发展的短期、中期和长期规划。在短期内应实施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中期应加快培育保险市场主体,逐步建立一个市场主体多元化、地区分布合理、以民族保险业为主导的具有局部开放性的保险市场体系,并规划出适应我国国情的保险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与基本框架;在长期应坚持对外全面开放政策,既积极与国际惯例接轨,又鼓励民族保险业走出国门,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促使保险业向纵深发展。
所谓“有计划”,就是要搞好保险市场主体的发展规划,有计划地逐步批设少量高起点、规范化的中外保险公司,宁缺勿滥,以避免各类形形色色的保险机构争相成立,一哄而上,形成大起大落、畸形发展的不良局面,从而造成保险资源的巨大浪费。
所谓“有步骤”,就是根据我国保险市场目前状况及今后走势,对外开放应采取由点到面,逐步推进的稳妥方式,分别进行时间上的分段开放和空间上的分批开放的具体安排。
(二)完善保险法规,强化市场监管。
法制建设是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当前应加快制定完善的且与《保险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业务规章,建立偿付能力、业务经营、市场准入、中介组织、从业资格、风险管理、人才培养、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以及反不正当竞争等法规体系,严格界定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界限,规范保险经营行为,坚决取缔违法违规经营,清理整顿保险市场秩序。要增设保险监管机构,延伸保险监管的触角,扩大保险监管网络的覆盖面,及时了解各保险主体的市场动向。要建立保险信用评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电子信息监管网络,快速收集和高效处理保险机构的各类经营数据,准确把握各保险主体的资产规模、业务结构、费用支出、赔偿给付等情况,做到监管的全程化、动态化、持续化。
(三)培育民族保险业的“航空母舰”。
实践证明,在竞争日益国际化的保险市场上,我国保险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培育一批具有雄厚实力和国际知名度的民族保险业的大公司、大集团。因此,国内保险公司必须转变经营观念,树立效益成本的经营思想,变粗放式经营为集约式经营,苦练内功,提高风险管理及技术处理水准,并以提供高质量的保险服务为手段,使自身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国家有关部门应借鉴日本的做法,重点选择几家条件好的保险公司进行扶持,在资源的配置上实行倾斜政策,以集中有限资金和技术,加大投资力度,提高民族保险业的大公司、大集团的保险产品技术含量和市场占有率,增强其综合实力,发挥其在壮大民族保险业、与外国保险公司抗衡方面的主导作用。
(四)加强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
现代保险业的核心竞争力最终体现在人才的竞争上。中国保险业应加强自身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大力挖掘和培养一大批懂保险知识、电脑技术等方面知识的高素质、高技术、高水准的综合型保险专业人才,以期在激烈的国际保险市场竞争中不断提升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
(五)积极应对电子商务潮流。
面对信息化和金融全球化的浪潮,我国保险业应积极准备,精心策划,利用互联网进行保险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以及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活动,并通过电子商务加强与国内外保险公司的业务往来和经验交流。为此,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到网上保险这一新的发展趋势,积极应对电子商务潮流的到来,同时又要注意到电子商务尚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网络犯罪等,因此对待电子商务保险要量力而行,谨慎从事,不可盲从,以切实维护保险交易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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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教育是少数民族教育的简称。是指对汉族以外的其他55个少数民族实施的教育,是中国整个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8月份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依据法律,遵循规律,结合实际,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学前教育阶段基本普及两年双语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普及双语教育。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加入WTO对民族教育的影响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加入WTO对民族教育的影响全文如下:
新世纪伊始,加入WTO以后我们如何正确认识并处理好这些挑战是新世纪国家发展的前提。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将转移到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即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力资源的开发与教育的发展是整个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入世后,民族教育的发展,面对国际社会教育所带来的压力和挑战,要求与机遇,需要我们适时作出相应的对策。
1.教育在民族地区的地位与作用
在中国,民族教育似乎约定俗成专指中国除汉族以外的55个少数民族教育。笔者认为民族教育也涵盖了对民族地区非少数民族的教育。
民族教育在民族地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1)民族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有效途径。民族素质反映一个民族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民族素质的提高,从根本上说主要是通过民族教育来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使这一民族逐步发展成为现代优秀民族。因此,民族教育的发展是民族素质提高、民族发展的基础。
(2)民族教育与民族经济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民族经济的发展,要靠民族教育来支撑。民族教育是民族经济状况的反映,民族经济的先进或落后决定了民族教育的先进与落后,但是,民族教育反过来影响和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
(3)民族教育是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教育除了对民族地区的物质文明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少数民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要通过教育来提高少数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2.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现状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在国家的支持和各级部门的努力下,已经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民族教育体系,各民族人口的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据统计,2000年民族自治地方有小学84710所,中等学校12841所,高等院校97所。2000年民族自治地方专任教师小学有89.94人,中等学校有54.50人,高等学校有3.64人。2000年民族自治地方在校学生小学有1886.01人,中等学校有978.33人,高等学校有33.64人。2000年民族自治地方毕业生小学有324.57人,中等学校有225.31人,高等学校有8.06人。从这些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民族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我们也必须清楚的看到由于各方面的因素,民族教育与东部中部地区有很大的差距,这是因为民族教育还存在着观念陈旧教育师资力量薄弱经费投入不足人才培养模式滞后所造成的。
3.民族教育的特点
(1)从民族教育涉及的范围来看,具有广泛性的特点。民族教育主要涉及民族地区的教育,而全国民族地区主要在西部,占整个中国的大半地方,涉及的人数实在不在少数,因此,民族教育具有广泛性的特点。
(2)从民族教育的对象来看,民族教育具有针对性强的特点。从狭义上说,民族教育首先面对的是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其次是民族地区的汉族。它不像普通教育,侧重研究人类教育的共性方面,民族教育侧重研究的是如何提高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3)从民族教育的学科建设来看,民族教育具有边缘交叉的特点。因为民族教育具有既要涉及民族学科又得考虑普通教育的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双重性特点,因此民族教育在学科发展中不仅要涉及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学人口学、语言学,还要涉及心理学、教育学甚至经济学的内容。
(4)从民族教育的教学方式来看,民族教育具有民族性的特点。民族地区的教育既要面对少数民族,也要面对汉族,因此在很多地区早已实行“双语教育”的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方式需要有专门会民族语言的教师,具有民族地方特色,但同时也增加了民族地区的难度。而且民族教育除了要给民族地区的人民群众传播现代知识之外,还要有保持民族传统文化方式的教学。因此,民族教育具有民族性的特点。
教育法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务院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国家应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教育投入,并采取特殊措施,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速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发展其他教育事业,提高各民族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应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依照法律规定,决定本地方的教育规划,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应自主地发展民族教育,扫除文盲,举办各类学校,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发展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根据条件和需要发展高等教育,培养各少数民族专业人才。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国家应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培养和培训各民族教师。国家组织和鼓励各民族教师和符合任职条件的各民族毕业生到民族自治地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给予他们相应的优惠待遇。此外,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也对民族教育的发展作出了相应规定。
从这些法律规定中我们知道,依据法律各级政府应当切实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民族教育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中央和地方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关心和支持民族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应为少数民族牧区和经济困难、居住分散的少数民族山区,设立以寄宿为主和助学金为主的公办民族小学和民族中学,保障就读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办学经费和助学金由当地财政解决,当地财政困难的,上级财政应当给予补助。
加入WTO意味着我国将在更大的范围和领域参与经济全球化,我国教育行业的市场环境将发展较大的变化。加入WTO必将对我国包括民族教育在内的教育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加入WTO给民族教育带来的机遇
总的说来,加入WTO将为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结构调整、激发创新力提供新的动力,是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必然选择。
1.加入WTO有利于改善我国外部的教育发展环境,能够借助国外先进的教学资源拉动国内民族教育向前发展。在今后一段时期,西部民族地区要加速发展经济,接近和赶上全国经济发展水平,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就必须加快科学技术的发展、普及和应用,提高各族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而要做到这一切,离开了民族教育的进一步普及、发展和提高是不可能的。这是由教育的本质和教育的社会功能所决定的。
2.加入WTO有利于我国的民族教育更好地实施“引进来”、“走出去”的战略。加入WTO后,国家将放宽国外教育机构或公司进入我国合作办学的条件,并允许其在资金投入上获得优惠。国外教育机构或公司在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方面经验丰富,具有明显优势。外国教育资源的进入,客观上可以满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教育多样化和多层次的需求。入世将使人才需求更加旺盛,境外教育资源的介入有利于加快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国外大企业参与培训市场,将会促进中国教育与培训市场的发展与成熟,有利于我国教育结构调整和教育体系的完善。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重心转移到西部地区,入世对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入世将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也会借助国外教育资源把民族教育推向更高层次。
(二)加入WTO给民族教育带来的新的挑战
民族教育已经是一个与全球接轨的问题,不止是中国的问题。加入WTO之后民族地区发展对各种人才的需求,对民族教育的发展也提出了挑战,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光靠国家政策和法律的保障已经不适应现实教育发展的主流。入世后高质量人才的需求是多层次的、全方位的,高素质人才资源的竞争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国外高等教育机构或公司具有较强吸引力,并在我国境内直接与我国现有学校竞争,将对我国学校教育形成挑战。
1.加入WTO会带来一些体制和政策上的冲突。中国加入WTO后,将按照WTO规则和我国加入WTO的承诺,需要对国内涉及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管理体制进行比较大的调整和改革。
2.以开放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市场准入,对国内教育行业(包括民族教育)形成巨大冲击。我们必须看到,从整体上来说,我国的民族教育与全国教育的平均水平相比还是相当落后的,更无须说发达国家的教育水平。由于历史、社会等原因,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长期处于落后状态,专业技术人才十分紧缺,严重影响着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现在我们的民族教育存在的问题是:首先,少数民族人口中在校生比例偏低,文盲率高,据1990年统计,在全国总人口中文盲率为15.88%,而有的省区则高达22.8%。1990年青海省的文盲半文盲率与1982年人口普查时的数据比较,六个自治州和七个自治县的比例分别增加1.4和6.7个百分点。其次,民族地区办学经费严重不足,办学条件差。少数民族地区一般由于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发展缓慢,因而教育经费不足,办学条件达标率低于全国平均数。现把2000年民族自治地方分地区教育经费支出情况公布如下:民族自治地方分地区教育经费支出情况(2000年)
加入WTO后,很多的外国教育机构和公司进入中国,由于国外教育资源的优势和国内民族教育长期不争的事实,中国民族地区的学生将在一定程度上倾向于外国教育机构所办的学校。根据WTO规则和我国对外的承诺,我国相当一部分现行调控手段和政策方式需要调整或废止,宏观调控难度加大,民族教育向何处去成了一个大的问题。
3.民族教育体制尚需健全。民族地区师资薄弱且素质较差,在民族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上中青年骨干缺乏。民族教育的体制、结构和教学内容都比较落后,忽视民族教育的特点,使教学内容脱离实际。民族地区没能很好地建立起民族教育主动适应民族地区经济建设需要并为之服务的有效机制,民族教育思想、内容、方法以及培养的人才,在很大程度上都与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相脱节。加入WTO,参与全球经济,使民族教育不得不迈开步伐紧跟世界潮流。但是我国现有教育体制的改革,用人和培养机制的健全,良好的教育氛围的培养,需要一个过程。在此期间可能出现的人才流失,将直接影响竞争力的提高。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民族教育面临许多的问题。民族教育问题作为民族问题的一个重要内容和方面,它的解决是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前提。民族地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民族教育的发展。加入WTO后,民族地区应如何去适应新的挑战呢?
加入WTO后,首先要在教育领域引进新的竞争机制,通过合理地引进国外优质地教育资源,如优秀教师、课程的体制、教学手段、管理模式和评估体系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效益。要借鉴国外先进教育体制,推动我国民族教育改革的深化,顺应教育发展的世界潮流。要修改完善民族教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教水平。笔者认为我国加入WTO后应当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国家教育合作与交流。
其次,加入WTO之后国家应作出有关教育服务的承诺,使我国教育开放的程度进一步加大,要使少数民族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形成具有中国特色、适应二十一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主义民族教育体系,而且国家应当大力呼吁少数民族与主体民族互相学习,相互帮助。主体民族应当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少数民族也应当克服自身的狭隘性,积极学习主体民族先进的科学技术来发展本民族的经济,使少数民族尽快摆脱封闭自守和经济上贫困、落后的状态。再次,入世后民族教育一方面要使少数民族群众能顺利地进入现代化主流社会,另一方面还要力求保持和发展各民族的传统文化,使他们享有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权利,享有在本族聚居区实行自治的权利以及学习本族历史和弘扬民族文化的权利。因此,要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民族教育的内部结构。当前要着重发展与新型服务行业相适应的新型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劳动力和实际工作第一线的专业人才,满足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需求和外资企业大量进入对人才的需求。
加入WTO之后,从具体措施上,笔者认为国家应兴办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根据情况从小学低年级或者高年级起开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财政方面扶持少数民族文字的教材和出版物的编译和出版工作。要在认真做好学校教育中民族语文授课有关工作的同时,抓紧研究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改进汉语教学,提高汉语教学质量,搞好少数民族学生的外语教学,使民族教育更加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
除此之外,国家应举办民族高等学校,在高等学校举办民族班、民族预科,专门或者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并且可以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办法。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的时候,应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对人口特少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特殊照顾。各级人民政府和学校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在发达地区举办民族中学或者在普通中学开设民族班,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实施中等教育。使少数民族在入世后能更好地适应教育,而不会一下子就被国际化教育浪潮远远甩在后面。
面对国际社会教育所带来的压力和挑战,要求与机遇,需要我们适时作出相应的对策。面对充满生机和活力的21世纪,我们仍需对民族教育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使之更具生命力。
1.《民族教育学通论》,哈经雄、滕星主编,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年5月。
2.《西部教育》,吴德刚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1月。
3.《中国民族教育》,吴仕民主编,长城出版社,2000年4月。
4.《民族政策研究成果选编》(第三辑),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2000年12月。
5.《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九十年代发展战略探讨》,赵延年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4月。
6.《加入WTO与中国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赵显人主编,民族出版社,200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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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本上实行的是计划利率和固定汇率制度。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须改革现有的利率管理体制和固定汇率制度。从改革的方向上讲,将是逐步朝着利率市场化和汇率自由化的目标迈进。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我国加入WTO后宏观金融开放政策问题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关键词:信用证欺诈法律救济
我国加入WTO后宏观金融开放政策问题研究
随着我国加入WTO谈判进程的加快,如何实行审慎的金融开放政策是亟待研究的问题。
伴随着贸易的全球化,中国金融业面临的全球化和国际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利率和汇率的自由化问题;其二是银行业的开放问题;其三是证券市场的国际化与全球化进程。这三方面的问题构成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核心内容。
97年出现的亚洲金融风暴在肆虐亚洲各国,甚至影响欧美金融市场时,中国能够不受太大的影响,主要是现行体制对金融冲击起到了保护作用。
中国银行和证券市场尚未对外开放,不存在大量的非居民外汇存款和离岸信贷,再加上严格的外汇管理使中国不可能发生大规模的国际资本流出或称资本外逃。同样,人民币的不可自由兑换则有效地防止了挤兑风潮,在外汇流入流出方面没有对中央银行构成压力,使人民币不贬值问题成为可能。
承诺人民币不贬值对中国有效地抵御亚洲金融危机和维护亚洲地区的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但从长期看,亚洲金融危机给我们的启示是,当一国经济处于高速增长期,如果国外需求和投资构成本国经济的重要来源时,利率和汇率与国际资本市场隔绝或脱节,将会对本国储蓄和外汇汇价带来误导。当国内利率与国际货币市场利率存在较大差距时,套利性的借贷必然出现。同样,当汇价高估或低估时,对本国进出口和币值稳定也产生不利影响。由于固定汇率制的主要缺陷在于,它钉住一国货币,而被钉住国家的货币汇价往往因其经济与金融状况变化而变化,因此它可能使钉住国家货币汇价脱离自身的价值基础。这就要求采用固定汇率制度的国家,既要维持汇率的稳定,也要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的变化情况,及时对汇率进行调整,避免固定汇率走向僵化。
中国基本上实行的是计划利率和固定汇率制度。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须改革现有的利率管理体制和固定汇率制度。
从改革的方向上讲,将是逐步朝着利率市场化和汇率自由化的目标迈进。如果没有亚洲金融风暴,这项改革的进程会快一些,现在看来需要慎重研究。既要克服因噎废食,停顿利率及汇率自由化步伐的做法;同时也要避免放开汇率过急,草率开放本国市场的倾向。因为两者都会酝酿中国的潜在金融风险,前者会使我们容易产生对人民币的高估,使通货膨胀、国际收支、对外贸易及外汇储备方面矛盾不能真实反映出来,导致国际经济的失衡;后者则容易使中国经济在缺乏充分准备的条件下,过早地融入国际货币市场体系,失去抵御金融风暴冲击的制度保障。因此,研究好利率与汇率的灵活调整机制,有步骤地放松对利率与汇率的管制,是正确应对当前经济全球化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
对发展中国家而言,金融业的全球化主要指全国金融业的开放问题。
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是金融业开放的中心内容。改革开放以来,不少外国的大银行和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了代表处,并要求开设分支机构,开展人民币存贷款业务,尤其是中国希望加入WTO,西方国家会以中国必须允许跨国性银行在华设立分行和开放本国银行业市场作为条件。因此,从长远发展需要看,中国必须认真研究银行业的开放问题,要研究中国银行业开放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和时机;要研究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妥善处理银行业存在的金融风险;要研究允许外国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形式、业务范围和监管要求;要研究银行业市场开放后中国在国际金融组织的地位和作用,防止因市场开放过早而失去在国际货币体系中所应担当的角色,而且应从战略的高度研究中国参与国际金融体系的应对政策,这是确保中国对外开放过程中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课题。
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银行业的开放首先要研究银行体系存在的金融风险问题。
中国银行体系中存在的金融风险是由两方面原因形成的。一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委定项目、银行拿钱”的信贷计划管理体制而形成的不良贷款,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计委挤财政、财政挤银行。这种信贷风险或者说是银行的金融风险是由制度造成的,很像南韩的政府主导贷款因素。二是泡沫性风险,这是因为经济过热,如房地产热和股票热形成的泡沫经济,当资产价格下跌后,银行出现呆帐和死帐。化解银行业的金融风险应该说是增强本国银行资本实力,步入良性循环和实施银行业开放政策的前提条件。
如何实施有效的金融监管,是银行开放的另一重要条件,它包括政府对银行的监管和银行自身风险控制两个方面。
我们在讨论银行监管水平时往往强调中央银行的监管水平,这是不够的。因为一个健康的金融体系依赖于每一家银行自身风险控制水平的高低。从东亚金融危机的情况看,中央银行的监管制度基本上来源于西方国家中央银行的监管模式,应该说有一套比较接近市场经济运作的监管制度与法律体系,但金融机构还是普遍出现经营管理不善、风险控制不严、不良资产增加等问题。因此,借鉴亚洲金融危机教训,既要认真研究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框架、方法与内容;同时也要研究银行经营风险问题,只有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形成良性互动、健康运行的金融体系。
证券市场从新兴市场逐步发展成为成熟市场的过程,必然伴随着本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
因为一国经济从起飞阶段到发展成熟阶段,必须将本国经济由封闭型转变为开放型经济体系,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是成熟阶段市场经济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从这层意义上讲,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必须面临的问题。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涉及本国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两者之间的发展关系。尤其在本国市场未充分发育前,要不要迈出国际化的进程,一直是存在争议的题目,也贯穿着发展证券市场的指导思想。
中国从1990年设立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建立中国的证券市场之初就迈出了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步伐,主要是进行B股市场的试点,允许外国投资者持有中国企业的股票。1993年又进行了发行H股的试点,让中国企业到香港上市,后来又扩展到美国、英国、新加坡进行第一上市或第二上市。一种观点认为把好企业都拿到外国去上市,不利于本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应以发展本国市场为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中国经济建设既要利用本国资金,也要充分利用外国资本。运用股票形式在国际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与发展本国市场并不矛盾。因此,在证券市场国际化战略上存在如何处理好本国市场(HomeMarket)与海外市场(OverseasMarket)的关系问题。
按开放的自由化程度不同,证券市场国际化可分为直接国际化和间接国际化。
直接国际化是允许外国证券机构和投资者可能直接参与中国证券市场的股票买卖,货币也允许完全地自由兑换,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设立与经营和本国机构没有差别,市场完全放开。间接国际化则是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原则上分开,允许国内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股票,采用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有条件地允许外币兑换,保证资本收益(Capitalgain)和红利的汇出。亚洲金融危机反映出当一国资本市场未充分发育成熟前,该国缺乏完全开放证券市场的基础,国际资本的大进大出对本国资本市场会产生毁灭性的影响。我们必须借鉴这些经验,研究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步骤、方式和条件。
亚洲金融危机的另一启示是如何有效地监管国际资本流动。
当一国实施了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后,对于外汇资本的流动基本上采用完全自由化的政策,国际资本的流入与流出会超出本国经济的承受能力,容易影响资本市场的大幅波动。因此,研究好资本市场开放条件下的监管制度和框架,应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要研究国际资本流动的市场引导机制,以风险管理和审慎监管为核心,建立监测国际资本流动的金融安全防御体系,以应付系统性问题。二是要研究衍生工具市场与股票市场的关系。当本国资本市场国际化后,外国证券机构往往会在新兴市场中失去金融期货与期权市场的发展,使国际资本的杠杆力度加大,同样也会造成风险加大。三是要发展本国证券公司在证券市场的控制力,原则上要以我为主。否则,证券市场国际化会使资本流向外国金融机构之手,构成对本国市场的操纵和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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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WTO反倾销司法审查
论文摘要:WTO(反倾销协议>对反倾销司法审查做出了强制性规定。我国(反倾销条例>对司法审查的规定尚不具体、不完善。就我国反倾销司法r查的机构设置、诉讼主体资格、受案范围及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r建议。
随着我国加人WTO,反倾销司法审查问题日益突出,既因为WT(义反倾销协议》对司法审查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在中国加人W"I’()议定书等法律文件中,我国政府也明确承诺将提供上述类型的司法审查ri:},又因为在反倾销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加人司法审查制度,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确保反倾销措施的公正实施,进而树立我国法治国家的国际形象。尽管我国于2001年10月31日专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第53条的规定使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有了法律依据,但总体上说,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还处于初创阶段,《条例》的规定尚不具体、不完善,实践中也缺乏足够的经验积累。因此,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参照WTO(反倾销协议》并借鉴国外的立法例,完善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实属当务之急。
一、WTC又反倾销协议)关干司法审查的规定
WT以反倾销协议》第13条规定了“司法审查”的内容,即:“为了能够迅速对最终裁决和本协议第11条规定的有关行政复审决定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每个在国内立法中规定了反倾销措施的成员国,都应当设有司法的、仲裁的或行政的机构或者程序。该机构或者程序应当独立于对有争议的裁决或者复审负责的主管机构。”
从上述的条文规定来看,W"I()反倾销司法审查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司法审查的主体包括司法、仲裁和行政机构。目前,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都拥有最终的司法审查权,WTO(反倾销协议》之所以如此规定的理由有两个:一是在某些WTO成员国的宪政体制下,法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拥有司法审查权。只要在这些国家内,享有司法审查权的机构只要能够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供客观和公正的审查,也是允许的。这种拥有司法审查权的机构或许是仲裁机构或许是行政机构;二是为了尊重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中的“行政救济用尽”的原则。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法律界人士对WTO(反倾销协议)中的司法审查主体不作并列的理解,而是分层次的关系。涉及到反倾销的当事人可以先寻求行政法庭的救济,即“行政救济用尽”;在当事人表示不服的情况下,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审查川。第二,司法审查的对象应包括征收反倾销税的最终裁决和对反倾销税作出的行政复审决定。第三,司法审查的目的是对反倾销行政机构的执法活动是否符合反倾销法的实体和程序性规定作出判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确保反倾销措施的公正实施。
二、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2001年l0月31日我国专门颁布的(条例)第53条明确规定:“对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作出的终裁决定不服的,对依照本条例第四章作出的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以及追溯征收、退税、对新出口经营者征税的决定不服的,或者对依照本条例第五章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为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从内容上看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笔者认为,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至少应在以下方而作进一步完善:
(一)机构设置
按照WTO(反倾销守则》第13条的规定,WTO成员应设立独立于政府部门的机构,该机构须迅速从事对终裁和复审决定的审议工作。综观各国的立法与实践,凡是由法院进行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其机构设置有两种类型:一是专门法院,如美国的国际贸易法院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前者审查对商务部或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裁决不服的起诉,后者审查对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不服而提起的上诉;二是普通法院,如欧盟的初审法院和欧洲法院,分别负责审查因不服欧盟反倾销措施而提起的诉讼和不服初审法院裁判的上诉。我国应当采取何种模式,<条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学术界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种主张仿效美国设立专门法院,即国际贸易法院来处理反倾销案件的诉讼,该国际贸易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为其上诉法院f}i;另一种则主张根据(行政诉讼法》第l4条的规定,由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等反倾销调查机构所在地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反倾销诉讼案件的一审法院,而二审终审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al0
笔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对我国均不适宜。就第一种观点而言,其不合理性有两点:首先,我国各级地方人民法院很少审理国际经贸案件,缺乏这方而的专门人才,由高级人民法院作为上诉法院恐怕难以胜任;其次,由于反倾销措施是一种介于国家行为与行政行为之间的行为,而且反倾销措施的制裁范围有一定的非特定性,若由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对其进行二审,将与(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不符。第二种观点的不合理性有三点:第一,由北京市的两级人民法院对反倾销案件作出初审和终审,其权威性、实际操作性不强,司法审查的效果难以预料;第二,所有的反倾销司法审查案件都由这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将加重法院审案的负担,难免会影响司法效率;第三,与上述第一种观点相同,由地方人民法院进行司法审查,会与《行政诉讼法》发生冲突。
因此,较为合理的做法是: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专门设立几个国际经济贸易法院,并在北京设立一个国际经济贸易上诉法院。由国际经济贸易法院管辖包括反倾销诉讼案在内的一审国际经济贸易案件,当事人对国际经济贸易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国际经济贸易上诉法院上诉,由其作出终审判决。这样设置既不会与现有法院组织体系发生任何冲突,又能集中专业法官审理技术性强、影响力大且数量日益繁多的反倾销诉讼案件,更加体现我国司法审查的效率与公正。
(二)诉讼主体资格
我国(条例)第53条的规定比较粗泛,没有对反倾销案件的诉讼主体资格作具体的限定。这样做的好处是,法院在决定是否予以立案时可以灵活处理,综合考虑反倾销司法审查对各方而的影响,如考虑国内生产者竞争条件的改善、中央有关部委权威上的损害、法院审理案件的负担等。但是,这种规定极易导致法院在受理反倾销诉讼案件的申请时出现立案标准不统一的情况,甚至出现一定的随意性。因此,建议从如下两个方而对反倾销诉讼的主体资格作出明确规定:
i.原告资格。对反倾销案件进行司法审查,只能由该案的利害关系方提出。各国法律关于“利害关系方”的规定并不相同。在美国,“利害关系方”包括:u)外国制造商、生产商、出口商、美国进口商和工商业同业公会,其中大部分会员是被调查产品的进口商;(2)生产或制造该产品所在国家的政府;(3)美国同类产品的制造商、生产商或批发商;(4)合法成立的工会或工人团体,其在产销同类产品的美国产业中具有代表性;(5)工商业同业公会而且多数会员是同类产品的制造商、生产商和批发商①。欧盟反倾销法规定只有出口商、申诉方以及与出口商有联系的进口商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至于那些与出口商没有联系的独立的进口商无权向法院提出司法审查要求Lsl。就我国而言,不宜像欧盟那样严格限制进口商提起反倾销诉讼的原告资格,因为进口商往往是反倾销税的直接支付者,主管机构的裁决会直接影响其经济利益,它应当有权提起司法审查。美国的做法较为可取,即与案件有关的进口商、出口商、同类产品的制造商以及有关商会、行业协会等均有权提起反倾销司法审查。这样宽松的规定有利于真正尊重和维护有关各方的利益。
2.被告资格。一般情况下,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被告应为反倾销主管机构。按照《条例》规定,我国的反倾销主竹机构有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海关、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等。因此,它们均可作为被告。但问题是,《条例)中规定一个机关“经商”、“会同”或者“建议”另一个机关作出决定的,应当认定为.’共同被告”还是“单一被告”?例如,外经贸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经商国家经贸委再决定是否立案调查;涉及农产品的反倾销国内产业损害调查,由国家经贸委会同农业部进行;对于征收反倾销税进行复审的结果,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外经贸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等等。。对此,笔者认为,理想的办法是:取消“经商”、“会同”或者“建议”之类的规定,明确各主管机构在反倾销调查中的职责,以便于确定合格的诉讼被告。在目前条件尚未成熟的情况下,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则是一条可行途径。
(三)受案范围
按照我国(条例》第53条的规定,反倾销司法详查的范围包括: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作出的终裁挤定;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追溯征税、退税、对彩出口经营者征税的决定;对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复审决定。从这些规定来看,我国反倾销司法审劝的受案范围显然高于WT(义反倾销守则)第13条砂规定的“终裁和复审决定”。对司法审查的范围作挂如此严格和广泛的规定,反映了我国履行WTO咸员国义务,提高反倾销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的态度和决心,必将受到各国的欢迎和赞许。
然而,笔者认为,从提升我国法治水平的角度及欧美等国的实践来看,(条例》的上述规定是欠全而的,对反倾销案的司法审查还应当包括主管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否定性的初裁决定、调查中止或者终止决定等行为。因为不予立案的决定意味着拒绝发起反倾销调查,否定性的初裁决定将导致反倾销设查的结束,都使申请人无法获得反倾销措施的救济,申请人理应有权起诉;对出口方作出价格承诺后中止调查的,申请人可能认为出口方承诺的价格不足以消除倾销的损害,也应有权提起诉讼;对主管机关决定终止调查的情形③,申请人也有可能认为确实存在倾销、损害,终止调查是不妥当的。至于肯定性的初裁决定及临时反倾销措施,一则由于其本身效力未定,二则有对最终裁定的司法审查,不必要被提起司法审查,大多数国家(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也都不允许对其提起司法审查。我国也应采取这种做法,以免增加讼累,影响司法审查的效率。
(四)法律适用
首先,在实体法方面,各级国际经济贸易法院在对反倾销案件进行司法审查时,只能以我国制定的《对外贸易法》和《条例》为依据,而不能直接适用WT(义反倾销守则)。这是因为:其一,维护国家主权和行动自由的需要。司法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反倾销司法审查中强制性适用我国法律,有利于维护我国国家主权。而且,是否给予wT以反倾销守则)直接适用的效力,(反倾销守则》并没有要求,而是由成员国自主决定的问题,因此我国不应限制自己采取国内法上行动的自由。其二,保证在国际贸易中获得平等待遇的要求。在国际上,从美国、欧盟及其他多数WT()成员国的司法实践来看,都不给予(反倾销守则)在国内直接适用的效力。如果我国单方面承认《反倾销守则》的直接效力,则会损害我国的利益,而惠及其他成员国。显然,这样的差别待遇对我国是不公平的。其三,国内法院直接适用WTO(反倾销守则)存在困难。WTO(反倾销守则)的内容非常原则和抽象,而且有许多例外条款,可操作性不强,有必要通过国内立法进行细化。尤其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成文法国家,直接适用WTO(反倾销守则)难度太大。其四,WTO《反倾销守则》规定了专门的争端解决规则,由争端解决机构(I}SB)适用《反倾销守则》来处理成员国之间的反倾销争端。国内法院直接适用WTO《反倾销守则》进行司法审查属适用法律不当。
其次,在程序法方面,由于包括反倾销诉讼在内的国际经济贸易案件既不同于一般的涉外民事、经济案件,也不同于一般的涉外行政案件,而有其独特的性质。因此,应参照(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制定一个国际经济贸易法院诉讼规则。
具体而言,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而的内容:(1)反倾销司法审查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反倾销司法审查只能由当事人自己依法提起,而不能由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2)法院审查的内容既包括法律问题,又包括事实问题。有一种观点认为,法院审查的内容应仅限于程序性事项,一般不对事实问题进行审查,以便提高效率、减轻法院的负担}6]。对此,笔者不敢苟同。因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奉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如果只审查法律问题,而不对事实问题进行审查,将难以保证法院作出准确、公正的判决。而且,在实践中,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难以截然分开,反倾销调查中主管机构作出的决定总是以一定的事实为依据的,对其进行司法审查也应当包括事实问题。(3)司法审查的核心是对主管机构的监督,要求其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实现法律的公平。所以,司法审查的举证责任应在反倾销主管机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举证,但不负举证责任。(4)规定当事人应在主管机构便丧失了这种权利。从而起到督促当事人积极行使权利的作用。(5)法院的判决应体现司法审查的事后监督性质,根据不同情况,法院对反倾销司法审查可以作出以下判决:维持判决,如对外经贸部或国家经贸委作出的终裁决定起诉的,若倾销、损害事实成立,适用法律正确,法院可判决维持;履行判决,如外经贸部对当事人提出的立案请求作出拒绝受理决定的,法院可以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判决,如对外经贸部作出的否定性的初裁决定,法院认为其不合法的,可作出撤销该决定并要求外经贸部重新作出决定的判决。当然,当事人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应有权提起上诉。另外,为保证司法审查的效率,对一审和二审的审理期限都应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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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生产水平越来越高,使得传统的工业时代的离散型制造技术已越来越跟不上人们的生产要求,现代制造业主要是以智能型和环保为主要的发展目标,而以新型新信息技术外主导的科学革命正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3D 打印制造技术能够带动整个制造业的变革,甚至会对整个世界制造业的生产方式产生影响,将会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为制造业带来了新的发展趋势,并且还会对我国结构转型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就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为了促进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应注意开展3D 打印制造技术的研究开发,分析3D 打印制造技术所带来新的产业化机制,培养3D 打印制造技术的劳动力和创新性领导人才,从而为我国的制造技术带来新的发展,促进我国制造业的生产方式。
作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3D 打印制造技术不仅能够推动新业态、新技术的发展,同时还能够影响制造业的生产方式,引领未来世界上制造业的发展趋势,因此世界各国对其的发展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
1.1 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3D 打印制造技术的研发和发展
针对3D 打印制造技术的研发,仅仅是美国就在2009 年到2012 年这3 年的时间里,一共投入10 多亿美元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同时为了全面提高美国制造业在世界中的竞争力,共成立了15 个制造创新中心、600 个国家实验室,来推动3D 打印制造技术的研发,使得美国的3D 打印制造技术处于世界领先位置。同时欧洲对3D 打印制造技术这一新兴技术的研究也十分重视,为了能够更好地进行研究,有些国家甚至是跨国之间组成联盟。
1.2 3D 打印制造技术涉及领域不断扩大并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
随着3D 打印制造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3D 打印制造技术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已经逐渐应用到生物制造、汽车、航空航天、电子等各个行业之中,并且随着3D 打印制造技术的研发过程中多学科之间的深度融合,使得其应用范围将会进一步的扩大。同时随着信息、材料和生物领域技术的快速发展,目前3D 打印制造技术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产业链,并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和市场销售, 3D 打印制造技术制造产品已经逐渐由一些高端领域向办公、个人消费等大众化领域渗透,据美国相关部门的统计,仅仅2010 年3D 打印制造技术的全球产业规模就达到了20 亿美元左右,并呈现着逐渐增长的态势。随着对3D 打印制造技术的研发不断深入,其应用范围将会不断增大,同时其产业规模的增长也会越来越快。
我国对3D 打印制造技术的研发起步较晚,与国际发达国家产局明显,但我国对3D 打印制造技术已越来越重视,在将近20 年的时间里,我国建成了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已经形成3D 打印制造技术的初步研发基础。其中我国自主研发的各项相关技术已经在我国制造业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例如西北工业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联合,就利用激光烧结成型技术制造出了钛合金飞机大型结构件,并在我国飞机中进行了成功试用等。证明我国已研发了3D打印制造技术的相关工艺和装备,代表着我国重大装备高性能关键金属构件制造技术和增材制造技术在国际社会中已经有了一定的竞争力。
尽管我国在3D 打印制造技术上已取得了较快较好的发展,但是总体上所面临的挑战使得我国3D 打印制造技术还面临以下方面的问题:(1)是在材料成形机理、装备开发和关键技术等方面没有自主的技术创新,大量的关键技术和核心零部件还有待研发。(2)由于我国对3D 打印制造技术的研发起步较晚,还没有引起相关部门和企业的重视,因此对3D 打印制造技术的研究重视度不高,产业资金投入资金缺乏,严重限制了我国3D 打印技术研发工作的进行。(3)我国各个研究机构联系不够,没有形成开放式的创新体系,使得创新资源不能有效地集中,缺乏技术交流平台。(4)由于受我国传统制造技术的影响,使得3D 打印制造技术的发展在我国缺乏强大的市场刺激,各领域对3D 打印制造技术的需求并不像国际社会中那么迫切。
尽管我国在3D 打印制造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方面与国外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为了推动我国3D 打印制造技术的发展,掌握产业发展的主动权,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3D 打印技术的产业化,并对今后的发展探索了新的产业化模式。我国目前的制造业还保留着传统的制造技术,使得生产效率受到了严重的限制,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我国多所学校和企业中的科研机构联合亚洲制造业协会成立了“中国3D 打印制造技术产业联盟”,以推进我国3D 打印技术的产业化,同时促进产业的可持续创新发展。除了积极发展3D 打印制造技术,我国还注意培养相关技术人才,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从而促进3D 打印制造技术的持续发展,为其产业化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
3.1 传统的制造技术逐渐被替代
3D 打印制造技术主要具有方便快捷、产品便宜、绿色环保等优点,随着3D 打印制造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我国传统制造业中廉价的劳动力毫无优势。同时对我国一些微小企业来说,还主要依靠传统的制造技术,大量依靠模仿生产缺乏独立自主的创新技术,随着制造业数字化进程加快,势必会被淘汰。
3.2 对优化我国制造业结果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的传统制造业,主要是依靠低端的制造技术以及强大的生产力,从而完成利润微薄、工作量大的生产化模式,受传统工业发展的制约,我国面临着产业低级、产业结构转型进程慢等挑战。为了改变这种不利局面,我国必须进行结构产业转型,3D 打印制造技术的产业化可以为推动我国结构转型的调整步伐,对完成我国工业现代化,提升国家制造业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尽管3D 打印制造技术会给我国经济带来一些挑战,但是为了实现高端制造业、优化产业结构,就需要我国贯彻发展3D 打印制造技术。
在3D 打印制造技术中,我们逐步意识到自身与国外社会之间的差距, 3D 打印制造技术是新兴信息技术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研发和开展3D 打印制造技术中,注意企业创新意识的培养,加强各研究机构的技术交流,并注意探索分析3D 打印制造技术成果产业化新机制,从而能够促进产业链和价值链的相融合和发展,提高3D 打印制造技术在我国的发展进程,促进3D 打印制造技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文章主要描述了我国3D 打印制造技术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同时对3D 打印制造技术对我国结构转型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希望会对今后这方面的研究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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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做市商制度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中重要的交易机制,它从引入到现在虽然只有十余年的时间,但做市商制度在规范债券市场,活跃债券市场,以及提高整个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上起到了难以替代的作用。研究做市商制度对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的问题,对于今后如何更好地应用做市商制度是很有意义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做市商制度对我国债券市场的影响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中国的资本市场进入了新的转型期,需要进一步的调整与改革,而债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的改革与调整是不可避免的。做市商作为债券市场交易的重要金融中介,其制度的完善,将对债券市场的发展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中国的做市商制度面临着外部条件发展不足、自身能力不够等现状。针对这种现状,建议政府不断调整政策,为做市商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做市商也应不断完善自己,增强自身能力,从而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
中国债券市场从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开始至今,经历了曲折的探索。1996年末建立债券中央托管机构后,中国债券市场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中国债券市场形成了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三个子市场在内的统一分层的市场体系。近两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国际清算银行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3月底,全球债券存量规模为92.05万亿美元,中国债券存量规模3.43万亿美元,占比为3.73%。中国债券市场已经在国际市场开始占据一席之地。目前,中国债券市场的发行主体已经较为多样和完备,但是中国债券市场以低风险企业发债为主,高收益债券目前只有少量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集合票据、集合债等,年发行规模不足200亿元。
2011年,美国高收益债券发行规模达3248亿美元,占比当年债券发行总规模的1/5。与美国相比,中国目前的债券市场还未为做市商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2001年4月6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详细规定了申请成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的必要条件。同年8月,人民银行批准9家商业银行为双边报价商,构建了初步意义上的中国债券做市商制度。经过近年来的发展,中国的证券市场目前只有20家本国做市商,还批准了渣打银行、花旗银行和摩根大通3家外资银行做市商。而美国目前早已形成了纳斯达克市场等闻名世界的成熟的交易市场,早在2001 年12月,纳斯达克全国市场的股票平均有做市商16.8家,做市商之间竞争激烈。可以看出中国的债券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所差距,有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本文通过考察中国当今做市商的发展现状、做市商与市场流动性的相互关系,以及整个债券市场大环境与做市商制度之间的相互影响,探讨做市商制度的发展方向和其对债券市场应发挥的作用。
国家的经济发展,必须有活跃的资本市场作为内在支持。资本市场内部的活跃,金融中介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金融中介,各种资本得到了更为迅速直接的流通。而做市商作为金融中介的一份子,积极促进了金融产品的交易,加速了资本在市场上的流通。做市商制度则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度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主要的集中型的经纪商,不断向公众交易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并在所报价位上接受投资者买卖要求的交易制度,又叫报价驱动机制。当今世界上,美国的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市场以及欧洲的MTS市场都是做市商制度成功的典例。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了新的转型期,资本市场的改革也变得尤为重要。债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不可缺少的部分,对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债券市场近几年来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截至2012年3月底中国债券存量规模3.43万亿美元,可见发行债券逐渐成为非常重要的融资手段。但是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大背景,整个金融市场发展时间不长,基础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债券市场发展仍比较滞后,存在着众多问题:
2.1 债券市场的发展缺少适合的大环境,面临许多制度上的阻碍
从整个经济发展的大环境来看,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一直和政府管理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冲突,而表现在中国债券市场则是债券市场仍面临着政府管制过多、制度限制过多的问题,而市场的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从而债券市场也得不到足够的发展,这也是中国的整个债券市场发展程度较低的重要原因。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市场的基础作用抬升到市场的决定作用,本身即提出了这方面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2 债券市场发展程度不高,结构不合理,一级市场有所发展,二级市场没有完全成型,严重影响债券的流动性
目前,中国国债与金融债券的交易集中在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商业银行柜台交易市场刚刚起步,银行间债券市场主要作为一级发行市场采用场内交易方式。债券发行之后进入二级流通市场时,大多数债券在各子市场间是被限制自由流通的,因而二级市场发展很有限。二级市场发展不足,导致债券市场对资本的吸引力不足,反过来又影响了相应债券的发行。
2.3 债券市场发行主体、发行品种单一
中国债券市场虽然经过了很多年的发展,但由于政策和制度上的限制,中国的发行主体仍然比较单一,目前主要是财政部和两家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品种以国债和金融性债券为主,企业债券所占债券总数的比例很少。债券品种过于集中,限制了债券的流通,增加了市场的系统风险性,不利于债券市场发展。
2.4 债券市场信息不对称
由于目前债券市场发展不完善,相应的配套服务不足,因而债券市场信息获取渠道较少,信息提供平台发展规模小,投资者得不到实时有效的信息,从而影响整个债券市场的交易。
2.5 做市商制度不完善,交易市场不活跃
做市商作为证券经营法人,通过证券的连续买入卖出,来维持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因此做市商是活跃二级市场的主要力量。中国目前做市商数量仅为20家,还有3家外资银行做市商,做市商力量十分不足,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不利于整个市场的活跃。
中国债券市场的现状不利于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而要改变中国整个债券市场的现状,债券的交易程序必须不断完善,需要很好的中介将投资者与债券产品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交易程序,做市商则在这个交易程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做市商制度对债券市场的发展具有以下作用: 3.1 增强债券流动性
在报价驱动制度下,投资者可按做市商的报价立即进行交易,而不用等待交易对手的出现,尤其是在处理大额买卖指令方面的能力,能够促成交易的迅速形成,从而提高了债券的流通速度,增强了债券流动性。
3.2 保持债券价格稳定性
做市商制度本身有利于减少个股买卖之间的价差,具有缓和由于买卖指令不均衡而造成的价格波动的作用。
3.3 推动价值发现
做市商为了自身利益,会主动搜集债券的有关信息,并将其信息积极反映到债券价格上,推动债券的价值发现。
3.4 抑制证券操纵
做市商对某种证券持仓做市,使得证券操纵者有所顾忌,担心做市商会抛压,从而抑制对证券的操纵。
做市商对于促进整个市场交易、活跃市场有非常显著的作用。我国的做市商制度自2001年确立以来,也有了飞速的发展。从开始的8家做市商发展到现在的23家做市商。
从2009年和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做市商做市情况公告可以看出,。与2009年相比,2010年最优报价次数增长了19.53%,成交笔数增长了57.79%,做市债券总指数增长了42.07%,而做市不合规情况下降了98.58%。做市商的做市规模和质量都在不断提升很好的促进了整个债券市场的流动性的提高,推动了整个市场的完善。
表2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做市质量情况统计表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www.pbc.gov.cn
从整个做市商市场进行双边报价的券种类型看:2009年央票买卖报价量合计达36.74万亿元,占总报价量的74.27%;政策性金融债报价量8.37万亿元,占总报价量的16.92%;国债报价量1.99万亿元,占比2.46%;中期票据报价量1.01万亿元,占总报价量的2.04%;普通金融债、次级债和企业债等其他券种报价仍不活跃,合计仅为0.15万亿元。
表3 2009年各类型债券报价量表(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www.nafmii.org.cn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做市商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但是由于基础薄弱、发展时间有限的原因,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其主要表现为:
①做市商制度的发展缺乏良好的外部条件。做市商进行双向报价,通过对证券的买入卖出来获取利益。但是,目前中国的债券市场的发展还很有问题,面临许多政策限制,没有完全发挥到市场对其的调节作用,也就无法为做市商发展提供良好的大环境。就债券市场的具体现状来看,目前发行的债券品种单一,其中国债所占的比例较大,企业债等比例较低。而且由于各种制度和政策的缺陷,部分债券产品回报率不高,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兴趣。做市商作为中间环节,由于可供交易证券产品不足,投资者交易积极性不高,极大地影响了做市商功能的发挥,以至于中国目前的做市商发展很有限。
②做市商自身交易积极性不足。就目前来看,商业银行做市商有接近20家,而证券公司只有3家,商业银行投资债券主要是作为一种长期投资,交易动机并不强烈,所以并不是最适合成为做市商。而且由于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做市商的获利机制及优惠政策没有很好的保障,缺少良好的市场引导,导致做市商缺乏做市动力,而只是力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保证基本的利益,回避风险,顺势交易,没有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
③做市商的法规制度不够完善。对于做市商的双边报价行为及其表现,一方面缺乏具体的考核方法,没有可操作的考核指标,难以落到实处.。同时国家既没有提供更好的政策法规鼓励和维护做市商的发展,对其的规定也没有做到令行禁止,没有为做市商提供良好的做市环境。
与中国现行的做市商制度相比,发达国家在繁荣的金融市场背景下,有着非常完善先进的做市商制度。美国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与纳斯达克市场是世界上著名的交易所。美国对做市商制度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标准及做市义务,保证了做市商质量及其做市积极性。同时也不断降低做市商准入门槛,为做市商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发挥做市商活跃市场的功能。纳斯达克市场还将远程通讯技术、电子交易技术和网上交易技术与报价、交易结合起来,报价逐渐向电子报价、网上报价演化,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也就不断推动了整个交易市场的发展。
随着整个世界金融体系的发展,一个发达的资本市场能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中国也必须不断的完善资本市场,促进资本市场的多层次化。做市商制度作为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对活跃整个市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必须不断的完善做市商制度,构建一个完整的交易程序,从而加强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4.1 增加债券发行品种,提供良好做市空间
放宽对债券发行主体的限制,增加债券发行品种,完善相应的法规与机制,为做市商发展提供良好的大环境。政府应降低债券发行的门槛,给企业更多发行债券的机会,丰富债券品种,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债券市场,增大市场交易量,为做市商提供良好的做市空间。政府还应加强相应制度法规的健全,规范做市商制度,保证良好的做市环境。
4.2 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鼓励做市商发展
目前,中国的做市商制度发展不健全,且做市商自身的做市积极性不高。政府应该调整做市商准入机制,制定相应的措施,降低做市商准入门槛,给做市商更多的机会,并给予如税收优惠、手续费减免等鼓励措施,调动做市商的做市积极性,发挥其活跃市场的功能。
4.3 做市商发展专业化,做市具有针对性
在国外,每个做市商并非负责对所有的证券进行做市交易,而是负责一种或者几种特定的证券。虽然,现在国内的做市商也并非全面做市,但专业性仍然不够。做市商制度应该加强专业性,对整个做市商系统进行专业划分,让每个做市商都有专有的证券交易方向,这更有利于债券市场品种的丰富和市场的多层次化。做市商还可以进行针对性做市,通过对投资人证券投资意向的调查了解,对证券投资人进行归类分类,最后进行针对性的报价交易,可以大大的促进投资人与证券产品的衔接,提高交易效率,增强市场的流动性。
4.4 将做市商制度与当今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与管理制度相结合,提高整个做市商系统的运行效率
欧洲的MTS市场、美国的纽约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世界著名的交易市场积极采用当今世界先进的电子技术和网络技术,运用先进的组织管理制度,让交易更加迅速快捷且准确,大大提升了交易效率,推动市场的繁荣。中国虽然做市商制度发展时间较短,但也应积极采用当今世界先进的技术和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让中国的金融交易市场向国际靠拢,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
4.5 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积极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利用好市场进一步完善做市商制度
良好和自由的市场才能给做市商提供更好的发挥空间,政府应该在债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减少政府控制,更多的交予市场去管理,发挥市场的调配功能,根据市场的需要去完善做市商制度。这样不仅有利于做市商制度的本身发展,也可以更好的发展整个资本大市场,形成一个互利协调的关系,从而促进金融市场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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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财务的转型,管理会计人才在企业中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提高管理会计能力和业务水平已经成为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我国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构建模式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以国外国内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上的实践以及研究为借鉴,本文提出先把管理会计中的胜任能力融入到中国现行会计人才评价制度中,同时一步步构建管理会计人才能力的框架体系――“1+4 +X”。
关键词: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
中国正处于全面推进会计管理体系建设的阶段,国家力求在3到5年之内能够培养出一批对社会有用的管理方面的会计人才。会计管理人才能力框架的建立,在我国现阶段的人才培养进程中拥有不可磨灭的重要性以及紧迫性。
1999年,美国的会计管理师协会成功地将《哪些更重要,哪些不重要:1999管理会计实务分析》完成了,同时把管理会计职能划分为一般会计、管理和成本会计、业务规划、业务分析和决策、控制、理财和现金管理、税收、组织变革和发展以及行政管理等9个模块,对管理会计从业人员的胜任能力进行考核评价。IFAC下属的管理和财务会计委员会在2002年也发布了相关的报告――第12号研究报告,即《管理会计实务及管理会计师的胜任能力档案》。另外,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协会在2014年10月成功地发表了设计出全球管理会计师所胜任的能力框架的《全球管理会计原则》。
(一)中国现阶段的会计人才能力框架体系
我国现行会计人才能力框架主要有三部分组成:一是会计从业资格能力框架(针对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考试、继续教育)。二为会计专业技能资格能力框架(主要是针对评审、高级会计师职称考试、助理会计师、会计师)。三为高端的会计人才技能框架(主要针对总会计师提高素质工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培养、选拔)。但是,当前在技能框架当中,管理会计有核心技能不够明确的缺陷,考试偏重于会计财务方面,会计管理方面不足,有培养方法同质化、行业类型区分度低等等一系列弊端,对培养优秀的会计管理人才会造成影响。
(二)中国在会计管理人才技能框架上的摸索与研究
1. CFO技能的框架研究。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于2004年4月形成《成为胜任的CFO――中国CFO能力框架》。我们认为,在CFO所必须具备的职能核心有八项包括业绩管理、决策技术、财务战略、财务服务供应、会计核算与控制、财务信息提供、有关的维护关系、经营管理责任;核心技能七项有分析能力、决策能力、领导能力、战略规划能力、控制和资源管理能力、协作能力七个核心技能;技能要素三个有核心知识、职业价值观、核心能力三个技能要素;知识板块十七个有成本管理、审计内控、风险管理、财务战略、战略、财务分析、公司治理、购并重组、价值管理、系统思维、沟通协调、职业道德、财务呈报、信息系统、税收筹划、资产管理、领导团队十七个知识板块。
CFO作为高端会计人才,其核心职能中包括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领域,其核心能力正是管理会计所要求的。
2.国内企业会计管理人才培训方式上进行了研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英国ACCA联合,在2013年12月成功发表了《中国企业管理会计人才培养模式》报告,提出会计管理上说应该具备的能力。在基本技能之外,还应该有管理成本技能、管理会计工具的知识、数据分析技巧以外,还需要具备潜在风险的认识、战略选择的评估能力、把握宏观经济对企业影响等能力。
在今年的7月1日,中国的总会计师协会联合财政部,正式签订下“管理会计能力框架及人才评价体系”委托合同,开启了“中国会计管理人才培训体系建设研讨项目”, 计划是在四年之内完成对会计管理能力框架以及人才考评体系的全面、系统的研究。
建立起中国会计管理人才的技能框架,不仅需要以发达西方国家做法作为参考,也应该以中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重点考虑,建议对现行框架调整完善,采用了先融合过渡、后独立认证,形成“1+4+X”的框架体系。
(一)融入到现阶段的会计人才评估制度当中,增多在会计管理胜任技能检测方面的内容
一是将管理会计的胜任能力融入会计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考试和职称评定中进行考核评价;二是把会计管理的胜任技能融合到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还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当中,实行统一的测试与考核。三为研究会计中不同岗位的技能框架,明白确定下财务总监、会计部门负责人在总会计师中需要的会计管理的主要技能,给用人单位在聘用人才以及测试考核当中提供相应根据;这种做法的优点是:在现行能力框架的基础上完善,实施起来相对比较容易。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在技能方面,财务会计以及管理会计融合到了同一个框架当中,属于管理会计的核心技能变得不突出;要求所有会计人员要参加管理会计胜任能力考评,对提升整体素质有好处,却也抬高了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
(二)建立会计管理人才技能的单独框架,管理会计师实行专业资格的认证
借鉴美国CMA和我国CPA能力框架的成功实践,开展管理会计师专业资格认证。优点是管理会计师的胜任能力框架更加清晰更加突出,便于单独考核评价;还可以引导企业在招聘时强调管理会计师资格,促使更多的人才去参加专业资格认证,对促进财务会计转型和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有促进作用。缺点是目前国务院正在清理执业资格许可,需要修改相关会计法规,方能实施专业资格认证。
建议在“中国管理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研究项目”完成前,先按照上述 “1”的模式试行,并积极创造管理会计师专业资格认证条件。这样既不耽误管理会计人才的培养,又可整体提高会计人才的素质能力,也为今后实施专业认证储备了人才。
中国管理会计人才技能框架,能够考虑使用 “1+4+X”这种体系框架。“1”指会计管理师的资格专业认证;“4”是四大重要领域的会计管理人才的专业技能;“X”是各种重要的行业/部门中,会计管理人才所具备的特别技能。
(一)管理会计师之专业资格认证
会计管理师之专业资格认证,则为对从业有没有具备可以胜任的能力一种考核测试。考核内容主要有领导能力、商业技能、专业技能、公共能力等必需具备的技能。
公共技能:主要有适应外界环境、综合分析、心理调节、表达学习、组织应变、判断决策、自我认知等技能。
专业技能:如能够熟练使用财务会计技能、各种管理会计工具、大数据分析等能力。
商业能力:是指在不同的商业条件下,可以运用合适的专业能力解决问题的技能。
领导技能,包括战略规划技能、协调沟通技能、决策能力、团队中的互相合作能力等等。
(二)主要领域会计管理人才的最核心技能
企业类管理会计人才:战略规划、投资决策、项目管理、成本控制、产品定价、预算控制、信息管理、绩效评价、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
行政事业类管理会计人才:预算管理、公共投资决策、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公共资源管理、项目绩效评价、部门协调能力等。
中介咨询管理会计人才:专业持续提升、信息收集分析、战略规划咨询、流程优化能力、客户风险诊断、学术交流等能力。
教育研究类(含会计领军)类管理会计人才:学术研究创新、学科体系建设、标准规范研究、知识教育传播、研究成果转化、对外交流合作等能力。
(三)重点行业或者部门中会计管理人才的特别技能
由于在管理会计中,不同的行业会有着或大或小的差异,因此我们提议把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再进行细分,分成了若干个(即“X”)重点行业(部门),构建符合行业(部门)特色的能力框架。如企业类可分成工业制造业、农业企业、商品流通业、旅游餐饮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金融企业、信息产业等行业;将行政事业单位分成行政管理类、投资审批类、行业监管类、教育培训类、研究咨询类等。
[1]黄湘.高端会计人才核心能力框架探究[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3,10,26(5).
[2]邓传洲,赵春光,郑德渊.职业会计师能力框架研究[J].会计研究,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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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管理系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运行模式。它是一个在全公司范围内应用的、高度集成的系统,覆盖了客户、项目、库存和采购供应等管理工作,通过优化企业资源达到资源效益最大化。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ERP管理系统对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合二为一的影响相关论文。文章仅供参考阅读。
论ERP管理系统对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合二为一的影响全文如下:
ERP属于一种信息化的平台,其主要的目标就是为企业建立一个信息化的思想观念,并对其决策的制度进行有效的完善,加强公司的保险。加强对企业内部资源有效的管理和业务工作的管理就是ERP主要的核心内容。在一九五二年世界会计师联合会上“管理会计”的术语得到了正式的通过,所以将会计理论分为两种:一是管理会计;二是财务会计,同时也形成了各自的程序以及方法。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和ERP系统的发展,会计管理以及财务会进行了合二为一。
我国的会计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财务会计;二是管理会计。其分成两个部分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由于环境不断的变化,就会在一定的程度上使会计理论要反映出新的对象。随着世界经济危机发生以后,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各种规范相对来说比较多,这就要求企业要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对外的财务报告上。但会计的模式上是以货计量为主要基础,对增加的一些非货币的信息具有相应的限制,不能什么都要往里面塞,不然就会对其原有会计结构进行一定的破坏,这样就会促进了管理会计的兴起,并让会计理论分为财务会计以及管理会计等。
第二,会计使用者的需求,针对传统的会计而言,它是建立在人为会计的基础上,利用会计的信息对其进行管理是一种比较单一的事后反应,没有充分的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这样也不利于企业的监控和调整。现代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会设计到比较多的内部因素,内部环节相对来说也是复杂的,这就要求企业的管理者必须要建立并完善预算控制以及差异分析为主要内容的指标体系,这样就导致了管理会计的诞生。
随着计算机以及网络技术得到了普遍的应用,在一定的程度上促进了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经济是知识经济中最主要的形态之一,它的出现和发展,不仅会面临着机遇,同时还会面临着挑战,由于信息技术自身属于核心能力,也是培养其他核心能力的有效工具之一。随着计算机普遍的应用,计算机的储存、快速的反应能力以及交换的能力的优势,得到了比较广泛的应,同时也促进了会计理论的发展。
最早在会计财务中的应用,就是将手工进行的一些书写,将其发展成为电子数据相关的处理系统,也就是EOP会计,不仅提高了会计体系在处理过程中的速度,还能节约了成本。之后是将电子数据处理相关的系统进一步的优化成信息管理系统,对数据库进行有效的管理,还对其增加了一定量的账本以及管理上的报表。这样就会对会计系统有了一定的支持力。会计理论子在计算机中最新的发展就是ERP系统,通过ERP系统在企业中进行整合内容分为:一是货币相关的信息;二是非货币信息等,在一定的程度上在企业中建立了资源信息系统,为企业的信息打造了平台。
在ERP管理系统中,财务会计以及管理会计两者之间进行了合二为一,取得了较大的功效。在ERP系统的相关背景下,会计理论回归到信息系统的本原,不仅体现了会计本身的价值,同时也体现了其核心竞争力。财务信息系统相关的管理职能以及控制的职能都会得到相应的改变,原来比较不重要的控制职能变得重要起来。
例如:在企业的信息管理方面,它是财务管理以及销售模块的重大集成。
EPR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财务的能力进行不断的强化,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筹资能力;
二是投资能力;
三是资本运营能力;
四是财务运营能力;
五是收益分配能力等;
财务管理能力主要指的就是对企业财务管理循环的过程进行不断的协调和控制,对财务管理系统的能力进行有效的整合,主要分为五个能力:一是财务预测能力;二是计划能力;三是控制能力;四是决策能力;五是财务分析的能力。财务的应变能力主要指的就是企业对环境适应的能力,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学习的能力;二是财务协调能力;三是财务风险能力;四是信息处理能力等等。
ERP系统在会计功能上特征是;一是前瞻性;因为ERP系统集成性能够和各个不同的子系统进行有效的结合,将财务会计以及成本的核算等融为一体,不仅克服以前信息的局部缺陷,还克服了失真的缺陷,在一定的程度上提高了财务风险的分析。二是及时性;能够表方便的提供相应的查询功能,可以让每个管理层结合自身的需求,查询想了解的信息,而这种信息相对来说是比较全面的,能够真实的反应企业的状况,为决策者提供了有效的信息。
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计算机得到了普遍的应用。在ERP背景下,让会计财务以及管理会计得到了有效的统一和融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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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之父索耶关于内部审计的定义是:对组织中各类业务和控制进行独立评价,以确定是否遵循公认的方针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是否有效和经济的使用了资源,是否在实现组织目标。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会计电算化对内部审计的影响及其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浅析会计电算化对内部审计的影响及其对策全文如如下:
(一)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定义
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指的是以计算机为主要信息处理手段的会计信息系统,该系统是由人员、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和会计规范等基本要素组成,是一个人机结合的系统。而会计信息系统则是指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是专门用于企事业单位处理会计业务,收集、存储、传输和加工各种会计数据,输出会计信息,并将其反馈给各有关部门,为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决策活动提供帮助,为投资人、债权人、政府等部门提供财务信息的系统。
(二)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特点
1.数据存储的磁性化、无纸化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会计数据是以文件的形式予以存储,不再象手工阶段那样,记录在帐簿中,而这种存储的介质,又都以磁性材料为主。存储于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与其他电子数据一样,都具有存储方便、修改与删除不留痕迹的特点。但恰恰是这一特点,给会计数据的可靠性与安全性带来了威胁,也使日后审计线索的追踪变得更加困难。
2.内部控制的程序化
企业实现会计电算化之后,内部控制的内涵与外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手工会计方式下,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职能分割、人员的分工形成内部控制体系,与通过凭证、账簿、报表之间的相互牵制制度结合起来,以确保对信息的正确性、安全性的控制。
实现会计电算化后,由于计算机数据处理的集中、连贯性,使得原来在手工会计环境下行之有效的控制制度(如职权分割、手工账簿控制体系等)几乎失去了控制作用,人们就不能不对硬件和软件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可靠性详加考虑,采取其他一些更加严密的措施,确保凭证、账簿、报表等一系列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要做到这一点,不仅要有一套严密的控制体系,而且有的控制方法还需要嵌入程序之中,通过程序的运行,核对会计数据的勾稽关系,检查使用权密码,审查数据处理顺序等。
3.数据处理的集中化、自动化
手工会计岗位分工核算的各个工作,在电算化会计中都由计算机集中处理。每一台计算机完成某一个特定的任务,一组数据一经输入,便可以被不同的用户共享。随着会计电算化的发展,系统的复杂性越高,数据的处理就越为集中。这一特点在多用户和联网的工作环境下尤为突出。在数据集中处理过程中,系统的原始数据的采集一般都以代码作为标识,例如,会计科目代码、职工编码、材料编码等。采用这种编码,不仅是计算机数据处理方式的需要,它也是各子系统数据交流的交接点。自动化是指计算机的程序自动控制处理,人工操作和人为干预减少。
4.会计人员业务知识的多面化
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是一个人机系统,计算机在会计人员的设计与操作之下,按照预先规定的处理顺序,获得电子凭证、账簿和报表。而在这样一个人机系统中,会计人员不仅应具备会计业务知识,还应当熟悉计算机的工作环境,掌握计算机有关知识。实践证明,那种仅具备会计单方面知识的会计人员,是很难胜任现代化的会计工作的。然而,也不能不看到,这种具备会计与计算机两方面知识的会计人员,一旦营私舞弊,便可能给企业造成更大的危害。审计人员要发现其舞弊行为,跟踪、寻找其作案的线索,就必须具备更丰富、更全面的会计、计算机、审计等方面的知识。
5.与管理信息系统中其他子系统的联系密切
会计信息系统是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的子系统,它与生产管理、仓库管理、劳动人事等信息系统,有机地结合成一个整体,共同组成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随着计算机工作平台的不断发展,会计信息系统与其他子系统的联系有增无减。随着决策支持系统的建立,这种联系密切的特点将更为突出。审计人员要面对这样一个错综复杂的系统,从中索取有关的审计证据,所面临的审计风险将会更大。
《国际审计准则15》—《电子数据处理环境下的审计》中指出:“在电子数据处理的环境下,并不改变审计的总体目标和范围。但是,计算机的使用改变了财务资料的处理和存储,并可能影响这个单位为达到适当的内部控制而采用的组织和程序。”因此,审计人员在对会计制度和有关的内部控制的研究和评价所遵循的程序,以及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就可能受到电子数据处理环境的影响。
会计电算化对内部审计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审计线索的影响
在手工会计中,审计线索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这些资料都反映在书面上,审计人员利用这些资料就能够从原始凭证开始,通过记账凭证、账簿追踪到会计报表,或者对报表之间、报表与账簿之间的会计数据的勾稽关系进行审查,通过这些可见的审计线索检查证、账、表数据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合法性等。在手工会计中,会计人员对经济业务的详细记录都跃然纸上,审计人员所需的审计线索,都可以通过这些书面记录加以审计。但是,在电算化会计中,计算机的使用改变了会计记录的存储与处理,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会计凭证的存储与处理。原始凭证或记账凭证一经输入机内,便以文件的形式存入机内的数据文件。随着电算化的发展,输入原始凭证再由系统自行填制记账凭证己为期不远,对于各核算子系统中自动生成的转账凭证,其数据的采集来自于机内分配结转后的记录。
2.账簿的存储与处理。总分类账为文件所代替,明细分类账采用满页打印方式,因而导致两类数据之间的日常核对只能在机内进行。账簿登录时,通过计算机登账程序自动执行,使用的是哪一种程序难以判断。
3.报表的编制采用按事先定义的公式到账簿文件、其他报表文件中取数计算,数据来源、公式定义、编制结果、打印格式等均采用机内文件的形式。由于磁性介质修改不留痕迹的特点,使审计人员很难相信打印输出的会计报表,正是根据企业单位提供的公式定义文件加以编制的。换句话说,如果有人在歪曲公式定义文件之后编制失真的财务报表,然后再将公式定义文件复原,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便不能根据机内的公式定义文件贸然判断报表编制的正确性。
以上的种种情况表明,由于计算机采用磁性材料作为存储介质,处理过程都在机内文件之间进行,因而使审计人员难以像在手工操作环境下那样对经济业务进行追踪审查。在现阶段,尽管财政部在有关会计电算化制度中,规定所有凭证、账簿、报表仍然应当打印输出,使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增加审计的线索,但我们应当看到,这些书面记录是否与会计软件正确的处理结果同出一辙,还需进一步验证,传统的手工审计方法已无法适应会计电算化发展的要求。
(二)对审计内容的影响
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特点及固有的风险决定了审计的内容包括对计算机处理和控制功能的审查,因此,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审计内容,就应当包括系统的开发与设计、会计软件的程序、数据文件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等。
审计人员在电算化系统的设计、开发阶段,应当参与系统的设计、调试、检验和验收,除了对系统的合法、合规、安全可靠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之外,特别要从审计角度审查系统的可审性、审计线索的设置等。
会计软件的程序审计,是指对组成会计核算软件的各子系统程序的审计,系统程序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系统的处理质量和处理结果的准确性、有效性。这一内容的审计工作繁简,又视被审计单位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的来源而定。对于已通过财政部门评审的会计核算软件,评审中己经过严格的审查,因而可靠程度较高,但由于企业的二次开发所涉及的内容较多且直接影响程序执行的正确性,因而仍然有必要对其进行程序审计;而对于企业自行开发或者是委托外单位开发的会计核算软件,程序审计更是必不可少,必须根据《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等法规严格进行审核。
(三)对审计技术的影响
对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审计,如果仍然采用常规的手工系统的那一套审计技术,就不可能达到审计的目的。由于审计的内容扩大到电算化系统程序、系统的设计与开发、数据文件与内部控制等方面,迫使审计人员在采用传统各种审计技术的同时,采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用日益先进的计算机审计软件去对付单机、网络、多用户等各种工作平台下的会计软件。
(四)对审计标准和准则的影响
由于审计对象、审计线索、审计内容以及审计技术手段等发生一系列的变化,手工审计中所制定的审计标准与审计准则也就很难适用。在计算机特定的工作环境中所出现的新情况和可能产生的新问题,又必须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新的审计标准和准则。在国外,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发布的《计算机处理对检查财务报表的影响》,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公布的《国际审计准则15》—《电子数据处理环境下的审计》、《国际审计准则16》—《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等,都是对电算化会计系统下的审计所发布的一系列文件。在我国,由于经济立法往往是在经济事项充分发展之后,而计算机审计工作又刚刚起步,因而计算机审计的标准和准则发布不多。
(五)对审计人员的影响
不管计算机审计发展到哪一个阶段,也不管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如何先进,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审计总是人机审计。在这一审计工作中,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审计人员。从审计计划的制定到审计程序的确定,从审计技术选择到审计方法的采用,都必须由审计人员操作和指挥。审计人员不仅要具有丰富的会计、财务、审计知识和技能,不仅应当熟悉财经法规以及其他的审计依据,而且还应当掌握计算机知识及其应用技术,掌握数据处理和管理技术;不仅要懂得审计软件的操作方法,而且还应当根据审计过程所出现的种种问题,即时编写出各种测试、审查程序模块。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审计人员还应当掌握编写适合各种场合需要的审计软件,建立起自己的电算化审计系统。
(一)审计可视线索消失的趋势
在会计电算化进程中,随着计算机软硬件水平及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提高,客观上,存在着审计可视线索自然消失的趋势。在应用计算机处理会计资料以后,纸面信息变成了磁性介质上的代码。对于会计界、审计界的许多人来说,过去熟悉的、习惯的、得心应手的东西,变成了陌生的、不习惯的、难以捉摸的东西。而设计会计电算化程序的软件设计人员,并不知道审计人员的需求,即使有关文件规定必须留有审计线索,实际上也是很难做到的。何况,审计工作与主要是处理结构化问题的会计核算工作不同,它主要是处理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的一些问题,从某些方面来说,更多的是依靠人的经验和主观判断能力,如:寻找漏洞、揭尽矛盾、查错防弊、获取证据等。
(二)审计数据的难以取得
由于各行业各单位会计电算化系统应用环境大不相同,应用程序也各具特点。从使用的系统来看大致有以下两种情况:
1.购置商用会计软件
目前,商业化会计电算化软件有几百家之多,不同的电算化系统虽然有着不同的特点,但也有着基本的相同点:输入、处理、统计、查询、输出及维护功能较完整、全面,界面设置较好,然而由于各种会计软件的数据库千差万别,其防范保密措施更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这就给审计人员开发通用的审计软件带来困难。
2.自行开发会计软件
自行开发会计软件,一般是根据企事业单位自身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研制而成的,一般具有较强的检测排错功能和统计处理功能,实用性强。但在系统安全方面及内部控制方面需要人工予以辅助来加强系统的管理,这就要求管理者制定规章制度来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
(三)认识上的误区造成对计算机审计的忽视
目前有种看法认为,在会计核算实现电算化后,特别是应用了经财政部门评审通过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以后,会计信息的正确性、可靠性已经解决,可有效地防止做假账和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因此也无须对软件产生的信息进行审计。事实不是这样。因为绝大多数的会计核算软件并没有解决对会计事项,即记账凭证所根据的原始数据是否真实这一至关重要的问题。它们的许多功夫不是花在保证数据源的正确上,而是对已输入数据的计算上,充其量只不过是一把高级的算盘而已。加上上述的实现会计电算化后内部控制本质上的变化,对会计信息系统事实上存在着人为干预和利润调节,以及所提供原始数据的虚假性,人们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当前的会计电算化并不能有效地防止做假账和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但上述的认识,却对计算机审计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
(一)要重视会计电算化理论的研究
从一定意义上讲,电算化会计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也是突破传统会计观念,对现行会计理论和方法提出新问题、新课题,以及研究和确立新的理论和方法的过程。如电算化会计在系统设计、工作组织、信息处理及账务处理程序等方式和方法上的改变,本身就是对现行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突破和完善。电算化会计理论的基本问题研究透彻了,会计软件的研制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和目标,才能更符合会计、审计工作的实际要求。
(二)提高审计软件的质量
为了给电算化审计打开通道,就必须不断研究开发审计软件,在数据采集方面,特别需要有一种专门从事数据采集的软件,要求这种软件能够容易访问被审计单位不同介质、不同编码、不同数据库类型的数据库,从中采集审计所需的原始数据,打通瓶颈。在数据分析方面,在现有审计软件的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开发新的分析工具,这些分析工具将面向特定的领域。在增加面向特定领域的分析同时,还要增加一些基于特定方法的分析工具,如账户分析、比较分析等。通过软件的开发和利用,建立起自己的电算化审计信息系统,同时要注重促进电算化审计软件的集成化、多元化和网络化。电算化审计软件的设计要为审计实际服务,在开发和编制电算化审计软件时,必须从实际出发,软件开发除了要符合审计原理、规程外,也要考虑审计人员的工作方式、习惯,比较好的办法是由审计业务人员和计算机专业人员共同完成电算化审计软件的功能需求书。软件的研制还要考虑审计作业发展的网络化趋势,要为规范审计手段和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审计深度,扩大审计覆盖面服务。在实现审计部门与审计对象监管信息的交流与共享、相关部门网络互联的情况下,借助电算化审计软件,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节约时间和成本,更好地发挥审计对经济领域的监督职能。
(三)嵌入审计模块
嵌入审计模块技术是指在被审计单位的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中加入为完成审计目的而编写的程序。嵌入的审计模块将成为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可以按照事先设定的要求,以特定的时间间隔,或当系统中的数据达到某种条件时,为审计人员生成或输出有关的检查报告。嵌入审计模块主要以在线监测的方式审查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在线监测是通过网络系统在交易进行的过程当中对企业业务的敏感和重要环节的即时监测,从而发现异常情况,掌握审计证据的技术。
在线监测系统应该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迅速提交用户告警的详细信息和进行准确的告警定位,使得审计人员迅速得知异常情况的出现;也可以进行在线查询和实时测试,获得系统的实时运行数据。另外,监测系统还可以统计分析所储存的各项监测数据,随时掌握企业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提示客户进行及时的维护预防。嵌入审计模块技术虽然可以对被审计单位的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进行动态的监控,但它必须在系统设计时就应予以考虑,并应建立必要的控制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使用嵌入的审计模块及其生成报告。因为嵌入模块审计技术的使用条件比较苛刻,所以其只适用于选定的范围,在我国还未得到广泛使用。
(四)要提高会计计算机操作水平
会计电算化,给会计工作增添了新内容,从各方面要求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更新知识结构,一方面为了参与企业理,要更多地学习经营管理知识,另一方面还必须掌握电子计算机的有关知识,好的会计基础工作和规范的业务处理程序,是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所以会计电算化也要求促进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同时还应该积极培养具有复合性知识结构的计算机审计系统开发人员,让计算机技术人员学习会计和审计的基础知识,使他们也加入到审计队伍当中,成为电算化审计的专业人员。
(五)完善电算化审计标准与准则
计算机审计准则是对电算化审计的标准化,是衡量审计工作的标准。在制定标准和准则时要在考虑我国国情的前提下大力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主管财政部门在评审某会计软件时,应同时规范、指定与之相适应匹配的审计软件,在制定具体准则时应侧重于对计算机系统内部控制的评价。对审计人员应具备的资格,电算化审计过程和相关的审计技术以及证据收集等方面做出规范。
会计电算化的发展,要求电算化审计工作跟上它的发展,要求我们做好会计电算化审计的各种准备。加强我国电算化审计发展,重视并及时解决会计电算化条件下存在的审计问题,将促进我国会计电算化向更深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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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严重失实和有重大疏漏的审计报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审计署已经将上述14家会计师事务所和41名注册会计师,以及信息披露严重不实的上市公司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处罚。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CAP行业论文:WTO向会计师警告游戏规则绝非儿戏。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文章从中国会计师“造假”的儿戏切入,并分析其成因,指出加入WTO应遵守游戏规则,再不可儿戏。提出了中国会计师业尽快适应WTO规则的几个主要努力方面。
关键词:会计师财务信息WTO规则
论文正文:
WTO向会计师警告:游戏规则绝非儿戏
朱镕基在考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时指出,现在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不少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人员做假账,出具虚假财务报告,许多贪污受贿、偷税漏税、挪用公款等经济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大量腐败现象,几乎都与财会人员作假分不开。这已成为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毒瘤”。这是多么严肃的批评和警告啊!对于已经加入WTO的中国来讲,我们绝不可置这一批评于不顾。
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会计行业的执业质量问题像“毒瘤”似的恶性膨胀,虽三令五申,却禁而不止,引起人们对会计师行业的信誉问题严重担忧。
1.“五假”问题屡禁不绝。
据财政部2001年12月披露对部分行业200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结果,与以往相比、本次抽查中发现的被查单位资产和利润失真度虽有较为明显的下降,但是,假凭证、假账、假表、假审计和假评估等“五假”问题仍不容忽视。公告说,本次共抽查了医药、纺织、民航、冶金、石油石化等行业的320户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为这些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125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抽查企事业单位资产不实73.75亿元,利润不实35.11亿元。
其中,资产不实比例在1%以上和利润不实比例在10%以上的分别占全部被抽查单位的50%和57%。本次抽查中发现人为调节利润、虚盈实亏的企业有32户,占被查单位的10%。部分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混乱,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屡禁不绝。这表明,部分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五假”现象还很严重。
2.国有骨干企业违法违规金额巨大。
2000年国家审计署审计的1290家国有控股企业中,会计报表严重不实的占68%,各类违纪违规金额高达1000多亿元。
3.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质量堪忧。
国家审计署组织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2001年完成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了检查,结果表明财务会计信息虚假,审计报告严重失实。在检查中,有关部门共抽查了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32份审计报告,并对21份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有14家会师事务所出具了23份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造成财务会计信息虚假71.43亿元,涉及41名注册会计师。
检查发现,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会计师事务所对已经查明的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虚假问题隐瞒未披露。7家会计师事务所在10个项目的审计报告中,对已经查明的上市公司会计报表中资产不实5.91亿元、负债不实2.56亿元、损益不实4.66亿元、其他财务会计信息不实18.98亿元,共计32.11亿元的问题,隐瞒未披露。二是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查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存在的虚假问题有重大疏漏。11家会计师事务所在18个项目的审计报告中,对上市公司会计报表中资产不实5.43亿元、负债不实0.57亿元,损益不实3.97亿元、其他财务会计信息不实29.35亿元,共计39.32亿元的问题,没有查出来。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严重失实和有重大疏漏的审计报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审计署已经将上述14家会计师事务所和41名注册会计师,以及信息披露严重不实的上市公司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处罚。
尽管作假“毒瘤”已十分严重,而且毁了会计行业诚信形象,但笔者认为,客观地讲,会计师支持造假的可能性有两种:一种是知假不说,一种是根本就不知道。前者属职业道德问题,后者则属专业能力问题。媒介有一种看法,认为任何企业的造假行为会计师都应该能看出来,这是不客观的。会计信息失真歪曲了企业的真实状况,是为特定利益集团的目的而故意造成的,是人为粉饰的结果。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一是为了业绩考核而造假。二是为了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而粉饰造假。三是为了发行股票而造假。四是为了减少纳税而造假。五是为推卸责任而造假。六是“一股独大”诱发出种种弊端。七是审计与服务混在一起。八是会计师执业环境不到位。
经过15年的长途跋涉,中国终于加入WTO。中国入世的意义,在于它将给中国经济运行的大环境带来深刻的变化。加入世贸我国做出了很多承诺,包括修改中国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使之与世界通行的规则相一致。这样就使得外国人在中国做生意、搞投资,和在英国、美国、新加坡一样,处在一种相似的经济环境和体制中,他们会感到中国的法律法规很透明、具有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正如龙永图指出的,这种感觉对商业投资和运营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就是说,对你这个国家,对你这个企业,对你这个人有一种信任感、放心感。千万不要小看这种信任感,尤其是对于诚信形象已严重毁坏的中国会计师行业来说,其作为更是营造国际投资和商业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
中国加入世贸,必须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培养遵守规则、规范的意识,建立信用体系,这是中国目前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而众所周知,会计师,尤其是注册会计师的职责是在市场中保持中立地位、客观态度,依法办事,尽可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提供保护。所以,注册会计师才被誉为“经济警察”。面对纵容甚至参与造假即可获得巨大利益,趋利心理使某些道德把持力不足的会计师及事务所背弃了所应恪守的道德与原则。这样参与WTO商业活动将是寸步难行!
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应注意的问题是必须将其放在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考虑,不能就会计论会计,必须从多方面着手才能见效。首先要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入手。要加强立法的力度,努力为企业创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与企业相关的各种法规应当互相衔接,互为补充,不造成漏洞。要加强会计准则的制定,使会计反映方法科学、先进;切实体现会计准则是人献计献策工作的规范,是会计业务处理的准绳。要建立以强化内部管理为中心的会计管理体系。为适应WTO游戏规则必须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1.中介机构要直面WTO。
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张为国指出,目前做假账的严重程度已经超过琼民源事件的阶段,市场对许多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失去了信心。对此,证监会已引起高度重视,并已着手解决这一问题。张为国认为,中介机构质量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中介机构自身的转制,业务拓展也非常急迫,同时必须直面入世后的国际化挑战。去年以来,就有关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信息披露方面,证监会先后下发的通知和规章就有10余次,内容包括有关会计政策的操作细则,财务报告的格式,会计和审计的从业资格许可等等。为了规范会计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的一般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就证券市场而言,由于上市公司承担信息披露的义务,因此,也成了整顿会计行业、打击假账的重点。
2.加大会计行业规范力度。
不少非上市公司由于内部治理机构不够健全,财务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够理想,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财务信息失真的问题也更加严重。所以,更大数量的非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也将是治理的对象。财政部作为会计行业规范的制定者,近年来也不断加大会计行业的规范力度。2001年初发布了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租赁等三项具体会计准则。另外,还对以前发布的债务重组、现金流量表、投资、非货币性交易和会计政策变更等五项具体会计准则作为修订。11月,财政部又发布固定资产和存货两项会计准则,以求进一步夯实企业资产,提高企业财务报表的透明度。总的来看,我国会计行业近几年发展是相当迅速的。
3.计算机财务系统列入审计范围。
为适应我国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并将高新技术运用于审计工作中,以便更有效地对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审计机关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运用计算机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的信息;被审计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拒绝,拖延提供或者拒绝、拖延检查。
4.加快会计行业改革步伐。
财政部确定,今后会计行业进行的改革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清理整顿、脱钩改制,独立地进入市场;二是为应对入世新环境,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上规模,下一阶段的改革可能要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制改造,以求会计师事务所更好地承担相应的责任。
5.股权分散化。
为了在“一股独大”的条件下解决政企分开的问题,我们将面临两难困境:如果作为所有者的政府减少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则能增强企业对市场需求做出及时反应的自主决策能力,但缺乏必要的所有权约束,容易发生内部人控制以及造假现象,进而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如果为了保持对内部人有效的控制以尽可能防范造假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就必须强化作为大股东对公司经理人员的所有权约束,其结果是又加剧了对企业的行政干预,使企业失去了活力。摆脱这“两难”困境的第一个步骤就是推进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自主调整、减少民营公司的家庭控制色彩等都是可采取的对策。
6.坚持诚信至上原则。
其实市场经济是一个在法制基础上讲道德的经济。市场经济确实把行为人对个人经济利益的追求看成是人们参与经济活动的动力。并主张从经济利益的角度构建激励机制。但市场经济鼓励人们合法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惩罚损人利己的行为,并努力形成一个通过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最终导致社会利益最大化的机制。《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颁布,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领域的一件大事。
同时它还表明我们的国家不仅有责任用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向不守规则、不讲信誉的企业及部门灌输诚信立身与执业的道德意识,使其明白不守规则、不讲信誉就不许生存的社会准则;也同样有责任在入世后市场环境、游戏规则发生大变化的情况下,在社会的方方面面,每一个角落开展一场大规模的公民道德与普法教育相结合、使国内的每个公民、每个企业,都能以守法和诚信为本,熟悉并掌握世贸组织规则,使游戏规则和诚信意识深入人心。
7.WTO呼吁会计师业向企业提供广泛深入的服务:它包括筹资、引资上市前的咨询服务;提供海外信息,介绍合作伙伴;培训财务人才,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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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术论文是以教育为研究对象的理论文章。教育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教育论文相关范文: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不足与完善。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不足与完善全文如下:
[摘要]会计改革是一个内涵丰宫、外延广泛的范畴,其中会计制度改革是会计改革的实质和核心。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行为规范不适应企业改革的要求,现行会计制度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国际化进程缓慢,规范的协调性差等方面。应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企业会计制度,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完善会计制度,加快我国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强化约束和监督机制。
[关键词]会计制度;改革;不足;对策
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在会计领域迈出了改革的步伐。会计改革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广泛的范畴,它包括会计制度的改革、会计手段的改革、会计管理体制的改革、会计教育的改革以及会计观念的变革等,其中会计制度改革是会计改革的实质和核心,它不仅是会计改革成败的决定性因素,而且反映着会计改革成效的优劣。
(一)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行为规范不适应企业改革的要求
1. 不能适应企业经营多元化发展的要求。随着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和风险机制的日益形成,多元化经营将成为企业经营的必然趋势和战略选择。多元化经营必然使企业涉足于各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而执行现行会计规范要求企业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分别设置账户,并采用不同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多元化经营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影响核算效率和质量,而且难以保持口径一致与反映综合的财务会计信息。
2. 不利于会计信息的行业比较和分析。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使得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会计处理所依据的原则、程序、方法各不相同,这就必然导致会计信息在行业、企业之间失去可比性,不便于投资主体对潜在投资对象的比较、分析和选择,最终不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向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3. 不便于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企业各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依据是财务会计信息。然而,一方面各投资主体出于增加投资收益、回避投资风险的考虑,会不断的改变投资对象,使资金经常性地从一个行业转向另一个行业,或同时分布于若干不同行业;另一方面不同行业又执行不同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主体要实施财务监督就必需熟悉不同行业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这无疑加大了财务监督的难度,影响财务监督效率。
(二)现行会计制度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完整性和系统性是现代会计制度应具备的基本特征。所谓“完整性”是指会计制度应包括和覆盖全部会计实务,使每一会计行为,每一会计事项都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所谓“系统性”是指现代会计制度应是在会计目标统一约束下,由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多分支、分层次的会计制度构成的有机体系。然而,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围绕企业常规会计事项由国家统一制定,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1. 一些现代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近年来,随着会计领域的改革开放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化,一些新的会计分支,如人力资源会计、质量成本会计、物价变动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等早已为人们所熟悉,然而,有关这些会计分支,我国目前尚无具体的制度或准则规范,使得现行会计规范在内容上残缺不全,尽管一些企业认识到需要通过会计系统确认和计量人力资源的耗费,需要核算与报告物价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也需要核算和报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及其对股东权益的影响等等。但由于缺乏这方面的准则、制度,使得企业会计人员力不从心,或只能按各自的需要作出不规范的会计处理。
2. 许多企业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不仅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各个层次的会计规范,而且还包括企业根据其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和办法、会计核算的基础管理制度与办法、成本核算制度与办法、内部财务成本的分析考核制度及办法等。然而,目前许多企业只执行统一层次的会计规范,而无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不但损害了会计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而且往往导致企业成本不实、账目不清、数据不真。
(三)会计制度改革的国际化进程缓慢
《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在国际化进程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其进展不尽人意。现行会计规范在许多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尚未协调,甚至差异较大。例如有关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等会计方法,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保持一致性的前提下,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而在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中,有关这些方法的选择作了较严格的限制,因此,一些在国外被广泛使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在我国尚未应用或受到严格限制。
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使得我国的会计信息缺乏国际可比性,不能充分发挥其“国际性商业语言”的功能,这正如我国的涉外企业需要按照我国会计准则与上市地或子公司所在地会计准则编制两套口径不同的会计报表,并分别由不同国别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这充分表明,由于会计规范的差异,一方面使我国涉外企业的会计工作量增大,会计信息成本上升, 不利于这些企业的国际性竞争,另一方面有碍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国际化拓展。
(四)现行会计规范的协调性差
在我国,自《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后,分行业、分所有制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制度,对相关事项的核算与报告作了许多规定。如《公司法》第六章对公司制企业的财务会计作了一系列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三章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作了若干规定。这些规定从基本面看,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诸多不协调的方面。以报表种类的设置为例,工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编制的财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利润分配表和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而《公司法》规定企业除编制几个基本财务报表外,还应编制财务情况说明斗书,对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则没有明确要求。新近出台的假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变则规定企业须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以及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等。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导致企业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无所适从。比如一个从事产品制造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应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按《公司法》规定处理,是无从明确的,结果可能导致同一类型企业按照不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损害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五)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受到损害
会计制度作为指导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即各企业会计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现实中,一方面,由于监督措施不力,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在会计处理上“各尽所需”,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置会计制度规定于不顾,完全按厂长、经理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或设置“两套账”以应付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审查。更为甚者,一些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执行业务时,为了不得罪客户,不顾执业规范而按客户意图进行审计,提供虚假审计报告。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不严,纵容了违规违纪行为,比如一些企业虽然在审计或财务检查中查出了不少问题,但在处理上大多是“限期纠正”、“下不为例”,对负责人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这就纵容了会计上的违规违纪行为,致使一些企业违规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一)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企业会计制度
1. 建立能适应各个行业的统一的会计规范体系。为适应这一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应改革以行业会计制度规范企业会计处理的状况,尽快制定和颁布能适用于各行各业的《具体会计准则》,以使企业能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按统一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简化企业的会计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综合程度和可比性。
2. 制定和完善各项资本经营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随着企业集团化经营战略的逐步实施,每个企业都可能发生各种形式的资本经营事项,这就要求有关部门改革过去那种针对企业常规经营业务制定会计制度的状况,为各种形式下的资本经营事项制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规范,并纳入统一的准则体系。
(二)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完善会计制度
现代会计在构成上具有横向多元、纵向多层的特点。横向多元即指现代会计除传统意义上的企业会计、预算会计外,还包括人力资源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租赁会计、通货膨胀会计、破产清算会计等若干分支;纵向多层则指现代会计是由宏观会计、社会责任会计、企业(单位)会计、内部责任会计等若干层次构成。以上各个分支、各个层次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的现代会计内容体系。与这一体系相适应,现代会计制度应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予以构建和设置,这里的“横向到边”就是会计制度的构成在广度上应具有全面性,既要包括对传统财务会计事项的规范,又要针对各现代会计分支,制定出相应的准则和制度,如通货膨胀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人力资源会计准则等。“纵向到底”就是会计制度的构成在层次上应具有完整性。它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与会计构成的层次性相适应。现代会计制度既要包括宏观会计、社会责任会计等方面的准则或制度,又要包括企业(单位)的刽十准则与制度;其二,与会制胶制定主体的层次性相适应。会计制度既要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又要包括各企业(单位)根据统一会计准则或制度,结合企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
无论是“横向到边”还是“纵向到底”均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过程,从辩证的观点看,这里的“边”和“底”均是无止境的,理由在于:其一,随着我国会计改革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日益深化,将会不断拓展新的会计领域,形成新的会计分支,进而需要有新的会计制度来规范这些会计领域的会计行为,这表明会计制度在“边”的扩展上具有无限性;其二,随着集团化经营的进一步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层次不断增多,进而使得企业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的层次不断增加,这表明会计制度在“底”的延伸上具有无限性。
(三)加快我国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
1. 按照国际会计规范的构成构建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框架。包括:(1)加快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尽早实现从行业会计制度向具体会计准则的转变;(2)参照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补充和完善我国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如物价变动会计准则、施工合同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外币汇率变动影响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等等。
2. 参照国际会计准则有关会计处理程序与方法的规定,修正和完善我国会计规范中有关会计程序与方法的选择范围和原则。如将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现值计量法等纳入会计准则,并允许企业在特定的约束条件下自行选择。
加快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这一命题并非否认会计规范的国家特色。不容质疑,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特征决定了我国会计规范应在加快国际化进程的同时,体现国家化特色。具体说,其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会计制度的制定应能体现会计主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协调的要求,特别在目前我国财力尚十分薄弱的环境下,更要首先考虑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对国家宏观利益的影响;其二,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因此,会计制度的制定不仅要满足会计主体核算与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需要,而且要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四)强化会计制度执行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1. 各会计主体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相对于外部监督而言,自我约束具有防范性和能动性的特点,因而是确保会计制度正常执行的主要措施。从目前情况看,强化会计主体的自我约束,主要是各会计主体应根据国家统一准则和制度的要求,制定出与本会计主体生产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内部会计制度,以规范内部会计行为。同时,各会计主体的管理当局应从增进局部利益、维护国家利益这一双重利益观念出发,督促会计人员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必要时应将会计人员对制度的执行和遵守情况纳入业绩考核,以促使会计人员自觉遵规守法。
2. 强化外部监督机制。主要是外在于会计主体的各有关部门,如财政、税收、银行等定期对各社会主体的会计核算情况实施跟踪检查和监督,经常性了解各会计主体对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能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的会计主体给予各种形式的嘉奖或信贷优惠,而对违反会计制度、损害国家利益的会计主体则视情节轻重、违纪金额大小等给予相应的处罚(如通报、罚款等),以督促各会计主体从维护自身的形象和利益出发,自觉遵规守法。同时强化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即审计部门应在对社会主体的审计业务中严格按照执业规范的要求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对于审计中发现的有关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应予以指出,并督促企业限期纠正,企业不予纠正的,则应在审计报告中如实披露,以促使会计主体从维护其社会形象出发,自觉执行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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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理论即关于对现实世界中会计现象的逻辑推论、概括和解释的系列。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对会计理论及模式的影响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浅谈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对会计理论及模式的影响全文如下:
1、对会计对象带来的挑战
会计对象是指企事业单位在经营过程中流动的资金现象,这些流动的资金就是会计需要计算和控制的内容。主要是反映会计要素的冲击,其具体表现就是会计要素根据社会形势的变化来做出不断调整。因为,要更好的适应经济的变化发展,就必须要及时修改会计要素,由此才能够为会计目的做出相应的准备。
2、对会计报表目标带来的挑战
会计报表目标就是指为会计的核查对象安排的会计信息以及对会计报表使用者到来的需要,会计目标是发展会计实务和理论的根本事项和条件,也是会计理论基本结构的最顶层。
会计目标的冲击造成了理论学家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个是受委托责任观点,它是针对过去并且强调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另一个是决策有用观点,主要是针对将来着重讲了信息质量的相关性。未来的会计信息发展方向应该是要向使用的人不仅要提供质量效果好的信息,同时也要注意受委托的责任信息,这才是会计发展的正确目标。
3、对会计计量带来的挑战
会计计量就是用货币等不同的计量单位来计算各种经济业务发生的过程,用明确的数字计量来确定事物发生之间关系。以前会计在计量方面上就是用成本计算、折旧、损益类等方面的实务来表现的,这种计量成本的模式是过去传统的方法。而在经济社会,人们讲究的是无形资产代替有形资产。由此可见,传统的计量模式将被公允价值计量的模式取代,但是公允价值模式的计量法带有主观判断性,缺乏可靠性,而历史的成本计量模式具有可依据性,比较客观。所以,面临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经济环境,在推行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计量模式要依据传统的成本计量模式,这也是未来会计发展的趋势。
1、会计管理体制与经济环境
一国会计管理体制类型是由一国的经济体制来决定的,经济体制方面强调的是政府干预,一般会采取集中与立法型会计管理体制,经济体制不强调政府干预,采取的是自我管理型会计管理体制。在前一种管理体制下,大多是政府部门制定会计规范,后一种体制下,主要是民间会计职业团体制定会计规范。
2、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与经济环境
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质就是在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间配置会计信息的一个政策问题,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被分为公开、核准和混合制度。会计信息披露包括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注释、补充信息及其他会计信息等。对于会计信息问题,日本和法国对信息披露是十分具体的,并且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有很多。这是在两国经济体制下政府力量的表现。而相比较这两国来说,美国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定则就比较笼统,但是在实务中,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很多,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的要求也十分严格,这样充分体现出美国经济中政府力量较小。会计信息披露的时间要求和披露的频率不同,反映了各国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重视不同,同时也表现了各国对吸收外资的政策不同。由此可见,在既定的经济环境下,既要充分考虑到本国证券发展的阶段及投资者的心态,也要考虑到本国经济体制等诸多因素,这样才能建立并完善本国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3、会计准则与经济环境
在各国会计中,会计准则都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但是会计准则的产生是经济环境变化的结果,会计准则的存在、发展则需要适应既定的经济环境。为了更深刻地认识到会计准则,还要深入的研究会计准则与经济环境的相互联系。随着股份公司的发展,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公司的投资者越来越多,投资者种类也越来越多样化,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成为需要,随之也产生了会计准则的需要。
1、会计电算化从低级向高级发展,会计工作的重点发生转移。传统的会计工作集中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在经济环境下,因会计电算化被广泛应用,所以会计人员将从繁杂的日常会计事务转向参与决策和经营分析等方面。
2、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着重强调科学性和合理性。简化核算不应当再成为评价会计方法是否应当选用的标准,而是将科学性和合理性当作是选择会计核算方法时唯一需要考虑的因素。
3、增强会计信息的时效性和多样性,导致财务报告体系的改革。在社会经济大环境下,会计要消灭信息孤岛,实现信息集成。由于不同用户对会计信息有不同的需要,所以会计应当建立多元化的会计频道,提供不同的会计信息来满足不同用户对会计信息的要求。
4、对国际会计准则的需要更加迫切。社会经济环境在客观上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应予协调和统一。
1、借助于政府的有效手段对经济环境进行有效规范
从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来看,它是在本国市场体制的基础上,再借助于国外市场的特点建设起来的,经济的主体单位是市场。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有很多缺陷和不足,这就要求政府采用适当的法律或其他手段来正确的规划经济体制,干预市场的发展形势,从而为会计工作的正常发展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
2、改变会计计算的计量模式
在社会无形资产的不断增多的状况下,也应该对会计计算的范围作出调整,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到来后,更决定了传统的成本计量模式已经出现了许多不足,无法适应社会发展。因此,改进会计核算和计量模式就成了必然。首先,要增加会计信息的容量,充分考虑到非货币形式的模式。其次,还要采用货币计量和非货币形式的计量模式,结合着传统的成本模式和多种计量模式来改变会计核算的计量模式。通过这种方式的结合才能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全面性。
3、跟上国际会计的步伐,健全会计制定标准
会计作为一门国际化的管理学课程,我国必须跟上国际会计的步伐,严格依据国际会计的变化形势,降低会计准则中的多项会计方法和标准。同时,也要避免主观性的控制出现会计信息不准确的问题。
综上所述,在社会经济大发展背景下,如何确保会计在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下稳定的发展就成了一个主要研究课题。所以,会计专业的人员就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在今后的事业发展过程中找到经济环境与会计融洽互动的有效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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